郑容其实挺想把自己塑造得悲情一些,这千里寻夫难道还不够悲情吗?
但是她偏偏是个理智而又善于演戏的性格,这个悲情的情绪无论如何酝酿不出来。
坐上飞艇后迅速释放空气囊,于是飞艇慢慢离地,郑容向师爷摆摆手,就不再去看他们,而是盘算着到了魏国京都该怎么做。
如果按照郑容内心的真实想法,秦朗跟霓裳举行婚礼的话,她真想亲手搅黄。
但是她又知道这么干是绝对不行的,南阳对于秦朗很重要,他能在南阳做出这些成绩来,非常不容易,这里甚至还有郑容的心血。
魏皇肯把霓裳嫁给秦朗,说明对秦朗也很重视,假如搅黄了秦朗和霓裳的婚礼,惹得魏皇愤怒,恐怕秦朗就会失去南阳,甚至调去别的地方发展。
如果事情发展到那个程度的话,等于是害了秦朗,现在南阳发展的一切都会被打断。
从政治层面上来说,对于郑国有利,甚至可以趁机把秦朗挖过去。
可万一秦朗知道这件事是她干的,恐怕她就会永远失去秦朗了。
飞艇飞行迅速,大地山川在脚下一掠而过。
郑容还是第一次坐上飞艇,看着白云就在脚下,真有一种御剑凌风的感觉。
操作工们全神贯注地看着脚下的地形,他们除了看地形之外,还要看指南针,就算这样,还偶尔偏离航向。
其实这艘飞艇没有动力输出,不能像鱼儿在水中一样靠摆动尾巴推进。
这飞艇最大的能耐就是可以浮空,转向靠的是类似尾翼的方向和升降舵,这个方向和升降舵可以偏转扭动,这样对于转向能够稍稍起到一些作用。
秦朗的飞艇2.0计划已经在搞,只要电磁一出现,蒸汽机变内燃机,然后就有了动力输出,那时的飞艇就比现在这个牛逼多了。
当然郑容没有想到这东西还有更高一级版本的,现在这一艘艇就已经让她感觉到像神话一样了。
飞艇的速度是每个时辰三百里左右,千里路程一日而至。
秦朗和霓裳刚刚抵达京都,隆庆出来迎接,规格不可谓不高,看得出魏武是极为重视秦朗的。
此时魏武坐在养心殿中批阅奏折,他刚刚把隆庆派出去迎接秦朗,也是为了让小辈们能增进一下感情。
秦朗和霓裳的婚礼已经筹备得差不多了。
当然朝廷宣布的是公主大婚,上上下下准备了好几个月,包括府邸都准备好了,一应物件都准备齐全。
虽然魏武也知道这些东西,包括府邸是不太能用得上,秦朗还是要回到南阳去。
天下十国纷争不断,对人才还算是礼遇有加的,因为一旦这里呆得不舒服,人才自然就会换下一家。
所以公主嫁出去,跟另外一个世界的招附马还不一样。
附马因为是外戚,所以不允许从政,一旦被招为附马,就跟养了头猪一样,每天只需要负责吃喝玩乐。
其实秦朗是很想过上这种不用操心任何事的生活,但是这种生活同时也意味着附马是没有尊严的。
本来魏武的打算是把秦朗再升一级,可是他才刚刚升任南阳郡守一年多的时间,如果再次擢升的话,恐怕百官不服。
总要再等两年,新一轮磨勘之后,再行提拔。
所以魏武觉得在这个不能升职的时间段里,把自己最爱的公主嫁给他,算是一种变相的奖励,秦朗应该能够感激莫名,肝脑涂地为魏国做事。
就在他想得挺美的时候,忽然听到殿外的传来喧哗的声音,他老脸一沉:“大呼小叫像什么样子?有什么事情?”
一个小太监赶紧滚过来禀报:“万岁,天空有一条鱼!”
魏武一抬头,果然看见了那艘银白色的飞艇。
“那是个狗屁鱼?那是飞艇!郑国人的飞艇!”
魏武恨自己手下的工坊太慢,到现在大炮还没做好。结果郑国人先攻进来了。
那么高的高空,无论什么箭矢都无法抵达,也许只有大炮向空中射击,有可能会达到那个高度。
可是飞艇六向移动,稍稍一动,炮弹就会失去准星。
魏武抓起一件衣裳往身上一披,大步走出了养心殿,抬头观看。
只见果然是那艘飞艇,魏武在南阳曾经看过几次,他曾经想要登上去看看,但是被拒绝了。
后来还是秦朗告诉他,这飞艇是郑国的镇馆之宝,概不外借,他能借来打击八色旗,已经是很给面子的事情了。
其实魏武本来有点不信,现在飞艇飞临上空,皇城乱成一团,魏武就知道飞艇的确是郑国人的,如果是秦朗的话,不会这么嚣张。
“来人!马上把这家伙给我射下来!”
魏武明知道那是射不下来的,但是他必须指挥士兵做些什么,如果士兵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他也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那么将不战自溃。
于是一群战士爬上皇宫的屋顶,用弓箭攒射,当然也有的战士用一个布兜里装上石头,轮起来之后向上抛去,试着击打浮空的飞艇。
郑容一看下面如此慌乱,而且士兵开始用弓箭等物朝廷射击,但是无一例外,没有人能垂直向上射出这么远。
这些弓箭也好,石块也罢,对于飞艇来说根本就是搞笑的玩具一样,连皮都擦不到,更何谈伤害。
郑容通过操纵工的眼镜——看远处的东西一清二楚,好是叫做观远物镜——去看皇宫城下面像蚂蚁一样来回跑到的人。
在观远物镜下,人物的面孔勉强看清。
“咦,那不是魏武?”
“霓裳的老爹嘛,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让这老家伙尝尝我的厉害。”
“但是现在还不能,因为……咦?不对呀,这艘飞艇难道不是魏国的吗?”
“魏武这个老糊涂为什么要攻击飞艇,难道仅仅是因为飞艇飞到了上空,就要射击?”
郑容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看样子不像,如果这飞艇真是魏武那个老家伙的话,肯定珍惜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