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没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
劳伦斯将这句话重复了许多遍,直到返回家中,他的脑海里还反复回想起这句话。
即使首饰匠在小镇上算是有地位的人,也不得不低声下气地请求别人原谅自己。不过这也没办法,毕竟长老们用于检测的“银”烛台就是由他提供的,现在测试不得不中断了,他离开广场时还有不少人一边捂着流血的手一边朝他嚷嚷.
狼狈地在餐厅的主位坐下,他才渐渐平复下心情,吩咐自己的妻子珍去烧一些热水。
“真是丢脸,我在其他家的太太面前简直要无地自容了!”
他二十年前与之结婚的伴侣用茶壶给他的杯子倒满,一边嘴上抱怨着:“天父在上,你做了一辈子真货,怎么会想到用假银器应付长老?所有人都知道这会儿不该有一点差错,大家都害怕那头野兽呢,那假银器没逮到它,反倒制造了不少新伤口,我该怎么和她们解释呢?”
劳伦斯却不慌不忙,比在外时多了几分神气:
“那也不是我的问题,我只是收藏了它,而在长老要求征用的时候把它贡献出来而已。况且我已经和男人们解释过了,他们都相信我,愿意原谅我。所以你不用担心那些太太们,她们自然是听自己丈夫的话。”
他仰脖将杯中物痛饮,却很快因此咳嗽起来。
“怎么还是冷水?!”
现在可是冬天了,外面还在下雪呢!
妻子叉着腰,和颜悦色地看着他:“我亲爱的丈夫,你还记得为了点亮这个小镇,我们家贡献了多少柴火吗?”
显然,热水是没指望了。
丹尼推门进了屋子,他比劳伦斯晚一点离开聚会,此刻一脸疲倦,摘下帽子又从鞋架上拿了双鞋换下。
看到儿子进门,他们不再争吵。
“丹尼,要来点热汤吗?”珍问。
劳伦斯瞪了她一眼,但毫无办法。
青年扯出一个笑容。
“不了。”
他迅速地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不再露面。
“拉克斯家的姑娘让他伤心坏了。”珍提着壶惋惜地说:“她也是被外乡人迷了心窍,城里最近有多可怕她又不是不知道,萨沙的治安官有许多都放弃任职了,她还敢跟着他们走,许是。”
“别胡说八道了!”劳伦斯突然抬高了声音。
妻子被他的态度吓倒了:“又怎么了?”
劳伦斯意识到什么,他的呼吸一滞,扬了扬头示意楼上:“我只是想说,别让孩子听到伱在背后说那姑娘的坏话。”
“我年轻时也没把你迷成这样。”
妇人咕哝了一句,提着壶进厨房去了。
首饰匠端起杯子,又想起这还是冷水,只好把它放下。
他坐在空荡荡的大厅叹了口气,忽然站起来向楼梯走去,他希望能和儿子开诚公布一些事。
丹尼的门关着。
劳伦斯想开门和他进行一次男子汉间的对谈,但犹豫几次,终究把手放下。
没由来的,他感受到一种恐惧。
或许是预感,或许是过往经验的推论,他总觉得要是彻底地开诚公布,或许会发生可怕的事,因此他只是站在门前轻轻喊他,这样就不算很正式了。
“什么事,父亲?”他听见儿子在里面平静地询问。
老首饰匠的手扶在门上,鼓起勇气凑在门口低声说:“我只是想告诉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我们都依旧爱你。”
房间里沉默了一会儿,丹尼的声音再次响起。
“父亲,你们一定是误会了什么,不要再乱想了,你们只要让我一个人待着就好。”
这和劳伦斯的记忆不符,他忍不住追问下去:“那在上个月,你看到城里教会圣职的时候为什么.?总不可能你现在真的是为了那个姑娘在难过吧?”
“让我一个人待着就好!”丹尼的声音变得冷硬起来。
劳伦斯的手离开了门板,对于这个答案,他怅然若失,但又觉得轻松。
“是的,是误会,这样就好。”他自言自语着下楼。
到了深夜,旅店又热闹了起来。
异样的吵闹声和酒精味让克雷顿和朱利尔斯都被吸引下楼,他们都正好没睡。
一楼大堂里聚满了人,油灯把这里照得通明,人们像他们来的第一天那样推杯换盏。但不再是饮用浓茶,酒客现在真的开始喝酒了,克雷顿察觉到酒水的气味明显比之前更浓烈,而墙角高高垒砌的酒桶证明这不是错觉。
酒客们热烈交谈着,像“敬苏格拉可老爹!”这样的语句在每张桌子上都频频出现。
苏格拉可是古帝国时代的白教先驱,因擅长炼金术和医术,因此被世人敬为药与酒之神。
但现在可还是祭祀造物主的斋月,为了保持清醒和坚定的意志迎接光明,即使是苏格拉可的信徒也不会在此时饮酒。
但克雷顿看见酒客们的脸上喜气洋洋的,一点不像在触犯禁忌。
“他们怎么了?”他问正在擦柜台的裴伦。
“啊,你走得太早了,没听到路易斯教士告诉我们的检测狼人妙方。”旅店老板擦干净桌面,便推出一个酒杯给克雷顿倒满。“让狼人喝下掺了盐的酒,这样它醉倒的时候就会显出原型。”
盐是神圣的物质,但更多用于驱散无形者,或者令隐身的妖魔现形。
变形者实际上不会受到盐的克制。
克雷顿更加确定镇民对路易斯教士的信任被完全辜负了,但这对他来说是好事,他朝裴伦笑了笑,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裴伦又给朱利尔斯递了一杯,后者也没有什么犹豫。
“所以今晚是个狂欢夜?”朱利尔斯食指敲击着桌面,饶有兴致地问。
看样子,镇上的人打算把每个人都灌一遍了,可就算这里真实存在一个狼人,他又真的会因为这个办法现形,只怕其他人彼时也早已醉的不省人事,无力捉拿妖魔了。
朱利尔斯偏偏很中意这种荒诞但豪放的狂欢,这让他想起巫师们的定期聚会。
酒水流淌入杯中的声音如同溪流般悦耳,裴伦给自己也倒了一杯,他在嘈杂中大声说话,语气难掩欣喜。
“大概是这样了,长老们出资把我的藏酒室全部买空了。不过我可不能喝醉,不然就没人给你们倒酒了。”
克雷顿笑着应和着,随后又极其自然地报出了伊恩备忘录上的那个地址。
“这一家的主人脾气怎么样?我听说他手里有好货,明天打算去看看,但不知道他会不会欢迎我。”
裴伦两腮发红,连连点头,看得出来他已经陷入微醺的状态了。
“啊哈,那就是我叔叔佩罗家,他那里当然有不少好货,那都是我爷爷的遗物。至于他,生活美满,是个人人称赞的本分人。之前的几十年一直在城里工作,上个月才带着妻子回家,说不定他看见你还能感到同乡之情呢。”
克雷顿感到这个名字有些耳熟,但很确定自己没见过这样的人,否则他会立刻想起对方的脸。
这一丝疑惑很快被他抛到脑后了。
既然他和朱利尔斯已经查明镇上没有什么狼人,一切都是留声海螺发出的奇响,那便不必再关注这件事。
镇民的狂欢不会持续多久的,同时这种普遍的紧张氛围还能掩护他们。
克雷顿觉得现在没有提醒他们的必要,等自己要走的时候再告诉路易斯教士留声海螺的事就行。
他和朱利尔斯吩咐了几句,两个人在人群中穿梭,各自套取信息。
酒客们此刻都因为酒气上头而谈兴正浓,十分乐意让两位友善的外乡人知道自己在镇里的地位和人脉,这甚至引发了一次攀比行动,人们争先恐后地告诉他们自己知道的事情,生怕自己落后,显得不如其他人消息灵通。
热沃只是个小镇,如果一个人在这里生活超过三十年,便至少能认识镇上超过五分之一的人。因此当克雷顿提到自己在河边捡到一些东西时,只是稍作描述,甚至还没有把它们拿出来,就立刻就有人报出其主人的名字。
只有钓竿除外,在热沃有不少人喜欢钓鱼,而鱼竿这东西则少有特征。
很遗憾.对于克雷顿来说很遗憾的是——大部分物品的主人在丢失掉它们之后都有回家,没有从此失踪的人。
而刨除了这些可能性后,他们又提到了被教会带走的那些“病人”。
“病人”的数量出奇的少,只有四个,并且早在城里的圣职到来之前,他们的病情就已在镇上广为流传了,但仅是一些身体上的变化,并没有恶性袭击事件出现。
而在之后,人们就像今天这样围在路边目送他们被圣职和军人们带走。
于是朱利尔斯提出的失控可能性也被排除了。
至于枪支,这和克雷顿原本的理解就没有出入。
乡下地区的枪支来源非常广泛,城市人或许会相信某位知名枪匠,或者从知名的枪械公司进行持枪的申报和购买,但乡下人全然不管这些。只要在三十码内能准确控制子弹的落点,那么这把枪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合格的。
6个先令就能换一把燧发手枪,而单身的小伙子一两个月就能凑到这么多钱,因此枪支在热沃屡见不鲜,是最不容易识别主人的事物之一。
克雷顿倒想给酒客们看看自己捡到的那把坏枪,但他发现自己把它忘在伊恩·拉撒路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