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令到帝师》 第一章 贫困县的帽子摘不得 大魏。 武陵县。 秦朗站在县城外的官道上,长吁短叹。 “不知道今年府衙负责磨勘的上官,会是哪位?” 秦朗之所以感慨,是因为又到了朝廷每年对地方官员进行考核的日子,俗称考课,也叫磨勘。 七年前,秦朗穿越至大魏朝,成为了大魏朝廷中的一个小县令。 初至武陵县时,正值大魏朝江山初定,武陵县因战乱导致百姓流离失所,食不果腹,衣不憋体,可谓是一片凄凉。 秦朗整整花了五年时间,引商兴农,大力发展工业,才渐渐让这武陵县重新焕发生机。 如今又过去两年,武陵县已经成为了府中最繁荣的县,钱粮满仓,遍地都是商机,无数人都想尽一切办法想迁入武陵县户籍,导致现在武陵县的户籍千金难求。 武陵县好起来了,但秦朗这个县令的麻烦也紧接着随之而来。 按照大魏朝的评定标准,武陵县现在早就应该评为上等县,他这个县令也应该在磨勘期满进行升迁了。 但秦朗可不想自己苦心经营出的大好局面,还没来得及享受,就升迁到其他地方。 是县里怡红院的花魁不够漂亮?还是如归酒楼的茅台不够好喝?难道在武陵县当个土皇帝他不香吗? 所以,为了让自己继续在武陵县留任,秦朗每年都故意让下来磨勘的官员,尽量把自己的评语写差一点。 “贫困县的帽子摘不得啊!” 秦朗倒不是贪朝廷给贫困县免的那点税收,而是不想引起朝廷的注意,把自己从武陵县调走。 所以,他今天才特地在这官道上等着,等的就是府衙下来磨勘的审计官。 …… “陛……毕大人,前面马上就要进入武陵县的地界了!” 在武陵县外的官道上,一辆马车缓缓驶来,马车上一个面白无须的男子,用尖细的嗓音说道。 马车居中位置,坐着一位面相威仪,气度不凡的中年男人。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大魏朝的开国皇帝魏武,他身边的则是魏武最信任的太监钟贤。 “武陵县?大魏元年朕曾经来过此县,只记得是个穷苦之县!” 魏武叹息一声,眉间的皱纹立刻纠成了一团乱麻,一副忧心忡忡。 大魏朝虽然江山已定,但这几年又是旱灾,又是蝗灾,朝廷和地方的日子都不好过。 看着各地飞来的奏章,魏武在宫里实在是坐不住了,这才特意出来微服出巡,体恤民情。 没想到他刚到应天府,便被人认出来了,不论他如何阻拦,府衙还是派了随行官员。 “啊……毕大人,您确定武陵县是个穷苦县?” 就在这时,钟贤掀开窗帘,看向窗外,随即便被窗外的景色给震撼到了,不由的发出一声惊呼! 窗外,是一片漫无边际的麦田,一阵风吹过,便翻起了阵阵金色的麦浪。 从麦田的长势来看,恐怕就连京城的白马县,今年的收成也比不上人家。 听到钟贤的惊呼声,魏武不由眉头一皱,随即也探出头去。 下一秒,他也彻底被窗外的景色给震撼住了。 “怎么可能?这里真是武陵县?” 魏武瞠目结舌,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外面连绵不绝的麦田,一片生机勃勃,万物竞发的景象。 这还是自己记忆中,那个赤地千里,山寇横行的武陵县吗?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甚至以为自己来到的是江南的鱼米之乡。 “毕大人,这可不就是武陵县么,您看界碑就在前面呢。” 魏武顺着钟贤的手指,果然在前方不远处看见一块界碑,青色的石碑上,书刻着一行大字。 “要想富,先修路,多逛窑子,多养猪。” 刻字的工艺不俗,但上面的内容,实在是让魏武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评价。 “粗俗不堪,有伤风化,这武陵县令实在是有辱斯文!” 钟贤尖着嗓子,一副不忍直视的样子,当面斥责起当地的县令。 魏武只是摇了摇头,他倒不这么认为。 地方官员和京官不同,在朝中为官讲究的是做人,但在地方上,讲究的是做事。 在魏武眼中,这武陵县令能够在几年时间中,把一个饱经战乱,百姓流离失所的穷县,经营成如今这样,至少是个能臣。 “年轻人,你们是从外乡来的吧?” 这时候,田间一个老农,刚好听到了钟贤的这段话,突然面色严肃的开口了。 “你们说的倒是轻巧,当时我们武陵县人连饭都吃不饱,恨不得去啃树皮了,要是还讲究什么斯文,恐怕武陵县就要没咯!” 老农心有戚戚的说起了数年前的往事,但很快眼睛里面又出现了一抹亮光,一脸骄傲的说道:“幸亏,来了个秦县令,不然老汉我怕是早饿死了!” 魏武心中一震,数年前他路过武陵县时的场景浮现在脑海之中。 荒芜龟裂的田野,为了一个馒头争抢的头破血流的饥民,说一句易子而食都不为过,那种境地下还谈什么风雅,确实有些荒唐。 “看来你们武陵县出了一个好父母官啊!” 魏武回过神来,再看眼前这麦田丰收的景象时,心中越发的震撼。 武陵县令能在几年时间内,把武陵县经营成眼下这幅盛世之象,绝非池中之物。 …… “县令大人,您看前方的车队,是不是府衙来人?” 秦朗精神一振,果然看见前方官道上出现一队人马,车队打出来的仪仗,正是府衙的旗号。 “终于来了!” 秦朗快步迎上前去,很快便发现车队的规格比往年要大不少,想必可能和今年是大考之年有关。 “几位大人,下官武陵县令秦朗已在此恭候多时!” 秦朗视线在一群人中一扫,很自然的把目光锁定在了为首的魏武身上。 魏武龙行虎步,面相威仪,一看就是常年发号施令的人,一举一动都散发出气势凌人的余威,想必就是此次磨勘的主官了。 “你就是武陵县令?” 魏武饶有兴致的打量着秦朗,见其如此年轻俊郎,心中惊讶无比。 秦朗看起来也最多就二十来岁,也就是说他上任武陵县时,也就是十几岁的年纪。 如此年纪,竟能把武陵县治理成这样,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莫非此人有甘罗之才? “正是下官,不知大人如何称呼?” 秦朗大方一笑,不卑不亢的说道。 “朕……真想不到秦县令年纪轻轻,竟把武陵县治理的如此井井有条,好一个英年才俊啊,在下姓毕!” 魏武暗自在心中点了点头,秦朗给他的第一印象非常不错。 第二章 屈才 “毕大人一路从府衙而来,舟车劳顿,想必已经辛苦了,还请先随下官进城吧!” “本官此次是为了了解武陵县情况而来,正想到处走一走,看一看,不知秦县令可愿意相陪?” 魏武现在的身份是府衙下来负责磨勘的主官,正好可以借机从各方面去了解武陵县。 “毕大人是想要了解武陵县情况?这好办,那我们干脆便坐公交马车进城罢,沿途的站点足够让毕大人对武陵县有个大致的了解了。” 秦朗洒然一笑,随即便招了招手,把师爷叫了过来。 “师爷,下一班进城的公交什么时候到?” “禀大人,还有一刻时左右。” 公交? 魏武听的一脸懵逼,他还是第一次听见这个新词汇,忍不住开口问道:“秦大人,这所谓的公交是指……” 见魏武出言询问,不用秦朗开口,师爷便主动跟魏武等人解释起来。 “毕大人,这公交是我们武陵县县衙,为了方便百姓出行而准备的马车,有固定的路线,沿途设有站点,方便百姓上下车……” 魏武听完师爷的解释,很快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禁一拍大腿赞叹道:“此举确实利民,不知是县衙何人所设?” 秦朗笑而不语,刚好此时一辆马车驶来,远远的便能听见车上有人在大声喊叫。 “送客亭站到了!” 马车在秦朗等人所在的凉亭处停下,呼啦啦的便下来了一群人,大部分都是一些穿着短打装扮的老农。 不过最吸引魏武注意力的地方,并不是那些百姓,而是路面上铺设的那一排排的轨道。 “秦县令,这地面上的木轨是何物?又有什么作用?” “毕大人,这是轨道!” 秦朗笑了笑,随即便和魏武解释道:“铺设轨道既能提升马车的稳定性,也能提高马车的载重!” “不过武陵县的轨道,最主要还是用来进行码头的货物运输。” “不知效果如何?” 魏武眼睛一亮,略有些激动的问道。 “效果只能说一般,载重大概能提升一倍左右,速度能提升大概一半。” 秦朗略有些遗憾的说道,这毕竟只是用木轨铺设,谈不上是真正的铁路,能有这个效果已经算不错了。 但是,即便如此,也足以让魏武大吃一惊了。 “这要是运用在大魏朝的漕运上,不知道要为朝廷省下多少功夫。” 魏武在心中一阵激动,大魏朝的漕运成本高,损耗大,户部每年在漕运一项上,花费的银子就不下百万两。 “漕运?毕大人您想多了,以目前武陵县的轨道技术来说,不可能派上用场,再一个光是轨道的铺设,朝廷也花不起这个钱。” 秦朗虽然语气正常,但却让魏武心里有点不舒服。 什么叫做朝廷花不起这个钱? 难道你一个武陵县能有钱铺设轨道,堂堂大魏朝还比不上你一个武陵县? “秦大人,您这未免也太瞧不起朝廷了吧?” 钟贤也有点听不下去了,一个小小县令竟然敢小觑大魏朝户部? “呵呵,你可知道我们武陵县从码头到县仓这条轨道,花费了多少银子吗?” 秦朗瞥了一眼钟贤,有些轻蔑的反问道。 “多少银子?” 钟贤不服气的问道。 “不到五里的路程,足足花了十万两银子,你觉得户部能花的起这个钱吗?” 秦朗轻描淡写的口气,却听的魏武和钟贤一阵倒吸凉气。 十万两。 而且还只有不到五里的路程。 这轨道的代价也未免太大了,如果真是这样,户部的确是没这么大的财力。 不过魏武心里更加惊讶的是,武陵县哪里来那么多的钱? “十万两?秦县令你不是在吹牛吧,武陵县不过是一个下县,县衙怎么肯能拿出这么多钱?” 钟贤一脸质疑,不信一个贫困县能拿的出十万两银子来修路,而且还只有五里路而已。 “不信拉倒!” 秦朗白了一眼钟贤,他早就看这家伙有点不爽了,也懒得和他解释。 就在这时候,马车已经开动,魏武仔细感受之下,果然发现马车不仅速度非常快,而且还平稳,丝毫感受不到马车的颠簸。 “秦县令,这轨道不知道是何人想出来的法子?” 魏武虽然心里觉得轨道的代价太大,实用性并不高,但并不妨碍他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毕大人,这轨道正是我们县令大人想出来的。” 师爷也看出来魏武对这轨道很惊奇,便有心在他人面前暗捧秦朗,深得拍马屁的功夫。 “哦,秦县令不愧是少年英杰!” 魏武心道果然如此,不禁多看了几眼秦朗。 不多时,马车已经渐渐离武陵县城越来越近。 “荣氏米行希望学堂到了!” 马车在第一个站点停下,紧接着便看到一群背着包的孩子,叽叽喳喳的上了马车。 “大叔好!” 孩子们上车之后,都很有礼貌的和车厢中的其他人打着招呼。 “好!” 魏武和蔼的点了点头,这群孩子各个都打扮的干净整洁,知礼守节,一看就是受过良好教育的。 “秦县令,我刚才听车夫说,这里好像是什么希望学堂?” 魏武面色迷茫,学堂他当然知道,可为什么要叫希望学堂? “希望学堂就是为武陵县中家庭困难的孩子们准备的,凭借武陵县的户籍就能免费入学,所以叫希望学堂。” “我们武陵县衙的口号是:人人有书读,人人有学上。” 秦朗这一番话,让魏武心里一阵触动,尤其是最后一句,更让他感触颇深。 为国抡才,向来都是朝廷的重中之重,如果大魏朝其他地区的孩子,都有武陵县这群孩子的素质,那大魏朝何愁不兴旺? “这秦朗只当一个小县令,实在有些屈才,就凭他能把武陵县的幼童教成这样,去礼部当个侍郎也不足为过!” 魏武在心中对秦朗的能力,有了进一步的认可。 第三章 棉花厂,武陵县的支柱产业 “人人有书读?说的倒好听,就算是在京城也做不到,你一个小县能做的到?” 钟贤在旁边小声的嘀咕着,但车厢就这么大,他说的再小声也能听见。 师爷不爽的瞪了钟贤一眼,气岔道:“京城我不知道,但至少在我们武陵县基本上已经做到了。” “从几年前开始,我们家大人就已经贴下告示,凡是武陵县籍之人,家中有六岁到十二岁的孩子,就必须进学堂进行为期三年的义务教育。” 魏武听的一愣,他还是头一次听说官府竟然会强逼治下子民进学堂读书的。 “读书之举怎么强迫?毕竟不是每个家庭都能供得起家中子弟读书,此举是否有些欠妥?” 魏武皱了皱眉头,在大魏朝读书可不是每个人都能读的起的,光是纸墨笔砚,对于有些家庭来说都是一笔极大的花费。 如果官府强行逼人读书,恐怕有些困难的家里,倾家荡产怕都供不起一个人读书。 所以秦朗说的人人有书读,虽然出发点是极好的,但魏武根本就不觉得真的能做到。 “说了是义务教育,当然不会让百姓出钱,只要户籍是我们武陵县的,年龄在六岁到十二岁的范围内,在学堂的一切费用都由武陵县衙负责。” 师爷说完,便有些不屑的看了钟贤一眼,似乎在说,我们武陵县的世面,不是你们这些从京城来的人能见过的。 “什么?武陵县衙竟然免费为所有六岁到十二岁的孩子提供读书的花销?这恐怕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吧?” 魏武心中震惊不已,别说是一个小县衙了,就算是京城首善之地,也做不到让每一个孩子都有书读。 难道,武陵县的财政能把京城都比下去了? “咳咳,毕大人倒也不用惊讶,本官向来认为,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 “武陵县衙虽然财政颇为紧张,咬咬牙还是能坚持下去的,毕竟是为朝廷,为陛下育才,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 秦朗一脸大义凛然,朝着京城方向拱了拱手。 “咳咳……” 钟贤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没想到秦朗竟然会突然抢了自己的本职,隔空拍陛下的马屁。 魏武看到秦朗一副为朝廷鞠躬尽瘁的表情,心下不禁一阵暗爽。 “秦县令不仅治理有方,竟然还如此识大体,实在是难得,本官回府衙之后,一定会为秦县令在朝廷美言几句。” “朝廷如今正值用人之际,以秦县令之才,当一个武陵县令,确实有些屈才了!” 魏武信誓旦旦的说道,如此人才,窝在一个小县实在是有些浪费。 “毕大人可千万别,下官觉得武陵县就挺好的,朝廷那趟浑水,我可不想去趟。” 谁知道秦朗一听魏武这话,脸色随即一变。 魏武见秦朗一副大惊失色的样子,好像给他升官,还委屈了他似的,气的他暗中咬牙。 “你……毕大人好心举荐你,你竟然不识抬举……” 钟贤见秦朗不知天高地厚的拒绝魏武,当下吓得脸色大变,尖着嗓门质问秦朗。 秦朗若无其事的瞥着钟贤,满不在乎的说道:“伴君如伴虎,哪有当县令来的逍遥!” “既然如此,那就当本官什么也没说。” 魏武差点被气笑了,自己堂堂天子,难道还要求着给他升官不成。 荒唐! 车厢中,一时间也陷入了沉默,好在这时候外面车夫的嗓门又响了。 “棉花厂到了!” 这时候,马车已经正式进入武陵县的城郊了,只见在马车外一片密密麻麻的低矮的房子并排坐落。 “毕大人,您不是说想要了解武陵县的情况吗,棉花厂正是我们武陵县的支柱产业,不如让下官带您去看看?” 秦朗还不知道,自己拒绝了魏武的好意,让对方心里老大不高兴,盛情相邀着说道。 “棉花厂?不知道这棉花是何物?” 魏武心里对秦朗非常不满,但听到秦朗口中的新鲜词汇,又不禁好奇起来。 “毕大人在城外时,应该看到在武陵县外除了有金黄色的麦子,还有大片长着白色柳絮般的田地吧!” 秦朗这么一说,魏武也立刻想起来了,自己的确在一片金黄的麦田中,间杂着白色的柳絮状的生物。 “原来那就是棉花?不知有何用途?” 魏武点了点头,一头雾水的问道。 “这棉花不仅可以制成棉衣,又可以制成棉被,主要是用来抗寒!” 秦朗一边说,一边待着魏武从马车上下来,来到了棉花厂门口。 秦朗一行人极为醒目,很快便惊动了棉花厂里的人,一个虚胖的中年男子气喘吁吁的跑过来迎接。 “秦大人,您今天怎么来了。” “陈书吏,这位是府衙来的毕大人,特地来视察武陵县情况的,快去把棉花厂的产品拿出来让毕大人看看。” 虚胖中年男得到秦朗的吩咐,立刻便把棉花厂最新制作出来的棉衣拿了出来:“大人,这是棉花厂新作的棉衣,您看看如何。” 魏武此时也看到了秦朗所说的棉衣,看起来和普通的衣服样式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稍微臃肿了一点。 “毕大人,这就是我和你说的棉衣,大人要不要试试?” 秦朗眼中闪过一丝狡猾,魏武是从京城来的,他肯定在京城有不少人脉,如果能借此机会把棉花打入京城的市场,就再好不过了。 “行,我倒来试一试,这棉衣究竟如何!” 魏武有些好奇的脱下自己的外衣,然后拿起秦朗递过来的棉衣套在了身上。 这棉衣看起来很是臃肿,魏武本来还以为会很笨重,但穿在身上却发现非常轻便。 “毕大人感觉如何?” 秦朗自信一笑,开口问道。 刚说完,魏武便感觉到自己浑身都被一股暖意包裹,热气一阵上涌。 体内的寒意,瞬间被驱赶的一干二净。 “暖和,实在是太暖和了!” 魏武惊奇的赞叹了一声,随即便又脸色一沉。 前年京畿道出现百年难遇的雪灾,不知多少百姓被冻死,如果当时朝廷知道这棉花和棉衣的存在,或许就能让百姓免此灾难了。 “此棉花,竟然有如此好的御寒之能,倘若能献于朝廷,不知能救下多少黎民百姓,秦县令为何不早点上报于朝廷?” 魏武不自觉的在话中带着火气,好像是在质问似的。 在魏武眼中,这天下都是他的,武陵县的棉花自然也是朝廷的,可这秦朗竟然有如此神奇之物,却瞒着朝廷不上报,简直是不可饶恕的欺君之罪。 第四章 狗县令,活的比朕还潇洒 “毕大人说的倒是轻巧,你以为我不想向朝廷推广棉花吗?” 秦朗白了一眼魏武,他何曾不想把棉花推广出去,只是因为客观条件,目前大魏朝还不具备推广条件。 “难道有什么困难之处?秦县令尽管道来,此乃利国利民之举,本官若是能帮上忙,绝不会束手旁观!” 魏武面色惭愧,他也意识到了,自己把火撒在秦朗身上,完全没道理的。 “当然,想要把棉花推广出去,最大的阻碍还是在于棉纺加工技术不够成熟。” 秦朗随手拿起一件棉衣,对魏武说道:“毕大人别看这一件很寻常的棉衣,制作起来却是非常复杂。” “其需要清花、梳棉、并条、粗纱、细纱、络筒等等多道工序,既耗时又耗力。” “如果盲目推广,即便种植出来大量的棉花,可如果无法加工,那跟废纸一张又有何异?” 秦朗说的兴起,当场给魏武和其他人上了一节现代经济政治课程,从生产力促进生产关系开始讲起,一直说到资本运作。 “所以目前来说,强行推广棉花,只会浪费百姓的田地,反而得不到应有的效果。” 对于秦朗来说是这都是很简单的经济原理,但魏武却听的心中震惊不已。 什么生产力,生产关系之类的名词,他虽然从来没有听过,但细细琢磨,却发现形容的非常贴切,浅显易懂。 “秦县令年纪轻轻,却能说出如此微言大义,为何非要窝在武陵县当一个区区县令?” 魏武眼神中闪过一抹异彩,秦朗对于大魏朝的认知,比朝中那些名臣还要更加深刻。 此等人才,在武陵县当一个区区县令,实在是说不过去。 “县令怎么了,能看到治下百姓安居乐业,本官就已经很满足了。” 秦朗顾左右而言他,不提升官,咱们就还是好朋友。 “哼,暂且先放过你,等朕回到京城,到时候你再怎么不想升官,也由不得你了!” 魏武暗自说道,反正到时候圣旨一到,你秦朗难道还敢抗旨不成? 接着,秦朗又领着魏武一行人在棉花厂参观了一圈,也让魏武见识到了棉花的整个加工过程。 从清花到棉纺,整个流程所需要的人工确实非常复杂,如果贸然引进到京城,恐怕连熟练的工匠都找不到。 “毕大人,虽然现如今棉花暂时不好在整个大魏朝推广,但咱们武陵县生产的棉衣还是可以推广的。” 秦朗领着魏武在棉花厂转了一圈之后,终于按捺不住,露出了狐狸尾巴。 京城人口众多,如果能够把棉衣在京城打开市场,武陵县就又多了一笔财政收入。 “毕大人是从京城来的,想必在朝中认识不少人吧,不知道能否为武陵县牵线搭桥?放心,不白帮忙,武陵县愿意为此拿出一分利报答大人。” 秦朗的角色转变之快,看的魏武一阵瞠目结舌。 刚才还是一个忧国忧民的地方父母官,瞬间就变成了斤斤计较的商人嘴角。 “秦大人倒是好算计,不过本官确实在兵部认识一些人,到时候可以介绍你们认识一下。” 魏武哭笑不得,但秦朗也是为了武陵县的生计,他也不好拒绝。 况且在见识过了棉衣的保暖作用之后,魏武也有心要为军队购置一批棉衣,于是便点头应了下来。 “毕大人果然背景深厚,竟然连兵部都有熟人,这简直再好不过了!” 秦朗顿时眉开眼笑,要说什么生意最好做?当然是单位定点采购的生意最好做了。 大魏朝以武立国,控弦百万,如果能搭上兵部的线,武陵县的棉衣还何愁没有销路? “毕大人,我看天色也不早了,本官已经让人在怡红院设宴款待,不如我们现在就过去吧!” 看着秦朗一副热情无比的样子,魏武一阵无言,感情如果不帮你拉生意,你就不打算请自己吃饭了? “客随主便!” 魏武有些咬牙,这秦朗面相看起来好像人畜无害,没想到本性却是个老狐狸。 从棉花厂出来之后,秦朗安排好的专用马车已经准备好了,众人上车之后,便直接奔着城里去了。 “大人,怡红院到了!” 没过多久,马车便在一座装修豪华的酒楼面前停下,魏武刚下马车,便听到楼上传来一阵莺莺燕燕的嬉笑声。 “大胆,你身为朝廷命官,竟公然寻花问柳,流连勾栏,成何体统!” 钟贤看到楼上一群花枝招展的女子,哪里还不明白,这怡红院竟然是喝花酒的地方。 虽然魏武是微服私访,但身边的护卫可都看见的,要是让皇后娘娘知道自己陪陛下出巡,竟然去逛窑子,自己回宫之后怕是吃不了兜着走。 “毕大人,你这老仆也太不懂事了,咱们读书人红袖添香那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吗,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秦朗翻了个白眼,这家伙真是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咳咳,钟贤不可无礼,秦县令毕竟是一番好意,身为客人怎么能拒绝呢!” 魏武老脸一红,他年轻时也算是在花丛中打过滚的,但自从登基之后,他即便身为天子,也不敢沉迷于女色,否则那些御史能指着他的鼻子骂。 现在好不容易出了京城,不在那些御史的眼皮子底下,当然得好好放松一下自己。 “请,毕大人!” 秦朗对魏武眨了眨眼,似乎在说,必然替大人安排的妥妥的。 “哎哟,今儿个什么风把秦大人吹来了!” 秦朗一行人刚进怡红院,一个风韵犹存的女子便上前来了。 “王妈妈,本官今日有贵客,你可千万不能怠慢了!” 秦朗熟络的和怡红院老板打着招呼,一看就是老熟客了。 “狗县令,难怪他不肯升官,原来每天过得比朕还要潇洒!” 魏武见秦朗一出现,便陷入了脂粉堆中,顿时心里酸的不行,这种日子,让他羡慕不已。 第五章 种牛痘,活人无数 “毕大人,接风宴已经准备好了,咱们入座吧!” 秦朗艰难的从脂粉堆中脱身,一脸乐在其中的笑容。 在包间落座之后,几位怡红院的头牌嬉笑着陪侍左右。 “毕大人,下官谨代表武陵县百姓欢迎大人下来视察!” 秦朗说完,旁边的女子也已经把酒倒满,细心至极。 魏武也不推辞,仰头一饮而尽,双方就此觥筹交错起来,在这些青楼女子的气氛调动下,包间内一片其乐融融。 但是,就在这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大人,府衙急发公文,临县突发瘟疫,爆发天花。” 一个衙役推开门,急匆匆的跑了进来。 “天花?” 魏武听见衙役的禀告,突地脸色大变。 近年来大魏朝天灾不断,尤其是关外条件所限,往往天灾过后,便伴着人祸。 天花这种不治之症,更是让朝廷深受其苦,所以魏武一听到天花两个字,便再也没了喝酒的心情。 武陵县深处关内,没想到也已经受到了波及。 但是,让他有些意料不到的是,这包间中的所有人,竟然一个个都无动于衷,满不在乎的样子。 “秦大人,都这种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喝酒?” 魏武眉头一皱,见秦朗此时还在和身边的女子调笑,顿时脸色沉了下去。 人命关天,怎可如此怠慢? 即便秦朗再怎么有治国之能,如果他真的敢漠视人命,魏武绝不会有任何容忍,杀头都是轻的。 “这位大人,您不必担心,武陵县的人去年就已经都接种过天花了。” 这时候,魏武身边的女子笑着扯了扯他的袖子,示意他不必如此激动。 魏武神色一僵,有些不知所以的注视着女子的眼睛:“接种天花是什么意思?” “秦大人说过,天花每个人一生都只会得一次,只要接种过以后,就不会再得天花了,我们武陵县所有人都已经接种过一次了!” 女子被魏武的天子威压所摄,顿时有些弱弱的说道。 唰! 魏武瞬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心中一阵惊涛骇浪。 “秦县令,她说的可是真的?你竟然能治天花?” 魏武激动的满面通红,眼神死死的注视着秦朗。 他之前所见的希望学堂,棉花棉衣之类的举措,还只是让他觉得新奇,吃惊,但还不足以让他震动。 但现在从这女子口中,竟然得知秦朗能够杜绝天花,就不得不让他大为震动了。 “确实如此,天花虽然是不治之症,但的确可以预防!” 秦朗放下手中的酒杯,一脸淡定的说道。 “毕大人有所不知,这天花并非只有人会得,其实牛身上也会得天花,但症状却比人要轻,不会致命。” “所以只要从牛身上取下天花,再接种到人身上,只会有轻微的不适,而且过后便再不会感染天花。” “此为接种牛痘之法,也是本官从一本古医书上看到的,去年我便已经让武陵县所有人都接种过牛痘,算是在武陵县杜绝了天花。” 牛痘可彻底杜绝天花? 魏武听的心中震撼不已,他还从未听说过竟然有如此神奇之法,倘若真有效,那此法不知道会救下多少条人命。 “希望学堂,棉花厂,现在又是牛痘之法,此子简直就是上天赐予大魏朝的,绝不能再让他窝在武陵县!” “就算是绑,朕也要把他绑去京城!” 看着秦朗镇定自若的样子,魏武当即在心中下了决定。 这时候,秦朗也喝完了最后一杯酒,慢条斯理的从座位上起身。 “既然有紧急公务,那今天就只能到此为止了,武陵县虽然不怕天花,但随着天花而来的还有各种其他瘟疫疾病,也不能怠慢了!” 秦朗说到这里是,身上的气质一变,不再有任何的轻浮,而是变的郑重起来。 “师爷,替本官拟公文,即日起,武陵县防疫政策开始执行。” “第一:严格控制武陵县所有水源,百姓所喝之水,必须煮沸过后才可饮用。” “第二:所有府衙衙役,不得休沐,随时保持在城中巡视,以防有人作乱。” “第三:凡是从其他地方入武陵县之人,都必须实行隔离,接种牛痘,确保不会携带天花感染源才能放行。” “第四……” 秦朗对于大魏朝的情况早有了解,爆发瘟疫之事他早有准备,所以此时才能不慌不忙的脱口而出。 魏武在旁边看的一愣一愣,有些怔在了原地。 他看过太多如何处理瘟疫的奏折了,那些奏折上写的如何预防瘟疫的处理,跟秦朗口述的这些条例相比,简直狗屁不通! 哪怕是当今宰相在此,恐怕也不敢说能处理的比秦朗更好。 魏武目光灼灼,秦朗只要稍加雕琢,他日就是一个宰相之才,这等人才绝对不能放过。 “大人,条例已经全部一点了!” 这时候,师爷也已经一挥而就,把所有条例都写成了公文。 秦朗点了点头,随即吩咐报信的衙役:“张三,你现在就把告示贴出去,然后通知全城百姓,倘若有人敢不听命令,随时逮捕!” 说完,秦朗又走到魏武面前,笑着说道:“毕大人,你们现在也算是武陵县的外来人员,所以现在必须去接种牛痘。” “来人,带他们去接种牛痘!” 秦朗大手一挥,外面的衙役便哗啦的围了上来,不打任何折扣的执行着秦朗的命令。 魏武一阵哭笑不得,他哪里还看不出,秦朗这是故意报复自己刚才冲他发火的举动。 不过牛痘能杜绝天花,他当然也不敢怠慢,只好被这群衙役押着下去接种牛痘。 “狗县令,竟然敢戏耍朕,等朕把你绑去京城,再慢慢跟你算账!” 魏武在心里一阵咬牙切齿,给秦朗狠狠的记了一笔。 第六章 兵部赶紧买买买 几个衙役把魏武和钟贤带到了一个独栋的院落。 “老实点!” “不要乱动!” 房门关上,几个五大三粗的衙役狞笑着七手八脚脱去了钟贤的外衣。 钟贤惊恐地捂住自己的内衣衣领,尖着嗓子惨叫:“不要啊!” 旁边的魏武吓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位大人你不要叫!”几个衙役把钟贤死死按在床上,另一个干脆骑在他身上扒下了内衣,露出钟贤白嫩嫩的胳膊。 钟贤被摁在床上根本动弹不了,眼角流下了屈辱的泪水。 魏武怒发冲冠。 这还了得,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强扒上官的衣服,然后还做出如此暧昧的姿势,成何提统? 他刚要开口训斥,忽然门开了,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大夫提着药箱走了进来。 “这位大人请忍耐一下,刚开始有点疼,不过之后就好了。” 钟贤听了更加惊恐,已经打算伸手去捂屁眼了。 老大夫打开药箱拿出一个针筒,在钟贤露出来的右臂上戳了戳,像蚊子咬一样,接着把痘面点在胳膊上,用纱布缠好。 然后老大夫的目光转向魏武,几个衙役也狞笑着走了过来。 魏武这才知道原来种牛痘是这个种法,都怪秦朗那个王八蛋,不把话说清楚,害得自己白白紧张了一阵。 连忙主动把衣服解开:“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种好牛痘,两人胳膊上都缠了一圈白布,在房间里相对而坐。 看着钟贤眼角未干的泪痕,魏武觉得刚才有点搞笑,但是碍于威严,不好意思直接笑,就板着脸说道。 “钟贤,讲个笑话给朕听听。” 钟贤还处在惊恐恢复之中,哪有心情讲什么笑话,但陛下有命不得不从,于是搜肠刮肚半天,开口说道:“从前在柳县这个地方有一个人……” “哈哈哈哈……”魏武已经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钟贤愣住了,心说陛下我可还什么都没说您就笑得这么厉害了?那我要是把这个笑话讲完您还不得笑死? 秦朗板着脸来了一趟。 “两位大人这几天不要随意走动,正是免疫力低的时候,以防交叉感染,等退了烧就好了。” 两人被他说得云里雾里,不知道“免疫力、交叉感染”都是什么意思,但是大概明白是防止染上其他疾病的意思。 “本来这几天想要好好招待一下几位上官,下官已经准备好了马杀鸡什么的,偏偏赶上了疫情,唉……” 魏武觉得秦朗这人很务实的,只看他把这县里治理得井井有条,且许多规制显然出自其手,是个大才,甚至可以说是个宰相之才。 但让魏武觉得皱眉的是,秦朗说话办事这个调调太轻浮了些。 动不动就搞些云里雾里的话,什么大保健,什么马杀鸡,让人听不明白。 这与魏武心中那种一部论语治天下的能臣形象相差甚远,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武陵县的情况,像秦朗这种人,魏武早就一个巴掌扇过去了。 但是偏偏秦朗又极有手段,他的各种举措让魏武像看见了光明的瞎子,激动得浑身发抖。 现在他最需要的是什么?恰恰是这种能做事的人啊! 他急需改变大魏一穷二白的状况,与这个目标相比,秦朗的小毛病也就不算毛病了。 “朕得想办法给他改一改。” 还不知道魏武要“规整”自己的秦朗出了院子,看看下班时间到了,就一步三摇地哼着小曲拐进了怡红院旁边的一个小胡同。 熟门熟路地迎着一股香风进了屋子。 “阿红啊,一天没见是不是想本老爷了?” “哎呀!老爷你真是讨厌,就知道开人家玩笑。”浓妆艳抹的阿红一副死鬼你怎么才来的样子。 秦朗笑道:“今天给老爷换个新手法试试看。” 说着三两下脱去衣服,露出精光的脊背趴在专用的小床上。 阿红极其熟练地在秦朗后背上轻拢慢捻抹复挑,拳指掌节加上脚,一套流程下来已经是气喘吁吁。 “怎么样?老爷觉得这套手法够不够舒服?” 秦朗觉得全身每一块骨头都松得恰到好处,不由得大赞:“不愧是阿红,这一套马杀鸡绝对是武陵一绝啊。” “还不是老爷指点得好?” 阿红得意地往秦朗背上抹着精油:“那老爷可不可以教奴家下三路的招数啊?” 秦朗哼哼着:“下三路,你想得美!” 在一连串熟练的指法噼哩啪啦之下沉沉睡去。 小院里的魏武和钟贤就没有这么舒服了,到了晚上两个人都发起烧来,不过并不重,稍微有些发热头脑还都清醒。 “咦?这牛痘竟然如此神奇?朕竟然只觉得微微发热,其他并无不适!” 钟贤连连点头。 “上次得了风寒都比这个厉害,不得不说这秦朗真是个天才!差一点就达到陛下您十多年前的水平了。” 魏武眉头一皱:“朕十多年前就像这个王八蛋的样子?” 钟贤有点后悔马屁拍狠了,忽略了秦朗招人恨的那一面。 “其实朕幼年也是顽劣不堪,幸而得遇明师良臣,才渐渐深明大义,这秦朗是个好苗子,不可任其堕落啊。” 两日后,两人的烧退了,只觉饥肠辘辘。 老大夫提了两个砂罐过来,放在桌上。 “两位大人感觉如何?” “这是秦县令百忙之中熬煮的一味八珍清味罐罐粥,适宜滋补身体。” 老大夫摸了摸两人的脉象,又解开胳膊上的纱布查看种痘后的结疤情况。 “二位大人已经产生了抗体,从此这一生都不会再得天花了。” 魏武和钟贤都无比激动。 “若能凭此神技杜绝天花,将是我大魏之福啊!” “钟贤,拿笔来!” 老大夫走后,魏武顾不得夜深,连夜写信给京城,让太医院来人学习武陵县的牛痘之法,顺便也给兵部写了一封信,让他们定制武陵县的棉衣。 “学习牛痘之法刻不容缓!此乃利国利民之术!” “乾坤初定,而奸谋仍炽,兵士枕戈待旦,餐风宿雪,朕实忧之。今有武陵产棉花者,可御严寒,其于兵事之计,安危呼吸之机,关系非渺小矣,宜从速购买!” xs7.com 第七章 疫情不要紧,赚钱最重要 第三天魏武和钟贤就已经活蹦乱跳,跟没事人一样了。 秦朗带他们去了武陵县郊,公交车终点站:神鹿峰。 从公交上下来,秦朗伸手一指:“我见青山多妩媚,青山见我应如是。” 师爷暴喝一声:“牛逼!” 秦朗笑着拱了拱手:“过奖!诗词小道也。” 钟贤已经被师爷这粗暴不堪的马屁深深震撼了,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 魏武有点适应不了秦朗的快节奏,把话题拉回疫情:“经过这几天,不知邻县疫情如何?” “上山就知道了,请两位上官跟我来。” 这是接待项目之一,秦朗为了跟上级搞好关系,这一套早就准备得妥妥当当。 早晨乘公交专线到神鹿峰,按旅游线路上山,顺便推销特产和手工艺品,中午到达山顶一场专题歌舞印象武陵,然后是酒会喝到下午,坐索道下山,晚上怡红院一条龙服务,保证大家满意。 神鹿峰不高也不矮,登山面制作了木梯廊道,迎风飘扬的白色酒旗上三个酣畅淋漓的大字:神鹿峰! 这座小山也花了秦朗不少心思。 刚上山的廊道两边就是搭建的歌舞台,身着轻纱的美女随着丝竹之声婀娜起舞,曼妙的舞姿加上若隐若现的胴体,让人看得血脉贲张。 歌舞台不远也不近,能看得清是个美女,再细节就看不清了。 魏武对于秦朗搞的这一套很是不满,行走之中,只匆匆看了几眼,不够细致。 秦朗伸手一指前边的树林。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师爷及时暴喝一声:“好词!” “这是一位神秘人在登神鹿峰时亲笔所题的一首词,名为定风波。” 几人来到一片小树林前,旁边立着一块大石,上面镌刻定风波词一首: 三月七日,武陵县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已而遂晴,故作此词。 魏武细品定风波一词,果然觉得惊才绝艳,一股慷慨洒脱之气油然而生。 “没想到小小青峰竟得如此佳作,不虚此行!” 秦朗一笑,转过树林再向上,又是亭台数座,有美女脸蒙轻纱,端坐抚琴,琴声铮然,远处有笛声悠悠,相互唱和。 秦朗伸手一指: “二位上官请看,站在这里,武陵县城一览无余,看得清清楚楚!” 魏武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武陵县果然尽收眼底。 此时武陵县犹如一个精致的模型摆在如棋盘的大地之上,县城旁边已经整齐地分割成了“井”字形方块,用于安置从临县蜂拥而来的灾民。 每一个小块上都划有隔离区,洗消区,填埋区等几部分。 秦朗一一指给魏武看,并解释各区块的功能。 “凡外来难民,进城之前先在城外的‘井’字避难所隔离,针对高风险地区实行7+14隔离制度,次密接实行7+7……” 什么管控区、封控区,什么深埋焚化,吧啦吧啦。 魏武惊叹。 这是什么脑子才能想出来如此缜密的防御措施?这是要逆天吧! 按照这个制度设计,从接近武陵县就开始进入封控区,随着时间慢慢流逝,再进入管控区,到了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之后,观察确定没有疫情,才能进城。 怪不得秦朗还有闲心游山玩水,别说一个天花,就算天花鼠疫霍乱麻疹伤寒痢疾疟疾麻风一起来,都攻不进武陵县的大本营。 铁桶一般! 这秦朗莫非还是个军事天才? “毕大人?毕大人?”秦朗伸手在魏武眼前晃了晃。 魏武见到秦朗递过来一个指头大木雕的小船,不知是何用意,伸手接过。 “毕大人拿着这个小船,去旁边的琴台上,递给心仪的琴师姑娘,就能得到姑娘亲手书写的香笺一页。” “若是选择木雕小马,就能得到姑娘的随身香囊一个。” 秦朗指着廊道边摆着的一溜木雕:“木雕价格最高一百两,赠送价格最高的人,姑娘可以陪着游玩到山顶。” “两位上官一定要试试。” 钟贤不太感兴趣,魏武却跃跃欲试。 他伸手拿起一个小马,就要往琴台上走,却被秦朗拦住。 “上官,没给钱呢。” 魏武瞪大眼睛,这还需要我给钱吗?难道不应该是你请客吗? 师爷暴喝一声:“京城毕大人豪情赠送小马一枚!纹银十两!” 这个面子绝对不能丢,魏武向钟贤打了个眼色。 钟贤立马掏钱,一百两! “我们毕大人是什么人?要送就送最贵的!” 魏武极其满意地向钟贤点了点头。 一行人又加了一位美貌多姿的姑娘,带着一阵香风紧随魏武。 一路上风景幽美,林静苔深,身边的姑娘软语温言,体贴可人,不时拿着香帕为魏武擦汗,偶尔也伸出纤纤素手拉着魏武,娇柔无力。 秦朗微微一笑。 转过回廊,前面就是工艺品和美食一条街。 美貌姑娘拉着魏武的手,像第一次看见这些工艺品和美食一样,眼睛里冒出无数好奇的星星。 “哇,好漂亮的头饰!” “毕大人,奴家想要一根发簪……”楚楚可怜地拖着魏武的手。 魏武冲着钟贤大手一挥:“买!”。 “奴家好想尝尝那个糖球。” “买!” 秦朗在旁边补刀:“来一趟神鹿峰不容易,这些工艺品极为难得,不妨多买点给家人带回去,也算是一份心意。” 师爷无缝衔接:“有道理!” 魏武深以为然,这些小工艺品各具特色,又带着明显的异域风情,细节上雕琢精细,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于是又多买了几样,准备带回京城。 到了山顶,是一处平台,竟有大型喷泉令人啧啧称奇。 秦朗早已置办好了酒席,请魏武和钟贤入座,大型歌舞表演就开始了。 觥筹交错,歌舞升平,一顿酒下来已经是接近傍晚。 “秦县令,这可是你考虑不周,如今毕大人喝得有点多,天又快黑了,又带着这么多东西,下山何其危险?”钟贤不禁埋怨。 “洞蛙瑞,有索道啦。”秦朗红扑扑的脸上挂着笑意,打了个酒嗝。 第八章 这是皮蛋瘦肉粥啊? 魏武第二天在驿馆的房间里醒来,因为酒的缘故,头还隐隐作痛。 如果不是雨姑娘在一旁劝酒,本来魏武不会喝那么多,可是一个没收住…… 他刚坐起来就看到了钟贤幽怨的表情。 “呃,你这是怎么了?” 魏武还是有那么点心虚,毕竟临走前皇后还亲口叮嘱钟贤,要看好陛下,不得有什么闪失。 重点在前半句。 钟贤哭丧着脸道:“陛下,没钱了。” “什么?”魏武一惊。 “昨天把钱都花了。”钟贤指着堆在房间一角的一大堆工艺品和精致的小盒子。 魏武对那些工艺品还有些印象,但是对小盒子已经没有印象了。 “那些是什么东西?” 钟贤指了指小盒子回答:“有鹿血、鹿茸、鹿鞭,都是补品。”补品两个字咬得很重。 魏武咳了一声:“昨天喝得有点多,不要再意这些细节,随朕看看武陵县的难民情况去。” “钟贤,今天万万不能再喝酒了。”魏武深切地感到自己没有约束好自己,有些气馁。 钟贤:“……” 不过身为一个明君,魏武并不在意这些细节,只要大方向把握正确就可以了。 这几天虽然饮酒游玩,但正事也一样不落,看到了武陵县的农桑、劝学,还有铁路轨道、防疫和医疗。 可以说这是一个无懈可击的完美的治理典范! 武陵县牛逼! 但是秦朗真是个王八蛋啊! 魏武来之前足足带了三千两银子,毕竟他是微服私访,是预备巡查各县情况时花销所用的,结果神鹿峰一场全部花光啊! 换来一堆木雕银饰和补品啊! 这要是让皇后知道…… 魏武打了个寒战。 但是魏武还是不放心那些进了城的难民。 以往最难治理的也是这些难民,每逢大灾战乱,难民就是一把伤人的刀,他们很容易受到挟裹和蛊惑,四处搅乱秩序。 魏武还记得当年群雄逐鹿,战火纷飞,无数难民被胁迫着加入大军,他们蚁附攻城,黑压压如同乌云般吞没一个又一个城市和村庄,所过之处白骨遍野。 所以魏武一定要亲眼看一看,那些难民进城之后境况如何。 他担心秦朗还是太年轻,虽然防治疫病的确有神来之笔,但面对最为复杂的人心,这个年轻人可能还把握不住。 那些难民如果闹起事来,对安定祥和的武陵县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魏武带着钟贤悄悄走上了街头。 咦? 担挑卖菜的,溜狗散步的,武陵县老百姓跟往天一样不紧不慢地悠闲生活,丝毫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不对呀,虽然秦朗实行了什么七加七防控,但是的确有难民进城了,怎么没看到?” 魏武加紧脚步,向着城门方向走去,还没走到城门,就远远看见一堆人聚在城门处,黑压压全是人头。 钟贤一把抱住魏武:“陛……毕大人先走!我挡着!” 魏武挣开,一脚踹在他屁股上:“你挡着我视线了,让开!” 那群黑压压的人群果然是难民,他们围在城门口附近那里,竖起了一根高高的竹竿,上面用红色颜料写着“施粥处”三个大字。 魏武暗暗点头。 秦朗还是有点头脑的,知道先用一些陈粮旧米安抚住难民,然后再慢慢想办法。 毕竟一次性涌入这么多难民,哪个县也支撑不住,而秦朗还能拿出粮来施粥,说明这个年轻人脑袋不空。 但这也只能顶得了一时,最终还是要向府衙求援。 数倍于本县人口的难民蜂涌而至,如果不给饭吃,这些难民一旦发生暴动,必将给武陵县带来灭顶之灾。 可是如果持续施粥,只怕用不了几天,武陵县的存粮就要见底。 钟贤紧跟着魏武往前走:“毕大人,记得本朝曾经发布过政令,灾民施粥,以插得住筷子为准!不知道秦朗会不会从中克扣。” 魏武低声喝道:“糊涂!” “凡事不能教条,要求施粥能插得住筷子,是怕贪官污吏克扣粮米,不去救灾。” “但是现在难民这么多,如果还傻乎乎的按照政令要求去做,势必会迅速消耗掉县仓的存粮,那时难民的数量将会更加难以控制,懂吗?” 魏武恶狠狠地训斥完钟贤,拨开人群向最前方挤去。 “钟贤,一会儿挤过人群到达城门后,尽快出城去府衙求援!现在看难民的数量只增不减,只怕武陵县要撑不住!” “一旦武陵告急,耗尽了米粮的武陵百姓会迅速转化为难民!这将是一场灾难!” “必须把危险遏制在源头!为今之计,只有先从府衙调动常平仓的粮食。府衙离武陵县骑马也要两个时辰,一来一回半天就过去了,必须尽快!” 钟贤知道事情紧急说道:“毕大人,这里太危险了,还是我留下,否则一旦发生……” 魏武一生征战,危险的情况不知经历过多少次,面对此局面却丝毫不露惧色,大步向前走去,真正显露出一代开国君王的霸气。 “你先跟我来,看看施粥的情况再说。” 当他站在粥锅旁边的时候他惊呆了。 浓浓的粥香扑鼻而来,粥里面不但有青菜,还有瘦肉,更绝的是还有皮蛋! 妈的这是皮蛋瘦肉粥吗? 魏武早晨起来还没吃饭呢,站在灾民的施粥棚前,饿了。 “毕大人……” 钟贤好不容易挤了过来,同样也愣在了那里。 “牛逼啊!秦朗这么干是不想活了吗?” 刚被魏武一番大道理冲击得醍醐灌顶的钟贤直接傻眼了。 熬粥用的米粒粒洁白,散发着浓郁的米香,里面的青菜叶子碧绿欲滴,皮蛋如同琥珀,一块块瘦肉散布其中。 这是皮蛋瘦肉粥啊,钟贤都好长时间没吃过了,在宫里都不经常做的啊! 这么多难民,得多少瘦肉啊,得多少米啊,多少皮蛋啊! 钟贤抓狂了。 “毕……毕……毕……” “毕你个头啊!”魏武一脚踢到钟贤的屁股上:“马上把秦朗找来,我要一个解释!” 钟贤连滚带爬地往县衙跑去了。 第九章 福星一路万家生佛 没多长时间,师爷跟着钟贤一路小跑过来了。 “毕大人,不知有何要事?” 魏武黑着一张脸:“秦县令呢?” 师爷讪笑:“秦县令不胜酒力,仍在酣睡。” 魏武心中愈发沉重,秦朗酒醉,这供应皮蛋瘦肉粥不知是哪个天杀的不懂政令,胡搞乱办弄出来的,定要重重问责。 因此他的语气愈发不善:“师爷可知道这施粥是何人所为?” 师爷得意道:“正是我家县令所为,此乃善政,此举一出,可谓福星一路,万家生佛。” 钟贤嫉妒师爷随心所欲的拍能力,怒指粥棚说道:“都什么时候了还在拍马屁?知道这么做的严重后果吗?” 师爷愣了,施粥能有什么严重后果? 再一看施粥处盛出的一碗碗白粥,明白过来,师爷一拍大腿:“上官一定是觉得光有粥吃不饱吧?请放心!白面馒头蒸得慢,正往这抬呢。” 果然,难民们让开一条通道,几个衙役抬着摞得高高的蒸笼屉走了过来。 魏武的脸更黑了。 敢情光吃粥还怕不够,居然还给白面馒头! 师爷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指着后面抬着的罐子说道:“那是咸菜,时间仓促,只做了三样。” 钟贤简直要气疯了。 “你知道现在有多少难民吗?你知道……” 师爷不等钟贤说完,答道:“截止昨日,已接收难民五千七百二十六人。” 钟贤一愣,连难民人数都掌握得如此精确?还截止昨日? 师爷看见这位上官吃瘪的样子微微一笑,继续毫不留情地打击。 “目前城外进入管制区难民数量为三万三千七百七十四人,预计今日通过管控区进城的人数应为五百二十一人。” “这是初期,难民来的少了点,估计随着疫情越来越严重,后面还会更多。” “上官请放心,我们武陵对于这方面是做了充分准备的,秦老爷昨天晚上回来还开了现场会,他在会上指出……” 魏武没想到武陵县已经做到了如此地步,对难民的动态了如指掌,这精密的管控手段堪称恐怖! 而且看师爷成竹在胸的模样,就知道这些数字绝对不是虚报。 他随即想到一个令人震惊的可能,既然武陵对难民情况如此了解,还敢这么供应白面馒头和皮蛋瘦肉粥,岂不是说明有充足的粮食支撑? “县粮仓里还有多少粮?” 师爷答道:“上官勿忧,武陵除了朝廷设立的一座常平仓之外,还有县单独设立的两座常平仓,除此之外,还有国储粮库五座,粮食极为充足。” 嘶!~ 魏武和钟贤不约而同倒吸一口凉气。 这意味着什么? 普通县只有一座朝廷设立的常平仓,也就是县粮仓,这个粮仓还未必是满的,丰年购进粮食储存,以免谷贱伤农,歉年卖出所储粮食以稳定粮价。 可是武陵县做了什么? 除了朝廷的常平仓之外,县里还单独设立了两座同等规模的县常平仓! 这还不够,又再设另外五座储备粮库! 足足八个粮库! 魏武和钟贤再次被秦朗的凶残手段所震惊了。 这等粮食储备规模已经超过一个府衙了! 就算周边邻县所有的百姓全部变成难民,通通涌入武陵,这些粮仓都足以支撑!! 钟贤结结巴巴地问道:“那……那……这些人还算难民?” 每天白面馒头加咸菜,配以皮蛋瘦肉粥,只怕吃得比原来家里都好。 这消息没传出去,如果传出去,只怕不是难民都要奔武陵县来了,搞得钟贤自己都想当难民了。 “这样下去能养得起?” 魏武觉得就算是八个粮仓,平白养着这些难民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这些人没有地产,也没有其他收入,仅仅吃饱肚子恐怕还不行,他们必然要更多的需求,能够满足还好,一旦无法满足,势必成乱! 师爷指着施粥处旁边一个小棚子说道:“请看那里,我们有十二个人分三班轮值,分别核对难民身份,发放救济牌,和当日工作证。” “工作证?那是什么东西?” 经过师爷一番详细的解说才明白,原来这些难民除了要证明难民身份登记造册之外,都有固定的安置编号,每天必须拿着县里下发的工作证去干活。 其实说白了,就是免费劳力,而且这些劳力都被编入对应的分组,妇女儿童的手工组,老人的计数组,青壮的施工组等等。 完成一天的工作后,工作证上会添加一串数字,这串数字回到施粥处是可以跟难民帐册相对应的,然后就可以凭救济牌免费吃饭了。 魏武惊叹:“这又是秦大人的方略?” 师爷得意地看着两个明显被震撼到的京城上官,心中的自豪感满满,还有一种“京城也是一群土豹子”的莫名优越感。 魏武不得不佩服这一套安置难民的流程,简直不是人能想出来的。 别人吃甘蔗吐渣子,秦朗吃甘蔗连渣子都咽下去了! 从妇女儿童什么手工组,到老人都编组干活,用馒头白粥换了一堆廉价劳动力,然后还搏了一个什么“福星一路,万家生佛”的美名。 偏偏这些难民还感恩戴德,没口子称赞秦县令“明大义而守正,修四维而至公”。 这些难民进了武陵县,那真是从地狱进了天堂一般的对比。 他们哪见过什么公交车?何曾体会过马杀鸡?一件好心人捐赠出来的旧棉衣都视若珍宝,看见武陵百姓家的孩子背着书包上希望小学,简直羡慕得想重新投胎。 因此这些难民来了就不愿意走,就算每天拿着工作证辛苦劳作也无怨无悔。 工作证上的数字签满之后就会更换新证,新证工作再签满两年就能进入观察期,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就能转为武陵县身份,享受县民待遇。 当然如果不以难民身份加入,投资超过十五万两,存入武陵县里的钱超过十万两,就能直接进入观察期,三年后获得武陵县永久居民身份。 为了签证这些难民也是拼了,几年的苦算什么,只要能咬牙扛下来,子孙后代就能享受到免费教育甚至看病补贴,这么好的地方上哪找去? 签证的政策一出,武陵县要劳力有劳力,要投资有投资。 第十章 我们宁愿做苦工 魏武此时已经完全不需要担心,在这一套流程约束之下,这些难民不但没有人违法犯罪,甚至还涌现出许多助人为乐的善行。 这些在进城之前还你争我夺的难民,进了武陵县统统变成彬彬有礼谦让有加的文明人。 就像施粥棚这里,根本不需要武力镇压,只要一个嘴上无毛的小衙役喊一声排队,难民立马排成长队,秩序井然。 魏武不禁感叹,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 放下了担心,随即魏武就涌出一股强烈的嫉妒感。 如果让他做这个武陵县令,不要说做到秦朗这种程度,就算一半都达不到。 这是绝对的屈辱啊,当然魏武是不会承认的。 “咳!” 魏武用咳嗽掩饰自己内心的活动。 “那么,这些难民现在都在做一些什么工作啊?” 师爷一拍手:“那可多了,比如咱们乘坐从神鹿峰下山的索道,还有以武陵为中心向外辐射的公路,包括新建的工厂,这些都需要大量劳力啊。” “这叫…呃…劳动密集型…呃…产业…呃…发展阶段。” 师爷勉强记住从秦朗那里听来的新词,他觉得这些新词是很有派头的,只要在平常的对话中时不时甩出两个新词,听的人一定会肃然起敬。 钟贤现在就是如此,在师爷嘴里不断蹦出来的新词打击下,什么签证,什么劳动密集型,让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纯纯土,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 这一趟武陵之行还没结束,就已经快要玉玉了。 好在随从的到来化解了这份尴尬。 “大人,查到假扮灾民数人,已经被抓起来了,请大人审问。” 师爷点点头:“二位上官,是否要跟着去看一看?” 魏武二人索性无事,于是举步跟随师爷来到了县衙旁的某处建筑。 外表看起来与普通民居毫无二致,朴实无华,门口挂了一个白底黑字的木牌:武陵县移民管理局。 魏武打量着木牌,虽然每个词都明确知道意思,联起来的表达也清晰无误,但是这么组合起来就是有一种独特的韵味,在其他地方感受不到的韵味。 “移民管理局……”魏武点点头随师爷入内。 刚一进屋,就有小吏递过一本厚厚的资料对师爷一番耳语,师爷听得连连点头。 “你们假扮难民,试图混入我武陵县,已经触犯了武陵县移民制度,本县父母秦大人有好生之德,不追究你们的违法行为,你们走吧。” 那几个假扮难民的人一看身份被揭穿,扑通一声跪下痛哭流涕。 “大老爷开恩,我们虽然没受灾,但是早晚也会受灾,现在虽然还不是灾民,但是早晚会变成灾民,不算撒谎啊。” 师爷暴喝一声:“大胆狂徒!还敢狡辩!” 几个难民实话实说。 “大老爷实不相瞒,我们为了来武陵县已经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如果武陵县不收我们,我们再回去就是一个死,大老爷于心何忍啊!” “只要老爷放过我们,小人一定感恩戴德。” “这……”师爷为难地看了一眼魏武和钟贤。 “要知道来武陵县也是做苦工,每天就只有白面馒头和咸菜,当然还有皮蛋瘦肉粥,但是实在是生活清苦,本师爷是怕你们受不了啊。” “受得了受得了,小人们早已做好三年苦工,三年观察的准备,五六年时间一晃就过,只要能成为武陵人就行!” 其实冒充灾民的事情从开始就有,武陵县也故作不知,一概接收,后来邻县人口流失严重,纷纷找秦朗提出抗议,这才成立了移民管理局,做做样子。 如果魏武和钟贤这两位上官不在这里,师爷也就抬抬手放过了,武陵县发展迅猛,处处都要人,这些免费劳动力不要白不要。 但是当着上官的面却不太好处理,放人吧,怕落人口实,撵人吧,又觉得可惜。 师爷灵机一动,两位京城来的上官在此,何不把这黑锅让这二位来背? “并非本师爷为难你们,我身边这二位,正是从京城里来的上官大人,是专门督察我们下面有没有徇私枉法的,你们求本师爷是没有用的。” “咱们彼此互不相识,本师爷还能当着二位上官大人的面,为你们徇私不成?” 话已如此明显,傻子才听不出来,几个难民扑通跪倒在地,一边抱住一个大腿苦苦哀求。 “上官大人开恩哪,小民就是想要个活路哇!” “小人是从郑县来,真的是活下不去了哇。” 魏武的脸色铁青,钟贤则面颊微红。 其实魏武心里很明白,天下初定,又遭遇灾害,各县也都不富裕,有许多人平时在家里都吃不上白面馒头。 天天喝瘦肉粥加白面馒头,跟这些人原本的生活相比就是神仙般的日子,所以才不惜冒充灾民。 魏武觉得这些人情有可原,而且他们并不是来作奸犯科,只是想通过做苦工的形式换取武陵人的身份,好享受那些福利。 百姓们追求幸福生活,原本并没有什么错,他魏武建立的大魏皇朝不就是想要让百姓生活得更幸福吗? 只有百姓稳定,皇朝才能稳定。 只有百姓富强,皇朝才能昌盛。 魏武比谁都更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大手一挥:“我觉得这几个人并没什么错,不难谁会愿意做五六年的苦工?都难成这样了还不叫难民?” 几个冒充难民的大喜过望:“是啊是啊,这位官老爷说得太对了,我们是真吃不上白面馒头和瘦肉粥啊!” 他们说的是实话。 师爷急忙把话敲死:“听到没有?二位上官大人开恩,特许你们进城了,你们要珍惜这次机会知道吗?” 几个人喜出望外地连连叩头:“谢大老爷!” 师爷偷眼一瞧魏武和钟贤的脸色,急忙马屁补上:“二位上官的宅心仁厚,简直就是太阳的光芒一般照耀大地!” “不但温暖了武陵县人的心,也温暖了这些难民灾民的心哪!下官感动得……” 师爷拿起袖子擦着根本不存在的眼泪。 钟贤觉得自己又学到了一招。 第十一章 请柳大人为我们做主 魏武刚回到驿馆,就看见驿馆门外停了五六顶绿呢软轿,光轿夫就有二三十人蹲坐在门旁两侧。 “钟贤,这是什么情况,去问一下。” 魏武直接进了门,刚进院落,就听到隔壁房间里已经吵得快要翻天了。 魏武的隔壁住着从应天府跟来的随行官员,跟随魏武一起来到武陵就没走。 钟贤屁颠屁颠跑过来:“是周边其他县的县令,欲联名告秦朗私改户籍一事。” 大魏沿袭前朝户籍制度,把百姓分为贵良商奴贱五等,贵籍就是官吏,良籍是工和农,商籍是经商的商人,奴籍是为奴为仆,贱包括娼妓等。 逃难到武陵县的难民大多数都是没有土地,也没有一技之长的奴籍或贱籍,一旦到了灾年,这些人是最先挺不下去的。 可是现在不同了,有许多难民得知了武陵县的三年劳工,三年考察政策,知道如果肯努力,就有机会成为武陵县百姓,这可是脱籍的好机会呀。 要知道在大魏脱籍需要三代之久,传承三代都不从事此业,方可脱籍。 如果这人原来就是奴仆,连续三代都不从事奴仆这个行业,不做奴仆,自然就脱籍了,但是说起来轻松做起来难。 因为很多行业限制奴籍或贱籍进入,社会其他行业的大门都封死了,除了继续为奴作仆,根本就没什么别的能干,所以想改变阶层也是很难。 可是到了武陵县这就简单了,来的时候全是难民身份,不计较你是什么户籍。 然后招工用工一视同仁,只问你能不能干,不管你原来是干什么的。 其实用现代话来说,秦朗这种做法极大的解放了生产力,消除了社会阶层的固化,打破天花板,能者上,庸者下。 于是武陵县的各项事业都蒸蒸日上,不断涌现出优秀人物,而这些出色的人原本的户籍往往是奴籍或贱籍。 魏武站在院子里静静的听了一会儿,就算钟贤不说,他也大概知道这些人的想法了。 周边其他县里本来就闹瘟疫,百姓流失太严重,一场大灾下来,几乎就是元气大伤。 跑到武陵县的人太多,其他的县令这是来告状了。 “柳大人,再这样下去,我们县里就没人啦!” “是啊柳大人,请到我们随县去看看,年轻人都往武陵跑,现在连老头都往这里跑!这日子可怎么过呀!” 这帮家伙知道京城来磨勘的官员就在武陵,故意吵这么大声生怕住在隔壁的魏武听不见。 “柳大人,我们承认因为瘟疫的事情,有些难民跑出来避难。” “但是不能把这些难民圈猪一样圈为己用啊,这都是我们县里造册在户的百姓啊,他们腿一迈跑了,我们的赋税怎么办?” “是啊柳大人,瘟疫逼人,百姓逃离疫区,这无可厚非。但是既然武陵已经把难民治好了,就该放还啊。” “不然我等县中土地无人种,工事无人修,连学堂都无人去,如此下去怎生是好?” “柳大人明鉴,我等就是要状告秦朗,以厚利诱惑我县百姓为他做劳工,他家有了免费劳工,赋税倒是完成得又好又快,我等却遭了殃!” “咦,竟然有这等事么?”应天府的柳大人语气充满惊奇,仿佛今天才知道这件事一样。 “这还了得?各位不要着急,我一定为各位做主!” “多谢柳大人!柳大人不愧是秉正持忠,全凭柳大人为我等做主!” “现在就去县衙!跟秦朗分说个明白!” 于是一群人闹哄哄出了驿馆,簇拥着柳大人往县衙去了。 魏武看到这群人找府衙告状,想到秦朗吃瘪,心底微微一笑。 “秦朗虽然治理地方独辟蹊径,有生花妙手,但是太随性,视规矩于无物,让他吃点亏也好,钟贤,随朕前去查看。” 魏武虽然巴不得秦朗吃瘪,但也暗含一番爱护之心,生怕应天府借机把秦朗一撸到底,那可绝对不行,这个人才魏武已经打算调京使用了。 钟贤跟在后面说道。 “陛下,秦朗收留难民为自己县中人口,恐怕是抵赖不掉的,如果府衙的板子打下来,还不是得由陛下为他挡下?” “到时候这小子感念陛下恩德,敢不为朝廷效死?” 魏武深有同感,捋着胡须哈哈大笑。 “到时候,朕让这小子进京,他还能推三阻四么?” 钟贤在一旁嘿嘿陪笑。 秦朗此时不在县衙,而在县东郊的猴儿山。 说是猴儿山,只不过因为山脚下有几棵桃树,几只金丝毛猴。 这座小山也不高,大概跟土丘差不多。 但是猴儿山顶却有一道温泉,常年温热,从猴儿山一路下来形成几个温泉池。 除了大雪纷飞的冬季,只要天气适宜,每月的十五,秦朗雷打不动到山上泡温泉。 最初的猴儿山颇为荒凉,自从秦朗开始治理之后,这座矮山才变了模样,那真是翻天覆地,一天一个变化。 他不但在山顶建起了亭台水榭,还把温泉池加以打磨整理,又开凿新池引入温泉水,形成大大小小如七星般的山顶浴场。 但是唯有一个温泉池是没有加以改造,保持了原貌不变。 每个月十五,秦朗来温泉泡澡,就在这个原来的池子里。 微烫的温泉水使人昏昏欲睡,秦朗泡在池子里睡着了,嘴角微微勾起,仿佛梦见了什么开心的事情。 “老爷不好啦!老爷不好啦!” 师爷一路飞奔而来。 秦朗恍然睁眼,先是盯着远处的亭台楼阁看了一会,神色才从严肃紧张逐渐缓和下来,恢复了往日懒洋洋的神情。 “怎么,灭霸集齐六颗无限宝石啦?” “呃……”师爷摇了摇头。 “是其他几个县令联名把老爷您给告到了府衙!” “应天府的柳大人正带着这帮人在县衙等您呢,听说是因为收留难民的事情。” 秦朗摇了摇头:“哎,真是麻烦啊。” 虽然不情不愿,还是用浴巾擦干了身上的水,更换衣袍后随着师爷乘坐“公务专用”轨道车回到县衙。 “哎呀,各位大人久等了,在下实在是公务缠身,失礼失礼。” 魏武和钟贤直接坐在县衙小厅的一侧看热闹。 第十二章 都给我闭嘴 魏武既想看秦朗如何应对这次危机,又不想这小子因为这件事情被责罚,因为说到底,秦朗做得并没错。 但是这些县令们来势汹汹,府衙的柳大人似乎也打算秉公处理,他知道按照朝廷律令来说,申饬一番是免不了的,遇到严厉的主官,一封参劾就可使其免职。 从应天府来的柳大人是别驾。 大魏官制,天下府(州)主官全都叫刺史,主持地方政务,二把手叫别驾,只有都城所在的府(州)主官叫州牧,二把手叫司马。 所以柳大人相当于市长,而秦朗是县长。 虽然柳大人没有直接剥夺秦朗职务的权力,只能通过拜表弹劾,但这是上官节制下官的唯一手段。所以只要拜表一上,结局只能有两种:秦朗免职或者柳大人免职。 这件事的确是秦朗有错在先,如果柳大人拜表弹劾,进入吏部核实流程,结局很显然就是秦朗免职,除非魏武不同意。 所以魏武也很是紧张,吏部核实必然闹得人尽皆知,就算他这个皇帝想要挽回也不容易。 越是开国皇帝,越是注重律法。 这是管理天下的规则和准绳,如果皇帝本人都不去维护这个规则,任由别人破坏,甚至还替破坏者讲情,那么影响无疑是非常恶劣的。 他已经打算好,如果柳大人一怒之下处置秦朗,他就从旁阻拦,柳别驾并不知道他的身份,只知道是磨勘主官,当然不会不给面子,这样一来既能护得住秦朗,又不造成太大影响。 秦朗施施然进了小厅,施施然坐下,挥了挥手:“师爷,快快把今夏新收的金骏眉拿出来,给各位大人品尝。” 金骏眉,武陵红茶,市面上二百两银子一两,堪称茶中的奢华。 热水冲入茶碗,茶叶在其中翻腾沉浮,茶汤亮红,异香扑鼻,品一口唇齿留香。 不说其他人,就连魏武这个皇帝都没喝过这么好的茶叶,一品之下惊为仙茶。 “怪不得这家伙不肯走,武陵连茶叶都这么好。”魏武琢磨着回宫时多带点这个茶叶。 “另外去天顺楼订一桌特等席,取三年陈的茅台,一二三四……取八瓶!” 茅台,武陵名酒,市面上五百两银子一小瓶,堪称酒中的极品。据说特制酒曲中使用独家秘方发醇,酱香浓郁回味绵长,入口清香,再品果香。 魏武暗笑,秦朗这家伙被人打上门来,知道紧张了,想用银子摆平?但是看这些县令一副不肯罢休的样子,只怕用银子砸也未必能行。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秦朗竟然先翻脸了。 砰!秦朗一拍桌子,吓了众人一跳。 “几位兄弟县城的大人们联袂而来,在下做为武陵县令本该一尽地主之谊,但是你们这是干什么,找我问罪来了吗?” “你们在驿馆里大吵大闹,把本次来磨勘的上官放在眼里了吗?” “屁大点小事揪住不放,还有兄弟县的情谊吗?” 坐在主位上的柳别驾有点挂不住了,想要开口缓和一下气氛:“这个……秦大人,这次呢……” 他刚说了半句,就被秦朗一拍桌子堵了回去:“你闭嘴!” 小厅里算上柳别驾,五六个人竟然真的噤若寒蝉,个个坐在那里不出声,老老实实听秦朗发脾气。 魏武已经被秦朗这番操作惊呆了。 这是武陵县令?这都快赶上应天府刺史了。 过份了吧? 秦朗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 “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嗯?” “我们各县本该同气连枝,千万不可受歹人挑拨,伤了同道的义气。” “你是随县赵大人吧?去年随县鸭子滞销,是不是我武陵买去,缓解了农户的压力?” 那位赵大人连忙点头称是。 “虽然武陵鸭货也赚了不少钱,但是也算间接提高了养殖户的收入嘛。” 秦朗话锋一转:“临县的钱大人,你们县里的青梅,如果不是我收去了,只会烂在地里没人要,这算不算帮忙?” 钱大人也一个劲儿点头:“算是算是。” “还有你孙大人,我们两县中间隔着露水河,如果不是我把桥建起来,百姓往来能那么方便吗?” “李大人你最不该跟着起哄,去年你受雪灾的时候我还援助棉衣了呢!你就这么报答我?” 秦朗端坐在椅子上,把几个县的县令挨个骂了一遍,犹自不解气。 主位上的柳大人听着秦朗挨个训斥,已经有点坐不住了,原因无他,因为平日里府衙也没少受武陵县的照顾,有什么赋税完不成,第一个就要找武陵县帮忙。 眼见今年秋粮就快下来了,如果秦朗不帮忙,只怕今年赋税艰难。 听着秦朗挨过骂过去,估计再骂就要骂到自己头上了,所以柳大人连忙堆出笑脸。 “秦大人莫生气,这几位的确是糊涂,我刚刚已经教训过他们了。” 魏武:“啊?” 钟贤:“啊?” 几位县令:“啊?” 柳大人面不改色地胡扯:“作为府衙,最看不得的就是窝里斗,本官已经严厉申饬了这种行为,他们也是深感悔恨。” 几位县令连忙配合表现出一副悔不当初的表情。 “为了表示歉意,这才来这里等着秦大人,希望当面给你陪个不是。” “我说你们几个,还愣着干什么?还不敬秦大人一杯茶?” “正是正是!秦大人莫怪,我们都是一时糊涂,经过柳大人的一番劝解,我们已经知错了。” “柳大人的一番劝解,犹如醍醐灌顶,令在下茅塞顿开,必定痛改前非!” 魏武已经看不懂了啊。 这是个什么戏码? 明明在驿馆里还一副不肯罢休的样子,怎么到了秦朗面前,就转变得如此迅速呢? 他看了看坐在一旁的钟贤,见他也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心中百思不得其解。 秦朗一见这些人表态,也是展颜一笑:“谈不上谈不上,你我同为政令官,有时候难免有些小小疏漏,只要是一心为国,算不得什么大事。” 第十三章 岂能以卑躬屈膝避之? 柳大人清了清嗓子,开始了正题。 “秦大人,其实对于难民一事,其他各县有不理解的,也有转不过弯的,本官都耐心细致地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 “比如今天,几位县令大人找到我,我当场就进行了严厉的斥责。” “做为府衙,本官向来是以维护武陵为己任,本官可以保证,武陵县与应天府一体,武陵有事,就是府衙有事。” 其实做为一个府衙官如此拍下官马屁,柳大人也是知道羞耻的。 尤其是当着自己管辖的好几个下官的面,还有京城来磨勘的上官的面,如此恬不知耻地大拍秦朗马屁,他自己也觉得脸红。 可是他没办法呀。 因为地处关中,算是平原微丘地势,加上气候适宜,地册上登载耕地六千万亩,所以每年朝廷下给应天府的田赋高达三百万石。 但是由于天下初定不久,民生还没有完全恢复,再加上灾害频繁,这田赋上面缺口甚大。 其余县就算再怎么挤也是挤不出来的,整个应天府唯有武陵县有粮,八座常平仓全满,因此想要完成朝廷的任务,只有求助秦朗。 这也是柳大人在驿馆抖威风,见秦朗就低三下四的原因,他就是想借这个机会在秦朗面前卖个好,以便开口借粮。 说起来也是一把辛酸泪,人家从京城来磨勘的上官就坐在旁边看着,但柳大人的马屁依然拍得丝滑无比,毫不尴尬。 秦朗点点头,对柳大人这番表决心很是满意。 柳大人咳了一声:“秋粮催收将近,今年还有五分之一凑不上数,秦大人您看……” 秦朗大气地一挥手:“没关系,武陵县可以暂借,在明春之前慢慢还上就可以。” 柳大人激动得不能自已。 “哎呀,秦大人真是深明大义,当为我辈楷模!” “正所谓英雄出少年,秦大人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胸怀,如此胸襟,他日必能平步青云!” “秦大人在,是武陵之福,应天府之福啊!” 魏武心中感叹,怪不得这个柳大人一腔正气的来找秦朗,原来是利用这帮县令给他的表演加分啊。 看着秦朗翘着二郞腿得意洋洋的样子,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一群县令更是毫无底线的恭维,低三下四的样子更是让他头上青筋直跳。 他堂堂开国皇帝,坐在金銮殿上接受群臣朝拜时,也没见过这些大臣如此不要脸的恭维。 而且看这几个县令的样子,显然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 赵县令一指秦朗的鞋子:“哎呀!秦大人不要动,这里有个泥点!”说着跑上前去拂掉本不存在的泥点。 钱县令一看赵县令竟然如此无耻,不由得大怒,几步冲到秦朗面前,双手握拳轻轻捶打着秦朗的肩背。 “秦大人忧国忧民,实在是辛苦了,一定要注意保养身体,不要过于劳累呀,秦大人感觉力度如何?要不要再重点?” 孙县令李县令也不甘落后,一人扯过一条胳膊抱在怀里揉捏。 秦朗被伺候得十分舒坦,点头嘉许。 “嗯,右肩膀可以重一点,对对,再往右一点。” 魏武气的胡须发抖,没想到周边县令如此无耻,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这种事情。 而秦朗这王八蛋竟然毫无愧色的接受了,怪不得他不想进京,这分明就是应天府的土皇帝呀! 钟贤在旁边看到这幅情景,再也忍不住了,出言讥讽道:“几位县令如此卑躬屈膝,简直有失朝廷体面!” 别看赵钱孙李面对秦朗点头哈腰,但是对上钟贤这位磨勘的上官却一点都不悚。 “钟大人此言差矣!我们卑躬屈膝有何不对?” “我们在此是讨论公事,为的是一县黎庶,岂能以卑躬屈膝避之?” “钟大人也是一位爱民如子的政令官,想必也遇到过各种困难,难道不曾为了百姓而四处奔走过?” 这几句堂而皇之的话把钟贤怼得硬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魏武在一旁也是暗自点头。 虽然几个县令手段有些令人不齿,行为不够体面,但他们讨论的还真是公事,无非是为了一片公心,想尽量把自己的辖县管理得更好,如果念在他们的本心,不但不应该讥讽,反而应该称赞。 能为百姓而舍去自己面子的县官,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可是当他把目光再转向秦朗的时候,鼻子差点没气歪。 这家伙此时已经四肢舒展地躺在太师椅上,坦然接受着几位同僚的服务。 就连府衙的柳大人都凑过来在一旁帮着打扇。 魏武实在看不下去了,拉上钟贤匆匆离开了县衙小厅,回到驿馆生闷气。 “秦大人,我们几个县趁着秋收没开始,已经开建猪舍了,您看武陵的养殖业是不是也可以向我们县里稍微拓展那么一下?” 武陵县的各行各业都在迅猛发展,周边其他县已经眼红很久了。同样的土地在武陵县就大获丰收,那麦田产量翻着番往上涨。 同样是养猪,武陵县的猪不但膘肥体壮,还生长迅速,没多长时间就能出栏宰杀。 自家的猪崽还没狗大,武陵县的已经快要能杀了,这差距根本不是一星半点啊。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武陵县这些产业全都有独门秘方,而这秘方就捏在秦朗的手里。 这次各县来不求获得秘方,只要武陵县养猪的农户肯去他们那里养,就会免费提供猪舍,还顺便把各县连接武陵的路修成硬石板,便于往来。 各县这么做的目的也无非是跟在秦朗的后面喝点汤,对此秦朗自然是不在意,答应各县会考虑向外拓展养殖基地。 秦朗向来的做法是放手让下面去做,而他只需要泡泡温泉,做做马杀鸡,偶尔对月小酌一番,或者呼呼大睡。 今天泡温泉才泡到一半,就被拖回到县衙,难得有点时间,顺便问了下师爷疫情控制的进展。 “现在疫情控制得如何了?” 师爷翻开账册,把各控制区、封闭区、管控区人数快速统计了一番。 “老爷,虽然难民还在不断地向咱们这里涌来,但是疫情已经不再扩散了,城外一直在观察中,已经有几天没见难民里有感染天花的人了。” 第十四章 一张地图,八两银子而已 经过秦朗七+七,七+十四等分块分批控制,疫情进入了稳定阶段。 其实不在于患病人数的多少,而在于是否在人群中传播。只要遏制了传播途径,再加上更合适的治疗手段,疫情也就不那么可怕了。 武陵县因为牛痘种得早,成了一道防火墙,为关中地区挡住了疫情传播。 所以太医院还没到武陵县,就听说疫情已经差不多消除了。 因为魏武亲笔信的缘故,太医院极为重视这次学习。而且预防手段本来就是医家极为推崇的“治未病”,在病还没发生之前就进行阻断,以最小的代价控制病症。 太医院的老院长亲自带头,领着太医院三十多位医生浩浩荡荡向武陵县而来。 老院长已经七十高龄,听说了防治天花一事,仍然不辞劳苦坚持赶来。 此刻正坐在牛车上闭目养神,一部雪白的胡须在胸前随风拂动。正是杏林中鼎鼎大名的葛云。 太医院中大半都是葛云的弟子,这次来武陵学习种牛痘葛云极为重视,在他的要求下,所有的弟子全部到齐。 尽管一路上已经听到了不少风声,比如说武陵县已经将疫情难民人数控制到了一万以下,还有说临县已经开始恢复正常生活,但太医院众人还是对此抱有怀疑。 “老师,这种牛痘之法说来简单,弟子也曾进行了尝试,但是均不得法,真不知道武陵是怎么做到的。” 葛云的弟子对于武陵用牛痘法控制天花,心里还是隐隐不服气。 葛去瞄了弟子一眼,开口声音宏亮,不像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年人:“你说这话糊涂!” “有效没效陛下不知道吗?” “你以为陛下连疫情被控制住是真是假都分不清吗?” “学医切不可妄自尊大,抱残守缺。如果不学习新的医术,不接受新的思想,只会越来越没落。” 葛云一眼就看穿了弟子心中那点可怜的小自尊,毫不客气地批评。 “我已经七十多岁了,对于一些虚名已经不关心了,只想安安稳稳把这本青囊经写完。” 葛云拍了拍膝盖上一本没写完的书,那是他毕生心血之作,把各种经方验方全部收拢到一起,希望能流传后世。 “院长,太子殿下有请。” 牛车外面,一名弟子恭声说道。 葛云无奈叹了口气。 这次前往武陵,太子非要跟着来看热闹,众人劝阻不住,再加上陛下又不在宫中无人约束他,只好让他跟着来了。 葛云停下牛车,整理衣冠,这才安然前往车队的后面。 一辆双马驾辕共六马拉着的马车远远缀在队伍最后,太子没在马车上,而是跟侍卫们一起骑马,此刻正坐在马背上东张西望。 葛云老远就施礼:“臣见过太子殿下!” 太子连忙一拂袖:“不是说了吗?出了宫就不许再叫我太子,叫我隆庆就行了。” 太子年方二十出头,继承了魏武的相貌,丰神俊朗,玉树临风,端坐在马上更是英俊潇洒,令人不由得心生好感。 葛云略一沉吟,觉得这样也好,否则万一被人听去,泄露了太子行踪就不好了。 “那老臣就僭越了。” “不知隆庆找我何事?” 隆庆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出宫,一路上对什么都感兴趣,没有了太傅的约束,更是放飞自我。 在宫中有太傅约束,学业就不用说了,连仪态都要保持一个稳重的形象。 心中再急也不能小跑,说话时不能嬉笑,隆庆觉得自己都快要变成一个木头人了,为此他没少挨太傅的骂。 现在出了宫无人约束,隆庆自然随心所欲,把太傅平时教的那一套抛诸脑后。 “老院长,等到了武陵县,千万别跟我爹说我也跟来了。” 葛云摇头:“武陵县才多大点地方,根本瞒不住,何况老臣也不敢欺瞒陛下。” 隆庆一撇嘴:“真是古板!不都说了不许什么臣呀陛下呀之类的吗?” 不过他马上又高兴起来:“算了算了,你不肯瞒着也是对的,大不了我不跟着你们,你们不知道我去哪了,我爹自然就找不到我。” 说着也不管侍卫,一个人策马扬鞭,向着武陵的方向飞驰而去了。 葛云泛起深深的忧虑,隆庆太子性格如此跳脱,望之不似人君啊。 武陵县很快到了,太医院已经事先遣人通知了秦朗,所以秦朗送走了赵钱孙李几位县令和柳大人,就带着师爷等人去城门外等。 很快地平线上一骑绝尘而来,奔到城门边勒马,马儿扬蹄发出咴咴的叫声。 “打听一下,这里可是武陵县?”马上的骑士正是先行赶来的太子隆庆。 站在城门口的秦朗打量了一眼隆庆,点点头:“正是!” 隆庆兴奋的策马就要进城,秦朗大喝一声:“慢着!” “怎么?” 隆庆这时才注意到站在城门边的秦朗,看样子打扮很普通,身边还站着一个笑眯眯的鼠须胖子。 秦朗微微一笑:“看你行色匆匆,一定是远道而来吧,这么进武陵县可不是一个资深驴友该有的做法。” 隆庆眼中一亮。 “那么你有何说法?” 秦朗伸手一指自己身旁的路边摊,那是县衙专门设在城门口的购物亭。 “你看,这里有报纸瓜子通讯录,还有地图及脚递代写诉状,你刚到武陵,人生地不熟,应该先买一张武陵县地图,这张地图才仅仅八两银子而已。” “八两银子!还而已!” 隆庆被一张地图的价格吓到。 秦朗露出鄙夷的目光。 “一看你就不懂,这份地图可不是普通地图,里面不但有详细的道路和商铺坐落位置,甚至还标明住宿价格,更有各种美好去处,一图在手,节省了你大量的时间,难道不值八两银子?” 隆庆一想也对。 “买了!” 爽快掏出钱囊付账。 他刚刚策马要进城,秦朗又是一声大喝:“慢着!” “又怎么?” 秦朗一指购物亭:“进城前一定要先买一份报纸,不要问为什么,我只能告诉你这份报纸是新鲜出炉,武陵县中的大事小情,东家长西家短都有记录,能让你迅速融入本地,免得挨宰!一份才三钱银子。” “还有急脚递,他不但能帮你把马匹行李送到指定客栈,还身具向导功能,一天才五两银子。” 第十五章 隆庆的九十八两 当隆庆夹着报纸,拿着地图,手里提着简便包的瓜子和青梅水,后边急脚递牵着马走进城之后,才惊觉自己在城门零零碎碎已经花了二十多两银子。 不过那个年轻人倒是没有骗他,这些东西每一样都十分值得。 嗑着瓜子喝着竹筒装的青梅水,武陵县城独特的风情扑面而来。 太子看什么都好奇,挂着铃铛叮当作响的轨道车,街头巷尾拿着报纸正在闲聊的百姓,一切都让他觉得无比新奇。 “嗯……武陵县果然有意思,老师曾说过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看来的确如此啊,这可比坐在宫里读死书有意思多了。” 隆庆想起太傅威严的模样就是一阵头疼,心底突突突直跳,有种烦闷欲吐的冲动,不过好在街边的美食摊压下了这股“晕师”感。 “这个多少钱?” 他伸手指着街边烤串,一串串稀奇古怪的东西串在竹签上售卖。 有举着两只可爱小钳子的蝎子,也有伸着八条萌腿的蜘蛛,还有方头方脑的蝗虫,减肥失败的蚕蛹…… “五文钱一串,五串二十文。”小贩热情地招呼。 挑选了良久,隆庆咬牙挑战最萌蜘蛛。 面目狰狞,闭眼一口咬下去,隆庆闭目等死。 咦?不对,第一感觉是酥,第二感觉是香,一种独特的香味在口腔中爆裂开来。 隆庆哈哈一笑,一串酥烤蜘蛛果断进肚,心想回宫的时候,说什么也得带几串回去炫耀一下。 顺着街道往前走,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他目不暇给,一盏清澈透亮的提灯迅速吸引了他的目光。 “水晶灯!” 以隆庆太子的认知,这应当是以整块水晶磨制,再以其他材料做框架打造出来的灯。 水晶的特性就是清澈透亮,如水一般,但是取材却极为不易,这么大一盏灯对于水晶材料的要求极高。 隆庆惊叹着仔细观察。 只见这盏灯的六面灯壁均采用水晶磨制,不但清晰,甚至连水晶特有的云纹都没有,干净透亮。 “没有云纹的水晶!” 隆庆已经被震撼得说不出话来了,要知道仅仅巴掌大的一小块水晶没有絮状云纹,就属于上品,要卖到五六百两银子不止。 而眼前这盏灯采用的水晶已经达到了书本大小,依然没有一丝云纹,六片灯壁通通没有! 这一盏灯怕不是要卖上万两银子? 隆庆觉得极度不可思议。 价值上万两的极品水晶灯就公然挂在一个不起眼的扁担上卖? 摊主肤色黝黑,眼神明亮,显然是个农人啊。 隆庆伸出有些颤抖的手,指着水晶灯:“这个多少钱?” 摊主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八十两。” “多少?” 隆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八十两。”摊主老哥重复了一遍。 “买!”隆庆觉得自己捡了一个大漏! 这位农人老哥显然是不懂这个灯的价值,找遍大魏皇宫,都没有任何一盏灯能与此灯相比。 这是绝世珍宝啊,居然就卖八十两,这老哥是傻的吗? 隆庆眼都不眨地递过银子,将水晶灯接过来迅速用袖子盖住抱在怀里,他甚至都不放心把这盏宝灯交给身后拿行李的急脚递。 往前走了十余步,隆庆的目光再次被一盏灯吸引。 跟他怀里一模一样的水晶灯! 六片毫无云纹的水晶磨制成灯壁,清澈透亮,犹如刚刚那位农人老哥的眼神。 隆庆心跳加快,快步走了过去:“这个多少钱?” 摊主是个和蔼大娘:“十八两。” 隆庆呆立在原地,任街上车水马龙,天空风卷云舒,时间在这一刻仿佛静止。 “多少钱?” 大娘感觉这个后生大概耳朵不太好,大声说道:“十八两!” 隆庆的嘴唇都在哆嗦:“这是不是水晶?” 其实他心里已经隐约猜到答案,但犹自不肯相信,需要大娘无情地把他打醒。 “玻璃,这叫玻璃,你这个娃显然是个外地来的,在街口张老六那里花了八十两买了一个还当水晶抱在怀里……”大娘果然慧眼如炬。 急脚递牵马走了过来,用怜悯的眼神看了隆庆一眼:“你最好再买一盏。” 隆庆吃惊:“为什么?” “因为这样就相当于每盏只花了四十九两!”急脚递语重心长。 “如果我财力充足,成百上千盏买回去,是不是最终每盏灯的价钱就不算亏太多?”隆庆只是没见识,不是傻子,所以迅速明白过来。 急脚递点了点头。 “唉不对,那你刚刚怎么不提醒我?”隆庆忽然想起急脚递就是本地人,除了帮人带行李还兼任向导。 “你只给了带行李的钱。” 隆庆想想也对,急脚递就是做向导这一行的,如果雇主没花这份钱,他还主动提醒的话,就是在做免费向导,这种行为无疑是在扰乱别人生意。 而且隆庆很容易从负面情绪中抽离出来,才走了几步,他就已经高兴起来了。 “虽然花了九十八两买了两盏玻璃灯,但是宫里没有啊,只要我拿回宫里,要价九百九十八也是疯抢啊,一盏灯就回本还赚九百,不愧是我!” 至于多买多卖的想法,隆庆却没有,他知道物以稀为贵,两盏玻璃灯是能卖出最高价值的,再多就不稀罕了。 甩手把两盏玻璃灯都交给急脚递,隆庆对武陵县的兴趣更浓厚了。 而此时另一边,浩浩荡荡的太医院一行人终于跟随秦朗一起进了武陵县城。 葛云没有坐在车上,而是与秦朗一同并肩步行。 “秦大人百忙之中还要来城门口接应我等,实在是受之有愧。” 秦朗笑道:“老院长说哪里话,太医院能来武陵县,算是顶级专家团到我县做学术交流,对于武陵的医学专业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呃……” 葛云还不太适应秦朗的口语用词。 “老朽带着弟子有三十几人,驿馆能不能住得下?” 秦朗洒然一笑:“没问题。” “那个……刚才是否过去了一个骑马的年轻人?” “是啊,还买了不少东西呢。” 葛云知道了隆庆的行踪,觉得一会儿对陛下总算是有了一个交代。 第十六章 谁骂我师爷 葛云对于这次学习种牛痘,是极为重视的。 能在他的青囊术一书中,增加一项新学来的医术,对他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太医院众人进驻驿馆,刚刚安顿完毕,钟贤就找上了门。 “怎么回事?为什么太子的侍卫也在这里?” 葛云无奈:“正要跟陛下禀报,太子非要跟着来,老臣阻拦不住,现在太子先行进了城,不知行踪所在。” 魏武得知隆庆居然敢偷偷出宫跟来,十分震怒。 “逆子!” “他功课做完了吗?上次太傅出题考他,结果答成了什么熊样?还敢偷跑出来,朕非要收拾他不可!” “陛下消消气,太子也许是嫌宫中太过憋闷,虽然出宫,也没四处乱跑,跟着陛下的足迹而来,正好陛下可以教教他。” 钟贤在一旁好言相劝。 “哼!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真是要活活气死朕!” 魏武平复了一下胸中的怒气,想到太医院来人的事情。 “葛云来了?” 钟贤答道:“老院长把太医院的医生几乎全都带来了,十分重视。” 魏武点点头:“种痘之法利国利民,应该加以传播,这样我国之民再不惧此恶疾,可谓功德无量。” 葛云七十多岁的高龄还能亲自前来,可见其重视程度。 魏武叫钟贤把葛云找来,勉励一番。 钟贤连忙把葛云请来。 “陛下!老臣见过陛下。”葛云见了礼,恭敬地站在一边等魏武问话。 “老院长年龄大了,请坐下,我听钟贤说,你很重视这次防天花的种牛痘学习,甚至还带了所有弟子,这是一件好事。” 葛云有些激动:“老臣能学习收录这项医术,是老臣的荣幸啊。” 魏武摆摆手:“这次朕微服私访,身份是京城来磨勘的上官,以你我相称即可,以免泄露了行藏。” “至于学习种痘之术,直接去找县令秦朗就行,我和钟贤已亲身验证,的确有效,不再惧怕天花恶疾。 此时此刻,县衙后院。 秦朗正舒舒服服地躺在藤椅上吃草龙珠,侍女阿娇抬起纤纤素手,从一串草龙珠上摘下一颗,用一柄银刀剥去皮,又和银勺剜去籽,这才送到秦朗嘴边。 “唔,这颗草龙珠有点酸,不如刚才那颗好。” “老爷这才吃第一颗草龙珠呢,奴家不知道刚才是哪一颗呀。” 秦朗笑着瞄了她一眼:“你这是在引导老爷么?” “老爷你好坏啊!” 秦朗哈哈大笑,正在享受这难得的清闲时光,忽然衙役跑了过来。 “老爷,太医院的大夫们来学种痘术啦。” 秦朗不耐烦地挥挥手:“叫他们找师爷去!” 疫情的事情完全都是师爷在管,并且按照秦朗的布置建立了一整套有效流程,从牛痘培养,到取浆制粉,再到器械消毒,疫区管理包括紧急阻断。 可以说已经从一个新手成长为专家级学者了,太医院想学的话,师爷完全可以应对。 种痘术虽然是秦朗所授,他不藏私,有人爱学就去学,这些杂七杂八的小事秦朗懒得搭理。 在城门口站了老半天等着那群大夫已经很给面子了,秦朗觉得自己的私人生活已经严重被打扰了。 “唉!今晚应该去茶楼听曲了,不知道悦儿姑娘还在不在。” 刚吃了不是怀中的两颗草龙珠,衙役又来报。 “老爷,师爷被骂哭了!” “嗯?”秦朗眉头皱了起来。 “怎么回事?” 衙役便绘声绘色地讲述了事情经过。 原来太医院到了之后,为了方便介绍疫情防控,师爷就把大夫们请到了县衙大堂上。 三四十个太医院的大夫围着师爷听讲,师爷难得有这人生的高光时刻,也兴致勃勃地传授牛痘防治。 这时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个疯疯颠颠的老头,开口就问:“牛痘防治天花的药理是什么?” 师爷哪懂得什么药理,自然是说不出。 那个老头也不做声,接着旁听。 当听到师爷讲到疫情控制的时候,又问:“寒疫和热疫同时发作,如何控制?” 师爷更不懂什么寒疫热疫,只知道凡是传染病,一律按这个套路解决,因为传播途径全被控制住了,自然不会再传播。 但是师爷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现在被这个老头连续两问,都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那个老头生气地一甩袖子:“这也不懂,那也不懂,还大言不惭教授太医院,简直岂有此理。” 师爷被骂得满脸通红,却不知如何反驳。 老头严厉地说道:“医者不但要有仁心,更要细心和真心,你既然什么都不懂,有何脸面坐在台上夸夸其谈?” 当着这么多太医院的大夫被老头一顿臭骂,再想到秦大人安排的事情没有办好,师爷额上见汗,于是抬起袖子擦拭,结果衙役以为被骂哭。 秦朗怒不可遏地赶到大堂时,那个老头还在给一群大夫训话。 “刚才谁骂我师爷?” 一个太医院的大夫连忙站起来打圆场:“秦大人,一场误会,误会!” 秦朗瞄了一眼众人,又瞄了一眼那个老头,拉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既然给脸不要,那就勉为其难踩你们一脚,让你们明白天外有天的道理。” 那个老头此时终于开口:“你又是谁?” 秦朗微微一笑,没有理他,而是直接开口发问:“既然你们都自称医者,本官考考你们,看你们是不是虚有其名。” “第一个问题,天花是什么?” 众大夫七嘴八舌地回答,有说是病气,有说是先天胎带来的,也有说是疮,还有说是毒,莫衷一是。 秦朗把二郎腿一翘,嘴里轻轻哼着小曲,他知道这群医生一个也答不上,或者说,答上来的全是错的。 那个老头说道:“天花是脾中之毒!”这符合医者一贯以来的说法。 秦朗“嗤”了一声,他根本不知道医者的传统理论,也不需要知道,爱是什么是什么,他只管打击就完了。 “第二个问题,既然你们认为你们自己的答案是对的,那请问天花长什么样子?” 这次大部分人都沉默了,因为根本不知道。 第十七章 师叔祖的诞生 秦朗根本不用懂什么传统理论,直接吊打,两句话逼死所有大夫。 因为他们是真不知道天花长什么样子。 但是秦朗知道,他见过,而且能让大家全都见一遍,这就是碾压,这就是吊打,人生寂寞如雪。 “你叫什么名字?刚才不是挺牛的吗?怎么不做声了?”秦朗打人专打脸,直接指着那个老头开喷。 “还要点脸不?骂别人就头头是道,轮到自己就悄无声息,你怎么不把刚才骂我师爷的话拿来骂自己呢?” 老头哼了一声:“没错,刚才是我骂了你的师爷,那又怎样?” “他不懂药理药性,更不能辩证施治,连寒热都不分,有什么资格给太医院讲课?” 秦朗道:“你连天花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有什么资格自称大夫?” 老头一张脸涨得通红:“天花乃是一种毒,先天便有,是从胎中带来,因为气血虚弱,才发溃于皮肤。” “毒就是毒,一股无形无质的气而已,还能有什么样子?” 秦朗撇撇嘴道:“敢说不敢认,连实事求是的精神都没有,配称大夫?” 老头被激:“我有什么不敢认?” 秦朗道:“天花根本不是你说的那样,它是有固定形状的。敢不敢打赌?” 老头怒道:“怎么不敢?你说怎么赌!” “如果天花确实像我所说,有固定形状,你就输了,第一给师爷道歉,第二拜师爷为师。” 这一下大堂里沸腾了。 一个大夫对秦朗说道:“秦大人,你知道他是谁吗?他是我们的师叔啊,人称神医的李无病啊!” 秦朗不理他。 “什么无不无病的,就问你敢不敢赌。” 李无病的确曾经是天下第一神医,据说药到病除,起效神速,别人三副药才稍稍见效,他一个药丸就立马痊愈。 但是李无病在十几年前就消失无踪了,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有人说李无病死了,也有人说已经成仙飞升了。 李无病被话逼到这里,不赌也得赌! 不赌,被秦朗两句话就问住,废了一世英名。 赌,看秦朗的样子,显然吃定他了。 李无病不得不赌! “好,老夫答应你,如果天花真是有形有质,老夫愿意向师爷道歉,并且拜他为师!一言既出,决不反悔!” 秦朗不打算伤他太深,免得老头子一个想不开抑郁了,虽然可恶但罪不至死,给他一个教训就可以了。 “那个谁,去把我屋里靠西墙上第15号箱子拿来。” 衙役迅速取来了一个木箱。 秦朗磨墨,取了张白纸,在上面画了一个椭圆形,又在椭圆形里画个个两头大中间细的纺锤形状。 “张三!把这幅画挂在墙上,让这些自称大夫的看看,这就是天花的样子。” 伸手指了指师爷:“镜子在箱子里,你取出来给他们演示一下!” 那是一套比较粗糙的显微镜,秦朗做出来玩的,因为玻璃工艺还需要提升,就做了一个粗糙的玩。 但就是这一面镜子,就已经能够看清天花病毒的样子了。 镜子刚制出来的时候,秦朗跟师爷两个人玩得不亦乐乎,所以师爷是懂得怎么使用镜子的。 秦朗不屑地瞥了那个老头一眼:“你就是一条酸菜鱼,又酸,又菜,又多余!” 没功夫跟这帮人闲扯,到点了赶紧去茶楼听曲,据说悦儿姑娘这段时间又漂亮了。 秦朗离去后,县衙大堂里一片寂静。 师爷取来天花病人的痘浆,直接放在镜下观察,与秦朗挂在墙上的图一模一样。 每个太医院的大夫走过来看一眼镜子,再看一眼图画,就默然无语。 直到大堂里所有人都看完,李无病走到师爷面前,扑通跪下。 在武陵县里面逛了一圈的隆庆收获颇丰,准备去驿馆住下,哪知道经过县衙,恰好看到这一幕。 “这不是李无病那个疯老头吗?”隆庆挥挥手让急脚递先把马匹和买来的一堆东西送驿馆去,自己则凑过去看热闹。 “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李无病说完这句话,恨不得立刻吐血身亡。 师爷属实高兴坏了,秦大人的话他可不敢不听,既然让收徒弟,那就只好收了。 “嗯,徒儿免礼。”师爷笑眯眯地受了他一拜。 “啊~!气死老夫啦!”李无病直接疯掉。 太医院的一群大夫已经被这台神奇的镜子所吸引,一个大夫向师爷提出问题:“师叔祖,除了天花之外,是不是也可以看看其他东西?” 师爷很高兴解锁了新称号,连连点头:“当然可以,我们已经看过了很多东西,比如苍蝇头什么的,特别恐怖。” “师叔祖,不如我们现在就抓一只苍蝇来看看吧!” “好啊!” 隆庆目睹了太医院师叔祖的诞生,觉得武陵县真的特别神奇,不但有水晶灯,还有这么好玩的镜子。 而且他在县里转了一大圈,收获了无数好东西,而且这些东西,统统都是武陵县产出,目前已供不应求,每天来武陵县采购货物的人越来越多,山南海北哪里都有。 眼看着这个武陵县就像一个聚宝盆一样,源源不断往外冒着黄金,可偏偏自己一分都拿不到,这让隆庆心里像猫抓一样难受。 所以他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把自己的皇庄卖了,用这笔钱垄断武陵县的大部分产出,然后加一层价格再往外放,这样绝对能赚得盆满钵满。 他刚进入驿馆,就看到钟贤站在院子里一个劲儿地冲他打眼色。 “隆庆!你进来!”魏武恐怖的气息如渊似海,瞬间吞没了隆庆所有的喜悦。 不过隆庆很快就摆脱了负面情绪。 “爹!你猜我发现了什么?”隆庆从他那鼓鼓囊囊的包里掏出那盏水晶灯。 “爹,这是孩儿在路上发现的,纯正的无云纹水晶,这么大一整片极为难得,精雕细琢制成才卖三千两,孩儿特地买来一对孝敬爹。” 魏武看着那盏标价十八两的玻璃灯,面带狐疑。 “你花了六千两买这两玩意儿?” 第十八章 隆庆的三赢之策 “啊,便宜吧?”隆庆黑白分明的眼神里透着清澈。 “钟贤!把门给我关上!”魏武咬牙切齿地回头去找棒子。 “谁都不要拦着我,今天我非打死这个逆子不可!” 钟贤急忙关上门,顺手把门后的棒子递给魏武。 隆庆吃惊地看着钟贤。 魏武:“……” 所以当一个人说谁都不要拦着我的时候,有没有可能是想让人来拦一下? 但魏武显然错付了。 钟贤是什么人?那是发誓要做天下第一大太监的人物,最基本的原则就是陛下的话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魏武接过棒子掂了掂。 隆庆绝对不是坐以待毙的性格:“爹你不能打我!” 魏武阴沉着脸:“为什么?” 隆庆一指屋子一角堆着前些天魏武买回来的东西:“爹你买得比我还多,花钱比我还凶,凭什么说我?” 魏武恼羞成怒:“你这个逆子!老子买那些东西是为了玩吗?” “老子那是在体察民情的过程中迫不得已!再说你那两个什么水晶灯,那是玻璃!十八两一盏!” 钟贤连忙点头:“对对对,神鹿峰上的百姓实在是难以纠缠,她们很可怜,个个衣不蔽体,陛下费了好大力气才摆脱。” 魏武急忙打断:“你闭嘴!” 隆庆知道这一波已经搪过去了,连忙从地上爬起来,给魏武捶肩捶背。 “爹,您老消消气,孩儿这也是为了咱大魏嘛。” 魏武哼了一声:“你花了六千两银子当冤大头还有什么可说的?” “孩儿这么慧眼如炬,都成冤大头了,爹你想别人会怎样?只要我把这东西运到齐国去,卖八万两多不多?” 说到齐国,魏武沉默了。 大魏周边国家不少,什么齐楚燕韩宋鲁卫,晋郑唐汉魏蜀吴。 这十国里面,魏国虽然名叫大魏,其实地盘并不大,国力也不强,加上战乱方平,国力空虚,常常被周围的国家欺负。 与大魏接壤国家中,最为强大的就是齐国。 齐国是老牌强国之一,政权稳定,比较富庶,百姓生活安定,相比刚刚平定下来的魏国,齐国是很有吸引力的。 而魏国相对来说就是太穷了,太多灾害了,老百姓都快受不了了,有点想法的都开始往外溜了。 连太子都在想办法去齐国赚钱,普通百姓可想而知。 魏武正是忧心于此,这才迫不得已出宫微服私访。 这也是他总想把秦朗弄去京城的原因,实在是太缺人才,太缺钱了。 秦朗能把武陵治理得这么好,跟大国都城相比也不逊色,是位极其难得的人才。 魏武很苦恼如何留住这位人才,想升他的官,可秦朗又有些懒散,想请他去治理一番又怕他太过随性。 “对了,秦县令你见过没有?这个人很有能力,就是缺点太多。” 隆庆摇摇头,他爹称赞的人,个个都是老古板,要么满口之乎者也,要么一脸严肃专挑别人道德缺陷。 但是缺点多还能得到他爹的称赞,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隆庆瞬间对这位秦县令来了兴趣。 “真有能力的话,就快点提拔他做大官啊!我大魏不是正缺人才吗?刚好你的身份还是磨勘官,就评个上士不就行了?” 魏武狠不得一巴掌抽死这个逆子。 “朝廷法度,岂可随意更改?我既然充当磨勘官,就必须要按朝廷的考核方法一丝不苟地考核!否则还要法度有何用?” “江山交给你这逆子,早晚完蛋!” 隆庆腹诽老古板,什么事情都死教条,还梦想当千古一帝呢。 当然这话他是万万不敢说出口的,一副听话的乖乖样。 但他的情绪很快就活跃起来:“那也好办,爹你真看好这家伙的话,不如把霓裳嫁给他,把他变成自家人,不就行了?” 魏武瞪大眼睛看着隆庆,气得浑身发抖,胡子都筛糠了,伸手指着隆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怎么样爹,我这主意不错吧?”隆庆觉得这简直是天才的想法,双赢之局,妹妹找到一个夫君,是好事,老爹得到一位贤才,也是好事。 重要的是他隆庆成了秦朗的大舅哥,那这武陵县的各种新奇产品还用说吗?都是自家人啊,分什么你的我的,你的不就是我的?这才是最大的大好事。 “钟贤!把棒子给我!”魏武觉得心口疼得厉害,八成要被气死了。 这次可是真打了,魏武本就是开国君王,战阵厮杀风雨半生,抡个棒子还是不费劲的。 只见漫天棒影之下,隆庆哀哀如断腿之狗,惨叫声传遍驿馆上空。 半个时辰后,魏武带着钟贤去了县衙后院。 师爷还守在前堂统计灾民情况,看见两位上官,连忙陪笑着跑过来。 “两位上官是否要找我们秦大人?” 魏武点了点头。 “秦大人出去了,二位大人请前堂就座,稍候片刻。”师爷抬头看了看水漏,正是晚七点,估计秦朗去马杀鸡了,这个点应该很快就回来了。 果然,一盏茶还没喝完,秦朗就哼着小曲溜达了回来。 “咦?二位上官!这么晚了不知有何要事?” 秦朗打量着魏武和钟贤,觉得这两位上官有点可疑。 人家磨勘都是很快结束,喝喝茶聊聊天,顺便查查账,如果没什么大问题,基本是五天左右就会离开了。 虽说赶上了疫情,但这两位在武陵的滞留时间也有点长。 魏武干巴巴笑了一声:“秦大人没什么事的话,何不去你的小院里聊上几句?” 既然对方都要求了,不让去不太礼貌,秦朗把二位请到了后院,在葡萄架下的小桌旁边坐定,侍女阿娇奉上了红茶。 魏武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给钟贤打了一个眼色。 钟贤立马按照商量好的台词问话。 “秦大人年少有为,不知家居何处啊?” 秦朗瞄了一眼钟贤,心想这也不是磨勘要考校的课目啊,嘴里答道:“在下是陈国人。” “陈国?”一旁的魏武想了一下,那是一个特别小的封国,十五年前被宋国所灭。 “噢,那可是挺远,家里还有什么人吗?” “在下父母亡于战乱之中,家中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可曾婚配?” 秦朗摇了摇头,结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魏武在一旁“嗯哼”地咳了一声,看着这似曾相识的表情和话题,秦朗右眼皮跳了一跳。 第十九章 不好意思,在下正在修身 “这位毕大人,他有一女,年方豆蔻,长得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国色天香风华绝代……”后面还有一长串形容词。 “如今恰好也是待字闺中,我看与秦大人十分般配,本官做个媒人,为你俩牵一道红线,秦大人意下如何?” 秦朗想都不想,郑重地拒绝了。 “抱歉,在下还不想这么早就结婚。” 魏武微微有些恼怒。 本来他是不想来的,可是被隆庆那小子魔音灌耳之后,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就像天下所有的老父亲一样,魏武非常宠爱自己的女儿,视为掌上明珠,多少京城子弟追求,都被他严词回绝。 一句话,你们不配! 他希望永远做那个守护着女儿的男人,可是随着霓裳一天天长大,魏武也明白女大不中留的道理,如果再拒绝下去,只怕要耽误了孩子。 可是左挑右选,都不满意,直到今天隆庆那个逆子提到了秦朗。 通过这些天的观察,魏武对秦朗的观感并不坏。 这个年轻人虽然懒了点,脾气臭了点,其他方面都还凑合,最重要的是,如果秦朗真的成了女婿,那使唤起来可就方便多了。 本来提拔对做官的人来说,那是必须为之奋斗终生的目标啊,可是这小子偏不!而且明确拒绝调任。 魏武看得出来他是真不想升官,虽然也可以拼命强行升迁,但他深深地明白,一个人主动做事和被动做事相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强扭地瓜不但不甜,甚至都不解渴。 所以即使再舍不得霓裳,也只好来探探秦朗的口风,没想到这家伙居然一口回绝,这怎能让魏武不恼怒? 这恰如一件珍藏了多年的宝贝,迫不得已要送给别人时,别人连看都不看,这让魏武如何能受得了? “哼!年轻人不及早成家,如何成就伟业?岂不闻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魏武面色不善的看着秦朗。 秦朗连连点头:“报意思,在下正在修身,还没修完。” “你……”魏武怒哼一声,起身就走。 钟贤也不好再劝,随着魏武离开了县衙后院。 “莫名其妙嘛!”秦朗觉得这两人也太古怪了。 大半夜居然来提亲,还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当我秦某人是不想奋斗那种人吗? “怪不得这么多天还没走,原来打着结亲的主意。” 秦朗摇摇头,他可不怕得罪这两位,为了应付磨勘,他巴不得让这二位给他低点评分。 前朝的考课制度标准为四善二十七最,魏武嫌麻烦,改成了四善四最。 四善是德、慎、公、勤四个方面,就是看这个官员的品行怎么样,一般不做什么坏事都没问题。 四最就是具体业务,分为治事、劝课、镇防、扶养四项。 用现代话说治事就是信访工作要搞好,不许有闹事的,百姓老老实实安安稳稳;劝课是收税,劝大家把钱都交出来,交得越多得分越高;镇防就是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最后一项是扶贫。 四最这几项,秦朗得分最高,因为武陵实在是太安逸了,哪哪都优秀得没话说。 所以他想要让自己评分下降,就只能从作风问题上下手。 可惜这年头喝花酒不算作风问题。 德慎公勤这四个字中,秦朗只好从懒字上作文章。 魏武当天晚上闷闷不乐回了驿馆,气得饭也不吃了,闭门不出。 钟贤这位立志要做天下第一大太监的人,怎么可能独自去吃饭,于是两个人都在屋子里饿着,肚子咕噜声此起彼伏。 隆庆可不敢去触老爹的霉头,再来一遍棒法就能要了他的命。 他一早就偷偷溜了出去,想要找一个值得投资的生意,狠狠赚上一笔。 至于本钱,他已经准备好了,此刻一处皇庄地契就揣在怀里,这座位于京都城郊的庄子是魏武赐给他的食邑,连房子带地卖上十万两不成问题。 大街上繁华如织,隆庆直奔县玻璃坊。 武陵县玻璃坊。 一个制玻璃的小作坊,跟城门口的报刊亭一样,都属于公产。 是秦朗以武陵县公银投入本钱的产业,换句话说是纯纯的国企。 隆庆自从那天被两盏玻璃灯黑了一百两银子,就对这种类似水晶的东西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按城门口买的地图索骥,很快就找到了玻璃坊。 地图上还贴心标明了周边美食。 于是隆庆买了一包油炸萌八腿边吃边逛。 当他站到玻璃坊门前时,彻底被这座工坊的建筑风格所震惊。 一座方方正正的建筑跃入眼帘,墙面上被分割成了大小不等的多边形,中间全部用玻璃填充。站在外面,就可以透过玻璃看见里面的工作情况。 隆庆不懂超现实主义这个词,但他脑海里蹦出来的第一感觉就是梦境、幻觉与现实糅合,产生一种荒诞而古怪的情绪。 推开一整扇玻璃门,就是宽大的会客厅。 甚至连地面都铺以玻璃,走在上面无比平整。 在隆庆眼中,这些可都是钱哪。 他红着眼睛恶狠狠一拍柜台:“把你们掌柜的叫来!” 不一会儿一个精瘦干练的中年人从里间走了出来。 “这位小兄弟,玻璃坊产品不零售,只批发。” 隆庆问道:“你们都有什么产品说来听听。” 中年人每天面对这样的客人有很多,丝毫也不意外,而且对自家产的商品了如指掌,开口便道:“玻璃产品可多了,客人请看,玻璃可以做窗子,也可以做门,还能做墙,做地面,做茶杯……” “有没有很神奇的那种?” 据隆庆所知,那个能看苍蝇脑袋的镜子只有一台,被县令秦朗收藏,除此之外他满大街打听都找不到货。 中年人摇摇头:“抱歉,那个没有,不过我们现在正在研制相反的。” “相反的?”隆庆疑惑。 中年人说:“客人说的那台镜子用来看近处的细微之物,而我们研发的这个,是用来看远处景物的。” 隆庆想了想:“能看多远?” 中年人回身去里间取出了一个样品,像是一个装饭的盒子。 第二十章 这叫望远镜 “就这个?” 隆庆吃力地捧起黑盒子,这东西死沉死沉的,里面不知道都装些什么东西,不过在面对他这一面有一个脸大的圆镜,透过圆镜可以看到盒子另一面的景物,只是非常模糊。 “喂掌柜的,你这个东西不通透,看东西太模糊了。”隆庆端着盒子四处张望。 不过就在他转过身把盒子对准门外时,镜中的图像竟然清晰了起来。 从玻璃坊向门外望,最远可以看见座落于城外的神鹿峰。 隆庆见到山上的树木景色清晰地显现在镜子之中,但这座山却是倒着的,令他十分惊奇。 “这……这……” “怎么样?很好玩吧?”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隆庆耳边响起。 隆庆放下盒子一看,在他面前站着一个身穿蓝袍,温文尔雅的年轻人,看样子似乎要比自己小一两岁。 “居然是你!” 隆庆想起他来的那天,站在城门口让他买地图的那个年轻人。 “是啊,好巧。” 秦朗笑了笑:“怎么?想买玻璃制品?” 伸手拿过隆庆手中的盒子说道:“这个叫做望远镜,处于研发阶段,这个虽然是1.0版本的试验品,但只要你买下来,我们就会利用你的资金对其进行改进至阿尔法版本。” “什么什么?”隆庆有点适应不了秦朗的新词。 秦朗拉过隆庆对他解释:“你看,这个盒子是固定的,所以你看到的景物大部分都是模糊的,只有处于特定距离的景色才清晰,那是因为这个盒子还不完善的原因。” “只要你对这个产品进行投资,那么我们很快就会把这些缺陷一一改进,比如这个景象是倒着的,我们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让它正过来。” “再比如这个盒子的长短固定,不能随心所欲地清晰显示任意距离的景物,我们会把这盒子加以改进,使它能够适应需求。” 隆庆一听“投资”两个字,就如饿狗看见了肉,两只眼睛已经在放绿光了。 “如果我投资的话,我会得到什么?” 秦朗道:“你会优先得到一个完善而且成熟的产品,当然这个产品的价值只有你知道,你能够获得产品制造的实时进展情况,而且我们会赠送你优先购买权。” 隆庆指着自己的鼻子:“我投资之后只能得到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吗?” 秦朗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怎么叫虚无缥缈?一看你就没有商业头脑!” 隆庆自小就对经商感兴趣,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一名天下巨商,一向以自己优秀的商业头脑而自豪。 今天被这小子说没有商业头脑,简直就不能忍。 “你说我没有商业头脑?真是可笑!那你说说,投资这个镜子除了能买到一个更新的试验品之外,还有什么好处?” 秦朗道:“优先购买权意味着在产品正式生产的时候,只要我们有货,就只能先卖给你,对不对?” “啊这……”隆庆一想对呀,这不就是垄断了吗? 秦朗继续说道:“产品进展情况意味着你有足够的时间布局,筹措资金对不?” “呃……嗯”隆庆并不是那种死犟的人,对方说得有道理。 “优先得到这个产品,你就能先于其他所有人洞悉它的价值,应用到出其不意的地方,获取更大的利益。” 秦朗把那个试用品收回柜台。 “比如战场!” 这句话如同一道闪电照亮了隆庆的内心。 “没错!这东西用于战场,就是料敌于先机呀,而且敌人丝毫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对方的窥视之下!” “有了这个东西的辅助,我大魏的军队岂不是百战百胜?” 隆庆一把拉住秦朗:“我投资了!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本官武陵县令秦朗。” 隆庆有点迷糊:“你就是秦朗?” 驿馆内,钟贤实在饿得受不了了,越是肚子里空空,咕噜咕噜越是响得厉害。 “陛下,您别生气了,秦朗那小子又不知道是霓裳公主,指不定还以为是哪里的小家碧玉呢。” 魏武叹了一口气,终于打破了沉闷的空气。 “隆庆那逆子呢?” “太子去逛街了。” “哼!没出息的东西!”魏武闭目凝思。 他一子一女,独宠女儿霓裳,那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吓着。从小到大但有所求无有不应。 而霓裳也许是天生性格温婉善良,如此溺爱也没养成盛气凌人的毛病,反而极为善解人意,让魏武喜爱至极。 对隆庆就是另一种态度了,他怎么看隆庆怎么不顺眼,这小子在宫里的时候,有太傅管着,还装出一副人样子,结果一出了宫就原形毕露,整天街上胡混。 魏武看隆庆这样子,根本不放心把江山交给他,甚至怕再过两年隆庆长大一点,就能把自己气死。 “爹爹爹!” 说曹操曹操就到。 隆庆砰的一声推开门,带着一股凉风就冲了进来。 一把抓住魏武的袖子:“爹!这次大发了!大发了!” 魏武一抖袖子,怒哼一声:“毛手毛脚,好好说话!” 隆庆推着钟贤催促他把门关上,这才神秘兮兮地从背上解下一个包袱,郑重其事地放在桌上,展示给魏武看。 “爹你看这个镜子,是秦朗新制的玩意,被我投资买了下来。” 魏武以为他又买了个类似水晶灯的玩意儿,虽然无奈可也不好总是训斥他。 “又花了多少钱哪?这次没当冤大头吧?” 隆庆太子极力压抑着心中的兴奋,连嗓音都激动地变声了:“我买到了阿尔法版本的优先购买权!才花了十万两银子!” “多少?”魏武差点没一个跟头栽过去。 他浑身都气地筛糠了。 这逆子才来了短短几天,就成千上万地花,现在消费水平都达到十万两的门槛了,就算是一国太子,这么胡花乱用的也受不了啊。 再这样下去那还了得?如果今天不好好管教,只怕这就是将来葬送大魏的昏君! “钟贤!”魏武咬牙切齿地说道:“拿刀来!” 第二十一章 投资千里镜 又是秦朗,又是新玩意儿,这次行骗金额已经达到十万两了,魏武有心把这两个家伙全都砍死算了。 “爹你听我说啊!” 隆庆捧起盒子镜,演示给魏武看。 “只要拿着这个盒子,往远处一照,本来看不见的东西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屋子里狭小看不清,隆庆拉着魏武出了驿馆,找了个无人之处,拿起镜子往远处照。 虽然是倒像,而且只有一定距离上的景物才清晰,但是的确很新奇。 “新奇是新奇,可是你花十万两买这个,是不是银子多得收不住了?” “爹你说这话糊涂!”隆庆把秦朗说他的话拿来说魏武。 “首先我有优先购买权,就是说正式生产的时候,只要我们有货,就只能先卖给我,这是垄断了出货渠道。” “其次这东西除了咱们之外还没有人知道,我们就可以应用在特殊地方,比如战场。” “你看,”隆庆举起盒子,指着镜子里的景物说道:“咱们能看得见敌人,但是敌人看不见咱们。” 魏武立刻意识到了这个盒子镜的巨大军事价值,如果这个应用于军事,那么大魏军队不说百战百胜也差不多了。 这个东西绝对不能流传出去! “把秦朗找来!” 魏武暗自庆幸,如果不是隆庆发现了这个盒子镜,并斥巨资买了下来,万一流传到别的国家去,岂不是一场灾难? 因此他对秦朗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十分愤怒。 秦朗正在茶楼听曲,刚借着打赏的机会摸到悦儿姑娘的手,就被飞奔而来的师爷打断。 “老爷,毕大人有请。” 秦朗遗憾地在悦儿姑娘手上捻了一把,换来姑娘的一个白眼之后,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茶楼。 “是不是考核结束,这两位上官要走了?” 师爷摇了摇头:“这两位还没有要走的想法。” 魏武在驿馆接见了秦朗,旁边坐着隆庆和钟贤。 “秦大人,犬子在你那里买了这个盒子镜你可知道?” 秦朗看了看隆庆,又看了看魏武:“你们是一家子?” 隆庆在一旁得意地冲秦朗挤了挤眼睛。 魏武不满意秦朗这种蛮不在乎的态度。 “这盒子镜应用于战场,价值极大,你可知道?” 秦朗点了点头:“知道啊。” 魏武看他一脸无辜样,恨不得一巴掌抽翻他。 “既然知道,你还把这东西公然售卖?如果敌国买去怎么办?” 秦朗觉得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那就本国也买不就行了?” “你有我也有,大家扯平了。” “岂有此理!有这镜子在手,能够迅速掌握敌军行踪,你何不把它献给国家?” 听见又是这一套理论,秦朗恍然觉得自己似乎回到了家乡。 献给国家有钱拿吗? 看魏武一脸认真的样子,不好硬怼,只好耐着性子解释。 “献给国家这种行为不利于发明创造。” “你想一个东西发明出来包含了多少心血,发明人搞这个东西不就是为了钱吗?” “正确的打开方式是发明家找投资人,”秦朗指了指隆庆,“投资人通过产品获得利益,再去反哺给发明家。” “大家互相得利,谁都不亏,而且只要一有发明创造,就会迅速落地成为产品,不断改善生活。” “你们看到我武陵县的木轨、缆车,公交、日报,玻璃所有这些新奇的东西全都遵循这个模式。” 魏武仔细一想,也的确是这么回事。 “哼,算你勉强过关,但是可说好了,既然犬子进行了投资,这东西就不许外流了。” 秦朗点头道:“那是自然。” 隆庆送秦朗回去,两个人沿着街道行走,对于投资人,秦朗还是很给面子的。 “我叫隆庆。” 秦朗点点头:“我知道,咱们的合约上签着你的名字呢。” “我有个妹妹叫霓裳。” 妹妹?那不就是毕大人的女儿?想到昨夜登门来说亲的毕大人,秦朗一脸无语。 这女孩是有多丑?爸爸哥哥都不遗余力地向外推销。 “我妹妹长得那是……”隆庆嘴里不断涌现出代表着世间一切美好的形容词。 秦朗连忙打住:“令妹如此优秀,在下是配不上的。” 为了彻底打消这一家子联姻的想法,秦朗十分坦诚:“而且在下除了对银子感兴趣,还喜欢喝花酒,逛勾栏,实在是……” 隆庆惊喜地抓住秦朗的胳膊:“真的?” “偶尔也对侍女动手动脚……” 隆庆哈哈大笑,如果秦朗不好色,想要把妹妹嫁给他还有点难度,只要是好色那就没的说了,妹妹那张杀人又放火的脸蛋绝对能牢牢勾住色中饿鬼。 至于喝花酒,男人嘛,太正常了。 隆庆一拍秦朗的肩膀:“兄弟放宽心,这都不是问题!” 他心底已经构思了一个大胆而绝妙的计划,首先要把妹妹骗来武陵,然后借着一场酒会让两人喝得春心荡漾,面对妹妹那张脸,秦朗这个色鬼不可能把持得住,然后生米就会煮成熟饭。 “哈哈哈哈!绝妙!绝妙!”隆庆一边笑着一边大步离去。 秦朗站在县衙门口看着隆庆离去的背影,有点莫名其妙。 而此时远在京城的皇宫之中,对这一切还浑然不知的霓裳,正在逛她最喜欢的书库。 大魏的开国皇帝魏武不喜欢看书,但是霓裳爱看,于是魏武就广集民间散佚之本,在宫中建了一座书库,命一小太监每日勤加打扫。 此刻霓裳刚刚把一本阅读完的书本放回原位,她的思维还沉浸在那些神奇的数理之中。 在旁人眼中枯燥无味的数字,在霓裳的眼里却如同一个个跳动着的精灵。 刚刚这本《张丘建算经》中最吸引她的,是里面涉及到的最小公倍数的应用、等差数列各元素互求以及“百鸡术”不定方程问题。 这些常人难以理解的数学难题在她的脑袋里却如同一座座辉煌无比的宫殿,每一座都风格迥异令她流连忘返。 如果不是小太监提醒她,几乎都忘了去母后那里请安了。 第二十二章 什么叫德行有亏? 随着一天天过去,原本享受着娱乐节目的秦朗有点不安起来。 算算日子,磨勘也快要接近尾声了,接下来就是官员自述,类似述职报告。 秦朗打算在报告中狠狠剖析自己,把德慎公勤通通否定一遍,就不信如此自污,还能评为上等不成? 魏武也终于理清诸多杂事,核对了赋税账目之后,又风风火火地巡查了武陵县堤坝水利等工程。 其实魏武知道武陵县的“四最”基本不用看,武陵县做得比任何一个县都好,他之所以要亲自查实,就是要把这次磨勘评语钉死,非要把秦朗调任不可。 考核官员,以“四善”为主,“四最”为辅。 这是因为古代认为德重于才,一个人有才能固然是好,但是他没有德行的话,才能越突出办的事情反而越坏。 一个官员即使才能平庸,但是德行非常好,那么大多数的事情都能办得差不多。 魏武看着考功簿,写着武陵县令秦朗那一栏里,其中“四最”都为上等。只有“四善”还空着。 他冷哼了一声,这四项一定要拿到切实证据,让秦个家伙无话可说,必得上等,然后进入吏部考核,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调任秦朗。 甚至魏武已经打算好了,就算秦朗真有什么缺点,为了朝廷大计,也只好稍微含糊一点了。 在驿馆的另一边,隆庆正在忙着给霓裳写信。 “妹妹,哥哥已经到武陵了,这里的山水秀美得不像话,又有许多好吃的美食,给你写这封信时,哥还在吃萌八腿。” “这里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哥哥已经不想离开这里了。” “昨天逛街见到一个书生学者,知识渊博极了,他每天不是在看书,就是去看书的路上,家里的书比你的书库还多,快来我介绍给你们认识。” “兄隆庆亲笔。” 吹吹未干的墨,隆庆不由自主露出一丝微笑。 只要自家妹子来了,秦朗就别想跑出手掌心。 县衙后院,秦朗咬着笔杆皱起了眉头。 雪白的描金宣纸上没有落墨,他正在苦苦思索怎么做才叫德行有亏。 侍女阿娇摇着杨柳般的细腰从秦朗面前走过,她知道老爷喜欢看她的屁股,还故意走得婀娜多姿,差点把腰摇断。 心里恨恨地想,老爷就是爱捉弄人,每天不是口花就是毛手毛脚,可是偏偏没有下一步,这让阿娇很是恼火。 所以她恨不得勾引老爷兽性大发,最好现在就扑上来,好遂了自家心愿。 “有了!”秦朗眼前一亮。 看到阿娇摇着大屁股,秦朗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那就是偷看大婶洗澡! 这绝对是德行有愧呀!偷看小姑娘洗澡还情有可原,说年轻人一时冲动,不知深浅。 但是偷看大婶洗澡那绝对是资深色狼才能做出来的事情了,阈值太高对小姑娘已经免疫,只有这种变态事情才能刺激到他了。 秦朗哈哈大笑。 大婶在里面又不需要真的洗,只要做做样子就行了,然后自己不小心从墙上跌落,大婶出来痛斥几句,完美的德行有亏! 但是仅仅这一条还不保险,还要从其他几个字上面想办法。 慎,就是清慎明着,就是什么做人要清廉,独处要谨慎啊,什么办事不要藏着掖着之类的,反正就是一堆乱七八糟。 秦朗觉得清廉这一条就与自己无缘。 他不但公器私用,还设立小金库,偷偷搞福利,什么公款吃喝之类的,这一桩桩一件件,简直令人发指,罄竹难书。 写了两条,秦朗觉得差不多了,别说得太狠了,万一把自己这个县令摘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他可还没享受够这武陵的风景。 看着宣纸上写得密密麻麻详尽而周密的计划,秦朗满意地伸了个懒腰。 “阿娇,刚才老爷发现你有点骨盆前倾啊,正好刚学了一套正骨手法,来来让老爷帮你正一正。” 阿娇满脸惊喜:“哎呀讨厌啦老爷!” 夜色渐深,秋虫入室,叽叽的声音如同催眠曲,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很快进入梦乡。 正当万籁俱寂时,后院的墙头上悄悄露出了一个脑袋,见四下无人,此人一个纵身就跃入院中。 此人一身黑衣,黑巾上挖了两个洞做眼睛,虽然身材并不娇小,但几米高的院墙轻松跨过,两脚如同棉花落地,毫无声息, 秦朗还在屋里跟阿娇调笑,浑然不知有人潜入院中。 那人在窗边听了一会,就转到院中来到桌前,那张宣纸随意摊在那里,在皎洁的月色之下,白纸上的字迹依稀可见。 黑衣人大概一看,如获至宝,悄悄从怀中掏出火折子,吹出一点微光,仔细阅读。 这黑衣人不是别人,正是奉魏武之命前来打探秦朗动静的太监钟贤。 钟贤看过纸上的计划之后,并没有把这页纸拿走,而是继续摆在桌上,保持无人动过的样子,这才悄悄从院墙溜了出去。 驿馆内,魏武听完钟贤的转述后哈哈大笑。 “秦朗这个王八蛋居然想到用自污的手段逃避升迁,幸亏提早发现。钟贤这件事你做得很好!哈哈哈!” 钟贤被魏武一夸,兴奋得每一个毛孔都在欢呼雀跃。 “陛下,我们何不针对秦朗的布置,也做出相应的布置,破坏他的计划?” 魏武一捋胡子:“计将安出?” “我们只要阻止秦朗就好了,找个借口把他留住不放,哼哼,就算大婶从早洗到晚,把皮搓破,也等不来秦县令了!” “好主意,但是他公器私用,私设小金库已经是触犯了大魏律法,朕是不会替他遮掩的,如果真的查实,朕……” 魏武还没想好怎么说,钟贤已经在摇头了。 “陛下你看他每天不是县衙就是茶楼,要么怡红院里喝花酒,生活更是只有一个侍女照顾,哪里像贪钱的样子?” “而且这些天咱们暗查账册,兴建水利轨道交通,工程款动辄十万两起步,账目却干干净净清清楚楚,不但明白而且细致,从人工到用料每一项都分得很细,价格合理。” “暗访出工的工人,与账册中的记录竟然一一对应,连早饭吃什么都对得上。” “陛下你觉得他放着这么多工程款不贪,会贪那几十两银子的小金库吗?” 第二十三章 谍影重重 “这……”魏武不得不承认钟贤的分析是对的,这个所谓的小金库,什么公器私用,都是秦朗想出来的推托借口。 这家伙就是不想升迁,而魏武偏偏就想把他调走。 “那该如何是好?” 钟贤说道:“既然他能无中生有,陛下何不也以府衙的名义写一封复函,就说秦朗汇报的这些事情府衙已经同意了,既然上官知道,就不算公器私用。” 魏武想想对付秦朗这种无赖,似乎也只能用点无赖招数。 “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魏武对于律法的坚持是十分严格的。 秦朗对于这一切茫然不知,他坐在大堂上观望了许久,觉得衙门口对面的烤红薯摊的大娘比较和蔼,应该是个可以考虑的人选,就是岁数有点太大了。 “大娘,能不能跟你商量一件事情?” “烤红薯四文一个,十文三个。” “不是大娘,我想请您帮个忙。” “烤红薯四文一个,十文三个。” “……给我来一个烤红薯。”秦朗摸出四文钱。 “什么事啊孩子?”大娘笑眯眯地问。 秦朗觉得这大娘有门。 “是这样,您假装去洗澡,假装啊不是真的。” “然后我假装偷看,不小心从墙头掉下来,您老出来后指责我一番就可以了。” “事成之后,一两银子!” 大娘一拍手:“成交!先付三钱定金!” 秦朗付了定金,感叹不愧是做生意的,就是门儿清,开心地哼着小曲儿去茶楼了。 过了一会儿,钟贤鬼鬼祟祟地出现在烤红薯摊。 “刚才那个年轻人跟你说了什么?” “烤红薯四文一个,十文三个。” “……” “说实话,给你一两银子!”钟贤发狠。 大娘笑眯眯地接过银子,钟贤在红薯摊前交谈良久后离去。 片刻后,隆庆看似漫无目的散步到了红薯摊前。 “大娘,刚才那个人问了什么?” 大娘直接把银子一亮。 “告诉我,给你一两银子!” 隆庆与大娘交谈良久后离去。 为了保证一次绝杀秦朗,魏武和钟贤反复衡量,甚至进行了推演,仍然觉得胜算五五分。 “钟贤,这几天你一定要盯住秦朗,以免他故布疑阵,咱们两个老的可别被这小的啄了眼。” “陛下放心,这厮现在正在怡红院里喝花酒呢。” “嗯,盯紧他。” 几日后,武陵县的官道上,几辆马车正缓缓而行。 正值秋收,田野间一片忙碌的景象,处处充满了欢歌笑语。 因为秦朗兴修水利庄稼水分充足,再加上县里厩肥充足,所以麦田长势喜人,又是一个大丰收之年。 第一辆马车上坐着两个清瘦的中年人,一个胡子花白,眉毛像刷子一样,正是兵部尚书何九阳。 坐在何九阳旁边的酒糟鼻子是兵部侍郎李玉山,两人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武陵县可真是大变样啊!”何九阳感叹。 他曾经追随陛下来过这里,那时的武陵还是一片荒凉,没想到现在竟然良田沃野,一望无际。 “是啊,你看那些夹杂在麦田中的低矮的作物,开出白色花朵的,应该就是陛下在信中提到的棉花吧。” 李玉山观察得很仔细,他们两个都是行伍出身,观察力一流,很快就发现了棉花田。 这次收到陛下亲笔信,兵部的一把手二把手全部到齐,可见其重视程度,这棉花真能制成轻便而保暖的衣服,那战斗力可就是翻倍的提升。 “对了,一会到了地方,见到陛下可千万别说漏嘴,因为陛下还是微服私访,咱们只称毕大人就行了。” 李玉山向马车后边看了一眼,在他们乘坐的这辆马车之后,还有四五辆马车,除了一些随行小吏之外,还有一队轻装简从的御林侍卫护送。 “唉,这二位硬要跟着咱们来,一会儿见了陛下该如何解释啊。” 何九阳知道李玉山说的是最后面那辆马车中坐着的两位女眷,一位是当朝公主,一位是皇后娘娘。 这两个人也不知怎么想的,陛下不在宫中,谁也阻拦不住,先是太子跑到武陵县了,接着公主和皇后都来了,再加上陛下在此微服私访。 这下好了,一家人全都聚到了这个原本无名的小城。 “没办法,咱们也不敢拦啊,再说又是女眷,实在是不好来硬的。” 何九阳叹息着:“好在这一路平安无事,咱们能把这两位贵人平安送到,就算是福气啦。” 而此刻车队最后面的马车上,陈皇后和霓裳两人各据一个窗口,好奇地看着武陵县的风景。 武陵的确与其他地方不同。 他们出来好几天了,一路上看到的也都是些平常的自然风光。 但是一进入武陵地界,就能感到一种明显不同于他处的安乐氛围。 到处都是欢歌笑语,连在田里干活的农人累了,都要唱两句歌开心一下。 虽然霓裳和陈皇后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同,但并不妨碍她们被这种氛围感染,脸上也不由自主带上了笑。 陈皇后本来就是绝色美人,虽然年纪大了,但依然风韵犹存,冷眼看去只有三十出头的模样,跟霓裳坐在一起,犹如姐妹。 而霓裳就不用说了,那真是可以在此处脑补世间一切美好形容词,一颦一笑都让人陶醉其中无法自拔。 守护在车队旁的侍卫,如果不是军令森严,那根本就控制不住要转头去看霓裳的脸。 “娘,一会儿就要到武陵县城了,咱们先去逛街好不好?” 陈皇后笑道:“你这孩子从未出宫,这一次出来可算是开阔了眼界吧?” 霓裳点点头:“有些跟书上写的一样,有些又不一样,不亲眼看见真的理解不了。” 陈皇后轻轻叹息,她的一双儿女都是在皇宫中长大,孩童时期面对的永远都是高高的宫墙,多么像那些笼中的鸟儿一样。 如果可能,陈皇后更希望霓裳能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恋爱和嫁人,那样的人生才不会有缺憾。 “娘,哥说武陵有许多美食,他在信里总是说明八腿很香,萌八腿到底是什么?” 陈皇后努力想了想,莞尔一笑:“一会儿不就知道了?” 第二十四章 耍酒疯计划失败 此时武陵县中,一场针对考核蓄谋已久的行动正式开始。 大街上的人都在看,秦县令在路上耍酒疯。 这也是秦朗自污计划中的一环,主要是先引起大家对他的关注,就像一出戏开场,总要先给观众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当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时,再去做一些坏事就可以增加曝光率。 耍酒疯虽然无伤大雅,也算是锦上添花吧。 为了效果证实秦朗是个狠人,直接灌了两瓶武陵茅台,只留一丝清醒,剩下的就尽情发挥。 在他的计划中,以耍酒疯开场,接下来掀翻一个小摊,吃水果不给钱,随机殴打一位路人,调戏一个女子,最后以偷看大娘洗澡结束。 魏武对此早已严阵以待,先是正式下达了考核最后一环,听取秦朗的述职报告,然后就是结语,考核结束,不给秦朗这家伙留有作案时间。 但是秦朗借口述职报告没准备好,硬是拖到了今天。 钟贤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看住秦朗,一旦发现他开始自污,就立刻釜底抽薪,直接把秦朗请去喝茶。 所以秦朗醉醺醺地上街时,钟贤就立刻发现了危险的苗头。 以上官的名义请他去驿馆谈工作是很正常的。 可是当钟贤正准备现身的时候,隆庆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 “钟大人!”隆庆一脸笑容。 “太……原来是小毕大人。” “钟大人急匆匆这是要去哪里?” 眼看着秦朗摇摇晃晃越走越远,钟贤急于摆脱隆庆,着急地说道:“毕大人要请秦县令谈话,十分紧急,不能耽搁。” 可隆庆偏偏就拦在他面前:“我这件事更是紧急啊,钟大人先稍等片刻。” 说着他就拉住钟贤怎么也不肯放手。 钟贤瞬间猜到了隆庆的用意,不敢相信地惊呼:“原来你跟秦朗合伙!” 隆庆哈哈一笑:“不错!” 钟贤焦急却也无可奈何:“你不怕毕大人打死你?” 隆庆一咬牙:“为了我的入股大计,顾不得那许多了。” 另一边街上摇晃的秦朗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以一首淫诗作为开场白。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老爷看你不顺眼,吃你水果不给钱!” 大街上的人都惊呆了! 这不是那个和蔼可亲的秦大人吗?怎么喝了这么多酒? 秦朗眯眼看见路人的反应,为自己的表演而赞叹,这首诗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惜师爷不在身边,不能大喊一声牛逼。 由于武陵县宽松的营商政策,街道两边有许多小摊贩,显得热热闹闹。 淫诗念罢,接下来就要掀翻小摊了! 秦朗顺着自己的右手边向前看去,第一个摊子是炸油条。 他暗自摇了摇头,这个不行,热油飞溅万一伤到人就不好了。 再往前是一个大娘守着的板栗摊。 秦朗再次摇了摇头,板栗圆滚滚又那么小,滚得到处都是,大娘那么大岁数还得弯腰一个个捡起来,这可绝对不行。 再向前是豆腐摊、蔬菜摊、西瓜摊。 看到西瓜摊秦朗眼前一亮,就他了! 刚要迈步,不料袖子被人扯住,一看是炸油条的小贩。 “秦大人喝多了,你坐下歇一会儿,我这带了点酸梅汤,大人喝一口醒醒酒。” “要是肚子里空空,我这还有豆腐脑,就是不知大人偏甜还是偏咸。” 秦朗心底暗自感叹一声,老爷我这几年真没白干哪,看看治下的百姓对待我的态度就知道了。可惜老爷我今天注定是个悲剧,不得不痛下杀手了。 他猛地挣脱小贩,大喝一声:“你说这话糊涂!” “豆腐脑甜就是甜,咸就是咸,怎么能偏?偏了就说明你信仰不纯哪!异端!异端!哈哈哈哈!” 说着哈哈大笑扬长而去,独留小贩凌乱在风中,纠结甜咸问题。 秦朗摇晃着来到了西瓜摊前,实在忍不住玩了把梗:“你这瓜保熟不?” 谁料到卖瓜小贩根本不给他机会,不由分说就把他拉到一旁坐下,接着切开了一个大西瓜。 “秦大人能来我的摊子吃瓜,那是看得起我,大人尽管吃,西瓜利尿,保证一会儿就醒酒。” 秦朗无奈吃了两块,生怕利尿把那点酒都呲出去,赶紧离开西瓜摊。 可能是受到了几人的感召,也可能是这些小贩发自内心想表达一下感情,接下来就是许多小贩纷纷围上来,把各自摊上的东西往秦朗怀里塞。 “大人吃几个梨消消渴!” “这是自家的养的鸡,大人拿回去补补身体。” “大人拿着这筐鸡蛋,每天早上吃一个。” “俺老张的猪肉绝对是最香的,送大人一扇排骨。” 秦朗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果蔬肉蛋奶淹没,心中哀叹,搞成这样还怎么演,走路都费劲了呀。 兵部马车进城,没走多远就停了下来。 何九阳皱眉看着前面的街头围了许多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驿馆不远了吧?” 身边的士兵答道:“过了前面人群就是了。” “既然如此,走几步算了。”何九阳跟李玉山下了车,徒步前往驿馆,马车留在后面。 侍卫同样护送着陈皇后和霓裳下了车,两个女人以宽帽轻纱遮面,以免引得他人觊觎。 霓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问一旁的侍卫:“为什么我们要步行过去?” 侍卫解释道:“前面的街头被人给堵住了,围得水泄不通,马车不能通行,所以要步行过去。” 他又补了一句:“不过请小姐放心,有属下等在,必定护得二位周全。” 走到近处,才看清原来这些人都是街道两边的小贩,正拿着自己的东西往前挤,一边挤还一边喊。 “我亲手扎的笤帚大人留一把去!” 有的人挤不上去干着急,只好远远地把东西往中间被围住的那个人扔去。 一行人经过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人群之中,秦朗头顶白菜手挎鸡蛋筐,肩上还搭着半扇排骨,身周已被一筐筐水果蔬菜所淹没,一脸无奈地看着时不时冲自己飞过来的笤帚木梳之类。 看见秦朗那一脸无奈且狼狈的样子,霓裳忍不住笑出声来。 第二十五章 来自天堂的美丽闪电 风儿吹过,恰巧掀起了霓裳的面纱,露出纯真的笑容,这笑容如同春天的阳光,温暖而璀璨,照亮了周围的一切。她的眉梢轻轻扬起,唇角弯成一道优雅的弧线,散发着一种神秘而诱人的魅力。 当她笑时,美丽的眼睛闪烁着晶莹的光芒,仿佛星辰坠落在夜空中一般。 这笑容就如同一道闪电击中了头顶白菜的秦朗,街上喧嚣的人群仿佛瞬间消失了,只剩下秦朗和美女遥遥相望。 他根本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眼前这位美女,人间绝色倾国倾城这类词都太苍白无力了,在秦朗还没有想好下一个形容词之前,白纱落下,那张惊心动魄的绝世美颜再次被遮盖了起来。 砰!一颗飞过来饱满多汁的桃子将秦朗拉回到现实世界。 陈皇后拉着霓裳的手踏入驿馆,低声在她耳边说道:“出门在外不比宫里,小心那些盯着你看的男人,他们可不像侍卫那样老实。” “娘,我知道了。” 霓裳踏入驿馆,还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男子,虽然没看清样子,但是觉得这个被一堆水果蔬菜围起来的家伙好搞笑。 “听他们叫他什么大人,好傻的样子。” 秦朗知道今天的计划已经彻底失败,只能重新选个时间再来。 好在百姓们热情不减,帮着秦朗把这些蔬菜水果都送回县衙。 回到后院,秦朗四仰八叉地把自己摊在藤椅上,懒洋洋地问阿娇。 “今天老爷我的行程安排是什么呀?” 阿娇鼓起小嘴:“今天是勾栏听曲。” 她顺手揪下一片廊架垂下来的葡萄叶,撕成一小块一小块。 秦朗拿了块毛巾扣在脸上,觉得今天的勾栏吸引力不大,就连最喜欢的晴儿姑娘也不是那么想念了。 “算了不去了,改成美食研究吧。” “太好了!”阿娇瞬间开心起来。 “嗯……反正今天收获了不少奖励,做点美食犒劳一下吧。”秦朗奋力从椅子上挣扎起来,投入到热火朝天的美食研究中去了。 同一时间,驿馆1号院。 到了开饭的时间,杂役们把做好的饭菜送来,一一在桌面摆好,道一声官人请用就退出去了。 武陵县的驿馆比其他县的要大许多,更像一个园林式住宅。分为五个院。 因为磨勘的京官身份矜贵,秦朗又有心巴结,所以安排在了一号院。 一号院足够大,就算皇帝一家子全来也都住得下,原本跟魏武住在一个院子里的柳大人,见到毕大人家女眷来了,就自己搬到二号院去住,整个一号院都留给了他们一家。 桌上的菜品丰富,虽然样数不多,四菜一汤,但是荤素搭配,冷热均有,汤是砂锅煲,下面特制了炭笼,里面加了一小块木炭。 所以即使端到桌上,汤依然是沸滚的。 陈皇后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巧思,伸手舀了一勺尝尝,汤味极为鲜美。 “嗯,好喝。” 霓裳四下看看,不见隆庆,于是问候在旁边的钟贤。 “钟叔,我哥呢?” 魏武怒哼了一声:“那个逆子,他敢回来我就打断他的腿!” 霓裳吐了吐舌头,又问:“钟叔你的脸怎么了?青一块紫一块的。” 钟贤尴尬地举起袖子挡着脸:“老奴不小心跌了一跤。” “哼!还不是那个逆子!”魏武又皱起眉头。 “一句两句也解释不清,总之是这个逆子的错!” 陈皇后在一旁柔声劝道:“陛下莫要气坏了身子,庆儿自小顽劣,但品行不坏,莫不是陛下误解了他?” 此时众人口中的隆庆,正躺在县衙后院藤椅上跟努力做饭的秦朗聊天。 “秦朗兄弟,今天这次失败,绝对是重大损失你知道吗?打草惊蛇了呀。我现在已经暴露了,现在连驿馆都不敢回。” 原来那一晚秦朗在纸上写出自污计划,被前来探听虚实的钟贤看到,回去跟魏武商量对策时被隆庆听了个一清二楚。 隆庆可不想放弃武陵县这么好的商机,如果秦朗调任,那他前期岂不是白白投入? 因此隆庆获知了他老爹和钟贤的阴谋之后,立刻就跑来向秦朗告密了。 这也是今天钟贤要把秦朗带走时,隆庆冲出来阻拦的原因,这本来就是他跟秦朗商量好的。 秦朗擦了一把汗,今天的晚饭也端上桌来,叫花鸡一只,蜜汁猪排一份,水晶肴蹄、铁板豆腐再加上冬瓜蛊。 “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 隆庆闻到菜的香味,哪里还能忍得住,一边吃一边称赞味道好。 “这几天我可能得在你这里住几天,现在回去,我爹绝对打死我。” 秦朗招呼阿娇一起来吃。 “好啊,反正后院好多房间,我和阿娇也住不过来。” 隆庆想了想:“对了兄弟,过几天我妹妹可能就会来,到时候介绍你俩认识。” “唔唔……”秦朗一边干饭,一边应付隆庆。 此时他哪里还记得什么隆庆的妹妹,脑子里时不时就会闪过一道来自天堂的美丽闪电。 阿娇看见隆庆吃起饭来狼吞虎咽,一双筷子不停地往嘴里扒,生怕自家老爷抢不过他,一个劲儿地往秦朗碗里夹菜。 “秦朗兄弟,你这侍女也太能抢了吧……喂,不要动!这块鸡肉是我的!” 阿娇同样不肯示弱:“才不是,这块最好吃的肉明明是老爷的!” 隆庆像打仗一样吃完晚饭,占据了秦朗的藤椅。 “我说秦大人,虽然你的计划失败了,但是这可不怪我,你答应让我参与的商业计划书,可以让我看看吧?” 一谈起商业入股之类的事情,隆庆就兴奋难耐。 凭借告密一事,隆庆不但获取了秦朗的信任,还成功入股了秦朗的最新商业计划。 秦朗还沉浸在闪电之中不能自拔。 “哦?你说什么?” 隆庆皱起眉头盯了秦朗一会儿,转头问阿娇:“你家老爷是不是又看上哪家姑娘了?” 阿娇一撇嘴:“我家老爷才不会呢!” 她摇着腰肢站起身,拉下了一旁卷着的竹帘,只见竹帘上详细地写满了秦朗每日消闲的行程,并特别标注出茶楼是悦儿姑娘,勾栏是晴儿姑娘,马杀鸡是阿红…… “你看我家老爷还有时间想别的姑娘吗?” 第二十六章 我洗澡你还看不看了 秋日的武陵县天高云淡,一行大雁往南飞,因为不懂英文,所以一会儿排成个人字,一会儿排成个一字。 霓裳早早就换好了一身朴素的衣裳,做平常打扮,陈皇后不放心她一个人,准备跟她一起出去。 魏武调阅案卷宗令,知道自从秦朗上任,武陵县的治安越来越好,最近已经达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程度,因此对霓裳出去逛街并不担心。 “让裳儿一个人去吧,我这边可是给你准备了好些礼物,你先拆礼物,等我忙完了考核的事,就陪着你好好逛遍这座武陵城。” 陈皇后想了想,她又不是小孩子,逛街也不急于一时,就答应了下来。 只是严厉叮嘱随行侍卫,一定要守护好霓裳公主的安全,但是不许靠得太近,没有命令不得打扰。 就是要侍卫们做一个隐身保镖,既守护安全,又不打扰逛街的兴致。 不得不说魏武和陈皇后对霓裳真是疼爱到骨子里,但凡有要求无不应允。 霓裳欢快地迈出了驿馆的大门。 “嗯,我先往那边去吧!”霓裳随手指了个方向。 她一直心心念念哥哥在信里提到的萌八腿,不知道是一种什么食物那么美味,就顺着大街一路走去。 “姑娘是一个人吗?” 一个声音从霓裳的身后传来。 霓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特殊蓝色衣服的年轻人正在身后,笑嘻嘻地看着她。 “你是谁?” 霓裳虽然独自一人,但她知道不远处就是侍卫,所以并不害怕,倒是觉得对方穿的衣服似乎有点古怪,不似常服。 “在下是急脚递,专门为首次来到武陵城的往来客商服务,可以提行李,做导游,陪聊陪逛街,知道各种美食所在。” “那你叫什么名字?我总不能叫你急脚递吧?”霓裳觉得有个人作导游当然好多了,然后还能有人帮忙提东西,再好不过。 “我叫秦朗。” 年轻人嘻嘻笑着,正是县太爷大人,一夜辗转反侧,想闪电想得睡不着,他看见闪电进了驿馆,知道一定是外地商旅。 所以一大早就扮成急脚递在驿馆门口等着,果然看到闪电蹦蹦跳跳出来了。 “不知小姐芳名,如何称呼?” 霓裳眼睛转了下,想起陈皇后说过的话,并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名,而是报了一个小时候的昵称。 “小女子名唤小雪。” 秦朗“啊”了一声:“原来是雪儿姑娘,幸会幸会。” 这是美好的一天,这是一个令人激动的开始,秦朗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刚刚好,接下来只要发挥他温柔体贴的服务,特立独行的思想,忽冷忽热的态度,定能让雪儿姑娘牢牢记住自己。 深谙女人心理的秦朗知道女人对逛街的执着在于挑选的过程,这是她们与生俱来刻在dna里的密码,完全无法凭借个人意志克服。 所以他挑选的第一站,自然就是西市。 所谓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不是贪吃蛇走迷宫,而是市场方位不一样,卖的东西就不一样。 成衣铺、首饰、小百日杂都在西市,这些小摊小贩所卖的大多是日常所需,针头线脑,胭脂水粉之类。 秦朗常逛西市买胭脂水粉送人,所以对此再了解不过。 “雪儿你看,那边就是成衣铺,有制好的成品衣裳,只要身材标准合适,买来穿上就能合适。省去了量体裁衣的麻烦,最是方便不过。” 虽然霓裳同意了秦朗跟随做导游,但也多了一层防备,并不打算按秦朗的路线走。 “我想去吃萌八腿!” “什么萌八腿?” 秦朗还真没听说过什么萌八腿。 霓裳比划着:“就是油炸的,很香的,叫做萌八腿。” 秦朗一惊,没看出雪儿姑娘外表这么漂亮,连内心也如此独具一格,油炸蜘蛛么非叫萌八腿。 “哦,原来姑娘有此爱好,在下佩服。这个简单,靠近西市入口那边,就有许多小吃摊,那里就有……呃……萌八腿。” 果然,两个人还没等走近,远远的就闻到各种香味飘动,充斥在空气中,让人忍不住食欲发作。 秦朗彬彬有礼地作了个“请”的手势,逗得霓裳咯咯一笑。 他暗自得意,心想,老爷我还有许多手段没用出来呢,保证今天分别之后,姑娘心里就会有我秦某人的影子! 正得意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位大娘。 秦朗觉得有些眼熟。 咦?这不是衙门口摆摊卖红薯的大娘吗?怎么跑这里来了? 大娘看见秦朗,开心地咧开嘴笑了,露出唯二的两颗牙齿。 “小伙子,你不是说要偷看我洗澡,你还看不看了?” 秦朗连忙推脱:“大娘你认错人了吧?” 大娘一把扯住秦朗:“怎么可能认错,你给了我三钱银子定金呢,虽然我年纪大了,记性可好着呢。” “没有没有,怎么可能?我不会提这种无礼要求。” 霓裳在一旁已经羞红了脸,啐了秦朗一口,自顾自离开了。 “雪儿!雪儿你不要走啊!”秦朗刚刚还得意非凡,转眼就落入低谷。 “小伙子你不要插科打诨!”大娘不依不饶,这一两银子也太难挣了,只给了三钱定金,剩下七钱迟迟不到位,大娘等钱用已经急了。 “我插科打诨?”秦朗欲哭无泪。 看见雪儿姑娘决绝离去的背影,秦朗的心都要碎了。 “大娘,你当着姑娘的面这么说合适吗?” 大娘惊讶得睁大眼睛:“你不是说假的吗?怎么?你现在想来真的啊?” 秦朗:“……” 大娘横下一条心:“来真的也不是不行,但是得加钱!” “大娘要不今天咱就把这事儿办了吧,再这么拖下去的话,我怕我受不了。”秦朗觉得依旧已经社死了,索性趁着今天破罐子破摔吧。 大娘白了秦朗一眼:“来真的还是来假的啊?” “假的!假的!”秦朗觉得自己真的要疯掉了。 雪儿远远看见秦朗跟着大娘往一个建筑走去,再仔细定睛一瞧,那建筑上方两个大字:澡堂 “呸!登徒子!” 第二十七章 人生至暗时刻 钟贤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正是与隆庆纠缠时被打造成的。 不过这倒成了绝佳的伪装,他就站在秦朗身后不远处,秦朗都没有认出他来。 秦朗倒是不在乎旁边有没有人看的,毕竟偷看大娘洗澡这件事就是拿来给大家当笑料的。 澡堂侧面有通风换气的口,挺高的,秦朗为了能站上通风口就四处找些砖石堆垛在房山的墙边。 刚搬了两块,就发现已经堆了四块,再搬两块发现已经变成了八块。 咦?这是怎么回事? 秦朗揉了揉眼睛,看着堆垛的整整齐齐的八块砖。 难道穿越至今,终于苦尽甘来,系统诞生了吗? 这是什么系统,搬砖外挂吗? “系统!出来吧~!” “老爷爷?” “金手指!” 秦朗摇了摇头,继续搬砖。 果然,再搬来四块砖后,不但变成了十六块,而且上面已经站了一个人,正趴在通气口向里边张望。 秦朗顿时气歪了鼻子。 好啊,我说怎么会多出来砖块呢,原来是特么的有人跟老爷我想到一块去了啊。 还特么的捷足先登了!这能忍? 秦朗上前就要把这小子扯下来,忽然反应过来,不会这么巧吧? 偷看大娘洗澡都成了时尚了吗? 这小子的背影咋这么像老爷我呢? 他还在犹豫要不要把这小子扯下来时,那家伙已经惊呼一声跌落下来,然后躺在地上大声惨叫,迅速引来了一群不明身份的吃瓜群众。 接着大娘披着衣服走了出来,头发还湿漉漉的,一把揪住地上躺着的那个惨叫的家伙。 “你这小伙子不学好,偷看别人洗澡啊你!” 原来是这么回事!吃瓜群众终于开启了强力喷洗模式,喷得喷,洗的洗。 秦朗被不断涌来的人群渐渐挤向外边,没人注意到他手里还拎着两块砖头。 天可怜见!他才应该是那个接受喷洗的人啊!结果莫名其妙竟替别人做了嫁衣。 大娘老眼昏花,连客户的样子都记不住,还说什么记性好,秦朗决定明天找大娘追回三钱银子的定金。 这真是悲惨的一天! 大娘当着雪儿姑娘的面谈偷看洗澡的事,气跑了女神。然后又生生被人抢了生意,导致自污计划再次泡汤。 秦朗真想仰天长啸一声,刚抬头就看见头顶飞过一群鸽子。 人生至暗时刻他可不敢赌会不会有鸽子拉泡屎下来落到嘴里,连忙跑到旁边的树下暂避。 结果就看见青紫相间的变形钟贤正向自己微笑。 “秦大人,本官正要找你,走吧,可别让毕大人久等了。” 秦朗垂头丧气地跟着钟贤去了驿馆。 “秦大人可真是难请啊,本官已经连续传唤了几天,秦大人才姗姗来迟,不知何故啊?” 看见秦朗,魏武就气不打一处来。 堂堂朝廷命官,竟然穿着急脚递的衣服,就算个人爱好,那也得分场合吧。 这小子为了考核自污,连偷看大娘洗澡这种事都敢做,实在是令魏武头疼不已。 人才归人才,但是秦朗实在是太另类了,也不知将他提拔起来到底对还是不对。 “武陵县的考核已经结束,你的四善四最都已评为上,综合评价上上,你就等着升官吧你。” 魏武面无表情地说道。 秦朗知道自污计划失败,就是这两位京城来的上官在暗中捣鬼,奈何这种事情没办法拿到台面上来说。 他也没什么好脸色,更何况听到考核评语“上上”这个噩耗,更是心情沉痛,一想到升官后离开武陵,就再也不能摸悦儿姑娘的手,享受阿红上三路的马杀鸡,秦朗面带悲凄。 “既然如此,那什么述职报告也就不用废话了吧,下官告辞!” 既然评语已下,也不用再给毕大人好脸子,秦朗一甩袖子,转身要走,却被魏武叫住。 “慢着。” 他沉吟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关于小女之事,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 秦朗冷哼一声:“免了,下官可高攀不起!” 他心中自有朗朗明月,又岂会为一位叫做霓裳的女子放弃整片森林? 秦朗离开后,陈皇后从里间走出来。 “陛下,这位秦朗,就是武陵县的县令吗?” 魏武点了点头:“没错,朕微服私访来到此地,意外发现武陵县竟然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百姓不但衣食无忧,且子女免费上学,故而人人踊跃,以致此县在短短几年中就显露出繁华盛世的气象。” “依朕来看,少则三年,多则五载,武陵当撤县设府,户数可达数百万,而这一切,正是那位年轻人的功劳啊。” 陈皇后听了轻轻点头:“臣妾刚才偷偷观察,这位秦大人虽然不知陛下真实身份,但面对上官毫无谄媚之色,可谓风骨。” “另外面对联姻的提议,如果放在一般人身上,只怕早就同意了,这位秦大人仍能坚持不高攀,的确令人敬佩。” “而且臣妾觉得,他为了不调离武陵,能够继续为这方百姓造福,甚至不惜自污,实在是难得的高洁之人。” 魏武听了,也是深有同感。 “是啊,若非此人如此优秀,朕又怎么舍得把霓裳下嫁与他?哼!这小子居然还不同意,真当是不知天高地厚。” 陈皇后自从嫁与魏武,生育一子一女后,就倾心于养育子女,在她看来,为隆庆和霓裳挑选一个合适的伴侣,让他们将来能够幸福地生活就是她应为之全力以赴的。 希望将来有一天,魏国不用打仗了,百姓安乐,隆庆能够独自承担起皇帝的重任,她和陛下就再不用操心国事了。 那时候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含饴弄孙,颐养天年。岂不是一桩人间乐事? “秦县令还没婚配,霓裳也到了出嫁的年龄,若是陛下下旨赐婚,想必秦大人不敢抗旨。” 魏武感叹:“赐婚倒是可以,可那样一来,也再无回旋余地,如果霓裳不喜欢怎么办?” “所以我才以这个毕大人的身份提亲,希望一对小儿女能够见见面,互动一样,彼此增加一点好感,如果霓裳喜欢,哼哼,由不得他不同意!” 第二十八章 都没心情听曲了 霓裳虽然赶走了秦朗,不用他再跟着,但是没有向导还真不方便,于是又雇了一名真正的急脚递,任他引导在城中游玩。 急脚递是个黑瘦的中年人名叫李四,霓裳就喊他大叔。 “大叔,我想吃萌八腿,哪里有萌八腿呀。” 李四迷糊:“什么萌八腿?” 霓裳想着哥哥在信里的描述就说:“就是油炸的呀,他说很香的呢。” 李四了然:“明白了,你跟我来。” 于是两人来到了小吃摊前,有像一排排龙舟一样的炸蜈蚣,白蝎子是奶油味的,黑蝎子是板栗味的。胖胖的蚕蛹和大个蝗虫,全都串在竹签上准备下油锅。 当然最具备视觉冲击力的还是半个巴掌大的油炸蜘蛛,黑乎乎的八条腿被油一炸就伸展开来,仿佛开心地划起双桨一般。 霓裳“呀”的一声,就不敢再看了。 “快走快走!大叔我害怕!” 即使远离摊子,霓裳还心有余悸地抚着胸口。 “太可怕了,怎么会有人喜欢吃这种东西?” 李四笑道:“要不说姑娘是外地人呢,不知道这些美食的来历。” “武陵一直是个穷地方,荒山野岭土地贫瘠,老百姓活不下去,庄稼都不长,人靠什么活着呀?所以什么都得吃,有的吃就不错了。” “吃这些昆虫能补充点身体所需,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霓裳好奇:“可是现在不是生活好了吗?我看武陵比其他县可富庶多了。” 李四骄傲地说道:“那还不是因为我们有个秦大人吗?秦大人爱民如子,经常不辞辛苦体察民间疾苦,这油炸昆虫,还是秦大人提出来的呢。” “原来武陵穷的时候,哪有油来炸着吃啊,都是用火烤了吃,味道不怎么样。” “不过这油炸法一出,嘿!你别说,还真是香啊,回味悠长!” 尽管如此,一想到萌八腿的样子,霓裳还是一阵阵作呕,实在接受不了这种东西,不由得有些佩服那位秦大人,敢想也敢吃。 “这么说来,你们县这位秦大人还是一位难得的好官啦?” 李四点点头:“是啊,比如昨天秦大人喝醉了,走上街头,你猜怎么着?街边卖菜的百姓纷纷把自家的菜送给秦大人。” 霓裳听李四一说,立刻想起来的那天下午,街上被围得水泄不通,后来才知道是百姓给县令大人送菜造成了拥堵。 她现在还能回想起那位秦大人被一堆蔬菜淹没的样子,露出会心的微笑,可惜匆匆一瞥,没来得及看清秦大人的相貌。 “大叔,我们去神鹿峰,你顺便给我讲讲秦大人的故事吧。” 李四自是无不应允。 于是在一天的游玩之中,霓裳走遍了武陵的大街小巷,去了神鹿峰坐缆车,也乘公交去看希望学堂,买了些衣服又买了些吃的。 直到天色已晚,才大包小包地回到驿馆。 吃晚饭的时候,霓裳的脑子里还在想着那些新奇的玩艺,什么木轨,什么缆车,感觉都好有趣。 把一些枯燥的数字转化为了有趣的物理,竟能驱使工具成百倍地提升效率,方便人们生活。 她为这些工具和奇思妙想着迷的同时,也渐渐勾起了对这位秦大人的兴趣。 “霓裳,今天去哪里玩了呀?”魏武脸上露出难得一见的和蔼神色。 “今天去的地方可多了呢,去看了武陵的希望学堂,坐了公交车,还有神鹿峰也很好玩。” …… 秦朗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县衙后院,今天他都没心情听曲了。 没想到有隆庆做内应,结果还是被京城的两位上官算计,这让秦朗极度不甘心。 他实在是舍不得离开武陵县,舍不得武陵县的百姓啊。 考核评语是升迁的标准,未必一定升官,但秦朗还是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总觉得这次负责来考核的上官过于认真了些。 “隆庆兄弟,如果我真的被调走,那答应你的计划书可就要落空了啊。” “老爷我不在县里,很多事情都做不了主了啊。” 隆庆正跟阿红玩五子棋,头也不抬地说:“你去哪,我就跟到哪。” “就算你走到天涯海角,也别想把我甩开,答应我的计划书还敢黄了不成?” 秦朗眯眼打量着隆庆,觉得他这脾气真跟他爹那是一模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啊。 “你就没想过劝劝毕大人,把我这评语改一改?” 隆庆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我还敢改评语?你死了这条心吧,我现在都不敢回驿馆,就是怕我老爹铁面无私把我给办了。” 隆庆忽然想起一事:“哦对了,今天我在街上看到御……遇到我家侍从了,我猜我妹来了,我打算在神鹿峰办一场酒会吧,介绍你们两个认识。” 秦朗连忙拒绝:“算了吧,今天毕大人还跟我说起提亲这件事情,被我拒绝了。” 隆庆一皱眉:“怎么?你不会以为我妹是个丑八怪吧?我可告诉你,我妹妹可是太漂亮了!” “哦对了,你别说你是县令,就说是个学者。” 隆庆把自己在信里面欺骗霓裳的事情对秦朗讲了,说有一个精通各门经典的学者每日畅谈,博学多才,家中藏书无数,这才引得妹妹前来。 所以秦朗要扮演的就是这个学者的身份。 “反正我爹主意已定,要帮你升官,你这县令也做不了几天,所以就算是个学者吧。” 虽然隆庆也是表现出要撮合两人的想法,好在还没有直接提亲,这种更像是朋友间的会面,对于秦朗来说更容易接受一些。 何况最近一段时间隆庆也的确很帮忙,冒着得罪毕大人的风险把计划泄露给他,甚至还把钟大人给打了个鼻青脸肿,如果再一味的拒绝反倒不好。 秦朗想到这里,只好点头答应。 “好吧,你不让我说县令的身份,是怕我每天逛怡红院的行为惹得令妹讨厌吧?” 秦朗在这些事情上还是挺有自知之明的。 隆庆哼哼了两声,未置可否。 日子既然已经定下,秦朗一直悬着心的反倒放下了,只要不提亲,交朋友还是不需要颜值太高的。 第二十九章 我后悔了行不行 武陵县磨勘算是结束了。 但问题还留下一大堆,魏武和钟贤暂时还走不了。一方面要等兵部采购棉衣棉被结束返程,另一方面也要研究把秦朗升迁到哪里。 此时天下四分五裂,战乱还时有发生,魏国算是小国,夹在几个大国中间。 魏武有心把秦朗放在边境,又怕被邻国把这个好不容易得来的人才撬走。可是如果放在腹地,又不能发挥这个人的最大才能。 所以是好生纠结,不过魏武是以武立国,征战能力不在话下,再加上有了秦朗的棉衣棉被,再加上隆庆搞到的盒子镜阿拉发什么点灵版本,战力能够更上一层。 魏武只要再积蓄一段时间的国力,就可以向东切割郑国中部,将其拦腰截断,使郑国首尾不能相顾,到时就可以把郑国南部通通吞下。 而他属意的就是与郑国交界的南阳郡。 “钟贤,将地图拿来。” 钟贤取出随身的地图铺在桌上展开,又举了油灯照亮。 魏武仔细察看南阳郡的地形。 南阳郡归襄阳府管辖,下边辖六个县,不大不小,非常适合将秦朗迁任至此。 而且南阳与郑交界,凭秦朗的能力,三年后郑国人都要主动迁往魏国,以做南阳人为荣了。 陈皇后看见夜色已深,此时夜晚露重,取了一件厚实又轻便的棉衣给魏武披上。 “陛下,还在操心国事,小心着凉。” 钟贤赞道:“还是娘娘细心,这棉衣十分轻便御寒。” 陈皇后叹了一口气,劝魏武道:“庆儿虽说是有些顽劣,可他也有自己的想法,陛下就饶了他这一回吧。” 魏武看了一眼陈皇后,见她正一脸关切地望着自己,就点点头。 “既然皇后说情,就饶那逆子一回。” 在门外偷听了许久的隆庆笑笑,跑去妹妹屋里去了。 “霓裳,为兄已经帮你找到那位满腹经纶的学者了,正好他举办了一场酒会,到时为兄带你去参加可好?” 霓裳摇了摇头,她才不喜欢什么酒会,那些文人雅士固然是引经据典文采斐然,可是却不是她的兴趣所在。 “算了哥,这几天玩得好累啊,我不去了。” 隆庆知道自家妹妹什么性格,必然是不喜欢那些舞文弄墨之辈,连忙说道:“这位学者可不一样,懂得很多奇怪的问题呢。” “比如天上的星星有高有矮啦,什么宇宙是一场大爆炸产生的等等,都是些奇谈怪论。” 霓裳最喜欢这些东西,一听就来了兴趣。 “真的?什么时间在哪里?” 隆庆暗笑,你个小妮子还不是乖乖上钩? 三天后,一场盛大的酒会在神鹿峰脚下召开。 参与人数三人,会场就设在山脚下的老黄头酒铺单间。 霓裳吃惊地看着单间里简陋的草席,陈旧而泛黄的木桌,窗外是老黄头家猪圈,阵阵猪屎味时不时随风送入。 “哥这是酒会!” 霓裳小嘴嘟起,觉得她哥竟然欺骗了她。 隆庆搓手笑道:“这不是为了省点钱嘛,最近哥哥……” 说到这里,他忽然意识到在霓裳面前说漏了嘴,之前明明说是学者先生举办的酒会。 霓裳也忽闪着美丽的眼睛望着隆庆。 隆庆连忙改口:“最近哥哥看到学者先生也是十分窘迫,就提议到这里来了。” 霓裳勉强坐下,时不时瞟一眼外面的猪圈,那头黑毛猪还哼哼两声,让她十分无语。 隆庆也觉得这个环境是无比尴尬,不过他选的,没办法老黄头就这一个单间,有些事情,必须关起门来办。 正在这时,摇晃变形的木门吱呀一声,秦朗走了进来。 隆庆满脸笑容:“这位就是……” 他刚想向霓裳介绍秦朗,没想到秦朗和霓裳同时惊呼:“是你!” 接下来的一瞬间只见秦朗狂喜,嘴都咧到了耳根子。 而霓裳却气鼓鼓的,把脸扭到了一边去。 “原来是雪儿姑娘!”秦朗觉得自己真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啊,没想到隆庆一直推销的妹妹就是雪儿,没想到毕大人那个老阴比有如此可爱的女儿。 当初自己是怎么想的居然就拒绝了呢? 这一刻秦朗心中无比后悔,他甚至想现在就去驿馆找毕大人提亲,不要谈什么条件,无论任何条件,他都要娶这位雪儿姑娘。 “咦?你怎么知道霓裳的小名?”隆庆听到秦朗一口叫出雪儿,十分好奇。 而霓裳却觉得隆庆这个当哥的实在是不靠谱,她本来以为会是一位博学多才,胸有锦绣,一身青衫长髯谈吐风趣的大叔学者。 谁知道来的是这个油嘴滑舌,专骗女孩子,还偷看大娘洗澡的坏小子。 秦朗笑道:“那是因为有一天我与雪儿姑娘在街上邂逅,还闹出了点误会。” 霓裳再也坐不住了,起身对秦朗微微一揖道:“抱歉,我今天有些不舒服,不能奉陪,见谅。” 隆庆急忙追过去:“霓裳!霓裳!” 还不忘冲秦朗比了个手势:“稍等我片刻。” 霓裳自顾往外走,根本不理会身后狂追的隆庆。 “霓裳!怎么回事?这中间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 霓裳轻轻哼了一声:“这个人哪是什么学者,哥你莫要被他给骗了,此人是个不要脸的贼,甚至偷看大娘洗澡!” 隆庆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霓裳:“……” “哥你早就知道?” 隆庆急忙解释:“不是!虽然我知道,但不是你想的那样啊!” 霓裳才不听他解释,气呼呼地上了最后一班公交:“你跟他一样都是个大骗子!我再也不要理你了!” 隆庆没想到今天这场酒会竟然会搞成这样,心中有些郁闷。 不过隆庆很快就从负面情绪中脱离出来:“秦朗不反对呀!直接叫秦朗去找老爹提亲就行了。” 很快隆庆又返回了老黄头酒铺。 秦朗正望着窗外的神鹿峰壮怀激烈,看见隆庆连忙问道:“大舅哥你回来了?雪儿姑娘怎么样了?” 隆庆觉得霓裳至少有一句话没说错,秦朗是真不要脸哪。 第三十章 哪穷往哪扔 霓裳气乎乎地回到驿馆,却看见侍卫们正在收拾行李,迎面走来钟贤。 “公主,陛下准备回京了,快点收拾东西吧。” “啊?怎么这么快?”霓裳才刚来这里玩了两三天,还没尽兴就要离开了。 钟贤看看左右无人,小声对霓裳说:“晋国的三皇子派人来提亲。” 因为事发突然,魏武不得不中止这一次微服私访,迅速回到京城去接见提亲的晋国人。 “午后出发,有什么事情尽快去办。”魏武已经派人去找隆庆,让他尽快结束在武陵县的交易事宜,一起回宫。 陈皇后和霓裳只是来散散心,见识一下魏武信中所描述的神奇的武陵县,当然不可能长期住在这里。 秦朗刚回到县衙,正打算找师爷聊聊提亲需要什么聘礼的事,就看见隆庆急匆匆地跑来。 “秦朗,京城那边有急事,我们今天下午就走。” “这么快!”秦朗有点着急了。 隆庆笑着拍了拍秦朗:“不过你放心,我妹对你的误会我会去解释,来告诉你就是给你留下一个地址,如果将来去京城,别忘了去找我。” “还有答应我的商业计划书,你可不能赖账啊。” 虽然跟隆庆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两个人的性格脾气倒是很合得来,秦朗觉得大舅哥离开是一种巨大的遗憾。 “放心,就算我一时半会去不了京城,也会给你和雪儿写信的。” 吃过午饭,秦朗依依不舍地去驿馆送别毕大人,结果去的时候已经晚了。 只来得及看到毕大人远去的车队旌旗卷动,在尘埃中渐行渐远。随着毕大人一起离去的,还有太医院和兵部的众人。 太医院已经完全掌握了防疫之法和种痘之术,兵部也采购了海量的棉衣棉被,武陵县百姓生产总值肉眼可见的涨了一截。 这让秦朗在赚银子的兴奋之余,心里觉得有些空落落的。特别是雪儿的离去,对于秦朗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师爷,这次磨勘得了上上,等吏部核定之后,会将磨勘的结果呈交陛下御览,最后老爷我很可能要升官了。” 师爷一脸欣喜:“恭喜老爷!贺喜老爷!” 秦朗长叹一声:“有什么可喜的呀,哪哪儿都不如武陵住着舒服啊,到了一个新地方,老爷我又要辛辛苦苦赚银盖房子。” 接下来的日子,秦朗又恢复了往日的悠闲。 一切政务都有条不紊地执行,武陵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师爷平时处理公务,秦朗只需要最后扫一眼就行了。 他的生活轨迹再次在怡红院、茶馆、后衙之间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形。 当然,闲暇时秦朗也会提起笔来,犹豫着该不该给雪儿写封信聊聊天。 可是两个人总共也没说过几句话,最后还落了个登徒子的印象,秦朗不知该怎么才能避免尴尬。 犹豫了几次,终于在第一场小雪降落的那天,秦朗开始动笔。 “雪儿姑娘:分别一月有余,不知你有没有想起在武陵的日子,油炸摊又新增了几种昆虫,深受吃货好评。” “神鹿峰的鹿产品已经卖断货了,我留了一小盒鹿胎膏随信邮过去,还是以前的老味道。” “老黄头酒铺外面的猪圈惹得雪儿不快,我已经让老黄头把猪圈挪走,下次雪儿再去喝酒,就闻不到猪屎味啦!” “武陵下雪了,猴儿山的温泉仍然温暖,不知道京城怎么样。” 风雪之中,五骑绝尘而来,马上的几位骑士身上都落了厚厚一层雪,入了武陵县城,几位骑士把马交给驿馆,出示了“文传”后,徒步去了县衙。 “秦大人接旨!” 秦朗听到驿丞报告,知道其中一位是翰林承旨,朝廷专门宣读圣旨的人,就猜到新的任命可能是下来了。 “臣秦朗接旨。” 不需要香案什么的,只需要行礼接过就可以了。 “今有武陵县令秦朗勤于治事,铨选上上,今擢升为南阳郡守,即日赴任。” “这里还有一封陛下手书,只许你独自查看。” 魏国行政划分,承袭前朝,在行政区域划分上仍然混乱,此时天下多为州县二级划分,由于战乱州被各势力瓜分,再加上封官许愿,官太少了不好办。 所以州越来越多,地盘却越来越小,原本一个大州被分成十几个小州,有的下面只管着一个县,机构臃肿不堪。 魏武立国之后,把郡又重新设了起来,把郡县该合的合,该撤的撤,小州全部改称郡,只保留一个设府的州名。 比如应天府,对应的就是宋州。 这次秦朗升任南阳郡守,就是襄阳府治下,襄阳府对应的就是荆州。 当然,这个荆州与秦朗那个世界的荆州只是名字相同,其余完全不同。 南阳也是如此,这世界并没什么诸葛孔明,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南阳诸葛庐,西蜀等等等。 即日,就是当天。 圣旨里的即日赴任,就是需要秦朗立刻赶过去的意思。 从武陵到南阳郡,路程也不近,足有千里之遥,山山水水的,连个准备时间都不给,即日。 秦朗不知道皇帝怎么就这么急,可是圣旨已下,没办法只好遵旨而行。 秦朗双手接过圣旨,又接过了陛下的手书和任命钤印,身牌等等杂七杂八的东西。 “列位大人,恕本官不能奉陪了。” 传旨的翰林承旨知道接旨就必须立刻启程,所以跟秦朗寒喧了几句就与随从回了驿馆歇息。 “师爷,这南阳离这里有多远?气候如何?”秦朗总得稍稍准备一下才行。 南阳与郑国交界,就一个字穷,两个字真穷。 为了过上好日子,南阳人都已经跑到郑国那边去当难民了。 由于同文同种,大家说的话写的字都一样,所以郑国其实是很乐意看到这种情况发生的。 南阳没有了人,自然荒废,郑国也不打算要这块地,实在是没啥可用。 南阳土质碱性,庄稼很难生长,所以光秃秃一片,加上烂泥塘比较多,蚊虫滋生,真正的穷山恶水。 郑国开始也派出一小队士兵驻扎,结果一个月不到就都跑回去了,实在活不下去。 第三十一章 这么多银子可怎么办 “老爷,南阳气候宜人,即使正月里,也是不冻冰的。” 师爷虽比秦朗痴长几岁,但是也没去过南阳,但是知道南阳属于荆州襄阳府,那里气候适宜,四季如春。 “那么收拾一下咱们就出发吧!” 陛下的圣旨既然说了即日赴任,那就不能等到明天再走。 师爷连忙命令车夫套车:“老爷,您的银子!” “老爷你可是足足攒了三年了呀!这些银子可怎么带走才好呢?” 秦朗第一爱美女,第二爱钱。 在武陵这些年可没少攒钱,三年来攒了七八十万两,都是师爷替他存着。 现在忽然接到圣旨要去远方赴任,这些银子肯定是带不走的。 秦朗大惊:“不是有银票吗?” 师爷一脸问号:“什么叫银票?” 秦朗一回忆,武陵好像还真没有银庄。 “我扯,忽略这件事情了!” 让秦朗放弃这些银子,那无疑比杀了他还难受,绝对是不可能的,他宁肯死都不可能放弃这些银子。 “为今之计只有把钱花出去,变成固定财产,然后带着契证走。” 匆忙之间去哪里找卖家,那是不可能的了,所以秦朗只好左手倒右手,看看县里有什么东西是县令有权利发卖的。 师爷为难地摇了摇头。 “老爷,你只是县令而已,不是皇帝,山林河泽都是皇家所有,你不能卖,其他类似房屋和土地都是有主之物,今天肯定是来不及了。思来想去,这县里呀,唯有一样东西老爷你能买。” 秦朗看师爷这时候还卖关子,恨不得一拳捶死他。 “是什么东西,快说!” “捐税。” 捐税就是超额纳税的意思,就是我钱多,烧得慌,所以就想把钱给朝廷,相应的朝廷会给一些有名无实的奖励。 比如捐官,这种捐来的官只是一种身份的代表,既无实权也不参与铨选,就是与真正的官僚体系无缘。 还有捐爵,都是些终身爵,就是谁捐钱了谁就有爵,同样只代表地位,身死爵销。 “做梦,想都不要想!我一分钱都不会捐!” 秦朗已经是官了,再捐一个有名无实的官毫无必要,捐爵更是没什么用,那种爵即无封地也不萌荫,真正贵族看不起,反惹人耻笑。 “老爷您忘了,还能捐功免罪啊!” “捐功免罪?” “对呀!一千两银子一级军功!” 这是魏国立国之初,极度缺钱的时候才想出来的办法,鼓励有钱的人把钱拿出来捐献给军队,每捐一千两就算一级军功。 一级军功的意思,就是一个普通士卒在战斗占斩首一名敌人首级。 虽然士兵在战场上拼杀,斩杀一名敌人最后得到的赏银可能只有十几两,但人家那是拿命拼回来的,所以如果不上战场,在后方捐钱的话,要一千两银子才算一级军功。 “那我都捐出去有什么好处?” “老爷您这八十万两银子,就是八百级军功啊,一级军功就能免一年的刑罚。” “八百年的刑罚都罚不了您啊,只要您不造反,就等于是无敌金身啊老爷!” “咱们县有人捐过吗?” 秦朗有些意动。 师爷摇了摇头:“现在早就没有人捐军功了,这都是陈年旧账,估计都没有人记得了。” “什么刑罚都能免?” 师爷翻出小本本:“除了造反,只要非十恶大逆之罪都能折成年限免罚。” 嘶~! 秦朗倒吸一口凉气! 这分明就是免死金牌呀! “捐!” 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只要保证安全的活着,钱还可以再挣!! 关键是不捐的话,这些银子也带不走啊。 秦朗和师爷两个人就在县衙大堂火速办理了捐功事宜,全部银钱共计八十三万五千七百二十三两。 秦朗把路上带的盘缠留足,剩下的全都捐出去了。 足足八百三十五级军功,师爷稍稍折算了一下,几乎可以横趟刑部大牢了,杀人罪才折十五级军功,秦朗可以连杀五十五个半。 唰唰唰三笔两笔写好捐功单据,秦朗取出县令大印直接盖上,完美! 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县衙各类纳捐证票中将会随着下一次赋税直接上交朝廷,剩下一份自己留着做凭证。 八十万两银子换了轻飘飘一张纸,秦朗的心都在滴血。 师爷把剩下的银子用箱子装好,少量碎银缠在腰间,这才请秦朗上车,驾车起行。 车轮辚辚压在积雪上发出咯吱吱的声响,点点碎雪映着阳光折射出七彩光芒,秦朗把双手揣在袖子里,棉帽耳朵放下,坐在车上凝视着越来越远的武陵县。 “二位老爷坐稳喽!驾!”车夫扬起一个鞭花,马儿奋蹄,顺着官道向南行去。 半月后,出了应天府界,就是袭庆府,得穿过彭城和济阴,再穿过东平府的济阳和濮阳,才算进入襄阳府界。 秦朗半月颠簸只能看着天色赶往驿站,否则错过了宿头就无处可住,这种天气就算有棉衣也是要冻死人的。 清晨的风还是很冷,出了驿站没走出十里,秦朗就冻得下车尿尿。 师爷为表忠心陪尿。 也许是昨夜喝驿站的免费茶水多了点,也许是秦朗酒色过度有点肾虚,这泡尿十分绵长。 师爷都系好裤子了,秦朗还没尿完。 这时就听见身后轰隆一声巨响。 两人回头一看,车没了。 山体滑坡! 一堆冻土不知怎么就从山坡堆下来,直接把马车连车夫带银子全埋里了。 秦朗:“……” 师爷:“……” 两个人小心翼翼地来到滑坡的土石堆旁,试着推其中一块大石,结果两个人使出了吃奶的劲儿也没推动。 “算了算了,搞不动!官印告身什么的都在身上吧?”秦朗主要是心疼银子,可是没办法,这堆下来的土方量八个台班都清不出来。 师爷扯了扯贴身小包袱。 两人一泡尿算是九死一生,只好弃马步行。 不弃也不行了,马都在石头下面埋着呢。 走了一上午,两个人才走出三十里地,师爷比秦朗胖,累得跟狗一样。 “老爷……不行了……歇一会儿吧!” 秦朗摇晃着那具被酒色掏空了的身子,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歇会儿,歇会儿!” 第三十二章 哪来的两个棒槌? 咕噜噜…… 两个人肚子都叫起来。 “师爷,有吃的吗?”秦朗明知道没有,还是抱着希望问了一句。 师爷哭丧着脸:“没有!” 秦朗艰难地挤出一句:“去!化个斋吧!” 夕阳西下,两个人惊恐地看着快要落山的太阳。 “还没找到村庄?” “老爷,咱魏国连年征战,地广人稀,碰不到村庄很正常。你看,这田地都荒芜着,没人种啊,荒草都快有一人高了。” “再找不到村庄我就把你吃了。” “……” 三天后,形销骨立的两人手拄木棍,手托破碗,沿着官道往前走,终于望见了城池的影子。 秦朗激动地说道:“到了县城我们就有救了!我们可以把官文告身拿出来,请同僚江湖救急!” 师爷也激动起来:“我们终于得救了!” 晌午,两个叫花子般的人走向了唐县县衙。 “去去去!要饭上一边要去!”两个衙役哄苍蝇一样撵两人滚一边去。 “大胆!我本是武陵县令!正要往……”、 一个衙役已经举起棍子冲过来了,秦朗只好撒腿就跑。 酒楼的拐角,师爷顶着一头包回来了。 “老爷,人家根本不听啊,把咱们当疯子,直接就是乱棒打走。” 秦朗恨恨地看着远处的县衙。 “你把告身拿在手上也不行?” 师爷摇头叹息:“要是行我还能回来?” “去化斋吧!妈的,这个仇老子记住了,等老子将来有一天回到这……这个县叫什么来着?” 师爷一脸黑线。 “老爷,这是唐县!” “哦对!等老爷我有朝一日回到唐县,必定要报今日之仇!” 秦朗愤愤不已,师爷顶着满头包去化斋饭去了。 两月之后,两个人已经死心塌地做乞丐了。 反正都是师爷去要,秦朗是不会去的。 “师爷你放心,等到了南阳,老爷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三个月后。 南阳偏南。 比起武陵气温要高个10度左右,当武陵的第一场小雪降下来的时候,南阳仍处于深秋的季节。 现在已经到了二月,南阳最冷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天气已经开始转暖。 距离荒凉的南阳郡城不远的土山上,李棠靠在石头上晒太阳,抓虱子。 虽然南阳土地贫瘠,但是并不是就没有人在此生活了,再险恶的环境还是有人能够坚持下来的,李棠就属于这种。 当然李棠不靠种地,而是抢劫。 散则为星,聚则成风,横行南阳的大盗李棠,是连郑国都不敢惹的人物。 因为李棠聚起一群盗匪,来去如风,杀人如麻,而且老窝就藏在南阳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这就跟为什么金三角犯罪猖獗一样,他那个穷山沟实在是不太好抓人。 而且李棠就躲在南阳不出来,偶尔四周劫掠一次,就遁入湿乎乎的泥沼地,根本毫无踪迹可寻。 打了一个哈欠,李棠站起身。 这一站起来才显出这个家伙的身材高大魁梧,一身肌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他等在这里可不仅仅是晒太阳,今天是群盗聚会的日子,作为群盗的首领,他一向是先到的,对四周的变化提前掌控,才算放心。 这一等就是三天。 南阳群盗并非奉李棠为主,而是松散联盟。 有的是两人一伙,有的是六七人一伙,去年加入的今年可能不来了,他们谁也不知谁的根底,但都以李棠号令为准。 李棠也不全都认识这些人,但大多数他都认识。 每次群盗聚集,都以黑布罩头,只露两只眼睛。 只有李棠是例外,他从不蒙脸,每个人都认得他。 三天之中,陆陆续续有两三个人,六七个人纷纷而至,这些人李棠大多都认识,看见是熟识的,他就点点头。 如果是眼生的,大多会上来报上字号,李棠会问上两句话。 这年头活着太艰难,今天还是民,明天可能就是盗。只要不碍李棠的事,他也不太去管。 到了第二天晚上的时候,摸黑上来两个人,衣衫褴褛一脸的灰尘,头发都结成一绺一绺的,脸上被污泥覆盖,不用戴黑巾都认不出来长什么模样。 这两个人李棠看着眼生。 群盗三三两两找地方坐下,这两个人也一屁股坐下,把身上背着的小包裹取下来解开,拿出里面的干饼就掰开分食。 “哎呀,可累死老爷我了。” “师爷,你快问问这是到了什么地方了。” 这两个不是别人,正是千里赴任的秦朗和师爷。 他们俩一路要饭要到襄阳府,结果往南阳去走着走着就迷了路。 南阳本来就人烟稀少,村庄荒废,到处多是断壁残垣,两个人只顾走路,看见路上有稀稀拉拉的人群在路上走,他们就跟着走,结果走到匪窝里了。 师爷站起来往旁边走了两步,刚想要打听这是什么地方,一看几个人都是黑布套头,只露出两只眼睛,就把话咽回去了。 再走几步,还是这样,于是他干脆折返回来。 一个劲儿地冲秦朗挤眼睛:“老爷,咱俩那蒙头巾呢?找找,大家都套上了,咱也别搞特殊!” 秦朗心说我搞尼玛特殊,老爷我都混到要饭的地步了,还特殊。 转念一想不对,师爷话里有话。 再一看师爷的脸都快挤成包子了,嘴都快要抽筋了,顿时明白过来,师爷是在变相提醒这些人都带着蒙头巾。 什么人带蒙头巾? 什么人在荒山野岭聚集在一起,还要带上蒙头巾? 答案不言而喻,这特么的分明是走到匪窝里来了。 秦朗连忙把包袱里面二尺花布扯了出来,这是某位善良的好人家用来包馒头的,一并送给了他们。 秦朗连忙把花布扯开,一人一块,蒙在脸上,红白相间的小花在众人之中独有一股截然不同的气质。 李棠抽出刀,往两人这边走了两步。 “你们俩从哪来的?” 师爷口干舌燥,想要扯句谎,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李棠鄙夷地看着师爷浑身筛糠的样子,不屑道:“这都哪来的两个棒槌?也敢来搅混?” 说着一刀抡起,就往师爷的头上劈去。 第三十三章 西北玄天一片云 “慢着!” 秦朗大喝一声,伸手把师爷扯到身后。 “星盗就是这么对待前来报信之人的?” “可笑我们听信了江湖传言,还以为星盗有多了不起,现在看来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罢了!” 李棠虽然不懂啥叫“乌合之众”,但是听得出来不是在夸他,脸色阴沉下来。 “你是谁?报什么信?” 秦朗根本不知道什么行盗,也不是来报什么信。 天可怜见,他跟师爷是迷路了呀,迷迷糊糊跟着别人一路走来的,哪知道进了匪窝。 可是事已至此,秦朗知道一个应对不好,他跟师爷两条命就断送这里了。 就算是胡编也不得不编下去,先应付过眼前的危机再说。 要让这群杀人不眨眼的盗匪相信两人真的是同类,就得比他们还专业,还牛逼。 秦朗站起身,向李棠走了两步,食指弯曲,其余伸直,左手抱拳于怀,慢慢向前推。环视四周开口朗声问道: “西北玄天一片云,乌鸦落在凤凰群,满桌都是英雄汉,哪是君来哪是臣?” 李棠皱眉,对面这家伙念这几句诗不像诗,话不是话的什么玩意。 秦朗回头对师爷说道:“师爷,这些人好像真不是咱们要找的人,他们不懂切口。” 师爷连忙捧哏:“还真是,那你再问问!” 秦朗又往前走了一步,还是那个手势,换了一套词。 “一炉青烟往上升,三老四少坐堂中。在下家里姓秦,出门姓潘,头顶清字,脚踏道字,怀抱净字,当面何人?” 李棠觉得这两人恐怕真的是来投奔的。 他虽然没什么文化水平,但是敏锐地发现对面这家伙说的这些似懂非懂的话,似乎是在等自己一个准确的回答,如果答得不对,可能就不是对方要找的人。 想到这里李棠先是收起了刀,再次环视山顶众人,见大家都在看着他,心中稍定。 “我便是李棠,星盗之首!你们是哪来的,刚才说要报信又是什么意思?” 秦朗连连摇头:“不对不对,家师说星盗首领姓柳。我二人乃是洪门弟子,家师白驼山欧阳峰!” 李棠苦苦思索:“白驼山欧阳峰?没听过呀。再说南阳星盗只有我们这些人,哪来的什么姓柳的?” “那你们两人来做什么?” 李棠想不起欧阳峰何许人索性不想,直接问两人的目的。 秦朗知道一点破绽没有反倒惹人生疑,看样子李棠已经完全相信二人的江湖身份了,接下来怎么把这些星盗骗走,才是最难的。 “我二人当然是来加入星盗,带了两个消息做投名状!” 李棠这伙人不懂什么叫投名状,不过既然已经相信了秦朗,放下戒心,就干脆地问。 “啥是投名状?” 秦朗一副我不小心顺嘴说出专业词汇的样子解释道:“就是入伙的诚意。” “哦!”李棠恍然大悟。 “你们师门就是做这个的,为什么跑来南阳入伙?” 不怪李棠疑惑,南阳这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居然还有人来主动入伙,实在是让人想不通。 难道其他地方的盗匪生活更加艰难不成? 秦朗一句话解开了他的疑惑:“家师要对付郑国!” 李棠露出敬佩的表情。 郑国与南阳交界,富庶无比,但是也守卫森严,不但城池高大坚固,还有士兵顺着两国交界的眉河巡逻。 李棠这么多年纵横抢掠,也仅仅只有两次越过界河抢掠成功,大多数情况下都抢不到什么东西,人手倒是损失不少。 “我们带来的两个消息,其中一个消息就是郑国要对付星盗,就在这几天!” 反正郑国是敌国,秦朗直接往郑国身上泼脏水,这帮盗匪还能去郑国求证不成? 李棠深以为然,郑国是老对手了,虽然最近星盗没去郑国劫掠,但是也听过郑国要对付星盗的传闻。 “另一个消息就是这几天有一个大人物将路过南阳,携带粮草财宝无数。” 李棠之所以把星盗聚集在此,恰恰也是听到消息,据说南阳即将来一个大官做郡守,那个大官十分有钱,算算日子大概快到了,因此他就打算劫上一票。 现在听到消息也是如此说,两相印证,确实是真的了。 “两位兄弟,方才有些误解,言语冲撞,还请两位兄弟海涵!”李棠不是一个扭捏的人,当下躬身作礼向二人认错。 秦朗连忙扶起:“我二人奉师命来投星盗,怎么会把这些区区小事放在心上?大当家莫要多礼。” 于是几个人重新见礼,李棠把星盗聚集于此的原因讲了,又拉着两人逐一介绍群盗身份。 星盗严格来说只是松散联盟,都是大大小小盗匪团组成,什么一阵风、红胡子之类的,大一点的匪团十几个人,小一点的只有四五个人。 秦朗每认识一个匪团,就抱拳自称白驼山秦朗、周兴。 于是一番寒暄之后,南阳星盗又多出了一股势力——白驼山。 李棠拉着二人介绍完毕,秦朗还暗自庆幸,山头上不多不少,大概有几十伙上百人,这股盗匪的势力还不算大。 随着夜色渐深,匪团都点燃了插在地面的火把。一处处火把依次亮起,竟然一直蔓延到山下,在山头远远望去,只见点点火光竟如天空繁星一般。 秦朗不由得震惊了,怪不得叫星盗,往山下看这点点火头,怕不是有数百,总人数应该达到数千的规模了。 皇帝把老子从武陵调到南阳,确定是升官吗?这特么的是要老子命吧! 荒山上枯坐到半夜,下面的星星之火越来越多,秦朗看得心惊胆战:“劫那个大人物用不了这么多人吧?” 李棠不说话,就坐在地上磨刀。 这个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附近的盗匪纷纷把武器拿出来找块石头打磨,瞬时一片磨刀之声。 秦朗尴尬地咳了一声:“师爷!把咱们的……那两根棒子也磨一磨。” 两人头戴小花布头巾,一人拿了一根棒子在地上磨。 师爷还不忘拍马屁:“不愧是老爷,这棒子磨得又快又好!” 第三十四章 只能胡编乱造 因为深陷匪窝,秦朗偷偷跟师爷商量,两人轮流睡觉休息,后半夜的时候,秦朗看见一溜火光上了山,接着一个头蒙黑巾的家伙跑到李棠身边耳语了一阵。 李棠打发走那个家伙之后,就向秦朗这边走来。 “秦朗兄弟,你师父说的那个大人物从哪条路过来的?” 秦朗和师爷就是因为迷路才跑到匪窝里来,怎么可能知道路的名字。 不知道是哪个家伙把这风放出来的,还说他携带金银财宝无数,说得有鼻子有眼,秦朗真不知道自己到底得罪了什么人。 他知道李棠肯定是不放心消息来源,想要确认一下,这特么可算是问对人了。 因为那个大人物不是别人,就是他自己呀! 秦朗可以确定,就算星盗把所有的路全都堵住,也等不到那个大人物。 可以说,现在秦朗不管说哪条路,最终的结果都是错的。 看着李棠高大的身影站在面前,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正紧盯着自己,只好继续胡编乱造,先把眼前的危机应付过去再说。 “李棠兄,我师父得到的消息也是十天之前了,现在他们走哪条路还真不好说,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他们是从东边来的。” “东边?”李棠疑惑。 “东边不是郑国吗?这位大人物来南阳赴任,怎么会从郑国来?” 秦朗摇摇头:“除了东边,任何一条路你都不可能等到他。” 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信心十足。 李棠沉默半晌:“我信你一次。” 东边的大路只有一条,两边是秃山,非常适合埋伏。 在别人眼中看来,这些没什么树木的秃山烂泥塘长得几乎一样,不熟悉南阳的人进来就会迷失方向。 而这些星盗却对南阳地形了如指掌,一说打东边来,立刻就知道在哪里埋伏,在哪里下手,遇到反抗如何应对。 第二天一早,星盗就开始下山了,李棠走在前边,秦朗和师爷周兴跟在后边。李棠身边的七八个盗匪分散在周围,隐隐形成一个包围圈,把秦朗二人围在里面。 李棠走出十几步,回头看了看秦朗说道:“我有一次被郑国人追击,躲到了前面那片烂泥塘里,这地方很安全,除了自家兄弟别人不会知道,更何况那些郑国人。” “可是郑国人就像长着狗鼻子一样,一直穷追不舍,躲在哪里都能找出来。” “那次损失了我几十个兄弟。” 李棠说完这些,就接着往前走,不再说话。 秦朗知道李棠的意思,就是不放心他们,怀疑他们也是郑国人派来的奸细。 其实也难怪李棠会有这种联想,魏国委派的南阳郡守怎么会从郑国过来呢?要知道现在魏郑两国的敌对态度是很清晰的。 李棠没直接把他们两个一刀剁了,算是比较相信他们俩了。 “老爷怎么办?”师爷也在暗暗着急,他明知道秦朗就是顺嘴胡说,如果这些盗匪等了几天等不到人,他们两个下场可想而知。 秦朗长叹:“走一步看一步吧。” 这些盗匪本来就是脏兮兮的,到了秃山两边就直接往地上一躺,不走近仔细看都不能发现这里有人,比迷彩还迷彩。 从集结到埋伏,这些盗匪表现出了极为坚韧的特性,秦朗觉得这些人就是平时没啥东西吃饿的,活生生把忍耐力提高了好几倍。 他们什么都吃,从草杆中捉出肥胖的虫子分食,还一脸喜悦。 或者有的人找个木棍在地上挖洞,然后从洞里捉出一条条喇蛄,丢到火里烤着吃。 大多数人都是从烂泥塘里挖一种植物的根茎吃。 然后一个个眼睛都吃得发绿,绿幽幽地盯着两座秃山中间那条路,等待着那个永远不可能出现的大人物来到。 秦朗低声对师爷道:“一会儿我去拉屎,找机会逃跑,他们去追我,你就借机逃跑。” 师爷点头示意。 他们两个现在明知道等在这里毫无结果,最终就是一无所得的盗匪暴怒之下,把两人砍成烂泥。 所以一有机会就分散逃跑,当然能不能跑得了全凭天意了。 从大清早等到中午,秦朗借口去拉屎,结果四个带刀的盗匪前后左右把他围住,站在他身边直到拉屎结束。 下午秦朗再次借口拉屎,李棠向他望了一眼,那眼神里的冷酷一闪而过。 当然还是四位护花屎者严格看守,秦朗根本就没有机会逃走。 眼看着太阳落山了,夜里更不可能有赶路的。 这时候荒郊野岭也没个路灯,甚至有的人连地形都不熟,晚上有些猎食动物会在荒原上游荡,都是危险因素,所以晚上不可能有人赶路。 李棠仍然没说什么,但对秦朗二人的态度显然已经冷落下来了,不似前两天那么亲热。 秦朗对此也是毫无办法。 “师爷,今天晚上看有没有机会逃跑,如果有的话,今晚就是咱俩最后的机会,再不跑,明天咱俩必死无疑。” “老爷!”师爷面带悲戚,“跑出去也是个死,这一片片的烂泥塘,连个路都没有,跑不出二里地就得掉进泥坑。” 秦朗深有同感:“的确,南阳也太特么烂了!” 这时候他恨不得骂死那个狗皇帝,老子辛辛苦苦把武陵县治理得桃花源一般,结果就把老子搞到这么一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到现在南阳郡城都还没看到呢。 这一夜秦朗和师爷的身边四人轮流值夜,始终保持着四人清醒地看着他俩,毫无逃跑机会。 随着第二天阳光再次普照大地,李棠开始磨起刀来。 磨两下,就用拇指刮一刮刀刃,看看秦朗的脖子。再磨两下,再刮一刮刀刃,再看一眼秦朗的脖子。 到了中午,路上还没有任何动静,李棠提着刀走了过来。 “秦朗兄弟,你……” 李棠的话还没说完,远远传来一阵红嘴山鸦的叫声。 李棠神色一动,这是约定好的信号,说明前方探路的看到目标了。 长长短短的叫声代表了目标的车辆和护卫,大车三辆,从车八辆,护卫三百。 李棠大喜。 第三十五章 公子,前方有埋伏 雍卓坐在马车里,感受着车厢的摇晃,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身为晋国三皇子,他之所以坚持亲自到魏国提亲,一方面是表现出自己对魏国的尊重,虽然他打心底瞧不起魏武及其一家子。 另一方面是借着这个机会,光明正大地对魏国进行一次详尽的调查。 他带着的随行人员中,仅专门沿途做记录的小吏就有五个,专门绘制地图的有三个。 从晋国到魏国,最近的道路就是横穿郑国中部,从魏国的南阳郡进入魏国。 穿越郑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因为三皇子雍卓这一次是到魏国提亲,两国联姻,对于夹在中间的郑国来说,显然不是什么好事,必定要加以阻挠。 所以最危险的就是郑国境内这一段路。 然而雍卓凭借着机智沉着的应对,将途中的盘查一一化解,甚至还得到了郑国守军的护送,大摇大摆地穿过郑国国境,进入魏国南阳郡。 这次参与提亲的随行人员无不对这位三皇子投以崇拜的目光,年少且有胆识,而且深谋远虑,又有勇有谋,将来必定是晋国皇位的最有力继承者。 这一次出行之前,三皇子雍卓就已经明确任务,就是探查魏国虚实,为将来瓜分郑国之后攻魏做出准备。 然而他们没有料到的是,南阳郡居然如此难走。 雍卓已经从郑国守军的口中得知南阳郡荒凉无比,形同废墟,就连郑国派驻的军队都受不了潮湿和蚊虫,撤了回来。 这里的土地大多都是烂泥塘一样的滩涂,种什么都经不住水泡,山上更是光秃秃,连树都少有。 所以偌大的南阳郡竟然成了蛇虫横行之所。 “开始记录了吗?”雍卓问道。 车外专门记录沿途山水矿产、村庄城郭的小吏答道:“禀公子,按照向导的指引,已经开始记录了。” 雍卓要求随行人员一律隐去身份,对他自称公子,以免泄露秘密。 “记录一定要详尽!南阳凋弊如此,可见魏武无能,所占之地尽是这种穷山恶水!哼!” 小吏笑道:“公子明鉴!南阳这破地方连郑国人都不要。” 雍卓点点头:“但是你们万万不可因此而大意,魏武与郑国开战,这南阳郡必定是出兵之地,所以这烂泥塘中的道路乃是行军路线,一定要记好。” “是!” 雍卓挑开车帘,看着前方道路两侧的秃山,问道:“去问问向导,如果晚上赶不及到驿馆,在何处扎营。” 他带着的三百护卫,都是精挑细选,无一不是晋国百战强兵,战场上不知斩杀了多少强敌,有他们护卫,雍卓根本不担心安全问题。 “公子!前方似乎有埋伏!”随从很快发现了前方不对头,哨探发现两旁的秃山上竟然躺着许多人,急忙传回讯息。 于是马车停下,辎重车围在外圈,三百护卫前有矛,后有弓摆出了防御阵形。 李棠匆忙赶到山顶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他心里再明白不过星盗的真正实力,打顺风仗可以,个个都是狠人,但是遇到训练有素的军队,就只有吃瘪地份。 自从他跟郑国守军交过两次手,每次都损失了几十名弟兄,才明白贼和兵的差距在哪里。 可是看见那足足七八辆辎重车,里面肯定是既有粮又有钱,李棠眼睛都红了。 他准备强攻一次稍作试探。 秦朗和师爷终于再次获得了盗匪的临时性信任,看守他们的人已经撤走了。 “老爷,咱们还是跑吧!” 师爷觉得这是一次绝佳的逃跑时机,再不跑就真入伙了。 秦朗摇了摇头:“师爷,咱们跑出去后去哪?” 师爷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是去南阳郡上任了。” 秦朗指着漫山遍野的星盗说道:“那老爷我该怎么治理这些盗匪?” “这个……”师爷语塞。 秦朗继续说道:“这一路上咱们见了多少残垣断壁,废弃村庄,老爷我怀疑,南阳郡可能连官差都没有了!” 师爷犹豫了一下:“那我们真的入伙?” 秦朗恨不得一脚踢飞他:“入什么伙?我们是官!他们是贼!哪有放着好好的官不做,去做贼的道理?” 师爷哭丧着脸道:“老爷你可别考我了,你就说怎么办吧,我照做就行了。” “先看看情况再说!”秦朗举步向秃山那边走去。 在李棠的指挥下,第一波一百多个盗匪嚎叫着向守卫森严的车队扑了过去。 结果一波箭雨过后,一个冲上去的都没有,全部在半路上就化为了刺猬。 吃不下!这是李棠看到折扣一百多兄弟后的冒出的第一个想法。 虽然这个车队真的很诱人,如果能吃得下,充足的物资可以让盗匪们舒舒服服一直过到秋天。 然而只怕有命挣没命花,车队的护卫显然不是普通护卫,连一个惊慌失措大呼小叫的都没有,有的甚至还在聊天谈笑。 可是如果就此撤退,不仅是李棠心有不甘,其余的星盗也未必会同意,总有人想要冒险上去试一试。 “把白驼山的秦朗叫过来!”李棠打算验验白驼山的成色。 山头不是谁都能上的,上了山头的盗匪,如果不能带着星盗冲锋陷阵,那就没资格站在上面。 秦朗和师爷刚刚已经看到那一百多人的结局了,面对车队护卫,根本毫无战力,犹如白菜对砍刀。 “秦朗兄弟,我也是久闻白驼山大名……”李棠先捧一句。 秦朗心中暗骂你闻个屁,表面上谦笑:“不敢不敢。” “既然秦朗兄弟真心来投,我李棠也不小气,今天就划拨一百人归兄弟指挥如何?” 秦朗一呲牙,这特么是要老子上战场? 李棠伸手一指车队:“只要秦朗兄弟能攻入车队,到手所有东西你先挑一份。” 秦朗想都不想,直接摇头:“不可能!” 李棠一皱眉,杀机毕露。 秦朗故意咳了一声,指着车队说道:“就算今天所有人都归我指挥,也攻不进这个车队!” 李棠手按刀柄。 师爷在一旁急忙说道:“不过我们可以想想办法。” 第三十六章 烧了一下午草 雍卓已经从马车中走了出来,由于地势的问题,他看不清前方的状况,但是从护卫和随从的反应来看,只是一群普通盗匪罢了。 他并未表露出焦躁的情绪,反而安抚了众人几句,勉励他们英勇作战,并许以金银。 虽然只是几句口头上的承诺,但实际效果非常好,护卫们更加专注,一支支箭囊插在地上,弓手们放松着拉弦的手臂。 “有伤亡吗?”雍卓想通过这个最基本的指标评估一下双方实力。 “禀公子,只有哨探没来得及回到车队,死了两个。”随从回禀。 “对方刚刚进行了一波冲锋,死在弓箭下大约一百人左右,我方无人伤亡。” 车队停驻的位置还没到两山之间的设伏地带,四周平坦空旷,毫无威胁,盗匪大部分都是木棒顶端绑着匕首,少数持刀,连弓箭都没有。 雍卓点点头,说明这些盗匪土鸡瓦狗,根本不堪一击。 这些盗匪再死上个几百人自然就知道硬骨头啃不动,就会一哄而散,危机自解。 所以车队的护卫也不需要做什么,只要守好就行了。 此时秃山上李棠调了一百盗匪:“你们都听白驼山这两位指挥,攻入车队先分钱粮!” 一百多盗匪呼呼喝喝几声怪叫。 秦朗根本不想去,也绝对不会去,因为很明显现在那一百多人还在半路上当刺猬呢。 “李棠兄,我觉得这样进攻是攻不进去的。” “就算你把星盗所有人都交给我指挥,也是一个死。” 李棠怒道:“你这是在动摇军心吗?如果你不去的话,休怪兄弟手中的刀不留情面!” 这几乎就是个必死之局。 一边是杀人不眨眼的星盗首领,一边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护卫,无论碰哪头,秦朗这条小命都会迅速交待。 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去,但一定得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 秦朗说道:“李棠兄,想要胜也不难,但我有一个要求,所有人都要听我指挥!” 李棠皱眉:“你如果想让别人替你冲上去,恐怕是不行。” 秦朗摇头:“现在谁冲上去都是死,毫无必要折损这些兄弟的性命,如果你信我,就听我的。” 李棠自然是无所谓,本来大家就互不隶属,只是聚在一起抢劫的时候才归他指挥,抢完东西都散了,各过各的日子,不存在夺权的问题。 在他看来,白驼山秦朗已经证实了消息的准确性,如果能冲锋陷阵,打下这个车队,那就是值得依赖的生死弟兄了。 既然他要指挥权,就交给他又何妨。 李棠把手里那把刀往秦朗面前一插:“这把刀就是号令!” 秦朗伸手拔出刀,看见李棠已经退到一旁,山头的群盗都在望着自己,发布了第一个命令:“现在车队不敢动,大家都去找烧柴。” 李棠很是疑惑:“烧柴有什么用?这遍地烂泥塘,草梗太湿,一烧起来全是烟。” 他冷笑道:“如果你打算用烟熏的话,我劝你绝了这心思。这是平原,不是山洞,烟很快就随风散了。” 秦朗不耐烦地挥挥手:“我指挥还是你指挥?” 李棠大怒,伸手摸刀摸了个空,这才醒悟刀已经交给秦朗了。 星盗们足有数千,找烧柴还是很容易的,枯黄还有些湿气的草梗到处都是,按照秦朗的吩咐都堆在山头上点燃。 草梗太湿烟气果然很重,因为是在山头上点燃,风一吹烟很快就散去了。 李棠在一旁冷笑。 用烟熏的想法他能理解,但是今天没什么风,而且这四面空旷都是平原,烟会扩散出去,根本熏不到人。 还没等熏死车队护卫,只怕自己先被熏死了。 更何况秦朗还让人把柴草堆到山上烧,那就更熏不到人了。 李棠虽然极为不解,但还是选择了在一旁观察,毕竟指挥权是他亲手交给秦朗的,还没到最后关头,他想看看结果到底如何。 这些星盗其实本来也都是些农民,搂草烧柴什么的正是行家里手,一人一大捆草就是几千捆草,陆陆续续都堆到山上烧,烟气冲天。 雍卓本以为这些盗匪会再冲击个一两次就会溃散,没想到居然停止了攻击,却没有散去,而是在两个山头上烧柴草,浓浓的烟柱直冲天空。 这个举动把雍卓也搞糊涂了,他有心想要让护卫们主动出击,又怕是盗匪们的阴谋诡计。 他思来想去,反正那些烟气也熏不到车队,干脆就还守在这里不动,任由这些盗匪们折腾。 一堆堆的湿柴草运到路两侧的山上,秦朗并没有全部点燃,而是慢慢的持续往火堆里加草,维持在火不灭又产生大量烟气的状态。 这一烧就是一个下午。 李棠终于忍不住了:“秦朗兄弟,咱们这么折腾有什么用吗?这都烧了一个下午了!” 秦朗躺在石头上休息,师爷在一旁给他捶腿。 听到李棠来问,眼睛半睁半闭的挥挥手:“看着加草就行了,天黑再叫我。” 李棠气得真想现在就把指挥权拿回来,但是这草都烧了一下午了,眼看就要天黑,也就不差这一会儿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太阳落山,还有一丝丝余晖的时候,李棠就忍不住把秦朗叫醒。 “秦朗兄弟!天黑了,快点起来吧。” 秦朗睁开眼睛看看天,无奈叹口气:“好吧好吧,我起来了。” 这时暮蔼沉沉,随着太阳落山,空中的风也变得微微凉了起来。 秦朗转头看看柴草堆,还在冒着烟,于是下令:“把所有柴草都堆上去!要快!” 盗匪们七手八脚把柴草全都堆了上去,很快浓烟滚滚,接着就是火苗窜起,烧得柴草噼啪直响,火光雄雄照亮两个山头。 秦朗看看天色,这次是直接对着李棠下令道:“你现在立即召集所有盗匪马上渡河去郑国,速度一定要快!” 李棠懵了:“去郑国干什么?送死不成?” 秦朗一板脸:“你到底还听不听指挥?不要问那么多为什么,带着所有人去,远远就把火把点燃,声势越浩大越好!” 第三十七章 教你见识见识pm2.5 “但是有一点要记住,一旦发现郑国出兵,就立刻往回跑,不要交战!到山头这里来汇合!” 李棠本来也是个聪明人,话说得如此明白,立刻领悟了秦朗的意图:“你是想借郑国兵杀车队护卫?” “可是郑国兵又不瞎,就算是晚上,也是两边都打着火把,怎么会跟车队拼杀呢?” 烟尘本来就是颗粒物,所谓的pm2.5,这东西肉眼看不见,但却悬浮于空气之中,整整制造了一个下午的烟尘,已经足够引起一场小范围的雾霾了。 而雾霾出现的条件有三,第一条件就是近地面空气相对湿度比较大,地面灰尘大,烂泥塘这种地形湿度简直再合适不过了,没有灰尘可以制造灰尘烧草梗啊。 第二个条件就是风力较小,大气层稳定,这些小颗粒才能聚集,漂浮在空气中。恰好今天又没有风,于是秦朗才命令往死里烧草。 第三个条件是晴朗少云,有利夜间辐射降温,使近地面的湿气迅速凝结成雾。 秦朗虽然不是专家,但是被pm2.5熏陶过的脑子无比犀利,制造点家乡的味道简直易如反掌。 此时空气中已经开始有开始有点呛人了,秦朗把小花布围巾系紧一点,说道:“你尽管去,到时候自然明白。” 李棠已经有点相信秦朗的办法了,二话不说带人下山,开始聚集盗匪悄悄渡河。 此时的郑国边城,他们也已经紧张的关注南阳方向一个下午了。 自从下午南阳方向的山头上冒起浓烟,郑国守军就已经敏锐地关注到了这个不同寻常的变化。 边城守将崔志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出身于名门世家崔氏的旁支,由于家族的扶持,再加上个人的努力,很快就脱颖而出,成为一名镇守边城的守将。 郑国与魏国处于和平状态,所以并无战事,崔志这个边城守将遭遇最多的还是南阳那边的星盗渡河劫掠。 星盗,散则为星,聚则为风。仗着南阳那个烂泥塘藏身,时不时跑出来劫掠一番,郑国还真没什么办法。 只有少数几次,崔志带兵追杀,干掉了大约一百多人。 大部分时间都是被这些狡猾的盗匪逃脱,连毛都捉不到一根。 今天下午南阳那边山头上燃起两股醒目的烟柱,立刻就引起了崔志的警觉。 毫无疑问,这不是什么农民伯伯烧荒,一定是星盗再次聚集起来了。 崔志当即命令守城士兵准备装束和武器,随时驰援。 星盗是不可能攻击边城的,他们连攻城的梯子都没有,徒手爬城墙就是个笑话。 崔志防备的是这些盗匪劫掠城外村庄里的百姓,没有城墙的保护,这些百姓很容易被盗匪破门而入。 虽然为了防范盗匪,这些年郑国的百姓平时也聚集在一起训练,但是终究比不过盗匪人多。 星盗动辄数千人劫掠,不是哪个村庄能够抵挡的,必须由正规军予以迎头痛击! 所以崔志吩咐下去,让士兵做好随时驰援的准备。 然而从下午等到晚上,也不见星盗有什么动静,就在崔志以为这是一场并非针对郑国的行动时, 从南阳河对面出现的星星点点的火把让崔志瞬间紧张了起来。 毫无疑问每一个火把代表一个盗匪,站在边城向南阳眺望,几里外的眉河已经被连成一片的火光照得通亮。 更远处,依稀能看见南阳那边有红光映亮了半边天空,料想是星盗放火的缘故。 漫河的火光上岸之后,很快就往南聚集,似乎是要攻击边城南边的富庶区。 “马上对盗匪进行阻击!”崔志毫不犹豫的下令。 跟星盗多次交手,他知道这些亡命徒没什么武器装备,纯粹是靠一股狠劲,其实危险性不高。 只要士兵三三成组,有攻有防,把这些未经过训练的贼人切割成一个个小块,就会很快消灭,不足为患。 郑国士兵也很高兴能有个人肉靶子练练手,都跃跃欲试地请战,士气高昂。 尽管如此,崔志为了防备贼人调虎离山,趁机攻击边城,还是留下了一半的士兵驻守,自己亲率一千人出城迎击。 很快南边的民宅就有起火的,盗匪们四处放火,却不接战,看见郑国士兵的影子撒腿就跑。 士兵们都异常愤怒,崔志更是怒火中烧,这些星盗简直该死,竟敢当着他的面就纵火劫掠,若不把他们杀怕,怎么对得起自己这将军称号。 李棠一边跑一边也是心惊胆战,郑国人的羽箭时不时从头上飞过,偶尔身边也会有中箭倒下的人。 可是这时候他已经顾不得别人了,如果不尽快渡河回到南阳,只怕就要死在这里。 为了牢牢吸引郑国人的仇恨,李棠没有听从秦朗的建议,见到郑国人就跑,而是去纵火烧房,引起郑国人的愤怒。 这一招的效果是非常好,郑国人果然紧追不舍,可是李棠也因此陷入了危险中。 好不容易渡过河之后,星盗已经折扣了三十多人。 郑国人的怒火岂是这三十多个卑贱盗匪所能熄灭的,所以他们也紧追不舍地渡河追来。 此时随着夜色渐深,空气遇冷开始凝结成雾,烧了一个下午的pm2.5终于有了用武之地,灰蒙蒙几步之外就看不见人影。 李棠一边跑一边心惊,白驼山果然是积年老匪,随便一个下山的弟子都如此牛逼,甚至能降下大雾,若有机会,我也该去拜师。 这原本就是一场驱虎吞狼之计,又有大雾掩护,简直完美。 星盗们本来地形就熟,根本不受大雾影响,大部分人都按照命令散去,回到秃山山顶汇合。 李棠为了攻破车队,就吊在郑国人前面不远的地方,时不时还丢过来一个火把挑衅。 崔志还算冷静,一见有雾就知道容易中伏,命令部队收束,顺着大路谨慎前行。 即使星盗丢来火把石块挑衅,也不许擅自出击。 刚才了不到三里,不知从哪里飞来了一支羽箭,瞬间穿透一名士兵的脖子,夺去了他的生命。 第三十八章 跟着老爷我做就是了 崔志一摆手,想要命令部队停止,却忘记了大雾中视线不好,部下看不到他的手势,仍在前进。 结果再度遭遇迎头痛击,对面的弓箭手显然是老手,只根据惨叫声就能确定大概位置,一波波箭雨袭来,郑国士兵瞬间倒下一片。 崔志已经顾不得隐蔽,急忙高声传令,要求部下停止前进。 恰在这时,四周响起一片喊杀的声音,将他的传令声淹没。 郑国士兵也不是吃素的,同样是久经战阵的百炼精兵,无需指挥官指挥,就能根据战场情形自发反击。 于是郑国兵立即散开队型,变成稀疏的小组,同时弓箭手也试探着向对方射箭,测试敌人的距离。 雍卓在车阵中从下午等到晚上,除了看到贼人在山上放火,就再没有冲击车队的举动,他心里反而不安起来。 在他原本的判断中,对这股贼人的定位还是很准确的。 一是本地流民,熟悉地形;二是没有远程武器比如弓箭;三是这些贼人纯属乌合之众,毫无军纪可言,折损十分之一就足以让他们崩溃。 接下来也证实了他的判断,一伙人数约有百人的盗匪向车阵冲了过来,然后毫无悬念地倒在了箭雨之下。 雍卓判断,只要再打垮两波到三波这样的冲击,贼人就会自动放弃而散去。 但接下来的事情发展超出了他的预料。 贼人开始放火,既不是利用火攻来逼车队移动,也不是利用浓烟来熏人。 他们非常客气地把柴草都远远地抱回山头不停地烧火,看着柴草冒出来的浓烟,雍卓只能判断为这是一种信号。 他觉得贼人应该是觉得实力不足,联络其他帮手。 现在星盗的规模已经达到了数千人,如果再呼唤来帮手的话,只怕会达到一万。 如果贼人真的聚集了这么多人,那么雍卓就要考虑先撤回郑国境内了。 毕竟再精锐的士兵也只有三百,跟上万的盗匪硬拼,就算胜也是惨胜,老兵定会死伤殆尽,这是雍卓无法接受的。 接下来就是夜幕降临,大雾弥漫。 雍卓为了稳妥起见,没有贸然行动,结果就迎来了强敌。 一波羽箭落到车队之中,带硬顶车棚的马车车厢挡住了大部分箭支,只有少部分落下来射伤了护卫。 雍卓立刻就觉出了不对,因为贼人们原本只在前边设伏,可现在射箭的人是从郑国的方向来的。 他立刻跑到车旁拔下一根钉在车厢上的羽箭,凑到火把旁边去看,果然箭杆上刻着“定远”二字,那是郑国边城守军的名号。 “是误会,全都停手,不要打了!” 雍卓暗骂贼人如此狡猾,居然趁着大雾弥漫,玩这种驱虎吞狼。 “向对方喊话,就说我们是白天经过的晋国车队!” 不得不说,雍卓绝对是一个聪明人,在第一时间就做出了最为正确的应对。 可是他这边手下刚喊了两个字,四周就响起一片喊杀声,轻易就把自己这边的声音淹没了。 “好贼人!如此无耻!”雍卓愤愤地一拳砸在车厢上。 而回应这片喊杀声的,自然又是一阵箭雨,虽然人员伤亡不多,但马匹被这波箭雨射死不少,没有马,车队已经无法启程了。 李棠回到山顶,兴奋地捶着手。 “秦朗兄弟!成了成了,全靠你了!” 秦朗打断他道:“现在是最危险的时候,一旦双方罢战,两家合为一处,咱们这些人就会像蚂蚁一样,被人家一个一个地摁死。” 李棠经秦朗一提醒也明白过来。 现在他们互相射杀,是因为有大雾遮住视线,不知道情况如何,而且星盗在一旁鼓噪,不让他们进行沟通。 可是一旦这种阻隔失效,或者有一方找到了新的沟通方式,局面就会瞬间变得险恶起来。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李棠以往遇到强敌,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跑。 但是这一次能够吃下这么大一个车队,想想都知道会带有多少钱粮财宝,李棠根本舍不得放弃即将到嘴的肥肉。 秦朗很不要脸地说道:“大家也都忙了半夜了,这次也该轮到我们出把力了。” “我决定趁着大雾阻隔,摸到郑国人身旁,把那些死人的衣服扒下来换上,然后随机应变。” 李棠盯着秦朗真诚的脸,总觉得他是在考虑趁乱逃跑。 不过想想他们这些盗匪,见事不妙溜之大吉乃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也就释然。 “秦朗兄弟,无论此次收获如何,我李棠都认下了你这位兄弟!” 秦朗紧紧握住李棠的手:“李棠兄!假如我死了,别忘了给兄弟报仇!” 带着二百多人,秦朗和师爷潜入了浓雾之中。 “老爷,咱们在秃山上不是挺好的吗?为什么要冒这个险?” 师爷跟在秦朗身后小声地问着。 秦朗看看二百人都分散开,旁人听不到两人对话,这才低声道:“你是不是傻?只要我们换上郑国士兵的衣服,还不是想往哪里跑,就往哪里跑?” “可是老爷你不是说……” “嘘,先不要说了,跟着老爷我做就是了。” 被雍卓护卫射死的郑国士兵足有四五十,尸体就倒在路边。崔志没理会这些士卒的尸体,他的注意务全被前面那个超强的敌人所吸引。 从对方的攻击章法来看,他感觉这些人有些不像是盗匪,武力值强得有些过分,倒有点像是晋国军队的风格。 隔着浓雾这样对峙下去不是办法,崔志命令士兵举盾,缓缓向前推进。 而李棠带着群盗已经摸到了郑国士兵后方,把那些尸体上的衣服通通扒下来换上,再从两侧绕回到车队附近。 雍卓车队携带的箭支并不多,不能一直射箭,总要保留一部分留作冲锋陷阵之用。 所以听到有甲胄碰撞的声音,也没有贸然放箭,而是握紧长矛,紧盯着前方的浓雾。 渐渐的,细碎的脚步声音近了,浓雾中渐渐显露出郑国士兵的装束和模样。 雍卓吐出一口气,他的三百护卫已经折损近百了,心中不由得暗骂郑国人愚蠢至极。 第三十九章 愚蠢而又危险的郑国人 崔志看清前面用车厢和马匹摆成的圆形防御圈,就知道这些人根本不是盗匪。 靠在车阵最外圈的是犹如刺猬尖刺的长矛,里圈是刀盾手与弓箭手,正是因为有了刀盾手的保护,弓箭手才能在一波波箭雨中坚持下来。 这种防御阵形不是盗匪能够摆得出来的,在众多火把的照耀下,可以看到车阵最核心是三辆马车的车厢,一个锦袍玉带的青年正站在车辕上,手按剑柄。 崔志微一皱眉,想起此人正是白天出关的那个晋国贵族。 他刚要张口说什么,忽然看到在车队的另一面,一队郑国士兵同样迈着整齐的步伐靠近了车队。 崔志稍微愣了一下,他的第一反应是自己的部下怎么会不听约束,擅自跑到车队的另一边去了。 接着他就立刻反应过来,那些士兵并不是自己的部下,而是贼人假扮。 雍卓此时为了表示并无敌意,已经命令护卫放下武器。 他认得领队的崔志,白天的时候,正是用了一块美玉加上一盒金条打通了这位将领的关卡,当时雍卓只是胡乱找了个借口,车队就得以顺利通过。 “愚蠢的郑国人!”雍卓再次骂了一句。 如果不是这些愚蠢的家伙,自己的护卫怎么可能折损如此之多?甚至连马都已经死光了,接下来只能回到郑国买马,才能继续前行。 车队后面也走过来一队郑国士兵,雍卓和他的护卫们并有多想,只是单纯的以为郑国士兵分为两路准备包抄。 这一小队郑国士兵越走越近,为首的一个家伙很年轻,看样子还稍稍有点秀气,一脸懊恼的样子说:“误会,一场误会。” 而另一边的崔志也大声喊了出来:“住手!” 这边为首那个士兵同时大喊一声:“动手!” 雍卓和护卫们被他忽然一声大喊刺激到,纷纷捡起了地上的兵刃,但这个时候已经晚了。 那一小队士兵如虎入羊群一般拼命砍杀,瞬间护卫就被杀掉了十来个。 护卫见事不好,纷纷捡起丢在地上的武器,向小队士兵和崔志率领的大队士兵同时发起攻击。 郑国士兵也不会束手待毙,不待崔志发令,两伙人已经开始了贴身血拼。 车队后面这一小堆士兵正是秦朗和师爷换上了郑国阵亡士兵的甲胄,扮做他们的模样接近车队,杀了雍卓一个措手不及。 崔志拼命大喊“误会”,然而车队的护卫已经不相信了,反骂道“误会你个篮子!” 短兵相接,郑国兵约千人,车队护卫本就折损了一部分,剩下二百多一点,根本不是郑国士兵的对手,一阵砍瓜切菜后,车队就没剩下几个人了。 雍卓知道已经是山穷水尽,想不到自己竟然刚刚踏上魏国的土地,就不明不白的死在了这里,真是憋屈呀! 崔志见事已至此,索性就全都杀光,至于什么晋国贵族,反正又不是死在他郑国境内,跟他崔志有什么关系。 雍卓贴身的护卫拼命挡住刺来的长矛,向雍卓怒吼:“公子,走啊!走啊!” 雍卓发疯地嚎叫了一声,借着护卫的掩护,逃出包围圈,向大雾中逃去。 秦朗早已派人潜伏在黑暗之中静静等待,只要见到落单的就是一棒,打死算他倒霉,打晕算他走运。 烂泥塘里的盗匪眼睛虽然看不见,但这夜里声音特别清晰,雍卓没有逃出多远,就被一顿闷棍敲晕。 盗匪把他双手双脚用草绳捆好,扔在秦朗面前。 “老爷,这人就是车队的头子。”这些盗匪听见师爷喊秦朗“老爷”,也跟着喊老爷。 秦朗还没说话,雍卓倒是先说话了。 “放了我,你们要多少钱我都会给你们,只要放了我。” 雍卓手脚被绑侧躺在地上,只能看见一群盗匪沾满了黑泥的脚丫子。 “你当我三岁小孩?”秦朗很不满意,这都是什么人,张口就要别人放了他。 雍卓此时求生的欲望已经占据了上风,再也顾不得什么风度,但他仍然没有吐露半点身份。 “求求你!我家里有一大片地很有钱的,你们放了我,我必有厚报。” “马车里有黄金千两,美玉两对,白银十箱,这些对我家来说都是小钱,只要你们放了我,拿得比这还多。” 雍卓知道盗匪们不肯放弃马车,他同样希望盗匪跟郑国人拼个你死我活,重演一次他的悲剧。 秦朗带着一堆盗匪回到秃山上的时候,李棠已经焦急得团团转了。 李棠本来以为郑国人跟车队能打个两败俱伤,星盗们才能够趁火打劫,又能把车队的财货抢到手,又能杀郑国人报仇。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郑国士兵没死多少,看那些火把密密麻麻,大概数了下,总数大概六七百。 这些郑国士兵不但有刀枪盾,还有弓箭,只要天色一亮,黑暗中的盗匪就无处可藏,必然受到郑国人的追杀,然后马车上的财货还会被郑国人拿走。 忙了好几天,又拼了半夜的命,最后星盗们啥也没捞着,谁能就此罢休? 这才是打又打不过,跑又不甘心。 李棠因此着急,这时候天已经快要亮了,跑还是不跑,现在就必须做出决断,否则等天一亮就来不及了。 所以他一看见秦朗,就一脸懊恼:“郑国势大,财货拿不到了!” 这本来也怪他,如果不是李棠非要在郑国边城南边的富庶区纵火,引得崔志发怒,又怎么会亲自率领一千士兵夤夜追击。 秦朗没有答话,此时他的大脑也在飞速运转,想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如果不是那场山体滑坡把马车和银子掩埋,秦朗和师爷来南阳赴任,原本也是打算雇一辆马车,一路游山玩水,悠闲自在地到南阳。 那么遭遇今天这个状况,躺在地上被人捆起手脚的,必定是他跟师爷无疑啊。 因为这里的强盗头子早就已经得知自己即将来赴任的消息了,甚至连日子都掐得大概差不多。 这说明有一个秦朗看不见的敌人,在暗中布置这一切。 秦朗在准确找出这个敌人之前,还不能轻易暴露身份,否则别看这群匪人对付不了郑国兵,对付自己跟师爷两个那是绰绰有余。 第四十章 事情大条了,你们快跑吧! 如果拿不到财货,就这么跟星盗们一拍两散,还得要饭去南阳郡城,那里现在是个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秦朗也是心有不甘。 而要逼退郑国人,只能利用手中这个人质做文章。 “我可以拿到马车上的财货,但是我要一半,还得我先挑!”秦朗狮子大开口。 李棠心都在滴血,但是没办法,如果秦朗不拿一半,他连毛都拿不到,相比之下,还是占了大便宜的。 “行!秦朗兄弟,只要能拿到财货,一半就是你的!”李堂狠狠一刀劈在地上,仿佛要把财货劈成两半。 秦朗再诱之以利:“我拿这些银子也是迫不得已,因为要雇些敢打敢拼的汉子做一件大事!” 李棠一想,自己这些人可不就是“敢打敢拼的汉子”,这还用雇吗? “秦朗兄弟说哪里话?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就是了,这几千兄弟还能要你的钱不成?” 秦朗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买卖讲求的就是一个公平,如果兄弟们不肯收钱,那我怎么好意思?” “你不用再说了,这事我就能做主,你要做什么大事,这数千兄弟就跟着你干了!” 秦朗眼角微微有些湿润,一夜没睡困的。 他打了个哈欠,说道:“这件大事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做成的,兄弟们总得吃喝吧,每天跟着我跑东跑西,还能让兄弟们掏自家腰包?” 李棠一想也是:“那就管饱就行,兄弟们还有脸要什么钱?” 他听秦朗东扯西扯,心中焦急,忍不住催促道:“秦朗兄弟,你那什么大事以后再说,先把眼前这关过了吧,那些郑国人天一亮必然杀过来。” 秦朗点点头:“去找六个嗓门大的兄弟过来,我有话说。” 数千盗匪聚集于此,很快找了六个人出来。 秦朗把这六个人拉到一边,把计划低声讲了一遍,问道:“可听懂了?” 那六个人一齐点头:“这么简单有什么不懂的。” 秦朗挥了挥手:“现在就去做!” 李棠好奇秦朗到底交待了什么,就六个人简单几句话就能拿到财货不成?他又不好意思去问,只好硬生生忍着。 片刻之后,黑暗的夜色里远远传来了喊声,这喊声不是一个人,而是忽远忽近,忽东忽西。 “郑国人听着!” “你们惹祸啦!” “车队的主人!” “是晋国皇子!” “事情大条啦!” “你们快跑吧!” 雍卓正躺在地上暗暗挣扎,想要挣脱捆着自己的草绳,猛然听到这几句话,身子顿时一僵。 大脑里仿佛烧开了水,瞬间升腾起无数念头。 “他们怎么知道我的身份?” “是二皇兄泄密?” “还是五弟雇了这些盗匪?” “这些盗匪知道我的身份还敢这么做?” “啊!是了,他们一开始就准备嫁祸给郑国!” “我明白了!是魏武这个老匹夫的阴谋!” “他想挑起郑晋之战!然后坐收渔翁之利!” 不得不说雍卓真的是个很聪明的一个人,可惜他有点聪明过头了,躺在地上脑补出无数种可能,并且越想越觉得对,越想越觉得可怕。 喊话都是秦朗编的,为了吓退郑国人,只好瞎编了个身份,没想到歪打正着。 反正人质在盗匪手里,郑国人在没有搞清楚之前不敢赌!只能暂时放过这些盗匪。 而且为了避嫌,马车上的东西毛都不会拿走一根。 崔志带领着手下的士兵正在清点马车上的财货物资,果然是真金白银无数,顿时起了贪念,派了几个兵回去牵马来,准备把这些车厢完完整整都拉回去。 接着黑暗里就传来了盗匪的喊声。 “郑国人听着!” “你们惹祸啦!” “车队的主人!” “是晋国皇子!” “事情大条啦!” “你们快跑吧!” 崔志又惊又怒,他第一反应是中计了。 这整件事就是一个阴谋! 盗匪先是虚张声势引起守军的注意,接着又半夜袭城,纵起大火引兵来追,最后诱使士兵与车队交锋,他们甚至还假扮郑国士兵的样子斩杀了车队护卫,加深了双方的误会。 这一桩桩一件件,无不印证着这就是一场惊天阴谋。 此时他再察看车上的财货,果然不像是普通贵族能拿得出的东西。 而且最关键的是,那个锦袍佩剑的车队主人没有死,现在八成是落到了贼人的手里。 随着旷野中传来的一声声喊叫,崔志身上冒出了涔涔冷汗。 “把这些盗匪一并都杀了!就没有人知道此事了!”这是崔志的第一个想法,可随后就被他自己推翻。 “若我是盗匪,拿了那个皇子之后,肯定离开这里,找一个十分隐蔽的地方躲起来。” “就算我把这南阳翻个底朝天,只怕都找不到那个皇子。” “会不会是盗匪胡乱编出来骗我?” “不会!这些金银财货显然不是普通人家能够拥有的,就算不是皇子,身份也相差不远了。” 崔志脸上一会儿狰狞,一会儿犹豫,一会儿恐慌。 良久,他长叹一声。 “所有人,把马车里拿到的东西通通交出来,一个也不许私藏!” 士兵们同样听到了四周的喊声,明白崔志这么做是要撇清干系了,于是士兵们都把揣在怀里的金银扔出来,转眼就堆成一个小堆。 崔志点了点头:“把所有我们的痕迹抹去!一根箭杆都不要留下!” “这些人在魏国的南阳郡内遭遇了星盗的袭击,车队里的人惨遭杀害!” “我们只是为了保护百姓不受劫掠,追击匪徒,才来到这里与匪人交战!夜深雾重,略有死伤,天亮后匪人散去无踪,都听明白了?” “是!”众士兵整齐的回答。 崔志一挥手:“回城!” 郑国士兵恨恨地列队,火把犹如一条长龙,向郑国边城蜿蜒而去。 李棠在秃山上哈哈大笑:“兄弟!成了!哈哈哈!成了!” 他兴奋得脸上都冒出红光来了,这么大一笔财货到手,上千的郑国士兵不战而退,实在太牛逼了! 他恨不得抱住秦朗亲上几口,白驼山这么牛逼的门派,怎么以前没听说过呢。 第四十一章 国风版浣熊市 红彤彤的太阳已经升起来了,烂泥滩涂上遍布的死尸让人触目惊心。 三辆主车,八辆从车,数千星盗围着车阵站成了一个圈。静悄悄没有一个人说话,都在看着十几个盗匪从车里往外搬运东西。 搬出一箱来,就当场点清,再装到一个空车厢里,如此反复,直到中午,才把所有的钱货点验完毕。 这十一个辆马车,粮草带的并不多,主要都是金银,还有不少玉器和珍宝,足足装了八大箱,价值无法估量。书画五大箱,在盗匪眼中不值几个钱,一堆小零碎什么香囊挂件之类的大包小包一大堆。 这些物资之中,盗匪只认两种东西,一种是粮食,一种是金银。其他一概都是垃圾。 而秦朗有言在先,他先挑一走一半,剩下的才是这些盗匪的。 八箱金银珍宝,秦朗拿了三箱。 “那些书籍画轴什么的,我都要了,你们拿去也没用,卖不多少钱,不如给我吧,算上这些小零碎,我让出一箱金银!” 李棠没意见,其他盗匪也没意见。师爷想有意见,但他说了不算。 秦朗让盗匪帮忙装到一个单独的车厢里,原本关在车厢里的雍卓被提了出来,丢在一边。 这些人几乎没有识字的,或者识字也只认得极少几个字,要那些书画的确没用,还是金银实在。 所有的马尸都被现场分割,然后众人瓜分饱餐了一顿。 秦朗还犯愁去哪里找马,盗匪们已经主动把绳子套在了自己身上。 我就是牲口,牲口就是我。其实这符合盗匪们的一贯认知。 师爷跑去问李棠:“我们要去南阳郡,怎么走?” 李棠奇怪地看了秦朗和师爷一眼,问道:“你们去南阳郡做什么?那里除了一群道士还守在那里,剩下的就是一些老弱病残了吧?” “这里的路很难找,还是我送你们去吧。” “那个家伙你打算怎么处理?”李棠一指被扔在一边的雍卓。 秦朗看看那个家伙,对李棠道:“借刀一用。” 雍卓看见秦朗提刀向自己走来,面色一下子变得苍白起来。 他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说。 秦朗挥刀,雍卓双眼紧闭,但是并没感到脖颈一凉,反倒是手脚一松。 原来秦朗已经挥刀斩断了绳索:“你走吧!” 雍卓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不杀我?” 秦朗好奇怪:“我为什么要杀你?我又不是刽子手,杀人给钱吗?” “杀你护卫的是郑国人,不是我们,相反,我们救了你,如果不是我们的话,你一定会被那个郑国的将军杀掉。” 雍卓是个聪明人,知道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时候自然不会傻到跟这些贼人顶嘴。 秦朗指了指身后的盗匪说:“开始我们的确是想抢劫钱财,但是我们失败了,被你们杀掉一百多人。” “接着郑国兵跟你们打起来了,我们不计前嫌,肯把你救回来,这些财货就当你救你一命的谢礼不过份吧?” 雍卓心都在滴血,但不是不得不故作大度,微笑着说:“区区钱财都是身外之物。” 得了自由,雍卓第一个想法就是回晋国去。 然而回到晋国最近的路就是穿过郑国,如果雍卓敢进入边城,崔志一定会大笑三声并说出那句着名的台词: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向南,魏国的蛮荒之地,那里的野人比这些盗匪更加野蛮和危险,向北,是去往魏国都城的方向,也是雍卓原本要去的地方。 他本来是带着聘礼来求娶魏国霓裳公主的,现在聘礼被贼人抢去,自家护卫被郑国人杀了个精光,他哪还有什么脸面去下聘,让魏武那个老匹夫看笑话吗? 一时之间,雍卓竟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哪了,不由自主地就跟着秦朗往前走。 因为在他的潜意识里,这个能放自己一马的贼人还是比较安全的。 秦朗正跟李棠说话,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回头看了雍卓一眼。 “你怎么还不走?” 雍卓道:“我这不是一直在走?” 秦朗没发现这家伙居然还是个杠精,跟师爷刚好相反。 反正这家伙跟着也没什么用,让他跟着好了。 星盗们一边走着,一边就有陆续离开的,在离开之前,都跟秦朗打了个招呼,并跟李棠约定了下一次聚集的信号。 一直到了傍晚,秦朗终于看到一座灰扑扑的小城。 城墙塌了一半,但是影响不大,因为完整的城墙才到成年人的胸部。站在墙外不用跷脚就能看见里面的风景。 而且里面也没啥风景,破房子烂瓦片一堆堆,七八个残疾老年人在街上游荡。 偶尔飘起的一张破损的旧年画带出无比的凄凉感,让秦朗以为到了浣熊市。 “这就是南阳郡城?” 秦朗觉得魏国皇帝对自己的恶意不是一星半点,这特么的叫升官? “南阳郡守呢?” 李棠摇了摇头:“十年前,最后一任南阳郡守病死在任上,之后就再也没有什么南阳郡守了。” “不是吧?这么坑?那南阳下边的县呢?县令也没有?” 李棠接着摇头:“被杀的被杀,被抓的被抓,朝廷再没派人来,也就没有了什么县令。” “你找他们干什么?你说干一票大的不会就是指的这个吧?哈哈哈!” “特么的!怪不得!” 秦朗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初领旨的时候皇帝还专门给自己一封亲笔书信了。 接到翰林承旨递过来的书信时,秦朗还挺激动的,毕竟那是皇帝的亲笔信,不是一般的殊荣。 打开信后他就更激动了,皇帝先是说了一番鼓励的话,然后告诉他,这次去南阳赴任,郡治下的县令可以由他自行任命。 秦朗当时乐得嘴丫子都合不上,这得是多大的殊荣,能自行任命治下官员,跟土皇帝有什么区别? 结果就这? 听听人家本地土着是怎么说的,被杀的被杀,被抓的被抓。 朝廷再没派人来!!重点是这句,再没派人来! 县令都舍不得派的地方,丢给秦朗了,要不是李棠在身边,秦朗现在就要指着北边开骂。 用最恶毒的语言! 第四十二章 苦逼的雍卓 师爷偷偷拉秦朗的袖子:“老爷算了,咱们走吧!” 虽然师爷没有明说,但是一句话就已经表达得很明显了,这么个破地方,为什么要待在这? 天下之大,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魏国能做官,郑国一样能做官,当然还有晋卫齐楚什么的一大堆国家,人才还是很抢手的。 秦朗当然也不想在这种迷失古城一样的地方做官,简直就是坑人嘛。 但是他有不得不留下来的理由。 “唉,老爷我没得选嘛,算了这件事以后再说,先帮我想想咱们住哪吧。” 李棠劝阻道:“秦朗兄弟,我劝你最好不要进城。” “南阳郡之所以荒废下来是有原因的,这跟十年前郡守病死有关。” 接着李棠以半神话半鬼话的方式讲述了一次传染病在南阳大面积爆发的情况,郡城是重灾区,大部分人死于这次传染病爆发。 接下来传染病扩散到魏郑两国的交界眉河为止。 郑国受到少许影响,但很快恢复。而魏国的南阳郡就此凋落下去,并且一蹶不振。 在李棠的描述中,把传染病归罪于瘟神,说魏国人不如郑国人敬神敬得好,所以才这样。 “如果你们一定要进城,我劝你们先去城外的瘟君庙里先拜拜再说。” 秦朗哈哈一笑:“疫情嘛,我们已经搞了好多年了,瘟君就先不拜了,哪天有时间再说,天色已晚,得找个地方住下。” “城里空房随便住,只是有些年久失修,要小心一些。”李棠与秦朗作别,带着几个盗匪离开了。 装着银子的马车车厢被丢在城外,秦朗和师爷只好自己拉着车往城里走去。 雍卓咬了咬牙,继续跟上。 秦朗惊奇道:“兄弟,你不会是这么快就斯德哥尔摩了吧?” 雍卓不懂他什么意思,回道:“这么晚了我无处可去,又是一个人,还不如在城里找个地方凑和一晚。” 秦朗转头对师爷说道:“我觉得这家伙相当可疑,也许他另有目的。” 师爷点头:“老爷说得对,这家伙一定是不舍得财宝。” 雍卓被两人轻易说破,顿时感到受到了奇耻大辱,但却拿他们两个毫无办法。 他一路跟着秦朗,的确是因为车上的东西,不过不是因为钱财,做为皇子,那些钱财他真没放在心上。 重要的东西是那些书画,那些并不是什么名人字画,也不是经史子集,而是他用来记录和绘制魏国山川河流地形图,以及一些重要信息的。 这些东西是为了将来攻灭郑国之后,灭掉魏国所做的准备。 跟郑国人厮杀的时候没顾得上处理这些,后来盗匪分赃,这些书画都被秦朗挑走,所以他才一路跟着秦朗。 这些信息一旦传扬出去,晋国与魏国结亲的努力将会付诸东流,并且会使魏国走向晋国的对立面。 雍卓是绝对不会允许这一切发生的,所以他一路跟着秦朗,就是想要趁着还没人知道,找个机会毁掉这些东西。 秦朗和师爷进了城,果然像李棠说的那样,城里空着的住宅到处都是,但是大多数都已荒废,院子里的草都快有一人高了。 他俩挑了一个带小院的房子,房子并不大,收拾起来也容易得多,马车车厢就放在院子里,然后把车上的箱子通通搬进了屋子。 雍卓记住了秦朗住所的位置,并没有远走,而是在附近随便找了个破房子住下。 他从小锦衣玉食,别说他没住过这种破房子,就连他养的狗都没住过这么破的房子。 可是即使如此,雍卓也咬牙忍受。 他准备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就一把火烧了那辆马车,最好把两个贼人一起烧死,这样就算是报了一箭之仇。 破房子里面一股说不清的味道,雍卓蹲在墙角里,恐惧、后悔、孤独的情绪一起涌上来,终于流下两行泪。 不过他很快抬起袖子擦干,恢复冷静的表情,摸出怀里的火折子紧紧攥在手里,因为盗匪没有对他搜身,让他保留了几样东西,火折子就是其中之一。 好不容易熬到半夜,雍卓感觉时间差不多了,就偷偷摸摸地向秦朗的住所摸去。 郡城里夜晚街道无人,雍卓凭借月光看路,来到那座小院的门口。 他看到车厢就在院子里,心中一喜,把火折子抽出来,用嘴一吹,火头就亮了起来。 刚要迈步进院,就听到一声咳嗽,吓得他手一抖,火折子落到地上,摔得火星四溅。 “这么晚了你都不睡,是来找我聊天吗?”月光下,秦朗笑嘻嘻地看着雍卓。 雍卓掩饰着自己的慌乱:“我来看看你们睡没睡,我一个人在那个房子里睡不着。” 秦朗晃了晃手中拿着的书,说道:“我也是,刚才还看你车上的书呢,就是没有灯太累眼睛。” 雍卓面色大变,秦朗手里拿着的书正是谍书的其中一本。 “见笑了,那些都是随手写着玩的。” 秦朗晃了晃手中的书:“写着玩都能收集到这么多的情报,那要是来真的,魏国的底裤都被你们摸掉了吧?” 雍卓嘴角抽了抽,迅速衡量两个人的武力值,幻想自己突然爆发之下,能不能秒杀了秦朗。 经过几秒钟的判断,雍卓恢复了理智。 “听我的,把这些书画烧掉,银子都归你,我一分不要,不但如此,还保你做官!” 雍卓自认为已经拿出了足够的诚意,可惜秦朗并不领情。 “别跟我提做官这件事!老子现在最特么讨厌的就是做官!” “那我会给你很多钱,你想要多少都可以。”雍卓不死心。 “火折子拿来!”秦朗一伸手。 雍卓不禁大喜,连忙从地上捡起掉落的火折子。 秦朗把火折子小心翼翼地送好,这东西保存好了能用好几天的时间,就这么白白浪费实在是太可惜了。 “你不是要烧书?”雍卓看见秦朗收起火折子,极度失望。 秦朗打了个哈欠:“睡了睡了,你也别总想着烧书了,有些书已经被我藏起来了,你找不到的。” 雍卓咬牙切齿地问道:“你到底想怎么样?” 秦朗又打了一个哈欠:“你千里迢迢来送竹杠,我要是不敲一下怎么对得起我自己?” 第四十三章 隆庆:我就要去南阳了 秦朗在南阳郡准备开始筚路蓝缕艰苦创业的时候,魏国的朝堂已经吵成了一团。 起因是距离魏武降旨命秦朗赴任南阳,已经过去三个多月的时间了。按照路程来算,秦朗应该早已到任,并且卸任的南阳郡守应该回京述职了。 可是魏武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到,就下旨催促,然后吏部回报的结果说是卸任的南阳郡守路上突发疾病,死了。 魏武起了疑心,命令钟贤暗中探查,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有证据表明,南阳郡守已经死了十年了。 这十年来,因为南阳郡穷的原因,朝廷一直在减免赋税,所以居然没被看出破绽。 魏武震怒,谁敢如此大胆,蒙骗朝廷十年,这是欺君之罪呀,必定要斩首。 可是因为时间太长,证据早已湮灭,现在查找这件事的幕后主谋困难重重。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涉及南阳不是一个官员,而是几个官员互相配合,才能瞒这么久。 魏武迅速调集了关于南阳的情报,才知道南阳十年前爆发了一场疫病,十室九空,上任郡守就是在那场疫病中病死的。 如今的南阳,已经是一片荒凉,盗匪横行之地了。 魏武见真实的南阳情况如此恶劣,那把秦朗送过去,岂不是等于把一个高端人才直接扔进了屎坑? 他再次调查秦朗的赴任情况,结果发现了山体滑坡下面掩埋的马车,车夫和马都烂成白骨了。 但是车厢里并没有秦朗的踪迹,看着调查官呈交御览的证物,魏武气得拍桌大骂。 秦朗是他发现的极为难得的人才,如果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于南阳,那可真是魏国最大的损失。 可是让秦朗去南阳是魏武的决定,怪不了任何人,要怪只能怪隐瞒了南阳郡守之死的那个幕后黑手,使魏武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于是魏国朝堂吵成了一团,有主张彻查此案的,有推卸责任的,也有说把秦朗调回来,放弃南阳的。 吵来吵去吵得魏武脑仁疼,他大手一挥,做了一个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决定。 “让隆庆太子去南阳协助秦朗!” “陛下!万万不可呀,那南阳瘴疠之地,去不得呀!” “是啊陛下,万一太子有个什么闪失……” 魏武一句“朕意已决,勿再多言”堵死了所有人的嘴。 但这并不意味着事情的结束,回到后宫,陈皇后坚决表示反对让隆庆去南阳。 “陛下,南阳那个地方爆发疫病死了那么多人,你还敢让隆庆去,是不想让他好了吗?”陈皇后泫然欲泣。 “哼!妇人之见。” 魏武甩着袖子走了。 霓裳问隆庆:“父皇说的那个秦朗,就是武陵的县令吗?” 她对秦县令的印象还停留在她刚到武陵那天的街头,秦朗被瓜果蔬菜包围的样子。 隆庆一拍大腿:“就是我找你参加酒会的那个人啊!” “是他?”霓裳掩住樱桃小口,一脸的震惊。 那个油嘴滑舌,偷看大娘洗澡的家伙就是被武陵县百姓拥戴的秦县令?她始终无法把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形象合为一体。 “他不是偷看……” 隆庆摆摆手:“那个时候他不想升官,只想怎么把考核的评语降下来,才想出来自污的这种蠢主意。” “所以为兄才促你二人结识,他这个人的确是很有能力和水平的。” “对了,上次他寄给你的信你看了吗?说了些什么?有没有提到我?”隆庆两个月前收到秦朗的一封信,不过信上写着是雪儿收,他就没好意思拆看。 霓裳不些不好意思,那封信被她随手丢到一边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 “啊!我忘了,我回去会看的。” 隆庆在武陵县虽然只有短短一段时间,但是每天快乐无比。 一回到宫中,太傅立刻对他严厉要求,每天不但要抄书,背经,还得练坐姿、站姿、走路的步伐。 隆庆感觉自己都快变成木偶了,现在听说魏武在朝堂上宣布让他去南阳辅助秦朗,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再过两天,我就要去南阳了,真不知道南阳是个什么样呢。” 霓裳想了想说道:“母后很担心你,不想让你去南阳,因为听说南阳曾经爆发过一场大的疫情,导致全城死绝,你去了之后可一定要小心!” “父皇跟母后在这件事情上已经吵了好几次了。” 霓裳忧心忡忡。 隆庆难得露出郑重的表情:“父皇让我去南阳的用意,正因南阳处于百废待兴的状态,民生凋弊,盗匪横行,这一切与多年前的武陵是多么的相似!” “而能够制造武陵奇迹的那个家伙,现在正在南阳准备大展拳脚,父皇派我过去的真正用意,就是让我以秦朗为师,学习他治政理事的本领,学习他把一个穷困之地变成富庶之地的能力!” “如果我连这点苦都吃不了,将来怎么接下父亲的重任,做一个合格的皇帝呢?” “哇,没想到有一天能从皇兄的嘴里听到这些大道理,我还以为你最讨厌学习治国理政这些东西呢。” 霓裳看着一脸严肃的隆庆,觉得哥哥终于有点皇子的风范了。 然后下一秒隆庆就恢复了那幅活力泛滥的常态:“那是父皇的期望嘛,你也知道我最喜欢的其实是经商,不过做为父皇的儿子,我总要对得起他的期望才行。” 回到自己宫中的霓裳,终于在床边的缝隙里找到了那封书信。 她还是第一次带着期待的心情读一封算不上友人的来信,本来她以为,这将是一封充满了华美词藻,骈四俪六的美文,或者是写满政治抱负,胸怀忧国忧民的雄文。 然而结果都不是,每一句话都跟秦朗那幅油嘴滑舌的脸完美重合,居然还特意提到了猪圈和猪屎味,让霓裳对于这封信的所有美好期待碎成渣渣。 霓裳拿着信突发奇想:“也许偷看大娘洗澡才是真的他吧,什么爱民如子都是装出来的吧?不然怎么写封信都如此契合轻浮的腔调。” 第四十四章 你好卑鄙! 南阳郡城稍微增加了一点点活力。因为有新人加入了,分别是秦朗、师爷和雍卓。 师爷看着这个不大的小城,他们只用了一个时辰,就把南阳郡城走了个遍。 “老爷,南阳郡连活人都没多少啊,咱们还是走吧!” 雍卓在一旁抬杠:“咱们不是正在走么?” 秦朗看见南阳郡城如此萧条,也是愁容满面,心中暗想:“要快速发展南阳郡,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正常的办法是做不到了,想要发展,还得想歪点子。” “制约南阳郡发展的最大障碍就是人,没有人,一切都无从谈起。” “所以第一步就是摇人!” 秦朗一拍雍卓的肩膀:“兄弟,我准备要敲你的竹杠了!” 自从昨夜点火焚书失败,雍卓就知道自己已经深陷到南阳这个泥潭之中了。 秦朗根本不像一个匪人,不但会看书,还会写字,这让雍卓对他刮目相看,同时也陷入深深的忧虑之中。 谍书被秦朗掌握,就等于拿住了晋国的短处,如果是一个普通细作,就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只要晋国不要脸的否认就可以了。 但是雍卓不同啊,他是来下聘的呀,身为晋国三皇子,一边打着联姻的旗号,一边不要脸地作探子,一旦消息爆出去,会极大地损害晋国的颜面,雍卓绝对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所以他既不敢离开秦朗独自回国,也不敢面对秦朗的敲诈无动于衷,只能屈辱地接受,对于这位骄傲的皇子来说,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说吧,你想要多少银子?”虽然带着深深的屈辱感,雍卓还是询问了秦朗。 秦朗摇了摇头:“虽然我第一爱钱,第二爱美女,但是我为了出乎你的意料,偏偏不要银子。” 雍卓不屑地笑笑,秦朗这种行为让他感到十分幼稚。 “既然不要银子,那还能要什么?” 秦朗微微一笑:“要人!” 雍卓没理解他所说的“要人”是个什么意思,秦朗已经掏出一本谍书。 雍卓脸色一变,以为秦朗准备拿这个东西要挟他,正准备义正词严地予以驳斥,结果看到秦朗把前面有字的几张纸撕掉,剩下整本空白的书页递给雍卓。 “你把这本书写满,我就把这几页有字的部分烧掉。” 雍卓有点不敢相信:“你确定?” 他实在不敢相信秦朗把如此具有价值的谍书就这么处理掉了,提出来的要求也仅仅是让自己把书写满。 这简直是太容易办到的事情了。 “好,我现在就写!”雍卓想要找个能写字的地方。 笔墨纸砚师爷一直都是随身携带的,雍卓干脆席地而坐,把书本放在膝盖上,接过师爷递过来的笔墨。 “说吧,要我写什么?” 秦朗抓着头发道:“让我想想,让我想想……那帮人都是什么词来着?” 半晌后,他恍然大悟道:“想起来了!” “我说你写!” 雍卓点头,执笔的手稳稳停在半空。 “高薪招聘!” 秦朗念出第一个标题。 雍卓一皱眉:“什么?” 他本以为,会是一些文章或者诗词,再或者就是贵族之间传唱的一些词曲,没想到居然是招聘。 秦朗点点头,伸手一指:“愣着干什么?写呀!” 雍卓升起一股怒气,还从来没有人这么颐指气使地让他干活,这让他极不适应。 但是为了销毁一本谍书,雍卓忍了。 高薪招聘四个大字出现在书页上,接着秦朗又说道:“现有大量岗位缺人,月薪三两银子,每七天休假三天,独栋公寓安排住宿,食堂供应一日三餐。” 雍卓刷刷刷几笔就写完,刚要停笔,秦朗又继续念道:“为缓解用工困境,从今年起执行工伴制度,每位员工可申请两位美丽女性做为工伴,陪吃、陪聊、陪工作,让你的工作不再孤单。” 一页纸就快写完,雍卓刚要停笔,秦朗又继续念道:“年终有绩效奖,不少于工资的三分之一,有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十天起,地址魏国南阳郡,在郑国边城下车,西行十五里即是。” 雍卓对这种明显是骗人的把戏嗤之以鼻:“这么随便写写就有人信?” 秦朗严肃地点点头:“那是当然,如果你觉得不可能,是你底线还不够低!” 雍卓也不跟秦朗废话,全力施展他的写字速度,写得既优美又漂亮,工工整整。 秦朗在一旁看着都啧啧称赞:“不愧是大人物,这字是从小就练的吧?” 雍卓顾不上跟他说话,很快就写完了一本书。 秦朗竖起大拇指:“厉害!” 雍卓并没有什么得意的神色,从小到大几乎是泡在马屁里长大的,对一般的马屁已经免疫了。 他更在乎的是秦朗是不是耍他,真的会让他简单写满一本书,就毁掉价值极高的那几页纸? 如果是他雍卓的话,绝对会食言的。 但秦朗说到做到,掏出那几页纸直接撕得粉碎。 秦朗沉吟了一下,觉得一本似乎有点不大够,又从怀中掏出一本,同样扯下前面几页有字的部分,剩下的交给雍卓。 “再写一本吧,我觉得一本有点不大够。” 雍卓自然乐不得,再次执笔蘸墨。 刷刷刷,在强大无比的麒麟臂加持下,雍卓终于再次完成了一整本的招聘。 秦朗仍然兑现承诺,把有字部分撕碎毁掉。 然后把这两本写得又快又好的招聘递给师爷,同时递过出一个比手指略粗的白玉印章。 “你也别光看热闹,现在轮到你盖章了!” 师爷连忙接过来,一篇一篇盖上印章。 雍卓一看到那个白玉印章,顿时气得差点没当场爆炸。 那是他的皇子行玺,专门用于出门在外的时候,需要用皇子身份来做什么事情,就会盖这个印章。 “你好卑鄙!”雍卓真想眼前一黑,休克过去。 但他偏偏清醒得很,看见秦朗颇不要脸地说:“亲笔书写,再加上皇子行玺,这保证力足够了吧?我就不信你们不上当!” 第四十五章 以前我没得选 南阳郡的市场有三个,确切来说这三个都不是南阳郡的。 一个位于郑国边城,就是崔志守着的那个,南阳郡的人可以去边城外的榷市交易物资,优点是距离近,只有十五里,缺点是逢一三五开市,其余时间罢市。 一个位于南阳郡与东平府濮阳郡的交界,比较远,要穿过析阳县。 还有一个位于东平府的东平郡,处于雉县和涅阳之间。 按理说晋国皇子的亲笔手书在晋国号召力更强一些,但是秦朗不可能穿过郑国,跑到晋国去诈骗。 他选来选去,还是把目标定在了郑国。 骗郑国人有几个好处。第一这里是魏国,不适用郑国法律,所以可以很明目张胆地骗。 第二边城守将崔志袭杀晋国皇子的把柄还捏在手里,苦主还在写招聘广告,所以崔志不敢来剿匪。 第三就是行骗这种事,当然还是可着外国人先坑,实在坑不到了,才考虑坑自己人。 师爷把雍卓亲手写出来的两本招聘广告数了数,大概有三百多张,担心三百个人远远不够。 “老爷,这广告一共才三百张,就算一半的人都信了,才一百五十人,真正能来的也就一百人,好像不大够吧?” 秦朗摆摆手:“没关系,这一百人仅仅是个开始,到了这里之后,他们还会给家里人写信,给亲朋好友写信,一传十,十传百,我相信,加入我们的人会越来越多的。” 雍卓眉头跳了跳,他暗暗发誓绝对不会再为秦朗写一个字,用谍书来敲诈也不行。 李棠一大早就带着七八个兄弟来了,他记得秦朗说的,要干一票大买卖,于是把分到手的银子拿回家后,就约了几个兄弟一起来找秦朗。 因为南阳郡城太小,活人也不多,所以很快就在大槐树下找到了三人。 “咦?你还没走?”李棠看见雍卓也在,颇感意外,他以为雍卓早就走了。 雍卓额上青筋跳了跳,保持着礼貌的微笑。 “秦朗兄弟,上次分别你不是说要干一票大买卖?这不兄弟们就来了吗?想要搞哪个兄弟你尽管吩咐!” 秦朗正愁没人用,天上掉下个工具人。 秦朗一脸痛苦:“李棠兄弟!我秦朗和周兴二人,出自白驼山,你是知道的。我们也曾经闯荡江湖,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 李棠点了点头,没错啊,白驼山大名鼎鼎。想到自己十多岁就出来杀人,这么多年一晃而过,也是感慨不已。 秦朗话音一转:“这一次下山,我们兄弟二人听说南阳郡有个大官将要来上任,于是就动了心思,打算劫杀这位大官!” “李棠兄弟,我们这么多年摸爬滚打无非是想拼个出人头地,可是这样下去,我们永远都是个贼!” 秦朗道:“所以我打算劫杀这个大官后,自己做郡守!” 李棠嘴巴张大,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样也可以的吗?” 秦朗道:“怎么不可以?这狗屁地方朝廷都不打算要了,连个他妈的县令都没有,我们为什么不能做这个官?不但做官,还能封官,我做了郡首,李棠兄弟你就是县令!” 李棠大受震撼,白驼山果然是老前辈啊,什么都敢想。 秦朗动情地说道:“给我一个机会!” “我以前没的选择,现在我只想做个好人!” 其实李棠也想做个好人,如果不杀人也能吃香的喝辣的,地位崇高受人敬仰,谁愿意去杀人啊。 “这么干真的能行?”李棠还是有些不信,朝廷怎么可能承认他们这些大盗做官。 秦朗直视李棠的眼睛:“相信我,我自有办法!” 李棠冲着白驼山的名号,重重点了点头。 秦朗十分欣慰:“你来得正好,拿着这两本书和这些银子,去郑国边城的榷市上购物,买米,买肉,什么锅碗瓢盆桶一类的生活用品尽管买回来,对了还有工具,什么斧刨锄铲锹,也多买一些回来。” 李棠带着秦朗给的银子,揣着两本刚刚盖完章的招聘书去了边城榷市。 雍卓觉得秦朗这种冒充官员的做法简直是异想天开,到头来不但捞不到好处,反而会因此获罪,下场就是被砍头。 “我劝你还是收了这个心思,冒充官员不可能成功。”雍卓太明白官场用人的一套机制,如果这么轻易就能成功,那人人都杀官冒充了。 “你也就是骗骗像李棠这种什么都不懂的家伙罢了。” 秦朗微微一笑:“敢不敢打赌?” 雍卓道:“怎么赌?” 秦朗狞笑道:“输者吃对方大便!” 郑国边城榷市,李棠按照秦朗的吩咐,开始大肆采购,然后把广告书撕下来的书页向外分发。 市场上的人们拿着广告书议论纷纷。 识字的人不多,于是有人大声念了一遍,每念一句,就引起人群一阵骚动。 “哇不会吧,每个月有三两银子可拿?这是真的?” “还有休息,每七天休三天?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还有女伴啊,陪吃陪聊?这要是真的我把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尽管大家都不信,但是他们其实强烈渴望有一个人能站出来,义正词严的把他们驳斥得体无完肤,把每一个看似不可能的条件都列出不可推翻的证明。 而且由于招聘条件实在太离谱,人们都到处索要这种招聘书,好像拿在手里就能鉴定真假一样。 终于,有个看似了不起的中年男子开口说道:“虽然这上面写得太假,但落款的印章竟然是雍卓行玺!这可做不得假。” 一听说这么假的消息都有可能是真的,大家立刻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打听印章是什么意思。 于是中年人把行玺的概念解释了一遍,末了强调:“如果这个印章是真的,那么这个招聘书的内容极有可能都是真的!” “因为雍卓乃是晋国皇子,别说每月三两工钱,就算是每月三十两都一样拿得起!” “而且,招工的人刚刚在咱们榷市里买走了不少工具和锅碗粮食什么的,我看这事不假!” 第四十六章 秃山都是宝 这下人们都炸锅了,这说明什么?说明月薪三两是真的,女伴肯定也是真的呀。供吃供住,还给个女的陪着,谁要不去谁就是傻子! 什么?你说南阳郡爆发过疫情? 那都是陈年旧事了,谁还在乎那个? 当天就有四五十人结队前往南阳求证。 秦朗正带着雍卓和师爷规划新城区,虽然老城区还可以住,但是实在太破旧了,他要的是一个堪比武陵,甚至超越武陵的南阳郡。 “就这里吧,这里建第一栋样板房。” 秦朗大概比划了一下:“以砖石为主要结构,园林式独栋建筑。” 不管是晋国还是郑国,也不管是城市还是乡村,其实大多数住宅都是独栋,极少有联排的,但多数是纯木结构,少有砖石。 雍卓联想了一下,觉得这就是普通房屋,不懂为何秦朗称为样板。 “秦朗……你刚说的样板二字,是何用意啊?” 秦朗解释道:“就是标准,是模范!” “哦!”雍卓恍然。 正在这时,李棠他们回来了,买了粮食和肉,还有生活生产用具。不但如此,后面还跟着四五十号人。 李棠凑到秦朗身边低声道:“这些人都是招聘来的。” 秦朗高兴起来了,第一天发招聘书就有这么多人应聘,是个好兆头啊。 于是他拍了拍手,吸引了众人的注意,他先是伸手一指站在身边的雍卓。 “本官秦朗,受晋国皇子雍卓之托招聘工人,但是由于这里太过破旧,不符合我们的用工条件,所以准备新建住房。” “如果你们不嫌弃,可以先去城里随便找个旧房子住,确定留下的,一会去师爷那里报名!” “那个谁,快快快,赶紧找个地方做饭,老爷我已经饿了。” 吃了一顿肥肉,最终留下来的有四十个人,那十个回去呼朋唤友去了。 秦朗很高兴,告诉李棠,明天要买更多的粮食和肉,一定要让大家吃得开心。 当然来的这些人也都是普通农夫,干点力气活不在话下。第二天一早,师爷给他们逐一登记名册,问清特长,安排岗位,这一套流程在武陵已经非常熟悉了,所以做起来非常轻松。 雍卓本来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态。 星盗杀人在行,但是管理可是一门真正的学问,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秦朗带着个胖子周兴,两人一口一个老爷,一口一个师爷,叫得好像是那么回事一样,真正做起事来,肯定是漏洞百出。 然而让雍卓吃惊的是,那个叫周兴的胖子师爷,就像一个真正的师爷一般,一套流程走得非常熟练,建档立册,选人用人,安排部署…… 雍卓跟在师爷的后面看,越看越是心惊肉跳,甚至开始嘴里发苦。 因为他赌了啊! 他真的觉得秦朗是不可能冒充成功的,乡下泥腿子也敢妄想染指仕途?恐怕连字都认不全吧? 于是他觉得如果能让秦朗吃自己拉出来的屎,未尝不是大仇得报。 可他没想到周兴居然这么厉害,莫非落草为寇之前真的做过师爷?一念及此,他更是后悔。 秦朗并没着急盖房子,虽然样板房要先打造出来,但是更重要的是路要先修好,这是让效率提高的致胜法宝之一,基础设施中的基础设施。 第一条路,就是长达十五里的南阳郡到郑国边城。这条路虽然弯弯曲曲,但好在避开了烂泥塘,是非常坚硬的土路,而且很宽阔。 秦朗就地取材,告诉师爷调集人手烧山,当初设伏的那两座秃山一座是石灰岩,一座是煤山,所以才秃溜溜不长草,把石灰岩粉碎之后掺煤烧一下,就变成生石灰。 生石灰直接拌土就是最简单的石灰土基层,一种低标准易施工的路基结构材料。 生石灰加水变熟石灰,再加粉煤灰和碎石块,就是着名的二灰碎石基层,做高速公路基层都没问题。 所以秦朗直接就让师爷组织人手搭窑烧石灰,然后拌土铺筑。 在雍卓的认知里,路只有三种,分别是自然形成的土路,朝廷用米糊和熟土加浆水筑成的官道,再就是打磨石板铺筑成的城市道路。 秦朗如此粗暴的烧土拌土修路,还真没见过。 但是比起用米糊浆水来修路,那是节省了大量的银子和粮食。 第二天郑国那边又有二百多人为了每月三两的高薪而来,师爷忙着修窑烧土,于是登记造册这差事就落到了雍卓的头上。 “小卓子!你先把那个登记和分配岗位的事情做起来。” 雍卓睁大眼睛:“你叫我什么?小卓子?” 连晋国皇帝都没这么叫过他,现在居然被一个南阳贼人公然羞辱。 更何况,雍卓已经发誓不再为秦朗写任何一个字,用谍书威胁也不行。 “你别想让我再为你写任何一个字!我是不会听你的。” 秦朗皱眉道:“真的?” 雍卓骄傲地扬起头。 “你为我做一个月的书吏工作,我就取消那个让你吃屎的赌约,怎么样?” 雍卓涨红了脸,胜负还没分出来,怎么就成了自己单方面吃屎? 秦朗探手入怀:“我不是威胁你,我绝对有能力让你在三息之内认赌服输,你真的决定了?” 雍卓犹豫片刻,眼神中充满屯挣扎,最终还是低下了头:“我愿意做一个月小吏。” 主要是吃屎这件事实在是太可怕了,骄傲如他自然是不肯耍赖账的,可是更不愿意吃屎。 而且从现在这个状态看来,不得不承认,秦朗的赢面很大。 雍卓恨恨地向书吏的那个小桌走去,极度不甘地问道:“你怀里有什么东西能让我在三息内服输?” 秦朗道:“什么也没有,我就是吓唬吓唬你,你还真信了,哈哈!” 雍卓牙齿都要咬碎了,狠狠一拳擂在桌上,他不怪秦朗,只怪自己实在不敢赌下去。 有了二百多人的加入,烧土和拌土的速度再次加快了。 李棠伐了一棵巨大的树做滚碾,一边拌土完成,一边就用滚碾压实。 石灰土基层经过压实后,遇水会起反应,然后板结,经过滚碾的反复碾压,路面平整宽阔,一天的进度已经达到了半里。 第四十七章 期房来钱快 雍卓震惊了。 一天就半里的话,一个月就能修通十五里长的路。假使征集二千多人,就可以修通一百五十里长,而把这个数字扩大到二十万人,这条路的数字将达到恐怖的一万五千里。 这仅仅是一个月!就算把进度再延长三倍,三个月时间,征调二十万民夫就可以打造出如此平整坚硬的路面,而一万五千里,代表着晋国可以轻松连通全晋境内各州郡主要道路。 这是惊人的成就! 雍卓连忙把这件事情记录到纸上,他还想看看师爷烧窑那里到底是怎么把那些石头烧成白色粉末的,但是他忙得实在是抽不出身。 每天来南阳郡打听赚银子的郑国人越来越多了,短短三天时间,数量就已经超过一千了。 这其中固然有雍卓那份广告书的功劳,但更重要的是最初这批人的口口相传。 他们每天吃着大鱼大肉就已经很满足了,虽然女伴还没有来,听说已经在路上了,而且一个月的时间不是转瞬即过吗? 雍卓替秦朗计算过了,如果这样的日子再持续五天,来南阳的人数将会达到五千,而每人每天的吃喝就已经是一个极为恐怖的数字了,再加上每月的工银,凭他抢的那些钱根本就不够。 雍卓觉得还是不提醒秦朗为好,他非常想看看秦朗被愤怒的民夫围攻的样子。 秦朗现在也是忙得焦头烂额,没想到骗人的效果这么好,但是银子也快要见底了。 他必须去一趟边城,再搞点钱来。 虽然大多数郑国人是骗来的,不用支付什么工钱,可是吃饭总得要钱呀,就算是奴隶也是要吃饭的呀。 而且为了长久的广告效应,秦朗必须让一批人吃出脂肪肝,吃出脂溢性皮炎,这样效果才能立竿见影。 所以大鱼大肉是不能断的,这需要一笔应急资金。 秦朗觉得边城的那个崔志就像个有钱的样子,应该可以说服他拿出一笔钱来。 于是拆旧房盖新房的工程进度加快了。 一栋栋旧城区的房子被拆成零碎的砖瓦,在泥瓦匠的巧手下变成了一栋栋新的“样板房”。 样板房以砖石为主体,用石灰石和粘土、河沙加入一种南阳郡一种植物汤汁做黏结剂,竟然意想不到的牢固,强度堪比水泥。 楼板没有钢盘就用竹篾作筋代替,于是一栋栋精美的院落别墅拔地而起。 边城之中,崔志手拿一张皱巴巴的纸片在看,正是雍卓手书的广告招聘。 崔志的注意力没有放在那些广告词上,而是落在了那个皇子行玺上。 雍卓,晋国三皇子,是晋国最有可能接替皇位的皇子之一。 这印章是真的,也就意味着被他袭杀的车队的确是晋国三皇子的,而最重要的是被害人还活着。 如果雍卓要追究这件事情,只需要绕过边城,从其他地方穿过郑国,回到晋国去,然后崔志就将迎来晋国最凶猛的报复。 一想到这些,崔志就心乱如麻,不知该怎么做才好。 这时门外的士兵禀报:“将军,魏国南阳郡守求见。” “南阳郡守?”崔志的心中泛起疑云。 边城就守在南阳旁边,过了眉河甚至只有十五里的路程。这些年崔志偶尔也会去对岸转一转,但是实在是没什么好看的,到处都是烂泥塘,野草肆无忌惮的生长。 南阳郡城破败不堪,只剩下不到二百个老弱病残。郡治败坏,下面的县里都没有官吏,整个南阳已经变成了废弃之地。 这时候又是从哪里跑来一个南阳郡守呢?不会是骗子吧? 崔志一摆手:“不见!” 郑国本来就跟魏国不是友邦,两国因为边境的事情偶尔龃龉,是不是真的郡守都没什么必要见面。 崔志的目光落在桌面那张广告单上,鲜红的印玺像一根刺一样让崔志觉得不快。 他忽然想到,雍卓没死,又在南阳大批招募工人,到底是什么用意,雍卓到底在不在南阳,这些一直困扰着崔志的问题,南阳郡守就知道啊。 于是崔志连忙喊住士兵:“等等,叫他到偏厅等候。” 崔志想了想,能做到郡守之位,已经不太可能是寒门了,应该也是名门望族之后,为了不失礼,崔志换了一套衣服。 又想郡守起码也是治经之士,说不定学的是哪家学说,定然是有真材实学的,所以又挑了一本书握在手里,才施施然往偏厅而去。 走到庭下,就看到偏厅里坐着一个衣着普通的年轻人,看面相还好,有几分儒雅的样子,但是行为就极不端正,此时他正将一条腿架在另一条腿上不住抖动。 崔志的脸迅速阴沉下来,一个人连行为举止都不端,如此失礼,简直就是不把主人放在眼里。 “崔将军!”秦朗打了个哈欠,最近实在是太累了,他拱了拱手。 “本官南阳郡守秦朗。” 崔志本想拂袖而去,但是一想到雍卓可能就在南阳郡,又硬生生把怒火憋了回去。 “不知秦大人今日拨冗前来,有何贵干啊?” 秦朗也不废话,把怀中的图纸掏出来,哗地一声在案上展开,上面画着的正是样板房的效果图。 “南阳郡正在搞基建,这样的一座房子售价八十两,预计要盖一万座。” 崔志皱眉看了看这位自称秦朗的年轻人:“你是在开玩笑吧?” “且不说这种房子值不值八十两,要盖一万座?南阳郡城那么小能装得下吗?” 秦朗道:“崔将军不了解,这些房子不在城里,都在城外。” 崔志更加无语,没听说把房子都盖在城外的道理,那遇上兵荒马乱怎么办?遇到两国交战怎么办?这个秦朗显然就是什么都不懂在胡说。 但他懒得跟这秦朗辩驳,只是不屑一顾地笑笑。 “晋国三皇子已经投入了三十五万,还差十五万。” 崔志不屑一顾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他不知道对方提晋国的三皇子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在敲诈。 秦朗指着图纸说道:“崔将军投资的话,每造出来一座房子,就能赚到十两,一万座房子造出来,崔将军的十五万就变成了二十五万。” “重要的是时间很短,三个月内就会完工。” 第四十八章 崔志的强大脑补能力 崔志觉得自己受到了严重的侮辱。 “一万座房子,三个月?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秦朗伸出两根手指:“我们一组人的进度是每十五天完成一座房子,三个月可以完成六座,盖完一万座房子,只需要一千七百组,五万人足矣。” 崔志摇头不相信:“南阳根本没有五万人。” 秦朗道:“每天投奔来的人有很多,今天人数就已经达到了一万!” 崔志还是不信:“你的材料供应都不可能充足。” 秦朗仰天长叹,谁说古代人就好忽悠?这特么一个个都狡猾得跟抹了油的泥鳅一样。 他只好退而求其次。 “好吧,我把这个数目减少十倍!一千座房子,三个月!崔将军总不会怀疑了吧?” 崔志想了想没有出声。 秦朗一看有门,继续说道:“当然崔将军投资也可以减少,但是收益也是跟着减少了。” 崔志干脆地拒绝道:“我是不会投资的,阁下请回吧。” 秦朗没想到崔志根本不上道,筹款未成,即使心不甘情不愿,也只好起身告辞。 崔志恼他行为轻浮无礼,甚至都没送他,只是站在门口拱了拱手,就回去了。 秦朗走出将军府的大门,身后门房砰的一声就把门关上了,气得秦朗哼了一声:“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等我南阳发展起来了,第一个就要让你后悔今天不投资给我!” 一辆印着紫色龙纹的马车停在了将军府的门口,车厢上的帘子撩开,一个富贵公子打扮的家伙对着车外的随从道:“把那家伙给我叫来,什么明月讲给我听听。” “是公子!” 随从停好马车,快步追上正在离去的秦朗:“这位贵人留步,我家公子有请。” 秦朗回头看看,只见那辆马车上一个人正在朝自己招手。 “这位兄台请了,在下整容,刚才经过这里,恰好看到兄台正在吟诗。” “小弟一向对诗词之道情有独钟,不知兄台所言之诗,可否细细说与小弟听听?” 秦朗先是打量了一番这位公子。 只见他唇红齿白,娘里娘气,大概是个古代文青,骗不到崔志,秦朗对吟诗作赋毫无兴趣,干脆拒绝。 “原来是郑兄,在下是魏国南阳郡守秦朗,刚刚与崔将军商量盖房子的事情,结果他没钱投资,现在没啥心情作诗,不好意思了。” 说着转身就走。 郑容笑道:“买房置地,商业手段而已,所需无非金银俗物,怎么能与诗词并论?秦兄请上车,金银的事情无需挂怀,小弟虽然不才,但这些阿堵物还没放在心上。” 秦朗想着有人捎自己一段路程也好,于是不再推辞,登上了马车。 马车中比较宽敞,又是雕花又是熏香的,看得出富贵逼人之气。 秦朗坐在郑容对面,问道:“郑兄弟能捎我一段路就很感谢了。” 郑容见秦朗谈吐不俗,相貌也是俊朗,眼前一亮说道:“秦兄在魏国南阳任职?” 秦朗点点头:“没错,在下南阳郡守。” 郑容道:“如果秦兄过得不如意,不如随我去罢,咱们每天喝酒吟诗,观风赏月,岂不美哉?” 秦朗长叹一声道:“你当我不喜欢喝酒吟诗吗?想当初我在武陵过的那才叫快活,可惜啊……美好的日子一去不返了!” 另一边,将军府。 崔志打发走了秦朗,心中越发地不安起来。 通过秦朗的只言片语,崔志已经确认了那晚被袭杀的就是晋国三皇子雍卓,他不但还活着,而且准备在南阳郡落脚了。 崔志觉得雍卓的举动极不寻常,晋国一向与魏国交好,两国互赠贺礼的事情很多,也许这一次雍卓就是去魏国送贺礼,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当初他隐瞒身份从边城通过,大概是怕身份暴露后郑国从中作梗吧。 但是现在雍卓在南阳落脚,甚至公开以自家的名义发布招聘书,建设南阳郡新城,这种种大动作的背后,应该是有深意的啊。 崔志看着布满一面墙的边防图,目光落在南阳郡五县上,这五个县如同犬牙交错一样,咬在郑国的边境上。 他把手指放在晋国与郑国的交界处,然后缓缓移动手指,划过郑国中部的时候,心里如同被一道闪电照亮。 这几天来困扰着他的一团迷雾瞬间被撕破了,露出了残酷的獠牙。 崔志的手指微微颤抖。 他想到了一个非常恐怖的可能,晋国三皇子代表晋国对南阳进行投资,这解释了雍卓亲自发布招聘书的原因。而魏国的南阳郡守为了替雍卓拉投资,甚至不惜跑到他这个将军府上来招摇撞骗。 可见这件事情是晋国与魏国联合进行的,建设南阳郡对魏国的好处不用说了,可是对晋国有什么好处? 当崔志的手指划过地图时他终于想明白了。 这是晋国与魏国的合纵之策啊!只要南阳郡建成,郑国的兵锋就会直指郑国边城,这时候如果晋国同时对郑宣布开战,郑国就会被拦腰截断,首尾不能相顾。 嘶! 崔志坐在椅子上,背后的冷汗已经打湿了衣裳,犹自不觉。 他驻守的边城,将会在第一时间遭遇强悍的魏国士卒攻击,虽然同为军人,但是崔志还是知道自己与魏国悍卒的区别的。 但是同时一个巨大的疑问又在他心中升起。 南阳郡守为什么会在建城之初找上自己进行投资?如果魏晋真的两家联合吞并,难道不应该瞒着自己才对吗? 像这样公然找上门来,还大模大样地邀请投资,岂不是等于把所有的秘密都公开让自己知悉? 因为投资的缘故,必然要获取建城的计划书,还要知道规划和计划,甚至掌握每一处建筑和设施的作用和进度,如果自己想要从中做些手脚,也完全可以啊。 崔志这时候突然后悔起来。 假如他真的投了十几万两,那么收获的不仅仅是金银,更有价值的是南阳建设的情报,甚至包括魏晋合作的秘密。 如果自己挫败了魏晋联合的阴谋,岂不是可以青云直上? “来人!备马!随我去追秦郡守!” 第四十九章 崔志认赔二十万两 门外的士兵立即应了一声,连忙去备马。 崔志算了一下,自己在边城这几年攒下的财产,也有三十多万两银子,为了能光明正大的获取南阳建城的关键信息,投入一半也是值得的。 带着这个决心,崔志上了马,带领一队亲兵去追秦朗。 “刚才南阳郡守往哪个方向走了?”崔志追到门房,又问。 门房道:“禀将军,南阳郡守在门口上了郑容公子的马车,往西边去了。” “郑容公子?”崔志大脑宕机。 一时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郑容是郑国的女公子,也是郑国皇帝唯一的继承人,她一月前来过边城,说是要为边塞诗构思,但是只呆了三天就走了。 上一次郑容公子来的时候,就住在将军府,所以门房认得。 但是这一次郑容来边城,崔志一点消息都不知道,如果不是临时起意去追秦朗,甚至不知道女公子来过。 “她们去哪了?”崔志急问。 门房向西边一指,“去南阳了吧!” 崔志眼前一黑,这要是魏晋合伙把郑国的女公子劫持了,郑国唯一的继承人被杀,他崔志就算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砍呀! 于是二话不说,策马扬鞭向南阳奔去,临走还命令亲兵速速集齐大部队准备接应。 马车上,秦朗已经从骗钱失败的阴影中暂时摆脱了出来,跟郑容聊得正嗨。 凭借多年的马杀鸡经验,秦朗敏锐地发现对面这个自称郑容的家伙并没有喉结,他心里暗想,女扮男装不会是喜欢女的吧? 于是秦朗跟郑容侃侃而谈一命二运三风水,重点在运上。 “一个人走什么运,从手纹、面相上都能够看得出来。我讲给你听。” 果然神秘学对女人的吸引力是致命的,郑容双眼放光,听着秦朗在那里胡吹。 “掌纹最准,其次是面相。呐,这条就是生命线,旁边这条是事业线。” 秦朗抓起郑容细腻柔软的小手,面不改色地瞎编。 “当运气受到干扰时,这条线的旁边会出现细细的纹路……”秦朗借机摸了又摸,揉了又揉。 小手柔若无骨,微微有些凉,握在手里十分舒服。 秦朗把什么工作、爱情和健康结合在一起大谈特谈,握着郑容的小手不放,时不时地摸两把,捏两下。 郑容开始还被内容吸引,可是时间一长,就开始不自然,心如鹿撞,面颊上飞起两朵红晕。 秦朗一看有门!这位不是女同志,而是祝英台啊! 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来了一趟边城,虽然没借到钱,但是在这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找到一位美女,说什么也不能放过呀! 秦朗接着又不要脸地开始讲面相。 什么三庭山根,什么桃花丹凤,从眉毛到眼睛,从鼻子到嘴巴,他一边讲还一边伸手到郑容脸上摸来摸去占便宜。 正当他口若悬河大谈眉聚则缘聚时,马车后面响起急促的马蹄声,伴随着崔志的呼喊。 “秦大人!等一等!” “秦大人!请留步!” 秦朗掀开窗帘一看,崔志带着十几个亲兵已经追上来了。 “原来是崔将军,这么着急追我有什么事情?” 崔志气喘吁吁地说:“秦大人走后,我思索良久,忽然觉得秦大人说得非常有道理,而且价钱也很公道,我如果不投上一笔,未免冷了秦大人一片美意。” 秦朗眼睛一转,觉得这崔志无事献殷勤,定然非奸即盗。 哪有上赶着来送钱的?还是骑马追着送? 这里面必定有他不知道的猫腻啊!但是仅凭眼前这些信息,还不足以做出准确的判断。 秦朗连忙叫车夫停车,依依不舍地松开郑容的小手,走下车来。 “崔将军能改变主意,那固然是好,不过在下也是刚刚得知,三皇子那边也是凑钱费劲,十五万怕是有点不够。” 秦朗眼看崔志都跑得满头大汗了,这么诚心诚意把竹杠送过来让敲,不敲一下都对不起座下的马。 崔志一咬牙:“多少钱?” 秦朗伸出两根手指:“二十万两。” 崔志一拍马鞍:“一言为定!” 这次轮到秦朗愕然了,没想到崔志连讲价都不讲,直接下单了,这的是有多急? “这个……崔将军不再考虑一下?” 崔志连连摇头。 搞定了秦朗这边,崔志也算放下了一半心,二十万两拿到南阳新城的建设信息和进度,也算值了,最重要的是这二十万最终还是能拿回来的。 另外担着的一半心,就是坐在马车上的郑容了。 这位郑国唯一的继承人,作为一位女公子,实在是太随性了,就这么跟着人家去南阳,也不怕被匪贼绑架? 做为边城守将,他的职责当然也包括保护女公子的安全,如果郑容在这里出事,他第一个要掉脑袋。 可是郑容显然不想跟他回去,从车厢的窗子里露出一个小脑袋,冲着崔志一个劲儿的摇头。 意思已经很明确了,就是不要透露她的任何信息,也不想跟崔志说任何话,不想听从他的任何建议。 崔志还真不敢当众揭穿郑容女公子的身份,因为他不知道郑容为何会突然出现在边城,又为何跟着秦朗一起去南阳郡,会不会与晋国的三皇子有关? 所以崔志只好乖乖地装做不认识郑容的样子:“这位公子是?” 郑容装模作样地说道:“在下郑容,见过将军。” 为今之计,崔志只好跟着郑容一起前往南阳郡,一方面是亲眼看一看南阳郡的变化,同时了解规划,看看雍卓到底在不在南阳,还能顺便保护女公子。 “秦大人,在下既然已经答应投资,就绝对不会反悔!正好秦大人也回南阳,在下顺便跟去看看如何?” 秦朗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合同书:“来来,崔将军不急,先把合同签了再说吧。” 看着崔志落笔,亲手写上了金额二十万两,秦朗心情大好,把合同往怀里一揣,就登上了马车。 “溶……兄,我接着给你讲讲手相如何?” 第五十章 公子对公子 经过这些天的紧急施工,样板房已经建起不少座了,由于布局规划合理,这些样板房虽然采用了老城的旧砖,但是看起来却五彩斑斓格外漂亮。 “哇!好漂亮的房子!”郑容是个感性的女孩,一看到这种带着明显异域风格的房子,就喜欢上了。 崔志还是第一次看见南阳的变化,只见到处都是忙碌的工人,他们不顾还有些春寒,有的干脆光着上身干活,汗珠如水般流淌。 但是这些工人崔志莫名觉得很眼熟,似乎都在哪里见过。 他知道郑国有些人应聘而来,但他不知道这些人几乎全都是郑国人。 雍卓远远就看见那辆印着紫色龙纹的马车,他瞟一眼就知道是郑国女公子郑容的,对于各国的权要雍卓都研究过一阵子,因此记得特征。 对于郑容跟着秦朗一起来到南阳郡,雍卓也很奇怪。 这地方不是说兔子不拉屎吗?怎么搞得连郑国的女公子也来了。 正想着,就看到后面十多个骑马的,为首那个正是袭杀雍卓车队的崔志。 真可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雍卓此时早就把自己原本那身衣服换了下去,穿得跟个普通小吏没什么区别,所以除了秦朗,别人都没注意到这个侍立一旁的小吏就是堂堂的晋国三皇子雍卓。 崔志四处扫视,想要找出雍卓的身影,但很遗憾没有找到,他已经把南阳的变化看在了眼里。 虽然现在还看不出巨大的变化,但是笔直而平整的路,整齐而漂亮的房子,热情如火的工人,处处都透露着生机与活力。 这让崔志愈发觉得魏晋联合是确有其事的,而两国的目的一定是瓜分郑国。 说不定女公子乔装打扮混进来,也是为此事而来。 崔志越想越对,为了尽快加入进来,他没有过多的停留,止住秦朗滔滔不绝的自卖自夸。 “秦大人,你不用说了,在下已经相信南阳会迅速崛起,所以我现在就让士兵们把银子分批送来。今天筹银匆忙,先送五万两,剩余的十五万两明天一并送到。” “好!那就麻烦崔将军多跑一趟,明天就可以把修订后的详细合同拿回去。” 崔志摇头道:“在下不打算走,想要在此住上一段时间,应该没问题吧?” 秦朗怎么会拒绝,巴不得大家都住在这里才好呢,这样南阳才能有人气,才能聚拢财富,所以他举双手赞成。 “当然可以,旁边这座别墅是刚刚建造好的,随时都可以住进去,虽然水汽重了点,毕竟是南阳嘛,难免的。” 郑容道:“那我也想住在这里,跟秦兄好好游览一下南阳郡。” 秦朗大喜:“好啊,为兄也正有此意。” 于是在雍卓的安排下,几个人都安顿好了住处。 这时才刚刚到午饭的时间,秦朗有了资金后援,更是敞开了供给肉蛋,工人们吃得满嘴流油,就算这样秦朗还在一个劲儿地喊加菜。 崔志、郑容和雍卓都不是缺肉的人,这么肥腻的饭吃不了几口就放下不吃了。 崔志吃过饭就回到他的别野参观去了,秦朗午饭后小憩,睡得正香,只剩下郑容和雍卓二人。 郑容整肃姿容,向雍卓一礼道:“没想到三皇子居然在这里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吏。” 雍卓一笑:“我一眼就认出了你,郑国女公子郑容,但是没想到你会把我认出来。” 的确,郑容虽然女扮男装,但是比较好认,因为印着紫色龙纹的马车非常显眼,再加上郑容打扮不俗,与以往的形象差别不大。雍卓能够一眼认出郑容不足为奇。 但是雍卓头发蓬乱,肤色被阳光晒得黝黑,穿着一身朴素的小吏衣服,如果不是对雍卓非常熟悉的人,很难认出这个不起眼的小吏居然是晋国三皇子。 郑容能够轻易认出,说明她对晋国的信息掌握,不弱于雍卓。 毕竟郑容是郑国的唯一继承人,能顶着女公子的大名,肯定不是易与之辈。 郑容看着延伸向远方笔直而宽阔的路,说道:“魏国在南阳郡的大动作,想必与三皇子有关吧?” 雍卓不可能回答这个问题,事实上他也不知道。 因为事情最初是很简单的,就是他去向魏国公主下聘礼,然后借魏国之力肢解郑国,晋国坐收渔利,等魏国国力受损之后,晋国再一举吞下魏国,这就是晋国的筹谋。 然而不知道怎么搞的,事情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郑容以为自己在南阳郡搞什么大动作,真是莫名其妙,如果不是那些谍书的威胁,如果不是他三百护卫被崔志全灭,他又怎么会停留在这个烂泥塘? 但不解归不解,面对郑容的咄咄逼人,雍卓自然不可能示弱:“那么郑国女公子来到南阳,想必也带着目的吧?” 郑容虽然表面上云淡风轻,甚至时而展露出小儿女之态,但她可不是天真的小丫头,别看她的小手被秦朗又搓又揉地占尽便宜,能闯下女公子的偌大名头,心机手段无一不是上上之选。 两人谁都没有回答谁,而是相视一笑,同时把目光投向远方。 远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辆马车,马车的两侧跟着骑兵护卫三百,但马车上空无一人。 骑兵护卫们都勒马踏着小碎步,缓缓向前。 在骑兵队伍的最前面,一个活力四射的年轻人全神贯注地策马慢行,这位年轻人正是魏国太子隆庆。 依隆庆的性子,早就策马弛了,现在勒马踏着小碎步的原因无他,实在是因为这地方烂泥塘实在太多了,稍不注意马蹄子就会陷入到烂泥里。 不过隆庆的负面情绪很快被清空,他看着远方地平线上小城的缩影高兴地说道:“众将士,你们看!那座郡城一定就是南阳!” “哈哈哈哈!南阳!我来了!” “秦朗,我隆庆又来了!” 而此时的秦朗,对这一切一无所知,师爷为了让他更方便地磨洋工和摸鱼,在树下搭了个简易的棚子,棚子下面是竹床。 此时秦朗正躺在竹床上呼呼大睡,也许是梦到了给郑容看手相,脸上浮现出猪哥的笑容。 第五十一章 三国杀 隆庆在来之前,已经了解到了南阳的现状,所以并不如何吃惊,只是觉得如此荒凉之处,想要发展起来是不可能的了,最多就是把兵道修好,能够快速驻扎和出兵就行了。 但是当他看到正在工地上忙碌,已经瘦了一圈,从白胖子变成黑瘦子的师爷时,还是大吃了一惊。 “师爷,你怎么瘦成这样了?” 师爷见是隆庆,还记得这位“毕大人”的公子,连忙请他一旁坐坐。 “哎呀,最近实在是太忙了,南阳百废待兴,老爷的意思是先修路,然后再修房,其他的都得慢慢来。” 隆庆一听,不愧是父皇推荐的人选啊,根本不用指导,也不用透露意图,秦朗这位奇才,居然就能够马上把握住南阳的重点。 有了道路,来回运送物资就没有问题了,再有了房子,士兵驻扎也没问题了,这南阳的工作不就等于已经完成了吗? 这才多长时间,困扰了自家老子多年的问题就这么轻松解决了? 隆庆看着热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心想父皇让我来跟着秦朗学治国理政,的确是非常英明的一件事情,这秦朗真的是位人才呀。 走在一段铺好的路上,坚硬而平整光滑的路让隆庆再次感慨,很快他就来到了南阳城外,还没看到秦朗,就看到了雍卓和郑容。 隆应当然认识雍卓和郑容,魏郑晋三国每年都有往来,这些皇子彼此早就认识。 而且雍卓还是来下聘礼的,怎么可能不认识大舅哥。 “隆庆太子!”郑容拱手一礼,“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隆庆也先后跟雍卓和郑容见礼:“郑公子你怎么也在南阳?雍卓你怎么也在南阳?” 雍卓长叹一声:“一言难尽。” 雍卓怎么敢把自己这番遭遇当着两国皇子的面直接说出来?特别是三个国家的关系现在如此复杂,求亲的事情,车队被袭的事情都不适合当着郑容的面说出来。 郑容眨眨眼睛说道:“我在边城闲逛,看到南阳很热闹,就顺便来看看。” 她同样不会说出自己来南阳的实情,魏晋两国皇子在此聚首,恰恰已经印证了她的某些猜测。 作为郑国皇女,无论是联魏攻击还是联晋攻魏,都必须拉拢住其中一方,不能让魏晋搅到一起。自己是来南阳做搅屎棍这种话万万不能说出来。 隆庆哈哈笑道:“我也是纵情山水,这次带着护卫一路从袭庆府一路跑过来,听说南阳风景秀美,就顺便来看看。” 以秦朗为师,到南阳来学习治国理政这件事,根本不可能告诉这两国的皇子,万一被他们学去了怎么办? 隆庆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说道:“我以前就认得南阳郡守,但是他不知道我的身份,还请二位代为隐瞒。” 郑容连忙说道:“我也是路上巧遇此地郡守,他不知道我的身份,还请二位代为隐瞒。” 雍卓长叹一声:“我的身份不用隐瞒了,秦朗这家伙已经知道了,不过你们最好装作不认识我,不然没法解释咱们三个相识的原因。” 秦朗睡到了自然醒,睁开眼睛已经下午三四点钟了,然后就看见隆庆那张熟悉的脸。 “咦?大舅哥?你怎么来了?” “雪儿呢?” 秦朗看见隆庆就想起了霓裳,四处寻找起来。 雍卓在一旁已经黑了脸,他虽然是外国人,但是“大舅哥”是什么意思他很清楚。 这岂不是意味着秦朗这小子正在追求霓裳,而且隆庆什么意思,竟然没有反对这个称呼? 郑容察言观色的能力极强,一眼就瞄到雍卓黑脸,立即想到他跟秦朗可能是情敌关系。 那岂不是意味着秦朗的身份其实是魏国驸马的备选者,而雍卓也在追求魏国霓裳公主?魏晋联姻? 隆庆哈哈一笑:“雪儿没来,我在家里憋得难受,听说你到南阳来了,所以跑来找你。” 秦朗失落地“哦”了一声,雪儿没来真是可惜。 “秦朗,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已经上路……”隆庆忽然意识到不应该在郑容面前提到路和房子的事情,于是硬生生改口。 “……是要做饭了吗?我可是有点饿了。” 郑容:“请问这位是……” 雍卓:“请问这位是……” 秦郎哦了一声介绍道:“这位就是毕大人的公子……” 他低声问隆庆:“你爹叫什么?” 隆庆觉得他爹微服私访的时候就不该姓毕,太难听了:“家父单字武。” 秦朗道:“……是毕武毕大人的公子,毕隆庆。” 郑容笑道:“毕兄你好!” 雍卓同样拱手:“见过毕兄!” 秦朗又给他们两个介绍:“这位是雍卓,是……” 他用眼神示意雍卓要不要公开身份,雍卓微微摇头。 “这位雍卓,是我的朋友,来自叶县。” “这位是郑容,在下也是才认识不久。” 几个人互道几声久仰和不敢当,接着大家嘻嘻哈哈聊了几句不感不淡的话,除了秦朗,这几个人都言不由衷,各怀心事。 秦朗对隆庆一口一个大舅子叫着,让雍卓心里泛起了疑云。 最开始他以为秦朗是个山贼,趁着无人管理南阳才鸠占鹊巢,可是现在看来显然不是,搞不好这家伙真的是魏国任命的南阳郡守,所以才那么有胆气跟自己打赌啊。 雍卓原本是个聪明人,可他对形势进行了分析后,却更加迷茫了。 秦朗既然是如假包换的朝廷官员,可他偏偏没有把自己刺探魏国情报的事情泄露出去,到底是个什么心思? 是为了敲竹杠么?不太像啊。 是因为他为官不忠?也不像啊。 这家伙在南阳干得热火朝天的,又是铺路又是盖房的,可比一般虚应故事的官员强多了,而且是实干型的官员,很难得呀。 所以雍卓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才好,离开南阳,似乎秦朗也没约束他的自由,他随时可以走,但是他不甘心就这么走掉。 特别是郑容和隆庆的到来,让他意识到南阳这里可能隐藏着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第五十二章 真三国杀 雍卓觉得无论是隆庆还是郑容,对于南阳的大秘密应该都是知情人,只有自己是误入其中,要获悉这个秘密,就非得从秦朗身上下手不可。 因为一切事务的操作人都是秦朗,只要抓住这个线头,就一定能扯出这个大秘密! 雍卓暗暗想道:“看来我必须改变自己,尽快融入到秦朗的团队之中,成为核心成员,接触得越多,目标就越清晰。” 想到这里他觉得自己以往的做事态度实在是太消极了,必须主动起来。 “秦大人,我现在手头上的工作已经差不多了,可是浑身上下却是有使不完的劲,心里像猫抓一样难受,大人快点给我分派点活干吧!” 秦朗伸手摸了摸雍卓的额头,不热呀,这孩子是晚上睡觉踹被子着凉了吧。 “嗯,是有一个任务要交给你!” 秦朗巴不得有人替自己干活,既然雍卓这么有上进心,那就让他干好了。 于是他从怀里拿出一个画轴,正是雍卓用来绘制魏国山川河流地形用的空白画轴,他心里忽然有点忐忑不安,不知道秦朗把这东西拿出来是什么意思。 秦朗拿起雍卓桌旁的笔,郑容和隆庆都好奇地围过来看。只见他先是画出一株植物,在旁边标明植物特点。 又在这株植物旁画了另一种植物,这株明显区别于前面那株,开始那个是陆生植物,后面这个显然是水生植物。 “去吧,如果你找到这两种植物,我就升你的官!” 雍卓如坠雾里,但是却暗自兴奋,这两种植物显然不是乱画的,说明秦朗早就心中有所计划,自己已经开始渐渐接触核心了。 郑容在旁边看着秦朗握笔挥毫,想的却是另外一件事情,她觉得雍卓如此心甘情愿被一个魏国小官驱使,必定所图非小。 虽然不知道隆庆和雍卓之间的勾当,但是这个秦朗一定是关键人物。 他是南阳的主政官,而且才能超群,仅仅几天时间就让南阳大变样,雍卓主动要求干活,一定是为了加快魏晋联合的计划。 想要对郑国有利,就要反其道而行之,拖住秦朗,从根源上挫败这两国的阴谋。 因为秦朗是南阳的策划者和实施者,只要让秦朗沉溺于酒色之中,政事荒废,自然就会挫败他们的阴谋,搞不好还能从秦朗的口中套出两国的秘密。 但是唯一的难点是秦朗口中的“雪儿”,显然秦朗对这个“雪儿”情有独钟,女人最大的敌人永远是女人。 郑容向秦朗身旁走了两步,探头去看他画的植物,忽然一个站立不稳,就向桌边栽倒。 秦朗手疾眼快,一把将郑容抱住,但是两手着力处却是两团柔软。 “啊……”郑容满脸通红,手足无措。 秦朗心中暗喜,原来郑容藏着两个大秘密,手感q弹舒滑,非常不错。 “郑兄当心!” 隆庆在一旁看着郑容娇柔无力的样子,忽然好想站在郑容身边那个人是自己。 当着郑容和雍卓的面不宜谈论公事和政事,更是不宜谈论他最感兴趣的商业开拓计划,包括现在已经应用到魏国军卒中的千里镜。 这些话通通都不能当着郑容和雍卓的面讨论,让隆庆憋得十分不舒服。 “秦朗,我们玩点什么吧。”隆庆想来想去,也只有讨论吃喝玩乐才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 郑容第一个赞成:“好啊,我们玩双陆!” 秦朗不懂什么是双陆,郑容叫随从去自己的马车上取来一个大盒子,几乎有小茶桌那么大,上面摆着一个个像保龄球瓶一样的东西。 隆庆喜欢玩,第一个上去跟郑容做对家。 双陆类似大富翁棋,是二人棋,雍卓已经化身加班狂,跑出去找那两株植物去了,所以就剩下秦朗、隆庆和郑荣。 崔志躲进自己的别墅就不再出来,好像死在里面了一样。 于是郑容和隆庆玩得津津有味,秦朗在一旁看得糊里糊涂。郑容冲秦朗招手:“秦兄你来坐这里,我教你。” 秦朗摇头:“两个人玩有什么意思,等着,我马上做一个三个人玩的游戏出来。” 雍卓的谍书纸张又厚又硬,刚好截开当作卡牌。 秦朗把三国杀原封不动照搬过来,因为时间的原因,图片就不画了,直接文字写上就行了。 制了几个最基本的武将,然后兴冲冲地把崔志也叫了出来。 “别睡了别睡了,一起来玩三国杀。” 崔志一脸懵:“什么三国杀?杀谁?” 身为武将第一反应就是要打仗,不过看见秦朗这张脸笑嘻嘻的,想必是开玩笑。 秦朗拉着崔志的袖子说道:“哎,你这样孤僻不合群是不好的,大家在一起玩嘛,一定要放得开,要开心才行啊。” 把双陆棋的棋子拿掉,还借用棋盘当做小桌,四人每人各据一边,秦朗简单解释了玩法。 由于卡片上已经把规则写得很明白了,几乎不用人教,几个人先抽身份牌,再抓武将牌。接着才是道具牌。 于是主反忠奸四大角色分配完毕,郑容最喜欢的就是这种角色扮演类的游戏了,两眼放光,连连拍手夸秦朗好厉害。 崔志做为武将,对此更是感兴趣,隆庆不用说,已经完全着迷了。 “兵粮寸断!” “杀!” 隆庆把手一挥,似乎真有千军万马在棋盘上喧嚣纵横,向着崔志的部队冲锋。 崔志没有闪,立刻掉了一滴血,心疼得哇哇大叫。 四个人玩了一场又一场,直到雍卓累得跟条狗一样回来,见到这一幕,莫名有些心酸。 “你们这是玩什么呢?” “三国杀,特别好玩的,你也可以一起玩。” 五人局比较稳定,一主一忠一奸双反,于是五个人挤在一起再次拼杀了起来。 雍卓迅速爱上了这款游戏,简直满足了他一切的欲望。 江山!征战!在这个小小的棋盘上就得到了满足。 直到天色已晚,不得不点火把的时候,几个人才依依不舍地停止了牌局。 隆庆还沉浸在吕布的武将技之中,大喊一声:“谁能挡我?” 郑容白了他一眼,觉得这完全是小孩子幼稚的举动,但是说实话,她心底也非常喜欢这个游戏,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叫三国杀,是别有所指呢还是别有所指呢。 第五十三章 郑容的美人计 游戏中其实阵营没什么用,但是名字却叫做三国杀,不得不让郑容多想。 雍卓差点忘了交待自己寻找两株植物的结果,游戏散场才想起来,跟秦朗报告。 “秦兄,水生植物已经找到了,在烂泥塘里面特别多,我带回来一株。” 秦朗接过来看了看,果然是自己要找的菱角,这个东西生于水中,淀粉含量极大。 菱角虽然外貌不太唯美,但是它的营养价值可与栗相媲美,菱角的成分非常丰富,有蛋白质,有脂肪,有糖类,还有尼克酸、核黄素、维生素和钙、磷、铁、多种氨基酸等营养物质。 这是秦朗首先要找的东西,南阳问题要得以解决,最基本的四项衣食住行里,食物绝对是重中之重。 而要振兴南阳,首要解决的也是粮食问题,甚至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南阳的粮食问题更是需要做为头等大事来抓。 现在秦朗的银子已经捉襟见肘不太够用了,而畜牧业养殖还没有发展起来,随着南阳郡的人一天比一天增多,如何搞到廉价而快速的营养膳食,就是重点工作了。 而他交待雍卓去寻找的两种植物就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的,一个是水生的菱角,一个是陆生的土豆。 其中土豆是块茎植物,大多数块茎植物都有毒,普通人不会轻易尝试,假如南阳有土豆,那无疑可以解决很大一部分吃饭问题。 要知道炸鱼薯条那可是某国着名的暗黑料理,南阳烂泥塘不缺鱼,如果再有薯条就完美了。 “另一种陆生的植物找到了吗?”秦朗问道。 雍卓摇了摇头:“另一种没有找到,不过我已经把南阳的地形分成了六七块,每天找一块,只需要六七天的时间就能得到结果。” 郑容在一旁道:“我带着的随从没什么事情,可以帮忙去找,你还是跟我们一起玩三国杀吧。”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平淡而充实,每天几个人凑在一起玩三国杀,郑容把自己的随从派出去找土豆,加入寻找土豆的还有隆庆带来的骑兵团队。 而他们几个的任务就是玩三国杀,从早到晚,不亦乐乎。 时间匆匆而过,一个月后,通往郑国边城的道路早已竣工,不但如此,连新南阳的城市道路也铺出了许多,师爷整天见不着人影,几乎一直呆在煤山和石灰山那边。 大量的别墅也建了起来,秦朗本来每个人分一座。 但是郑容不同意,她非要跟秦朗住一起。别墅很大,里面的房间足够五六个人一起住,秦朗巴不得跟郑容在一起鬼混,自然是举双手欢迎。 一吃过晚饭,大家就开始坐在一起三国杀,杀到尽兴之后,秦朗就很自然地跟郑容十指相扣,肩并肩地回别墅去了。 雍卓看到这幅情景暗暗高兴,秦朗当着隆庆的面就敢这么拈花惹草,将来还怎么跟他争霓裳公主? 此时他的心态已经完全转变了,从最开始对魏国的一屑一顾到现在的倍感珍惜,那位至今他还没有见过面的霓裳公主已经成了他奋斗的目标。 “去吧去吧,跟郑容鬼混去吧!霓裳公主是我雍卓的!” 隆庆看着郑容整天跟在秦朗身后腻歪,十分疑惑。 “做为魏国太子,我跟秦朗这家伙比很差吗?为什么郑容宁愿跟着秦朗这个癞蛤蟆,都不愿意跟我这种白天鹅在一起?” 隆庆百思不得其解。 这段时间郑容可是高兴坏了,每天白天跟秦朗玩小暧昧,桌下互动,眉来眼去。 晚上就一起回别墅,故意点着蜡烛洗澡,力求把自己婀娜多姿的身形印到窗纸上,如果不是怕秦朗误会,她甚至想嗯哼两声来配音了。 每天拉住秦朗让他做不了正事,到了晚上还色诱他让他睡不好觉,这样白天晚上熬,就不信熬不垮他的身体。 一个月过去了,郑容觉得初见成效。 秦朗每天呵欠连天的,到了晚上倒头就睡,不长时间就发出呼噜声。 可是第二天一早看见,秦朗都是顶着两个熊猫眼,黑眼圈十分明显。 “郑兄啊,你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秦朗痛心疾首:“这一个月下来,我们都胖了,吃完就睡等于养膘啊,你知不知道脂肪肝是很可怕的,还有脂溢性皮炎,那也是很恼人的事情啊。” 郑容已经适应了秦朗这种说话风格,知道他往往是顾左右而言他,嘴里说着的事情,跟心里想着的事情完全不同。 她低头用手指绞着衣角,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其实我,我每天晚上都睡不着,想和你……” 秦朗立马来了精神:“想怎么样?” 郑容道:“想和你做那个减肥啦。” 秦朗大喜:“一言为定,咱们就从今晚开始!” 其实秦朗这一个月来早知道郑容是女的,每天洗澡水弄得哗哗响,两个大秘密隔着窗子看得清清楚楚,秦朗也很苦恼啊,实在是太熟了下不了手。 但是郑容主动要求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秦朗觉得勉为其难可以帮她缓解一下痛苦。 一整天秦朗都无心打牌,时不时跟郑容交换一个眼色,再不然就是趁打牌摸摸小手。 雍卓都感觉秦朗很奇怪,怎么每天都无精打采的,莫非真的被郑容这个家伙采补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吃过晚饭后,几个人照例坐在一起打牌。 崔志刚刚抓起一张牌,就被隆庆阻止道:“哎崔兄你抓错了,你的牌在这里。” 崔志拿起牌一看,只见这张是“假牌”,上面不是卡牌的内容,而是用相同的纸张截前成卡牌大小,在这面写了一句话。 “你家女公子将要与秦朗发生那个。” 崔志不动声色地把这张牌塞到袖子里,又去抓了一张,这次又被雍卓阻止。 “崔兄你今天怎么心不在焉,你的牌在这里啦。” 崔志再次抓过来一看,同样是一张“假牌”,上面写着:“过了今夜,秦朗将成为郑国驸马。” 虽然已经在南阳住了一个月,但是崔志没有忘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就是破坏魏晋联盟。 第五十四章 关键时刻的扑扑扑 崔志看了看郑容和秦朗,两个人正在眉来眼去腻腻歪歪,心想郑容接近秦朗必有目的,自己要做的就是极力促成,至于之后有什么事情,那都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了。 想到这里他把牌一甩:“算了算了,今天不打了,累了回去睡觉。” 郑容也趁机跟着喊:“哎呀今天实在是累了,我也要休息了。” 有两个都不玩了,大家就都散了。 雍卓回自己的房间里整理政务,这一个多月来南阳的各项政令和措施,有许多都是通过他的手来签发实施。 因此他凭着自己多年对政务的理解,梳理出一本所谓的“南阳经验”,这里面是以时间为线记录南阳发布的各种措施。 夜来无事,他就一条一条琢磨秦朗施政的目的。 许多起初看似无用的措施和政令,往往会在后面出其不意的起到作用。 这让雍卓从不屑到好奇,又从好奇到佩服。 隆庆回房写信,自从他到了南阳,就养成了写信的习惯,一封信有时很短,有时也很长,大多数都是写给霓裳的,少数是写给魏武的。 因为他是来学习秦朗施政经验的,所以每天事无巨细都要记录下来,虽然不如雍卓记录的详细,但视角独特。 他向来是以商业为纲,来考虑各种社会现象,包括政令措施,首先想到的是在商业方面产生的影响。 他觉得人类社会其实就是一个商业社会,任何事物的本质都与商业的交换有些底层相通之处。 郑容回到屋子里,照例是先洗澡,为了今天她也是豁出去了,这一个多月,郑容发现秦朗每天无精打采,偷看她洗澡就不用说了,心思不是在吃上就是在玩上。 明明秦朗这厮什么都没做,可是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助力塑造南阳一般,一天一个新面貌。 于是她终于下定决心,舍不出孩子套不住狼,就不信把秦朗弄上床,还搞不定这个家伙。 秦朗也是暗自高兴,算上从武陵出发到现在,快半年没碰女人了,看见母猪都觉得眉清目秀,更别提郑容每天跟他搞小暧昧,这谁能顶得住。 所以其他几个人一离开,秦朗就准备兴冲冲地去敲郑容的房门。 隔着窗纸就能看见郑容映在窗上的剪影,曲线婀娜,令人喷火,再辅以哗啦啦的水声,让秦朗不由得心跳加快。 “郑兄,睡了吗?我有一题不解,想跟郑兄请教。” “……” “郑兄既然不反对,那我就进来喽。” 可是他的手刚碰到门上,忽然就感觉小腹一阵隐隐的绞痛。 坏了,可能是今天吃肉吃多了,有点不消化,秦朗急忙跑出去上厕所。 郑容本来都做好了惊呼一声,接着双手不知捂哪里的惊慌失措。 但是等了半天,洗澡水都凉了,秦朗也没进来。 “胆小鬼!”郑容心中暗骂,无奈又回到桶里,继续撩水。 秦朗一通扑扑扑,肚子好点了,兴冲冲地又去敲郑容的门。 “郑兄……还是刚才那个问题要请教,我进来喽!” 他刚要推门,肚子再次绞痛起来,而且感觉运转飞快,很快就要扑扑扑了。 于是秦朗只好再次逃跑。 郑容站在浴桶旁,调整姿态,酝酿情绪,准备给秦朗一个惊喜,只要他一进屋,立刻浴巾就会掉在地上。 一秒钟,两秒钟…… 一分钟,两分钟…… 半个小时后,郑容打了个喷嚏,她似乎感冒了。 而秦朗才刚刚扑扑完,往起站的时候,双腿竟然有点发虚。 他心里一惊,这么虚还怎么玩,两腿打飙啊,这会影响自己的光辉形象啊。 但是想到郑容的火辣身材,心里又是一片火热,他咬着牙坚持走到了郑容的门口。 “咳……郑兄?” 郑容咬着嘴唇,躺在床上露出雪白的大腿,心想你个王八蛋要进就进,要不就赶快滚蛋,这一会儿敲一次门是什么意思。 秦朗这次终于走了进来,一看见郑容娇柔无力的样子,青丝散落,露着大腿,眼神中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连忙惊讶地说道:“哎呀,郑兄你怎么变成了这幅模样?” 终于捅破了这层窗户纸,郑容撒娇道:“人家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嘛。” 秦朗坐在床边,手刚搭在大腿上,肚子就是一阵绞痛。 “坏了!肚子又疼!” 秦朗不得不再次前往茅房。 郑容看着秦朗匆匆出门,恨恨地把枕头砸在门上。 半个小时后,秦朗摇摇晃晃地出现在走廊。 然后再次向茅房跑去。 一夜过去,秦朗蹲在茅房里快要睡着了。 但是肚子疼,偏偏睡不着。 “黄连素,来点黄连素……”秦朗虚弱至极,缓缓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谁也没有想到,秦朗忽然就倒在了准备跟郑容做点不可描述之事的前一刻,郑国的美丽女公子到底是没有吃到嘴,人家衣服都脱了,结果秦朗腹泻了。 第二天上午,雍卓、隆庆、崔志、郑容、师爷周兴齐聚。 五个人围着秦朗的床站成一排。 “你感觉怎么样?” 秦朗颤抖着抬起手,想要摸一摸郑容的大腿,然而最终头一歪,手臂颓然垂下。 “秦兄弟!”隆庆双眼含泪:“没想到昨夜一见,竟成永别……” 雍卓同样心有戚戚焉:“没想到昨夜一见,竟成永别……” 崔志把秦朗盖在身上的被子向上拉,直到把脸蒙上,才说道:“秦兄弟,你一路走好。” 师爷有些疑惑:“老爷没死呢吧?” 仔细观察蒙在脸上的被子,正微微随着呼吸起伏,连忙把被子拉开。 “老爷!老爷你坚持住,你需要什么尽管跟我说。” 秦朗用力挤出两个字:“黄连……” 师爷抬起头:“黄连,赶快去找黄连。” 黄连的主要成份就是小檗碱,止泻有奇效,可以说立竿见影。秦朗不知道什么成份,他光知道拉肚子要吃黄连素。 郑容这才知道秦朗昨晚怎么会临阵逃跑,原来是病了。她立刻吩咐崔志:“立刻去边城药店请大夫来。” 雍卓皱眉道:“奇怪,咱们天天一起吃一起玩,怎么大家都没有事,唯独秦兄病倒了?” 第五十五章 各自准备 因为修好了路的原因,边城里请来的大夫很快带着药箱赶来了。 老大夫三指搭在寸关尺,闭目凝思。 “嗯……” 师爷关切地问:“大夫,我家老爷怎么样?” 老大夫眼睛睁开一条缝,看了看师爷,又把眼闭上了。 “往来流利,如盘走珠,应指圆滑……呃,不对,脉行较窄,如触一线……” 老大夫睁开眼睛一伸手。 旁边的小童立刻把纸砚都摆好,老大夫一边挥笔如飞,一边说道:“这是腹泻之症,照此药方抓药,很快就会好的。” 于是隆庆命自己带来的骑兵队长骑上跑得最快的马,去边城把药抓来。 从早晨折腾到暮蔼沉沉,秦朗又拉又吐,三副药下肚也没见效。 郑容狠狠瞪了崔志一眼:“再去请大夫!” 夜色降临的时候,一位白胖的大夫被请来了。 与老大夫如出一辙,问完秦朗的病情后,三指搭在秦朗手腕,闭目凝思。 “记!” 一旁的小童不慌不忙地展开药箱,点出微黄的纸数张,然后磨墨,执笔。 “西洋参六钱,炒白术三钱,茯苓三钱……” 须臾,一方完毕,小童把药方朝师爷手中一递:“早晚水煎服。” 然后白胖大夫拿了银子与小童准备告辞。 郑容怒哼一声:“不许走!” 她命令崔志:“把早晨开方的那个老大夫也找来,不治好秦大人谁都不许走!” 两天后,边城几个大夫都齐聚于此,秦朗处于弥留之际。 “唉这个症状真是古怪,明明是腹泻,却止不住,真是古怪……” 大夫们纷纷摇头,搞不清楚状况。 师爷拿着药方请几个大夫解释,这些都是什么药,末了问了一句:“有黄连吗?” 几个大夫都说道:“从未听说过此药材的名字。” 只有一个大夫说道:“我们这附近有一种草,根部非常黄,味道很苦,当地人称为黄须子,不知是不是你所说的黄连。” 师爷是秦朗最忠实的执行者,但他也不知道黄连长什么样,只记得秦朗还清醒的时候说过要用黄连。 于是又有人出去找黄须子。 三天之后,围在秦朗床边的大夫已经超过六位了,甚至有一位还是隆庆从东平府的濮阳郡请来的,可惜仍然治不好秦朗。 就连疑似黄连的黄须子也找来了,师爷死马当活马医,煮水给秦朗灌下去,这药的确有奇效,果然腹泻止住了。 但是秦朗仍然没有醒过来,呼吸平稳,但脸色很不好。 足足拉了差不多一周,都快拉成人干了,虽然腹泻止住了,但秦朗接下来陷入了长久的昏迷。 南阳如同一部断油的机器,虽然还带着轰鸣,但是速度明显慢下来了,用不了多久,一切就会停摆。 郑容私下里找到崔志,离隆庆和雍卓远远的。 “知不知道魏晋在南阳准备做什么?”郑容问崔志。 崔志在南阳陆陆续续已经投入了几十万,可谓对于南阳的建设计划了如指掌,于是对郑容一一道来。 “按照秦兄弟的想法,以南阳旧城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辐射,有红灯区,这个正在建,有赌场,已经完成,还有市政厅,专门发布政令的地方,再加上不设城墙的民居和四通八达的道路,靠近咱们边城的是超榷和餐饮。” 郑容打断他,问道:“什么超榷?” 崔志道:“就是超级榷场,里边的东西很便宜。” “哦,又是秦朗这家伙搞出来的新名词,你继续说。” 崔志道:“南边是工业区,秦朗的计划书里写的是四大基础工业,具体什么意思我不懂,但是记得名字分别是煤油、炼铁、王水还有齿轮。” 郑容点头:“做得好,还有没有?” 崔志道:“其他一些不涉及建筑的投资我就不清楚了,应该还有不少,记得刚建城的时候秦朗就开始种树,看似毫无道理,但总会在不经意的地方发挥作用。” 郑容听了崔志的叙述,对于秦朗在南阳所做的一切已经基本摸清了。 “原本我以为南阳将作为四战之地,魏晋联合对我郑国中部进行穿插分割,并以此地为根据地,一直向东延伸连接到晋国,使唤我国首尾不能相顾。” “但是经过这一个多月来的观察,我发现并不是这么回事,秦朗完全是反其道而行之,这里并不是用于军事前哨,因为他的设计布局完全不是按照打仗来做的。” “比如旧城,已经被他拆得差不多了,旧城城墙现在已经完全消失了,连原有的房子都在逐渐清除。” “如果南阳用于军事,必然会高筑墙,广积粮。以备战时。” “然而秦朗的不但拆了城墙,甚至粮食都没有留存下来的,所有的粮食和肉类都完全供庆了招来的工人。” “这不是为战争做准备,而且隆庆来了也有一段时间了,秦朗的计划并没有因为他的到来而产生动摇,规划也没有修改。” 崔志道:“那隆庆跑到这种烂泥塘里跟秦朗一起在泥里打滚,有什么好处?他可是魏国储君。” 郑容轻轻皱眉:“本来我以为魏晋会在南阳形成兵力合围,对我国产生威胁,现在看如果秦朗继续建设南阳,反而会造出一座富庶之城,起到隔绝的作用。” 崔志有些不理解。 郑容解释道:“越是富庶之地,越是要避免战争。因为战争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益,而在富庶之地打仗,首先损失的就是利益,这座城越富庶就越不可能打仗,哪一个国家都是如此。” “所以秦朗现在陷入了昏迷,对我郑国十分不利。南阳的建设速度已经慢了下来,我们必须让它再次加速!” 在别墅的另一间屋子里,雍常也在跟隆庆进行着对话。 “秦兄这一病,南阳的建设势必受到影响,隆庆兄有何高见?” 隆庆本是跟秦朗学习如何理政,如何快速让一个穷地方变成富地方,虽然不够系统,秦朗也没教过什么,但是在建城的过程中,他也学到了不少东西。 第五十六章 按照秦朗的遗志继续奋斗下去 这本来就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不需要刻板教条的背诵和讲解,也不需要一个固定的模式,只要每天跟着四处转,多看多问多听。 这段时间以来隆庆感觉自己正在建设南阳的过程中飞快地成长。 以往太傅讲的一些东西很空泛,不容易理解,但是在南阳建设这些具体的事务管理过程中,一些老问题往往忽然得到了答案。 现在秦朗病倒了,隆庆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无论花多大的代价,也要把秦朗治好,实在不行就把他直接拉回京城找太医院。 第二个想法就是南阳的建设成果不能丢,不管花多大代价,也要把南阳继续建设下去。 在他看来,南阳现在要房子有房子,要路有路,老爹如果要出兵郑国,南阳已经提交了一份完美答卷。 而他隆庆要做的,就是在秦朗醒来之前,按照秦朗的“遗志”继续奋斗下去,打造出一座黄金与珠宝之城! 所以当雍卓问起他的时候,隆庆毫不犹豫地回答。 “从现在开始,我将接管魏国襄阳府南阳郡的管理权,直到秦朗醒来为止。” 雍卓点点头:“我们算是想到一起去了,我也是这个想法。” “但是稍微有一点点不同,那就是必须以我为主,秦兄病倒,最有资格接过南阳指挥权的是我!” 隆庆冷笑:“凭什么?凭你是个晋国皇子?” 雍卓被隆庆揭出身份,却并不气恼,问道:“你觉得你能够接替秦兄建设南阳,那么我简单问你几项政务的问题考考你,你如果回答得与秦兄一样,我心甘情愿听你指挥。” “但是如果你的回答与秦兄当初的指令刚好相反,我劝你还是趁早让开吧,别笨手笨脚搞砸了事情。” 隆庆自视得了秦朗的真传,所思所想必然与秦朗不谋而合,所以大气地点头:“你尽管出题。” 雍卓拿出自己每天翻阅记录的小册子,翻开前几页,找到其中一条,念道:“现在突降大雨,城中内涝,请问如何解决。” 隆庆觉得这根本就是小儿科,要治理城中内涝,当然是发动城中百姓主动清理,每人一瓢就能把内涝迅速清空。 “这还用想吗?这道题太简单了,你再换一道。” 雍卓冷笑道:“就是故意挑了个简单的题,才能让你意识到你有多愚蠢,你的错误有多么的不可原谅。” 隆庆听了他的话,认为自己刚才的考虑有些欠妥当,再仔细想了一下,斟酌着说道。 “城中内涝,必有贼人趁乱打劫,应多派士兵把守要道及重要商户,免被洗劫。” 雍卓道:“告诉你,你错了,秦兄的处置是人员全部撤出,顺序首先是老幼、其次妇女,最后才是男人青壮。” “这是南阳建设的过程中真实发生的事情,当时我也是极不理解,要知道旧城内涝,里面还有很多银子都放在里面,如果顺水冲走将是巨大损失。” “你猜秦兄怎么说?” 隆庆摇了摇头,他想不出秦朗为什么要这么做。 内涝又不是洪水,没那么可怕,大家一起多干点活,很快就能解决问题,却偏偏把人都撤出来,把珍贵的银子留在了里面。 雍卓洋洋得意地看着隆庆:“所以说你根本不合格,你甚至都不懂秦兄的用意。” “当时我就问秦兄,为什么要这么做,秦兄只说了四个字,以人为本!” “这四个字让我瞬间明白了很多道理,银子只是人们用来交易的一种物品,没了还能再赚,只有人才是最宝贵的。” “无论战争还是建设,没有人是万万不行的。” 隆庆觉得不服,说道:“就算你说得有道理,那总得三局两胜吧?我还有两次机会呢。” 雍卓拿出小本,哗啦啦翻动,随便又找了两件南阳真实发生的事情询问隆庆该如何处理。 不得不说隆庆的回答绝对是中规中矩,而且看得出来是在老师的教导之下把握了治政的核心精髓,又加以个人风格,已经是十分难得。 但是雍卓拿着小本子依然毫不留情地让隆庆意识到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 “对于农家的猪偏偏要严加管理,绝对不能像鸡一样任意散养,秦兄说,只有这种手段逼迫,才会催生出规模化养殖,否则再养一千年,也是不行。” 雍卓晃了晃小本:“怎么样?认识到差距了吧?还是别乱来糟蹋了大家的心血,要知道南阳建设到现在,已经不光是你魏国一家的事情了,知道郑国的崔志在这里已经投了多少钱了吗?几十万两银子了!” 隆庆知道崔志在投钱,但是不知道他已经投了这么多:“崔志就这么看好南阳的发展?” 雍卓道:“实不相瞒,我已经写信让家里送银子过来了,相比崔志,我的投资只会多不会少。” “经过这段时间的建设,虽然南阳还只是一个雏形,但是我相信未来几年之内,这地方绝对会是寸土寸金。” “所以秦兄虽然病倒了,但是我做为南阳郡的刀笔吏,绝对不会允许别人乱来,搞乱了南阳的进度。” 隆庆道:“秦朗躺了这么多天,已经出现怠工的苗头了。” 雍卓一拍隆庆的肩膀:“所以我需要你支持我,咱们一起说服郑容那个小娘子,一起把南阳扛起来,别让大家的心血掉在地上。” “再说,这南阳建设好了,最终不还是你魏国的吗?我们这算不算是在帮你?” 隆庆知道自己论起治国理政的本领,的确是天生不敏感,否则也不会被太傅严加约束和管教,他最突出的天赋还是商业,搞买卖。 雍卓在这方面的确是强于自己,而且这家伙趁着做小吏的期间,着实收集了不少秦朗治政的措施,竟然还整理成了心得,写成了小本本。 隆庆点头同意:“不过你得把那个小本子给我看看,我也要学习学习!” 片刻之后,隆庆、雍卓,郑容和崔志四人再次聚首。 仍然是雍卓先抛出了话题:“秦兄病倒,南阳的建设可不能丢下,诸位以为呢?” 郑容颔首:“同意,不过指挥权应该归我!” 第五十七章 互揭老底 崔志当然支持郑容,但隆庆支持雍卓。 为了争夺指挥权,雍卓直接和郑容爆发了一场互揭伤疤的大战。 “你想得到指挥权,怕是不太够格吧。”郑容咄咄逼人。 雍卓也不甘示弱:“怎么,天下还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吗?” “切,不知道是谁在南阳被一群山贼袭击了啊?” 雍卓满脸通红,这的确是他指挥史上的一个硕大的污点,但是这完全不怪他啊,郑国一千精兵对晋国三百精兵,而且地形都已经限制死了,无法移动,一旁还有山贼窥视,想不输也难啊。 他怒哼一声,并没有解释输掉那场战斗的原因,他相信郑容其实比谁都清楚。这个时候把这件事拿出来说,无非是想否定他的指挥权罢了。 “一次兵败并不能说明什么,而且如果郑公子换成我的处境,只怕比我更加不堪吧?” “而且我记得,郑公子可是有着固原大捷,辽山大捷,清原大捷的美誉啊。” 雍卓说的这几次大捷,都是郑容直接参与指挥,并且一败涂地,被对方称之为大捷的战斗。 那时的郑容也只是初出茅庐,与其说指挥战斗,其实就是随军督战,涨涨见识。 结果那向场战斗都以失败告终,而这几次失败也让郑容这位女公子迅速成长了起来,这时候雍卓提及郑容初出茅庐的糗事,无疑是在揭伤疤。 郑容柳眉倒竖,怒气值飙升。 “哼哼,三皇子恐怕不见得比我更好吧,既然你这么厉害,那为什么在唐城被一群野狗吓尿了裤子?” 雍卓第一次见识到女人不讲理的时候是多么的可怕。 “我被野狗吓尿裤子的时候才五岁好不好?谁家五岁小孩见到一群野狗冲上来不害怕的?” “这跟我指挥能力强不强有什么关系吗?” 郑容道:“那你干嘛说我刚刚参政时的糗事,我当时也不懂嘛。谁天生就会这些东西,不都是后天学来的吗?” 师爷看看秦朗还在昏迷之中,这几个人却为了争夺指挥权争吵不休,十分难过。 “要是我也能争夺指挥权就好了,我才是老爷的开山大弟子,你们全都是弟弟,弟中弟。” 但可惜没有人把他当盘菜,郑容非要和雍卓一分高下不可。 已经有几天没有开工了,师爷觉得有些对不起昏迷中的秦朗,决定站出来结束这场争吵。 “你们几位都听我说一句。”师爷面带忧色,心事重重的出现在几人面前。 “如果你们再这么争吵下去,只怕穿开裆裤时候的糗事都要被翻出来啦。指挥权的事情,按我的办法来解决。” 郑容还是第一次正视师爷周兴。 这个白胖子由于最近伙食好,再次恢复了油光白亮的身材和体态,圆圆的脸上小眼睛眯缝着,做出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 雍卓也把视线投向了师爷,他知道师爷其实是执行力很强的一个人,只要秦朗布置下去的任务,从来没有完不成的,称得上秦朗之下第一人。 可是他并不会因此而退缩,他倒是想看看师爷是如何解决这场争端的。 师爷拿出一张纸,提笔蘸了浓浓的墨,在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下一个大字。 崔志凑过去一看:“八刀!” 师爷白了他一眼:“什么八刀?这是分!分!” “你们把南阳分开不就行了?南阳以北归雍公子,南阳以南归郑公子。” “实在不行,南阳下面不是有四个县吗?你们一人一个绝对够用了啊。” 天才的想法,崔志也有些跃跃欲试了。要知道他驻扎边城多年,从来没见过一个郡城可以如此飞速的发展。 如果能拿南阳练练手,不失为一种资历的充实。 隆庆也蠢蠢欲动,自己能分到一个县,任意施为,不比跟着雍卓一起干更好? 师爷心想,他们四个每人分一个县,自己则坐镇中央,勉为其难本师爷就当仁不让成为真正的总指挥,跟秦大人混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个一展身手的机会了。 于是原本的两两结盟立刻解体,四个人开始抓阄。 雍卓抓了叶县,隆庆抓到舞阳,位于南阳北部,郑容抓到涅阳,紧挨着隆庆的舞阳县,崔志抓到雉县。 师爷因为要照顾秦朗,坐镇析阳,也就是南阳的郡治所在,巧妙地夺取了中央控制权。 接着师爷又提出了一个基本原则:“无论大家怎么发展,怎么治理,老爷既定的方针不能变。” 郑容提议:“既然每人一个县,按照秦兄的规划去发展,总要有个期限,就以秦兄醒来时为限如何?” 隆庆道:“好!到时候比一比谁的银子最多!” 崔志道:“还要比谁的军力最强!” 雍卓根本瞧不起这几个人,不屑于开口。 于是一场比赛正式开始,几个人以光速收拾了行装,直奔自己的领地而去。 师爷看了看被郑容拘在这里的大夫,叹了一口气:“你们也都是可怜人,遇上了我家老爷这种怪病,治不好也不怨你们。” 几个大夫很是感激师爷的善解人意,纷纷开口道:“是啊,的确是没见过这种怪病,见谅见谅!” 师爷沉吟了一下:“你们每天留在我们这里也不是办法,我有心放你们回去,不过嘛……留你们的人不是我,是郑公子,我也做不得他的主。” 大夫们一听师爷的话里有门,急忙说道:“这位大人您行行好,放我们回去吧,那位郑公子现在又不在这里,您就开恩吧。” 师爷为难道:“你们一走了之,我又无凭无据的,怎么替你们担?” 一个大夫赶忙拿出一包银子交给师爷:“这位大人,一点小小心意不成敬意,万勿推辞!” 大家一看纷纷掏银子,堆到桌上:“大人万勿推辞啊!” 师爷一咬牙一跺脚:“罢了罢了,在下就替你们一力承担好了。” 大夫们千恩万谢地带着随从小童,急忙离开了南阳。 师爷看看四下无人,赶忙跑到床前摇醒秦朗:“老爷!老爷!他们全都走啦!” 秦朗睁开眼睛四处望了望:“郑容那娘们也走了?” 师爷点头:“都走了,每县一个。” 第五十八章 老阴逼 秦朗猛地翻身下床,看着桌上的银子两眼放光。 “不错不错,这几天可把老爷我给累坏了,一动不动装昏迷很累的你知不知道。” 师爷拍马屁道:“也就是老爷才有这个定力,换了普通人,能躺半个时辰不翻身就很厉害了,哪像老爷一躺就是好几天,实在是佩服!” 秦朗长叹一声:“老爷我也是不得不为之啊!这特么的建设南阳太费钱了,老爷我实在是囊中羞涩呀。” “不过装死这一招效果不错,本来只是想让隆庆掏点银子救救急,没想到郑容和雍卓这几个家伙居然没有弃我而去,老爷我也是深受感动。” 师爷沉吟了一会,问道:“可是老爷你就这么放心让他们去治理?不会打乱你的布置?” 秦朗大刺刺往椅子上一坐:“我有个屁布置?让他们去胡搞乱搞好了,再差又能差到哪里去?难道还能比咱们刚来南阳时更差?” 师爷想到当初来南阳时这地方的荒凉,也是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 “也对啊,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了,老爷岂不是净赚?” 秦朗和师爷对视一奸笑:“快去搞点吃的来,半夜你送来的那点吃食太少了,老爷我这几天可真的饿坏了。” 其实秦朗开始的确是病倒了,已经到了拉无可拉的地步,感觉内脏都快要拉出去了,不过后来黄须子起效,止住了腹泻,秦朗已经恢复了。 但是他觉得就这么恢复健康实在是太亏了,不如装死,让隆庆接过建设南阳的重任。 他知道这位毕大人的公子有钱,等闲十万八万都不在话下,去年在武陵为了买千里镜阿尔法版都肯花十万,可比崔志那货强太多了。 于是他跟师爷设下了这出苦肉计,每天都躺在床上装死,就差一口气吊着没死,然后把南阳的烂摊子丢给隆庆。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郑容和雍卓居然肯站出来承担南阳的建设,要知道这是魏国啊,郑国人和晋国人跟着跑过来掺和什么呢? “师爷,这郑容到底是个什么来头?我这琢磨来琢磨去,总觉得他们几个似乎早就认识啊!” 师爷说道:“刚才他们在争夺指挥权的时候互揭伤疤呢,雍卓说郑容有三次大捷,听那个意思似乎是打仗打输了,郑容说雍卓小时候被狗咬。” 秦朗皱眉自言自语:“这雍卓是晋国三皇子,那郑容既然是郑国人,又彼此这么熟悉,地位应该差不多,莫非是郑国公主?” 师爷觉得有点靠谱:“隆庆跟他们也很熟啊!” 嘶~ 两人对视一眼。 秦朗拍着脑袋说道:“怪不得隆庆这家伙这么有钱,带了三百骑兵来南阳,一般的官宦子弟还真没有这气势。” 师爷两只小眼睛睁得大大的:“那隆庆的妹妹……” 嘶~ “雪儿是公主?”秦朗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太后知后觉麻木不仁了。 “等等,不要急,让我捋一捋,隆庆如果是皇子的话,那毕大人……” “那老阴逼唔唔唔……” 师爷连忙冲上去捂住秦朗的嘴。秦朗终于知道自己怎么这么倒霉被派到南阳来了,敢情毕大人就是皇帝,离了个大谱,离离原上谱! “老子非得狠狠宰他们一顿不可,岂有此理,竟敢戏弄本官!” 秦朗背着手在屋中走来走去。 “这几个家伙既然个个都来历不凡,老爷我就不客气了,师爷你负责替我传递答案!” “什么答案?”师爷没反应过来。 秦朗狠狠敲了师爷一个爆栗:“笨蛋!他们几个拿治理作比赛,就像是考试,而老爷我可以暗中帮忙,让隆庆发展的快一点,其他几个家伙为了不被隆庆超过,就会拼命投入资源!” 师爷大喜! “没错!然后当他们快要追平了,老爷再给郑容帮忙,让郑容发展得快一点,依次帮忙一圈之后,南阳就建设完成了。” “聪明!”秦朗哈哈大笑。 然后他特别吩咐师爷:“一定要瞄住他们,只要他们一回来,立刻通知我,现在老爷我还在‘病着’,清醒不得。” 师爷连连点头。 两个人正说着,只见一个人正穿过院子,向屋中走来。 师爷仔细看去,正是李棠。 秦朗连忙躺回到床上继续装病。 李棠面带悲凄:“秦朗兄弟!哥哥来迟一步啊!” 师爷连忙拦住他:“没死呢,还没死呢!” 李棠擦了擦哭红的眼睛:“秦朗兄弟没死吗?” 师爷点头道:“他拉了三天三夜之后,就陷入了昏迷,至今没有醒来。” 李棠叹了口气:“为兄还等着当县令呢,结果惊闻噩耗……”他指了指桌上堆成一堆的银子,“这是大家来随礼的礼钱吗?” 说着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既然秦朗兄弟没死,那再好不过了,这点银子给秦朗兄弟买点补品补一补吧。” 秦朗躺在床上装死,听到李棠的话,立刻有了想法。 李棠这人虽然是贼匪,但是还蛮义气,而且自从建设南阳至今,一直跟师爷呆在矿山,干活什么的都任劳任怨,并没有因为失去了贼酋的地位而有什么怨怼。 如今隆庆雍卓和郑容这几个家伙每人分了一个县瞎搞胡搞,倒不如趁此机会把李棠几个人安排进去,就说是自己的“遗愿”,想必这几个皇子不会不给面子。 那么李棠这几个人也就算是有了一个正式身份,从此与贼人说再见。 所以秦朗不得不“醒来”了。 “啊~水……” 师爷小眼放光,猛地扑到秦朗床前:“老爷,你醒了!” 李棠也欣喜地来到秦朗面前:“兄弟!果然是吉人自有天相!醒了就好,想吃什么,为兄给你搞点吃的来!” 秦朗连忙拉住李棠的手:“我要死了,只不过临终还有遗愿没有完成……” 李棠把脸一板:“别瞎说,兄弟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秦朗道:“你听我说,我快要死了,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兄弟们,这段时间跟着我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累,好在我已经骗来了几个大人物,这些天我为了结交他们花光了每一分银子……” “不过终究是值得的,我给你们留了八个官位,这样我死也就能瞑目了。” 第五十九章 先将就着用吧 李棠愣住了,他记得当秦朗说要做郡守的时候,自己还怀疑他能不能做成。然而这段时间下来,竟然真被他搞成了。 虽然还没开始盖衙门官邸,但是每天俨然一副官老爷的模样,让李棠暗中也是羡慕了好久。 如果不做贼也能轻轻松松赚钱养家,还能受人敬仰,谁又会愿意去做贼呢? 李棠也是如此,他从小就渴望被大人物赏识,渴望被提拔重用,然后能获得一个衣食无忧的生活。 可惜直到遇到秦朗之前,他的愿望都没有实现过。 没想到秦朗竟然真的信守承诺,给他搞了个官当。 只不过……这官说当就当了,不用朝廷承认的吗?李棠不敢相信命运竟然如此轻易就发生了转折。 秦朗看出了李棠眼中的疑虑,安慰他说道:“虽然我这个郡守是假的,但是经过这段时间交好几位大人物,很快就会变成真的,你放心好了。” 李棠十分感动,多么好的兄弟啊,可恨自己没早点认识秦朗兄弟。 不但带着大家发财,还带着兄弟升官,这样的兄弟太难得了啊! 师爷一旁早已拿出准备好的官府任命书,唰唰唰几笔就写好了一张任命书,任命李棠为舞阳县令。 然后把官印等朝廷发下来的身份凭证等一并都拿给李棠。 秦朗道:“兄弟,你去舞阳做县令,我猜你可能不太会做。所以特意求一位大人物去那里教你,你只要听他命令就行了。等到他玩够走了,你也就学会了。” 李棠感动得眼含热泪,秦朗兄弟太实在了,不会做官还给找老师,这是往嘴里喂饭呢,李棠也就小时候在娘亲那里体会到过这种无微不至的照顾。 “兄弟,大恩无以为报,从今以后,李棠这条命就是兄弟的了!” 秦朗露出慈祥的笑容:“去吧,到了舞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过有一件事情要提醒你,千万不要跟任何人说咱们曾经相识的事情。” 李棠了然,换了是谁能完成从贼到官的转变,都不会再提起过往。 他肃容道:“兄弟哦不!请秦大人放心,李棠认识大人那一天,大人就是南阳郡守。” “嗯,那你去吧,不要说我苏醒过来了,跟任何人都不要提,就说是师爷让你来的。” 李棠拿着委任状出了别墅,脑子里还是乱哄哄的,再三看了手中的委任状,才确信自己真的撞上了大运,没想到有一天还能做县令。 这一切都要感谢秦朗兄弟,哦不,是秦大人。李棠喜滋滋拿着委任状和官印等物事直奔舞阳而去。 舞阳县,位于南阳以北。 南阳的行政分布像一只猫爪印,爪心就是做为郡治的析阳,其余四县犹如每一个爪瓣,舞阳就是最上面那个。 隆庆此时的心情是无比激动的,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可以拿一个县大展身手,施展自己的理想和抱负。 因为对商业感兴趣的缘故,隆庆从小就希望能按照自己理解世界的方式改变这个世界。 但是魏武是不可能给他这个机会的,没想到今天在秦朗这里等到了一个机会。 舞阳虽然穷,虽然破,虽然没有多少人,但是还能比南阳更穷,更破,更没多少人吗? 看看秦朗当时是怎么招揽的人的,全都是用重金招募啊,什么上三天休两天的,什么女伴什么的,什么年假什么的,全都是画大饼,根本没兑现啊。 但是被骗来的人却没有跑,为什么?因为给的钱多呀,吃的好啊,就算为了那口肥肉,也得留在南阳。 所以隆庆觉得这一点只要照葫芦画瓢就好,可惜他没有太多人手可用,正在发愁,李棠就喜滋滋地带着官印来了。 “请问是隆庆公子吗?”受了师爷的指点,李棠心中有些忐忑地问道。 隆庆“嗯”了一声,打量着这个看起来有点高大健壮但是似乎有点呆呆的家伙。 “你叫什么名字?” “李棠。” 李棠按照师爷教给他的说法,把事情复述了一遍。 就是师爷担心他们没有县令的身份,做起事来不方便,但是又不可能真的来做魏国县令,所以给他们每个人都派去一个副手。 隆庆这里就是李棠。 隆庆暗赞师爷想得周到:“那么李棠,从今天起,咱们就要在这舞阳县做一番大事!” 李棠点头,他半生做贼,没想到而立之年,忽然成了官,这身份转变,还真有点不适应。 不过李棠不算新手,虽然半生做贼,那也是贼王,坐在那里自有一番沉稳。 隆庆在一旁观察,也暗叹秦朗的眼光独到,在这成千上万的劳工中难得挑出一个有点气势的。 “你擅长什么?”既然是师爷派过来做副手,隆庆总要先了解一下这位副手,才方便日后沟通。 李棠有些羞愧:“我只认得几个字,不会写,也没学过经典,正要跟大人学习。” 隆庆摆摆手:“无妨,会不会算数?” 李棠算数倒是会算的,而且他的记性很好,做贼王时候上千人他都能记得许多人的名字、相貌、来历和脾气性格。 而且做贼抢东西不但要勇,还要心细,要时刻计算双方实力强弱变化,一旦对方来了强援,立刻就得跑。 所以说做贼也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不但考虑到抢东西要什么时间下手,手下的几千人怎么安排,谁接应谁进攻,谁是预备队,谁是先锋官。 得手后怎么分赃才能让大家心服口服,赃物如何洗白如何处理,通过什么渠道往外流,等等一大堆问题,也是很费脑筋的。 李棠能做这个贼王这么多年,绝对是有快速分析判断的实力,而且杀伐果断,绝不是什么呆呆的傻大个。 但是他虽然有这些优点,有这么多擅长,却一个也不敢讲。 “算数是会算的,太复杂的不会。” 隆庆皱起了眉头,心中暗想南阳还是太偏僻了一点,再加上荒废了这么多年,实在是没有人才可用,秦朗能找到这个傻大个,已经是很不容易了,自己不应该太挑剔,先将就着用吧。 第六十章 钱是第一位的 第一次大展鸿图,隆庆志得意满地开始筹画。 隆庆蹲在地上用树枝画了一个方框,代表舞阳,对李棠说道。 “这是舞阳,现在我们规划发展的方案。” 首先隆应是把舞阳定位成为商业之都,将来会有非常大的市场,有大笔的货物买卖,还要有各种新奇物品产出,比如棉花,还有玻璃。 他在方框里打上井字格,把方框整整齐齐地分成九部分,用树枝指着这些方块说。 “最中央是舞阳城,跟秦朗学,不做城墙。然后上下左右分别是东西南北四个榷场,东南是研发工坊,西南是酒楼娱乐,东北是车队仓库,西北是民居” “咱们首先要实施的就是招人,然后就是修路。现在主路已经被秦朗修通了,咱们要修通往各乡的路。” 隆庆拍了拍李棠的肩膀:“不管什么人,只要能来,我这边一律都收,工钱按秦朗当时开出来的价钱给!” 李棠一阵激动,他想把星盗都找来,大家打打杀杀也就是为了银子,现在有大把的银子挣,还做什么强盗。 由于秦朗前期招人都是在郑国招的,他没好意思开口,现在隆庆把招人的任务交给他,他立刻就想到了几千星盗,招人还不简单?只要在秃山上放出信号,几天时间就能聚焦大批盗匪。 李棠一拍胸脯说:“放心好了,交给我,马上就去办。”说着大步流星往东边去了。 隆庆初步规划完成还不够,他现在非常需要魏武的支援,银子!没银子怎么发展? 他朝不远处警戒的骑士招了招手:“那个谁,过来过来!” 骑士连忙跑过来:“殿下有何吩咐?” “哎呀都说了不要总是殿下殿下的,被人听去了多不好?南阳这么多殿下谁知道你叫哪个?” 隆庆想到郑容和雍卓,从鼻子里哼出一声,这两个家伙也就是雍卓还算厉害一点,郑容根本不够看,等本太子大发神威,轻松取胜。 他从怀里掏出几封信对骑士说道:“火速回京求援,把这几封信带回去,分别交给父皇和公主,就说我遇到了学业上的困境,急需支援。” “你把三百骑士都带走,护送这些金银回来,不得有失,否则提头来见,听懂了吗?” 骑士单膝跪地:“请殿下放心!臣必定不辱使命!” 隆庆兴奋地挥了挥手:“快去快去,现在就走,一定要多带点银子回来!” 另一边李棠离开了舞阳县,去约定好的地方召集人手,这还是他第一次在离家如此近的地方发消息。 由于他家就在舞阳县的大青山乡,约定好的消息就是青山嘴的地方有一棵老树,树上如果系上一条长长的黑布,就是星盗召集的信号了。 接下来消息会很快以各种方式传播出去,然后在两三天之内,以这棵老树为中心就会聚集所有的南阳星盗。 李棠放消息近几天需要始终停留在老树附近等待,所以他跑回去跟隆庆说了一声,就再次回到家里,兴奋地等待大家到来。 李棠的家里还有一个盲女阿玉,是他同村的邻居,爹娘病死后,阿玉自己无法独立生活,于是李棠就把阿玉接到家里来,养活着她。 每次出去杀人,李棠得了银钱和粮食,都会找个地方先洗澡,把一身的血腥味洗去后才背着粮食银子回家,对阿玉说是自己在外面干活赚到的。 阿玉虽然看不见,但是心灵手巧,李棠不在家的时候,她就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计。 李棠今天十分高兴,推开门就大声喊:“阿玉我回来了!” 阿玉眼睛虽然看不见,听觉却非常灵敏,听出李棠语气中的兴奋和高兴,不由得笑了起来:“阿哥今天回来的这么早,不用出去做工了吗?” 李棠嘿嘿笑着:“从今天开始,我再也不用做工了,我已经成了咱舞阳的县令老爷了!” 阿玉高兴地问:“真的?” 李棠连忙把揣在怀里的大印掏出来让阿玉摸:“怎么样?县令的大印!” 阿玉摸着冰冷的铜印,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阿哥,你不要骗我,虽然我是个从未出过村子的小女子,但是也知道县令不是人人都能做的,得经过多少次考试,从秀才到状元,才能当上县令,阿哥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农人,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说到后来,阿玉已经带了点哭音。 李棠没想到阿玉竟然如此敏感,只好实话实说:“阿玉你放心,我真的没做什么坏事,是因为遇到了一位义薄云天的好兄弟,这位兄弟简直就是忠义无双,而且敢想敢做,我们一起……” 李棠差点说漏了嘴,打了个马虎眼接着说道:“后来这位兄弟做了大官,成了咱们南阳的郡守,好几位大人物都跟他交好。” “真的?”阿玉有点不信,自家的男人是什么样子她还是很清楚的。 要说对她好那绝对是没得说,可要说做官,打死阿玉都不信,因为她知道李棠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又怎么可能有人让他做官呢? 李棠悻悻地说道:“你不信就算了,真的是这样呢,就连郑国边城的守将崔志都来跟他做朋友,崔氏那可是名门望族,怎么会折节下交普通人呢?” 阿玉感觉李棠有些生气,连忙拉住李棠的手说:“阿哥,不是我不相信你,是怕你被别人骗了啊。” 李棠这才高兴起来:“阿玉你放心,我做了县令,以后阿玉就是县令夫人,有很多福要享呢。” “对了阿玉,我要把我那条围布找出来。”他把那条放消息用的黑色长布藏在家里,需要的时候就会拿出来系在树上。 阿玉虽然看不见,但是每一样东西放在哪里她都记得很清楚,于是返回屋里把那条黑色围布找了出来。 李棠接过黑布,就直奔青山嘴的老树而去。 距离青山嘴不远的一处芦苇荡里,一只朽木掏成的简陋船只正停在茂盛的芦苇中,船里一坐一躺两个人正在对话。 “咦,那不是消息放出来了?” 其中一个指着远处高高的树,树枝上一条黑布正在迎风飘动。 第六十一章 土地才是永恒的真理 另一个人站起来看:“果然,又来大买卖了,赶紧把消息放出去!” 于是这两个人拿起船上的竹笛,悠悠吹奏起来。 此时此刻,许多星盗正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把星盗集结的消息传递出去。 同一时刻,身在叶县的雍卓也开始了他的发展第一课。 舞阳位于最北,而叶县则位于最南端,与襄阳府的汉东郡接壤。 雍卓是个十分聪明的人,他知道当初秦朗能招到人,无非是借着自己皇子的名头散发传单。 雍卓也准备故伎重施,再写一遍广告招聘书,上一次还是被骗写下,这一次却是心甘情愿。 雍卓只有自己一个人,连个打下手的都没有,不过他根本毫不担心,穿过叶县没有停留,直奔接壤的汉东郡而去。 汉东郡挨着南阳,倒是人烟密集,城市和乡村都热闹非凡,雍卓穿村过镇,一直来到汉东城。 跟南阳的凋弊截然不同的是,相距不超过二十里的汉东城,跟一个普通的小城没什么两样,有几丈高的城墙,也有熙熙攘攘的街市,雍卓在南阳那种地方呆了这么长时间,现在竟然有点不适应。 想到自己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贵皇子,竟然沦落到了魏国南阳这个穷地方,居然还成了南阳一小吏,世事稀奇莫过于此。 雍卓到了汉东城中,什么都不管,直奔一家布行。 “叫掌柜的出来。”雍卓根本不屑于跟伙计讲话,直接甩出一句。 伙计一看雍卓鼻孔朝天的样子就知道这种人惹不起,赶快回到后面把掌柜的叫了出来。 雍卓从腰间解下一小块黑色的石佩,递给掌柜的。 那掌柜的本来睡眼朦胧,被伙计叫醒还有点不耐烦的样子,可是直到那小块黑色石佩拿到手里,这才猛然清醒过来。 “呃……这位贵客请移步,到后面的密室相谈。”说着躬身引导雍卓向后面走去。 伙计吐了吐舌头,幸亏没有得罪达个家伙,看起来好威风的样子,连一向高傲的掌柜都没了脾气。 掌柜把雍卓引到后堂坐下,这才大礼参拜:“家臣叩见主公!” 雍卓缓缓抬手,示意掌柜平身:“我现在因为一些原因困在南阳不能脱身,你把消息传回去,叫他们给我多送点银子过来,另外最好再派一队士兵。” 掌柜是雍卓的家臣,意味着跟雍卓的关系比其他人要亲近得多,所以雍卓的许多保命手段,包括逃生的地点,都靠这些家臣在维持着。 他是知道雍卓带着三百护卫进入魏境的,他早就等着雍卓到来,结果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后来忍不信前去打探才听说前段时间南阳爆发了一场匪乱,听说死了不少人,连郑国边城的崔将军都率兵追杀出来了。 这位家臣即使身在汉东,仍然听说过星盗的赫赫威名,十分担心自家主公的安全,甚至偷偷潜入过南阳几次,但是看到的却是南阳热火朝天的建设场景,问谁都不知道自家主公的消息,只能无奈作罢。 所以今天一见到雍卓本人,这位家臣立刻激动了起来。 “主公!自从您传出消息进入魏国之后,忽然就断了联系,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的事情了?在下多年混迹于魏国,多少还有些关系,说不定能为主公分忧。” 雍卓还是很赞赏这位家臣的忠心,但他现在需要解决的不是别的问题,而是发展问题,这位家臣怕是帮不上什么忙。 不过他想了想,家臣说不定就有什么办法:“我现在急需大量人手,如果你有办法招聘到人那就最好不过,我现在住的地方离你不远,大概有二十多里,这几天我暂住在你这里,等招到干活的人再说。” 家臣还当是什么难办的事情,如果是招人的话那再简单不过:“因为赶上了春耕,多数人都在种地,虽然不太好招,但是还是能招到一些的,不知道主公需要多少人。” 雍卓想了想说道:“总得两万人左右。” 家臣瞪大了眼睛:“多少?两万人?主公,整个汉东能出去干活的一共也就十万人。” 雍卓知道要招这么多人有点困难,但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怕困难的人。 “就按这个数帮我招人,每月三两银子,包吃包住,看看有没有愿意干的。” 家臣虽然明知道不太可能做到,但既然是主公吩咐,哪怕上刀山也得二话不说爬上去。 “主公请放心,属下尽量招吧。” 雍卓“嗯”了一声:“给我搞一桶水来洗洗澡,这段时间实在是太忙了。” 不同于隆庆,雍卓对叶县的定位要稳重很多,他知道一个国家能稳定下来,靠的不是别的,恰恰是最基础的农民和土地。 只要农民有土地,就能支持国家稳定地向前走,慢慢地积攒实力,成为诸国中的霸主。 对于土地,雍卓有许多想法,叶县相对其他几个县来说,烂泥塘多一些,秃山少一些,相对来说种植水稻应该比较适宜。 但是没有经过试验,雍卓并不知道最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他总结了秦朗施政的特点,发现就是秦朗把人放在了第一位,保证了人就保证了一切。 他不是秦朗,尽管认为秦朗的做法很厉害,但却不符合他的心意,按照雍卓的想法,就是把土地放在第一位,只要有了土地,就一定会有人。 事实也证明了的确如此,南阳这种十多年前爆发疫病的地方,重赏之下还是有无数人甘愿冲进来,让原本死气沉沉的城市重新焕发出活力。 家臣敲开门,命小厮把浴桶抬了进来,又续上许多热水,替雍卓除去外衣,这才退出房间关好门。 雍卓泡在浴桶里,这段时间以来的疲倦得以缓解,脑袋里仍然在想着叶县的发展方法。 他最为推崇的是分封制,以他为天子,把亲朋好友依次向外分封,只要有向他效忠的人,他就可以不断向外分封,不断占有更多土地,直到成为统一全天下的霸主。 但是在叶县却不能这么干,叶县是不能用打仗解决问题的。 第六十二章 所有男人都会死在女人肚皮上 就在雍卓泡在浴桶里思考施政策略的同时,郑容也来到了涅阳县。 涅阳名字里就带着泥,所以也是一个烂泥塘。荒废多年的土地想要重新变成耕地出产粮食,至少要废两到三年的功夫。 农作物也像人一样,到了一个新的陌生的环境需要适应一段时间,调整姿态,蓄力冲刺,才能发挥出全部实力。 但是郑容可不想等两三年之后,秦朗随时可能会醒来,这场赌局看似几个同龄人之间的玩笑,但是却也是未来几位国君治国理政思路的一种碰撞。 郑容觉得发展什么都不如色情业来钱快,而且南阳这地方现在来的全是男人,根本没有女人,如果真的把涅阳办成勾栏之地,想必就会如聚宝盆一般,把那些男人挣到的钱通通吸到涅阳来。 郑容虽然身为女子,却不是一个迂腐的人,天下十国全都有青楼妓馆,涅阳为什么不能有? 但是想要做妓馆,首先就是环境要好,整天面对烂泥塘,只怕什么人心情都要臭了,所以郑容的第一步棋就是收拾环境。 好在涅阳的底子还算不错,小城不大,人烟也算充实,进入到小城里面带能看到街上来往的行人,算是南阳郡里面一大奇观了。 南阳其他的几个县根本就如同废墟一般,没有多少人留在城里,大多都避居乡下,或者是投奔远方的亲友,只有那些故土难离的人才不肯走,宁愿死守在这里。 郑容仍然乘坐着她那辆印着龙纹的马车,由几名小厮护卫着,进入了涅阳城。 她坐在车里一边打量着涅阳的风景,一边寻找着合适的地方,要振兴涅阳,从黄赌毒入手肯定没错。 正在观看的时候,马车后面追来一个骑驴的人:“郑公子请等一下!” 郑容让御夫止住马车,回去看去,只见后面追来骑驴的人被驴颠得七扭八歪。 “郑公子,在下奉师爷之命给公子送来治事所用的物品。” 说着那人双手递过来一个小小的包裹。 郑容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是涅阳县令的大印和一些其他基层小吏的空白委任状。 郑容莞尔一笑,她才不打算真的跑到县衙里面去坐堂,还搞什么劝学什么劝农劝桑,要是她的话,直接就是劝嫖。 所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每天挣命似的活着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吃喝和不可描述吗? 郑容从来不觉得追求男女之欲跟道德有什么关系,水性杨花并不是什么贬义词,人就应该服从本性,只要你情我愿,不伤害别人就可以尽情释放自我。 上到着书立说,开宗立派的圣人,下到愚顽无知,饱食终日的蒙昧之民,哪个不是人生的?哪个不生人? 所以郑容觉得男欢女爱再正常不过,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征服欲和渴求欲,所有男人最终都会死在女人肚皮上。 正因为如此,她才想跟秦朗共度春宵,结果因为秦朗拉肚子而告失败,这让郑容始终梗梗于怀。 “好了,东西我收到了,你回去回禀师爷,就说他有心了,郑某承他的情,等我赢了这场比赛,请他喝酒。” 郑容虽然不打算升堂坐殿,但是有了这些东西的确行事方便了许多,至少要进行房屋交易买卖,或者对城区进行改造,只需要写上一张纸,然后盖上大印就名正言顺。 郑容对车外的小厮道:“去边城,我要招工!” 郑容虽然明知道搞妓馆是来钱最快的,但是总不能就这种看起来朴素而破旧的房子用来做妓馆,那会拉低娼妓们的身价。 所谓物以稀为贵,要卖出一个大价钱,至少从感官上就要让人觉得买不起。 现在涅阳缺的就是这些基础设施,所以在涅阳妓馆开业之前,郑容也必须先招工,把城市稍稍改造一下,让这里变得暖昧而有情趣,让外地人来了之后,沐浴在香风之中沉醉不愿醒来,就是涅阳最大的成功了。 在涅阳城了转了一圈,郑容就直奔郑国的边城。 到了郑国,郑公子的名头就更加响亮,谁敢不卖几分薄面?她要招工哪有招不来的道理? 所以郑容轻轻松松就招到了五千人,然后她就住在了边城没走,让那五千人按照她的想法先把涅阳城改造一番再说,反正银子她有的是。趁着改造旧城的时间,她准备去挑选娼妓了。 雉县因为鸡而得名。 雉就是野鸡,野鸡比较多,这种鸟飞不高,就是展开翅膀滑翔一段距离。 崔志还没到雉县,就已经见识到了满天野鸡滑翔的轰动场景。 这些可爱的小动物有的甚至慌不择路,一头撞到崔志的怀里,被崔志一把抱住,捆起双翅,免得它再飞走。 崔志出身名门望族,有名的清河崔氏,天下有数的大族,他自然也跟家里那些人一样,沾染了不少毛病,但是唯有一样历经多年也始终没改,那就是爱小动物。 看着怀里的野鸡,崔志伤心的泪水忍不住从嘴角滴落。 “今天中午食物有着落了。” 崔志所学经典不少,因此他始终以儒将的身份自居,同时也觉得自己治理一地之才是有的,治理一州也许差点,治理一国才真正的吃力。 所以大家每人分到一个县,崔志也分到了一个让他十分高兴。 这刚好可以让他暂时望掉家族、内斗、诡计、阴谋之类的东西,可以简简单单放松上一段时间。 幸好有了这场赌赛,崔志不求第一,只求无人来打拢,让他得以有机会亲自治理一县,表露一下自己深藏不露的才能。 雉县的县城还可以,荒废了一半左右,刚好收拾收拾就能住,崔志有手下的士兵随意使唤,根本不用雇人,那些士兵就把最好的一座房子打扫干净,让崔志可以住进去。 崔志已经定下了他在雉县的治政思路,那就是养殖。 没人养的野鸡都能满天飞,那要是人养起来岂不是生得更多,长得更快? 外面的荒地也根本不用收拾开垦,就养些什么猪啊鸡啊螃蟹之类的,这些东西就算不卖,自己的士兵吃得饱饱的,比什么不都好? 只要手里有兵,就等于有了全世界,什么东西没有,派兵抢过来不就行了? 第六十三章 隆庆公子真是个念旧的人啊 随着几位有权有势的家伙们开始建设各自的领地,南阳才开始真正热闹了起来。 隆庆动用了强大的后援团力量,让霓裳和陈皇后支持他做生意,把一些魏国的高货往郑国边城这里运输,其中就包括当时黑了他九十八两银子的玻璃宫灯和棉衣棉被等物品。 星盗陆陆续续地往南阳聚集,到了老槐树下,就被李棠一通教育加演示,“不管杀人还是抢劫,挣到银子才是正格的不是吗?你上有高堂下有妻儿吧?想想你以往是不是错了?” “今天到我这里来的就是兄弟,赶快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拿着这个竹签去那边报道吧!” 于是一拨又一拨的匪人迷茫的看着昔日的星盗老大一脸痛心疾首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苦口婆心喷了半天唾沫,然后再一脸懵逼的拿着竹签去另一边的广场上报道。 “咦?这不是张三?你也来了?” “废话,星盗的黑旗挂出来肯定是要做大事,我当然来啦!倒是你怎么在这里登记?我们到底去哪里抢劫?” “抢什么劫?老大在这里帮我们找了份差事,每月三两银子呢!” “虽然不如杀人来得快,但胜在稳定!对了李四你小子不是会算帐吗?现在算账的非常吃香,每月四两银子!快点我帮你填上职业,拿着竹签去那边报道!” 这样的一幕一幕在舞阳轮番上演着,几天下来,隆庆手底下终于有了一群勉强可用的人才,他甚至还提拔了几个小头目做长吏。 “你们几个,去隔壁几个县打探打探消息,要注意隐藏身份,不要让他们知道是我帮你们去的,兵法有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知道你们要做什么了吧?” 几个人一齐摇头。 隆庆骂道:“笨蛋!去打探隔壁县看看那些人正在做什么,问问他们打算怎么做,事无巨细都探听清楚,回来向我报告!” “是!”于是一群业余间谍出发了。 雍卓并没在叶县,但是已经有招聘来的工人正在清理叶县县城。 张三上前问道:“老哥我打听一下,听说叶县现在正在招募,每月都有银子拿,你看我们能不能做点什么?” 正在清理垃圾杂物的工人看了他一眼,点头说道:“是啊,不过没银子拿哦!” 张三好奇:“没银子?不给银子还给他干活?” “是不给银子,但是给地呀!做工一个月给一亩地,做满一年给十五亩,就是一饷地,有官府盖大印的地契呢。” 张三瞠目结舌,虽然一饷地不多,可也不少,如果一家人一齐上阵,随随便便凑十几个人,轻轻松松一年做下来就十几饷地,这可是永久的基业啊。 农民的根永远在土地上,能得到一份可以传世子孙的土地,不能说不令人心动。 李四在旁边焦急地问道:“男女老少都行吗?” 那人说道:“行是行,但是得完成任务,一旦完不成,那就白干了,一亩也没有。” 李四家里兄弟姐妹多,哥弟十好几个,真能干个三年五载的,就是妥妥的小地主了啊,至少吃穿不愁了。 “什么任务?难不难完成?” 那人道:“官府是这样说的,凡是要地的人都得完成招人、建庄、种粮、出兵这四个任务。” “招人很简单,就是不管用什么方法,有人肯跟着你干就行,想要一饷地,至少要招三个人,官府供吃供住,但不给钱。” “建庄就是谁先凑足一百人,建成一个小庄园,就封为乡主,据说将来可以当官。种粮不用说了,每一饷地要出五百斤粮,算是公粮吧。然后出兵就是每一个乡主要带满十五个兵。” 李四满脸难色的摇了摇头:“太难了!” 那人笑道:“想做官想白拿永久的土地,怎么可能简单?” “我别的没有,就一把子力气,打算在这里熬上几年,争取做一个乡主,说不定以后还能当个小官,给子孙后代留下点东西。” 张三和李四全都心动了。 任务说简单不简单,但是说难也不算太难。无非就是种地和招人,只要满足了这两点,不但有土地拿,还有机会做官,已经是天上掉馅饼了。 而且这里面有明显的漏洞可以钻,张三把李四拉到一边,悄悄说道:“咱们星盗兄弟众多,可以去郑国那边干一票,把人都绑来,只要看着不让他们逃走不就行了?” 李四惊叹:“兄弟你真是个天才!” “没错啊,我们可以去抢人啊!” 于是两人连招呼都来不及打,就急匆匆返回舞阳,于是这个损招开始像病毒一样在星盗中传播。 隆庆根本不知道自己辛苦招来的人已经在策划着去叶县当乡主了,他觉得事情已经安排得差不多了,自己可以稍做休息了,于是溜溜达达的回了南阳郡城。 秦朗正躺在院子里四仰八叉地晒太阳,一边得意地哼着小曲。 他很是得意自己的这一场病随机应变装做卧床昏迷不醒,结果竟然主动有人帮着自己打工,而且看样子他们的兴头不小,终于可以缓一口气了。 秦朗剥着煮熟的菱角,不由得怀念起当年在武陵有侍女阿娇给自己剥葡萄,唉,往事如烟哪。 正在长吁短叹之间,忽然听到师爷在门口大声喊道:“哎呀,隆庆公子,您怎么回来了?” 隆庆“嗯”了一声:“师爷你说话不用那么大声,我能听得见,回来是想看看秦朗怎么样了。” 师爷发出声震四方的大笑,震得房梁上的灰尘都簌簌下落:“哈哈哈哈!隆庆公子真是一个念旧的人哪!隆庆公子请稍等!隆庆公子要进去吗?” 隆庆点点头,不知为何,他觉得今天的师爷有点怪怪的。 师爷再次仰头大笑:“隆庆公子要进去的话,隆庆公子要回答我一个问题哦。” 隆庆说:“师爷,你可以省点力气,不用每个逗号后面都加上我的名字,我知道你在跟我说话呢。” “哈哈哈哈,隆庆公子真是说笑了!” 第六十四章 对天发誓骗你是小狗 秦朗手忙脚乱地把菱角壳藏起来,不料反而弄翻了盆子,掉在地上发出当啷的一声,菱角和壳子洒落一地。 隆庆皱眉道:“我好像听到院子里有什么声音。” “莫非秦朗醒了?” 师爷连忙摇头:“可能是有贼,隆庆公子还是不要冒险进入的好,万一贼人身怀利刃,伤到公子就不好了。” 隆庆一把推开师爷:“那要是伤到了秦朗怎么办,我必须进去看看。” 不由分说推开了大门,隆庆往院子里一看大吃一惊,只见秦朗闭目躺在摇椅上一动不动,身周散落着一些菱角和壳,一个盆扣翻在地上。 秦朗回头看着师爷:“原来秦朗这家伙装病!” 师爷连忙解释:“不是的,是我把老爷搬出来晒太阳的。” “唉,他这昏迷不醒之后,再也晒不到太阳了,身上都有点发霉了,所以我就把他抱出来放到摇椅上晒,每隔半个时辰还要翻一次面呢。” 隆庆“哦”了一声,半信半疑地看着师爷。 师爷急忙对天发誓:“我发誓,骗你是小狗!” “真的是为了老爷的身体着想,你看,说着说着就到了时间了,我得给老爷翻一个面。” 于是师爷走到摇椅前,费力地把秦朗翻到面朝下,屁股朝上的姿态。 “老爷从前曾经对我说过,长期卧床的病人最需要晒太阳,因为晒太阳可以让骨骼坚硬,能让病人更快康复!” 隆庆在别的大夫那里倒也是听说过类似的说法,勉强认可了师爷是在晒秦朗,但是还有个疑问。 “那为什么地面上会有菱角壳呢?” 师爷假惺惺地挤出两滴泪。 “隆庆公子,不瞒你说,这些天我伺候着老爷,真是白天顾不上吃饭,晚上顾不得睡觉,就连翻个身都觉得老爷是不是醒过来了,可惜始终没有。” “老爷再不醒过来,只怕饿都要饿死了,所以我想了个办法,剥出一些菱角准备捣成粉,然后用水冲进去,老爷多少也能补充一点食物。” 隆庆叹了一口气,也是心情沉重地拍了拍师爷的肩膀:“你辛苦了!” 师爷连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正要说什么,忽然隆庆再次发问。 “那你剥出来的菱角呢?怎么只剩下壳了?” 师爷无缝衔接:“已经喂进去了。” “盆子怎么会掉在地上?” “也许是风吹的,老鼠碰的,盆底太滑自己掉下去的。” “你为什么在门外讲话那么大声,现在却语气正常了?” “……” 隆庆哼哼一声说道:“秦朗是不是醒了?” 师爷连忙摇头:“我对天发誓骗你是小狗!真的!” 隆庆一笑:“装死最容易破解,待我一试便知!” 他先是伸手到秦朗的腋下呵痒,结果秦朗纹丝不动。 然后就是拔根头发去捅秦朗的鼻孔,竟然也毫无反应。 师爷连忙拉住隆庆,怕他再想出什么损招来:“隆庆公子,算了算了,别闹了,老爷是真的没醒。” 隆庆叹了一口气:“唉,没想到秦兄竟然真的没醒,太让人伤心了。” “罢了罢了,吾今日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去也去也!” 说着摆摆手大步离开了小院。 师爷一动未动,心中默数了五个数,果然,数到五的时候,隆庆忽然从大门边探出半个头,观察秦朗的姿势有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隆庆公子慢走!” 隆庆见秦朗真的没醒过来,也有些悲伤,没想到自己的准妹夫居然一场拉稀陷入了昏迷,吃东西不注意卫生实在是太可怕了。 师爷到门口望了望,见隆庆的背影已经快要消失了,这才回到院子里:“老爷!他走了。” 秦朗一动不动,师爷这才有点慌,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秦朗的头上肿起了一个大包,再看摇椅旁扔着半块砖头,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 秦朗这厮为了不露破绽,居然狠心用砖头把自己砸晕,怪不得隆庆怎么试都试不出来,原来这次是真的晕了。 师爷急忙掐人中,秦朗悠悠醒来。 “隆庆走了?” 师爷心有余悸:“是啊,差点被他看穿。” 秦朗摸了摸后脑勺,好大一个包,不由得佩服自己够狠,一砖头完美解决了所有疑问。 “老爷我还是有些急智的,虽然挨了一砖头,但是值得呀,解决了一场危机你知道吗?” 师爷连忙点头:“老爷牛逼!” 正说着,忽然院门外传来脚步声,还有雍卓与郑容的对话。 只听雍卓说道:“我的政策暂时保密,不会向你解释太多,各自安心发展就行了。” 郑容哼了一声:“有什么可保密的?说不定秦朗已经醒了呢。” 两个人说着就推门进了院子。 一进院子,两个人就愣住了,只见秦朗四仰八叉地躺在摇椅上,地面上还散落着一些菱角壳,一只盆翻扣在地上。 “秦朗醒了?”两人异口同声的发问。 师爷面色惨然地摇了摇头,背在身后的手把半块砖头扔掉。 “我把老爷搬出来晒晒太阳,人生病久了身体会衰弱,晒太阳对骨骼有好处。” 雍卓哼了一声:“秦朗这家伙醒了吧?否则怎么会有菱角壳?” 师爷无奈再次解释:“是我给老爷喂菱角粉剥出来的壳。” 郑容妩媚一笑道:“要想知道一个男人是真昏还是假昏,其实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 雍卓已经拔下了一根头发,往秦朗的鼻孔里捅去,另外边郑容不知从哪找了根笔去拨动秦朗的脚心。 然而秦朗根本没有任何反应。 “看来真的没有醒。”雍卓觉得秦朗如果就这么死了,那实在是有点可惜,虽然秦朗跟他相识是一个相当不愉快的经历,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觉得秦朗为人踏实诚恳,做事不弄虚作假,而且风趣幽默。 郑容指着秦朗脑袋上的两个大包说道:“秦朗怎么改变发型了?这脑袋两边看起来像抓髻一样,不太好看。” 师爷连忙咳嗽一声:“啊……改了吗?没有吧。” 郑容道:“怎么没有?像个丫鬟一样,难看死了。” 第六十五章 抢劫人口计划 郑容和雍卓走后,秦朗悠然转醒。 “嘶……头疼!” 一幕幕记忆像潮水一般涌来,秦朗捂着脑袋两侧的大包猛地睁开眼睛:“特么的你又拍了我一砖头!” 师爷苦瓜脸:“老爷我也是迫不得已啊,你躺在这里的样子实在是太令人生疑了,他们根本不相信啊,不是用头发捅鼻孔,就是用笔拨弄脚心,要么腋下呵痒。” “再说了这不是老爷你的英明举措吗?要不是你狠心一砖头敲晕自己,隆庆那里就露馅了!” 秦朗伸手护着头两侧的包,呲牙道:“我这个样子,今晚怎么睡觉?” 师爷看了看两个包的位置,的确很刁钻:“要么你今晚趴着睡吧。” 秦朗无奈也只好应下,顺便问起了正事:“对了这三个家伙不是分别都去了外五县吗?怎么今天都回来了?还有他们最近做得怎么样,快说来我听听。” 师爷坐镇中央可不是白坐的,每天撒出去无数业余探子打听雍卓等人的施政消息,对这几个人的动态不说了如指掌,也能摸出个七七八八。 “隆庆公子招人呢,李棠把星盗找来了,估计人手不成问题吧,那几千星盗差不多够用了。” “雍卓公子似乎走的是霸道的路子,把土地完全分封出去,前期不投入银子或者少投入银子,全靠那块地做诱饵,建庄园练兵全靠土地奖励,好处是暴兵速度极快,但缺点是容易养出枭雄人物,小小南阳还好,若是一国……” “郑容公子没有透露施政策略,但是她资金不成问题,离郑国又近,随时可以接受支援,之所以迟迟没有动作,可能是还在考虑施政方向问题吧。” “崔志将军听说准备搞养殖业了,雉县野鸡很多,但难以捕捉。” 秦朗仔细琢磨了一遍:“按我们原定的计划执行,先帮我大舅哥拿下第一再说!” 师爷笑道:“隆庆公子那里应该不成问题,有李棠在那里做内应,我们随时可以通过李棠暗中帮忙,那几个家伙定然是要输的。” 秦朗信心满满:“等大舅哥冲上了第一,拿到彩头,就该帮我的红颜知己了。” 两人在这里憧憬着未来,舞阳那边,几千星盗已经再次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同盟,散则为星,聚则为风。 一股人口走私风正从南阳开始刮起。 “怎么样?老大怎么说?”一个独眼大盗问手下。 那个手下刚刚从李棠那里回来,带回的口信是:“你们尽管去,只有一条,不要劫掠魏国就行了,剩下的不管。” “老大他自己不来?” 旁边一个瘦子道:“老大现在是堂堂的舞阳县令,还需要抢人去做乡主吗?他肯定不会去。” 独眼盗一拍大腿:“好,那我们自己去,目标就是晋国!” “晋国?”几千星盗都懵了,“晋国太远了,不如就去郑国边城,把边城的人都抢来算了!” 独眼盗大声道:“你们懂个屁!抢郑国不得安宁,因为离得近,人家很容易就找上来,我们去抢晋国,晋国人打死都想不到是我们抢的人,所以根本就找不到我们。” “而且晋国人真想找我们报仇,就得带着士兵穿过郑国,你们觉得郑国会同意吗?” “哎这招厉害!” “不错!我们听二当家的!” “对!让郑国替我们挡刀!” “走!去晋国!” “去晋国!” 几千星盗商量完毕,就约定好联络的信号,然后三三两两消失在烂泥塘中。 隆庆回到舞阳,对李棠说道:“最近几天怎么样?招募的人手差不多了吧?” 李棠面带羞愧:“公子,最近人手很难找,前些天来的那些人,今天又都走了。” 虽然他知道这些家伙打算去抢劫人口,但是没办法对隆庆说,只好含糊其辞。 隆庆奇怪道:“不应该呀!我给出来的条件可是一点都不差呀,而且包吃包住,怎么会留不人呢?莫非雍卓和郑容给的更高不成?” 隆庆没有考虑到崔志,主要还是觉得那两个家伙才是威胁最大的。 “对了,去雍卓那里打探的人回来没有,他们那边现在是个什么政策?” 李棠摇了摇头:“已经派去三拨了,那些人都没回来。” “咦?这么古怪?”隆庆先是以为雍卓把这些探子抓住扣下了,后来转念一想不大可能,雍卓多骄傲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办这种丢人的事情,那么看来问题出现在这些人身上。 “李棠,帮我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为什么咱们辛辛苦苦招来的人都跑光了,如果实在搞不明白,去看看雍卓的叶县在搞什么名堂。” 李棠抱拳应下,他还是一身江湖习气未改,大步走出去的样子不像县令,倒像个悍匪。 其实他根本不用去,也知道星盗们全都跑出去抢劫人口去了,而根本原因就是雍卓的封地政策。 他把原本属于名门贵族士大夫特权的分封制用到了老百姓身上,于是造就了一群无比疯狂的人,只不过这些家伙为了打劫人口,居然祸害到晋国去了,这恐怕是雍卓始料未及的。 隆庆本来治理能力就远不如经商能力,他对商业的敏锐嗅觉能有三成用在治理上,就能把这个县治理得似模似样。 但可惜他并不是,派走了李棠去打探消息,另一边去郑容那里做探子的回到了舞阳。 “回禀贵人,涅阳那里正准备大兴土木,并且挖山填塘,具体将来有什么规划,小人没有探听到。” 隆庆点点头,给他一些赏银,挥手让他退下去。 “郑容到底搞什么名堂?” 涅阳县不大,郑容对治理没什么兴趣,所以打算左手青楼右手赌场,轻易就能打造出一个纸醉金迷的销金窟。 但是前期布局可能要慢很多,毕竟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都要从郑国那边运过来,再慢慢搭建起来,至少需要三五个月的时间。 那个时候,正是秋末,秦朗要是再不醒,就算饿都饿死他了吧。 第六十六章 才抢了五千多人,远远不够啊 这次行动不同以往。 每次星盗聚集,都是来去如风,大家黑巾蒙面,左手拿刀,右手拿棒,然后就是很简单的杀杀杀。 但是这一次显然不行了,因为要穿越郑国,到晋国去抢人,然后还要把抢来的人安全运到魏国,对于这群平时务农,偶尔客串杀手的家伙们来说,难度大了何止亿点点。 因为李棠成功洗白上岸,不参与打打杀杀了,所以这次领头的是原本的二号盟主,人称独眼龙王五。 独眼龙走过几次去晋国的路,知道干这种抢劫人口的事情不能走大路,一定要走小路。 于是他凭着活地图般的记忆力,带着数千星盗翻越太皇山,在太皇山诸峰之间,有一条秘密小路可以通行。 开始的几天,星盗们走起路来还挺有劲,后来爬山实在太累,大家都有点泄劲了。 独眼龙王五就给大家鼓劲:“大家加把劲,但凡你这次坚持下来了,以后当上乡主的时候就不会后悔。” “知道乡主之上是什么吗?李棠说了,乡主之上是县主,可以跟县令平起平坐。” 有盗匪不信,说道:“哪有那么多乡主可当?几千个乡主,那这县里得多少人哪?” 王五白了这个家伙一眼:“你管多少人干什么?你又不是皇帝老子,操那份闲心,咱们自己拿到好处是正格的。” “只要把人绑回去,一饷地才三个人,县里供吃供住,挣下这份地就能给子孙传一分家业。” 另一个年老的盗匪叹息着说:“南阳的地本来不值钱,荒滩到处都是,那个时候大家都不要。现在南阳人聚得多了,那些荒滩又变成了好东西,大家抢着要,真是离奇古怪。” 王五领着盗匪们在山间小路上穿梭,对年老的盗匪说道:“这就是咱们的命!所以咱才要挣命!” 数千盗匪在山间小路上蜿蜒前行,如同一条长蛇,穿越密林,翻爬山岭。 两天后,顺着一股溪流下了山,眼前一片开阔,一座雄城就矗立在盗匪们眼前。 “晋国到了!”独眼龙止住队伍前进的脚步,睁大一只独眼向远处眺望。这座雄城十分壮观,有数丈高的城墙,有重重的飞檐斗拱,站在高地上眺望,城外绵延数里,高低错落的房顶一眼望不到边。 “看到没有?晋国有的是人!只要我们胸怀梦想,李棠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王五一挥手:“就地休息!等夜里行动!” 众贼匪纷纷把黑巾罩在脸上,席地而坐,找一块石头磨刀。 顿时四周响起一片沙拉沙拉的声音。 “都他娘的别磨了!”王五喊道:“我再强调一遍,我们是去抢人!不是杀人,你们把刀磨那么快干嘛?” 众贼匪又纷纷收起刀,大家大眼瞪小眼地盼着天黑。 他们眼前的这座雄城,正是齐国的北部边城曹州。 没错,独眼龙带错路了,本该去往晋国,结果走着走着,被地球自转带偏了方向,到了齐国。 天下十国,指的就是齐楚燕韩宋鲁卫晋郑唐这十个老牌强国,至于什么魏蜀吴等等小国都是后来才崛起的,魏国就是跟北边的唐国一起瓜分了卫国。 于是现在天下十国已经变成了十好几个国,齐国在魏国的南边,隔着一道太皇山脉。 但是齐国无比富庶,隆庆最想做的买卖,就是到齐国贩运玻璃制品生意,赚齐国人的银子。 然而齐国同样也强大无比,齐国军力远在魏国之上,仅管从个人的武勇上来说,魏国穷横穷横的,但如果组织一场大型战争,魏国一定是最先崩溃的。 由于齐国人久享安乐,承平日久,根本没想到会有一群业余山贼藏在太皇山里打他们的主意。 夜色渐深,独眼龙小睡了一会儿,到了星星满天的时候,开始制作火把。 星盗们名字的由来就是晚上摸黑行动,每人一支火把犹如夜空群星。 当然现在还不是点火把的时候,等他们劫掠到人返回此地才会点起火把,然后四散而去。 独眼龙当先大步下山,往黑乎乎的曹州城摸去。 他们不需要攻打城池,因为许多百姓就住在城外,民居甚至绵延数里,独眼龙早已分派好方向和人手,大家仍然按原来杀人的习惯,两三个人,三五个人一伙,像一群苍蝇一样扑上去,再一哄而散,保管城里的守军都反应不过来。 结果也确实是这样,这几千人呼啦啦涌入民居,见门就踹,见人就绑,拿着明晃晃的刀,蒙着黑乎乎的布,谁看了不害怕? 这些普通百姓根本毫无反抗之力,就被他们成串地绑在一起,像牵牛牵羊一样往太皇山而去。 这边民居抢人闹起了动静,难免有个失手点着了房子之类的,很快就惊动了城里的守军。 由于黑灯瞎火不知情况如何,守军将领杨泰按兵不动。 “报将军!城北民居失火,火势已烧毁五间民房!” 杨泰一板脸:“再探!” 这时门外传来了一个声音:“糊涂!这个时候了还探什么探?还不赶紧救火?” 杨泰一抬头,见到竟然是顶头上司曹州太守何大人。 “不知何大人驾到,下官有失远迎!请大人恕罪!” 何大人不耐烦地摆了摆手:“不要搞这些没用的虚礼啦,快点去救火,如果火势连成片,我就要你好看!” 杨泰只好披袍挂甲,亲自带兵去救火。 星盗们此时已经劫掠了五千多男女老少,这些人哭爹喊娘的,也有奋起反抗的,星盗们不耐烦,直接一刀杀了。 于是剩下的人再不敢吭声,都被牵羊一样牵去太皇山脚下被星盗们看守着。 独眼龙觉得见好就收:“兄弟们,趁乱走他娘的,见好就收吧。” 一个盗匪喊道:“二盟主,咱们人数有六七千,这才抢了五千多人,远远不够啊。” 独眼龙骂道:“你懂个屁,折腾了这么长时间,这帮家伙已经有了防范,说不定城里的卫兵都追出来了,快走,让他们捉不到行踪!” “人数不够,多来几次不就行了?” 第六十七章 隆庆羡慕了 于是星盗们点燃火把,犹如夜空中亮起了一颗颗星星,每组人挑一两个,或者三五个,叫他们跟着前面的人走。 守将杨泰带兵出来把火扑灭,看到许多人悲伤大哭,一问才知道居然是来了贼人,还劫掠了不少百姓。 直到天亮杨泰才点清损失,回到城里向太守何大人汇报。 “何大人,昨夜城外骚乱是因为有贼人劫掠百姓,酿成了火灾,现在火已被扑灭,财物损失还在搜刮……哦不统计之中。” 何大人是个小老头,坐在座位上一脸严肃:“昨夜来了多少贼人?从何而来,又往何处去了?” “这个……天黑数不清有多少人,往北边太皇山里钻去了,据目击的居民说大概得有几万,漫山遍野都是,火把打得跟夜空的星星似的。” 何大人捋捋胡子:“这么说来贼人势大,非同小可,往北边去,是郑还是晋?” 太皇山以北,与齐国接壤的有郑国和晋国,虽然与魏国也接壤,但是魏国太小,不算十国霸权,何大人自动把魏国划出去了。 “末将觉得很可能是郑!” “哦,说说理由。”何大人很感兴趣,不由自主地前倾身子。 难得被上司如此郑重认真地对待,杨泰心里有点跳,他舔舔嘴唇说道:“就是觉得。” 何大人感觉到有些心累。 “你去吧,去统计财物损失吧。” 杨泰兴奋地答应下来,急匆匆而去。 齐国不会为了一次莫名其妙的打劫就大动肝火,虽然损失了一部分财物,据说有数千百姓失踪,何大人也只是向朝廷奏报五月有匪人自太皇山来,劫掠一番散去不知所踪云云。 这边星盗连夜翻山越岭,从太皇山中直接穿越郑国国土,躲开边城守卫的监视,悄悄进入了魏境。 雍卓欣喜地看到自己的政策奏效了! 别管这些人是从哪来的,只要是人就行了,再说这些人衣衫不整的样子一看就是背井离乡,说不定是连夜出走,因为有的人还穿着内衣。 不管男女老少,雍卓通通安置下来,然后就是强迫劳动。 当然对待这些人还算友善,没有什么皮鞭蘸凉水之类的,就是单纯的用饭来控制。 不干活就不给饭吃,这些齐国来客只好认命给雍卓干活。 建房子,开垦土地,可谓是起五更爬半夜,天还没亮鸡就喔喔地叫,鸡叫了就得起来干活,说得好听点叫附庸,说不好听的就是奴隶。 但是雍卓决定给这些奴隶保留尊严,所以叫他们附庸民。 周边几县被雍卓的大手笔给惊到了。 隆庆没想到雍卓还能这么干,简直很有秦朗不要脸的遗风。 甚至比秦朗还不要脸,至少秦朗重金招聘的时候,广告书上承诺的女伴虽然没有,什么五险一金也没有,但是每月三两银子真是实打实的。 然而到了雍卓这里,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这厮只供饭供住,其他一根不管,无论是不是附庸,谁都别想从雍卓的口袋里拿到一分钱! 而且他增加人口了,一夜之间就增长了六七千,都是抢来的啊! 隆庆羡慕了。 “李棠,去打听打听,他们从哪抢来的人?要不……” 李棠看着隆庆的眼神,瞬间明白了隆庆的意思,他眼馋了! 一番打探归来,李棠唏嘘不已,昔日的小伙伴们都已经能独立抢劫了,而且还很成功,这令他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 但是他相信只要他愿意捡起屠刀,还是能够立地成魔的。 “隆庆公子,他们去了五六千人,抢回来的人也差不多这个数,去的是晋国。” 这些人来去有半个多月,这可是人口增加的优胜法门,只要出去半个月,人口就能翻一番,这样下去那用不了多长时间,雍卓就能大获全胜了呀! 雍卓暴兵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这些附庸民来了之后,为了一口吃的拼命干活,于是叶县一天一个样,三天一小变,十天一大变。 “李棠,咱们能不能也……” 李棠犹豫了一下,他已经是堂堂县令了,岂有此理让县太爷去抢人。 但是隆庆公子是贵人,连秦朗兄弟的郡守都要靠这些贵人帮忙才能弄假成真,自己这个县令显然是不值一提的。 “行是行,但是路不熟,得找独眼龙带。这小子走晋国走熟了的。” 隆庆点点头:“去吧,我支持你!多带点人回来!” 同时心里更加的佩服雍卓,晋国人啊,晋国的三皇子对待自己的国民都这么狠,不得不承认这真的是个合格的冷血帝王。 而雍卓这边并没有一个劲儿的盖房子和开垦田地。 原因很简单,他没钱了。 从开始制定计划时,他就没打算投入太多的银子,现在供这五六千人吃饭都难,再造房屋什么的就更没钱了。 于是雍卓开始输出劳务。 “郑容!你不是要盖房子吗?我这里有工人,每月二两银子就行,得供吃供住!” 郑容道:“我呸!你个不要脸的雍卓,你那些都是抢来的奴隶,你自己都不养,居然我让我用二两银子帮你养?你想得美!” 雍卓皱眉:“价格就是这么个价格,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你到底用不用?” 郑容干脆利落地回答:“用!当然用!” 她不差钱,而且前期投入的钱,后期能够成百上千倍地赚回来,所以就先让雍卓占占便宜也行。 在她的规划里,涅阳可是销金窟,人间最美妙的滋味都在那里。 于是雍卓的劳务输出成功,郑容的赌场和青楼同时开建。 隆庆的材料市场异常火爆,东西南北四个榷场只用木头桩子钉了个围栏跟牛圈一样,简陋得令人发指。 但是榷场里的东西可是真材实料,都是隆庆通过自己的多年积累私房钱投资,准备的大批量建筑材料。 下一步他将购进装潢材料,这几个县哪个不盖房子?哪个不装修?要知道卖建材和卖装潢材料都不少赚的。 所以隆庆虽然人手不足,但是钱赚了不少,足够他慢慢建设舞阳,现在只等李棠带来他期盼已久的好消息。 第六十八章 将军,城外又来贼人了 李棠仍然找了独眼龙,想请兄弟们再走一趟。 星盗们也尝到了甜头,半个月过去了,屁事没有,没人追究,而且当时有抢得多的人,现在已经凑出了三饷地的人头数。 虽然是南阳的烂泥塘地,但是种种水稻或者菱角之类的,甚至有的人专门挑那些积水深的用来养鱼。 三饷永久的土地的确令人羡慕啊。 并且这三饷地的附庸民吃住都有官府承担,简直就是白送的劳力啊,这让当初抢得少的盗匪忍不住眼红,早知道就多抢几个人好了。 所以李棠刚一提议,就得到了大多数星盗的赞同。 独眼龙忧心忡忡:“我们都走了,那些晋国人不会造反吧?” 李棠一撇嘴:“崔志的边城随时能调兵进来,还怕他们造反?” 大家想想也是,崔志在雉县养野鸡,并且每天操练他的那些士兵,因为本身他就在魏国境内,所以郑国的边城就不用守了,守军全都被他调遣到雉县训练和养野鸡。 据说现在雉县野鸡满天滑翔的情景已经不多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被崔志用竹片圈起来的一处又一处林地,每天天不亮,隆庆的榷场就派人来收鸡蛋。 李棠在出发前,去了南阳郡见到了鬼嗖嗖的秦朗。 “秦大人,现在隆庆公子也准备抢人了,您有什么要交待的没有?” 秦朗听闻雍卓抢人的这个消息,如闻噩耗,要是早想到这一招,何至于去郑国花那么多钱招人来干活啊? 直接抢他娘的不就行了吗?看看雍卓这一招,一分工钱不用给就净赚一万多人啊。 这要是多抢几次,就算秦朗想帮着隆庆作弊也不行,直接就从人数上碾压了。 “李棠,你去抢人,顺便给我也带一些回来,我现在也缺人哪!” 李棠有些为难:“一次抢太多怕镇压不住啊。” 秦朗伸出一个巴掌:“多了不要,我就要五千!” 李棠一咬牙,看在秦朗给自己一个县令的份上,这个忙说什么都得帮。 “行!你等着,我这次回来,一定把人给你带回来!” “好兄弟!”秦朗大喜,继续躺床上装病:“不要告诉隆庆他们我醒了。” 李棠、独眼龙王五,再加上几千星盗,大家再次顺着太皇山小道出发了。 风餐露宿自不必说,大家这次真的是满怀希望,因为上一次尝到甜头了,这次都奔着捞一笔大的去。 曹州的守将没换人,还是杨泰。 他并没有吸取大半个月之前的教训,六月中正是入伏天气,脱了外衣在竹席上纳凉,睡到半夜迷迷糊糊的时候,被一阵喧嚣声惊醒。 “怎么啦大呼小叫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一个士兵禀报:“将军,城外又来贼人了,正在劫掠百姓!” “再探!” 杨泰慢条斯理地起身穿好衣服,这么热的天气他实在不愿意顶盔贯甲的,但是万一与贼人接战,不带点防具心里真没底。 等杨泰集合士兵,点齐人马,冲出城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时辰过去了,大半个月前城外被焚的残垣还在,这次又再添破瓦。 城外绵延几里的民居已经毁了一半,侥幸被有被抢去的人心有余悸,都不打算在城外住了,宁肯多花钱买点房子也要住在城里。 杨泰见这次没有失火,放下心来,叫士兵们赶快“统计”被劫掠的金银财宝。 这边李棠把劫掠来的人数清点了一下,才一万多人,他发了狠:“兄弟们!再干他一票怎么样?” 一次劫了一万人,两次就是两万人。这两万人李棠想怎么都够分了吧。 没有武器,没有人统领的百姓跟羊没什么区别,既使人数众多,仍然是被屠戮的命,乖乖蹲在那里不敢反抗。 其根源还是因为齐国人太狡猾了,都知道枪打出头鸟,所以人人都等着出头鸟先死,自己再趁乱逃脱。 无奈大家都是这么想的,所以永远没有出头鸟,就只好闷不作声,受人摆布。 李棠留下一半的人手看守劫来的人质,剩下的一半人跟着李棠和独眼龙再次劫掠。 黑巾蒙面,手拿刀枪棍棒,一群烂泥塘里爬出来的恶鬼再次冲向了曹州城外的民居。 李棠没想到守军居然出来了,而且就在民居这里。 杨泰也没想到那些贼人贪得无厌,都劫掠了那么多居然还敢来。 然后两伙人就不期而遇了。 一边是想要劫人的盗匪,一边是正在破损的民居中“统计”丢失财物的士兵。 论起后勤保障,沿途补给,后方支撑,军械供应,富庶的齐国无出其右。 但是论起个人武勇,刀头舔血,这些齐国的老爷兵根本不是这些杀人悍匪的对手。 李棠一眼就瞄见了被一小撮士兵拱卫着的杨泰。 “兄弟们,把那个当官的捉了,等会儿当成人质保护咱们逃走。” 盗匪们一拥而上,杨泰还在人群中吆五喝六,冷不防冲过来一堆头戴黑巾的家伙,不由分说三刀两剑砍翻了护卫,就把他直接摁在了地上。 李棠走过去,一只沾满了泥臭烘烘的脚丫子踢在杨泰的脸上,这家伙顿时鼻涕一把泪一把。 “大侠!求求你们饶过我吧,我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妻儿,我是家中顶梁柱啊!” “闭嘴!”李棠兴奋地一挥手:“给我抢人!” 数千星盗再次涌向了这些城外的居民区。 李棠让人把杨泰牢牢捆住,用两根枪杆穿起来抬着他走,在几只火把的照耀下异常醒目。 “所有士兵放下武器,不然我就把这家伙一刀砍了!”李棠拿着刀走在杨泰身后,时不时就拿刀在他头上软断几根头发,以示刀刃锋利。 那些士兵看到杨泰被抓,都纷纷弃械投降。 星盗们再一次对居民区进行了劫掠,到太守何大人得知消息,带着至少两千人出城追来。 然而星盗们此时早已带着劫来的人遁入太皇山,顺着那条道往魏国去了。 何大人急得连连捶头,居民被劫不要紧,就说遭遇了土匪,那很正常。但是杨泰被劫事情就不太好了,因为杨泰他爹是齐国最为着名的将领之一,杨玉昆。 他的儿子被劫,杨玉昆决不会坐视不理。 第六十九章 杨泰扇动了小翅膀 李棠带着两万齐国人跋山涉水回到了魏国南阳,他先去见了秦朗。 “秦大人随便挑!只要隆庆公子那里能交上差就行了。” 秦朗哈哈一笑,拍了拍李棠的肩膀:“不愧是你,一出手就抢来这么多人,这条路一定要记好,下次我们人不够的时候,再去抢一些来。” “难得你把我的话放在心上了,好,这个情我领了,那么我就当仁不让的挑人啦!” 李棠自然不会阻拦,任秦朗随意挑选。 秦朗高兴坏了,这还不得多挑几个美貌小娘子伺候自己吗?到南阳大半年了,可怜四周全都是老爷们儿,就一个郑容是个小娘子,还没得手就大病一场。 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挑人,自然要挑那些肤白貌美大长腿的,没事给自己端茶倒水暖被窝,简直是人生一大乐事呀。 他冲师爷一挤眼睛,师爷立即明白了什么意思:“大家都注意听好,二十四岁以下女的站到我左手边!” 被抢来的女的不少,主要原因是跑得慢,胆子小,武力值低。而这些女的有一半差不多都是四十岁以上的,甚至还有七十多岁的。 黑灯瞎火谁能看清什么岁数,反正只要是人,只要能走,通通都绑起来,抢到南阳来了。 剩下的一半里面,二十四岁以上的又占了一大半,剩下一小半足有七八百人。 师爷大手一挥:“十四岁以下的到右手边去。” 现在他左手边站着的只有一百多人了。 秦朗心花怒放,一百多人总能挑出几个好的吧。 “这位女士您肤色略呈小麦色,可以到小孩那边去了。” “这位姑娘能介绍一下自己吗?嗯,声音略低沉,可以到小孩那边去了。” “小妹妹几岁啦?才十二,那你干嘛到这边来捣乱?去去去那边去!” “姑娘我跟你讲o型腿其实是可以矫正的,你先去那边,等有空我再慢慢说……” “腰围负减少,去那边。” “牙齿有待医美,去那边。” “喂!你不可以呸我,这也太不友好了,去那边。” 一番挑拣下来,秦朗面前只剩下十几个十八岁二十左右的美貌姑娘。 他高兴地对师爷说道:“都留下,师爷找个地方把她们安置一下。” 这下师爷也算是松了一口气,有人照料秦朗的衣食起居,他就可以忙一些其他的事情了。 剩下的李棠自然是全部带走,给隆庆复命去了。 隆庆也很高兴,终于有人可用了,于是把这些人通通交给李棠安排去强迫劳动了。 杨泰也混在人群里等着分配活计,他心中充满恐惧和担忧,生怕自己的身份泄露出来后被这些劫匪当作肉票对待,敲诈更多的银子。 现在没有人注意反而是最安全的,他低着头试图掩盖自己的与众不同。 但是隆庆又不是瞎子,那么多布衣黔首里,就那么一个披袍挂甲的还能看不见? “那个家伙!喂!抬起头来!”隆庆指指杨泰,对李棠说道:“这家伙是什么来历?” 李棠想了想:“似乎是城中的一个守将,但是胆子太小!” 杨泰十分生气,认为说他胆子小对他来说是一种侮辱,于是涨红着脸反驳:“本将军只是一时失手,被你擒住。如果你放了我,咱们堂堂正正大战一场,我觉得你一定不是我的对手。” 李棠不屑。 隆庆指了指杨泰说道:“把他单独关押,本公子没事的时候要跟他论战一番。” 隆庆不会带兵,但是跟在魏武身边多年,对于战事还是有基本了解的,就缺少一个带兵练兵的对手,现在崭新的新手杨泰来了,隆庆怎么可能会放过。 杨泰觉得把自己抓来的这些人很奇怪,说他们是贼又不太像,比如隆庆一眼就看得出是官面上的人物,家世绝对不普通,举手投足都有贵族的影子。 可说他们是官吧,又没有官府衙门,大家就站在广场上商量事情,然后就回家,房子全是一水的模样, 连关押他的“监狱”也是跟那个隆庆公子住的房子一模一样。 杨泰在忐忑不安中吃了来到南阳的第一顿饭,猪肉煮土豆,南阳特产。 而他不知道的是,他在齐国曹州扇动小翅膀,到现在已经引起了一场大风暴。 时间回到大半个月前,李棠刚刚劫了两万人离开曹州,曹州太守何大人立刻就把这件事情上报了齐国朝廷。 齐国皇帝震怒! 这他妈的是挖墙角啊,做为敌国可以出兵,可以布阵,也可以派出间谍互相打探消息,但是不能动摇朕的根基呀,那两万多老百姓每年上的税,足够奢靡无度好几个月了。 这是从齐国皇帝的龙身上拔鳞的行为,岂能不怒? 恰好杨玉昆唯一的儿子杨泰在曹州做守将,居然也被拐了,士可忍,孰不可忍! 杨玉昆从曹州太守何大人那里听说这些人贩子应该来自郑国,于是齐国皇帝立即向郑国发出了通牒,战争的号角即将吹响! 齐国是老牌强国,天下十国之一,郑国当然不敢掉以轻心! 于是立即调集兵力,整个郑国的边境线兵力布置发生了很大变化。 而魏、晋瞒着郑国暗戳戳搞事情,中间人晋三皇子雍卓忽然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郑国又有异动,都以为阴谋被戳破了,同样进入了战时状态。 几家的信使几乎是同一时间出发,晋国特使知道三皇子雍卓的行走路线,一路追踪下去,直到南阳。 崔志接到了城防调令,同时还有一卷皇帝手书,让他务必保护好女公子郑容,把郑容安全护送回都城。 魏国特使同样直奔南阳,让隆庆快速回京,因为一旦郑国开战,南阳必定是四战之地。 各国特使几乎是同时抵达,幸好都不认识,各办各的事情。 “公主,陛下请您速速回都城,齐国来势汹汹,只怕战事将至!” 郑容虽然很可惜自己的黄赌毒大业,创业未半而中道那啥,但是家里出事了实在没办法。 崔志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好不容易搭起来的鸡圈,跟那些可爱的野鸡说再见。 第七十章 掉进坑里了 隆庆甚至连晚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匆匆去南阳找师爷告别。 秦朗还躺在屋里装死,耳朵却听见外面的人来了一拨又一拨,然后又走了一拨又一拨。 直到师爷垂头丧气地走进屋子里:“老爷,隆庆公子被紧急叫回去了,郑容公子也跟着崔志走了,听说是紧急军务,就连雍卓公子都走了,奇怪,这么长时间没人找他,一找就找得到。” “他们来跟老爷告别,我怕看出破绽,被我挡回去了。” 秦朗惊喜坐起。 “全都走了?那太好了,老爷我装病装得很累啊。他们前段时间基础打得不错,可惜走得太早,要是等建成武陵那样再走最好了。” “唉,怀念武陵啊。” 秦朗虽然在装病,但是对几个县的发展方式还是了如指掌的。 郑容走的是妓院加赌场模式,除了赌场之外深得秦朗之心,赌博容易让人家破人亡,但也不是不能搞,就是不允许本国人来玩就好了。 相信郑容也是这么打算的,不许本县百姓赌博,这赌场就是为了雍卓他们几个县专设的。 秦朗暗道不愧是我秦朗看中的人,连办起事来都风格相近。 隆庆的商业风格秦朗也很喜欢,市场嘛,就是讲究个自由,连城市规划都带着浓郁的迷宫风格。 而且这小子已经把商道打通了,所谓商道如水,水到渠成。只要把路线走通一遍,那些商人就会自动循环往复,金银就在这条道路上不断流动。 雍卓更是让秦朗大加赞叹,抢劫人口,带来了无数免费劳动力,南阳能快速壮大起来,这些人功不可没。 崔志更是把野鸡养殖搞得风生水起,听说满山都是野鸡蛋,三五天就是一群小鸡崽破壳而出。 师爷挖矿烧窑,一切都在向着欣欣向荣的方向发展,秦朗得意地哼着小曲去溜圈了。 第二天,秦朗郑重其事地腰悬银绶铜印,坐着老牛车,从最北边的地盘开始巡视。 第一站就是隆庆的自由之都,新约克郡,伟大的南阳经济首府,舞阳,秦朗甚至打算找个地方竖一座隆庆手举火炬的铜像。 远远就看见无数人挤在广场上黑压压一片。 “退货!退货!” “对,把那个奸商揪出来!太不道德了!” “不退货我们就去找官府!”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喊声。 秦朗有些发懵,这怎么回事,隆庆刚走怎么就冒出这么一码子事来? 他想挤上前看个究竟,但愤怒的人群仿佛一头失控的公牛,发疯地撞向惹恼了他们的罪魁祸首——北榷场。 最近一段时间隆庆一直在购进装潢材料和建筑材料,其实主要是木头。 然后那些客商运来木头之后,会在榷场购买南阳所产货物,运回本地贩卖。 南阳穷,没什么好东西,但是隆庆设计的是自由交易,当然会考虑到这一点,为了弥补南阳的先天不足,他引入了郑国边城的小商品。 现在出事正是郑国小商品引发的骚乱。 原来郑国一些商人本来就对魏国没好感,抱着能坑一把是一把的态度,拿到榷场上售卖的都是好东西,精美无比,然而当魏国商人大批量订购时,郑国人就把残次伪劣品装在箱子底下。 那些魏国商人辛辛苦苦运回去之后打开箱子一看,居然被骗了,这还能忍?于是才发生了眼前的这一幕。 秦朗也只能溜,否则就会成为郑国商人的替罪羊,被愤怒的商人撕碎。而且李棠也不在,不知是躲出去了还是真的不在。 眼看着愤怒的人群把象征榷场的木桩子拔出来扔得哪哪儿都是,秦朗无比郁闷。 那简陋的榷场随时可以重建,甚至可以比原来更精美,但是失去的人心却很难再找回来,难道伟大的南阳经济首府就这么夭折了?隆庆就扔下这么个烂摊子跑了?李棠也 秦朗闭目长叹,叫御夫驾车往涅阳去。 涅阳,美丽的名字,还有美丽的姑娘等着,但愿美丽的涅阳会冲淡这份一早晨就降临的忧伤吧。 因为修了路,原本两个小时的路现在一个小时就能到,两个县都不大,穿越那些乡村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远眺涅阳,秦朗的心凉了半截。 涅阳的确在盖楼,但是郑容这个娘们儿资金链断裂了,特么的烂尾了啊。 半截建筑矗立在风雨中,几根萧瑟的木梁斜指天空,如同一句软弱无力而又颓废的法克又。 快牛加鞭,秦朗赶到近处一看,木料就那么散乱的堆放着就不说了,关键是郑容干了一半儿了啊。 她已经把地基打好了,而且按照规划施工房子盖了半截了,然后就这么扔下了,导致这个盖了一半的楼建之没钱,弃之可惜。 如果改做他用吧,这个建筑风格一看就是秦朗最喜欢的怡红院,那裱着真情的半截门楣,让他无比怀念啊。 可是接着盖下去的话,按这娘们儿的风格,妥妥的是高级会所啊,装潢钱秦朗都掏不起,这就是个天坑,一旦跳进去就会榨干秦朗身上的每一枚铜子。 至于赌场就更没眼看了,改成澡堂子倒是有点可能。怀着既惋惜又悲痛的心情,秦朗向雉县而去。 果然名不虚传,才到郊区,就已经野鸡满天飞了,成群结队的从秦朗头顶滑翔而过。 终于有点让人舒心的事情了,从早晨到现在,每到一个县就让秦朗憋一肚子气,只有雉县真正表现出了欣欣向荣的气息。 看着漫天的野鸡滑翔,秦朗忍不住放声大笑。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 “呸呸!呸!哕~哕~” “快走!呸呸!快!” 俨然化身豌豆射手的秦朗,一边呸呸呸,一边驾牛车疯狂逃窜。 野鸡太多了,而且这些家伙凌空排泄,根本不讲武德。 秦朗形容不出来那个味,一想到就恶心。 下一站叶县,想到雍卓那永远臭屁的脸,死鱼一般的眼神,高昂的下巴和两个黑洞洞的鼻孔,秦朗觉得略可安心。 雍卓以铁腕着称,靠着抢来的人迅速发展起来,而且走的是纯正的农耕路线,没有什么鸡零狗碎的旁门左道,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吧? 第七十一章 郡守的演讲 秦朗学乖了,他叫御夫放慢了车速,以每小时3公里的速度龟速前进,一边远远眺望,一旦发现有情况掉头就跑。 然而叶县是静悄悄的,这勾起了秦朗初来南阳时的记忆。不会是传染病了吧?秦朗赶紧掏出一块黑布把脸蒙起来,继续向前探查。 在县城门口,同样黑巾蒙面的两个人冲秦朗抱了抱拳,秦朗还之以抱拳。这样子不太像传染病,倒是有点像造反。 “情况怎么样?”秦朗先发制人。 两个黑脸人对视一眼:“杨泰将军就在里面,现在咱们人已经差不多到齐了,等会杀了那个领头的报仇,咱们就回曹州。” 秦朗“没错!我都恨不得现在就走!要么我先走吧,在路上等你们。” 两个黑脸人劝道:“那个家伙已经被绑起来了,很快就杀掉了,你不看看再走?” 秦朗终于知道李棠在哪了,这真是出来混终究要还哪,打了一辈子雁反倒让雁啄了眼。 抢的人实在太多了,而且这些人都是一个地方的,现在居然联合起来搞造反了。 秦朗在逃走与救人之间犹豫了0.1秒,还是决定逃走,但是要带着李棠一起逃走。 “这家伙可恨极了,我必须去看一眼,杨……什么来着?” “杨泰将军!”黑脸人提醒。 “对!杨泰将军。” 秦朗冲车夫挥挥手,让他独自驾车逃命去,然后大步走进了县城。 广场中,李棠被吊在广场正中央。 秦朗黑巾蒙脸,一看大家也都是黑巾蒙脸,心里放松了许多。虽然这段时间他装病不出,未必有几个人认得他。 但坏就坏在那天搞了一把迷你选秀,李棠带回来的两万人按道理说应该全都见过他。 杨泰仍然是披袍挂甲,拿着一把刀,正准备实施暴力行为。 秦朗高声喊道:“慢着!” 全场上万人齐刷刷把目光投向秦朗。 李棠艰难地抬起头,目光露出惊喜之色:“秦朗兄弟!” 但随即他就反应了过来:“秦朗兄弟不用管我!你快跑!冤有头,债有主……” 没等他说完,一团臭袜子就堵在了嘴上。 杨泰听李棠这么一喊,立刻响起那天挑美女的秦朗来了,那天杨泰可真是记忆深刻,因此新仇旧恨一齐涌上心头。 “你先不要说话!”秦朗先发制人。 越是这个时候越是不能怂,他干脆把脸上的黑巾扯了下来,众人喔了一声,他趁机想词。 “你现在正在做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 “杨泰将军,你不妨听我把话说完。” “如果你连几句实话真心话都不敢听的话,还算是个勇敢的将军吗?” 果然杨泰被一句反问马屁逼得放下了刀。 秦朗走向广场,站在大家都能看得到的地方,开始了一场演讲。 “今天,你们将做出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 “在此这前,我要先问三个特别重要的问题,这将关乎你们每个人的命运。” “首先就是你们想不想升官发财?” 这话问得没什么用,是个人都想升官发财,答案是肯定的。 “然后你们知道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快速升官发财?” “最后你们回去了,回到原本住的地方,回到过去的生活方式,日复一日,你们觉得会不会升官发财?” “背叛我的人,直接一万两银子就送了。” “背叛我的人,我都送他一万两。” “将来忠诚于我的人,那就是百万两了。” “有的人听懂了,有的人不懂。那我就再说的直白一点,这叫什么?这叫格局!” “想升官发财,先得有格局,把格局打开!” “听懂掌声!” “你们现在抱怨的无非是环境的艰苦,可是你们见到过凌晨四点的南阳吗?我见过!” 巴拉巴拉巴拉…… 周围的齐国人先是迷茫,继而糊涂,又觉得似是而非。 有的人觉得秦朗说得很对,现在回到齐国去干什么?在城外的贫民窟里继续过以前的生活吗? 什么是一眼望得到头? 不是毫无变化,而是毫无机会。 杨泰和这些贫民就是两个阶层,这两个阶层永远也不可能走到一起。 而贫民想要爬到杨泰那个阶层,基本上等于白日做梦。 秦朗没有明说,但话里话外就是这个意思,你们懂的,你们细琢磨,还真就是这么回事。 而留在南阳,可比齐国机会大得多了。 这里还是一片炽热的发展之地,人人都有机会力争上游。 当然也有人觉得秦朗说得不对,但是并不妨碍秦朗继续洗脑。 “坦白说我这个人对钱不感兴趣。” “所以我才给出那么高的工薪,每个月三两银子。” “可能你们有人想说你们并没有,你们是被抢来的对吧?” “但是被抢来的反而是最有可能成功的!” “因为最幸福的女人就是,她男人身边围绕着无数美女。” “是不是这个道理?因为他足够优秀才有美女追求对不对?人人都抢的就是高货,是珍宝!你拥有一个珍宝算不算最幸福?” 巴拉巴拉巴拉…… 秦朗火力全开,把黑的说成白的,把死的说成活的,费尽了力气。 但是齐国人的掌声也是从稀稀拉拉到诚恳鼓励再到无比热烈。 秦朗时不时挥动手臂,时而慷慨激昂,时而轻松镇定。 杨泰眼见自己辛苦谋划的一场大功劳就要泡汤,十分激动:“大家别听这个家伙胡说,他在骗你们呢!” 然而秦朗跟本不跟他犯话,而是继续对周围的齐国人说道:“假如我是个骗子的话,请问我还能骗你们什么?” “相信我!南阳将是你们的崛起之地,而且参与建设的各位应该清楚,整个南阳的规划是非常特别的,你们在其他国家是看不到这种规划的。” “南阳有独特的魅力,有无数的机会,留下来绝对比你们回去值得!相信我!” 掌声如雷,经久不息。 秦朗微笑致谢,顺手拿过杨泰手里的刀,把捆着李棠的绳子砍断。 “我们不是敌人!我们是朋友!” 李棠看向秦朗的眼神已经带上狂热的崇拜了。 第七十二章 收拾烂摊子 秦朗垂头丧气地回到南阳,后边跟着垂头丧气的李棠,师爷垂头丧气地迎了出来。 三个人进了院子共同落座。 “现在怎么办?”李棠已经完全没了主意。 虽然秦朗一通忽悠,成功留下了大部分齐国人,但是还有一小部分执意随着杨泰离开了。 虽然解决了一场危机,可是隆庆留下来的烂摊子已经开始往南阳扩散了。 舞阳县被骗的商人们愤怒地砸烂了榷场,又来到了南阳城。 “我在魏国做生意这么多年,从来都秉持着诚信二字,我们商人如果没有这个信条,就算赚得了一时,也早晚得赔出去!”一个身穿蓝袍的胖子说道。 另一个被骗的魏国商人附和道:“没错,如果这种事发生在我们那里,是要被全城百姓所唾弃的。” “是啊!可是这里根本没人管,前段时间劝我们来经营的那位隆庆公子,现在已经找不到人了,我看这件事他就是罪魁祸首!” 被骗的魏国商人都义愤填膺,情绪无比激动,纷纷叫嚷着要讨回公道。 “我们去找这里的官府!”有人振臂一呼,大家都挑起自己的货物跟随而去。 “这里毕竟是咱魏国的南阳,在自家的地盘上,被那些郑国人给骗了,官府岂能坐视不理?” 这些商人们把那些残次品挑担赶车的都运到了南阳郡城。 新的南阳郡衙门正在建设之中,原本百废待兴,大家忙着解决吃住问题,办公务都在城中心的广场上。 后来刮风下雨不太方便,这才开建衙门。 现在只搭了个框架,实际办公还是在广场,师爷一直在处理南阳的政务。 但是今天魏国商人来势汹汹,师爷肯定是没办法处理了的。 秦朗知道要稳定南阳,商路是绝对不能断的,如果魏国的商路断了,全靠去郑国购买,那些奸商就会坐地涨价。 魏国商人的诉求也很简单,就是严惩郑国商人,要求他们赔钱。 秦朗也是这么想的,严惩一定是要严惩的,首先就是建立起信用准入制度,没有信用的商人不得进入舞阳榷场。 其次就是要求这些郑国奸商把钱吐出来,但是这个真办不到,连被骗的魏国商人都不知道对方姓氏名谁,家在何处,让秦朗到哪去找他们赔付? 如果要安抚这些魏国商人,只能自己掏钱赔,一想到要掏银子,秦朗就心如刀绞。 他走出门,对着围在广场旁边的商人喊道:“大家静一静!我是南阳郡守秦朗!” 听到南阳的地方官来了,商人们都安静下来。 “大家请放心!我们会尽全力寻找那些奸商!” 然而这样的保证已经不能平息商人们的怒火了,一个商人反唇相讥:“找到怎么样?找不到又怎么样呢?我们还能天天等在这里吗?” “可能这狗官跟那些奸商是一伙的!根本就不想抓人!” 秦朗无奈道:“骗你们的是那些奸商,不是我们,这里面固然有我们的责任,但是抛开我们不谈,你们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交易是你们双方私下进行的,官府根本就没有参与,现在你们来找我是不是有点不仗义?” “再说订货完成后,如果留下一个人等待验货发货,是不是可以避免被骗?” 商人们想想也是,但毕竟发生在南阳榷场,不管怎么说,南阳都有责任有义务追回被骗的钱。 秦朗把该说的话说完,这才开始安抚商人:“但是做为郡守,我的态度是一贯明确的,能够追回的钱我们协助你们追回,实在找不到骗子,你们的损失由南阳衙门来承担!” “大人英明!”听到秦朗做出这个承诺,魏国商人们才算是稍稍放下心来。 但是商人们仍然不肯散去,银子还没拿到手,当然要看看南阳衙门是光说不练还是真的说到做到。 秦朗让师爷拿起笔墨准备记录。 “现在大家有序排队,把你们的被骗经历,交付银款,收到的货物一一登记,然后那些残次品留下,你们领到银子就可以走了。” 这下子魏国商人们终于高兴起来,损失的钱终于有了着落,南阳衙门还算是有担当的。 “我在魏国做生意这么多年,靠的就是诚信二字,南阳郡守大人诚信为先,老夫为你赞一个!”身穿蓝袍的胖子心情愉悦起来。 “是啊,郡守大人真的是有担当啊!就凭秦大人这句话,老夫就算赔钱也认了!”另一个清瘦老者赞道。 “希望大人说到做到吧,我这次可赔了不少,进这批货花了我三千多两银子,南阳这么穷能不能赔得起啊?”一个商人趾高气扬地说道。 有的商人称赞,有的商人还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不太相信秦朗的话,在场的商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每人的进货量都不小。 多的就像刚才那个家伙,进货量在三四千两左右,少的也有五六百两银子,平均每个人也有两千左右,那么一千商人就是几百万两的银子。 不怪那个高傲的家伙怀疑南阳郡赔不起,别说这个穷地方,就算魏国有名的郡治名城,一下子拿出几百万两银子也不现实。 “排队排队!大家都有序排队!”李棠在一旁维持秩序,商人们纷纷挪动货物,在广场前排成一条蜿蜒的长龙。 “姓名年龄籍贯,在何时何地与郑国商人交易受骗,对方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描述得越详细越好!”师爷叫李棠多找几个会写字的小吏来做帮手,都按照同样的模板记录。 秦朗对着来登记的商人说道:“做为南阳郡,该做的我都已经做了,但是要出这口恶气,我还需要大家的帮助。” 这些商人一听要报复郑国奸商,纷纷支持。 “你说吧,有什么要求,只要能做到的我们必然尽全力支持!” “是啊,我们都是受害者,谁不想让这些奸商得到应有的下场?” 秦朗把手向下压了压,止住喧哗:“我的要求就是各位回去后,拿出你们最珍奇最宝贵的货物来,南阳将举办一次十国贸易大会。” “让十国的商人感受到我们魏国最珍奇的货物!” 第七十三章 十贸组织 秦朗不仅仅要惩罚几个奸商,他要让郑国商人都感到疼,要让那几个奸商付出代价。 骗魏国商人事小,让秦老爷从兜里往出掏银子事大! 看着自己辛辛苦苦攒了半年的几十万两银子就这么被抬走了,秦朗的心都在抽痛。 在南阳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半年时间能攒下这么多银子他容易吗? 可就算这样还是不够支付赔偿金的啊,缺了一大半。 银子赔光了,秦朗再赔无可赔,院子里就剩下十几个从齐国抢来的姑娘,这也不能卖呀,这要是卖出去可真就坐实贩卖人口的罪名了。 魏国商人先拿到赔偿银子的自然是欢欢喜喜,可是后面拿不到的可就不干了。 “郡守大人不能厚此薄彼吧?要么就都不给,要么就都给,这有人给有人不给是什么意思?” “是啊,莫非郡守大人看我们不顺眼?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秦朗被这些家伙吵得脑仁疼,摆摆手说道:“大家都别吵,我正在想解决办法!” 事实上秦朗的脑子还是非常灵的,平时不用是因为他懒得用,真到了危急时刻的时候,还是很有急智的。 他灵机一动,想到了卖会员。 “各位!各位听我说!” 秦朗站在一辆货车的车厢上,让所有人都看着他。 “南阳打算举办一次史无前例的贸易大会,刚才也说了,名字就叫十国贸易大会。” “这次大会不但要促成一大批货物贸易,还要成立一个组织,我姑且称它为十国贸易组织,简称十贸组织。” “我魏国本就处于天下十国的核心位置,天生就是货物集散地,无论往哪里易货,从魏国中转就是最便利的。” “所以这个组织将来就是天下豪商的唯一组织,在这里有无数资源和人脉,可以轻易获取旁人获取不到的信息,同样可以拿到别人拿不到的高货。” 一个商人说道:“你说举办贸易大会,这个我信,但你说让十国都来参加,我有点不信。十国凭什么都来?” 另一个商人也说道:“我魏国本就在天下中心,就算不开贸易大会,其他几国也常年都有往来交易,可以说凑够十国并不难。” “难的是让那些十国中的大商人参与,这些大商人有的甚至可以左右国策,有的本身就是贵族。” 秦朗长叹一声道:“实不相瞒,这个十国贸易联盟已经在进行了,前段时间,留在我这里的郑容公子、雍卓公子、隆庆公子,都是联盟的核心人物。” “大家不知道他们的身份不要紧,说明你们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还没有接触到那个层次。” 一个年老清瘦的商人眼神闪了闪,他的确是听说过郑容的名头,因为常与郑国人打交道,郑国唯一的女公子郑容的名头,他是听说过的。 秦朗再次提出佐证:“也许你们来过几次的,应该都知道在雉县里替我做事的就是郑国边城守将崔志。” 这倒是真的,许多商人购买来自雉县的野鸡蛋时看到过崔志,当时那些商人还在疑惑,怎么郑国的边城守将跑到南阳来养鸡。 此刻听了秦朗这句“替我做事”,顿时觉得眼前这位南阳郡守的形象高大光辉了起来。 年老清瘦的商人顿时再无疑惑,点点头:“郡守大人这么一说,老朽倒是想起来了,不错,崔志将军还经常跟郑容公子在一起。” 郑国的女公子和守将都是这位郡守大人的朋友,可想而知这“十贸组织”真不是瞎编的,极有可能是真的。 秦朗道:“现在本官就要开始卖会员了!三千两银子一年!” “什么?三千两银子?郡守大人怕是想钱想疯了吧?”一个商人讥讽。 那个年老清瘦的商人闪电般地挤到最前面:“我报名!” “哎,这不是袭庆府的彭老吗?这位彭老可是袭庆府举足轻重响当当的人物啊,真是财大气粗,根本不把三千两银子放在眼里呀。” 另一个商人道:“你懂什么?彭老虽然有钱,你见过他乱花过一分吗?这么有钱都吃不胖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因为人家有自控力啊。” “所以呢?跟三千两银子有什么关系?” “笨蛋!这么有自控力的人怎么会胡乱花钱?人家花的每一分钱都用在了刀刃上!无利不起早懂吗?” “那这么说,十贸组织这会员买得?” “这我可不敢保证,谁能给你保证这个?你自己爱买不买,反正我得买一个。” 这些对话在这些商人中此起彼伏,大家还在观望中时,又一个巨商出手了,是应天府的胡氏。 这位巨商也是十分厉害,老胡家的买卖遍布应天府,但只有一个地方进不去,或者说是受限进入,那就是武陵。 这位胡老爷恰恰认出了秦朗曾经是武陵县令。 要知道现在的武陵几乎等同于一个郡了,人口暴涨不说,各种产出极为丰富,各种新奇之物更是有价无市。 多少巨商想要一求武陵的玻璃而不得,纷纷托老胡帮他们搞。 而老胡自己其实也是受限人员,仅能采购为数不多的几种新物品,比如产量再次大增的玻璃。 但是更加精密的东西,比如他曾经听说过的一种叫做千里镜的东西,能照见千里之遥,据说已经被皇室垄断了,根本不卖。 而促成武陵达到今天这样的规模,唯一的功臣就是县令秦朗,据说他走了之后,老百姓们还很惦念他。 没想到秦朗到南阳做了郡守。 三千两银子对于老胡来说不算什么,但是这个十国贸易联盟真能搞成的话,无疑将是一次大发横财的机会,岂可错过? 看到老胡出手,几个平时跟他关系不错的也纷纷掏钱,这些人都是刚刚领了赔偿金的,大多数赔偿金的金额都不超过两千两。 现在一个会员就要三千,不但把刚才的赔偿钱交回去,还得再从兜里掏出一千两。 老胡一边登记交银子,一边摇头感叹:“不愧是当年的秦县令啊,吃甘蔗不吐渣子的作风总算是见识到了。” 随着越来越多人掏钱入会,大部分都跟风入了会。 第七十四章 给魏武一个好印象 归根结底这些银子对于常常来边城这么远贸易的商人来说并不算什么,被人骗了不行,哪怕一分也得找回来。 但是买会员是另一回事,别说三千,就算再加两千,如果有人觉得值得,也会花这个钱。 秦朗收回了大部分的钱,当然这是入会的钱。 “大家听我说!今后十贸组织成立,大宗买卖会很多,交易量很大,带着大量的贵重金银穿州过府很不方便。” “你们就留点路费吃喝钱就行了,剩下的可以存在我这里,南阳银庄是衙门的官库,绝对不会有任何差池。所以你们的银子很安全,然后我给你们开一张银票,你们拿着这个,来回就不用再带金银了。” 这些商人也的确深感携带金银之不便,但是能提供银庄功能的还真没有。 因为战争的原因,再加上天下分裂为十几个国家,没有哪个商人有那么大能力可以做到行银天下。 秦朗花纸币长大的,而且只要把银庄搞起来,十国的商人都把钱存这里,自己完全可以把钱拿出去放贷什么的。 虽然还没什么密文,但是银票加盖南阳郡守的大印,再加上秦朗的个人签字,让人看了还是十分有保证的。 “这也的确是方便,那要是在我们袭庆府也有一家就好了。” 秦朗笑道:“会有的,慢慢来。” 这些商人索要赔偿的事情忙了整整两天,秦朗卖“十贸组织”会员加上银庄存银,不但自己的银子又赚了回来,还发了一大笔财。 这一千左右个商人就算有一半的人购买会员,那也是五十万两。 再加上大家为了钱财安全考虑,都把银子存在南阳,秦朗就等于多出了一笔可支配的巨大财富。 此时远在千里之外的魏国都城大业,魏武正在听隆庆口沫纷飞的讲述南阳的事情。 “父皇,你可不知道那南阳有多穷,有多苦,真是见者伤心闻者流泪呀,蚊子到了南阳都得饿死,真没人啊。” 隆庆为了夸大自己在南阳的业绩,夸张地描述南阳的困苦环境,以及自己是怎样通过艰苦奋斗带领舞阳人民发展起来的。 到他回来的时候,几大榷场的确已经初见规模,仅仅魏国就有上千商人沿着固定的路线往返。 所以隆庆很是欣喜,这一次他有机会用舞阳来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在魏武面前是永远不会有这种机会的。 所以他拼命的自卖自夸,也是为了给魏武一个好印象,方便自己再次前往南阳。 魏武一眼就看穿了隆庆的小心思:“哼,你还是省省吧,最近一段时间不要乱跑!” “父皇,怎么了?这么严肃的对待?” 魏武于是把近两个月以来各国兵力异常调动的情况说了一遍。 “你知道吗?郑国兵力收缩,很可能就是知悉了咱们魏国跟晋国之间的暗盟,说不定会先下手为强。” “南阳那里太危险了,一旦打起来的话,兵凶战危之地。” 隆庆撇撇嘴:“那秦朗不是也在那里?怎么,父皇又不想让他娶霓裳了?” 魏武皱起眉头,觉得隆庆现在真是跑野了,越来越不像话了,原来在宫里的时候受太子太傅管束,至少还知道装装样子。 自从私自出宫跑到武陵玩了一圈,又让他去南阳学习学习,结果就成了这么一幅万事不在心的样子,行为举止毫不谨慎,看起来真的不似人君了。 自古皇帝就是自命天子,奉天承运,代天赏罚,所以一言一行都严格要求自己,群臣偶尔也以圣人代称。 既然是圣人,言行当然要没有人味才对,有了人味,有七情六欲那还叫圣人吗? 所以隆庆的这种真性情流露,是太傅深恶痛绝的,如果他在这里,肯定要板起脸训上半个时辰再说。 但是魏武想到隆庆提到在南阳做出来的事情,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欣慰的。做为一国之君,懂得怎样治国理政是最重要的,至于言行这些细节,问题不大。 魏武难得忍了隆庆一回,温言道:“秦朗是难得之才,就要放到最适合他的位置上去。一把宝剑不拿去杀人,反而把它供起来,岂不是暴殄天物?” “南阳虽然危险,但也就是穷了点,难道还有什么其他的事情不成?” 隆庆自然不敢提去外面做人口贩子的事情,点头赞同他老爹的分析:“没错,就是穷了点。” 魏武又问道:“你拿舞阳来练手,倒也是有所进益,能体悟身为上位者,每时每刻思考着什么。” “对了,那其他几个县,秦朗派了什么人去管啊?朕记得当时可是给了他一大堆空白的委任状。” 隆庆不敢跟他爹撒谎:“嗯雉县是崔志,在那里养野鸡。” “崔志?”魏武有些奇怪,没听说过这个人:“是举人吗?” 隆庆摇了摇头:“是郑国边城的守将。” 魏武怒道:“秦朗怎么如此糊涂?对方是郑国人,将来万一有一天敌对,南阳的底细岂不是全都被人摸清了?” 想了想又说:“想必秦朗认识的人不多,误用了也情有可原,你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提醒他?” 隆庆为难地说道:“其实他是知道的,因为不但崔志在那里,郑容也在那里,郑容管的是涅阳。” “不但郑容在那里,雍卓也在那里,雍卓管的是叶县。” 魏武听到郑容的名字已经是一惊,郑容是郑国未来的国君,板上钉钉。她居然去了南阳,还在涅阳做施政者,到底是何居心。 他这边还没分析完,那边雍卓的名家院子一出,魏武更加惊讶。 “雍卓没死?” 隆庆道:“儿臣见到雍卓的时候,他就穿了一身小吏的衣服,在秦朗手下做事。” 魏武满脸疑云:“雍卓本该来此求亲,下聘书求娶霓裳,怎么会留在南阳做了小吏?秦朗到底在搞什么鬼?” 隆庆这才知道雍卓原来是准备娶霓裳的,而且看样子老爹一早就知道。但却没有一个人跟自己提起过这件事情,这么鬼鬼祟祟的必定有原因。 “父皇,雍卓此人太傲,可不如秦朗。” 魏武哼了一声:“雍卓背后站着的是晋国!” 第七十五章 秦朗的奋发 隆庆不服:“父皇你是在拿霓裳的幸福做交易吗?” 魏武暴怒:“大胆!你这个逆子!”站起来就要动手,一旁的钟贤赶忙拉住。 “陛下息怒!太子殿下也是太在乎公主了,这才口不择言。” 魏武指着隆庆的鼻子道:“你以为朕像你一样满脑子交易吗?朕这只是对晋国的假盟之计!也就你这种没脑子的,才会信以为真!” “滚!不要在朕面前碍眼!” 隆庆乖乖滚了出去,直奔后宫去找霓裳。 “妹妹!秦朗要不行了!你想不想去见他最后一面?” 霓裳被隆庆带回来的消息震惊了一下:“我……为什么要去见他最后一面?” 隆庆叹了一口气:“你也想嫁给雍卓?” 霓裳睁大了眼睛,好奇地问:“雍卓是谁?” 于是隆庆就把魏武准备和亲的图谋跟霓裳说了一遍:“虽然父皇说他只是假意联盟,但是我觉得其实是被我戳破了他的痛处,所以才暴跳如雷,让我滚的。” 霓裳咬着嘴唇,眼帘垂下,不知道在想什么。 隆庆的负面情绪很快清除了,他高兴地说道:“父皇说让我滚,不要在他面前碍眼,岂不是等于让我走了?要不趁着这个机会出去玩吧,你不想去看秦朗,咱们去看雍卓好不好?” 霓裳摇了摇头。 隆庆道:“郑国皇帝只有一女,叫做郑容,是女公子,你应该见过,我们去找她好不好?” 霓裳有些担心这样私自出宫的后果。 隆庆道:“有我在前面顶着你怕什么?父皇最多再骂我一顿。” 霓裳有点怀念在武陵的日子,有点想看看秦朗是不是真的快要死了,但是又不好意思说。 现在隆庆的建议很正中她的内心,借口出去玩,顺便看看秦朗,应该不算专程,也不代表什么。 虽然郑国与魏国关系紧张,但是天下十国仍然恪守着贵族荣光,不绝人之祀。 各国皇室都遵守着这条没有写在明文上的规矩,也可以称之为潜规则,就是战争可以打,将领可以杀,百姓可以死。但是皇室永远都是皇室。 假如魏国灭了郑国,郑容一家子都不会有什么事情,仍然可以凭着自家积攒下来的钱过着贵族生活。 所以这个时候去找郑容玩并不危险,魏武把隆庆找回去也仅仅是因为南阳这个地方可能陷入战争而带来风险。 于是隆庆在京城连屁股都没坐热,就趁着月黑风高带着霓裳出逃了。 魏武气得胡子都飞起来了:“这个逆子,现在真是跑野了,天下形势这么紧张,自己跑出去不算,竟然还带着霓裳!” “派人把他们给我抓回来!” 南阳被霓裳列入行程中只是“顺路看看”的一站,郑国都城是新郑,他们的最终目的地。 南阳中的秦朗,还不知道“女神”准备来看自己,这一次危机让他深刻的认识到,自己攒的几十万两银子还远远不够。 真到了出问题需要拿钱砸人的时候,他囊中羞涩啊! 为了银子和美女,他不得不正视自己这段时间以来的懈怠。一直以来的顺风顺水,让他一点应急的储备都没有,武陵的银子打了水漂,还好师爷把这些银子换了免罪券。 然后身无分文到南阳,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银子都赔出去了。 虽然最终还是回到了他手里,但如果不赔的话,那不是赚得更多? 秦朗为了把教训铭记于心,给自己定下了一条铁律,不把南阳发展成武陵2.0誓不摆烂! 七月中,早稻成熟。 正是农忙时节,秦朗召集了一批匠人,被抢来的齐国人中有许多工匠,利用几天时间打造出了一套风力磨坊。 有了磨坊,脱粒就不成问题了,然后用精磨出来的米换银子,再拿银子买更便宜的糙米,有了磨坊之后,效率比起小石磨要快得多了。 除此之外还有武陵早已使用的木轨公交,随着别墅群越盖越多,路越修越远,受风力磨坊启发,百姓根据这个原理研发出了风力搅拌机。 成车成车的石灰土和黄土被倾倒进拌和箱,然后被不停旋转的螺板推出来运走,成为路基铺筑材料。 如果有沥青和石子充当面层的话,第一条沥青路就可以诞生了。 即使没有沥青,现在石灰土基层板结之后,承重能力大大提高,虽然不防水,因为没有重载车在上面通行,所以仍然可以维持三到五年不变形,不翻浆。 宽阔而笔直的大路遍布南阳,昔日的烂泥塘里朽泥都被挖出来改良土壤。 石灰属于碱性土,而最适合农作物生长的ph值大概在6-8之间,没有仪器也难不倒不想再摆烂的秦朗。 食醋测土碱性,用草木灰测土酸性,只要水土混和,加醋不起泡,就是酸性,加草木灰不起泡,就是碱性。 几个粗瓷大碗一字排开,很快就测出了南阳各县的土地ph值,测土之后就是配方,改良土壤只是第一步,从烂泥塘里挖出来的朽泥堆积晾干打碎,成为表土层。 于是富含肥力的大片良田就在风力拌和站的螺板不停旋转之下,源源不断被造了出来。 风吹稻花香,秦朗以闪电一般的速度迅速改良了土壤,在改良后的土壤上种下麦子,作为第二类粮食储备。 曾经八个常平仓的储粮狂魔再度回归,不惜成本的打造之下,一座座巨大的储粮罐搭建起来,经过脱水干燥的粮食入库存储。 南阳十多年来第一次有了官粮。 当然仅凭七月的粮食还不足以储满这些巨大的粮仓,但秦朗是什么性格,那是吃甘蔗不吐渣的人,想要多储粮,就得让人吃饱,要让他们吃饱,首先就得增加脂肪和糖。 秦朗就是在脂肪和糖的威胁下长大的,对这两个玩意再了解不过。 说到脂肪,可不仅仅只有杀猪才有脂肪,还有更狠的一招,油炸食品! 南阳因为气候温暖湿润,有许多的棕榈树,这些玩意可是产油大王,棕榈称第二,没有植物敢称第一。 第七十六章 蓝怡的刺杀失败 只不过南阳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东西能产油,甚至全天下也就只有秦朗才知道这玩意是产油大王。 常规作物里花生产油最高,一亩一百斤,而棕榈油可以做到一亩五百斤,是花生油的五倍! 而棕榈树的寿命在三十年左右,可以伴随一代人成长,真正的从小吃到大! 什么棕榈油饱和脂肪酸提升坏胆固醇,在这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都不叫事。宁肯得脑血栓,也得先吃胖了再说! 所以油炸土豆片立刻就成为秦朗的首选,这东西是真特么的增肥利器呀!或者还可以加上鱼,南阳有无数的鱼。 炸鱼薯片,是不是有点内味了?如果再加上中药味浓郁的气泡糖水,相信南阳人民很快就会胖起来。 于是秦朗就在七月的一个下午,坐在棕榈树下一边摆弄成熟的棕榈果一边沉思,他认为棕榈果不至于砸到头上,当然真砸到的话,他还是记得万有引力那个公式的。 最近他为了激励自己,每天带一个侍女出来研究发展问题,他的别墅养着十多个侍女,个个国色天香,每天换一个,半个月就过去了。 侍女站在一旁给他扇扇子,也许是因为太过投入,旁边有人靠近都没有注意到。 秦朗正坐在地上摆弄一大坨棕榈果,这东西长得非常密集恐惧症,一大坨上面密密麻麻全是这东西,果肉可以榨油,果仁可以榨油,果皮都可以榨油,这家伙一身都是油! 这东西不但能吃,还能做肥皂,做香皂,还能做燃料! 树荫下,秦朗摆弄得不亦乐乎,侍女扇着扇子并没有注意到,一个手持短剑的人已经悄悄向他二人凑过去。 持剑潜行的是一个身穿朴素衣服的女子,头发干净利落地束在头顶,年纪并不大,在二十左右,只是常年的厮杀使她的面容显得比较冷酷。 目标在树下摆弄果子,旁边还有侍女扇扇子,蓝怡脑海中响起临别时师父对她说的话:“这一次你要刺杀的目标叫做雍卓,这家伙是个二十左右岁的青年,相貌英俊,但是高傲狂妄,现在正潜伏在魏国的南阳。记住!目标智商很高,不要被他骗了。” 蓝怡是一个杀手,专门收钱替人家干活的。 五个月前接到委托,她用了四个半月才终于赶到了魏国南阳。 目标的描述十分细致,就差画一张画像了,身高、体重、体态、相貌,性格都与眼前的这个家伙高度重合。 但是蓝怡并不莽撞,她打算先问清楚再下手。 收起短剑藏在袖里,蓝怡一抱拳:“敢问这位公子……”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秦朗抬手制止。 因为秦朗正在为十国贸易大会做准备,郑容是一定要请的,虽然要惩罚郑国商人,但是郑容怎么说也是差点就上床的战友,不请实在是不好意思。 说不定还能借着贸易大会再续那一夜的诱惑,而且郑容本身也是对秦朗非常有好感的,有一句成语说得好,这就是恋奸情热。 秦朗正想入非非之际,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敢问这位公子……” 秦朗被打断思考十分不爽,抬手示意先闭嘴,让他把郑容这段想完再说。 郑容找来之后,接着就是雍卓了。 蓝怡等了一会儿,见那个家伙还是背对着她,从侧面望去,这人的眼神空虚,脸上露出淫笑,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她“嗯”了一声,抱拳再次问道:“请问公子尊姓大名。” 话音落下,那人还是没有回答,但是嘴里似乎正在嘀咕什么。 幸好蓝怡武功可以,耳聪目明,仔细一听,对方说的正是“雍卓”这两个字。 秦朗自言自语道:“雍卓……雍卓……” 雍卓是晋国的三皇子,两人可以说是不打不相识,其实说到底还是秦朗坑了雍卓一把,把星盗引向了雍卓的车队。 但是在这之后,就不关秦朗的事了,坏事都是崔志干的。 蓝怡听到这家伙亲口承认他就是雍卓,当下再无顾忌,从袖中抽出短剑,一声不吭就向秦朗刺去。 然而她预料中的血溅五步并没有发生,因为她刚踏前一步,就觉得脚下一空,整个人连土带泥掉进了坑里。 秦朗生气了!刚布置好的陷阱啊!自己就这么招人恨? 他坏事做多了也怕遇到鬼,特别是南阳现在鱼龙混杂,有被劫掠来的齐国人,有跟魏国关系不算好的郑国人,还有南阳本地的盗匪。 这些人里保不准谁就心怀血海深仇,想要杀了他这个狗官,而且他最近攒了不少银子,万一有人见利忘义…… 所以秦朗每次出行之前,都要先派人去几个地方布置陷阱,然后自己再从中选择一个做为落脚点。 棕榈树这里算是一个,因为他经常到这里思考榨油的问题。 没想到就真的有刺客来刺杀,秦朗怒了! “说!为什么要杀我?” 蓝怡是训练有素的杀手,怎么会被他的情绪所左右,她并不回答秦朗,而是四顾寻找爬上去的地方。 秦朗见这个杀手居然还敢不理自己,顿时火冒三丈。 “我每天兢兢业业我容易吗?你知道我每天几点睡觉吗?” “我这么努力为了建设南阳,你居然还来杀我?” 蓝怡冷笑。 秦朗一怒解裤子:“老子让你笑,让你尝尝老子的尿!” 蓝怡顿时面若寒霜,因为她发现这件事情很尴尬,如果她闭眼不看秦朗解裤子,说不定真尿下来,可是如果目不转睛盯着也不太好。 “你不要这样,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蓝怡及时认输,所谓人在陷阱里,不得不低头。 秦朗手把腰带,在解与不解之间,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蓝怡只能如实相告:“因为有人花钱买你的命。” 秦朗法克了半天,继续问道:“花了多少钱?” 蓝怡犹豫了一下,看见秦朗又要解裤子,连忙说道:“虽然规定客户的姓名不能泄露,但没说赏不能泄露。买你的命佣金三百万两。” 第七十七章 这就是自己想要追求的人生吗? “才三百万?”秦朗无比愤怒。 蓝怡打量着一人多高的土坑,坑里还有半尺积水,脚底又湿又滑,根本爬不上去。 秦朗正准备再问两句,就觉得背后袭来一股香风,紧接着两只柔软的小手轻轻推在他的后背上,然后整个人就不由自主地掉进了坑里。 拿着扇子的侍女显然十分紧张,双手抖得厉害,但是她成功了。 秦朗愕然,原来抢来的瓜不但不甜,还很危险啊。 侍女尽管还很害怕,但是强作镇定地说道:“侠女,这个狗官,就是南阳郡守秦朗,他害得我家破人亡,你杀了他吧,不用谢我!” 蓝怡有些无语,她面如寒霜地问道:“你叫秦朗?” “是啊!”秦朗刚刚还用尿尿来威胁,现在难免有点忐忑。 蓝怡虽然很鄙夷这个家伙,但杀手是有准则和尊严的:“我要杀的是雍卓。” 秦朗长出了一口气:“误会!误会!” 这下轮到上面那个侍女着急了。 她本来是被星盗劫持而来,也因此家破人亡,心里满怀仇恨,每天还要伺候这个恶人,早就心存了报仇的想法。 没想到今天遇到了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有刺客主动找上门来。 所以在秦朗主动站在坑边的时候,她就有一种把秦朗推到坑里的冲动。 虽然这段时间秦朗对她们这些人都不错,既不打也不骂,每天也都吃饱穿暖,最多也就是让她们打扫庭院,收拾屋子,洗衣做饭之类。 偶尔有点动手动脚,占口头便宜之外,这家伙还算规矩。 但是毕竟是他(或许不是他,管他呢)害得自己家破人亡啊,难道每天就这么守在仇人(或许不是他,但是他就没有一点责任吗?)身边强颜欢笑? 当然在她伸手推秦朗的那一刻,也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内疚,但是很快就被复仇的喜悦所冲淡。 直到秦朗掉下去,刺客问他叫什么名字,侍女这才知道搞错了。 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反正秦朗应该是死不了了,只要他从坑里一出来,想必就是自己的死期。 蓝怡本来短剑已出鞘,但是听说他不是雍卓而是秦朗,就没有了杀人的想法。 她可是杀手,杀手杀人是要收钱的,杀人没有钱赚这种蠢事谁会干。 秦朗想了想,小声跟蓝怡商量:“我先上去,然后再找绳子拉你上去。” 蓝怡摇头:“我先上去,然后我去找绳子拉你上去。” 两人大眼瞪小眼,彼此都沉默着,从对方的眼神里比拼坚定。 秦朗劝道:“你有武功,轻轻一托我,就可以把我送到坑顶。但是我不会武功,如果送你出去的话,只能踩着我的肩膀。” 蓝怡坚定地说道:“我先上去,然后我去找绳子拉你上去!” 秦朗想想也好,那个复仇的侍女虽然现在蹲在一旁哭得咿咿呀呀,保不准自己刚爬上去就再被她推下来。 “好吧,我送你上去!” 秦朗伸手就去抱蓝怡。 “你干什么!”蓝怡又惊又怒。 秦朗骂道:“你有毛病吧,我特么不抱你怎么把你送上去?你个破脚丫子能不能直接踩到老子肩膀上?” 蓝怡这才发现自己的确是有点过反应过激。 “抱歉!是在下错了!” 秦朗抱起蓝怡,把她往坑顶送去,但是不够高,坑足足有一人半那么高,蓝怡得踩在秦朗的肩膀上才能爬上去。 两人一阵努力纠缠之后,蓝怡终于爬到了接近坑边的位置,但是秦朗的脸正埋在她的胸部努力呼吸。 照这个情形发展下去,一会秦朗的脸可能就会埋在一个更加尴尬的地方。 秦朗首先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我得转过身去,你想办法踩到我的肩膀上。” 于是两个人又挣扎纠缠了一会儿,蓝怡终于踩着秦朗的肩膀爬上了坑顶。 那个侍女看到蓝怡上来,立刻苦苦哀求:“求你不要救他上来,这个人害得我家破人亡,如果你救他上来,他第一个就会杀了我!” 蓝怡脸上还带着红晕,一抱拳:“这位姑娘,你们的恩怨与我无关,我只解决我与他的恩怨,刚才他帮了我,我一定会救他上来。” 说着蓝怡就跑出去找绳子了。 秦朗站在泥坑里,等着一个杀手来救他,上面还有一个复仇者,等着被他杀,这真是冤冤相杀何时了。 秦朗很郁闷为什么自己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他并没有做错什么,却还有人想要害自己,这让他感到自己活得无比失败。 就算能力再强又有什么用?南阳再强盛又有什么用?攒更多的银子,跟更多的美女搞暧昧,然后呢?每天混吃等死,这就是自己想要追求的人生吗? 还真是! 秦朗不得不承认自己实在是特么的无药可救了,他的毕生志向就是在钱堆和女人堆里享受啊。 当然自己也绝对存在方向上的错误,有些事情过于急迫和强求了。 秦朗在一轮又一轮的反思、批评和自我批评中不断整改,“回头看”,提高认识,强化担当…… 当侍女哭得差不多准备解开腰带在棕榈树下自缢的时候,当秦朗的“整改回头看”已经在心里进行到第七轮的时候,蓝怡终于回来了。 两根长长的木棒,加上一根绳子,木棒担在泥坑上面,绳子拴在木棒上,秦朗抓住绳子就可以爬上来了。 当秦朗脚踏实地的时候,侍女的腰带还没挂到树上。 秦朗拍了拍侍女的肩膀:“过些天开贸易大会,肯定会有齐国人过来,你可以跟着他们一起回去。” 侍女哇哇大哭:“我回去也没有家了……” 蓝怡在一旁已是面若寒霜。 秦朗实在是很无语,只好在心里继续整改回头看,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 失魂落魄地回到别墅,看到蓝怡和侍女居然还跟在身边,奇怪问道:“你们怎么还跟着我?我又不是雍卓,我也不想束缚你的自由,你们随便吧,爱去哪去哪。” 蓝怡毫不跟秦朗客气,直接推门进院:“这房子的造型很特别,我从来没有见过。” 第七十八章 秦朗的感悟 蓝怡肯定秦朗跟雍卓是相识的,说不定在这座房子里就能找到雍卓。 她敏锐地扫视了一圈院子,没发现任何可疑的行踪,但她打算留在秦朗附近一段时间,既然这个南阳郡守是雍卓的朋友,跟在他的身边想必能很快找到雍卓。 涉及到任务,蓝怡当然不会客气。 “秦朗秦大人!对不住,蓝怡得罪了。因为错把你当作雍卓,所以准备要刺杀他的事情已经泄露了。” “我会在这附近停留一段时间。”蓝怡跟着秦朗一起进了别墅房。 确认屋子里没有雍卓的踪迹,蓝怡才潇洒抱拳离开。 秦朗忍不住翻白眼,这杀手也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看起来似乎江湖礼节挺到位,其实骨子里全是不屑。 接下来秦朗把所有留下的齐国美女全都召集到一起,打算消除类似的隐患,他可不想某天夜里被一群女的用白绫活活勒死。 “你们自由啦!” 秦朗挥了挥手:“虽然我也从未干涉过你们的自由,但是今天发生的这件事让我感到十分困惑。” 他坐在摇椅上,一边想着措词一边跟美女们说明道理。 “你们的家人不是我杀的,抢你们的人也不是我派去的,你们在我这里干活,我包吃包住还给工钱,很公平合理。” “但是我今天才知道居然有的人视为我仇敌,我无法理解,也不想细究,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我决定放你们走。” “从今天开始我这里不需要你们做工了,工资在这里,我可是按劳动法n+1赔付的啊。” 秦朗把放在脚边的小银箱打开,里面露出灿灿银光。 今天对秦朗下黑手的那个侍女还在一旁哭,另外十几个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互相用眼神交流。 最终还是一位稍微年长一些,平时在这些女子中隐隐为首的站了出来。 “大人息怒,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大人如此震怒,如果是月奴的错,那我会惩罚月奴。” 秦朗心灰意懒的挥了挥手:“是是非非已经不重要了,我不能在身边放着危险,如果有一天,你们忽然觉得我是敌人,要对我下手的话,那我不是很惨?” 这些女子见秦朗态度坚决,再也无话可说,只能神情黯然地收拾行李离开。 其实在秦朗这里说是做工,倒不如说是休养,虽然做点家务,但是这些女子哪个在家里不做家务?再加上她们年轻漂亮,一旦失去秦朗的保护,将来的命运变得未知。 秦朗看着空荡荡的院子,十分烦躁,他觉得郁闷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那个侍女的背叛,而是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从武陵开始直到南阳,他一直抱着一种游戏人生的态度,一直难以完全融入这个世界。 遇到的灾难也好,疫病也罢,他都觉得这是一款游戏的关卡设计。 闯关然后拿到红利,什么魏国人,什么齐国人,在他看来并没有什么两样。 虽然他自己安慰自己说这是自由平等,一视同仁,都是同文同种何分彼此。 然而在他的内心深处,其实就是一种格格不入,无论哪一国人,在他眼里都是npc。 现在npc对他下手了,让他觉得这游戏可真特么的不友好,难道大家就不能快快乐乐地一起走到大结局? 侍女对他抱有敌意,在他看来就是头顶不断飘起好感度-1,-1,-1,-1……的剧情而已。 东边拆墙西边补,从其他地方把别的npc好感度再刷回来不就行了,他又不是软妹币,做不到让所有人都喜欢。 这就是他一直以来心中的真实想法。 武陵的发展成功让他有一种玩页游的感觉,到了南阳,他觉得无非就是难度提升了,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施政,茶馆招募英雄,开辟良田,训练士卒,争取早点从封建时代升级到帝国时代。 雍卓也好,隆庆也罢,包括郑容,在秦朗眼中都跟npc差不多。 但是那天侍女在他背后的轻轻一推,让他忽然掉进了这个真实的世界里,他做的每一个决定,每一个想法,都真真切切会影响到一些人,这些人跟他一样有血有肉,不是什么npc。 蓝怡坐在离别墅房不远的一棵大树下,时不时飘一眼院子里的秦朗,忽然觉得这个秦大人似乎有了变化。 接下来的几天,秦朗偶尔去棕榈树下思考人生,蓝怡不远不近的跟着,也不上来说话,秦朗蹲在那里研究一天,她就能在旁边守上一天。 有时秦朗会去煤山那里看望他的死忠师爷,这位堪称勤奋到成为表率的小吏从到南阳不长时间就开始挖煤、烧石灰土,挖煤,烧石灰土…… 看到秦朗来视察,师爷干得更加起劲了,当然他不干活,但是他得不停地安排布置工作,协调挖煤与烧石灰土的优先级。 秦朗双手搭在师爷肩膀上,认真而深情地说:“师爷,辛苦你了!” 师爷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老爷要是实在难受,我觉得不如先把郑容公子的烂层楼盖起来吧,毕竟要马杀鸡不得先有个地方吗?” “不瞒老爷说,我四十四了,年老色衰,满身的皮肤病……” 秦朗挥手打断他:“滚滚滚!” 师爷如蒙大赦地跑开了,好险! 秦朗巡视了一圈矿坑,还好,最重最累的活拿的钱也最多,他可不想重活一世活成原来讨厌的模样。 “安全生产要记牢知道吗?”秦朗叮嘱了一遍,又认真看了一遍墙上挂着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规章制度,一切还是熟悉的味道。 “挺好,你们好好干!”秦朗丢下一句话,施施然往涅县去了。 说真的师爷的话有那么一点道理,他也的确是想做马杀鸡了,足足大半年快要一年了啊。 已是八月初,冬麦已经栽好,秦朗坐在牛车上,沿着平坦而宽阔的官道前往涅阳。 有了魏国商人购买会员的银子,再加上他们把银子存在秦朗这里,现在秦朗手中并不缺钱,搞定郑容的烂尾楼也是分分钟,但是他对黄赌有自己的理解。 第七十九章 接手烂尾楼 可以黄,可以色,但底线不能破! 谁说一定要有娼妓才能多赚钱,靠那些弱女子赚钱多多少少有损秦朗的道德光辉。 但是秦朗也不是圣人,所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堵不如疏,一味的禁止也不好,两情相悦摩擦出火花很正常,但是不要干巴巴的掏银子买钟,太土了。 秦朗决定重建女团。 没错,打造出这个时代的万人迷,让所有人为之欢呼,为之着迷,为之神魂颠倒。 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眼睛看着手却摸不到才是最赚钱的。什么秦淮花魁,什么扬州瘦马,什么五陵少年争缠头,主打就是一个偷不着。 什么时候银子一掷如流水,只买一曲琵琶声,那才是真正的带动消费。榜一大哥就是这条街最靓的仔! 他缺什么吗?根本不缺,无论声光还是道具,他都趟趟熟啊,什么小短裙,大白腿,什么诱惑舞姿,绝对让这帮家伙见识一下明星的力量。 而且这多纯洁啊,凡是想歪的自己面壁去,这叫艺术! 秦朗亲手写了一张纸:招工! 然后贴在烂尾楼的屋檐下,又在旁边提上了一些小字。 “经过文旅局深入研究决定,将此处不良资产进行收购处理,不日将做为新项目开工建设,包吃包住,工钱美丽!” 蓝怡这些天一直跟在秦朗身边,既然当初雇主给的地点就是魏国南阳,那她就在南阳等着好了,顺便跟在这个秦大人身边,看会不会得到目标的消息。 最初蓝怡对秦朗的印象就是四个字:贵族子弟。 因为那些贵族的气质很轻易就能看得出来,最明显的气质就是傲慢。 各个眼高于顶,因为他们垄断的知识的缘故,普通目不识丁的农人就是愚蠢无比的傻子。 秦朗身上就透露出这种气质,甚至比所有蓝怡见到过的贵族都明显,他不光是把目不识丁的农人当傻子,就连博学大儒在他眼里恐怕也不聪明。 那种把全世界不放在眼里的狂妄实在是太显眼了,以至于蓝怡最初一见到秦朗,就认成了雍卓。 但是蓝怡后来发现秦朗的气质发生了一种变化,不知道是从哪一刻开始,秦朗似乎有点不那么臭屁了,虽然还是很臭屁,但是总算是有所改观。 看见秦朗写了一张告示后贴在房檐下的木门上就扬长而去,蓝怡从胡同的拐角走出来,来到烂尾楼前面察看。 白纸上的字很丑,可以说非常之丑。 这时代书法被视为一个人的脸面,就连蓝怡的一笔字都刚劲有骨,勾划力透纸背。但是秦朗的字刚好相反,软绵绵一大坨,而且字写得丢笔划错部首,似乎是把草书硬当成楷书来写了。 蓝怡连蒙带猜终于读懂了这则招工启示。 大意就是说这个地方已经成为了“不良资产”,被他强行收购了。然后他打算建设一个新项目,所以招工。 “巧取豪夺!”蓝怡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 她做为杀手周游列国,什么样的施政者没见过,各种盘剥的手段和路数见得多了,这“不良资产”重购还是第一次见。 虽然秦朗做着牛车,但是蓝怡轻身功夫还是有点基础,几个纵跃就远远地缀到了牛车后面。 秦朗在牛车上坐着,摇头晃脑哼着小曲,他又解决了一个烂摊子,心里高兴,此刻正在往叶县去。 叶县是雍卓施政的地方,秦朗准备招聘工人,顺便有女团的好苗子也可以提前收了,打造几首火热的歌曲对他来说根本不费事。 必须从根源上瓦解雍卓的分封主义,否则说不定就会养蛊养出大军阀。 果然,还没到叶县,秦朗就已经被一队队的骑兵惊呆了。 这些家伙还很稚嫩,只能说是骑在马上的步兵,个个背着手臂长的疙瘩木,一端细一端粗,棍头似疙瘩,这种木头坚硬无比,把人头骨敲碎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暴出“骑兵”来,已经让秦朗十分吃惊了。 怪不得雍卓平时拽得跟个二五八万似的,的确是有两下子,这些人里面雍卓投入的资金最少,但发展得最快,可惜是个养蛊模式,蛊虫大了就得喝血,喝不到血就会反噬主人。 叶县模式同样如此,这些分封的小乡主手下要人有人,要兵有兵,甚至还有不少粮食做后勤保障,他们现在最适合的就是出去打一仗,从劫掠开始,逐渐壮大,最终成为凶恶的武装力量。 秦朗这么热爱和平的人怎么可能允许这些乡主出去劫掠,开口问道:“你们是哪个乡主的手下?” 骑士中领头的见秦朗是个贵族模样,不敢造次:“在下赵七,是李奇乡主手下。” 秦朗面无表情地一挥手:“你们被征用了,从今天开始,你们将成为南阳郡的公开武装力量,走!带我去见你们乡主。” 乡主李奇是个膀大腰圆的家伙,一身黑黝黝的腱子肉,脸上带着生人莫近的表情,但是也仅仅坚持了不到一分钟,就在秦朗的三寸不烂之舌下迷失了自我。 “兵可以养,也可以练,但不能留。你的这些兵我征用了,如果你不想引来朝廷大军征伐的话,乖乖夹起尾巴来做人吧,不要妄想凭着手下这仨瓜俩枣的可以拥兵自重,他们现在连兵都称不上,充其量叫个打手。” “老爷我替你抹掉这杀身之祸的根源,你怎么感谢我?” 李奇嗫嗫嚅嚅。 秦朗想了想:“替我办一件事情吧!办好了重重有赏,办不好你这乡主也别当了,赶紧给我干活去!” 李奇深知自己这类人是无法与真正的贵族豪门比拼的,那些家伙认真起来,能调动的力量可强大得多了。 所以该认怂时就认怂,一点都不丢人,反而给贵人办事办好了,才是真正的出路。 “请老爷吩咐,小人一定赴汤……”他话还没说完,就被秦朗打断了。 “哎呀行行行省点口水吧,叫你办的事情很简单,第一是涅阳那座楼开工了,需要大量工人,然后如果有风尘女子,年轻貌美的给我找几个。” 秦朗为了不再犯之前的错误,特意强调了:“只要风尘女子,良家的可不行,想从良的也不行,这是红线!” 第八十章 期盼以久的鸡块薯条 风尘女子什么时候都不缺,无论有没有青楼,都不影响人家营业。 当然秦朗对风尘女子没有任何偏见,完全是从“放得开”的角度去考虑的,美少女天团上来一群扭扭捏捏的可不行。 而风尘女子是绝对放得开的,她们本身对“才艺表演”也异乎寻常的执着。 找裁缝做衣服,去边城买料子,打造火辣皮裙高筒靴,这都需要时间。 李奇连忙应承下来,接着秦朗拿出纸笔挥毫疾书,一条条写得很清楚。 主要是对体态的要求,一定要大长腿白皮肤,体脂率必须达标,虽然很多男人也喜欢美女的小肚腩,但是跳舞时肚子跟着乱晃是很影响效果的。 “把这件事,当成政治任务来办!”秦朗拍了拍李奇,带着他培训出来的乡兵扬长而去。 秦朗离开半天,蓝怡才慢慢走到李奇跟前。 李奇眼中一亮:“这位姑娘,不知可愿做风尘女子?” 蓝怡真想抬手给他一个大嘴巴,让他知道女子也不是好惹的。 李奇看见蓝怡脸色不好,连忙道歉:“姑娘误会误会!我是负责为南阳郡首秦大人招聘美少女天团的人选,刚才见到姑娘犹如仙女下凡,实在是美少女天团的不二人选,所以才出言相问。姑娘海涵。” 蓝怡被一顿马屁拍得收起了杀气,好奇问道:“既然是误会,我不怪你。但是你说秦大人招聘什么美少女天团,为什么你却要问我是否风尘女子?” 李奇连忙拿出秦朗写的那张纸解释:“秦大人就是如此吩咐的,我也不知道啊,他只说必须要保证是风尘女子……” 话还没说完,蓝怡就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怎么?我长得很像风尘女子吗?” “不是不是!”李奇指了指手中的纸说道:“秦大人的要求太高了,什么鸟体脂率我也不懂啊,他就说肤白貌美大长腿,我一看姑娘这身材绝对够了,这才冒昧相问。” 蓝怡拿过那张纸仔仔细细阅读了一遍,上面的要求的确是很苛刻,这让蓝怡也有点沾沾自喜。 虽然她的杀手职业经常让她忘记了自己的性别,但是被人夸谁不高兴。 在纸的最上方,秦朗那一笔臭字触目惊心:“必须是风尘女子!” 蓝怡不由得好奇起来,为什么必须是风尘女子,美少女天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带着这些疑问,蓝怡追上了秦朗的牛车。 “秦大人!在下有事请教。” 秦朗难得见到这个小尾巴主动站出来搭话,这些天蓝怡一直不远不近的尾随,搞得秦朗都差点以为她是保镖来着。 “蓝怡姑娘,有什么事情?” 蓝怡突然有点羞涩,把藏在袖中的剑握了又握,看得秦朗一阵阵发毛,以为这家伙又要拨剑相向。 好在蓝怡只是紧张,略做缓解之后,结结巴巴地问道:“你招聘什么美少女,为什么非要风尘女子?” “咦?不行吗?”秦朗觉得这个问题实在是很没必要,傻子也能想到,要风尘女子肯定是有高难度动作呀,良家姑娘动作太生疏,效果不好。 蓝怡摇摇头,问道:“那我能不能应聘?” 其实蓝怡是不会应聘的,她之所以这么问,一方面是对于秦朗设置的门槛比较好奇,另一方面也是被李奇夸得有点飘飘然,想从秦朗这里再验证一次。 说白了她就是极度想要得到认可,让身为杀手不修边幅冷酷杀人的她知道自己居然还有另一面,而且在女子中算是佼佼者。 秦朗难得严肃起来:“没想到蓝怡姑娘还身兼多职,佩服佩服!” 蓝怡羞恼地说道:“不是,我并不是风尘女子,只是想问就这样应聘难道不行吗?为什么?” 秦朗打量着一对白兔跳跳的蓝怡姑娘,说道:“你的条件的确是够了,但是你不是风尘女子,是做不了天团的。” 蓝怡微微皱眉:“因为这个所谓的天团其实就是娼妓,需要出卖身体?” 秦朗摇摇头:“我要组建的美少女天团是集唱跳rap于一体明星团体,不但需要能歌善舞,而且有些动作比较让人想入非非,只怕普通姑娘放不开,做不到。” 蓝怡听到秦朗认可了自己的身材体态,心中又是一阵欣喜,对于答案也就不那么在乎了。 只是她隐约的觉得,如果只是唱歌跳舞的话,又有什么不能做到的呢? 巡游南阳的旅途在雉县收尾,秦朗托蓝怡抓两只野鸡。 虽然雉县野鸡多到漫天飞,但是仍然很难捕捉。既然蓝怡这家伙有功夫在身,想必抓两只鸡轻而易举。 果然,蓝怡随便一抬手,就抓到两只,折了翅膀递过去。 秦朗热情邀请:“蓝怡姑娘这些天也不知在哪里住宿,不如到我家住,反正房子很大,我一个人住足够了。” 这种半路相邀在江湖上太过常见,蓝怡欣然答应,跟秦朗回了南阳。 南阳的郡治在析阳,但是因为南阳郡在此,大家都叫南阳,析阳的名字反而没有人知道了。 秦朗从郑国边城又雇了几个大妈收拾家务,让御夫把牛车入库,老牛卸下来喂料,然后把车上的东西都搬到屋子里。 蓝怡看着秦朗搬下一大堆东西感到奇怪。 他今天整整跑了一天,到了傍晚才回到南阳,可以说办了不少事情,蓝怡一直跟在秦朗的身边,因此没有注意到车上居然多了一大堆东西。 有从雉县带回来的两只野鸡,若干野鸡蛋,还有从南阳郊区的棕榈树上砍下来的一大坨果实。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蓝怡的注意力全都被棕榈果吸引了,不知道秦朗把这东西摘回来干嘛。 “这东西不能吃的,它的果实很腻,吃完会拉肚子。”蓝怡告诫秦朗。 秦朗点点头:“我知道,今天让你尝尝啃得鸡的风味。” 做炸鸡这件事情秦朗已经计划了好久,连调料都准备好了,只等野鸡,恰好今天巡察就抓到了两只。 秦朗毫无顾忌地进了厨房,把棕榈果的油熬出来以后,就开始了他盼望以久的薯条薯片大餐。 第八十一章 雍卓要面对的难题 就在秦朗在南阳做炸鸡薯片的时候,雍卓已经回到了晋国都城曲沃。 晋国是老牌强国之一,位列天下十国之中,都城已有数百年历史,宽阔的街道,威严的宫殿,深灰加浅灰的色调,让人不由自主的感觉到庄重肃穆。 前后仪仗、四旆八旌,羽林护卫,他是三皇子,还没有资格乘辇,只能乘舆,到宫城前要下舆。 刚一进宫,就被立即召集到春秋宫议事。 晋皇已经六十多岁,子女二十几个,可惜多灾多病大多夭折,现在能活着长大成人的一共只有五个,大皇子桓交,二皇子燕梁,三皇子雍卓,四皇子臧丹,五皇子容游。 这五个兄弟同父不同母,各自脾气禀性都不同,大皇子年最长,已经三十六七岁,武艺过人,才智罕见,但表面憨厚暗藏心机,是国君最有力的继承人。 五皇子容游虽然年幼却深得晋皇宠爱,刚刚年满十八就已经是一方王侯,在新田统治十三座城,共计一州三郡之地,不但已经亲身理政,而且与相邻的汉国在边境有过几次小规模交手,都是全胜而归。 雍卓与五弟的关系最差,幸好他已经不在宫中。 晋皇垂垂老矣,坐在皇位上耷拉着眼皮,不知是沉思还是睡着了。 二皇子不理朝政,每天吟诗作赋,歌山咏水,潇洒闲人一枚。雍旧环视了殿上一圈,果不其然,不见二哥燕梁的影子。 四皇子臧丹坐在对面挤了挤眼睛,雍卓回了一个了然的眼神,示意有事一会儿再说。 晋皇还没说话,大皇子桓交先开口道:“三弟出去一趟真是出息了,迟迟不送信回来,甚至连书信都不曾有一封。知道的说你去魏国提亲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被山贼抓去做人质了呢!” 雍卓双眉一竖,刚要开口反驳,却见大哥桓交似笑非笑的望过来,心中不由得暗自一凛。 晋皇眼皮撩起来看了雍卓一眼:“魏国公主如何?” 这句话问得随意,也有些模糊,似乎是问魏国的公主长得怎么样,或者为人怎么样。但是也可以理解为魏国值不值得结盟,或者肯不肯结盟。 雍卓连霓裳的面都没见到,就弄丢了全部聘礼,甚至还包括辛苦制作的谍书。 三百精锐护卫和小吏全部战死,这不光是一件奇耻大辱的事,甚至会影响魏晋两国的态度。 雍卓当然不会隐瞒,但也没有全盘托出,只说自己刚到南阳就被上千士兵追杀,三百对千余人,全部战死。 连聘礼也一并被对方抢去,只有他孤身逃脱,所以才回来得迟了。 晋皇并没有责怪雍卓,这种事情太正常不过,雍卓没死应该是对方故意放过。 因为语言文字相通,四海之内又分裂成十多个国家,大家你搞我我搞你,不知有多少双面间谍、三面间谍,甚至五面六面间谍潜伏在各国的都城。 雍卓已经尽量低调,但是难免被人盯上,遇到劫杀再正常不过,而且最大的可能就是郑国。 所以晋皇只是咳了一声,再没说什么。 大皇子再次开口说道:“父皇,三弟才具秀拔,惹得敌国暗中下手也不奇怪。虽然与魏国的暗盟还没有正式定下,但这种事情也不急于一时。” 晋皇点点头说道:“齐国集结兵力一百万虎视眈眈,齐国与我晋国、郑国、魏国都有交界。” “郑国最先得到消息,立即调集了全国兵力准备应对,这个时候不宜再谈婚论嫁,万一魏国被灭,岂不是连累我国?” 四皇子臧丹问道:“没错,如果我国被灭,魏国也会被无辜连累。” 晋皇、桓交、雍卓三个人齐刷刷地看着臧丹,他似乎也知道自己这话说得有点不分里外,连忙告罪。 晋皇接着说道:“齐郑开战的可能很大,我们应先做好准备,也要防备齐郑联合的可能性,郑国夹在魏晋之间,如果不联合齐国,必被分食,这是显而易见的。” “所以这次齐国、郑国几乎同时兵力集结,很有可能也在暗中结盟。” “我晋国边境大多有天然险关,不足为虑,唯有新田,那里有一支飞熊军,他年纪太小,恐怕能力不足以应对。” 雍卓知道关键之处来了,晋皇最疼五弟容游,这是准备让他回来带兵历练呢。 如果是平时没事的时候,雍卓一定争取第一个去,能够领军也算是挺好的历练机会,而且晋国与汉国也常有小规模交战。 但是现在雍卓可不想去,新田在晋国北部与汉国交界,如果去了,必然错过这场大战。 用膝盖想都知道,随着形势加剧,无论是开战还是议和,必然会参与到天下大势中去,与各国名士宿将相对而谈,对于个人的成长和眼界的开扩,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大皇子桓交说道:“三弟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最合适的人选,论计谋、论手段、论能力,无一不是上上之选。” 雍卓连忙拒绝:“我哪有大哥优秀,大哥才是优秀得让人仰望,小弟一向觉得大哥各方面的能力都远超于我,大哥最合适了。” 桓交微微一笑:“原来三弟内心是这么崇拜我,我听了真的很高兴呢。但是没办法,这次我有更重要的任务,不能去。” 大殿上一共就四个人,晋皇、大皇子桓交,三皇子雍卓,还有四皇子臧丹。 如果大皇子不能去,那么人选只会在雍卓和臧丹中间产生。 相比之下,雍卓的确比臧丹更适合。 晋皇打了个哈欠:“那就卓儿去吧,去新田把你五弟换回来。” 雍卓只能低头应是。 晋皇一挥手,兄弟三人退出大殿。 桓交一把拉住雍卓说道:“新田并非你想的那样平静,汉国虽然不是天下十国,但近年来的发展不可小觑。” “你去魏国提亲办砸了事情可以原谅,去新田可不能再办砸了!” 雍卓看着面前这位“厚道有加”的好大哥,虽然恨得牙根痒痒,却拿他没有什么办法。 xs7.com 由于时间紧迫,雍卓都没来得及跟臧丹多说几句话,就已经有将士过来催请雍卓开拔了。 半个月后,雍卓风尘仆仆马不停蹄地赶到新田,那位好五弟已经收拾好行装在城门口等他了。 “哎呦,这不是三皇子嘛?听说联姻的事情办砸了?你可真是个窝囊废,还能不能干好点事情了?” 老五容游一见到雍卓,就如同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夹枪带棒的根本不顾颜面就是一顿狂喷。 雍卓也不示弱,反唇相讥道:“办砸了也比你强,不像某些人只会躲在父皇的身后哭唧唧,是不是还尿裤子呢?” 容游气得双手颤抖,他因为伤过小腹,常常漏尿,最忌讳别人说他尿裤子,现在这话从他最恨的三哥嘴里说出来,简直比杀他都要难受。 “雍卓!你不要得意!等我将来做了晋皇,一定让你好看!” 他不再理雍卓,在国相的催促下策马上路。 雍卓扳回一局,也算是稍微出了一口恶气。 容游与雍卓擦肩而过时,阴恻恻地丢下一句:“我在樊城给你留了个礼物,希望你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愉快吧,哈哈哈哈!” 新田共有十三座城,一州三郡,其实最紧要的,还是与汉国接壤的樊城。 雍卓知道容游这厮肯定没安好心,赶忙带领飞熊军士兵到樊城去看,只见樊城的城墙上悬挂着两具尸体。 而樊城之外,汉国的军队已经集结了起来,为首的将领头系白布,眼含热泪,高喊道:“爹、娘!孩儿不孝,来迟一步!不屠平樊城,我罗诏誓不为人!” 雍卓不得不服容游的手段之狠,为了让自己吃瘪,甚至不惜拿樊城做为赌注。 现在雍卓初来乍到,连手下的将官都没见全,就要开始应对汉国的攻击了。 而且看对方的样子,貌似还是个不小的官,这次惹怒了对方,不知道会不会打成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甚至可能会影响到晋国应对齐国的战略布控。 但是这件事,容游完全可以撇得一干二净,一切推说不知道。 不管怎么说,雍卓都要接下容游留下的这个“礼物”了,他立即布置兵力,准备守城。 站在城墙上,看着士兵们把滚木擂石往城墙上搬,而城外的汉军正在架设攻城梯,攻城车等器具,雍卓忽然想到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 秦朗建造南阳的时候,特意拆掉了城墙,雍卓当时好奇还问了一句,如果有敌人攻打如何防御,他只记得秦朗神秘一笑,没有回答。 从南阳离开已经近一个月了,不知道自己叶县里面那些分封的乡主发展得怎么样了,应该会有成规模的军队了吧。 雍卓就这么胡思乱想,一边想着破敌之策。 汉军显然处于暴怒之中,扎营什么的都有破绽,而且专注于攻城,忽略了两翼和背后。 如果这个时候,能够天降一场大雾,然后自己率兵攻其两翼,定然使唤得汉军被拦腰截断,然后包抄驱赶,汉军就会陷入混乱,自相踩踏,最终大败而归。 要说别的不会,天降大雾这件事可是被雍卓摸得透透的了。 因为他就是败于秦朗的pm2.5,所以在秦朗那里打工半年,经常拿这件事去问秦朗,把秦朗问烦了,就给他讲什么是悬浮颗粒,什么是pm2.5,必要条件是什么,如何制造。 而现在,就是雍卓重现这场经典之战的时机了! 雍卓下令:“马上去找湿柴草,越多越好,告诉城里的百姓,汉人一旦破城就会屠城,关系到自家姓命,都去按我的命令行事!” 士兵得令后立即传了下去。 很快,飞熊军的上万士兵就集齐了许多湿柴草,因为已经是九月末,秋高气爽,大部分柴草都是干的,于是大家就往干柴草上泼水,果然浓烟滚滚。 汉军在城外看到里面冒出浓烟,都搞不懂出了什么状况,莫非里面有汉人在里应外合?不像啊,没听到喊杀的声音啊。 今天刚好无风,本来秋天天气就晴朗,于是烟柱冲天而起。 一道,两道,三道…… 汉军一边攻城,一边惊疑不定地猜对方在搞什么鬼。 可是除了冒烟之外其他一切正常,这边架上一架攻城梯,那边投下几个大石头。双方打得有来有往,难解难分。 汉军一直攻城到傍晚时分,那个叫罗诏的将领不得不鸣军收兵,埋锅造饭。打了一天,所有的士兵都疲惫了。 可是到了酉时末,也就是晚上7点左右,空气中开始弥漫着呛鼻子的味道,pm2.5终于开始发威了。 雍卓早有准备,已经带领部队整装待发,所有士兵头顶别了一根白羽,用来区别敌我。 悄悄打开城门,飞熊军一万人分成两组,一组五千人往东,一组五千人往西,去汉军的左右两翼旁边埋伏,而雍卓则单率一千人,准备直接冲营。 只要雍卓这边冲营成功,左右两翼再稍一夹击,汉军必然发生骚乱逃跑。 雍卓带着人马悄悄向汉营摸近,汉军攻了一天的城,实在是累坏了,没有做出防备,虽然也有巡营的哨兵,可是大雾降下后什么也看不见,哨兵的警惕大大降低。 这种天气在夜里很难分清敌我,所以认为晋人袭营的可能性不大。 于是雍卓很顺利地摸到了汉军前部军营。 尽管是匆忙建营,仍然分为前中后三座营地,每座营地也布置了拒马桩和挖出长长的壕沟,用来解缓进攻方的速度。 雍卓再小心也难保这么多士兵不出声音,果然,在顺利杀掉几个毫无防备的汉人之后,有垂死挣扎的士兵发出了预警。 整个汉军军营立刻动了起来,可是大雾之中,根本分不清东西南北,只觉得晋人仿佛无穷无尽从雾里涌出来一样,个个红巾遮面,头插白羽,犹如夜行罗刹,杀得汉军丢盔弃甲,狼狈而逃。 在雍卓的驱赶下,前部军营溃败的士兵开始冲击中部军营。 而那个罗诏应该就在中军,只要前部军营踩踏中部军营,使唤他们不知敌人在何处,变得混乱起来,雍卓的目的就达到了。 毕竟他这一千人不是主力,主力都在两侧等着呢。 第八十三章 汉国军神吕赤虎出手了。 罗诏被神出鬼没的晋军打懵了。 这些晋人仿佛对夜色施了法,浓雾里到处都是晋人持刀砍杀。 这场小规模的攻城战只持续了一天,第二天浓雾散去,汉军的前中后三部军营变成了一片废墟,到处都是汉军的尸体。 罗诏在一群残余的汉军掩护下逃回了汉地。 “大将军,我败了!父母惨死,我又败给晋人,再无面目活在这世上了,请大将军赐死!” 罗诏在汉国边城嚎啕大哭。 边城主位上端坐的,是汉国大将军吕赤虎。 “不要紧,这个仇一定要报,你且把这次攻城和被袭的经历细细讲来,一点都不能遗漏。” 吕赤虎是汉国军神,有万夫不当之勇,统率汉军与相邻的唐、郑作战,从无败绩。 这次因为齐国和郑国的军力调动,使得吕赤虎不得不暂时放弃唐国边境的战事,将重点转移到郑、晋之交。 在吕赤虎的眼中,罗诏算得上一员有勇有谋的猛将,但是这次失利,干扰因素太多,首先就是罗诏的父母被杀,使他被激怒,乱了方寸,很多应该布置的东西没有布置。 另外就是对方耍弄诡计,用柴草来制造雾气用来袭击,吕赤虎觉得对方虽然有点小聪明,但是走错了方向。 一味地追求阴谋诡计是不行的,没有正面应战能力,终究不是长久之道。 罗诏听到吕赤虎的保证,顿时觉得复仇有了希望。 因为吕赤虎是汉国军神,百战百胜,他既然说这个仇要报,那就一定能报。 于是罗诏开始仔细讲起这一战输在了哪里。对方都干了些什么。 对于晋人烧柴草制造雾气吕赤虎并没有多加追问,反而是一个劲儿的追问罗诏当天夜里的军营布置,包括逃亡路线,看到的情景等等。 最后吕赤虎闭目沉思良久,才开口说道:“对方这一手虽然厉害,但只适合守,不适合攻。” “你依然去挑战,但是只许败不许胜,对方连胜你两次,必然生出骄傲之心来追击,你就顺着泷河一带逃跑。” 吕赤虎站起来,把地图展开,指着樊城附近的河流说道:“泷河这里水势汹涌,对方无法两侧夹击,只能衔尾而追。” “所以你可以放心的跑,一直跑到许原,我会在这里布置一个口袋让他们钻进来。” “假如他们发现埋伏,想要顺着原路回去已经晚了,你们撤下去之后立刻去泷河的右侧山崖上推下巨石封死道路。” “所以这群晋人只能像老鼠一样向西逃窜,进入郑国的延津。” 吕赤虎道:“我一向对郑国延津守将实力摸不透,正好驱赶着这群晋人去碰一下!” 罗诏听得心醉神迷,吕赤虎不愧是军神,轻而易举就制定出了打败敌人的计划。 而关键是这个计划用不到多少汉军,只需要在开始的时候装装样子,一旦晋人追过了葫芦口,罗诏用巨石断路之后,晋人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三天后,正在修整的樊城再度迎来了汉军的攻击,仍然是罗诏,头绑白布高声喊道:“我罗诏攻破此城,必定屠城为我父母报仇!” 接着就是一架架云梯推上城墙,汉军士兵开始攻城。 这几天雍卓趁机休整,算是正式接手了飞熊军,一边加固樊城城防,一边核对军械物资。 上一次大胜汉军,缴获了不少辎重,让雍卓着实发了一笔财,没想到这才过去三天,罗诏就又主动送钱来了。 “杀!”汉军冲向城墙,然后晋军好整以暇地搬出石头开始砸。 雍卓站在城头上观战,发现罗诏更加疯狂,这一次显然没有吸取上次的教训,营盘仍然是乱糟糟,甚至连拒马都没摆,如果雍卓放出三千骑兵,几乎可以横冲汉军老营了。 稍做衡量,雍卓就决定出兵。 飞熊军的骑兵不多不少,正好三千,而罗诏带领的汉军也才一万多点,这样骑兵冲营的话,汉军绝对抵挡不住。 雍卓害怕上当,反复考虑了一会儿,觉得无论如何要打败汉军。而最容易打败他们的,应该就是骑兵冲营。 想到就做,雍卓集合了三千骑兵,自己亲自带领,然后剩下的七八千步兵都部署在樊城,负责抵挡汉军攻城。 打开冲门,雍卓就冲了出去,果然骑兵冲击这些步兵非常轻松,三部军营没设拒马,甚至连壕沟都没挖。 一马平川之地,晋人的骑兵如入无人之境,一通劈砍之后,汉军再次溃败。 雍卓仅仅一个愣神,就挥手道:“追!” 这个罗诏的父母被五皇子容游害死,于是把一腔怒火都倾注到樊城上,要拿一城的人抵命,雍卓岂能容他。 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罗诏总是这样带兵来骚扰,想要做点事情都做不了,雍卓想要趁着自己带兵驻扎的机会,顺便在樊城担任一段时间的执政官。 这样不但可以领兵打仗,还能锻炼自己的施政能力。 而这个罗诏三天两头来一次,谁也受不了。所以雍卓打算一劳永逸解决掉罗诏,再安心发展。 带着这个念头,雍卓看到汉军再次溃不成军的奔逃时,直接对骑兵下令:“追!杀掉罗诏为止!” 于是三千晋军骑兵策马追在汉军身后,疯狂砍杀,汉军的尸体倒了一地。 樊城就位于晋国与汉国的交界处,所以出了樊城其实就算是汉国的地界,开始的时候还算宽阔,可是后来追着追着,道路就越来越窄,一边是泷河,另一侧是山崖。 现在两军胶着,混战在一起,边打边逃和边打边追都混战在一起,所以雍卓不担心遭遇埋伏。 但是追击越发艰难,那个罗诏还在逃命,雍卓都能看到他那身显眼的红袍。 “殿下,再往前就是许原了。”一个士兵向雍卓报告。 许原,小型盆地地型,东高西低,里面可容一座小城,几万人生活。 雍卓立刻大脑中闪现出关于许原的资料。 截止目前雍卓还是很谨慎的,虽然在追杀汉军,但随时随地准备原路返回。派出去的探马足足有三四十人,就是怕中了汉军的埋伏。 第八十四章 回不了家的雍卓 本来罗诏心里有些不服,认为晋人趁夜偷袭不算厉害,吕赤虎要求他许败不许胜,他内心隐隐抗拒。 为了诱使晋人追击,前中后三部军营没有设置拒马,本身就有利骑兵冲阵,所以这一次罗诏在交战时并没有隐藏实力。 如果能堂堂正正击败这些晋人,还需要军神出手吗?根本不需要什么诱敌深入,只要直接夺城就好了。 但是晋人再次让罗诏品尝了失败的滋味,三千骑兵如同一阵飓风带着烟尘袭杀而来,步兵防线根本不堪一击,除了逃跑并不能做更多。 罗诏为了诱敌故意穿了红袍,头缠白布,在万人之中极为显眼。 当战局的天平开始明显向晋人倾斜时,罗诏才不得不承认吕赤虎的判断力,虽然没有亲临战场,但对晋人的武力掌握得十分精准。 吕赤虎告诉他,如果晋人骑兵出击,大概会在三刻钟内完成第一次冲击,然后汉军的伤亡应该是十分之一。 这个时候不要犹豫,直接逃跑,因为这样的人数溃败才能保命,如果再打下去,再想跑就已经来不及了。 罗诏听从了吕赤虎的安排,在战损达到十分之一的时候果断下令撤向许原。 而雍卓果然下令追赶,双方一追一逃,转眼就接近了许原,此时汉军的战损已经无法统计。 罗诏只顾打马逃跑,毕竟这个时候如果跑得慢了,那可就假戏真做,真的被人给一刀夺命了。 许原是一个葫芦口的地形,隘口两侧是平缓的丘陵,看不出里面的地势,只有走进去后才会发现地势忽然变陡。 所以吕赤虎的埋伏并不在谷口,而是在靠近谷底的位置。 雍卓虽然大破汉军,但是仍然保持着警惕性。毕竟这是他第一次领军,万事以小心为上。 看到许原隘口茂盛的树林,雍卓就不打算向里边追进去,而是传令让骑兵绕开隘口,追击其他方向的溃兵。 罗诏直入谷底之后,那里有许多个吊篮,把他和部下纷纷吊上去,只等雍卓的骑兵追上来,这许原的葫芦谷就是晋人的葬身之地。 但是他们等待的结果并没有发生,雍卓狡猾地绕开了许原的葫芦谷,并没有上当。 但是即使如此,晋人的后路已断,因为他们经过的泷河边上已经堆满了巨石,根本回不去了。 所以埋伏在谷底的吕赤虎不再隐藏,直接现身亮明旗号。 雍卓散出去的探子立刻就发现了吕赤虎的旗号,急忙找到雍卓向他报告。 “禀殿下,在许原的方向看到有汉军旗号,从旗帜上看应该有三军人马,至少两万。” 两万对三千,结局毫无疑问,所以这三千骑兵不能跟汉军硬拼。 雍卓第一反应就是中计了,听说汉国的吕赤虎是名将,百战百胜,现在看来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 “立刻回头,回城!” 雍卓知道中计之后,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傻乎乎地跟着罗诏冲进去,否则自己连同三千骑兵可能就被人家给全歼了。 骑兵的速度很快,他们刚到泷河边就已经有探马回报了:“殿下,路被巨石堵死了,搬不开,我们回不去了。” 雍卓看了看一侧的泷河,水势非常急,浪声汹涌,不知有多深,这样的水势一下去就会被冲走。 河中又多有暗礁石头,撞上就会没命,所以下河就是死路一条。 无奈之下,只好再次转头,唯今之计,只有向西,倚仗骑兵的速度穿越汉国,往郑国去。 虽然一队晋国的骑兵突然出现在郑国可能会引起两国风波,但是雍卓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回头!向西!往郑国去!” 雍卓不知道他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在吕赤虎的意料之中,在这场仗还没开始打之前,晋国三千骑兵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吕赤虎坐镇中军,并没有紧紧咬住晋军不放。 他的目的不是在汉国境内与这支晋军骑兵拼杀,而是要借着人数的优势压制和驱赶,让晋军与郑国去硬碰硬,以己方最小的损失换取最大的利益。 而且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把这伙人逼急了,仗着速度在汉国境内横冲直撞,想要围住他们就要调动更多兵力和骑兵,以骑兵对骑兵才行。 吕赤虎就不远不近的缀在后面,时不时就是一阵冷箭,驱赶晋人不让他们休息。 最开始的三天,雍卓还没有意识到吕赤虎的想法。 但是三天之后,他忽然明白了吕赤虎的可怕。雍卓意识到吕赤虎跟在后面并不是追不上,因为骑兵不惜马力,一阵狂奔之后就是几十里甚至上百里,步兵无论如何是跟不上的。 但是每次狂奔过后,雍卓打算休息的时候,肯定用不了半天,追兵就会抵达。 他们不会直接冲上来攻击,而是探马在十里哨探,确定没有故布疑阵,才会抛射冷箭。 所谓抛射,就不是平射,而是把箭射向空中,然后当箭达到最高点后挟着重力下落。 这种射法比平射要远,但是准头不行,全凭运气,可是万一中了一箭,杀伤力也很大,比平射更加恐怖。 吕赤虎的追兵似乎是防止雍卓借此机会收集箭支,所以只是放冷箭,星星点点,三根两根,要说杀伤并没多大,有的时候根本就射不到人。 但是正在休息的时候,忽然身旁不远处就戳下来一支箭,谁不怕呀。 当雍卓意识到吕赤虎是在驱赶自己而非追赶自己的时候,就明白了他的用意,汉军不想跟晋军交战,反而驱赶着晋军向郑国去。 这一定是因为郑国那边有着一个跟汉国吕赤虎差不多强大的敌人。 如果这样被吕赤虎驱赶着走到郑国,毫无疑问会一头撞上那支郑国的军队。 所以雍卓立刻改变了策略。 既然前边有埋伏,当然还是选择绕路避开。 可是往哪里避呢?雍卓忽然产生了一个想法,弃马! 用一匹头马领着所有的战马往原定的方向去,造成骑兵继续向西移动的假象。 然后自己带着部队化整为零,进入太皇山,从太皇山穿越郑国,去魏国南阳! 第八十五章 穿越太皇山 xs7.com 雍卓在叶县搞分封的时候,知道自己手下的那些附庸民就是从太皇山小道过来的。 既然他们能走,自己应该也能走,于是果断做出了弃马的决定,派一名骑士仍带着马群往郑国方向走,他带着三千人则徒步前往太皇山。 汉国境内同样有太皇山脉,而且相比郑国境内的要低矮不少,从太皇山脉进入后,就在山间行走,想必就能摆脱身后的追兵。 秋风烈烈,战旗飘扬,吕赤虎骑在马上,身着精致而结实的锁环甲,兜鍪之下一双鹰眉入鬓,两只眼睛炯炯有神。 “禀将军,晋军已经到了平潭了。” 吕赤虎的探马一拨一拨的循环往复,探听前方晋军的踪迹。 他之所以能被称为军神,能够在大大小小的战争中做到百战百胜,并不是因为个人的武力值有多高,而是因为他足够谨慎和耐心。 这次驱使晋军冲击郑国防线,就是他对郑国的一次试探。 如果郑国的防线不堪一击,或者与这支疲惫的晋国骑兵打得难解难分,吕赤虎就会相应地调整自己的战略。 在他心中,要随时能够掌握邻国的防卫力量和攻击力量,这样当两国的摩擦甚至战争爆发时,他才能迅速应对,并且轻易取胜。 前面这支逃窜了十天的晋军在他心中评价略高,应该是一支比较强的军队。 但是无论有多强,遇到数倍甚至十倍的对手,在武力相差不大的情况下,结局也只有一个。 晋军骑兵的将领约束得还是很严格的,这一路追过去,吕赤虎都没有发现叛逃的或者落单的。 这说明这支骑兵属于强军,吕赤虎之前听说过晋国新田的守军是五皇子容游,驻扎的是飞熊军,只是不知道将领的名字。 他已经打定主意,如果这个晋国将领不死,就尝试着招揽。 天下十国语言文字全通,许多人在本国出不了头,就跑到外国去求做官,这种情形很普遍。 第十二天的时候,冷箭射中了一匹晋军的马。 箭头直接穿脑而过,马死得一点痛苦都没有。 吕赤虎仔细观察了一圈晋军驻扎的营地,心中泛起了疑云。 “去检查一下周围的粪便!” 士兵们四处搜寻了一圈,回来禀报:“将军,周围的马粪大概有数百处,分布均匀,晋军的人数没有变化。” 吕赤虎摇了摇头:“你们可曾看到过人粪?” “人粪?”士兵们纷纷摇头,晋军休整的地方只有马粪,没有人粪。 吕赤虎冷笑道:“他们一路逃命,根本没有时间拉屎,但是他们也是人,不是貔貅,只要吃饭就一定会拉屎。但是你们看到有人粪了吗?没有!” “三天不拉屎,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只有一个解释,这群晋军已经金蜕脱壳,他们弃马步行了!” 众多士兵都觉得难以置信,因为虽然没看到晋军的影子,但是这些天是一直追下来的,如果晋军弃马的话,应该能够看得到,毕竟人跑得没有那么快。 吕赤虎想了想:“这些家伙应该是往山里钻去了,毕竟三千人,如果不钻山的话,早就被发现了。” 一个副将问道:“将军,那怎么办?我们还追不追了?” 吕赤虎狞笑道:“老夫对我汉国的山川河流了如指掌,如同掌上观纹一般。想在汉国境内逃出去,想都别想。” “这些人一定是在卢乡进了山,然后沿着太皇山脉深入,方向就是郑国。” “我们从现在的位置往南偏一些,从龙门断进山,那里有一条路可以直接进入太皇山,只要他们从卢乡来,就一定会走这条路。” “本来老夫是想试试郑国人的刀,但是菜板上的兔子不听话,也只好亲自动手了!” 吕赤虎没有带太多人马,但是他一向小心谨慎惯了,仍然带了一万人进山,确保对晋军形成三倍以上的兵力优势。 龙门断在汉国的西南,过了龙门断就是茫茫无际的太皇山。 山里的路十分难走,有些看似能走,但走着走着就会发现自己走到了断崖边,根本无路可去。 还有一些路看似是踩出来的,但那可不是人踩出来的,而是大型捕食动物踩出来的,越是这些掠食者,越是谨慎小心,不轻易进入陌生的环境。 所以如果跟着这些野兽的路走,难免走到狼窝虎穴中去了。 只有本地山民猎户才知道山沟沟里哪条路是可以走的,哪条路可以翻越山岭。 吕赤虎却根本不用问这些山民,他对汉国境内的山川河流无比熟悉,在他带兵这些年里,几乎要把这些山沟沟走遍了。 所以他说对汉国境内的山川河流如同掌上观纹那真不是吹,有的地方他甚至比当地山民还要熟悉。 从龙门断入山后,吕赤虎就安排了三处埋伏,只等晋军踩进陷阱。 雍卓自从进了山之后,因为没有了身后的追踪,这些人好好休息了两天,才开始翻山越岭。 他们可不知道哪条路是通往郑国的,只能反复试探,走得非常慢,足足十天之后,才到了龙门断。 龙门断这个名字,是他们在山中遇到猎户打听到的,据说过了龙门断就是郑国境内了。 这十天雍卓跟他的三千手下只能靠野果和打猎生存,大家都饿瘦了一圈,但是好在秋天野果极多,这山里又是人迹罕至,随便采些果子就能补充体力和水分。 所以走到龙门断的时候,虽然大家有些疲惫,但是还算精神。 雍卓走在中间的位置,由于已经在山里呆了十多天了,已经渐渐适应了山里的环境,这三千人在山里行走,什么狼虫虎豹都被惊走。 而且动物比人类要敏锐得多,往往人还没到,远远就能看见成群的飞鸟被惊起。 但是今天走在龙门断这条山路上,雍卓却发现丝毫没有野兽飞鸟被惊走的迹象。 这极不正常,雍卓立即止住了队伍前进的脚步。 “向中军靠拢!” 命令刚刚下达,就从树林中射出无数箭支,晋军纷纷中箭倒地。 第八十六章 鲜血四溅 不用雍卓吩咐,这些百战老兵纷纷举盾。箭如急雨,射在盾牌上发出咚咚的声响。 只片刻功夫,就死亡了几百人。箭雨过后,从两侧山坡上杀出无数汉军,雍卓高喊一声:“杀!”身先士卒冲了上去。 他知道吕赤虎肯定发现了不对,追进山里来了。虽然晋军中伏,但是对方的人数并不多,拼一下应该可以。 双方拼杀在一起,顿时刀剑相交,鲜血四溅。 半个时辰后,晋军终于脱离了战场,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人员折损了六七百。 雍卓知道吕赤虎不可能就这么罢休,不可能只设下这一处埋伏,在前面的路上,不知道还有多少埋伏。 但是事已至此,也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为了减少中伏,雍卓又多派出十几名哨探。 反正也是这样了,倒不如暂停行军,进行整顿,等哨探的消息。 两日后,雍卓再度行军五十余里,得到哨探回报,发现了汉军埋伏的踪迹。 哨探并没有遭遇对方斥候,但是看到了汉军停留的痕迹,说明已经距离汉军不远了。 雍卓冷冷一笑,虽然他处于劣势但也不是不能反击,特别是双方都在这山里行军,不是谁人多谁就能赢。 为了给吕赤虎一个教训,也是为了让自己出一口恶气,雍卓命令放火烧山。 趁着今天风向很好,士兵们开始四处点火,不一会儿火势就开始席卷半个山头,浓烟顺风向西边刮去。 吕赤虎没想到对方是个狠茬子,竟然放火烧山。一不小心吃了大亏。 等汉军反应过来打算冲过火头已经来不及了,山火已经连绵成片,只能顺着风头往西跑。 就算吕赤虎跑得快,也连熏带烧折损了两千士兵。 望着烧红的半边天的山火,无数浓烟腾空而起,无数虎豹狼虫为了躲避山火都向西迁徙。 郑国也被这场山火惊呆了,太皇山脉南北无数山,中间是郑国的津西平原,有三州之地,无数百姓。 现在一场浩大的山火从郑汉边境开始烧起,逼得无数野兽下山侵扰民居,山脚下已有许多百姓失踪。 山火没法救,因为没有可取水的水源,或者有,但是远远不够熄灭如此多的火头。 这里浇灭那里又烧起来,甚至一阵小旋风就能让死灰复燃,还能让火点随风跳跃,所以山火烧起来,就只能让它先烧着。 等没啥可烧的,它自己就灭了。 但是对于罪魁祸首,郑国人已经认定这是汉国干的坏事了。 郑国的名将黄深已经带着两万人马在山脚巡视了,虽然明知道汉国的放火贼不太可能在山里,可还是希望逮住一个两个杀掉出出气,没想到还真就被他等到了。 吕赤虎不敢继续藏在山里,否则就是等着被烟熏死被火烧死,带着部下跟着山中野兽跑下了山,结果正好碰到正在巡视的黄深。 吕赤虎等人虽然狼狈,但是仍然打着汉军旗号,黄深一看就气不打一处来,二话不说立刻命令士兵全军突击。 于是吕赤虎刚刚下山就遭遇了郑军的迎头痛击,他本来就只带了一万人进山,除去烧死一部分,再加上埋伏雍卓拼杀死掉一部分,现在只剩下六七千人了。 两万对六七千,再加上吕赤虎的部下疲于奔命,骤遇袭击死伤惨重。 等吕赤虎向山里撤离脱开战场后,已经死伤三千人,只剩下三四千人了。 接下来总算是下了一场大雨,刮了好几天的东风停了,风头开始转向,本来秋天就是西风渐多于东风,西北风渐多于东南风。 风头转向,火势自然就小了,因为已经烧过烧无可烧了,再加上一场暴雨,这场山火终于熄灭了。 吕赤虎率军以来,未尝一败,而这一次居然在人数占优的情况下被烧得差点全军覆没,对晋国这位将领更加重视。 他痛定思痛,发现自己实在是太大意了,以为人数占优就可以戏耍对方,把埋伏分成了三次,如果狮子搏兔,亦尽全力的话,就根本不会有这场山火和这场惨败了。 吕赤虎叫过一名副将,对他一番耳语,让他下山去见郑国将领,把追杀晋国人的事情请清楚。 相比汉国,郑国人还是更加敌视晋国人。 于是这名副将下山,求见黄深。 黄深也不是蠢人,经过这名副将的一番解释,再加上汉人跑在火的前面,应该不是放火贼。这才同意放过这群汉国人。 吕赤虎取得了黄深的保证,连忙下山,本该返回汉国,但是被雍卓放火烧了实在太掉面子,并没有立即离去,而是在山脚下等晋人下山。 雍卓已经到了山路尽头,前面是悬崖,再无路可走,唯有下山一条路。 可是他在山上已经看到了,郑国两万多人,加上汉国一万来人,都在山下虎视眈眈等着自己下山呢。 现在下山的话,一定是被全歼的命运。 可是不下山也没有路可走,雍卓被逼无奈,只能趁着夜色偷偷下山。 化整为零,就是雍卓想到的办法,以十人为一小组,十个小组一拨,每半个时辰走一组,趁夜避过郑军斥侯。 这样一夜逃出几百人,十天的话,也逃得差不多了。 雍卓是第三批十人小组中趁夜色下山的。郑国人在山脚下设置了岗哨,封锁了唯一的道路。 四周被火把照得通明,雍卓第一批下山的那些士兵就已经暴露了,郑人和汉人同时包围了上来。 几万人把山脚下这条路围得水泄不通,雍卓的化整为零计策失败,既然被汉军和郑军发现,也就不再隐藏,选择亮明身份。 “对面的郑国将领,我乃是晋国三皇子雍卓,追索我国叛逃的士兵进入汉境,反遭汉军追杀,不得已遁入太皇山。” “汉军了为将我杀死,不但在中途设伏,还放火烧山,万幸那几天忽然刮起东风,我才幸免于难。” “现在我请求见我的姑母。” 黄深和吕赤虎同时一惊。 吕赤虎没想到被追杀的这位晋国将领竟然是晋国的三皇子。 黄深道:“你的姑母是谁?” 雍卓道:“姑母名瑶姬。” 第八十七章 郑国打算掺合一下 这下可让黄深难办了。瑶姬是皇妃,深受郑皇宠爱。 其实事情很简单,汉国跟晋国打起来了,然后一追一逃跑到郑国山里放了一把火,说起来郑国算是受了无妄之灾。 郑皇本来就软弱,每天沉迷于琴棋书画,知道这件事情后,多半会不了了之。 但是黄深是将军,最大的梦想就是东征西讨,手下的士兵数量不断增多,从几万到几十万。 如果大家都不打仗,和和气气的,将军就没什么用了。 因此黄深想把这些人都干掉,然后尸体丢到山里,再放一把火。 就算汉国和晋国追究责任,跟郑国也没关系。 但是他又想,这么简单的话,最多也就是汉国和晋国打起来,没郑国什么事情。 郑国参与不进去,他黄深就没有用武之地呀。 于是他看看吕赤虎,又看看雍卓,想着应该怎么才能把郑国也牵扯进来。 当吕赤虎和雍卓都开始沉不住气的时候,黄深终于下定了决心,打算把他们全杀了。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晋汉两国一齐找上门来,到时候自己推说不知道,汉国晋国咽不下这口气,说不定就会来打郑国,于是黄深就会得到重用,兵权再度扩大。 黄深为了不留下杀人的痕迹,打算把他们骗回到山里去杀,于是说道:“你们各说各的理,我难以决断,明天你们跟我到山里看一看。” 于是这三伙人混在一起,平安无事的过了一夜。 雍卓几次想要趁夜溜走,但是看到郑国将军黄深戒备森严,根本没有空隙能够逃走,整个营地被火把照得通明。 倒是跟汉军驻扎的营地没什么戒备,可能黄深巴不得他们俩趁夜再打一仗,多死点人。 雍卓刚要睡下,就有士兵禀报说吕赤虎求见。 雍卓很奇怪,双方生死仇敌,有什么好见的。 他没好气地说:“不见,我要睡了。” 听到帐外士兵应了一声后脚步远去,雍卓躺在草垫上刚要睡着,就听到帐外士兵再次禀报。 “殿下,吕赤虎求见!” 雍卓不耐烦地说道:“我不是说了不见吗?” 士兵答道:“吕赤虎让小人转告殿下,说他知道黄深想干什么。” 雍卓翻身从草垫上坐起来:“请他进来。” 过了一会儿,随着帐蓬中灯火微暗晃动,吕赤虎走了进来。 “雍卓殿下,今天晚上如果不合作,明天就是咱俩的死期。” 吕赤虎不磨叽,直接开门见山。 雍卓想了一下,觉得没道理,表示不相信。 吕赤虎说道:“黄深让你们一同回山里,就是要杀了咱们。” “你的姑母是皇妃,如果你见了你姑母,所说的一切她都会无条件相信,郑皇同样如此,那么需要进山察看吗?” “如果黄深不相信你,直接就可以坐山观虎斗,我还有六七千人,一定会把你带的兵全都杀死。” “可是他现在要求我也一同跟着进山,就是想要把咱们全都杀死在山里。” 雍卓仔细想了想,觉得吕赤虎说的是对的。 这个郑国将领的目的十分可疑,把他们带进山的目的只是为了察看火情,这个说法让人怀疑。 因为山火烧起来的话,根本看不出什么踪迹,也难分辨是谁放的火。 要求双方都进山,真的有可能是存了杀心。 雍卓道:“既然这样,不如今夜联手杀死黄深。” 吕赤虎深夜前来找雍卓就是想要商量一个对策,现在看起来雍卓还不蠢,虽然刚开始不信,但是摆明道理之后立刻就做出了决断,不愧是晋国的三皇子。 “你有两千人左右,我有六千,加起来还不到对方的一半。他夜里防备这么严,很难取胜。” 吕赤虎毕竟汉国军神,分析起来头头是道。 雍卓虽然初次领兵,但是军法学得非常熟,知道吕赤虎说得对。 “那怎么办?天亮之后更难逃跑。” 吕赤虎说道:“不如我们将计就计,进山后劫持这个家伙,然后沿着太皇山回到龙门断。” “到时候你还回你的樊城,我回我的汉京,咱们互不相干。” 雍卓摇头:“绝对不行,一旦脱离危险,只怕你立刻就会对我下手,到时候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吕赤虎道:“哪怎么办?总不能就这样等死吧?” 雍卓道:“按照你的计划劫持这个家伙,然后我们去魏国。” “魏国?”吕赤虎搞不懂为什么越跑越远,难道晋国这位三皇子不打算回晋国了? 雍卓点点头:“魏国境内你我都不熟悉,各奔东西,我才放心。” 吕赤虎想了想,他能理解雍卓的担忧,换做是他,也会这么干。 所以很干脆的同意了:“那好,我们定下一个暗号,只要说出这个暗号,就一起动手,把黄深控制住。” 两个人计议良久,吕赤虎才趁着夜色正浓,偷偷溜回自己的帐篷。 黄深并没注意到这些,他觉得在强大的兵力优势下对方根本翻不起浪来,而且这两国看样子已经成了生死仇敌,万万想不到他们会合作。 黄深要求他们跟着进山只是一个借口,免得被人识破了踪迹,于是吃过早饭之后,就率领着大军浩浩荡荡进了山。 雍卓和吕赤虎约定动手的时机恰好就在进山时,走在山路上难免会曲曲折折,并排走不了太多人,士兵从宽阔的一群变成了细长的一列。 吕赤虎故意跟雍卓吵起来,站在那里不走,互相指着鼻子骂得十分难听。 黄深知道双方积怨很深,听说又吵起来了,就没有怀疑,亲自去劝。 然而当黄深带着一队亲兵刚走到汉兵和晋兵之间时,只听吕赤虎大喊了一声:“动手!” 于是一场混战开始了,黄深的亲兵反应十分迅速,死死护住黄深往大部队的方向退。 因为黄深打算干掉汉军和晋军,所以命令自己的部队先进山,把守住关口要道,免得汉晋两国跑掉。 现在事发突然,黄深只能往山里边跑,因为他的大部队已经有一半进了山里,还剩下一半留在最后面监督汉人和晋人。 吕赤虎和雍卓在后面拼命追杀,要把黄深抢过来控制住。 第八十八章 越聚人越多 此时郑国国都,郑国皇帝郑泰正在会见从齐国远道而来的齐国丞相师偃,将军孙斑。 “二位的意思朕已经明白了,简单的说,就是杨玉昆的儿子被魏国人劫持了,现在已经回到了齐国,但是齐国打算报复,所以想要借道通过。” 师偃和孙斑一齐点头:“没错就是这样。” 郑泰虽然是一位不太合格的皇帝,性格也软弱,但是他毕竟是郑国皇帝,要为自己治下的百姓负责。 “你们齐国与魏国也有接壤,从你们那边过去不就行了?” 师偃觉得自己刚才那番解释的话算是白说了,无奈只好再解释一遍:“我们要去魏国的南阳讨个公道,清除那些贼人,最近的道路就是从郑国通过。” 齐国的将军孙斑在旁边补充道:“这样能够节省很多时间,如果我们从我们那边走的话,不能够直接到达南阳,需要在魏国境内穿行很久,这样肯定是不行的。” 郑泰不想惹这个麻烦。 虽然他跟魏武的关系不好,但是郑泰的野心不在于抢多大的地盘。 他只想把郑国打造成最具美感,最具文化气息,最为浪漫的艺术之国,让天下十国向往学问的百姓,都主动成为郑国人,这样即不用打仗,又不用准备粮草,简直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至于打打杀杀的,实在是太麻烦了,太不和谐了。 所以他不想借道给齐国人,万一魏国人因此而心怀芥蒂,那就不好了。 但是师偃和孙斑不达目的不罢休,一定要狠狠打击南阳盗匪,这简直岂有此理,居然都跑到齐国去抢人了。 要是不杀光这些跨国人贩子,齐国就会成为天下笑柄了。 俗话说得好,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就是这个道理。 齐国人好好的呆在自己家里,并没有去惹谁,结果就被莫名其妙抓走当了奴隶,最可气的是那些人居然还有一大半真的不回来了。 这才是真正让齐国人破防的地方。 为什么?宁肯去盗贼窝里当奴隶,都不愿意在齐国做百姓吗?还有天理吗? 所以齐国这一次下了很大决心,除了领兵的杨玉昆之外,还特意请一文一武两位重臣去郑国做说客,说服郑泰放开通道,让齐国军队通过。 看见郑泰丝毫不想通融的样子,师偃只好用出杀手锏。 “我国皇帝陛下近日发现了一块极为罕见的太皇山石刻,字迹古朴,可惜不认得。” “知道郑国皇帝文采超卓,又极为风雅。想必是认得这块石刻。” 郑泰立即来了精神,从半躺变成了端坐:“哦,是在太皇山发现的?那可真是好极了,不瞒你说,类似的石刻我已搜集了几块,价值不可估量。” 师偃道:“所以还请郑国皇帝通融一下,做为酬谢,我们愿意把这块石刻送给陛下,并且告诉陛下是在哪里发现的,如果派人去挖,说不定还能挖出几块。” 郑容哪能经得住这么大的诱惑,坚持了不到两秒钟,就点头同意了。 出了皇国皇宫,将军孙斑跟师偃说道:“既然郑国皇帝允许行军,事不宜迟,这就回去通知杨将军出兵吧。” 师偃赞同:“毕竟是通过郑国的国土,还是快把这件事办好。” 与此同时的另一边,太皇山脉中,雍卓、吕赤虎正在拼命搏杀。 但是黄深狡猾得像个兔子,在亲兵的掩护下飞快地跑进山里。 眼看计划失败,雍卓冲吕赤虎大喊:“先下山!” 昨夜商量,雍卓也考虑到了计划失败的问题,当时他问吕赤虎,如果没能劫持到黄深怎么办。 吕赤虎回答他,那时候冲破后军应该很轻松。 现在看起来,吕赤虎的预见是对的,从山上往山下冲,几乎不用费什么力气,而且速度很快。 走在最后收尾的郑军被汉人晋人冲得七零八落,然后吕赤虎和雍卓顺利冲出了包围。 “去魏国!” “南阳方向!” 他们俩向着各自的部下喊道,于是汉晋两国首次合兵一处,玩命地向魏国飞奔。 也许是雍卓第一次提亲进入南阳时,留下的阴影太过深刻,所以他总觉得那里的危险性堪比军事重镇,只要进入魏国,也许黄深就不敢追了。 黄深差点被这两个家伙绑架走,现在还心有余悸,一边破口大骂一边下令追击。 在郑国境内,黄深吃了这么大一个亏,他发誓一定要找回来。 于是再次变成了一追一逃游戏,不同的是这次在前边逃的变成了汉和晋,后面郑军在疯狂追赶。 齐国的杨玉昆将军得到了郑皇允许,可以前往南阳讨回公道,剿杀躲藏在魏国南阳的匪类,于是迅速调兵遣将,大军开拔。 而此时的秦朗,还在搞棕榈油和炸鸡薯条。 雉县的野鸡产业实在是太丰富了,经过人工饲养,野鸡数量大大增加,只要有足够的人工,完全可以供得上南阳一郡之地的鸡肉消耗和鸡蛋消耗。 对于老百姓来说,肉蛋奶那可太重要了。 有了肉蛋奶,身体营养跟得上,人才会越来越聪明,越来越强壮。 虽然油炸食品有点增肥的副作用,但是谁在乎呢,这才吃了几天的饱饭啊,根本不会有人怕胖。 除此之外,秦朗还在培养美少女天团。 在他不懈的努力之下,终于凑齐了性格活泼可爱的八个风尘女子,他很直白地命名第一个美少女天团,名称就是风尘48。 由于关于美少女的一切资料,都在秦朗的脑袋里,所以需要他亲自教导。 于是“秦老师”隆重登场,从步伐,到体态,从眼神到歌曲,舞蹈节奏,动作,甚至服装道具,全都由秦老师一手打造。 最开始这些女子还不太理解“秦老师”的话,但是在秦朗成功展示了一曲舞蹈之后,这些美少女才真的佩服得五体投地。 不由得纷纷感叹,怪不得朝廷让秦朗这样的老爷来作官,人家真的是什么都懂啊。 在秦朗的指导之下,第一支舞曲“热”已经排练得非常成功,配上特制的乐器和鼓点,真的很能挑动人心。 第八十九章 来我给你看看真理 秦朗这也算是为将来准备举行的十国贸易大会做准备,到时候一场热舞一定能够让美少女天团一炮而红。 南阳必将成为十国的经济、文化中心,引导十国风潮。 蓝怡这些天在秦朗这里住得十分舒服,如果不是有一个要刺杀雍卓的任务,她都想永远住在这里了。 其实南阳现在的条件仍然不算好,跟那些名城故地比起来,不但缺少厚重,也显得太寒酸了,旧砖加木头拼出来的别墅小房,整个南阳的城墙都被扒得一干二净。 旧城区拆得七零八落,已经快要看不出当年南阳的痕迹了。 但是蓝怡仍然十分喜欢这里,不为别的,只因为这里的气氛无比宽松,就是那种绝对自由的宽松。 在南阳到处都是新奇的东西,让人不知不觉就沉迷其中,处处标榜出与其他城市的不同之处。 仿佛这里就是一个世外桃源,从建筑到风景,从百姓风俗到治理方式,都完全与天下十国不同。 这种不同透露出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蓝怡为这种感觉深深着迷。 而秦朗这段时间正在搞规划,公交的木轨已经铺起来了,这些本来就不复杂,其他的城市照着样子同样能搞得出来,无非就是多花些钱而已。 但是在南阳,有许多速生的桉树,正好可以用来制作木轨,十国贸易大会,秦朗要让所有来参会的人感受到南阳的先进。 蓝怡有的时候看到秦朗在忙,也会伸手帮忙。 难免有些好奇,为什么这位秦大人的思路如此奇特。 比如他会在一个小花园里花费大量的精力竖起一座两丈高的雕像,那个雕像既不是皇帝也不是神仙,蓝怡好奇问过秦朗一次,秦朗说是奇迹。 再比如他把旧城区的一些房屋改造成商铺,牌匾偏偏不用旗子或者葫芦,而是横七竖八刷了彩色,还说什么将来有了霓虹灯就更漂亮了。 蓝怡也不知道霓虹灯是什么,但是她也能从这些奇思妙想中感受到乐趣。 就在她快要忘记自己的刺杀任务时,雍卓出现了,而且是打着旗号公然出现的。 十月下旬,晋国三皇子雍卓,带领一千出头的飞熊军出现在南阳边上。 跟雍卓一同出现的,还有打着汉国旗号的乌头军,由吕赤虎率领,约有四千人,同时出现在南阳边上。 不但如此,在他们身后大约百里,还有一万多的郑国黑山军,打黄深将军的旗号,正向南阳逼近。 在黑山军的身后,是四万齐国的白衣军,打杨玉昆的旗号,向南阳逼近。 蓝怡这是第一次见到雍卓本人,只用了一眼就已经深深把雍卓的形象印入了脑海,就算雍卓从今以后破了相,变了模样,她也能一眼认出来。 雍卓和吕赤虎被黄深追了一路,已经是精疲力尽,原本两国加起来有八九千人,现在只剩下一半左右。 真可谓丢盔弃甲,风尘仆仆。 雍卓对南阳的记忆还停留在他离开的时候,也就是三个月前。 那时候的南阳虽然建设得如火如荼,但是建筑并不多,道路也没有现在这么多。 刚刚过了郑国的边城,进入南阳地力量,他本以为迎接他的那是那些烂泥塘,可是没想到已经树木繁盛,小树苗已经长到了一人多高。 如果不是身后的郑国边城,雍卓几乎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 南阳的防卫力量还是有的,就是雍卓当初在叶县搞分封制搞出来的乡主,这些人训练出来的附庸成为了南阳的正式保安力量。 甚至雍卓还没有抵达郑国边城之前,秦朗这边已经通过千里镜发现了这些人的踪迹。 当确定了来人是雍卓以后,秦朗这才放下心来,叫士兵们准备好武器御敌,他自己则骑着马慢吞吞地来到了当初打劫雍卓的那个地方,等他们到来。 雍卓并不打算在南阳停留,现在身后跟着两万郑国兵,四万齐国兵,他只想找到秦朗报个信就走。 秦朗施施然打马而来,他看见雍卓就气不打一处来。 “雍卓!你就是这么治理我的叶县的?留下一大堆麻烦拔脚就走?” “你知道我花费了多少银子才摆平的吗?” 秦朗习惯性的先发制人,把财产损失的事情先提上一提,接下来不论谈什么话题,都可以占据主动。 雍卓苦笑一声:“对不住了兄弟,这次逃命逃到这里,就不停留了。” “我劝你也快走,齐国人带了四万白衣军来复仇,说是为了南阳贼匪支持人质的事情。” 秦朗摆摆手:“哎你不要紧张,这些事情以后再说,先给你介绍一下蓝怡。” 说着伸手向站在身后的蓝怡一指:“她叫蓝怡,是受雇前来杀你的杀手,你刚走她就来了,已经在这呆了三个多月了。” “另外我准备召开一次十国贸易大会,你务必找到你们晋国的豪商来参加,给我捧捧场子。” 听秦朗还在这里说些没用的,雍卓急道:“后面那四万白衣军是齐国专门来剿贼的,你还不快跑?” 秦朗说:“我跑什么?我又不是贼,我是官哪。” 雍卓道:“被劫掠到这里的齐国人回去之后,大肆宣传在这里是怎么样被迫害的,是怎么样被毒打的。而且领兵的那个叫杨玉昆,他的儿子曾经被抢来了。” 秦朗听他这么一说,顿时想起来那位被他放回去的齐国小年轻将军,没想到打了小的,老的出来。 如果不给他们上一课,还真拿村长不当干部呢,老虎不发喵,真当我病危呢。 秦朗再次拍着雍卓的肩膀说道:“没事,不用着急,我给你看看什么叫真理!” “真理?”雍卓有点听不懂秦朗说的什么意思,还以为秦朗准备效仿舌战群儒的那些纵横家呢。 秦朗立刻命令手下把新铸造出来的十门大炮一字摆开。 “过去你不是曾经问过我,说南阳不修城墙,将来敌人来了怎么办吗?” “现在就是揭晓谜底的时候了。” 雍旧看着十根黑洞洞的管子,觉得这东西应该是弩箭一类,效果可能更强一些。 第九十章 天降神雷 郑国军队和齐国军队算是合兵一处,六万大军浩浩荡荡,越过了郑国边城进入南阳郡后就开始安营扎寨。 杨玉昆的目的是到南阳讨个公道,所以就驻扎在郑魏边境上。 但是黄深不一样。 黄深本想把雍卓和吕赤虎全都杀死,却被两个人跑掉了。如果这两个人活着回去那还了得? 汉国和晋国会立刻以此为借口结盟,然后攻打郑国。 郑皇如果知道了,就算再软弱,也会一刀砍了黄深的脑袋。 所以黄深与杨玉昆分开,率领着自己的两万人马继续追踪下去。 他还没有接近南阳郡城,就收到了南阳方面的警告。 身穿蓝色制服,前胸后背用白线绣着“南阳戍卫”四个大字,骑在马上的巡察员拿着铁皮大喇叭向他们喊话。 “这里是魏国南阳,你们已经携带武器进入我郡领地,立即放下武器退回郑国,否则将受到我方攻击!” 黄深也是个有资历的将领了,打了不知多少次仗,这种做派还是第一次见到。 “不用理他,继续追击!” 黄深打定主意,雍卓也好吕赤虎也罢,跟魏国都没什么关系,只要自己速度够快,杀掉吕赤虎和雍卓后跟魏国把情况讲明,立即退回郑国,应该不至于引起两国争端。 于是黄深带领着两万兵继续追击,很快就到了南阳城外。 这时候南阳已经没有了城,连城墙都没有,而是一片片住宅房舍,所以秦朗就把抵抗战线放在了房舍边缘之外的三里处。 自从知道追兵几万,秦朗就把大炮摆好,加紧造炮弹。 吕赤虎和雍卓全都被暂时“解除”了兵权,汉国兵和晋国兵混在一处,由秦朗负责指挥。 “警告你们,立刻停止前进,放下武器投降,否则我们将进行攻击!” “南阳戍卫”拿着铁皮卷成的喇叭筒不停地喊,但是黄深却置若罔闻,他觉得自己这两万人仅凭一个南阳应该挡不住的。 蓝天之下,绿草如茵,连绵的山峦犹如古老的守望者,凝视着即将上演的战争之舞。 秦朗身后的“南阳戍卫”和汉军、晋军,依次排列成行,铁甲闪耀,战旗猎猎。 黑洞洞的炮口,仿佛是通向无尽恐惧的深渊。大炮在阳光下反射出冷硬的光泽,与周围的风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吕赤虎和雍卓站在秦朗身边,看着前面一字摆开的大炮,不敢相信用这东西就能挡住追兵。 “你就打算用这种东西抵挡齐国的四万大军?”雍卓觉得秦朗的脑袋可能坏掉了。 “秦朗,我没有开玩笑,这些郑国人应该是冲着我们来的,现在南阳连城墙都没有,根据抵挡不住,咱们一起跑吧。” 秦朗从腰间抽出一支千里镜,向远方眺望了一会儿,说道:“开什么玩笑?我可是郡守,守土有责的……准备射击!” 蹲在火炮旁边的炮手立刻清膛,装弹。 这种火炮还是很老式的前装式火炮,只不过炮弹是开花的炸弹,用来炸人是绰绰有余。 秦朗看着打着郑国旗号的黄深军队,心中默数着时间,当士兵们接近大炮的射程范围内,他呵呵一笑,手掌一挥,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放!” 炮手们瞬间紧张起来,他们点燃火药,将炮弹送入膛中。 轰的一声巨响,大地为之颤抖,炮弹划破长空,准确地落入了郑军的阵列中。 一时间,烟尘四起,哀嚎声连连。士兵们被强大的爆炸力掀翻,犹如被巨浪席卷的落叶,无力地摔倒在地。 郑国士兵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得措手不及,队形瞬间大乱。 随着火炮发出震天的轰鸣,一发发炮弹在敌军中不停地炸开,掀起巨大的烟雾和尘土,整个战场瞬间陷入了一片惊愕和寂静之中。 郑国士兵的表情已经从狂妄自信变为惊恐不安,他们的眼睛瞪得溜圆,脸上满是震惊和不可思议的表情。 “这……这怎么可能!”黄深无法置信地喃喃自语。 他原本以为南阳小城根本无法抵挡他的大军,胜券在握,但现在却亲眼目睹了这种从未见过的恐怖力量。 他心中涌起一种莫名的恐惧,担心自己是否已经触怒了神灵,遭到了神罚。 在秦朗这边,吕赤虎和雍卓带来的士兵们同样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撼。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惊讶和恐惧,有些人甚至已经跪倒在地,不停地叩拜。 他们看着这十尊黑黝黝的火炮,心中充满了敬畏和不可思议。 “这是神灵的惩罚吗?”一个被吓傻了的郑国士兵哆哆嗦嗦地问道。他的脸上满是泥土和汗渍,眼神中透露出无助和恐慌。 周围的士兵们纷纷点头,他们的心中同样充满了惶恐和不安。 一颗炮弹落在了他们中间,瞬间炸开了一个巨大的火球。士兵们被炸得七零八落,残肢断臂飞溅,血肉横飞。 “天罚!这是天罚!!” 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和火药味。爆炸声、求饶声、哭喊声混成一片,形成一幅残酷而惨烈的画面。 吕赤虎惊呆在那里了。 “这是什么武器?天降神雷吗?” 秦朗直接吩咐这些炮手只管不停开炮就行了,他相信就算再有两万人,一样打得他们丢盔弃甲。 根本不用管什么射击诸元,开花弹也不用太准确。随着一声声震耳欲聋的轰鸣,一颗颗炮弹炸起一团团烟雾。 郑国士兵再也支持不住,这种超越他们认知的东西无限放大了心中的恐惧,凡是还能跑得动的,都纷纷拔腿就跑,拦都拦不住。 “秦朗,你这这这是什么东西?” 这些炮蛋的爆炸深深震撼了雍卓的心灵,他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如此厉害的东西,从来没想到人可以施展出天雷一般的神奇手段。 魏国将一战而霸!天下十国,或许将因为这种神器而迎来最终的统一! 这是除了秦朗之外,在场所有人心里的想法。 秦朗皱眉看着炮弹飘忽的弹道,诡异的落点,不由得心中暗道:“看来仓促而成的东西还是不行啊,再打一会儿会不会炸膛?” 第九十一章 警告!你已携带武器进入我郡领地 吕赤虎的眼睛注视着一颗被火药推动的炮弹,看着它划破长空,然后准确地落入敌军之中。 爆炸声响起,烟尘四起,生命的碎片在战场上空飘散。 他的心中瞬间涌起了一种无力感。 他意识到,自己所有的战略和战术在大炮的射程下都是徒劳的。 他的战术、他的军队,都无法与这种新型武器相抗衡。吕赤虎的军神名号将会被这种武器撕得粉碎。 再坚硬的城墙,也无法抵挡片刻,各国的坚城要塞在它面前都是一个笑话。 在汉国奋斗了三十年,纵横沙场未尝一败,然而这些曾经的骄傲和自信此刻都被无情地摧毁。 吕赤虎的名字已经如昨夜的星星落幕,时代变了。 雍卓看着苦苦追杀了自己大半个月的郑国军队就像树叶一样被火炮掀起、撕碎、击溃,心中涌起一种难以言喻的震撼。 此刻他的内心在狂呼:“为什么?为什么这种武器不是我晋国的?” “为什么秦朗不是我晋国人?” “为什么??” 目睹了两万郑国士兵在不到三刻钟的时间里崩溃奔逃,带给雍卓震撼的同时,还有恐惧。 他深深地明白,这种新型武器掌握在魏国手里,可以轻易征服任何一个国家。 天下十国或许很快就会成为历史。 除非……晋国也能掌握同样的力量!! 雍卓心潮澎湃,如果自己掌握了火炮,将不再需要与其他皇子进行血腥的争斗! 更可以通过这种强大的武器威慑朝中大臣,让他们不敢有所异心。火炮不仅可以让他成为真正的皇帝,还可以让他成为历史上的伟大君主。 如果拉拢秦朗到自己这一边,那么就可以建立一支无敌的火炮军队,横扫天下,开创属于自己的皇朝。 此时此刻在雍卓心中,皇位、基业、荣耀和权力交织成一幅壮丽的画卷,而火炮则是实现这幅画卷的关键。 他渴望掌握这种武器,渴望成为真正的皇帝,渴望开创属于自己的不世基业。 剩下的郑国士兵有一半逃跑了,还有一半被彻底吓傻了,跪在地上一动不敢动,生怕自己不够虔诚,惹怒了神灵,一个雷把自己劈死。 这时“南阳戍卫”继续喊道:“放下武器投降,否则神雷劈死!” 这些士兵早就被吓破了胆,连忙把手里的武器交出去,甚至主动把自己捆起来,做了俘虏。 溃逃的郑国士兵还没跑到魏郑边界,正在扎营的齐国士兵就已经骚动起来了。 因为密集的炮声响起,使他们误以为是雷声,可是天空晴朗万里无云,这不停的响雷,再加上南阳那边腾起大量烟尘更让他们疑神疑鬼。 “禀……禀……禀……将军!” 派出去的探子已经吓得话都说不囫囵了:“南阳降降降降下神神神雷!劈劈劈死了好多郑国……士兵!” 杨玉昆虽然也听到了密集的雷声,但是他并未相信什么鬼神之说。 “怎么回事?你先坐下喘口气,喝一点水,等你想好了再跟我说。” 探子被他安抚了几句,这才逐渐安下心来,详细讲起了他在战场一侧的所见所闻。 他描述了南阳那十尊大炮的样子,还讲了炮弹如何呼啸着飞向敌军阵地,如何爆炸,如何摧毁敌人的防线。 探子都知道军情的重要性,是主帅用来判断敌情第一手资料,所以从来不会夸大,只会如实描述。 可是火炮这种东西实在是超出了他的认知,不知道这倒底是个什么玩艺,只知道有道法的仙师可以降下神雷。 所以探子下意识的觉得,这种武器说不定就是仙师召唤出来的神雷,否则根本没办法解释。 杨玉昆听了,脸上露出了疑惑的表情,摇摇头说道:“此言未必可信。这种新型武器,闻所未闻,如何能轻易摧毁敌军?” 探子急了,杨玉昆说他的话未必可信,就是否定了他的所有啊,因为探子本身就是为了向主师描述敌情而存在的。 如果主帅觉得一个探子的话未必可信,那岂不是说明职业生涯就此断送了。 因此探子竭力解释,描述炮击的场景,那些被炸飞的肢体,还有四处逃窜的郑国士兵。 “将军若是不信,郑军的溃兵应该快要到了,将军随便抓来几个一问便知。” 杨主昆依然带着疑虑,皱起眉头说道:“纵使你说得全是真的,我也难以相信。这种武器如此厉害,岂不是逆天之举?” 他依然坚信自己的经验和判断:“战场之上,胜负乃常事,不必过于惊慌。此言虽有所夸大,但我也不可轻视。” “至于到底是什么东西,一看便知!” “召集诸将,出兵!” 杨玉昆有自己的骄傲,他是齐国将军,来魏国的南阳是为了剿灭那些敢绑架他儿子的贼匪。 他要用这些贼人的血来警告那些敢打他杨家主意的人,下场就是灰飞烟灭。就算贼人来自最遥远的周国,他杨玉昆也要让贼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骑在马上的“南阳戍卫”再次拿着铁皮大喇叭向齐国人喊话。 “这里是魏国南阳,你们已经携带武器进入我郡领地,立即放下武器退回郑国,否则将受到我方攻击!” “不用理他,继续前进!” 杨玉昆下达了跟黄深同样的命令。 这一路溃兵没有看到,也许是全都躲藏到两侧的山林里了。 但是郑国士兵的尸体倒是看到不少,的确是像探子说的那样,完全碎掉了。 有残肢断臂,也有被炸出来的肚肠,半颗头颅死不瞑目地盯着杨玉昆。 越是往前走,杨玉昆就越是心惊肉跳,这战场简直就如同地狱一般,很难想象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武器造成的。 地上明显出现新翻出来的土,探子口中描述的“神雷”击中的地方会有近一丈方圆的大坑,深度大概三四尺,大量新鲜的泥土被掀出来,散落在坑四周。 同样散落在四周的还有郑国士兵的尸体,整个现场看起来就如同被天雷撕扯一样的情景。 但是杨玉昆还是难以相信。 第九十二章 打造武陵2.0 就在他低头检查的时候,天空中响起怪异的“鸟”叫。 一种特别尖锐的声向渐渐向这边逼近,紧接着就是“轰”的一声。 杨玉昆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一片硝烟,耳朵里除了鸣响之外什么都听不见,四肢仿佛一瞬间抽去了骨头,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胸腹间感觉无比难受,烦闷欲吐又吐不出来。 他定了定神转头看去,只见身后不远处出现了一个大坑,周围的士兵倒了一片,同样出现了无数残肢断臂。 此刻他终于明白了探子口中描述的这种武器是如何制胜的了,这简直就跟雷击没什么两样,甚至比雷击的威力要大得多。 还没等他想明白,更多的爆炸声此起彼伏,齐国军队再次遭遇了南阳火炮的攻击。 …… 一队足足有三千人的护卫队护卫着马车正走在通往南阳郡的道路上,阳光洒在护卫士兵的甲胄上,铁蹄踏破乡野的寂静,尘土飞扬。 霓裳和隆庆坐在同一辆马车里,两人相对而坐表情严肃,显然是在讨论一件严重的事情。 霓裳首先开口:\"皇兄,你说,秦朗能不能抵挡住齐国的攻击?\" 隆庆皱着眉头回答:\"据我所知,南阳现在根本没有什么守卫,我走之前,连最后一块城墙砖都拆了,只怕很难抵挡。\" 原来隆庆和霓裳离宫之后,原计划是去郑国找郑容,但是走到半路,就被魏武委派的护卫追上了。 魏武没有强求他们回京,而是让他们带着护卫和圣旨立刻赶去南阳,把秦朗带回京城。 原来安插在各国的眼线情报汇聚到京师后,魏武知道了近期各国兵力调动的情况,汉国、齐国、晋国、郑国,全都出现了异动。 其中汉国晋国不与魏国交界,魏武并不关心,他最关心的还是齐国。 齐国是老牌强国,调动兵力的又是着名将领杨玉昆,所以格外关注。 直到眼线报回来的信息显示,杨玉昆带领四万军队,已经借道郑国向南阳逼近,目的是要杀死盗匪为他儿子报仇。 魏武当然不信这种狗屁借口,他觉得这就是齐国想要入侵魏国的借口。 他没想到齐国与魏国的边界兵力布置竟然毫无变化,那个杨玉昆反倒借郑国的路去往南阳。 这让魏武开始担心那个被他扔到南阳的倒霉蛋秦朗。 如果魏齐之战不可避免,魏武也丝毫没在怕的,但是他觉得秦朗如果死在杨玉昆的刀下,这个人才实在是可惜了。 既然太子隆庆跟霓裳全都跑出去了,就让护卫队追上他们,叫隆庆把秦朗带上,一起撤离南阳。 然后他开始亲自调动军队,准备御驾亲征,以御外侮。 霓裳忧心忡忡地说:\"皇兄,既然父皇让咱们把秦大人带走,那么我们事不宜迟,快点赶过去。\" 隆庆点了点头,说:\"我已经派人带着父皇的圣旨先行一步,让秦朗回京。但是,南阳郡是我魏国的领地,现在齐国人大剌刺地带兵进入,我不能坐视不理。\" 霓裳思考了一下,说:\"我们可不可以尝试联系郑容,请求郑国的帮助。如果他们能派兵支援,也许可以抵挡住齐国的攻击。\" 隆庆摇摇头说:\"南阳与郑国接壤这条路是最近最快的,如果要联系郑容,一定得先经过南阳,等到了郑容那里,她再派兵出来,什么都晚了。\" 两人默默地走着,心中都很担心秦朗的安全。 他们不知道的是,现在秦朗正拉着雍卓在他的小别墅里品尝着他亲手制作的南阳美食:炸鸡薯片。 别墅庭院中,秦朗正忙碌地准备着美食。而雍卓和吕赤虎则坐在一旁的桌案后,满怀期待地等待着即将呈现的美食。 秦朗手法熟练地将鸡肉切块,裹上面粉,然后再放入沸腾的油锅中。 瞬间,一阵诱人的香气扑鼻而来。雍卓不自禁地闭上眼睛,沉醉在这股美食的氛围中。 接着秦朗选取了最大、最圆的土豆,用刮皮刀将它们刮成薄片。然后,他将这些薄片放入滚烫的油锅中,用筷子轻轻翻动,让它们均匀受热。不多时,一片片金黄色的薯片就浮在油面上,散发出让人垂涎的香气。 空气中弥漫着炸薯片的香味,与庭院中的花香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味道。这种味道不仅刺激着他们的味蕾,也激发了他们的想象力。 不多时,南阳的经典美食炸鸡薯片就在秦朗的高超厨艺下诞生,雍卓和吕赤虎带着期待和好奇分到了一小盘薯片和一小盘炸鸡。 吕赤虎的目光被薯片金黄色的外观所吸引。在阳光的照耀下,薯片闪闪发光,就像一群小小的金片,诱人的色彩让人忍不住想尝一口。 古代的油脂珍贵,除了贵族之外,普通的百姓人家根本不可能制作油炸食品。 就连吕赤虎身为汉国将军,吃到油炸的东西次数也不多,所以秦朗准备的虽然简单,但却让他们满怀期待。 第一片薯片放进嘴里,他的脸上闪过惊讶的表情,眼睛瞪得大大的,胡子都飞起来,嘴唇微张,仿佛无法相信他所尝到的味道。 吕赤虎眼中闪烁着兴奋和满足。他低声惊叹:“这……这太奇妙了!” 雍卓同样感觉到无比惊奇,这种食品看起来简单,但无论色、香、味都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秦朗自己也端了两盘坐下:“不要客气,尝尝我的手艺。” 接下来庭院中变得安静下来,只剩下薯片在口中的咔嚓声和满足的咀嚼声。 “哇,秦朗,这东西也太好吃了吧?这全都是南阳特产?怎么我在这里的时候没有尝到?”雍卓觉得炸鸡薯片好吃到停不下来。 “哼,你还说,我当时还在病着,结果你们一个两个全都溜了,丢下一堆烂摊子给我。” “好在秦大人我能力出众,这点区区小事自然难不倒老爷我,随便治理了一下,南阳就大变样了。” 秦朗有一点武陵的感觉了。 “昨天那些宋国人被打败之后,表现竟然还不如郑国人,倒是有一大半当场就投降了的,不过也好,有了这些人的加入,我的免费劳动力就足够了。” 第九十三章 蓝怡的决断 一场小型的美食聚会完美结束,吕赤虎和雍卓心满意足地回到被分配的临时住所。 秦朗仍然以无比充沛的精力,忘我地投入到美少女天团的培训工作中去。 郑国和齐国被俘的战俘人数多达三四万,全部由师爷接手,投入到了矿山开采和永不停息的基建中去了,南阳的道路和住房再度迅速扩张。 十一月的阳光温柔,刚兴起不长时间的木轨公交一路叮叮当当驶过站台,现在的南阳实在是太火爆了,大量的人口涌入之后,立刻撑起了原本凋零的各个行业。 什么小吃浴池修脚刮脸等日常消费如同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就连半夜的时候还能在街边看到卖糖炒栗子的。 蓝怡站在一棵树的阴影下,看着雍卓回到了住宿处,跟其他人一样的二层小房,悄悄拔出短剑跟了上去。 这间房子还是之前雍卓住在南阳时住过的房子,他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推开门直接上了二楼进入卧室,这个时候蓝怡已经悄无声息地进了别墅。 雍卓觉得命运真是个神奇的东西,他才刚刚离开这里没多长时间,居然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这里。 相比自家的晋国皇宫,一脸憨笑的大哥和满脸怨毒的五弟,雍卓觉得还是南阳的生活踏实。 而且这一次是秦朗实实在在救了他一命,如果没有秦朗的火器,衔尾追来的两万郑国军队就能要了他的命。 更何况,“大炮”这种火器,秦朗就是这么称呼这种武器的,如果能够掌握在手里,制霸天下还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吗? 雍卓觉得自己有必要继续呆在南阳,不得到大炮的详细资料誓不回国。 他摊开一张纸,又磨了墨,提笔在纸上详细写下他目前了解到的大炮信息。 “炮!战争神器也。” “始现于魏国南阳,其郡守秦朗,异人也。” …… 蓝怡悄悄摸上二楼,这一次她确定了目标就是雍卓绝对没错,而且看样子这个目标本身的武力值应该不算太高。 为了保险起见,蓝怡从袖子里掏出迷魂香,轻轻吹燃。 这种迷魂香跟火折子差不多,制作好之后就点燃,之后再使它处于极其缓慢的燃烧状态,一个迷魂香能存放五天左右。 此时迷魂香被她吹亮,淡淡的烟雾升腾起来,向屋内飘去。 雍卓正全神贯注的书写,越写越困,觉得眼皮发沉,胳膊都有些抬不起来,就想闭上眼睛睡一觉。 他没想到自己是中了迷魂香的道道,既然困了索性就把笔一撂,伏在案上就睡。 过了片刻,蓝怡等屋里的迷魂香散得差不多了,这才持剑上前。 “冤有头债有主,有人花钱买你的命,到了地府别做个糊涂鬼!” 蓝怡举剑就往雍卓脖子上劈去,但是就在剑锋距离脖子只有一丝距离的时候,她忽然停下了。 “如果我杀了雍卓,自然就要回去复命,那么接下来就是下一个目标,也许是楚国,也许是鲁国,谁知道呢。” “然后就是潜伏,刺杀,复命,接着继续下一个目标,如此周而复始。” “直到有一天我拿不动这把剑,或者有一天被目标杀死,死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可能是街头,也可能是阴沟里。” “所以……杀了他,我就该离开这里了。” 蓝怡看着伏案呼呼大睡的雍卓,回想起了在南阳这段时间的点点滴滴。 南阳在蓝怡的眼中非常怪异而又充满了温情和趣味,这种感觉是在她周游任何一个国家,去到任何一个地方都感受不到的。 十国分割天下已久,期间相互攻伐了不知多少次,百姓已经厌倦了战争。 但是战争的阴云始终笼罩在所有人的头上,当皇族开启战争号角的时候,治下之民根本无法避免,所以大家每天都在为未知的明天做着准备。 蓝怡去过很多地方,民间几乎没有什么娱乐,仅有的娱乐就是一些说书唱曲的,绘声绘色讲一些征战沙场的故事,某个在苦难中挣扎的百姓通过军功封侯。 但是南阳真的没有这些,就很奇怪。南阳所有的一切似乎都为人们的舒适生活而生。 那些铺着木轨的公交,每个公交站点旁边的报刊亭,蓝怡仔细去看过,真的是一些自制的小册子,印着南阳特有的楷写草字。 做为一个杀手,蓝怡是识字的,南阳文字与通行天下文字几乎一样,就是简写了很多,许多字都用偏旁代替。 她还记得在秦朗的桌子上看到过一句诗:日赵香庐生紫烟 当时她还暗中嘲笑秦朗把日照的照写错了,其实这首诗就是用的南阳文字。 当然也不仅是这些,南阳有免费的义学,雇了三十个识文断字的先生每天讲课。 这时蓝怡第一次站在大街上听课,她记得当时围在义学旁边的人多到堵塞了整个街道,却没有一个人说话。 也是从这一天,蓝怡意识到,南阳是一座充满了希望的城市,这座没有城墙的城市接纳任何国家,任何地方的来客。 这里到处都是机会,到处都是变化,让人目不睱接。 南阳旧城区原本的衙门被拆除了,原址的地方竖立起一座三丈高的石像,是一个半披着衣服的女子一手举起火炬一手捧书。 虽然这石像很像是风尘女子,不然谁干嘛要半披着衣服呢?但是秦朗说这是自由女神。 蓝怡觉得很新奇,女子很少有神,但是秦朗说不但自由是女神,正义也是女神,他还说正义女神蒙着眼,但她能明察秋毫。 在南阳,蓝怡觉得自己不是一个男人的附庸,而是一个拥有自由的人,有着和其他所有人一样的权利。 这些都让她为南阳这块地方深深的着迷,让她在这里留连忘返。 明明这地方每天盖房子挖矿,要么就是铺路和打铁,叮叮当当响个不停,但是她偏偏觉得全天下哪里都比不上南阳。 如果今天这一剑斩下去,也就意味着她的任务完成了,必须离开南阳。 蓝怡深吸了一口气,真气一吐,震得掌中短剑寸寸碎裂,她遗憾地说道:“我心情激荡,一个不小心,把剑震断了,目标只能下次再杀了。” 第九十四章 雍卓的奋斗 雍卓从昏睡中醒来后,觉得这一觉睡得格外香甜。 长期以来他不是在宫斗,就是在宫斗的路上,每天起床恨不得先励志一百遍,然后才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开始还好,但是随着年龄慢慢增大,精神不知道饱不饱满,黑眼圈肯定是越来越饱满了。 每天晚上都要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到半夜,然后有点动静就会醒。 可是趴在桌子上这一觉,竟然睡得这么沉,仿佛刚刚睡着就醒了,然而已经是第二天了。 雍卓把这个功劳归功于南阳的和谐环境,在这里他过得很轻松,不但可以跟着学习各种新奇的东西,还能吃到各种美食。 如果不是大炮刺激着他的神经,他真的想这辈子就留在这里不回去了。 简单洗漱之后,雍卓就出门打算去学习大炮的制造工艺。 这可是他将来称霸天下的利器——如果秦朗不把这东西献给魏国皇帝的话。 雍卓刚开门,就看到门口站着一个气质清冷的女子,只见她腮凝新荔,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乌黑的秀发绾成如意髻,插了一梅花白玉簪。 “请问你是……”雍卓不知这女子为何站在他的门前。 然后蓝怡就开口道:“我叫蓝怡。” 雍卓笑道:“幸会幸会。” “我是来杀你的。”蓝怡认真地说道。 雍卓顿时尴尬不已,看样子这位女子神情严肃,语气平缓,眼神清明,不像是胡言乱语的病人。 蓝怡抿了抿嘴唇,眼神看向远方正在建设中的南阳城。 “我接受了雇主的委托,杀掉你就是我的任务。” 她话锋一转:“但是我是一个有原则的杀手,在杀你之前,我会把准备杀你的手段用谜语的形式告知你。” “假如你猜中了,就算你命大,假如你猜错了,就将死在我的暗杀之下。” “你明白吗?” 雍卓笑道:“所以你今天就是来给我猜谜语的吗?这故事编得很完美。” 他觉得这个女子不太像杀手,反倒像个婉约温柔的邻家小妹。 蓝怡交给雍卓一张纸,转身就离开了。 雍卓打开一看,纸上只写了一行字:“看看圆,摸摸麻,包着一肚小月牙。” 雍卓略一思索,就知道这是一个猜物的谜语,分明就是橘子。 如果这位叫做蓝怡的女子真是杀手的话,暗钉的手段就是用橘子,那么肯定是下毒,只要不吃橘子就行了。 雍卓摇头一笑,感觉自己也是够闲的,居然还真把一个小姑娘的话当真,可能她只是想让人跟她一起玩猜谜语吧。 他随即就把这件事丢到了脑后,因为今天有更重要的事情在等着他做,那就是获得大炮的相关资料。 最直接的办法当然是去找秦朗。 他住的地方离秦朗住的地方并不远,走着走的话也就一刻钟就到了。 但是秦朗并不在家,雍卓去市政厅询问,办事小吏回答说郡守去榨油厂了。 榨油厂面积很大,还包括了一整片的棕榈树园。 因为冬天将至,棕榈树将进入休眠期,为春天开花结果积蓄力量。 所以这已经是最后一批采摘下来的棕榈果了,接着就会进入清洗,分类,分解,熬煮的流程,直到全都变成油,再沉淀形成固体和液体两种油。 雍卓疯狂的记录着他能公开获取到的一切知识,如果不是怕引起秦朗的警觉,他甚至都要从晋国调来几个小吏帮他记录。 这些原本就长在野外,甚至都没人管的棕榈树,到了秦朗这里居然就变成了产油大王,而且这油的确很香。 上一次雍卓吃到的炸鸡就是棕榈油炸制成而,现在雍卓还能回味炸鸡的美味。 等雍卓好不容易追到榨油厂,厂里的人说秦朗刚刚离开,说是去园里看一种什么植物,很快就会回来。 于是雍卓就坐在榨油厂的门前等,厂里一个小厮还端了一盘水果上来,里面有两个瓜和几个橘子。 雍卓看那瓜皮上面还有泥,就没碰,伸手拿了一个橘子,刚剥开拿了一瓣往嘴里送,忽然就想到早上那个叫蓝怡的女子跟他说的话。 “看看圆,摸摸麻,包着一肚小月牙。” 雍卓赶快把橘子放回盘里,一个破橘子而已,他可不敢拿自己的命赌。 但是同时他的心里也涌起无比好奇,这个橘子里是不是真的有毒?蓝怡到底是杀手还是精神病? 想到这里他又把那个橘子拿起来,放在袖子里,刚好看到门旁边趴着一条小狗,他就把那个橘子扔了过去。 小狗吃了之后,还是活蹦乱跳,什么事都没有。雍卓这才放下心来,还暗笑自己愚蠢,居然被一个女孩给忽悠了。 不一会儿秦朗果然回来了,看到雍卓觉得很奇怪:“你怎么还在这里?” 雍卓说道:“我不在这里去哪里?” 秦朗拿出一个小本本塞给他:“快去你的县里,我记得你是在叶县吧?” 雍卓想要解释几句,诸如“当时我们只是因为你病了开玩笑”之类的话,但是看到秦朗塞过来的本子上写着四个大字:“大炮工艺”,立刻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我马上就去!你请放心,叶县一定替你管好。” 他心中已经被巨大的喜悦填满,日思夜想的东西这么简单就到手了,让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翻开小本本的第一页,只见上面写着:“想造大炮,得先干活!” 再往后翻,全是秦朗写出来如何发展叶县的条目,其中包括施政措施和县域布局,甚至还有选举办法,要求按选民的意愿选出行政长官和议员。 虽然这本子里写的种种措施,特别是什么选举之法让雍卓嗤之以鼻,但是一合上小本,看到封面的四个大字,他的心再次火热了起来。 管他什么措施不措施,反正秦朗让这么干,那就这么干算了,祸害的又不是晋国百姓。 说干就干,雍卓带着秦朗配给他的一名小吏,就急匆匆奔赴叶县当县令去了。 雍卓没注意到,跟在他身后不远处的,还有一个神情清冷的姑娘。 第九十五章 汉国军神的挣扎 雍卓离开了南阳去往叶县,吕赤虎在自己的住处急得团团转。 不为别的,就为了大炮。 自从见识了大炮的威力,吕赤虎彻底陷入了低迷和颓废,但也只是一阵,他就重新振作了起来。 他是什么人?是汉国军神哪! 如果有了大炮的协助会怎么样?当然是天下军神哪,所有人都将不堪一击! 于是吕赤虎暗暗发誓,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都要取得大炮的工艺。 在秦朗家里吃了一顿炸鸡薯片,接下来吕赤虎就无事可做了,见不到秦朗,甚至连雍卓都没了踪影,不知道都去了哪里。 他在没搞定大炮之前,根本不想回汉国,任何人来找他,甚至汉国皇帝下旨,吕赤虎都会抗旨不遵。 大炮才是他的人生未来,大炮才是确保他辉煌所在。 只要掌握了大炮,再加上他的兵法,这天下还有敌手吗?甚至吕赤虎想到,如果把大炮缩小到掌中可拿,打出的炮弹不求杀伤几十士兵,就算能让一个人受伤那也了不得呀。 那个时候,弓手就失去了意义,培养一个弓手要五年,培养一个炮手可能只要五个月。 但是现在这一切都只是吕赤虎的幻想,大炮没到手之前一厢情愿的臆想。 要获得大炮,当然非秦朗同意不可,那么秦朗会同意吗? 吕赤虎觉得不会,但他必须得试试。 于是吕赤虎去找秦朗,秦朗不在家。他又去找雍卓,雍卓也不在家。 他去市政厅打听,说秦朗去了矿山。吕赤虎又坐公交去了矿山,秦朗没碰到,但是碰到一个叫做周兴的小眼睛胖子,据他自己讲,他是秦朗的师爷。 吕赤虎委婉表达了对秦朗的尊重和敬佩,并表示对师爷同样尊重和敬佩。说自己想跟着秦朗学习治理经验,但是又担心惹得秦朗不高兴,想问问秦朗有什么喜好。 师爷还能不懂这个? 一听这个长着满脸横肉的老头子就是有所图谋,有图谋最好了! 于是师爷详细而明确地指出,秦老爷最喜欢的两样东西,银子!美女! 银子越多越好,美女越多越好! 吕赤虎一听,这爱好凝聚成四个字,不就是贪财好色吗?挺好记啊! 银子他还是有不少的,他带到南阳来的部下还有几千,事不宜迟,应该命令他们速速回去取银子。 但是美女他就没有多少,因为年纪大了,有点力不从心,要太多美女也没用啊。 既然数量不够,就只能提升质量了。 汉国的美女是出了名的美,曾经几位名动天下的美女大多出自汉国,要搜罗那么一两位还是能做到的。 吕赤虎把这些事情郑重其事地交待给了手下的副将。 “这次回去取银子,务必要快!如果陛下问起,你就直说这个情况,让陛下也再多拿点银子出来。” “还有美女一定要搜罗两位以上。” 副将抱拳道:“将军请放心,属下回去后一定快速把银子运来,但是这美女么,两位数实在太多,不容易凑啊。” 吕赤虎怒道:“两位!两位!不是两位数!还两位数!榨干秦大人算了!” 这时一个声音响起:“谁要榨干我?” 吕赤虎回头一看,秦朗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正满脸问号。 “我刚刚听你说要榨干我?” 吕赤虎连忙解释:“怎么可能呢秦大人?我怎么敢榨干您?再说我这老胳膊老腿的也不行啊,我说的是美女。” “美女?”秦朗立刻来了精神,连眼睛都亮了。 “哪呢?美女在哪呢?” 吕赤虎把秦朗拉到一边,跟他细细解释了一遍。 “我就是想跟秦大人多学点知识,但是没有点束修实在是过意不去啊。” “幸好家里也没有什么别的东西,银子倒是有个几百万两,美女有那么一两个,还希望秦大人不要拒绝。” 秦朗一听这真是好事掉到脑袋顶上,人家汉国将军多上道,千里迢迢回家取钱和美女,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 “吕将军不错,真是善解人意啊。”秦朗实在忍不住夸了两句。 吕赤虎顺杆往上爬:“秦大人的知识太多,我也学不过来,就挑简单的学几样,比如大炮那个就挺好。” 秦朗仰天一笑:“哈哈哈哈,想学大炮是吧?” 吕赤虎点头道:“没错!” 秦朗大手一挥:“可以!” 吕赤虎幸福得简直要晕过去了,不敢相信秦大人真的这么大方,这么轻易就得到了大炮的工艺知识。 秦朗接着说道:“不过嘛,在那之前,你必须得帮我做一些事情。” “请秦大人吩咐!老夫赴汤蹈火……” 秦朗连忙截住吕赤虎的马屁:“打住!打住!你命令手下去回去取银子和美女,顺便把你们汉国最大的几位商人请来,我南阳要举办一场十国贸易联盟大会。” 吕赤虎当是什么难事,这种事情再简单不过,商人本来就地位低下,还不是怎么管怎么是。 秦朗又补充道:“让他们多带点钱来,召开的时间还没有最终确定,希望汉国不要缺席。” 截止目前,秦朗已经通过雍卓的晋国、与郑容写信的方式向郑国、再加上吕赤虎的汉国,自己所在的魏国召集巨商豪客,现在已有的算是四个国家,距离十国的数量还差六个。 当然南阳一场仗的名声传出去之后,周楚韩秦唐齐蜀吴等等都会赶来刺探情报和信息。 如果国家凑不齐的话,也只能这样先慢慢凑着,等什么时候凑够时候再召开。 吕赤虎自告奋勇:“我国与秦国交好,秦国那边我可以帮忙通知,能来多少不敢保证,但是只要来了的必定是巨商身份。” “好!”秦朗觉得这一场仗真的没有白打,所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现在吕赤虎就等着送钱呢,等消息传开以后,还不知道得有多少个国家上赶着送钱,想要大炮的工艺。 这可是秦朗的摇钱树,必须认真对待。 秦朗都想好了,就在郑容的窑子馆旁边本来想开赌场的地方开一个博物馆,里面专门陈列大炮,从最简单的投石机开始,摆出一个系列来,门票也不贵,就两万两银子一张票就可以了。 第九十六章 魏国南阳这个情形,是不是非常 “既然这样,那其他几个国家也由你去通知吧!” 秦朗郑重地对吕赤虎说道:“这件事一定不能办砸了,否则会影响我对你的信任,记住,越快越好!” 吕赤虎颤抖地握住秦朗的手,他激动啊。 能让秦朗亲自布置任务,这说明快要成为秦朗的“自己人”了,也就意味着大炮正在向自己一步步靠近。 此时远在千里之外的秦国首都咸阳,太子秦苏正在批阅奏折。 “高阳的粮食竟然丰收,亩收一石粮,真是可喜可贺。” 他用朱笔在奏折上画了个红圈,表示已经认真阅读过了,算是一种记号。 放下奏折,秦苏轻轻捶了捶腿,把目光投向阳光明媚的御花园,此时已经百草凋零,枯木落叶,一派萧瑟的景象。 他心中同样也涌起了惆怅,秦皇病倒已经两年半,这两年半全凭他每天兢兢业业,才维持这个国家运转。 可他也是年轻人,也向往能够出去走走,哪怕外面已经没有了绿草如茵,看看秋景冬景也是一种放松。 可惜这只是他的幻想,每天从早到晚,秦苏都被困在无数奏折里,这些奏折都是各地官吏报告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的官员爱唠叨,一写就是洋洋洒洒数千上万字,结果读了半天屁事没有。 但是不看又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事,所以不管再长的奏折,秦苏都得一条条批阅。 当然这里边也有一些新奇的内容,往往让秦苏眼前一亮。 比如这个安插在魏国的密探发来的奏报上说,魏国南阳郡守一边种树一边挖山,曾经的烂泥塘短短一年时间已经有一半的泥塘变成了土地。 秦苏很感兴趣,因为秦国有许多郡同样面临这个问题,就是内涝太严重,雨水太频繁,烂泥塘太多了。 眼睁睁看着土地没法利用,不能种庄稼,就不能产粮食,现在看见高阳亩收一石的消息,都觉得大丰收,可见秦国的水患也很严重。 这个魏国郡守居然只用一年时间就能减少治下一半的烂泥塘,用的手段居然是种树和挖山。 秦苏恨不得把那个密探揪过来问一下魏国人种的是什么树,挖的是什么山,怎么会这么快就有效果。 接着往下看,上面还写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比如到齐国去拐卖人口,还有养野鸡一类的琐事。 虽然奏折内容看着新奇有趣,但是秦苏意识到这个密探浪费篇幅写这些东西,绝不是单纯因为有趣。 果然,密探在下面写道,之所以这么关注南阳的举措,是因为发现了魏国太子隆庆、郑国女公子郑容、晋国三皇子雍卓在南阳郡做事。 这个消息立刻引起了秦苏的警觉。 魏、郑、晋三家毗邻,除了晋国三皇子雍卓还没有正式成为晋国太子,其余两个就算是铁板钉钉的太子。 别看郑容是个女的,但是郑皇一旦退位或者驾崩,继任的必定是郑容。 这三个太子或者太子人选,齐聚魏国南阳的目的,不可能是游玩吧?怎么会这么巧呢? 秦苏越想越不对劲。 他干脆拿着这个奏折去秦皇的寝宫,请教他的父皇秦雄。 秦雄躺在床上,虽然四周布置得明亮又暖和,有四个侍女轮流侍奉他,但是秦雄的精神头并不好。 因为常年卧床的原因,昔日雄狮一般的秦雄瘦得只剩下宽大的骨架和薄薄一层皮,看起来就像骷髅一样。 秦苏先是询问了侍女,得知今天秦雄的状态还好,早晨吃了一小碗粥时,难道露出了一丝笑容。 他来到秦雄的床边:“父皇,你觉得今天好些了吗?” 秦雄睁开眼睛看了看秦苏,有气无力地说道:“今天还好,吃了半碗粥……” 看见秦雄还算有点精气神,秦苏这才把密探的奏折拿出来,读给秦雄听。 “父皇,依您看现在魏国南阳这个情形,是不是非常可疑?” 秦雄把瘦骨嶙峋的大手放在秦苏的手上:“吾儿,如果魏、郑、晋联合起来,必定是要对付一个远比他们强大的敌人。” “父皇的意思是说……我们?”秦苏知道秦国在天下十国中是被边缘化、瞧不起、称为野蛮人,却又是最强大的那个。 但秦苏心中涌起的是淡淡的骄傲,秦人在这片苦寒之地辛苦经营数百年,才开拓疆土,发展民生,逐渐强大起来。 他们那些占据中原富庶之地的家伙们又怎么会懂,一个边缘国家的艰难? 但也正是因为位置在最边缘,再往西就是一片茫茫草原,秦国反而能够脱离各国之间的倾轧,安心发展。 如果郑、晋、魏真的联合起来了,那么对秦国来说无疑是一个坏消息。 他们联合起来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对付更加大的敌人,除了秦国似乎还没有哪个国家值得三国联合的。 解开了疑惑,又叮嘱了侍女注意伺候起居和服药,秦苏才回到宫中。 刚刚进屋,内侍就把今天的奏折又送来了,足足有一箱之多。 秦苏只好耐着性子一张一张批阅,可是刚批了两个,新拿来的奏折中一个奏折惊得他差点没跳起来,匆匆忙忙看完后,连饭都顾不上吃,就直奔秦雄的寝宫。 “父皇!父皇!”秦苏已经顾不得形象,大袖一挥:“你们全都出去!” 又命令内卫看守门口,所有人不得靠近寝宫十步之内。 秦雄看着秦苏如此布置,知道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强打精神坐了起来。 “父皇请看,这是刚刚送来的奏折,仍然是讲述魏国南阳的事情。” 秦雄一目十行,很快浏览完毕,同样也是大受震撼,胸膛起伏不定,显然被奏折中的消息惊到了。 原来新送来的奏折之中讲述了最近的南阳大战,一兵未发,阵斩郑国大将黄清,一兵未发,齐国四万将士卸甲。 魏国南阳郡守掌握了仙术降雷,满天神雷把来犯之敌劈得死伤惨重。 这消息简直太惊爆了。 秦苏怎么也不敢相信这神话般的故事会发生在现实之中,但它显然发生了,而且密探不惜动用了飞鸽传信,这才以最快的速度获知了消息。 xs7.com 密探在奏折的结尾,还特意注明了,南阳郡守秦朗,将在涅阳县举办“十国贸易联盟大会”,并且会把克敌的神器展示出来! 他姓秦!他要把克敌的神器展示出来! 秦苏觉得无论如何,自己都应该去一趟,如果不把这件事搞清楚,接下来的日子就别想安安稳稳睡上一觉了。 秦雄做出了同样的判断,秦苏必须要去,而且要尽快去,越早越好。 “苏儿,你立刻动身前往魏国南阳,参加这个‘十国贸易联盟’,多带几个商人过去做掩护,一定要弄清楚魏国不动一兵一卒杀人斩将的秘密! “那我走了,国事交付给谁?” 秦雄想了想说道:“可以暂时将国事托付给李安丞相,短时间内不会有什么问题。” 秦苏点头同意,又与秦雄密谋了好久。 魏国虽然穷,但地理位置恰好处在天下中心,从魏国到任何一个国家都花费不了太长时间,所以魏国也是天下十国的货物中转中心。 每年秋收过后,临近冬季的时候,会有大批的货物向魏国集中,这些商人嗅觉一向灵敏,早就探知各国今年收成如何,水灾旱灾情况如何,低买高卖,从中赚取差价。 周国同样西临草原,跟秦国同样守在最西边,与秦国一北一南守在草原的边界。 周国都城镐京是一座古城,历史比起秦国来更加悠久。 周皇与秦皇不同,秦皇已经卧病在床多年,全靠太子秦苏理政,而周皇却是刚刚登基不久,一腔热血正是青春年少之时。 周皇名周延,刚刚十六岁,老皇帝驾崩,他就即了位,他的兄弟不少,但是年纪都比他还小,就算想争皇位也有心无力。 但是周延跟北边的邻居秦苏不一样。 周延是个玩性子,根本不把国家大事当一回事,他的人生也是顺风顺水毫无波澜,以至于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挫折。 他的人生就像开了挂一样,生下来就是皇子,然后因为是最大的皇子,所以顺理成章成了太子。 不管他怎么惹祸,都有皇帝老爹给他撑腰,不管他想要什么,他的皇帝老爹都会想办法给他弄来。 于是周延就养成了一个非常随意的性子,就是想去哪里,抬腿就走,想要回来就回来,至于什么奏折批不批的,什么政事商不商量的,他不太关心。 朝廷政事不是有官员呢嘛?丞相是干什么吃的?不就是统领百官干活吗?不然要丞相干嘛?、 至于什么官员不听话,相互勾结暗中坐大,在周延的眼中那都不是问题,派一些宦官暗中监督即可。 不得不说这位周延老兄的想法也算是比较先进,与某个时空中的某位皇帝不谋而合。 周延最喜猎奇,他在皇宫里的时间少,在外面游走的时间多,这样久了,文武百官也习惯了,等他回来的时候,挑几件大事请周延决断一下,剩下的都是自行解决了。 周延这个甩手掌柜做得十分舒坦,有更多的时间出去玩,要说论起玩,他称第一,周国第人敢称第二。 将近十一月,第一场小雪已经飘飘洒洒,将大地裹上一层银白。 周延带着一队轻骑,挎刀带剑,牵狗架鹰,去草原上射兔子。因为下雪了,兔子都会出来找吃的,一箭一个特别爽。 射了一大堆兔子野鸡之后,周延找了一家路边酒家歇脚。 “店家,把这几只兔和雉收拾一下,与我们兄弟下酒。” 周延大大咧咧,在外面自称大当家,随从一律都是兄弟。几十个人瞬间就把小小的酒家填满。 酒家是一对中年夫妇,看到来了这么多客人,想着今天能赚不少,手脚勤快了许多。 不长时间,就把野味烹调得妥妥当当,每桌都是大盘装肉端上来。 周延吃这东西也就图个新鲜,吃了两口就放下不吃了,眼睛望着门外。 十几辆车马组成的车队停在了酒家门前,一个矮胖老者下了车,挑开门帘走进来,一看到店里这么多人,已经客满了,就对老板说:“老板,我们行商至此歇个脚,没有桌了就给我们准备点热水吧,人可以对付,马不能对付,有上好的草料加一些。” 好在这时周延他们已经吃得差不多了,中年夫妇才得空出去给商人的马匹喂草。 周延看着矮胖老者一身行商打扮,又拉了这么多货物,不知道要贩运到哪里去,就开言相询。 矮胖老者自我介绍叫何权,这些货物要穿越楚国,一直贩运到魏国去。 周延打听各国风俗人情,何权显然是行商多年,对天下十国可谓了如指掌,讲起各处特产如数家珍。 “要说特产,楚国最好的是河珠,颗颗大而圆润,十分珍贵。” 周延点点头,知道这位何权说的没错,他的书房里仅是楚珠就有十多盒,都是不同颜色分别串成首饰,十分漂亮。 何权话锋一转,又说道:“但是这位公子,你可知现在商贸之中,最珍贵的是何物?” 周延想了想答道:“楚珠只能排在第三,第二应该是韩国的燕窝,第一自然是我周国的云锦了。” 云锦是周国特产,几百年来已经形成了产业优势,从原材料的上游开始,桑树品种就有上百种,各不相同,蚕种可是多到不可胜数。 养蚕户剿丝,染丝户浸染,最后到纺织成丝,有的甚至在锦里面掺金银丝。 所以周国的一匹云锦一两金绝不是瞎说,可比什么楚珠珍贵多了,因为这一丈锦织出来涉及到的工序太多太复杂,丝毫马虎不得。 何权拍手哈哈大笑:“就知道公子一定会说是我周国云锦。如果是往年那没说的,当然云锦夺魁无疑。” “但是今年不同了,老夫夏日曾至魏国行商,见一货物为玻璃,本为武陵出产,后来南阳也有出产,此物可谓天下第一奇珍。” 周延听到何权把“玻璃”排在云锦之前,有些不喜:“这东西凭什么能超过云锦啊?” 何权回身对跟在身边的一个中年人低语了一句,那人转身出门,不一会儿就拿回来一块玻璃。 第九十八章 真有点怀念在南阳的日子了 “公子请看,此物便是玻璃!”何权把一块四四方方的玻璃放在周延面前。 这块玻璃的边角都细心的用木框包起,免得割伤了别人,看得出物主对此物很是重视。 周延拿到手里一看,嗤笑道:“这是什么玻璃?不就是一块纯净无睱的水晶石?” 何权瞪着他那双不大的小眼睛,指着玻璃说道:“公子见过这么大一块纯净无睱的水晶石?” 周延想了想,还真没有。 毕竟水晶石都是天然的,里面难免有些杂质,而且像手里这块这么大,又磨得这么平,简直就不可思议,真不知道是如何制造出来的。 周延掂了掂玻璃:“这东西挺轻的,虽然看起来像是无瑕的水晶石,可也比不上云锦的珍贵吧?” 何权小心拿起玻璃用手比量着:“这么大一盏六面宫灯,六个面全是玻璃制作,里面的光透出来清晰无比,这样一盏宫灯就要九百九十八两银子,相当于十两黄金了。” 嘶~! 周延倒抽一口冷气。 不过他转念又想想,如果真的制成这样的宫灯,就算九百九十八两一盏,让他遇见的话,搞不好也会买上几个玩玩。 “这么说来,这东西天还真比云锦珍贵了?” 何权又摇头说道:“珍贵倒不至于,这东西现在只是卖个稀罕,毕竟不是天然生成,而是工匠制造,只要材料足够,那不是要多少有多少?东西一多,自然就不那么值钱了。” “但是眼下来说,最珍贵的还是这个玩意儿!” 何权小心翼翼地把玻璃又递回给那个中年人,让他放回车里面去。 “魏国人用玻璃制作的银镜,照得人纤毫毕现,连毛孔都看得清清楚楚。可惜制造工艺保密不外传,根本就学不到,只能高价从魏国进货。” 何权指指门外的车队说道:“这一次听说魏国南阳要召开十国贸易联盟大会,听说除了这珍贵的玻璃之外,还有许多新奇玩意儿,所以老夫才冒雪赶路。” “此去魏国,还要穿越楚国,希望能赶在大会召开之前到达。” 周延被说得心动。 他本来就是一个随性的人,想走就走,想睡就睡,听何权说了这么多,勾起了他对魏国的兴趣,既然刚好有商队前往,何不与商队结伴同行,来一次远足? 想到就做,周延跟何权一商量,何权哪有不答应的道理,出门在外人越多就越安全啊,有了这位周延公子的加入,他车队里拉着的金银就安全了许多。 于是很高兴的两队并作一队,两伙合成一伙,浩浩荡荡往魏国而去。 唐国都城大邺,郑国的女公子郑容正跟唐国公主对坐喝酒。 唐国的公主封号明珠,也的确是唐皇的掌上明珠,她跟郑容的关系最好,两个人经常小聚一次,然后喝酒行令,猜枚玩耍,讲述彼此的近况。 郑容跟明珠公主讲的正是她在南阳的那段经历,虽然算不上惊心动魄,可是在平淡如水的日子里,怎么说也算得上调剂对吧。 明珠公主还不如郑容自由,她能去的地方无非就是大邺城外的白马寺进进香,许许愿,或者去自己的封邑骑骑马,射射箭。 买点针头线脑就算是逛街了,偶尔吃点野味都觉得幸福。 可是这些跟郑容的经历比起来,就太索然无味了,她一边小口喝着酒,一边津津有味听着郑容在那里讲她准备勾引秦朗的糗事。 当她听到秦朗拉了一夜的肚子之后就卧床不起,笑得都快直不起腰了。 “容公子,这位秦大人可真是个有意思的人。” 郑容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也许是吧,我倒是觉得呆在南阳有一种安心的感觉。” “怎么?容公子不会真的想嫁了吧?”明珠公主眼珠一转:“如果你想跟他在一起,岂不是要把他娶回郑国做皇后?” 郑容摇了摇头:“那个家伙第一喜欢钱,第二喜欢美女。如果咱俩一起去,说不定他先把你给那个了。” 明珠一口酒刚喝到嘴里,听到这话差点没喷出来。 “不是吧,容公子会看得上这种人?” 郑容有些无奈:“秦朗还真是这种人。” “说了半天,我还真有点怀念在南阳的日子了。” 两个人正说着,外面的侍卫走到门口,向郑容行了一礼:“禀公子,有最新的谍报消息。” 郑容和明珠情同姐妹,相互之间并不避讳:“讲!” 侍卫应了一声:“是!” “最新的谍报消息,黄深将军在太皇山脉调查山火情况,遭遇汉国吕赤虎和晋国雍卓的伏击,黄将军率军追击二人至魏国南阳,不幸牺牲。” 郑容面容一肃,焦急地问道:“南阳怎么样了?” 侍卫答道:“不幸牺牲了。” “什么!”郑容花容失色,手中的银杯叮当掉落。 明珠暗笑,拉了拉郑容的袖子:“你的侍卫说的是黄深牺牲了,不是秦朗!” “哦,还好!”郑容整理了一下衣裳,镇定了许多:“详细说来。” 谍报上写得很详细,什么神雷天降,什么伤亡惨重,甚至齐国四万人大部分投降之类的,把前后情况描述得非常清楚。 郑容越听越紧张,手里攥着的白绢都快要扯断了。 当她听到仅凭神雷就击败了齐国四万军队时,终于长长吐出一口气,彻底放下心来。 明珠从来没见过郑容这么在乎一个男子,不由得好奇这个缺点如此明显的家伙,又贪财好色,是凭借什么夺取了郑容的芳心的。 “容公子,你这么担心他,还不去看看他?” 郑容没说什么,这时另一个侍卫也到了门口,双手呈上一封信。 “禀公子,南阳郡守秦大人的来信,寄到了国都,因您不在国都,怕耽搁了,又转到这里来。” 侍卫还没说完,郑容已经快步走过来劈手夺过。 拆开信封,里面是七扭八歪的秦朗亲笔。 “郑容公子:你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在南阳搞了些好玩的,快点来玩。你的妓院因为烂尾的原因,被我强制收购改成舞会了,收购钱会分期付给你。” “另外我要开一个十国贸易联盟大会,你来做观察员吧,郑国商人把我得罪狠了。” 第九十九章 没想到有一天会要粪 郑容不知道郑国奸商坑人的事情,为此秦朗自掏腰包卖了不少银子,夺钱之恨不共戴天,秦朗可是一个记仇的人。 所以他在信里特意提到了这件事,免得郑容说他不给面子。 给郑国一个观察员席位,还是看在郑容的份上,不然的话连观察席位都没有。 明珠公主一把夺过信,看见信上潦草的字迹有些不敢置信,实在不明白这位秦大人哪里好,让郑容如此倾心。 “明珠,想不想出宫看看?” 明珠惊呼:“你敢带我走,不怕我母后追究?” 郑容端起酒杯:“你想得美,我只问你去不去,你若不去,我就自己走。” 在十一月来临前,南阳各项工程也在加紧建设。 冬天要到了,但是南阳并不会封冻,因为这个地方偏南,四季如春。 加紧建设的原因是秦朗定制的几项大工程已经到了关键时刻,他必须赶在十国贸易联盟大会召开之前布置好这一切。 这段时间南阳的矿山已经挖空了一座,但是成果也是喜人的,铺设在别墅和道路两侧的管道总长度已经达到一千公里。 当然这仅仅是南阳的主干道和住宅区的管道铺设,为了烧结铁管连接处可是费了不少力气。 但是由于齐国数万免费劳动力的加入,让这个进程加快了不少。 雍卓在叶县忠实地执行着秦朗安排下的每一项工作,尽管他十分不理解,但为了大炮工艺,就算再不理解也要做到完美。 他每隔一周会收到一张写着谜语的纸条,是蓝怡送给他的。 比如今天刚好收到,他一边吃粥一边看,纸条上写着“一头白,一头青,一头实,一头空。” 雍卓稍微一想,心下了然。 但是他从来没认为这是刺杀的手段,自从第一个橘子喂了狗,狗没什么事情之后,他就认定这是一个恶作剧。 蓝怡也并没有影响他的生活,只不过每隔几天给他送来一张纸,请他猜谜而已。 所以他们就这么维持着一个特别的默契,每隔一段时间,蓝怡请他猜谜,他会请蓝怡坐一会,随便交谈两句,然后各忙各的。 蓝怡有很多机会刺杀他,之所以没有下手,不过是想欺骗自己,给自己一个留在南阳的理由而已。 所以下了毒的橘子,被她不小心踩烂了,下了毒的大葱,被她不小心弄丢了。 除了执行任务这一天,她都过得很开心。看着南阳城的道路被挖开,埋进一根粗粗的铁管,然后过了一段时间,道路再次被挖开,又埋进一根粗粗的铁管。她就觉得好傻,难道不能一次全都埋进去吗? 雍卓出门,看到蓝怡站在门旁不远的地方,礼貌地向她点了点头。 今天没有时间寒喧,秦朗追工期追得很急,叶县的工匠都被调去了涅阳建造烂尾楼。 原本的赌场被改造成了巨大的会场,里面设计了很多展台,舞阳的商家已经陆陆续续入驻会场,听说这还是前期容易入驻,等十国贸易联盟正式成立后,想进会场就非常难了。 雍卓被派下来的任务就是收集大粪。 因为沼气池太大了,粪太少的话产生不了足够的沼气,所以秦朗一个劲儿的追,不但是雍卓,包括其他几个县都派去了专门的收集大粪人员。 成车成车的粪便正在往南阳运输,现在整个南阳郡的人口总数已经突了十万大关,大家住得还比较紧凑,所以大多数粪便在南阳就收集完了。 秦朗给雍卓下了死命令,三天不拉回来一千车粪就别想要大炮工艺了。 雍卓想到过自己可能会要饭,但是没想到过有一天会要粪。 “开门!今天的粪呢?怎么才半桶?是不是你们偷藏了?” “赶快给我补满!听到没有?每天一桶粪是命令!” 被敲开门的百姓面色苍白:“老爷,真拉不出来了!” 雍卓才不管那些:“拉不出来可以借嘛,去跟左邻右舍说说,谁家有多余的借点!” 但是实在没有也不能硬拉啊,雍卓只好退而求其次:“猪呢?猪粪也行啊。” 百姓说道:“老爷要粪还不简单?雉县的鸡粪都快要能淹死人了。” 雍卓大喜:“还愣着干什么?赶快去雉县。” 南阳沼气池,一桶桶粪从投料口进入,最后流入到沼气池中进行发酵,而发酵后产生的气体沼气会通过管道传输到街道两边的路灯杆中。 到了晚上,就会有专门的守夜人拧开阀门,然后用一根长杆火把点燃路灯。 当雍卓好不容易完成了一千车任务后,浑身上下已经全是臭味了。 “一千车已经够了,该给我大炮工艺了吧?”他眼巴巴地看着秦朗。 秦朗摇头道:“这只是获得大炮工艺的一道门槛而已,完成了,说明你有得到它的资格,可想要直接得到它,还远远不够。” 雍卓实在是忍不住了,怒火冲头,直接开喷:“你想玩我是吧?就是为了羞辱我才想出这种办法来对不对?” “我不伺候了!” 他把臭哄哄的衣服脱下来,直接摔在秦朗怀里,只穿着内衣往自己的住处走去。 雍卓难以理解秦朗的目的,不知道他挖这么大一个坑用来装粪有什么用,难道他不知道这东西臭吗?还放在城中心。 而且他是皇子,他有他的骄傲和尊严,像个傻逼一样当了一天的运粪工,是个人都受不了。 回到自己家中,烧了一大桶热水,舒舒服服泡在里面,望着窗外夜色渐渐降临,雍卓心里的气愤才算是平息了一点。 当黑夜彻底降临时,雍卓忽然发现外面的街道上亮起了一盏灯! 不止一盏,随着第一盏灯的亮起,接着是第二盏,第三盏…… 每一根路灯都间隔相同的距离,用秦朗的话说是五十米。 最初安装路灯时,雍卓也曾经好奇地问过这些竖在路边的铁棍子有什么用。 秦朗说是路灯,晚上照路用的。 雍卓颇不以为然,他觉得以晋国几百年的国力积蓄,也不可能在街道上每隔大约十丈远就点一盏灯,燃烧一夜,只为让走路的人看清道路,甚至夜深了没有走路的人,也要亮一夜。 简直奢侈得令人发指!那会耗费巨额钱财,再有钱也经不过这么整夜的烧。 第一百章 化腐朽为神奇 雍卓不知不觉从浴桶中站起身,连浴巾也忘了披,透过玻璃窗子看着外面灯火通明的街道,道路两侧的路灯犹如长龙,又好像夜空中的繁星。 让这座南阳城变得如梦似幻,灯光照亮了街道,也照亮了房檐屋顶,让南阳城仿佛天上街市。 无数人从自家的房子里走出来,仰头望着一根根路灯,欣赏这前所未见的美景。 还有一些小娃娃聚在一起欢快地跑着跳着,无比开心。 雍卓生于皇家,从小过着的就是锦衣玉食的生活,但他仍然被这美景惊呆了。 原来我运来的粪是这么的有意义! 臭了我一个,幸福千万家! 从今以后我要以运粪为己任,生命不息运粪不止! 当然雍卓是绝对不会这么想的。 如果不是他亲身经历,绝对不敢相信这美伦美奂的城市夜景,居然是烧粪烧出来的。 他觉得自己也许真的错怪秦朗了,这是化腐朽为神奇啊,谁能想到大粪居然可以有这种作用呢? 反过来一想,大炮看似威力巨大,但制造的工艺是不是也像这大粪坑一样,散发着让人厌恶的臭味呢? 如果也是一样,那自己要不要学呢? 雍卓站在窗前,凝视着灯火通明的街道,看着那些在灯下欢呼雀跃的人群,低声回答自己:“当然要学!” 他紧紧握住双拳,无论如何,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把大炮工艺学到手。 但是自己的观念必须转变,大粪的确令人讨厌,但是能为全城提供足足一夜的照明,这工艺虽然不比大炮,可同样是难得的奇术啊。 如果自己统治下的晋国,每一座城市,每一条街道都这么漂亮,人民就像生活在天宫里一样,那该有多好? 但是在那之前,必须搞懂它们的原理,而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工作,其实可以很容易就获得其中的关键窍门。 只要他用心去看去想去问,很容易得到答案。 大炮同样如此,如果不亲身去做一些实务,就算秦朗把大炮工艺给他,按图索骥,照葫芦画瓢,可能仍然会出现失败。 秦朗不知道雍卓内心还有这么多戏,他没时间去考虑谁的心情和感受。 天下十国的经济和贸易中心,他当定了! 如果不能震慑这些没见过工业时代的家伙,还算什么穿越者? 如果不拿出一两样绝活,以后凭什么在南阳作威作福? 点亮了路灯,下一步就是上下水,一个城市的标准配置。 要把水管通到每一户家里,让他们拧开龙头就能用水,还要把每一户的别墅进行一次升级,让排泄物直接进入管道网络,然后进入城中心的沼气池。 除此之外,还要开办夜校,让所有愿意通过学习来提升自己的人获得机会。 丰富夜生活,什么时候南阳彻夜不眠,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安稳下来。 至于雍卓撂挑子不干,那就不干吧,强扭的瓜不甜。 第二天秦朗正打算去找师爷布置任务,雍卓光着膀子背着两根树枝走了进来。 一进屋就单膝跪地,对于骄傲的雍卓来说,能做到这一点属实用了心思。 “我错了!请惩罚我吧!” 既然主动送上门来,秦朗不打算便宜他,抽出树枝,啪地抽在雍卓的背上。 “嗯……”雍卓咬牙忍痛。 “啪”又是一树枝。 “啊……”雍卓没忍住叫了一声。 啪!啪!啪! 嗯,嗯,啊! 秦朗把树枝一丢:“不打了不打了,这什么声音?我怎么觉得哪里怪怪的。” 雍卓赶紧穿好衣服,这衣衫不整的属实有点容易让人误会。 秦朗赶紧出了门,对雍卓说道:“每三天一千车大粪!很重要,知道吗?要连续一个月,直到沼气池满为止!” 雍卓一咬牙:“明白了,你放心吧,一万车大粪一车都不会少!” “但是我想知道这个沼气池是什么原理。” 秦朗点点头:“这个很简单,现在就可以给你。”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 雍卓如获至宝,展开看了一眼就立刻叠好郑重放在怀里,然后悲壮地转头出门,找粪车去了。 一共五十辆粪车,每天每车需要跑六七趟,才能够数,雍卓今天带了一块头巾蒙在脸上,能稍微遮挡一下臭味。 刚出了城,就看见隆庆和一个漂亮得不像话,犹如天堂的一道闪电那样击中他内心的漂亮女孩一起骑着马走过来。 他刚想跟隆庆打招呼,忽然意识到自己正坐在粪车上,似乎有点尴尬,于是打算低头混过去。 然而隆庆眼中露出惊喜的神色,显然是隔着蒙面巾依然认出这个家伙就是雍卓。 隆庆策马迎上来,大喊一声:“雍卓!好久不见!” 雍卓连忙把头一低,蒙面巾一直拉到额头上:“你认错人了。” 然而隆庆上前一把扯下了雍卓的蒙面巾:“哈哈!被我认出来了吧!咦?怎么这么臭?” 雍卓羞愤欲死。 “啊,原来是隆庆,你也来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等回来再找你聊。” 说着猛一抽马屁股,拉粪车的马嘶鸣一声,人立而起,接着拉着粪车带起一路烟尘滚滚而去。 隆庆用手肘碰了碰霓裳:“那个就是晋国三皇子雍卓,准备跟你提亲来的。” 霓裳看着那个儿狼狈而逃的身影,好奇的问道:“那他当初怎么没去京都?” 隆庆摇了摇头:“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清楚,但是这个人很干净的,怎么搞得这么臭?” 说着迎面又疾弛而过几十辆粪车,全都追随雍卓的头车而去。 “这些好像都是粪车?” 隆庆百思不得其解,雍卓带着这么多粪车去干嘛了?总觉得他庄严肃穆的表情带着一丝悲壮。 霓裳心思全在南阳城上,跟武陵不同,南阳没有城墙,也没有城门,远远看见漂亮的二层小楼,一幢挨着一幢,就是南阳到了。 顺着宽阔平整的主干道策马而行,树荫之下,方形的花坛中满是鲜花开放。 一座小小的报刊亭跃入视野,不禁让二人回想起第一次进武陵的情景,兄妹二人相视一笑,觉得这报刊亭好亲切。 第一百零一章 见见南阳的世面 秦朗不知道他的女神来了,要知道的话今天肯定什么活都不干了,必须陪女神好好在南阳玩一天,弥补神鹿峰下老黄头酒铺的遗憾。 可惜他并不知道,还在为他的夜校大计奔忙。 夜校一共两所,分别命名为工业大学和农业大学。 都分高低中三个班,一点文化基础都没有的就读低班,能认得所有字的去中班,不但认字,还懂一些原理,有手艺在身的读高班。 无论是前期被招聘到南阳的百姓还是后来齐国投降的士座,他们白天整个一天都在做工,没时间学习,所以全都挤到晚上去学,两所大学几乎是一夜之间就人满为患。 在百姓心目中,南阳是一座机遇之城,也是一座命运之城。 无论你之前是什么身份,无论你有没有基础,有没有文化,有没有钱。 在南阳,只要你努力,只要你肯干,都有机会翻身。 所以南阳所展现出来的朝气蓬勃,是天下十国中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曾有的。 而强大的欲望必然产生强大的推动力。 这些夜晚学习,白天工作的人,通过工作实践,往往能产生创新,虽然失败多于成功,但是架不住人多呀。 所谓一人计短,两人计长。 大家你一个创新,我一个创新,积累在一起,就推动着南阳产生日新月异的变化。 周延跟着何权的商队此时也进入了南阳地界。 风吹绿油油的麦田,远处巨大的风车慢悠悠地转着,蓝天白云一派清朗。 周延点点头:“此处风景不错,而且看样子良田也不少。” 何权道:“延公子不知道吧,这南阳一年前还是一片荒凉,盗匪横行呢!” 周延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不会吧,一年前还一片荒凉,那这么多房屋都是这一年之内建起来的?” 何权叹息道:“当然了,一年多前,南阳还是一片泥沼,这里除了毒蛇猛兽,已经是人迹罕至了。” “可是你看现在,这笔直宽敞的道路,整齐漂亮的房屋,变化可谓是翻天覆地呀。” 周延指着路边的路灯柱问道:“这是什么?” 何权顺着周延的手指向路灯柱望去,只见刷成黑色的路灯柱就是很粗的一根铁棍立在那里,下面粗上面细。 在路灯柱的顶端,是一盏玻璃制成的六面灯罩,灯罩上面是铁盖的瓦状顶。 “这似乎……是一盏灯!” 周延抬头看看,也认可了何权的观点,这的确像是一盏灯。 但是……这么多的灯,就这么立在街边,是给谁照亮? 何权感叹:“南阳的变化真是快呀,上次老夫离开这里的时候,还没有这些灯柱。” 周延看到路边的报刊亭,策马过去买了一些,随手翻看着。 “这上面的字怎么这么古怪?” 何权道:“这个老夫倒是略知一二,据说南阳郡守秦朗秦大人,因为觉得文字笔画繁琐,书写和辨认都很困难,就借用草书简化了文字。” “就算是草书的楷写法吧。” 周延翻看了几本书,果然挺有意思,大多数简化字都是草书的楷写体,一看就认得,偶尔有不认得的,上下文一连贯就大概猜出了什么意思。 这些小书的内容有的是宣扬南阳的美好,介绍南阳的风土人情和主要景观,比如城中的自由女神像,还有雉县的野鸡狩猎场。 也有一些是抒发情怀的,诗不是诗,长短句又没有固定的格式,有的干脆就是三五行字。 但是这些小诗内容别具风味,让周延觉得耳目一新。 走走停停,何权先是去了舞阳,意外地发现昔日的市场已经搬走了大半,一问才知道现在都搬到了涅阳的展馆。 于是这一伙人又去了涅阳展馆,一座巨大的建筑矗立在眼前,门口有专门登记和查验的。 “你们是来参加十国贸易联盟大会的?”负责登记的小吏问道。 何权点头道:“没错,老夫何权,来自周国,正是来参加十国贸易大会的。” 小吏仔细登记了人数、姓名和货物,递给每人一个木制腰牌:“这个腰牌不要弄丢了,正式开馆的时候要用这个做通行凭证。” 展馆里面很大,而且已经有好多商家入驻了里面,商品琳琅满目。 周延与何权暂作分别,他一个人走出了展馆,那几十轻骑都在展馆门口等他。 周延扬了扬鞭子:“走,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我打算在这里玩几天。” 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周延要了一间上房,房间倒也整洁,唯一不同的是房中居然有专门的盥洗室。 伙计进入盥洗室,打开各种设备演示给周延看。 只见石台上架了一个白瓷盆,石台上面有一个龙头,伙计伸手一扳龙头上的扳手,洁净的水就哗啦啦流了出来。 演示完洗手处,伙计又来到蹲便处,同样是白瓷便器,伙计跨在上面蹲了一下,然后站起身拉动挂箱旁的一根绳子,就有哗啦啦的水冲下去。 这番操作是真把周延给惊着了。 他是周国皇帝呀,拉屎的地方也没这么高级啊。 可以说他从没见过这么高级的茅房。 所以他忍不住问道:“那排泄物都冲到哪里去了?” 伙计解释道:“这下面连着管道,随水冲走了,至于管道排到哪里,小的也不清楚。” 周延又指着那个洗手盆道:“我方才见你随手一扳,这龙头中就流出水来,敢问这水从何而来?” 伙计说:“客官放心,这水乃是我南阳东边的大河之水,经过层层提取过滤之后才会成为我们使用的水。” “是秦大人将这些水积蓄起来,通过管道连到屋中,使我等用水再不必挑,只要打开龙头,自然有取之不尽的净水。” 周延羡慕了。 他在周国皇宫也没享受到这种待遇啊,就连他每天吃的水也是挖出来的井水,而不是山上的泉水。 然而魏国南阳这个小地方,一个小小的百姓就能随意享受这等方便舒适的生活,简直岂有此理啊! 周延一边羡慕,一边打开水龙头,果然水流哗啦啦流出来。 他捧在手里尝了尝,果然洁净无味,不禁感叹:“还是走出来见世面啊!” 第一百零二章 美女如云 周延在客栈中感叹的时候,郑容和唐国明珠公主也进了南阳。 郑容拒绝了边城守将的保护,进南阳跟回家一样,要什么保护?秦朗这家伙不要脸地霸占了她的青楼和赌场,还没给钱,想起这件事情就来气。 “秦朗呢?叫秦朗出来!”郑容毫不客气,开什么玩笑,做为债主,她觉得理所当然的硬气。 但是秦朗很快让她知道了欠钱的才是大爷,要钱的都是孙子。 “哎呀,这不是容公子吗?”秦朗真想上来就给她一个满怀的拥抱,郑容可这这几个人里面最能花钱的,为了治理好涅阳,不知投入了多少钱,连楼都盖得差不多了。 “咦,不知这位是……”秦朗看见明珠公主,不禁眼前一亮。 郑容介绍道:“这位是唐国的明珠公主,听说你要举办十国贸易联盟大会,所以来捧场。” “那可真是贵客,请到里面坐。” 秦朗将二人请入屋中,亲手沏泡了南阳独有的茶叶,递给二人,说道:“南阳的环境很恶劣,能有今天的面貌已经很不容易了。” “这城里城外到处都在开工建设,从我到南阳的第一天开始,南阳就一直在不停的建设。” “怎么样?两位看了南阳的第一眼印象,有什么想法?” 明珠公主也是个场面人物,等闲问题根本难不住,秦朗的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属于投石问路。 如果答不好,就容易露了底,到底是政客,还是政客养出来的花瓶,一句问答就能辨别出来底蕴。 明珠公主想了想,说道:“没来南阳之前,以为无非是城郭和沃野,没什么特别,但是真正到了南阳,觉得处处都很特别。” 明珠细数:“我见这城池规划颇为随意,但房屋形式又整齐划一,街边很少见到小吏和衙役,却少有人作奸犯科。” “十一月正是赋税服役之时,却不见米粮运输,倒是修路建屋的到处都是。一路行来,我没见有私塾,也不见孩童读书,倒是书报亭到处都是,显然识字的人很多。” “这一桩桩一件件,便是明珠初至南阳的第一印象。” “但是细想起来,这些看似反常的情况,全都依仗秦大人高屋建瓴的神来之笔,才能化腐朽为神奇。” “就是不知道秦大人这南阳,是如何发展得这么快的?如果有什么秘诀能不能分享给小女子?” 秦朗属于看见美女就迈不动步的类型,十分专注,明珠有求,怎么可能敝帚自珍? “秘诀是有的,但是内容过于详细,一句两句恐怕说不清楚,不如明珠公主留下吃饭,然后我慢慢讲给你听。” 明珠掩口而笑,眼睛却看着郑容。 郑容早知道秦朗这个德行,只要看见美女就发自内心的喜欢。 “好啊,我们就留下来吃饭,不过你把我的青楼赌场都霸占去了,钱是不是应该给我?” 郑容伸手在秦朗的腿上狠狠拧了一下,秦朗痛在腿上,但是乐在心上。 “你放心,这个钱绝对不会亏欠你的,但是现在我的资金也很紧张,只要有了钱,我立刻就把你的这份给你。” 郑容肯跟他打情骂俏,那就是一家人嘛,一家人还分什么彼此,你的不就是我的? 正打算去外面买一份炸鸡薯条,然后就看见隆庆和霓裳骑马而来。 “大舅……隆庆公子!霓裳公主!你们也来了?快快请进。” 秦朗真的是开心坏了,今天接连来了三位美女,还有一位是自己未来的老婆大人,不对,小孩子才做选择,全都要不行吗? 把隆庆和霓裳请进屋中,围桌而坐由三个人变成了五个人。 “我来给各位介绍一下。” 秦朗依次互相介绍了一遍,又出门在门口小贩那里定了五份炸鸡薯片,解决午饭问题。 “尝尝我南阳的特色菜。” 每个人捧着一份炸鸡大嚼特嚼,“唔,好吃好吃。” 隆庆把秦朗拉到一旁,询问四万齐国大军被打败的事情。原本他派去先行一步传旨的士兵到了南阳,听说四万齐国大军有一大半被俘虏,就没有贸然传旨,而是把这个消息带回给隆庆,由他去决断。 隆庆听说四万齐国士兵被神雷劈死先是一万个不信,可是后来到了南阳看见里里外外一片和谐的景象,就算不想信也得信了。 现在见到秦朗,他忍不住第一个就问了这个问题:“秦朗,齐国那四万士兵到底怎么回事?” 秦朗道:“等我的博物馆建完你就知道了。” 隆庆虽然是大舅哥,但是竹杠该敲还是得敲,一张门票两万两白银呢,秦朗可舍不得就这么直接告诉隆庆。 郑容一看见霓裳的神眷一般的容颜,就知道秦朗这厮绝对不会放过,不由得暗恨,但是也拿他没有什么办法。 毕竟现在秦朗并没有挑明向谁求婚,他求婚的时候当然只能选择一人,难道还能同时对三个人下聘不成? 郑国和唐国都是老牌强国,唐国又吞了卫国一大块地盘,现在是国力最为强盛的国家之一。 而魏国是靠着唐国吞卫,跟在后面喝了点汤,抢到了小部分零碎地盘,慢慢凑了十多年,现在才初具规模。 唐郑都是当之无愧的强国,郑容想如果秦朗求婚,肯定也是向最大的下手,明珠会占据不少优势。 但是与霓裳的美丽脸蛋相比,其他条件都是浮云了。 霓裳的脸太完美太漂亮了,连女的见了都忍不住想亲一口,秦朗这个色胚不可能把持得住。 霓裳没意识到这些,但她能感觉出郑容对她有隐隐的敌意,却不知这份敌意从何而来。 就连明珠公主看了霓裳,也不由得自惭形秽,生出许多不自信来。 霓裳是真的不懂什么大道理,她也不是什么政客,更不懂得经世济民之道,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读书,作词,去过武陵之后又添了一个美食的爱好。 所以跟唐郑两国相比,霓裳更像一个花瓶。 但是架不住秦朗喜欢啊。 第一百零三章 十国贸易联盟大会正式召开 十一月底,当秦苏的身影出现在南阳郡时,看到一队马上的骑士从自己身旁匆匆而过。 这些骑士簇拥着的,应该是齐国的二皇子,秦苏的记性很好,虽然他只见过齐国二皇子一次,但却记得很清楚。 走在南阳的街道上,秦苏惊讶地发现街边许多小贩在卖一种香气四溢的食物,炸鸡。 而且他看到许多百姓站在摊边等候,用纸袋一装,就边走边吃,看样子这就算是午饭了。 秦苏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油炸食品,南阳哪来这么多油?他也花钱买了一份尝尝,小贵,要两钱银子一份。在秦国两钱银子能做的事情可太多了,百姓们大多数吃的都是豆饭和野菜,没有油也没有肉。 南阳百姓虽然吃得简单,但是油是真多啊,那薯片咬在嘴里酥脆香,根本停不下来。 秦苏暗中观察南阳百姓,个个都身强力壮,丝毫没有萎靡之态。 自己的国家跟南阳对比,简直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而且南阳的识字率惊人,尽管这文字看起来不像是官方文字。 秦苏买了一份报刊,随便拉住街上的人询问,果然个个都认识这上面写的是什么。 秦苏觉得南阳的治政官实在是厉害得可怕,如果魏郑晋再联合到一起,那秦国还有活路吗? 一边走一边打听,秦苏不知不觉来到了十国贸易联盟的场馆前。 报上名字,交入场费,然后就可以入场了。 会场已经布置完毕,不但许多商家已经入驻,在里面摆摊吆喝,会场的最里边,已经安排好了桌椅。 秦苏一边走一边看过去,第一个桌上的牌子就是秦国,接下来是楚国,唐国、周国、魏国,然后是韩国、郑国、齐国、汉国、晋国。 秦苏注意到魏、郑、晋三国并没有挨在一起,心里稍稍放下。 拉住一个场中摆入桌椅的小吏问道:“我且问你,我是秦国来的,应该坐在哪里?” 小吏朝秦国的牌子指了指:“那不是写着秦国吗?对号入座就行了。” 秦苏皱眉道:“难道你们都不验证身份的吗?万一我是骗子怎么办?” 小吏无奈地说道:“就算你是骗子,骗的也是秦国,跟我们魏国有什么关系?” 两个人正在说着,只见许多人陆陆续续走进会场,分别按自己的桌牌落座。 秦苏注意到齐国的二皇子果然坐在了标有齐国的桌后,面这些人里面,他认识的还真不少,比如周国的周延,算得上是周国皇帝了,竟然不显山不露水的,把玩着一串楚珠,坐在标有周国的桌子后面。 周延看见秦苏,神色中似乎有些意外,又有些了然,冲他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于是秦苏也坐下,继续观察来客。 代表唐国的是明珠公主,代表郑国的是郑容,代表魏国的竟然是一男一女,看样子应该是隆庆太子和霓裳公主。 代表汉国的是汉大将军杨凯,秦苏知道汉国的情况,汉国皇室几乎已经被军头架空,几个军头正在争权夺利,相信要不了多久,新的汉皇就会出炉。 而大将军杨凯正是汉国实际话事人,他能来让秦苏特别吃惊。 这些人要么已经是一国皇帝,要么就是权倾天下,炙手可热的将军,还有最受宠的公主,将来有机会成为女皇的女公子。 秦苏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这十国贸易大会,竟然不是瞎吹,各国政要差不多真的都到了。 至少秦国是实打实来的,周延他也认识,虽然年轻了点,却是真正的周国皇帝。 代表晋国的应该是三皇子雍卓,最让秦苏惊讶的是,这些皇族都已经到了,甚至落座后还喝了一会儿茶水,但是大会还没有正式召开,不知道在等什么人。 “咚!”一声钟响在整个会场里回荡,所有人立刻停止了说话和吆喝,静了下来。 秦朗穿着一身的崭新的官袍摇摇摆摆走了进来,没去魏国桌牌的后面落座,而是越过会场布置的桌椅,向一个单独的高台桌椅走去。 “各位!我秦朗宣布,十国贸易联盟大会,正式召开!” 没有鼓掌,大家都很矜持,觉得还是抻一抻比较好。 秦朗并不着急,他要说的东西都在后面,今天这场大会势必会引起一场极大的风潮。 “现在进行大会第一项,宣布大会缔约书内容。” “十国贸易联盟组织,简称十贸组织。” “你们每位桌上放着一份文件,就是缔约书内容,大家可以看一看,然后提出看法。” 秦苏打开一看,正规的字体书写,内容十分详细,把十国如何联盟,在哪一方面联盟,联盟后有什么好处,一条条说得比较清楚。 秦苏是个务实的家伙,仔细一条条看过去,越看越是直呼厉害“……十贸组织互相承认国际地位,在这个地位下,本着彼此互利的基础,贸易货物不得加税。” 这其实是秦朗为自己将来的倾销打下基础。 只要这些国家还能执行,那么将来必然要遭遇资本的疯狂掠夺。 “这一项权利,简称为最惠国待遇。” “第二条,最惠国之间可以直接参与商业买卖,不得假托借口拒绝。” 这些各国的皇帝,或者皇子公主,甚至是权臣拿起这些文件观看琢磨。 有的人干脆表露出不屑。 可以说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因为各国都差不多是以农业为主,蚕桑和粮食最重要,能解决吃和穿的问题,接着就是科举考试,选拔人才,训练士兵,壮大武力。 这个什么十国贸易联盟,几乎全都是商业上的事情,大家并不十分关心。 因为就算没有这个大会,没有这个联盟,大家互相之间也在做买志,十国商人也都各地巡游。 没有谁会跟这些商人过不去,当然减免税收什么的,好像也不像什么大问题。 就感觉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把这些大人物都找来陪坐,真的有用吗? 但秦苏不这么认为。 秦苏觉得这个叫做秦朗的本家非常厉害,这些条款一定不是瞎写的,自然是对魏国最有利。 可自己偏偏看不出哪里不对头。 第一百零四章 对郑国商人的贸易禁运 当秦朗逐条宣读完整份文件后,周延第一个开口。 “你是叫秦朗吧,南阳郡守,不得不承认在你的治理之下,南阳让人十分的惊艳,我在客栈的盥洗室里足足呆了两个时辰,就玩那个水龙头。” 其他人都哄笑了起来,大家初到南阳,都有类似的经历。 周延接着说道:“但是说来说去,也都是与买卖相关,这个什么十贸组织,不讨论点什么其他事情吗?比如其他方面的联盟。” 秦朗说道:“贸易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只有先搞好了贸易,才能谈到其他。” “作为十贸组织的发起国,我宣布,向互相承认并签署十贸组织条约的国家,提供五折的玻璃。” 玻璃制品现在仍然卖得很贵,别说普通家庭,就算是这些皇亲贵戚,也有舍不得花钱用玻璃的。 比如秦苏就是这种人。 他看见南阳的路灯都是玻璃的,不由得感觉到无比奢侈。 在他看来,每一盏路灯不得有几十万两银子,这放在秦国,是绝对绝对用不起的。 而且没到晚上,他根本不知道这所谓的路灯效果如何。 玻璃制品是非常贵的,如果真能五折买到的话,倒是可以买一点回去给秦雄看一看。 在秦苏的心里,这玻璃也就只好当做窗外的贴纸,假如换上贴纸,一是怕雨水,二是被触碰。 连秦国的皇宫里窗棂上贴的也都是纸。 只有南阳这里,玻璃制品多的数不清,不但喝水的杯子用玻璃,连窗纸都用玻璃,甚至有的连门上都装玻璃。 秦苏也不知这些玻璃到底还能干点啥。 周延也是这么想的,他觉得就算五折买到玻璃,也是买贵了,这些东西并不是不可替代,而是可有可无。 窗纸就用毛纸的不行吗?当然行,都用了几百年了。 杯子就用瓷的不行吗?当然行,更是用了不知道几百年。 周延不知道这玻璃还能干嘛。 基于这种原因,他对这次贸易大会并不重视,就当看个热闹,图个新鲜乐呵。 齐国二皇子也举手表示同意,十国贸易组织还真就是贸易,其他一点意思都没有啊!可怜他还以为会是一种歃血为盟呢。 秦朗指着展馆挂牌蔬菜区说道:“十贸组织不受重视,完全是因为你们不敢想。” 他拿起一小块玻璃作表演。 “别看这东西普通,但是非常实用,可以说将来的发展离不开他。” 秦朗大概给他们讲了讲水银镜和玻璃大棚,还包括近视镜和花镜。 这些都可以用玻璃解决,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密封玻璃瓶,是将来装载药物的关键。 玻璃透明且性状稳定,不太容易跟其他化合物产生反应,如果是铁盒就不行了,一是看不见里面的情况,另外铁盒容易生锈和生成反应。 所以玻璃瓶是存储药物的重要物品,必须加以稳固。 周延听了秦朗的解释,不再反驳了。 因为他意识到,玻璃只是一种材料,它可以应用于各种行业。 比如军事,比如农业,都可以用得到,这样看起来,这个完全商议贸易合作的组织似乎也不错。 凡是在场的国家全都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备忘录和正式盟约文本。 十贸组织终于正式成立了,由魏国担任第一届联盟主席,任期五年,五年后再次进行评选。 魏国当选第一届联盟主席后,秦朗立刻宣布了对郑国奸商的制裁。 最初十贸组织这个想法就是因为郑国奸商而起,现在经过长期的准备终于实现,秦朗当然要好好惩罚一下那些奸商。 “在前期的市场贸易中,发现了郑国奸商以次充好,虚假发货等问题,当受害者回来找时,郑国奸商纷纷不承认。” “因此,我决定对郑国奸商进行贸易制裁!” 在场的人都愣住了,贸易还能制裁吗?怎么制裁?还能强迫我花钱买不成? 秦朗把郑国奸商骗人的前因后果详细描述了一遍,对郑容说:“容公子,并不是我秦朗不识好歹,而是不这样做,没办法凝聚人心,也没办法订立制度。” 郑容黑着一张脸,没想到秦朗这么不给面子,她恨不得上去掐他几下出出气。 “我管不了,你管吧。” 秦朗命人把当初那一箱箱以次充好的货箱搬到会场,拿出那些低劣的商品给大家观看。 “这些人不严惩实在不足以平民愤!” “但是本官有好生之德,不把他们往死里逼,只要他们出来认个错,给那几十个被坑的老板鞠个躬,承诺不再做这种糊涂事,我就会考虑解除制裁。” “具体制裁如下:第一,从今天开始,所有十贸组织成员国商人,不得收购这些人的任何商品,让他们彻底卖不出去,骗不了人。” “第二,郑国做为成员国,有责任把这些奸商揪出来,维护十贸组织的秩序。期限是半年,半年内找出这些奸商,给予他们惩罚,否则这些惩罚就会落到无辜的郑国商人头上。” “第三,这些奸商将受到十倍商品总价值的罚款,如果他们拿不出赔款,就永久受到十贸组织的抵制。” 参会的人发现,原本只是不起眼的商业买卖,当十个国家联合到一起的时候,爆发出来的力量简直大得吓人。 这只是针对郑国奸商的制裁,可是如果是针对某一个国家的全面禁运又会怎么样呢? 秦苏是第一个在内心中思考这个问题的人。 他做了个假设,假设秦国成了那个奸商角色,十贸组织对秦国设置了贸易禁运,任何物品不允许一丝一毫流入秦国。 那个时候秦国将会陷入一场危机。 因为各国并不是什么都能自给自足的,就拿秦国来说,就比较缺盐。 只有一些井盐和矿盐,没有海盐。 井盐和矿盐开采和制备的难度、成本都相对较高,所以售价也高,可是如果十贸组织限制海盐进入秦国,那么无疑是一场灾难。 这还仅仅只是一种物品,想必像这种生活必须品还有很多,这贸易制裁的力量居然如此之大。 秦苏越来越发现,十国联盟算是来对了,一是他发现魏郑晋并没有联合,相反魏郑现在正闹别扭。 第一百零五章 博物馆的败家之旅 十贸组织成立的消息随着商队很快传遍四海。 这对于天下各国来说像是一个不痛不痒的消息,似乎与百姓民生并没有什么关系。 各国的朝廷都没把这件事当成一件大事来看,更像是成立了一个什么诗社,一个什么团体,因为无论参加不参加,对于各国商人来说,似乎没有什么坏的影响。 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主要是因为各国商人还没有触碰到新的规则,也没有产生对比。 非要等到不同成本的商品在市场中厮杀,十贸组织中的商家慢慢吞并其他小商贩,或者形成垄断,各国朝廷才能反应过来。 现在感受最为敏锐的就是商人。 成立十贸组织的消息一传开,在十贸组织名单中的商人还好,不在名单中的,快要愁白了头发。 同样是行商,从张老三国到李老四国,人家进货便宜得多,那还怎么玩? 所以只要是行商,都在千方百计地打探关于十贸组织的消息。 秦朗的名字被一次次提起,南阳成了行商们必去的地点。 当然十贸组织的约束力现在还很弱,主要是一些不经过魏国的交易仍然无法控制。 比如秦、周两国比邻,两国的商人相互贸易,就不需要顾忌什么贸不贸的,也不用管规不规定,直接就谈价格好了。 但是十贸组织第一次提出了关税这个概念,让各国朝廷忍不住竖起大拇指怒赞。 这些官老爷每天想的就是怎么收钱,现在又出了一个崭新的收钱方法,纷纷效仿起来。 当然还是南阳最开始实施关税。 关税就是核查交易的货物,然后根据对方的国家征税。 在十贸组织里的,就少收一点税,不在组织里的,就多收一点税。 收税少的都是急需的物资,比如煤、铁、粮、盐等。 收税多的都是奢侈品,比如楚珠,没什么吊用,就是富人们娱乐用的东西,有没有问题都不大。 南阳海关一成立,郑国边城就有样学样,紧跟着成立了郑国海关。 因为郑国边城算是贸易的主要商路,所有货贸几乎都经过边城,所以在边城设立海关很准确地卡住了极大多数进入郑国的商贸队伍。 郑国的关税是学着南阳来的,南阳征多少,郑国就征多少。 但是有的国家还没有开征,甚至有的国家根本没把这什么十贸当回事。 他们来的主要目的都是奔着神雷来的,现在已经越传越神,说南阳掌握了灭世神雷,只要神雷一放,几万大军瞬间灰灰。 齐国的二皇子就是奔着这个来的,因为齐国的杨玉昆死在了南阳,齐国四万大军就像肉包子打狗一样,有去无回。 他虽然带了一队骑士前来,但却不是兴师问罪,而是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轻易摧毁了齐国四万将士。 秦朗并不保密,给他们看也看不出什么,所以直接造了一尊假炮放进博物馆,收费观看,两万两银子一张票。 他是真黑呀! 各国皇子也好,公主也罢,包括周国那位年轻的皇帝和汉国大将军杨凯,全都想要一睹大炮真容。 只有当时就在旁边的雍卓和吕赤虎不需要再看了,他们已经在二楼,为了获取大炮制造工艺而努力奋斗了。 四万将士还有一大半在南阳服劳役,这是真得不能再真的真实情况,所以两万两银子一张票,大家也想要看一看。 否则回到了自己国家,人家问南阳的灭世神雷长什么样,难道回答说不知道吗?难道说因为门票太贵不舍得买吗? 而且秦朗这家伙甚至提供了抵押贷款。只要是皇室就可以凭身份获得一份抵押贷款。 跟什么白条小满花吧之类的差不多,一查额度几十万,只需日还几分银子,听起来好像挺便宜,其实年化利率非常高。 皇室还是要脸的,所以秦朗也不怕他们不还。就算真不还,不是还有真理在手嘛。 如果逼秦朗动用真理,那要还的可就多了。 于是秦朗这几天都要高兴疯了,仅一天收门票就收了几十万两银子。 当然如果他们以为光是看看就能明白其中的奥妙,那属实是想多了。 而看客们也没觉得花两万两看一眼就能学会,但是至少知道这灭世神雷是个什么东西,长什么样子。 不但皇族们交钱参观,连那些各国的商人们也忍不住要看上几眼。 颇有几个财大气粗的不在乎区区二万两,就单纯想涨涨见识。 秦朗为了让大家觉得不算是被坑,也大概讲了讲大炮的进化史。 从抛石绳开始阵列,详细讲述了抛石绳的构造,材料,制造方法,抛石原理和使用方法。 就差没手把手教大家抛一颗石子了。 经过一个月突击培训出来的讲师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把一段牧民用抛石绳驱赶牛羊,甚至用来驱赶恶狼的故事讲得绘声绘色。 接下来才是下一个展柜,弹弓。 不是那种丫状的弹弓,就像一把射箭的弓差不多,然后在弦的中间位置有一个皮兜,用来射泥丸或者石子。 讲师又是一段虚拟历史,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 再接下来是投石机。 这种机构就更加复杂,秦朗甚至要求匠人们制造了极小的投石车部件,讲师一边讲解构造,一边描述这个部件的功能,如果组装,并鼓励观众动手组装。 不一会儿,大家的投石车全部安装完毕,在网兜上放入几颗土豆方块充当石头,然后让大家体验发射投石车的感觉。 一群人玩得不亦乐乎。 磨磨蹭蹭讲完投石机,这才轮到下一个进化展柜,弩。 又是同样的历史讲解和功能构造讲解,虽然这是一种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武器,几乎每个人都见过,但是能把每一个构造的原理讲得这么清楚,还是第一次。 比如望山为什么能够瞄准,讲师从算家勾股法讲到有效射程,又展示了一幅弹道落点的图画,把高度和距离结合起来,让大家一眼就能看懂,这个表尺,也就是望山的作用。 仅仅是听到这里,周延就已经觉得此行不虚了,二万两银子真不算白花。 第一百零六章 让你见识见识车辘轳话 他的部队同样装备弩,但制弩的工匠都是世袭,父传子,子传孙,家族一代又一代沉浸在制造工艺当中,无论增加了什么实用的功能,都会使全家族受益。 所以这些工艺是概不外泄的,原理更是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讲出来。 做为皇族不需要去钻研这些东西,只要琢磨好人心,分配好利益,让有能力的人多吃多占,其他可以不用管。 但是在参观了南阳的博物馆之后,这些皇族们发现,掌握这些工艺的原理似乎才是正确的方向。 因为这个博物馆讲解流程就是这样的,从最简单的抛石绳到现在比较复杂的弩,同样都是远程攻击手段,但是因为懂得了原理,所以才能朝着正确的方向一步一步进化。 讲完了弩,接下来终于轮到了本次博物馆的主角,终极武器,灭世神雷,四万齐军的终结者,杨玉昆的哀伤,秦朗的绝对真理,大炮。 这尊假炮用一块红布盖着,四周用绳子拦起来,不让人靠近。 讲师咳嗽了一声,顿时大家都安静下来,不再说话。 参观博物馆的人的确不少,除了免票进入的隆庆、霓裳和秦朗之外,其他就连郑容这个跟他快要有一腿的都不行,必须交钱。 大厅里几十人都沉默不语,随着讲师慢慢拉开了盖着大炮的红布,众人的呼吸不由自主地粗重起来。 呼! 红布被猛地扯开,露出了圆敦敦的炮管和铁轮支架,几颗炮弹示意性地摆在了大炮旁边。 讲师第一句话就让这群观众后悔没带个笔进来。 “接下来我要讲的,就是炮的构造和原理,如果带笔的可以记录一下。” “炮身毫无疑问是铁的,大家都看得出来,但是你们知道这个铁需要多高的温度才能制成吗?” 除了秦朗,所有人都在摇头,他们连度的这个概念都没有。 如果说热,就会说微微出汗,想扇风,闷闷热,满头大汗,汗流浃背。这一类的形容词来表示热。 如果说冷,就会说冻冰了,或者封河了,封江了,土冻了多深等等。 更多关于温度的记录,都应用在了寒暑变化上。 而一块铁要烧到什么程度,并没有一个可以测得的度。 所以讲师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大家就很迷糊。 当然讲师已经预料到了这种情况,因为当初秦朗给他讲的时候,他也是迷糊的。 现在轮到他给别人讲,知道大家同样迷糊。 “以水为例,水与冰混合,并没有完全成为冰,也没有完全成为水,此时记做零度。” “然后我们把水慢慢烧热,水从温变热最后变烫,当水滚开的时候,记做一百度。” “这就是温度了,那么这个铁烧到什么程度呢?一千度。” 接下来讲师就围绕着铁矿石的冶炼和炮身的长度、重量作了详细介绍。 但是对于为何能发射炮弹,炮弹是如何像神雷一样击杀士卒的,却只字不提。 有人提问,讲师就一句话怼回去:“这是魏国的利器,有了炮,魏国就可以称霸天下,能让大家参观,看到这个东西,已经很有胸怀和格局了。” “换作是诸位,未必有这个胆量把炮拿出来展示给大家看。” 其实秦朗知道炮这个东西,是不可能永远保密的,你就算不搞这个博物馆,这东西的样子和材料也同样会传出去。 何不索性借着这个机会敲诈一笔,能赚一点是一点,而且随着武器研发的发展,新式武器将会不断诞生,到时候过时的技术可以先卖给盟友。 对于战争,秦朗并不热衷,他始终认为炮这东西有几门就够了,向各国展示一下存在,让他们认清真理的样子,等大家都收起野蛮,变成文明人之后,才是秦朗想要的生活。 大家可以玩玩关税啦,贸易制裁啦等等这些不必流血牺牲的手段。 而且秦朗觉得十国通用文字和语言,应该算是一个国家,或者现在只是分裂的状态,早晚会成为一个国家。 大家打来打去,对自己对别人都没有什么好处。 所以大炮会摆出来让他们看,随便看,但是原理不会讲给他们。 秦朗显然低估了这群人的决心。 有的人为了复仇,每天睡树杈上,早晚舔一次苦胆,甚至连敌人的屎都敢吃,还有什么事情干不了的? 结束了意犹未尽的博物馆败家之旅,二万两银子花出去后难免有一种空虚的感觉,正当众人不知道如何填补时,一份炸鸡薯片及时出现在大家眼前。 美食总是能治愈伤痛的,特别是油炸的。 秦苏大口吃着炸鸡,心里想的却是在博物馆里讲师提到的一些关键信息,是他从来都没有想到过的知识。 原本在他的认知中,要学习的无非就是观人之术,治人之术,平衡之术等等。 现在他忽然发现,南阳能发展起来,跟这些精密的数字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大炮能轻易克制敌军,制造大炮之前人们一定掌握了一种计算方法,知道做到多大,做到什么程度能够达到一种什么样的效果。 而这些计算方法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有了计算方法,那么大炮的秘密就如同摆在自己面前一样简单。 就像那个讲师说的那样,大炮的秘密是魏国的命脉,绝对不会轻易告诉别人。 但是如果学会了精密的数字,就可以慢慢推理,慢慢研究,如果懂得这门学问的人足够多,相信就算魏国再保密,秦国也能洞悉大炮的奥秘。 跟秦苏有着同样想法的人不多,大多数人想着的还是通过窃取来获得大炮的秘密。 所以这些人第一时间就把主意打到了讲师头上。 但可惜讲师根本走不出博物馆,这一拨人听完了所有的讲解,走出博物馆的大门,下一拨人已经排好队等着进入了。 于是讲师喝了一口玻璃杯里的枸杞茶水,再次从抛石绳讲起。 周延算是打算窃密中的一个,为了独占这个秘密,当然大家都是各自行动,都希望自己能从讲师的嘴里套取到重要的资料。 第一百零七章 抗生素出炉 华灯初上。 真正的华灯,所有人都知道竖在路边的铁柱顶端昂贵的玻璃片里面应该是灯。 但是他们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这么亮的灯。 一个守夜人用钥匙打开灯柱上的一个锁头,然后伸手到里面拧动阀门,再用一根长竿点燃灯火。 随着一盏盏路灯亮起,这些人再度迷失在南阳之夜。 霓裳欢呼雀跃,看向秦朗的眼神里已经有了几颗崇拜的小星星,让秦朗异常地激动。 早知道女神喜欢看这些,说什么也能放几个大型烟火秀给女神看看,说不定就能求婚成功。 一个风尘仆仆的骑士从远方飞马而至。 离得还很远,就听见马蹄声如雷,马已经跑得口吐白沫,就快要不行了,终于骑士一勒缰绳,从马背上一跃而下。 “禀报殿下,京都急信!” 一声殿下,十个人里有七八个回头的。 因为这里除了陛下就是殿下,谁要是混到阁下那一级,都不好意思跟大家走在一起。 隆庆看到是自家的骑士,连忙走上前接过骑士递过来的密信,命令他下去歇息。 霓裳和秦朗一起凑了过来,霓裳是想看看京都急信是什么内容,而秦朗就是单纯想挤一挤,站得跟女神近一些,嗅着霓裳头发上传来的香气,秦朗微微陶醉。 忽然大腿上传来一阵揪心的疼痛,他回头一眼,郑容站在他身旁,若无其事地左望右望,仿佛不知道刚才是谁动手掐了秦朗大腿。 秦朗觉得郑容的醋劲太大了,这还没什么关系呢,就吃醋到这种程度,要是真有一腿怎么办? “郑……容公子,你是否对在下有点什么想法?” 郑容轻声在他耳边说道:“是呀,就是你拉肚子那天晚上产生的想法。” 想到那天夜里差点搞到一起去,秦朗就觉得错失良机。 “那不如我们今天晚上……”秦朗觉得不该辜负郑公子的美意。 这时隆庆已经看完急报,他直接把急报递给了秦朗:“秦朗,京都那边出了急事,看来我和霓裳得先回去了。” 一听霓裳要走,秦朗是真的要怒了。 “不是吧,你和霓裳公主才刚来就要走?又什么急事还非得你们回去不行?” 他一边埋怨一边接过来看着急信。 信应该是魏武亲笔,秦朗依然记得他的字迹。主要内容很简单,因为知悉齐国四万大军进南阳,生怕南阳被齐国吞了,魏武直接御驾亲征,为了保住唯一的人才,魏武派隆庆和霓裳先行一步把秦朗带回去。 但是等隆庆到达南阳的时候,接连几天的事情就把他老爹御驾亲征这件事给忘了。 所以魏武真的带着大军出发了,这次为了御敌于国门之外,他带了十万大军,强悍的魏武卒是十国中有名的强军,战场上几乎是所向披靡。 但是强军走到一半的时候全军得病,上吐下泻拉肚子,咳嗽发烧流鼻涕,浑身肌肉疼,闻什么都没味。 秦朗一看这症状就太熟悉了,这特么的得捅嗓子眼啊。 随军的军医几副药下去,没啥效果。虽然魏武现在还没啥问题,但是谁也不敢保证啊,隆庆这才打算带着霓裳回去。 秦朗道:“隆庆殿下你把霓裳公主带回去能治得了十万将士的病?” 隆庆摇了摇头。 秦朗一捂额头:“那你和霓裳公主回去不怕也得上这个疾病?” 隆庆说:“但是父皇还在军中,我们如果不去照顾,谁去照顾他?” 秦朗赶忙拉住隆庆和霓裳:“你们可别添乱了,万岁的意思并不是说让你们去军中,而是想让你们回到京都。” “但是现在齐军已经被打跑了,南阳安全得很,将来也会很安全,你们不用担心。” “倒是这十万将士患病,必须得尽快治疗,如果再不治,白肺了的话就更难搞了。” 霓裳好奇地问道:“秦大人,什么是白肺。” 秦朗摆摆手:“一句两句解释不清,总之你们听我的就好了。” “想不想救这十万将士?” 隆庆当然想啊,怎么可能不想,这可是跟着他老爹南征北战打出来的精兵,每个人都不止一次上过战场。 这些兵是魏国最大的财富啊!不对,是除了秦朗之外魏国最大的财富啊!! 怎么可能不想救呢? 于是他用力点头。 秦朗伸手把霓裳拉到自己身边,对隆庆道:“隆庆太子,那就麻烦你去买点水果回来。” 南阳四季如春,是个温暖湿润的地方,常年都有水果和蔬菜,隆庆多买了几种,都放在了布袋子里。 秦朗跟霓裳、郑容和明珠公主有说有笑地回到了家里。 “三位仙子请。” 听他拍马屁,三个美女都不约而同地笑起来,没办法,女人就是喜欢被夸容貌漂亮呀。 隆庆急匆匆地买了一布袋水果回来,秦朗叮嘱他一定要买熟透的,最好是有点要烂的。 隆庆虽然不太理解他到底要干什么,但还是照做了。 秦朗打开布袋一看,这些水果真的快要烂掉了,正散发出一股类似酒味的发酵味道。 “好!这些水果应该够做实验了。” 秦朗要做的就是广谱抗生素之一,大名鼎鼎的青霉素。 不得不承认,青霉素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从二战开始直到二十一世纪,青霉素依然有着极强的作用。 接下来就进入流程,等水果发霉然后土豆汤做培养皿加水加油过滤霉水等等。 最后成功得到了一小瓶青霉素,因为缺少仪器和尺度,秦朗也不记得青霉素多少单位如何计算了。反正就是药制出来了,而且还教会了两个,不是,四个徒弟。 因为制作青霉素多多少少算是救人的东西,所以秦朗没有保密,全程在三位美女加一位帅哥的注视下进行。 他一边制作一边讲解,什么过滤啦,什么溶于水啦,什么用醋中和杂质,用碳吸附过滤等等。 最后制成的纯净青霉素液再焙干,就是青霉素粉剂。 “这东西,最好外用,实在不行就注射。” “别说十万大军,再有十万都没问题。” 第一百零八章 不如今晚我们来一场酒会如何 魏武驻军在青石坡。 从高处望去,一座座帐篷就像是盛开在大地上的一朵朵白花。 魏武掀开帐篷门帘,呼吸了一下清新空气。 也不能说清新,风吹过来的时候,大多数都是又酸又臭的呕吐物加排泄物的味道。 但是偶尔也会有一阵清凉的风,把这些难闻的味道吹走,让魏武的头脑暂时清凉一阵。 一个士兵跌跌撞撞地跑出自己的帐篷,吐得昏天暗地,只见这个士兵脸色腊黄,眼中无光,似乎已经病得很重了。 魏武长叹一声,这一场突发的大规模传染病让这位马上皇帝束手无策。 并非是没药治,随军的军医很快就给出了方剂,但是十万人一齐上吐下泻,没有那么多药啊。 而且这些药起效太慢,吐和泻倒是很快止住了,但是咳嗽发烧却很难平复。 头天刚好了一点,第二天就又再复发,反反复复,战斗力大大下降。 如果现在敌军出现在魏武面前,都不用太多,只要一万人,就能杀得这十万人丢盔弃甲。 魏武觉得在这种士气低落的关键时刻,自己必须做点什么,如果不鼓励一下士气,搞不好还没开战就要折损士兵了。 平时鼓励士气无非就是多煮点肉,再搬些美酒,让士兵们美美吃上一顿。 但是现在大家上吐下泻,可能根本吃不下去,这一招就用不了了。 但这种区区小事怎么可能难得倒魏武这位开国皇帝? 所谓解衣衣之,推食食之,就是鼓励士气最好的方法,那些名将所做的,无非就是当士兵们躺在病榻起不了身时,亲自去看望他们。 魏武想到就做,带着几个侍从开始挨个营帐探访。 帐篷里,士兵正躺在床上发烧,迷迷糊糊的意识处于半梦半醒之间。 “陈阿大,陛下来看你来了。” 陈阿大睁开眼睛:“谁?” “是陛下,陛下来看你了。”陈阿大的长官努力地向病人表述。 陈阿大目露惊喜之色,陛下来看他,那可真是能吹一辈子的事情。 魏武走上前,拉住陈阿大的手说:“陈……” 陈阿大忽然觉得胸腹烦闷欲吐,然后就一股气流从胃里猛然上涌,喷射而出。 “呜哇~” 魏武眼疾手快,一看陈阿大的样子就危险,急忙一个后跃,完美躲开了这一口喷射。 没料到脚下一滑,他落脚的地方竟然是一泼稀屎,然后魏武就摇摇欲坠,眼看就要坐在那滩稀屎上。 魏武大惊失色,双手乱抓,希望能控制一下重心。 危机时刻,陈阿大的长官挺身而出,猛地抓住了魏武的袖子,只听嗤啦一声,魏武的袖子竟然被他拉断。 但是魏武也趁此机会一个转身,跳出了危险地带。 “好险!”所有人都擦了一把汗。 魏武黑着脸走出了帐篷,他的士气鼓励计划就此终止。 虽然在帐篷里躺过了一劫,但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病却如同一座大山一样压在他的心头。 刚才揪坏他衣袖的将官走过来,双手呈上破袖子:“陛下的袖子!” “你留着吧。”魏武没好气地回答,现在他忧心的不仅仅是这十万大军的问题,而是忧心陈兵四万在南阳的齐国军队。 南阳初建,秦朗就算长了八只手,面对老牌强国的齐国,也不可能战而胜之,而他率领这十万救援又全军病倒。 如果让齐国窥破魏国的虚弱,那么露出来的可就不仅仅是獠牙了。 魏武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刚才的语气不太好,又对那个将官说:“你很好,刚才多亏你救了我,不然的话……” 那个将官连称不敢,面上却喜孜孜的,显然得了魏武的夸奖,让他高兴在心。 魏武看着远处如同山峦起伏形成的村庄,一座座帐篷像海面的浪花一样不计其数,看来他打算激励士气之举算是无法完成了。 “隆庆那个逆子还没回来吗?” 侍从回复道:“隆庆太子还没回来。” 魏武忧心忡忡之际,隆庆正在跟秦朗说起魏武御驾亲征的事情。 “算算日期,父皇率领援军应该快要到了。” 隆庆又看了看妹子,虽然一直打算生米煮成熟饭,但是苦于没有机会。 现在秦朗制作出了能够摧毁千军的利器大炮,如果再不拢络住,让这小子倒向郑容,那可是非常非常不妙啊。 而且这几天郑容跟秦朗两个人眉来眼去,似乎想要发生点什么,隆庆因此横下一条心,准备给霓裳和秦朗创造一次“机会”。 “父皇到了之后,我和霓裳就要随军回去了,不如今晚我们来一场酒会如何?” 听到“酒会”这个词,霓裳又想起在武陵神鹿峰脚下那个小酒馆的事情,那时的她以为秦朗是个登徒子。 现在看来,竟然真的是个登徒子,一点都没看错呀! 这小子把好色两个字写在了脸上,时不时就跟郑容腻腻歪歪,连明珠公主也跟他有说有笑。 这让霓裳心里产生一种极为奇怪的感觉。 明明这个家伙如此不堪,可是当她看见郑容和明珠跟秦朗有说有笑的时候,竟然会产生一种嫉妒的情绪。 这让她自己都忍不住大吃一惊,难道自己连人渣的魅力都抵挡不了了吗? 可是这种感觉又绝对不是假的,而是真真实实存在的,明明她对秦朗并没有什么感情,可是每天看见这张脸,时间长了,竟然觉得这家伙是挺帅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在心里偷偷把秦朗跟其他一些年轻俊彦做对比,发现那些人还真不如他。 尽管秦朗看起来有点不靠谱,但是他的能力可谓超强。 来到南阳短短一年时间,已经把南阳从死寂之城变成了一个希望之城,不但美得让人心醉,更重要的是他有保卫这份美丽的手段。 秦朗的大炮不费一兵一卒,直接灭了齐国四万将士,这份功绩放在任何一个年轻俊彦的身上,他们都做不到。 一次十贸组织大会,就牵动了天下各国,就算没来十个国家,也差不多了,这些国家不是皇族到场,就是手握实权的权臣亲自到场。 现在的年轻俊彦,还真没有谁还能做到。 所以隆庆提出“酒会”,霓裳这次没有反对,反而隐隐期待。 第一百零九章 秦朗这色批还不乖乖拜倒? 秦朗恨不得举双手双脚赞成。 酒会,多么好的借酒乱性的理由,有多少人借着酒会完美勾搭到了一起,酒这种东西,加上男和女,一般都起到了一种放大作用。 “同意,太有必要了,今晚我们一定不醉不归!” 酒会当然不能只有他们三人,既然隆庆组织,隆庆当然邀请了前段时间在一起玩的小伙伴雍卓,还有唐国公主明珠。 他本来不太想邀请郑容,但是他觉得秦朗曾经讲过的那个鲶鱼效应可以完美的应用在这里。 霓裳就是只半死不活的沙丁鱼,指望她自己动起来不现实,现在引入郑容这个有力的竞争者,霓裳受到刺激就会主动进攻。 凭妹子这惨绝人寰的美貌大杀器,再加上嗲一点的语气撒娇,几个暧昧的小动作,秦朗这色批还不乖乖拜倒? 所以隆庆一咬牙就邀请了郑容,其实就算他不邀请,明珠也会叫上郑容一起。 除了这几个关键人物,还有每天在矿山跟着师爷疯狂挖矿的吕赤虎。 这位汉国军神已经变成了矿神,不用任何人催促安排,他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精神亢奋地在矿山给师爷打杂,每天做得不亦乐乎。 师爷也在被邀请之列,他已经快要达成土拨鼠成就了,自从来到南阳,就一直在疯狂挖矿,可以说南阳有今天翻天覆地的变化,师爷至少有一半的功劳。 而且他的矿山越挖地盘越大,现在除了煤矿,还有铁矿、石灰岩等等。 多亏了吕赤虎的加入,才让师爷稍稍轻松了一点。 这些人大概也有八九个人,不算多也不算少,既能玩得尽兴不至于冷场,又不会因为人多而太杂乱。 酒会的地点就选在了秦朗家。 因为南阳的房子都一样,所以去谁家玩都差不多一个样子。 干脆秦朗家方便就在秦朗家好了。 隆庆张罗了一桌子酒菜,菜是久违的炒和炖,这段时间天天油炸食品,隆庆感觉自己的脸已经开始圆了,实在有点腻了。 所以他张罗了一桌子菜,都是他随军带来的厨师做出来的。 酒是温柔的米酒,也就是“醴”。 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这个“醴”其实就是米酒,可见米酒其实是很甜很好喝的。 就跟带酒精度的甜饮差不多,隆庆觉得这个绝对能获得几位美女的青睐,但是他在霓裳的酒里面下了药,他这个丧心病狂的哥哥为了拴住秦朗这个人才已经有点不择手段了。 当晚,受邀的客人们纷纷登门。 最先来的是郑容和明珠,两女打扮得如同仙子临凡一般,容貌焕发出蒙蒙的白光,连隆庆都有些恍惚起来。 这真的是郑容那家伙吗? 做为主人秦朗跟隆庆热情地招呼郑容和明珠就座,接下来登门的是雍卓。 秦朗刚把雍卓安排落座,接着就是师爷和吕赤虎登门,人到齐后,隆庆主持酒会。 “因为父皇率大军将至,我和妹妹即将回京,这场酒会就算是与诸位作别吧。” “无论初相识还是旧相识,请先举杯,为南阳共饮一杯!” 隆庆先干为敬。 这是米酒,没多少度数,就是喝着甜,算是消闲饮品,几乎不算酒,所以不论男女,大家也都一饮而尽。 接着就是这个时代酒会特有的节目了,原本酒会惯常的节目是射覆,划拳,投壶,再就是行酒令。 行酒令跟诗词有关,秦朗不喜欢搞诗词,他那点诗词搞一点少一点,所以不到关键时刻不打算用。 而射覆相对来说就更容易让他接受。 射覆就是把一个东西扣起来,然后给点提示让你猜,猜错了就喝酒。 这个秦朗熟啊!他连忙拿出一把骰子,分给大家每人一把,讲了一下摇骰子的规则,这不就是射覆吗? 我说我有四个六你信不信?信了你接着吹,不信就打开看。 于是大家你一句我一句,你一杯我一杯的喝起来。 气氛渐渐变得热烈,秦朗每次吹牛都有人信,当然也可以不信,但是不信大多数就是喝酒。 这游戏深得兵法虚者实之,实者虚之的精髓,吕赤虎玩得极为明白,果然不愧是军神,全场人里面就他喝得最少。 因为喝得少,所以比较清醒,一眼就看到隆庆正在往酒坛子里加料。 吕赤虎一惊,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杯酒释兵权,兔死狗烹,功高震主,皇权更迭,并且这些词在他脑海里立刻编织成一出宫斗大戏。 无论如何这种事都不能参与,隆庆是魏国太子,他想要杀秦朗谁能挡得住? 吕赤虎看着隆庆把加料的酒坛子搅了搅,然后把这酒倒给了霓裳。 啊? 居然不是针对秦朗的吗?太子和公主之间也有这么激烈的争斗吗? 然后隆庆换了一个坛子,给其他人倒酒。 吕赤虎可不敢让他给倒,谁知道别的坛子里有没有料。 吕赤虎忽然就醉眼朦胧,晃了两步扑通就坐倒在地,居然醉得爬都爬不起来了。 师爷的椅子被吕赤虎撞得一歪,回头看见吕赤虎居然醉倒,就去把他扶起来。 “吕赤虎醉了,我把他先送回去,你们不要动,等我回来,我很快的啊!” 师爷把吕赤虎拉了起来,架着他走出了秦朗的家。 吕赤虎立刻就睁开了醉眼,眼中一片清明,哪里还有醉的模样。 “师爷,不能回去,我看见隆庆太子正在往酒坛子里加料。” 师爷也吓了一跳:“你确定?” 吕赤虎点点头:“千真万确,我看见他加了料之后,倒给了霓裳公主。” “那霓裳公主喝了?” 吕赤虎说:“对啊,她一口就喝了!” 师爷隔着窗子看了看里边,霓裳公主正举按着面前的猜骰子的空杯说着什么,两腮微红,眼神略带迷离。 “我明白了,快走快走,迟了恐怕要来不及!”师爷忽然想起来以前在武陵的事情,只能说魏武父子都很疯狂。 “坏了,忘了把雍卓带出来了。”吕赤虎还想把雍卓也带出来。 师爷摇摇头说道:“不要管那么多了,雍卓自然会有人处理,咱们只管走就行了。” 吕赤虎觉得好可怕,南阳就这么毁掉了吗? 第一百一十章 你放心!我必不负你! 雍卓其实很是气愤,虽然他算是想通了,不付出努力,不脚踏实地,就得不到大炮工艺。 可是这粪也太臭了,而且这一干就是这么长时间,将来会不会上瘾? 带着忧愤和积郁,雍卓醉得特别快,不管谁说几点,他都不信,然后就开,然后就喝! 隆庆弄来的十几坛酒都快被他一个人喝掉了。 尽管是低度米酒,喝多了也醉人的,而且是那种上头的醉。 雍卓只觉得眼前的世界正在摇晃,他只来得及说出一句“大炮给我!”然后就醉倒不省人事了。 这时候隆庆下的药终于开始发作了,隆庆借口不放心师爷和吕赤虎,拉着郑容和明珠就往外走。 郑容这么聪明,怎么可能不知道隆庆的目的,哼,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喝了那么多酒,哼哼哼,想支开我?没那么容易! 郑容也是个狼灭,将计就计,把隆庆送回了家中后,带着明珠再次折返。 果然一进屋子,就看到霓裳和秦朗已经抱在一起了。 郑容怎么会吃这种亏,把所有的酒全都折在一起,自己端起来连干三杯,果然觉得迷迷糊糊春情涌动。 然后霓裳、秦朗和郑容三个人抱在了一起。 明珠摇头暗笑:“既然要抱,非要喝酒才算么?” 不多时,霓裳、秦郎、郑容和明珠四人抱在了一起。 隆庆回到家中,忙碌了一个晚上,连饭都没有吃好,现在好不容易静下来,觉得自己终于办成了一件大事,而且这件事办得极为干净利落。 老爹知道之后,少不了一顿夸赞。 虽然对妹子来说稍微快了点,但是也算是有个交待了,秦朗这小子绝对是人中龙凤,妹子嫁给他不算吃亏。 秦朗的十贸组织极大的刺激了隆庆。 他以为自己在舞阳打造的超级市场已经算是神来之笔,但相比秦朗的十国贸易组织,简直就是萤火与日月相比。 秦朗才叫大手笔呀,一出手就是天下级别的。可怜自己一国太子,在眼界这方面远远比不上这个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秦朗。 隆庆在自责和羡慕中混乱的睡着了。 蓝怡本想去找雍卓聊天,结果看到雍卓竟然醉得不省人事了,于是无视旁边抱在一起亲亲我我的四个人,拿了一坛酒,扛着雍卓就离开了秦朗的家。 把雍卓送回家之后,蓝怡就坐在雍卓家不远处的一棵树下,看着南阳夜晚的车水马龙,感受着人间烟火,一边自斟自饮。 她不知道酒里被加了料,只当秦朗那家伙私生活放荡,做为一个杀手她什么没见过,司空见惯而已,所以没当一回事。 可是一坛酒下肚之后,她竟然涌起了克制不住的欲望。 尽管她还可以运功逼住,但她却不想那么辛苦,看了看雍卓二楼的卧室窗口,蓝怡咬了咬嘴唇,纵身跃了上去。 一夜过去,隆庆高兴地去秦朗家收拾“残局”,他甚至把措词都想好了。 就说秦朗你虽然是酒后乱性,但是男子汉大丈夫应该负起责任来嘛,所以你应该尽快向父皇提亲了。 隆庆走到秦朗家门口推了推门,门应手而开。 大厅里没有人,女子衣衫丢了一地,当然还有一件男子衣衫。 隆庆哈哈大笑,直接在大厅里就喊道:“秦朗!秦朗!” 恍惚间,他听到楼上卧室传来慌张的床脚挪动的声音和赤脚走在地上的声音,他心中更是得意非常。 楼上卧室传来秦朗慌张的声音:“是隆庆吗?你不要上来!千万不要!” 隆庆得意一笑,一边向楼上走去,一边说道:“秦朗!你虽然是酒后乱性,但是男子汉大丈夫应该负起责任来嘛,我觉得你应该尽快向父皇提亲了。” 话说完,他也走上了楼,然后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秦朗坐在大床上,一床大被包着三个美貌女子,都露出无比娇羞的表情。 当然有霓裳在里面,可是还有郑容和明珠。 隆庆直接懵了。 秦朗赤身跳下床,飞快穿上内衣,然后把床帘拉好,挡住隆庆的目光。 隆庆脑子有点不够用了。 霓裳是公主,明珠也是公主,郑容更是郑国皇位的继承人,居然全都跟秦朗搞到了一起,那怎么办?难道秦朗这孙子娶三个公主? 但是不管别人怎么样,隆庆觉得自家妹子那是必须得娶的。 于是他迅速黑脸:“秦朗,你竟然做出这种……” 秦朗连忙道:“她们中了毒,我帮她们解毒了。当然我会负责,你看今天就去提亲怎么样?” 隆庆一想也行,反正不管别人,自家妹子肯定是要先娶进家门,把秦朗先变成自家人,至于后来的么,要么是小三,要么是小四,当然可能还有小五小六,这很正常。 最主要的还是大老婆的名份,一定要帮妹妹抢到手。 只要把秦朗带去与老爹见面,老爹肯定能让秦朗乖乖低头。 霓裳半夜的时候就酒醒了,但是木已成舟,还是这么多人在一起,早就羞愧得不行,还是秦朗百般安抚,再加上明珠这个绿茶在一旁推波助澜,霓裳才慢慢接受。 就这么睡到了天亮,秦朗看见她们几个似乎还有点余毒未清的样子,又不辞辛苦帮她们解了一次毒,总算是放下了心。 等隆庆找上来的时候,四个人刚刚睡醒。 打发走了隆庆,郑容已经穿好了衣裳,轻轻抱了一下秦朗,在他耳边道:“不可负我!” 秦朗毅然道:“你放心!我必不负你!” 明珠也穿好衣裳走了出来,一幅垂泪欲滴楚楚可怜的模样:“哥哥……” 秦朗毅然道:“你放心!我必不负你!” 霓裳最后一个走了出来,她低着头走到秦朗面前。 秦朗毅然道:“你放心!我必不负你!” 他拉住霓裳的手:“我今天就去向你老爹求婚。” 霓裳双颊分起两朵红晕,但听到秦朗能这么说,心里无疑是非常高兴的。 “嗯”了一声,就往外走去。 秦朗心中早就乐开了花,垂涎已久的女神终于被他这头猪给拱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三面下聘 隆庆办好了这件大事,本以为他老爹魏武来的时候可以表一表功。 但是没想到信使来了,带来十万大军集体发烧的消息,所以隆庆和霓裳不得不赶去。 隆庆已经备好了马准备出发,霓裳还有些无法适应身份角色的转变,稍稍有些茫然。 秦朗及时赶到对女神进行安慰。 “隆庆,你们先走一步,我处理一下手头的事情马上就找你们。” “霓裳,给我一天时间,我要准备聘礼,这次见到陛下,我就跟他提亲。” 霓裳的眼神火热起来:“那你快一点。” 秦朗拍着胸脯保证:“放心,我很快就会追上来。” 眼看着隆庆和霓裳的背影远去,秦朗这才依依不舍地回到家中,跟魏武提亲是肯定的了,但是郑容和明珠这边也不能始乱终弃呀。 所以秦朗打算不偏不倚,每个人都提一次亲,到时候一起结婚就好了。 一个普通人如果想娶公主,那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更何况他要一次娶三个,换作别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然而秦朗并不是普通人。 虽然他现在仅仅是个魏国郡守,只比县令大一级。 但是他牛逼啊,十贸组织第一届主席,手里拿捏贸易武器,说禁运就禁运,说制裁就制裁。 当然成员国也可以不配合,但是现在这些国家的商人都是有求于南阳的,比如棕榈油,比如肥皂和香皂,地下管阀,水龙头,上下水设备等等,这些东西让商人们意识到市场是非常大的。 但是没有秦朗的供货,凭铁匠铺的铁匠还打造不出来。 而且还有大炮这种大杀器在手,可以说南阳将会成为天下十国中最安全的一个地方,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攻破这座没有城墙的城市。 商人们天生追求躲避风险,战乱纷争的年代和群雄割据的天下,南阳这块地的安全性决定了它最适合成为金融中心。 本身魏国在地缘上就处于中心位置,所以这个郡守可不是普通郡守能比的。 更别说他一次全歼四万齐军,齐国二皇子去了连个屁都没敢放,全当没有那么一回事。 倒是把大炮博物馆仔仔细细看了一遍,甚至带着画师把大炮的样子完全画下来了。 要说现在天下谁最为炙手可热,那必是南阳郡守秦朗无疑。 秦朗觉得凭自己现在超然的地位,对几国公主同时下聘也不算过份。 当然聘礼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聘礼的盒子并不大,只有书本大小,他先是去找了郑容。 “容儿,这是我的聘礼。”秦朗开门见山。 因为要去跟霓裳汇合,去魏武那里求婚,所以他先来安抚一下郑容和明珠。 “提亲时我会好好准备一份,现在这份就是给你的。” 郑容没想到秦朗会跟自己提亲,有那么一瞬间她都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因为她很清楚秦朗做为魏国的臣子,就在魏武的皇权统治之下,除了娶霓裳之外别无选择。 但是现在秦朗竟然把聘礼送给了她,那岂不是意味着秦朗将会脱离魏国,投奔郑国? 这可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如果秦朗去了郑国,对魏国的打击无疑是毁灭性的。 然而秦朗的一番话让郑容意识到她想多了,秦朗怎么可能会放弃霓裳。 “还有这份聘礼是给明珠的。”秦朗又拿出一个小盒子:“但是你们这里我不能立刻就去提亲,等我跟魏皇提完亲之后,马上就去你们那里。” 果然是个渣渣啊,居然已经无耻到了这种地步,竟然妄想迎娶三个公主吗? 明珠惊呼一声:“想不到还有我的,哥哥……” 她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小盒子,只见里面是一张纸。 把纸打开,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最上面是四个大字:气囊制法 郑容也打开了自己面前的盒子,同样是一张写满了字的纸,最上面是四个大字:轻气制法 两女好奇,同时发问:“这是什么?” 秦朗说道:这就是我给你们的聘礼,当然你们可能还不明白这里面的意义,但是我带你们去看一个东西,看了你们就明白了。 秦朗带着两女去了师爷的矿山,在矿山包围之中,停放着一个庞然大物,足足有近三十丈长短,三丈高下,像是一个巨大的梭子,正是飞艇。 秦朗对看守飞艇的守卫说道:“准备升空。” 这个飞艇虽然不大,仅可载二十人左右,但是仍然是当之无愧的空中霸主。 飞艇最重要的是两部分,一是存储轻气的气囊制法,二是轻气的制法。 他把这两部分拆开,分别作为聘礼交给两女,也就是说唐国和郑国相互配合,就具备了制作飞艇的基本条件。 守卫开始排出飞艇副气囊中的空气,然后飞艇就在众人的注视下渐渐腾空起飞了。 秦朗指着渐渐升空的飞艇说道:“这个东西叫做飞艇,里面可以载人,并且可以控制飞艇的飞行方向。” “飞艇最关键之处在于使它浮空的飞体,这个气体就叫做轻气。” 郑容一脸惊喜。 她手中拿到的就是轻气制法,也就是说,只要掌握了轻气制法,郑国就能制造出这种飞行工具了。 在空中飞行可是自古以来所有人的梦想,但是受限于技术手段,这个梦想几千几万年也没能实现。 现在秦朗直接就做出了这个飞艇,看样子已经不止飞过一次了,大家居然全都被蒙在鼓里。 如果不是为了下聘礼,恐怕秦朗也不会轻易拿出来。 想到这里,郑容心里甜蜜蜜的。 秦朗继续说道:“但是轻气这种东西,比空气中的风还要轻,它本能就要向上跑,所以才能带动飞艇升空。” “如果没有一个能够装载这种轻气的物体,轻气很快就会从孔隙中跑出去,而飞艇失去了轻气,变得和我们一样重,甚至比我们还重,就会从天上掉下来。” 明珠笑了,她拿到的是气囊制法,毫无疑问,这种轻气只有用特殊材料才能存得住,而秦朗给她的就是这种特殊材料的制法。 这意味着唐国只要再掌握轻气的制法,就可以独立制作这个飞艇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大炮工艺 一天之后,秦朗骑着一匹快马追上了霓裳和隆庆,三个人汇合后就加快速度向魏武驻军的地方而去。 一路上,秦朗不停的买水果,足足拖了十几大车,目的就是为了制取青霉素,以便解除这十万将士的疾病问题。 幸好魏武驻军的地方离南阳并不算太远,三天三夜之后,几个人终于赶到了驻军处。 望着山坡上连绵起伏的营帐,秦朗一眼就瞄到了魏武那座营帐,巨大而显眼,如果飞艇在上空扔个炸弹,很轻易就可以把未来的老丈人炸死吧。 经过层层检查,三个人得以进入臭气熏天的魏军大营。 “这是什么味啊?”秦朗掩住鼻子,顾不得恶臭,掀开帐篷的门帘查看里面士兵的情况。 这一看秦朗心里不由暗暗吃惊,这些士兵们已经病得非常严重了,有的人已经烧得有点迷糊了,药汤喝下去能解片刻的热,用不了两个时辰就再度发烧。 看来情况已经到了非常危急的时刻。 三个人进入魏武所在的中军大帐,魏武也发烧了,他得病的时间短,现在神志还算清醒,就是头脑发晕,一阵阵迷糊。 “父皇!儿臣来迟,请父皇降罪!” 魏武刚想骂一句“逆子”,忽然觉得这个说话的声音不对,抬头一看,竟然是秦朗。 “秦朗,你怎么来了?” 秦朗掏出在南阳制备的那一点点青霉素,说道:“我们三个知道父皇的情况之后,立刻制了效果最好的抗生素,父皇可以试试。” 魏武奇怪道:“你又不是隆庆,为什么一口一个父皇?” 他看了看一旁闭嘴不说话的隆庆,又看了看满脸羞红的霓裳,眼睛蓦地瞪大:“你……你把霓裳……” 秦朗点了点头:“没错父皇,我们已经在一起了!儿臣这次前来,就是请父皇赐婚,我要与霓裳成亲!” “哼!你们一个个胆大包天!” 魏武猜到这里面一定有隆庆的手脚,在武陵的时候他就想把妹子给生米做成熟饭,但是没有成功。 他又看了看霓裳的神色,虽然满脸羞红,但是嘴角微翘,眼中有光,显然跟秦朗也算是情投意合。 魏武怒哼了一声:“既然已经在一起了,那朕可以不追究,但是秦朗,霓裳可是朕的宝贝女儿,你凭什么就要娶走她?” 秦朗暗自腹诽,在武陵的时候这老阴逼主动上门要把女儿许配给自己,现在又装腔作势拿架,看来不镇一镇他是不行的。 “禀父皇,霓裳当然是天下最美的公主,但我秦朗也足够优秀,我们两个在一起,刚好是天作之合。” 魏武道:“没错,你是很优秀,但是你现在还没有做出一番成就不是吗?” 秦朗反问道:“把南阳从一个荒芜之地变成天下十国人人瞩目的贸易之城,算不算成就?” 魏武微微点头:“你搞的十国贸易组织朕听说了,有两下子,算得上一个成绩。” “但是你在发展的过程中惹到了齐国,现在齐国人四万大军压境,不是还得朕御驾亲征为你解围吗?” 魏武转头问隆庆:“对了,你们逃出来的及时,没受什么伤害,但是南阳落入齐国人手中了吧?” 不等隆庆回答,又叹息道:“齐国乃是老牌强国,的确不太容易对付,你们打不过就跑也算是正常。” “但是再想夺回南阳,可就要费上一番功夫了。” 隆庆道:“父皇,想必你不知道,那齐国的四万将士被打得丢盔弃甲,死伤无数,剩下的大部分都投降了。” “秦朗早就把这四万大军解决掉了。” 魏武惊道:“什么?你说齐国人被打跑了?” 他难以相信齐国人怎么会被秦朗打跑,要知道一个郡的兵力不超过三千,以三千对四万,就算魏武本人在此也不敢打保票说必胜。 但他听隆庆说的意思,竟然是不光打败了齐军,甚至还俘虏了一部分将士。 要形成这样的一个战果,兵力至少应该是齐国兵力的三倍以上。 南阳显然没有十二万人。 那么秦朗如何打败了齐国这四万人,显然是一个谜。 霓裳看到魏武不信,也在一旁解释道:“父皇,是真的,秦朗制造了一种武器叫做大炮,然后他用这些武器就打败了四万齐军。” 魏武还是相信自家姑娘儿子的话的,既然他们都说秦朗打败了齐军,那就是真的。 “我方伤亡情况如何?” 魏武知道就算再厉害的武器,也不可能没有伤亡,那四万齐军也不是吃素的,到了绝境都会以命换命。 隆庆知道零伤亡这个答案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但是事实如此,只好照实回答。 “禀父皇,与齐军对战的结果是我方零伤亡。” “什么?”魏武差点从床上坐起来。 “隆庆,你可知道事关军情,不可有半点虚假和隐瞒?” 秦朗走到隆庆旁边,侧跨一步挡在隆庆的前面说道:“不用怀疑,我秦朗以项上人头担保,我方将士无一伤亡。” “不可能!”魏武不信。 秦朗皱眉:“怎么父皇反而希望我魏国多死几个才算理想?” 魏武被秦朗噎得翻了翻白眼,说道:“朕是魏国国君,怎么会有这种错误的想法?” “朕是希望我魏国一个不伤才好呢,可是那可能吗?” 因为没见过大炮作战,也没见过那天如同神雷降世一般的轰炸,他当然难以想象大炮的威力。 秦朗掏出揣在怀里的小盒子,呈给魏武说道:“父皇,这就是大炮的制作工艺,有了这个东西,父武可以随便去试,不亲手试试怎么会知道。” 魏武接过盒子打开,拿出里面的一叠纸,看开观看,只见上面写的内容密密麻麻,最上面四个大字:大炮工艺。 “这就是战胜齐军的新式武器?” 魏武看着这几张薄纸,拿在手里却仿佛有千斤之重。 秦朗微笑道:“不错,只要有了这个东西,就算再多十倍百倍敌人,一样打得他们丢盔丢甲。” “父皇,这大炮之法,就是我求娶霓裳的聘礼,不知父皇可曾满意?” 第一百一十三章 我要,这大炮有何用? 满意!魏武一百个满意,怎么可能不满意? 如果这大炮真能零伤亡干掉四万齐军,那他魏武带着大炮岂不是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了? 想不到他魏武有生之年,还能把天下统合,实在是不敢想像啊。 “既然你献上了大炮之法,朕觉得也算难得,就特许将宝贝公主霓裳下嫁于你吧!” 秦朗得了魏武这句话,心里总算是一块石头落了地,只要再搞定郑皇和唐皇,就可以迎娶三位公主啦。 “对了父皇,听闻十万将士染病,军医束手无策,所以特意带来了特效药青霉素,如果父皇信得过的话,不妨一试。” 魏武怎么可能信不过,秦朗还在武陵的时候,就用种牛痘之法种过疫苗。 现在听说秦朗又搞出了新药,不由得精神一振。 “快快拿给朕试一试。” 秦朗取了一小撮南阳产的纯白无杂质的盐,又兑以数十倍的水,待盐充分溶化,就算是制成了药液。 用特制的长针吸了一些药液,注入到装有一点点青霉素粉的药瓶中。 很快药粉就溶化了,秦朗用长针抽出青霉素药液。 保险起见,他先在魏武的手腕上做了过敏皮试,观察确定没有问题,才准备注射药液。 “请父皇把裤子褪下,儿臣准备要注射药液了。” 秦朗揣着长针,时不时瞄向魏武的屁股。 魏武大惊:“注射这什么药液,为什么要脱裤子?” 秦朗无奈只好解释:“屁股上面神经比较少,注射药液比较安全。其他地方神经血管太多,万一扎坏了就不好了。” 魏武只好露出半个屁股。 肌肉注射就是十字法,在屁股蛋子上画一个十字,将屁股蛋分成四等分,然后在右上角那份的正中下针,就可以避开大部分神经血管。 嗖的一声,针头扎进去,疼得魏武哎呦一声。 “这怎么这么疼?” 秦朗说道:“你这纯粹是吓得,肌肉太过去紧张了,再不放松,针头就要夹断了。” “万一针头断在里面,想要拿出来可就费了劲了,说不定得把屁股割开。” 这一番恐吓起了效果,魏武乖乖地放松了肌肉,屁股松弛下来。 秦朗把青霉素注射进去之后,拔出针说道:“好了,每天注射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最多两天就好了。” 听说还要扎那么多次,魏武着实有点害怕。 不过这药的确霸道,青霉素打进去不到半个时辰,魏武的烧就全退了,也不咳嗽了,甚至感觉到肚子饿,让厨房准备了一些粥端过来。 等到了晚上的时候,魏武就已经彻底好了,证实了这药实在是太厉害了。 秦朗已经在营门口指挥那些军医按步骤制取青霉素了。 他在路上买的十几车水果刚好全都长了绿毛,于是再一次重复制取步骤。 忙活了大半夜,十几车水果的霉全都制成了青霉素。 看着一瓶瓶白色粉末,魏武感觉这药是真的好用,而且施用快速方便,只要带着这种药,再带上秦朗献上的大炮南征北战,那天下哪里还有敌手? 魏武想到高兴处,忍不住哈哈大笑。 隆庆道:“父皇为何笑得如此开心?” 魏武道:“战场上最怕的就是老兵伤亡,有的时候受伤就跟死差不多了,因为没有特效药,士兵一旦受伤,只能躺在床上等死。” “有了这药之后,可以轻易地退热,快速治病,而且方便携带。这就能大大提高魏国士卒的生存能力。” “再加上大炮,可以轻松击败敌人,那这天下岂不都是我魏家的?” 秦朗不得不立刻打消魏武这个危险的想法。 “父皇,儿臣觉得大家就这么和平发展不好吗?大家都说同样的话,写同样的字,甚至风俗都差不多,相互之间只要不打仗,跟一个国家还有什么区别吗?” “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打仗?” 秦朗痛数打仗的坏处:“打仗不但要死人,还要浪费粮食,国家好不容易积攒的粮食和财物流水一样的花出去了,最终换来的是一片残破的地盘。” “然后我们占了这块地之后,还要重建废墟,迁入百姓让其休养生息,等若干年之后,这块地才会产生收益。” “如此大费周章,真的值得吗?” 秦朗问道:“反正我们最终要的是银子,何不通过经济手段让天下十国心甘情愿地奉上自己的钱财呢?” 魏武怒道:“你懂个屁!” “天下纷争已久,无非就是因为四分五裂,各国君主有贤良的,也有不堪的,那些贤良的还好,知道发展民生。” “而那些无道昏君,只顾自己享受,根本不管治下百姓的死活,朕去攻打他们,正是解民于倒悬。” “把地盘都纳入到魏国治下,由你秦朗这样的人才进行治理,岂不好过在他们的治下受苦?” 秦朗叹息道:“父皇,儿臣问你一句,南阳已经十年不曾有郡守,此地荒芜多年,百姓更是没吃没穿,不得已都跑到郑国去了,对不对?” 魏武点了点头道:“没错!” 秦朗一拍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把自己的城市建得无比美好,让那些郑国人、齐国人、晋国人宁肯抛弃自己的国家也要来投奔我们,道理不是一样的吗?” 魏武没想到秦朗还有这样的歪理:“可是我们没得到土地,怎么养活这么多人?” 秦朗道:“那些外国的百姓投奔我们来了,他们原本的土地就没有人了,没人了不就可以顺便占领了吗?” “父皇您看,咱们也没打仗,也没死人,大家和和气气做做生意,然后你的百姓就都跑到我这里来了,我顺便占了那些无主之地,效果不是跟打仗一样的吗?” 魏武急了:“那怎么行?那我要这大炮有何用?” 在他看来,如果有了这么厉害的武器,又有了迅速治病的药物,简直就是老天给他魏国的恩赐。他做为魏国的开国皇帝,开疆拓土之心从未熄灭。 秦朗道:“能不打最好不打,所谓和气才能生财嘛。” 第一百一十四章 飞艇的战略平衡 在战争还是和平这一点上,隆庆其实跟秦朗一个看法。 正因为有了不同的国家,才有了差异,有了差异,才能低买高卖,这买卖才有利可图。 如果天下大一统,所有物资都在国家管控之下,那还有什么利呢?干脆就赚不到钱了好吧,就算能赚到,那利润也是极低。 比如现在其他国家没有玻璃,所有商人到南阳或者武陵,都会购买玻璃回去,生产出多少都不够卖。 看着一个玻璃坊就日进斗金,隆庆的心情就非常非常好。 如果说原来隆庆还有些担心被那些老牌强国联合起来攻击,现在有了大炮,简直就是立于不败之地了。 但魏武不这么想,他的一生都在为打地盘而奋斗,正因为打地盘所以打下了一整个国家,用自己的姓氏为国冠名。 现在有了大炮和药品,他不知道还能谁能阻挡住他的脚步。 秦朗这个“大炮”的聘礼实在是深得魏武的心意,他也就只有一个女儿,要是再有一个,他都想全都嫁给秦朗。 “你们不用再多说,我的心意已决!对了,这个青霉素是怎么制作的?这种药在战场的作用可太大了。” 隆庆听到魏武询问,连忙把制作方法献上。 魏武老怀大慰:“哈哈哈!好,你们两个都很好!哈哈哈!” 魏武爽朗的笑声在营地上空回荡。 郑容和明珠已经启程了,她俩的感情从明珠也加入了秦朗的怀抱那一刻开始,就进化为塑料姐妹花了。 但是表面上两个人还是很舍不得分离的。 “阿容,此去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明珠黯然垂泪。 郑容仰头望天,仿佛要把流出来的泪水再忍回去:“我想快了吧,也许秦朗成婚的那天,我们就会再见。” 明珠一笑,向郑容深施一礼,登车而去。 郑容还站在原地,向渐渐远去的马车摆手。 明珠坐在马车里妩媚一笑,从怀里掏出那张“气囊制法”仔细阅读起来。 气囊分为三种,一种为轻气囊,首先就是最重要的材料橡胶树,秦朗大概描述了橡胶树的样子,然后它适宜生长的地带,大概如何进行割胶取胶。 其次就是生胶制备,辅料比如松香和植物纤维,然后在烘房软化拌合,最后是使用硫磺脱硫。 这里的比例秦朗语焉不详,其实是他也不知道具体比例,反正多试几次就知道了。 用丝绸加橡胶就制成了轻气囊,可以用它来装载轻气,可以保存很长时间。 这里面秦朗特意提到了,装载轻气切不可过满,一个气囊只装一半。 明珠看着气囊的制备之法,心里很清楚这是秦朗的制衡之法。她和郑容都只有一部分内容,就算合在一起,还缺少飞艇的制法。 这样的话,郑国和唐国只要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以魏国为首,就可以凭借手中的密法不断制造这种飞艇。 如果哪个国家准备开战,这些飞艇就会飞临敌国上空,自上而下投掷打击。 有了飞艇,就稳居不败之地。 这份聘礼,不可谓不大,直接把唐国的地位由十国末位提升到了前三。 如果按照武力值计算,现在的魏国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强国,郑国和唐国如果能够掌握飞艇技术,将会成为仅次于魏国的第二第三位置。 除此之外其他的国家在大炮和飞艇的攻击下根本不堪一击! 明珠的心情格外好,她不得不感谢郑容,没有郑容的牵线搭桥,又怎么可能傍到秦朗这棵大树呢? 郑容在另一边也登上了马车,对车夫吩咐了一声之后,就一路往郑国国都新郑而去。 郑皇早就接到了郑容的飞鸽传书,甚至连“轻气制法”的手抄件都已经摆在了郑皇的案头。 他一边捏着眉心,一边看这份轻气制法。 不但有文字描述,而且还有简图,尺寸标得非常详细,而且并不复杂。 如果雍卓在这里,一眼就能认出这东西跟他每天倒粪的那个巨大沼气池几乎是一模一样。 不同的是沼气池并不密封,而这个容器则是密封的。 甚至在使用之前,还要用火先净一次容器。 然后里面塞满了秸杆,当秸杆腐烂后产生了沼气,其中混合在空气中的就有轻气。 秦朗给出的办法是降温,通过漫长的管道降温,使唤其他气体冷凝液化,而轻气不受影响,会通过分离管路分离出去。 为了防止轻气不纯,类似的降温管道极多,轻气每向上一层,都要通过一段极长的冷凝管道。 最后产生的就是轻气。 但是秦朗也特意进行了标注:当轻气气囊没有制好之前,不要生产轻气,否则容易爆炸。 附在“轻气制法”之后的,是郑容对飞艇的详细报告。 包括秦朗将此作为聘礼一事,都原原本本说得很清楚。 郑皇本来就不是一个开拓进取的性子,他更喜欢的是诗词歌赋,琴棋书画。 当然他并不是一个不知轻重的人,再怎么软弱那也是一国之君。只是相对来说他的关注点比较文艺。 比如现在手里拿到的“轻气制法”,他最先关注的竟然是字体和书法。 因为这是手抄版,郑皇一眼就看出了是郑容的亲笔,感叹这个丫头的书法又稍有进步。 看了郑容的说明之后,郑皇才知道这是魏国那个南阳郡守的又一大发明,之前的大炮击败四万齐军经过一两个月的发酵,已经传遍天下。 有人向齐国求证,但齐国不置一词,讳莫如深。 郑皇是完全了解情况的,齐国最开始的兵力调动,就是郑国最先得到了情报,做出了对应的兵力调整,才引发了诸国警戒。 而且这一次齐国借道郑国,四万人马从郑国横穿而过,还是齐国国相和将军一齐来找郑皇说情,才允许他们过去的。 所以对于这件事情郑皇了解的最为清楚。 一共十几门大炮一齐开火,声如雷霆,齐国顷刻间人仰马翻。 郑皇还记得战报第一时间传来时,那份惊心动魄。 当时郑皇就在想,如果秦朗就这么一路打到郑国来,郑国就只有投降这一条路可走,因为根本抵挡不住。 第一百一十五章 你做得很好 好在有郑容这个丫头,她跟这个秦朗有不浅的交情。 这次南阳举办的十国贸易联盟大会,郑容就被郑皇授意配合秦朗,加深彼此的交情。 当然郑皇没想到郑容交得如此之“深”,现在已经成一家人了。 对于郑容获取到的这份“轻气制法”和对飞艇的描述,使郑皇立刻意识到这飞艇应用于战争中,再配合上大炮,就是灭国的利器。 用大炮把军队都逼入城中,飞艇升空后居高临下攻击,任何坚城险关都不堪一击。 可以说,大炮和飞艇一亮相,魏国已经成为独霸天下的超强之国了。 按照郑皇对魏武的了解,这个好战的魏国皇帝有了这两样利器,不可能不发动战争。 而魏国最先要下手的,肯定是邻国。 相对来说,郑国在魏国的邻国之中最弱,如果没有这些利器之前,魏国出兵,十有八九要直奔郑国而来。 但是现在手握大炮和飞艇,魏国下手的目标可能就不止是郑国了,他们优先考虑的应该是国力最强盛的邻国,比如楚国,或者齐国。 其实不但郑皇不知道,连魏武也不知道,飞艇单纯就是秦朗为了维持各国平衡而搞出来的。 他不想魏国穷兵黩武打仗,所以没有把飞艇的技术交给魏武,而是把关键技术一分为二,做为聘礼给了郑容和明珠。 这样至少能保证郑国和唐国能够与魏国达成战略威慑,谁也不会去动谁,除非有一天新的发明打破这种平衡。 魏武此时就是一脑子驾起大炮去杀人的想法。 秦朗不得不从怀中掏出飞艇的外形图,开始编胡话。 “父皇,我劝你还是暂时息了这份心思。儿臣在南阳挖矿时,经常看到这种东西在空中飞过。” 说着把飞艇外形图递给魏武看。 “儿臣从未见过这种奇特的东西,于是派人跟踪,最后发现这东西降落到了郑国境内,有山水阻隔,我们无力再追踪,只能返回。” 魏武拿过图纸一看,大吃一惊。 “郑国居然造出了这么神奇的东西?这仿佛是一条大鱼,既然能够浮空,想必里面有人。” 秦朗点点头:“没错,这飞鱼尺寸很大,我们初步估计有二三十丈长,两三丈高,里面能装载的东西很多。” “如果这东西飞到大炮的上方,扔下一块石头,就把大炮砸坏了。” 魏武顿时急了。 “那怎么行?不如朕现在就发兵郑国,把这东西抢过来再说。” 秦朗摇摇头:“很显然不行,咱们还没到郑国呢,就会被这种东西攻击。” 魏武道:“那怎么办?” 秦朗冥思苦想了一会儿,才说道:“依儿臣看来,这东西既然能飞,那就只能在空中解决它。但是造出能飞的武器,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完成的,在这之前,我们只能暂时保持和平状态。” 魏武的神色不停变化,由愤怒到不甘,由凝重到颓唐,终于叹了一口气:“好吧,朕就再忍耐一段时间。” “秦朗啊,你要为父分忧啊,尽快把能飞的大炮研究出来,到时候一炮打掉这个东西。” 秦朗连连点头:“没错,我现在正在努力钻研,但是还没有眉目。” 既然齐国出兵南阳的危机已经解除,四万齐军已经烟消云散,魏武也就不再御驾亲征了。 但他难得出来一次,非要到南阳看看不可。 于是四个人又在三百多御林军的护送下回到了南阳。 看着一座座亮起了灯火的独特房屋,笔直而宽阔的大路,魏武惊呆了。 这显然不是前任郡守留下来的遗产,而是新建的啊。看这平整结实的路面,一座座崭新矗立的房屋,还有门前绿油油的草坪。 魏武觉得这南阳已经远超其他城市了,太整齐太漂亮了。 进入城中,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高举火炬的自由女神。 “那是什么?” 魏武十分惊奇,往往有些古城里会有雕像,但那都是佛教的雕像,很少见到其他教派的雕像,还这么堂而皇之的树立在城市正中。 “那是自由女神像。”秦朗随口答道:“为了鼓励周边各国的人民往南阳汇聚,对抗所谓的家国情怀,儿臣树立这个雕像的用意还是吸引各国人民来南阳居住并留下来。” “哦?”魏武似乎有些不信,觉得秦朗是不是在信奉什么邪神。 秦朗只好解释道:“在那座雕像的脚下,儿臣还刻了一句铭文,请父皇去观看。” 看起来很近,但走起来很远,一路参观着南阳城市繁华的魏武惊叹,怎么也不敢相信这只是一座发展了一年多点的城市。 不敢想像脚下的土地在一年前还是一片荒芜,但也正因为如此,魏武更加得意于自己的慧眼识珠,在武陵发现了秦朗这个人才。 夜色渐深,他们一行四人终于走到了自由女神像的脚下。 站在女神像下向上望,才能感觉到这座女神像的雄伟。 在女神像的脚下,立着一块石板,上面刻着几行字。 因为周围有灯光的原因,可以很清晰的看到石板上的字迹。 “欢迎你,那些疲乏了的和贫困的,挤在一起渴望自由呼吸的大众,那熙熙攘攘的被遗弃了的,可怜的人们。把这些无家可归的饱受颠沛的人们一起交给我。我站在南阳城,高举起自由的灯火。” 魏武反复念叨了几遍,又转头望着郑国边城的方向,沉默良久。 秦朗、隆庆和霓裳不知道魏武为什么会突然沉默,不敢出声打扰。 良久,魏武才开口说道:“派你来南阳之前,朕不知道南阳已成一片废土。” “十年之前,南阳郡守就已经病逝,他死之后,吏部的官员竟然将此事隐瞒了下来,任由南阳荒废,甚至伪造述职奏章,欺瞒于朕。” “整整十年啊,想必这十年里,原本南阳的百姓实在活不下去了,才会逃往郑国边城,从一名魏国人,变成了一名郑国人。” “幸亏当时郑国的边城没有刻下这行字,否则的话,动摇的岂止是我南阳一郡的人心?” 魏武拍了拍秦朗的肩膀:“秦朗,你做得很好!” 第一百一十六章 八色旗的疯狂 十二月底南阳还是绿草如茵,而离此千里之外的韩国已是冰雪之下。 一个身穿长袍的中年男子踩着积雪,匆匆而行。 小巷屋顶的积雪被正午的阳光晒化,顺着瓦片流淌下来,在房檐上结成一根根冰锥。 一滴滴的雪水顺着冰锥滴落,在地面的积雪上滴出小坑。 中年男子推开一扇黑色的木门,跨进小院。 这是一个极为普通的院落,主房不大,只有三间而已,进入房间,迎面就是厨房,一个老太婆正在灶台边熬粥。 中年男子没有跟老太婆打招呼,直接向右转开门进了卧室。 两个七八岁的小童正在卧室的炕上玩耍,连看都不看中年男子一眼。 继续向前走,再打开一扇门,进入最小的卧室,里面空无一人。 中年男子走到屋子中间,把地板上的铁环提起来,一个盖板就被掀开,露出黑洞洞的洞口和楼梯。 中年男子拾级而下,还不忘把盖板盖好。 顺着楼梯向下走了大约三四丈,就是一扇石门,石门的两边有四个壮汉把守,看到中年人走过来,其中一个壮汉微微点了点头。 中年男人推开石门,继续向里面走去。 石门后面的空间极大,两侧火盆中的火光雄雄,照得两侧的石壁忽明忽暗。 再穿过长长的走廊,经过几道关卡之后,他终于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一间略显昏暗的屋子里。 因为是地下,没有窗子,所以里子里都是点着火把,空气中有风流动,所以火把的火焰明灭不定。 中年男子进屋之后,终于打破沉默说道:“禀旗主,今天收到消息,确认蓝怡失败了。” “而且……”中年人沉吟着,迟迟不肯说出口。 那位旗主身穿一件灰毛皮衣,看了中年人一眼,问了一个并不相干的问题。 “今天外面冷不冷?” 中年人一愣,显然没想到旗主会问起天气情况来,于是回答道。 “今天天气好极了,外面的积雪都开化了。” “嗯。”旗主指了指对面的椅子:“坐下来慢慢说,不要着急。” 八色旗是天下最为着名的杀手组织,尽管臭名昭着,但却实实在在的左右着天下大势。 聂轲,金政,王诸,何离这四大刺客都出自八色旗。 而这四位刺客是真的改变了天下大势,卫国皇帝卫忌满就死于何离之手,因此使卫国陷入了分崩离析,最后成全了唐国和魏国。 而王诸更是勇猛,一人一剑杀入王城,取了汉国国君的项上人头。 再往前数,金政和聂轲都身手不凡,干出过惊天动地的大事。 就连现任旗主,这位看似貌不惊人的农夫模样,一样有过惊人的战绩。 所以中年男人一点都不敢怠慢,坐在旗主对面的椅子上,汇报了最近得到的关于蓝怡的消息。 “蓝怡是大半年前接受了委托,处理晋国三皇子雍卓,我不知道她的具体行程,但是知道她最后在魏国的南阳郡落脚。” “根据情报,雍卓在那里出现过数次,而且现在就在南阳,蓝怡接触雍卓已经超过数十次了,但始终没有下手。” 旗主沉吟了一下:“这个雍卓的武力值很高吗?” 中年男子摇了摇头:“并不高,他只是一个皇子,所学的东西有限,武力值很一般。凭蓝怡的身手杀他的话绰绰有余。” 旗主“嗯”了一声,陷入了沉思。 良久才说道:“蓝怡显然违背了八色旗的训诫,对被刺杀的目标产生了感情。” 中年男子明显吃了一惊:“旗主料事如神,的确如此,根据最后一次线报,蓝怡夜宿于雍卓家中,次日一早才离开。” 旗主摆了摆手,对中年男子的恭维并不以为意。 “蓝怡交给她师父去清理,现在讲讲天下十国的形势。” 中年男子从袖子里拿出一张纸,开始讲述起最近天下各国的纷争和变化。 天下十国只是一个统称,是因为最早天下有十大强国,因此称为天下十国,除了这十国之外,还有不少小国慢慢崛起。 至今天下早已不止十国,各国的信息更是杂乱不已。 而这位中年男子不但掌握得非常详细,甚至非常及时,时间最久的消息也才一个月的时间,这对于情报传递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什么?齐国的四万军队就这么被消灭了?” 旗主对于南阳轻易消灭四万齐军感到不可思议。 “怎么可能?魏武在南阳设置了伏兵?不不不!齐军进入南阳的时候,魏武应该还在京都。” 中年男子解释道:“禀旗主,南阳之所以能赢得这场战争,完全是代了一种新式武器的威力,所以才不费一兵一卒,消灭了齐军。” “大炮?那是个什么玩意?”旗主显然还没有听过这个词。 中年男子又掏出一幅画递给旗主。 旗主定睛一看,这幅画画得非常详细,包括炮身和炮弹,都仔细地看了一遍,这才放下画卷。 “这幅图就是画的大炮?” 中年男子颔首道:“正是!南阳正是使用了这种武器,才击败了齐军,阵斩三千,包括统帅杨玉昆,全都阵亡。” “没有了主将,手下的将官不得不投降,否则这些大炮就能让残余的齐国兵全部成为炮火下的灰尘。” 旗主沉思了一会说道:“也就是说,齐国现在偃旗息鼓了。” 中年男子点头。 “那么郑国呢?有什么反应?” 中年男子说道:“据情报显示,郑国女公子现在也在南阳,包括唐国的明珠公主。” “那不是因为十国贸易大会吗?”旗主对南阳的动态掌握得也很清楚。 “十国贸易大会已经散会了,各国首脑基本上都开始往回走了。”中年男子叹道:“可惜他们都有太多护卫,不然我们逐个刺死,定然能引得天下大乱。” 旗主一拍桌子:“现在是最好的时机,立刻命令隐藏在各地的杀手,一旦发现参加十国贸易联盟归国的政要,立即刺杀!” “这些政要全死了的话,我估计所有人都会去攻打魏国。” 旗主又补充了一句:“如果计划失败,就去刺杀秦朗!” 第一百一十七章 你做初一 随着无数鸽子腾空而起,飞向四面八方,八色旗前所未有的大规模行动开始了。 秦国咸阳,忙碌了一天的狗肉馆准备歇业了,杀狗的老黄头跛着一条腿,把木板一扇一扇地装在门窗外的铁框里。 路过的街坊青嫂买走了案板上最后一块狗肉。 老黄把抹布洗了又洗,案板擦得干干净净,锁好了门,就一跛一跛地往街西走去。 “黄叔,这么晚了去哪啊?”开酒坊的小六看到老黄锁门,问了一句。 老黄没言语,冲小六笑了笑,露出一口黑牙。 上了锁的狗肉馆里,收拾得整整齐齐,就连勒狗的绳子都捆成一捆挂在柱子上。 空无一人的大堂上只有一张桌子没有收拾,上面躺着一只鸽子的尸体。 鸽子的腿上挂着一支铜环,上面刻有两个小字:初一。 周国镐京。 瞿志冲脱下朝服,换上了常服,抱起咿咿呀呀的小儿子亲了一口。 “哈哈,今天是不是又淘气了?” 小童刚刚会走路,还走得不太稳,吐字也不算太清,揪着瞿志冲的胡子往嘴里塞。 瞿志冲疼得哎哟哟直叫唤,但是眼里却透出发自内心的笑意。 “老爷,您的鸽笼今天来了一只灰鸽子,您吩咐如果有新的鸽子来就一定要禀报您。” 瞿志冲一愣神,脸上的笑容还挂着,眼中却已一片冰寒。 怀中的小儿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奶妈连忙把孩子接过来安抚。 瞿志冲把手一摆:“走,带我去看看。” 鸽笼中果然有一只从未见过的灰色鸽子,正咕咕咕的来回走动。 瞿志冲歪头看着那只鸽子脚上的铜环,对家丁说道:“这里没什么事了,你去忙你的吧。” 铜环有字:初二。 郑国新郑。 公主府的竹山别业,管家正捧着一本账本打着噼哩啪啦的算盘,忽然空中传来扑楞楞的声音。 管家往院子里一望,只见一只不黑不白的鸽子落在廊道的扶手上,一边踱步一边咕咕叫着。 他不以为意,只当是野鸽子来院子里觅食。 侍女小环刚好走了过来,看到管家东瞄西望,就笑道:“管家是在找什么人吗?” 管家知道小环最爱开玩笑,就挥挥手说道:“你这小妮子今天闲起来了吗?小心被李嬷嬷看到打你的屁股。” 小环嘻嘻一笑,白了管家一眼道:“李嬷嬷才不会打人家屁股呢。” 说着腰肢一摇一摆,向西厢房而去。 管家抬起头,盯着小环摇动的臀部沉思良久。 他没注意到的是,廊道扶手上那只鸽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此刻把臀部摇得风情万种的小环,双手揣在宽大的袖子,正死死捏着一只鸽子。 鸽子早就死了,双眼闭上不再挣扎,只有脚上的铜环随着小环的步伐微微摇动,上面刻有两个小字:初三。 郑容最喜欢的就是竹山别业,每次从外面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到竹山别业先小住几天,等身心完全放松之后,才去皇城见父皇。 在竹山别业之中,郑容最喜欢的就是秋叶居,园中种满了红枫,到了十二月,枫叶全红,随着寒风飘落,片片红叶在风中飞舞,有一种特别的美感。 所以这一次回来,郑容是肯定要住进秋叶居的。 小环刚好在秋叶居当值,排班排到她的,就是这么巧。 郑容的龙纹马车进了竹山别业,郑容下了车直奔秋叶居。 一进秋叶居的院子,郑容就命人烧水准备沐浴。 小环把成桶成桶的热水倒入浴桶中,然后向桶中撒入花瓣、香料。 蒸气氤氲中,小环的脸模糊不清,只能看见一双秀气而白晳的手在浴桶边撒落花瓣。 郑容脱下了衣服,在一面等身高的镜子前欣赏着自己的身体,看着每一寸肌肤,每一道曲线。 然后她慢慢跨入浴桶,让温暖而微香的热水包裹住身体,她将头搁在桶边,闭上了眼睛。 这段时间她实在是太累了。 从最开始处心积虑地接近秦朗,到之后在南阳投入了一大笔资金,那时她就已经敏锐地意识到这个秦朗绝对不一般。 如果能够掌控这个男人,那么对于郑国的基业来说,一定有好处。 然而她没想到好处竟然这么大。 她还记得那天那个银白色飞艇飞起来的情景,让她脑海中不由自主地跳出上古关于鲲鹏的传说。 这真的是一件大杀器,从此以后四海之内所有险途对于郑国来说都不存在了。 任何一座坚城在飞艇面前都是摆设,郑容觉得接近秦朗是自己所做最正确的决定。 一双手伸入浴桶中,撩动着温水泼在郑容的肩头,随后这双手就开始在郑容的肩膀上捏揉。 郑容感受着手上的力道,知道这一定是侍女小环。 只有小环的手劲才能捏得舒服,其他侍女的手上都不如小环有劲。 郑容心中也有些奇怪,明明小环年纪不大,看起来也弱不经风,但偏偏有很有劲。 小环的手在郑容的肩上捏了一会,便开始慢慢上移。 镐京。 周延刚刚回京,还没来得及回到皇宫,刚刚走到皇宫前的驷马道,前面就被人拦住了。 “怎么回事?过去看看!” 周延命令身边一个骑士上前查看。 不一会儿,骑士回禀:“禀大当家,前面是一个小官拦路喊冤。” 周延有些奇怪:“小官?喊冤?这可真是有趣,叫他过来!” 不一会儿,一个容貌清瘦,留着一部长须,显得文质彬彬的中年人在侍从的引领下走了过来。 “下官瞿志冲,见过陛下!” 瞿志冲三拜九叩,以大礼见过周延。 “嗯,起来吧。”周延觉得这个小官有点本事,一般人是不会知道他的行程的,这个小官能这么准确地等在这里,靠瞎蒙是不行的。 瞿志冲抬起头来,看了看眼前的周延,只有十八年的一个少年而已。 瞿志冲暗笑自己无聊,在这个时候居然还有闲尽管他十几岁是不是少年。 他袖中有一对短矛,腰间一柄长刀,等会只要接近到周延的五步之内,凭瞿志冲的手速,能在瞬间刺出八十八刀。 一个呼吸,周延就会变成一具尸体。 第一百一十八章 俺解脱了! 秦苏是一个不像贵族的贵族。 明明是在咸阳皇宫中长大,却偏偏最知民间疾苦。 他常常在山脚下与樵夫对话,去河边打听渔家的收获。 修建皇宫的时候,秦皇征调了十万民夫,三年不得归家,死在皇宫这项浩大工程上的百姓不知凡几。 是秦苏力排众议,站出来劝秦皇暂停修建,与民休息。 所以秦国的百姓都喜欢这个皇子,他们知道秦苏一定会继承皇位,所以暗地里都叫他小秦皇。 三年来,秦皇卧床不起,是秦苏惮精竭虑地维持着这个国家,并且尽量让百姓吃饱穿暖。 他是最善于倾听底层声音的皇族,只要他在外面,遇到跟他说话的底层百姓,秦苏从来都不会置之不理。 今天同样是如此,秦苏看到这个跛了一条腿的老者可怜巴巴的讨一口吃的,立刻就心软了。 在他的治下,他最见不得的就是穷苦人。 因为每一个穷苦人,都是因为他的原因才受苦,如果他治国有方,让百姓富裕,能够吃饱穿暖,怎么会有穷苦人呢?又怎么会沿街乞讨呢? 这些穷苦人却并没有怪他,每次他把一些吃食和银钱交给这些穷苦人,收获的都是至诚的感激和拥戴。 这就更加让秦苏不安,觉得自己受之有愧。 所以今天看到这个跛老头要一些吃的,立刻就让随从把刚刚买的狗肉拿过来。 跛老头端过狗肉,吃了一口,眼泪就流了出来。 “小老儿姓黄,杀了一辈子狗,从来没吃过狗肉。” 秦苏听他讲述,也是暗暗奇怪。一个杀狗的按说不该沦落到沿街乞讨。 “不是我不爱吃狗肉,也不是因为养狗。而是因为吃狗肉手会抖。” 跛老头探手入怀,再拿出时,已是双手各执一柄明晃晃的牛耳尖刀。 “手抖的话,就拿不稳刀,拿不稳刀,就影响小老儿杀人。” 随从已经层层包围了过来,更有三五个随从取出圆盾挡在秦苏面前,然后护着秦苏慢慢后退。 跛脚老黄双刀斩出,刀光过处,顿时人仰马翻。 并非是因为多么厉害的真气,也并非是什么什么刀罡。 只是单纯的快。 跛脚老黄双刀舞得像一层护身铁铠,罩着他向前冲杀,尽管挥舞得飞快,但每一刀都异常精准。 或斩在马腿上,或从骑士的盔甲缝隙中一掠而过。 刀光闪,鲜血迸! 跛脚老黄强大的控制力使他双手稳定极了,刀光的轨迹翻转纷飞,却能够巧妙的避开众多骑士的武器,未发出任何一声金铁交鸣。 人仰马翻! 转瞬间老黄就冲过了前面一群骑士组成的防线,直扑秦苏。 他双脚蹬地,整个人犹如一缕青烟般贴着地皮窜入马腹之下,刀光闪过,几名护着秦苏的骑士顿时跌落下马。 刀光如练,在手腕、脖颈、肩头、膝下等处迅速绕过,几名骑士在瞬间就被瓦解了战斗力,有的甚至失去了生命。 而跛脚老黄已经杀到了秦苏面前。 “为什么这么做?”秦苏极为不解。 他以为自己的治下出现刺杀君主的刺客,就是他这个做君主的失职。 老黄回答他的就是双刀轻抱。 如水的刀光在秦苏的脖颈下绕过,鲜血直飚。 秦苏落马,而老黄身上竟然滴血不沾。 “不为什么,你做得越好,我越要杀你!” 秦苏落马,更多的骑士围上来,老黄夷然不惧,双刀舞得密不透风。 “嗖!”一支弩箭从刀光的缝隙穿过,钉在老黄的小腹上。 这让老黄的动作稍稍慢了一点。 接着就是更多的弩箭。 “嗖嗖嗖!” 老黄开始渐渐有些体力不支,他知道自己今天很难跑得出去。 来的时候就想好了,能用一条贱命换一条贵命,值了! 他承认秦苏是个好样的,这十几年他在咸阳开狗肉馆,生活富裕而从容。 有时间听戏,也有时间种树,如果他是一个秦国人,真想就这么一直到老。 但他是韩国人,秦国人过得越好,韩国人就会过得越差。 因为所有秦国人享受到的这些东西,都是秦苏从韩国抢走的。 “嗖!”又是一支弩箭射来,直钉在老黄的胸膛上。 老黄双刀脱手,从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呼吸,他脸上带着笑容,但是看起来却像是在哭。 “俺解脱了!” 周国镐京。 周延看着瞿志冲这个小官往前凑,心里有点反感。 他是一个放荡不羁的皇帝,但并不亲民。 他的放荡不羁只是为了顺从自己的内心,却从不想为了其他人而改变规矩。 “就站那儿吧!” 周延伸出马鞭指着瞿志冲的脚下,示意他不要再往前走了。 但是瞿志冲显然不想停步,大踏步上前,同时袍袖激荡,双矛激射而出,直奔周延而去。 周延大喊一声:“护驾!” 他身边的随从立刻围了上去,周延拨马就逃。 “看矛!” 瞿志冲向着周延的背景猛地掷出一支短矛,那支矛呼地一声破风而去。 一个随从拨马冲过来试图阻挡这支短矛,但他已经晚了,短矛就在他面前呼啸而过,随从扬起的刀挡了一个空。 周延从马肩处摘下圆盾挡在身后,只听过“喀嚓”一声,手中的圆盾四分五裂。 短矛速度不减,叮破周延身上的铁铠,重重击在周延的后心上,锁甲崩坏,甲片飞溅。 周延被短矛一撞,翻身滚落下马,即使如此,他的后心依然被那支短矛戳得剧痛,眼前发黑,差点晕过去。 但是他知道现在是生死危机之时,万万不能晕过去,于是咬牙死撑。 瞿志冲手中只剩一只短矛,如果丢了最后一支,就连兵器都没有了。 但他还是毅然把最后一支短矛丢了出去。 “呜”短矛带着风声穿透了一匹跃起的马,带着马腹腔中的碎肉和鲜血喷出多远,而那杆短矛竟然还在笔直的飞向周延。 周延不顾形象就地一滚,险之又险的躲开了这支短矛的攻击。 骑士们蜂拥而上,没想到瞿志冲又抽出腰间挂着的长刀。 “杀!” 周延从地上爬起来,翻上一匹马的马背,就调转马头绕过瞿志冲往皇宫中跑去。 然而瞿志冲的刀竟然意想不到的快! 瞬间八十八刀! 第一百一十九章 郑容要嫁了 竹山别业,秋叶居。 郑容在浴桶中享受着温热香汤,侍发小环正在揉按肩膀。 接着小环的手开始逐渐向上,猛地箍住了郑容的脖子。 这双手瞬间变得如同一幅铁环,越收越紧,任凭郑容在浴桶中扑腾,却偏偏喊不出一个字来。 小环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往日高高在上的主子,这一刻她的心里竟然出乎意料地平静。 只需要十个呼吸,郑容就会被扼死在浴桶之中。 按照郑容以前的习惯,她在浴桶中往往会睡一觉,这个过程中还需要不断的加入热水来保持水温。 所以小环杀死郑容后就可以轻松逃走,至少半个时辰内不用担心被人识破。 郑容的双手拼命向上够着,试图通过抓挠来破解扼颈之危,但这显然是徒劳的。 渐渐地,郑容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力气,连手臂都变得沉重无比,脑子里昏沉沉的,只想睡过去。 在这一刻,她想到了秦朗,这个刚刚向她下聘礼求婚的家伙,在郑容的眼前浮现出秦朗促狭的笑容和打情骂俏时的得意。 “可惜了,本想给你生个孩子。”这是郑容最后一个念头。 就在这个时候,紧紧箍在她脖子上的那双手忽然松开了。 郑容再也支撑不住,头一歪就晕了过去。 小环低下头,看着从自己胸口穿出来的半截铁条,上面还挂着红色的肉。 然后铁条猛地从她胸口抽出去,仿佛瞬间带走了她所有的力气,小环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大口大口的鲜血从嘴巴里涌出来。 她暂时还没死,所以清楚地看到从背后袭击自己的人居然就是管家。 管家把半截铁条丢在一旁,伸出手按在小环的锁骨上方,脖颈一侧。 “你是什么人?” 小环挤出一个笑容,她不可能把自己的身份透露出去。 然后管家就可以在她的身上摸来摸去,小环一边吐血一边想,自己的身子算是被这个管家给玷污了。 但是管家并不是为了占便宜,而是在小环的袖子里找到了一坨鸽子屎。 “那只鸽子被你拿走了,你是初三?” 小环一惊,她没想到管家竟然知道行动的代号。 难道管家也是八色旗的人,可是他为什么又对自己下手? 管家见小环的表情,就猜到了小环的身份,点了点头:“想不到吧,八色旗也不是密不透风的。” 管家抓着小环的头发,把她拖出了浴室。 接着又更多的侍卫接过了警卫任务,侍女们跑进来扶起郑容,替她换好衣裳。 郑容悠悠转醒的时候,已经是夜深了。 “小环在哪里?” 她清醒过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询问小环的下落。 “禀公子,小环已经死了,是管家杀了她。” “那叫管家来见我。” 郑容仍然处在后怕之中。 管家捧着账册走了进来:“公子,您找我?” 郑容道:“是你救了我?小环为什么要杀我?” 管家道:“我只知道府中有八色旗的人,但是并不知道是哪个。所以就自制了一个号令铜环,戴在鸽子脚上。” “小环拿走了鸽子,她的代号应该就是初三。” 郑容疑惑道:“初三?那是什么意思?” 管家道:“八色旗的一种行动代号,这种行动往往是大规模行动,最少是十个人。” “小环是初三的话,意味着从初一到十五,至少十五个杀手同时开始行动。” 郑容道:“那府中还有没有八色旗的杀手了?” 管家皱眉想了想:“难说,八色旗一向比较隐蔽。杀手不被启用,就会一直蜇伏,他们都是冷血杀手,就算同伴死在面前,他们都不会眨眨眼。” “尽力把他们都找出来!”郑容抚摸着脖子上的青紫色淤痕说道。 管家点了点头:“我会尽力。” 出了这档子事,郑容再不敢继续在竹山别业中呆下去了,急匆匆启程前往皇宫。 “父皇,孩儿来迟了。”郑容没想把这件事宣扬出来,徒惹郑皇担心,还不如自己知道就行了。 当然,她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醒郑皇要小心身边的人,如果让八色旗的人混进皇宫,而她又没有及时提醒,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连后悔都来不及。 郑皇没注意到被郑容用白绸领包裹起来的脖子,拿出“轻气制法”的手抄本说道:“咱们的当务之急,就是把唐明珠手中那本气囊制法拿到手。” “两本制法合一,才能说是掌握了飞艇的大部分技术!” 郑容道:“唐明珠肯定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觉得与其跟唐明珠勾心斗角,倒不如去找秦朗,反正我们俩个的制法都是出自秦朗之手。” 郑皇道:“秦朗这个人既然把制法一分为二,想必不会轻易给你另一份吧?” 郑容点点头:“我只想尽力试试。” 郑皇有些担心的看着郑容:“从小到大,你不愿意做的事情,我从来都不会逼迫你去做。” “哪怕是为了郑国的江山,只要你不喜欢,你就可以不必付出牺牲。” “秦朗虽然手中握有大炮和飞艇,可以说在天下十国中已经是无敌的存在。但是假如你不喜欢他,别说他用这轻气制法当作聘礼,就算他把完整的大炮制法拿过来,我也不会同意!” 郑容感动地看着郑皇,都说最是无情帝王家。 可她却是如此幸运,生为郑皇的女儿,受尽宠爱,就算是女儿之身,郑皇仍然封为女公子,甚至指定郑容接任郑国皇位。 这份亲情,绝对不是装出来的,郑皇的话,也不是说说而已。 但越是如此,郑容越觉得自己必须为父皇做些什么。 天下十国之中,郑国只是后起之秀,远不如那些强国,郑容想要让她的父亲为她而骄傲,就算是女儿身,一样可以制霸天下。 嫁给秦朗,或者说娶了秦朗,毫无疑问会提升郑国在十国中的排位。 仅仅从现在来看,拥有一部分飞艇的关键技术,就已经使郑国立于天下第三的位置了。 “父皇,孩儿想清楚了,我确实喜欢那个家伙,而且,嫁给他也能给郑国带来好处。” “嫁?”郑皇道:“不应该是娶吗?” 第一百二十章 非得给他们点厉害尝尝 郑容不想在此事上过多纠缠,撒娇道:“哎呀还不都是一样啦。” 郑皇溺爱地笑笑:“好好,都一样,都一样。” “不过谁要是敢欺负你,可别怪我不客气。” 秦苏就在咸阳宫城门前被刺杀的消息,犹如一颗炸弹,在天下传开。 这件事可是一件大事,已经有许多年没有皇族遭遇刺杀了,这不禁让人们想起了曾经以刺杀高官贵族而着名的八色旗。 所有听到秦苏被刺身亡的人,都感受到了八色旗的强大威胁。 紧接着,周国皇帝周延险些遇刺身亡的消息也紧随其后,一时间各国政要都风声鹤唳,生怕下一个轮到的就是自己。 不过另有消息灵通的人士解释说,所有遭遇刺杀的人,都是参加了十国贸易组织的人,八色旗大规模的刺杀,就是要瓦解这个刚刚成立的“十贸组织”。 魏国的南阳郡,秦朗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愤怒地拍了桌子。 “这什么八色旗干什么不好,非要搅我的局?” “我的十贸组织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值得他们这样刺杀,另外郑容和明珠怎么样了?” 来报告消息的是市政厅的小吏,知道的并不是很详细。 秦朗挥了挥手:“你先去忙吧,这件事我知道了。” 小吏走后,秦朗来回的踱着步,思考着应该如何应付这个八色旗。 派兵打吧,不知道这帮家伙藏在哪里,根本无处可寻。 搞制裁吧,人家平时的身份都不暴露,而且太过分散,没法针对。 如果放任不管的话,今天他杀一个秦苏,明天杀一个周延,搞得人人自危,这十国贸易联盟就算完蛋了啊。 这的确是一个令人烦恼的事情,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的三位女神都在八色旗的威胁之下,如果有一天郑容、明珠或者霓裳被刺杀掉了,秦朗绝对会发疯的。 要解决八色旗的威胁,首先还是要找到八色旗的利益所在,打掉八色旗的根基,自然就会逼得这帮家伙从暗处跳出来。 秦朗想到了一个他认识的杀手,也许从这个杀手口中能够了解到关于八色旗的信息。 秦朗立刻前往雍卓的工作地点:城中央的沼气池。 现在雍卓已经脱离了收集大粪这个岗位,因为对沼气池的运行机制了解得非常透彻,所以雍卓担任了更为重要的气体收集和分离这一岗位。 沼气池里堆积的可不仅仅是大粪,还有其他植物纤维等等,这些东西堆积在一起发酵,产生的气体可并不仅仅是可燃烧的甲烷,还有二氧化碳和氮、氢、氧等。 雍卓了解了沼气产生的机理之后,在这些气体的收集和分离中学到了很多东西。 现在的雍卓,与之前简直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不再对这份与大粪过于接近的工作反感,反而一心钻研了下去,那股狠劲让秦朗都感到害怕。 “雍卓,蓝怡呢,在你这里吗?”秦朗没跟雍卓废话。 雍卓头也不抬,伸手指了指旁边的屋子,继续研究面前的那些东西。 秦朗好奇他在研究什么,走过去看了一眼的,好家伙,雍卓在纸上画的东西,居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沼气池,而沼气池通气的管子经过无数道阀门。 看样子不但用高温去加热,还有用水排除,用冰冷却,然后分成六七个出口。 秦朗粗略的看了一下,如果雍卓这个沼气池搞成的话,气体分离应该做得非常不错,大概率能得到非常纯净的甲烷气体。 除此之外,可能还会分离出纯净的二氧化碳和氮气、氢气。 通过这段时间的拼命收粪,雍卓终于搞明白了这些大粪为何能够燃烧,是因为把大粪堆在一个与外界隔绝的空间中达到一定“温度”,大粪就会产生气体,而这些气体是混杂着的,需要人工把它们一一分开。 目前南阳的路灯燃烧的就是甲烷,大粪里产出最多的一种气体。 秦朗心里想着八色旗的事情,所以匆匆看了一眼后就去旁边的屋子里找蓝怡。 自从那一夜蓝怡主动找雍卓解毒之后,两个人的关系就变得亲密起来。 蓝怡经常陪在雍卓的身边,雍卓在研究沼气池的时候,蓝怡就在旁边的小房子里画风景。 秦朗进屋的时候,蓝怡已经放下了笔,她知道秦朗来找到是什么事情,因为最近她不但听说了八色旗的大规模行动,而且知道八色旗将要召她回去。 本来蓝怡的任务是杀死雍卓,但是因为她太想留在南阳,所以用自欺欺人的方法,既不完成刺杀任务,也不放弃这个任务。 她以为只要任务不完,她就可以永远留在南阳。 但是八色旗的旗主显然不是这么想的,任务失败的杀手将被召回总部,接受惩罚。 蓝怡自从知道八色旗的行动后,就心神不宁,直到秦朗找上来。 “你是不是那个什么八色旗的杀手?” 秦朗觉得蓝怡留在南阳不愿走,应该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人。 蓝怡点了点头:“我六岁加入八色旗,训练了九年,十五年正式出道,这些年走遍天下,杀了不少人。” “现在我不想再做杀手了,打算一直留在南阳。” 秦朗当然对此没意见,喜欢南阳的人越多越好。 “那你知不知道这个八色旗的总部在哪?” 蓝怡点了点头,她当然知道,因为她就是在总部长大,在总部受训,整整九年时间,当然对总部清楚无比。 秦朗一愣,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了八色旗的总部。 不对啊,这种组织不都是神秘异常,狡兔三窟的吗?首领往往都是朝中貌似忠良的大忠臣,怎么自己这么随便一问就问出来了呢? 其实这个时代的杀手组织,还没有达到后来那种严谨的程度,八色旗之所以出名,也是因为这个组织刺杀了多次皇族,才搏得鼎鼎大名。 当然他们也采取了一些防范措施,比如隐藏在民居之中,或者利用一些地道之类的摆脱敌人的围剿和追踪。 秦朗一拳砸下:“好!老爷我正愁找不到这群家伙呢,非得给他们点厉害尝尝不可!” 第一百二十一章 飞艇出征 蓝怡回忆道:“我记得走的是襄阳府,然后从西边与楚国交汇的颖川入楚……” 她还没说完,秦朗就打断了她:“停停停,咱们不从地上走。” 没错,秦朗的打算就是坐氢气球飞过去,一条直线,如果风向给力的话,可能来回也用不了几天。 至于对八色旗的惩罚,秦朗打算直接投放瓦斯了。 反正甲烷很多,到时候直接往八色旗的老巢里一丢,再扔一根火柴,就轰的一声一切都解决了。 而且由于甲烷是气体,相对来说轻得多,就是有点占地方。 秦朗制成的硬骨飞艇还没有乘坐过,这次他也不打算乘坐,万一真的掉下来,或者爆炸什么的,那可太不值得了。 这种冒险的事情当然还是交给具有冒险精神的人去做。 “原来这个八色旗的老巢是在韩国,如果从陆地上走的话,为了绕过那座死火山,需要从楚国境内绕一个大圈子。” 秦朗盘算道:“如果乘坐飞艇,那么直线距离大概只需要五天时间,比从南阳到魏国的都城还近。” 蓝怡听不懂秦朗在说什么,但是大概意思是明白,秦朗非常生气,打算对付八色旗。 她从小在八色旗长大,承受了艰苦的训练,那些人的厉害是根本无法想像的。所以她觉得秦朗的报复行动很可能会以失败告终。 “八色旗很厉害的,他们能够在阵中突击,斩将夺旗,原本是韩国训练死士的方法,后来被旗主加以研究,与丹道的修炼方法结合,训练出来的高手力气非常大,速度也非常快,等闲士兵根本不是对手。” 秦朗冲蓝怡笑笑:“小姑娘,你太不了解老爷我了,我可比你们那个什么八色旗要恐怖得多了!” 秦朗决定正好借着这一次机会使飞艇高调登场,让郑国和唐国露一露牙齿。 当然在去之前不能高调,相反要低调,等处理掉那群地老鼠之后,再高调回去。 飞艇的目的地就设置为郑国边城好了。 想到这里,秦朗主意已定,就对蓝怡说道:“现在老爷我要给那个八色旗点颜色看看,你去领路吧。” 蓝怡有些为难:“一旦进入八色旗的地盘,他们立刻就会接到示警,你根本抓不到他们的。” 秦朗打消蓝怡的顾虑:“你放心吧,你就在天上飞,不下去,给他们指路就行了。” 想到就做,秦朗立刻雍卓,让他分离出十个气囊的可燃沼气。 雍卓控制着沼气池的各个阀门,很快就交付了十个气囊的沼气,主要就是纯净的甲烷。 秦朗听蓝怡的描述,知道八色旗呆在地下洞中,虽然有通气孔洞可以通气,但是气体交换的过程比较缓慢。 如果把十个气囊扔下去,或者想个办法运进去,只要气囊打开,里面的甲烷气体泄露出来与氧气混合,一定会爆。 接着秦朗又检查了飞艇的各个部件,确认一切完好稳固,飞艇内的轻气囊完好,于是慢慢释放空气,飞艇渐渐离地。 飞艇上除了蓝怡之外,还有十五个战士,是南阳培养出来的职业战士,每天除了训练之外什么都不用做,而且每月还有钱拿。 雍卓知道蓝怡要去一个危险的地方,而且是乘坐飞艇去,十分的不放心,希望蓝怡不要去。 但是秦朗一句话让雍卓不再磨叽。 “如果再不解决八色旗这群地老鼠,你老婆就要被他们处决了,你打算留着这些家伙?” 雍卓和蓝怡互相解毒之后,就知道了彼此的身份。雍卓一直担心杀手总部会对蓝怡做些什么,听秦朗这么一说,果然不再阻拦,但是也跳上了飞艇。 他抓着蓝怡的手说:“如此危险,我怎么能不陪在你的身边。” 蓝怡感动得眼泪汪汪,雍卓乘机观赏飞艇的内部构造。 这艘飞艇是秦朗秘密研制,目的就是为了维持与大炮的平衡,否则魏武掌握了大炮和抗生素之后,接下来一定会穷兵黩武,四处征战,实现他一统四海的野心和抱负。 但是秦朗可一点都不喜欢打仗,他最喜欢的就是大家和和气气地做买卖,感受人间烟火气。 看着银子流水般地进入自己的口袋,那可比什么都舒服。 如果真的让魏武统一了天下,他还怎么舒舒服服地赚钱,心安理得地坑人? 至少现在天下十国分崩离析,互相之间即使不是敌对,也难免有些小摩擦。 所以秦朗对外倾销货物,抬高物价,低买高卖,甚至搞贸易战,心里一点负担都没有。 但如果天下一统,他再这么搞,就算他自己不愧疚,魏武都不会放过他。 所以秦朗最希望维持现状,天下十国的状态非常好,他绝对不允许魏武一统天下。 这次对八色旗进行打击报复,也是从侧面对魏武的一个提醒,郑国有了这种飞艇,完全可以很轻松地摧毁大炮。 这将成为对魏武的战略威慑,逼着魏武保持现状。 秦朗目送飞艇越飞越高,银白色的涂装渐渐融合在天空中,再也看不出来。 但是在飞艇中的人看地面可是清清楚楚。 蓝怡第一次飞得这么高,心里有些紧张,她抓住雍卓的袖子,紧紧贴在雍卓的身边。 “我们会不会突然掉下去?”她难免会有这种想法,所以问雍卓。 雍卓故作轻松地摆摆手:“不会的,你不知道这飞艇靠的是轻气飞行,这种气集合在一起,就像天空能把云托起来一样,也能把我们托起来。” “而且这种轻气量很足,我们不会掉下去的。” 在飞艇内部,除了有这次参加战斗的人员之外,还有操纵飞艇各部件的人。 其中一个是专门管理气囊充放气的,听到蓝怡和雍卓的讨论,忍不住打断他们:“这个是真的很危险,很容易就会掉下去的。” 看见雍卓和蓝怡都望过来,这个小伙子有点不好意思,不过随即他就摆脱了尴尬,说道:“轻气是很容易爆的,一理爆炸,遇到火焰就会立刻炸掉。” “而我们乘坐的这个气球,控制方向的时候需要用到喷气,这是必须要用火的。” 第一百二十二章 甲烷的威力 雍卓不但一点怕的意思都没有,反而一个劲的往上凑,顺势提出好几个萦绕于心的问题。 接下来就是飞艇的动力讨论会,雍卓疯狂地吸收着关于飞艇的知识,在他看来,如果不迅速掌握这些古怪的知识,等秦朗一切都准备完毕的时候,天下十国在这些武器之下根本不堪一击。 那时候谁能阻挡秦朗一步?雍卓觉得自己必须是那其中的一个。 这段时间的卧薪尝胆,甚至忍受着大粪的臭味,心甘情愿地给南阳当一名小吏,为了什么? 当然就是为了获得这些知识,然后转手就用在自家的武器上。 如果晋国同样有大炮,同样有飞艇,还会怕魏国吗?肯定不会啊! 到了那个时候,如果秦朗真的征伐各国,晋国就以大炮对大炮,飞艇对飞艇,让秦朗知道晋国的厉害。 当然这些话雍卓一向都是藏在肚子里不会向外吐露的。 他本来就是一个极其高傲的人,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又怎么会忍气吞声在魏国小郡里做拉粪工? 随着时间的缓缓流逝,他们在空中度过了三天三夜。 到了晚上的时候,为了确保方向正确,飞艇操作工会关闭方向推进装置,飞艇就会放慢速度,全凭空中的风带动。 往往过了一夜,到了第二天的时候,就需要重新确定方向。 而蓝怡就是指引方向最重要的那个人,因为她走遍了许多国家,对于各国的山川河流都有所了解,此时在高空中俯瞰,很容易就能确定飞艇所在的位置。 即使风力会把飞艇的航行拉偏,但是并不会偏出太多,夜间的时候,操作工仍然会努力调整既定的方向,保证不会被吹到另外一个国家去。 如此飞行到了第五天,蓝怡在空中立刻就认出了韩国那座着名的雪月山。 “那里就是雪月山,是韩国非常有名的一座山,山顶常年积雪。” 蓝怡指给操作工看,又对他们说道:“看见雪月山西侧那条河了吗?顺着河向南,大概在那个地方,就是临州。” 到了这个时候,就该按照计划降落并袭击了。 当然为了保证飞艇完成任务之后返回,飞艇是不会降落的,那些参与战斗的士兵将会携带装在气囊中的甲烷从飞艇顺下去,趁夜色进攻,或者在天色刚刚亮的时候进攻。 八色旗的旗主打死也想不到报复来得如此之快,且如此之猛烈。 因为八色旗威名远播的缘故,再加上以总部为中心,方圆数里全都是八色旗的密探和外围弟子,所以总部的警戒并不高。 毕竟谁也想不到敌人会从天而降,这已经是超出认知的作战方式了。 他们在飞艇上整整观察了一下午,随着一些重要人物的进进出出,蓝怡已经把总部位置指给战士了。 好不容易熬到夜里,十五个战士背着充满甲烷的气囊从飞艇上顺着长长的绳子依次而下。 他们降落的地点就是院子里,落地后就迅速进屋,厨房里没人,卧室的炕上躺着祖孙三个。 有蓝怡提供的迷魂香,祖孙三个睡得很香,完全不知道老巢已经被撬开。 南阳战士们走到里间,拉开地板上的木门,依次进入地下。 原本在地下洞口站岗放哨的恶汉已经不见了踪影。 到了晚上的时候,这些人都找地方喝酒猜拳去了,哪有什么人站岗。 而且八色旗威名远播,十几年都没有人能走进这里,所以看守早就松懈了。 战士们不需要太过深入,只要进入老巢内部就可以了,因为他们居住在地下,无论黑天还是白天都靠烛火照明,所以战士们现在还不能释放甲烷。 每个气囊都配备了一个小夹子,拉开之后,小夹子的拉绳上会放一支粗香,当粗香燃烧到拉绳上的时候,细细的拉绳就会被香烧断。 然后小夹子就会落下,戳破气囊。 战士们点然粗香之后就迅速离开了总部地道,他们必须赶在气囊爆炸之前回到飞艇上,并且立刻离开这个爆炸范围。 八色旗的旗主不知为何,今夜总觉得心神不宁,仿佛有什么大事将要发生。 可是他又觉得自己的担心没来由,八色旗可不是什么普通的强盗,莫说是一般的州府,就连韩皇想要对付他,都必须召集军队,置办粮草,准备充分之后再行征讨。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能威胁到八色旗,只有韩皇。 而韩皇又恰恰不可能与八色旗作对,因为八色旗能有今天,分明就是靠着韩皇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发展壮大起来。 前段时间的大规模行动号令已经发出,得到满意结果的并不多,这让旗主十分恼火。 跛脚老黄倒是成功刺杀了秦苏,但自己也被秦军直接灭掉。 瞿志冲刺杀周延失败,还被人抓了活的,现在正关在周国的天牢里审问。 郑国的女公子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这样看来小环也失败了。 所以旗主想听到的好消息并没有多少,那也就意味着大部分都是坏消息。 更加令他气愤的是,很早就派出去刺杀晋国三皇子的蓝怡,居然已经证实背叛了组织,与刺杀目标卿卿我我。 旗主“嗤”了一声,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手上沾满了血腥,还妄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嫁给皇子吗?做什么春秋大梦呢? 夜风从通风口透进来,让旗主感觉到今夜的风中有一股特别的味道。 很难形容是一种什么味道,似乎微微有点呛,仔细闻又闻不到了。 此时十个甲烷气囊,已经全部泄漏,随着地洞里空气的流动,这些甲烷也随之流动。 当空气中的甲烷浓度不够时,即使遇到火,也不会爆炸,而随着气囊里甲烷混入空气之中,浓度越来越高,也就越来越危险。 终于随着一声巨响,火光在一瞬间布满了整个地洞。 冲击波迅速向洞壁上扩张,反复冲击数次。而火光闪过之后,就是缺氧。 火焰和爆炸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真空,当空气中的氧气燃尽之后,氧气只能从通风孔慢慢透进来。 旗主在爆炸的那一瞬间就被冲击波炸飞起来,重重撞在了墙壁上,生死不知。 第一百二十三章 敢跟我作对,这就是下场! 洞中大多数人被甲烷爆炸波轰得头晕眼花,但是直接被炸死的并不多。 毕竟甲烷不是炸药,它就是个煤气罐,煤气罐的致命性并不强。 但是最恐怖的是这个冲击波,它在地下洞穴中爆炸后,十个大气囊的甲烷冲击波直接摧毁了那些脆弱的墙壁,造成了洞穴塌方。 不幸的是,住在洞穴里的大多数都是金牌杀手。 比如八色旗的旗主,还有八位掌旗使,三十二位护旗师等等。 这些金牌杀手都在总部地穴居住,结果这一次竟然被甲烷给崩了。 爆炸刚刚产生时,发出轰的一声闷响,接着火光一闪即敛,然后就是大量的灰尘从透气孔和塌方处飞腾出来。 以那所民居为中心,整个地面塌下去一个四五尺深,十丈方圆的大坑。 飞艇结束了攻击任务,并没有升空太高,仍然在距离地面七八十米的空中停留,为的就是给这些残余的杀手以震慑。 操作手在飞艇两侧放下条幅,一条写的是:“敢跟我作对”,另一条写着:“这就是下场。” 按照秦朗的要求,飞艇要在案发地点继续停留一天,耀武扬威之后回去。 爆炸发生后,住在外围的杀手们纷纷向总部赶去,但是塌方是很难救援的。各种工具又刨又挖也无济于事,特别是不知道地下掩埋着的人位置在那里,要救援难度很大。 紧接着就有杀手发现了停留在空中的飞艇,因为夜色的关系,他们看不清飞艇上垂下来的条幅和字迹,只知道一个神秘的东西浮在空中。 有的人说是传说中的神物,也有的人说是雷公,总部的塌陷就是雷公发怒。 救援一直持续了一夜,到天亮的时候,都没有挖出一个人来。 当太阳升起,阳光照耀大地,也照在白色的飞艇上时,地面上的杀手们终于看清了空中停留着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形状像鱼,鱼腹下悬着一个筐,许多人站在筐里向下望。 鱼的两侧,还挂着两条白布,正随风飘动。 “敢跟我作对!” “这就是下场!” 杀手们哗然,原来发出雷霆一击,让大地震颤的并不是传说中的神物,也不是雷公,而是跟他们一样的人,这些人甚至跟他们使用同样的文字。 “那个飞鱼上面到底是什么人?”一个杀手问道。 旁边另一个杀手一边挖土,一边说道:“没看见人家写的字吗?我们惹到不该惹的人了。” 大家都抬头看着飞鱼,对飞鱼上的人却无能为力,就算用弓箭也射不到那么高,箭支就会失去力量掉落。 而且不知道飞鱼上的人有什么武器,如果人家一阵箭雨射下来,或者石头丢下来,下面的人都受不了。 所以这些杀手很识时务地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小心戒备,看飞艇还有没有继续攻击。 八色旗总部的塌陷引起了周边居民的注意,平时这一片区域是普通人家无法靠近的,到处都是凶神恶煞般的江湖人士,所以这里一直是神秘所在。 直到昨晚的一声雷响,十里内的居民都听得清清楚楚,到了早晨更是看到往日里那些凶人神情惶恐地向中心聚焦,纷纷猜测出了什么事情。 有胆大的会凑过去看,这时候外围的杀手根本无心去管这些琐事,所以很多居民都看到了空中的飞艇,还有那两行字。 这下子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是天上的神人下凡,也有的说是隐世门派,还有的说是这些凶人的对头等等,各种说法都有。 虽然只是一个杀手组织受到了重创,但这件事的影响非常深远。 八色旗是受韩国朝廷支持的,如果没有朝廷庇佑,就算再厉害的杀手组织也不可能存活如此之久。 所以总部一出事,朝廷立刻就收到了消息。 韩皇名叫韩仓,生有三子,分别是韩婴、韩咎和韩师。 其中八色旗就归韩师管辖,这一次总部受到重创,韩师第一时间收到了消息,急忙进宫跟韩仓协商。 “父皇,现在基本上可以确定,旗主没有死,但是受了重伤,具体伤势如何得救出来之后才能知道。护旗师、掌旗使,大部分都完了。” 韩仓靠在龙椅上,闭目沉思,良久才问道:“旗主没死,八色旗也残了,知道是什么人干的吗?” 韩师道:“现在还不知道,但是儿臣相信这只飞鱼不可能永远停在那里,它最终还是要回去的。” 韩仓点点头:“不错,一定要搞清楚这东西到底是谁造出来的,又是怎么造出来的。” 两个人正说着,韩婴和韩咎联袂而来。 “父皇,我们听说八色旗被袭击,不知道现在情况如何。” 于是韩师把刚才的情况又重新介绍了一遍。 韩婴道:“都不用猜了,这只飞鱼一定是魏国南阳的东西。” 他负责韩国的货物贸易,这次十国贸易联盟大会没有参加,但是对十国贸易联盟了解的倒是十分清楚。 “据我了解,魏国南阳产出的大部分东西,都是从未有过,从未见过的东西。比如我们平时洗衣洗发用的皂角,南阳用的就是肥皂。” 韩仓睁开眼睛:“就是你送给我的那块带有香味的?” 韩婴点头道:“不错,儿臣前段时间又去了魏国武陵县,那里同样有肥皂,但是跟南阳的成份又不同。” 韩咎在一旁插话道:“大哥,今天来是商量八色旗的事情,你怎么又扯到这些东西上面去了。” 韩婴道:“老二你不懂,自从三年前开始,魏国突然就出现了许多奇特的商品,这些东西有些是我们生活中没有的,有些是代替已有的,它们都有个共同点,就是世上除此之外,再未见过。” “比如玻璃,平整而透明,可以用来作窗,也可以用来制镜。” “不论玻璃还是镜子,都卖出了天价!一块半尺见方的玻璃就要三十两银子,这还是降价后的价格,市面上刚有玻璃的时候,一盏灯都能卖到八九百两银子,还有价无市。” 第一百二十四章 再这么下去,我们会被掏空口 韩婴一脸苦大仇深:“知道九百两银子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我韩国百姓五口之家要辛辛苦苦二百年!” 如今的韩国,一石粮食价值45钱,每石约30公斤,五口之家种地百亩,亩产一石半粮食,一年能收入一百五十石粮,折算成钱,年收入4500钱。 而4500钱,折银4.5两,五口之家种地一百年,才450两,这一小块玻璃,在价格最高的时候,足足抵得上这个五口之家辛辛苦苦劳作二百年创造的价值。 所以韩婴才如此苦大仇深:“武陵的一块肥皂知道多少钱吗?三两银子!将近这五口之家一年的收入!” 大殿上爷四个全都沉默了。 韩婴收拾心情,接着说道:“我掌管贸易,所以这件事我最先感受到了,就是银子大量外流。” “没有银子,我们拿什么去换别人的粮食,拿什么购买楚国的铁,唐国的刀?” “所以我必须搞清楚银子去了哪里,谁知道一查之下,才发现在魏国武陵县这个地方,会产出许多新鲜东西。” “比如刚才我提到的肥皂,我对武陵所产的肥皂和南阳所产的肥皂进行了对比,它们的成份几乎相同,唯一不同的是武陵肥皂是用猪油做的,而南阳的肥皂是用棕榈油做的。” “这个东西确实好用,但是太贵了,只有那些贵族们才买得起,但是银子恰恰都在这些贵族手中,所以经过这段时间的贸易,我韩国的银子几乎全都外流到了魏国。” “我们韩国不算田赋,不算徭役,只计商税的话,一年仅仅三百万两白银。知道现在每年流出多少吗?二百万两!!” 韩婴痛心疾首:“再这么下去,我们韩国就会被魏国掏空口袋!” 韩咎说道:“所以我们才授意八色旗对付魏国是吗?” 韩婴点头道:“没错,所以这一次针对八色旗的袭击,一定是魏国干的。” 韩师皱眉思索:“魏武那个老家伙已经在位十几年了,没见他有这样的本事啊,莫非是最近几年新拜了相吗?” 韩婴道:“关键人物只有一个,就是在武陵担任县令的秦朗,现在他在南阳担任郡守。经过调查,大多数新奇之物都是出自此人之手。” 韩师道:“不如我们干脆把秦朗杀死,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这时坐在龙椅上的韩仓叹了一口气:“那个秦朗是个人才,如果我们能击败魏国,使他不得不成为丧家之犬,到时候招揽过来,必能为我韩国所用,明白吗?” 韩婴点头道:“所以我跟父皇商议之后,决定让八色旗刺杀各国政要,诱使各国攻击魏国,一旦魏国支撑不住,国家破碎,我们就可以去招揽秦朗。” “可惜,秦朗直接下场,所以八色旗才受到了重创。” “而且你们注意,这次秦朗又拿出了一种新式武器,就是能够载着人在天空中飞行的大鱼。” “有了这个东西,所有的天险对他们来说都形同虚设,除非秦朗不攻击我们,如同派出一千个这种飞鱼,一齐往下扔石头,砸都砸死我们了。” 大家显然被韩婴的比喻惊到了,都在想万一出现那种情况应该往哪里跑。 韩仓道:“现在想那些还为时过早,都想想八色旗的事情如何收尾吧。” 三兄弟出现了三种意见。 老大韩婴的想法是暂时作罢,忍气吞声,当作不知道就行了,然后再想办法,主要思路仍然是使各国围攻魏国,韩国坐收渔利。 老二韩咎有不同意见,他认为魏国有了大炮和飞鱼,已经是天下无敌的存在,这们的国家为什么要跟他作对,直接合作不就行了吗?打不过就加入! 老三韩师的想法比较猥琐,他觉得应该先假意合作,然后出其不意干掉魏国的皇帝和太子,这样魏国群龙无首,自然就土崩瓦解了。 三个皇子虽然意见各不相同,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八色旗受到重创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了。 韩仓想想也的确是这样,明摆着这种超级武器是来自南阳秦朗那里,要报复的话就得直接干掉秦朗,相对来说这比干掉魏武和隆庆还要容易一些。 但是秦朗这个人才,韩仓并不想就此毁灭,除非真到了韩国生死危机的时刻,那时候就不会再顾忌了,现在显然还不行。 韩仓想了想,问韩婴:“我们为何不能加入十国贸易联盟?” 韩婴解释道:“经过我对这个十国贸易联盟的研究,发现这个联盟其实主要就是为了形成一种贸易的政治联合。” “魏国跟我们是世仇,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进入这种联合后,会有我们的好果子吃吗?如果我是隆庆,一定会借着联盟的规则对韩国进行打压!” “直到把韩国逼到走投无路,国弱民微的时候,才一举吞并。” 大殿上爷几个一齐打了个寒颤。 “那我们该怎么办?”老二韩咎问道。 韩婴想了想说道:“目前看来,只能暂时忍耐,但是对于南阳的新模式,我们也不能盲目抵触。” “既然这些新东西能够掏空韩国公族的腰包,那我们学会之后,难道不能掏空楚国公族的腰包?天下这么大,凭他魏国一家根本吃不下。” 韩咎道:“说了半天不是还跟我想的一样,打不过就加入吗?” 韩婴摇头道:“你错了,魏国绝对不会跟我韩国合作,也不会对我韩国礼让有加,如果落入互争的境地,必然是你死我活的争斗。” “所以我们不可能加入到魏国组织的联盟中。” “但是,我们可以偷师啊!” “魏国南阳能产出这么多新商品,靠的可不是秦朗一个人,而是来自各国的工匠们。” “只要我们派出工匠,甚至自己假扮成工匠去投奔秦朗,一边探听魏国的消息,一边刺探南阳的情报,甚至偷学那些新工艺的制法,不就有了跟魏国对抗的本钱吗?” 老三韩师笑道:“甚至我们还可以偷偷地破坏,让他们运行不了,他们一开始修理,我们不就学会了吗?” 第一百二十五章 可惜我们没有妹妹 飞艇一路慢悠悠地回到南阳,在南阳上空打了个转,就落向郑国边城。 雍卓和蓝怡成为了第一批乘坐飞艇完成军事任务的人,算得上是得胜归来。 当然在秦朗的心里,这些飞艇的安全系数实在太低,他们能活着回来,实在是值得庆贺的一件事。 “大摆筵席!给你们每个人记一次功!”秦朗不想拿银子出来,想的都是这种不花钱的奖励方法。 什么铁十字勋章,什么紫心勋章,金星勋章,骑士勋章等等,秦朗抄了一大堆。 这些勋章什么的惠而不费,既能装逼又不花钱,简直是秦朗的最爱。 雍卓和蓝怡回来的当天,秦朗就专门组织了盛大的授勋仪式和一场精心准备的演讲。 天空有点阴,飘着毛毛小雨,秦朗为了省俩钱,冒着雨演讲,冒着雨授勋。 “有人问我,今天下雨呢,你跑到广场里干什么,不怕被雨淋湿吗?” “我说,我要迎接我们的英雄,他们勇敢地乘坐飞艇出发,狠狠地打击了我们的敌人,这英勇的行为值得我们所有人为他们喝彩!” “然而,这个勋章主要并不意味着对个人的尊崇,而是象征一个伟大的道德准则——扞卫这块可爱土地上的文化与古老传统的那些人的行为与品质的准则。这就是这个奖章的意义。” 魏武和隆庆还有霓裳都坐在雨棚下的看台里,看着秦朗在雨中纵情演说。 “这个家伙以前就这么会说吗?” 魏武记得秦朗以前似乎不太会长篇大论。 隆庆犹豫了一下:“他以前似乎只是懒。” 霓裳没有说话,认真地听着秦朗的演讲,信以为真了。 在她的心里,秦朗还是比较完美的,而且他说的多好,勋章不是为了个人的尊崇,而是象征一个伟大的道德准则。 雍卓和蓝怡,还有十多个战士上台领取勋章。 雍卓和蓝怡获得的是铁十字勋章,至于其中蕴含的意义,随秦朗怎么瞎扯,也不会有人揭穿。 其他十多名战士获得的是骑士勋章。 接下来秦朗挑了一个战士,让他讲述这些天乘坐飞艇前往韩国,并且成功把充满甲烷的气囊塞入杀手组织的老巢的故事。 战士并不会演讲,就实实在在地讲他们怎么去的,路上遇到了什么风险,又怎么把气囊塞进杀手老巢。 虽然语言平实,但胜在故事本身足够精彩,所以台下的人都听得津津有味。 就连魏武都想乘坐这种飞艇出去感受一下俯瞰大地的感觉。 但是听秦朗说是花了很大代价,又掏了腰包,费了他个人许多银子才从郑国手中租来的飞艇,而且飞艇操作师都是郑国人,不允许其他人登艇,这才作罢。 魏武对此心中充满了遗憾和羡慕。 这飞艇和大炮简直就是绝配,就是不知道如何才能搞到自己手里来。 授勋仪式一结束,魏武就去找雍卓。 雍卓是晋国三皇子,魏武是认得的,毕竟去年还曾经打算把霓裳许配给雍卓为妻,以实现魏晋两国的联盟。 但是风云变幻,才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就物是人非了。 如今霓裳已经确定要嫁给秦朗了,魏武也没有了跟晋国联盟的心思,毕竟郑国掌握着飞艇这么关键的技术,晋国什么都无法提供,还结个屁盟。 但是这不妨碍魏武去雍卓那里打探关于飞艇的信息。他找到雍卓,委婉地表明了身份,接着又感叹了一会雍卓和霓裳的姻缘,觉得两人属于有缘无份,直叹世事无常。 接着他话锋一转,就转到了飞艇上。 “雍卓贤侄,朕知道你的记忆力非常好,只要看过的东西就不会忘,这次在飞艇上呆了这么多天,飞艇上的什么部件应该都记得很清楚吧?” 雍卓用可怜的目光看了魏武一眼,心想这个魏国皇帝被秦朗骗惨了,这飞艇明明就是秦朗搞出来的东西,却哄骗他说是郑国的东西。 现在这个老皇帝跑到自己这里来套近乎,显然是想知道一些制造飞艇的关键信息。 真是可笑,自己为了获取这些知识,放弃皇子的优渥生活跑到南阳来拉粪,而且一干就是好几个月,用粪水换来的知识会轻易给你吗? 雍卓摇了摇头:“这东西太复杂,我也看不懂,那个飞艇内部全都用白色绸布封着,什么都看不到,就像住在一个白色帐篷里一样。” 魏武急道:“他们不是还有一群操作师吗?操作飞艇的时候没看到他们是怎么操作的吗?” 雍卓接着摇头:“操作师操作的时候,飞艇内部的门是关着的,我们坐在吊篮里什么也看不见。” 魏武恨恨地说道:“可惜!真是可惜!” 雍卓也不知道他在那里“可惜”什么,是可惜自己没告诉他,还是可惜乘坐飞艇的不是他。 总之雍卓摆脱了魏武之后,就携着蓝怡迅速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他的记忆力的确非常好,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这一次在乘坐飞艇的过程中,雍卓可谓是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差不多把所有的飞艇原理全都问了一遍。 有些问题得到了答案,有些问题依然没有答案。 比如飞艇的动力,飞艇的升降,包括转弯和保持航向,都清清楚楚地记录在一个小本子上。 “蓝怡,你放心,等我回了晋国,第一件事就是娶你!” 蓝怡嗯了一声,投入到雍卓的怀抱中。 另一边,在韩国的都城平阳,大皇子韩婴、二皇子韩咎,三皇子韩师各自带领着五十心腹死士,准备出发前往魏国南阳。 大殿之上,三位皇子向皇帝韩仓辞别。 “父皇,我们此去可能时间略长一些,但有我们带去的一百多人,只要用心学习,相信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彻底掌握秦朗的新产品的秘密,甚至大炮和飞艇的秘密,也能刺探到不少。” “请父皇放心,当儿臣们归来时,就是我大韩重新崛起之时!” 三皇子韩师说道:“听说秦朗那厮贪财好色,可惜我们没有妹妹,不然的话可能更快得到想要的资料。” 第一百二十六章 没有清关贴啊 秦朗自然是不知道韩家三兄弟的打算的,他认为已经对那个杀手组织实施了自动制导的精准打击,算是对这个组织的小惩大诫。 当然他还不知道郑容差点被掐死,如果知道的话,恐怕就不是十个气囊的甲烷了。 自认为暂时给了杀手组织一个下马威之后,秦朗发出了十贸组织的第一份圈内声明。 内容很不客气:限韩国在三个月内立刻清剿杀手组织八色旗,因为八色旗对秦国太子秦苏的刺杀,影响极其恶劣,这是对文明世界的宣战。因此,十贸组织将维护“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对八色旗进行持续打击。 同时,南阳敦促韩国负起责任,尽快处理八色旗恐怖组织,维护国际和平。 信送到韩国皇宫,韩仓气得掀了桌子。 但是实力不如人,而且是刚刚展示了飞艇的威力,如果韩国都城不想变成一片火海的话,最好照办。 于是韩仓不得不命令八色旗杀手全部进入冬眠,对外宣称,将对八色旗组织进行清剿。 没有见识过飞艇的国家自然无法理解,为什么魏国的一个小小南阳郡,居然可以大言不惭地命令韩国做什么事情。 关键是最后韩国真的照办了,这让相当多的人感到惊讶。 “听说了吗?韩国最近在四处抓人,据说是八色旗刺杀了秦苏才惹怒了皇帝陛下。” “老兄,你这就消息不灵通了吧。其实事情不是这样的,八色旗的确刺杀了秦苏,但是因为秦国刚刚加入了十贸组织,所以十贸组织亲自出手,听说招来了天上的神仙相助,雷公连降九九八十一雷,劈死了八色旗的首领,皇帝陛下才敢清剿八色旗的余孽。” “是吧?要不然八色旗这么多年了,怎么不见皇帝陛下清理呢?怎么才刚刚刺杀了秦苏,就开始清理了呢?听外面回来的商人说,其实是十贸组织的中心南阳下令。” 韩仓对于南阳的这种做法十分反感,这种命令式的通知,对于一国之君来说,就是莫大的羞辱。 但是韩仓却无法对这件事置之不理,因为的确是八色旗刺杀了秦国太子,无论如何,秦国会把这笔帐记到杀手组织头上。 如果韩国方面对南阳的通知置之不理的话,很容易让秦国以为韩国在刺杀秦苏这件事上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为了撇清嫌疑,韩国也需要做出主持公道的样子。 所以虽然南阳的措词非常不客气,简直就像是宗主国在命令附庸国做事,但是韩仓还是不得不做。 转眼时间就来到了十二月底,再有六七天就是新年了。 南阳家家户户都在洒扫庭除,置办年货,准备迎接新年。 天下很大,有十几个国家,难免风俗不一,有的过年会包一种带馅的面食,有的会制作一种糯米的年糕,还有的会砍一棵树上面挂满礼物。 南阳是一个移民城市,它原本的习俗已经随着那场大瘟疫彻底消失了,现在南阳的人有一部分是郑国人,还有一部分是齐国人,当然也有些魏国人,包括雍卓带来的晋国人。 虽然大家各有各的风俗,各有各的不同,但是相同的是都会欢庆年终岁尾这个节日。 秦朗为此专门准备了一些爆竹,是真正的竹子,就是拿过来放在火里烧,听个响而已。 硝石和硫磺对于秦朗来说可都是重要的战略物资,现在还远远不够,哪里舍得当做鞭炮来放。 韩家的三兄弟就是在噼哩啪啦的爆竹声中,踏入了南阳的地界。 三兄弟及一百几十个死士,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踏上了这片土地。 一阵暖风吹过,棕榈树的叶子发出哗啦啦的响声,几只小鸟在天空展翅飞过,夹杂着爆竹的声响。 大街小巷上孩童们互相追逐奔跑着,一边跑一边嘴里还唱着童谣:“小皮球,架脚踢,马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韩婴止步,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南阳产的硬笔,就是一根圆滚滚的木头里夹了一根石墨芯。 他已经发现这种硬笔的好处了,那就是方便携带,也方便书写,即不会洇湿纸张也不用蘸水磨墨。所以这次出来他让两个弟弟和追随而来的死士全都使用这种笔做记录。 老二韩咎问道:“哥,你发现了什么重要信息了吗?” 韩婴把刚才那首儿歌抄在纸上,一边抄一边对韩咎和韩师说道:“一个城市最容易被人忽略的,也是最容易被人做手脚的就是谶语,通过儿童的口中传唱,是这些人最常搞的把戏,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韩咎和韩师皆深以为然。 几乎各国都有过古怪的童谣传唱,过去曾有过的什么“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还有什么“燕飞来,啄皇孙,皇孙死,燕啄矢”,什么“亡秦者胡”等等等等。 这些童谣,有的应验了,有的还没有应验,但是各国对于童谣谶语,都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 所以韩婴才把这首看似普通的童谣记下来,凭他敏锐的直觉,觉得这首童谣绝对不是那么简单,这里面必然隐藏着一个惊人的秘密。 如果能参透这个秘密,说不定就能为韩国带来利益。 南阳虽然没有城墙,但是却有海关。 韩家三兄弟的车厢上连个清关贴都没有,理所当然被巡检给拦住了。 “站住,干什么的?” 韩家三兄弟对视了一眼,按照先前准备好的说词回答。 “禀告大人,我们是贩运货物的商人,到南阳来进行贸易。” 韩婴向韩师使了一个眼色,韩师立刻掏出封好的三个钱卷递过去:“差爷辛苦,这是一点小意思,还请笑纳。” 因为快要过年的原因,南阳的跨国商贸都沉寂了下来,因为短短几天来不及赶回去过年,所以这个时候出现在南阳的跨国商人极为少见。 巡检伸手一挡,把韩师递过来的钱卷挡了回去:“不要搞这一套,如果再有这样的行为,我将扣押你们进行详细审查!” 第一百二十七章 韩家三兄弟的货物清关 韩师一惊。 他暗中控制八色旗的杀手,对于天下各国都有所了解,可以说底层小吏靠的就是这些灰色收入才能维持生活,从古至今,还真没见过不要钱的。 他眼珠一转,当即了然,这个小吏一定是嫌少。 可不是嘛,眼看就要过年了,谁还不想多搞点钱过个快快乐乐的年,这一百多人的商队只给三个钱卷,的确是不多。 钱卷里边是铜钱,在韩国一个铜钱能买个馒头。 这一卷里边是二百枚,三卷就是六百枚,对于普通人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韩国一户五口之家的农人,假使有一百亩地,辛辛苦苦劳作一年,才能赚到四千五百钱,平均一人九百钱。 韩师一出手就是六百钱,其实不算少了。 但是相对他们这么大一个商队来说,实在是不算多。 韩师咬了咬牙,从褡裢里摸出了一角碎银,大约有六钱左右,折成铜钱也就是六百钱,这两个加在一起,已经是一千二百钱了。 那个巡检一看韩师居然还在搞这个,心里这个气呀。 要说这些巡检不爱钱吗?爱!没有人不爱钱的。 但是他拿了这个钱之后,万一被查到的话,家产全部充公,直接逐出南阳,惩罚太狠了,不值得啊。 光是在南阳的福利就不是几两银子能解决的,所以巡检可不敢贪,何况身边还有同僚,万一同僚检举,那可就是铁证如山了。 这种授人以柄的事情那必然是不能做啊,所以巡检脸一抽,喝道:“把这些商人给我扣下!现在我怀疑这些人心怀不轨,意图混入城中!” 巡检这么一喊,把韩家三兄弟吓得一惊,心想这南阳简直就离谱,怎么一个小小的巡检,照面还没说上三句话,就能知道他们心怀不轨。 这个打击来得实在太快,韩家三兄弟都是懵的。 追随而来的一百五十死士一看要动武,那说什么也不能让主人落入敌手啊。 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平时好吃好喝供着不就是为了今天吗? 所以纷纷抽刀,准备大干一场。 还是韩婴反应得快,大喝一声:“都给我住手!” 死士们这才收回武器。 巡检也是心里吃惊,他不过是吓唬吓唬这些家伙,哪成想就忽然进入火拼阶段了,让他有点接受不了。 铁哨都已经含在嘴上了,只要这些人再有一点异动,巡检就要吹哨了。 哨声一响,城防军就会出动,接下来可不是民事纷纷,而是刑事犯罪了。 好在韩婴及时制止了手下,让他们这一百多人免于一场灾祸。 “这位大人,我们可都是守法商人,不知道为何大人忽然就要扣押我等。” 巡检懒得跟他解释:“我警告你们,现在我将要对你们进行扣押检查,如果你们敢反抗,接下来城防军就会出动,你们打听打听,四万齐军在城防军的手里都讨不去好,你们这一百多人可不要误入歧途!” 在韩婴的示意下,三兄弟都十分配合,巡检把他们车上的货物卸下,然后就地开始清关。 “你叫什么名字?”巡检从韩婴问起。 韩婴没有隐藏名字,反正他们来自韩国,以国为姓很正常,名字就叫做婴。 “韩婴,韩咎,韩师,那你们都是韩国人啰?” “没错,我们来自韩国,要贩运一批货物到南阳。” 巡检认真地记录下他们的身高长相和口音,还有相貌特征,接着盘查货物。 “这次你们贸易的货物列出一个清单来,那边有桌子,你们自己去列,列完了交给我,我会对箱子里的货物进行检查。” “如果发现你们有隐瞒行为,所有货物都会被没收!记住,我可不是在开玩笑!”巡检声色俱厉。 这次韩婴他们可不敢把巡检的话不当一回事了,老老实实地把货物清单都列出来,再反复比对。 “没什么遗漏的吧?都写上了对不对?” “啊,这次采购都是弟弟在进行的,我又不需要搞这些东西,可不知道有没有遗漏。”老二韩咎开始丢锅了。 韩婴忍住怒气,跟韩师一一核对。 大部分都是韩婴带来的垃圾货,他们打算用这个作为借口,留在南阳务工,所以必须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 为了保证这些货物的“损失”,韩婴特意采摘了一些山中野莓,这种浆果又软又容易被挤烂,到时候自然“损失”,赔得血本无归的兄弟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在南阳找工作了。 除此之外,还有些碗碟、烟叶、甘蔗,都是花不了几个钱的东西,而且经过长途颠簸,不是容易变质就是容易破碎。 韩婴把货物清单交给巡检,巡检看都不看,直接把清单折好放在怀里,然后对三兄弟说:“就在这里等着不要动,我们会留一个兄弟在这里监视,我会尽快回来的。” 然后巡检就向政务厅走去。 政务厅就是原来的圆形广场,上面搭了些遮雨的篷子,里面放些简陋的桌椅,反正南阳的天气四季如春,有没有房子其实区别不大。 秦朗每天照例会在政务厅坐一会,查看各县的工作进度,巡检看见秦朗正好在,连忙拿着清单跑过来。 “老爷,从韩国来了一批商人,人数不少,有一百多人,但货物太少了,而且价值极低,非常可疑。” 的确,如果说商队的货物怕在路上被盗匪打劫,当然要配上一些护送的人员。 可是整个车队的货物价值都非常低,加在一起甚至都不如这一百多护卫十天的饭钱,那么行为自然就可疑了。 因为南阳海关每天打交道的都是跨国商人,所以对于商队规模和货物总值有着异常敏感的认知,韩婴他们只顾着为留在南阳铺路,却忽略了这个逻辑错误。 秦朗打开货物清单看了一眼:“嗯,蓝霉?这玩意好啊,刚好南阳没有,这东西里面富含的花青素对皮肤的抗氧化有些极强的帮助作用。” “让我想想花青素是怎么提炼的了?加什么东西?好像是低度酒,哎呀,时间太长忘记了。” 秦朗一边拍脑袋一边往下看。 “咦,居然还有甘蔗,这必须是好东西啊!” 第一百二十八章 想不到居然还赚了 秦朗一边看,一边在清单上打勾,然后把清单交还给巡检。 “清单上这些货物,市政厅强制收购了,按强制收购价支付,去吧,至于这些人的疑点就不用去管他们了,强制收购价足够他们大赚一笔了。” 南阳特有的强制收购价,把几乎所有已知的产品都分了大类,又在大类下划了小类,几乎市面上的所有产品,都能在分类表中找到。 分类表取的是中间值,即不高也不低。 比如稻米,天下十国普遍一斤稻米一文钱。强制收购价就是这个基数乘以十。 所以秦朗才说这帮家伙赚大了。 蓝莓是强制收购价,甘蔗也是强制收购价,甚至连碗碟都强制收购了,几乎清单上的各种农作物都是强制收购。 因为这些东西在韩国可能是山间地头上长出来的普通玩意,在旁人的眼中跟野草差不多,但是在秦朗眼中就不一样了。 他曾经生活在一个连蟑螂都被做成康复新液的国度,就没有什么东西是没用的,资本几乎把所有东西都进行了深度榨取。 秦朗学得很到位,在南阳连大粪都要榨出油来的。 所以韩家三兄弟的如意算盘可能要落空。 巡查带着清单回来后,就开始直接开箱检查。 果然,蓝莓已经烂成了一坨黑糊糊,甘蔗也都长芽了,那些碗碟破碎的有一大半。 韩婴用手指揉了揉眼睛,打算表现出伤心流泪的样子,但是面对一堆山野里摘来的破烂货,他实在是酝酿不出悲惨的情绪来。 韩咎一看大哥想哭哭不出来,这时候说什么也要替大哥解围,于是在一旁干嚎起来。 “啊啊啊我的天哪!我们的货物全都损失了啊!!” 韩师也加入了干嚎:“这下可完了,我们还不得赔死啊!” 巡检冷冷地说道:“都别嚎了,我们郡守大人下令,你清单上这些被收购了。” 韩婴把清单接过来一看,只见上面打了许多勾,还盖了鲜红的印章。 巡检道:“把打勾的货物挑出来,然后过称!” 于是一箱箱的烂货从韩氏车队中分离出来。巡检一边记一边算钱:“这个是十文钱一斤的,那个是二十文一斤的……” 当结算完成,韩家兄弟惊奇的发现,他们不但没赔,反而还挣了。 那些山野货根本没花钱,都是随从死士们亲手摘的,甘蔗都是野生在河滩边,顺便就拔了下来。 至于甜还是不甜,根本就没有人在意这个,这些东西本来就是为了赔钱而准备的。 但是万万没想到,居然赚了。 韩家三兄弟和死士们围坐成一个圈儿,结算完成的钱就放在圈儿里,放在所有人的面前。 这一次烂货居然交易总额三千两。 韩家三兄弟陷入了无语之中。 南阳这么好赚钱的吗?如果用点心,再搞来十车这样的垃圾,就是三万两! 一个车队三万两,十个车队就是三十万两,要知道韩国一年的赋税才三百万两,只要十个车队,就能赚回十分之一! 别说韩婴心动了,连韩咎、韩师全都心动了。 而且这三万两如果在南阳采购新产品,然后带回去卖,那么能赚到的银子应该是多少? 韩婴坐在那里扳着手指头算,他发现如果搞十个车队专门进行这样的跨国贸易,一个月就可以跑一个来回,一年就是十个来回。 一年就是三百万两!!相当于韩国全年的赋税! 韩婴真的惊了,没想到拉了一车破烂,到南阳都能卖出这么高的价格。 韩婴小心翼翼地问巡检:“这位大人,这个强制收购是怎么回事,如果我们下次再运这些东西来,还会收购吗?” 巡检脸一板:“问这么多干什么?难道你们对收购价格不满意吗?” 韩婴连忙摆手:“不是的,我们没想到货物已经烂成这个样子了,居然还能卖出一个价钱,满意是很满意的,不知道回去再运这样的货物,还会不会收购了。” 巡检摇摇头:“这个我不清楚,因为强制收购是市政厅的行为,现在需要,不代表下次还需要。” 韩婴点点头,虽然巡检没有把话说得很明白,但是已经在话里透出隐藏的意思,就是下次很可能不再需要了,就是一锤子买卖。 知道市政厅只是临时性的行为之后,韩家三兄弟难免失落了一阵子。 刚刚还为一年三百万两银子而激动,转眼美梦就已经破碎。 接下来三兄弟又为行动犯了愁。 按理说,几车烂货拉到南阳,没有人肯收购这些垃圾,所以他们借口没钱回家,留在南阳打工,是很合理的解释。 但是没想到赚了,这还怎么留下? 三千两银子实在是不少了,留下的话根本没有理由啊。 韩师说道:“咱们现在有了钱,根本没理由还留在这里打工,会惹人生疑的。” 韩咎道:“现在除非咱们被劫匪打劫,银子全都被抢光!” 韩婴苦笑:“我们有一百多人,那得有多少劫匪来劫咱们?至少五百人以上吧?” 韩师听到韩婴这么说,脑中灵光乍现:“大哥,不如让这些死士扮作劫匪,把这些银子都劫走吧,剩下咱们三个留在南阳。” 韩婴骂道:“糊涂,死士扮劫匪,也才一百多人,那我们的死士也有一百多人,怎么可能被劫走?” 韩师急道:“我们的死士叛变了,带着银子跑掉了!” 韩婴皱眉想了想:“每个人为了二十两银子,就做出抢劫的事情来,实在是太牵强了。” “最为稳妥的办法,就是在南阳购买一批最不可能赚钱的东西,运到离南阳最近的郑国边城去卖,然后因为钱都押在货物上了,我们自然就没有钱了,所以留下来打工,怎么样?” 大家纷纷赞成,觉得这已经是最为完美的解决办法了。 于是韩家三兄弟又开始花钱购买南阳的货物,专挑最不可能赚钱的东西买,目的就是赔到手里卖不出去。 虽然这三千两银子全花掉挺可惜的,但是为了卧底的大业,韩家三兄弟咬牙拼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赚钱停不下来 当然买什么东西不是一蹴而就的,总得走一走,看一看。 于是用几车破烂换到了三千两银子的韩家三兄弟,找了个旅店安顿好之后,就直奔市场。 南阳的市场上商品琳琅满目,涵盖了衣食住行各方面,让人看得目不睱接。 仅仅日用品就有好多新东西,比如玻璃小圆镜,那是每一位女子志在必得之物啊,再比如加入了各种香料的肥皂,从那摊前走过就感受到各种清新的香味,的确吸引人。 除了日用品之外还有各种稀奇古怪没见过的东西,比如新制的火折子,纯铜制造,打开盖就是一个圆形齿轮,拨动后会点燃一旁的棉芯。 这种新型的火折子只有南阳能制,连武陵都不行。号称百年不灭,随时点火。 当然这种火折子价格也不低,都能保存一百年了,可以说人走它还在,所以卖个三五百两不成问题。 三兄弟刚刚还觉得自己今天赚了不少银子,可是就这个火折子,也就将将能买个六七个。 除此之外,还有南阳新制的香草。 每一支香草都切成了极细的丝,然后用极薄的纸卷成卷,放在一个纸盒里售卖,每盒二十支香草,这东西倒是便宜,只要十五文一盒。 韩婴买了一盒香草,抽出一支,用自带的火折子点燃,猛吸了一口,接着就被呛得咳嗽连连。 看来是吸狠了,三兄弟轮流尝了一遍,感觉味道的确很香,有一种天然的独特韵味。 在街上碰到一些普通劳作的人,也常见到有人嘴里叼着一支点燃的香草。 韩婴跟两个兄弟商量道:“我看这里的东西都很贵,只有这个香草便宜,而且这东西有点熏嗓子,不一定好卖,不如就卖点这个吧。” 主要是香草的价格比较便宜,韩咎和韩师一商量,都同意了大哥的意见。 于是三千两银子全都买了香草。 香草的包装很精致,画了一个古典美女窗下写诗图,窗外是雨打芭蕉,意境很美。 包装上还印了几个大字:美人牌香草 一包才十五文,进货价十二文,每包的利润仅仅只有三文,但是量大啊,除了每人留下五两银子用于日常开销之外,全都买了美人牌香草。 接着哥三个和一百多死士,就在南阳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就押着十几车的香草赶往郑国边城。 这次他们有了来时的教训,知道所有货物无论入关还是出关,都必须在海关那里登记。 韩师看着巡检官在那里逐箱验货,悄悄对大哥韩婴说道:“大哥,这南阳甚是奇怪,这关卡我能理解,无非是登记往来客商信息,用以收取赋税。” “但是南阳既不临海,又无江河,为什么偏偏叫海关?” 韩婴板着脸说道:“这你就不懂了吧?海的意思,就是指货物像海一样多。这些做生意的都讲以水为财嘛,海那是多大的水?” 老二韩咎在一旁补充道:“大哥说得没错,做生意的贴在门口的对联往往都是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 韩师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海关……看来我大韩也有必要设置海关。” 韩婴连忙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唇间,示意噤声。 “我们三兄弟在外,千万不要露了底,如果早早就被人识破,还偷什么师,学什么艺?” 又对那些死士强调:“大家注意自己的言行,虽然我们都是韩国来的,但是跟朝廷没什么关系。” 巡检官查完之后,给每个车都发了一块绿色木牌,上面随意画了个符号。 “去那边的屋子里把税交了,就可以走了。” 这时代交关税很正常,各国商人进关出关都要交税,有的甚至进城出城都要交税。 比如南阳这种税,就类似于进城出城税,但是在其他国家,进城出城每人一文钱,每车10文钱,是固定的。 南阳则是按照货物总值的百分比进行收取,更像是关税。 但是奇怪的是,出了南阳之后,韩家三兄弟直奔郑国边城,守关的人看到是挂了木牌的货物,例行检查后,竟然没有收取关税,就放行了。 韩婴偷偷跟几个兄弟说:“他们忘了收关税吧?” 韩师小声道:“别做声,万一被他们听到想起来就不好了。” 只有韩咎蛮不在乎说道:“你们不知道了吧,这是十国贸易联盟的通关待遇,本国收取完关税之后,去下一个国家不再收取入关关税。” 韩婴和韩师同时沉默。 这个十贸组织成立之后,跨国商人在贩运货物时再次降低了成本,韩国公族的银子大部分都是被十贸组织的商人赚去了。 然而当他们自己也扮成商人进入感受这个组织的规则之后,不禁感叹,真香啊。 这他妈的怪不得商人们趋之若鹜,死活都要加入十贸组织,这是实实在在的省钱啊,不但降低了成本,而且开通了商路。 进了郑国边城,兄弟三人的感叹还没有结束,就被闻讯赶来的商家给包围了。 原来香草是紧俏货,刚入关郑国的巡检官就已经把消息透露给有关系的商户了。 三兄弟的车都没卸,香草就都已经卖空了。 韩婴拉住一个郑国商人道:“这香草怎么这么缺货?” 那个商人道:“这不是快过年了吗?我们每次订香草都有固定日子的,其余的日子里就算想买也买不到,大家都很缺啊。” 韩婴更加奇怪,问道:“那你们离南阳这么近,一天功夫就能到,怎么不去进货?” 郑国商人道:“你以为我们不想啊?我们是被制裁的你不知道吗?我们不是最惠国待遇,有很多限制的。” 韩婴看着商人们疯抢香草,而且还是加价疯抢。 每包香草在南阳卖十五文,到了郑国边城,就要卖到二十五文,这些商人抢着收购韩家三兄弟的货物,给到了每包二十文的高价。 韩婴十二文进货,一天不到,二十文出货,每包净赚八文,整整三百七十三箱,一万八千六百五十条,十八万六千五百包,一天不到,韩氏三兄弟再次入账一千五百两银子。 这还不算每人留出来的五两生活费。 第一百三十章 今生愿为南阳人 看着厚厚一沓银票交到自己手上,韩婴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不因为别的,他们韩国实在是太穷了。以至于两三天的时间,从十几车垃圾变成三四千两银子,让他仿佛做梦一样。 要是再这么干下去,韩婴怕自己三兄弟还没当上卧底,就先发家了。 这可真是让他忧心忡忡。 “既然郑国香草这么缺货,平时就没有别的商人来贩运香草吗?” 郑国商人一拍大腿:“有啊,可是这不是过年了吗?大家都走了,我们又受到制裁,想去进货人家都不卖呀。” 韩婴的声音有些颤抖:“那我过年这段时间天天这么来回贩运,有没有什么限制?” 郑国商人一脸坚毅地摇头说道:“没有任何限制,只要你有钱,随便卖!” 韩婴三兄弟对视一眼,这钱要是不赚的话真就是王八蛋啊。 于是二话不说往回赶,准备趁着天亮再运几车香草过去。 郑国商人这边也是久旱逢甘露,因为郑国奸商坑了魏国商人的事情还没有一个着落,所以仍然无法享受最惠国待遇,连带着他们这些小买卖的商人都跟着受连累。 别人十几文能买到香草,郑国商人要更多的钱才能买到。 再加上临近新年,这香草的销量异常的好,郑国商人恨不得每家都囤上几车才够卖。 韩家三兄弟这一次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继续买卖,再也没有人提什么卧底的事情了,甚至把原来发给每个人的五两银子都收了回来。 刚刚赚了一千五百两,连本带利一共三千七百三十,再加上收回来的生活费七百五十两,一共四千五百两,全拿去买香草。 这次装载了六百多箱,十几个大车满满的往郑国边城而去。 南阳海关再次抽了税,然后放行。到了郑国边城那边郑国商人已经眼巴巴等在城门口了,然后连本带利7500两到手。 眼看太阳要落山,三兄弟一咬牙,顶着星星也要往回赶,今天必须再干一趟! 香草厂位于南阳的涅阳县,涅阳也不种其他庄稼,就种香草,每年香草收了一茬又一茬,收获之后就是晾晒和烧烤,这是最为费时的。 只要成捆的烤香草进了香草厂,烧煤的蒸汽机械运转起来,一捆捆的香草就变成了细丝,然后被一台台机器准确无误地填满到空纸管里。 涅阳的香草厂日产量达到了恐怖的上万箱,然后会随着各国商人的疯狂抢购流向天下各国。 这时的香草还不为太多普通百姓所知,但是秦朗是完全知道这种东西的消费力的。 韩家兄弟再次回到南阳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没有城墙,也没有巡城守卫,随时随地可以进城。 韩家兄弟还是第一次感受到南阳的威武霸气。 韩师嘀咕道:“他们就不怕谁趁夜来打他们吗?” 韩咎在一旁冷笑:“当今天下,谁敢打南阳?怕不是活腻了?” 韩婴觉得二弟这话有点涨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可是想想他又没说错,只好沉默不语。 由于夜已深了,他们想要连夜买香草的计划没有得逞,于是就回到客栈安顿下来。 一住客栈不得了,韩氏兄弟再一次被震惊了。 韩师一进盥洗室,差点没惊叫出声。洁白的瓷器居然是拉屎的地方,然后店伙计一拉旁边的绳子,就会有水冲下来,光洁溜溜不留一点臭味。 韩师的嘴巴张得老大,觉得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还没完,隔壁的韩咎也在大呼小叫,他正站在盥洗室的洗手盆旁边盯着水龙头发出感叹。 “是什么力量把泉眼搬到每个人的房间里,这个古香古色的龙头一扭,就有清洁甘甜的水流出来!” 韩婴也看到了这一切,但更令他感叹的是外面亮起的街灯,如同星河一般将这座城市映照得美仑美奂。 他知道韩国一个贫穷百姓的孩子,晚上想要学习的话,家里都舍不得点油灯,因为灯油也是很昂贵的东西,每天晚上都用的话,对于整个家庭来说是一项沉重的负担。 但是南阳居然可以奢侈到把这座城市的夜晚整晚整晚地照亮,仅仅就是为了让南阳的居民睡得更安心吗? “不是吧!”韩师的房间在另一侧看不见街灯,他本来想过来跟大哥分享盥洗间的奇妙,没到透过玻璃窗看到了外面的星河,顿时失语。 “这……这……太……不可思议了!” 南阳的奢华超越了韩氏三兄弟的想象,他们是韩国的皇子,在韩国过的是人上人的生活,然而到了南阳,发现自己往日的生活甚至比不上一个普通的南阳百姓。 这一刻他们心中的滋味可想而知,那是一种无可抵御的打击,让他们不约而同生出一种今生愿为南阳人的想法。 以皇子之尊,尚且会产生这种想法,可想而知一个普通的贫穷百姓到了南阳会做出什么选择。 郑国边城的人有许多已经借着打工的理由进入南阳,并且扎根在南阳,宁可每天辛苦干活也不愿意再回到郑国去。 韩婴叹了一口气:“如果我们像郑国一样紧邻南阳,估计就快要亡国了。”三兄弟心有戚戚焉。 如果他们还在韩国的朝堂之上,对于南阳的感觉只有憎恨。 但是当他们双脚踩在南阳的土地上,真真切切感受到南阳让他们一天之内狂赚几千两,憎恨的感觉就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 韩婴道:“这是一座欲望之城!” 韩咎韩师一齐点头。 韩婴转过头看着两个弟弟:“但是我们不能被欲望蒙蔽了双眼,要知道我们来这里,最主要的目的是什么。” 韩师想了想说道:“是因为十贸组织通过跨国行商,掠夺了我们的钱财,但是因为南阳的武力强横,我们不敢来硬的,只能暂时忍耐,来这里学习南阳的的新工艺和技术。” 韩咎也在一旁补充道:“没错,我们的目的就是学会了制造这些商品,然后回去后自己也能制作,就能挣别人的钱了。” xs7.com 其实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跟普通人家的消费和收入意思差不多。 当一个普通人家不赚钱,只花钱的话,那日子肯定越过越穷。而他的邻居每天都赚钱,却只花很少的钱,就会越过越富。 最后家里的老婆也跟邻居跑了,孩子也成了邻居的孩子,人生是多么悲惨。 现在韩国就是这样一种境遇。 韩国能数得上奇珍的只有燕窝,但是那东西是燕子做的,燕子的数量有限,根本不可能永远不停的向外售卖。 而且只有少数渔民勇于攀上峭壁,去摘燕子窝,多数渔民还是不愿意冒这个险的。 剩下的韩国就只剩下了各国都有的农产品,粮食、蔬菜、盐、油、醋、酒、糖等等。 这些东西都不是什么稀罕物,跨国买卖如果贩运这些,一定会赔得分文不剩。 而像南阳这样的新产品又没有,韩国就一直处于一个只花钱不赚钱的境地,日子越过越穷。 今天夜里在南阳住店让韩国的三位皇子大受冲击,邻居家的穷人过的日子,都比自家皇帝的日子要好上一千倍,这个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再过三十年,所有魏国人过的都是这样的日子,那让韩国人还怎么活? 如果再过五十年,天下十国过的都是这样的日子,韩国的皇室还有脸活着吗?抓紧找块豆腐撞死算了吧。 韩婴毅然对两个弟弟说道:“今天我们赚到了一些钱,差点就让我们失去了本心。” “如果我们继续这么干下去,也许很快就能赚到上万两银子,甚至十几万,几十万两银子。但是最终我们什么都没得到,南阳的产品永远比我们的好,粮食比我们的好,猪肉比我们的好,连油都比我们的好。” “如果我们沉迷于暂时的赚钱,却忘记了我大韩国的百世之基,就是韩国的罪人了!” “没错!大哥说得对!”韩师道:“就算香草再赚钱,我们也不能做了,必须去打工,去偷师学艺!” 韩咎道:“我们明天就不管什么货物,先乱七八糟买上一大堆,然后把钱都花光,这样不就等于没钱了吗?” 韩婴重重拍了一下韩咎的肩膀:“没错,就这么干!” 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三兄弟顶着熊猫眼开始购货,不论什么东西都买,他们那点银子在南阳的市场面前根本连浪花都掀不起,就花得一干二净了。 也不管买到什么东西了,反正见到东西就买,买完就直接往车上一装,银子花光为止。 最后,还是韩婴做主,每人留了一两银子做为救命钱。万一得了病什么的,不至于连看病钱都没有,接下来就是找工作了。 南阳的街头很是繁华,尤其是到了新年将近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在采购一些节日所需的材料和食物。 市政厅推出了一年一度的菜谱更新,油炸馒头加糖豆沙馅,配菜是生菜加鸡腿。 另外市政厅招工。 韩婴看到市政厅招工,立刻就凑上去了:“我报名!我报名!” 负责招聘的小吏看了看这个异常激动的家伙,摇摇头暗叹,又是一个外地来的家伙,一看就不知道南阳的行情。 市政厅的意思就是市场政务厅,专门负责市场和政务的。这个地方相比其他行业来说,是最不赚钱的地方,也就能混个温饱。 这也是南阳不同于其他城市的地方,在其他国家或者城市,做一名官吏,显然能够捞取到更多好处,一个地方最富的人,一定跟当官的有着密切的关系。 但是南阳不同,官吏的薪水相对来说是很高的,但是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做为廉洁银发放的。 意思就是拿到手上的其他不多,那些不放给官吏的,都折成福利发放了。 大部分集中在衣食住行上,只要是小吏级别的,就必然有保障住房,同时配备仆役服务,市场价每月三两银子的丫鬟,使用廉洁银只需要每月两钱。 出门有专用马车,同样的包车价格市场价每月五两银子,使用廉洁银只需要每月四钱。 衣服有春夏秋冬四套,虽然南阳没有冬天,但是市政厅仍然给配备了冬天的服装。 至于其他福利补贴那就更多了。 但是补贴虽然多,却换不成银子,只能在南阳享受。 这也是大多数知情人不喜欢在市政厅工作的原因,那些福利都是随时可回收的,一旦在市政厅犯了错,这些福利待遇通通没有了,等于白干。 但是韩家三兄弟并不了解内情,看到市政厅招聘,就天真的以为去了市政厅,就算是半只脚踏进了官家门,如果说想偷师学艺,还有什么地方比官府更方便的吗? 所以韩婴拉着两个兄弟一起报了名:“韩婴、韩咎、韩师,我们三个报名。” 小吏微笑着为他们填好表格,递给他们:“出门右转,何氏医局,拿着这个单子去做体检。” 于是他们进了隔壁,被医生们捏捏摸摸,进行了一次全身体检,直到表格上盖了医师的章,写上合格二字,才算是过了关,再次回到市政厅。 小吏给他们三个每个人发了一份试卷,算是考验综合能力的。 题目还是秦朗拟定的,就照抄了语文高考大纲,分为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项。 另外加上了基本的算术,最高到一元二次方程。 如果这份试卷能够及格,做个小吏那是绰绰有余了。 韩家三兄弟信心满满,毕竟从小就接受教育,经史子集多多少少读过一些,比起平民百姓可强多了。 但是试卷拿到手里后,三个兄弟全傻了。 不认字! 南阳推行的是简化字,三兄弟没学过,虽然能勉强读通,但是这种盲猜的感觉并不好。 小吏似乎看出了三兄弟的想法,笑道:“有些字不认识不要紧的,毕竟你们也是初来乍到嘛,时间长了自然就认识了。” 韩婴怎么感觉这位小吏的话,透露出的意思是可以略微放宽些条件呢? 进入官府成为官吏,难道不应该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吗? 第一百三十二章 韩家三兄弟的中考 秦朗早上刚刚吃完早饭,就有小吏来上门专门汇报此事。 美好的一天刚刚开始就不得不被迫工作的秦朗对此十分抗拒:“古语说得好,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郑国来的也好,韩国来的也好,什么国都可以,只要愿意留在南阳,不要计较那么多。只要考试通过,那就让他们任职。” 其实秦朗也是无奈之举。 因为南阳本来就是一个无人之地,现在绝大部分人都是自从秦朗任职南阳郡守之后才来的。 当初为了让南阳多一点人口,几乎什么手段都用上了,当南阳发展起来了,才有了现在的规模。 如果这个时候开始排外,秦朗觉得是非常不利于南阳发展的。 所以小吏的意思秦朗是明白的,刚刚对韩国的八色旗打击完,接着就有这么多韩国商人来找工作,实在是有点太过于巧合了。 而且自从大炮和飞艇面世之后,要说天下十国不来窃取制造法,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好在关键工艺和步骤都记在秦朗的脑子里,还没有进入到大规模制造的环节,掌握关键步骤的工匠并不多。 其实大炮也好,飞艇也罢,绝对不是掌握一两个环节就能造出来的,因为这里面涉及到的其他方面太多也太苛刻了,尺寸、温度、材料等等都决定着材料是否合格。 更何况,在秦朗的内心里,有一个想法始终没有说出口。 虽然天下分为十国,甚至十多个国家,但是都是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说着同样的话,写着同样的字,其实都是同一个血脉,有着共同的祖先。 如果有一天,有一些金发碧眼的人或者黑皮肤的人带着坚船利舰用大炮轰开国门,是不是还会出现惨剧? 有了这个想法,秦朗对于天下十国会不会来偷师学艺,其实是抱有强烈的赞同态度的。 只有大家你争我赶地研发,不断超越对方,才能让这些技术快速发展起来,快速发扬光大,也才会不受欺负。 实际上欧洲也就是在工业革命的基础上各国你追我赶地发展起来的,这与当前的天下十国格局何其相似。 所缺的无非就是工业革命这个基础,所以秦朗倒是很愿意把这些最为基础的知识撒播出去,让它们在天下十国开花结果,看看能创造出哪些奇迹。 基于这个想法,秦朗说出了那番话。 “以后无论是哪一国来的,无论他们可不可疑,只要我们还没有掌握实实在在的证据,就要一视同仁。” “现在市政厅事务繁忙,尤其是有过办事、办案经验的人,可以对他们稍微宽松一些,其实说起来,他们只是对咱们南阳推行的简化字不太熟悉,这个应该给予一些倾斜。” 于是小吏就带着秦朗的叮嘱给韩家三兄弟发了考卷。 “请三位在一柱香的时间内作答完毕,只要及格,就可以成为市政厅的吏员了。” 接着一根线香被小吏点燃,韩氏三兄弟开始执笔答题。 从来只有他们考别人,何曾想过有一天也会被别人考,看着卷子上密密麻麻的字,三兄弟的汗都下来了。 但是为了卧底大计,三兄弟不得不横下一条心,连猜带蒙地答题。 韩婴信心满满地展开卷子,目光停留在第一题上。 【阅读下面的语段,填写空格。】 韩婴心想,看来还不算太难,并非是破题,承题起讲之类的,看这个阅读填空,应该属于院试级别的,跟考童生差不多。 他一颗悬着的心稍稍放下,目光下移开始读题。 【两千多年前《庄子》中第一次提到“宇宙”。庄子凭借汪洋()肆的想象力,描绘宇宙的“出无本,入无窍”,这样的()一直延续到今日——宇宙到底是如何形成的。】 韩婴额头上的汗立刻就下来了,这什么“两千多年前”,什么“出无本,入无窍”,他根本不知道。 经史子集也读过大半,韩国宫廷里会请大儒讲学,韩婴是知道庄子的,但怎么会是“两千多年前”? 而且庄子学说中他根本不记得什么“出无本,入无窍”,以至于这个空格他根本就填不上。 韩婴心底暗暗给自己鼓劲:这才是第一题,没关系,不会做先空着,先看下一题。 【秦朗曾说,人类很难在这个脆弱的星球上再延续两千年。其实,科学家的(),往往更多是一种对人类自身命运的好奇和思索。如果没有这些好奇心,如果不用这些好奇心来思考未来,人类很难交出一份满意的发展答卷。】 韩婴再度傻眼,这么长一段话,仍然不知道应该填什么。 汗水滴滴顺着脸颊汇聚到下巴上,韩婴抬起袖子擦了擦,继续往下看。 【依次填入语段中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a.恣探寻使命 b.瓷探究指令 c.……】 韩婴这才知道,已经给答案了,自己只要选择就好,于是长吁一口气,选了一个看起来最合适的填上去。 韩咎、韩师两兄弟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好在他们还有勇气继续答题。 一柱香后,小吏收卷,然后丢下一句“且请安待”就出去了。 本来判卷的工作是有吏员负责的,但是秦朗打算看看韩国来的这几个人水平怎么样,所以跑到阅卷室看卷子。 “咦?答得不错嘛,挺好挺好。” 秦朗拿着错漏百出的试卷满意地点头。 负责判卷的吏员咳嗽了一声:“老爷,在下以为这张卷子错题太多,这个……”他为难地没有再往下说。 秦朗摆摆手:“我们要与时俱进地看问题,再卡得这么严,就没人干活了啊!” 随着涌入南阳的人越来越多,事务也越来越繁杂,再加上对官吏的廉洁要求,使得许多人不愿意为市政厅工作。 现在好不容易来了一群韩国人,看样子今天这三个只是投石问路,他们足足有一百多人呢。 这个羊毛要是不薅的话可太对不起自己了。 所以秦朗就算是公开作弊,也要把韩家三兄弟收录进来。 第一百三十三章 南阳的片区包保干部 见到秦朗亲自放水,那吏员还有什么好说的,只好拿起合格的大印,砰地一声盖到了三张卷子上。 然后小吏把这三份试卷立即封存,同时任命书填好,就带着任命书去见韩家三兄弟。 “恭喜三位通过了考试,以后我们就是同僚了,还请多多照应!”小吏先是把任命书递给韩氏三兄弟,又说了几句客套话。 韩氏三兄弟听说自己通过了考试,都是非常高兴。 韩婴狠狠的挥动了一下拳头,以表达自己内心的激动之情。 接下来小吏又带领他们领了专属的袍服鞋帽,个人印章还有身份证明之类,又对他们的详细信息进行了登记。 “由于市政厅的事务繁忙,几位兄弟可能明天就必须要上值了。” 韩婴他们巴不得早点开始刺探机密,所以个个兴奋得连连点头,仿佛今天就上值才好一样。 小吏不得不暗自佩服秦老爷的眼光,这些新来的家伙还真是好用。 既然考入了市政厅,那就是南阳官吏中的一员了,官府给提供了临时住房,他们就可以不用再住客栈了,小吏给了半天假也是为了让他们尽快安顿下来。 出了政务厅,韩婴三兄弟想笑又不敢笑,千辛万苦忍到了客栈,回到房间里才敢开怀大笑,声震屋瓦。 “没想到今天如此顺利,我们就拿到了吏员的身份。相信只要假以时日,南阳的诸多秘密,对于我们来说就不再是秘密了!” 韩师踌躇满志地表态:“大哥放心,咱们今天开了个好头,只要我们做事小心一些,慢慢熬资历,总有你我兄弟出头的那一天!” 然而三兄弟高兴得有点早了,他们以为的官吏,跟南阳的官吏根本就是不同的物种。 第二天一早,再一次彻夜难眠的三兄弟顶着熊猫眼来到了市政厅参加入职仪式。 首先就是那身代表着官吏的袍服工作时间穿,非工作时间是不能穿的。其次就是只要穿上那身衣服,就不允许跟百姓起直接冲突。 吏员们已经总结出了三字诀,就是:忍、避、逃。 如果他蛮不讲理,首先你要忍耐,实在忍不了,那就避让,如果还追着不放,那就跑。 自然有专门处理这些蛮不讲理的人,但是做为市政厅的吏员来说,只要掌握这三个字就好了。 如果穿着吏员袍服发生冲突,全责。 但是引发冲突的事情最终还是要处理,所以吏员们为了避免出现这种麻烦,都是尽量不挑起矛盾,这就形成了南阳独特的一幕。 一边是从各国移民而来的穷苦百姓,在自己的国家里不说受尽欺压,也绝对是底层中的底层,否则也不会千里迢迢背井离乡跑到南阳来。 他们办事绝对不敢蛮不讲理的,反倒是只要官府有了什么要求,那都是尽力做到。 另一边呢,市政厅的吏员们受到约束,不愿与百姓发生冲突,所以从来都是按章办事一丝不苟,加上廉洁银能让生活过得非常舒适,犯不上贪污那些小钱。 所以官员们也是极尽温柔,对待百姓那是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搞出了冲突,自己还要担一个全责。 于是这就形成了南阳的奇景,在天下十国中是独一份的。 官员对待百姓客气得要命,百姓受宠若惊,同样更是客气得要命。 两边都客气,就越来越客气,就像两个人在路边相遇,拱拱手也就过去了。 但是南阳不一样,这边一拱手,那边就得鞠一躬,这边一看不行啊,我得跪下。那边一看这还了得,我得磕头。 虽然是有点夸张,但是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情形。 韩婴他们不了解,上任第一天就差点被判全责。 因为要过年的原因,市政厅发布的任务是安全生产大检查,韩婴、韩咎、韩师三个成了包片吏员,包保城西南一百五十户。 这个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是检查火、水情况,避免因为疏忽大意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但是韩婴三兄弟在韩国惯了,虽然发布任务的小吏已经详细地把步骤都告诉他们三个了,需要他们逐门逐户地排查,要入户,要登记,要填表。 但是三兄弟没当回事,还是韩国官场那套习气,觉得只要打发一个手下跑腿的去意思一下就行了。 回头跟上官把事情说一下,就说公务冗杂,不得不芟繁就简,拖着拖着没人问就算了。 韩婴三兄弟其实是很不理解这个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觉得纯粹是瞎搞乱搞。 所谓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那些底层百姓是被治的对象,是鞭子下的羊,也是刀下的韭。 让他们这些肉食者去登门检查各家有没有水火隐患,谁供养着谁,南阳不是搞反了吗? 但是韩家兄弟为了卧底大计,这一切都可以忍。 既然市政厅发布的任务就是这样,那就做做样子算了,就算交不上名册,也不是什么大事。 然而发布任务的小吏不放心这哥三个,追踪了一下进度,发现这三兄弟居然都回去睡大觉,立马把他们三个挨个叫了起来。 “别睡了别睡了!你们三个心可是真大,还能睡得着呢?一百五十多户你们五天时间能访完吗?” 韩婴把事先准备好的那套话拿出来对付小吏:“兄弟,不用那么认真吧,我们觉得这个时间就算去了,可能也是寻访不遇,不如明天再访如何?” 小吏冷笑道:“南阳的吏员可不是想当就当,不想当就不当。” “你做事遇到困难那是一回事,但是懒政不做为可是另一回事。若是被上官知道,可是要判你们入刑的!” 韩婴一听“入刑”二字,吓得连忙从床上爬了起来,七手八脚地穿好衣服。 “兄弟,我们哥三个初来乍到,不懂规矩,给我们详细讲讲怎么回事。” 小吏一看他们三个可能确实不知道,于是把懒政、渎职等罪名说了一遍。 “市政厅只要发布了任务,就一定要做,我不是吓唬你们,像你们这么干,用不了几天就得被抓到大牢里去,成为囚犯!” 第一百三十四章 安全生产大检查 “那我们辞职还不行?”韩师在一旁愤愤不平地说道。 小吏面无表情地说道:“没有特殊理由,三个月内不得辞职,否则按占用公共资源罪论处!” 三兄弟这才明白南阳的市政厅怎么这么好进,干脆就是骗人当劳工啊。 这什么吏员啊,什么老爷啊,怪不得没人来应聘,这谁不愿意在家里当大爷,非得出来装孙子,这不是有病吗? 可是现在想要辞职,要给出特殊理由,否则就要安个罪名了。 韩氏三兄弟一来不愿意莫名其妙就被当做罪犯抓起来,这要是真实身份暴露那还了得?另外就是三兄弟终极目的是为了卧底呀。 如果市政厅都进不去,还卧什么底呀,直接去那些厂子里做工,人家根本不会要啊。 于是韩氏三兄弟不得不顶着困意起身,穿好袍服,拿起纸笔,老老实实上门当孙子去。 城西南,门牌号从一六六七开始,到一八一七结束。 不多不少,每人五十户。 排查内容说明上有,工作要求得很详细。 兄弟三人从木轨公交马车上下来,打量着四周的环境。 城西南这一片已经算是老城区了,是最早一批开始动工建设的,但是从时间上来看,仍然是崭新崭新的。 韩婴上前敲门:“家里有人吗?” 片刻后,门开了,一个普通农人打扮的男子走了出来,他打量了一眼韩婴,见他穿着市政厅统一的袍服,知道是上门来检查安全的。 这些天他的邻居已经被检查过了,所以百姓们都知道这件事情,见到有吏员上门也毫不意外。 “这位老爷请了,不知有什么事情?” 韩婴牢记小吏的提醒,千万千万不要惹怒这些老百姓,一但发生争执,就算你避开了,最后也和平解决了,但是在履历上将会记载这一次全责的扣分情况,影响升迁啊! 南阳官制相当自由,秦朗最大,下面的官也好,吏也好,随便他任命,他就是南阳的土皇帝。 而且这是魏武清楚知道且同意的,因为魏武本人就在南阳,还没走呢。 对于秦朗在南阳大刀阔斧的做法,魏武没有表露出任何反对的意思。 因为南阳本来就是一座空城,是一片荒地,甚至可以说是一座坟墓。如果不是这片地太过于贫瘠,郑国早就把这里占去了。 秦朗是误打误撞来到了这里,魏武对调秦朗任南阳郡守一事,始终心怀愧疚。 如果不是秦朗命大,可能已经死在这里了,所以对于这片本来都快要丢失的国土,一个几乎荒无人烟的无主之地,魏武的态度是极为纵容的。 只要秦朗不造反,在南阳这块地皮上就随便他折腾好了,正好把南阳这里当作一块试刀石,好好打磨一下秦朗这把刀,看看他能做到何种程度。 所以南阳的官吏升迁完全跟魏国其他州郡不同。 但是韩婴却不这么想。 在他看来,一个南阳郡守就算再厉害,还能大过魏皇吗?只要还是魏国的地盘,在魏皇治下,那么毫无疑问,升迁和贬黜肯定都是符合朝廷法度的。 一想到整个魏国都在这么搞,韩婴就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既为魏皇的锐意改革而惊叹,也为这种官吏的管理模式感到不解。 从一片混乱的想法里把思绪拉回到现实,韩婴对面前的农户说道:“本官韩婴,市政厅吏员,奉命来对所辖民户查问登记,排查水火。” 那个农人一听,知道正是这件事情,连忙作揖道:“不敢当,老爷请进!寒舍简陋,有失礼之处,还望勿怪。” 韩婴拾级而上,进入屋中。 这是南阳第一批房屋,也是至今所有私人住宅一样的布局。 包括韩婴三兄弟临时住宿的地方也是这种房子,格局一样,进屋之后就跟回家了一样。厨房在哪里,盥洗室在哪里,卧室在哪里,全都一清二楚。 韩婴先是对这户人家的人口、年龄、性别、姓名等基本信息进行了登记,又检查了厨房的灶具和炉子,水龙头和下水情况,全都没有什么异常,这才告辞离去。 三兄弟一共包保一百五十户,韩婴这一户就用了大约三刻钟左右,这样看来,五天时间还不一定够。 接下来韩婴就一户接一户的排查,另一边韩咎和韩师同样如此。 不过韩师就遇到了麻烦,他的性子本来就偏激,在韩国时掌管八色旗杀手组织,是凶横惯了的人物,现在让他装孙子,实在有点难度。 遇到和善的百姓还好,就算韩师态度有点生硬,大家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就算了,没人有追究。 但是五十户什么样的人都有,结果就遇到了一个惫懒家伙。 这个家伙也算是南阳坐地户,是秦朗从郑国边城高薪招聘来的那一批,属于老资格,自我感觉不是一般老百姓,秦老爷那里也是说过话的。 所以就不太惧怕这些市政厅的官员,语气上相当不善,也就跟呼喝奴仆的语气差不多。 韩师哪能受这个气,几句话不到就跟这个家伙吵了起来。 而这个家伙不知从哪里听来的市政厅对吏员的要求是避让忍耐,所以蹬鼻子上脸,抬手就往韩师脸上抽去。 这还了得,韩师也就是穿着吏员的袍服,平时拴在腰上的短刀没带来,否则必须一刀结果了这家伙。 就算这样,韩师也没惯着这个家伙,当即把这个家伙一拳打翻,然后骑在他身上一顿输出。 开始那个家伙还惨叫两声,后来实在是打得受不了,干脆昏了过去。 韩师犹自不解气,又踢了他几脚,才施施然向下一家走去。 没等那个家伙醒过来,吏员和百姓互殴的事情就迅速传到了警卫所。 七八个携刀带棍的警卫迅速赶来,把昏倒的那个家伙和韩师统统带回了警卫所进行审讯。 韩婴和韩咎得知消息后,赶快前往警卫所打听情况。 但是警卫所在宣判结果之前是不允许探访的,韩婴、韩咎只好焦急地等在门外。 第一百三十五章 南阳版罗生门 听说自己开了后门刚刚招聘的三个吏员刚上任就闹了个大事件,这让秦朗的面子上实在有些挂不住,不得不暂时放下手里的事情,亲自过问事情经过。 因为没有旁观者,所以这算是南阳版的罗生门。 警卫所的积年老吏都觉得这个事情是很难办的,互殴的双方都在争辩自己才是无辜的。 农人说是韩师先动了手,韩师说是农人先动了手。 两人各执一词,偏偏还没有目击证人,大家都十分为难。 正在这时,警卫所门外传来通报声:“郡守大人到!” 于是不管韩师还是警卫所的吏员,都纷纷站起来,迎接这位南阳土皇帝的到来。 跟着秦朗一起的,还有魏武和隆庆。 原来将近年终岁尾,魏武和隆庆打算回京,考虑到秦朗和霓裳的婚事,魏武想带着秦朗一起回去,直接把婚事办了。 他们两个刚找到秦朗还没说这件事,就接到报告说有新任吏员与治下百姓互殴,因为没有证人,双方各执一词,秦朗不得不出面进行处理。 魏武和隆庆索性没事,就跟着一起看看热闹。 而且他们也很好奇,这种各执一词的案子连积年老吏都没法断案,秦朗去了又会如何应对呢。 三个人去了警卫所,魏武和隆庆纯粹作为一个旁观者,就是想看秦朗怎么断。所以两个人进了屋子,直接去旁边的客位座下,一言不发。 秦朗自然而然地坐到了主位上,叫来了一个做文书工作的小吏,说道:“一会儿我会让他们一个一个的说,你就一个一个的记,每一句话都要记下来,不许遗漏,听明白了吗?” 小吏点头,搬了一张小桌就坐在秦朗的身旁,准备好笔墨开始记录。 秦朗随手一指韩师:“你刚上任就出了这样的事情,就由你先说吧。” 说实话韩师并没把秦朗放在眼里,一个郡守而已,他身为皇子,不知见过多少郡守,哪个不是对他点头哈腰。 这还是他第一次站在自己的“上官”面前,多多少少有点不自在。 可是想到他们三兄弟的卧底大计,韩师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先是稳当当对着秦朗行了一个礼,开口说道:“禀郡守大人,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韩师毕竟是皇子,口才已经是训练过的,遣词用句都非常讲究,对事物的描述相对准确,条理十分清晰。 于是他把去做安全检查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首先他承认了自己的过失,没有克制。事实上处于那种状态下,也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完全克制。 秦朗不置可否,只是看了一眼身旁小吏的记录是否完成,又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跟刚才韩师所说的都能对上。 就摆了摆手,让韩师先坐到一边不要出声,开始询问那个农人。 这家伙被韩师打得鼻青脸肿,一个劲儿的喊冤叫苦,再加上警卫所这么多人,连南阳郡守秦大人都来了,就更不敢说是自己出言不逊了,千方百计往自己脸上贴金。 “青天大老爷啊,我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哪敢跟官老爷起冲突啊……” 于是在这个家伙的嘴里,事情又是另外一个样子。 秦朗也不打断他,只是让他从头到尾把事情说一遍。 魏武和隆庆在一旁看得有些不解,私下里交谈:“父……亲,我看这件事很难判断谁是谁非啊。发生冲突时只有他们两个,没人能说清当时到底是怎么回事,这还怎么断案。” 魏武有意考校隆庆,便问道:“那么如果你是秦朗,又该如何了断此事啊?” 隆庆是魏国太子,即是国之储君,以后要面对许多类似的事情,如何取舍,实在是对人君才器的考验。 隆庆知道这是父皇在有意考校他,如果回答不能让魏武满意,说不定又会被骂逆子,但是要想给出一个完美答案,几乎不可能。 隆庆想道,既然父皇问我如何了断,显然重点在“如何了断”这四个字上。 这说明什么?说明魏武也知道此案无解,他要的是,当一位人君面对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烂账,还必须要给出一个评判时,应该如何取舍。 这样一想,隆庆立刻就有了思路,这件事显然最后依靠的就是所谓的“圣心独裁”。 其实就是最后皇帝说了算,皇帝想让谁赢,谁就能赢。 那么魏武的问题其实就是,当发生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时,隆庆如果作为皇帝,是打算让谁赢。 那么事情就简单了,首先当事双方一为农人,一为吏员。在隆庆看来,朝廷与百姓的关系,是天子代天牧守四方,是执鞭的牧羊人。 官员是辅助牧羊人管理羊群的牧羊犬,百姓自然就是羊。 当羊和牧羊犬起了冲突时,毫无疑问,牧羊犬是自己这一边的,必须支持。 于是隆庆压低声音回复他老爹:“爹,儿子觉得应该判韩师无罪,农人有罪。” 魏武摇了摇头,显然觉得隆庆的答案并不合自己的意。 此时堂下的农人已经把事情的过程述说了一遍,当然他的说法是偏向他自己有利那一面,不但把争执的起因扣到韩师的头上,把互殴先动手的一方也说成是韩师。 反正又没有别人看见,这个家伙就可以毫不顾忌地撒谎。 双方都述说完毕后,魏武和隆庆,包括屋子一侧坐着的吏员们,都觉得这件事棘手难办。 纷纷私下交头接耳,互相交流看法。 “老刘,你觉得这案子还能审下去了吗?” “老黄啊,这还审个屁呀,审一万遍也是这么回事啊,毕竟当时没有人看见,怎么说都行。” “我们看秦大人是怎么断的吧。” “是啊,看看我们的郡守大人如何处理。” 大家都把目光投向坐在主位上的秦朗,秦朗打了个哈欠,拿起身旁小吏记录的本子看了一遍,点点头。 然后一指韩师:“你把今天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的再说一遍!” 然后把本子还给小吏:“接着记录,不得错漏。” 韩师不知道秦朗在搞什么花样,只好老老实实地再说一遍。 第一百三十六章 各打五十大板 这一遍仍然跟前一遍一样,并没有什么出入,从他跟韩婴韩咎分开,到敲门然后吵架,打人的整个过程说了一遍。 韩师说完,秦朗确定一旁的小吏已经如实记录,又指着那个农人说道:“现在轮到你了,把你们今天争吵打斗的过程,重新再说一遍!” 秦朗一不打板子,二不问话,就让两个人轮流说,让大家看得啧啧称奇。 隆庆还在想着刚刚魏武对他的答案并不满意,于是苦苦思索。 牧羊犬跟羊发生了冲突,如果支持牧羊犬不对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就是要支持羊了。 可是如果直接修改答案而没有自己的感悟的话,显然是不合格的。 “老爹,恕儿子鲁钝,没想明白。” 魏武哼一声:“虽然我们以官治民,但是民才是我们的基础,一味的袒护官员,就是在自掘坟墓!” “记住!打压官员,才能彰显天子威严。” 隆庆不得不佩服他老爹的论断,虚心受教。 魏武接着说道:“不信你且看秦朗最终如何处理,自然知道你和他的差距。” 隆庆翻了翻白眼,看着秦朗如何处理。 此时那个农人第二遍已经叙述完毕,秦朗检查完笔录之后,对那个农人说道:“好了,现在你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倒着说一遍。” 农人没想到还有这么个问法,倒着说的话,他要先想到事情的结局,然后反着向前回忆,如果是真的经历过还好,如果是编的,那真是一句也说不出来。 “我……我……”农人急得眼睛乱转,可是却支支吾吾根本说不出来。 秦朗又让韩师也倒着说了一遍,因为韩师的确没有撒谎,虽然说得磕磕绊绊,但是好歹是把事情的经过说出来了,跟他前两遍所说没什么大的出入。 两下一对比,所有人都知道是农人说了谎,不由得大为叹服。 “真不愧是秦大人哪,一个板子都没打,甚至连惊堂木都没拍,居然让这家伙自己就露出了马脚。” “不得不佩服秦大人的神断!真是厉害!” 屋里坐着的积年老吏都不得不佩服秦朗这一招举重若轻。 明明连一个字都没问,但是就让奸人自现其形。 不但如此,甚至还当着所有人的面给这些警卫所的吏员上了一课。 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吏员们审问犯人就更有把握了。 “韩师!做为吏员,尤其是刚刚宣誓就职,就无视规则法度,不能克制愤怒和冲动,以至于产生斗殴行为,所以要对你进行处罚,你服不服?” 韩师承认自己的确没有克制住冲动,所以秦朗的判决他没什么可说的。 “我服!” 秦朗又转向农人:“你抗拒安检,辱骂袭击吏员,并且事后拒不交待事实,打算蒙骗过关。因此剥夺你做为南阳百姓的权利,你将在服刑完毕后被逐出南阳,不得再入。” 南阳的最高长官做出了裁决,自然就是最终裁决。 魏武对隆庆说道:“没想到秦朗这小子有两把刷子,倒是老夫小看了他!” 隆庆心里暗暗腹诽他老爹:没想到秦朗能明断此案吧?刚才又是根基又是什么的,现在秦朗各打五十大板,老爹你还怎么解释? 魏武眼睛的余光已经看到隆庆的神情,知道他心里肯定在暗暗腹诽。他虽然尴尬,但是却掩饰得很好。 抬手捋着胡子,面带微笑地看着秦朗微微点头,一脸的嘉许模样,完全不去看旁边的隆庆。 可以说这场案子没有赢家,挑事挨打的农人不但白挨了一顿打,还要承担作假证的罪责,要被判刑罚。 而刑罚之后,还要逐出南阳,从此永远不能进入南阳。 这种惩罚可以说是非常重了,原因不在于跟吏员互殴,而是编织谎言,诬陷他人,这种人是从骨子里往外坏,跟本留不得。 所以秦朗当场就定下了驱逐并且永不许进入南阳的判罚结果,而对于韩师,处理则要轻得多。 一方面因为韩师是受人所辱,一时激愤所为,可以理解,另外一方面韩师的初衷是为了完成市政厅发布的工作任务。 综合来看,韩师的错误就可以谅解,所以处罚很轻,扣除韩师三个月的廉洁银,另外升迁序列向后调整二十五位。 韩师从警卫所里出来后,等在外面的韩婴韩咎急忙跑了过来:“怎么样了三弟?” 韩师叹了口气,原原本本把事情讲了一遍,之后说道:“南阳这破官也太他妈受气了,从来没见过装孙子的官,正好借着这个机会,我就辞职不干了。” 韩婴沉着脸道:“三弟,不是我说你,我们出来是为了我们自己吗?到南阳当这个什么吏员是为了我们自己开心吗?” 韩师无言以对。 韩婴左右看了看,街上无人,这才继续说道:“我们在此忍辱负重,是为了我们大韩江山!是为了万千大韩百姓! “如果不想受气,那很容易,回韩国做逍遥皇子不受气!” 韩师被说得羞愧难当。 “大哥,你别说了,我懂了。我不会辞职了!” 韩婴道:“我们听说是秦朗亲自审案,你感觉这个人怎么样?” 韩师想了想,吐出两个字:“可怕!” 他把秦朗的断案方式讲了一遍,说道:“我本以为这件事情是说不清了,甚至我以为可能会上刑具,再不济也得问几句。” “然而秦朗什么都没问,两正一反的过程讲完,撒谎的人自己就跳出来了。” “这个人非常厉害,咱们大韩能及得上秦朗的非常少。” 韩婴和韩咎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心里不约而同的冒出一个想法。 他们兄弟三人就这么公然跑进来卧底,不会被秦朗看破吧? 韩师看着两个哥哥的脸色,猜到他们心里在想什么,嗐了一声:“想那么多干嘛?他再厉害不也就是一个人吗?他受伤一样会流血,实在不行,就派出杀手,从身体上消灭他!” 虽然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采取这种手段,但是韩国现在就这么下去,很从就会到“万不得已”的境地。 第一百三十七章 紧急救援 经过这次事件,韩氏三兄弟的斗志更加昂扬了。 老大韩婴比较稳重,政务上又比较突出,很快就成了市政厅最有实力的吏员之一。 不光是韩家兄弟卖命,主要还是同行衬托啊。 韩氏三兄弟再差那也是皇子级别的,从小受到的教育都与普通人家的孩子不同,长大之后的眼界就更加不一样。 而南阳那些吏员原本都是各国的农民、商人、工匠等职业中挑那些识字的抽取上来的,所以跟皇子出身的韩氏三兄弟一比,就判若云泥了。 很快就来到了年终岁尾,十二月三十,所谓的大年夜。 魏武和隆庆先行一步回京城去了,特别叮嘱了秦朗要照顾好霓裳。 这段时间以来,霓裳一直沉迷于南阳推行的简体字印刷,每天泡在印刷厂里玩得不亦乐乎。 南阳的印刷厂虽然不大,但是业务量却很繁重。 除了夜校和课本和平时的报刊之外,还有一些市政厅的任务需要印刷些表格或者宣传单。 所以霓裳一直就在印刷厂里忙着校对,同时也能接触到许多新知识。 霓裳公主本来就最爱读书,尤其喜欢数术,所以对秦朗要求印刷的课本非常感兴趣,每天躲在印刷厂里捧着一本课本津津有味的研读,就连魏武和隆庆走了都不知道。 秦朗先是去找了师爷、雍卓和蓝怡,然后带着三四食盒的饭菜,一起去印刷厂找霓裳。 此时印刷厂里早已放假了,但是因为霓裳还留在这里不肯走,所以大门没有上锁。 师爷、雍卓和蓝怡远远看见霓裳翻阅着稿件的样子,不由得都露出了笑容。 秦朗蹑手蹑脚地走到霓裳公主的身后,阳光从玻璃窗子透下来,落在她的脸上,将她映得仿佛晶莹剔透的玉人一般。 “雪儿,看看谁来了?”秦朗拎起食盒放在桌上,打开盖子,露出里面的菜碟和碗筷。 霓裳看到师爷还有雍卓几个,连忙站起身裣衽为礼:“见过几位叔伯,见过怡姐姐。” 这一次魏武来了之后,特意在秦朗给雍卓授勋的那一天,向霓裳介绍了雍卓。 所以霓裳是知道雍卓曾经有一段时间准备向自己提亲的,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晋魏的暗盟没有结成,这件事也就搁置下去了。 自从乘坐飞艇去了韩国之后,雍卓已经跟蓝怡如胶似漆,两人双宿双栖,平时总在一起。 霓裳在南阳经常看到雍卓和蓝怡,彼此之间已经算是很熟。 师爷就更不用说了,在武陵的时候就多有接触,所以秦朗带着这几个一起,也是打算过年的时候凑个热闹。 面对霓裳,连秦朗也不得不化身舔狗,放弃了他引以为傲的油炸土豆片加鸡腿,把亲手做的精致小菜一一摆好,招呼大家一起过来吃饭。 蓝怡坐在霓裳身旁,觉得今天的菜特别好,终于摆脱油炸土豆片的日子了。 霓裳自从跟秦朗解毒之后,就特别依恋他,每天同吃同住,眼看着小肚子渐渐隆起。 秦朗高兴坏了,但可惜经过医生把脉,并非怀孕,而是胖了,吃胖了。这还了得?秦朗不得不亲自下厨,改善一下南阳的油腻增肥套餐。 论起厨艺来,秦朗自然是绝顶高手的水平,所以大家都很高兴,你一筷子我一勺地吃起饭来。 但是没吃几口,霓裳就微不可察地皱了一下眉头,脸色看起来有些苍白。 秦朗开始的时候还没有在意,可是后来发现霓裳几乎就是放下筷子不吃了,甚至额头已经开始隐隐冒汗。 直到这时秦朗才发现不对劲。 “雪儿,你感觉到哪里不舒服吗?” 霓裳伸手捂着腹部,强笑着说道:“没什么事情,就是肚子有点不舒服。” 秦朗可不敢怠慢,凭借着他有限的一点医学常识,对霓裳的腹痛进行了一个初步的判断。 首先是右下腹,然后有肌紧张和反跳痛,基本上可以确定是阑尾炎。至于是不是急性的,凭秦朗的知识已经判断不出来了。 虽然他已经搞出了青霉素,但是没有麻醉药,甚至连麻沸散都不知道有没有,如果霓裳真是的急性阑尾炎,不做手术的话会危及生命,而做手术又缺少各种器具。 这个时候秦朗才第一次感到有些焦躁了。 他很后悔自己平时太懒,关于医药方面的事情应该早点推进才对,可是现在后悔也没有用,唯一有用的是怎么帮助霓裳止痛,或者是抑制炎症,别让阑尾穿孔。 现在南阳能用的青霉素倒是有,秦朗立即让师爷把医馆的医生找来,并且要求他们带上药品。 医生们很快赶到,首先对霓裳的腹痛进行了判断,鉴定是“蚓突发痈”,果然是肠痈,也就是阑尾炎。 但是接下来医生们也开始手足无措,因为肠痈能用药缓解的话固然是好,但是少数的急性肠痈是无法用药缓解的,医生们对这种情况的确没有什么好办法。 霓裳这个时候已经疼得满头冒汗,倒在榻上起不来了。 秦朗知道不能再耽搁了,必须尽快拿出解决办法。 现在医生们提出来的办法无非是以下几种,一是用药,如果能缓解最好,不能缓解再想别的办法。 第二是以针刺穴,需要用一根比较粗的针,从腹部穿进去,直刺到痈溃的地方,让它里面的脓液破溃涌出,再设法引出体外。 秦朗没办法,只能选择第三种方案,直接开刀割掉。 主要是针刺穴这个对医术要求太高,下针得非常准才能奏效。而且看霓裳现在疼痛成这个样子,吃药缓解的可能性不大。 决定了就做,但是秦朗光有理论,却没有实践。 不但对于什么真皮层,什么肌肉筋膜了解的不深,而且让他执刀对霓裳下手,把腹部割开一个准确的口子,这一点秦朗也是做不到。 无奈之下,秦朗只好找上了蓝怡。 这位女杀手简直就是天生医生的好苗子,不但手稳,而且身体好,耐力强,对人体结构非常了解。 秦朗一边调集盐水和青霉素,一边跟蓝怡讲解这个手术是怎么回事,应该怎么做。 第一百三十八章 由阑尾手术引发的思考 “什么?你说直接用刀把肚子割开?岂不是害了霓裳?” 秦朗道:“你觉得我会害她吗?我救她都来不及!快,按照我说的做!” “雍卓!你去取一些高度酒精来,另外用新造出来的那个大桶烧水取蒸馏水。” “蓝怡!你先帮我把雪儿抬到桌上。” 情况紧急,已经顾不得太多了,如果不是秦朗的手抖得太厉害,他觉得还是自己来比较稳妥。 但是手术并非儿戏,一个不小心碰到不该碰到的地方,就后悔都来不及。所以为了保证万无一失,秦朗才叫蓝怡动刀。 所幸天色还早,正是中午,光线十分充足,秦朗三两下撕开霓裳的衣服,暴露出下腹部。 雍卓很快就取到了酒精,秦朗把蓝怡随身携带的一柄小刀仔细消了毒,除此之外又剪了几绺霓裳的长发,还有镊子、夹子、勺子之类的,凡是秦朗能想到用得上的东西,全都放在酒精里消毒。 蓝怡接过刀,心里也是砰砰直跳,她拿这把刀杀人的时候很多,救人的时候还真是第一次。 虽然没有过做手术的经验,但是蓝怡杀人的经验是很丰富的,再加上秦朗在一旁指导,手中的刀还是很稳定的。 这时候霓裳已经疼得脸色苍白了,因为没有麻药,秦朗不得不采取了敲晕的办法。 “”蓝怡,等下动手术之前,你把她打晕。” 蓝怡一掌切在霓裳的脖颈边缘,霓裳双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皮肤之下有好几层,但是千万别割到肌肉,如果肌肉割断了再长上就会留疤。” 随着秦朗的讲解,蓝怡轻轻划开了霓裳的皮肤,很快就血珠渗出来。 “看到没有,肌肉是有纹理的,顺着肌肉的纹理撕开!” 这时候秦朗准备的勺子派上了用场,他和雍卓两个人一边一个,把撕开的肌肉组织向两边拨开,露出下面的腹膜。 “把这层膜切开,就能看到肠子了。”秦朗一边指点,一边还要用毛巾把流出来的血擦掉,不让血流进腹腔里。 蓝怡小心翼翼地切开腹膜,果然看到了肠子。 因为她做了很多年杀手,穿肠破肚的事情也见得多了,倒是很镇定,可是雍卓受不了了。 他哪见过这样的情景,更何况还要在一旁帮着拉住伤口的肌肉,现在雍卓只觉得一阵阵反胃,强忍着呕吐的冲动坚持。 因为秦朗定位得很准确,所以割开腹膜后,已经肿胀变得很粗的阑尾自动弹了出来。 秦朗用夹子夹住了阑尾下面的盲肠部分,蓝怡手起刀落,那根冲胀发黑的阑尾就被切掉了。 接下来就是缝合,因为没有手术缝合线,秦朗只好用霓裳的头发做线,把切开的部位依次缝合上。 当最后一步完成时,秦朗和蓝怡都已经满头大汗了,雍卓飞跑出门外,呕个不停。 蓝怡看着已经从昏迷变成熟睡状态的霓裳,显然切掉那截肠子之后的确起作用了,不由得感到无比惊奇。 “你是从哪里学到这些的?”在手术的过程中,虽然全程都是蓝怡在动手,但是指导如何操作的全靠秦朗。 就连蓝怡这个曾经的杀手,都未必对人体些那肌肉筋膜有多少了解,没想到秦朗却知道得这么清楚,而且手到病除。 秦朗正色道:“雪儿她现在只是脱离了危险,我们刚刚把她从危险的边缘拉了回来。但是在之后的几天里,她可能会发烧,还可能会肚子疼,甚至暂时不能吃东西,我们要让她恢复健康,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秦朗取了蒸馏水按比例加了盐,就算是生理盐水了,这对于术后的水份补充还是很有用的。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 果然到了晚上的时候,霓裳就开始发烧了,秦朗直接给她用了一支青霉素,到了后半夜的时候,烧才慢慢退去。 接下来的几天,霓裳的精神就越来越好了,这说明她的身体恢复得很快。 “秦朗,谢谢你救了我一命。”霓裳躺在床上,她的伤口恢复得很好,每天秦朗都会给她换两次药。 当霓裳知道自己得了肠痈差点就死掉时,也是心有余悸,更加庆幸当时秦朗在身边,因此对秦朗十分感激。 “雪儿跟我还说这么客气的话吗?”秦朗摸了摸霓裳的头发。 心里想着,幸亏雪儿病发时自己在她身边,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可能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秦朗觉得有必要把解剖学好好发展一下。 南阳发展到现在这个境地,其实已经把秦朗记忆里的那些东西掏得差不多了。 要更快的发展,靠的不是他一个人,否则就算他整天呆在工坊里造东西,也总有到了尽头的时候。 “雪儿,经过这一次事情之后,我觉得有些东西应该优先去做,有些东西可以慢慢来。” “这一次幸亏有我,有雍卓和蓝怡在你身边,如果只有你自己的话,我真不知道最后会是什么结局。” 霓裳温柔地拉住秦朗的手:“所以才要谢谢你。” 秦朗摇了摇头:“之前我并没有意识到发展医学的重要性,现在看起来,我应该优先考虑医学,只有保障了生命,才能谈及其他。” 霓裳点点头,含情脉脉地看着秦朗道:“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正月初七,霓裳已经能自己下床缓慢行走了,秦朗发布了南阳的新政策,南阳所有资源,向医疗倾斜。 这并不是说别的都不发展了,做为一名过来人,秦朗再清楚不过,交通也好,医疗也罢,无论想要发展哪一门,都需要各行各业的支持。 现在的南阳武力方面无须担忧,商业也发展得很快,基础民生设施建设如火如荼,原本秦朗的想法是发展能源方面相关学科。 但是在经过了霓裳急症这件事情之后,秦朗觉得保障人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在当前这个时代里,南阳几乎可以说是无敌的。 既然没有外部威胁,正是发展医疗学科的好时机,所以才对政策进行了调整。 第一百三十九章 三兄弟的卖身契 韩家兄弟是市政厅吏员,最先获知了南阳的政策变化。 “大哥,南阳调整政策一事,你怎么看?” 秦朗想要发展医学,能看细微之处的观物镜就必须大力发展,而且相关的基础知识必须广泛宣讲。 所以市政厅第一时间接到通知,将要开展的事项一一列举清楚。 首先是新年之后,大力创办义学。 本来南阳就延续了武陵的免费教育政策,现在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开办更多的义学,力求迅速把相关基础知识普及下去。 整个南阳计划新增基础义学三所,专业大学一所,专门进行医疗课题研究。 所有南阳居民都可以免费进学,但是要求必须有一门医疗专业课合格结业,否则就要补交高额学费。 秦朗相信,经过这样的政策威逼之下,医疗几大学科的人才就会越来越多,再与基础学科相结合,医疗水平必定能够突飞猛进。 韩氏三兄弟经过这段时间对吏员这一职业的了解,发现跟他们想像中的官吏完全不同。 除了都是为官府做事这一点相同之外,其他差不多都是反着来的。 韩国的官员是统治百姓,驱使百姓去做一些事情,比如生产粮食,比如筑堤治水等等,以实现最终的政治目的。 但是南阳不一样,南阳的吏员是为百姓服务的,什么包保片区,什么安全排查,而驱动百姓完全靠利益。 无论是粮食还是工程,一律用钱解决。 这一点从秦朗接管南阳的第一天开始就体现出来了,把南阳从废墟里重建起来靠的还是雍卓的聘礼钱。 所以在权力约束这一点上,南阳的吏员受到的束缚可比韩国大多了,到处都是条条框框,把吏员们的行为约束得死死的,根本没有上下其手的机会。 也正因为如此,韩氏三兄弟原本的打算就落空了,他们三个现在还只是最低级的办事吏员,就算表现优秀,成为吏员长官,最快也要两年。 但是吏员长官能接触到的东西仍然非常少,有的负责市场,能接触到的就只有商业买卖之类的,能获取到的第一手资料,并不比一个蹲在市场卖苦力的家伙更多。 而且因为韩师跟人打了一架,虽然处罚得并不重,扣了几个月的廉洁银,但是升迁的位置向后移了很多。 这样的话只剩下韩婴和韩咎两个有机会成为吏员长官,那也要等到两年之后。 再加上现在南阳的政策突然变化,未来几年还不知道有没有机会接触那些旁人不能接触的秘密。 现在南阳突然加大医疗方面的教育和发展,是名正言顺接触南阳知识体系的好时机。 韩婴略一思索,说道:“现在义学招生,任何人都可以报名,的确是一个接触新知识的好时机。” “本来打算从官吏上入手,但是没想到南阳的官吏跟我们想像的截然不同,这段时间福没享到,罪倒是遭了不少。” “与其这样,我看倒不如我们一起去上学。南阳的新政策里有一种可以申请全脱产,就是我们的吏员身份依然保留,但是可以不用上班,只要上学就行了。” 这几天被包保排查搞得焦头烂额的韩咎和韩师连忙举双手赞同:“大哥说得对,我们听大哥的。” 于是三兄弟近水楼台先得月,给自己申请了全脱产学习。 韩氏三兄弟本以为竞争者会有不少,毕竟全脱产学习属于两头占便宜,但是令他们意外的是申请全脱产的人寥寥无几。 韩婴把这种情况归结为南阳的人想法迟钝,不够敏锐。所以趁着人少抢在前头递交了申请。 负责核准的是年纪比较大的吏员长官,留着一把山羊胡子,看见三兄弟递交了全脱产学习申请,连问都没问就直接盖章核准。 三兄弟欣喜若狂,没想到如此顺利拿到批准。 这就意味着他们可以在保留吏员身份的前提下,不用再完成市政厅布置的任务,每天只要专心学习就可以了。 不但如此,全脱产学习还有一样好处,就是在学习期间仍然可以享受廉洁银部分的薪水发放。 虽然廉洁银不能直接用来当钱花,但是可以解决生活中的琐事啊,比如可以用来雇佣仆人,免费乘坐专门的公交马车,一年四季的免费衣装等等。 三兄弟兴高采烈的离去,坐在吏员长官旁边的小吏问道:“老师,全脱产学习这么好,我也去办一个怎么样?” 吏员长官眉毛竖起来训斥小吏:“你懂个屁!全脱产的便宜是那么好占的?这一整页的全脱产申请说明你都看了吗?” 小吏点点头:“看了啊,一共二十七条,每一条我都看了。” 吏员长官冷笑道:“附则看了吗?” 小吏摇摇头:“没看。” 吏员长官伸出手指点在附则那一页:“你仔细看看,前面那二十七条都是夹子上的肉,逗引你这傻鸟呢,这附则才是真正的条款。” 说着吏员长官一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了放大镜,指着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中的若干个关键词说道:“你看这个词的右上角是不是有个非常小非常小的数字?” 经过放大镜的查找,小吏果然发现了隐藏在词句一角的数字标。 老长官不厌其烦地给他讲解:“这些数字对应的就是附则上的数字,是对这些用词进行解释和注解的,你对照着看完了再说说看法。” 小吏拿着放大镜一条一条找过去,越看越心惊,没等看完冷汗就下来了。 “师父,这是卖身契啊!” 老长官哼哼笑了一声:“现在知道为什么我不让你申请全脱产学习了吧?” “因为这就是个卖身契,你以为能占郡守府的便宜?你太嫩了!” “老师我也算走南闯北,要论这占便宜的能力,郡守大人那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 “记住,在南阳干活,得挑苦活累活干,才叫占便宜。” “看见雍卓大人了吗?那可是建咱南阳的元老人物之一,现在干什么呢?整天守着沼气池那个大粪坑。” “现在懂了吗?” 小吏连连点头,懂了,懂了。 xs7.com 韩氏三兄弟趁热打铁,乐颠颠拿着盖了章的申请表去义学申请入学。 他们申请的学院不在南阳在叶县,距离南阳不到半天路程,而且有了木轨公交之后,速度提升了很多,只要一个时辰就到了。 三兄弟很快就投入到了热火朝天的学习之中。 对于他们兄弟三人而言,这个基础学习既简单,又不简单。 说简单,是因为他们三人本就有基础,有些东西不用教,阅读理解能力都非常强。 说不简单,是因为他们三个正是因为有了以前的基础,现在要接受与之前所受教育不同的说法,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说法,非常纠结。 不过三兄弟的成长速度是极为惊人的。 别人可能要三天才能学会的东西,他们三个半天不到就全都学完了,甚至还能举一反三。 但是学习给三兄弟造成的困惑也是越来越多,每天学习完毕,三兄弟坐车回到住处时,都要讨论一路,争吵一路。 他们现在学习的都是一些基本学科,是秦朗把初中他还能记得的学科内容稍做整理,之后就印制成册,变成了义学的教材。 即使是初中残缺不全的教学内容,也足以打开这些人的视野和思维了。 可以说从天文到地理,从化学到生物,这些学科让所有来学习的人都不敢相信,但又不得不信。 颠覆了许多人原有的认知,当然同时也重塑了这些人的世界观。 当霓裳已经完全恢复了健康,又重新蹦蹦跳跳起来的时候,整个南阳已经掀起了一片求学的热潮。 “秦朗,外面怎么那么热闹啊,你陪我出去走走吧。” 因为要养病,霓裳自从过年开始,直到出了正月,都没机会出去走走。 每次她想溜出去,无一例外都会被秦朗给挡回去。 今天她站在自家院子里的草坪上,有些无聊地看书,然后就看到街道上有许多人正往同一个方向聚焦,她的好奇心立刻就开始泛滥。 秦朗原本是担心她的身体没有恢复完全,如果出去乱走,万一出现什么状况,在外面很难处理。 但是现在看看已经一个月了,霓裳一切都已经恢复了正常,连小腹上那道伤疤都变得有些淡了。 秦朗觉得出去走走应该也没什么问题了,这才陪着她出去,也跟着人群向那个方向走去。 在棕榈树大街的拐角,那里有一块十分宽阔的空地,韩氏三兄弟正在那里完成他们的第一个课外作品,观测仪。 这个东西其实是一个微型观察镜加上各种设备的组合。 得益于玻璃的应用,秦朗已经制出了足够小的微型观察镜,用于医疗教学和义学中的生物课。 比如观察植物的叶子,细胞的形状,还有的可以用这些仪器观察自身的血液,或者尿液。 优等生韩氏三兄弟已经超越了这个境界,他们三个已经不满足于简单的观察了,他们把血液或者尿液通过各种机械进行振荡、分离、加温或者加入其他东西,来观察变化。 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韩氏三兄弟已经掌握了一些独属于他们的知识,因此声名大噪,传到了舞阳县的义学。 像他们三兄弟一样探索奥秘的人有很多,但是见解却各不相同。 他们为了同样一个问题已经争执了很多次,这一次就是要借助仪器的帮助,把自己的观点阐述清楚。 因为一方在叶县,另一方在舞阳,所以为了公平起见,双方约定在南阳的棕榈树大街当场演示。 这也是南阳义学兴办以来的一个学术盛况了,许多慕名而来的学子纷纷涌向那里,希望亲眼目睹学霸的交锋。 秦朗打听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笑着把前因后果讲给霓裳听。 霓裳本来就对读书和数术十分有兴趣,因此对这种阐述观点的做法大感兴趣,说什么都要看一看,听一听。 特别是听说韩氏三兄弟是过年之前才刚刚来到南阳的,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学会一部分知识并领悟,甚至自制起设备来了,就更想要见识一下。 秦朗拉着霓裳的手,站在一旁看他们轮流阐述观点。 以他的水平自然是能够听得明白怎么回事,韩氏三兄弟有两下子,把细微观察镜跟其他设备组合,通过一些混合的方法,初步确定了血型。 而舞阳义学的学霸同样也发现了血液凝结现象,但是他们之间的争论点在于血型到底有几种。 舞阳义学的学霸认为有三种,而韩氏兄弟通过观察认为有四种。 他们今天通过这场仪器来进行验证,就是为了证明谁的观点更加正确。 秦朗自然是知道血型一共有四种,但是他更感兴趣的是,韩氏兄弟通过这件事表现出来的钻研的学术精神。 秦朗看着三兄弟认真地进行着试验,不由得连连点头,心中慨叹,这三兄弟是个好苗子啊。 他们三人能学得这么快,说明是有基础的,这三兄弟至少也是富贵人家的子弟,而且难得这么认真,这么投入。 富贵人家的三兄弟因为几千两银子的买卖投资失败,竟然没钱回家,而且看样子也不打算回家,有一种把南阳当家的感觉。 很明显这哥三个有问题,秦朗猜想得到,为了获得各种产品的秘方,各国有无数不同身份的人每天来到南阳,抱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但是秦朗也打定主意,有些东西必须要传出去,比如基础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等等,这些知识必须要传播到天下每一个角落。 只有全天下一起卷,才能保证当外族入侵的时候,不致于引颈受戮。 想到这里,秦朗觉得这要是不表扬一下,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经过韩氏三兄弟的当场验证,果然存在着第四种血型,舞阳学霸不得不认栽,躬身行礼,口称受教。 秦朗一拉霓裳的手,挤开人群向里面走去。 不光是韩氏三兄弟认得秦朗,好多围在这里的学生都认得秦朗,就算有不认识秦朗的,也都认识那位美得不像话的美女是郡守秦大人的妻子。 那么看到霓裳牵手而来,秦大人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南阳版诺奖 “各位同学,这是一场非常精彩的试验,这三位同学给我们揭示了关于血液的奥秘。” “为了表彰他们做出的卓越贡献,南阳郡府决定,将为他们三人提供一间独立实验室和一笔研究资金!” 哗~! 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惊呼。 没想到秦大人如此慷慨,在学业上做出突破,居然就能够获得如此高的奖励。 一间实验室再加研究资金,这是莫大的荣誉啊。 “同时,我宣布,将在三个月后颁发扁鹊奖,专门奖励在学业上和医术上有所突破的人,获奖者只有一人,奖金十万两白银!” 轰! 这句话如同沸油里滴进了水,立刻炸开了锅。 围在这里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被郡守大人的承诺惊住了。 现在有义学免费为大家提供教育,只要学好了能在术业上有所进益,居然有机会获得十万两白银的奖励,这巨额奖金实在是太让人心动了。 而且,从现在开始还有三个月的时间,那些还没开始学的人固然是来不及了,但是已经在学习的人,甚至已经学了很长时间的人,就太有机会得到这个奖励了。 十万两白银可不是小数目,四千多两银子就足以让身为皇子的韩氏三兄弟激动,更何况十万两? 只要得了奖,这一辈子都不用再做别的事情,只要吃喝玩乐就行了。 于是围观的人群更加激动了。 有的直接喊了出来:“大人,我们现在才知道这个消息,还没开始学习,不公平!” 有开头的就有帮腔的:“是啊大人!我们要求公平!” “一年后再发奖!” “两年后再发奖!” 秦朗双手向下压了压,示意大家静下来,等喧闹声沉寂之后,才说道:“大家不用担心,扁鹊奖是一个长期奖项,每三年颁一次奖,奖金不变!” “好!” “大人英明!” “太好了!” “我现在就去报名学习!” 为了十万两银子,大家都热血上头,恨不得现在就去学校报名。 秦朗再将宣布:“我做为南阳郡守,向大家保证,扁鹊奖不论出身,不论男女,不论国别,只要在南阳完成医科专业的学业,并在这个领域有独辟蹊径的深入研究和成熟理论,就像韩家三兄弟一样,那就有机会参与扁鹊奖的角逐!” 这下人们是真的轰动了,郡守大人是真不怕卷啊,不论出身可以理解,都开始不论男女了? 在古代社会,女子的社会地位不高,虽然也有很多女子和男子一样作工赚钱,但是大多是做一些最为低端的行当,比如丫鬟和仆人。 在宫廷里虽说也有女官,但仅限于后宫的管理。 在天下十国中,朝堂上的女官少得可怜,即使有,也是京官或者闲散官职。 每年各国的科举考试,更是几乎清一色的男性。 但是现在南阳郡守的扁鹊奖,打破了这一现状,这个政令一旦发布,为了得到十万两银子,去参加学习的女子必然要多出很多。 因为不需要做其他的事情,只需要学习,纯粹的脑力竞争,男女之间的差异并没有那么大。 而且秦朗最后一条,更是厉害了,“不论国别!” 就算你不是南阳人,但是到南阳来学习,只要完成了学业,并且有所建树,就有机会获得扁鹊奖。 当然秦朗有一句话没说,别的国家来的人,是不可能享受免费学习的,昂贵的学费会让他们知道什么叫韭菜。 秦朗在棕榈树大街的讲话,像一阵风一样传遍了整个南阳,并继续向南阳之外扩散而去。 魏国某地。 一座华贵的府邸之中,一个中年男子正坐在书房中弹琴,悠扬婉转的琴声随着琴弦的拨动传出。 一个文士打扮的紫衣老者拍手道:“好一曲石潭观雨,让老夫身临其境啊。” 中年男子轻按琴弦,止住了琴音:“主公过奖了。” 紫衣老者说道:“哎,重山不必过谦,这首曲子难点在于扬中有抑,乱中有静,重山能弹出此曲,已经是功力不俗了啊。” 叫做重山的男子起身一拱手,算是给紫衣老者见了礼。 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显然非同寻常,说远不远,说近不近。 虽然重山口称“主公”,但是对待紫衣老者的态度却不像是上下级,而更像是挈友。 但是从两人的对话,又分明是极为客套,丝毫不见真性情,显然关系又并不是太近。 紫衣老者摆摆手,示意重山不用那么拘束。 他走到琴台的栏杆旁边向下望去,不远处的荷花池已经凋零得看不见荷花叶了,更远处的松柏上有只松鼠正上窜下跳。 “重山啊,一转眼已经十二年了,老夫回想十二年前,你还是一个青年,你我二人相遇,也算是缘份啊。” 重山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回答道:“十二年前峦正经历生死危机,如果不是主公出手相救,现在恐怕已经是一堆枯骨了。” 紫衣老者捋须大笑。 “重山说笑了,以重山的医术,即使老夫不出手,想必也能自救。” 重山脸上的笑容依旧,眼神落在紫衣老者的背上,却略带冰寒。 紫衣老者拍了拍栏杆,接着说道:“可叹十二年匆匆而过,岁月蹉跎,岁月蹉跎啊!” 重山收回目光,垂下眼帘,想了想说道:“十二年前,峦的研究走上了绝路,可叹十二年已过,仍然是毫无所获。” 紫衣老者笑了笑:“不过老夫最近听说了一点事情,想必你一定很感兴趣。” 重山知道紫衣老者不是来聊天解闷的,东拉西扯了半天,终于到戏肉了。 “请主公赐告,峦愿闻其详。” 紫衣老者走到重山身边坐下,随意拨弄了两下琴弦,发出嗡嗡的声音:“消息来自南阳。” 听到“南阳”这两个字,重山的瞳孔一缩。 “怎么?重山似乎对南阳很是敏感?”紫衣老者似笑非笑。 重山连忙解释道:“怎么会,峦只是想起十二年前那场危机罢了。” 紫衣老者继续说道:“我听说南阳去了新的郡守,叫做秦朗,你可曾听说?” 重山先是想了想,半晌后摇了摇头。 第一百四十二章 南阳旧事 紫衣老者一笑,他抛出这个问题本身,就知道重山的回答是否定的。 因为这十年来,重山从来没有出过他的府邸,更没有接触外人,当然不可能知道外面的风云变幻。 “秦朗科举出身,曾任武陵县令。哦,武陵在应天府,应天府想必你是知道的。” 重山点了点头,听到“应天府”这三个字,显然勾起了他记忆中的某些事情,以至于神情有些发呆。 紫衣老者重重咳了一声:“由于这小子在武陵干得不错,于是去年调到了南阳。” “南阳这些年一直凋弊。”紫衣老者眼睛骨碌碌地转了两圈。 重山叹了口气,没说什么。 紫衣老者道:“秦朗被调去之前,老夫一直在朝堂上为你作遮掩,可惜秦朗一去,这件事情就漏了馅。” 重山终于打破了沉默:“主公,那地方十年没人交粮纳税,朝堂上知道的人应该不少吧。” 紫衣老者摇了摇头:“其实并不多,人人自扫门前雪的时候,谁还会管你的南阳怎么样?” “但是秦朗去上任,魏武见你迟迟不回京述职,才起了疑心,一番调查之下,南阳的状况便露了底!” 说着紫衣老者长叹一声。 重山连忙安慰道:“此事多亏了主公帮忙,才能隐瞒十年之久,如今那场灾难中死去的人大多已化为枯骨,根本无从追查,南阳露了底也不影响什么了。” 紫衣老者皱了皱眉头:“怎么不影响?依老夫的安排,再过两年,等所有的痕迹全都湮灭,老夫还会送你回到南阳,你继续做你的郡守,说不定还能提拔个一级两级的。” “但是南阳状况一露底,后手就用不上了,你以前的身份没法再用了,要重做打算。” 重山连忙向紫衣老者作揖行礼道:“峦能得主公收留,已经是莫大的福缘,岂敢再奢望其他?” 紫衣老者摆摆手:“你我之间不必那么客套,重山,原本以魏国朝堂的情况,想要让你重回朝堂的确是有些难度,不过,现在倒是有一个机会,只是要走一些弯路,不知你肯不肯?” 重山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眯着眼睛考虑了起来。 王峦,字重山,原魏国南阳郡守,生平痴迷修仙炼药,为了炼制一颗九转还春丹,王峦不惜四处撒毒,拿百姓试药,但是也因此他的还春丹颇有进展。 直到十二年前,王峦自觉还春丹到了关键时刻,需要拿人命汇集大量阴气,促生一点真阳,结果是一场大灾难在南阳大地上肆虐,十室九空,百不存一。 王峦炼丹失败是,自己也差点送命,多亏了紫衣老者路过,救起了王峦,并寻药求药,不惜重金,终于把王峦从死亡线上拖了回来。 紫衣老者承诺替王峦隐瞒下这场灾难的真实原因,还承诺将来替王峦设法官复原职。 唯一的要求就是求一颗九转还春丹。 王峦没有了大量阴气,也就无法促生真阳,而且他的炼丹法明显走入了歧路,否则那一场击垮整个南阳的大灾难,杀了多少无辜百姓,早就应该炼成才对。 所以这些年来,王峦在这座府邸里以客卿的身份研究还春丹,但是却没有半点进步,根本看不到成功的希望。 他这些年并没有按照承诺炼出还春丹,现在紫衣老者又忽然说要让他恢复身份,这让王峦猜不透老者的用意。 紫衣老者似乎看透了王峦的心思,笑道:“重山不要多想,是这样的,日前我听到外面传来的消息,秦朗在南阳这一年多来搞得是轰轰烈烈。” “南阳不但恢复了从前的盛况,甚至更胜从前。许多去过南阳的商队回来后对南阳都是赞不绝口。” “据我所知,南阳现在正在搞一个非常有趣的活动,叫做扁鹊奖。专门用来奖励那些在医术上有着杰出贡献和深入研究的学者,如果中奖,奖金将是十万两白银。” 王峦听了,心底暗暗摇头,心想这么不靠谱的事情,主公怎么可能会相信呢?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紫衣老者真的相信了,因为南阳让人不敢置信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如果一个从没去过南阳的人去了南阳而不惊叹,那才叫不正常。 紫衣老者对王峦说道:“因为南阳现在对此奖不设限制,任何国家的人,不论男女,也不论出身,哪怕就是一个农夫,甚至一个娼妓,只要在南阳完成了医学专业的学业,并且有所建树,就有机会获得十万两白银的大奖。” “重山,你这么多年,一直浸淫在医道之中,虽然还春丹还没有炼成,但是我相信距离成功已经不远了。” “再加上南阳可以系统地学习,重山如果去了的话,这个扁鹊奖必然是手到擒来。” 王峦并不这么想,他对于学习什么医术也没有太大的兴趣,但是他却很想走出这座府邸。 毕竟十二年了,他就像一个囚徒一样被控制在这里,一想到自己所有的把柄都在这位“救命恩人”手里,就觉得如坐针毡。 现在有了一个机会,可以摆脱这种生活,王峦当然求之不得。 不过看紫衣老者的神色,似乎并没有什么不悦,相反还很诚恳。 “主公,峦蒙主公搭救,尚未有所报效,就此前往南阳,实在是太过羞赧。” 紫衣老者哈哈一笑道:“重山想多了。你呀,你的心眼太重了,想那么复杂干嘛?” “我让你自己选择,正是因为这十多年来,重山连半步都没有离开这座府邸,而你的研究又陷入了关卡,不得突破。” “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现在南阳正在传授医科专业的知识,重山去学习,即使不能应用于还春丹,也能取长补短,使炼丹术有所裨益。” “而且把南阳做为起步点,非常适合隐藏身份。现在的南阳是一个纯粹的移民城市,各国的人都有,多大年纪的都有。” “如果重山能够得到重视,不但可以瓜分奖金,说不定还能突破还春丹的关节和瓶颈。” 第一百四十三章 再踏故地 “重山啊,老夫如此安排,的确是没有私心的,单纯的希望能对重山的生活有所帮助而已。” 王峦点了点头:“主公放心,峦今后无论身处何方,都唯主公的马首是瞻!” 紫衣老者点了点头,意外地竟然没有客气。 其实这正是紫衣老者的真实想法。 他当年救了王峦,并非是单纯的好心救人,也许救人的时候没想那么多,但是在救人的过程中,已经把之后的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安排完了。 王峦有把柄在他手里,所以炼出了九转还春丹必然有他一份。就算炼不出丹药,只要把王峦推回给朝廷。 朝堂之上就算是又多了一个耳目,麾下又多了一名死士。 那时候王峦不但会成为助力,还会成为紫衣老者的另一只手,通过王峦之类的效忠之士在朝堂上翻云覆雨。 所以王峦的这一番表态正是紫衣老者想要的,他当然不会客气。 王峦表完了忠心,紫衣老者开始详细讲述南阳的情况。 “这个秦朗是很有两把刷子,当初他在武陵,就搞得魏武一家子都跑去了,现在在南阳,更是任意胡为,又搞什么十贸组织,又搞什么自由女神,哼,邪门歪道!” 王峦听紫衣老者这么说,仍然不能准确地理解南阳,但是却明了了对南阳的态度,因为紫衣老者的态度,就是他王峦的态度。 “不过秦朗是挺会搞钱,最近一年南阳发展得十分迅速,不但人口急速增长,甚至连地盘都在扩大。” 王峦一惊,地盘扩大意味着开疆啊,这可是身为臣子的大功啊。 他急忙追问:“南阳攻破郑国边城了?” 紫衣老者摇了摇头:“我说他地盘扩大不是这个意思,而是受他管辖的地方多了。” “虽然秦朗现在只是魏国南阳郡的一个小小郡守,但是实际上他的权柄已经不弱于一国之君!” “什么?怎么可能?”王峦这次是真的惊了,想不通这个叫秦朗的人是怎么做到的。 紫衣老者于是把十贸组织的事情细细讲了一遍,末了哼了一声道:“这家伙借着贸易组织的权柄,公然干涉别国的政治,联合其他国家压榨小国,哼哼,捞钱这些手段倒是玩得挺溜!” 王峦听紫衣老者一讲,才明白这十贸组织有多可怕,明明说的是贸易组织,但是通过贸易干涉别国,甚至操作别国的物价,甚至可以算得上战争手段了。 “奇哉!这人是怎么这么大胆,居然以郡守的身份代表魏国搞起了联盟,关键别的国家居然还真的支持他?” 紫衣老者“嗤”了一声表示不屑:“这人就是小聪明,爱搞些歪门邪道。听说南阳又搞什么大炮,据说击败了四万齐军自己却零伤亡,纯粹是痴人说梦,编出来骗那些愚夫愚妇罢了。” 王峦也在一旁点头,无论什么武器,都不可能灭掉对方四万人马而自己却零伤亡的。 那已经不是人了,是天兵天将! 因为没有第一手资料,无论紫衣老者还是王峦,都不相信这种鬼话。 在他们眼中,四万齐军已经是很强的战力了,毕竟是天下十国中的老牌强国,全灭四万人马零伤亡,只要不傻都不会信的。 如果真的有那种战力,魏国皇帝岂会放过?早就借此战力横扫六合,踏遍宇内了。又怎么会如此安静? 紫衣老者把他探听来的信息差不多都告诉了王峦,然后对王峦说道:“老夫觉着,那个什么医学专业,重山不妨去学学,说不定就能受到启发,更快炼成九转还春丹。” “而且,重山在医学上获了扁鹊奖,就可以进入南阳的官吏体系,只要你当了官吏,老夫到时候自有办法把你从南阳调出来。” 一想到自己即将结束十二年的牢笼生涯,王峦也是一阵激动,毫不犹豫答应了:“峦听从主公安排。” 于是一夜无眠。 王峦在激动的心情中迎接来了第二天清晨的阳光。 老者的行动非常迅速,王峦的新身份很快就做好了,甚至比原来的还要真实。 姓名未改,仍叫王峦,清水县人,未考取功名,学过医,略具医术,行商到南阳。 按照紫衣老者的吩咐,王峦很快就转变了身份,从一个中年文士变成了中年医生。 身份证明、路引,验牌等一应俱全,老者给他配了一辆马车,车上随便装了些贩卖的商货,便放王峦出府了。 王峦已经十二年没有回到南阳那块地方了,而这一刻,他又踏上了归程。 一路风尘仆仆,一个月之后,王峦终于进入了南阳地界,看着远处地平线上的阴影,知道那必定就是南阳。 而此时他脚下踩着的,是异常平整坚硬的石灰土路面。尽管刚刚下过一场小雨,但是地面却不泥泞,也不松软,而且还不积水,行走起来非常舒适。 独自赶着马车,越走越近,王峦的心里越是奇怪,南阳的城墙哪去了? 虽然原来的城墙也不怎么高,但是好歹是有一道墙的。 可是现在一眼望去,宽阔的道路两旁全是清一色标准的二层小房,看起来即美观又实用。 顺着道路一直往远方看,在视线的尽头,矗立着一座高大的石像。 随着王峦马车越走越近,终于看得清楚,那座石像居然是一名女子,女子的右手高举火炬,左手捧着一本书,脚下还有一座巨大的石碑。 王峦年轻时曾经为官,各地也走过不少,雕像也见过,要么就是比这小得多,跟真人差不多大小的身材比例样貌。 要么就是比这个大得多的雕像,但是雕刻出来的样子就实在不敢恭维,勉强算是像吧。 但是南阳这个跟王峦以往见过的所有的雕像都不同,她栩栩如生,无论是面貌、手臂还是衣裳、身形,无一不像是真人。 王峦知道要做这么大的一个完全仿真的石像需要多长时间,三年五年都不算多,实在是太大了。 此时马车已经进了城,依然是巡检把王峦拦下,把基本信息排查了一遍,然后需要王峦交税。 王峦以前就是南阳的郡守,对于南阳的规矩自然一清二楚。但是这一次回来,他发现自己简直就跟一个老太婆一样,什么都不懂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新年郡情咨文 所谓治国先治吏,一郡之地也是如此。 王峦在治理上的成就不大,智慧不多,在魏国官场大大小小的官员里面,只能算是中等资质,勉强合格。 十二年前南阳在他的治理下也就那样,庸庸碌碌而已。 这时候他牵着马车漫步在繁华的南阳街头,简直不敢想象这仅仅一年的时间就能治理到如此效果。 街上来往行走的人各国都有,王峦从服饰上就可以分出是楚国还是齐国,是韩国还是唐国。毕竟大家风俗习惯多多少少有些区别。 让王峦吃惊的是,他居然真的可以在街上看到至少有十个国家的人来往经过。 这意味着十贸组织受到了追捧,很有可能上升到真正的国君级别联盟,一想到秦朗在南阳这里仅仅折腾了一年,就捞到如此多的好处,王峦有一种感觉,仿佛本属于他的东西被抢走一样。 那是一种毫不掩饰的嫉妒在作祟,王峦知道秦朗是魏武帝亲自下旨赐封的,但是他就是控制不住的嫉妒。 不知不觉王峦走到了自由女神像下的脚下,仰头向上望去,高大的女神像生着一副温和而慈悲的面目,仿佛真正的神灵一样俯视着人间。 王峦心里那团火腾地一下就被点燃了。 十二年前,是他最接近神的一刻,但可惜他失败了。 而现在,仍然是南阳,这时的南阳比十二年前的南阳更加繁华,更加鼎盛。 如果再一次杀死所有南阳城的人,会不会从无数阴气中生出那一点真阳?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就在王峦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他感觉自己的方子没差,炼制的手段也没差。甚至半成品的丹都有一部分驻颜的效果。 可想而知如果是成品丹药炼制出来,真正能做到返老还童,这天下之大岂不是任由自己逍遥? 而且直到现在,都没有人知道十二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大家都只当是一场瘟疫。 又有谁会想到这是人为的放毒呢? “欢迎你,那些疲乏了的和贫困的,挤在一起渴望自由呼吸的大众,那熙熙攘攘的被遗弃了的,可怜的人们。把这些无家可归的饱受颠沛的人们一起交给我。我站在南阳城,高举起自由的灯火。” 自由女神像脚下,有几名显然是第一次来到南阳的外地客商,像王峦一样欣赏着这座巨大的雕像。 其中一位客商,大声朗读出了女神脚下牌子上铭刻的文字。 “咦?你们看,这块牌子上一共刻了三段文字,这只是其中一段,另外两面是什么?” 有路过的南阳人好心告诉他:“三段文字内容全都一样,第一段是用南阳体写的,第二段是我华夏文字,第三段是不列颠文。” 那个路过的南阳人骄傲的说:“秦大人曾经说过,南阳是一座包容的城市,这里的人来自五湖四海,他希望每一个来这里的人都能看得懂上面写着什么。” 王峦回味着这段简短的话语,觉得秦朗的手段的确高明,比自己要高出不知多少个等级。 而且看刚刚说话这个南阳人的表情,似乎对秦朗非常崇拜。 王峦也是当过郡守的,而且也是这南阳的郡守,他太明白百姓面对官员的时候,会是一种什么态度了。 大多数是惧怕,他们看见当官的就瑟瑟发抖,甚至有一种要跪拜的冲动。还有一些是谄媚,这些人想要从官员身上获取利益。 还有一部分是仇恨,是杀心,仿佛随时要拔刀刺杀。 但是王峦从来没见过治下的百姓对当地的父母官露出崇拜的表情,这让他陷入了困惑。 秦朗到底做了什么,居然会让被治理的百姓对他产生崇拜的情绪? 而恰在这时,大家都纷纷向城中心涌去,王峦打听了一下,才知道现在已经进入了一月,年假结束。 在年假的末尾,秦朗将在市政厅旁边那个路口发表郡情咨文。 这些新名词把王峦甩得一愣一愣的。 什么叫“郡情咨文”?天下十国,怕不是有一千来个郡,哪个郡守这么会玩花样? 街上的人越聚越多,王峦也想去看看,这个秦朗到底长什么样子,看看郡情咨文什么的。 牵着马车太碍事,王峦索性把马车停在路边的一棵树旁,自己踩着车辕爬到了车厢顶上。 这一下视野立刻宽阔了,只见附近几条街道上黑压压的都是人,正不约而同地往中间汇聚。 王峦站在车顶上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长得算是仪表堂堂,他的身边站着一群人,王峦挨个看过去,一个都不认识。 毕竟王峦原本只是一个小小郡守,十二年都被困在那座府邸中不曾外出,见过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接着王峦看见那个青年走上一个高台,高台两侧有两个巨大的筒形物,应该是用来放大声音的。 筒形物的细端一直延伸到高台上,那个青年走到细端旁轻轻说了两个字,洪亮的声音就从筒形物里传了出来。 即使王峦坐在车箱这么高的位置,都能听得很清楚,仿佛就在耳边细语一样。 “各位南阳的建设者,管理者,保卫者,大家下午好。” 秦朗的声音清楚而有力,他一开口,整个街区立刻就安静了下来。 “我们刚刚共同经历了南阳新生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共同见证了南阳的从无到有,这里的每一所房子,每一寸道路,都是我们亲手铺就!” “而作为郡守,我的工作就是把每一个人都团结起来,让大家的力量形成一股洪流,破旧迎新。” 王峦开始还觉得这个秦朗太年轻,没什么文采,连句像样的成语都不会用,这说话跟路人聊天打屁简直没什么区别。 可是随着秦朗列出南阳这一年来建设的大事件,负责每一项工作的人,他们付出了多少辛苦,又获得了哪些成就,各种数据随口道来,这让从来没有见识过这种叙事风格的王峦处于深深的震惊之中。 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让他明白南阳之所以取得现在的成就是因为什么,是谁做出了多少努力。 数据清楚得可怕,怪不得百姓崇拜,现在王峦都有一种崇拜的冲动。 第一百四十五免费医疗,免费养老,还有谁? 秦朗细数了这一年来大家做了什么,同时也强调了他所看到百姓们的困难。 “虽然经历了艰苦卓绝的一年,大家付出了努力,也得到了应有的酬劳。但是我觉得还远远不够!” 秦朗把手一挥:“不论在哪个国家,不论在哪个城市,我们生活中有四种东西不可或缺,分别是教育、就业、医疗和养老。” “过去一年,我们为了让大家免费接受教育,开办了多所义学,我承诺这些义学将会继续存在下去,不但如此,而且要提供更周到的服务,更舒适的设施和更优质的教育内容。” “只要是我南阳人,就完全可以享受义学这项免费教育的好处,不但如此,在新的一年里,我承诺,凡是在南阳出生的婴儿,将自动获得在南阳免费上学的资格!” 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经久不息。 连在车厢顶上的王峦都情不自禁地鼓掌,他真心觉得秦朗这位郡守实在是太厉害了,太会笼络人心了。 这个婴儿自动获得免费上学资格的政策一旦实施,将会有无数孕妇跑来南阳生孩子,当然为了不生在路上,可能刚刚打算要孩子的时候,就会跑到南阳来讨生活。 那样的话,南阳的人口将迎来一个爆发式的增长,而南阳需要支出的仅仅是聘请教师,安排教师,剩下的投入几乎没有。 “但是这样还不够!”秦朗几次挥手,总算让大家都安静下来。 他继续说道:“我们大家都难免会有生病的时候,往往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几付药之后,就花掉了。就算我们有足够的钱,也不希望承受病痛对吗?” “所以我打算在南阳长期实施的第二个政策就是免费医疗!” 这句话一说出来,真的是全场轰动! 不但有免费的教育,还有免费的医疗,王峦终于知道百姓对秦朗的崇拜感是从哪里来的了。 换做是他,他也会崇拜这位南阳郡守的。 免费医疗可是真敢说,有的小病还好,路边的草药挖几棵,煮一煮就能见效。 可是有的人病得重,当需要人参吊命的时候,一棵人参就要五两银子甚至更多,什么样的家庭能支撑得起? 南阳这么多人,免费医疗得花多少钱? 而这些疑问几乎在下一刻就得到了解答。 秦朗说道:“大家可能觉得不太可能,认为我在说大话,那么我就详细解释一下这项政策的背景。” “想必大家也知道前段时间的免费义学政策和医学专业政策,这两项政策正是为了培养更多的医疗人才。” “我们会组建南阳专有的医疗团、建大医院、建大药房,研制特效药。” “但我们不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庞大的医疗费用是一笔实实在在的支出,只有解决了这部分支出,才会给你们以信心。” “我们现在正在全力研制特效药,包括针对瘟疫、疟疾、梅毒、肺痨等等疾病的特效药。这些药物可以迅速治愈病人。” “当然,南阳人使用这些药是免费的,那么谁来承担这些药费呢?就是外乡人,外国人。” “我们会高价出售这些药品,用这些药品的利润来维持南阳的免费医疗。” 虽然站在街上听秦朗做郡情咨文的不仅仅是南阳人,还有一些外地甚至外国的旅客、客商等,但是他们听到秦朗这么公然说要高价卖给外乡人和外国人,不但不生气,反而都能理解,甚至很羡慕。 包括王峦,他一点都不觉得这样做很过分,恰恰相反,他觉得这种做法非常对,应该大力支持。 华夏的文化就是分别远近亲疏,如果一个人连远近亲疏都不分,那么就会受到众人的指责。 他不觉得受到歧视,反而觉得理所应当,而且迫切地想成为一名南阳人。 这种心态的变化让王峦暗自吃惊。 而秦朗让人震惊的咨文还没完。 “第三个政策就是养老!” 这下人群就像炸开了锅一样,大家还没等秦朗说什么呢,就开始欢呼起来,甚至有的人高喊着“秦大人”,成片成片的百姓下跪。 并非是那种皇帝出巡,百姓叩拜那种拜,而是老泪纵横,双手颤抖着,也要跪下给秦大人磕一个那种拜。 即使王峦是一个心怀异志的家伙,甚至他半个时辰之前还在想着把南阳所有人再次灭绝来炼制他的还春丹,但是不妨碍他这一刻像一个普通百姓一样心情激荡。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 王峦以前只听说过“得民心”这三个字,而这一次,他在南阳街头,亲眼目睹了什么叫做“得民心”。 秦朗等大家安静了一些,才继续说道:“我将在南阳推行养老政策,这部分钱,其实是由高溢价的商品来承担。” “大家可能都知道南阳的玻璃制品,也知道这些制品用途各有不同,比如银镜,就清亮如水,可以照得人纤毫毕现。这一面镜子的售价,是五十两银子。”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制作这面镜子的奥秘,跟长期卖出高溢价是相关的。只要这个制成工艺不泄露出去,每面镜子的五十两银子里,就包括各位南阳人的养老钱。” “当我们的身体开始衰老,走路不方便,甚至耳聋眼花的时候,当我们没有力气再出去赚钱的时候,南阳郡会每个月给这些老人免费发放银钱,使无法工作赚钱的老人,也能安度晚年。” “这个钱,就是从商品的高溢价中得到的。每一位南阳人都有老的那一天,我们产品的制成秘密保留得越久,我们能够享受这项福利的时间就会越长。” 秦朗每说出一项政策,就会获得长久的欢呼和掌声。 王峦原本充斥在胸臆间难以抑制的嫉妒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取而代之是深深的敬佩。 王峦也不是一出生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恶人,他也曾经有过经世济民的理想。也曾经幻想自己能够爱民如子,清廉如水。 虽然现在他做不到,但是看到能做到的人,还是一个如此年轻,如此优秀的人,当然会敬佩。 第一百四十六章 特殊人才引进 新年郡情咨文在响彻长街的欢呼和掌声中结束。 每一个南阳人走起路来都喜气洋洋,挺胸腆肚,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南阳人一样。 这种精气神,是王峦活了半生都未曾见过的。 人群散尽,王峦也从车厢顶跳下,拉着马车去市政厅咨询入籍事宜。 其实在秦朗做这次郡情咨文之前,落户南阳就已经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了。 想要入籍南阳,首先就是要有纳税记录,证明你为南阳的经济做出了贡献。其次是投资额或者财产证明。 如果一个人在南阳投资了一个铺面,或者建起了一座工厂,再或者将一笔十万两的银子存入南阳的钱庄,然后就可以根据票据证明,通过南阳的入籍审核,成为一个南阳人。 而这次郡情咨文过后,想要入籍的人激增,毕竟免费医疗和免费养老,实在是太有吸引力了。 如果秦朗真的能够实现这些,那么南阳无疑就是最宜居的城市。 什么?你说南阳是个烂泥塘?在三免费面前,这都不算什么。 什么?你说南阳是兵家必争之地,一旦魏郑相攻,必遭兵灾?那是你没见过大炮吧,博物馆里摆着呢,门票二万两银子一张,仅限单人使用。 王峦第一时间就想去看看大炮,回到南阳,他听到最多的还是大炮灭了四万齐军的故事。 讲述者都是指天发誓,如有虚假不得好死,然后就是各种吹牛逼,什么天降神雷,什么齐国人仰马翻等等。 但是一问大炮长什么样子,答案全都是自己去博物馆看,就是门票有点贵,二万两银子一张。 王峦当然没那个银子,就算有,他也不打算去看。 今天秦朗承诺的三个免费之后,办理入籍的人太多了,从市政厅门口一直排到大街上,一眼还望不到头。 王峦没有那么多银子,不过在来之前,紫衣老者已经跟他交代过了,只要到时候他拿出准备好的一封信,入籍就没有问题。 那封信现在就揣在他的怀里。王峦站在人群中,一点一点随着队伍向前移动。 其实无论王峦喜不喜欢,都必须要先入籍南阳,然后按照紫衣老者的布置,一步一步完成他的任务。 在这个过程当中,王峦两样也会完成他自己的目标。 官场对于人过中年的王峦来说,已经不像他年轻时那样有吸引力了,紫衣老者安排的官职对他而言,只能算是一个退路。 王峦真正的目的,还是九转还春丹,这枚丹是他从古书上看到,并花了十几年时间慢慢积累药材,最后引入死人的阴气,利用那一点真阳成丹。 十二年前,他输在了最后一步上,即使南阳千里白骨,仍然没能拿到想要的东西。 九转还春丹,这个他偶然从残破古卷上得到的所谓丹方,花费了差不多半生的时间,才将将凑够一次炼丹的药方。 然而也仅仅是这一次,就耗费半生,散尽万金,死了无数人,结果仍然是一场空。 现在他再次站在南阳的土地上,准备在这里重新开始,这一次不知道还会耗费多长时间,又需要多少金银,这些王峦根本都不在乎。 就算是现在满城的人死尽死绝,王峦也不会掉一滴眼泪,有半点内疚。 他唯一在乎的,就是那枚还春丹,据古籍上说能返老还童,长生不死。 当然王峦也不是傻子,不会傻到古籍残卷上写什么就信什么,他曾经按照丹方上的记载挑最便宜的药,凑了三分之一的量,只炼制了丹药的前半程,算是一个半成品。 但就是这个半成品,被王峦偷偷放在一个老嬷嬷的碗里哄她吃下。 虽然最终这个老嬷嬷当天还是死了,但是在死之前,容貌的确产生了一些变化,王峦看到她脸上的皱纹都消失了,仿佛年轻了三十岁。 这愈发坚定了王峦想要炼成还春丹的信念,可以说,坚持到现在,他的人生已然过半,如果放弃的话,也就等于否定了自己前半生的所有努力。 王峦正在想着,忽然觉得眼前一空,原来他的前面已经没有人了,办到他办理。 负责办理的小吏依然宣读了一遍入籍的条件和要求,然后才向王峦索要相关票据。 王峦也不知道怀里那封信到底能不能管用,反正紫衣老者既然这么安排,那就由他。 于是他探手入怀,掏出了那个信封递了过去。 小吏打开信封一看,原来是一份医师联名推荐信。 因为王峦半生都在跟草药打交道,他脑子里记着的草药的知识,甚至比科举考试的知识都要多。 而且这十二年他苦苦钻研药理,时常还拿一些丫鬟仆人练手治病,到现在已经闯下了偌大的名头。 他的号脉和治疗心病是一绝,用的药往往根据人的体质不同而更改,也就是没有固定的药方。 在紫衣老者那里仅仅两年就已经声名鹊起,所以紫衣老者才能拿到这么多的医师推荐。 南阳入籍除了拿钱砸之外,还有一个不用花钱的方法,那就是特殊人才引进。 只要申请人在某个行业里有一定的成就,并且得到十名以上同样或更高成就人的推荐,就可以不用钱,一样入籍南阳。 小吏拿到信之后不敢怠慢,先请王峦坐下,然后拿着信去了后院,有专门负责印章鉴定的,负责鉴定这封信的真假。 很快结论就有了,此信为真。 于是小吏跑回来对王峦说道:“你的申请通过了,不过还需要后续验证,在此期间,你可以自由地在南阳城四处走走看看,但最好不要走太远,每天上午来查到验证结果。” 王峦没想到这么轻松,一分钱没花就入籍南阳,想到秦朗今天刚刚做出的三个承诺,心里也是微微有些激动。 可是他转念又一想,原来他自己做郡守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给自己入个南阳籍,那时候可是大笔一挥,一分钱都不用花。 拿到一个象征临时身份的小木牌,上面有很详细的个人信息,木牌背面还有临时居住地和人物背景介绍。 王峦把小木牌往腰间一挂,就直奔学校而去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 开学第一课 没有预想中的拜师和仪式,也没有同门师兄弟的互相引见。 因为人实在是太多了,有跟他差不多年纪的中年男子,也有女子,有小孩,甚至还有老人。维持一个课堂就需要四名小吏。 一个教室满了就关上门不许再进人,确保每人一桌一椅。然后就是非常严厉的宣读条例。 想要免费学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安静,绝对不可以打扰别人,一次警告,二次记过,三次直接撵出去,任何一所南阳学校都不会再收。 想说话必须举手,只有老师同意说话才可以。 这些九年制的规矩秦朗记得特熟,原封不动全都照搬了过来。 而且比原版的九年制要严得多,老师是绝对有权利体罚的,学不好挨打了那是家常便饭。 只要报名入学就不许旷课,有事需要请假,由老师准假才行。否则同样拉入黑名单,永远别想再迈入学校一步。 这些规则虽然严厉,甚至有些不近人情,但是这些措施至少保证了南阳的免费教育资源,不会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或者不思进取的人挤占。 王峦坐在稍微靠后的位置,前面是一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大哥,后面是一个年轻些的小伙子。 他还想四处看看,听到老师开口讲话,立即就收回了心思,专注听讲。 老师先是简单介绍了一下课程,甚至都没有介绍他自己,然后再次强调了课堂纪律。 通过老师的介绍,王峦才知道南阳的学校分三种,一种叫基础学校,学的都是基础学科,一种叫专科学校,学的就是具体专业科目,还有一种叫进修学校,是南阳的最高级学府了,里面讲的都是非常高深的内容。 王峦现在修学的就是基础学校,而且基础学校分小班、中班、大班,他现在就在小班,学的都是最最基础的课程。 做为一名曾经的科举考试决胜的人才,王峦觉得自己要学这些东西那简直是太容易了。 上午四课,每节课三刻钟,然后有一刻钟休息。 这四节课的内容虽然不少,但是王峦学习起来很是轻松,因为主要讲的就是南阳字。 所谓南阳字,就是草书楷体,大多数字王峦都认识,而且掌握规律的话,很容易就能猜出某个字的南阳写法是什么样的。 而且南阳字很多字形虽然简化,但从字形结构上很容易猜出发音,再结合上下文,几乎立刻就能知道是什么意思。 王峦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随着同学们走出教室,去学校外面找吃饭的地方。 街边的每一个小吃摊都围了一堆人,什么馒头加鸡腿之类的,还有油炸馒头、直接炸鸡腿、炸鸡架等等。 王峦很好奇为什么这么多鸡腿?难道不是一只鸡买回去自己煮了吃,或者烤着吃,如果大家都只吃鸡腿的话,那得多少鸡才够吃? 他哪里知道分割加工然后零售的可怕之处,每个部件单独卖,比加到一起卖整只鸡要贵得多。 王峦要了一份炸馒头加双鸡腿,一共三十文。 如果单买馒头吃咸菜的话,三文钱就够了,南阳的物价相当稳定。 但是要吃油炸馒头还要加两份鸡腿,才三十文,王峦觉得还是便宜到家了。 一只鸡身上最好吃的部位,而且一只鸡就长了两条腿,最好的部分都被他买去了,居然才三十文。 王峦看着小摊贩把鸡腿丢进油锅里炸,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了。 很快鸡腿炸好,把油炸过的馒头横切成两片,小贩在馒头上铺一层生菜叶,然后刷了一点类似酱一类的东西,把两只炸好的鸡腿放在中间,上面再扣上另一片馒头。 看起来金黄酥脆,闻起来香味扑鼻。 王峦接过来咬了一大口,只有一个字:香! 吃过午饭后,差不多休息了半个时辰,就听到当当的钟声,是上课了,同学们又往教室走去。 下午仍然是四堂课,讲的是算术,这个王峦也是学过的,课上的内容学起来非常轻松。 一天下来,王峦感觉自己并没有学到多少东西,不免有些松懈了,觉得南阳的义学也不过如此。 要不是为了能获得南阳的奖励,王峦就不打算继续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一方面是没有基础学业毕业,是不允许直接入专科和进修学校的,另一方面有了医疗专业的资格,可以很方便的获得药材。 他的九转还春丹要用的药材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假如能免费使用药材的话,他就可以更快的攒够所需药材,说不定还能攒双份。 所以即使有些不情愿,他仍然打算把学业完成,最主要的是,如果他中途退出了,那么就没有机会再进入免费义学了,再想学的话就要花钱,一百八十两银子一年。 第二天,王峦带着无所谓反正我都会的心情进了教室,来上课的却是换了个老师。 这一上午四堂课,听得王峦半懂不懂。 据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一门基础课:化学 化学也只讲了最简单的空气和水。空气讲了氧气和二氧化碳,水讲了水分子。 因为没有上微识镜,学生们听得糊里糊涂,大概意思听懂了,但是理解不了,或者说不肯相信。 谁敢相信看不见摸不着的空气里还有这么多不一样的东西,下课后纷纷称赞起秦朗来,觉得秦大人真是厉害,连空气都研究得这么明白。 王峦同样不太明白。 在他的认知里,气分为先天之气和后天之气,至于什么氧气和二氧化碳,就不太明白了。 老师生怕这些学生们听不懂,用火来作对比,氧气能燃烧,二氧化碳不能燃烧。 王峦不太相信这些话,回到客栈里,想到化学课上老师讲过的内容,说人吸进来的是氧气,呼出去的是二氧化碳。 所以吹蜡会灭,因为二氧化碳不能燃烧。 又说二氧化碳比空气重,会下沉。 王峦不信,为了验证,他准备了一个大盆,上面用一块玻璃板盖得严严实实,然后找了根竹管,每当要呼气的时候,就通过竹管从玻璃的缝隙吹到大盆里面去。 吹了大概一个时辰,觉得现在大盆里应该全都是二氧化碳了,他点燃了一颗蜡烛丢进去。 第一百四十八章 秦朗的小秘密 果然那颗蜡烛一进入大盆,马上就熄灭了。 经过几次验证之后,王峦这才信了。 这次验证,简直是给王峦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他本来就执着于还春丹的炼制,最后却功亏一篑。 这十二年来苦苦思索,始终难以验证所谓的阴气和阳气的区别,既然阴气和阳气也是截然相反,一个代表死,一个代表生。 那么氧气和二氧化碳何尝不是截然相反,会不会氧气就是阳气,而二氧化碳就是阴气呢? 王峦越想越觉得有道理,越想越兴奋。 对原本有些不感兴趣的免费义学,瞬间有了极高有兴趣。 因为这副丹方里所有的药材都是真实可见的,唯有这个阴气阳气是不可见的,看不见摸不着。 如果通过化学课,能够把这些搞清楚的话,对于还春丹的把握就又大了几分。 王峦暗自庆幸来南阳这一步算是走对了,如果再蹉跎下去,人生百年匆匆而过,明明手握神丹方却化为一堆白骨,岂不遗憾? 从第二天开始,每天最后一个到学校的必定是王峦,每天最晚一个离开的也是王峦。 因为教材全部使用的是南阳字,所以无论哪一科,王峦都一改之前的散漫,变得极为认真,非常遵守课堂纪律,连老师都觉得这学生简直太棒了。 王峦如饥似渴地吸收着知识的时候,韩氏三兄弟同样也在为学习而打拼。 他们三兄弟也是学霸类型,再加上秦朗发给他们的研究资金,这段时间同样是突飞猛进。 为了三个月后的扁鹊奖,大家都在拼了命的狂卷。 不只是义学里的南阳人,每天在沼气池化身研究怪人的雍卓和蓝怡同样也在疯狂学习。 经过那次手术,蓝怡迷上了这种救人于危急的血腥手段。 以往她用毒、用刀杀人,现在她觉得迷香可以让人昏睡而失去知觉,用刀可以割掉让人生病的病根,使人立刻痊愈。 比起以往的杀人来,救人要有更大的成就感。 而且韩国八色旗被打击之后,就消声匿迹,她从此再也不会返回八色旗,当回原来那个杀手了。 南阳让她感觉安心,舒适,如果再能以救人为工作,想必对于人生来说,是一场新的体验。 秦朗发布了郡情咨文之后,就动身北上,准备要去京城了。 这一次进京并非叙职,而是要跟霓裳完婚了。 老丈人在京城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大舅哥也是三天一封信,两天一封信的催,所以秦朗觉得还是尽快动身比较好,免得夜长梦多,女神还是早点入了洞房才比较安全。 于是秦朗把南阳的事情暂时托付给师爷,自从来南阳这一年多,师爷已经完全从幕僚变成了挖矿小队长。 吃在矿山,住在矿山,与矿为伴,师爷已经练就了一身土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南阳有岩土工程师证,第一个就得颁发给师爷。 师爷这一年来每天炸鸡烤馍吃着,居然都没胖,可见工作环境的艰苦。 “师爷,老爷我准备跟夫人回京了,我离开这段时间,南阳就托付给你了,现在南阳不惧怕外敌,就怕有内鬼。” “雍卓不用说了,他都明牌了!他指望着扛大炮回晋国当皇帝呢。跟我老丈人一个想法,想仗着这东西横扫六合。” 师爷连连点头:“老爷您不说我也知道。” 秦朗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能让他扫吗?霓裳是我老婆,郑容难道不是我老婆吗?明珠难道不是我老婆吗?” “他横扫六合倒是爽了,那我老婆们怎么办?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啊。” “所以要多注意这些方面,另外让你秘密制造的那个大锅炉怎么样了?” 师爷连忙点头:“已经完工了,就等着老爷验收呢。” “行,咱们去看看!”秦朗一挥手,跟随师爷去了矿坑深处。 在废弃的矿坑深处,不知什么时候盖起了一幢巨大的厂房。 厂房外面布置着层层岗哨守卫,进出戒备森严。 秦朗走进厂房,里面的空间极为空旷宽阔,因为两侧是依托废弃矿坑而建,所以节省了很多材料。 现在这个厂房里面分隔成一块一块的区域,最中间最宽阔的区域留着没有动,只在靠边的角落里有一小块区域,用于放置一台机器。 这台机器就是一台大锅炉,因为师爷把矿山都挖没了,再向下挖就是矿坑了。 而矿坑最大的问题就是抽水,用人力抽水不现实,用其他办法又不牢靠。 所以当师爷把问题反馈给秦朗之后,秦朗立刻给出了经典的解决方案,制造一台蒸汽机。 蒸汽机的出现本来就是矿坑里抽水用的。因为有矿嘛,所以用于燃烧的煤有很多,把这些煤作为燃料转化为动力抽水,就可以节省人工。 但是问题是秦朗已经快要想不起来蒸机机大概的部件了,只知道一个粗浅的的原理。 所以这台蒸汽机严格来说,是由秦朗提供创意,工匠们负责实施和制造,具体细节和零件都是工匠们按照秦朗所说的原理制造的。 最后组装起来,也能达到秦朗所说的效果,其实就是一台蒸汽机,只不过样子古怪了些。 当然了,也没有人规定蒸汽机一定是个什么样子,只要精炼高效,那就是好东西。 烧了一锅水看看效果,诶,还不错。 秦朗点点头:“有赏,重重有赏!” 蒸汽机很重要啊,将来有了电磁,就可以转化为内燃机,然后就是发动机,什么航空航天都不是梦啊。 那时候天下十国不十国的就不用管了,老子登月去了,牛逼吧。 但是现在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蒸汽机的下一步就是蒸汽轮机。 然后就有了小火轮,靠着水力,南阳的货物可以把运费成本压到最低。 再然后就是小火车,把陆运成本压到最低。 水运和陆运都压到最低,然后靠着倾销就能富甲天下! 秦朗的美梦很美,虽然他现在银子也算够花,而且也没啥可买的,但他就是喜欢钱,没办法。 第一百四十九章 刚刚怀了孕 “师爷,下一步就是它利用起来,用得多了,就会有人产生更好的想法。” 打量着空荡荡的厂房,秦朗再过若干年,这里就会变得满满当当,有无数忙碌的工人在忙碌,也会有更好的机器,更厉害的东西被制造出来。 那些他曾经熟悉的,一定会再次被制造出来。 跟师爷交待完毕之后,秦朗和霓裳就踏上了去往京都的路。 而同一天,郑国的女公子郑容,也踏上了前往魏国南阳的路。 郑容是不得不来了,因为她经历过那次四人同床驱毒之后,就再也没来天癸了。 然后她私下里找了个大夫把了一下脉,发现有喜了。 于是郑容开始慌了,她第一个想法就是赶快找秦朗商量对策。然而郑皇不太喜欢女儿总是去南阳找那个姓秦的小子。 但是郑容心里知道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肚子大起来了怎么办? 于是不顾阻拦,执意前往南阳郡。 郑容仍然坐着那辆专属于她的马车,一路去往南阳。 坐在马车上,郑容不停地想如果真的看到了秦朗,该怎么跟他说起这件事呢? 他又会抱以何种态度呢?肚子里的这个小生命,到底能不能生下来呢? 如果秦朗答应了,父皇那边不同意怎么办? 这些乱七八糟一点用处都没有的毛线团想法在她脑子里转来转去,使她不能安宁。 这些疑问最终随着她进入南阳城的那一刻爆发出来。 师爷没想到郑容会来。 “郑公子,老爷他刚走没几天啊……” 郑容阴沉着脸:“没几天是几天?” 师爷觉得这情绪似乎有点不对头,但是又不知道哪里不对,仔细想了想说道:“我想起来了,那天是发布郡情咨文后的第七天,郡情咨文是初七发布的,那天是正月十四。” 郑容道:“今天已经是二月初二了,他走了有半个月了。和谁一起走的?” 师爷暗恨女人的第六感如此灵敏,但也只能如实回答:“是霓裳公主。” 郑容直觉有些不妙。 这个时候跟霓裳公主一起走了,会不会是准备婚事? “他们一起去京城了?”郑容试探性的问了一句,师爷立刻点头,同时心里还在给自己找借口,万一老爷以后问起来,我可什么都没说,就是困得有点瞌睡,像是点头一样。 郑容一听果然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啊。 刚刚怀了孕,然后男友跑去跟别的女人结婚。 郑容是个冷静的人,刚刚从心里冒出来的一点疯狂火苗立刻就被理智浇灭了。 如果说有资格跟秦朗成婚,那么那场酒后乱来三个女子都有资格跟秦朗成婚。 而郑容觉得自己的资格实在是太合格了,因为她怀上了秦朗的孩子。 所以郑容打算把秦朗抢回来,就算抢不到他的心,也要抢到他的人。 但是秦朗此刻距离她还有半个月的路程,如果坐马车过去的话,可能人家喜宴上的菜都变成屎了。 除非她飞过去,从南阳飞到魏国京都,时间上绝对够用了。 “师爷马上给我安排飞艇,我要去追他们!” 师爷摇了摇头:“郑公子,实在抱歉,飞艇不能给你。” “老爷不在,南阳的任何军事设备其他人无权调动。” 郑容气得差点没一口气憋过去,这时候她有点后悔自己没跟明珠商量着一起做一个飞艇。 现在想这些为时已晚,重要的是目前怎么才能追上去,以她现在的情况,已经不适合纵马狂奔了。只有乘坐飞艇才是唯一能够及时赶过去的办法。 而要乘坐飞艇,就必须先搞定这个师爷。 郑容迅速想到了一个办法。 她假装叹了一口气,神情略带沮丧,很好的表现出了想要飞艇但没能如愿的失落:“师爷,我这次来还给你带了些礼物,你跟我去取吧。” 师爷一听有礼物可拿,还是很高兴的。 谁收到礼物会不高兴呢?所以师爷开心起来,跟着郑容来到马车旁。 郑容向随车的仆役使了个眼色,几个仆役立刻扑了上去,轻松就把这个没什么武力值的师爷制服。 “师爷,本公子想要做的事情就没有几件是做不到的。你现在把飞艇的位置告诉我还来得及,如果不说的话,马上就会有你不愿意看见的事情发生。” 旁边一个仆役已经不知从什么地方找了一块狗屎,用两根树枝夹着,看样子是打算请师爷用餐呢。 师爷连忙道:“我说我说!” 他知道郑容是真敢把这块狗屎塞到他嘴里的,师爷可不想尝这个滋味。 至于飞艇,反正那东西不充气也飞不走,就算告诉她又能怎么样?郑公子大概也就会看个热闹吧。 师爷这样想着,就直接把郑容带到了飞艇的藏身处。 藏身处位于一个狭窄的山谷中,四周同样是警戒森严。 师爷带着郑容来这里,自然是很轻松就通过了警戒,来到山谷深处。 一艘亮白色的飞艇静静停在原地,正是上一次蓝怡乘坐它袭击八色旗的那一艘。 看得出这艘飞艇每天被人保养得非常好,操纵飞艇的人就驻扎在这山谷中,一旦需要用到飞艇,他们就会立刻就位。 郑容从秦朗手中拿到的正是轻气制法,所以对飞艇的动力研究得十分透彻。 一看到艇身下面的八条锚绳,就知道轻气气囊是全满状态,否则不会用到八条锚绳。 也就是说,只要乘坐上去,让操纵工们开动飞艇,直接就可以飞了。 于是郑容转身对师爷道:“我必须乘坐它去追秦朗,所以得罪了,师爷!” 她从袖中抽出一支小刀,放在自己脖子旁边:“如果你不让我乘坐它,那我还不如死了,索性就死在这里,你觉得秦朗会不会怪你?” 师爷被郑容搞得实在没有办法,生怕她真做出什么伤害自己的事情出来,秦朗回来那真是不好交待。 于是两害相衡取其轻,师爷只能妥协。 “操纵工们集合,把这位郑公子送到京城。” 师爷没好气地说了一句,末了又对郑容说道:“真是不知道你怎么这么拼命非要去京城,要知道这个飞艇也是挺危险的。” 第一百五十章 郑容飞临魏国都城 郑容其实挺想把自己塑造得悲情一些,这千里寻夫难道还不够悲情吗? 但是她偏偏是个理智而又善于演戏的性格,这个悲情的情绪无论如何酝酿不出来。 坐上飞艇后迅速释放空气囊,于是飞艇慢慢离地,郑容向师爷摆摆手,就不再去看他们,而是盘算着到了魏国京都该怎么做。 如果按照郑容内心的真实想法,秦朗跟霓裳举行婚礼的话,她真想亲手搅黄。 但是她又知道这么干是绝对不行的,南阳对于秦朗很重要,他能在南阳做出这些成绩来,非常不容易,这里甚至还有郑容的心血。 魏皇肯把霓裳嫁给秦朗,说明对秦朗也很重视,假如搅黄了秦朗和霓裳的婚礼,惹得魏皇愤怒,恐怕秦朗就会失去南阳,甚至调去别的地方发展。 如果事情发展到那个程度的话,等于是害了秦朗,现在南阳发展的一切都会被打断。 从政治层面上来说,对于郑国有利,甚至可以趁机把秦朗挖过去。 可万一秦朗知道这件事是她干的,恐怕她就会永远失去秦朗了。 飞艇飞行迅速,大地山川在脚下一掠而过。 郑容还是第一次坐上飞艇,看着白云就在脚下,真有一种御剑凌风的感觉。 操作工们全神贯注地看着脚下的地形,他们除了看地形之外,还要看指南针,就算这样,还偶尔偏离航向。 其实这艘飞艇没有动力输出,不能像鱼儿在水中一样靠摆动尾巴推进。 这飞艇最大的能耐就是可以浮空,转向靠的是类似尾翼的方向和升降舵,这个方向和升降舵可以偏转扭动,这样对于转向能够稍稍起到一些作用。 秦朗的飞艇2.0计划已经在搞,只要电磁一出现,蒸汽机变内燃机,然后就有了动力输出,那时的飞艇就比现在这个牛逼多了。 当然郑容没有想到这东西还有更高一级版本的,现在这一艘艇就已经让她感觉到像神话一样了。 飞艇的速度是每个时辰三百里左右,千里路程一日而至。 秦朗和霓裳刚刚抵达京都,隆庆出来迎接,规格不可谓不高,看得出魏武是极为重视秦朗的。 此时魏武坐在养心殿中批阅奏折,他刚刚把隆庆派出去迎接秦朗,也是为了让小辈们能增进一下感情。 秦朗和霓裳的婚礼已经筹备得差不多了。 当然朝廷宣布的是公主大婚,上上下下准备了好几个月,包括府邸都准备好了,一应物件都准备齐全。 虽然魏武也知道这些东西,包括府邸是不太能用得上,秦朗还是要回到南阳去。 天下十国纷争不断,对人才还算是礼遇有加的,因为一旦这里呆得不舒服,人才自然就会换下一家。 所以公主嫁出去,跟另外一个世界的招附马还不一样。 附马因为是外戚,所以不允许从政,一旦被招为附马,就跟养了头猪一样,每天只需要负责吃喝玩乐。 其实秦朗是很想过上这种不用操心任何事的生活,但是这种生活同时也意味着附马是没有尊严的。 本来魏武的打算是把秦朗再升一级,可是他才刚刚升任南阳郡守一年多的时间,如果再次擢升的话,恐怕百官不服。 总要再等两年,新一轮磨勘之后,再行提拔。 所以魏武觉得在这个不能升职的时间段里,把自己最爱的公主嫁给他,算是一种变相的奖励,秦朗应该能够感激莫名,肝脑涂地为魏国做事。 就在他想得挺美的时候,忽然听到殿外的传来喧哗的声音,他老脸一沉:“大呼小叫像什么样子?有什么事情?” 一个小太监赶紧滚过来禀报:“万岁,天空有一条鱼!” 魏武一抬头,果然看见了那艘银白色的飞艇。 “那是个狗屁鱼?那是飞艇!郑国人的飞艇!” 魏武恨自己手下的工坊太慢,到现在大炮还没做好。结果郑国人先攻进来了。 那么高的高空,无论什么箭矢都无法抵达,也许只有大炮向空中射击,有可能会达到那个高度。 可是飞艇六向移动,稍稍一动,炮弹就会失去准星。 魏武抓起一件衣裳往身上一披,大步走出了养心殿,抬头观看。 只见果然是那艘飞艇,魏武在南阳曾经看过几次,他曾经想要登上去看看,但是被拒绝了。 后来还是秦朗告诉他,这飞艇是郑国的镇馆之宝,概不外借,他能借来打击八色旗,已经是很给面子的事情了。 其实魏武本来有点不信,现在飞艇飞临上空,皇城乱成一团,魏武就知道飞艇的确是郑国人的,如果是秦朗的话,不会这么嚣张。 “来人!马上把这家伙给我射下来!” 魏武明知道那是射不下来的,但是他必须指挥士兵做些什么,如果士兵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他也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那么将不战自溃。 于是一群战士爬上皇宫的屋顶,用弓箭攒射,当然也有的战士用一个布兜里装上石头,轮起来之后向上抛去,试着击打浮空的飞艇。 郑容一看下面如此慌乱,而且士兵开始用弓箭等物朝廷射击,但是无一例外,没有人能垂直向上射出这么远。 这些弓箭也好,石块也罢,对于飞艇来说根本就是搞笑的玩具一样,连皮都擦不到,更何谈伤害。 郑容通过操纵工的眼镜——看远处的东西一清二楚,好是叫做观远物镜——去看皇宫城下面像蚂蚁一样来回跑到的人。 在观远物镜下,人物的面孔勉强看清。 “咦,那不是魏武?” “霓裳的老爹嘛,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让这老家伙尝尝我的厉害。” “但是现在还不能,因为……咦?不对呀,这艘飞艇难道不是魏国的吗?” “魏武这个老糊涂为什么要攻击飞艇,难道仅仅是因为飞艇飞到了上空,就要射击?” 郑容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看样子不像,如果这飞艇真是魏武那个老家伙的话,肯定珍惜得不得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一群鸭 郑容断定魏武把这艘飞艇当成了敌人进行攻击,那也就意味着,秦朗在这件事情上骗了魏武。 “绕着皇城转圈!”郑容给那些操作工下了命令。 于是飞艇像一条鱼一样,开始在皇宫上空绕圈飞来飞去。 隆庆刚刚接到秦朗和霓裳,正跟两人有说有笑地往皇宫里走,然后就看到了天空中飞着的那艘飞艇。 隆庆的心里一紧,扭头看了一眼秦朗:“这是什么情况?” 秦朗的脸已经黑得像锅底了,不知道是谁在飞艇里,居然跑到这里来绕圈,如果不是有紧急的事情,就是坏消息了。 他看到一些士兵正在向飞艇射箭,连忙对隆庆说道:“快让士兵们先别射了,这艘飞艇是郑国的,但是上次我借来打八色旗用了。” 他的话说得比较含糊,只说了飞艇是郑国的,还说自己借用了,但没说现在飞艇里是郑国人还是魏国人。 但是有一点秦朗可以确定,这艘飞艇绝对是从南阳起飞的,然后飞艇上的操作工还是自己培养出来那一班人。 如果飞艇里面坐的是敌人的话,应该没这么听话。 所以他才当机立断,让隆庆立刻停止攻击。 但是为了以防万一,秦朗还是让隆庆把霓裳带走,带到一边去,万一飞艇里面真的是敌人的话,伤到霓裳和大舅哥就不好了。 然后秦朗爬到宫殿的房顶上,向飞艇喊话。 “是什么人在飞艇里面?我是秦朗!是不是有急事要找我?发生什么事了?” 郑容坐在飞艇里正玩得有趣,看见底下的士兵们累得满头大汗也攻击不到自己,魏武那个老匹夫气得鼻子都歪了,她十分开心。 后来秦朗爬到房顶上一边挥手一边大喊,郑容这才让操作工把飞艇慢慢下降。 空气囊再次充满了空气,飞艇的高度开始慢慢降低。 这艘飞艇终于在层层士兵的注视下降落到了魏国皇宫之中。 当秦朗看见郑容笑嘻嘻的从飞艇里走出来后,立刻开始编假话:“原来是郑公子,我看到这艘飞艇,就猜到可能是你在里面,毕竟你们郑国的飞艇也就只有你才有权限调用了。” 一边说着,一边向郑容疯狂眨眼。 郑容笑道:“是啊,咦,你的眼睛怎么了?是不是迷了?我给你吹吹吧。” 秦朗连忙后退几步,生怕郑容真的凑上来,当着魏武的面演一出,那等她走了,魏武想杀了自己的心都有了。 于是他赶忙拉开话题:“郑公子这么着急来找我,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不如我们边走边说吧。” 说着回身冲魏武施了一礼:“陛下,臣不得已,郑公子亲自来找,看来是紧急公务,我先回去处理。” 说完转身拉着郑容就往飞艇上走,一边低声说道:“你怎么来了?有什么难处?需要我做什么?” 其实秦朗能猜到个七七八八。 那一夜酒会,霓裳、郑容和明珠三个人全都中毒了,多亏秦朗不辞辛苦为她们三个逐个疗伤,也就因此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现在霓裳和秦朗准备成婚,郑容肯定是听到了消息,生怕时间上来不及,所以才动用了飞艇。 而飞艇的藏身处只有师爷一个人知道,郑容一个人,不知道用了多少手段,才终于坐上这艘飞艇来到京城。 一想到这些,秦朗就半点责怪郑容的想法都没有了,只想着怎么把郑容先送回去再说。 哪知道郑容一甩手说道:“我不走!” 然后看着惊呆了的秦朗和魏武说道:“本公子听说霓裳妹妹大婚,新郎想必就是这位秦朗秦大人吧?” 魏武点点头:“不错,你是郑容那个丫头,我记得你。” 郑容笑了一下:“魏皇陛下,我这次来是听说了秦朗和霓裳妹妹的大婚,所以来送礼物,但是来得有些急,造成了一些惊扰,实在是抱歉。”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郑容公开说自己是来送礼的,那无论如何远来是客,冲着这份情谊也不能再多说什么了,于是魏武一张老脸笑开了花:“请入殿叙话。” 于是在魏武的带领下,一群人进了养心殿,分座次坐下。 郑容坐下之后,说道:“因为我之前曾经在南阳呆过一段时间,与秦大人和霓裳妹妹相识,心中十分挂念,这次偶尔想去南阳走走,结果听说二位来了京城,猜到可能是成婚的事情,所以就急匆匆赶来了。” “所以也没有时间挑选多么精美的礼物,那些俗物等我回到郑国后再后补吧。这一次来得匆忙,亲手雕刻了一套小玩艺,希望霓裳妹子能够喜欢。” 说着郑容从身旁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盒子递给了霓裳。 魏武坐在龙椅上听郑容说了那番话,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而且他也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人,别说郑容带了礼物,就算没带礼物,只要人来了就算是给面子了。 更何况郑容也说了那些俗物可以后补,亲手制作的礼物显然是更加用心,也更加彰显这份感情,所以带来了。 霓裳接过盒子,看了一眼坐在身边的秦朗,只见秦朗微笑着点了点头,一脸的鼓励,于是慢慢打开了盒子。 里面是一块浅蓝色的布,上面放了四只木雕的小鸭子。 其中一只显然是公鸭,体型较大,趾高气昂的在最前面。 后面是三只母鸭,三只母鸭几乎一模一样,没什么不同,只有其中一只母鸭,屁股后面紧跟着一只非常小的小鸭。 霓裳只当是一件普通的玩物、摆件,虽然造型就是很普通的鸭子,但毕竟是人家郑容亲手雕刻出来的,一番盛情。 秦朗坐在一边却看得十分仔细,这几只鸭子连颜色都那么新,毛茬都还在,几乎就像是飞艇上烧柴用的木头劈柴做出来的一样。 而且这寓意简直就是特别直白啊。 四只鸭子,多么明确的指向,一只公的,三只母的。这让秦朗不仅想起了那个为她们三人疗伤的辛苦夜晚。 三只母鸭难分高下,秦朗想想还真是这样。 但是其中一只屁股后面还跟着一只小鸭子,立刻就把这套工艺品的价值提升了无数倍。 第一百五十二章 这小鸭子我要了 虽然小鸭子是那么小,小到不仔细看容易忽略过去。 但是这是非常关键的一只鸭。 有了它,鸭子的数量就不再是四只了,而是五只!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特么的有喜了呀! 秦朗欲哭无泪,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郑容要乘飞艇来追他了。 这是来给他传递消息,鸭子的种群数量扩大了! 这哪是给霓裳送礼?这是给他秦朗送的礼呀! 而且这礼物还真是够劲,秦朗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不过秦朗虽然渣,但还不算太渣,至少他自己的小鸭子是绝对不允许有什么差错的。 小鸭子不许有闪失,那么母鸭子必须也要保护起来。 而且这只母鸭子如果是明珠还好,因为明珠只是唐国一个公主而已。 如果这只母鸭子是郑容可就麻烦了,郑容是一定会登基成为新郑皇的。 怎么处理郑容,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秦朗伸手指着那只屁股后面有小鸭子的母鸭问郑容:“这鸭子是你……亲手做的?” 郑容点点头。 秦朗指着那只小鸭子:“这只小鸭子也是你……做的?” 郑容脸带欣喜,再次点了点头。 她十分高兴,秦朗能够第一时间就看出问题所在,并立刻抓住了核心问题。 为了把这件事情含蓄的告诉秦朗,郑容实在是费了很大的心思,这些小鸭子虽然粗糙,但郑容在雕刻的时候的确是很用心的。 秦朗点点头:“太好了,这小鸭子我要了。” 郑容更高兴了,甚至有点害羞。 本来这件事她是完全混乱的,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所以才去找秦朗,结果还听说秦朗忙着结婚呢。 这放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都很崩溃,但郑容仍然通过这种委婉的方式把自己要说的话清楚地表达给秦朗。 并且最重要的是,在一个公开的场合,给秦朗留了处理这件事情的余地。 她也是想要看看秦朗是如何对待这件事情的。 然后秦朗说小鸭子他要了的时候,郑容觉得自己这上千里路还算是没有白跑。 秦朗把那几只鸭子换了个位置摆放,一边摆一边说道:“给它们换换地方,这只有点远。”说着拿起了最后一只母鸭子,放在距离鸭群较远的地方。 魏武觉得秦朗似乎有点不对劲了。 毕竟郑容大老远来送礼,实在不应该拿着人家的礼物品头论足。 而且两国之间有多少重要的话要说,两国之间的经贸往来是多么重要的事件,放着这些正事不谈,居然谈起了大鸭子小鸭子,又不是小孩子了,这么大的人坐在那里玩鸭子,实在是有点过份。 可是魏武又不好意思直说,或者把秦朗撵出去,那样的话在郑国公子面前削了秦朗的面子,是否会影响到南阳经济。 魏武还没考虑完,秦朗再次开口了。 这一次他没跟霓裳、郑容说话,而是起身离座,走到殿中对魏武说道:“万岁,臣有事启奏。” 魏武一挥手:“唉呀,今天又不是什么朝会,都是自家人会在这里,你就不用文绉绉了吧?说吧,有什么事情?” 秦朗道:“嗯……就是我跟霓裳的婚事,打算挪到郑国去办。” 秦朗的话一出口,魏武惊了,脑门上全是问号。 霓裳若有所思,看了看秦朗,又看了看郑容,再看了看盒子,又再看了看盒子中的鸭子,特别是那只小鸭子。 其实所有人里边,所早明白过来的,应该是隆庆。 毕竟那场酒会是隆庆一手促成的。 酒里的有没有毒隆庆是最清楚的了,包括后来郑容和明珠全都跑去找秦朗疗伤,隆庆是知道这些事情的。 自从他发现飞艇来到皇宫上空,听到魏武大喊是郑国人的时候,隆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去找秦朗,摆平这件事。 因为他深深地知道,秦朗跟这位郑国女公子是有多么深入的了解和多次频繁沟通。 搞不好郑容今天就是来砸场子的,关键是魏国还拿她没有什么办法。 首先郑容是郑皇继续人,一旦郑皇宣布退位,郑容就会自动成为新郑皇。 做为郑国西方的邻居,魏国相对比郑国,生活水平还是有所下降。要不是秦朗在南阳搞了一个大型发展区,争回了这个面子,魏国还要惨一些。 人家郑容大摇大摆地坐着飞艇来送贺礼,结果魏国这边把人扣下,那么将会引起天下十国的群起攻之。 又穷又不讲礼,不打你打谁? 所以郑容今天不能动,然后隆庆看那几只鸭子摆弄来摆弄去的,搞不好就代表了什么。 现在这件事情麻烦了,秦朗竟然公开提出要去郑国办婚礼,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不等隆庆开口问话,魏武已经憋不住了,直接问道:“秦朗,你是我魏国人,霓裳更是我魏国公主,为什么要离开家乡,去另外一个地方办理婚礼呢?” 而且魏武还有些话没有说,比如府邸在京城,虽然婚后可能不常住,但那代表了身份啊。 去郑国办婚礼,住在哪里?住郑国皇宫吗? 而且婚礼肯定要拜高堂,他们如果跑去郑国了,怎么拜高堂? 秦朗当然不能说因为我想要一起娶三个,那样说的话只怕魏武当场就会拿刀杀了他。 所以解决的办法就是胡编乱造,魏武信了就行,至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陛下,这件事情其实并不是一时间的心血来潮,而是经过了我无数次的深思熟虑。”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 魏武连忙打断他:“行了,别发感慨了,你就直说怎么回事就行了。” 秦朗说道:“我在郑国也为霓裳准备了府邸和礼物,当然还有一场盛大的仪式。” 魏武想都不想,直接一口回绝道:“不行!” 做为魏国开国皇帝,魏武是一个十分固执的人,他觉得不行的,那就一定不行。 虽然他也象征性地听秦朗说了两句理由,但是他并不打算让步。 开什么玩笑? 堂堂魏国公主,居然要去郑国办婚礼,置魏皇于何处? 第一百五十三章 假如我是郑国人呢 秦朗也十分固执:“这次婚礼一定要去郑国办的,为此我已经筹备了很长时间。” 魏武摇头道:“别说多长时间,就算你筹备了一辈子也不行,我大魏公主岂能去郑国举办婚礼?” 秦朗问道:“假如我是郑国人呢?” 魏武脸色一下阴沉下来,他不知道秦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真的打比方还是另有缘由。 十国纷争期间,又是同文同种,连说话的乡音都没多大区别,改变自己国籍的事情实在是太过常见了。 不说派出去的间谍难以分辨,就是南阳郡原本的居民十二年前大批死去,活下来那些人干脆就离开了南阳,去了郑国边城,成为了郑国人。 这种改换门庭的事情实在是太过于常见了,唐国的将军去汉国升官,齐国的大臣又挖楚国的墙角。 许多人今天还是这个国家的大臣,一次出使之后可能就变成了对方国家的大臣。 而做为君主来说,对于这种情况是没有什么好办法的。 如果用刺杀来惩罚背叛者,首先就绝了自己招揽人才的路。 毕竟天下这么大,不可能所有人才都出自魏国,其他国家的人才来投你收还是不收?收了就等于是默认了人才在各国之间流动的正义性。 如果今天刚刚来投的大臣遭遇了刺杀,会不会追究? 必须追究,否则以后别的人才再不敢来了。 所以这就是一个各国都默许的潜规则,人才的流动是不允许阻止的,谁能吸引住人才,谁更舍得给高官厚禄,就证明谁做得好。 相反,一个人才选择了离开,那必然是因为感觉不够满意。 魏武脸色铁青,因为他意识到秦朗可能已经背叛魏国了。 其实他在武陵发现秦朗这个人才,也几乎就在那段时间里几次跟秦朗提亲,正是想要靠这种姻亲的关系拢络住人才。 如果成了一家人,就不用过于担心背叛的问题。 后来秦朗去了南阳,仅仅一年时间的治理成果就让魏武感到非常意外,这才毫不犹豫地为秦朗和霓裳准备了婚礼。 但是当郑容乘坐飞艇来到皇宫之后,秦朗当场提出了要改在郑国举办婚礼,魏武觉得自己已经受到了背叛。 更何况,秦朗还一本正经的问说了“假如我是郑国人”这句话,岂不是说明有这种可能存在? 一种说不清的情绪在魏武的心里酝酿和翻腾,要说伤心吧,其实没啥好伤心的。因为魏国对秦朗算不上好。 最初秦朗只是一个县令,磨勘评为上上,结果呢?升迁到了南阳,一个充满了死亡的荒芜之地。 但秦朗并没有懈怠,也没有逃跑,更没有直接走人,而是留在了南阳,重建了南阳。 现在的南阳户籍已经是普通人想求都不可得的东西了,这样的官员魏武也仅仅是嫁女而已,况且还没嫁呢。 人人都说背叛的滋味不好受,那是因为你付出了,但是对于魏武来说,还真谈不上付出,可以说截止目前,还没有任何付出。 所以这种情绪很难说是愤怒,可要说是被抛弃呢?也不准确。 至少秦朗现在没有任何一句话表明他将离开魏国,从他新年的郡情咨文上来看,南阳还会长期建设下去,不像是打算要放弃的样子。 魏武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心里这种繁杂的情绪,先是竖眉瞪眼,然后握紧的拳头又慢慢松开,紧抿着的嘴唇几次翕动,最终也没有说什么,化为一声叹息。 秦朗不知道魏武内心的想法,他继续争取着:“假如我是齐国人呢?秦国人?楚国人?难道不能在自己的家乡举办一场婚礼?” 魏武皱起眉头看着秦朗,心想莫非他真的是郑国人? 那年磨勘时,魏武曾经调阅过吏部的档案,记录着的秦朗就是武陵人。 当然也有可能在进入吏部档案之前,秦朗的确属于“郑国移民”也说不定,如果这样说的话,可以解释为什么秦朗一定要坚持去郑国举办婚礼。 他的眼神在秦朗和郑容两人身上来回扫视,判断着郑容和秦朗的关系。 如果秦朗之前的确属于“郑国移民”,那么当他在南阳做出了成绩之后,郑容找上门去就在情理之中了。 而且那艘飞艇,在魏武的眼中,跟大炮一样,被他归类为秘学。 在秦朗造出大炮之前,天下十国的格局已经存在了几百年,如果不出意外,还将持续几百年,但是大炮的出现将会带来格局的变化。 拿到大炮工艺之后,魏武挑选了技术最好的铁匠,用了最严密的手段,找了最隐蔽的山谷,开始制造这种东西。 大炮的炮身尺寸、重量,包括炮筒里面那条有着严格长度规定的膛线,都非常精密,甚至连钢要炼到一种什么程度,都有详细的规定。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就是炮弹,产生震耳欲聋的轰鸣并把那么大一块铁头推飞出去,被称为“推料”的东西要求得更为严格,比例一丁点都不能差。 从前没有人把这些东西尝试着混在一起产生某种效果,但是秦朗居然就能搞出来如此精密的武器,魏武猜测他是有师承的。 因为这些东西都太复杂了,错一星半点都会走向截然不同的结局,如果一个人穷其一生都在试验“推料”的成份,有了明确的方向之后,可能也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才能逐渐摸索出来。 但是秦朗并没有,他在武陵期间最常去的地方就是怡红院,茶楼听曲,反正不是吃吃喝喝,就是吃吃喝喝。 但就是这样,他到了南阳一年后就搞出了大炮,如果说没有师承,魏武是不相信的。 因为大炮这一套体系太精密了不是一个人胡乱尝试就能试出来的,况且秦朗在南阳不足一年的时间就制造出来了,连废弃品都没有,直接成品,说没有师承,谁能相信? 不仅大炮是这样,郑国的飞艇同样如此,之前从未听说过哪个国家能制造哪怕巴掌大小的东西飞上天空而不落。 现在这飞艇突然就在郑国出现,像秦朗的大炮一样突然,魏武同样不相信是工匠研制出来的。 第一百五十四章 四海之外有什么 这东西就跟大炮一样神秘,魏武把这两种东西都归结为秘传之学。 是秦朗也好,还是秦朗的师门也好,他们掌握着一种不为世人所知的技艺和学识,利用这些知识做出来的东西,统统属于秘学范围。 这么一看的话,郑国跟秦朗一定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搞不好一个古老的宗派就站在秦朗背后。 想到这里,魏武稍稍理解了秦朗要求在郑国举办婚礼的想法,但理解归理解,他仍然不同意。 秦朗仍然在不懈地努力争取:“陛下,你去过四海之外吗?” 魏武一翻眼睛:“没有。” 秦朗道:“那请问陛下知道四海之外有什么吗?” 魏武摇了摇头。 不但魏武不知道,此时在这大殿上的其他几人也都不知道,四海隔绝了这片大陆与外界的联系。 霓裳还是第一次听到秦朗谈起这些,心里十分欢喜,她跟秦朗在一起的时候,秦朗就从来不讲这些有趣的事情,就知道腻歪。 郑容也是第一次听到秦朗说起海外,她以女公子身份游览诸国,还从未听说有人去过海外。 秦朗说道:“四海之外,有无数番国,人物风俗语言都与我华夏不同。这些人或者是金发碧眼,或是皮肤黑得像墨,有的人是红色头发,有的人是蓝色眼珠。” “这些番国的人虽然相貎语言跟我们不同,但是也有聪明愚蠢,愚蠢的人跟咱们这里的蠢人也没什么区别,聪明的人也不比咱们的聪明人更聪明。” “但是有一点跟咱们不同,他们不重体悟,更重言说。” 魏武有些不耐烦:“你跟你去郑国举办婚礼有什么关系?” 秦朗没有回答魏武这个问题,而是接着往下说:“重言说,所以就散乱,因为言辞的关系,词语或者是字词会越来越多,但同时也越来越细致单一。” “比如水,番语称为乌熬特儿,可是如果加了糖的水,就会新造一个词,叫做俊可斯。” “词语越来越多,指向就越来越散乱,所以番人必须归纳,这是他们重视归纳的原因之一。” 隆庆听得津津有味,对那海外番国产生了翩翩联想,觉得天下之大,真是千奇百怪。 魏武知道秦朗说这么多应该不是废话,于是耐着性子且听下去。 “归纳之中,自然就会出现演绎,就像咱们的易经,六十四象归纳起来无非就是阴阳二象的互动而已。而演绎则是发现在阴阳互动中隐藏着的规律。” 这样一说,大家都有点明白了。 秦朗接着说道:“因为归纳与演绎很重要,于是诸多发现,诸多现象都被归纳,同时演绎,再归纳,再演绎。当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这个世界的样子就会产生新的变化。” 他伸手一指空气:“我们眼中,这叫做空,而归纳演绎出来的世界里,这不是空,是各种我们眼睛难以看到的成分,这些看不见的成分里面,占最多的居然是氮气。” “这种氮气用处很大,大到什么程度呢?如果用好了,这种在空气中可以说源源不断的东西能制成肥料。” “让一亩地的粮食产量翻倍!等于是魏国所有耕种粮食的土地扩大一倍!” 秦朗挥了挥袖子:“这些惊人的秘密,就藏在这看不见摸不着的空气里。” 魏武已经忘了问举办婚礼的事情了,郑容也小嘴微张,脑子里飞速勾画着郑国土地翻倍的景象。 隆庆更是双拳紧握,激动得难以自持,心里想着怎么能把这种东西卖出个大价钱。 霓裳没有想那些,就是有些怔怔地看着秦朗,觉得他真是不可思议,怎么会知道那么多东西。 秦朗又继续说道:“还记得这空气是由许多成分组成的吗?” 大家不约而同地点头。 秦朗接着说道:“这些成分里最多的就是氮气对不对?” 大家再次点头,对于国土面积翻倍这件事的关键信息,谁会记不清楚呢? 秦朗又说道:“氮气通过一种神秘物质的反应,可以制成一种叫做硝酸的物质。刚才说到的肥料就是硝酸和氨水反应制成的。” “但是硝酸跟其他东西混合在一起,还能制成一种叫做硝酸甘油的东西。” “这东西只要这么大一块……”秦朗伸手比了比:“就足以把人炸得四分五裂。” “攻城掠地,势如破竹!” 魏武已经完全惊呆了。 几百年几千年都没有人注意到空气中还有什么成分,每天睁开眼睛看见的就是蓝天白云。至于中间看不见的,那就是空的。 但是现在已经有人用什么“归纳演绎”看出了天下的另一幅样子,并且撷取其中的秘密开始制造“硝酸甘油”了。 四海之内,皆危也! 秦朗看着大家忧心忡忡的样子,叹了一口气说道:“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要去郑国举办婚礼了吧?” 虽然不明白他去郑国举办婚礼跟这些事情有什么关系,但是魏武意识到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秦朗今天站在大殿上说出来的这一切,都是世间已有的东西了,已经有人制造出来了,甚至制造的方法都已经公开了,不然秦朗怎么会知道。 一想到这一切,魏武就感受到了严重的危机,这就像是明知道有个人拿着一把刀站在身边一样,虽然还没捅过来,但是不可能不担心。 郑容也想到了同样的问题,那就意味着大炮和飞艇,都已经有人制造出来了。 魏武沉吟了一下,直接问秦朗道:“那么你的婚礼要在郑国举办,想必就是你师门的意思了?” 秦朗不禁感叹魏武脑补能力的强大,顺势点点头道:“不错,正是如此。” “那么想必大炮和飞艇,也都是出自贵师门之手吧?”魏武问出了藏在心中已久的问题。 秦朗再次点头确认:“正是!” 魏武“嗯”了一声,开始考虑这件事情的得失。 他觉得秦朗神秘的师门选择了魏国,显然还是颇有眼光的。但是选择了郑国,显然就是一招臭棋。 飞艇也应该投入到魏国才好,但是想必秦朗的师门也是多方押宝,可以理解。 第一百五十五章 秦朗娶妻新皇登基 郑容在一旁也差点就信了。 但是她明显知道飞艇不是秦朗师门给的,就是秦朗给的,而且为了平衡她和明珠,一人给了一部分,两者合在一起,才是飞艇的关键技术。 魏武却已经是深信不疑了,他觉得秦朗的师门这么做也算是有点道理。 毕竟全投入到一个国家里,万一君主翻脸,只怕没有制衡的力量。 他咳了一声:“秦朗啊,不知你的师门如何称呼啊?” 秦朗略一思索,答道:“隐世宗门,三本道。” “三本道?”魏武点了点头,反复默记着这个名字。 秦朗心想,可不就是三本吗,一本二本分数太高,我倒是想上九八五,可惜差了一点。 魏武想到,如果说秦朗是三本道的入世弟子,那么郑国必然也有一位三本道的入世弟子,显然飞艇就是那位制造出来的。 好消息是这个隐世宗门三本道,显然并不想挑起十国纷争,而是采取了一种较为温和的方式,在天下十国传播秘学。 “这件事情我会认真考虑!”魏武丢下一句话后,就离开了养心殿,隆庆跟郑容说了句抱歉,紧跟着离开了。 剩下霓裳、秦朗和郑容。 三个人气氛稍有些尴尬。 郑容先开口打破了沉默:“你刚说的那个宗门……” 秦朗摇摇头:“假的,根本没有什么宗门,只有我自己。” 霓裳觉得无比意外:“那你说的那些都是骗父皇的?” 秦朗叹了一口气:“雪儿,我也不想骗他,可是他太固执了,不让咱们去郑国举办婚礼。” 霓裳撅起嘴巴:“我也不愿意去郑国,咱们为什么要去郑国啊,就在京城难道不好吗?”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秦朗不得不把话挑明。 “雪儿,那你还记得南阳那场酒会吗?” 提到酒会,霓裳立刻想起在南阳的那个晚上,桃红色的酒,南阳炽热的天气,躁动的心情。 当然还记得中毒后的痛苦和解毒后的快乐,那天晚上她和她们在一起。 秦朗提到这个事情,霓裳这才意识到,被解毒的不只是她一个,还有两个,其中一个现正坐在旁边,刚刚还送了手雕小鸭子做为礼物。 秦朗指指那盒小鸭子:“你看看有几只公鸭?” 霓裳道:“一只。” “那母鸭呢?” “……三只。” 秦朗用手指推了推那个跟在母鸭后面的小鸭子说:“你看这是什么。” 霓裳这才反应过来,转头看着郑容,伸手掩口惊呼道:“你有了!” 秦朗道:“我在郑国举办婚礼,同时娶你们三个!” “啊?” “啊!” 秦朗非常坚定:“如果在魏国办的话,父皇能让我同时娶三个?他还不得把我打死?” “那在郑国就可以吗?你不怕郑皇打死你?”霓裳问道。 秦朗点头道:“所以下一步就是让郑容登基,她自己就是郑皇,还有谁能管得了她?” 霓裳一想,还真是这么个道理。 同时娶三人,也就没有先后之分。 郑容觉得很欣慰,虽然发现自己有了孩子时心情一度十分慌乱和糟糕,但是现在反而平静了下来,心想只要有秦朗在身边,那么她就可以安心的站在他的身后。 秦朗对郑容说道:“郑国那边,就交给你去安排布置了。” “如果你爹不肯让你登基,你不要着急,我有办法。” 郑容点点头,一切都听从秦朗的安排。 在宫城里过了一夜,第二天朝会的时候,文武百官发现队列里多了一个不认识的年轻人。 于是众臣相互交流打探,想知道这个年轻人是谁。 大家都纷纷摇头,不认得秦朗是什么人,有的人向守殿的武士打听,但是毫无例外得到的回答都是三个字:不知道。 随着净鞭三响,魏武拉着一张驴脸迈着方步走了出来,众臣们才安静下来,山呼万岁。 在龙椅上坐定,魏武扫视了一圈,目光落在了站在众臣最末尾的秦朗身上。 昨天他和隆庆离开后,专门探讨了一番关于秦朗、秦朗师门三本道,还有秦朗在南阳所做的一切。 经过试验,大炮工艺是没有问题的,已经制成的大炮可以轻松发射炮弹打击二里之外的目标,然而效果惊人,真如天降神雷。 隆庆也证实了南阳的经济非常好,十多年来南阳首次上交赋税。 所有劳役、田赋和商税等全部折成银两,总额逼近五十万两。 要知道魏国一年的总税收才几百万两,南阳一个郡就五十万,远超其他州府。 南阳的状况也非常稳定,现在新年郡情咨文已经录成文字摆到了魏武的案头,魏武每天都要看一遍秦朗新年那天吹下的牛逼。 什么免费上学,什么免费养老,还有免费看病。 要是魏国各郡都这样,那魏武真就不用打了,各国的百姓都疯了一样往南阳跑。 虽然秦朗说的这些有吹的嫌疑,但是目前来看做得还挺好,吹出来的牛逼也都做到了。 那么今天秦朗的述职,主要基调就定在了南阳一年的成绩上,今天的朝会也主要是这个目的。 一方面把秦朗这位后起之秀介绍给群臣,另一方面要把南阳的成绩拿出来,让大家看看这官应该怎么当才对。 一个近几荒芜的废弃之地,一年就能焕发生机,如果群臣个个都能像秦朗一样,大魏还愁什么,三年就能平定天下了吧? 魏武刚想要说这件事,不防群臣中一位大臣启奏道:“陛下,臣有本奏。” 魏武定睛一看,原来是御史台的御史张青。 “张御史有话请讲。” 御史言官,是朝廷用来监督百官的眼睛,御史有风闻奏事的权利,就是这件事不需要亲眼看见发生,听说了有这么一回事,就可以在朝堂上提出来。 至于到底有没有,朝廷自然会去查,但是如果听到有事情不合朝廷体制而不奏,那就是御史的责任了。 所以张青有事要启奏,那是一定要让人说话的。 张青把笏板举到面前,念道:“臣闻南阳郡守秦朗,私藏甲兵,勾结敌国,有意谋反,请下旨彻查。” 第一百五十六章 要找一个废材还真不容易 这边魏武还没开口提到南阳政绩的事情,张青这边就已经开始爆负面了。 “张御史可详细说来。”一早上就事事不顺,魏武的驴脸拉得更长了。 张青说道:“臣闻南阳小郡,盗匪横行,地与郑相邻,为商旅所必经。新任郡守秦朗,以剿匪为由,私蓄甲兵,意图谋反,望陛下降旨彻查。” 郡守没有兵权。 所有兵权都在州府一级,郡守比县令高一级,仍然没有兵权。按道理来讲,州牧是一州军事长官,兵权都在州牧那里,除此之外,在武力方面郡县只有官差可用。 南阳郡归属襄阳府管理,设邓州军一支,驻守于襄阳。 其实这支军本应驻守南阳,戍守边境,以防郑军。 但是十二年前一场大灾,死人无数,连同邓州军也都死得干干净净。 接下来的事情就有趣了,邓州军人都死光了,但是编制还在,于是襄阳府年年仍报满额的军饷。 也就是说,襄阳吃邓州军的空饷已经吃了整整十一年了。直到去年秦朗上任,魏武查出原南阳郡守王峦已经病死多年,这才停掉了这部分军饷。 当然魏武不可能不追究此事,兵部说戍边部队没有陛下旨意不敢调度,所以一直不知情。 襄阳府那边说军饷不经过州府,所以不知道谁拿去了。 如果下令严查的话,这些借口托辞一查就漏。魏武之所以迟迟未动,正是在暗中查证。 因为欺瞒魏武十年之久,这件事可不是一两个官员能够做到的,必然有一张巨大的关系网,不知有多少官员参与其中。 如果魏武大张旗鼓去查,很可能线索就会中断。 而他命人暗中调查,虽然进度缓慢,但是只要小心谨慎,就不会打草惊蛇。 张青的奏本,虽然是针对秦朗,但是魏武知道,一旦去查,就避免不了要触及上一任郡守王峦的事情。 或者说,那些勾结在一起的官员,难免会猜测,焉知这不是打着幌子明查秦朗,实际暗查王峦呢? 魏武想了想,还是同意了张青的奏本。 一是涉及谋反,虽然魏武不信,但不得不装装样子。 他明知道秦朗不可能谋反,也不需要谋反,现在秦朗只要开口说一声,天下十国巴不得请他去,而且全都是高官厚禄,怎么也得是个丞相起步啊。 就算秦朗非要当这个魏国皇帝,也不用私蓄甲兵,直接大炮轰过去,魏国士卒一样挡不住。 所以魏武并不相信张青的话。 魏武知道秦朗的这些情况,但是文武百官不知道。而且涉及谋反的事情都不查,反倒让人怀疑了。 “嗯,朕知道了。那不如,就派……” 魏武打量着殿内诸臣,想着怎么着也得找个不靠谱的去查才行。 最好是又懒又无能,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行的那种,去了之后随便一应付即可交差。 这样秦朗的事情就可以很轻易的应付过去。 那么派谁去呢? 魏国的文臣里面,这么废材的还真不多。 老臣之中,数丞相最为老成持重,上次魏武微服私访,出宫亲自考核地方官员,停留在了武陵,后来隆庆、陈皇后和霓裳都去了武陵,甚至兵部尚书和太医院都去了。 多亏了丞相在京城主持大局,所以丞相提拔起来的人都算是老成持重,要么就是尽忠职守,这些人都不能用。 近些年魏武也选拔了一些新人,都是些出类拔萃的饱学之士。 如果这些尽忠职守,做事认真的人去了,关于秦朗的谣言应该是可以轻松破解,不过南阳有许多不合规之处,难免要落到这些人的眼中。 魏武上次去南阳,知道秦朗在那里做的许多事情是不合朝廷法度的,但是为了发展南阳,些许小节不必太过追究。 但是如果派那些办事认真的大臣去的话,发现问题不可能不报,到时候又是一件麻烦事。 而且万一关于南阳上任郡守王峦的事情或者邓州军的事情恰好有线索,到底是查还是不查? 不查的话许多大臣会不理解,查的话又会打乱魏武的布局。 所以魏武干脆要选一个糊涂官去办这件事情才好。 “就派……张忱去吧。” 魏武在脑海里一阵搜刮,好不容易想起了这个人的名字。 张忱,礼部精膳司员外郎,其实就是厨师长。 专门负责祭祀时、还有接待来宾时,或者国宴时的饭菜准备。 之所以魏武能记得礼部下面一个员外郎的名字,是因为这家伙不务正业,本职工作干不明白,汤菜一塌糊涂,但是玩倒是搞得热火朝天。 这家伙最爱玩,什么投壶、射覆、蹴鞠、马球、踏青、赛龙舟、荡秋千、放风筝、斗蛐蛐等等,无一不会,无一不精。 结果在一次国宴上出了差错,把山丹的根当荸荠放到了菜里面,得亏是主持国宴的礼部尚书发现不对,及时把这道菜撤下,这才避免了一场危机。 否则大家吃了倒不至于被毒死,但是一场折腾肯定是免不了的了。最后一追查,发现是张忱因为玩,收集的山丹根和荸荠放混了。 因为这件事,魏武对这个犯了错误的家伙印象深刻,记得当时并没有太过追究责任,只是免去了张忱的职务,没有抓去做牢。 后来张忱的朋友一力举荐,魏武叫他去太史曹做一名司历,相当于用个闲职养老了。 太史曹就是掌管天象历法的地方,全是高端人才,精通算术、天文等专业知识,且大多数是世代父子相传。 张忱对于这些都不懂,否则也不会在礼部当厨师长,所以就算是在太史曹养老。 魏武说出张忱这个名字之后,殿内的众臣都懵了。 张忱是谁呀?怎么没听过啊? 众臣都以为这么严重的事情,涉及谋反,怎么着也得派个能臣干吏吧,而且这事明摆着非常难办。 因为南阳现在的情况如火如荼,就算再迟钝的人也听说过十国贸易联盟。 南阳自作主张代表了魏国,魏武居然都没有说一句重话,甚至提起这件事还很欣然,可见魏皇对待南阳的态度。 第一百五十七章 京城的瓦舍 既有政绩又得圣宠,甚至现在到处都在疯传南阳郡守秦朗将会成为驸马,迎娶霓裳公主。 所以如果不是能臣干吏,到了南阳能镇得住秦朗这个地头蛇吗? 于是大家把目光都聚焦在为数不多的几个青年才俊身上,想必陛下安排人选的话,应该会在这几个人中间选出。 而一些老臣则认为这种大事还是老臣处理起来更有经验,而且老臣的阅历丰富,对于南阳的历史也更加了解。 然而魏武既没选老臣,也没选青年才俊,而是选了张忱。 大家一时间都想不起这个张忱是谁,就算有人想到了那个把山丹根当荸荠,在太史曹养老的糊涂蛋,也不会觉得魏武说的是那个家伙。 圣上不可能放着这么多能人不选,偏偏选那个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只知道玩乐的家伙啊。 其实魏武还真就是要选这个人,明知道他办不好,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糊涂官,再加上秦朗本身也没有造反的可能,才放心让这糊涂官去查。 秦朗根本不可能谋反,魏武心中有数,所以还没去查,他已经在心里给出了定论。 派张忱去的主要目的就是怕他太认真,太执着于什么私藏甲兵,什么勾结外国,万一真把一些不该查的事情查出来,提前惊走了蛇,魏武的一番布置就将成空。 见到群臣想不起张忱,魏武就提醒道:“现在张忱应该在太史曹吧?” 太史曹司历,都没有资格上殿参加朝会了。 魏武一提醒,太史曹的主官就是太史,听到皇帝提起自己的下属,连忙说道:“陛下,张司历的确是在太史曹。” 魏武点点头:“行,你回去后通知他一下,即日起程去南阳即可。” 太史一听就这么简单宽泛的一句话,连个交待都没有,甚至连面都不见,不像是重任相托的样子呀。 可是魏武的决定跟他又没什么关系,太史每天醉心于计算和星相,历法和日月盈昃,其他的事情不是很关心。 太史心想,我把陛下的话带到就行了,至于张忱有什么不明白的,让他自己来问陛下吧。 魏武这么一提,大家也都想起来张忱是谁了,那不就是前任厨师长吗?连山丹根都能搞混,还做成菜了,这样的人担任如此重要的任务能行? 大臣们不理解,有的大臣当场就表示了反对。 “陛下,张忱此人不堪大用,去了太史曹后也没有任何建树,更别提对当前各国的了解,让他去不太合适吧。” 另一个大臣也紧随其后:“陛下,张忱不懂军事,也不懂查案,更不懂经济,只怕难当此任。” 魏武不耐烦地一挥手:“张御史只是风闻奏事,捕风捉影的事情,有没有还是两说呢,而且要查也很简单,去南阳走一趟就知道了。” “反正就是走走看看的事情,也没什么麻烦的,朕看张忱就挺合适,诸位臣工不必多言了。” 魏武这番话,也是有意说给群臣听的,因为那个欺群罔上的幕后黑手必定也在朝堂之中,这番话一说出来,算是一颗安心丸,定一定对方的神。 今天这场朝会,被张青这样一搅,魏武不得不暂缓宣布霓裳与秦朗的婚礼事宜。 毕竟秦朗有嫌疑在身,还没有查清之前,与公主结婚似乎有些不合时宜。 于是一场朝会不欢而散。 秦朗还是第一次参加朝会,没想到会上就有关于自己的事情。 所谓人红是非多,秦朗万万没想到有人造这种谣,想必是闲得蛋疼了吧。 秦朗觉得无风不起浪,有人这么暗戳戳地搞他,就算这次查明了没有问题,难保下一次也没有问题。 而且栽赃陷害这种事情真的没什么技术含量,做一件龙袍简直不要太容易,然后随手一丢,到时候哎呀一声,就算是破案了。 秦朗不禁在心中暗骂搞事的人,老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 就算成功应付下了这一波,接下来必定还有第二波,第三波……只要搞事的那个家伙不死,可能会一直这么搞下去。 秦朗知道自己现在处于被动局面之中,要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就必须找到那个搞事的人,然后好好跟他讲一讲道理。 可是他现在在朝堂中并没有什么根基,又没有同学,也没有同乡,更没有其他关系,唯一的裙带关系就是大舅哥和老丈人。 可是这两个明显帮不上什么忙,搞不好还会帮倒忙,于是秦朗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目前秦朗住在驿馆,离宫城并不远,散朝之后刚好快到吃午饭的时候,秦朗还是第一次来京城,打算品尝一下本地特色。 于是沿着宫前面的石板路边走边看,道路两侧的确有不少酒肆车店,还有勾栏妓馆。 秦朗选了一个妓馆走了进去。 “哎呀公子,你来早了,姑娘们还在睡觉呢。”打扮得妖冶艳丽的老鸨笑着迎了上来。 秦朗无奈退出,心中感叹太不敬业了,这都快中午了还不起,平白流失了多少客户。 他四处看了看,只见妓馆斜对面不远悬着一块牌匾,上书两个大字:瓦舍 所谓瓦舍,取的就是“来时瓦合,去时瓦解”的含义,容易聚也容易散。 瓦舍里不光有妓馆,还有其他娱乐性行业和服务性行业在里面。秦朗是瓦舍的常客,对这方面太懂了。一看见瓦舍两个字简直就是久旱逢甘露,当即走了进去。 瓦舍里很大,其实是一个综合性的建筑和场所,外面以围墙圈起来,除了必备的妓馆之外,里面还有酒肆、茶馆、赌场和各种店铺。 所以瓦舍里面往往都是热闹非凡,有些唱曲卖艺的,或者表演歌舞的都会选择在瓦舍里演出,除此之外,配套设施也很齐全。 比如有妓馆,那旁边就必然有药店,有妆彩店。 一进瓦舍,喧嚣声扑面而来,挂葫芦卖药的、打签卖卦的、修发剪须的、做皮影画的应有尽有。 当然卖吃的少不了,秦朗顿时有一种鱼归大海,鸟回天空的自由感和熟悉感。 第一百五十八章 制作失败的音乐盒 找了一个能听曲儿的小楼,秦朗就直接走了上去,随便要了两碟小菜,一壶烫酒,又点了一条鱼。 然后一个人坐在那里边吃边听曲儿,虽然唱曲的姑娘不如武陵茶楼的悦儿姑娘,但是也很有韵味。 秦朗笑眯眯地听着小曲儿,心中的烦闷顿时消去了一大半。 饭后找了个浴池舒舒服服洗了个澡,可惜没有马杀鸡,算是略有遗憾。 瓦舍之中有许多娱乐之处,全身筋骨舒通的秦朗慢慢游逛,见到一个摊主蹲在墙边,面前摊开一块布,上面堆满了各种杂物,他来了兴趣,走近慢慢观瞧。 摊主见到来了客人,就开始介绍自己的货物。 “这位公子,一看就是贵人,这些小玩艺,最适合闲来无事把玩,保证都是公子你没有见过的。” 秦朗一听来了兴趣。 他没见过的东西可不多,抱着涨涨见识的心态,打量起摊上的物件来。 摊主先是拿起一个镂空的小铁笼递过来:“公子请看,这是金鉔,用于熏被之用。” 秦朗接过来一看,是个四层嵌套的转笼,每一层的转动方向都与上一层垂直,这样这个圆形球笼就有了三百六十度的自由方向,受到重力的影响,无论怎么转,最里面那层放置香料的熏香都不会洒出来。 “这个挺有意思!”秦朗点点头,“多少钱?” 摊主一伸手:“一分银!” “我要了!”秦朗把这个小东西揣在怀里,想着真便宜,这东西的如果纯手工制作的话,得花费不少时间,构思这么精致的一个东西才要一分银,实在是占了大便宜了。 接着摊主又递过来一个东西,是一个手提的木盒,打开之后,里面一应家什俱全,就仿佛是把一个人家的房顶揭开,从上向下俯瞰。 有屏风,有衣柜,有酒炉和卧榻,窗户的格子都制作得极为精美,窗台边摆着的盆花都栩栩如生。 房间中有老爷和夫人,还有奔走的童子,伺候的仆人,显然这是一个大户人家的日常生活图景,被浓缩凝固在这方寸之间的木盒之中。 “漂亮,真是漂亮!”秦朗赞不绝口。 这些带着温馨家庭生活场景的小玩意会把观赏者瞬间拉入到那个虚构的时空之中,可以尽情地观赏、幻想。 “这个多少钱?”秦朗打算买下来了。 摊主一伸手:“五分银!” “我要了!”秦朗把这个木盒拎过来放在一旁,饶有兴趣地继续看去。 接下来摊主又拎起一个大木箱,说道:“公子必定会对这个感兴趣!” 秦朗还真的很期待,只见摊主打开箱子,里面是一个中空的玻璃球。 中空玻璃球当然是武陵生产的,要不就是南阳生产的,全天下没有第二家。秦朗在武陵时,曾经制过一批中空玻璃球。 当时是为了试验制作电灯,结果电流和灯丝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于是就把这批中空玻璃球当做小灯罩卖了出去。秦朗记得当时定价是七百五十两银子一只。 因为球形很难得,除了秦朗别人做不出来。 如果箱子里仅仅是一个玻璃球,秦朗也不会感兴趣,玻璃在别人眼中是个稀罕物,在秦朗眼里那可就太普通了。 但是摊主给秦朗展示的玻璃球显然不仅仅是个球那么简单。 这个玻璃球被安装在一个木制平台上,玻璃球开口的底部被一圈金属片,看样子是铜片固定在木台上,木台与玻璃球接口处有一个洞。 只见摊主在箱子旁边的把手上摇动了几下,木箱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接着就是悦耳的声音传来。 秦朗原本还一副懒洋洋的神态,这声音一出立刻就震惊了。 他心想,这是怎么回事,不应该是我让别人震惊吗?怎么成了别人让我震惊了? 因为这声音不是别的,正是音乐盒发出的声音,清脆悦耳,是一首简单但是悠扬的曲调。 不但如此,从木台与玻璃球连接的孔洞里,居然还喷出了一团团棉絮。 摊主看到两三团棉絮喷出来,脸色极为难看,解释道:“其实这个原本不是这样的……” 秦朗一摆手:“原本是一蓬喷出来像雪花一样飘下来对不对?” 摊主原本沮丧的脸露出了震惊的神色:“你……你怎么知道?” 秦朗心想,我能不知道?这特么的不就是飘雪音乐盒吗?淘宝要卖一百多呢! 只不过人家淘宝音乐盒是带灯光,飘雪带闪星的。 这家伙做的飘雪音乐盒,音乐没问题,声音清脆准确,但是雪太差了,制作者应该是用棉絮当做雪花,只不过棉絮在盒里面堆积时间长了之后,就自动抱成一团了。 所以才会喷出两三大团灰扑扑的棉絮,看起来很难看。 但这不影响秦朗感受制作者构思中的画面,他知道在制作的时候,脑海里成品的场景一定是很美的,伴着雪花飘落,音乐响起,这东西要是真做好了,售价绝对不会低。 要知道仅仅这个玻璃球当时在武陵就卖到七百多两一个。 现在玻璃的价格虽然掉了,但是仍然很高。 秦朗问道:“这个多少钱?” 摊主本以为这东西效果如此难看,面前这位公子不会感兴趣了,没想到秦朗会问价。 于是咬咬牙,小心翼翼地报出一个价格:“七十八两。” 秦朗有些惊讶:“你这个价格……”他本想说这个价格怎么会这么低,可是还没等他说完。 摊主生怕秦朗反悔,再次报价:“七十两!” 秦朗反倒是不想买了。 一个音乐盒加上玻璃球,至少也得五六百两起步,就卖七十两,这不会是贼赃吧。 也许是看出了秦朗的犹豫,摊主连忙说道:“公子无需担心,这些东西都是我弟弟制作的。” “你弟弟?”秦朗没想到摊主就是制作者的哥哥。 “没错!都是舍弟做的这些东西,我只是代他售卖罢了。” 秦朗看这摊主一脸忠厚的样子,问出了心中的疑惑:“这个东西可不便宜,仅仅一个玻璃球现在就得有二三百两,何况再加上这个音乐盒,五六百两都不止。你怎么会只卖七十?” 第一百五十九章 不务正业的厨子 摊主一脸的愁容摇了摇头:“舍弟摊上大事了,这些东西是他平时的爱好,如今家中遭逢巨变,急于用钱,只能低价处理。” 秦朗看这摊主不像是说谎的样子,也无心打听别人的家事,索性就说道:“既然如此,你这些东西我也不一样一样的看了,全都买下来,你看如何?” 秦朗这样做既解了对方的燃眉之急,也算是捡了一个漏。 这些东西看似普通,其实别具匠心,有的构思精巧,如果不是摊主说他家逢巨变,秦朗都打算去认识一下这位制作者了。 一个地摊上的东西不多,大概估了一下价格,约莫六七百两的样子。 秦朗道:“可惜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银子,这样吧,你把这些东西都送到驿馆去,然后我去取了银子给你。” 摊主说道:“送到驿馆没有问题,不过如果有银票最好。” 秦朗没想到在魏国京城都能遇到需要银票的人,南阳的银票市场都已经这么发达了吗?触角都已经伸到京城来了吗? 现在开在南阳的钱庄,本质上还是一种保管型,远远达不到银行级别,而且秦朗也没有时间和精力这么快把钱庄铺满天下。 南阳钱庄的业务范围大多数还局限于南阳本地和一些固定往来南阳进行商贸的商家手里。 使用这些银票的,也大多数都是南阳本地人和周边几个地区。 所以当摊主主动提出要银票的时候,秦朗的确是惊讶了一下。 “银票?”秦朗猜测可能是南阳有了钱庄之后,其他巨贾富商也在效仿,在京城开办了类似的钱庄吧。 哪知道摊主点点头说道:“没错,银票就是一张纸,上面写着金额,是南阳钱庄发行的,拿着银票到南阳钱庄就可以取钱。” 秦朗没想到人家想要的就是自己制作发行的银票,每一张银票上都印有秦朗的签名呢。 “你要说是这种银票,那我倒是有一些。”秦朗说着从怀里掏出两张银票,其中一张是五百两,一张是二百两。 算起来刚好比货值多一点,摊主又找给秦朗几两现银。 秦朗顺道也跟着一起回了驿馆,刚进驿馆就看到门口排成两排的御林军,一杆杆的旌旗竖立,把驿馆门口围得水泄不通。 摊主看到这个阵势有点害怕,可是这么一大包东西也不好丢下就走,只能硬着头皮跟秦朗一道进入。 有御林军还这么大架势,不用想也知道是隆庆,再不然就是霓裳。 习惯了这两位微服私访的样子,现在回到京城恢复原有身份后,秦朗还觉得有点别扭。 至少不能像在南阳那样一口一个大舅哥,勾肩搭背的了,至少在其他官员和侍从面前,得保持一点距离感。 秦朗还没进驿馆大门,就看到隆庆大步走了出来:“哎呀你跑到哪里去了,父皇找你,快跟我走吧。” 秦朗只能让摊主把东西先放到屋里去,然后才跟着隆庆离开。 摊主看到如此威势不由咋舌,问驿馆的驿丞:“这是什么人啊,应该是个大官吧。” 驿丞道:“那是当朝太子!太子你都不知道?” “太子我当然知道,我说的是旁边那位。” “旁边那位不知道,是个小官吧,面生没见过,似乎是南阳来的。” 摊主捏了捏袖子里的银票,似乎佐证了驿丞的说法,如果不是南阳来的,随手能拿出南阳银票来付账的还真是不多。 他倒是产生了一个想法,于是离开了驿馆,返回家中。 这个摊主的家位于京城西南角的区域,这里居住着的大多都是平民百姓。 摊主的家是一个不大的小院,两间房屋,他先是用钥匙开了锁,进院后又闩好了门,进了屋子,把窗户打开,让阳光透进来照在一个蓬头垢面的怪人身上。 “弟,你不要怪我,你那些东西留着也没什么用,不如卖掉凑些银子,如果此去南阳,调查的顺利还好,万一有性命之忧,就往郑国跑。” “为兄已经打听好了,南阳那里距离郑国特别近,只有十几里路的距离,你见机行事,一旦发现大事不妙就赶快跑。” 那个蓬头垢面的怪人正埋首在桌子上摆弄着一堆零件,好像完全没有听到他哥的话一样。 摊主叹了一口气:“你到底有没有听到我说话呀?” 怪人抬起头看了他哥一眼:“听到!对!听到才对呀,可是为什么听不到呢?”说着看着桌子上一大堆零件发呆。 摊主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他叫张忠,弟弟叫张忱,父母双亡,只有兄弟二人相依为命。 原本张忱在礼部当厨子,生活还算可以。可是因为太过于醉心研究这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结果出了差错,被免职回家。 张忠原本开着一家小面馆,但是因为弟弟张忱把山丹根当荸荠的故事流传得太广,搞得街坊邻里都不到他的小面馆里吃面了。 于是相当于兄弟两个一起失业。 没有了经济来源,两兄弟的日子过得挺苦,好在后来张忱的朋友帮忙,魏皇开恩给了个差使,去太史曹混日子,虽然挣得不多,但是勉强维持生计。 原本这样的话,两兄弟的日子也算宽裕。 可是张忱的爱好比较特殊,总要鼓捣一些没用的玩意,这样一来二去,太史曹那里开出来的薪水根本就不够。 张忠除了在瓦舍里摆摊之外,还兼着玉石雕刻的活计,就是这样,大部分赚来的钱也被张忱都花了出去。 本来这样糊涂度日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已经这么过了二三十年了,兄弟两个的年纪也都老大不小,可是就在前两天,一个噩耗传来,圣上有旨,命张忱去南阳查谋反事。 张忱每天沉迷于零件,根本不管这些。 而张忠又不太懂,只听说去查谋反,想必被查的那人也是穷凶极恶,自己弟弟此去定然凶多吉少。 无奈之下,只能把家里张忱做出来的东西通通变卖,用来给张忱凑一笔救命钱,到了南阳,一旦事情不好,就带着钱赶快跑吧。 xs7.com 第一百六十章 你的师门不打算统一天下? 其实张忠对此有误解情有可原。 在他的认知里,能谋反的那是什么人?都是茶楼说书唱曲儿那些人嘴里的大奸臣,个个手握权柄,要么就是手握重兵。 而且谋反岂能公开?定然是偷偷进行,张忱去查谋反,那还能有命在吗? 所以张忠其实就是明摆着准备帮他弟弟逃亡了,过了南阳就是郑国,去郑国生活也好,再往东去晋国也好,只要避开这场祸端就好。 张忱并不是傻子,如果是傻子的话也不可能当上厨师长,只不过他一旦进入钻研的状态,就显得有些疯疯癫癫。 他哥哥张忠已经把追查谋反一事跟他说过了,他倒是没怎么放在心上。 既然陛下有命,那就奉旨做事就好了。 而且他也不觉得必须要逃到郑国或者晋国去,这次查案只有一个小太监来宣旨,圣旨上只有一句话:“今着张忱赴南阳查谋反案。” 没给随从,也没给期限,也没说查谁,完全就是一道没头没尾的圣旨。 要是按照这道圣旨去办,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交差。 张忱的所有心思都在自己那一堆零件上,任凭他哥在耳边反来覆去念叨也不在意。 那边秦朗被隆庆急急忙忙叫走,进宫后在文华殿看到了一脸疲惫的魏武。 “秦朗,虽然你和雪儿还没有结婚,咱们也算是自家人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们三本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思?” 这些天魏武被秦朗编出来的“师门”搞得坐卧不安。 三本道支持魏国,魏国就有了大炮,三本道支持郑国,郑国就有了飞艇。很难说哪一个更厉害,只能说在各自的领域中暂时无敌。 郑国的飞航行如果超千艘,不想想一定会平定天下,成为所有国家的霸主。 大炮也是如此,如果魏武倾尽全力,制造上千台大炮,那么整个天下还有谁是对手?千炮齐射,一切都是齑粉. 但问题是这个“三本道”既支持魏国又支持郑国,搞不好将来还会支持什么晋国楚国秦国等等,魏武没有摸清“三本道”是什么想法之前,许多事情会受到挈肘。 其实根本没有什么“三本道”,全是秦朗为了让魏武答应去郑国举办婚礼才编出来的。 但是魏武当真了,他觉得就算秦朗再聪明,也不可能一个人编出一整套所谓的南阳字体,更不可能搞得出木轨公交,玻璃大炮。 一个人一生中能有几项出彩已属难得,秦朗年纪轻轻才二十多岁,就已经这样了,要是再过二十年那还了得?这天下只怕都容不下他了。 所以魏武认为秦朗是有一个师门的,这个师门必是隐世宗门,而且在秦朗自己的讲述中,这些稀奇古怪的知识完全来自于四海之外。 那些与华夏人种不同的蛮夷,竟然已经掌握了这些神秘的知识。 无论是威力难当的大炮还是晶莹剔透的玻璃,飞天巡游的飞艇,全都是这这些蛮夷玩剩下的了。 这让魏武心中升起无比急迫的焦灼感。 如果海外蛮夷架着上千大炮和上千飞艇,一齐打进来,这天下谁人能挡? 魏武光是想一想,就觉得脑仁疼,外族的危机已经如此紧迫,可这天下却仍然四分五裂,难心想象遭遇攻击的情景。 再加上今天朝堂上御史张青提到南阳谋反,让魏武更加提高了警惕,总觉得这些幕后黑手会不会跟秦朗提到的那些外族蛮夷有关。 所以这才让隆庆把秦朗找来,一个是商谈举办婚礼的事情,一个是想让秦朗暗查当年南阳郡的事情。 魏武当着秦朗的面,直接问“三本道”是什么心思,秦朗也没有回避的余地,只能继续撒谎。 “陛下,三本道追求的是宇宙的终极真理!” 魏武不太懂:“朕闻有求财者,求名利者,未闻有求理者,求这些理有什么用?” 秦朗道:“陛下忘了吗?大炮的制造,飞艇的升空,不全都是从这些道理中学来的吗?据我所知,三本道的目标应该是星辰大海。” “星辰?大海?”魏武觉得这三本道有点不靠谱。 秦朗也不多做解释,如果解释得太细的话,恐怕下一次再撒谎的时候细节对不上,容易被反驳。现在他只要微笑,用不屑一顾的眼神看着周围,充分表现出一种狂妄和高深莫测,魏武自己就会脑补了。 “你的师门不打算统一天下?” 秦朗摇摇头:“师门一向主张天下一统,但是反对互相厮杀,这对哪一国的百姓来说都是悲剧,因此师门打算以秘学发展为主,使各国在发展秘学上互相竞争,互相提高。” “等生活环境好了,百姓富足,天下自成一统。” 其实秦朗自己也不信自己这番鬼话,但是说实话现在他的确不想打仗,一旦天下统一,他的这些秘学就很难推销出去了。 因为天下一统之后,皇帝必然要维护自己的统治,使家天下万年长,而要达到这个目的,首先就是要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思想。 比如儒家的各种经典,稍加修改之后,就变得更加有利于统治者。 也许初期还看不出什么,但是这种情况越到后面就会越僵化,使民众失去了多姿多彩的思想。 秦朗可不想最后再一次出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局面,所以现在虽然分裂之中,但是只要大家不打架,你争我赶地发展经济,发展科学,何愁天下不昌盛呢? “以秘学为主,互相提高?那是什么意思?” 秦朗解释道:“现如今,从治理方面来说,南阳仅用了一年时间就恢复元气,原因就在于应用了秘学进行治理。” “秘学在时政、教育、医疗等方面都有独到之处,如果每个国家,都有一座郡城按照南阳的模式来治理,就会形成一个有效的促进和提高。” “假如郑国边城跟南阳一样,我们有什么,他们也有什么,我们发明了玻璃,他们就发明了肥皂,陛下,这样的对手才会逼着我们不断向前啊。” 第一百六十一章 我们为什么来南阳 魏武好半晌没有言语,再开口时说的就是另外一件事了:“你和雪儿的婚事为何一定要去郑国办?” 还没等秦朗说话又补充道:“不要用师门的话来应付朕,朕相信你的师门对你的婚事不会干涉太多。” 秦朗暗想果然是人老奸马老滑,魏武果然不是那么好糊弄,那天虽然没有继续对这件事追究下去,但不意味着魏武的让步。 不过魏武的态度已经有所缓解,说明这件事并非不能商量,只看给的价钱够不够。 秦朗想了想,自己能出得起的银子魏武肯定看不上,他能看上的就是类似大炮之类的东西,可这类东西秦朗也没有。 秦朗叹了一口气道:“果然什么事情都瞒不住陛下,我本以为那天的借口已经很完美了,没想到还是被陛下看透。” “真实情况是,我在郑国发现了一种新的能源,为了掩盖不让郑国的同门知道,我就买下了那附近的地皮和房屋,但是我的师兄已经生疑了。” “我必须为我买这么大一块地方做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了宣告那块地皮是属于我的,我不得不出此下策。” “因为举办迎娶霓裳公主的婚礼,必然会闹得天下皆知,于是我买下那么大一块地皮的理由就很充分了,并且举办婚礼之后,全天下都知道那块地皮是属于我的,就算师兄想抢也抢不到。” 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秦朗的一个迂回马屁拍得魏武得意洋洋,不由自主认可了这番胡扯。 “原来如此,你是想借着婚礼昭告天下,那块地都是你的对吗?” 秦朗道:“正是如此!” “那种能源非常珍贵,一旦发掘利用,南阳发展必将大大提速。” 魏武皱眉想了一会儿,拍了下椅子的扶手说道:“难道就不能采用另一种方式?” 秦朗生怕在这件事上纠缠下去,魏武会改变主意,于是道出了酝酿已久的方案:“陛下,您看这样行吗?婚礼由魏郑两地共同举办怎么样?” “早晨在魏国举行庆典,辞别陛下之后,我和雪儿将乘飞艇前往郑国。” 魏武一想这样也算是照顾到了魏国,也算是两者兼顾,于是便点头同意了这个方案。 “不过,朝中弹劾你私藏甲兵,勾结敌国意图谋反一事,影响甚大,在未解决之前,你和雪儿的婚礼只能暂停,等有了结果再说。” 魏武补充道:“你也无需担心,我已派了钦差大臣去查,想必很快就会有回音。” 这件事情一谈完,接下来就是南阳旧事,在魏武的心里,这始终是一块心病。 “秦朗,你在武陵任县令,做得非常好,朕有意提拔你,也是赏识你的才能,希望你的才华不被埋没,这才调任你为郡守。” “但是南阳的情况朕并不了解,十多年来,只知道南阳遭遇大灾,急需救助,不知道那里已经荒无人烟。” “可是奇怪的是,这十多年来,前一任南阳郡守的奏章还时不时传到京城。” “如果不是你去了南阳,朕还被蒙在鼓里,这分明是有人在暗中操纵,欺君罔上。”说到这里魏武重重的一哼。 “好在你去了南阳之后,历尽艰苦,把南阳从死地又拯救过来,当得是大功一件。” “现在南阳政局稳定,你又在南阳任郡守,所以追查当年旧事比较方便。” 秦朗一听这似乎不是什么大事,就一口应承了下来。 但是魏武却很严肃说道:“千万不可打草惊蛇,无论你查到了什么,都不要自作主张,一定要先密奏给朕!” 秦朗再三保证,让魏武放心,这次谈话才算是结束,魏武留秦朗吃过了东西才让他出宫去。 解决了霓裳公主的婚事,秦朗也十分高兴,虽然暂时无法举办婚礼,但是正合秦朗心意。 郑国那边需要郑容进行准备,也不知道郑皇会不会如愿退位,只有郑容登基,举办婚事这件大事才能由他们做主,否则郑皇必然会进行干涉。 所以魏国这边需要时间,郑国那边同样需要时间,秦朗可以从容布置。 两件大事定下,二月中旬,秦朗启程回南阳了。 秦朗不在南阳的这段时间里,除了郑容劫持飞艇算是个乱子之外,其他一切井然有序。 师爷按照秦朗离开之前的布置有条不紊地安排实施,现在南阳城内的学习氛围非常浓厚,真可谓是男女老少齐上阵。 白天有专门的学校授课,到了晚上,那些白天没有时间的会在晚饭后到学校学习。 尽管许多人参与,但是仍然秩序井然,连吵闹的都没有。 人人都知道这是一场非常难得的机会,一个月学不会可以学两个月,两个月学不会就三个月,只要南阳还在,秦大人还在,这个学习就可以无限学下去。 但是如果违反课堂纪律,将会被逐出学校,并且从此永远失去免费入学的资格,如果再想学的话,就需要交学费了。 南阳的学费对于外地人来说可是非常贵,可就算不是南阳本地人,有些富商巨贾仍然会把自己的子侄送到南阳来求学。 毕竟大家都想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业成绩,争取在专业上取得突破。 这些人之中,韩婴、韩咎、韩师格外用心。他们三兄弟已经得到了秦朗给他们提供的一部分资金用于研究并且有一间单独的实验室。 这让三兄弟信心满满,准备在接下来的三月份里夺得扁鹊奖,那意味着十万两白银。 今天实验告一段落,三兄弟难得有闲并排坐在门前的竹椅上,看着天边的晚霞把天空染红。 “大哥,我们为什么来南阳?”三兄弟中最小的韩师忽然问了一句。 韩婴想了想回答道:“南阳毁了我们的计划,使八色旗杀手组织遭受了重创,至今元气未复,而我大韩国的经济民生已经被南阳出产的新鲜货逼得卖不出去了,国内有钱人把赚来的银子全都花在南阳了。我们大韩越来越穷。” 韩婴叹了一口气:“所以我们为了偷师学艺,这才来到了南阳。” 第一百六十二章 打不过就加入啊 韩师点了点头道:“大哥你说得没错,但是你发现没有,我们哥三个现在似乎偏离我们当初的目标越来越远了。” 老二韩咎拽起一根狗尾巴草,将草杆叼在嘴里,调整了一下在椅子中的姿势,让自己更舒服一点,懒洋洋地说道:“现在难道不是进行得很好吗?我觉得离我们的目标越来越近了呢。” 韩婴想了想:“老三你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他解释道:“我们当初的想法就是偷师学艺,我们免费入了学,然后选择一门学科深入研究,如果我们不来的话,这些知识一辈子都学不到,现在我们在这个专业里已经是出类拔萃,岂不是离目标越来越近了吗?” 韩师道:“大哥,我们学的是什么?是医学呀!” “我们的医学难道也能制成商品卖出去吗?能扭转我们大韩的经济民生吗?” 韩氏三兄弟这几个月来学业上突飞猛进,而且兄弟三个心意相通,做什么事情都事半功倍。 由于三人配合默契,对血液这一领域特别深入,在南阳的特制观物镜配合下,不但已经研究出了血型,甚至观测到了病人血液内的寄生虫,而且韩咎已经在实验使用各种药液进入血液后对血液和寄生虫的作用。 可以说,一旦确定药液对血液不产生影响,而能杀灭寄生虫的话,韩氏三兄弟铁定能拿到扁鹊奖。 这对于整个南阳,整个天下来说,都将是一项空前的突破。 但是这个药液即使研制成功,也极度依赖南阳提供的实验室各种仪器才能生产,所以韩师才觉得沮丧。 “我们的研究的确成功了,可是这是依靠了南阳提供的各种仪器设备,还有相关知识才能做到。” “而且一旦发现了能够杀虫的药液,我们可以自行制造吗?” 韩师叹了一口气:“所以我觉得我们离目标越来越远了,在这里的确可以学到东西,但是我们学得太专业,太深入了,仅凭我们三个,离开了这些仪器设备,回到韩国仍然是什么都做不出来。” 韩咎叼着狗尾草像是要睡着了,他毫不在意老三韩师提出来的问题。 “老三你这样想是不对的,你应该回过头去看看,我们三兄弟来南阳之前懂得什么,现在又学到了什么,我们脑子里的知识,只要学到了,就永远是自己的,这就是我们的收获。” “我们学得越多,收获就越大。怎么会离目标更远呢?” “再说了,那些设备我们可以慢慢琢磨,可以买嘛,做为这个专业的学者,我买一套设备难道不是很合理吗?买不到还可以偷啊!真到了要回国的时候,我们完全可以偷偷带走这些设备嘛。” “有了设备,再加上我们的脑子,不就可以继续深入研究下去了吗?” 老大韩婴嗯了一声,十分赞同老二韩咎的观点:“谁说这些东西不能赚钱?回到韩国后,我们可以把这一套知识传给……太医院。” “然后太医院可以继续深入研究下去,将来如果寄生虫大爆发,别人治不了,还不是得到咱们韩国来?” 韩师冷笑一声:“大哥,别人治不了,难道南阳也治不了?你以为咱们研究出来的东西南阳不掌握吗?” “何况我们三个是皇子,不是学者,韩国等着我们拯救,我们不能在这里蹉跎岁月吧?韩国还能坚持多长时间?” 老大韩婴沉默了,他不得不承认韩师说得对。 这段时间的南阳生活,让他有点飘飘然了。 老二韩咎却不以为然:“老三,咱们是十二月来的,现在才二月,充其量也是两个多月的时间,我记得在韩国大哥养赛马都能花上两年,老三你为了训练杀手那一套,在八色旗一蹲就是一年。” “怎么?那个时候时间就足够了?那个时候我们大韩的危机就不重了?” “再看看我们搞的那些东西,对大韩有没有帮助?赛马的确是筛出了不少好马种,但是想要成规模,甚至能多到往外卖,没有个十年二十年想都别想。” “八色旗又怎么样了?一艘飞艇,一夜之间轰平了八色旗,多少年培养出来的杀手毁于一旦。” “大哥、三弟!认清现实吧,我们拿什么跟南阳斗?” 韩师霍然变色:“二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韩婴也沉下了脸:“老二,你又想要干什么?” 韩咎把嚼成草沫的狗尾草吐掉:“我什么意思?我的意思很简单,打不过就加入!” “现在还没有几个国家跟在南阳后面屈居人下,我们为什么不能做第一个?” 韩师怪叫道:“老二你说这话不觉得丢脸吗?” “丢脸?!”韩咎愤愤地站起来:“穷才丢脸好吧?那么大的韩国,老百姓过着食不饱腹,夜不蔽体的生活,丢的不是老百姓的脸,丢的是我们皇族的脸!” 他伸手一指暮色苍茫中的南阳城,“如果我们大韩的百姓到了南阳,吃着油炸鸡腿,住着美观的小木房,夜里看街灯如龙,白天看商旅如织,他们会不会觉得之前在大韩活的一辈子白活?” “他们会不会说,但愿有来生也生在南阳?” 韩咎的一番话,让韩婴和韩师都默不作声。 韩咎接着说道:“我们的目标是什么?就是让大韩富起来啊,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加入?我觉得就应该跟南阳结成联盟,大韩百姓能吃苦,过惯了苦日子,什么脏活累活都不嫌弃。” “只要南阳把这些工具、仪器、设备稍稍放出一些给我们,大韩就能让老百姓活得更好一点。” “我这种想法很丢脸吗?”韩咎指指身后的实验室:“没有这些支持,我们三兄弟现在还在大韩国里当穷大王!” 接下来就是长久的沉默。 三兄弟各想各的心事,虽然老二韩咎的话难听,但是他说得的确是事实。 大韩想要振兴,其实不用非得以对立的姿态去和南阳搞,完全可以像韩咎说的那样,做魏国的小弟,承认魏国更高的地位,甘愿把自己摆在第二等的位置。 只是这样争取来的幸福,还幸福吗? 第一百六十三章 王峦来访 类似的争论,在三兄弟之间时有发生,而且随着他们在专业上的逐渐深入,这种争论就越发频繁起来。 这次争论,只不过是三兄弟日常争论中最普通的一次罢了。 但是这次韩咎明确提出了意见,就是甘当附属国,甘当跑腿小弟。 韩婴和韩师没有明确表态,但是他们两兄弟的内心,也不可避免的动摇了。 不是三兄弟不够坚定,相反这三兄弟算是很坚定的了,但是在目睹了南阳与韩国截然不同的发展规划和政务处理方式后,这种高效、廉洁的体制就深入了三兄弟内心。 虽然他们三个是皇子,是大韩的合理继承人,但是他们也更深刻的明白大韩的症结在哪里。 跟南阳对比,毫不违心地说,南阳要比大韩开明得多,宽容得多,高效得多,住在南阳的人明显更加幸福。 韩婴和韩师之所以没有跟老二韩咎争辩,是因为他们也知道大韩的确是比不了,的确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 如果大韩国各州府郡县都能像南阳一样,大韩必将成为天下第一。 “大哥、三弟,我觉得,我们来偷师学艺,不光是学怎么做肥皂,怎么制棕榈油吧?难道人家治理南阳的手段,我们不应该学学吗?” 韩咎的这句话在韩婴和韩师的心里反复响起,兄弟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终于,大哥韩婴说道:“我觉得老二说得有点道理。” 韩师虽然还是有点落不下面子,但是也没办法反驳,只好哼哼唧唧的。 三兄弟还没有商量出一个所以然的时候,看到院子前面的矮篱笆外面,远远走来一个有些消瘦的中年人。 这个中年人走到三兄弟的院门外就停住了,朝三兄弟拱了拱手:“请问是韩氏三杰吗?” 韩氏三杰,这个绰号是医学生们送给三兄弟的,以表达对他们三兄弟的敬仰之情。 韩婴坐在那里没有动,老三韩师走了过去,隔着矮篱笆答道:“正是韩家三兄弟,请问仁兄如何称呼?” 中年人拱手道:“在下王峦。” “久仰韩氏三杰大名,早就想来请教,无奈学业繁重,常常不得空未能成行。今天休课,所以冒昧前来,多有打扰。” 韩师一听这个王峦的话,就知道都是医学生,最近有好多医学生慕名来访,除了想要探讨一些专业上的知识之外,主要是想跟三兄弟混个脸熟。 将来保不三兄弟的实验室再扩大,要招几个学徒的时候,这些医学生就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 不过这些医学生大多数都很年轻,因为韩氏三兄弟本来就是年轻人,倒是少有中年人来拜访他们的。 “王兄不必客气,谈不上什么打扰不打扰,王兄里边请。”说着韩师打开了院门,将王峦引入院中。 韩师又把王峦跟韩婴、韩咎介绍一番,几个互相见礼后就在院中的石桌石凳上落座。 “不知王兄是否也在修医学生,还是另有专业?” 现在南阳的学生实在太多了,只要有一点空,这些人都不肯放过,无论年纪大小,一定要去学些东西。 所以三兄弟看王峦的年纪不小,但是猜到也是学生。 果然王峦点点头:“在下还在基础班,要等两个月之后才能进入医学专业。” 这话就有点意思了,一般来韩氏三兄弟这里的,都是医学专业的学生,来访的理由一般都是学业探讨。 但是还在基础班,就跑过来探讨的,实在是第一次见到。 当然基础班不意味着就没有技术含量,基础班一样有许多大神,比如物理班,比如算术班,都有很多厉害人物。 有时候韩氏三兄弟有问题需要计算的时候,还需要去基础班找算术大神帮忙。 不过这个王峦日暮来访,又不是医学生,三兄弟就不知道应该谈论点什么。 好在王峦健谈,几句话就把气氛搞得轻松而随意。 王峦才开口问道:“我听说三位兄弟最近在研究血液学,而且颇有建树,不知道能不能稍做讲解。” 他笑着搓了搓手:“在下从小就对医学好奇,也曾自学过一段时间,新体系没有学过,当时学的都是旧体系,对一些传染疾病有些心得,如果三位没什么事情,倒是可以交流交流。” 王峦自从到了南阳之后,就一头扎进了基础班。 无论是南阳字体还是算术物理,都让王峦感到极为吃惊。 他的世界观是一个极为保守的法古世界观,以古为尊。对于古时修流传下来的东西,都视为极为神秘。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按照那卷残破的古书上的丹方,整整炼了半辈子,只为了一枚仙丹。 但是在基础班,王峦的世界观虽然还没有被打碎,可是也出现了一丝缝隙。 最初王峦进入基础班之后,还算是比较认真,可是上了两堂语文课之后,就觉得这些义学水平不过如此,因此态度开始有些懈怠。 直到第一节物理课,老师在课堂上问了几个很普通的问题:为什么从路灯下走过地面会有影子?为什么雨后天空会有彩虹?为什么每个人发出的声音不同? 如果按照王峦旧有的观念,这些问题他根本就给不出准确答案,或者干脆不予理会。 但是在课堂上,老师深入浅出的把这几个物理现象加以解释,并告诉学生们:“知道原理之后,你们可以根据这些原理去试验。” 王峦拿着三棱镜看到折射出来的彩虹时,他的旧有世界观就出现了一丝缝隙。 原来彩虹不是一种神物,也不是某个神仙留下的痕迹,而是它原本就在空中,无处不在的阳光,就是彩虹。 越是学下去,就越是感觉到可怕。 他害怕继续学下去,课堂上教给他的知识就会动摇他炼了半辈子的丹。 于是他打算利用自己这些年的医药知识,跟最出名的医学生互相印证一下。 其实他这个所谓的印证无非就是为了找一个心理平衡,找一个自己想要的答案,证明自己搞的那颗仙丹并不是胡搞乱搞。 第一百六十四章 生物实验室 王峦对那个丹方中的几味药的分解组合已经极为熟悉,从药理到药性,都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今天到韩氏兄弟这里来,就是想要通过韩氏兄弟从侧面印证一下。 如果韩氏兄弟答对了,那么就说明丹方是真的,有效。 如果韩氏兄弟答错了,那就说明新知体系的医学生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一样在仙方面前栽跟头。 就是怎么王峦都赢,因为他被物理学打击得有点不自信了,就是到这里来找存在感,求安慰的。 面对着王峦客客气气的请教,韩氏三兄弟自然不可能拒绝,于是四个人围坐一桌。 王峦开口“讨教”:“三位仁兄,在下早年曾在游山之中,发现一株奇草。” “此草叶如舒掌,一根叶柄上分出五条叶片,牛马不食……”王峦一边说,一边从袖子里掏出一截蔫了的草放在桌上。 “请教三位仁兄,这到底是棵什么草,能吃吗?” 说实话,韩氏三兄弟是专攻血液方面的专业,对药物还真不太了解。 但是有了对血液的研究,三兄弟早已经成熟在胸,他们现在对于血液有一整套可以逻辑自洽的解释体系,只不过还没有放出来,要等到三月末开扁鹊奖的时候才说。 现在王峦拿了一棵草来,求药性和药理,对于韩氏兄弟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 “这个好说,王兄如果不急的话,一周之后来取结果。如果加急的话……我们兄弟也有学业,还有各种事情,你看这个……”韩咎欲言又止。 王峦本以为大家坐在一起,会就着这棵草展开讨论,或者推测等等都可以。 然而韩氏兄弟的做法居然是留下这根草,让王峦一周之后取结果。 王峦虽然有些不甘,可还是站起身礼貌的离去,在他看来,其实一天和一周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那棵草的药性药理全在他心中,无非是听韩氏三兄弟亲口说出来罢了。 倘若三兄弟说错了,或者说漏了什么,那么所谓的新医学,也就是那么回事吧,毕竟还是比不了半生浸淫。 王峦告辞之后,三兄弟都搞不懂这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像这种不知为何种药草,可以去药房请教啊,也可以拿到学校去问老师,甚至可以交给市政厅进行查验,可是这个王峦拿到三兄弟这里是什么意思呢? 还是老大韩婴猜得准:“依我看,这个王峦来者不善,他说的是来讨教,我看不像,倒像是来考校的。” 韩咎也说:“大哥说的没错,这个王峦的确是一副来考校的样子,跩的跟个二五八万似的。” 韩师拿起那根草叶,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那咱们还分析这株草吗?” 韩婴道:“分析,当然要分析,我觉得这个人既然敢拿出这个东西来,就说明有一定的难度,那就意味着这东西的挺复杂。” “现在我们已经进展到通过服用某种药草后,观察血液的变化,并且观察在服药后血液内寄生虫情况。” “这株药草既然牛马都不吃,说明有毒,越是有毒的东西,应用到药物方面效果越好,咱们的多个实验都已经证明了。” “接下来还是老规矩,先用小动物试一下这株草的毒性。” 对于血液检测,这韩氏三兄弟已经搞出了一整套流程,似模似样的。 先是按照这种草的样子,绘制了一张图,把这种草的样子原封不动,原滋原味地画在了纸上。 然后韩咎负责去人多的地方发放,收集更多相同的草。之后才是用小动物进行试验,要确保至少三种动物。 最后才是观察动物吃下药草后的反应,并加大和减小剂量进行对比。 “大哥,今天天色已晚,而且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着的试验怎么办?” 韩婴说道:“这段时间就当作是最后冲刺前的调剂吧,这种草我们也没见过,我们检测一下,也许还能给我们的最后实验提供新思路。” 韩师同意,韩咎同意,于是第二天开始,韩氏三兄弟开始按照标准流程检测这棵草。 事实上,在南阳这片荒山野岭上,这种草还真的有,只不过产量不多。 大量的药草收到实验室之后,就进行了标准的实验流程,先上小动物,然后是逐渐加大剂量。 通过没有喂食过的小动物血液和服食过药草的小动物血液对比,最终得出了初步结论。 这种药草对活物的影响不大,可能会导致困倦、眩晕等症状。 通过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的观察,不再喂食药草的动物血液已经恢复到未服食之前的状态,说明这种药草的毒性有限,排出也很快。 于是第五天韩师自告奋勇尝了一株。 接下来韩师自我记录:心跳加快、晕,想吃饭,很兴奋开心,想找人说话,而且嘴巴麻酥酥的。 观察服用前后血液的变化,发现服用后血液中多了一种物质。 而这种物质,就是对人起作用的东西了。 接下来就轮到了设备上场,干燥、粉碎、蒸馏等一系列操作下来,当最后一道工序结束之后,剩下了一堆白色粉末。 把这些粉末放在纯净的血液中观察,与服食后的血液中多出的物质相同。 也就是说,韩氏三兄弟把这株药草有毒的物质提取了出来。接下来,就是对这种物质的毒性分析。 韩师是尝过这种东西的人,他最有发言权,所以由他来做总结:“这种草里面的毒可以刺激心跳,就是提神,如果精神不振,身体疲惫的人服了这种毒,一定会暂时缓解。” “另外这种毒还会让人想说话,很兴奋开心,还想吃很多很多东西。” “可见它作用在心和脑,还有胃,这是什么经络?” 韩咎说道:“你这样混为一谈是不行的,经络是旧医学的理论,跟新医学不太一样,还是别混淆了。” 韩婴道:“按新医学来讲,这种毒作用于神经,无论兴奋开心还是进食欲望,都来源于神经。” “那么结论就是:这是一种神经毒素。” 第一百六十五章 围绕金线草的争端 就在韩氏兄弟作出结论的第二天,王峦如约而至。 韩师把那株药草放在桌上,用手搓弄了一下叶子:“想必王兄知道这种药草的名字吧?” 王峦也不遮掩,直接承认:“这株药草因为有一根黄线直通,因此叫做金线草。” “原来叫金线草。”韩师拈起一棵说道:“这种草含有神经毒素,可以对人的神经产生影响,如果服食过量的话,会死的。” 王峦“哦”了一声:“请教一下,这草走的是手少阴还是足少阴?” 手少阳指的是心经和小肠经,足少阴走的是肾经物脾经。 王峦提出这个问题,是想从韩氏兄弟验证一番。 然而韩师摇了摇头:“金线草,含有神经毒素,攻击的是神经。至于经络,不是我们兄弟学习的范畴。” 王峦没想到韩师的答案就是如此简单,他本以为韩氏三兄弟既然顶着优秀医学生的名头,如果说连经络都不懂的话,岂不是被人笑话? 可是看韩师的意思,这就是最终答案了。 王峦觉得这医学生未免有点名不符实。 说什么神经毒素,完全是一家之言,王峦觉得这所谓的新医学不知从哪里听来的理论,就自成一套体系,是不是有点太狂妄了。 “那么,研究七天之后,三位仁兄得出的结论难道就只有这一句话吗?” 韩师当然知道一大堆数据。 按照新医学体系的做法,研究到这一步就可以了,一个是剂量,多大的剂量可以造成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另外一个是制造标准,通过什么方法,用哪些设备,采取什么措施可以得到纯粹的毒素。 这就是新医学体系和旧医学体系的不同。 至于这东西应该怎么化解,通过什么东西来中和毒素,就是第二步的事情了。 而第一步这七天已经累积了许多数据,比如实验笔记,详细的记录了加大药量后,小动物的各种变化,还有提取毒素的步骤,更是非常详细。 厚厚的笔记写了足足三大本。 当然最后所有的数据汇成了一句话:这种草含有神经毒素。 如果把三兄弟做的笔记拿出来,每一张笔记都是宝贵的,不可或缺的,但是单独拿出来的话,的确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不是韩氏三兄弟应付王峦,而是实验结果就是这样的。 他们证明了这种草的成分和作用,并且详细记录了毒素的影响,还成功提取出来了。这些提取物将来在其他实验中可以派上大用场。 但是王峦并不了解新医学这一套,觉得三兄弟只给出了一句话的解释太过于潦草。 依他的性格,就算不发怒也要冷嘲热讽几句,但是为了不惹麻烦也不引起关注,王峦还是忍了下来。 “三位仁兄对医学之道的解释未免太过简单。” 王峦觉得三兄弟也就是这样吧,名声十有八九是吹出来的,没什么真东西,在这里继续纠缠下去也没什么意思。 于是他随意的拱了拱手,起身就要离开。 韩师从王峦的脸上看出了不屑,心里也是一阵无语。 这个家伙自己找上门来,大言不惭地说要请教,丢下一棵药草就走。 自家兄弟本着求真实证的精神,这七天实实在在做了不少工作,结果这个家伙就丢下一句话连个谢字都没有? 而且语气中明显带着偏激和不屑,韩师又不是三岁小孩看不出来。 所以当王峦拱拱手就要离开,韩师就再也忍不住开口问道:“那不知道王兄可不可以赐教呢?” 他拿起桌上金线草,向王峦一抛:“在下倒想听听王兄的高见。” 王峦接过金线草,说道:“高见不敢当,浅见倒是有一点,既然韩兄想听,那在下就献丑,略讲一讲。” “这种草生于山坡属阳性,其味甘,性燥热,故而服食之后,激发心血,会出现多语症状,另外此药草入手少阴心经,所以服食之后影响心性,易致幻。” 王峦从“四气”、“五味”和“归经”三个方面进行了描述。 十几年来,他已经把这件药草研究得非常通透了,所以此刻随口道来,心中还暗暗得意。 韩师承认从旧医学的角度来讲,王峦算是把这个金线草的药性和中毒症状讲得差不多。 他不得不承认王峦讲得挺对,无可辩驳。 虽然三兄弟七天做了大量工作,可王峦在这些药草上用了半生的功夫,不但清楚知道金线草的特性,而且知道搭配其他药草炼制仙丹。 七天怎么跟半生相比? 可是韩师不服,又辩不过王峦,他气愤不过,就提了个问题。 “既然王兄研究得这么透彻,那在下可不可以提一个问题?” 王峦得意洋洋地说:“请讲。” 韩师有意羞辱他,就问道:“王兄刚才提到此药走手少阴心经,请问如何走,从哪里走,麻烦指一下。” 王峦一愣。 所谓手少阴心经,是人体十二经络之一,简单来说,就是从心脏处开始,经过腋窝,沿手臂内侧至手小指末端的循经。 它有几个分支:一支向下通向小肠,一支向上沿着食管上行至眼睛,还有一支上行至肺部,在腋下出来,沿上臂的后缘行至手腕内侧,到小指内侧的少冲穴。 但是要说这药草从哪里走到心经,他还真说不准。 吃到肚子里这个是肯定知道的,然后从肚子里到心,又从心到小肠,从心到眼睛,从心到小指,这几条经脉的路径,王峦是答不上来的。 别说王峦答不上来,很多优秀的医生都答不上来。 有多少人穷其一生,要寻找经络,都找不到半点痕迹。 韩师所学的新医学,在开课的第一天就提到了经络不可见的问题,老师说相信经络的存在,但前提是有一种能观察气的镜子,通过镜子能观察到气的流向,才能发现经络存在。 韩师料到王峦是回答不了这个问题的,也不着急催他,就抱着双臂静静看着王峦。 而王峦刚刚还摆出一副前辈的样子,显摆了几句药理药性,结果就在经络的问题上卡住了。 第一百六十六章 在下鬼迷心窍 他从来没有验证过经络的问题,因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炼丹爱好者。 经络在哪里,存不存在,他根本就不关心,唯一关心的就是仙丹是不是能炼成。 韩师一句话就问住了他。 他刚刚说完药从手少阳走,然后人家就问手少阳在哪里,怎么走的。王峦根本回答不上来。 这真是个刁钻的问题。 王峦没想到会有人穷究这个问题不放。 是啊,这种药按照药经的描述来说,的确是走手少阳,但韩师让他指出来,王峦根本做不到。 他咳了一声:“韩兄,我觉得这个没有验证了必要了吧。” “假如这个药的效力是从心到肺,难道我们还能找个活人切开他的胸膛观察不成?” 韩师冷笑一声:“原来王兄关于药草的效力,只是听说啊。” “虽然我们兄弟对这个药草了解得不多,但幸好全都是实证的,否则一旦有别人问到怎么办?” 王峦差点被气得吐血,可是他又没什么办法,总不能真找个人来割开胸膛查看。 而且就算真的找到人了,也可以随便割开胸膛,可是他仍然不确定能找到从心到肺的那段手少阳心经。 被韩师几句话逼在这里,愣是回答不上来。 王峦也不敢瞎说,万一说错了怎么办?还不得被韩师笑话。 可是就这么灰溜溜的走了,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啊。他本来是到韩氏兄弟这里找存在感来的,可是没想到韩师一个反击就让他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现在处于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要是认栽的话,心高气傲的王峦受不了。 可是不认栽又回答不上韩师的问题。 韩师装模作样咳嗽了一声:“哎呀,看来王兄对经络也不太熟悉呢,那我们就此别过?” 这相当于下了逐客令了。 王峦羞愧地一拱手,灰溜溜走出了大门。 韩师看着王峦的背影冷笑不已。 王峦越想越气,他本是气高气傲的一个人,因为在基础班学了几天课,他又有基础,学的比较快,就自以为了不起。 可是在基础班的物理课上,王峦被打击得不轻。 几个简单的常识,就差点动摇了王峦的“道心”,为了平衡自己,他拿自己用半生时间熟悉的丹方去考校韩氏兄弟,希望这三个被新医学培养出来的家伙败在自己手下,为自己的道心找回一点支撑。 然而结果却截然相反。 韩氏兄弟给出了一个标准答案,然后仅用了一个问题就再次打击了他的“道心”。 王峦明明知道韩师问出这个问题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找回“场面”。 可是他却忍不住往那个方向去想。 所谓的手少阳到底存不存在?如果不存在的话,会不会影响仙丹的吸收?上次炼制仙丹失败,是不是经络的原因导致的? 王峦越想就越感到可怕,真想现在就找个人剖开看看,手少阳到底在不在,药力是怎么从手少阳走的。 原来他没接触过新医学,也没接触过什么物理课,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经络一说已经有上千年历史,名家名医无数,全都是在经络这一体系下发展出来的。 王峦怎么也没有想过去质疑这套理论,甚至去推翻这套理论。 但是今天韩师的一句诘问,像一柄大锤一样重重敲在了王峦的心头。 他开始怀疑自己十二年前的失败,会不会是因为经络的问题而导致。 因为那个丹方里,并不是所有的药草合成一丹,而是有先有后,有君药也有臣药,所谓开路先锋,要容纳仙丹进入体内,需要有开路药。 其中有三味药要先服下去,并且通过经络打通所谓的三处“丹田”,最后才能服食仙丹。 没有接触新医学之前,王峦对此丹方深信不疑。 然而刚刚跟韩师的几句对话,让王峦深度怀疑起经络有没有错误。 假如有错误,那么仙丹显然不能发挥作用,自己上次的失败,会不会就是经络导致的问题。 王峦一边走一边忍不住胡思乱想,越想就越觉得有道理。 一定是经络出了问题,否则仙丹怎么会失效?又怎么会化为毒丹,险些要了他的命? 当时他还把仙丹炼制失败归结为阴气不足,现在看来,阴气不足是一个方面,但即使再不足,经络走对了的话,也能有点效果。 半生辛苦,一颗毒丹,要不是那人相救,王峦坟头草都有一人高了。 他走着走着,忽然停下了脚步,对着天空狠狠地一挥拳,又转头往回走去。 没错,王峦并不是一个死脑筋的人,也不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为了他毕生追求,什么脸面都可以放下,更何况一次小小的较量,认输又有何妨? 既然仙方的路已经走了半生,既然新医学讲究实证,那索性就双管齐下,看看新医学这方面有什么突破,也好过自己一个人再拼搏半生。 想到这里王峦就打定了主意,一定要学会新医学,然后新旧两方共同验证。 既然金线草的验证结果,新医学说是神经毒素,丹方上的描述也都一样,那岂不是说明,可以利用新医学逐步验证丹方? 对仙丹丹方来说,低个头算什么?就算让他王峦趴下磕头,都没有问题。 再次回到了韩氏三兄弟的小院门前,王峦开始敲门。 仍然是韩师迎了出来,因为小院没有围墙,只有短篱笆,所以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门前的王峦。 “咦?这不是王兄,怎么?又是来请教加指教的?” 韩师的话里带着不软不硬的钉子。 王峦深施一礼:“韩兄,是在下错了,在下已经认识到错误了,特意登门致歉。” 韩师也不开门,抱着双臂,就隔着门冷冷地跟他说话。 “哟,王兄能道歉那可是真不容易啊,再说咱们之间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有什么事情非要王兄来道歉吗?不需要不需要,王兄请回吧!” 王峦央求道:“韩兄,是在下的不对,是在下鬼迷心窍,想到韩兄这里来搞事情。” 第一百六十七章 王峦的计划 “不瞒韩兄,在来之前,对于金钱草这种药物我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对这个跟韩兄比赛,实在是赢了也有愧。” “韩兄大人不记小人过,在下越想越不是滋味,虽然在下年纪比韩兄大一些,但是甘愿做一名弟子,就在韩兄手下伺候,也好常常能得以指点。” 韩师有点懵了,刚才还死不认输的家伙怎么转眼就变了一个人似的? 而且听他说的这意思,是要以学生的身份加入进来,跟自己三兄弟学习。 “王兄不必如此,这个我们三兄弟一向是不收弟子的。”韩师连忙拒绝。 开什么玩笑,他们兄弟三个有一大堆需要背人的勾当,怎么可能收弟子呢?万一被这个王峦识破了身份怎么办?万一影响了振兴大韩的计划怎么办? 所以收徒是不可能收徒的,根本都不需要去问大哥和二哥,韩师自己就可以做主回绝了。 王峦一听韩师拒绝,他也不着急,诚恳地说道:“韩兄,不需要急着拒绝在下,请听在下一言,再做决定也不迟。” 韩师点头,心想你还能说出什么来,不管说什么我都拒绝就是了。 王峦说道:“在下是真心实意想要跟三位韩兄学习新医学知识,所以才来拜师,另外在下也认识到了之前的错误,保证将来不会再犯。” 韩师嘴上一边客气,心里一边想:“你说得再好,我也不可能答应你。” 王峦继续说道:“为了减轻三位韩兄的负担,在下愿意帮助韩兄做任何医学实验。” “而且但凡韩兄有事,尽管找我,无论什么时候,什么事情都随叫随到。” “如果韩兄不喜欢收徒也没关系,韩兄尽管率性而为,我始终将三位韩兄当作老师。” 韩师仍然是慢慢摇头,王峦说的这些他并不感兴趣,也不想平白无故多出一个弟子。 王峦看到韩师摇头拒绝,仍然不死心,他来之前,紫衣老者承诺每年给他提供一部分银子用于发展,所以王峦算得上是有钱人。 “韩兄,在下还可以为三位韩兄的实验提供资金支持,只要韩兄有需要,在下必将全力以赴!” 韩师有些心动了。 他们兄弟三个最缺的就是钱了。 虽然秦朗给了他们一笔资金用于实验,可对于三兄弟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实验是恨不得越细越好,时间越长越好,数据越真实越详细越好。 没钱的时候,一只实验动物只能得出一个结果。 而十只实验动物就能够提供相当多的数据做为参考了,那么一百多实验动物呢?做出来的实验无疑更加准确也更加安心。 但现实问题是三兄弟没有那么多钱用于实验。 上次秦朗给的钱已经快要花没了,韩婴和韩咎一早上就跑出去购买物资,所以不在家中。 韩师听到钱这个字,神色变得专注而严肃。 王峦很快捕捉到了韩师面部的表情变化,知道自己赌对了,对方很缺钱。 于是王峦的信心大增,再度抛出诱饵。 “韩兄,请放心,为了三位的清静,我绝不会多有打扰,只有你们做实验的时候,我才会过来学习一阵。” 王峦如此巴结韩氏三兄弟,一个是因为真的想学东西,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韩氏三兄弟在南阳的新医学界算得上一席人物了。 这些专业知识深入下去,老师已经不如学生懂得多了。 随着实验越做越多,韩氏三兄弟掌握到的关键数据也越来越多,要想在新医学方面学到更深入的了解,就得找些专业拔尖的人物去跟。 要论起拔尖的话,韩氏三兄弟显然就是这种。 所以王峦也是为了自己将来能在新医学这方面深入一下,另外也想利用韩氏三兄弟的实验室完成关于仙丹丹方的重新检测。 丹方共有二十二味药,其中三味是臣药,开路先锋,打通丹田所用。 另外十九味才是君药,这十九种每种都十分珍贵,难以找到并凑齐。 十二年前,王峦身为南阳郡守,也是用了十年的时间才把十九味君药凑齐。 现在要再凑齐一次,没有个十年也要八年,王峦想既然韩氏兄弟可以很轻松的分解出金钱草的药性,那么其他更加难凑的君药,是不是可以寻找同类代替。 这些想法在十几年前就有,但是因为种种条件限制,王峦始终未能如愿。 如果韩氏兄弟能找到金钱草的同类药物,相信也可以找到其他珍贵药物的同类药草。 有了实验室,王峦的炼丹计划就可以更快的进行。 有了这三方面的原因,王峦才锲而不舍地要求做韩氏兄弟的徒弟。 韩师已经明显被打动了。 说实话他是挺希望能做更多实验,能在这行业里面更加深入,掌握更多秘密本领,这样才有资格跟秦朗讨价还价。 但是资金就是这么多资金,还都是秦朗奖励的,这些奖励金额一旦花完,三兄弟就会陷入拮据的状态。 实验停顿,也就意味着专业研究停顿。 韩师为此深感忧虑。但是现在不同了,王峦这个家伙居然说要主动加入,还要主动提供实验资金。 而且这个家伙很懂得看眼色,几次拒绝就意识到韩师在意的是什么,把所有敏感的条件全都让出来。 比如为了不打扰他们三兄弟,平时不上门,只有在实验的时候才上门学习。 并且没有师徒名义,不需要为此负担什么,之间也没有更多复杂的关系。 韩师在王峦期盼的目光下,终于缓缓点了点头。 王峦大喜,这一番求情可是费了好大劲。 这时他听到韩师说道:“你也不需要先高兴太早,毕竟实验室是我们兄弟三人的,现在大哥和二哥不在,收不收你,要等大哥二哥回来一起做决定。” 王峦连忙点头表示理解。 “请韩兄放心,我不着急,明天我再来拜访三位,相信那个时候,另外两位韩兄也已经回来了,咱们再商议这件事情,今天在下还有事,就先走了。” 说着王峦匆匆离开了韩氏兄弟的家。 第一百六十八章 君药十九味,臣药三味 回到自己的住处后,王峦拉过椅子在窗前坐下,看着阳光从玻璃窗子透进来,落在地板上。 去韩氏兄弟那里本来是无心之举,现在意外发现可以通过实验室来验证丹方。 王峦解开衣襟,他的胸膛上密密麻麻刺了好多字,包括两只手臂上都是,内容正是他当年获得的丹方。 最初他为了保密,把残破的古籍四处藏,但是实在不放心,怕被别人发现。 后来用老嬷嬷做了试验之后,发现即使是残方,都会产生一部分效果,就更加珍惜这个丹方,无论放在哪里都觉得不安全,干脆纹到了自己的身上。 丹方上面的药草,很多名字都十分生僻,就算去药房都买不到。 王峦为了弄清楚到底是什么药草,足足用了三年的时间,费了不少劲。当年为了试验这些药草的药性是不是跟丹方相同,更是耗费了大量精力。 现在有了韩氏兄弟的帮忙,他完全可以借助实验室对这些药草复验一遍,以求更加准确。 金线草,就是丹方中提到的第一味药。 王丹看着自己胸膛上密密麻麻的字迹,不禁感慨起来。 要是早知道韩氏兄弟的验证方法就好了,因为他们不但验证了丹方的药性,还收集了一大批金线草。 这样的话,以后验证每一味药,都应该会收集到很多,这样就省得王峦再收集了。 穿好衣服,把那片纹身遮盖起来,王峦走到箱子旁,打开箱盖,拿出一个黑黢黢的瓶子。 瓶子里装的,是一种剧毒,十二年前,王峦也就用了一小瓶,投放到南阳的一片湖泊里,接下来的三十天,南阳城的人几乎都死绝了。 就算侥幸活下来的,也是身染重病,没多长时间就呕血而亡。 这一次王峦打算把用量翻倍,使用两瓶,相信到时候肯定死得更多。只有多死人,他才能收集到大量的阴气。 这种毒物同样是跟丹书一起得到的。一共有三瓶,十二年前用掉了一瓶,剩下这两瓶,王峦打算一次全都用掉。 当然,在使用这种毒之前,要服解毒药,上一次他就是没有重视,解毒药剂量少了一点,结果就差点死掉。 王峦检查了一下瓶子,密封得很严实,他才放下心。 这个瓶子如果开了封,那绝对是要命的事情,别人死不死不知道,王峦一定是第一个死的。 所以他每天都要来检查一下瓶子,拿起另一个瓶子看了看,密封严实。 他把两个瓶子又放回到箱子里,盖好箱子,开始琢磨起韩氏兄弟的事情。 丹方分两部分,君药十九味,臣药三味。其中的金线草正是臣药中的一味。 也就是说,接下来还有二十一味药需要收集和验证。当然有了韩氏兄弟的验证方法,将大大缩短时间,以前他一个人用了几年时间才完成的事情,现在可能不超过三个月。 当所有的药材都收集验证完毕,就到了放毒的时候了。 王峦相信,韩氏兄弟越是在这个专业中深入,就越是不可能拒绝验证这些东西。 甚至有可能,韩氏兄弟会把验证药草的事情交给自己。 第二天,王峦就早早来到韩氏兄弟的房前。 韩婴、韩咎今天没有出去,韩师已经把王峦的事情跟他们两个说了一遍,兄弟三个都同意让王峦加入进来。 因为王峦加入进来好处多多,除了能提供一部分资金以外,还可以让王峦干一些杂活。 “王兄,我们同意王兄加入实验室。但是条件是我们只是合作关系,而且需要王兄提供实验资金,另外我们也仅仅是在实验时进行合作。平时互不干扰,不知王兄可同意?” 王峦自然是满口答应,他的真实目换就是为了验证丹方。 现在能使用实验室,并且利用韩氏兄弟在新医学专业的执念,稍微加以引导,就可以轻松实现他自己的目的。 “三位韩兄肯答应,那就再好不过了,在下没有什么别的要求,一切以三位的意见为准。” 看到王峦这么轻松就答应了下来,韩氏三兄弟也很高兴。 王峦道:“在下对药草比较感兴趣,不知道关于金线草还有没有更详细的信息?” 已经成了“自己人”,韩氏兄弟也不再保留,挑出一部分金线草的实验记录本交给王蛮。 “王兄不必客气,这是我们对金线草进行分析时所做的记录,如果对王兄有所帮助,那就再好不过了。王兄可以随便看这些记录,但是不能拿走,也不能损毁。” 王峦接过记录本翻了翻,立刻就被记录的详细和准确吸引住了。 由于他从前遵循着旧医学体系,讲究的是一人一方,每个人身体素质都不同,所以药方也不相同。 可是韩氏兄弟的记录本显然是按照新医学体系来记录的,虽然看起来比较啰嗦,繁琐,但是比较准确,可信。 王峦大喜过望,连忙对三兄弟诚心道谢。 有了这些记录,对于他验证丹方来说,帮助无疑是巨大的,哪里还会在意那些限制。 “请三位韩兄放心,我就在这里看,绝对不会拿走,更不会透露出去。” “不过,我抄录一份可以吗?”王峦问道。 韩婴想了想,将来可能还有许多事情需要王峦去做,如果不让他抄录的话,未免有点不尽人情。 而且既然加入了实验室,王峦一定有许多独自呆在实验室的机会,如果他真的抄录,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既然无法禁止,不如干脆不禁止,至少还能博得王峦的一点好感。 韩婴看了两个兄弟一眼,见他们都没有明确反对的意思,就对王峦说道:“王兄,抄录可以,但还请不要外泄,毕竟这些记录是很宝贵的,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如果经易外泄的话,就会让我们自己变得一文不值。” 王峦连忙发誓:“如果在下把抄录内容泄露出去,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他当然不会泄露出去,那可是他的丹方啊,已经保密了半辈子,而且还将继续保密下去。 第一百六十九章 南阳的变化 随着二月过去,距离第一届扁鹊奖开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 包括韩氏三兄弟在内几乎所有医学生都在为冲击大奖做着准备。 王峦也是如此,他正在加紧学习基础课。争取早一点进入专业学校学习医学专业。 另一边,他也在努力搜索三味臣药中的另外两味,一旦收集齐全,就会拿到实验室,请韩氏兄弟帮忙验证。 三月气温上升,秦朗也从京城回到了南阳。 好不容易搞定了魏武,让他同意了在郑国举办婚礼,也算是费尽了心思。 结果又闹出了一场涉嫌谋反的案子,朝廷还要先堵住那些人的嘴,因此婚礼不得不延缓举行。 不过这也给了郑容那边一定的时间,一场婚礼,光是说服了魏皇还不够,还有郑皇和唐皇。 无论哪一个皇帝反对,他的婚礼都不够圆满,因此秦朗虽然回到了南阳,仍然有些郁闷。 师爷第一时间找上了秦朗。 “老爷,老爷不在这段时间,我十分想念啊,恨不得飞到京城去……” 秦朗瞪了师爷一眼:“郑容来借飞艇,你借给她了?” 他回到南阳,第一件事就是想踢师爷的屁股。 临走的时候交待得好好的,让师爷守好大本营,结果可好,他人还没进宫城的大门,头顶上郑容已经驾着飞艇到了。 甚至还引发了一场微型冲突,虽然最后完美解决,可是师爷罪责难逃。 所以秦朗一看见师爷,就恨不得一脚把这死胖子踢到阴沟里去。 师爷一听老爷回来第一句话就是飞艇的事情,知道自己肯定是职责有失,老爷回来肯定是要责罚的。 与其被打着低头,莫不如主动低头。 师爷跟在秦朗身边这么多年,早就把秦朗的脾气摸得清清楚楚。 所以他毫不犹豫就是一跪,双手紧抱秦朗大腿哭丧着说道:“老爷你打我吧,可是我也没办法呀,郑公子拿剑搁在自己的脖子上威胁我,我不能逼她做傻事呀。” 秦朗本来是想要狠狠骂一顿师爷的,连骂人话都想好了,但是被师爷这一跪一抱再一哭,还真有点下不去手了。 “快点起来吧,把你那点鼻涕都蹭老爷我的身上啦!” 师爷连忙松手,尽管脸上还带着泪,仍然一脸开心谄媚的笑容:“老爷饶了我了,下次再也不敢了。” 秦朗摆摆手,他知道郑容有了身孕之后,肯定是想要去魏国京城寻找自己。 但是他没想到郑容的决心有这么大,听师爷说甚至不惜以自戕相威胁,可想而知当时郑容是有多么决绝。 如果是这样的话,她逼着师爷给了她飞艇的权限也可以理解了,师爷想必也是没有办法。 秦朗拍了拍师爷的肩膀叹了口气:“除了飞艇这件事,南阳其他方面的情况怎么样?” 师爷连忙把这段时间的情况一一跟秦朗做了汇报。 听说医学校现在学生爆满,大家学习的劲头都很足,秦朗终于开心了一点。医学生毕业之后将优先解决生病问题,一旦新医学体系建立起来,会带动各方面突飞猛进。 未来两三年,南阳的人才爆发就会形成一个强大的推力,使南阳在其他方向上也产生突破。 “下个月就开始准备扁鹊奖了,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可以把其他方面的生产任务暂时缓一缓,给扁鹊奖留出一点空间来,这个奖很重要,将来可能还会有类似的奖。” 师爷又汇报了矿山的情况:“蒸汽机很好用,工人们也在一边用一边琢磨着修改,很快就会有新的蒸汽机造出来。” “沼气中心已经进行了第六次翻盖和扩大,除了处理池之外,大多数池已经不知道是什么功能了。” 秦朗皱眉道:“怎么会这样?” 师爷苦着脸说道:“雍卓公子倒是把改建后的图纸给了我,并且配备了很详细的一份说明,可是……可是我看不懂啊!” 秦朗默然,由于把基础知识分发了出去,于是各行各业都开始有人崭露头角,而且这些人越研究越深入,社会的各个层面都在产生变化。 现在师爷这么说,秦朗是可以理解的。 雍卓一向是个聪明人,而且还特别骄傲,这样一个既聪明又骄傲的人心甘情愿窝在南阳的沼气中心里一声不吭,那肯定是在研究着什么。 师爷搞不懂雍卓的研究很正常,如果再这么研究下去,秦朗也不敢保证一直会懂。 “走,咱们看看去!”秦朗拉着师爷直奔沼气中心。 最初的沼气中心就是一个大池子,因为要供城中几条街道的路灯,所以池子挖得很大,地盘也留得很宽敞。 现在的沼气中心,已经变了模样。 秦朗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专门来到沼气中心,所以对这里的变化没太在意。 如果不是师爷今天提起了雍卓的事情,他都快把雍卓给忘记了。 进了沼气中心,各种奇形怪状的建筑让秦朗感觉有些陌生,他在中心控制室看到了正在摆弄着仪器的雍卓。 “咦?你怎么来了?”雍卓也有好长时间没有看到秦朗了,他们两个上一次坐在一起喝酒还是那场下了毒的酒会。 “啊,我是来看看你最近怎么样,顺便了解一下沼气中心有什么变化。” 雍卓拿出一本厚厚的书册递给秦朗:“你先看这个吧,沼气中心的变化都在这里,我还有一个步骤没有完成,等做完这个再聊。” 说着就不再理会秦朗,自己摆弄那一堆仪器去了。 秦朗打开书册,这是一本介绍沼气中心的说明书,看得出是雍卓自制的,最前面的一部分文字还很稚嫩,显然是刚刚接触到沼气池的时候写下的。 秦朗翻到了后面,果然上面记录了许多新增的建筑,并且把这些建筑的作用写得很清林。 如今南阳城各家各户的下水都接到了地下管道,直接排入到推料室。由推料室把这些产生沼气的料推进酵池,再进行发酵。 最后发酵完成的废料会进入另一边的推料室,成为有机肥的一部分再次进行处理,最后成为肥料。 第一百七十章 我们结成盟国吧 经过雍卓修改后的沼气中心,已经多了好多附属设施,主要是新增了许多分离室。 因为雍卓更多的是靠自悟,所以他写的那些东西还真不太好懂。不过好在秦朗对沼气池比较了解,大概能猜到雍卓的意图。 沼气中最主要的成分就是甲烷,南阳每天路灯就造这个东西照亮。除此之外还有硫化氢和二氧化硫。 这两种气体混合氧化之后会产生硫酸。 硫酸会腐蚀一些设备,雍卓一定是发现了这个秘密并且找到了解决的办法,所以才会增加分离室。 这也就意味着雍卓已经可以合成硫酸了。 对于秦朗来说,这个消息可真是喜忧参半。 喜的是雍卓吸取了新知识后突飞猛进,而且有了硫酸,再加上铅,就可以制作铅酸蓄电池了。 当然现在电还是八字没有一撇。 但是秦朗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的学生从基础班结业,在生产的过程中,基础班里学到的知识一定会促使新的发现和发明产生。 如果光靠秦朗一个人,肯定是不行的,但是南阳十几万人,将会在极短的时间内接连突破。 雍卓做完了手头的工作,把过程记录在一个本子上,写完最后一个字,才收起笔对秦朗说道:“有些话想跟你说说。” 秦朗看雍卓的样子,就知道可能他要离开了。 “有什么话尽管说。” 这些话雍卓已经考虑了很长时间,今天刚好秦朗来沼气中心,索性就直说了。 “算起来,你我相识的时间并不算太长吧?” 雍卓找了一把椅子,跟秦朗并排坐在沼气中心的控制室,看着玻璃窗外面的工人忙忙碌碌。 秦朗点点头:“我第一天到南阳就认识了你。” 雍卓同意这个说法:“我也是第一天到南阳认识了你。” “那一天我差点死了,带来的随从全部战死,都被郑国那个守将崔志杀掉了。” “嗯。”秦朗点点头。 雍卓顿了顿,还是选择了坦白:“其实我那天是带了许多训练出来的书吏,搜集魏国信息,准备将来与魏国开战时作为参考。” 秦朗点了点头:“那些谍书我都看过了,还没写几页。你们的间谍之旅止步于南阳。” 雍卓说道:“我今天才敢把这些话说出来,是意识到魏国现在已经不可战胜了。” 他看着窗外忙碌的工人说道:“魏国有无敌的大炮,还有飞艇,如果横扫天下,任何一个国家都抵挡不住。” “但是我很奇怪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魏国迟迟没有动手,原因是什么?” 雍卓见识到大炮轰击四万齐军时,就知道天下没有哪个国家能挡住这种利器了。后来再加上飞艇,所有的雄关险道都不复存在了。 雍卓很是为自己的国家悲痛了一阵子,他相信一旦魏国开战,第一个要攻下的应该就是郑国,接着继续向东,就是晋国,再折向南边,就是齐国…… 他最初的想法是从秦朗这里得到大炮工艺,可是被秦朗拒绝了一次之后,雍卓就明白自己永远不可能得到大炮的制造工艺了,因为这是真真正正生死攸关的东西。 但是雍卓也没有灰心,他能够接触到的这些东西对他来说,都是全新的知识,不亚于大炮带给他的震撼。 当南阳夜晚的街头亮起时,雍卓仍然忍不住为之赞叹。 而且通过这段时间在沼气中心研究,他发现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奥秘。 有些东西就藏在沼气中,一旦把它们制作出来,就会显现出强大的力量。 雍卓自认为自己学到的这些东西,虽然还是无法阻挡大炮飞艇的进攻,但是对于晋国的发展,是绝对有好处的。 基础班所有的课程,雍卓都亲手抄录了一份,打算将来回晋国之后,把这些知识传播出去。 到时候,晋国也可以像南阳一样,变得日新月异,一年两年的时间,就会大变样。 这一次他就是想要跟秦朗道别的,他迫不及待回到晋国去,把这些知识传回去。 但是他很好奇魏国已经掌握了这么厉害的武器,为什么还迟迟不动手,不去统一天下。 秦朗面对雍卓的问题,笑了笑:“如果天下一统,各国都失去了竞争的目标,还会这么卖力的学习吗?” 他摇了摇手中的书册:“这些离经叛道的知识,还会有人追捧吗?不会的。” “一旦天下统一,只剩下一个国家的时候,发展就会受到君主的干扰和限制。因为从君主的角度去看,这些知识千头万绪,他必须有所取舍,只能选择一个方向去做。” “比如为了解决织造问题,可能会放弃大炮的研制。” 雍卓嗤笑道:“不可能有这种君主,怎么会主动放弃保卫自己力量呢?就那么相信其他国家?” 秦朗叹了一口气:“有的,还不止一个。” “所以当一统之后,就会有所取舍,一部分不符合君主想法的知识将会被封存,甚至抹去。” “所以我不希望天下的格局有什么变化,尽管魏国现在掌握了一些厉害的武器,但那只是暂时的。” “我相信随着基础知识的传播,会不断有新的厉害的武器冒出来,天下间再次达到平衡。” 雍卓愣了一下:“没想到你的想法是这样。” 他本以为秦朗做为一个魏国人,当然会极力推动魏国征讨,没想到秦朗却是这种想法。 “那么……我打算回到晋国去了。”雍卓终于提出了离开,并且指了指一旁的大箱子。 “里面有许多资料和书籍,都是这段时间我抄下来的。准备带回到晋国去,看看对晋国的发展有没有什么帮助。” 秦朗拍了拍雍卓的肩膀:“好兄弟,你想回去,我不留你。如果你想回来的话,我欢迎。” 雍卓没说什么,但是心里十分感动。 严格算起来,秦朗救过他两次,两次救命之恩,雍卓觉得无论如何,都要找个机会报答。 秦朗知道雍卓早晚要回到晋国去的,就像是郑容,就算再怎么样也早晚要回到郑国去的。 因为他们肩上挑着的是自己的国家,是一国百姓。 “我们结成盟国吧!”秦朗提议。 第一百七十一章 建立基于实力的国际秩序 雍卓没想到秦朗会直接提出这个建议。 “你就这么相信我可以主掌晋国?” 雍卓虽然有雄心壮志,但是晋国可不仅仅是他一个皇子,大皇子和五皇子两个,都是晋国皇位的竞争对手。 现在秦朗的公开邀约,让他心中有些感动:“我们晋国可不像郑国,五弟容游和大哥桓交都比我更有希望登上皇位。” 秦朗笑笑:“我相信你从南阳带回去的知识,就足以支持你登上晋皇之位了。如果不够的话,我还可以再多提供一些。” 雍卓呼吸有些急促起来:“你能把什么给我?大炮工艺吗?” 秦朗笑着摇了摇头:“就像我刚才说过的那样,为了维持一个平衡的和平局面,我会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如果晋国有了大炮,那么平衡很快就会被打破,这可跟我希望的不太一样啊。” 雍卓眼神闪了一下,得不到大炮制造工艺,始终是一个缺憾,但是他并没有放弃。 在沼心中心的这段时间里,雍卓发现了沼气中有些气体同样可以产生爆震的作用。 假如把这种气体密封起来,并且放在炮管中引爆,同样能够达到发射炮弹的效果。 当然这也仅仅是雍卓的构想,在南阳没有可供他实验的场所,这也是他急着要离开的原因,回到晋国,凭着皇子的身份,可以很轻易的开展各项试验。 雍卓相信凭着他这段时间对沼气的了解,一定可以找出一种替代物,最终达到跟大炮相同的效果。 除此之外,他还发现了沼气包含的气体中,通过喷水就可以分离出一部分气体,这些气体完全可以充当飞艇的浮空动力。 这意味着当他回到晋国之后,有足够的条件制成飞艇,或者类似大炮的远程攻击武器,当然效果未必好,但是跟没掌握这些技术的国家相比,同样可以形成碾压之势。 秦朗并不知道雍卓对于沼气掌握到了什么程度,但是他对沼气中心的设备改造是有记录的,而且这些设备也不会被破坏。 雍卓离开之后,仍然可以通过这些设备来了解他掌握了什么,达到了什么程度。 秦朗直言不讳要保持现有的平衡,并且提出了跟晋国结盟的请求,就是在变相的要求雍卓做出保证,不把这些学到的工艺和知识应用于称霸天下。 其实在这种平衡的状态下,魏国已经成为了事实上的霸主,只不过没有占领其他国家的土地而已。 秦朗就是要维持这种状态不变,通过和平竞争,慢慢提高天下十国的制造水平,否则当有一天,从海的那一边驶来巨舰大炮的时候,再想发展就已经来不及了。 雍卓听出了秦朗的弦外之间,低头思考着。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登基成为晋皇,我一定会与魏国结盟。” 秦朗见雍卓没有反对,索性就把话说得更明白一些:“在我的构想之中,魏、郑、晋、唐将是国际秩序的第一梯队。” “我们掌握着维持现有平衡的手段和能力,任何国家想要破坏这个秩序,都会遭受到我们的武力打击。” “而我们通过新知识体系进行生产和制造,获取利润,激发创造力,维持我们的领先地位。” 秦朗说的这一套,是另一个时空中漂亮国的成熟套路,并且已经通过事实证明绝对可行。 他用手在空中画了一个圈:“在这个圈子里,我们生产制造高端货,获取利润并且推高民众福利,这对其他国家会起到一个刺激的作用。” “慢慢的,会有许多国家向我们这个圈子靠近,并且承接我们不愿意去做的一些低端工艺的产品,向更远的国家辐射。” “向我们靠近的国家,将是第二梯队。他们为我们提供更便宜的生活用品。至于原材料,就是最不愿改变,受到新产品挤压的国家,他们的人民将承受我们的掠夺。” 雍卓听着秦朗的话,心情激荡,这让他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指点江山一直以来是他心中的梦想,只是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谈起这些。 “秦朗,我真没想到,我们会有一天只言片语就决定一个国家无数人民的命运。” 秦朗看着激动的雍卓摇了摇头:“你知道吗?我一直担忧的其实不是这些,而是四海之外。” “我曾经打听过四海之外的情况,但是没有人知道,海外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片迷雾,海外有没有土地?肯定是有的,有多少国家?发展到了什么程度?他们何时会渡海而来?” 秦朗叹了一口气:“天空中没有眼睛以前,这一切都是未知的。所谓的天下,不过是被海水包围着的一小片陆地罢了。” “我们现在还没有能力渡海,所以对海外一无所知,真正的危险将来自外部。” “这也是我一定要维持现状发展的原因,我不希望天下十国征战不休,当我们打得两败俱伤时便宜了别人。” 雍卓本来听秦朗提到国际秩序,提到第一梯队,第二梯队,不由自主生出一种天下尽在我手的豪情壮志。 可是随后的话却让他迅速冷静了下来。 的确,现在天下十国中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渡过茫茫无尽的大海。 而海外有什么,可能还有无数国家无数人民,那些人肯定跟天下十国不同,风俗不同,文字不同,语言也不同。 如果海外之国有了渡海的能力,那么显然制造能力就远远超过了十国的任何一国,真到了那一天,天下十国只能是任人宰割而已。 想到这里,刚刚生出的豪情壮志立刻熄灭了大半:“这么说,我们现在每一天其实都很危险。” 秦朗点点头:“可以这么说。” 雍卓沉默下来,很久没有说话,两个人就那么静静的坐着。 后来雍卓问了一句:“秦朗,你跟我年纪差不多,可能还没有我大,我是晋国皇子,而你只是一个郡守,你怎么会比我懂那么多的?” 秦朗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简单问了一句:“我将在郑国举行婚礼,你会来吧?” 第一百七十二章 扁鹊奖要开奖了 雍卓在南阳交接了最后的工作后,带着蓝怡离开了。 新接任的人是从基础学校里优选出来的,跟雍卓在一起待了五天之后,已经基本掌握了沼心中心各设备的功能,算是完成了工作交接。 秦朗送雍卓到郑国边境。 望着从面前滔滔流过的河水,想起雍卓第一次从郑国渡河而来,没想到现在又从这里离开,但是两个人的身份已经从敌化为友了。 “晋国靠你了!”秦朗开玩笑。 雍卓笑笑没有回答,但他豪迈的神情已经做出了回答。 这一次回晋国,他不但带着新知识体系,还有他自己在沼心中心摸索出来的一些独家秘方。 回到晋国之后,只要随便一个地方,雍卓就可以按照秦朗的路数重建一个“南阳”。 而这个新“南阳”,将随着高速发展带给雍卓无数的政治光环,也会形成一种虹吸效应,将晋国的人才全都吸引过去。 而且他跟秦朗商定的结盟协议里面,是包括技术转移的。 每当南阳的技术升级之后,原有的旧技术就会优先向第一梯队国家转移。 所以雍卓只需要两三年的时间,就可以凭借实力在晋国众多皇子中脱颖而出。 无论是大皇子桓交还是五皇子容游,统统都会被他踩在脚下。 “我会在新田发展,未来几年,新田将成为晋国的南阳。” “我看好你哦。”秦朗再次承诺:“如果需要我支持的话,完全可以帮你快速取得皇位,只不过过程不那么友好。” 雍卓拒绝了秦朗的提议,如果他带了这么多东西回去,连一个皇位都争不过的话,那就太说不过去了。 “你放心,两三年之内,无论我登不登基,都会成为晋国的实际掌控者!” 雍卓信心满满。 三月倏忽过了一半,秦朗已经开始张罗扁鹊奖的开奖事宜了。 首先就是扁鹊奖的奖金,十万两白银要提前准备好,这个没有问题,秦朗从钱庄直接开出十万两的银票就可以了。 然后就是评奖流程,首先要有一个评审会,评审会应该由专家构成。 可惜现在南阳真正行业上的专家并不多,否则秦朗也不用费这么大劲搞全民义务教育了。 但是勉强凑一凑应该还是可以的,秦朗算是一个,然后就是从学校的教师中进行选拔,只要凑够七个就可以了。 然后是赛制,要有一个入围和角逐来组成。虽然最终奖只有一个,但是扩大入围的范围,可以尽可能把优秀人才都拢括在内。 秦朗觉得入围应该设立一个标准线,过线就可以入围,然后入围后的人物应该以成就和贡献作为获奖标准。 有的人可能有成就而无贡献,这样的人就会被先刷掉,剩下的才能进入真正的比拼。 所以这些规则要先公布出去,不然大家就会置疑不公。 连夜拟好了规则,秦朗第二天就开始特色评委人选。 要了解是否有资格成为评委,去学校听课无疑是最为直接的了。 每个县有三所义学,加上南阳一共五个县就是十五所学校。 因为基础班又分小班中班和大班,每个班的老师又不是一个,所以人数实在是太多,如果秦朗自己去听课的话,是听不过来的。 秦朗要选出最优秀的教师竞争六个评委名额,只能采取更加简便的办法。 南阳的义学没有全集中在南阳城,因为各县同样有参加义学的需求,如果所有学校都设在南阳城,那么对于路远的学生来说就太不公平了。 所以秦朗把学校设在了每个县的县中。 每个县从低到高都有一所基础义学,一所专科义学,一所进修义学。 秦朗同样采取了宽进严出的策略。 因为宽进,就表明所有人几乎都可以获得同样公平的机会,严出,则避免了混水摸鱼和不达标的学生。 这样的做法更公平也更有保证,也更能避免遗漏人才。 秦朗到了学校,就直奔校长室而去。 “哎呀,秦大人,是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校长是一个老学究,留着一把山羊胡,看见秦朗来到赶紧起身招呼。 秦朗说明了来意后,校长说道:“这好办,每年学校都有联考制度,除了选拔人才之外,还可以实现人才流动。” “所以秦大人只需要调取联考成绩就可以了。” 校长一边说着,一边从柜子里找到了这所学校一年来的联考成绩单。 秦朗接过来看了下,果然很清楚地标明了一年来三次联考的成绩,还有人员流动情况。 名单上的每一个教师任教期都写得很清楚,任期满了之后,会继续向下一所学校流动。 从最高分看起,这十多所学校的优秀人才就在这些联考单上一览无余了。 有了联考成绩单就省去了秦朗四处奔波的时间,于是秦朗直接勾选了前十八名教师:“通知这十八名教师明天去市政厅参加评委选拔。” 接下来秦朗又去了专业学校和进修学校,全部从联考成绩中选拔。 过程果然大大加快了,仅用了两天时间,就已经把评奖工作的所有步骤准备完毕了。 然后就是奖项的提名和入围。 一般是由所有要参加扁鹊奖的个人和团体先向所在的学校报名,然后才由学校进行提名。 大家角逐扁鹊奖的热情高涨,纷纷报名,几乎是当天就引爆了全城。 到处都在讨论扁鹊奖的事情,大家都猜测最后谁能摘得这个大奖。 韩氏兄弟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除了他们三兄弟之外,另外一个人也在做着准备,这个人就是王峦。 王峦虽然还不是医学生,但同样有资格角逐最终大奖。 毕竟扁鹊奖提供的十万两银子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有了这笔钱,无论去哪个国家都可以逍遥过完一生。 除了他们以外,每个县都有一个小团体算是这个县的代表队。 比如韩氏兄弟就属于叶县专业学校的代表队,除了他们之外,基础学校和进修学校同样派出了最优秀的人才。 大家都争取在这仅剩的半个月时间里,拿出自己最好的作品。 第一百七十三章 角逐大奖 时间很快来到了评奖日。 秦朗连同评委们早早就在市政厅前的广场坐好,等待比赛开始。 这一天几乎所有能抽出时间的人全都来了,聚在广场前静静等待。 参评的团队很多,秦朗和几位评委每人都拿到了一张参评情况说明,上面详细介绍了参评的各个团队情况。 现在要做的就是入围筛选。 每个学校至少一个推荐团队,十五个学校就是十五个团队,再加上其他未推荐的团队和个人,足足有上百个团队和个人参加入围赛。 秦朗和评委们的工作就是确定哪些可以入围,哪些不能入围。 入围是有一条标准的,通过这条标准,就可以算做入围。 这条标准就是独创性、开拓性和实用性。 标准虽然简单,但是能符合这条标准的并不多。 独创性指的是在新医学体系的基础上,或者脱离任何体系的基础自成一派,在这个基础上的独立创新就算是符合独创性。 开拓性是指对某个领域进行了开拓,不是填补空白,而是发现空白,具有这个属性的就算是具有开拓性。 而实用性就不必说了,必须要有现实使用意义。 秦朗定下的这三个特性算是扁鹊奖的入围标准,只有符合这三个特性的作品和团队,才能入围。 虽然这条入围标准早已公布,但提交上来的作品和团队仍然有上百个,大家都觉得自己的作品完全符合三大特性。 于是秦朗和评委们不得不再一次进行审核并标出缺少哪一种特性。 有许多作品的确让人眼前一亮,比如药材的外敷吸收,不但节省药材,而且效果很好,还可以为那些无法口服药物的人提供方便。 但是这样的作品虽然很好,却不符合三大特性,只能遗憾宣布没有入围。 当然评奖大会也会把入围的作品和团队用大字抄写到长长的白布上,供大家一起品评,的确是符合三大特性的作品。 这样公开公平的做法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呼,会场上不时就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整整一天时间,上百个作品终于全部评审完成。每完成一个,或者由书吏记录到白布上,成为入围作品。或者由评委当场宣布缺乏特性而没有入围。 无论是哪一种结果,都会获得大家的称赞。 因为这些发现或发明,的的确确是真实有效的。 到了夜幕降临的时候,考虑到有些作品晚上不适合展示,只好宣布暂时休会,明天白天继续。 第二天所有未入围的作品移除后,还剩下十七项作品进行最后的角逐。 而秦朗和评委会要进行的第二项工作就是评审作品的团队有没有贡献。 作品算是成就,而贡献是团队是否为南阳做了什么。 没有贡献的团队,将被移除角逐。 所谓贡献,这条规则也早在半月前发布,要求的是所有参评团队,在规则发布之日前曾经给南阳做出过哪些义务劳动、捐助或者其他有益于南阳社会的行为。 这一条规则直接卡掉了十三个作品,仅剩四项,由作品团队进行现场演示。 这四项分别是来自叶县的韩氏兄弟团队,其作品是输血。 还有来自舞阳的张合,个人作品是麻醉药物。 来自涅阳的刘氏师生团队,作品是柳树皮提炼药物。 最后一个是王峦,个人作品是老鼠神经全图。 韩氏兄弟的作品输血,是他们深入研究了血液之后发现血型,又发现相同血型可以相互输血。 甚至不同血型也可以进行输血,这一次他们带来了两条狗做为实验对象,将当众演示如何给一条失血过多的狗输血。 虽然小动物受了些苦,但并不危及生命,但演示了输血的过程,着实让现场围观的百姓们大开眼界。 过去一个人如果受伤大量失血,几乎是必死无疑。但是了解了输血之后,只要掌握这个办法,就可以挽救许多人的生命,这绝对是一个有力的作品。 韩氏兄弟名声在外,所以他们兄弟的作品进入角逐,大家的反应还不是很强烈。 然后到了舞阳的张合演示,他的个人作品是一种麻醉药物。 确切地说,是麻醉药方,用几种药物混合而成的一个药方,通过服食之后就会被失去知觉。 张合出场后介绍了自己的作品,在场的观众反应非常强烈,甚至有许多人高喊不公平,要求评委重选。 观众觉得不公平的原因就最开始刷掉入围作品那三条规则:独创性、开拓性和实用性。 大家觉得张合根本就不符合独创性,因为他的药物都是药房里能买到的药物,而且有些药本身就具有一些令人昏昏欲睡的功效。 所以让张合下场的呼声越来越高,最后秦朗不得不站出来平息事态。 “大家安静一下!安静!”秦朗不满意地敲着手里的铜锣,发出刺耳的哐哐哐的声音。 看到大家好不容易都安静下来了,秦朗才继续说道:“下面由我来为大家解释一下,为什么张合的麻醉药可以入围。” “首先是独创性,大家可能觉得他的药方中那些药司空见惯,都是药房里买得到的药,是建立在已有知识体系的基础上,所以不算独创性。” “这个我要说明,恰恰相反,张合的麻醉药方是完全具有独创性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尽管这些药早就在药房里存在,但都是做为配伍药来应用的,比如治伤风时用到其中一味,治胃疼的时候又用到其中一味。” “从来没有人想到过为麻醉这种事情单独制成一种药。” “麻醉是一个独立的区域,一说到麻醉大家可能会想到蒙汗药,但那只是让人昏睡,只要稍有疼痛的刺激,就会从昏睡中清醒过来。” “但是张合这个药方不会,它将一直产生效力。所以这个作品是具有独创性的,同时也有开拓性和实用性。” “将来会有更多的麻醉药物,而麻醉将会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第一百七十四章 第一届扁鹊奖柳树皮煮水 听了秦朗的解释之后,虽然大家对此还有些微词,但总算是暂时平息了争议。 接下来就是来自涅阳的刘氏师生团队,作品是柳树皮提炼药物。 这个争议更大,因为柳树皮是如此普通,而且提炼方法是如此简单,就是水煮后焙干即可,而团队作品的神秘之处就在于加入了辅剂。 通过展示,基本都是把醋煮开,加入一些特殊物质,然后再用醋去煮,最后把柳树皮和醋混合在一起煮。 所以大家对于这项作品能够参与角逐大奖也是很不理解。 别人不理解可以,但是秦朗必须理解。 虽然这个用醋煮来煮去的柳树皮看起来是如此简单,原料也是如此普通,根本看不出什么独创性。 可是秦朗知道最后得到的那些物质是非常有用的药品,不亚于青霉素。 误打误撞也好,还是功能类似也好,总之这个来自涅阳的刘氏师生团队,成功的制作出了一种全新的药品。 通过他们对这个药品的描述,秦朗才决定把这个作品加入到角逐之中。 因为这个东西其实就是大名鼎鼎的水杨酸,如果不知道它这个名字,那另一个名字一定知道:阿司匹林 号称与青霉素、安定并称为三大经典杰作的药物。 柳树皮做出来的这个东西可以治感冒、发烧、头痛、牙痛、关节痛、风湿病。 不但如此,还能清除血栓,预防心脏病,甚至预防结肠癌…… 更不要说什么去头屑、治粉刺、除老茧、灭真菌、治疗蚊虫叮咬…… 简直就是万能神药,这要是不给它留一席之地,秦朗怕后世的人把这届扁鹊奖评委骂死。 最后一个参与角逐的作品,是来自个人的,这个叫王峦的人用了一个月时间把一只老鼠的每一根血管都保留了下来,同时保留下来的还有几条神经主干。 没错,就是那个王峦。 他被韩氏兄弟的实验室收下后,获得了使用资格,面对着各种各样的仪器不知从何入手。 后来韩师告诉他,可以先使用观物镜观察细小事物。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王峦从来不知道物体内部居然还有这么多神奇结构。 而他曾经被韩师的一句手少阳经络怎么走问住了。现在有了这个镜子,更激发了他的争胜心。 直接观察人似乎有点不可能,于是王峦退而求其次,找了一只老鼠来观察。 他用一根针插入老鼠脑中,使老鼠死掉,然后用温水慢慢加温,不使水沸,让血液凝固,才开始慢慢剥皮,去掉内脏和脂肪、肌肉。 最后剩下了一团乱麻一样的血管,还有伴随着血管的极细微的白色条状物。 王峦认为这些血管就是经络。 但是为了能让自己的作品参加角逐,他刻意改变了称呼,把这些东西称为血管。白色条状物称为神经。 避开了经络一说,也就避免了原有了旧医学体系。 但是在他内心里,仍然坚持认为这些就是经络,因为旧医学体系中对于经络的描述是:经脉深而不见,络脉浮而常见。 经脉,在王峦看来,就是那些粗大的埋藏在体内的血管,当然深而不见,而且经字,本身就是纵向的意思。 正好符合人体粗大血管顺着人体走向延伸,所以王峦觉得经脉,就是大血管。 而络脉浮而常见,就是浮于表面,经常能看见,就是皮肤上能看到的血管,就是络脉,络字本意就是成网一样,细小分支的血管也的确是网状结构。 所以这项研究就更加坚定了王峦的信心。 他毕生都在为一篇残卷上的丹方而努力,丹方当然是建立在旧医学体系上的,所以王峦在骨子里就是不支持新医学体系的,即使使用实验室,目的也是为他的丹方服务。 所以王峦无论观察到了什么,发现了什么,都下意识往旧医学上去对比。 而且王峦的认定也并非没有道理。旧医学体系从未描述过血管,做为一个完整的医学体系,当然不可能对血管视而不见。 所以经络就是血管,王峦起名叫做血管,是为了让自己的作品可以通过入围标准。 事实上百姓也的确是把经脉和血管分开,从来没有把血管跟经络混为一谈。 所以独创性和开拓性都算是合格的,至于实用性那不用说。 虽然只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但代表着的研究方向却很广阔。 不出意外,第一届扁鹊奖的获得者就将会在这四个人之中产生。 要选择一个最优秀的,的确是伤脑筋的事情,这四个作品都十分优秀。 不用说与青霉素齐名的水杨酸,还有麻醉药将为手术带来更多可能,包括输血,是器官移植的必要前提,而血管则开辟了解剖学。 所以秦朗也很难决定。 经过与评委们的研究,大家一致认定,水杨酸和麻醉药同属于药剂,输血和血管同属于医生技术。 扁鹊奖要颁发给最具有价值和社会贡献的作品和团队,医生技术可以传授,但覆盖面不大,药剂只要懂得制作方法任何人都可以制作。 如果论社会贡献的话,药剂显然影响更大一些。另外从价值上考虑,输血的价值虽然也很宝贵,但受益人应该是流血不止的危重病人。血管模型的受益人虽广但还缺乏进一步的深入。 所以奖项应该在药剂组中产生。 对比药剂的话,无疑水杨酸完胜。麻醉药的受益人只能是需要手术的病患,但水杨酸的受益人就普遍太多了。 最终,秦朗宣布,第一届扁鹊奖的获得者:来自涅阳的刘氏师徒,他们的作品是柳树枝煮水。 这个决定也是让大家大失所望。 因为从新奇的角度来看,无论是给狗输血还是把老鼠变成一团乱线,都比另外两个要夺目得多。 但是最终的结果竟然是煮柳树皮获胜,这太不符合大家的期待了。 尽管大家不理解,秦朗也只能尽量跟大家解释。 “柳树皮煮水带来的好处要大得多,而且我们还有下一届扁鹊奖呢,没有获奖的可以用这段时间再接再励,争取下一次获奖!” 第一百七十五章 比落选更加痛苦 柳树皮煮水获奖大部分人始料所未及。 这在南阳着实带动了一批风潮,大家都在琢磨着把什么东西放在水里煮一煮,以期能产生新的东西,这样说不定可以获得下一次扁鹊奖。 许多团队和个人都把精力放在了煮水和观察上,无数新事物被发掘出来,就连细微观物镜都卖断了货。 无数的实验设备更是供不应求,加强型的带有刻度的玻璃壶和玻璃管已经连番涨价了。 来自涅阳的刘氏师徒笑得合不拢嘴,十万两银子的奖励解决了这对师徒的大部分困境,为了煮柳树皮而造成的负债。 而且做为市政厅直属的医药局也第一时间就派人与刘氏师徒进行了接洽,商谈买断水杨酸事宜。 为了保护南阳经济,秦朗第一时间设立了专利保护。 虽然南阳为了第一届扁鹊奖付出了不少钱,但是得到的效果也是显着的。 仅仅水杨酸做为药物贩卖,就能带来超高的利润,这种药需求的场景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只要家庭常备就可以了,都不需要医生诊断,小病小痛自己就可以使用这种药物进行缓解。 而且这种药简直就是抢钱的速度,前天买下专利,后天就可以生产了。而且原材料非常便宜,柳树皮柳树枝柳树叶都可以。 韩氏三兄弟以及王峦,都属于角逐中落选。 虽然没有获得最后的大奖,但是同样得到了各方面的关注。 平时驻扎在南阳的各国商人都在密切关注着这次扁鹊奖,除了第一名被南阳医药局直接抢走,落选的这几位就被商人们瓜分了。 跟王峦接洽的是汉国的一位商人。 王峦虽然年轻时就成了郡守,场面也见过不少,但是天下各国巨商云集的场面还是让他感到了震惊。 汉国这个国家,对王峦来说仅仅属于知道,有印象,但不了解。 出于好奇,他对汉国商人的邀请没有拒绝。 “王兄,我就开门见山了,我们对你的血管学说十分感兴趣,想请你为我们的研究提供指导,除劳务费之外,还有各种馈赠和礼物,请王兄考虑。” 汉国的条件十分优厚,首先在南阳为王蛮提供独立实验室,提供实验器材,但研究方向要按照汉国制定的方向去做,得到的成果也独属于汉国。 而汉国将为此支付一万两的年金,南阳的独立住房和家政服务。 如果王峦不是做过郡守,经历过考验,差点就当场答应了。 他的血管学说,其实最终是要为自己的炼丹服务,如果听从汉国摆布,按照他们研究方向走,无疑就失去了自主性和浪费了时间。 对于半生蹉跎的王峦来说,时间是最宝贵的,四十岁成仙也还来得及,可要五十甚至六十才成仙,那还有什么意思? 万一仙丹剂量不够,不能让他重返年轻怎么办? 所以王峦最终还是拒绝了汉国的请求。 韩氏兄弟受到的邀请更多一些,因为输血在一些巨商眼里,提供了另外独到的用处。 当然韩氏兄弟不可能跟任何人合作,他们三兄弟所有的成果最终都会回流到韩国去,为他们穷困而落后的国家注入新的活力。 宣布最终获奖当天,王峦和韩氏兄弟在小院里喝了一场酒。 算不上闷酒,但是毕竟落选了,韩氏兄弟的心情不算太好。 王峦则是真一半假一半。 他的老鼠血管作品,只是率性而为,随便搏一搏的结果,能获奖固然高兴,等于白捡了十万两银子,如果不能获奖,也不算什么,等于拿实验室里的仪器练手了。 所以他并不是太过于纠结,早早就准备了一些酒席,本来是准备为韩氏三兄弟庆功的,可是眼下这个局面,已经不适合了,只能拿了几壶酒当做安慰。 “三位,不要太过于纠结,正像秦大人说的那样,虽然这次没有获奖,但我们已经进入了角逐范围,只要在这个项目深耕下去,下一期一定会获奖的。” 韩氏三兄弟怎么可能因为一个扁鹊奖就如此消沉? 他们是有感而发啊,做为韩国的三位皇子,他们眼看着南阳仅仅通过一个扁鹊奖就涌现出如此多的人才和优秀作品。 这些发现或者发明都是能为整个社会带来效益的,南阳也必将因此而涌现出更多的优秀作品。 而这些作品或者人才又为魏国带来更多的财富和知识,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促使国家向上发展。 身在异国他乡,自己的国家还处于贫困之中,他们如果是些沉溺酒色的烂泥还好,偏偏这三个兄弟全是一心要振兴国家的人。 所以他们越是看到魏国迅速发展,就越是痛苦,因为这说明他们的国家想要追上就更加困难。 明明魏国在几年前还跟韩国差不多,甚至八年前开国皇帝魏武穿得都跟普通百姓差不多,经常到田间地头去微服私访。 十年前,南阳遭遇了毁灭性的瘟疫,此地变成了一片绝域。 然而十年之后,韩国还是十年前的那个韩国,魏国却已经不是那个魏国了。 十年前,南阳人迹灭绝,而十年后,仅仅用了一年的时间,南阳几乎快要成了天下十国的经济中心。 现在跨国的商人如果不知道南阳的,那无疑是落伍的。 如果不知道十国贸易联盟的,那根本就不配称为跨国商人了。 可韩国仍然还是那个韩国。 因此韩氏三兄弟十分痛苦,这比他们落选更加痛苦。落选了还可以继续努力,可是他们三个兄弟怎么可能在南阳继续住上三年? 一个十年已经把韩国远远甩到了后面,再有一个三年会怎么样? 韩氏三兄弟的归心似箭,恨不得明天就带上所有的知识和资料回到韩国去。 但是他们也知道,现在南阳的基础班教的知识仅仅是基础中的基础,专业班则分出好几个方向,目前对民众免费开放的只有医学专业。 韩氏三兄弟在学习上不可谓不努力,能直接成为叶县专业的学霸,的确是拼了命在学习。 但仅仅靠他们三个学到的这些东西,还不足以支撑韩国全面崛起。 第一百七十六章 绑架也要看人选 现在面临的尴尬局面就是走的话,虽然在专业的领域已经足够深入,甚至在南阳郡的支持下还能继续深入。但是却没学到多少东西。 仅靠着专业里的这些东西还不足以让韩国迅速崛起,更别提争霸天下了。 可是不走的话,几乎可以预见到三年之后,凭着在血液这门专业上的深入,三兄弟完全可以功成名就,但是对韩国不会有丝毫帮助,反倒是魏国可以凭着这些成果再次向前跨越。 所以这场酒喝得很闷。 韩氏三兄弟不知道接下来该何去何从。 王峦陪着喝了一会儿,就借口有事先走了,留下三兄弟继续喝着闷酒。 韩咎一向主张追随魏国的脚步,宁愿成为附属国也再所不惜。他觉得凭着低声下气就可以获得发展的机会,何乐而不为? 反正低声下气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老百姓用不着天天看魏国人的脸色。 韩婴原本不赞同,但是现在也觉得可以。 只有韩师的想法不同。 “我们为什么不能把秦朗抓走?把他抓到韩国去!” “我觉得,魏国之所以能崛起,完全靠的就是秦朗,只要我们把这个人抓走,不是一样可以吗?” 韩师还是管理杀手组织的思索,总是试图从物理层面去消灭敌人。 韩咎喝了一口酒后嘲笑他:“你可真是敢想,你知不知道魏国现大有多少门大炮?” “我们这边带走秦朗,后面魏国就会架着大炮和飞艇追过来,我们拿什么抵挡?” 韩师同样嗤笑韩咎的幼稚:“我们会告诉他们是韩国人抓走了秦朗吗?不会!没有人知道秦朗去了哪里。” 韩婴在一旁问道:“就算魏国人不知道,那你抓到秦朗后他会配合你吗?会心甘情愿的帮助韩国发展吗?” 居 看见韩师张嘴就要反驳,又补充了一句说道:“就算秦朗一心一意帮我们发展,韩国短短几年时间就开始产生了变化,我们难道不需要跟外界交流吗?” “我们发展起来的城市不需要像南阳一样跟各国交易商品吗?到了那个时候,傻子都知道秦朗在韩国了,恐怕接下来就是大炮的打击了。” 韩师不服气地辩解:“我们抓到秦朗之后,就让他先把大炮造出来,有了自保的实力,当然就不怕了。” 韩婴气愤地道:“你都懂的这个道理,难道秦朗不懂吗?能造出飞艇的人,想跑咱们能拦得住吗?” “何况他如果想在制造大炮的过程中做点手脚不要太容易,真到了战场上,我们岂不是一败涂地?” 韩师往椅背上一靠:“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怎么办?我们就在这里继续做医学生?” 韩咎道:“不如我们亮明身份,跟秦朗去谈。” 韩师摇头道:“天下十国之中,我们很穷,拿什么跟秦朗交换?你看他的南阳政策就知道,根本就是一个捞钱狂魔,一个玻璃瓶都要卖到二三十两银子,这还供不应求。” “所以我们国家在他眼中就是没有利用价值的一根骨头,他凭什么给我们想要的东西?” 韩婴说道:“我觉得老三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们实在是太穷了,没什么可以跟他交换的东西,直接要求附属,人家还不一定愿意收。” “但是绑架秦朗……”韩婴摇了摇头:“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先不说他有魏国做后盾,就是他本人说不定有什么防身的绝招没有用出来,一个弄不好,别把咱们韩国给祸害了。” 看见两个弟弟都凝视着自己,知道他们想要听到答案。 韩婴考虑了一下,说道:“我们不如选择中间的道路,绑架师爷。” “什么?” “什么?” 韩咎和韩师同时发问,不是没听清,实在是怀疑自己的耳朵。 “绑架师爷是个什么意思?” “是啊,师爷不就是那个死胖子吗?他有什么好绑架的?照你这么说,我们不如绑架一个书吏,把市政厅绑走好了。” “对啊,就算是绑架学校老师也比这个师爷有价值吧?” 看着两个兄弟七嘴八舌的发问,韩婴洒然一笑。 “你们以为我整天心思都在医学专业上吗?” 韩婴严肃起来:“师爷是秦朗在武陵县时就追随在身边的人,秦朗被擢为南阳郡守时,师爷也跟了过来。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至少有四五年了,甚至更长。” “可以说,师爷这个人,经历了武陵的变化,也经历了南阳的变化,他手里掌握的东西,比咱们要多得多。” “绑架师爷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魏国不会举全国之力追索。” “你们想想,一个下人,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消失了,你会因为这个下人的消失而向全天下开战吗?那不现实。” “最多就是秦朗会动用一些力量帮助他寻找,而且南阳少了师爷的话,许多事情秦朗就不得不亲力亲为。他会抛下南阳的发展不管,去寻找这个失踪了的师爷吗?” 韩师兴奋地一拍大腿:“妙啊!没想到绑架师爷有这么多好处。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动手吧!” 韩咎不耐烦地摆摆手:“老三你可小点声吧!你当这是菜市场砍排骨呢?这是绑架!被人听到怎么办?” 韩师一撇嘴:“切!” 韩婴接着说道:“不仅如此,我们除了走老三这条路之外,同时还有走老二那条路,就是做附属国!” 韩咎一愣,马上明白了过来:“大哥不愧是大哥,这是要迷惑对方吧。” 韩婴道:“是迷惑,也不是。” 他细细解释道:“做魏国的附属国有一个好处,就是只要魏国接受了,我们会最晚受到冲击,最早享受好处。” “比如南阳的药物冲击天下十国,韩国是附属国,跟别的国家那肯定不一样。” “而且我们可以以此来迷惑对方,让他们怀疑不到师爷的失踪与我们有关。对不对?毕竟都成了附属国了还需要绑架吗?” 韩咎反问道:“可是刚刚大哥不是说过了吗?我们这么穷,除了一张嘴什么都没有,魏国凭什么收我们?” 第一百七十七章 我怕父皇会当场气死 韩婴说道:“我们可以去帝号,只称王。” “对于我们来说,叫做韩皇和韩王有什么区别吗?” 去帝号,就是不再自称皇帝,而是尊魏国皇帝为自己的皇帝,自愿把等级降到王侯一级。 不得不说,韩婴这一棍算是打到了魏武的七寸上。 因为飞艇的限制,魏武即使造出了大炮,也没有立刻利用这种武器去攻击哪个国家,那种开疆拓土和称霸天下的想法时时刻刻都在冲击着魏武的内心。 如果这个时候韩国突然对魏称臣,并且举国成为魏国的附属国,等于变相的开疆拓土了,而且一下子就是征服了一整个国家。 不动一兵一卒,就能打下一个国家,这是何等的赫赫武功?魏武如果知道这个消息,恐怕能笑昏过去。 韩婴想了想说道:“虽然我们很穷,对于魏国来说,可能不值得。但是我们自去帝号,举国更换大魏的国旗,以韩王自称,想必魏皇是可以接受的。” 韩师在一旁说道:“你要是真这么干,我怕父皇会当场气死。” 韩婴皱眉道:“我们做附属国,只是权宜之计罢了,只是改换一个名称而已,又不是真的举国投降。” “韩国的官员,仍然由我们任命,韩国的土地,魏国也不敢侵占,对于我们来说,损失的只是面子,得到的却是实惠。” 韩师担忧道:“我们的土地,魏国真不是敢侵占?如果他们派兵来接管某个州府我们如何应对?” 这次没等到韩婴回答,韩咎已经在旁边插话答道:“这还不简单?我们是第一个附庸魏国的国家,如果他们还派兵来接管,甚至迫不及待的割划土地,我们就在天下公然宣称魏国不给附庸的国家活路。” 韩婴点头微笑道:“正是如此,这样一来,魏国面对的将全都是敌人,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是智者所不取也。” 韩师还是不太赞同,他仍然觉得只需要抢人就好了。 但是既然大哥二哥都赞同,他的反对也没有什么效果,只看回到韩国后父皇如此处置。 “那么,我们选择什么时候动手?” 韩婴道:“先不忙,我们要策划好行动,在绑架之前,应该尽量把所有的资料全都运回韩国,并且能提前带回去的,尽量提前带回去,以免事到临头手忙脚乱。” 兄弟三人又密谋许久,才回到房中沉沉睡去。 他们三兄弟这番谋划无人知晓,就连天天围着三兄弟打转的王峦都丝毫没有察觉,现在王峦正一门心思的验证药性。 在筹备扁鹊奖的这段时间里,王峦的药物验证仍然停留在那一个金线草上,但是其他药物却已经借着大赛的理由准备得七七八八了。 第二天一早,王峦特意带了两种药草,想了一个十分完美的借口,想要让韩氏兄弟帮他验证。 然而没想到的是,韩氏三兄弟特别忙碌,看起来倒比大赛前夕还要忙。 韩师看了看他手里的药草,对他说道:“王兄,这里的仪器你这段时间也熟悉得差不多了,像这种事情需要你亲自动手,这样才能印象深刻。” “经过一次之后,你就熟悉这套流程了,将来会越做越熟。” 于是王峦就看着韩家兄弟自顾自忙着自己的东西,看样子他们在进行着抄录,也许是有什么重大发现。 王峦想了想,虽然自己一个人做药物验证可能会很慢,但是好处是自由,可以随自己心意想验证哪一种就验证哪一种。 而且也不用费尽心思编织谎话,想要验证哪种药物,就尽管自己做好了。 看见韩氏兄弟忙碌的样子不像是装的,想必是真的有更加重要的事情,于是王峦也就顺水推舟,自己动手。 接下来的几天,王峦和韩氏兄弟就在这种各忙各的状态中度过。 王峦为了验证药物,购买了大量的动物,但是在观测的时候,总是觉得动物又不是人,结果未必准确。 如果还是他做郡守的时候,完全可以直接用人来做这个药物的验证。 十二年前,他的第一次药性药理的记录和核对,就是通过真人实验来完成的。 现在虽然实验室里设备齐全,但是王峦在视微镜下看着动物的血液,总觉得不如真人,可能会有所偏差。 而他的丹方是容不得半点差错的,可是要验证这些药草的药性和药理,去哪里找可以用来实验的人呢? 王峦眼睛一转,就把主意打到了囚犯头上。 南阳也是有监狱的,不但有监狱,而且监狱比任何一个普通郡县的监狱都要大。 除了关押那些杀人放火穷凶极恶的罪犯之外,还有单独的移民监狱,专门用来处理从各国来到南阳试图成为南阳人的移民。 有单独的商贾监狱,所有与商贾有关的相关纠纷,只要查实有罪,一律关押。 不过好处是南阳还没有像其他郡县一样吃犯人的油水,有些地方的牢狱,进去之后先打一百杀威棒,让你腿断筋折,然后再慢慢的折磨你。 但是南阳的商贾监狱显然要好很多,是专门关押不涉及人物死伤的买卖纠纷的相关人,这座监狱里相对来说比起刑狱就要宽松一点,牢头和牢子也没有太过盘剥。 这三个类型的监狱,商贾监狱保护得比较好,毕竟商人最多是涉及的是纠纷,很少有暴力犯罪。 另外那个移民监狱,多数都是其他国家来到南阳的人触犯了南阳的法规或禁令,同样因为没有暴力犯罪,所以坐监的时间不长。 只有真正的监狱里面,关押着干犯刑律的江洋大盗,或者是杀人放火的家伙们,这些人在监狱里面呆着的时间最长。 而王峦在对这三种监狱分析了之后,把目标对准了移民监狱。 很显然,他要干的用人试药的这个勾当,是绝对不被允许的。所以他首先就要保证不被泄露。 商人监狱对坐监的人保护得太好,而且虽然坐监,但都是小事情,可能要不了多长时间就出去了,所以商人根本不会同意做试药人。 第一百七十八章 寻找人体试验者 而刑狱里关押着的凶犯们,一般都要坐好多年牢,他能够选择的,必然都是些已经坐了好几年牢的家伙,这些家伙不出意外的话,还将继续再坐好几年。 这样的囚犯一旦试药出现了问题,必然要追究,而且刑狱戒备太过森严,一般人也进不去。 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移民监狱。 这里的移民今天来明天走,来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这些家伙们从哪里来的,走的时候也不知道这些家伙往哪里去了。 很重要的一点是,移民监狱里关押的,基本都是没什么钱,也没有什么后台,更是背井离乡,离家千里万里这样的一群人。 在南阳一没关系二没钱,第三可能还没什么能力,甚至干脆就是听说南阳富得流油,到南阳来当乞丐的。 这样的家伙就算出了什么事情,也没有什么人追究。 本来就不是南阳人,又不知道来自哪里,家属何人,所以最为安全,出了事也没有人管。 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移民监狱里面的人坐监时间短,管理有的时候不那么严,比较松散,很容易保出一两个人来。 这些人到了南阳两眼一抹黑,还不是得乖乖听受摆布。 王峦打定主意之后,就直奔移民监狱。 正常无论是从哪个国家来到南阳的,只要符合南阳的入籍条件,就可以落籍成为南阳人。 王峦就是受到紫衣老者的安排,通过了南阳的移民落籍条件,正式成为南阳一员。 而像王峦这样的还属于幸运,更多的人是交不起落籍钱的,更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只想着到南阳来就能赚到大钱,但其实也就想想而已。 这些人有的到了南阳入籍无望,干脆破罐子破摔,干起了非法的勾当,许多商人利用这些人私运夹带。 所以南阳的移民监狱里一向是人满为患。 王峦离开了韩氏兄弟的实验室,就直奔移民监狱而来。 看守监狱的狱卒拦住了王峦:“有什么事?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非令不得擅入!” 这就是吓唬人了,其实南阳市政厅有规定,只要正常登记,移民监狱是可以进入的。 毕竟有许多移民需要认领,不进去怎么认领?如果个个都去请市政厅的许可令,那市政厅一天专门办这个事情都忙不过来。 王峦倒是没有跟这个看门小卒废什么话,他更不可能按照流程进行登记,毕竟登记了就会留下出入监狱的痕迹。 他从袖子里拿出一锭银子,直接递给狱卒说道:“听说最近关了一批人,我来看一下有没有舍弟,舍弟是从秦国来南阳寻我的。” 小卒用刀柄把王峦递来银子的手拨开:“没有许可不得进入。” 王峦一笑,把银子收了回去,从怀里掏出了一张银票,面额二百两,对小卒说道:“找到舍弟之后,我可能要带舍弟回去,不懂这里的规矩,请兄弟看一下这个是不是许可文书?” 小卒接过来银票了一眼:“你进去找吧。” 王峦连忙拱了拱手,推开冷冰冰的监狱铁门,迈入阴冷而潮湿的走廊。 移民监狱简陋极了,能被关押到这里面的人,多多少少有些作奸犯科,所以也不用搞得多么舒适。 走廊两则全是铁笼子,二十五个人一间,里面放三个铁打的便桶,其余什么都没有。 所有进入移民监狱的人个人物品全部没收,每个人都扒得一丝不挂,然后发一块六尺长的布,这块布就是衣服,同时也是被子。 地面就是普通的土地面,许多小虫在地面和墙角来回奔跑。 一个铁笼子里二十五个人,每天吃的就是一碗稀粥,饿不死就行。至于什么时候能出去,得根据南阳的发展情况来。 如果发展得快了,矿洞那边缺少挖矿的了,一些先进来的就可以出去了。 出去当然不是把人放走,而是直接抓进了矿山,接下来就是暗无天日的挖煤挖矿。 而这些移民在这些铁笼子里日夜盼望着的,就是早点出去挖矿。 他们有的人甚至来南阳之前,就是冲着这个黑矿工去的。 因为就算在南阳挖矿,就算拿最低的薪水,最差的待遇,也比待在原来的国家强。 至少能吃饱饭啊!隔几天兴许还有一顿肉。 那些女移民就更简单了,全都成了纺织工。 因为武陵棉产量倍增,纺织工都不够用了,南阳不得不为武陵分担一部分生产压力。 王峦一走进来,铁笼子里的人就呼拉一下全都扑到了铁栅栏前,如饥似渴地盯着王峦,仿佛他就是一盘美味。 王峦被这么多双眼睛盯着也有点发毛,他来这里只是挑选试药人,当然话是不能这么说,要说得更婉转,更优雅一点。 他的目标是二十四岁以上,四十岁以下壮年男子,比较能够承受药力的作用。 而且这个人最好是在这里没有同乡,孤身一人,刚来这里不长时间的。 这些信息王峦是不掌握的,全靠那个收了二百两银子的小卒。 他走这一趟,不过是装装样子而已。从来没有进过这个移民监狱的王峦,看到监狱里的情景也是后怕,如果他来南阳没有紫衣老者的帮忙,就一个人冒冒失失闯进来,保不准也会被关进这里。 从头走到尾,这片被圈起来的区域大概有几十丈方圆,大铁笼子一字排开就有整整八列,每一列足有二十个铁笼,算起来这里面关了足足有四千人。 即使这样,据说移民监狱还人满为患,现在铁笼中二十五个人已经不足以应付越来越多的移民,监狱长不得不把铁笼里塞进更多的人。 每天可见南阳现在有多么的火爆,这些人还仅仅是移民中触犯了禁令的那些,更多的移民还是很老实的按照市政厅的要求,或是等待,或者是返回。 当王峦把这片监狱逛了个差不多的时候,那个小卒走了过来。 “你是不是要找你弟?” 王峦知道这肯定是已经安排好了,连忙点头:“没错没错,我要找的正是舍弟。” “跟我来!” xs7.com 王峦跟着小卒来到一座铁笼前。 这个铁笼里并没有满,只有七八个人,其中一个人正躺在铁笼一角,似乎睡着了。 不过王峦的目光落在他身上的时候,发现这个人满身都是伤痕,就明白他不是在睡觉,可能是被打得昏过去了。 越是这样的人,王峦越放心。 说明他在南阳举目无亲,毫无根基,甚至连移民的朋友都没交下一个,否则怎么会被打成这样。 小卒掏出系在腰间的钥匙,打开了铁门,这个铁笼子里的七八个人立刻抱头蹲在一边,王峦走过去看了看躺在铁笼一角的那个人。 这个人大概二十多岁,已经昏迷了过去,身上竟然满是淤青,显然是遭到了毒打。 王峦在他身上四处查看了一下,在耳朵后面找到了一颗痣,于是指着这颗痣说:“没错,这就是舍弟,他的耳朵后面有一颗痣。” 小卒一挥手:“你可以把他带走了。” 王峦也顾不得这人身上的恶臭,把一条胳膊搭在自己肩上,架起这个年轻人就往铁笼外走去。 他正在后悔没雇一个扛沙袋的过来,要不然凭他这副身板要把这个家伙弄回去,不知道要搞多长时间。 就在这时,师爷也带着一队人进入了移民监狱,他的矿山产量大增,矿工吃紧,不得不进行补充了。 两人迎面走过,王峦并没有认出师爷。 因为师爷一向在矿山挖矿,几乎不在公共场合露面。 可以说自从来到南阳之后,师爷已经脱离了原本师爷这个职务和角色。 在更多程度上担任了相当于总工程师的职责。 而且随着师爷在矿山生产的逐渐扩大和深入,他的职责也越来越大,掌握的工作也越来越重要,跟以前的职责完全不同。 虽然王峦没有认出师爷,但是师爷却认出了王峦。 这个消瘦的中年人以一百副绝版药方做贡献,以自身的医药大家身份入籍南阳。而且刚刚加入南阳郡没多久,就在扁鹊奖上进入了角逐,虽然最终落选,但师爷对他的作品印象深刻。 但是师爷是一个鸡贼的家伙,绝对不会贸贸然打招呼。 到移民监狱来的人,大多数抱着什么目的师爷也是有所了解的。 看着王峦扶着那个移民远去的背影,师爷若有所思。 王峦带着那个昏迷的家伙一直出了监狱,这才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心里暗恨自己的身子骨实在是不行了,架着个人走这么点路,就喘成这样,可见有多虚。 也许只有成功制成仙丹,服下后立返青春,才会回到曾经那个无忧无虑的自己吧。 想到这里,王峦炼制仙丹的心情就更加迫切。 接下来就是赶快找一个扛沙包的,把那个昏迷的家伙扛到自己家里去,他可是实在背不动了。 经过来来回回的一番折腾,总算是扛到了家,王峦叫扛沙包的把那人随便往地上一丢,他转身去跟扛沙包的付钱。 等付好了钱,关上门一转身,一柄磨得飞快,锋利无比的东西已经架在了王峦的脖子上。 那个满身伤痕的家伙此刻哪里还有半点昏迷的样子,一双眼睛亮如晨星,正炯炯有神盯着王峦。 “你叫什么名字?” 这句话本来应该是王峦坐在椅子上一边品茶一边问他的话,现在这一刻从这个家伙的嘴里说出来,有种无比的荒谬感。 王峦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要激怒这个家伙,姓名这个东西想瞒也瞒不住,自己的命还要留着炼丹呢。 “我叫王峦,字重山。” “你买通狱卒把我弄出来,想干什么?” 王峦仍然还是那套说辞,即使不问,等这个家伙醒了反正也是要说一遍的,现在既然他问了,那就刚好。 “我是一个医生。”王峦打算从头讲起。 然而对面这个家伙用那个锋利的东西往王峦的脖子上稍稍用力刺了一下,王峦感觉到一股刺痛感传来,心脏立刻不争气地狂跳起来。 “直接说把我弄出来想干什么。” 王峦只好简化为两个字:“试药。” “你是医生?”那个家伙问道。 王峦哭笑不得,刚才他自报家门说自己是个医生,然后这家伙不耐烦地让他直接说重点。现在说完重点了又问是不是医生。 可是现在小命操于人手,王峦不得不老老实实,有问必答。 “没错,在下是医生。” 那个家伙终于把手里的武器放下,王峦扫了一眼,仿佛是一截锋利而坚硬的骨头。 “我叫邓右,秦国人。” 邓右根本没把王峦放在眼里,自顾自把桌上扣着茶杯翻过来,茶壶是空的,邓右找了一圈,没发现屋里有水缸。 古人吃水都是井水打出来,有些储存在厨房的水缸里,便于做饭时使用。 但是南阳使用的是自动上水的水龙头,邓右显然没有见过,所以不知道该去哪里找水。 王峦伸手一指厨房里的水龙头说道:“那个龙头状的东西就是水,扳开龙角,自然出水。” 邓右试了试,果然一扳水龙头开关,就有水哗啦啦流出来,这可把邓右惊得不行。 “嚯,这么厉害?” “这水是从哪里流出来的?”邓右抬头向上寻找,他以为水往低处流,一定是在上面有个大水缸。 王峦道:“不用找了,这水是从那边的高山上接过来的。” 邓右透过清澈的玻璃窗向远处望去,果然远处有一座高山。 “厉害!厉害!”邓右不停地叨叨着,都忘了接水。 这时王峦已经稍稍恢复了一些镇定,在他眼里,这个邓右显然是秦国出来没见过世面的穷小子,所以才穷横穷横的嘛。 既然是没见过世面,那就好拿捏了嘛,以王峦的见识,再加几句医术专用语,就能把这试药说得天花乱坠,不由得这小子不服。 于是王峦咳嗽了一声,说道:“邓……右,邓兄弟,我是一名医生,说实话,是想找个年轻力壮的试药。” “当然了,这些药都是补药,而且每一次的分量都很少,绝对不会受伤。” 邓右接了满满一壶水,侧过脸看了一眼王峦,眼睛的神情似乎带着嘲笑。 第一百八十章 各怀鬼胎 “试什么药?”邓右问得似乎漫不经心。 王峦解释道:“因为在下在行医过程中发现……” 他还没有说完,就被邓右打断:“直接说试什么药?” 王峦只好把一通说词憋了回去。 “乌通草。” 邓右显然是一个凶徒,根本不想以身试药,也不想跟王峦纠缠。 现身在王峦这里,就是想着怎么获得南阳移民身份。 “你有什么路数能让我留在南阳?” 王峦摇了摇头,他哪有什么路数,连他自己落籍到南阳都是紫衣老者帮忙。 花了二百两银子从监狱里提出一个移民,原本想着是利用对方人生地不熟的胆怯心理,再加上几句忽悠,也许能找一个愿意以身试药的。 因为移民距离家乡有千里万里之遥,假如在试药的过程中毒发身亡,也没有苦主相告,找个地方处理就算行了,这才是王峦花银子买试药人的真正原因。 但现在他已经不是南阳郡守了,难再像以前一样直接用囚犯试药,根本无须顾及生死。 但是好在这些药十二年前已经试过了一遍,药性药理他自认为不会有太多偏差。现在重新测试药性,无非是稳中求稳,力求不出错。 当年获得的那张古方,因为是残书,字迹模糊,书页残破不堪,他一直担心有所错漏,因此药性是一定要重验一次的。 现在看来,这二百两银子算是白花,这个叫做邓方的,显然是不会甘愿成为试药人。 邓方的确也是这样想的,他在移民监狱中观察,发现那些独身一人的,往往更容易被狱卒先放出去。 所以在监狱里邓方耍狠,搞得一个笼子里的都不待见他,五六个人一起打他。 不过苦没有白吃,揍也没有白挨,邓方在铁笼子里被孤立,受到了狱卒的重点关照,果然,今天就有人来提他出去。 邓方轻易就制服了王峦,在他眼中,这个瘦弱的中年人完全就是书呆子,一只手就能把他打趴下,根本不足为惧。 有了王峦这里藏身,邓方根本不着急走,想要威胁王峦替他弄到移民身份,就算弄不到,也要抢些银两再走才行。 在邓方眼中,王峦就是一个白白的肥羊。 其实在王峦眼中,邓方何尝不是呢。 虽然武力上王峦拼不过邓方,但是他浸淫医药之道半生,想要用点毒太正常不过,只要邓方放松警惕,很容易找到翻盘的机会。 但是王峦想的可不仅仅是放倒这个家伙,而是想着在这个局面下,如何利用邓方试药。 如果邓方知道王峦的想法,肯定要大吃一惊,现在王峦完全敌不过邓方,性命都被别人捏在手里,居然还敢有这种想法。 王峦眼睛一转,就想到了办法。 他完全可以利用邓方,达到自己的目的,只不过比最初的设想,稍微多绕一个圈。 主意已定,王峦就绝口不提试药的事情了,而是观察邓方的表情,猜测这个家伙下一步想要做什么。 邓方自以为已经把王峦拿捏在了手里,所以很放松,先是把茶壶放在火炉上烧了点水,然而才悠悠然坐在椅子上。 “你有多少银子?”邓方打算在这个叫做王峦的医生家里多呆上一段时间,临走时再搜刮一空。 王峦脸上带着惊恐,心里却喜不自禁:不怕你有想法,就怕你没想法。有了想法,自然就可以引导。 他故作惊恐说道:“我哪有什么银子,没有!” 邓方啐了一口:“你把我从监狱里捞出来,不会不花钱吧?你刚才还说试药,不会不给钱吧?” 王峦苦着脸说道:“说实话,钱都用来买药了,这些药本来就珍贵,要确认药性又需要很多量,确实没钱了。” “我原本想着,这个药方如果试过效果很好,自然就有钱了,可是现在真没了。” 邓方斜了王峦一眼:“什么药方?” 王峦闭口不言。 邓方冷笑一声,又从口袋里摸出那根尖锐的骨钉,向王峦走来。 王峦大惊失色,连忙说道:“我说我说,千万别杀我!” 邓方问道:“什么药方?” 王峦故意支支吾吾,不肯说。 邓方大怒,走过来一把抓住王峦的衣领,另一只手握着骨刺,倒是没有刺他,而是用拳头连续击打王峦的脸,几拳下去,王峦的一只眼睛就被打青了。 “我说!我说!不要打我!” 王峦感觉时机已经成熟,这才说道:“这是一个仙方。” 邓方自然不信,尽管神仙的传说自古就有,但是谁也没有见到过神仙。 民间倒是流传了许多神仙的故事,当然也有关于仙丹和仙方的传说,同样只有听闻从来没人见过。 所以王峦说自己的是仙方,邓方自然不信。 王峦信誓旦旦的保证:“这个仙方是一本残破古卷上的记载,而且我试了一次。” 邓方原本是不信的,可是看王峦说得这么真,就姑且听听。 王峦说道:“我曾经找了一个女子试药,当时由于没有太多银子,而且许多昂贵药材找不到,我仅仅取了药方中三分之一的药材,更没有按照古卷上的方法炼制,只是普通的熬煮。” “结果你猜效果怎么样?” 邓方哪里知道效果怎么样,当然摇头。 王峦说道:“那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嬷嬷,服药之后,就沉沉睡去,我觉得本来药材就没有放全,方法更是普通熬制,不可能有什么效果,只要没毒就好。” “结果第二天我去找那位老嬷嬷,迎面走来一个妙龄女子,我没在意,到了老嬷嬷家里,已经空无一人。” “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刚刚擦肩而过的那个妙龄女子,就是那位老嬷嬷!” 这段话里面,王峦说得真真假假,当年他的确是找了一个老嬷嬷试药,试药的结果也的确是老嬷嬷脸上的皱纹全部神奇消失,仿佛重返青春。 不过那个老嬷嬷服药当天就被毒死,并非王峦说的那样擦肩而过。 邓方斜眼看着王峦,猜测他刚刚说的这个故事是真是假。 第一百八十一章 信不信我都不要紧 “后来那个女子去了哪里?” 邓方问道。 王峦摇了摇头:“等我意识到这个女子就是老嬷嬷,再返回去寻找时,已经杳然无踪了。” “因此,我怀疑这个药虽然只用了药方中的一部分,却已经有了如此惊人的效果,那如果我穷毕生精力,把这些药方找齐,又会怎样?” 王峦说起毕生之志,激动得脸色通红,神态也好,语气也好,都真挚得不能再真挚了。 邓方有些信了。 如果这个药方真有那么神奇,如果真的是个仙方,那自己可是捡了大便宜了! 而且看王峦的样子不像是说谎,再联想到刚才问他是什么药方,却怎么也不肯说,直到几拳砸脸上,才吐露实情,那八成就是真的了。 一想到自己竟然有如此奇遇,邓方的心里就一片火热。 “你把那个药方写出来!” 邓方首先想到要把药方据为己有。 王峦表情有些难看,十分不舍的样子,可是面对邓方的威胁,又显得惧怕。 于是磨磨蹭蹭拿过一张纸,笔蘸浓墨,迟疑着写下了一个药名。 抬头看了看邓方,又慢吞吞写了一个药名。 邓方伸手在王峦的头上打了一下:“快写!别婆婆妈妈的!” 王峦只好苦着脸,逐个把药方写出。 一共二十二味,一味不少。 邓方冷笑一声,劈手夺过这张纸,拿在眼前展开,又重新铺在桌上,用那根骨刺点着药方中第一味药名说道:“念!” 王峦一愣,随即明白这个邓方肯定不识字,于是他照着药方重新念了一遍。 邓方闭目默记,随后让王峦再念一遍。 如此足足五次之后,邓方随意点在一味药名上,王峦念出药名,邓方就点点头,显然他已经把这二十二味药全都记住了。 邓方重新把药方折好揣进怀里,找了根绳子,把王峦捆了个结结实实,然后又找了块破布把他的嘴塞住,才扬长而去。 王峦虽然表情十足惊恐,但是心中却丝毫无惧,知道邓方一定上钩,那些药随他去问,药房都很少听过。 王峦可是整整用了半生的时间却研究这些药,才终于有了些眉目。 当年他也曾去药房问过,药方上的大部分药材,连药房掌柜都没有听说过。 所以他断定邓方一定会去而复返,除非他对这个仙方不感兴趣,只要他感兴趣,就一定会回来找他。 随着邓方一步一步越陷越深,王峦自然可以扭转局面,驱使诱导邓方为他找药,试药。 直到下午,邓方才从外面回来,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不过比起上午显然和善了许多。 进屋之后,先是解开了捆着王峦的绳子,拿开了堵着嘴的破布,对他说道:“我出去打听了,这上面的药大部分都没听说过,你不会是随手瞎写的吧?” 王峦叹了口气:“你信不信我都不要紧,能不能先让我找点吃的东西,我可是饿坏了。” 邓方笑笑,从怀里掏出一个包裹扔给王峦。 王峦打开一看,南阳的经典菜炸鸡薯条。 被捆了一天,王峦的确是饿坏了,三口两口吃掉这包食物,肚子里才算是舒服了一些。 邓方主动带了食物回来,显然是想要跟王峦缓和一下关系,看起来是信了这个丹方。 王峦抬起袖子擦了擦嘴,对邓方说道:“我每天都会去韩氏兄弟的实验室做工,今天不去,也没有请假,他们不会问。” “但是如果明天还不去,也不请假,他们一定会问,说不定找上门来。” 邓方皱了皱眉头。 王峦趁热打铁说道:“如果我不告诉你这个情况,等明天韩氏兄弟找上门来的时候,完全可以趁机逃脱。” “但是我没有隐瞒告诉了你,是不希望跟你结下什么仇怨,所以你大可以放心,不用总是这样防备着我。” 邓方今天在外面跑了一小天,去了不下八家药房,结果那个方子上的大部分药都没有。 他怕王峦是乱编出来骗他的,又学了丹方中的字去问代写书信的人,结果证明王峦没有骗他。 邓方本来可以一走了之,可是他偏偏又折返了回来,就是心里舍不下这个丹方。 如果他拿着丹方去找别的医生,先不说对方是不是认识这些草药,就算都认得全,毕竟没有经验。 而据王峦自己的说法,他已经试验过半个药方了,效果惊人,能让人从老妪变回少女,如果真的拥有此丹,那这辈子还愁什么荣华富贵吗? 邓方能从遥远的秦国跑到南阳求活,中间路过好几个国家,却没有停留,分明是个十足的野心之辈。 现在一个据说能返老还童的丹方就揣在怀里,他根本遏制不住自己的欲望。 所以他又回来找王峦,就是希望王峦能再找一个试药人,然后用炼丹之法把仙丹炼成。 当然邓方最终的目的就是服用仙丹,独霸丹方,仙丹炼出来的那一天,王峦必死无疑。 而王峦恰好也是这么打算的。 他故意暴露出丹方,就是想利用邓方的贪欲,把这个从秦国来的家伙推到前面,而王峦自己则藏身于后。 邓方为了得到仙丹,就要去寻找试药人,不但如此,还要去寻药,这样即使将来南阳再次大批死人,后来人追查此事的话,也只会查到邓方。 最多查到王峦曾经为了做药物验证,做过一些辅助的事情。 这就是王峦的整个计划。 而现在,王峦把邓方的表情看在眼里,知道这个家伙已经上钩了。现在就算是赶他走,他都不会走,不但不走,还会住下来,会按照丹方去寻药,也会主动寻找试药人。 王峦根本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他只要什么都不做,欲望刺激着的邓方自己就会忍耐不住的。 “你去移民监狱里寻找试药人,原本是想要试验哪一味药?”邓方终于忍不住,询问王峦。 王峦舔了舔嘴唇:“乌通草!金线草我已经试过了,药性药理都已经与丹方上载明的毫无二致。” “本来我想要试验乌通草,你愿意试一下吗?”王峦问道。 第一百八十二章 韩氏三兄弟的行动开始了 邓方怎么会愿意做这个试药人,如果不知道也就罢了,现在知道是一个仙方,有可能这个药方可以炼出能够返老还童的仙丹。 原本的一条烂命从拥有这个丹方那一刻开始就不再是一条烂命了。 这个丹方有多珍贵,这条命就有多珍贵。 邓方还要留着自己这具身体服下最后炼制成功的仙丹,返老还童,甚至长生不死。 而在仙丹炼成之前,他会保住自己的身体,不受一点损伤。 “那个什么乌通草,你有很多吗?”邓方问道。 王峦点头道:“乌通草比较好找,我准备了一些,应该够用了。” 邓方道:“要么你来做这个试药人吧。” 王峦苦笑道:“可是如果我自己做试药人的话,药力会影响我的记忆和判断啊。而且一旦出现问题,恐怕接下来那些药草,就没有人能够验证了。” 邓方一想也对,在没有获得仙丹之前,王峦不能死,甚至不能伤,否则都会影响仙丹的炼成。 “那你现在就出去找试药人!”邓方凶巴巴的说道。 王峦摇了摇头:“我只找了你这么一个试药人,就差点死在你的手里,不但如此还赔了二百两银子,现在你让我去找试药人,还哪有了?” 邓方真是非常无奈,这个王峦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偏偏这个丹方还像馋虫一样勾着他,现在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静不下心神,总是想丹方的事情。 “好!我出去找试药人,你负责找药,毕竟那玩意儿我不认得,你是医生,找起来比较方便。” 邓方终于做出了决定。 王峦点头道:“可以。” 邓方又补充道:“之前你不是说你只用了药方里一部分药,就让老妪返老还童了吗?现在再做一次!” 他要验证这个丹方到底是真是假。 如果是真,那么别说找一个试药人,就算杀人他也再所不惜。 王峦大喜,赞同道:“是极,你找个人来一验便知!” 两人一拍即合,于是邓方就在王峦的房子里住下,白天出去寻找试药人,晚上就在此住宿。 王峦恢复了在韩氏兄弟实验室做验证的日常,韩氏兄弟仍然忙忙碌碌,看样子似乎要忙起几天的时间,都没顾得上跟王峦说几句话。 邓方每天早出晚归,也没跟王峦要钱,晚上回来就回到房间一关门,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王峦自然不急,反正乌通草已经找好了,就等他把试药人找来。 到了第五天的傍晚,韩氏兄弟忽然出门办事,实验室里就剩下王峦自己,他没什么事做也提前回到了家中。 这时邓方回来了,还带了一个人回来。 “这个人愿意试药,只要给吃的就行。” 王峦向那个人望去,只见这人长发打结,衣衫褴褛,而且神情呆滞,目光游离,显然是一个傻子。 而且从面貌上看去,这个人满脸皱纹,显然五六十岁了,是个老人,体衰神弱。 王峦无奈叹了口气:“恐怕不行啊,他年纪太大,而且身体不够健康,药力进入体内之后,可能会先行修补他的亏损,这样的话,就看不出气血变化。” “需要年轻健康的才行。” 此时在南阳城的另一边,韩氏兄弟的家宅中,韩氏兄弟已经准备停当。 三个全都换上了粗布衣裳,打扮得像一个真正的韩国普通百姓一样。 不但如此,韩师还端出了一个盒子。 盒盖打开,里面是清澈而微黏的液体,盒子里泡着三张白色的东西。 韩师用一双银筷将这三个东西从液体里面夹出来,放置到清水中去,洗掉上面的黏液。 “大哥、二哥,这三副人皮面具,是八色旗的旗主赠给我的,来南阳之前,我就带在了身边,以防万一,现在我们要做那件事情,正好把这个东西戴在脸上。” “泡面具的是毒胶,这种毒胶可以让面具不发黄,不变硬,柔软透明,但是要戴上之前一定要用清水洗干净,否则毒胶就会残留在脸上。” 韩婴好奇地看着水中的三张人皮面具,问道:“这东西真的是从人脸上剥下来的?” 韩师摇摇头:“是一种鱼皮,这种鱼皮非常坚韧,别看这薄薄一层,怎么拉扯都不会坏,而且弹力极强,贴在脸上显得非常自然,如果不仔细观察,根本发现不了。” “不过这种鱼皮也有个缺点,就是需要补水,否则两天一过,就会干缩变形,然后就再也挂不住,会从脸上掉下来。” 韩咎拿起一张清洗过毒胶的,用手指捻开,就是一张脸圆形的东西,留出了眼睛和口鼻的开口。 韩师说道:“贴在脸上之后,只要用手稍加揉搓,就会改变脸型和面貌,看起来完全变了一个人。” “当初八色旗用这个东西可是刺杀了不少人。” 提起八色旗,兄弟三个全都陷入了沉默。 他们计划兵分三路,韩咎去绑师爷,已经提前踩好了点,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天晚上就可以动手,明天韩咎就会带着师爷直奔韩国。 韩婴负责带着书籍回国,其中有两个随从扮作韩咎和韩师的样子,这一路是光明正大的离开,用来洗清嫌疑。 而韩师的任务最为艰巨,他要先帮助韩咎去绑师爷,送走韩咎后潜伏在南阳一段时间刺探消息,向大哥二哥通报南阳情况,以便他们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另外还要根据南阳的反应做出应对,制造假情报扰乱对方的救援行动,直到韩国向魏国称臣,魏国正式接受为止。 到了那个时候,他才能回国,然后一起发展,让韩国迅速崛起。 “大哥、二哥,八色旗为我们牺牲巨大,如果这一次我们成功了,八色旗那些人也不算白死。” 韩婴、韩咎深以为然,觉得老三说得太好了。 韩师也从盒子里捞出一个面具戴在脸上,两只手稍稍揉搓,果然就变了样子,看起来是一个从未见过的年轻男子。 “怎么样?看不出什么破绽吧?” 韩婴拊掌大笑:“妙!” 韩咎也戴上了面具:“大哥,三弟!告辞了!” 说着韩咎大步走出了房舍。 第一百八十三章 师爷不见了 师爷最近很忙。 南阳的矿山开采随着蒸汽机的使用加快了许多,不但解决了抽水问题,甚至已经可以用来碎石了。 一台蒸汽机就可以日夜不停的挥动大锤,只需要一个人看守机器就可以。 而空闲下来的人全部都投入到轨道铺设上去了,每天靠蒸汽机牵拉的矿车源源不断的把矿产运到地表,采矿的效率何止翻了一倍。 而这些矿进行分类后会进行冶炼,南阳所产最多还是铁矿和煤矿。 效率提高后,产量大增,原本的工人开始不够用了,师爷不得不去移民监狱挑选合适的矿工。 由于老矿工在持续几年的劳动后,要么身体已经不适合继续采矿,要么就是积劳成疾,有的是通过几年的挖矿获得了自由民的身份。 所以几乎是每隔十几天,就要再增加一批矿工。 今天矿洞那边再度告急,人手不足了,需要师爷增加挖矿人手。 师爷只好再次前往移民监狱挑选矿工。 移民监狱里面的人个个都很兴奋,他们中有一大部分就是冲着矿工这个身份来的,虽然在暗无天日的矿洞里挖矿十分累,而且几年下来,身体弱一些的可能会留下暗伤和疾病。 但是只要熬过这几年,就能获得南阳的自由民身份,享受南阳福利,可以说是用身体和命换来的后半生,生活就算是有了着落,能在南阳落籍就很不错了。 师爷从移民监狱里挑出十来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准备带到矿洞里填补不足。 刚刚从移民监狱出来不远,迎面就走来一个小吏。 “师爷,秦大人有急事找你,请跟我来。” 师爷没多想,秦朗一向很随意的,有事的时候会派人来叫,也有的时候亲自来。虽然小吏看着眼生,不过现在南阳小吏更换比较频繁,下面各县也都时有抽调和更换,所以看见一个生面孔很正常。 听说秦朗相召,师爷就吩咐身边的人带着这些挑选出来的人先回矿洞,他随后回去,然后就跟着小吏往城南边走去了。 这个小吏正是韩咎扮成的,他在南阳当过一段时间小吏,所以对这里面的流程十分熟悉,衣着装扮也都没有露出破绽。 他在前面引路,时而跟师爷聊起最近南阳城里的事情,还偶尔抱怨几句市政厅的忙碌,一切都天衣无缝。 南阳的城南是一片棕榈园,并且榨油厂也建在附近,秦朗有时候会来棕榈园查看榨油情况。 师爷跟着小吏走进棕榈园的时候,还没有怀疑,直到小吏在前面越走越快,已经深入林中,四周不见人迹,师爷才觉得这件事情不对。 他立刻转身就往回跑,刚走了没几步,就觉得头晕眼花,浑身无力,鼻子里嗅到一路淡淡的气味,这种气味有点熟悉,似乎在哪里闻到过。 师爷猛然想起,这不是扁鹊奖大赛那天,那个落选的麻醉药的味道吗? 因为他的药方很古怪,熬煮的时候味道十分特别,师爷只闻了一次就记住了,现在想起来已经晚了,没走了两步就摔倒在地,接着就陷入了沉睡。 原来韩氏兄弟根据那个麻醉药的方子,在实验室里进行了提取,得到一种可以通过微微加热就融化蒸发的粉剂。 韩咎走在师爷的前面,就在袖子里提了一个熏蒸壶,他走在师爷的前面,那些熏蒸出来的药剂就随风吹出师爷。 走了一路,师爷果然药力发作,昏睡过去。 韩咎返身回来,把师爷捆好,然后扛起师爷就往树林深处跑去。 师爷独居,他没有回到矿洞,大家也习以为常,因为秦大人经常会找师爷询问一些事情,耽搁几天也算正常。 然而连续三天没有回矿洞,去市政厅找也说不知道,大家这才慌了,连忙报告秦朗。 “秦大人,不好了,师爷不见了。” 秦朗正在筹备着前往郑国,毕竟郑容已经有了身孕,如果再不抓紧办理婚礼,小秦朗就要生出来了。 他还在想临走前把南阳暂时交给师爷管理,仍然像上一次一样,师爷除了没守好飞艇,其他方面都做得很好。 可是没想到师爷竟然会失踪。 秦朗立刻命令彻查此事。 师爷从武陵开始就跟着秦朗,到了南阳又管理矿山,有了师爷的帮助,秦朗才能顺利地把南阳这块地迅速发展起来。 现在师爷竟然失踪了,可见绝对不是师爷自己走失,而是有人对南阳下手了。 重新询问当天发生的情况,那天跟着师爷一起去移民监狱提人的矿工说道:“秦大人,当时我们刚刚准备要回矿洞。” “然后迎面就走来了一个小吏,说是秦大人有请师爷。” “然后师爷就打发我们回去,他自己跟着那个小吏走了。” 秦朗并没有太过慌张,因为这个天下只有他拥有最快的交通工具飞艇。 只要劫持师爷的那些人没有飞艇,就不可能跑远。 而且,很大概率师爷的人身安全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对方要杀人的话,完全可以当场刺杀,把师爷骗走的目的,可能还是要抓活的。 秦朗很是懊悔自己没有太多关注师爷最近的情况,以至于出现了这样的事情。 “现在立刻去查,凡是能够提供三天前师爷行踪的,或者在三天看见过师爷的,全都有重赏。” 在重赏之下,很快就找到了目击者。 不止一个人看到师爷往棕榈园的方向去了。 虽然师爷不经常露面,但是在南阳城里面,他绝对算得上是一个熟面孔,因为许多从事矿工工作的都认识他。 既然确定了师爷当天走失的方向是棕榈园,秦朗马上就前往那里查看踪迹,还特意带上了一些有追踪经验的人。 由于已经过了三天,几乎所有的痕迹都消失了,就连最老练的猎人也无可奈何,只能确定师爷是走到棕榈园这里失去了踪迹。 这片棕榈园大部分是自然形成,再加上人工种植,面积比较大。 秦朗组织人手进行了一次地毯式搜索,但毫无所获。 第一百八十四章 四月初南阳向南 秦朗回到市政厅之后,意识到这样下去只会耽误时间,必须同时采取两种手段进行搜索。 一种是全城搜索,挨家挨户搜索,不留死角,每查完一处,就封闭一处,确保不出现灯下黑,别找了半天,师爷就被人藏在南阳,那可就糗大了。 另外一种手段就是计算路程,根据地图进行确定设卡范围。 以南阳为中心,按最快的骑马脚程计算,额外增加一天时间,劫持师爷的人应该还没有走出魏国境内。 假如说劫持师爷的人脚程够快,真的跑出了魏国境内的话,也还是有办法可想。 魏国位于十国中心位置,东边是郑国,北边是唐国,南边是齐国,西边是楚国。 这四个国家把魏国围在中心,除了楚国、齐国之外,另外两个国家秦朗可以设置哨卡。 楚国一直没有来往,而齐国在南阳折扣了一名将军,四万士兵,只能说暂时还惹不起南阳,可是也绝对不会配合南阳。 所以只能通过其他办法来实现。 秦朗首先想到了商队,这是南阳唯一可以依靠的力量。 而且商队消息灵通,所走的商路也是两国之间最繁华,通行最安全的道路。 能不能找回师爷,没有官方帮忙,只能找雇佣军了。 而且秦朗分析了一下,根据当时目击者的报告,师爷是往城南去了,劫持者显然是通过棕榈园这片无人区域,把师爷运走。 那么这个方向就很关键。 魏国的北边是唐国,唐国再往北是无尽的大漠,再往北就是大海,所以劫持者不大可能会声东击西,明明是往唐国去,还要从城南棕榈园逃走。 那样的话,来回折返会更容易被发现。而且师爷刚刚失踪的三天是最为关键的黑幕时间,这三天师爷被劫持的消息还没有传开,一切追踪和拦截都没有开始。是前往目的地最为关键的时间。 所以劫持者往城南走,极大概率就是前往南方的国家,而不是北边的唐国,或者东边的郑国。 秦朗分析有三种可能,要么是从南边绕一下,转道向西,前往楚国,这是极有可能的。另一种可能是顺着齐楚两国交界一直南下,然后向东转向齐国。 还有一种可能,劫持者顺着齐楚交界一直南下,然后向西穿越楚国境内,再向南前往韩国。 也就是说,劫持者最有可能落脚在楚、齐、韩三国,又以楚、齐概率最大。 如果在魏国境内真的无法找到,那么最终可能就会在这三个国家中之一。 确定了目标之后,秦朗立刻派出了飞艇,直奔齐楚边境而去。 从南阳到齐楚边境,最少也要十天时间,这还是赶路顺利,如果遇到泥泞难行的路途,就要耽搁不知多少时日了。 此刻师爷被关在马车的车厢里,双手双脚都被绑住,嘴里还塞了一块破布,以免他喊叫出声。 随着马车前行,师爷能够看到窗外的景色,此时已经四月初,南阳向南,四季又渐渐分明。 窗外一派春色,燕子叽叽喳喳的叫着,田野中农夫扶着犁吆喝牛儿耕田。 师爷难得从矿洞里出来欣赏春色,竟然望着外面的景色发起呆来。 易了容的韩咎一边赶车,不时回头观察车厢里的情况,看到师爷终于醒过来,心里也是放下了一块大石头。 原来那天师爷昏倒之后,韩咎就把师爷拖上了马车,也不知道是师爷最近这段时间太累了,还是那个麻醉药的药量太大了,持续的时间实在太长。 足足三天,师爷一直没有醒过来,这倒也省了韩咎的麻烦,这三天他一心赶路,南阳越迟发现师爷失踪,他就越安全。 到了第四天,师爷终于醒了。时刻关注着师爷状况的韩咎也放下了心。 如果师爷就此被麻醉药毒死了,或者饿死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现在看到师爷状态还好,韩咎也很高兴,他故意捏着嗓子说:“你终于醒了?” 师爷嘴里被堵着破布,说不出来话,只能呜呜一声。 韩咎回头看了看师爷的神情,似乎不像是发怒的样子,就更加开心。 “不瞒你说,我不想伤害你,只要你配合,不喊不叫,我可以把堵着你嘴的破布拿开。” 师爷连忙点头,毕竟小命捏在人手,不配合肯定要吃苦头的,师爷一点苦头都不想吃。 韩咎勒停了马车,先是检查了师爷的手脚处捆绑没有松脱的痕迹,还是好好的,这才伸手把堵嘴的破布拿开。 得了自由的师爷立刻大口呼吸起了空气。 “呼……哈……呼……哈” “小伙子,你把我绑起来想干什么呢?我又没有钱,又不是美女,要钱没钱,要色没色,你绑错人了啊。” 韩咎微笑,心想绑的就是你,怎么可能放了你? 当然他的嘴上没有说,仍然一心赶车。 师爷看了看韩咎的样子,不像是凶徒,想必也不是要结果了自己,否则自己的小命早就不在了。 既然对方不图财不图色,又不是害命,那么答案呼之欲出,一定是师爷自身的价值。 韩咎也知道,让师爷为韩国效力,就要尽量劝他放下戒备和成见,早点配合才能过得舒服。 于是开门见山地说道:“师爷周兴,担任了秦朗的师爷已经有六七个年头了吧?” 师爷没有答话。 韩咎继续说道:“干了这么久,难道不想换个地方干干?” 师爷冷笑一声:“换个穷地方受罪吗?” 这句话正击中韩咎的软肋。 韩国的确是穷,除了穷就再没有别的东西了。 可是如果不穷的话,谁还会费这么大劲绑架一个死胖子呢? 韩咎点了点头道:“师爷不愧是师爷啊,甚至都不用问,就一眼窥破奥秘所在,这更让我坚信这次邀请没有错。” “邀请?”师爷挣了挣被绳子勒红的手腕。 “这就是你们的邀请方式?你家用绳子邀请别人?” 韩咎连忙说道:“抱歉抱歉,这个的确是不得已而为之。” “如果在下不把师爷捆紧,只怕师爷是不肯跟我回去的。” 第一百八十五章 被绑架不一样啊 师爷哼了一声:“你捆得住我一时,还能捆得住我一世吗?” 韩咎道:“实在是抱歉,师爷将就一下吧,等到了安全的地方,我自然会把师爷放开,那时候师爷就是自由的。” “不瞒师爷你说,我这次请师爷回去,绝对是要把师爷你奉为上宾的。” “南阳虽然重视师爷,但毕竟只是一个郡而已,如果师爷不嫌弃,我可以给师爷三郡之地。” 师爷的小眼睛放出了光芒。 他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一个像老爷那样的人,现在老爷才管着一个郡,如果自己能管三个郡,岂不是美得很? 而且要说为秦朗誓死效忠,那是不假的,无论如何,师爷也不会背叛秦朗。 可是这并不影响他去别的地方升官发财啊。 周兴是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像老爷一样有人赏识,然后像老爷一样可以主政一方。 在秦朗身边这么多年,几乎每一项振兴的政策,每一个具体的实施策略,都是由秦朗拟定,师爷实施。 从武陵到南阳,师爷可以说身经百战啊。 到了南阳之后摊子大了,师爷有点忙不过来,有些东西没有涉及,比如炮弹的制作,比如飞艇的浮空动力。 还有沼气中心,一直都是雍卓在负责。 师爷在南阳这段时间最大的收获就是会挖矿了,不但洞挖得好,而且认识了许多矿物金属。 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以这种方式离开秦朗。如果让他主动离开秦朗,是不可能的,老爷没有辞退他,还带着他一步一步走向更高,怎么可能主动离开。 而且在南阳秦朗对他委以重任,虽然挖矿的名字不太好听,但是师爷心里是很明白的,南阳能够迅速发展起来,绝大部分是因为挖矿的原因。 因为有了铁和煤,才有了建设南阳的材料,然后才能制造成高炉炼成钢,又制成大炮。 除此之外,那台日夜轰鸣的蒸汽机可以没日没夜的干活,榨油的机器、连接各家各户的管道,全都要靠这些矿石。 所以师爷很明白,老爷无论有多忙,矿山都没有换人管理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实在是太重要了。 这种情况,让师爷主动辞职离开,师爷根本开不了这个口。 但是被绑架不一样啊,师爷已经好久没有这么惬意地躺在马车上无忧无虑了。 不用管矿洞的今日出产,也不用安排抽水和运料,更不用担心矿工不够,还要去监狱里寻找。 他可以随便坐随便躺,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还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因为这一切都是被绑架造成的啊。 简直就是公派休假和旅游啊,有这好机会师爷怎么可能会放过? 就算韩咎现在把师爷的手脚都放开,他也不会跑的。 “喂小伙子,我不能一直就这么称呼你吧?”师爷挪了挪身体,尽量让自己舒服一些。 韩咎想了想,现在还不宜透露姓名,于是含糊地说道:“叫我王二好了,我姓王,排行第二。” “王二,咱们这是往哪里去啊?” 韩咎答道:“师爷不必心急,到了地方之后,自然一切都会明了,现在就算我跟你说了,想必师爷也没听过这些小地方。” “哈哈……”师爷笑笑说道:“既然王二兄弟这么说,我就不问了,不过吃的东西总要给我弄一点吧,我可是太饿了。” 韩咎在路边停下车,把师爷手腕上的绳索解开。 “赶路要紧,将就着吃点东西吧。”说着从包裹里拿出了一大堆炸鸡和薯条。 油炸过的鸡肉没那么容易坏,薯条虽然变得软了,口味也变得有些奇怪,但是充饥是没有问题的。 师爷揉了揉发红的手腕,正在想着已经离开了南阳,是不是就能吃到点不一样的东西,每天都是炸鸡薯条实在是有点腻了。 可是当他看到韩咎递过来的炸鸡时,不由得长叹一声:“没想到离开南阳了,吃的还是这个东西。” 对于师爷这种南阳的元老级人物来说,炸鸡薯条的确是已经吃腻了。 可是对于韩咎这些刚来不长时间的人来说,这分明就是绝世美味。 不但吃到的全是鸡腿,是鸡身上肉最多最厚的地方,而且全都用油炸过,又香又嫩。连薯条也是反复油炸,每吃一口甚至都能感觉到薯条里面的油香。 因此韩咎特意准备了许多炸鸡薯条,一个是路上充饥,另外也是想多吃几天,他还没有吃够。 听了师爷的这声感叹,韩咎想起了大韩国的子民。 别说那些王公大臣,就连韩咎自己,身为大韩的二皇子,居然都没有这么尽情的吃过鸡腿,更何况普通百姓? 与南阳相比,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南阳人吃油炸鸡腿吃到腻,而韩国人甚至想吃水煮土豆都未必能饱。 两下一对比,韩咎的心思就更加坚定了。 一定要把师爷安全弄回韩国去,也一定要劝说师爷帮着振兴韩国,只要韩国能够崛起,他不吝封赏。 他知道,按照计划,大哥韩婴应该在秦朗发现师爷失踪后,才大摇大摆离开南阳,洗脱嫌疑。 而三弟韩师,仍然会隐藏在南阳通风报信。 有了大哥和三弟的支持,韩咎安心多了。 可他不知道的是,韩婴固然是离开了南阳,而且找人假扮韩咎韩师也没有被识破。 但是偏偏韩师这边遇到了问题。 他同样易了容,在自家附近租了间房子,几次出门都无人识破,于是渐渐胆大起来,出去探听消息。 果然,在师爷失踪后的第三天,秦朗全城搜捕。 韩师每天照样上街闲逛,旁敲侧击地打听秦朗将如何搜索,当然这些都属于机密,他打听不到,只能看到市政厅里面的小吏进进出出,个个忙得要死。 邓方找到了一个傻老头当作试药人,被王峦拒绝。 因为试药总得年轻健康才能知道药物是否有效,如果试药人本身就有疾病的话,最后根本分辨不出是不是药物作用。 所以邓方只能再次出去寻找,结果碰巧就发现了鬼鬼祟祟的韩师。 第一百八十六章 韩师也被绑了 韩师一大早就起来,用水喷了喷脸上的面具,防止脱落,然后出门买了一份炸鸡薯条就往市政厅逛去。 他租的房子离市政厅并不远,只有一刻钟的路程。 一边走着,路边行人的言论就传到了韩师的耳朵里。 “喂,你们听说了吗?咱们南阳有一个重要的大人物失踪了。” “是呀,我昨天就听说了,郡守老爷已经搜了三五遍了,今天早上,市政厅的小吏还查了一遍呢。” “我说你们的消息都不对,重要的大人物没错,但不是失踪了,而是被杀了!” “市政厅为了封锁消息,所以才报失踪。” 韩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小心翼翼地捕捉着每一个传到耳中的词汇,判断哪一条信息才是真的。 街上除了行人以外,时不时就有市政厅的小吏率领着捕快匆匆而过,南阳城中的气氛十分紧张。 韩师的目的地是市政厅旁边的一块空地,那块空地斜对着市政厅,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小吏们来回出入。 他身上背着一个木架,到了那块空地,放下木架,就搭成一个简易的桌椅。 接着镇纸、宣纸、笔墨摆好,一块白布摊开上面写着四个大字:“代写书信” 虽然南阳识字率很高,但是刚刚来到南阳的人可没有几个识字的。 而这些人到了南阳,难免要给家里写一封信报个平安,所以韩师选择这块地方做代写书信的生意,一来维持生计,二来打个掩护,监视市政厅的同时还能打探消息。 但他不知道的是有一个人,一直在默默注视着他。 这个人正是出来寻找试药人的邓方。 因为上一个完全不符合条件,邓方不得不出来继续寻找试药人。 不同的人做同一件事,思路也不同。 在寻找试药人这件事上,王峦的态度是花钱买一个移民,利用移民不敢声张的心理,半哄半骗的试药。 而邓方就不是这种想法,他的目标都是在疯傻等残障人士身上,被王峦指出需要身体健康才能试药,又打起了盗贼的主意。 在他看来,大盗也好,小贼也罢,总之都是违法犯罪的人,本来就一裤子屎,就算有什么事情也不敢报官,所以这样的人非常容易控制。 邓方很快就发现了鬼鬼祟祟的韩师。 尽管韩师易了容,可是仍然是年轻人的样子,而且看起来没有什么疾病,气色非常之好,连皮肤都比普通人要细嫩。 邓方远远跟在韩师身后,看他左右窥探,又摆了简易桌椅在市政厅门口,当即判断这是一个惯贼。 因为邓方本人也不是什么好人,抢也抢过偷也偷过,对盗贼的心理再了解不过。 每到一地,盗贼要做案之前必然要先观察巡捕警卫的分布和反应。 有的地方警备松懈,盗贼心中就有了底,然后开始摸查情况。如果警备森严,一不小心就挨抓,盗贼又不傻,就会选择离开了。 在邓方眼里,韩师的举动分明就是一个盗贼,在市政厅门口摆摊就是要刺探情况。 不得不说,邓方观察得还是比较准确。 韩师摆了一天的摊,邓方就在远处足足等了他一天的时间。 然后韩师回到了住处,邓方也就回去休息。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邓方就站在距离韩师住处不远的一个街口等着,果然没等多长时间,韩师就背着那套简易桌椅出了门,仍然直奔市政厅而去。 邓方还是跟昨天一样,不远不近的跟着,然后观察韩师的一举一动。 如果没有人注意到韩师,也许不会发现他的异常,可是像邓方这样,一天从早到晚什么事情也不做,只盯他一个人,很快就发现了许多不对劲的地方。 韩师自带了早饭、午饭,全是炸鸡薯条,跟韩咎一样,兄弟三人准备跑路之前特意买了很多这种食物。 南阳的天气比较热,油炸过的食物相对来说比较耐放,不会轻易变质。 但是正常人谁会买了一堆炸鸡薯条慢慢吃吗?都是现吃现买。 不光是这一个疑点,韩师每听到有人说关于师爷被劫持的事情,就赶快掏出笔记下来。 一整天什么生意都没有,还坐在那里津津有味的。 一看到市政厅里有小吏走出来,或者巡捕经过,就想办法打听消息。 这一切看在邓方的眼里,立刻就确定了这家伙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而且韩师年轻力壮,应该是一个优秀的试药人选。 邓方趁着天色还早,不再盯他,转身直奔韩师的住处而去。 韩师租住的地方是个小一些的房子,也比较偏僻,门上挂了一把锁,在邓方的手中不到一个呼吸就弹开了。 邓方进了屋子之后看了一圈,里面很简单,几乎日常生活的东西都没有,只有一个小包裹挂在一根哨棍上,仿佛随时要跑路的样子。 这一看邓方就更加放心了,打开窗子跳出去,把大门重新锁好,又从窗子返回屋中,往床上一躺,就睡了起来。 到了天快要擦黑的时候,邓方就醒了,把绳子布袋全都准备好,然后就藏身于门后,等韩师回来。 韩师在市政厅门口坐了一天,依然没有什么收获,仅仅是知道秦朗正在采取措施,务必要抓住劫走师爷的人。 但是有没有发现是他们三兄弟干的,现在还不清楚。 韩师满怀心事的回到了家中,掏出钥匙开了锁,对藏在门后的邓方毫无察觉。 他刚刚关好门,准备把简易桌椅卸下来,忽然感觉眼前一黑,一个布袋当头罩下,紧接着一把冰冷的刀刃抵在了他的咽喉上,他的皮肤甚至因为刀刃的锋利而起了小疙瘩。 “不想死就乖乖不要动,否则别怪我不客气。”邓方威胁了一句,开始掏出绳子,把韩师的手脚仔细绑好。 又拿了一块破布把韩师的嘴牢牢堵住,使他叫不出声,又把布袋罩在韩师的脑袋上,趁着夜色扛起韩师就回到了王峦的住处。 王峦这些天正在全力寻找药方上的草药,这些草药只有他一个人知道都是什么,并非是药房没有,而是太过于稀少和昂贵,而且叫法不同罢了。 第一百八十七章 我再劝你最后一次 入夜时分,王峦还在准备药草,然后就看到邓方扛着一个人进了房子。 王峦知道邓方又出去“抢”人了,但他不会去干涉,因为邓方最后留下的痕迹越多,对于王峦就越有利。 韩师被丢重重丢在地上,摔了这一下之后整个胸腹都跟着震了一下,如果不是破布堵嘴,韩师已经惨叫了出来。 接着他的头罩被摘下,口中塞着的破布也拿掉了,韩师眯起眼睛打量周围的环境。 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坐在桌旁喝茶的那个人,瘦弱,中年,还有几根稀疏的胡子,这分明就是王峦啊。 韩师刚想叫王峦,忽然想起自己现在是易了容的,绝对不能暴露。 于是他只好装做不认识王峦的样子,四处打量。 邓方说道:“怎么样?这下没问题了吧?这个家伙可是年轻又健康啊。” 王峦只好咳嗽了一声,说道:“小伙子,请你到这里来呢,是有事相商。” “我是一名医生,最爱钻研药物,但是对于药性和药理的研究,还缺少实验。” 韩师一听就明白了怎么回事,敢情王峦这个家伙是想要找人试药。 对于这点韩师非常不理解。 因为第一味药的药性药理正是韩师教给王峦的,包括厚厚的试验笔记和观察记录。 可是韩师用的都是青蛙、老鼠、兔子之类的动物,然后通过观物镜观察得知药物作用机理。 他可从来没有教王峦用人来做实验啊。 他往王峦的桌上瞄去,果然看到了厚厚的一摞笔记,正是他交给王峦的金线草的记录。 韩师如果不是因为易容的原因,不敢暴露身份,早就破口大骂了。 这个王峦真不是个东西,居然用人来做试验。而且还找了帮手,偷偷摸摸抢了人到家里,看样子是如果闹出人命的话,就悄无声息的处理掉了。 一想到自己很可能被毒死,即使不被毒死,过后也可能会被处理掉,韩师就心里发毛。 当时王峦要拜他们三兄弟为师的时候,还是韩师先同意,又说服了自家兄弟同意,才收下了他,没想到这是引狼入室啊。 王峦打断了韩师的思考:“你放心,我们不会为难你的。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有几味药的药性药理还有点不确定,想要你服用之后,我来观察一下。” 也许是料到韩师会反对,王峦又补充道:“这个药绝对不是毒药,全是补药,不会危及生命的,可能还对你身体有些好处。” “但是具体有哪些好处,现在还不知道,得你服药之后才能观察出来。” 韩师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他夹着嗓子说道:“我不吃,我宁死都不会吃,你们杀了我吧!” 邓方一声不响走到韩师面前,左右开弓就是一顿大嘴巴,打得韩师脸都变形了。 因为韩师戴了人皮面具,所以一揉搓就会变形,这一顿大嘴巴打完,变形是不可避免的。 韩师生怕他们看出破绽,连忙倒地惨叫。 王峦生怕还没试药就搞出人命来,白白浪费一个试药人,连忙阻止邓方。 “你打他也没有用,如果他不肯喝药的话,大不了我们就硬灌呗,你这么打他,万一把哪里打坏了,影响观察怎么办?” 邓方冷笑一声,啐了一口表示对韩师的看不起,然后大踏步走了出去。 既然试药人找到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试药了,邓方还等着验证仙丹呢。 王峦也不管地上哀号的韩师,站起身走到验药间。 这里是他模仿韩氏兄弟的实验室进行布置的,除了必备的观物镜之外,还有一些提纯和炼制的设备,烧瓶试管等。 乌通草早已按照根、茎、叶、花、果实这五种分类放好,王峦先是把乌通草根的放在砂锅里熬煮。 韩师躺在地上哀嚎了一会,发现把自己绑来那个家伙已经离开了,只剩下王峦在另外一个屋子里时,他犹豫着要不要向王峦公开身份。 因为王峦给他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既谦虚又谨慎,而且在实验室的时候事事都顺着韩氏兄弟,绝无半句怨言。 虽然拿人试药这件事不太地道,但是人谁能没有点缺点呢,也许正是因为王峦醉心于学问,想要精益求精,得到更加准确的数据,才会出此下策吧。 韩师这样想着,心中暗暗决定,等王峦一会从屋子里出来,就告诉他自己真实的身份。 过了好一会儿,砂锅里的药煮得差不多了,王峦细心的过滤掉药渣,留下一点点做为观察对象,剩下的全都扔到了炉中烧掉,毁去痕迹。 然后王峦端着药碗走了出来。 “小伙子,我再劝你最后一次,你肯不肯服药?” 韩师犹豫着要不要说出身份,没有接话。 王峦看出韩师犹豫,为了打动他,又劝说道:“其实你不需要担心,真的,实不相瞒,这些药材也不是我在试验,而是我的三位老师在试验。” 韩师吃惊地抬头向王峦望去。 王峦以为韩师被自己的话所打动,接着说道:“没错,提起我的老师,想必你应该能够听过,那就是咱们南阳医学生里的韩氏三杰啊。” “我的三位老师虽然年轻,但是一颗为大家造福的心非常值得敬佩,因此我虽然痴长几岁,还是拜了他们为师。” 王峦转身从桌上拿起那摞笔记:“你看,这是我老师研究这些药物所做的笔录,这是他们的签名。” 韩师已经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他没想到王峦这家伙竟然会把这盆脏水泼到他们兄弟三人的身上,心里的怒火腾腾往上涌。 不过这个时候他反而冷静了下来,因为他意识到如果此刻揭穿身份的话,王峦可未必会像平时那样恭顺了。 王峦装模作样叹了一口气:“我的三位老师有急事忽然离去,剩下这些药物的试验还没有做完。你知道吗?为了得到扁鹊奖,我和我的三位老师对这个药方付出了多么大的心血?” “这个药是一种强身健体之药,我三位老师的初心就是要造福南阳,他们三个十分重视名节,又怎么会用毒药来害人呢?你说对不对?” 第一百八十八章 韩师试药 王峦药碗放在一旁的桌上。 如果能够让眼前这个年轻人主动喝下去的话,总比硬灌要强得多了,而且试验要进行好长时间,每次都硬灌,太麻烦了。 如果要硬灌药,就得找邓方做帮手,不然他一个人做不来。 但是王峦又不大喜欢邓方的眼神,那个眼神非常具有侵略性,里面透着一望可知的野心。 所以他在循循善诱,希望这个试药人被韩氏三杰的名头唬住,相信他那番鬼话。 韩师怎么可能相信,他自己就是韩氏三兄弟之一啊。 什么为了造福于民,什么研究了强身健体之药,这王峦可真特么敢瞎掰啊。 韩师此刻可不敢显露身份了,一旦揭穿了王峦的谎言,还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 而且王峦此人心地不善,两面三刀,如果自曝身份,易容的事情王峦必定会起疑心,现在南阳一片风声鹤唳,难保他不会联想到师爷身上去。 如果因此而暴露了大哥和二哥,韩师觉得自己那可真是百死莫赎了。 而且,此时一个计划浮上了韩师的心头。 王峦观察药性药理,都是从自己那里学去的,而且关于血液方面,韩氏兄弟没有教他太多,每次都是在实验的时候王峦自己旁观而已。 因此韩师有信心在接下来的试药过程中,逐渐取得王峦的信任,然后利用时机逃走,或者,直接把王峦干掉。 他心念电转,既然下定决心,就不再有丝毫犹豫。 “好,我喝!” “不过,是不是先把我的手解开?我保证不会跑。” 王峦摇了摇头,端起药碗走到韩师身边,把药碗向他嘴边递过去。 “现在我还没有办法相信你,今天就先委屈你了,如果接下来这几天你都这么配合的话,我可以考虑放开你。” 韩师无奈只好一口干掉了药汤。 苦涩微酸的药汁进肚,没过一会儿韩师的肚子就咕噜噜叫了起来。 “医生!医生!我肚子疼,要去茅房!” 王峦无奈,只好拿起刀,解开韩师的绳索,威胁他:“我会亲眼看着你,最好别耍花样,否则……”他晃了晃手中的刀。 韩师得了自由,当然不会傻到跟王峦硬拼,现在正是示弱的好时机。 一通噗噗噗之后,王峦脸色已经难看到了极点,不过为了保证试药人不逃跑,只好站在旁边看着。 韩师处理好之后,长长吐出一口气:“终于好点了。” 两个人从厕所里走出来,王峦又用绳子把韩师重新捆好。 韩师也没有挣扎,看着王峦捆好后,就蹲在一旁四处打量,装做什么都好奇的样子。 王峦捆好韩师后,就抓紧时间填写记录,乌通草的根看起来是有泻下的功效。 他一行字还没有写完,韩师那边又叫道:“医生!医生!肚子又疼了!” 王峦无奈,只好再次把韩师解开,放进厕所。 来回折腾了几次,王峦实在是没有耐心了,拿着刀对韩师说道:“我还有一个同伴,就是把你绑到这里来的那个,他可不像我这么好说话。” “如果你惹恼了他,肯定是不会有你的好果子吃的。” 韩师故作惊恐地连连点头:“我知道我知道。” 王峦说道:“我现在放开你,不再捆着你的手脚,只是为了让你方便,如果你不识好歹,想要趁机溜走,被外面我那个同伴抓住的话,很可能会打断你的双手双腿。” 韩师点头道:“医生你放心,我哪也不去。再说你看我现在,每隔一会就要去茅房,两腿发软,想跑也跑不了啊。” 王峦这才放下刀,又回到案边继续书写记录。 韩师隔了一会,又喊要去茅房,王峦也不再跟着,就是挥挥手让他自己去。 韩师知道自己已经初步取得了王峦的信任,接下来就是如何摆脱王峦。 因为这段时间的准备,药方中大部分药已经都储备好了,王峦只等药性药理一确定,再无任何疑问,就会发动第二次大灭绝,用毒水把南阳再次变成一片死地。 而丹方中提到的死气,是重中之重,如果能够通过实验室摸透这个看不见摸不到的死气,王峦就可以百分百破解了这个丹方。 那时候想制多少丹药,就能制出多少丹药。 重返青春,长生不死,王峦觉得那才是自己人生真正的开始。 邓方跟王峦抱着同样的心思。 现在有丹方的可不仅仅是王峦,邓方一样有,只不过他是什么都不懂,只想着怎么利用王峦把这个仙丹制出来,先抢到手再说。 反正王峦这个家伙弱不经风,没有丝毫武力。 所以邓方一样很关心王峦的进度,第二天天刚放亮,就带着早点登门了。 “给你带了早点来。”邓方把早点放在桌上,转头看着门厅墙角边呼呼大睡的韩师。 “你没把他绑起来?” 王峦摆摆手:“总绑着不是个办法,这几天你只要在外面盯着点就可以了,我相信他是不会跑的。” 两人的对话已经落在了韩师的耳中,他心中暗道:“等你家三爷恢复点体力,必定让这两个家伙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他的肚子稍稍恢复之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试药,乌通草通便能力极强,一碗药喝下去,韩师就得跑五六次厕所。 王峦没想到仅仅一个乌通草就这么霸道,这样下去的话,试药人可能都撑不到第三味药,就得拉死。 无奈之下,只好暂停实验,调整剂量。 韩师虽然有心借实验室的设备制出一些毒来辅助脱身,可是王峦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就连他稍微靠近一下实验室,都会被严厉喝止。 而这两天,秦朗的全城大排查也轰轰烈烈的展开了,从南阳的东北角开始,一户一户的排查。 得益于秦朗之前对市政厅小吏的要求,每个小吏都有一部分居民住宅的包片信息。现在发动全城大排查,原来的包片信息就派上了用场。 排到哪一个片区,对应的小吏就会站出来仔细核对,每查完一片区域,巡捕就会立刻把这片隔离封死,每天由市政厅供应食物,不许进出。 第一百八十九章 不同寻常的实验室 秦朗画了一本厚厚的表格,每排查完一个区域,就相应的勾选掉。 小吏们排查的速度很快,同时秦朗又派了一派人抽查复核,确保没有遗漏和错误。 这样一片一片排查下来,没过两天就排到了王峦的住处。 这段时间南阳暂时停止了生产和市场交易,必须全力排查出师爷的去向,否则秦朗也觉得对不起师爷。 偶尔他也会跟着小吏们突击排查几户,希望能发现点什么。 到目前为止,秦朗已经有了几条线索和相应的猜测,但是在没有拿到实证之前,还不能下结论,同时他也带着这些疑问寻找师爷的下落。 小吏上前敲开王峦家的门,王峦和邓方同时出门等候检查。 “叫什么名字?”小吏看了一眼邓方,找到对应户籍的记录本,查看上面的登记信息。 这处房产登记在王峦名下,只有王峦一人。 不过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会走亲访友,所以出现其他人很正常。 邓方早已知道南阳正在排查,王峦已经就他的身份写了一份说明到市政厅,说邓方是自己的远房表弟,寻亲来到南阳,暂居在自己的住处。 因为韩师被邓方抓来得比较突然,还没来得及登记相关信息,所以一听到有人敲门,就让韩师一个人藏在实验室里。 邓方面色不改:“我叫邓方。” “什么时间来到南阳的?跟王峦是什么关系?” 邓方回想了一下答道:“大概是一个多月之前来的,王峦是我的表兄。” 秦朗对王峦有些印象,因为第一届扁鹊奖的缘故,参与角逐的四个团队或个人他都有印象,想着既然到了王峦家里,不妨进去看一看。 小吏把情况信息都记录下来,准备进屋调查的时候,秦朗走过来说道:“这里我来查吧。” 说着就迈步进了屋子。 王峦的家里很简洁,没什么多余的东西,平时也不做饭,都是买现成的吃。 秦朗在客厅里看了一圈,又进了王峦的实验室,这时韩师被要求躲在柜子下,他只听到脚步声,却不知道是谁,所以不敢贸然出声。 屋子里本来就收拾得挺干净,实验室中虽然堆着一些药草,炉上的砂锅还煮着什么东西,一切看起来似乎都很正常。 然而秦朗却发现了不同寻常的特点。 首先就是熬药,王峦的实验方法很正式,一看就是从专业学校学出来的,植物的根茎叶等分开测试,而且另外一边的观物镜下有血液观测记录,同时记录本也写得厚厚的。 说明这个实验室一直在做药物研究或者血液研究,这本来是秦朗号召大家主攻的方向,因为只有医学生多了,毕业后医生多了,南阳的居民健康才能得到保障。 但是秦朗却从这个实验室里发现了不同寻常之处。 实验在进行,记录本都写满了大半,但是却没有药渣,这很不正常。 因为正常的实验会产生大量药渣,同一种药材不同份量的实验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而这些记录都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也就是药渣。 可是奇怪的是,这间实验室的废料桶里却干干净净。 这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实验室的主人不想让自己的试验留下一星半点的痕迹。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加令秦朗担忧的问题。 这个实验室进行着大量的实验,却没有动物。 正常情况下,要做药物实验,动物是少不了的,每隔几天就要去市场上采购一批,有专门为实验室培育的老鼠、青蛙、兔子等小动物。 每进行一次实验,这些小动物都要买上几大笼,甚至与商家约定,每隔几天送来多少。 如果有了实验结果,却没有承载药物的动物,又说明什么呢? 秦朗并没有立刻翻箱倒柜,也没有露出怀疑的神色,只是神色平静的从实验室里边走出来。 王峦看见秦朗,笑着叫了一声秦大人,还做了个揖,礼节上十分到位。 秦朗点了点头,只是随便“嗯”了一声,就直接离开了王峦的住处。 他没有跟秦朗多交谈,回避是最好的隐藏情绪的办法,无论多么精彩的演绎,都有可能会露出破绽,反而会弄巧成拙。 离开王峦的住处后,秦朗立即调集了大量巡捕,严密监视王峦住处与行踪,但不许被发现。 一刻钟之内,王峦住处的周围已经密布几十名便装巡捕,专门盯着这间房子里人物的一举一动。 王峦不知道秦朗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就起了疑心,甚至已经安排了巡捕监视。 他自认为掩饰得还是比较完美,虽然秦朗没跟他说什么话,但他觉得那再正常不过了,他当郡守的时候也是这么一副作派。 另外秦朗只在屋子时转了一圈,王峦还特意站在门口瞟了一眼,秦朗就在站门口来回走动了两次,然后就出来了,说明并没有发现什么疑点。 尽管如此,王峦还是叮嘱邓方小心一些。 “最近南阳因为周兴失踪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人心惶惶的,咱们的丹药最重要,千万不要在这段时间里搞出什么事情来。” 邓方不耐烦地挥挥手:“知道了,不用你叮嘱我,怎么做我自有分寸。” 邓方属于那种不把一切放在眼里的家伙,当然他也知道现在南阳的形势紧张,但是想让他老老实实的恐怕做不到。 他在王峦这里住下,从来就没有向王峦要过一文钱,但他却有钱花,每天除了去茶楼喝茶听书,还有钱去赌两场。 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王峦从来没有过问,凭他们两个的关系,还达不到这种关心的程度。 但是在这风口浪尖上的时候,王峦不得不警示几句,免得邓方惹到麻烦误了大事。 看着邓方不以为然的样子,王峦也只能无奈摇头,只希望自己的药方能安安静静的验证下去。 通过这段时间的购买,已经有大部分药买到了手,分量足够进行验证和炼制的了。只剩下几味特殊的药物,还没有来得及购买。 第一百九十章 韩师的自救 但是试药的进程却很缓慢,因为韩师已经化身喷射王,稍微灌一点药就喷射,不到一个时辰喷射了十几回,然后就面色发青浑身无力眼看就不行了。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试药人,而且难得这个试药人比较胆小,不敢反抗,如果真的喷死了,还要邓方再去寻找一个,现在南阳的这个形势,实在是有点不太好找。 而且一旦引起巡捕的注意,把实验室关了,甚至把自己抓起来,那仙丹可就遥遥无期了。 王峦无奈之下,也只有妥协,让韩师恢复几天,然后减少剂量。 韩师争取的正是这样一个机会,论起实验室,他可比王峦熟悉多了,这一套东西还是他教给王峦的,所以想要在实验室里做点手脚简直不要太简单。 因为第一届扁鹊奖的缘故,韩师对一同参赛的刘氏师徒的麻醉药十分感兴趣,不但仔细分析了药物成分,成功复刻,甚至已经对药方进行了优化提纯。 这一次他们三兄弟劫持师爷,用的就是改良后的麻醉药,只需要放在熏蒸手炉里面稍稍加热,麻醉药的成分就会随气流散布到空中,时间稍长,人就会陷入昏迷,而且一昏就是两三天。 韩师在思考脱身之策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利用这个改良药方的麻醉药。 而且他偷偷查看王峦购买的药草,其中有几味药正是药方的组成部分。 但是难点是药方不全,缺了关键的三味药,没有这三味药,根本没办法组成麻醉药。如果想要脱身的话,麻醉药差不多就是唯一的办法了。 于是韩师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利用毒性骗取王峦购买相应的药物。 韩师从王峦购买的药材中挑选出两种藏在袖子里,每当王峦让他试药的时候,他就会偷偷咬一块吃下去,两三种药物毒性混合,自然就要喷射了。 所以才出现了无论王峦怎么调减剂量,韩师都会喷射的情况。 而韩师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希望王峦去购买止泻的药材,最常用的止泻的药材里,就有一种是韩师需要的药物。 王峦为了韩师的喷射这几天已经很苦恼了。 才刚刚试验了三五味药,韩师就已经喷射不停,再这样下去,可能就需要邓方再去找一个试药人了。 所以他不得不想办法先把韩师治好再进行试药。 王峦这么多年,也算得上是医家名手了,止泻清毒的药当然是随口就来。 于是他托邓方去药店买几味药回来,不光是止泻清毒的,还有一些其他药物,都是为了中和丹方里的毒性而准备的,免得过几天试验别的药物时,再出现其他症状,还得去买药中和,索性一次购买完全。 这几味药买回来,韩师的麻醉药就只差一味了,这一味药比较特殊,是女人才能用到的冷月花,无论如何,王峦也不可能开出这味药来。 经过几天的观察,韩师发现王峦的这些药方非常神秘,这些药组合在一起,已经是蕴含了剧毒,只需要一星半点,就足以致人死亡。 而如果再这么试药试下去,药物积累在体内的残余成份结合,同样会产生剧毒,只怕没等到买回冷月花,光是试药就足以致命了。 韩师不得不寻找其他药物代替。 冷月花的成分其实是一种挥发性物质,能够使药物随着加温迅速飘散于空气中,如果没有冷月花,只能让王峦大口吃下韩师的药,才能起效果。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王峦对食物非常小心在意,每次都是让邓方进来看着韩师,他自己出去买回来吃。 要把那么大一坨药粉放进食物里,基本上不可能办到。 于是韩师迫不得已,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用酒来代替。 酒是具有挥发特性的,如果去除酒中的杂质和水,挥发的应该会更快。 王峦这里酒也不多,只有邓方偶尔会带回一瓶半瓶,而且一定当晚就喝光,涓滴不剩。 韩师于是向王峦和邓方提出了请求。 “两位,我也不知道你们叫什么名字,我想就算我问了,你们也未必会告诉我。” 王峦一脸警惕地望着韩师,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些。 邓方则是一脸无所谓的看着韩师,心想大不了就把这家伙干掉,反正也不会有人知道。 韩师把两个人的反应看在眼睛,继续说道:“这几天试药,我总有一种感觉,我可能要死在这里了。” 王峦立刻否定:“不可能的,你放心,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几天你的身体不太舒服,主要是虚不受补的原因。” “你要知道,每天让你试服的药物,都是大补之物,但是由于你的身体太过于虚弱,有点不能承受补品的猛烈药性,才会出现腹泻的状况。” “遇到这种情况你不要着急,这几天为了你的身体着想,我不会再让你试药了,不但如此,还会给你开一个药方,把你的身体先调理好再说。” 王峦从桌上拿出药方:“因为你前几天腹泻不停,所以我买回来对症的药物,不信你可以看看,老夫发誓,不会有半点虚假。” 韩师根本不用看,也知道王峦说的都是假的,如果一心为了他好,为什么还要把他关在这里试药呢? 但是现在这个场面当然不可能揭穿,这出戏还得继续演下去。 “医生,我知道我可能是要不行了,也许永远都不能回到家乡了,我也不怨恨你们,就希望能让我喝点酒。” 邓方倒是觉得韩师的要求不算过分。 人生不就是为了一个吃喝享受嘛,既然这家伙都有了死在这里的觉悟,喝点酒算什么过分的要求吗? 但是王峦却不同意。 因为喝了酒之后,人体的血液会受到影响,这会导致他的药物实验出现偏差。 “不行,喝酒对你的身体康复没什么好处。” 韩师哭丧着脸说道:“我就这点愿望,又不是天天喝,哪怕让我喝个一天也好啊。” 王峦瞄了韩师一眼,分析韩师突然提喝酒的要求,到底有什么用意。 第一百九十一章 兄弟!敬你一杯! 韩师趁热打铁,说道:“这位医生,你口口声声为了我好,可是既不肯透露你的姓名,又不曾给我分文就让我试药,虽然说得好听,什么药都是补品,可是我喝了药之后,差点没死掉难道我不知道吗?” “现在我只想在未来的日子里,偶尔喝一点酒都不行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王峦被韩师说得无言可对,只好跟邓方说道:“明天给他带一点酒回来吧。” 韩师立马说道:“一点可不够,我喝酒可是海量,一般人喝不过我,如果不能一次喝个够,那还不如不喝。” 邓方笑道:“一坛酒够不够?” 韩师估计一坛酒除去喝掉的部分,然后藏下来的部分应该还不够,就说道:“我一个人就能喝两坛,如果你跟我对着喝,两坛都不够。” 邓方哼了一声:“我买回两坛酒看着你喝,你要是喝不了,我就把你的嘴撕开!” 韩师暗自叹了口气,这就是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如果有朝一日自己恢复了身份,一定要把这个天天威胁自己的家伙活剐了不可。 当天夜里,邓方带着两大坛酒回到了王峦的住处,为了怕韩师不够喝,还特意买了烈性酒。 他是存心要打韩师一顿出出气,就想看看韩师到底能不能喝得了。 韩师当然喝不了,两大坛水都喝不进去,更何况是酒。但是他可以慢慢喝,从夜里喝到天亮,这期间自然有机会下手。 邓方出去买酒的举动,包括前几天王峦出去买药,每天购买食物这些事情都被暗中监视的巡捕们记录下来,汇报给了秦朗。 秦朗拿着一页记录仔细的看着。 从食物一项上分析,每一次王峦出去买吃的,都是当场就在小摊前把食物吃掉,然后再另买一份带走。 而到了晚上,王峦会再次出去吃饭,仍然是打包一份带回去。 再结合房子里另一个叫做邓方的人,每天泡在茶楼或者赌场基本不回去,基本可以断定,这个叫做王峦的人,在他的住处里一定藏了一个人。 这个被藏起来的人是一个成年人,因为每一次王峦带饭回去的份量,都是一个成人份。 秦朗十分激动,他希望这个被王峦藏起来的人就是师爷,这样他就可以把师爷毫发无损地救出来了。 当然,王峦藏起来的那个人,也可能不是师爷。 但是理智告诉秦朗,王峦极有可能是在做药物实验,更大的可能是一个没根没底的移民。 秦朗叫来门口守着的警卫,吩咐道:“告诉王峦住处监视的巡捕,今天晚上就收网抓人。” 警卫应了一声是,就立刻去通知巡捕了。 秦朗越想越是沉不住气,最终还是决定亲自参与到这场抓捕之中。 如果王峦真的把师爷藏起来了,他不亲自去救实在是说不过去。 而对这一切毫无所知的王峦、韩师和邓方,仍然各怀鬼胎。 买了两大坛酒的邓方在天刚擦黑的时候回到了王峦住处。 “小子,你要的酒回来了,老子为了你这点口头瘾,可是他娘的受累轻啊,你小子今天晚上要是敢给我剩下,看我怎么收拾你!” 邓方自己也带了一壶酒回来,还有几样下酒菜。 好酒的人都是如此,眼看着别人喝酒,那馋虫勾上来,怎么可能不凑到一块喝一口呢? 两大坛上好的烧刀子咚咚两声放在了桌上。 韩师知道不管喝光没喝光,今天晚上自己都要遭罪了,但是还是梗着脖子说道:“你放心,就算喝死我也得喝光!” 王峦哼了一声,既然酒已经买回来了,阻止也阻止不了,就只能让这个家伙先放纵两天了。 他不好饮酒,而且也担心喝多了之后万一遇到突发事情难以处理,所以他干脆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看书打发时间。 埋伏在外面的秦朗看到王峦住处楼上的灯亮了,连忙止住捕快,小声说道:“再等等。” 既然已经把他们包围了,这些人跑是跑不掉的,而且王峦本身也不是什么江洋大盗,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为了防止他们狗急跳墙,等夜深了熄灯休息之后再行动也不迟。 韩师看到邓方还买了下酒菜,不由得一笑:“承你的情了!”说着也不客气,捧过酒坛,拍开泥封,把酒倒在碗里,端起来跟邓方碰了一下,说道:“来,兄弟!敬你一杯!” 说着仰头一饮而尽。 邓方被他的豪气感染,也笑着端起杯,一饮而尽。 两个人就这样你一杯我一杯的喝起酒来。 本来邓方的想法是看着韩师,看他到底能不能喝得了两坛酒,不过喝着喝着起了兴头,哪还能忍得住,两个人连吃带喝的拼起酒来。 韩师平时算是有点酒量的,邓方的酒量也不弱,不大一会,邓方带回来的一瓶酒就已经喝见底了。 韩师捧起酒坛给邓方倒了一碗:“还能再喝吗?” 喝酒的人哪能受得了这个问题,邓方二话不说端起碗来就是一饮而尽。 韩师同样跟着再喝光一碗。 两个人喝到这个时候,其实都差不多了,韩师心里惦记着后半夜的时候还要爬起来配药,而且他怕自己真的喝醉了醒不过来,提前就配了醒酒药。 邓方倒是没想到韩师在两个人的眼皮子底下,居然还有这个能耐,完全没有防备。 喝着喝着,韩师趁着邓方不注意,就从袖子里掏出一小块生药草的根,就着菜放在嘴里大嚼。 于是这场酒韩师是越喝越清醒,邓方眼看着就醉得不成样子。 这个时候,也快到了午夜时分。 王峦在楼上听着楼下两个人喝酒说话,心里始终悬着一根弦,怕韩师有所图谋,如果真把邓方灌醉了,会不会想着趁机逃跑。 当然王峦也是准备了一些毒药粉,如果韩师真的要跑,虽然他没有什么武力,硬拼可能拼不过,但是毒药粉是可以迅速杀死对方的。 这种药粉王峦备了不少,就藏在腰间的一个皮拍子里面,真到了危急时刻,皮拍子一挥,药粉四处弥散,就是一片绝域。 第一百九十二章 秦朗收网 韩师也不是没存着逃走的心思,但他知道王峦绝对是个心思缜密的家伙,他不可能如此放心,在屋子周围必有布置。 想要逃脱最稳妥的办法还是先放倒王峦和邓方,然后再独自逃跑。 现在看起来邓方虽然是醉倒了,保不准这个家伙也是装醉,所以韩师一个人仍然是一杯接一杯的喝着,一边喝一边还絮絮叨叨的自言自语。 其实一边喝酒,韩师就一边把酒趁机装进一个水袋里,然后藏在身上,这样他制作麻醉药的计划就可以正式开始了。 其实王峦在楼上也一直在听着下面的动静,这些天他已经跟邓方约好,一个人守前半夜,另一个人守后半夜,每天到了晚上,就把韩师捆起来。 今天晚上特殊,没办法捆他,所以只能警醒点。 邓方轮到的是前半夜,所以这家伙尽情的喝,后半夜醉酒了就直接睡过去。而王峦在楼上想睡又有点睡不着,好不容易有了点困意,又到了后半夜。 无奈他只能点灯看书,打发时间。 秦朗等在外面,只见楼上怎么都不熄灯,不禁暗骂一声。 他本想趁着后半夜等人睡熟的时候冲进去,没想到楼上的灯硬是亮到了后半夜也不熄,他越等越是焦急,干脆告诉巡捕直接冲进去算了。 于是几十个巡捕一起行动,有的围住后院,有的看守侧门,其余的都聚在前门,准备破门而入。 王峦的屋子经过了他的改造,在前门的门楹上,有一根隐藏的铜管。铜管里面装满了毒粉,只要他没有关闭机关,如果有人开门,毒粉就会喷出来。 他布置这种毒粉的本意是为了防止被抓来的试药人逃跑,当然也是防止邓方有什么异动。 巡捕们并没有发现这种隐藏的机关,为首的捕快飞起一脚踹在门上,立刻触动了机关,毒粉猛地喷出,前面的几人还没有发现,低头往屋里冲。 后面的巡捕发现异常,但是想要阻止前面的人已经来不及了。 毒粉迅速随着风扩散,前门的巡捕纷纷倒地。 秦朗本来是准备巡捕们冲进去后,控制了局面再进去的,这时候也吓了一跳,如果他也跟着往前冲,正好被笼罩在烟雾之中。 虽然不知道这烟雾是什么东西,但是看到倒地巡捕痛苦的样子,也知道毒性强烈,秦朗命令跟在身边的护卫立即救人。 破门时的巨响加上门外的喧嚣,本来就没睡的王峦立刻困意全无。 只一瞬间,他就判断出并非是试药人逃走,而是有人冲上门来。 在南阳这个地方,还能有什么人突然冲上门来,更何况还是这么多人,王峦立刻意识到是南阳官府的人来了。 他顾不得细想是什么地方露出了马脚,现在要做的就是快跑。 王峦任何东西都没拿,就提着床底下那个箱子,里面不但有他准备好的药草,而且有用来制造大量死气的剧毒。 十二年前,他为了收集死气用去了一颗毒丸,造成南阳许多人死亡,几乎变成绝域。 现在他的箱子里还剩下两颗,他本来是准备等药成的时候再用掉,现在看来不得不提前用了。 现在就引爆这两颗毒丸,他自己身怀解药不受影响,但是接下来想要继续验证丹方中的药物就很难了,一是很难找到活人,二是就算是活人,也是快死那种,无法试药。 别说活人,就连活着的动物都少见,而且这种毒会持续一段时间,三年之后才会逐渐消失。 那样的话,他的炼丹大计就要再推迟个十年八年的,并且毒丸和解药都是随着那本古书一起发现的。 如果毒丸用尽,再想收集死气就没这么容易了。 可是如果不使用毒丸,门口的毒粉只能阻得了一时,阻不了一世,现在不必多想,住处肯定已经被南阳的巡捕包围了。 等不了片刻,南阳的巡捕就会源源不断的涌来,凭他手里的毒拍子,顶多支撑半刻钟,接下来就会束手就擒,什么丹方,什么长生不老,一切全休。 略微思考了一下,王峦就做出了决定:使用一颗毒丸脱身,留下一颗毒丸以备后用。 这样既可以保证不被抓,又能保证将来仍然可以靠毒丸收集死气。 想到这里,王峦先是把缝在衣领处的解药弄出来,仰头吞服,接着就打开箱子,取出了一枚毒丸。 这种毒丸毒性非常强,需要溶于水中,然后毒丸就会发挥作用,不知是进入了空气中还是随水流至各处,反正以下毒处为中心,周围几十里人畜死绝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王峦提着箱子就往外冲去,然而他刚下楼,就跟韩师撞了个满怀。 韩师觉得自己真是最倒霉的一个人。 他莫名其妙被邓方抓来了,然后就成了王峦的试药人,关键是他还不敢暴露身份,也不敢报官,只能默默忍受自己想办法。 当他费尽心思,终于离自己的目标达成仅剩一步的时候,偏偏一群人打破门冲了进来。 而原本醉得像一瘫烂泥的邓方,像一只猴子一样跳起来,直接往外冲去。 然后在一片烟雾的弥漫下,巡捕和邓方全都倒在了地上。 韩师很庆幸自己没有立刻冲出去,但他已经意识到门口一定是王峦设下了机关,贸然冲出去,只会死得不明不白。 最安全的地方,应该是王峦的身边,所以韩师在电光火石之间想通这一切之后,立刻向楼上冲去。 恰好此时王峦从楼上冲了下来,结果两人结结实实的撞在了一起。 楼梯比较陡,环境又比较黑,韩师被撞倒后随手一抓,就抓住了王峦的小腿,然后两个人全都化做滚地葫芦,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这一跌不要紧,王峦握在手里的毒丸不知道滚到哪里去了。 然后王峦就不得不再一次面临选择,他是留下来找那颗丢失的毒丸还是使用箱子里剩下的那颗毒丸。 留下来找显然是不现实的,外面的巡捕还没有撤去,如果他留下来的话,等毒雾散去巡捕肯定会进来抓人的。 第一百九十三章 剧毒传播 可是他如果跑掉的话,就必然要先使用箱子里那颗毒丸来摆脱南阳对他的追踪。 等到毒丸生效,南阳变成一片死域之后,他再回来寻找那颗丢失的毒丸。 可是等到那个时候,那颗毒丸还能找得到?如果他离开之后,巡捕就对这个房子进行彻查呢?如果这颗丢失的毒丸被发现之后由某个巡捕带走呢? 等王峦杀死所有人之后,再寻找这个毒丸,实在是太困难了,无异于大海捞针一样。 艰难的抉择摆在王峦的面前,他觉得左也不对,右也不对。 韩师从地上爬起来,根本不管王峦,就再次往楼上跑去。 这个时候他已经知道门外想要冲进来那群人是巡捕了,虽然他们穿着便衣,但是手里的铁尺和锁链已经很清楚地表明了身份。 韩师不往门外跑的原因是担心毒雾还没有散,从门口走的话实在太过危险。 最安全的手段是在二楼拆墙,只要在二楼的墙上拆出一个大洞,足够人能通过就行。 因为再怎么设置机关,也不会在墙外设置,谁会放着门窗不走而走墙呢? 所以韩师几步就窜上了楼。 王峦本想杀了韩师,可是一想只要毒丸投出去,这些人都必死无疑,早一天和晚一天并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过分纠缠,反倒是耽误了自己逃跑的时间。 他含在嘴里的解毒丸是有时效的,如果不趁着解毒的效果冲出去,等会解毒效果消失,就没办法投放毒丸了。 他恨恨地望了楼上一眼,心想那个试药人早晚也是个必死的鬼,就不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了。 王峦用衣袖遮住口鼻,闭住呼吸,趁着毒雾没散就往外冲去,外围的巡捕看到有人冲出来,急忙围了上去。 王峦早就料到会有人来,他手中挥动毒拍子,一股股药粉蓬然暴出。 巡捕们一看这家伙又开始放毒,生怕一个不慎毒到自己,都躲得远远的,谁也不敢追上去,眼睁睁看着王峦逃走。 秦朗叫来几个巡捕,告诉他们远远的跟着,看王峦最后在哪里落脚。 但是不许他们过于逼近,只要远远跟着就行。 秦朗这么安排的目的,是怕王峦有接应的人,一旦距离过近,会造成不必要的死伤。 而且不远不近的跟着,也会对王峦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他是一个中年人,早晚有体力耗尽的时候,就算他再厉害,还能不吃不睡一直跑吗? 于是十几个巡捕跟了上去,远远看见王峦提着箱子奔跑的身影,就这么不远不近的跟着。 韩师跑到二楼上,直接就躲进了床底下,一动不动。 邓方冲出门口被毒粉毒倒,估计活不了了。王峦拎着箱子跑掉了,不知所踪。 如果巡捕们上楼搜到他,他就说自己是被抓来试药的。人皮面具十分逼真,这么多天王峦和邓方都没有看破。 如果但也成功躲过搜捕,就继续潜伏下去,给大哥二哥传递消息。 韩师这么想着,就躺在床下睡着了。 另一边,秦朗让人把中毒倒地的巡捕都送到医馆里实施紧急救治。 好在秦朗这段时间大力发展新医学体系,真到了危急的时候,医学生一抓一大把,即使不能辨别毒性,做个急救还是没有问题的。 处理急性中毒的方法很多,但万变不离其宗,无非是大量清水冲洗,然后催吐,灌肠,把人当成锅碗瓢盆,里里外外洗上一遍。 更高级一点的,就是针对血液中的毒性,输入对应的解毒药剂。 好在这些巡捕中毒的时间较短,而且清洗来得非常及时,里里外外都洗了一遍,有那些医学生难得等到一个免费练手的机会,恨不得把每个人都灌一遍肠。 经过半个晚上的努力,大部分巡捕都脱离了危险,只有少数几个人因为吸入了太多的毒粉,怎么洗都已经来不及了。 秦朗特意来查看了中毒症状,一看中毒者面色红润,就知道可能是与血液中氧分有关的毒物。 比如烧炭形成的毒物会争抢血中的氧,形成这种红润面色。 而另外一种毒物会封闭呼吸链,导致静脉血中含氧增加。同样形成红润面色。 无论如何都是跟氧分有关,增氧是当务之急。 这一场夜间的抓捕惊动了许多居民,大家纷纷猜测是什么样的坏人,要知道南阳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么大阵仗的事件。 一夜过去,当太阳重新升起时,参与抓捕的三十多名巡捕有四人抢救无效死亡,剩下中毒的十几人全都抢救了回来。 同时,另一拨跟踪王峦的巡捕也回来禀报,说跟踪王峦的几名巡捕中,有人出现了头晕呕吐的症状,有点像是中毒。 秦朗知道王峦是一个用毒高手,但是没想到这种毒这么厉害,简直闻所未闻。 而且派去跟踪他的人避开了毒烟,如果中毒的话,必定是王峦在路上又再次下毒。 秦朗意识到王峦也许会大面积放毒,因为毒性太强那样的话,南阳将陷入一场可怕的浩劫。 他坐在桌边,第一次感到头疼不已。 果然,还没等到中午,消息就接二连三的传来。 首先是细致搜查了王峦住处,找到了一个自称何帅的试药人。 据说是那个死在毒粉下的家伙抓来,送给王峦试药用的。 现在这个“何帅”已经被关了起来,等待秦朗是放是抓的决定。 另外已经开始有出现中毒症状的百姓了,而且发病非常迅速,医馆现在已经人满为患了。 秦朗当即决定去医馆察看。 因为南阳倡导新医学的关系,医学生多,医馆也比较多,所以从市政厅出来,不需要走太远,就有医馆。 秦朗进入医馆后,来不及跟医生们寒暄,就直奔病人。 他先是查看了皮肤,果然出现了同样的红润色,再对照昨天中了毒粉的巡捕,症状几乎一致。 也就是说,王峦在逃跑的过程中到处撒毒。 南阳现在多处出现中毒人群,症状大致相同,说明是同一种毒药。 要化解这种毒药,除了大量清水冲洗,就只有一招,增氧! 第一百九十四章 一口咬定自己叫何帅 王峦拎着药箱,坐在一块石头上大口大口喘气。 说实话他又累又饿又困,实在是坚持不了太长时间了。 但是他又不得不继续跑,因为他的解毒药已经快要融化一半了,但他还没有走出距离投毒处足够远的路程。 他的安全距离是50里,上一次他就是因为大意,差点自己也挂掉,多亏了紫衣老者相救,才活了下来。 所以这一次王峦特别小心,因为走的路并不都是笔直的,要计算自己距离投毒点有多远,只能按天算。 如果他不吃不喝一直走,从太阳升起到太阳落下这一整天,他能走60里,这已经算是非常快的了。 太阳升起是卯时,日落是戌时。他整整要走7个时辰,那么从他投毒开始,到现在也才过去了三个时辰而已。 也就是说,王峦至少还要再坚持走差不多一整天,到下午太阳偏西,才算是安全。 这一次王峦不敢再大意了,如果没走出安全距离,受到了毒气干扰,可未必再有人救他了。 于是他背着箱子坚持往前走,现在他已经不担心南阳的巡捕来追他了。 自从天亮之后,他就再没看到南阳的巡捕身影,王峦冷笑了一声,毒性应该开始发作了。 不出意料的话,大量中毒人的死亡会发生在三天后,到第五天整个南阳人畜不留,差不多都会死光。 很明显那些跟在后面的巡捕已经中毒了,他们再跟下来的结局只有死路一条。 王峦走着走着,悲从中来,真想放声大哭一场。 他的毒丹全都用光了,而丹药还没开始炼制,甚至都没有多少经过验证。 人生已经过半,想要炼成这枚仙丹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当然最后一枚毒丹落在了住处,要等三年之后,他才能回到原处去寻找那么滚落丢失的毒丹,而这三年会不会发生什么变故谁也不知道。 秦朗忧心忡忡的离开了医馆,前往监狱。 这个监狱不是移民监狱,而是关押重刑犯的地方,那个被王峦抓起来当作试药人的“何帅”就关在这里。 秦朗迫切想要知道关于王峦的一些细节信息。 比如他在试药,试的是什么药,怎么试验,是不是跟投毒有关。王峦在试药期间有没有接触其他人,投毒这件事到底是什么人指使。 这些都是藏在秦朗心里的疑问而得不到解答,现在唯一一个有可能回答他的人就是这个自称“何帅”的试药人。 秦朗十分重视,急匆匆赶到了监狱。 “何帅”被关押在一个单间里,地上铺了厚厚的稻草,在铁笼旁边还放着一个餐盘,看样子“何帅”刚刚吃过饭,也许知道是重要人物,监狱并没有为难他。 “你叫何帅?”秦朗搬了一把椅子坐下,打算好好跟这个何帅聊一聊。 韩师也是无比郁闷。 他料到巡捕们搜房时会发现他,但是他只是一个被抓来试药的人,是纯纯的受害者,他不明白为什么要把受害者也抓起来,而且看样子短时间内不打算放他走。 “没错,我叫何帅。”韩师报了假名字。 他可不敢暴露身份。因为大哥韩婴带了两个随从扮成二哥韩咎和自己的样子,大摇大摆出了南阳,一路逢关停车,遇卡吃饭。 哪里人多就往哪里凑,遇到设卡拦截检查时,恨不得把自己的车都拆开给对方看,主要表示一个清白。 而且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完美不在场证据,所有人都看到韩氏兄弟驱车出城不假,但是足足过了七八道关卡,都查不出问题,说明师爷的失踪与韩氏兄弟无关啊。 可是如果韩师现在暴露了身份,那么大哥韩婴的行为已经足以说明问题,几乎就是等于坦白了。 所以现在韩师要做的就是死保这张脸,一口咬定自己叫“何帅”,是被王峦抓来的试药人,无辜的受害者。 秦朗接过巡捕在王峦住处搜索到的物品记录,包括实验室里的东西,还有韩师准备用来逃跑的麻醉药半成品,包括王峦从楼梯上摔落弄丢的毒丸,全部记录在案。 秦朗一边翻看着这些记录,一边推测着在王峦的住宅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根据现场的痕迹,有两大坛酒,还有残余的下酒菜,足以说明当时有人在喝酒。 另外找到了一份麻醉药的半成品,经过医馆试验,是非常强效的麻醉剂,甚至比起扁鹊奖大赛上那副汤剂起效更快。 但是显然王峦试验的不是麻醉药,而是另外一种不知名的毒药。 从现有的记录上来看,这些药物如果配制在一起,会产生非常剧烈的毒素。 还有昨天夜里从王峦住处冲出来的那个家伙,已经死在了毒粉之下,经过解剖发现,这个人肚子里面有许多没有消化完的下酒菜。 说明这个家伙临死之前正在饮酒,秦朗抬头看了看韩师的前衣襟,沾染了点点油渍。 显然,那个死掉的家伙临死之前,就是在跟这个自称“何帅”的试药人在对饮。 “你说你是试药人?怎么回事,说来听听。” 韩师已经在监狱里编了一个早晨的谎话,听秦朗发问,于是按照编好的词说道:“我叫何帅,来南阳不长时间,本来想在南阳找一份活干,但是却被人劫持到了那里。” “那个医生让我吃药,说是为了研制某种药物,需要用人来试,我本来不想做,但是那个劫持我的家伙用刀威胁我,无奈之下只能答应。” 韩师尽量把事情简化,而且这也算是事实,的确是被绑来试药的。 但是至于思谋脱身之策,饮酒以及制作麻药的事情,他就不打算说了。 但是秦朗显然并不是他想的那样容易骗:“狱卒在吗?” 早就等候在旁的狱卒连忙走过来:“请秦大人吩咐。” 秦朗指了指韩师说道:“搜他的身,一丝一毫都不要放过。” 入监的确是要搜身的,但是韩师因为是昨夜行动的重要人物,狱卒没敢按规矩来。 现在秦大人要求搜身,那自然是没得说,两三个狱卒打开铁门走进去,从头到脚仔细搜索起来。 第一百九十五章 应对毒气方案 细致的搜索过后,几样东西被搜出来放在了木盘上,呈到秦朗面前。 一个装满酒的水袋,这个水袋很大,完全贴着韩师的前胸如果装满的话,至少能装半坛酒。 韩师趁着邓方喝醉,把酒装进了水袋中,是为了制造麻醉药。 不过好在麻醉药的半成品并没有带在身上,如果被秦朗搜出来,就更解释不清楚了。 除了装酒的水袋之外,还有一个小竹筒,里面装满了红色的小颗粒。这是韩师用来跟大哥二哥使用花尾莺通信必备的鸟食。 没有这种鸟食,花尾莺就找不到人。而且这种特殊的鸟食具有很强烈的信息素,花尾莺隔着很远就能找到。 除了鸟食之外,还有一沓记录本,有些记录本上已经写了一些内容,都是关于南阳市政厅动向的。 这是韩师打算向大哥二哥通报的信息,还没来得及送出去,就被邓方袭击,接下来这些东西就一直带在了身上。 秦朗看着这几样东西,虽然不知道具体都是做什么用的,但是那个水袋里面装的酒显然跟王峦住处遗留下来的酒一样。 “这水袋里装的酒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贴身存放?” 韩师对此早有应对,说道:“我是被他们抓去的试药人,平时想喝酒而不可得,昨天其中一个家伙买回来好多酒,我实在太馋,就用水袋偷偷装了一些,准备以后喝。” “这竹筒里面装的是什么?”秦朗又问道。 韩师回答:“原本我有钓鱼的习惯,这些是鱼食,用来钓鱼的。” 秦朗也不跟他纠缠,指着那个记满了市政厅动向的小本子说道:“这个本子呢?” 韩师知道这个解释很关键,弄不好会被怀疑,但如果骗过了那就万事大吉。 “不瞒大人,我刚到南阳没什么收入,有一天一个人找到我,说只要我每天记录这些东西,就会给我一两银子。我有些贪心,就答应了。” 说着韩师装做害怕的样子看着秦朗,其实他心里是不怎么怕的,最多算是刺探,但是里面没有什么真正的秘密。 韩师的这些话都经过深思熟虑,他知道一旦东西被翻出来,肯定要免不了盘问,所以想出这些托词也是费了不少心思。 秦朗拿起那个小本子,慢慢的翻看。 虽然这个叫做“何帅”的人给出的回答中规中矩,也都能解释得通,而且这个人的确应该是被王峦抓进来试药的。 但是秦朗总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王峦住处遗留下来的东西有些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王峦、何帅,还有那个死于毒粉中的人,他们三个之间的关系始终无法解释得通。 所以尽管韩师的回答近乎完美,但是秦朗仍然觉得这里面有问题。 慢慢翻着小本子,秦朗忽然心里一动,把小本子揣进了怀里。 “那个让你刺探消息的人是谁?” 韩师摇了摇头:“那个人很神秘的,每次都穿着一件长袍,把自己从头到脚都包起来,我看不清他的样子。” “不过大人放了我,只要我在市政厅门口晃几天,他一定会来找我,那时候大人就可以抓住他了。” 秦朗想了想,点头道:“那好,就这么办!” 说着挥挥手命令狱卒把韩师放走。 韩师没想到自己这么容易就蒙混过关了,心中狂喜,可是表面还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 他已经打算好了,只要一回到住处,就立刻把所有容易暴露身份的东西全部清理掉。 秦朗从监狱里出来后,马上去了市政厅,然后把韩氏兄弟第一次获奖报告取了出来,又从怀中拿出那个小本子,两边一对照,在报告中,韩师的字体与小本子上的完全一致。 至此,秦朗已经完全可以确定,这个“何帅”就是韩师。 那么离开南阳,并且不止一次接受过检查的韩氏三兄弟,定然是假的。 他们三兄弟做出离开的假象到底是什么原因,韩师留在南阳的目的是什么,秦朗相信只要跟踪韩师,一切都会得到解答。 而在此之前,最重要的是救治南阳的中毒百姓。 对于这种毒,很难快速研制出对应的解药来,要保命的话最好的做法就是尽快离开南阳。 可是别人能走,秦朗不能走。 他来到南阳,辛辛苦苦把这里建成一片繁华,结果如此轻易就被人毁去,秦朗不甘心。 最重要的是,他怕现在离开已经来不及了,这种毒如此厉害,如果不趁早想办法的话,只怕还没走出南阳,就毒发身亡了。 现在虽然没有特效药,但是秦朗已经摸到了一些头绪。 昨夜中毒的巡捕正在吸氧,于是症状迅速缓解,有好多人已经完全恢复了。 由此可以证明,这种毒是混在空气中之的,如果现在制作出一批防毒面具,并且接入氧气瓶的话,应该可以预防。 纯净的氧气现在南阳已经可以通过分解得到,这还是雍卓留下来的设备,他对于气体的研究非常深入。 而面具的话需要用到橡胶,为了大批量制造飞艇,秦朗已经积攒了不少橡胶,原料完全够用,现就是拼速度的时候了。 秦朗立刻前往矿山,前往铁器坊制作生产面具的设备。 铁器坊现有八百多人,平时并不到外面去,所以这里的人暂时还没有出现中毒症状的。 生产面具的设备并不难,只要制造出模具,然后向模具灌入橡胶,就是一个完全的面具了。 八百人加紧烧炉,一个个简易模具很快就生产出来。 为了加快制造进度,秦朗命人把原材料都集中在一起,就在铁器坊连夜赶制,务必要制造出足够多的面具。 这些面具完全都是橡胶,因为橡胶有伸缩性,又不透气,所以只留下两个眼睛的部分空着,然后用玻璃片填充即可。 而口鼻处有一个单片阀,里面也是橡胶,吸气的时候自动关闭,呼气的时候会微微张开。并且放置了一个炭包用来过滤。 长管连接氧气囊,这样一套设备就算是齐全了。 第一百九十六章 又一次南阳大瘟疫 说起来麻烦,做起来还是挺简单的,市政厅有足够的人手,有专门灌模的,有专门安装玻璃片的,有准备炭包的,还有给氧气囊充氧的,最后还有专门组装的。 仅铁器坊就有八百人,再加上市政厅的小吏,还有警卫力量和矿山矿工以及各厂的厂工。 比如纺织厂的,玻璃厂的等等,少说也是四五千人。每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连夜赶工。 秦朗不惜把所有原材料全部耗尽,也要制造出充足的面具,能最大限度保存力量,就是他的目的。 有了这么多人分工合作,成套的防毒面具一个接一个的被制造出来,数量很快就超过了十万。 现在南阳登记造册的居民也才只有十万出头,所以面具已经足够用了。 秦朗命令所有人立刻全部戴上面具,保证这些人不会中毒。然后按照居民登记让所有人来领取。 面具虽然够用了,但是氧气是一个长期消耗的东西,在找到毒源并清除之前,氧气需要源源不断的供应。 化学原料现在南阳还一概没有,然后缺少高压环境,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通过电解。 而电解则需要电池,秦朗冥思苦想了好久,才想到一个办法。使用铜片、锌片和稀硫酸制造简易的蓄电池。 至于充电,只好求助于大自然。 秦朗没有时间规划太远,先解决燃眉之急再说。 很快防毒面具就开始发放了,南阳的百姓有来领取的,也有不来领取的,有的人觉得自己没什么问题,根本不需要这个东西。 还有的人想要多领一些,不过是按照名册发放,每个人只有一个。 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表现出中毒症状,百姓们纷纷开始议论。 有的人就提起了十多年前那场南阳大瘟疫,几乎也是人兽绝迹。 更多的人担心南阳每隔十二年,就会轮回一次,谣传这就是南阳的宿命,是命中注定不可解的。 虽然已经有了足够的防毒面具,但是秦朗并没闲着,他相信既然人家能投一次毒,就能再投第二次毒,如果不尽快解决毒源,不掌握相应的解药,下一次仍然会疲于应对。 秦朗没有离开铁器坊,就坐在铁器坊的门口看着天上的月亮——足足忙了一整天,整个人已经累傻了。 他心里想着应该如何才能探测到毒源,而且这些工作凭他一个人去做是不现实的,必须要发展更多的优秀人才。 另一边,韩师并没有领到防毒面具,因为他现在的身份并不是南阳居民,而是旅行者。 南阳给出的方案是旅行者迅速离开。 韩师知道一定是王峦在放毒,而且他现在已经出现了症状了,如果现在离开的话,只怕还没走出南阳就得死掉。 大部分旅行者和商人也是这么想的,宁愿花高价钱购买南阳制造出来的防毒面具和氧气囊。 一副防毒面具加一个氧气囊售价高达五十万两银子,可以赊欠,没有抵押物的,一律不得离开南阳。 别说五十万了,就算一百万也得咬牙买。 好在南阳还是很讲道理的,如果拿不出银子可以赊欠。 韩师就是这种拿不出银子的,而且他没有什么抵押物,就算有,他也不打算抵押,摆明了就要黑掉这五十万两。 韩国穷啊,百姓们一文钱都掰成两半花,就算韩师能拿得出五十万两,那也是韩国百姓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五十万两。 五十万就买一套这玩意,韩师无比愤怒。但是他也知道,在生命面前,钱财毕竟是身外之物。 戴上防毒面具吸入氧气之后,韩师的症状立刻缓解了很多。 他觉得凭他对医学上的研究,应该可以找到这种毒的解药。按照南阳的尿性,这种药一旦发明出来,就是天价,别说五十万,五十个亿都能赚得回来。 南阳在专利保护上还是做得很好的,如果的确发明了解药,要多少钱也不为过。 韩师现在既然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不得离开南阳,索性就趁着这段时间研究解药。 要开展研究的第一步,就是要有实验设备,据韩师所知,一套是自己兄弟三人的实验室,那里有一些设备。 另外一套就是王峦的住处,现在应该封锁着,那套设备空着也是空着。 最主要的是因为事发仓促,王峦采购的药物都留在了那里,如果慢慢研究,说不定能找到他制毒的蛛丝马迹。 可是一个试药人回到原来被抓起关押的地方,实在太过于离谱,他总得找个借口才好。 其实韩师的担心都是多余的,因为秦朗已经交待下去,对韩师要重点监控,日夜不休,绝对不能让他离开。 但是只要他在南阳,就千万不要干涉他,只要把他做的事情记录好准时上报就可以了。 韩师开始找的借口是东西掉在那里了,回去寻找。 觉得这个借口还算不错,就鬼鬼祟祟的潜进了王峦住处。 因为市政厅的封锁,这里还是那天晚上的样子,屋子里一片狼藉。一坛酒还摆在桌上,下酒菜已经变质,想必已经发臭了。 好在韩师戴着防毒面具,根本闻不到。 他直奔制药室而去,王峦置办的各种实验仪器全在那里。 韩师把带来的死兔子往台上一丢,就开始剥皮取血了。 秦朗接到了巡捕的密报,韩师在早晨天刚亮的时候偷偷潜入了王峦的住处,而且还带了一只中毒的兔子去的。 秦朗起身道:“不能再等了,这小子已经忍不住回去,那里一定有很重要的东西,现在就把他抓起来!” 于是一行人也急匆匆地赶往王峦的住处。 当第一缕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的时候,韩师正在忘我的工作,忽然听到乱七八糟的脚步声,心里一惊。 然后就看到秦朗带着巡捕走了进来。 “秦大人,我的东西可能是落在这里了,我回来找找。” 秦朗不打算再跟他绕弯子,直说道:“你是韩师吧?别装了,到底怎么回事。” 被秦朗一口叫破,韩师顿时慌了。 第一百九十七章 师爷是我们绑架的 “你……你是怎么知道……”韩师左右看看,窗外也站满了人,显然是不可能逃跑的了。 “我有你的笔记,而且因为你的成绩比较优秀,我看了不止一次,你们在学校时的获奖笔记,还有第一届扁鹊奖提交的作品内容笔记,我都看了很多遍。” “所以我发现你记录市政厅行动的小本子上,笔迹很眼熟,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于是我回去翻找了一下,立刻确定了你的身份。” “现在你能告诉我了吧?你在这里做什么?” 韩师没想到自己会在笔迹上露马脚,不由得长叹一声,他是不可能把真实情况告诉秦朗的,如果他如实交待自己哥三个绑架了师爷,只怕秦朗立刻就会发兵韩国。 就算南阳无兵可派,那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魏皇,他手里的大炮不知道已经憋了多长时间了,现在如果有一个由头,只怕就会杀过去。 而大哥韩婴那边,甚至已经准备依附称王了,如果这时候绑架师爷的事情暴露出来,被魏国强兵压境不说,师爷肯定也会被救回去。 自己又主动削皇为王,那才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呢。 所以韩师打死都不会把真实情况说出来,而且,他也不打算承认自己就是韩师。 人皮面具非常牢固,如果不仔细观察,是不会发现戴着面具的。 韩师有信心把身份装到底,一口咬定自己就是何帅。 “秦大人到底在说什么,在下有些听不懂,如果是责怪在下不该闯入这里,我已经说了,是来找东西的,我的东西掉在这里了。” “至于秦大人说什么笔记的事情,对不起,我听不懂。” 秦朗看着韩师,由于戴着防毒面具,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隔着玻璃镜片看到一双眼睛。 “既然你不肯承认,那也没有关系,反正我现在不能把你怎么样,不过你说你是来这里找东西的,总能告诉我吧?你来找什么东西?” 韩师随口说道:“是一个药丸。我的药丸丢了,我来看看是不是落在这里。” 秦朗对身边的捕快说道:“大家帮忙找一找,细致一点,别遗漏了。” 大家纷纷在附近找了起来,没过一会儿,还真的有人喊道:“找到了!” 连韩师都大吃一惊,他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居然真的就找到一粒药丸。 秦朗暗道:“莫非韩师真的是来寻找药丸的?” 但是这枚药丸显然是不能还给韩师的,由巡捕收下装在一个瓷瓶里,准备回去调查。 韩师没想到真的有一颗药丸,他没敢说那颗药丸就是自己的,因为不知道是不是秦朗临时起意,安排手下人故意“找到”的。 所以韩师只是瞥了那枚药丸一眼,就故意摇了摇头说道:“不是,我的药丸不是这样。” 秦朗指着实验台问道:“你来找药,怎么还带着一个兔子来呢?” 韩师想了想:“因为我打算中午就在这里吃兔子,这是午餐。” 秦朗又看了一眼显微镜下的血液玻片,说道:“然后你还顺便给兔子的血液做了个分析?” 韩师仍然嘴硬:“我被关在这里试药的那些天,这里的主人也是这样做的,我好奇看看不行吗?” 秦朗皱了皱眉:“我对你的态度十分不满,因为你觉得我拿你没有办法对不对?” 韩师没有回答,但是显然就是这个意思。 秦朗转头对警卫队说道:“传令下去,飞艇立即升空,把韩婴连人带车都抓起来。” 韩师忍不住问道:“凭什么?” 话一出口,他就知道自己已经相当于承认了身份。 秦朗重复道:“因为我对你的态度十分不满,凭什么?就凭我南阳没有对不起你们三兄弟,但你们三兄弟却恩将仇报!” 韩师无话可说了。 的确,他们三兄弟隐瞒了身份来到南阳,本意是要偷师学艺,结果在这里成为了医学生,并且抄袭了大量的基础班教材,又劫持了师爷回去。 所以秦朗说的没错,南阳没有对不起他们三兄弟,他们三兄弟的确不地道。 可是那又如何呢?如果他们三兄弟来学大炮工艺,南阳会给吗?请师爷去做官,师爷会去吗? 如果不这么干,韩国一辈子也发展不起来。 但是这些话,韩师只能放在肚子里说,表面上只有沉默。 秦朗接着说道:“你当我拿你们三兄弟没有办法?你当我们对你们这些外来的人都不调查?你们兄弟三个连名都不改,真当我秦朗是傻子?” 接下来秦朗的话每一个字都像大锤一样重重撞在韩师的心头。 “你们三位皇子也算是有点胆识,还敢跑到我南阳来,我还没追究你们纵容八色旗破坏十贸联盟的事情呢!” “看在八色旗被打了一巴掌没敢还嘴的份上,那一页就算是翻过去了,否则以你执掌八色旗的皇子身份,你当我会善罢甘休吗?” 韩师已经完全麻木了,闹了半天,秦朗已经全都知道了,任何一点都没能瞒过去,只怕秦朗对他们三兄弟到南阳的意图也是清清楚楚。 可即使这样,南阳居然没有对他们三个限制和封锁,免费的学校一样可以上,甚至还给发了奖金。 韩师忽然有点想不通,按理说秦朗早知道他们三兄弟身份的话,不是应该封锁住这些技术,不使其外传吗? 秦朗说道:“师爷是不是你们绑走的?” 韩师闭口不语,尽管他心里非常强烈的想承认,人家都已经把一切摊开说了,现在再藏着掖着还有什么用呢? 但是为了两个哥哥的安危,韩师开不了这个口。 秦朗沉下脸,没想到韩师竟然这么顽固。 “你现在说出师爷的下落,和我查出师爷的下落,结果是完全不同的,你想过没有?” “就算你不说,以飞艇的速度,追上你那位大哥应该毫无难度,你确定硬扛到底是吗?” 韩师长长吐了一口气,他实在是挺不下去了,主动承认道:“没错,秦大人,我是韩师。” “师爷,是我们绑架的。” 第一百九十八章 绝望的王峦 “但是我们绝对没有伤害师爷,而且我们请他回去,也是希望他能帮我们韩国崛起。” 韩师把绑架师爷的原因一五一十的坦白了,并且还顺便讲了被王峦当成试药人的事情,怀疑王峦可能在研究什么药物。 秦朗没想到韩氏兄弟竟然如此胆大包天,把主意打到师爷的头上,这还是韩师没有完全坦白,最初他们三兄弟可是把主意打到了秦朗头上的。 只不过迫于压力才放弃,如果真的绑走了秦朗,只怕魏国会第一时间开战。 这一次不用秦朗多问,韩师就主动把自己来到实验室的目的说了出来。 “秦大人,我来这里的原因是想到王峦一直在做这个药物的主试验,会不会跟现在这种毒有关,我倒是希望能找到破解的关键信息。” 秦朗想到了一件事情,把刚才捡到药丸的巡捕叫来,问韩师道:“这个药丸如果不是你的,那么一定是王峦的,也许这个药丸会成为关键线索。” 韩师自告奋勇:“秦大人放心,把这件事交给我,一定早日破解这个东西。” 现在解毒是南阳的一件大事,虽然有了防毒面具不怕中毒了,但是毒源不除的话,不能总是这样子戴着面具生活。 秦朗想了想说道:“你们那个实验室的仪器还在吗?” 韩师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们偷偷搬回去了一大半,还剩下一些。” 秦朗道:“我会给你提供仪器,马上重组实验室,另外还会调拨医学生过去,必须加快进度。” 这已经是爆毒的第二天,有了防毒面具,巡捕们已经恢复了行动能力,秦朗立刻命令他们沿着王峦逃跑的路线追击,务必要把王峦抓回来。 首先,解铃还须系铃人,如果王峦被抓回来,那么毒应该就可以解掉。 就算解不掉也没关系,反正不能让这个罪魁祸首逃掉。 尽管王峦跑了一天,但是有飞艇追击的话,很快就能追上,就算他再怎么撒毒粉也不怕了。 十几名捕快立刻乘飞艇去追捕王峦,而韩师也在秦朗的支持下重建了实验室,并且许多医学生都来帮忙。 王峦还在坚持着往外走,他必须尽快离开毒源,否则他的解毒丸一旦融尽,他自己也会中毒。 但是他的速度实在是太慢,原本一天的路程,因为他本来就又累又饿又困,得不到休息和缓解,已经走着走着连摔了几个跟头,差点把腿摔断。 这样一来,他的速度就更慢了,到了半夜的时候,嘴里面含着的解毒丸就已经化尽了。 他又坚持走了半夜,还没有离开毒源的范围。 后来他实在坚持不住睡了一觉,刚睁开眼睛,就看到天上飞来的巨大飞艇,上面带着防毒面具的巡捕显然已经发现了他。 “在那里!我们已经发现他了,把他带走!” 巡捕们生怕王峦逃走,想要让飞艇尽快停下来。 但是飞艇并不能立刻停止,超过了王峦之后又往前飞了一段,才慢悠悠降下速度,并且放下缆绳让巡捕们下去。 王峦看到飞艇追来的时候,就已经绝望了,没想到千算万算,到头来仍然是落得这样一个结局。 他可不想回去接受审问,于是干脆也不跑了,坐在一块石头上把毒拍子解开,里面剩下的药粉全都倒进嘴里,就着水服了下去。 这些毒粉的毒性十分强烈,刚服下去还没撑过几个呼吸,王峦就口吐鲜血,倒地身亡了。 等到巡捕们好不容易赶到的时候,王峦已经成了一具尸体。 一个巡捕骂道:“这个家伙实在太坏了,这下我们怎么跟秦大人交待?” 另一个巡捕说道:“不管怎么样,还是先把人抬回去再说吧。” 大家七手八脚把王峦的尸体抬上了飞艇,开始返回。 秦朗在市政厅看到被巡捕们抬回来的王峦尸体,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关于王峦的一切,都如同在迷雾之中。 南阳对于外来人的调查也是分等级的,各国的皇子、公主、将军等等是最高等级,因为这些人可以左右一个国家的国策。 而他们来到南阳的目的,无是看到了南阳迅速发展壮大的奇迹,想要把这些经验和技术带回去。 对此秦朗的态度是有限制的默许,不公开表态,但是允许大家来偷师学艺。 就像韩氏三兄弟那样,他们即不改头换面,也不更名,就这么大摇大摆来到南阳,虽然没公开承认皇子身份,但是也跟公开差不多。 秦朗允许他们学习一些基础知识,也是希望这些知识能够帮助这些国家迅速蜕变,天下十国最好一起进入新的工业时代。 但是对于普通的外来人,就没有那么多资料和信息可以比对,也没有那么多精力一个一个调查,所以王峦进入南阳,真的是无声无息的。 在南阳的户籍登记册上,王峦是做为人才引进的,因为他本人曾经是一名医生,对于热症颇有了解。 不但如此,王峦来到南阳还捐献了一大批医书和药方,这也是他能在扁鹊奖入围的基本条件之一。 这些医书和药方至今还保存在南阳市政厅的档案柜里,等待验证。 除此之外,南阳对于王峦的了解就到此为止了。 他从哪里来,到南阳准备干什么,他有什么目的,为什么会投毒,这些现在全都得不到答案了,因为王峦已经是个死人。 秦朗很生气,但是他知道生气也是没有用的,现在最重要的是看看能不能从王峦的尸体上发现什么。 首先是王峦的纹身,在他胸腹上有大片的纹身,但是年代久远,字迹模糊,不太容易辨认。 另外就是王峦一直背着的箱子,箱子里的物品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可是翻查之下,没见到什么特殊的东西。 只有一些药瓶药罐,但是大部分都是空的,没空的那些,里面的药物也很普通,在药店里都能买到的药物。 秦朗若有所思看着这些瓶瓶罐罐,心里已经隐约有了猜测,只不过现在还不能证实,需要进一步确认。 有意思的是,王峦的箱子里居然还带着一套简易的实验设备,看来这个家伙对于药物试验真的是异常执着啊。 第一百九十九章 以毒攻毒长生不老药 韩师那边的进度很快,通过小动物实验立刻就验证了那枚药丸毒性强烈,就是现在南阳四处弥漫的毒气一致。 但是针对这种毒物的解药,还很困难。 根据旧医学体系的生克关系,想要找到解药,一般都是属性中和才行。 那就需要首先分析出药丸的成份组成,这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然后根据新医学体系,要制造解药,同样是中和,只需要找到能让毒药失去毒性的东西就可以了。 于是在韩师的带领下,医学生们开始分组做实验,力求最快速度找到解药。 韩师想到王峦一直在试验的药物,会不会跟这种毒物有关,于是把王峦住处暂存的药物全都收集了起来。 而这时秦朗也登门拜访了。 “怎么样韩师,有什么发现?” 韩师指着密封在玻璃罐内的毒丸说道:“这颗毒丸已经确定跟王峦投毒的毒源功效相同。” “也就是说,王峦投毒时必然是这种药丸。” 秦朗点点头,看到韩师正在整理的药草,问道:“这些是什么?” 韩师解释道:“我被王峦关押的时候,每天就给我试这些药。” “我在想,这些药跟这个毒丸有没有什么关系。” 秦朗接过韩师递过来的纸,上面写满了药草的名字,立刻意识到这个可能就是破解的关键:“在王峦的尸体上,我们发现了一片纹身。” “什么?王峦死了?”韩师很惊讶,他以为王峦跑掉了,没想到已经死了,而且连尸体都找到了。 秦朗点点头:“经过辨认,这些文字应该都是药草的名字,但是由于年代久远,已经有些变形和模糊,看不清楚了。” “不过我看了你这些药草的名字,怀疑纹在他身上的,就是这些药草,你去核对一下,首先要对上数量,其次要对上名字,然后这些药草是否就是毒丸,非常关键。” “如果是毒丸的话,我们就清楚的知道了毒丸的组成成份,那么要找到对应的解药就容易得多。” “如果不是毒丸的话,想必也是王峦来到南阳最重要的目的,从他的纹身就可以看出,这些药草对他来说十分重要。” 韩师听了,立刻意识到这些药草的重要性,连忙带着医学生去查看纹身去了。 秦朗看到韩师已经把设备摆好,干脆就自己操作起来。 首先把每一种药都取了一些,全部投入到烧杯里煮沸,然后观察药物产生的变化。当水变色之后,再进行蒸馏,然后观察这些结晶的性质。 现成的动物都准备好了,秦朗随便搞了一点喂兔子。 这只兔子本来就已经处于中毒状态了,因为兔子没有防毒面具,处在南阳这种环境,不可避免要中毒。 所以被抓来时就已经处于萎靡的状态了,现在被秦朗喂服了一点熬制出来的结晶,结果就立马蹬腿倒地身亡。 秦朗也没指望自己随便一搞就能解开毒性,这种尝试必然要多次试验才行。 不过通过刚才的试验,秦朗发现了一个特点,那就是原本兔子处于中毒状态的一些特征消失了。 因为兔子有毛观察得不太清楚,秦朗再次抓起了一只兔子,剃光了毛,先是仔细记录了兔子的形态和表征。 然后把药材逐渐减少,韩师把药材按种类分成了十九堆,秦朗就减少其中一味,再次重复刚才的操作。 当韩师赶回来的时候,秦朗已经在做第四次实验了。 “秦大人,你这是……”看见秦朗已经干掉了四只兔子,而且还剃了毛,韩师有些搞不清楚状况。 秦朗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了一句:“怎么样?核对了吗?” 韩师兴奋的点头道:“已经核对了,的确就是这些草药,不过还缺了三味。” 秦朗此时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猜测,对韩师道:“现在马上放下手头上的其他事情,立刻把缺少那三味药找来,也许这就是解毒的关键。” 韩师知道现在是最为危急的时刻,连忙跟医学生们一起去寻找那三味药草。 虽然没有做记录,只是几次简单的实验,但是秦朗立刻意识到这副药方其实就是解毒的关键,或者可以说,这副药方就是解毒药。 但是如此一来,王峦的动机就更加解释不清了。他制造了毒丸,还是制造了解药? 现在显然是先有了毒丸,而解药尚未成型。 根据韩师讲述的情况可以了解到,王峦用人来做实验,就是为了要得到了最为准确的数据。 只不过毒药的解药同样也是毒,如果两种毒在人体内中和那就没什么问题,最怕的就是只有一种,那肯定是要中毒的。 秦朗没有再做实验,而是观察那些中毒而亡的兔子,他发现一个奇怪的状态,就是这些兔子服下了毒物之后,显然皮肤变得更加紧致了,不但迅速消除了皱纹,而且皮肤和身体都产生了一种极大的变化。 但是这种变化太快太大,导致身体反应过激,或者是体内某种物质迅速耗尽,导致兔子死亡。 秦朗把做实验剩下的一点结晶体再次喂给一只兔子服下,并且注意观察兔子的变化,终于确定了这种变化产生的原因。 当中毒的兔子被毒药夺取了体内的氧时,也许会产生一种非常微妙的变化,而这个药方里的药物应该恰好能够抵消那些负面作用。 完全留下毒药对机体的正面作用,而这个正面的作用就是促使兔子产生大量的新细胞。 在显微镜下观察,即使兔子已经死掉了,新细胞还在不停的分裂产生,速度非常快,消耗的能量也非常大。 秦朗大概猜到王峦为什么要试验这些药物了,如果这些药物的正面作用一直持续的话,显然人的机体和组织、内脏会完全转变成年轻的状态,简单来说,就是返老还童了。 怪不得王峦要把这副药方纹在身上,这是准备要靠着一副药方长生不老啊。 当然秦朗不相信王峦会成功。 第二百章 十二年一次大灾难 因为人体产生新的细胞,必然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也是一个消耗的过程,在短时间内大量产生新细胞来代替旧的细胞,组织和器官重新生长,会使人体出现重大故障。 可想而知,这个长生不老的幻想必然要破灭,逆天而行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 秦朗觉得这种毒药如果在微量使用的情况下,而且外用,涂抹在肌肤上,倒是有可能改善一下容貌,这就已经是这个药方最接近实用价值之处了。 除此之外,要在此之上加以研究,用来治疗衰竭的器官,也许会有一些功效,但必须严格控制用量。 没过多长时间,韩师已经带着三味药草回来了。 通过全城搜刮,好不容易找齐了三味药草,而且这药很是昂贵,药房备的也不多,韩师已经告诉各大药房抓紧时间备药了。 如果这个药真的是解药,那显然用量小不了,全城这么多百姓都戴着防毒面具等着解毒呢。 药集齐了以后,立刻投入了试验。 秦朗亲自操作,把最后三味药加入之后,得到的晶体果然不同,再次投喂给兔子之后,兔子的中毒症状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就得以缓解。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种药物的副作用非常大,解掉了本来的毒性后,仍然在持续起着作用,导致兔子仍然快速死亡。 现在是解药找到了,但是药性太强,如果减少剂量的话,又不能中和毒素。 韩师说道:“要不然我们把这些晶体溶于水中,每天喝这个水?” 经过水的稀释之后,仍然不能使动物存活,一旦中和了毒素,剩余的药物就开始起作用。 秦朗忽然想起找到的那颗毒丸:“咱们不是还有一颗毒丸?如果善加利用,会不会形成一个持久的中和效果?” 本来空气中就是有毒的,等于每时每刻都有毒气在浸染,服用了解药之后,解药在人体内会持续产生作用,两相抵消。 但是这样一来,问题就是,服用了解药的人固然可以一直靠着毒素的互相中和生存下来,但是却无法轻易离开。 因为一旦离开这个有毒的环境,解药中的另外一种毒就开始起作用,会导致人急速死亡。 要离开的话,必须在药物中和后戴着防毒面具离开。 事已至此,别无他法,要想脱下防毒面具恢复生活,只能这么干了。 于是秦朗做出了决定,从今天开始,向南阳的百姓免费提供毒素解药,药物作用将会继续深入研究,也许有一天,可以真正解开毒性的困扰,但是现在来看,只能靠嗑药继续生活。 每天早上邻居问候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吃药了吗?那边回答刚吃完。 从此以后只要进入南阳的人,嗑药已经是必备技能了。不管男女老少,见面了先掏出药瓶来让一圈。 这对于南阳来说,无疑是一场重大的打击。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按照秦朗的布局,南阳是一座商业都市,而且是国际性的商业都市,引领天下科技,但是现在南阳布满了毒素,这对于营商环境来说,简直就是致命性的。 这不是一般的毒,是绝命毒。 很难找到毒源在哪里,也不知道毒是如何挥发到空气中的,更不知道这个毒什么时候会减弱消失。 南阳百姓仍然能够留下来生活,没有出现大批逃亡的现象,已经是非常好了。 其实百姓们也不是不想跑,主要是不知道要跑到哪里去,无论是郑国边城,还是唐国边境,或者楚国什么地方。 天下基本都一样,苛捐杂税像山一样压在百姓的头上,南阳虽然有毒,但还不至于死人,甚至这里还能免费上学,免费治病,将来还会免费养老。 全天下想要再找出一个南阳来,很难很难,就算找到了,老百姓也未必能活着走到那里。 所以这一场毒无比迅猛,但在秦朗正确的应对之下,在南阳百姓这种心态之下,整个南阳依然稳定。 解决了毒素对人的影响,接下来就是对动物的影响。 这种毒散布于空气之中,人畜都会受到影响,连野兔和老鼠都不例外。 受到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雉县的养鸡场,那里有无数的野鸡,每天产出无数的鸡蛋,每一枚鸡蛋都是南阳的财源啊。 因为野鸡体型较小,受不了毒素的攻击,现在已经出现大批死亡的现象,如果再不挽救,雉县就要改名了。 因为有防毒面具的辅助,人暂时还能坚持一段时间。 于是秦朗先制出一批药水,马上对雉县的野鸡进行投喂,看能否缓解雉县的危机。 因为药是现成的,所以很快药水就熬制出来,又用大量清水进行稀释之后,命人带到雉县喂鸡,接下来才是普通人服用药片的制造。 南阳的这一场大灾难终于化解为无形,虽然还有些后续的副作用,但是好歹大家的命都保住了。 有些百姓觉得这药吃也行,不吃也行,然而摘下防毒面具过不了两天,就开始出现症状,于是就开始服药。 药片的剂量也是通过动物试验试出来的,最开始生产的药片只能维持半天时间有效,每天要吃两次。 后来才开始渐渐延长,从每天一次到每周一次。 秦朗害怕解药量太大会对身体造成影响,就没有再继续试验,剂量就保持在了这个数值上。 但是试验仍在继续,甚至整个南阳的医学生力量几乎全部都投入到了这个药物的分解和研发上。 对于秦朗来说,解决这个毒素的问题,就是南阳的头等大事。 因为它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原本南阳依靠牛马耕田,现在牛马全都死光了,要买新的牛马来,需要其他地方的牛马贩子赶过来,而且在来之前,所有牛马都得喂药,否则就会成群成群死掉。 那些牛马贩子谁也不敢冒这个风险,他们只运到郑国的边城。 这一次南阳的大灾难向东的界限仍然是到郑国的边境为止,与上一次南阳大瘟疫完全一致。 所以民间传得沸沸扬扬,说南阳十二年轮回一次,下一次大灾难已经在等着了。 第二百零一章 云层之上 如果有统计表格的话,就可以看到,自从南阳毒素爆发以来这些天,所有生产停滞,所有经营归零,生产总值急速下降。 之所以还没归零,是一些已经在执行的交易还没有完成,而新产生的交易一单都没有,降至冰点是早晚的事情。 晚上七点,秦朗无聊吃过了饭,在南阳的街上散步,看起来一切似乎都没有变化,守夜人依次点燃街灯,南阳仍然是灯火通明。 但是街道上明显冷清了许多,不再有热闹的夜间集市,也没有晚归的行人,整个南阳仿佛失去了活力。 本来秦朗刚刚解决了毒素问题,拯救了南阳,心里还挺高兴,可是看到眼前萧瑟的景象,瞬间就高兴不起来了。 他好不容易看见两个百姓走过,议论的也是十二年一次大瘟疫,说再过十二年还会出现一次。 秦朗很难过,难道南阳将来又会回到过去的模样? 难道这真的就是南阳的宿命? 归根到底,毒素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对南阳的负面作用仍然持续。虽然解决了生死危机,但毒素带来的其他负面影响并没有得到解决。 他在路边找了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下来,苦苦思索对策。 一个老者领着一个小女孩从秦朗的身边路过,看样子也是刚刚来到南阳不久的人。 小女孩问那个老者:“爷爷,为什么南阳不下雪啊?” 老者被小女孩逗笑:“乖孙女,南阳与北方不同,我们唐国最北方,是四季分明的,到了冬天,会有雪。” “但是南阳不一样,南阳这个地方四季如春,只会下雨。” 小女孩牵着爷爷的手越走越远,稚嫩的声音传来:“那爷爷,我来祈求下一场瑞雪吧。” 秦朗的思路忽然就被打开了。 没错啊,干脆召唤瑞雪吧。 当然,南阳这地方下不了雪,温度太高,但是可以下雨啊! 用于下雨的原材料南阳就有啊,干冰啊,沼气中心产生的沼气里,有四成的二氧化碳。 想到就做,秦朗立刻往沼气中心走去。 说起这二氧化碳,秦朗还要感谢雍卓。这家伙为了搞明白沼气里面的成分,把沼气中心扩建翻建了好几次,几乎把沼气中的各种气体都进行了分离提纯。 沼气中最多的是甲烷,除此之外就是二氧化碳。 雍卓利用硝石制成了巨大的低温库,利用低温的方式使二氧化碳液化,与甲烷分离。 而液化后的二氧化碳放入钢瓶储存,可以轻易制成干冰。 秦朗有飞艇,有源源不断的干冰,只要天空有云,干冰就能让它变成乌云下雨。 如果把解药跟干冰混合,通过降雨的方式清洗南阳的大地,相信一定能中和毒素,而且人们也不用天天吃药了。 雍卓走后,沼气中心由高沧接手,高沧是雍卓在沼气中心最得力的助手,跟着雍卓从收粪车一直干到沼气中心,可以说是元老级的人物了。 秦朗来到沼气中心调取各种气体的存量,高沧接到小吏的报告后就急匆匆赶来了。 “秦大人,您需要什么东西?” 因为沼气中心大部分气体就是甲烷,用于路灯,剩下的就是二氧化碳,其他的气体含量非常少。 “我要二氧化碳!”秦朗问道:“现在冷冻库里面储存了多少二氧化碳?” 高沧跟雍卓相比,没有那么强烈的进取心,也不敢自作主张翻建或者扩建,所以沼气中心仍然维持着雍卓走之前的状态。 而雍卓对气体的处理,高沧同样没有任何改变,原来怎么做,接着还是怎么做。 所以二氧化碳分离后就一直使用钢瓶储存着,越堆越多。 秦朗道:“太好了,继续保持下去,这些气体有很大的用处。” “现在先调出二十瓶来试试效果如何。” 高沧不知道这么晚了,秦大人突然要这些东西做什么用,不过上命不可违,秦大人怎么说照做就是了。 秦朗一边调集二氧化碳,一边让人去通知韩师,立刻把制成的解药送一批过来。 由于不知道这场雨的效果和范围,也不知道应该放多大剂量,秦朗按照每人两天的药量计算,总计也有整整三大车的药粉。 把装有液态二氧化碳的钢瓶套上布袋之后打开,就会喷出如同雪花状的固态二氧化碳,再把这些压实就成了干冰。 秦朗命人把药粉跟二氧化碳一起装载到飞艇上,趁着云层还很厚,试试看能不能促成一场雨。 因为是第一次干这个事,秦朗心里也没底。 这一次他觉得有必要亲自上去看一看,于是带着十几个人加上飞艇操作工开始启动飞艇。 随着空气囊的释放,飞艇渐渐升起,并且越来越高,很快夜幕下的南阳就变成了一个亮亮的方块。 高空中的气流还是很急的,风吹过来秦朗感觉自己的衣服变得又潮湿又冰冷。 但是这个高度还没有达到云层之上,秦朗命令操作工继续释放空气囊。 “飞高点,飞到云层上面去,然后把这些东西撒下去!” 穿越云层的时候,所有人都被湿漉漉的水汽包裹着,说不害怕那是不可能的。 秦朗也是吓了个半死,心里默念着满天神佛,保佑自己安全落地。 飞艇继续向上,终于穿透云层后,天空还是很明亮的,脚下是一片云海遮挡,已经看不见南阳了。 “现在的高度可以了,把东西撒下去。” 大家开始七手八脚的把干冰撒下去,同时药粉也一同撒了下去。 因为飞艇的速度比较慢,又是特意在绕着圈,所以这些料还是比较准确的投到了南阳的云层之上。 飞艇投放完所有的料之后,就向远处飞去了。 万一真的开始降雨,难保不会打雷闪电,再次穿越云层就太危险了,所以秦朗带着大家往远处飞去了,一边飞行一边重新充满空气囊,准备降落。 入夜时分,南阳下起了一场雨,雨并不大,淅淅沥沥的,大约下了半个时辰就停止了。 秦朗回到南阳时,这场雨已经停了,但是街面上湿漉漉的痕迹显示着这场雨的到来。 第二百零二章 放飞师爷 秦朗踩着路面上的雨水,兴奋极了。 “快快,叫韩师看一下这个雨水里面解药的浓度有多少。” 秦朗顾不上夜深,要立刻知道这场试验的结果。 其实用不到韩师,实验室里的医学生们就可以给出答案。 “嗯,秦大人,这个雨水里面有非常稀少的解药,类似于咱们给雉县的鸡喂食的药水浓度差不多。” “很好!以后就按照今天这个剂量来。”秦朗定下了剂量。 韩师知道刚刚下了一场雨,但是没想到这场雨居然是秦大人降下来的。 对于韩师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场不可思议的奇迹。 南阳有飞艇他是知道的,把药粉带到飞艇上撒下来也没什么难度。可让他惊奇的是,原本没有雨的天气,居然可以下雨,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秦大人,如果我大韩有飞艇就好了,有谁敢不服,就是毒药这么当空撒下去,连大炮都不用,轻易就可以灭国。” 韩师毫不掩饰自己的想法,他觉得有飞艇加毒药,就已经是无敌的存在了,不用这些东西称霸天下,实在是太可惜了。 秦朗没有理他,而是对韩师说道:“抽时间,给你的兄弟们送一封信吧。” 自从韩师承认了兄弟三人合谋绑架师爷之后,秦朗知道师爷没有危险,而且也不会受到折磨,就没有立即给出意见。 直到今天这场雨下过之后,秦朗才把这件事做一个了解。 韩师急于知道秦朗会如何处理他们三兄弟,问道:“送什么信?” 秦朗说道:“你们三人身为韩国皇子,潜入南阳绑架师爷罪不可赦,给南阳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我魏国将发兵百万攻打韩国,救回被绑架的我方人员。” 韩师立刻惊出了一身冷汗,果然事情败露,对于韩国来说就是灭顶之灾,大哥韩婴分析得很对,魏国现在手握大炮飞艇,要想攻打其他国家实在是太容易了。 唯一缺的不过是一个借口罢了,现在他们三兄弟,就把这个借口完美的送了上去。 万般痛悔却也晚了,韩师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面色苍白,声音颤抖:“秦大人开恩,请秦大人念在我兄弟三人年少无知,一番心思都是为了韩国,也并未对师爷造成任何伤害……” “而且我三兄弟知道错了,不需要魏国出兵,我们愿把师爷毫发无损的送回来。” 秦朗摇了摇头说道:“不是我不给情面,实在是你们做得太过份,而且有你们做这个榜样,大家都来我南阳绑人,怎么办?” 韩师也不知如何回答,只能苦苦哀求。 “秦大人,不需要打,我们韩国愿意自降为王,以南阳……哦不,以魏国为主,甘愿附属。” 秦朗觉得韩师的话有点诚意,但还不够。 “虽说你们有所悔改,但给我南阳造成的损失该如何弥补啊?” 韩师道:“秦大人,我们大韩太穷了,什么都没有啊。” 秦朗怒道:“穷就有理吗?穷就可以绑架我的师爷?然后需要赔偿损失的时候一句没钱就完了?” 韩师也知道说不过去,但他确实拿不出更多东西来了。 “秦大人,我们大韩就剩下人了,要不,您看您需要什么人,我们大韩赔人行不行?” 秦朗看到压力给得差不多了,就把语气稍微缓和了一下:“要知道,我们的军队一旦出击,韩国就将成为历史。但是念在韩国百姓无辜,我们也不想造太多杀孽。” 韩师连连点头:“秦大人开恩。” 秦朗说道:“这样吧,你们韩国愿意自降为王依附我们,固然是好,但是仅此是不够的。” 韩师一听这个话有门,当即表示:“请秦大人尽管吩咐,我兄弟三人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秦朗道:“首先,师爷暂时留在你们那里,不用回来。” 经过南阳的这一次剧毒爆发事件,秦朗觉得有必要留一条退路。老鼠洞还有三个口呢,何况人呢? 如果再出现这一类事件,有一个后方根据地支援,会好很多。 而且师爷也跟了秦朗这么多年,再做下去,虽然待遇不会差,但未必是师爷追求的理想生活。 既然师爷已经被绑去了韩国,索性放手一段时间,如果师爷有用武之地,能按自己的意愿去生活,那么不回来也好,总不能让师爷一辈子跟在身边。 而且有师爷在韩国,完全可以通过师爷打造一个根据地,甚至可以多培养几个类似师爷这样的人物,派出到各国去成为独掌一方的人物。 当影响力逐渐变大的时候,这些派出去的人不但可以成为助力,还可以成为一股力量,把天下十国团结起来。 如今师爷就当做是一个开端吧,韩国或许会成为这个网络上一个强有力的节点。 韩师听到秦朗说师爷不用回来的时候,惊喜得不敢相信。 “真的吗?秦大人?师爷可以不用回来吗?” 秦朗不得不再次强调:“师爷如果愿意回来,随时都可以回来,如果你们敢有半分为难他,自己知道后果。” 韩师连忙赌咒发誓:“秦大人放心,绝对不敢为难师爷,他来去自由,全凭自愿。” 秦朗点了点头:“嗯,但是在我解决掉南阳的毒素之前,师爷还是先不要回来了。” 南阳虽好,只有一个老巢实在是不够保险。 如果王峦不是一个人,如果他背后还有其他人,再次针对南阳的话,很难发现。 毕竟敌人隐在暗处,秦朗意识到并不能安安稳稳听曲逛街,就可以无忧无虑的做自己的官。 就算获得了魏皇的青睐,仍然有无数敌人隐藏在暗中。 现在秦朗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针对他,敌人的刀锋看不见,却异常危险。 一个王峦就差点葬送了南阳十万百姓,如果这样的事情再发生几次,南阳就会渐渐失去经济中心的地位。 所以秦朗暂时阻止了师爷回来,一来师爷在韩国可以小小施展一下抱负,二来给南阳找一个支点,三来在敌情未明的情况下,秦朗必须保证自己人的安全。 第二百零三章 南阳2.0计划 敌在暗,我在明。 秦朗觉得自己必须调整以前的行事风格,从前他可以什么都不在乎,但现在开始不行了。 他有在乎的人,有霓裳公主,还有郑容公主、明珠公主,有忠心耿耿的师爷和一心搞商业的隆庆太子,有化敌为友的雍卓,还有许多他在乎的人。 他不想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让这些人受到什么伤害。 王峦也许只是独自一人,也许他的背后还有隐藏更深的黑手,无论敌人有多少,有多强大,秦朗都有信心战而胜之。 南阳这场中毒,是第一次,也必须是最后一次。 如果秦朗做不到这一点,就算是白白重生了一次。 于是打造一个南阳2.0的计划,在秦朗的心中慢慢构画成型。 而且,他必须懂得收敛。不能之前在武陵那样,所做的一切都公开摆出来,也不能像之前南阳那样,对任何人都不加设防。 从今以后,南阳将进入一个秘密发展的阶段。 秦朗绝不允许南阳再出现第二个王峦。 解决了师爷的问题,不但秦朗松了一口气,韩师更是如逢新生,甚至主动要求留在南阳。 “秦大人请放心,我韩师就留在南阳,师爷如果受一点委屈,您都可以拿我们兄弟是问”,这一次韩师可谓是全心全意倒向了南阳。 “韩师,既然你愿意主动留在这里,那么你就负责清除南阳残留的毒素吧。” 韩师拍着胸脯保证:“秦大人放心,药粉已经备得足足的了,现在新鲜的药材正在马不停蹄的从韩国运过来。虽然我们大韩很穷,但是草药还是很多的。” 秦朗点点头:“从今天开始,除了药片供应之外,只要遇到有云的时候,就采用增雨的方式,把解药撒下去。” “我这里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你做,越早把毒素解除,就越早能抽出身来做其他事情。” 韩师听到秦朗安排他去做降雨的事情,已经兴奋莫名了。 能接触到飞艇这种高级别的利器,已经是梦寐以求,求之不得了。但是听秦朗的意思,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去做。 韩师连忙表态:“秦大人尽管吩咐,在下必定全力以赴。” 秦朗并没有过多透露自己的计划,韩师能够先把毒素的事情解决好就可以了。 面对未知的敌人,他能做的就是尽力发展科技。 从前他抱着天下十国互相竞争发展的想法,毫不吝惜的把基础知识都传播出去,可是现在看来,如果被敌人掌握用来打击自己,将会让自己置身险地。 不但威胁到了自己,甚至威胁到了自己身边的人。 所以接下来秦朗打算秘密发展,任何时候都要对外形成碾压态势。 武器装备要做到公开一代,保密一代,研发一代。 在手里至少要握着三代技术,才能公开,否则就是对自己人的伤害。 这个教训来得不可谓不深刻,但幸好还不晚,以南阳的基础,会很轻松达到这个目标。 而秦朗在这个南阳2.0版本的进化过程中,要做的不仅仅是参与研发,还要指导方向,并且培育人才。 其中培育人才是最重要的,也是第一步。有了人才,才能按照秦朗的想法,向各行各业的领域中不断深入。 以前南阳的免费义学做法仍然应该坚持,这是南阳能够吸引人的特色,失去了这个特色,南阳的吸引力会降低一大截。 无论什么时候,人才是根本。 秦朗回到了自己的住处,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现在已经是四月了,这也就意味着郑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有四个月了,按照他原来的计划,三月就会到郑国举行一次婚礼,把霓裳、郑容和明珠全部娶到家。 可是接下来的变故让他措手不及,现在就更不知如何处理才好了。 如果真的有一个暗中隐藏的敌人对付他,那么他身边的这些人都会有危险,在没有自保能力之前,秦朗应该尽量减少与她们的关联。 可是郑容这边显然不能再拖了,必须想一个办法解决才好。 原本秦朗没有什么头绪。 可是跟韩师一通长谈之后,韩师的人皮面具引起了他的兴趣。 当初韩师戴上面具假扮成另外一个人的时候,就连秦朗也没有看出来,而是凭猜测确定了他的身份。 现在这个面具自然落到了秦朗的手里,秦朗想着,应该换一个身份去郑国,先把郑容娶了再说。 但是在之前,秦朗还得把南阳安排妥当才行。 好在南阳现在毒素仍然没有消除,各地往来的商旅已经断绝,这是一个比较安全的真空期。 但是师爷不在,要再寻找一个信得过,还能够统筹全局的人,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一夜过去,第二天一早,秦朗就出去务色人选。 经过一夜的深思熟虑,他觉得未必一定要只找一个管理者。 其实可以开拓思维,组建一个小内阁,十来个人中选出一个领头的,就可以很好的运作起来,接管秦朗离开后的南阳政务。 “是秦大人啊,早啊,吃药了吗?” “黄叔你也早,吃了吃了,您吃药了吗?” “吃了吃了。” 秦朗和老黄头略一寒暄,拱手见礼,然后各自溜达。 “哎呀,这不是秦大人吗?吃药了吗?”一个老学究迎面走过,寒暄两句。 秦朗连忙堆起笑脸:“张学究早,吃了吃了。” 卖鸡蛋的刘婶挎着售卖一空的鸡蛋筐走过:“哎呦……” 秦朗连忙拱手:“吃了吃了。” 虽然无奈,但是百姓们的问候还是让秦朗挺心虚的,毕竟这是他这个领导人无能啊,搞得大家天天嗑药。 不过好处也不是没有,虽然才嗑了几天的药,就有人发现自己脸上的皱纹淡了,也有人发现自己更加充满活力了。 大多数人的药量轻微,是没有什么感觉的。 秦朗觉得药物经济其实也算是捞钱黑洞,真要没钱了的时候,不妨把这药拿出去,把这场因为毒素赞成的损失弥补回来还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百零四章 连考三题 有了药物解毒,南阳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但是为了避免外地来客中毒,韩师领着医学生们一直探索到毒性最弱的边界,并且沿着边界树立了许多警戒牌。 许多外地客商和想要移民的外地来客,许多人以为是南阳限制外来人口的恫吓之辞,但是发现牛马等牲畜都纷纷中毒,这才知道有毒不是假的。 大部分商旅就此回头,或者去往别处,还有些人不辞千里来到南阳就是想要混成一个南阳身份,当然不肯就此退去。 对于这些恋栈于此不肯离去的人,南阳也会定期筛选一批,以补充生产和建设的需要。 秦朗一早就来到了市政厅,挑选“小内阁”的成员。 因为南阳的事务众多而且繁忙,每一个负责的长吏都很难在市政厅找到。 管钱粮的基本常驻在银库和粮库,这两大库是南阳的重要场所,南阳的银票能流通出去,靠的就是银库里海量的银子作为保证。 粮库沿袭了武陵的做法,在朝廷规定的粮仓数量之外再翻三倍。 除此之外还增加了一些其他地方没有的特殊吏员,比如沼气中心的吏员,很难按照原有的体制安排职务,所以南阳的官制十分混乱。 秦朗在南阳的时候还好,可以分出轻重主持大局,但是当他不在的时候,必须有一个人能够准确把握方向,才能保持正常运转。 这个人很难找,因为除了需要了解南阳的发展和特异之处,还要懂得管理,不但要识字,还得认识南阳的简化字。 所以这种人在外面求不来,只能在南阳本地寻找。 “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哦,当然,也不是所有人,现在还有许多人在外面忙于事务,不能赶回来。” “他们会参加第二批遴选,而现在,就是眼下我们这些人,要进行一次遴选。” 秦朗采用了试题的方式,这应该是在仓促之中最好的筛选办法了,当然试题都是跟南阳的现状有关,而且整张试卷都是南阳简化字。 秦朗必须保证夺魁者可以应付各种事务,至少有一定的开拓能力和服务意识。 在场的小吏们没想到郡守大人会跑来考试,尽管不知道郡守大人是什么意思,但是小吏们都踊跃作答。 市政厅里足够大,很快就清理出一片开阔的空地,大家七手八脚搬来桌椅,然后由秦朗亲手把试卷发放下去。 秦朗把一只简易的计时沙漏放在桌上,宣布道:“现在我宣布一下考场纪律,不能交头接耳,不能抄袭,有事请举手提问。” “大家看到这个沙漏没有?沙漏漏完,考试结束。” 小吏们暗自猜测秦大人组织这场考试的用意,通过考试选拔人才是肯定的了,只是不知道秦大人是要哪方面的人才,是要吟诗作赋的人才还是精于算经的人才。 从南阳的历次招聘上来看,小吏们纷纷猜测这次考试可能要选拔的还是偏重于精于算经的人才。 但是当试卷发到手里之后,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完全是考验个人处理事情的应变。 比如第一个问题就是: 邻居大娘每天闲来无事就在房间屋后翩翩起舞,因为伴舞声音太大,经常和居民发生冲突,你怎么看。 这种问题不但朴实,而且是基层经常出现的问题,如果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遇到这种问题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这些小吏毕竟不是从小在南阳,接受新教育长大的,所以性格禀性里面,难免要受到儒家文化的烙印。 遇到一些生活中的问题,往往会根据自身的道德观念去判断,然后才做出裁决。 于是有的人奋笔疾书,从“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谈起,强调个人道德修养。 也有的人认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既然南阳并没有规定不许大娘跳舞,那么大娘就没有错,想跳可以继续跳。 当然更多的人是试图平衡双方矛盾,各打五十大板。 秦朗在“考场”走来走去,看这些小吏如何作答,有的答案写得很好,不禁暗自点头,有的人一派胡言,但他也不会说什么。 其实这个问题最首要的就是消除矛盾,因为明显没有法律可以约束,那么如何消除矛盾,如何抓住矛盾的根源才是最重要的。 而有的人不仅能够平息波澜,还能把坏事变好事,最后不但双方满意,矛盾消除,还要感谢调解者,这才是治政者的最高水平。 当然秦朗不指望南阳这些小吏全都能答好,只要能做到消除矛盾,就算是好样了的。 有的小吏答得飞快,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然后就要交卷。 秦朗提醒大家:“你们要注意阅卷啊,可不是一张卷,一共好几题呢,有答完的可以暂时休息一下,先不要离开。” 大家这才发现果然后面还有好几道题。 “如果你跟同僚一起去工厂检查,突遇大火你会怎么办。” 有的小吏大笔一挥:“让领导先走!” 也有的小吏认真作答:“要迅速找到水缸,协助灭火。” 其实这道题也是很简单,它就是在考验一个人的应变能力和组织指挥能力。 真到了事件突发的事情,能够做出最正确的应对,就是很了不起的家伙了。 有些小吏再次快速答完,翻到了最后一题: 假如上司派你跟一个有矛盾的同僚一起出差,如何处理。 秦朗环视这个临时考场,静得能闻落针,就算是咳嗽的声音都很小,大家都在奋笔疾书,在三道问题下写下自己认为正确的答案。 而他也在等待着,期待能有一个小吏做出最为完美的加答,给自己一个惊喜。 当沙漏里面最后一粒沙子漏下之后,秦朗当场宣布考试结束,大家都不要离开座位,就把试卷放在桌上,秦朗逐一查看。 因为这种题本来就没有一个正确答案。 或者说,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给出一个比较正常的答案。 而秦朗的任务是从这些答案里,选出最为优胜者。 第二百零五章 十二人议会 参加考试的小吏本来也不多,只有二三十人,大多数并不在家,全都忙于事务去了。 秦朗只能要求这些小吏不得透露试题,因为其他人回来后,还要参加补考。 南阳的小吏工作制是标准八小时,秦朗趁着这个时间把现在手里的答卷统统看了一遍,把自认为优秀的答卷记录在自己的本子上,才宣布他们可以继续工作了。 到了临近中午的时候,又是一批小吏归来。于是沙漏又摆出来,同样的试题再次做答一次。 如此再三,经过整整一天的考核,终于把市政厅所有的吏员全部考核了一遍,秦朗才带着十几张满意的答卷回到了住处。 鉴于王峦的教训,秦朗现在对于资历审查严格了许多,他可不想再一次因为资历审查的大意,而导致南阳危机。 不得不说王峦也是个人才,甚至参与了第一届扁鹊奖的角逐,甚至还允许他免费进入义学,结果就是越学对南阳的破坏越大。 所以秦朗现在对于资历审查非常重视,秘密组织了许多人手审查重点人物的历史和近期行为。 当然由于审查组成立的时间太短,现在南阳与外界还处于断了联系的状态,所能起到的作用并不大。 聊胜于无,而且秦朗觉得有些时候无论结果如何,至少这个过程要有。 可能无事可查或者查不到什么东西,但是查与不查是非常明显的区别。 用了两天时间对最为“优胜”的十二份试卷作者进行了秘密审查,并没有发现可疑之处,秦朗这才把这十二位小吏召集到一起。 这一次他并没有去市政厅,而是就在自己的家中,在院里子摆上三张小桌,配上一点水果和薯条,邀请这些人到自己的家中来。 有的人正在岗位上工作,有的人去了县中,但无一例外都接到了紧急通知,立刻到郡守大人院中集合。 到了答案揭晓的时候,秦朗说道:“把你们召集到一起,是因为我有一个不太成熟的考虑,要在南阳市政厅之上,再组建出一个议会。” “秦大人,何谓议会?”一个小吏问道。 秦朗解释道:“议会就是对南阳政务进行商讨和表决的一个组织。” “为什么要成立这样一个组织呢?因为我觉得南阳明显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支撑。” “如果我在南阳,我可以凭借自己的职位和威望,保持南阳的稳定。” “如果我不在,那么以前师爷也可以临时代替我的角色。” “可是如果我们两个都不在,就必须再次选出一个能够了解全局,掌控全局的人出来,这个人不断平日里就在接触最顶层的决策,知道所有施政的长期战略方向和目的。” “可是如果这个人也不在呢?我们还能再找出一个总揽全局的人吗?” 十二个小吏纷纷摇头,显然那是不可能的。 秦朗接着说道:“所以我决定组建议会,就是用你们十二个人代替我的大部分决策,让你们成为一个组织,来代替我需要的那个角色。” “如果你们之中有哪一位临时有事不能出现,那么不会影响大局,甚至两位三位,都不会让南阳陷入瘫痪。” “这就是我组建议会的目的。”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南阳议会的十二成员,这个数目固定下来,也希望你们平时注意物色一个副手,能够在关键时刻接替你们的位置和工作。” 又一个小吏问道:“秦大人,如果我们的意见出现了分歧怎么办?” 秦朗向他竖起了一个大拇指:“关键的问题,你们的人数刚好是双数,如果每六个人持一个意见,双方对立的话,就会出现对峙和僵持。” “平时我在南阳的时候,我也在议会之中,加上我一定会形成一个多数对少数的局面。” “如果我不在南阳的时候,那么就从你们十二个人中选出一个,临时接替我的位置,而这个人将指定一个副手暂代他的职位。” “秦大人,那我们平时的工作还需要做吗?” 秦朗想了想说道:“因为议会的能力太大,你们就不要再承担具体事务了,否则我怕你们会不可避免的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创造便利条件。” 说到这里,秦朗又奉劝这些小吏:“当然为了限制议会的权力,我还会采取其他措施,包括不受议会制约的司法机构。” 一个小吏说道:“秦大人,我听说全天下的郡守都是集权力于一身,而秦大人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把郡守的权利分散于各部,请问秦大人,你这么做,不怕皇帝陛下追究吗?” 秦朗道:“怕,当然怕!所以这只是我的权宜之计。因为一些事情,不得不临时离开南阳,确保南阳不乱的一种手段而已。” 看到大家再没有问题,秦朗这才拿出小本本,今天这场会议的重点才刚刚开始。 “下面,就是我南阳近三年的发展方向和规划,议会要确保我们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前进。” “第一,就是能源……” 一场会议过后,小吏们摇身一变,从原本的市政厅吏员变成了议员,一字之差,身份却判若云泥。 秦朗随即把议会及议会组成人选公布了出来,分期三天公示期,有任何人对议会人选有问题,都可以在这三天随时与市政厅联系。 这种手段也算是现学现卖,秦朗是防止自己获知信息的渠道过于狭窄,万一出现隐藏极深的家伙,公示也算是一种大众参与审查的手段。 不过好在这十二名小吏承受住了考验,并没有人在公示期提出质疑,接下来,就是在这十二人中选中一名临时郡守。 这个主政者就算是临时郡守,他的权力仅限于保证议会的提案顺利施行,平衡各方的矛盾,按照秦朗的指示布置工作和推动南阳发展。 选举仅仅用了半个时辰,就选出了第一个临时郡守。 这个人叫做江盛,三十岁左右,工作极为出色,很多事情甚至不用叮嘱,他就已经做到了前头,对于秦朗的战略意图领会得非常深刻。 秦朗拍着江盛的肩膀:“小江子,接下来南阳就交给你了,老爷我有事要出门一趟。” 第二百零六章 新郑之旅 秦朗带足了银票、银两和药物,才施施然上路了,由于南阳大牲畜死得比较多,牛马贩子还没有来,秦朗只能步行离开南阳。 他并没带随从,但是用韩师的面具易了容,踏上了前往郑国的路途。 其实作为郡守,是不得离开郡治的,叫做守土有责,要想离开,必须得是皇帝有命才行。 但是秦朗管不了那么多了,如果他再不去的话,郑容的肚子越来越大,事情将会变得难以收场。 从南阳到郑国最近的路途就是直接往东走,进入郑国边城,然后再折向北边。 郑国的都城是新郑,距离边城还有几百里的路途。 由于南阳的强势崛起,现在郑国对于南阳处于一种不设防状态,可以只要不是军队,那么来去自由。 秦朗在郑国边城买了一匹马,然后快马加鞭前往新郑。 从边城去往新郑的人还不少,一路上有成队的商旅,也有赶路的艺人,游方的道士,行脚的和尚,当然还有插着旗的镖车,各式各样的人等,都走着同一条路。 秦朗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热闹的路程,在他的印象中,赶路必然是孤身一人,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轻裘长剑,烈马狂歌。或者能遇到江湖豪侠,说几句久仰久仰。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马根本跑不起来,因为从边城到新郑就这么一条路,没有多余的路,什么驿站、车店,都在这条路上,凡是从新郑前往边城,或者说南阳方向的,必走这条路。 于是路上有送信的急脚递,也有挑担卖酒的,还有往来的士兵押送着刑徒和服劳役的农人。 有进京的书生、官员的家眷和仆从,亲友送别在路边尘土里弹琴相送,风一吹满脸的尘土。 真是热热闹闹的古代景象,秦朗自来到这里之后,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热闹的场景。 除了偶有停下来的,大部分人都是闷头走路,谁也不跟谁说话,因为要保持体力,如果在太阳落山之前没有赶到驿站或者车站,恐怕就要露宿荒野了。 因为畜力、工具和土壤及肥力缺乏的原因,荒地是有很多的。 这些荒地无人耕种,不是因为大家都有地种,而是开一片荒要耗费几年的时间甚至更多,但收到土地的回报却少得可怜,没有一家人没日没夜的干,荒地是开不起来的。 但是这样干完之后,荒地上的庄稼基本就是颗粒无收,与土壤贫瘠有关,也跟耕作的方式有关。 秦朗看到道路两旁都是荒废的田野,蒿草有一人多高,但郑国的粮食并不充足,就想到郑氏这个皇位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虽然是天下十国中的老牌强国了,但是郑国的国力仍然无法与齐楚等相比。 “这位兄弟,看你的样子是要进京吗?” 秦朗正信马由缰,望着两旁的田野出神,忽然从一侧传来声音。 他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书生模样的人正小步快跑跟他说话。 秦朗看了他一眼:“不知这位老兄如何称呼?” 书生喜道:“在下于荣,正要进京拜访亲友,小兄弟也是进京吗?” 马儿踢踏踢踏踩着小碎步,于荣也是小步快跑,虽然边跑边跟秦朗说话,但是丝毫不见疲惫,更没有气喘吁吁。 秦朗道:“可惜我只有一匹马,如果有两匹的话,一定请于兄也乘坐一匹。” 于荣连连摆手:“小兄弟太客气了,我从小就喜欢跑,跑惯了,也不觉得累,看见小兄弟骑在马上出神,才忍不住出言打扰,还望勿怪。” 秦朗也拱了拱手:“在下秦朗,正要进京,我是边城人,这还是第一次进京呢。” 于荣笑道:“是南阳人吧?” 秦朗的笑容凝固在脸上,他随口扯了一句自己是边城人,这个于荣就立刻揭穿,实在是太不给面子。 于荣似乎没在意这些,露出一口白牙笑道:“一看你就是南阳人,还说自己是边城人呢,边城人从来不管自己叫边城。” 秦朗尴尬得快要抠出地下室,只好干笑着拱了拱手,不打算再搭理这个家伙了。 但是于荣显然谈性正浓,小跑着跟秦朗的马儿并行。 “秦小兄弟,我听说南阳可好了,从来没去过,你给我讲讲吧。” 秦朗本来是想找他打听新郑的情况,没想到被这个于荣抢了先,又不好意思直接回绝他,只好虚言应付。 “南阳并没有说的那么好,真的,如果你去了的话,绝对会失望的。跟郑国边城相比,无非就是道路宽阔又笔直,夜晚城市灯火通明,人人有衣穿有房住,不分高低贵贱。干得少,挣得多,吃香喝辣,除此之外,真的再没什么优点了。就算有,也只有免费上学,免费医疗勉强算得上优点吧。” 于荣听了更加开心:“秦小兄弟可真会谦虚,还说没有那么好,这说出来的都是好处吧。我在花亭城住,这么多年一直听说南阳去不得,是一片死地。” “没想到从去年开始,南阳就变了样了,我在花亭远远的都能看到南阳城里的灯火。” 秦朗道:“花亭城?” 于荣点点头:“边城的名字就叫花亭城,我们郑国人都叫花亭,只有魏国人才叫边城。” 秦朗再次尬笑。 “于兄,既然你没去过南阳,为什么不去看看呢,毕竟边城……哦,花亭离南阳那么近,只有十几里路吧。” 于荣这一次没说什么,只是咧着嘴笑。 “小兄弟,你这次去京城是干什么呢?” 秦朗不打算被这个叫于荣的家伙一直这样引导话题,于是偏偏不回答他,反问道:“你刚刚不是说你也去京城吗?你不如给我讲讲京城的情况。” 于荣没有推辞,笑道:“新郑是京城,非常漂亮,有许多有钱人,也有许多美女,这两样我都喜欢。” 秦朗总算是看出来了,这个于荣纯粹是装疯卖傻,来套自己的话,搞不好就是心怀鬼胎之辈。 不过秦朗并不怕,临走之前,他特意拾了多把以炸药为推动力的微形手弩,威力极大,可以轻易打穿铁甲。 如果于荣打什么主意,算他倒霉。 第二百零七章 驿站小憩 秦朗哈哈一笑:“没想到于兄的爱好跟在下一模一样。” 于荣终于跑累了,脚步放慢。 秦朗的马仍然踏着小碎步一路向前,很快就把于荣抛在了身后。 “于兄,咱们新郑再见啦!” 于荣在后面喊道:“等一等,等一等……” 秦朗用马鞭轻轻敲在马屁股上,马儿就放开四蹄奔跑起来,没多大一会儿,就把于荣甩得没了踪影。 这只是路上的一段小插曲,秦朗并没有放在心上,到了晚上的时候,就住在驿站里。 郑国的驿站跟魏国的差不多,一个很大的院子,院子里是宽阔的广场,有马厩和货物存放的雨棚,住处分为三栋独立的小楼,一栋小二楼专官员使用,其他往来人员是不能住的。 另外两栋都可以住,因为从边城进京的道路只有一条,所以大家都会在这个驿站里歇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秦朗把马交给站在门口的迎客,交代了一句就迈步进院,站在院子里等迎客。 迎客小厮拴好马,打来水和草料,又捧出豆子来掺进草料里,这才引着秦朗往中间最高那栋楼走去。 因为已经四月底,天气很热,楼门窗都开着,可以看到里面已经坐了好多人,都守着桌子聊天,喧闹声站在院子里都能听到。 “什么时候开饭?”秦朗问道。 因为驿站不是饭店也不是酒馆,不可能随时做菜,所以每天按照三顿饭的时间做饭。 到了吃饭的时间,大家可以花点钱买饭来吃,过了这个时间,驿站里就不做饭了,饿了的话只能吃点自带的干粮。 秦朗没带什么吃的东西,但是马儿脚快,到驿站的时候才申时,还没到做饭的时候。 所以一楼里边守着桌子坐着闲聊的旅客,也都在等着开饭。 秦朗无事可做,就找了张空桌坐下,听人们闲谈。 大家谈论的话题什么都有,有忧心十国之间发生战事的,也有痛骂朝堂奸佞的,还有探讨天气与养生心得的,关注南阳有什么新货的。 但是大家谈论最多的,或者说其他话题渐渐都向一个靠拢,就是郑皇即将退位的事情。 这件事情对郑国的百姓影响很大,所以大家都很关心,无论对政治感不感兴趣,都会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郑皇即将退位了?不能吧。”一个穿着褐色短衫的老者慨叹。 他对面坐着的后生说道:“怎么不能?等咱们到了京城,说这件事的人就更多了,那时你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老者显然并不在意这个消息的真假,更多的只是一种慨叹而已。 “想当年郑皇登基的时候,你叔爷刚刚把房子盖起,一转眼你五叔的儿子都快赶上你大了。” 后生脸上露出憨笑的表情,看来他五叔的儿子给他带来了不少欢乐。 另一桌的旅客是一对姐妹,穿得像江湖一样标准,头戴斗笠,垂下白纱遮面,一身的劲装,胸脯鼓鼓的,腰里还别着一把剑。 秦朗在两位女侠的剑上溜了一眼,点头暗道:“好剑!” 目光又稍稍抬高两寸,点头道:“真的好剑!” 两位女侠显然也比较关心时事,同样在讨论郑皇即将退位的事情,不过讨论重心更多的落在郑容身上。 女公子显然是两位侠女的偶像,能以女子之身行走天下十国,而且获得不错的口碑,各国的政要提起郑容来,也是要肃容以待的。 “姐姐,你说女公子这一次会如愿登基吗?” 稍大一些的女子摇了摇头,斗笠上的面纱随风轻摆,掀起一角,露出精致的下巴和红唇。 “我猜女公子未必会登基,像她这种神仙人物,又怎么会被一个皇位束缚住。” 妹妹听了极为赞同,欣然道:“正是,女公子就该像咱们一样行走江湖,惩奸除恶。” 另外一桌的四个书生正在讨论国是,有的慷慨激昂,直斥朝中奸佞,看样子恨不得立刻就到京城去清君侧,一边说一边还拿眼睛了着旁边坐着的女侠姐妹。 还有一个冥思苦想了好久,终于憋出了两句诗,于是立马摇头晃脑的吟出来,以示自己的才情。 秦朗暗笑道:“真是个一群雏,想吸引女侠的目光,什么吟诗作赋,什么忠肝义胆,通通都是废话啊。” “最实际的还得是主动出击!坐在那里像孔雀一样亮尾巴什么用都没有。” 越是快到了吃饭的时候,驿站里进来的人越是络驿不绝。 驿馆的驿丞也出来走了一圈,跟大家说了一遍注意事项,比如要小心用火,以免引起火灾,还要防盗,随身贵重物品务必带好等等。 正说着的时候,迎客又从门外走进来一个人。 这家伙三十来岁的年纪,一张方脸显得格外精神。一进屋这家伙就东张西望,很快目光落在了秦朗的脸上,然后一脸惊喜的喊道:“秦小兄弟!我在这里!” 秦朗看见于荣那一刻,就知道这家伙一定得凑过来,果不其然,于荣一边往过挤一边赔笑:“借过,借过!” “秦小兄弟,你跑得可真快呀。” 他也不拿自己当外人,见秦朗这桌上就他一个人,就拉过凳子坐在旁边:“可让我一顿好追。” 秦朗有些纳闷:“于兄,没看出来你跑这么快,我那可是骑马,老兄你全靠两条腿,居然跟我的速度差不多。” 于荣笑道:“我不是说了嘛,我从小就爱跑,练出来了,这点路算什么,明天咱俩一起走,让你见识一下哥哥的厉害。” 秦朗点点头,实在不太想跟他一起走。 这时驿站里的厨子做好了晚饭,因为人数众多,所以做了好几大锅豆饭,还有水煮秋葵,一大锅鱼汤。 秦朗交了饭钱,然后分到了一碗豆饭加四五根秋葵,还有半碗鱼汤。 他本以为这种大锅做出来的鱼会很腥,但出乎意料,不但没有腥味,还异香扑鼻。 于荣更干脆,直接把鱼汤泡饭,再加上秋葵,三口两口就吃光了一碗。 第二百零八章 两口杀人的剑 于荣看到秦朗小口小口的吃着,就说道:“看你吃饭的样子,就知道你是个没有受过苦的人,平时也是锦衣玉食,所以就算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也是一副快要吃吐了的样子。” 秦朗笑道:“不至于吧,说实话我觉得这饭菜真的很好吃,只不过我平时不太喜欢吃饭太快,那样容易吸收不好。” 于荣忽略了秦朗话里面的古怪用词:“这已经是难得的一顿美餐了,不信请看,很快鱼汤和米饭就会被一抢而光。” 秦朗目光落在书生们那一桌,只见这些书生个个抛开了斯文相,都端着碗大口大口的吃着,显得津津有味。 就连那两位女侠,也是把遮面的白纱掀起,露出遮盖着的脸。 姐姐比起妹妹更耐看一些,有成熟的韵味,又不失活力。而妹妹则让人惊艳,但过于妖艳了,让人觉得不够收敛。 这时姐姐妹妹全都端起碗,专心对付着碗里的饭菜,吃起饭来甚至比秦朗的口还要张得大一些。 另一边的年迈老者和少年同样吃得很香。 看了一遍后,秦朗觉得于荣说得还真对,满屋子里就自己一个人吃饭小口小口的,看出来似乎吃得不香。 其实这也不怪秦朗,这个年代天下十国很少有能像南阳一样为百姓提供充足的肉蛋奶。 包括魏国也做不到,只有南阳可以。 而且南阳也不是肉随便吃,只不过棕榈油比较多,凭着棕榈油炸鸡薯条,油脂加碳水,就是南阳短时间内改善体质的秘密。 很快大家都吃完了饭,驿馆的人开始收钱,楼上就是单独的雅间,一间房限三人以下,收费二钱银子。 于荣用胳膊碰了碰秦朗:“秦小兄弟,如果有钱的话,最好订一个房间。” 秦朗心想你这不是废话,有钱当然要住单间了,难道还要跟大家一起挤通铺吗? 通铺就是一个大板铺,十几个人甚至二十几个人全都躺在大通铺上睡觉,脚臭磨牙打呼噜那就不用说了,重要的是虱子顺着衣服爬。 所以秦朗一定是订房间的,如果订不到房间,他宁愿出去到马厩里将就一个晚上。 好在驿馆的人来到秦朗面前的时候,手里的房牌还有几个,秦朗随意挑了一间,摸出腰间小荷包里的碎银付了房费。 在马上颠簸了一天,秦朗也觉得很疲劳,想要早点睡下,就冲于荣拱了拱手告辞,上楼去休息了。 可是于荣却没有离开,而是亦步亦趋地跟在秦朗后面。 秦朗回头盯了他一眼,这家伙笑嘻嘻地说道:“我就睡门口,给你把门行吗?” 秦朗摇了摇头,怎么可能,这家伙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而且路上多次跟他套话。 保不齐就是江洋大盗,现在居然妄想跟自己合住,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秦朗拒绝了于荣之后,在二楼找到了自己的房间。 房间不大,里面一张床,床上只有一个枕头,没有被子。 因为驿馆从来都不提供被子,全是旅行的人自带行李,路近的不用带盘缠,路远的恨不得把家都背在身上,有被褥可用,所以驿馆才不提供。 而且被褥这种东西,就算提供了,也会很快变得非常脏,驿馆根本收拾不过来。 只在官员居住的小楼里面,会提供被褥。 秦朗在光板床上坐了一会,觉得有些困倦了,就躺在床上睡了。 于荣没能蹭住,十分失望,但他也没有生气,就在秦朗的房间门外打了个地铺。 到了半夜,驿馆里忽然爆发出喧嚣之声,连屋子里熟睡的秦朗都被吵醒了。他走出门察看原因,结果一脚差点踩到于荣。 “你怎么在这里睡?” 于荣咧嘴笑道:“我都说了睡门口就行,帮你看门,你看,幸亏我守着你了吧,否则被人砍了脑袋都不知道。” “怎么回事?”秦朗边问边探出头向楼下望去。 只见此时一楼已经站了很多人,都往一个方向望着,显然就是那里出了什么事情。 秦朗扶着栏杆问于荣:“于兄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于荣说道:“似乎是一场仇杀,一个将要进京的县令半夜才到达驿馆,非要驿馆的人给他弄些吃的,然后就坐在一楼大堂中吃饭,恰好那一对姐妹花走出来。” 于荣叹了一口气:“那个家伙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要让那对姐妹花陪寝。” “结果人头被割下来了,姐妹花早就不见了人影。” 秦朗这才觉得一丝危险。他也不是没有欣赏过姐妹花的容貌,当然找人家侍寝是有点过分,但是多瞄两眼是正常男人都会做的事情。 万一惹到那两位侠女,一人一剑就斩了首,那实在是太冤枉了。 他从边城向京城而去,本以为一路上很热闹,看不出什么危险。 没想到两个娇滴滴的女子,就敢这么杀官。在魏国,在天下十国的大多数国家中,这么干会被定罪为杀官造反。 因为朝廷的官员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朝廷的威严和法度。 杀官,无疑代表着对朝廷尊严的挑战。 但是秦朗没想到两位女侠真的敢杀人,而且杀的是一个官,手法干净利落,一言不合直接放大招。 他不由得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口花花,不然被侠女误以为是流氓登徒子,好色之徒,难保不对自己来上一刀。 既然驿馆里死了人,大家就都睡不成了,很快会有官府的人前来勘察询问,后半夜算是被搅黄了。 秦朗回到屋里,准备抓紧时间继续睡一会儿,不过两把丢在床头的剑让他瞬间睡意全无。 如果没猜错这两把剑是女侠的。 如果没猜错这两把剑上还带着血。 如果没猜错呆会儿来查案的人会把秦朗带走询问。 杀人倒是不至于,因为两个侠女杀人是当着大家的面干的,不存在栽赃嫁祸。 但是凶器怎么会跑到秦朗的屋子里,这就是一个非常值得讨论的问题了。 秦朗不知道两位侠女这是什么意思,杀完人之后凶器却丢到自己的房间里,这是因为多大的仇才这么做啊? 第二百零九章 两把剑为何会在你的房间里 巡捕来得很快,郑国的巡捕看起来比魏国的巡捕厉害得多,不但身材高大铁甲护身,而且都配有武器。 巡捕直接把驿馆封住,不准任何人进出,这才开始逐项调查。 因为这一场差不多属于明面的杀人案过于简单,大家甚至亲眼目睹了姐妹二人拔剑杀人,所以杀人犯是没有疑问的。 但是在寻找凶犯的过程中,发现了秦朗床头摆着两把剑,正是作案凶器,于是秦朗被带走询问。 秦朗觉得自己这算是走三步退两步,刚刚到了驿馆没多久,居然就摊上了这种事,又被带了回去。 这些巡捕来自滑县,这里也是滑县的地盘,而且死的那位县令,就是滑县的县令。 秦朗想跑,但是生怕自己一跑之下,这帮家伙会把杀人的事情直接安到自己头上,他就会从嫌疑人变成杀人犯的同伙。 秦朗打着呵欠,跟着巡捕们回到了滑县。 滑县算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小县城,低矮的城墙,厚实的城门,黑漆漆的街道,深一脚浅一脚的土路。 秦朗被带到巡捕衙门里暂时关押,当然跟犯人不同,只是有嫌疑,巡捕们盘问清楚后会放走。 后半夜基本没睡,到了第二天一早,刚刚有点困意,巡捕就把他叫醒,算是正式审问开始。 “姓甚名谁?” “秦朗。” “从何处来,往何处去?” “从南阳来,往新郑去。” 听说是魏国人,捕头看了秦朗一眼。 各国除了商人之外,百姓四处走动的情况十分普遍,所以一个魏国人去新郑并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 “那两把剑为何会在你的房间里?” 秦朗只好把他半夜被惊醒,然后出门跟于荣说话这段情节一五一十的说了。 捕头听了之后,说道:“听你这么说,是杀人的女子把凶器丢弃于你的床头,她们二人跟你有私怨吗?” 秦朗摇了摇头,他最多也就是瞄了两眼,连话都没有说过一句,谈不上什么私怨。 捕头又说道:“半夜被吵醒之后,你出门查看情况,听说杀了人,可曾下到一楼?” 秦朗摇了摇头:“我就站在门口往下看了一会儿,跟于荣说了两句话。” 捕头想了想:“那两位女子与你并无私怨,你又没有离开房间很远,仅仅站在门口。而房间只有一扇门就在你的身后,虽然有窗但却是二楼。” “如果两个女子杀了人,直接逃跑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把凶器大费周章的丢到你的床头上?” “如果她们从楼梯上楼,从门口进入的话,一定会被你看到。” “所以她们只能是逃出驿馆之后,在驿馆的院子里跃上二楼,撬开窗子,把剑放入,再关好窗子离开。” 捕头叹了口气:“魏国人,不是我为难你。你自己想想,这么做合理吗?” 秦朗听他这句话的意思,自己身上的嫌疑不但没有洗清,反而还更重了? “这位捕头你的意思是我参与了杀人?” 捕头摇了摇头:“你不要紧张,也不用担心,如果你的清白的,我必定会还你清白。” “但是在这些疑点还没有完全搞清楚之前,只能请你暂时待在这里,哪儿也不能去。” 秦朗的脸彻底黑了下来,这才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啊。 早知道他就不应该要什么单间,睡通铺被爬虱子也比这个强啊,至少有十几二十个证人证明这件事从头到尾跟自己没有关系。 就算不睡通铺,把于荣放进来守门也好,至少于荣能帮忙做证,可是现在于荣也没办法证明秦朗跟那两个女子到底有没有勾结。 巡捕并不算是为难他,也的确没有借机敲诈勒索,但就这么困住秦朗也让他着急啊。 原本他的计划是五月初到新郑,然后跟郑容举办婚礼。 可是现在这个案子一旦拖起来,看样子如果不抓到真凶,不把这件事情解释明白,他都走不了。 秦朗怎么可能耗在这里,别说郑容已经怀孕,就算没怀孕,南阳也不能一扔这么长时间不管。 秦朗咳了一声说道:“捕头,如果这案子一年没结,我岂不是要在这里待上一年?” 捕头皱眉想了想:“这个说不准,也许通过勘查,今天就查明了事情的原委,就算没有抓到真凶,也与你无关了,你就可以离开。” “但是也许一直没有发现线索,我们不可能放过这么大的疑点,就私自放了你。” “如果上级要我们解释清楚,我们也解释不清。所以,暂时还是请你安心待一段时间吧。” 秦朗怎么可能安心待,还一段时间,几天都不行,他今天就要走。 但是他也知道来硬的不行,那样不但会惹祸上身,还可能引起更多的麻烦。 现在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协助巡捕们破案,把这里疑点找出来,然后顺藤摸瓜,洗清自己的嫌疑,才是最完美的选择。 秦朗当即对捕头说道:“我请求协助你们,可不可以?” 捕头面无表情地说道:“你听从安排就算是协助我们了。” 秦朗有些焦急:“我善于分析,说不定能找出蛛丝马迹,有我协助,你们也许能更快破案。” 捕头摇头道:“根据现在的情况分析,你很有可能是那二位女子的同党,我们怎么可能会把案情收集到的线索透露给你?” “在没有证明你的清白以前,我们不可能让你接触到其他线索。” 秦朗长叹一声,坐等巡捕们破案当然不行,那两位女子如果是行走江湖已久的人,今天在郑国,也许过几天就跑到了魏国,难道巡捕们能追踪到魏国去抓人吗? 把希望寄托在女子被抓上面实在太过于渺茫,可是现在他请求协助破案又被拒绝了,所以他只能请求支援了。 “我请求支援总可以吧?”秦朗问道。 捕头有些疑惑:“什么请求支援?” 秦朗正色道:“我既然没办法离开这里,就只能找人帮我把消息传递出去,早点把那两个女子抓住,才能还我清白。” 第二百一十章 你们还想不想抓到凶手了 秦朗一个人出来,连个随从都没带,他现在要把消息传回去只能另想办法。 虽然案件还没有破,但是他基本能够确定这件事情的确是冲着他来的。而且算是临时起意,毕竟两个女侠杀县令这种事情不是事先安排好的,而是突发。 利用突发事件来给自己制造麻烦,而且目的不明,不确定有没有后手。 秦朗有两个选择,要么找个人传消息回去,要么从这个巡捕衙门里逃出去。 秦朗坐在狭小的斗室中,猜测到底是谁给自己下绊子。 “如果要找一个人传消息回去,似乎只能找于荣。”秦朗自语道。 昨晚于荣就睡在他的门口,秦朗记得自己出门时还踩了他一脚,然后两个人就一直站在二楼的栏杆旁说话,于荣应该是最没有嫌疑的人。 但是秦朗总觉得于荣有点不值得相信,因为有些事情太过巧合了一些。 首先是在路上偶遇的时候,按照于荣这种开朗的性格怎么会一个人不声不响,路上行人不少,书生打扮的也不少,偏偏于荣就找上了自己。 其次秦朗自己骑着马小跑了一天,才到了驿站歇息,但是于荣不超半个时辰竟然就到达了驿站,最重要的是,竟然看不出风尘仆仆的样子。 结合在路上他曾经追着马小跑了一阵的情形,那时于荣也曾气喘吁吁,如果真的跑了一整天,就算真的不累,至少鞋子和裤腿上应该全是灰尘。 但是秦朗回忆见到于荣的情景,似乎并没有太多的灰尘,看不出跑了小半天的样子。 最后于荣执意要睡到秦朗的门口,是否有意在洗脱嫌疑,也很难说。 秦朗想了想,放弃了找于荣的打算,那么要传消息回去,就只能另想办法了。 他推开门走出去,门口看守着的巡捕警惕的抽出半截腰刀:“回到屋子里去!如果再这么闯出来,只能给你换个地方了。” 秦朗说道:“你们还想不想抓到凶手了?” 巡捕郑重问道:“你有线索?” 秦朗摇摇头:“线索没有,但是我有办法。” 这时候追缉逃犯主要还是查踪迹,靠着善于寻踪识迹的老手追踪,但也仅限于人迹罕至的山区和荒野。 如果是闹市区的话,就只能靠询问了。 案发地点在驿馆,位于荒野路边,四处一片空旷,巡捕的捕头已经调集了县里所有的猎犬和追踪老手,在驿馆周围四处搜索。 对于这种杀官的凶杀案来说,而且是在大庭广众下杀官,影响十分恶劣,极大可能是要限期破案的。 巡捕听秦朗说有办法,当即对另一个巡捕说道:“你在这里等着,我马上去找捕头。” 片刻后,巡捕去而复返,捕头不在巡捕衙门,去了案发现场。 秦朗看到这个巡捕正在犹豫,劝说道:“一天时间足够跑出很远了。如果等晚上捕头回来的话,就整整耽搁了一天的时间。” 巡捕不敢担这个责任,他也希望秦朗能帮忙尽快抓到凶手,于是下决心带着秦朗返回驿馆。 滑县距离驿馆并不远,而且乘马,两名巡捕押着秦朗一个人,很快就回到了驿馆。 捕头顺着路往北寻找了半天,丝毫踪迹都没有发现,心灰意懒的回到了驿馆,意外发现本来应该留在家里的两个兄弟竟然带着那个嫌疑人回来了。 “你们怎么回事?怎么把他又带回来了?”捕头白忙了一个上午,正憋了一肚子气无处撒,这时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 等他骂完了,那两个巡捕才说道:“韩捕头,这个人说他能够帮忙想办法,早日抓到凶手,我们哥俩怕误了韩捕头的事,这才把他带来的。” “而且我们怕他跑了,手脚都捆得很紧,请捕头放心。” 韩捕头一听能早日抓到凶手,立刻把目光移到了秦朗的身上。 “怎么?你愿意交待你们同党的行踪了?” 秦朗一听这话就气不打一处来,什么证据都没有,在这捕头心里,自己已经成了凶手同党了。 如果不是自己主动找来的话,只怕这案子最终还得落到自己头上,搞不好要替那个两个女子顶缸。 一想到还要靠这个捕头抓人,才能还自己清白,秦朗又把骂他的话忍了回去。 对韩捕头说道:“我是有办法能快点抓到凶手,而不是什么交待同党行踪。” “如果捕头以这样的眼光看待我的话,那么我还是回去待着好了,凶手跑掉还是被抓,跟我都没什么关系。” 说着秦朗转头就走。 韩捕头这时候急了,连忙拦住秦朗:“这位小兄弟不要生气,在下承认刚才的话错了,还请见谅。” 这时候他已经顾不得面子了,现在案件刚刚报上去,上面的意见还没有下来,但是非常有可能是限定期限破案。 如果不能破案的话,吃排头或者免职都非常有可能。 现在这个嫌疑人既然说有办法找到凶手,那么不妨一试,总比自己像个没头苍蝇一样瞎碰好。 “不过小伙子,我可提醒你一句,因为你现在还是嫌疑人的身份,所以我们掌握的情况是不可能向你透露的。” 秦朗点点头,在来之前他就考虑到了这一点,案件的相关信息不可能透露给他。 不过没有关系,所谓一力降十会。 他也不需要什么信息,只要那两个女人没长翅膀,就不可能跑出太远。 走夜路非常危险而且容易迷失方向,荒野里根本看不清路,几乎可以确定,那两个女人并没有从荒野逃走。 秦朗自己从边城出发,骑着马一天的时间到达驿馆,也就是说如果两个女子一路向南的话,就算跟马跑的一样快,最远可以到达边城。 如果向北,同样是驿馆到边城的距离。 于是他问捕头:“从这里到边城,有多少里?” 捕头想了想回答道:“大约百里。” “那从这里向北百里,是什么地方?” “从这里向北,百里之外是容县。” 秦朗在地上画了个圈,在圆圈的上面点了一下说道:“这里是容县。” 第二百一十一章 易容术 又在圆圈的下面点了个点说道:“这里是边城,哦,就是花亭。” 秦朗看捕头点了点头,接着把树枝扎在圆圈的正中心说道:“案发地在这里!” 捕头说道:“不错!” 秦朗问道:“这两个女子昨夜杀人之后,连夜赶路不可能像白天那么快,所以速度只能达到白天的一半。” “最快的脚程一天可以走七十里,赶路一整夜最多三十五里,女子再减掉五里,所以她们顺着路走的话,最多三十里。鉴于案发时已经是半夜,所以她们最多走出十五里。” “如果不顺着路走,荒野中不少石块兔穴,难免深一脚浅一脚,速度会更慢,即使白天在荒野里行走,一整天最多能走二十里,夜间的话同样减半。” “半夜出发,荒野中能走五里已经不错了。” 捕头越听越对,不由得连连点头。 “捕头刚才向北追去,是发现她们行走的踪迹了吗?” 捕头摇了摇头:“没有。” 不过他随即醒悟:“哎不对,你不可以探听案情进展和线索。” 秦朗笑了笑:“没关系的,我这是在帮你分析。” “半夜出逃,不可能掩藏行踪,一是没有时间,二是没有能力,黑夜视物尚且不清,怎么可能掩藏掉自己行走的痕迹呢?” “所以只要周围荒野没有行走的痕迹,她们就只有两种可能。” 韩捕头一拍大腿:“没错!要么是顺路往北走,要么是往南走。” 秦朗摇了摇头,否定了韩捕头的意见:“这两种可能是,她们要么趁着黑夜逃走,要么就留在原地不动。等你们追捕的力量越走越远,她们再从藏身的地方出来,追着你们的踪迹走。” “哎呀!”韩捕头身为捕头,当然也是经验丰富,开始没有反应过来,现在听秦朗这么一说,立刻想到了自己的疏漏之处。 “没错!这两个女子极有可能没走,而是就藏在这驿馆附近!哎呀,我怎么没有想到!” 韩捕头诚恳地向秦朗作揖道:“多谢小兄弟的指点,如果不是小兄弟,在下可能被这两个娘们给耍了。” 秦朗笑道:“韩捕头客气了,我也是希望早点抓到凶手,还自己一个清白。” 韩捕头立刻命人再次搜查驿馆,但是仍然毫无收获。 无奈之下,韩捕头只好再次来找秦朗:“小兄弟,刚刚搜查过了,驿馆里的确没有这两个女人的踪影。” “不知道小兄弟还有什么办法?不妨都说出来,没有把握也没关系,说出来大家一起参详一下。” 秦朗摩挲着下巴,问道:“韩捕头确定驿馆周围的荒野没有逃跑时留下来的足迹?” 韩捕头再次确定道:“我们已经在这里搜索过多少次了,而且还有猎犬在,的确没有找到有人行走的踪迹。” 他顿了一顿又问道:“小兄弟,你说这两个女人会不会顺着路往南走了?” 秦朗点头道:“有可能,在荒野中没有找到足迹是一个好消息。” 韩捕头有些搞不懂:“没找到怎么会是好消息?” 秦朗说道:“没找到当然说明她们并没有从荒野逃走,那么她们只有两种选择可选,就是顺路往北或者往南,另外就是藏身驿馆,等你们离开再说。” 韩捕头本以为秦朗会说出什么惊人之语,没想到说了等于白说,嗐了一声道:“可不就是这样吗?现在驿馆里也没有,就一定是顺路往南或者往北去了。” 秦朗摇摇头:“韩捕头,稍安勿躁,现在你已经陷入了一个误区,那就是这两个女人没在驿馆。” 韩捕头睁大双眼:“对啊,不然呢?我们刚刚搜查过,的确没在驿馆。” 秦朗问道:“地下室有吗?” 韩捕头摇头道:“没有。” 秦朗再次问道:“墙壁也许有夹层。” 韩捕头仍然摇头:“全都检查过了,差不多用刀鞘把整个驿馆敲了一个遍,的确没有。” 秦朗有些不甘心:“所有人都查过了?” 韩捕头无奈说道:“昨天夜里案发后,我们赶到驿馆,就把所有人抓起来挨个问了一遍。” “小兄弟你也是在我们的询问中被带走的,除了带走你之外,其他人我们通通审了一遍。” 秦朗一拍手道:“就在这里!” “什么?”韩捕头还有些蒙。 秦朗道:“问题就出在这里!” “我们假设这两个女子没有离开,而是藏到了人群中,你们把所有人通通审了一遍之后,就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些人已经没有问题了。” 韩捕头连忙摆手道:“虽然的确是这么回事,但是我们为了稳妥起见,把这些人全都强制留在了驿馆,等今天上面州府的大官来了之后,才能放人。” 秦朗说道:“如果我所料不错,这两个女人应该就在人群之中。” 韩捕头笑道:“不可能!我们二十几个巡捕兄弟,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就算一两个人被蒙骗,不可能所有人都被骗。难道是男是女我们还分不清吗?” 秦朗想到昨天自己到了驿馆之后,听到大家在聊天,那两个女子聊的就是郑容,言语中对郑容极为崇拜。 而郑容最着名的女公子的称号,她常常做男装打扮。 秦朗第一次与郑容见面,郑容就是男装。 现在这两个女子如果也易容打扮,变成男装,自然就可以骗过巡捕。 “韩捕头,难道你不知道江湖上有一种奇术叫做易容术吗?” “易容?”韩捕头摇了摇头。 “就算这两个女子易容,驿馆的人可是都记得来到驿馆的人什么身份,长什么样子,住哪个房间。” “而且驿馆都有登记,就算这两个女子易容了,也不可能篡改驿馆的登记啊,现在人数和房间都对得上。” 别人不知道,但是秦朗知道,真正的易容实在太过于精妙,根本难以分辨是不是真实的相貌。 比如他现在脸上就戴着面具,但韩捕头根本看不出破绽。 如果那两个女子有同样的面具,就可以轻易隐藏身份。 第二百一十二章 真相大白 秦朗说道:“韩捕头,现在我猜测这两个女子其实一直就藏在驿馆里,但是你们却忽略了她们藏身的手段。” “如果我帮你们把她们找出来,就应该还我自由了吧?” 韩捕头把胸膛拍得啪啪响:“小兄弟你放心!只要看到那两名女子的身影,在下当场就释放你!” “好!一言为定!”秦朗一听韩捕头做了保证,就对他说道。 “不知驿馆里还有多少女性?” 韩捕头想了想说道:“应该还有六七人,这六七人我们已经反复比对了,可以确定绝对不是。” 秦朗哦了一声:“为什么那么确定?” 韩捕头说道:“因为其中两位是死者的家属,我们平时都熟悉。” 秦朗点头道:“好,现在我来安排,巡捕兄弟们只需要负责周围警戒,不要让凶手再次跑掉可以吗?” 韩捕头没口子答应:“没问题,小兄弟尽管放手去做,真要是抓到了凶手,我老韩愿跟小兄弟结拜为兄弟!” 秦朗与韩捕头击掌为誓。 接下来,大部分韩捕头带来的巡捕和猎犬都散开来,守在驿馆的周围,防止凶手逃跑,秦朗和韩捕头还有四五个巡捕进入驿馆。 站在宽敞的院子里,秦朗先是往马厩望了一眼,见自己的马已经不见了,心中越发确定。 韩捕头见秦朗望着马厩,那里面还有几匹马是走镖运货的,还有死者家眷的。 “怎么,小兄弟?那两个女人不会扮成马吧?” 秦朗说道:“当然不会,不过是为了确定一件事罢了。” 此时驿丞、驿馆的厨子、喂马的小厮还有门口的迎客,一干人等连同住在驿馆的人全都被集中到了院子里。 秦朗告诉厨子现在就去烧水,越多越好。 然后对韩捕头和其他几名巡捕说:“韩捕头和几个兄弟,一会麻烦听我的指挥。” “成!只要能找到凶手就行!”韩捕头也是死马当活马医,凭他自己的本事肯定是找不到了。现在秦朗站出来愿意帮忙,他是感激不尽的。 秦朗叫人把一楼大厅里的屏风抬了出来,在院子里围成一个圈,然后把一个大木桶放在了圈中。 这样院子里的人就只能看到屏风,而看不到屏风里面的桶。 秦朗对韩捕头说道:“哪位是你熟悉的女眷,把她们叫过来。” 韩捕头朝人群中几名女子伸手招了招:“花娘子,你和翠儿一起过来吧。” 然后一个中年妇人在一个小丫鬟的搀扶下,慢慢走了过来。 秦朗往这个中年妇人的脸上望去,见她腮边犹挂着泪痕,知道这女子就是韩捕头说的死者的家眷了。 他心中暗想:不知道是那个死鬼县令的老婆还是什么人,这县令半夜调戏民女被人斩了头,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无论如何,这两个人韩捕头可以确认,那么秦朗也就相信韩捕头的保证。 “这位夫人,你和你的丫鬟站过来,对,就站在这里,现在可以清楚的看到屏风里边的大水桶,对吗?” 那个中年妇人站在秦朗要求的地方,点了点头说道:“奴家可以看到。” “好!你就站在这里看着,一会儿我会叫场中所有的女子依次进入桶中浸泡。我需要你确认浸泡之前和浸泡之后,容貌是否有变化。” 秦朗的计策很简单,就是让所有人到热水里泡一泡。 易容术再高超,也不可能易出胯下一只鸟,更不可能把那两只驼峰易掉,所以如果女人的容貌没有变化,就说明凶手易容成了男人,混在人群之中。 他脸上的面具,包括任何一种要跟面部牢牢贴合,使人看不出破绽的面具,都必须用胶粘牢。 而不管什么样的胶,都怕水泡。 在大水桶里浸泡一阵子,如果容貌没什么变化,就算是过关了。 恰好女眷中有韩捕头认识的人,可以担任监察的角色,就更没什么问题了。 接下来,从女人开始,第一个女人走进屏风的围挡中,脱光了身上的每一件衣服,直到光溜溜,然后进入大水桶,嘴里含着一根芦管,在热水中浸泡。 秦朗的要求是每个女人必须泡足一刻钟,这一刻钟头面不许露出水面。 一刻钟之后开始揉搓洗脸,面容没有变化的,算是初步排掉了嫌疑。 院子里一共也没有多少女人,很快女子们就都洗完了澡,由花娘子和丫鬟共同监察过程,保证没有人作弊。 当女子全都洗完之后,大木桶重新换了一次热水,开始换成男的进桶。 每个男子进了屏风之后,先脱光全身,然后搓洗一下面部,就可以初步排掉嫌疑。 因为女子要化妆成男子的话,身体是万万化不了的,一脱光就什么易容术都没有用了。 场中的男子也并不多,只有五十多人,很快就大家就都洗过脸了,院子里剩下没洗脸的人越来越少。 秦朗看了看一直站在场边的于荣,伸手点了点他:“于兄,轮到你了!” 于荣笑道:“咱们兄弟就不用了吧?你还信不过我?” 秦朗往屏风那里指指:“快去吧,我还没看过你光身子的样子呢,正好验验你的鸟大不大。” 于荣哈哈一笑:“不会吧,小兄弟你是不是对愚兄有什么想法,我可没有断袖之癖啊。” 秦朗说道:“说那么多干嘛?来,脱了衣服让我见识一下!” 于荣道:“见识就见识,不过我现在有点肚子疼,先去解个手马上就来。” 站在于荣身后的一个小老头也说道:“我也肚子疼,一起去吧。” 秦朗冷笑道:“怎么?不敢脱吧?是不是怕春光外泄,被我占了便宜啊?” “肚子疼也这么凑巧,你就不用找厕所了,到屏风这里保证没人看见。” 于荣脸上的笑容消失,一开口连声音都变得清脆悦耳,十足的女声,冷冷地说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韩捕头一听这个对话,哪还不明白已经抓到了凶手,向一旁的巡捕们一挥手,然后就向“于荣”冲了过去。 第二百一十三章 跟哥哥们一起做这巡捕如何 秦朗看到巡捕们冲了上去,算是长出了一口气。因为无论结果如何,自己的嫌疑算是得以洗脱,可以继续赶路了。 似乎是看出了秦朗的担心,韩捕头在一旁说道:“秦兄弟你放心,今天你帮我抓到了这两个女子,老韩得好好感谢你,今天晚上我来请客,咱们务必喝个不醉不归。” 秦朗也想趁机跟这些巡捕搞好关系,审问一下那两名女子为什么针对自己。 而且她们可不止两人,还有于荣,现在于荣一定是易容成另外的样子,临走的时候还盗走了秦朗的马,应该是猜测秦朗会被关押很长时间,无暇顾及马匹。 但是他没想到秦朗这么快就脱身而出,不但洗清嫌疑,还抓住了他的同党。 秦朗想刚好趁着这个机会,对那两个女子审问一番,也许还能问出于荣的去向,做到知己知彼。 回到了滑县,韩捕头把那两个女子投入大牢,特意交代了狱卒,这是杀了县令的凶手,务必小心看管,然后就在酒楼订了酒菜,要好好犒赏一下大家。 对于韩捕头来说,这是一个大喜的日子,案件在夜间突发,然后第二天没过夜,就已经抓到了凶手,去州府上报案件后,上面甚至还没派下查案的主官,这边已经一切结束了。 所以韩捕头这一次不但不会被怪罪,反而要被嘉奖,甚至升官都有可能。 而这一切自然要感谢秦朗,如果不是秦朗帮他分析,他根本毫无头绪,甚至四处追寻都没有找到。 “秦兄弟,走!咱们现在就去酒楼。” 凶手已经抓到并且入狱,跟捕头就没什么关系了,查案问案的自有他人。 韩捕头在滑县的望月楼订了五张大桌,新鲜的时鱼买了两大桶,全都做成鱼片,山鸡野兔等野味更是不少,又买了几坛好酒,除了在县里当值的,剩下所有的巡捕全都找来了。 “各位兄弟,今天我这第一杯酒,要敬我们的秦兄弟!” 各桌的巡捕都是一顿叫好,因为他们也知道,这一次如果没有秦朗帮忙,大家都没有什么好办法,可能就是顺着路南北两个方向去寻找。 当然荒野中也可能会查看,唯独驿馆不会再查看了,结果人就藏在驿馆里。 值得庆幸的是上级派来查案的主官还没有到,否则这些巡捕里面,难免有人要挨板子。 但是现在不同了,两天不到,凶手已经抓捕归案,实在是太有效率了,所以论功应该行赏。 大家心里都很高兴,也都明白这次能领赏是因为什么,还不是因为秦朗猜得准吗。 所以韩捕头提议第一杯酒敬秦朗,大家都没意见,举起手中的酒杯向秦朗示意。 秦朗笑眯眯的举杯:“不敢当不敢当。” 韩捕头兑现承诺,跟秦朗当场拜了把子,称兄道弟。 “兄弟,你这是准备去什么地方?” 韩捕头十分看好秦朗的本事,有心拉他进来,一起在巡捕衙门做事。还没跟秦朗说,先探一探口风。 秦朗答道:“正准备去京城。” 韩捕头又问道:“我知道秦兄弟是魏人,可有功名在身?” 秦朗不好直说自己在南阳做郡守,现在他扮演的只是一个普通人,于是摇摇头:“没有功名。” 韩捕头一拍大腿:“那太好了,秦兄弟不如就留在滑县,跟哥哥们一起做这巡捕如何?” 秦朗推辞:“不行,我去新郑有非常重要的事,不能留在这里。” 韩捕头道:“有什么重要的事,说出来听听,咱们兄弟说不定就能帮上忙。” 秦朗想了想说道:“这次去新郑,原本是与未婚妻完婚,但是途中遇到了这件事,稍有耽搁。” “就算要来滑县跟诸位兄弟们共事,也得先把婚事办完才行。” 韩捕头道:“那就完婚之后来滑县,这个巡捕的差事,哥哥给你留着。” 巡捕并不是衙役等贱役所操,而是专门成立的巡捕衙门,专司捕盗事宜,顶头上司称为提督。 韩捕头觉得如果秦朗读书不成,进巡捕衙门也算是不错的选择。 秦朗心思不在这上,推辞了两句,就问韩捕头:“那两个女子既然已经关进了大牢,我能不能审一审她们?” 韩捕头和桌上的其他巡捕都笑:“兄弟,这审案子不归咱们管,咱们就只管抓人。再说,你去审她干什么?莫非兄弟好色,想趁机占便宜?哥哥可得劝你一句,这两个要犯最好不要碰。” 秦朗哭笑不得,他只不过想审一审这两个女子,看于荣跟她们到底有什么阴谋。 他想了想,对韩捕头说道:“韩兄,主要是这两个女子还有同党,而且这个同党现在把我的马给偷跑了。” 韩捕头沉吟了一下:“这样啊,兄弟,不是当哥哥的不给你撑腰。如果你去新郑没有马,哥几个出钱给你买一匹都不是问题,但是这两个女子的事情最好别碰。” “特别是你刚刚说她们有什么同党,这类的话最好不要再说。” 韩捕头苦口婆心地劝阻:“她们杀了我们滑县的县令,这得是多大的罪,杀官如同造反。那可是诛九族的大罪。” “秦兄弟能把自己从这件事里面摘出来,就是最好的结果了。如果你说他们有同党,上面来人查案,定然要把你抓起来讯问他们的同党下落。” “而且这些年老哥我见识的狠人多了,别看两个是女子,她们发起狠来,有的时候比男人还狠。” “万一你去牢里审问,她们死了一个或者干了什么不该干的事情,兄弟,你就别想走出滑县了。” 秦朗想了想,韩捕头说得也对,如果他在审问的时候,真死了一个两个的,这个责任他担不了,韩捕头这些人同样也担不了。 秦朗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得快点赶往新郑了,否则我怕那个跑掉的家伙会做出什么不利的事情来。” 韩捕头想了想说道:“秦兄弟不用着急,因为你再着急也没用,晚上又不能赶路,明天有一辆往新郑方向去的车,你可以搭车去。” 第二百一十四章 急调鹌鹑 秦朗摇摇头:“车太慢了,滑县可有卖马的?我再买一匹马就是了。” 韩捕头摇头道:“没有,现在驴马牛都被贩子们牵到花亭去了,因为花亭离魏国的南阳很近,听说那些最近死了无数的畜牲,现在正缺牛少马,所以但凡有马都被收走了。” “不过明天一早,有去往花亭的信使,你可以托他帮你买一匹带回来。” “去往花亭的信使?”秦朗想了想:“那我托他帮我寄一封信行吗?” “当然行了!”韩捕头拍着胸脯保证。 第二天一早,天色刚蒙蒙亮的时候,信使就经过滑县,韩捕头起得特别早,跟秦朗坐在路边聊天,看到信使骑马经过,就挥挥手:“这里!这里!” 信使在韩捕头面前停马,把面罩拉下来,露出一张年青而疲惫的脸:“韩捕头,有什么事吗?” 韩捕头朝秦朗一指:“这是我的兄弟,跟亲的一样,要往花亭寄一封信。” 信使朝秦朗一伸手:“拿来吧,地址写清楚了就可以。” 秦朗问道:“能送到魏国的南阳吗?” 信使想了想摇头道:“现在南阳起了毒雾,进不去,只有南阳人不受影响。我就算想送也送不进去,马儿受不了。” 秦朗摆手道:“没关系,在南阳边界,有专门守界的人,你只要把信给守界人就可以了。” 信使点点头接过秦朗递过来的竹制信筒,说道:“守界人每天都换,不知多少人多少班,到时候我把这个给谁?” 秦朗说道:“随便给谁都可以。” 信使重复了一遍问道:“随便给谁都可以?” 秦朗点了点头:“只要给守界人就行了,就说是秦朗的信,自然有人会送走。” 信使看到秦朗确认,这才把那个竹筒揣在怀里,跟韩捕头说了一声:“韩捕头,还有其他事情么?” 韩捕头摆摆手:“没别的事情了,就剩下一件事情,等你从南阳回来咱们一起喝酒。” 信使笑了笑,把面巾又再拉上去,罩住半张脸,在马屁股上狠狠抽了一鞭,马儿长嘶一声,尥蹄狂奔而去。 韩捕头在秦朗胸前捶了一拳:“行啊兄弟,在南阳混得还不错嘛。” 他之所以这样说,是曾经听信使说起过南阳的守界人,每天十二个时辰巡逻不断,除了溜达吊事没有,每个月的月薪都快顶得上他们的年薪了。 这些守界人人数不少,每四个时辰一班,每班少说也有百人,但是秦朗这封信居然是给谁都行,只要提一句秦朗的信就可以。 所以韩捕头才认为秦朗在南阳混得不错,几百个守界人都给面子,说不定秦朗就是守界人中的一员。 一想到自己刚结识的这位小兄弟居然在南阳还有这么大面子,韩捕头也是暗自高兴。 说不定哪天有什么事情会求到这位秦兄弟头上,有能力说明能办事。 秦朗笑笑,没说什么。 他那封信里面的内容很简单,只有一句话:把新开发的“鹌鹑”送来,我在滑县巡捕衙门。 “鹌鹑”是南阳秘密开发的新东西,其实严格说起来不算新,因为这个所谓的“鹌鹑”,就是飞艇改成了类似滑翔机的样子。 当升空之后,可以通过拉杆操纵滑翔机实现转弯、起降等操作。 优点是它的氢气囊可以像飞艇的气囊那样通过排出和吸入空气实现升空,靠机翼展开滑翔,缺点是因为要实现起降迅速,它的氢气囊升空能力很小,除了滑翔翼本身之外,最多还能承载两人升空。 这就需要经常排空和充满空气囊,所以这个“鹌鹑”在机腹下面挂有四个空气囊,一旦在操作台上拉动四个气囊杆,气囊口就会打开。 因为滑翔翼在滑翔的过程中很容易把气囊充满,重量大于氢气囊,然后滑翔翼就会慢慢降下去,直到落地。 秦朗要求送来的就是这么个东西。有了“鹌鹑”,他可能一天之内飞到新郑,算上耽搁的这两天,仍然能够赶在于荣前面进城。 目送信使的离去,秦朗也就不再焦急了,焦急也没用,最快那个信使也得小半天的时间才能到达南阳。 算上“鹌鹑”飞过来的时间,大概在今天傍晚,“鹌鹑”就能抵达。 接下来韩捕头果然受到了嘉奖,上级派下来查案的官员来了,第一件事就是召集巡捕衙门询问案发情况和凶犯去向。 很意外听说凶手已经就擒,倒是省了很多事情,所以这个派来查案的官员立刻就提审那对姐妹。 秦朗也去凑热闹,想听听到底能审出些什么东西来。 有韩捕头作保,秦朗换了一套狱卒的衣服,跟在大家的后面混进了大牢。 这两个姐妹被狱卒保护得很好,既没饿着也没冻着,一日三餐还是狱卒特意叫外面的酒楼带进来的。 倒不是狱卒大发善心,而是这两姐妹的事情太大了,狱卒生怕饿坏了,非常上心。好不容易伺候到查案的主官来了,才算是撇清了关系。 审案的主官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坐在椅子上问话。 “把整件事情仔细说一说,不得遗漏。” 两姐妹已经被绑在了木桩子上,准备接受拷打。 这时两姐妹已经恢复了原貌,娇滴滴的确是很惹眼,也难怪县令动心。 监狱中火盆烧起整盆的炭火,旁边放着各种刑具,只等主审官一声令下,这些刑具就会朝两姐妹招呼上去。 开口说话的是姐姐,她的声音更有磁性。 “呸!狗官!要杀要剐随你!我们姐妹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主审官没听到想要的答案,不由得皱起了眉:“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左右!掌嘴!” 这个时候的掌嘴可不是用手抽耳光,而是有专门用来打脸的小竹片,打在脸上啪啪响,不但脸打肿,甚至牙都能打掉。 立刻有狱卒走过去,冲着姐姐就开始左右开弓,没打几下整张脸就肿了起来。 主审官又问道:“怎么样?你们姐妹有没有愿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本官说个明 第二百一十五章 不知不觉中征服人心 姐姐没说话,妹妹也没说话,主审官是个急性子,吩咐行刑官说道:“只要别弄死就行,把这些手段,挨个给她们上一遍。” 秦朗本想听听能审出什么结果来,没想到这一对姐妹竟然硬扛到底,再看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估计不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于是秦朗就趁着大家的注意力都在两个女子身上,偷偷退出了大牢。 回到巡捕衙门时,韩捕头已经在门口等着了,看到秦朗回来,连忙问道:“怎么样?问出什么了没有?” 秦朗摇了摇头:“现在还没有,而且我估计也问不出什么,这对姐妹的骨头很硬,咬牙死扛。” 韩捕头一拍秦朗的肩膀:“那就别管她们了,这些事情还是交给官老爷们去担心比较好,你我兄弟只管吃酒就是了。” 秦朗可不能再喝了,因为到傍晚的时候,南阳那边一定会送一只“鹌鹑”过来。如果喝了酒,迷迷糊糊上了天,一个操作不当,就可能摔下来粉身碎骨。 这可比酒驾要危险得多了。 秦朗谢绝了韩捕头的好意之后,对他说道:“韩兄,我今天可能就要走了,等忙过了这段,咱们兄弟自有再相见之日,如果韩兄有什么不顺利或者不如意,随时都可以去南阳找我,只要提秦朗的名字就可以。” 说着秦朗从怀里掏出两枚亮晶晶的硬币放在韩捕头手里:“这两枚硬币就是信物,韩兄将来去南阳找我的话,把这个东西拿给他们看就可以。” 韩捕头也不做作,也不推脱,大方地接过来揣在怀里,笑道:“知道秦兄弟你有急事,哥哥就不留你了,如果你什么时候想到滑县来,千万来找哥哥,咱们兄弟共醉一场。” “一言为定!” 吃过午饭后,秦朗就看到远远的天空中飞来一物,好像一个巨大的风筝,知道这一定是来接自己的“鹌鹑”。 他走出巡捕衙门,看到韩捕头也站在门口朝着天空眺望。 “那是什么东西?” 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东西。 “韩兄,各位巡捕兄弟,我去往新郑还有急事,就不多停留了,咱们兄弟有缘,改日再聚。” 秦朗跟巡捕们一一告别之后,“鹌鹑”也降落了下来。 这东西引得巡捕衙门一片惊叹。 “这么巨大的风筝,没有人牵引,是怎么飞到天上去的?” “是啊,这就是魏国人造出来的东西吗?这可比马跑得快多了吧?” “马?马还是要吃草的,你看见过风筝吃草吗?” 大家虽然好奇,但也没有涌上前去,跟这个庞然大物保持着距离。 秦朗再次跟大家作别之后,就登上了“鹌鹑”的操作台。 操作“鹌鹑”的是一名小吏,他并不认识秦朗,况且秦朗已经易过容,就算见过现在也认不出了。 所以秦朗干脆把揣在怀里的令牌给他看,验看过了秦朗出示的令牌之后,就操作“鹌鹑”准备再次起飞。 推动气囊排空杆,随着咯吱吱的响声,第一个气囊密封口被打开,然后气囊外的铁笼开始变形收紧,空气全部被排了出去。 接下来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依次操作。随着空气越排越少。氢气囊的浮力开始起作用,“鹌鹑”慢慢腾空而起。 秦朗向地面上仰望的韩捕头挥了挥手,就指着北方道:“尽快赶往新郑!” 当“鹌鹑”划过天空,消失在远方后,巡捕衙门众人才从震惊中反应过来。 “我的天哪,这东西也太厉害了吧?看这飞行的速度,比起马可快得多了。” “何止,你看到没有,这东西可以承载两个人,但是我听说南阳有一种更大的,叫做飞艇的东西,可以容纳二十多个人!” “如果魏国用这种东西来打我们,我们怎么防?”一个巡捕说道。 韩捕头回头狠狠在那个家伙头上捶了一下:“打打打,打什么打?魏国人真要打过来,还用这个东西吗?” “只要站在边界喊一声:“我们魏国要攻打郑国了!接下来就是整座城整座城的投降。” 韩捕头的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不过笑过之后,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 现在魏国的口碑在天下十国中无比响亮,托武陵和南阳的福,这两个地方出产的货物已经卖遍了全天下,哪个地方如果没有南阳的货物,就算是落伍了。 大家平时喝酒的时候也说,如果魏国打过来,干脆就投降算了,这样说不定滑县也跟南阳一样,越来越富有。 这是一种软实力的入侵,在不知不觉中征服人心。 最重要的是天下十国语言相同,文字相同,人种相同。 一旦某一方形成了压倒性的优势,对方根本就没有抵抗下去的必要,直接倒戈投诚了。 又一个巡捕问韩捕头:“捕头,你说这两天跟咱们喝酒的这位小兄弟,是南阳的大人物吧,要不然怎么会有这种东西来接他?” 韩捕头点点头:“这次咱们都走了眼,没看出秦兄弟的身份来。” “不过秦兄弟也说了,等他去新郑办完了事情,还会回来找咱们喝酒呢!” 巡捕们一阵欢呼。 秦朗乘坐着“鹌鹑”在天空中飞行,这东西可比飞艇速度快多了。 因为它就是一架滑翔机,纯粹是靠微操作不停吸入和排入空气囊来实现上升下降,一对滑翔翼特别长,通过后面的方向舵控制,可以实现许多灵活的操作。 在气流激烈的高空,滑翔翼可以达到一个非常快的速度,它总是斜向着下方俯冲而去。 然后当降低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操作员就会再次排空空气囊,滑翔翼获得浮力,会再次向上。 如此反复,滑翔翼不断下降,再不断上升,如此往复,可以实现长久的飞行。 秦朗感觉这个“鹌鹑”的速度还算是很快的,风已经把他吹得有点冷了。 仅仅用了半天的时间,就已经飞出几百里,如果骑马的话,需要三到四天的路程,秦朗就在天空一掠而过了。 第二百一十六章 郑皇改主意了 滑县距离新郑很远,而且山路难行,骑马的话要翻越两座山头,就得半天的时间。 就算是单人快马,一路在驿站住宿,路上毫不停歇,也要七八天的时间才能赶到。 “鹌鹑”是做为单兵侦察设备研发的,每一架“鹌鹑”上面都配备了千里镜,可以用于搜索侦察目标。 此时天色还早,通过千里镜可以看得清路上的行人,秦朗拿起千里镜在官道上搜寻于荣的踪影。 虽然那对姐妹拒绝说出于荣的下落,但是她们越是如此,反而证明了这件事情绝不简单,至少不是偶然和凑巧。 能用性命去掩盖的秘密,必然要涉及到极为庞大的利益。 秦朗相信于荣在其中是起着重要作用的,现在看起来,虽然秦朗自己已经易了容,但是恐怕已经被于荣认出了身份。 秦朗骂了一句:“该死的探子。” 现在南阳也终于享受到一国之都级别的待遇了。 因为文字和语言相通的缘故,天下十国的都城有许多探子,有的是死士,有的是专门探听消息的,还有的是以此为生的,各不相同。 有的人甚至专门从事这种情报生意,靠贩卖消息来获取巨额利润。 南阳原本是荒芜之地,连百姓都快死绝,肯定是没有探子的。但是到了后来,南阳飞速发展,甚至与各国签订贸易协定,因此名声鹊起。 再加上南阳出产的许多新事物,新商品外地都难以仿制,光是玻璃一项,还只有武陵和南阳可以制造,不止卖到脱销,甚至已经预先支付,排队都排到两年之后去了。 想要获得这些商品生产工艺和材料配方的人太多了,于是探子也就应运而生。 这些探子业务越来越广泛,随着南阳的影响力不断加强,势必有一些探子开始把主意打到秦朗的头上。 尽管他做得再小心,也避免不了这么多双眼睛盯着,露底是难免的。 秦朗暗暗发誓,等这次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治理一下探子的问题。 差不多从滑县起飞没多久,他就用千里镜观察官道上的行人,然而很遗憾并没有看到自己那匹马。 到了天快黑的时候,已经远远可以望见新郑层层叠叠的斗拱飞檐了。 “准备降落!” 秦朗放弃了寻找于荣的想法,可能是没注意错过了,也可能于荣并没有到新郑来。 无论如何,于荣的事情只能暂时放到一旁,现在秦朗准备去见郑容了。 新郑的皇宫之中,郑容有些慵懒的坐在湖边,看着水鸭子一排排飞起来,脸上难掩落寞的神色。 她穿了一件绛红色的宽大宫装,把微胖的身材遮盖了起来,但她脸上的变化却难以掩盖,有过经验的妇人一眼就能看出孕妇独特的容貌。 “啊……又是一群鸭子飞走了,实在是太无聊了。” 郑容嘟囔了一句,这段时间以来她已经快要憋疯了。 自从正月在魏国见到秦朗之后,她隐晦的表明了自己怀有身孕的事实,而秦朗的决定是留下这个孩子。 然后秦朗就在跟魏皇争取去郑国举办婚礼,同时也对郑容交待了一下。 如果想要不受郑皇的阻挠,就要先继承皇位,先成为郑国的新皇再说。 本来郑容觉得这件事也没有什么难的,她父皇早有意让她将来接管郑国,并且放她出去游遍天下,广结奇人异士。 郑容因此觉得她来接任皇位并没有什么问题,而且她的父皇又是一个纵情于琴棋书画的人,不太顾及政务上的事情。 然而这一次她回来,跟郑皇提起想要成为新的郑皇,本来郑皇已经同意了,但仅仅过了半个月,就又改变了主意。 不但拒绝了郑容的要求,还察觉了她怀孕的事情。 郑容仍然能回想起父皇严厉的样子,从小到大似乎都没见到过他如此严厉的表情,这让郑容有点伤心,也有点委屈。 虽然已经怀孕了,但是这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其他国家的皇女,公主、郡主甚至皇后、太后都很开放的,独自生孩子的人太多了,到处搞面首的也大有人在,甚至有的淫乱宫闱,皇帝们都不在乎,民间也不把这些当成大事。 既然怀孕了,要么就生下来,要么就吃药打掉,既不丢人,也不影响什么。 但是郑皇却很生气,说了一些很严厉的话,然后就问她的想法,是不是想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如果郑容执意要生下孩子的话,郑皇就要重新考虑皇位继承人的问题。 郑容听到这里几乎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因为郑皇只有她一个孩子,除她之外再没有子嗣了。 甚至郑皇兄弟的孩子都没有,所以当郑容听说郑皇要重新考虑继承人选问题时,都惊呆了。 如果不把皇位传给她的话,那就意味着郑皇要把皇位传给异姓了。 所以郑容十分郁闷,不知道郑皇的想法从何而来,但她猜到一定是有人在背后怂恿。 在这这种节骨眼上,她如果跟郑皇吵起来,也许正中他人下怀,前面有无数的阴谋诡计等着她呢,所以她宁愿不声不响的退让,也不想那些人得逞。 郑容能被各国共称为女公子,除了她是郑皇的独女之外,也是对她本人智慧的一种认可,觉得她完全有能力承担起治理一个国家的重任。 这样的一个人是不可能被一些小伎俩激怒的,她这段时间要么在自己的宫里消磨时间,要么就坐在湖边欣赏风景,没有离开过皇宫半步。 她就是想要看一看,那个怂恿她父皇的人什么时候会忍不住跳出来。 但是没想到这一忍就是四个月,一个春天过去了,隐藏在暗中的敌人竟然悄无声息了。 而她自己的肚子却一天天隆起,一个小生命在她的腹中孕育。 郑容有的时候难免会想,秦朗这个家伙怎么就没有音信了呢?这家伙不会是要打退堂鼓了吧? 她轻轻踢飞一块小石子,看着小石子一路顺坡滑下岸,最终在湖边的淤泥上搁浅,连一朵水花都没有溅起。 第二百一十七章 鹌鹑降临 “小公子,湖边的水气很凉的,小心着凉了。”一个穿着亮青色宫装,年纪很大的宫女走过来,劝说郑容不要在这里坐太久。 郑容撇了撇嘴,但还是顺从地站起身,在宫女的搀扶下向清雨宫走去。 她从小没了母后,郑皇也拒绝再娶,于是照顾抚养她的责任就落在一名宫女的身上,这名宫女叫做鱼娘。 刚刚生下孩子不久鱼娘就被选入了宫,成为了一名宫女,而也是恰好此时,郑容的生母病逝。 于是郑容就是吃着鱼娘的奶长大的,鱼娘对郑容的照顾也是无微不至,待如亲生。 岁月就这样慢慢流逝,郑容慢慢长大,鱼娘也渐渐老去,她一直陪伴在郑容的身边。 “鱼娘,今天厨房里准备了什么吃的?” 鱼娘小心翼翼的扶着郑容的手臂,迈过一个门槛,嘴里说道:“小公子昨天嫌菜汤的味道寡淡,所以我特意告诉御膳房做了鱼汤,虽然盐也是少放,但是鱼汤很鲜,你应该会有胃口。” 郑容心里哀叹,又要吃鱼汤了。 因为怀孕的原因,御医叮嘱要多用食补,否则营养供应不上,会影响腹中的小孩。 所以一向喜欢清淡饮食的郑容不得不每隔几天就进补一次,关键这种进补还不能多放盐,怕影响孕妇的身体,所以食物往往寡淡无味。 郑容早就已经吃腻了,现在都快要吃吐了。 有时候郑容就想,鱼娘这么爱做鱼是不是因为名字里有个“鱼”字的原因。 而且她食欲不振的最大原因,恐怕还是因为某个人说了一句要结婚,但是到现在还杳无音信。 郑容暗恨秦朗这个家伙还不来提亲,但是她也知道南阳的情况十分复杂,现在千头万绪,大部分事情都要秦朗亲力亲为。 所以她现在是百般无聊。 但是很快,她就不无聊了,因为一只巨大的风筝从皇宫上空掠过。 看到这玩意像一只巨大的飞鸟一样在上空盘旋,郑容的脸上立刻就洋溢起了笑容,她知道能造出这种惊世骇俗的东西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秦朗。 “哼,还知道来找我。” 虽然心中高兴得要死,嘴上还是免不了要傲骄一下。 郑容很高兴,但是郑国皇宫包括整个新郑都被这东西给惊到了。 如果是白天还好一些,能够看到“鹌鹑”肚子下面的操纵台,和操纵台上的两个人。 但是此时已经夜幕降临,黑乎乎什么也看不清,只能看到一个伸展着双翅在空中盘旋的影子。 于是有些宫女和侍卫、太监都以为是妖物,吓得躲在屋子里瑟瑟发抖。 郑皇刚刚准备吃晚饭,就接到禀报,说有妖物在天空盘旋不去。 宫外驻扎的御林军全都涌入了宫中护驾,士兵们张弓搭箭,却不敢胡乱发射,谁也不知道这一箭射出去,万一把妖物惹毛了会造成一个什么后果。 郑皇身边里三层外三层围了几十名士兵,举着盾牌守护。 秦朗其实并不是想如此张扬,但是他也考虑到自己的身份不能曝光,就这么走到人家皇宫门前,跟守门的士兵说要进去找公主,或者见郑皇。 抽一顿嘴巴都是轻的,很有可能直接把他抓起来,先抽五十下蘸了凉水的皮鞭再说。 所以秦朗也很纠结如何才能直接进入皇宫。 这时他忽然就想起来,上一次他被魏皇召去京城商量跟霓裳的婚事,郑容不知从哪里得到的消息,乘坐飞艇赶到了魏国都城,也是采用了同样的办法。 当时郑容就是命令飞艇在皇宫的上空缓缓移动盘旋,引起了皇宫的警戒,并且在弓箭射击无效的情况下,秦朗主动跟魏皇说明,郑容就直接将飞艇停在了皇宫中,得以顺利入宫。 所以这一次秦朗打算采用相同的办法,让操纵“鹌鹑”的小吏反复打开关闭空气囊,每当“鹌鹑”快要降落,就排出空气,让“鹌鹑”再次向高空上升。 于是这只巨大的“鹌鹑”就在郑国皇宫中反复绕圈。 此时皇宫已经处于高度戒备之中,御林军守护郑皇,当然也包括郑容所在的清雨宫。 皇宫之外也已经迅速在集结军队,誓死要保卫京师。 百姓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全城被勒令宵禁,所有人不许上街,成队成队的士兵披坚执锐,脚步整齐地从街道上走过。 有的百姓在高楼上能够看到那个在夜空中盘旋着的黑影,于是各种猜测全都出现了。 有的说是妖物作祟,郑皇陛下已经在召集天师荡魔了。 有的说是天降玄鸟,这是吉兆,没看到那只大鸟徘徊不去吗?说明有贵人就要诞生了。 还有的人说这是龙的一种,叫做应龙,因为古籍上有载:“有鳞曰蛟龙,有翼曰应龙,有角曰虬龙,无角曰螭龙。” 这个东西黑乎乎的看不清样子,但是两只巨大的翅膀还是能看得清的,这不是龙是什么?谁见过这么大的鸟? 郑容知道这东西一定是秦朗,于是就想要去告诉父皇,是她的如意郎君来找她了,但是可能因为皇宫深锁,等闲人不能入内,所以迫不得已采取了这种办法。 她连借口都帮秦朗想好了,只要跟郑皇说一声,让御林军不要胡乱攻击,等这只“有翅膀的小飞艇”降落下来就好了。 但是她没想到的是,郑皇在御林军展开警戒的第一时间就下达了命令,一定要保护好郑容,绝对不容她有半点闪失,没有他的命令,不许郑容跑过来。 所以御林军忠实的执行了郑皇的命令,把守住了清雨宫,不许郑容出去。 郑皇不知道天空上那是个什么东西,凭直觉他更倾向于妖物,一个喜爱琴棋书画的人相比之下更加感性,更容易相信那些玄之又玄的东西。 如果这东西是冲着他来的,那么他别无他法,只有跟妖物一搏,凭借御林军的装备和人数,应该可以杀死妖物。 但是在这个生死危机的关头,郑皇更加关心的还是他唯一的骨血,郑容。 第二百一十八章 火箭伺候 他知道郑容虽然性子疏阔,但是十分孝心,这个危机时刻一定会冲到文汇殿这边来。 所以郑皇第一时间下令,让御林军护好郑容,没有他的命令,绝对不许郑容出来。 这就像是普通人家忽然进了执刀掌枪的贼,大人的第一反应,一定是把孩子藏得好好的,绝对不许他们出声和乱动,以免被伤害。 但是郑皇的这一个操作,直接让郑容没办法去跟他解释天空上飞的不是什么妖物,而是她的意中人。 就算她再着急也没有什么办法,甚至有的御林军认为妖物一定是施展了妖法,把公子给迷惑住了,否则怎么会说那是一个人呢?那分明是一只巨大的鸟啊。 因为担心妖物施展攻击,所以皇宫中所有的灯光全都熄灭了,生怕被怪物看清,一个妖风摄走。 这时在空中飞着的秦朗也很是郁闷,他倒是想下去解释一下,但是无奈不敢飞太低,被这些人如临大敌的模样吓到了。 万一谁领头射了一箭,接下来肯定是万箭齐发,那自己还不被射成刺猬? 所以秦朗不敢降到太低,只能在足够高的高空中盘旋,然后试着向下方喊话。 “下面的人听着,我是秦朗,来找郑容。” 尽管他已经喊得很大声了,但是由于在高空,传下来的声音已经很小了,勉强能听得清的就是“郑容”这两个字。 于是御林军更加惊恐了,急忙把发现禀报郑皇陛下:“万岁,那妖物……发出声音,听不清说什么,但是反复提到公子的名字。” 郑皇抬头望着天空脸色铁青,一双拳在袖子里握得紧紧的。 前几个月郑容回来跟他提起想要提前继位的事情,他还没有在意,其实他早就被这些政事给烦透了,巴不得郑容能回来挑起大梁。 所以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但是后来身边的太监薛元一向他冒死进谏,甚至叩头出血,明言这是外人想要夺取郑国的圈套。 并透露出郑容已经怀孕的事情,直接指出,如果郑容继位,诞下皇子,必然是天命所归,可是接下来郑国就会被外姓人篡夺而去。 其实薛元一说的这些,郑皇本来就考虑过,他觉得随着郑容一天天长大,是应该为她物色一个合适的配偶。 没想到郑容这一次回来,竟然不声不响就怀孕了,而且还急着要继承皇位,这才引起了郑皇的警惕。 如果不提皇位的事情,郑皇也许就默认了,他本来就是一个感性的人,并不是太过于注重家世和底蕴,就这么一个女儿,也不想让她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但是她怀孕之后,就急匆匆的要继承皇位这件事,让郑皇起了疑心,所以他断然拒绝了郑容的请求,甚至要求她把孩子打掉。 这几个月,郑容的闷闷不乐,郑皇也看在眼里,他本想安慰这个女儿几句,向她服个软,但是一看到她渐渐隆起的肚子,就十分不悦,仿佛那里面包藏着什么阴谋。 直到今天晚上这一次妖物降临,更加坐实了郑皇的这种猜测。 他的女儿应该是被妖物迷惑了,否则以女公子的睿智和聪明,以她在天下游历的经验,如果不是被妖术迷惑,又怎么会做出这些傻事呢? 所以郑皇看着天空中盘旋的“妖物”气得脸色发青,他命令身旁的士兵:“待会儿那只妖物再降下来的话,就用火箭射它!” 火箭,就是在弓箭上绑了蘸桐油的布,在射箭时点燃,然后射向敌人,一旦射中的话,还会造成烧伤。 士兵得令后,立刻把命令传递了下去,于是一批蘸了桐油的箭支被分发到了士兵的手里。 秦朗在天空中喊了一会儿之后,并不知道下面的人有没有听到,但是他觉得自己已经算是表明身份了,没有一点恶意,相信对方也会保持克制。 他的嗓子已经快要喊哑了,于是转头对操纵台旁的小吏说道:“准备下降!” 小吏立刻打开空气囊,让空气灌注,有了空气的重量,“鹌鹑”开始盘旋着慢慢降低。 接下来,秦朗就看到皇宫中亮起一片星星点点的火光。 他还在感叹对方终于领会了自己的意图,已经开始点燃火把表示诚意了。但是通过千里镜观察才发现不对劲,下面哪里是点燃了火把,分明是点燃了火箭,这是准备要射击了。 秦朗瞬间惊出了一身冷汗,要知道“鹌鹑”里面是有氢气囊的,如果真的被火箭射中,那么一定会爆成一团绚烂的烟花。 秦朗可不想自己死成烟花的模样,急忙让身旁的小吏把“鹌鹑”升空。 “快升,快升!对方要向我们射击!” 但是这话说得有点晚,此时“鹌鹑”已经降落到了几层楼的高度,已经进入了火箭的射程。 “放箭!”一个将领猛地挥手。 一片火箭腾空而起,射向空中的“鹌鹑”。 秦朗和小吏顾不上喊话,手忙脚乱地操纵“鹌鹑”躲避。 因为有翼的原因,通过操纵台的控制,滑翔翼是可以调整姿态的,而且还有尾部的方向舵,都可以在空中实现灵活的转弯。 “鹌鹑”险之又险的避过了一片箭雨,但要拉升的话需要释放空气囊中的空气,这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 急切之间,“鹌鹑”难以脱离火箭的攻击。 秦朗真的吓出了一身冷汗,如果火箭射中机翼还好,毕竟木头包了一层铁,急切间想点燃也不太容易,尽可以想办法把箭给敲掉。 可是万一射中空气囊,那东西是橡胶的,漏了的话就没法再用了,飞机不能储存空气,就会被迫升高或者干脆抛去所有的气囊降落。 在这片充满了敌意的土地上,降落后等待着自己的应该不是什么礼遇。 万一射中的氢气囊,那就完了,必死无疑。 所以秦朗吓得赶快帮忙操作空气囊释放空气,尽快拉升高度,并且偏转机翼,通过盘旋来躲避射击。 同时秦朗也是心怀愤慨:老子好言好语跟你们喊了半天,结果换来的就是这个?老虎不发威,真当我病猫? 第二百一十九章 妖物就是冲着公主来的! “鹌鹑”做为设计之初就是单兵或小组突袭侦查的武器装备,怎么可能没有攻击性武器呢。 每一架“鹌鹑”上面都配备了实验室最新成果“苦味酸”投筒。 苦味酸是一种不太稳定的炸药,没办法,稳定的秦朗还做不出来。在他所学到的知识里,能把苦味酸这些配方记住个大概就已经很不错了。 剩下的比例只能慢慢摸索,南阳有一个极为隐秘的矿洞实验室,专门在地下研发这些东西,什么硫酸、硝酸、乙醇、甘露醇等等。 因为南阳没有石油的缘故,所以秦朗现在的能源只有煤炭。要炼钢炼铁,就要用煤来制作焦炭,而在制造焦炭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煤焦油。 煤焦油可是个好东西,通过加酸碱分馏,就能直接得到苯酚,也叫石炭酸。 用浓硫酸和浓硝酸处理石炭酸,就成了苦味酸,这东西如果处理稳定的话,可以代替黑火药制造炸药。 “苦味酸”投筒就是手雷的简易版,因为不需要太大的力量投掷,点火后扔下去就行了,投筒一旦爆炸,里面大量填充的铁钉碎片等物会瞬间形成狂风暴雨般的打击。 这样的投筒,每一架“鹌鹑”上面都有十多个。 再次避开几支火箭,“鹌鹑”终于慢慢拔高,下面的箭雨稀疏了起来。 秦朗扯开嗓子喊道:“我是来找郑容的!郑容!!” 回应秦朗的,自然又是一波箭雨。 此时下面的郑容也急得直蹦,她想出去,但是士兵不让啊,就算她拼命的向天空中的飞艇挥手,秦朗也看不见她。 眼看着御林军一拨火箭射出去,差点射中,郑容的心都快要蹦出来了。 她急忙跑回屋子里,把床单和被褥都抱出到院子里,然后夺过一根燃烧着的火箭,就把这堆东西点燃了。 御林军一看大吃一惊,不知道女公子为什么要这么干,想要把火扑灭,郑容又拦着不让,于是这一小堆被褥产生的火光很快被秦朗注意到了。 他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没有贸然下去,而是拿起了千里镜,向那个火堆望去,果然,他一眼就看到了站在火堆旁的郑容。 她正伸展着双臂,挡在一群士兵前面,不让他们靠近火堆,而几名士兵正在跟郑容拉扯。 秦朗一看就怒了,这还了得?万一动了胎气怎么办? 于是二话不说,直接点燃一个投筒扔了下去。 这个投筒其实并不大,差不多相当半支壮汉的手臂粗细,完全是封死的,只留出一根引信。 在“鹌鹑”的操纵台下面,有一个金属圆管,刚好可以容纳投筒,露出尾部的引信。 当扔投筒的时候,先放到这个圆管里,然后用打火机直接点燃引信,一拉旁边的拉手,封头打开,投筒就自动掉下去了。 这支投筒的引信燃烧时间稍长一点,把由空中到落地的距离也都计算在内,因为这种武器主要是为了杀伤士兵,所以引爆时间差不多就是快要落地前一瞬间。 轰的一声,投筒爆炸掀起的气浪摧枯拉朽般的将无数士兵放翻在地。 投筒里面爆射出来的铁角碎片轻易就穿透了御林军的铠甲,这些铠甲能防住刀劈和箭支,根本防不住炸弹。 爆炸产生的火光照得整个皇宫一亮,然后巨大的爆炸声让所有人耳朵里都嗡嗡直响,瞬间死伤一片,一朵爆炸后形成的烟柱向天空冲去,被爆炸掀起来的泥土这时纷纷掉落。 一个投筒就把这些御林军吓傻了,见势不妙的撒腿就跑,这根本不是人力所能抗衡的。被吓呆的站在原地成了木偶呆瓜。 就连院子里的郑容也被这一声巨响吓到了,先是一愣,继而大声喊道:“秦朗!你疯了?” 秦朗还没疯,但是郑皇快要疯了。 本来他就被这个天空中不断盘旋着的巨大黑影所震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命令士兵用火箭射击。 结果妖物毫发无损,但是明显被激怒了,眼见着直接投了一个雷下来,简直声若霹雳,而且火光四射,郑皇真怕这妖物飞到这边来一个雷把自己劈死。 这个时候说软话已经晚了,为了不激怒妖物发动惨绝人寰的屠杀,郑皇决定立刻罢手。 他本想说“给我住手!”但是由于太过紧张,不知怎么向着将领一挥手,竟然说了一句:“给我杀!” 将领一愣,心想看不出郑皇平日里性子温和,一旦面对危机竟然如此有胆略,明明射不到妖物,已经激怒妖物的情况下,还敢杀呢? 将领急忙跑过来对郑皇说道:“陛下,妖物的妖法威力太大,请陛下尽快躲避,这里交给微臣!” 郑皇只好点点头被几个士兵掩护着向宫外逃去,刚刚跑了两步,郑皇又站住,向着清雨宫的方向伸出手,说道:“容儿……” 他虽然狼狈逃窜,但是在这生死关头,还是想着他唯一的女儿的。 但是身边保护着他的士兵大声喊道:“陛下,千万不能过去呀陛下,那个妖物就是冲着公主来的!” 仿佛是为了验证士兵的话,他的话音刚落,天空中盘旋的“妖物”就传来断断续续的尖厉嘶吼声:“郑容……郑容……” 郑皇唉了一声,在士兵的簇拥下含泪离去。 郑皇从宫中出逃,御林军大半都护驾去了,原本守在清雨宫前的那些士兵,被一个投筒炸得死伤无数,纷纷逃走,只剩下郑容自己还留在清雨宫,鱼娘站在郑容身边守护着她。 “小公子,你别害怕,有鱼娘在呢!” “这妖物真的下来,你就自己一个人跑吧,让它吃我算了。” 鱼娘还是挺忠心的,想以死来保护郑容。 郑容站在火堆旁黯然神伤,不仅仅是秦朗对她的家投掷了“雷爆”,杀死了许多士兵,更多的是郑皇竟然扔下她逃走了。 这让她一时之间根本无法接受,这可是声称最爱她的父皇啊,从小就宠着她,满足她一切愿望的父皇,甚至指定了皇位由她继承的父皇。 竟然在一个“雷爆”之后,就这么仓皇而逃了,竟然都不带着自己? 第二百二十章 鱼娘是我最亲近的人 两行清泪顺着郑容的脸颊流下,她真希望今天晚上发生的这一切只是一个梦,当明天一早醒来的时候,她还可以是父皇最爱的女儿。 可是她的理智告诉她,也许应该庆幸今天晚上发生的事,如果不是这样的生死关头,还未必能了解她在父皇心目中真实的份量。 或者,四个月前请求提前继承皇位那一次,郑皇严厉地要求她打掉肚子里的孩子,那时已经显示出了她真实的份量,只不过她犹自不觉罢了。 鱼娘像一只老母鸡一样张开双臂,挡在郑容前面,看着天空中那个黑影盘旋着降落在清雨宫前的广场上。 “小公子快跑!妖物过来了!” 虽然鱼娘已经双腿颤抖,浑身筛糠了,但是难得还能鼓起一丝勇气不晕过去。 郑容轻咬嘴唇,伸手从后面抱住了鱼娘的腰,把脸贴在她温热的后背上,哽咽着说道:“鱼娘,我不走!” 鱼娘已经吓得快要昏过去了,感受到郑容的拥抱,也不禁泪流满面:“小公子,鱼娘只能来世再伺候你了。” 秦朗沉着一张脸从“鹌鹑”上走了下来,他在空中时已经查看了附近再无他人,只有一个宫女陪着郑容。 郑容原本以为过来的会是秦朗,但是当这个人走到面前才发现并不是,而是一个陌生人。 “你不是秦朗?你是谁?”这个时候郑容才开始害怕起来。 秦朗一愣,想到自己脸上的易容,哈哈一笑说道:“没错,我是昆图库塔卡提考特苏瓦西拉松。” “什么?”郑容被这么长而且拗口的名字搞得一愣。 她不由得想起上次在魏国的皇宫里,秦朗讲起四海之外的传说,说那些人都是金发碧眼,皮肤惨白,而且文字语言与天下十国不同。 但是她又不敢确定,因为眼前这个人还是与大家一样的黑发黑眸,说的语言也一样,只不过名字太长记不住。 这时鱼娘也渐渐镇定下来,这妖物幻化成人形,也算还好,并不太恐怖的样子。 她颤巍巍地说道:“我求你不要伤害小公子,你要吃人的话,就吃我好了。” 秦朗开玩笑说道:“不行,你的肉不如她的香。” 郑容这时一听秦朗说话的声音,才知道这个家伙原来易了容,原本还很惊恐的情绪顿时化作了无数的委屈。 确认是秦朗无疑,就再也顾不得其他,飞扑到了秦朗的怀里放声大哭:“你怎么才来呀!呜呜呜……” 她这一哭,把几个月来的担心和委屈,还有怀着孩子的压力都宣泄了出来。 秦朗温柔的拍着她的后背说道:“好啦好啦,我来了,什么问题都不是问题。” 郑容哭了一会儿,对秦朗说道:“带我走吧,我不想留在这里了。” 秦朗有点惊讶:“你说真的?” 他随即意识到,恐怕当初拟定的让郑容继承郑国皇位的计划失败了,一定是郑皇不肯让位。 然而没想到郑容在他怀里说了一句:“父皇想让我把孩子打掉。” 秦朗这才明白郑容的压力所在,她已经不仅仅是能不能继承皇位的问题了,也不是什么时候能结婚,而是能不能保住孩子的问题。 一想到这里,秦朗原本还觉得自己丢了个投筒炸他们有点愧疚,现在可是半点愧疚都没有了,恨不得再丢两个。 “那好,我们现在就走。”说着秦朗就拉着郑容往“鹌鹑”走去。 郑容微微拉了一下秦朗的手:“把鱼娘也带走。” 刚才的一场生死危机中,让郑容明白了谁才是那个可以为自己牺牲一切的人,可惜不是他。 这次一走,也许永远不再回来了,也许回来的那一天,他已经不在了。 别人可以不管,但鱼娘一定要带走,否则留她一个人在清雨宫不寂寞吗? 秦朗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站在火堆旁孤零零的宫女:“她就是鱼娘?” 郑容点了点头:“我最亲近的人。” 秦朗无比同意,刚才他从“鹌鹑”上走下来,这个宫女明明都快昏过去了,还站在那里死撑,准备献身救主呢,的确应该带走。 “那就一起带走,鹌鹑应该带得动你们两个女子,实在不行就把投筒都丢下去。” 自从听说郑皇要搞掉郑容肚子里的孩子,秦朗就对这个未来的老丈人无比愤慨,真想把他的这座破皇宫炸个稀巴烂,以解心中之气。 郑容和鱼娘跟着秦朗全都走上了“鹌鹑”的操作台,随着空气囊的排空,“鹌鹑”开始渐渐离地,虽然慢了很多,但是承载四个人还是没有问题的。 一夜过去,郑国的皇城新郑大变样,所有街道全部封锁,不许百姓出来活动,冷清的街上显得萧条了许多。 一队队士兵披着铠甲在街道上走过,后面是一辆接一辆的高大舆车,郑皇并没有走远,在驻守都城偏师的掩护下,在城外扎了行营,直到清早才算完工。 郑皇顶着一对熊猫眼进了军营,有了枪如林,刀如虹的士兵,他的心里才算是踏实了一点。 “报!~” “启禀陛下,那只妖物已经不见了踪迹,女公子也……” “容儿怎么了?”郑皇伸手抓住椅子的扶手,厉声喝道。 “女公子也被抓走了。” “胡说八道!”郑皇不肯接受这个现实。 “陛下,是真的,清雨宫那里被妖物的“雷爆”炸死炸伤了许多士兵,有一个士兵被雷震得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刚好看见那个妖物化作人形,跟公主说了几句话。” 郑皇深深吸了一口气:“让那个士兵进来给朕讲一讲。” 于是一个死里逃生的士兵被带到了郑皇面前。 “你不用紧张,坐下慢慢说,把你听到的,看到的,全都一字不漏的讲出来。” 那个年轻的士兵第一次见到郑皇,很是紧张,他小心翼翼地坐下,然后开始描述从昏迷中醒来时看到的一切。 “陛……陛下,那个妖物可以变成人形,跟咱们长得差不多,都是一个脑袋两个胳膊,可惜我没看到他的脸。” 郑皇实在忍耐不住,打断他道:“说重点。” 第二百二十一章 你分明满口胡言 那个士兵噎了一下,连忙说道:“我看到那个家伙向女公子走去,然后就听到女公子问他:你不是秦朗?你是谁?” 郑皇皱了一下眉,秦朗这个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 而且听郑容话里的意思,她以为来的是秦朗,结果并不是。 士兵也不管郑皇心里想什么,接着说道:“那个家伙哈哈一笑,说自己叫什么什么昆图库塔什么什么西拉松。” 士兵信誓旦旦的说道:“名字太长记不住,反正跟所有人的名字都不一样,特别长。” 郑皇“嗯”了一声,他不在乎这些细节,问道:“然后呢?” 士兵回忆着昨天夜里的情景,仿佛还置身于那个遍地死尸和石块的死人堆里,透过尸体的缝隙观察情景,他不禁打了个冷颤说道:“然后一个老宫女挡在女公子的身前,说让妖怪吃她,希望吃饱了就不要再吃女公子了。” “但是那个妖物说老宫女的肉不如女公子的肉香。” 哗~! 营帐里响起了一片低低的惊叹声,这些人终于听到了一个妖物应说的虎狼之词,仿佛不说吃人就不配当妖怪一样。 在这个死里逃生的士兵进来之前,大家就已经在按照自己希望事物发展的发向在期盼了,但是从士兵亲口说出的“吃人”一词之后,心中的猜想被证实了,这种感情上的冲击是很剧烈的。 就连郑皇也忍不住失了一下神,他觉得如果自己没有走,也许会被吃掉,当然也许不会,因为自己也很老,肉未必香。 可是接下来士兵说的话就更加火爆了。 “然后属下就看到女公子飞扑到那个妖怪的怀里大哭,说你怎么才来之类的话。” “然后那个妖怪就开始安慰女公子,似乎两个人认识很久了。” “接着女公子说希望让妖物把她带走,她不想留在这里了。” 士兵说到这里偷偷瞄了一眼郑皇的脸色,只见郑皇坐在椅子上,脸色铁青,眼皮耷拉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士兵只好继续说下去:“女公子这时候又说:父皇想让我把孩子打掉,然后那个妖物就带着女公子飞走了。” 郑皇从鼻子里重重哼出一声,也不知道是在哼郑容,还是在哼什么。 但随即他就一拍座椅的把手,指着士兵大喝一声:“你一派胡言!” “朕的女儿怎么会跟妖物一起走?分明是妖物把她强行抓走了!” “还有!你信口雌黄,说什么朕要让容儿打掉孩子,分明是一派胡言,莫说容儿没有身孕,就算是有,朕又怎么会让她打掉亲生骨肉?” 那个士兵见到郑皇大怒,吓得连忙从椅子上翻身跪倒在地,把头磕在地上,额头沾了一片青灰。 “陛下息怒,在下所说句句属实,万万不敢谎言蒙骗陛下呀!” 郑皇抓起身边桌子上的茶杯就朝士兵打过去:“来人!把这厮给我拖下去斩了!满口胡言,满口胡言!” 立刻有士兵上前把那个倒霉的家伙拖了出去,不一会就听到一声惨叫,再没了声息。 营帐里的其他人大气也不敢出,都像木头人一样呆呆站在那里,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被郑皇注意到,成了出气筒。 郑皇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仿佛几句嘶吼就耗尽了全身所有的力气。 整个营帐中只剩下他一个人粗重的喘息声和渐渐响起的抽泣。 “容儿……我的容儿!” 这个老男人悲伤得不能自已,仿佛瞬间憔悴了许多。 秦朗光着膀子扳动滑翔翼上的方向舵,对照操纵台上居中的指南针控制着“鹌鹑”的飞行方向。 尽管他已经冻得鼻涕老长了,但是不得不把衣服脱下来围在郑容的身上,万一把肚子里的小孩冷到就不好了。 所谓千里南阳一日还,在空中漂了一夜,当太阳升起后,才调整方向,一路向南。有了滑翔机就是快,轻轻松松半天到家。 但是秦朗没有进入南阳地界,而是绕了一个圈子,抵达了南阳的东边。 确定在南阳巡界人的范围之外,秦朗才吩咐小吏降低高度,准备着陆。 现在郑容怀着身孕,是不可以吃药的,南阳的毒素还没有完全清除,韩师还在每天等云彩聚集,然后空中造雨撒药。 “南阳前段时间遭遇了暗算,是毒气攻击,差点再次变成十二年前的样子。”秦朗现在说起这件事还是心有余悸。 “虽然投毒的人已经被我抓到了,可惜他自己也被毒死了,现在还不知道幕后黑手是什么人,他们想要做什么。” “你和这位鱼娘暂时住在这附近吧,条件艰苦了点,不过半年之后就会好的。” 郑容本来也不是一个贪图享受的人,再加上她心中素怀大志,这一次被她父皇打击和不清,终于认清了自己在别人心中的地位,难免有些神伤,就算再好的地方她也不关心。 秦朗倒是很庆幸把鱼娘带来了,有这位忠心的宫女陪在她的身边,相信会慢慢开解,很快就会恢复心态的。 “如果你觉得无趣,我这里有许多好玩的给你看。”秦朗打算回头去家里搬来自己制作的微模型,都是按照真实比例缩小来制造的南阳景观。 算是一种玩具也是一种规划,没事的时候,秦朗喜欢坐在这个微景观前面,仔细规划南阳的未来。 现在的郑容显然还处于情绪低落的状态,秦朗没有过多打扰她,就跟小吏驾着“鹌鹑”重新回到了南阳。 郑容的事情让秦朗对于婚礼这件事的态度有了很大变化,原本他是打算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让天下人都知道霓裳公主、郑容公主和明珠公主都嫁给了他。 但是在目睹了郑容的失落之后,秦朗觉得自己的想法可能还太过幼稚。 如果不是这次带了“鹌鹑”过去,如果不是“投筒”的真理程度很高,就凭他一个南阳小小郡守,郑皇说不定直接就回绝了这门亲事。 至于郑容肚子里的孩子,可能根本保不住。 那么原来的想法显然就太过单纯,没有考虑到魏皇的心理,也没有考虑郑皇、唐皇的心理。 谁知道这些披着皇袍坐在龙椅上的家伙们,心里想的到底是什么呢。 第二百二十二章 女公子的消息 五月阳光热烈奔放,大片大片的棕榈树开花,原本在花朵上爬来爬去的象鼻虫少了很多,大概是因为南阳毒素的原因。 虽然少,但毕竟还有有一些的,秦朗看着棕榈树林叹气,今年的棕榈果可能会减产,然后产油量会创下新低。 幸运的是,他提前启动了医学生培育计划,现在南阳的医学生差不多占到学生总数的一半以上。 医学生最显着的一个特点就是人人会用显微镜,无数的物质被用来检测对人体会产生什么影响,还从侧面推动了其他物质的大发现。 比如新式“苦味酸”投筒中的重要物质石炭酸,就可以用来消毒。 这些东西的发明和发现是秦朗完全没有想到的,一些执着于实验的医学生,往往在实验的过程中发现更多原本不了解的东西。 而秦朗寄以厚望的蒸汽机却没什么动静,始终没有再次“进化”。 把郑容接到身边后,秦朗的心里稍微踏实了一些,再次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 同一时间,郑国已经陷入了轻微的混乱。 郑皇确定“妖物”离开,命令御林军对皇宫多次清查,确保没有任何危险了,才回到皇宫中,解除了新郑维持了三天的管制。 终于能够出来透一口气的郑国百姓迅速流传起了“妖物”劫持公主的故事。 所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在皇宫里发生的事情终究通过各种隐秘的渠道,口耳相传,成为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知道为什么三天不让上街吗?除妖呢,皇宫里面闹妖怪了。” “老张你可行了吧,别听风就是雨,那是妖吗?那是龙!” “应龙是带翅膀的,不带翅膀的叫蛟龙。” “你们都别瞎猜了,什么应龙,什么妖物,都不是,那就是一个人。” “哎,你这么说可有证据?” 说话的那个人不屑瞥了一眼:“证据就算是有吧。” “什么叫就算是有呢?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那个人咂了咂嘴:“我说有证据,是因为我亲眼看到,但是我看过的怎么拿出来?说出来你又不信。” 他撇了撇嘴,牵着马进了新郑城。 这个声称有证据的正是于荣。 他偷了秦朗的马后一路疾驰,想要尽快赶到新郑,但在中途歇息的时候看到“鹌鹑”在低空一掠而过。 所幸的是,当时他蹲在草丛里,秦朗没有发现他的踪迹,于荣算是躲过了一劫。 接下来几天于荣披星戴月一路追赶,都没有追上那个载人飞行的器具,当然于荣不知道那上面坐着的人就是秦朗,否则他说什么也不敢再追了。 到了新郑,于荣第一时间去打探女公子郑容的消息,结果就听到了这么一个传奇的版本。 “一只妖物乘滚滚妖风而来,在皇宫上空盘旋,两万御林军与之厮杀,但是妖物更加厉害,它一口就吞掉三百人,再一口又吞掉五百人。” “什么?你问那些刀枪都吞到肚子里会不会不舒服?那可是妖物啊,一个屁就像炸雷一样,半个新郑都听得清清楚楚,什么金铁之物全都化成黑烟。” 于荣自然是不相信这些百姓的谣传,他来到一家酒铺,把马拴到一旁的树上,走进酒铺打酒。 他从腰间解下葫芦递给店家:“两斤酒,葫芦里能装多少算多少,装不下用碗装来。” 店家把葫芦灌满,又端了两碗酒放在桌上:“客官,您的酒。” 于荣从腰间的革囊里摸出两枚铁钱,一枚正一枚反摆在桌边,按照约定好的暗号说道:“这些钱是铁打铜敲的,不要酒,来碗茶。” 店家看了看四周无人,说道:“想知道什么?” 于荣说道:“要知道女公子的消息。” 店家笑道:“现在满新郑都在传这个事情,还需要问我吗?” 于荣端起酒碗尝了尝,酒的味道不错,甜而不辣,微微杀口。 “那些百姓都是谣传,连妖怪都出来了,能信吗?” 店家道:“其实差不多,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因为天黑没人看清,只知道把郑容抓走了。” 于荣吃了一惊。 他到新郑来的目的就是带走郑容,可是没想到居然被抢先了。 “难道那些百姓说的是真的?几万御林军都挡不住?” 店家想了想,说道:“据我们的消息,那个东西在清雨宫杀死了数百人,似乎是雷爆,如果是人的话,只可能是南阳那边来的。” “你是说秦朗?”于荣霍然起身,在室内来回踱了几步。 “他现在应该还陷在滑县无法行动,如果真是他的话,那就太不可思议了。” 店家摇摇头:“我可没说是秦朗,只是能飞的器具,只有南阳有,而且能以雷爆造成大量杀伤的,也只有南阳有。” “再加上女公子郑容与南阳往来频繁密切,南阳来人接走她不是很正常吗?” 于荣沉吟了一会,说道:“这么说,郑容已经被带走了,极有可能去了南阳。” 店家点点头:“没错。” 这时从外边又走进来几名士兵,还穿着御林军明显标志的红标铠甲,几个人说说笑笑走进酒铺。 其中一个喊道:“店家,把你家最好的酒搬两坛过来!” 店家看到来了生意,立刻恢复了卑微的态度,冲着于荣微微躬身,算是结束了这场对话。 于荣没有立刻离开,把桌上的两枚铁钱收起,仍放回革囊,端起酒碗慢慢品尝。 只听刚刚进来的几个御林军里边有一个士兵说道:“要说这么多年都没见过这种悬赏,如果不是身负重任,说什么也要揭榜去试一下。” 他的同伴立刻发出嘲笑:“你可算了吧,妖物来的那天晚上,是谁吓得手里的盾牌都拿不住,砸到了脚“?” 那个士兵脸涨得通红,脖子上的青筋都暴了出来:“那是激动的,手滑了一下懂吗?是滑了一下!” 于荣听到他们谈论悬赏,心中好奇,就插话道:“几位军爷请了,在下想问问,刚才你们说的悬赏是怎么回事?” 第二百二十三章 拯救公主的悬赏 一个士兵瞄了一眼于荣,说道:“你是什么人?” 于荣连忙陪起笑脸:“一个普通的旅人,只是好奇罢了,当然如果悬赏不适合公开的话,就当我没问。” 另一个士兵拉了一下旁边的同伴,阻止同伴再说话,转头对于荣说道:“悬赏没什么不适合公开的,告诉你也没什么,就是清雨公主被妖物捉走,现在公开悬赏,有能打败妖物救回公主的,陛下重重有赏。” 清雨公主,就是郑容的正式名号,但是大家都叫女公子,说起清雨公主,反而没有多少人知道。 于荣听了之后,觉得自己一直坚持着的想法都有点动摇了,难道真的是妖物不成。 否则偌大的郑国公开悬赏内容里面竟然直接描述为妖物,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怎么会这么写? 那个士兵看到于荣似乎有些意动的模样,又补充道:“如果你想接下这个悬赏呢,还需要去皇宫那里去做一个登记,否则最后的奖赏可能落不到你的头上。” 于荣点了点头,一口把碗里的酒饮尽,客气地向几名士兵道了谢,从酒铺里离开。 他的任务本是阻止秦朗接近郑容,原定计划要赶在秦朗前往新郑之前把郑容带走。 根据现在的情报来看,很有可能是秦朗使用了某种新式武器装备,接走了郑容,以至于郑皇认为是妖物。 于荣觉得如果悬赏真的可观的话,不妨接下。因为这跟他的任务并不冲突,可以是完全相同的。 一方面可以刺探南阳的情报,另一方面可以完成郑皇的悬赏,何乐而不为呢? 事情的关键在于郑容是否被秦朗接走,还有悬赏到底丰厚到什么程度。 于荣去树旁解开拴马绳,骑上马往皇宫赶去。 此时已经是中午,刚刚喝了两碗酒的于荣觉得酷热难耐,伸手把衣领扯开一点,他骑在马上,看到皇宫前张贴皇榜的地方已经是人山人海。 “看来这次悬赏是真的很重啊!”于荣下了马也往前挤,在皇榜的下面,放了一长排的桌子,许多太监坐在桌子后面,执笔记录着什么。 “你也是来接下悬赏的吗?”一个太监尖声尖气的问于荣。 于荣点点头:“对,我要接下悬赏。” 他侧头看了看两旁,看热闹的百姓很多,但真走上前敢接下悬赏的并不多。 太监把于荣的名字、身高、体重、相貌、特征都一一记录在纸上,对他说道:“要接悬赏,可不是光填上名字这么简单,如果不去救公主,而是弄虚作假就犯了欺君之罪,明白吗?” 于荣顺着太监的手指,看到了张贴在一旁木板上的悬赏令。 果然,这张悬赏令上面写着一些限定的条件,大多数都是禁止欺骗,另外悬赏的条件很优厚,能杀死妖物,带回妖物身体一部分为证,并且完好无损救回公主的,封侯,赐一州之地,赏黄金万两。 能打败妖物,并且完好无损救回公主的,封公,赐一郡之地,赏黄金千两。 公主若在营救中受伤,不但没有功劳,反而要治罪。 公主若在营救中不幸身亡,则要追究营救者的罪责,立斩不赦,株连三族。 于荣看完悬赏令,总算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围在这里,却很少有人敢接下悬赏了。 这么苛刻的悬赏,哪里还有人敢接下来?谁能保证在营救公主的过程中,公主不受到一点伤害? 如果摔了一跤,不但悬赏的赏金没了,还要治罪,所以大家都围在这里看热闹。 于荣毫不犹豫地说道:“我接下悬赏!” 站在于荣旁边的人群低声惊呼,都想看看这人到底长什么样。敢于接下这个悬赏的,毫无疑问实力远超常人,否则就是找死啊。 于荣做好登记,太监发给他一个铜牌,有了这个铜牌,救回公主之后可以凭这个信物领赏。 于荣接过铜牌放进革囊,一言不发牵马离开。 对于别人来说,要找到郑容可能会很难,但是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在于荣的背后,有着一个庞大的组织,不同于韩国的八色旗杀手组织,于荣背后的组织十分神秘,里面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人。 有像于荣一样精于易容和欺骗的市井之徒,也有身着官袍食朝廷俸禄的官员,有游荡江湖的豪客,也有解甲归田的老兵。 这些人被一根看不见的丝线穿起,接受单独的指令。 就像于荣和那对斩首县令的姐妹花,彼此之间的确是不认识的,但是她们同样接受了指令,在某个时间,去某个地点,做某件事情。 于荣同样是接收到了指令,配合姐妹花的行动。 而在这之前,于荣就算跟这对姐妹花走对面,打起来,也不知道双方同属一个组织。 于荣加入这个组织已经有十多年了,但是对于组织仍然是一片迷雾,只知道拉自己入伙的那个人,就是自己的上线。 而于荣还没达到可以发展下线的程度,所以他觉得自己就像是鱼钩上的鱼,尽管知道饵料的上面是一条看不见的丝线,但是仍然忍不住追逐着自己的欲望。 组织能提供给他们的东西非常多,多到他都不敢想像。 而且组织收集信息的能力十分强大,即使在外人眼中坚固如堡垒的南阳,组织也掌握了不少东西。 比如于荣今天去的酒铺,跟店家对话里面的暗语,只要正确,就可以询问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情。 组织提供的这些强大支持,让于荣有一种自己十分厉害的错觉,他十分享受那种高高在人之上的感觉,与他表现出来的市井之徒的身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感觉自己像一个暗夜君王,可以轻松拿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消息,可以付出一定的代价,换取组织对某个障碍的清除。 渐渐的,于荣感觉自己无所不能,组织利用他,他何尝不是利用组织。 虽然这些年他赚了不少钱,也挥霍了许多,但是他心里一直有个目标,那就是成为达官贵人。 第二百二十四章 易容术大师抵达南阳 组织虽然能给他钱,但给不了地位。 于荣憧憬着自己有一天也能高官得坐,骏马得骑,那时候就算组织再有什么任务,也可以由手下的人去完成,而用不着自己以身犯险了。 以前他找不到这种机会,只能把这个希望放在心底。 但是今天郑国的悬赏让他的心思活络了起来,寻找公主,可以动用组织的力量,而且是光明正大的。 因为他的任务就是分离秦朗和郑容,至少不能让他们在一起。 现在的消息基本上确定郑容是被秦朗带走了,而郑皇的悬赏则是要求把公主带回来。 于是他的任务和郑皇的悬赏完全重合了,利用组织给的消息,利用他的易容和行骗能力,于荣相信自己可以轻易把郑容带回来。 至于悬赏所说的什么斩杀妖物,只要自己随便找一条鱼,甚至抓一只蛤蟆,就说是妖物现了原形,不是很合理的一件事吗? 封侯封公指日可待,干好了下辈子吃喝不愁,甚至不用再给组织卖命也足够了。 至于任务失败,于容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本来就是孤家寡人一个,什么株连三族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大不了换一张脸继续亡命天涯,凭他的易容术,这天下已经罕有敌手了。 秦朗脸上戴着的“人皮面具”就是于荣搞出来的,后来有了更厉害的手段,更逼真的道具,这个落后而过时的东西就被于荣卖给了八色旗。 于荣跟秦朗相遇的时候,他一眼就看穿秦朗戴着面具,而且这面具还是他的手笔,搞不好还是亲手所制。 所以秦朗在路上的掩饰在于荣看来等于透明,而于荣的易容术,已经进阶到了出神入化的阶段。 他不但能够模仿别人的脸,甚至连身高、体形、气味和声音都能学得七七八八,不可能完全一样,但是稍有差别已经很了不起了。 于荣揣好悬赏令的铜牌信物,飞马上路了。 这一次他要去往南阳,根据消息,郑容被秦朗接走了,那么第一个落脚点应该就是南阳。 相比秦朗一夜归来,于荣的速度就要慢得多了,这匹马并不以速度见长,马的个头小,性情温顺,跑起来耐力好,但是速度慢。 于荣在马背上颠了七八天,才终于回到了郑国的边城——花亭。 他在来的路上这些天,每天琢磨的就是如何行骗,易容成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怎么才能打动郑容,怎么才能让她心甘情愿跟着一起走。 到了花亭的时候,已经构思得差不多了,于是把马寄存在一个农户的家里,他则徒步前往花亭。 郑国的边城与两年前相比,已经大不相同了。 两年前,郑国的边城到处洋溢着安宁祥和的气息,田野里阡陌纵横,燕子翻飞,牛儿悠闲的吃草。城里热闹而有序,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但是自从南阳来了个秦朗之后,一切都变了。 郑国的边城成为了中转站、仓库、倾销地、配件厂和原料供应处。 从晋国、齐国、甚至唐国去南阳的商旅全都从边城通过,田野被车轮碾得沟壑纵横,到处都有商队的人和车大声争吵着,从早到晚。 乡村的宁静被打破,连狗都被路过的不知哪个损贼偷走吃肉了。地里种的庄稼更是遭了殃,果实还没有成熟就被陆续摘下,到最后成熟的时候基本就没有了。 俗话说得好,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一天两天可以守护,谁还能天天不睡觉吗? 所以花亭的农户很受伤,这还只是第一重打击,村里许多人干脆就跑到南阳去打工,听说赚了很多银子,比在花亭种地强多了。 接下来更重要的是十里八乡的村邻们,谁家有了漂亮的姑娘,都是争抢着要嫁到南阳去,人家福利好,免费上学还能免费看病。 所以这两年下来,花亭已经被折腾得不复往日的安静祥和,到处都是鸡飞狗跳,行商的车队整夜整夜的搬运,喊号子,扰得人根本睡不着觉。 于荣并非在花亭长大,但是对花亭的记忆还停留在两年之前。 所以当他看到花亭现在的样子时,觉得非常吃心惊。 他通过组织也获取了南阳的一些信息,知道许多新玩意,新花样在南阳诞生,但是没想到花亭居然会受到这么大的影响。 因为紧邻南阳,南阳的飞速跃升成了花亭的榜样,花亭也努力成为南阳那样的城市。 于是花亭也铺路,学着南阳的样子拌石灰土,用石滚碾压,这一套东西都非常成熟了,甚至不用学,直接花钱雇就可以,南阳那些铺了一年半路的家伙们,已经熟能生巧了。 还有花亭也想学着搞路灯,但是没有沼气中心,而且太贵,只能看着夜晚时南阳灯火辉煌。 又看到南阳的木轨公交系统非常惊人,于是再次花钱购买,但由于造价太高不得不在铺了一公里之后中止。 所以于荣现在看到的花亭,就是这样一个类似缝合怪一样的花亭。 它已经没有曾经的鸟语花香,可是也没有变成南阳一样的秩序之城。它一块鸟语花香,一块秩序之城,掺杂混合,搞得花也不香,也没什么秩序,七扭八歪,这就是花亭给于荣的第一印象。 花亭现在的生活节奏也非常快。 因为隔着十几里就是南阳,许多商旅都聚集于此,毕竟吃饭住宿南阳并不免费,而且一夜所费并不少。一些商旅就选择住在花亭,等天亮之后再去南阳办事。 最近南阳新增了巡界人,阻止商旅进入,并告诉大家要小心有毒,一旦不适请立即退出。 秦朗之所以没有给这些外来的商旅发放药片,主要是怕暗中的敌对组织做什么手脚,如果一旦免费发放,被人利用,会造成很大的纰漏。 他宁愿南阳暂时停下发展的脚步,也要先保障南阳百姓的安全再说。 于荣有心住在南阳感受一下着名的龙头客栈,但是因为有巡界人阻拦而未能如愿。 第二百二十五章 潜入南阳 住在花亭客栈的于荣探听到了不少关于南阳的消息。 最重要的就是南阳现在到处都充满毒素,各国的商旅都不敢进入,只有在南阳的周边地区等着,南阳人会出来收购,并且把货物带出来。 于荣的目的是找到女公子郑容,把她带回郑国拿到悬赏。 他原本的计划是混进南阳,如果是平时这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可是现在南阳到处都有毒素,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他也不敢贸然入内。 看着南阳人从里面出来,似乎与平常人也没什么两样,于荣心生疑惑,装做好奇地问道。 “老兄,听说现在南阳有毒啊,我们这些外地客商能不能进去?” 送货出来的伙计摇了摇头:“不行咧,你们进来就会中毒,千万别来。” 于荣笑道:“难道你们不怕毒?” 那个伙计拍了拍胸膛:“郡守老爷给发了药片,吃上药片就不怕了。” 于荣暗暗点头,原来是这样,看起来要进南阳,还得先搞到药片再说。 除了药片之外,还要有南阳的户籍证明,才能骗过巡界人进入南阳域内,这两样东西于荣一样都没有。 户籍可以造假,用来蒙骗巡界人,但是药片骗不了人,如果搞不到真正的药片会中毒的。 但是这对于荣来说,仍然不是问题,他可是易容术大师。 先是在花亭和南阳的边界呆了两天,这两天什么事情都没做,专门观察从南阳里边运货的人。 等确定了目标之后,于荣开始准备易容所用的材料。 胡三是个运货的,每天从南阳把紧俏的商品运出来,再把需要的商品运回去,只出力不用动脑,交易结算自有人处理。 这是一个纯粹的力气活,主打一个省心不用动脑,累了就喝点酒,乏了就睡一觉,每天的生活过得也算有滋有味。 胡三所在的小队这一个月都固定了花亭的路线,每天忙个不停,从早上跟着车队出来,进入花亭之后,就开始不停的卸货,装货。 只有中午吃饭之后有一段休息的时间,可以小憩一会儿,或者跟同伴小赌两手。 今天胡三吃过午饭之后,感觉肚子不太舒服,谢绝了同伴的邀请,去树林里解手。 于荣已经瞄了他好几天,看到他落单,迫不及待地跟了上去。 “咦?你是什么人?” 树林中非常寂静,所以胡三很快发现尾随自己而来的于荣。 于荣捧着肚子说道:“我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肚子不太舒服,来这方便一下。” 胡三自己也是这原因,所以很容易就相信了,并没有多想。 谁知道他刚解开裤子蹲下,后脑就挨了重重一下,眼前一黑就人事不醒了。 于荣轻易放倒胡三后,把一块灰色的泥巴糊在胡三的脸上,顺便把他的衣服全都剥了下来,然后掏出绳子把胡三捆了个结结实实。 等胡三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赤身裸体躺在树林里,手脚全都被捆得紧紧的,一个家伙正背对着自己摆弄着什么东西。 胡三眨了眨眼睛,觉得这个人的衣服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呢,似乎像是自己的呢。 这时那个人转过身来,脸上包着厚厚一层布,只有眼睛和嘴马的位置留了出来,黑洞洞的十分恐怖。 “你……你……想要干什么?” 脸上包着布的家伙自己就是于荣,他照着胡三的脸型弄了面具贴在脸上,现在还有些不和谐之处,正在慢慢调整,听到胡三醒过来挣扎的声音,就转过了头。 胡三以为这家伙是谋财的,连忙求饶道:“求求你饶了我吧,我很穷的,没什么钱,你要是打算劫钱的话,应该找那些领队管事的。” 于荣咳了两声,学着胡三的声音说道:“求求你饶了我吧,求求……咳咳……求求你饶了……咳!” 胡三以为这人在拿自己取乐,更加惊恐,苦苦哀求。 然后他发现,这个人一边学自己说话一边咳嗽,竟然越来越像自己说话的声音,最后两个人的语气、语调,几乎一致。 如果胡三身上有毛的话,现在应该全都炸起来才对。 因为这的确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这个脸上包着厚布的家伙,是准备要成为自己吗? 于荣觉得声音已经差不多了,开始拆掉脸上包着的布。 这种易容手法是他独创的,用到的料也是独家配方,可以做到颜色和触感几乎可以以假乱真,涂在脸上根本看不出痕迹。 于是一张与胡三几无二致的脸出现在胡三眼中。 胡三感觉自己快要疯了:“你是什么人?你不是人!你是妖怪!妖怪!来人哪……” 胡三张开大嘴刚要叫喊,就被于荣用一大团布堵住了喉咙,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你咋这么吵哩,今天干活累了,咳咳,好不容易要睡一会儿,你就一个劲儿的在这吵。”于荣模仿着胡三的声音说道。 他又对照着胡三的脸,调整了一下自己的面具,这才觉得满意,接着弯腰抓起胡三被捆住的双脚向树林深处拖去。 胡三像一头即将被屠宰的猪一样疯狂扭动,试图摆脱当前的困境,然而并没有什么用,于荣把他拖进早就准备好的坑里一丢,然后就开始填土。 一边填土一边还嘟囔着:“今天可真是累了,咳咳,干了一上午活,中午也歇不着。” 顶替了胡三的身份,于荣一举解决了两大难题,胡三的腰带里就缠着小药瓶,里面放着十二粒药丸。 于荣填平坑,把四周的落叶抓了几把,覆盖在新土上,掩饰痕迹,然后才晃晃当当的回到了队伍。 一个中午没见胡三,同伴们也没有起疑心,毕竟干了一上午的活,中午找个地方休息一会儿再正常不过了。 而且于荣假扮的胡三容貌十分逼真,身材高矮胖瘦也差不太多,所以大家根本没有想到身边的同伴其实已经死了,这个是假冒的。 下午仍然是装卸的工作,于荣没干多长时间,就累得汗如雨下。 第二百二十六章 卸不完的货 身旁的同伴感觉胡三今天干活“大失水准”,不禁嘲笑他:“怎么了?胡三,是不是今天中午跑到女人肚皮上去了,否则怎么会这么虚呢?” “胡三”嘿嘿一笑,说道:“今天不知怎么回事,肚子十分不舒服,泄得有点狠。” 同伴只是随口打趣,谁也没发现“胡三”跟上午有什么不同,仍然是一边说笑,一边干活。 足足干了一个时辰,有才片刻时间休息,“胡三”趁着这个间隙靠着车厢坐下,一边用手巾擦汗,一边故做懊恼地说:“哎,我这该死的记性,居然想不起来今天到底吃没吃药了。” 同伴笑道:“你不会真的爬女人肚皮了吧,咱们今天早上出发前一起吃的你都忘了?” “胡三”连忙拍拍脑门:“哎呀,你看我这记性,忘了忘了,咱们是一起吃的。” 他故意掏出小药瓶说道:“今天的肚子十分不舒服,咳咳,会不会这个药力不足的原因。” 说着打开瓶盖,当着众人的面倒出一粒,扔到嘴里一口就咽了下去。 同伴大惊:“喂你疯了吧,就算肚子不舒服也不用吃这个吧?这药的后劲可太大了,一粒就能支撑一天,你这么吃别中毒吧?” “胡三”得意一笑,把药瓶又揣了回去,笑道:“没事,我身体好,扛得住。” 又忙了两个时辰,“胡三”快要累到虚脱时,货物终于装完了,小队开始返回。 迈进南阳地界时,“胡三”心里还有些紧张,毕竟传说南阳的毒无色无味,中者立毙无药可解,因此他也是心中忐忑。 但是一直进到南阳城区,“胡三”都没有任何不适的感受,这才慢慢放下心来。 对于“胡三”来说,还是第一次到南阳,以前只听说南阳怎么怎么样,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新事物,但是听人家说是一回事,自己亲眼所见又是另外一回事。 领队的官员去“海关”办税去了,他们押着的十几辆大车都需要转运到货栈去。 南阳的货栈装卸场十分宽敞,有专门的卸货区和装载区,并且应用了滑轮组和物流仓储的经验,进行集装箱堆积。 往天这个活都是胡三在负责的,大家把车队按顺序停好后,胡三就会操纵滑轮组移动集装箱,然后再统一转往仓储区。 但是这个“胡三”是个赝品,根本不知道该干什么,看见大家都停下来,有说有笑,也跟着在一旁聊天。 同伴忍不住问道:“我说胡三,你今天什么意思,该你卸货啦!” 大家纷纷说道:“是啊,今天你怎么不急不慌的,不想回家吃饭了?快点卸货,大家一起去喝二两。” “胡三”不知道卸货是用滑轮组,还以为像下午一样,需要一箱箱把货物从车上搬下来呢。 他看着这十几车的货发愁:“今天轮到我卸货?” 大家一齐点头:“对啊!” “胡三”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就我一个人?” 大家再次一齐点头:“对啊!” “胡三”心中哀叹,这他妈的十几车货,自己一个人得卸到什么时候,他是来抢人的,可不是来干活的,所以他打算把同伴们都应付走,然后自己也闪身开溜。 “我今天肚子不太舒服,得先去个茅坑,这些货很快的,你们先走吧,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大家一想也对,每次滑轮组的操作台都是“胡三”一个人在弄,只不过没人帮他绑绳子可能要慢一点,那也只是慢一点。 于是大家再次跟他确定:“那我们可走啦!” “胡三”故作轻松的连连摆手:“快走吧快走吧!我蹲个茅坑就来。” 于是大家有说有笑的离开了货栈装卸场,“胡三”靠在箱子上休息了一会,打算也悄悄溜走,可是货栈是有人在管理的,怎么可能让这些工人把这些箱子就这么随意堆在这里呢? “胡三”没走的时候,管理货栈的小吏已经有些纳闷了,以为这些人把货柜扔在装卸场不管就走了呢,刚要发脾气就看到了“胡三”。 这些天“胡三”都是负责操作滑轮组的,管理货栈的小吏认得他,这才没有发脾气,想着可能一会儿就会开始卸货了吧。 谁知道“胡三”坐了一会儿之后,竟然大摇大摆就要离开,货栈小吏喝道:“喂!你干什么去?” “胡三”一惊,他没想到这个货场里面还有人,而且看样子是个当官的,穿着绣上金线的湖青色长袍,跟领队的衣服几乎一样。 “胡三”很快镇定下来,说道:“我随便看看,溜达溜达。” 小吏喝道:“货栈重地,有什么好看的?还不把装卸场的货卸完?再敢随意窥伺,小心把你送官!” “胡三”连忙弯腰赔笑道:“不敢!不敢!这就卸货。” 他无奈回到装卸场,挽起袖子卸起了货。 因为他已经整整干了一下午,实在是没什么力气了,一箱一箱把货从货柜里搬出来,差点要了他的老命。 刚刚搬空一个货柜,那个小吏心想这人怎么还没卸完,用吊轮把货柜从车厢上卸下来还用这么长时间吗?他不放心走过去一看,“胡三”正在把货物一箱一箱的从货柜里搬出来,小吏的鼻子差点气歪。 “你是傻子吗?你把他们搬出来干什么?” “胡三”也是满脸疑问:“啊?不是你让我卸货的吗?” 小吏说道:“让你把货柜从车厢上卸下来,不是把货从货柜里搬出来!赶紧搬回去!” “胡三”实在是干不动了,不由得凶性大发,心想夜色渐深,这装卸场空荡荡的,索性把这小吏搞死算了。 那小吏看“胡三”站在那里不动,眼睛里闪着凶光,不由得冷笑道:“怎么着?你还想动手不成?” “胡三”阴恻恻地说:“动手又能怎么样?” 小吏从鼻子里发出轻蔑的“哼”声:“你可以试试。” “胡三”打量着眼前这个小吏,大概二十二三的年纪,唇上连胡子都没有,身材也很瘦弱,根本不是练家子,腰间也没有刀剑,只有一个短短的竹筒。 第二百二十七章 留你一条狗命 “张三”对这名小吏进行了一个大概的评估,以他行走江湖多年的经验得出结论,这名小吏就是一个普通人,而且是普通人中的弱者。 所谓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这样的人胆敢跟他放对,尽管这一天下来他已经精疲力尽了,可是要在三五个呼吸间解决这个小吏,还是没有问题的。 “胡三”冷笑了一声,双拳一握,就向小吏大步走去。 小吏也是见多了这些自以为是的家伙们,一旦有了机会,就开始暴露出不服管教的本性来,如果不给他点厉害尝尝,是不会老实的。 于是小吏不慌不忙的从腰间摘下那个竹筒,对着“胡三”一喷。 一股水雾扑在“胡三”的脸上,但是“胡三”早有准备,他看到小吏从腰间摘下竹筒,就暗中防备,果然是武器。 但是没想到竹筒里喷出来的是一股水,“胡三”见机早,用袖子把脸一遮,就大步冲了过来。 刚刚放下袖子,准备伸手去抓那个小吏,冷不防又是一股水雾,正撞在他的脸上。 这下猝不及防,水雾直接入眼,“胡三”顿时觉得两只眼睛疼得像被剜出来一样,根本无力再做其他动作。 小吏冷笑着看到捂脸蹲地的“胡三”,从腰间摘下了另外一个竹筒,对着“胡三”又是一喷,这下喷出来的是不是水雾,而是烟雾。 顿时一股红色的尘雾把“胡三”包围,他双眼疼得睁不开,正用袖子不停的擦泪,忽然觉得鼻腔和口腔侵入大量辛辣气味的东西,这一下差点没把他呛晕过去。 每呼吸一口,都像是把火炭吸入到胸腔里,他的鼻子已经控制不住一个劲的打喷嚏。然后每打一次喷嚏,就会吸入更多的辣气。 小吏看着蹲在地上全无抵抗能力的“胡三”,冷冷地说道:“意图袭击管理人员,知道什么罪名吗?念在你来南阳不易,留你一条狗命。” 虽然眼睛睁不开,口水鼻涕一起流,但是耳朵还是能够听得见的。 “胡三”连忙向小吏道谢:“谢谢!谢谢!再不敢了!再不敢了!” 没过多长时间,负责办理清关手续的领队回来,看到这个场面也是大吃了一惊。 “这是怎么回事?” 货栈的小吏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胡三”的视力还没有恢复,不敢再乱来,只好在一旁不停求饶。 领队听了之后大怒:“胡三!本来我念你为人老实厚道,勤劳肯干,这才把你编入我们这一队,现在你居然搞出这样的事情,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胡三”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只能求饶,保证再也不敢。 货栈的小吏说道:“我念在他是初犯,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报官了,让他把货都卸完就走吧。” 领队知道这是货栈小吏给自己留了一个面子,否则报官的话,他做为领队难免要受到处分。 “哎呀兄弟,那可真是感谢你的宽仁大度,我这里承你的情!” 说完又冲“胡三”吼道:“还不拜谢人家的不罪之恩?糊涂的东西!” “胡三”心里这个憋屈啊,说起来他在江湖上行走这么多年,去过的地方,闯过的关塞也不知凡几。 他堂堂易容大师何曾被人这么羞辱过啊,干了一下午的苦力不说,回来还要再干一晚上的苦力,这分明不拿人当人啊。 但是形势比人强,现在他的身份是“胡三”,为了不暴露身份,为了把郑容带回郑国,他也只能忍辱负重,别说拜谢,就算让他三拜九叩,也不算什么。 看到“胡三”老老实实跪地叩头,货栈的小吏这才点点头,丢下一句:“敬酒不吃吃罚酒,走之前把货卸完。” “胡三”一听,差点没晕过去。 这十几车的货,他一个人根本卸不完,又不许打开货柜,他也不是大力士,根本搬不动啊。 于是“胡三”哀求道:“求求老爷给个活路吧,那些货柜我是真搬不动啊。” 货栈小吏诧异道:“谁让你搬了?不是有吊轮吗?我看这几天一直都是你在操作吊轮啊!” “胡三”心里一紧,暗道坏了,原来这货栈卸货另有机关,怪不得同伴们都走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卸货。 此时他心里万般怨恨,早知道有机关就不用受这个累了。 领队也呵斥“胡三”:“别躺着装死了,赶紧起来干活!” “胡三”勉强睁开红肿的眼睛,涕泪直流,跟着领队来到吊轮的装卸区。 领队操作移动吊轮,“胡三”负责把货柜挂到吊轮上,然后一个货柜一个货柜的从车厢上卸了下来。再摆放到一旁的运转板轮上。 “推到仓储区去!”领队的命令“胡三”。 “胡三”这才知道,原来所谓的卸货是这么回事,可他哪知道啊,早知道这么简单哪会搞出这么多事来。 两个人配合用不了一盏茶的功夫,就全都卸完了,空车厢推到一旁摆好。 领队再次向货栈小吏道了谢,这才带着“胡三”出了货栈。 “你明天就不用去了,出这样的事情,我是不敢用你了,不告官已经是照顾你了。” “胡三”又是一阵作揖道谢,这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准备回家,可是他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家”在哪里。 原本他打算的是跟着同伴一起回来,路上打听一下,或者找个借口让同伴送一下,这样就能很自然的回到家中。 可是没想到出了这样一码子事,现在他在大街上傻站着,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 干了一天的活,“胡三”已经饿得不行了,肚子里叽哩咕噜的叫,想要买点东西吃,可是口袋里一点钱都没有。 胡三入队出工总计七天的时间,可是时间还没到,当然不可能给钱,现在他又恶了领队,前几天的钱也别想拿到。 于是“胡三”站在大街上,不知该何去何从了。 按照他的本性,随便找个地方吃一顿霸王餐,然后换一副容貌,别人就找不到他。 可是现在他的双眼红肿,鼻涕老长,止都止不住的往下流,换成什么脸都会被别人认出来的。 第二百二十八章 叫太子来见朕 魏国皇宫。 魏武正坐在灯下批阅着奏折。 钟贤在一旁用一根铜簪把灯芯挑得更亮一些,让魏武的眼睛不那么吃力。 魏武感觉光线亮了些,这才发觉自己的离桌案太近了,脖子和后背都有些酸疼。 他一边用手捶着后背一边对钟贤说道:“没想到我的眼睛已经花得这么厉害了,字太小又看不见,离近了又重影。” 钟贤叹了口气:“陛下太过勤勉了,也太过简朴了。二十多年前老奴随陛下征战天下的时候,陛下查看军报,整夜不睡,就是点这么两盏油灯,如今陛下拥有大魏九州之地,还是点这么两盏油灯,眼睛都累坏了。” 魏武呵呵笑起来:“我记得那时候立志要除弊革新,改天换日,没想到二十多年一晃就过去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钟贤走到魏武身后,替他捶背,一边说道:“那时候隆庆太子才刚满月,皇后抱在怀里,跟着陛下东征西讨。” 魏武眼里闪烁着光芒:“没错,那时候还没有霓裳,这两个孩子跟着我都没享到什么福,等国家稳定之后,又要革新吏治,兴农扶工。唉,这一干就是二十多年。” 钟贤道:“好在现在隆庆太子已经长大了,而且做得很不错,陛下也可以宽心了。” 魏武哼了一声:“但愿他能让我宽心吧。” 他想了想又放缓语气:“也许因为我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所以对他的要求严格了些,这孩子现在看来在商业上的才能略有一些,也并非顶尖。” 钟贤宽慰道:“太子很懂事的,而且也很有头脑,自从武陵封给太子之后,一应产业都发展得不错,每年的利税就有数万之多。” 魏武伸手搔了搔已经花白了大半的头发,叹息道:“可惜为人君,光懂得商业是不够的,现在我大魏的粮食仍然不够吃,就算武陵和南阳这两处富得流油,也难补所缺之粮啊。” 钟贤疑惑道:“既然富得流油,难道不能花钱去买吗?齐国和郑国、楚国,都愿意把每年多余的粮食卖给我们,这些粮食不但吃不了,而且足够咱们储存起来的。” “就算发生边境摩擦,咱们也不惧怕他们,这些粮食随时都可以供养军队啊。” 魏武道:“种粮不但可以养活自己,更重要的是可以利用土地。” “三代不务农,连种子都没有了,急切间去哪种粮食出来?” 魏武知道钟贤是为隆庆说好话,但是做为一国之君,只懂经商可不行。 目前来看隆庆在武陵做的还可以,赚钱的确是有点天赋的,但这正是让魏武感到担忧的地方。 如果没有经商上的成绩,也许他还可以劝劝隆庆,或者骂他几句,给他施加一些压力。 但是现在隆庆有了武陵做为根基,赚了不少钱,跟其他州府相比也不遑多让,这样的成就让隆庆更加得意和骄傲,反而更加听不进去意见了。 这才是魏武担忧的地方,一旦隆庆不想改变,仅凭商业又怎能立国? 想到这里,魏武就不由自主想起那个改变了武陵的年轻人——秦朗。 即使把秦朗放到了南阳那种荒芜的地方,仅仅一年多的时间,就显现出了改天换地的新面貌。 原本魏武还觉得,秦朗算是一个鬼才,剑走偏锋兵出险道,往往在别人意料不到的地方取得成绩,算不得堂堂之师。 但是在秦朗经营了南阳一年多之后,魏武也去南阳看过,发现秦朗所做的不仅仅是发展了工商业,而是革新了整个吏治。 在派秦朗赴任之初,魏武就有意把南阳作为一个试点,全都放手交给秦朗自己去管理,朝廷不闻不问。 他最初的想法是秦朗要把南阳经营起来,怎么也要个三年五载。 但是没想到只用了一年多时间,而且几乎是在一片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可以算得上白手起家。在这期间,朝廷虽然没有收取赋税,但是也没给一文钱的帮助,南阳就这样成为了大魏土地上一个另类的存在。 “隆庆在宫里吗?”魏武问道。 钟贤想了想答道:“老奴早晨的时候看到他在宫里,不知道后来有没有出去。” 魏武摇了摇头,觉得隆庆现在实在是太过于放纵了,自从秦朗被调任南阳之后,武陵就交由隆庆去管理,从太子府里抽调了一批舍人,去接管武陵。 平时由那些舍人在武陵管理,隆庆则时不时去武陵转一圈。 相比之前,隆庆现在很难约束在皇宫之中了。 魏武对钟贤说道:“去看看太子在不在宫中,如果在的话,叫他来见朕。” 钟贤应下后,立刻命小太监去太子府找人。魏国的皇宫本来就不大,太子府也只是普通的四进院落,小太监跑的快的话,两刻钟就能打个来回。 这时隆庆刚刚吃过了晚饭,正在查看从武陵传来的各种信息,听到小太监跑来宣旨,心想可能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否则不会这么晚了还要找他,于是跟着小太监急匆匆来到了皇宫。 魏武晚间批阅奏折就寝都在怀德殿,隆庆就奔怀德殿而来。 魏武又批阅了三个奏折,就听到小太监站在殿外细声细气的回禀太子已到。 还没等魏武说什么,隆庆已经大步走进殿来。 魏武的心中微微有些不快,自从隆庆有了武陵作为基业,说话也硬气了,走路也带风了,现在都不需要宣见就进殿,让他觉得这个儿子有种渐渐不服管的趋势了。 “父皇,夜间见召,是不是有什么急事?”隆庆带着一点紧张。 本来他以为是魏武的身体不适,但是看到老爹坐在桌案旁批阅奏折的样子,跟往常没什么不同,就猜测可能是其他紧急的情况。 现在魏国有了大炮,几乎可以荡平一切来犯之敌,已经有了制霸天下的资格。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魏武一直没有动手。 要知道他老爹二十多年前在马上打下了这片江山,是最不惧怕打仗的,也是最善于打仗的。 有了大炮这种利器,反而偃旗息鼓,他都觉得老爹极有定力。 第二百二十九章 二十余年治九州之地 见魏武没有回答,隆庆又问道:“是跟南阳有关吗?” 魏武暗自叹息,隆庆也算是实际历练了几年,可是考虑起问题来还是抓不住重点,也太过于片面。 “你这段时间都在忙什么?” 魏武并没有一上来就训斥他,而是抛出了一个问题。 隆庆想了想答道:“儿臣最近在……读书。” 他看到魏武喜怒不形于色的样子,脸上淡淡的没什么表情,就知道今天老爹不知哪根筋没搭对,又来挑自己的毛病了,所以他给了一个“完美”的答复。 魏武总是说他不读书,嫌他把心思都用在了商业上面,给他请的几个老师讲的课都听不进去,每次魏武骂他也都是从他不读书开始。 所以隆庆干脆先封死了这条路,你不是总是说我不读书吗?现在我读书了,看你还能说什么。 魏武明知道这个逆子在对付,却没有训斥他的心思了。如果放在往日,少不得拿起枝条狠抽一顿。 可是今天晚上,魏武只想跟隆庆说几句心里话。 “晚上吃饭了吗?” 隆庆本来是提着一颗心,等着老爹暴风雨般的痛骂,没想到只是一句简单的问候,这让他越发忐忑起来。 “父皇,儿臣吃过了。” 魏武指指面前的小凳子,说道:“坐!” 然后转头对钟贤道:“去让下人们走远一点。” 钟贤知道这一定是魏皇与太子要说些亲密的话了,有些话可能不适合让下人们知道,因为宫中也是耳目众多,今天晚上说的话,指不定明天就传出去了。 钟贤立刻把门口站着的小太监赶得远远的,自己也站在远处守着,不让宫女等靠近这里。 隆庆看到魏武把钟贤都赶出去了,知道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要说,心里更是七上八下。 没想到魏武开口,仍然是家常。 “武陵今年的麦子种了吗?” 因为武陵受到隆庆的影响,已经逐渐得商业化了,整个武陵什么卖得快就造什么,什么东西值钱就卖什么。 因为兵部对棉花的巨大需求,再加上秦朗当初在武陵任职时留下的丰厚储粮,隆庆干脆把所有的耕地全部种了棉花。 这些棉花一旦产出,那么带来的利润将十分丰厚,足以抵得上种粮的收入。 所以当魏武问到麦子的事情时,隆庆有些自豪的说道:“父皇,今年的麦子还没有种,不过粮食足够,不但够吃,而且不影响纳粮。” 他就等着魏武问他“为什么还不种”这句话,然后他就会自豪的介绍自己种棉花的情况。 但是魏武并没有问,只是叹了一口气。 “隆庆,你觉得光靠赚钱,能挡住天下十国的吞并吗?” 隆庆没想到魏武把话题又转到这个上面,有些不忿地说道:“父皇仍然是看不起经商吗?那请问父皇,武陵每年的利税抵得上一个州,如此还不足以说明经商的重要性吗?” 他越说声音越大:“如果我大魏各州都如武陵一样,那么……”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魏武打断:“如果我大魏各州都如武陵一样,那么离亡国就不远了!” 隆庆吃惊的看着魏武,不明白老爹怎么这么激动。 魏武十分痛心,隆庆也算是历练了一年有余,算算时间都快有两年了,可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他直接问道:“如果大魏九州之地各个如同武陵一般,那也只是更加有钱罢了,仍然挡不住十国的吞并。” 隆庆被魏武两次否定,心里隐隐的不服输的劲头上来,梗着脖子说道:“怎么挡不住?我大魏有钱有粮,还有大炮,试问谁敢来攻?” 魏武点点头:“那你可知现在大炮已经铸了上千门,为何我没有率兵出征?” 隆庆想了想:“父皇是怕郑国的飞艇吗?” 他对飞艇的印象也极为深刻,但他觉得这东西并非郑国所能制,应该还是南阳搞出来的新玩艺,八成是秦朗送给郑国娶郑容的彩礼吧。 “父皇,如果你是担心郑国的飞艇,那么请你放心,完全不需要担心这个,郑国能造得出来飞艇,儿臣以为秦朗起了很大的作用。” “如果真的爆发战争,郑国以飞艇来攻,父皇放心,秦朗绝对不会坐视,他一定有反制的手段。” 魏武站起身在桌案后面来回踱了两步,说道:“朕知道飞艇一物十有八九产自南阳,朕也知道现在上千门大炮已经列装军队。有这些利器,朕随时可以横扫天下。” “但是你知道为何朕没有去攻打任何一国吗?” 隆庆摇头表示不知,他的确是不知道魏武为何迟迟没有开战。以他对老爹的了解,在马上得天下的皇帝,有了这等军事利器,反而能压住蠢蠢欲动的欲望,不去出兵,也是十分不解。 魏武说道:“大魏有九州之地,朕得国已二十余载,这二十余年来朕励精图治,克己奉公,一时一刻不敢懈怠!甚至,二十余年来一直点着这两盏油灯,宫殿不超五座,皇宫用筵最多也只有十个菜而已。” “可是即使朕如此节俭,亲自督政,赏罚分明,大魏仍然是十国之中的末流罢了。” 他霍然转身盯着隆庆说道:“若朕以大炮攻取天下十国之地,成为前所未有的天下共主,奄有四海之地,统御亿兆黎民,朕问你,朕该如何做才能让百姓过上富足的日子,朕该如何做才能澄清吏治?” “朕连九州之地,二十余年都未能让百姓承平,若广有天下四海,会比如今的魏国更好吗?朕能成为明君?” 隆庆张口结舌,不知该如何回答。 的确,按照老爹的说法,连九州之地都治理不好,就算拥有天下又能好到哪里去? 当然这话他是万万不敢说的,如果直说的话,只怕当场就会被老爹打死。 然而魏武话锋一转,落到了隆庆的身上:“同样的道理,你能以治商之道治理武陵,能以此治九州否?能以此治天下否?” 隆庆目瞪口呆,心想果然绕来绕去绕到我的头上来了,我就说这么晚了把我叫到宫里没什么好事嘛。 第二百三十章 宫中问策 虽然隆庆腹诽,但他老爹的话也让他无言以对。 的确,若以大魏九州之地保武陵,自然武陵可以抛开一切不管,一心只做商业。 但如果魏国九州全都实行武陵的模式,只怕行不通,就算隆庆再喜欢商业,也不能不承认,治理天下并不是治理一县的放大版。 同样的道理,如果真的用大炮打下了全天下,十国全部收入囊中,固然可以成就前无古人的无上霸业,史书上也不得不记上一笔,天下一统自魏始。 但是真到了那个时候,靠着隆庆在武陵治理的经验,并不能放诸四海而皆准,也不能以此方式去治理全天下。 魏武的问题,让隆庆反思自己是不是有点太过于自信了,盲目陷入到赚钱得利的模式之中不能自拔。 魏武看到隆庆在那里默然不语,知道自己的一番话总算是有了点效果,至少隆庆会认真去想过去的做法到底行不行。 “武陵,商业之地也,以一地奇货,换取九州商旅流动,固然是可行的办法。” “但若大魏交给你,九州之地均如此治理,大魏必亡!” 魏武斩钉截铁地说道:“休要以为朕是在危言耸听,有千余门大炮又如何?有飞天之艇又如何?有的时候,夺其城不用一兵一卒,所谓上兵伐谋是也。” “你的商业奇谋在国战中只能用于奇,不能用于正。” 隆庆有点不服,反问道:“为何不能用于正?” 魏武问道:“你刚刚从殿外进来时,朕曾问你今年的麦可曾种下,你是如何回答?” 隆庆道:“今年武陵所有的耕地都种了棉花,故而未种麦子。” 不过他随即补充道:“但是父皇,儿臣之所以敢这么做的原因,是武陵的粮食足够纳税和食用了,而且兵部需求棉花的量极大,所以儿臣才决定不种麦子。” 魏武点头道:“正是如此,这就是商业之道的关窍所在。” “商之一物,只为逐利!” 他看了看隆庆的表情,接着说道:“比如武陵,明知棉花为获利之关键所在,岂能不种?加上粮食有保证,不用担心其他方面的问题,自然要全面种植棉花。” “可是治理一国岂能各州全都如此?想来必有一州专门产粮,一州专门种棉,以求获利最丰,朕说得可对?” 隆庆点点头,同意他老爹的说法。 如果让他用商业的模式治理九州,的确会像魏武刚刚说的那样,各州分工不同,以求获利。 魏武继续说道:“可是这样一来,若敌人专攻产粮之州,或者破坏种子,或者施以水火,一旦有失,则全国必陷入灾荒,整个大魏没有退让与缓和的余地,一旦得手便是满盘皆输。” “另外,你治商之地固然富庶,百姓生活无忧,但那产粮之地,为供养全国,只能保粮价平稳,所谓谷贱伤农,这久而久之,产粮之地百姓生活困苦,与治商之地形成鲜明对比。” “若有心人加以挑拨,则举州降敌,你可曾考虑过?” 隆庆真的没想过这个问题,他只站在统治者的角度以为,九州各司其职,也能使天下安定,没想到反而会形成更大的隐患。 “父皇,那若是以足够的金银补贴产粮之州,使其百姓衣食无忧,又会如何呢?” 魏武叹道:“那治商之地的百姓,则会嘲笑种粮之地的百姓。谓其不中用,或谓累赘,或谓受治商之地供养,使百姓离心。” 隆庆仔细一想,的确是这么个道理,这些百姓是不会站在统治者的高度去想这些事情的,而且有些施政方略,各州必然不同,百姓又怎会知道那么多。 他细细想了一回,大受打击,原本以为自己在商业上有些天赋,可以尽情施展,即使以商治国,又有何不可。 但被魏武一通话点醒,才知道自己想的实在是太短浅了。 “父皇,若是治商之策不能为正,只能为奇,那么如何才能正奇相辅呢?” 魏武坐回到桌案后面,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脸上的皱纹又深刻了一些。 “若朕知道如何正奇相辅,也不至于二十余年大魏仍未进入盛世了。” 隆庆听他老爹这么说,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才好。 灯花噼啪,父子俩沉默相对,都没有说话。 隆庆想的是,那些给他讲课的老师,都是名宿大儒,应该对治国之策有所了解。可是如果自己去学习那一套,跟老爹又有什么区别? 终究这九州之地,百姓过得困苦是实实在在的,而老爹的勤勤恳恳,也是半点不虚的。 为什么二十余年的励精图治,却换不来大魏的崛起呢? 魏武想的是,这些问题不仅仅是隆庆太子的问题,自己在治国理政上也有许多问题。 这些问题在臣子那里都能够得到很好的解答,但是依策治理后,效果仍然是没什么大的差别,以至于二十余年过去,大魏没什么起色。 以前他也常常被这个问题所困扰,想要找出破局的方法,但是苦于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选。 但是现在魏武觉得自己看到了一个希望,那就是现任南阳郡守秦朗。 这个年轻人有丰富的治政经验,不但有奇,而且有正。 单看他在南阳这一年多来的作为,就可以判定他是有着一整套治国之策的,并不是瞎胡说。 南阳能从一片荒芜迅速发展起来,且不靠朝廷一文资助,硬生生超越多年的州府,成为魏国最有口碑的城市,绝对不仅仅是靠经商。 魏武有心把秦朗从南阳调到京城来任职,但是时间还是太短了,刚刚从武陵升迁到南阳才一年多,再次升迁太过迅速。 这样快速升迁的话,既不利于秦朗本人,也不利于朝廷。 魏武有心把隆庆再派到秦朗身边,但是由于上一次在武陵的经历,让他有些犹豫不决。 最终他还是决定让秦朗来担任隆庆的老师,如果不是他身为皇帝事务繁忙,他自己也想去跟秦朗学一学。 但是这一次不能再任由隆庆胡闹,培养太子这个任务,要明确的交给秦朗。 第二百三十一章 农桑之秘 “朕这么晚找你来,主要还是农桑一事。” 魏武皱起眉头,把刚刚批阅的奏折挑出一个,递给隆庆说道:“襄阳府竟然全府得粮不及南阳一地,是什么原因?” 隆庆知道魏武这么问,肯定不是简单的问题,他试着根据以往对襄阳府的了解去分析。 襄阳府下治八郡,七郡之地得粮数竟然不及南阳一郡,实在是令隆庆也相当震惊。 “父皇,如果儿臣没有记错的话襄阳府去岁得粮一百万石。这么说来,难道南阳一郡就能得粮一百万石?” 魏武点点头:“没错,你也去过南阳,那里种得最多的不是粮食,而是棕榈树。秦朗郡下五县,有多少地方种粮,可以得粮如此之多?” 隆庆道:“我在南阳时,雉县是产粮县,但一县之地,怎么也不可能超过一州之地啊。除去郡治,就算四县全都种粮,每个县也要得粮二十余万石。” 隆庆摇了摇头:“就算主南阳气候炎热,水稻可以一年三熟,但是也不可能产粮这么多吧?” 魏武敲了敲桌子:“朕查看了其他州府的得粮数,与襄阳差不多,这说明秦朗有独特的手段,你看同样是做为一地之主,你接手的是秦朗已经发展起来的武陵,可曾知道他在武陵能盖起八个常平仓的原因?” 隆庆有些尴尬,因为他在武陵真没有干涉过农桑,还是按照秦朗原来定下的政策在执行,百姓们自发的种植作物,吃不了的就拿出来售卖。 但是隆庆的注意力并不在粮食上,因为粮食本来就缺,武陵能维持八个常平仓已属不易,没有精力再去追求更高的产量。 他的发展重心全在新奇的玩意上,由于粮食不用操心,所以根本就没管这些。 现在听到魏武提起话头,不由得额头冒汗,老老实实回答:“儿臣不知。” 魏武道:“那就说明秦朗不仅仅是在商业上,即使在农桑上,也有独道之处,甚至是前无古人。” “你速速动身去一趟南阳,把南阳产粮量如此高的原因找出来!” 隆庆连声应是。 …… 南阳郡,秦朗结束了一天的忙碌,终于可以有点自己的时间一展才华了。 只见他娴熟地把鸡翅一字排开,刷上棕榈油,然后放在炭火上慢烤,偶尔撒一点芝麻和胡椒,很遗憾他还没找到辣椒和孜然,少了这两种调料,烧烤简直就少了灵魂一样。 烘烤着的鸡翅冒出大颗大颗的油脂,滴落到炭火上激起一阵白烟。秦朗把鸡翅翻了一个面,正准备取点酒来,就接到勤务的报告。 “老爷,门外有故人来访。” 秦朗心想谁这么有口头福,鸡翅刚烤好还没来得及吃就有人上门,于是起身相迎。 只见隆庆正在门外站着东张西望,秦朗大喜过望:“大舅哥,你什么时候来的?我媳妇呢?” 隆庆一见秦朗就说道:“快去弄点吃的吧,快要饿死了。” 秦朗把隆庆让到屋里,笑道:“你可是真有口头福,这鸡翅才刚烤好,你就来了,尝尝吧,我的手艺。” 隆庆一向知道秦朗的厨艺十分了得,也不推辞。就直接伸手抓过鸡翅大嚼起来。 秦朗见隆庆一脸风尘仆仆的样子,有些疑惑道:“你怎么这么有空到我这里来?莫非是有什么事情犯难?” 隆庆也不回答他,一个劲儿的吃鸡翅膀,当他把最后一根骨头吐掉,才说道:“这次来是要向你请教种田的事情。” 秦朗端起酒壶给隆庆倒了一碗酒:“不着急,你边喝边讲。” 隆庆笑咪咪的端起酒碗,痛快的一饮而尽:“还是你这里的酒味道好啊,醇而不杂,辛而不辣,好酒。” 秦朗得意地一扬头:“接着说种田的事情。” 隆庆道:“最近父皇在批阅奏折时发现,你来了南阳之后,南阳的农桑迅速增长,已经达到了年产一百万石的规模,这对于一个郡来说非同小可,秦朗,你也知道,我大魏并不富有,各州府产粮都不多。” “最多的北海郡辖七县之地,又是平原无山,年终得粮才四十万石,但这已经是我大魏产粮最多的郡了。” “因此父皇叫我来请教你,务必学到你的农桑之秘,以实大魏百姓之腹。” 秦朗想了想道:“这有什么,明天我带你去地里走一圈,不就什么都明白了吗?” “我记得在搞测土配方的时候,你也在南阳啊,怎么你都不记得了吗?” 隆庆的脸立刻红了,他那个时候一心想着商业的事情,从来没有站在一个为君者的角度去考虑过问题,而忽视了农桑。 但是他找不到借口,只好尴尬笑了笑,不过他很快就清除了负面情绪,高兴地举起酒杯说道:“咱们哥俩好久不见,来,今日不醉不归。” 宾主尽欢,各自归榻。 然而后半夜隆庆开始上吐下泻,秦朗这才想起他没吃药,于是连忙给他找了药片吃下去,症状立刻缓解了。 “秦朗,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今天晚上吃的鸡翅膀不够新鲜?还有你给我吃的这种小白片是什么东西?” 秦朗叹了口气,把南阳有毒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跟隆庆说了一遍。 “我现在也很发愁,因为这个南阳的生产总值已经在刷刷的往下掉了,已经快要停滞了。” 隆庆这才知道南阳最近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 “那咱们还是别在南阳了吧,这个东西到底有没有害处,会不会有余毒未清?” 秦朗还真忽视了这件事情,毕竟隆庆跟其他人不一样,不是什么可有可无的人物,这可是大魏将来的君主,万一被毒死或者毒成个半身不遂,那自己都是极大的罪过。 于是秦朗想了想说道:“那这样吧,反正你也是奉了陛下的命令,不如咱们往北边去,随便找一个产量不高的县,我现场把种植方法讲给他们听,你看怎么样?” 隆庆连连点头:“如此最好,如此最好。” 于是第二天,两个人就骑上快马,离开了南阳,往北而去。 第二百三十二章 增产实验 南阳往北就是襄阳,过了襄阳是东平府的濮阳郡,郡下也是四县,大小跟南阳规模差不多,但是气候要比南阳稍低几度。 此时五月,正是种植晚稻的好时机,听说太子殿下驾到,濮阳郡全体出迎。 濮阳小城不大,远远可以看见低矮的土城墙,还有城墙四角的城楼。 濮阳县令连夜用黄土垫了道,又洒了清水,路面微微湿润而不起灰尘,县衙从上到下一共六人列队出迎。 看见太子仪仗,濮阳县令曾平就连忙跪地叩拜:“臣濮阳县令曾平,拜见太子殿下。” 因为要给隆庆讲解如何增产,就必须有一块实地可以操作,现在南阳所有的土地全部搞过一遍了,已经没法再搞,所以只有出来随便找一个县进行实地讲解。 而这样的话就需要地方官员的配合,所以隆庆这一次没有隐瞒身份,直接摆出了太子仪仗,提前一天通知了濮阳县,让他们进行准备。 濮阳县令从来没想到有一天太子殿下居然会来到自己这个地方,既兴奋又惶恐,生怕有招待不周的地方惹得太子殿下不满意。 但是又为这个能亲近太子的机会而高兴,曾平也是四五十岁的人了,好不容易熬到了县令的位置,没想到还能遇到这种人生难得的机遇。 虽然跪在尘埃之中,曾平还是激动得浑身发抖。 隆平倒是没有注意到这些,他是一个很直接的人,做什么事情都不太喜欢弯弯绕绕,既然定下到濮阳来搞试验,那就直接找地方试验就行了。 不得不说,隆庆本来还是很讲这些礼仪的,至少魏武给他找的几个老师,都对他进行过这方面的强化教育,因为官场这一套太子必须得明白,还得熟悉,最好能成为此中高手。 但是隆庆对这些一向不太感兴趣,魏武因为这件事情没少跟他发脾气,直到魏武微服私访武陵,发现了秦朗这块美玉,才让隆庆跟着秦朗多学学。 隆庆的变化正是从南阳锻炼时开始的,因为当初的南阳筚路篮缕,一切都得白手起家,大家就不那么拘俗礼,讲客套,从来都是有话直说。 孰不知这样反而正对了隆庆的性子,他本来也不是那种弯弯绕的人,本就喜欢直来直去,在南阳的那一段时间,就变得更加务实了。 所以隆庆到了濮阳,就一心想着去搞试验,至于什么接风宴,什么仪式,什么陈情之类的,就不耐烦听了。 但是濮阳县令曾平不知道啊,他可是蹲了五十来年的官场,这一套东西已经熟极而流了。 从接到消息的那一刻开始,他就疯狂的运转大脑,思考如何迎接这位魏国未来的君主,以期给他留下一个好印象。 所以他对于今天的迎接是有一个流程安排的。从在城外接到太子的那一刻开始,就算是到了他曾平的主场,接下来就要看他的表现。 接到太子后走哪一条路,看什么东西,介绍什么情况,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让太子看到的东西既要体现出曾平治理濮阳的成绩,体现出这个成绩的来之不易,从而侧面凸显出曾平的能力和水平,又要把一些不足展示给太子,让太子知道濮阳还需要朝廷的帮助,最好是多给点银子。 然后展示出来的这些不足还应该是凭濮阳一个县很难自己弥补的,这就免去了曾平做为主官的责任,反而衬托出他的实在,不惜把破败的一面呈现给太子。 当这些流程走完,就到了中午就餐的时间,在哪里吃,吃什么,一个桌上坐多少人,谁有资格坐,谁去旁边那一桌,都是有着详尽安排的。 所以当曾平喜孜孜地引导着太子往他安排好的路线上走去的时候,没想到太子竟然不管不顾,径直拨马往城东的方向去了。 曾平看着太子一行人绝尘而去,脸色变得无比难看,自己的一番精心准备成了媚眼抛给瞎子,人家连看都不看。 但是曾平也知道太子这次到濮阳来是要“治理农桑”,曾平表面上没说什么,但是心里是极为不屑的。 太子自小养在深宫,可谓不识五谷,不事农稼,却跑到濮阳来“治理农桑”,说得难听一点,一个二十多岁的屁大小子,懂个球的农桑? 但是人家是太子,说来“治理农桑”,那就得来治理,曾平也只好由着太子殿下。 曾平身边的县尉说道:“老大人,太子他们……这是往哪里去了?” 站在曾平另一侧的县丞说道:“太子嘛,大概是心急,直接去柳怀乡了,我记得昨天回报的时候,咱们县里报的地点是柳怀乡。” 曾平勉强笑笑:“太子这是忧心国事,真是明君风采,既然殿下心忧如焚,咱们也要紧跟在太子身边嘛。” 大家连忙点头称是。 县尉道:“老大人,那咱们定下来的行程……” 曾平一甩袖子,直接去旁边骑马去了。 县丞摸了摸胡子说道:“还行什么程,走吧,如果去晚了,搞不好还要挨骂呢。” 于是一行人骑马的骑马,乘车的乘车,大家也都纷纷赶往柳怀乡去了。 柳怀乡在濮阳的东边,是濮阳比较肥沃的地块,相对其他几个乡来说,每年产粮算是上等足足有一石之多。 由于气候温暖,濮阳跟南阳相比也差不多,所以一年三季稻是没有问题的,现在五月中,正是种晚稻之时。 柳怀乡地势属于平原微丘,为了产量,大多数地都改成了水田,为此濮阳投入了三年的时间,也投入了大笔的金银。 旱田改水田,打了不少的水井,无法打井的地方,就排渠引水,濮阳地势东高西低,有一江四河在境内流过,算是水系比较发达的县。 其中在柳怀乡的最东侧是柳江,由南向北而流,从柳江分流出来的四条河都是自东向西,横贯濮阳县境内。 因此柳怀乡依靠四河建起了六道南北向的灌渠引水,为旱改水田提供帮助。 第二百三十三章 测土配方 濮阳县令曾平把实验地安排在柳怀乡是有自己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太子殿下看到自家的成绩。 不得不说他这么做的确是有效果,一路上隆庆看到一条条青石条砌成的水渠,也不由得赞叹道:“这曾平治理地方的干劲还是有的,与其他县相比,也算是一个能吏。” 可惜曾平没在隆庆身边,没听到太子殿下对他的这句赞许,否则一定高兴得合不拢嘴。 秦朗与隆庆并排骑马,他看着纵横在田间的水渠点头道:“这么大的工程,的确是需要沉下心来,算是个能吏。” 柳怀的乡老也是一早就出来迎接,站在田间地头已经等了一个早晨了,这时候看到疾驰而来的骑士和一队队的士兵,高高的纛旗迎风招展,就忍不住害怕。 隆庆并没有急于上前,而是下了马,命令队伍都到宽敞的树下喂马休息,他和秦朗站在原地等曾平等人到来。 曾平也是一路紧追,很快来到了柳怀,看见太子殿下跟另外一个人站在一起有说有笑,老远就下了马,小跑来到隆庆面前,扑通一跪说道:“殿下,臣曾平来迟,望殿下恕罪。” 隆庆这一路上走来,看到柳怀乡的水渠修得很好,心情也高兴,对曾平说道:“免礼平身,不需要那么客套。” “这一次我跟……秦大人来此,也许会停留几天,这几天一切行程都听秦大人安排。”说着往秦朗一指。 秦朗就穿着平常的一件灰色袍子,没穿官服也没配印绶,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太子殿下都如此客气,全听秦大人安排,那么曾平立刻就摆正了自己的位置。 “哎呀,原来是秦大人,真是幸会幸会,下官一定听从秦大人安排。” 秦朗连忙向曾平做了个揖:“久仰曾大人为官务实,今日一见这柳怀乡的水渠,真是费了不少心力,殿下也是极为欣慰。” 曾平立刻对这位“秦大人”起了好感,看人家这两句话说的,句句说在了刀刃上,自己辛辛苦苦安排到柳怀乡为的是什么?不就是图太子殿下的夸奖吗? 有了秦大人这两句话,必然给太子殿下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啊。 心里这样想着,曾平嘴里就更加谦逊,不由得跟秦朗一见如故。 “秦大人跟太子殿下有什么需要,尽请安排,下官能做到的一定尽力做到,做不到的也要尽力做到。” 秦朗当下也不客气,直接让曾平把乡老们都领过来,先见过隆庆这位太子,把这次实验的目的说清楚再安排也不迟。 于是一堆乡老被引领了过来。 说是乡老,也并不全是土老财,古人为官致仕之后,都会返乡。 而古代邦国大部分领地中都是乡野,这些致仕的官员回乡之后,就是乡老,他们虽然退出了朝堂,但在朝堂中经营多年,仍然有着远超常人的关系网和影响力。 所以回乡之后,他们就成了这个乡土实际上的掌权者,有的连地方县令都惹不起,甚至都不把郡守放在眼里。 这样的乡老,当官的不但不敢轻视,反而得巴结着来,因为收粮纳税,还全指望着这些乡老动员乡邻呢。 这柳怀乡倒是没有致仕的官员,只有一个落第秀才,多年屡试不中,心灰意冷之下回到家乡教书。 这几个乡老已经在这里等了一个早晨了,此时曾平把这些人引至隆庆面前,先是大礼参拜,然后由曾平向隆庆一一介绍几个乡老的身份。 等曾平介绍完毕之后,秦朗就切入了正题。 “各位,这次太子殿下到咱们柳怀乡做农桑改良的实验,就是为了提高产量。” 秦朗的话还没有说完,乡老中那个秀才就打断了秦朗的话:“这位大人,请恕在下无礼,请问大人可知道我柳怀乡一年得粮多少吗?” 秦朗自然是知道的,因为在来之前,曾平就定下了实验地点,就是柳怀乡,并且把柳怀乡历年的产量都报给了隆庆,所以秦朗再清楚不过。 秀才抛出这个问题,显然也不是真的要秦朗回答,而是一种打开话题的方式,以便引出下文。 所以他自问自答道:“我柳怀乡一年产粮五千石!” 他伸手一指远处纵横交织的田梗说道:“因为有了这些水渠,我柳怀乡一年可种三季稻,产粮可达五千石,濮阳县共有七个乡,一年得粮就有三四万石之多,在东平府可是数一数二的。” “就算放在咱大魏,那也是极为稀有,这等产量,请问大人还怎么提高?” 秀才的这一番话有理的据,特别是数字无比准确,如果没有准备的人被他这么一问,还真是回答不上来。 跟秀才一起来的乡老开始时见秀才站出来打断秦朗的话,也是捏了一把汗,不过听秀才把话说完,也都觉得秀才说得很对。 这么肥沃的土地,一年三季的种植,农夫从早忙到晚,一年到头得不到歇息,插秧割稻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已经做到极致了。 他们也不相信,这个看起来年纪轻轻的秦大人,就能把产量再提高。 年产五千石的产量,有几十石的波动都不算提升,搞一次实验,是要拿这一季的收成做赌注的,一旦实验失败,岂不是增产不成,反而减产。 所以乡老们心里都不大赞成,希望举例事实来说明,打消太子殿下这个念头。 但是隆庆却在一旁拍手道:“说得好!如果柳怀乡是个土地贫瘠,产量不高的地方,我倒是还要考虑要不要换个地方,但是既然你们自己提出,这块地的产量已经达到了极致,无再增量的可能,那才有实验的意义。” 秦朗向秀才一摊手,意思是你看太子殿下非要这么干,我有什么办法。 秀才见自己劝说不成,也就不再坚持,毕竟坚持也没有什么意义,只能让事实来说话,用事实来证明这些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 秦朗看到大家再没有意见,于是开始布置工作:“要提高产量,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测土配方。” 第二百三十四章 丰产的第一步 几位乡老和曾平面面相觑,“配方”倒是听说过,但是“测土配方”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秦朗看了看隆庆,问道:“你打算用多大的地方做这个实验?” 他的意思很简单,做实验用的地方越小,就越好搞,如果为了观察实验效果,最好还要保留一部分土地作为对照组。 其实隆庆是很信得过秦朗的,这次来也是抱着学习的目的,而不是心怀质疑。 所以当秦朗问起时,便回答道:“这个乡本来也没有多大,就按一半来吧。” 一旁的曾平听了也是吁了一口气,他是真的担心太子在这里瞎搞乱搞。毕竟花费了人力物力开拓出来的水渠能够很好的为水田源源不断的供水。 现在柳怀乡的粮食产量能达到五千石,已经是极致了,想要再提高产量,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曾平内心希望这个什么配方实验最好是越小越好,以免破坏了柳怀乡现在的产量。 秦朗点点头:“那就柳怀乡的一半田地做实验。” 隆庆更正道:“不是柳怀乡的一半,是濮阳县所有乡的一半。” 在隆庆看来,柳怀乡即使有一半的土地做对比,这些人也未必心服口服,濮阳县一共七个乡,七个乡全都分割出一半的田地进行测土配方,那得出结果之后,才是真的铁证如山。 所以要搞就搞大一点,就算实验真的失败了,也只影响了濮阳半个县的产量。 他对曾平说道:“既然要做对比,就要有多组对比,才能看到真实的效果。你派人把其他乡的乡老和精通农稼的人全都找来,有什么问题可以当场问。” 曾平虽然内心有些不情愿,也只好按隆庆说的照办,包括柳怀乡几个乡老也商量了一下,派人回去把乡里面最精通稼穑的农人都找来,让大家一起看着。 在等待的期间,秦朗叫濮阳县的人去准备草木灰、醋、木桩和红布条,不需要太多,草木灰一车,食醋一坛,木桩一堆,红布一匹。 濮阳县不大,几个乡距离也很近,等了一个时辰后,七个乡的乡老和精通农稼的农人全都来了,黑压压一大片。 由于其他六个乡纯属观摩学习,不需要操作,能够亲手操作的全是来自柳怀乡的农人。 秦朗叫人把木桩和裁成长条的红布发给这些人:“记住,在咱们要实验的土地上掺草木灰,每隔二百步取一个点,然后把这根木桩插入土中,系上红布,标明号码,比如一二三四五六七什么的。” “在插入木桩的地方,你们把土细细打碎,用水拌匀,先加入醋,如果加入醋后不起泡,就取与土等量的草木灰倒入其中,再加醋测试,如果不起泡,就重新掺草木灰,记住掺的份数,起泡为止。” 其实这第一步也是很简单,就是要确定土壤的酸碱度,因为农作物对酸碱度的需求不同,有的作物喜欢偏酸的环境,有的作物喜欢偏碱的环境。 作为水稻来说,最适宜的环境是稍稍偏酸,大概在6.0-7.5之间,属于中性偏酸一点。 所以秦朗叫他们做的第一步,就是确定本地土壤的酸碱程度,以便于后期对酸碱度进行调整。 这些农人不知道又是木桩又是红布是什么意思,还以为类似于看风水点穴一样,钉一根木桩洒点水就能改变整片土地呢。 虽然看起来这种类似仪式的做法有些神神叨叨,但农人们偏偏就信这个,一脸虔诚地认真去做了。 测土的步骤很快,每隔二百步都插入了一根拴着红布的木桩,看起来的确有几分神秘的味道。 农人们也都做得很认真,每天在土里刨食,这些农活做起来再顺畅不过,很快,就有一个农人在掺取了三份草木灰后,加醋出现了泡沫,于是他身边的衙役就在木桩的红布条上写下一个“三”,意味着这里的土壤掺了三份草木灰。 很快,这些农人陆陆续续记下了测出来的土壤酸碱度,回来向秦朗禀告。 “禀报大人,都弄完哩,红布上写好了。” 秦朗对隆庆道:“这便是第一步,测土,主要是看土壤的酸碱程度跟庄稼合不合适,如果太酸了,水稻就分蘖晚,粒数少,空壳多,产量很低。” “反之,如果太碱了,水稻就会出现死苗、黄叶子、不吃肥等情况,产量一样很低。” “所以才要调整土壤的酸碱程度,调整到既不酸,也不碱,刚刚好,这样水稻才会长得好。” 隆庆还真是第一次注意到种庄稼土壤居然也可以调整:“原来如此,那么柳怀乡原本的产量就很高,是不是因为这里的土壤刚好既不偏酸,也不偏碱?” 秦朗赞许地点点头:“没错,这里的土地应该是酸碱度比较适中的。” 隆庆有些不解:“那咱们现在又加草木灰,又加醋的,不是反而对原本的土壤产生了破坏吗?” 秦朗解释道:“虽然柳怀的土地酸碱度适中,但大魏其他县乡的土地,未必都能像柳怀乡一样,土壤的酸碱度恰到好处,而且也不知道到底是偏酸还是偏碱,如果要让大魏全国的粮食产量翻番的话,就需要进行测土和相对应的配方。” “偏酸性的土壤,就要大量的草木灰进行拌和,而偏碱性的,就需要掺松针土,想要高产,改良土壤这一步是必须要做到的。” 隆庆听了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把秦朗说的话深深记在了心里,同时他也更好奇,为什么秦朗跟他年纪差不多,但是却知道这么多旁人不知道的道理呢? 就连以丰产着称的柳怀乡,这些在土地上耕作了大半辈子的农人都不知道的事情,这小子怎么就知道? 随着越来越多农人完成了测土,农人们都回到了秦朗面前。 秦朗问道:“有没有倒入两份以上的醋才起泡的土壤?” 农人们纷纷摇头。 秦朗估计严重的盐碱地应该不会有,毕竟柳怀乡是丰产区,整个濮阳县水系比较发达,即使有盐碱地,长期水系沼泽浸泡也会渐渐形成偏酸性的土壤。 第二百三十五章 高产之秘 “没有就算了,但是其他乡也许会有,你们记住!凡是倒入两份以上的醋才起泡的,六份土兑一份松针土,兑两份等量的厩肥。” 那些在一旁观摩学习的农人纷纷表示记了下来。 接着秦朗开始了改良土壤的第二步:配方。 最基本的配方是改良酸碱程度,在此基础上要增加肥量,尤其是植物所需的氮肥。 测土可以公开演示,是因为针对土壤的酸碱程度如何改良掌握在自己手里,就算别人看去了也不怕。 但是第二步进行配方的时候,就涉及到了肥料的利用,一个是最基本的农家肥,还有一个就是增产利器,化肥。 化肥并不是凭空产生的,两样需要从现有物质中提取,但是提炼的步骤太过复杂,条件也太过于苛刻,以现在魏国的环境,很难制造。 但是秦朗是可以利用现有的简陋手段制造出氮肥的,虽然产量不高,却足够大魏各个县乡自造自用的。 这一步倒是不宜公开宣讲,所以他只讲了农家肥的使用。 农家肥包括很多种,例如堆肥、泥肥、绿肥、草木灰、厩肥等。 这些肥料现在的农人也在使用,不需要秦朗特别说明,只要告诉他们给土地施放底肥就行了。 不过除了这些农家肥之外,秦朗还有另外一招,叫做蟹田。 因为是水稻,在种植期田间始终是有水的,所以在田地里施放蟹苗也是增加肥力的一种措施。 测土这一番折腾下来,就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秦朗和隆庆都嫌麻烦,不肯跟随曾平回濮阳县用餐,就让住在附近的农人蒸一些馒头,随便填饱肚子。 隆庆对秦朗笑道:“可惜这里没有炸鸡薯条,不然的话午餐很容易就解决了。” 曾平在一旁听到,立刻吩咐身边跟着的吏员:“去,马上回县城里,到天香楼买四份炸鸡,这个……” 他转过来问隆庆:“殿下,您刚刚说的‘树条’又是什么食物?” 隆庆哈哈大笑,连忙摆手阻止吏员:“不必去了,我只是随口一说而已,中午随便吃一点就行了,重要的是把测土配方的环节搞明白,记清楚。” 他严肃地说道:“秦大人可是我专门请来的,目的不仅仅是教你们怎么提高产量,更重要的是我要通过这次实验,学习秦大人的农桑秘术,你们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曾平听隆庆如此说,才知道这位秦大人的厉害,急忙说道:“请殿下放心,臣定当用心学习,仔细演示,不敢出半点错漏!” 隆庆无意给这个县令施加太多压力,微笑示意嘉许。 很快午餐就送来了,蒸好的白面馒头配以咸菜和盐鸭蛋,这已经是农人能拿出来最好的东西了。 吃惯了炸鸡薯条的秦朗很高兴能换换口味,隆庆在宫里也并不总是大鱼大肉,所以虽然这午餐简单,大家吃得也很香甜。 吃过午饭之后,秦朗告诉柳怀乡的农人。 “你们从今天开始,就往田里掺肥,有养牛马猪鸡的,就取厩肥,没有的去挖泥塘,泥塘也没的就堆粪,以半个月为限,半个月后,我要检查每一家准备好的肥料,谁准备得又多又好,就赏十两银子。” “什么?大人说准备肥料还赏银子?这不会是真的吧?”农人们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做什么美梦呢?准备肥料又多又好才有赏,你以为所有人都有吗?”另一个农人反驳。 不过他们的语气里都充满了开心快活,毕竟一年的产粮全收归自有,然后全部卖出去,也换不来十两银子。 秦朗笑笑,用十两银子来调动一下大家的积极性,算是一个小插曲吧,大头还在后面。 宣布完堆肥的事情,秦朗就对隆庆说道:“太子殿下,接下来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就要做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了,这件事情可不宜公开。” 隆庆立刻知道这是真正的戏肉到了,南阳的高产之秘也许就在这里。 他当即表示:“秦大人尽管安排,我都听秦大人的。” 于是秦朗对曾平说道:“曾县令,麻烦你在这柳怀乡找一个合适的农家,我和太子殿下要住在这里一段时间了。” 曾平犹豫了一下:“秦大人,住在农家好么?不如到濮阳县城去住吧,相对来说条件好一点。” 秦朗坚定的摇了摇头。 接下来要使用土法制造氮肥,是非常关键的工艺和手段,必须把每一个步骤都完整呈现出来,隆庆才能记住和学会。 曾平有些为难,柳怀乡再怎么好,毕竟是乡下,农人家里的房子都是土坯草苫,一阵大风都能把房顶掀翻,让殿下住这种地方,这位秦大人还真是敢想。 可是他又不好直接否定秦朗的安排,只好婉转说道:“不如秦大人和殿下去乡老的家中挑选一户合适的房子住下吧,毕竟条件要好一点。” 柳怀乡的乡老们怎么可能会放过这个巴结太子殿下的机会,纷纷要求太子殿下去他们那里借宿。 秦朗无所谓,住在哪里都差不多。 乡老们恨不得把隆庆太子分成六份,每个人都请回去一份。 隆庆挑了那个屡试不中的秀才宋贤,决定去宋府借宿。 宋贤高兴得满脸皱纹都开花了,一个劲儿的请隆庆现在就过去。 “请太子殿下放心!这些农人都是稳稳当当的庄稼把式,断断误不了事的,现在木桩子钉完了,下一步就是积肥了嘛。” “不是我老宋说大话,要说积肥我们柳怀乡可是个个都有绝活。否则凭什么我们乡每年收粮都能达到五千石呀。” “要是殿下实在不放心,下午老宋领着殿下挨家挨户的看还不行吗?” 秦朗拉住曾平问道:“曾县令,濮阳县可有煤矿吗?” 煤石又被称为烟石,虽然可以燃烧,但是烟气较重,而且烟中有毒,所以尽管有煤矿,却没人开采,觉得这种石头远远不如木柴烧起来清洁。 曾平想了一下:“煤石倒是有,不过因为没有开采过,也不知道有多少,算不算得上矿。” 第二百三十六章 煤石 秦朗想了一下说道:“没关系,咱们去看看再说,就算不成矿也没关系,只要够这七个乡的量就行了。” 曾平听得糊里糊涂,不知道秦朗所说的“量”到底有多大。 隆庆听说秦朗要去寻煤石,当即表示要一起去,于是由曾平带领,隆庆和秦朗随后,宋贤等乡老紧随其后。 整个濮阳都归属于平原微丘的地形,煤石所在的地方,恰好地势起伏,已经有了山丘。 在一处开阔的山嘴处,曾平停下了脚步,指着山嘴裸露出的灰黑色石头说道:“殿下、秦大人,这就是煤石,有些需要砸开才能用来燃烧,但是剩下不能烧的石头较多。” “因为这些煤石算不得上等,再加上家家户户都有柴烧,所以很少有人拣这个回去烧的。” 秦朗问曾平道:“是不是烧起来的时候烟气很大?” 曾平连连点头道:“秦大人果然对此物甚是了解,说得没错,这种煤石烧起来烟气很大,又很呛,所以乡里没有人开采,不知道这里的煤石到底有多少。” 秦朗指了指左侧的山嘴说道:“就从这里开挖,今天下午就开始,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现在秦朗属于这次实验的总指挥,所以他一开口,曾平立刻就安排各乡抽调人手,取镐的取镐,拿锤的担筐的,都纷纷向山嘴这里赶来。 很快山嘴这里就聚集了大批的农人,抡起铁锤铁镐,叮叮当当的开凿起来。 这里的煤石比较丰富,露天的部分就有很多,直接用镐刨过去,一会就装满了一筐。 灰黑色的煤石很快就堆成了一堆小山,由于缺少工具,煤石堆到一人高的时候,就很难继续堆高了。 秦朗对隆庆说道:“农稼之秘有三,曰氮、曰磷、曰钾,有此三种,在柳怀乡原本产粮的基础上,可以提升三倍。” 隆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在五千石的基础上提升三倍?那……那岂不是一万五千石?” 濮阳县七个乡,提升三倍就是十万石, 曾平更是被这位秦大人的狂言吓得不敢接话,濮阳县兴修水利,老天爷又赏脸,风调雨顺,没有什么大灾大难,再加上农人勤奋,所以每年能得粮三四万石,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数字了。 但是这位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秦大人,张口就是提升三倍,曾平觉得这绝对是吹牛皮,而且也不怕把牛皮吹破。 地的肥力是有限的,无论再怎么堆肥也提升有限,什么厩肥泥肥的,这些办法农人们早就想过了,而且也在应用,甚至有的农人不辞辛苦,天还没亮就爬起来施肥,捉虫。 就算这样,能保证产量达到整个乡产粮五千石,已经很不错了。 现在这位秦大人居然就有胆子夸口提升三倍,那可不是一星半点,整整三倍,这不是欺君吗? 曾平根本不敢接话,就躺在宋贤的身后,尽量不让隆庆看到自己,否则隆庆追问一句能不能做到,曾平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秦朗点点头:“没错,三倍应无问题,如果能再选种、施药,还能再增三倍。” 曾平干脆就把头转到一旁去,不敢让人看见自己此时脸上的表情,那绝对是一幅无法掩饰的鄙夷。 六倍是多少?一个柳怀乡就能达到三万石的产量,追平濮阳县的产量,这不是夸口,已经是神话了。 但是隆庆并不觉得秦朗在吹牛,欣喜地说道:“那该如何去做?” 在一旁听着二人对话的乡老中,落第秀才宋贤,再也忍不住了,哼了一声道:“真是一派胡言!” 这个老秀才对隆庆施了一礼道:“殿下!万万不可听信此人的胡言乱语,此人满嘴谎言,绝不可信,必定是欺世盗名之辈,欺负殿下不懂农事,就信口开河。” “他说什么可以提升三倍,已经是狂妄之语了,现在又说还能再提升三倍,简直就是笑话,欺我老赵是三岁稚童吗?” 宋贤如此愤怒也是有原因的。 柳怀乡诸多乡老里面,宋贤算得上是资格最老,有些许资历,家族比较繁荣的。在柳怀乡,宋家基本就是主事之人。 而曾平为了搞政绩,用了三年时间在全县七乡修了不少水渠,将原本的旱田改为水田,这样便可以一年三季种稻,以提高粮食产量。 在这个过程中,出力最大的,就是宋贤了。 做为柳怀乡的话事人,宋贤跟曾平共同创造出了当前的局面,每当曾平提到濮阳县的粮食产量在东平府数一数二时,宋贤作为参与者,也觉得与有荣焉。 这不但是县令曾平的政绩,也是他宋贤虽屡试不中,但回到乡土依然能造福家乡的明证。 太子殿下到了柳怀乡,宋贤觉得自己就是“野有遗贤”的那个“贤”,朝廷取士的考试没有录取他,是非常没有眼光的,因为他帮助家乡农事就是明证。 但是他的这点小骄傲,被秦朗轻飘飘的左一句三倍,右一句三倍打得粉碎,这跟指着他的鼻子骂蠢货没什么两样了,所以宋贤怒了,倚仗着自己是乡老的身份,直接骂秦朗是奸佞小人。 “殿下,正是因为朝中有这样的奸佞小人,才会蒙蔽圣听,祸乱朝纲。” 宋贤觉得秦朗的能耐也就到此为止了,因为土地上的事情,他活了一大把年纪,见得多了。不仅是魏国,就算国力最强大的楚国、齐国,也都同样如此。 土地里农耕无非就是粮食、蔬菜。何时播种,施肥,何时捉虫,收割,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祖祖辈辈都是这样做过来的。 无非就是勤快一点,多上点肥,照顾得精细一点。 难道这位秦大人还能在土地里搞出花来?所以宋贤才敢当着隆庆的面直接斥骂秦朗。 隆庆其实也觉得秦朗说得太过于夸张,整整六倍的提升,谁敢信? 但是据他对秦朗的了解,又知道秦朗是从来不会夸大其辞的,而且这次出来,主要就是跟秦朗学习农稼之秘。 现在好不容易到了关键之处,甭管是真是假,总得试一试再说。 没想到宋贤就这么跳出来,直接向秦朗叫板。 第二百三十七章 打赌 秦朗瞟了一眼宋贤,没理他。接着对隆庆道:“第一种肥,名为氮肥,很难搞,不过有了这些煤石,就算是完成了一半。” 宋贤仍然觉得气愤难平,自己一大把年纪,好不容易做了点造福乡里的事情,正应该在地方志里记上一笔,魏武帝某年某月,乡老宋贤义助乡中建渠,宵衣旰食、夙夜不懈,终得渠成,时年大丰收。 但是没想到这位不知从哪里蹦出来的秦大人,为了在太子殿下面前显示自己的能耐,竟然随口胡说,什么蛋肥球肥的,还声称能提升三倍产量,岂不是显得他宋贤太过无能? 所以秦朗明明已经退让不予理会,可宋贤仍然是紧追不舍。 “黄口小儿!休得胡吹大气,老夫问你,可敢跟老夫打赌吗?” 秦朗也被他骂得十分不耐烦,本来念在他一把年纪,不想跟他争吵,免得几个月之后,稻子产量一出,怕这老家伙羞愧无地。 但是既然这老头一副紧咬不放的样子,不让他长长记性不行啊。 于是秦朗故意以退为进,把坑挖得深深的。 “这位乡老,姓宋是吧?”秦朗故意问道。 宋贤一翻白眼,一幅忠肝烈胆的模样,拍着胸口道:“没错,在下姓宋,最看不得你这种胡吹大气的人!” 秦朗以退为进道:“念在你年纪大,懂得又不多的份上,我不跟你一般见识,也不想跟你打这个赌,免得你输太惨脸上不好看。” 宋贤差点被气死,伸出颤抖的手指着秦朗道:“小子!老夫一定要跟你赌!” 秦朗再退一步:“算了吧,你在这柳怀乡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真输了的话,这一把年纪怕你承受不住打击。” 站在这里的有隆庆、秦朗,濮阳县令曾平,县尉县丞和文吏,剩下的都是各乡乡老,大概也有六七十人。 被秦朗这么当着众人的面拿话逼住,宋贤就算再不想赌,也只有赌了。 他气得胡子颤抖,冷冷一笑:“小子,赌注任你开,今天我宋贤定要拆穿你!” 秦朗环视了一圈众人,说道:“要么就不赌,要赌就赌大一点,怎么样?” 宋贤心里一紧,但羞刀难入鞘,还是咬牙紧跟:“老夫说了,赌注任你开!” 秦朗暗想,这可是你自找的,本来看他年纪大,还不想理他。没想到这老家伙蹬鼻子上脸,这要是不给他点教训,还不知道怎么嚣张呢。 于是秦朗说道:“今天聚在这里,是为了太子殿下提出的丰农之策,大家都是一心为公,赌金银的话太俗,赌田产的话伤身,总不能让你一把年纪了没地方养老。” 本来隆庆看到两个人越说越僵,还想阻止来着,但是听秦朗这样说,既不赌钱财又不赌田产,想必也无伤大雅,于是就在一旁静静旁观。 宋贤听秦朗这样说,也更加笃定,心想我都一把年纪了,你还能把我怎么样?于是一心要赌。 秦朗看了看周围其他乡来的乡老,问道:“小子不才,把这话再重复一遍,只要按我说的做,水稻产量必定是达到原来的三倍,还有没有不信的?大家可以一起来赌一把。” 他还生怕这些人不上套,再次重申:“不论信还是不信,都是一心为国,所以咱们不赌田产,也不赌钱财,但是这赌注挺大,怕你们不敢跟。” 这些乡老也不信能丰产三倍,因为他们本身就守着这块田,能产多少粮心里都有数。 只不过当着太子殿下的面不太好反对,只有宋贤一个忍不住跳出来做恶人罢了,现在听秦朗这么一说,都觉得赌一把必定能赢。 归根到底还是他们对土地的产量太有信心了,这些农人起早贪黑,真是一点都不吝惜力气,差不多整年的时间都耗在田里,能想的办法都想尽了。 他们不但挖井开渠,类似秦朗所说的肥也上了不少,不但有粪肥,还有泥肥、厩肥。锄草捉虫,更是一点都不敢懈怠。 再加上这两年老天爷照顾,没有狂风暴雨,也没有旱灾蝗灾,这才使产量达到一个顶点,每乡年终收粮五千石! 所以这些乡老包括县令县丞,其实都是不相信秦朗之言的。 如果秦朗说,能在原本产量的基础上,提升两成,这个他们会信。 如果说在原本产量基础上,提升五成,也有可能。 再加上什么测土的措施,又加什么配方,精心侍弄之下,能提升七成,已经是侥天之幸了。 这种情况下,就算秦朗赖三成,硬说成丰产一倍,大家也都能认。 但是现在秦朗就公开重申了一遍,还是原来的土地,还是原来的稻种,就是用了肥之后,就能丰产三倍,大家是真的不信。 现在秦朗又公开说不赌钱财也不赌田产,但是赌注还挺大,大家一合计,又不输钱,又不输地,就跟他赌一把又能怎么样?大不了占占口头便宜嘛。 于是纷纷表示要跟秦朗赌一把,问赌注是什么。 秦朗笑笑:“很简单,如果我赢了,从今以后,只要我站在濮阳这片土地上,各位乡老、各位大人见了我,脸上必须要带着笑,不许停,说话也得笑着说。” 大家一听,都觉得这实在是太简单了,就是笑一笑罢了,算不得什么,况且这小子就算赢了,也未必天天在濮阳呆着,就算他天天在这呆着,不见他不就行了吗。 但是秦朗话没说完,还有第二个赌注:“刚才说的只是第一条,还有第二条。如果我赢了,只要我站在濮阳这片土地上,各位乡老、各位大人的家必须对我敞开,我想住在谁家就住谁家,想住多长时间就住多长时间。” 这些乡老还有县里的官员觉得也不算什么,眼见着这小子跟太子的关系匪浅,就算没有这个赌注,来到了县里,那也是尽情招待,住几天算得了什么。 秦朗微微一笑:“当然,如果是在下输了,各位乡老、各位大人到了我的家里,那必定也是天天笑脸相迎,想住到什么时候就住到什么时候。而且,不管什么时候从我家里走了,必定奉上五千两路费。” 第二百三十八章 两份赌约 曾平道:“赌注算上我一个,说实话我也是不太信能丰产三倍的。” 有了县令的带头,县丞县尉,包括县里的文吏都参与进来了,大家不图别的,就图那五千两路费啊。 秦朗郑重地对众人说道:“虽然不赌银钱,但是赌注可是庄严神圣的,这一赌,可就是一辈子,大家可想好了,搭上后半生值不值得。” “怎么样老先生,敢不敢赌?” 宋贤目光闪动,心想这小子开出了一个让人不忍拒绝的条件啊,他一个人对赌濮阳县这几十号人,如果大家去这小子家里呆两天,临走就能拿走几十万啊。 他咳了咳说道:“小子,莫说大话,你要是想赌,咱们就立下字据!” 秦朗一听,有了字据那就更好了。 于是大家拿出笔墨纸砚,由县里的文吏执笔,写了几十份赌约,秦朗轮流给他们签字。 收起了自己的那份赌约后,秦朗心情十分好,对隆庆说道:“太子殿下,你不想赌一把?” 众人都愕然,都在想这小子到底什么来头,连太子也想拉起来赌? 曾平暗想,这小子敢跟太子赌,是不要命了吗?太子住在宫里头,莫非他还想进宫里住? 还得天天对着他笑,将来要是太子登基,成了魏国新皇,难不成也天天对着他笑,这是寿星老长吊,嫌命长了吧。 隆庆也笑道:“也是这个赌注吗?” 秦朗摇摇头:“不一样的。” 隆庆其实也不太相信能达到丰产三倍的效果,忍不住也想跟秦朗赌一把。 “那你说说赌注是什么。” 秦朗把刚才那份众人签字的赌约放在怀里揣好,接着说道:“肥利专营!” 隆庆政事上的才情一般,但对于“利”、“专营”等词十分敏感,立刻就反应过来秦朗要的是这上面的长久利益。 于是断然摇头:“如果制肥能使粮食增长三倍,恐怕就不是我能做得了主的了。” 他的言外之意很明显,真要是达到了这么恐怖的效果,到时候就是我老爹来找你了,肥利的事情我又怎么能插得上话呢? 秦朗知道隆庆说的是实情,他这个大舅哥能做多少主他还是心里有数的,之所以先喊一句高的,是为了真实报价的时候,显得不那么高。 “既然不能专营,那制肥的售肥里,应该有我的专利。” 这个专营,就是特许经营的意思,全魏国只许他独一份卖这个东西,其他人如果卖的话就是犯法。 隆庆说他做不了这个主,于是秦朗退了一步,表示别人制造肥料,售卖肥料,获得的收益里面应该有我一份,叫做专利。 隆庆一听也有道理,毕竟这个制肥的法子都是秦朗一个人搞出来的,然后大魏就这么平白无故拿过去,里面有一份收益实属正常。 而且隆庆觉得这个自己应该能够争取得来,就是魏皇会很容易接受这个观点,会倾向于赞同给秦朗专利。 秦朗见到隆庆意动,趁热打铁说道:“如果我输了,南阳的特产太子殿下可以挑一种生产工艺拿去。” 隆庆顿时意动了。 南阳的特产工艺,样样都是精品,能得到任意一样,这赌约都不亏。 “好!我赌了!不过专利一事,我不敢打保票,只能说尽力而为。”隆庆虽然有八成的把握,但还是不敢说死。 秦朗也不计较那么多,只要隆庆认账就行。于是提起笔,刷刷刷写下了赌约。 魏国的农耕,以秦朗的眼光看来,类似于先秦,还处于十分落后的水平。这些乡里种植的大多是黍,类似黄米,或者是稻,就是大米。 但是这两种作物的产量都不高,在秦朗的印象中,在施加化肥、杂交制作良种的前提下,北方种植的小麦,亩产一千多斤,而南方种植的稻米,亩产两千多斤。 现在魏国旱田里还没有普遍种粟和麦,黍是一种类似糜子的作物,产量不高,是百姓们十分重要的粮食作物。 柳怀乡约有三十来户,每户约有几十亩地,每亩种黍时得粮两石,折算过来,大概160多斤。这些粮并不多,所以县令曾平把各乡都改成了水田,然后种稻。 种稻之后,每亩得粮三石,折算过来,大概250斤左右。 全乡加起来,差不多五千多石,这个产量在魏国已经很高了。 但是秦朗表示这还不够看,在化肥、农药和良种的三重加持下,现代水稻已经达到了亩产2000多斤,是柳怀乡的十倍。 因为稻种还比较落后,再加上农药也没有,全靠人工除虫,三重加持只剩下化肥一重,所以秦朗很保守给了个三倍的数字。 就这已经让这些人纷纷表示不信了,为此还跟秦朗签了赌约。 现在双份赌约在手,秦朗心情十分不错,干起活来也格外有劲。 “那个谁,去拆些砖来,就在这里盖窑,让你们见识见识火焰之力。” 现代工业很大程度上是烧出来的,什么东西都烧,烧来烧去就烧出了甲乙丙丁…… 然后甲乙丙丁又制成了abcd,最后变成了万花筒一样的花花世界。 冶铁在此时已经很普遍了,甚至有钢,所以盖窑什么的对于这些农人来说并不陌生。许多村落就是靠着这些手工作坊一点一点发展成小镇,再变成大城的。 到了日薄西山之时,一座长筒形的窑就盖好了,因为搭建出来是临时制肥用的,所以很简陋,考虑到后期还要拆除重建,所以连砂泥也放得不多,草草而成。 接着就把煤石一筐接一筐的运到窑里,然后覆土、封窑。在煤窑的上面,只留有唯一的一个烟囱。 秦朗对隆庆说道:“这座窑的目的,就是要把这些煤石石炼成焦,而在炼焦的过程中,会冒出许多浓烟。肥料就在这些烟里边。” 隆庆如听天书,新鲜之余未免疑惑:“可是……这烟轻飘飘的,被风一吹就散,又能制出多少肥料来?” “再说,这些烟只要一点燃就会消散掉,又该如何收集呢?” 第二百三十九章 解惑 秦朗不慌不忙地说道:“不要着急,今天建好了窑,那就行了,至于如何收集,就是明天要做的事情了。” 然后他转向县令曾平道:“现在到了曾大人立功的时刻了。” 曾平一听十分激动,为了迎接太子殿下,苦心准备的成绩都泡了汤,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立功的机会,当然要牢牢抓住。 “请秦大人吩咐。” 秦朗说道:“濮阳县附近可有绿矾矿或者胆矾矿?”他询问的这两种矿产就是制取硫酸铵的主要材料了。 曾平对这些事情并没有什么印象,于是转头问县丞。 县丞是一个博闻强记的人,平素喜欢读书,地方志读得很熟,此时上官询问绿矾矿,于是答道:“绿矾矿有一座,就在城西,那附近有一座小山,地方志记载曾经有些玄修之士到那里挖取过绿矾,故而知道。” 秦朗十分高兴,如果没有的话,可能还需要去药房购买或者调运,现在本地就有,那就更方便了。 宋贤虽然已经打了赌,但还是觉得秦朗在故弄玄虚,说道:“绿矾,味酸,性寒。有补血消积、解毒敛疮、燥湿杀虫之功效。用于血虚萎黄,肠风便血,疮疡溃烂,疥癣瘙痒。” “怪不得你小子说什么配方,难道我柳怀乡的土地有疮疡疥癣,才用这药物调理?” “只是这样一来,不知道要消耗多少绿矾,还有那些煤石,虽然属于无用之物,但这些东西也并非一文不值。” “如果消耗的东西价值远高于粮价,那未免得不偿失了吧?” 秦朗鄙夷道:“不懂了吧?治疮疡疥癣才能用多少绿矾石?那些绿矾石在矿山里已经堆了成千上万年,却无人应用,就算全魏国的人都得了疮疡疥癣又能用多少绿矾石?” “是把这些东西留下来,预备将来得疮疡疥癣时治病用,还是现在就用于土地,让粮食增产用,孰轻孰重?” 隆庆在一旁听了,不由得暗自点头,秦朗的说法显然才是正确的。 秦朗接着说道:“只有吃饱了饭,我们才有力气翻山越岭,才能发现更多的绿矾矿,更多的煤石,否则连这巴掌大的乡村都走不出去,给你再多的绿矾石有什么用?留着治疮疡疥癣吗?” 宋贤被秦朗说得老脸通红,却没办法反驳,因为秦朗所说的句句在理啊。 没错,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再多的矿产也没用,只是给别人留着的罢了。 秦朗一拉县丞的袖子:“走,这位大人,带我去县里转一转,晚上就住在县里了,省得明天还得跑来跑去。” 因为之前隆庆指定了借住在宋贤家,但是现在宋贤跟秦朗势同水火,两个人已经呛了不止一回,实在没办法再住在宋贤家了。 于是隆庆也顺势说道:“听说曾县令在县里也准备了一些东西,不妨一起去看看。” 曾平听了太子殿下的话,高兴得无以言表,自己的一番苦心准备毕竟没有白费,看来今天晚上还能再表现表现。 宋贤见太子也要走了,心下十分懊悔,他没想到这个姓秦的小子在太子心中的分量居然这么重,早知如此,就不逞这个强了。 “殿下,晚上还请到寒舍歇息。”宋贤无论如何也得尝试着挽留一下。 但是隆庆摆了摆手说道:“县中还有公务,就不打扰了。” 随着秦朗和隆庆,还有曾平等官员的离开,农人们也早就散去,只剩下了几个乡的乡老,其中一个问宋贤道:“宋老哥,平时也看不出你这么躁的性子,怎么今天太子殿下来了,你反而变成这样?” 宋贤垂头丧气没有回答。 人群中另一个乡老说道:“老宋多年屡试不第,大概是想证明一下自己比那些当官的强吧?” 人们哄笑一声,四散而去,只留下宋贤一个人面目狰狞。 曾平得到了接待太子的机会,做得非常周到,不但安排好了最好的酒楼和丰盛的筵席,还贴心的在客栈里预备了侍女,伺候太子就寝。 一夜过去,秦朗在温暖的阳光中醒来,洗漱完毕之后就和隆庆一起,随着县丞的指引,前往绿矾矿山。 这座被称为山的地方,其实就是一个土丘,十分荒凉,上面连草木都非常稀少,在土里面随便踢几脚就能看到鸡蛋大小的绿色石头。 秦朗确定了绿矾石,就告诉曾平,立刻安排人手进行开采,然后运送到昨天建起来的煤窑处。 看着县令、县丞等人都跟着忙忙碌碌,周围只剩下秦朗,隆庆便把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 “昨天我回去之后,仔细想了一下你教给我的步骤,第一步就是测土对不对?” 秦朗点点头:“没错。” 隆庆看到秦朗肯定,也受到了鼓励,接着说道:“测土的目的是为了认定土壤的脾性,是偏酸一些,还是偏碱一些,无论偏哪一方面,都不太好,需要让它调整到不偏不倚对不对?” 秦朗再次点头肯定,隆庆学习起来还是很认真扎实的。 隆庆接着说道:“假设现在土地的属性已经调整好,那么接下来就是施肥了。我有一个疑问,昨天晚上想了很久,都没有想清楚。” 秦朗也很好奇:“什么问题,你说出来听听。” 隆庆道:“我听农人说,用肥是有限制的,并不是越多越好,比如粪肥,如果太多了的话,会让苗变得弱小发黄,最终渐渐枯萎。” “那么是不是就说明,这块土地的肥力已经达到了最高,像往杯子里倒水一样,倒满之后就必须停止,否则就会溢出来。” 秦朗也认可这种说法:“没错,是这么回事。” 隆庆就十分不解:“那就是说,不用另外制造肥料,只要有足够的粪肥,不就可以把这片土地的肥力填满吗?那我们现在制造的肥还能再施放了吗?” 秦朗笑道:“关窍就在这里,咱们制造的肥料是植物最需要的氮肥,可以直接提高产量。而这种肥在粪肥中所含并不多,粪肥中的其他肥力更高一些,甚至达到了让苗发黄枯萎的程度。” “所以苗被肥料侵害了,但可以提高产量的氮肥其实还不够。” 第二百四十章 化肥来了 其实不但隆庆有这个疑惑,其他跟秦朗对赌的乡老和官员都是在这个问题上翻了车。 他们以为肥力已经足够了,放更多就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所以才不相信秦朗的法子可以让收成提高三倍。 三天以后,十个大缸用铁框架起一字排开,每个大缸里面都是满满的绿矾石,大缸的下面点燃了柴火慢慢加热,每个大缸上面又倒扣了一个缸,边缘密封好。 除了曾平、柳怀乡的乡老外,许多村民也来这里看热闹,另一边是土砖混合造的炼焦窑炉,窑炉上只留了一个烟囱。 烟囱上面并不是开口的,而是一根铁管子一直通到另外一个巨大的水缸旁边。 此时乡老们都是抱着一种看热闹的心态,不太相信这些石头烧烧就能有用,但是太子殿下亲自动手,又给此事增添了几分佐证力。 隆庆跟农民一样,也下场干活,甘愿受秦朗指挥。 因为是很关键的项目,隆庆觉得自己既然要搞明白,就应该参与其中,高高在上坐在那里未必就能学会。 绿矾石受热后就开始慢慢融化,但被密封的大缸封住水汽无法逃脱最终沉淀在缸底成了浓硫酸。 这个过程很慢,但是大家都有足够的耐心,秦朗告诫干馏绿矾石的农人,千万要离那个缸远点,万一不小心裂开了,里面的液体泄露出来,就是致命的东西。 农人们也很小心,都是拿着长木杆加柴,离大缸远远的。 估计时间差不多了,秦朗吩咐暂停烧火,让大缸慢慢冷却。 隆庆指着旁边装了大半缸水的水缸问道:“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秦朗再一次叮嘱隆庆:“将来你自己搞这个东西的话,千万记住要离远一点,顺序不要搞反。记住水缸不要动,用烧出来的缸往水缸里慢慢添加。” 浓硫酸稀释成稀硫酸的过程如果搞错顺序是很危险的,如果把水倒进浓硫酸里,会立刻造成飞溅。 因为一公斤的浓硫酸就足以使唤两公斤的水瞬间沸腾,水会挟着硫酸四处飞溅,然后就是一片惨叫。 所以秦朗再一次叮嘱隆庆,水缸不要动,就放在那里,把烧出来的缸往水缸里加。 等烧好的缸彻底冷却后,先是去掉缸边的密封泥,然后慢慢移开上面扣着的缸,里面剩下的液体,就是浓硫酸了。 秦朗特意让人制作了一个巨大的木框,把缸放在木框里,然后大家一起抬着木框移动这些浓硫酸,以免因为缸体破裂而造成人员伤亡。 装满了水的水缸两侧用土堆起了两个高台,大家站在高台上慢慢倾斜木框,缸里面的浓硫酸就慢慢流淌了出来。 隆庆站在一侧高台上,扶着木框,让大缸保持一个倾斜的角度,果然,缸里面黏稠的液体就流入了水缸之中。 秦朗在一旁对隆庆说:“记住,加水的缸要七成满,然后就一直往里面加,加满就行了。” 于是隆庆就带着农人一遍又一遍的往缸里面加浓硫酸,直到缸满为止。 此时这一缸水已经变成了一缸稀硫酸,十分的危险,但是相比浓硫酸来说,危险性相对小了一点点。 秦朗看着大缸,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浮现出把某些东西扔进缸里的画面,他赶快摇摇头,把这些阴暗的想法驱逐出去。 接下来就是真正制备硫酸铵的阶段,为了防止溢出,把满满一缸稀硫酸折成两缸,然后点燃的塞满煤石的炼焦窑炉,大量烟气会顺着铁管进入到了缸中。 当一缸稀硫酸与氨气反应完成,生成硫酸铵后,会有沉淀产生并且溶液的ph值趋于中性。 秦朗的办法还是通过极少量的毛发进行测试,投入缸中不消解就算是反应完成了。这样对溶液本身也没有多大影响。 隆庆看到秦朗观察缸里的溶液,兴致勃勃的问道:“接下来是不是把这缸水浇到田里面就行了?” 秦朗摇了摇头:“还不行。” 这一缸硫酸铵溶液反应完成后,就可以直接做肥料用了,但适合于旱田。 因为这东西毕竟还是酸性,一旦投入水田,在淹水条件下,土壤会严重缺氧,硫酸根离子会被还原成硫化物,而硫化物浓度过高会使植物根系受害而死亡。 如果用草木灰等进行中和,又会让酸碱反应过程中氮素丢失。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少量多次,间隔施用碱性肥料。 秦朗把这些硫酸铵溶液全部进了自然晾晒,趁着这个机会,对水田先排水并进行耕耙。 五月正是第二季稻子准备开始耕种的季节,第一季的稻子收割完毕后,农民自然要晒田,把田里的泥巴翻晒有利于清除病虫害。 因为秦朗已经要求各家各户准备农家肥,这其中包含了粪肥和泥肥还有厩肥,多种肥料混合在一起,作为基肥使用。 月朗星稀,忙活了一天的隆庆与秦朗边走边说笑。 “很长时间没有这么干过活了。”隆庆记得上一次这么累还是跟着魏武东征西讨的时候,长途行军,但是那种累跟这种累完全是两种体验。 秦朗说道:“施肥只是三环中的第一环罢了,如果要提高产量到极致,至少还要育种和除虫。” “但是育种是一项繁琐而漫长的过程,也许要用一代人整整一辈子的时间钻研。” 秦朗自然而然想起了那位凭着一己之力养活亿万百姓的袁爷爷,没有他用一生去钻研的杂交水稻,可能很多人还在为填饱肚子发愁。 隆庆道:“育种需要那么长时间吗?不就是挑选长势最好的,颗粒最饱满的留下米粒不就行了吗?” 秦朗笑笑:“要是这么简单就好了。” 隆庆沉默下来,按照他对秦朗的了解,他往往是那个能创造奇迹的人,现在武陵的繁荣,南阳的火爆,都证明了这一点。 尽管他还是对提高产量三成耿耿于怀,却也有一种热切的期盼,希望当一季过后,这片土地上真的能收获三倍的粮食。 第二百四十一章 争吵 柳怀乡,整个濮阳县,都开始忙碌了起来,因为硫酸铵已经在源源不断的产出,足够一次施放使用,为了不影响第二季稻子的栽种,农夫们都在田间忙碌起来。 到了这一步,其实已经不需要再蹲在田间地头了,只要在栽种的时候使用一定量的硫酸铵做种肥就可以了。 而隆庆自然也不可能在这濮阳县蹲上一个季度,两个人都各自回去,隆庆回了京城,秦朗回了南阳,约定三个月后见分晓。 尽管秦朗不在,但南阳的小内阁起了作用,各项政务都保持稳定,产品仍然在正常产出。 秦朗先去了衡湖,位于南阳西边的乌华山里,衡湖边盖了一座宅院,有十几个人在这里照顾郑容。 住在衡湖旁边,空气十分清新,再加上这里远离喧嚣,物品粮食都由南阳供给,郑容住得十分惬意。 这些天她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渐渐忘却了郑国皇城那一夜带给她的伤害。 秦朗来的时候,郑容正在湖边散步,丫鬟小心翼翼的扶着她。 她抬头看见秦朗走来,脸上露出欣喜的神色:“秦朗?你这家伙还知道来看我?” …… 而濮阳县的柳怀乡,宋家宅院里,正爆发着一场争吵。 宋家也算是家大业大,只不过出身商贾,虽然赚了不少钱,但是社会地位不高,因此才疯狂砸钱要培育出一个能踏入仕途的族人。 宋贤就是第一个,但是很遗憾他考举失利,终生止步于秀才。 即使如此,秀才的社会地位也不低了,虽然还不能做官,但是在十里八乡的,文才的名气算是传出去了,宋贤还搞了一个私塾,除了教族中子弟之外,还赚点外块。 因此宋贤在宋家的地位算是比较高的,他也顺利成为柳怀乡的乡老之一。 而这一场争吵正是来源于此。 因为宋贤在接待太子的过程中,觉得秦朗太能吹了,说什么能增产三倍,以为土地是猪尿泡呢,想吹多大吹多大。 再加上秦朗年纪又轻,看着也就二十多岁,宋贤觉得从社会阅历上来说,可以完全碾压这个小子。 最重要的是农活对宋贤来说不陌生,虽然他家里做的是商业营生,而他本人又是秀才,不用下地劳作。 但他自小在这片土地上长大,周围的邻居都是农夫,自家也有土地租给佃户耕种,因此耳濡目染这下,对土地和农耕也是无比熟悉。 正是因为如此,宋贤才跳出来指摘秦朗吹牛,根本就是大话唬人,怎么可能增产三倍,天方夜谭嘛。 事实上不但宋贤是这样认为的,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认为的。否则大家也不会跟秦朗签订什么对赌约定了。 跟宋贤吵起来的是他的孙子宋至。 这小子的年纪跟秦朗差不多大,但是不爱读书,最喜欢学游侠儿四海为家,一年到头也不一定回家一趟。 这一次更是走了三年才刚刚回到家乡,看到村里多了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就问清了来龙去脉。 不问还好,一问之下,听说自家的爷爷跟人吵了起来,还当着太子的面,最重要还签了赌约,于是一气之下回家跟宋贤吵了起来。 宋贤见到这个难得回家一趟的孙子本来还挺高兴,没想到宋至一回家就问宋贤。 “爷爷,听说隆庆太子来咱们乡里了?” 宋贤捋着胡子点了点头:“没错。”其实他内心里面也是有一点点遗憾的,因为当初太子是指名要住在宋家的,可惜被那个姓秦的给搅了。 宋至听到他爷爷肯定的回答,又问道:“听说你当着太子的面跟一个叫秦朗的吵起来了?然后还跟他打了赌?” 宋贤再次点头:“是啊。”他心里很郁闷,这个孙子一回家来,即不请安也不问候,上来就问这个是什么意思。 不过宋贤一向很喜欢这个孙子,就大度地没有责怪他。 宋至可没想这些,这三年来他去的地方不少,由北到南见识过不少名山大川,从东平府到襄阳府,几乎走了个遍,当然也去过襄阳府最着名的南阳郡。 秦朗这个名字,那可真是太熟悉了。 所以宋至一听自家爷爷居然跟秦朗吵起来了,还跟秦朗签了什么赌约,心都快碎了。 在南阳郡呆了半年的宋至,见识过南阳的繁华和神奇之后,第一个想法就是回家乡,劝爷爷把家搬到南阳去住。 跟南阳一比,那生活才叫一个舒适,唯一的遗憾就是天天炸鸡薯条,吃了半年实在是吃腻了,他整个人也因此胖了一圈。 秦朗是南阳的郡守,也是名扬天下的人物,宋至觉得自家的乡邻不知道,没听说过情有可原,怎么饱读诗书的爷爷也没听说过呢? “爷爷,那可是秦朗啊!您不知道这个人?” 宋贤眼睛一瞪,这孙子离家三年,别的没学会,骨头软倒是学了个十成十。 “秦朗怎么样?他是天王老子不成?再说了,就算天王老子这么吹,老夫也敢指着鼻子直斥其非!” “再说了,你三年不回家,刚一回家就因为这件事来责问老夫,你眼里还有我这个爷爷吗?” 宋至觉得委屈:“就是因为你是我爷爷,才跟你说这个事,要是别人,我才不管呢。” 宋贤哼了一声道:“怎么?他当着全乡全县人的面随便吹牛,老夫揭穿他都不行?你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小的时候你可是嫉恶如仇。” 宋至道:“你是我爷爷我不想多说什么,你怎么知道他是吹牛?如果他说的是真的,你怎么办?” “而且爷爷不是我说你,全乡那么多人,县里的老爷也在场,大家都不信这粮食能增产三倍,但是别人没说什么啊,你怎么非要说几句不可呢?” 宋贤老脸涨红:“你爷爷我就是这种性格不行吗?我就是看不惯这些欺君罔上的家伙不行吗?” 宋至叹了一口气:“把赌约拿出来我看看。” 宋贤虽然恨这个孙子一回来就卷了自己的面子,可还是把赌约拿出来给他看了。 第二百四十二章 赌局之外 “放心吧,你爷爷虽然脾气耿直,但是还是知道轻重的,这赌约既不赌钱,也不赌田产。” 宋至看完了赌约,心里一块石头算是落了地。 因为凭他对秦朗的认知,认为这场赌局必输无疑。 在南阳呆的半年里,宋至是亲眼看见南阳是以一种怎样逆天的速度建设起来的,也是亲眼看到那些奇迹般的产品源源不断的被制造出来。 显然南阳的医学生在第一届扁鹊奖之后,已经进入了爆发期,在使用麻醉药之后,可以将斩断的胳膊重新接回到一起。 在宋至看来,这简直就是奇迹。 因为从小到大,在他所有能学到的书本里,在现实生活中,还没看到哪个人断掉的肢体还能完好接回去的,但是南阳就做到了。 所以秦朗说能增产三倍,那就是能增产三倍。 宋贤看着宋至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 “哼,你摆这脸色给谁看?你爷爷我可还没死呢。” 宋至道:“你可真是我亲爷爷,我服了你了行吧?” “我跟你说说我这段时间去哪了吧。” 于是宋至就把这三年来去过的地方一一讲给宋贤听,宋贤也不是没出过门,年轻的时候也曾四处游学。所以宋至每说一处,宋贤就按照记忆中的印象点评一处。 “兴仁府的济阴郡盛产桐木。”当宋至说到自己去的第一个地方叫做济阴时,宋贤当即找出了记忆中济阴的印象。 宋至赞道:“爷爷真是老当益壮,这么多年了还能记住这么多东西。” 宋贤得意的捋捋胡子。 宋至接着说道:“济阳住了几个月,接着我又向北去了袭庆府的彭城。” 宋贤想了想说道:“彭城古镇四面环山,三面环河,此处乃是兵家必争之地,老夫记得,当年去彭城是从南门而入,南门东是一片桃树林,如今可还在?” 宋至拍手笑道:“我还在桃树下摘了颗桃子吃,美味多汁,可惜不能带回来给爷爷尝尝。” 宋贤摆摆手说道:“你还去了哪里?” 宋至又说了几处地方,都是宋贤当年游历过之处,各地风俗,甚至规模大小,宋贤都记得很清楚,一一指出,无不对应。 宋至说道:“最后我去了襄阳府的南阳郡,在这里我住的时间最长,住了半年多。” 宋贤想了想:“南阳郡,我记得当年我游学时,是个小城,万人左右,民生凋敝。” 宋至说道:“爷爷,你去的那个时候还是前朝吧。” 宋贤已经七十多岁,五十多年前游学天下,当时还没有魏国。 “没错,那时魏皇还没有取得皇位。” 宋至说道:“但是南阳现在可是不一样了。” “有什么不一样的?”宋贤想听听宋至的见解。 宋至也没有夸大,也没有贬低,只是如实描述了从他到南阳的第一天所见,直到半年后离开的其间种种。 “爷爷,孩儿游历多地,也算得上开阔眼界,见多识广了。但是在到了南阳之后,仍然被震惊了,甚至想让咱们全家都搬去南阳居住。” 宋贤听了宋至的讲述,也不禁对南阳心生向往,惊叹道:“世间竟有如此奇城,也不知是何人所建,何人牧守。” 宋至道:“这郡守说来,爷爷您也认识。” “哦?”宋贤来了兴趣,能把一座普通小城,变得如此惊人,他一时还真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认识这样一位能人。 宋至指了指赌约上的签名说道:“你这不还跟他吵起来了吗?” “秦朗?”宋贤有些吃惊,“想不到年纪轻轻,居然能做出如此伟业,看来老夫还真是小看他了。” 宋至问道:“既然如此,爷爷是否觉得,这秦朗也算得上一号人物?” 宋贤虽然不太情愿,但还是点了点头:“没错!在老夫见识过的人里面,这秦朗的确算得上一号人物了。” 宋至于是顺势劝道:“这赌约我也看过了,既不赢钱,也不赢田产,就算输了又能如何,无非是给他个笑脸罢了,算得上什么大事?爷爷你至于出此下策吗?” 这一句话把宋贤问懵了:“我出什么下策了?什么呀我就出此下策了。” 虽然宋贤有点生气,秦朗去了县里,导致太子殿下也跟着去了县里,没在宋家住,让宋贤少了一个日后聊天时显摆的谈资,但也仅此而已。 至于赌约,宋贤更是没当一回事。 没想到宋至却问出这样的话来,好像他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 宋至看到宋贤一脸愕然,问道:“难道真不是爷爷你安排的?” 宋贤不明白,说道:“我安排什么了?你把话说清楚。” 宋至便说道:“孩儿从外地回来,还没到咱濮阳,就遇到过不少江湖人士,爷爷你也知道,我平生就好这些,游侠儿也做过,懂得江湖上的路数。” “因此这些江湖人说的虽然是黑话,但我却听得懂,他们正在商议一件事情,说什么雇主气不过,要破坏了这次赌约,还要干掉秦朗。” 宋贤把头摇得拨浪鼓一样:“老夫虽然疾恶如仇,也心直口快,在太子殿下面前直斥其非,也是为国为民,没有私心杂念。” “别说那秦朗还算是个人物,就算他只是一介平民,老夫也不屑做出这样的事来。” 说到这里宋贤狠狠瞪了宋至一眼:“你是我孙子,居然还不了解你爷爷的为人吗?” 宋至说道:“可那群江湖客说了是雇主气不过嘛,又提到了赌约的事情。当时我还没有把这件事跟自家扯到一起。” “直到我回到村里,见到村里的变化,又摆了这么多大缸,又烧煤石,才找乡邻询问发生了什么事,结果就听说你跟秦朗吵了起来,还立了赌约。” “再结合之前我听到江湖客的话,当然会怀疑爷爷做的这事情啊。” 宋贤脸色凝重的摇了摇头:“老夫岂会如此下作,这件事与咱们宋家无关。” 接着又忽然想到了什么,大惊失色:“孙儿快去南阳,找秦朗报信!” 第二百四十三章 这人就在我们中间 宋至听了宋贤的话,反而不愿意了。 “爷爷,这事是我路上听到的,不知真假,跑去卖什么好?再说了,秦朗不是还跟爷爷你吵起来了吗?干嘛告诉他?” 宋贤道:“你这小子,三年不归家,意图行凶之人分明是借我之名,借你之手啊。” 宋至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爷爷,这是什么意思?” 宋贤道:“这等机密事情,讲什么江湖黑话,为何四处宣扬?分明是故意使人听见,然后怀疑到咱爷孙身上。” 宋至恍然大悟:“因为爷爷跟秦朗起了冲突,所以他们故意大声讲出来,生怕别人听不到,然后把罪责栽到咱家身上。” 宋贤补充道:“还不止如此,他们分明知道你三年未归,也知你是个游侠儿,江湖人士,所以安排了这些讲黑话的江湖人去搞暗杀,最后这件事就变成了你我所为啊。” 宋至一拍大腿:“而且听起来简直再合情合理不过,爷爷跟人吵起来气不过,孙子跑去杀人放火。想出这招计策的人可真毒啊。” 宋贤道:“所以我才让你去通知秦朗,只要你到了他的面前,他还活着,你就可以洗脱咱家的嫌疑。” 宋至道:“我这就走。” 因为他在南阳呆了半年多,对路途熟悉得很,说走就走,连饭都不打算吃了。 宋贤连忙把他叫住:“换一套衣服,稍作打扮再去,注意遮掩容貌,勿要让人认出你来。” “此人如此了解我宋家,又知道打赌一事,说明这人就在我们中间啊,说不定他正盯着我们宋家呢。” 宋至听了,连连点头称是,去洗漱了一番,换成了下人的打扮,饱餐了一顿后,等天色黑下来之后,偷偷出了家门,直奔南阳而去。 隆庆回到京城之后,十分的兴奋,一进宫就去见魏武,想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他。 魏武正坐在怀德殿批阅奏章,听太监通禀说太子归来,正候在殿外求见。 魏武算了算时间,加上来回的路程,满打满算才半个多月的功夫,也不知道农稼之事学得怎么样了。 “隆庆,你回来了?” 隆庆趋前几步,大礼参拜,魏武不耐烦的摆摆手:“行了,免礼吧,坐下说话。” “你一去一回,总共也没待几天吧,这么快就学会了?” 隆庆抑制着自己兴奋的心情说道:“父皇,如果儿臣没有看错,我大魏未来的粮食有着落了。” 魏武道:“什么着落?” 隆庆道:“秦朗在东平府的濮阳县作了实地验证,按照他的方法种粮,三月之后收粮,可以保证达到三倍产量。” “三倍产量?”魏武也是懂得农桑的,认为三倍产量不太可能。 “秦朗的农稼之术如此厉害?你把过程细细说来我听听。” 于是隆庆一五一十的描述起最初水田耙地,秦朗要求农人挖取煤石还有烧炼绿矾的事情。 魏武认真的听说,不时发问。 隆庆就根据自己的理解一一解答。 魏武听后捋着胡子久久不语。 “父皇,您觉得秦朗所说的三倍收成是真是假?” 魏武道:“以朕的经验,觉得此事绝不可能。” 他叹了一口气说道:“天下良田少之又少,我魏国的土地本来就较为贫瘠,农人大多以种谷为主,但产量并不高,为此朕也想过不少办法。” “以农家肥进行土壤改良是最常见的办法,没什么奇妙之处,至于秦朗所说的基肥、种肥等等,全都是试过的办法了。” “所以朕不信随随便便提高三倍产量。” “不过,秦朗用煤石和绿矾烧制,又兑水晾晒,这又不像是瞎编出来的东西,暂且拭目以待吧。” 隆庆想起跟秦朗的赌约,便对魏武说道:“父皇,儿臣也是觉得不信,于是秦朗跟我们立下了赌约。如果通过这番施作,产量真的达到三倍,他请父皇赐他肥料的专利。” 魏武问道:“是怎么样的专利?” 隆庆道:“儿臣问过秦朗,他的说法是既然这办法是他想出来的,这种能使产量增长的肥料也是他做出来的,就要申请专营。” 魏武摇了摇头:“事关天下农本,怎么可能让他专营,这可不行。” 隆庆道:“没错,儿臣也是回绝了他,不给他专营之权。” “于是秦朗就退了一步,言说那制造肥料售卖,其中应该有他一份专利。” 魏武点点头:“这倒是可以,毕竟这秘术是秦朗贡献出来,给他专利并不过份。” “那么听你说的这个意思,就是每卖出一份肥料,他都要从中抽一部分作为他的收入了?” 隆庆点头道:“没错,正是这个意思。” 魏武道:“如果真的能够达到三倍产量,朕准了,不过要压住价格,毕竟事关我大魏农粮之本,他抽出来的这部分利钱,最终是我大魏百姓付给他了。” 隆庆道:“儿臣明白。” “另外还有一事。” 隆庆想了想说道:“这一次实验,要持续三月之久,到了收粮时节,才会再去,儿臣想趁着这个时间,把秦朗这一套肥料制法,在京城附近找一块闲田,亲自试验一下,总要心里有个底。” “濮阳县那里全都是水田,儿臣还想试试旱田,另外秦朗所说的土壤酸碱程度,似乎也类似阴阳相生相克。” “如果一块地本身稍显碱性,以此酸性肥料施放的话,不但可以中和土中之碱,还能中和肥中之酸。这其中有许多奥妙,儿臣想亲自试一试。” 虽然魏武一向不太喜欢让隆庆亲自去做这些杂务之事,但是隆庆就是这个性子,喜欢自作自为,又是为了农粮之事,便同意了。 “你试归试,但朕听你说过,那肥料烧制出来后十分危险,你要小心,莫要被毒到。” 隆庆躬身一礼:“谢父皇。” 然后就退出了怀德殿,直奔太子宫而去。 对于隆庆来说,这种制作肥料的步骤跟玩没什么区别,不但能玩,还能打着办正事的名义光明正大的玩,这才是他想要的。 第二百四十四章 每人三千两白银 随着隆庆回到京城的,还有整整一队数百人的大魏骑士。 这些骑士都是魏武从军中亲自挑选送给隆庆做为护卫力量的,平时隆庆常常带着这支骑兵四处游走,因此并不用来戍守宫闱。 随着隆庆回到京城,这支骑兵也随之解散。 由于保卫的重要人物是太子,所以这些骑士的家眷全都在京城,一回到京城之后,骑士们就卸去了铠甲,回到家中享受难得的平静。 骑士杨东交付了军令之后,得知隆庆太子近期不会再出门,给了他们半个月的假期,索性拉着几个要好的兄弟,一起去酒楼吃酒。 京城的酒楼要数金亭楼最为豪华,平时都是达官贵人在此宴请送迎,于是杨东也选在了金亭楼。 他们这些骑士一共六七人,就包了一个包厢,关起门来把酒言欢。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杨东乜斜醉眼看向酒桌上几个兄弟。 这些人都是跟他在一个战场上拼杀,能够托付生死的,现在从战场上退下来,因为一份战功,得以被挑选为太子侍从,算是非常难得的荣耀。 这些兄弟平时就常常聚在一起,推年齿最长的杨东为大哥,依次排下来共有十三个兄弟,因为另外六人被魏皇临时派了出去,所以这一次喝酒只有他们七人。 杨东想了想,要完成那件事,他们七个也差不多够了。 于是趁着酒酣耳热,提起了话头。 “老五待会酒散了先别忙着走,我已经让后厨另备了一份酒菜,你拿回去带给老夫人和弟妹。” 老五喝得红头涨脸,被杨东一说,脸变得更红了,摇头不肯。 其他人听杨东这样说,都纷纷劝老五把酒菜带回去。 原来老五家里有一个瘫痪在床的老母亲,全靠他媳妇一个人在家中伺候,而他的薪水除去买药治病,也就刚刚够养家,生活过得十分拮据。 同在一起的这十三个兄弟自然知道老五家里的窘境,所以杨东单独给老五带一份酒菜回去,谁都没有说什么,反而觉得杨东这个当大哥的很仁义。 老五眼眶红红的,他知道这几个兄弟都是为了他好,但是大家也都是一样的薪水,一样有家中老小要养,谁也不比谁更富多少。 倒是杨东如此关照,让他觉得过意不去。 “大哥,五弟……”老五说了半句话,就被杨东打断。 “自家兄弟不要说什么客套话了,老夫人身体不好,兄弟们不过是尽尽孝心罢了。” 老五这才不再争执。 经过这一番事情,酒桌上的话又多了起来,不过大多是围绕着薪水和福利,这些骑士们每年的薪水并没有多高,可他们偏偏又跟在隆庆太子身边,接触到的都是达官贵人,要么就是皇亲国戚。 所以这些骑士的眼光自然就高,奈何眼光虽高了,身份却还在泥土里,这才让他们觉得痛苦不堪。 像今天晚上的一顿酒席,如果他们六七人在普通的酒馆喝一顿,也不过三四钱银子,可是在这金亭楼,没有四五两都出不了门。 可是如果让他们去普通的酒馆,他们反倒不愿意。因此这些骑士常常薪水不够花,无非是消费高罢了。 杨东作为这十三名骑士中的老大,自然要花费得更多一些,不但常常请客,也常拿钱出来救济兄弟,让这十几个人对他死心塌地。 每当这些兄弟拒绝,他总是同样的借口:“我家中就我老哥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跟你们不一样。” 杨东孑然一身,所得的薪金也大多数都花在了这些兄弟身上,倒是让这些兄弟极念他的情。 看到大家纷纷吐苦水,说薪水不够花,杨东觉得时机成熟,对几个兄弟说道。 “最近我倒是有个发财的路子,不知道哥几个愿不愿意干一票。” 几个兄弟平时就多托杨东的照顾,谁都多多少少拿过杨东的银子,承他的情,这时杨东提出一起发财,哪有不愿意的道理。 几个骑士都说道:“全凭大哥吩咐!” 老五更是红着眼睛:“大哥尽管说,老五第一个冲上去。” 杨东一看士气高涨,也是心中暗喜,先是起身到包厢的门外看了看,附近并没有人在,这才回到酒桌上低声说道。 “此去往南七百里,有一伙贼人劫掠行人,我接到了委托,击杀这伙强人,主家愿意给付每人三千两白银。” “多少?”酒桌上的几个骑士坐不住了。 每人三千两白银,这妥妥是暴富横财啊。 京城里三进院子的房子置办齐全雇几个老妈子仆人也才五百两,剩下两千五百两足够十几年花销。 “大哥!什么时候去?” “是啊大哥,你说去咱们就去,区区一伙贼人算什么。” 也有的骑士问道:“大哥,那咱们这么多兄弟都去,都能给钱吗?” 杨东双手按了按,止住大家七嘴八舌的发问,慢慢解答。 “你们放心,既然我接了这主家的悬赏,就得保证咱们兄弟都能沾上光。否则我宁可不干这一趟,也不能冷了兄弟们的心。” 几句话说得大家心里热乎乎的,都用热切的目光望着杨东。 杨东又说道:“这一伙贼人,出没无常,而且凶残至极,并不是一般的小蟊贼可比,而且据说主家的两个儿子都死在这伙强人的手里,所以主家才愿意拿出这么大一笔钱,务要把这伙蟊贼屠杀干净!” 老五说道:“大哥放心,咱们兄弟都是战场厮杀出来的,那伙蟊贼再凶恶,咱们还能怕他不成?” 杨东点点头:“而且听主家说,这伙贼人大多是江湖客,狡诈得很,消息灵通,咱们既然准备接这个单子,就要做到滴水不漏。” “首先就得等老十一老七他们都回来,咱们十三兄弟一起去,这种好事谁也不能落下。” “没错!” “谁也不能落下!” 几个兄弟激动的叫嚷着。 杨东把手指竖在唇间发出嘘声,示意大家小心隔墙有耳。 然后压低声音说道:“其次,得等主家的消息,那伙江湖客,主家已经掌握了行踪。” 第二百四十五章 速来濮阳 就在杨东等骑士在京城的金亭楼密谋时,远在七百里外的濮阳,也有一群人在密谋。 这是一群江湖客。 所谓江湖客,就是行走江湖的人。 他们各行各业都有,有的是挑担的卖货郎,有的是唱戏的戏子,还有的是游方和尚,行乞的乞丐。 无论职业如何,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久居一地,全天下五湖四海到处走,所以才称为江湖客。 这一群江湖客个个奸似鬼,他们大多身背命案,一旦被官府捉拿去了,至少也是个斩立决,搞不好可能还会累及三族。 所以这些江湖客从不肯把自身置于危险之中,但凡有一点可疑之处,都会受惊逃走。 他们相聚之处,并不是什么酒楼,也不是哪家宅院,而是一座矮山。 山顶有一处平坦之处,生着几株老槐树,这些江湖客就站在这山顶上吹风,也不肯到陌生的房宅中去。 江湖客足足有三四十人,隐隐分成三伙,一伙身材高大魁梧,是关外采参客,以一个叼着烟袋的老者为首。 另一伙穿得破破烂烂,拿碗持棒,显然是行乞的,以一个白发婆婆为首。 最后一伙戴着斗笠和黑袍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看不出什么根脚。这伙人以一个穿着家丁衣服的小厮为首。 叼着烟袋的老者吧嗒吧嗒抽着烟,烟草的炭火在小小的铜锅里一明一暗。 而白发婆婆则像是要睡着了,拄着要饭棍子打嗑睡。 只有家丁小厮清了清嗓子,说道:“不知各位准备得怎么样了,我们已经等了三四天了,早点动手早点回去嘛。” 叼着烟袋的老者说道:“你以为我们不想回去?消息没来之前,是你小家丁敢动还是魏婆婆敢动?反正我们是不敢。” 小家丁嘴硬顶了一句:“既然这目标早已定好,又是一个女的没什么保护,干脆就不要等消息了,直接劫了就走,有什么不对嘛。” 久久不作声的白发婆婆忽然睁开了眼睛,说道:“消息来了。” 于是山顶上这三四十人全都静了下来,除了风声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声音了。 然后只听到风中隐隐传来笛声和鼓声,白发婆婆说道:“记!” 于是一个乞丐从破麻袋里翻出纸笔,用嘴舔了舔,就在纸上飞快写了几行字,然后凝神细听,半晌,再写下几行字。 如是几次之后,笛声渐不可闻,鼓声消逝,乞丐就把写出来的东西递给白发婆婆。 白发婆婆又把东西递给关外采参客,那个抽烟袋的老者也说了一个字:“找!” 采参客开始按照纸上写出来的字,从身后背着的书箱里找出几本戏曲的唱本,开始核对起来。 当一张纸上记录的信息全都找出来后,采参客已经捧了一大摞唱本了。 也不等采参客们招呼,黑袍斗笠们在小家丁的带领下走过来,接过那些找出来的唱本,开始翻译。 “吾……已……知……矣,汝……等……即……刻……动……手,留……书……与……秦。” 一共十四个字,差不多用了五个唱本。 虽然这消息传来的繁琐复杂,但是有两个好处,第一不会泄露隐藏着唱本中的秘令,第二不会引人怀疑。第三这种传输消息的手段实在很快。 多山之地,笛与鼓混合奏响,声音传播得极远。 每十里设一人,每天的任务就是按时听这个特别的笛鼓相和的声音,很容易就辨别出了是什么戏,接下来也用笛和鼓反复演奏三次。 一夜之间,消息就能传出几百里。换了任何其他方式,都不可能如此迅速。 小家丁翻完了秘令消息,就等于主家那边下了命令,可以动手了。 于是三四十人终于合为一伙,从山顶分散潜下,往南阳的方向走去。 乌华山里,衡湖边。 郑容正在跟丫鬟玩猜豆豆的游戏,忽然外面管家来报,说有从郑国来的家仆,给郑容带来了东西。 郑容算是刚刚从那场刺破人心的悲伤中恢复过来,此人的出现无疑是在伤疤上又砍了一刀,郑容本不想见,但是后来她又想了想,毕竟带来的东西还可以享受一下,于是下令让这些人进来。 衡湖小院的门打开了,当先的是一名小厮,看起来年纪轻轻,先是给郑容施礼道:“拜见公子。” 接着让一些挑着担子的采参客走了进来,最后还跟着一群乞丐。 小厮见郑容要发怒,连忙请罪道:“这些乞丐跟了一路,并不是要钱的,而是听说这些东西是送给小姐的,于是这些乞丐一路护送过来。” 郑容一听,立即让人把这些乞丐也全都请进来,准备些吃喝的东西招待一下。 然后这些人进了院子之后,先是把郑容围在了中间,接下来就亮出刀枪,在衡湖小院中大开杀戒。 郑容正要挣扎,就被一棍子敲在后脑勺上晕了过去。 那个小厮,也就是小家丁找了枝笔,在纸上写下四个大字:“速来濮阳”。 然后这伙人就带着郑容快速离开了。 秦朗每天都要去衡湖小院一趟,一来是送饭,顺便问问郑容最近怎么样,适不适应。二来是躺懒,政务上的事情有内阁解决,他完全可以撒手不管。 就连今年和明年的规划都已经做完了,内阁完全按照规划在走,每一步都很稳很扎实。 秦朗也很欣慰,所以就有更多时间去找郑容。 最近郑容的身孕已经更明显了,秦朗很在意她的身体状况,每天都要看望几次,并且陪着她在湖边走一走,散散心。 可是今天他来到衡湖后,感觉十分的不对劲,往日总有些动静的小院,今天没有了任何声息,到处都死一般的寂静。 进了院子,惨烈的景象把秦朗吓了一跳。 派给这里的下人全都遭了毒手,尸体横七竖八躺了一地。 原本郑容每天都坐在院中的长椅上看湖水,现在椅子上空荡荡,只留下了一张白色宣纸,上面写了四个大字:“速来濮阳”。 第二百四十六章 分析现场 秦朗看到那张纸的时候,心里面一下子变得空落落的:“怎么会这样?” 其实早在师爷被韩氏兄弟绑架那一次,秦朗就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太过于相信自己可以应对一切突发状况。 然而无论是师爷被绑架那件事,还是现在郑容出了这档子事,他都没办法从容应对,至少他现在并没有多少可以自保的手段和力量。 但是现在空自懊悔于事无补,这些都是以后应该考虑的事情,唯今之计是尽快救回郑容。 虽然这些人劫走了郑容,但目标显然是秦朗自己,那四个大字留在这里的目的,显然就是控制秦朗的行动,以达到他们的目的。 秦朗并没有盲目行动,而是静静思考怎么样才能反败为胜。 首先凶手要求他去濮阳,当然不可能在濮阳准备酒菜招待他,而是在濮阳设下了陷阱。 只要他去了濮阳,那么最终只能落入凶手的圈套而无法解脱,所以要救回郑容,就绝不能跟着凶手的思路走。 接下来要确定的是郑容到底在哪里,然后干掉凶手,救出郑容。 凶手能干掉这么多丫鬟仆人,显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这些人还十分凶残,看这些人身上的伤口,大多数都是一击毙命。 说明凶手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了,能做到一击毙命,手底下已经不知有多少人命了。 除此之外,丫鬟和仆人的尸体大多朝向门外,说明一群凶手就站在院子里,向这些仆人们大开杀戒,所以仆人们才向外奔去,试图逃命。 仆人全部被杀,说明敌人数量很多,至少形成了多对一的局面。 秦朗拿着那张纸,坐在椅子上,想象着发生事情的那一刻,院子里的情景。 也许郑容当时正坐在椅子上,看到闯进院子里的歹人惊慌失措,然后凶手们展开了屠杀。 秦朗摇了摇头,他觉得自己的分析并不正确。 如果歹人闯进了院子,那么大门一定是被破坏的,但是他检查了大门之后,发现大门没有丝毫损坏,而且门栓也没有在门上,而是好好的放在门后的墙边立着。 这种状态并不是仓促之间形成的,一定是在开门的时候,并没有发生争吵或者暴力事件,相反,门栓放在墙角,往往是大门全部打开时才会这么做。 那么为什么大门要全部打开呢? 只有成队的骡马,或者大宗货物要搬到院子里,才会把大门全部打开。 那么现在的线索指向已经很清晰了,歹人们是带着货物来的,仆人们放松了警惕,甚至把大门全部打开,以方便这些货物进来。 但是歹人在这时拿出了武器,开始了血腥的屠杀。 秦朗再一次检查这些丫鬟和仆人的伤口,并不全都是刀伤致死,还有的明显是被钝器击打而死的,全身并无伤口。 这说明,凶手们武器并不统一,有的用刀,有的可能用锤。 秦朗坐在摇椅上想了一阵,并没有什么头绪,现在事不宜迟,还是应该迅速以乌华山为中心点,迅速向外搜索。 好在现在南阳的滑翔机已经制造出许多了,可以携带三四个人。秦朗立刻派出八架滑翔机,向不同方向搜索。 假如凶手们骑马,那么马沿着铺设好的官道奔驰,速度大概是每天二百里,当然马不可能一直不停的奔跑,如果没有马可换,这样跑一天一夜马会累死。 滑翔机升空后,速度可以达到半个时辰五十里,两个时辰后,如果方向正确,就可以追上凶手们的脚步。 秦朗嘱咐这些搜寻的人:“凶手们一定会有一辆车,因为郑容不会骑马,而且捆住手脚放在马上很容易被发现。” “你们搜索的时候注意一下,一辆车都不要放过。” “如果你们发现了郑容,千万要保护好她。” 滑翔机上都带着苦味酸制成的投筒,如果真有敌兵追击,这些投筒就可以退敌。 交待完这些,秦朗就挥挥手让大家按照既定的方向开始追踪。而他也没有闲着,从现场分析,凶手们不是少数人,而是很多,而且使用的武器都不一样。 关键是这些人用什么方法骗开了大门呢? 要么就是冒充某人的名义,把门骗开,要么就是郑容自己有什么商业经营,这些凶手冒充了她的商队。 而这些凶手里面,一定有一个是郑容熟悉的人,否则不会把门打开,让货物全部进来。 秦朗在建这个衡湖小院时,考虑到日常物资都由南阳补充,所以建在了乌华山这道湖旁边,远离官道,所以普通卖货的商队是不可能走到这里来的。 除非是郑容自己的商队,或者是冒充了郑皇派来的人。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秦朗的头脑里立刻清醒了许多,也许正是因为来的人打着郑皇的旗号,郑容才轻易让这些人进了院子。 又或者,这些人其实真就是郑皇派来的,目的就是带走郑容,报一箭之仇。 但是秦朗又觉得有点不对,郑国人为什么要让自己去濮阳呢。 秦朗与濮阳这个地方产生唯一的关系,就是在濮阳进行了粮食增产试验。 而凶手留下的字迹指向濮阳,必然是了解,或者参与了粮食增产试验的过程。 那么凶手的目的,与粮食增产有没有什么关系呢? 秦朗坐在摇椅上冥思苦想,始终无法找到明确的信息,不过当他的目光落在地面上一小团黑色物质上的时候,思维再一次被拓展了。 这一小团黑色物质对他来说再熟悉不过了,那是一小团植物纤维被烧焦后遗留下来的残渣,在这小团旁边,还散落在草中间一些灰白色的物质,显然是烟灰。 而掉出来带着烟油的一小团,就是烟丝。 这东西说明,有一个用烟袋抽烟的人曾经站在这个位置。 这个发现让秦朗很激动,许多未知的被猜测的可能直接被排除掉了。 烟袋在这个时代还不普及,除了南阳曾经制造过无嘴烟卷外,整个魏国抽烟使用的都是烟袋。 而抽烟的人也十分稀少,只有关外苦寒地方的人有抽烟的习惯。 第二百四十七章 搜捕 关外苦寒。 按照旧医学理论来说,秋为金气袭肺,冬为水气蕴寒。 所以秋季肺病多发,而冬季寒冷。烟草是木属,可以补肺。当然也有的医生认为,烟草点燃后,火与木相克后生土,而土是宣泄肺气的,吸烟会使肺越来越弱。 但无论医师们如何争论,事实上抽烟的人越来越多。 特别是在苦寒的关外,大雪初晴之后叼着烟袋锅,星星之火似乎也可以带来一丝温暖,而大魏其他地方现在还没有抽烟的习惯。 所以,秦朗几乎可以立刻认定,这个凶手一定是来自关外。 一个来自关外的凶手,在杀人的时候,还有时间抽烟,说明他在凶手中的地位不低,不必亲自动手。 可惜秦朗没看到那些关外的采参客,如果让他看一眼之后,立刻就能把这个情况跟他们联系起来。 但是现在他只能看着这一团烟灰猜测凶手的身份,却无法确定更多的信息。 目前滑翔机派出去之后,秦朗也只能静静等待消息,因为滑翔机的速度很快,四个时辰就能在最大里程限度内打一个来回。 所以八个小时之后,哪个方向的滑翔机没有回来,就可以确定凶手们逃逸的方向了。 秦朗心急如焚地等待着。 同一时间,关外采参客、黑袍小厮和乞丐们正在向濮阳方向缓慢前行。 他们并没有骑马乘车,而是全都步行。 采参客们挑着担子慢慢行走,一边走一边喊着关外参客特有的吆喝声,以招徕顾客。 黑袍小厮们伴着参客一并前行,乞丐们在队伍的最后面慢慢的走着,看上去就跟一队正常的商队没什么两样。 这些人既不骑马也不乘车,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在黑袍小厮的队伍中,郑容也被穿上了一件宽大的黑袍,罩住了她略显臃肿的身材。 斗笠垂下的黑纱把颜面遮得严严实实,在她的身后左右两侧,各有一个小厮用手扶着她。 这两人看似搀扶,其实手中拿着一把短刀,抵在郑容的腰侧。只要她敢乱喊乱动,这两把刀就会毫不犹豫的刺进身体。 郑容无奈跟着这些黑衣小厮慢慢走着,他们的速度很慢,昼行夜宿,跟普通的商队没什么两样,从绑架郑容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整夜又加上半个白天,如果乘马的话,差不多走出一百多里了。 但是他们全靠步行,遇到路边的村庄还会停下来吆喝,遇到小镇乞丐们也会进去乞讨一番。 只有黑衣小厮们一直看守着郑容,一动不动。 所以这伙人加上昨天睡了一晚,整个一上午才走了三十多里。 从南阳到濮阳快马也要一天一夜,几百里路。 如果按照这伙人的速度,大概要走十多天。 正在走着的时候,郑容忽然看到头顶的天空中有一只特别大的鸟飞过,她认得那是南阳新制成的滑翔机,她就是乘坐这种没翔机从郑国到了南阳的。 几乎立刻就意识到这架滑翔机是来找自己的,可是郑容根本不敢喊,而且这个高度,就算她喊破喉咙,滑翔机上的人也未必能够听到。 这个方向是偏西北的方向,滑翔机上的四个人完全按照秦朗的吩咐,寻找马车。 可是偏偏这一路上,一架马车都没有,商队倒是有几支,但都是小商队,看起来就不成气候,居然还挑着担子。 寻找不到目标,滑翔机开始返航。 看着天空中的“大鸟”去而复返,郑容的心脏不受控制的剧烈跳动起来。 然而很快她就失望了,因为滑翔机上的人显然没有把这支“商队”当成嫌疑目标,完全无视的飞过了。 郑容的心情从希望到绝望,经历了一个大转折,眼睁睁看着“救星”飞走了,却不能呼救。 黑袍小厮们显然也有认得天空上飞的是滑翔机,领头的小家丁低声对着队伍训斥道:“都把你们的好奇心收起来,看什么看?” “那是南阳制造的滑翔机,一个时辰就能飞出百余里,什么快马都跑不过它。” “现在有人在头上盯着我们,咱们最好不要露出破绽,否则顷刻就是灭顶之灾。” 关外采参客的领队老者说道:“秦朗来得太快了,幸亏咱们没有骑马乘车,这个速度根本跑不掉。” 这个队伍不但不加快速度,反而停了下来,采参客又开始在路边吆喝,还摆出了茶炉和参茸,现场煮茶卖。 关外的人参都是在石头砬子的缝隙中,或者是老树下生长。人迹罕至的苦寒之地,有的参已经达到几十年参龄甚至上百年。 因此一根参须的药用价值就极高,这些采参客把茶摊摆起,烧水泡参,浓浓的参味就随着水汽漫散开来,引得路边行人纷纷驻足。 高空中的滑翔机对于地面上这支商队并没有起疑心。 因为这商队是全靠双脚行走的,而且走走停停,离乌华山才三四十里的路程,不太可能是杀人凶手,所以都没有多看一眼,就一掠而过了。 秦朗在下午时分,目睹着八架滑翔机全部返回,就猜测搜索没有结果,心情阴暗了不少。 不过滑翔机的查无结果,也从反向证明了一件事情,就是这些凶手现在仍然没能逃离太远。 因为他们既然没有乘车,那么显然就是藏在某个地方,或者等追踪的风头过了之后,再换马前行。 而现在,凶手仍然在南阳二百里的这个圈子里。 如果凶手找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破房子,地窖里,随随便便一藏,十天半个月,甚至几个月之后,都不会被发现,那时候,郑容肚子里的孩子都要生出来了。 与其被动寻找无果,现在就只能主动出击了。 秦朗打算去一次濮阳。 这是凶手指定的角斗场,秦朗相信自己只要在濮阳现身,那么后续的打击一定接踵而至。 要救回郑容,秦朗除了在这方面打开缺口之外,似乎已经没有的办法了。 当然秦朗不太想自己一个人去濮阳,拉上隆庆一起去,对自己的安危就有极大的保护作用。 第二百四十八章 镖车开箱 但是秦朗并没有贸然行动,而要求派出去的八个滑翔机搜捕小队,逐个述说他们在路上看到的人物。 秦朗依然抱着一点希望,引诱自己去濮阳的人也许已经准备好了全力一击,就等着自己主动跳入陷阱。 只要自己一天不动,这个陷阱就暂时不会被触发,而郑容相对来说就安全一点,因为秦朗不死,郑容的利用价值就会一直存在。 如果秦朗死掉,那么毫无疑问,郑容将会受到灭顶之灾。 所以秦朗明知道去濮阳是一步险棋,却不敢轻易使用,一定要等到万般无奈的时候,才会行险一搏。 现在他就在听着搜捕小队的描述,一边确定这八个方向到底应该去检查哪个方向。 首先在八个方向之中,有三个方向是没碰到任何队伍的,秦朗把这三个方向暂时排除。 也许在其他方向查找无果的情况下,还会对这三个方向再次排查,但现在是暂时排除掉了,他主要关注的方向是其他五个方向。 正北是去往濮阳的路,东北方向排除掉了,还剩下去往郑国的正东方,去往正南的齐国方向,去往正西的楚国方向,还有去往西南的齐楚边界。 这些方向上都有许多商队,秦朗听了搜捕小队的汇报之后,觉得通往西南齐楚边界的这个方向有些可疑。 首先有好几个镖局队伍,这些队伍虽然没有乘用的马车,但是运货的马车是用的,车上的箱子也足够装下一个人了。 如果凶手扮成镖局走镖,把郑容藏在镖车里,岂不是可以安全一路运到目的地? 所以秦朗打算先检查这一伙镖局,至于不让检查,那可就由不得他们了。 秦朗为此特意启动了飞艇,飞艇上面可以装载上百人,个个武装整齐,统一出发。 而秦朗则坐在滑翔机上前头开路。 搜捕小组很快就找到了这组镖车,秦朗命令操纵手隆下滑翔机。 因为滑翔机本身也是极为轻便的,对环境要求不高,所以即使降落地面没有那么平整,也没有那么结实,但是好在滑翔机本身可以靠气球充能起飞,不太惧怕这个。 颠簸了几下之后,滑翔机顺利降落,秦朗从滑翔机里面走出来,对操作师说道:“不要完全降落,做好随时起飞的准备。” 秦朗满怀希望的截停了广武镖局的车队:“叫你们押镖的过来说道。” 镖头远远的就看到秦朗从滑翔机上走下来,虽然他不认得这东西是个什么机关,但是能载着人在天上飞,这种人一定是很了不起的。 所以镖头毕恭毕敬的走过来,先是给秦朗施了一个礼,说道:“这位仁兄,不知拦住我镖车的去路,有何贵干啊?” 秦朗说道:“我们怀疑你的镖车里藏了人,所以要搜查一下。” 走镖是一种委托业务,类似于快递,委托运送货物的主顾会在镖车起运之前,与镖局的人共同点货,验货,确认无误之后,才贴好封条,并且派三个自己人全程跟随,确保人与货同时抵达,而货物仍处于封存状态。 到了目的地之后,另一方当场开镖箱验货,只要货物对板,随行人无异议,这趟镖就算是走完了。 其实镖局最初提供的只是保护业务,但是随着钱赚得越来越多,业务范围才开始扩大到运输。 那么显然,在半路上开镖箱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即使主顾的人就跟在镖车旁边,也没有开箱的道理。 因为镖局提供的最主要的就是保护业务,不仅仅保护货物不被盗抢,更重要的是保护货物一直处于封存状态。 现在秦朗一上来就要开人家的镖箱,能同意才叫怪了。 镖头看了一眼秦朗说道:“这位仁兄,不是我吹牛,这对招子走江湖没有一万也有八千里了,还从来没有看错过。” “如果在下所看不差,仁兄应该是身居官位吧?” “我们这些货物合理合法,一路上通关文书路引一应俱全,不知仁兄来自哪里,张口就要开我镖箱。” 秦朗也知道自己的要求有点过分,但他是为了救郑容,此时已经顾不了太多了,向身后的侍卫一挥手,说道:“他不愿意开箱,那咱们自己开好了。” 一群侍卫呼啦地围了上去,各擎刀剑指着镖局众人。 镖头脸色极为难看,因为走镖最开始针对的都是些流民土匪,战斗力不强,装备不好,甚至有的连武器都不全。 镖局训练有素的镖师和护卫,三十人就可以很轻松地击溃一百多人的流民土匪。 等镖局的名气打出去之后,一些以劫道为生的人,知道这伙人武力强悍惹不起,远远看到广武镖局的旗子,就知道是硬茬子来了,打不过也惹不起,这些流民自然不会动这镖车,反而会放他们离去。 相对应的镖局也投桃报李,给劫道的流民留下点银子,叫做红封,意思就是大家互相给面子,你不抢我镖车,我镖局就给点见面礼。 另外也有点养匪的意思在里边,如果流民劫匪都饿死了,被剿光了,道路太平,镖局的生意也就差多了。 但是镖局唯一搞不定的就是官府,这些官老爷们比流民劫匪还狠,真正的刮地三尺。 而且官府的兵丁或者乡勇,武力都非常强悍,有朝廷发下来的合击之法,也有懂兵法的参将或者校尉训练,官府的兵丁武力值十分高,镖局是打不过的。 广武镖局的镖头看出秦朗是个官员,就知道今天这一场肯定是不能动手打了,因为打不过。 可是秦朗就这么强硬的要求开箱验视,镖头十分为难。 “请问这位官爷是哪里的,奉谁的命令要查我的镖?” 秦朗没心思跟他扯蛋,说道:“南阳秦朗,今天不光是你家的镖,所有路上走的镖,都要开箱验看。” 有了秦朗的这句话,镖头反而放心了。 因为不是一家倒霉,家家都这样,就说明这个事情怪不到自己头上,是南阳如此霸道。 第二百四十九章 守桥 在秦朗的强硬要求下,广武镖局的镖箱全都被打开了,但里面并没有发现郑容的踪迹。 秦朗再一次失去了目标。 魏国的京城,此时正有十几步快马风驰电掣般沿着官道向南疾驰,领头的正是杨东。 “大哥,我们现在赶去来得及吗?”老十二问道。 杨东一边挥鞭打马,一边答道:“你们放心,许诺咱们的主家消息十分灵通,而且有特殊传递消息的手段,咱们兄弟只管杀贼便是。” 这十几人正是太子隆庆的护卫骑士,以杨东为首,跟着一起去杀贼拿悬赏,赚这一笔横财。 这些人心中火热,都盼着早点做完,早点拿到钱。 只有杨东知道,这次所谓的杀贼,其实是一场清洗。 他跟另外十几个人不一样,是因为他知道天下根本没有好赚的钱,有时候明知道被人利用,也要心甘情愿冲上去。 布置给他任务的是他的教习师父,杨东的一身功夫都来自于这位师父。 他一边策马奔腾,脑海中还在回响着他师父的话。 “小杨你记住,那些人分成三伙,一伙是关外采参客,全都杀掉,一个不留。一伙是乞丐,更是不要放跑,最后一伙都是黑袍斗笠,这里面有一个女子,是重要的人物,不要杀掉。” “这一路上不能提我的名字,也不许跟任何人讲起我。” “捉到女子后,直接送到朱雀大街的牙袍里,我会在那等着你。” 杨东搞不清师父怎么神神秘秘的,不过他也不并担心,他见过师父往来的都是些达官贵人,能挤进那个圈子里的,没有傻子。 采参客向北,杨东向南,一伙步行从南阳向濮阳,一伙乘马从京城到濮阳。 如果事情继续发展,那么两伙人相遇的位置大概就在濮阳偏南一点。 然后会相遇、厮杀,郑容被劫走,就算秦朗最终查到凶手是谁,也只剩下一堆死尸了。 但是设计这个计策的人,并没有考虑到南阳居然有这么多滑翔机,每天在天空不停的飞,因为滑翔机不需要动力,只要控制好高度就可以了。 于是以乌华山为中心的二百公里范围内,许多滑翔机在交叉往复的飞。 采参客这些人本来脚程就慢,每当滑翔机在头顶飞过,这些人就到路边树荫下避一避,于是速度就更慢了。 秦朗一连查了三个方向所有的镖车,但并没有查到郑容的踪迹。 虽然他也很焦急,不过他知道通过滑翔机可以控制二百里的警戒线,一旦有所发现,大部队就会立刻扑上去,保证这群凶手暂时还走不出这个范围。 这一天秦朗选择了正北的方向,本来也是冲着一辆马车去的。 但是在路上的时候,秦朗忽然看到了蹲在路边的采参客,他几乎立刻就把凶手的身份跟他们联系起来了。 从现场分析来看,应该是有两伙以上的凶手,而采参客这群人恰恰是这样,除了挑担卖参的采参客之外,还有一群穿着黑袍戴斗笠的人。 秦朗乘坐滑翔机在天空一掠而过,只看到了一个大概,但他已经有八成的把握,这些人就是凶手。 唯一的疑问就是,不知道郑容是不是在他们中间。 既然确定了目标,秦朗不打算打草惊蛇,而是在前面远远的兜了一个大圈子,然后返回南阳,立刻动员了南阳的武装力量,向目标方向进行包抄。 如果郑容被这伙人挟持,就要万分小心,以免这伙凶人狗急跳墙,伤到了郑容。 然后秦朗又多次从这群人头顶飞过,观察他们的反应。 这伙人果然很奇怪,常常躲到路边的树荫下休息,一天也走不出二十里路。 从这种行为上来看,又不像是劫持了人质的凶手,因为人质在手中的话,最要紧的是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躲藏起来。 而这些人每天都在路上走,而且走得还那么慢。 秦朗又有些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该不该跟这些人见一面试探一下深浅。 来硬的肯定是不行的,只能另想办法。 因为这些人离南阳并不算太远,走了三天才走出不到七十里,秦朗恰好知道前面有一条河,河上有一简易吊桥,河下的水流湍急,十分危险。 秦朗带了几个士兵,扮成巡防军的样子,提前赶到桥头守住。 这条河很宽,另外水浅的地方两岸都是陡峭的山,无路可走,如果不从这座桥过的话,要过河需要绕出很远的路。 正值日中,太阳晒得人身上冒汗,来自关外的采参客本来就不耐热,把衣服解开用力扇风。 领头的老者一边抽着烟袋锅,一边说道:“都打起精神来,前面就是黑鱼河,到河边咱们找一处浅滩洗洗就凉快了。” 黑衣小厮们也在催促前行,想要到河边补充一些水。 只有白发婆婆说道:“先过了河再说吧,那条河很远的,如果被人堵在桥这边,想要绕过去就费了劲了。” 郑容还是走在一群黑衣人中间,大热天罩着一件黑袍子,都快透不过气来了,她已经几次提出要休息,每一次这些黑衣人都由着她,让她不禁有些纳闷。 远远的,这些人就看到黑鱼河的白亮亮的水,空气中也带着些许凉爽的风,让人不禁胸怀一畅。 但是带头老者敏锐的发现黑鱼河的吊桥桥头,或站或坐有十来个士兵模样的人。 这时候想要转头回去会更加惹人怀疑,这些人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到了桥头,才看清这十来个人果然是士兵。 袢袍半敞着,露着胸膛,有的士兵还干脆打着赤膊,衣服都脱下来系在腰间。 领头是一个大小眼的军官,一摆手里的刀说道:“来者止步,巡防军扎营,这座桥不许通行,你们绕道吧。” 大小眼军官就是秦朗假扮,他仍然用韩师送给他的那个面具,在脸上用力揉搓几下,造成一个大小眼军官的样貌。 他老远就看到这些人慢腾腾地走过来,暗中打量,采参客里面显然没有郑容的身影,而那群衣衫篮缕的乞丐显然也没见郑容。 第二百五十章 巡防军扎营 唯一最为可疑的,就是那群穿着黑袍的人。 此时郑容站在黑袍人中间,也是十分激动,这几天她一直希望有一群士兵过来查一下队伍,她也许就可以借着机会逃出这些凶手的魔掌。 但是三天过去了,竟然没有一个人来问问这伙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看到桥头守兵她本来很开心,但是随即感觉到后腰上有一把冰冷的匕首贴上来,耳边有人说道:“老实点,不要乱说话,否则就等死吧。” 郑容被刀威胁,蠢蠢欲动的想法被浇熄了一大半,现在她身处凶手们的包围之中,实在逃不出去,只能寄希望于这些守桥的士兵,能负点责任,好好盘查一番。 但是令她没想到的是,这些士兵似乎正眼都不瞧这些人一眼,就拿手扇扇,像哄苍蝇一样。 说的话更是令她心凉,原来这些士兵只是守桥,不许人从此处过,根本不管盘查的事情。 领头的老者回头瞪了白发婆婆一眼,似乎是在怪这老太婆嘴巴太厉害,说说就中,说过不去桥,现在果然过不去了。 本来黑衣小厮们也很紧张,离得远远的,虽然看起来松散,却暗中肌肉紧绷,随时准备要跑。 但是守桥的几个士兵显然不是来盘查他们的,就守在桥边说说笑笑,看都不看他们一眼。 这让领头的老者稍稍放心,走上前几步向秦朗假扮的大小眼军官问道:“这位军爷,我们都是外地客商,不认得路,我们打算去东平府,如果不过桥的话,往哪里绕?” 秦朗故作不耐烦地说道:“你们爱往哪绕往哪绕,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是不是听不懂话?巡防军准备在那边扎营呢,所以你们不能过去。” 老者呵呵一笑,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老者从挑担里拿了两包参片,递给秦朗说道:“这么热的天,军爷辛苦了,这点参片都是关外深山里的野参,最是滋补身体,不成敬意。” 秦朗伸手接过参片,直接往怀里一揣,挤出一个笑脸:“老丈客气了,那我们兄弟就收下了。” 老者问道:“要绕路的话,不知道要绕多远?” 秦朗咂了咂嘴巴:“实不相瞒,我们营头现在还没来,但是那边的壕已经挖开了,你们这些人恐怕过不去。” “如果绕路的话,往东往西都得多走出二百里。” 老者叹了一口气:“军爷行个方便吧,我们也是不容易。” 秦朗搓着手指说道:“我倒是想帮忙,但是又怕兄弟们不同意。” 老者立刻明白了秦朗的意思,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两枚银锭,足有十两左右,递到秦朗的手里,说道:“给军爷们买双鞋穿,不成敬意。” 秦朗装出一副心领神会的样子,把银子揣进怀里,这才朝后面一挥手,说道:“这些人是桥那边的乡亲,家就住在这里,兄弟们辛苦一下,送他们过壕。” 秦朗身后的士兵们都懒洋洋的站了起来,带着这些人走过吊桥。 因为秦朗就站在桥头的缘故,所以每个人上桥,都不可避免的要经过他的面前,十几个采参客挑着担子逐个走过,接下来就是黑袍小厮。 这些黑袍人头戴斗笠,黑纱顺着头笠遮下来,看不清面孔。 不过当其中一个黑袍人走上吊桥的时候,似乎是崴了一下脚,“哎呦”一声,后面的黑袍人立刻上前一步,搀住了她。 虽然只有“哎呦”一声,但是听在秦朗的耳中,却如惊雷一般,因为他听出那是郑容的声音。 郑容一定是被这些人胁迫,无法呼救,这才冒险提示自己。 秦朗心中激动极了,但脸上依然没有什么表情,甚至都没有转头看那群黑袍人一眼。 接下来过桥的就是那些乞丐了。 秦朗伸手把走在最前面的白发婆婆拦住:“你们这些叫花子哪里来的?前面巡防军扎营,不得通过,绕路走去。” 领头的老者没想到秦朗把乞丐们拦住了,虽然他们真的都是一伙的,可是没办法向秦朗解释。 关外的采参客带着一群乞丐四处卖货,想想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老者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才能让秦朗放行。 白发婆婆面对秦朗的刁难,摆出了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小伙子,老太婆快要饿死了,过河去讨点饭吃,跟着那些卖人参的,能给我们点吃的东西。” 老者也跑过来圆场,说道:“没错军爷,我们看这些乞丐可怜,每天吃剩下的东西就分给他们一些,没想到这些乞丐就一路跟着我们跟到了这里。” “如果军爷能行行方便的话,就让他们跟着我们吧,至少吃食上还能给他们一些照应。” 秦朗叹了口气,说道:“这位老哥,不是我不行方便,你们这些人,我好歹能找个借口,就说你们是住在附近的乡邻,可这些乞丐怎么说?没法子,放过去的话,营头一定打我的军棍。” 老者狠狠心,一咬牙准备再掏两锭银子,白发婆婆立即用眼神制止了他。 如果他再掏银子贿赂,就会被人看出破绽,有善心照顾乞丐算是正常,但是为了照顾乞丐掏钱贿赂别人,就极不正常了。 老者被白发婆婆一瞪,也觉得这么做不妥,只好又把银子揣了回去。 白发婆婆颤颤巍巍的准备给秦朗跪下磕头,“小伙子,给老太婆一条活路吧。” 秦朗皱眉呲牙,想了想说道:“我如果把你们这些要饭的放过去,肯定是要吃挂落的,但是念在你这老太婆一把年纪,这样吧,你们先去河边溜一圈,远点走着,我们兄弟今晚半夜交班,你们赶在交班前过来,趁着天黑没人,我把你们放过去,怎么样?” 老太婆一听,虽然浪费了点时间,但是能过去就行了,省得四处绕路,最后不知道绕到哪里去了,还会误事,不如就等半夜过河。 这群乞丐跟着老太婆顺着河岸向东慢慢走远了。 秦朗这才带着采参客这些人,过桥之后继续往北走去。 第二百五十一章 解救 桥的北边的确已经开挖了,是秦朗派士兵们干的。 在一个狭窄的路口挖出了一条很宽的沟,沟中间系着铁索,有一个吊车在铁索上悬着。 这个吊车里面只能容纳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专门操作吊车的士兵,沟的两侧也都是士兵。 这群采参客到了这里,才觉得进退两难。 看得出这里已经驻扎了大批的士兵,现在他们如果转头回去的话,恐怕已经不行了,可是继续前进的话,这个吊车显然会把他们逐个瓦解。 秦朗大声招呼道:“兄弟们,这些老乡都是附近村里的,辛苦点,把他们运送过去吧。” 守在深壕两旁的士兵打趣道:“怎么这么多老乡,今天已经送过去三四百了吧?” 秦朗哈哈笑道:“兄弟认得人多,没办法,受累的兄弟今晚我请吃酒。” 这些士兵都跟着哈哈大笑。 秦朗对领头的老者说道:“一次运一个,很快就过去了,动作快点,一会营头就来了。” 老者后退无路,只好低声跟采参客们商量:“咱们还要不要过去?” 采参客们也都懵了,心想老爷子你不是领头的吗?这个时候你问我们?我们怎么知道该不该过去? 黑衣小厮中那个领头的小家丁也走了过来:“怎么回事?” 老者道:“谁知道这里挖成了这样,也不知道这巡防军扎营到底要干什么,如果要过去的话,就是坐那个铁索上面的吊车,每次只能过一个人。” 小家丁的眉毛也拧了起来:“我们回去,不过了。” 他做出这样的决定,完全是因为郑容是不容有失的。 上头对这次劫杀计划要求的很详细,郑容是诱饵,没有引到秦朗之前,不许有半点闪失。 如果像这样一个一个坐着吊车过去,万一郑容被这些士兵抢去了怎么办? 所以小家丁觉得宁可不从这里走,也要保住郑容在手里。 就在他们交头结耳的时候,秦朗觉得这群人可能打起了退堂鼓,这个时候如果不逼一逼他们,是不会主动跳进陷阱的。 于是秦朗一个眼色,立刻一个士兵跑过来说道:“头儿,营头过来了,还带着几百人马,听说是什么南阳的搜捕营的。” 秦朗一听慌了:“他奶奶的,南阳这群人一天来三遍,不是都查过了吗?” 那个士兵摇头道:“不知道,营头马上就来了,那他们怎么办?” 还没等秦朗说什么,那伙采参客已经主动跳进吊车,一个一个的过壕了。 小家丁听了那个士兵的“军情”,也立刻改变了主意。 后面南阳几百人马的搜捕营毫无疑问,一定是来找郑容的,一旦被这些人追上,想跑也跑不了,唯有以郑容为人质,可是那样的话,这次的任务就算是失败了。 与此相比,坐吊车过壕已经算不得什么大事了。 于是这些人一个一个过桥,操作吊车的士兵本来就是矿洞里操作吊车的,熟悉得很,他每次都运一个人过去,很快采参客就运送完毕,接下来就轮到了黑袍人。 这些黑袍人也足有十几个,仍然是一个一个的运送。 当轮到郑容的时候,另一个黑袍人非要跟郑容坐在一个吊车里,并且说道:“你这个铁索结实得很,我们两个身体又很轻,既不碍事也不会太重,这样还能快一些。” 操作吊车的士兵骂道:“这吊车只能乘两个人,再挤上来一个掉下去怎么办?” 秦朗知道关键的时刻到了,这个黑袍人一定是怕郑容落单之后发生什么变故,才执意要跟郑容乘坐同一个吊车的。 他知道现在不是争执的时候,一旦争执起来,这伙人肯定生疑。 于是大步走过去,冲操作吊车的士兵挤了挤眼睛,说道:“哎,他们愿意挤,就让他们挤吧,快点把他们送过去,免得营头来了挨骂。” 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到吊车旁,伸手扶了一下那个准备上车的黑袍人,心中一惊,对方的手臂僵硬粗大,显然不是郑容。 接下来那个吵嚷着要一齐坐车的黑袍人也挤了上去,吊车装载着三个人在士兵的操作下迅速滑向沟的对面。 等空的吊车回来的时候,又一个黑袍人准备跨进吊车,秦朗仍然站在吊车旁伸手去扶。 这一次他手触碰到的是一只柔软的手臂,秦朗跟操作吊车的士兵说道:“兄弟辛苦了,晚上没事的时候,一起玩玩三国杀。” 三国杀,是秦朗初见郑容的时候,跟雍卓他们几人一起玩过的纸牌游戏。 因为他易容成一个大小眼的军官,生怕郑容认不出他来,所以才特意提起“三国杀”这个词。 只要郑容在这里,一定能够听懂他的意思。 果然,他扶着的那只手臂抖了一下,接着狠狠掐了秦朗的胳膊一下。 确认无误,这个就是郑容。 另一个黑袍人也要像前一个同伙那样,两人共乘一个吊车。 但是秦朗已经伸腿一迈,站进了吊车中:“兄弟你等下一趟,我过去有点事情。” 就在秦朗跨进吊车时,小家丁已经觉察出了不对劲,大喊一声:“撕票!” 这些黑袍人,包括已经到了对面的采参客,全都一愣,接着反应过来,纷纷去挑担里边取兵器。 因为他们扮做江湖行商,所以没办法把那么多武器直接挂在身上,只好把刀剑之类都放在采参客的挑担里,现在仓促之间,只有腰间或者靴筒里的短小匕首能够派上用场。 此时秦朗和郑容站在吊车里,已经向对面滑去,小家丁喊了一声“撕票”,壕两侧的人都往吊车上冲过去。 操作吊车的士兵一扳拉手,让吊车停在了沟中间。 壕很宽,下面全都是水,有几个黑衣人冲过了头,来不及收住脚步,就纷纷栽进沟里。 小家丁紧张的望着沟底,看见掉下去的同伙在水里挣扎了几下,就爬起来,满身泥巴,知道沟里面没有暗桩木刺,心里松了口气。 这时不但黑袍人准备往吊车上冲,那边已经过去的采参客也冲了回来。 第二百五十二章 没有活口 这时守在壕两旁士兵都端起长枪,向这些人逼刺过去。 转瞬间采参客和黑袍人就都被长枪逼近不得不跳到壕里。 秦朗在吊车上伸手揭开了身边黑袍人的斗笠,露出遮掩着娇艳的脸,正是郑容。 “你是谁?” 郑容虽然确定那句“三国杀”,但是因为秦朗易了容,还是不敢当面相认。 秦朗揉揉脸:“连我都不认得了吗?你先在这吊车里躲好,小心那些人还有后招。我抓一两个活口问一下。” 此时那些黑袍人和采参客已经全部被逼入到壕中,士兵正用长矛自上向下捅刺,每刺一下就涌出大股大股鲜血。 这群人哀嚎连连,很快就没了声息。 秦朗连忙叫道:“留几个活口!” 但是已经晚了,这些士兵下手太狠了,才一会儿的功夫,壕里面已经一个站着的都没有了,全都被捅死在壕里了。 秦朗本想从这些人口中拷问出幕后黑手是谁,结果还没等他问,就被刺死了。 现在唯一寄以希望的就是那群没有过桥的乞丐了。 于是他吩咐这些士兵:“快去桥那边抓那几个乞丐!” 操作吊车的士兵把秦朗送回到壕边,秦朗命令手下把壕里的尸体都捞出来,看看还有没有活的可以抢救一下,而他则带领士兵去抓那几个乞丐了。 在吊桥南边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一个衣衫蓝缕的乞丐正手搭凉棚遥遥向吊桥那边望去。 这些乞丐距离吊桥至少有四五里之遥,在树上向吊桥边望去人就像蚂蚁一样小,但是这个乞丐仍然能够看得很清楚,他一边看一边向树下的白发婆婆报告。 “他们打起来了……老参客中计了……他们被打进壕底了……那些士兵正在刺他们!” 白发婆婆一顿手中拄着的木棍说道:“不要再看了,快走!” “大家不要聚在一起,分散走,到京城汇合!” 树上的乞丐飞快的爬下树,一群乞丐一哄而散。 秦朗带着士兵一直在沿着河岸寻找,但那群乞丐踪影皆无。 派出更多的士兵再次扩大搜索范围之后,倒是找到了一两个乞丐,可是根本无法证实这些乞丐到底是不是刚才跟那个白发婆婆一伙的。 事实证明,乞丐才是最完美掩藏身份的方法。 秦朗拷问了两个乞丐,全都是一问三不知,满脸惊恐,也不知是装的还是真的。 实在没有办法,也把这几个乞丐暂时先放掉。 当秦朗再次回到吊桥另一边时,士兵们已经把尸体从壕里面捞了出来,在地上排了一溜。 秦朗看着地上整整齐齐的三十多具尸体问道:“一个活的都没有了?” 一个伍长身份的士兵结结巴巴的说道:“兄弟们下手有点重,但是这帮家伙看起来似乎也是一心求死,自己往和长矛上撞的!” 秦朗才不信他的鬼话:“你们给我记住了,以后不管碰到什么敌人,至少留一两个活口。” 士兵连忙说道:“请大人放心,下次兄弟们一定注意,绝对不会再犯这等错误了。请大人责罚。” 说着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看着秦朗。 秦朗觉得杀了就杀了,虽然没有找到幕后黑手,但是至少郑容被救出来了,这就已经是很好的结局了。 何况还有那些跑掉的乞丐,如果能够找到他们的话,应该可以找到线索的。 “既然这样,你们这帮家伙就戴罪立功吧,全体撒出去找那些乞丐,找不到别回来见我。” 郑容道:“让这些士兵去找乞丐,不是难为人家吗?那些人都很狡猾的,他们一见事情不妙,就各自散了,你叫士兵们到哪里去找。” “他们当时是怎么突破大门进了衡湖小院的?”秦朗问道。 郑容答道:“他们当时声称是我父皇派来给我送礼物的,还带了一个跟我相熟的人去骗我,我看到熟人之后就放松了警惕,结果这些人进了院子之后,就抽刀杀人,连鱼娘也……” 郑容的泪水从脸上滑落,如果不是这些凶手,鱼娘本可以跟郑容平平安安生活个十几年甚至几十年。 秦朗安慰她道:“不要伤心了,鱼娘的仇咱们会报的,不过在这之前你还是先养好身子,这几天的惊吓和折磨也不知多长时间才能缓和过来。” 秦朗耗时五天,终于救回了郑容,干掉了大部分的江湖客,另一边不知情的杨东等人,仍然在策马向南飞驰。 半个月后,十几名骑士勒马停在了南阳的边界处。 这里仍然是一条官道,不过不同的是,道边立着许多石碑,远远望去像是有人插在土里的木板。 只有到了近前,才会发现全是勒出来的石条,上面还刻着南阳两个大字,南阳这两字下面,还刻着危险。 越往前走,危险两个字就越大。 杨东勒住了马。 后面的老十一问道:“大哥,这都快要进入南阳地界了吧?怎么还没看到匪人?” 杨东也搞不清楚什么状态,他的师父只告诉他对方是采参客和黑袍装扮,还有一伙是乞丐,这三伙人一个也不要放过,全部杀死,当然郑容除外,要把郑容保护好,并且带回京师。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任务。 而且杨东的师父告诉他,只要顺着官道走就没有关系,对方可能会稍微慢一些,但是他们会顺着这条路一直走。 杨东的师父没有预计他们相遇的时间,杨东根据他们的脚程猜测,大概会每日行走五十里左右。 这是根据现有的情况分析,首先他们没有马,然后劫了人当然要跑快点,每天五十里还是很合理的。 接照这个速度,这半个多月下来,就算是用爬的都爬出南阳了。 现在看到路边的这些石碑,显然已经进入了南阳地界,而这些人仍然踪影全无。 找不到这些江湖客,杨东师父答应给他的酬金就不可能拿到手。 杨东十分郁闷,要知道为了这一趟任务,他也是担不了少的干系,因为太子没有离京,他们就擅自离京,是会被追究问责的。 第二百五十三章 宋至报信 与杨东同时进入南阳界的,还有一个来自濮阳的人,正是宋贤的孙子宋至。 宋至赶了大半个月的路,终于紧赶慢赶到了南阳,也顾不得巡界人的警告,就直接冲进了南阳的区域。 他手里攥着巡界人给的药丸,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正在突突的跳,连带着有点反胃的感觉,同时小腹传来一阵阵的寒意,似乎肚子里装了一块寒冰,正随着他每一步下坠。 宋至是知道南阳有毒的,在他走的时候那场毒已经爆发了,所以他知道这是解药。 他没有立刻服用解药,主要还是因为听说了南阳的解药使用一段时间之后,会让人的容貌发生一些明显的变化。 有的人白发全都转黑,有的人脸上的皱纹全部消失,甚至皮肤变得细嫩光滑。 于是更多的南阳人已经不希望这个毒被解掉了,每天用解药来中和毒素的同时,居然还能越活越年轻,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都求不到的好事。 宋至同样是这个想法,想要把这个解药攒一点带回去,给他爷爷服用一些,希望他爷爷也可以年轻起来。 所以他硬忍着不适前往市政厅,他知道只要找到秦朗,凭着这个报信的功劳,要点解药应该没什么问题。 他刚一走到市政厅的门口,几名巡逻的搜捕人就拦住了他。 “把居民号码报一下。” 居民号码,是南阳专有的户籍管理手段,类似于二代居民证号码,每个人都会被分配到一个绝不会相同的号码。 而且这些号码代表了不同的户籍所在,同时也代表了持有人的年龄和性别。 不过有一点不同的是,刚刚来到南阳的人是拿不到身份号码的,只有能够通过南阳三年劳役或者其他方式直接落籍南阳的,才会拿到这种身份号码。 没有身份号码的,要么会以工牌号代替,就是代表在某个区,某个矿里面第几号矿工;要么就是商人,商人是持有通关文牒的,类似于签证和护照。 如果这几种都没有的话,那么就是黑户,是会被巡逻队送到移民监狱里的,最终成为免费矿工。 而现在南阳的形势仍然很紧张,郑容虽然被救回来了,但是秦朗很不放心,南阳又有毒素的侵扰,如果给郑容服用解药的话,无疑会对胎儿产生影响。 乌华山肯定不能去了,那些凶手的幕后指使人完全知道乌华山的布置和防御,只派了几十名江湖客就轻松攻破。 最终秦朗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用飞艇把郑容从空中接入南阳。 空中空气流动,没有毒素,所以在空中阶段是安全的,危险的是地面两米以下的距离。 然后秦朗把郑容安排在了南阳唯一剩下的一座小山上。 这座山是南阳开矿采矿以来剩下的唯一一座山,因为整座山只是普通的风化页岩,不能用来做石材类产品,也不能种树,更没有开采价值。 于是秦朗在山上建了一座小房,测试了环境中确实没有毒素,这才把郑容安排在这里。 这里除了生活略有不便之外,其他都还挺好,仍然是每天的柴米油盐都有人送过去,秦朗派了几个知根知底的丫鬟和仆人在那里伺候。 这才算是暂时放下了心。 同时秦朗又在小山的周围布置了许多兵力,看守这座小山,以致于郑容抱怨道:“我现在像一个犯人一样。” 虽然是抱怨,但是她也知道秦朗是为了她的安全着想。 秦朗安顿好了郑容之后,这才腾出手来准备跟那些凶手的幕后指使好好过过招。 他正在市政厅查阅一些资料,门外通传就报告了有人来访。 秦朗看着通传递进来的纸条,上面记录着来访人的详细身份。 宋至,濮阳人,宋贤的孙子,从濮阳来访,有非常紧急的事情要说。 秦朗告诉通传让宋至进来。 宋至随着通传的引领步入了市政厅,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来到南阳的市政厅,可还是忍不住四处观瞧,感觉比起其他郡县的衙门要亲切得多。 在市政厅的一个小屋子里,宋至见到了秦朗,连忙拜道:“晚生宋至,见过秦大人。” 秦朗连忙扶起他,连声道:“不敢当。” 因为宋至看起来年纪比他还大,而且自称晚生,的确是十分恭敬的。 秦朗请宋至坐了,问道:“不知道有什么紧急的事情,劳烦你从濮阳跑来南阳?” 受郑容被劫持的事件影响,现在一提到濮阳,秦朗就有点过敏,总觉得不知哪里就会蹦出来一个杀手。 宋至清了清嗓子:“秦大人,在下来这里,是有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要禀报。” 接下来,宋至就把他回家路上遇到那些江湖客所说的话,一五一十复述了一遍。 末了他对秦朗说道:“这些人在外面放出风去,说是我爷爷准备向您动手,秦大人您可要明辨是非中了,我宋家虽然跟秦大人发了点不愉快的口角,但是绝对不是那种害人的人。” “我爷爷深明大义,知道如果秦大人遇害,那么受影响的将会是千千万万的百姓,故而派我日夜兼程赶来,向秦大人示警。” 秦朗点了点头,宋贤这老头虽然有点爱踩着别人出风头,但是这个良心起码还有,而且多半是怕惹祸上身,才让他孙子跑来报信。 无论如何,秦朗还是要感谢这个宋至的,虽然凶手的阴谋已经被挫败,凶手也大多都伏法,可是那些乞丐还在逃,幕后的黑手还没有找到。 宋至的信息虽然没有直指是哪一位,但是秦朗通过排除法还是可以确定一些问题的。 “多谢宋义士不计前嫌,赶来报信,在下要感谢宋义士的信息,早做准备。” 宋至本来是一个豪侠性格,被秦朗一夸十分高兴,连连摆手谦让。 秦朗叫勤务拿来一张面额五千两的银票,一张空白的南阳身份号码牌证,递给宋至说道。 “宋义士,更多的感谢话就不多说了,这里有一点银子和空白的身份号码牌证,请务必收下。如果喜欢南阳,可以来南阳安居。” 第二百五十四章 缺了十三个人 宋至高兴坏了,他在南阳呆了半年,并没有混到居住资格,可是没想到今天来报信,秦朗都不用证实,就直接递给了他一个空白身份证。 “秦大人,在下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秦朗问道:“是什么,请尽管说,只要不破坏南阳平衡的,我一定努力去做。” 宋至嘿嘿笑了笑道:“不瞒秦大人,在下想要几瓶解药。” 秦朗点点头:“可以,不过我能问问,你要解药有什么用吗?” 宋至惊讶的看着秦朗说道:“难道秦大人还不知道吗?解药可是着名的返老还童药,只要慢慢服用,可以让自己变得更加年轻。” 秦朗暗想,这解药有这么神奇的效果吗?我怎么不知道? 宋至的要求并不算过份,唯一可虑的就是如果解药流传出去的话,可能会对南阳产生一定程度上的骚扰。 现在毒素几乎成了南阳的屏障之一,几千医学生不停的研究,这种毒到现在都没有破解掉,可见有多厉害。 如果没有解药进入南阳,那么在一天之内就会出现恶心、呕吐和眩晕、连拉带吐。 第二天就拉得站不起来了,第三天直接躺平。 如果解药流传了出去,被人利用这种解药,就可以大摇大摆的进入南阳而不受毒素影响。 所以秦朗考虑了一下说道:“你想要解药没有问题,我可以给你,但要求是必须在南阳境内吃掉这些药,不得带出南阳地界。” 说着秦朗一挥手:“去拿几瓶解药来,要大瓶的。” 每一个小瓶只有小手指长短粗细,里面装了一个月的药量。而大瓶的像茶杯那么粗,里面足足可以吃两年的药量。 秦朗给出这么多,当然也是希望能表达一分自己的感激之情,如果宋至的消息能早到瞬息而至,所有的一切坏事情都不会发生。 “宋至,这些解药想必足够你和你的家人用的了,但是只能在南阳境内服用,绝对不允许带出去。” 能得到这么多解药,宋至已经高兴坏了,想想秦朗也是怕这些药丸流传出去害了别人,所以又理解了秦朗的做法。 宋至接过药,秦朗又说道:“我以我个人的身分购买了一处永久性房产,如果宋兄不嫌简陋,就送给宋兄了,希望能住得开心愉快。” 宋至千恩万谢,被通传引导着走出了市政厅,欢天喜地去看他的房子去了。 同一时间的京城,隆庆在他实验田里的种植造一段落,所有一切步骤完全按照秦朗的教程去做,半点不敢大意,力求完美符合要求。 他在自己的田庄里划出了一片地,并配以水井和沟渠,把田里的这块地细细耕耘,恨不得把每个土坷垃都敲成细粉,好在这块实验田不大,饶是如此也累得人满身大汗。 隆庆特意弄到了比例合乎要求的农家肥,猪圈里的泥,鸡笼下面漏出来的鸡粪,还有人畜粪便沤出来的粪肥。 因为天气开始炎热,北方夏天的温度跟南方并没什么两样,堆好的粪肥浇上水后,没几天就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许多小泡泡从粪堆里面冒出来,说明粪堆已经发酵好了。 隆庆亲自操作,用推车一车车把粪肥推到实验田上与筛出来的细土拌匀。 又用测试酸碱的办法测试了土壤,发现他农庄的土壤已经算得上是好田地了,但是土壤特性还是偏碱。 煤石、绿矾石烧解出来的一小缸水经过晾晒,缸底下已经沉淀了厚厚一层的白色颗粒。 宫里人,特别是田庄里侍候隆庆的人,包括为农庄种地的长工、短工、佃户,没有一个认得这些白色东西到底是什么。 隆庆仍然不敢大意,严格按照施肥的比例与土进行掺拌。 最后才是放水泡田,秧苗养根,养好了根的秧苗实际上就可以栽种了。 隆庆特意挑了一个黄道吉日,用自制的硫酸铵掺泥和水,用来蘸根。 每一根蘸过的秧苗都会被整整齐齐插入到田中,因为实验田很小,很快就全都插完了。 隆庆望着绿油油的稻田,心中的自豪感油然而生。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了。 他惦记着濮阳的情况,于是准备单独跑一趟濮阳,看看现在的农户们进行到哪一步了。 因为濮阳插秧比隆庆要早大半个月,此时稻苗已经长出来了,想必开始捉虫什么的了,隆庆惦记着那里的情况,于是召集了骑兵队伍,准备开拔。 清晨,空气中微微有一丝风,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来就感受到了今天万里无云般的炎热。 骑士们整齐地站在校场等待隆庆的检阅。 “点卯!”隆庆不知道有十几名骑士私自离开京城的事情,只当这些骑士都老老实实呆在家里。 很快,缺了十三个人的情况被发现了。 军官端着花名册念了三遍,以杨东为首的十几人都没有应到。 隆庆很纳闷,这些骑士为什么会私自离开京城,要知道这可是违反了非常严重的军纪。 缺了十三个人,隆庆依然按照计划出行,在骑士的护送下,前往濮阳。 而杨东这些人实在是找不到目标,只能怏怏回返。 凉风月白,路上马蹄声声,杨东十三人夤夜而行,此行没有达到目的,连个江湖客的影子都没看到,杨东十分郁闷。 可是他们不能再耽搁了,必须立刻回返,万一太子这几天忽然要出行,点卯不到,可是要砍头的。 杨东倚仗着是太子身边的老人,战场上也曾浴血拼杀,战功赫赫,而隆庆太子又是一个随和的人,不太可能为了一次点卯就真的砍了他们的脑袋,但是一顿军棍肯定是免不了的。 往常出行,隆庆都是夜间不行军,因为人数太少,也不扎营,就直接住驿站。 但是这一次他心急去濮阳看看稻苗的长势,想要知道濮阳那边对除草和除虫采取了什么措施,所以路赶得有点急,错过了宿头,就在野外扎了营。 说是扎营,也没有扎起帐篷,只有隆庆自己住帐篷,其他骑士把马拴在树边,自己枕戈而眠。 第二百五十五章 夜间冲营 十三匹马急驰而来,马蹄踏在地面上引起的震动向远方传递出去。 隆庆扎营之处,夜间布置的哨骑有四五个,分布在营地四周,负责哨探周围的情形,保证夜间营地的安全。 动物的感知要比人类灵敏得多,一个哨探的马匹忽然喷了喷鼻子,前蹄还在地面上不停的踢踏。 骑士抚摸着马的鬃毛,试图安抚自己同伴的情绪,他觉得它今晚似乎有些躁动。 但是马匹仍然扬起脖子,四蹄有力的蹬踏,与马匹久处在一起的骑士明白马儿的心意,是在示警。 他们这些人都是在战场上久经厮杀幸存下来的老兵,对于危险临近的感觉十分敏锐,立刻卧地听声。 这一听,因为夜深人静的原因,他很快就听到了微弱的震动声音。 熟悉战场的骑士立刻意识到这是有骑兵正在靠近,虽然不是大部队,但是也不是两三个人。 这么晚了,已经是半夜,有未知的骑士向这边冲来,哨探当即示警。 “注意,有小股骑兵临近,具体数目不详,不知是否先遣部队。” 在古代发动战争的时候,也会有小股的骑兵作为斥候前出探路,或者先锋的探子在前面,后面跟着的则是一整个先锋部队。 整个骑兵营听到示警,迅速上马持枪。 因为出来的仓促,隆庆又是临时在野外扎营,所以本来应该砍伐树木制成拒马等防冲营的设施都没有,应对敌袭唯一的办法就是对冲。 骑兵的杀伤力之所以强,是因为骑兵策马奔驰,借着马匹的冲击力和巨大惯性,通过手中的长枪刺出去,往往能把一个人直接撞飞。 所以应对骑兵的冲击,站在原地等待是非常吃亏的一件事情。 隆庆的营地又没有拒马等装备,唯一能阻止对方冲营的办法就是对冲。 今夜月白风清,尽管是夜晚但勉强看得清。 众骑士上马集结完毕,就端起长枪,策动马匹小步向前奔跑。 因为是夜晚,视线受限,只能借着月光看到前方十几米的东西,再远了就融入浓浓的月色了。 骑士们顺着官道开始疾驰,同时也感受到了越来越近的隆隆声,无疑是对方的骑士就快要冲到了。 “止步!” 骑兵们一边冲锋,一边大喊,但是对方根本没有减速,反而更加快速的冲了过来。 无奈之下,骑士们只好持枪对冲,要把对方击落马下。 其实杨东这十三人远远就感受到前面有骑兵冲过来,这么晚了,他根本无法判断对方是什么人,既看不清旗号,也看不清衣甲。 看到对方冲锋,杨东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自己这一方才十三个人,而对面至少有几十名骑士,一波对冲就能把自己这一伙拼个七七八八。 但事已至此,他根本不敢停下来,这么晚了,荒山野岭忽然冒出来几十名骑士,不用想也知道这不正常。 偏偏对面还叫他停下,他能停下吗? 停下之后,如果对方询问他的来历,他又不敢说实话,难道说自己是太子骑兵偷偷跑出来的? 而且对方几十人,他们十三个人一旦停下,被对方包围的话,只能任人宰割。 所以最优解就是直接冲过去,用一往无前的气势吓倒对方,让他们感到胆怯而主动退却。 杨东也不想伤人,只要对方闪避开道路,他们十三个从旁边过去,井水不犯河水。 然而他没有想到,对面的骑士喊了几声之后,见杨东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也快马加鞭,对冲而来。 太子隆庆这边的骑兵们也很郁闷。 这来历不明的十几个骑士黑灯瞎火的冲过来,几番喝令停止却不理不睬,仍然加速冲过来,分明就是不怀好意。 凡是皇帝出行,包括官员出行,在道路上都有优先权,所以才有那种写着“回避”的牌子,只要是平民百姓,就必须回避,否则就是惊驾或者冲驾的罪名。 对于这种不怀好意的人,还有什么可说的吗?只能以暴制暴了。 于是太子营地这边的骑士也用力鞭打马匹加速,以便获得更大的冲击力。 两边的速度都很快,又是相向而行,所以到了双方能够看清衣着的距离,只有三四丈,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 由于双方都是长枪,至少有两米长,几乎是没有看清长相的机会了。 但是到了五十米左右的距离时,杨东的心里就开始泛起了嘀咕。 他能被选为太子扈骑,是因为做为大魏的骑兵,他已经是天花板级的水准了,在这种夜色下,对方居然能够做出跟自己同样的动作。 仓促之间迎敌却不慌乱,被动应战仍然能够很快提速。 包括对方的战马甚至都没有一匹拉胯的,没有嘶鸣乱叫的,没有犹豫不前的,个个勇猛地向前冲,而且同样端着两米长的枪。 在大魏,能做到这一切的应该只有太子的扈骑了,说明对面是自己人。 杨东就更不敢停下了,如果真是太子在这里,把他们十三个人抓了个正着,问他们干什么去了,该如何回答? 十三个人分开审问,不可能把谎撒得天衣无缝,用不上五句话就能问出真相。 不在京候命,出来接悬赏杀人,太子知道了非得砍他们的脑袋不可。 相反,如果能够冲过去,不暴露身份,回去商量一下对策,或者编一个没有候命的理由,再找人求求情,最多打几十军棍。 所以两相对比之下,杨东明知道对面可能就是太子,迎面奔过来的骑兵都是自己人,还是不得不冲过去,只有冲过去,才有可能把这件事情瞒下来。 杨东低声对身后的十几个兄弟说道:“一旦被抓,事败矣,我等必死!” “冲过去!” 他用力的嘶吼着,脖子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手中紧紧握着枪杆,他还没那个胆子敢主动刺向自己的同僚,只是准备用来格挡。 杨东身后跟着的这些人同样判断出前面冲过来的,极有可能就是太子扈骑,是自己人,可是就像杨东说的那样,一旦被抓,必死! 无奈,只能选择硬冲。 第二百五十六章 弑君之罪 太子营地的骑士们又惊又怒。 这十几个人不知是从哪里来的,竟然悍不畏死的向这边冲来,根本不勒马,反而不停的加速,一副要拼命的样子。 如果太子不在这里,大家可能也就把道路让开,放这些不要命的家伙过去了。 但是太子就在营地中,现在折腾出这么大动静,可能太子已经起来站在帐篷外面查看了。 太子扈骑根本退无可退,只能对冲。 当双方终于冲到近前的时候,杨东还想着格挡,但是骑士们可是誓要把敌人击落马下,所以长枪如林,直接往十三骑士身上刺去。 他们都是同僚,平时在一起训练的时候,经常会有捉对厮杀的训练,当然也有这种对冲的训练,当这些骑士看到对面来人稍稍一侧身,就紧贴着长枪冲了过来,吓得骑士们大惊失色。 一旦被这些人突围那还了得?在众多骑士眼中,这十几个人的骑术如此精湛,如果一旦突防,那必然会对太子造成极大威胁。 所以这些骑士使出了浑身解数,一看长枪被对方躲过,立刻抽出了背上的短锏,向杨东等人劈打过去。 这些短锏都是熟铜制成,重而有韧性,打在人身上轻则骨断筋折,重则立刻身亡。 杨东等人能躲过长枪,但难以躲过短锏,只能抽出随身带着的刀剑格挡。 如果他们不动兵刃,拼着被砸一下,也许还好一点,这一旦亮出刀剑,危险等级立刻翻番,从原本的可疑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敌袭。 于是后面五十骑直接弓弩上弦,杨东他们刚刚突破第一批对冲的骑士,迎面就是一波箭雨。 这些弓弩无声,又是夜晚,等到发现弓弩及身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十三人纷纷被射落马下。 只有杨东见机得早,刚刚一冲过第一批骑兵,就来了个镫里藏身,紧紧抱住马腹,远远看去就像一匹光背的马在奔跑。 再加上夜晚黑暗看不清楚,骑士们都以为是对方把骑在马上的家伙干掉了,所以只剩下一匹空马呢,大家就没有多加注意,全都集中招呼那十二个人了。 杨东刚刚跑出骑士们的包围范围,才猛地翻回到马背上,手中的马鞭狠狠抽在马身上,马儿吃痛立刻撒开四蹄狂奔。 这个时候骑士们才注意到竟然放跑了一个家伙,实在是太狡猾了。 这些被弓弩击落在地的家伙一看到逃跑无望,立刻就出声喊道:“住手!别杀了!是自己人!” 骑士们听得有点懵,自己人什么时候跑到对面去了?莫非……是那十三个没到的? 于是把十二个死的死,伤的伤全都拉到太子隆庆的帐篷前,点起了火把仔细察看,果然,这十二个人正是点卯没到的同僚。 隆庆被梦中惊醒,听说是敌袭,还紧张了好一阵子,心里想着如果真的碰到大量敌人把自己包围,应该如何突围出去。 后来听侍卫说对方只有十几个人,这才从帐篷里钻出来查看战况。 其实也没什么可看的,无非就是双方骑士顺着官道来了一次对冲,然后后面的骑士用弓弩补刀。 等这些冲营的人被抬到帐篷前,隆庆才知道,这些人并不是什么绿林大盗,而是自己临行前点卯没到的十几个骑兵。 除了跑掉的那个杨东之外,这十二人全都在此,一个没落。 隆庆向骑兵的领军校尉交待了一下,让他快点把事情的原委搞清楚,就回到帐篷中继续休息去了。 领军校尉直接带人分开审问,没到一柱香的时间就问清楚了整个事情的经过,然后就去隆庆那里汇报。 “启禀太子殿下,事情已经问清楚了。” 隆庆打了一个哈欠,揉着还有些惺松的睡眼:“怎么回事?他们为何点卯不到,反而半夜冲营?” 校尉答道:“殿下容禀,事情是这样的……” 他把拷问出来的事情详细向隆庆交待了一遍,基本与事实没什么出入。 这十三个人虽然是接了悬赏出来,但是事情还没做,算是未遂吧。因为知道自己误了军机,正在心急火燎往回赶,结果碰到之后就厮杀了起来。 隆庆沉着脸问了一句:“他们都是你们军中一员,平时常在一起训练,为何到了近处仍然抵抗?” 校尉答道:“因为这几人心里有鬼,生怕被认出来,一心想着只要冲过去就能把这件事情瞒下来,再加上领头的杨东冲在最前面,他们跟在后面不得不为而已。” 隆庆哼了一声:“如果他们躲避也就罢了,为何抽刀?” 这一问可是把校尉给问住了,因为没有办法再解释了,这十几个人的确亮出刀剑了,虽然还没造成伤害,可是亮明武器就是一种态度。 在太子扈骑的面前亮出兵刃,跟面对太子亮出兵刃没什么两样,这是弑君的大罪。 校尉也不敢替这些人担着,连忙请罪道:“是末将的错,末将带兵没有发现这些人的狼子野心,致使殿下受惊,末将恳请殿下责罚。” 隆庆冷冷说道:“你统兵不力,识人不明,以致军纪涣散,有士兵竟趁隙结伴外出作案,归来途中,遇驾不避,反而意图弑君,故而降你为骑督尉,你可服气?” 大魏军制承袭前朝,由大将军到将军,接下来是中朗将,然后是都尉和校尉,统军之中,校尉已经是最低了。 而骑督尉,并不是正式的军制官衔,而是一个临时性的差遣,不仅仅是骑督尉,包括大督护、步督、骑督,都是在部队中临时任命某人负责某事。 大督护就是前敌总指挥,骑督就是骑兵总指挥,步督是步兵总指挥。 隆庆罚了领军的校尉,等于是把他的官职给撸了,但是又给了一个临时性的指挥权,意味着还有希望可以官复原职,那么接下来,就要看他的表现了。 校尉平心而论,隆庆罚他罚得不冤,因为杨东这十三个人做出来的事情的确不小,接悬赏杀人,无论杀的是什么江湖客也好,还是山贼也好,没有军令而擅自行动,就是一个死字。 第二百五十七章 暗处的力量 杨东等人点卯不到,又是一个杀头的罪名。本来这两个杀头的罪名可轻可重,认真处罚杀头是没问题的。 但是如果抬抬手,改成军棍处罚也是可以的。 坏就坏在这些人遇到了隆庆的营地,却选择穿营而过,驾前拔刀,这才是砍脑袋的最重要原因。 这等于是自己统带的兵里面有人造反,隆庆还能给他保留一个指挥权,已经是很信任他了。 骑督尉重重向隆庆磕头道:“谢殿下宽容!” 隆庆知道这个骑督尉已经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这才走上前亲自把他搀扶起来。 有错必惩,这是给别人看的,官职能撸下去,也能再加回来,但是态度必须要有,否则其他人有样学样,这军队就没法管了,必成一盘散沙。 隆庆亲手扶起骑督尉,还是在向他示以亲近,毕竟接下来去濮阳一路上还需要这些人保护自己,不给他一颗定心丸,万一真遇到什么事情,绝望的人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骑督尉顺着隆庆的搀扶站了起来,也知道这件事情上自己的确该死,竟然没有发现杨东这家伙在军中搞小团体,自立山头。 幸好发现得早,而且杨东在军中没有什么实际地位,如果让他混成了军头,凭他这拉拢人心的手段,只怕要在军队内部另立山头了。 这可是危险的信号,也幸亏今夜的事情,才得以发现这些隐藏在暗中的苗头,回去整治军队也有了由头,算得上有惊无险吧。 而且看隆庆的态度,只要接下来兢兢业业,把护卫做好,多半还是有希望官复原职的。 此时离开亮还早,隆庆了解到十三人中只抓到了十二个,领头的那个叫做杨东的骑士竟然靠着一个镫里藏身逃了出去。 他又把已经降职成为骑督尉的校尉叫进了帐篷。 “你派两名骑士回去,把这封信呈交给陛下。” 这是隆庆仓促之间写下的一封信。 归根结底,这件事只是一个小插曲,这十三人原本是没有反心的,所谓的带刀冲驾,也只是想要冲过骑兵布置下的防线,意图逃脱罢了。 但是这话隆庆自己放在心里想想可以,说出来却不行,这些人的行为只能是带刀冲驾,只能是死路一条。 隆庆写信向魏武争取的,就是这些骑士们的家属,希望免去他们的刑罚。 如果按照弑君定罪的话,那是十恶大罪的谋逆,连大赦天下都不免,要株连九族的。 隆庆不想把这件事情闹得太大,只是一些想捞笔横财的士兵做出些出格的事情罢了,因此而牵连他们的家人,就有些过于残忍了。 当然罪名还是要定成弑君,至于宽仁也可以宽仁,并不冲突。 隆庆一方面是请求魏武在这件事情上网开一面,给这些士兵的家属留一条活路,也是给那些活着的士兵看看,如果你们不听话,像这十三个人一样擅自行动,那么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另一方面,隆庆意识到,有些人,或者说有些处在暗处的力量,正在慢慢向魏国的皇宫和军队中渗透。 这个领头的杨东就是一例,他是受人委托,才接下这单杀人的悬赏。 能调动太子扈骑去接悬赏,已经不是普通的渗透了,如果让太子扈骑转过头去杀太子呢?如果让他们去刺王杀驾呢? 相比这十三个糊涂蛋,真正需要惩治的,应该是那些隐藏在幕后之人。 根据口供,这一切都是杨东在联系的,只要抓到杨东,那么暗中隐藏的势力就会牵出一角,也许,能通过这件事一窥全貌,至少也能针对这些暗势力做些相应的对策和布置。 隆庆的这封信就是向魏武阐述了事情的完整经过,并且附上了自己的意见,一是暂时保住领军的校尉,二是免了那些犯事骑士家属的罪责,三是提醒魏武,这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大魏看似蒸蒸日上,但已经危机四伏了。 送出信之后,隆庆又小睡了一会儿,到了天色大亮,才拔营上路。 濮阳再一次接到了太子将来巡视的通知,于是县令曾平,立刻把十里八乡的乡老,县里的县尉和县丞都找到了一起。 “隆庆太子将来咱们县里巡视,你们也知道,隆庆太子是十分关心咱们县里那一半试验田的,这些日子以来,大家也都是在尽心尽力的照顾田地。” “太子到咱们这里,要看的一定是稻田的生长情况,千万要把事情做圆满了,拜托各位父老。” 曾平虽然善于钻营,但是也算是一个实干的官员,钻营是他的品德不好,与能力无关。 事实证明他管理的濮阳还不错,至少下面各乡都花费了不少银钱修建水渠,切切实实提高了稻田产量。 他自己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就是一心想把产量提上去,所以设身处地想想,隆庆太子在这里这么费力气搞东搞西,不也是想要看到产量真的翻番吗? 所以曾平苦口婆心拜托这些乡老,千万要认真对待,这可是关系到他前途官运的大事件。 一旦隆庆太子高兴了,他做为种粮有功之人,提拔那是肯定的了。 他就怕这些乡老目光短浅,为了跟秦朗的赌约故意不好好伺候田地,导致产量没有那么多,虽然看似赢了赌约,但实际上却是输了前程啊。 听了曾平拜托的话,各位乡老也是齐声应喏。 县尉县丞其实跟曾平想的是一样的,包括这些乡老,个个都是人精,都知道让太子高兴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这些天来,没有一天松劲的时候,恨不得半夜就把佃户们叫起来让他们上地里拔草,除虫。 眼看要进入六月份,六月在北方即将进入汛期,在南方则是梅雨,直到这季稻子收割,都处于温高、湿重、雨多的环境中。 而这段时间又正是虫害最为频发的时候,这个时候如果没有控制住的话,前段时间的努力那就全都白费了。 因为乡老们的催逼,这段时间乡里人情绪已经很坏了。 第二百五十八章 除草除虫两大害 稻田在这个阶段有两大害,一是除草,二是除虫。 佃农们一辈子都在这片田地上打滚,所以应对这两大害,早就有成熟的手段,但是效果有限。 所谓野草除不尽,而虫害更是难以控制。 曾平看了一眼宋贤,他对于这个落榜的老秀才有点不放心,上次在太子面前竟然公然指责秦朗弄虚作假,曾平怀疑宋贤不肯出力,会不会在田地上作手脚。 这段日子曾平经常带着两三个衙役,忽然就出现在柳怀乡,主要就是想看看宋贤有没有捣乱。 其实他有点冤枉宋贤了,这个老头虽然有点自负,还有点瞧不起别人,但是有些是非还是能够分清的,宋贤知道太子是非常想要通过这些手段增产的,如果自己在这里捣乱,被太子发现的话,恐怕要吃不了兜着走。 曾平就这样观察了一段日子以后,发现宋贤对这块稻田还是挺上心的,这才放下心来。 宋贤不知道曾平心里转着什么主意,他现在是绝对不会在稻田上搞事的,宋至已经去南阳报信了,如果他在稻田里搞事情,不是明摆着中人圈套吗? 相反,他算是柳怀乡里最积极的一个,每天天不亮就催着佃户下田里除虫,搞得佃农怨声载道。 曾平问道:“现在田里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咱们先议一议,自家人关上门都可以说点实话,等到太子来了,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大家心里应该都有数吧。” 宋贤最着急,当先说道:“其它倒还好,就是虫子太多,今年的雨水频,这些虫子也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除之不尽。” 其他乡老也是随声附和,他们的田里情况大差不差,跟宋贤的稻田类似,都是虫子太多,虽然还没有达到泛滥成灾的程度,但是比起往年来,已经算是很多了。 这也许跟施肥有关,一方面是施放了基肥,就是在插秧之前,对田地进行了翻动和整理,然后把农家肥做为基肥与土拌匀,农家肥中自然是有许多虫卵的。 往年田里没有那么多肥,而且也不是以基肥的形式施放,所以相对虫子要少一点。 而今年先是施放了基肥,又追加了硫酸铵,也许是土地的酸碱环境变化使虫卵更多的存活了下来,所以今年的虫害比往年还要厉害一些。 “没错啊曾大人,今年的虫子实在是太多了,我问了好多庄稼把式,都说是肥里带的,而且地翻得比往年深,有些虫卵本来在土层的深处,现在一翻都翻了上来。” 另一个乡老附和:“曾大人,我们已经催促佃户勤加照看了,可是没有办法,实在是看顾不过来。” 曾平道:“能不能想点别的办法,这些虫子往年都是如何处理?” 宋贤捋着胡子说道:“往年么,都是草木灰扬进去,能杀死一些虫子,佃户再辛苦一些,把长有虫卵的叶子掐掉,但是也不能除尽。” “今年也是用的这些老办法,但是效果不太好,往往一根稻苗今天除了虫,明天叶片上就又生出了虫卵,如果照往年的办法,恐怕水稻的叶片掐光了也除不尽这些虫子。” 曾平说道:“除此之外,再无别的办法了吗?” 乡老们纷纷摇头。 这些已经是实用了几辈甚至几十辈子的办法,一向都是这么做的,哪里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曾平也是无奈,如果因为虫害而导致稻田减产,太子只会认为是自己这帮人办事不利,而不会去想其他原因。 现在也只能尽量去做,然后跟太子说明这些情况,把难题交给太子去解。 只有太子本人认识到了这些虫害有多难搞,才能理解自己这些人的为难之处。 曾平想到了这里,把手一挥:“走!咱们去田里看看,到底严重到了什么程度。” 夏日和风煦煦,一行人走出几步,就热得浑身流汗,但是这些平日里养尊处优的官员却没有一个喊累的。 最近的稻田离这里并不远,步行的话也只需要一刻钟的时间。 远远看到稻田绿油油的,风吹稻浪涌来,哗啦啦直响,让人心旷神怡。 但是走近了之后,就不那么美了,曾平不辞辛苦,脱掉靴子卷起裤脚,亲自下到田中,察看稻苗的长势。 有了农家肥做基肥和硫酸铵追肥,稻苗的确长得比往年都粗大茁壮,看起来就是会高产的样子。 但是当曾平仔细观察,心却凉了半截,因为每一株稻苗上,几乎都有虫子在蠕动,而在叶片的背后,还有一串串的虫卵等待孵化。 虫害到了这一种程度,已经不是靠佃农能照顾得过来的了,往往是今天的稻地还没有除完,一天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而到了第二天之后,新的虫子又孵化了出来,根本捉不过来。 曾平看着虫害如此严重,心已经凉了半截,可他再细看,就更泄气。 因为施了肥的原因,土地肥沃,但是野草也是疯了一样长,跟稻苗拼命吸抢肥力。 曾平看见地里这种情况,很担心太子到了之后,看到田地里这番光景,会做如何想。 假如曾平投入三倍的人力,在短时间内把野草和虫害全部清空一遍,让太子看得高高兴兴,到时能把眼前的危机应付过去,但这种虚假的盛景根本无法持久。 太子一走,虫害和野草爆发出来,到了收成的时候,减产甚至绝收,就更难以交待了。 可是如果不做处理,让太子就看现在这幅情景,搞不好太子还会以为自己这帮人放纵田地不管,办事不利。 所以曾平真是进亦难,退亦难。 做假不是,不做假也不是。 他随手薅了两把野草,叹了一口气,放弃了做假的想法。 如果太子来看到这个情景,就如实交待吧,毕竟这是一块试验田,还是把实际情况上报为好。 曾平没想到的是,隆庆太子比他想象中来得还要快。 本以为至少还要三五天的时间才会到达濮阳,没想到第一天通知,第二天就到了。 第二百五十九章 无计可施 隆庆把杨东等人的处理意见写成信之后,命令手下把这封信送回京城,他则带着其余骑士快速赶到濮阳。 因为早有通知,所以曾平和县丞县尉一早就等在了城外。 这一次不用隆庆说,曾平很自觉的带着隆庆直接赶往柳怀乡。 “曾平,自从上次孤离开这里,稻田可都交给了你,怎么样,现在庄稼长势如何啊?” 曾平冲着隆庆尴尬一笑,回道:“禀殿下,自从殿下走后,下官是日夜不敢放松,每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照看稻田,但还是遇到了问题。” 隆庆皱眉道:“是哪方面的问题?” 曾平如实道:“也许是因为稻田深翻的原因,也许是因为施放了基肥的原因,更有可能是施放了新肥的原因,田里现在有两大害,比往年更甚。” 隆庆本来还笑盈盈的脸立刻冷若寒霜。 曾平咽了一口唾沫,小心翼翼地说道:“一是野草,许是田地里肥力太足,野草比往年长势更疯,昨天才除完,今天就有新的窜出来,除之不尽。” “而且野草与稻苗挨着长,一不小心就会伤到稻苗,光是除草这一项就要耗去大量的人力。” “二是虫害。今年的虫害比起往年来,尤为严重,往往是长满了虫卵的叶子掐掉,没等新叶子长出来,虫卵就再次爬满叶片。” 曾平既然选择了坦白,就不再隐瞒,把自己的观点通通亮出来,现在说得越详细,将来在土地上出现问题时,自己的责任就越小。 相反瞒得越多,将来出了大问题,责任就越大。 所以曾平把自己猜想的深翻问题,是不是导致了深层土中的虫卵都翻了出来,才造成今年稻田的虫害大爆发。还有基肥的问题,这些人畜粪便甚至猪圈里的稀泥,不可避免的含有虫卵。 施放了基肥之后,这些虫卵自然会孵化出来,也可能造成今年虫害暴发的原因。 他指着一株稻苗的叶子说道:“殿下请看,这片叶子的背后,满满的长着虫卵,如果把这片叶子掐掉,那么虫卵第二天就会爬到上面的一片叶子上。” “如果往复,用不了几天,水稻的叶子就会被掐光,变成光杆。” “可是如果置之不理,显然这些虫子孵化出来后,一定会影响水稻的产量。” 隆庆听了曾平的解释,脸色渐渐的缓和了下来。 最开始曾平提出两大害更甚往年,隆庆的确是十分生气,他觉得要么就是这些地方官吏没有认真管理稻田,才导致问题暴发。 要么就是没有认识到这次实验田重要性,想要夸大其辞来捞取功劳。 不过随着曾平下田,看着他亲自指出病虫害的情况,又解释野草疯长的原因。 隆庆觉得暴发了这两大害完全是有可能的,不但濮阳这里会出现这样的虫害和野草,包括在宫外自己的田庄里,自行耕种的那一小块水田,也会出现这个问题。 “那么咱们有没有采取什么办法来应对?” 曾平叹气道:“当然,除草只能是靠佃户更勤勉一些,每天在田地里拔除。但是虫害就没什么更好的办法了,传统的做法是撒草木灰杀虫,但是效果甚微。” 隆庆放眼望去,蓝天白云之下,稻浪一波一波随风涌动,真是一幅田间美景。 如果真的可以增产三倍,这将是大魏最美的一幅画卷了。 可惜出现了两大害,还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能够解决。 曾平指着田间那些弯腰拔草的佃户说道:“这些佃户近一个月来,每天天不亮就被乡老们催促着下田,一直到做到月亮爬上树梢,才能回家休息,开始的时候,大家还有点干劲,可是随着虫害越来越严重,野草疯长,佃户们已经疲惫不堪了。” 曾平说的是实情,隆庆也能够理解。 可是理解归理解,他却是心有不甘的,明明秦朗已经给出了农稼秘方,而且声明产量将会达到三倍。 但是在田间管理上,竟然被野草和虫害所阻,难道真的是连老天都不肯助大魏吗? “有没有去请秦大人来看看?” 曾平摇了摇头,他知道秦朗是南阳郡守,两人相差一级官阶,曾平是濮阳县令,秦朗是南阳郡守,曾平属于下级,哪有下级给上级出难题的? 曾平原本也想过问一下秦朗现在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可是想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有写下那封信。 目前为止,这块实验田是秦朗与隆庆太子之间的事情,曾平做为濮阳县令,只需要辅助配合就好,主动去承揽一些事情,非智者所为。 隆庆见曾平不答,想了想,也能理解曾平的处境,这件事情本来就不是曾平主导,具体的来龙去脉也一概不清楚,要求曾平主动跟秦朗联系有点强人所难。 隆庆走到路边,坐在田梗上洗净了脚上的淤泥,擦干水后,穿好了靴子,命令骑卫把纸笔拿来,他就坐在田梗边上给秦朗写信。 “秦朗,见字如晤。一别月余,濮阳稻田已经尽绿,但现有野草争田,虫害尤甚,乡间苦无解法,如此下去,恐会减产,如之奈何?若有闲暇,速来濮阳一会。” 写完信,隆庆把信封好,交给一名骑士说道:“用你最快的速度把这封信交给南阳郡守秦朗,信一定要亲手交到他手上。” 骑士领命,策马飞驰而去。 濮阳距离南阳并不远,因为东平府和襄阳府相邻,两地中间只隔了一个襄阳郡,如果快马加鞭,两天可至。 骑士知道在襄阳郡有驿站可以换马,如果不惜马力,全力赶路,到襄阳驿站换马到南阳,应可旦夕而至。 因为隆庆刚刚处理了十三位同僚的事情,骑士半点都不敢怠慢,选择了到襄阳驿站换马,一路上马不停蹄,用八百里加急的速度向南阳赶去。 秦朗刚刚从下午觉的困倦中醒来,还有点没有完全清醒,向窗外望去,竟然暮霭沉沉,正准备起床吃点东西,就接到了通传。 “秦大人,门外有京城来的太子扈骑求见,说有太子的信件要当面交给你。” 第二百六十章 生物大作战 秦朗连忙请骑士进来,也顾不上跟他寒暄,递给他一杯茶之后,就自顾拆开信封,读起信来。 隆庆的信写得很简单,就是把濮阳的水稻情况说明了一下,他已经束手无策了,向秦朗求助。 秦朗对于这个状况倒是早有准备,把信装回信封,然后对骑士说道:“你不要着急了,反正晚上又不能捉虫,一切都等明天再解决吧。” “你这一路奔波想必也是累坏了,今天晚上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再返回濮阳。” 骑士应下了,自去找住处休息不提。 到了第二天一早,秦朗已经很早就起来了,调用了一架滑翔机,直奔濮阳而去。 滑翔机的速度可比骑马快得多了,升空达到一定高度之后,就充满空气囊,展开滑翔,只用了一个时辰,就抵达了濮阳县。 秦朗并没有直接进入县中,而是在郊野无人处,让操作工驾驶滑翔机直接返回南阳,不让这些东西暴露在别人眼中。 步行走了两里多地,就已经看见了濮阳县城,秦朗上一次就住在县城里,对这个小县城还是很熟悉的。 他猜测隆庆应该在县衙里等他,于是就直接去了县衙。 果然,站在县衙门口的衙役还没来得及通传,隆庆已经从县衙里跑出来了。 “秦朗,你怎么来得这么快!”隆庆看见秦朗可真是如同看见亲人一样,恨不得当场给他来个拥抱。 这时濮阳县令曾平和众多乡老、县尉县丞都迎了出来,看见秦朗纷纷行礼。 秦朗笑道:“我听说咱们的稻田遇到了点小小的挫折?所以心急如焚,我可是跟大家有赌约的,万一输了怎么办呢?” 隆庆道:“不是开玩笑,实在是虫害十分严重,现在看来,减产是一定的了,只是不知道最终能收到几成。” 秦朗说道:“那可不可以去田间先看看情况?” 曾平陪着隆庆,一众乡老大家浩浩荡荡再次直奔城外的稻田实验田。 到了田边,隆庆仔细观察昨天他标记出来的水稻,果然虫卵又增加了许多。 于是他指着稻叶上的虫卵说道:“昨天我就是在这株水稻上做了标记,当时只有一片叶子上有虫卵,但是仅仅过了一个晚上,现在第二片叶子上已经有了一些虫卵,再这样下去,这些水稻叶子将会遍布虫卵,那时候再治就晚了。” “秦朗你看,这稻田里的野草主要有稻稗,三楞草,水白菜,这些野草与稻苗混在一起,争抢养分。就算今天拔掉了,明天还会长出许多,除之不尽。” 隆庆有些悲观地说道:“而且,我昨天已经询问了许多农人,他们都是一辈子种地,称得上是农人中的佼佼者,可是他们对于这两种病害也是没有什么好办法。” “现在看来,减产是一定的了。” 秦朗笑道:“不算什么大事,不就是野草和虫害吗?放心吧,早就有所准备。” 说着他把曾平叫了过来:“曾大人,现在又到了非常关键而又紧急的时刻,这等重任非曾大人这种能吏而不能为。” 曾平连忙谦逊道:“下官不敢,请秦大人施令。” 秦朗说道:“很简单,你们现在就去买鸭子,但是鸭子的品种有要求,一律要那种南阳培育的棕尾鸭。” 曾平不由得深深看了秦朗一眼,心中佩服得五体投地,看到没有?人家秦大人这才叫未雨绸缪,解决水稻问题都事先培育了专门的棕尾鸭。 这得是多长深远的谋划?多么提早的布局,恐怕这边水田的秧苗还没长出来,人家那边已经为病虫害准备好了解决办法。 既然秦大人已经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照做就是了,于是乡老们也都打发自家的仆从去买鸭,说来也怪,南阳培育的棕尾鸭这些天在市场上售价极高,比本地鸭和普通鸭要贵上许多,根本就没有人买。 可是卖家也不着急,既不惊慌也不降价,每天还涨一点在那里死扛。市场上的人都笑这卖鸭的有点傻。 但是今天县尉县丞带着各乡乡老手下的仆从,一窝蜂似的拥上,所有南阳产的棕尾鸭瞬间就被抢购一空,至于售价,根本没人在乎。 市场上那些人,之前还在笑话卖鸭的是傻子,没人买还每天涨价。 可是看到了今天抢购一空的盛况,不禁目瞪口呆,那可不是普通的鸭子,普通鸭子只要三十文钱一只,而棕尾鸭要四十五一只,前两天还涨价,每天涨五文。 到了今天这么多人来抢购这种鸭子,有人算了一下,就按一只鸭子五十文一只算,也比普通鸭子要贵出二十文钱去。 这些南阳来的鸭子足足有五千只,但是仍然在一个时辰内被抢购一空。 当乡老的仆役们赶着五千只鸭子回来的时候,鸭子的叫声已经响成了一片。 秦朗笑道:“你看,这除草的不就来了吗?” 隆庆吃惊地看着秦朗:“鸭子能除草?” 秦朗点点头:“对呀,它们除草就算是吃饭了,养鸭种田两不误,这不是挺好的吗?” “我可事先声明啊,购买鸭子的钱,绝对不能计入成本。” 说到这里秦朗还特意看了一眼站在身旁的宋贤,生怕这个老秀才又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来。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宋贤这次并没有跟秦朗针锋相对,而是点头道:“若是养鸭能除稻田中的草,年终岁尾又能得鸭,应是一举两得的好办法,当然不应计入成本。” 秦朗看见这个老抬杠的家伙居然偃旗息鼓,颇为诧异,不过随即想到宋贤的孙子宋至去南阳向自己报信,可见宋家人是打算退步和解的。 既然如此,他也不会再步步紧逼。 隆庆也同意秦朗的说法:“相比人工除草来说,如果鸭子真能除草,那么不但节约了养鸭的饲料,还节约了除草的人工,岂止一举两得。” 几个人正说着,鸭子大军已经赶到。这种神奇的小动物平时走路会自然而然排成一队,然后整齐的进入了稻田之中。 第二百六十一环环创造价值 因为要用棕尾鸭来治草,所以今天所有的佃农都没有下田,而是在田梗边或站或坐,听说南阳来的秦大人可以除去野草,都站在田边看热闹。 宋贤生怕这些佃户吓到了鸭子,影响效果,远远冲着佃户挥手:“都去一边站着,走远点。” 然后数千只鸭子就被赶入了稻田,这些鸭子一进入稻田,就很自然地去吃田里的野草。 因为鸭子的习性就是吃草,但却不吃稻苗,所以这些鸭子只要放进田里就不用管了,它们自然会把野草清理得干干净净,而且还会吃掉一些害虫。 当然一天看不出什么显着的变化,持续个三五天,变化就会很大。 “殿下,这几千只鸭子大概能吃掉十几顷田的野草,如果要治理野草和虫害,就去买更多的鸭子,所有的稻田都是如此操作,应该就没有问题了。” 蓝天白云之下,绿油油的稻田中,鸭子在恣意的畅游,真是一幅农田美景。 乡里人纷纷议论:“把鸭子放进田里能顶事吗?看这些鸭子啄食,会不会把稻草吃掉?” 有的乡人说道:“你管那么多干嘛?这是秦大人的办法,他既然这么做,想必是有道理的。” “如果你有办法,为何不早说?” 当然也有的乡人暗自盘算种稻的同时还要养鸭,这一笔费用到底有多少。 农人跟秦朗的思维不同,他们才不会去市场里买现成的鸭子,而是跟已经养了鸭子的邻居商量,等鸭子下蛋后孵小鸭,他们会要一窝两窝,这样的话会便宜很多。 按照现在濮阳县的田亩人丁计算的话,一户至少也是五口之家,种三顷田,养几百只鸭子,就能保持田里没有杂草,甚少虫害。 这样不但节省出了人力,还有了鸭蛋和鸭肉可吃。 但是一只鸭最少也要三十文,这么多鸭子可能要十两银子左右才能够,一般的农户根本掏不起钱。 宋贤在心里盘算了一遍之后,发现他家的田地足有上百顷,光买鸭子的钱就要几百银子,如果普通农户是承担不起的。 隆庆看到鸭子们在稻田中游得欢畅,知道要看到除草除虫效果得等待一段时间,于是跟秦朗一起回到了县城。 在县驿馆中,隆庆也问出了关于成本的问题。 “秦朗,就算这个鸭子完全可以清除稻田里的虫害和杂草,但是这需求量也太大了吧,大魏的田亩何止百万顷,这得有多少鸭子才能支撑下去?再说了,一般的农户养不起这么多鸭子吧?” 秦朗想了想回答道:“其实农业问题并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它本身就关系着整个社会的运转和配合,稻田也是同样,并不是说我们要搞一个高产的稻田,就只有一个高产的稻田,它要高产,就必然要有一些新的手段和方法。” “而这些新的手段必然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和精力,这是不可避免的,就像我们要让稻田增产三倍,它并不会仅仅在原有的基础上增产三倍,那不现实。” “要增产,我们必然有了新的手段去调整它,俗话说得好,有一利必有一弊。增产能达到,那么它的弊端也会显露出来,现在你看到的,就是更加茂盛的野草和除之不尽的虫害。” 隆庆听了秦朗的解释,不由得问道:“难道除了这两种之外,还有没完全显露出来的弊端?” 秦朗点了点头:“当然,比如在炼焦时产生的烟毒,还有烧绿矾时的烟毒,这些都是弊端,但是这些弊端,只有我们先填饱了肚子,才会慢慢去考虑解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命都保不住,所谓的弊端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吗?” 隆庆原本不太理解秦朗的做法,因为太麻烦了,为了使稻田增产,不但要烧掉烟石,还要烧掉绿矾,不但要场地,要工人,还要去采矿。 如果这样算下来的话,增产三倍就算达到了,耗费也太大了。 今天听秦朗这么一说,隆庆稍微有点懂了。 “是不是烧掉烟石炼焦,烧掉绿矾制酸,这些东西我们可以在烧掉它们的过程中赚更多的钱?比如烧掉烟石的过程,那个大窑炉很大,可以利用烟石的火烧制一些瓷器、陶器或者青砖。” 秦朗笑道:“正是如此,你管他叫赚更多的钱,或者叫做创造更多价值。” “当烟石烧出来的砖可以卖出成本后,这个窑炉里烧出来的其他所有东西都是净赚,而烟气则成为肥料的基础材料。” “稻田养鸭也是同样道理,当鸭肉和鸭蛋的收益足以抵消成本还有得赚的时候,它们清除杂草和虫害就是在创造价值。” 隆庆先是皱眉思索,然后恍然大悟,接下来又陷入了沉思。 可以说隆庆从这一次稻田实验开始,才真正开始思考国家如何运团转,如何创造价值。 秦朗看他陷入沉思之中,也不打扰他,就坐在椅子上打盹。 良久,隆庆才从沉思中清醒过来,终于明白秦朗所说的“农业并不是独立的”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了。 农田增产,是完全归属于农业,而肥料制造,则涉及到了工业和矿山,清除杂草和虫害,涉及到了畜牧。 而掘井和建造水渠,则是工业的部分。 秦朗所说的“一件事并不是独立的”,实际是指与农业相关的每一件事都是投入,但这些投入同时也可以产出,不但能够收回成本,并且还有得赚。 最后当一环接一环的投入持续作用到农田上的时候,增产的效果就显现出来了,而这个效果,是一种综合后的效果,每一个环节都有产出,每一个环节都有收益。 这样就会形成一个持续增益的效果,不但不赔钱,还会赚翻。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隆庆才真心的感觉到敬佩。 “秦朗真非常人也!” 他激动的一拍桌子,把正在打瞌睡的秦朗吓了一跳。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情?” 隆庆抱歉道:“啊,刚刚想事情入了神,打扰了你。” 第二百六十二章 钓不如买 秦朗擦了擦嘴角流出来的口水:“没关系没关系……” 他不知道,他刚刚随口说出来的几句话,在隆庆的心里面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风暴,冲击着隆庆原本对世界的认知。 相比秦朗的“价值论”,隆庆原本学到的那些就太过于枯燥了,他从来没想过原来自己从不感兴趣的治世包含了这么多的“价值”,原来每一样看上去与商业无关的事情,其实都有着实实在在的“价值”,可以源源不断的创造“利润”。 所以他觉得这个“价值”论简直如醍醐灌顶,打破了他十几年形成的陈旧观念。 而且越想越有道理,越想越觉得神奇,这才忍不住大喊一声。 也是从这一刻开始,隆庆内心中隐隐约约有了拜师的想法,但他并没有立即提出来。 要拜师的话,意味着秦朗将成为太傅,这对于一个刚刚从县令擢升到郡守不足两年的人来说,实在是太快了。 而且隆庆也要先征求魏武的意见,皇帝不下旨的话,这个拜师是拜不成的。 秦朗不知道隆庆心里想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他刚刚打了个盹,还是觉得闷热。 看看隆庆没什么事,就告辞说道:“殿下,如果没什么事的话,臣就告退了。” 隆庆点点头:“一路赶来辛苦了,我看你十分疲惫,快去休息一下吧。” 秦朗悠闲的出了县驿馆,直奔汤泉。 汤泉是很大的澡堂,虽然比不上武陵和南阳的,里面也很好。 有专门的单间,有往来不停添水倒水的小厮,还有一个大木桶,只要脱光光然后坐在木桶里泡上半个时辰,身上的疲惫就消散得差不多了。 秦朗洗过澡之后,闷热天气带来的烦躁一扫而空,头发没有干透,还透着一些水汽,微风吹过,感觉无比清爽凉快。 然后直奔西市而去,濮阳的西市也很大,因为除了乡村举行的集市之外,其他要买的用品东西两市都是全的,差不多是要什么有什么。 秦朗买了一根渔竿,一顶草笠,一个木桶,些许饵料,然后就直奔小河而去。 濮阳一江四河,水系比较发达,所以随便走走不远就是一条小河。 河面的宽度大概有几十米,水流并不如何湍急,秦朗找了个遮阳的地方一坐,放好木桶,甩开渔竿就钓了起来。 其实秦朗并不太懂钓鱼,纯粹就是无聊打发时间。 找一个看起来风清水静的河段,饵料一挂,钩子一甩,接下来就处于一种放空的状态。 不一会儿,鱼漂一沉,秦朗提竿收线,收了一个空。 原来这个鱼竿并没有收线器,就是简单粗暴的蚕丝纺线加竹竿。 秦朗提起鱼竿,鱼儿已经吃掉饵料吐出钩子跑掉了。 他也不着急,慢悠悠再挂上一块饵料,然后抛钩入水。 无聊之中,转头四顾,只见身旁不远处,也有一个人坐在岸边,拿着一根竹竿在钓鱼。 秦朗刚想打个招呼,正巧那人起竿,一条活蹦乱跳的鱼儿被鱼钩牵出水面,在阳光下闪出一溜光。 秦朗看看自己空荡荡的桶,闭上了嘴吧,继续自己的钓鱼大业。 可是他端着钓竿枯等了半天之后,鱼漂再没有动过,反而是旁边那位,一会就“哗啦”一声,一条鱼儿出水。 看着人家一条条收获,秦朗只能暗叹自己的运气不好。 到了晚上,秦朗开始觉得饥肠辘辘,于是收起钓竿,拎着空桶往回走。 坐在河边垂钓,虽然太阳晒着也很热,但是人在河边,空气比较凉爽,虽然没有钓到鱼,可也比枯坐在驿站里强多了。 顺着河边的甬路一直走,刚走到与官道交汇的路口,就有四五个人用大木盆接满了水,里面全都是游来游去的活鱼。 原来这些人是在河边撒网网到的,索性就在路口就近处理掉。 秦朗叹了一口气,喃喃自语道:“今天虽然运气不好没钓到鱼,但却忽然特别想吃鱼是怎么回事?” 旁边卖鱼的听他自言自语,连忙招呼道:“这位公子想吃鱼何须自己去钓?我们就在河边网来的,大的小的一应俱全,想吃什么鱼正好买回去家里吃。” 秦朗摸摸腰间的钱袋,还有不少碎银子,挑了最小一块:“称称有多少,就按这些钱来吧。” 河边鱼贱,最小的一小块银子也有五钱,买了三条草鱼,一条鲤鱼,卖鱼的小贩还贴心的往秦朗的桶里倒了点水:“你放心,这一桶鱼拎回去,都是活蹦乱跳的。” 回到驿馆,刚好赶上做饭,秦朗把桶里的四条鱼都递给驿馆里的厨子王三。 “王三哥,赶巧了,今天晚上加两道菜,这几条鱼都做了吧。” 王三接过桶一看:“呀,看不出来呀秦大人,你还钓了这么多鱼?” 秦朗谦虚的摆摆手:“哪里哪里,碰巧,碰巧罢了。” 没多长时间,鱼的香味就从厨房传了出来。 隆庆也住在驿馆中,闻到鱼香味,笑道:“没想到秦大人这么厉害,今天晚上有口福了。” 秦朗哈哈一笑,神情自得。 不过随着驿馆大门一声响,一个同样提着木桶的中年人走了进来,招呼驿馆的王三道:“王三哥,赶巧了,今天晚上加两道菜,这几条鱼都做了吧。” 王三接过木桶一看:“嘿,今天赶上全鱼宴了啊。” 原来这人桶里也全都是鱼,大小都有,除了鱼之外还有一只老鳖。 王三说道:“咱们驿馆今天算是有口福,秦大人刚钓回一桶鱼,这张大人也钓回一桶鱼。” 说着把鱼拎回后厨烹制不提。 那个张大人听了王三的话,把头上的斗笠摘了下来,随手挂在门旁,露出一张年青的面庞,大约三十几岁,一副精明强干的样子,把眼光向秦朗上下扫了扫,又去看站在一旁的隆庆。 原本县令曾平安排了金风楼做为太子驻跸之处,隆庆也同意了,但他把扈骑安排在金风楼附近警戒驻守,他本人则跟秦朗到了驿馆来住。 一方面是方便跟秦朗交谈,另外一方面也是图个舒服。 第二百六十三章 价值论 有了金风楼那里做掩护,就算有人想要做些不利于隆庆的事,也可以做假身之计。所以隆庆在驿馆住得舒服,不受约束,还有人可以说说话。 驿馆的人并不知道跟着秦大人一起入住的这个人就是太子殿下,只当他是官员的跟班。 而这位张大人也是今天刚刚进了濮阳城,找了驿馆来歇息。 张大人向秦朗抱了抱拳:“没想到还是同住一个驿馆的朋友,多有失礼,万望勿罪。” 接着他又道:“鄙姓张,名何,西山人。” 他刻意忽略了官职没有介绍,听厨子对他的称呼,显然也是一位官员,不奏朗还是客气的回应道:“在下姓秦,名朗,武陵人。” 隆庆没有参与两人的谈话,就那么笑吟吟的站在旁边看着两人寒喧。 张何看了看秦朗挂在门旁的鱼竿等渔具说道:“秦兄也喜欢钓鱼?” 秦朗咳了一声说道:“没错,武陵人捕鱼为业。” 张何笑道:“哦?原来秦大人还是位渔翁,倒是失敬了。” 因为厨子王三的介绍,张何知道秦朗是个官员,又难得有钓鱼的爱好,就想亲近亲近。不过秦朗倒是没有这个想法,钓鱼受打击,买鱼装逼被拆穿,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很快到了吃饭的时候,驿馆不像酒楼,并不分什么包间,统一都在驿馆的大堂里就餐。 大堂里有三五张桌子,不过驿馆现在住的人极少,只有秦朗、隆庆、张何这几个人,剩下的就是驿丞和厨子等人。 这么几个人就没有分桌,把所有的菜都摆在了一个桌子上,每人装了满满一碗豆饭,就算是晚餐了。 秦朗端起碗看了看,以水稻丰产着称的濮阳,县驿馆里也并没有全是稻米,而是豆子煮小米和黄米,小米、黄米少,豆子多,满碗看起来几乎全是豆子。 鱼倒是做得很新鲜,王三的手艺真不是盖的,做得又快又好,鱼处理得也非常干净。 秦朗拿回来的四条鱼做了两道菜,一道是鱼汤,另一道也是鱼汤。 张何拿回来的鱼大大小小都有,但是都不太大,最大的只有巴掌大小,远远比不上秦朗“钓”回来的大鱼。 所以王三就把张何的鱼做成了鱼酱,端上桌来。 这个时代大魏百姓最常吃的还是豆饭,菜就是秋葵。 秋葵这种植物结出来的果实有点像辣椒的形状,但是一点辣味都没有,反而粘粘的,不太容易入味。 隆庆也端了一碗豆饭坐在秦朗的身旁,一个劲儿的往碗里舀鱼汤。 他现在脑袋里转的还是秦朗临走之前说的那套“价值论”,但已经根据自己的理解拓展开了,可谓天马行空,四处套用。 无论看见什么,都去思考能创造出什么新的价值。 隆庆喝了一口无比鲜美的鱼汤,赞道:“真是好吃,这鱼做得不错。” 王三咧嘴笑道:“不是老哥我夸口,濮阳的鱼虾都有不少,我常常做来吃,这做鱼的手艺不敢说全濮阳第一,也差不多。” 隆庆喝了一口鱼汤又问秦朗:“秦大人,依你的价值论来说,这鱼有什么潜力可以挖掘吗?” 他的问话让秦朗愣了一下,什么叫“你的价值论”?敢情自己胡乱说了几句,就成了什么论了? 可是仔细一想,也不算出格。 一种能够套用到各种社会生产实践活动上的理论,叫做价值论似乎也没什么毛病,而且现在还真没有人提出过这种模式,秦朗算是第一个。 如果按照“价值论”来说,鱼的潜力还是不小的。 秦朗也来了兴趣,试着按照那个农业非独立的理论去套用,说道:“鱼煮来吃,当然还是一种浪费,因为鱼的更多价值没有挖掘出来,它的价值显然被低估了。” “哦?”隆庆一听,立刻就来了精神,他在房间中苦苦思索了一个下午的“价值论”,发现不管什么东西,只要套上这个理论,似乎都能挖掘出更多价值来,但是偏偏他又想不出应该如何挖掘。 所以说到鱼,他就想听听秦朗是怎么分解“鱼”这个东西的,怎么能让这千百年来是餐桌上最普通的一道菜,榨出更多的价值来。 秦朗说道:“一条鱼,全身都是宝。” 这个开场白顿时吸引了桌上所有人的注意力,隆庆自然是巴不得秦朗给自己好好讲讲,而一旁的张何,也想听听这位不知在何处任何职的秦大人,到底有什么高见。 至于厨子王三和驿丞等人,就当是听一个故事了,将来做茶余饭后的谈资,所以也很感兴趣。 秦朗用筷子指着鱼说道:“我们吃鱼,都是去了鱼鳞和内脏,然后把鱼入锅烹制,吃掉鱼肉之后,鱼刺都吐掉了。” “假设这条鱼的价值是十二文钱,那么我们至少丢掉了其中的四文钱,也就是三分之一。” 隆庆道:“不可能,吃剩下的鱼骨头,还有去掉的鱼鳞和内脏,怎么可能会占四文钱之多?要知道四文钱已经可以买一条稍小些的鱼了。” 秦朗接着说道:“因为这是普通的烹制之法,去掉这些东西就是无用的,因为它过于零散,无法集中,所以就不能形成价值。” “但是,如果我们有一座十分庞大的工厂,每天有无数条这样的鱼进入工厂,那么刨下来的鱼鳞和内脏将会堆积如山,这些东西加热焙干成粉之后,掺杂一些粮食,就可以做成猫狗最爱吃的营养物质。” “除此之外,鱼肉部分单独分离出来,剔去鱼刺和骨,只剩下净肉,这些鱼肉可以卖出比整条鱼更高的价格。” 秦朗用百姓们常买的猪肉打比方:“一根猪肋骨,去掉靠近脊骨的部分,只留下顺肋,这个就叫做精排,我们买精排的时候,是不是比较贵?” 饭桌上的人都纷纷点头。 秦朗又说道:“为什么会比较贵呢?因为只留下了最为精华的部分,去掉了没有人喜欢吃的部分,所以才会变贵。” “那么一条鱼去掉鳞、内脏和鱼刺、骨,只留下最为精致的鱼肉,会不会更贵?” 大家再次点头。 第二百六十四章 关于鱼的讨论 “所以,这条鱼的价值将从十二文,变成十八文。”秦朗把鱼盆挪到一旁,当作是十八文的精肉。 “但是鱼骨、鱼鳞、内脏全都剩下来了,这些东西同样有价值。” 隆庆笑道:“这些东西都是要扔掉的东西,怎么会有价值呢?” 张何也插言道:“鱼骨就算喂给狗吃,狗都不会吃的,因为刺太硬了,而且上面没有肉。” 秦朗说道:“正因为大家都是这么想,所以很多东西浪费掉了。” “鱼骨、内脏加鳞片,进行粉碎之后,可以制成粉添加到饲料中,我们最常见的两种家畜、家禽中的猪和鸡,在幼年时期是最需要这种鱼粉的。” “如果把这些鱼粉添加到饲料中,会让鸡、猪长得非常好。” 还没等隆庆提出反对意见,张何已经开口了:“可是秦大人有没有想过,要把这些鱼骨、内脏、和鳞片全都变成粉末状,会浪费多少人的时间?有多少人会因为这些废弃物,每天耗费大量时间去收集和处理?” 秦朗微微一笑,答道:“假设有一个大窑炉,每天都要烧掉大量的烟石,在烧掉烟石的过程中,窑炉会很热,用这个窑炉的热量,就可以烘干鱼鳞鱼骨。” 张何摇摇头:“为了些许鱼骨内脏,要烧掉大量烟石,岂不是浪费?况且那样的话,这种鱼粉饲料的成本太高了。” 隆庆却听得很明白,没错,在柳怀乡现在就有一个大窑炉,每天空烧着烟石,那个窑炉每天都很热,完全可以利用这个窑炉做些别的事情。 秦朗接着说道:“这还仅仅是第一步。” “鱼的脂肪里面含有许多微小看不见的宝药,这种药专治心病和脑病,也许一百斤鱼才能制出一小瓶这种宝药。” “请问,这样的宝药应该卖多少钱一瓶?” 隆庆听得心花怒放,原来一条不起眼的鱼,可以创造出如此多的价值,不用说小瓶的宝药,就说那些制成鱼粉的饲料,就值回成本了。 张何虽不赞成秦朗的说法,但是大家边吃饭边聊天,只当是天马行空的想法,于是抱着一种开放的态度对看待这个问题。 “就算你说的都对,可制成了饲料后又该卖给谁呢?” 秦朗道:“养鸡的人啊。” 张何嘲笑他道:“秦大人还是太年轻了,也许不懂这些农桑之事,一般农户,只养三五只小鸡,也不需要特意去喂,只要把鸡撒开养就行了,那些鸡自己会去觅食。” “田间地头,许多撒落的谷粒,还有小溪小河边的草地,有许多虫子,鸡自己就可以觅食,如果像秦大人所说的那样,养鸡还需要购买饲料,敢问这一只鸡价值几何呀?” 秦朗知道没见过大批养殖鸡人们,很难想象出45天就可以让一批鸡出栏,而饲料就是非常关键的东西。 隆庆也有同样的疑问,虽然没有像张何一样否定秦朗的想法,但是也希望得到解答:“是啊,普通农家的鸡,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只要每天撒出去,这些鸡就会自己觅食。” “如果我们用饲料养鸡的话,要卖多少钱才合适呢?” 秦朗说道:“养鸡自有养鸡的秘法,与刚才我说的鱼类似,同样进行细分处理。” “有专门养出来吃肉的鸡,一个半月即可出栏宰杀,也有专门养出来下蛋的鸡,每天会产出许多鸡蛋。” “还有专门生小鸡的鸡,这些鸡生出来的鸡,又可以分成肉食鸡和蛋鸡两种。” “如此循环,就会有无数的鸡卖入市场。” 隆庆有些不敢置信:“一个半月就可以宰杀?那还是个鸡雏吧?” 秦朗笑笑:“这里面当然还有秘术,不过咱们已经把鱼粉解决掉了,鱼粉创造了超出本身无数倍的价值。” “其中鱼油一两堪比黄金,鱼粉制成的饲料可以让鸡快速长大。” “而切割出来的鱼肉又卖到了十八文,远远超过这条鱼本身的价值。” “综合来看,鱼的全身都没有浪费,每一小块都利用到了极致,自然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秦朗端起鱼盆,把鲜美的鱼汤倒入碗中,大口吃起米饭来。 关于价值论的话题,也算是告一段落。听到这番高论的人反应各不相同。 驿馆的王三觉得秦大人说得有点玄,太多东西超出了他的认知,因此觉得秦朗不过是吹牛而已。 还一个半月就能出栏的肉食鸡,这分明是没有养过鸡的文人们幻想出来的东西,小鸡生长很慢,一个半月也就刚刚长出尾羽,怎么可能卖入市场呢? 听得半懂不懂的张何,觉得也许有些东西是有道理的,有些秘术也说不定可以让鸡快速生长,但是想当然的东西应该很多。 张何觉得秦朗有点吹,落到实处未必就如说的那样。 只有隆庆最相信秦朗的话,因为他见证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东西,如果秦朗说鱼油的价格堪比黄金,那么不用怀疑,一定可以卖出这个价格,甚至可以更高。 对于秦朗所说的“价值论”,隆庆理解得更深了一层,他觉得,价值论的根源,其实在于对“物”的细分。 就像秦朗说到的鱼油,这种东西根本没有人专门进行研究,自然也不知道它的功效。 有许多肉眼看不到的东西,其实是很珍贵的,只有先了解了这些东西的用处,才能变废为宝。 比如毫不值钱的烟石,绿矾石,这些东西经过焚烧,就能生出另外一种能令稻田增产的肥料,如果不是对物的细分,是没办法窥透其中奥妙的。 刚才秦朗说到关于鱼的价值论,其实同样有“细分”这一处理规则贯穿其中。 鱼分成鳞、皮、肉、骨、油、内脏,然后每一部分各有各的妙用,只有先通过观察,确定了这些肉眼不可见的“宝药”会起什么作用,才能确定鳞、皮、肉、骨、油该如何处理。 如果按照这个“细分”的规则和“价值论”去看待万事万物,自然会发现无数的奥秘。 不过前提是掌握“观察”的方法,并且能够“观察”得到。 第二百六十五章 稻子悬赏 三天之后,秦朗和隆庆再次前往柳怀乡。 这三天里,濮阳县的七个乡购买了许多鸭子,其中有南阳的棕尾鸭,也有麻鸭和绿头鸭。 因为南阳的棕尾鸭已经被抢购一空,再次调运需要十天以后了。 可是稻田地不等人,无奈之下,乡老们只能四处购买鸭子,不管是什么品种的鸭子,只要是鸭子就行。 三天之后,濮阳周边的鸭子已经全部集中到了濮阳县,放入稻田中让它们自由觅食。 最初放入宋家稻田的五千只棕尾鸭,已经把田里的杂草清除一空,而且这些鸭子的确是不吃稻苗的,除了稻苗,其他的野草全被鸭子吃掉了。 而且经过鸭子反复的啄食和踩踏,野草已经不再生长了,田间的肥力全都被稻苗吸收,长势越加旺盛。 除了野草之外,鸭子还吃掉了稻叶上的虫子和虫卵。 只用了三天时间,原本已经无法控制的野草和虫害很快就抑制住了。 这一切都让乡老们啧啧称奇,买来的鸭子就立刻驱入到田中,让它们清除野草和虫害。 隆庆和秦朗等了三天时间,就是要看一看鸭子到底会不会成为稻田的救星。 几百太子扈骑封锁了官道,不许普通人随意靠近,风吹稻叶摆动,发出微微的沙沙声响。 秦朗和隆庆一前一后在田梗上走着,已经不需要下到田中去察看了,田里野草几乎已经绝迹,鸭子们悠闲的在稻田中游曳,时不时叨一口稻叶,却并不扯掉,而是把稻叶上的虫子吃掉了。 隆庆简直不敢相信这些鸭子居然就能解决人们解决不了的难题,不由得赞叹道:“秦大人真是了不起,连这些种了一辈子地的农户都不知道的方法,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秦朗并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因为没办法回答,他知道的东西就多了,实在没办法解释,只能强行解释为师门传授。 “等到稻子开花的时候,需要农户为我挑选很重要的一株水稻。” 隆庆道:“这些水稻能顺利收成,全是秦大人的功劳,别说区区一株水稻,这次回到京城之后,我自会向父皇如实禀报,为秦大人求得封赏。” 秦朗连忙道谢:“多谢太子殿下。” 回到路边,曾平和乡老们都围了上来,没口子的夸奖秦朗了不起,只用了一群鸭子就解决了大问题。 秦朗跟随行的文吏要了纸笔,就铺在桌上,大家都围在旁边,看他要写什么。 曾平以为秦朗大概会题一首诗,毕竟此情此景,又刚去了一块心病,写首诗应景再合适不过。 但是秦朗落笔,并不是写字,而是画画。 三两笔勾勒出稻苗的茎和叶,只是粗粗一抹,并不重要,具有神韵就可以了,重点在稻花上。 人人都说稻花香,还有词人写出“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诗句,十分优美。 但是真实的稻花,是非常小的。 首先是稻苗进入成熟期后,会开始抽穗,抽出来的穗就像是水稻成熟时的穗一样。 而稻花,则生长在稻穗的每一粒“稻壳”的尖端,像蚂蚁那么大的几棵雄蕊,还有一包在“稻壳”里的毛绒绒的雌蕊。 秦朗把稻穗画得比较粗糙,但是在稻穗的右上方,画了一个很大的圆圈,然后特别仔细的画出了“稻壳”里的雄蕊和雌蕊。 乡老们伸长脖子围观,不知道这位秦大人突发奇想,画这稻穗干什么。 秦朗仔细地在纸上描画着雄蕊,他画的雄蕊跟稻花的健康雄蕊不同,特别细小,花药枯萎干瘪。 他画完之后,对围在一旁的乡老们说道:“稻花开花的时间非常短,只有七天左右,而且在这七天之中,当天气晴朗的时候,只有上午巳时开花,下午未时即收,正午时为开花盛期。” “在这短短的七天时间里,你们要仔细查找,找到我需要的那株水稻。” 说着秦朗重重在画出来的图上点了一下,他要寻找的,正是那种天然雄蕊失去授粉能力的“伪娘”。 乡老们发出了惊叹声。 他们虽然也是种了一辈子地,或者看别人种了一辈子地,对于水稻这种植物已经是再熟悉不过了,可还是被秦朗的这幅画所震惊。 因为画得太详细了,如果不是仔细观察过水稻开花的人,是根本画不出这么详细的画的。 而且花中的雄蕊、雌蕊标记出来,让乡老们更是耳目一新。 他们只知道水稻花非常小,像蚂蚁一样,而且很快就会收回去,并不是一直露出来,但是这些人还真没有如此细致的看过稻花的样子。 “秦大人,这图中所画,带着花药的所标雄蕊,是什么意思?” 秦朗顺便给他们做了个科普:“雄蕊就是公的,是放药的。雌蕊是母的,是收药的。” 他这样一解释,所有人都明白了,指着画中的雄蕊说道:“这图中的雄蕊,已经干瘪,显然是坏的,不知秦大人要找这种水稻有何用处?” 秦朗不愿透露原因,就含糊地说道:“等水稻开花的时候,你们千万不要忘了寻找,这张画可以多绘制几幅,每个乡中田头都挂一幅,如果真的找到我所画的水稻,我重重有赏。” 本来农户们并不算太积极,稻花太小了,一株一株的查看稻花,是非常累的。 但是有了赏钱那又不一样,至少那些佃农们有了动力。 每天就数这些佃农泡在田里的时间最多,他们当然希望自己能找到一株秦大人需要的稻子,以换取巨额赏金。 秦朗干脆拿起笔,在图画的一侧写上:发现此稻者,赏银万两。 这行字一写,众皆哗然。 一个乡老激动地说道:“秦大人可当真的?” 秦朗为了给这些人点信心,说道:“自然是真的,真得不能再真了,而且从明天开始,这一万两白银就从南阳向濮阳开运,就放在县衙,所有人都能看得到。” “只要找到这种稻子,一万两银子绝不食言!” 这下农户们真的疯了,一万两银子,一辈子都挣不来,只要找到图上的稻子,就能轻松获得,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第二百六十六章 张何拜国公 不需要秦朗安排,也不需要哪位乡老布置,自然就有文吏走过来,接过秦朗手中的笔,照着那幅画画了起来。 秦朗笑道:“大家可要用心的找啊,另外提示你们一下,稻花是很细小的东西,如果就这样走进稻田观察的话,会很累的,要弯着腰一株一株的仔细分辨。” “为了加快速度,也让你们更省力一些,你们可以去购买南阳产的放大镜,有了这个东西的帮助,速度能提高不少。” 隆庆站在一旁欣赏着秦朗画出来的水稻图,感叹秦朗要找的这株水稻应该是极为重要的。 “秦大人,这株水稻有什么说法吗?” 秦朗本来不欲细说,但是隆庆既然问了,就稍微透露一点:“如果找到这株水稻,就有再次提高产量的希望。” 现在的三倍产量已经足以让人惊讶了,但是听秦朗的意思,居然还可以再次提高产量。 隆庆心中暗自计算,原本濮阳一乡产粮五千石,施用了肥料后,可以增产三倍,就算成绩不理想,增产两倍,那还有一万石粮。 如果稻种能够再次提高产量,将会逼近两万石粮。 一季稻,濮阳县就能收十四万石,一年三季稻,足有四十万石粮。 隆庆已经被震得说不出话了。 这仅仅是濮阳县而已,如果技术成熟推广出去,大魏所有能种水田之处都种上水稻,那么产量将会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真有那一天的话,大魏的百姓可以一天吃三顿饭了。 他的心情顿时激动起来,这可是一代帝王追求的文治武功中最为难得的,让百姓吃饱饭,就是盛世了。 放眼天下十国,哪个国家敢让自家百姓敞开了肚皮吃? 就算是种粮的佃农,那也是早晨吃粥,中午吃稠一点的粥或者豆饭,晚上不吃饭。 走到哪里都很少能看见胖子,因此百姓们都以胖为美。 如果真的在他手中实现了魏国粮食满仓,那么他隆庆的威望也将达到了顶峰,甚至可以比肩他的父皇。 魏武可是一代开国之君,隆庆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还有机会可以跟父皇比肩。 想到这里,他的心中更是十分火热。 “秦大人,既然是为了提高产量,算是为国实验,这个就不用你自家掏钱了吧?” 秦朗坚持自掏腰包:“殿下多虑了,如果朝廷拿这笔钱的话,可能流程要走许多,还会牵扯不少人,徒耗精力,不如我先拿出银子用着,等产量真的增加了,朝廷再对臣进行封赏也不迟。” 隆庆一想还真是这么个道理,也就不再坚持。 他们在柳怀乡查看稻田的时候,同住在驿馆的那位张何大人也收拾行囊上路了。 他本是军中司马,算是校尉的属官,虽然品级比秦朗还高,但是在军中,自然要比文官低一等。 这次是接到了贵人的手信,让他进京城,将调任朝散郎一职。 朝散郎属于虚职,因为没有具体的差遣,算是暂居京城等候任命。 张何一路风尘,历经月余,终于来到了魏国的都城,大业。 大业与天下十国中的老牌强国相比,还差了许多,张何也是曾经游学天下的人,自然是有些见识的。 在城门口验了关牒,风尘仆仆的进了城,他先找了间客栈洗漱,换了件衣服,这才带着拜帖去了城东的花园里。 花园里中居住的,大多都是朝中高官,个个高墙深宅,张何走了好半天,才找到迟国公府,在门前恭恭敬敬交了拜帖后,就站在门前等。 没有多长时间,一个身着绫罗绸缎的中年人就在众仆役的簇拥下走了出来。 还没等张何说什么,那个中年人已经当先一礼:“在下罗福,请阁下跟我来。” 张何这才知道,这个罗福应该是位管家。 瞧见迟国公府上的一个管家就已经有如此气势,让张何也是暗叹不已。 跟着罗福走出很远,也不知过了几重院子,多少楼阁,当罗福在一个小院门前停下来时,对张何说道:“请阁下在这里稍候,在下去通传。” 罗福推开小院的门,走了进去。 张何往院子里瞧,只见院子搭满了葡萄架,园中还种着些蔬菜,一个农夫模样的人正在园中锄草。 罗福没有进屋,就站在院子里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就走了出来。 “阁下请进吧。”说着自顾离去。 张何举步踏入小院,只见园中锄草的老农用毛巾擦了一下脸上的汗,说道:“是朝散郎来了吗?” 张何赶紧向这位老农施礼,此时他已经认出这人根本不是什么老农,而是迟国公。 “晚辈末学后进,拜见国公大人!” 老农摆摆手:“不用那些繁文缛节了,咱俩就坐在这随便说说话。” 他往葡萄架下面的小凳上一坐,随手提起水壶倒了两杯水,递了一杯给张何。 “你父亲当年随我征战四方,可惜后来没能给老部下找一个好的归宿,是我思虑不周啊。” 张何连忙站起身谢罪:“不敢不敢,岂敢怪罪国公。” 老农笑着拉张何坐下:“小伙子不用太紧张,虽然你父亲去世了,我也无可补偿,好在你父亲还留下了你这份骨血。” “朝中暂时还没有闲职,不要心急,再等等看。这几天先安心的呆在这里,陪老夫种种地。” 张何又是一番谦逊。 看得出迟国公很高兴,拉着他又说了许多张何父亲当年的事情,顺便回忆了一遍当年征战四方的丰功伟绩。 虽然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是现在提起来,迟国公还是满面红光,精神亢奋。 “这一路上辛苦了吧?碰到什么有趣的事情吗?” 迟国公坐在竹椅上,慢慢喝着茶水纳凉。 张何想了想说道:“其他倒是没什么,只有在濮阳驿站,听说一个年青人在讲价值论。跟着说了几句,他的观点颇为新奇。” “哦?”迟国公有些感兴趣道:“是什么人?” 张何说道:“此人姓秦,名朗,武陵人,也有官身,但不知在哪里做官。” 第二百六十七章 张何赴任 迟国公“嗯”了一声,不置可否。 张何看了迟国公一眼,不知他想听还是不想听,就讲了几句秦朗在饭桌上谈到的价值论。 因为不知迟国公是否想听,他就长话短说,大概讲了讲,然后就把话题转移到一路的风景上去。 这月余一路行来,到了大业已经是六月中旬,处处美景怡人,张何一路上还作了两句诗。 等张何把这路上的趣事和景色都讲完,连那两句诗也吟诵了一遍,实在不知道再说点什么好,于是沉默下来。 迟国公沉吟了一下,说道:“秦朗,官居南阳郡守。” 张何一愣,没想到自己讲了半天的风景和诗句,但是迟国公一开口说的居然是那位秦大人。 “秦朗,原为武陵县令,两年前擢升为南阳郡守,此人并不简单。” 迟国公笑着看了一眼张何说道:“你在军中历练有年,对于秦朗所言,有何看法?” 张何想了想说道:“在下不敢妄下断言,不过其论似乎有些言过其实。比如他说到的鱼,如此分割成本大到难以想象,也许是纸上谈兵也未可知。” 迟国公并没有就这个话题继续说下去:“此次回京,老夫对你另有重用,前两年陛下拜王潜为大将军,似乎有用兵之意,但是两年过去,并没有什么消息。” “老夫觉得,陛下征伐之心已熄,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可能要兴河防水利,或筑城建寨。所以老夫推荐你去真定府任职。” 张何起身向迟国公行礼说道:“多谢国公举荐。” 迟国公说道:“真定府只有两郡,分别为常山郡和邺郡,这两郡距离南阳郡并不远,以后你与秦朗的交集,可能还会有很多。” 张何不知道迟国公提起这些有什么用意,只是用心记下,回头慢慢揣摩。 “这两郡也是老夫的封地,你需着意经营,毋使有失。” 张何这才知道,原来迟国公竟然把封地都交给自己打理,顿时感到肩上的压力十分沉重。 迟国公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一般,笑着拍了拍他说道:“不必紧张,老夫在封地的家臣在具体事务上会襄助于你,不过,封地的大政还需要你去掌握。” 张何当即问道:“封地政务,在下自会用心,只是不知国公,对于政务有没有要求?” 迟国公摇头道:“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老夫举荐你去管理封地,就是看中了你的能力,政务上的事情,全凭你作主,老夫并无干涉,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在五年内,与南阳相当。” 张何自信满满,在政务处理上,他也算是惊才绝艳之辈,军中司马时,涉及到的各种钱粮、工事,甚至练兵、出征、扎营等等,他无不精通。 听迟国公的要求,五年时间,与旁边的南阳相当,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迟国公仰头望天,想了一会,说道:“凭你一人之力,恐怕还有些不足,这样,等你过去之后,老夫会调拨恒元商号的资金支持你,钱的事情无需忧心,只要努力去做就好。” 自从秦朗到了南阳这一年半不到两年的时间,南阳快速发展了起来,开始时是活不下去的流民去南阳,后来就是穷人去南阳,但是到了现在,富人都争着要移居南阳了。 这样的趋势,使迟国公的封地日渐凋零,他万般无奈之下,只能采取自救的措施,把老部下的儿子调到封地去任职,阻止两郡的颓势。 张何虽然不知道迟国公的想法,但是对于交托给他的重任,还是有十足的信心与把握的。 “国公放心,在下必定全力以赴,不负国公之托。” 一个月后,魏国朝堂之上,魏武帝下旨擢升秦朗为邓州牧,遭到了许多大臣的反对。 “陛下,秦朗或许真的有治世之才,而且也确实把南阳治理得极为繁华,可谓是创造了奇迹。但是朝堂晋升自有标准,如果陛下以一己之好直接擢升,恐怕会成为阿谀奉承的小人幸进之途。” “臣附议,不顾升迁限制,强行擢升,只会造成人人佞进。” “是啊陛下,三年一磨勘,这才两年不到,再次擢升秦大人,恐怕朝中百官心有不服啊。” 魏武帝见群臣纷纷反对,也不好强行提拔,只好等到磨勘时再想办法。 迟国公站了出来,向魏武帝奏道:“陛下,因为自家封地日渐荒废,需要派遣一个官员前去打理。老臣部下有一子,政务精通,可以为官,希望陛下同意。” 魏武帝知道迟国公有两郡的封地,分别是真定府的常山郡和邺郡,做为封地的主人,是有权利举荐官员去封地管理的。 这还是魏武对分封制加以改革的结果,如果在前朝,迟国公可以不经过朝廷,直接自己任命官员进行管理,封地形同私产。 现在封地的各项产出及税收,朝廷象征性的收一点,大部分还是归于国公,而且国公世袭,迟国公只有一个儿子,将来不出意外,会承袭国公之位。 如果再立功勋,不知道要封赏些什么好了。 虽然魏武帝对迟国公这样的勋贵心怀不满,但是表面上还是笑呵呵的答应:“迟国公举荐的人选必定是人中龙凤,朕准了。只是不知曾任何职?” 迟国公道:“此人姓张名何,西山人,曾在镇南军中任军中司马。” 魏武帝点了点头:“军中司马,应是从五品的官职,如今可擢升一级,为相州牧兼领镇州,迟国公意下如何?” 虽然只擢升了一级,为相州牧,但是兼领镇州,等于两郡都同归张何管辖,所以迟国公并没有反对。 “谢陛下。” 魏武帝点了点头:“下午迟国公可以带张何来怀德殿,朕将颁书赐印。” 八月初,张何自魏国都城大业出发,向着真定郡的方向出发,来去走的几乎是同一条路线。 到了濮阳县的时候,刚好走了一个月,时间来到八月末,张何再次住进了濮阳驿馆。 令他没想到的是,居然再次碰到了秦朗。 第二百六十八章 再遇秦朗 他三个月前,他离开濮阳驿馆的时候,秦朗就在这里,他还记得秦朗针对一条鱼高谈阔论,让一桌人都听得一愣一愣的。 没想到三个月后,他以相州牧的身份再回到这里时,秦朗仍然还在这里。 三个月前,他只知道这位秦朗自称武陵人,却不知他的官职,现在他不但知道了,而且还特意找到吏部官员深入了解了一番。 秦朗在来南阳之前,是武陵县令,由于磨勘得了一个上上的评语,才擢升为南阳郡守。 而迟国公将自将封地托付给张何,只有一个条件,就是五年内与南阳平齐。 迟国公说到这件事情的时候,甚至没有用“超过”这个词,而是说“在五年内与南阳相当”,这让张何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据他从吏部了解到的情况是,南阳在秦朗接手之前,因为一场大灾,已经多年没有上缴赋税了,当秦朗上任之后的一年,才恢复了赋税。 除此之外,他还听说了秦朗在南阳搞出的“十国贸易联盟组织”,简称十贸,令朝中许多大臣不满,觉得秦朗此人离经叛道,并不是儒家一系,也不奉行儒家经典,反而在治所搞起了法家的一套。 像是十贸组织,或者其他什么商业上的新事物。 了解到这些的张何,觉得秦朗的确还是有一点本事的,结合在驿馆听到他的一番高谈阔论,就更加坐实了这种印象。 所以当他想起迟国公说的那句:“凭你一人之力,恐怕还有些不足”的话,就觉得特别不服,而且还说什么“会调拨恒元商号的资金支持”,更让张何充满斗志。 他的父亲原本就是迟国公的老部下,极得迟国公信任,现在父亲逝去后,迟国公又把他委以重任,这让张何有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信念。 他暗自发誓,一定要超越这个南阳,更要超越那个秦朗。 在他来之前,听吏部的官员说过,陛下曾经在朝堂上要擢升秦朗为邓州牧,被群臣劝阻了,两相对比之下,他已经是相州牧兼领镇州事了,更让他对迟国公交付的重托有了信心。 所以面对秦朗,张何的态度比三个月之前有了明显的变化,三个月之前,只是寒暄而已,而现在则表现得相当热络。 “这不是秦大人吗?三月不见,没想到又在这里相遇,真是有缘啊。” 秦朗刚从南阳来到濮阳没有几天,依然是隆庆把他找来的,因为经过一个季度的勤劳耕作,到了收获的时节,现在要检验产量了。 秦朗一时间没有认出张何来,毕竟三个月之前匆匆一瞥,甚至话都没超过五句。 再加上秦朗在政治上并不成熟,他做为郡守,能为百姓谋福利,也能为南阳发展想办法,但他却不是一个合格的政客。 许多官场上的事情,其实他并不精通。 对于曾经见过一面的张何,他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 张何笑呵呵的比划了一个钓鱼的姿势:“记不记得咱们在这附近一起钓过鱼了?” 他这样一说,秦朗立刻想了起来。 “哦,想起来了,你钓的鱼可比我多。” 张何哈哈大笑:“怎么?秦大人在濮阳任职?” 他这样问的确是心中有些疑惑,按理说一位郡守是不能随便离开自己的治所的,而这个叫秦朗的家伙,三个月前就在这里,三个月后还在这里。 这就给张何造成了一种错觉,秦朗这三个月一直在这里。 所以他怀疑这个秦朗与南阳郡守是不是恰好同名同姓,会不会弄错了。 秦朗开玩笑说道:“可不是嘛,我现在快要成了濮阳的稻农左长了。” 无论在前朝还是现在的大魏,实行的官制都没有形成彻底的三省六部制,而是似是而非的一种混合官制。 如果按照三省六部制的话,农业归属到了户部之中,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但是在当今的大魏,仍存在封爵列土,比如迟国公就拥有封地这样情况,管理各类专业事务,仍由朝廷成立专门的机构执行。 比如涉及到农业的,在大魏就有大司农,大司农之下又设部丞,在州任职,管理农业,劝课农桑。到了郡一级,就有郡国农监,称为农长,到了县一级,县令还可以自行任命候农令、守农令、劝农掾等官职。 而到了乡一级,就归为乡老管理,此时的宗族势力极大,朝廷的管理触角还延伸不到乡间。 整个大魏只有一个地方例外,那就是南阳。因为南阳已经变成了一片荒芜死地,人都跑没了,全郡大多数都是外来移民,根本没有什么宗族势力。 所以秦朗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推行任何事务都没有半点阻力,很容易就能完成。 甚至在南阳秦朗已经把百姓划成了某某社区,通过更小的类似小区属吏的方式去管理,颇见成效。 如果把秦朗安排在一个宗族势力极为庞大的郡县,他的政策推行不可能如此顺畅。 所以秦朗开玩笑说他快要成了濮阳的稻农左长了,就是一种农官的职务,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是专门管理稻田的,粟田和麦田都不归他管。 当然这是秦朗在开玩笑,因为在濮阳种稻子的缘故,所以说自己是管稻的农官。 但是张何差点信以为真了,毕竟一个郡守是不可能长期在别的地方厮混不回自己治所的。 在他的印象中,秦朗已经在这里呆了三个月了,大魏是不可能有这么悠闲的郡守的,所以他觉得这个秦朗可能是同名同姓罢了。 听说秦朗自称快要成为“稻农左长”,明白他的意思是一直在管理稻田,应该是一个农官。 于是张何问道:“不知濮阳是两季稻,还是三季稻?” 在军中做军司马的经历,让张何对粮食极为敏感,粮草为根本,没有粮草,百万大军也是不堪一击。 在他的经验里,两季稻和三季稻相差并不是很大。 两季稻虽然时间更长,一年只能种两季,但是有了充足的成长时间,产量也比较高,而且由于接触到了两个季节交替的时节,稻子的口味和三季稻比起来要好多了。 第二百六十九章 收稻大会 三季稻在产量上稍稍比两季稻多一些,甚至大部分的三季稻都不如两季稻的产量高。 原因无他,只是土地中的肥力不够,加上作物吸收的养分不足,成长的时间太短,所以有的地方三季稻并不如两季稻的产量高,当然也有例外。 而之所以种三季稻,无非是农民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营生,只能靠土地养活自己,有了空闲的时间,却没有额外的工作可以赚钱养家,还不如再种一季,充分利用土地这块资源。 秦朗想了想说道:“应该是三季稻吧,因为眼下濮阳就到了收稻的季节,现在已经是八月末,从九月初开始,直到十一月末,还能再种一季。” 张何点了点头,心有同感,在他看来,濮阳县产粮高的原因,可能就是这里的农户更加勤奋,再加上土地肥沃,三季更比两季多,所以产量高一些很正常。 在驿馆里住了一天,张何就再次启程,前往真定郡而去。 而秦朗则在濮阳开展了一次轰轰烈烈的收稻行动。 具体的收稻工作,不用他去做,佃户和农户自己就会收割了,而且一定是收割得很小心,一个稻穗都舍不得丢。 秦朗和隆庆,再加上濮阳县令曾平,这三个人带领全县的衙役和文吏,布置起了会场。 因为要计算各乡的实际产粮数量,最好是全县的农户都来参加,所以需要一片极大的场地。 曾平建议把濮阳的演武场稍加布置,改成会场。 这片演武场位于城西,比较平坦,在会场中还有一个高台,可以作为开会宣布的场所。 秦朗自然是客随主便,会场放在哪里都不要紧,他唯一的要求是为会场题辞。 说实话秦朗的一笔字实在是登不上台面,稀松拉胯,但是胜在有勇气展示,全县这么隆重的盛会,依然敢于把自己的这笔字亮出来,心理素质极其强大。 因为是会场题辞,可不是写对联,需要用专门写大字的笔。 这种笔看起来跟扫把没什么区别,笔杆都有一人高,笔头更是像一大团拖布一样。 衙役们把巨大的宣纸裁成一丈见方,然后由秦朗在上面书写。 秦朗并不怯场,这次的题辞是他争取来的,无非就是想满足一下玩梗心理,如果这都不能做的话,那么生活对他来说就毫无意义了。 巨大的毛笔蘸饱了浓墨,重重落在纸上,湿成了一大团墨迹,秦朗也不以为意,挥动大笔向旁边一拖,一个又粗又直又黑的横就写完了。 隆庆在旁边看了,心里颇为无语,秦朗跟他争取这次题辞时,他还以为秦朗苦练了几个月的书法,想要展示一下,所以就欣然同意了。 没想到落纸的第一笔就惨不忍睹。 从书法上来说,横平竖直固然是对的,可是秦朗写得毫无美感,既不藏锋,也不收尾,犹如拖布拖地一样的直直一道。 接下来,在上面那一横下面,同样又来了一道。 隆庆赶紧把目光投向远山,心想这种字体还是不看为妙。 秦朗毫不在意别人的看法,认真的写下了第一个大字:天。 接下来,在衙役们的辅助下,又成功的写出了第二个字:下。 这时曾平处理完县中的事务,也赶到了会场,凑到隆庆的身边问道:“殿下,到今天为止,所有的稻子都已收割完毕,正在统一脱粒装车运往会场,估计再过一会儿,第一车稻谷就要来了。” 隆庆知道这次大会的基本安排,首先就是农户对稻田进行收割,之后以乡为单位,统一进行脱粒并装车,全部运到会场进行现场称量。 涉及到全县的赌约,大家都很期待,其实所有人都希望输给秦朗,因为输给他,无非就是给他个笑脸,算不了什么,可是赢了秦朗,就意味着产量并没有达到三倍,孰轻孰重还是分得轻的。 曾平向隆庆汇报完之后,就看向场中正在挥毫泼墨的秦朗。 “殿下,秦大人正在题辞啊。” 隆庆点了点头:“是啊,秦大人的字真是……一言难尽啊。” 曾平好奇秦朗为这次大会题了什么,于是走到旁边去看。 此时秦朗已经写到了最后一个字,一共七个大字一字排开,气势惊人。 曾平看到字的第一眼就被这字的直率所震惊,原来字还能这么写啊,原来写成这样也可以题辞啊。 他震惊于秦大人的勇气,当着全县人的面把这字挂起来共同欣赏,那的确是需要很大勇气的。 而且……这题辞有些半通不通。 “天下第一吾稻会……” 算了,管他呢,秦大人喜欢,题什么都可以了,只要产量真能达到三倍,别说写七个字,就算全县都挂满秦大人的字又能怎样呢? 秦朗欣然看着自己的题辞,微微一笑,这种成就感是其他人所不能感受,只有他独自一人享受的秘密。 大字很快被贴到红布上,然后悬挂了起来。 就在此时,第一辆拉着稻谷的牛车在农夫的驱赶下已经缓缓走进了会场。 衙役们已经在会场周围设置了各乡的名牌,来自哪个乡的稻米,就在哪个名牌后面排队。 于是随着越来越多的牛车进入会场,会场已经挤满了牛车,快要装不下了。 曾平只得直接宣布大会开始。 前来围观称量的百姓、农夫把会场围得水泄不通,大家都十分兴奋的看着会场中的牛车。那是一季稻收获的产量。 “天下第一吾稻会……这是什么意思?”有的人看到挂起的巨大横幅,上面奇丑无比的七个大字发出疑问。 “在下不懂,这几个字我都认得,但是不懂什么意思。” 也有的人强行解释:“吾稻,就是我的稻子的意思嘛,这还不懂,就是我们的稻子天下第一喽。” 大家想想还挺有道理,颇为认同。 场中的高台上,有小吏当场取量具称量,直到一车全部称量完毕。 这个过程肯定是快不起来的,但是濮阳的百姓们却热情不减,都想看看这三个月来的成绩。 xs7.com 第二百七十章 秦公米 第一辆牛车的粮食数量称量完毕,共计十八石。 普通的牛车最少可以拉十七石,最多二十一石,为了公平起见,曾平请示了隆庆之后,定下了只要牛车装平,无论大小,均算作十八石。 这个数字基本上就代表了大部分牛车的粮食数量,上下不会相差太多。 接下来就简单多了,只要按照每个乡的牛车计数就可以了,每一辆牛车经过,小吏就会计数十八石。 这些牛车计数后,还会把粮食拉回到乡里,毕竟这是濮阳县全部出产的粮食,只有一小部分才是赋税,除去赋税其余部分还是要放回到自家的粮仓中。 最先称量的就是柳怀乡,因为柳怀乡距离比较近,也是运送最为方便的。 每五辆牛车并排经过,小吏就在最靠近他身边的一辆车上系一条红绫,旁边的书吏同时在账上记下一笔。 很快,柳怀乡的所有牛车全部通过,系了四十六条红绫,也就是二百三十车粮食,如果按照曾平定下的平均数来计算的话,共计四千一百石。 当小吏报出四千一百石的数字后,围观的百姓顿时发出了嗡嗡的议论声。 “柳怀乡一共得粮四千一百石?没听错吧?原本全年的产量也就五千石左右,而这才是一季稻啊。” “这要是三季稻那还了得,一个乡不就得突破万石了吗?” “乖乖,这下咱们老百姓可是能吃饱饭了!” 也有的人在一旁阴阳怪气:“哼,才四千一百石,你们都不知道,这次种粮是有赌约的,看见那边站着的年轻人没有?他就是秦大人,就是他夸下海口,说要产粮达到以往的三倍以上!” 百姓们对濮阳的产粮数量差不多都是心中有数,濮阳共计七个乡,每年产粮大约三四万石。平摊到每个乡大约是五千石左右。 另一个人反驳先前那人:“恰恰相反,如果每个乡都有这个产量的话,秦大人这次赢定了!” 接下来小吏们逐个报上乡名,每个乡都把自家产的粮车在广场前过了一遍。 “邳左乡,二百车!” “花池乡,三百车!” “双宜乡,二百六十车!” “榆花乡,三百二十车!” …… 当七个乡全部点完数后,合计了一下,共计一千八百三十车。 如果按照每车十八石的平均数来计算的话,这些粮食已经达到了三万三千余石,几乎要赶上濮阳往年全年的产量了。 隆庆得知了这个产量之后,仍然激动得不能自已:“秦大人,咱们成功了!只种了一季稻,就快抵上全年产量了!” 秦朗笑笑:“半个。” 隆庆以为秦朗自谦,一摆手大度地说道:“没关系不要紧,当初咱们的赌约虽说是三倍收成,虽然差了那么一小点,也就不算什么了,完全可以忽略。” 隆庆的想法是,如果按照每个乡平均五千石收成计算的话,总收成要达到三万五千石。 当初秦朗立下的赌约是三倍收成,就简单按照一年三季稻计算,每季的收获都应当在三万五千石。 现在计算下来,达到了三万三千石,还差了两千石,不过隆庆认为这已经足够可以的了。 这样做下来,真的能够增产三倍,虽小有不足,当可忽略。 毕竟是第一次做嘛,只要以后用心做,不用每个县都增产三倍,只要达到两倍,隆庆觉得自己就可以烧高香了。 秦朗再次纠正道:“殿下,这可是半个。” 隆庆没明白是什么意思:“什么半个?” 秦朗说道:“咱们当初做实验,只种了一半的地,整个濮阳,只有一半田地是采用新方法,还有一半按以往的耕种模式,因为长得慢,成熟晚,现在还没收呢。” “什么?!” 隆庆感觉自己瞬间被喜悦填满,整个人欢喜得快要炸开了,咧着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经过秦朗的提醒,他终于想起来了,在做实验之前,秦朗要求有一半的田地仍按照以前的方法耕种,来做对照。 也就是说,现在几乎达到三倍的惊人产量,仅仅用了濮阳一半的田地!! 隆庆感觉自己快要高兴得疯了,如果另一半土地也用秦朗的办法耕种,产量岂不是达到了恐怖的六倍? 六倍的粮食产量!! 等于魏国的国土面积凭空扩大了六倍!! 仅凭这个,不光可以让魏国百姓都吃饱,一日三餐都没有问题,甚至可以支持更多的军队向其他国家发起进攻。 “这……这……” 隆庆觉得自己的脑子里充斥着激动的情绪,导致他说话都有些结巴起来了。 相比隆庆,县令曾平和各乡的乡老们倒是早就知道了还有一半稻田没有收割,这就已经达到了三万三千石的产量,几乎抵得上过去濮阳全年。 当真正的奇迹发生在大家眼前时,这些人还是忍不住惊叹。 一个乡老拄着拐杖哆嗦着嘴唇,指着秦朗说道:“活人无数,活人无数!秦大人,这……这是万家生佛啊!” 此言一出,无数围观的百姓也禁不住念叨:“秦大人真是万家生佛啊!” 仅凭一些中看不中用的烟石,再加上点绿矾,就能让稻田硬生生提升到如此高的产量,赞一句万家生佛并不为过。 因为这些粮食,有多少孩子可以吃饱,不至于饥馑而死,多少户佃农,从此可以积攒下一点余粮了。 别小看这一点余粮,也许就凭这些余粮,就可以让一个家庭有了继续奋斗的底气,也许就因为这点余粮,上不起学的学子可以换得一次进学的机会。 许多人的人生将因此而改变,而且惠及的可不仅仅是濮阳一地,随着这种农稼之术的推广,必将惠及天下,受惠的人何止亿万? “这是秦公米!” “没错!秦公米!!” 百姓淳朴,也大多贫困,无法报以金银,但只要在使用秦朗的农稼之术,就会传颂秦朗的名声。 秦朗本想把怀里的赌约拿出来读一遍的,但是看到乡老们已经纷纷朝这边跪下磕头了,广场外边围着的百姓更是黑压压跪倒了一片,吓得他赶紧躲到了隆庆的身后。 第二百七十一章 目标是比照南阳 这时候接受百姓的跪拜,可不是什么好事情,秦朗虽然不懂政治,但是这一点还是很清楚的。 如果让一个帝王记住了这个场面,那么就会在他心中种下一根刺,什么时候人死了,这根刺才会消失。 隆庆虽然还是太子,但是早晚要成为皇帝。秦朗可不想种下这么一根刺。 于是他机智的躲到了隆庆的背后,说道:“这都是殿下的功劳,要不是殿下定下这次实验的计划,我哪会想到去做这些?” 他说的是实话,如果隆庆不来找他的话,他也不会主动把这些技术传播出去,充其量只在南阳试验一下罢了。 隆庆看着广场外山呼“秦公米”的百姓,开怀大笑。 这一刻,他终于有了底气,这件事可以说完全是凭借他的主持,取得了惊人的成果。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回大业向魏武帝报告这次结果了。 至于秦朗,也得到了他应得的东西,魏武帝想必会同意他最初提出的肥料专利,还得到了民间“秦公米”的美誉,算是皆大欢喜。 想到这里,隆庆把秦朗从身后拉了出来:“哎,你不要害怕嘛,这是百姓对你的感谢啊。” “说起来,我可还记得跟你的赌约呢!这次回京后,我会禀报父皇,你提过的肥料专利,父皇应会同意。” 说着隆庆促狭地冲秦朗眨了眨眼睛:“我的赌约可是兑现完成了哦!” 曾平在一旁听了,连忙过来向秦朗深深一躬:“秦大人,在下白白比你痴长了几岁,却没有为大魏,没有为百姓做出过什么,当真是惭愧之极!” 秦朗连忙把曾平扶起来:“曾大人过奖了,我也是误打误撞,恰好懂点这方面的知识,要说谢的话,还是要谢太子殿下,没有太子殿下的邀请,我哪会想到这些?” 曾平一听,秦大人太会说话了,连忙转身向隆庆跪拜:“太子仁德,为我等寻找农稼之法!万幸成功!” 百姓也跟着跪拜:“太子仁德!” 这一刻,隆庆觉得志得意满,无比欣慰。 九月初,真定府邺郡。 张何洗去了一身风尘,与相州的各级官员共聚一堂,参加了一场接风宴。 接风宴是由相州治中组织并主持的。 治中也是一个中年人,四十多岁,身材矮小,但长着一副笑面,双目炯炯有神。 他端起酒杯说道:“州牧大人,在下韩松,任相州治中一职,这段时间大家都翘首以盼大人的到来。” “请允许我为大人介绍一下各位同僚及属吏。” 看到张何点了点头,韩松就清了清嗓子,逐个介绍道。 “相州别驾一职暂缺,有待大人指定。” “这位是武节校尉,姓钱名会,相州军如今暂由钱校尉节制。” 别驾相当于秘书长,地位特殊但不是朝廷正式官员,而是由州牧自行聘用,所以别驾一职是空着的,等张何自己找人。 一州之中除了地位比较特殊的别驾,就是治中了,相当于州中主管,向州牧负责,这是朝廷委派,所以这场宴会才由韩松组织。 武将方面就是一个校尉领军,其余在坐的,就都是吏了。 朝廷通通不管,也没有正式编制,人员开支全由州牧承担。 这些吏以功曹为首,相当于组织部长,因为主管人事大权,同样也是暂缺,等着张何自己找人来担任。 暂缺的还有督邮,相当于巡检长,专查违法违纪官员的,算是纪检干部。 剩下的就是列曹,大约有十五六人,分管不同方面的事情,类似于行业管理部门,比如水利、工程、盗贼、决狱等,当然还有田事、仓储,几乎把重要的民事一网打尽。 除列曹这十几人外,还有上计掾,相当于审计,学官相当于教育。 林林总总大约有二三十人,都坐在一个大堂之中,由属吏布置菜肴酒水。 张何耐心的听韩松一一介绍完毕,便举杯道:“我奉皇命而来,受国公重托,可谓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能得与各位同僚共事,幸何如哉!” “我自大邺临行之前,国公曾托付我,说相州与镇州两地的治理,要比照南阳。” “南阳郡,在来的路上,这些日子我倒也是听说了不少人谈起,不过所说多为捕风捉影,华而不实,而且情节怪诞,不似亲历。” “相州、镇州两地与南阳相距不远,各位同僚有去过的,可以讲讲亲身经历,也好让我心里有数。” 听到张何这番自我介绍加上提出了一个看似不经意的小目标,让坐在宴席上的各级官员都捏了一把汗。 南阳是什么地方? 那是十贸中心啊,所有高货的聚集地,潮流之都。 相州、镇州,别说比照南阳,就算能达到南阳的十分之一,都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了。 但是当着新来州牧的脸,如果照实说出去,那跟打脸有什么区别? 所以大家都缄口不言,一心对付面前的酒菜。 张何本来还笑呵呵的看着下属,希望能够踊跃发言,哪想到大家全都沉默寡言,仿佛面前的酒菜比什么都有吸引力。 于是他只好亲自点名:“韩治中,你来说说吧,虽然我没有去过南阳,但是路上也听到别人谈论起不少关于南阳的事情,只是无法分辨真假。” “既然我相、镇二州将来的发展要比照南阳,总要先有所了解吧?所以,韩治中不妨结合你的所见所闻,为我解惑,可好?” 韩松被点名,无奈起身说道:“州牧明鉴,要说这南阳,离咱们并不算太远,若是快马,只有三五天的路程,不过在下还真是没有去过,捕风捉影听到的一些消息,不敢当真,所以……” 张何挥挥手道:“好了,既然治中没有去过,那就……贼曹,缉捕盗贼,周边应该都去过,讲讲吧。” 贼曹被点名站了起来,他还真去过南阳,还在南阳呆了一天,想到自己讲的都是实话,应该也怪不到自己头上。 第二百七十二章 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于是说道:“在下的确半年前去过一次南阳,但也只是匆匆一瞥,我是贼曹,除了捕贼其他的方面不太关注,就讲讲南阳的巡捕吧。” “哦?”张何来了兴趣,也想听听南阳的巡捕到底是什么样的官职。 贼曹说道:“我半年前因为追捕一个盗贼,听说他躲到了南阳,于是带着三四个兄弟,骑马一起去了南阳。” “我们追捕人犯,都是凭借着江湖经验,到了陌生的郡县,全靠各地有过交情的朋友提供线索,这也是我们知道这个盗贼躲到了南阳的原因。” “我们四五个人,信心满满的去捉贼,没想到一进南阳,就被巡捕给盯上了。” “当时我们并不知道,兴冲冲按照朋友留下的地址登门,结果还没等我们动手,就被一群如狼似虎的巡捕给摁住了。” “因为我们也是干这行的,知道可能是自己的行为有些鬼鬼祟祟,所以引起了误会,就没有奋力反抗,被那些巡捕带到了一个叫做巡捕房的地方,也就是在这里,我第一次见识到了南阳跟我们的不同。” 这个贼曹说了这么多话,嘴里有些干,端起酒杯来喝了一杯美酒润润嗓子。 有许多同僚还是第一次听这位贼曹讲述捉贼的故事,都催促他快点说。 贼曹也不卖关子,继续说道:“那个巡捕房很大,里面分出了各种不同功能的小屋,比如审讯室、关押室、会见室、办公室等等。” “这些巡捕问明了我们的身份,又查验了我们的印鉴腰牌,确认我们是来自相州的,这才请我们到会议室共议。” “原来这些南阳的贼曹,他们不叫贼曹,叫巡捕,这些巡捕早就发现那个盗贼进了南阳,但是他们按兵不动,要等那个盗贼的同伙过来,想把他们一网打尽。” 贼曹一边说一边比划着:“那个南阳的会议室里面,有墙壁这么大的一个地图,是按照南阳城实际描画的,这张图上街道的宽窄、长短、甚至房屋的高低,都标示得非常清楚。” “他们巡捕把南阳城分成了好多个片区,每一个片区都有许多巡捕在管理,这些巡捕又分为好多种,有专门巡逻的,就叫做巡捕,还有专门管理凶杀、盗抢等干犯律法的,叫做律捕。不涉及律法,有民间纠纷的,叫做民巡,还有专门处理街道上人车行走的,叫做交巡。” 听到贼曹介绍到这里,张何不知为什么,忽然就想起了濮阳县驿馆里碰到的那个秦朗,他说的把鱼细分,同样是类似的道理。 所有不同功能、不同部位的,都单独细分出来,这种方式与贼曹描述的巡捕细分极为相似。 张何只是微微皱眉,并没有作声,听贼曹继续说下去。 “他们的信息十分灵通,早就掌握了那个盗贼的住处和去向,随时有人盯着那里。” “当盗贼的同伙都聚齐了之后,会议室里面已经坐满了巡捕,都听那个捕头在布置任务。” “他们把一个带着颜色的小旗放在地图上,盗贼居住之处,然后在此居处的四面八方,布置了多重巡捕。” “有的负责诈门,有的负责锁拿,有负责疏散百姓,以免误伤的,这次行动之中,交巡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他们专门在街道上指挥行人和车辆何时停,何时走。” “当行动即将开始的时候,一声令下,附近几个街区的路口全都禁止通行,盗贼就算冲出来,没有车也没有马,跟本逃不掉,只能被捉。” “而且他们居然事先做了预演,猜测盗贼会往哪个方向逃窜,如何拦截,种种细节,犹如亲见。” “说实话,我也做了多年贼曹,亲手捉到狱中的贼人不计其数,但如此精密准确,犹如未卜先知一般,把贼人的每一个反应,每一步动向,都算得死死的,这种捉贼法真是平生仅见。” “他们最终不但未伤一人就捉住了这个贼人,还捉住了他的三个同伙,无一逃掉。” 贼曹喝了一杯酒,叹息道:“我也自负是公门高手,威镇相州宵小,可与南阳的这群同僚相比,实在惭愧。” “我那次去带了三四名兄弟,都是做好了受伤甚至战死的打算,因为这个贼人的武功高强,是一个亡命之徒,但是看了南阳巡捕们的捉贼法,简直就像是探囊取物那般容易。” “这就是我对南阳的印象,让我不禁心生佩服,想要照着南阳去学,却有许多东西都不知如何去做,如果真要比照南阳,恐怕得请南阳的巡捕来给我们讲解许多东西。” 贼曹的这番话算是一个引子,接下来又有几个去过南阳的人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虽然是不同行业,观察的视角也各不相同,但是最终结论却出奇的一致,那就是想要比照南阳,仅仅看过了就学着做是不可能做到的。 南阳运行的那一套东西,必然有其内部的运行规律,如果不知道这些规律,只能学到皮毛,而无法学到神髓。 张何开始听的时候,还能保持一个比较轻松的表情,可是随着讲述的人越来越多,讲述的内容也难免掺杂一些主观的看法。 张何觉得照这样说来,想要比照南阳,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暗中想道:听大家说到南阳,无论是哪一行,全都细分得如此周密,整个社会如同一部精密的机器,相互牵动咬合,看起来行云流水,可是要真正设计施行,定然有许多困难,不是轻易就可做到的。 就像贼曹描述的巡捕,比起其他郡县的巡捕,这些巡捕何止是多,细分到这种程度,光是人员就非常庞大了,而这样的机构还仅仅是南阳社会的一角而已。 而涉及一个郡城的方方面面,如果都这么细分下去的话,凭郡府里的那几个可怜的人手,是怎么忙得过来的? 要知道相州比南阳郡高了一级,也就是这三十多人的官吏而已。 就算加上州牧府上的各种书佐、循行、小史等,也顶多百十个人。这些人全加起来,要接管南阳如此繁杂的政务,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百七十三章 儒家失传的绝学 一顿接风宴完毕之后,张合回到了他的府第。 当官阶达到州牧这一级别,府第就已经颇具规模了。宅院座落于邺郡城城醇正,占有地广阔,足有五进的院落。 这种宅院都是由皇帝赐予的,除了宅院之外,还有一些低贱仆役守在宅中每日洒扫。 因为张何是初来乍到,少府、门下督、门亭长等还空缺着没有任命,所以府中看起来似乎冷冷清清。 少府就是管家,专门替州牧管理宅院的,因为少府还没有人选,所以有好多事情必须张何自己张罗。 他回到府中后先是换了一身衣服,在仆人的伺候下进入浴桶泡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 天色渐晚,灯火初上。换了一身常服的张何站在花园的树下慨叹:“九月的桂花应该开了吧。” 站在一旁伺候的仆人回答:“大人明鉴,这株桂花树每年都是这个季节,八九两月,有时早些,有时晚些。” 张何虽然已经从酒席的热烈讨论中脱离了出来,可他脑子里想的还是这些事情。 他忍不住问仆役:“邺郡有何物产?年收粮几何?” 话一出口,他就自失一笑,一个伺候人的仆役懂得什么呢。 没想到那个仆役顺口答道:“禀大人,邺郡盛产纱,胡粉,知母,还有绵,绢,丝。” “去岁每亩得粮一石,至于一共多少,那就不是小人能知道的事情了。” “咦?” 张何没想到府中一个普通小厮都能把这些情况一一道来,而且神情自若,言语得体,完全看不出一个仆役身上难以去除的唯唯喏喏和小心翼翼。 张何此时倒是对这个仆人有了一丝欣赏。 毕竟以一个仆役之身,还能记得住这么多事情,想来平时也是一个懂得用心的人物。 “你识字么?”张何问道。 仆役恭敬的回答:“大人问的是哪一种字?” 张何已经有些无语了:“怎么?你懂得还不只一种?” 仆役答道:“平时所用的字,当然是识得的,除此之外,还学得南阳字和一些英夷字。” “只是南阳字和英夷字所学时间太短,还不太纯熟罢了。” 张何何止是震惊了,相州随便一个仆人叫出来水平都已经这么高了吗? 他所说的南阳字和什么英夷字,张何自己都不懂的。 出题人懂得还不如答题人多,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张何顺势问道:“既然识字,那么个修习何种经典啊?” 迅速转移话题,不给这个仆役在文字上纠缠的机会,自然也就避免了自己不懂那两种文字的尴尬,同时张何也巧妙的转移到了自己擅长的领域之中。 既然识字,肯定也学习过经典。 这里张何提到的经典,特指的都是儒家经典。 因为各国都是这样,儒学独大,凡是想要出人头地的,必然要经过科举考试,而科举所考的,全是儒家经典。 涉及到行业,会加考一两样,比如算术,还有星象术。 但是大多数人,只要不是家族传承,所习的都是儒家经典。 所以张何信心满满,谈到经典,他有足够的信心,随便问几句夫子的微言大义,想必这个小仆役就没办法回答了。 但是这个仆役的回答再一次出乎了张何的意料。 “禀大人,在下所学的是物理和化学,数学也学过一些,但是没有物理和化学学得好。” 这个回答再次把张何拉回到了他未知的领域。 “物理?化学?这是何家经典?” 如果说春秋、尚书、易、左传等等这些儒家经典,张何完全可以信手拈来,可是“物理”?这是何人所着,张何完全没听过。 只听那个仆役回答道:“物理,即格物致知之理也。是南阳学校所授。” 张何一听“格物致知”这个词,顿时一惊。 因为这个词的意思是穷究事物的道理,出自《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礼记》可是张何非常擅长的一部经典啊。而且格物致知是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是专门研究“物之理”的学科,更是三纲八目中“八目”之基石,只不过后来失传了。 现在这个词从一个仆役的嘴里说出来,而且听他说的意思居然还学得不错,这让张何怎么能不激动? “你能将开篇背诵一下吗?” 张何想知道仆役所学的“物理”是否就是儒家丢失的经典绝学,让他试着背诵开篇来作判断。 仆役答道:“有何不可?请大人试听之。” “象数理气征几论,为物不二之至理,隐不可见,质皆气也。征其端几,不离象数。彼扫器言道,离费穷隐者,偏权也,日月星辰,天县象数如此,官肢经络,天之表人身也如此。” 这段话大致的意思就是:事物的道理和规律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它又确实存在。 我们要想认识它,只能从现象入手,通过分析和研究现象的变化来掌握它。那些只关注表面现象而不深入研究的人,是无法真正掌握事物的道理的。 就像天体和人体的运行一样,虽然看起来复杂多变,但其实背后都有着一套固定的规律和原理在支配着它们。 张何越听越觉得象,这难道不是儒家失传已久的物理?怎么会被一个仆役学去?听他说是南阳学校所授,莫非南阳藏有一位隐世大儒? 一想到这里,张何就更加激动了,如果真能让失传的经典回归儒家,自己的功劳必将记录在经典之上,千秋万世随经典流传。 这可是比起生灭更替的王朝更加牛逼啊! 不过他想归想,并没有那么冲动,还想从这名仆役的口中了解到更多。 于是接着问道:“那么学会了这物理,你又有何感悟啊?” 仆役说道:“感悟不少,以前从来不知道物与物间都有至理,这些至理看不见摸不到,却能使万物在规则中运行,而掌握了这个规律,我们不但可以知道如何做,还知道为何会如此做。” 啪啪啪……张何忍不住拍手喝采,这仆役朗朗而谈,分明是一个饱学的儒生,哪里像是仆役。 第二百七十四章 一个仆役命运的转折 “你叫什么名字?”张何已经打算要抬举这个仆役了,凭他这一身本事,在这里做仆役的确暴殄天物。 别说仆役,就算是给一个循行,都委屈他了。按照张何的想法,以这个人的学识,虽然不能直接就做少府,但是做一个书佐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毕竟人家可是懂好几种文字,这方面就算是张何本人也自愧不如的。 想到这里张何有些好奇:“以你的学识,做一个仆役太委屈了吧?为何不去应聘小史呢?” 小史也就是杂务卑末之吏,叫得好听点叫小史,不好听的就是门下奔走,跑腿的。 但就算这样,小史毕竟算是吏,比仆役那可高级多了。 所以张何想不通,以这个年轻人的才学,做小史、循行,都没有问题,却偏偏做了仆役,实在让他费解。 这个仆役笑了笑,并没有辩解什么。 其实他本来是刑徒之子,按照大魏的律法,只能生生世世做最卑贱的职业,比如仆役。就算他将来结婚生子,生下来的儿子也只能做仆役,生下来女儿做丫鬟、娼妓。 这种苦日子永世不得翻身,谁愿意这么一直被人呼来喝去? 可是身份所限,他即使求学也不可得,罪人之子不得科举,故而没有一个私塾会收他,也没有先生愿意教他。 那都是白费力气,学来有什么用呢?能做什么呢? 于是这个年轻人只能做仆役,后来实在太穷活不下去,就跟着人去了郑国边城讨生活。 他的命运就是在这里发生了转折,那一年,秦朗刚刚来到百废待兴的南阳,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招募开始了。 在南阳干了一段时间之后,南阳不计较这些人的出身,免费上学。 凡是有点上进心的都去上学了,毕竟知识学到肚子里才能改变命运,于是这名仆役也进了学校。 有了这个难得的机会,自然是十分刻苦,几乎废寝忘食,拼命的学习这些免费传授的知识。 像这个仆役一样心怀改变命运想法的人还有很多,最后这些人都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随风飘散到各地生根。 他们的想法也是好的,有了才学,再编造一个南阳的假身份,就算是与苦难的过去做了永久告别,然后凭借学识展开新的人生。 可是没想到的是,他们学的那些“经典”,外面并不认可,什么“物理”,什么“化学”,还有新医学,根本就不被接受。 所以就只能再干老本行,做一名仆役。 当然,这些话,是没办法讲给张何听的,只能永远烂在肚子里。 张何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他已经打算重用这名仆役了。 仆役也预感到了自己将彻底迎来人生中的转折,虽然心中无比激动,但仍然表现出了足够的冷静。 他向张何施礼道:“禀大人,小人叫做李昆。” 张何点了点头:“李昆,好名字!不过,以后你无需自称小人了,改称属下。” 李昆大喜,连忙跪下叩拜。 张何笑道:“自今日起,你就是我府中书佐,月俸四百钱。” 李昆再次叩谢,一次不经意的对话,就让他的人生发生了逆转,他一边叩谢,一边心里也在感激满天神佛,当然最感激的还是在南阳获得了学习的机会。 没有这个机会,他仍然无法脱离他原本所在的那个阶层。 李昆激动不已,岂不知张何的心里也不平静。 他的想法是必须找个机会尽快去南阳,把儒家遗失的经典,甚至把那位隐藏在南阳的大儒请出来,这对他来说可是意义非凡。 只要获得儒家现存几位大儒的认可,那么这滔天之功,就全是他张何一个人的了。 “李昆,像你们这样的人,从南阳出来的还有多少?” 张何心想,自己能慧眼识英才,别人未必就不能,如果像李昆这样的人非常多,搞不好这个功劳还要被人抢走。 李昆答道:“大概有上万吧。” “多少?”张何差点没跳起来,像李昆这样的,如果有上万的话,那就太不可思议了。 毕竟李昆也只在南阳学习了一年多点的时间,就已经能够达到非常高的水准。如果上万人都像李昆一样,那还了得? 不消几年,南阳必将成为儒生的圣地啊。 想到这里,张何想要去南阳的心思就更重了。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不能走,除了相州之外,镇州也是由他管理,这两个地方都要了解透彻,要完成迟国公给他的重托,可不能仅听别人的言语就轻信。 因此张何打算孤身一人,先把相镇两州走一遍,一方面算是了解风土人情,另一方面也是对自己管辖的区域实情的一个了解和掌握。 在军中做军司马的经历,让张何明白,有很多事情,只有自己亲自去看,去问,去想,才能得到真实的答案。 属下的话,七分真三分假都已经算是实诚人了。 九月下旬,当隆庆带着濮阳县最终所有稻田的产量回京报喜的时候,张何也找了一个借口,要离开相镇二州一段时间,政务暂时由治中韩松管理。 接着他就为自己稍做装扮,独自一人飘然远去了。 魏国京都大业,隆庆正在眉飞色舞地向魏武帝汇报这一季在濮阳实验稻田后总的粮食产量。 “父皇!难以置信!真的难以置信!” 尽管这段时间,濮阳县猛增的水稻产量给他带来的冲击已经渐渐平息,可是当他向魏武帝分享这件事情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激动的心情。 “父皇,每亩地增产三倍以上!最低三倍!最高甚至达到了五倍六倍!真的难以置信。” 隆庆把最终的稻田产量明细单子列了出来,要求县令曾平和各乡的乡老在详单上按上手印,以证明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魏武帝初始还有些不信,可当他接过隆庆递过来的详单后,仔细看了上面列出的各乡土地面积,第二季稻栽种的时间、亩数和收割时间,产量。 终于,魏武帝的脸色由冷静变为惊讶,再转为凝重,最后才化为激动。 第二百七十五章 风云激荡 “你这张详单所写都是真实数据?”魏武帝再一次确认。 隆庆点头道:“没错父皇,儿臣亲眼所见,每车粮食都真得不能再真!的的确确就是这个数字!” 魏武帝霍然起身,脸上洋溢着难以抑制的兴奋:“如此说来,每田增产将可达到……三倍以上!” “是啊,父皇。至少是三倍。”隆庆在一旁再次确认道。 魏武手里死死捏着那份详单,再次拿到眼前细看起来,如同在欣赏一个绝世珍宝。 他没想到,一个不经意的决定,竟然搞出了一个绝世宝藏。 三倍以上的粮食收入,可以迅速壮大魏国的国力,在群敌环伺的天下,无疑是有了攻伐和征讨的底气。 他激动的在大殿中走来走去。 “这份详单是真实的吗?” 隆庆笑道:“父皇,儿臣刚刚得到准确数字那天,也是茫然不知所措,没想到竟然会有这么高的产量。” 他想起那天在濮阳演军场举办的“天下第一吾稻会”,人山人海的百姓向他跪拜,口称“太子仁德”那一刻,仍然陶醉不已。 魏武帝连道了几声“好!好!好……” 他蓦然停下脚步,对隆庆说道:“你可知我为何即使手握大炮这种利器,却迟迟没有向十国兴兵?” 隆庆摇了摇头。 自从秦朗把大炮的制造工艺献出来后,魏武帝就闷头造炮,现在就连隆庆也不知道自家军队里有多少大炮。 但是他相信,一旦这些大炮拉出去,大魏武卒在天下十国必将是无敌的存在,任何雄关险塞在大炮的面前都会灰飞烟灭。 现在又有了足够的粮食支撑,不需要太长时间,只有五年或者八年,隆庆有信心荡平天下,一统宇内。 魏武帝说道:“我没有兴兵,其实是因为……” 他刚刚说到这里,忽然就顿住,整个人直挺挺的向后倒去,砰的一声摔倒在地上。 隆庆还沉浸在兴奋之中,听魏武帝只说了半句话就顿住了,还在等他的下文,没想到听到砰的一声,隆庆循声望去,只见魏武帝已经倒了在地上。 怀德殿的地砖都是特殊烧制的,极为坚硬,魏武帝忽然倒地,后脑磕在砖上,顿时就陷入了昏迷。 隆庆吓得脸都白了,急忙叫太监快传太医。 接着他跟几个太监把魏武帝抬到床榻上放好,脑子里如同乱麻,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才好。 还是魏武帝身边的老太监钟贤提醒:“太子爷,该去通知皇后娘娘和公主吧?” “啊……对对!”隆庆连忙派人去通知陈皇后和霓裳公主,同时紧急召见卫尉和朗中令。 卫尉是负责宫门和皇宫的守卫官,整个皇宫中的安全都由卫尉负责。而朗中令则是负责皇城和御林军,可以说这两个人把持了整个大业城的武力。 所以在这种危急时刻,为了以防万一,卫尉和朗中令是要第一时间召集来的。 卫尉名子辽,是魏武帝极为信重的老部下,所以把皇宫的安全交给了他。 朗中令名董骁,同样是追随魏武帝出生入死,在战场上救过魏武帝无数次的老部下。 收到隆庆的紧急召见,子辽和董骁都急忙赶来了。 隆庆并没有在怀德殿接见二人,而是先在自己的府邸接见了卫尉子辽。把魏武帝忽然摔倒的情况跟子辽一五一十的讲述了一遍,之后拜托子辽一定要帮他,子辽自然是答应了下来。 接下来,隆庆在怀德殿门前接见了董骁,只说魏武帝忽然病倒,请董骁保持镇静,内紧外松,严防有人趁机作乱。 董骁也是接受了隆庆的嘱托离去。 站在怀德殿门前,太子望着董骁离去的方向,凝神想了很久。 直到霓裳哭泣着走过来叫他,他才回过神来。 这时候太医们已经抢救了很长时间了,但魏武帝并没有一丝醒转的迹象,反而呼吸越来越急促,越来越微弱。 隆庆心中惨然,知道他老爹这一次可能真的要撒手人寰了。 但无论如何,只要有一口气在,就要尽全力施救。 太医们也是尽了力,什么吊命汤,金针刺穴,指尖放血,通通试过了一遍,仍然没办法让魏武帝清醒片刻。 其实事情走到了这一步,最重要的就是魏武帝的临终交待,一定有许多事情是只有魏武帝自己一个人知道,而隆庆,甚至陈皇后和霓裳全都不知道的。 如果这些秘密随着魏武帝逝去,那么无疑会让接任的隆庆丧失很多机会和精力。 时间一分一秒的逝去,魏武帝的呼吸也越来越微弱。 隆庆走到榻前,询问太医:“太医,有没有办法让父皇清醒一下?” 太医叹息着摇了摇头:“老臣万死。” 隆庆见这些太医都已经束手无策,他自己更是没有了主意,好在还有陈皇后和霓裳在一旁安慰他。 郎中令董骁出宫之后,并没有立刻召集全军,而是把手下的几名校尉叫到了一起,说道:“刚刚得知消息,宫中失窃,丢了一只玉佩,陛下震怒,要求捉拿贼人。” 几个校尉一听吃了一惊,以前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所以一时想不出该如何应对。 倒是其中一个校尉反应快,问道:“大人,既然宫中失窃,也可能是宫人所为,皇宫看守森严,一般的贼人怎么能混得进去呢?” 董骁说道:“也许是看到了窃贼出宫时的身影,却没有抓到,所以才通知了我们。” 另一个校尉说道:“那也该是贼曹去捉贼吧,咱们可是御林军呢。” 董骁揉了揉鼻子:“普通贼哪有那么大胆子进宫盗窃?何况,这贼人进宫真的是只盗窃?这贼人有没有同伙接应?” 这三句话一问,校尉们这才明白,说是窃贼偷玉,搞不好是个刺客也说不定,朗中令大人这么说,可能只是为了不引起恐慌。 于是几个校尉问道:“朗中令大人,请问我等该如何行事?” 董骁说道:“枕戈待旦,内紧外松。” 看着校尉们接令后陆续走出去,室内只剩下董骁一个人的时候,他长长吐了口气,一直紧握着的右手才慢慢松开,在他的掌心,有一个被捏皱了的纸条。 第二百七十六章 借力除贼 董骁慢慢展开了那张纸条,上面只写了八个字:陛下殡天,子辽欲反。 当隆庆把纸条塞到董骁手里的时候,董骁猜想到宫中的形势突变可能与魏武帝有关,但是没想到陛下竟然驾崩了。 一向看起来风平浪静的魏国朝堂,其实并不安静,无数暗流涌动,只不过在魏武帝的威望下,这些暗流也仅仅是暗流。 但是当魏武帝一但倒下,开国皇帝的威望也随着他的死去而消散,有想法的人就多了起来。 魏武帝生前对这些人并不是没有丝毫察觉,而是已经在布置后手做准备了。 只不过魏武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出现这种意外,许多布置都随着他陷入昏迷而失去了作用。 在皇宫之中,魏武最信任的只有太监钟贤,许多事情,钟贤知道得比隆庆还多。 皇城的防卫系统有一套体系,这套体系就是朗中令董骁,他掌管着整个大业城中的御林军。一共四支部队镇守在皇城之中听命。 而皇宫的防卫系统则有两套体系,一套仍然是子辽掌管着的宫中侍卫、带刀侍卫等,还有武库署的令、丞、史、典事等人员和其他宫人。另外一套就是钟贤训练的武装太监。 魏武很早就觉察到了子辽与朝中某个权臣勾结,欲图不轨。 但是魏武为了把这些人一网打尽,并没有声张,也没有把子辽抓起来,而是命钟贤培养小太监,对子辽暗中监视。 根据魏武了解到的情况,子辽与权臣勾结,已有反意,而经过魏武帝对董骁的多次试探,认为董骁不结党营私,既然在京城也是独来独往,很少跟那些权臣有什么交往。 所以魏武帝认为董骁是值得信任的。在他构想的清除子辽的计划中,董骁是很重要的制衡力量。 除此之外,魏武也在渐渐的收拢子辽和董骁手中的权利,例如扶持太监钟贤,暗中训练太监武力。 又让太子隆庆,从御林军中单独划出几百人做为太子扈骑,由太子亲自训练和管理。 但是没想到布置的手段还没有开始,就出现了意外。 钟贤是知道这里边原委的,看到魏武帝昏迷不醒,而且太医救治也不见效果,就知道事情不妙,最先把子辽和董骁的情况向隆庆说明了。 隆庆一听也是十分害怕。 魏武帝仗着自己是开国皇帝的威望,当然不惧子辽谋反,这些人胆敢反叛,魏武帝都不需要太多人,有几百人就足以镇压。 所以魏武并没把子辽的事情放在心上,反而一味纵容,想要顺着这根藤摸出后面的瓜。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这颗毒瘤他在的时候,可以顺手摘除不费吹灰之力,但是当这个意外发生后,毒瘤已经碰不得了,隆庆根本不敢直接拿下子辽,只能借助董骁,希望董骁可以帮忙。 隆庆知道子辽在宫中的耳目众多,魏武帝的事情瞒是瞒不住的,毕竟太医们都已经束手无策了,就算傻子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所以他的打算是把实情告诉子辽,但并不让子辽去怀德殿,这时候的怀德殿内剩下的只有钟贤和他亲自培养出来的小太监。 子辽去不了怀德殿,无法确认魏武帝的情况,就不敢轻举妄动。 然后隆庆又接见了董骁,虽然知道董骁是值得信任的,但是为了骗过子辽的耳目,只能含糊其辞,但相信凭借董骁的聪明,看到大门紧闭的怀德殿,就能猜出是什么情况了。 更何况,隆庆还给了董骁一张纸条,上面没有任何署名,也不是他亲自执笔,而是由钟贤代写,向董骁求助,就是为了把子辽这颗毒瘤先清除掉。 至于子辽背后的势力到底有多大,主人是谁,也只能暂时成为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了。 第二天一早,董骁再次进宫,求见太子殿下,隆庆仍在怀德殿门前接见了他。 殿门依然是紧闭的,董骁对隆庆说道:“太子殿下,城中抓到可疑人数名,都已关押起来,请问如何处置。” 隆庆道:“可有审问?” 董骁道:“事关重大,并未审问。” 隆庆点了点头:“我不能离开,让钟贤去看着审一下。” 钟贤跟着董骁出了皇宫,两个人乘轿,一前一后,直奔朗中署。 在董骁的朗中署,钟贤把宫内的人员布防情况大概讲了一遍,大部分都是子辽所控制的人员武装情况,重点是殿前侍卫和带刀侍卫。 董骁点点头,表示了解了。 这些情况虽然他并不直接掌握,但是昨天晚上定下了心思之后,就仔细揣摩了一下,跟钟贤所说的大差不差。 至于如何破局,他已经有了对策,说实话,他掌管的御林军对上那些侍卫,就是砍瓜切菜,毕竟那些侍卫再厉害也只是个人武力。 而御林军能称为军,是经过了严格训练的,尤其擅长合击,只要御林军冲入皇宫,子辽必败。 所以董骁信心满满,向钟贤把自己的应对想法说了一遍,两人又针对细节讨论了好久,这才敲定了各项环节。 其实对付一群还没来得及造反的反贼,并不需耗费太长时间,但是为了保证隆庆和陈皇后等人的安全,钟贤不得不一再强调,绝对不可走露消息。 十月初,北方的唐国北海郡已经飘雪,而魏国的南阳郡还温暖如春。 相州牧张何刚刚完成了他的微服私访,得到了许多有用的消息,也大体上掌握了相州、镇州的真实情况,回到相州的张何踌躇满志。 而不远的南阳郡,秦朗正在面对着许多稻苗发呆。 在濮阳的一季试种,秦朗的新式肥料取得了极大的成功,这让百姓们对秦朗极为感激,甚至称呼高产的稻种为“秦公米”。 能让百姓的粮食增产,秦朗当然也很高兴,但是“秦公米”这个称呼,他觉得自己还承担不起。跟袁爷爷相比,自己差得太远了。 为了能够配得上百姓的称赞,秦朗决定在稻种这里再稍稍深入一下,把杂交水稻搞出来,于是早就交待了濮阳农户,在稻花开的时候,仔细寻找花粉败育的退化雄蕊。 还画了一副很大的图挂在田间地头,并从南阳专门调配了几千只放大镜免费发放了下去。 第二百七十七章 封地的危机 功夫不负有心人,濮阳许多人感念秦朗为稻子产量所做出的贡献,十分认真的寻找这种“伪娘”水稻。 二季稻中始终没有找到秦朗所描述的稻花样子,但是这些农户、佃农甚至家中的孩子,在第三节稻的稻花开时,仍然坚持不懈的努力寻找,终于有三个农户找到了秦朗想要的稻子。 秦朗自己在南阳也没有闲着,在九月初的时候,从濮阳回来,就种了一季实验性质的稻子。 目的就是为了找出雄蕊退化无法自花授粉的稻子,因为只有找到这种没有办法自花授粉的稻子,才能有希望开发出真正的杂交稻种。 相州牧张何在巡视了自己管辖的相、镇二州全境之后,发现了许多问题。 相、镇二州本是属于迟国公的封地,也就是说,这两州中,所有的土地都是属于一个人的,那就是迟国公。 而在此居住和耕种的农户,其实都属于佃农,他们都要为迟国公交粮。 就像租种别人的土地一样,到了收成的时候,需要付一部分粮食作为租金。 一般来讲,迟国公或者豪强地主收地租,比朝廷征税要高一倍以上。 因为朝廷为了维持稳定,是坚绝不允许地主豪强抓捕农人做佃户的,农人就像是蜂巢里的蜜蜂,全国都要靠这些辛辛苦苦种地的蜜蜂种粮养活。 如果地主豪强为了搞自家的土地,而抓捕农人强迫做佃农,或者购买奴隶做佃农的话,就会使这些豪强的土地越来越多,那么相对应真正的蜜蜂就会越来越少。 蜜蜂少了,国家这个蜂巢就会垮掉。 所以稳住农民,让他们安心种粮,是每个朝廷必须要做的事情。 既然无法制造佃农,地主豪强们的土地还需要有人耕种,就只能靠利益去吸引。 朝廷在每亩地上抽田税是三十税一,而类似迟国公这样的封地,或者地主豪强自家的土地,只能十五税一。 比起给朝廷交的田税要多出一倍。 原本这样一来,给地主豪强们种地的佃农就会少很多,除非真的没有土地活不下去的农人才会去做佃农。 但是现实却恰恰相反。 许多农户愿意把田地卖给地主豪强,然后自己去做佃农,交高出一倍的田税也是心甘情愿。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朝廷对农人可不仅仅是收田税这么简单。 除了田税之外,还有徭役和官府的摊派。 朝廷规定,每当朝廷有重大工程的时候,就要抽调民夫了,抽的这个民夫,当然不可能是当官的,也不可能是那些坐在公堂里的吏,只能是百姓。 所以每个农户每年都有一个月的徭役,这个是必须要出工的。 比如朝廷要修宫室,就会抽调民夫开山采石,打磨运输,要有人砍伐木柴,阴干刨皮等等。当一些民夫干满了一个月,那么就可以回家了,征调另外一批人继续干。 除了修宫室、陵墓,还有军事工事之外,兴修水利、植树造林,包括战争的准备等等,只要是需要雇工的活,就派发徭役。 朝廷往往一征就是十几万,几十万民夫,一个工程往往一干就是几年。 干完一个,还有一个,干完这个,还有那个。 所以古代专门有个词,叫做“与民休养生息”,什么意思呢,就是少干点活,少抽调这些民夫,让他们光种地就行了,多生点孩子。 迟国公的封地当然属于迟国公,所有收获的粮食都要归迟国公所有,朝廷当然不会向迟国公征田税,都已经做到国公了,自然是免税的。 所以相、镇二州的田租是很高的,达到了十税三。 就是百分之三十的粮都要交给迟国公,剩下的才是佃农的。 但是相对应的,在相、镇二州种地,是真正的休养生息,没有什么徭役,国公是免徭役的。 这样既使十税三,佃户们也还能活下去,而且并不比其他郡县活得更差,但是这种情况在南阳发展起来以后发生了改变。 为什么呢?因为南阳同样不征徭役,所有朝廷的徭役,南阳一律花钱摆平,就是我没有那么多人口,只能交钱,朝廷可以用这些钱去雇人。 即使后期南阳已经有了足够的人手,秦朗仍然不打算征发徭役,百姓同样得到了休养生息。 前面说过,农户的负担除了田税、徭役之外,还有地方摊派。 什么是地方摊派呢?比如官府的“过差、公馆、驿马、洒水、门包、长随、书吏、衙役、夫轿”开支,都要按田亩摊派。 一个州府的办公费用要摊派一次,州府下面的郡府还要再摊派一次,郡府下面的县府还要再摊派一次。幸好只有三级,如果再多一点,恐怕农户种的那点粮就全都要交出去了。 况且地方官府的费用花销并没有什么限制,也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数额,用得多了,自然就要多摊,就算用得不多,那也要多摊,多出来的银子揣到自己的兜里他不香吗? 而佃农是没有这些摊派的,因为他已经没有土地了,只是在帮别人种地而已,所以别说十税三,就算二税一,也还能有饭吃,能活下去。 当然大魏初创,官府还没有如此恶劣,百姓们也都应付得过去,不过随着承平日久,越来越多的苛捐杂税就都压到百姓的头上了。 与之相比,有两个地方是鹤立鸡群,与众不同的。 一个就是独属于迟国公的相、镇二州,因为是国公的封地,所以这里的佃农不需要服徭役,也不需要接受什么摊派,哪个官府那么大胆子把手伸到国公家的地里要摊派? 另一个就是南阳郡。南阳郡同样没有摊派,因为不需要,秦朗有花不完的钱,一年多的时间就把南阳搞成了诸国商旅集中采购的首选之地,也是大宗货物的中转枢钮。 南阳所有公费都是从商税里抽出来的,从海关税里抽出来的,不但多,而且可着劲儿的花,连打更的都有好几套制服换着穿,平日里的各种福利更是数不胜数。 关键是这些钱没有一个铜子是从农民嘴里扣出来的。 xs7.com 第二百七十八章 南阳之行 这就导致了南阳郡,成为了一个对周边百姓形成极强吸引力的漩涡,开始时去南阳的都是活不下去的流民,饿殍。 可是随着南阳发展起来以后,日子是越过越好,粮食丰产,官府出动花钱替百姓承担了朝廷派发的徭役,更别提摊派了。 相比之下,相、镇二州虽然也很好,但是没有自己的土地啊,毕竟是给国公爷种地,这些地全都是人家自家的,佃农是没有自己土地的。 可是南阳不一样啊,南阳的农户不但分地,而且田税比十税三可少多了,三十税一。 更没有徭役和摊派,还有自家的良田可以世代耕种,养活一家老小。这样的地方谁不想去? 所以相、镇二州面临的第一个大问题就是人口的流失。 因为都是佃农,人家不愿意在这里种地了,你肯定不能强留,只能放人家走,可是那些佃农去了南阳,开始的时候是没有土地的,但是只要在矿山里熬过了一段时间,就有了留下来种地的资格。 如果多熬几年,不但有房子,还有土地分,那可是自家永久的土地。 所以南阳对相、镇二州的佃农吸引力很强,随着南阳发展越来越快,佃农的流失也越来越多,已经到了不得不重视的地步。 而且张何发现,为了挽留这些佃农,上一任州牧曾经采取了在个别地方减免田租的办法,已经从十税三减少到了十税一。 在张何看来,这样的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虽然能够稳定一时的局面,但是很快就会有其他的佃农攀比,同样要求减租。 这样闹下去的话,会引发相、镇二州的闹事浪潮,足以引起动荡。 怪不得迟国公在见到张何的那天,很关心南阳郡守秦朗和南阳的状况,那是因为南阳的发展已经威胁到了迟国公的封地。 张何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实地调查,才摸清了问题所在,不由得暗自庆幸自己,并没有因为骤登高位而骄傲自满,而是踏踏实实的去了解情况。 如果只听下面的人汇报,是不可能把问题讲得这么清楚的。 除了佃农流失的问题,还有土地撂荒,收粮数量锐减,周边盗匪为害等等许多问题。 张何把这些问题分别归纳总结了三点,一是土地问题,其中就包括佃农流失、土地撂荒、粮食产量低等等。 二是治安问题,大概是处于商路上的原因,最近相、镇二州周边的贼匪越来越多,他们藏于山中,往来如风,常常劫掠商道上的商旅。 这些贼匪劫不到商旅的时候,就会来相、镇二州抢掠一番。 三是商贸问题,因为南阳郡太过强势,不但有许多新的产品出现,而且成为了许多跨国商旅的贸易和中转中心。 对相、镇二州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越靠近南阳的地方,市场越凋弊,因为钱都花到南阳去了,所以本地的集市根本没人会去,久而久之,规模就越来越小。 其他距离南阳较远的地方,集市也被商路所代替,许多人买东西不去集市,而是在商路上等那些长途行商,买他们手里的东西,既便宜,又新鲜,还是从南阳出来的一手价。 这就造成了相、镇二州的商业进一步遭到打击,本地的银钱都花到外面去了,导致百姓越来越穷,每年辛辛苦苦赚了点银子,三番五次都花到南阳去了。 而封地又没有更多的产出吸引资金,导致物产越来越贱,越贱越没人买。 这三个问题,就是张何调查了一个月后得出的结论。 而这个结论更引起了他对南阳的重视,可以说除了贼匪导致的治安问题之外,另外两个问题全都与南阳有关。 看来这一趟南阳之行,必须要尽快,只有亲眼到南阳看一看,才能知道如何破局。 迟国公对他的要求是,比照南阳。 张何自己调查的结果是,相、镇二州面临非常严重的威胁,都与南阳有关。 要比照南阳,解决这些问题只是第一步而已,不过张何是有信心达成这个目标的。 在他看来,秦朗应该是一位非常罕见的能臣,应该是事必躬亲,算无遗策,否则很难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做出偌大的事业。 于是在府中稍稍休息了两天之后,张何再次独自上路,这一次他的目标是距离相、镇二州不远的南阳郡。 南阳郡在相州以东,快马三五日可至。 张何出身军旅,对于路上的区区风尘之苦表示不算什么,快马加鞭披星戴月,三天后就赶到了南阳郡的边界。 没错,就是边界。 张何还是第一次在大魏的国土上看到州与州之间的界碑。 一块打磨平整的石碑立在路边,约有半人高,上面刻着“邓州界”三个大字。 邓州,就是南阳郡的州属名称,进了邓州,也就意味着到了南阳郡的地盘。 张何在路边勒马,他看到石碑上还有些字迹,但是由于灰尘的缘故看得不太清楚,所以跳下马来,走进石碑仔细观瞧。 这块石碑约有半人高,最上面阴刻着三个醒目的大字“邓州界”,还涂了红漆。 三个大字的下面,是两行文字。 上面一行写的是“邓相州际公路”,下面一行写的是“零公里加零米”。 “怪哉!”张何看了这两行字,第一行他倒是很快明白了意思,就是邓州通至相州的公路。 既然是“公路”,就是意味着是朝廷出资所修,这条路的起点应该是邓州,想必就是南阳郡,然后一直通到相州。 可是第二行字却让他犯了难,饶是他自诩饱学之士,也没搞懂这个“零公里加零米”到底是什么意思。 “零米?难道与粮食有关不成?” “那前面的‘零公里’又是何物?” 想了半天,张何也没有想通,索性上马,继续向前奔驰,但是很快他发现了两个让他震惊的事情。 一个事情是路面陡然变得宽阔平整,而且坚硬结实,远远望去,就如同一条笔直的线延伸向远方。 另外一件事情就是他发现每隔约五十步,就有一块较小的石碑,上面还是两行字。 一行写着“邓相州际公路”,下面一行写的是“零公里加一百米”。 第二百七十九章 震惊不断 每前行五十步,路边就有一块小石碑,上面镌刻的数字就会顺序增加。 从南阳郡的边界开始,张何每看到一块石碑,上面的数字就会相应的增加,他这才明白过来,想必这些石碑的作用就是为这条公路的里程计数。 这个发现让张何心里很别扭,他觉得一条路有必要浪费如此多的石材吗?仅仅就是为了知道这条路的长度?简直是多此一举。 如果南阳把钱都浪费在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上,那么必然就有更多浪费的花销。 张何依此推断,南阳的火热局面也许只是昙花一现,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些不必要的花销也许就会把南阳拖垮。 虽然远方已经有了城市的轮廓,但张何并没有打算直接进入南阳郡城,而是直奔乡野,要解决相、镇二州的农业问题,要向南阳看齐,首先还是了解。 有了前段时间实地踏查的经验,这一次张何轻车熟路,直接策马走进乡间小路,查看乡间的稻麦种植情况。 在张何看来,南阳能够吸引佃农前来落户,而且田税也未拖欠,甚至粮食还很充足,想必也是三季稻。 相、镇二州跟南阳的气候差不多,都是四季如春,种上三季稻没有问题,许多农户为了不让土地撂荒,都是尽量利用土地。 所以他猜想南阳就算不种三季稻,至少也要种两季,现在是十月初,第二季稻收完之后,土地应该可以种些麦子之类的。 然而现实出乎张何的意料。 南阳的土地竟然真的撂荒了,什么都没种,野草已经茁壮的成长起来了。 看见撂荒的土地,张何的脑子有点转不过来了,南阳的农户粮得多到什么程度,才会把土地撂荒? 就这么荒下去,南阳还能交得齐田税? 蛙声呱呱,风中传来炊烟的味道。张何看见远处有一个小村落,家家户户的烟囱都冒出炊烟,正是中午吃饭的时间。 张何摸了摸腰囊里面的碎银子和铜钱,打算找一家干净的农户,弄点吃的。 因为张何在军中呆惯了,所以并不太在意这些繁文缛节。 他挑了一家看起来干净整洁的人家,直说自己没带干粮,走到这里闻到炊饭的味道肚子饿了,愿意拿钱换点吃的。 农户很朴实,并不要钱,请他进了屋中。 张何把马拴在门口,在院子里洗了手,就随农户进屋。 农户家里五口人,除了开门的农夫之外,还有一对年轻夫妻,和两个三四岁的小孩。 张何的目光落在一家人吃饭的桌上,桌上竟然有三四盘菜,一只刚刚炖好的鸡,两盘素菜,还有一碗汤。 更重要的是饭,竟然不是杂豆饭,而是白米饭。 农家如果不是年节,或者重大事情,是不会这么吃的。 张何刚刚在相州踏察民情回来,对于农村再了解不过,只有过年的时候,他们才会煮上一锅白米饭,杀一只鸡。 如果非年非节的时候做出这么隆重的饭菜,要么就是遇到了重大的喜事庆贺,要么就是有了不得的祸事,吃最后一顿好饭。 可是张何看了看这一家子,都是笑语盈盈,语气轻松,不像祸事临头的样子,同样也不像乍临喜事的样子。 他就更加搞不懂了,于是连忙对农户这一家人说道:“冒昧前来,多有打扰,看样子你们家可能有喜事?或者有客人要招待吧?” 农夫笑着请张何在桌旁坐下,又添了一副碗筷。 “这位先生可是说对了,您不就是客人,借您吉言,希望有喜事吧。” 张何被他说愣了,农夫知道张何这些外乡人看到农户的饭菜惊讶,于是解释道:“刚好前段时间稻子收成,难得回家歇一歇,所以就杀了一只鸡,刚好客人今天来此,可不是正为客人准备的吗?” 张何没想到人家只是难得回家一次,所以杀鸡改善一下。 吃饭的时候,张何特意问了他最为关心的问题。 “这位老哥,在下有一事不解,适在从田间小路行来,见到田地几乎全都撂荒,是何原因?” 农夫呵呵笑道:“客人想必是远道来此,对南阳不熟悉的缘故。” “每年十月开始,直到明年二月,这段时间里,是商货贸易量最大的时候,天下各国的产品都会在这段时间向南阳集中,所以需要大量的人手。” 听到这里张何有点明白:“给商货贸易做零工想必收入不少。” 农夫也不瞒他,这是人人皆知的事情:“从十月到明年二月,四个月的时间,大约能拿到二两银子。” 张何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多少?” “大概二两吧。”农夫的眼睛十分真诚的望着张何。 张何真的有些不敢置信,普通的农户之家,不算种田的收获,仅仅是四个月就能赚这么多钱? 他刚刚提拔起来的书佐李昆,已经是州牧府中的文吏了,月奉才四百钱。 大魏一千文为一贯钱,一贯钱一两银子。 这个农户不算土地里的收成,仅仅在农闲时节去商旅那里打打零工,四个月时间就能轻轻松松拿到二两银子。 相当于两千多文钱,足够李昆四五个月的俸钱了。 就算是他自己,大魏相州牧兼领镇州,他的年俸禄才两千石,按一石五十钱算的话,他一年才能赚十万钱。 农户并不觉得自己赚得多,那些去南阳下矿洞的,一月好几两银子呢,还供吃供住,他是没那把子力气,如果再年轻个十几二十岁,说什么也要下矿去拼一拼。 张何暗自叹道,怪不得南阳的土地撂荒啊,打打零工,差不多两个月就能拿到一两银子,可比种地强多了。 “那你们都去打零工了,田里收的粮足够交田税了吗?” 农户说道:“田税那点粮早就够了,我们南阳的粮食收成好,一亩地收五石六石没有问题。” 张何再次惊呆了:“一亩地收多少?” 农夫仍然是十分真诚和望着他:“一亩地五……四石肯定是有的。” 第二百八十章 南阳到底多有钱? 张何万万没想到,人家只种两季稻,一亩地就能收四石粮。就按一户一顷地计算,一个乡村也就五十户左右,那就是将近两万石粮。 这才仅仅是一个乡,若是这样算下来,一个县有十个乡,就是二十万石粮。 乖乖,怪不得佃农都要跑到南阳来种地呢,这差距也太大了点。 在相州一个普通的佃农一年要交十税三,租种一顷地的话,一年到头收成大概是一百石粮,也就是大约一千二百斤左右。 去掉税,还能剩下八百斤粮,这八百斤粮,可是整整一个农户全家的粮食,一般的农户都是五口以上,多的甚至十几口人,才能够耕种一顷农田。 而五口人吃八百斤粮,已经是很紧张了,但是这八百斤粮如果全都吃掉的话,穿衣扯布就没有钱,求医问药也没有钱,孩子求学没有钱…… 因为全家吃穿用度的钱都要从这八百斤粮食里面出,这还是相、镇二州,佃农不需要服徭役,不需要交摊派。 如果是其他州府,农户仅仅靠土地上的这点粮食做收入,根本活不下去,只能想办法把土地卖给地主豪强,求得庇护。 但是与南阳一对比,这反差就太大了。 人家只种两季稻子,产出就足够全家吃用,其他州府一顷地才出一石粮,南阳农户一顷地能出四石,是别人的四倍。 当其他州府的农户一家老小为八百斤粮食发愁的时候,南阳的农户可以放开肚皮吃饱。三千多斤粮食除了吃穿,日常用度绝对够了。 这还不算,人家第三季不种地了,打零工能赚二两银子,这二两银子就相当于两千文钱,粮食一百文一石,这又相当于二十石粮。 别说什么田税了,偶尔吃只鸡什么的简直就太正常了,因为手里的粮食足够吃还有剩余,除此之外卖粮的钱都快能抵得上吏员半年的俸禄了。 这是何等差距? 张何听了这个产粮的数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怎么……怎么会这么多?” 农户憨笑道:“南阳原本是烂泥塘,多年的朽泥都有一人那么深,秦大人来了之后,把烂泥塘都改了水田,或者翻出去填了大坑。” “先生来的时候必定走了公路,那公路平坦结实,就算是十辆大车都压不出辙来。” “那公路就是把朽泥全都挖了出去,然后用矿山石填的坑,这才变得坚硬无比。” 张何不由得点头道:“的确,我来的时候正是走了那条公路,十分的平坦宽阔,想必也是南阳最好的一条路了。” 农夫望向张何的目光略点了一点鄙夷:“像这样的公路,南阳到处都是,在南阳城里遍布大街小巷。” “看来先生从来没有去过南阳。” 张何尴尬的笑笑,心里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如此坚硬平整的道路,一看就需要耗费极多的人力,农夫也说是用矿山石填充,那么开山炸石需要多少人?挖走烂泥又需要多少人? 南阳不派徭役,这些人难道都是花钱雇的? 这样算的话,南阳到底得多有钱?农夫说这样的路遍布南阳的大街小巷,得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 张何追问道:“那修路你们出不出工?” 农夫笑道:“先生问的是官府摊派的劳工吧?修这些路,全是南阳郡府的秦大人花钱雇的。” “不可能!”张何绝对不信有这样的事情。 一个官府修自己境内的道路,不可能花钱雇人,张何根本无法理解。 农夫道:“先生,我骗你做啥?那秦大人刚来南阳的时候,这里根本就是荒无人烟啊!” “都没人的,你摊派给谁去?” 张何呆立当场。 没错,他在大业曾经找吏部了解过南阳的大概情况,知道秦朗刚到南阳的时候,这里已经是一片死地,人都快死绝了。 农夫说的没错,就算你官府再强势,没有人你摊派给谁去? 所以,这些耗费了无数人力物力的公路,竟然是真金白银砸出来的。 这更让张何感觉到不可思议了。 秦朗到底多有钱?他的钱都是从哪来的? 既然赴任之初,南阳已成绝地,修路肯定是花钱雇的,这点已经绝无疑问了。 但接下来的问题就更让他想不通,修了这么多路,南阳怎么会越来越富呢?这简直太让人想不通了。 吃了一顿美味的黄焖鸡米饭,张何辞别农户,临行前留了五十文钱做饭费,农夫说什么都不要。 “先生太客气了,能到我家来吃饭,那是咱们的缘份,谁还没有个不赶脚的时候呢?吃一顿饭罢了,不能要先生的钱。” 张何推脱不过,只好收回钱,带着感慨继续向南阳城策马而行。 但是这一次,与刚刚来的时候心境已经是截然不同,看着一处处精致美观的别墅,整齐的建筑有一种别样的异域风情。 张何知道这些都是花钱砸出来的,他心里面忽然生出一个荒谬的想法。 那就是秦朗会不会无意中得到了一个聚宝盆,每天只要放入一锭金子,第二天就会冒出满盆的金子来。 当然这个想法只是从他脑海中一闪而过,就让他羞愧不已。 南阳能发展得如此迅速,分明是因为秦朗是一位难得的治世之才,有经天纬地之能,所以才创造一个又一个看似不可能的奇迹。 自己不去反思差距,反而把别人成功的理由归功于虚无飘缈的神话传说,其实归根到底就是不敢面对现实,不敢承认别人优秀。 张何自语道:“张何啊张何,你可不要小看了天下英雄!” “跟别人有差距,尚可以努力追赶,如果自欺欺人,那就真的无药可救了。” 他面红耳赤的狠狠抽了马屁股一鞭子,那马吃痛,恢恢儿一声嘶鸣,四蹄撒开顺着公路往南阳而去。 公路一直是如此平顺宽阔,只是路两旁的房子渐渐多了起来。 张何还在纳闷,为什么还没有看到南阳的城墙? 南阳到底还有多远? 第二百八十一章 穷奢极欲 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张何也不敢再纵马狂奔,只好跟着行人和车马小步向前。 张何坐在马上伸长了脖子向远处张望,只见入目全是高高低低的建筑,可谓鳞次栉比,无比繁华。 可他仍然没有看到高耸的城门楼和厚重的城墙,不由得暗自嘀咕,不知道离南阳城到底还有多远。 正巧他身旁一个小贩挑担经过,张何问他:“这位兄台,请问到南阳城还有多远?” 小贩看了看张何说道:“你现在不就在南阳城吗?” 张何大惊:“城门呢?” 小贩见多了张何这样的外地来客,每一个来到南阳看不到城门城墙都是一幅极为吃惊的神色。 所以小贩笑道:“自从秦大人来了南阳以后,就没有城墙了。因为秦大人说城墙挡财路,财气来了都被城门城墙挡在外面了,必须得拆掉,财源才能广进。” 张何十分吃惊,同时也十分佩服秦朗的勇气。 从古至今无数名臣勇将,有威镇一方的也有宰执天下的,但从来就没听说哪个官把自家的城门和城墙都拆掉的。 “那……万一要是敌人入侵呢?” 如今虽然天下已经太平了十几年,天下十国各自收缩力量防守,没有大型的战争,但是小规模的摩擦还是有的。 如果有两万……不!一万足矣! 张何暗想,如果有一万精兵,足以攻进南阳城,烧杀抢掠不在话下,这么美丽的城市岂不是毁于一旦? 小贩早就料到骑在马上的张何会问到这个问题,凡是注意到城门城墙的人最后大部分都会问上一句“敌人来攻怎么办?” “秦大人说了,咱们南阳的墙是无形的,但却能挡住百万精兵!” 张何一撇嘴。 尽管他已经一再告诫自己,不要小看天下英雄,承认别人的优秀就那么难吗? 但是小贩这句无形之墙能挡百万精兵,还是让张何忍不住鄙夷,他真想说不吹能不能死? 还无形之墙,还能挡百万精兵。 我张何没有百万精兵,就一个人,若我心怀不轨,你南阳无形的墙能挡住我不成? 他这个念头刚刚落下,就觉得肚子抽痛,一股不可阻挡的便意从脊柱向上袭来。 “不好!”张何迅速左右回顾,想要找一个茅房。 如果是相州、镇州,哪怕是其他随便什么州府,就连京城大业都算在内,百步之内必有大树,树边要么是沟,要么就是草,都可以就地解决。 但是南阳实在是太干净了,干净得一根草都没有,宽阔平直的大路,两侧是砖铺的人行甬道,再向两侧扩展就是高低错落有致的商铺和人家。 一眼望去,哪哪都是人,根本没有可以遮蔽身形的地方,更别提解决后顾之忧了。 张何越是着急,肚子就越痛得厉害,一阵凉风吹过来都觉得要关不住闸。 实在没有办法,他只好随便走进一家店铺,甚至都来不及看这家是做什么生意的。 马也顾不得拴,就往门口一扔,拱手对商家说道:“这位仁兄,救急救急,能不能借茅房一用?” 店家开门做买卖,也深谙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道理,所以很大方地把张何领到了厕所门前。 张何还愣着不知所以。 因为无论是相州还是京城,哪怕在迟国公府,厕所都在室外,一般是北面偏东的位置,家家如此。 所以张何就想着赶快去一趟厕所,把这突如其来的肚子疼解决掉。 没想到这店家把他领到一个类似于书房的门前就不走了,示意他进去。 张何无奈说道:“仁兄,我想去茅房,你带我来这干什么?” 商家这才知道这家伙是个外地人,第一次来南阳,不知道室内厕所。 想着就算是让他进去了,恐怕也不知道那个白瓷蹲坑就是厕所,于是把门推开,对张何说道:“看见那个白瓷的蹲坑了吗?就蹲那就行了,完事之后拉一下旁边的银链子。” 又一指旁边的洗手盆说道:“那里的龙头打开就可以洗手。” 商家没办法全程指导,只能大概说说就把门关上了。 张何已经快要忍不住了,一边跳一边解腰带,好不容易把衣服解开之后,就按照那位老兄的指点,在蹲坑上一泻如注。 好半天,他终于清爽了之后,左右看看没找到厕筹,反倒是有一卷软纸,上面还印着厕纸两个字。 张何忍不住在肚子里暗骂,南阳太奢靡了,居然用如此雪白柔软的纸擦屁股?大逆不道啊。 古人是很珍惜字纸的,因为许多孩子上学练字,为了节省笔墨纸砚等文具,都要自制一个沙盘,里面装上沙子,然后用竹棍当笔,在沙子上练字。 而南阳,竟然用纸擦屁股!! 张何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可是没有厕筹,他也不能用手,无奈之下只好扯下几张厕纸擦拭。 张何发誓他的菊花从来没有被这么温柔的对待过,以至于擦完之后,这种感觉令他无比难忘。 按照店主老兄的嘱咐,张何拉动了一旁的银链。 他猜测这个链子应该是连着一颗铃铛之类的,只要拉动,自然有仆人前来洗刷。 但是并没有仆人,拉动银链之后,一股水流冲出,将便器中的污物全部冲走,再次恢复洁净。 张何呆呆的看着蹲坑,感觉这么一个小小的茅房,居然都搞得如此精致,这简直就是穷奢极欲啊! 可他也不得不承认,就算身居皇宫的大魏皇帝,生活恐怕都没有这么奢侈吧?而这仅仅是南阳路旁普通至极的一个商家。 接着他又来到洗手台旁,却不知道水在哪里,当时只记得商家说龙头打开就可以洗水,但是那个铜质的龙头也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打开。 张何试着扳了扳龙角,果然,一股清流从龙口中流出来,溅出清澈的水花。 从厕所里出来之后,张何表面上处变不惊,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可是内心里却一个劲的嘀咕:穷奢极欲!穷奢极欲! “多谢这位仁兄,如果不是借用了你的茅房,还不知道要跑出去多远。” 第二百八十二章 谋反之人 魏国京城大业。 带着历史陈旧痕迹的皇宫巍然座落在魏国都城大业的中央,被厚重的城墙和深邃的护城河环绕,彰显着皇家的尊严与威严。 虽然魏国还是个穷国,但好歹也算是天下十国之一,皇宫内建筑鳞次栉比,错落有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看起来毫不起眼的怀德殿。 因为魏武帝就在此每日接见群臣,批复奏章,也是在这间毫不起眼的大殿里对群臣或升或贬。 此时怀德殿的一对大门紧闭,许多太监列队站在怀德殿门外,宫墙上的琉璃瓦顶和窗棂上的白玉雕花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仿佛映射出曾经的繁荣与昌盛。 但如今怀德殿给人的感觉却是无比森然。 卫尉子辽站在怀德殿前,双眼凝视着那扇紧闭的大门,心中涌起一种强烈的怀疑。他猜测,魏武帝可能已经死了。 还有一种可能,魏武帝根本没病,也许此刻他就坐在往常习惯坐的那把椅子上,一边喝茶一边批阅着奏章。 魏武帝为什么要么这做? 虽然这只是子辽的怀疑,但他觉得并不是自己反应过度。从隆庆太子的态度上,本能地感觉有些不妙。 尽管隆庆在第一时间就已经找到他,把魏武帝突发重病的消息告诉了他,但是他身为卫尉,与魏武帝出生入死的交情,为什么不让他见皇帝一面呢? 是隆庆太子不信任他了吗? 可笑! 还是魏武帝已经不信任他了? 管怀德殿的殿门紧闭,子辽却像一座不屈的雕塑,矗立在寒冷的风中。 他的眼神深邃而热烈,就像一团燃烧的火焰,透过那冰冷的殿门,射向未知的深处。他的双手紧握成拳,仿佛在无声地恳求着什么。 隆庆太子就站在子辽对面,他的眼神同样坚定,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 他年轻的面庞上写满了果决与坚决,那是一种新晋的权力与自信的结合。他双手背在身后,像是在默默的向后退步,然而此刻他的决心却比任何言语都要坚定。 子辽结交权臣,意图不轨! 这不是隆庆的揣测,而是魏武帝的怀疑。 虽然魏武帝活着的时候,没有把这种事情当做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可他现在一死,一粒尘埃都如一座山那么重,把隆庆压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卫尉戍守皇宫,是皇宫的保卫者,可以说,整个皇宫之中,几乎所有武力都由卫尉掌控。 虽然大多数侍卫们并不一定会跟着子辽谋反,但隆庆不敢赌。 所以他才找到了董骁。 钟贤也站在怀德殿的门外,心中捏了一把汗。 此时气氛十分紧张,侍卫们、太监们仿佛都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仿佛鼓点一样重重敲打在周围每个人的心上,周围的人群屏息以待,他们默默的看着这一幕,不知接下来是否会掀起一场风暴。 子辽此刻充满了焦虑与担忧。 “太子殿下,如果臣今天不能见到皇帝,臣就不会离开!” 子辽觉得,如果魏武帝继续坚持不见自己,那么一直以来坚持的忠诚、信念和责任都将无处安放。 而且,通过这件事情他也明白了隆庆太子的立场,也许太子急于登上皇位,也许他需要的是单独对他的忠诚。 皇城内,宫外。 朗中令董骁并没有立即集齐兵马,而是从后院的角门走出去,上了一顶绿呢小轿,往迟国公府而去。 同样是后园的角门,董骁从轿中伸手递出一块玉佩给守门人,然后就坐在轿中静静等待,一个字都没有说。 守门人接过玉佩,迅速穿堂过廊,直入殿堂,迟国公正在大殿上跟一群皇亲贵戚饮酒,殿中丝竹悠悠,舞女们身姿妩媚。 守门人对这一切视若不见,径直走上大殿,一言不发地将玉佩递给了迟国公,然后就站在一旁静静等待。 迟国公皱眉看了一眼桌上的玉佩,脸色微变,不过很快又挤出笑脸。 “各位!实在是抱歉,一个故人之子,老夫好歹要见一见。” 说着往桌上的玉佩上面指了指,又转头对一旁侍立着的管家说道:“请贵客们去芳翠园观鱼。” 管家立刻一挥手,音乐顿停,舞女们罢了歌舞,鱼贯退出大殿。 此时酒席上的众人哪里还不知道迟国公有事要办,于是纷纷起身向迟国公告辞,跟着管家去了芳翠园。 迟国公这才一撩衣摆,缓缓站起身来,随着守门人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一刻钟后,迟国公坐在一间朴素的小屋中。 这间小屋里没有任何豪华的装饰,素白的墙面和干净的地板,屋子里连椅子都没有,只有几个蒲团,一个香炉。 此时香炉正悠悠燃着清香,墙上挂了一幅书法,只有一个字:禅 迟国公连衣服都没有换,就穿着酒席上那身衣服,坐在蒲团上,手里把玩着那块玉佩。 玉佩并不是什么透彻如冰的名贵玉制成,反而驳杂不堪,甚至有一道裂纹,因为年久进入灰尘,裂纹已经变黑了。 此时董骁在守门人的引领下来到了屋门外,他看见迟国公在屋子里面坐着,迟疑了一下,还是跪拜下去,口称:“参见国公。” 按照大魏朝廷的礼仪,大臣之间相见,是不需要跪拜的。 即使是上下级,也不需要跪拜,互相一拱手就算是礼节了,只有见到皇帝,才需要行跪拜礼。 所以董骁的这个跪拜动作很让人吃惊。 但是迟国公却丝毫都没有吃惊,一双眼皮耷拉着,仿佛没有看见的样子。 不过他的话倒是来得很快:“是董骁啊,不必如此多礼吧。” 董骁笑了起来:“好久不见国公爷,心里想念得紧。现在一见之下,浑身舒泰,不由自主就跪下了。” 迟国公睁开眼睛,伸手朝旁边的蒲团指了指。 于是董骁起身进屋,把门关上了。 守门人面无表情的站在门外,环视四周,这座小屋的周围,竟然十几丈内都没有任何东西,只有一片绿盈盈的草坪。 第二百八十三章 玉佩的旧事 “这块玉佩是我父亲留给我的。” 迟国公想了一下,用这句话做为开场白。 “那时候家里很穷,几乎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从小到大没穿过一件新衣服。” 迟国公回忆着过往,脸上露出微笑。 “那一夜雪很大,父亲很晚都没有回来,家里只有我和母亲,不知谁家的狗汪汪的叫着。” 迟国公看了一眼聆听着的董骁,见他脸上没有一丝不耐烦的神色,赞许地笑笑。 “天很冷,烧柴都已经没有了,大雪封山,根本没地方去砍木柴,家里就像冰窖一样寒冷。” “我母亲抱着我,我们两个互相依偎着取暖,尽管如此,还是冻得直打哆嗦。” “当时我就在想,如果今天晚上我父亲不回来的话,明天早上我和我母亲就会变成两具冰冷的尸体。” “于是我就问我的母亲,说爹怎么还不回来?他去劈柴怎么会用这么长的时间?” “我母亲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说大雪封山,不知道他走到了哪里。” “寒冷中,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冷,也越来越困,就快要迷迷胡胡睡着的时候,我爹带着一身的风雪回来了。” “有柴,有肉,也有银子,还有这块玉佩。” 迟国公看了董骁一眼。 董骁没说什么,但是他知道大雪封山,山上是砍不到木柴的。 就算能砍到木柴,也砍不出肉来,更砍不出银子和玉佩,因为山上根本不长这些东西。 答案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迟国公的父亲去了另外一个地方,砍了不知什么东西,才拿回了这些救命之物。 迟国公的眼神并没有在董骁的脸上停留太长时间,而是很快就陷入了回忆之中。 伴随着屋中清香袅袅,迟国公细声慢语的话语似乎还真带着一点禅味。 “我和我娘没有冻死在那个大雪的夜里,反而从此有了更多的银子,有了新的衣服,也吃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 “我的人生第一次吃饱。”迟国公笑笑,脸上露出了有些腼腆的笑容。 他手指绕在玉佩的穗绳上,感受着穗绳的丝滑。 “所以,你知道这个玉佩对于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迟国公把问题抛给了董骁。 董骁想了想,答道:“想必这块玉佩,代表着幸运。” “因为这块玉佩的出现,也伴随着更好的生活。” 迟国公抚掌大笑:“虽不中,亦不远矣。” “这块玉佩是我爹亲手交给我的,上面还沾着血。” “他说,孩子,你记住,所有想要的东西,都必须去争抢,如果不去抢,就只能眼睁睁等死。” “他把玉佩交给我,也告诉了我这块玉佩后面的所有故事。” “从那天开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很多东西你不抢,就会变得越来越衰弱,越来越迟钝,早晚要被别人抢光,然后死在冻饿之中。” “你看前朝的开国功臣,有几个子孙后代还在蒙祖宗的余荫?有几家还能维持钟鸣鼎食?” “你看那些街上被驱赶的乞儿,有的就可能是某个国公的后代啊。” 董骁的眉毛跳了跳,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迟国公如此直白的吐露心扉。虽然他有些害怕,知道得太多并不是什么好事,不过也有一个好处,就是能更深刻的了解一个人。 迟国公看着手心中的玉佩说道:“所以,这块玉佩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提醒。” “当它出现的时候,就在提醒我,不要忘了那夜的大雪封山,不要忘记自己差点冻死在我娘的怀里。” “要活下去,就要狠下心肠,吃穿银钱,想要的一切都要靠自己亲手抢来!” “你不抢,别人就会来抢你!” 迟国公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是脸上突然变得有些狰狞。 “你我这些开国功臣,不要妄想着能安安稳稳把这份家业传给子孙,那些雪夜中的人,正盯着咱们手里的肉,身上的衣,兜里的钱,虎视眈眈!” “不要觉得陛下信任你!你记住,他不信任任何人!!” “子辽那个愚忠的家伙,居然还妄想着替他的陛下扫清隐患,岂不知他自己反而落下了一身的猜忌。” “你当魏武那个老家伙是个有人味的人吗?” “没有!” “他就是一把披着人皮的刀!他根本不会顾念什么情份,什么昔日的出生入死,什么你替他挡了几刀。” “在皇位面前,根本没有任何人情可言,也没有任何人性可言,连他自己的儿子,都不会轻易相信!” 迟国公把玉佩仔细收起,放在腰带之中,对董骁说道:“你怎么想?是继续相信魏武那个家伙,还是相信抢到手的东西?” 董骁对此早有过思虑。 朗中令说起来只是一个戍守京城的小官,而且就呆在天子的眼皮子底下,既无权也无势,不能开疆建府,也不能掌印牧守一方。 只能在京城中替人家守门,蹉跎岁月。 尽管跟魏武帝有过命的交情,甚至多次救过魏武的性命,但是在皇权面前,仍然是一个随手可以抛弃的棋子。 有时候董骁守门,看着那些皇亲国戚耀武扬威的从城门中纵马穿出,哈哈大笑的样子,根本不把他们这些杀了一辈子人的老兵看在眼里。 他们所依仗的是什么呢?无非是这些老兵们舍生忘死替魏家打下的江山。 现在江山坐稳,所以就可以纵马狂奔,可以鞭打守将,更可以枉顾王法,就算一封奏折送到陛下的面前,上面批下来的永远是轻飘飘的三个字:知道了。 董骁觉得魏武亏待了自己,老子拼命打下了江山,拼命救了陛下,豁出命挣来的一切,都比不上人家生的好,比不上一个魏字。 而且朗中令又不是什么爵位,自己的儿子也老大不小,虽然生活也算优厚,但是跟那些皇亲相比根本算不了什么。 所以还需要怎么考虑吗? 董骁轻轻一笑,对迟国公说道:“国公爷,何去何从,不是今天听了国公爷的一个故事,才下的决定。” “董骁这条命,也许早就该死在战场上了,既然活了下来,那为什么不能去争取更多的好处?” 第二百八十四章 不想做狗的看门狗 迟国公哈哈大笑道:“好!等的就是你这句话,你放心,事成之后,许你两州封地,世袭不移!” 董骁的眼睛亮了起来。 两州封地,自己就是那两州的土皇帝,而且世袭罔替,只要迟国公不倒,大魏不倒,自己的子子孙孙就永远拥有那两州的土地。 这才是一个皇帝应有的胸怀和报酬,这才是值得用命去拼去争抢的东西。 那个子辽只得了个卫尉,就是一个看门狗,居然还妄想着替魏国公清除障碍,真是愚不可及,可笑可怜可叹。 董骁还记得他接到隆庆塞给他的纸条,那张纸条上只有八个字:陛下宾天,子辽欲反。 他当时坐在朗中令署里独自一人看着那张纸条,看了很久。 子辽和他都是追随着魏武在战场上拼杀出来的老兵,老天眷顾,伤而不死,有命活到了大魏建国。 论功行赏,子辽成了卫尉,替魏武帝看门,相当于看门狗。而董骁成了朗中令,同样替魏武帝看门,比子辽也没强到哪里去,是看大门的狗。 但是两个人的想法是完全不同的。 封赏的时候,都是感激涕零,山呼万岁,拜倒在怀德殿的龙椅丹墀之下。 但董骁想的是,也许还有机会再向上爬一爬,他不喜欢朗中令这个职务。 而子辽却忠心耿耿,一心想着守护魏武的安全。 甚至还想着让子子孙孙都替魏家做狗,永远在皇宫里做一个守门人。 后来随着各国罢战,国内重文而轻武,两个人就更不受重视了。 董骁独来独往,不与任何官员相交,在他看来,这些凭着几笔字,写几句酸文,做几首捧臭脚的诗,就能高官得作,骏马得骑,全是一些佞进小人。 跟自己浴血拼杀换来的官职相比,这些文人付出了什么?因此他瞧不起这些官员,也不想跟他们交往。 但是子辽不同,子辽不但跟这些官员结交,而且是带着自己的目的去结交的。 曾经有一次,子辽跟董骁在一起吃酒,共同回忆了一番两人的过去,讲起了沙场上那些令人热血澎湃的往事,感叹了一番之后,子辽向董骁吐露了真言。 他觉得既然魏武把守护皇宫的事情交给了他,那么他就必须像在战场上那样,成为魏武绝对放心的战友,让魏武可以放心的把后背交给他。 子辽在宫中查出了某个侍卫居然是一位权臣故意安插进去的眼线,但却没有什么罪状和不端行为。 如果仅仅凭这件事开除这个侍卫,那么下一次安插进来的手法只会更加隐蔽。 所以子辽向董骁说明了这一切,并吐露了自己的想法,要借着平时的交往,去结交这位权臣,如果这位权臣真的图谋不轨,那么子辽就会把这一切向陛下诉说。 董骁就是在那一次之后,认识了迟国公,子辽口中的那位权臣。 所以当隆庆把纸条递给董骁,董骁看到那八个字之后,开始觉得可笑。 可是渐渐他笑不出来了,他跟子辽并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子辽太相信陛下了,而董骁留了一个心眼。 果然,魏武死了,居然怀疑子辽要反。 子辽如果要反的话,他们姓魏的一家还有命在吗? 董骁第一次觉得悲哀,他坐在朗中令署哭了半个晚上,为自己和子辽觉得不值。 而隆庆的意思其实很明白了,就是要把子辽杀掉,利用董骁这条狗,干掉子辽那条可疑的狗。 但董骁不明白,难道魏武不知道子辽和董骁是过命的交情吗?不知道两个人曾经在战场上彼此救过无数次对方的命吗? 居然想要董骁去杀子辽,难道魏武自己没人性,就觉得天下所有人都应该没人性吗? 董骁觉得自己还是有人性的,他很赞同迟国公的话,魏武帝就是一把披着人皮的刀子,他根本就没有人性。 董骁觉得自己还没有成为那样的人。迟国公曾经给他一块玉佩,说了一句隐晦的话,天倾地陷时,以此玉佩见我,我必救你! 所以他直接拿着玉佩找到了迟国公。 宫中,怀德殿外,子辽依然倔强的站着。 他觉得魏武帝至少应该见一见他,如果魏武帝真的病重的话,那么隆庆太子就更不应该拦住自己。 因为无论怎样,魏武帝还是把后背放心地交给了自己,除了自己,子辽想不出这宫中,隆庆还能相信谁。 隆庆向钟贤使了个眼色,他觉得如果一直这样顶在这里,气氛只会越来越僵,说不定子辽发现了什么,或者起了疑心,情势将变得十分危急。 钟贤懂得隆庆的意思,就是尽快向董骁发出信号。 在隆庆向董骁交底的第二天,钟贤已经把宫内所有侍卫布防情况交待给了董骁,并且约定了信号,只要宫内上的角楼挂起红布,就是动手的时候。 到时候钟贤会让自己训练出来的小太监把宫门打开,放董骁进来。 之后钟贤会找一个借口,把隆庆太子、霓裳公主和陈皇后都转移到毓碧宫,由他一手训练出来的小太监位守护,然后董骁取了子辽的人头,就大事底定。 所以钟贤看到了隆庆的眼色,就微微转身把自己的后背对着旁边的一个小太监。 双手背在身后,两手的食指中指互相交叉,形成一个“井”字。 这也是早已约定好的暗号,只要他一做出这个手势,小太监立刻会在宫门角楼那里挂起红布,宫外的董骁一看便知。 宫门是由黄铜制成,高四丈,宽三丈六尺。 角楼就位于宫门的里侧,登上角楼之后,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宫门外的景象。 这个角楼里面并没有什么士兵驻守,天气晴好的时候,有些宫女会带着嫔妃登上角楼,看一看大魏皇城的繁华气象。 只有当皇城被破,皇宫被围的时候,这个角楼才能派上一点用场。 而今天,一个小太监抱着一卷红布匆匆登上了角楼。 他把红布系在栏杆之上,然后把整卷红布抛下去,随即红布就在风中飘荡起来。 第二百八十五章 御林入宫 即使人在宫门之外,也可以一眼就看见飘荡着的红布,煞是醒目。 董骁布置在宫外的御林军守卫,看到这个情况之后,立即快马加鞭,向郎中令署奔去。 此时董骁已经乘着那顶小轿,再一次从后园的角门回到了郎中令署,他才换好衣服,就接到了守卫的报告。 “禀郎中令,宫门角楼挂起了红布。” 董骁冷哼一声,吩咐道:“左右!与我披甲!” “是!” 侍卫们迅速取来了战甲战袍,给董骁披好。 此时随着董骁的一声令下,整个郎中令署已经全部调动了起来。 朗中令掌管着皇城的安危,驻扎在皇城中的御林军就是魏武帝倚重的最后的武装力量。 御林军又称为羽林郎,以千人为一校,置校尉一人,五个校尉成一军,主要任务是保卫皇城。 但是隆庆要组太子扈骑,从中抽出了一个校尉,共一千人。现在御林军只剩下了四个校尉。 除此之外,大魏国又设了魏武营,分为前、后、左、右、中五军,每军一万人,各设中军校尉,魏武营也由董骁统领。 所以董骁所有兵力加在一起,共五万四千人。 这支力量在大业足以成为一个决定性的力量,可以说谁掌握了董骁,谁就掌握了大魏皇城的生死。 而如此重要的职位,在魏武帝没死之前,根本显不出任何的重要性。 因为魏武帝是开国皇帝,他随便在军前一站,无论哪一支军队,无不会望风而降。 这些士兵,天然的惧怕这位神勇的开国皇帝,能打下一个江山,在他们心中就是战神一般的存在,根本兴不起任何叛逆的念头。 然而随着魏武帝的死去,他的威严和神话也随之破灭,留给隆庆的,其实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大魏。 董骁并没有调动魏武营,在他看来,皇宫之中真正要对付的那些侍卫,在御林军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四千人的御林军,就足以横扫整个皇宫,如果这点能耐都没有,董骁就不是董骁了。 曾经魏武帝亲口夸赞的大魏军中第一猛卒,又被称为狼牙军,就是董骁统领,他与子辽不同。 子辽永远守护着魏武帝的后方,而董骁则始终冲在最前方。 战场上的枪林箭雨,坚城固寨,靠的都是董骁的拼命和疯狂才啃下来的,以无数人命为代价,啃下了大魏的江山。 现在董骁又要再一次冲锋了,不过不同与以往,这一次,他是为了自己而冲锋。 在小太监的配合下,御林军打开了皇宫的大门,四千人黑甲黑袍,左臂缚白布,右手擎寒刀,沉默得如同流水一样涌入了皇宫之中。 卫尉子辽掌管的皇宫同样有着武装力量,那就是殿前带刀侍卫和宫中巡防。 除此之外,皇宫中也有武库,里面刀枪箭戟堆积成山,需要的时候太监宫女人手一把,也能形成一定的战力。 但是这种战力仅仅是针对没有经过训练的普通人来说。如果对手是御林军这样从沙场上活下来的杀人狂魔,根本就不堪一击。 殿前带刀侍卫可能武力值会更高一些,但仅限于单打独斗,如果有飞贼巨盗闯入皇宫,这些侍卫可以轻松拿下。 他们擅长的是小范围的合击、擒拿捕捉,并不擅长大规模的军阵对冲。 所以当黑甲黑袍的御林军沉默的杀过来时,这些侍卫们还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已经身首异处了。 董骁给手下四名校尉的理由很简单,也很直接:太子有令,子辽谋反,御林军进宫勤王。 而殿前侍卫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还要先问上一句:“大胆,你们疯了吗?你们要干什么?”等等一堆废话。 当他们把废话说完,同僚们已经倒下一大半了。 而且御林军有备而来,最前面是长矛阵,长矛的长度是一丈三尺,也就是四米左右。 长矛兵的身旁就是刀盾兵,是专门为防护长矛兵做补充的。 所以远用长矛,近用刀盾。如果有箭雨来袭,刀盾兵就可以护住长矛兵。 所以排成军阵的长矛兵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刺猬,几十把长矛把任何角度都封得死死的,根本逃不出去,只有被剌死的份。 就算偶然有身手不凡的侍卫突围,被几个刀盾兵一围,你一刀我一刀,转眼就抱恨身亡。 还有的侍卫见势不妙,纵身就想逃跑。 但是在长矛兵和刀盾兵的后面,还有弓弩手。 几只利箭穿胸而过,留下的就是侍卫们的尸体。 在强大的御林军攻势之下,如沸汤泼雪一般,卫尉子辽的部下纷纷倒地,皇宫中一片血腥。 怀德殿前,子辽和隆庆仍然对峙。 钟贤眼角瞟到一个匆匆而来的小太监,远远站在一个廊道旁边比划了一个“十”字。 这同样是约定好的暗号,意味着董骁已经进了皇宫,并且正在清除侍卫。 钟贤一直提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这时候轮到他执行下一步计划,就是把隆庆太子、陈皇后和霓裳公主转移到毓碧宫,那里已经布置好了几百个武装起来的小太监,只要把门一关,足以防御一阵子攻击。 但是眼下的情况是,子辽坚守在殿门前不走,如果这时候隆庆走了、霓裳和陈皇后都走了,子辽会不会硬闯入殿? 钟贤有些急了,但此刻他没有多余的选择,只好按原计划施行。 “殿下,已经是午时了,昨日皇后娘娘就已经交待了,午时请殿下去毓碧宫叙话。” 隆庆看了一眼钟贤,虽然没有说话,但是询问的意思很明显,他也是担心如果不在这里守着,子辽将会硬闯怀德殿。 但是钟贤露出一个焦急的表情,微微点了点头。 现在已经顾不得太多了,如果隆庆太子再不走的话,万一御林军杀过来,或者那些侍卫把消息传过来,子辽随时可以击杀隆庆太子。 或者挟持太子和娘娘,那些形势就会变得十分复杂。 隆庆看懂了钟贤的意思,只好咬咬牙,说道:“既然如此,那就先去毓碧宫吧。” xs7.com 怀德殿前的小太监们仍然坚守着,但隆庆和钟贤两人就在子辽目瞪口呆中走开了。 子辽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 不过没有太子在怀德殿前守着,倒是让他放心了许多,他相信陛下并没有死。 虽然隆庆一口咬定魏武帝摔倒后身亡,子辽也知道太医院曾匆匆进入怀德殿。 他一度也担心魏武帝是不是真的受伤濒死了。 但是此刻隆庆的离开,反倒让他有些释怀,相信这只是魏武帝的一个借口或者托词,就是不想见他。 可他偏偏要见魏武帝,想要当面问个明白。 直到这个时候,子辽也没想硬闯,只是在殿门前坚守。 但他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对于出身军中的他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了,那是刀枪入肉,是杀人枭首的声音。 他先是一惊,没想到皇宫中竟然会有人攻进来。 随即他望向对面的小太监,希望对方能证实自己听到的不是幻觉。 然而在这些小太监的脸上,除了沉默还是沉默,平静的沉默,什么都没有说,但又说明了一切。 他转回头看了看身后跟着的十几名侍卫。 这些侍卫也都面带惊慌,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他们也都听到了不同寻常的砍杀声音,濒死的呼救声音。 此时再结合刚才隆庆的匆匆离去,子辽似乎明白了什么。 他霍然转身面向怀德殿,大声说道:“陛下!既然你不信臣,为何又委臣以重任?” “如今调兵入宫,是要了结了臣的性命吗?” 怀德殿仍然寂然无声。 子辽怆然大笑:“陛下想要子辽的命,何须调兵,只要陛下一句话足矣!” 他笑中带泪,眼中泣血:“但子辽不服!” “子辽一生追随陛下,平日行事更无半点差错,请问陛下何以要杀我?” “今日就算是死,子辽也要死个明白,如此杀我,我不服!!” 怀德殿内,没有丝毫声音传出。 “陛下!” 子辽悲呼了一声,跪倒在殿门前,以头抢地,向前膝行数步。 “陛下!子辽不服啊!” 随着几声惨叫传来,接着就是大片的脚步声,一个熟悉的声音道:“你有什么不服的?” 子辽猛的回头,看到了一身黑袍黑甲,左臂缚着白布的董骁。 “是陛下让你来的?” 董骁看着这位昔日的老朋友,沉默的摇了摇头。 子辽怒道:“大胆!” “董骁你疯了不成?你竟敢带着御林军擅闯皇宫,而且击杀侍卫,你这是要公然造反吗?” 他不等董骁说什么,紧接着厉声说道:“你快快向陛下叩头认罪!” “也许陛下念在你曾在沙场上拼命搏杀的功劳,饶你一命!否则,陛下震怒,谁也救不了你!你知道吗?” 说到最后,子辽的声音已经带着些许的凄厉了。 他没想到最亲的兄弟,竟然会有一天带着御林军冲入宫中击杀侍卫,这意味着什么其实他比谁都清楚。 董骁敢如此做,想必是造反了。 子辽感觉心很痛,一方面是魏武帝不信任他的痛,另一方面是昔日的兄弟竟然造反的痛。 这两种痛交织在一起,让子辽不知说什么才好。 董骁见到子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居然还想着替魏武看门,不由得痛心疾首。 子辽虽然愚忠,但还认他这个兄弟,明知兄弟造反,还拼力维护。 董骁不想杀子辽,他到这里来,就是要当面告诉子辽一些事情。 魏武帝没人性,但董骁有。 “我来这里,不是陛下的命令,而是太子的命令。” 说着董骁从怀里掏出那张已经皱了的纸条,递给了子辽。 “陛下宾天,子辽欲反。” 当这八个字映入子辽眼帘的那一刻,子辽如同被重锤击中,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整个人一瞬间失了神。 他一直以来坚持的东西,在这一刻被击得粉碎。 自以为是站在魏武帝身后最坚实的盾,但是人家已经把他当成了叛徒。 子辽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但是整个人的锐气已经消失不见,眼神中剩下的只有浓浓的死志。 “既然是太子殿下下的令,那么,子辽的人头,你拿去吧。” 董骁叹息道:“你不想跟陛下解释一下,你并没有反意吗?” 子辽摇了摇头:“太子殿下应是得了陛下的授意。” 董骁看着子辽失魂落魄的样子,胸中陡然升起一股戾气。 魏家的人就可以如此做吗?可以肆意侮辱和对待昔日的同袍吗?他们凭什么?凭的难道不是昔日同袍的浴血拼杀? 他大喝一声:“子辽!” 子辽被他一声断喝惊到,抬头望着他,眼中略带疑惑。 董骁笑指怀德殿,说道:“就算你不想问,我还想问呢!” 说着命令御林军入殿。 小太监们挡在殿门前,大声叱喝:“大胆,竟敢擅闯怀德殿!你们不要命了吗?” 董骁说道:“御林军听令!” “陛下已然遇害,这些小太监都是罪魁祸首,咱们进皇宫是勤王,休听他人妖言惑众!” 军人本就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听到顶头上司如此说,那就照做就是了。 于是刀枪齐上,这些小太监比侍卫们更加不如,哪里是御林军的对手,眨眼间就死得透透的。 哐当! 怀德殿的大门终于被打开,御林军纷纷涌入。 董骁冷笑一声,拉着子辽的胳膊就向殿内走去。 随着大门打开,阳光从外面透射而入,光线之中飞舞着灰尘,往日批阅奏章的书案已经被挪开,摆放着一张大床。 昔日那位坐在龙椅上表现出无限威严的大魏皇帝陛下,躺在床上,身上盖着一块白布,已经没有了呼吸。 “陛下!” 子辽猛地扑过去,抓起魏武帝的手,这只手已经变了颜色,甚至出现了尸斑,显然已经死了不止一天了。 董骁早就知道了这个结果,是迟国公告诉他的,否则董骁也不敢带着御林军攻入皇宫。 魏武帝没死之前,御林军就是魏武帝一个人的刀,指向那里,就会砍向哪里,不会有二心。 但是魏武帝一死,这把刀就失去了原本属于魏武帝的意志,落在谁的手里,就是谁的刀。 现在董骁就是这把刀的主人。 第二百八十七章 董骁逼宫 “众将听令!” 董骁抿了抿嘴唇,发布了命令:“陛下驾崩,而真凶仍在宫中,众将士随我肃清敌人,保卫太子和皇后娘娘,有胆敢挡我者,杀!” “是!” 御林军的声音整齐而坚定。 这些军人并不傻,当他们看到魏武帝的尸体时,就迅速完成了身份的转变。 那些心思直的,只听长官的命令,长官说杀谁,那就杀谁。 现在魏武帝都死了,所谓的“真凶”还没找到,侍卫几乎被斩杀殆尽,这把刀已经觉醒了自我意志。 当他们发现没有了约束,自己就是这片皇城中最高权力拥有者的时候,心态自然而然产生了变化。 有的将士已经想到了什么,频频去看董骁,琢磨着下一个皇帝是不是会姓董。 董骁冲着跪在魏武帝尸体旁哭丧的子辽屁股踢了一脚:“别哭了,既然陛下已经驾崩了,就只好找太子问问清楚了,你堂堂的大魏卫尉子辽,为什么会造反?” 子辽猛地抬头,低声吼道:“我没有造反!” 董骁道:“所以才让你跟我去太子那里问一下啊,难道你不想知道,太子写给我的八个字是怎么来的吗?” 那张字条还攥在子辽的手里。 他激动的握着拳头,手臂因为手力而微微发抖。 董骁冷笑一声,也不管子辽,直接迈步出殿,向毓碧宫而去。 此刻的毓碧宫中,钟贤和隆庆、霓裳以及陈皇后,都在焦急的等待着结果。 截止目前,一切进展顺利。 钟贤如约打开宫门,董骁的御林军得以长驱直入,子辽掌控的侍卫被尽数斩杀。 隆庆正在焦急的等待着,按照约定,当董骁彻底肃清宫内残余的侍卫力量之后,会来到毓碧宫禀报。 到了那个时候,适当的封赏和几句许诺是一定要有的,然后接下来就是稳定皇宫,接着才是宣布魏武帝的死讯,举国缟素。 就在他想着等会儿该怎么说才能既显得诚恳又不突兀的时候,殿外传来了整齐的脚步声。 隆庆喜道:“是御林军来了。” 钟贤听了听,也猜是御林军。 霓裳有些担心地问道:“哥哥,御林军会不会……” 隆庆摇了摇头,这个时候谈论这个话题未免有些不合时宜。 陈皇后也拉了霓裳一下,示意暂时噤声。 果然,宫门外传来了董骁的声音:“禀太子殿下,郎中令董骁前来复命!” 隆庆吩咐那些披甲执刀的小太监道:“开宫门!” 随着宫门的打开,午后刺眼的阳光让隆庆稍稍眯了一下眼睛,接着就看到宫门外整齐列着军阵黑袍黑甲的御林军。 在御林军的最前方,董骁半跪在前,抱拳说道:“太子殿下,甲胄在身,请恕末将不能全礼。” 隆庆欣慰地说道:“无妨,朗中令请起。” 他清了清嗓子,正想按照心中打好的腹稿,说几句什么。 只见董骁站起身说道:“太子殿下,末将有一事不解,还请殿下解惑。” 隆庆点头:“但说无妨。” 此时正是勉励人心的时候,董骁又是有功之臣,刚刚将一场大难消弭于无形,问几句话自然是可以的。 “殿下曾以纸条示臣,言陛下宾天,子辽欲反。” “如今子辽已经捉到,宫中所有侍卫都已经肃清,但臣却有些疑惑,子辽与臣都曾追随陛下多年,征战沙场,如今陛下委其重任,信任有加,殿下可知他为何要反?” 隆庆摇了摇头,他还真不知道子辽为何要反,这是魏武帝告诉钟贤,又由钟贤说出来的。 但是具体原因为何,他还真的不知道。 不过在他想来,造反还有什么理由吗?难道造反本身不就是理由吗? 董骁见隆庆太子只是摇头,也不回答,就站在那里等待。 隆庆只好说了一句:“个中缘由,要待一切尘埃落定之后,着刑部严加审问,或许才能知道。” 董骁说道:“殿下无需如此麻烦,子辽就在这里,请殿下看在子辽追随陛下十几年的份上,给他一个说话的机会,也许他自己就能说出想要造反的理由呢。” 隆庆不知道董骁突然来这一出到底是什么意思,不过他已经隐隐感觉到了有些不妙。 “钟贤,速速带母后和霓裳从暗道离开。” 之所以选择在毓碧宫,是因为这座宫殿曾经意外发现了一个秘道,也许是前朝在修建宫殿的时候暗留的逃生通道。 钟贤已经探过,这条通道十分长,一直通向宫外,可以直达皇城的北门附近。 隆庆第一时间感觉到不对,就吩咐钟贤带着陈皇后和霓裳离开。 钟贤却不敢抛下太子不管。 “殿下,老奴不会丢下殿下不管,请殿下立刻下令关闭宫门,老奴带着小太监们可以支撑一阵,等他们破了门之后,殿下已经走远了。” 隆庆摇了摇头,无论如何,他都必须留在这里,只有他留下,才能为霓裳和陈皇后争取更多的时间。 “钟贤,按我的话去做!”隆庆低声怒吼。 钟贤无奈,只好按照隆庆的话去做。 此时霓裳和陈皇后都在宫里,焦急地等待着外面的消息,刚刚听到隆庆去了宫门口与董骁对话,都渐渐放松下来。 这时钟贤带着四个小太监急匆匆地赶来,吩咐道:“你们四个,务必保证娘娘和公主的安全,听到没有?” “是!”四个小太监坚定地答道。 钟贤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朝陈皇后和霓裳公主磕头道:“娘娘、公主,请恕老奴不能再伺候二位了,若有来生,老奴再愿意追随左右。” 陈皇后和霓裳一听,知道事情不妙,想要问清怎么回事。 但是钟贤知道已经没时间再说这些了,现在是最宝贵的时刻,必须尽快护送两人逃离此处。 他冲着四个小太监一挥手,说道:“快快带她们离开!” 小太监们一左一右架起陈皇后和霓裳公主,就直奔秘道而去了。 钟贤则带领剩余的小太监们前往宫门,准备掩护太子。 此时子辽从军阵中走出来,手里拿着那张纸条,问道:“太子殿下,我子辽一生行事光明磊落,说我谋反,可有证据?” 第二百八十八章 迟国公的算计 此时钟贤已经回到了隆庆的身后,听到子辽竟然胆敢公然质问太子殿下,不禁怒喝道:“大胆!卫尉子辽!” “有何罪证难道还需要殿下拿给你不成?你的罪证,自有人证明,你只需伏法便是!” 子辽惨笑道:“如果仅仅只是八个字,就要子辽的命,也不是不行,但是得让我心服口服!” “说我谋反,问过我身上的伤疤了吗?” “我追随陛下十几年,征战无数,一身伤痕全是战场所留,哪一枪,哪一刀不是我子辽忠诚的证明?” “我子辽若谋反,何需等到今天?” 钟贤怒道:“大胆!你还敢狡辩?” “我且问你,你私藏甲兵,结交权臣,甚至立下盟约,做何解释?” 此言一出,子辽眼中瞬间一片清明,同时脊背也冒出了一层冷汗。 他想起了与迟国公交往的种种情景。 注意到迟国公,还是在魏武召开的一次筵席上,没有皇亲国戚,也没有那些酸腐文人,找来的全都是在战场上曾经一起拼杀过的兄弟。 在筵席上,无论是老部下还是新部下,都向陛下敬酒,回忆往昔的峥嵘岁月,子辽喝了很多酒,醉得不成样子,一个人跑到花园里吐,然后就听到了一个人讲话的声音。 这个人只说了一句话,却把子辽吓得瞬间酒醒。 “他有今天,难道不是靠了这些兄弟拼命?若有一天,我必定取而代之。” 因为花园中的花树遮挡,子辽不知道说话的人是谁,想要过去一探究竟,但醉得过于厉害,摔了一个嘴啃泥。 等他好不容易爬起来跑过去,早已踪影全无了。 回到筵席中,所有人都在,唯独不见了迟国公。 就是在这一次,子辽对迟国公起了疑心。 这件事情他没有声张,也没有想过要跟魏武帝讲,因为他知道这种事情根本无凭无据,如果空口白牙要陛下查办迟国公,恐怕魏武帝并不会同意。 而且子辽醉得太厉害,那天的酒又喝得太多,一个醉鬼的话,能有多大的可信度? 所以思来想去,子辽觉得要想替魏武帝清除那些暗中的敌人,靠等可不行。 等来等去,当发现这些人包藏祸心的时候,恐怕已经晚了。 于是子辽一咬牙,开始结交朝中大臣。 他并没有直奔迟国公而去,那样恐怕会惹他的怀疑,而是先结交了一些朝中的文官。 对于那些文官来说,卫尉大人可是最受陛下依赖的人,这种人如果结交好了,那么宫中的动静,或者陛下的心思,都会迅速传到自己的手中。 在这段时间里,子辽每天都与那些官宦出入酒楼、妓馆,一起吟诗作对。 他一个军伍起家的粗汉,如果不是因为卫尉这个重要的职卫,那些文人跟本就不愿意搭理。 子辽也是知道这一点,可是为了迂回接近迟国公,他不得不作出姿态,向更多的人表明一种态度。 开始是董骁听说了这件事,过来劝他,但子辽依然我行我素。 然后是子辽的军中旧友,也有意无意提起,现在朝廷上传得很厉害,说卫尉子辽心怀怨怼,借酒消愁,有满腹的牢骚。 后来董骁又劝了他一次,说如果陛下知道了你说的那些话,可能会不悦。 子辽心里很清楚自己说了什么,有些话的确很难听,但如果不这么说的话,又怎么能钓出那些隐藏着黑暗中的大鱼呢? 至于陛下的误会,相信也仅仅是一时的误会,当真相大白的那一天,当他把所有的证据呈给魏武帝的时候,相信陛下会感受到子辽的一片忠肝义胆。 那时候所有针对他子辽的谣言,都将不攻自破,所有趁机诋毁他的污水,都不会玷污半点。 在子辽的努力之下,他终于如愿似偿的接近了迟国公,并且成功取得了迟国公的信任。 迟国公有一次跟他喝酒,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一片湖上泛舟,连仆人都没有带一个。 酒喝光了两坛后,迟国公吐露心扉,说自己曾经找一个瞎子算过命,说将来会富贵至极,也不知道现在算不算。 这句话里有话,子辽就顺着迟国公的话说,两人越说越投机,干脆在船上立下了盟约。 这盟约只有一份,并没有写明要造反,而是说兄弟同心,相互扶持,将来若有泼天的富贵,必不相忘。 除了这份盟约之外,迟国公还要求子辽弄些刀枪和盔甲。 因为卫尉在皇宫中还管理着武库,里面的刀枪盔甲堆积成山,每年都要对里面的武备进行检验和更换,把破旧的武器处理掉,换上新的。 所以迟国公才要求子辽准备这些东西,还说如果子辽不去做,那就是没有实心把他当兄弟。 为了取得迟国公的信任,子辽真的去武库取了不少甲胄出来,甚至都没有掩饰。 到了这时,子辽仍然没有怀疑自己已被识破,直到听钟贤说出了这句话之后,才猛然明白过来。 可笑自己想做渔翁,却不知反被鱼儿给钓了。 因为盟约只有一份,在迟国公的手里,而自己私藏甲兵的事情,也只有迟国公一个人知道。 可是现在钟贤知道得这么清楚,能会是谁告诉他的呢?答案只有一个,就是迟国公先他一步,把他给告发了,也许迟国公还在皇帝陛下面前捞到了一个忠心耿耿的印象。 子辽想透了这一切,才知道自己是被魏武帝给误会了。 其实说起来也不能怪魏武帝,甚至也不能去怪隆庆,为了骗过迟国公,子辽说谎说得自己都信了,这样的状态,叫皇帝陛下如何不误会? 但是魏武帝并没有立即对子辽兴师问罪,也许是没有合适的机会,也许是为昔日的情份再留一分回旋的余地。 子辽想通了这一切,忍不住热泪长流。 原来陛下的确是怀疑他了,但仍然选择把后背交给了他,甚至直到临死之前,都没有拿下他这个满腹怨言的卫尉。 子辽越想就越是愧疚,越想就越对不起陛下,他转过身,向着怀德殿的方向扑通一声跪倒。 “陛下!臣有愧啊!” 第二百八十九章 子辽剖心 钟贤哼了一声道:“你还知道有愧于陛下吗?说你子辽心怀不轨还有什么可说的?” 子辽对怀德殿的方向一边磕头一边说道:“陛下,子辽愧对陛下的厚爱,本想装疯卖傻接近那个人,为陛下除去藏在暗中的隐患。” “可是子辽却中了圈套,如今落得了一个不忠不义之人的下场。” “陛下,子辽追随您一生,却做出这等糊涂的事来,不敢求陛下原谅。” “只希望您慢走几步,子辽把这一片赤胆忠肝,亲自剖给您看!” 话音刚落,子辽伸手就抽出了旁边一位御林军的腰刀,倒转刀柄,锋利雪亮的刀尖从自己柔软的腹部穿入,他又用力向上一挑,把整个胸腹都剖开了,大量的鲜血猛地涌了出来。 本来站在不远处的董骁还在想着什么时候劝一劝子辽,让他不要那么愚忠,没想到他居然趁人不备,夺刀自尽。 当董骁听到子辽说要追随魏武帝而去时,暗道一声不好,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子辽夺刀后干净利落的给自己来了个大开膛,接着又横刀在脖子上,口吐着鲜血说道:“董骁兄弟,来世再见了!” 刀锋猛转,鲜血窜起一尺多高,子辽的尸首扑倒尘埃。 经此剧变,隆庆还有些发愣,没想到子辽竟然畏罪自杀了。 但随即钟贤就一拉隆庆的衣袖,示意他向宫中退去。因为董骁分明是不怀好意,瞎子都看得出来。 这时候隆庆从暗道中逃脱,还是有一丝希望的。 毕竟毓碧宫这里还有数百武装的小太监,虽然武力值与御林军相比差距甚大,但是只要死战不退,争取半个时辰的时间,隆庆就可以从暗道离开皇宫。 隆庆知道钟贤这偷一拉的意思,虽然他还有些不舍,因为只要他离开了,最后钟贤的下场可想而知。 但这个危机关头可不是婆婆妈妈的时候,如果再拖拉下去,董骁反应过来的话,只怕一个都走不掉了。 所以隆庆诈做发怒的样子,对董骁说道:“现在你看到了?卫尉子辽羞愧自杀,叛国谋反,有如此下场罪有应得!” “朗中令董骁!你奉命清除宫中奸佞,如今奸人已除,孤命你立即带领御林军退出皇宫,守卫皇城!” 说着隆庆做出一副十分生气的样子,拂袖而去,转身回到了毓碧宫,宫门随之紧闭。 为了迷惑董骁,钟贤并没有跟着进宫,仍然站在宫外的门前,看着宫门缓缓关闭,心里的石头才落下一半。 他知道接下来的半个时辰将是最为难熬的半个时辰,因为董骁如果反应过来,开始攻打毓碧宫的时候,钟贤第一时间就会死去,而那些小太监是否能坚持半个时辰,也未可知。 董骁被隆庆一喝之后,不知该如何回答。 如果遵守太子之命,那么宫门一关,再想进来就难了,而且公然攻打皇宫,与谋反何异? 这种事情传出去,只怕一生都要背着一个叛贼的名头。 可是如果不遵太子之命,手下这些将士还会跟着自己干吗?假如指挥不动这些士兵,无法向隆庆举起屠刀的话,那么这场造反可就真的付诸流水了。 董骁怎么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他伸手向钟贤一指,喝道:“大胆阉宦,定是你挟持了太子,否则太子何必回到宫中,现在奸佞已除,不正应该回到怀德殿为陛下办理丧事吗?” 董骁手下的那些校尉也是心怀鬼胆,巴不得现在董骁就造反,冲进毓碧宫把太子皇后都杀个干净,到时候自己也能跟着混个王侯将相。 一个人如此想,人人都如此想。 所以大势所趋,董骁一声阉宦,便引来无数士兵的唾骂。 听到身后将士们聒噪,董骁却不以为忤,反而笑了起来,出身沙场的他明白,此刻军心可用。 “众儿郎听令,这阉宦可能挟持了太子,才令太子不顾人伦,置陛下尸身于不顾!” “左右!与我冲进毓碧宫,救出隆庆太子!” 钟贤见此情景,知道董骁是铁了心要反,没想到陛下刚刚逝去,朝堂上就接二连三的跳出这种反骨之人,难道大魏朝就此倾覆了吗? 他也是追随魏武帝多年之人,虽然是个天阉之身,却也不缺武勇的战魂,面对董骁如同乌云摧城般压过来的士兵,钟贤哈哈大笑。 “一群无胆鼠辈,竟敢在皇宫中攻破宫门,惊扰皇后娘娘与太子,你们可知罪?” 对面黑袍黑甲的士兵们沉默着,端起两米多长的长矛向钟贤逼迫过来。 钟贤也略略做了装备,腰间挂了一把刀,袍外罩了半身的皮甲。 他缓缓抽出刀:“陛下慢走几步,钟贤杀贼之后,就去见您!” 说着一横刀,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向敌军冲去。 此时殿内还有数百名披甲执刀的小太监,一齐向隆庆太子叩拜:“请殿下速速离开!” 隆庆眼含热泪点了点头,他迅速冲向秘道,只是他冲出几步之后,又停了下来,转身向着怀德殿的方向拜了一拜,心中默祷:“父皇,孩儿无能,没能维持好我大魏基业。” “不过只要孩儿还有一口气在,发誓定会铲除奸佞,夺回大魏。” 磕了两个头之后,隆庆就头也不回的冲入秘道。 小太监们立刻把秘道口牢牢封死,又抚去周围的痕迹,转身去守卫宫门。 暗道很长,从皇宫一直通到皇城的北门,足足有四五里之远,隆庆手持着小太监给他准备好的火把,顺着暗道一路狂奔。 这条暗道之中并没有什么机关,就是很简陋的一条石块摆成的甬道,因为深入地底,常年潮湿,甬道上时不时就有一滩积水。 隆庆一个不小心就跌倒在地,积水弄湿了衣衫。 可是他顾不得这些了,只要追上霓裳和陈皇后,保护着她们两人安全离开大业,就算是躲过了此劫。 至于复国的事情,留待以后再说吧。 他一边想着,一边向洞口跑去,心里很是矛盾,又希望自己能够追得上母后和妹妹,又希望她们此刻早已从北门离开大业,脱离了危险。 第二百九十章 暗道逃生 然而当他跑到洞口的时候,也没有看到陈皇后和霓裳,只见到暗洞洞口的铁门已经打开,因为暗道的门向下开的,还落下了一堆新土。 看样子是设计了某种机关,只要轻轻扳动门旁的把手,铁门就会打开关闭,所以这堆土落下来,就意味着铁门曾经被打开了,陈皇后和霓裳一定都安全的逃了出去。 这时隆庆的心才算略略放下来。 他向上看了看,洞口并不高,铁门放下之后,就是一个简易的梯子,可以向上攀爬。 隆庆爬出洞口,向外看了看,这里靠近北门,却不是居民区,而是一片荒岭。 大业城虽然没有明确的分界线,但是确确实实分成了东南西北四部分,西城富而东城贵,南城新而北城荒。 这是因为大业本是卫国的都城,只不过卫国衰落,被起兵的魏武夺去了大半,还有小半被北边的唐国吞并。 而天下十国,原本指的是齐楚燕韩宋鲁卫晋郑唐这十个老牌强国,魏蜀吴等都是后来起的小国。 原本卫国的都城只有西城东城和皇宫,皇宫坐落在北边,皇宫之北是很大一片空地。 到了后来,魏武夺了卫国的江山,仍把都城建在大业,但新开发了南城,做为百姓新居。 而原本就是官宦府邸的西城东城,仍然保留做为官邸使用。 至于北边,魏武也用城墙圈了起来,打算留为今后发展的余地。 所以现在隆庆从洞子里钻出来,放眼外面就是一片荒甸,而他正处于几株低矮短树的掩蔽之下,普通人根本发现不了。 隆庆四处了望了一下,可惜并没有看到陈皇后和霓裳公主的身影。 他倒是希望她们两个已经出了北门,那就算是脱离了危险,到时候只要随便找个山沟一藏,董骁那点人根本就找不到他们。 想到董骁,隆庆太子就恨不得一刀劈了自己。 从董骁今天的种种形迹上来看,已经不再值得信任了。看他后来那个架势,分明是想要挟持自己,没想到父皇选了两个忠实之人守卫皇宫和皇城,却一个都靠不住。 十月的秋风微微有些凉,冲淡了夏日的暑气。 隆庆远远看到北门那里聚集了一群人,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因为心里惦念着陈皇后和霓裳,隆庆就飞跑过去。 等到他来到近处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围着的大多数是看热闹的百姓,在人群之中,陈皇后和霓裳被四个披甲持刀的小太监死死护在身后。 而四名小太监的对面,则是几个守门的兵丁,由一个将官模样的人领着,正在对他们进行盘查。 隆庆见到这一幕,不由得心急起来。 现在的时间是钟贤付出了生命争取来的,每一秒过去都可能有一个小太监在毓碧宫中死去。 所以跟本没有时间跟这些守城的兵丁废话。 北门是开着的,就算这些士兵想关上,那两扇沉重的大门也不是这四五个人能推得动的。 根本就不需要跟这些士兵废话,若不放人,就一刀杀了,先走为妙。 于是隆庆把护身的腰刀抽出来,倒攥着刀把,反背到手臂的后面,向人群中挤去,一边挤一边喊:“让一让,来闲杂人等都闪开,老子是御林军的,都围在这里干什么,找死吗?” 大魏对于大业的百姓管理还是很严格的,往往是这些兵将一声吆喝,百姓们就如避蛇蝎。 隆庆这一招的确很好使,话一出口,周围的温度仿佛都下降了好几度,有胆小的百姓纷纷扭头走掉,生怕惹上官司。 打发走了围观的人群,隆庆这才来到小太监们身前,直接问那个领头的守城将官:“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将宫见到不知从哪里跑出来个小子,大言不惭的过来揽事,而且还站在对方那一边,就更加气不打一处来。 “你算是干什么的?你是哪个营的?”那个将官乜斜着眼睛看着隆庆,想猜测他的身份。 隆庆哪肯跟他废这么多话,背在手臂后面的刀随着手肘的带动,在空中划出一道雪亮的刀痕。 将官的脖子上瞬间迸现出了一道血气,向外喷射。 四个小太监当然是认得隆庆的,见到太子爷二话不手动了手,他们同样也不示弱,拔刀冲向了四个守门的兵丁。 隆庆一拉陈皇后的手,说道:“母……母亲,妹妹,快跟我走!”说着就拉起两女向城外跑去。 “大胆!何人竟敢擅闯皇城,袭杀士兵!放下刀剑,否则休怪本官手下无情!” 隆庆循声回头望去,只见身后的街头远远奔过来一个身影,根本看不清容貌,甚至连衣装都看不清,只能看到街道尽头一个黑色小点。 此时四个小太监仍然还在跟那几个守城的兵丁缠斗,隆庆顾不得他们了,只好先拉着陈皇后和霓裳飞奔。 那个在长街尽头追过来的家伙,正是京兆府提辖孙静。 本来孙静是到北门这里访友,秋季鹿肥,准备一起进山打猎,所以才带着弓和箭,却没有着甲。 哪成想跟朋友刚刚走出不远,还没到北门,就听到街边的行人议论纷纷,说是北门那里有人在跟守卫对峙。 孙静本来不想管什么闲事,他是京兆府的提辖,又不是朗中令署的校尉,看守北门也不是他的职责。 可是当他远远看见那个人一刀杀了将官后,这性质就完全变了。 京兆府的提辖,其实是“提辖兵甲盗贼公事”的简称。也就是带领一队士兵巡逻街头,抓点小偷小摸或缉捕流窜盗匪的头目。 本来通城有专门的郎中令署派驻御林军管理,和他根本没有关系。 可是有人当街杀人可就不同了,在皇城之内,这类的刑事案件正归他管。 所以孙静目睹隆庆杀死将官后拉着两个人逃跑,心中极度气愤,立刻摘下了背上的弓,拉弓搭箭,瞄着远处狂奔的黑点射去。 第二百九十一章 魏之殇 隆庆正拉着霓裳公主和陈皇后狂奔,没提防居然有箭射来。 他只觉得拉着霓裳的手一紧,感觉妹妹的脚步停了下来。 “霓裳,快跑啊!” 他用力拉了一下霓裳的手,转头向霓裳望去。 只见霓裳胸前染红了一大片,一截箭头露了出来。 原来孙静的第一箭没有射中隆庆,却射中的旁边的霓裳,利箭从她胸前穿出,霓裳几乎瞬间就被夺走了全身的力气,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霓裳!”陈皇后撕心裂肺的哭喊了一声。 她挣脱隆庆的手,跑到霓裳的身旁把霓裳扶起来抱在怀里。 大颗大颗的泪珠从陈皇后的脸上滑落,靠在她怀里的霓裳苍白的嘴唇颤抖着,眼睛无神的望向天空。 她本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她中意的郎君还在南阳等着她,但这一切在这一刻都化为了飞灰,在空中消散。 隆庆伸手去拉陈皇后,但被陈皇后挣脱了。 “隆庆孩儿,你快跑吧,你妹妹已经跑不动了,娘要在这里陪着她。” 隆庆此刻心如刀搅,短短几天之中,失去了两位最爱的亲人,现在又面临追兵将至的局面,不禁令他左右为难。 陈皇后似乎知道隆庆在想什么,凄然对隆庆说道。 “孩子,我不能抛下你妹妹走开,但你必须要走,因为只有你活着,才能替我们报仇。” “快走!不要婆婆妈妈,大魏的江山要靠你夺回来!” 陈皇后说到最后已经是声色俱厉。 隆庆无奈之下,只好转头狂奔,一边跑一边放声痛哭。 其实他何尝不知,这一走,只怕今生再也无缘见面了。 毓碧宫前,钟贤被几只长矛穿过身体,血顺着矛杆流下来,染红了地面,他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残留着一口气没断。 毓碧宫的大门已经被撞开,御林军正与披甲执锐的小太监拼杀。 几百个小太监因为人数太少,再加上殿内没有移动的空间,被御林军的长矛兵逼到了墙角。 几十只长矛对准了他们,只要董骁一声令下,这些小太监就会变成肉串。 毓碧宫并不大,一柱香之后,搜查的士兵纷纷来报,宫内并未找到太子、皇后和公主的踪迹。 董骁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如果他能抓到太子和皇后,就可以威胁他们听从自己的命令,颁布圣旨给他闯宫的行动洗白。 可是现在人都不见了,如果被人救走,将来太子站出来召告天下,说董骁谋反,他将处于一个极为被动的境地。 无论如何,人是不会凭空消失的。 太子和皇后本来都在殿中,董骁是知道这一点的。可是现在就像变戏法一样,三个大活人变没了,其中绝对有古怪。 董骁把目光投在那群小太监的身上。 “把他们抓起来,一个一个的审问,谁先说出太子的下落,保他一命,赏百金!” 长矛阵如同刺猬身上的刺一样,向墙角的那群小太监逼近过去。 其中一个小太监大喊一声:“为殿下献身,何惜此头!诸位,来生再聚!” 喊完这一句话,就挺身向长矛阵冲去,几柄长矛向前一送一抽,瞬间小太监的身上多出了几个血窟窿,鲜血汩汩的流出,脸上渐渐失去了神采。 但是更多的小太监奋不顾身的向长矛阵冲去,就算是死也毫不畏惧。 “诸位,来生再聚!” “诸位!来生再聚!” “来生再聚!” 一个又一个小太监扑入长矛阵,被戳捅而死,可是即使这样,这群人竟然没有一个退缩,暴发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悍勇,以至于长矛阵都出现了几处混乱。 幸亏刀盾兵补上,几刀砍翻了那些冲入长矛阵的小太监。 没用多长时间,毓碧宫里就恢复了昔日的宁静,十月的风从殿外的荷花池吹过来,带着微凉的风,冲淡了殿中浓郁的血腥味。 董骁面无表情的看着最后一个小太监拔刀自刎,他心里的感受难以言表。 第一个小太监喊出“为殿下献身,何惜此头”的时候,董骁不屑一顾,他觉得这是一种纯粹的傻子,被魏武帝骗了的无知小子而已。 接下来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董骁仍然无动于衷,杀人他看得多了,心肠早就硬了。死人也见得多了,就连他自己都不知多少次死在沙场上。 可是当十个、二十个、五十个、一百个…… 这些血肉之躯明知必死,还如同扑火的飞蛾一样向长矛阵扑去,仍然让董骁深深的感到震撼。 不是因为这些生命的逝去而震撼,在沙场上数万敌军被杀死的场面可比这里血腥多了。 他之所以感到震撼的是这种明知必死,还以血肉之躯冲撞军阵。 相比之下,董骁说出的“保他一命,赏百金”这句话像放屁一样,这些人宁愿死在长矛之下,也没有人愿意活着领赏赐的百金。 “把钟贤带进来。” 这个昔日深受魏武帝恩宠的大太监被拖了进来,身体里还横七竖八插着几支长矛。 此时他也已经处于弥留之际,呼吸细若游丝,仿佛随时都会断掉。 “钟贤,说出太子的下落,我饶你一命。” 钟贤咳咳几声喀出了一口鲜血,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你当我连小太监都不如吗?” “董骁,你死了这份心吧,从今以后,你将永远背负弑君的恶名,你的儿子,你的孙子,他们的世世代代子孙都将要背负着你的污名生活下去。” 董骁眉间暴起了怒气,但随即他又把这些怒气压了下去。 “但是今天这个局面并不是我造成的,如果太子不让我去对付子辽,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钟贤眼中闪过一丝悔恨。 董骁说的也是他心中想的,在临死之前,董骁觉得唯一对不起陛下,对不起隆庆太子的,就是说出了子辽想要谋反这件事情。 当钟贤看到子辽遥拜怀德殿后自剖心腹而死,就知道事情可能并没有那么简单,如果子辽真的想要造反的话,借着董骁的这次谋叛,可以很容易达成目标。 可是子辽死了,钟贤没想到,背叛陛下的人竟然是董骁。 第二百九十二章 故友来访 南阳郡,秦朗仍然在开辟出来的一小块公田里试种那些从濮阳县稻子中选出来的“伪娘”水稻。 在他成长的那个年代,袁爷爷为了让更多的人吃饱饭,提出了大名鼎鼎的三系法杂交水稻。 正是因为有了杂交水稻的成功,才让秦朗能够吃饱穿暖,有了力气去做更多事情。 因为隆庆太子的托付,秦朗打算利用三系法把杂交水稻搞出来。 要知道杂交水稻可以提升三倍以上的产量,是一件造福于民的大好事,秦朗也希望能让更多人吃饱饭,也算是追随袁爷爷的脚步吧。 所以尽管酷热,他仍然不辞辛苦,亲自去那片水稻田里寻找最关键的“稻子”。 “大人,在市政厅外有人求见。” 一个小吏匆匆而来,对站在稻田中拿着放大镜寻找稻花的秦朗说道。 “是什么人?”秦朗已经把所有的政务都交付“小内阁”去处理,由“小内阁”选出的一位总理政务的“总政”代替秦朗,管理南阳郡的日常事务。 而小内阁成员可以很轻松的应对各方事务,整个南阳郡府即使没有秦朗,也可以有条不紊的运行。 所以一般来到南阳办事的人,很少直接来找秦朗的,所有的事情在政务厅都可以办理,没有哪一件事必须秦朗亲自出面不可。 所以秦朗很好奇,这种情况指名道姓找来的,应该都是认识他的人,或者故友,或者是上级官员。 说起来南阳郡归属襄阳府管辖,但自从秦朗上任以来,却从来没有见到过襄阳府的人,涉及到公事也是邮差直接送来公文。 所以秦朗一直以来都没有见过襄阳府的上官,不知道此刻在市政厅外点名要见他的,会不会是襄阳府的上官。 小吏回答道:“这里有一张拜帖,请大人察看。” 一封黄皮素笺递了过来,秦朗拿过来一看,只见上面落款是“友张何”。 张何? 秦朗搜肠刮肚也没有想起来这个人到底是谁,虽然与张何有两面之缘。 一次是在濮阳驿馆短暂的钓鱼经历,另一次是张何去往相州上任,路过濮阳驿馆,只是匆匆见面,说了两句话。 秦朗早就已经把张何望到脑后了,如果看到张何的人,他可能会想起来,可是只在名帖上写了“友张何”这三个字,他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了。 秦朗想了想,说道:“你去把那个人先领到小会客厅招待一下,我去换一下衣服。” 无论故友还是上官,秦朗都打算见一面,留人在这里吃顿饭。忙碌了这么长时间,他也想放松一下自己。 当他换好衣服来到小会客厅的时候,一眼就看见坐在客厅里喝茶的张何。 虽然张何这段时间被太阳晒得又黑又瘦,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钓鱼佬”。 “张兄别来无恙乎?” 他知道张何是个官,但不知道具体是个什么官,而且秦朗也挺讨厌官场上的弯弯绕绕,再加上张何的拜帖可是写了“友张何”三个字。 那么这次自然就是会友,不论什么官职。 张何刚刚品了一口茶,正为这唇齿留香的茶感到新奇时,就听到秦朗的声音。 他抬头望去,迎面走来的,不是那个自称“稻农左长”的秦朗又是谁? 在这一瞬间,张何想起了第一次见到秦朗时,在濮阳驿馆的饭桌上,秦朗侃侃而谈“价值论”,没想到这个秦朗,就是南阳郡守。 也就是迟国公千叮咛万嘱咐的那个南阳郡守。 尽管张何稍稍愣了片刻,还是很快反应过来,站起身向秦朗做了个揖说道:“久未见贤弟,愚兄甚是想念啊!” 秦朗哈哈大笑道:“怎么?张兄是想要再切磋一次钓鱼的功夫不成?” 张何也笑道:“那可再好不过了。” 秦朗本来不会钓鱼,也没有准备钓具,就命小吏去准备两根渔竿,若干饵料,他和张何在小会客厅略坐了一会,闲话了几句,就各拎木桶,往河边而去。 南阳以前是涝洼地,遍地都是烂泥塘,后来秦朗来了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大量种植有“活体抽水机”之称的速生桉树。 桉树生长速度极快,每月能长一米,一年就能高达十米,这在其他树种来说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而且桉树生长的地方,会抑制其他植物生长,可以说桉树之下,几乎是寸草不生的。 凡事有利也有弊,秦朗大量种植桉树,就是为了它能够快速抽水,把南阳这片烂泥塘,迅速变成适宜种植其他植物的土质。 南阳只有一条河,就在魏郑的分界线上,或者反过来说,因为有了这条河,魏国和郑国才会以河为界。 这条河极为广阔,水面宽阔的地方有数里之远,浪涛颇急。 秦朗和张何乘坐着南阳的公交马车,一直来到河边。 张何先下了车,在一旁默默看着秦朗从兜里掏出几枚铜钱,递到车夫手里,还笑着说了几句天气之类的寒喧。 其实张何在南阳的这段日子里,几乎每一天都处在一种极为不适应的冲击之中。 他惊讶于南阳表现出来异乎寻常的活力,是他走遍大魏,甚至在别的国家也很少能够看到的。 这种活力的源头,既让他感慨,也让他恐惧。 说感慨,是因为这种活力来自于最底层的人民,那些被称为贱民的人。他们或者是失去了土地的流民,或者是其他地方跑到南阳来求生的饥民。 更多的是一些浪迹江湖的人士,演口技,当街卖艺,插标卖首,为奴为仆。 如果是其他城镇,这些人往往是一幅戒备森严的表情,一般都不苟言笑,即使表演的东西让人捧腹大笑,他们的脸上也流露不出一点点喜悦。 他们脸上的表情更多是皱眉、叹息或者痛苦。 正因为张何了解这些底层人的困境,所以从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活力才让他感慨。 而之所以说这种活力的源头也让他感到恐惧,是因为这些人在南阳的行为几乎不受任何约束。 第二百九十三章 南阳奇政 不说其他城市,就说张何所管辖的相州和镇州,就绝对不会允许这些贱民做出逾越规矩的事情。 比如服饰,别说是贱民,就是良民,也要受到律法的管辖,什么样的人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有些颜色不是所有人都有权利穿的。 比如皇袍专用的明黄色,是除了皇帝之外任何人都不能使用的颜色。 如果真的有人穿了明黄色的衣服,那么就是被斩首的下场。 除了皇袍的颜色之外,其他的颜色也是有规定的,比如贵官用紫色,又有朱紫、金紫之称。 普通百姓是不可以随便乱穿的,那样会乱了规矩。 但是张何在南阳看到的是,大魏所有的规矩,除了不能造反,不能穿皇袍之外,只要没有杀盗偷抢,就一概不管。 这座城市宛如陷入到了狂欢之中。 那些外地来的人,许多有钱人会在南阳买上一套房产,挑自己最喜欢的衣服穿,想穿什么颜色就穿什么颜色,只要不妨碍他人,在南阳你就具有绝对的自由。 这对张何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他觉得这座城市简直就是胡管乱搞,不顾大魏律法,这样下去很快就会分崩离析。 但是当他把注意力放在官府身上的时候,发现现实并没有那么简单,他发现南阳的居民无论怎么样狂欢,都不会去触碰官府。 并不是说这些人惧怕官府,而是官府几乎像是隐身了一样,几乎不会出现在百姓的生活之中。 在南阳生活,几乎感受不到被管辖。 而从秦朗下车付了铜钱这件事情上,张何明白了许多。 一个郡守在自己的郡里出行,居然不骑马,不坐轿,没有衙役前呼后拥,也没有官员小吏陪同,更没有肃静回避的牌子。 秦朗就这么扛着渔竿拎着木桶跟他坐上了公交马车,车上不时有人上车也有人下车,秦朗就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跟他们聊天。 到了目的地之后,还主动付了车钱。 这对张何来说是极为不可思议的事情,他明白为什么南阳会具有其他城市不具备的吸引力和活力了。 那是因为秦朗在治理上真正做到无为而治。 张何做为儒家弟子,当然知道黄老之学,最讲究的四个字就是“无为而治”。 以往的时候张何不懂,既然无为,那就是什么都不管,如果放任不管的话,被治理的地方岂不是乱了套吗? 可是自从他来了南阳之后,似乎真的明白了什么叫做“无为而治”。 秦朗付过车钱之后,兴冲冲的拎着木桶直奔河边,张何笑了笑也紧随其后。 两个人距离并不远,找了个水流平缓,水草丰茂的地方,开始投饵钓鱼。 虽然钓竿握在手中,但张何的心思并不在钓鱼上,他看到了南阳这座城,也亲身体验了南阳的生活,知道自己要追赶的南阳是一个什么样子之后,他失去了信心。 因为他根本就做不到像秦朗一样,出行只有自己一个人,连小吏都觉得理所当然,整个官府都没有一个小吏主动过来帮忙拎桶,更没有人左右护卫。 这样的官,张休觉得自己很难做到。 另外南阳城实在是太乱了,这个“乱”并不是指偷抢等暴力犯罪,而是说没有规矩。 走在大街上的每一个都昂首挺胸,根本就看不到唯唯诺诺,点头哈腰的样子。 所有人,从秦朗到官府的小吏再到底层的人,包括刚才赶车来的车夫,每个人都像是平等的一样,分不出你高我低。 张何知道,这就是南阳的吸引力,也是整座城市活力的来源。 当人人平等的时候,人就会变得质朴很多,也会变得更加真诚一些。 张何自问做不到,他治理的相、镇二州如果这么搞的话,迟国公会第一时间砍了自己的脑袋。 而且张何发现,无论南阳如何杂乱无章,但他的政令是极为畅通的,甚至畅通得令人出乎意料。 在他登门拜访秦朗之前,曾经亲眼目睹了一件事。 因为做官的原因,张何很想知道南阳是如何通过文吏来治理民众的,这将会为他将来治理相州积累经验。 于是他每天徘徊在市政厅周围,想看看这些小吏是如何实施政令的。 恰好有一天晚上,已经快要到了吃晚饭的时间,几个小吏匆匆忙忙的从市政厅跑出来,手里还抱着一沓白纸。 张何心中好奇,尾随这几个小吏一起去看看。 只见这几个小吏每人分得一摞白纸,就各自散去,张何瞅准了最开始的那个小吏,跟在他的后面,看看他们拿着这些纸到底有什么用处。 随着那个小吏的左转右转,张何跟着他来到了一片低矮房屋之处。 这个小吏敲开这些房屋的门,挨家挨户送去一张,最后被张何拿到了一张。 这是一份通知,上面很直白的写着因为气象原因,今晚可能会有大风,让这些居民做好准备,晚上不要再烧火做饭了,以免引起火灾。 还说如果有人在这次风灾中受伤,或者财物受损,联系市政厅的吏员处理。 张何对这份通知佩服得五体投地。 自古以来,官员都是灾后核查损失,然后想办法如何补救,却很少有人在灾难到来之前,就提前警示,这不是主动揽祸上身吗。 张何觉得不会有人遵守政令,到了吃饭的时候,一定会有人忍不住起火造饭。 于是张何就在那附近的露天地里蹲了半夜,可他竟然真没发现有冒出炊烟的人家。 这正是张何不明白的地方,为什么?为什么这些小吏就递进去一张纸,这些居民就会照做呢? 既不见衙役威吓,也不见小吏言语叱喝。 甚至都不用说,只要一张纸通知到了,自然就有效果。 这是多么强硬的官府才能做到的事情?可偏偏南阳连衙门都拆掉了,只留下一个巨大的办公场所,称为市政厅。 这是张何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之处,平时不管,任这些居民在南阳随意放肆,可关键时刻只要一纸公文,就能起到百万雄兵的效果,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第二百九十四章 反咬一口 魏国都城大业,迟国公主持了魏武帝薨逝后的国丧。 仍然在怀德殿,皇宫里被里里外外清洗了一遍,无数宫女和太监都被抓走砍了头。 迟国公带着文武百官,正在商讨国事。 “迟国公,陛下突然病逝,太子和皇后,还有公主全都失踪,这一切你都不做任何解释,让我们如何能够相信?” 一个身穿绛红色袍服的官员率先对迟国公发难。 迟国公擦了擦眼角流出来的泪水,说道:“有些事难以解释,就算是我也难知其中原委和真相,你让我如何解释?” “可是太子是国本,如今陛下驾崩,正应太子登基理政,可是现在不光太子不见踪影,连皇后和公主都不见了,宫中死了这么多宫女太监,到底是什么原因?” 除了这名官员之外,怀德殿中的文武百官也都在等着迟国公的回答。 那一天皇宫中的厮杀,只要是在京城中居住的,哪能不知道呢? 可是毕竟没有亲眼所见,也只能事后责问董骁,而董骁按照原本的约定,把一切都推给了迟国公,只说是接到了迟国公的求援,才进宫保护陛下,没想到陛下已经死了。 董骁的这套说词当然不能令大臣们满意,既然他说是接到了迟国公的求援,而迟国公本人也没有反对,于是众人就把迟国公围了起来,要他说个清楚。 迟国公看到文臣武将们议论纷纷,都在等着他给出解释,故做为难说道:“不是我不相信大家,而是事出非常,我只能先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值得相信的人。” 众大臣一听,也明白了迟国公的意思,可能里面涉及了许多不可公开宣布的隐情,只能在小范围里讨论。 宰相张甘已经五六十岁了,一把花白的胡子,算得上魏武生前最为倚重的大臣。 张甘沉吟了一下说道:“如果真的有隐情,不宜公开,倒也有情可原,只是不知迟国公口中说的值得相信的人是谁呢?老夫自问一生忠于朝廷,不知可不可以听呢?” 迟国公点了点头说道:“宰相自然是值得相信的,可以听。” 他知道文武群臣以宰相为首,想要顺利夺取魏家的天下,宰相自然要拉拢过来。 稳定了宰相,也就稳定了大部分朝堂中的重臣,再加上迟国公多年的布置,文武两边都能掌握得七七八八,只要时机成熟,自然可以顺利登基。 迟国公说道:“不如这样,我挑选几个信得过的人,宰相也可以挑选几个信得过的人,人数宜少不宜多,最好控制在十人以内,我自然会把真相讲出来。” “不过因为事关重大,所有选择听我讲述的人,必须保证不向外泄露一字一句,否则出了差错,可不要怪我无情。” 宰相同意了迟国公的方案,两人各挑了四人,凑在一起一共十人。 这十个人走进了怀德殿旁边的一间小屋,一场参与人数极少却极重要的会议就在这里召开了。 “诸位,并非是在下刻意隐瞒,而实在是事关重大,我不得不防啊。” 迟国公叹息着说出了这番话,同时环视了屋中诸人。 除了他和宰相张甘之外,另外八人是他和宰相从群臣中各挑选了四人出来。 迟国公挑选出来的,自然都是他的心腹,虽然表面上毫无关联,但暗中勾结在一起已经有十几年之久了。 他觉得问题不大,于是说道:“再次确认一下,如果在坐各位保证不把今天的话传出去,我可以说出真相,可要是有一天走漏了风声,以至于铸成大错,可怪不得我。” 宰相张甘说道:“请迟国公但讲无妨,在座各位,除了迟国公相信的人之外,我所挑选出来的,可以保证绝对不会向外泄露只言片语。” 迟国公点点头,不再卖关子说道:“太子应该还活着,但皇后和公主却已经遇害了……” 宰相张甘大惊失色:“你说什么?皇后和公主都遇害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他八人之中,其中一人就是董骁,他亲身参与了整个事件,并不惊讶,其他七个人倒是纷纷面露惊诧之色。 迟国公说道:“诸位都知道陛下子嗣甚少,也无其他嫔妃,只有皇后一人陪伴而已,如今陛下驾崩,皇后和公主也已殒命,可能只剩下太子还活着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谁这么大胆子竟敢杀害皇后和公主,莫非陛下也是被害的?” 张甘惊怒地问道。 迟国公摇摇头:“陛下的确是突发疾病,摔倒导致了后脑撞击,太医院想尽了办法都没能挽回陛下的性命。” “因为陛下突然驾崩,太子担心朝中不稳,所以请我帮助清除奸佞……” 迟国公还没有说完,一个声音打断他说道:“怎么可能?太子有什么担心朝中不稳的?又怎么会请你清除奸佞?” “要知道太子最信任的可是张宰相,如此大事,太子不去通知宰相,反而去找迟国公,我是不信!” 说话的是张甘挑选出来的大理寺卿石松,他觉得迟国公说的根本漏洞百出,不足为信。 迟国公无奈叹了口气:“陛下摔倒导致昏厥不醒,太医院所有医生都可以证实。” “至于太子来找我,寻求我的帮助,也是真的。” 迟国公说着伸手入怀,从怀里掏出了一副丝帛织物,他当着众人的面打开,大家好奇的向上面望去,只见这块丝帛织物很长,上面写了许多违禁的话,虽然没有明说想要造反,但是字里行间大家都能读懂什么意思。 石松最先看完,面露惊色道:“这是一封谋反的盟书啊!” 其他几人包括宰相也都认可石松的话,这的确是一封谋反的盟书,而结盟人却只有一个名字落在上面,赫然是子辽。 “卫尉子辽!” 宰相张甘倒吸了一口凉气,虽然他也时有听闻子辽对朝廷有怨言的事情,但是没想到竟然还做出了这种事情。 “那么迟国公又是如何拿到这个东西的呢?” 张甘随即问道,按理说如此机密之物,是不可能落到迟国公手里的,而现在出现在迟国公手里,的确有些蹊跷。 第二百九十五章 颠倒黑白 迟国公只说了一句话来应对,满屋子的人就都沉默了。 “是太子殿下交给我的,并且附带还有一个纸条,上面写着:‘陛下宾天,子辽欲反’这八个字。” 迟国公又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拿在手里展示给众人看,却没有在众人手中传递,显然是怕这关键的证据被毁。 石松皱眉说道:“这八个字应该不是殿下的字迹,我看过太子殿下的字,而且还留有太子几张墨宝,显然这字迹并非太子所写。” 宰相张甘也是熟悉太子的人,他看了看字条,也同意石松的观点:“这的确不是太子的字迹。” 除了董骁,其他人纷纷向迟国公投去怀疑的目光。 迟国公说道:“没错,这的确不是太子的笔迹,因为事关重大,太子恐怕落下口实,所以是授意他人执笔,诸位应该看得出来,这是大太监钟贤的笔迹。” 说起钟贤,任何人都不会怀疑钟贤对陛下和大魏的忠诚,而这位大太监常常会代替魏武帝批阅奏章,并写上回复,所以几乎所有朝堂上的官员,只要是能直接上折子的,都认得钟贤的字。 大家再望向迟国公手里的那张字条,果然认出了是钟贤的笔迹。 迟国公说到这里,展示了两个关键性的证据,已经基本上取得了大家的信任。 他小心翼翼的收起证据,又放回到怀里,才继续说道:“子辽在宫中的眼线实在是太多了,太子甚至没办法亲自见我,只能托付钟贤出宫来见我一面,把这些东西交付给我。” “我一听说陛下宾天,悲痛欲绝,又得知太子殿下危机环伺,一不小心就可能被乱臣贼子所害。” “所以我马上找到了董骁,想必大家也都了解这位郎中令,为人正直,从不结党,是追随陛下多年的猛将。” “陛下信任董骁,所以命他担任郎中令一职,护卫京师。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董将军,此时太子殿下陷于危难之中,唯有董将军可救。” 张甘微微点了点头,如果是他的话,他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迟国公说道:“接着在钟贤的配合之下,在宫门的角楼上挂上了红布,这是太子殿下约好的信号,一旦挂出红布,就会打开宫门,放董将军进入救人。” 他看了屋中众人一眼,说道:“这一点也可以去询问,当天看到宫门角楼上挂红布百姓应该也有许多。” 这倒是实情,就连石松也注意到了那条仍在角楼上拴着的红布。 听到这里,众人已经信了八分,因为如果迟国公说谎的话,那未免也太离谱了,宫内挂出红布是许多人都看到的,而且宫门自内打开,除了守门的太监没人能够做到。 这也说明了董骁确实是受邀进入宫中的,否则无法解释为什么能从宫门长驱直入。 石松在一旁说道:“不对吧,难道子辽就不能在里面给董将军开门吗?” 他问的这一句,显然是把董骁、迟国公和子辽都算成一伙。 还是宰相张甘否定了石松的疑问:“宫门一向是由钟贤负责管理的,宫内有数千名太监守护宫门和执行每天开宫门关宫门的流程。” “况且子辽如果谋反,不需要放董将军进去,只需要集合宫中的带刀侍卫,直接杀了太子殿下就行了。” 张甘说到了关键之处。 如果子辽造反的话,根本不需要帮手,在宫中,子辽就是掌握着最高武力的人,在陛下已死的情况下,杀掉皇后、公主和太子,简直不要太轻松。 迟国公朝张甘拱了拱手:“多谢宰相明辨是非黑白,否则我身上的污水可就洗不清了。” 他叹息道:“而且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子辽显然不是单独一人谋反,他是有盟书的,也就是说,朝中不知哪些官员,是跟子辽同谋!” “这也是我为什么坚持不肯说出真相的原因啊!” “那个盟书上只有子辽的签名,却没有其他人的签名,谁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同党,如果我把这些关键证物,和事情当众宣布,只怕他们会对太子不利。” 张甘听到这里,起身向迟国公揖拜道:“先前误会了国公,是老夫的不对,还望国公勿怪。” 迟国公连忙扶起张甘:“宰相大人客气了,大家都是一心为国,我又怎么会怪宰相你呢。” “那么……”张甘重新落座,捋了捋胡子问道:“太子殿下去了哪里?” 还没等迟国公开口,张甘先摆手制止对方说道,接着说道:“如果事关机密,不说也罢。” 迟国公苦笑道:“既然已经坐在这间小屋里了,应该都是信得过的人,我还有什么好隐瞒的,但是实在是不知道太子去了哪里。” “我现在最担心的是,子辽的盟友绑架了太子,甚至挟持太子,以太子的名义在外面胡作非为,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啊?” “这么说,太子还活着?”石松问道。 迟国公点了点头:“董将军入宫后,第一时间就与子辽的侍卫们展开了搏杀,双方各有伤亡,但好在御林军都是忠实于陛下之人,临战奋勇而不惜身,杀得子辽的侍卫节节败退。” “但董将军遍寻皇后和公主不见,连太子也不见踪影,就在宫中一边寻找,一边截杀侍卫。” “后来到了毓碧宫,才发现子辽带着一群披甲持刀的小太监负隅顽抗,而殿下、皇后和公主已经不知所踪。” “经过一番艰苦的浴血奋战,终于清除了宫中余孽,董将军这才发现子辽不但已经控制了所有侍卫,甚至已经渗透到了太监,可惜,大太监钟贤过于信任那些小太监,被偷袭而身中数刀,最后流血不止而死。” “董将军在宫中遍寻不到太子和皇后,心急如焚跑来向说把过程如实说明,我也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忽然在北城传来了消息。” “是京兆府提辖孙静来报,说他本来去北城寻访友人,结果看到守城将官被杀,太子、公主和皇后被几名小太监劫持,正要逃离。” 第二百九十六章 以退为进 “孙静不知是太子和皇后被劫持,以为是贼人闯城门,当即射死了一名小太监。” “结果那些小太监自知难以逃脱,竟然暴下杀手,公主和皇后都被残忍杀害。” “而对方在城外有人接应,把太子捉走了,下落不明。” 迟国公长叹了一口气,把脸转到一旁,盯着窗外出神。 一屋子的人全都沉默了下来,怪不得迟国公不肯当众说出真相,原来这件事情如此错综复杂,虽然子辽已经伏法授首,可他的盟友却依然藏身在黑暗之中。 如果迟国公当众把事情讲出来,那么无疑会让反贼掌握朝廷的动向、决策和部署。 就像两个棋手在下棋,一个说出想要下的棋路,另一个当然会有所准备,到时候不但救不出太子,反而会害了太子。 一屋子的人都很佩服迟国公。 董骁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事件、时间、甚至关键的信息点都对得上,甚至对侍卫进行清剿这些事情都没有任何改动,连子辽欲谋反这件事都是真的。 只不过在关键之处换了人物,就能把一件天大的事情轻轻松松变黑为白。 这份本身,董骁觉得自愧不如,他望着迟国公的侧脸,心想迟国公说得很对,有些东西的确是需要伸手去抢的,你不抢,就只能被别人抢。 现在这么大的一件事情做下来,竟然被迟国公圆得滴水不漏,甚至宫中大部分的宫女和太监都会认可迟国公这个说法,因为那就是事实。 除了毓碧宫门前的事情之外,大部分事情都可查,而且真实可信。 不但董骁佩服,连宰相张甘也很佩服迟国公,能得殿下的信赖,虽然最终太子下落不明,但是成功挫败了子辽的阴谋,挽救大魏江山于将倾,是大功之人。 而他们之前,居然还对迟国公百般怀疑,想想实在是不应该。 石松第一个站出来道歉,他非常诚恳地向迟国公一揖到地:“国公大人,下官之前不了解其中隐情,对大人多有不敬,还望大人海涵。” 迟国公摆了摆手:“这都是小事,不必记挂在心上,当务之急,应该是寻找太子殿下。” “另外,陛下的国丧举行之后,朝政不可荒废,我觉得应该推选一个人站出来主持朝政,待找到太子殿下后,我们做臣子的,也算没有辜负陛下之托。” “不错,国公大人言之有理,那么推举谁来主持朝政呢?”石松问道。 迟国公说道:“我觉得,宰相张甘最为合适,他不但熟知政务,还正直不阿,是老成持重之臣,当此朝廷动荡之际,非宰相大人不可了。” 张甘没想到迟国公竟然开口就推荐自己,心中无比感动,同时也觉得迟国公的确是没有丝毫的私心,对迟国公的怀疑早就烟消云散。 石松也欢喜赞成:“宰相大人的确是最适合的人选,我也推荐宰相大人主持朝政。” 倒是也有推荐迟国公来主持朝政的,但都被迟国公严辞拒绝了。 “宫中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如果我来主持朝政,只怕背后戳我脊梁骨的人就更多了。” 董骁看似不经意的说了一句:“国公大人即使不主持朝政,也应该辅政吧?毕竟国主新丧,又无幼主接替,太子生死不明,下落不知,朝中即有忠心谋国之臣,也有暗藏野心之辈。” “迟国公出身行伍,杀伐果断,又知兵,不妨暂领御林军,戍守京师,同时辅政为宰相分忧,如果有难解之事,也可以两人有个商量。” 屋中人都没想到,董骁竟然把御林军要交付给迟国公,没有了御林军,这郎中令已经是一个空壳了,相当于辞职了一样。 宰相张甘不解问道:“董将军,何以要把兵权交出呢?” 董骁说道:“无他,只是自保之计而已。” “这次入宫平叛,毕竟是末将带着御林军杀入,难免有人要心有疑虑了。” “连迟国公都有这么多文臣武将怀疑,更不要说末将了。” “所以末将不如把这一份差事卸去,暂时避避风头,等太子殿下回来了,自然一切明了。” 这几句话说得光明磊落,又合情合理,大家也忍不住点头赞同。 石松说道:“难怪董将军会有此想法,的确应该避避嫌。” 迟国公连忙推辞道:“朗中令还是董将军来担任吧,我一向喜欢清闲,不想多事。” 宰相张甘一锤定音说道:“迟国公不要推辞了,董骁将军说得很有道理。” “老夫也觉得国公应该在此国难之际,挺身而出,一旦朝中那些暗藏着的野心之辈真要兴兵夺权的话,只要有国公在,便能震慑宵小,令彼辈不敢妄动。” “不过郎中令也无需辞职,只要所做所为问心无愧即可,何必管他人如何说?” 张甘想了想说道:“国公本来就有镇北将军的官职,只是无兵而已,如今为安定朝纲,便调动飞虎军、飞熊军、飞龙军三军共十万拱卫京师。” “至于朝中大事,老夫自会与国公共商。” 迟国公再次坚辞,屋中人都劝,他才勉强接受,并说道:“既然此事已定,便该讣告天下,大魏国丧。” 当屋中的十个人陆续走出小屋后,怀德殿上的文臣武将早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想知道他们到底在小屋里商量些什么事情。 有的大臣要求把事情公布出来,让大家都知道,凭什么魏国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就只有他们十个人知道,是不是其中有什么猫腻。 也有的大臣只希望尽快恢复政务,因为下面有许多紧要的事情需要有人主持,才能处理。 只见迟国公走上了丹墀三个台阶,站得稍微高了一点,双手下压示意大家噤声。 “我方才已经把此事的前因后果,原原本本告诉了宰相大人等九位同僚。但我们九人经过商量,一致认为,关于太子殿下的事情,仍然不宜公布。如果诸位还有疑问,恕我无法回答。” 第二百九十七章 隆庆来投 张何在南阳盘桓了十几天后,终于带着满腹的不解离开了。 虽然他几次想要张口向秦朗讨教,可是他也明白,秦朗在南阳搞出来的这一套东西,是有一个根本的核心的,所有的东西都在围着这个核心运转。 无论是南阳的设施还是市政厅的官吏,无论是一纸通知百姓配合还是南阳的免除徭役,都是围绕着同一个核心。 虽然张何还不清楚这个核心是什么,但是他明白,没有这个核心,其他的一切都无法维持。 如果他在相、镇二州照搬秦朗的南阳做法,只会画虎不成反类犬。 除非他能把这个核心嚼碎,吃透,才有可能根据这个发展出适合相州、镇州的做法和经验。 所以他几次想要问问秦朗,南阳的核心到底是什么。 可是他又隐隐感觉到这个核心恐怕并不那么简单,就算自己知道了,也未必能接受得了。 就如南阳郡府,这一年多来在百姓眼中毫无存在感,如果不是去办事,几乎就想不起官府来。 仅仅这一点,就是张何无法接受的。 张何走后没多久,秦朗就再次投身稻田之中,继续他的“杂交水稻”大业。 这一天,他脱去了长袍,换上短褂子,因为稻田里实在是又闷又热。要在水稻开花的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里,在无数株水稻中找出雄蕊退化的特殊水稻,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情。 尽管这件事情做起来十分厌烦,但是想到隆庆的嘱托,秦朗还是沉下心,打算脚踏实地一点一点的来,如果一年不行,那就两年,两年不行,那就三年。 反正南阳现在也没有什么娱乐,他已经好久都没有茶楼听曲了。 姑且把这当作苦行的必修课吧,如果真能在这稻田里修出一颗坚定的心,也算行有所值,就算什么也修不成,至少也算是为百姓做一点事情。 秦朗顶着烈日,感觉一瞬间汗就从头皮冒出来,然后顺着脑袋一直流到脖子,汗珠流过的地方就像是小蚂蚁在爬一样,痒痒的。 他抬起袖子擦了一下汗,拿出放大镜,眯起一只眼睛,仔细观察着稻花。 稻花都是在上午开放,到了下午太阳偏西就会关闭,而稻花的花蕊又非常细小,甚至比头发丝还要细一些,如果不用放大镜,仅凭肉眼的话,是很难观察到稻花花蕊的。 秦朗要寻找的,仍然是那种雄蕊退化,无法完成自花授粉的水稻。 因为这种水稻无法自花授粉,所以当风吹过时,其他水稻的花粉会落在这种特殊水稻的雌蕊上,于是就成了一株天然的杂交水稻。 天然的杂交水稻比起自花授粉的水稻更强壮,更耐病,抗旱抗涝,而且结实又大又多,是提高产量的最好手段。 但是想要找到这种水稻只是第一步,后面还有更难的难关。 秦朗没想那么多,也没想那么远,只想慢慢来,做好第一步就是胜利。 所以他拿着放大镜仔细观察,希望能发现一株雄蕊退化的水稻。 可他刚刚在稻田里走了没多远,就听到不远处有水声。 因为稻苗需要大量的水才能生长,所以稻田里全都是水,秦朗特意把鞋子脱在了田梗上,把裤子挽起来,光着两条小腿下了田。 他听到的水声并不是细微的水花声,而是特别大的响动,他猜测可能是人或者比较大的动物。 “什么人?” 秦朗朝发出声音的地方喊了一声。 果然,随着他的喊声,一个人从稻田里站了起来,因为这个人蹲在田里,全身已经弄得湿漉漉的,往脸上看,黑瘦黑瘦的。 秦朗觉得这人有点眼熟,可他不敢确定,再走近了一点,才终于认出来。 “大舅哥?”秦朗真的震惊了。 他跟隆庆也才分别了一段时间而已,隆庆带着濮阳的稻田产量喜讯回去找魏武报喜去了。 但是现在隆庆怎么会变成了这幅样子,黑瘦黑瘦的,眼睛里面没有神采,反而透出一股子戾气。 望向秦朗的眼神也十分凶狠,似乎像一头要扑过来的恶狼一般。 不过当秦朗那声“大舅哥”叫出来后,隆庆眼里的凶光才退去,取而代之的是悲怮。 “秦朗,父皇……驾崩了!” 说出这句话之后,隆庆就软倒在水田里,压歪了一大片稻子。 秦朗连忙跑过去,把隆庆扶了起来。 “太子殿下,发生什么事情了?” 因为连日的奔波,再加上精神紧张,担惊受怕,隆庆身上又没有钱,能从大业撑到南阳,已经是竭尽全力,此刻一见到秦朗,顿时心头一松,昏了过去。 秦朗也只是一愣神的功夫,就想到了好多。 太子打扮这副德行,才一个多月不见,就瘦成这个样子,而且嘴唇干裂,脸色苍白,明显是又累又饿,不用多说,一定是受人追杀。 再加上他在晕过去之前说出那句“父皇驾崩”的话,秦朗不难猜到大业可能发生了震惊天下的大事。 也许,这大魏要变天了。 魏武已死,隆庆历经千辛万苦跑来南阳,那么霓裳呢? 秦朗心中一沉,有些不祥的预感。 但是现在隆庆已经昏迷,不是问话的时候,只好先把隆庆弄回去再说。 好在这片稻田离秦朗的住处不远,这个时间段正好是太阳毒辣的时候,大家都不愿意出门,所以一路上并没有碰到什么人。 秦朗把隆庆背回家中,先弄了点米煮粥,又弄了点煮土豆,略撒了点盐,装在盘子里放在隆庆的旁边,静静的等他醒来。 谁知隆庆这一睡就是两天一夜,等他醒来的时候,南阳已经是满城灯火了。 秦朗还算沉得住气,知道隆庆只不过是劳累过度,再加上精神长期紧张,骤然见到秦朗,得到放松之后,才晕了过去。 昨天秦朗预备的粥和土豆早就换下去了,今天又新煮了粥和土豆,还加了点洋葱和生菜,比较适合脾胃虚弱的隆庆。 隆庆睁开眼睛,先是一惊,全身紧绷的一骨碌爬起来。 第二百九十八章 太子的蜕变 不过当他看到秦朗坐在桌旁伏案疾书的背景时,又再度放松下来。 隆庆长长呼出一口气:“我睡了多久?” 秦朗听到隆庆醒过来的声音,但他忙于书写,没有回头说道:“已经两天一夜了,如果你今天晚上再不醒,我就要考虑找医生了。” 隆庆惊声说道:“万万不可!” 秦朗暗叹了一声,把笔放回桌上,转过身来,严肃地问隆庆道:“霓裳在哪儿?” 隆庆低下了头:“她没有跟我一起走,我们分头走的,她和母后在一起。” 在这件事情上,隆庆撒了谎。 从大业逃出之后,隆庆只觉得天地之大,竟然无处可去。 留在大业,固然是可以凭借太子的身份召唤自己的数百扈骑,可是这数百人有什么用呢? 跟董骁的数万御林军一比连浪花都翻不起来,而且他现在不敢保证,这些扈骑会不会转手就把他交给董骁。 现在隆庆面临的局面,是真正的孤家寡人,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值得他信任。 所以他只能跑,往南阳跑,秦朗是他最后可以相信的人了。 如果把霓裳的死讯告诉了秦朗,秦朗还会帮他吗?隆庆不敢赌,于是他撒了个谎,没有透露霓裳的死讯。 秦朗盯着隆庆看了看,虽然有些将信将疑,但他当然更希望霓裳活着,安全无恙。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秦朗问道。 隆庆叹了口气,把事情如实说了一遍。 只不过他隐瞒了霓裳公主的死和陈皇后选择留下的事情,接下来事情就简单了许多,他日夜奔逃,终于来到了南阳。 秦朗想了一会儿,拿过一张纸,把这件事情涉及到的人物都写在了纸上,并标记清楚了官职和大概的信息。 隆庆看着秦朗写写画画,问道:“你这是干什么?” 秦朗放下笔,看着纸上写着的人名说道:“按你所说,这次应该是郎中令董骁谋反,但是我觉得事情可能未必这么简单,可能还会涉及到更多的人和事,我要判断敌人的力量有多大。” “而且,霓裳和皇后并没有跟你一起走,而是独自向西去了。她们会去哪里?” 隆庆摇了摇头:“我们怕走在一起目标太大,分散开走更安全一些,所以她们去了哪里我也不知道。” “那现在你想怎么做?”在秦朗看来,这件事简单至极。 他有的是手段可以屠灭整座京城,无论有多少军队都只能静静等死,如果隆庆要杀回去,夺回政权,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 隆庆苦恼地望着窗外的黑夜,久久没有回答。 魏武帝的死,固然让隆庆悲伤,但更让他想不通的是子辽和董骁。 如果不是魏武帝的信任,又怎么会让他们二人一掌宫廷,一掌京城呢? 可以说,魏武帝是真的把身家性命托付给了这两个人,可是这两人反而让隆庆陷入了迷茫。 子辽反了,董骁也反了,而且看样子要反的还不仅仅是他们两个,藏在暗中的也许更多。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要反魏家的天下?难道是魏武帝做得不够好?还是隆庆太过昏庸? 显然都不是。 如果从评判一个皇帝的角度来看魏武帝,显然魏武帝是一位兢兢业业的皇帝。 他白手起家,以武力夺取了卫国的大半壁江山,而且勤俭节约,从不铺张浪费,善于发现人才,秦朗就是魏武在微服私访时发现的人才。 而且魏武只有陈皇后一妻,宫中再无嫔妃,子女也约束得很好,从不会做出不符身份的事情。 虽然太子隆庆幼年时稍有跳脱,也仅仅是对经商有偏好而已。 这一家子可以说是十分难得的皇族了,可是偏偏是这样心怀百姓的皇族,仍然遭到了接二连三的背叛,这让隆庆十分想不通。 “秦朗,在没有想明白这个事情之前,我不打算急于夺回基业。” 秦朗皱眉:“想明白什么事情?” 隆庆道:“他们为何会反?是我父皇不够贤明吗?” “是百姓的冤屈得不到申诉吗?是我大魏的政治太过于黑暗吗?” “为什么?如果搞不清楚这个问题,就算夺回了基业又能怎样?我还要是依靠这些人治理天下,仍然会有人在暗中谋划。” 秦朗愕然,没想到隆庆竟然并不急于杀回去报仇:“那霓裳她们呢?这样拖下去她们不会面临什么危险吗?” 隆庆反驳道:“难道现在杀回去她们就一定安全了吗?你知道这次有多凶险?如果不是毓碧宫里有一条前朝留下的秘道,我们都会死在那里。” “如果我重掌朝纲,再有人用出更加毒辣的手段,又该如何?” 秦朗也无言以对,隆庆说得也有道理,如果不根除隐患,的确是有重蹈覆辙的危险。 “唉……你还是先吃点东西再说吧,到了南阳你就不用担心了,毕竟我们是一家人。” 秦朗回到椅子上,继续奋笔疾书。 而隆庆听到秦朗的那句话之后,目光闪动了一下。 现在他如同惊弓之鸟,对谁都不敢相信。来投奔秦朗,是他唯一的选择了。 而秦朗与他之间,除了君臣情谊之外,就只有靠着霓裳的关系,算是姻亲的纽带。 如果秦朗知道霓裳死了,隆庆也就跟秦朗不再有任何姻亲关系了,“一家人”这个词,此刻在隆庆听来无比刺耳。 这让他觉得是因为霓裳的关系,“一家人”才得以成立,而现在霓裳已经死了,显然不再是“一家人”了,秦朗的态度会不会有所变化? 隆庆再次选择了沉默。 经历了这次剧变,已经让他从一个懵懂少年迅速蜕变,成为了一个心思阴沉的君主。 曾经的天真和轻信已经一去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谎言、多疑。 他伸手拿起床边桌上还微微有些温热的粥,想到是秦朗为他特意准备的,心里还是不由自主的暖了一下。 但随即,这份温情就被他迅速压在了心底,他伸手拿起汤匙,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第二百九十九章 潜龙在渊 因为隆庆选择等待,所以秦朗在度过了最初几天的忙碌之外,又再次恢复了往日的悠闲。 既然太子并不打算立即杀回大业,秦朗也不着急。 他唯一所担心的就是霓裳的安全,但是看到隆庆丝毫不急的样子,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其实隆庆并不是不急,而是深知急也没用。 除了霓裳被射死之外,陈皇后也陷落在大业,现在生死不知,也不知那些反贼会不会对皇后有什么不敬。 隆庆也想立刻杀回京都,把那些胆敢造反的家伙全都抓起来腰斩于市。 可是他也知道,一旦杀回去,第一个要面对的,一定是被劫持了的陈皇后。 如果隆庆带着南阳的兵马讨伐逆贼,那么陈皇后就一定会被当做人质推出来,瓦解隆庆的斗志和武装。 相反只要隆庆一天不现身,陈皇后就一直是安全的。 所以隆庆虽然急,但他知道现在为了母后,也必须要稳住,更何况还有这大魏江山。 如果自己贸然招兵买马,然后凭着一腔武勇杀回去,就算能打得逆贼落花流水,又怎么保证陈皇后的安全? 既然隆庆并不急于回去,秦朗只好把自己准备的几种杀器又默默的收了回去。 这个江山是姓魏,又不是姓秦,秦朗对于做皇帝,也没有什么兴趣。 如果隆庆太子想要报仇,征讨逆贼,那么秦朗义无反顾的支持到底。就算为了霓裳他也会这么做的。 可如果隆庆想要暂时等一等,那么秦朗也只好跟着等一等。 稻花再次飘香,秦朗吃过早饭之后,就带着放大镜再次下田了。 隆庆就是在这片小小的稻田里躲藏,被秦朗发现之后才带回家中的。 现在秦朗又进了田里,拿着镜子在寻找什么,隆庆很好奇,就问道:“你也在试种稻田?” 看到秦朗的试种,隆庆想起自己在太子宫中还有一小块试验田,同样种满了稻子,可惜短时间内是回不去了。 秦朗直起腰,用拳头敲了敲后背酸痛的地方,说道:“是啊,因为殿下想要更高产量的稻子,以缓解天下百姓的饥馑之苦,我又怎么能偷懒呢?最近一直在找这个。” 隆庆问道:“找到之后会怎么样呢?” 秦朗想了想答道:“我现在找的这种稻子,是一种雄蕊退化的稻子,因为雄蕊退化,所以它的花粉就不能使雌蕊受粉。” 隆庆也看到过秦朗挂在濮阳的那副稻花图,知道他一直在寻找这种稻子。 “不是已经找到了吗?我记得濮阳找到了好多株,都是你图上所画那种。” “秦朗点头道:“可不是嘛,所以我才有了这些宝贝稻子,你看到的这块稻田,里面所有的稻苗,都是源于濮阳那些无法自花授粉的特殊水稻。” “假设这些水稻一共有一百株,里面仍然有一株是雄蕊退化的特殊水稻。那么必然是因为它继承了上一代水稻的某些特性。” “比如雄蕊退化的特殊水稻,如果我能够找到跟它相匹配的水稻,使特殊水稻依然可以保持雄蕊退化的特性。” “这个时候,我们就算成功了一半。” 秦朗解释道:“等于我们可以大批量制造无法自花授粉的水稻,假如这种水稻我们拥有一万株,十万株、百万株的话。” “使用普通的稻种向它授粉,那么就可以结出产量再增三倍的稻子。” “这就是超级杂交水稻。” 尽管描述得有些磕磕绊绊,但袁老的“三系法”基本算是说清楚了。 隆庆看见稻子,就想起自己兴冲冲的向魏武报喜的情景,也想起魏武似乎是要跟他说些什么,可惜摔倒之后,就再也没说出一个字。 现在看到秦朗仍然在为当初订立的目标而默默努力着,隆庆十分感动。 “秦朗,父皇听说咱们种出的稻子真的提高了三倍的产量,十分高兴,还说要把你调回到大业,因为你这种人才难得。可惜,父皇他……” 秦朗一看隆庆又陷入悲伤之中,连忙转移话题。 “哦对了,既然反贼已经把你和皇后都赶出了皇宫,陛下的丧事由谁办理?怎么到现在也没有接到讣告呢?” 隆庆冷笑一声:“父皇的丧事他们不敢不办,我就在这里等着看都有哪些逆贼跳出来。” 魏武帝驾崩,而太子竟然失联,霓裳惨死,皇后下落不明。这一连串的事情不可能不在朝堂上掀起波澜。 隆庆太子就是在等,要等着看是谁出面抚平这些波澜,抚平波澜的人,就是反贼。 因为正直的大臣一定会追问为何会出现这些足以震惊天下的大事,如果不查个水落石出,这些大臣绝对不会答应。 而抚平波澜,试图息事宁人的人,就具有最大的嫌疑。 隆庆也换上了一身粗布短褐,赤着双脚迈入田中,同样拿起一个放大镜察看稻花。 “这片稻田,与江山何其相似,那些隐藏在暗中的奸臣,如果不用放大镜,是很难找出来的。” 隆庆对秦朗说道:“从今天开始,我会跟你一起寻找那种特殊的水稻,同时,我也在等待朝廷的反应。” “我想看一看,最后获利的是谁,独揽朝纲的又是谁。” 秦朗问道:“那殿下觉得是谁?” 隆庆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除了你,我根本不知道该相信谁了。” “而且,我的心中有一个疑问始终得不到解答,如果不想通这件事情,我是不会贸然动手的。” 秦朗说道:“我能做的不多,不过保证殿下的安全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当然,殿下如果想要灭掉大业的话,那也不是什么难事,当然还是以殿下的意志为准。” 隆庆拿起放大镜,再次仔细观察起稻花来。 此时大魏开国皇帝魏武帝的死讯,正以都城大业为中心,如同一个涟漪般向四周扩散开来。 而这股涟漪,也终于在隆庆抵达南阳后的第十二天,到达了南阳。 四个小吏拉着一张白布走出市政厅,在广场边上的公告板上贴好白布,并且大声宣读了一遍。 第三百章 简单讣告的背后 xs7.com 南阳百姓对此早已司空见惯,由于南阳实施的免费教育,识字的人非常多,十个人里面有八个是可以通读全文并且理解意思的。 所以往常市政厅贴出告示,大家往往看了一眼之后就会离去,并不像其他郡县一样一堆人围在那里打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这一次市政厅贴出来的内容非同寻常。 大魏的开国皇帝,魏武帝驾崩了。 古人讲究视死如生。 意思就是人虽然死了,但灵魂犹在,所以对待死人也要像对待活人一样。 因此丧礼的准备就是一个冗长的工作。 魏武帝驾崩之后首先就是讣告天下,请各国的国君前来吊唁。然后会征发徭役修建墓室,打造棺椁,最后才会选择一个良辰吉日下葬。 按照葬礼,天子的葬礼最长可以达到七个月,如果再加上战乱或者突发事件,几年的也有。 而且丧月与葬月要严守礼仪,魏武帝于十月驾崩,下葬也要选择偶月,即十二月、二月、四月等。 如果在四月下葬,即天子七月而葬,是符合葬礼的。 之所以天子用了这么长时间才下葬,主要就是应付吊唁、祭告祖庙、修建墓室等比较费时,所以时间也长得多。 如果是平民的话,只要挖个坑,草席一卷就入了土,哪还需要七个月呢?七天都算长的了。 许多百姓看完了告示之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那里议论纷纷。 他们并非是因为皇帝死了而感到悲伤,而是因为担忧会发生战争。 因为天子丧礼的时间跨度很长,往往几个月都在忙丧礼的事情,所以很容易在这个期间受到攻打。 每当一国的国君死去,很大机率会爆发一场战争。 而南阳又是与郑国相邻的边界,四战之地,百姓们都很担心会发生战争而影响生活。 秦朗和隆庆在家中相对而坐,隆庆手拿着朝廷传来的讣告,一字一句的认真研读,想要从这份简单至极的讣告中看出些什么。 但事实证明只是徒劳而已,讣告上既没有写是谁在主持丧礼,也没有提到太子失踪等情况。 这则简短的讣告让隆庆的心不断向下沉,因为国君驾崩这件事情,居然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理,甚至没有通知官员服丧,也没有要求百姓任何形式的丧礼。 而且大业并没有像他想的那样陷入一片混乱,各级官员仍然照常按步就班的工作。甚至都没有大臣站出来要征讨逆贼。 这个发现让隆庆坐立不安,又如坠冰窟。 这说明有谋反之举的,不仅仅是董骁一人,也许这些人早就在策划或者寻找时机实施,只不过刚好碰上魏武帝驾崩。 秦朗看到隆庆的脸色变得极差,整个人神情恍惚的样子,拿着那则讣告坐在那里失神,就猜到隆庆心里在想什么了。 “咳咳……” 秦朗故意咳了两声引起隆庆的注意,果然,隆庆抬头向秦朗看过来。 秦朗说道:“殿下是在担忧什么?” 隆庆沉吟了一下,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担忧。 “我和霓裳还有母后全都逃离了大业,到现在已经一月有余,却没听到京城方面传来任何消息,百姓们甚至不知道大业到底发生了什么,就连各级官员也都被蒙在鼓里……” 隆庆激动得涨红了脸庞,握着拳头说道:“这说明逆贼势力无比强大,轻而易举就控制了朝廷,甚至没听说大业发生什么动乱!” 秦朗暗叹一声。 隆庆说的没有错,的确是这样,可是也仅仅就是这样罢了。 作为百姓,在没有被逼到生死关头的时候,根本不会做出任何反抗的举动。 因为在这些百姓眼中,无论是国君死去,还是太子逃亡,都是他们改变不了的事情,自有那些高坐庙堂之上的人去解决这些问题。 他们担忧的始终是围绕着自身的危机,比如朝廷再次征徭役了,或者战争即将到来了。 市政厅门口聚集的百姓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讨论的话题始终围绕着征兵,而不是国丧。 如果隆庆太子指望着百姓跟他站在一起,那注定是要失望了,只能说明在统治这件事情上,他认识得还不够成熟。 “太子殿下,如果你想依靠百姓站出来反抗谋反的那些家伙,恐怕是不现实的。” 隆庆激动的站起身,在地上来回走动。 “为什么?”他低声怒喝,虽然极力压抑着声音,但眸子里的愤怒却如同火焰一般。 秦朗解释道:“因为事不关己。” “事不关己?”隆庆太子真的愤怒了,秦朗怎么可以说出这种话来?大魏的百姓怎么可以如此冷漠? 皇帝死去了,朝廷有逆贼谋反,百姓怎么可以觉得事不关己? 秦朗解释道:“这片土地在几十年前,还不叫大魏,而是卫国,在先帝征讨卫国皇室和军队的过程中,殿下可曾听说过百姓主动集结起来为卫国皇帝报仇的?” 隆庆被秦朗顶了一句,一时间答不上来,可他却觉得自己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却偏偏说不出来。 “那不一样!”隆庆深吸了一口气,迫使自己冷静下来。 “父皇征讨卫国,岂能与如今这些谋反的逆贼相比?” 秦朗说道:“也许是我的比喻不恰当,但是请殿下仔细想想,天下十国臣子弑君的事情太多了,有哪一个是因为弑君而遭遇百姓反抗的?” 隆庆一时语塞。 尽管秦朗的话让他绝望,但据他所知,这样的事例一个都没有。 其实道理很浅显,隆庆稍稍一想,就转过这个弯来了。 此时的国君,当然拥有全国的武装力量,但是因为封地的存在,大臣其实也是拥有武装力量的。 整个国家就像一个盘子里的芝麻球,国君是最大的芝麻球,而大臣则是小了很多的芝麻球,其余百姓则是散落在盘中的芝麻粒。 这一整盘就是当前魏国的状态,国君死后,只要大臣们没有任何人站出来反对,那么谋反的臣子就不会受到制裁。 甚至如果反贼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臣子,那么谋朝篡位也不是什么难事。 第三百零一章 关键的两个问题 魏武帝虽然简朴,但却不是普通百姓出身,他同样是拥有封地和武力的士族。 隆庆这才意识到,秦朗并非士族,只是一个士人而已,远远没有形成自己的政治力量,虽然担任南阳郡守一职,但不到州牧,就很难建立起自己的家族。 没有家族,也没有封地,更没有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 如果掌控了朝廷的逆贼除去秦朗的官职,那么他就只剩下孤身一人,毫无依靠。 所以指望着秦朗的庇护,只能一时,最为关键的,还得靠血亲的族群才行。 魏武帝只有隆庆和霓裳两个孩子,也只有陈皇后一位妻子,亲族并不多。 而且,那些亲族给隆庆的感觉并不好,他甚至觉得这里面有皇亲国戚的参与,因为他和霓裳死掉之后,能够继承大魏皇位的,就是那些亲族了。 这也是他逃出大业后,没有投奔任何亲族,而是来找秦朗的原因。 “难道对付这些逆贼,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隆庆心有不甘,但是他知道自己现在处于绝对的劣势。 秦朗想了想,说道:“殿下如果有亲族,想必手里还是有些军队的,不妨去投奔……” 他还没有说完,隆庆就摇头否定:“不行!那些亲族根本不值得信任。我们平时的往来就很少,而且为了约束这些皇亲国戚作威作福,祸害百姓,父皇跟他们已经不知吵了多少次,每一次都是不欢而散。” “这些年父皇多次对皇亲国戚下手,已经引起了他们的不满,有的人甚至在私下的场合里诋毁父皇。这些亲族现在完全靠不住,如果我去投奔,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秦朗想到霓裳公主和陈皇后,既然隆庆都没有去投奔亲族,那么她们俩又是去投奔谁了呢? 但是这个念头仅仅只是在他心里转了一下,并没有说出来。 隆庆太子又说道:“本来这次在濮阳试种稻种,获得丰收之前,父皇就已经在朝堂上提出要擢升你为邓州牧。” “有了州牧的身份,就可以开府,你将会从士人慢慢走向士族,如果时间足够的话,倒是可以慢慢发展自己的武力。可惜……” 隆庆此时再后悔也没有用,当时朝堂中一片反对之声,魏武才没有坚持。 而秦朗现在只是一个郡守,并无权利组织自己的军队,充其量有些郡府兵,但实际上都归属州牧管辖。 好在南阳荒废已久,连州牧也没有,所以秦朗此时的上官就是襄阳府的刺史。 刺史掌管数州,是真正的士族,其家族必然有郡望。 所谓郡望,郡自然指的是郡县,而望,指的就是名门望族。这两个字合在一起,就是指在一郡甚至多个郡中的名门望族。 秦朗虽然是郡守,但其家族势力远远没有达到郡望的程度,也就算不得士族。 隆庆有些惋惜的想,如果父皇能早点把霓裳嫁给秦朗,也许现在会稍微好一点。 “秦朗,我记得你是武陵人,家中还有什么人吗?” 秦朗家里哪还有什么人,他摇了摇头:“我父亲这一支人丁单薄,我父亲那一代就只有他一人而已,由于父母早亡,只剩下我一个人。” 隆庆欲哭无泪。 在没有发生这些事之前,他还觉得秦朗家里没有太多人是一个优点。 毕竟把公主嫁给他,秦朗家族人越多,攀龙附凤之辈,倚仗皇亲国戚之名为非作歹的也就越多。 可是现在看来,想要指望秦朗拉起一支队伍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秦朗倒是觉得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好纠结的:“殿下,我之前也曾经说过,如果殿下要复仇的话,并不难,南阳的武力足以帮助殿下征讨反贼,夺回基业。” 隆庆也知道秦朗有着超乎寻常的武器,倚仗这些武器,可以轻易消灭数万大军。 但是隆庆觉得如果缺少士族的支持,就算是把大业杀了个血流成河,也只会让大魏变得分崩离析,最终治理天下,还是要靠那些士族。 他想了想,还是决定把心底的疑惑说出来,看看秦朗有没有办法。 “我也知道南阳有犀利的大炮,可敌数万大军,但我有两个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就没办法反攻回去。” 秦朗也知道这段时间隆庆情绪十分低沉,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不打回去,现在隆庆说出理由,于是仔细聆听。 “首先就是我没有搞清楚,父皇这一生可谓是兢兢业业,是一位难得的明君,可仍然有逆贼想要谋反,而且他们居然还成功了。” “这到底是为什么?如果不能找出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就算我杀回大业又有什么用呢?难保朝堂中的诸臣不会再次造反。” “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今大魏几乎全由士族把持,得不到士族的支持,就算我夺回皇位又能怎样呢?难道治理天下的时候,他们不听我的,就用大炮杀过去吗?” “我现在的遗憾就是,支持我的士族太少了,虽然你身为郡守,但也只是士人而已,远远没有达到士族的程度,能给我提供的支持,太有限了。” 秦朗总算是听明白了隆庆心中所想,其实他想不通的这两个问题,都指向了一个核心,那就是知识的传承。 “殿下这两个问题并不难,原因也很简单,就是教育的问题。” “教育?”隆庆不理解,怎么会跟教育扯上关系。 秦朗详细解释道:“殿下觉得治理天下为什么非要靠士族不可?” 隆庆皱眉想了想说道:“学识只是一方面而已,更重要的是他们把持着一郡甚至一州一府之地的文化、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话语权,否则凭着如今的科举,天下的读书人如此多,治理天下却依然离不开士族。” 秦朗完全同意隆庆的观点,继续问道:“那么殿下觉得士族能够把持着话语权,又是因为什么呢?” 隆庆答道:“因为士族的底蕴,他们族中子弟比起平民百姓来更加优秀,也更有机会成为朝廷的官员,进而再度加强了士族的底蕴,如此循环,普通百姓如何能够抗衡,所以才能把持话语权。” 第三百零二章 破解士族的关键 秦朗笑道:“那么在南阳为何没有士族?” 隆庆是从秦朗初到南阳时就开始参与进来的,虽然并不是全程参与,但是断断续续,也算是见证了南阳从荒芜之地崛起的奇迹。 所以他对南阳的情况比较了解,的确是没有一个士族在此扎根,并不是说因为荒芜的原因。 最初来到南阳一起建设的郑国边城守将崔志就是士族,而且是天下有数的名门望族清河崔氏。 尽管是旁支,但是与普通百姓相比,同样是只能仰望的庞然大物,而且因为南阳初建缺少资金,秦朗还曾经找到崔志寻求资金支持,这些事情隆庆都十分了解。 崔志后来被调走,但当初对南阳的投资还在,那些房子还在为崔志源源不断的提供收益,但是正像秦朗所说的那样,士族的力量并没有在南阳扎下根来。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反常的现象,如果秦朗不说的话,隆庆还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南阳发展得如此迅猛,吸引了天下各大商人来此寻觅商机,更有无数人来南阳落户,这里并没有限制士族进入,也没有限制士族的条款。 可以说南阳在对待外来人的态度上是一视同仁的,无论什么人,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落户南阳。 那么问题就是,南阳为何没有士族呢? 是因为士族不愿意留在如此繁华之地吗?答案显然不是。 那么是因为秦朗针对士族采取了什么打压的手段和措施吗?答案也不是。 隆庆苦苦思索,秦朗也不催促,好整以睱地喝起了茶。 想了好久,隆庆终于无奈的摇了摇头,放弃了思考,他的确想不明白为什么南阳没有士族。 秦朗看见隆庆望向自己,渴求答案,于是笑道:“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教育。” “但这种教育,不同于其他地方的教育。” “南阳初建,犹如一张白纸,可以任意描画,所以我在此设立了许多学校,并且坚持免费教育,目的就是打破知识垄断。” “立国之本,除了钱粮和兵甲之外,就是教育。” 隆庆有些不解,打断了秦朗的话,问道:“知识垄断?什么意思?” 秦朗解释道:“知识是社会发展的根本,无论是武器制造还是粮食种植,再加上政务治理,都离不开知识。” 隆庆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秦朗接着说道:“但是当一些人,把传播知识的途径掌握在自己手中时,就垄断了社会发展的根本,也就掌握了社会权力。” “比如那些士族,他们家中藏有大量书籍,而平民百姓连字都认不全,拿什么跟那些士族拼?” “而且他们掌握了解释知识的权力,许多大儒都出自士族,这就使得平民百姓中出现的士人,不得不向士族靠拢,并且最终被他们吸收,变成了自己人,于是士族就越发壮大。” “但是南阳的免费学校打破了这个玩法,我们另起炉灶,不但他们控制不了知识的传播,也无法掌握知识的解释权。” “除了文字之外,其他几门课程,特别是南阳现在集中全力攻坚的医学课程,全都是自成体系的,凭借原有的知识体系是无法垄断的。” “这是打破士族生长土壤的第一步。” 秦朗又说道:“接下来就是把官府的位置压到最低,通过把权力分解和分散到每一个小吏的手里,让官府从管理型转变成服务型。” “南阳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全部塞到适合的岗位上,就瓦解了士族生长土壤的第二步。” “如果在此基础上扩大的话,就可以慢慢削弱士族的实力,最终消灭士族。” 隆庆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就是说,一方面限制权力,一方面实行新的知识教育,两方面双管齐下,就等于掐断了士族的给养。” 秦朗点头道:“没错,就是这个道理。” “而这一步最关键的还是教育,首先就要抛去原本的儒家经典,那一套君臣父子的理论更容易控制社会,但也会使士族逐渐壮大。” “比如现在,殿下对士族就无能为力,如果那些反贼摆平了各大士族,大魏就算是换了主人,殿下也没有反抗的力量。” 隆庆疑惑道:“那么这种教育下培养出来的,岂不是无君无父?” 秦朗摇头道:“怎么会呢?殿下来到南阳已经有大半个月了,想必也知道我最近一直在稻田里寻找特殊稻种。” 隆庆点了点头,自从他到南阳之后,秦朗每天的确在忙这些东西。 秦朗问道:“殿下可曾看见我主持政务?” 隆庆一回想,还真是,秦朗根本不管政务,也不去市政厅。 但是市政厅的大小事务,仍然会定期送到秦朗的住宅,供他参阅。 秦朗说道:“我设立了小内阁,由小内阁的成员推举执政官,由我来对他们进行任命,而小内阁以及市政厅的吏员,甚至南阳城的百姓,都对这个推举出来的执政官有弹劾和监督的权利。” “当执政官做的不好时,百姓们,官员们就会自发的把这位执政官推翻掉,换上另外一位上台。” “对于百姓来说,他们随时可以通过弹劾的形式,罢免管理他们的最高官员,这样百姓就获得了一部分权力。而权力并不是无限的,这部分权力其实原本就来自于官员,来自于我。” “我把大部分权力分解出去,但保留了最高权利,我随时随地可以罢免他们推举出来的执政官,也可以随时解散小内阁,所以我的权力其实并没有失去。” “而百姓们则获得了弹劾和罢免的权力,这些百姓也并没有把所有的官员都推翻掉。” “所以殿下忧心的无君无父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反而,在让出这些权力之后,百姓替我实行了监督,他们杜绝了任何一个士族靠着权力崛起的可能。” “每当有一个官吏,无论是小吏,还是内阁成员,或者执政官本人,想通过手中握有的权力,为他自己的家族牟利的时候,百姓们就会反对,会从各种角度去监督他们有没有以权谋私。” 第三百零三章 隆庆拜师 xs7.com 隆庆被这一套独特的理论惊呆了,这才是钓鱼高手啊,隐身于幕后,坐在干岸上,看着官吏和百姓人脑子打成狗脑子。可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到了需要的时候,还可以随时收回自己手中的权力。 怪不得南阳没有士族,因为士族掌握不了权力,也垄断不了知识,除了给南阳贡献金银之外,并不能撼动南阳的社会基础。 隆庆没想到,秦朗不仅仅是能制造各种新奇之物,更重要的是,做官也这么独到。 “秦朗……当官还能这么当吗?” 秦朗说道:“你看我现在不是挺好吗?什么事情都不用操心,可以专注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且无论百姓弹劾执政官还是执政官治理百姓,对我都没有什么影响。” “到目前为止,南阳仍然欣欣向荣,看不到有偏航的迹象。” 隆庆接触秦朗以来,无论是最早在武陵时的新奇商品,还是后来在濮阳提出的价值论,包括现在在南阳搞起的小内阁,都让隆庆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无论多么困难的事情,到了秦朗这里,就会变得简单无比。 给他一片荒芜之地,不但能创造奇迹,还能守得住这个奇迹。 隆庆觉得,如果自己要复国的话,就一定少不了秦朗的支持,父皇说的没错,秦朗真的是不可或缺的人才。 而现在霓裳已死,与秦朗的“一家人”之间的纽带已经断了,隆庆急需一个新的“纽带”把两个人再度紧密联结在一起。 除了家人之外,最为亲近的关系就是师徒了。 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隆庆和秦朗年纪相仿,如果拜了秦朗为师,就要执弟子礼,无论是在人前还是人后。 是否能舍出这个脸,对于隆庆是一个考验。 可是当隆庆想到猝死的父皇,被射死的妹妹,还有下落不明的母后,大魏江山已经被人无声无息的夺去了,堂堂太子失踪,竟然连个水花都没响起,这才是让隆庆寒心的地方。 想起平时那些大臣个个装得忠心耿耿,可是现在这个局面,竟然没有一个站出来的。 而且隆庆一想到,将来夺回大魏基业的时候,还是这帮人在朝堂上,就觉得心意难平。 所以不如拜秦朗为师,彻底把士族清除掉,不让大魏再在士族壮大的土壤。 想到这里,隆庆不再犹豫,郑重地对秦朗说道:“秦朗,秦兄,我有一个想法,还望你不要推辞。” 秦朗道:“什么想法?” 隆庆从席前起身,走到一旁,向秦郎郑重的下拜叩首。 “啊?这……这是做什么?”秦朗连忙扶起隆庆,让他起来说话。 毕竟隆庆身为太子,对自己行这么大的礼不太好。 可是隆庆执意要拜,秦朗根本拉不起来,只好避到一旁不受他的礼。 “太子殿下,有什么事情就尽管说嘛,为什么行这么大的礼?” 隆庆执着的朝着秦朗磕头道:“从今天起,我隆庆,愿拜秦朗为师,以弟子之礼侍奉左右,终生不移!” “愿秦师教我,助我重新夺回大魏!” “愿秦师教我,涤荡大魏的士族,给百姓更宽广的天地!” “我隆庆在此发誓,若有一句虚言,教我天雷轰顶不得好死!” 秦朗愣在了原地:“殿下,就算你不拜我为师,我也会教你的。” 隆庆摇了摇头,他拜师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从秦朗这里学到新的治国之法,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纽带”,能把两人重新连接在一起。 即使真的有一天,霓裳的死讯传到秦朗的耳朵里,也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弃魏国而去。 所以这个师是一定要拜的,头是一定要磕的。 “若秦师不愿收隆庆为徒,我就长跪不起,直到秦师回心转意为止。” 秦朗怎么可能让大舅哥这么一直跪着,他不是不肯,只不过觉得有点怪怪的,隆庆口口声声说要执弟子礼,那么跟霓裳这边该怎么办?难道霓裳又当师母又当妹妹,有点乱套了。 即使如此,秦朗也没有多想,并不知道霓裳已经死了,隆庆此举是在为以后做打算。 “殿下,实在是不需如此。” “秦师,隆庆心意已决,请秦师收下弟子!” 说着,隆庆就一个接一个的响头磕在地上。 秦朗无奈之下,只好答应了他:“好吧好吧,我答应就是,唉,你又何需如此呢?” 隆庆听到秦朗答应下来,脸上才露出一丝笑意,这已经是很难得了,自从大业逃到南阳这段时间,他就没有笑过。 秦朗把隆庆扶起后说道:“本来我不应该答应你要拜师的请求,但是既然你坚持要拜,我就收下。当然,我也会助你夺回魏国。” “多谢秦师成全!”隆庆兴高采烈地说道:“不过,弟子是有所顾虑,才没有决定立即夺回魏国。” “其实就是刚才跟秦师谈到的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不解决,我是不会回去的。” “另外弟子也是想要看看,到底是哪个反贼在暗中图谋造反,竟然瞒过了父皇的眼睛。” 其实此时的大业,朝廷中并不像外界所看到的那样风平浪静。 许多文臣武将在散朝之后,都会三五个聚在一起,暗中商量着什么。 原来自从魏武帝驾崩之后,原本老成持重的宰相被推举出来主持政务,这倒是大家比较认可的。 不过迟国公辅政,却有不少人反对,其中就数跟迟国公相差无几的博凌侯意见最大。 博凌侯十分年轻,才二十多岁,正是青春正茂的风华岁月。 在他看来,凭什么迟国公就可以辅政,而他博凌侯就不行? 既然要辅政的话,就该挑选出有资格辅政的人选,博凌侯相信自己绝对会胜出。 所以当宰相张甘宣布了辅政人选时,博凌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太子失踪,霓裳公主也失踪,连皇后都失踪,天下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事情吗?”博凌侯在朝堂上公然提出了反对意见。 并且,博凌侯对宰相也有微词:“张宰相,陛下只有隆庆太子这一个子嗣,如今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寻找失踪的太子,本侯不理解为什么不公告天下?” 第三百零四章 混乱的朝堂 张甘咳了一声,抬起有些昏花的眼睛瞄了一眼站在殿中的博凌侯。 虽然魏武帝已经驾崩,但是大臣们仍然选择在怀德殿议事,张甘做为被推举出来的执政大臣,就搬了一张桌子坐在丹墀之下,皇位空着,以示对皇位的尊重。 但是博凌侯显然不吃这一套,在朝堂上就公然对宰相张甘和迟国公发出质问。 “太子千金之体,到底是出了什么意外,还是被人劫持,总该有个说法吧?” “我听说当天皇宫之中血流成河,是朗中令董骁杀进了皇宫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叫董骁出来把话说清楚,免得群臣心中不安。” 张甘没有被博凌侯咄咄逼人的态度所吓到,仍然不紧不慢的说道:“博凌侯,因为兹事体大,在没有搞清楚到底是什么状况之前,还不宜公布此事。” 他看了一眼同样位于丹墀另一边桌案后面端坐的迟国公,心里如同明镜一般。 博凌侯只不过看到迟国公居然能够以辅政的身份坐在前面而心生妒忌罢了,但是博凌侯也并非无理取闹,他所提出的问题的确代表了相当一部分臣子心中的想法。 而之所以并没有把皇室一家全都消失这件事情公布出去,其实张甘已经跟迟国公进行了一番商谈。 迟国公认为,一旦召告天下,说太子、公主和皇后失踪,必然引起轩然大波,为官的官员心思浮动,就连百姓可能都会不安。 毕竟天不可无日,而国不可无君。 这样那些隐藏于暗中的反贼,必定会趁着人心浮动的机会,来制造更大的事端,说不定就会分国裂土。 迟国公这番话并非没有道理,张甘本来还有些犹豫,直到迟国公说到“重现卫国旧事”,张甘才猛然省悟。 原本卫国就是因为皇族中出了问题,导致群雄并起,而势力最大的魏氏最终联合北面的唐国夺取了基业,把卫国分割成两部分,一部分并入唐国,一部分成了魏国。 现在的情况显然也是如此,迟国公忧虑一旦向天下召告,说太子、公主和皇后全都失踪,则必定会引发动乱,那些不安份的士族说不定会趁势揭竿而起,最后大魏仍然要走上卫国的老路。 考虑到这种情况,张甘便同意了迟国公的意见,暂不对外公布太子及皇后失踪的情况。 但是不公布并不代表不调查,为此,张甘已经联合了许多信得过的大臣,准备成立调查组,立即查明皇宫中发生的事,是否与董骁所述完全相符。 而且太子一家就算是被劫持,也不可能一点痕迹都没有,总会有看到的人,说不定就能找出蛛丝马迹,只要锁定了目标,张甘相信凭借大魏如今的武力,完全可以迅速消灭反贼,救出太子皇后。 博凌侯不知道这里面的种种事由,见到张甘不为所动,依然老神在在的坐在案后,仿佛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他心里一股怒气就升起来,指着张甘说道:“张甘,陛下信任你,才拜你为宰相,没想到陛下才刚刚辞世,你就敢联合某些权臣把持朝政,甚至故意拖延,如果因为你们的隐而不报,导致太子和皇后出现了意外怎么办?” 张甘知道博凌侯说的有些道理,但现实情况是难以两全,只好默不作声。 迟国公悠然坐在案边,看着博凌侯冲着张甘步步紧逼,心中冷笑不止。 当天他特意把这个位置推给张甘,就是预料到了会出现这样的一幕。 这些年他虽然已经通过各种手段拉拢了一批官员,但同样还有许多官员没有被拉拢,更是得罪了一些人。 博凌侯比迟国公的爵位低一级,但博凌侯更加年轻,才三十几岁出头,一向不把旁人放在眼里,迟国公料到博凌侯可能会跳出来,果然,张甘承受了第一波攻击。 当然这还仅仅只是个开始,迟国公心里暗暗算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没有掣肘的情况下,他会暗中除掉一些官员,然后把矛盾继续推给朝堂上针锋相对的这些人。 等把对手消灭得差不多了,张甘一个老头子又何足惧哉,那时就是他迟国公登上宝座的一天。 而现在,他还需要隐在暗中继续观察。 博凌侯见张甘不作声,知道这老头也难以反驳自己,于是转身对殿中的群臣说道:“诸位,我等均为大魏臣子,如今太子失踪,宰相张甘居然说什么‘不宜公布’,我倒想知道,什么时候才适合公布啊?” “我觉得不能这样等下去了,陛下的丧事固然重要,但相比之下,太子的下落显然更加重要,我觉得应该立刻把董骁抓起来,严加拷问殿下的下落。” 在博凌侯的眼中,这次陛下突然驾崩,太子失踪,实在是太可疑不过了,说不是有人造反都难以相信。 而唯一率兵进官的朗中令董骁竟然被张甘和迟国公联手保护起来了,这真是让博凌侯觉得十分不可思议。 明明嫌疑最大的就是董骁,可张甘放着现成的嫌疑人不去查,偏偏搞什么“不宜公布”,想必是遮遮掩掩必定没什么好事。 博凌侯的呼吁引起了不少朝臣的赞同,他们同样是被蒙在鼓里的一派,对于张甘和迟国公私下答成的协议根本不了解,只知道宫中发生了骚乱,朗中令董骁曾带兵进宫,之后就传出了魏武帝的死讯和太子失踪的事情。 最开始大家都怀疑魏武帝的死与朗中令脱不开干系,不过宰相张甘请出了太医院的太医们做证,魏武帝的确是死于突发,并非是被人所害,大家这才不再追究。 但是涉及到太子失踪这么大的事情,是不可能瞒下去的,就算张甘和迟国公不说,群臣们也要请出太子继承大统。 所以最后张甘选择了迟国公提供的思路,认为太子失踪固然要查,但不宜公布,是怕引起朝廷动荡,更怕有士族会趁此机会揭竿而起。 第三百零五章 博凌侯的不甘 博凌侯的一番逼问,其实也代表了大部分被蒙在鼓里的群臣的意见,他们虽然没有像博凌侯一样站出来质问,但是也相当不满。 因为张甘那句“不宜公布”,显然是知道了某些内情的,既然是知道内情,却又不向大家说明,难免让人觉得不满,同殿为臣,凭什么你们知道的内幕却瞒着其他臣工? 博凌侯说道:“张甘你大概是觉得只有你才配知道真相,而我们都是有嫌疑的人,是不配得知内情的吧?” “你怀疑哪位大臣,索性指出来,放心,有我博凌侯在,有这么多臣工在,想必那有嫌疑的人也不敢妄动。只要你指出来,我就去审,一定审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你看怎么样?” 张甘被他逼得没法,只好说道:“博凌侯,不是老夫有意瞒着诸位,也不是因为诸位有嫌疑,不配得知内情。而是真的事关重大,能尽量保持在小范围不向外传播,就尽量保持在小范围。” “老夫为相已有十余载,敢说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相信大家同殿为臣,也了解老夫的为人,如果老夫有私心,又岂能做到今天这个位置?” 博凌侯一挥手:“别扯那些没用的,什么两袖清风,说得好听罢了,你当我不知道你张氏的气派吗?” “要不要我当着诸位同僚的面,把你张氏的几郡几城一一道来啊?” 能做到宰相的,哪有普通百姓,全都是名门望族,张氏也是如此。 博凌侯直接指出张氏的士族根基,就是在暗指张甘同样有野心。 迟国公看到博凌侯这样纠缠不休,可能会扰乱朝堂,不得不出面劝解道:“博凌侯,请暂时息怒,听本公一言。” 迟国公一开口,朝堂中的群臣也安静下来,想听听迟国公怎么说。毕竟主政的是宰相张甘,还有一个辅政的迟国公嘛,也许迟国公的看法与张甘不同。 于是大家都安静听迟国公说些什么,就连博凌侯也闭上了嘴,斜眼看着张甘不住冷笑。 迟国公说道:“我来为大家解释一下宰相的良苦用心吧。” “陛下之死,并无阴谋,实属意外,这一点,太医院的太医都可以作证,他们都参与了抢救。” “在抢救的时候,太子、皇后和公主俱在宫中,不但太监、宫女可以证实,连太医们也都亲眼看见,这点毫无疑问。” 迟国公两句话说完,群臣都暗暗点头,至少迟国公把前因后果先说了一部分。 但是这些还不够,太子是怎么从皇宫里失踪的,这是一个大问题。 迟国公接着说道:“但是陛下死后,有人意图谋反,所以太子才召朗中令董骁进宫护驾。” “事情就是在这里发生的。我只能说朗中令董骁与反贼激战,各有伤亡,而反贼如今还未确定,太子却不见了踪影。” “也许是太子趁着兵荒马乱逃走了,避开了这些反贼的劫杀。也许是太子被那些反贼劫持,现在不知流落到哪里。” “张甘宰相之所以表示不能召告天下,原因正是因为如此,现如今我们还没有摸清朝中的反贼牵扯多少人,更不知道太子是否身陷险境。” “在此危局之中,诸位觉得是不是暂时不要公布太子失踪比较好一些?” “因为一旦公布,只怕引起国家动荡,到时后悔晚矣。” “不如你我群臣同心协力,暗中寻访太子的下落,一边处理政务,使国事不至于瘫痪,难道不对吗?” 博凌侯哼了一声说道:“那要暗中寻访到什么时候?一年还是十年,或者迟国公打算寻访一辈子?” “如果寻访不到的话,难道我们的朝堂就一直维持如此可笑的格局不成?” 博凌侯终于还是忍不住把心里话说了出来,他就是觉得张甘和迟国公两个各据一张桌案坐在丹墀之下,十分的刺眼。 张甘说道:“当然不可能一直这样暗访下去,老夫承诺,如果陛下葬月之后,仍然没有线索,便会召告天下。” 天子葬月七,魏武帝死于十月,葬月应为来年四月。 博凌侯想了想,说道:“那便等这几个月,看你们能搞出什么花样!” 说着他怒哼一声,转身走出了怀德殿,径自出宫。 随着博凌侯离开的,还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大臣,都是不满宰相张甘与迟国公竟然在私下答成了协议,竟然如此轻易就把持了朝政。 但是一位是爵位最高的国公,一位是官职最高的宰相。其他人就算反对也是没有用的,别说太子,连皇后都已经失踪了,魏国的朝堂已经出现了裂痕。 一次朝会完毕,迟国公离开皇宫,回到了自己的府邸,他并没有直接回到房中休息,而是走进西花园,登上了琴台。 琴台上空空如也,只有一座空空的台子,亭中秋风穿过,让迟国公打了个寒颤。 几个侍女看到迟国公登台,连忙取出白色的帷布,在琴台四周挂了起来,更有侍女捧出古琴,摆放在琴台之上。 接着,一个身空红衣的侍女坐在琴台旁,沉吟了一下,拨动了几根琴弦,发出叮咚的乐声。 其他侍女见此情景,纷纷退下了琴台,只留下红衣侍女和迟国公两个人。 迟国公伸手接在墙壁的一处凸起处,向旁边扭动,琴台上悄无声息的出现了一个洞口,迟国公顺着幽暗的楼梯走了下去。 当他完全进入到洞口之后,那个洞口又悄无声息的合上,于是琴台上只剩下了红衣侍女一个人坐在琴台旁抚琴弹曲。 迟国公顺着楼梯走了一会,已经深入到了地下,来到了一间不大的石屋前,屋中坐着一个书生,见到迟国公到来,放下手中的笔,站起来向迟国公行礼。 迟国公摆摆手示意他不用多礼,找了把椅子坐下。 那个书生捧起自己刚刚书写的一摞纸,递给迟国公,双手比划着嘴里发出咿哑的声音。 原来这个书生是个哑巴,不会说话。 但是迟国公似乎十分了解他,明白他的意思,说道:“你说这是整理出来最新的情报?” 哑书生点了点头。 第三百零六章 隆庆的复国计划 迟国公接过情报,认真的看了起来。 这是从魏国各地,包括天下十国中其他国家搜集而来的情报,迟国公有篡位登基的野心,因此早早就在谋局布子。 本来按照他的计划,可能还需要三五年的时间才会发动政变,可是没想到魏武帝的死让他不得不把行动提前。 目前来看,局势还算稳定,唯一有所欠缺的就是把张何派到相州、镇州去做州牧,时间还太短,没有时间发展。 在迟国公的规划之中,相、镇二州既是他的老巢大本营,也是将来争霸天下的根源,将会源源不断为他提供各种资金和物产的支持。 所以他给张何的要求是三五年时间,要追上南阳。 如果这两州的水平可以追平南阳,那么能提供给迟国公的无论是粮草还是装备,又或者是资金,都让他进退自如。 即使争霸天下的过程中不小心失败了,有这两州做后盾,假以时日仍然可以东山再起。 现在朝堂上的形势已经开始隐隐出现了分裂的苗头,身居高爵的博凌侯不服宰相张甘把持朝政,必然会拉起一批文臣武将搞对立。 轻松置身事外的迟国公正好可以趁着这个时机闷头发展,当大魏真的开始大乱的时候,迟国公只要登高一呼,无数人望风景从,就可以轻易推翻魏国。 迟国公放下情报,走出了秘室。 南阳郡。 秦朗端坐在椅上,隆庆斟了一杯茶,双手奉上:“秦师,请喝茶。” “唔。”秦朗接过茶喝了一口,温热的茶水带着新茶的香味在口中弥漫。 “秦师,我左思右想,也没想通应该从何处着手。”隆庆趁机提出了问题。 他说的是完整的复国计划,按照时间线,每一步应该做什么,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要列出一个完整的计划。 在见到秦朗之前,隆庆已经构思过一个完整的复国计划,比如去找他家的亲戚。 因为魏氏其实也是士族,所以有许多亲戚在各国做官,或者成为皇室成员,比如嫔妃或者公侯。 找到这些亲戚之后也不能保证一定帮他,还要拿出财宝,许以厚利,承诺夺回魏国基业之后报答什么好处。 如果好处给的不够,就算是亲戚也不会帮他的。 假如真的有一个亲戚恰好身居高位,掌握重兵,并且能够取得皇帝的同意,那么这支兵会借给隆庆,由隆庆带领,直杀魏国,夺回基业。 当然之前的无数代人都是这个套路,但是现在行不通了。 因为魏国有大炮了,魏武帝一口气制造了上千门的大炮,弹药有没有储备就不清楚了,但是单看大炮的数量就够惊人的了。 就算炮弹的数量有限,每门炮只能发射三颗炮弹,那么上千门炮就是三千发炮弹,可以把目标瞬间碾成平地。 面对这样的魏国军队,如果隆庆的身份已经无法发挥作用,只能靠战术硬拼,那么十次有十次是必输无疑的。 跟上千门大炮对冲,根本毫无希望。 隆庆是亲眼看到过大炮是如何发威,在瞬息间灭掉了齐国数万将士的士气,大炮一响,心胆俱寒。 所以隆庆自己计划的这条复国之路已经走不通了,这也是他在这里苦求秦朗的原因。 秦朗看在隆庆这么乖巧的份上,给他解释道:“其实复国并不复杂,但是如果按照太子殿下的要求,应该会很难。” “为什么难?这就像种花一样,为了防止士族这种恶草侵占养份,仅靠锄草拔草是不够的,要让士族很难再有发展的空间,就需要让普通百姓先成长起来。” 隆庆听秦朗开始讲解复国计划,连忙拿起笔,边听边记。 秦朗顺着自己的思路往下讲,其实隆庆的复国计划,很大程度上与秦朗的治国理念是重合的,既能帮助隆庆夺回基业,又能借助隆庆的力量改变这个世界,秦朗觉得完全可以努力一把。 以前有魏武帝在,整个魏国的大环境下很难有所改变,秦朗也只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可劲儿的折腾,但要说到影响天下,所起到的作用并不大,影响虽然有,但不是立即见效。 所以在武陵的时候,秦朗最喜欢的就是茶楼听曲,在南阳的时候,他也是尽量能躲就躲,实在迫不得已才会处理政务。 这一次在隆庆的强烈要求下,以极为坚决的决心,要求秦朗在复国的过程中彻底遏制士族崛起,这也正合了秦朗的意。 所以两人一拍即合,秦朗口述,隆庆记录。 “第一步就是要建立一个大本营,我们会从这个大本营出发,向周围不断的扩张,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影响更多的人打破士族的知识垄断。” “南阳虽然发展迅速,但是并不适合作为大本营来经营。” “这个位置既要远离政治经济中心,有足够的民众可以启迪教育,又不能太过于偏远,因为我们的大本营还需要发展经济。” “同时,要考虑到反贼不会任由我们来发展,相信他们现在正在到处寻找你,如果找到你的话,很有可能会直接杀掉你,这样他们才能名正言顺的逐鹿天下。” “所以这个大本营要有一定的防御能力,当然并不一定是指城墙,在大炮的轰击下,城墙并没有什么用,只会增加守城方的心理压力。” “当我们做到了上面的一切时,就有了一个可以慢慢发展的基础。” “有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要做,一个是经济方面,要进行贸易,无论什么样的地方,都不可能不做贸易。” “只有通过贸易,才能换来自己需要的东西,发展的速度才能更快。” “另一个方面是开采,包括矿产和林业、渔业以及能源。” “第三方面是教育,有了大学,生产的效率才能加倍。第四方面是医疗,解决了病痛,人们才能健康的工作。最后一个方面就是农业,粮食,是发展的最基本条件。” “以上这五方面,就是我们发展的基本策略。” 第三百零七章 最大的士族就是皇权 隆庆认真的记录并思考着,时不时还要提问。 在这份复国计划里,有许多是他以前没有考虑到的内容,也有一些是他还不够了解的。 比如医疗,被秦朗提高到了与农业、教育并列的高度,让他有些不解。 “秦师,医疗有必要投入那么大的精力吗?要知道无论哪个地方,其实已经有不少医生,这些医生虽然算不上名医,但是能够出诊,懂得望闻问切,已经能够解决很多问题了。” 隆庆的意思很明显,医疗已经有现成的了,不值得花费精力去研究和发展,不如把资源和精力投入到其他方面。 但是秦朗对他这个想法予以了坚决的驳斥。 “你这是非常幼稚的想法。” “医疗、教育和农业,分别代表着一个人的三个最重要方向。农业解决吃饭问题,这是根基,教育解决成长和学习的问题,同样是根基,而医疗,则解决了人的生死和病痛问题,更是根基中的根基。” “不要小看医疗,我们许多宗教都是从医疗上发展起来的,因为百姓的疾痛需要有人去解决,生死也需要有人去解决。解决这些问题,能够获得的信任和感激,可不是一顿饭或者一堂课能够代替的。” 隆庆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他还真的没有把医疗想得这么深远,但是想想秦朗所说的,的确是不无道理。 当性命被人所救时,那种感激是热烈而持久的。隆庆总算是有点明白为什么秦朗要把医疗同样做为重点发展策略了。 “那么有了这五项基本策略,就可以开始了吗?”隆庆迫不及待地问道。 秦朗摇了摇头:“还不能操之过急,这五项策略只是为了安民而已,接下来我们还要有跟其他城市相争的力量。” “如果我们的大本营毫不出色,又怎么能发挥自己的影响力呢?” 隆庆一拍大腿道:“不错,我们应该把大本营发展得像南阳一样繁荣,才能吸引其他地方的百姓来投。” 没想到秦朗再次摇了摇头:“可不能学南阳,如果学南阳的话,我们是不会成功的。” 这下隆庆惊呆了:“为什么?难道不是把城市打造得富丽堂皇,百姓过得无忧无虑,才能增加影响力吗?” 秦朗恨铁不成钢地说道:“没错,像你说的这样的确是可以增加影响力,但是吸引来的百姓能帮我们复国吗?” “你现在看看南阳的百姓,他们愿意跟着别人身后拼命吗?就算我这个郡守站出来呼吁,也不会有人愿意的。” “如果现在南阳打仗,有一大半人会跑掉。” 隆庆十分不解:“为什么?这是为什么?难道越有钱就越不想拼命了吗?” 秦朗再次否定了隆庆的想法:“用钱多钱少来衡量是不可靠的。有许多人家中资财无数,但是他偏偏就喜欢出去冒险,把生命孤注一掷,投入到那些高风险的事情中去。” “但是一个城市,或者一个国家,越是富裕的百姓,就越会趋于求稳,只有渡过了这个阶段,才会追求更高的目标。” “所以与此相比,我们要团结和号召的是一群愿意跟着太子殿下复国的人,这些人愿意付出生命去拼,一定有值得他坚持的东西。” “殿下你想,如果有十个人追随你复国,并且成功复国之后,你该如休奖赏他们?” 隆庆沉吟了一下,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因为所有开国君主几乎都面临着这个问题,不赏赐,会被人说不公平。赏赐了,这些人就会慢慢成长为新的特权阶层,最后引导着王朝走向灭亡。 隆庆也不例外,他同样知道,今天他之所以面临这种危险的处境,根本原因就是士族的势力太大,这些士族已经不满足于只做大臣了,他们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试一试做皇帝。 所以要复国,就避免不了要面对这个问题。 虽然隆庆心里隐隐约约有点答案,可还是不知道正确答案,于是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无法回答,想听秦朗怎么说。 秦朗说道:“那些追随你的人,他们最初可能是平民,也许是刑徒,但是当他们笑到最后,成功助你夺回基业,重登至高之位后,封赏就必不可少。” “如果你的封赏不够多,就会让这些人心存怨恨,会觉得付出生命换来的东西不值得,这样的人只要有了机会,就会造反。” 可以说秦朗这番话正好击中隆庆的心窝。 他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子辽和董骁,不正是这样的人吗?他们觉得自己追随着陛下东征西讨,有无数的功劳,所以不想在这个毫无油水的职位上终老。 “如果你的赏赐丰厚,不吝惜钱财,让这些人荣登高位,给他们分封土地,赏赐爵位,世袭罔替,这些人就成了新的士族。” 隆庆沉默了,还真是这样,朝中许多有爵位的,都是在开国时做出了极大贡献的人,因此魏武帝才会让他们永享富贵荣华。 可是也正是这些人成了新的士族,如清河崔氏,平原温氏等等。 “赏赐也不行,不赏赐也不行,到底该如何做呢?”隆庆有些迷惑了。 秦朗说道:“很简单,从建立大本营开始,我们就限制权力。” “不受控制的权力才是变坏的根源。在建立大本营的伊始,我们就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设立制度来锁住它,那么就算真的复国那天,追随你的人也不会成为新的麻烦。” “但是这并不容易,因为你自己本身,就是最大的权力拥有者,限制权力,无异于自缚枷锁。” 秦朗毫不掩饰的指出了最关键之处,这些话如果不是在计划复国的最开始就讲明的话,那么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分歧,甚至是误会。 隆庆抬头看着秦朗,秦朗也在直视着隆庆,看他是否有胆量,做那个敢于给自己套上的枷锁的君王。 时间似乎静止,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好半天,隆庆才“嗯”了一声:“所以最大的士族,就是皇权,对不对?” 第三百零八章 定下大本营 隆庆问出这句话,代表着他已经捕捉到了最为核心也最为关键之处。 没错,最大的士族就是皇族。 要消灭天下所有的士族,如果皇族不从自身开刀,就永远不会真正消灭士族。 可以说,天下所有的士族都是皇族投在世间的影子,不自戕,则永难诛灭心魔。 秦朗想了想答道:“其实皇族有两个存在形势。一种是虚君,成为高高在上的图腾。坏处是统而不治,掌握不了真正的权力,只享受福利。好处是特别长寿,这样的皇族甚至可以延续上千年甚至几千年。” “另外一种是像现在一样,好处是掌握天下的生杀大权,坏处是容易受到反叛。” 隆庆并没有立刻做出选择。 秦朗也知道,这不是一件能够立刻接受的事情。 说到底隆庆是为了复国,而复国则是夺回原本属于魏家的权力。 而隆庆为了要遏制士族的力量,请教秦朗如何去做,秦朗当然会给出君主立宪的药方,现在就看隆庆本人如何选择了。 隆庆想了很久,轻叹了一声问道:“能详细说说虚君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秦朗默然点头,隆庆选择了这个话题,显然心中已经有了倾向。 “所谓虚君,就是把原本属于君主的权利转移到另一个团体上去,君主仍然属于国家元首,只不过不干涉政治。 隆庆问道:“如果这样做,能杜绝士族吗?” 秦朗道:“完全杜绝是不可能的,只要人还有私心,就不可能不为自己谋划利益,虚君只不过是尽最大的努力,遏制士族的壮大。” 隆庆道:“我愿意试一试。” 秦朗很欣慰隆庆能有如此大的勇气,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很难割舍权力的诱惑,要让君主放弃政治,实际上就是砍掉了君主的手指。 “不过殿下请放心,这只是我们在制定复国计划中的一种构想,你还可以反悔。” 秦朗并不想逼着隆庆去实行任何跨越时代的改革,如果隆庆后悔了,那就还像现在一样好了,并不会影响什么。 他就不是一个为了所谓理想而狂热去追求和实现的那种人,他更懒散,更顺其自然。 如果隆庆愿意成立一个君主立宪的国家,那么秦朗当然乐意帮忙。 如果隆庆只是想要夺回皇位,那也没什么,对于秦朗来说并没有什么非要不可的得失。 “好吧,如果殿下愿意试一下的话,那么我们的复国计划就会这样安排。” “首先,我们要执行的五项基本策略殿下已经明白了,接着就是打造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大本营。” “这个大本营未必要像南阳一样富庶,但一定要充满活力。” “因为贤明的殿下提出了许多赋权与民的构想和制度,所以在我们治理的土地上,必然会产生一种新思想,形成一种新风尚,这块土地上的人民将会充满了活力。” “有了这样的一个氛围,我们才能让技术呈现爆炸式的增长,凭借先进的技术和制度影响周围的人,使他们情不自禁的向往,并且主动向我们学习。” “可以说,当殿下治理的范围逐渐扩大到两个州时,影响力就会遍布大魏全境了。” “这个时候,殿下的敌人全都会跳出来,试图扼杀这种新兴的政治模式。” “所以我们必须有能够保卫我们自己的力量。这一点请殿下放心,我们不害怕军队,几万大军和几十万大军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但是,我们不能多造杀伤,也许我可以仅仅用十天时间,就能屠灭几十万大军,可是那样的话,大魏的元气就会大伤。” “这几十万人都是大魏的子民,如果杀得大魏全境只剩下白骨累累,那么就算是殿下复了国,又有什么意义呢?” 隆庆点头赞同道:“正是如此,秦师说得非常对,我们尽量要避免杀伤,毕竟都是大魏子民。” 秦朗道:“那么,现在我们的计划就已经差不多可以定下来了,首先要寻找一个地理位置并不孤立,但又不富的地方,做为我们的根据地和大本营。” 隆庆摇了摇头说道:“大魏想要找富裕的地方不好找,要找穷地方那还不容易吗?” “河北东路,大名府,有魏州。魏州的旁边,是澶州、沧州和冀州。” “这几个地方全都不富裕,百姓们的生活很简朴。” “如果要建立大本营的话,我的想法在建立在魏州。不仅仅因为我魏氏就起源于魏州,更因为这里资源丰富。” 隆庆的笔记并没有白记,在考虑大本营选址的时候,就考虑到了资源和地理形势。 尽管有秦朗对防御力量做了保证,隆庆也没打算把大本营选在四面开阔之地,对于他来说,那样实在是太过于没有安全感了。 而且秦朗要求不能是政治经济中心,也就是不能太富,那样肯定不利于建设。 所以隆庆左思右想下,还是决定把大本营选址定在魏州。 秦朗只是一个郡守,还接触不到魏国全境的地图,所以不知魏州地理形势如何。 隆庆道:“魏州有山有水,还有温泉,所以矿产极为丰富,另外地势较高,有利于防守,魏州与澶、沧、冀州相邻,交通方便。” “而且魏州百姓户数众多,如果我们去了的话,有利于发展。” 秦朗问道:“那么现在的魏州牧是哪个?” 隆庆想了一下说道:“魏州牧李榷,在魏州已经生活了几十年,家族都定居在此,算是比较大的士族。” “我们去魏州,该以何种名义?是否与朝廷做出分割?” 隆庆担心的是,大本营虽然选好了,可魏州牧显然不可能让出魏州,不知秦朗面对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应对。 秦朗笑道:“这就是殿下复国计划的第一个困难了。首先就要拿下魏州的统治权,然后咱们才有可能把这里建设成我们理想中的大本营、根据地,对不对?” 隆庆点头,可是该怎么拿下魏州的统治权呢?难道直接出兵攻打?那样的话,恐怕直接就会在朝廷眼中暴露出来了。 第三百零九章 金屋藏娇 “哎呀,这个花瓶不要放在这里,放到书房去!”魏州牧李榷是一个身材矮胖,长着一张圆脸的老者。 他指挥着仆人把两只一人多高的彩瓷瓶从院子里搬到书房中去。 “你们都小心点,千万不要碰坏了!”李榷刚刚把注意力从花瓶上移走,又立刻落在了一株矮松上。 只有两尺多长的矮松在盆中显出虬然盘曲的造型,但是仅有矮松显然是不够的,松后有奇石为微型假山,山下有流水,水中除了五彩斑斓的彩玉之外,竟然还有小鱼在其中游动。 整个盆景已经是一副微缩的山水,的确是妙到毫巅,匠心独运之作。 但是矮松下的花盆已经有桌面大小了。需要七八个人一起搬动,李榷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生怕这些仆人一不小心就把这盆珍贵的盆景给弄坏了。 管家自然是看主人之所看,想主人之所想,听到李榷的嘱咐,连忙对搬运的仆人说道:“你们都小心点,否则就算扒了你们的皮都不够赔的,听到了没有?” 李榷冲管家满意的点点头,这才离开。 魏州下辖六县,贵乡,元城,魏县,馆陶,冠氏,朝城。 如今这六个县在李榷的治理下已经民不聊生。本来魏州就不是富裕之地,再加上李榷的心思全都不在此,一心逢迎迟国公,希望加入迟国公的势力中,能捞取一些政治资本。 但是迟国公虽然表现出来了接纳他的意思,可是却迟迟没有什么实际的动作,因此李榷有点着急了。 窝在魏州十几年不动弹,眼看人生还能有几个十几年?如果再不想点办法的话,等躯体老迈干不动了,家族也就无法再借力了。 现在李氏在魏州已经算是第一大士族了,平日里往来的也都是其他士族中人,或者官场中人。 李榷与这些人隐晦地透露了自己的想法之后,许多人提议让他准备一些礼物给迟国公送去。 可是送什么礼物可是让李榷大费了一番脑筋。 以迟国公之尊,普通的礼物自然是难以打动的,吃穿用度无论哪一方面都不是李榷这个魏州土豹子能比的。 所以在送什么礼物这方面,李榷真的犯了难。 如果是真金白银的话,未免过于庸俗,也太过直白了,得想办法隐晦一点。 但是其他东西,又有哪一样是迟国公不曾体验过的呢? 哎,别说还真被李榷想到了。 这个礼物就是人,因为人是没有完全一样的,只要迟国公还有七情六欲,自然逃不过美人关。 于是李榷在魏州大肆搜罗了一些美人,放在府中调教,又掏出一大笔银子,购买了许多宝物装点这一处宽阔的宅院。 不但如此,他还在宅院的秘室里,准备了一整套皇帝的冠冕和袍服,希望迟国公来的时候,他可以用这种方式来当面表述忠心。 所以这个宅院对他来说十分重要,目前已经装饰得七七八八了,只剩下厅堂和一个小花园没有装饰。 李榷把魏州几乎所有的兵力都调集在了这座宅院附近,用来保护这个秘密。 校尉是他的小舅子,肯定不会出任何差错,如果换了别人,李榷还真不放心。 离开宅院,李榷不放心的又找到小舅子交待了一遍,千万要守护好这里,别的他不怕,那些金银财宝顶多算是他捞得有点狠,算不得什么大事。 最重要的是密室里准备好的皇帝服冕,那才是真正犯忌讳的东西。 虽然现在魏武帝已死,朝中由宰相张甘和迟国公联合执政,太子更是不知道哪里去了。 但是这东西毕竟是短处,一旦被人揭穿了,就成了他李榷想要称帝的证据。 到时候迟国公会怎么看他?还会接纳他吗? 所以密室最为重要,一旦暴露的话,李榷的政治前途就算是到头了。 “胡茂,千万千万要守好这里,知道了吗?我还要回府中处理一些事情,你看住这里,所有的仆人一个也不许放出去。” 李榷为了保密,老早就把这里划为禁区,普通百姓根本不能接近,而府中的仆人随从甚至丫鬟也都不能外出。 这里位于魏县城外东北角,倚山傍水。李榷乘着轿子还要晃上半天,才能回到县城。 他迈着短短的小腿上了轿子,呼哧呼哧的喘着气:“起轿回府。” 轿夫在悠长的“起轿”声中稳稳抬起轿子,接着前面的仪仗打出了“肃静”、“回避”的牌子,一行几十人起程回府。 魏县县城不大,但城墙倒是又宽又厚,而且在李榷担任魏州牧期间,多次进行了加固。 城上的守兵远远看到李榷的仪仗回城,连忙驱赶正在进城的百姓。 “滚滚滚,都给我滚一边去,没看到州牧大人回来了吗?别在这边碍事!” 几个行动迟缓的百姓被士兵们连打带踢的驱赶到了城墙根上,有的甚至被踢下了护城河,看着百姓惊惶的在冰冷的河水中扑腾,守城的士兵们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不长眼的东西,下次滚远一点!” 那些没有被驱赶的百姓连忙躲得远远的,整个城门瞬间空无一人。 此时州牧的仪仗已经快到了城门了,士兵们急忙列好队,个个挺胸腆肚的站得笔直,装出一副忠心耿耿的样子。 坐在轿子里的李榷根本没看到这一切,他心里头想的全是如何把自己精心准备好的礼物,送给迟国公做为晋身之阶。 眼看着现在朝政大权就把持在宰相张甘和迟国公手中,张甘那个老顽固从不结党营私,所以李榷早就放弃了走张甘的路子。 现在他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了迟国公身上,只要能让迟国公高兴,这些金银财宝就不算白费心,何况还有他精心挑选出来的美女若干名。 只要再过三五天时间,最后一批宝物搜罗来之后,那座府邸就算是准备完成了,那时也就可以邀请迟国公来魏州一游。 李榷相信,自己的诚意一定能够打动迟国公。 第三百一十章 亲请迟国公 魏县县城,这里不比南阳,四季的变化更加明显一些。 到了冬天,如果没有一件厚实的棉衣御寒,是真的会冻死人的。 已经接近十一月,许多百姓的草房因为夏天的雨水冲泡,许多地方已经裂开,甚至倾斜垮塌。到了冬天,房子的裂缝就透进呼呼的北风,整间屋子都冷如冰窖。 最关键的是屋里的米缸早就已经空了,魏州的粮食并不算丰产,再加上朝廷的田税,一年到头百姓家里根本剩不下什么东西。 没有吃的,再加上房屋极需修缮,百姓们已经苦不堪言。 但就是这样,李榷仍然加大了摊派。 他在城东北角准备的那座府邸,所有的钱最终都是要靠摊派来筹集的,李榷自己根本不会掏一分钱。 回到府衙,李榷就召来了治中和别驾。 “你们马上去拟一份公文,今年冬天无论如何也要把路修上。” 治中和别驾听了面面相觑。 一个是因为李榷居然想着要修路,这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另外一个就是冬季修路那不是人干的活,天寒地冻,修路的人甚至要付出几倍的力气才能进展一点点。 “怎么?我说的话你们都没有听懂吗?”李榷看到治中和别驾两个人不说话,有点生气。 “现在马上就去办!” 看着治中和别驾两个唯唯喏喏的退了出去,李榷就气不打一处来。 本来治中和别驾都是他的心腹,对他唯命是从,把魏州经营得如一个铁桶,水泼不进。 可不幸的是,那两个家伙因为染了花柳,最终药石无效,死了。 现在的治中和别驾都是新派遣来的,往往做什么事情都要问上两三遍,恨不得拿出纸笔签字画押才放心,这让李榷很是反感。 因为他以往做事,向来是不留把柄的。 有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就算惹出了篓子,李榷也可以全都推到下边人身上,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可是现在这两个家伙,一个治中一个别驾,什么事情都领会不透,李榷往往是隐晦的点了一句,也不知道这两人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愣是要李榷把什么事情都说清楚。 如果不是因为修建府邸的事情,李榷早就奏请朝廷把这两个人赶走了。 可是正因为这件事,反而让李榷有了一个新的想法,就是万一真惹出事情来,就推到这两个人的身上,让他们背锅。 如果迟国公接受了自己的好意,飞黄腾达,那么就算这两个人走运,留在这个魏州替他擦屁股。 反之,升迁无望的话,李榷就会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到这两个人身上,然后直接把两人下狱,做点手脚,来个死无对证。 李榷喝了一口茶顺顺气,又琢磨起那条路来。 这条路是魏州西连赵州的一条主要通道,当然也是从京城来的唯一道路。 想让迟国公提拔自己,至少要做出点“成绩”,甭管是真是假,面子上要好看,至于是不是真的对百姓有利,还不是自己一张嘴说了算嘛。 李榷眯起两只小眼睛,显得圆嘟嘟的胖脸更圆了。 要修路,可是要花一大笔银子,现在修路不同以往,以往还要复杂的工序,什么炒土夯基,什么开山炸石。 现在很简单,只要找一支专门修路的工程队,可以保证在半个月内把路修好,而且保证又平又直。 当然缺点也是有的,那就是一个字“贵”,两个字“太贵”。 如果摊派给魏州百姓,不但怨声载道,那些不识抬举的泥腿子还修不好,不是凹凸不平就是歪歪扭扭。 为了面子上有光,也为了证明自己的“施政”水平很强,李榷当算雇修路的工程队来修,充其量就是花点银子,反正银子又不是李榷的,他花起来一点都不心疼。 到时候这条路修好了,李榷还可以吹吹自己管理工程的水平与工部的官员相比也大差不差。 这条路总长二十多里,按照工程队的价钱,大约是要六七万两银子。 李榷让治中和别驾去办的,就是筹钱。 而他自己则在考虑给迟国公写信,无论如何也要请他老人家拨冗前来,实地感受一下自己的诚意。 摊开一张雪白的勾边描金棉连纸,取过一块狐油紫松含烟墨,在一方晶莹剔透的水晶砚上缓缓磨开。 提笔蘸墨,写下了提称:迟国公席间函丈…… 他提笔悬腕,不知该如何写这封信。 如果说出于私谊,显然他与迟国公还没有熟悉到那种程度。如果出于公事,他又不归迟国公管,而且开口就请迟国公到他这里来,显得很不礼貌。 如果是真心邀约,他应该亲自到京城去拜访迟国公,并且当面邀请。 想到这里,李榷连忙把桌上的纸团成一团,丢进纸篓里。 “险些误了大事……”李榷以手加额,庆幸自己没把信写好寄出去。 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他绝对应该去京城把迟国公请回来才对,这样既能显出诚意,又能拉近关系,还可以反复相劝,务必把迟国公拉过来。 要去京城请迟国公,往来的时日就不能算短,就算迟国公答应下来立即动身,至少也得两月有余。 李榷心里有了数,就又叫人把治中和别驾叫来。 “我要去京城一次,向迟国公和宰相张甘亲自汇报魏州民情,至于修路的事情……” 李榷沉吟着。 他本来不想把这件事情交给这两个实心眼的家伙去办,如果自己亲手操作,六七万两银子的工程,至少也能截留下来两三万,如果摊派那边再狠刮一点,能凑到手四五万两银子。 这可是个发财的好机会,可是他也知道,如果留在魏州等修好了路,再去请迟国公的话,这耽误出来的一两个月不知道朝堂上又会发生什么变化。 一想到这里,李榷就觉得坐不住了,必须尽快去京城才是正理。 至于银子,将来飞黄腾达之后,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抓住眼前的机会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修路的事情……就交给你们两人去办吧!” 第三百一十一章 第一课未来三千年 治中和别驾再一次感到了震惊,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一旦涉及到工程和银子,那就像狗嘴里叼着的骨头,就算你不伸手,只看一眼,州牧大人都要呜呜两声,今天怎么会这么出奇,居然把这种工程完全交给自己呢。 看着他们两人满脸疑惑不解的样子,李榷也觉得可惜,不过随即就把这种念头驱逐出了脑海。 “去替我准备行路的事宜,我要立即启程前往京城。” “是,大人!” 治中和别驾又放下手头的工作,去帮他准备衣食住行等相关的一切东西,因为魏州离京城太远,就算紧赶也要小一个月的时间。 如果按照李榷往日的行程速度,大概过年的时候就快到了。 所以要准备的东西还有很多。 而另一边,秦朗和隆庆太子也带着一群护卫上路了。 他们的目标正是魏州。 这是隆庆和秦朗共同定下的复国计划最为关键的第一步,就是建立一个大本营。 在隆庆的反复考虑之下,他觉得魏州是一个可以大展拳脚的地方。 一是魏州矿产丰富,原本魏国的矿产就多数靠魏州附近几个州供应,二是魏州很穷,百姓们有一种苦盼出头的愿望。 只要能顺利入主魏州,那么隆庆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凭借着秦朗的帮助,飞速发展起来。 在他的计划之中,魏州就像是一滴滴入水中的墨汁,很快就会扩散出去,最终把一盆水全都变成黑色。 原本隆庆以为秦朗会把南阳培养出来的小吏和读书人带上,至少也要带点商人,但是秦朗什么都没有带,就带了些护卫,这还是考虑到太子的身份,现在还在受到追杀才带的。 有了几十个人护卫,秦朗和隆庆就乔装成商人的样子,扮作一个商队,向魏州逶迤而行。 “秦师,为何不带小吏?如果咱们接手了魏州,难道还要现用现学不成?” 隆庆颠了颠肩上的背包,让自己背着的背包向前靠,以使自己更舒服一点。 秦朗答道:“殿下,对于魏州来说,我们本来就是外来者,首先要做的就是融入进去,如果我们带着所有的小吏和商人,甚至还有读书人和医者,一切都准备好,大部队带到魏州,一定会引起魏州人的反感。” “而且我们的目的是建设魏州,使这个地方成为我们的大本营,那么越多的魏州人受益,我们的支持者才会越多。” 隆庆赞道:“秦师讲得的确明白,你这么一说,我就懂了,可是你若不说,我想了一个上午也没想明白。” 秦朗微微一笑。 他和隆庆带着护卫向魏州去,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里,正好他可以给隆庆讲讲课。 因为到了魏州之后,与南阳不同,隆庆才是主政者,要在魏州建立一个根据地和大本营,至少要明确以何人为首。 在发展魏州的时候,要让民众们知道去支持谁。 而这个核心的位置,就应该是隆庆的,他将在这里创造一个类似于南阳那样的奇迹。 “太子殿下,到了魏州,在我们发展的前期,你的名字还不能直接暴露出来,应该有一个化名。” 隆庆望着远方,眼神中透露出一股向往和坚毅:“就叫魏庆。” 他本就姓魏,隆庆是魏武帝给他起的名字,现在为了隐藏身份,舍去了中间的隆字,保留了庆字。而姓则没有改,仍然是魏。 这也有利于将来他恢复身份,一旦要表明自己就是太子的时候,隆庆和魏庆之间的反差并不是太大,让人一看就理解之间隐藏的联系。 “那么,我叫称呼你魏公子,既是姓魏的公子,也是魏国的公子,一语双关。” 隆庆狠狠一击掌,兴奋地说道:“好!就叫魏公子。” 秦朗说道:“魏公子,这一路上我们可不是游山玩水来的,从今天开始,你就要进入角色了,等到了魏州之后,许多事情需要你做出决断的时候,你要知道应该把握什么样的原则。” “而这个原则,我从今天开始讲起,等到了魏州,魏公子应该就记得差不多了。” 隆庆停下脚步,整理衣裳后郑重地向秦朗一拜说道:“谢秦师教诲。” 秦朗点了点头,并没有避开,而是坦然地受了隆庆这一个大礼:“那么第一讲的题目就是未来三千年。” 隆庆本以为秦朗会讲什么艰涩难懂的理论,或者深邃的哲理,又或者是夫子的微言大义。 但是没想到,秦朗的第一课居然是讲故事,而且,是未来三千年的故事。 隆庆也听说过许多虚无飘缈的传说,什么天上的神仙下凡应劫,什么星宿辅佐帝王定江山。 大多这些神神怪怪的故事里,都有一个经典的桥段,那就是这些天上的神仙、星宿都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 往往他们会在王朝定鼎之日,写出一首令人震惊的长诗,或者以唱词的形式留下某种预言,之后飘然而去,不见踪影。 隆庆虽然也曾经以为,世上真的有神仙,但是随着年纪渐长,魏武帝又要求他不许盲目信奉,才渐渐把那些传说当做编出来的故事。 可是当秦朗说第一课居然是讲未来,而且一讲就是三千年时,隆庆的好奇心就再也绷不住了。 “秦师,你是不是神仙下凡?” 秦朗知道这很关键,于是对隆庆说道:“臣只是一个普通人,跟殿下一样,并不是什么神仙,被刀砍了一样会死。” “我所讲的未来三千年,且不说这些事情从哪里来,只是讲出来做为一种课题让公子去思考。” “公子可以把这些故事当做假的,也可以当做真的,并不影响我们要讲的道理。” 隆庆点头说道:“秦师,我听明白了,先不去纠结这些是真是假,说这些故事只是为了让我思考,对吗?” 秦朗露出欣慰的笑容。 “话说若干年后,也许是一百年,也许是二百年,天下终将合一,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我们姑且叫做……秦。” xs7.com 第三百一十二章 借古喻今 虽然隆庆知道这只是个故事,可是还是忍不住要问:“为什么最后一统天下的是‘秦’?” 秦朗耐心的解释道:“这只是一个故事,你只要把它当成故事听就好了,至于为什么是秦,也许是因为魏国后继无人,也许是因为在争霸的过程中输掉了,原因很多。” 隆庆点了点头,听秦朗继续讲下去。 “秦统一天下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统一度量衡,书同文,车同轨。” 秦朗抛出了第一个问题:“秦国的皇帝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当时考虑的是什么?” 当然,他并没指望隆庆立刻就能给出答案,而是接着讲了下去,比如秦与匈奴的战争,比如长城在边境的作用,还有秦立国以律法,却又保留了六国的贵族。 秦朗完全是按照自己所熟知的历史在讲解,但是涉及到人名的时候,就随便找了个张三李四代替,以免真的有人对号入座。 他时而讲一阵,时而歇一阵,留给隆庆消化和思考的时间。 当他从秦始皇讲到秦二世而亡,大泽乡的狐狸开始口吐人言时,问隆庆道:“你觉得秦国的下场是什么?” 说实话,通过秦朗对秦国开国皇帝的描述和他自己的思考,隆庆已经完全被秦国一世皇帝所折服了,与他的广阔胸襟相比,隆庆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个不成熟的小孩。 当他口中反复念诵着那句“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这句话的时候,真的有一种被折服的冲动,觉得秦国的始皇帝,实在是太了不起,真人杰也! 这样一位雄才大略的皇帝所开创的盛世,就算有一两个宵小之徒,又能掀起多大的浪花呢?只会被秦国所向无敌的军队迅速屠灭。 可是秦朗已经在发问,这属于老师考校学生,所以他必须回答。 隆庆想了想说道:“大泽乡造反的那几个家伙装神弄鬼,应该并不会对秦国造成什么威胁吧?但是也许他们的造反打乱了皇帝的布置,使西边的匈奴有了趁虚而入的机会。” 秦朗点了点头,不得不承认隆庆还是有两下子的,匈奴的确是趁虚而入了,不过不是这个时候,这时的匈奴还在秦国士兵遮天蔽日的箭雨下哀号颤抖,根本没有那个胆量。 秦朗给出了答案:“秦国就此分崩离析,秦到第二世皇帝为止,亡了。” 隆庆瞪大了眼睛:“怎么会?” 他本以为这样一位开国皇帝,所创制的天下必将千秋万世时,秦二世而亡的悲惨结局让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更别说理解和窥破其中的微妙了。 于是秦朗仔细的解析了六国贵族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还有秦国以法制国,百姓没有得到休养生息,再加上六国反叛,才造成了秦国的短命。 隆庆听了连连叹惜,为秦始皇的雄才大略而惋惜,这样一个帝国居然都没有传承三世就消亡了,天意实在是无常啊。 秦朗接着又开始讲起了秦的继承者,汉。 隆庆一听,居然又是一个熟悉的国名,汉国也是天下十国之一,没想到在秦师的故事里,继承了秦的国统。 汉的故事不长也不短,讲到西汉亡的时候,秦朗就问了隆庆一个问题:“如果你是汉的开国皇帝,在设计国家制度的时候,是否会借鉴秦灭亡的原因呢?” 隆庆连忙点头说道:“的确如此,我如果是开国之君,那么肯定会考虑到秦国为何会亡。” “在我看来,秦国就是对六国余孽太手软了,如果……如果像汉一样,把自家兄弟都分封出去做国王,就能镇压住那些心怀异意的人。” 可是隆庆说着说着又顿住,因为七国之乱就是汉国皇帝对付六国余孽留下来的手段。 只不过经历了三四任皇帝之后,天下已经太平,六国余孽要么被斩杀殆尽,要么被镇压得不敢露头,这才使得七国酿出了祸端。 而驱逐了匈奴的汉国,武力强盛无人可敌,已经无敌于天下了。 万万没想到,居然被一个姓王的家伙篡了位。 隆庆哀叹一声,他刚刚从秦国二世而亡的失败中恢复过来,没想到强盛如此的汉国又被大臣篡了位。 想到大臣篡位,他就联想到了自身。 只不过魏国没有西汉那么强盛,魏武帝的武力的确是很厉害,可是子嗣太少,结果差点被人连锅端了。 而且就算是子嗣众多又能怎么样呢?在秦师讲的故事里,姓王的篡位时皇族里姓刘的就多了去了,却没有人反对这个姓王的,反而都给他唱赞歌。 隆庆急切的想知道西汉的结局怎么样,那个谋朝篡位的大臣真的夺取了汉室的基业吗? 于是这一路上,隆庆沉浸在了秦朗的故事里。 一场他原本以为必定会枯燥无趣的课,居然如此生动精彩,甚至让他觉得欲罢不能。 每天心里想的都是各个王朝的兴替,他也在这些王朝的生灭里汲取教训。 秦朗给他讲这一课的目的其实也就在于此,把历史浓缩成一个长篇故事,用历史长河的浪花冲刷出人类社会演化的形态。 从秦始皇的郡县制,到每一个朝代的治理方式,侧重点各不相同。 在讲到这些故事的同时,秦朗也点明了不但这些王朝在兴衰更替,域外的胡人也在成立大大小小的国家,同样也在努力向上。 这是民族之林正在茁壮成长的故事。 除了中原大地,秦朗偶尔也讲一些西亚那边发生的事情,当然因为对外国历史的陌生,秦朗只能把一千零一夜拿来凑数。 说起西亚的阿里发,欧罗巴的希腊和罗马、美洲的玛雅和印第安、非洲的炙热大地和部落。 这些不同人种建立的国度都在努力向上奋进,只不过轨迹各有不同。 当他们的视线尽头,已经出现了魏县城池的轮廓时,秦朗的故事也讲到了女真族建立的清国。 第三百一十三章 入魏州 隆庆对于这个老大帝国被外族蹂躏的历史感到痛心疾首,却也无可奈何。 当秦朗问他从中吸取到什么样的经验时,他只说了四个字:“奴役僵化。” 当一个国家对他的人民采取了奴役和僵化的手段后,这个民族曾经所有的骄傲都成为了尘烟随风而去了,只留下一副残朽的躯壳。 这片中原大地上创造了灿若繁星的王朝,尽管也有像清国这样的女真族建立的王朝,也是中原大地哺育出来的人种。 他们无一例外的继承了前朝留下来的使命,称自己承袭前朝,受命于天。 是代替那个冥冥中不可见的道,来行使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子。 也正是因为这种一脉相承的更替,才造就了这片土地上连续数千年不断的灿烂文明。 “殿下,咱们到魏州了。”秦朗说道。 隆庆这一个月以来,已经完全沉浸在了秦朗所描述的那片土地上,仿佛眼见着王朝更替,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秦朗口中的中原大地王朝更替已然到了尾声,而属于隆庆的时代才刚刚开始。 魏州,这个计划开始的地方就在眼前。 城上的守城士兵看到远远来到的这支队伍,迅速地对他们进行了价值估量。 “李四,你看看这些人到底是有钱还是没钱?” 李四叼着干草棍,解开了一点衣襟,让腊月的风吹散一点酒力。 自从魏州牧李榷离开之后,这些守城的士兵算是开了荤。 治中和别驾畏惧于州牧的威严,除了每对着那几十里路苦干之外,其余的事情根本不敢多管,而州牧的小舅子胡茂校尉就驻扎在城外的东北角,根本都不回到城里来。 于是这些守城的士兵就个个得到了解放,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每天从集市上抢些东西回来,四五个值门的士兵就凑到一起,喝酒行令,只留一个人站在城墙上放哨。 所以当发现秦朗这一行人的时候,李四他们刚刚喝完酒,酒气还没散。 李四做守城的士兵已经有十几年了,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无论什么样的人,从他眼皮子底下一过,就知道有没有油水可捞。 李四瞧着一行人瞧了很久,摇了摇头道:“妈的,真是见了鬼了,今天愣是没瞧明白。” 难得有让李四都甘拜下风的人,居然瞧不出有钱没钱,这让守城的几个士兵大感兴趣。 他们一起叫嚷道:“走走,去城门盘查一番。” 当秦朗、隆庆带着护卫走到了城门前时,遇到的就是以李四为首的几个兵痞。 李四歪着头打量众人问道:“干什么的?从哪来要到哪去?” 隆庆不宜出面,仍然是秦朗站了出来。 “我们是濮阳来的,投奔亲友。” “哦?”李四听到说投奔亲友,就收敛了一点。 “投奔的亲友叫什么名字?” 秦朗想了想说道:“姓李。” 李氏在魏州是唯一的大族,李榷的家族根基就扎在魏州,所以秦朗说投奔的亲友姓李,就是拉虎皮做大旗,吓吓几个守城的士兵。 果然李四一听说姓李,立刻一个激灵。 如果是普通百姓挈男带女,背着包袱来投奔亲友,就算是姓李,那也是他李四的李。 而眼前这两人人高马大,一看就非富即贵的样子,身后的护卫更是个个不凡,沉默中透露着杀气,这可不是普通地主老财能养得起的。 这伙人投奔亲友,那个李说不定就是李榷的李。 所以李四很干脆的挥手放行。 眼看着几十人入了城,旁边的守城士兵才问李四道:“李四,怎么回事就放行了呢?” 李四“呸”了一声:“你们聋不聋?没听说他们是来投奔亲友的?” 一个士兵点头道:“听说了啊,投奔亲友怎么了?你就放进去了,连正常过门的钱都不要了?” 魏州城池,进出是要交税的,商队视货物情况交税,也是交得最多的,普通百姓也要交人头税,一人两个大钱。 而秦朗这伙几十个人,就算交人头税那也够他们几个再喝一顿的了。 哪知道李四声色俱厉的喝道:“你还想要过门钱?他要找的人姓李,你当是找我李四来的?人家说不定是……” 说着李四伸手往上指了指。 几个士兵这才会意:“哦,你是说,他们是来找老爷的?可那万一要不是呢?” 李四板着脸说道:“你们看没看到那些人,个个凶神恶煞的样子,可不是一般的看家护院,一看就是出身行伍。” “我问你们,你们见过谁的护卫全是出身行伍的?” 那个士兵想了想说道:“咱们老爷的护卫差不多就是那样,不过跟刚才那些人比起来,好像还差点。” 李四点头说道:“没错啊,所以这帮人什么来头还没想明白吗?” “咱们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让他们过去算了,咱们还回去吃酒去。” 几个士兵一听说吃酒,又来了精神,都勾肩搭背的回到屋中去了。 秦朗和隆庆进了城之后,举目四望,只见魏州真是一片凄凉,比他们想象之中似乎还要不堪。 临街的一家商铺,连牌匾上都落满了灰尘,门窗破旧,街边的行人在寒风中蹒跚前行,个个面带愁容。 秦朗对隆庆说道:“接下来,我们就要找一个驻扎的地方了,这里将是我们的起点。” 隆庆顺着秦朗的手指望去,只见街边不远处有一个牙行。 牙行并不是牙科诊所,而是中介交易之地。 秦朗来到牙行,第一件事情自然是要买下一个宅院,能让大家安顿下来。 牙行的牙人听了秦朗的要求之后,很快就翻出了一个厚厚的帐簿,上面甚至还布满了灰尘。 牙人用手拍打了两下账簿,又扇了扇空中飞腾的灰,说道:“客人请看,这里全是魏县出售的房屋,什么格局都有,而且保证价格合适。” 秦朗一边翻看,一边询问价格,果然价格是真的合适。 一座普通的两进院子在其他郡县要卖十几两银子,在魏县这里只需要几两银子。 甚至更便宜的一些破旧房子只需要几百大钱。 第三百一十四章 朝廷的规则 这个时候的房屋交易可是永久性的,买下了房子,连带着地皮那全都是房主的。 秦朗想都不敢想几百大钱就能买下一块地皮,这可是永久之物,有了这块地皮,以后想翻建或改建,只要你有钱,怎么做都行。 只可惜的是,这些特别便宜的小房子大多都是零星几处,连不成片,也就没有了投资的必要。 隆庆也在一旁看账簿思考,他心中的目标是一处广大而又简朴的宅院,即不失殷实又显得亲切。 秦朗让牙人前头带路,去几个钟意的宅院去实地看看。 走了几家之后,秦朗和隆庆都不太满意,不是宅院太小,就是太过于破旧。 直到城南一个靠近郊区的位置,有一户宅院,很是宽敞,而且房屋打理得干净整洁,让两个人都很满意。 于是跟牙人商定了就买下这幢宅院。 这座宅院属于三进的宅子,住个几十人不成问题。为了尽早安顿下来,秦朗和隆庆就随牙人去了衙门办理手续。 衙门里管理这些手续的文吏是个中年黑脸,正躺在椅子上小憩。 牙人看见了不敢出声,只能站在一旁耐心等待。 秦朗可不管什么文吏不文吏,他来之前已经跟隆庆交待了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在这里千万不能被那些所谓的规矩约束住。 因为来魏县可以说是虎口夺食,是早晚要和这些文吏和官员发生冲突的,所以不需要有什么顾虑。 秦朗走过去推了推黑脸文吏:“喂兄弟,醒醒,办完事再睡。” 那个中年文吏本来就没睡,只不过在那里装睡拿桥,就是一种卡人的手段,被秦朗如此粗暴推醒,自然一肚子怨气。 “呔!你是什么人?敢跑到衙门重地撒野?” 一旁领路来的牙人脸都吓白了,他根本没想到带来的这两个人如此不懂规矩,这要是惹怒了庞文吏,要买宅院这件事恐怕就困难重重。 秦朗一笑道:“衙门都成重地了?你要不说是衙门,我差点以为是大业京城呢。” 庞文吏怒喝一声道:“大胆狂徒,还敢放肆!” 秦朗眼角都不带瞟他一下的,做了好几年的县令,对县里这一套业务简直熟得不能再熟了。 这个姓庞的家伙显然只是一个跑腿的文吏。 在一个县城里,朝廷正式册封的就是一个主官,三到五个附官。 主官自然是县令,正七品,所谓七品芝麻官是也。 三到五个附官一般都有县丞,从八品,相当于副县长。主簿,从九品,相当于秘书长。县尉,从九品,相当于相当于武装部长兼公安局长。有的县再加一个教谕,相当于教育局长。 这是朝廷给的官,都有品级,享受朝廷俸禄。除了官之外,就是吏,为首的是司吏和典吏,这两个以下的,全都不入流。 这个姓庞的在这里狐假虎威,问些有的没的,秦朗根本就不理会他。 “叫你们县令出来说话!” 庞文吏一听来者的口气如此大,气得浑身发抖。 “大胆!竟敢让我们县太爷来见你,好大的架子!” 秦朗伸手到怀里,掏出一条黑色的腰带系在了腰间,还顺便挂了一小粒黄澄澄,方糖大小的铜印。 庞文吏一愣,他在县里当吏员,对印绶当然再了解不过了。 “印绶”是用以区别官员等级的重要标志。 印,就是行使权力用的印章,因为要紧,所以随身携带,规格不大,只有一块方糖大小。 而绶,就是腰带。 当然是特制的腰带,一眼就能看出与普通腰带的不同,除了编织的花纹以外,还有长长的穗。 官员的品级不同,印章和腰带的颜色也不同。 “首脑级”之三公、将军为“金印紫绶”,“省部级”的九卿、太守为“银印青绶”,“正县级”的县令为“铜印黑绶”…… 秦朗身为南阳郡守,相当于地级市市长,手里管着好几个县长。 而且他搞的那套市政厅处理整个南阳郡的事务,县长就没有再任命,这次出来,就把印和绶全都带着了。 这些其实都是南阳的印绶,当然,也就是魏国的正式官员标志。 庞吏员还要怒骂,结果一看到秦朗腰间带绶垂印,而且是铜印黑绶,说明跟魏县县令是一个级别的。 所以他骂了一半的话就像是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脸涨得通红,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秦朗太了解这些底层的官吏了。 他们已经被驯化得完全不敢反抗这一套规则,一见到秦朗佩上了代表官员等级的信物,刚才的恼怒立刻就化为了和煦的春风。 “哎呀,在下不知是老爷驾到,请老爷恕罪!” “请问老爷贵姓名,小人好去通报我家老爷。” 秦朗摆摆手:“先不忙,把这份房契连带地契办了。” 说着伸手冲牙人一指。 刚才还欲哭无泪的牙人眼看着秦朗一句话没说,就让趾高气昂的庞文吏差点跪下,真不知道是用了什么法子,他一个牙人,还不懂得印绶所代表的含义。 但是有一点他已经看明白了,就是庞文吏现在是一点脾气都没有了。 所以牙人赶忙拿出那套宅院的房契和地契,让庞文吏查找登记。 隆庆在一旁静静看着,始终没有出声。 在秦朗开始去推那个文吏的时候,他也有些担心惹恼了对方,该如何收场。没想到秦朗只是简单的亮出了朝廷的“规则”,于是就畅通无阻。 庞文吏手脚麻利的办好了一切手续,然后脸上带着谄媚的笑把契书双手奉还给秦朗:“这位老爷,您的契书已经办好了。” 虽然他还不知道面前这个年轻的县令是哪里来的,但是能在魏县买房子,说明是要常住的,至少也是家里人在这常住。 以他庞文吏的巴结之能,平日找个机会走动几次,帮点小忙,给这位老爷留下点好印象,说不定哪天就有好事轮到自己头上。 契书上留有了姓名,不过不是秦朗的,而是隆庆的化名,魏庆。 第三百一十五章 遇到难题的路 买下了宅院,隆庆就算是在魏州扎下了根,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魏州都将成为他工作的重心。 护卫们很快就把宅院收拾得干干净净,又去县城的集市上买了些生活必需品,略微收拾一下就算是安顿了下来。 隆庆站在院子里望着远处已经被冰雪覆盖了的田野,感慨着这段时间以来,如同丧家之犬,现在总算是有了一份自己的力量。 虽然还很微弱,不过应该很快就能发展起来。 “秦师,接下来我们要如何发展自己的力量,如何才能接管这座城呢?” 秦朗道:“这也很简单,就是先控制经济,再控制舆论和人心,最后控制粮食,当这三部分都完全做到的话,魏州就已经变成咱们的地盘了。” “那要如何开始做呢?”隆庆还是稍微有些摸不到头脑。 秦朗道:“控制经济的话,当然是从民生入手,我们来的时候已经注意到了。” 隆庆大惑不解:“是吗?我怎么没看见?” 秦朗笑道:“就在衙门的外墙上贴着呢。” 原来他们在办理宅院过户的时候,秦朗就注意到了魏县衙门外的墙。 许多郡县的做法是把朝廷的邸报,或者一些公告,缉凶的信息等都贴到衙门的外墙上,以便于向百姓宣读。 所以秦朗很快就注意到了那面墙上张贴出来的信息,其中有一张很值得注意,那就是招募能够修路的施工队伍。 原来魏州的治中和别驾两个人,受州牧李榷的指派,负责修这条路的事宜,在李榷的想法中,只要掏银子是一件很快的事情。 所以他把这件事情指派给了治中和别驾,并且命令他们尽快完成,这条路是为了给迟国公看的面子工程,彰显他在魏州的政绩。 所以这条路不容有失,如果不是因为他急于去京城亲请迟国公,这件事情也轮不到治中和别驾这两个人去办,李榷自己一个人就搞定了。 为了尽快混进迟国公的圈子,表明自己的忠心,李榷决定亲自去京城把迟国公请回来,于是这条路修建的事情就指派给了治中和别驾。 然后这两人就在衙门口张贴了招募工程队的信息,并且开始筹款。 哪知道这两件事直到现在,一件也没办好,而时间已经过了一个月了,如果再不修好路,恐怕李榷就跟着迟国公一起回来了。 到了那个时候,看到还是一片烂路的李榷,恐怕就不只是大发雷霆那么简单,杀了两个人的心都有了吧。 毕竟这条路可是李榷重点要吹嘘的功绩啊,如果没有了这条路,还让李榷怎么吹? 所以治中和别驾两个人现在正在衙门中相对而坐,大眼瞪小眼,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兄弟,只怕这一次咱们两人的官算是当到头了,州牧大人回来之后,恐怕第一个要把咱们两个抓起来吧?” 治中姓黄,名字叫做黄瑞,别驾姓朱,名叫朱业。这两个人都是朝廷指派来这里做官的,却没想到碰到这样一个上官,也算是他们两个倒霉。 黄瑞一脸愁容:“就不能再想想办法了吗?” 朱业闭上眼睛,仰头长叹一声:“但凡还有一点点办法,咱们兄弟两个也不于于枯坐在这里吧?” 原来这两个人想得很简单,要修路的话,筹钱就是了,但是魏州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大家也都清楚。 想要筹出六七万两银子来修路,属实不太容易。如果家中有士族支持,那倒是还好一些,士族无论如何也能凑出这些钱。 可是黄瑞和朱业都是平民举人任职作官,家里哪有钱支持? 而在魏州,有钱的士族只有一家,姓李,就是州牧李榷家。难道修路要找州牧大人自家掏钱吗?想想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么剩下最后的一条路就是搜刮百姓了,没办法只能向百姓摊派。 可是魏州百姓已经像是一团被榨干了的甘蔗,哪还能掏出钱来?如果再逼下去的话,恐怕就要逼到百姓造反了。 如果只是钱的问题,那倒是也有解决的办法,实在不行,先欠着,或者去相邻的州府借一点。 更重要的问题是,原本讲好了的施工队突然来不了了。这可难坏了朱黄两人。 如果按老法子施工的话,就算现在开征民夫,一直到路修好,没有半年的光景下不来。 可是不按老法子施工的话,新式修路法没人会做。现在是银子拿不出来,人也找不到。 眼看着期限一天天临近。再有一个月的时间,州牧李榷就会回来,那时两人就算不丢脑袋,也要扒掉一层皮啊。 所以他们两个又在衙门外的墙上贴了新的告示,提高了工程造价,这条二十余里的路,现在已经涨到了八万两银子。 可就算这样,也没有人去揭榜。一个是真不会,也没有那个组织能力。另外也知道魏州府衙的钱不好拿,说是八万两,最后能不能拿到手,那要看州牧大人的心情。 所以尽管告示张贴得满墙都是,可就是没有人接。 黄治中和朱别驾对坐而叹,已经枯坐一上午了,还是什么办法都没有。 “兄弟,实在不行的话,咱们俩个只好……”朱业咬牙切齿的做了一个手势,右手握拳,伸出食指和中指,交替移动。 黄瑞哭笑不得:“咱们能跑到哪里去?你看州牧大人能不能追上你,到时候搞不好还要罪加一等。” “而且,你忘了咱们两个是官员了吗?朝廷的官员,在户部里是有记录的,你以为李大人查不到咱们两家的信息?” 黄治中的两句话,就把朱业的想法毫不留情的抹杀。 朱业垂头丧气地道:“看来咱们兄弟俩也只能硬扛了。” 正在这时,门外的小吏站在门口禀报:“两们大人,外边有人来访,说是打听修路的事情。” 一听到“修路”两个字,黄治中和朱别驾像火烧屁股一样窜了起来,一叠连声地催促:“快请,快快有请!” 第三百一十六章 修路世家 下午的阳光从打开的门扇照进来,刺得黄治中和朱别驾有些看不清来者的模样。 不过从爽朗的声音中倒是可以感受到来访者似乎年纪很轻,而且声音中透着轻松,把治中和别驾也感染得心胸开阔起来。 待小吏关上了门,他们才看清来客的样子。 来客一共两人,左边一人略高,皮肤黝黑,似乎常年在太阳一晒得。但神情却不似农人,不卑不亢,如果仔细观察,还能从他的眼底感受到一丝隐藏着的傲气。 右边一人略矮,一眼望去就给人和煦可亲的感觉,仿佛多年未见的亲友,使人不知不觉就相信他的话。 黄朱两人对望了一眼,黄瑞先开口问道:“不知二位如何称呼?” 来的这两人正是秦朗和隆庆,为的就是控制魏州的第一步棋而来。 朱业看到右边那个略矮,给人和煦可亲感觉的人说道:“在下姓秦,名异人。” “我身边这位是我家公子,姓魏。” “秦异人?”黄朱显然都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不过这不影响谈事情。 “哎呀,原来是魏公子。真是失敬失敬!” 朱业也跟着抬手作揖说道:“久仰二位大名,不知二位来此是……” 秦朗说道:“是这样,我看到衙门外的墙上贴着招募修路的公告,而我家在修路架桥,开山冲石这些工程上面,算得上世家了。” 黄瑞和朱业一听,喜得心花怒放。 真是有一种绝处逢生的感慨,本以为这次路修不成,只有被下狱这一条路可走了,没想到竟然就遇到了贵人。 听这两人的介绍,是修路架桥、开山冲石的世家,想必是积年做这勾当,积累了无数经验,所以才敢称世家。 那么这二十多里的路,总算是有了着落了。 黄瑞知道现在还不能高兴得太早,因为修路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新式修法,一种是旧式修法。 如果这魏家是旧式修法的话,那就算再厉害,也不能用,毕竟最多还有一个月,州牧大人就要回来了,到时候交不了差,别说工钱了,能保住小命就算不错。 所以黄瑞咳了一声问道:“不知魏公子懂不懂新式修路法?” 隆庆被他问得有点迷糊:“什么新式修路法?” 黄朱二人一听这个回答,心里顿时凉了半截。 连“新式修路法”这个名字都没有听过,那就不可能会做。结果还是空欢喜一场。 黄瑞虽然知道解释也没什么用,但抱着以防万一的心态,还是大概解释了一下。 “所谓新式修路法,就是有别于过去的旧法。” “以前我们修路时,要夯基炒土,还要拌以米汤和鱼胶,要开山炸石,雕琢出适合的石块,最后才是逐渐培实路面。” “这一过程,往往要持续半年之久,极费工时。” “而新式修路法,则要简便许多,据说是从南边传来的法子,具体我们也不太懂,反正路修得又快又好,而且平整顺直。” “最重要的是,速度极快,一条二十多里的路,只要一个月就能修好。” 隆庆“哦”了一声道:“原来你说的是南阳法。” 黄朱二人本来已经失去了信心,以为这两人也不懂新式修路法,这才解释了一番。 没想到这两个人还真懂,不但懂,应该还是行家,否则怎么一开口就是“南阳法”这类的术语。 “哎呀,二位快快请坐,来人啊,赶快上茶!”黄瑞赶忙招呼秦朗和隆庆落座。 隆庆和秦朗分别落座后,隆庆就对黄、朱二人说道:“我身边这位,是我家请来的西席,一应工程事宜,就没有他不懂的,二位可以跟他谈谈具体情况。” 古代以西东分宾主,家塾教师和做官僚们私人秘书的“幕客”,都称为“西宾”,又称“西席”。主人称为“东家”或者“东翁”。 朱黄二人一听这位“秦异人”居然是魏家请来的西席,那想必是技术贯通之人,所以就把魏州要修的那条路仔细道来。 “这条路,位于魏州西北,是通往京城的唯一道路,也是通往赵州的主要道路。” 其实不用朱业介绍,秦朗已经通过贴在墙上的告示对这条路和周边的情况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现在到这里来,主要还是为了看看能不能借着修路的契机,攫取到最大的利益。 秦朗点点头,同时心里也在回忆隆庆描述魏州各处矿产的位置和产量,心里琢磨着大概要怎么开价。 朱业接着说道:“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这条路要尽快修完,所以如果二位采用的是旧式修路法,那时间上就必然不能够,所以刚才我们二人才询问是不是懂得新式修路法。” 秦朗越听心里就越是高兴,不怕他不着急,越是着急,就说明这个项目的重要性越高。 在衙门的外墙上,他看到过一些张贴出来的旧的告示,已经被雨打风吹变得破旧发黄,同样是这条路,二十余里长,给出的造价才五万两银子。 而最新贴出来的告示,造价已经涨到了八万两,是什么原因让这条路的造价短短一个月内竟然涨了三万两呢? 秦朗觉得这里面大有内情可挖,如果掌握了这些关键信息,那么对于下一步稳定大本营来说,就会顺利很多。 “没关系,我们精通各式修路法,不但懂是老式修路法,就连最新的修路法,都是从我们魏家流传出去的。” 秦朗为了稳稳钩住黄朱两人,先是给出了一颗定心丸,强调了自家在工程上的实力,然后再慢慢打探这条路为何忽然抬价的原因。 朱业一听大喜,说道:“是这样的,现在这条路,我们实在是因为某些原因,十分紧急,但是又有很难找到合适的施工队伍,这才向上抬价,希望重赏之下,要以找到合适的施工队。” 秦朗“嗯”了一声:“工程的时限要多长时间?” 朱业伸出一根手指:“只有一个月的时间,绝对不能超出哪怕一天!” 第三百一十七章 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 秦朗说道:“时间上你放心,不成问题。如果我们接下这笔生意的话,自然会保证完成的时间,别说超出一天,哪怕超出一个时辰,我都可以做主,不要这份工钱。” 黄朱二人一听秦朗的保证,都笑逐颜开。 对于他们来说,这一份保证就是最大的喜讯,等于直接把他们拔出了苦海。不然的话,这个任务完不成,州牧大人回来后,必然要严惩。 可是接下来秦朗的话却又让黄、朱二人陷入了苦恼之中。 “不过你们的这个价格,定得并不合理,八万两银子,这个工程做不下来。” 朱业一听就急了:“怎么可能?这个工程一个月前已经找到了一个队伍可以修,要价才五万两银子,是我们大人体恤,又因为时间加急,才涨了一万两,共计六万两银子。” “可是这位秦兄弟,你这开口就是八万两不够,是不是有点狮子大开口啊?” 虽然朱业很不忿秦朗这种漫天要价的行为,可为了留下这支唯一有能力施工的队伍,言辞上尽量不过激。 秦朗笑道:“这位大人,你不要激动,听我说完,你就知道我们绝对没有坐地起价的意思。” “你们所谓的新式修路法,其实也就是南阳法,如果在夏季施工的话,五万两绝对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天气再冷一些,到了秋季,也勉强能用。” “但是到了冬季的话,还按照夏季施工的价钱计算,那就不够用了。” “这里边施工明显增加了许多难度,比如土地已然冻硬,要凿下去的话,十分费力。” “与夏季相比,你们也知道冬季的土地变得坚硬吧?这可不是我在这里找借口。” 尽管心里还有些不情愿,但是也不得不承认秦朗说的有道理,冬季施工的确要困难许多。 “另外工程款向来是先付一半,等路完成之后,验收通过,再付另外一半。” 说完秦朗就看着黄、朱二人,猜他们未必能拿得出钱来。 果然,黄朱二人面露难色,支支吾吾地说道:“这个嘛,工程款是一定会结的,但是先付嘛……” 听到他们开始打官腔,秦朗就知道这些人根本拿不出钱来,这可能也是告示贴了一个月,都没有人来干这份活的原因吧。 无论如何,只要他们拿不出钱,秦朗就可以尽情的敲榨了。 “如果不能先付的话,那么就抱歉了,我们魏家是不能接下这个工程的。” 秦朗态度坚决的一锤定音。 黄、朱二人本以为,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能够修路的,没想到居然连八万两银子都不行,还要先付一半工钱。 “两位大人,请恕在下无礼,说句难听的话,官府的信誉,似乎并不是太好,如果我们把路修出来,再想要钱的时候,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 黄朱二人也知道秦朗说的是事实,但是他们现在的确府库空虚,别说四万两银子,就连四千两银子都拿不出来。 黄瑞咳了一声,掩饰了一下自己的尴尬:“但是先付工钱,的确是没有成例。” “你们不信任官府,这情有可原,但是请相信我们大人,一定会按时付给你们工钱的,这么大一个州府,又怎么会拖欠你们的工钱呢?” 秦朗也不跟他兜圈子,直接开出了价码:“不付工钱也不是不行,我们以往在其他州府,也有过没钱但还想修路的经历。” “按照我们的惯例,解决的方式就是路归我们修,修成之后,我们设卡收费,直到钱收够为止。” 黄、朱二人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不愧是工程世家啊,这个法子好,这样我们可以不用掏一分钱,然后还能白得一条路。 秦朗的一番话犹如黑暗中的灯光,照亮了黄瑞、朱业如同处于迷雾中的心思。 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等于魏州从始至终不用掏一文钱,至于修路的钱,就让他们设卡去收好了。 黄瑞看了朱业一眼,两人交换了一下眼神,顿时看到了对方眼中的狂喜,原本最难的修路银子问题,没想到这么轻松就解决了。 “不过,二位大人先别高兴得太早。”秦朗又说道。 “仅仅是这样还不够,我们之所以要求先付一半的工钱,实在是需要用这些钱去购买筑路所需的材料。” “如果本地没有材料的话,我们还需要从外地购进,这一去一返,不但耗费时日,而且材料也不知道合不合格,再发生退货,那浪费的时间就更多了。” “因此,我们需要本地有我们筑路用的材料。先行支付一半年工程款,正是用于购买材料和雇佣人工。” 说来说去,还是要钱,可是黄、朱二人实在是掏不出钱。 秦朗摇了摇头,叹息道:“既然大人们连材料钱也拿不出来的话,那我们还是不能接下这个工程啊。” 说着他转头对隆庆说道:“公子,这几位大人虽然很有诚意,但是没有材料款的话,我们魏家也垫不起呀。” 隆庆点点头,心里明白秦朗这是要自己跟着他唱双簧。 于是转头对黄、朱二人说道:“不错,我们魏家虽然世代经营这些工程,但是也仅仅是小本生意,家里并不富裕,要承接二十余里长的路,所需的材料款我们一时之间也拿不出啊。” 说着站起身,对黄瑞、朱业二人拱拱手说道:“实在是抱歉,多有打扰了。” 秦朗也跟着起身告辞。 这下黄瑞和朱业两人可真的急了。 先不说他们走了还去哪里能找到施工的队伍了,就说人家提出的这个可以先修路,工程款从后续的设卡收费中解决个思路,就解决了老大的难题。 如果把他们放走了,还有哪一家施工队愿意这么做呢? 而且眼看着期限就要临近,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这匆忙的到哪里再去找一个施工队呢? 所以黄瑞和朱业二人打定了主意,这魏家的两人,说什么也不能放走,这个工程,他们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 第三百一十八章 成功入套 “哎,别走别走,万事都好商量嘛!”黄瑞拉住秦朗的袖子,看那表情,就差没苦苦哀求了。 秦朗故意说道:“如果不能先付材料款的话,请恕在下接不了这项工程。” 朱业在一旁急得直擦额头上的汗:“别走别走,一切好说,一切好说……” 秦朗看到火候拿捏得差不多了,故意松了点口风。 “但是没有材料的话,我们也很难办啊。” 朱业猛地一拍脑门:“我想起来了!” “什么?”屋里的三个人同时望向朱业。 朱业瞄了黄瑞一眼,对秦朗和隆庆说道:“你们筑路都需要什么材料?” 秦朗心中暗喜,兜了大半天的圈子,终于上套了。 他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仍然皱着眉头,沉吟道:“筑路必需的材料有很多种,煤、石头、水、木柴……” 朱业连忙阻止秦朗说下去:“等等……煤是什么东西?” 秦朗“哦”了一声:“就是烟石,烧起来会冒很多烟的那种石头。” 朱业问道:“是不是黑乎乎的,烧起来会有一种呛人的味道?” 秦朗连连点头:“没错,就是这东西。” 朱业想了一下,魏州境内矿产较多,不但有铜矿、铁矿,甚至还有银矿。 当他听说秦朗想要的并不是这些朝廷严格控制的矿,而是“烟石”和木柴之类的,心里已经同意了大半。 他悄悄拉了拉黄瑞的袖子。 黄瑞侧过头去,两个人嘀嘀咕咕了几句,这才对秦朗说道:“材料款的确是不能先付,不过我们魏州就有现成的材料,你们不妨就地取材啊。” “是吗?”秦朗十分开心。 “如果我们可以就地取材的话,那倒是方便了许多。否则从外地购进材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让我看看……”秦朗扳着手指数道:“二十余里路至少需要千吨烟石,嗯,如果不够的话,可能还需要再添。” 黄瑞和朱业也搞不懂他说的“吨”是什么意思,反正都是不值钱的东西,就干脆送给他们用好了。 “魏公子、秦先生,这样吧,我们也搞不懂你们需要的材料有多少,什么时候用,不过魏州的确矿产很多,只要不是朝廷严格控制的金矿、银矿、铜矿和铁矿,其他石矿,你们就随意用吧。” 秦朗等的就是这句话,但是为了不让两人起疑,还要再推辞一下。 “这不好吧,我们这样直接开采,会不会有官差来告我们一个私采滥伐之罪?” 黄瑞和朱业眼看曙光就在眼前,怎么可能放弃?现在别说要开矿,就算再大的困难,也得让这魏家人把路先修好了再说。 于是两人交换了一下意见,最后由黄瑞以治中的身份直接签署了一份公文,并且盖上了州府的大印。 “有了这份公文,只要在修路期间,你们就可以开采砍伐,绝对不会有人阻拦,事后更不会有什么麻烦。” 秦朗接过这份现场写就的公文看了一下,内容十分直白,没有什么猫腻在里面,清楚的写明了条件和范围。 除了魏国朝廷控制的金银铜等贵重金属以外,凡是石头,就随便用,树木也是随便伐,但是要求补植,这也算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手段。 公文中还特别指定了使用方为魏家人,条件就是凡是在魏州境内开采砍伐,只能应用于修路这个工程上。 秦朗点了点头,把这份公文收好,一颗心落到了肚子里。 现在大本营的立足点已经有了,控制经济的第一步已经迈出去了,接下来就要看临场发挥了。 什么事都没可能全都按自己的想法来,临时出现变故是正常的,有了这个开局,比起秦朗预想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见到秦朗终于收下了这封公文,黄、朱二人也是一颗心放下来,这个烫手的山芋终于可以递出去了。 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如果魏家人真像他们说的那样,是一个工程世家的话,那么这一个月的时间,应该还是来得及。 “秦先生、魏公子,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可以随时联系我和朱别驾。”黄瑞说道。 朱业也在一旁补充:“我们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 秦朗笑着点点头:“请二位放心,既然我们接下了这个工程,就一定会认真对待,按照二位的要求,保证在时限之内完成。” 回到宅院,那些护卫已经把宅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甚至还雇了丫鬟仆人,门口挂起了一块黑色的牌匾,上面刻着两个烫金大字:魏府。 隆庆虽然在府衙里没说什么话,但是内心还是很兴奋的。 “秦师,没想到我们居然真的成功了!” 在来之前,秦朗已经跟隆庆基本上交待了去府衙后,要争取的东西都有哪些。 本来隆庆以为会是一场艰苦的讨价还价,没想到如此轻松就拿到了最想要的东西。 一是路上设卡,这是秦朗反复强调过的,最少也要达到这个目的。 因为只有在路上设卡收费,他们才能迅速掌握魏州的信息流动,同时也握住了经济的命脉。 因为在魏州,经济的本质就是商业流动,而商业流动靠的就是道路。 而意外之喜是,这一次还拿下了矿山开采权,有了这个公文,简直就可以扯虎皮作大旗。 秦朗笑道:“今天算是一个开门红,他要修二十余里,咱们就给他修上二百余里,把魏州牢牢困住。” 隆庆知道秦朗的想法是不停的修路,然后用收来的钱再去修路,直到把魏州周围的道路完全垄断。 这算是一个中远期的战略规划,秦朗在来的路上已经跟他交待得很清楚。 不过隆庆觉得未必会这么顺利:“这两个人我看了,分别是魏州的治中和别驾,不是州牧。李榷不在,他们两个做主,但是李榷回来会不会变卦?” 隆庆是认得州牧李榷的,因为到了州牧这一级,就会经常出入朝堂,与太子见过面实在是很正常的。 第三百一十九章 新式筑路法 秦朗想了一下,摇头说道:“能让治中和别驾如此着急的事情,想必就是李榷安排下来的。” “而且他们两个反复强调期限是一个月,说明一个月之后,李榷可能会回来。” 秦朗叮嘱隆庆道:“李榷一定认得你,所以尽量不要和他照面,有什么事情我来应付。” 隆庆点点头:“放心,这个我自然省得。” 新雇来的丫鬟和仆人们站在院子里先是拜见了家主魏公子,然后就是秦先生。 这些人手脚都很勤快,整座魏府立刻充满了活力。 第二天,治中黄瑞早早就醒了,整个一晚上都没有睡好,生怕昨天来的两个人是骗子,等手下的衙役回报说,那些人刚刚买下了宅院,还挂上了魏府的牌匾,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早上醒来后无论如何睡不着,就去把朱业叫上,一起去路上巡查。 只见准备要修的那条路上还真的开始准备动工了,在靠近魏州县城的这一端,已经竖起了一块空白的木牌,上面写着“施工重地,禁止进入”八个大字。 在木牌的旁边,还站着一个看起来有些傻楞楞的家伙。 黄瑞走近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在这里?” 那个傻楞楞的家伙看了黄瑞一眼,紧闭关双唇一个劲摇头,伸手指了指旁边的木牌。 那意思很明显,自己看牌子去。 其实这个家伙是昨天晚上临时被雇来的,雇他的人给了他一吊钱,告诉他什么都不用做,就站在木牌子旁边拦住来往的行人就行了。 这家伙本来头脑就有点不清楚,做事情更是认准了一根筋,平时根本没有什么生活来源,连种地都不会。 所以生活过得紧巴巴,手里根本没什么钱,出去干活也找不到雇主。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差事,还得了一吊钱的赏赐,所以尽心尽力,横下一条心,谁都不放过去。 朱业拍了拍黄瑞的肩膀:“黄兄,这人怕是头脑有些……” 朱业看出守路的这个人似乎是有点智障,说白了就是一个傻子,问他什么都是白问,根本说不明白。 黄瑞也看出来了,可越是如此,他就越是不放心。 “朱兄,你说这魏家人会不会是骗子啊,找了这么一个人站在这里挡住路不让人进去,咱们也看不到他们有没有真的修路啊。” 黄瑞表明了他的担忧,还是怕完不成任务。 朱业想了想说道:“他用一根木杆守在这里,车马是没办法走了,但是步行的话,可以从小路绕过去。” 道路的两旁都是茂密的林地,林中的确有一些小路可以穿过。 “再说了,他们昨天才刚刚接下这个工程,今天一早就开始动工,那了太快了吧,无论是雇人还是采石伐木,都需要时间。”朱业劝道。 黄瑞苦笑道:“我也知道我是心急了。” 朱业道:“我觉得他们昨天接下工程,然后就把路封上,还派了个人看守,已经算是动作很快了。” “走吧,咱们就算是再急,也不差这一天两天了。过几天再来看,想必他们就就该动工了。” 黄瑞只好叹息着作罢,跟朱业一同回转府衙。 而这个时候,秦朗已经带着护卫,还有雇来的第一批工人,去了附近的矿山开采。 冬季施工,如果用镐硬刨的话,这二十余里总得刨个十天半月,才能把上面这层冻硬了的软泥清出去,然后还要把新采的石头摆入夯实。 基本上一个月满打满算,勉强够用。 如果换了一批人,就算用了南阳的新式筑路法,也是要做足一个月,才能把路铺好。 旧式筑路法的话,那就更慢了,总得四五个月,甚至更长。 但是黄、朱二人时限咬得很紧,再说秦朗也不打算花费太长时间,这条路越快开通,下一条路的工程就越容易开始。 在开凿冻土路基这部分工程,秦朗用了爆破法,先是铁钎打眼,然后埋药,最后一根引信,就能把这二十余里路完全掀起来,整个施工期计划五天。 也正因为使用了爆破法,秦朗才不想让人看到,虽然算不上什么高科技,但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第三天的时候,黄瑞忍不住了,再次拉着朱业来到了路边,说什么都要去施工现场看一看。 朱业也想看看他们做到哪一步了,于是带上了几个小吏,命衙役开路,一行人浩浩荡荡出了城,直奔路口而来。 守在路口的,仍然是那个脑筋有些不清楚的家伙,他裹着一条厚厚的被子,坐在一旁的木杆上,眼都不眨地守在这里。 这三天,这个路口已经有许多车马被他挡了,都从其他路绕行而走,而这个家伙也算是进入了“工作状态”,有点从生手变熟练工的感觉。 看到衙役们来了,他仍然不说话,从被子里抽出手,指了指旁边的牌子,意思是不能通行。 黄瑞掀开轿帘,对轿子旁边的小吏说道:“去把魏家人叫来,今天本官一定要进现场去看看。” 小吏应了一声,就从旁边的林地小路中绕过去,找魏家的人了。 黄瑞在轿子里坐不住,干脆从轿子里走出来,看着木杆那一边小吏带着一个人匆匆赶来。 “治中大人,这位便是魏家委派在这里的工头。”小吏交待了一句。 黄瑞定睛看去,只见既不是魏家公子,也不是那位秦异人,便说道:“本官乃魏州治中,今日要查看尔等的工程进度,让这守路人把木杆拉开。” 来的那个工头已经得到了秦朗的叮嘱,回禀道:“小人铁成,见过治中大人。不过我家秦先生事先已经有了交待,今日开挖路基,非我魏家人,不得进入路中。” “大人请看,那些在路上忙碌的,都是我魏家工人,今天开挖极为危险,万万不能进入。” 黄瑞皱眉道:“挖路有什么危险?难道还怕看不成?” 工头铁成为难地答道:“大人莫怪,的确是十分危险,秦先生特意交待说,如果限定时辰内路上有人,就有生命危险!” 第三百二十章 人越多速度越快 “一派胡言!”黄瑞本来就有些担心受骗,现在听到工头越说越离谱,就更觉得不安。 开挖路基而已,又怎么会有生命危险,会不会是魏家人掩人耳目的做法呢? 现在黄瑞不担心别的,就担心不能按时完成,反倒是朱业看得开一些,劝慰道:“假如他们是骗子,又能骗得了什么呢?府衙一文钱都没有掏,难道他们就骗点石头和木材吗?” “黄兄,你实在是多虑了,既然人家已经在施工了,咱们就不要掺合,说不定人家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新式筑路的秘密。” 朱业虽然也不相信工头说的话,什么有生命危险之类的,但是他认为魏家人这么做只是正常的工艺保密,算不上什么大事,只要真的在修路,那就足够了。 这些人正围在这里争吵不休,恰好秦朗带着新雇来的工人经过,就停下脚步跟两位官员打招呼。 “没想到两位大人如此悠闲,在这里看施工吗?” 黄瑞一看是秦朗,连忙说道:“秦先生,我们站在这里进不去,只能看到路上竖起的木墙遮挡,里面到底是怎么施工的,我们想要看一看。” 秦朗皱眉说道:“现在是开凿的关键时间,不方便让两位大人进去观看,而且路面开凿十分危险,如果两位大人想看的话,明天中午过来吧。” 黄瑞虽然心有不甘,但是既然秦朗已经许诺明天中午可以进场查看,也就不再坚持,随朱业回转府衙。 施工现场中,许多雇来的工人正抡起大锤,把铁钎钉入到冻土之中。 此时已经是腊月,冻土深达数尺,所以凿孔也是一件费时费力的工作。 秦朗经过计算,把孔径之间的距离设定为六尺,这样当火药装入到孔径中后,填土压实,再点燃引信,就能把整个路面掀开。 有了官府的支持,像硫磺和硝石等矿都可以很容易找到并开采,再加上木炭混和,所以火药很快就准备完毕了。 隆庆看着用布包卷成一个卷的条状炸药,问秦朗道:“就这个东西可以掀开三尺厚的冻土?” “公子看看不就知道了?”秦朗指挥着工人把这些炸药塞入到凿好的深孔中,并在上面填土压实。 每五十个深孔连接一根引信,一直连接到路边,二十余里的路全部连接完毕后,天色已经黑了下来。 护卫们举着火把站在路边,等待点火的命令。 秦朗直接一挥手道:“点火!” 无数条引信冒着火花嗞嗞作响,隆庆提心吊胆的看着引信没入到孔径中,接着无数声闷响同时响起,他感觉自己的脚底都在震动。 大量的烟尘冒出来,呛得大家连连后退。 县城中,黄瑞正在书房中读书,忽然听到闷雷一般的响声,惊得站起。 “是什么声音,打雷吗?” 门外侍立的小厮细声细气的回禀:“回老爷,似乎不是打雷,声音好像是从城外传过来,像是山崩了的声音。” 因为魏州多山,所以常有滑坡等山崩灾害发生,当地人对此倒也见怪不怪,只不过冬季发生山崩的现象较为少见罢了。 黄瑞望着县城西北的方向出神,口中喃喃自语:“原来是山崩……” 第二天,黄瑞再次拉上了朱业,一行人前往城外的筑路现场。 这时拦路的木杆已经撤掉了,一眼望不到头的牛车马车从城门口一直延伸到筑路的现场。 秦朗已经在城门口处等着黄瑞和朱业了。 “二位大人早啊,现在路基已经挖好,正在清运土方,如果二位大人愿意巡查一下,现在就请吧。” “不过现场凹凸不平,轿子是乘不了了,只能步行。” 黄瑞急于查看筑路的进度,就跟秦朗沿路而行,朱业见状无奈的跟在后面。 这一次秦朗打开了木墙围挡,所以直接可以看到清运土方的施工现场,许多牛车马车排成一排,众多工人正在把炸碎了的土块装到车上运走。 黄瑞无比惊讶:“这么快路面就全部凿完了?” 秦朗点了点头:“当然。” 朱业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二十多里的路全都凿出来了?” 秦朗再次点了点头,他弯腰检测了一下炸开的深度,四尺有余,已经完全足够了。 “二位大人,接下来就要摆石了,预计全部摆好之后,大根需要十几天,这样算下来,二十天左右这条路就算是完成了。” 看到这条路从开工到现在仅仅几天时间,居然路面就全部凿开,黄瑞也多了一分信心,笑道:“果然不愧是工程世家,魏家人筑路果然是又快又好,希望秦先生能够信守承诺吧。” 秦朗说道:“这个请二位大人放心,时间足够了,不过现在稍微有点麻烦。” 黄瑞心中一凛,问道:“什么麻烦?” 秦朗为难地说道:“摆石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所有开采出来的石块都需要先筛出大小,然后按照粒径的不同由大到小分层摆入,这样的话,此路的基础才能坚实。” “这样的话,就需要非常多的人,我们倒是可以拿出雇人的钱,可是现在雇不到人啊。” 黄瑞顿时放下心来:“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魏州穷归穷,人口可不少,什么都缺,唯独不缺人。 一听说秦朗的麻烦事就是招不到人,于是一口应承下来:“秦先生尽管放心,你需要多少人,本官立刻征发徭役。” 秦朗想了想,说道:“这个人数呢,当然是越多越好,人越多,自然干得也就越快,如果有十万的人,那么两天应该就可以完工。” 朱业皱眉道:“十万人?那岂不是要把所有魏州人全都征发徭役才行?” 黄瑞也生怕夜长梦多,如果能尽快完工,当然还是尽快完工的好,万一李榷提前回来,他和朱业两个也算是有了一个交待。 他沉吟了一会说道:“这样吧,本官尽量征召,十万人肯定是不行的,全魏州也就这么多人,但是三两万应该没什么问题。” 第三百二十一章 飞速完工 秦朗心算了一下,二十余里路,如果有两万人的话,大概每个人负责两米长的路段,那么有两天时间大概就能把石头摆完。 如果这样的话,就有足够的时间开筑第二条,甚至第三条路。 黄瑞跟朱业商量了一下,既然能够加快速度,那么还是尽快干完才好。 于是一场浩大的,遍及魏州六县的征召徭役开始了,除了李榷的家族和一些官员家族之外,几乎尽在征召之列。 不过由于时间短,再加上并不是农忙季节,所以百姓的抵触情绪并不高。 秦朗派出一部分人进山采石,采下来的石头就直接运到路上,然后无数民夫就会像蚂蚁一样,一点点把这些石头搬运到清理好的基坑中,按照大小分类摆好。 这边秦朗在忙着指挥修路,隆庆也没闲着,他负责给这些征召来的民夫发放工钱。 每个民夫工作一天,可以得到二十文钱的酬劳,另外还有一袋炒米。 其实这些花费并不多,但是民夫们却都很高兴,没口子的称赞魏公子仁义。 有了薪酬,还能带回一布袋炒米,民夫们的工作热情高涨起来,很快就把路石整齐的摆放到了基坑中,随着一层层石块的摆入,越接近地面的高度,石块的体积就越小,相对来说劳动强度就小了很多,就连许多女人也能做。 这些民夫在征得了隆庆的同意之后,拖家带口的来路上摆石块,隆庆也同样按照劳工每天二十文的报酬发放给这些妇女和半大孩子。 当然小布袋的炒米也同样是每人一份。 当工程进行到第三天的时候,尽管有些民夫故意磨洋工,想要拖延一下,以便获得更多的工钱和炒米,但是架不住人多。 这种工作又不是划分出路段来的,你不干,还有许多人干,所以仅仅用了三天时间,这条路基层的石块已经摆得十分平整。 这条路从开工到这一步一共也才用了六七天时间,下一步就是夯实。 如果是旧式修路法,夯实只能作用在土基上,因为夯实的工具就是大锤,如果是石基的话,一锤下去,石块就会被敲碎。 而秦朗的办法是制作了几台沉重的石磙,用粗壮的木头做为轴心,然后七八匹马拉动一个石磙,在石基上反复走动碾压。 另一边,石灰土拌合生土继续洒铺在摆好的石基上,每洒铺一层,就碾压三遍。到最后路面无比平整光滑。 而且因为天气寒冷,土石结合后再加上冰冻,路面更为坚实。 到最后完工的时候,一共也只用了半个月。 黄瑞和朱业听说已经完工,还有些不信,等秦朗派人请他们去现场查看,出了城门就被一条宽阔而笔直的道路惊呆了。 路面平整,道路两旁还留了边坡,边沟中清理得一根杂草都没有,边沟外侧是植树台,由于是冬天,无法移植。植树台之外,又清理出了七尺长的地带。 所以整条路看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美。 黄瑞惊喜的看着朱业:“没想到,真没想到!” “不愧是筑路世家啊,这才十几天的时间,居然就完成了?” 朱业也是欣喜,这条路一修完,算是去了他一块心病,连忙对黄瑞说道:“咱们一起顺着这条路走走看。” 二十多里的路程,势必不能再乘轿了,否则一来一回,轿夫非得累死不可。 秦朗早就准备好了马车,对两人说道:“二位大人,请上车吧。” 坐在马车中,即使马儿小跑起来,速度非常快,但却没有感受到任何颠簸。 黄瑞惊奇地问道:“秦先生!为何这条路居然如此平整?” 他们也不是没筑过路,就算再用心修筑,路面垫上再多的土,当坐在马车上,马儿小跑起来的时候,还是会感受到轻微的颠簸。 黄瑞在这条路上的感受竟然是如同冰面滑行一般,所以他百思不得其解,开口向秦朗求教。 秦朗微微一笑:“抱歉,这是我们魏家的商业机密,如果泄露出去,与同行之间竞争就没有优势了。” 黄瑞虽然没有得到答案,但是并不怪罪,反而觉得这筑路世家果然是有些底蕴的。 二十多里路很快就到头了。路的尽头,是其他州府的地界了,刚好是一条河切断了道路,如果再向前行,就需要过桥。 桥的另一面是土路,路面被压出来的深辙经过严寒已经冻得非常坚硬,如果马车行驶上去的话,很有可能会被车辙把车轴扭断。 黄瑞和朱业下了车,站在路的尽头望着对面的土路感叹。 如果他们不是找到了魏家人,现在这条路跟对面也没有什么区别。 大家都一样,或许分不出高下,可是这条路一修成,立刻就形成了一种反差强烈的对比。 现在黄瑞和朱业有点理解为什么州牧李榷李大人执意要把这条路修好了,的确是能显示出治理的政绩来。 不过这也多亏了魏家人这个筑路世家,如果不是他们的工艺精湛,也未必会有这个效果。 黄瑞注意到路的尽头还立了一块石碑,于是走过去看。 只见石碑上刻着两行简单的字,上面刻的是大业至魏州公路,下面一行字体略小,刻的是起点零里。 “秦先生,这是何物啊?” 秦朗答道:“这个叫做里程碑,上面刻的是公路的名字,下面刻的是当前的里程位置,向魏州方向而行,里程数会逐渐增大。” “妙哉!妙哉!”朱业拍手道:“果然不愧是筑路世家,我在其他路边还从未见过这个东西。” “不过此物立得极好,让人一眼就能知道走在哪一条路上,大概还有多少里。” “不过,这条路从魏州向京城去,起点不是应该在咱们魏州的城门口吗?” 秦朗摇了摇头:“一条道路的产生不是凭空而来,而是先经过了设计。” “如果魏州要修几条通往下面县城的道路,那么两位大人是不是会以魏州县城为中心呢?” 朱业听他这么一说,立刻就明白了过来。 第三百二十二章 再修一条 “原来如此,我懂了。” “比如我魏州下面辖六县,除去州治所在的魏县之外,其他五县都分布在魏县的周围。那么起点就都是以魏县为中心的。” 秦朗点头笑道:“朱大人说得不错,同样的道理。既然这条路是通往京城大业的,那么就应该是以大业为起点。” “大业居于大魏的中心,如同车轮的辐条一样,与各州府相连。” “而这一条路,当然就是大业至魏州公路。” 黄瑞拍手赞道:“不错不错,这个里程碑的道理想得非常清楚。” “从大业至各州府是一级,由各州府到各郡县又是一级,由各县再到各乡村又是一级。” “如此一级一级分下去,条理分明啊。” 黄瑞看向秦朗的眼神里,已经带上了毫不掩饰的赞赏。 儒家瞧不起百工,觉得这些搞工程的,都是些劳力之人,所以尽管魏家人声称自己是工程世家,黄瑞的内心深处还是有些瞧不起的。 但是从这块里程碑上,黄瑞居然品出了儒家的味道。 因为儒家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辐射,第一层关系最近的那必然是亲人,向外稍远一层的是友人,再向外是不相干的外人。 受到儒家熏染的百姓供奉的“天地君亲师”就很好的证明了这种层次感。 因此黄瑞忽然觉得百工也不全是粗鄙之人,比如眼前这个秦异人,就很不错。 “秦先生,既然路已修完,那么你们就可以设卡收费了,不知收费标准如何啊?” 虽然收费的事情不归黄瑞管,但是他想了解一下。另外也不能谁的费都收吧,如果李榷大人从京城回来,也被收了费,那岂不是找死的行为吗? 秦朗对于这个问题也是早有准备,对黄瑞和朱业两人说道:“州府与各郡县官府挂上我们特制的通行牌,即可畅通无阻。至于普通百姓和外地行商,我们也会加以甄别,只要是本地百姓,一概不收费。” 朱业一听,连忙竖起大拇指:“秦先生真是公义,有此胸怀,何愁不发达?” 秦朗顺势也拍了黄瑞和朱业两个人一记马屁:“如果不是有感于两位大人的一片拳拳爱民之心,我家公子也不会做出这个决定。” “我记得我家公子说,魏州的两位大人为了百姓能走上宽敞平顺的大路,为咱们魏家提供了许多便利,所以咱们要向两位大人学习啊。” 两句话说得黄、朱二人喜笑颜开。 既然秦朗不收官府的钱,也不收当地本姓的钱,那么想收多少就随便了,只要不是太过份,黄、朱二人就不打算再掺合这件事情了。 “既然秦先生和魏公子已有决定,那么本官也就放心了。” “到今天为止,此事就算圆满了,还要多谢秦先生这几日的操劳啊。” 黄瑞准备乘车回转了。 不料秦朗说道:“这个,其实并不算完。” “哦?”黄瑞和朱业颇感意外。 既然路已经修好,连石碑都立好了,至于收费那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既不收官府钱,也不收当地百姓钱,难道还有什么事情要谈吗? 秦朗故作烦恼地说道:“其实是这样的。” 他先长叹了一口气,吊足了两个人的胃口,才说道:“因为在修路之前,我们对这次修路的用料估计错误,以至于多出了许多的石料,还有用烟石烧出来的石灰等等,还堆积着一大半没有用。” “这些东西既不能吃也不能喝,如果就这么扔掉的话,显然是太浪费了,在下有个想法,何不再修一条路呢?” 这句话一出,黄瑞和朱业都觉得实在是太有道理了。 对啊!反正也不用官府掏钱,全是魏家人自己垫钱修路,这些材料如果不用在修路上,也是浪费,何不再修一条路呢? 而且以魏家人的速度,相信再有半个月,又是一条宽敞笔直的大路出现了,那么魏县就算是拥有了两条高等级的道路。 黄瑞和朱业,也算是超额完成了李榷大人交待的任务啊。 两个人双眼放光,不得不暗自叹服这秦异人脑瓜子就是好使,他们两个怎么就没想到这上去呢? 黄瑞首先拍了板:“如果你们有信心在半个月内完成同样里程的路,我可以作主,还按上一条路商定好的条件可好?” 黄瑞和朱业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官府不掏钱,还要把路修好。 不但质量好,速度还要快,至于修路的钱,允许你们设卡收费,不就万事大吉了吗? 最重要的是,本地百姓和官府都不受通行限制啊,这样的好事去哪里找去? 朱业也是立即同意了黄瑞的说法,一致希望秦朗把剩下的那些多余材料,都用在筑路上。 秦朗笑道:“虽然说这样一来,魏家要垫付的钱就更多了,不过考虑到以后,会有两条路能够设卡收费,还是比较值得的。” 于是三个人就这么商量妥当,达成了一致意见。 车夫赶着马车一路小跑把三个人又拉回了魏州县城,让黄瑞和朱业两人再次感受了一遍什么叫平顺。 仍然是由州府出具修路的协定,并且盖上州府的大印,秦朗收入怀中,就转身告辞了。 回到魏府,秦朗把事情跟隆庆讲了一遍。 “公子,现在第二条路已经定下来了,我们的计划正在有条不紊的展开。” 隆庆听了十分高兴。 之前他就已经跟秦朗商量过了这件事情,现在他们每天支付这些出工的农夫工钱数额,就要达到八百两,如果再加上一小袋炒米,就差不多一千两。 如果仅靠隆庆自己,是绝对掏不起这个钱的,不过有秦朗在,这都不算什么,南阳的底蕴极为丰厚,完全支持得起。 “只要我们把这些出工的农夫牢牢牵制住,就能既得利,又得人心。立足计划,就成功了一大半。” 隆庆激动的负起手走了几步:“那么,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办学?” 办学,才是隆庆真正开始掌控魏州的关键动作,所以他心心念念的想要办学。 第三百二十三章 为第三条赌一把 “公子,办学的事情还不能操之过急,要一步一步的来。” 有了黄瑞和朱业的首肯,第二条路很快就动工了。 原本州府衙门只说征召徭役,并没说是雇工,所以有些人想尽办法找借口,或者托人不去。 可是后来看到去出工的邻居们居然都拿钱回家了,虽然不多,每天二十文钱,那也足够一天全家老小的饭钱了。 更何况还有一小袋炒米,虽然不多,可要是出门办事随身带点这种炒米,就能省下不少钱。 到了后面几天,有的更是全家老小齐上阵,连老婆孩子都跟着去干活了,居然也能拿回工钱来。 这下整个魏州都轰动了,都知道有个魏公子是筑路修桥的世家,专门干这些营生的,而且心地仁义,于是涌向魏府的人越来越多。 第二条路开凿路基的速度更快,因为上一次制作出来的炸药都还没用完,也就是清运土块和搬运石块稍微慢一些。 有了这些热情的百姓参与,第二条路仅仅用了两天就已经把基层清运完成,开始摆石了。 第五天石头已经摆到路面平齐,开始筛洒石灰土,大石磙再次开始碾压。 到了第十天,这条路连同边坡边沟已经修葺一新,又是一条笔直宽阔的大路。 这条路是魏州通往下面郡县之一贵乡的路,从西门出发,全长二十三里。 接下来,秦朗再次故伎重施。 “二位大人,石料和烟石烧出来的灰土仍然还有,怎么办?” 黄、朱二人对视了一眼,第一条路修完,他们就已经完成了李榷交待的任务,而且没花一分钱。 现在第二条路也已经修完,不但速度提升了,而且质量还没变,坐在马车上感受仍然无比平顺,如同御风一般。 但是距离李榷归来,最快还有五天了。 黄瑞想了想对秦朗说道:“秦先生,请容我二人商量一下。” 秦朗于是避开,走到一旁观赏风景。 黄瑞看到秦朗走远,低声对朱业道:“假如州牧大人从魏州出发,到达大业最快的速度是一个月,到了大业就往回赶,那么路上就是正好两个月。” “也就再有五天,州牧大人就该回来了。” 他顿了顿说道:“可是州牧大人未必会那么快,他到了京城,难道不拜亲访友?难道没有应酬?如果拜见宰相大人或者国公大人,又岂能说见就见,怎么样也得耽搁几天。” “我看,两个月算是快的,如果州牧大人一切顺利,大概也要十天之后才能回来吧?” 朱业听黄瑞这么说,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那就再干一条?” 这两个人已经被秦朗的施工速度刺激得赌性大发,如果再修一条从东门出去的路呢?通往元城、馆陶,岂不是更加添彩? 一条路修完那是完成了既定任务,只能换来一句辛苦。 两条路修完就是惊喜,除了嘉奖之外,还能在自己为官的政绩上浓墨重彩的记上一笔。 三条路修完,就不止是惊喜了,说不定就能凭着这项惊人的实务得到升迁。 黄瑞和朱业都属于那种一蹲十几年的官员,既不懂结党营私,也不会溜须拍马,只知道凭实力升迁。 在魏州已经呆了几年,但是明显这两位都不受州牧李榷的欣赏,所以都有离开的打算。 奈何魏州的地皮被李榷刮得比洗得都干净,这种地方还能做出什么政绩来?没有政绩,当然也就不能升迁。 但是这次不同,这次黄瑞和朱业都看到了其中的机会。 现在就看他们二人到底敢不敢赌了。 李榷不回来,那固然是好,可以修出三条,甚至四条路出来。 但万一要是李榷回来了,看到道路仍在施工,难免会让人联想到已经修成的其他几条路,有临阵突击的嫌疑。 那么李榷大人的政绩,就不那么亮眼了。 因为这条路最终是要向上面写折子的,要写上民生多艰,行路困难,州牧李榷如何体恤民生疾苦,克服困难,耗时数年,冲破重重阻碍,才得以修成。 万万是不敢写十五天修完的,那样政绩就不值钱了。 所以即使修的是第三条、第四条路,也是绝对要赶在李榷回来之前完成的。 现在就是赌李榷会不会提前回来。 黄瑞捻着胡须,在地上来回踱步,朱业说道:“黄兄,别转了,我都快被你转晕了。” 其实此时黄瑞的心里活动非常剧烈,他想要修的可不仅仅是三条,而是四条! 从魏州县城出城门,东西南北四个门,全都是这种平阔顺直的公路,真正的四通八达! 这才是黄瑞的目的,现在已经修完了两条路,第一条路由于前期没有任何准备,一共用了十五天,而第二条路有了足够的材料,只用了十天,如果按照这个速度计算,假如李榷在二十天之后回来,那么就足够完成两条路了。 黄瑞盯着朱业说道:“再干两条,你们都有功劳,说不定能调离这里。” 朱业吓了一跳:“两条?最快也要二十天,现在距离州牧大人离开已经两个月零五天了,他随时都可能回来啊。” 黄瑞道:“那就先干一条再说,十天内,州牧大人未必回来。” 朱业本来不想赌,可是听黄瑞一说能调离此处,也是心思活泛了起来。 如果能离开这个又穷又偏的魏州,去往其他富庶的州府,比如襄阳府,另外南阳郡的上一级邓州可还没有州牧呢,听说朝廷里为了争这个州牧都快打起来了。 想想美好的未来,朱业一咬牙说道:“拼了!那就再干一条!” “不过如果还没干完,州牧大人就带着京城里的高官回来了,那编好的几年时间修路的话可就被戳破了,到那时,州牧大人一个不高兴,你们现在这点功劳可就都没了。” 朱业说得没错,如果保证现在的两条路,李榷回来之后,一顿夸奖是少不了的,说不定在功劳簿上还能分点功劳。 至少朝廷每次磨勘,州牧大人那里不会说坏话的。 可如果修第三条路,如果没修完就撞上了州牧大人,那前两条路的功劳就都没有了。 第三百二十四章 第三条路开工 可是如果冒险干第三条,甚至第四条路,结果误了州牧大人的好事,想要的效果没有表现出来,甚至起了反效果,让州牧大人事先准备好的牛皮被吹破,那罪过可就大了去了。 不但没有修路的功劳,反而有罪。 所以这的确是一场赌博,赌好了,能调离此处,从此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赌不好,那就准备入狱服刑,别想什么前途了。 黄瑞衡量了良久,终于下定了决心,赌一把! “就干三条路!一定要在十天内完成!” 两人商量完毕,立刻把站在远处观赏风景的秦朗叫了过来。 “秦先生,抱歉久等了。我们两个商议了之后,还是希望你能尽快再修一条。” 黄瑞和朱业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在十天内完成!绝对不能超期!” 秦朗拍着胸脯说道:“放心吧,误不了两位大人的事。” 三人商议已定,秦朗立刻通知手下的工头转场,开挖第三条路的路基。 腊月三十,算是年终岁尾,魏州虽然是穷乡僻壤,可也有非常浓郁的年节气氛。 秦朗很重视节日的团圆,但是工期又很赶,如果放假两天,只剩下八天的时间有点不太够,为了表示歉疚,特意放发了猪肉票。 所谓猪肉票,就是由魏府专门制作的特殊纸票,分为小肉票和大肉票两种。 小肉票上面写着猪肉二斤,大肉票则是猪肉五斤。 头一天晚上散工前,农夫们来领钱的时候,隆庆亲自站在魏府门前的石台上向这些农夫们宣布,只要明天来上工,就能领到一张肉票,完工后一个月之内必定兑现。 这个举措在农夫中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全都知道了,所以第二天几乎是全员到齐,甚至比往天还多了一点。 毕竟一年到头吃顿好的,有的农夫都吃不到多少肉,现在只要上一天工就给肉票,而且承诺在一个月内把这些猪肉兑现,所以乡亲们都拖家带口来上工了。 秦朗大概算了一下,就算一个人十斤肉,这几万人大概有两千头猪就够了。 大一些的州府搜罗一下,凑够数量没有问题。 如今在魏州一斤猪肉要十四五文钱,这些农夫辛辛苦苦一整天劳累,也就能买一斤多点,所以听说明天除了工钱之外还给肉票,都十分高兴。 一张肉票按最少的两斤算,就是三十文钱,一家三口人就能拿到九十文价值的猪肉,谁能不动心啊? 于是农夫们一边欢呼着“魏公子”,一边高高兴兴的回家去了。 秦朗嘱咐手下护卫去城中买了许多红纸,让护卫们叠成四方的形状。每一个红包里包五文钱。 几乎所有的护卫,加上丫鬟仆人全都一起参与叠红包,到最后连秦朗和隆庆也加入了进来,才算是把这些钱放在红包里叠好,足足装了二十个大布袋。 魏州县城南门的道路也如期开工了,即使是除夕,百姓们仍然笑呵呵的来上工。 这情景让偶然看到这一幕的黄瑞和朱业啧啧称奇。 “朱兄,你看这魏家人,果然不一般,连除夕都在上工,可这些农夫们看起来没有半点不悦,的确是有两把刷子的。” “可不是?我记得去年修河堤,赶上了七夕,这些百姓也是不得不上工,却一脸的不情愿,与眼前这些人脸上的笑容有天壤之别。” 黄瑞说道:“这些工程世家自有驭人之法,我等还是不要操心了,派些衙役去北边的路上等着吧。” 朱业赞同道:“对!反正大人不会走夜路,一定是白天回来,不妨让这些衙役每三个时辰一换班,一旦发现州牧大人回来,立刻就快马回来禀报。” 黄瑞补充道:“再派一伙吹鼓手到那边一起候着,一旦大人回来,直接就在路上吹奏喜乐。” 朱业一拍大腿:“何不雇一伙舞狮队,看到老爷回来,就当场在路上舞狮。这样我们就有充足的时间遮掩痕迹。” 黄瑞不由得叹服道:“朱兄比我的脑子可灵多了。” “哪里哪里,如果不是黄兄点拨,我也想不到这些。” 两个人互捧了几句后,开始遣人去找舞狮队。 这一个举措,可把衙役们气坏了,年终岁尾,居然要跑到兔子不拉屎的荒山野岭蹲等,要遭这等罪,实在是满肚子气愤。 有的衙役说道:“听说了吗?昨天上工的那些人,在魏府那里每人领到了二斤猪肉,多的领到五斤。” 立刻就有衙役应和道:“听说了听说了,有的一家老小齐上阵,都去给魏府修路,一天领回来的肉票加上红包,不算工钱,就有上百文了。” 说到这里那些衙役个个叹息,他们平时别看一个个人模狗样的,其实也是一种贱役,服贱役的人是不允许考科举的。 所以他们的身份其实很卑微,往日里看不起乡下人,可是在这一刻,居然都羡慕起那些能拿回家肉票的乡亲了。 “唉,要是魏家人常年这么干,我就辞去衙役,去修路好了。” 一个衙役语气中充满了憧憬。 “哼,想得美,知道一条路得花多少银子吗?魏家人就算再有钱,这么修下去得垫进去多少钱?” 一个衙役问道:“不会吧?垫钱修路?” 另一个有些鄙视的看着他说道:“怎么?你还不知道?去问问冯书吏,州府里根本没出一两银子,修的这些路,全都是魏家垫付。” 众人听了纷纷咋舌:“了不得了不得,这一天得多少银子花出去,魏家真是财大气粗啊。” 这些衙役正在热烈讨论着的时候,忽然就看到对面土路远处,正有一些小黑点慢慢向这边走来。 “喂,别扯了,快看看是不是州牧大人回来了?” 一个衙役瞪大了眼睛使劲的看,过了一会儿,终于确认道:“是州牧大人回来了!快点回去禀报!” “舞狮队!快点快点,把行头都装扮起来,州牧大人回来了,都卖点力,逗得州牧大人开心了,说不定也能赏点!” 第三百二十五章 愤怒的李榷 李榷是自己回来的,迟国公并没有接受他的邀请。 李榷想了一路,终于想通了一点,如果一个县里的小吏邀请自己去他家中作客,李榷也是不会去的。 同样的道理,迟国公与宰相张甘主政,真正的日理万机。 又怎么可能拿出一个月的时间丢在路上,来这穷乡僻壤住几天呢? 所以李榷这一路都是非常的沮丧,不但没有邀请到迟国公,甚至连面都没有见到,白白在国公府门前等了七八天。 但是他虽然失望,却没有放弃挤进迟国公麾下的想法。 在他看来,自己大小也是一个州牧,在朝堂上也算是叫得上名号的人物了,只要自己用心投靠,拿出一片赤诚,迟国公早晚会被自己感动,接纳自己的。 李榷只能这么安慰自己,掀开轿帘,映入视野的是一条宽阔而笔直的大路。 不但如此,路旁还候着一群人,看样子是州府里的衙役和一群舞狮队。 本来李榷心里就不痛快,又赶了一个月的路,风餐露宿,眼看到了和魏州边界,已经是归乡心切了。所以根本不想再看什么歌舞。 衙役们一看来的果然是李榷大人,立刻按照黄瑞和朱业的吩咐,敲起锣打起鼓,卖力的表演了起来。 舞狮队更是把两头狮子舞得活灵活现,时而跳跃,时而低扑。 李榷本想挥手制止,不过想到这一出想必是黄瑞和朱业安排的,没想到这两个榆木疙瘩脑袋也有开窍的一天,在魏州界边迎接,还算是有心,也就忍耐了下来。 如果真的是欢迎仪式,舞狮也就跳一会儿就会作罢,接了赏钱就会退走。 可是这个舞狮队根本不是真正的欢迎仪式,而是黄瑞和朱业用来拖延李榷速度的工具,对舞狮队早有交待,如果真碰到州牧大人回来,就一直舞下去,拖一个时辰赏银百两,拖两个时辰赏银五百两!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这些舞狮队为了得到那五百两,早就豁出去了,反正伸手不打笑脸人,就算州牧大人再生气,顶多也就是不看了,强行逐散也就到头了。 所以这些舞狮队有恃无恐,就挡在前进的路上,舞起没完没了。 李榷刚开始时还看了两眼,可是随着时间推移,他就越来越不耐烦了。 一个是轿子中就算是再暖和,也不比房子,这荒郊野岭的大路上风呼呼的吹着,李榷已经感觉到冷了,于是拉了一下轿窗旁边的绳子,轿外一颗铜铃就叮当叮当摇动起来。 伺候在轿外的人连忙过来躬身听令。 李榷指了指挡在路中央的舞狮队说道:“把这些人赶走,随便赏两个钱就行了。” 说着又敲了敲桥杆,示意轿夫可以起行了。 轿外的人听了连忙去找到了路边吹着喇叭的衙役:“别吹了别吹了,快把这些舞狮队清理到一边去,挡老爷的路了。” 衙役们不敢违抗李榷的命令,于是放下乐器,去驱赶舞狮队。 但是舞狮队却不干了,这才半个时辰不到,就要被赶走了,那可真就一文钱都拿不到了。说什么也能坚持一个时辰再说啊! 于是舞狮队装作听不懂,也不跟衙役配合,就是在锣鼓声中疯狂的舞着狮子。 李榷本以为很快就可以启程,然后回到温暖的家,刚好赶上了大年初一,还能与家人团聚一下。 没想到这些舞狮队根本就不听劝,挡在路中间不肯离开。 李榷不耐烦地说道:“怎么还没赶走?” 于是衙役们不得不冲上去,推开那些连蹦带跳的狮子。 与此同时,已经接到了衙役传回来信息的黄瑞和朱业二人,连轿子都顾不得坐,急忙打发了一个心腹去通知秦朗,务必要让他们赶快停工,让农夫都回家,以免妨碍州牧大人吹牛。 他们都不知道本来要请到魏州的朝中大人物没有请来,他们的州牧李榷大人是带着一肚子气回来的。 秦朗接到了通知,就立刻停止了施工,把农夫们都遣散回家。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些农夫虽然回家了,却在商议着一件大事,那就是回礼。 其实隆庆以魏府的魏公子名义,在除夕那天向上工的农夫们发放了肉票和包着五文钱的红包,这种举动已经深深的打动了这些淳朴的汉子。 他们知道这并不是他们干得好,也不是东家钱多,而是魏公子知道体恤下面人,这才有了红纸包成的红包和肉票。 那些把肉票拿回家的村民,每次把肉票和红包拿出来看一遍,脸上都带着掩不住的笑意。 那些小孩子们更是嚷着要那些红包,个个都欢天喜地。 可以说是魏公子的一份厚礼,给了魏州百姓一个欢乐的节日。 所以这些百姓一心想要回礼,因为新年的传统就是这样,初一开始拜年。 今天刚好是初一,本来要干一天的活,没有时间回礼。 可是现在秦先生通知放假了,暂时停工,所以有的百姓就把自家储存着的好东西,拿出一点来作为礼物献给魏公子。 有的是食物,比如鸡蛋、鸭蛋之类,还有的是熏制的腊肉,或者一小罐野蜂蜜。 当然更多的是一些手工制品,比如百姓们闲暇时编的草席、草鞋、草帽等。 这些东西都值不了几个钱,但是对于这些百姓来说,可是不折不扣的好东西,能拿出来献给魏公子做为回礼,是很隆重的事情。 在魏州交界的路口,李榷铁青着脸,看着那些与衙役们厮打起来的舞狮队,一肚子火气终于忍不住爆发了:“还不给我住手!” 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是作为州牧,已经从轿子里走了出来,这一声断喝,还是有些效果的。 “看在你们在这里欢迎的份上,立刻散开,我不追究你们的责任!” “如果再挡在路上不走,休怪本官辣手无情!” 李榷可不是随口说说,作为一州之长,他想要办了这些舞狮队,简直就像随手碾死蚂蚁那么简单。 但是老奸巨滑的李榷,已经从这些闹着不走的舞狮队上嗅到了一丝异常。 第三百二十六章 你二人可知罪啊 舞狮队虽然想赚钱,但是也知道有些钱有命挣,也得有命花才行。 现在堪堪将近一个时辰,总算是银子到手,所以也就不再坚持,连忙就坡下驴。 为首的舞狮人冲自家人使唤了个眼色,先行退到路边跪下叩头:“老爷饶命!老爷饶命!小人只是为了欢迎老爷,绝无他意啊!” 李榷板着脸哼了一声,返回了轿中,轿夫再次哼哟哼哟的起行。 他在轿子里细细思量了一番,叫人把那些路边的衙役带过来。 “我有话要问,你就跟在轿子旁边走就行了。问一句你答一句,如果有半点隐瞒,知道是什么下场吧?” 被叫过来的这个衙役连忙点头:“听明白了州牧大人!” “嗯……”李榷想了一下问道:“我走后这段时间里,州府里做了什么事情?” 衙役唯一知道的大事就是修路了,于是答道:“回禀老爷,您走后这段时间小人所知最大的事情就是修路了。” 李榷看着路面,的确平整坚实,路能修到这种水平,应该是费了不少功夫,从这一点上来说,黄瑞和朱业还算是合格。 “那么是谁派你们来这里的?” 衙役答道:“是朱别驾。” 李榷点了点头:“舞狮队是谁找来的?” 衙役摇了摇头:“这可不知道了。” 李榷冷笑道:“你们这些人平日里比贼的消息还要灵通,竟敢说不知道?以为本官不敢罚你吗?” 于是衙役来说,州府大人要想收拾他们这些衙役,真的连话都不用说第二句,自然有人会处理,活活打死都算轻的,重的是莫名其妙入了狱,然后家里的家产全部变卖。 真可谓死状凄惨,绝不忽悠。 所以衙役立马选择了实话实说:“禀大人,小人刚刚想起来了,似乎舞狮队也是朱别驾找来的。” 李榷挥了挥手,叫这个衙役滚蛋了。 经过几句盘问,他基本上已经确定了,朱业派这些衙役和舞狮队等在这里的目的,就是要拖延时间。 至于拖延时间的目的,当然就是要掩盖一些事情,以免让他这个忽然回城的州牧大人知道。 李榷的嘴角带出一丝冷笑,他倒是要看看,朱业和黄瑞两个,在府县里搞什么鬼。 这条路修得非常平整,轿夫们走起来也轻松了许多,但尽管如此,二十多里路也走了将近一个时辰。 当李榷终于回到了熟悉的魏州县城时,已经是夜色降临了。 李榷没有回家,而是回到了州府中,并且立刻传黄瑞和朱业来见。 本来这两个人就提心吊胆等在家里,没想到李榷一回来,连家都顾不上回,就直接去了府衙。 “属下黄瑞、朱业,见过州牧大人!” 熟悉的大堂中,黄瑞、朱业向李榷施了礼。 坐在大堂上的李榷咳嗽了一声,直接问道:“黄瑞、朱业,你二人可知罪啊?” 黄、朱二人没想到州牧大人回来的第一件事竟然就是兴师问罪,一时间不知该如何作答。 看到两人装聋作哑的样子,李榷就更加气不打一处来。 “老夫不过是刚走了两个月而已,没想到你们两个倒是学会了不少东西啊,现在都知道瞒着老夫了吗?” “大人……这……这话从何说起啊?” 砰!李榷气得一拍桌子:“还用我明说吗?你们派舞狮队去路口那里拖延时间,难道以为就能瞒得过老夫去?” 一听是这件事情,黄瑞和朱业不约而同的松了一口气,连忙对李榷解释。 “大人息怒,这个舞狮队的确是我们找来的,而且还许诺了赏银,拖延一个时辰给二百两银子,拖延两个时辰给五百两。” 李榷眼中闪过一丝疑云,没想到朱业和黄瑞居然这么轻松就承认了,他本以为要用上几种手段呢。 黄瑞和朱业接着说道:“不过我们派这些人到那里,主要不是为了拖延您啊大人。” 他们两人这么一说,李榷立刻就明白过来了,毕竟他走之前,也把自己大概的想法说了,只不过没有指出是要请迟国公过来,只说要请一位朝廷重臣。 想必路口上安排布置的舞狮队,就是为了自己请来的“重臣”。 一想到见迟国公失败,李榷就开始唉声叹气,仿佛欠了别人多大的人情一样。 既然朝廷重臣并没有跟来,黄瑞和朱业就放松多了,把自己两人这些天紧急修路的事情向李榷说了一遍,末了又兴奋地朝李榷表达:“大人,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啊。” “是啊大人,咱们这次可真的没找错人,三条路,一共三条路,仅仅用了一个多月,如果我和黄兄早点遇到这个魏公子,现在说不定第四条路都已经修完了。” 李榷这才知道为什么要在路口舞狮拖延时间了,是为了让还在施工的路段迅速撤离,以免露出马脚。 “什么?你们说这魏家人居然十天一条路?”李榷不敢置信。 回来时的路走的就是新修的,李榷承认这路修得十分不错,没想到才用了半个月的时间。 更重要的是,西门、南门各有一条路,西门那条已经完工,可以走人了。而南门那条,现在正在修,拖延时间,也就是要遮掩这条路正在施工的迹象。 李榷觉得按照魏家人这个速度,费用可能少不了,说不定这二十余里就要八万两银子。 “北门那条通往京城的路,工钱是多少钱?”李榷问道。 这一下又问到黄瑞和朱业的心坎上了,虽然当时是魏府那个“秦异人”提议,但是如果没有黄、朱二人的首肯,这个模式也是发展不起来的。 于是黄瑞乐颠颠的给李榷解释:“禀老爷,这三条路截止目前为止,一文钱都没花。” “什么?”李榷有些不敢相信。 “魏家人不要工钱?” 朱业解释道:“并不是这样的,而是魏家人掏钱把路修上,之后就会在路上设卡收费,再把修路的钱一点一点收回来。” 李榷听了,顿觉耳目一新。 第三百二十七章 合同补充条款 “所以下官才觉得,修得这么快,而且道路走起来平坦坚实,何不多修几条,以壮老爷声威?” 朱业也在一旁补充道:“我们想着如果东西南北四个门每个方向都修上一条,这样京城的上官来了,就不怕他看啊,无论走哪个门,都是如此。” 李榷听得连连点头。 虽然黄瑞和朱业两个榆木脑袋,平时做起事情来死板教条。但是这一次还真是开了窍了,如果真的把迟国公请来,那么这几条路的确是能为自己增添不少光彩。 一念及此,李榷就原谅了二人。 “把修路的情况跟我详细说说。” 黄瑞和朱业就你一言我一语的把魏公子和秦异人找来的事情,一直到把路修完,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李榷一拍桌子:“这个工程不能停啊,让他们继续修!” “不但要修好南门,还有东门!还有贵乡县到元城县之间的路,元城到馆陶,到冠氏,到朝城……” “只要能让他们继续修下去就行,反正又不掏我们府衙的钱,至于设卡收费,由他收去,这穷乡僻壤根本没有人来的地方,他能收到几个钱?” “一定要趁他们反应过来之前,尽量让他们多修路,修上一年,把所有的路都交给他们修。” 有了李榷的支持,筑路工程在暂停了一天之后,第二天就再度恢复了,与此同时,西门、北门的两条路也正式开始设卡收费。 秦朗和隆庆为收费卡点的人员配置而烦恼。 “秦师,这路上昨天经过的一共十辆车,其中九辆都是本地的,就剩下一辆车收几文钱,这样干下去真的能收回成本吗?” 秦朗笑道:“公子是忘了咱们的目的了吧?魏州本来就是咱们的大本营,就算一文钱的收益没有,咱们也要把这条路建起来的,更何况现在还有收益,每一文都是多赚的啊。” 隆庆惭愧地说道:“我这算账的毛病又犯了,总想着搞商业那一套,看来在治国中,这种心态要不得。” “而且请殿下放心,现在收不到钱,不意味着以后收不到钱。” 为了设卡收费的事情,秦朗再次找到了府衙,而这一次,是州牧李榷亲自接见了他。 “原来你就是秦异人,听说是魏府的西席,不知你的东翁如何称呼啊?” 秦朗道:“敝东家姓魏,单名一个庆字,原本在池州做的就是这个,算得上工程世家了。” 其实李榷已经听黄瑞和朱业详细说过了魏庆和秦异人这两个人,现在只不过想听秦朗亲口说一遍而已。 “不知道秦先生来,是有什么指教吗?” 李榷嘴上说得客气,但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如果秦朗想要反悔,开口要钱的话,那是一文钱也不要想,李榷是绝对不会给的。 所以他一边听着秦朗讲述现在修路的进度,一边暗暗想着拒绝的理由。 果然,接下来秦朗就说到了问题的关键之处:“州牧大人,我们昨天在北门和西门分别设卡收费了,但是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 “哦?”李榷淡淡的应了一声,心想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终于要开始了吗? 秦朗说道:“据我们设在卡点的人员统计,昨天一整天,共计经过车辆十车次,人员七百五十二人次……” 李榷微微皱了皱眉头,虽然还是第一次听到“车次,人次”这类的用词,但稍微一想,也就明白了其中代表的含意。 秦朗接着说道:“但是我们昨天一整天,仅仅收了五文钱。” 不等李榷开口,秦朗就补充说道:“因为在修路之初,我们魏家已经与这两位大人达成了一致协议,就是官府的人经过此路,不收钱,本地百姓经过此路,不收钱。” “昨天从路上经过的百姓,无一例外都是本地百姓,所以我们没有收钱。” “而经过的十辆车中,有九辆是本地的。所以我们也没有收钱,最终只有一辆不是本地的车,我们收取了五文钱。” 李榷点头道:“没错啊,当时难道不是这样商量的吗?” 秦朗道:“当初是这样商量的没错,但是有一点没有明确,就是为什么本地百姓行走在路上不收钱。” 李榷还以为秦朗是来要钱,原来并不是,后来以为他在哭穷,结果一听也不是。 他心想:谁还管你为什么不为什么,只要是本地百姓,不收钱不就行了吗?理由很重要吗?还犯得着亲自跑来专门说这个? 秦朗说道:“也许州牧大人认为我是小题大作,但恰恰相反,这件事非常重要,我们必须要对官府申明。” 李榷本着听听也无妨的心态,点了点头,请秦朗说出理由。 秦朗说道:“不收本地百姓的钱,是因为这条路是大人您为了造福魏州百姓才修建的对吧?” 李榷点头,非常同意秦朗这个说法:“没错,本官正是忧心百姓,觉得往来泥泞之途,颇多不便,所以才决心修路。” “所以呀,我们也是秉承了大人这颗为民造福的心态,才决定不收本地百姓的路费。” “所谓衣食住行,通行是生活中最基本的四大问题之一,是民生的关键,这个州牧大人不反对吧?” 李榷当然不可能反对,他不知道这个“秦异人”说这些有什么用,但他心里死死咬住一条不松口,那就是没钱,想要求官府给钱,那是绝不能够。 秦朗接着说道:“所以修路是为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是为了百姓最基本的生活而修建的,州牧大人觉得如何?” 李榷再次点头:“没错。” 秦朗开始收网,说道:“但是商业往来却并不是基本生活保障,但凡能买得起大车,可以套上四匹骏马的大车都不是最基本的生活,置办这些东西纯粹是为了赚钱。” 秦朗指的是那些本地的车行和粮商、布商等等,他们去外地进货,都是成车成车的往回拉,所以没有大车是不行的。 李榷睁开了一直眯着的眼睛:“秦先生的意思,是要对这些本地的商户车辆收费了?” 第三百二十八章 亲如一家 秦朗点头道:“没错,这些商户的车又多又重,很轻易就能把路面轧出两道深深的车辙,如果不对他们进行收费,那么这条路很快就会在这些车辆的碾压下再度变成烂泥路。” “百姓们往来种地,需要走这条路,我们仍然不收费,但是涉及到商业活动的,为了赚钱而走这条路的,我们就必须得收费了,否则每天五文钱,这成本永远都收不回来。” 李榷拈着几根下巴上的胡须仔细思考着。 其实从内心里,他还是比较认可秦朗这种收费模式的,因为那些车队的确是对路的损坏最重,也最应该收费。 可是问题是,有许多买卖其实就是他李家在经营的,如果这样收费的话,李家就得掏钱了。 秦朗看出了李榷的犹豫,一句话就击中了他的内心:“如果大人不同意在下的这个方案,那么魏家人唯有退出了,这样下去,就算有再厚实的家底也经不起折腾啊。” 李榷刚刚还在幻想着这个魏家能把魏州境内所有的道路通修一遍,没想到魏县四个城门还没修完,就已经要撂挑子不干了。 “这个……” 李榷想了想,一辆车过一趟,才五文钱,而这一车货物的利润可大多了,连马的草料一天都不止五文。算起来的话,其实也并不过份。 而且他觉得魏家人能把费用定得这么低,的确是一个想做长久买卖的人,与其把他们逼走,不如让他们留下,到时候一个随便什么名目的摊派,就能把这些钱连本带利的捞回来。 想到这里李榷点了点头,答应了秦朗的请求:“秦先生说得很有道理,商业行为算不上民生的基本需求,应该对商业行为进行收费,无论是行人还是车辆,你们都可以收。” 秦朗冲李榷做了个揖:“州牧大人英明!”说着从怀里拿出了一份补遗书,算是原来那份合同的补充条款,已经把“可以征收本地商业车辆通行费用”这一条写得明明白白了。 “州牧大人,还需要盖一下州府的印信。否则万一起了纷争,小人可承担不起。” 这一点李榷倒是能够理解,很痛快地用了印。 秦朗把盖好印的合同再次揣回怀里,在这里备了案,以后无论有了什么纠纷,都可以通过今天形成的这份意见书解决。 “州牧大人,那就不打扰了,南门的路现在正在紧急施工,在下还要去看看。” 目送秦朗离开之后,李榷想了想说道:“你们先回去吧,我要回家过年,正好路过北门那条路,顺便去路上看一看,收费的卡点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因为南门正在修,东门还没开始,已经完工的只有西门和北门,其中又以北门完工时间最早。 李榷又把京城带回来的礼物装了满满一车,自己乘着轿子,打算回老家过年。 李氏一族都居住在魏县的北方偏东的一个乡村里,所以要经过北门的这条路,李榷出了北门不远,就看到了路边一个木桩子,上面横了一根木杆,把整条路挡住了。 木桩子旁边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冻得眉毛挂霜,正绕着木桩不停的奔跑,以抵御严寒。 李榷的目光扫过木桩子旁边的一个铁罐,看样子这就是收钱的罐,可惜里边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他强忍住笑意,坐回到轿子中,小伙子自然认得州牧大人的轿子,连忙把木杆搬开,放轿子和马车离去。 李榷坐在轿子里得意的想,有了这些路,自己也可以吹嘘一把,不妨把这些路改名,叫李路。后世提起来,也是一段佳话。 虽然这些年也没少搜刮百姓,但是这些路一修,想必自己的官声能好不少,路过的百姓一定会齐声称颂吧。 李榷就这样一边幻想着,一边回到了乡下的家中。 他不知道的是,此时此刻,魏府门前已经是门庭若市,无数农夫带着自己的一点特产,少许珍藏,来给魏公子回礼。 秦朗欣慰的看着一群群涌来的农夫,留下一句真诚的祝福,放下带来的礼品,就默默离开,他仿佛看到了隆庆身上正在凝聚着民心。 虽然只是魏县这一点点,但是伟人曾经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这个大本营建成之后,隆庆就会借着众人的托举之势,吸聚更多的力量,直到可以倾覆篡位者。 他正在感慨,冷不防一个大娘把一筐鸡蛋递到了秦朗的手上:“秦先生,老身没有什么好东西,只有这些鸡蛋,别嫌礼物轻,老太婆祝你官运亨通,财源广进。” “哎呦,这可使不得,大娘您太客气了。按理说我应该给您拜年才对,祝大娘身体健康,日子越过越好!” 秦朗不住地给大娘作揖,接着又涌来了更多的乡亲。 到了傍晚的时候,这次回礼才算是接近了尾声,秦朗都快被成堆的礼物淹没了。 隆庆还是第一次有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这是在过去朝廷中,甚至那支他亲自训练的太子扈骑中,都没有感受到过的真诚。 朝中的大臣虽然也会表忠心,扈骑中的兵将也会完美的执行自己的命令,但是隆庆从来没有过这种待遇。 “秦师,我好感动,却又描述不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秦朗笑道:“这还不简单,这种感觉就叫做亲如一家。” “对!没错!”隆庆激动地说道:“就是亲如一家的感觉。” “我感觉和这些农夫们都很亲近,这是我从来没有感受过的。” 秦朗说道:“如果有一天,你站在人群中,已经没有了这种亲如一家的感觉,那么,你就危险了。” 隆庆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那么接下来我们还要做些什么?” 秦朗想了想说道:“第一步我们走得不错,现在路正在修,而且我昨天看到州牧李榷时,他的意思也是这些路要继续修下去。等路修好后,成本回一些,我们就展开第二步,建学堂!” 第三百二十九章 物流开张了 建学堂是秦朗的第二步计划,建立在第一步已经夺取了经济主动权的基础上。 现在就建学堂还是有点操之过急,至少要再稳定两三个月。 隆庆也知道心急不得,也不催促,每天都跑到筑路工地上,跟那些农夫们打得火热。 此时秦朗已经拿到了这些道路的控制权,就开始搭建收费站。 首先路边的木桩拆掉了,在路面做了很大一块硬化的场地,留做将来的卸货处和仓库。 靠近路边的地方盖了一座小木屋,屋中安了一个小铁炉,反正魏州的煤到处都是,随便就可以搞一袋来烧。 小木屋三面留窗,而且用了上南阳产的玻璃,通透清亮,坐在小木屋里可以清晰的看见路上往来的车辆和行人。 小木屋的后面,又建了一座更大的木屋,留着以后给那些换班换岗,或者装卸货物的工人居住和休息。 横在路上的木杆变成了铁杆,并且在路旁设置了摇把,需要抬杆放行的时候,只要摇动摇把就可以升起铁杆。 铁杆上还特意挂了一个长长的白色布条,上面写着“魏州府衙,依约收费”八个大字。 这就是秦朗拉大旗作虎皮,借州府的名义,来吓退那些试图硬闯或者逃费的家伙,同时,也是在暗暗侵吞州府之名。 这个收费卡点就是秦朗借鉴了高速公路的收费站,每条路一共两个,路的起点和终点分别设置了一个,无论先经过哪一个,都会领到一个通行牌,到了下一个,交回牌子,交费,然后通过。 下一步秦朗就打算雇佣一些不在班的衙役,让他们在路上巡查,发现有逃费的就抓。 “你们记住了,凡是到了城门口,没有牌子的,说明是从半路上来的,这种一律罚二两银子,如果他们胆敢不交钱,就送到府衙去。” 秦朗特意叮嘱了收费站里的小伙子。 小伙子猛点头,现在坐在温暖的小木屋里,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外面道路上的情况,再也不用挨冻了,不由得对东家心存感激。 “请东家放心,有我在,一个也跑不了!” 秦朗放心的点点头,去巡视筑路工程去了。 正月末,李榷终于从老家出发,往县城府衙而去。 到了北门口的时候,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差点认不出来。 因为在他走的时候,这里还是一根孤零零的木桩,而现在光是气派的房子就有两座,一座稍小一些,但足够两个人在屋中居住,另一座更大一些,看起来才盖成不长时间。 重要的是,那座小房子居然用了好多玻璃来作窗子,李榷无比的羡慕。 他的府衙书房都没有玻璃窗呢,现如今大魏的玻璃有两种,一种是武陵产的,另外一种是南阳产的。 无论哪一种,价格都很贵,虽说随着产量的增长,价格稍有降低,但是因为距离魏州太远,玻璃运到这里售卖,价格番了一倍都不止。 而且官不修衙,所以他府衙中的书房始终没有更换玻璃窗。 现在看到一个小小的收费卡点,居然就用上了这么多块玻璃,实在让他有些眼馋。 “看来这魏家人还是很有实力的嘛。”李榷坐在轿子里嘀咕了一句, 随着这一个月的忙碌,魏州县城的四个门通往各县的路已经全部修完,都变成了又宽阔又坚实的路面,而且无一例外,都是收费路。 原本百姓对这个收费路还不太关注,因为尽管知道路旁的小木屋就是收钱的地方,但是百姓们走这条路的时候,从来没有人收过钱。 后来有人实在忍不住问了一下,才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原来在修路之初,魏家人就跟官府订立了合同,修路的钱由魏家人垫付,但修成之后,就要拦路收费。 最重要的是,本地百姓不收费,只有外地客商,或者本地商人的马车经过,才会收费。 这个简简单单的措施让百姓们更加感激起了魏公子,却没有一个人感激李榷的。 因为这厮在魏州为官多年,从来不曾给过百姓任何实惠,据说,如果这次不是魏家人垫付筑路钱的话,李榷就要征发徭役,或者再次摊派要钱了。 这个其实也并不是谣言,在李榷离开魏州前往京城的头一个月里,黄瑞和朱业的确是再次收取摊派钱,衙役们几乎每一家都去了,只不过百姓家里太穷,真的是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最后一个月一无所获的黄瑞和朱业,正在烦恼绝望之际,遇到了秦朗。 所以百姓们传说魏家垫付筑路钱,其实是救了大家,这种话并不完完全全是假话。 农夫们更倾向于相信一个能给自己带来更好更舒适生活的人,比如魏公子,比如秦先生。 事实也证明,在黄瑞和朱业第一次征发了徭役的情况下,魏家人仍然给了工钱,每人每天二十文。 现在人人都在暗里议论李榷,觉得李榷根本不配当这个州府的州牧。 每当说起这个话题,都是少不了要把李榷以往做过的坏事统统说上一遍,然后在讨论末尾的时候,往往就会提起魏家人,憧憬要是魏公子是州牧那就好了。 就是在这种热烈而私下的讨论中,秦朗通过南阳那些购买的马匹终于到了。 一共几百匹马,秦朗打算打造出一支物流团队,不需要跑太远,先连通魏州四个方向就好,等自己的物流完全让百姓的生活,商家的购货产生依赖性的时候,就意味着垄断了魏州一大半的经济。 经历了后世种种的秦朗对于物流十分重视,物流和高速公路正是相辅相成的东西,公路拓建到哪里,物流就会延伸到哪里。 隆庆站在秦朗身旁,看着整装待发的马车车队,心里充满了感慨。 “秦师,这种运输货物,能赚钱吗?” 秦朗笑道:“必赚,而且,这条路只有咱们自己的物流车队走着不收费,其他的货车,可是要根据重量和货物价值收取过路费用的。” “长此以往,整个魏州都没有哪一家的车队能拼得过咱们,等咱们统一了市场之后,那些商家只能乖乖等待被拿捏。” 第三百三十章 朝堂大讨论 当秦朗和隆庆在魏州缓慢发展的时候,朝廷已经针对南阳进行了第五次的朝堂大讨论。 主要分成三派,一派主张派遣邓州牧,因为南阳属于邓州管辖,而邓州州牧的位置已经空悬了十几年。现在南阳已经富得流油,而且各种新奇事物让人享受到了帝王般的舒适,成为许多人眼红的肥缺。 因为这一派主张派遣州牧,所以简称为派遣派。 第二派主张提拔南阳郡守秦朗,因为魏武帝没死的时候,就多次提到要把秦朗提拔为邓州牧,但因为群臣的反对而作罢。 现在又过了一年,虽然仍然未到对官员磨勘的限期,但是既然要提拔,选一个能力和水平都不如秦朗的人去管着,反倒不如直接把秦朗升为州牧,也算是了结了先帝的一个心愿。 因此这一派也称为提拔派。 当然除了这两派之外,还有第三派,这一派的人觉得秦朗在南阳所搞的种种举措,已经完全背离了朝廷,甚至有多处藐视朝廷的行为。 不但官员的职责权力发生了变化,甚至改变了官员的任免方式,这已经严重威胁到了朝廷的根本,这些人担心如果任秦朗这么胡搞下去的话,会成为大魏的祸害。 何况南阳是如此的富庶,发展得如此迅猛,不但对周边其他郡县的百姓产生了吸引力,甚至连观念都受到了影响,人人以学习南阳为荣。 在这种背景之下,南阳的做法就更醒目了,所以这一派主张秦朗有罪,应该撤职查办,至于南阳,也绝对不能再这么发展下去了。 这些南阳的新移民,在南阳远超其他郡县的生活条件下,正变得奢靡无度,崇尚纸醉金迷的生活,这些人已经变得无法无天了,会带坏风气。 因此第三派又被称为撤职派。 派遣派、提拔派和撤职派在朝堂上吵得不可开交。 金銮殿上,丹墀下左侧坐着的是宰相张甘,右侧坐着的是迟国公邓巢。 “迟国公,你意下如何?” 现在宰相张甘已经越来越倾向于询问迟国公的意见了,不仅仅是因为迟国公的意见更中肯,还因为迟国公已经渐渐在朝堂上形成了自己的势力。 当张甘意识到了这一点的时候,再想挽救已经晚了。 迟国公手中握有绝对的力量可以否定掉张甘的任何决议,而张甘却没有这个能力否掉迟国公的决议。 所以在几个月之前,还是张甘说了算,但是仅仅过去了几十天的时间,形势就发生了惊人的逆转。 而且,最重要的是迟国公还掌握了数支兵马,其中就包括原本的御林军,这些大军加起来足足有数十万,都听迟国公一个人指挥。 可以说现在的迟国公跟几个月之前已经完全不能相比了。 迟国公听到张甘的询问,也是很纠结。 首先他把张何派到了自己的封地去做州牧,就是为了学习南阳。即使学不到神髓,照葫芦画瓢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当他还是迟国公时,他想的是学习南阳,超越南阳,最后掌控南阳。 但是当他已经成为了朝中第一人,隐隐超越了宰相张甘,成为大魏第一权臣后,他的心态反而产生了变化。 迟国公邓巢可不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物,他在魏武帝还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暗中布局准备谋反了,现在魏武帝已死,太子不知所踪,等于大魏的天下已经完全落到了他的手里。 这时候邓巢想的已经是如何乘着大魏这辆战车,扫平四海了。 可一旦要征服四海,雄霸天下,必不可少的就是资金的支持,如果现在把南阳噶掉,那么毫无疑问会损失很大。 所以朝中的那个撤职派就不用提了,他们的意见肯定不行。 现在他为难的就是倾向于派遣派还是提拔派。 派遣有一个好处,就是南阳可以非常直接的掌握在自己手里,因为效忠自己的人非常多,随便派一个过去,都会不折不扣的执行自己的命令。 但派遣派的坏处也显而易见,派去的人治理水平肯定不如秦朗,而一旦成为了秦朗的顶头上司,凭这些人的尿性,迟国公用膝盖也能想到,必然会对南阳横挑鼻子竖挑眼,这样不但干扰了南阳的发展,还会收获秦朗的敌意。 如果倾向于提拔派,秦朗应该会感激自己,毕竟迟国公要提拔秦朗,绝对不会简简单单下一道钧令就算完,而是会把秦朗叫到京城,亲自耳提面命,得让秦朗明白这个州牧是谁帮他争取来的,以换取秦朗的感激与投靠。 如果秦朗投靠过来,那么对于迟国公的大业来说,将会是非常强力的臂助。 可是迟国公之所以犹豫不决的是,据他了解,秦朗可不是轻易会投靠别人的那种人,如果这个家伙善于钻营和投机,也就不会在武陵默默无闻的做了好几年县令了。 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迟国公知道魏武帝曾经要把霓裳公主嫁给秦朗,但不知什么原因,始终没有付诸行动。 迟国公可是造成如今这个现状的罪魁祸首,秦朗早晚会知道这些事情,那时候秦朗会不会为了霓裳公主的事情而跟他翻脸? 据迟国公对秦朗的了解,秦朗一旦知道他是那个幕后黑手的话,一定会与他决裂,并且亲手报仇。 对于秦朗,迟国公现在还不想惹他,据说魏武帝生前曾经组建了一支神秘的军队,称为炮兵,并且制造了上千门的大炮。 但是不知何故,这些炮兵大军连同造出来的千门大炮至今不知所踪。 邓巢一日没有彻底掌握这些凶战利器,一日就不可能跟秦朗翻脸,所以他才如此纠结,到底应该利用秦朗先发展国力,还是先把南阳这颗已经成熟的桃子摘下来再说。 朝堂中的众臣,也因为宰相张甘的一句询问而暂停了争吵,都把目光投向坐在右侧的迟国公,想听听这位真正的掌权者是怎么想的。 迟国公考虑良久,决定还是把现有的拿到手里为好,现在太子外逃,万一与秦朗在一起,提拔秦朗,岂不是埋下了隐患? 第三百三十一章 书房的窗子 “老夫觉得,还是先派一名踏实肯干的大臣前往南阳,担任邓州牧为好。” 迟国公的一句话为这次争吵画上了休止符。 其他两派就算再坚持也没什么用了,迟国公一开口,朝堂上多数大臣都会赞同迟国公的意见。 “而且,毕竟是考核官员的任期时间还没有到,等到了考核的时候,如果南阳郡守真的出色,那时不妨再加以拔擢。” 既然迟国公支持派遣派,那么派谁去当邓州牧,就成了大家争抢的热门。 “国公,下官以为,当派遣一位老成持重的官员前往,对南阳现状不宜横加干涉,先前许多同僚还争吵要将南阳郡守问罪,简直是胡闹,真要是让他们这么搞,那么对大魏今年的税收影响会非常之大!” 这个大臣说到了点子上,迟国公心里也是这么想的,要派去的这个人,无论如何,不能是撤职派的人。 而且迟国公想到,如果是提拔派的官员,可能会对秦朗加以保护,甚至对于朝廷的钧令可能会阳奉阴违,这可不是迟国公希望看到的。 而支持派遣派的官员,又未必会尽心尽力为自己服务,真把他们派去做了州牧,搞不好还会扶持起另外一股势力。 别看宰相张甘摆出一副逆来顺受的低姿态,迟国公现在可还记得魏武帝死后,张甘是如何轻易就答应了主持朝政的建议。 而且从那时起到现在,几个月过去了,这位老宰相并没有主动去寻找失踪的太子,这种暧昧的态度难道迟国公还看不懂吗? 张甘在朝廷中,一定暗中隐藏着一股力量,迟国公觉得不能掉以轻心,派去的人,最首要的条件,一定是要忠于自己才行。 这样一想,迟国公的思路立刻就清晰了许多,既然是从忠于自己的人里面挑,当然能力就不那么重要了。 “侍御史丁罗,掌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监察文武官员,老夫记得上一次磨勘的评语是上中吧?” 侍御史,就类似于纪委监委,负责监察不法,而且分为令、印、供、尉马、乘五曹,监领律令、刻印、斋祀、厩马、护驾等事宜,有的临时差遣,可以出监郡国。 监郡国几乎就相当于郡守之职了。事实上侍御史跟郡守的秩俸一样都是六百石。所以把侍御史提拔到邓州牧的位置上刚刚好。 因为御史的职责,所以虽然朝中设有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两人,但他们属下的三十几个御史,仍然可以参加朝会。 迟国公提到的这个丁罗,现在就站在大殿之中。 他听到迟国公提到了自己,禁不住心花怒放,暗赞自己投靠迟国公果然是没错的,否则这等好事又怎么会轮到自己呢? 于是他连忙从队列中走出来,向迟国公谢恩。 “下官丁罗,谢迟国公信任,下官定不负厚望,以国公之望为下官之望,以国公之心为下官之心,兢兢业业。” 迟国公捋须而笑,这个丁罗果然明白了自己的意图,听这几句话说的,已经很明确了好吗? 而朝堂中众臣,有不少暗中鄙夷这丁罗,居然恬不知耻的公然拍迟国公马屁,难怪这种人能上位。 迟国公又让丁罗去拜谢宰相张甘,毕竟这朝廷还不是他的一言堂,过份冷落了张甘只会把这个老臣推向自己的对立面。 倒不如先给他一点面子,让他不知不觉的失去权柄。 于是丁罗又拜谢了宰相张甘,同样也是大唱赞歌。 张甘倒是没有像迟国公那样,而是细细叮嘱了丁罗几句,无非是为官之要,与民休息等等话语。 等到散了朝之后,丁罗又跑去了迟国公府,再次向迟国公道谢。 这一次迟国公可不仅仅是捋须微笑了,对丁罗反复交待,一定要把南阳拿到手中! “秦朗是个强势人物,否则也不会在先帝的考验下还能脱颖而出了,这样的人,你一定要小心。” “另外这一次你到了南阳,一定要留心有没有太子的踪迹!” 丁罗这边从京城大业启程,前往南阳,其实是路过魏州的,而在魏州正一心创业的秦朗和隆庆二人,对此还浑然不知。 因为每天二十文工钱再加一小袋炒米,甚至过年的时候还给了五文钱的红包和几斤猪肉,这些小举措费不了多少钱,但是却为隆庆争取到了足够多的拥戴。 现在在魏州一提起魏府的魏公子,那是无人不竖大拇指,没口子的夸赞。 当然也少不了魏府的秦先生,更是受到百姓们的尊敬,这魏州的四条路,全是在秦先生的带领下修出来的,不但修得快,还修得好。 自从设立了收费卡点,这地方也成了城门口的一个特殊景观,许多外地来的客商到了城门口,还没进城就先交了钱,才能抬杆进城。 这还是大魏国土上首次出现的新奇事,就连那些跨国的行商都觉得新奇,更何况是普通人。 州牧李榷看中了卡点小木屋的玻璃,直接开口索要又不知该如何开口,这几天他每天都对着自己书房的纸糊窗户而叹息。 “州牧大人,您是有什么忧心的事吗?” 李榷转头看了治中黄瑞一眼,什么也没说,就冲着书房的窗户呶了呶嘴。 黄瑞皱眉走过去,推开窗子,一股寒风吹了进来,李榷打了个冷战,连忙说道:“关上关上。” 对于这个一根筋的下属,李榷已经不想再说什么,根本就无法共情。 “你去把魏府的人请来。” 黄瑞连忙应下,匆匆而去。 李榷看着自己书房的窗户再叹了一口气。 一个书房的窗子换成玻璃的,并不是什么大事,也用不了多少银子,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可能是一笔巨款,但是对于李榷来说,只是零钱而已。 可即使这样,他仍然坚持要魏家的人来做这件事,就是一种暗示。 魏家在魏州讨生活,要知道靠的是谁,如果不懂得“礼”貌,那么李榷有很多机会可以跟魏家讲讲“道理”。 第三百三十二章 神秘宅院 仍然还是秦朗来见李榷,这就让他先有了三分不喜。 就算秦朗是魏府的西席,是智囊也好,什么人也好,毕竟不姓魏。 见魏州州牧,难道不应该是魏家那个魏公子亲自前来吗? 可是从李榷从正月初一回到魏州,直到现在,居然一次都没有见过魏公子,只听到身旁的人总是在说魏公子怎么怎么仁义。 这种话传到李榷的耳朵里,就让他觉得十分难受。 因为这些身边的人,什么轿夫、衙役、伙夫等等,跟了自己十几年,也从来没听他们说过州牧大人怎么怎么仁义。 现在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一个魏公子,这些人竟然就没口子的称赞起来了。 偏偏李榷相召,来的还不是那个魏公子,这让李榷觉得这魏公子未免太傲气,居然连州牧都敢不见吗? 所以看到秦朗来了之后,李榷也没有什么好脸色,本来就是要敲打魏家,既然姓魏的不来,那这个姓秦的就承受怒火吧。 “哼!你可知罪啊?”李榷拉长了尾音,一双死鱼眼盯着秦朗,脸拉得像驴一样长,看不到半点笑模样。 秦朗想了想。 “在下愚钝,不知道犯了什么罪,还请大人明示。” 李榷说道:“日前本官收到秘报,说你们魏家有人趁夜色深沉,去人家里偷窃,可有此事啊?” 秦朗心里一沉,心道这狗官张嘴就咬,来者不善啊。 想吃骨头?喂你一泼屎再说。 “不知州牧大人收到的秘报中,可有详细指明,魏家何人,在何时,去了哪一户人家偷盗,所失财物几何,有何为证?” 李榷翻了一个白眼,心道你小子跟我在这辩论呢?我堂堂一个州牧有时间跟你在这玩辩论吗? 什么何人何时何证的,老夫说有,那这件事就有,随便去个衙役去魏府,随意抓个下人带回来,不招就打到招为止,三木之下,哪有不招的? 当然这都是李榷心里的想法,他是不可能直接宣之于口的,他还算要脸。 “这个因为是秘报,所以请恕老夫不能把这些关键的信息告诉你,以免泄露。” 李榷玩这一手已经十多年了,又怎么会被人问住?类似的场景已经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回了,每一次当事人到了最后无不痛哭流涕,承认罪责。 你魏家又能如何?还不是任我拿捏? 李榷的态度让秦朗很是为难。 其实对于李榷,秦朗是不打算轻易去动他的,有一个官面上的人物做为掩护,是一种绝佳的伪装,朝廷里的篡位者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隆庆会藏身在这里。 但是如果李榷总是玩这些可就没意思了,秦朗可不想总是分神去对付这些贪婪无厌的家伙。 “那么州牧大人的意思是……” 李榷哼了一声:“本官当然是秉公执法,没看到大堂上挂着的四个大字吗?正大光明!如果本官不能替那些受害者讨回公道,那还当这个官做什么?” “今天叫你来,也只是看在你们魏府前段时间,筑路辛辛苦苦,有点功劳,不忍心做得太过绝情罢了,现在你回去向你的东家禀报此事吧。” 秦朗回到了魏府,把李榷相召的事情跟隆庆说了。 隆庆想了想说道:“秦师,这个李榷到底是什么意思?” 秦朗摇了摇头:“看他的意思,十有八九是要敲诈勒索,但是又没有直接动手,反而把我找去提前说了。” “最后还说让我回来向东家禀报此事……” “看来这个李榷的目的,很可能是公子你啊。” 隆庆一惊! 自从他一路逃亡到南阳之后,被秦朗保护了起来,接着更是陪着他来到魏州,开展大本营计划。 他虽然没有忘记复仇,但却忘了锁在他身上的危机依然未解。 “难道是朝中……”隆庆只说了半句就停了下来,四周看了看,府中的丫鬟仆人都离得很远,这才压低声音小声说道:“这个李榷肯定认得我,他应该没有见过我吧?” 秦朗再次回想了一遍李榷的态度和说过的话,说道:“公子不用担心,这个李榷应该是没有见到过你的面容,所以这次找我去说了一大堆威胁的话,可能也就是想要见见你。” 隆庆皱眉道:“那应该怎么办?” 秦朗想了想说道:“与其这样躲下去,不是长久之计,见还是要见的,否则这个李榷最后疑心一起,指不定做出什么事情来。” 隆庆急道:“可这个李榷绝对认得出我的样子!” 秦朗道:“不急于一时,这几天我先去探一探李榷的底。” “殿下还记不记得,咱们刚刚到魏州的时候,城门口守着的那几个兵痞?” 隆庆道:“当然记得!当时他还想要盘缠咱们来的。” 秦朗说道:“没错,前段时间,我在修筑东门那条路的时候,发现有许多士兵在东北角那里扎营,营盘的后面,应该是一座巨大的豪华宅院。” 说着秦朗从袖子里拿出了一根单筒望远镜:“咱们在那附近山上采煤,公子可以去看看,那里面应该藏着李榷的秘密。” 李榷根本没想到,他让小舅子死死守住的宅院,对于秦朗这些人来说,形同虚设,不但在山顶就可以看到院子里,连房屋的细节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隆庆随着秦朗悄悄爬到附近一座山上,用单筒望远镜仔细观察着那座宅院。 宅院不大不小,但是里面的仆人丫鬟非常多,打扫庭院,修剪花树,清洗衣物。人来人往的极为热闹。 “秦师,这是谁的宅院,咱们为什么要偷偷的看?” 秦朗指着宅院外面驻扎的兵营说道:“公子也是带过兵的人,请看这个营盘扎在这里,是要防止有贼人进入吗?” 隆庆拿着望远镜向营盘瞄去,看了半天才说道:“从这个营盘的布置上来看,并不是防止贼人进入庭院,恰恰相反,应该是防止宅院里的人出来。” 秦朗一拍大腿:“没错啊,所以这支军队肯定是李榷的魏州军没错了,他们把这个宅院封堵在这里,不让外出,你猜里面关着什么人?” 第三百三十三章 制定绑架计划 秦朗在发现这座被封锁着的宅院时,一度以为这里面关押着非常重要的人,比如霓裳和陈皇后。 除此之外他不知道还有什么人值得一位州牧花费这么大力气造出一座非常豪华的宅院,并且派魏州军看守。 隆庆看了之后,与秦朗的想法却不同。因为他知道霓裳已经死了,可能陈皇后也已经死了,大魏皇室可能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所以他摇了摇头否定了秦朗的看法:“未必是关押了什么人,也许只是单纯的对这里保密,不让里边的人出来。” “秦师你看,如果真的关押了关键人物,这些仆人和丫鬟怎会如此放纵,嬉笑打闹,毫无顾忌?” “如果是我把重要人物关押在这里,一定会严加看守,更无须安排丫鬟和仆人。” “另外秦师请看,院子角落里那个被丫鬟簇拥着的女子,衣着华丽却举止轻浮,毫无庄重的姿态,而且也不像是被严密看守的样子。” “所以我判断这里面并没有关押着什么重要人物。” 秦朗按照隆庆的指点仔细观察,不得不承认隆庆说的是对的,也就排除了霓裳和陈皇后被关在这里的可能。 因为隆庆一直没提霓裳的事情,所以秦朗也就一直没有问,在这种逃难的境况下,频繁打听霓裳和陈皇后的下落似乎有些嫌疑,毕竟隆庆说她们应该很安全。 可是勾起了这些思绪之后,秦朗一时之间难以把这种愁绪完全消除,所以沉默了一会儿,没有说话。 隆庆对州牧李榷的动向十分在意,所以他的注意力全都落在了驻扎在院外那些士兵身上,没有注意到秦朗情绪的低落。 “秦师,外面营盘里的士兵,看守也很松散随意,似乎根本不怕里面的人跑出来。” 隆庆把望远镜稍微向上抬了抬,让宅院后面的景物进入到视野之中,宅院是依山而建,可以看到宅院后面是一处缓坡的山谷,山谷之后是一片湖泊,再往后看,就是万仞峭壁了。 这种地形看似开阔,其实属于葫芦谷,入口小而内里大,但最终都被山壁圈在里面,只要守住了口,里面的人是出不来的。 秦朗此时终于把那些杂念都驱逐出脑海,再一次把注意力集中到眼前这座宅院上。 “公子,看起来如果想要了解其中的隐秘,只要把里面的人抓出来几个就好。” 隆庆点头赞成:“没错,那些女子应该比较胆小,狠狠打一顿就会把知道的全都说出来。” 对于别人来说,这种山壁圈起来的地形就是死路,但对于秦朗来说,这根本算不上什么,轻气球完全可以胜任。 从南阳调来“鹌鹑”的话,时间太长了,从魏州到南阳至少也要一个月的路程。 如果材料足够的话,在魏州制作几只简易版的滑翔翼轻气球,还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秦朗这次从南阳来,特意带了许多硫酸。 用硫酸与铝反应,就可以生成氢气,再用气囊封好,就可以缝到轻气球上,成为能够载人的飞行器具。 但是这个过程至少需要三到五天。 而且绑架行动也要进行策划和观察。 不过相对来说,这次行动并不困难。首先那些看守在宅院之外的士兵并不进入宅院,甚至连大门都不碰一下。 其次也许是因为士兵们知道地形的缘故,对其他方向十分放心,只守在葫芦口的地方,其他一概不予理会。 如果是夜间行动的话,那么可以很轻易的潜入到宅院之中。 最后宅院里的丫鬟和仆人完全都是普通人,根本看不出被训练过,再加上夜间突袭,如果把迷香也带上,那么整个过程就会神不知鬼不觉,一整夜可以把这些丫鬟和仆人全都运走。 “公子,我们先回去,带好纸笔再过来画出地形图。” 隆庆道:“秦师你去制作潜入用到的飞行器,我来画地形图。” 秦朗想想两人分头行动应该会很快,于是点头答应,并叮嘱隆庆注意把军营的巡视时间、队伍、人数等等一并标注好。 秦朗的任务比较简单,首先是买铝片,或者铝块也可以,找个铁匠铺就可以敲打成铝片。 其次是买胶和漆还有丝绸来制作储气囊,这些东西在魏州城内就可以买得到,只不过要慢慢充满这些气囊并且封好,是一个比较危险的事情。 氢气一旦混合了氧气等,非常容易出现爆炸的现象,所以这个过程一定得小心。 制作气囊的人多的话,就难以控制氢气泄露,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深谙氢气爆炸的威力,总有些人不当一回事。 但是制作气囊的人少的话,进度就会变慢。 最后秦朗决定,自己从南阳带来那几十个护卫,全部用来制作气囊,这些人多少学过一些物理知识,对氢气有一定的认识。 而其他活计,就得靠秦朗去雇些当地的人了。 因为涉及到李榷的秘密,隆庆的危机感始终强烈萦绕不去,所以他也算是雷厉风行,很快就带着两名护卫再次回到煤山上,用望远镜一边观察,一边把宅院的房间分布和周围地形地势全部画出来。 剩下观察军营巡逻等事情,就交给了两名护卫,三个人用了一个下午加上傍晚太阳落山前的一点点时间,算是摸清了大概的情况。 秦朗这边进行得还算顺利,但是买到的铝块太少,反应出来的气仅仅制作了二十几个气囊。 这些气囊仅仅能带动两个人起飞,而且速度还非常慢,一夜如果仅靠这个的话,也许就能带出七八个人。 原本秦朗的计划是把所有的丫鬟和仆人全都运出去,才能问出所有信息。 如果仅仅是其中一部分人消失了的话,万一带出来的人恰好什么也不知道,那就白费力气了,反而会引起李榷的警觉,下一次再想要打探消息或者潜入宅院,就难上加难了。 所以秦朗干脆找铁匠做了一组动滑轮的铁架子,到时在山壁上随便找几块大石头就可以牢牢框住,用动滑轮加绳索牵引吊篮,速度可比用氢气球带快多了。 第三百三十四章 秘密潜入 接下来的一整天,秦朗都是在铁匠铺里度过的。 几个动滑轮是最费功夫的,不但要敲打成形,还要装配轴承,不过好在一次性任务,秦朗对轴承的精度和强度要求都不高,只要能撑过十次上下就没有问题。 那个宅院里连丫鬟带仆人,加在一起最多只有几十个人,这个吊车架子下面吊着的绳筐可以站六七个人,十次来回,足够把宅院里的人全部运走。 李榷自从上一次见了秦朗之后,就安心的等着这个“秦异人”给自己回信,而且他相信只要那个魏公子不傻,就一定会亲自来府衙的。 到那个时候,李榷还不是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随随便便给他魏家扣上一顶帽子,就可以查处,一旦经了官,那时候魏家是生是死,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于是李榷就摆好了香茶,也不出去溜弯,也不回后宅赏鸟,就坐在书房里一个劲儿的喝茶。 可是他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 本以为魏家会在一早晨就来求见,没想到坐了一上午,也没见一个人影。 李榷一边喝茶一边暗骂,心想过了中午,下午无论如何都会来了,到时候非要给这魏家一个下马威不可。 然而下午茶水都已经泡得没味儿了,喝了一肚子水的李榷,仍然没有等到魏家人来拜访。 随着太阳落山,李榷的脸色跟天色一样黑。 现在他的情绪已经不是一句愤怒可以描述的了,简直就是处于火山爆发的边缘,只要一个由头,就能狂风骤雨般的爆发出来。 在这魏州的地盘上,这十几年来,李榷还从来没见过什么人敢如此不给他面子。 看来不给魏家点厉害尝尝,魏家是不会把自己这个州牧放在眼里的。 李榷气得牙都快咬碎了,暗暗发誓,明天一早,就要调集衙役,把那个什么魏府先封了不可。 至于什么修路收费的协议,李榷一概不打算认了,把卡点的小房子直接拆掉,也让魏州的百姓见识一下,什么叫雷霆一怒! 天刚刚黑透,秦朗和隆庆就迫不及待地利用氢气球把铁架先带到山壁上去。 那个葫芦谷四周的山壁,里边和外边一样的陡峭,根本是无法攀爬的。所以李榷才那么放心,只安排他的妻弟胡茂守出谷口即可。 那些四周陡峭的山壁,别说是丫鬟仆人,就算是魏州军中最健壮的士兵,也爬不上去的。 用氢气球把铁架吊车运到山壁上,接下来就是组装和固定,然后再分多次,把十几名护卫,连同秦朗和隆庆,全部运到山壁之上。 吊车铁架全用卡扣加铁栓固定,虽然不那么紧密,但胜在简单易制,而且牢固可靠。 除了铁架吊车之外,秦朗还赶制了两只巨大的木制机翼,用做滑翔,只要把这两个机翼接在铁架吊车上,就可以从山壁上滑下去。 虽然已近二月,但夜晚仍然寒风凛冽,到了山壁之上,更是冻得人直打哆嗦,穿得再多也挡不住刺骨的寒风。 无奈之下,秦朗把那两个木制的滑翔翼一前一后立起,在中间找些山顶上的枯枝断树,点燃取暖。 有了滑翔翼的遮挡,火光就不会太过惹眼,引起山下谷口守军的注意。 有了篝火,这十几个人围拢成一圈,快要冻僵的身子才算是勉强暖过来。 接着就是乘坐吊车潜入宅院了,秦朗把护卫留了三分之一在山壁顶上操纵吊车,剩下的跟着他分成两批,全由吊车放下去。 因为从山壁下去之后,还要绕过那片湖泊,才能接近宅院,这段距离同样不短,而且山谷中夜间是否有捕食动物也不知,这段路程还是很危险的。 隆庆坐在火堆边上烤着火,一边焦急的等待着秦朗和护卫的消息。 随着吱呀呀的滑轮转动的声音,吊筐慢慢下降,秦朗点燃了一支火把。 因为火把的光芒照亮范围并不大,而且距离宅院和谷口足够远,就算点燃了火把,也不会被他们看到。 在火把的光芒照亮下,秦朗注视着山壁慢慢的多出了许多藤蔓类植物,猜测快到谷底了。 果然,没过多久,大家感到脚下一震,吊车已经接触了地面。 秦朗立刻用手中的火把晃起了圆圈,告诉上面已经触底,可以把吊筐收回去了。 如此两次,十几名护卫除了四五名留在山顶,其余都已经放了下来。 秦朗带领着这十几个人,往谷口的方向走去。 在黑夜之中,虽然有火把,但也只能看得清脚下,连身外三丈远的地方都看不到,一片漆黑。 如果是不熟悉的环境,而且没有现成的道路的话,即使有火把照亮,也会迷失方向。 但是秦朗不但有指南针,还有地图。 隆庆在绘制葫芦谷地形地势的时候,就已经把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定准了,并且在白天用望远镜观察出了一条直通谷口的路线。 之所以说是路线,而不是道路,是因为山谷里面根本没有路。 即使有路,那也是野兽走出来的路,这种路是非常危险的,搞不好就把人带到了野兽巢穴之中。 隆庆绘制的地图,是按照比例尺绘制的,整个地图打上了密密麻麻的方格,每一个方格的长宽都是与实际对应的。 因为没有实地量尺,仅仅是靠望远镜观测,误差非常大,但好在这片山谷很小,就算有点误差,也不会偏移太多。 就这样,隆庆靠着望远镜的观测,加上比例尺绘制,并且在可以行走的地方在图上进行了标注。 所以秦朗只需要按照指南针的方向,大约走出多远,遇到什么标志,再偏转到另一个方向,如此行走下去,就是一条从山谷到谷口最近的路。 虽然处于冬季,山谷中那片小湖泊按理说应该还处于封冻状态。但是秦朗知道在湖泊和河流中,往往是有水流流动的地方,会形成清沟。 清沟上面是薄薄的一层冰,一旦走到了清沟上,那么看似坚硬的湖面就会立刻吞噬掉一个生命。 这种天气掉到湖里就算不死,回到山壁上这一段路程,也足够冻死了。 第三百三十五章 绑架 所以隆庆给设计的那条路线,是绕过湖泊的边缘,在一片小树林中穿过。 白天的时候隆庆已经看过了,因为小树林的叶子早已掉光,只剩下干枯的树杈,所以树林里一览无余,都是一片白茫茫的雪。 可是当秦朗走到小树林附近的时候才发现,这些树并不是生长在土里的,而是生长在水里的。这是一种特殊的水生树木,竟然完全生长在水里。 现在湖泊封冻,再落上一些雪,足以让隆庆误认为这片小树林下面是坚实的土地。 但是秦朗知道,凡是能在水中生长的植物,其吸水能力都是非常强的,这片水生树林看似安全,实则危险,因为冰层下面的水被树木吸收掉一部分,就会有旁边的水流动补充过来。 当流动的时间足够长时,冰层就会变薄,有的地方甚至会出现空壳,极度危险。 如果说横穿湖泊的危险性是五成的话,那么横穿这片小树林的危险性就达到了九成甚至十成。 于是秦朗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选择,现实逼着他不得不横穿湖泊,虽然绕到湖泊的另一边也可以保障安全,但代价就是他们这十几个人将会在湖泊的沿岸摸索一个晚上,等到宅院的时候,天都亮了。 无奈之下,秦朗只能选择横穿。 不过在横穿之前,秦朗告诉护卫们,每个人折一断尽量长的树枝,横着端在身前,一旦真的掉入清沟,这根长树枝就是救命的稻草。 这些护卫对于清沟并不陌生,所以秦朗的命令迅速得到了执行。 每个人端了一根长树枝,踩着厚厚的积雪,从湖面上艰难的跋涉而过。 幸运的是,当秦朗他们走过这一片湖泊后,并没有碰到清沟,也没有人掉入到冰窟之中,过了湖泊不远,就是宅院的后墙了。 因为本身宅院就建在谷中,并没有什么人,所以墙不高,只起到了一个阻挡野兽的作用。 秦朗他们把树枝放在湖边,按照地图潜入了宅院。 这一次秦朗准备了足够的迷香,每个屋子都不放过,统统熏上一根,然后他们就安心的等待,一刻钟后开始行动。 宅院里挂着漂亮的灯笼,照得院子里通亮,都不用火把照明。 然而出乎秦朗的意料,当他带领着护卫闯进一间间屋子之后,发现里面竟然都是空着的,并没有住人。 可是白天的时候,分明看到宅院中有丫鬟仆人们往来奔走,做着各自的事情,院子里挂着的灯笼也是明证,如果不是有人点燃,难道灯笼会自己亮吗? 可现实却是,他们已经走遍了大半个宅院,却一个活人也没有遇到,让种诡异的状况让秦朗不由得浑身发麻。 可是就算明知诡异,也得硬着头皮走下去,不然今晚这一趟就算是白来了。 护卫们也十分害怕,有的护卫竟然吓得双腿发软,精神高度紧张。 秦朗把火把递给那个腿软的护卫:“你带一个人,你们两个去院子里东北角的茅房一趟,看看里面有没有屎。” 如果茅房里很干净,没有屎,那就真的是遇到鬼了,但只要是人,就一定会有排泄物,这么几十号人住在宅院里,是不可能没有屎的。 那个护卫虽然很害怕,但秦朗的命令他不敢不听,再加上有人陪着他,于是两个人小心翼翼的去了厕所,不一会儿就跑了回来。 “报告先生,茅房里有屎。” 秦朗点了点头,压低声音对这些护卫说道:“有屎,说明不是鬼,而是人。但是这些人也许到了晚上,都住在一起,或者只住在几个特定的房间。” “为了能够尽快找到这些人,咱们分头行动,院子分为三进,咱们也分成三伙,对这座宅院进行彻底的搜查。” “大家都带上火把,这个时候,外面营盘里的巡逻也不会太频繁,咱们有半个时辰的时间,足够了。” 于是护卫们都从背包里抽出早就准备好的火把点燃,然后在队长的带领下分头行动。 其实宅院里的丫鬟仆人们,早就受了李榷的命令,不得随意住进宅院的主人房,否则被李榷发现,就要当场活活打死。 因此这些丫鬟仆人,白天出来做工,到了晚上,大家就都挤到四五个房间里睡觉。 男仆人一个房间,里面是一个通铺,十几个男仆都睡在这里。 丫鬟们住两个房间,因为丫鬟们的数量比男仆要多一倍左右,所以占了两个房间。 还有一个房间里,就是那几个被李榷单独调教出来的美姬,准备献给迟国公的礼物。 这些美姬都是女子,胆子又小,再加上李榷不允许她们在宅院中随意乱住,要时刻保持着迎接迟国公到来的准备。 所以美姬就挤在一个屋子里睡觉,一是大家在一起壮胆,二是互相有个照应。 这四间屋子,都在第三进院子里,也就是秦朗他们翻墙进来的那个院子。 四五十个人,总有一个半个起夜的,本来这宅院就冷清,再加上山谷就这么孤零零一个宅院,可是时间长了,谁都有点瘆得慌。 所以起夜的往往就在门外的便桶里方便一下,结果这人刚出来,就看到一伙蒙面人持刀举着火把,气势汹汹而来。 这人吓得两眼一翻,就晕倒在地了。 来的这伙人正是秦朗,前面两进院子都已经看过了,根本没有人,现在只剩下这个院子还没查。 这一刚进院子,就看到一座房子门口,一个人缓缓倒了下去。 秦朗一挥手,众护卫连忙跑了过去,拿火把一照,果然是一个家仆。 “先生,是这里。” 秦朗点了点头,从怀中掏出迷香点燃,放在门口,顺手把门带上。 过了片刻,估计迷香已经起效了,秦朗就带人冲了进去,因为有火把照亮,所以很容易就发现了这些人都已经被迷香熏倒在了通铺上,个个昏迷不醒。 “去把门口那个提进来,问问他其他人都住在什么地方。” 那个家仆被四五个嘴巴打醒,刚想惊叫,就被一把雪亮的长刀逼住了喉咙。 “其他人住在哪个屋子?” 第三百三十六章 李榷的把柄 那个仆人差点没被再度吓昏过去,嗑嗑巴巴地说:“她们……她们都在西边屋子里。” 西边屋子刚好和这间屋子相对,早就有护卫把迷香点燃丢了进去,又等了片刻之后,才开门冲了进去。 这一屋子里全是女人,屋子里边还有一个小屋,住着三四个女子,因为她们的屋子距离门口过远,迷香没有奏效。 护卫们冲进来的时候,她们就已经听到了,只不过吓得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不敢出声。 秦朗正站在院子里等待结果,忽然听到西屋里响起一声女子的尖叫。 虽然声音不大,而且很短暂就消失了,可秦朗仍然担心行动泄露,不过好在只有这一声,之后又恢复了寂静。 看着护卫们从西屋里出来,秦朗皱眉问道:“怎么回事?” 护卫们回答:“里面还有一个小屋子,迷香没起作用。” 秦朗暗骂了一声,不过也没有办法:“人呢?” “在穿衣服。” 稍等了片刻,三四个女子从西边屋子里走出来,当她们看到满院的护卫和点燃的火把时,还是明显露出了恐惧的表情。 为首一个女子跪下轻声说道:“大王息怒,我等都是伺候人的丫鬟仆役,并非此间宅院的主人,如果大王想要拿走什么东西,就尽管拿好了。” 秦朗心里觉得好笑,原来这些女子把自己这群人当在山大王了。 “没错,我们的确是来找钱的,你知不知道宅院主人的钱财都放在哪里?” 这个女子还真的知道,因为李榷在布置这间宅院的时候,并没有背着她们,所以这个女子对于宅院里的一切都清清楚楚。 李榷把所有值钱的东西,包括搜刮来的各种宝物,还有那套皇袍,全都藏于中院的一间屋子里。 秦朗本来趁夜前来,就是为了找出李榷藏在宅院里的秘密,开始他以为这个秘密是人,可是现在在搜遍了整个宅院之后才发现并不是人。 也许李榷在这座宅院里藏了更重要的东西也说不定。 随着那个女子去了中间的院子,那个藏有财宝和皇袍的房间就位于正房最中央,坐北朝南的方向。 其实李榷在建造这座宅院的时候就是参考了京城的皇宫设计,同样也是坐北朝南,恨不得就这间屋子里当场表露忠心。 推开厚重的木门,映入眼帘的是一间宽敞的大厅。 秦朗点燃了屋子里的灯,仔细观察屋中的东西,只见在灯光的照耀之下,到处都是珍宝。 大厅中央摆放着一张巨大的红木圆桌,周围摆放着几把雕花镂空的红木椅子。墙壁上挂着一幅幅精美的字画,描绘着贵族奢靡的生活场景。 墙角摆放也并非是普通的盆栽,而是整块玉石雕琢而成的花树,还有一人多高的珊瑚。 在大厅的一侧,有一扇通往里屋的门。推开门,眼前出现了一个更为奢华的房间。 房间中央是一张巨大的金丝楠木床,床头雕刻着龙凤呈祥的图案,床尾则是一条盘旋的长龙。 床边摆放着一对镶满宝石的金烛台,照亮了整个房间。 房间的一角,有一个装满金银珠宝的箱子。箱子上镶嵌着各种宝石,闪烁着诱人的光芒。 打开箱子,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金银首饰,有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等,还有各种形状的珍珠、翡翠、玛瑙等宝石。 这些珠宝散发着淡淡的光泽,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触摸。 除此之外,在房间的另一角,有一个装满古玩字画的书架。 书架上摆满了各种古籍、字画和瓷器,有大名鼎鼎的《醉游序》、《山水图》等,每一件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转了一圈之后,秦朗和进来的护卫们都已经被这间屋子的奢华惊呆了。 最最重要的还不是这些宝物,而是一张居中而设的高大椅子,在椅子之上,叠放着一套龙袍。 而在椅子的脚下,还放着一卷书轴。 秦朗拿起这个书轴慢慢展开,只见上面竟然写的是效忠迟国公,希望迟国公登基,这是一封劝进的表文。 而落款,正是李榷。 秦朗把书轴揣进怀里,命令护卫把龙袍也收起来,其余的金银财宝根本连看都不看一眼。 “把这些人全都带走!” 获悉了李榷的秘密,秦朗也就想明白这座宅院是干什么的了,这就是一座为迟国公准备好的行宫。 李榷一番苦心布置,不可能瞒过这座宅院里的丫鬟和仆人,而且说不定为了讨好迟国公,这些仆人都被专门训练过山呼万岁呢。 所以秦朗决定把这些人全部带走,至于这里的东西,只需要把龙袍和劝进表文带走就够了。 本来要夺取魏州的控制权,需要一步一步慢慢来,至少也要发展三五年,等此地的民心和经济都控制在手里,才能真正建成大本营。 可是没想到李榷在这里放了一个天大的把柄,只要这封劝进表文和龙袍在手,李榷就只能乖乖听话,否则把这些东西宣扬出去,李榷的名声就算是臭了。 秦朗刚要走出房间,院子里留守的护卫就急匆匆进来了。 “先生!快走,外面的军营似乎有动静,我看到他们正往这边赶来。” 秦朗连忙出去查看,站在院子里眺望,虽然看不到外面军营的动静,但是那边的天空已经被火把照亮,想必是军营已经在整队了。 “快点把这些人全都弄醒,带他们去山壁那边!”秦朗把指南针和地图塞给一个护卫队长。 “我们很可能已经被发现了,所有人都点燃火把,现在无需顾忌了,最重要的是把人送出去!” 宅院之外,校尉胡茂坐在马上脸色铁青,宅院里的异常,是巡逻的士兵发现中间院子里那座主房的灯亮了起来,所以赶快向胡茂禀报。 因为李榷的要求在先,丫鬟和仆人不得进入主人房间,中间宅院那座主房,更是绝对不可以进入的。 现在这间房子里面亮起了灯,说明有人不遵命令,擅自闯入,丢了钱财倒是小事,最重要的是那间屋子里有非常重要的东西。 第三百三十七章 消失的奴仆 为了保密,李榷已经不只一次叮嘱过胡茂,千万要盯紧,宅院里的人不能出来,也不能有贼人进入,否则就会出大事。 胡茂非常郁闷,明明已经三令五申,不准进入主人房,居然还有人敢违背命令。 即使到了现在,他还不慌不忙,主要还是对这个山谷太过于自信了。 其实也不怪胡茂大意,山谷周围看似缓坡,但到了山壁那里,就真的像墙壁一样,整座山几乎是垂直于地面的,不但面朝山谷这一面如此,背对山谷的另一面也是如此。 这个地形胡茂已经勘察过不止一次了,所以一向很放心,这种石头山上极少有土,所以只有一些藤蔓植物附在山壁上生长,而现在是冬天,那些藤蔓植物已经干枯,几乎是一扯就断。 这样就更加能够保证这处山谷的隐蔽性,即使如此,胡茂还是每天都要派人从山谷外侧骑马绕行一周,以免背向山谷的一面有贼人爬上去。 所以当宅院里的主房灯光亮起时,虽然胡茂脸色铁青,但他并没有着急。 在他看来,这山谷就是一个封死的葫芦,自己这三万人马守在这里,可以说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所以他并不急,只是觉得气愤,他心中暗想,等会儿进了宅院,非把那些敢于不听命令的仆人打死几个不可。 等他整肃了一支百人小队,就披挂整齐,示意亲兵上前敲门。 “咚咚咚……” 亲兵拳头擂在木门上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传出很远。 然而院子里并没有什么动静。 “继续敲!”胡茂深吸了一口气,极力压抑着自己愤怒的情绪。 他不相信整个宅院里的丫鬟仆人都不开门,几十号人里,敢于违反命令的可能只是少数几个。 但是过了片刻,仍然没有人来开门。 胡茂一挥手,止住了士兵们的喧哗,侧耳静听宅院内的动静。 除了夜里的风声之外,整座宅院无比的寂静,这让胡茂泛起了一种不妙的预感。 “翻墙进去!” 几个亲兵四人加起两人,两人再架起一人,轻轻松松就翻过了高墙。 随后大门就被亲兵们在里边打开了。 胡茂把马缰绳向后一丢,大步流星迈入院中,此时他的手已经紧紧握住了刀柄,打算要大开杀戒了。 这宅院里几十号人,除了李榷特意培养出来的几个女姬之外,其余人皆可杀。 然而第一进宅院里静悄悄,一个人都没有。 胡茂虽然暴怒,但没有失去冷静,他对左右亲兵说道:“给我守住大门,从这间院子开始搜索,一个房间都不要遗漏,一个喘气的都不要放过,只要找到藏身在此的奴仆,就都押到院子里,等我发落!” “是!”亲兵答道。 胡茂冷哼一声,也不急着往前走,就站在院中等待,一刻钟后,搜查的士兵出来报告。 “禀校尉,所有的房间已经检查过了,里面并没有人在此躲藏。” 胡茂也不说话,就大踏步往第二重院落里走去。 经过一个小广场,小广场中间是一道假山流水,正对着假山的高大屋宇就是主房了,现在房间里还在亮着灯。 胡茂仍然一挥手,命令亲兵们四散开,去西边和东边的房间里搜索。 而他则带着十个亲兵,直奔主房而去。 一进主房,胡茂就被房中的奢华布置惊呆了,虽然他姐夫李榷搞来的那些东西有许多他也见过,但是这个房间还是他第一次进入,没想到会如此奢华,连一个普通的灯座上都镶嵌了宝石。 不过他并不关心这些钱财珠宝,他关心的是居中座椅上的东西。 李榷打算劝迟国公篡位这件事情,胡茂是知道的,因为李榷想要借助胡茂的士兵做一些事情,又怎么会瞒着这个小舅子呢。 胡茂不知道有劝进表这件事情,但是龙袍他是知道的,李榷也亲口对他说过,就放在正中间那把椅子上。 这个房间的大厅很大,但却居中摆了一把椅子,没有一个正常的客厅会如此摆放的。 所以胡茂一眼就看到了那把椅子,同时也看到座椅上空空如也,并没有龙袍。 “糟了!”胡茂差点惊得魂飞天外,此时搜索院子其他房间的士兵也都回来禀报:“禀校尉,房中还是无人!” 胡茂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不停地在心中安慰自己:那些奴仆肯定以为从宅院的后面翻墙出去,可以进山跑掉,等会进山谷抓到这些贼,一定要亲手杀死几个,才能解心头之恨。 他不恨别的,只恨这些奴仆胆大妄为,居然敢动那龙袍? 前面还有一进院子,所有的丫鬟和仆人都住在最后一进院子里,所以胡茂还抱着几分希望,可是当他把最后一重院子搜查过后,仍然是一个人都没有找到,这才开始心惊肉跳。 “禀校尉,在下有个发现!”一个亲兵禀报说。 胡茂以为找到了人,急忙道:“快说!” 那个亲兵禀报说道:“校尉,我在许多房间的门口都发现了这种灰。” 他说着拿出一块黑布,慢慢打开,里面有一小堆细腻的灰,看起来像是香灰。 胡茂皱了皱眉头,不知道这个亲兵到底想说什么。 亲兵看到胡茂并没有理解,于是解释道:“在下发现这些灰都是在门口位置,而且几乎每个房间门口都有,有的显然是被人踢散了,还有的没有碰到。” “所以在下判断,这东西是迷香。” “迷香”二字一出,胡茂吓得魂不附体,如果是迷香的话,那就说明有贼人进来了,这可不是几个奴仆卷钱逃跑那么简单。 胡茂可以确定的是贼人绝对没有从前门进入,因为军营就扎在前门,任何人想要通过前门进入,都逃不过巡逻士兵的眼睛。 所以说明贼人其实是从山壁进入的。 这个发现意味着,贼人将会把最重要的东西带走! “立刻回去通知大营,全部进入山谷,就算把这个山谷翻个底朝天,也要把人给我找出来!” 第三百三十八章 横穿湖泊 一道军令下达之后,打起火把的士兵们如同一条条蜿蜒流动的河水,从宅院的大门进入,又从后院墙翻出,洒向广阔的山谷。 这片山谷虽然是一个葫芦底,但是并不局促,否则李榷也不会把宅院建到这个地方。 宅院所在的位置,是一个微丘地带,藏风聚气之所,从风水上来说,是一块宝地。 而宅院的背后,则是一片丘陵地带,冬天被雪覆盖,看不出美,到了其他季节,绿草茵茵,远山衬着晴空,有一种说不出的美。 过了这片丘陵,是一片小湖泊,可以泛舟湖上,也可以岸边垂钓,过了湖泊之后,才是万仞绝壁的高山。 所以如果在宅院中远望,这个地方不但不局促,反而极美。 胡茂带着亲兵翻过墙头之后,就四散开寻找踪迹。没多久,士兵就看到了留在积雪上的脚印。 “校尉!发现有人从这里逃跑的足迹!” 胡茂一听来了精神,急忙跑过去查看。 果然,最外面一层雪融了又冻,冻了又融,已经形成了一层硬壳,加之落上灰尘之后,有些发黑。 而在雪壳之下的雪都是洁白而散落,胡茂看着这些新踩出来的脚印惊怒交加。 “顺着足迹给我追!” 胡茂的一声令下,大营中的三万士兵,除了一万留守在谷口外,剩下的两万全都涌入了这片山谷,因为雪地之上的踪迹特别明显,其他地方没有脚印,这些士兵也懒得去趟那么深的雪。 于是两万人汇聚成一条粗壮的队伍,顺着足迹向山谷深处而去。 此时秦朗已经走到了湖泊边上,除了护卫们连背带扛弄走的三十多人外,剩下的十几个人全都被秦朗领着亲兵扛走了。 现在就连秦朗的肩膀上,也扛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家伙,原因无他,实在是迷香的药效有点太强了,无论是泼水还是往脸上搓雪,这些昏睡着的人根本没有半点反应。 要不是还有呼吸,几乎就让人以为已经死了。 秦朗坚持没有丢下一个奴仆的原因,就是想通过这些奴仆,获得更多关于李榷的情报。李榷把这些奴仆封锁在宅院里,显然是因为这些人知道了不少秘密的事情。 他本来体力就欠佳,再加上扛着一个大活人奔跑了这么远,实在是累得走不动了。 秦朗回头看看,只见无数火把的光亮从宅院的后墙涌出来,向山谷这边蔓延,就知道外面军营里的人已经追上来了。 没有办法,这一刻就算是累死,秦朗也得坚持着往谷底走,只要到了谷底,用吊篮把这些人运上去,就算是安全了。 于是他艰难地扛起一个昏迷着的家仆,沿着来时的脚印向湖中心走去。 可是没走出几步,他就清晰的听到了冰层碎裂的喀嚓声。 “不好!”秦朗猛然想到,自己扛起一个人,等于两个人的重量通过脚底落在冰上,压强太大了,导致冰面承受不住压力,即将裂开。 这么大的湖泊,一旦裂开,等待着自己的必将是深不见底的冰冷湖水,落水后必死无疑。 于是他当机立断,把肩上扛着的昏迷家仆放了下来,让他躺在冰面上,秦朗将拖着家仆的脚向前跑去。 “冰面危险,拖着走!” 有了秦朗在前面示范,护卫们纷纷醒悟,都像拖着冰爬犁一样把家仆拖在冰面上奔跑。 可即便如此,仍然能听到冰面细小的碎裂声。 这片湖泊的面积不小,至少在夏天应该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水面。 不过拖着跑之后,因为是在冰面上,反而省力了许多,秦朗一边跑,一边慢慢恢复着体力。 这十几个人又小跑了差不多三刻钟,才终于到了湖边。 没有冰的地方,积雪很厚,再拖着就费力了,于是秦朗又把家仆扛起来,吃力的向前走去。 因为夜色浓重,开始的时候胡茂还没有看到前面奔跑着的人,其实他们之间相差并不算太远,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有的士兵眼尖,看到了前面在雪中跋涉的秦朗等人。 “校尉大人,你看!前面那些小黑点,应该就是逃跑的奴仆!” 胡茂看了好一会儿,终于看清了前面在雪地上移动着的小黑点,立刻振作了精神。 “给我追!抓到一个赏银一两!” 在胡茂看来,只要抓到这伙贼人,不拘多少,就算是对他姐夫有了个交代了,至于其他贼人的去向,还有龙袍的下落,只要慢慢审问,相信最后都可以追得回来。 而且山壁那么高,他可不相信这些人能够飞檐走壁,直接飞出谷去。 士兵们听到了悬赏,高兴得奋力向前追去,因为面对的几乎是手无寸铁,没有任何还手之力的奴仆,这些人在久经训练的士兵眼里跟一只鸡没什么区别。 所以对于士兵来说,这是一次毫无危险的追逐,只要追上了,抓到一个就是一两银子,一共这些奴仆也才几十个,如果不奋力向前的话,就轮不到自己了。 人人都是抱着这种心理,所以士兵们撒开腿拼命向前追,再加上天色渐亮,雪中留下的脚印清晰无比。 胡茂追到湖边的时候,已经有不少士兵直接就顺着踪迹横穿湖泊。 胡茂犹豫了一下,这片湖泊他冬天的时候从来没有进入过,不知道什么地方会有清沟等危险之处。 有心不走吧,这片湖泊面积又很大,如果绕行的话,不知要费多少功夫,而且其他地方都是厚厚的积雪,一脚下去就没到小腿,极为难走。 再加上胡茂还穿着盔甲,如果绕行的话,得走上一两个时辰,一上午就过去了。 看到前面的士兵都已经到了湖中心,并没有什么异常,胡茂一咬牙,带着亲兵跟了上去。 如果仅仅是胡茂和前面几十个士兵,也许还没有太大问题。 可是跟在胡茂身后的,可是两万士兵,这些士兵紧跟着胡茂一起踏上了这片封冻的湖泊。 这些士兵走动起来的时候,盔甲碰撞的声音,再加上军靴踏在积雪上的声音,把冰面细小的碎裂声掩盖了。 第三百三十九章 冰面阻敌 几万人都从这湖中心穿过,终于在一个士兵的惊叫声中,难以承受重量的冰面裂开了。 “扑通!” “扑通!” 好几个士兵接连掉入冰冷的湖水中,开始还扑腾两下,可是冰冷的湖水很快就使士兵手脚抽筋而无法游动,沉重的盔甲和衣服浸透了冷水,体力迅速流失。 用不上几个呼吸,整个人就沉了下去。 更多的士兵纷纷向旁边涌去,可是冰面的裂缝也随之扩大,越来越多的士兵掉入到冰冷的湖水中。 胡茂吓得脸色煞白,急忙挥舞着手臂大声喊道:“离开湖面!离开湖面!” 但是混乱之中,他的喊声早被其他人喊叫救命的声音所淹没。 就连他本人也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冰面上。 现在胡茂所处的位置幸好没有裂缝,但是在他的前后都已经有士兵坠入冰窟,这导致他站在冰面上进退两难。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掉进湖中,剩下的士兵都退了回去,谁也不敢再踏上这危险的冰面。 胡茂把盔甲全都脱了下来,只剩下里面的单衣,甚至连武器都丢掉了,从旁边没有人走过的积雪冰面上一点点试探着走向湖边。 秦朗带着护卫此时已经来到了山壁,整个人都快冻僵了,而此时那些被迷香迷倒的家仆和丫鬟也在渐渐苏醒。 秦朗当即把这些丫鬟和家仆都放在吊车上,把他们先吊上去再说。 他回望湖泊那边,只见仍有无数士兵在湖泊的冰面上慢慢移动,而距离自己最近的已经有十多个士兵穿过湖泊,向这边跑来了。 算上秦朗,留在山壁这里的也只有十三个人,对方差不多也就十几个,从人数上看倒是势均力敌。 但是从装备上来说,可就差得太远了。 因为盔甲这东西是违禁物品,就算有铁匠也不敢私自制作盔甲,凡是抓到,一概以谋反论处。 所以只有朝廷的正式士兵有盔甲,而秦朗带来的护卫,全是毫无防御力的衣服,一刀砍上去,轻易就能把衣服划破。 所以同样的人数比较起来,还是胡茂的追兵武力值更高,威胁更大,双方拼斗更有胜算。 秦朗只能趁着这些士兵立足未稳,而且十几个人相距很远,不能形成有效战力的空隙,抓紧进攻。 “听我命令,把这几个追来的士兵砍死,只要再有一刻钟,吊车就能够放下来了!” 秦朗一指那个几摇摇晃晃跑过来的士兵,带着护卫一窝蜂似的冲杀过去。 尽管士兵有盔甲保护,但是架不住人多,很快手肘膝弯这些没有盔甲遮蔽的地方就被砍伤,行动变得迟缓起来,然后就是一阵乱刀砍死。 后面追过来的几个士兵见了,都放慢脚步,不再往前冲,想要等身后的同伴追上来之后,一齐向秦朗等人发起攻击。 秦朗识破了这些士兵的意图,又怎么会给他们抱成一团的机会,大喊道:“趁他们没有支援,把他们全都杀掉!” 士兵一看秦朗等人追过来,知道单枪匹马不敌,于是转头就往回跑。 恰好在这时,吊车再次放了下来。 秦朗和护卫也转身往吊车处跑去,只要上了吊车,就算是安全了,这些追兵并没有携带弓箭,或者弓箭兵都在后面,还在湖泊边上绕路。 那些士兵也看到了吊车垂下来,纷纷大喊:“别让这些贼人跑了!” 于是场面又变成了秦朗在跑,士兵在追。 这时一名护卫手持双刀,勇猛无比的冲向追兵,双刀舞得如同一片光练,杀得追兵们措手不及。 吊车此时已经触底,秦朗和众护卫都上了吊车,那个手持双刀的护卫也是边战边退,来到了吊车旁。 追兵看到这些贼人要逃脱,个个都急红了眼,猛扑上来要斩断吊车的绳索。 护卫们也是拼了命的砍杀,混乱之中,就连秦朗也有多处被砍伤,护卫们更是死了两个。 但是随着吊车的升高,追兵们够不着,也没有敢跳上吊车,只能眼睁睁看着秦朗这些人慢慢上升,最后消失在山顶。 胡茂好不容易从封冻的湖泊中走出来,得知贼人竟然早就在山壁上安装了吊车,全都乘坐吊车逃之夭夭,气得发疯,当场砍了几个士兵的脑袋,才顺着山谷的边缘慢慢返回。 这一趟折腾,掉入湖中淹死的士兵有一百多个,被胡茂就地正法的有五个,还有被秦朗反击杀死的三个。 竟然折损了不少,结果连贼人的一根毛都没有留下。 这些贼人早有预谋,把宅院里的丫鬟女姬和家仆,一个不剩全都掳走了。 胡茂也没有换衣服,就这么一副狼狈像直接往州府衙门而去。 李榷坐在府衙之中,正在调动贼曹,带领衙役去抓魏家的人。 “限你们一日之内,把魏家主事之人带来见本官。还有,魏家的宅院暂时封存……” 他布置完毕,贼曹领了命令,就去挑选合手的衙役,因为他知道魏府还是有不少家丁护卫的,一旦发生冲突,人手不够的话容易吃亏。 就在这时,胡茂从外面狼狈而入,见到李榷后就“扑通”一声跪到了地上。 “州牧大人!昨夜宅院被劫,经查是奴仆与贼人里应外合,下官与贼人大战,折损数百士卒后,贼人已经逃窜!” “什么!”李榷腾的站了起来,满脸的惊讶。 要知道胡茂带领的可是三万魏州兵啊,居然还折损了数百人,居然还让贼人逃了,委实不可思议。 李榷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那件龙袍和自己亲手所写,亲笔签名的劝进表。 “可有抓到贼人?” 胡茂悲戚的摇了摇头:“这些贼人在山谷的湖泊中与我们战斗了许久,双方各有死伤,但是贼人预先在湖底破坏了冰面,才导致我军伤亡惨重。” “可是贼人狡诈,有事先准备好的器具,从山壁上逃掉了。” 李榷一惊:“那山谷周围的山都是峭壁石崖,他们怎么上去的?” 胡茂摇头,他是真不知道。 “我已经命士兵去山谷外面搜索,但是不见半点痕迹,那些贼人如同长了翅膀一样,消失不见了。” 第三百四十章 原来是一场误会 李榷朝其他人挥了挥手,把所有人都赶了出去,只留下胡茂一人。 “那件东西可在?” 胡茂摇了摇头:“龙袍已经不见了。” 他只知道那间屋子里放了龙袍,但不知道更重要的是那封劝进表。 李榷急忙问道:“那劝进表呢?” 胡茂一脸茫然:“什么劝进表?”继而反应过来,惊问李榷:“你写的?” 李榷长叹一声,犹如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冰水,从头凉到脚。 “只希望这些贼人不识得那东西,就算胡乱拿走了,也许就随意丢弃掉了。” “至于龙袍没有关系的,那上面又没写名字,我只要矢口否认,谁又能怎么样?” 胡茂一咬牙:“我现在就去带兵搜查,就算把魏州翻个底朝天,也要把那些人找出来!” 此时的魏府,也处于一片紧张之中,因为秦朗受了伤,而且是刀伤,流血不止,秦朗自己判断可能是伤到了动脉。 于是赶紧找个布条把胳膊扎紧。 隆庆一直在山顶,也冻得头昏脑涨,一回到府中就开始发烧,但他还能勉强支撑着,让护卫们赶快找医生救治秦朗。 秦朗从南阳带来的护卫里面,就有培养出来的医学生,只不过成绩不那么好,没有成为医生罢了。 对于一些简单的救护,还是很生疏,而且如果有现成的医生,自然就不用他们这些半吊子出手。 秦朗虚弱的抬手阻止了隆庆。 “别找医生了,护卫们就能帮我处理伤口,我这点伤没事,还死不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这个东西藏起来,只要李榷得不到它,就得听咱们的安排。” 隆庆皱眉道:“你这个伤势这么严重,护卫们能处理好吗?” 秦朗没有接他的话,继续说道:“还有,马上把那些清醒过来的奴仆和女姬藏起来,他们都是人证,另外要抓紧时间审一审,李榷还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 隆庆点点头:“你放心吧,这些事情我来处理。” 接着魏府中就是一片忙乱,有给秦朗处理伤口的,也有忙着审问抓来看奴仆的。 就在这时,大门外传来了砰砰的敲门声。 “魏家的人在家吗?赶快开门,我们是府衙的贼曹,有事问你家,开门!” 隆庆知道这是李榷来找麻烦了,而且从这个情况可以判断出,李榷并不知道他们就是闯入葫芦谷的人。 如果他已经知晓是秦朗和隆庆干了这件事,只怕现在魏府已经被士兵层层包围了。 而现在来的只是贼曹,说明李榷并不知道这件事情,隆庆刚要去开门,却被秦朗拉住了。 “公子,让我来。” 隆庆看了看秦朗身上的伤口,才刚刚止住血,包得跟个粽子一样:“你现在这个样子,不合适吧?” 秦朗虚弱地说道:“公子放心,这件事交给我,你现在还不宜露面。” 贼曹在门外等得不耐烦,想要率领衙役们砸开门冲进去,又担心魏府的几十名护卫,真打起来,他自忖必败无疑。 贼曹在门外忍了又忍,正当他按捺不住,想要砸门的时候,门忽然开了。 秦朗坐在一把椅子上,由几名护卫抬着,看样子他似乎伤得很重,身上包着厚厚的白布,里面还渗出血来。 贼曹心里一惊,刚想说什么,就看到对面的“秦异人”秦先生递过来一个信封,上面火漆封口。 “你的来意我已经知道了,有劳你跑一趟,把这封信带给州牧大人,他自然明白。”说着还咳嗽了两声,显得很虚弱。 贼曹被秦朗的气势所慑,还真没敢造次。 双手接过了信封,只见上面写着州牧李大人亲启几个大字。 贼曹一时之间有些犹豫。 秦朗又说道:“你放心,只要你把信交给州牧大人,他自然会知道如何处理的。或者,你实在不放心,也可以派个人送回去。” 贼曹思考良久,向秦朗一抱拳道:“秦先生,打扰了,在下告辞!” 说完一挥手,带着一众衙役离开了魏府。 贼曹之所以这么放心的离开,还是因为他在周围早已布置了暗哨,如果魏府的人有离开的迹象,那么他马上就会带人赶到。 至于现在,他觉得还是把这封信先交上去的好,类似的事情也不是没有经历过,神仙打架,小鬼遭殃。 他可不想夹在大人物之间做炮灰,这魏府的人看起来就不同于一般的富豪商人,而是举手投足中透着贵气,他这双眼睛阅人无数,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所以他干脆做了一个顺水人情,带着信封回去了,反正有暗哨监视着,也不怕他们跑了。 如果州牧大人真的偃旗息鼓,他说不定还能借着这件事情跟魏府的人拉上关系。 回到了府衙,贼曹先找到李榷复命。 “州牧大人,下官带人前往魏府,捉拿秦异人、魏公子一干人等,得到书信一封,说呈给大人一看便知。” 李榷冷哼了一声:“人呢?” 贼曹回复道:“大人,秦异人给了下官这封书信,说要转交给大人。” 他越说声越小,越说声越低,到了后来,几乎已经低不可闻。 李榷恨不得打这个贼曹两巴掌,让他带着衙役是抓人去了,结果这货居然带回一封信。 劈手夺过信封,李榷撕开封口,里面只有一张薄薄的信纸,上面写了十四个大字。 “表文和人已经送走,州牧大人三思。” 李榷深吸了一口气,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一遍。 没错,写的的确是“表文和人”,李榷拿着信纸的手已经颤抖起来了。 这简简单单十几个字此刻在他手上重若千钧,原来夜里潜入山谷,是魏家的人干的! 怪不得胡茂说那些人可以翻越山壁呢,因为是“工程世家”啊,李榷肺都要气炸了,可是偏偏不能发作,所以面色狰狞,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贼曹站在堂下,久久没有听到州牧大人的声音,抬头一看,州牧大人的脸色发黑,瞳仁灌血,差点没把他吓得昏过去。 李榷忽然展颜一笑:“原来是一场误会。” 第三百四十一章 魏家的公子 他抖了抖手里那张信纸:“现在魏家已经在信中作了说明,一场误会,那个事情不用查了。” 贼曹恭敬地应了一声,就退出大堂,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暗骂李榷。 “他娘的好在老子见机得快,果然魏家一出手,立刻就成了误会,差点把老子也给牵扯进去!” 胡茂还没有走,正在后堂等消息,李榷打发走贼曹后,就来到后堂跟胡茂商量。 “那些贼人找到了。” “什么?这么快?怎么找到的?”胡茂犹自不信,那些贼人如同插了翅膀一样,从那些陡峭的山壁上消失,自己派出士兵多方搜索,都没有踪迹,怎么李榷这么一会儿功夫,就找到了呢? 李榷把信递给胡茂。 胡茂一看,立刻明白了信中的意思:“姐夫!他们这是在要挟你!” 李榷猛地一拍桌子,桌子上的茶杯乱跳:“没错!他们就是在要挟我!” “可是我又能怎么样呢?根本不敢动他们!” 胡茂忿忿地说道:“我带兵去把他们包围了,一个也跑不出去!” 李榷猛地一个巴掌甩在了胡茂的脸上,顿时打出五指红印:“蠢材!魏公子根本就没在城里,他们是有备而来!绝对是针对我而来的!” 胡茂捂着脸不敢作声,低头听着李榷咆哮。 “他们来魏州,就是冲着我来的!” 状若疯虎的李榷大吼大叫了一通,把心里憋着的闷气撒出去一些,感觉心里痛快了点。 那个劝进表文捏在魏家人手里,对他的影响极大。 就连在京城实际执政的宰相张甘和迟国公邓巢,都没敢公然篡位登基,说明魏家人在朝中,在天下还有着非凡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民心还在。 等等!魏家人!! 李榷倒抽了一口凉气,他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怪不得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魏公子,怪不得他们挂了个牌子叫魏府,他娘的,莫不是这个魏公子,就是大魏的公子隆庆? 李榷越想越怕,连忙把治中和别驾两个人都找来了。 因为魏家人进驻魏州,只有治中和别驾见过魏公子,李榷想要在他们二人口中得到印证。 治中黄瑞和别驾朱业听说州牧大人宣召,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计,匆匆赶来。 “大人,不知你找下官有何事吩咐?” 李榷尽量让自己平静一些,把情绪掩藏起来。 “魏府那一群人你们了解吗?” “魏府?”黄瑞想了想,不知道州牧大人何以突然提到这一家人。 “下官了解得并不多,只知道原本居住在池州,是工程世家,仅此而已。” 李榷问道:“那个魏府请来的先生姓秦,叫秦异人对吧?” 黄瑞和朱业纷纷点头:“没错,是叫这个名字。” 李榷又问道:“那魏家那个公子叫什么名字?” 黄瑞的记性好,当时签订筑路协议的时候,魏家公子曾经在协议上署名了,记得是叫做魏庆。 “大人,下官记得签订的筑路协议上署名是魏庆。” 李榷感觉自己的心脏就快要停跳了:“哪个庆?” 黄瑞觉得州牧大人问得有些奇怪:“就是庆祝的庆。” 李榷又问道:“他长得如何?” 朱业描述道:“这位公子皮肤黝黑,但身材匀称,个子比那个秦异人还高一些,举手投足显得十分沉稳,有种不怒自威的感觉。” 李榷从朱业的这段描述中得到魏庆的形象,跟他脑海中隆庆太子的形象,几乎可以完美融合。 “你们最后一次看见这个魏公子是什么时候?” 黄瑞想了想说道:“自从修完了南门的路,似乎就没再见过他。” 李榷颓然靠在椅背上,疲惫地向两人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出去,此时他心乱如麻,不知该如何是好。 这个自称来自池州的魏家公子魏庆,极有可能就是大魏的太子隆庆,自从太子神秘消失后,朝堂上为此都吵翻了天。 李榷去大业的时候,还听说朝堂仍在为此争吵不休,许多大臣要求宰相张甘和迟国公立刻查找太子隆庆的下落。 毕竟国不可一日无君,两位大臣虽然德高望重,但是这么执政下去也不是个事。 可是张甘和迟国公依然对太子的下落讳莫如深,绝口不提,所以已经有大臣联名要求宰相罢相,国公避政。 李榷此时几乎可以肯定,那个魏府的公子魏庆,就是消失的太子隆庆。 要知道魏州本来就是魏氏的发家之地,这是魏氏的祖根啊。 对方夜入山谷,且不说是如何做到的,单单他们选择的这个时间,宅院里的仆役全都带走,一个都没留下,现在不知所踪。 宅院里的金银财宝并不见少,唯独不见了那件龙袍和劝进表。 说明这些人绝对是有备而来,说不定宅院里雇佣的丫鬟或者仆役有内鬼,向外通报了信息,所以对方才能找得这么准确,里应外合之下,一击得手。 这也说明对方一直在关注着自己的动向,或者说,关注着迟国公的动向。 想到这里,李榷更加确定,魏公子就是大魏太子。 对方回复的一封信上只有十几个字,如果是一般的盗匪,不可能一眼就看到了关键之处,只有身处朝堂的人,明确各方势力的情况下,才会写出这么精准的十四个字。 现在留在魏府里的人,根本不惧怕自己的任何报复,因为他们的靠山是隆庆太子,一旦清除了迟国公等大臣,就会成为第二个魏武帝。 而自己根本无力与之抗衡的,所以魏家的人才有恃无恐。 李榷真的没想到,太子隆庆竟然会出现在自己这里。 同时他也非常疑惑,如果太子被朝中大臣所逼,不敢回京,那也可以大大方方来到魏州,直接亮明身份,太子在顾虑什么呢? 李榷这么一想,又陷入到了怀疑之中,自己会不会真的搞错了?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对方是不是隆庆太子,现在都掐住了自己的命脉,那个东西一旦公布天下,李榷的政治前途就算是彻底完蛋了,以后都没有任何人会提拔他。 第三百四十二章 布局魏州 如果迟国公已经接受了李榷的效忠,他还不至于如此害怕。 现在是迟国公也没有接受他,他在京城求见时,迟国公甚至连看都懒得看一眼。也许在迟国公的眼里,魏州这种穷地方并不值得他过多的关注,李榷也未必能给他提供太多帮助。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李榷除了搜刮了一些金银财宝之外,并没有任何能够拿得出手的东西。 魏州军并不算强军,在大魏诸州中籍籍无名,统军的校尉胡茂同样普通,在将领中毫无存在感。 这样的一个魏州,难怪迟国公看不上。早知如此,李榷还不如投靠太子,说不定能烧一把冷灶。 可是现在后悔也晚了,那封劝进表都落入他人手中,而且那位魏公子似乎并不在府中,就算他想要杀人灭口都做不到,李榷也不敢做。 在府衙里,李榷失魂落魄的坐了一整天,谁也不见,连小舅子胡茂都赶了出去,并且特意交待,谁都不许招惹魏府。 经过这一次明里暗里的交战,隆庆在魏州才算是彻底稳定了下来。 “秦师,现在我们是不是可以无需顾忌州牧了?这都已经过去好几天了,那边一点反应都没有了,是不是说明李榷收到那封信之后怕了?” 秦朗坐在一辆轮椅上,这几天他行动不便,起身走动的话伤口非常容易裂开,所以造了一辆轮椅,由护卫推着他在府中走来走去。 “公子,只能说危机暂时解除了,李榷有把柄捏在咱们手里,所以他不敢轻举妄动,生怕我们把他的丑事抖出去,但是也不能掉以轻心。毕竟这个地盘上还有三万魏州军,都受他调遣。” “什么时候我们解除了他的兵权,把这三万魏州军握在自己的手里,那个时候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坐镇魏州,取而代之了。” 隆庆知道现在还心急不得,要真正把魏州握在手里,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秦师,那下一步我们应该怎么办?” 在隆庆眼中,魏州处于魏国西部偏北的位置,这里与南部相比,干旱少雨,作物贫瘠,矿产虽多却难以开采,而且没有什么值钱的矿,金银矿极少,最值钱的就是仅有的几处铜铁矿。 秦朗想了一下:“要得魏州,就要得民心。” “特别是现在还有三万魏州军不受我们控制,许多事情仅凭我们自己还难以做到,而破局的关键,就是从民心抓起。” “只要得了民心,就可以瓦解那三万魏州军,让他们完全投到我们的阵营里来。” “这可不仅仅是给钱就能达到的,除了待遇要好之外,还要有笼络人心的力量。” “要笼络人心,有两点必不可少,医馆和学堂。” 隆庆觉得秦朗说得非常有道理,要控制魏州,首先就要清除对方的武力魏州军,一想到魏州军还都是大魏的军人,而自己这个名正言顺的太子,甚至不能公开身份,不禁暗自叹息。 秦朗似乎是看穿了隆庆的忧虑,安慰他道:“公子无需担忧,魏州军掌握在李榷的手中,而且多年来军纪废弛,军心涣散,整个魏州军里面不知道有多少他安插进去的钉子。” “就算公子直接接手,也未必能真正控制这支军队,所以还不如按咱们自己的想法来,虽然短期内未必能够与魏州军抗衡,但是保证每一名士兵,都是绝对忠实于公子的。” 隆庆用力点了点头,眼中有些湿润。 自从逃出京城之后,他只有秦朗这一个人可以依赖,而秦朗也没有辜负他的信任,一步一步走下来,现在终于要看到一点曙光了。 “秦师,一切就多有劳你了。隆庆有朝一日重回大业,必当厚报。”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隆庆心中也在暗暗发誓,如果有一天能重登宝位,至少也要封秦朗一个王。 秦朗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身体仍然很虚弱,多说了几句话,精神头就提不起来。 隆庆连忙说道:“你身体还没完全好,先不要过于操劳,这些事情慢慢来。”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无论是州牧李榷还是秦朗和隆庆,都没有动静,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魏州城里一片详和。 其实李榷是有点认命了,假如魏家人真的公开那封劝进表文,他就只好拼死一搏,举旗自立。 现在大魏国显然就快要乱起来了,太子不能登基,而迟国公等秉持朝政,也许局势会越来越混乱,李榷觉得自己拥有一州之地,三万兵马,也算是一方势力了。 如果政治前途被毁,那么也只有自立这一条路可以走了。 所以这半个月来,李榷闭门谁也不见,连自己的老婆都赶了出去,专心研究该如何自立,又如何掌控好这一州之地。 他把家中的藏书翻了一个遍,以书中的故事为参考,设想自己自立之后,要做些什么施政措施才能稳住大局,说来也好笑,他已经做了十几年的州牧,却不知怎样做才能让地盘变强,可见这十几年他的心思都用在了什么地方。 秦朗的身体在这半个月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已经可以不需要搀扶,自己来回走动了,只是身上多了几道疤,看起来有些狰狞。 魏州城东西南北四个门通往外界的公路,全都由魏府把持,每天收来的钱不是一笔小数目,因为路好了,所以往来运送货物的车辆也多了起来,每天都能收到十两银子的过路钱。 这四条路的投资是一次性投入的,但是收益却是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逐渐产生变化的。 当魏州城里没有什么值得购买的商品时,往来的车辆几乎全是维持魏州百姓生活所需的物品。但是一旦魏州城能够产出更多有价值的商品时,车辆自然而然就会多起来。 现在秦朗的第一个目标是建立起一个标准的医馆。 这间医馆要与魏州城其他的医馆区别开,那些药店和坐堂的大夫医术也都不错,如果秦朗建立的医馆不能吸引百姓的话,那么这个目标就算是失败了。 因为他要替魏府争取到民心,主要就靠医馆和学堂。 第三百四十三章 拜访李榷 医馆首先要有设备,还要有药物,有制药人,也有采药人,当然还要有医生,一个大型医馆配备的人员至少就数百。 如果采取往常的手法创建医馆的话,至少要维持个三年五载,才能慢慢积累起人气,而且这三五年间,人员药材和设备的开销就是一大笔钱。 虽然有南阳做为后盾,没钱的时候可以从南阳那里拿些钱应急,但是这样下去,魏州仍然还是之前的那个魏州,离开了秦朗的支持,就会原形毕露,这不是秦朗想要的。 他想要魏州真正自立自强起来,就算他和隆庆离开了这里,依然能够凭借自身的力量茁壮发展,并且带动周边的州郡,形成一股浪潮。 也只有这样,他的目的才算是达成了,这个大本营才真正有效的建立起来,成为隆庆夺回基业的资本。 所以这家医馆,一定要在创立之初,就可以自给自足。 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连秦朗也为此事伤了好几天的脑筋,最终还是定下了以医养医的战略方案。 想通了事情,秦朗当即雷厉风行起来。 “张三,李四,你们两个跟我去州府一趟,有些事情需要咱们的州牧大人支持了。” 两名护卫应声而至,随着秦朗一前一后往府衙走去。 此时已经进入了三月,阳春三月春暖花开,即将到了耕种的季节,天气转暖,冰雪融化,街道上可见许多贫苦的农民来买种子。 府衙门前仍然站着衙役,不过这些衙役在筑路的那段时间里,都认识了这位魏府的秦先生,一见到秦朗走来,都忙不迭的打招呼,十分热络。 要说这些衙役的态度变化,也是受到了李榷的影响。 上一次李榷摆明车马要搞魏府,这十几年来,李榷靠着这套手法搞死的人不计其数,多少人被搞得家破人亡,所以一听到风声,衙役们都暗暗替魏家人感到可惜。 可是谁曾想,贼曹带回一封信之后,李榷就偃旗息鼓了,一点声音都没有,不但如此,还特意放出话来,任何人不要招惹魏府。 一州之尊的这种态度的转变,无疑让这些衙役们品出了滋味,这说明什么?说明魏家人比州牧的势力大多了,连面都不用露,一封信就把州牧大人打发了,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这件事情在衙役中悄悄流传着,没用上几天,大家都知道了李榷与魏府对了一把,以李榷惨败收场。 所以再看到魏家的秦先生,这些衙役都不自觉的谄媚起来。 “哎哟,这不是秦先生吗?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秦朗哈哈一笑,冲着几个衙役抱了抱拳:“请问州牧大人是否在府中啊?” “在的,请秦先生稍等,我等立刻就去禀报。” 这些衙役可不敢玩收红包那一套,万一惹恼了这位秦先生,见不到州牧大人,衙役的这身皮可能就会被扒下来。 李榷正坐在书房发呆,手边摆着一本杂记,上面写了一些过去名官的典故,大部分都是有趣的事情,这本书算是茶余饭后的消遣。 李榷打算从这本书里找出点施政的经验出来,可是看了大半本,觉得自己一条也用不上,不是环境不合适,就是情节对不上。 正在烦恼的时候,门外的衙役进来通报。 “禀大人,魏府的秦先生在门外求见!” 李榷手一抖,差点把捏在手中的笔掉在地上。 “……让他进来……等等,我去迎接。” 李榷这半个月来做了无数次心理建设,幻想着有一天魏府的那个秦先生来找自己,或者干脆就是魏公子,那位大魏太子亲自来见自己。 当他们提起那封劝进表的时候,自己应该如何应对。 是痛哭流涕骂自己一时糊涂好呢?还是痛心疾首承认自己猪油蒙了心好呢? 他做了千般设想,想出了无数种场景,幻想自己慷慨陈词,终于打动了对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对方原谅了自己,甚至把那封表文还给了自己。 不过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也觉得有点太过于一厢情愿了,那封劝进表文大概率是一辈子都见不到了。而且自己最好也祈祷不要见到,否则就是身败名裂的时候到了。 这些天他的心思几乎全放在了挖空心思搞施政,几乎把魏府这件事情快要抛在脑后了。 现在衙役进来通报,李榷心里就是一沉,心想完了,他们终于来了。 待后来衙役说只有秦先生一个人,李榷又觉得也许没那么糟糕,见一面也许真能把话说开。 因此保持一个低调的姿态就显得犹为重要了,所以李榷随着衙役一同走到府衙的门口,迎接秦朗。 秦朗看到李榷走出来,急忙抱拳笑道:“李大人,多有打扰,请勿见罪。” 李榷连忙弯腰回礼,嘴里说道:“岂敢岂敢。” “秦先生能来府衙,那是本官的荣幸,快快里边请!” 于是二人有说有笑的走进了府衙,连同跟在秦朗身后的两个护卫,也一起走了进去,这情况李榷也看在眼里,但却一句话都没有说。 门前值班的衙役看到这种情况,都是撇了撇嘴:“看到没有?求见咱们州牧大人,都能带着护卫进去,真当自己是个人物呢。” 旁边另一个衙役反驳道:“你懂什么?你看州牧大人说什么了没有?如果你看他不顺眼,觉得他不该把护卫带进去,你拦一个试试?你信不信州牧大人当场就能抽嘴巴把你抽死?” “倒也是,这可真是奇了怪了,咱们州牧大人竟然真的怕魏府的人,难道暗中那些传言都是真的?” “哼,真的假的跟咱们又有什么关系?咱们就好好的把这班站完就行了,如果秦先生开恩,能赏咱们点活计,倒还能腰包里宽裕宽裕。” “是啊!”另一个衙役叹道:“下了值之后,再去城门口的收费卡点去看看,如果需要咱们巡路,我刚好没什么事情,还能再巡一班。” 第三百四十四章 筹建医馆 这些衙役们每天靠着巡路还能多拿点钱,巡路的活计并不累,就在路上随便溜达,当然如果有马那就更好,东西南北四个门选一个出发,发现路上有坑槽之类的病害,就记录下来,巡一次路十文钱。 虽然钱不多,但是衙役们只要走上一次,就能领十文钱,积少成多,一个月也三百多文,三个月就是一两银子。 这样算下来,一年能多收四两银子,可算得上一份额外的补贴了。 秦朗跟着李榷进入堂中,分宾主落座。 “不知秦先生到此找本官,有何贵干啊?”李榷心里面打鼓,但是也不得不鼓起勇气面对。 秦朗微微一笑:“没有什么大事,只是最近要做一番事业,需要州牧大人的鼎力相助。” 李榷听说不是来兴师问罪,立刻振作了精神:“请秦先生但讲无妨。” 秦朗说道:“我家公子打算开一家医馆,涉及到一些琐事,想请州牧大人帮忙。” 李榷一听就明白了过来,这秦先生说是来寻求帮助,其实不就是敲诈勒索吗? 开医馆还能有什么琐事,首先那不是得买房子吗?想买房子去找牙人啊! 这是李榷心里所想,但面上却万万不敢表露出来,而是做出一副高兴的神态。 “我还当是什么大事,要说别的没有,这房子还是有不少的,等本官把城中的空房子拢一拢……啊,不对!” “秦先生是不是已经有中意的地段和房子了呢?”李榷别的不行,这方面还是反应很快的,反正就是一间房子罢了,他看好谁家,就让谁家马上给挪地方。 秦朗摇了摇头,他来找李榷,是为了官府作保,可不是真的来敲榨的,就算是敲诈,那也是敲一笔狠的,一间房子算什么。 “州牧大人的好意在下心领了,这间医馆但不一定非要在什么繁华地段,只要有合适的空房就可以了,而且买房的钱在下也已经带来了,不需要州牧大人费心。” 李榷这下就听不懂了。 不需要繁华地段的房子,还带了买房子的银子,那是要自己帮什么忙呢?如果说过户的话,一个牙人就够了,还至于找到自己吗? “请恕本官愚钝,秦先生说要寻求本官相助,却又不需银钱,那本官还能做些什么呢?” 秦朗要开的这家医馆,是面向全城百姓的,在秦朗的心中,定下了以医养医的战略,具体来说就是卖保险。 或者说一种类似相互保的模式,大家不需要出太多的钱,只要一些零钱就可以了,或者农民拿不出钱,交点粮食也是可以的。 但是突然冒出来一个医馆,以往又没有听说过,医生的水平也不知到如何,想让大家掏钱,那是难上加难。 所以秦朗想要让李榷以州府官方的名义作保。 类似于后世某个商品外包装都打上某某保险公司承保一样,盖上官府的大印,就能让百姓安心。虽然李榷在魏州刮了十几年的地皮,但是大魏官府在百姓的心目中,仍然有着足够的份量。 “州牧大人,其实在下寻求的帮助很简单,就是与百姓签订一个契约,他们交了钱,如果这一年不生病,钱归我们医馆,概不返还。如果这一年生病的话,免费医治。” “但是这个契约,需要州牧大人用印,由州府作为中间人,给我们医馆作个保。” 李榷虽然有些不情不愿,可也没有办法,谁让自己的把柄就捏在人家手里呢? 而且,为了挽回一些在太子心目中的形象,给自己增加一点光环,李榷也想主动做点什么。 “如果是这样的话,倒也不是不行,可是这个契约,难道每签下一户,就到州府里来盖印吗?” 李榷觉得太麻烦,又不好拒绝。 秦朗连忙说道:“不用不用,只需要大人把中间人那部分的声明用印就可以了。” 秦朗来这里之前,已经准备好了一张已经写好的契约,递给李榷。 李榷接过来看了一下,契约上写得很明白,就像秦朗刚刚说的那样,一年之内,只要交了份子钱,生病的免费治病,没生病的一文不退,而且价格十分公道,只要二十文钱。 在契约的最后部分,是官府做为中人的声明,类似于本次契约真实有效之类的话。 李榷把契约递还给秦朗,点点头说道:“秦先生放心,这个中人本官做了,只是用印较为麻烦,不如本官出一份公告吧,只要是魏家医馆签订的契约,州府都可以做为中人为两边证明。” “这份公告本官会找人誊录在特制的布上,以油漆印刷,保证不惧风雨,一直挂在衙门口的墙上,秦先生觉得如何?” 秦朗还是觉得在契约上有印,才方便劝说百姓购买,如果契约上没有,只有衙门口才能看到,又有几个百姓愿意为了这种事情跑到府衙去呢? 但是想到这个契约的量可能会非常大,而且一次准备不完,多次用印的话,也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于是就折中道:“那么州牧大人,这样吧,我们找一家刻印社,把契约的内容刻印出来,上面带有官府的大印,到时候把印章印刷成红色,这样可以吧?” 李榷一听不用自己费事,当然没有问题:“秦先生尽管放手去做,就算真有那些不开眼的刁民找到府衙来,本官也一定会明辨是非的。” 秦朗点了点头,有了李榷这句话,这件事情就算成了一大半,剩下的事情就变得简单了,等自己把巡游医生派下去,不断积累名气和人气。 医馆就会在短时间内声名鹊起,有了李榷的这份保证,将来万一有人感到医馆侵犯了他的利益,想要动医馆的时候,李榷就是第一道防火墙。 “多谢州牧大人成全,秦异人在这里谢过了。”说着秦朗起身作了个揖。 李榷也笑呵呵的站起来还礼,说什么也不肯受他的礼。 秦朗并没有直接回去魏府,而是带着护卫在街上逛了起来,他要找一个合适的地段买一栋房子作医馆。 第三百四十五章 买下泥草房 魏州县城方圆三四里,是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其中医馆也有不少。 城北最着名的医生姓宋,外号宋一针,说的是他的银针厉害,小来小去的病,一针就好。 除了宋医生之外,还有一个姓郑的和姓潘的两位医生,分别居住在城东和城西。 这三位医生说起来各有千秋,所擅长的方向也有所不同,例如宋医生擅长调理脾胃,而郑医生则擅长正骨,潘医生不但每一样都会一些,而且对小儿用药颇有心得。 百姓们日常看病,往往会直奔药堂,一副药方开出来,价钱也不算太贵,二三两银子足够了。 但是对于百姓们来说,只要还没病得要死,都不会按方抓药,而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大多数舍不得银子,往往是小病拖成大病,大病要了人命。 除非那些影响生活,使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才会狠狠花上一笔钱,去医馆开药。 秦朗在路边买了两包龙须糖,边走边吃,一边打量着街边的建筑。 他围着魏州城转了两圈,发现这个小城只有十来条主要街道,而宋、潘、郑三位医生的医馆,恰好位于三个方向最为繁华的区域里,分别占据了城北、城西和城东。 唯独留下了城南,没有人在城南开医馆。 秦朗一方面觉得自己要开的医馆诊病开药的方式跟其他几位大夫都不一样,另一方面觉得跑到这三位医生的医馆旁边开张,未免有点挑衅的嫌疑,所以他就往城南逛逛。 城南之所以没有医馆,只是因为穷。 城北是府衙所在,达官贵人常来常往,城西居住的多是富商,而城东则是府衙的文吏和衙役等。 只有城南,大多数都是平头百姓,几乎没有什么有钱人,连高大一些的建筑都没有,大部分是普通泥草房,少数有些砖瓦房,也都格局不大。 不过也不是没有好处,城南的路比城西和城东更宽一些,因为城南原本都是耕田,后来人多了,才渐渐形成聚居处。 城南有更多的宽敞院落,而其他几个地方则不行,太过于拥挤。 秦朗看了一圈之后,觉得城南这片地方很满意,不但宽敞,而且买房子应该也花不了多少钱,最重要的是,城南这些穷苦百姓,是医馆的目标人群。 秦朗的医馆设计就是为普通百姓而设计的。因为要争民心,所以要在医疗和教育这两个方向发力。 在城南通往南门的路边上,有两三户居民的房子破烂不堪,只是普通的泥草房,房顶苫盖着稻草。 这两三户居民的院子极为宽敞,秦朗觉得在这里建一座医馆,不但交通方便,而且地盘够大,能够应付将来所需。 “家里面有人吗?”秦朗站在院外的柴门前,高声喊道。 良久,泥草房黑洞洞的门开了,走出一个差不多六七岁的孩子。 这个小孩头发随便挽了一下,用树枝别在头顶,身上和脸上都脏兮兮的,看不出男孩还是女孩。 “你有什么事?” 小孩子并没有像其他的小孩一样胆怯,而是流露出警惕的神情。 秦朗伸手一指泥草房说道:“我是来买房子的,想问问你家的房子卖不卖,怎么只有一个小孩子,你家大人不在家吗?” 小孩摇了摇头:“你们走吧,我家房子不卖!” 秦朗觉得颇为可惜,但是人家不卖,他也只能去问问下一家。 这两家院子挨着,门也挨着,刚才秦朗跟小孩对话的时候,旁边的邻居就听到声音走了出来。 “你们是什么人?要买多大的房子?” 秦朗打量了对方一眼,只见这个男子约四五十岁,黑瘦黑瘦的,神情也颇为紧张,显然不太习惯与陌生人打交道。 秦朗指了指泥草房:“我们想买的就是这种房子,但一定要连房带院,你家的房子如果想卖的话,不妨开个价。” 黑瘦男子原本是农户,但是被李榷连年搜刮,实在是被刮得活不下去了,不得不把地卖掉,然后成为一个佃农。 说来也巧,他的那块地几经转手,最后是被李氏家族买了去,而他去李氏做佃户给人家种地,种的地恰巧还是自己那块地。 黑瘦男子从农户变成佃农,心情可想而知,虽然佃户终于不用再交粮税,也不用再承受摊派了,但是每年得到的工钱,也就刚好维持生活,手里边一文闲钱都没有。 这间泥草房虽然不值几个钱,但是卖掉之后,还是能缓解不少困境的。至于住处,李氏家族给佃户提供了住处,大多数都是挨着马棚、牛圈等装有农具的仓房。 让佃农住在里面既能看管农具,还能照应牛马夜间上料,可谓一举多得。 而且,虽然是仓房,那好歹也是砖瓦房,比起泥草房是要结实得多,至少夏天的时候不担心漏雨。 现在已经开始着手春耕了,黑瘦男子就打算把自家的房子卖掉,干脆去李氏家族那里去住。 他打量了秦朗和随从人员一眼,秦朗虽然只穿着一身极为普通的蓝布衣衫,可是在黑瘦男子眼中,这已经是贵人们才能穿的衣服了。 而且秦朗还带着随从,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公子。 黑瘦男子在心里面反复斟酌了许久,才咬牙说道:“这间房子连带前面的院子,一共要三两银子!” 秦朗暗叹了一声,看样子喊了个高价,结果才三两银子,也许一副汤药钱,就要三两银子。 所谓的穷人不能得病,得病就得卖房卖地,还真不是虚言。 “那旁边的那座房子是谁家的?”秦朗伸手一指前面的另外一家。 黑瘦男子顺着秦朗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回答道:“这一块一共就我们三家,刚才你问那个小孩姓段,我家姓钟,旁边那家是我兄弟的家。” “如果你想买那间房子,跟我说就行了,我兄弟他不在。” 秦朗点了点头,如果都按照刚才的那个价格的话,十两银子就能买下这三间房子,连带着院子一起,差不多有一个足球场大小。 第三百四十六章 想找回个场子 “你们两家的房子我全都买下了,要多少钱?” 黑瘦男子咬牙说道:“最低五两八钱,不能再低了。” 虽然只有两间房子买了下来,地方稍有些小,不过也足够用了。 除此之外,再没有比这个位置更加合适的了,所以秦朗也不打算再往其他地方逛了,就直接带着黑瘦男子去府衙找文吏过户契书。 管理这些契书的,还是那个中年黑脸的庞文吏。 他初次见到秦朗时,还想刁难一番,结果被秦朗用一枚县令的印就把他给镇唬住了。 后来秦朗在魏州修路,频繁出入府衙,庞文吏这才知道秦朗只是魏家的一个西席先生,根本不是什么县令。 因此他一直对这件事情耿耿于怀,总想找个机会把这个场子找回来。无奈他所管理的文书、契书等,跟秦朗不发生交集,所以一直也没有机会。 今天秦朗带着黑瘦佃户来办理房契过户,庞文吏一看又是秦朗,高兴得忍不住捻胡子,心想报仇雪恨的时候终于到了。 他仍然摆出一副忙于公事的样子,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就故意把秦朗晾在那里,想要看秦朗的笑话。 秦朗先是等了一会儿,见这个文吏也不知道在干什么,无论跟他说什么,都像没听见一样。 于是秦朗心里有点不耐烦,一个房契过户还用这么久的吗? “这位吏员,请帮我办一下房契过户事宜。” 庞文吏:“……” 秦朗略略提高了点声音:“这位吏员,我要办房契!” 庞文吏:“……” 他不但不回答,反而把手里的书往桌上一撂,竟然闭目养神起来。 秦朗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这家伙在这里装聋作哑,是有意的。 “喂,我是正常办理房契过户,你凭什么不给我办?”秦朗也被这家伙气得够呛,完全不理解怎么就遇上这么个家伙。 庞文吏这才不紧不慢的抬起眼皮:“哎呦,这不是秦先生吗?魏府的西席啊,怎么?不用县令的铜印吓唬我了?” 他还沉浸在上一次被秦朗用铜印黑绶吓得卑躬屈膝的羞辱里,所以这一次看见秦朗分外眼红。 “哼,你一个账房先生,居然敢伪造铜印黑绶,我不去追究你假冒官差,你居然还敢跑到我面前来?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 “我数三个数,你如果不滚的话,休怪我到府衙李大人那里单独奏报!” 秦朗一听,连忙说道:“你快去吧,你要是不去就是孙子!” 庞文吏一听鼻子差点没气歪。 “你……你说什么?” 秦朗再次强调:“你最好去府衙找李大人告我的状,如果你不敢去,就乖乖跪下来磕三个头,叫三声爷爷,我就饶了你。” 庞文吏被秦朗这几句话气得不轻,颤抖的手指着秦朗说道:“你等着,我现在就去禀报老爷,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秦朗巴不得他赶快去,李榷听见这个事情,少说也得赏他三个耳光。 庞文吏可不知道今天早上秦朗才刚刚见过李榷,而且谈到了买房子建医馆的事情,李榷还表示自己一定能帮忙。 现在庞文吏主动找过去,可不就是给李榷递刀吗? 李榷正在堂中坐着郁闷,看到平时管理契书的庞文吏求见,就让他进来。 “你有何事啊?” 庞文吏冲李榷做了个揖说道:“大人,在下上次碰到那个冒用官印的狂徒又来了。” 李榷拧起眉头:“什么冒用官印?” 于是庞文吏就把上一次秦朗拿出的铜印黑绶的事情讲了一遍,末了又强调:“这一次这个家伙又来办房契,在下已经找了个借口把他稳住了。” “因为冒充朝廷命官,此罪当斩啊,所以在下前来禀报。” 李榷一拍桌子:“居然有人冒用铜印黑绶?这事你确定是真的?” 庞文吏大喜,连忙应道:“千真万确,这家伙绝对不是官员,却冒用官员的铜印黑绶,真是罪该万死啊。” 李榷问道:“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官员?莫非你认得他?” 庞文吏道:“大人,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魏府的西席,秦异人啊,他就是一个账房先生,又怎么可能是官员呢?” 李榷一听,哈哈大笑起来,笑声中却透着悲凉。 “你说冒用铜印黑绶的这个人,是魏府的秦异人秦先生?” 庞文吏虽然不知道李榷为什么要在“秦异人”这三个字后面又加了“秦先生”这个后缀,但还是勇敢的点了点头:“没错,就是他!他化成灰我也认得!” 李榷猛地收起笑容,脸上变得一片冰冷:“你还想让他化成灰?我看你先化成灰吧!” 庞文吏还陪着笑的脸顿时僵住,他不明白怎么州牧大人突然就变了脸,刚才明明还好好的。 下一刻李榷暴怒起来,指着庞文吏的鼻子说道:“你现在立刻回去,跪在秦先生面前自抽耳光,直到他原谅你为止,如果他不原谅你……本官就要把你下狱!” “啊!”庞文吏发出一声绝望的哀号,他不明白怎么李榷突然就变了脸,难道这个秦先生还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早知道是惹不起的人,他这不是找死吗? 但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州牧大人命令已下,如果不能取得秦先生的原谅,就要下狱。 庞文吏连滚带爬的回到了契书房,还没进屋就扑通一声跪下了,一边痛哭流涕一边猛抽嘴巴:“秦先生,我该死,你大人不计小人过,饶了我吧!” 他这一哭喊,其他办事房里的文吏都纷纷探出头往这边望来。 此时庞文吏也顾不得丢脸,就跪在门口狂抽嘴巴:“秦先生我错了!我不该狗眼看人低,我不该滥用职权趁机报复,我不该拿着鸡毛当令箭,小人再也不敢了,秦先生开恩哪!” 秦朗看见庞文吏滚回来认错,就知道李榷已经知道这件事情了,当然没什么好说的,本来他就占理,所以让这个庞文吏出一下丑也算不了什么。 而且秦朗也没有那么多时间跟他纠缠:“行了行了,快点进来把我的事情办了。” 第三百四十七章 重病的邻居 刚才还哭喊得撕心裂肺的庞文吏一听秦朗原谅了他,立马破涕为笑,点头哈腰的进到契书房办理。 这一次可谓办理得非常迅速,连一柱香的功夫都用不上,三份契书就已经办得整整齐齐了,一份交给秦朗,一份递给旁边的黑瘦佃户,最后一份庞文吏打开书柜,把契书锁了起来。 “秦先生请放心,只要有任何事情在下能帮得上忙,请一定来这里,在下定然在所不辞。” 秦朗拿了契书看了一遍,点点头对一旁的黑瘦佃户说道:“契书已立,这七两银子算是房钱,你就收下吧。” 说着从怀里掏出几块碎银递给黑瘦佃户。 “哎呀,这可使不得!”黑瘦佃户连忙推辞。 要知道刚开始他跟着秦朗进了府衙,就觉得心里发慌,种了一辈子地,从来没有离这些官老爷这么近,都有些不知所措。 而进了契书房被刁难之后,这个黑瘦佃户更是被庞文吏几句话吓得魂不守舍,不知道自己跟这个年轻公子买卖房屋,会不会被牵连。 可是一刻钟之后,眼看着庞文吏竟然跪着爬过来,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请求原谅。 这时候黑瘦佃户才知道,自己身边这个年轻公子哥才是真正的厉害人物,连府衙里的老爷都得冲他磕头,这得是多大的官啊? 所以当秦朗给他银子的时候,他都有些不敢要了。 更别说当时他让价让到五两八钱,而秦朗则给了七两,多出的一两二他怎么敢收。 秦朗抓过黑瘦佃户的手,把银子硬塞到他手心里。 “不要推让了,你搬出去之后,说不定还要租房过渡一下,才能找到安稳的住处,所以这部分开销是你应该拿的,就不要争了。” 黑瘦佃户本来就不善言辞,听秦朗这么说,也就不再坚持,把那七两银子死死的攥在手里。 秦朗急着筹建医馆,既然契书已经过户,房子到手,一手钱一手货,就没有再留在府衙的必要,急忙回去了。 庞书吏看到秦朗离开,这才长舒一口气,感觉自己的两颊火辣辣的疼,是自抽嘴巴太用力的缘故。 不过好在这件事情圆满解决,这嘴巴也不算白挨。 秦朗跟着黑瘦佃户回到了城南的房子,这些泥草房太过破旧,不能用来当作医馆,否则一个不小心塌掉,把人压在里面就不好了。 秦朗拿到房契后的第一个打算就是用砖石和木材重建一下,但是不打算建成象城西城东那几个医馆一样。 要吸引贫苦百姓,首先就是不能太气派,如果搞得豪华无比,跟府衙一样,百姓根本就不会踏入医馆一步。 接下来的几天,秦朗就把这两间草房全都拆掉了,里面居然还有三尺高的旧砖,看来这些泥草房也不完全是泥和草,为了防止倾塌,房基还是用了三尺高的砖。 这些拆出来的旧砖,刚好可以用作建医馆的材料。 像这种盖房子的事情,秦朗再次雇佣了当地百姓。 他首先买了一大袋的桂花糕,然后挨家挨户敲门,每一家都留下两包桂花糕,并说明自己是新来此安居的医馆主人,近几天要建房子,愿意出钱雇人,每天工钱四十文。 跟修路的时候相比,涨了二十文的价钱,主要是因为现在正值阳春三月,农夫们忙于耕种,如果给钱少的话,根本就招不到人。 四十文还是很有吸引力的,街坊邻居纷纷表示愿意参加。 秦朗本来就不单纯是为了雇人,如果能在建造医馆的过程中,跟城南的百姓们处好关系,那么开局后的压力就会小了很多。 而最自然的相处方式,当然是一起干活了。 一大袋子桂花糕全都送出去了,秦朗特意留了两包,回来敲开了旁边那个小孩邻居的门。 “你家大人还没回来吗?” 那个小孩站在门口望着秦朗手里提着的桂花糕,轻轻摇了摇头。 “那这个送给你,过几天要开始建医馆了,又拆又砸的,可能会影响你家,希望多多包涵。” 虽然面对的是一个小孩,但是秦朗觉得这小孩挺早熟的,有一股沉稳的劲头,所以也不拿他当孩子看待。 小孩的眼神还盯在桂花糕上,却没有伸手去接:“你刚才说要建什么?” 秦朗说道:“我们要建一个医馆。” 小孩抬头看着秦朗问道:“你是医生吗?” 秦朗被这孩子的眼神看得心里一紧,知道他的家里肯定有卧病在床的老人,每次看见这家都是小孩子出来,说不定又是一个悲惨的故事。 “对,我是医生。”秦朗不敢称自己是全科,但是多少还是懂一点的。 小孩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你能救救我娘吗?” “你娘怎么了?” 小孩说道:“我娘病倒了,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每天都睡很长时间,求求你们救救她!” 小孩说着就跪在一旁向秦朗磕头,秦朗连忙把小孩扶起来。 “走,带我看看你娘怎么样了。” 跟着小孩进了那间泥草房,房间里面黑洞洞的,而且有一股恶臭的味道。 秦朗叫小孩把窗户打开,让空气流通一下,顺便也让光线透进来,否则这屋子里黑洞洞的也看不清。 随着窗子打开,清新的风吹进来,恶臭的气味减少了很多,秦朗的眼睛也渐渐适应了光线,看见在屋子里的榻上,躺着一个人。 这个人全身都用毯子盖着,散发出恶臭的味道,想必就这是小孩的娘了。 秦朗试着呼唤了病人一声,没有得到回应,看来就像小孩子说的那样,病人又睡着了。 秦朗慢慢揭开毯子,只见在毯子下那个病人的躯体佝偻着,左腿应该是骨折了,而且没有处理,伤口已经化脓腐烂,正是这个伤口散发出来的恶臭。 好在前段时间天气寒冷,如果再这么拖下去,这个女人很快就会一命呜呼的。 “她的腿断了,怎么没有去医馆呢?” 小孩小声说道:“我们没有钱,但是如果你救了我娘,我愿意给你干活还债。” 秦朗摇摇头没说什么,这种外科伤口处理起来还是很轻松的,于是叫护卫们把随身带着的急救包打开,拿出针刀准备处理伤口。 第三百四十八章 医馆建成 这种外伤相对来说比较好处理,首先就是止血,然后清除腐烂肌肉,消毒,接骨,之后就是上药了。 这个女子也就是遇到了秦朗,他不但有麻醉药,还有止血药和退烧药。 这些奇效的药物至今也就只有秦朗才真正掌握,所以没用多长时间,就把伤口处理好了。 那个女子仍然处于昏迷之中,小孩站在门旁悄悄抹眼泪。 秦朗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孩回答:“我姓段,叫小狸。” “这几天你好好照顾你娘吧,我们给她治疗之后,应该很快就会恢复健康的。” 秦朗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房子破旧,灶中无柴无火,一旁的米缸也是空的,真不知道这段小狸每天靠什么活着。 “晚上我们的饭做多了,吃不了,你一起过去吃吧。” 段小狸目光闪动了一下:“不了,我要照顾我娘。” “那我让护卫们把饭菜给你们送来。”秦朗跟段小狸摆摆手,回到了自家的院子。 他看得出段小狸是一个十分要强的孩子,但是这么小一个孩子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况还要照顾一个生病的大人,遇到这种困难,秦朗向来是能帮就帮的。 护卫们加上雇工,很快就把拆倒的泥草房里面的旧砖都清理出来,院子重新翻平,原本院子里种植的草根全都清除干净。 接下来秦朗尽量利用原本的旧砖和木料,搭建出来一座宽敞的直筒房。 旧砖不够用,就像其他百姓家的泥草房一样,把旧砖用做房基,砌起半人高的围墙。 旧砖用尽之后,在围墙之上就改用泥砖。黄泥加草用水和在一起,做成泥砖。 这种泥砖比起烧出来的砖当然要差得多,但是秦朗的目的是尽快把医馆搭建起来,至于以后,会有更好的材料重修医馆。 砌好泥砖之后,就是上梁了,周围的百姓看到盖泥草房上梁,都纷纷打听是谁家搬到这里来了。 在他们眼里,盖泥草房的当然都跟他们一样,要么是佃农,要么是奴仆,反正都是底层人物。 但是万万没想到,这里居然是一家医馆。 而且当百姓们看到医馆居然用泥砖、旧砖和旧木梁来造房子后,天然就有一种亲近感。 因为城南这一片几千户人家,全都是这种房子,就算偶尔有两三座砖瓦房,也都是极小的。所以秦朗选择了与百姓们住同样的房子,是一种和光同尘的表现。 当百姓们听说这里盖的是一家医馆之后,从这家医馆的外观上,就觉得亲近,跟自己家一样没有什么区别。 护卫们加上雇工的努力,仅仅七八天时间,医馆就建好了。 医馆的主体建筑是一间非常宽阔的直筒房,足有四五间房子那么大,里面不做任何分隔。 在医馆的后面,秦朗又盖了两间稍小一些的房子,一间是“住院部”,一间是“食堂”。 平时医馆里的医生和护工们吃饭都去食堂,到了晚上就各自回家,“住院部”没盖那么大,主要考虑还是让病人自己在家里休养。 秦朗要搞的医馆,并不需要多么先进,也不需要太严格。 一是医馆刚刚起步,不宜搞得太大太专业,半医半农最好,二是医馆的医生需要慢慢培养,一下子搞得太过先进,人才跟不上来。 医馆的大门是一个简陋的旧木板拼成的门,也没有上漆,还是原样。 倒是院子搞得比较平整,里面没有种植任何药材或者庄稼,而是用石块铺成了一条平整的路,直通向“门诊部”。 进了房子里面,虽然是茅草屋,但是挂了六七盏油灯,把屋子里面照得通亮,屋子里没有分成小房间,只要一进门就一览无余。 秦朗采用了悬吊木牌指引加矮木板隔断的设计,把整个“门诊部”分隔成了不同区域。 在这里帮工造房子的百姓早就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跟秦朗打听这间医馆到底是怎么回事,秦朗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宣传了一番。 “一年二十文钱就包治所有的病?”这些百姓根本不相信会有如此好事。 “抓一副药可贵着呢,不止二十文吧,如果医馆都这么开,早就干不下去了。” 秦朗解释道:“二十文,是包治大病,可不是所有病都治,那可就治不过来了。” “如果没什么病,二十文也不多,保你一年。如果真的有了大病,那二十文就当做医药费了。” 有的百姓不相信,说道:“后生,我看你年纪轻轻,能做得了主吗?不要在这里说大话,等下你的东家来了,就有你好看的了。” 秦朗把准备好的契书摆在门口的桌上,对着院子里的百姓说道:“各位乡亲们,今天是魏氏医馆开业的重大日子,魏氏医馆郑重承诺,只要二十文钱,保你一年之内,得了大病免费治。” 另一边,秦朗特意准备了一个大木牌,把许多常见的病都列在了上面,算做是大病。 其实现在百姓有许多病在秦朗看来都算不上大病,但他们却束手无策。 比如邻居段小狸的娘,仅仅是因为腿断了,没有钱及时医治,就熬到了快死的边缘。而处理这样的一个“大病”,根本花不了多少钱。 另外有许多看似无解的病,比如肠绞痧,也就是阑尾炎,还有结核,天花等等,在秦朗看来算不上什么大病。 但是对于这些普通百姓来说,一旦染上,几乎就是宣布了死亡,根本花不起钱去医治,只能慢慢等死。 围在木板前的百姓越来越多,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二十文钱对他们来说也不少,但是与治一次病相比,那可就太便宜了,所以大家都有些心动。 不过有些人担心秦朗是骗子,因为城里其他向个医馆,都是无比气派的建筑,这魏氏医馆却如此寒酸,肯定是医术不行。 有相信的,自然也有质疑的,这些都很正常,秦朗一点也不担心。 相对比投入的成本和最终的收益,就像是修的那几条路一样,投入的成本固然不小,但是收益却不是眼前的金银,而是长久的回报。 第三百四十九章 段小狸拜师 尽管百姓们带着疑虑,但还是有人勇敢的签了契约,当他们看到契约上居然还有鲜红的官府印章时,就更加确信不疑。 在这个时代,一个衙役带着一张手写的纸条,就可以当做收税的凭据,更别说这鲜红的大印了,让人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心安。 其实最先享受到这个契约保证的,是医馆的邻居段小狸。 因为前几天秦朗出手医治了段小独的娘亲,这几天她已经从昏睡中醒了过来,再加上秦朗每天都送给食物过来,所以女子恢复得很快。 虽然她好了一些,但是骨头断了,没有一两个月是站不起来的。因为感念秦朗出手相救的恩情,女子就让段小狸去医馆里谢恩。 段小狸虽然才八九岁,但是过多的苦难让这个小孩提早成熟了起来,为了给母亲治病,家里已经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了。 所以段小狸来到医馆见到秦朗后,直接就提出了要卖身还债。 秦朗当然是拒绝了,他帮助段小狸也不是为了要图些什么,只是顺手相助而已。 但是段小狸说什么都不肯放弃,对秦朗说道:“秦先生,小狸可以做很多事情,我能洗衣、做饭,还可以端茶倒水。” 秦朗摇了摇头:“这些事情我自己就可以做,不用任何人帮忙。” 段小狸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因为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现在秦朗不需要,就不知该如何是好。 秦朗问段小狸:“你是男孩还是女孩?” “我是女孩。”段小狸脸上身上都是脏兮兮的,根本分不清男女。 秦朗想了想说道:“如果你执意想要为我做点什么的话,就替我经营这家医馆吧。” 段小狸吃惊的望着秦朗,她小小的脑袋怎么也想不明白,连端茶倒水的活都不需要,又怎么能经营这么大一家医馆呢? “可是秦先生,我不会治病。” 秦朗笑道:“不会可以学呀,因为我太忙了,要做的事情太多了,所以把医术教给你,你来替我经营医馆,不是很好吗?” 段小狸这才明白,原来秦朗是要教她医术。 虽然她还小,但是也明白秦朗这么做的用意,分明还是在帮她。 “秦先生,段小狸受你这么大的恩,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报答。” 秦朗拍拍她的小脑袋瓜:“你只要努力学习就可以了。” 于是从这一天开始,秦朗的身边多了一个小跟班,就是段小狸,不管秦朗走到哪里,段小狸都乖乖的跟在身边。 秦朗当然也不可能在这间医馆耗费太长时间,时间很紧迫,要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争分夺秒。 医馆来签契约的百姓并不多,大多数人还是持观望态度。 现在在医馆里面充当医生的,都是从护卫里面选拔出来的,这些护卫在南阳都是医学院毕业的,懂得一些医疗知识。 当然仅仅只有这些护卫是不够的,秦朗在医馆的门口挂起了牌子:招学徒。 他自己就带着一个小不点学徒,这些充任医生的护卫也都可以带学徒。 在这个时代,有一句话很有名,叫不为良相,便为良医。所以医生的职业是很受人尊敬的。 但是同样,医生的门槛也很高,如果不是医学世家,那么至少要识文断字,并且对于道家的经典有一些了解,同时还要年轻,这样才能记得住成百上千种不同的药名、药性。 所以一个医生学徒,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是魏氏医馆招学徒,可不是按这套体系去做的,如果这么搞的话,再有五年也培养不出十个学徒来。 秦朗哪有那么多时间耗在医馆上呢,他招学徒的目的就是开一个速成班,把常见的几种疾病症状介绍清楚,让学徒记熟记牢,只要通过几个基本的问诊手法,基本就能确定。 然后就是对症施治了,主要的用药就是消炎药或者广谱抗生素。 而且秦朗规定了,凡是魏氏医馆学徒出去治病的,收费一概三文。如果有多收的,立刻逐出师门。 剩下的时间,秦朗就教段小狸识字,每天教她背二十个字,等到她认字认得差不多了,就把医学院的教材一股脑丢给她,让她自学成材。 魏氏医馆开业当天,不说冷冷清清吧,只能说门可罗雀。没几个百姓来看病。 魏氏医馆招学徒,也没有几个人报名。别家医馆招学徒,都要识字的,要年纪小的。所以城南的百姓不想把自家孩子送到魏氏医馆当学徒,怕学不到东西反倒耽误读书。 所以招来的学徒,全都是二三十岁,甚至还有三四十岁的。 秦朗对于这些人也是一概不拒,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收进来,安排学徒考试。 用秦朗的话来说,这叫逢进必考。 考试的内容也不难,就是给他们讲一些病例的情况,让他们默记在心,然后过一段时间之后,提出一些问题让他们回答。 凡是能来当学徒的,都有一股认真的劲头,所以第一批学徒一共十八个,全部合格。 接下来就是让他们学一些简单的字,至少做到能读会写,这个大部分学徒都没问题,四五个字认得不太多的也没关系,有一两个月的突击学习就差不多了。 每天医馆定时开饭,学徒们就是为了能吃上一口饱饭,也是拼命的学,恨不得把自己脑袋劈开把知识直接灌进去。 在教字的时候,也同时在教医疗知识。 秦朗这种集训方式的带学徒,目的就是培养一批赤脚医生。 都是城南的佃户、穷苦百姓,大家都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如果真的像其他医馆医生那样一本正经的开药方,大多数百姓都治不起,也不想治。 但是赤脚医生则不同,更何况秦朗已经定下了规矩,学徒看病只能收三文钱。这样一来,至少大多数百姓都能看得起病了。 秦朗教的医疗知识就是一本小册子,包含了极为常见的内、外、皮肤科、妇科儿科和药物使用。 小册子里记载了常见病的各种症状和体征,只要背熟了,就可以按图索骥,按方抓药。 第三百五十章 动员讲话 而且治病的药物都是常见的植物作药,比如感冒就用大青叶煎水,或者拔罐,要么就是生姜发汗,诊治药物极为普通简单,实在有那些高烧不退的,可以考虑用点青霉素。 这些学徒本来就一腔热忱,恨不得白天不吃饭,晚上不睡觉,把所有时间都用来学习。 这些病症的描述极为准确,可以不用诊脉,就能清楚的确定病人的症状,所以学起来劲头十足。 仅仅过去十多天,到了四月的时候,十八个学徒就已经全部出师了。 秦朗给他们做了一次出师前的动员讲话。 “诸位……医生!”秦朗觉得他们可以被称为医生。 十八个学徒一阵骚动,有兴奋的,也有憋笑的,还有不好意思的,但是对于自己已经成为一名“医生”都十分的自豪。 秦朗没有出声,而是等着他们这股兴奋劲过去,等屋子里寂静下来,等大家心里有些不安的时候,才开始说话。 “……” “以前,魏州城里有三家医馆,里边的医生就算不是国手,也是医学大家。” “他们的医术精湛,可以说妙手回春,药到病除。” 随着秦朗的话,这些学徒们安静了下来,他们都知道秦先生说的是事实,与这些医学大家相比,自己这个“医生”的头衔实在是有些太过于玩笑了。 秦朗话锋一转:“然而,我觉得这些医生并不是穷人的医生。” “为什么?” “段小狸的娘腿断了,根本治不起病,因为正骨再加上一副养病的方子,没有十两八两下不来,别说卖房子,就算把段小狸自己卖了,也筹不出这么多钱。” “所以段小狸的娘差点死了。” 说到这里,坐在秦朗身后不远处的段小狸眼里再一次泛起了泪花,她知道如果不是秦先生,自己和娘就天人永隔了,或者说不定,没有人照顾的她,也会因为缺吃少穿饥馑而死。 十八个学徒也沉默了,虽然他们不是段小狸,但是谁没有见到过类似的经历呢? “所以魏州城里的三家医馆,对于穷人来说就是不存在的,在穷苦人的眼里,魏州没有医生。” 秦朗敲了敲桌子,把声音放得低沉一些。 “也许你们曾经疑惑,或者怀疑,魏氏医馆用这么短时间教出来的学徒能行吗?” “现在我来告诉你们答案,你们能行,当你们头戴草帽,肩扛药包,打着赤脚,在泥泞的田梗上行走的时候,你们就是医生,赤脚医生。” “谁说穷苦人就不能看病?” “谁说穷苦人就不能当医生?” “有人问庄稼佬还能当医生吗?我们的回答是对,不但能当医生,还能为更多的穷苦人看病,让他们看得起病,不要让段小狸母亲这样的人再受病痛的折磨。” 十八个学徒心潮澎湃起伏,秦先生的话让他们心里涌起一阵阵激动的暖流。 原来秦先生是这样的一个人,教出的学徒是为了这样一个目的,这样的人他们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以至于都有点不敢相信。 段小狸却被秦朗这几句话点燃了心中的理想。 她对于穷苦人看病这个事情是最能感同身受的,因为她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之前当秦朗说要教她学医的时候,她虽然感恩,但却没有这么激动。 后来秦朗说要把医馆交给她经营的时候,她想到的也仅仅是等自己有能力,一定要让医馆多赚一些钱,这样才能报答秦先生。 但是秦朗今天的这番话,让段小狸小小的心灵里瞬间刮起了风暴,她没想到秦先生是如此的伟大,原来他所做的一切,并不是为了他自己。 再回想之前照顾自己和救治母亲,不正是无私的帮助吗? 段小狸一边为自己的认知而愧疚,一边又为秦朗的话所感动,但看着秦朗侃侃而谈的背影,在心中暗暗发下誓愿,这一辈子都要为秦先生的理想而努力,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不怕。 秦朗不知道他身后的小狸心里的想法,但是他能够感受到屋子里的气氛,十八个学徒的斗志已经点燃了,只要让他们本着一颗公心去做事,那么结果就不会差。 “我为什么要把你们看病的价钱定在三文,知道为什么了吗?” 十八个学徒有许多人都羞愧的低下了头,之前他们知道秦朗的这个决定后,一度十分的不满。 在他们的认识里,如果自己出徒成为了医生,最终是要成为名医那样的人,也能开着十两银子一的副药方,受到官员和富人的尊重。 但是秦朗的三文钱定价打破了他们的梦想,觉得这三文钱实在是太过于荒谬了,甚至有些可笑。 学徒不能坐馆,要走街串巷,在街上摇着铃给人家看病,辛辛苦苦走一天,每诊治一个病人才收三文钱,如果这一天只有一个病人的话,三文钱甚至都不够吃饭。 所以当秦朗公布这个规矩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理解。 但是当秦朗今天说出这番话之后,这些学徒都惭愧的低下了头。 秦朗继续说道:“当然,我也知道三文钱实在是太少,其实不够吃饭,但是为了穷苦百姓,这个价格不能突破。至于你们的损失,还是由我来补,每个赤脚医生,出去行走一天,给补饭钱三文钱。每看一个病人,再加一文。” “可是……秦先生,要是这么算的话,咱们医馆这是不赔钱吗?” 秦朗笑着说道:“这一点请大家放心,魏氏医馆既然是医馆,就不会只给一部分人看病,如果有大官人来了,或者富翁来了,我们也不能拒之门外对吧?” “对于这些有钱的人,收个十两八两的,跟其他医馆同样的价格,也不算过分。” “另外可能大家也知道魏府,魏州城的几条道路都是我们修的,在收取过路费上也会有一些收入,大家就不用担心医馆赚不到钱的问题了。” 在一番慷慨激昂的讲话之后,十八名已经出师的学徒整装出发了,他们并没有其他医生出诊的那副派头,仍然穿着求学时的粗布衣服,摇着铜铃,走街串巷。 第三百五十一章 伯方训徒 魏州城三家医馆中,数宋伯方的医术最为精妙,人送外号宋一针。 只要不是什么大病,到他那里去,基本一针下去都能缓解很多,所以在魏州很多人都会慕名去宋一针那里治病。 相比之下,城西的潘宁、城东的郑知文就稍弱了一些,不过同样有着赫赫名声。 这一日宋伯方正在医馆中看书坐诊,忽然听到药草间的学徒们在那里嘈杂作声,开始他以为这些学徒都在背草药名,背药性,难免有点杂声,实属正常。 可是没想到仅仅过了一会,声音竟然越来越大,而且他清晰的听到有一个学徒说了一句“两个月就能出师”,这让宋伯方十分生气。 他能在魏州闯出偌大的名声,靠的可不是招摇撞骗,而是踏踏实实的勤学苦练。 所以听到“两个月出师”这种话,当即就愤怒了。 宋伯方并没有立即发火,而是把药草间的学徒都叫了出来,让他们站在一旁。 “刚才我听有人说,两个月就能出师,是谁说的?站出来!” 六七个学徒面面相觑,谁也没有作声。 宋伯方怒气满胸,伸手指着学徒骂道:“怎么?敢做不敢当吗?刚才说得不是挺热闹的吗?学什么东西两个月出师?” 学徒们一看宋医生发了火,更不敢作声了,一个个把脑袋使劲往下低,任凭宋伯方责骂。 本来宋伯方只是学得他们有点好高鹜远,如果真的有学徒站出来承认,说自己就是想要两个月出师,那也只能说明他有一个急于求成的心态,只要把道理跟他讲清楚,还是可以的。 但是没想到这些学徒,竟然一个敢于承认的都没有,这是不敢承担责任的表现啊,说错了话不要紧,做错了事也不要紧,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可是害怕承担责任而不敢站出来,这样的学徒怎么出师?以后用错了药,看错了病,这种情况都再所难免,如果都是这种心态,站在一旁默不作声,那可是要害人的呀。 于是宋伯方更怒了。 “好!你们不承认是吧?如果没有人敢承认,那就一起挨罚,把经书拿出来,都给我跪下,一个一个的背,谁背错了就打手板!” 宋伯方的管束还是很严厉的,几个学徒一听,那么厚的医经要背下来,本来就很不容易了。现在不但要跪着背,还不能错,错了就打手板。 这种惩罚让他们无比煎熬,终于有一个学徒忍不住站了出来:“老师,刚才那些话是我说的,我错了。” 宋伯方哼了一声,回到椅子上坐下,拿起茶盅咕嘟嘟灌了一口茶水,用袖子擦了一下唇边淋漓的茶水道:“说说吧。” 这个学徒抬眼偷看了宋伯方一眼,见到老师的怒气似乎还不是太盛,心里略略安定,说道:“老师,是这么回事。昨天我去了贵乡,那里有一家病人需要复诊,上次还是老师带着我一起去的。” 宋伯方回想了一下,就忆起贵乡县中,那个以贩猪起家的王屠户。 王屠户住在贵乡县的下边村中,家里有好大的产业,但是前段时间得了病,整个人瘦得不成样子,连力气都没了,不能拿刀杀猪了。 于是宋伯方带着这个学徒一起去给他诊病,经过诊脉,确定是气血衰虚,阳气大败。 这种病因为人体内的卫气已失,阳气被夺,不是一天两天能恢复过来的,所以并没有给他用针,而是开了不少的补药。 算算日子,的确是到了该复诊的时候。 平常这种复诊的小事,宋伯方就全都交给了学徒,当时是带着哪个学徒去的,那么药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就会派学徒去复诊一下。 这也是宋伯方对自身医术的一种自信,经过他治疗的病人,不敢说个个药到病除,但是十个里有九个是药到病除的,剩下那一个就算没好,也会大有起色。 听到学徒提到王屠户,宋伯方嗯了一声:“王屠户恢复得如何了?” “老师妙方,王屠户已经好很多了,现在脸色明显红润了许多,而且也胖了一些,已经可以下地慢慢行走了。” 学徒说的这些,基本上都在宋伯方的意料之中,但是对病人复诊,可不仅仅是看看对方的脸色怎么样,还要诊脉,才能最终确定。 不过既然王屠户已经可以自己行走,还胖了一些,说明药效起了作用。 “他脉象如何?”虽然宋伯方心里已经有了底,但还是例行公事问了一句。 学徒想了想说道:“迟大而软,按之不足,隐指豁豁然空。是个虚脉。” 宋伯方一皱眉:“不可能!” “他既然面色红润,还胖了一些,说明药已经有了效果,身体正在逐渐恢复,怎么可能还是个虚脉呢?你是不是按错了?” 学徒没办法争辩,只能默然不语。 宋伯方先是否定了王屠户的虚脉,觉得一定是学徒学艺不精,把其他的脉象当成了虚脉。 可是他又仔细一想,也不对。凡是能跟着他一起去出诊的学徒,这方面早都已经没有问题了,基本上不会出现诊错脉的情况。 要知道他们每天坐馆,有许多病人让门看病,学徒都会先给病人诊脉,但是不做任何判断,也不开任何药方,走到一边去把摸到的脉象记录下来。 等宋伯方亲自诊完脉开完药方之后,再拿来跟学徒的诊脉单子相互对照。 只有连过百单而一单都不错的学徒,才有资格跟着宋伯方一起出诊,否则只能继续背书。 既然能带着一起去给王屠户看病,说明诊脉的能力已经没有问题了,如果他按出虚脉来,那就一定是虚脉不会错的,就算宋伯方亲自去诊脉,也是这个脉象。 想到这里宋伯方就有些不解了。明明已经开出了药方,而且王屠户吃了不短的时间,按照那个方子的疗效来计算的话,现在王屠户应该已经康复了才对呀。 学徒诊出了虚脉如果没有错的话,那就可能是后来病人的身体又出现了其他变化,看来还得自己亲自去看一看才行。 第三百五十二章 游方医生 宋伯方挥了挥手:“这个不要紧,你应该没有诊错,只不过这个虚脉来得太过蹊跷,为师有些想不通而已,这件事不怪你,你接着说吧。” 事情的起因还是那句“两个月就能出师”,所以宋伯方想听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学徒接着说道:“学生诊出是个虚脉,就对王屠户说,老师给你开了药,你也吃了这么长时间,应该有所好转才对。但是我诊出是个虚脉,一定是你又有了什么其他的病症,导致体虚。” 宋伯方听这个学徒这么说,内心也是十分赞同,默默点了点头。 紧接着学徒又说道:“可是就在这时,村里面来了一个游医。王屠户的老婆听这个游医说看病只需要三文钱,就把这个游医领回来了。” 宋伯方知道游医,这些游医大多数都是道士,一边游方,一边行医,而且往往医术精湛,甚至有起死回生的神妙医术,不容小觑。 然而接下来学徒的话却让他颇感意外。 “学生当然十分生气。因为王屠户是在吃老师开的药,现在病症并没有完全好转,具体是什么原因可能还需要老师亲自出手诊治,所以在老师去王屠户家之前,不应该再乱用别人开的药。” 宋伯方觉得自己这个学徒并没有说错,的确是这么个道理。 如果宋伯方没治好,或者遇到了疑难杂症不知应该如何治疗,那么病人再去寻药问药就很正常,他也不会阻拦。 但是现在病刚有了起色,又出现了新的状况,在宋伯方没去之前,王屠户就不应该再找别的医生诊治。 否则的话到底病人是吃了谁的药才好转的呢?或者病人的病情加重,出现了其他症状,是哪一个医生用的药不对呢?还是两个药方中有药物相克呢? 因此中途换医生,是病人的大忌,也是医家的大忌。 如果这个游方医生明白这个情况,就应该拒绝给王屠户诊治。 宋伯方觉得自己这个学徒在这件事情的处置上,可以说并没有什么错漏,反而十分沉稳老道,再开口时,语气已经缓和了许多:“徒儿你说得不错,那王屠户不该请游方医生来。” “不过呢,病人请了也就请了,只是王屠户的病情,咱们就不方便后续再插手了。” 宋伯方的意思就是不再接受王屠户的求诊了,用白话来讲,你有钱请我我也不去,你爱找谁看就找谁看去吧。 学徒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学生当时也是这么说。但是王屠户拗不过他的老婆,只好把那个游医请进家中。” “本来徒儿以为是一名道士,不宜在旁观看,所以打算告辞,可万万没想到,来的不是道士,而是乞丐。” “乞丐?”宋伯方吃了一惊,倒不是吃惊别的,而是担心王屠户被骗了。 有许多乞丐,也会装扮成游医的样子,声称自己能治病,借一两种秘药骗吃骗喝。 这种乞丐骗走了病人的钱还是小事,耽误了病情却是大事。因此,宋伯方一听说乞丐行医,顿觉不妙。 学徒点头道:“没错,那个游医分明就是一个乞丐,他三十多岁,头戴一个草帽,身穿的衣服补丁摞补丁,裤腿上破了好大一个洞还没补上。皮肤粗糙黝黑,十指全是老茧,一看就是经常干活的人,不可能是医生。” “学生担心王屠户被骗,就多了个心眼,站在旁边没有走,冷眼旁观。如果那个乞丐真是骗人的,说什么也要揭穿他!” 宋伯方此时已经完全不生气了,手抚胡须笑道:“徒儿做得对!” 学徒羞赧一笑:“老师过奖了。” “然后徒儿就看到这个游医开始诊治了。他既不号脉也不问生辰,而是扒开王屠户的眼皮看了看,说是贫血。” 宋伯方听到这里,虽然还是觉得对方是骗子的可能性更大,但还是不得不佩服这些骗子的确有两把刷子,往往能很精准的说出对方的症状。 王屠户的确是贫血的,这一点宋伯方也是认可。 学徒接着说道:“然后那个游医又问了几个问题,什么不吃饭的时候饱不饱,吃饭的时候饿不饿,问得颠三倒四。” 然而宋伯方倒是没有表态,脸色十分严肃,因为他在给王屠户诊治的时候,曾经详细问过王屠户的病情,王屠户曾经亲口对自己说过这种十分奇怪的病症,就是明明刚吃过饭,却感觉很饿。明明两顿没吃了,却感觉很饱。 这个游医不用王屠户自己讲述,仅仅扒开眼皮看了看,就能一口叫准这个病症,很了不起呀。 学徒不知道宋伯方心里在想什么,还在继续说道:“王屠户一听这个游医的问话,就高兴得连连点头,还说他是神医。” “接着那个游医就给开了药方……” 宋伯方打断学徒的话,问道:“等等!那个乞……游医没有说王屠户得了什么病吗?” 学徒道:“说了,开了药方之后王屠户的老婆问起,那个游医就说了。” 宋伯方语气急促地问道:“他说是什么病?” 学徒还是第一次看见老师如此焦急的神态,可不敢在这时卖关子,连忙说道:“他说是王屠户吃了不洁的猪肉,肚子里吃进虫子去了。” 宋伯方一脸惊讶,但却没有反驳,而是在思考。 学徒接着说道:“他开的药方也很简单,就是南瓜仁每日空腹一杯,然后检查当日排出的粪便,直到没有虫子为止。” 宋伯方虽然惊讶于这个游医对王屠户病症判断之精准,也觉得对方诊断王屠户的病因是肚子里有虫感到匪夷所思。 他本以为这个游医最终会卖给王屠户一剂药方,往往都很贵。 却没想到药方竟然如此简单,只要每天吃一杯南瓜仁就行了?那说来说去,这个游医也没骗到什么钱啊,难道还真是一位大德的道士? 学徒愤愤不平地说道:“如果仅仅是治病也就算了,可是这个游医居然说老师的不是,我气愤不过,就跟他争执了起来。” 第三百五十三章 拜访城南魏氏医馆 宋伯方一皱眉头:“对方说了什么?” 学徒道:“那个王屠户的老婆夸他医术高明,又不用多花钱,一共只用了三文钱,还没开始治病就觉得自己的病已经好了一样。” “然后那个游医就说他来自魏氏医馆,就在魏县城南,他们的医馆就是为天下的穷苦人救危解困的,他们医馆的东家魏公子是当世活佛,医馆的秦先生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而他们这些游医都是活罗汉。” 宋伯方哼了一声,他还真不知道城南什么时候开了一家医馆,不过对方这种宣传手段属实有点令人不齿,什么活佛活菩萨的都搞出来了,说不定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借着医馆的名头做些别的勾当也未可知。 学徒也是义愤填膺地说道:“他们自吹自擂也就算了,还说老师收费太高,穷人看不起病,应该都像他们魏氏医馆一样就好了。” “徒儿气不过,就问他学过几天医,就跑到这里来吹牛,说什么为穷苦人救危解困,病看不看得好还是两说呢。” “然后那个游医居然大言不惭地说,不需要长年累月,只需要两个月就可出师。” “徒儿刚才在药草间里,就是在说这件事情。” 宋伯方听到这里,才知道自己错怪了徒弟。 这件事别说徒弟,就算轮到自己身上,也会忍不住跟这个家伙吵起来呀。 两个月就可以出师,那不是误人子弟吗?那不是拿病人的命开玩笑吗?两个月能学到点什么?只怕连药草都认不全吧? 宋伯方气得胸膛起伏不平,胡子都吹起来了,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对站在一旁几个徒弟说道:“刚才,是为师错怪你们了,原来你们是在讨论这件事情。” “为师以为你们觉得学徒时间太长,不能出师而抱怨。” “须知学医这一行,人命关天,一丁点都马虎不得,基本功一定要扎实再扎实,你们学得时间越长,积累的知识越多,将来出去给人看病,才越不会犯错。” “像你们师兄刚才讲的那个游医一样,学了两个月就出师给人看病,万一给人看死了怎么办?耽误了病情怎么办?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为师最为痛恨的就是不负责任!” “这件事情为师知道了,你们也要引以为戒,以后遇到这样的人,不要跟他们争吵,绕着他们走,听到没有?” 有的学徒不解:“老师,我们又不怕他们,而且他们甚至都没有真才实学,两个月的时间,恐怕连脉都没摸全,就敢出去给人看病,我们为什么还要绕着他们走?” 宋伯方说道:“咱们是学医的,跟他们不一样,你有那个时间,多背点经书,多记点药草,不比把时间浪费在这样的人身上更好吗?” 宋伯方挥挥手让学徒们接着去草药间里干活,他自己仍然拿起放在桌边的书,接着看了起来。 可是没看两页,他就心烦得把书放下,踱步走出诊堂,来到了院子里。 此时已经是六月天了,暖风习习,燕子回归,站在枝头鸣叫。 宋伯方的心思却全在那个王屠户的身上,如果说他最初诊的脉象是气血衰虚,阳气大败的微脉,经过对症下药之后,一剂补药下去,连着吃了一个月,怎么着也应该补足气血了。 可是万万没想到,复诊居然是一个虚脉,这说明只是表面上有所恢复,但其实身体还很虚弱,如果断了药的话,随时可能回到原来的微脉上去。 微脉已经很危险了,如果任其发展,有可能会害得王屠户早亡。 宋伯方很想去王屠户家看一眼,但是他心中犹豫不决,如果王屠户按照那个游医的方子去治虫子了,身体好转,那到底是真有虫子,还是气血衰虚导致的呢? 到底是每天一杯南瓜仁有效了,还是自己开了足足一个月的补剂有效了呢? 更加令他为难的是,王屠户明明已经另寻高明了,自己还主动找上门去,会不会有些尴尬呢? 在院子里来回走了半天,宋伯方最终下定决心,去城南那个魏氏医馆去看看,到底是一屋子活佛活菩萨还是一屋骗子。 于是宋伯方回去换了一身洗得泛白的蓝布袍子,头上用一根木簪定住发髻,把他最为拿手的银针带了一盒放在袖子里,没带任何人,就这么飘飘然往城南而去。 城南医馆里,已经渐渐热闹起来了,但是大多数来看病的,并不是城南的居民,而是来自下边各县的百姓,许多人都是听游医说城南的魏氏医馆是救苦救难的地方,而且收费低廉,所以有些不大不小的病,就选择来医馆看看。 秦朗并没有在医馆里坐诊,他从护卫队里挑出来的几个医学院学生,就已经足够充当医生了。 其实说到底,魏氏医馆也只能治治小病,真正的绝症还是没办法治好的。别说在这个时代,就算到了几千年以后,有些病还是治不好的。 秦朗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最得意的成绩就是把段小狸给教出来了,这个小丫头学习十分刻苦,两个月几乎把整本行医小册子全都背下来了。 不但内容背得滚瓜烂熟,还能理解引申,对于小册子中的一些病症描述,进行归类和概括。 这可十分了不起,一个八九岁的小丫头,说起医学知识来,能跟那些医学院的学生聊得头头是道。 秦朗也是十分欣慰,想必在魏州,像小狸这样的孩子有不少,如果能给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一定会造就出许多栋梁之才。 也只有培养出更多像段小狸这样的孩子,魏州才能成为隆庆的根据地,大本营。没有人才的辅佐,就算再大的地盘,也只是替人保管罢了。 宋伯方就是在这时,背着手慢悠悠来到城南的。 像这种贫民居住的地方,宋伯方真的是不常来,因为这里的百姓很少找他看病,所以对城南的了解,也仅浮于表面。 今天他亲自来这里走了一趟才发现,魏州的百姓是真穷啊,路边大部分房子,都是泥草房,夏天的雨稍微大一点,都会浇漏的。 第三百五十四章 上门踢馆 魏氏医馆就守在通往南城门口的路边,本来很好找。宋伯方来回走了好几圈却都没有看到,只因为他的注意力全都落在了那些高大建筑上。 在他的心里,能称得上医馆至少也应该是占地比较大,包括了药房、仓库和坐诊门堂以及住宅等综合的建筑。 这样的建筑怎么也不可能同样是泥草房吧,可他恰恰猜错了,所以从魏氏医馆的门前走过都没有发现。 直到他拦住了一个匆忙行走的路人:“小伙子,我打听一下,魏氏医馆在什么地方?” 路人伸手指了指:“那个路边的不就是?”说着又匆匆忙忙走掉了。 宋伯方惊讶的看着宽敞的院子和高大的泥草房,感觉有点不敢相信。 不过门头上悬挂着的木牌上“魏氏医馆”四个字倒是清楚得很,宋伯房心里对魏氏医馆的评价又低了几分。 这么一个大筒房能做什么?难道大夫坐堂和药房连同仓库都合并在一起了?宋伯方带着疑问迈进了敞开着的大门。 还没有走近那间大筒房,宋伯方就被院子中的路吸引住了目光。 这还是他第一次看见有人用写字的方式,把文字铺到院子里。一条笔直而宽阔的路通往大筒房。 而在路的旁边,还有一条棕色石子铺成的路,通往大筒房后面稍小的一个房子,这条棕色小路旁边用石子摆出了两个大字:急救。 哦,原来是急救之处,倒也是颇为别致,宋伯方在心里这样嘀咕了一句。 天气炎热,大筒房的门窗都开着,可以透过窗户看到里面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在看病。 宋伯方摇了摇头走进大筒房,紧接着类似饭馆一样的吊牌让他惊呆了。 他没想到除了饭馆之外,医馆里也可以像点菜一样悬挂木牌来表明身份,微风吹来,一个个木牌随风晃动,有内科、儿科、外科、皮肤科等等。 这些木牌之下,则是用低矮木板隔出来的区域,虽然没有几个人在看病,但医馆里却像菜市场一样人声鼎沸。 “胡闹!简直就是胡闹!”宋伯方开始还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可没想到这个魏氏医馆简直是处处另类,让他觉得不可接受。 一个农夫走了过来:“老哥,你是来看病的吗?” 老哥?宋伯方气得胡子直抖,当我是跟你一样的农夫吗?老夫一把年纪,穿得虽然朴素一些,至少也要尊称一声老先生吧? 他心里不痛快,闷哼了一声:“没错,你看看老夫有什么病?” 农夫摇了摇头:“我又不是大夫,我只是导诊。你哪里不舒服,有专门的医生给你诊治。” 宋伯方快要气笑了:“这还用引导吗?难道老夫不识字,那里分明挂着一个儿科的牌子,难道老夫会去儿科看病?真是笑话!” 农夫也不跟他吵,径自走到一旁去。 宋伯方看了一眼内科的牌子,心想,既然这些牌子里标了内科和外科,想必内科就是内脏的病症,外科则是外表的病症。 外表的病症容易观察到,内脏的病症不容易观察到。想要考验这家魏氏医馆的水平,还得看内科。 宋伯方往内科医生的桌前一坐,左手腕朝上放在了桌上,也不吭声,考校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翻出手腕就是请医生诊脉,而不吭声则是看医生凭诊脉能看出什么。 本身就是内科,脏腑疾病,而且他自己不主动提起相应的症状,就是要考校一下这家魏氏医馆的水平如何。 内科医生翻了宋伯方一眼,心想这个老头可能是没来过,所以不懂医馆的规矩。 于是他耐心的问道:“老哥,你是哪里不舒服吗?” 宋伯方心想,刚才那个农夫叫老哥也就罢了,这医生也叫老哥,难道他们都这么称呼不成? 其实他是误解了这些人,导诊的农夫也好,医生也罢,都经过了秦朗一番培训,上了年纪的男子统统叫老哥,女子统统称大姐。年轻的男子叫小哥,女子称小姐。 本来魏氏医馆就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是以服务百姓为目的,所以秦朗刻意要营造一个亲如一家的感觉。 医生如此称呼,宋伯方也不能强令别人如何称呼自己,只好咳了咳,当作无事发生。 他抖了抖手腕,意思是你怎么还不来为我诊脉? 医生看出了宋伯方的意图,笑着说道:“老哥可能是头一次来我魏氏医馆看病,我们不诊脉,你就说你哪里不舒服,我们再做判断。” 宋伯方一听对方不诊脉,干脆站起身就起走,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真不如回去教教徒弟。 可是他转念想到王屠户的病情,又忍了下来,要判断魏氏医馆是否真的有水平,还真得试一试,按他们的规矩来。 “哦?你们不诊脉?那要如何判断病情?”宋伯方捋了捋胡子,他一生看过无数病人,对这些病人的症状都十分熟悉。 现在要考校面前这位医生,他就随便想了一个病症。 “老夫咯血。” 宋伯方面无表情地说道。 咯血的原因有很多种,但是最常见的,就是肺结核,而宋伯方也就是想要借着“肺痨”这种病症来考校医生。 在宋伯方行医的大半辈子时光中,肺痨的患者并不少,而且这种病症极易传染,又称为传尸,极为可怕。 如果有肺痨的患者上门,宋伯方都要如临大敌一般,做好防护,否则很容易被过病。 在宋伯方学到的知识里面,肺痨是一种痨虫入体的疾病,痨虫入肺,就是肺痨,入肝,就是肝痨。 甚至还有心痨脾痨肾痨,都有各自的表征,绝不相同。 比如肺痨,表征就是“短气,面肿不闻香臭。” 用药的方略则是“一则杀其虫以绝其根本,一则补其虚以复其真元”。 当宋伯方要对痨病的病人进行诊断时,同样做了许多预防之术。 比如用艾柱每日两腰眼各灸七壮。平时禁酒、慎房事,以保让自己的“真元”充足,不给痨虫趁虚而入的机会。 可在是魏氏医馆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 第三百五十五章 不用比了,我们认输。 秦朗发下来的医疗手册上,对肺痨的记载十分详细:发热、盗汗、面颊潮红,消瘦、月经不调。 医生逐条跟眼前的宋伯方核对。 “发热吗?” 宋伯方摇了摇头。 “晚上睡觉出汗吗?” 宋伯方再次摇了摇头。 医生看了看他,既不是面颊潮红,也不算消瘦,还是个老头子,这些症状显然都对不上。 既然如此,就说明不是肺痨。 排除了第一项,医生把重点向“咯血”上转移,重新分析眼前这位老哥的病情。 既然咯血不是肺痨,那么就剩下了两种结果。 “老哥你大便黑不黑?” 宋伯方觉得这医生东一句西一句,没有一句问到点子上,以为医生在消遣他玩,十分愤怒。 “你这后生,端的无礼,到底会不会诊病,若是不懂,那便请你家主人出来。” 宋伯方始终还是觉得魏氏医馆的主人也许有两下子,说不定能出来商量商量。 医生皱起眉头来,没想到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老头,居然还是有目的而来的,想见医馆的主人。 魏公子是那么好见的?就连秦先生也不是什么人说见就见的吧?而且看这个老头的样子,有点找茬的意思。 于是医生就问道:“老哥,你是真咯血还是假咯血?” 这话问出来,就是在质疑宋伯方了,听到医生询问,医馆里的其他人也都纷纷看过来。 有见过吃霸王餐的,还真没见过看霸王病的,这医馆又不是什么香饽饽,怎么会有人冒充病人呢。 宋伯方被大家盯得有点不自在,脸一沉说道:“真病还是假病不重要,真医还是假医才重要吧?” 这句话一说出来,犹如水滴溅入油锅,医馆里立刻就炸了。 “这位老哥,你什么意思?” “你是上门来踢馆的吧?” “是谁派你来的?没病装病跑这里来装神弄鬼,一把年纪不嫌寒碜吗?” 大家七嘴八舌的指责着,宋伯方也不辩解,就站在那里等着。 秦朗正在后面的“住院部”里睡午觉,一睁开眼睛就已经下午了,正打算去门诊部看一看,就听到人声鼎沸。 “怎么回事?都吵吵嚷嚷的干什么?”秦朗在门口一嗓子,房子里立刻就肃静了下来。 宋伯方回头看了一眼秦朗,见他如此年轻有些意外。 在他的预想中,魏氏医馆的主人怎么着也应该是个上了年纪的人,没想到竟然是个年轻人。 怪不得这些医馆里的医生一个个火气这么旺盛,年轻人就是不牢靠,气太盛。 宋伯方咳了一声,说道:“想必你就是这医馆的主人吧?” 秦朗点了点头:“就算是吧,请问老哥有什么事?” 在魏州这个地界,自从摆平了李榷之后,秦朗还真不怕有什么人敢来医馆里捣乱,大不了让李榷出来替自己摆平,相信李榷一定会办得妥妥当当。 宋伯方一听这个口气,才明白为什么这屋子里的医生全都叫自己“老哥”,敢情这梁是从根子上歪的。 “没什么,老夫实话实说,今天来你们这医馆,就是伸量各位的长短来了。” 宋伯方不装了,直接摆明车马,明告诉这些人自己是来踢馆的,能不能接得下,要看眼前这位年轻人如何处置了。 秦朗一听,摆摆手直接说道:“不用比了,我们认输。” 宋伯方正准备要接两句场面话,没想到秦朗直接认输,给他来了个猝不及防,愣在了当场。 一间医馆的声誉是极为重要的,这家魏氏医馆刚刚开张,如果今天被踢馆的事情传出去,还会有人来找他们看病吗? 难道这些人真的只是拿医馆做幌子,其实背地里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 秦朗向门外做了个“请”的手势。 在他看来,既然对方是来踢馆,那么直接了当认输,看对方还有什么可说的,没什么事就往外请吧。 但是宋伯方并不是真的来打击魏氏医馆声誉的,现在这个场面让他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如果转身就走,那么以后这件事情传出去,说堂堂的宋一针以大欺小,魏氏医馆刚开业就直接上门,逼得对方认输,这未免给人太过于凶猛的印象。 可如果不走,对方都已经认输了,压根就不跟他过招,他也没有什么办法。 事已至此,他的目的也算是达到了,既然魏氏医馆认输,那也没有必要咄咄逼人,他打算缓和一下气氛,于是说道。 “医馆本是救死扶伤之所,医术关系到人命,半点马虎不得,贵医馆刚刚开业,就已经传出诸多传闻,什么两个月就可出师,还有什么不需诊脉。” “若是贵医馆如此对待医学一事,那老夫就不得不来给各位上一课。” 秦朗这才明白这个老头来这里的原因,可能是自家医馆里的医生在外面谈起了出师的事情,才惹来这些闲事。 而且听这个老头的意思,他还想要约束医馆应该如何做事。 如果想要比一比医术高低,秦朗毫无疑问会低头让路。争那些虚名没有意义,给百姓们带来实惠才最重要。 可是听这老头的意思,可不仅仅是来比较医术的高低,似乎还要给医馆立规矩,要教魏氏医馆如何做事了,这秦朗可不能忍。 “慢着!”秦朗叫住了即将走出大门的宋伯方。 “还没请教老哥尊姓大名?” 宋伯方傲然道:“老夫宋伯方!” 这个名字一出,的确引起了众人的低声惊叹,因为谁也没想到,堂堂北城宋一针,居然乔装打扮到城南来踢馆了。 秦朗一愣,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宋一针,亲自到魏氏医馆来踢馆,还挺给面子的。 不过秦朗却不打算给他留面子,这宋一针的手伸得有点太长了。 如果你是医道联盟的盟主,魏氏医馆做为联盟中的一分子,当然要听指挥。 可现实是城南城北,井水不犯河水。 你倚老卖老到我这里来装逼,那可莫怪我打脸。 秦朗朝宋伯方拱了拱手说道:“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宋一针宋神医,真是失敬了。” “难道宋神医大驾光临,在下还真想跟阁下切磋切磋。” 第三百五十六章 三局两胜 宋伯方一听秦朗接招,当即说道:“哦?怎么?又不打算认输了?” 秦朗一摆手:“怎么比请宋神医尽管划下道来!” 宋伯方伸手指了指刚才那个医生。 “我也不用再出什么题来考校,就是刚才那个题目,如果你们能回答对了的话,老夫自当认输。” 秦朗转头去看那个医生,于是医生急忙走过来,把刚刚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秦朗听完之后,对宋伯方说道:“一个题目太少,而且既然是比较,也要有来有往才行。” “不如我们三局两胜,宋神医既然出了一题,我们做答之后,再由我们出一题,请宋神医作答如何?” 宋伯方毫不犹豫的点头同意:“那第三局……” 秦朗笑笑:“第三局还请宋神医出题,由我们魏氏医馆作答,你看如何?” “好!”宋伯方当即从一旁的桌上拿过纸笔,笔走龙蛇飞快的在纸上写下了题目。 秦朗站在旁边歪头看着,只见他写的内容是一个病人的自述。 “魏武十四年秋,庚酉日,有患者来诊。面貌与常人无二,自述咯血,诊得其脉象为肺阴不足,正气虚弱,肾阴不足,虚火扰动……” 这个病例之所以让宋伯方记得这么清楚,恰恰是因为这个病人的脉象几乎完全符合肺痨病的表现。 开始的时候宋伯方也是当作肺痨病来医治的,然而一个月之后,病人却丝毫不见好转,而且病人的身体也没有像得了痨病那样垮掉。 因此宋伯方才知道,这个病人得的并不是痨病,他诊脉诊出的肺阴不足,正气虚弱等症,只不过凑巧罢了。 后来还是一个偶然的原因,宋伯方才知道了病情的真相,这件事情被他记录在自己的笔记之中,提醒自己不要忘记。 今天在这个场合,宋伯方自认为自己跌过跤的地方,对方也一定会在这里跌倒,所以才把这道题拿出来考校。 可他不知道的是,魏氏医馆根本就不诊脉象,也不从什么阴虚阳虚上面去分析,只是单纯的看症状。 所有的症状完全用眼睛看到,只要这些症状符合,那么就一定是这个病。 这其实依赖于后世医学的发达,把各种指标研究到了极致,从无数人的身体常量中挑出那些不正常的,来启示某种疾病。 虽然现在的魏氏医馆没有那么多仪器,也做不了那么多检查,但是看病的思路还是这个思路。 首先就要问病人状况,仅仅宋伯方写在纸上的这些可不够。 秦朗对宋伯方说道:“宋神医,我们魏氏医馆诊病跟其他人不同,你写出来这些脉象,对我们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 “如果你能回答我们的问题,并且保证你的回答与当初病人的身体状况表现一致,我们才可以做出诊断。” 宋伯方没想到对方居然还是这么个看病的方法,倒是跟徒弟讲王屠户家那个游医的方式差不多。 “当时病人的症状老夫倒是了解得挺全面,你问吧,老夫可以保证,只要回答你,就一定跟当初病人的身体状况表现一致。” 秦朗拍拍手道:“好,那我可问了。既然你咯血,那么你晚上睡觉出不出汗?” 宋伯方这下可知道那个医生为什么这么问自己了,原来都是一个师父教出来的。 但是他同时也明白了,刚才那个医生问自己这些,应该不是心存捉弄,而是想要借着某些特殊的症状去作判断。 宋伯方沉吟了一下:“这个晚上睡觉出汗跟咯血有什么关系吗?” 这个时候的医术,还停留在最初的阶段,比较单一,如果病人的主要症状是咯血,往往都会把注意力放在咯血上,从而忽略了其他。 宋伯方就从来不知道,咯血跟晚上睡觉出不出汗还有什么关系吗? 所以本着一个医生的求知欲,宋伯方问了一句。 秦朗道:“当然有关系,我是在判断你的咯血来自于哪里?” 宋伯方知道这些经验都是医家们逐渐积累而来,没有正式拜师的话,人家的秘诀不会轻易外传。 再说如果是友好的经验交流,还能再追问一下,可是今天是摆明了来踢馆,就更别想让人家主动相告了。 所以他看见秦朗没有回答,也就不再追问,回答秦朗的问题:“晚上睡觉与平时并无二致。” 当时宋伯方也曾经问过病人还有哪些异常之处,病人从来没有提到过晚上睡觉出汗这件事情,所以宋伯方依此回答。 秦朗再次问道:“病人的面部是否潮红?身体是否消瘦?” 宋伯方回忆那个病人的模样,摇了摇头:“病人的脸色腊黄,身体倒是有些瘦弱,但是还蛮有力的。” 秦朗基于这几点判断,差不多已经可以排除是痨病的可能了。 现在要判断病人的咯血病因来自哪里,既然是从嘴里出来的血,那么出血点无非是呼吸道、消化道这两部分。 不是结核,那么就排除了肺部出血,只要再排除呼吸道出血,那么就能进一步把范围缩小。 秦朗再次问道:“病人大便什么颜色?” 宋伯方摇头道:“抱歉,这一点我从来没有问过。” 秦朗摆摆手道:“无妨,病人会不会呕吐?” 宋伯方眼中一亮:“没错,病人曾经呕吐过。” “吐出来的东西里面有没有血?如果有,是什么颜色?” 宋伯方不禁暗暗惊叹。 要知道这个结果是他无意中遇到病人呕吐才发现的,也因此知道自己当初诊断为痨病是错误的。 但是他没想到,魏家医馆的这个年轻人,并没有亲眼看见病人,却能够一语正中此病的关键之处,实在是太厉害了。 “吐出来的东西里面有血,是黑色的。” 问到这里,秦朗已经基本上可以确定了,病人所谓的咯血,根本就是呕血,只不过他自己不太清楚罢了。 另外,从呕吐物中的血液颜色来看,血液发黑,是被胃液消化的原因,说明出血点在胃部,而不是食道。 经过几个问题,秦朗就已经确定了病人的病因:“病人胃部出血,而且应该是长期出血。” 第三百五十七章 模拟误诊 宋伯方无比惊讶,病人胃部出血,是后来他通过多种方法才找到了病因,没想到魏氏医馆的这位年轻人,仅仅短短几句话就无比精准的判断出了结果,这让他十分震惊。 “你是怎么……”宋伯方只问了一半,就把剩下的话吞回到了肚子里,这个应该是人家医馆的绝活,轻易不会教给别人的,自己问了也是白问。 于是改口说道:“的确如此,这个病人的真实病因竟然是胃里出血。这一局,魏氏医馆赢了。” “接下来,请你们出题吧。” 秦朗根本不懂脉象,只能描述病人的外在症状,不知道宋伯方会不会觉得不公平:“宋神医,我们不懂诊脉,也不会察看脉象,所以接下来的问题,可就没有脉象方面的提示了。” 宋伯方一挥手道:“无妨,老夫也并非每个病人都要诊脉。”言下之意,他对自己的医术十分自信,就算不给出脉象,一样可以判断出病情。 秦朗想了想,急慢性胰腺炎发作的时候,会让病人产生胃痛、胃胀的错觉,十分难以分辨,只有经过了许多的经验总结,才知道如何判断。 于是他出了一道关于胰腺炎的题:“有一位病人常常上腹部疼痛,往往一吃点东西就开始疼,需要两刻到三刻钟的时间才能缓解。” “但这位病人又不是每天都痛,也许间隔十几天,也许间隔一两月,但是一但疼痛,又要连续好几天。” 这下可把宋伯方给问住了,如果判断是脾胃虚弱,又不是每天都发作。 “请问这位病人,在胃痛时可曾生闷气?” 宋伯方这个问题也很有技巧性,因为生气的确会使人胃痛,而且,心脏不好的人,在生闷气的时候胸痛,也会当成胃痛。 秦朗摇了摇头:“一点都不生气,与平时并没什么两样。” 宋伯方皱眉道:“病人胃痛前,吃的食物是否一样?” 这是判断食物造成的胃痛,但依然被秦朗摇头否决:“每次胃痛前吃的东西都不一样,五花八门,有普通的米饭,也有粥,还有蔬菜之类。” 宋伯方这下真的如坠云中,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了。 秦朗也不急着催他说出答案,搬了两张椅子坐下来,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倒是有一种会诊的感觉。 想了半天,宋伯方实在判断不出什么疾病,只好勉强说道:“根据描述来看,这位病人应为脾胃虚弱,不过到到是脾胃寒,还是脾胃热,就要诊脉了。” 说来说去,宋伯方还是挣扎着不肯认输,因为三局两胜的原因,秦朗已经赢下了一局,如果这一局宋伯方赢不了,即使第三局答对,也是输了。 秦朗想了想,这个没有脉象,还真容易被含糊过去,宋伯方只说脾胃虚弱,那这脾胃两个字所包含的范围可就大了。 搞不好胰腺也被包含在脾胃之中了,如果这样说起来的话,那诊断为脾胃虚弱,也不能说是错了。 看来要赢下这一局,还必须得让宋伯方真正做出错误的判断。 秦朗咳了一声说道:“这个脾胃虚弱的范围太大了,难以分出胜负,不如我加重病人的病情,请宋神医按照脾胃虚弱开药可好?” 宋伯方听秦朗这么说,就知道自己这个“脾胃虚弱”的诊断算是概括了病因,那么接下来就算病情再重,只要不脱离这个范围,就可以治得好。 他点了点头:“请继续讲述,老夫自然会根据病情的轻重对药方进行加减。” 秦朗说道:“那么接下来,我便模拟这位病人,而宋神医则为我开药方好吗?” 宋伯方点了点头。 秦朗说道:“这一天晚上,我和同村的几位小伙伴一起吃酒,他们做了丰盛的菜肴来款待我,我们吃饭喝酒到半夜,我隐隐觉得胃部不舒服,所以就告辞回家了。” 宋伯方靠在椅背上,双目微闭,仔细聆听。 秦朗接着说道:“可是第二天一早,我本想喝点稀粥解一下昨天的油腻,可是刚喝了一口,胃就胀得不行,所以我就出来走走,一直走到宋神医家,所以请宋神医为我开药。” 宋伯方觉得这种一问一答的方式也很有趣,就顺着秦朗的话答道:“我看见这位病人心情开朗,显然不是气郁,而自述胃部胀痛,想必是脾胃虚弱,因此写下了开胃丸的药方。” 开胃丸有几味理气和胃的中药,对脾胃有扶正祛邪的功效。 秦朗说道:“宋神医给我开了和胃丸的药方,我当即抓了药,吃了两丸以后,感觉舒服多了,就回家了。” 宋伯方听到这个完美结局,不由得拈须微笑。 本来就该如此,那脾胃虚弱切忌用猛药,需要慢慢调理,开胃丸是辅助药,所以才能收此奇效。 不过宋伯方又有些疑惑,刚才秦朗不是说要加重病人的病情吗?看现在的样子应该是缓解了才对,那要怎么才能加重呢? 果然,他还在想着,秦朗话锋一转说道:“病人回到家以后,觉得身上的病已经完全好了,恰好媳妇又做了他最爱的油饼和葵菜羹,他就吃了起来。” 宋伯方这个时候还没有意识到病人已经走到了死亡线的边缘,开始以为病情加重是因为病人会再次参加酒宴,如果吃了生冷油腻之物,那药物的效果恐怕就要大打折扣了。 但是没想到,秦朗描述的病人并没有出去大吃大喝,只不过在家里喝汤吃饼而已。 饼如果干嚼的话,可能还有点噎,如果佐以菜汤,那么又暖胃,又易消化,根本不会加重病情。 宋伯方正在疑惑之中,就听见秦朗说道:“病人刚刚吃了半张饼,就觉得自己胃痛得不行。” “为了缓解疼痛,抱了个汤婆子在怀里就躺在床上,想着明天再去宋神医的医馆里看看。” 汤婆子,就是古代的暖手宝,热水倒进去,然后抱在怀里就会很暖和。 宋伯方还是没意识到,这已经是病人最后的时光了。 秦朗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病人开始还能熬得住,但是到了后来,就开始熬不住了,他开始恶心,呕吐、发热。” 第三百五十八章 彻底输了 “他的媳妇已经完全慌了手脚,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于是连夜赶去宋神医家请求帮忙。” 宋伯方在一旁听了,其实也已经慌了手脚,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带点什么才能平复病人的病情。 秦朗靠在椅子上,静静的述说道:“可是当宋神医跟着病人妻子回到家的时候,病人已经死了。” 宋伯方跳起来叫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这个只是偶尔胃疼的病人,居然在吃了开胃丸之后,就只吃了半张饼,就一命呜呼了。 “是不是饼里有毒?”宋伯方实在想不出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病症。 但是无论如何,也不是一句“脾胃虚弱”所能解释的了。 脾胃虚弱并不会使人致死,绝对不可能让一个前两天还活蹦乱跳的大活人如此毫无征兆的死去。 要么是食物中有毒,要么就是食物中某种东西与药物产生了毒素。 宋伯方愣在原地,脑中急速运转,判断所有与开胃丸中药材构成剧烈毒性的东西。 但是想了一会儿,他就颓然放弃了,因为开胃丸的成份实在太过于简单,而且以山楂为主要成份,并没有任何食物中的食材会与山楂相合变成毒药。 秦朗好心提示了宋伯方一句:“病人死后,仵作验尸,首先见病人皮肤、眼睛全都发黄。” “这是黄疸!”宋伯方惊叫。 此时的医家,大多认为黄疸与脾密切相关,湿邪是黄疸的主要病因病机,认为内有积热,外感时邪疫毒,内外因素共同影响,才导致黄疸的发生。 但是黄疸就算令人病死,那也要好长时间才会达到致死的程度,又怎么会在死后表现出来呢? “黄疸应为脾胃失调,导致肝气侵入,才造成的,不过不应致死啊。” 宋伯方被这么一个病例折磨得渐渐焦躁起来。 秦朗含笑看着这个老头来回踱步,悠然问道:“宋神医觉得,这位病人的病是不是脾胃虚弱啊?” “这个……”宋伯方当然还是想坚持自己的诊断。 但是现实情况是,自己当做是脾胃虚弱的小病,结果病人竟然意外死亡,而且秦朗既然能把这件事情拿出来说,想必是有一个最终解释的。 而这个解释,显然跟自己下的诊断截然不同。 输了!彻底输了! 宋伯方慢慢坐回到椅子上,但双目仍然炯炯有神地盯着秦朗,这位老医生就算输了,也要输得明明白白,他在等秦朗公布答案。 秦朗说道:“仵作为了证实病人是病死的,而不是被下毒致死,所以要剖尸。” 宋伯方点了点头,秦朗说的情况的确是这样,这种明显非常蹊跷的死亡,如果病人的妻子要求的话,仵作是会剖开尸体验尸的。 “病人的肚子被剖开后,先是割开了胃,发现胃里的食物是饼,并不是毒药,而且病人的胃壁柔软光滑,没有任何损伤。” 宋伯方听到这句话,就知道自己的脾胃虚弱诊断要被驳倒了。 秦朗接着说道:“但是病人的肝和肠还有脾,如同被啃掉了一块,这才是病人的死因。” 他看了看宋伯方:“宋神医,病人的病因其实是胰腺受损。” 宋伯方虽然有所猜测,但是却从未诊治过这种病,因此不敢妄下论断。 “胰腺受损之后,胰腺分泌出来的消化液体,把内脏消化了,这才造成这种惨列的状况。” 秦朗说出了最终的答案之后,总结道:“如果在病人找到宋神医的时候,能够立刻发现病人的病因,并且因病施治的话,相信病人死不了。” 宋伯方难过的叹了一口气,仿佛这个病人真的是因为自己的误诊而死去一样。 其实这位老医生的医德还是不错的,但是太过于死脑筋,接受不了新鲜事物,魏氏医馆的种种都让他觉得离经叛道。 而正是因为他的责任心,觉得这些离经叛道的新医疗方法,也许会误诊,这才上门踢馆。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与秦朗对赌的三局,他是连输两盘,剩下一盘根本没有再比试下去的必要了。 “年轻人,老夫输了。还未请教尊姓大名。” 到了这个时候,宋伯方才认真的打量起对面的年轻人来,只见对方虽然赢了,脸上却没有什么得意洋洋不可一世的表情,说明心性还颇为沉稳。 秦朗站起身向宋伯方拱了拱手:“在下秦异人。” “哦?”宋伯方还真听说过秦异人,魏家到魏州之后,连修了四条公路,连通魏州的四个城门,直通各县。 修路这么大的事情宋伯方怎么可能不知道,而且他宋家医馆采购药物的车队现在每次出城,都必然要走新修的公路,每次都要收取一定的通行费用,听说是州牧大人允许的。 而修路到收费这段时间,魏公子和秦异人的名头在魏州城里传得沸沸扬扬,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懂一些工事的,会赞叹魏家修路有法,修得既结实又平整,而且整条路几十里地十几天就修完,实在是太令人惊叹。 不懂工事的商人,也会赞叹魏家的财大气粗,要知道就算是用新式筑路法,每条路的造价也要几万两银子。 州府衙门口贴的招工告示还在呢,当时已经出到了八万两银子。但魏家硬是自己垫钱先干下来了,而且一干就是四条,算算怎么也得要几十万两银子了。 如果放在一般商人的身上,这几十万砸出去,只怕早就挺不住了,但是反观魏家,什么事都没有。 所以宋伯方一听说这个年轻人就是秦异人秦先生,也不敢托大,连忙站起身还礼:“没想到秦先生少年英杰,不但筑路厉害,连歧黄之术也这么厉害。” 秦朗哈哈一笑:“不敢当不敢当,宋老先生过奖了。” 宋伯方叹了一口气:“虽然老夫输了,但是也很好奇,刚刚说到的这个胰腺病的病人,如果来到魏氏医馆,秦先生又会如何诊治呢?” 第三百五十九章 邓州牧上任 秦朗答道:“很简单,我怀疑他是胰腺受损后,会让他住院。” “住院?”宋伯方不解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秦朗向着窗外指了指,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的那个小一些的泥草房,上面还挂着“住院部”的木牌。 “哦!你是说让他先住在那个房子里,便于你随时观察?”毕竟是医生,宋伯方很快理解了“住院”的意思。 秦朗点头补充道:“不仅仅是观察,还要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就是禁食禁水,然后是补糖补钾补盐,五到七天,病人缓解之后,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但这也仅仅是治标,而非治本。” “如果要治本的话,必须要求病人严格注意饮食,切忌饮酒等。” 宋伯方听得十分明白透彻,秦朗的这些话,听在宋伯方的耳朵里,他自然明白秦朗这么做的每一步意义何在。 比如禁食禁水的原因是什么,又为何要注意饮食。 但是也有他听不懂的地方,像那句“补糖补钾补盐”他就听得不是很懂,但是大概能明白是给病人补充营养的意思。 宋伯方此时已经完全放下了对魏氏医馆的敌意,反而虚心的请教起来。 “说来惭愧,老夫今天能来这里,还是因为老夫的徒弟,在一位病人的家里遇到了贵馆的游医,因为理念不同而争执了几句。” “老夫听说魏氏医馆培养的学徒居然两个月就可以出师,深感这是对病人的不负责任,因此才选择打上门来。” “如果不遇到秦先生,老夫还执迷不悟,没想到贵医馆居然医术高超,是老夫坐井观天了。” “比试输了,老夫认栽,今日就不打扰了,告辞!” 秦朗没有挽留,送这位大名鼎鼎的宋神医出门,就打着哈欠回到了后院。 但是在“门诊部”里坐诊的医生,还有几个来看病的病人,全程目睹了秦朗和宋伯方的“斗法”,都被惊得合不拢嘴巴。 那几个病人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把这件事情分享了出去。 宋一针上门踢馆,结果反被秦先生挫败,两战两败,无颜退走。 这件事情在魏州城南轰轰烈烈的传播了出去,没用上两三天的时间,魏氏医馆就已经门庭若市了。 具体赌斗的情节已经没有人能说清了,但是结果却是越传越玄乎,什么宋一针拿出银针比试啊,什么秦先生神秘一指点穴治病啊,传得有鼻子有眼的,到了后来,恐怕连当初造谣的那个人自己都信了。 一清早天才蒙蒙亮,来看病的人就已经排队排出好远,这时可不仅仅是城南的贫苦百姓了,还有从城西、城东和城北慕名而来的病人。 大多数人都是慢病,今天不治也死不了,今天治了也未必当天就好。 这些慢病拖延日久,吃了多少副药也都是不见起色,别说宋一针那里,就连西城和东城的郑医生还有潘医生那里全都去过,效果虽有,却不能根除。 因此这些人也都慕名来到了魏氏医馆,虽然传言传得有些令人不敢相信,但是宋一针并没有站出来驳斥谣言,这种暧昧的态度就已经能说明很多问题了。 魏氏医馆的医生从早忙到晚,但是对于慢病,他们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采取一些比较保守的治疗手段。 秦朗没有坐诊,他一大清早就收到了南阳那边传来的消息,南阳上面空悬了十几年的州牧赴任了。 邓州牧,这原本是魏武帝要提拔秦朗的官职,但是因为朝臣的极力反对而作罢,现在魏武帝驾崩,这个官职终于落下来了,但是并没有落到秦朗的头上。 “侍御史丁罗?”秦朗对于朝臣并不熟悉,这个名字听起来也很陌生,脑子里没有什么印象。 但是无论如何,邓州牧上任了,这件事情要先跟隆庆说一下,因为他们现在在魏州的基本活动都是靠着南阳的财力在支撑。 如果这个时候朝廷派人接管了邓州,相当于接管了南阳,无论上面压下来什么命令,做为郡守的秦朗,都只能不折不扣的执行。 如果起了冲突,这个做过侍御史的丁罗只要一封奏书,恐怕就会把秦朗贬黜。 离开魏氏医馆,秦朗前往魏府,见到了正在忙碌的隆庆。 在秦朗筹办医馆的这段时间里,隆庆也没闲着,他已经把李榷那间宅院里救出来的丫鬟和仆役统统审问了一遍。 虽然仆役们没有直接参与到李榷的阴谋之中,但是有了那封劝进表文,再加上从只言片语中拼凑出的真相,隆庆已经确认了杀死他父皇的幕后黑手就是迟国公。 魏武帝的死并不是一意外,而是一场蓄谋已久的谋杀。 李榷虽然没有进入到迟国公的阵营之中,但是也为迟国公办了好几件大事,比如暗中提供钱财,而这些钱财的流向,远在三年,甚至五年之前。 李榷还曾经在宅院里提到过迟国公的雄才大略,言外之意十分仰慕,也许是因数他知道这些丫鬟仆役永远都不能从这间宅院里离开,这才肆无忌惮的吐露心声。 这一次隆庆细细审问,把李榷的这些丑事完全都审了出来。 秦朗看到隆庆一张黑脸阴沉沉的,就知道他现在没什么好心情,但是南阳的事情还是要早点打招呼。 “公子,今天南阳来了消息,邓州牧上任了。” 隆庆猛然抬头,眼神直勾勾的盯着秦朗:“是谁?” 他深知南阳的重要性,在朝廷中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以谁能拿下南阳的邓州牧,就说明谁在朝中掌了大权。 隆庆希望从邓州牧人选上判断出来这一次交锋,是宰相张甘赢了还是迟国公邓巢赢了。 秦朗说道:“听说是侍御史丁罗,这家伙是谁的人?” 隆庆想了想说道:“待御史丁罗平时并没有明显投靠向宰相或者迟国公,但是我却知道这个丁罗,他就是迟国公的人。” 秦朗说道:“那也就是说,迟国公已经开始在渐渐独揽大权了?” 隆庆虽然不愿意承认,却也不得不点了点头。 第三百六十章 丁罗赴任 “秦师,丁罗任邓州牧之后,必然会把南阳的大权夺走,我们该如何应对?” 秦朗沉吟了一下说道:“南阳的情况比较特殊,丁罗初来乍到,未必搞得清楚,至少这两个月内,南阳的运行不会受到破坏。” “但是两个月之后,就不好说了。” 隆庆问道:“那么对我们在魏州的计划,有什么影响?” 秦朗说道:“如果迟国公掌握了南阳的实验室,那么敌人的力量就更加强大了。” 隆庆急道:“那不可以把实验室关闭掉吗?” 秦朗摇了摇头:“就算关掉了实验室,丁罗一样可以把实验室里的人抓起来,威逼利诱之下,大多数人都不得不屈服。” 隆庆恨恨的一拳打在桌上,自从他审完那些仆役之后,对迟国公的仇恨与日俱增,恨不得寝其皮啖其肉,现在魏州这边的根基还没有稳,刚刚有了点起色,结果迟国公那边伸手就拿到了南阳,这让隆庆有一种要站出来跟迟国公硬拼的冲动。 秦朗知道隆庆的想法,劝他说道:“最近百姓们也在议论纷纷,即使是魏州这样比较偏远的地方,百姓们也在疑惑,先帝去世之后,为何太子没有登临大位。” 他咳嗽了一声:“只不过百姓的声音太过微弱,强不过士族,也强不过朝廷里的衮衮诸公。但是尽管声音微弱,却说明大魏的太子在百姓心中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如果公子选择在这个时候站出来,与迟国公对擂,虽然可以激发大部分百姓的义愤,从而取得支持,但是公子的实力不如人,只怕迟国公一旦知道你在魏州,立刻就会挥兵西进。” “以保护殿下的名义把公子困守在这里,而他则可以挟公子以令朝臣,成为真正有了皇权支持的权臣,那么离他篡位就又近了一步。” 秦朗的这番话,立刻把隆庆从愤怒中拉回到现实,冷静了下来。 “秦师说得不错,如果我现在站出来的话,邓贼绝对会打着保护我的旗号来软禁我,到时候我就算有什么雄心壮志,也没办法实现了。” 隆庆这才感觉到自己的后背已经出了一层凉涔涔的冷汗,他忽然想到,迟国公邓巢也许就是要这样一步步蚕食掉原本属于太子的力量,激他站出来。 秦朗望着窗外的骄阳似火,说道:“我们在魏州偷偷发展,现在已经迈出了第一步,等民心可用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组建军队了。” “但是在组建军队之前,要解决李榷手里的武装力量。他的三万魏州军要完全消化掉,这个急不得,需要的时间也许会很长,至少要一年以后,而那个时候,南阳肯定已经失去了。” “公子要做最坏的打算,一旦南阳落入敌手,那么我们的日常开销会立刻艰难起来,而且,我在南阳的官职应该很快被削去,而魏州还没有发展起来,这段日子将是最为难熬的。” 隆庆看着远处的天际,坚定的说道:“请秦师放心,再苦再难的日子我也不怕,只要能夺回魏国,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南阳郡。 风吹得棕榈树的叶子哗啦啦直响,丁罗站在路边远眺,身边的师爷说道:“州牧,再有三十里就到南阳郡了。” “哦?”丁罗虽然听说了南阳的发展极为迅猛,但是却从没有来过。 现在他已经可以远远的看到天际模糊的建筑轮廓,心中自然激动不已。 只不过他表面上仍然表现得云淡风清:“南阳还有三十里,此时已经快到申时,再有两个时辰天就黑了,还是先找个驿站住下吧。” 师爷笑道:“州牧大人有所不知了,只要进入南阳地界,就有城际公交车,速度很快的。” 丁罗从未听说过什么叫做“城际公交车”,正想要见识见识,于是对师爷说道:“那好,咱们就去看看这个车有多快。” 丁罗来赴任是带着护卫和家眷的,光是拉着行李的车就十几辆,再加上护卫,一行几百人在歇息了片刻之后又开始上路了。 还没有进入南阳界,道路虽然并不泥泞,可是也凹凸不平,赶车的车夫要特别小心,以免车轮驶入深深的辙印里,轻易就能把车轴扭断。 一旦车轴断了,就不是一时半会能修好的了。所以在这种路上,人走得比马还要快,十几辆马车都远远的落在了后面。 丁罗坐在轿子里,盘算着到了南阳之后,要如何与那位名闻大魏的南阳郡守秦朗会面,又该如何拿捏。 他正想着,忽然听到轿子外面一阵惊呼。 丁罗掀开轿帘向外望去,只见一个巨大的广场出现在眼前,广场两侧有许多人和马车都在忙碌着,广场的正中则是一步宽的木轨,木轨上有一辆辆高大的车厢连接在一起,形成一条长龙。 而轿外的惊呼声,显然就是这长龙一般的车厢引起的。轿夫和士兵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壮观的车辆,不免被这景象所吸引。 丁罗也走下车来,看着一列列的车厢连接在一起,细细一数,竟然长达十四五节,而在这些车厢的最前面,是一个跟车厢差不多大的古怪机器,里面似乎有一个炉子,因为上面的烟囱里还冒着黑烟。 他正在观看,只见几个穿着紧身衣服的人走了过来,臂上都带着一块红色的袖布:“你们是从哪里来的?快去那边登记。” 师爷眉毛一竖,喝道:“大胆,还不跪下?站在你们面前的,乃是新任的邓州牧丁大人!” 丁罗也挺直了腰板,面带蔑视的看着这群似乎是衙役之类的人,准备接受这些人的叩拜。 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那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后,就摇头说道:“没听说什么邓州牧柳州牧,你们要进入南阳,就去那边登记,要是不登记,就赶快离开,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南阳来来往往的各国商旅可以说多如牛毛,带着数百护卫的也不在少数,这些南阳的巡捕见多识广,根本不把州牧放在眼里,别说州牧,就连魏国皇帝都来过南阳,当年太子还在南阳受秦大人管束呢,一个州牧算什么。 第三百六十一章 下马威 师爷被这些人气得快要发疯,但是也无可奈何,只能转回头看着丁罗如何处理。 毕竟他作为一个师爷,出谋划策是可以的,但绝对不能逾越丁罗发布命令,那样岂不是喧宾夺主了吗? 丁罗的脸已经黑了下来,这可是到了自己的地盘上啊,自己可是堂堂的邓州牧啊,南阳郡守的顶头上司! 但是没想到这些“衙役”居然个个眼睛生在头顶上,竟敢连州牧都不放在眼里。 丁罗冷笑一声,吩咐道:“给我拿下!” 在他看来,这些“衙役”胆敢以下犯上,真是死不足惜,他正愁不知如何立威,刚好这几个“衙役”就好死不死的凑过来,岂能不加以利用? 而且有了这么一个下马威,想必南阳郡守秦朗就能够闻弦歌而知雅意,乖乖过来请罪,到时候再夹枪弄棒的训斥他一顿,这就树立了自己做为上司的权威。 丁罗带来的二百士兵,一听到州牧大人下令,那真是奋勇争先,纷纷拔出腰刀,朝这几个“衙役”围了过来。 南阳的这些“巡捕”大风大浪见得多了,对于几百士兵根本不放在眼里,而且秦朗在治理南阳时打下的底实在是太过于放纵,当年即使魏武帝和太子亲临南阳,南阳的这些规矩也没有改过。 所以什么州不州牧的,南阳巡捕根本没有放在眼里,看到这些护卫士兵居然敢向巡捕拔刀,立刻把胸前挂着的铁哨含在嘴里,猛然吹响。 “哔!!”尖锐的哨声在广场上响起,立刻引起了广场上其他人的注意。 这个广场原本是没有的,但是由于后来进出南阳的货物太多,进入南阳之后再由海关清查比较费力,所以海关前移,挪到了南阳的边界上。 这个广场其实就是南阳的海关分署,所有进入南阳的人都需要登记,货物要检验,如果并非商人,则会把车厢上的货物封存,并且加上标志。 这其实就是南阳管理经济的一项制度,为了维护海关,南阳除了在海关配备巡捕外,还驻扎了一小队火枪兵。 秦朗制出火炮之后,并没有制造火枪,只是制造了几把用于自身防护,这件事情就抛在了脑后。 如果南阳一直是秦朗亲自在管理,那么他当然会把控方向,什么东西该造,什么东西不该造。 可是后为这厮为了偷懒,搞了一个内阁选举,从诸多门吏中选出内阁,再由内阁选出执政官,然后由执政官按照自己的意图治理南阳。 秦朗把这些弄完之后,就跟着隆庆去搞水稻了,再接下来魏武帝驾崩,隆庆救助,秦朗只好跟着隆庆远赴魏州。 甚至在临走的时候,秦朗都没有交待一句,在他看来,南阳发展得十分稳妥,那就不要过多的人为干涉,任其发展就好。 所以去了魏州之后,也就定时接收一下从南阳传过去的信息,都是一些关键紧要的信息,而且这个信息传递是绝密的,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 剩下关于南阳的施政事务,秦朗完全放手了,甚至都没有过问,这也就造成了南阳开始逐渐偏离了原定的方向,向着不可知的方向滚滚而去。 首先就是南阳的武装力量,因为巡捕总要应对一些武力侵犯。虽然没有哪个国家,或者不开眼的山贼来攻打南阳,他们都知道南阳是有雷神的力量的,叫做大炮,可以轻易杀死数万人,所以没有人大兵压境来搞南阳。 但是小股的贼人,却是络绎不绝,这些贼人也不聚众,都是单打独斗,没办法用大炮来镇压,只有一个人怎么镇压? 可偏偏这些盗贼都身具武功,无论速度还是力量都远超常人,这些贼人身怀利刃抢劫商贩,已经出现好几起抢劫伤人的事故,为此南阳巡捕房面临着巨大的舆论压力。 后来经过内阁研究,向执政官提出申请,让实验室开发小型便携的雷神炮式武器。 于是缩小版的雷神炮——枪,就诞生了。 跟炮是同样的原理,都是先装药,然后装弹,再然后点火,射击,一模一样的步骤。 因为制炮的工艺已经非常成熟,所以制枪的工艺并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很快就把这种点火枪列装到了巡捕房。 在面对那些身手矫健的贼人时,巡捕们可以不必硬拼,只要拖延片刻,等火枪队装好弹药,点燃火绳,暴雨般的子弹就会把贼人打成筛子,武功再高也只能饮恨当场。 自从火枪队成立以来,巡捕们的胆气也壮了很多,他们测试过,如果有三十名火枪手列队,一列射击,二列装填,三列准备,如此周而复始,就可以源源不断的向外射击,三十名完全可以击败三百名手持大刀长矛的士兵。 这种测试让南阳的火枪队充满了信心,也对嘛,毕竟大炮可是十几门就杀退了四万齐军,让南阳一战成名。这缩小版的火炮,应该也很厉害的才对。 在这个海关分署,就专门配备了三十人的火枪队,现在巡捕的哨声一响,火枪队就知道该出动了,所以人人拿起枪,开始装弹,在号令官的号令下,整齐的列队出现在广场上。 一看到南阳出动了武装力量,周围的商人在个别巡捕的疏导下,纷纷进入广场旁边的仓库暂时躲避。于是很快广场上就为之一空,只剩下了列队踏着整齐步伐而来的火枪队,还有丁罗的二百士兵。 丁罗此时已经被见势不妙的师爷拉着退出了广场:“州牧大人,千万离远一点,莫要让这些莽夫伤到了贵体。” 丁罗十分赞同师爷的说法,再次向后退出了十余步,这才脸色铁青地望向广场。 他没想到本来一个很小的事情,怎么会闹得这么大,这南阳已经是不服王化之地了吗?还是说南阳已经割据,不受管束了?就算听说州牧来了,一个两个衙役胆敢无礼也就算了,这所有衙役都敢跟朝廷的士兵对抗,岂不是要造反了不成? 第三百六十二章 预备~~开火! 他带来的二百士兵,对付这三十多个衙役应当毫无问题,毕竟这些士兵都是久经沙场,以十对一,怎么看都不会败才对。 但是丁罗想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他只听见广场上传来对方衙役犹如唱歌般的口令,拉着长声,特别怪异,似乎是什么“一二一,一二一,一排立姿战斗准备,预备~” 而这时候二百士兵也没闲着,看到南阳的衙役拿着“短矛”,也纷纷把战甲穿好。 抓一两个无礼的衙役只需要十来个人,但是对方既然列队持“矛”,准备武力对抗,那么这也不得不认真起来,把脱了一半的战甲纷纷穿好。 而且这些士兵们发现,南阳的衙役居然还很讲礼貌,并没有趁乱上来攻杀,而是排得整整齐齐的,把短矛平举起来,跟脑袋一般高。 还没等这些士兵们反应过来,只听对面的号令官一声:“开火!”顿时一阵剧烈的爆响,震得所有人耳朵嗡鸣,广场上硝烟弥漫。 一阵风吹来,硝烟散去,二百士兵已经躺倒了一片,没倒下的还站在那里震惊得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站在广场外面的丁罗也被吓傻了,一阵暴响之后,他清晰的看到自己这边的士兵倒了好几个,然后对方第一排士兵就转到了最后一排,原本的第二排变成了第一排。 接着那个号令官唱歌一般的口令再次响起:“预备~~开火!” “啪啪啪啪……”又是一阵密集的爆响,二百士兵再次倒下了十来个。 一个照面,三个呼吸的功夫,丁罗已经战损接近十分之一。 “他……他……他们……施了什么……什么妖法?”丁罗颤抖着问一旁的师爷,此刻他并不想再站在这里看下去了,因为再看下去的话,难保自己不倒在对方的妖法之下。 可是他的腿已经软了,抖得像筛糠一样,没有人扶着的话,根本都迈不动步了,他能够勉强站在这里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了。 师爷同样被吓得不轻,双目失神的望着惨烈的现场,有些不敢相信这些事情就活生生发生在自己眼前。 在来南阳之前,师爷也曾无数次幻想过来到南阳之后的情景,他对南阳还是做了一番了解的,包括南阳的特产,公交车还有方便的自来水。 可是没想到,仅仅一刻钟,他所有的幻想都已经破灭了,南阳并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说杀就杀,简直没有任何犹豫。 这哪像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富庶的南阳啊,这分明是一个冷血无情的混乱不堪的匪窝呀。 如果早知道会有这个结果,师爷宁可不跟着丁罗来上任,安安生生在家里过日子不好吗? 可是现在后悔也已经晚了,随着广场上号令官一次次的“开火”,被打懵了的士兵根本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有几个奋勇的士兵举起大兵就要冲上去砍翻这区区三十名衙役,但无一例外都倒在了血泊之中。 广场十分惨烈,二百士兵在死掉五十名同袍的时候,就开始崩溃了,他们向广场外溃逃。 而南阳的火枪队则在号令官的指挥下,分成三队,自由射击。 人哪能跑得过子弹?而且溃逃就相当于把自己变成一个无害的移动靶,火枪队甚至可以一边谈笑一边射杀,看得广场外的丁罗肝胆俱裂。 他可不想被这些衙役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打死在这里,所以趁着没有人注意到这里,他赶快开溜。 因为士兵们走得比较快,丁罗带来十几辆马车的车队走得很慢,现在还没有到达。 丁罗一提袍子,就撒腿狂奔了起来,自从他当上侍御史之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肆意的奔跑过了。 他的家眷都在后面的这些马车上,如果被南阳这些衙役给抓住,那可就全完了。 师爷一看州牧大人跑得比兔子还快,当即也撒腿狂追,一边跑还一边喊:“州牧大人!等等我!州牧大人!等等我!” 丁罗一听师爷在后面大喊,鼻子差点没气歪,心想你是生怕别人不知道我在这里吗?你到底是跟我一伙的还是跟对方一伙的? 如果对方注意到我,一个妖术丢过来,我岂不就天妒英才了? 可是这个时候也没有办法回头训斥师爷,只好不理他,以更快的速度飞跑。 广场中,前后不过一刻钟,一场血腥的屠杀已经落幕。 “检查对方身份,把这次事情赶快写个简单的说明,要抓紧向市政厅报告。”虽然在开枪的时候果断无比,但是毕竟对方死了不少人,怎么说这也是一件大事。 在战斗发生的半个时辰后,南阳临时执政官奚云接到了报告。 “海关分署发生流血事件?怎么回事?”奚云一目十行,很快就把报告看完了。 其实事情很简单,一伙自称州牧的不明身份人员,在没有出示任何身份证明的情况下,对抗海关巡捕,并且对方的武装力量有二百余人,持刀攻击巡捕。 在危急情况下,火枪队击溃了来犯之敌,维护了南阳海关的安全。 经过事后审问对方伤残士兵,确认对方是朝廷派来赴任的官员,邓州牧丁罗,这些士兵都是他带来的亲兵。 随报告一起交来的还有士兵的腰牌和身份证明,可以确定是朝廷的士兵。 奚云的眉头皱了起来,这下子麻烦大了。 击杀朝廷命官的护卫士兵,与造反无异啊。 而且对方还是南阳的顶头上司,就是来管南阳的,结果居然差点被杀了个干净,据说二百士兵逃走七八十个,剩下一百多死伤。 奚云叹了口气,这件事他一个人兜不了,必须立刻召开内阁会议,而且要第一时间向秦朗发送讯息才行。 说来说去,他只是一个临时执政官,真正要对这件事情负责的,是秦朗。 内阁成员很快在市政厅聚齐,奚云先是把报告当众读了一遍,然后让内阁成员依次传阅。 “各位,我已经向秦大人传递了消息,但是预计这个消息最快也需要半个月的时间才能抵达,就算秦大人立刻回复,等我们收到命令之后,也是一个月之后了。” 第三百六十三章 通缉令 “所以当前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在秦大人的回复没有达到之前的这一个月里,我们应该如何行事。” 市政厅里的内阁成员全都陷入了沉默。 一直以来,南阳这一片都是秦朗说了算,而且因为十几年前南阳遭遇灭绝后,有一股势力在伪造南阳还有官府的假象,所以附近的各州府都不想跟南阳扯上什么关系。 这就造成了南阳成了法外之地,无论什么罪犯还是山贼,犯了事情只要往南阳一躲,各州府就不再过问。 再加上秦朗到了南阳以后,十分强势,甚至打败了齐国四万军士,以至于南阳人已经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了,在他们看来,南阳几乎等同于小国,除了魏国皇帝和太子,谁的面子都可以不给。 但是这仅仅是普通百姓的想法,市政厅里的这些官吏,对于大魏朝廷还是比较重视的,时不时也有一些朝廷派发下来的任务要完成,比如粮税等等。 但是归根结底,南阳从上到下,有一种特殊的优越感,因为南阳的种种设施和政策,在魏国,甚至在全天下,都是独一无二的。 有多少他国的君主、大臣来到南阳之后,都为南阳的各种设施所惊叹,被这里的生活开了眼界。 这些人的到来,他们的赞叹都使得南阳人的优越感不断增加,导致他们从不把外来的人放在眼里,养成了一种全天下唯我南阳第一的傲气。 综合种种因素,才发生了今天这样的事情。 内阁成员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好,谁也不肯吭声。 执政官奚云想了想,还是由他来打破了僵局。 “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杀官等同造反,如果秦大人在的话,也许他会有办法,但是我没有能力扛下这么大的罪名。” 奚云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说道:“我会追究火枪队的罪行。” 内阁成员算上奚云共有七位,此时没有一个人吭声,彼此默默地互相看了看,纷纷点头同意。 因为他们觉得奚云说得有道理,如果秦朗在的话,秦朗可以担起这个责任,可是秦朗现在不在,要扛下杀官造反这么大的罪名,谁都不愿意。 奚云不愿意扛,内阁成员同样也不愿意扛,不过好在有火枪队在,这些巡捕无论如何都只能扛下来,毕竟人是死在他们手中的。 当然奚云也不是一怂到底,他打算先拖一拖。 “火枪队的确是有罪,但是这里面也许还有误会,当时这件事是如何挑起的,需要尽快调查出真相。” 内阁成员全都听懂了,奚云以认罪为借口,打算先拖上一阵再说,口头上承认火枪队的罪行,但不做任何抓捕和审讯的行动,利用这段时间拖住事情的发展,等待秦朗的消息。 “我同意执政官的决定!”一个内阁成员举起了手,开始进行表决。 看到六个人全都举起了手,奚云也举手说道:“那么我将以执政官的身份,发布通缉令。” 因为事实清楚,所以一份通缉令很快就贴到了市政厅外的展示板上。 红色的通缉令三个大字十分显眼,吸引得百姓纷纷过来围观。 “什么?袭击邓州牧?发生了冲突?巡捕怎么可能明知是朝廷的士兵而动手呢?这绝对不可能!” 另一个百姓也说道:“咱们的巡捕从不出南阳的界边半步,又怎么可能会去邓州呢?” “哎呀你没看懂,邓州牧到咱南阳来了,发生了冲突,导致对方有些伤亡。” 百姓们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有的人觉得巡捕不可能无故袭击,因为受到南阳新政的影响,无论巡捕还是官吏,早已脱离了其他州府那种盛气凌人的做派,平时遇到普通百姓都是彬彬有礼的。 要说跟外面的人发生了冲突,而且还有死伤,百姓们第一个不信。 于是有的人就抛出了阴谋论:“邓州牧来南阳干什么?关键是还带着士兵,你们不觉得可疑吗?是不是来接收南阳的?” 南阳经过迅速发展,可以说已经成为了天下第一名城,不但受到朝廷的关注,其实百姓自己也在关注。 但是与朝廷的关注点不同,朝廷认为南阳已经发展起来了,现在郡守换成任何一个人,都能维持住南阳的形势不下落,而谁掌控了南阳,谁就得到了南阳发展的成果。 百姓们的关注更现实,他们知道南阳发展的原因是秦朗,如果换成别人的话,那跟天下其他郡府有什么区别? 所以一听说要接收南阳,自然就会认为,好日子已经到头了。 且不说南阳城中的乱象,丁罗逃走之后,一路狂奔,终于在跑了五里地之后,迎面遇到了自己的车队。 车队赶车的看到州牧大人竟然自己跑回来了,立刻觉察到了事情不妙。 “大人!你怎么自己回来了?” 丁罗一边剧烈的喘息,一边回头看去,并没有火枪队的人追上来,这才放下心来,身子一软就瘫倒在了地上。 车夫连忙搀扶起他:“大人,你怎么啦?” 丁罗虚弱地说道:“快走!回头!千万不要去南阳,回京城!” 丁罗是真的怕了,他原以为南阳之行是一个美差,到这里抖抖威风,显示一下自己的威严,指教一下秦朗,还能搜刮到不少好东西,这日子简直不要太美。 然而一场屠杀惊醒了他的美梦。 如果早知道南阳这么混乱的话,说什么他都不会来的,这都是些什么人啊?居然敢杀掉朝廷的士兵,这跟造反有什么两样? 啊,对了,南阳这些年就形同独立,根本没有人管的地方,搞不好这些巡捕,都是当年的盗匪。 这样的南阳他是真的不敢再待下去了,不要说什么邓州牧,他得有命才能做啊,眼看着一群贱役,就敢在光天化日下击杀朝廷士兵,这些人的胆子未免也太大,只怕杀起性的时候,自己这个邓州牧也是眼都不眨一下就杀了,那岂不是冤枉? 丁罗坐在车厢边缓了好一会儿,这才心有余悸的站起来,打算回京。 第三百六十四章 谁说咱们杀官造反的? 他算是打定了主意,回京之后说什么也不来这里了,实在是太过危险。 于是在丁罗的一连声的催促下,十几辆车调转车头,向着来时的方向驶去,此时天色已经渐渐黑了下来。 南阳城里,市政厅门前聚集的人已经越来越多,都围在通缉令下边议论纷纷。 本来没有这么大的声势,但是由于当时在现场的一些商人刚刚抵达了南阳,他们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所以很清楚事情的原委。 于是在个别有心人的怂恿下,百姓们觉得巡捕守护南阳没有错,因为对方的挑衅而不得不还击,不应该受到通缉。 如果枉顾事实,把巡捕们都抓起来的话,那么再有人欺负到百姓头上,还有什么人敢做声呢? 一些没有轮值的巡捕混在百姓中,鼓动百姓们向市政厅施压,取消通缉令。 其实按照奚云的意思,也只是发布通缉令做做样子,他不会派人去搜捕这三十个人的,他们爱往哪跑就往哪跑,奚云退了一步,给自己争取了一个月的时间,到时秦朗回信,按照秦朗的命令执行就是了。 但是百姓们不知道奚云的想法,认为市政厅既然已经把通缉令贴了出来,按照南阳一贯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只怕今天晚上就能把三十个巡捕全部抓获归案。 所以百姓们群情激愤,再加上不少巡捕在人群中怂恿闹事,要为自己的战友争取一线生机。 奚云都没有想到,发布了一个通缉令之后,竟然闹出了这么大的反应,果然南阳的百姓已经太过娇惯了,根本受不得一点委屈,这都是拜秦大人的政策所致啊。 秦朗在选出内阁之前就定好了南阳的施政方略,那就是以百姓为中心,为百姓服务。 包括奚云在内,这些内阁成员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从小吏一点一滴的做起来的,都曾经为南阳的百姓服务过,那真是他们从来没有过的经历。 也正是这些经历,让这些小吏们成长为了与众不同的官吏,与魏国朝廷的任何官吏都不同,体制不同,理念不同,做事方法不同,追求的目的也不同。 所以奚云能够理解南阳百姓这种受不得屈的表现,却不认为有用,就算这些百姓的呼声再高又有什么用呢?内阁成员已经决定了对巡捕的追责,现在不动手抓捕他们,已经是给他们逃生的机会了,至于他们有没有逃,就要看他们自己的领悟了。 事实上火枪队这三十名巡捕听到自己上了通缉令之后,也是十分愤怒和沮丧。 因为他们只是在执行市政厅下达的命令:凡是敢冲击南阳海关者,杀无赦。 现在因为对方是顶头上司,是朝廷派来的,就要追究我们火枪队的责任,说我们杀官造反?这锅甩得未免太不负责任了吧? 虽然心中不服,但是这些巡捕也没有办法,通缉令已经公告,无法挽回了,如果全城巡捕来抓他们三十个人的话,就算有枪在手,也没有半点抵抗之力。 南阳县界的广场上,此时尸体已经被清理干净,但是海关并没有恢复开放,而是将这个路口进行了临时封闭。 王五抱着枪靠在货柜旁抽烟。 他是这三十人火枪队的号令官,可以说,这些人都是在他的指挥下,一枪接一枪的杀掉了那些所谓的朝廷士兵。 现在听说自己被通缉了,王五十分郁闷。 他是从郑国逃难来到南阳的,也是第一批进驻南阳的人,不光他自己,还有他的孩子和老婆。现在因为他的关系,他家人的生活都要从此坠入深渊。 他烦闷的喝了一口酒,等着市政厅来人把他们这三十人带走。 这三十名巡捕此时三三两两的坐在仓库里,没有了往日的欢声笑语,要么就像王五一样,闷着头喝酒,要么就那么呆呆的坐着,等上级来抓捕他们。 天色已经黑了,本应该来换班的巡捕们都没有来,这种反常的现象更让这三十名巡捕担心。 一个年轻的小巡捕叹了一口气,悠悠地说道:“杀官造反哪,要诛九族的。” 他的这一句话打开了其他人的话匣子,纷纷议论了起来,核心只有一个,不认罪。 本来也是如此,他们面对的所谓“邓州牧”,从来没有亮出过身份,也没有提前派人通知,就这么直接闯进来,而且不遵守海关登记规则,动辄要抽刀杀人,这样的一群凶神恶煞,出动火枪队再正常不过了。 结果却是这样,正常守护南阳边界的火枪队被通缉了,真是个天大的笑话,可是这三十人谁也笑不出来。 “诛九族,老子孤家寡人一个,怕个鸟?” 另一个巡捕泪流满面地哭着说:“这下死定了,那个跑掉的当官的一定会回来报复我们的,他会不会杀了我的家人?” 王五心中极为烦躁,那个巡捕的话触动了他的内心,他也有家人,如果真定成了造反的罪名,他的家人一个也跑不了。 “杀官?我们可没杀官,那个狗官跑掉了,我看着他跑掉的,我杀的只是侵犯南阳边界的一群贼匪。” 王五听到这里,心中一动,事情发生的时候,已经是天色渐晚了,那个狗官虽然跑掉了,但必定跑不远,如果趁着夜里无人,追上去把那个狗官除掉,朝廷又去找谁追究呢? 到那时候,只要南阳这边把事情压下来,隐瞒不报,一口咬定是贼匪,那么谁又能定自己的罪名呢? 想到这里,王五把酒囊扔在地上说道:“谁说咱们杀官造反的?” 听到这句话,三十个人全都安静了下来,抬起头看着王五。 微弱的油灯下,王五的脸庞深陷在黑暗里,声音却十分洪亮地在仓库里回荡着。 “只要我们今天晚上去边界外面溜一溜,把那些逃走的家伙们清理干净,谁又能说我们杀官造反?” 一个捕快闷声闷气地问道:“他们有二百左右的兵,被我们打死了一百多,还跑了几十个,上哪清理干净?” 王五抽了抽鼻子说道:“我小舅子在飞行大队。” 第三百六十五章 追杀丁罗 利用滑翔翼制作的“鹌鹑”已经达到了一百多架,因此南阳成立了飞行大队,将这些飞行器广泛应用于农业撒药撒肥和荒地播种。 王五的小舅子就在飞行大队,他说出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 这些巡捕们都很了解飞行大队,从南阳的塔台出发,速度非常快,可以利用飞行器上的轻气囊实现长时间的浮空。 在南阳,利用“鹌鹑”追踪贼匪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了,这个东西的确非常有效,在飞行器上用千里镜巡视,三架“鹌鹑”就能巡游南阳的整个边界。 王五提出这个,就是为了解决那几十个逃掉的士兵的问题。有了火枪,直接就可以在“鹌鹑”上追踪和射杀,最主要的,可以在那些溃兵的前方布下包围圈。 那些士兵万万也不会想到,追兵可以从天上飞越过去,堵在自己的前头。 一个巡捕突然大声说道:“今天打死的尸体是我计的数,一共九十五具。另外受伤的四十二人,都关押在旁边的仓库里。” “如果对方带的是整编的士兵,应该是两卒。” 这个时候的兵制很简单,五个人叫做伍,五个伍,也就是二十五人叫做两,四个两一百人叫做卒,五个卒为一旅。 今天这个邓州牧肯定没有带上五百人,就是二百人左右,所以应该是两个卒。 两个卒,就代表二百人,减去打死打伤的一百三十七人,还跑掉了六十三个。 这个巡捕的意思很明显,只要凑够二百,就没有漏网之鱼了。 “五哥!你还在等什么?趁着现在咱们还能走动,就这么干了!” “干了!” 仓库里吵嚷了起来。 王五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去隔壁带过来一个受伤的,细细审问,就能弄清楚他们的人数。” “我写一封信给我小舅子,但我在这里不能离开,哪位兄弟冒死去送个信?” 现在大家都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为了自家的小命着想,送个信什么的还算什么难事? 立刻就有巡捕站起来表示愿意回城送信,因为不知道南阳城对他们的具体措施,大家心里都悬着,所以回城送信是需要一个机灵的人去。 王五从腰间掏出炭笔,在一张白色的折纸上很快写下了一行字,递给那个巡捕。 “兄弟,一定要小心,见机行事,如果城里看得紧,就别冒险了。” “五哥放心吧,我知道!” 没一会儿王五安排完毕,送信的送信,审问的审问,没等到半夜,所有的结果都汇聚到了王五这里。 首先飞行大队那边没有问题,因为飞行器的用途太广泛,每天都有许多飞行器的申请,一百多架飞行器除了执行任务以外,还有一部分在仓库里保养,提出三四架使用没有问题。 然后是审讯伤兵那边的结果,证实了对方是邓州牧丁罗,这次带了家眷前来上任,第一站就是南阳,但是没想到会出现这些问题。 丁罗带了两个卒的士兵,共二百人,校尉已经战死,剩下的全是散兵。 除了士兵之外,还有十五车货物在后面。因为走得慢没有过来,车上装载的都是丁罗的私产,至于是书还是衣物,那就不得而知了。 审问了好几个伤兵,问出来的供词一致。 王五点了点头,已经跟他小舅子约定好了,夜里他们这三十人会乘坐飞行器先到四十里之外等候,然后飞行大队会绕着南阳转圈飞行,慢慢射杀,直到全部清除为止。 不出意外的话,那些躲过飞行器射杀的,会沿路狂奔,到时候王五他们做最后的清理。 接下来王五就开始行动,先是三十个巡捕人人持刀,去了隔壁仓库,等他们出来的时候,隔壁仓库里已经寂静无声了。 接下来就是整整四架“鹌鹑”落在广场上,每一架“鹌鹑”可以乘坐五人,这四架飞行器分两次就可以把王五他们快速运送到四十里外。 之所以选择了四十里这个整数,是因为飞行大队掌握南阳周围飞行器可以起降的位置,四十里外有一个极为平坦宽阔的草坪,这里一棵树都没有,非常适合飞行器起落。 四十里对于飞行器来说十分快捷,半个时辰不到就把这三十个巡捕全都运走了。 接下来,他们就耐心的等待天亮,当太阳升起时,猎杀也会开始。 丁罗找到了自家的车队之后,甚至都连不及歇一会儿,就催促车队连夜赶路。 车夫无奈,硬着头皮赶车,可是没走出几里,就因为黑暗中看不清路上的车辙而导致车轴断裂。 丁罗挥着手说道:“不要了不要了,赶快走!” 车夫苦着脸说道:“大人,我这车断裂在这,后面还有七八辆车都过不去呀,还能都不要了?” 丁罗车里装载的都是他这些年搜刮来的金银,如果是平常物事,也就犯不着带着二百士兵护送了。 如果把这些金银都丢掉,丁罗也是舍不得的。 他唉了一声,摆摆手道:“快点修吧!” 车轴就是一根木头,所以去附近找一棵树伐掉,重新刨出一根就行了,但是这黑灯瞎火的去哪里砍树。 丁罗说道:“把最后一辆车的车轴拆下来,换到你这辆车上,最后一辆车丢在这里慢慢修!” 经过半个时辰的折腾,车轴终于换好了,丁罗带着车队再次上路。 尽管夜路难走,可丁罗一门心思要快点离开南阳,总觉得这地方太过危险,万一小命搭在这里可就完了。 走了一夜,丁罗也只走出十里,到了凌晨天空发白时,他迷迷乎乎的,看到似乎有一只巨大的鸟从天边飞过。 那是飞行大队正在清除视野中的溃兵,只不过丁罗从来没有见过飞行器,只当成是大鸟。 不过当火枪的声音远远传来的时候,丁罗就像被火烧了屁股一样窜起来,连声催促着车夫快走。 飞行大队上的巡捕特意留下了车队这几个人没有杀,而是先驱赶和清除散布在其他地方的溃兵,驱使他们都向车队靠拢,以便于最后在四十里的地方一网打尽。 第三百六十六章 荒野追杀 丁罗听到枪声响起的那一刻,就知道追兵来了。 不用问为什么,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也会斩草除根,杀人灭口。 杀官造反那是诛九族的重罪,大赦天下时都不会赦免,这些南阳的衙役敢动手杀人,就必然会追上来灭口。 所以丁罗才一个劲的催促逃跑,可惜他速度太慢,跑了一整夜才跑出十里,更没想到对方居然还有飞行器。 “大人!大人!等等我!” 师爷不知道什么时候追了上来,一个劲的喊。 丁罗看到师爷,立刻计上心来。 “师爷,你过来。”他冲师爷招招手。 “昨天夜里你跑到哪里去了?”丁罗一夜没见到师爷,以为他已经死了。 师爷苦着脸叫道:“大人啊,我昨天追了一夜啊,可是你跑得实在是……太快了,我……我追不上啊。” 丁罗打量了一下师爷,只见他原本的衣衫上沾得全都是泥土,头发上还挂着些草叶,猜他一定是找个地方躲起来了。 丁罗的猜测还真对,师爷狡猾如狐,他看到丁罗往货车那边迎过去,一定会跟车队汇合,那么如果对方顺路追过来的话,那一排车队就会吸引住追兵,师爷只要躲在某个角落里,就能避开追杀。 于是师爷就躲在一个路边的野草沟里一动不动,一个时辰之后,都没听到有追兵的动静,师爷这才顺路继续追赶。 丁罗拉着师爷去了一旁的树丛后,对师爷说道:“把衣服脱下来!快!” 师爷一脸为难,都这个时候了,丁罗要他换衣服,显然就是要换装,让他吸引追兵了,师爷当然不愿意。 丁罗把脸一板说道:“怎么?你不愿意?” 师爷连忙摆手说道:“怎么会呢,在下愿意,愿意。”说道换上了丁罗的衣服,而丁罗则换上了师爷的衣服。 “大人,在下跟大人在哪里汇合?” 丁罗想了想说道:“从这里向西一直走,往楚国去。” 南阳向西是楚国,丁罗觉得进入楚国境内,应该比魏国安全多了。 他拍了拍师爷的肩膀:“你不要害怕,这十几车的货物,是我积蓄了大半生财富,只有交给你我才放心。另外,我的妻子和儿子都在车里,我岂能不顾?” 师爷连连点头:“是是是,大人说得对,是在下没想明白,大人请放心,在下一定会好好护送夫人和公子小姐的。” 丁罗脸一抽,看样子快要哭出来了,用手捂着脸,十分不忍地说道:“快走吧!” 师爷脸上还带着谄笑,可是肚子里已经骂翻了天:老贼头装出这副死样子给谁看呢?他娘的真够心狠手辣,连老婆孩子都不顾了,真是够狠啊。 虽然肚子里开骂,但是师爷还是不敢公然违背丁罗的命令,只好穿着丁罗的衣服,回到车队中去了。 丁罗则找了个路旁的野草沟里面一躲,把野草都扯过来盖在自己身上,然后就一动不动了。 除了丁罗之外,其他人可就没有这么狡猾了,他们从来没想到巡捕能追上来,夜里看不清方向,更何谈踪迹?这些巡捕是怎么追上来的呢? 剩余几十个士兵虽然是四散而逃,但是大概都是往西或者往南的方向而去。 久在边陲的,知道相对来说,去西边的楚国比回京城要安全得多,至少不会经历劫杀,而南阳的衙役就算再厉害,还能追到楚国去不成? 所以无论是丁罗,还是士兵,大家都有意无意的往楚国那边而去。 飞行大队在天空盘旋了许多圈,早就把人数数得一个不差了,然后开始四架飞行器散开,在各自的方向上兜小圈子,然后开始射杀。 也就是在这时候,丁罗令师爷代替了自己,而他则藏在草丛之中,不敢露头。 师爷也是一个极为狡猾的人,一听到枪响就知道是追兵来了,他硬着头皮走出十几里之后,就把丁罗换给他的衣服全脱了,只留下里面的内衣,又去泥土里滚了滚,搞得满是泥灰,这才混入到车夫的队伍之中。 但是师爷等了好久,也不见有追兵追来,但是却总是远远的听见枪声响起,回头寻找却看不到人影。 直到后来,一个车夫指着远处天空中的一只飞鸟说道:“那些东西不是鸟,是南阳的人坐在上面追来了。” 师爷吓得肝胆俱裂,急忙让队伍迅速向前赶,又跑出十里左右,终于远处的枪声不再响起了。 “到前面那里稍微歇息一下。”师爷记得来的时候,有一片比较平坦的地方,很适合休息。 但是他岂能不知道现在是争分夺秒逃命的时候?他故意这么说,就是想让车夫们把车队都聚到一起,吸引追兵的注意,他好趁空逃走。 枪声一直在响,当然是追杀那些溃逃的士兵,但是路上的车队却丝毫没有受到伤害,分明是有意为之,说不定前面就有一群人在等着自己。 远远看到前面似乎快到那个平坦之处了,师爷就说道:“你们继续往前走,我去解个手,很快追上来,如果你们累了,就到前面那块平坦的地方休息一下等着我。” 说完师爷根本不顾车队,自顾溜到路旁的野草之中,不见了踪影。 车队明知道师爷可能是逃命去了,可是也没有办法,他们的车就是吃饭的家伙,万万不能丢弃的。而且这些车夫自认为只是受雇于人,奉命拉货,双方有什么仇怨,跟车夫又没什么关系。 也是他们走错了路,经常遇到一些山贼劫路,但是只杀护卫,不动车夫。 所以车夫并没有太过于害怕,任凭师爷逃命去了,他们仍然稳稳当当赶着车,顺路而去。 此刻在前方不远处,王五等巡捕已经等候多时了,他们约定好了由飞行大队对四散的溃兵追逐猎杀,直到清除完成。 而最后那个车队就交给王五等人处理。 看着视野中渐渐走来的车队,王五大喝一声:“兄弟们,准备射击,预备!” 除了飞行器上的之外,剩下的全都在这里,听到王五的口令后,开始沉默的装药,装弹。 第三百六十七章 杀人灭口 车夫们也远远看到这些火枪队了,但是他们不知道厉害。 因为他们始终在路上,并没有看到在南阳边界的那个广场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就连丁罗的妻子和子女,都不知道二百护卫已经被杀光了,丁罗根本不跟他们解释什么,所以一直在车里坐着,直接被拉到了这里。 车夫看到火枪队之后,为首的车夫停下了车子,向火枪队高喊道:“各位大王,我们是路过的车夫,赶车的,不要为难我们!” 这是他们遇到山贼劫匪后的常用对话,往往喊出这几句之后,山贼们就会命令他们在哪里卸货,或者把车赶到哪里去,车夫们这个时候都会特别听话。 王五冲车夫喊道:“所有人把车停在路旁,到这里来站好!” 车夫们就乖乖的把车停在路旁,来到了王五指定的地点站好,这时候还剩下十五个车夫,外加丁罗的妻子和一对子女。 车夫们都站好了,丁罗的妻子还坐在车上没有下来,他的一对子女也没有下来。 此刻丁罗的妻子吓得发抖,可是不知道自家的老爷跑到哪里去了。一对子女虽然也有十几岁了,却拿不得主意。 王五带着几个巡捕走了过去,揭开了车厢门,看到仍在强作镇定的老妇人,正勉强维持着威严。 “大胆贼人,胆敢犯我……” 王五冲身后的巡捕招了招手,于是几名巡捕抬起枪,瞄准,射击。 砰砰砰砰砰! 在一阵爆响之中,硝烟散去,车厢里三个人全都被打死了。 王五看了一眼站得整整齐齐的车夫,心道对不住了,不杀了你们,这件事情迟早要泄露出去。 他再次冲着火枪队一摆手。 于是火枪队端枪,瞄准,在车夫们惊骇欲绝的目光中开火。 血花飞溅,十几名车夫毫无还手之力,全都倒在了尘埃之中。 “五哥,这次应该没有漏网之鱼了吧?” 王五想了想,说道:“昨天最开始挑事的那个家伙没看到,另外那个当官的也没看到。” 众人沉默了一会儿,在王五的分配下,分作六队,先对车辆进行了搜查,确保没有人藏在车队里,然后这六个小队每队间隔三五丈远,沿着道路两侧再次开始了排查搜索。 师爷在草丛中躲了没多长时间,就听见远远的再次传来枪声,而且方向就是从前方传来的,他心中一惊,知道车夫们一定是凶多吉少了。 只要自己躲过这一难,等这些追兵走了,就算是真正的安全无忧了。 等了一阵子,他透过草缝观察,看到三五成群的南阳巡捕,正拿着武器慢慢向这边走来,吓得都快昏过去了。 他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自己乱动被这些杀神发现。 好在这些巡捕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旷野上,并没有注意到躺在野草沟里的师爷。 好不容易等巡捕们走过去了,师爷这才爬出来,急匆匆往车队的方向而去了。 他刚才粗略数了一下,这些巡捕人数差不多有三十左右,应该已经都在这里了,那么车队那里现在一定是安全的,可以通过。 最重要的是,师爷可以去车厢里拿点金银,反正这次跑路之后,从此山高水长与丁罗永不相见,拿点金银作为后半生的依靠,再自然不过了。 所以他等那些巡捕走远了,就急匆匆往车队跑去。 在车队那里,此时除了一地死尸之外,并无一个人影,师爷躲在草丛中观察了半天,没发现有人守在这里,这才急匆匆的奔跑过去,随便打开一个箱子,准备带点金银走。 除了金银之外,还能卸下一两匹马,这些马虽然不像战马一样跑得飞快,但胜在耐力十足,他一个人带上些金银,两匹马换乘的情况下,可以很快就进入到楚国境内,那个时候就安全了。 师爷已经考虑得十分周到了,但是他还是忽略了一样,就是在车队这里,怎么可能没有留下守卫呢。 这些金银对于这些巡捕来说,都是拿命搏来的,正好用来安家。 已经有些巡捕跟王五提出了要求,把自己的家人从南阳接出来以后,带着金银远走他乡,去楚国、去韩国都可以,造反又怎么样,难道魏国还能去别的国家抓人不成? 所以他们派了三个人守在这里。一个人是暗哨,躲在远处的一棵大树上,他的枪法极好,在大树那个位置,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有什么人来到车队这里。 而另外两个人则分别设在离这棵大树不远的草窠里,一左一右盯着车队,确保没有任何人可以突破这三个暗哨的狙击。 师爷不知道这里还留着三个暗哨,他观察了一会,没发现有人在附近游荡,于是就认定没有人,不禁大喜过望,直奔车厢而去。 但是他的行动举止,早已落在了暗哨眼里,如果他不凑过来还好,暗哨以为是路过的人,未必会不断杀人。 可他靠近车队,这附近死人的情况就必然会泄露出去,所以为了灭口,暗哨只能把他干掉。 砰! 一颗子弹从枪口射出,带着一溜火光穿透师爷的胸膛,把师爷打得一个趔趄。 师爷听见枪声在耳边响起,就知道自己完全蛋了,这些车队摆在这里分明就是诱饵,自己财迷心窍,已经躲过了追杀却又自投罗网。 可是他后悔已经晚了,只能躺在地上不停的口吐血沫。 直到天黑,王五带领着火枪队,配合着小舅子找来的四架飞行器,对周边的荒原进行了再一次搜索,但是仍然没有找到活人的踪迹。 眼看着天色又要黑下来了,如果再不趁夜走的话,明天这条路上也许就会有客商经过,那时再想走已经来不及了。 王五无奈只好宣布追杀暂时结束,愿意走的,现在都回家去接亲眷,然后统一到四十里外集合,分掉金银后就各奔他乡。 丁罗其实就在荒原上,就在他最初藏好的那个野草沟里,身上盖着野草,一动也不动,已经躺了整整一天了,而且他也不打算出去,直到三天后再做决定。 第三百六十八章 奚云的姿态 南阳执政官奚云针对这次的事件做出了一个拖延的决定,正是这个决定挽救了火枪队三十名捕快的性命。 他明面上已经贴出了通缉令,但却不委派任何一名巡捕去抓捕,也不对那天的现场进行调查,更没有对那些巡捕的家属采取监视。 总之就是四个字:放任不管。 其实他打的算盘也很精明,只要他做出一个姿态就够了,从朝廷的角度来看,他这个临时执政官能够发出通缉令,已经是履行了职责。 至于没有抓到贼匪,那是另外一件事情了。 而从南阳人的角度出发,奚云自认为已经给这三十名巡捕留足了空间和时间,没有人抓他们,也没有人看守他们,更不会找他们的麻烦,就算他们大摇大摆的进城出城,也跟奚云没有任何关系。 他就是想要让这三十几名巡捕都跑掉,真等到上面的命令下达,让他抓人的时候,他可以推脱说人都已经逃跑了,无处可追。 这样的话整个事情对他的影响就可以减少到最小,大不了被免职,然后去学校做老师,或者去应聘南阳的医护,都可以继续在南阳生活。 王五他们进城以后,面临的就是这样一个松松垮垮的局面,回到家里,家里人虽然都惊慌失措,但显然并没有受到监视,也没有人登门来抓人。 这倒是让王五松了一口气:“这件事情说来话长,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家里的钱收拾一下,其他东西不要了,赶快跟我出城,早一天离开,就早一天脱离危险。” 这三十个巡捕,有的有家眷,有的没有家眷,等他们全都出城,也到了半夜。 好在南阳没有所谓的城门,一条大路直通郊外,王五他们没有受到任何人的拦截和盘查,就轻轻松松带着家人们离开了南阳,去往四十里外的车队那里。 好在有王五小舅子帮忙,临时调了几十架飞行器,把这数百人一夜之间全都送到了车队那里,这才跟南阳的同僚依依惜别。 十五车里有十车都是金银,很难均分,所以有人干脆提议。 “五哥,既然咱们都走到这一步了,大家都相信五哥,你就带着我们走吧,你说去哪,咱们就都去哪。” “如果大家散开了,落了单,带着这么多金银,搞不好还会被人抢走,就算有枪又能怎么样呢,毕竟双拳难敌四手。” “可是如果五哥愿意带着我们,那么咱们这些人在一起,等闲几百个山贼都不放在眼里,还有什么好怕的?只要这段时间朝廷的大军不追来,咱们可以在这地界里横着走。” “是啊!五哥,你说去哪,咱们兄弟都跟着你!”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希望抱成一团,因为带了家眷,所以有三四百人。 王五看着这些人,心里也有些感动,他们说得不错,如果分散开,就算有枪在手,也势单力孤,可是如果大家都在一起不分开,那这三四百人,完全可以无惧任何山贼草寇。 “既然大家愿意相信我,那我也不推辞了,愿意带着大家一起走。” “跟大家交个底,我已经准备好去西边的楚国了,魏国的朝廷管不到那里,而且我们手里有枪,弹药节省着点用,可以解决很大问题。” “如果咱们能在楚国站住脚,到时候可以托商队回到南阳再搞一些枪和子弹,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虽然只有三四百人,但是在楚国一定是一股不可轻视的力量。” “到时候我们愿意投奔贵州就去做个门客,如果不愿意的话,咱们就在楚国落草为寇,自封将军,谁又能奈我何?” “五哥说得好!咱们干了!” “没错!听五哥的没错!” 在众人的议论声中,王五再次被推举成为了这支火枪队的首领。 既然大家都决定一起走,那么这十五辆车也就不用再拆分了,索性赶着马车上路。 南阳的临时执政官奚云不抓捕这些人,不意味着不掌握他们的动向,从他们借飞行器开始,到接家眷出城,奚云都一清二楚。 但是他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插手,一切都是那三十个火枪手自做主张,他做为执政官比较昏聩,所以没有及时抓住这些凶手。 不仅如此,奚云也有自己的考虑,他看着南阳城街灯如昼,再一次被这座城市的美所震撼。 这次邓州牧的到来,让奚云有了一种危机感,他觉得这座美丽的城市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会被那些官吏所摧毁。 毕竟南阳太特殊了,不同于魏国的任何一座城市,甚至不同于天下十国的任何一座城市,这样的地方又怎么可能长久的美丽下去呢。 这次来的邓州牧被吓跑了,下一次来的人可能会更多,带着更多的兵马。 这可不像是齐国入侵,南阳用大炮还击。当朝廷带着旨意来的时候,又有谁会挺身而出,逆反旨意呢? 所以再多的大炮也挡不住朝廷伸过来的手,除非秦朗回来。 想到秦朗,奚云叹了口气。这位货真价实的南阳郡守自从选出了内阁以后,根本任何事情都不管,现在更是人影都见不到,如果秦朗在的话,这座城市应该仍然会屹立不倒吧。 此时远在千里外的秦朗,忽然打了一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嘟囔了一声,继续把注意力放在眼前的文字上。 这是医馆段小狸的学习笔记,里面详细记录了许多病症的特征,还有治疗办法,更难得的是,段小狸并不像其他师兄一样排斥传统医学。 段小狸属于实用型的,哪个能用,哪个方便我就用哪个,用病例的典型症状代替了诊脉,也就不用去学各种脉象,但是中药材的药性她却背得滚瓜烂熟。 秦朗回头看了看还在拿着药杵捣药的段小狸,虽然才八九岁大,但是学到的知识可是真不少,水平都快赶上她的那些大师兄了。 秦朗觉得这孩子的天赋这么好,如果不培养一下未免太可惜了,于是去旁边的柜子里拿出了从南阳带来的基础课本,很严肃地递给段小狸。 “小狸呀,这些书里的知识都要学会,不然我会生气的哦!” 第三百六十九章 小狸的游医梦想 “老师,小狸也想跟师兄们一起走街串巷。” 段小狸看到秦朗拿出来这么多书,虽然她很开心,也喜欢学习,但是她更想像师兄一样,能去给人治病。 秦朗伸手在她头顶胡乱摸了一把;“不行!小狸你的年纪还太小,至少你得像师兄他们这个年纪的时候,才能像师兄一样出去行医。” 段小狸垮着一张小脸说道:“还要那么多年啊,老师,小狸已经等不及了。” 她跟随秦朗学习,本来就是承受了秦朗的恩惠,心中暗思着报答。 到了后来,受到秦朗对师兄们讲话的感染,点燃了小狸心中的梦想,她立志要成为秦朗那样伟大的人,所以迫不及待要出去行医。 她觉得只有自己真正去行医了,大家才会把她当做一个医生看待,而不是像现在当成小孩子一样。 秦朗并不知道段小狸心中的想法,好奇的问道:“小狸为什么这么着急?” 段小狸觉得自己的理想有点羞于说出口,跟秦朗对比,她能做的事情太少了,而她又急于证明自己。 但是这话她无法说出口,急的满脸通红。 秦朗觉得,也许是段小狸不理解她那些师兄的辛苦,只看到了做医生受人尊敬,却看不到环境和条件恶劣。 他想了想,对段小狸说道:“这样吧,明天你跟我一起,咱们跟着你孙师兄去乡下走一遭,让你看看师兄是怎么做的。” 段小狸这才开心起来,恭恭敬敬的向秦朗鞠了一个躬,说道:“谢谢老师”。 说完开心的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秦朗看着段小狸离去的身影,无奈的摇了摇头,她明显还是一个孩子的心性,却过早的承受了生活的苦难。 第二天一早,还没等秦朗从睡梦中醒来,段小狸就已经迫不及待的穿戴好了。 她学着师兄们的样子,带了一顶大大的草帽,身上穿着一件破旧的小短褂,背着一个比他身子小不了多少的药箱,还拄着一根木棍,木棍的顶端挂着一个铜铃。 这一套装备就是魏氏医馆学徒行医的标准行头。 看到段小狸打扮成这副样子,他的师兄们都忍不住哈哈笑起来,打趣道:“哎哟,这不是段小大夫吗?怎么,要出诊去了?” 说着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 段小狸的小脸儿涨得红红的,却不是因为师兄们的打趣,而是因为即将出诊的兴奋和激动。 而这一次出诊的主角孙师兄,也差不多是同样的装束,一大一小两个人站在一起,显得有点滑稽。 秦朗被院子里的笑声所惊醒,这才想起昨天答应段小狸的事情,于是赶快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就准备跟段小狸一起出发。 “老师,今天咱们要去的地方路途很远,而且……中途要翻两座山,你和小狸的身体能吃得消吗?”孙大柱一边整理着随身物品,一边问道。 秦朗本来觉得自己吃不消,但是当着段小狸的面又不能说出气馁的话来,于是拍了拍胸口:“放心吧,我没什么问题,但是小狸就……” 他今天让孙大柱带着段小狸去行医,本意就是要让她感受一下行医的恶劣环境,想要让她知难而退。 所以才选择了孙大柱的行医路线,这条路线蜿蜒曲折,还要翻过两座山才能到达目的地,十分难走。 在秦朗看来,段小狸还是小孩子心性,让她吃点苦,她自己就坚持不下去了,这比任何劝说都有效。 秦朗预计今天的行程不会超过十里,就会在段小狸的哀哭中结束,也没为此而特殊做什么准备。 但是这番话终究是不好说出口的,所以他停顿了一下。 但是段小狸听到秦朗的话反而不高兴了,扁着小嘴说道:“老师看不起小狸,但是小狸一定会证明给老师看的!” 秦朗笑笑,冲着孙大柱点了点头,示意可以出发了。 孙大柱要拜访的那个村子叫做狐狸洞,处在群山怀抱之中,是一个有着二百多户人家的小村落。 因为贫穷的原因,许多村民根本掏不起去医馆的医药费,所以得了病大多只能忍着。 自从魏氏医馆开业以来,赤脚医生行医的足迹走遍了魏州的每寸土地,着实给百姓们带来了生活上的方便,所以也受到了百姓的欢迎。 每到一个村落,只要摇动手中的铜铃,就会成为这些百姓的座上贵宾。 当然有秦朗的约束,魏氏医馆的游医看一次病只收三文钱,而且特殊的是只开方不抓药。 去别的医馆看病,抓药是免不了的,所以几乎每一个医馆都有一座药房。 魏氏医馆也有药房,但游医治病却极少让百姓抓药,他们治病大多数采取的,都是田间地头随处可见的药材。 比如绰号“马粪包”的一种植物,在田间地头极为常见,是一种孢子植物,但是它却有极为良好的止血消炎效果。 如果有人不小心割伤了手,或者摔破了皮,都可以用这种植物直接敷用,既方便还不花钱。 最重要的是,魏氏医馆的游医,从来不把这些当做秘方,反而尽量要传播出去。 甚至割手这种小伤,游医们是不收诊费的,随手指点施为,不但治好了病,还教会了百姓。 所以魏氏医馆的游医手中的铜铃一响,很多正在田间劳作的百姓,都会放下手中的活计,跟游医打一声招呼。 包括孙大柱在内,他们这些游医的受欢迎程度与日俱增,这是其他医馆的医生,享受不到的待遇。 “孙大夫!又出去行医啊!快把这个拿着,路上渴了可以吃。”农夫送上了在路边随手采摘的野果。 孙大柱觉得盛情难却,就双手接过,连声道谢,笑的脸上满是皱纹。 他的年纪已经不小,三十多岁才决定去尉氏医馆做学徒,在没有出师之前,孙大柱从来没有现在这样受欢迎。 而现在他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有老乡热情的跟他打招呼,这让孙大柱心里感觉热乎乎的。 “老师!你和小狸吃果子。”孙大柱把野果转手递给了秦朗。 第三百七十章 老师的志向有两部分 秦朗摆摆手,示意孙大柱把果子给小狸,虽然这种野果他自己也爱吃,但是总不能跟小孩子抢吃的吧。 段小狸从孙大柱手里接过野果,拿起几粒放在嘴里尝了尝。 这是一种小粒的黑色浆果,味道酸酸甜甜的,特别好吃。 果然段小狸尝了几粒之后,一脸欣喜,就在秦朗以为她会把这些野果都吃掉的时候,没想到她却把剩余的野果小心翼翼的包好,放在了随身背的药箱子里面。 “小狸,那些野果你不喜欢吗?为什么不吃。”秦朗问道。 段小狸咬着嘴唇回答道:“留给妈妈吃。” 段小狸的妈妈曾经因为腿受伤,躺在家中等死。如果不是秦朗相救,这时候恐怕已经死了。 段小狸一直因此十分感谢秦朗,秦朗知道她是一个十分孝顺的孩子,没想到一些不值钱的野果她都舍不得吃,还想着带回家给妈妈吃。 “小狸真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呀!”秦朗笑眯眯的夸赞她。 狐狸洞在魏州县城的西北方向,一路上要经过两条河,还要翻越两座山,就算成年人的脚程,清晨出发,也要大约中午的时间才能够到达。 所以路程是很紧,秦朗也事先叮嘱过孙大柱,不要因为段小狸跟着就放慢脚步。 所以孙大柱一上了路,就走得很快,如果去晚了的话,回来的路上就很危险了。 魏州地广人稀,狼熊等食肉动物在夜晚会出来捕猎,而游医应对这些危险,全凭手中的一根棍子,还有一把小刀。 这一套装备就连段小狸也有,小刀三四寸长短,别在腰上。一旦遇到危险,就可以把这把小刀套在木棍上,再用绳索绑紧,就变成了一支长矛。 孙大柱可不想冒险与狼和熊拼斗,所以他一定要赶在天黑之前回到魏氏医馆。 段小狸毕竟还只是一个孩子,就算她走得再快,也不可能跟上孙大柱的步伐。 孙大柱和秦朗在前面大步流星的走着,段小狸就迈着两条小短腿在后面紧跟不舍,尽管累得她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也不肯叫苦。 其实秦朗一直在关注着段小狸的状态,看到她在后面拼命的追,心里也有些不忍。 但是没有办法,因为段小狸如果独自行医的话,这些路一定是要她自己走的,她根本去不了那么远的地方。 小孩子是不能讲道理的,你跟她讲道理她也不听,所以秦朗无奈只能带着段小狸出来历练和感受一下,全当是野外郊游了。 他判断,维持这样的速度只要一刻钟,段小狸就应该撑不住了,可是一刻钟过去了,段小狸尽管累的摇摇晃晃,可是仍然在后面紧追不舍。 秦朗长叹一声,对孙大柱说道:“大柱,歇一会儿吧。” 孙大柱点点头,目光落在段小狸在身上,对这个倔强的小丫头感到敬佩。 这一次歇息的时间稍长,秦朗把段小狸叫过来,帮她拍打双腿,使她的肌肉能迅速摆脱疲劳。 “小狸呀,现在咱们才走了十分之一的路,你的双脚就已经累了,再继续走下去你承受不住的。”秦朗语重心长的说道。 段小狸也知道自己就算能坚持到狐狸洞,也不可能坚持着再走回来了。 可是一想到她自己的理想,是做一名出色的游医,实现广济天下的抱负,结果因为自己的两条小短腿而折戟沉沙,就忍不住哭了起来。 “老师,我想做游医,我想跟师兄一起去狐狸洞。” 秦朗一摊手:“路太长了,咱们根本走不到,我也没什么办法。” 段小狸也知道秦朗说的是实话,自己这个样子根本去不了狐狸洞,神情寂寥的低下了头。 秦朗看到她的情绪低落,对她说道:“其实在咱们出发之前,我就已经知道这个结果了。” “老师……”段小狸抬起头,用哭得红红的眼睛看着他。 秦朗说道:“而且你孙师兄明明可以慢一些走,但是却一直走的很快,没有等你,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段小狸低声道:“走慢了的话,到了晚上就回不来了。” 秦朗没想到段小狸这么聪明,居然知道孙大柱没有等她的原因。 于是语重心长地对她说道:“你这么聪明,都猜到了原因,却为何想不通,非要现在就作游医呢?” “你现在还小,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应该多读书,多锻炼,让身体变得结实一点,等你长大了,再做游医。” 段小狸低声说道:“小狸想帮老师的忙,小狸想实践老师的路。” “我的路?”秦朗没想到段小狸想得这么远,有些措手不及。 “嗯…”段小狸点了点头。 秦朗好奇的问道:“那你说说看,老师的路是什么路?” “帮助全天下的穷苦人,让所有人都摆脱疾病带来的痛苦……” 她领悟到的只有这么多,所以说了这一句之后,就目光炯炯的看着秦朗,希望得到老师的认可。 秦朗是真的没想到,这个小丫头平时不声不响,没想到心里有这么高的志向,跟她相比起来,秦朗的“路”一直都是得过且过混吃等死,不免有些暗暗脸红。 “咳……”秦朗尴尬的掩饰了一下。 “小狸呀,这个……不能说你理解的不对,只能说你理解了一部分。”秦朗想着怎么把她往回劝。 “其实老师的志向有两部分,一部分当然就是治病,而另一部分则是救人。” 秦朗点了点头,觉得自己编的也算靠谱:“没错,就是治病救人。” 段小狸不懂,就连坐在一边的孙大柱也不懂。 “老师,治病不就是在救人吗?为啥不是一个志向?”段小狸问道。 孙大柱按照自己的理解说道:“为啥是两部分?因为治病在门诊,救人都在住院部。” 秦朗翻了他一个白眼,孙大柱就是在强行解释。 “不要听你孙师兄的,治病是治病,救人是救人。” “当然治病本身也是在救人,但是有的人光靠治病是救不过来的。” 秦朗伸手一指远处在田间劳作的农夫,问道:“如果他饥寒交迫,该如何拯救?” 第三百七十一章 志向其实只有四个字 他的这个问题,一下子就把孙大柱和段小狸全都问住了。 “老师,莫非你志向的另一部分是想开一家米行吗?”段小狸觉得,如果农夫都陷入了饥寒交迫,那也就只有闵行的老板才能够拯救他吧。 孙大柱吃惊的张大嘴巴看着秦朗,没想到自己的老师居然还要开米行:“老师,使不得呀!按照老师你的脾气,所有的米都三文钱一斤,肯定得赔死呀。” 秦朗连忙挥手:“去去去,不要瞎解释,什么米行老板?我的志向跟米行老板有什么关系?” 段小狸不解的说道:“老师你刚刚说的呀,如果那个农夫饥寒交迫,该怎么拯救,当然是开米行了。” 秦朗无语。 “假如我开了一间豆腐房,需要雇人来干活,恰好那个农夫饥寒交迫,快要死了。” “啊!老师我明白了!你雇他去豆腐房干活,然后就拯救了他,原来老师你的志向不是开米行,而是开豆腐房。” 秦朗气的想爆炸:“比方,我是打个比方懂吗?” “假如我开了一间很大的豆腐房,需要无数的人来帮我干活,那这样的话,那些饥寒交迫的农夫是不是就被我拯救了呢?” 孙大柱在一旁说道:“老师,豆腐三文钱一块有点贵了,俺们那边都是一文钱一块。” “去去去……”秦朗不想理他,接着对段小狸说道:“假如魏州有一万百姓都处于饥寒交迫之中,而我既开了豆腐房,也开了油坊,还开了间帽铺,甚至染衣房,磨坊等等。” “恰好这一万人都能雇佣,他们在我的各种生意里做工赚钱,既能吃饱也能穿暖,这样算不算拯救了他们呢?” 段小狸连忙点头,她觉得老师好伟大,为了救人,要开那么多赔钱的买卖。 医馆赔钱的固有印象,让段小狸觉得秦朗无论做什么,大概都会赔钱。 秦朗做结束语:“所以,我的志向其实只有四个字,就是治病救人。” 他接着对段小狸说到:“小狸,你未必一定要当游医,还有很多其他的事情可以做呢。” 虽然段小狸觉得自己成为一名游医的理想只坚持了短短不到半天,可是这半天的路程,也让她意识到,自己真的是太小了。 “老师,小狸觉得,就算老师开了米行,又开了豆腐房,可是小狸太小了,都很难帮老师的忙。” 秦朗说道:“谁说的?谁说小狸帮不上忙的?我可不光是要开豆腐坊,还要开学校的。” “小狸你认真学,将来去学校给我当老师,这样不就可以帮上我的忙了吗?” “开学校?” 孙大柱知道有私塾,里边的先生并不是什么学生都收的,首先要看家世清白,其次还要看学生努不努力,认不认真。 有的私塾里的先生,收学生居然还要看眼缘,没有眼缘的一概不收。 可什么是眼缘呢?那可就是先生的一句话,说到底,想收就收,想不收就不收。 而且私塾的收费是很高的,除了给先生的束修之外,还有笔墨费,本子费,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什么费,总共加在一起,一年也要二三两银子。 魏州大多数的穷人,只能望着私塾兴叹。 如果要开学校的话,孙大柱觉得秦朗肯定会赔钱。 而听到要开学校的话,段小狸的反应反而不如孙大柱强烈。 这也跟小丫头的认知有关,虽然她还小,只有八九岁的年纪,但是却很早熟,知道男女有别。 男孩和女孩天生就是不一样,男孩可以读书,将来可以做官,而女孩就算读书,也没有什么用武之地。 所以听说秦朗打算开学校,让她去帮忙,她有些沮丧的说:“私塾里根本没有女老师……” 秦朗说道:“你去了不就有了吗?” “可是……”段小狸有些犹豫的说道:“我这么小……” 在她眼里,能称得上老师的,要么就像秦朗一样,一眼望去就知道胸藏锦绣。要么就是胡子一大把,一眼望去就知道德高望重。 而段小狸自己,怎么看都跟这两个词不挂边,十分怀疑自己能不能做得了老师。 秦朗给她鼓劲:“怎么,遇到困难就畏首畏尾了?刚才不还是挺有劲的吗,走了那么远都不喊累。” “把你想当游医的劲头拿出来,当老师才是帮我呢,你想啊如果我开学校的话,一定有很多人都来读书,我每天那么多事情,能忙得过来吗?” 段小狸终于鼓起勇气,冲着秦朗点了点头:“老师你放心,小狸一定认真学习,教出更多的学生。” “好!小狸你能明白最好,我们已经耽搁不少时间了,接下来快点赶路吧,要不然的话,也孙师兄可能晚上赶不回来了。” 段小狸瞪大眼睛:“我走不动了,去不了狐狸洞了。” 秦朗笑笑:“来!我背你!” “啊?不不不!”段小狸两只手摇的像波浪鼓一样,说什么也不肯让秦朗背。 秦朗劝她说道:“开始的时候,我让你在后面跟着走,是希望你能明白行医的辛苦。” “现在既然你已经懂了,而且也不再坚持要做游医了,你就不需要再去体会游医的辛苦,把今天的路程,当做一次旅游吧。” “可是……老师会累的!”段小狸还是不肯。 “没关系,没关系!”孙大柱说道:“我和老师轮流背你,你跟药箱子也差不多一样重。” 秦朗冲孙大柱比了一个大拇指:“大柱你还真说对了,小狸真跟药箱子差不多,不但重量差不多,连功能都差不多。” “不信你考考她,小狸可是背诵了很多草药方面的知识,你都未必能考得住她。” “是吗?那我可要跟小师妹好好切磋一下。”孙大柱也是一个不服输的人,草药方面的知识也很自负,说什么都要跟段小狸比试一下。 秦朗把段小狸背起来,感觉她很轻,就打趣说道:“咦!不如药箱子重嘛。” 那边孙大柱已经开始提问了:“患伤风全身痛,下一句是……” 段小狸在秦朗背上轻松的答道:“山芝麻叶配贯众。” 第三百七十二章 魏氏学院开业了 “田园山边鱼腥草……”孙大柱又问了一句。 “肺热痰稠咳嗽好。”段小狸依然接的轻松写意。 三个人就这样一问一答,在山间的路上行走,伴随着游医的铜铃声,清脆而悠远。 魏氏医馆的出现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甚至在开业的当天,也是门庭冷落。 那时无论是城北的宋一针,还是城西城东的潘郑两位大夫,都没有把这个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魏氏医馆放在眼里。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魏氏医馆的做派渐渐流传开来,并且在魏州城形成了一股不小的舆论风暴。 “嘿!听说了吗?去魏氏医馆看病只需要三文钱。” “啊?真的假的?不会是骗人的吧?” “骗你干嘛,你自己去看一眼不就知道了吗?虽然地方不怎么样,不过你还别说,看病是真的便宜,只要三文钱。” 这样内容的对话,在魏州县城的街头巷尾比比皆是。 开始的时候还是小范围的讨论,可到了后来,潘医生在自家的医馆里,每天听到的也全是这类的话题。 要么就是病人在聊,要么就是自家学徒在聊,到了后来,就是病人和自家学徒一起聊。 这一天,潘医生终于忍不住,把学徒叫了过来。 “你们每天聊的那个魏氏医馆,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话题?” 学徒回答:“老师,那个魏氏医馆就在城南,是个给穷人看病的地方,诊费三文钱,所以受到了很多人的追捧。” 潘大夫哼了一声:“哼,装神弄鬼之辈罢了,行医这一行,可容不下半点马虎。” “那些投机取巧之辈,可能开始吸引一些关注,但是到了后来,无不以失败告终。” 潘大夫谆谆教导自己的学徒,让他们警醒,不要跟魏氏医馆的人打交道,以免污了自家的名声。 另一边的郑大夫,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他的处理方法就是不许讨论,不但阻止学徒讨论,也禁止前来诊病的病人们讨论,落得个耳根清净,眼不见心不烦。 无论郑大夫还是潘大夫,还不知道宋一针去踢馆失败的事情。如果知道之后,想必跟学徒说的就是另外一番话了。 所以说起来,魏氏医馆跟其他三家医馆总的来说,还是井水不犯河水。互不相干。 但是随着魏氏学院的开幕,再一次在魏州城里掀起了舆论风暴。 “听说了吗,城南那边开了一家魏氏学院,现在正在招生,听说很便宜,也没有什么限制,你要不要去看看?” “喜讯喜讯!魏氏学院开业,正在大批量招生,希望有志之士踊跃报名参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是吗?学费多少钱?说来听听。” “说出来吓你一跳,你肯定不敢相信!” “怎么,贵的离谱吗?” “不是贵的离谱,而是便宜的离谱,说出来你都不敢信,一年只要二十文钱。” “多少?二十文,你疯了吧?” “信不信由你,难道你二十文钱还拿不出吗?” 二十文钱,几乎每个人都能拿出这笔钱。而这已经包含了全年的学费,所以魏氏学院一开业,有自带流量话题,搞得满城风雨。 “小姐,听说城南那边开了一家魏氏学院,小姐想不想去看一看?” “你这丫头疯了吧?什么学院,跟咱们又有什么关系?” “小姐你这就不懂了吧?魏氏学院可是收女学生的。” 小姐的口气终于转变了一下,稍稍带一些吃惊:“收女学生?……可是又有什么用呢?咱们学完了之后,难道还能去考状元不成?” 这个时候虽然已经开始重男轻女,但是男女之防并不多见,无论是当街卖酒,还是行商坐店,女子都并不少见。 可是也仅仅如此罢了,仕途上禁止了女性参与,所以女子读书的并不多,即使有,也是家里生意太忙,请了一个西席在家中教导。 像魏氏学院这样大张旗鼓的招募女学生,在魏州城还真是第一次见。 随着开业的时间临近,城南已经聚集了大批的人,很多都是家长带着孩子,还有一些是自己偷偷跑来的。 魏氏学院紧挨着魏氏医馆,其实就是段小狸的家。 段小狸的母亲脚伤已经好了大半,虽然走路还是一瘸一拐的,但是已经能够出去做工了。 段小狸则把自家的房子献了出来,因为她还记得,秦朗第一天来到城南,就是打算买房子开医馆。 而那时的段小狸因为心忧母亲的疾病,再加上她自己又那么小,根本无力赚钱。 如果那个时候把房子卖掉了,她和她母亲搞不好就会死在街头。 现在她母亲的腿已经逐渐康复,段小狸又感念秦朗的恩德,无以报答,所以就把自家的房子献了出来。 秦朗没有直接拒绝,也没有把房子钱交给段小狸。 因为他觉得段小狸想要做一些事情是好事,不应该打消她的积极性,但是段小狸母女只剩下了这一座房子,秦朗又怎么可能让她们献出房子呢。 秦朗的打算是,利用这座房子扩建一下,建成一座魏氏学院,而这座学院将来的收益,就都交给段小狸,作为房款的补偿吧。 魏氏学院开业当天,还是吸引到了不少的学生,男生女生都有很多,都站在远远的地方观望,不好意思过来。 秦朗站在魏氏学院的门口,大声说道:“各位同学,今天是魏氏学院开业的日子,在招生之前,我简单说两句。” 秦朗在心中慨叹,原本自己最讨厌的用词,现在居然成了自己的标配,真是屠龙少年终成恶龙啊。 “魏氏学院招生不分男女生。” 秦朗的第一句话就引起了轰动,虽然来到这里的人,都知道魏氏学院是要招女学生,但是亲耳听到秦朗公开宣布,还是觉得震撼心灵。 主要是因为魏国,甚至天下十国,除了郑国之外,仕途选拔几乎已经完全杜绝了女性。 所以私塾中招生也基本没有女性,因为女生学完了之后,根本没有用处。 第三百七十三章 毕业就包分配 但是魏氏学院显然不同,因为在魏氏学院的大门两侧,挂着明晃晃的一副对联。 正是这副对联,让前来报名的人,觉得不可思议。 上联写的是:爱心回报社会,下联是:毕业就包分配。 魏氏学院的这副对联,也凸显了它与其他私塾的不同。 现在私塾教学,主要是为了参加科举考试。正所谓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过去的那个就成了官。 但是魏氏学院显然不同,主打的是一个包分配,安排就业,一股浓浓的技校风扑面而来。 秦朗要在招生开始之前,把魏氏学院的主旨讲明白,否则大家以为魏氏学院跟私塾教学差不多,都是为了参加科学考试,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咳嗯!”秦朗清了清嗓子。 “大家都很热情,来到我们魏氏学院,作为学院的副院长,我很开心。” “同时,我也仅代表学院院长魏公子,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简单的两句已经讲完,但是话题才刚刚开始。 “大家一定很疑惑,魏氏学院门口贴的那副对联,到底是什么意思。” “其实很简单,那副对联就是我们学院的办学主旨。” “如果大家是抱着参加科举考试的目的,来魏氏学院学习,那么很遗憾的告诉你,这个学院并不适合你。” 围观的人群响起了三三两两的哀叹声,接着有一些年轻人转身离去。 这些人显然都是像秦朗说的那样,抱着参加科学考试的目的而来学习。现在听说魏氏学院不进行这样的教学,才遗憾的离去。 秦朗目送那些人的离开,并没有出言挽留,而是等着场中安静下来,围观的其他人还没有走,说明这些人对魏氏学院的教学,还是很感兴趣的。 秦朗话锋一转,接着说道:“虽然我们魏氏学院不是为了当官而开设的,但是在我们魏氏学院学习完成之后,并不是不能当官。” “在这里,我可以向大家做一个保证,你们将来有一天,一定会为自己出身魏氏学院而感到自豪和骄傲,也一定会庆幸自己在今天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秦朗接下来就开始介绍魏氏学院的分科。 其实所谓的魏氏学院,除了要完成魏州人才计划所需的人才储备之外,更重要的是,为隆庆的大本营计划提供两种力量支撑。 其中一种最重要的,就是工业化人才。魏州要想发展,要想成为支持隆庆反攻天下的大本营,就必须要发展工业,就必须有工业化人才。 没有工业,没有工业化人才,隆庆的反攻计划就是一句空想。 另外一种,就是类似于南阳的行政治理体系人才,他跟当前魏国朝廷培养的人才不同。 魏州作为隆庆的大本营,行政治理体系人才绝不能高高在上,不能让自己脱离群众,这是秦朗给隆庆定下的最低底线。 这就是秦朗上面那两句看似废话的话,其中蕴含的深意。 围在魏氏学院门口没有走,等待着报名开始的人,大部分是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考过科举的,来魏氏学院学习,无非是为了增强自身。 所以尽管秦朗强调之后,大家的报名热情仍然没有减弱。 “秦院长,我们都相信你,我们都支持你!” 说这话的,都是受了魏氏医馆的帮助,觉得自己跟魏氏是一条心的。 接下来,秦朗公开了魏氏学院的招生目录。目录中,学院划分了五大专业,分别为:医农工商教。 医学专科,仿照的是南阳旧例,开设了医学专科,学习资料和书本都是现成的,是秦朗从南阳直接带过来的。 农学专科,在南阳都没有开设,是秦朗把杂交水稻的原理和种植技巧杂揉在一起,编撰了相关的一些教学书籍。 工学专科,非常成熟的学科,基础知识都是从南阳的基础学校带来的,培养的是各类工程和机械人才,而这部分人,将来也会成为建设魏州大本营的主力。 商学专科,本来在魏国,商人地位并不算太高,而且也受到了诸多限制,但是仍然有人对商业趋之若鹜,它的门槛低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是因为商人能够与官员勾结,完成权利与阶层的交换。 秦朗要培养的商学专科人才,可不是这种跟官员勾结在一起,为权力寻租的人才。而是精于计算,有着敏锐的商业嗅觉,能够以四两拨万斤的人才。 教学专业,是重中之重的专业,如果说车床是工业母机,那么教学专业,就是各科专业的母鸡。 懂得这个东西,和把这个东西的原理讲清楚明白,让不懂的人能够学会学懂,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教学人才的多寡,教学水平的高低,决定着魏州大本营人才成长的速度和水平。 其实在秦朗的心目中,还应该留有一个隐藏的专业,就是军事专业。 这个专业主要学习如何训练和使用热武器军队,但是囿于秦朗对军事专业也不太熟悉,除了画地图之外,剩下的半通不通,而且这个专业也不宜大张旗鼓的开办,所以秦朗暂时没有列出。 但即使是这五个专业,也足以吸引了大批的百姓踊跃报名参加,看起来魏氏学院似乎并没有教什么重要的东西,但是百姓参与的热情是真的高。 其实主要原因还是学费低,一年只需要二十文钱。就算学个三年五年,也才百文不到,就连普通的家庭都可以负担得起。 而且魏氏学院门口的对联上已经承诺了,毕业就包分配,分配的意思就是挣钱了,也就是说,即使三年的投入,也有可能在毕业后的第一个月里收回成本。 有这样的好事谁不积极?因此魏氏学院门口的招生处人声鼎沸。 秦朗和段小狸在魏氏学院教室的窗前站着:“小狸呀,你觉得做老师怎么样?应该很有挑战性吧?” 段小狸可怜兮兮的拉着秦朗:“老师,小狸现在还没准备好,小狸现在还是学生,千万不要让我讲课。” 秦朗威胁道:“那你可得尽快了,我着急呀!” 第三百七十四章 魏州的蜕变 xs7.com 魏氏学院最初的教员,是由秦朗和从南阳带来的护卫中的一些人担任的。 但是大部分的学科,还是由秦朗在主讲。 秦朗在城南开医馆开学院,搞得风风火火的同时,隆庆也并没有闲着,他已经按照秦朗制定的计划,逐渐开采和获取魏州境内矿山资源。 隆庆现在急需要人才,各科的人才,特别是工科。但是他也知道,这些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办成的事情,就算他急于复仇,也需要忍耐。 何况魏州的州牧李榷虽然表面老实,但是一副贼心不死的样子,隆庆仍然对他十分提防,如果李榷把隆庆就在魏州的消息传递出去,传到迟国公的耳朵里,那么发展中的魏州大本营就会胎死腹中。 所以隆庆现在对李榷看管的十分严,也正在加紧对魏州军的策反和全面夺权。 这些事情上,秦朗只给出了建议和方法,具体实行就需要隆庆自己去琢磨。这也有利于秦朗把精力集中在医馆和学院上。 魏氏学院的教室里,秦朗用小木棍敲了敲黑板:“同学们安静一下,现在开始上课,这节农科专业课由我来主讲,主要内容是……” 经过半个时辰的上课学习,学生们都记了厚厚的一摞笔记,秦朗宣布下课自由活动一刻钟。 一刻钟后,秦朗用小木棍敲了敲黑板:“同学们安静一下,现在开始上课,这节工科专业课由我来主讲,主要内容是……” 学生们已经有些懵了:“啊?又是秦院长?” “秦院长好厉害啊!” “就是!秦院长为什么懂得这么多?” 工科下课后,商科上课,仍然是秦朗用小木棍敲黑板。 “不会吧,秦院长商科也懂?” 似乎是听到了底下的议论,秦朗敲了敲桌子。 “商科本来不是由我来上课,而是魏院长,但是因为最近魏院长很忙,所以由我暂时代课。” “魏院长?是不是就是魏公子?” 因为修路和医馆的关系,魏公子的大名在魏州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提起魏公子,人人都知道指的就是他。 秦朗点头道:“不错,就是由魏公子给你们上商科专业课。要知道,魏公子在商学上的造诣,是十分高的,就连我也十分佩服。有魏公子亲自给你们上课,这是你们的荣幸。” 秦朗心想,如果隆庆成功夺回了皇位,那么这些人,就是真真正正的天子门生。 在魏氏学院里,有两个人最累,一个是秦朗,因为很多课都需要他去主讲。而第二个就是段小狸,她是每一节课都要去听。 秦朗对她的要求是,上课做好学习笔记,下课按照学习笔记梳理知识整理总结,学会了只是第一阶段,能把学会的知识讲出来,教会别人,才是第二阶段。 所以段小狸非常忙碌,甚至都没有时间玩耍了。 秦朗除了讲课之外,还利用闲暇的时间,设计了两套衣服,一套是魏氏医馆的病人制服,还有一套则是魏氏学院的学生制服。 有意思的是,秦朗在设计之初,就没有考虑给魏氏医馆的医生设计制服,也没有考虑给魏氏学院的老师设计制服。 这两套制服做出来也需要耗费很大的功夫,除了对穿着的人要进行尺寸测量之外,还要对剪裁,用料等等工艺进行把关。 设计这两套制服,花费了秦朗很多精力,但是当这两套制服穿上之后,显示出来的效果却令人惊叹。 在这个普通人家的衣服还都是补丁摞补丁,颜色深浅不一,布料厚薄也不一的年代,秦朗搞出了一套颜色鲜明,用料厚实,经久耐穿的制服,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广大学员的欢迎。 许多人都搞不懂,这个魏氏学院每年的收费,每个学员只要二十文,可居然每人发了一套制服,这套制服的造价,就已经远远超过了二十文。 在段小狸和孙大柱这些医馆学徒的眼中,秦朗无论做什么买卖,都注定是要赔钱的,果然,魏氏学院的学费刚收完两天,秦朗转手就花出去了。 但是效果是真的好,因为穿着同样的衣服,让学员更加有了凝聚力,对魏氏学院有着十分强烈的归属感。 这些学员,走在街上的时候甚至都舍不得脱下校服,当穿着同样校服的同学在外面受了什么委屈,或者受了欺负,学员们往往会一拥而上打抱不平。 这种变化,从整个魏州的角度来看,并不明显,但是,它是实实在在正在发生的,魏州,已经在向隆庆设想的那个方向缓慢蜕变。 魏州同样也少不了乡绅,只不过数量不多,而且经过李榷十几年的搜刮,这些乡绅也都逐渐陷入了困境。 周家就是这样一个没落中的乡绅。 因为李榷的陷害,导致周家背上了侵夺军需的罪名。 这个罪名可大可小,本来就是为了方便李榷拿捏周家的一个手段,但是这个罪名带给周家的伤害显然很大。 至少周家的小公子周绍祖就因为这个罪名而无法考取功名。 这对周家是一个非常沉重的打击,周老爷子连病带气的去世了,只剩下了周老夫人,周子安夫妇和幼子周绍祖。 经过牢狱之灾,周家的资产已经缩水到了不足原来的二十分之一,昔日祖先留下的田产,也都变卖干净,就连三进的祖宅,也都变卖了。周家一家三代在城南租了一间极小的房子,过着简朴而拘谨的生活。 魏氏学院开业的时候,周绍祖并没有去,他早就对自己丧失了信心,因为侵夺军需的罪名,他已经终生不能参加科举,所以对于学习,也就没有了原本那么上心。 可是随着魏氏学院学员们穿着统一的制服在城南大街小巷中随处可见,周绍祖羡慕了。 他也想像同龄人一样进入学堂读书,于是打听到了魏氏学院的学费十分低廉,就回家去要求父母。 “娘,真的只需要二十文,还有院服穿呢。” 尽管周绍祖的娘不太相信真的只要二十文这么少就可以入学,但是想到周绍祖已经无法再考取功名,如果不让他去读书的话,连个生活技能都没有,就勉强同意了。 第三百七十五章 周绍祖入学 周绍祖兴冲冲的拿着钱跑去了魏氏学院的报名处。 “我要报名!”他把钱往桌上一放,一脸期待的看着坐在桌子后面的负责报名的老师。 老师摇了摇头:“这学期已经开课了,你现在报名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等下一学年开学才能入学了。” “下一学年?”周绍祖失望的叫道。 他本以为只要来报名,就可以入学,因为其他私塾都是这样的,没有学年不学年的规矩,随时来随时可以学,没想到魏氏学院不一样,居然分学年。 “为什么要等下一年?现在才开学不长时间啊,最多十几天的时间,我就要再等一年?”周绍祖还不知道一年之后,他家里的情况会不会继续恶化下去。 老师说道:“当然啦,因为开课之后,已经讲了十几天,你才来听课,老师讲的是什么你都听不懂,根本跟不上别人的进度,所以才要等下一年。” 周绍祖连忙保证:“老师你放心,我每天不睡觉也要把前面十几天的课程内容学会,一定不会让老师为我多费心的!” “我保证!真的真的,我保证!”周绍祖恳求的看着老师。 但是这位老师仅仅是负责记录学生报名专业的,并不能帮助周绍祖中途入学,所以他爱莫能助的摇摇头:“不行,学院的规矩就是如此。” 周绍祖长叹了一声。 他觉得自从家里被州牧治罪以后,似乎就走了败运,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似乎有一种冥冥中的阻碍。 难道这就是命吗? 难道这就是周家的命运吗? 周绍祖知道自己被判了刑罚,就已经断绝了走上科举的路,可是做别的行业,他又不会。 后来听说魏氏学院教授五门专业,虽然不能科举,但学出来以后,这五个行业都能养家糊口,如果做好了,将来中兴家族也说不定,自己虽然不能科举,但是子孙还是可以的。 所以当他从母亲的手中拿到这二十文钱的时候,心里也很明白,家里已经没有什么余财了,这些钱恐怕都是父母从牙缝里攒出来的。 如果不能入学,他也没办法再在家里这样耗下去了,要么跟着别人远走他乡,去异国他乡谋生。要么就在魏州做些卑贱的行业,也能混个温饱。 可是如果这样的话,子孙后代也就完了,都只能操持贱业。就算去了别国,没有户籍,也是一律归为贱籍。 就因为这十几天的耽搁,犹豫,现在已经没办法再入学了,想要入学,就要再等一年。 可是周绍祖已经等不起了,这一年如果上学的话,家里应该还能勉强支持,魏氏学院的专业都是一年结业。 结业之后,他自然就拥有了专业的知识,可以凭此谋生,改善家中的状况。 他失魂落魄的走出了招生处,眼中失神,想到再等一年,自己已经不知道漂泊到什么地方去了。 正想着,忽然觉得眼前一黑,接着鼻梁上传来一阵剧痛,忍不住哎哟出声。 而对面也同样传来呼痛的声音,他定睛一看,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同样捂着鼻子弯着腰,原来他没注意看路,跟对面的人撞到了一起。 被周绍祖撞到的人正是隆庆,他手头里的事情刚刚忙完,一个劲儿的被秦朗催促着来学院上课。 秦朗的意思很明确,学院跟医馆不同,要求隆庆在医馆坐诊也不现实,所以只要挂一个医馆的名头就可以了。 但是学院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与医馆截然不同,隆庆对商业的理解也非常深刻,如果他能够做为老师前来授课,那么对他将来的事业助力是非常大的。 这些人都是真正的天子门生,忠诚度极高,而且将来隆庆亮明身份时,这些人自动就会成为迟国公的敌人。 所以秦朗劝隆庆,即使再忙也要抽空来上课,这可以基业中的基业。 隆庆觉得秦朗说得非常有道理,忙完了手头上的事情,就急匆匆的赶来了,今天他有两节商业课。 没想到刚刚走到学院门口,就跟人对撞到一起,隆庆被撞得不轻,捂着鼻子缓了好一会儿。 他打量了周绍祖一眼,对方文质彬彬的,显然是个学生,却没有穿学院的制服,而且看周绍祖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估计是被退学了。 对于被退学的学生,秦朗曾经说惩前毖后的目的是为了治病救人。我唱白脸的话,你就得唱红脸。 有了错误的学生,不要一棍子打死,就算我一棍子打死,你也得把他救回来,这样学生才会信服你。 秦朗这一套歪理被隆庆接受了,所以今天一看到周绍祖,隆庆就下意识的以为是被秦朗赶出来的学生,既然他唱白脸,那隆庆当然也乐得做一回好人。 于是隆庆揉了揉鼻子:“你干什么去?” 周绍祖有些发懵:“我回家。” 隆庆怒了:“谁让你回家的?不想上课了?” 周绍祖:“想,非常想。” “那你还不回去上课?”隆庆恨不得踢他一脚。 周绍祖指了指门口的老师:“可是老师他……” 隆庆狠狠瞪了周绍祖一眼,直接迈入学院的大门,对那个招生登记的老师说道:“别为难他了,赶紧让他进来上课。” 直到隆庆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学院里,周绍祖还处于巨大的幸福冲击之中。 这事情……就这么成了? 他还有点不敢相信,而招生登记的老师已经再向他招手了。 “来来,快点登记,一会儿就要上课了,你小子可真是走运,遇见了贵人。” 周绍祖已经好多年没听说过“走运”这个词了,即使听说,那也是用来形容别人的,没想到今天居然会有人夸自己走运。 “刚才那位是……”周绍祖想要记住恩人的名字。 “你不认识?他就是院长啊!魏公子啊!你不知道魏公子?” “啊!知道知道。” 周绍祖的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没想到自己撞到了魏公子,没想到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魏公子。 第三百七十六章 第一章 金融课 隆庆走进教室,把准备好的讲义放在了讲台的桌上,开始审视着教室。 这间教室甚至算不上普通,只能用寒酸两个字来形容,一块长长的木板还带着毛刺,木板的两头搭在土砖上,就算是课桌。 课桌的后面仍然是一块长长的木板,只不过稍窄一些,比课桌更矮,就是板凳,整个教室就是由这样的五六条长桌长凳组成。 隆庆有些唏嘘,没想到他贵为太子,居然在魏州这样一个穷地方,带着一群穷学生,想要夺回被谋臣抢去的基业。 而这些穷学生,将来就是他的班底,是他的助力,有的学生,可能会成长为商界巨擘,也可能会成为医宗圣手。 想到这些,他在内心里就十分感谢秦朗,如果没有秦朗的支持和谋划,现在他也许已经被迟国公抓起来,当做人形印章了吧。 想到小妹霓裳公主的死,想到他的母后陈皇后下落不明,极有可能已经跟霓裳一起被害,隆庆就心如刀搅,他暗暗发誓,将来有一天能够重返京城,必定要把迟国公剥皮剔骨。 而他将来能否杀回京城,全都要看在魏州的基业打得够不够坚实,培养出来的班底够不够出色,只要足够的耐心,加上足够多的人数,隆庆相信魏氏学院一定能掌握大批的人才。 要这些人才的忠心,就要在学院上下功夫了。 隆庆今天准备的讲义已经夹带了不少私货,就等着等会上课后,对学生们灌输呢。 随着上课钟声当当的敲响,在院子里自由活动的学生们回到了教室里。 而周绍祖也进入了教室中,随便找了一排坐下,这些学生虽然已经上了十几天的课,但还没有认全自己的同学,只当周绍祖是自己的同学。 其实也算是了,毕竟周绍祖已经交了学费,办理了入学手续,现在他已经是一名真正的魏氏学院的学生了。 而他要上的第一堂课,就是魏公子主讲的商学课。 商学专业,里面分了六门课,基础是会计,做商人的怎么可能不会算账呢?所以会计是必修课,还有金融、信息、营销、运营和管理。 可以说商学专业的六门课,已经把经商所涉及到的重要节点一网打尽了,如果能尽通这六门课,休说做一个富家翁,就是富可敌国也不难。 这六门课是秦朗列出来的科目,然后把理念解释给隆庆听,至于详细内容都是隆庆自己一点点编撰出来的。 而经过这一次编撰,也是对隆庆自己多年来总结出来的商业经验是一个很好的分类总结。按照这个科目梳理了一番之后,隆庆对于商业的各种行为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 原本懵懵懂懂,如同在黑夜中摸索,而梳理之后,眼前大放光明,一下子就穿透了纷繁复杂的现象,看到了商业行为之后的真实本质。 教室里的学生们很多都是第一次看到魏公子,忍不住纷纷赞叹,这可真是财神转世啊,魏公子一来魏州,就修了上百里的路,而且全都是自家掏钱垫资。 而在这之后,又开了魏氏医馆,看病只收三文钱,效果非常好,医馆的游医走在大街上,非常受欢迎。 现在魏氏学院又开业了,二十文钱就能学一年,这样的人简直就是财神啊。 所以学生们十分仰慕魏公子,只不过平时不太容易见到,今天看到了真人,都很兴奋。 这其中最为激动的其实是周绍祖,他本来无法入学,现在因为一次相遇,就能坐在教室里学习,实在是人生的幸运。 隆庆等学生们稍稍安静下来,就开口讲道:“今天我是第一天来讲商学专业的课,可能前几天,你们已经学过了秦院长讲的会计课,而今天我要讲的是金融。” 隆庆转过身,在黑板上用白粉笔写下了“金融”两个字。 “什么是金融呢?谁能回答我你们对这个词的理解?” 周绍祖立刻站了起来说道:“魏公……老师……”他磕磕绊绊的发言让同学们哄笑起来。 “我觉得金就是金银的意思,就是钱财,融就是融化,就是把金子银子都烧化了重新铸成一块。” 他纯粹是望文生义,因为紧张而额头冒汗。 一个同学小声说道:“烧化了就是融?那怎么不叫金烧?”他的话又引起了一阵哄笑。 隆庆等屋子里的学生们都安静了下来,才说道:“首先明确一下课堂纪律,想发言要举手,我叫到谁,谁才可以发言,知道吗?” 周绍祖惭愧的低下头,因为他来得晚,不知道学校的规矩。 接着隆庆话锋一转:“但是这位同学的理解也不能说是错的,金融也确实可以理解成这么一个简单相互的过程,就是把碎金子都烧化了,融成一大块。” “这位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周绍祖刚想回答,张了张嘴又忍住了,把手举了起来。 隆庆笑着点了点头:“你说吧。” 周绍祖站起来回答:“学生周绍祖,十七岁,魏州本地人。” 隆庆让他落座,接着讲课:“金融,融代表了融合,汇聚,取自江河汇海,滴水成河的意思。所以金融这个词,讲的就是如何控制金钱的聚与散。” 一个学生不明白,举手提问:“老师,金钱好好的,为什么要控制它聚和散呢?家里的银子积攒起来就装在坛子里埋在地下,为什么要劳心费神的让它又聚又散呢?” 隆庆让他坐下,顺着这个话题开讲:“这位同学问得好,自家做工赚来的银子,找个地方藏起来就好,为什么要让它聚聚散散的呢?”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我要问大家一个问题,埋在地里的银子,会不会生小银子?” 这句话惹得教室里学生们大笑,银子埋在地里,当然是不会生出小银子的,埋下去多少,将来挖出来时还是多少,不会多一分,也不会少一分。 “那么……”隆庆继续问道:“既然大家都知道,埋在地里的银子不会生小银子,那么我们把银子埋在地里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难道是为了安葬它?” 第三百七十七章 一个黄牛的诞生 一个学生举手发言:“老师,把银子埋在地里,是为了以防万一。” “防止什么样的万一呢?是怕万一被劫匪草寇杀死了?还是怕没钱治病?”隆庆继续循循善诱。 “学生觉得,是为了防止有一天突然变穷了,就可以拿出这些钱来用。” 隆庆敲了敲黑板,让大家集中注意力:“那我打个比方,有人卖豆腐,攒下了一些银子,他把钱埋在地下。是怕有一天自己不能做豆腐了,失去了生活来源,所以才这么做。” 隆庆不置可否,说道:“可以确定的是,埋在地里的银子并没有长大,也没有生子,埋进去多少,将来挖出来还是多少。大家觉得对吗?” 学生们纷纷点头。 “有一天他不能卖豆腐了,他希望靠这些银子度过余生,于是他把银子挖出来用,果然幸福的过完了一生。大家觉得合理吗?” 学生们再次纷纷点头。 隆庆拍手道:“那么现在我认识了一千个这样的人,他们每个人都有一坛银子,都把银子埋在地下,将来用的时候拿出来。我觉得这么多银子在地下放了那么多年,很容易被老鼠偷走。” “也可能会被贼人惦记,还有可能因为地上塌坑,山体滑坡等原因,莫名其妙的消失。” “所以我告诉这些人,把银子放在我这里,我替他们保管,而且不收钱,将来他们想用的时候,就来找我,我一分不少的把这些银子还给他,大家觉得跟埋在地里有什么区别?” 学生们觉得有点不对头,但是这个比方已经把其他方面都堵死了,设计得很合理。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坛银子放在魏公子这里,跟放在地下的坛子里,的确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隆庆继续说道:“那么假如这一千坛银子都已经放在了我的家里,我从一个一文钱都没有的穷光蛋,变成了一个万两银子的富翁。” 周绍祖立刻举手发言:“老师,这些钱并不是你的,你只是保管人,只要保管这些钱不损失就好了。” 秦朗赞同周绍祖的发言:“你真是一个正直而善良的同学,老师十分欣赏你。” “大家不用担心,我仍然十分忠诚的保管着这些银子,并没有动任何一点歪心思。” “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魏州的五月如果下雨,那么当年的粮食就会减产,然而粮店的粮价就会上涨。” “过了一年又一年,无数次五月下雨验证了我的观察。” “终于我证实了这个规律,于是我想到,如果我把这个规律告诉这一千个卖豆腐的人,让他们把银子取走,换成粮食存储起来,那么到了年底,是不是就会赚钱呢?” “这一千人同意了我的想法,并且把银子托付给我,请我替他们买粮存储。到了年底,果然粮价大涨,而我囤积的粮食赚了一倍,原本一万两银子,现在变成了两万两。” “这些存银的人为了奖励我,每人分给我一两银子利润做为奖励,于是我靠别人的银子和自己的经验赚到了一千两,而且只用了一年。” 隆庆的话音刚落,教室里面就瞬间响起了惊叹声。 这些同学们显然没想到,一千两银子居然就这么容易赚到了,如果继续这么操作下去,岂不是很快就成了富翁? 如此看来,金融这门课简直太厉害了,怪不得是有着财神爷之称的魏公子亲自主讲,财神讲课,果然非同凡响啊。 隆庆看到同学们的反应,满意的点了点头:“这就是金融的含意,它在融合的过程中,用钱生钱,实现了财富的增长。” “如果这些银子不聚合到一起,仍然埋在一千个院子里,那么永远也不会增长。” “而在银子聚合的这个过程中,大家要注意几个关键点。” “首先就是信任,这一千个卖豆腐的人,一定要非常相信我,即使我是一个穷光蛋,他们也相信我不会卷了他们的辛苦钱跑路。” “而我是一个普通人,也有七情六欲,也会见财起意,又如何确保这些钱我不会妄动一文呢?” “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第一课,金融中的信用问题。” 一堂课下来,学生们对隆庆的崇拜立刻翻了好几倍,隆庆用很浅显的故事讲清楚了什么是金融,也成功引起了学生们对于这门课的兴趣。 这群感兴趣的学生中,又以周绍祖最为兴奋。 他本来就是家道中落,又被判了刑罚,丢了走功名的这条路,现在听到魏公子讲商学,令他激动得恨不能现在就去找一千个卖豆腐的,让他们把院子里埋着的银子交给自己保管。 课后,同学们也会聚集在一起讨论上一节课里老师教授的内容,对照自己的理解进行阐述。 周绍祖心里已经有了隐约的一个想法,这个想法其实很简单。 就跟隆庆在课堂上打的那个比方差不多,卖豆腐的人不容易找,而且银子那么贵重,未必会交给陌生人保管。 但是同学之间可就不一样了,魏氏学院应该有二百名同学,每个同学拿出十文钱来,交给自己保管,就是差不多两千文钱,相当于二两银子。 这二两银子不但可以买房子,还可以买地,或者其他可以升值的物品,比如魏氏医馆的保险。 在周绍祖看来,二十文钱就能买一年的医疗保险,实在是很便宜的一件事情,随着魏氏医馆的名头越来越响亮,每天到医馆里看病的人都排出去二里远。 如果用这二两银子,买一百个人的保险,自己去城里转一圈,卖个五十文一年绝对没有问题。 他周家没有没落之前,几十文这种小钱都是随手赏给下人的,掉在地上都不会抬一下眼皮。 所以周绍祖觉得,把二两银子,变成五两银子,可能只需要两天时间,自己就能在这里净赚一两,甚至更多,何尝不是一个绝妙的主意呢? 但是周绍祖并没有立刻找同学们凑钱,他觉得魏公子说得非常对,要让别人相信你,首先要有信用。 第三百七十八章 李榷求见 xs7.com 五月,魏州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大案,使魏氏医馆和魏氏学院的名字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遍了魏州。 起因是魏氏学院的学生私自加价,把原本二十文一年的医馆保险卖到了五十文一年,结果事主去看病的时候发现原价只要二十文,觉得自己受骗上当,于是愤而告发。 官司打到魏州牧李榷那里,因为涉及到魏氏医馆与魏氏学院,他不想得罪魏公子,而且他猜测魏公子其实就是太子隆庆,所以正好借这个机会去魏府。 隆庆还没有出门,就听见护卫禀报说,李榷等在门口要拜见,据说是有涉及魏氏医馆的案子。 隆庆不想见李榷,就对秦朗说道:“自从上次把湖边小院里的那些仆役救出来之后,李榷应该就猜到我们的身份了,现在他不敢有所动作,正是这个原因。” “如果我去见他,揭穿了这个谜团,恐怕他会对我下手。” “不如你去见见他,看他想干什么。” 秦朗只好在客厅里见了李榷。 李榷在魏州十几年,早已养成了目中无人的威仪,现在低声下气的等在魏府内前,心里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 现在他联系不上迟国公,也无法公开投效,所以拿魏府这些人毫无办法,一旦他们把自己那些龌龊事揭出来,名节就算是毁了。 这个名节可不仅仅是毁了他一个人,还包括他的家族,从此以后都不要想有所作为了。 这对李榷来说,是不可承受的,所以他宁可低声下气的站在魏府门前求召见,宁可把姿态放得低一些。 几十年的官场生涯,早已把李榷温养得宠辱不惊,一些路人对他的指指点点都听在耳中,可他面上却毫无表情,仿佛他们说的不是自己。 只要迟国公举事,只要京城有所变化,风云卷动,那时迟国公邓巢大人篡夺大魏江山,自己这边立刻就可以把魏府这些人一个不漏全都抓起来。 到了那个时候,就可以有冤报冤,有仇报仇。至于现在受了些许委屈,根本不足挂齿。 李榷这样想着,一脸无所谓的站在魏府门口。 这时府中的护卫喊他进去,李榷一撩袍角,跟着护卫进了魏府。 这还是他第一次进来,对府中的一切比较好奇。只见院子里什么摆设都没有,倒是干净整洁。 护卫带着他来到一间屋前,恭声禀报:“秦先生,州牧李榷来访。” 李榷的肺都快气炸了,一个小小的魏家,连个功名都没有,居然敢大刺刺坐在屋子里,这是待客之道吗? 尽管他肚子里疯狂咒骂,可是脸上还是堆满了笑容。 只听到里面的声音说道:“哦?请他进来。” 护卫推开门,李榷抬步迈入。 只见这是一间类似书房的布置,简朴大方,居中的墙上挂着一幅花鸟画,两侧的对联写的是:身比闲云,月影溪光堪证性;心同流水,松声竹色共忘机。 李榷暗道一声好,目光向下落去,只见明堂之下,两把圈椅中,靠左坐着一个年轻人,正是“秦异人”。 秦朗站起身,朝着李榷拱了拱手:“原来是州牧大人,有失远迎,万望恕罪。” 李榷皮笑肉不笑地说道:“秦先生客气了,先生日理万机,在下来见先生也是一样的。” 他嘴上这么说着,心里想的却是魏公子果然还是没有露面,这已经不是失礼不失礼的问题了。 他做为一州之中,权力最大的官员,可谓一言可决人生死,魏州多少人家都因李榷的一句话而家破人亡,岂是可以小瞧的? 按正常人的思维,如果州牧来访,不说到门口跪迎,也差不多在院子里跪迎。 可是李榷站在魏府门口苦等了一个时辰,这才姗姗来迟的召见,魏府摆出这种谱来,丝毫没有因为他是州牧就心生恐惧,摆明了就是无惧李榷。 而且应该也是见惯了这类大员,魏府人的真实身份几乎已经呼之欲出了。 李榷虽然没有见到魏公子,但他心里再一次证实了,这位神秘的魏公子,应该就是隆庆太子无疑。 他们在魏州也好,只要迟国公举事,这些人就是一份大礼,李榷觉得自己一旦把太子献上,立刻就能飞黄腾达。 “不知州牧大人来访,到底有何要事啊?” 李榷在右边的圈椅中落座,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香茶,只觉口腔中满是茶香,萦绕不去。 好不容易把这口茶水咽下去,暗暗赞叹了一句好茶,这才答道:“秦先生,近日本官接到了一封举告,有魏州百姓告周绍祖诈骗,要本官主持公道。” “周绍祖?”秦朗听这个名字似乎有点熟,但是没想起来到底是什么人。 “州牧大人,不知道这个人跟我们魏府有什么关系?如果百姓有纠纷,大人尽管禀公断案就是了。” 李榷暗暗一撇嘴,原来魏府人还不知道这个周绍祖是谁,惹了什么事。于是只好把事情从头说了一遍。 秦朗这才知道这个周绍祖是魏氏学院的一名学生,把医馆里的保险拿出去加价卖掉了一百多份。 现在有些病人真的得了重病,于是去医馆里治病,这才知道自己多花了钱,于是愤而告发。 秦朗说道:“他卖了多少钱一份?” 李榷回答道:“倒是不多,原价二十文的保险,他卖到了五十文。” 秦朗哦了一声点点头:“既然如此,那就判令周绍祖把钱还给人家不就行了吗?” 李榷说道:“如果仅仅是五十文钱,别说那周绍祖了,就是本官掏了这几十文又能怎地?” “可这周绍祖骗的不是一个人啊,是一百多人啊。” 李榷面露难色:“这一百多人现在都知道被骗了,围在州府衙门前要本官判罚骗子呢。” 秦朗听到这里,就觉得更奇怪了:“那你就秉公而断,把周绍祖抓起来,让他把骗来的钱吐出来不就行了吗?这件事情还有什么为难的?” 李榷叹了一口气:“如果仅仅他自己,本官当然不为难。” 第三百七十九章 李榷的人情 “问题是周绍祖把骗来的钱分做三份,魏氏医馆的医生们一份,魏氏学院的学生们一份,最后剩下一点点,才是他自己的。” “如果要退返钱款的话,要抓的可不止是周绍祖一个人了,恐怕魏氏医馆和魏氏学院就……” 李榷的言外之意,如果真的要抓的话,一家医馆一家学院就会被一网打尽。 这可是大事件,如果他真的一声不吭秉公办理,只怕当天这两家就得关门。 秦朗没想到,这周绍祖还真是个人才,知道一个人挣钱不能一个人花钱。 “学生们为什么要收钱?” 秦朗觉得那几文钱学生们应该看不上吧,怎么会有人愿意收那点点钱。 李榷说道:“周绍祖是个穷鬼,自己一分钱都没有,他说借钱可以给利息,二十文钱,每天一文。” “学生们一想这是个好事,只要二十天,自己的二十文钱就能翻倍,何乐而不为?” “于是大家把钱都借给他,周绍祖就拿了这个钱去买保险,每份都是二十文钱买到的,买了一百多份,因为都是他一个人买的,医生不肯。” “周绍祖就每个保单给医生两文钱,这样以后只要有人拿着红色的‘周’字保单来的,都算是他的。” 秦朗不禁笑道:“这家伙也是个人才,他是空手套白狼吗?” 李榷接着说道:“有了这些保单,他就开始出去推销,说得天花乱坠,那些不了解的,觉得五十文也不多,两天就都卖光了。” 清楚了来龙去脉之后,秦朗也觉得有些头疼,这个周绍祖可能是听了几节课之后就想出这个花招,按理说应该公事公办,直接把他抓起来算了。 可是秦朗又一想这件事关系到医馆的声誉和学院的声誉,如果真的审理下去,只怕要审出一些不太好的事情来。 秦朗敏锐的觉察出了学院这些学生不太可能是为了利息钱才借钱给周绍祖,搞不好就是大家明知道他会高价兜售,故意借钱给他,以此牟利。 不得不说商学专业的确是开阔了这些学生的视野,可是也让这些学生们看到了更多机会,有的人可能就会利用这些机会,做出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 如此看来,这样的事情还真不能随意处理,否则的话,对学院和医馆的声誉将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如果有心人利用这件事情掀起波澜,那么前段时间辛辛苦苦创立起来的声誉就将毁于一旦,这对隆庆来说,是绝对不可接受的。 秦朗朝李榷拱了拱手:“这件事情,秦某知道是比较危急的,多谢州牧大人为之转圜,感激不尽。” 李榷巴巴的赶来魏府,求的也无非就是这句话,能让魏府人知道自己的心意,那就行了,如果将来太子隆庆与迟国公相争,太子真的赢了的话,还能留点情份。 他的这种行为就是两头下注,一边盼着迟国公邓巢公然篡位,一边又在隆庆这里卖好,两边不吃亏。 无论李榷是怎么想的,出于什么动机,秦朗都觉得应该感谢一句,这件事情的确不宜公开处理。 但是做为院长,秦朗又不得不对这件事情来一次彻查,以免将来造成更坏的影响。 送走了李榷,秦朗去见了隆庆:“公子,事情不太妙。” 隆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连忙询问因由。待秦朗把事情复述了一遍之后,隆庆也是不知该骂还是该笑。 “你说的这个周绍祖,我有印象。”隆庆回忆起那个课堂上踊跃发言的家伙。 “课程他应该理解的比较透,但是这个心思有点太不受约束,如果不严加管教,将来只怕会搞出更大的事情来。” 隆庆想了想说道:“秦师,这件事情我来处理吧。” 秦朗没再多说什么,既然隆庆打算亲自处理,那就由他去办好了。心中虽有隐忧,却没有说出来。 三天后,事情开始渐渐平息。 周绍祖被隆庆叫出去劈头盖脸一顿臭骂,他本来是很看好这个学生的,没想到周绍祖搞出这样的事情来,这让隆庆很不高兴。 “周绍祖,我记得你是叫这个名字吧?”隆庆面色铁青,手握戒尺问道。 周绍祖一看魏公子如此严厉,知道大事不好,连忙向地上一跪:“魏公子,绍祖一时糊涂,再也不敢了。” 隆庆恨铁不成钢地骂道:“我本以为你是一个好苗子,想要多栽培你,没想到你这么不自爱,竟然搞起了这种勾当,你让我很失望知道吗?” 周绍祖面带惭色,说道:“绍祖辜负了魏公子的厚爱,对不起公子,请公子责罚吧。” 其实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周绍祖也许真的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主要是他原本家中富裕,现在又生活窘迫,才让他生出一种急于求成的心态。 被隆庆的一顿臭骂,他才恍然醒悟,原来自己在魏公子的心目中,也是有一席之地的,既然如此,就更要格外珍惜这个机会才行。 他真诚的叩首哀求:“魏公子,求您原谅绍祖一次,绍祖保证以后绝不再犯。” 隆庆想了想,他也的确是很欣赏周绍祖这个人才。 每次讲课的时候,听得最认真的就是周绍祖,问题最多的也是周绍祖,而成绩最好的,当然还是周绍祖。 他往往在课堂上能够深刻理解隆庆的每一句话,而且举一反三,这样一个学生谁能不喜欢? 所以隆庆觉得还是要给他一次机会的。 “那你说说,这件事情你打算怎么处理?” 周绍祖说道:“学生愿意一力承担,多收的钱,学生马上就能筹备出来,还给苦主,堵住他们的嘴,不让他们破坏学院的声誉。” 隆庆问道:“你去哪里搞那么多钱?” 一百多人的保单,每个人多收了三十文,加在一起一共三两多银子,其实这个钱对于隆庆来说,并不算什么。 可是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周绍祖家里那么穷,又怎么敢承诺马上筹备出来呢? 第三百八十章 货币的问题 周绍祖面带惭色的回答:“老师,我已经有了信用。” 隆庆没听明白:“你怎么就有了信用?” 周绍祖答道:“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我向同学们承诺的事情全都达到了,向医生承诺的事情也都做到了。” “现在绍祖只要做出一个承诺,借几两银子都没有问题。” 隆庆一时也不知该说他什么才好,周绍祖看到隆庆的表情不太好,连忙说道:“请老师放心,就算找同学们借钱,我也绝对不会再做这种错事了。” 周绍祖觉得这一次自己是大意了,应该在兜售保险的时候就说清楚,自己加了价的,这样就算事情败露,也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 而且这件事情中,周绍祖觉得,是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 因为对于病人来说,多花了几十文钱,根本不算什么,但是现实是这一百多人,一个不落的全都去了州府衙门举告。 这引起了周绍祖的注意,当初在兜售保险的时候,他找的都是普通人家,而且也很随意,不可能有什么关联。 现在这一百多人,同时出现在州府,本身就说明了不正常。 必然要有人居中策应,发号施令,才能让一百多人同时出现在州府,否则大家各有各的事情,距离远近也不同,怎么会如此凑巧呢? 周绍祖觉得,这必定是魏府的敌人所为,而且这个暗中的敌人如果一直不出来的话,躲在暗中伤人也是一件很令人伤脑筋的事情。 这一次被压了下来,可是下一次呢?暗中的敌人不可能轻易放弃,下一次的进攻也许会更隐蔽,也更致命。 但是这些话,周绍祖没有跟隆庆讲,他觉得这件事情还没什么把握,只是自己的猜测,具体如何,还要关注事情的发展。 隆庆也通过这件事了解到了周绍祖家里的情况,估计让他拿出这些钱来的话,还是比较困难的。 如果不帮他一把,只怕他还要找同学去借钱,至于怎么还,说不定又要搞出事情来。 于是隆庆对周绍祖说道:“这样吧,你就不要再去找同学们借了,这次的钱我暂借给你,我不着急用,你也不用着急还。” 周绍祖没说什么,只是深深向隆庆叩拜了一次。 事情压下去了,但是并不会草草处理,无论是学院里的学生,还是医馆里的医生,隆庆都觉得有必要认真整顿一下了。 这才多长时间,就已经出现了这样的事情,那么一年后,十年后,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魏州可是他的大本营,而这个大本营的建设才刚刚搭上了一个头,就出现了这种不好的苗头,可想而知以后会如何。 这就像他父皇魏武帝所创立的大魏江山,才十几年的功夫,尽管魏武帝励精图治,可仍然有迟国公这样的奸贼,也有李榷这样刮地皮的家伙。 十年之后的魏州,也许比现在还不如,可是又该如何避免这一切呢? 在隆庆原本的认知里,这一切的根源来自于士族的垄断。他觉得只要斩断了士族,那么就不会出现贪官污吏。 可是通过周绍祖这件事情让他明白,就算是普通人,穷苦人,一旦有了机会之后,还是会走上过去的老路,他们所做的,跟那些士族所做的,没什么区别。 这样的话,那么建立大本营的目的又何在呢? 带着这个问题,隆庆去找秦朗。 在他看来,这个问题也只有秦朗才能解释得了。 “秦师,请为我解惑吧!”隆庆向秦朗深施一礼,然后就坐在一旁默不出声。 秦朗听了隆庆自述内心的想法,站起身说道:“这个问题,其实根源在于货币。” “货币?”隆庆没懂秦朗的意思。 “货币不就是铜钱吗?如果金银也算的话,就都包括在内。” 秦朗点了点头:“铜钱也好,金银也罢,甚至还有银号的纸钞,都是货币的一种形式。归根结底,货币是衡量人们在这个社会中创造价值的符号。” “有了货币,你拉一天磨就可以用十个铜钱去衡量,他挖一天的井可以用十五个铜钱衡量。” “人们通过货币,其实也就是自己的劳动,换取生活所需。” “但是这里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有人通过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到了大量的货币,而他并没有付出相应的劳动,也没有创造相应的价值。” “懒惰是人的天性,几乎所有人都想要不劳而获。如果不经过后天的教育,每个人都是好逸恶劳的。也就意味着,只要有人获知了可以不劳而获的方法,就会使用这个方法减少自己的劳动。” “这就是贪污腐败的根源,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代替了劳动价值的货币。” 隆庆静静的想了一会儿,把秦朗说的这些话反复思考,理解了之后,才问道:“可是如果不用货币,又如何衡量劳动的价值呢?” “没有金子,大家可以用银子,没有银子可以用铜钱,没有铜钱用铁钱,甚至用纸币,用贝壳,这应该是最为直观的衡量方式了吧,也最为人们所接受。” “做为一国之君,我该怎么做才能解决掉货币呢?禁止使用金银吗?禁止使用纸钞和贝壳吗?只怕人们随时可以用其他东西来代替吧?” 秦朗笑道:“现阶段要解决货币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从货币本身去想办法,想要根除,现在还不是时候。” “虽然我们做不到消除货币,但是可以尽量淡化,许多东西可以不用货币,这样就减少了贪污的可能。” “比如我们的医馆,虽然只收了很少的钱,但仍然可以维持下去,为什么?因为我们向百姓们收取了药材做为替代。” “还有学院,我们的宗旨都是尽量淡化货币在其中的作用。学院本身是一种投入,除了投入师资力量之外,还有各种设施,但是我们未必要用货币去结算这些投入。” “学院的学生毕业之后,能够承担起建设魏州的重任,这本身就是一种回收,是学院的盈利。” 第三百八十一章 南阳反了 六月末,大业。 迟国公在金銮殿上见到了哭哭啼啼的丁罗,这位前侍御史,替迟国公夺取南阳的关键人物,已经形销骨立,看上去就快死了。 “丁罗?” 迟国公看着丁罗,觉得不可思议。 “我不是让你去赴任了吗?”迟国公为了夺取南阳,任命丁罗为邓州牧,成为秦朗的顶头上司。在迟国公看来,官大一级压死人,就算秦朗再厉害,在上官面前也狂不起来。 只要丁罗耍点手段,在南阳还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把秦朗手下的死忠撤的撤,杀的杀,三五个月之后,秦朗就会被架空,那时南阳就到手了。 然而他没有想到,这个邓州牧丁罗别说秦朗的面没见到,就连南阳城都没进去过,在边界上就被巡捕给干掉了,损失了二百士兵。 丁罗开口就是:“国公爷!大事不好!秦朗他,反了!” 迟国公邓巢大吃一惊,这剧本不对啊,拿错了吧。造反的应该是自己才对啊,现在居然被秦朗抢了先,那到底是跟还是不跟呢? 邓巢一直在策划谋反,即使魏武帝活着的时候也是一样,他觉得魏武帝就是狗屁,江山是大家打下来的,凭什么他魏家做皇帝? 好,就算你魏家出力最多,算你魏家厉害,可大家打江山不就是为了享福,为了做人上人,能骑在所有人脖子上吗? 现在你魏武帝为了你魏家的江山万万年,居然开始限制特权,不让搞人上人,才贪了三万两银子,居然就被砍头,这么下去,还有好吗? 眼见过去那些功臣,因为贪了点银子,做了点不法的事,搞了点特权,就被魏武帝逐个干掉,邓巢就起了反心。 但是他比较善于隐藏,一直以来藏得很好,没有露出半点破绽,只有一次酒后失言,被当时掌管宫禁的卫尉子辽听到。 子辽随后就性情大变,结交大臣武将,公开表示不满,但是迟国公知道子辽是装的,于是将计就计使唤魏武帝怀疑了子辽,也间接导致隆庆失去了皇位。 邓巢早就想造反,奈何一直没机会。 魏武帝没死的时候,他不敢造反,只要他露出一点点苗头,魏武帝就能像摁死一只蚂蚁一样摁死他。 魏武帝死了,他还是不敢公然造反。 因为他要维持自己一心为国的虚伪模样,把京都的兵权抓在手里,以此胁迫文武百官听从他的命令。 原本跟他一同执政的宰相张甘,终于在半年之后,变得愈发势单力孤,朝中支持张甘的大臣本来不少,但是被邓巢明里暗里的手段搞掉了不少。 终于在六月时,支持张甘的大臣仅剩下了五六个,而支持邓巢的大臣满殿都是,当真是一呼百应。 可是就算这样,邓巢还是不敢反,他生怕踏出那一步之后,立刻就会身败名裂,所有支持他的人都会唾弃他。 有些事情可以暗中做,但不能明着做,造反这件事就是如此。 如果可以的话,邓巢是想要造反的。因为不造反的话,大魏江山永远姓魏,他永远是乱臣贼子,只有造反,他才能改天换地,让大魏的江山变色。 这件事他不敢做,但是现在有人做了。听他的忠实手下丁罗说,南阳郡的秦朗反了。 这个消息让邓巢有些不敢相信,他搞不懂秦朗为什么会反。南阳郡挺好的,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而且十分独立,连个顶头上司都没有,朝廷仍然没有征收南阳的重税,现在还把南阳当灾区算。 想不通的事情也很简单,邓巢就问丁罗。 “秦朗为何要反?” 邓巢想来,秦朗要造反,至少也得有个说法吧,什么吊民伐罪,什么荒淫无道,什么解百姓于倒悬等等,总得有个说法。 丁罗哭唧唧地说道:“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造反,我刚到南阳界,他就派了人来杀我,追杀了我三天三夜,我带去的兵全都被杀光了,可怜我那妻子和一双儿女啊……” 邓巢一听丁罗的描述,还真是造反了,否则是不可能攻击朝廷命官的。 丁罗临走的时候,邓巢特意让他多带点士兵,到了秦朗的地盘,这些士兵竟然一个都没有逃回来,显然是对方真正动了杀心的。 听到了这个消息后,邓巢十分苦恼,只有造反,才能推翻大魏的江山,不造反,永远都要顶着一个辅政大臣的名字。 只有造反才能摆脱这个束缚,打烂一切重来,那时候大魏江山就像一块肥肉,任自己怎么分割,任自己怎么打扮。 但是他不敢。 现在根据丁罗的描述,秦朗造反了,那么该不该跟呢? 邓巢深吸了一口气后,在心里谋划了一遍:“还是不行,如果跟着造反,自己前期积累下来的优势就会荡然无存。原本投靠自己的大臣们也会相继离开。” 那么秦朗造反就应该剿了,可是邓巢又觉得有人替他造反这件事十分难得,不能征剿。 如果秦朗造反,能让大魏变得乱起来,风雨飘摇,到时候自己再以迟国公的身份拨乱反正,把忠于大魏的人杀个干净,自然就没有人反对自己称帝了。 那个时候,大魏的江山就该换一个名字了。 邓巢想了想,觉得造反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情,不但不应该去剿,反而应该去扶持,给秦朗送去物资。 而自己则可以借着剿贼的名义,光明正大的扩军,夺取兵权,把大魏所的军权都拢在手上,一边把不听话的大臣全都派到前线,借秦朗这个反贼的手杀死。 如此一来,堪称绝妙。 于是邓巢大怒,砰的一拍桌子,巨响传遍整座金銮殿,惹得文武百官都向邓巢看去,就连坐在一旁冷眼旁观的宰相张甘,也忍不住斜睨着他,看他作何表态。 “大胆秦朗,竟然公然造反,以为先帝已逝,太子未归,就欺大魏无忠臣了吗?” 他这几句高调唱得很响,文武百官都觉得耳目一新,从没想到邓巢居然还有这样正义的一面。 “对于这样的反贼,我是一点都容不得的,我把话放在这里,谁敢造反,妄图推翻大魏江山,就是我邓巢的敌人!” 第三百八十二章 讨逆选将 “本公要亲率兵马,征贼讨逆,定要把秦朗的人头,告慰先帝在天之灵!” 文武百官一听邓巢想要统兵,赶紧劝道:“国公息怒,想那南阳一郡之地,秦朗蕞尔小吏,根本无须国公亲自征讨,就请国公稳坐京城,派一支偏师就可以轻易荡平。” 大臣们的建议也没有错,毕竟一个郡守造反,连兵力可能都有限。 因为州府、郡、县三级行政,只有州府是有兵驻扎的,郡县里面是没有兵的,最大的武装力量就是衙役。 就算秦朗造反,把南阳郡的百姓全都逼反,那人数也有限,一万人左右就算是最多的了,因为一个郡才几万人,除去老幼病残,再去掉女人,也许一万的青壮都不到。 也就是说,往多了算,南阳郡的反贼也就一万人。派一支偏师去荡平真的是轻轻松松,根本犯不上调集全国的力量征讨。 迟国公怎么肯授人以柄,既然决定了要养寇以破魏,那么就得先把自己摘出去,只有表现出对此事的无比重视,以后才有的说。 如果现在轻飘飘派出一小支军队,结果送了人头,只怕那时大臣们就会反过来说自己轻视反贼了。 邓巢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不行不行,秦朗虽然仅为一郡守,但此人才华绝顶,不可小视,一支偏师岂能赢他?我听说原来齐国四万兵马犯境,直指南阳,就是被秦朗使用雷神炮击退的,四万人灰飞烟灭。” “这样的南阳郡,你们还觉得可以小视吗?一支偏师就能征平吗?” 大臣们全都无语了,这件事情的确传得天下皆知,而且说得有鼻子有眼,但是问题是谁也没有亲眼看见,当时有幸亲眼看见的,就是太子隆庆。 而这些大臣们远在京城,谁也不知道此事是真是假,现在邓巢把这件事情拿出来说,大臣们觉得只是传说罢了,还能是真的不成? “国公,下官觉得,这仅仅是传说罢了,如果真有此事,岂能不天下震动?但天下各国从来没有拿此事来说,而且齐国也没有表态。” “是啊,国公!这件事是真是假还有待考究。而且如果是真,那么秦朗根本就无人能敌,他能灭数万兵马,岂不是可以直接杀奔京城了吗?” “对啊,四万兵马说灭就灭,那大魏也无人能敌了,就算国公亲自统兵征讨,怕也敌不过那等利器吧?” 一时间大殿上人声鼎沸,说什么的都有,但是大多数大臣都持反对意见,觉得南阳的秦朗并没有吹嘘得那么厉害。 迟国公邓巢故意叹了一口气,不再坚持:“既然大家都这么说,也许真的是我错了,那么就派一支偏师去征讨?” “一支偏师足矣!” “是啊,一支足矣。” 迟国公嗯了一声,心中思谋人选。 丁罗带回来的消息实在是太过惊人,邓巢还有些拿不准,所以这个人选要小心选择。 既要听从自己的命令,试探秦朗的虚实,还要让反贼做大,并且不能输得太惨,否则大臣们一害怕,大兵压境,万一把这个造反的家伙灭掉了怎么办? 邓巢带着这样一种复杂的心态,思虑着心目中的人选。 他第一个想到的,是有军中从军经历,后被他调任相州牧的张何,因为是州府级别,所以相州是有兵的,足够一支偏师的军力。 在大魏,一个师的军力是一万人左右,一支偏师也就勉强七八千人。 而相州军是有足足两万人的,再加上张何本来就来自军中,有足够的经验,应该可以胜任。 但是一转念,邓巢又否定了这个想法,相州是他的老巢,不宜轻动。 “各位,各位静一下!”邓巢开口说道:“既然大家已经决定派遣一师前去讨逆,那么可有人选啊?” 武将们一听这话都活跃了起来,太平年间,武将最难,既不受朝廷重视,又无战功可立,所以越是天下动荡,武将们就越是高兴,觉得英雄有了用武之地。 许多武将纷纷毛遂自荐,愿意带兵前去征讨。 邓巢在这些武将中挑选,其中有一名武将是很早就投靠了自己的,叫做危陶,也曾参与过几次机密的事情,是一个值得信任的武将。 “危陶,你可愿意前去讨贼?” 危陶一听大喜,果然投靠迟国公是没错的,这不是好事就临头了吗?现在金銮殿上至少二十几名武将,迟国公偏偏就点了自己,这就是自己人好办事。 “国公!下官愿往!” 邓巢大喜:“好!你这就去准备吧,为了壮你行色,我府上有一把斩云刀,可赠予你,祝你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散朝之后,危陶去了迟国公府中。 “你可知此去应该如何行事啊?”邓巢漫不经心的问道。 危陶满脑子的建功立业,好不容易有了机会,更加不能示弱,于是豪气地回答:“禀国公,末将带兵前去,定然生擒匪首,带回来请国公定夺。” 这个回答也算是琢磨过了的,是想把功劳让给迟国公。 他岂知,迟国公已经是辅国辅政大臣,难道还需要这种小功劳不成? 迟国公冷哼一声,觉得这些手下真是死脑筋,居然都不明白自己的意思,还需要亲自点醒。 不过他转念一想,这样头脑简单的手下也有好处,那就是心思单纯,比较容易掌控。如果真出了一个能猜透自己心思之辈,只怕容不得他活到明天。 迟国公清了清嗓子说道:“危陶啊,你不懂,这件事情,一定要小心才行啊。”说着他翻了翻眼睛,看着危陶。 危陶没明白他话中的隐喻,还以为迟国公真的为他的安全担忧,立刻拍着胸脯说道:“请国公放心,危陶此去,不破逆贼誓不回!” 迟国公一看实在是没有办法,只好把话挑明:“你要小心,不是让你去逞能知道吗?” 危陶愣了,敢情讨贼是逞能吗? 如果不逞能,该怎么讨贼? 他一时愣住,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第三百八十三章 征伐原则 迟国公邓巢在心里斟酌了一番,绕着圈说道:“南阳的情况比较复杂,千万不要意气用事知道吗?” 他伸出一根手指:“南阳这段时间里,积聚了大量的财富,不排除秦朗是被人所逼,甚至遭人陷害,懂吗?” 危陶一惊,他还真没想过这种可能,不由得佩服迟国公,不愧是辅政大臣,这思路无人能及。 迟国公接着说道:“就算秦朗真的造反,你想,那等富庶的地方,百姓岂会愿意抛家舍业,跟着他做这个掉脑袋的事情?多半是被逼迫罢了。” 危陶一想,还真是这么个道理:“所以秦朗也可能是被逼迫的,百姓也可能是被逼迫的,那到底造反的人是谁啊?” 迟国公笑道:“所以,我才劝你不要冲动,千万莫要伤了良善的百姓,也不要伤了被逼迫的好官。” “从治理水平上来说,秦朗绝对算得上青年俊彦了,朝中多少大臣都不及他,你看他到了南阳之后,仅仅一年多时间,南阳就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果你是秦朗,有这么大的胸怀和抱负,还会造反吗?” 危陶被迟国公说得无言以对,不过他心中也有一点郁闷,既然迟国公不相信秦朗造反,干嘛在朝会上不说出来呢? 迟国公接着说道:“他把南阳治理得这么好,又怎么会造反呢?你想,如果你是南阳的百姓,是穷得活不下去愿意造反,还是富得流油时愿意造反?” 危陶心说这还用问,那当然是穷得活不下去才会造反啊。 迟国公也没真的等他回答,自问自答地说道:“肯定是穷才造反对吧?那你看,这件事情就很蹊跷啊,秦朗如果要造反的话,干嘛让南阳百姓过得那么富裕呢?干脆把大家都搞成穷光蛋才更容易跟着他造反吧?” 危陶觉得迟国公说得太有道理了,实在忍不住了就问道:“国公,那这番推论,刚才在朝会上为什么又不说呢?” 迟国公伸手朝危陶虚指了指:“如此不合理的事情,朝中大臣居然无一怀疑,莫不是背后有人在推波助澜?” 危陶悚然一惊,仿佛那虚指的两指点在了自己的脑袋上,顿时觉得脑门一片冰凉:“国公,不是我啊。” 迟国公闭目仰头,让心情缓慢平静下来。 “现在我说,你听着!” 一看到迟国公严肃的脸,危陶连忙打起精神。 “你这次带兵前去,不要急于进攻,而是应该充分观察。南阳向北是襄阳郡,再向北则是东平府的濮阳郡。” 危陶连连点头,这一带的地形他早就在心里过了无数遍,幻想着从哪里出兵,在哪里驻扎,如何攻打南阳,对地形很是熟悉。 “你到了襄阳,就不要往前走了,在襄阳驻兵,然后仔细观察南阳的情况,不要擅自出兵,你可明白?” 危陶鸡啄小米一样点头。 “而且我听说,襄阳虽然没有造反,但是贼匪的确不少,你既然驻扎在襄阳,可以拿襄阳的贼匪练兵,一来壮士气,二来也算是功劳。” “这一点我可以保证,只要你剿了贼匪,无论是襄阳的,还是别的什么地方的,我都给你记功,听明白了吗?” 危陶大声回道:“禀国公!末将听明白了!” 迟国公嗯了一声:“那你复述一遍。” 危陶先把刚刚迟国公讲到的重点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然后说道:“末将带兵驻扎襄阳,在襄阳剿匪记功劳,千万不能去南阳,要仔细观察,莫要伤了南阳的好官好人。” “不错不错,老夫很看好你,危陶,好好干!”迟国公相当满意。 危陶佩着迟国公赠的宝刀出了国公府,直奔大营,国公的一番交待他算是听明白了,只要不动南阳,别的地方随便祸害,还都算是自己的功劳。 危陶脑子一根筋是不假,但他能做到武将,可不是傻子,迟国公已经暗示得如此明显,他要是再不明白,那就白混了。 这分明是养寇自重,武将对这一套再熟悉不过了。 原来迟国公是要养只老鼠,让大家惧怕,而自己则是国公手里的猫,专门看着这只老鼠,要灭掉老鼠时一声令下。 而现在,可不是灭鼠的时候,反而要好好的养着,让原本有些虚弱的小老鼠,吃得再肥一点,长得再壮一点。 危陶志得意满的回到了军营,点齐兵马,准备向南阳出发。 就在京城点将的时候,远在魏州的秦朗终于收到了南阳市政厅执政官奚云的加急报告。 “秦大人,南阳发生了一起恶性事件,急需大人批复。” 秦朗一目十行,很快就了解了事情的起因和经过。在这封加急报告里,奚云不偏不倚,把调查报告写得非常详细。 从对方没有亮明身份,并意图袭击巡捕,到巡捕与其对峙,火枪队出手,对方才大叫是邓州牧,南阳的顶头上司。 秦朗拿着这份报告皱起了眉头,奚云送来加急报告的意思非常明显,就是他已经担当不起这个责任了,需要秦朗出来承担这件事情。 袭击朝廷命官,虽然丁罗他们当时没有亮明身份。然后击杀护送的士兵,这在朝廷的律法上,就视同造反。 而且秦朗想的是,奚云写这封报告的时候,是一个月前,而自己读到这封报告,事情已经过了一个月,这一个月内又发生了哪些变化,新任的邓州牧是如何应对的,有没有把巡捕抓起来,这些都是秦朗需要考虑的事情。 这件事主要矛盾焦点在火枪队和巡捕那里,秦朗觉得既然当时对方没有亮明身份,又持刀硬闯,火枪队开火是没有问题的,设立火枪队的原因就是保卫南阳嘛。 所以火枪队的人要保,巡捕也要保,至于朝廷想追责就追,想罢自己的官就罢,反正也是要跟迟国公翻脸的。 于是秦朗很快开始写回信:“涉事巡捕和火枪队应该已经逃逸,通缉即可,我想这些人应该已经逃离南阳,无需追捕。如果朝廷问责,本官一力承担。” 第三百八十四章 魏州计划 因为魏州不同于南阳,隆庆意欲把魏州打造成自己的大本营,在魏州彻底清除士族的影响,所以发展的模式与南阳也有所不同。 所以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并不需要太多的资金支持。如果全都靠南阳的资金,用不了一年,就可以打造出一个跟南阳差不多的魏州,但这毫无意义。 所以,南阳的得失,秦朗并不是太过在意,丢官又能怎么样呢?隆庆可是全指望着自己帮他呢,丢官也好,不丢官也罢,总之都要在魏州把这里发展起来,实在是无暇顾及南阳了。 于是秦朗在回信中干脆把责任全都揽到自家身上,由自己一力承担。 设立了魏氏医馆和魏氏学院之后,魏州的大本营计划已经正式展开了,隆庆再一次跟秦朗核对了整个计划。 “秦师,现在医馆有了,学院也有了,接下来应该如何做呢?” 秦朗在桌上铺开一张纸卷,蘸了些墨,用笔画出了一幅流程图。 “医馆是取民心的关键,也是保民生的关键,所以是第一步。而学院是开民智之举,想要打破士族的垄断,就要开民智,让更多的人可以读书,识字,这样才能培养出更多的人才。” “医馆和学院几乎是同时进行的,而第二步,则是创造更加开放的选任制度,挑选更加优秀的人才,公子想象一下,当我们的官吏来自魏州的各个阶层时,整个社会就会充满向上的活力。” “而公子要做的就是在这个阶层流动的过程中,保证公开公平和公正。” “到了第四步的时候,也就是最后一步,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使魏州迅速向前发展,别看现在魏州跟以前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只要走过了第二步和第三步,发展速度就会非常快。” 隆庆凝望着纸上的流程,心中涌起豪情万丈,只要几年时间,魏州就会象他们计划的一样飞速发展起来,然后不断推动向周边扩展,到时候就可以夺取一个又一个州府,直到重回大业。 他狠狠的一握拳,似乎要把未来紧紧握在手中,目光中透露出坚定的神色:“秦师,你让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我隆庆,一定要杀回京城,亲手凌迟了邓巢!” 秦朗其实很想问隆庆一句,霓裳现在到底是生是死。但是看着隆庆眼中仇恨的火焰,觉得还是不问的好,真相也许很难令人接受,还不如做一个无知的人。 六月下旬,魏氏学院开始组织训练了。 秦朗是奔着全民皆兵去的,整个魏州,将来只要是从魏氏体系中走出来的,可以全民皆兵,所有学生必须参加军事训练。 当然这个训练不能那么明目张胆就叫军事训练,而是称为体能训练。 君子六艺里面的射和御都是要求体能及反应的,算是最早的体能训练了。射就是射击,御就是驾车。而魏氏学院的体能训练则是队列与搏击。 队列是为了将来装备火枪方便一些,而搏击则是从士兵里面挑选特种战士的方法,这样就可以兼顾普通士兵和特种士兵的训练,能够为魏州将来提供两个方向的兵种。 无论体能训练还是什么,医疗是最基础的保障,如果没有医疗保障,训练强度和营养都跟不上去,而且万一有些损伤,医疗保障能够及时跟上。 魏氏医馆在魏州城里名气很大,但是毁誉参半,城南的贫苦百姓对魏氏医馆赞不绝口,乡野中的百姓更是全指望着魏氏医馆。 但是魏州城其他地方对医馆并没有什么好印象,因为看病便宜,让人觉得是骗子,再加上用药也是非常随意,许多人觉得不过尔尔。 只有城北的宋大夫知道魏氏医馆并不简单,自己上门踢馆反被踢,至今还记忆犹新。 在魏氏学院里医学专科学生,出来后全都送到医馆里去实习,跟着师兄们出诊,走遍魏州的每个角落。 这也导致魏州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景。 在学院学习的学生,大多数都是城南贫苦人家的孩子,而城北和城西城东的私塾里,都是家境比较优渥的孩子。 学院的学生经常走入百姓家中,为他们解决实际难题,比如医学专科的学生会跟着医馆的医生跋山涉水去行医。 而工学专科的学生则会与木匠、铁匠组成一个小圈子,由学院出钱,资助他们,鼓励他们研究新事物,新工具。 商学专科同样不是空学理论,而是在秦朗的安排下,进入魏氏行会,为将来的金融行业打好基础。 反观城北城西和城东,私塾中教授的仍然是圣人言论,研究的都是夫子微言大义,私塾里出来的学生走路都是鼻孔朝天的,对于低层人不屑一顾。 秦朗找了个闲暇的时间,拉着隆庆出门。 “公子,你稍稍打扮一下,不要让李榷那个家伙认出来就行了,咱们出去走走。” 隆庆有点愣神,他正在全力准备明天的讲义,要为商学专科的学生们做课前准备,不知道秦朗拉他上街有什么事情。 “秦师,外面天气也挺热的吧,出门走一会儿就觉得汗流浃背,出去干嘛?” 秦朗说道:“你不是一直在问咱们的大本营计划进行得怎么样了吗?现在有了一个初步的气象,公子可以去看看。” 隆庆一听立刻来了精神,找了一顶破草帽戴在头上,穿了一件破短褂,就跟着秦朗上街了。 城南仍然到处都是茅草房,而且非常拥挤,街道上污水横流,充斥着垃圾的臭味。 隆庆尽管已经在这种环境里住了半年,仍然十分不适应,捏着鼻子说道:“秦师让我出来看的不会就是这些垃圾吧?” 秦朗却不以为意,现在还没有开始发动,城南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很正常,一旦推动建设,立刻就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隆庆只知道看这些表象,还没有学会看到隐藏在表象后面的本质啊。 走了不远,就是个胡同,胡同口挂着一块肮脏的木牌,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匠人工会。 第三百八十五章 匠人工会 隆庆看了一眼胡同里成排低矮的泥草房,指着胡同口的木牌问道:“秦师,咱们今天就是来看这个匠人工会吗?” 秦朗笑道:“对啊,邀请公子来看看学院的学生们的成果如何。” “哦?”听说学院的学生们有了成果,隆庆也来了兴趣。说实在的这半年来在魏州,又是办医馆,又是办学院,虽然忙忙碌碌,但是隆庆的一腔热情完全是凭借着对秦朗的无限信任。 他相信秦朗不会说大话,也相信秦朗承诺的事情一定会做到,但是仅仅从医馆和学院,隆庆并没有看出魏州有什么改变,也没发现这对士族构成了什么打击。 所以当秦朗说让他看看学生成果的时候,他还是很期待的。 随着秦朗走进了胡同,隆庆才发现这个胡同两侧低矮的草房都挂有不同的牌子,有的写着木匠公会,有的写着铁匠工会,而且居然还有屠宰匠工会。 隆庆指着屠宰匠工会的牌子问道:“秦师,这个屠宰匠工会是什么意思?” 秦朗哦了一声:“这个工会里面是专门屠宰的,都是由屠宰匠组成,非常受学生们的欢迎。” 隆庆奇怪道:“那屠宰跟工学有什么联系吗?” 秦朗说道:“这个联系可就大了,医学专科的学生来得最多,其次就是商学专科的学生,通过屠宰工会,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禽畜的生长过程、身体结构包括寄生虫疾病等情况,甚至还有工学专科的学生在这里研究药物。” 隆庆真的被惊到了,没想到屠宰匠居然还有这么多学问在里面,如果不是秦朗开设的这几门学科,这些东西可能永远都没有人会注意到。 秦朗一边向前走一边说道:“已经有工学专科的学生利用猪胰制作肥皂了,虽然跟南阳和武陵制造的肥皂还不能相比,但是请公子注意,这是学生们在没有接触到成品肥皂的情况下,自己想到的,十分值得鼓励。” “另外还有医学专科的学生在利用动物作药物实验,这些都需要屠宰匠工会的支持。” “公子。”秦朗停下脚步,面对隆庆郑重地说道:“如果公子真的胸怀大志,想要建立一个不同于以往的国家,那么就要摒弃固有成见,要相信人与人之间是完全平等的,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隆庆用力点了点头,虽然这个观念还有点让他难以接受,但是他相信秦朗。 两人在一个挂着老李铁匠工会牌子的泥草房前停下脚步,秦朗推开门走了进去,隆庆紧随其后。 进门之后是一个狭长的走廊,没有院子,走廊两侧都是黑漆漆的房间,里面传来一股金属特有的锈味。 通过走廊之后,是一间宽敞阔大的屋子,门开着,炽热的风扑面而来,两个铁匠正围在炉子旁边,抡动大锤敲打着铁块。 铁匠的身边,还站着四五个学生,从他们身上穿的学院制服一眼就可以认出来,左臂上的齿轮和锤头标志证明这些学生都是工学专科的。 因为隆庆稍稍打扮了一下,跟一个普通的城南贫苦百姓没什么两样,破草帽加旧布褂,脚上一双草鞋,大家都没有认出这是魏公子。 秦朗没有改装打扮,仍然是原来的那身装束,所以学生们一眼就认出了秦朗。 “秦院长!”几个学生冲秦朗点了点头,就算是打过了招呼,继续目不转睛的盯着铁匠敲打的那个铁块。 隆庆悄悄扯了扯秦朗:“这些学生见了你,怎么都没有过来见礼?” 秦朗低声对隆庆说道:“公子,这些繁文褥节没什么用,这些学生没有过来见礼,肯定是因为他们关心的东西到了关键时刻。” 隆庆向火炉上看去,只见铁匠们敲打的似乎是一个铁坯。此时似乎已经接近了尾声,铁匠用铁钳把这个铁坯放入一旁的冷油槽中冷却,然后再取出打磨。 隆庆悄悄问秦朗:“秦师,这个是什么?” 秦朗略显神秘地说道:“合金钢。” 合金钢,秦朗指出了方向,而学员们通过不断的试验,终于掌握了一定的比例,这种掺杂了特殊金属的钢可以轻易的钻透高碳钢。 秦朗这是在为热武器的升级而做准备。 南阳已经出现了火枪队,这是秦朗没有意料到的,想必是南阳的工匠把大炮微型化弄出来的成果,这种火枪不知道效果如何,他没有亲眼看到,但是从奚云的报告中了解到,三十人的火枪队轻易就击溃了二百士兵。 而且,秦朗猜测那应该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这个事件让秦朗警醒起来,随着大炮制造工艺的外传,火器小型化的趋势不可避免,枪支迟早会在天下普及,那时候再搞这些就晚了,所以要提早安排。 因为秦朗的见识,魏氏学院的学生们少走了许多弯路,虽然也需要苦苦探索和反复试验,但总比没有方向好多了。 现在合金钢有了眉目,那么就可以利用蒸气机制造钻头,对高碳钢棒进行挖孔,制造出最为关键的部件,枪管。 如果新式火药再研发成功,那么半自动步枪就指日可待了,即使面对各国的火枪队,也一样是碾压的态势。 隆庆哦了一声,在心里默默记下了“合金钢”这个名词。 待那个铁块打磨完毕之后,隆庆才看清是一个长条状的铁块,一端是四棱柱形,另一端是扁平的螺旋状。 学生们把这个东西装在一个很大的装置上,摇动了装置另一头的把手,于是这个东西就飞快的转了起来。 “试一下效果怎么样。”一个学生拿来了一块蓝湛色的铁块,一看就是上好的钢铁,应该是非常坚硬的。 可是在这个东西的钻削之下,很快就出现了一个坑。 “不错不错!”秦朗拍手为学生们喝彩,这个合金钢钻头他从指导到追踪,已经有半个多月了,现在取得了非常令人满意的成果,他也为这些学生高兴。 “有了这个东西,我们的力量很快就要壮大了。” 第三百八十六章 城南城北的不同 从匠人工会出来后,秦朗又带着隆庆去了附近几家贫民居住的草房,隆庆看到几个医学专科的学生正在帮这些贫民制药。 药草是贫民自己采来的,然后学生们来帮助把这些药草制成药丸,同时也是教会了这些贫民,可以自已采药制药。 学生们从贫民家离开,贫民热心的送到门外,还依依不舍,秦朗和隆庆站在一旁,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公子,你觉得,我们的学生、我们的医生,在魏州怎么样?” 隆庆想了想回答道:“非常受欢迎,而且,学生们和这些贫民已经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 “没错公子,你说得太对了,这就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公子不是要建立一个全新的魏州吗?现在就已经初显端倪了,我们培养出来的未来骨干,已经跟魏州的各个阶层紧密的结合在了一起,这是一股非常强大的力量,可不是靠武力能够打败的。” “公子如果不信的话,咱们再去城北和城东看看。” 隆庆随着秦朗又去了城北和城东,经过秦朗的指点,隆庆敏锐的发现,城北城东一样,已经完全和城南形成了两个不同的社会。 “让一让,让一让!”十几辆大车在强壮的护卫押送下,往城南而去,车上拉着的全是禽畜。 百姓们纷纷避开,原因无他,这些拉着禽畜的车味道实在是太臭了。 “这是送到哪里去?”一个看起来穿得比较得体的中年男子随意问道。 大车的护卫答道:“送去城南屠宰工会。” “咦?为什么要送去城南,咱们城东的张屠户不是杀猪很有一手吗?” 护卫笑着答道:“这就是张屠户收来的猪和鸡,他一个人杀不过来,都送去城南,城南的屠宰公会可以把这些猪宰杀之后再分割,我们再拉回来。” 隆庆在一旁也听到了这番对话:“看来城南的屠宰匠们又要忙碌起来了。” 秦朗点了点头:“公子你看,随着新知识向城南的底层注入之后,立刻就会带动社会向前发展,而且形成了局部优势。” “这位张屠户现在还只是收猪然后送到城南宰杀,将来收猪这个步骤就会被城南包揽,张屠户只要从咱们城南直接购进分割好的肉就行了。” 隆庆惊讶道:“那这样一来,张屠户不就不再是屠户了吗?他宰杀的技巧都快忘记了吧?” 秦朗朝着那些大车队指了指说道:“现在张屠户就已经不大亲自操刀了,他觉得城南可以宰杀分割,而他只需要付出一小部分利润。” “但是这种行为,会促使城南的屠宰行业飞快发展,用不了多久,当我们的辅助系统上线之后,从收猪,到宰杀,再到分割,这个链条就会完成,张屠户再想抢夺市场,就晚了。” 两个人正说着,恰好几名书生模样的学子从私塾中出来,三三两两顺着路边行走,他们一边走着,一边吟诵,或者背诵诗词,引得路人的目光注视。 秦朗对隆庆说道:“公子,请看这些读书人,跟咱们的学生有何不同?” 隆庆两厢对比,这种强烈的差异感立刻就出来了:“这些书生只怕既没有生活中各行业的经验,跟各阶层也不融合,他们是自成一个阶层的。” 隆庆点头笑道:“公子领悟的很快,这些书生的确是自成一个阶层的,这个阶层就叫做官吏。他们读书的目的也是为此。” “至于地中的庄稼是稻还是谷,是草还是苗,他们是分不清的。有人得了病,他们也不懂得原理,只知道去医馆找医生,一块铁如何更加坚硬,他们同样不知道。” “这些人最熟悉的,就是怎么写文章,写夫子的微言大义,说些仁义礼智信的话,但是他们的重心完全不在这些儒家经典上,而是在于如何做官,如何做一个贪官上。” “公子觉得,这种模式的社会,是你想要的吗?” 隆庆毅然摇了摇头,魏武帝驾崩前,他并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合理,但当他被那些人背叛之后,深刻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这些官员只想着荣华富贵,根本就不值得相信。 现在亲眼目睹了这些书生们的成长,隆庆认识到,这些书生从进入私塾的第一天开始,目的就是为了当官,而当官的目的,就是为了荣华富贵,至于社会其他阶层,从来不曾被他们看在眼里,也不想看在眼里。 这些人一旦中举,成为官员之后,能指望在他们的治理下,社会蓬勃发展吗?根本不可能。 “秦师,我明白了。同样都是魏州,但城南城北却截然不同,经过秦师的指点,我已经看得很清楚了,城北只会继续沉沦下去,几百年前什么样,几百年后仍然还是什么样。” “但是城南不同,只要我们坚持现在的策略,城南会一直蓬勃发展。” 秦朗笑道:“没错,今天请公子出来走一走看一看,就是想让公子明白城南城北的不同。” 隆庆觉得秦朗说得没有错,城南和城北的气象已然大不相同,城南虽然仍是污水横流,遍地泥草房,但是人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大家没有什么你高我低,所有人的心气都被拧在了一起。 而城北虽然看起来繁华喧嚣,但是各个阶层泾渭分明,儒学的礼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职业也分成了三六九等,然后从上往下鄙视。 当官的瞧不起为吏的,为吏的瞧不起没功名的,没功名瞧不起有钱的,有钱的瞧不起没钱的,没钱的已经低贱到了尘土里,还要在尘土里攀比,谁比自己更低贱。 如果不是秦朗点醒,隆庆居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二十多年一直生活在这样一个层层瞧不起的社会里,只因他是皇子,是太子,除了他爹瞧不起他,没有人敢瞧不起他。 而现在他站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去观察,发现大魏的体制的确是有着非常严重的问题,如果鄙视链的上层出了问题,那么整个社会基础都会动摇。 第三百八十七章 哨探小队 危陶带兵一路从大业出发,竟日南下,直抵东平府。 因为是朝廷讨逆大军,自然是一路畅通无阻,粮草供应充足。 全仗了魏武帝活着的时候攒下了不少家底,原本是为了征战天下十国用的,现在迟国公把持朝政,自然毫不心疼的挥霍。 危陶在襄阳驻兵,听从了迟国公的吩咐,没有贸然去攻击南阳,但是他也有自己的想法,想先去探一探南阳的深浅,以免将来迟国公要他灭掉南阳时,连知己知彼都做不到。 一小队士兵差不多有三十人,换掉了士兵的罩袍铠甲,都穿着普通农人的衣服,刀枪也丢弃不用,而是换成了锄头等农具,三五成群的往南阳而去。 “队长,咱们扛着这些农具走在路上,是不是有点傻?” 三十名乔装改扮的士兵,走在宽阔而平坦的公路上,公路宽达七丈,路面之外是平整的路肩,再向外延一条沟,这条沟也足足有八九尺深,一丈宽。 沟外是宽阔而平整的植树台,有两丈宽,每隔二十步植一株树。 这样的一条大路,一群农夫打扮的人,扛着农具走,简直就太显眼了。 队长四下看了看,偶尔就有一辆马车飞驰而过,车上的人无不对这三十个成帮结伙的农民感到好奇,盯着看。 队长咕哝了一句,他也没想到会这样。 本来装扮成农夫,扛着农具去地里干活,无论走在什么地方,都不显得突兀,因为到处都是庄稼地,他们随时往路边的庄稼地里一钻,别人就看不出破绽。 可是他们万万没想到,南阳没有那种紧挨着庄稼地的小路,而是这种特别宽敞的大路,他们走出这么远,都没有看到一个农夫像他们一样扛着农具在路上走。 队长朝地上唾了口唾沫:“老子就不信,他这路两边的庄稼地,难道不是农夫来伺候吗?他们不锄草?不捉虫?不施肥?” 队伍里的士兵频频点头,都觉得队长说得有道理,就算南阳的路再宽又有什么用,庄稼地难道不用农夫去种吗?这些农活不会没有人干吧? 他们正在议论着,只见迎面驶来了一辆高大的马车,刚好在路边停了下来,几个扛着农具的农夫从车上有说有笑的走下来,穿过路边的沟壑到庄稼地里去了。 马车的车夫一抖鞭子,马车再次疾驰而去。 队长和自己的手下面面相觑:“看样子他们都是坐着这个车去种地的?可是他们怎么回去?” 正说着,一辆马车从他们身后疾驰而来,车夫在车上不停的摇动着铃铛,当当的声音传出很远。 队长连忙让到路边,生怕自己这些人耽搁了马车的行程。 以他的经验来看,这应该是一辆达官贵人的车,而且在路上一边奔驰,还一边摇动铃铛,显然就是类似官老爷出巡,打出回避、肃静的牌子一样的效果。 等马车疾驰而去后,三十人再次上路。一个士兵问道:“队长,我们刚才怎么不坐那个马车走?” “坐什么马车?”队长瞪了那个士兵一眼。 士兵委屈地说道:“刚才那辆马车,分明跟拉那几个农夫的马车一模一样嘛。” “那些农夫坐马车来,肯定也是坐马车走啊。” “而且刚才马车经过的时候摇铃,不就是提醒咱们坐车吗?” 队长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用马车拉着去干活?你干一天的活,能不能挣来坐车的钱?” “脑子有病你,那辆马车那么高大气派,你当那是普通人能做的吗?再说你有钱坐吗?” 队长把那个士兵臭骂了一顿之后,重新树立起了自己的威严,带着手下继续赶路。在赶路的期间有十几辆马车反复经过,但是队长坚决不让士兵们坐车。 虽然这条路又平又直,可是这三十名士兵也是足足走了一天,才看到路边的民居。 “看到没有?这里已经有人家了,应该到了南阳了。” “大家都给我打起精神来,现在,我们到了南阳了,说不定这城里已经全是反贼,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城中已是一片废墟……” 队长带着士兵继续往前走,远远的看到了一个广阔的广场,广场上停满了那种高大气派的马车,广场上人来人往极为热闹,看起来似乎是一个集市。 “这里应该就是南阳的集市了,看样子还挺热闹,并没有受到影响。”队长分析了一番,觉得有点古怪,既然南阳已经造反了,怎么会有这么繁华的集市呢。 带着一肚子的疑惑,队长走近了广场,只见广场旁竖立了一块石碑,上面刻着三个鲜红的大字:南阳界。 “这是?到了南阳了?”队长有些无语,本以为自从走上那条平整宽阔的大路就是南阳,没想到足足走了一天,才到南阳界。 几个负责在海关检查的巡捕早已得到了公交马车的消息,说有三十几个农夫,扛着锄头徒步走了整整一天,似乎要进入南阳。 公交马车是半个时辰一趟,一天要跑好多个来回,这路上走着的三十个农夫如此扎眼,想不注意到都难。 所以热心的马车夫早就把这个可疑的情况报告给了巡捕。 三名巡捕拦住了“农夫”的去路:“干什么的?要去哪?” 队长生怕手下的士兵说漏了嘴,急忙站出来解释道:“我们种地去了,刚刚回来。” 巡捕上下打量了队长一眼,笑道:“三十个人的地都在一起?有人看到你们在路上走了一天,怎么?你们是外地的农夫?” 队长被问得一愣,没想到在路上走了一天,已经被南阳注意到了,这个确实有点不好解释。 队长连忙保证自己这些人没有什么企图:“我们的确是外地的农夫,从来没去过南阳,今天结伙一起来见识一下,看一眼就走。” 巡捕嗤笑了一声,似乎没把这三十人放在眼里,指了指那边的登记处说道:“你们去登记,之后就可以进城了。” 队长带着手下的士兵去登记,才发现这个广场其实就是类似入关的一个关口,要在这里填上各种信息,每人得到了一个烙有印记的木牌,然后就被放行了。 经过这个广场,才算是正式进入了南阳界。 第三百八十八章 刺探 从南阳界的海关广场,到真正的南阳城区,仍然有非常远的距离,许多商人或者出入的农夫,旅人在这里登记过后,就坐上了候在一旁的马车,直奔城区而去。 队长看了看马车,又咬牙摸了摸自己已经酸胀的双腿,自忖腰包里的银子还有几钱,应该够坐一次车了,于是狠狠心,去马车那里问价。 “劳驾,我们能坐这个车吗?”队长问一个候在路边的车夫。 车夫看了他一眼笑道:“呀,你们不是从襄阳那边走过来的吗?哎,我一早上就看到你们了,拉了车铃,可是你们根本不听。” 队长连忙解释:“我们听到了,已经给你的车让路了。” 车夫知道这些农夫打扮的人是外乡人,说是解释说:“我们这车是市政厅筹建的公交马车,每人车费一文钱,你们是没坐过吧?摇铃就是招呼你们上车的意思。” 听了车夫的解释,最初提议坐车的那个士兵在后面嘀咕:“怎么样?我说对了吧?还不听我的,走了一天冤枉路。” 队长被自己的士兵“背刺”,顿时一张脸涨红了:“我们不懂,不懂。” 原来每个人的车钱才一文,早知道的话就不遭这个罪了,于是队长一挥手:“上车上车,车费我来付。” 三十个人才三十文钱,队长实在是累得走不动了,必须得休息休息,而且听车夫说,从这里到南阳城区还有很远的路,不如坐车。 三十名士兵坐了四辆车,随着车夫的鞭响,马儿撒开四蹄,沿着平整的公路向前奔去。 远远的,队长就在车上看到,前方远处的天空一片通亮,似乎是着火了,于是就问车夫:“前边那么亮,是什么原因?” 车夫笑道:“那片亮的地方,就是南阳城区,看起来挺近,但是需要走很远呢。” 队长心里想,莫非是南阳的反贼点燃了房屋,所以才映亮天空?可是看这几名车夫的表情,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反而透着几分沉稳与悠闲,根本不像是被迫造反的样子啊。 坐在车上,时间过得很快,当马车驶入南阳城区的时候,队长和他的手下就已经被眼前这座亮成一片的城市惊呆了。 迷迷糊糊下了车,三十个化妆成农夫的士兵,站在南阳的街头,不知道该往何处去。 “哎呀老哥!你怎么在这里?” 一个胖大姐一把拉住了队长:“好多年没看到你了,你还记不记得我了?” 队长以为自己的行藏暴露了,双眼微眯,右手已经伸往后腰处去摸匕首。 胖大姐见队长眯着眼睛不说话,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肩膀上:“我是春花啊,你不记得了?” 队长哪认识什么春花?不过被胖大姐一巴掌拍得有点始料不及。 胖大姐拉着队长的胳膊:“哎呀,你这是来串门还是走亲?南阳城可太大了,再说今天晚上可能要宵禁,你听我的,就去我们那里住,信不过别人,你还信不过我吗?” 队长已经被这个叫做春花的胖大姐三言两语说懵了,就带着手下弟兄跟着胖大姐走了。 就在距离公交停靠站不远的地方,一个不算太亮的小胡同里,胖大姐带着队长这三十人来到了一间小楼前。 小门楼门匾上写着四个大字:如豕客栈。 小楼两侧还挂着通亮的红灯笼,左右各串成一副对联,上联是热水、洗浴、带早餐,下联是经济、实惠、大盘菜。 刚走进楼门,店小二就迎了上来:“各位爷里边请,手里的家什可以存一楼的仓库,保管丢不了。” 队长想了想,也不能拿着锄头睡觉不是?只好点头答应,把所有的锄头都放进了一间小小的隔间里面。 “各位爷,还没吃饭吧?小店不但有住宿,还有晚餐,几位爷想吃点什么?” 队长摸了摸自己腰包里的碎银子,问道:“我们自带了干粮,喝点面汤就行。” 这些人虽然是士卒,但也曾经在外行走,知道赶路的人为了省钱,都随身带着干粮,饿了的时候吃点干粮就行了,顶多就着水漱漱。 店小二似乎一眼就看穿了队长的想法,不着痕迹的劝道:“这位爷,小店的菜经济又实惠,明天早上还赠送早餐,而且菜都不贵,八人一桌,四个菜就够,用不了几十文钱。” “本店的招牌可是大盘菜!几位爷喝面汤也是有的,而且面汤不要钱,管够。” 队长一想,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钱,这次出来,危将军特意叮嘱自己,只要能探明消息,得到南阳确切的情报,就算是花点银子也无所谓。 队长想想自己手下满打满算四桌,也用不了多少钱,于是点头同意。 接下来店小二就拿出一个黑黑的小本,请队长点菜。 队长虽然认得一些字,但是不多,为了不露马脚,就大手一挥:“我们是农夫,也不认得字,就每桌四个菜,小二哥看着安排就是。” 店小二一声“好嘞~”,接着就直接喊道:“一楼大厅四菜套餐一份,一共四桌。” 果然很快菜就上来了,一荤两素一汤,一共四个菜,荤菜是满满一大盘丸子大小的肉粒,份量果然很足,素菜一份是藕片,一份是竹笋,汤是莲子汤。 队长先夹起一个肉粒尝了尝,居然是鸡肉,而且是肉最足的胸肉。 这满满一大盘,一只鸡的胸肉可不够,至少也要三四只鸡才能凑足。 而他们四桌,岂不是要十几只鸡? 队长惊出了一身冷汗,他没想到这菜的份量这么足,想必不能便宜,单单要做这份菜,可能就要杀十几只鸡才行。 “这个……小二哥,这一桌菜要多少钱?”队长果断制止了手下兄弟跃跃欲吃的动作,打定主意,如果贵的话,那就不要了。 店小二说道:“四个菜一共四十六文,鸡胸肉二十文,藕片七文,炒笋七文,莲子汤六文,米饭不要钱,管够。” 队长还没等说什么,手下的弟兄已经纷纷出筷,风卷残云一般,一盘鸡胸肉只剩下了盘底。 第三百八十九章 开奖时刻 在确定了二十文一盘鸡胸肉之后,队长恨铁不成钢的又要了四大盘鸡胸肉,然后足足吃了六碗饭才算吃饱。 花费了两钱四分银子,又预交了房费,他们订下的是两间大通铺,在直廊的一左一间,每间房都足够睡下二十个人。 在吃饭的时候,队长就旁敲侧击询问店小二,南阳城中的形势。 在他看来,如果南阳造反的话,不应该这么安静才对啊。至少街头巷尾也会议论纷纷吧,再不济,总有人怕战火牵连,挈家带口连夜而走吧。 然而这些他都没有看到,他只看到南阳城里一片安宁祥和,比京城过年的时候还要热闹,已经夜深了,路上仍然有人来人往。 而且他惊奇的发现,这客栈的通铺居然还是有窗户的,而且是玻璃窗,晶莹剔透,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外面的景色。 虽然是大通铺,但是被褥都很新,还有专门的衣帽柜,甚至还带手环和小锁头。 这样的客栈,房费居然也不贵,一间大通铺收每人三文钱住宿费,一共还不到一钱银子。 队长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今晚城中可有娱乐啊?” 店小二笑道:“这位爷可问着了,要说别的没有,咱这南阳城的娱乐可多着呢。不过爷出去玩耍的时候,注意一下路口挂着的三角旗子就行,如果路口挂着的全是红旗,那就是今晚宵禁,不能出行了。” “如果是绿旗、蓝旗、黄旗白旗,那就放心的玩,一点关系都没有。” 队长好奇的问:“那绿旗、蓝旗、黄旗又各代表什么意思呢?” 店小二笑笑,神秘地说道:“红旗是宵禁,绿旗是歌舞会,蓝旗是开奖日,黄旗是美食节,白旗就是普通日子了。” 队长一听,就更感兴趣了,留下几个弟兄在客栈里留守,剩下的全都带出去逛街了。 其他的城市里,夜晚哪有如此热闹的时候,甚至比元宵灯节都更热闹,走到了一处路口,果然看到路口处挂着三角旗,是蓝色的。 “蓝旗代表什么意思了?”队长问跟在身边的士兵。 “那个店小二说蓝旗是开奖日。” 大家都不知道开奖日是什么意思,不过队长注意到路边有许多小摊,摊主正在声嘶力竭的叫卖:“还有最后两刻钟,最后两刻钟就要开奖了!” 队长走过去问道:“这位兄弟,你这是卖什么的,还有两刻钟开奖是什么意思。” 小摊主连忙拿出一叠纸票:“这是彩票啊,挑你中意的数字买,你只要掏钱买下一张,就有可能中大奖哦。” 队长接过纸票一看,这种纸票硬硬的,而且纸张似乎很特殊,上面用彩泥印了一行数字,摊主手中的票,每一张数字都不同。 “这个多少钱一张?”队长问道。 “五文钱一张,售出不退,而且这个东西不记名,你可别弄丢了,万一中了大奖,弄丢就可惜了。” 一个士兵挤上前来问道:“如果中奖了能得多少钱?” 小摊主说道:“一百两银子,不过要交很重的税,最后大概能剩下七十多两吧。” 士兵从怀里掏出一把铜钱:“我买几张!” 有一个士兵带头,其他士兵纷纷涌上来买,不一会就把小摊主仅剩的一叠彩票买光了。 就连队长也买了五张,揣在怀里生怕弄丢了:“怎么知道自己中没中奖?” 小摊贩说道:“这个简单,再过一会,就到了开奖的时间,市政厅会在门口揭开代表中奖号码的大石头,你们往前走就能看到了。” 队长和士兵们就顺着人流向前走,一直看到前面有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上人头攒动,简直比白天还要热闹,想必这里就是市政厅了。 因为惦记着彩票有没有中奖,队长和士兵们就没有继续向前,而是站在广场前等开奖。 大石头一共有六个,是早已经摆好的,只不过用布罩着,还有士兵层层把守,没有人能看到大头上上代表中奖的数字。 果然,随着一阵悠扬的钟声响起,广场上的众人都安静了下来,等着市政厅的人出来开奖。 因为代表中奖数字的大石头早已摆了出来,只不过是用红布蒙着,看不到里面,所以大家都在静静等待揭晓。 一个小吏模样的人走了出来,手拿一根花棍,挑起第一块石头上的红布,广场上的众人发出整齐的喊声:“六!” 接着挑起第二个石头上的红布:“一!” 继续挑起:“三!” “七!” “五!” “九!” 这个应该就是中奖号码了,队长和士兵们都忙不迭的把自己买来的彩票掏出来,逐张核对,看有没有中奖号码。 队长急忙核对自己的号码,可惜一张都没有中。 一个士兵挤到队长的身边:“队长,你帮我看看,是不是中了?” 队长接过来一看,只见彩票上的数字正是“六一三七五九”,顺序和数字全都不差。 “哎呀,你小子走运,中奖了!” 队长也没想到,自己手下的一个兄弟,就随手买了一张,居然就中奖了! 这可是一百两银子啊! 如果拿着这笔银子住在如豕客栈里,就算天天吃鸡胸肉都吃得起,足够他们在这里挥霍的了。 “哈哈!兄弟,没想到你真的中了!” 队长拉着这个士兵,就往市政厅门口挤去:“让一让,我们领奖来了!” 这个时候,队长也好,士兵也罢,他们已经完全忘记了来到南阳的初衷,是为了打探消息,没想到第一天晚上逛街,就让他们陷入了狂欢之中。 市政厅的小吏验证了彩票的真实性之后,当众向这名士兵发放了一百两银子。 沉甸甸的一袋拿在手里,士兵乐得都合不拢嘴了。队长也跟着高兴坏了,自己兄弟手气果然是顺啊,没想到第一天来南阳,屁股还没坐热,就得了一百两银子。 这么好的地方,说什么也得多呆几天,享受够了再回去。 危陶派出了一个小队的士兵之后,就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第三百九十章 沉迷彩票 一百两银子,虽然扣掉税之后只剩下了七十多两,但是对于这名士兵来说可真是一笔巨款。 接下来这三十名士兵每天都盼着开奖,说什么也要再赢一次。 再说危陶派下来的任务也不是要求他们当天回报,立刻完成,于是就更有了耽搁下去的借口。 这队士兵就在南阳心安理得的住了下来,队长还派两个士兵回去报信,就说南阳形势变化莫测,南阳封闭太严进不去,他们要藏在山林里等待机会。 于是危陶信心为真,告诉两名士兵回去告诉队长,想办法潜入南阳,时间不要紧,可以慢慢来,反正他这边也不着急。 于是一群玩彩票沉迷的士兵小队就这样在南阳驻扎了下来。 但其实这种异常状况早已反馈到了市政厅。 奚云接到秦朗的回信以来,就一直在担忧朝廷的反应,因为他也是事后才了解到,那三十名火枪队的巡捕,几乎把来上任的邓州牧全都杀光了,截杀的地点距离南阳很远,但是动用了飞行大队。 这无疑是在火上浇油。 原本奚云觉得,袭杀朝廷护送官员上任的士兵,就已经是视同谋反的重罪了,没想到这群巡捕一不作二不休,把上任官员带来的人杀了个干干净净。 事后奚云了解到,就连车夫都被杀死了,也不知道有没有消息走漏出去。从那些巡捕离开后,奚云就在忐忑不安中等待着秦朗的回复。 一个月过去了,秦朗的回复到了,并且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到了自己的身上,这让奚云的压力大大减轻了。 但即使如此,他也一直在关注着朝廷的动静。 由于奚云的级别太低,严格来说只是从小吏中临时选拔出来的执政官,看似在南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归根结底不是官员,在京城也没有朋友,根本打听不到朝廷的消息。 直到危陶带兵出征,两万人的军队开始调动,并且一路向南,南阳设在各地的驿站发挥了信息传递的作用,把这件事情传了回来。 奚云原本已经稍稍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生怕这支军队是来兴师问罪的。 他本是南阳一小吏,眼看着南阳一天比一天发展得更好,而且居住在这里没有苛捐杂税,人人都能生活得很好,简直就是世外桃源一般,如果朝廷大军兴师问罪,那么现在的南阳肯定要被摧毁,对于奚云来说,这是很难令他接受的。 所以这些日子以来,尽管秦朗的一封回书已经承担了所有的责任,但奚云的神经还是一直紧绷着,对于南阳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都极为关注。 三十个农夫打扮的人扛着锄头走了足足一整天进入南阳,这件事情本就可疑,现在这三十个农夫中了一次彩票之后,看样子要在南阳久住的意思。 让任何一个人来审视这件事情,都充满了可疑。 有谁家的农夫扛着锄头出门种地,会十天半个月的不回家呢?恐怕没有这样的农夫。 奚云捶了捶有些疼痛的头,叫来了一个小吏:“叫贼曹官启动诱饵方案。” 小吏接过奚云递过来的密封笺,转身走了出去。 诱饵方案,是奚云专门为了对付各地甚至各国派来的可疑人员的专用方案。 因为南阳吸引了各国的商旅,也因为有着许多神秘的产品而闻名天下,所以留驻在南阳的各国探子人数不少。 南阳一直试图捕获这些探子,因为每一个探子,手里面掌握的机密可不是一点点,南阳如果能够从他们口中掏出更多情报,许多事情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前些天奚云注意到这伙神秘的“农夫”之后,就跟贼曹官进行了联系,并且约定好了针对他们设计的诱饵。 南阳的彩票是每七天一次,很多人都有买彩票的习惯,代表了中奖号码的石头一共有六个,每天摆出一个,到了第七天的时候统一开奖。 而中奖号码则是事先就印好了的,在上一期开奖后的第一天全部发完。 队长和他的三十个弟兄早早就守在了彩票摊前,等着新彩票的发放。 小摊贩看见这些人对彩票这么狂热,就好心的劝道:“这位老哥,我劝你一句。” “这个彩票,茶余饭后偶尔玩玩还好,如果太痴迷,没有什么好处的。” 队长这个时候什么话都听不进去,一心想着自己只要多买,一样可以中奖。 “休要啰嗦,我们又不是白拿,你做生意,哪有把主顾往外推的道理?” 小摊贩见劝不听他,只好摇摇头随他去了。 不但队长已经沉迷于彩票,这三十名士兵几乎全都沉溺在这里了。 他们纷纷掏出自己积蓄的银两,一买就是几十上百张。 一张彩票五文钱,两百张就是一两银子。这一两银子对于士兵来说,也是很大一笔钱,可是他们就觉得自己可以中奖,花起来毫不心疼。 小摊贩的彩票很快就被他们抢购一空,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像这样的彩票小摊,在全南阳足有上百个,每一个小摊都有厚厚一摞彩票在卖,这几十个农夫想要把彩票全买下来中奖,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队长和士兵们怀揣着彩票,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他们有说有笑,以为这一次又稳赢了。 可是没走出多远,就看到了另一个卖彩票的小摊。 “咦,队长!你快看,这里还有一个!” 一个士兵眼尖,发现了小摊。队长凝神一看,果然是卖彩票的。 这时他们才意识到,原来这种小摊有很多,而且每个小摊里的彩票价格合起来,都远超一百两。 “喂,你们这种卖彩票的小摊一共有多少?” 小贩摇了摇头说道:“也许有几百吧,不太清楚。” 队长想了想,对士们们说道:“这次亏大了,咱们应该每个小摊上买两张,这样就更有可能中奖。” 这位卖彩票的小贩一听,连忙在一旁说道:“你们这么买是碰运气,运气好了能碰到,运气差了碰不到。如果真的想买的话,你们应该买预选。” 第三百九十一章 祸水东引 “什么叫预选?” 小贩拿出一张更大更厚的彩票,纸质非常坚挺,上面绘制了六排数字,每一排都是从一到九。 “看到没有?”小贩指着六行数字说道:“你觉得第一位数字应该出什么,就把其他数字挖掉,只留这个数字,其他几行都是这样选。” 队长一听,顿时觉得这个方法太好了,他们现在买的彩票上都是印好的号码,只能瞎猫碰死耗子撞大运。 但是这个方法一出,就可以自己选号了。 “哎哟,这个好,早知道就买一张这个,就不用买这么多张了。” 小贩笑笑:“这个自己选呢,也是贵的,如果你们手头不太方便的话,还是那种更便宜一些。” 队长问道:“那你这个多少钱?” 小贩笑道:“不多,只需要五钱银子。” 五钱银子就是五百文,与普通的纸票对比,贵了一百倍。队长咬牙掏出银子买了一张,他刚要扣去多余的号码,就被小贩拦住了。 “兄弟,千万别!一定要谨慎啊!” 小贩说道:“今天才是第三天,离开奖还有四天,你不如先买一本往期的开奖号码研究一下,避免重复啊。” 队长没想到还有这个问题,忍不住一拍大腿,多亏兄弟你提醒我,否则这张五钱银子的彩票就废了。 此刻远在襄阳郡的危陶,把南阳的事情暂时放在了一边,准备开始对襄阳郡进行一次扫荡。 襄阳郡守已经陪着危陶连喝了三天的酒,实在是受不了了,找了个借口推辞不去。危陶派来的士兵就站在襄阳郡守府门口守着。 “老爷,那个危陶未免欺人太甚了,哪有这样灌酒的?”郡守夫人没有好脸色。 “哎呀,你懂什么。”襄阳郡守程温有些不耐烦的说道,尽管他也知道夫人是为了他好,但是他更知道危陶这样做可不仅仅是为了灌他的酒。 危陶带着两万人马,直接就驻扎在了襄阳城外,这让程温十分警惕。 因为据他所知襄阳并无战事,就连最靠近边境的南阳也没有战事,那么这两万人马所为何来,就值得关注了。 “难道是要攻打郑国?不像啊,就连先帝在世时,也没有攻打过郑国,现在皇位空悬,迟国公掌政,怎么会轻启战端呢?” 程温摇了摇头,连连叹气。 现在这个大魏已经变得人心惶惶了,太子不见了,公主和皇后都没有消息,结果朝廷也不急着寻找,就这么不紧不慢的拖着,大家已经都看出迟国公想要篡位的野心了。 如果太子还在,迟国公这种做法也许真能篡位成功,但是既然太子已经不在了,而且皇室成员一个都没有,连皇后都莫名其妙失踪,反倒让朝中的大臣们人心浮动。 至少程温就已经接到了三四封书信,都是掌权一方的封疆大吏,来信也无非就是拉拢,越是到了乱世,官大反而没有用处,掌握实权的要么是地方官,要么是带兵的武将。 而郡守这一级,是地方官的最高级了,虽然郡守上面还有州牧,可是一旦魏国乱起来,州牧的约束力就没有了,郡守完全可以不听调遣,州牧对此毫无办法。 州府都有驻军,可是这些驻军又不归州牧管辖,所以州牧虽然是名义上的地方最高官,但却是空架子,论实权还得是郡守。 程温也十分忧心,如果大魏倒下,国内肯定要爆发战乱,为了争夺皇位,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参与皇位的争夺,只要还在权力的圈子之中,都无法避免被这场战争涉及到。 程温就属于那种不想惹事的人,他只想守在襄阳郡安安稳稳的过完余生,如果子女有点出息,能够混个一官半职最好,如果不能,那就在襄阳终老一生,也是不错的选择。 因为有了这种避世的心理,程温就很不喜欢麻烦找到头上来,可是危陶的到来,却恰恰加剧了他的焦虑。 “夫人,你不懂。”程温缓和了一下语气,低声说道:“这个危陶自京城而来,极有可能是受了迟国公的指使,屯兵两万就在咱们城外。” “如果没事那还好,但是一旦有事,这两万兵马比乱匪也没好多少,到时候就会索要粮草金银,如果不给,只怕就要打破城门,烧杀抢掠。” “所以啊,为夫忧心这些事情,想要跟他打探一下消息,奈何危陶这厮口风甚紧,无论喝了多少酒,都不吐露半个字出来,唉……实在是。” 程温欲言又止,想了想还是说道:“那个危陶恐怕跟我打的是同一个主意,所以我俩算是互相灌酒吧。现在我不想再喝了,这个危陶却还想从我这里问出些什么。” 郡守夫人听了程温的话,沉默了一会儿。 她觉得这些文官也好,武将也罢,都是各藏一肚子的心眼,这种交锋她看不懂,也不想懂,她只是心疼自家老爷罢了。 “唉……我也不知道你们这些事情,只是要注意身体,千万别喝坏了。” “知道了夫人。”程温想了想,把郡丞叫了来。 “大人有何吩咐?”郡丞也知道这几天程温跟危陶拼酒的事情,想必是有事情要安排。 果然,程温斟酌了一会,说道:“危陶在城外驻军,你可知道?” 郡丞又不是瞎子,他当然知道。但他明白这只是程温点明事情重点的一种说话方式,并不是真的在发问。 果然程温也不等他回答,继续说道:“所谓兵危战凶,不可不防。” “一旦战事将起,危陶的两万兵马,可能不得不在襄阳补充,我等辛辛苦苦经营襄阳,哪有多余的钱财给他?” “不如把他们引去南阳,我们与南阳相隔不远,路程也不远,他们驻扎在南阳,既不愁钱,也不愁粮,不过我一提起南阳,危陶往往就把话题引开。” “郡丞,我记得三年前,有一伙马匪在我襄阳附近出没吧,叫什么来着?” 郡丞想了想答道:“是不是叫星盗?” 第三百九十二章 夜间袭营 “没错!就是这个名字!” 程温低声对郡丞说道:“你带上几百个家丁,挑那些身体强壮,身手敏捷的,扮成星盗的模样,引危陶往南阳去。” 郡丞还以为是什么好计策,没想到是个馊点子。 “大人,我们的家丁就算再强悍,那也是家丁,都没见过血,也没上过战场,彼此之间更谈不上配合,目无法纪,扮成星盗,的确是看不出破绽。” “不过吸引危陶的两万兵马往南阳去,恐怕做不到吧。” 程温一瞪眼:“有什么做不到的?无非是惜命罢了。” 郡丞道:“惜命那自然是惜命的,别说是家丁,就是真正的士兵,又有哪个不惜命?” “危陶可是有骑兵的啊,那些骑兵骑术可比咱们的家丁强多了,另外如果往南阳方向跑,被南阳的巡捕给堵住了怎么办?” 程温一扯胡子:“这个……” “可是,这……这危陶的两万兵马驻扎在城外,实在是太让人揪心了。” 郡丞看着程温纠结的表情,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为今之计,也许只有偷袭这一办法了。” “偷袭?”程温眼睛一亮。 郡丞点了点头:“没错,但是大人,此事只能冒险做一次,千万不能再胡乱尝试了呀,至于危陶的兵马,反正又没惹到咱们,费那个心干什么。” “好好,都依你,都依你。”程温相信,只要一伙“劫匪”引起了危陶的兴趣,把这些兵马都引到南阳去,就算是大功告成。 如果危陶按兵不动,那就说明危陶的目的就在襄阳,如果真的是这样,程温就要重新考虑了。 郡丞的办事效率很高,三天之后,扮做“劫匪”的二百家丁已经整装待发。 程温还特意去看了一眼,只见这些家丁把头发沾满了油泥,又编成发辫,衣服都是从贫民手里买到的,不但脏,而且都包浆了,一看就是长年骑在马上的那种感觉。 唯一有些不足的,就是家丁们的皮肤都比较白,也比较细嫩,看起来不太像是常年风吹日晒的劫匪。 “且待本官为各位敬一杯酒,以壮行色!” 程温端起酒碗一饮而尽:“各位归来之时,程某必不吝封赏!” 众家丁纷纷饮尽碗中酒,转身上马离去。 看着众家丁消失在夜色之中,程温忍不住登上了城头遥望。 “劫匪”从西门出城,然后要向北兜一个极大的圈子,然后在半夜的时候接近危陶的中军大帐。 军中的饷银和粮草应该都在中军,程温让这些家丁去吸引危陶驻军的注意力,本意是要诱使他们向南阳方向移动,最终的目的是使危陶的军队换个地方驻扎。 但是通过郡丞的传递,就变成了不惜一切代价。 在这些家丁的理解中,就是要激怒对方。 如果程温知道这些家丁的想法,说什么也不会让他们这么干的。 家丁为首的叫小杰,从郡丞提供的情报来看,要想成功激怒对方,只要夜间偷偷潜入对方的中军,烧掉粮草,借走金银,危陶一定会勃然大怒,不顾一切的追击。 危陶在襄阳城外驻军,压根没想到自己会受到攻击,所以防务布置的也马马虎虎,大多数将士已经松懈下来。 小杰带着二百家丁策马直扑中军。 危陶为了出入方便,在军营外居然连拒马都没有设,陷马坑也没挖,守在营盘外的岗哨就这样眼睁睁看着二百个骑着马的“劫匪”风一样闯进了大营。 别说危陶没有想到,就连这些久经沙场的士兵们也都没有想到,仅仅只有二百个“劫匪”,居然就敢马踏两万兵马的大营,这是不想活了吗? 小杰可不管这些人是如何想的,他死死抓住缰绳,右手中的鞭子不停打在马身上,驱使马匹疯狂向前冲刺。 他知道一旦被军营中这两万人包围,二百人就如同没入大海中的一滴水,根本掀不起任何浪花来。 所以这次行动只有一个要求:快! 从藏身处开始轻轻纵马小跑,到距离军营不远处的冲刺,再到进入军营后直指中军帐,小杰这二百家丁倒是跑出了一个气势。 危陶接到营中鸣金报警时,连衣甲都来不及披,就走出营帐察看,只见一道道黑影在星星火光的指引下,直奔自己的中军帐而来。 危陶第一反应就是命令士兵接战,然而话到嘴边才陡然想起迟国公的话,“襄阳的劫匪也有不少,人头一样算功劳。” 于是危陶就硬生生的忍下来了。 通过士兵的示警得知,这次冲营的应该是“星盗”的遗部,自从南阳建立之后,星盗就消失了。 现在看这伙人的规模,应该也不太多,大概在二百左右,然而装备倒是挺齐全的,只不过武器没办法跟正规军比。 危陶在心中急速的判断,几乎是一瞬间,他就立刻有了决定。 借着这次军营被袭击,他就可以在襄阳堂而皇之的进行剿匪。本来没有匪徒,危陶还不太好意思直接硬抢,现在有了这伙“星盗”做掩护,就不需要客气了。 所以危陶立刻下令,保持自己军力的优势不变,放这伙冲营的劫匪出去。 小杰不知道危陶的决定,他也在奇怪,怎么自己已经冲进营里了,但是对面迎上来的军队人数却不多,甚至都不到一百,而且他们喊的很清楚:“快保护粮仓!” 小杰是知道军营内部布置的,所以从口袋里抽出火机——没错,就是火机。 南阳的打火机早已传遍了襄阳,现在很少有人再用火折子了,全都是用打火机,一个打火机除了棉芯、火石和灯芯棉花之外,剩下的就是煤油了。 南阳制造出了无数的打火机,每一个打火机的价格都在一两银子到二两银子之间。 小杰也只有这一个而已,但是此时为了完成任务,已经顾不得了,纵马跑到粮仓之外,双脚在马镫上微微用力,然后抡圆了胳膊,猛地将火机朝粮仓抛过去。 有了小杰做样子,后面跟着的骑士也纷纷掏出火机,有的是干脆手执火把,全都抛到了粮仓里。 危陶的中军营立刻燃起了熊熊大火。 第三百九十三章 粮草被烧的连锁反应 危陶瞳孔一缩,咬牙切齿地骂道:“救火!快救火!” 他没料到这些冲营的家伙居然烧他的粮草,如果没有粮草,那就得找襄阳郡讨要,如果从京城调运,那就太费时间了。 或者,去找南阳郡讨要也是个可行的办法,虽然迟国公交待了不许动南阳,但是没说不能借粮啊。 有了这个机会,还可以趁机在南阳揩点油水。 想到这里,危陶又大喊道:“不要救火了!不要救火!让它烧!” “不用拦着,让他们跑,老子倒要看看他们能跑到哪里去!”危陶看着那两百家丁穿营而过,径往南阳方向奔去,心中冷笑不已。 不管是程温耍弄手段,还是真的南阳星盗,居然敢夜袭老子的大营,就别怪老子不客气了! 危陶等那些“匪人”穿营而出,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后,才收束部队,开始救火。 程温在后半夜就得知了城外的消息,“匪徒”夜袭危陶的军营,烧掉了粮仓。 “砰!” 程温猛地一拍桌子,没想到这些家丁居然烧了危陶的粮仓,简直是天亡我也! 他本来就怕危陶从襄阳郡借钱借粮,如果这些扮成“劫匪”的家丁袭营,击杀将领士卒,那危陶一怒之下,岂能不追杀上去?一来二去,就把他们引去了南阳的地界。 但他没想到这些家丁竟然烧了粮草,这下危陶就更有理由找自己来借粮了。 而且这粮借得理直气壮,因为是在襄阳郡境内遇袭,自己这个地方官至少也是个绥靖不力。而危陶从自己这里借粮借钱,自己还得感谢他帮自己“剿匪”。 他越想越气,千算万算不如天算,没想到这些家丁居然来了这么一手,多少天的冥思苦想走了一步臭棋。 “去把郡丞给我叫来!”程温暴怒之下,只想找来郡丞,先打他十七八个嘴巴,撒撒积郁在心里的怒气。 不多时,郡丞小跑而来,衣冠还有些不整,睡眼惺忪,显然是在睡梦中被叫来的。 程温朝他招招手:“你过来。” 郡丞小步上前。 “再过来点。” 郡丞揉了揉眼睛,又上前几步。 程温劈头盖脸就是一顿大嘴巴,边打边骂:“谁让他们烧粮的?烧完粮危陶能不管我要?我拿什么给他粮?” “叫你办点事都办不好!” “啪啪啪啪啪啪……” 郡丞开始时被打得蒙圈,听到程温的骂声,才知道问题出在了哪里。 “大人,那不怪我啊,是他们擅自做主啊!” 程温咬牙切齿的骂道:“那也是你没有安排好,怎么会出这么大的蒌子?” “我限你在天亮之前想出办法,危陶如果管我要粮要钱,我是一分都不会出的。你想不出办法,我就把你交给危陶!” 程温一脚踢在郡丞的身上:“现在赶快滚,别站在这让我心烦。” 郡丞被踹了一个跟头,连忙对程温说道:“大人息怒,大人息怒,钱粮都不用咱们出,大人不用担心。” “哦?”程温活动着扇得有点疼的手腕:“说说看。” 郡丞捧着肿得像猪头的一张脸说道:“危陶来要粮要钱,大人不妨先答应他,然后在下去南阳借钱借粮。” “借来之后,让危陶写一张借据,把这借据给南阳,就算咱们还了。以后能不能要回来,那是南阳跟危陶之间的事情了。” “如果借不来也不要紧。南阳都没钱,咱们更没钱,就算朝廷催促,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已经尽力而为了大人。” 程温皱眉思索:“南阳当然不肯,他们怎么会平白无故借钱给咱们?” 郡丞说道:“南阳不借,咱们不就有推脱的借口了吗?” 程温大怒:“我叫你想办法,你在这跟我打马虎眼呢?这就叫想出来的办法?” 郡丞苦着脸说道:“大人,实在是没别的办法了啊。咱们本来就没钱,大人叫我想办法,就算把我脑袋砍了,我也变不出钱来啊。” 程温想想也是这么回事,就算把郡丞逼到悬梁自尽,这个问题依然还是解决不了。 “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事到如今,不管是家丁那面出现的问题,还是郡丞本身没有安排好的原因,总之危陶的粮草已经被烧,站在襄阳郡不到二丈高的城墙上,都能看到熊熊的火光冲天。 估计天一亮,危陶就会登门兴师问罪。 郡丞说道:“办法也不是没有,只不过要给南阳开一扇方便之门。” 程温冷冷的注视着郡丞问道:“什么意思?” 郡丞道:“大人是否还记得去年南阳派人来要跟我们襄阳进行全盘接轨,并且承诺会把襄阳郡进行全面翻建,跟南阳一模一样。” 程温点了点头:“没错,我还记得这件事情,是南阳的一个什么执政官过来说这件事情,他娘的,什么玩意!还执政官,狗屁小吏而已。” 程温压根没瞧起那些被秦朗临时委以重任的小吏,觉得他们根本没有资格跟自己平起平坐,所以对于南阳提出来的条件一概不予认同。 当时的执政官奚云遗憾而归,那是他第一次尝试走出南阳,向外面打开市场。 因为奚云发现,如果南阳不向外扩张的话,许多资源都开始闲置了。要让这些资源发挥最大的价值,当然就是使用资源,利用资源,所以他把目光放在了相邻的郡县——襄阳郡。 那一次尝试,是一次全方位的向外扩张,要求襄阳郡守程温暂时放弃主官权利,由南阳市政厅接管,或者说,由奚云和他手下的团队接管。 然后南阳将对襄阳进行一比一的打造,将襄阳各方面全都提升到与南阳相同的水平。 但是条件也让程温难以接受,一是要求全面接管襄阳政务,程温及其幕僚在一年之内不得插手。二是要求襄阳开放市场,允许南阳各行业进入,并且实行三年免税保护。 程温不能接受一个不受控制的襄阳,拿掉他手里的权力,那比杀了他还难受。 所以他当时毫不犹豫的拒绝了,现在郡丞把这件事情又提了出来,程温想都不想就否决了。 第三百九十四章 政务合约 “不行,就是不行!”程温觉得这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但是郡丞说道:“大人,请您细想,如果在这个危机关头,我们放弃了对襄阳的管理,那么危陶对大人您的影响,就不再是个问题了。” “咦?你还真别说。”程温觉得这郡丞思路清奇。 “这……倒也不是不能考虑。” 郡丞见到程温意动,继续劝道:“大人您想,现在危陶给你的压力,只要交给南阳那帮小吏就行了,就算他们造成了损失,咱们就找南阳要不就行了吗?这可是有合约的。” 程温皱眉问道:“放弃政务管理,也可以写在合约上?” 郡丞道:“那当然不能这么明着写,但是仔细去看,每一条都在围绕着这些。” “说实话,当时属下看了那份合约,觉得南阳也算是颇有诚意,并不是要从咱们襄阳郡捞取什么东西。” “他们这么做,更多的是为了扩大南阳的影响力吧,也许随着南阳周边郡县的发展,会提升南阳的地位也说不定。” 程温想了一会儿,微微点头。郡丞说的这些倒是实话,那份合约他当时也看过,并不存在什么猫腻,完全是为了郡县的发展。 “你的意思是……两个方法应对,一是找南阳借,如果肯借,那就最好,如果不肯借,那就让他们接管政务?” 郡丞连连点头:“没错大人,属下正是这个意思。” 程温虽然不舍得手中的权力,但是现在危陶就屯兵城外,又是在襄阳境内被“劫匪”烧毁了粮草,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这钱粮似乎都不得不掏了。 但是如果把政务交给南阳那群小吏则不同,所有的疑难问题都由南阳替自己承担,而襄阳无论现在面临着多么大的困难,一年之后,重新接手的程温,都会得到一个比原来更好的襄阳。 而且这些功劳,还全都算到程温自己头上,唯一令他不爽的就是这一年内他将失去郡守的权力。 可是与眼前的危机相比,似乎又算不了什么了。 “你这就去办吧!不用等天亮了,现在就动身去南阳,也许赶得上在南阳吃早饭。” 郡丞得了命令,立刻回去准备了,不但要带上大印,还要带上程温的私印,并且虽然这一年政务完全交给南阳,但郡丞在这一年里也是时刻不能松懈,必须在一旁进行监督,以免这些人乱搞。 程温望着东方微微泛白的天空,长叹了一口气。 他的夫人走过来,给他披了一件薄衣:“老爷,妾身一个妇道人家,并不是太懂。但是妾身有点不明白,这个危陶屯兵城下,就值得老爷如此害怕吗?” 程温嗯了一声,点了点头:“危陶在咱们城外被烧了粮草,一定会参我一个绥靖不力,如果我想让他息事宁人,那么他的好处就少不了,没有万八千两银子,他是不会罢休的。” “这还仅仅是他个人的,除了他之外,他带来的那两万人马,人吃马嚼一天的费用也是极高。” “如果我们去满足,就算掏空了襄阳的常平仓也满足不了。可我们要是敢露出半点不愿意,危陶就会纵兵抢劫。” “到了那时,襄阳城就是半城焦土,所以匪过如梳,兵过如篦,我敢参他吗?就算敢参他,他一句没钱没粮,无法约束士兵,所有的罪责还得是由我来扛。” “所以我才这样忧心。” “如果这个危陶有着明确的目的还好,他总不能在此纠缠不清,总要离开。可是前几天我与他喝酒,探听他的口风,可惜没有什么收获。” “如果他在襄阳长期驻扎下去,那么襄阳城最终就会像一个吸干的椰壳一样。” 郡丞顶着一张被打肿的脸,急匆匆往南阳而去,正如程温所说,他马不停蹄一路狂奔,到了天色大亮的时候,已经看到南阳界碑了。 “呼~终于到了。” 郡丞顾不得疲劳,也顾不得吃什么早饭,进了南阳之后就直奔政务厅而去。 “什么人?来做什么?”市政厅门口的巡捕拦住了郡丞。 “去禀报你们大人,就说襄阳郡丞来访。” 没等多长时间,郡丞就得到了接见。 其实论品级,郡丞是实实在在吃着大魏朝廷俸禄的,是官而不是吏。而市政厅从上到下,从奚云到内阁再到下面各事务部,全部是吏员。 所以如果较起真来的话,奚云见了这位襄阳的郡丞,应该跪拜行礼才对。 但是现在郡丞是有求于人,当然不会做这么扫兴的事情。 “不知大人前来南阳,有何贵干?”奚云深知这位襄阳的郡丞来得这么早,肯定是有急事。 “不瞒执政官,的确是有事情。”郡丞猜测南阳还没有得知危陶粮草被烧的消息,甚至连危陶驻军在襄阳城外这件事情都未必知道。 所以郡丞打算直入主题,与主题无关的话就少说,以免多说多错。 “因为我家大人有些急事要离开一段时间,当然这只是你我二人在此私下谈论,对于外面公开的信息,我家大人是不会说自己要离开的。” 奚云点了点头,示意自己明白。 郡丞接着说道:“因为大人的离开,襄阳的政务势必要落空一段时间,虽然也不算什么大事,但是我家大人爱惜百姓,看不得老百姓受苦的样子,所以……” 奚云瞬间懂了郡丞的意思,就是要重提之前接管襄阳政务的事情了。 其实郡丞不知道,也不了解南阳的情报系统,因为有了飞行器的使用,南阳的侦察范围很广。 之前没有注意到危陶的两万兵马驻扎襄阳,但是自从城里面来了三十个“农夫”恋栈不去,奚云就觉得有异,于是扩大了侦察范围,立刻就发现了危陶的军营。 那么这三十个农夫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奚云本来就一直在担心丁罗一行人被火枪队追杀的事情,猜想这莫非是朝廷终于派兵来了吗? 随之南阳就动员了紧急部署,并且一直在密切监测着危陶军营的动静。 第三百九十五章 一言为定 包括昨夜的军营被袭,袭击者往南阳而来,但没到南阳城又折返回去,后来不知道去了哪里。 这些情况奚云都掌握,刚刚郡丞没来的时候,他还在看新报送来的情报,正要布置对那些袭击者的追踪呢。 所以郡丞今天一早急急忙忙赶来谈这件政务合约的事情,绝对跟昨天晚上的军营遇袭有极大的关系。 奚云是一个小吏不假,但他身为执政官,身处这个纵览全局的高度,平日里思索的事情,跟程温没有什么两样,甚至比程温更加厉害。 所以他略微思索,就明白了程温低头的原因。 危陶军营遇袭是在襄阳城外,程温做为郡守脱不了干系,而军营昨天夜里火光冲天,应该是受到了极大的损失。 那么这些事情引起的损失,当然是襄阳郡守来承担。 想必是军营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要求襄阳承担的东西太多,所以这个襄阳郡丞才跑来谈合作的吧。 这分明是想利用南阳政务厅接手襄阳的合约,把这次损失都转嫁到南阳的头上。 想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奚云并没有立刻拒绝,而是在其中仔细衡量得失利弊。 一旁的郡丞故作镇静的品茶,表面上不露声色。 在他看来,襄阳主动能来谈这件事情,南阳这些小吏就不要不识抬举,赶快答应下来,然后签订合约,最好今天他们就接管,这样他和程温就都不用操心这些事情了。 但是出乎他的意料,在他的注视下,奚云缓缓摇了摇头。 “报歉,我们现在还不能接受。” 郡丞真的有点急了:“为什么?” 奚云微微一笑:“目前我们南阳遇到了点事情,无暇他顾。” “这个……”郡丞不死心,又问道:“那么就是说贵府再无考虑的可能喽?要知道这个机会可是不多呀。” 奚云说道:“说实话我也想与大人签订合约,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南阳正面临着困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度过这个坎啊。” 郡丞放下茶杯:“能说说吗?在下也许能给出些建议可以借鉴。” 要说现在最担心的事情是什么,奚云绝对是担心朝廷兴师问罪,当然对郡丞就不能说实话了,于是编了一个理由:“最近有贼匪在南阳周围出没,我们的巡捕力量已经无法再应对这些贼匪了。” “哦?”一听到“贼匪”二字,郡丞立刻就有点心虚。 因为派出二百家丁扮作贼匪,本意就是想要祸水东引,让危陶的军队一路追击到南阳,把这个麻烦丢给南阳。 现在奚云提到“贼匪”,郡丞觉得心里发慌。 他干笑了两声,端起茶杯以掩饰自己的尴尬:“区区贼匪而已,对于南阳来说只能算是疥癣之疾吧?” 奚云点点头,也不掩饰,直接说道:“没错,这些贼匪对于南阳来说,就如同跳蚤,如果抓到的话,毫不费力就可以轻易弄死。” “可现在的问题是这些跳蚤根本抓不到,而且数量实在是太多了,我们的巡捕力量根本不足以应付。” “假如现在跟郡丞大人签订合约的话,那么襄阳城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地盘变得更大了,贼匪的数量也会增多,可是我们的防御力量根本就不足啊。” 奚云明知道南阳和襄阳都属于同一个级别,最大的武装力量就是衙役或者巡捕,不达到州牧的级别,是不可以拥有军队的。 郡丞听了,觉得对方到底是个小吏,考虑的问题还是比较片面。 郡丞认为对方没有找到解决办法是因为眼界的缘故,现在他有求于人,不得不指点两句。 “哎呀,执政官多虑了。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那倒是有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郡丞微微一笑:“首先还是要签合约,南阳与襄阳要连成一体。虽然我们郡县一级没有驻兵,但是可以组织团练。” 郡丞所谓的团练,就是民兵,多数由乡里自行组成,互不统属而且朝廷不发饷银,靠乡里自己解决。 “因为朝廷不提供饷银,所以团练的规模不受限制,如果执政官与我襄阳签订了合约,我襄阳可是有不少百姓啊,人口数量比起南阳来要多一些。” “如果我们两个郡加在一起,凑出一万团练应该没有问题,这一万人想必足以对付周边的劫匪了吧?” 奚云想了想:“是个办法,不过……” 他看了一眼郡丞,心想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多加点条件,对方应该都能应承下来,且看对方承受的底限是多少。 于是奚云沉吟了一下,说道:“南阳这边接管的话,有些矿产资源如果不开放给我们……” 郡丞连忙说道:“你放心,矿产资源一律不受限制。” 奚云心中欢喜:“那么商业的延迟保护期是……” 延迟保护期,就是为了避免这边合约刚刚到期,那边襄阳重新接管之后,立刻就对商家课以重税,杀鸡取卵。 一般的保护期都是三年,但是奚云觉得,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多争取一点。 郡丞一咬牙:“五年!” 这个主他还是能做得了的,毕竟程温本人对于襄阳城里的商家还是比较克制,并没有卡得太紧。 现在形势逼人不自由,由不得三年四年的讲价,所以郡丞干脆给出了五年的长期承诺。 “应该允许我们在襄阳开办学府吧,反正我们教的东西与学院教的又不一样。” 郡丞知道奚云说的学府是什么,南阳多数人才都是毕业于这个学府,而且学府中教的比较杂,而且从来不讲儒学经典。 其实只要保证了这一点,襄阳城里的学院和私塾就都不会反对。 反正这些学府里学出来的不是疯子就是傻子,而且他们也无法参加科举,不会跟学院、私塾的学生们产生竞争。 “没有问题,就算不签这个合约,学府也是可以在襄阳城里举办的。” 奚云喜上眉梢:“那就一言为定?” 郡丞更是迫不及待的站起身来:“一言为定!” 第三百九十六章 上门敲竹杠 襄阳郡守程温私下里与南阳的执政官奚云签订了代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襄阳交与南阳政务厅统管,可以全程参与监督,但不可插手政务,除非有免责条款的情况出现。 一年之后,奚云承诺把襄阳建成与南阳一样,这个一样,指的是市政综合服务设施,比如饮水、下水、照明等,除此之外,要把襄阳的城市进行重新规划,整体翻建。 这个工程量不可谓不大,因为襄阳城人口数量比较多,而且老城历史悠久,民居有许多都是上百年的房子,全部翻修的话,不知有多少万家。 不但如此,一年后,襄阳的常平仓全满,赋税无拖欠,年收入要达到一百万两银子。 但是代价也很大,一年内程温完全交出襄阳的控制权,并且允许对方任意改造城市而不得干预。所有行业和矿产资源全部放开,任由对方合理利用。 这样大的一笔投资,如果程温来做的话,别说一年,就算十年,也做不到这个地步。 但是奚云承诺了,如果达不到目标,南阳将赔款一百万两银子,所以已投资修建的综合服务设施不得撤回。 但是如果达到目标,这个代管协议就要顺延一年,如果超过目标,年收入达到二百万两银子,代管协议就要顺延两年。 这也算是一种对赌吧。 对于程温来说,他并没有什么损失,最多就是无法使用权力而有些不爽罢了,仅仅是在南阳市政厅面前失去了权力,对于普通百姓,甚至大魏朝廷来说,程温仍然是襄阳郡守。 南阳政务厅雷厉风行,签订了协议的第二天就乘着马车前来接管。 程温站在自家小楼上,远远看着十几辆马车排成一排,顺序进入了衙门,而衙门里原本的官吏全部放假,薪俸照发,但一年内不得进入府衙,也不得与政务有任何联系。 程温都有怨念,更何况那些积年的老吏?他们在府衙多年,其中许多潜规则、暗中的门道都是来钱的生意,现在突然就被驱逐出府,哪能不怨恨。 更有些人,他们利用权利把持了某些渠道,比如盐商,与他们都有暗中的往来,现在一旦不许他们插手政务,简直就像是要了命一样。 但是他们再有怨言,也不敢多嘴,毕竟程温已经做了决定,谁敢跟程温对着干,那下场不用说,一定好不了。 足足用了三天时间,南阳政务厅才把襄阳政务完全接手过来。 奚云想要这么做的主要原因,就是南阳已经出现了资源过剩的局面,如果不尽快把这些资源利用上,就会白白浪费,而南阳的发展也会越来越疲软。 第四天,在城外足足被拦了三天的危陶终于得以进城了。 危陶军营被袭的第二天,他就打算找程温解决自己的钱粮问题,但是没想到程温这个老贼无比狡猾,当天晚上就把四个城门全都关闭了。 危陶又不能真的攻打襄阳,只好站在襄阳城外叫骂。 三天时间已过,从南阳来的政务厅官员已经完全接管了襄阳,才把城门打开,重新恢复了通行。 危陶虽然生气,但还是克制住了冲动,只带了几十个亲卫,直奔府衙而来。 在他看来,程温关闭城门的行为,分明就是怕他来要钱要粮,危陶对这种行为深深的表示不屑,你能躲得过一天,能躲得过三天,难道还能永远封城吗? 既然早晚要开城门,那么这个关城门的操作还有什么意义?难道就是为了激怒自己不成? “来者何人?进府衙有何要事?”连看门的都换成了南阳来的,整个府衙除了死物之外,只要喘气的,没有一个是襄阳本地的。 危陶冷笑一声,真是可笑,他堂堂讨逆大将军,来见一个郡守,难道还需要递名帖求见不成? “滚开!狗眼不识泰山!” 危陶骂了一句拍,抬脚就往屋里走。 “站住,如果再往前走,守卫可能会误伤你们。”看门的执着地挡在门口,不让危陶进入。 危陶冷笑一声,看来程温真的是下了死命令,不想见自己。 但是那又如何呢?区区一个郡府衙门,还能拦得住自己不成?危陶一挥手,就要喝令亲随硬闯。 而那个看门的也是硬气,愣是站在门口一动未动,对眼前的这些人没有丝毫的惧怕。 危陶和他身后的亲随一见这个情景,鼻子差点没气歪了。一个看门的都敢拦路,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不怕被危陶将军直接锁拿吗? 毕竟一个看门的,连吏都算不上,跟衙役差不多都是贱籍,说得难听点就是贱人。居然也敢拦一个将军? 危陶热血上涌,右手已经伸到左侧刀柄上,就要拔刀杀了这个不开眼的家伙。 就在这时,衙门里传出来一声高喊:“慢着!门卫放他们进来!” 随着话音落下,一个三十多岁,穿着白色布衣,头上没戴帽子,用一根木簪簪定了头发,五绺长髯,看起来仙风道骨的男子走了出来。 危陶按捺下了杀意,冷冷的盯着那个看门的离开,这才问道:“你又是谁?” “在下奚云,襄阳郡府新任吏员,忝居郡司马一职。” “奚云?”危陶看了奚云一眼,觉得眼前这个人有些捉摸不透,如果说只是一个吏员,不该有如此气度才对,这架势看起来倒像是襄阳郡守一般。 “程温呢?我要见他。”危陶来这里的目的就是找程温要钱要粮,所以根本不想废话。 奚云向危陶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将军厅内奉茶,由在下为将军仔细分说。” 在大厅落座之后,危陶就迫不及待的要程温出来,借钱借粮这样的事情,吏员根本无权作主,所以他也不想跟奚云多说。 奚云道:“将军,程郡守家中突然有事,他交待一番后就离开了,至于什么时候回来,他没说,在下也不敢妄自揣测。” “离开了?他回家了吗?”危陶心想程温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既然不在府衙,那就去他家里找他。 第三百九十七章 我只要粮草 奚云摇了摇头:“程大人也不在家,如果将军想要去他家里找他的话,可能注定要失望了。” 危陶的火气一下子上来了:“程温想躲着我吗?”他站起身,一脚踢翻了面前的矮几,几面上的茶杯茶壶摔得粉碎,热腾腾的茶水溅了一地。 奚云的眼角不着痕迹的跳了跳,他明知道程温就是为了躲这个将军,才签订了这个合约的。如果这个人好对付的话,程温也不至于交出手中的权力。 “如果将军找程大人是私事,那么在下也爱莫能助。如果将军是公事,那么可以跟在下说,程大人临走的时候,已经把襄阳一应事务完全委托于在下了。” “哦?”危陶翻了翻眼睛,再次打量了奚云一次。 反正他来这里就是要钱要粮的,如果找程温是一样,找奚云也是一样,那也就不费那个力气了。 “好!既然你说你完全可以作主,那么这件事情找你也是一样。” 危陶大刺刺的坐下:“本将军在襄阳城外驻兵,却遭遇贼人袭营,放火烧了营中粮草。这些贼人如此明目张胆袭击我军营,可见你们程大人平时办事不力,纵容匪患,这才导致军营被袭,你如何说?” 奚云道:“具体事情如何,还需要认真调查,不过我相信将军大人说的是真话。” “放屁!你是什么身份,也敢怀疑我家将军?”危陶身后的一名亲随忍不住破口大骂。 危陶挥手制止了他:“你随便去调查,这我不管,但是军中不可一日无粮,现在粮草俱毁,连军中的饷银一并被贼人劫走,军中士卒怨气日盛,如果再不加以抚恤,只怕会做出一些程大人不想看到的事情。” 尽管奚云说程温不在,政务由他自己全权负责,但是危陶话里话外,仍然针对程温。 奚云微微一笑:“将军想要什么?” 没想到奚云既不辩解,也不推脱,直接开口就问想要什么,危陶难得老脸一红:“钱粮而已,只要有充足的钱粮,本将当能镇压这些骄兵悍卒。” 他刻意夸大自己手下的兵卒悍勇,一是给自己争面子,另一方面也是吓唬奚云。 奚云想了想:“现在才六月末,襄阳也是两季稻,头季稻还没有收,如果不出所料,常平仓里的粮食肯定都发霉了。” “将军的士兵能吃发霉的粮食吗?断然不能,那么肯定要等头季稻收割,可是头季稻至少还有一个半月,所以粮是真的没有。” 奚云看危陶似乎有些不信的样子,连忙补充说道:“将军若不是信,中午用餐之后,随在下去常平仓看一眼就知道了。” 危陶沉吟了一下,他没想到这个奚云还真敢说,常平仓是朝廷严令要求存储当年新米的粮仓,经过一番操作,里面的米放个两三年都没什么问题,更不会发霉。 如果真的发霉,那一定就是被管粮仓的官吏偷梁换柱,把好粮偷出去卖钱,用以前的陈粮霉粮当作新粮入库。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些粮肯定是不能吃的。 但是危陶也断断不会被奚云这样一个借口就打发的。 “姑且不论你这常平仓里的霉粮是真是假,本将军就当作是真的,你如果想以此来推脱的话,那可是打错主意了。” 危陶面带讥笑说道:“常平仓有粮没粮,是你们襄阳郡的事,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里面的粮霉了,是你们襄阳郡没有管好,这是重罪,你能坦白说出来,本官也念你勇气可嘉,自会上报朝廷,按律定罪。” “但是哪怕你常平仓是空的,一粒米都没有,现在我不管你们想什么办法,也得把粮给我筹来!” “你们是去买,去借,去偷去抢,那都是你们的事情,我只要粮草。如果不给的话,在下就弹压不住这些暴躁的士兵了。” 危陶半躺在椅子上公然威胁。 奚云对襄阳的态度,与对南阳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 对待南阳,他总是小心翼翼,生怕给秦朗惹出什么麻烦。但是襄阳,是他谈下来的生意,对待襄阳就有一种轻松写意的态度。 奚云拱了拱手:“这位将军,果然是思路清晰,不过在下也有一言,要提醒将军。” “襄阳剿匪不利,固然是我们的问题,但罪不至死,按大魏朝廷铨官制度来判定的话,顶多落个下等。” “但是如果将军纵兵攻破州府,抢掠百姓,而致民乱的话,在下记得这个罪名可比我们大多了。” 危陶呼吸微微一窒,晃动的双腿终于停止了,他坐直了身子,再一次打量面前这个白衣小吏。 “没想到程温还挺有慧眼,找了你这么一个伶牙俐齿的小吏。” 奚云笑笑:“将军谬赞了。” 危陶终于意识到面前这个小吏似乎并不怕自己的威胁,但他也不打算放弃:“是吗?如果你们真的不给钱粮,那么就要小心你们的郡府了,攻破的可不一定是我的士兵,也许就是你们自己豢养出来的贼匪!” 危陶终于公开威胁了,明摆着就是说要让手下的士兵扮成劫匪攻打襄阳郡。 奚云叹了一口气,这件事情的确是棘手,怪不得程温说什么都要跟自己签订这个合约。 如果这个将军以此为借口,狮子大开口如此敲诈勒索下去,就算襄阳再有钱,都被被他啃光。 他必须想一个办法,既能打发这个将军,让他们顾不上襄阳,或者远离襄阳,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否则这些士兵只要留在这里,这么多人吃马嚼的,跟无底洞有什么两样?要拿出多少钱粮才能填满这些人的欲望? 奚云想了想,说道:“我们倒是有粮,不过不在此处,而且也没有能力把这么多粮都运回来,就算想赔给将军,只怕也做不到。” 危陶问道:“在哪里?” 奚云摇了摇头:“既然将军说自己的军粮被烧毁,那么总有个数吧?我们襄阳郡府就算要赔,也得赔个明白啊。” 第三百九十八章 赔了五万石 危陶神态变得轻松起来,这个叫做奚云的郡司马显然已经服软了,只要认赔,危陶就有信心把襄阳翻个底朝天,多年的老底全都抖落出来,不让他们赔掉裤子,就不姓危。 “唔……”危陶自有办法慢慢往出掏,也不急于这一时,所以报了一个不高不低的数字:“两万石。” 两万石粮足够两万大军吃一个月,但仅仅是士兵够吃,还没有算上战马、民夫的耗费。所以危陶的数字不高也不低。 奚云想了想说道:“那么赔了这五万石之后,将军应该不会再来索要了吧?” 危陶点点头:“那是自然。” 其实他心里想的是怎么可能,五万石粮就轻轻放过?真当姓危的是大善人不成? 这只是第一步,等到把粮拿到手,自然有的是花样折腾这个奚云。 奚云想了想说道:“实话不瞒将军,我们今年早些时候,发现了常平仓中的陈粮已经变霉,为此程大人大怒,砍了好几个小吏的脑袋。” “为了把这些霉粮清除出去,程大人和我跑去濮阳订购了五万石粮食。” 危陶皱了皱眉,他知道濮阳郡,但是不知道濮阳郡有这么多粮。五万石可不是小数目,普通一个郡就算连种两年也未必能攒下五万石粮食,去掉给朝廷纳粮,剩下的就更少了,要攒够五万石,怕不是要四五年。 可是这样一来,四五年的粮食不也是陈粮了吗? “事先说明啊,陈粮我们可不要。”危陶先提出了条件。在他看来,濮阳也好,什么阳也罢,不可能五万石全是新粮。 奚云摆手道:“这个将军可以放心,我们订购的是今年的新粮,五万石肯定都是当年的。” 危陶不信,什么样的郡县一年产粮五万石?而且不用纳粮的吗?产得越多,纳粮也越多,除了纳粮,许多捐税赋徭役都是从粮里面出,东扣一点西扣一点,全都扣完老百姓还得自家留下足够吃的,实在还有剩余,才会卖掉。 可是听奚云的意思,这五万石全是新粮,那加上扣除的捐税赋徭役和给朝廷的纳粮,再加上百姓自家留下的口粮,居然还能剩下五万? 危陶嗤笑道:“你莫不是拿本将军耍乐?” 奚云正色道:“岂敢哄骗将军?这又不是我个人欠与将军的,我为什么要撒谎哄骗?对我有什么好处?” 一连三句问得危陶有点蒙。 奚云解释道:“濮阳的确很特殊,他们的粮食产量极高,请将军放心,都是当年的新稻。如果不信的话,将军现在就派人去濮阳打听就好,问问看濮阳产粮有多少。” 危陶听得半信半疑,怀疑是因为他还从来没有见过产粮这么高的郡县,但是奚云说得信誓旦旦,而且支持他随便去查验,濮阳离这里虽然有点远,但是快马的话,大半个月也差不多到了。 “岂有此理?”危陶摇头说道:“就算你说的是真的,那也太远了,我这些兵还没走到,就快要饿死了。” 从濮阳订购五万石粮食这件事情是真的,但是并不是襄阳订购的,而是南阳订购的。 订购粮食的目的是为了腾出各多土地种植经济作物,创造更多的利润和价值。 现在危陶找上门来,奚云不得不把这五万石粮食先拿过来应急。而且奚云觉得,危陶如果是个贪心的家伙,听说有五万石粮食在等着他,就算再远也会去取的。 奚云对危陶说道:“将军知道,从襄阳到濮阳这一路上没有河流,这五万石粮食没有水路可走,只能全靠牛马车硬拉,本来是要等到过了秋季,在冬季冰雪封路的时候,用雪撬运回来,可以节省许多人力物力。” “但是将军这么着急,而且士兵已经没有吃的了,如果等到冬天,只怕全都饿死了吧?” 危陶一想到居然有整整五万石粮食等着他,心里就痒痒的,如果拿到手里,足够自己的士兵吃上几个月的了。 奚云在一旁强调道:“将军,你损失的是两万石粮食,就请取走两万石好了,剩下的,我们今年必须入常平仓,否则的话,我们常平仓的问题一旦暴露,后果不堪设想。” 危陶一听这话,就更加忍不住想要去濮阳了,那里可是有整整五万石粮食,如果自己不去,逼着奚云自己运回来的话,那就只能拿到两万石。 而如果自己亲自去的话,五万石粮食一粒都不会留下,通通都运走,占了三万石的便宜。 本来危陶的中军粮草被烧,就只烧掉了一小部分。如果去往濮阳的话,行军是没有问题的,粮食也够吃,唯一就是路途远了点。 危陶想到这里,已经极为动心了:“两万石不够!” “我们这一路上总要有所消耗,粮草被毁,只能边走边买,除非你能给我们提供路上的粮草供应。” 奚云摇了摇头:“我们现在哪里有粮草,只有半仓库的霉粮,将军要么?” 危陶说道:“那就拿钱吧,我们带着钱,路上自己买粮吃。” 奚云苦着脸说道:“将军,今年襄阳的粮还没有收成,郡府又向濮阳支付了五万石的购粮款,实在是没有钱了。” 危陶顺势加码:“那就得再多给我一些粮,以弥补我路上的损失。” 奚云做出一副坚决不肯让步的态度:“绝对不行的,这些粮是为了解决常平仓问题的,两万石我们可以再想想办法,可是如果再多的话,我们已经没钱买粮了啊。” 危陶一挥手:“你就不要管这些了,反正我会把我路上吃掉的粮食补上,你放心,除此之外,我一粒也不会多拿你的。” 奚云最终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对候在一旁的小吏说道:“去把年初买粮的契证拿来。” 不一会,小吏拿来了一块黑黝黝的木牌,放在了奚云的手旁。 奚云拿起来对危陶说道:“将军,这是五万石粮食的契证,可千万要留好了,要给我们留下三万石粮食。” 第三百九十九章 结局 此时的魏州,隆庆刚刚跟秦朗出门,恰好遇到了前来寻找秦朗的李榷。 “秦先生,您身边这位是……啊!太子殿下!” 李榷一眼就认出了隆庆,尽管隆庆这一年来已经消瘦了很多,但是相貌的变化并不大。 李榷连忙跪拜见礼,他心中忐忑不安,此刻真正见到了隆庆之后,原本投靠向迟国公的心思瞬间就淡了,这才是真正的皇位继承者啊,如果能在魏州公然支持太子登基,那不比去京城抱邓巢的大腿强多了吗? “殿下,请恕臣一时糊涂,险些走上歧路,不过如今臣已幡然醒悟,断断不会再做出那些糊涂事了。” 李榷诚心诚意的举动也打动了隆庆,可他仍然拿不定主意,回头问秦朗道:“秦师,你觉得……” 秦朗沉吟了一下,如果李榷真心实意的投靠过来,那么完全可以利用他手中的魏州军,装备上武器直接打回大业去,想必邓巢此时羽翼未丰,也不敢公然造反。 只是不知道李榷的投靠是否经得起考验。 “这样吧,李榷,如果你真心拥挤殿下,那么你也知道殿下如今最缺的就是兵马,你手下的魏州军刚好合用……” 秦朗的话没有说完,但是意思很明显,李榷如果想取得隆庆的信任,应该知道该怎么做。 李榷立刻斩钉截铁的说道:“臣这就召集魏州军,军中上下各级军官全部撤掉。” 秦朗点了点头,如果李榷真的这样做了,那么投靠应该就是真心之举了。 “公子,有了魏州军,我们立刻就可以反攻大业,一举除掉邓巢那个家伙。” 一月后,新魏州军已经列装完毕,由秦朗亲自指导魏州军的训练。 南阳那边源源不断的运来了新式火枪和弹药,魏州的演武场上响起了噼噼啪啪的枪声。直到三个月后,新军已经训练完毕,隆庆直接亮明了太子的旗号,得到了魏州百姓的热烈拥护。 “你们知道吗?魏氏医馆的东家,就是太子殿下啊!” “怪不得,如果不是殿下仁德,又怎么会设立医馆,给我们这些穷苦百姓医病呢?” “是啊,殿下才是魏国之主啊,现在被京城里的乱臣贼子赶出来了,咱们得为太子做些什么。” “对!我们都去支持太子!” 看到满城的百姓都来到魏氏学院和魏氏医馆的门前支持自己,隆庆也很是感动。 “秦师,我看现在民心士气可用,能否打回大业?” 秦朗说道:“公子不忙,反正咱们现在手里有人有枪也有钱,就在魏州慢慢发展,大业的那些乱臣贼子自己就乱了阵脚,我们只需要坐等他们内乱就好。” 果然,京城发生的一切都在秦朗的意料之中,自从隆庆在魏州打出了旗号之后,消息传到大业,城中立刻就暗流涌动。 “听说了吗?太子在魏州。” “嗯,昨天传来的消息。” “那今天的朝会……” “且看看吧,姓邓的终究不能一手遮天。” 朝会上,迟国公邓巢脸色阴沉的看着大殿中的文武百官,才仅仅一夜过去,形势就变了。 今天他提出的三项提议,居然连一项都没有获得通过,除了自己的几个死党之外,朝臣们大多数都持反对态度。 原本投靠过来的那些大臣,不知为何一夜之间就反水了,这让邓巢十分愤怒,同时也十分恐惧,因为他知道这个变化只因为隆庆在魏州亮明了旗号。 仅仅是亮明身份,就能让远在千里之外的大业人心浮动,可见太子隆庆的政治基础仍然十分强大,不是自己可以轻易扳动的。 现在摆在邓巢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就是公然造反,摆明旗帜跟隆庆对着干,另外一条就是直接投降。 邓巢左思右想之下,还是选择了造反。因为他觉得自己如果投降的话,可能也没有什么好下场。 而坐在一旁闭目养神的宰相张甘,显然是存着看热闹的心态,默不作声。 邓巢咳了一声说道:“本公听闻魏州传来了太子的消息,不知真假,因此本公决定前去辨认,如果是真的,自然要迎回朝中,如果是假的,那么就地斩杀!” “因此,本公决定,即日出兵!” 虽然朝臣们大多数不支持他,但是这个提议大家都没办法反对,只好同意。 邓巢亲率五万大军浩浩荡荡前往魏州。 继而,收到了消息的秦朗派出了魏州军迎战,双方在魏州的边界爆发了一场战斗。 装备了枪支弹药的新魏州军一个回合就把邓巢军打得溃败而逃,不但有大炮助阵,天上还有飞行器投弹。邓巢被流弹击中,接着他的亲卫就砍下了他的人头,跪地投降。 三日后邓巢大军已经溃散无踪,隆庆带着魏州军挥师北上,前往大业。 车轮辚辚,隆庆坐在马车上读着一封书信,信是秦朗留下的。 “殿下,既然你已经除掉了邓巢,那么京中的局势已经平定,臣就不跟着一起回去了。” “臣想去其他国家走走,看看外面的风土人情,涨涨见识。也许,会遇到霓裳也说不定,这么长时间不见,还挺想她的。” “如果殿下登基,只希望殿下不要忘记,你在最落魄的时候,是依靠了百姓的力量才又重新崛起,水能载舟,也能覆舟。” 隆庆合上信笺,把目光投向车外的远方,他知道秦朗这一去,应该是不会再回来了。 不远处的一个小山上,秦朗目送着隆庆的军队离去,叹了一口气,他早就猜到霓裳她们已经遇害了,只不过始终没有点破,魏武帝活着的时候,隆庆还是隆庆,是那个可以跟自己玩乐打闹,好到穿一条裤子的家伙。 但是魏武帝死后,隆庆就不再是隆庆,他将会成为那个统御万民的皇帝,而皇帝都是无情的。 这种转变,秦朗适应不了,他只能为隆庆默默祝福。 “相公,我们是不是也该启程了?”郑容幸福的挽着秦朗的左臂,还抱着一个孩子,当然就是秦朗的儿子。而秦朗的右边,则站着唐国的明珠公主。 “相公,我们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