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女主她妈,我靠四大发明暴富》 第一章 【叮咚!】 【沈三三,恭喜你成为第二百五十号元宇宙女主沈绵绵的孕母。你的任务是养大女主,完成任务才能回来,祝你早日归家!】 冰冷的机械音贯穿她的耳膜,沈三三手里落花发出一阵刺眼的光芒,头一阵剧烈的疼痛,身体不停的在光里穿梭着。 她猛地一睁眼,对上一张苍老又狰狞的面孔,一个老媪将她按在床上,手里拿着一个金属钎子往她下体里钻,“你个不要脸的小贱蹄子,竟然被野男人搞大了肚子,果然是便宜没好货!” “大母别跟她废话,赶紧堕了她的胎!”一旁麻子脸的中年男人急吼吼地搓着手,他现在迫切想要一展雄威,好让自己买的这个女人发挥价值,赶紧为自己传宗接代。 下体一阵钻心的疼,沈三三下意识地躲闪,一脚蹬在老媪的脸上,抄起一旁的剪刀对着她们,“别、别过来,不然...”杀人的话她说不出口,只能又将剪刀转向自己的脖子,“不然我就死给你们看!” 说着就往肉里扎,可老媪和中年男子不仅无动于衷,甚至盘算着,“死吧,死吧,你赶紧去死。等你死了,正好将你的尸体卖了配阴婚,好给我的孙儿再找个黄花大闺女。” 老媪使了个眼色,中年男人立刻上来钳制她,遍布茧子的手掌在沈三三身上乱摸,大力撕扯着她的衣服。 强烈的羞辱感和恶心遍布全身,冲昏了沈三三的头脑,她拼命地挣扎,手里的剪子一通乱扎。 “噗呲——” 温热的血液溅了她一脸,染红了她的眼球,中年男子“哐当”一声倒在地上。 老媪嚎了一声“我的孙儿”啊,咆哮着朝沈三三扑了过来,她虽年老,可毕竟干惯了农活,身强体壮。沈三三哪里是她的对手,被她压的死死的,头发扯得乱蓬蓬的,脸上挨了好几巴掌,整个人狼狈的不行。 沈三三的这具身体实在是太差了,胳膊腿细的吓人,轻而易举就被人捆了起来。 老媪拎着耳朵揪进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丫头,头发枯黄,浑身打满了补丁,寒冬腊月里还在光着脚,脚趾冻得通红通红的。 “你在这里看着她,我去给你阿兄请大夫,回来她要是跑了,我就宰了你!” 小丫头吓得半死,唯唯诺诺只点头。 老媪走了,小丫头怯生生地递过来一个黑面馍馍,问道:“你吃吗?” 沈三三接过来道了谢,三两口吃了下去。 她要逃,就必须得填饱肚子,再难吃也是能量,她必须吃。 “你真是个好孩子,可以放了我吗?求你了。”沈三三试探性地开口。 小丫头摇摇头,站得离她远了一点儿,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肯说。 沈三三不可能放过这个机会,她挣扎着脱下自己的鞋子,“这双鞋子给你,你的脚都冻红了。” 十三四岁正是虚荣心最强的时候,小丫头将脚往后缩了缩,试图藏起来,可惜她的裙子太小了,根本藏不住,眼睛一直看着那双绣工精致的翘头履,眼神里的渴望快要溢出来了。 “拿吧,拿吧,反正我也要死了,就当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沈三三看着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只是可惜我的孩子,她还没能来的及睁眼看看这个世界”说罢便呜呜的哭了起来,要多伤心就有多伤心。 小丫头小心翼翼的拿了鞋子,迫不及待的穿在脚上,有些大。拿人手短,沈三三的哭声落到她的耳朵里显得格外悲戚,鬼使神差唆使着她解了沈三三的绳子,“你跑吧!” 沈三三如蒙大释,道了声谢,又将自己脚腕上那唯一没有被伢人搜走的银铃铛塞给了她,转头就出了破屋。 刺骨的寒风瞬间袭来,她感觉自己的骨头都要裂了,前面是风雪和未知,后面是无间地狱,沈三三硬着头皮往山上逃。 天空又飘起雪来,天又黑,根本看不清路,一声狼嚎响起,她吓得打了个哆嗦,想找棵树躲躲。 一双墨绿色的眼睛出现在她的面前,沈三三四处摸了摸,想找个东西防身,可四周都是雪,积雪厚的能没过她整条胳膊。 在狼扑过来的那一刻,她绝望的闭上眼睛,默默和这个将她拐来的世界告别。 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传来,肚子好像被什么东西顶了顶,还有些湿漉漉的,打眼一看,那头狼正用鼻子顶她的肚子,肚子里的孩子也跟着动了动,再往下看,那头狼的肚子也是不自然的隆起,想来快生了。 沈三三暗自腹诽:不愧是女主,果然是被神庇护的人。 母狼用爪子拍了拍沈三三的腿,又朝着大山更深处走,沈三三狐疑的开口:“你是要我跟着你吗?” “啊呜——”母狼发出高亢的声音,算是肯定她的话。 沈三三立刻跟上,一人一狼在风雪中走了许久,直到她的腿和脚都冻得没知觉了方停下。 面前是一个狭窄的山洞,洞口不大,刚好够一个成年男子进入,母狼先钻了进去,沈三三立刻跟上,一前一后在山洞里穿行了一刻钟,洞变得宽敞起来,周围的温度也越来越暖和了。 眼前豁然开朗,一个二进宅子那么大的空地出现在眼前,里面绿油油的,开着不知名的小花,长着一排排的桑树,还有两颗挂满果子的桃树以及一颗不知名的果树。 最令人惊喜的是,里面的锅碗瓢盆齐具,甚至石床上还有被褥,一边还有带着余温的木柴,这明显是有人住过的痕迹。 沈三三大喜过望,本以为开局即地狱,没成想竟遇到了现实版的桃花源,当即就摘了两颗桃,在自己前襟上擦了擦,抹掉毛,先咬了一颗满口香甜,将另一颗递给了母狼。 母狼稍稍迟疑,张口接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整个山洞里都弥漫着桃子的香味儿。 桃子一个接一个的吃,一下吃的太多闹起了肚子,沈三三七拐八拐出了山洞解决,可清洁却是个大问题,只能先用树叶和木棍凑合一下,实在是太令人难受了,她的目光不自觉的扫向那排排桑树,一个大胆的想法冒了出来。 第二章 “你回来啦!”沈三三十分自来熟的看着手里提着一只野兔的猎户,手里活儿也没有停下。 猎户长的高大威猛,手持弓箭,身上穿着由各种兽皮拼凑起来的袄子,原本是极好的长相,可惜脸上有一道横贯整张脸的疤痕,显得有些狰狞可怖。 他审视着闯进他家的女娘,搭弓拉箭直冲沈三三的命门,“谁派你来的?” 沈三三心想,这家伙看来是把她当成坏人了,立刻高举双手,急忙解释道:“我不是坏人,我是被拐来的!” 猎户不信,继续拿箭对着她。 沈三三站起身,故意露出自己隆起的小腹,开始哭天抹泪,“我只是个可怜的孕妇,我的丈夫死了,族里叔伯抢了房子,君姑为了改嫁将我卖给了村里娶不到新妇的老光棍当媳妇。可是我肚子里已经有我丈夫的遗腹子了,怎么可能再嫁他人,所以我就逃跑了。外面太冷了,占了你的地方暖和身子,对不起,我现在就走。” 说完就要往外走,故意露出被冻得青紫的脚,猎户果然没有过去心里那关,他道:“罢了,不过是个怀孕的女娘,你留下吧。” 目的达到,沈三三高兴极了,凑近感谢道:“壮汉,你人真好。我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会的可多了,以后你就出去打猎,我在家操持家务。” 猎户红了脸,不自然的移开视线,“你那是在做什么?” 沈三三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正是自己泡的那盆桑皮,也不打算隐瞒,直截了当道:“我在做桑皮纸,也就是草纸。” “何为‘纸’?”猎户伸手搅了下已经泡软的桑皮,又嗅了嗅自己的手,实在是不知道沈三三在搞什么名头。 “你不知道什么是纸!”沈三三狐疑的看着他,问道:“现在是什么朝代?” “汉。”猎户答道。 “东汉还西汉?皇帝是汉武帝还是光武帝?” 面对沈三三一连串奇奇怪怪的问题,猎户皱起了眉,“你被冻傻了么,只有大汉,哪有什么东汉、西汉,你说的那些名讳我听都没有听过,现在的陛下是皖西帝,不过很快就不是了。” 猎户欲言又止,眼睛里是浓浓的哀伤。 “皖西帝?”沈三三拼命回想着初中历史学的内容,汉代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位皇帝,想来是架空的了,而且这个时代没有纸,那她岂不是发财了,这可是一个顶好的商机啊! “壮士,你确定没有见过纸吗?那你用什么擦屁股呀,就是腚,拉完屎...方便完,用什么清洁呢?” 沈三三追着他问,惊醒了藏在一旁花丛里睡觉的母狼,它以为沈三三被欺负了,立刻冲了上来,好在沈三三眼疾手快的挡在猎户前面,“住嘴红太狼,这位壮士不是坏人。” 母狼发出委屈的“嗷呜”声,沈三三凑到它的耳边轻轻说道:“这片地盘是他的,咱们强龙不压地头蛇,忍一时被人收留,退一步吃喝不愁。你这快生了,我这也快生了,正是需要人接盘呢,一会儿你装的可怜点儿,我替你说说好话,咱们争取拿下他。” 一人一狼商量妥了,沈三三看向猎户,“壮士”二字还未开口,就被猎户制止了,“练武之人耳力很好,你可别跟我说它也是被要改嫁的君姑卖到山里给老光棍当新妇的,我不是傻子。” 沈三三有些尴尬,大脑飞速运转,一个很好的借口自脑袋里浮现出来,她激动的一拍巴掌,“壮士,你简直聪明绝顶呀,都学会抢答了!” 猎户脸瞬间拉了下来,沈三三怕一个没整好,连自己他都不收留了,朝着红太狼招招手,“壮士,不瞒你说,它其实是狗,看家有一把力气,不信你看。” 红太狼不情不愿的翻起了肚皮,还对着猎户“汪”了几声。 猎户惊讶于这一人一狼的脸皮,无奈的将她们都留下了,这漫天大雪,两个孕妇出去了就是死路一条。 “别再叫我壮士了,我叫邓禹,你叫什么?” “邓禹,好名字,大禹治水,厉害厉害。我叫沈三三,邓大哥叫我三娘就好。”好在沈三三没少看网文,对于称呼还是有些了解的。 “嗯。”邓禹怪冷漠的,他伸手指了指石壁里的木棍,“方便完用木棍清洁,不用再拿回来了,我再削就是了。” “好。”沈三三应着,心中更加坚定了要做草纸的心,不过桑皮至少要浸泡十二个时辰,而且她的工具也不太够。 “你现在去把兔子处理了,我架火烤,然后再煮些米汤,少抓些米,现在大雪封山,七日之内下不了山,去不了镇上买米。”说罢,他又看了看沈三三的肚子,“算了,煮的稠一些吧。” “哦哦好。”沈三三拎着兔子出了山洞,没多久就又回来了,“邓大哥,这兔子那么可爱,要不然别吃它了。” “你不敢杀?”邓禹点明其中关键,沈三三像个鸵鸟一样将头埋了起来,“我不敢杀生,怀着孕呢。” 邓禹叹了口气,拎着兔子出了山洞,也是很快就回来了,两人不同的是,邓禹拎着的是一只处理好的兔子。 沈三三给他竖了个大拇指,蹲到一边淘米去了,虽然她不敢杀生,可厨艺不错,煮的米汤很香,又洗了一盘桃子一同上桌,两人一狼吃的不亦乐乎。 邓禹吃饱就开始拆自己身上的皮子,选了两块颜色差不多的,鼓捣了好一会儿,扔给沈三三一双奇丑无比的兽皮靴子,“穿着。” 沈三三开心极了,立刻穿着靴子走来走去,靴底像是垫了干草一样,又结实又舒服,穿上暖乎乎的,而且和她的尺码很合,“邓大哥,你的眼睛就是尺啊,我都没说自己的鞋码呢,你就做出来了,特别合适。” “嗯。”邓禹的脸又红了,他悄悄将头转向一边,端起陶碗喝水,不小心撒了一前襟,惹得沈三三笑了他好久。 第三章 生意来了 七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风雪已经停了,外面艳阳高照照的人暖乎乎。 邓禹看着石床上还在酣睡的一人一狼,默默地卷起地上的被褥放到一边,轻轻拍醒了沈三三,“我今日要去镇上将这些猎物卖了换米,你有什么想买的吗?” 沈三三一下子就精神了,快速从石床上跳了下来,走到一旁看着晒的差不多的桑皮纸,轻轻的揭了下来,不多不少刚好四十张,她留了一半擦屁股,剩下的一股脑给了邓禹,“邓大哥,麻烦你将这些草纸卖了多换些米吧。” 邓禹接了草纸,心里多少有些忐忑,说实话,他真的不确定能不能卖出去,穷人用厕筹,贵人用绢、麻之类的,纸这个东西闻所未闻,不知道能不能被人接受。 不过也不想让沈三三伤心,他还是痛快的应下,若是卖不出去他就送人,然后用自己的银子来补。 目送着邓禹出了门,沈三三又开始了她的造纸工程,反正山洞里的桑树用也用不完。 选料、蒸煮、拣皮、制浆、帘捞,最后是晾晒,沈三三干的不亦乐乎,要不是帘捞的帘制作成本太高了,她一定能产量更高的。 一直忙活到日落西山,沈三三只啃了两三个果子,现在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好在还有半只野鸡,索性炖个汤好了,不是她不想做别的,家里只有盐,还是纯度不高的粗盐,只能勉强借个味儿。 鸡汤刚一熬好,门外传来脚步声,是邓禹回来了,沈三三和红太狼高高兴兴的出去迎。 只见邓禹还是背着那个破背篓,手里比去的时候还要空,一人一狼不仅有些失落,难道纸没卖出? 不应该啊! 古人怎么想的呀,这么好用的东西他们都不爱用? 虽然邓禹没有带回来东西,可沈三三的情绪价值还是要给到位的,她立刻小跑上前接下邓禹的背篓。 背篓“咣当”一声落了地,沈三三不禁有些奇怪,这背篓里塞的都是石头吗,怎么这么沉? “你拿不动。” 邓禹单手提着背篓往山洞里走,沈三三和红太狼小跑着跟在后面。 进了山洞,邓禹将背篓里的东西依次拿出来,有一布袋米,两条猪肉,些许粗盐,还给红太狼带了根大骨头,可把红太狼高兴坏了,抱着大骨头啃的“咔咔”作响。 最后才是沈三三的,她得到了一双浅绿色的步履,布料一般,也没有绣花,可做工却不错,穿着也非常舒服,她终于不用日日穿兽皮靴了。 “你的纸很好卖,亭长家的小姐全部买了去,给了二十五钱。买了十斤米,花了二十钱,剩下的给你买了步履。”邓禹一五一十的复述着花的钱,像个跟新妇交代的夫君一样。 “汉代的一钱约等于现代的五块,二十五钱就是125块,合一张六块二毛五,果然是物以稀为贵,真不错,要发达喽!” 沈三三陷在暴富的美梦里难以自拔,却被邓禹泼了一盆冷水,“不会发达的,纸比厕筹贵的太多,穷人根本用不起,就算是亭长家的小姐也不能次次都用,而且现在兵荒马乱的,有时朝廷都发不出俸禄来。” “我知道啊,我的目标客户不是穷人,而是镇上的富户,国难期间他们袖手旁观,是该好好宰一宰他们的,等我再做好一批,你就带着我一起去,我去富户宅子门口叫卖。” 邓禹想了想,他也赞同沈三三的观点。 “吃饭吧,我熬了鸡汤,可香了。” 沈三三给他盛了碗鸡汤,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将碗收了回来,“不对啊,你不过一介猎户,是怎么对朝廷的事儿知道的这么清楚的?你不对劲!” 邓禹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另拿了一只碗盛了半碗鸡汤,尝了尝,“味道不错,比酒楼里的还要香。” 他不愿意说,沈三三便不再过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不愿意说自然有他不愿说的道理,就像沈三三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一样,她就不乐意说,不为别的,说了可能会被当成妖孽烧死。 日子慢悠悠的过着,很快就又过了一个月,天气渐渐回温,就连河都开化了,每天都能听到潺潺的流水声,还怪悦耳的。 最近女主特别乖,在肚子里不哭不闹的,沈三三连害喜都没有,只是肚子又大了一些。 经过不懈的努力,她终于做出来了三百张纸,这下够卖好多钱了,她激动不已,特意央求了邓禹带她一起去镇上。 邓禹拗不过她,还是答应了,留下红太狼看家。 它刚生完小狼没多久,实在是不能离开的太远了,五只小狼崽还未睁开眼睛,只知道哼哼唧唧的叫唤和吃奶。 下山的路并不好走,沈三三几次差点摔倒,好在有邓禹扶着,不然她养育女主的任务能直接宣告失败,永远别想回去了。 好容易到了镇上,还要交过路费,一人一钱,沈三三给的极不情愿,偷偷瞪了守城的兵士好几眼。 镇上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车水马龙,一派的萧条气息,不禁有些失落:“怎么这么荒凉啊。” “城西是穷人聚集的地方,就是这样的,城东都是富户和读书人,那里比较繁华。”邓禹解释道。 他有些犹豫的,可沈三三想去,他还是一口应了下来,引着她往城东走。 明明只隔着一条街,简直是两个世界,和电视上演的一样,叫卖声不绝于耳,她看什么都好奇,这摸摸,那儿瞧瞧,像极了刘姥姥刚进大观园的样子。 “你在这儿好好卖你的皮子,我四处逛逛,你可不要换位置,我怕找不到你了。” “嗯。”邓禹应了。 沈三三继续往前走,停在一家气派的朱漆大门前,仆从正在来来往往的搬东西,一个身材肥胖的中年人在门口踱来踱去,不时向外张望。 过了一会儿一个小个子的仆人前来禀报:“老爷,全城的竹匠我都问过了,冬天竹子运不过来,他们做竹简的存货都不多。” “那可怎么办,贵人最爱写字,而且马上就到了,你要我如何招待!”中年人气的踹了仆从一脚。 沈三三眼睛都亮了,她觉得这是个好机会,擦腚用纸终究有限,书写才是王道,于是走上前去,毛遂自荐道:“我可以帮你解决!” 第四章 狗眼看人低 “去去去,滚一边去,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也敢在老爷面前发颠,你要是真能帮上忙,我头拧下来给你当蹴鞠踢。” 刚才被踹了一脚的那个小个子仆人正愁没地儿撒气呢,就把气撒在了比他更弱势的沈三三身上。 “好啊,我跟你打这个赌。我要是解决了你们老爷的问题,你的头就给我当蹴鞠玩。” 沈三三孕期本来就情绪波动比较大,面对如此挑衅,她更是气血翻涌,这个狗眼看人低的东西,一辈子也就当个仆人了,“这位老爷,可是家里竹简不够用了?” “你是何人?可有办法帮我解决?还是说你家里有竹子?”刘员外有些病急乱投医了,毕竟那位贵人可是他得罪不起的。 “我是沈三三,我家里没有竹子...” “切!没有竹子你在这儿胡言乱语什么,把我们老爷当乐子逗么,还不赶紧滚远点儿!”小个子不认不屑的说道。 沈三三怒目而视,“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你到底懂不懂什么叫尊重?你们老爷都还没有发话呢,你在这儿狗叫什么?” “下去!”刘员外怒斥道,“沈姑娘...”他看了眼沈三三隆起的小腹,改了称呼,“沈娘子,你可否有办法帮老夫解决竹简的问题?” 沈三三点点头,将背篓放下来,从里面拿出一张草纸,对着刘员外道:“不知这位老爷可否借小妇人用一下笔墨。” 刘员外挥挥手,心腹立刻小跑着取来了笔墨,恭敬的递给沈三三。 沈三三朝他莞尔接过笔墨,将草纸平铺在地上,龙飞凤舞的写起了大字,好在自己学的是历史,对繁体字也有一定的了解,不然写出来的字他们不一定认识。 “不错,不错。”刘员外鼓起了掌,“没想到娘子竟是不可貌相,这字写的颇有金钩铁画之感;写字的这个东西更是神奇,如此轻薄,小小的一张竟然能盛下一个竹简的内容,这是何物?” 沈三三将写好的草纸递给他,瞧着他那跃跃欲试的模样,估计早就想上手了,“回老爷的话,此物名唤纸。竹简笨重,而且极易被虫蛀,所以我便制作了此物代替竹简。” 刘员外小心翼翼的抚摸着草纸,称赞声不绝于耳,“此物还有多少?老夫都要了。” “老爷不问问价值几何?”沈三三不禁感叹他的财大气粗。 “不论价值几何,此物救了我的大急,便是千金万金都买得。”刘员外爱不释手的摩挲着草纸,沈三三都不好意思说这纸是自己用来擦屁股的了。 “老爷大气,那小妇人也就不玩虚的了,纸稀罕又金贵,而且是整个乐亭独一份儿的,卖您一两银子十张,我这儿一共300张,刚才试验用了一张,再加上老爷您人好,就算您290张,一两银子十张,就是29两银子。”沈三三账目算的门儿清。 刘员外是个爽快人,痛痛快快的吩咐管家给了钱。 沈三三当着他的面儿用小称称了起来,发觉多了一两,退还给管家:“管家大人辛苦了,许是府里的事情太多,一时称错了银子,这是多出来的。” 听了她的话,管家哈哈大笑起来,“老爷您瞧,竟是个心眼实的。” 刘员外也跟着笑了起来,“这就是老爷我赏给你的,瞧瞧你这身打扮,赶紧买件好的衣服,不然怎么留住你夫君呐!” “老爷,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我如此的貌美如花,才华横溢,做出来的东西又是稀罕之至,早晚有一天富甲天下,该好好打扮的是我夫君才对,不然等我腰缠万贯,可就不要他了。” 沈三三话说的硬气,刘员外和管家面面相觑,他们完全不敢相信,这样的话竟然是出自一个小妇人之口,本想鄙夷,可面前的人无比坚定,竟多了几分可信度,不禁生出几分敬佩来。 “该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多一分我不要,少一分也不行。”沈三三强行将银子塞回管家怀里,又对着刘员外道:“我解决了老爷您的难题,您府里的仆人也该兑现他的诺言。” “去将刘三叫来。” 门房得令,赶紧进去叫人。 刘三很快就来了,看着连管家对沈三三都很尊重,立刻明白什么意思,跪下来求饶,“沈娘子,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您大人有大量,还请您不要跟小的一般计较。” 沈三三叉着腰,用脚踩在他的头上,“我不是大人,我是小人。我也没有大量,我小气的很。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人若对我不敬,我必十倍还之。”说完她就开始把刘三的头当蹴鞠踢,并没有用多大的力气,只不过是想出一口恶气。 恶气出完了,将刘员外给的银子揣进怀里,“老爷,如果纸用着好的话欢迎再次购买,城西有一个脸上有一道疤的猎户,联系他就可以。” 得了一大笔钱,沈三三先去了成衣铺子,买了两套棉衣,两双鞋,又买了两床棉被。 转头又去了丝线铺子,买了好多细细的丝线,这可是制作连捞的重要道具。 又去了铁匠铺子,订了一块儿薄铁板,整天吃米汤,实在是吃够了,油渣饼实在是太想吃了。 揣着剩的食两银子去了肉铺,订了几斤猪肉和板油,屠夫大气的送了两条大骨头。 又去了粮店买了一小袋面粉和食盐,还有饴。 拿着最后剩下的几个铜板买了四个肉包子。 沈三三屁颠屁颠的拿着肉包子去找邓禹汇合了。 毕竟买了那么多东西,她实在是拿不了,再说了,那东西又不只是给自己买的,还有邓禹和红太狼的份儿,他们自然也得出一把子力气了。 太阳快要下山了,邓禹的皮货卖的差不多了,两人去取了之前订的东西,一人背着一大背篓欢欢快快的回山上了,完全没有注意到由那几张草纸引起的轩然大波。 不止刘员外,整个乐亭县都将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五章 贵人来了 刘员外一直站在风口等着那个所谓的贵人,淅淅的冷风吹的他拢了拢衣襟,“再去探探,贵人到哪儿了?” 刘三立刻小跑着去看,又小跑着回来,脸上挂着欣喜的神情,“老爷,贵人来了,贵人来了!” 刘员外脸上也挂上喜色,拍了拍衣服上的褶皱,踮着脚向前张望。 驷乘的轩车滚滚而来,稳稳的停在刘府大门口。 车夫才刚将车停稳,人凳立刻跪在车边,由着贵人踩着自己的脊背下来,刘员外立刻迎了上去,“男君一路车马劳顿,辛苦了,内室里早已备好了香汤,丫鬟也准备就绪了,只为一扫您的疲惫。” 贵人轻“嗯”了一声,看着不看他一眼,由管家引着进了刘府。 “香汤的温度怎么样,丫鬟的手糙不糙,贵人还满意吗?” 小丫鬟被刘员外问的发愣,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她是新进府的,不清楚贵人的身份,也不了解贵人和刘员外的渊源。 管家拍了拍刘员外的肩膀,宽慰道:“老爷,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贵人生活的地方和这里千差万别,不满意也是可以理解的,您不要太担心了。” “话虽这么说,可我还是...”刘员外一拍大腿,“算了,我还是去庖厨看看吧。” 其实他多虑了,贵人一路风餐露宿,连年征战,很多驿站都关停了,风餐露宿都是常态,能有香汤沐浴,再加上丫鬟按摩,别提多爽了。 洗去一身的疲惫,又食了晚膳,该干活儿了,贵人大手一挥,卷起广袖,对着外面吩咐道:“来人,爷要写字。” “文房四宝来了。”刘员外从丫鬟手里接过托盘,他并非是想红袖添香,只想在贵人面前刷个脸熟,等着贵人从手指缝里漏出来点儿,就够他一辈子吃喝不愁的。 贵人嫌弃的扫了眼托盘上的文房四宝,吩咐贴身侍婢拿自己用惯的那套来,除了笨重的竹简,他都带起齐了。 目光突然被那沓薄薄的草纸吸引了,“这是何物?竹简呢?” 刘员外头都不敢抬,毕恭毕敬的答道:“竹简笨重,墨迹也不容易干涸,而且一卷竹简至多写百余字,用着实在不便。此物名唤‘纸’,用处与逐渐相同,男君可一试。” 贵人眉头微皱,提笔写字,笔走龙蛇,字写的是龙飞凤舞,那叫一个漂亮。 写完拿起来一看,上面的墨迹基本已经干涸,轻薄的竟能透过烛火,“不错,不错此物甚好,甚好。” 贵人拿着草纸不停的摩挲着,有些爱不释手,刘员外终于松了口气,慢慢抬起头,看向贵人的面容,那是一张相当丰神俊朗的脸,不愧是出身钟鸣鼎食,通身气度不凡,一双狭长的桃花眼勾魂夺魄,眼尾坠着一颗米粒大小的泪痣,更显妖艳。明明是男人,长得竟比女人还要美上三分。 “此物还有多少,我全要了,若是将这些卖到各地的迁客骚人手里,不知能赚上多少,到时算你入股,月月给你分红。”贵人眼冒金光,这次可以在长兄面前好好出一把气了,省的他看不起商人。 “这...”刘员外有些迟疑,还是决定说了实话,“一共不到三百张,此物稀罕且产量有限,是一位娘子制的,具体事情我也不清楚,之内问她。” “那你还不去找。”贵人脸上染上些薄怒,刘员外吓了一跳,连连应是,立刻出了门,路上一直在念叨着沈三三的名字。 “阿嚏——” 沈三三一连打了七八个喷嚏。 邓禹凑过来接下她的背篓,关切道:“可是生病了?冬衣太薄了?” 沈三三摇摇头,揉揉鼻子道:“可能是红太狼她们想我了吧,咱们走快些,早些见到她们,我就不打喷嚏了。” “迷信。”邓禹一边讽刺着她,一边加快了脚步,两人健步如飞,很快就进了桃花源。 沈三三嫌山洞山洞的叫着太难听,别人若是问她住哪儿,总不能说住山洞吧,人家万一误会她是刚刚会直立行走的元谋人怎么办?索性就改了个文雅的名字,全名叫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忽逢的桃花源,邓禹嫌太长,就简称桃花源了。 背篓刚一放下,红太狼摇着尾巴凑了过来,喉咙里发出“唔唔”的撒娇声,一下子击中了沈三三的心巴,立刻从背篓里翻出来一根大骨头给她。 邓禹瞧着这番温馨的景象竟然有些入迷了,沈三三将衣服递到他的面前都没有发现,“邓大哥,邓大哥,你魔障了!” 邓禹这才醒过神来,接了她手里的衣服,问道:“这是...给我的?” 沈三三点点头,“你这身兽皮衣服报看,有点像孙悟空,再说了,你都送我步履了,我送你衣服怎么了,这叫有来有回,你赶紧去试试。” 邓禹被她推着往洞深处换衣服去了,沈三三也没闲着,将新买的被子铺好,一人一床,就连红太狼她们都不例外。 收拾好背篓,就用打火石点火,正好试试新定做的铁板,烙几张油渣饼吃。 板油切成小块儿,均匀的扑在铁板上,发出“滋啦”声,香气四溢,荤油顺着铁板的沟壑汇聚在一起流入陶罐里,存起来炒菜用。 邓禹被油渣的香味儿吸引了,匆匆换了衣服出来,“好香啊!” 沈三三捏了一块沾了点粗盐送进他的嘴里,“不仅闻着香,吃着更香呢!” 邓禹香的眯起了眼,唇角勾起小衣,沈三三也跟着笑了起来,“这样才对嘛,就应该多笑笑,老是板着个脸多吓人啊。” “衣服料子不错...你哪儿来的钱买?”邓禹被她夸的脸红,赶忙岔开话题。 “卖纸赚的,整整二十九两,以后你就不用打猎了,姐姐卖纸养你。”沈三三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他,“你还别说,人靠衣装马靠鞍,换上这衣服人模人样的呢,这肌肉、这线条,真不敢相信你若是穿上铠甲得多俊郎!” 邓禹被夸的耳根子都红了,不停的薅红太狼的毛,都快薅秃了。 第六章 第一笔合作 一连七日两人都没有去城里,邓禹听从沈三三的指挥,又做了许多的帘捞,草纸的产量一下子就上来了,比之前翻了一倍不止。 做好这些,两人又背上背篓去城里了。 想着刘员外那些纸能用些日子,就不去他那边卖了,在西市摆起了小摊儿,这里虽然富人少,可来来往往的人多呀,是一个绝佳的宣传场所。 小摊儿刚刚支好,刘三风风火火的跑了过来,沈三三以为他要报七天前把脑袋当蹴鞠踢的仇呢,刚准备怂恿邓禹打他,就听他气喘吁吁的开口了,“沈、沈娘子...我们老爷有一笔大生意要跟你谈,我现在就去找牢爷,你可千万别走,千万别走!” 沈三三一头雾水的应了下来。 邓禹一脸懵的看向她,沈三三耸了耸肩,表示自己也不知情,之前给的那个刘员外300张纸,怎么也不应该七天就用完了呀? 不等她想明白,刘员外挺着将军肚风风火火的跑了过来,脸上的肉跟着一颤一颤的,尤其是那第三层下巴。 “沈娘子,你怎么现在才来呀?你可知道我这几天找了你多少次?我都恨不得让仆人们住在这西城了。”刘员外恨铁不成钢的继续说,“你若是早来一天,就能见到贵人了,哎,你错过了一笔大合作哟!” 沈三三朝一旁面摊的老父借了碗水,递给刘员外,“别着急,别着急,您慢慢说。” 刘员外喝了口水道:“哎呀,贵人走了,你错过了一笔大生意。” 沈三三并不懊悔,有条不紊的说道:“老爷您听我说,既然贵人能宿在刘府,想必和您关系匪浅,您若想联系上他应该也不是难事,既然合作生意嘛,哪有一帆风顺的,总得经历一些波折。既然您能联系上他,就不算错过,我把纸卖给您,您再把纸卖给他,中间您还可以赚个差价,您觉得怎么样?” 刘员外听完大喜,拍了拍大腿,将碗狠狠的砸在地上,面摊老父嚎了句:“哎呦,我的碗。” 沈三三立刻拉着邓禹后退一步,指着刘员外道:“老父,他摔的,您找他赔。” “我摔得,我赔。”刘员外挥挥手,管家立刻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子,给了面摊大爷,大的也笑的脸上的皱纹更深了,若不是现在还在早春时节,想必夹死一只苍蝇没问题。 有了纸的生意,刘员外哪怕是中间赚个差价都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他哪里还在乎这几块碎银子,自然财大气粗,出手阔绰。 “沈娘子、沈郎君,不知可否移驾酒楼,我们谈谈生意?”刘员外态度放的很低。 沈三三自打来了这里还没有去过酒楼呢,自然是不肯放过这个机会的,眼睛亮就晶晶的盯着邓禹,用美貌和可怜巴巴逼着邓禹同意。 邓禹果然还是没有逃过,一行人又风风火火的到了城里最火的酒楼,刘员外是个财大气粗的,所有招牌菜全部要了一遍,又要了一壶好茶。 茶是先上来的,沈三三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口,然后全部呕了出来,“这什么东西?粥吗?” 这里的茶跟现代的茶一点都不一样,现代直接冲泡即可,而这里的茶先要碾成粉,然后加入葱姜蒜花椒八角之类的,煮的像粥一样,实在是喝不惯。 刘员外被喷了一脸,实在是想发怒,但又不敢得罪财神爷,起身狠狠踹了刘三的屁股一脚,然后长舒一口气。 “沈娘子怕是喝不惯茶,小二上一壶酪浆。”刘员外喊道,小二应了句,很快就端了一壶酪浆上来。 沈三三这次长了个心眼儿,只用舌尖舔了一小点,嗯,味道还不错,像极了现在的水果捞,一口气吃了三大碗。 “沈娘子吃的差不多了吧,咱们谈谈合作?” 沈三三看了眼刘员外,“既然您是中间人,我自然是不能按零售价给您的,就按一两银子一刀的价格如何?您到时卖给他可以按照我之前卖给您的价格,我这一刀纸有二十五张,中间有十五张的利润,您觉得怎么样?” 刘员外自然听不懂利润零售什么意思,但是他清楚自己中间有十五张的赚,自然满口答应:“好,实在是太好了。我先定一千张的,若是卖的好,我在多定。” 沈三三示意邓禹将背篓拿过来,“您简直就像是我们肚子里的蛔虫,此次出来我们还真带了一千张,本想四处卖卖的,没成想竟被您包圆了,也省的我们东奔西跑的磨嘴皮子了。” “哈哈哈哈。”刘员外外捧腹大笑,自打遇到沈三三开始,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好事儿接一个接一个的发生,这不想要一千张纸,还真就有一千张纸,想必只要伺候好了这位财神爷,好日子就在后头喽。 饭菜很快就上齐了,沈三三对美食还是很有兴趣的,再加上她现在是一个人吃两个人的份儿,就算不是为了自己,为了女主的健康成长,她也得多吃一点儿。 话说女主这也太乖了吧,沈三三一点儿孕反都没有,除了晚上睡觉时会有小脚蹬腹皮的感觉,其他的什么感觉都没有。 吃饱喝足又收了钱,沈三三拉着邓禹逛起了东城,买了胭脂水粉,又买了珠宝首饰,给邓禹和红太狼也买了不少。 “诶,这位娘子,我看你颇为面熟啊。”沈三三突然被一个油头粉面的人拦住了去路,对方上来就要抓她的手,嘴里还说着下流的话,“哎呀,怪不得觉得你面熟呢,原来像我家里的小妾呀,这肚子里怕不是我的种哦。” “丑逼,滚远点!”沈三三最讨厌这种娘里娘气的人了,一个大老爷们儿脸上搽这么厚的粉,身上还有浓浓的香粉味儿,难闻死了。 粉面男被激怒了,死死的攥着沈三三的手,欲行不轨之事,面目狰狞的说着难听的话:“小娘们,老子给你面子,你可别给脸不要脸,你知道老子是谁吗?敢惹老子!” 第七章 求将军跟我们回去主持大局 沈三三偏还就不知好歹了,堂堂二十四世纪五好青年,还能被你一个汉代流氓给欺负了,那是万万不能的。 她将头一偏,朝着邓禹所在的方位大喊道:“邓大哥,救命啊,有人要杀了我!” 邓禹闻声而至,一个飞踢将粉面男踢出老远,长臂一展将沈三三护在身后,目光如鹰隼般锐利,时刻防备着粉面男反扑。 粉面男摔了个狗吃屎,门牙都磕掉两颗,顿时怒火中烧,看着身后跟着的打手,骂道:“你们都是死的吗,没看见老爷我被打了,都给我上,打死那个男的,活捉那个小娘子,我要她做我第十八房小妾!” “喏。”打手们挥舞着木棒,摩拳擦掌的扑了过来,邓禹主动迎了上去,一个飞踢提倒一个,又一个滑铲铲倒一片,夺了他们手里的木棒就是一顿胖揍,打的鼻青脸肿,亲阿母都认不出来。 粉面男捂着腮帮子,缓缓吐出一个牙来,“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阿父可是亭长的...” 他的话还未说完,正脸就又挨了一拳,这一拳邓禹用了十足十的力气,鼻骨碎裂的声音清晰响起,粉面男再不敢多言了,屁滚尿流的跑了。 沈三三凑了过来,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邓禹,赞叹声不绝于耳,“邓大哥你也太牛了吧,简直是大汉李小龙啊,啊打!”说着她还比划了两下。 “李小龙是谁?”邓禹有些摸不着头脑,古往今来,没听说过有这么一号人物啊,难道是自己孤陋寡闻了? 沈三三猛拍了下自己的脑门,“李小龙你肯定不认识,我换个人说,霍去病总认得了吧。” 邓禹又是摇头。 “就是你们大汉最有名的饮马翰海、封狼居胥的冠军侯啊!”沈三三滔滔不绝的输出着她似乎忘了,自己所在的大汉非彼大汉,是个完全架空的朝代。 “你喜欢冠军侯?”邓禹双手把着她的肩膀问道。 沈三三木讷的点头,喜欢啊,当然喜欢了,哪个美女不爱大英雄的。 “将军,请跟我们回去。” 四周响起粗狂的声音,沈三三环视一圈,这才发现自己和邓禹已经被包围了,周围跪了好多穿着铠甲的人,试探性的开口问道:“他们是?” 邓禹阴沉了脸色,淡淡吐出一句:“不认识的人。” 言罢拉着沈三三就走,领头的将官欲拦他们,被邓禹一脚踢翻,其余的兵士不敢再拦,只跪在后面齐喊:“求将军回去主持大局!” 邓禹充耳未闻,大步往前走,沈三三快好奇死了,歪着头往后看,被邓禹眼神警告后她才作罢。 —— 回到桃花源后,邓禹坐在一旁喝闷酒,红太狼的小崽子们围着他咬他的裤脚,喝空的酒坛子也被小崽子们当成了玩具,咕噜来咕噜去,玩的不亦乐乎。 红太狼乖巧的趴在一边啃着骨头,看着沈三三摆弄买回来的那一大堆蛋,馋的流口水。 沈三三明显感觉月份越大身体机能下降的越快,之前生捞一百帘草纸都没问题,现在才腌了点儿咸菜鸡蛋就累的直不起腰了,看来买人得提上日程了。 索性晚上就简单吃点吧,好在肉还剩许多,沈三三一股脑的全倒在铁板上,做起了铁板烧,只可惜调料少了点。 做好了饭,邓禹已经喝空了六七个酒坛了,沈三三将铁板烧递给他,“喏,多少吃点儿吧,空腹喝酒伤胃。” 邓禹凝了她半晌,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始终没有接。 沈三三有些烦了夹了一块肉直接怼他嘴里,“大丈夫矫情什么,赶紧吃了,为了做这点东西,腰都给我累断了,心疼下孕妇好不好!” “抱歉...”邓禹敛眉,赶紧接了铁板烧,一块接着一块的往嘴里塞,噎的翻白眼了,可把沈三三给逗笑了。 他这才松了口气,放下铁板烧,看向沈三三,“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沈三三摇头,“那是你的秘密,我等你愿意告诉我了再听,你不愿意说自然有不愿意说的道理,我不会强迫你的。”说着又用脚踢了踢地上的空酒坛,“要不是我怀孕了,还真能陪你喝两坛。” 邓禹笑了笑,“其实我是个将军,已故的皇后是我的亲阿姊。当今皇帝听信谗言,觉得我意图谋反,一纸诏书将我从焦灼的战场上叫了回来,临阵换将乃是大忌,那场仗大汉损失了十座城池。皇帝又将此算作我的失误,要将我绞杀,是我的阿姊拼死为我搏出了一条生路...” 他说着,抚上脸上的伤疤,“这是我自己划的,我以此立誓,抛却之前的所有忠君之志,再不辅佐昏君,有朝一日,定将昏君的狗头斩于马下,以报阿姊之仇!” 他越说越激动,一拳砸在石壁上,整个山洞都晃了几晃。 沈三三怕他把洞整塌了没地住,赶紧宽慰:“哪朝还没出过几个混账皇帝呢,只是可怜了你们这做臣子的。为君之过,何必要怪在自己身上呢,再说了,你也不是为了他才打仗的,你是为了大汉的子民不再颠沛流离的躲避匈奴,更是为了子民能安居乐业。” 邓禹看她的眼神里带着光,沈三三骄傲的昂了昂脖子,自己简直是心理学讲师啊,等平安回家就考个证,开个心理诊所,肯定能大赚特赚,这不是发财了么。 “你刚刚说累了,而且你这月份越来越大了,刘员外每月都有大额的订单,凭我自己肯定来不及,要不要买点人呢?” 沈三三点点头,她觉得邓禹的想法与她不谋而合,“那我们明天就去吧,早买早培训,我也能早点躺平。” “躺平是什么意思?”邓禹已经完全从悲伤的情绪里挣脱出来了,他想好奇宝宝一样询问。 沈三三没有解释,倒是身体力行的告诉了他,躺在铺着软软棉被的石床上,搂着软乎乎的红太狼,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邓禹无奈摇头笑笑,将满山洞的狼藉收拾了个遍,又摘洗好了桃子放在沈三三伸手就能勾到的地方。 第八章 想买人没买到,上天却送了个 天光大亮,阳关透过石缝照进洞里,暖乎乎的,很舒服。 沈三三早就准备好了,今天要去城里买人,她别提多兴奋了,还没见过这古代的人才市场呢,指不定多有趣了。 沿途的风景都变得美了起来,明明是光秃秃的土地,在她的眼里像开满了花一样。 “邓大哥你快听,这小鸟的叫声也太悦耳了吧!”沈三三忽闪着大眼睛看着天生“嘎嘎”叫的乌鸦,一脸的陶醉。 邓禹探上她的额头,又探上自己的额头。 “邓大哥,我没发热,也没糊涂。你难道没有觉得今天格外喜人吗,这风,这土,这鸟...” “觉得了,觉得了。”邓禹捂了她的嘴,不想再听她胡言乱语了,拉着她“哐哐”往前走。 两人很快就进了城,直奔东城的牙行,人牙子一见来人了,立刻迎了上来,连年征战,活着尚且艰难,更别提买人置地了,他已经许久没开张了,瘦猴一样的身体愈发佝偻了。 “郎君、娘子,买人还是置地啊?” 沈三三郑重其事道:“买人。” “这边请,这边请。”人牙子笑的脸都皱成菊花了,引着沈三三他们往院子走。 二进的院子关着百十号人,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臭气,沈三三捂住了鼻子,人牙子打开小窗,介绍着:“这一间是女人,那一间是男人,男人一两,女人九钱,病的对折,女人尸体贵一些,要三两。” 沈三三透过小窗往里看,里面的人也在看着她,木讷的、呆滞的、畏缩的、恐惧的......各种眼神比比皆是,唯独没有充满希望的,腐烂的气味腐蚀着她们的身体,也同样腐蚀着她们的灵魂,想当初自己也曾遭遇同样的事情。 “我都要了,多少钱?”沈三三不自觉的喊出口。 人牙子一下子就乐了,像供着自己祖宗一样供着沈三三,“这里一共有一百零八人,男五十八,女五十,一共是一百零三两,给您抹个零,算一百两,咱们常来常往,您多照应小人的生意。” 沈三三一摸口袋,花的只剩二十几两了,肯定是不够的,不若先给一半,剩下的分期付,反正有纸的生意在手,每个月都有一笔可观的收入。 “我先给你二十两,人我都带走,剩下的我分期付给你,最迟三个月,肯定付清。”沈三三无比诚恳的说着,人牙子却早已拉下脸来。 “这位娘子,我可不是善人,钱不付清,人你是绝对带不走的,你还是凑够钱再来吧。” 沈三三还想再说什么,人牙子已经开始赶客了,她只好暂且作罢,却仍旧不肯死心的恳求人牙子,“拜托你帮我留着她们,我一定会回来买的。” 人牙子敷衍的应着,关上了大门。 沈三三情绪格外低落,就连邓禹什么时候买了马车她都不晓得,这趟人才市场之旅给她带来的冲击实在是太致命了。 坐在马车上,沈三三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坐在马车里,反而是坐在车辙上和邓禹一起赶车,重复着来时的路。 “叫什叫,这死鸟,整天‘嘎嘎嘎’的,难听死了,邓大哥把它打下来。”邓禹表示无语但照做了。 看着被击落的乌鸦,沈三三心里还是不舒服,“还有这死风、破土,丑死了,怎么会有这么丑的东西。” 无能狂怒不小心抽了马屁股一把,马儿尥开蹄子就跑,邓禹翻身上马死勒缰绳,这才将马儿停了下来,差点就掉进河里了。 邓禹看向沈三三,还没说话她就落了泪,“对不起邓大哥,我错了我,不是故意的,你骂我吧。” 还骂什么呀,邓禹气早消了,摸了摸沈三三的发顶,“乱拍马屁股是件十分危险的事,下次绝对不可以了。” 沈三三乖巧点头,目光突然被河里的一抹粉色吸引了,河里竟然开花了,好神奇啊,细细看过去,她惊呼起来:“河里有人!快救人!” 邓禹反应极快,一个蜻蜓点水就将人拎了上来,扔在河滩上,对着沈三三道:“你别过来了,人已经死了。” 他低估了沈三三的好奇心,早就一个滑铲到了,探上女人的颈动脉,十分惊喜的说道:“还活着,就是溺水了。” 现代必修的急救知识立刻派上用场,沈三三上去就是一顿心肺复苏术,把邓禹看的目瞪口呆。 女人剧烈的咳了起来,呛的水顺着嘴角流了出来,迷迷糊糊间看了个模糊的面孔,发现是个女娘,就又放心的昏了过去。 “你这是什么医术,竟能让死人复苏,好生神奇!”邓禹惊喜的看着沈三三。 “心肺复苏,不能让死人复苏,但能让濒死的人缓过来。”沈三三喘着粗气,“你别问那么多了,赶紧将人抬上车,这么冷的天儿,一会儿冻死了。” 邓禹像抗猪一样抗遮粉衣女上了车,丝毫不怜香惜玉,沈三三难以置信的拨开粉衣女的头发仔细看了起来,巴掌大的脸,粉面桃腮,红唇杏眸,再加上那不盈一握的腰肢,竟然换不了邓禹的一点怜惜。 “你不正常!”沈三三一脸肯定的望着他,把邓禹整得一头雾水。 到了桃花源,邓禹借着拴马的名头避了出去,沈三三给粉衣女换衣服,红太狼的小崽子们上来就要扑咬粉衣女,被沈三三一狼给了一个脑瓜崩,严厉警告他们:“不许欺负人!” 小崽子们哪里听得懂,只以为沈三三喜欢和自己长得一样的东西呢。 脱下她身上的湿衣服,一具雪白的酮体出现在眼前,那凶器沈三三见了都吞口水,自卑的裹紧了自己的衣服。 替粉衣女换上干净衣服时,突然看到大片的红肿溃烂,她的眉头皱了皱,大概猜到粉衣女患了什么病,之前是做什么职业的了。 沈三三不自觉的红了眼,泪水“吧嗒吧嗒”砸在粉衣女的脸上,流到她的颈子里,粉衣女眼皮动了动,缓缓睁开了眼。 第九章 别碰我,会弄脏你的 粉衣女清醒过来,惊恐的往后退,拢紧了自己的衣服,环抱住自己,满脸惊恐的看着沈三三,她道:“别碰我,会弄脏你的。” 沈三三再也忍不住了,将粉衣女紧紧的抱在怀里,嚎啕大哭起来,哭声震天响,把栓马的邓禹都嚎了进来。 “怎么了?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邓禹手中拿着柴刀,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见到是两个女娘拥抱着哭泣,这才放下心来。 沈三三轻拍着粉衣女的背,嘴里说着安慰的话:“没事了,没事了,你什么都不用说,我都知道,以后有我保护你。” 粉衣女激动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跪下给沈三三磕了三个响头,“恩人,谢谢您救了我,我会的可多了,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只要您给我一口饭吃,您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沈三三赶紧扶她起来,“正好我这缺个工人,你给我打工吧,我每个月给你发月钱。” “好,好!”粉衣女赶紧应下,如今这世道朝不保夕,能有一个地方容身就不错了,还能每月领到月钱,真是不敢奢望的。 “我叫沈三三,他叫邓禹,你叫什么名字啊?”沈三三热情且周到的介绍着。 “莺歌,我叫莺歌。之前的名字不记得了,楼里的妈妈给我起了这个名字。”莺歌脸颊微微泛红,声音也越来越小,沈三三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姑娘,自己这样的身份,她生出无限的自卑。 “莺歌蝶舞韶光长,红炉煮茗松花香。好名字呀!”沈三三有些羡慕的看着她,“你的名字听着真好,不像我,我阿父非常爱我阿母,我的出生影响了他们的二人世界,所以我就叫三三,要多敷衍有多敷衍。” 女娘们的友谊非常奇怪,有时就因一句轻轻松松的话,她们就会莫名其妙变得关系好起来,就像现在笑作一团的沈三三和莺歌一样。 邓禹有些融入不进去,只能默默的在一旁磨刀。 沈三三突然间叫起来,“就吃火锅吧,庆祝我们的团体有三个人啦。邓大哥,切羊肉的工作就交给你啦,一定要切的薄一点。” “嗯。”邓禹应了,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磨得精光的刀,暗自腹诽道:还真派上用场了。 —— 莺歌又聪明,手脚又麻利,做纸的步骤只需要看一眼就能学会,而且非常的细心,做的比沈三三还要好。 看着旁边一摞纸,沈三三笑的牙不见眼,“莺歌,你真是我的好帮手。我们算是提前完成刘员外的订单了,又能有一笔可观的收入。” 莺歌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局促的搓搓手,几天的相处足以让她摸清沈三三的脾气秉性,在青楼那种地方见惯了人情冷暖,第一次遇到这么温情的人,让她多少次午夜梦回,始终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莺歌,这一趟你跟我们一起去吧,顺便让大夫给你好好看看身上的病。”沈三三提议道。 “不,不了。”莺歌连忙推拒,“你能收留我,还给我发月钱已经很好了,就不必看大夫了,穷人是生不起病的,我身上不痛也不痒,能扛住的。” “那可不行,你现在是我的员工,我必须要保证你的健康。好不容易教会了你怎么做纸,你万一病倒了,谁来给我工作呀?我可是万恶的资本家,你休想借着生病不工作。”沈三三叉着腰,摆出一副黄世人的架势。 莺歌推脱不了,跟着一起坐马车去了城里。 一行人径直到了刘府门外,沈三三大着胆子上去拍门,“刘员外,我们来给您送纸了。” “吱呦”一声门开了,刘三从里面探出半个脑袋,见来人是沈三三,立刻开了大门,激动的说道:“沈娘子,您可来了,我们老爷等你很久了,快里面请。” 沈三三一行大大方方的进了门,被刘三引着进了花厅,没想到还有客人在。 一见她们,刘员外立刻兴奋的对着客人介绍,“王员外,这位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沈娘子,纸我就是从她手里买的,咱们整个大汉独一份儿。” 王员外欣喜极了,立刻上前打量沈三三,“娘子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呀!竟然做出了如此利国利民的好东西,不知老朽是否有幸与娘子合作一把?” “能与您合作是我们娘子的福气,但是我们娘子已经答应了刘员外的合作,若是再答应您,岂不是算违反合约了,当然了,如果刘员外不介意,那我们娘子自然就也不介意。”莺歌上前一步,笑盈盈的说道。 沈三三偷偷朝她竖了个大拇指,正不知道将怎么将锅扔回去呢,还是莺歌厉害。 刘员外和王员外一同笑了起来,王员外道:“想不到娘子竟是如此有信誉的人,王某合作起来就更放心了。” 刘员外也跟着搭腔,“沈娘子,王员外在南方卖,我在北方卖,我们互不打扰,王员外还得给我一笔介绍费,咱们算是三赢。” “既如此,那我便放心了。”沈三三看向王员外,“不知您打算要多少?” 王员外伸出一根手指。 “一千张?” 王员外摇头。 “1万张?” 王员外还是摇头。 沈三三有些烦了,眉头微蹙。 莺歌上前,笑道:“员外还是别和我们娘子打哑谜了,快些说出来,我们也好早些准备不是。” “是这么个理儿,沈娘子,你这个丫鬟很是不错。”王员外夸赞道,“王某也不多要,每月一千刀,暂定这样,以后只多不少。” “您误会了,莺歌不是我的丫鬟,他是我的伙伴。”莺歌投来难以置信的目光,沈三三朝她莞尔,接着道:“王员外要这么多,能卖完吗?” “这你就多虑啦,南方才子云集,最喜诗书,若是被他们发现有比竹简更好用的东西,怕不是要把你劫过去哦。”刘员外打趣道。 “您惯会打趣我,您的纸卖的怎么样?”沈三三问道。 刘员外眸色暗了暗,“北方不比南方,他们有燕侯坐镇,听说匈奴又犯了。但不影响纸的销量,这个月我要一百刀。” 第十章 买人,买铺子 沈三三刚来这边儿,并不是很能共情他们的家国情怀,两边各收了押金就匆匆离开了。 马车慢悠悠的出了刘府,莺歌凑到沈三三旁边,“娘子,您又教我做纸,又带我见客商,难道就不怕我学了您的秘方出去和您打擂台吗?” 沈三三掀着马车帘子,看着外面的景,脸上洋溢着笑容,“不怕呀,生逢乱世活着尚且不易,若能借造纸一术养活更多的人,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佛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我这得多少级呀?再说了,这造纸书又不是我发明的,我也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人。” 莺歌的瞳孔再次地震,她完全不敢相信这世界上竟然有这样好的人,那些有秘方的人,藏着掖着恨不得带进棺材里。 “邓大哥停车!”沈三三叫停了马车,“莺歌,前面就是医馆了,你去里面好好让大夫给你查查,该吃药吃药,该扎针扎针,不用给我省钱。” 说完塞了十两在莺歌手里,“这银子你拿着,看完病给自己买套衣服,再买点儿首饰。我和邓大哥去牙行看看人和铺子,咱们得扩大规模了,要不然供不上货。” 莺歌并不矫情,她也知道沈三三真情实意,推拒也没有用,乖巧的下了马车直奔医馆。 背后,沈三三朝她喊道:“不用给我省钱,花不完我们不来接你。” 莺歌红了眼眶,强忍着眼泪进了医馆,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保持健康的身体,然后拼命的为沈三三干活。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邓禹驾着马车很快就到了牙行门口,还是那个瘦猴牙人,“哟,这位娘子和郎君面熟啊,想看点儿什么?买人还是置地?” “都有。”沈三三推开他熟络的进了门,来到关人的地方,打开小窗往里看去,男人那边已经全空了,女人这边也只剩下了瘦瘦小小的,“人呢,之前那些人呢?” “我想起来了,原来是您呐。”牙人一拍大腿,怪不得觉得面熟,“您赶得的不巧,这不北边儿又打仗了吗,那些男人全部被征兵征走了,那些当兵的真不讲道理,一分钱都没有给我...” 沈三三并不想听牙人的报怨,继续问道:“那些女人呢?怎么就剩这几个了?” “我之前不是跟您说过吗,要是卖不出去,我也不能总养着她们呢。有的卖到府里当丫鬟了,有的弄死配阴婚了。”牙人语气轻蔑,仿佛说的都是一些牲畜,并不是人一样。 气的沈三三上去揪住他的领子,“如此糟蹋人命,你简直就是猪狗不如的畜生!” 面对沈三三的辱骂,牙人也不生气,轻轻拍拍她的手,“娘子尊贵,小人下贱,别脏了您的手。不瞒您说,当今这世道,只有我这猪狗不如的畜生还能勉强活下去。您看看她们,哪一个不是被至亲之人卖到这里的,能给她们一口饭吃,让她们活着,我已经要比其他牙人强了。是非公道自在人心,等我死了以后,下地府让阎王评判去吧。” 邓禹按着沈三三慢慢松了手,“你天真烂漫,自是不懂其中的弯绕,战场上比这残暴的事多的很。” 沈三三难以置信的看着他,是啊,她竟然忘了,这里是大汉,是君主立宪制的天下,并非她所出生的现代,“邓大哥,我要赚钱,我要赚好多好多的钱,让所有人都吃饱饭,让卖儿卖女的事再也不会发生了,让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邓禹没有说话,牙人却笑了,他笑沈三三天真,他笑沈三三自不量力,他笑自己还不如一个小女娘。 “剩下的人我都要了,先放在这里,我还要买一间铺子,临不临街无所谓,一定要够大,要带个院子,最好院子里有水井。”沈三三清晰的说出了自己的诉求。 牙人点点头,他对整座城的闲置铺子门儿清,对于沈三三想要的院子,他心中有了计较,脑子里浮现出几间铺子。 第一间铺子在城东最豪华的地带,客流量最大,铺面很大,后院非常狭窄,沈三三并不考虑。 第二间铺子在城西,在巷子里七拐八拐才能到,铺面适中,院子很大,可惜不带水井,沈三三也不考虑。 第三间铺子也在城西,客流量不算很大,铺面也并不大,后面的院子很大,还有一口水井。 “这个不错,我就要这个了。”沈三三满意的还试着四周。 牙人对她的好感不错,试着劝道,“沈娘子,不瞒您说,其实这间铺子并不好卖,您别看它都符合您的要求,这铺面可并不宽敞,若是要开烟脂水粉铺子,摆不了多少东西的。” “谢谢你的坦诚,我卖的东西很特殊,目前只有一种,足够用了,卖多少钱?”沈三三耐心的解释着。 牙人见劝不动便也不再劝了,实实在在的报了价格,“若放在以前,这间铺子没有一百两是买不下来的,现在边境动荡,人心惴惴不安,匈奴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打过来,大家都不敢置地,都觉得真金白银的揣在兜里更安全,逃命的时候也更方便携带...” “停,不要铺垫了,直接说多少钱?”沈三三实在是懒得听他说评书。 牙人尴尬的扶了下额,“六十两,再加上牙人的介绍费六两,官府过户三两,一共是六十九两。还有刚才娘子要的那八个人,一个人是九钱,八个是七两二钱,算您七两。林林总总加起来...”牙人掏出算筹拨弄起来,好一会儿才道:“诚惠,一共七十六两。” 沈三三摸了摸口袋,好险,这次的钱总算是够的,两位员外给了三成的定金,买完铺子和人还剩许多。 牙人麻麻利利的带着沈三三办理了各种手续,又将人暂且安置在铺子里,稍后再做打算。 去接莺歌的路上,邓禹目光被街上的告示吸引了,他撕了一张,看的眉头直皱,眼睛里有沈三三看不懂的情绪。 第十一章 前期准备 铺子买好了,工作人员也就位了,沈三三忙着做刘员外和王员外的订单,培训的事就交给莺歌了,她只负责验收就好了。 这日,春光明媚,太阳晒的人暖烘烘的,索性偷得浮生半日闲,去铺子里瞧瞧,看看那些人怎么样了? 邓禹驾着马车送沈三三到铺子里,后院井然有序的进行着造纸工程,莺歌一见人来了,立刻迎了出来,她小心翼翼的扶着沈三三,“娘子,您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忙的。”沈三三的身子越发笨重了,就连抬脚过门槛儿都有些吃力,已经怀孕六个月了,手脚都有一些浮肿。 “有我在,娘子大可放心。”莺歌扶着沈三三往里走。 一共四间屋子,一家专门儿用来存放未晾晒好的纸张,一间用来做造纸的前期工程,虽然大多是在院子里,可毕竟有刮风下雨的时候,还是要提前准备出来的,可不能耽误了工期。 阳面儿的第一间,是员工宿舍,大家一起睡大通铺,莺歌也不例外,第二间是特意给沈三三留的,她的月份越来越大了,搬到城里来住,请大夫和稳婆也方便一些。 莺歌扶着沈三三进了那间屋子,献宝似的说道:“娘子,完全是按照您的喜好来的,怎么样,您喜欢吗?” 沈三三环视四周,屋里的装饰很简单又很实用,镜子、帐子一应俱全,各种细节非常到位,就在窗台边上都放着一个花瓶,瓶子里插着沈三三喜欢的野花,显然是用了心的。 “我很喜欢,你住在哪里?”沈三三问道。 “我和大家一起住,人多热闹嘛。”莺歌笑道。 沈三三知道她的心思,房间并不充裕,她已经尽可能的让沈三三住的好,“你喜欢热闹,我就不喜欢了吗?这样吧,你搬过来和我一起住,我晚上怕黑。” “娘子,这怎么可以呢?”莺歌赶忙拒绝,在她的认知里,自己就是沈三三的仆人,只是顶着伙伴的名头说出去好听而已,是沈三三给她抬脸,自己可不能蹬鼻子上脸,要时刻认清自己的身份。 “怎么不可以呀?难不成你嫌弃我个孕妇?”沈三三故作生气的插着腰,莺歌想解释什么,却被她制止了,自顾自道:“这间屋子很大的,再让木工打一张床,到时候等我生了,你作为孩子的干母,是要帮我一起看孩子的。” 莺歌感动的热泪盈眶,连连点头,恨不得跪下来表忠心,“娘子,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让他们学到完整造纸的技术的,最重要的一步放白石灰,除了我没有人知道。” 沈三三不以为然,“她们知道了也没什么的,大不了大家就一起做纸嘛,也算是一门谋生的手艺。” “娘子率真,如今生逢乱世,人人自危,人心不足蛇吞象,您这样想,她们可未必这样想。您就继续保持您的天真无邪,那些阴暗肮脏的事我自会帮您处理。”莺歌道。 沈三三定定的看着她,想说什么却没说出口,莺歌说的没有错,她在现代待的太久了,在那个红旗之下的生活里完全忘了人性的阴暗面。 见沈三三没有反驳,莺歌接着道:“娘子,我将她们八个人分成了四组。第一组三个人负责去山里砍桑枝,剥皮,浸泡;第二组两个人负责揉搓、捶打;第三组两个人负责帘捞,第四组一个人负责店里打杂。她们的卖身契,您要好好保管,万不可大发善心还给她们。” 沈三三恭顺的点头,她不由得佩服其莺歌,这若是在现代,莺歌必然是工商管理系的高材生,将来也会是公司的ceo,可惜了。 不,沈三三不会让这些变成遗憾的,她会让莺歌在她擅长的领域大放异彩。 铺子井然有序的进行着,想必十日后就能开张了,这趟巡铺之旅非常的顺利,沈三三特意切了二斤酱肉,坐着马车准备回桃花源了。 邓禹像一个恭顺的贤内助,不多言,也不多事,只静静的陪在沈三三身边,完完全全听从她的指挥,沈三三非常受用。 “吁——” 马车突然停下,沈三三的头差点磕到门框上,她下意识的护着小腹,可不能弄伤了女主,万一生不出来了,她就再也回不去了。 “怎么了,邓大哥?” 马车外,半晌没有响起邓禹的回答,沈三三掀开了车帘,被外面的景象震惊。 马车前跪了一排排穿着铠甲的兵士,为首的那个将领就是之前被邓禹踢飞的那个,他死死的抱着邓禹的腿,哭的声泪俱下,“将军,求您了,回去主持大局吧。陛下派去的那些人,有的当场就被割了脑袋,有的被匈奴人吓得屁滚尿流,军队不可一日无主将。属下无能,没有您的文韬武略,被匈奴人打的节节败退,连失十城,求您了,回去主持大局吧!” 另一个年轻的将领,不停的在地上磕头,而且已经冒出了汨汨鲜血,“将军,我知道陛下对不起您,可边境的百姓是无辜的呀!你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那些曾经欢声笑语的人哪,现在早已成了匈奴的胯下之奴,他们都在等着将军救他们于水火。” “与我无关。”邓禹冷漠的一人给了他们一脚,平等的踢飞了两个人,“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了,若是再来,我定不饶你们。” 说罢,就要驾车离开,年轻的将领,脑子活泛的很,立刻将矛头转向好说话的沈三三,“娘子,我知道拆散你和将军不好,可不能舍大家为小家啊,您摸着肚子里的孩子想想,边境有多少个像您一样的妇人,她们腹中的孩子再也没有见到父亲的机会...” “停!你不用道德绑架我,我这个人向来没有道德。我也不是什么大人物,我就是个小人。你们将军想做什么,我管不着,也不会管的,一切遵从他的本心。” 邓禹看向沈三三,嘴角含笑,翻身上车,架马离开了。 第十二章 邓禹离开 都说孕妇嗜睡,可这夜,沈三三翻来覆去也睡不着,只能闭着眼睛尽量养神,毕竟她不睡,女主也要睡的。 天刚蒙蒙亮,山洞里传来“窸窸窣窣”穿衣的声音。 沈三三闭着眼睛,她知道那是谁的声音,也知道那人想做什么,只是不愿打扰,顺其自然。 邓禹收拾齐整了,将之前攒下的钱全部放在沈三三的枕边,就着微弱的光芒,贪婪得看着沈三三的脸庞,仿佛要把她刻在心里,永远不忘记。 人性本是贪婪的,他的手轻抚沈三三的眉眼,俯下身子亲吻她的樱唇。 沈三三装不下去了,登时睁大了眼睛,两人四目相对,都红了脸,“你说你摸就摸呗,亲就过分了,都没有经过我同意,你这属于耍流氓。” 邓禹尴尬的脚趾都能抠出来一座十八层地狱,耳朵更是红的能滴出血来,“哪、哪有你这样的女娘,这种羞人的事怎么能这么坦然的说出来!” 沈三三撇撇嘴,心想:这才哪到哪儿啊?当初和闺蜜去夜店玩耍,一夜能摸十八个男人的腹肌,那时候要多快乐有多快乐,现在只是亲个小嘴儿就不好意思了。 不是说大汉民风彪放吗,二嫁女依然能当皇后,而且没有被程朱理学所荼毒,女子地位也并不算低下,虽不能入朝为官,其他方面也没有过多的禁止。 “你要走了吗?” 邓禹充血的面部一下子冷静下来,有些不好意思的点点头,“我要回去了,边境的子民水深火热,即使我嘴上说着与我无关,可始终令我寝食难安。他们不应该为皇帝的错误买单,李光说的对,不看僧面看佛面,我从不是为皇权而战,我为的是边境子民。” 听了他的一番话,沈三三不由的鼓起掌来,“相聚的日子总是短暂的,雄鹰就该翱翔在天空里,在我的心里,你就是那羽翼丰满的海冬青,总是躲在鸟笼里算怎么回事?” “你不阻止我?”邓禹有些难以置信的望着沈三三。 沈三三捶了他胸口一拳,略带怒意的说道:“在你心里我就是那种自私自利的人吗?” 邓禹嘴笨,知道自己惹沈三三不开心了,有些慌不择路,他想解释却又不知如何开口,只淡淡的说了句:“注意身体,不要太操劳了,一定要平安的等我回来。你不是喜欢冠军侯吗,这次我必会为你捧回这个爵位,到时候由我来照顾你和你腹中的孩子,如何?” “再说吧。”没准到时候我早就回家了,谁乐意待在这个手机、wifi、地暖、空调都没有的时代啊。 后面的话自然是没有说出口的,对于她来说,这里接触的所有人都不过是过客而已,并不值得在她人生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她就像划落在大汉的一颗流星,转瞬即逝,没必要给别人留下太多的回忆。 邓禹并没有想太多,只以为是沈三三害羞了,冲上前抱了抱她,再次嘱咐道:“好好照顾自己,一定要活着等我回来。” 沈三三推开他,小跑着去拿之前准备好的东西,用小包袱捆好了,交到邓禹的手上,“蓝色包袱这个是腌的咸各种蛋,军队生活不易,你若饿了就着饼子吃一个,能补充身体所需的各种东西; 红色包袱这个是咸菜,吃法是一样的,能快速补人体所需的维生素和盐分; 棕色包袱这个是我写的各种方子,还有给你买的一双靴子,你就按照上面的方法腌咸菜和蛋,保证你的军士比匈奴军士强百倍; 还有...如果军队里有人突发心脏疼痛就立刻让他嚼柳树皮; 如果有人被刀剑砍断了肢体流血不止,就将烧红的烙铁烙在他流血的地方,血当时便能止住......” 沈三三还要说什么,却被邓禹再次用力的拥进怀里,他的泪水滴进沈三三的领子里,热热的、湿湿的,“谢谢你,我一定会早日赶走匈奴,收复旧山河,让所有人都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嗯,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的。等你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是全大汉最富有的人了,到时候说不准,你的军饷都不用朝廷出了呢。”沈三三故作轻松的说道,“快走吧!天马上就要亮了,再不走就要错过出发的时辰了。” 邓禹松开了沈三三,仿佛下定了很大的决心一般大步朝前走着,一次头都没有回过,他心里清楚,一旦回头就走不了了。 沈三三看着邓禹离开的背影,一直等到实在是看不见了,她才敢落泪。 相依为命几个月,她又怎么舍得邓禹离开呢,那是她穿越来着遥远又陌生的地方,认识的第一个人,心里对他有着千丝万缕的依赖。 可,就像沈三三说的,邓禹是草原上翱翔的海东青,不应该被困在这个叫做桃花源的牢笼里。 沈三三需要他,边境被匈奴奴役的百姓们,比沈三三更加需要他,她不能那么自私的。 红太狼慢悠悠的走了出来,躺在沈三三面前翻着肚皮,沈三三蹲下来,轻轻摸了摸它的肚皮,“红太狼,你胖了。以后可不能给你带那么多大骨头了,你这皮都甑开了,从今天开始你要自己去打猎了,如此好吃懒做,那可怎么行!” “嗷呜,嗷呜,嗷呜,嗷呜!”红太狼骂的可脏了,她好心好意来哄沈三三,被对方说胖也就算了,竟然还把她的口粮给禁了,苍天啊,大地呀,还有没有天理啊,欺负狼了。 林子里的飞鸟扑棱棱的飞了起来,仿佛在控诉着对红太狼的不满,天都还没亮呢,还让不让鸟睡了,就知道吵吵八火的,烦鼠鸟了。 沈三三是个心大的,她最擅长自我心理疏导了,立刻化悲愤为动力,刘员外和王员外的订单还差一些,撸起袖子加油干,成为首富,这不指日可待吗! 越想越开心,干的也越起劲,女主在她肚子里动来动去,也跟着激动起来了。 第十三章 纸铺开业 铺子开张的那天,为了掏讨个好彩头,沈三三特意在布铺扯了三尺红绸,打成花挂在门口,别提多喜庆了。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大多都是观望,并不知道这一张张的白纸是做什么用的,为了吸引大家驻足,沈三三选了最好的一张,平铺在门前的桌子上,当场挥毫泼墨,纸上登时显现“生意兴隆”四个大字。 周围人连连叫好,就连路过的学子们都忍不住停下脚步,上前问道:“这位娘子,这是何物?竟和竹简一样的用途,看起来却是如此的轻薄,而且墨迹登时就干了。” 好不容易有人上前问,沈33当然得抓住这个机会,又拿了一张白纸,平铺在桌子上,“这位举子,此物唤作‘纸’,是我制作出来的,用来代替竹简的东西,不知你可否愿意一试?” 那位学子早就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当即答应下来,卷袖提笔,在纸上龙飞凤舞的写下‘鱼跃龙门’四个大字,又在空白处写了一篇赋,兴奋的夸道:“妙极,妙极!如此小小一张,竟能写下十支竹简的内容,以后我再也不用背着一背篓的竹简跑来跑去了,多少钱?我要买!” “你是我的第一位顾客,原本是二两银子一刀的,一刀二十五张。我现在卖你二两银子三十张,多的那五张算我赠的。” 沈三三话音刚落,周围想起了吸气声。她卖的确实贵,也不怨别人不看好。可她的目标客户从不是平民百姓,而是那些读书人,今逢乱世,还能好好读书的,又岂会是家境平平之辈,而且物以稀为贵。 “给我拿一刀。”学子正愁不知道送夫子什么生辰礼物呢。 沈三三指挥着店里的工人给他包了一刀,还特意用麻绳捆了个蝴蝶结,以表重视。 学子走后,看热闹的人都凑了过来,仰着脖子往店里看,旁边卖饼的老媪好奇的问道:“我说这位娘子,你开这么大个店就只卖这一种东西吗?” 沈三三点点头。 “哦哟哟,真是败家的嘞。开这么大的店只卖一种东西就算了,还卖的这么贵,一定是开不起来的嘞。”他说着看向一旁劳作的新妇,骂道:“你个小娼妇可不要学她,挺着个大肚子还出来骗人,我都替她肚子里的孩子臊的慌,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哟。”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莺歌一向温柔,可她也是有底线的,沈三三就像是她的逆鳞,触之即死。 沈三三赶紧拉住莺歌,劝道:“莺歌,咱们做生意讲究的是心平气和,狗咬你一口,难不成你要咬回去吗?” “是的嘞。小女娘家家的不要火气太大哦,还是你们老板懂事...不对...你说谁是狗呢!”老媪这才反应过来,叉着腰准备骂人。 她哪里是沈三三的对手,还没张口就被骂的张不开嘴,“老媪,我可没有说你是狗,我说的是老荡妇是狗,你是老荡妇吗?你肯定不是老荡妇啊,你可千万别等对号入座,你这么好的人,怎么能是老—荡—妇呢!” 最后几个字,沈三三咬的特别重,老媪气的脸都绿了,可她却无可奈何,毕竟沈三三既没有点名点姓,也没有指着鼻子,她也不能上赶着承认自己是老荡妇和狗啊,只能一个人生闷气。 一旁的新妇长舒了一口气,嘴角偷偷挂上一抹笑意,终于有人能治住这个恶婆婆了,自从嫁过来她可遭了老罪了。 两人叫骂间,刚才的学子去而复返,身后还带了一大帮的学子,“诸位同窗,就是这家纸铺,她的铺子里卖的纸比竹简轻便,墨迹干的也快,咱们再也不用背着笨重的竹简跑来跑去了,夫子也很喜欢。” 这就是传说中的明星效应,在这儿遥远的大汉没有电影明星,但有德高望重的人,就像学子们口中的夫子一样,他若是说好的东西,就算是屎,学子们也会觉得香,更别说是这物以稀为贵的纸了。 学子们一拥而上,将褡裢里所有的银子都掏了出来,每人至少买了三刀回去,今日出门他们都没有带小厮,再买的多了,实在是拿不走。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儿,店里已经没有库存了,原本准备了一百刀,寻思着怎么也能卖个十天左右,没成想第一天就一售而空,而且还是在名声没有打出去的情况下。 等到这些学子将纸拿回书院,在各大同窗面前炫耀一番,同窗再在其他书院炫耀一番,那纸的销量才算是彻底的打开,到时候沈三三定能赚的盆满钵满。 纸铺堪堪营业了半天,雪花一样的银子几乎装满了钱匣子,卖饼老媪看的眼都直了,嘴角流出涎水,皱巴巴的脸笑成了一朵菊花,凑到沈三三门前说道:“娘子,你可真有本事,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你不如把这造纸的本领传授给我。我家里还有一个小儿子没有娶新妇呢,虽然你怀着孕还是个寡妇,原是不配的,好在你能挣钱,我可以劝劝我的小儿子,让他勉强接受你。” 老媪的算盘珠子都快崩到沈三三脸上了,看着她那副老菊花脸,沈三三就无比的恶心,故意没给她好脸,“我看还是算了吧,你刚才都说了,我生的孩子没有屁眼,不像你生的儿子有屁眼,道不同不相为谋,有屁眼的和没屁眼的注定玩不到一块儿去,我还是把这造纸的技术传授给没屁眼的人吧。” “你!”老媪气的脸像老黄瓜刷了绿漆一样,那脚跺的都快把地板跺塌了。 沈三三才懒得理她呢,吩咐莺歌和工人收拾收拾,准备关店了,然后给大家放半天假,愿意去哪儿玩儿就去哪儿玩儿,愿意吃什么就吃什么。 可总有人上赶着找没脸。 一个油头粉面、青天白日喝的醉兮兮的男人,歪歪斜斜的进了店里,扯着莺歌的胳膊,“莺歌娘子,好久不见,我都好久没有在你那对山峰上酣睡了,还真是有点儿想她们呀。” 第十四章 打流氓 油头粉面的男人说着就将手搭在莺歌的胸脯上,吓得莺歌浑身发抖,节节败退,小脸苍白。 “你跑什么呀?之前见了爷可不是这样,亲昵的很的,那小腰扭的恨不得让爷死在你身上。” 男人继续说着下流的话,周围的人也越来越多,指指点点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老媪立刻跳了出来,对着店门就啐了两口,“我说怎么赚这么多钱呢,原来是卖肉的,还假承着说什么卖纸,我看是卖身子还差不多,一屋子狐狸精,骚的嘞。” 周围的声音愈演愈烈,莺歌哭的泣不成声,沈三三哪受得了这种委屈,不知从哪抄起一个大扫把,对着油头粉面那就是一扫吧,打的他的额角起了个大包。 油头粉面的被激怒了,伸手推倒了沈三三。 沈三三立刻捂上肚子,“哎呦,哎呦”再叫个不停,一边呼痛一边和大家互动,“各位父老乡亲们评评理呀,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世风日下啊,堂堂男子汉欺负我一个可怜孕妇了,怪不得匈奴屡屡犯境,原来我竟是从内部开始腐败的。如此蛀虫,我大汉积极可危呀!” 周围的百姓个个都是谈“匈奴”色变,恨不得上去生啖匈奴人的肉,若不是那些该死的匈奴狗,他们的儿子、父亲、丈夫又怎么可能在边境打仗,更多的是埋骨异乡,让剩下的人饱受生离死别之苦。 匈奴人是打不了了,可这股气总得发出来,而沈三三硬是把油头粉面男和匈奴搭在一起,周遭的百姓一拥而上,对着他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也顾不得他是什么身份地位了,在百姓们眼里,他就是可恨的匈奴狗。 打的差不多了,沈三三这才将大家都劝开,毕竟大家是帮她忙的,万一真把人打死了,惹上官司可就不好了。 油头粉面男顶着肿成猪头一样的脑袋,指着沈三三他们放起了狠话,“呶(你)牟(们)该(给)呐(我)等着!” “我说这位郎君,有钱少跑两趟青楼,回去补补你那漏风的牙齿吧,说话和放屁一样,噗噗的,都听不出来你在嘟囔什么。”沈三三给了他最后一击,粉面男捂着脸跑走了。 “哟,这做了肮脏的事儿还不让人说了,你使计能堵住他们的嘴,你可堵不住我的嘴,我定是要将今天的事说给全城的人听。”老媪撅着嘴,那张鞋拔子脸本就本来就长,这一撅就更长了,像极了生产队里的驴。 驴又叫了,“多了我也不要,给我五两银子的封口费,不然那个小娼妇,以后就别想出门儿了!” 沈三三打开钱匣子,在里面扒拉了扒拉,选了最大的一块儿握在掌心,莺歌赶紧按住她的手,婆娑的泪眼示意她不要给,沈三三抽出手来拍了拍她,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 转头看向老媪,“老媪,这比无量颜值还要多,怕是你一年也挣不了这些钱吧。” 老媪眼都看直了,目不转睛的盯着沈三三手里的那块儿银子,仿佛下一秒就要化身蟾蜍,用那中间分叉的舌头将银子卷进肚子里,“给我吧,虽然那个小娼妇我做了脏事儿,我也不乐意到处去说的,说了会脏了我的嘴。” 沈三三冷哼一声,将银子随手丢进路过的乞丐碗里,乞丐跪在地上千万谢。 “你这是什么意思!是想让我到处去说,让那个小娼妇身败名裂吗?”老媪气的去乞丐碗里抢银子,老胳膊老腿儿,哪里是身强体壮的青年人的对手,一下就被掀翻了,倒在地上捂着摔痛的腰,“哎呦、哎呦”的叫个不停。 “你想说就尽管去说,看看是我怕还是最后你怕,我这个人脾气大的很,谁要是惹我不痛快,我就买凶杀了她,五两银子足够买十个乞丐为我所用,别说杀了你了,就是将你一家子全杀了,房子也烧了,他们也不会拒绝。” 听着沈三三放狠话,拿到银子的那个乞丐立刻凑过来,“娘子说的可是真的,杀了这个老媪我还能再拿五两银子,是吗?” 老媪吓得呼吸都要停了,将自家新妇推到乞丐怀里,“别杀我,别杀我。这是我家新妇,给你玩,你随便玩,只要你不杀我和儿子们,不烧我家房子就行。” 新妇气的浑身发抖,眼睛里满是绝望,斗大的泪珠“吧嗒、吧嗒”的往下流,她原本以为婆婆只是嫌她生不出孩子,才对她不好的,没成想有些人是坏到心肝儿里去了。 别人家的家事,沈三三不想管,她可不是圣母,如今这样的世道,谁敢胡乱释放善意,指不定哪个坑就是万劫不复呢。 关了纸铺的门,沈三三给八位工人发了赏钱,还给她们放了半天假,最近实在是辛苦她们了,在最短的时间里,保质保量的完成了王员外和刘员外的订单,还赶出了多余的一百刀用来铺子开张,精神过度紧张不好,也该让她们玩玩逛逛了。 所有人都走了以后,莺歌“扑通”一声跪在沈三三面前,她道:“娘子,请原谅我没有说实话,我本是百花楼里的花魁娘子,初夜拍出去千金,后来爱上了一个混蛋,被他骗光了财产又染上了脏病。 老鸨怕我传染给其他的恩客,又不愿意给没有利用价值的我治病,命令楼里的龟公姜我用草席裹了,用马车驾着来到偏远的地方扔进河里,好在被您救了。 如今我的已经被认出来,您的生意刚刚步入正轨,我不能那么自私,今日就向您辞别,以后山高水长,望娘子珍重。” 沈三三赶紧扶起她,装作生气的说道:“你走什么走?你走了,这铺子里的掌柜谁来当?你不会是指望我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吧,我若是生在铺子里了,那我的女儿岂不是要叫纸生。你休想偷闲,我是不会同意的。” “娘子...” 莺歌想说什么,可沈三三不想听,她捂着耳朵转身,“明日辰时铺子开门,你可不要偷懒起晚了。” 第十五章 以后奴就是女君的人了 铺子在第二天正常开门,昨天给员工们都放了假,今天能拿出来的纸的库存很少,只有二十刀,昨天的购买高峰已经过去,这二十刀纸应该够了。 谁成想,刚开门就遇到了不速之客,油头粉面男带着一个穿的花枝招展的肥婆身后跟着好多打手,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欢迎光临,请问要买多少纸呢?”沈三三照样迎了上去,满脸的笑意,开门做生意嘛,总是苦着脸算怎么回事儿? 油头粉面男脸上的浮肿还没有消,吵着孙三三“哼”了一声,“你们惨了,哼,敢惹我,必不会让你们好过!” 说着就要砸店,手刚碰到纸,迎面对上沈三三不善的目光,“这位郎君,今日纸张涨价了,二十五两一张,你确定要砸吗?砸了倒是没什么,我还能做,不过我劝你好好想一想,顺便摸一摸自己的口袋,看看自己是否有那么多钱。” 油头粉面男的手立刻收了回来,也不知在肥婆耳边说了什么,满脸不怀好意的退到一边看戏去了。 “这位娘子,你店里的这位掌柜是我百花楼的花魁娘子,我现在要带她回去,你没有意见吧?”表面上是询问,语气却并不合适,身后的那群打手更是将杀威棒舞的虎虎生风。 沈三三不悦的皱眉,叫停了这场闹剧,“行了,别舞了,这么大的风都快给我扇感冒了。” 打手们面露尴尬,当即便停了手。 “娘子,就你店里的这几个员工,是拦不住我们的,觊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要付出代价的。”肥婆说着就要过去拉莺歌的手,莺歌拼命的哭着摇头,可见之前在楼里的日子过得有多么的痛苦。 “说吧,多少钱?” 肥婆明显一愣,“娘子何意?” “早不来晚不来,偏偏铺子开业了来,不就是来要钱的吗。说吧,多少钱?莺歌,我买了。”沈三三觉得自己现在像个土大款,手上如果要是戴满了戒指就会更像了,最好是能镶个大金牙。 “娘子说笑了,莺歌可是我从小养到大的好闺女,我怎么舍得将她卖了呢?就是给我多少钱,我也不会卖掉她的。”肥婆转着手上的戒指,一双冒着精光的老鼠眼,滴溜溜的转个不停。 “娘子不必给她钱,说她若敢带我回去,我被吊死在楼里,反正这条贱命早该还给阎王的,不如提前去了,也给阎王留个好印象。”莺歌擦干眼泪,眼神中充满了坚定,颇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架势。 “妈妈既然已经说了,莺歌是你的亲闺女,那我也就不强人所难了,你带她回去吧,大不了我去楼里给她收尸。”沈三三道,“莺歌,你放心,棺材我给你用最好的,墓地给你选风水最佳。那些害死你的人也不必畏惧,我这只破日入斗金,想必不多久就会崛起,然后狠狠的报复她们,烧楼、杀人、下毒,这种肮脏的场所早该关了。” 尽管肥婆身经百战,还是抖了抖身子,“五百两,你给我五百两,莺歌就和万花楼没有任何关系了。” 这个肥婆是在沈三三的钱匣子里装了监控吗? 沈三三满打满算也就这五百两了,再拿不出一两银子来,不过,能救一个人,也是值得的。 “好,这钱我给了,莺歌的卖身契呢?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讫,再无瓜葛。”说着就去钱匣子里拿钱,肥婆也接过打手递来的卖身契,两人做了交换。 沈三三将卖身契给了莺歌,待她点头点头确认没有问题后,这才让店里的员工赶客了。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今日也就不必营业了,门口挂上了家中有事暂停营业的牌子,沈三三牵着手冰凉的莺歌回了后院。 后院的员工们叽叽喳喳的议论着,莺歌的脸色难看的很,沈三三上前大吼一声,“背地里议论别人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大声说出来,不然我就要将你们卖回人牙子那,这种多嘴多舌的员工,我不需要。” 一个满脸麻子的妇人慢慢悠悠的上前,施了一礼,“回禀女君,我们在商量如何逗莺歌掌柜开心。如今这种世道,能活下来的都是英雄,英雄不问出处,各种职业没有高低贵贱,若出身王侯将相,谁又愿意俯在男人身下过日子呢。” “是啊,女君,莺歌姐姐那么好,那么漂亮,以后肯定是大有可为,没必要局限于曾经的经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以后的日子一定光芒万丈。” 员工们一句接一句的安慰,莺歌沉寂的心又重新活泼起来,是啊,英雄不问出处,她又何必耿耿于怀呢? 这么想着,“扑通”一声跪在沈三三面前,“女君,我认您为主,这是我的卖身契,以后我就是您的部曲,您想怎么搓磨就怎么搓磨,想杀就杀,想打就打,我没有任何怨言。” 沈三三没有接她手里的卖身契,反而是扶起了她,“你不必那么称呼我,还像以前一样叫我娘子就可以了。” 莺歌没有动,沈三三的目光盯上卖身契,她接了过来,三两下将卖身器撕的稀巴烂,“以后这种桎梏你自由的东西再也不会存在了,你自由了。” 看着漫天飞舞的碎片,莺歌快速拔下发髻上的簪子,狠狠的在自己掌心划了一道:“女君,今日我莺歌在此割掌为誓,以后必会全心全意的护着女君,绝无二心,若有背叛之举,必全身血液流干而亡!” “不必如此,不必如此。”沈三三赶紧拦她,“我跟你说实话吧,我就是来完成任务的,过不了多久我就要回家了,你没有必要在我这样如流星坠空般转瞬即逝的人身上浪费你的大好年华,你应该去过你的日子,真正属于你的日子。” 莺歌虽然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可目光依旧坚定,她道:“跟着女君的日子,就是真正属于我的日子,若女君不允,那我便撞死在粉墙之上。” 第十六章 流氓来了我不怕不怕啦 一连歇业了三日,莺歌的手需要养伤,纸张也需要重新做,准备的差不多了,这才敢开门。 刚一开门,就被蜂拥而至的学子堵满了店铺,领头的那个还是之前买纸的那个学子,“沈老板,你怎么才开门啊?我这些同窗,都是从四面八方的书院赶来的,有的甚至赶了两个时辰的路才到。” “抱歉,抱歉,前几日家中有事耽搁了,今日买纸的我通通给打八折。”沈三三立刻笑容洋溢的招呼大家进来挑选。 “八折是何意?”一个学子歪着头问道。 “嗯...八折的意思就是原本二两银子一刀的纸,现在一两六钱就可以卖给你们。” 那个学子立刻大惊,“那可太好了,给我来一百刀!” “我说王同窗,店里所有纸都摆在这儿了,左右不过一千刀,你上来就要一百刀是不是过分了,早知这样,我就不将此店告知于你了。” 另一个学子也跟着附和,“知道王同窗家里财大气粗,琅琊王氏嘛,我们也惹不起,可大家都是不远万里出来求学的,你不能夺了大家的机缘呀!” “是啊,是啊,我虽然家境不如你们,可我成绩比你们好呀,王同川莫不是觊觎我的好成绩才不想让我买到纸的?” 眼看着大家七嘴八舌的就要吵起来,沈三三赶紧走到中间充当和事佬,她道:“诸位学子,若是为了区区几张纸就伤了同窗之间的友谊,那我就罪大恶极了,不若这样,每人限量十刀,我这铺子三日开一次门,十刀想必够大家用三日的。” 王学子撇撇嘴,不情不愿的说了句:“也行,那三日后你记得可要准时开门,可不能让我们弹尽粮绝了,没有纸用。” “好,好,好,诸位请这边挑选。”沈三三满口应了下来,眼神示意莺歌引着大家去选纸。 学子们的购买力超强,货架子上的纸少了至少三分之二,把员工们累的也是满头大汗,看来今天又可以早点收工,放她们半天假了。 如此想着,丝毫没有看到自己面前进来了一个挺着大肚子的男人,他径直走到沈三三面前,没好气的说道:“沈家铺子就是如此迎客的,和万家竹简店相比差远了,且不说卖的东西种类少,就这质量也差很多,万家竹简店用的可是上等的湘妃竹...” 不等他挑完刺,沈三三问道:“万家竹简店不会是你开的吧?” 男人明显结巴了,“你胡、胡说什么呢?我是来买纸的,给我来点儿。” 沈三三撇了撇嘴,心里大概知道是怎么个事儿了,“这位老板,我们家卖的是纸,二两银子一刀,一刀有二十五张,不知道您要多少呢?” “多、多少!”男人激动的大肚子“duangduang”的,比沈三三这怀了孕的肚子还要q弹,沈三三差点就没有忍住伸手去摸。 “你是不是穷疯了?就这么薄薄的几张纸,要我二两银子。”男人激动猪头脸都红了,他梗着脖子,本想好好的骂一骂奸商沈三三,思及自己还得研究纸的做法,于是咬了咬牙,从口袋里掏出来一两银子,“你先给我来半刀。” 莺歌大概也知道他是来干嘛的了,微笑着上前,温柔的说出最扎心的话,“这位老板,实在不好意思,我们店穷疯了,实在是不卖半刀,我们最低一刀起卖的,如果您不是穷疯了的话,应该也不会买半刀的,对吧?” “你!”男人被气的快要缺氧了,奈何还要研究纸的配方,只能咬咬牙又掏出来一块银子,“给我来一刀。” 沈三三朝着莺歌竖了个大拇指,店里的员工也是极有眼力见儿的,立刻去包了一刀纸,还打了最显眼的蝴蝶结。 男人被气的不轻,临走的时候,踹到了门边的一个货架子。 “莺歌,我觉得应该养点护卫了,老是被人这么欺负也不是个事儿啊,若是养点护卫,就像电视里一样,只需要我轻轻的打个响指,就有人立刻跳出来,给刚才走的那个老登屁股重重一击!”沈三三越说越激动,肚子里的女主也跟着激动的动来动去。 后面接着有陆陆续续的各个店铺的掌柜前来买纸,买的不多,也就是一刀左右,买回去用针线缝成账本儿,可比竹简经久耐用多了。 才刚刚日上中天,店铺里的纸就被一扫而空了,沈三三吩咐员工关了门,将大家召集到一起,“今日的纸全部卖光了。” 员工们立刻欢呼起来,家里的女君发达了,与她们来说也是有益的,她们就算是出去也是面上有光的。 “停!大家先别急着欢呼,后面还有更振奋人心的消息呢。”沈三三从莺歌手里借过钱匣子,“你们一人拿一两银子,出去买买吃的和衣服。” “哇偶!”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下面的哇声一片,大家都激动的跳了起来,这样的日子实在是太幸福了,回想起之前被卖的日子,那简直猪狗不如。 “等等,先别急着开心。女君脾气好,我可不是面团捏的,做纸的原料桑枝没有了,大家买完东西就去各个山上,砍些桑枝回来,每人十捆,少一捆都不行。” 见莺歌冷脸,大家都不敢说什么,道了声“喏”就下去忙了,十捆桑枝大概需要她们一个时辰的时间,剩下的时间是属于她们自己。 人都走了,沈三三拉着莺歌回了桃花源,好久没有回去看过红太狼母女们了,特意给她们一人带了一条大骨头,路上,沈三三看着莺歌欲言又止。 莺歌,“你就是想问我为什么对她们那么凶吧?” 沈三三点点头。 “女君良善,会给她们一种好欺负的错觉,我作为女君亲近的人,自然是要替女君扫除这些隐患的,以后女君尽管施恩,怒目的金刚由我来做。” 沈三三懒得思考这些,对着桃花源的洞口大吼道:“红太狼,小崽子们,我回来了,还给你们带了大骨头!” 奇怪的是这次竟然没有出来迎她,洞口还多了一些快要干涸的血迹。 第十七章 独臂女娘 两人下车直奔洞内,顺着血迹一路往里走,血迹由浅到深,在洞内的石床处交汇,红太狼的小崽子们已经长得半大狼了,围着一个人舔来舔去。 凑近了看去,是一个女娘,缺了一条胳膊。 沈三三赶紧扒拉开小崽子们,“红太狼管管你的孩子们,再这样下去这个人一定会得狂犬病的。” 小崽子们见沈三三来了,个个的兴奋不已,冲上来叼着她的裤脚,向她展示自己新捡到的玩具,沈三三公平的摸了每个狼崽子的头,然后又一狼给了一根大骨头,就让她们一边玩儿去了。 桃花源里简陋,药材和扎布也没有很多,只能先清洗伤口,撒上止血的药粉,又用新买的那匹白绢撕成小条包裹起来。 那女娘长得英气十足,身体也十分健硕,一看就是习武之人,可惜现在的脸白的跟鬼一样,整个人湿的,像刚从水里捞出来。 “莺歌,她这样不行的,咱们得带她回镇上,去医馆里让大夫瞧一瞧。” 沈三三一吩咐,莺歌立刻明白她的意思,两个人抬着断臂女娘,驾着马车又离开了,当然也没有忘了摸摸红太狼的肚皮,毕竟就是回来看她的嘛。 马车跑的飞快,两边的景象飞速倒退,树木早已染上绿意,地皮上绿莹莹的,开了不知名的黄色小花,春天来了,到了万物复苏的季节。 很快就到了镇上,沈三三和莺歌合力将独臂女娘抬进医馆,把刚来的抓药小哥吓了一跳,他看的最严重的病不过是割破了手脚,哪见过如此血流成河的场景,立刻跑进屋里去叫他师父来。 老大夫慢悠悠的出来,看到这血流成河的场面立刻加快了脚步,先用银针暂时止血,然后给独臂女娘把起了脉,又将裹着的白绢撕开,白绢已经被血浸透了,血根本止不住。 “沈娘子,这位女娘没救了,准备后事吧。”老大夫摇着脑袋惋惜的说道。 沈三三激动的扯着他的衣服,“怎么会没救了呢?她明明还活着呀!你看她的胸膛还在起伏,身上也还是热的。医者治病救人,绝不放弃任何一个患者,您是不是忘了当初学医的初衷?” 老大夫被她说的有些羞愧,“手臂断了,她这血止不住,即使我给她上了药,也不过是强行续命而已,早晚会全身血液流干而亡的。” “那是不是只要她的血止住了,你就可以救她?”沈三三不放弃任何希望。 老大夫点点头。 沈三三目光变得无比坚定,转头看向熊熊燃烧的火盆,将一旁的铁棍扔到火盆里,等下半部分烧的通红通红的,她用自己的衣服垫着,将铁棍拿了出来,对着莺歌道:“莺歌,将她的衣服掀起来,把她断臂的伤处露出来。” 莺歌什么都没有问,听话照做,沈三三拿着铁棍,一步一步走向独臂女娘,深吸一口气,将铁棍按在断壁上切口处。 整个店里充满了烧肉的味道,皮肉发出“噼啪”的声音,独臂女郎疼的睁大了眼睛,想要挣扎,却被莺歌摁了回去,“这位女娘,如果不止血,你的命就保不住了,我们女君在救你。” 独臂女娘求生力很强,咬牙忍着疼,老大夫和小药童全都倒吸一口凉气,他们从未见过如此血腥暴力的治疗方法,纷纷侧目,不敢看。 待铁棍将断口处全部烫了个遍,沈三三哆嗦着手将铁棍扔的老远,气喘吁吁又大汗淋漓的看着老大夫,“大夫,血止住了,你可以施救了。我是沈记纸铺的,你应该听说过我们店铺生意很好,你不用担心药费,我负担得起,请放心大胆的给她治疗。” 老大夫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沈三三,又看了看断口处,果然如她所说,确实止住血了,若将此记忆传到军营里,那些被砍断手脚的兵士都能活下来,就又多了些对付匈奴的力量。 他激动的想要握着沈三三的手,却被莺歌挡在了前面,只能隔人相望,“沈娘子,不知此项技艺是哪里学来的,可否传授给老夫?若此项技艺传到军营里,那必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拜托您看在家国大义的份儿上,不吝赐教。” “别拿家国大义来cpu我,你不是都看见怎么救人了吗,只要你救活她,这项技艺就是传到匈奴去都没人管你。”沈三三并不能共情他们口中的家国大义,只知道要救醒眼前的女娘。 老大夫连连应“是”,用尽毕生的绝学来施救,小药童在一旁忙的人仰马翻,一会儿煎药,一会儿拿银针,总之就是跑来跑去,一整个大的手忙脚乱。 一直到傍晚,夜幕渐渐拉了下来,老大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终于救回来了。沈娘子,人已经没有大碍了,只需要好好将养些时日就可,一会儿我开几副药,回去三碗水煎成一碗水,一日两顿喂她喝下。忌食辛辣刺激,未些温补的东西,这位女娘身强体壮,没多久就会痊愈了。” 沈三三从荷包里抠出最后的二两银子咬牙扔给了小药童,“谢谢大夫了,这是给您的报酬,应该足够了吧。” 小药童从未见过这么大额的银子,放进嘴里咬了咬,激动的叫了起来,“有牙印,有牙印,师父,是真的!咱们可以好几天不用上山采药了,还能吃顿肉啦,我现在就去买。” 说完就跑出了门,丝毫没有看到外面黑漆漆的天,别说肉铺了,就是街上其他的铺子也早已关门。 两人又合力将断臂女娘搬上马车,慢慢悠悠的朝着沈记纸铺而去。 沈三三看了眼断臂女娘,眼睛突然亮了起来,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莺歌,我们今晚吃炸鸡怎么样?” “炸鸡,那是什么?”莺歌好奇的问道。 “就是把鸡处理好了,腌制一会儿,然后再裹上面糊放进油锅里炸至金黄,隔壁小孩儿都馋哭了,最后出锅时撒上调料炒一炒,嗯,好香。”沈三三口水疯狂分泌。 “好,您指挥,我来做。” 第十八章 木兰 纸铺又到了三日开张之日,工人们将纸整整齐齐的码在架子上,莺歌摘下暂停营业的牌子,将大门打开。 学子们热切的脸庞瞬间出现,“莺歌掌柜,你可总算开门了,我们这纸都用亏了。” “都有,都有,这次货足够。大家别急,排好队,依次往里进,每人限量三刀,多拿了不给结账啊。”莺歌耐心的讲着规则。 学子们井然有序的进入,熟练的从架子上提起三刀纸,走到一旁交给工人打蝴蝶结,然后又找莺歌结账。 许是三日没有开门的缘故,纸卖的格外快,架子上高高的纸堆很快就见了底,钱匣子却逐渐丰盈了起来。 沈三三看着雪花一样的银子,又看了看盖不上盖子的钱匣子,暗自感叹道:“看来一会儿得去找木匠老哥,再打一个更大一点儿的了,财不外露,现在盖不上盖子了,都露出来了。” 最后一个学子将架子上所有的纸一扫而空还差两张,沈三三做主按两刀收费,这些学子可是未来的国之栋梁,就当是送给他们的礼物吧,没准以后还能用到他们呢。 “哎呦,已经日上中天了,今日的营业结束喽,还是以往的惯例,所有人放半天假,一会儿来找我拿赏银。” 沈三三伸了伸懒腰,她现在的精力是越来越不够了,月份大了起来,肚子里的女主虽然不闹腾,可整日像肚子上揣着个西瓜一样的走来走去也是很累的,睡的时间是越来越长了。 莺歌指挥着工人将纸铺打扫了一遍,确认每个角落都擦的干干净净,然后独自上前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预备着关门时,一伙儿流氓闯了进来。 为首的是那个油头粉面男,身后跟着几个满脸横肉的郎君,他们伸出油腻腻的大手直奔莺歌的胸脯,嘴里说着下流的话,“莺歌娘子,我好想你身上的奶香味儿,不如跟我们哥几个回家,就像在万花楼一样,我们一起疼疼你,保证你爽的直翻白眼儿,怎么样?” 沈三三从来没听过这么无理的话,抄起扫把就要打人,却被莺歌拦住,接过她手里的扫把,莞尔一笑道:“这等腌臜之人,怎至于女君亲自动手。万不可被这等恶心之人脏了女君的手,爱了您肚子里小女公子的眼睛。” 几个臭男人看着挥舞扫把而来的莺歌,笑的更狂了,“莺歌娘子这是学了新的游戏手段,哥几个陪你好好玩玩,尝尝鲜儿。” 莺歌挥舞着扫把,对着他们的头就是重击,一个接一个的打,发泄着之前被他们欺辱压迫的苦,可惜双拳难敌四手,他又是个娇弱的女娘,没多久就被制住了。 扫把“哐当”一声落在地上,莺歌被他们一人一只手脚扯住,油腻腻的大手在莺歌的身上胡乱摸着。 沈三三见状准备去后院将所有工人叫过来,大家合力一定能赶走这恶心人的臭男人。 没成想,有人竟然快她一步,一个飞踢过去,油头粉面男被踢出十米远,其他人见状松开莺歌扑了过来,不过是自取其辱,很快就被打的落花流水,一动不动。 莺歌发了疯一样的冲过来抽他们大嘴巴,一个接着一个,直到打的他们个个猪头脸,手已经红肿麻木到没有知觉才停下来。 油头粉面男和满脸横肉的郎君们怕急了,从地上爬起来,像畜生一样手脚并用的往前跑,仿佛身后有恶鬼在追赶。 重新关了店门,大家一同来到后院儿,沈三三好奇的打量着断臂女娘,“你好厉害啊!等我生完以后可以教我武功吗?如果你嫌我年纪大不可以的话,教我女儿也可以,武功嘛就得从娃娃抓起。” 女主:我谢谢您嘞,我的好妈妈! 不满的在她肚子里动了一下,沈三三不甘示弱的拍了拍肚皮,警告道:“小心点儿,别惹我。不然我分分钟放弃任务,将你扼杀在肚皮里,让这个世界崩塌,让你再无出生的可能。” 女主也是能屈能伸的,立刻将踢肚皮的小脚收回来,一秒回到乖巧宝宝时期。 独臂女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多谢女君救命之恩,从今日起,我就是您的奴隶了,为您而生,为您而死,我绝无怨言,只要不将我给那些臭男人玩弄就好。” 看着她脸上的落寞,沈三三立刻明白过来,她是一个有故事的,再看看她的穿着打扮,虽是素色的衣服,可是布料极好,应该是来自大户人家的。 沈三三将她扶起来,又开始了那套道德理论,“这位女娘,我救你并不是要你给我做奴隶,只是感叹生命的不易。你不能因为我救了你就固步自封,应该自由自在的活在这天地之间。” “之前的主家回不去了,我以无处可去,女君若是不收下我,我便只能自刎在这里,以报您的救命之恩。”独臂女郎说的决绝,倒让沈三三手足无措了。 “好好好,我答应你,你别冲动,生命诚可贵,爱情价不高。以后你就是这纸铺的工人了,我看你是武艺高强的,你不需要像她们一样做纸,你只需要像今日一样,如果遇到来骚扰的流氓就将他们打跑。” “好。”独臂女娘答应的痛快,不知为什么,沈三三总觉得她迫切的需要别人的认可和需要,也是一个可怜的人呐。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以后我总不能女郎女娘的叫你吧。” “影三。”提起这个名字时,她脸上写满了落寞。 沈三三大概明白了,就像小说里写的一样,想必这是哪家贵人的暗卫,“这个名字不好,我给你起个新名字,好不好?新的名字,新的开始。” “好。”她眼睛都亮了,朝着沈三三一拱手,“请女君赐名。” “就叫木兰吧,和莺歌一样,随我姓沈,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沈三三笑盈盈的看着她。 “沈木兰、沈木兰,我有名字了,我叫沈木兰。”是啊,她有名字了,不再是冷冰冰的代号。 “今日,纸铺的生意不错,每个人可以领一两银子的赏钱,还是下午放半日假,你们要早些回来,晚上我请大家吃烤串。”沈三三今天高兴,不介意出钱给大家改善生活。 周围响起欢呼声,莺歌伸手,工人们都会抢答了,“莺歌掌柜放心,一人十捆桑枝,我们晓的。” 大家笑作一团,沈三三从钱匣子里拿了一颗爱心型的银针放进木兰掌心,“这是给你的。” 木兰难以置信的抬头,对上沈三三的盈盈笑脸,心里那堵冰墙一瞬间融化了。 第十九章 砸店 这顿烧烤吃的大家嘴角流油,虽然平时也有肉吃,可是这种几乎是肉的盛宴,还是让每位工人都吃了一惊,个个觉得飘飘乎乎的不真实。 肚子吃的实在是太撑了,实在是睡不着,只好躺在床上打开窗户,数着外面的星星。 沈三三也吃了不少,爱于有孕在身,不能饮酒,不然她早就带着大家一起喝了,烧烤加小啤酒,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月朗星稀,大家都依次进入梦乡,暮春时节,微风习习,开着窗子睡觉,春风像阿母的手一样,柔软又温和,轻轻拂过大家的脸颊,留下无限的眷恋。 这样美好的日子里,总有人像阴沟里的老鼠,窸窸窣窣的摸进了院子,美没感有大动静,只在庭院中摸了一根桑枝。 木兰“蹭”一下窜了出去,提着那人就出了院墙,将他逼在胡同的角落里,不问缘由,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打的那人连连求饶。 哀嚎上对于木兰来说是兴奋剂,他叫的越惨,木兰就打的越凶,直到打累了,那人也面目全非了,这才停下来重新翻墙回去睡觉。 被打的人一瘸一拐的向着西城走去,进了竹简店里。 店老板也没有睡觉,不停的用手摸索着之前买的那些纸,已经请专业的师傅复制了好几遍了,可惜不知道原料是什么,总是失败。 “老爷,奴将原料取来了。” 店老板寻着说话的方向看去,吓了他一跳,好嘛,好大一张猪头脸,要不是那人身上打着他的奴隶烙印,还真认不出这是他派出去的人。 嫌弃的从他手里借过桑枝,“原来是这么个东西,真是失策,我说之前怎么都复刻不出来呢,这种东西漫山遍野都是,我要发财了。” “恭喜老板,贺喜老板。”小厮扯开嘴角笑,一不小心碰到了伤处,疼的龇牙咧嘴的,那个笑容简直比哭还要难看,竹简老板打了个哆嗦。 存了这种心思的不止竹简老板一个人,若真的有那么容易成功,那沈三三店的周围早就开满了其他的纸铺,其实他们出一笔钱,好心好意的来求制作方法,沈三三也是不会拒绝的,可他们偏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把人往最坏处想,宁愿采用这种极端的方法,也不愿真心的求教他人,注定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即使被打一顿也怨不得别人,都是自己作的。 又过了三日,到了纸铺营业的日子,工人们全部摩拳擦掌,今日如果又是半日售光的话,她们就又有大肉可以吃,每个人子还能得到一两银子的赏钱以及半天的假期,实在是太令人快乐了。 甫一开门,所有的学子被拦在门外面,店铺老板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他的奴隶们站成一排挡在店门口。 “沈老板,吃独食可不是个好习惯,尤其是个女人,身边连个帮忙的男人都没有,还不是别人想怎么拿捏你就怎么拿捏你。开着这么挣钱的铺子,将别人的生意全都抢了,你就不怕遭报应吗!” 沈三三睁了睁兴松的睡眼,懒洋溢的打量着面前的人,满脸的疑惑。 莺歌凑了过来,在她耳边小声低语了句:“女君,这是竹简店的老板。” 沈三三恍然大悟,立刻迎了上去,“原来是竹简店的老板呀!我说什么风把您吹来了呢?是不是前日从我院子里偷走了桑枝,像像我一样造出纸来,结果没有成功啊。早说呀你好好跪下来求一求我,我是会告诉你制作方法的,何必弄出如此阵仗来欺负我一个弱女子呢。” “是啊,为了不跟你们抢生意,我们已经特意让铺子三日才开一次张,已经做了如此大的让步了,你们还要咄咄逼人。难道真的不给我们活路了吗?”莺歌跟着搭腔道,“而且我们开铺子也不只是为了我们自己,如今皇族式微,朝局动荡,能挽救如此局面的,只有门外站的这些学子们,他们是未来的国之栋梁,民族的希望。难道你真的要为了挣钱,连国都不要了吗?” 外面学子的情绪完全被煽动了起来,个个叫嚣着要冲进来,竹简老板的奴隶们脸上挨了好几脚,本来就个个吃不饱,力不足,虽然比那些学子们身材要高大一些,可碍不住他们人多呀,眼见着场面就要控制不住了。 “胡说八道,妖言惑众!”竹简老板差点就绷不住了,“来人啊,把这个黑心店铺给我砸了。原材料这么便宜,卖的却如此之贵,简直是匪夷所思,砸了,砸了,别再让无辜的人受到欺骗了。” 他的奴隶们一拥而上,开始打杂起来。 原本在一旁倚着门框旁观的木兰立刻冲了过来,上去就是一个窝心脚,逐渐老板被从东踹到了西,他的奴隶们也没得到什么好处,一个挨一个的被木兰打成猪头脸,子孙根也遭受了重击。 场面实在是太过血腥,沈三三有些不敢看,走出门对着外面的学子道:“感谢各位国之栋梁为小妇人仗义直言,今日的纸全部八折。” “好诶!” 众学子异口同声的欢呼着,也顾不得排队了,全部一拥而上,在货架子上疯狂选购着,好容易今天打八折,生怕进去晚了买不到了。 倒在地上的竹简店老板和他的奴隶们,被大家踩来踩去,想起来却起不来,只能双手护着脸,夹紧双腿护着子孙根,可怜肥胖的肚子被踩的都快流油了。 货架上的纸被一扫而空,学子们满载而归,沈三三的钱匣子又满了,她故意抓起一把雪花银在竹简店老板面前数了起来,“啧啧啧,这银子的手感真是不错,可惜啦,老板你这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的银子。我是真想杀了你的,可我这还怀着孕呢身子不便,就勉强放了你吧,滚!” 竹简老板恨得咬牙切齿,为了生命着想,还是屁滚尿流的出了店门,一路跑回家,扑到老娘怀里去了。 第二十章 裙角的血 还是以往的套路,每个人都拿到了一两银子的赏钱,又放了半日假,大家三五成群,出门去买衣服或首饰或胭脂水粉了。 出人意料的是,木兰这次也没有跟沈三三他们一起出行,反而是自己不动声响的出了门。 “哎,木兰你去哪?” 沈三三对着他的背影喊道,却被莺歌按住了,“女君,木兰是个有主见的人,她肯定是有自己想去的地方,你不必像个长辈一样事事过问的,给她足够的空间。” “我这不是看到人生地不熟的,怕她走丢吗?万一受了欺负怎么办?”沈三三小声嘀咕着,她也是好心,怀了孕以后孕激素疯狂分泌,越来越爱操心了。 莺歌浅笑着将一筐大骨头搬上马车,“女君还有拼死想别的呢,三日不见,指不定红太狼和小崽子们有多想咱们了。” “也是,咱们出发去桃花源吧。” 莺歌点头应是,扶着沈三三上了马车,车轮滚滚向着山上而去,很快就到了桃花源。 红太狼和已经长的半大的小崽子们站在门口等她,沈三三激动的从马车上跳下,一人摸了头一下,然后将那筐大骨头一人两根分了分。 蹲在啃骨头的红太狼面前,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红太狼,你看我这肚子已经很大了,过不了多久就要生了,以后不能回来陪你了,这个桃花源就留给你们遮风挡雨,等我生完孩子一定会回来看你们的。” 红太狼仿佛听懂了话一样,骨头都不啃了,发出“嗷呜嗷呜”委屈的声音,沈三三轻易被牵动情绪,泪珠子不停的往下落,伸出手摸着红太狼的肚子,“红太狼,你怎么又怀孕了?这座山上还有其他的狼吗?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其他狼叫?你们狼族不会也整什么囚禁爱吧!” 莺歌撇了撇嘴,无奈的擦掉眼角将要滑落的泪珠,他就知道自家女君根本就不是温情那一挂的,真是白白浪费感情。 红太狼有些不好意思的翻着肚皮,伸出舌头在沈三三手上舔来舔去。 两人和红太狼一家互动了一会儿,将桃花源里的果子全部摘了下来,这里的果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不论春夏秋冬一直在长,反正以后也不会再回来了,索性多摘一点想红太狼她们了就吃一点。 果子将马车塞了个满满当当,沈三三只能和赶车的莺歌一起坐在车架上,闻着果子的清香,一起哼着小歌回了镇上。 其他的工人也都回来了,大家一见沈三三就立刻拥了上来,将自己新买的东西给拿给沈三三看。 “女君,这是我新买的胭脂,你看这色号多美啊。” “女君,这是我新买的曲裾,你看我穿上美不美?” “女君,这是我新买的钗,上面还有流苏呢。” 沈三三不偏不向挨个回应,挖空心思的夸着每一个人,大家的情绪价值都得到了满足。 “木兰,你买了什么?” 木兰看了沈三三一眼,将腰间的匕首解了下来,递给她看。 沈三三虽然不知道她买这个的目的,只要她不伤天害理,也就随着她了。 晚上吃的是烤全羊,特意买了两头羊,搭配着刚从桃花园里摘的新鲜果子,大家吃的那叫一个开心。 这次大家都学聪明了,没敢吃的太撑,省的又睡不着觉,耽误了第二天的工期。 万籁俱寂,月亮山到正空中,大家都睡熟了,均匀的呼噜声从窗户里飘出来,木兰摸黑出了门。 —— 第二天,天光大亮,还没到工人们上工的时间,外面传来了锣鼓声。 “边境告急,县令和亭长大人为边境将士们募捐,请诸位老板有序到达城镇中间,有心的贫民们,也可拿家里的米面粮油菜进行乐捐,小的替边境的将士谢过大家!” 每条街都跑着两三个衙役,挨家挨户的告知,沈三三她们也不例外。 她这次被吵醒竟然没有被发脾气,“莺歌,咱们还有多少银子?” 莺歌很快的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账,她明白沈三三的意思,脱口而出:“可以捐一百两。” “嗯,全都拿着。”然后转头看向木兰,“你带两个工人去粮店买些粮,邓禹那边如今水深火热,咱们也为他们尽一份力。” “喏。”木兰得令出去了,她裙角的血迹还是被眼尖的莺歌看到了,“这是?” “怎么了?”沈三三问道。 莺歌摇摇头,跟着沈三三一起出了门。 她们到的有些晚了,县令和亭长已经被左三圈右三圈的围了起来,这位庭长已经相当老迈,听说自家独女招了个才华横溢的上门女婿,想必不是这亭长之位就要给那位女婿了。 沈三三还想看一眼那个百姓口中为国为民的年轻县令是个什么模样?可惜怎么挤也挤不进去,又怕挤着肚子里的女主,只好靠在墙角,等待着出去的机会。 先是亭长老迈的声音,左不过就是道德绑架之类的,听的沈三三都快睡着了,然后就是一道雌雄莫辩的声音,听的沈三三耳朵又支棱了起来,她真是越来越好奇这位县令了。 然后就是衙役开始清点镇中各位店老板的人数,有一位衙役突然出口,“少了宋记竹简铺的老板。” “县令都到了,他敢不到,真是好大的派头,来人啊,去他家里请他!”亭长发了好大的火,县令好容易来一次镇上,而且这是他最后一次上任了,怎能如此丢面子。 衙役匆匆而去,又带着一个披麻戴孝的娘子回来了,那位娘子一见亭长就开始哭,“亭长大人,不是我家老爷不来,是他实在是来不了了呀。昨天夜里,我家老爷剪烛火时,不幸摔在了烛台上,已经亡故了。” “宋娘子,请节哀。不要太过伤心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可以告知于我,或者告知亭长,我们自会为你解决。”县令满眼都是落寞与心疼。 宋娘子感动的热泪盈眶,立刻跪下磕头谢恩。 第二十一章 乐善好施 “诸位富商巨贾,各位兄弟姐妹,我是乐亭县的县令,昨日接到边境军报,朝廷经费不足,导致在北方作战的兵士吃不饱穿不暖,希望大家能伸出援助之手,为了我们的家园,也为了我们自己不被匈奴奴役,更是为了在边境英勇作战的兄弟姐妹们,帮他们一把。” 县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大家都很受用,纷纷掏兜准备慷慨解囊。 这样的鬼热闹怎么能少了沈三三呢? 她大手一挥,高声喊出自己要捐的东西,“我捐一百贯,面五十斤,米五十斤,盐十斤。” 看热闹的人纷纷侧目,为她让出来一条路,沈三三终于有了走到中间的机会,她径直走到中间,又重复了一遍,“县令大人,亭长大人,我沈记纸铺愿为边境将士捐钱一百贯,面五十斤,米五十斤,盐十斤。” 县令瞪大眼睛打量着她,眼睛里充满了赞叹,他完全没有想到,第一个是支持自己的人竟是这样一个身怀六甲的小娘子。 “好,不愧是巾帼不让须眉的沈娘子。来人,取本官的笔来,我要亲自为沈记纸铺提词。” 县令接过随从递来的笔,准备在竹简上写字,却被沈三三阻止了,“县令大人且慢,写在竹简上字太小了,篆刻师傅刻起来也不容易,不如写在纸上吧。” 莺歌是个极有眼力见的,立刻从袖子里取了一张纸出来,铺平放在县令面前的桌子上,“县令大人请。” “这是何物?本官为何从未见过?”县令伸出手捏了捏着薄如蝉翼的东西。 沈三三刚要解释,目光却被县令的手吸引了,她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女君,县令问您话呢。”莺歌扯了扯沈三三的袖子,这才令她回过神来,解释道:“此物唤做纸,用法与竹简一致,但比竹简轻盈、便捷、携带也更加方便,县令大人不妨一试。” 县令立刻明白了她的用意,虽然是借着自己的名义宣传纸,可确确实实的也为边境的将士们捐了不少东西,利用就利用吧,无伤大雅。 提笔在纸上写下“沈记纸铺”四个大字,金钩铁划与沈三三的字有异曲同工之处,沈三三更加确信自己发现的那个秘密是真的。 “谢过县令大人,民妇一定好好经营纸铺,争取再为将士们多捐一些。”沈三三笑的很灿烂。 “沈娘子不输男儿,为边境将士慷慨解囊,本官欠你一个人情,只要不违法乱纪、不让本官徇私枉法,本官都能答应你。” 县令对她充满了好感,如此乱世一个身怀六甲的夫人竟然能将铺子铺的这么大,还有如此谋略,确实值的人多注意一点,这也成就了两人的一段姻缘,不这都是后话了。 在沈三三的带头下,整个镇里的富商巨贾们人人都捐了一点儿,虽然没有沈三三捐的多,百姓们也都慷慨解囊,捐钱的少,捐物的多。 沈三三在大家的簇拥下准备离开了,却被一个瞎了一只眼的老媪差点撞到,好在木兰眼疾手快挡在前面,“瞎了你的狗眼,不知道看路吗,我们女君你也敢撞。” 老媪被木兰吓了一跳,赶紧作揖告饶,“是我眼瞎,是我眼瞎,娘子千万别生气,千万别生气。” “没关系的,也没撞到我,赶紧起来吧。”说吧,伸手去扶她,老媪抬起头,三目相对,老媪认出了沈三三,“是你!” 沈三三却早已忘记她是谁,问道:“你认识我?我们是在哪里见过吗?” 老媪上下打量了一番,如今穿金带银、身后还跟着部曲的沈三三哪里是她能惹得起的,立刻摇头,“是我认错了,娘子长得十分面善,倒像是我的一个故人。” 沈三三笑的更加开怀了,她最喜欢听别人的夸奖了,从来做不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也觉得我十分面善,没准我上辈子是菩萨转世,这辈子就来救苦救难了。” “女君,有点儿过了。”莺歌从旁提醒道。 沈三三撅着嘴,自己明明说的是实话,怎么偏偏有人不承认呢,她得赶紧换个人问问,于是转头看向木兰,“木兰,你也觉得我说的过了吗?” 木兰,“嗯,觉得。” 沈三三这下就彻底没话说了,看来确实是自己过了,以后都不能这么骄傲了,“回家吧,我都饿了,随便做点烤全羊吧。” “喏。”莺歌无条件的宠她。 看着她们离开的背影,老媪这才松了一口气,早知道之前就不作孽了,这下可好了,她竟然如此功成名就,竟连县令的眼都入了去,万一报复自己,这老胳膊老腿的,可是打不过,三两下就能被那个独臂姑娘撅折了。 “这位老媪,你认识刚才那位娘子。”对方用的是肯定句。 老媪睨了他一眼,“你谁呀?我凭什么告诉你?我认不认识她和你有什么关系?别看我年纪大就来欺负我,要是惹急了我,我就去你们家院子里屙屎!” 男人面对她的脏话,不仅不动怒,反而给了她一小块银子,老媪立刻眉开眼笑,男人乘胜追击,“老媪有所不知,我是亭长的女婿,亭长年纪大了,用不了多久我就要走马上任了。刚才看到你看那位娘子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还以为你有什么冤情,这不想着为民请命嘛。” 老媪的眼睛转的滴流快,脑子里盘算着所有可能,她还是决定冒一冒险,于是抱住男人的大腿,涕泗横流的哭着,“未来的亭长大人,老妇有冤要告。” 男人眉眼染上笑意,让随从带着老媪走了。 沈三三那边也不太平,她正在给烤全羊刷油,突然停手看向木兰,“木兰,你没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木兰一怔,看了眼莺歌,又看了一眼自己曲裾上的血迹,决定如实交代,“女君昨日说要杀了竹简老板,我照做了。” “我只是开个玩笑,他并没有到十恶不赦的地步,我希望你能改掉之前的陋习,我不需要你杀人。”沈三三一改往日的和煦。 第二十二章 沈三三杀人了 木兰有些不知所措,无辜的看着沈三三,她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就是听从主人的命令去杀了那些违逆主人的人,她也是这么做的,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生气。 “你走吧,我们这里庙小,容不下你这尊滥杀无辜的大佛,莺歌给她五十两银子,让她离开。”沈三三没了吃烤全羊的兴趣,索性就回屋睡觉去了。 莺歌张了张口,始终还是没有说出来,女君的话就是命令,不容违逆。 “莺歌姐,没有余地了吗?”木兰看着她,“他欺负女君,我杀了他,女君为何要生气?难道是女君想亲自动手吗?” “你呀!咱们女君和你之前的主人不一样,她善良仁慈,虽然嘴上不饶人,可心里是柔软的。在她的心里,众生平等,贩夫走卒和皇室贵胄无甚差别。你轻而易举就要了别人的命,尽管那人再可恶,终究罪不至死,再不济还有律法管着他,万万没有到动用私刑的地步,你说女君为什么生气?” 莺歌是真心喜欢木兰的,把她当成亲妹妹一样,也知道沈三三是一时生气,不是真心想赶木兰走的。 “那我怎么办?” “女君向来心软。”莺歌言尽于此,剩下的就看木兰自己的了,虽然她想让木兰留下,可是万万不敢违逆沈三三的意思,若是沈三三不点头,她是绝对不会偷偷留下木兰的。 “我知道了。” 夜里突然刮起了狂风,雷声更是震天响,沈三三有点害怕,下意识的往床里面缩了缩,“莺歌,木兰,你们睡着了吗?我有点害怕。” 莺歌闻声而起,吹了吹火折子点,点燃了蜡烛,“女君不要害怕,我在呢,木兰在外面跪着呢。” 沈三三往她怀里缩了缩,“莺歌,我有点想我爸爸妈妈了,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若是她们知道我来了这里,会不会伤心的哭啊,你的阿父阿母还在吗?” “不知道了,我十岁就被卖给了老鸨,为了给我那肥头大耳的弟弟换一袋小米吃。” 莺歌说完自嘲的笑了声,“我在楼里拼命的练,拼命的练,就是为了多挣一点钱,有朝一日能为自己赎身,好,逃离那里,不用再躺在男人胯下生活。 可是,刚及笄时,我爱上了一名穷举子,他承诺我,只要捐官成功就会八抬大轿来迎娶我。 我用光了给自己赎身的钱供他谋一个官职,他终于入了官场,我没有等来八抬大轿,只等来了他的诀别信。 我这一生何其荒诞,一直在为男人付出一切,从未得到过,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沈三三就着烛光给莺歌擦了擦眼角的泪,“别难过了,等我富可敌国,也给你捐个官当当,然后你就当那个负心汉的顶头上司,日日磋磨于他,让他食不下咽、寝不安席。” 莺歌被她逗笑了,“好,那我就等着,女君可不能说话不算数。” “你可以不信任我,但你不能不信任我肚子里的女主,这个世界可是因为她才有的,只要你不背叛她,你的前途注定一片光明。” 虽然莺歌听不懂,可沈三三还是要告诉她,这个世界本就是为了女主才搭建的,就像其他小说里的一样,女主身边对她好的人,只要能活到最后,都有一个不错的结局。 雨越下越大,雷声停了,沈三三没有那么害怕了,从莺歌怀里起来,透过窗户往外看,果然看到木兰被大雨淋的不成样子。 她的心不禁软了,赤着脚走到门边推开了门,对着木兰喊道:“不是让你走了么,为何不走?” 木兰虚弱的抬起头,冻得青紫的嘴唇微微颤抖着,“女君可以不要我,但我不能抛下女君,如此乱世,李君身边怎么能没有一个会武的人呢,就算你已经打我、骂我,永远不接纳我,我也不会走的,我放心不下您...什么,什么,永远在您身后守护您。” 沈三三咬牙切齿的看向莺歌,“你给她写的?” 莺歌尴尬的笑笑,“我也没有想到今晚会下雨,本以为墨迹干了就好了,没成想会被大雨淋花。虽然词儿是我写的,可完全是根据木兰的心声写的,不信您问她。”说完给木兰使了个眼色。 木兰傻愣愣的抬头看着她,照实回答:“莺歌姐说您心软,只要按照她写的念,您就一定会留下我的。” 莺歌气的用手指着她,这个傻孩子怎么什么事儿都往外说呀,本来挺好的一个事儿,这么一整,谁都没招儿了呀。 沈三三转头看着莺歌,“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了解我呀?要不,木兰留下,你走!” 木兰,“好。” 莺歌赶紧上前捂了她的嘴,也顾不得大雨淋不淋湿了,跪在地上就是一通磕头,“我的身份来历女君都是知情的,您若是赶我走,我定会被重新带到那种地方去,您真的忍心看着您费心费力救下的人,重新回到那水深火热中去吗?” “我对您的心日月可鉴。如此乱世,我怎么都能活着,哪怕是被重新卖到楼子里去,在男人胯下活着也是活着。可是您呢,您马上就要足月了,一个妇人带着个孩子,身边又无帮衬的人,该是如何的艰辛呢?我实在是不忍让您受如此的苦。” 木兰挣开桎梏,“俺也一样。” “好了,赶紧进来,都说了不用跪,不用跪,没有一个听我的。”沈三三嗔怪道,她本来也不是真心罚两个人的,只是有点生气,她们合起伙来骗自己而已。 这一折腾天都快亮了,雨也停了,隔壁邻居家的鸡从笼子里跳了出来,“哦哦哦的叫了起来。” “开门,开门,衙门办案——” 莺歌开了门,穿着公服的人一进来就直接抓了沈三三,为首的那个人道:“沈娘子,有人状告你杀人,跟我们去亭长府走一趟吧。” 木兰想反抗,却被沈三三眼神制止了,她相信清者自清,没做过就是没做过,谁也别想把屎盆子扣到她身上。 第二十三章 比我早见阎王 沈三三被关在牢狱的最深处,这里是关重刑犯的地方,整个镇也没出过一个,左右两边的楼牢房都是空的,看来是特意给她选的位置。 既来之则安之,反正自己又没有真的杀过人,大不了关几天也得放出去,还真能整出冤假错案不成? 沈三三的屁股还没坐热,就见新任亭长火急火燎的提着食盒走了过来,命令狱卒开了门,热情似火的说道:“沈娘子,瞧瞧他们也真是不懂事,月份都这么大了,怎么还抓你进来,怎么办事儿的!” 狱卒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傻愣愣的答道:“不是您让抓的吗?怎么刚一个时辰就变了,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到了您这儿怎么三放三抓啊。” 沈三三没忍住笑出了,这个狱卒哥们儿真是好样儿,默默的给他竖了个大拇指,“这位郎君,等我出去了,你去沈记直铺找我,我一定给你点儿银子,你找个夫子就好好教教你为人处事,尤其是怎么委婉回答上司的问答。” 新任亭长嘴角不停的抽动着,恨不得一巴掌打死这个没长脑子的东西,咬牙切齿的说道:“你先下去吧,我还有事要和沈娘子说。” “那不行,牢头儿已经交代了,为了防止有人暗害犯人,必须有狱卒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让看望的人和犯人接触,否则出了什么事我可担待不起。”狱卒说的有理有据,完全没有注意到他们亭长那黑成锅底的脸。 好在牢头儿来得及时,赶紧告罪将他拖走了,不然明天他可能因为左脚踏入牢门而被开除。 人都清干净了,亭长提着食盒开了牢门,将食盒里的饭菜一碟一碟要摆在沈三三面前,“相比于沈娘子每天的饭菜,我这准备的是差了点,你凑合着,肚子里的孩子需要营养。” 沈三三可不相信天下有免费的早餐,尤其是起那么早被抓来牢里吃的早餐,就更加不免费了,不论是为了女主还是为了自己,她都不敢吃。 “别了,无功不受禄,您这早餐我可无福消受,还是拿回去自己享用吧,省的传出去,说我占你便宜就不好了。我这虽然死了丈夫,可也不是说改嫁就能改嫁的,而且听说您家里那位脾气大的很。” 亭长尬笑两声,“沈娘子误会了,我并非对你有不好的想法,我只是天生的平易近人而已。” “你别这样,我本来就肠胃不好,再加上还怀着孕呢,听了您的话,我快吐了。”沈三三干呕了两声。 亭长的尬笑笑不出来了,“沈娘子是个爽快人,那我也不弯弯绕绕了。今天一早,衙门还没开门呢,李媪就来击鼓鸣冤,伤泪俱下的控诉你杀了她唯一的孙子,非要你偿命。我也是新官上任,也得立业绩不是,就是想偏袒你,都写偏袒不了,只能先将你抓进牢里来,好,暂时平息了她的怒火。” “李媪是谁?”沈三三被他说的一头雾水,拼命搜索着从穿来到现在的记忆,完全不记得有这么个人,而且这具身体也不存在什么原主,这本来就是一个虚构的小说世界,完全是为了女主的诞生才存在的,自己也是被当做孕母抓来的,用的是自己的身体。 “就是李家村的李桂花,他的孙子李大牛被你杀了。” 沈三三上下打量着他,脸上是想藏也藏不住的无语,“我说亭长大人,您没事儿吧?我就没去过李家村,更别说认识什么李桂花了,还有他孙子李大牛,我吃饱了撑的去杀他。一听这名字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还叫大牛,怎么不叫大狗呢?真有意思,什么屎盆子都能扣到我头上。” 要是换做其他女娘早就被杀人吓破胆子了,到时候还不是亭长说什么就是什么,哪里能像沈三三一样辩驳,亭长原本以为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就能达成目的。 交谈下来才知道,终究是低估沈三三了。 亭长从袖子里取出一串银制铃铛脚链,沈三三面色变得很难看,她想起来了,之前那个差点对她冒犯的畜生一家以及那个救她于水火的小女娘。 本是好心还小女娘救命之恩,让她拿着脚链去换些食物吃,没成想竟成了自己杀人越货的证据,还真是一环套着一环,一点差池都不能有。 “看娘子的脸色,想必那李媪说的是真的。既然沈娘子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也没必要再好声好气的和你说了。我就直说了吧,我要造纸的秘方,换你的自由。生命和钱比起来孰轻孰重,我想聪明如你自然能想明白,我也不着急,反正明日才会堂审,你大可以好好想一想。” 说完就要走,却被沈三三喊住了,“不用想了,生命和钱比起来,我当然选生命了,我又不是傻子,生命诚可贵金银价不高,银子挣了一箩筐,命全没了,实在是不值得。” 亭长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她,“我就知道沈娘子是个通透人,要不然也不会把生意铺的这么大。给我造纸的秘方,我们两个一起开店,到时候哪家卖的好就各凭本事了,对你来说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钱少赚一点没什么的。” “您说的是,我也那么认为。就算不是您,换做其他人,我也是绝对会告诉秘方的,这也不是什么秘密,造纸术又不是我发明的,我只是一个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传播者而已。”沈三三话风一转,“可就在刚刚,我改变主意了。与其将造纸数交到你这等诸葛不如的狗官手里,还不如随我一起去地下见阎王!” “你!”亭长被她气的脸色铁青,高高的扬起手打在她的脸上,“你个臭娘们,不过是会做点纸,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老子找你要造纸秘方是看得起你,敬酒不吃吃罚酒,明日就等着死吧。” 沈三三抹掉嘴角的血迹,“好啊,我等着你来杀我。你要是杀不了我,我一定让你比我早见到阎王。” 第二十四章 去找县令救我 厅长踢翻了桌子上的饭菜,怒气冲冲的走了。 小狱卒见状又凑了过来,看着沈三三高高肿起的左脸,“你没事儿吧?” 沈三三扯了扯嘴角,疼的她呲牙咧嘴的,想给个甜甜的笑容确是不能了,“没事儿,像他这种凤凰男手劲儿都不大,毕竟是吃软饭的嘛。” “你说的对,我非常赞同你的看法。不过你还是别惹他了,刚才我们牢头跟我说了,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个妓女肚子里爬出来的贱种,靠着勾搭亭长家的小姐继承了老亭长的位子,就开始作威作福了。” 沈三三知道小狱卒是好心,她又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呢?只不过就是不想让这种狗官横行霸道而已,自己就是很好的例子。 用鲁迅先生的话说,今日若我冷眼旁观,他日祸临己身,则无人为我摇起呐喊! 尤其是事儿已经发生在自己身上了,若是她今日妥协了,亭长在看上其他人的生意岂不是会面临同样的结果,只是生意还好,若是看上了其他好人家的女娘非得抢过去糟蹋,也要妥协吗? 不,不能,绝对不能! 最好是一下子就绝了他的想法,让他再动坏心思的时候,好好的想一想,今日在沈三三身上的失败,好让他把那些肮脏的心思收起来,做一个为民请命的好官。 沈三三摘下头上的银簪,强硬的塞到狱卒受理,“郎君,这个簪子是纯银的,是老师傅的关门之作,我买的时候用了十两,整个镇上也挑不出来第二个。你拿回家去送给自家娘子,她一定会非常开心的。” 狱卒不肯接,沈三三在还以为他是个非常正直的人,刚要跪地哭泣,假装柔弱,骗取同情,没成想对方却说出了令她震惊的话,“俺还没娶媳妇儿呢。” 沈三三快要夺眶而出的眼泪猛的收了回去,翻了个白眼儿道:“那就拿回去送给你阿母,若是没有阿母就送给大母,没有大母就送给婶母和叔母,若是家里实在是没有女眷,就送给门口的那条母狗。” 狱卒乐呵呵的接了簪子,用牙咬了咬,“瞧你说的,俺家亲戚可多了,你说的这些都有,就是俺家门口那条狗是公的...” “行,打住,我不想听。”沈三三并不想知道他家的家庭逻辑,“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你既拿了我的簪子就得替我办事儿。” 狱卒觉得手里的簪子烫手又给她扔了回来,沈三三又扔了回去,就这么一来一回的两人扔了有半个时辰,实在是扔不动了,狱卒认命道:“你这小娘子怎么比俺还能扔,都扔不过你。说吧,说吧,需要俺做什么?” 沈三三扔的胳膊也发酸,不过好在没有放弃,还好大学选修的是排球,要不然还真扔不过他,“你去沈记纸铺找一个叫莺歌的女娘,让她来牢里见我一面。” “就这点事儿啊,俺还以为你要让俺带你越狱呢,俺都想好了逃跑路线了,真令人失望。”狱卒不情不愿的走了。 —— 莺歌那边也急成一团了,工厂整个停工,把所有人都发配了出去,四处打听这个所谓的杀人案,而她自己去了刘员外那里,希望通过这个家底深厚的员外给亭长施压,好让他早点儿放沈三三出来。 可惜了,刘三说贵人过寿,作为贵人的家奴,刘员外提前一个月就出发去给贵人过寿了,不在家里,估计最少得半个月后才会回来。 怪不得之前沈三三店铺开业时他都没有亲自来祝贺,反而是派了刘三来送贺,而且最近两次供货,也都是管家出的面。 莺歌随后又去了王员外家,得到的是同样的答案,王员外之前也是那位贵人的家奴,曾经的主人过寿辰,他没有不去的道理。 实在是找不到人去救沈三三,莺歌急的团团转转。 木兰在一旁磨刀,“莺歌姐别急,晚上我去劫狱。” 女君还没救出来,这就又来一个添乱的,莺歌都快要窒息了,气的她直接给了木兰后脑勺一巴掌,“你就别跟着添乱了好吗?你是劫狱能把女君救出来,可你让她以后怎么生存?难不成要顶着逃犯的名头过着东躲西藏的老鼠生活吗?就算女君能忍,那她肚子里的女公子怎么办?一出生就过上颠沛流离的生活,何其可怜。” 木兰想想觉得也是,是她想的简单了。 这倒也怪不得她,毕竟她之前几十年的生活就只有杀人两个字,完全不用动脑子,只需要动刀子就可以了。没成想入世以后竟然这么麻烦,处处得动脑子。 就在这时,狱卒上门了,她扣响了沈记纸铺的门,就那么光明正大的喊:“莺歌姑娘在吗?我是沈老板派来的,她给了我一根簪子,让我来这里找你,让你去牢里见她一面。” “哎呦,我的祖宗哎,你可真敢喊呀。”莺歌也顾不得什么男女大了,出门立刻捂住他的嘴,“知道了,知道了,我都知道了。你赶紧闭嘴,好吗?” 狱卒点点头,莺歌这才松开他,转头对着木兰交代了一番,“你守好了这里,我去见女君一面,不许轻举妄动,不然我一定让女君赶走你。” “嗯。”木兰应了,继续磨她的刀去了,她感觉总会派上用场的。 莺歌小碎步走的极快,甚至把狱卒都落在了后面,要不是没有他开不了牢狱的门,必然是不会等他的。 牢头儿看着走进来的莺歌,登时就将刀横在了胸前,“这位女娘,你可知道擅闯牢狱是个什么罪过?” “大人误会了,我不过是看大人辛苦,特意来送烧鸡和酒的。”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一个荷叶包裹的烧鸡还有一小瓶酒,又拿了二两银,“孝敬您的。” 牢头满意的笑笑,“进去吧,一炷香后出来。” “喏。”莺歌施了一礼,向着牢狱最深处走去。 沈三三早就听到了她和牢头的对话,简单的将自己进来的来龙去脉和她说了一遍,最后一句话:“去找县令来救我,他若不来,你就说我知道他惊天的秘密。” 第二十五章 堂审 堂审如约而至。 堂下跪着手指持诉状的李媪和她孙女以及穿着囚服挺着大肚子的沈三三,亭长端坐在堂上,手持一块惊堂木,院子里站着的全部是看热闹的百姓们。 惊堂木一敲,“堂下所跪何人?” 李媪吓了一激灵,立刻将手中的诉状献上去,哭道:“大人,您要为老妇做主啊!老妇要告那沈记纸铺的老板沈三三,她杀了老妇的孙子,可怜我一个瞎眼的老妇,死后连人收尸都没有。” 亭长仔仔细细的看着诉状,然后气的惊堂木拍了好几下,对着沈三三大骂道:“大胆刁妇沈三三,对于李媪的指控你可认?” 沈三三昂着脖子,不屑的看了眼沆瀣一气的二人,缓缓吐出两个字,“不认。” 惊堂木又是一拍,“大胆刁妇,状纸上写的清清楚楚,你为何不认?难不成仗着自己有几个钱就能鱼肉百姓,本官虽是新官上任,断然不肯放着这种鱼肉乡里的人活着,一定会为无辜的人主持公道。”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老妇那可怜的孙儿若是泉下有知,一定会爬上来感谢大人的。” “那倒不必。”亭长赶忙拒绝。 “好啊,我也相信大人像包青天一样绝对不会整出冤假错案来,还请大人还小妇人清白。我一身怀六甲的孕妇,经营着那么大的纸铺,免不得遭心怀不轨的人嫉妒,想从我手里夺去造纸的秘方,这样的事儿屡见不鲜,门外看中的学子们至少见过两次。如今李媪指控我杀她孙子,仅凭一纸诉状,我实在很难认罪,我没有杀他孙子的立场,还请大人还我清白,不要让这心肠歹毒的老妇污了我的清白。” 沈三三说完买卖的学子们立刻帮着她说话,他们也并非是偏颇沈三三,而那些事都是真真实实发生过的,不会有失偏颇。 眼见着人群要控制不住了,亭长又拍了拍惊堂木,给跪着的李媪使了个眼色,“沈氏对你的指控存疑,你可有证据?若是没有证据,那你就是无人清白,造谣诽谤者杖五十,永远赶出镇里去。” 李媪吓得一哆嗦,赶忙从袖子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铃铛脚链,“有证据,老妇有证据。” 亭长命衙役呈上来,拿着铃铛脚链假装细细打量,果然在上面发现了沈三三的名字,重重的一拍惊堂木,“好你个沈氏,人证物证俱在,你还要捣乱吗?你若是再不认罪,本官就动刑了。” “威——武——” 台下的衙役们手持杀威棒,在地上敲的震天响,本就破旧的县衙,地面都被他们出来个窟窿,扬起的尘土更是呛的人直打喷嚏。 沈三三赶忙捂着鼻子,继续狡辩,“若是仅凭一个脚链就认为我是杀人凶手,那大人也是怪武断的,我就要怀疑大人的用心了。大人为何假装第一次看到这个脚链,明明昨日大人逼问我造纸秘方时就已经拿出来了,如今装作第一次看见的样子,是为了逼我就范吗?” “什么!就是大人竟是这种人,怪不得身怀六甲照样把人家压上堂了,原来是寄予人家手里的秘方。” “是啊,是啊,早就他听说他是靠着去了亭长的女儿上位的,听说是从妓女肚子里爬出来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围观人的密谈越演越烈,亭长眼看着就要控不住场面了,沈三三得意的朝他笑。 “大胆刁妇,你竟敢咆哮公堂,来人了,给本官杖五十压压她的威风!” 看着恼羞成怒的亭长,衙役们交头接耳不知道该不该打,面前的明明是一个快要生产的妇人,别说五十棒了,就是一棒下去也能要了她和孩子的命,谁都不愿意当这个杀人凶手,自是不肯打的。 “大人是恼羞成怒了吗?是被我说中了心事吗?大人放心,我手里的造纸秘方就是告诉堂下的所有人,也是绝对不会告诉大人这种昏官的。若大人掌握了此密法,那整个镇的经济命脉就全掌握在大人手里了,那这些百姓们岂不是要被大人掐着嗓子过活,他们活着已经很不容易了,为何还要苦上加苦?” 沈三三据理力争,成功将矛盾转移,现在围观群众的关注点不再是沈三三杀人,而是亭长为夺密法冤枉好人,尤其还是一个身怀六甲的妇人。 台下不乏有心存良善之辈,自然不会冷眼旁观着一个可怜妇人被活活打死,尤其是听了沈三三那一番慷慨激昂的陈词,个个都义愤填膺。 “沈氏,你敢藐视公堂!不要东拉西扯,本官现在审的是你杀人案,李媪的孙子是不是你杀的?”亭长尽力拨乱反正。 沈三三当然不认,她摇着头,“大人,小妇人已经解释过很多遍了,我与李媪并无直接的利益往来,又怎么会杀了他孙子?再说了,我一怀孕妇人,就算不为了自己,也为了肚子里的孩子积福,又怎么可能跑去杀了他孙子呢?” “你!”亭长就没见过这么冥顽不灵的人,“李媪,你可有话说?” “大人,老妇的孙子就是她杀的。她之前冻昏在路边,老妇出于好心将她捡回了家。没成想他竟看上了老夫孙子手里的造纸秘方,多次勾引老妇的孙子想套出秘方,我那孙子心眼也是个实诚的,说秘方是祖传的,不肯给。没成想她竟然起了杀心,手里藏了把剪刀,一剪刀刺到了孙子的心口窝,逼着孙子告诉了她秘方。老妇当时就吓晕了过去,等老妇醒来再请大夫回来,我那可怜的孙子早已经断了气,呜呜呜~” 说罢,她哭了起来,哭的那叫一个鬼哭狼嚎,旁边一同跪着的小孙女被她吓了一个驹灵,身躯瑟瑟发抖,被她掐了一把后也跟着呜呜哭。 “见过颠倒黑白的,没见过如此颠倒黑白的。大人,民妇冤枉,若这是大人和李媪串通好的供词,非要置民妇于死地,民妇无话可说。”沈三三无语了,一个个的可真能装。 亭长见她不再辩驳,立刻让状师按着她的手画压,“刁妇已经认罪,来人呐,将她投进死牢,秋后问斩。” 第二十六章 我看谁敢 “我看谁敢!”一道雌雄莫辩的声音响起,众人纷纷侧目看向门外,百姓们让出一条路来。 黄莺焦急的在前面引着县令,一直到了公堂之上。 亭长立刻从主位上,引着县令去坐,“大人,您怎么来了?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案子,已经认罪了,怎么还劳动了您,实在是下官的罪过。” “哼!你好大的本事,新官上任三把火,你第一把就烧到了草菅人命上面,这把火烧的可真好啊!” 县令怒视着他,亭长吓得立刻跪下,“大人冤枉啊,这人证物证俱在,何来草菅人命一说?而且下官已经够仁慈了,完全是按照大汉律法判的案,大汉律法第二十条有云:凡有孕者犯下重案,先行关押,待其诞育子嗣后,方能问斩。” “那是第二十一条。” 亭长蚌埠住了,没成想这个县令对大汉律还挺精通,不好糊弄啊。 “将状纸拿过来。”衙役们立刻屁颠儿屁颠儿的拿了过来,恭恭敬敬的献给县令。 县令从头到尾捋了一遍,惊堂木拍的震天响,“好笑,好笑,当真好笑。你这个刁妇,你口口声声说沈氏为了夺造纸秘方杀了你孙子,那既然这秘方是从你孙子那里学来的,你可会造纸?” 不等李媪回答县令又道:“来人呐将造纸的原材料盛上来,她若造不出来,就是撒慌,即刻砍了她的脑袋。” 造纸的原料是沈三三托莺歌告诉县令的,只是造纸的顺序和最后的白石灰没有说,量他也是猜不出来的。 “这、这...”李媪看着摆在面前的水和桑枝,一时间不知从何下手,膝行着跪到亭长面前,“大人救我,大人救我呀!” 亭长尽力和她撇清关系,也不得不为她求情,若是把这个老婆子逼急了,指不定说出什么话来呢,“大人,此秘方传男不传女,李媪又怎么会知道?” “哦?是这样吗?”县令看向李媪。 李媪立刻点头,“是这样的,大人,是这样的。” “胡说八道!你说这秘方是祖传,为何从未见过你家造纸,本官早就查过你的底细,家里穷的叮当响,若是握赐秘方早就拿出来用了,哪会落到如此田地。还有你口中的孙儿李大牛,那不过是个吃喝嫖赌赖子,良善,这是本官今年听到过的最好笑的笑话。你还不说实话,非要本官对你动刑吗?” 李媪被县令吓得直接尿了裤子,尿骚味儿熏的在场的所有人几欲干呕,沈33那边直接呕了出,莺歌赶忙又是灌水,又是擦嘴。 “大人呐大人,老妇没有撒谎,确确实实是她杀了老妇的孙儿。”李媪哭喊着。 县令乘胜追击,继续问道:“平白无故,她为何杀你孙儿?” “她是老夫花了九钱银子买来的,本想给我那个不争气的孙儿当新妇,没成想她有孕了,老妇就想着堕了她的胎。谁成想她是个性子烈的,说什么也不肯,还踢了老妇一脚。我那孙儿实在是看不过去,就想着霸王硬上弓,生米煮成熟饭,她自然就软和了,没成想竟被她藏了把剪刀,捅入心口窝扎死了。”李媪猛的磕了几个头。 “不是的大人,大母在撒谎。”一直在一旁跪着没有说话的李大丫,突然仗义执言,“这位姐姐逃走后,大母请了大夫来看,没成想大夫竟是强盗假扮的,抢了家里所有的财物,兄长阻拦被他直接砍了一刀,大母也被他扎瞎了一只眼,我因为及时藏在水缸里,这才躲过一劫。” 沈三三欣慰的看着李大丫,看来自己当初给她脚链没有给错,确实是个很好、很善良的女娘。 “沈氏,伤害李媪的孙子李大牛,你可认罪?”县令看向沈三三。 沈三三立刻跪地磕头,“民妇认罪。” “好,根据大汉律法,伤人但不致死者,罚银或者牢狱一年,你怎么选?” “民妇身怀六甲,坐牢也是给狱卒添麻烦,罚银即可。”沈三三就坡下驴。 李媪仅剩一只的贪婪绿豆眼转的滴流快,“大人,老妇也同意罚银,她那一剪子刺到了大牛的要害,导致我李家后继无人,老妇要她赔银一百两。” 她的话刚一说完,堂下立刻又乱哄哄起来,看热闹的百姓们,你一句我一句的说了起来。 “一百两,她可真敢说。” “就她那污糟的孙子,放在人牙子那儿,连八钱都卖不了。” “真是狮子大开口。” 沈三三当即就怒了,指着她的鼻子骂道:“我呸!你个瞎了眼的老虔婆,还敢狮子大开口要一百两,给你一脸我都嫌糟心,我宁愿坐这一年的牢也不会给你一分钱。” 随后又看了一眼瑟瑟发抖,几欲哭泣的李大丫,立刻软了语气,“这一百两我出了。” 李媪以为自己胜利了,面露喜色,刚要洋洋得意,就被沈三三的话堵了回去,“这不是赔你孙子李大牛的钱,而是买你孙女李大丫的钱,从今以后,你拿着一百两,就和李大丫再无瓜葛,你也不要再来找她了,她现在是我的人了。” 说罢,命莺歌将装着一百两的钱袋扔给她,李媪打开钱袋,拿出一块银子用牙咬了,乐的嘴都合不拢了,“好好,没问题,这种赔钱货,你想要多少就给你多少,以后我和她再无瓜葛。” 李大丫哭的声嘶力竭,拼命的上前撕扯着李媪,“大母,你不要不要我呀,大丫一定努力干活,以后你打大丫的时候,大丫再也不躲起来了,大丫只有你一个亲人。” 沈三三心疼的将她护在怀里,轻声安慰着,“以后我就是你的亲人了,会好好的爱你,关心你,再不会让你受一点儿委屈。” “真的吗?”李大丫睁着无辜的泪眼望着她。 沈三三十分肯定的点头。 “既然审完了杀人案,那本官就再审一审买卖孕妇案。根据大汉律,买卖孕妇者,关十年,看在你年纪大的份儿上,改成杖二十,你可有异议?”县令道。 李媪有异议也没用,已经被扒光了裤子按在堂上打了,她罪有应得。 第二十七章 归航 沈三三大步走在前面,木兰和莺歌一左一右紧随其后,许是怕李大丫害怕,莺歌特意牵着她,李媪挨打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回到家里,工人们都纷纷鼓掌欢迎女君回来,沈三三可是她们的顶梁柱,没有她可是万万不行的。 “为了庆祝我大难不死,咱们今日吃烧烤,莺歌采买的活儿就交给你了,多买一些羊肉和鸡肉,有新成员的加入,咱们可得好好庆祝一下。”沈三三说着,李大丫不好意思瑟缩了一下。 莺歌将她推了出来,“诸位,这是咱们的新伙伴李大丫,你们可不准小瞧她,若是没有她,咱们可就看不见这么优秀的女君了,一定要珍视她,重视她,她是咱们女君的救命恩人。” 沈三三连连点头,又补充了一句,“两次,她救了我两次。” 听着底下雷动的掌声,李大丫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重视,内心泛起一窝窝涟漪,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忙着呢,刚才在门外听到你们说要吃烧烤,本官也没有尝过,不知道有没有口福啊?”县令推门而入。 沈三三带领大家一起行礼,“当然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您对于我来说就是那救命的菩萨,菩萨来了,我们怎么能不好好招待一下呢!” “行,那我就等着吃了。” 一天县令就在这儿吃,大家立刻忙碌起来,各司其职。莺歌挎着篮子出去采买了,木兰在一旁磨刀霍霍,准备分割回来的肉类,其他的工人们削竹签的削竹签,研磨调料的研磨调料,烧炭的烧炭,沈三三也没有闲着,和县令唠起了嗑儿。 “你也怪不容易的,毕竟...”沈三三看了一眼他的身体,脸上露出诡异的微笑,“生逢乱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你是个好官,我希望你能做一辈子好官,千万不要让大家失望。” “本官为生民立命,为天地立心,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饱读诗书二十余载,怎么可能做一个昏昏碌碌的官。”县令说的是真心话,他可能是诸多县里最为民着想的官,这若是在太平盛世,最后定能登阁拜相,可惜了。 大家齐心协力烧烤很快就烤好端上来了,县令看着穿成一串串的肉串儿,心里泛起了嘀咕:这也没什么出彩的,大家不都是这么吃的吗? 试探性的咬了一小口,鲜嫩多汁的汁水在口腔里炸开,他的眼睛瞪得老大,一口接着一口,根本停不下来,“好吃,好吃。我愿称烧烤为世间最美味的东西,这是羊肉吗?怎么一点都不膻,还这么香!还有这鸡脚,糯糯的,一抿就化了。” 沈三三开心极了,带着县令直接坐到了烧烤架旁边去吃,刚烤出来的才叫那一个美味。 县令一直吃到了太阳下山,门外的随从们催了六遍,到最后直接进来架着他离开。 “我叫宋若昭,希望咱们以后常来常往。” 沈三三朝他挥了挥手,“常来常往可以,蹭饭可就没必要了啊,你也太能吃了,这地上的一把签子没有八十,也有一百。” —— 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沈三三是把李大丫当成自己的亲妹妹来培养,没有任何事对她隐瞒。 让莺歌做她的师傅,带着她经手桑皮纸的每一道工序,包括所有人都不知道的白石灰,李大丫学的也非常认真,拿着碳笔和本子不停的写写画画,虽然不识字,那图画的也不好,但起码她自己能看懂。 沈三三扩大了规模,将纸铺后面的房子也买下来充当宿舍,前面的两排房子全部用作工作间,其实现在工人已经不太富裕了,她正寻思的要再买人呢。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从小小的纸铺变成了造纸作坊,大订单也是一个接着一个的接,每个人都忙的晕头转向,脸上洋溢着笑容,痛并快乐着。 又到了每三日休半日的日子,沈33大手一回给每人发了三两,还是以往的惯例,十捆桑枝,剩下的时间随便吃,随便玩。 沈三三本想带着李大丫去桃花源,没成想她不想去,想跟着工人们一起出去买买东西,也确实,小丫头到了爱美的年纪,是该好好打扮打扮了,沈三三也就没有拦她,让她当乳燕,随便出去耍,只要记得回家的路就可以。 大家走了以后,沈三三躺在贵妃榻上,感受着盛夏的酷暑,莺歌和木兰站在一旁扇着扇子。 “你们不用管我,好好出去玩儿一玩儿吧。要不是我这大肚子快生了,我比他们玩的还野呢。” 莺歌却不肯走,“女君还是让我们陪在你身边吧,那种杀人案可不能再重复了。”她们害怕了,若是县令来的不及时,那沈三三一定会被冤死在牢里,她们也就再也没有了依靠。 沈三三摸着肚子,掐着手指算着日子,估计女主就快要出生了,最迟不过一个月,终于可以卸货了,怀孕的日子真不是人能熬的。 木兰端了一盘牛乳冰酪上来,“女君,好吃的。” 古代的冰都是从冬天保存到现在的,价格极其昂贵,想必这盘冰酪已经花了木兰所有的钱,她不禁红了眼,“干嘛对我这么好呀,我又没为你们做过什么。” “女君不需要我做什么,只要您在,我们就有希望。”还是莺歌会说话。 沈三三接了冰酪,用勺子舀了一口送入嘴里,连连点头,“不错,不错,这牛乳一点儿都不腥,还有这水果非常的甜,这玩意儿如果要是卖的便宜了一定很挣钱,要不改天我也开一家?不过制冰是个麻烦事儿,也不知道这里有没有硝石?” 她正想着,门被人推开了,亭长迈着四方步,手里提着个小漆盒,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恭喜恭喜呀,沈老板,作坊开业大吉!” 沈三三不情不愿的看了他一眼,“亭长大人来错地儿了吧,我这小作坊都开业半个多月了,您这恭喜晚了点儿吧。” 亭长尴尬一笑,“好饭不怕晚,我是来和沈老板做生意的。” 第二十八章 这亏本生意我不做 “哦?”沈三三从椅子上坐了起来,好奇的看着亭长,“我这人平生没什么爱好,最喜欢的就是挣钱,什么生意呀?还值得亭长大人亲自跑一趟。” 一见她来了兴趣,亭长暗自笑了笑,果然女人就是好骗,就算他再文韬武略,精通谋算又能怎么样呢?还不是被自己骗的团团转。 “纸虽然好,可知名度始终有限。若是我出面去谈生意,有我的身份在,大家必然是要给几分薄面的,生意成的几率就大了很多。你知道从镇上到县里有多少乡绅富豪么?” 沈三三听他吹嘘自己都听烦了,“不知道,别铺垫了,赶紧说。” 亭长干咳了一声,“我负责去和那些乡绅富豪们谈合作,你负责生产纸,我还会派自己的心腹来帮你,作坊这么大,工人毕竟有限,若是再买人又费时又费钱的,反正我这儿有现成的。到时候咱们五五分,二两银子一刀的纸,我只要一两。” “这么听着还真是划算...个屁呀。你狗屁不出,就要从我这儿分走一半儿的钱,天底下就没有这么做生意的。还去和富豪乡绅们谈,我用得着你呀,我没长嘴吗?打着派心腹们过来幌子,不过是想学造纸的技术,直言好吗,虚伪逼!” 沈三三都不稀得理他,还真有人把自己当成傻子啊,有趣,有趣极了。 “你这人怎么说话呢?本官好歹也是一亭之长,你敢惹恼本官,信不信分分钟让你在这里无法立足。敬酒不吃吃罚酒,你的好日子到头了!”他说完气冲冲的走了,出门撞上了采买归来的李大丫,打翻了她刚买的胭脂。 随从立刻上前踢了李大丫的胸口一脚,“混账东西!竟敢撞我们亭长大人,你有几个胆子?” 李大丫赶忙跪在地上,“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亭长眼珠一转,目光停留在她清秀的脸庞上,“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三日不见兮,思之若狂。不知女娘贵姓?” 李大丫缓缓抬起头望着他,“大人您忘了,我是李媪的孙女李大丫啊。” “你是李大丫。”不怪亭长震惊,短短两个月的时间,沈三三将原本头发枯黄的黄毛丫头养的如此珠圆玉润、头发乌黑,那小脸儿嫩的一把都能掐出水来。 亭长扶着她慢慢起身,“抱歉,是我没看路,这才撞到你,又打翻了你的胭脂。我要向你赔罪,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我想陪你再买一盒。” “啊?不用,不用,我就是个乡下丑丫头,本来也不配用这么好的胭脂,打翻了可能是天意吧。”李大丫身上有一股强烈的自卑,这是怎么抹都抹不掉的。 亭长上前一步,激动的攥住她的手,“我不许你妄自菲薄,如花般的面孔怎么是丑丫头呢?在我眼里,你就是凤凰一样的存在。” 李大丫被哄的心花怒放,任由亭长拉着去了胭脂铺,又去了卖首饰的店,还和亭长一起吃了饭,一路上全都是欢声笑语,两人仿佛一见如故,相见恨晚。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工人们都回来了,今天吃火锅,夏天吧就得以毒攻毒,以热攻热,主打一个要让身体知道谁才是主人。 “怎么大丫还没有回来?”沈三三有点儿担忧,这是李大丫第一次单独行动,可别遭遇什么不测才好,“木兰你去找找。” 木兰领命刚要去,李大丫推门而入,脸色红润,手里提着一堆的漆盒,头发是重新梳过的,莺歌注意到,他衣服的扣子扣错了两个。 见她回来了,沈三三立刻上前握住她的手,“你到哪儿去了?可吓死我了。下次,可不能单独行动了。” 李大丫不动声色的抽回自己的手,语气平淡的答道:“没什么,我去买了点东西,胭脂水粉什么的,我今年也16岁了,早就及笄了,也该好好打扮打扮了。” 沈三三点点头,“是啊,你也到了爱美的年纪,你就好好打扮打扮,若是有心仪的郎君,我就去帮你提亲。是如家酒楼的跑堂吗?” 不过是一句玩笑,因为那位跑堂小哥长得实在是周正,而且每次来的时候,李大家都主动去接食盒,脸蛋儿红扑扑,沈三三还以为他喜欢那位跑堂,很愿意促成两人之间的婚事。 没成想李大丫却发了好大的脾气,“在你眼里,我就只配嫁给跑堂吗?你是不是忘了,若是没有我,你早就被大母害死了,我可是救了你两次,是你的救命恩人,不,应该说是再生父母。” 沈三三一愣,底下的众人皆是一愣,木兰上前直接给了她一巴掌,用了十足十的力气,把她打的从台阶滚落,“女君可以说,你不行。”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是莺歌惯用手段,红脸儿木兰来唱,白脸儿莺歌来唱,她赶忙下去扶起李大丫,“木兰,你这是做什么!大丫不过随口一说,而且她已经知道错了,咱们都是一家人,她在女君心里尤其重要,以后收敛一下你的坏脾气,可不能随便打人了。” 李大丫被她扶了起来,恶狠狠的瞪了木兰一眼,然后羞红了脸哭着跑进自己的卧房了。 “木兰,下次不许打人了。”沈三三并没有将这个插曲当回事儿,十六岁的小姑娘正是叛逆的年纪,就像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只不过是口不择言,还没有像现代世界的那种恶魔一样,仗着自己是未成年,滥杀无辜的同学,然后还死不悔改。 莺歌觉得李大丫有些不对,苦于没有证据,也不好提醒,只能先自己暗暗观察着,处处帮女君留心一点儿。 沈记纸铺的纸实在是太火了,又拿到了两个超级大的订单,就是供货日期有点儿赶,好在大家的效率都不低,还是能完成供货的。 院子里的原材料不多了,大家出去砍桑枝,原本半天就能完成的工作,拖了一天才回来,个个都垂头丧脑的,手里空无一物。 “女君,漫山遍野的桑枝都被人买了,咱们没有原材料可以用了!” 第二十九章 上门退货 “退钱,退钱,退钱!” 门外传来一阵熙熙攘攘的声音。 沈三三开了门,差点被人群推倒,还好木兰眼疾手快将她挡在后面。 莺歌赶紧出来安抚大家的情绪,“诸位老板,不知发生了何事?大家有话好好说,先坐下来喝杯茶,我们女君诚信经营,自打做这个生意起,从没发生过吃罪客户的事儿,还望大家不要听之信之,影响了咱们之间的合作就不好了,毕竟会造纸的只有我们一家。” 她这番话半是安抚半是威胁,好处也讲明白了,坏处也说过了。 人群不在骚动,终于肯坐下来聊聊了。 为首的是一个胖胖的老板,满脸横肉,他道:“原材料没有了,你怎么给我们供货,我这货源都定出去了,若是惹了那些贵的人们,怎么交代?” “是啊,白鹿书院的学子马上就要考试了,若是没有我的纸,他们怎么出考试卷?” “还有我,我这纸可是要卖到长安去的,那里可都是王孙贵胄,如果供不上货,他们会要了我的脑袋的。” “......” 你一言我一语,沈三三大概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看来是原材料没有了的事儿被人泄露出去了,可是她才刚发现原材料没有了,怎么能泄露的这么快? 眼下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得赶紧安抚下来,不然,这么多笔订单,就是把她拆吧,拆吧,卖了也赔不起。 “诸位,请安静一下。如果大家信任我的话,我会按时给大家供货,如果不信任硬要退款,我也没有办法,只是这次退了以后就不会再合作了。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可以将价格降低三成。” 面对如此让步,老板们也没话说了,莺歌有一句话说的是对的,整个大汉,会造纸的,只有沈三三一家。 “行,看在你身怀六甲不容易的份儿上,我们就再信你这一回,可千万别让我们失望。”说话的是一个尖儿脸的老板。 沈三三赶紧作揖,“多谢几位老板的宽宏大量,小店必不会让诸位失望的。麻烦问一下诸位,原材料没有了的事儿是谁告诉你们的?” 既然都决定诚信合作了也就没有隐瞒的必要,尖儿脸老板道:“亭长呀!他一大早特意找到我们,又是道歉,又是为你求情的,说的那叫一个声泪俱下,你可是有一个好亭长呀!” 沈三三冷笑一声,“哼!果然是他。” 送走了几位老板,亭长带着几捆桑枝登门了,他热情洋溢,“沈妹子,听说你没有原材料可用,兄长特意为你送来了。所以说这桑枝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嘛,你可别嫌弃啊。” 正是缺原材料的时候,沈三三立刻让工人们将桑枝抬了下去,也换上了一副笑脸,“亭长这是说什么呢,你我情同兄妹,就是亭长送来鹅毛我都不会嫌弃,更别说是我正好所需的原材料呢。” “那就好,那就好。” 说吧他自来熟的坐在桌子上,沈三三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能先好吃好喝的待着。 莺歌重新煮了茶端上来,半路却被李大丫截胡,将茶一把从她手里夺过,“莺歌姐姐辛苦了,这茶我去送吧。” “哦,好。”平时被沈三三宠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李大丫竟然突然主动干活,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但不看僧面看佛面,得给沈三三面子,索性就不跟她抢了。 李大丫莲步轻挪,那腰肢扭的摇曳生姿,矫揉造作的将茶盏轻轻放在亭长手中。 亭长表面不动声色的接了,藏在袖子中的手拍了拍李大丫的屁股,李大丫脸颊泛上红晕,不依不舍得走了。 殊不知这一切全部落到了莺歌眼睛里,她决定将这些事告诉沈三三,让她早做考虑。 “这茶也喝了,茶点也吃了。亭长大人公务繁忙,还是直接说吧。”沈三三脸都快笑僵了,实在不愿意再跟他虚以委蛇。 亭长尬笑了两声,不过很快就调整了过来,“瞧妹子说的,想必是妹子累了,也对,你这身怀六甲实在辛苦。那兄长我就直说了,整个镇里所有的桑枝都被我买下了,没有了原材料你就造不出纸,我当然不愿意看到这种局面了,不如我们合作,我六你四,这也不过分了,毕竟原材料是我出的。” 沈三三气的白眼儿都快翻不过来了,她深吸了口气,尽量保持温柔人设不倒,“给我滚一边儿去,臭不要脸的癞蛤蟆,怎么着?你这蛤蟆穿上金装道貌岸然做高堂啊,你就像那个绿豆蝇,遇见点儿屎就粘上来,真不要脸!” 亭长气的从凳子上翻下来,“你、泼妇!怪不得你死了丈夫,我要是娶了你这种女人,也得气死...” 一个公狗在无能狂怒,沈三三懒得听,生怕影响了胎教,万一教坏了女主可就不好了,“木兰,把他给我扔出去!” 木兰眼睛手快,拎着他的领子就扔了出去,刚要关门,就被李大丫猛的推翻在地,她冲了出去,赶忙扶起亭长,满心满眼都是心疼,“你没事吧?” 亭长那满身泥土的手在衣服上抹了抹,擦干了李大丫的眼泪,“傻丫头,我不许你哭,你若是哭了,就是我没做好,没有护好我的小孩。丫头,是我对不起你,竟然害你伤心了。” “不,是她们太过分了。你好心好意的来送原料,她们怎么能这么对你呢?” 看着哭着抱在一团的两个人,以及他们口中的非主流语录,沈三三一度怀疑这两个人是不是从现代穿过来的,要不然怎么能这么杀马特。 “大丫,回来,你还没成婚呢,和有夫之妇拉拉扯扯算怎么回事?”沈三三是真的把她当成亲妹妹,觉得她是被花心男人骗了的傻丫头,总想着矫枉过正。 亭长也给她使了个眼色,又捏了捏她的手,两人眼神暗中交流了半天,李大丫这才依依不舍的进了门。 原材料危机尚未过去。 第三十章 天无绝人之路 原材料危机闹得人心惶惶,剩下的三只能做出来的纸不足十分之一,沈三三又不愿意向亭长低头,郁闷的连饭都吃不下。 莺歌怕她在家里闷坏了,伙同木兰一左一右的将她架上马车,郊外踏青去了。 马车停在一个满是荷香的地方,闻了荷香,沈三三感觉心情好了很多,想着摘几朵回去插瓶,自顾往前走着,丝毫没注意到脚下的藤蔓,被绊了个趔趄,好在木兰及时扶着,差点把女主提前生出来。 沈三三气愤不已,抬脚踩上藤蔓,使劲跺着,“臭藤,连你也欺负我!踩死你,踩死你!” 她踩着踩着突然停了,蹲下身子,用力拉出一节藤蔓,如果没有看错的话,这应该是古藤,藤纸的原料之一,而且比桑纸造价还要低廉,还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 沈三三一下子扑到莺歌怀里,“莺歌,咱们有救了。这是古藤,是可以代替桑枝的原料,而且造价特别低廉,咱们不仅可以按时交付订单,还能大赚一笔。别说价格低三成了,就是低五成咱们也有的赚。” “太好了,太好了!” 主仆二人笑着抱作一团,一旁摘荷花的木兰有些懵逼了,看着手中的荷花有些手足无措,取了两朵大的一人插她们头上一朵。 —— 到了合约上写的交付日期,那些老板们早就来了,亭长自然也不会错过这个鬼热闹,也早早的来了。 “沈老板,交付日期到了,我们要的纸呢?”说话的还是那个满脸横肉的老板,整个老板堆里就他最横,也就他最没脑子,总是被人拿着当枪使,而且还不自知。 “是啊,沈老板。咱们镇主打一个诚信经营,若是被我发现有人是鸡鸣狗盗之辈,字是会被逐出这里的。本官处事公平端正,绝对不会看你身怀六甲还是个女娘就对你手下留情的。” 摆明了是来看好戏的,那就端出瓜子来嗑着吃瓜呗,何必摆出一副为民请命的架头,平白让人看了恶心。 沈三三伸出手拍了拍,早就打好包装的纸由工人们抬着鱼贯而出,“诸位的订单都在这里,你们的货车在哪儿,我让工人们给你们抬上去。” “什么?”亭长激动的都有些破音了,“没有桑枝,你是怎么做的纸,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没多久他就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又恢复那副慈祥的样子,苦口婆心的劝道:“几位老板,我还是建议你们检查一下,若是被滥竽充数,得罪了那些贵人客户就不好了。” 瞧瞧,多么懂事,多么为人着想的“好”亭长呀! 他这一举动把李大丫迷的神魂颠倒,眼睛里面全是星星,沈三三不愿见她再沉迷下去,命令木兰将她带下去,先暂时禁足在房里,等她什么时候断了对亭长的念想,然后再出来。 几位老板被怂恿的不行,尤其是满脸横肉的那个老板,他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一刀下去扎破了包装,从中间开始翻,全是白花花的纸,甚至比之前的桑纸还要白,唯一的缺点就是薄。 “不错,不错,这批纸不错。沈老板,我们之前说好的价格低三成,你可不能因为纸好就抵赖。”尖儿脸老板道。 沈三三心里暗骂了一句贪婪,面上还是那幅如沐春风的笑容,“前几位老板说的,本店诚信经营,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吐口唾沫就是钉。” 几位老板开心极了,觉得自己赚了,抬着纸出了门。 沈三三又将矛头重新对准亭长,“兄长,多谢你的鞭策,若不是你的鞭策,我怎么会想出来这种物美价廉的东西来造纸呢,妹子在这里给你行礼了。” “哼!”亭长气的鼻孔发声,一甩袖子走了。 事情总算告一段落,沈三三伸了伸懒腰,“都记下来了吗?” 莺歌点点头,将手中的本子递给沈三三,“都记下来了,以后不会再和他们合作了。” 做生意最忌讳的就是互不信任,尤其是这种没怎么着就上门找事儿的,沈三三的纸不缺销路,与虎谋皮,最终只会落得一个被虎所食的下场。 这几位老板,这是第一次合作,也是最后一次合作,以后沈三三的销售渠道里,将永远划掉他们的名字,这就是他们信任亭长,来给自己添麻烦的代价。 沈三三将大家召集在一起,“诸位辛苦了,这几日连轴转实在是辛苦你们了。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一人赏五两银子,放一整天的假,好好休息休息,再回来上功就可以了。” “谢谢女君。” 大家异口同声的感谢沈三三,底下的吹捧声不绝于耳,都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沈三三将两锭银子放在莺歌掌心,小声道:“这是我特意挑的最大的,你和木兰一人一个,大丫还在禁足,等她想明白了,我再给她,对了,木兰呢?” 说是迟那是快,木兰火急火燎的跑了过来,“不好了,大丫跑了。女君,是我看护不力,你惩罚我吧。” “惩罚你有什么用,找到人才好。她从小在这个城镇长大,估计因为我说了她几句心里不好受,跑出去散心了也说不定,再等等吧。你若是没事的话,就四处转转,找找她。她愿意回来就回来,不愿意回来就让她多转转。” 沈三三并没有想的太深,只以为是小女娘失恋了,需要散散心呢,索性平常沈三三给了她很多银子,走到哪都不会吃亏,也就没那么担心了。 她料的不错,傍晚李大丫就回来了,而且变得懂事了很多,回来就给沈三三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要多乖巧就有多乖巧。 还主动去了工坊干活,学的那叫一个认真刻苦,而且还很聪明,举一反三,吓得那些工人们以为自己要失业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半个月转瞬即逝,不知何时在沈记纸铺的对面起了一座鸳鸯纸楼,里面卖的纸和沈三三卖的桑皮纸一模一样。 第三十一章 背叛 噼里啪啦的爆竹声响起,鸳鸯纸楼外面围了很多的人,亭长走了出来,“各位父老乡亲们,我是这个镇的亭长,今日鸳鸯纸楼开业,为了大家都能买得起纸,我们二两银子三刀。” “好便宜啊!”众学子一拥而上,很快就将纸楼里的纸扫购一空。 亭长得意极了,特意来到沈记纸铺,“啧啧啧,做人呐不能太贪婪,卖不出去只能砸手里,纸是个好东西,得放在有用的人手里,否则只能在货架子上吃灰,真是可怜呐,可怜!” 沈三三没有理他,今日本来就不是三日之期,之所以纸铺开门,只是为了看鸳鸯纸楼的热闹,竟被他当成了奚落的对象,还跑过来耀武扬威,真不知道他在这亭长是怎么当的。 “那也比小偷强,也不知道啊偷盗别人东西的人,死了以后会不会下十八层地狱,那叫什么地狱来着,寒冰地狱,到时候你可要好好享受一下斩手之刑。”沈三三自然不甘示弱,在无赖面前他就要比无赖更强硬才行,不然还真的躲在屋里抹鼻子哭泣。 “哼!”亭长见没讨到好处,一甩袖子走了。 回看工坊里的工人,个个都干劲十足,开始制作藤纸,其中一个上前安慰道:“女君放心,我们一定好好干活,早日将藤纸量产,让您在鸳鸯纸楼面前找回脸面。” “呃...倒也不必,你们不必太过劳累,不用加班加点的干,累了休息就好,藤纸的造价比桑皮纸造价低很多,到时候等藤纸上架,鸳鸯纸楼自然落下风。” 沈三三说完莺歌又跟了句:“女君心疼大家劳累,大家可千万别让女君失望。” 好嘛,怪不得古代每个贵人身边都有谋士呢,好家伙,自己说了那么一大篇子也没得到什么反馈,莺歌一句话就将这个事儿上升到了道德的高度,分分钟道德绑架所有人,厉害,厉害。 “女君,李大丫又走了。”木兰来报告。 自从解除禁足以后,李大丫在工坊的频率越来越低,本想以后将藤纸交给她全权负责,我现在压根儿就找不到她人,通常是大早晨的出去,傍晚才会回来,也不知道她去哪儿了。 算了,工坊的事这么忙也没法顾及她了,只要她每日都可以平安回来就行。 —— 三日后,藤纸顺利上架,纸张的价格一下子的来到了一两银子两刀,而且藤纸又薄又白,很受学子们的青睐。 “沈老板,这是什么纸啊?怎么这么轻,还这么雪白,价格也这么便宜。”一个学子问道。 “这是藤纸,是我特意为众学子们准备的,藤蔓拼命的向高处爬,就像学子们一样,注定节节高升。我知道大家手里都有银子,之所以把纸的价格定的这么低,是想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给学子们省点钱,让大家将剩余的钱用来养好身体,然后早日为国出力。” “好!”沈三三的一番言论很快就在学子圈里传开了,他们纷纷鼓掌,学者何为?左不过是为了保家卫国、登阁拜相。 纸铺的纸再次被一扫而空,鸳鸯纸楼一看大事不妙,也跟着降价,降到和藤纸一样的地步,买纸的人还是寥寥无几,已经到了门可罗雀的地步。 亭长只能到处拉投资,亲自拜访各位员外,希望通过他们的渠道将纸销到全国各地,可惜了,他们早就和沈三三达成了合作。 沈三三能给他们的利润让步,亭长这边儿根本达不到,大家都不是善人,怎么可能做丢了西瓜捡了芝麻的事?谁也不是傻子。 看着三三两两进客的鸳鸯纸楼,沈三三特意拿了个小板凳,又抓了一把瓜子,对着他的门就磕了起来,“亭长这也不会做生意啊,你瞧瞧,这哪有人呐?你每个月挣的钱够给工人们发工资不?房租能不能付起?啧啧啧,亭长可真是个大善人,我看呐这鸳鸯纸楼是假,只是个幌子而已,您真正的目的是做善事,在下佩服佩服。” 亭长的脸铁青铁青的,一脚踹翻了左边的货架,气冲冲的出了门,恶狠狠的瞪了沈三三一眼。 开玩笑,我们三三姐能忍? 当然是不能了,她用最不礼貌的眼神回给对方,故意挑衅说:“哟哟哟,瞧瞧这是谁呀?我们大善人出来喽,诸位接着奏乐,接着舞啊!” 亭长被气的狠了,拔腿就走,去了镇上最大的酒楼,扔给掌柜的一锭银子,“老规矩,别让人打扰,一会儿有个女娘来了让她直接上去。” “喏,喏。”掌柜喜的脸上的皱纹都开了,一旁的跑堂赶紧凑过来,“掌柜的,亭长可真是大气,对娘子也是真好,虽然公务繁忙不能回家,可日日都来这里开房,两人的感情甜如蜜哟!” “呸呸呸,瞎说什么?那个女娘不是亭长夫人。”掌柜的白了他一眼,怎么一点儿眼力见儿都没有,也不知道自己当初招人的时候怎么瞎了选上他了。 跑堂惊的瞪大了眼睛,刚要说什么,就被掌柜的捂了嘴。 “李女娘吧,亭长在楼上等你呢,天字一号房。” 李大丫羞红了脸,轻轻“嗯”了一声就小跑着上去了。 一进天字一号房的门,就是一顿裹杂着怨气的发泄,没有任何前戏,她痛的眼泪都流出来了,拼命的咬着牙关忍着,一直等到对方发泄结束。 这才敢颤颤巍巍的穿衣服,大着胆子抱着亭长的胸膛,小心翼翼的看着他的脸色,“郎君,妾有身孕了。” 亭长面色一惊,轻轻抚摸着她的小腹,“几个月了?” “三个月了,是咱们买胭脂的那次,也是在这个房间怀上的,郎君实在是太勇猛了。” 她这番做低伏小可把亭长高兴坏了,当即便承诺纳她为妾,“你帮我做件事,然后明天我来纳你。” “好。”李大丫喜不自胜,她已经彻彻底底的被亭长迷住了,别说一件事,就是十件事她都肯做。 第三十二章 起火了 李大丫回去以后就是傍晚了,她手里提了二斤肉,还有一节藕,还有四小坛酒。 她兴奋的走到沈三三面前,献宝般的将东西拿出来,“女君,这是我用自己的工钱买的,晚上我给你们熬莲藕汤喝,大家都要尝尝我的手艺,可不能嫌弃啊。” 沈三三觉得她懂事了,非常欣慰,“下次要买菜直接从账上支银子就可以了,你挣的工钱自己留着,等到出嫁的时候当嫁妆。” “女君,这是我的一点儿心意,大家要是不接受我会生气的,立刻离家出走,再也不回来了。”李大丫撅着嘴。 “好好好,赶紧去做饭吧,我一会儿召集大家来吃,辛苦你啦!” 李大丫喜滋滋的去了厨房,莺歌怕她忙不过来,本想去帮忙,却被对方毫不留情的骂了出来,当时就感觉到不太对劲。 没过多久大家就闻到香味儿了,莲藕汤是真的香,工人们活儿也不干了,反正也到吃饭的时间,一堆人聚在一起,盛饭的盛饭,拿筷子的拿筷子,还有搬板凳的,欢欢喜喜的围坐在一起,等着莲藕汤上桌。 李大丫将一桶莲藕汤端了上来,站在桶边挨个接过工人手里的碗,依次盛着,每人一碗莲藕汤,还有一小碗酒,每个人都有,绝对不会落下谁。 沈三三低头闻了下莲藕汤,“好香~呕~” 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按理说月份这么大不应该再孕吐了,可她一闻这莲藕汤就恶心的厉害,肚子里的女主也是动来动去。 她的脸色瞬间就白了,身体摇摇欲坠,莺歌赶紧扶住她,对大家抱歉道:“实在是抱歉,女君肚子难受的厉害,可能是女公子快出生了,我先扶女君进去休息,大家慢慢喝,一定要尽兴。” 木兰也要起身,却被莺歌按了下去,“我先扶女君回去休息,你和大家一起同乐,咱们三个人都走了不太好。” “嗯。” 莺歌扶着沈三三进了卧房,轻轻的将她平放在床上,又在她腰下垫了个软枕,“女君,这是我特意用棉花缝的,非常柔软,垫在腰下能缓解您的腰酸。” 沈三三抓着她的手,“谢谢你,有心了。我现在很累,孩子在肚子里动的厉害,我先休息一会儿,若是一会儿见红了,你就赶紧去请产婆。” “好,女君放心睡吧,我就在您旁边守着,只要你有一点风吹草动,我都会知道。” “嗯。”沈三三点点头,闭上眼睛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她置身在一片大草原上,面前站着一个身姿窈窕和自己有八分相似的女郎,拉着她的手不停的叫着:“阿母,阿母,绵绵终于要见到您了。” 沈三三并不差异,这个世界本就是为了女主搭建的,无论女主有什么样的特异功能,她都能理解并平等接受,“你就是女主?” “虽然不知道阿母在说什么,可总觉得阿母说的是对的。”沈绵绵凑近沈三三使劲闻了闻她身上的味道,“阿母的味道好好闻,绵绵记住了。” “可是阿母不想让你叫沈绵绵,什么绵绵软软的,为什么小说女主都得叫这个名字,难道是为了凸显男主有多强吗?我偏不想让你叫这个名字,以后你就叫沈铁锤了。” “啊?”母女之间的和谐分为一扫而光,沈绵绵嘴角微微抽动,“我知道阿母想让我不输男儿,可,这个名字会不会有些过于刚强了?咱们能不能打个商量,看看还有没有缓和的余地。” “铁锤妹妹,铁锤妹妹...多好听啊,就这么定了。” 沈绵绵露出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容,突然她的脸色变得惊恐,推着沈三三往外走,“阿母,快走,快走,着火了!这一世,我绝对不能失去阿母啦,我不要再做一出生就失去母亲的孤儿了!” 沈三三吓了一跳,猛的睁开眼,煞时从床上坐了起来,此时的屋里已经沉烟弥漫、伸手不见五指了,而一旁的莺歌怎么叫都叫不醒,想必是在睡眠中吸入了过多的烟,导致的昏迷。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别慌,别慌,别慌。”沈三三拔下头上的簪子,照着莺歌的手掌扎了下去,疼痛很快就弥漫了她的全身,她立刻睁大眼睛,“好疼!” 沈三三顾不得解释了,将自己的衣袖一分二分给她一块儿,让她捂住口鼻,眼下赶紧逃出去才是正道。 主仆二人互相扶持,摇摇晃晃的朝着门外走去,入目便是通天的火海,有很多工人已经葬身火海而不自知,她们仿佛没有知觉一样,明明大火已经烧了她们半个身体了,她们就是不醒。 沈三三示意莺歌能救一个是一个,莺歌刚要冲进火海,却被木兰拦住了,“别白费力气了,她们已经死了,是毒。” “那你...” 木兰知道她要问什么,“我们做暗卫的,从小受到的就是非人的待遇,这次的毒对我来说并不猛烈,不会致死,只会昏迷一段时间,火刚一烧到我的脚时,就醒了。” “大丫呢?”沈三三的目光奋力寻找着,可是怎么都找不到李大丫,她想冲进火海里去看一看,被木兰和莺歌拦住了。 两人一前一后将沈三三夹在中间,木兰负责前面开路,莺歌负责断后。 一行人绕过重重火海终于走到门口,木兰本想一脚踢开大门,未曾想竟被人反锁了,门上用了最粗的铁链,最大的锁,想来这场火是人为的,对方的目的就是置所有人死地,真是好狠的心。 眼见着大火就要烧过来了,木兰用了十足十的力气,一脚将大门踢飞,众人终于逃了出来。 夜里刮起了风,火势逐渐蔓延到四邻八家,整条街都烧成了一片火海,妇人和孩子的哭喊不绝于耳。 大火将整片天都烧红了,沈三三三人拼尽全力的抢救困在火场中的妇人和孩子,就连之前总是找她麻烦的卖饼的老媪都是她救出来的。 第三十三章 滚出去,这里不欢迎你们 傍晚时分,火终于扑灭了。 整条街都烧成了断壁残垣,沈三三一行坐在黑漆漆的木头里,往脸上浇着凉水。 “哎呦,真是作孽哟!那个杀千刀的放的火,老婆子不活喽!”卖饼的老媪看着身后烧焦的基业,全家都指着她这个小店儿过活呢,如今给烧成这样,真的是没有活路了。 一边哭着一边将脑袋往剩下的柱子上撞,新妇赶紧拦着她,“君姑,你不能死,你死了我和姒妇怎么办,狼君们都被抓去从军了,我有身孕了。”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能回来就是好的,就怕他们回不来,死在匈奴人的刀下,被马踏成烂泥。 老媪不再哭了,小心翼翼的摸着她的肚子,“你说的可是真的?” 新妇赶紧点头。 老媪重新燃起希望,家里有后了,儿子们估计是回不来了,好在给她留下了个孙子。 周围的几家也好不到哪儿去,甚至出现烧伤烧死人的情况,尽管是沈三三她们尽力施救,可还是杯水车薪,多少人攒了许久的基业毁于一旦。 哀嚎声遍布着整条街。 沈三三不顾烫手的危险,断壁残垣里搜寻着李大丫的踪迹,一边搜一边哭,“大丫,大丫,你在哪儿?你可千万别吓唬我啊!” 一顶粉色的小轿与她擦肩而过,风吹起轿帘,露出大丫精致打扮过的身影,头上别着金簪,脸上涂着脂粉,身上穿着千真百秀的嫁衣,恍若神仙妃子,与穿的黑漆漆坐在木头堆里哭泣的沈三三形成鲜明的对比。 李大丫示意轿夫暂停,从荷包里掏出一锭银子,随手扔到沈三三面前,“好可怜呀,像一条狗一样。” 沈三三满脸震惊,扑上去想质问她,却被轿夫拦了下,“滚开,浑身脏兮兮的臭乞丐,也不看看你是什么身份,竟然敢来攀扯我们亭长的小娘子。” “你竟然做妾!自甘堕落。”沈三三快要被气死了,放着好好的正妻不当,非得跑去做妾。 “呵呵,做妾怎么了?我仍然是这个镇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亭长他宠我,家里那个黄脸婆他是碰都不碰,而日日和我幽会,定的最好的客栈,白日就算不工作了也得来陪我,我已经怀孕三个月了。”她满脸幸福的抚摸着微微隆起的小腹。 沈三三两眼一黑,险些摔倒,好在莺歌及时扶住,质问李大丫,“工人们是不是你下毒毒死的?门是不是你锁的?火是不是你放的?” 她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李大丫不以为然的关了轿帘,淡淡的说了句:“走吧。” 沈三三跌坐在地上,想起昨天晚上李大丫的异常,又是哭又是笑的,这是他来到这个地方第一次遭受如此大的心理打击,为什么真心换不来真心? 确定了李大丫的背叛,那么一切都解释的通了,从知道原材料是桑枝被亭长垄断,再到亭长也开了一家鸳鸯纸楼,最后看实在是销量比不过沈记纸铺,索性借刀杀人。 而李大丫就是他选的那把刀,想必从庭审开始,李大丫就已经是亭长选定的棋子了。 为什么她能做到如此狠心,和她朝夕相处了三个多月的那八个工人,说毒死就被她毒死了,就算是养个小猫小狗也会有感情,为什么她就没有? 不等她从悲伤中缓过来,亭长带了乌泱泱的一群人过来,上来就是一顿扣帽子,“大胆沈氏,竟然私自纵火,害得一整条街民不聊生,你可知罪?” 沈三三冷冷的看着他,“亭长大人,你知道这场火死了多少人吗?为了独占造纸秘方,害得那些人惨死,你就不怕午夜梦回她们趴在你耳边向你诉说冤屈吗?生意不是这么做的,你终究走上万劫不复的地步。” “哼。”亭长露出神秘笑容,吩咐衙役将周围的受灾百姓们全部召集过来,然后就开始了他的表演,“诸位百姓,沈记纸铺的沈氏狼子野心,故意纵火烧毁大家的家园,我作为一亭之长,特为大家主持公道,将其赶出镇的范围,永不得返回。” “亭长威武,亭长万岁!” 有人带头,周围的情绪很快就被调动了起来,甚至还有人用家里仅剩的菜出气般的丢在沈三三头上,“害人精,滚出镇里,滚出去!” 越来越多的蔬菜打在沈三三的身上,木兰和莺歌一前一后将她夹在中间,拼尽全力帮她挡。 其实那些百姓也不是真的想让她滚出去,只是家园被烧了愤愤不平,急需一个出气口而已,而沈三三就是亭长特意安排的出气口。 衙役们驱赶着沈三三出了城镇,然后紧紧关闭了城门,沈三三愣怔的又看了眼这个她刚开始发家致富的地方,“我一定会回来的!” 莺歌对这里也很有感情,若不是顺着河流飘到了这个小镇,被沈三三所救,那她现在还在别人胯下过活。 木兰倒没有那么多的感情,她现在只盯着沈三三一个人,只有一个目标,就是好好护着沈三三。 “走吧,咱们去县里。此处不留爷,必有留爷处。等咱们在县里混的好了,回来将整个城镇买下来,把李大丫和亭长的脑袋卸下来当蹴鞠踢。” 这是沈三三心中所想,也是她一定会做到的,既然所有基业毁于一旦,那她就重新开始,创造更大的商业帝国。 一行人徒步往乐亭县走,沈三三的肚子开始有轻微的阵痛,虽然没有生过孩子,可她清楚的知道,这是要生的节奏,得加快脚步赶到县里,万万不能将女主生在路上。 天马上就要黑了,她们终于走到了县里,却被人流堵住了,不能进城。 “诸位,请大家为我做个见证,这个县令是假的,她是个女人,而我才是你们真正的县令。她是我的新妇,偷了我的县令印逃出了家里,来到了乐亭县哄骗你们,大家可千万不要被骗了。女人只能在家里生儿育女,咱们能做县令呢!” 第三十四章 你个负心薄幸的负心汉! 那人越说越激动,周围人也信了他的话,纷纷用探究的眼神看着宋若昭,嘴里嘟嘟囔囔的,说的不是什么好话。 他们明明知道这个县令为他们做了很多的事,可就是因为别人说县令是女人,他们被立刻改了口风,不再感恩戴德,觉得理所当然,甚至想把她赶回家里去相夫教子。 沈三三疼的脸都白了,她已经见红了,但不能见死不救,不能让这么好的县令死在家庭的阴私之下。 木兰是接受她的示意,用力的剥开人群,将沈三三送到了中间。 沈三三看了一眼宋若昭,一屁股坐在地上,捧着肚子就开始哭喊,“宋若昭你个杀千刀的没良心的,那个负心薄幸的负心人,说好了我供你读书,你当官以后就将我接过去团聚。没成想你竟然是个负心薄幸的,抛下我和未出生的孩子,就这么走了。” “你可知道我的寻亲之路有多难,现在外面到处都在打仗,我一个孤儿寡母带着两个姐妹穿越大半个汉土这才寻到了你,而你现在却和一个男人牵扯不清,堂堂七尺男儿竟要做人家的新妇,实在是可悲呀可悲,我不活了!” 说完就要往墙上撞,一个高大壮实的年轻娘子立刻挡在了她的前面,一把抓住她的肩膀,生怕她有个好歹,“这位娘子,即使生活欺骗了你,你也不能就这么放弃,你的孩子还未出世,凭什么便宜了这对奸夫淫夫!” 她愤愤不平的朝着台上的那个男人吐了一口唾沫。 男人明显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宋若昭不是个女娘么,是怎么让另一个女娘怀孕的?匪夷所思,真的匪夷所思。 不等他反应过来,宋若昭一把抓住他的领子,将他从高台上狠狠踢下,“娘子说的是,是我负心薄幸、刻薄寡恩,我不应该与这等无耻之徒为伍。听完娘子的骂声,我醒悟了,再也不会与这种狂徒打交道。来人呐,将此贿乱本官的贱男人赶出乐亭县,永远不许踏足,谁说看见他踏足乐亭地界,不必汇报本官,打死勿论。” 说完一个个的开始磨拳擦掌,广场上女人居多,即使有男人也是年纪太小或年纪太老,边境不稳连年征兵,家里已经没有男人了,女人们纷纷把自己锻炼的身强体壮,只为了守护家庭。 她们长期活在压力中,需要一个发泄口,而“打死勿论”的男人就是一个很好的出气筒,大家一拳一拳的砸在他的身上,将满腔的愤懑发泄出来。 “宋若昭你给我等着,你早晚有一天跪在我身下求饶!哎呦!”男人一边跑一边挨捶,直奔城门口而去,出了城门口应该就没有人会打他了。 “嗯——”沈三三发出痛苦的呻吟,身体摇摇晃晃的差点摔倒,好在宋若昭及时扶住,“夫人,你怎么了?可是旧疾犯了,来人呐,赶紧找大夫。” 人群里推推嚷嚷出来一个头发花白老媪,“大人,娘子并不是旧疾发作,而是快要生了,好在县令府离着不远,得赶紧回去,不然就要生在街上了。” “是,是。”宋若昭从来没有见过生孩子的,有些手忙脚乱,一瞬间慌了神,比她当县令还要让人紧张。 回到县令府,来不及再收拾一间房了,宋若昭抱着人径直进了自己的卧房,将沈三三平放在床上,双手攥着沈三三的手,“夫人,不要害怕,产婆在呢,大夫也在院子里候着,别怕,别怕。” “大人,夫人不怕。您快赶紧出去吧,我要开始接生了。”产媪毫不留情的推着他出了门。 宋若昭在门外焦急的等着,不停的踱来踱去,莺歌上前安抚道:“大人莫急,女君是被神庇佑的人,一生行善积德,一定不会有事的,您可以放心等着女公子的诞生。” “你怎么那么肯定是女公子?”宋若昭好奇的问道,回应她的只有莺歌的淡然一笑。 门内的沈三三拼尽全身力气,用力的把女主往下生,这辈子都没这么努过力,并不是她有多爱女主,而是产媪手里拿的剪子,实在是太吓人了,这要是剪她一下,她肯定分分钟的死过去。 “女主啊女主,你赶紧出来。老娘真是遭了老罪了要生你,那个该死剪子如果要是碰到我的身体,你也别活了,都得死!”她含糊不清的咬牙嘀咕着,产媪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只当她在呼痛,这样的事儿她见多了,别说呼痛了,就是当场昏过去的都不在少数。 “娘子,孩子太大了,我得给你剪一刀,不然她生不出来。” 说罢,完全没有经过沈三三的同意,就拿着剪子奔着它下体而来,沈三三想要挣扎,可她已经没有力气了,只能期盼着女主懂事一点,千万别让她的孕母再遭受苦难。 “啊~啊~啊~” 听到孩子的哭声,沈三终于可以放心的昏过去了,那把该死的长满锈迹剪刀终究还是没有落到她的身体上,不会得破伤风了。 “生了,生了!”宋若昭激动的想要冲进来,却被一左一右两个随从拦住了,他们架着宋若昭的手臂往后退,苦口婆心的劝道:“大人,产房污秽,咱们做男子的是不能进去的。我们知道您和娘子感情深厚,反正孩子已经平安降生了,等产媪收拾好了产房你再进去也不迟。” “放开我!你们从哪儿听来的谬论,我要进去看我的新妇。” 宋若昭拼命挣扎着,那两个随从死活也不松手,莺歌及时上前解围,“大人不必着急,奴婢先替您进去看看,若是产媪收拾好了,奴婢再来叫您。” “俺也一样。” 莺歌和木兰进了卧房,沈珊珊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满脸都是汗珠,想必是累的极了。 产媪怀里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婴儿,莺歌接过孩子,递到沈三三身旁,“女君,女公子长得很像您。” 【是啊,我长得很像阿母,阿母可真漂亮。】 沈三三虚弱的睁开眼,惊恐的看着女主,小声逼逼:“什么鬼呀,我为什么能听到你的心声?” 第三十五章 阿母,阿母 【什么!阿姆母能听到我的心声?】 【那可真是太好了,这一世阿母终于不用死了,我也不是没有阿母的野孩子。】 沈三三眨了眨眼,强撑着疲惫的身体抱起了女主,说出了那句格外经典的台词:“有了你,阿母也不是没有孩子的野阿母了。” 【阿母真的能听到我的心生哎!好开心,好开心。看来我不白重生这一次,我一定会帮助阿母找到阿父,然后让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那倒也不必,我现在脑子里一点儿谈情说爱的想法都没有,我只想赶紧养大你,等到你及笄以后,我就可以脱离这个连wifi都没有的狗屁世界了。” 【听不懂,听不懂。人家只是个宝宝,啊呜,啊呜,有阿母的感觉真好。】 沈三三觉得对方虽然重生了,可是脑子仿佛退化了不少,现在完全处于婴儿的智力水平,对话不了一点。 身体疲惫的要死,索性将孩子递给了她干母,“莺歌,你来抱。” 看着疲惫不堪的沈三三,莺歌赶紧接过孩子,“女君要不要再休息一会,您太疲惫了,刚才都说胡话了,我们都不知道您在说什么。” 沈三三将头一歪,看着昏昏欲睡的婴儿女主,嘀嘀咕咕道:“生了个能反套路读心术的女儿,还是个重生的,真不愧是女主啊,果然是上天的宠儿,什么好东西都往她身上搁啊。” 木兰上前一步,一个手刀劈在沈三三脖子上,沈三三两眼一翻昏了过去。 莺歌惊呼一声,“木兰,你做什么!” “生孩子太欺负人了,女君都说胡话了,我怕她的魂儿被勾走,索性就打晕她,睡着就不会说胡话了。” 莺歌松了一口气,按照木兰的思维来说,她这解释合情合理,因为她的脑子也就到这儿了,遇事不决,眼疾手快,能动手的绝不过脑子。 “你在这里好好照顾女君,万万不能让她受到一点伤害,我把女公子抱出去给县令大人看一眼,让他看一下。” 木兰点点头,在沈三三床边蹲下,丝毫不顾及满床的血腥味儿,伸出手握住沈三三的手,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要想在她眼皮子底下伤害沈三三,就像在皇宫里行刺皇帝一样艰难。 木兰心如稚子,感情又很淡漠,可她对沈三三是出于真心的,里面不掺杂着任何不好的东西,黄莺对她很是放心。 出了卧房的门,为了不打草惊蛇,莺歌满脸笑容的朝着宋若昭走了过去,边走边说:“恭喜县令大人,贺喜县令大人,女君生了个千金。” “来,我抱抱。”宋若昭没见过小婴儿,她和丈夫成亲后,夫妻生活并不和谐,对方喜欢那些花活她都不喜欢,很快就惹得对方不喜,背着她悄悄的在外面养了外室,等到她发现时,孩子都已经三岁了。 从莺歌怀里接过女主,宋若昭两个手支撑着一动不敢动,襁褓里的小婴儿身体软的像没有骨头一样,生怕一不小心给摔喽。 院子里站着的人也都是很有眼力见儿的,立刻跪下贺喜,“恭喜县令大人弄瓦之喜。” 宋若昭笑的牙不见眼,“赏,每个人都有赏,跟着师爷去账房一人领五钱银子,从我的个人私账里处。” “谢谢县令,谢谢县令。”大家都笑的开怀,只有师爷一个人愁眉不展,他本想说几句什么的,可又不忍在这大好的时候触县令大人的霉头,只能暂且先忍一忍了。 其实县里早就没有钱了,皇帝只知道骄奢淫逸,宠幸宦官佞臣,美人更是纳了一个又一个,别说县里了,就是省城那边也很久没有发过俸禄了,衙门里哪还有钱啊。 赋税越来越重,县里倒是想从中抽成自给自足的,别的县也是这么做的,可县令大人不愿意做那种事,本来县里就没有多少男丁,女眷一个人操持家里不容易,她做不到增加赋税。 师爷特别想告诉她,连同之前上任时带过来的钱,现在整个县衙加起来也不过百两银子,赏钱发完又得少一半,下半年的赋税马上就要来了,以后可怎么办呀。 不知道为什么,莺歌总是觉得县令大人说完要花赏钱以后,师爷两鬓的头发好像更白了,哪有人一天之内会白了头发呀,肯定是看花眼了。 宋若昭抱着怀里的女主,有些手足无措,生怕一个不不得劲儿,弄疼了人家,没多久就还给了莺歌,“还是你来吧,我没看过孩子,初一看孩子这才觉得任重而道远呀。” 莺歌捂嘴偷笑,之前只觉得这位县令大人是个刚正不阿的好官,没成想,竟然还有如此可爱的一面,还真是有趣。 “县令大人初为人父,已经做的比其他人要好多了。以后只要多加练习,有公子肯定最亲您的。” 听着莺歌的宽慰,宋若昭一时间信心十足,张开手臂就又要接过女主,“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把孩子给我,我现在强的可怕。” 莺歌刚要将女主给她,女主可能不满意自己被当个玩意一样给来给去,“啊”的一声嚎啕大哭起来。 宋若昭一下子就慌了神,老师也没讲剩下的呀,怎么不按照套路出题啊,有些题已经超纲了,老师也没讲过呀,孩子哭了怎么办。在线儿等,挺急的。 “女公子可能是饿了,我抱进去让女君喂奶吧。” “好,你赶紧去,别饿坏她了。”宋若昭着急的说道。 黄莺匆匆进了门,孩子一哭沈三三就醒了,双手交叉挡在胸前,“打咩哟,我可接受不了母乳喂养,能当孕母已经是我的极限了,母乳喂养根本不可能,别想也别劝,我没奶。” 【我也不要喝人乳,多羞耻啊,我可是成年人。】 黄莺看着女主,欣慰的点点头,“女儿,为娘赞同你的想法。你们快去买羊乳,然后煮的开几个开,晾凉了再喂给...” 沈三三突然想到还没给女主起名字呢! 第三十六章 两个女郎也能成亲吗? 休息了一整夜,沈三三感觉自己有精神多了,得赶紧跟宋若昭表明自己的来意,不然被对方误会了可就不好了。 木兰受命将宋若昭请了过来,莺歌非常有眼力见,“呀,女公子饿了,我先下去带女公子喝羊乳了。” 说完就往外走,木兰像个愣吧棍子一样在屋里戳着,被莺歌扯着袖子往外走,“你拉我干嘛,女公子喝羊乳,你一个人就可以的,我帮不上忙。” 女主那么小,估计它一个手刀就能炫掉半个头,而且现在也没有,不需要打晕。 莺歌尴尬的脸上的笑容都要僵掉了,也不知哪来的力气,一脚就将木兰踹到了门外,“你来帮我试试烫不烫。” 看着关好的门,应该“嗖”一下握住宋若昭的手,掐了自己大腿一把挤出来两滴眼泪,“我没有恶意的...” “我都明白。”宋若昭当着她的面脱了上衣,露出绿色绣着合欢花的肚兜,“虽然你早就知道了这个秘密,但是我仍然要亲口告诉你,我是女郎。之前那个找事的郎君,是我的夫君。” 沈三三赶忙帮她重新穿好衣服,眼睛里闪着亮光,也不知从哪抓出来一把瓜子,嗑了起来,“看来有内幕啊,一定是个很刺激的八卦,指不定是多大一个瓜呢,我想知道,快告诉我!” 宋若昭吓得额头冒出了冷汗,从袖子里掏出汗巾擦了擦,咽了咽口水,“你别这样,你这样我觉得自己是一块儿肉,还是被饿狼盯上的肉。” 为了听到八卦,沈三三收敛了很多,瓜子也收起来扔床下了。 其实宋若昭的故事很简单,就和那些画本子里写的差不多。 京城小官儿家的嫡女和同样是京城小官家的嫡子,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从小就被两家的祖父定为娃娃亲,加冠后,两人顺理成章的成了亲。 宋若昭喜欢读书,希望有朝一日能以女子之身行走于官场之上,帮前朝扫清一切污秽,重现之前的盛世。 而他的夫君却是一个目光短浅的好色之徒,因为是府里唯一的郎君,从小就被娇惯长大,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想不读书也没人逼着他读书,只求他认字就可以了,反正官位是继承的,等到他阿父告老还乡以后,官位自然要落在他的头上。 宋若昭虽然生的英气十足,可五官清秀、目若朗星,是他喜欢的类型,娶她为妻,还是很满意的。 可惜宋若昭是个性冷淡的,并不能接受他特意高价从西域买来的避火图上的花活,甚至都不愿意与他同房。 他是个忍不住的,很快就和宋若昭的庶妹搞到了一起,那是个不自爱的,不仅能配合她完成避火图上的花活,还喜欢随时随地勾着他做,尤其是白日,两人都觉得刺激,没少做。 很快就出了事,庶妹有喜了,还以死相逼,他当然是舍不得庶妹肚子里的长子,更加舍不得庶妹天赋异禀的身体。 索性就在外边买了个宅子将她金屋藏娇起来,本以为日子就这样潇洒的过去,没成想庶妹也是个有野心,带着三岁的儿子直接跑到了府里跪到宋若昭面前,声泪俱下的求她允许自己和孩子入府。 宋若昭心里并没有太大的起伏,如今匈奴犯境,皇帝被宦官佞臣蛊惑,内忧外患,哪有心思管这些后宅的阴私,索性主动写了合离书,拿着找丈夫签了字,将自己的东西收拾收拾回娘家了。 本以为娘家会无条件的接受包容她,没成想娘家嫌她二嫁之身丢人,哪怕是在民风开放的大汉,郡主娶二夫都是常有的事,没成想自己的阿父阿母却是伤害自己最深的人,他们思想封建的令人发指。 宋若昭将自己的全部嫁妆变卖,所有的钱都送到了吏部,捐了一个偏远小县的县令,当然是以郎君的身份,若是以女郎的身份,恐怕再多十态嫁妆都不可能。 听了宋若昭的遭遇,沈三三心疼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希望你能去一趟我的家乡,那里大概是两千年后的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女郎为官比比皆是,一切都靠考试来决定,除了某些特定的岗位需要郎君以外,其余的皆是公平竞争。” “两千年以后?”宋若昭瞪大了眼睛,她怎么都不敢相信对方说的是真的,怎么可能会有人来自两千年以后,难道它吃过不死药了? 既然对方和她说了一个天大的秘密,那自己也要回一个天大的秘密,不然两个人就不能平等的交心,所以她没有向对方隐瞒。 “是啊,我来自两千年以后。howareyou?i''mfine,thankyouandyou。”许是怕对方不信,沈三三还特意说了一串英语,果然把对方说懵了,“我说的是英语,两千年以后,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的东西。如果你还是不信的话,我还可以证明...” “我信。”宋若昭打断了她的话,沈三三能造出来指那种好东西就不可能是出生在封建荼毒至深的这里,她的灵魂是绝对自由的。 沈三三笑了笑,这种信任的感觉真好,刚刚经历了背叛,有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我知道了你一个惊天秘密,你也知道了我一个惊天秘密,我们现在算是交心了吧。” 宋若昭点点头。 “那我们成亲吧!” 宋若昭瞪大了眼睛,她的嘴张了半晌才发出几个单调的音节,“两个女郎也可以成亲吗?” 沈三三点点头,昂起下巴十分骄傲的说道:“当然了,因为现在你是郎君。” “可我不是真的郎君,若是和你成亲了,那你以后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就不能再和他在一起了,会被天下人诟病的。” “情情爱非我所愿,我现在一门心思搞事业,除了将...”沈三三突然想到还没有给女主起名字,“将我女儿养大成人,然后就是让我的商业版图布满整个九州,而郎君吗?不过是无聊时的玩意儿而已。” “对了,你读书多,给女儿起个名字吧。” 第三十七章 满月礼和成亲礼 宋若昭从来没有给别人起过名字,现在要给自己名义上的女儿起名,手心都急得出了汉,突然觉得自己读的那些书有些不够用了,不停的来回走着。 沈三三看的有些头晕,“我说你能不能别走来走去,你是曹植吗,非得七步成诗!” “曹植是谁?也是来自两千年后的人物吗?”宋若昭好奇的问道,那个沈三三口中两千年后的世界,十分的令她心生向往。 “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经过前世九年义务教育的沈三三,将曹植的诗脱口而出,这首诗实在是太经典了,她记忆犹新。 其实不是的,主要是小时候没背下来,被打过手心,老疼了,这才记忆犹新。 “好诗,能从中听到浓浓的兄弟阋墙的无奈,娘子竟如此的有才。”宋若昭发自真心的夸赞,她自认为自己书读的很好,别说女子了,甚至比一般男子要强,今日竟被沈三三脱口而出的诗打的无地自容。 “这才不是我写的,我哪有那本事啊,顶多穿着裙子跳一段小苹果,这是东汉曹植写的,如果只是皇帝变了,而朝代没变的话,等你们这西汉灭了,就有东汉了,别急哈,急也没用,你活不到那时候。” 话虽然难听,可也属实,沈三三并不像其他的穿越者一样,张口就把别人呕心沥血作的诗拿来当成自己写的,完全没必要,抄袭什么的最恶心了。 “你们那里真的很了不起,可惜我是看不到了。”宋若昭有些失落,不能见证群星璀璨的时代,确实有些遗憾。 “行了,不要岔开话题,好吗?现在要给咱们的女儿取名字,夫君大人。” 宋若昭脸瞬间就红了,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喊他夫君,“绵绵怎么样?” “艹,他妈的。算是改不了这该死的女主名字了,改来改去到最后还得叫绵绵。”沈三三嘀咕的很小声,这话实在是太脏了,宋若昭这么高洁的人,可不能跟自己学坏了。 “好吧,就叫绵绵了,小名叫铁锤。”小名叫铁锤是沈三三最后的让步。 “绵绵不是我的女儿,我也不会剥夺她记着自己亲生父亲的权利,她可以随你姓沈,但是对外要称她为宋绵绵,若是被外面的人知道不是我的亲生女儿,一定会给她带来很多不好的风波的。虽然不是我的亲生女儿,可我已经把她当成的亲生女儿了,对她唯一的期望就是平安幸福的长大。” 宋若昭说的是真心话,沈三三听的有些感动,如今恰逢乱世,活着本就不易,女子活着尤其艰难,如果她们两个再不团结起来,那可一定会挨欺负的。 “在绵绵满月那天,我会给你举办成亲礼,三媒六聘,三书六礼缺一不可。即使我们都是女郎,成亲就是成亲,没有真假之分,你不该受委屈的。” 沈三三抱着她的腰拼命的撒娇,“夫君,你可真是太好了,若你要真的是个郎君就好了,到时候我一定给你生十个八个的孩子。” 宋若昭宠溺的摸着她的发顶。 她们两人都是甜蜜了,关于盛大成亲礼的事恰巧被路过的师爷听到了,激动的也顾不得礼法了,踹门而入,抱着宋若昭的大腿就是一顿哭诉,“大人三思啊大人,如今咱们账上只剩五两银子了,就连下个月衙役们的俸禄都发不出来了,哪里还有钱办成亲礼呀,您要是执意如此,我就去跳河去。” 木兰没有拦住他,她完全没想到就这么个干瘦头发花白的老头,爆发力竟然这么强,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到了屋里,“县城附近的河没有能淹死人的。” 师爷尬在当场。 沈三三赶紧帮忙解围,“不好意思啊师爷,我这个妹妹有些神经大条,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啊,她开玩笑的。” “我没开玩笑,好久没有下雨了,附近的河道都有些干枯了,确实不能淹死人了。”木兰十分真诚的说道:“但是你可以选择用匕首,对准颈动脉就是一刀,马上就能断气,比淹死还要痛苦少。” 说罢,还特意好心的将自己磨的锃亮的匕首扔给师爷。 师爷吓得连退三步,“倒也没到那种地步,我就是打个比方,借用跳河来比喻县衙经济危机,希望能引起大人的重视。” 然后他又看向沈三三,“娘子,作为大人的贤内助,我知道你挺着大肚子千里寻亲,辛苦了。也明白大人想给你一个盛大成亲礼的意思,就是咱们也得考虑县衙的经济承受能力,也不能为了成千里逼死所有差人呀。你看这样行不行,咱们各退一步,要么举办一个小型的成亲礼,要么往后拖拖,等到女公子周岁的时候再办?” “不可,夫人身怀六甲,千里寻我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不能让她不明不白的陪在我身边,必须要让整个县城的人都知道,这样大家才会尊重她。”沈三三还没说什么呢,倒是惹了宋若昭的不快。 “没钱。”师爷双手一摊,索性直接躺在地上,“大人要办就办,反正我没钱,县衙的账上就五两银子,连招待宾客的席面钱都不够,我是没有办法了,要是大人实在是要一意孤行,那就从我身上踏过去。” “好,我来。” 木兰说着就要从他身上踏过去,沈三三赶紧拦她,以她的脚力,若是从身材单薄的师爷身上踏过去,想必师爷直接可以重新投胎了。 “夫君,师爷说的也并不是全无道理,即使没有成亲力,以县衙的经济状况也是拖不了太久的,得早做打算。” “娘子话说的倒是对,怎么打算呀,您还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妇人之仁。”师爷小声逼逼。 沈三三从枕头下边掏出一张纸来,“师爷可知此为何物?” “当然知道了,这是纸,价值千金的纸,当下最值钱的东西。”师爷有幸得到过一张,可宝贝了。 “你可知这纸是谁做的?” 第三十八章 我对您的佩服五体投地 “难不成是你?”师爷现在纯粹满嘴里跑火车。 沈三三点点头,一旁的宋若昭也跟着点头。 师爷立刻从地上坐了起,改成了跪的姿态,“哐哐”一顿磕头,“财神奶奶在上请受小的一拜,早就听说过您的大名,如雷贯耳,如沐春风,如同亲娘,我对您佩服的是五体投地。只要您能带领着我们县衙走上富有的道路,别说是成亲礼了,就是把我杀了助兴都没问题。” “你客气了,那倒不至于。”沈三三惊叹于他的变化,想来真是为国为民的好师爷,县衙估计也是真的穷,并不是托词。 “夫人,你不必听他的,我不会逼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任何事,既然答应了要庇护你,只要你和女儿平安喜乐,其他的我并不在。” 宋若昭走到师爷面前,“县衙经济不景气我知道,但那是我的事,和夫人没有关系,你不必将此等烦心事说出来,她还在坐月子,若是她忧思过度伤了身体,我必不会饶你。” “是...”眼见着到手的财神奶奶就这么飞走了,师爷经历了好一番大起大落,感觉自己都快猝死,太奶已经在眼前闪现了好几回了。 “师爷,别听她的。在这个家里我说了,等我出了月子咱们好好挣钱,满口的仁义道德为他人着想是填不满肚子的。夫君尽管做高岭之花,赚钱的事儿就交给我和师爷了。”沈三三拍着胸脯保证。 师爷笑的满脸皱纹像一朵菊花一样,他现在俨然成了沈三三的狗腿子,对宋若昭的话都不太听了呢。 说干就干,虽然坐月子不能见风,可这并不妨碍沈三三指挥啊,一切都是为了一个月后的成亲礼和满月礼做准备。 就是辛苦莺歌和木兰了,一个劳心劳神的帮忙带孩子,另一个四处奔波,去准备沈三三口中的那些东西。 而另一边,做了恶事的人仍旧在得意洋洋,没有了沈记纸铺的存在,鸳鸯纸楼那就是一个风生水起,虽然学子们对他们的行为感到不耻,可卖纸的地方只此一家,又不得不硬着头皮来买。 亭长也不在处理镇上的事,更多的时间在鸳鸯纸楼里收钱,每日的钱匣子都是爆满的,基本就没有合上的时候。 他的行为很快就引起了大家的不满,甚至有人告到了老亭长那里,自家女儿被恶霸抢走了,亭长不闻不问,甚至不在衙门里坐班,实在是令人太失望。 老亭长颤颤巍巍的拄着拐杖进了鸳鸯纸楼,他在任的时候虽然有一些不好的地方,可好事也没少做,还是很受人爱戴的。 纸楼的伙计都是认识他的,知道他和亭长的关系,也就没有拦着他,径直让他上了二楼亭长的休息室。 推门而入,一丝不挂的李大丫正骑在同样一丝不挂的亭长身上,作者那不知廉耻的丑事,想起之前为了求取自家女儿时亭长的卑微模样,老亭长气的直接拿拐打他,一拐杖打在了李大丫身上。 “啊——好疼啊,夫君救我。” 亭长赶紧将李大丫护在身后,现在别说李大丫怀着身孕呢,就是她那双手厅长也不敢舍得伤害,谁叫做纸的最高机密掌握在那双手里,现在的李大丫,可是他的钱袋子,谁碰也不行。 “老东西,我还称你一声岳父,你可不要不识好歹,若是惹恼了我,以后你就自生自灭,没有人帮你养老送终。要知道,你可是绝户没有儿子的,只有一个女儿,还是个不下蛋的母鸡。怎么和我的大丫比,她肚子里怀的可是我的骨肉。” “你!你——”老亭长彻底怒了,就算是拼着这条性命不要,也要为自己的女儿讨个公道,万万不能被如此狼心狗肺之徒给欺负了。 拐杖抬起的那一瞬间,亭长就动了手,一把将老亭长掀翻了,脑袋朝下从楼上滚了下去,鲜血流了满地。 李大丫吓坏了,她躲在亭长怀里不敢看,声音颤抖着说道:“怎么办?怎么办?他好像死了,我们杀人了。” 亭长拍了拍她的肩膀,柔声安抚道:“没事的,他的死和咱们没关系,要怪就怪安楼梯的工匠,若不是他没有将楼梯安好,岳父也不会失足从楼梯上跌下而死。”说着还掉了两滴鳄鱼的眼泪。 他们自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殊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有一双眼睛始终在背后盯着他们,像一头准备狩猎的豹子一样,一旦寻到合适的时机,立刻猎杀。 伙计们信了庭长的那番说词,立刻将老亭长的尸体抬回了亭长府,为了不影响生意,迅速打扫干净,继续开门迎客。 “大人,有人找您。”开门便是刘员外带着一位衣衫靓丽的贵人。 亭长上下打量下贵人,目光锁定在他腰间佩戴的羊脂白玉上,那样温润洁白的玉只能出自名门望族,若是能攀上这位贵人,以后别说是生意了,就是这仕途也会一帆风顺的。 “贵人想见一下做纸的那位娘子。”刘员外开门见山的说道。他对亭长的做法十分不喜,给贵人贺寿回来以后,就听说了沈三三,稍微动点儿脑子就知道是谁做的,可贵人非得见见做纸的那位娘子,只能硬着头皮将他引到这个鸳鸯纸楼来,倒是便宜了这对奸夫淫妇。 “做纸的娘子是我的妾室,我这就将她叫过来,让您好好看一看。”说完,挥挥手,让伙计将李大丫带了过来。 李大丫到底没有见过如此盛大的场面,骨子里的那种自卑又冲了上来,低着头像个鹌鹑一样,根本不敢与贵人对视,被他身上的气压压的死死的。 亭长推了她一把,眼神难看的都快要将她杀死了,李大丫这才硬着头皮上去打招呼,“给贵人见礼,我叫李大丫,这纸是我造出来的。” 贵人失落的摇摇头,脸上有有了些怒色,对着刘员外道:“你真是越来越会糊弄我了。” 第三十九章 不需要妾室添妆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天也渐渐的变得暖和起来,宋若昭特意选了一个良辰吉日,成亲礼和满月礼一起办,广邀整个乐亭所有叫的出名号的人。 成亲举办的非常盛大,可以说是乐亭从来没有过的盛事,大家都在好奇能被县令如此倾心相待的女郎该是如何的优秀? 宾客到的差不多了,成亲礼正式开始,不同于以往的婚礼,今天这个办的偏现代一点。 整个县令府,目之所及的地方全部贴上了红色的喜字,是用纸做的;地上更是铺满了彩色的碎纸,五颜六色的都有;席上特意多了一道叫花鸡,是用油纸包的;还有宾客进门时写礼,也用的是纸。 在无形之中,沈三三将自己最近要推出的新品,一一展现在大家面前。 沈三三穿着大红嫁衣坐在喜房里等待添妆,这是这里的既定习俗,出嫁的当天,不论是和男方有关系,还是和女方有关系,女眷都要来一趟新妇的屋里,恬上一件或两件的首饰。 “女君,人来了。”莺歌将绵绵塞到木兰怀里,让她抱着绵绵下去喝羊乳,而自己立在了沈三三身旁,帮着她迎来送往那些贵妇人。 沈三三等的人是亭长的新妇,是妻而不是妾,亭长送一妻一妾来到喜房门口,“你们去吧,好好跟县令娘子搞好关系,到时候我的生迁还靠他呢。” “嗯。”亭长新妇万乐面无表情的应了一声,她已经彻底对这个男人失望了,成亲前说的再好也不能信,一旦成了亲,得到他想要的东西,立刻就会变了一副面孔,处处找你的麻烦。 李大丫挑衅的看了万乐一眼,娇柔造作的倚在亭长怀里,“夫君放心,妾一定会好好跟县令娘子搞好关系的,妾有的是法子和手段,到时候您就等着节节高升吧。倒是姐姐,总是冷着一张脸,这大喜的日子,万一惹的县令娘子不快,那可怎么办呀?” “管好你自己就行了,我的事不用你管。我从小受的就是礼仪教育,见的是达官贵人,读的是经史子集,你在卖弄风骚求男人庇佑的时候,我已经可以独立完成阿父交办的任务了。” 亭长点点头,万乐的礼仪是刻在骨子里的,根本挑不出错来,无论是在家里举办宴会,还是出门参加别人的宴会,她都游刃有余,这也是他们俩夫妻关系即使不合,仍然要带万乐出来的原因。 就算他再宠李大丫,心里自然分得清什么是妻,什么是妾,所谓妾就是买回家的一个玩意儿,和小猫小狗没什么区别,开心了就逗逗她们,不开心了就踹到一边去。 “夫人说的对,她的礼仪出类拔萃,你好好跟在她后面学着,千万不要出错,惹怒县令娘子。” 李大丫即使在心里再愤愤不平,也不敢忤逆亭长,心里已恨透了万乐,面上还是要装的非常懂事的样子,柔柔的应了句:“夫君教训的是,妾确实要跟在夫人身边好好学学,毕竟妾现在是双身子,就算是不为了妾,也要为了肚子里的公子着想。” 她这个番话把亭长哄的心花怒放,大庭广众之下捏了捏她的脸颊,十分宠溺的说道:“就你最乖,最懂事了,等到回去的时候给你买根金簪。” “谢谢夫君~” 万乐实在是懒得听她们油油腻腻,抬腿往前走着,小丫鬟赶紧跟上,李大丫也拔腿跟上,她又不傻,将来生了孩子是要取代万乐当夫人的,自然的要跟着她屁股后边儿好好学学礼仪,以后这种大场面还多着呢,可是不能让人笑话了去。 远远的见着万乐来了,莺歌提前掀起了帘子,脸上挂着标准的笑容,隔老远就开始迎她,“亭长夫人来了,我们女君早就听说过你的事迹,早就想和您相交了,这不特意遣我出来迎您,其他夫人都没有这种待遇的。” 万乐明白这是县令娘子在给她做脸,心里万分感激,脚步也加快了,三步并作两步了进了屋。 李大丫挺着大肚子不方便,慢吞吞的在后面跟着,待看清了莺歌的面容,吓了一跳,险些摔倒,还好负责照顾她的老媪,眼疾手快扶住了她。 “莺...莺歌姐姐?”她试探性的开口。 “是我,不知妹妹是哪家的娘子,可有请帖,若是不表明身份,我怕是不方便放你进去添妆的。”莺歌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李大丫心里有些慌张,抬手抚上肚皮,拼命的咽了口唾沫,脚下飘飘乎乎的像踩在云上,又朝前走了几步,“莺歌姐姐,我是大丫儿啊,沈姐姐最疼爱的大丫,她可是把我当成亲妹妹一样,你作为她的部曲可不要怠慢于我,小心她知道了治你的罪。” 一番威逼利诱,李大丫以为莺歌被唬住了,得意洋洋的扶着老媪的胳膊就要往里走,却被莺歌张手拦了下来,“李大丫,这么难听的名字,应该不是某位夫人的吧,听着倒像是妾室。也不知道你是什么脸,怎么如此之大,区区小妾也敢到县令府里撒野,还敢威胁我,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你说什么!别给你脸不要脸,你算老几,不过是一个部曲而已,还真把自己当盘菜了。我可是亭长的二夫人,等到我成功为她生下长子以后,说不准我前面的二就能取掉,毕竟没有人愿意永远的娶一个不会下蛋的母鸡。” 她的声音不小,正正好好的落到万乐耳朵里,手里的帕子被绞来绞去,刺绣的丝线都有些脱落了。 “抱歉,二夫人,添妆这种事要的是明媒正娶的新妇才可以,毕竟是要将她们的幸福传递下去,而不是像你这样的二夫人,抱歉了,实在是不能放你进去。”莺歌嘴上说着抱歉,语气确实丝毫的不客气。 李大丫气的跺了跺脚,看着周围的夫人过来的越来越多,坐在地上就开始放声大哭,“哎呦,我不活了,县令娘子仗势欺人!” 第四十章 有个合作要和你谈 周围的贵妇人被这边的热闹吸引了,本着有热闹不看王八蛋的原则,匆匆提起步子往这边走了过来。 有外向的夫人问了起来,“你是谁家的娘子?县令娘子是怎么欺负你的?我看你这身怀六甲的,还是赶紧起来吧,地上凉,万一闹肚子可就不好了。” 李大丫顺坡下驴,扶着老媪的手缓缓站了起来,取出袖中的绣帕假装擦眼泪,开始避重就轻的造谣,“不瞒诸位夫人,我挺着大肚子坐了一个时辰的马车,特意赶来为县令娘子添妆,没成想她却嫌我身份低微,将我拒之门外。咱们这些人都是为了夫君的前途,为何县令娘子如此跋扈,丝毫不在意县令的风评,我可真替县令惋惜,怎么娶了这样一个娘子。” 她说话温温柔柔,还带了哭腔,周围的娘子也就信了她的鬼话,大家都开始愤愤不平,觉得县令娘子实在是跋扈,也实在是太不把人放在眼里了。 “难道将添妆的人拒之门外就是仙令娘子的待客之道吗?” “我听说,今天是成亲礼和满月礼一起办,这位县令娘子还没成亲之前就生了孩子。” “你们知道都不算啥,我知道的那才叫全乎呢,据说这位娘子彪悍人物,身怀六甲徒步千里来寻县令,为了逼着县令娶她,大庭广众之下不顾县令的脸面,哭诉他薄情寡义。县令被逼无奈,这才娶了她。” 那些贵妇人凑在一起,八卦讲的震天响,而且越传越离谱,现在都到沈三三提刀逼着县令娶她了,若是再不制止,估计沈三三都成了山中母老虎变的了。 “是吗?我怎么不知道我是如此的厉害呀?”沈三三走了出来,面向李大丫,“刚才那么夫人问你是谁家的娘子,你为何不回答她呀?是觉得自己作为妾室的身份,上不得台面吗?” “什么?一个妾也能出门。她是谁家的呀,可不敢让我家郎君和他家郎君在一起喝酒,万一哪天我家郎君没有经受住蛊惑,被她家郎君硬塞一个妾室回来,那我还活不活了?”一个胖胖的贵夫人说道,一看她这体型就知道自家郎君被压的死死的。 “是啊,我说怎么那么别扭呢,完全是一副狐媚子的做派,在自己家里骗自己郎君也就算了,竟然跑到外边来骗我们,还口出狂言诋毁县令娘子,真是恶心!” 骂李大丫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家里没有妾室害怕自家郎君和李大丫的郎君相处接回来一个妾室;家里有妾室的,完完全全能共情万乐,恨不得将这些妾室搓磨死才好呢,那些贵妇人最讨厌的就是狐媚子。 李大丫都快被大家逼疯了,万乐心有不忍,不在门后躲着了,主动出来替她解围,“诸位夫人稍安勿躁,我是风水镇亭长的新妇,她叫李大丫,是我夫君辛纳的妾室。” 一个细长脸儿的贵妇人惊的捂住了嘴,偷偷的往胖夫人那边靠了靠,小声的说了句:“这不就是那个为了笼住男人心,特意去青楼学了御男术的李大丫么。之前只当做笑话来听,没成想真有这么个人。” 她们的声音并不小,就连离得最远的沈三三都能听到,李大丫羞的脸颊通红,张了张嘴想辩解的,可这确实是她做过的事,实在是没有办法辩解。 也顾不得什么礼仪了,捂着脸拔腿就跑,老媪老胳膊老腿儿艰难的在后面追。 制造热闹的人都走了,也就没有必要再看热闹了,沈三三道:“诸位夫人,非常荣幸大家能来参加我的成亲礼,想必各位都是和家里的郎君琴瑟和鸣的人,想必能得到大家的添妆,我和夫君也能像大家一样琴瑟和鸣。” 说罢,莺歌就开始引着诸位夫人进门添妆了。 其实大家并不认识沈三三,也就没话说,完全是按照走过场的套路来的,先是围着她转了一圈,然后将自己准备好的首饰放在她身边,再说上一两句吉祥话,添妆就算是结束了。 万乐排最后一位,家里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的,她觉得实在是丢脸,特意站在了最后面,希望等到她时县令娘子已经消气了。 前面的人越来越少,她的心里也开始忐忑了起来,若是这次添妆惹怒了县令娘子,指不定回去亭长又要怎么折磨她呢,阿父已经死了,娘家又没有长兄和小弟,再也没有人庇护自己了。 前面的人终于都走光了,万乐磨磨蹭蹭的来到沈三三面前,深吸一口气,挺起了胸膛,大大方方的将添妆送了出去,“祝福娘子和县令大人琴瑟和鸣,鸳鸯交颈,儿孙满堂。” 沈三三亲手接过她递过来的锦盒,打开一看,是一枚祥云纹的金簪,面露笑容,对着莺歌吩咐道:“莺歌,这件礼物最得我心,还不快点过来替我簪上。” 莺歌小跑过来,一边为沈三三簪金簪,一边夸赞着万乐,“早就听说亭长夫人才高八斗,是个不输郎君的女娘,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这金簪小巧玲珑与女君格外相配,亭长夫人好眼光。” 万乐被她夸的有些脸红,其实并没有特意挑选,只是从自己那堆没有带过的首饰里选了一支稍微贵重的,“这位女娘谬赞了,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 沈三三主动握住她的手,“我这儿有一个合作要和你谈,不知道你感不感兴趣?” 万乐虽然疑惑又感觉到不自在,终究还是没有抽回手,沈三三继续道:“与其被凤凰男夫君和处处找麻烦的妾室生活在同一方天地,倒不如独立出去,好好的享受接下来的生活。” “娘子这是什么意思?我与夫君鹣鲽情深,并非娘子以为的那样。” “哦,是吗?原来传闻中你受的那些委屈都是假的呀,我还想和你合作班扳倒亭长,让你成为风水镇的女亭长呢,这样也不算辱没了老亭长。”沈三三循循善诱。 万乐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两步,抽回了手,“你到底是何人?” 莺歌上前道:“不知娘子是否记得,曾经火遍风水镇的沈记纸铺,这是我们女君。” 第四十一章 推她一把 “娘子所说,小妇人不知道,小夫人现在一心好好伺候夫君,其他的不想管,既然添妆已经送到了,那小妇人就先告辞了。” 万乐知道自己并不是亭长的对手,与其做无谓的牺牲,还不如保住小命苟活下来,而且她心里还是爱着亭长的,毕竟结婚之前那么长的一段青梅竹马的岁月,过的十分的愉快。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莺歌走上前来,“女君,亭长娘子不愿意与您合作,想必心里还是记挂着亭长的,不如我们推她一把,让亭彻底看清庭长是个什么东西,好为我们所用。” “是啊女君,莺歌姐姐说的没错。”许是怕沈三三出什么危险,木兰将绵绵交给乳母,就飞速赶过来了,毕竟李大丫的事是她心里永远的伤痛,万万不能再把女君置于险地。 沈三三稍加思索,想着既然要扳倒亭长,那万乐就是她越不过去的坎,必须得和她里应外合,才能将人彻底击垮。 “去吧,注意分寸,别伤了人命。” “喏。” —— 吉时到了,喜婆、喜娘们来扶沈三三参加出去拜堂,她穿着大红色的嫁衣,被喜娘们搀扶着,亦步亦趋的往外走着,汉代并没有那么多习俗,不用带盖头,也不用拿扇子,光明正大的将整张脸展示在诸位宾客面前。 沈三三生的花容月貌,轻易就得到了大家的目光,喜婆跟在后面撒着五颜六色的彩带,今天最重要的目的不是婚礼,而是将五颜六色的纸推广给大家。 “你们看看那撒子是什么东西啊?” “是花瓣看着又不像,五颜六色的可真好看。” 有胆子大的宾客抓了一把,放在手里仔细摩挲着,“是纸,纸!竟然还有这种颜色的,太漂亮了。之前的纸虽然好,可只适合男子写字,现在又多了这么多颜色的纸,太适合女子是来写簪花小楷了。” 有人说有就有人附和,“我说各位夫人呐,一会儿等成亲礼结束了,有没有想和我一起去问问县令娘子这材质是从哪里买的?” “我去。” “我也去。” 沈三三耳朵非常灵敏,她听着底下激烈的讨论声,心里满意的不行,迈开步子朝着宋若昭走过去,顺便给了亭长一个挑衅的眼神。 那个眼神仿佛在说:亭长大人,等着瞧吧,你的末日就要来临了。 李大丫往亭长怀里凑了凑,撒着娇道:“夫君,肚子里的孩子又闹我了,在这宴席上待的实在是犯恶心,不说你让姐姐陪我去湖边散散心吧。” 万乐看向亭长,现在让她陪着李大丫离席,实在是本末倒置,明眼人一看就能知道亭长宠妾灭妻,她这个正头娘子名存实亡,等不了多久就会被人替代掉的。 对上万乐的眼神,亭长丝毫没有任何心虚,颐指气使的吩咐道:“她身子重,你陪她去,好好照顾她,若是半路你起了什么坏心思害了她肚子里的孩子,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哎,兄台这话说的不对啊。怎么能对正头娘子这么凶呢?咱们三妻四妾的很正常,可若是本末倒置了,家宅便不会兴旺,妾就是妾,只是一个玩意儿而已,别太当回事儿。哪有让正妻照顾妾室的道理?”一个肥头大脑的员外捧着大肚子说道,旁边坐着同样心宽体胖的妇人,应该是他的娘子。 那妇人不满意他多管闲事,一把掐在他大腿上,疼的他呲牙咧嘴的,一个劲儿的告饶,“疼疼疼,娘子饶命啊!我知道错了,再也不多嘴了。” “管好你这张臭嘴,不是什么人都值得你交往的,像这种见异思迁,朝秦暮楚的人,我不许你跟他来往,否则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胖员外赶紧往旁边挪了挪,生怕自家娘子把桌子给掀了。这要是在家里,掀桌就掀桌了,可这不是在县令府么,万一惹恼了县令,他这商税岂不是要高出天际了,可不敢拿自己的财路去赌。 成婚礼很快就举办完毕了,宋若昭夫妇二人端着酒杯挨个桌儿敬酒,笑眯眯的招呼大家多吃。 “县令大人啊,这个包裹着叫花鸡的是何物?竟然像盘子一样,一点儿油都漏不出来;还有刚才沈娘子...”话一出口刘员外就觉得不对,现在不能叫沈娘子了,应该称呼为县令娘子,“县令娘子出来时,喜婆撒的那些彩纸,你是从哪里购得的,不知可否引荐给我?” 与此同时,坐在他身边的那位贵人,好奇的打量着沈三三,刚才刘员外已经给他介绍过了,这位就是那位造纸娘子。 沈三三莞尔一笑,丝毫不怯场,她道:“刘员外是知道我的,之前我能造出来桑皮纸和藤纸,就能造出来更加奇特的纸,比如刚才撒的彩纸,还有现在包裹叫花鸡的油纸。” 说着,随手捏起桌子上的油纸,不得不说,这位刘员外也是真能吃,所以说这叫花鸡是她改良过的吧,可也不能刚敬酒没几分钟就把整只鸡都吃完了的,沈33都想给他点个赞了。 “彩纸如大家所见,就是各种颜色都有,没什么好说的;奇特的是这油纸,水浸不湿,油也不能将它润破。” “是吗?天下竟有如此神奇之物,我倒要好好试它一试。”贵人来了兴趣。 沈三三做了个请的手势,“您大可来试,若是破了,那彩纸我送您一百刀。” 贵人笑了笑,抬手将杯里的酒泼在纸上,纸不仅没破,反而像杯子一样盛了酒一滴不漏;贵人又将纸按在肘子皮上,滋滋的油都溅在桌子上了,纸还是完好无损的。 “真是神奇之物,我也是生意之人,不知娘子可愿与我做个生意?” 沈三三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刚要答应下来,就听见远处传来十分焦急的救命的声音,“救命啊,快来人呐!风水镇亭长家的两位娘子掉到河里去了,快来几个会水的人将人救上来!” 第四十二章 彻底失望 就在刚刚,亭长逼着万乐陪李大丫出来散步时,莺歌和木兰先她们一步躲在了河边的两颗垂柳树后面。 李大丫一出了宴会场地,立刻变了一副面孔,那种得意忘形的小人嘴脸暴露无疑,“你...把我的鞋袜脱了,我要去那边踩踩水。” 万乐并不赞成她这一举动,先不说他怀着身孕呢,虽说现在已经是六月天,可湖水到底还是寒凉的,对女郎的身体不好,而且河边的石头上都生着苔藓,万一一不小心掉进了水里可怎么办? 自打掉了第一个孩子以后,万乐就再也没有怀过孕,肚子里一点儿动静也没有,看过很多的大夫,都说是上一个失去孩子落下的病根,恐怕以后再也不能有孕了。 她不是个善妒的人,既然自己不能再有孕,索性就帮亭长护住其他的孩子,哪怕是李大丫再也对她不好,不给她的面子,她也从来没有对李大丫肚子里的孩子动过心思。 “湖水寒凉,恐对你腹中子不利,还是别涉水了,若你实在是想戏水,等到回去以后,让亭长在院子里给你建一个浅一点儿的池子,底部铺上凹凸有致的鹅卵石,省的滑倒伤了孩子。” 明明是出于好意,可偏偏有人不愿意领情,比如李大丫。 在她听来,万乐完全是出于嫉妒,处处诋毁她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不想让她快乐,恨不得那个孩子生不出来才好呢。 越想越来气,李大丫捡起一块鹅卵石砸在她的肩膀处,“少打着为孩子好的幌子,收起你那些肮脏的心思,你不过是一个不会下蛋的母鸡,现在又想来害我的孩子,我若是不开心,孩子便不开心,孩子不开心,夫君也不会开心,回去你就等着挨他训吧!” 李大丫觉得自己已经把完了唬住了,大着胆子往水边走,找了一块平坦的大石头坐了下来,翘起一只脚,对着万乐说道:“还不快点过来给我脱鞋袜。” 万乐觉得自己一片好心喂了狗,和这种胸无点墨的人说话无异于对牛弹琴,顿时有些怀疑亭长的眼光,感觉他像瞎了一样,是怎么从选到自己这块瑰宝,一下子就对李大丫这块茅坑里的石头感兴趣了。 树后的木兰再也忍不了了,随手扯了一块树皮,对着万乐的小腿就是一下,万乐身体失控的向前一扑,正好把李大丫带进了水里。 “救命啊!救命~咕噜咕噜~” 看来两人都不会浮水,一沉一浮的喝着湖里的水。 “木兰你在这里看着,千万别出了人命,若是看着两人快不行了,立刻捞起来。我现在去前院叫人,好戏就要开场了。” 木兰点点头。 莺歌小跑着走的前院,看见沈三三后朝她使了个眼色,然后扯开嗓子就开始叫救命。 反应最快的是亭长,他家那两位女眷的情况他是最清楚不过的,自然知道她们二人都不会浮水,也顾不得行礼了,拔腿就往湖边跑。 沈三三微微歉意的朝贵人屈了屈膝,“知道您是一个很好的合作伙伴,我也非常想和您合作,但是现在有更紧急的事情发生,我和夫君得赶紧过去救人。我想您读了这么多年的圣贤书,不会不明白生命最大这件事。” “娘子说的是,生命高于一切,我随娘子一起去。” 贵人也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其实在他们这种人眼中,沈三三她们和蝼蚁没什么区别,之所以说生命高于一切,只不过是因为他想和沈三三做生意,顺着她的话往下接的而已。 前院的人匆匆往后院湖边赶,此时的亭长看着湖里挣扎的两个人一时间犹豫起来,两人虽是一同落水,却在不同的方向,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来不及救另一个。 莺歌悄悄绕到他身后,用仅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了句:“呀!那位娘子是有孕了吗?看着快不行了,想必她腹中的孩子也撑不住了。” 这句话就像给亭长吃了一颗定心丸一样,立刻脱了靴子和官袍,像鱼一样跳进了水里,摆动着身体朝着李大丫游了过去。 万乐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夫君毫不犹豫的救了李大丫,丝毫没有顾及到一旁的自己,顿时心灰意冷,不再挣扎求生,身体垂直向湖里坠去,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很想自己的阿父和阿母,想早点见到他们。 沈三三见情况差不多了,立刻给木兰使了个眼色,木兰跳入水中,从后面抱住万乐,然后就开始往岸上游,甚至比亭长他们到的还要快。 万乐喝了不少水,此时正趴在一边往外吐水,丝毫没有顾及到自己的衣服已经被水泡的有些透明了。 “这位郎君,借披风一用。”没等他同意,沈三三抬手扯了他的披风,大步向前走到万乐身旁,用披风将她裹了起来,“湖水寒凉,娘子注意身体。” 万乐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眼神感激的看着沈三三,“县令娘子,我泡了湖水,许是有些风寒了,不知可否借新房一用,换身衣服?” 两人相视一笑,心里都明白彼此想的是什么,沈三三吩咐莺歌和木兰扶着万乐,“那是自然,没有照顾好你是我们做主人的没有尽好地主之谊,我陪你一起去。” “多谢娘子。”万乐道谢,由歌和木兰扶着往前走,沈三三跟在后面。 路过贵人时,被他扯住了袖子,“我的披风价值千金,娘子可不能不还,明日我还来府里取,不知道时候娘子可有时间,好好同我说一说合作的事?” 沈三三回之一笑,将问题抛给宋若昭,“贵人只需问过夫君,他若同意,我便没有问题。至于披风,明日必洗干净还给您。” “好,娘子爽快。”贵人哈哈大笑,看向宋若昭,“宋兄,不知明日可否借娘子谈个生意?” “娘子是自由的,她可以随心所欲去做她想做的事,不必经过我的同意,而我这需要向娘子报备,这样才会让她安心。” 第四十三章 入股不亏 贵人果然准时,天刚亮就迫不及待的来了,宋若昭刚刚去衙门点卯,沈三三还没有起床,昨天为了彻底联合万乐,已经用光了她所有的脑细胞,现在只想倒头大睡。 “女君,快醒醒,昨天那位贵人来了。”莺歌轻轻推了推她的肩膀,沈三三满脸呆滞,像游魂一样由着她伺候自己起床洗漱。 半个时辰以后,贵人终于等到了一脸虚脱的沈三三,不禁偷笑,开起了她的玩笑,“想来县令和娘子很恩爱呀,不过也不能仗着年轻忘了度,劳极必伤。” 沈三三不情不愿的扫了他一眼,“胡说八道什么呢?年纪轻轻就咬文嚼字的,张口闭口知乎者也像个老学究。你吃饭了吗?” 贵人愣了一下,没成想她的聊天跨度这么大,一下子能从城门楼子聊到胯骨肘子,“吃、吃过了。” 其实他并没有吃过,但是他觉得县里这些厨子还不配给他做饭,他这趟来乐亭知道自己会多住一段时间,所以特意带了厨子来,一日三餐吃的都是自家厨子做的,今天实在是太着急找沈三三谈生意了,这才连饭都没来得及吃就来了。 “哦,我还没来得及吃呢,你介意咱们一边吃饭一边聊生意么?”说完并没有在意他的回话,对着木兰吩咐道:“木兰,告诉王媪,早上还吃灌汤包,还有鲜虾小馄饨。” “好。”木兰之前每日都要早起练武,每次都是早早用完早饭,后来她发现根据沈三三给的方子做出来的饭,格外的好吃,而且还非常的新奇。现在她已经做出了改变,早起先去练武,然后回来等着沈三三睡醒和她一起吃早饭。 王媪早就料到沈三三会吃这两样,食材是提前准备好的,都包好了放在一旁,等她醒了煮一煮,蒸一蒸就可以吃了。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饭桌上就摆满了色香味儿俱全的饭菜,灌汤包和鲜虾小馄饨是沈三三点的,皮蛋瘦肉粥是莺歌要吃的,她要保持身材,不敢多吃,木兰是练武之人,最是少不了荤腥,一天三顿都得吃肉,今天早上她特意买了鸡,让王媪给她做炸鸡。 虽然同处一个饭桌,东北角的贵人端着茶盏喝茶,其他人像饿死鬼投胎一样疯狂炫饭,那个饭香味直窜贵人的鼻腔,他已经偷偷咽了好几次口水了。 “你能不能别咽口水了,咽的我都没食欲了。”木兰有些护食,将炸鸡往自己这边端了端,“君子一出驷马难追,说不吃应该有骨气,一旁咽口水算怎么回事儿。” 贵人羞红了脸。 沈三三和莺歌想偷笑又不敢,默默的将灌汤包往他那边推了推,“贵人尝尝,这包子的口感还不错。” “平民之食能有多不错,看在沈娘子的面子上,我姑且尝一尝。”说着随手捏了一个小灌汤包,咬了一口,汁液流进嘴里,烫了他的舌头,“烫、烫,好烫...好香啊!” 然后他身嫌体正直的加入了暴饮暴食的行列,不仅扫荡了沈三三的灌汤包,还对木兰的炸鸡下了毒手,趁她不注意的间隙撕了一个鸡翅下来,“好香啊,这是什么吃食,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炸鸡美味的让他觉得这二十几年都白活了,也顾不得形象了,单脚踩在凳子上望着天,“苍天呐,大地呀,我谢易之,之前吃的都是什么猪食啊!” 主仆三人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默默的往中间凑了凑,试图离他远一点,生怕被他传染的傻了。 谢易之突然凑了过来,眼睛里仿佛有漫天星彩,迫切的望着沈三三,“不知娘子的厨子可卖,我可以出一千两。” 莺歌轻笑一声,“王媪是自由的,只要她同意了,谢郎君尽管带走。但是,吃食方子是女君想的,带着王媪没有意义。” “是你?除了这些你还知道其他的吃食么,我想给你买吃食方子,多少钱都可以!” 沈三三默默的把手从他手里抽了出来,像他靠自己很近的头用食指顶了回去,“谢郎君太激动了,你还是冷静冷静再和我说话吧,哦,对了。咱们不是来谈关于纸铺合作的么,话题扯的有些远了。” 谢易之一秒恢复平静,干咳了两声,“对呀,那我们就来谈谈合作吧。我出一千两黄金买断你的造纸秘方,除我之外,谁都不许再卖纸,你觉得如何?” 沈三三听到黄金两眼还在放光,接着又听到他说要垄断,眼里的光瞬间就没了,到了古代还是逃不脱万恶资本家的垄断,又想起了前世外国人宁愿将牛奶倒到河里,也不愿意给百姓,何其可恶! 她这辈子都不想和资本家为伍。 沈三三身体向后仰,靠在椅子上,双手交叉在胸前,脸色阴沉的吓人,“我看郎君也不是真心想要合作呀,真当我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妇人么。我虽然看的不长远,可也并非目光短浅之徒,纸张给我带来的绝对不少于你那一千两黄金,而你现在想用区区千两黄金买到一座金山,真是可笑!” 木兰往前一步,拔刀护在沈三三身前,“谢郎君请回吧,我们女君不和大忽悠为伍。” 莺歌推了推她,厉声呵斥,让她把刀收回去,“不好意思啊谢郎君,我这个妹妹也是护主心切,觉得您欺负了我们女君,并无恶意的。” 这两个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谢易之纵横商场这么些年又怎会不知呢,既然对方给了自己台阶下,他何不顺坡下驴? “说的是,是我小看娘子了。不如还是按照之前你和刘员外的合作,你负责生产,我从你这儿买走负责销售,中间赚个差价。” 这样虽然也是暴利,可赚的银钱始终有限,而且还要受人掣肘,他是极不情愿的。 沈三三笑笑,突然站起身来,看着谢易之的眼睛,“谢郎君,不如你入股,我们合作共赢,我保证你入股不亏,如何?” 第四十四章 上了我的贼船可就下不去了 “何为入股?”谢易之瞬间对她的话产生了兴趣。 “既然你不愿意当中间商,我也不愿意将卖纸的秘方卖给你,所以我就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沈三三缓缓道来,“你拿一千两算做是入股,咱们两个合开铺子,我负责技术和生产,你负责提供经济支持,到时候赚了钱咱们五五分成,就是一人一半,如果你信任我的话,两个月之内,就会分红给你。” 谢易之摸了摸下巴,“这么听着好像挺不错的,不过只需要我拿一千两,天下没有这么便宜的买卖吧。” 沈三三莞尔,“不愧是钟鸣鼎师出身的贵公子,确实不好忽悠,我主要是看上了你的身份,刘员文应该告诉你了,因为我无权无势,做纸的秘方被亭长夺了去,然后放火烧了我的铺子,还将我赶出了风水镇,这样的悲剧我实在是不想再重复一遍了。” 午夜梦回,那些人的尸体经常出现在她的梦里,李大丫和亭长她一个也不想放过,这就是她为什么和万乐联手的根本原因。 “不止如此,想必以你的身份开辟一条经商之路不是问题,到时候我们可以将纸元宵大江南北,你出一千两就可以得到一座金山,何乐而不为?”沈三三觉得自己有传销那味儿了,这话术一套是接着一套。 “好!成交。”谢易之是个爽快人,一千两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件衣服的价钱,即使当做试错成本,他也赔得起,而且她觉得沈三三不会让她失望的。 “好。既然谢郎君爽快,那我明日就便去牙行买铺子和人手,保证一月之内将铺子开起来,到时候还请郎君来赐名。”沈三三以为自己会颇费一番口舌呢,准备好了很多的话术,没成想对方答应的这么痛快,倒是显得她有些无用功了。 “还等什么明日啊,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今天吧,咱们现在就去牙行,正好买完了人和铺子就中午了,还能在这里蹭一顿,你赶紧吩咐厨房,让她多做一点吃新奇的吃食。”谢易之说完舔了舔嘴唇,咽了咽口水,早餐实在是太少了,他都没有吃够。 沈三三原本以为他是一个非常上进的人,现在觉得自己有些亏了,看这架势,过几天还不搬到县令府里来住,好方便蹭饭,“我怎么感觉上了贼船了呢。” “上了我的贼船可就下不去了。”谢易之大步往前走着,身后跟着两个随从,一个持剑一个拿书,一文一武看那身姿是不凡之人。 “木兰,你留下来照顾绵绵,我和莺歌去就可以了,有谢郎君在我不会有人身危险的。”说完朝着剑士笑了笑,那个剑士立刻红了脸。 牙行在闹市区,比风水镇的牙行要大很多,一见他们是乘着马车来的,立刻迎了上来,“郎君来和娘子买仆人伺候么?娘子真是好福气啊,郎君可真疼您。” “误会了,我们两个不是一家的,我结婚且已育。”沈三三并不想和男人扯上关系,她的目标就是搞钱、养大沈绵绵,然后回家找妈妈,其他的一概不想。 谢易之在一旁偷笑,仿佛并不介意和沈三三扯上关系。 莺歌上前一步,介绍道:“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看,这位是县令娘子。” 一听是当官儿的娘子,牙人吓得立刻跪地,就连他们的老板都惊动了,一起跪地道歉,“县令娘子息怒,我这伙计有眼无珠,认错了您,污了您的名誉,我这就将他乱棍打一顿,然后发卖了!” 这么轻轻松松解决一条人命,沈三三并不是很能理解,开口劝道:“那倒不至于,我旁边这位谢郎君出身高贵,能和他扯上关系是我的荣幸,我看这位牙人嘴挺甜的,不如就由他当我们的买办吧。” 谢易之头昂的更高了,估计是把沈三三夸他的话当真了,颇有些臭屁的模样,得亏是长得面容较好,不然沈三三绝对揍他一顿。 “还不赶紧谢过县令娘子大恩!”老板踹了他一脚。 牙人又是一顿框框磕头,额头都磕青了。 “行了,快起来吧。”沈三三说完话,莺歌立刻上前将他扶起来,给他一个甜枣吃,“我们女君向来仁慈,碰上她这样的主顾,是你的荣幸,你可要好好帮我们找铺子。” “是,是。”牙人连连应是,“不知娘子想要什么样的铺子?” “我要开个纸铺,文雅一点儿的,主要是吸引文人墨客、迁客骚人,最好是大一点的,男丁和女眷能分开选购,还要后面带一个大院子,院子里必须有水井,要足够的宽敞,银子不是问题,我们这位谢郎君有的银子,随便挥挥手就是千两黄金。” 谢易之无奈的看了沈三三一眼,朝后边伸了伸手,拿书的那个随从立刻从袖中掏出来一张白鹿皮制成的飞钞,面额五百两。 牙人接过来时,眼珠子差点掉出来,若是这单买卖做成了,他最少可以拿到五十两的提成,不仅如此,他还能从最低等的牙人升成小管事,手底下可以管着好几个人呢。 “郎君、娘子这边请,小人有三处地方非常符合您们的需求。”牙人做了个请的手势。 沈三三一行上了马车,牙人自知自己不配,小跑着在前面引路。 “莺歌,叫他上来吧,在车辙坐着也好过跑着,咱们去的地方很多,他跑着也是耽误时间嘛。” “喏。”莺歌先开马车帘子,对着前面跑的牙人喊,“牙人小哥,牙人小哥,别跑了,别跑了,我们娘子让你上车来。” 牙人高兴的手足无措,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坐一坐马车,这都是达官贵人才能做的,稍微有钱点儿的商人都坐牛车的。 上了车,摸了摸马车的车辙,眼睛里满是兴奋,“娘子放心,我一定会找到让娘子满意的铺子,如果找不到,我就把头揪下来给娘子当球踢。” 第四十五章 听说那是个鬼楼 牙人小哥还是非常靠谱的,带着沈三三一行来到一个临街的铺面,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一看就是新建成还没来的及开铺子,就因为什么事情搁置了。 “郎君、娘子,这里原本打算开个杂货铺的,刚修建好年轻力壮的老板就被抓了壮丁,新婚的老板娘忍不了分别的苦,报名在军营做了做饭缝补的后勤,马上就要出发了,这才急着出售,价格也不贵,只要一百六十三两。” 牙人热情的介绍着,带着沈三三他们到处看,其实她自己还是挺满意这处地方的,什么都是新的,不用修,也不用补,直接搬进来,放几个货架子就行。 谢易之没有发表意见,转头看了看沈三三。 沈三三摇了摇头,“太小了,我要买很多的人,后院还要建一个工坊,根本住不下她们。” 牙人并没有气馁,乐呵呵的又引着大家上了马车,继续去看下一个地方。 第二个地方虽不临街,但是基本上都符合沈三三的要求,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水井,如果需要用水的话得跑两趟街,或者去护城河那边打水。 这次不用沈三三说话,谢易之就帮她答了,“做纸最重要的就是水,这里用水极为不便,我是买下这里,还得增派人手去打水,或者是经过重重审批打个井。” 这里的井不是想打就能打,需要经过层层审批,所以说宋若昭是县令,可他是个清官,最是大公无私,肯定也得按规定来,不可能让沈三三走后门。 等到层层审批下来,最少也得一个月的时间,他们实在是耽误不起,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一个月就能赚回本了。 牙人又陪他们看了两三个地方,不是沈三三不满意,就是谢里不满意,这也不能怪他们,精益求精才能把铺子开的好,谁不愿意生意兴隆呢? 眼看着就到吃饭的时间了,沈三三今天的运动量非常大,再加上早餐被谢易之抢了大半,她也没吃饱,现在饿的那叫一个前胸贴后背。 兴致恹恹透过车帘看向外面,她现在都产生了一种恶毒的想法,眼睛观望着这些临街的铺面,万一遇到喜欢的直接去抢,就像鸳鸯纸楼烧她的铺子一样。 理想很丰满,但是现实就非常古感,从小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每天认认真真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本不允许她做出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报仇除外。 有仇不报,王八蛋。 “哎,停停停停车!”马车将将停稳,沈三三激动的跳下车,差点没有站稳崴了脚,好在见识及时出剑勾住了她的衣服。 沈三三不是个不知恩图报的人,立刻转头朝着剑士小哥挥手,“小哥,谢谢你,中午请你吃好吃的。” 剑士立刻红了脸,头恨不得扎到裤裆里去。 牙人也跟着下了车,小跑着来到沈三三面前,看着前面这栋楼,不自觉的退了一步,“娘子,您是个善良的,我也没有必要诓您,这里之前是座绣楼,刚开业的第一天就死了三个绣女,第二天又死了两个染布的小工,第三天楼里的人就都跑了,听说这栋楼里有鬼!” “哦,是吗?”沈三三激动极了,连越都穿了,还没见过鬼呢,真是越想越兴奋,已经开始摩拳擦掌了。 莺歌看到她眼睛里的光芒时,觉得自己才是见了鬼了呢,吓得吞了吞口水,怎么自家女君这么大的胆子,看来以后得好好跟着木兰锻炼锻炼了,若是跟不上女君的步伐,她会被淘汰的。 那可不行,她可不想和女君分开。 “娘子一定要看吗?”牙人不确定的又问了一遍。 沈三三坚定的点头,牙人无奈笑笑,只能舍命陪君子了,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看向谢易之,“郎君也想看吗?” 谢易之刚想拒绝,沈三三立刻劝道:“这栋楼里有鬼,谢郎君还是不要跟进来了,到时候吓得软了腿,还得让剑士小哥抱你出来,多麻烦他呀。” “开玩笑,我堂堂世家公子会怕鬼,哼,到时候你软了腿,我可不会将你背出来。”谢易之成功被她激将,大着胆子从马车上下来,还特意嘱咐了剑士小哥,让他留在马车这儿看着马车。 “男君,我怕鬼,我不想去。”拿书的小哥满脸都是拒绝,没办法,从小他们仨一起长大,怕风,怕雨,怕打雷,还怕鬼。 “持书,你要是不跟我进去,我立刻把你发配去做低等下人,天天在冰水里浣衣,然后再把你嫁给肥媪做妾。”这些话几乎是谢易之咬着牙说出来,他自然是怕的,从小就胆子很小,这也是他为什么不去官场的原因,实在是害怕官场的黑暗。 看来是拒绝不成了,脑子里一想到肥媪那张大饼脸,还有那有缸粗没缸高的身材他就害怕,而且他一男子汉大丈夫,还要给她做妾,绝对不行,万万不行! “莺歌,你就别进去了,小女娘家家的肯定害怕,我和她们进去就行了。”沈三三清楚,女孩子们都是娇娇弱弱,香香软软的,她可不想看到莺歌吓得脸色苍白的样子。 莺歌本来不想去,可是沈三三一句小女娘家家的成功戳动了她的心,自幼在青楼里,整日混迹在男人胯下,最后却能被女君说一句小女娘家家,这一刻她什么都不怕了,就算这一趟要把命搭上,她也在所不惜。 “女君,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即使有鬼,也不会比人更可怕,所以我要克服一下内心的恐惧。您不是说过么,只有克服了内心的恐惧才能成就更好的自己。” 看着她无比坚定的目光,沈三三就不打算再劝了,愿意成全她。 牙人浑身哆哆嗦嗦打着寒战,硬着头皮摘下腰间的钥匙串,找了半天才找到绣楼钥匙,对了好几次锁孔才敢把门打开,灰尘和蜘蛛网扑面而来,呛得大家睁不开眼。 第四十六章 什么鬼楼明明是金楼 好在沈三三躲得快,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点儿也没有落在她身上,莺歌时时跟着她的步伐,两人整齐划一的侧身躲灰尘。 “莺歌,你没事儿吧?灰尘没落你脸上吧?”沈三三关切的问道。 “没事儿,放心吧女君。”莺歌我躲的快。 “那就好,那就好。虽然距离很近,可也给了足够反应的时间,只有笨蛋才躲不过去。”主仆二人手挽着手跟在牙人后面蹦蹦跳跳的进去了。 持书看着唯一一个没有躲过灰尘的谢易之,哈哈大笑起来,“嘿嘿嘿,男君,原来你就是她们口中的笨蛋啊——” 话还未说完就被人踹了出去,一个完美的抛物线落到马蹄下,差点被踩成泥。 “你怎么出来了,男君呢?”持剑问道。 持书抽了抽嘴角,摆了个不算狼狈的动作,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开始诋毁谢易之了,“男君她欲对沈娘子不轨,我已经尽力规劝了,还是失败了,这不,就被他打出来了么。” 持剑一听就急了,提剑冲了进去,他们做部曲的,尤其是贴身部曲,必须起到规劝的作用,万万不能眼睁睁看着男君堕落而不管。 他的动作很快,三步并作两步就冲了进去,只是里面的情况有些出人意料,和他想的都是相反的。 只见谢易之像个八爪鱼一样赖在沈三三身上,小脸吓得煞白,而沈三三面无表情的公主抱着他,颇为吃力,太阳穴处的青筋都暴起了。 “男君,你没——事儿吧?”持剑觉得自己这话说的有些早了。 谢易之一见保护自己的人来了,立刻理了理衣服从沈三三怀里跳下来,干咳两声,“咳咳~我没事儿,刚才沈娘子说她害怕了,我这扶了她一把,对吧,沈娘子?” 沈三三挑眉,觉得自己耳朵可能是有些问题了,怎么听进去都是乱码呢,不过谢易之递过来的飞钞实在是太诱人了,若是不帮他说句话,怕是不能心安理得的拿着,“你们郎君说的对,我可太害怕了。” 说着随手抓了一只蝙蝠随手扔下了楼,然后拍了拍手里的灰,“我就要这里了,多少钱?” 牙人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又提醒了一次,“娘子,确定要买这里吗?这可是一栋鬼楼啊!” 沈三三拍拍牙人的肩,郑重其事的说道:“在我眼里这可不是什么鬼楼,明明是一座金楼。我都已经规划好了,一楼负责接待男客,买各种各样的纸,二楼接待女客卖彩纸、花笺之类的,三楼就当做员工宿舍了,足够大,后边的染布院子正好可以当做工坊,实在是太完美了。莺歌,我喜欢这里。” 莺歌从袖中掏出几锭银子就要给钱,却被牙人阻止了,“这位姐姐,刚才那位郎君给的够多了。这座绣楼卖三百三十三两,后边的染布院子是赠您们的,牙费十之取一是三十三两三钱,去衙门办手续需要十一两一钱,不过依娘子的身份,也没人敢收这钱,还剩下一百五十五两六钱,我回去就退给您们。” “不用退了,剩下的我要买人。” 一行人又坐着马车回到了牙行,牙人将情况和老板说了一说,老板才不管买的是不是鬼楼呢,他只是在乎自己手里挣到的钱。 那三十多两牙费,他起码能拿到二十七两,别觉得过分,牙人早就签了卖身契,大多都是拼命工作而拿不到工钱,他已经算仁慈的了。 牙人只是小小的失落了一下,立刻又恢复了刚才的热情,能拿到三两已经很不错了,他可以娶个媳妇儿。 和风水镇的牙行不太一样,这里等待来买的人住宿环境稍微好一点,起码不至于到脏乱差的地步,虽然各个依然面黄肌瘦,头大身子的,想来也不至于被活活饿死。 “娘子是知道的,朝廷连年征兵,别说牙行里,就是整个镇上几乎没有青壮年郎君了,几乎都是妇人,也有身强体壮,能扛能打的。”牙人颇为抱歉的说道。 沈三三简单扫了一眼,有二十六个人,只有六个男人,还都是三十岁以上的,“我都要了。” 牙人之前只觉得她心地善良、好说话,没想到买人也是如此大气,一想到又有银子可以收到口袋里了,他兴奋的满脸通红,吉祥话张口就来:“娘子大气,娘子威武,娘子一定会腰缠万贯的,您在这里稍微歇歇,我这就将他们的卖身契拿来给您。” 说完就“噔噔噔”的跑了,手里拿了一摞卖身契回来,老板也是乐的满脸通红,从事这行这么多年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大方的主顾,以后可要常来常往才好呀! 老板拨弄着算筹,算了好半天才算明白,“郎君、娘子,男人二两一个,女人一两一个,您们是大主顾,我卖您们个人情,都按一两算,这里一共有二十六个,就是三十二两,刚才还剩一百五十五两六钱,我应该再退给您们一百二十三两六钱。” 老板打开钱匣数着银子,沈三三叫住了他,“老板只需再退我们一百两,剩下的钱,我们要买他。” “我?!”牙人震惊的看着沈三三,若是能跟着如此善良又豪气的主顾,他自然是乐意的,只是觉得自己不配卖那么多钱,毕竟当初老板买它的时候,只给了家里两袋小米,“娘子,我不值那么多钱的。” 沈三三看着他,眼睛里看不出来其他的情绪,平静的说道:“我也觉得你不值这么多钱,但是你的能力值这么多钱,而我需要有能力的人。” 牙行老板怕他再说什么不该说的,影响了自己赚钱,立刻上去捂了他的嘴,“娘子说什么就是什么,哪有你插嘴的权力,好好认清自己的身份。” 然后转头笑嘻嘻的对沈三三说,“我这就去给娘子拿他的身契。” 谢易之懒洋洋的坐在马车上对她招手,“沈娘子,我肚子饿了,咱们赶紧回去吃饭吧。” 第四十七章 闭眼就是炫饭 马车还没有停稳,谢易之就跳了下去,好在持剑眼疾手快,不然非得摔了门槛旁边那摊狗屎上,到时候可就不是谢郎君,而是屎郎君了。 天实在是太热了,索性就在凉亭里用膳,沈三三特意嘱咐吴媪加了一道烤鸭,主食也换成了清热解火的凉皮。 谢易之毫不见外的坐在主位上,对着那只完整的烤鸭就要下手,就被沈三三筷子敲了手背,“急什么,夫君还没有回来呢,等她回来再吃,而且烤鸭也不是这样吃的。” “那是怎么吃的?” 沈三三懒得理他,自顾下往门外望去,原本这个时候宋若昭就该回来了,怎么今日这么晚,莫不是出什么事了? 可千万别呀,她和绵绵才刚刚安定下来,好不容易得来的幸福可不想被打破了。 见沈三三不理自己,谢易之有些不高兴了,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颇为傲娇的说道:“你就是这么对待合作伙伴的,连饭都不让吃。” 他只是想吓唬一下沈三三,顺便引起她的注意,好让他同意自己炫饭,没成像沈三三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反而对站在一旁的木兰说道:“你去衙门里看看,怎么夫君还没回来?” “喏。” 怕两人闹得僵了影响了生意,莺歌站出来打圆场,“瞧谢郎君说的,我们女君是思夫心切,您应该能理解的。而且呀,不是不让您吃饭,烤鸭一定要片好了才好吃,整只啃虽然也没味,可是差点儿意思。” “夫人,怎么站在太阳底下等,下次我回来晚了,不用等我,直接用饭就可以了。”宋若昭快走两步,扶着沈三三的胳膊进了凉亭,恩恩爱爱的在饭桌旁落座了。 桌上的烤鸭已经片好摆好了,沈三三用公筷夹了一块鸭皮,轻轻的蘸了蘸白糖,放到谢易之的盘子里,“尝尝吧,饿死鬼谢郎君。” 谢易之白了她一眼,要不是看在烤鸭的面子上,他早当场发飙了,哪里会有这样好的脾气,提起筷子夹着那片鸭皮放进嘴巴里,眼睛一瞬间睁大了。 “这、这是什么东西?是那种骚了吧唧的鸭子吗,怎么会这么好吃?油滋滋的烤鸭皮加上白糖,口感怎么会这么丰富!” 看着他都快哭了的模样,沈三三立刻给他又夹了一片,还给他卷了一个烤鸭卷,“尝尝这个。” 谢易之将烤鸭卷放进嘴巴里,小口咬了咬,激动的眼泪都要出来了,将剩下的鸭卷儿全部放进嘴巴里,闭着眼睛慢慢享受,“这也太好吃了,今天说什么我都要将厨子带走。不,与其带走厨子,倒不如搬到县令府来住,宋兄,府里可还有空余的房间?” 宋若昭有些嫌弃的往沈三三那边靠了靠,手里捏着的烤鸭往嘴里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沉默着。 “没有,县令府这么小,哪装得下你这尊大佛。”沈三三严辞拒绝,她可不想让这个金贵的二世祖来打扰了自己幸福且温馨的小生活。 谢易之根本不理睬她,一把抱住宋若昭的胳膊,使劲的在她肩膀上蹭了蹭,挑衅的看着沈三三,“那你就搬出去,我和宋兄一起住就好了。” “听听您说的是人话吗?多冒昧呀!那到底是我夫君还是你夫君,也没听说你是弯的呀。” “什么弯的?直的。我一会儿就让随从把我行李都搬过来,给你两个选择,要么你敞开大门,痛痛快快的迎我进来,给我收拾好房间;要么宋兄敞开房门,我搬来痛痛快快的和宋兄一起住。” 他那个样子要多嚣张有多嚣张,小人得志,你知道吧,一模一样。 “我选三,你麻麻溜溜的从县令府滚出去,你要是敢搬进来,我就让木兰天天去抓毒蛇,抓不一样的毒蛇,全部放进你被窝里,咬的你全身起疙瘩,脱了衣服就是一癞蛤蟆。” “宋兄,你看她!这么好的你是怎么娶这样的泼妇的,我家里还有个庶妹,不行说给你,我那个庶妹那叫一个乖巧可人,绝对比这个泼妇强!” 宋若昭找嫌弃的推了推他,没推动,给了他一脚,把他踹到一边,理了理被他抓皱的衣服,“谢兄想来住便来,县令府虽然没有谢兄的府邸大,但是谢兄住下没有问题,只是不要再说我夫人的坏话,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娘。” 沈三三听的开心极了,朝着谢易之做鬼脸吐舌头,学着他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既然结盟不成,那他只能闭眼狂炫了,那只烤鸭基本上都进了他的肚子,沈三三吃着肉夹馍和凉皮,想夹最后一块烤鸭,却被谢易之抢了。 “沈娘子啊,你这烤鸭好吃是好吃,就是太腻了,现在天这么热,吃了以后多少身体有点儿不适。”他靠在椅子上,一副大爷模样。 “腻你还吃那么多,猪精转世啊,而且我特意为了解腻做了凉皮,你就不能一起吃吗?”沈三三说完看向一旁偷笑的莺歌,“别笑了,赶紧去给这位大爷端一碗冰镇酸梅汤,省的一会儿腻死了,咱们还得吃人命官司。” 莺歌拼命憋住笑,快步往厨房去,刚走出没几步就发出爆笑声。 谢易之夹了一筷子面前的凉皮,原本不抱太大希望的,毕竟他刚刚吃了那么多的烤鸭,现在正饱着呢,对主食实在是提不起兴趣,完全是卖给沈三三面子。 没想到凉皮入口,他的眼睛里仿佛有星星在闪着,又夹了一口,呜咽不清的说的,“这是什么神仙美味呀?冰冰凉凉的,还特别开胃,我之前吃的都是猪食吗?” 持书和持剑在他身旁拼命的吞口水,那哈喇子都快流到他碗里去了。 “两位小哥,做上你们的饭了,赶紧坐下来吃吧。” 他们二人看了一眼沈三三,又看了一眼谢易之,始终不敢动。 沈三三敲了敲谢易之的碗边,谢易之这才从碗里抬起头来,说了句:“坐下来吃吧,要不然这个姑奶奶可要敲我的头了。” 第四十八章 天下第一楼开业大吉 经过半个月的装修,纸楼终于要开业了。 分为上下两层,第一层就是主营一些基础的纸,分为左右两边,左边接待男宾,右边接待女宾,第二层经营各种纸类用品,各种各样的花笺,还有带香味儿的花笺,还有擦腚用的软纸。 楼的两边备好了爆竹,就等着沈三三和谢易之来揭幕呢。 “你给咱们的纸楼起了个什么名字?” 也不怪沈三三好奇,这个家伙自打搬到县里府里以后,夜夜都要用功,拼命的起名字,每天早晨都有一筐写废的纸扔出来。 “你揭看看不就知道了。”谢易之非常骄傲,他觉得自己起的这个名字天下无人能及,沈三三一定会感动的痛哭流涕,跪地扣头。 沈三三看着他傻笑的模样,双手变成枪状,开始施法,“退!退!退!我不管你是谁,赶紧从谢易之身上下来。” “神经!”谢易之翻了个白眼就走了,你还别说,他眼白还挺多,这小子一看就心眼儿不少,放到现在肯定是个精神小伙儿。 爆竹开始燃放,盖在牌子上的红布落了下来,沈三三终于看清了名字,嘴角抽了抽,咬牙切齿的骂道:“谢易之你个完蛋玩意儿,以为你腹有诗书,肚子里都是墨水,没想到你脑子里都是水!” 持书慢慢挪到她身边,小声安慰:“娘子你就知足吧,之前叫超级无敌天下第一楼,我好说歹说,劝了一宿,这才改成了天下第一楼,你说你让他干什么不好,非让他起名字。你知道家里的庶公子叫什么吗?” “叫什么?”沈三三突然好奇起来了,她想知道谢易之这个傻x能给自己的儿子起个什么名字?虽说是通房生的吧,可毕竟是他第一个儿子,怎么说也得重视吧。 “说什么呢?赶紧过来。没看都忙不过来了吗,你要是再偷懒,就不给你发月钱了!” 持书无奈的耸了耸肩,朝着谢易之的方向去了。 “不带你这样的,屎拉一半儿你就擦屁股了,你可真行,硬生生的夹断啊,你是戒过毒吗?”沈三三都快崩溃了,兴趣都被拉起来了,对方就不说了。 正苦恼呢,持剑不知道什么时候凑到了她身后,幽幽的开口,“小公子叫谢铁蛋。” “哈哈哈哈哈哈哈!”沈三三直接笑喷了,“你们男君真是个起名鬼才,牛牛牛牛牛,以后可不敢找他起名字了。” “持剑,你这个月都不许吃饭!” 谢易之发出尖锐的爆鸣声,脸通红通红的,从来就没这么丢人过,沈三三也太不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要知道在河东,所有人见了他都不能抬头直视的,别说和自己同桌用餐了,就是自己和他们说句话,他们都会觉得荣幸之至的。 这个该死的女人! 沈三三笑着去了后院,给买来的那些人安排伙计,大家规规矩矩的站成一排,“娘子、不对,是女君,所有人都在这里了,请您吩咐。” 说话的是买来的那个牙人,沈三三对他非常满意,“你叫什么?” “小的三儿,小时候就被家里人卖了,太小记不得姓什么了,因为是当时是第四个被老板买来的,所以小的就叫四儿了。”他说话是并不落寞,是这个时代造就的悲哀。 “那你你就跟我姓沈,我看你这性格非常好,聪明伶俐还热情,以后你就是天下第一楼的管事了,他们都归你管,你归莺歌管,前面的营业就交给你们了。” 沈四激动的快要哭了,本来以为是从一个地狱到另一个地狱,没想到竟然一脚迈入了天堂,立刻跪地谢恩,“女君我一定会好好干的,若是赔了,您就扒了我的皮当灯笼。” “我可不要你这身皮,黑漆漆的夜里都照不出来光。”沈三三故意和他说笑。 在其他的人里,沈三三挑了五个能说会道的女娘放在楼里负责接待和销售,一个身体不太好老媪负责做饭,剩下的全部在造纸作坊里干活儿,男人负责力气活,女娘就负责精细活儿,分工明确,木兰负责管理作坊。 经过上一次的经验和教训,沈三三不敢在全心全意的信任任何人了,除了莺歌和木兰,谁也不知道造纸的最重要的步骤,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吃一堑长一智嘛。 “把今天的染料拿过来我看一下,总感觉蓝色染的不太对。” 年纪最小的那个女娘颤颤悠悠的将兑好了水的染料端了过来,丝毫没有注意脚下的小石块,整盆颜料朝着沈三三泼了过来。 木兰急忙去拦,奈何她离得太远,只能干着急,沈三三也觉得避无可避了,都准备好要认命了,没成想竟然有天降大斗蓬,将他从头到尾兜了起来。 “沈娘子,我这斗篷可值千金,为了就你毁了,你可得好好赔我,今天晚上我还要吃新奇的吃食,最好是没有吃过的那种。”谢易之说完舔了舔嘴唇,他已经开始期待了。 沈三三惊魂未定,抓着谢易之被弄脏的斗篷,脑子里灵光乍现,“谢郎君,我送你个礼物,怎么样,就当是赔你斗篷的,如何?” 谢易之胡疑的看着她,怎么这女人总一惊一乍,脑回路和正常人不一样,他说城门楼子她回胯骨肘子,两个人的对话完全是对牛弹琴,驴唇不对马嘴。 “我不要礼物,我要吃新奇的吃食,我不管,我要是吃不到,就搬着被子去宋兄那屋里住,你就只能搬出去!” “对,我怎么没想到呢!谢谢你啊,谢易之。” 莺歌知道沈三三又有新的想法了,立刻走上前来,问道:“需要准备什么?” “莺歌,女娘都有绣扇,你说郎君们是不是可以用纸做的折扇,上面再画上山水或风景,找几个名人写点儿字,附庸一下风雅,会不会销量很好?” “还有雨伞,现在是不是还没有油纸伞?你们都用什么挡雨?” 莺歌虽然不清楚沈三三在说什么,但她清楚赚钱的门路又来了,“女君说的那两样我都没见过,想必一经推出,肯定会爆火的,咱们又得找木匠做个更大的钱匣子了。” 第四十九章 你送我扇子可是对我有意? 沈三三埋头苦干,连饭都顾不得吃,可怜我的绵绵已经三天没有见过阿母了,此时此刻正眼巴巴的吮吸着木兰的大拇指,心声疯狂吐槽:“阿母事业心太强了,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你干嘛去?”木兰看着莺歌端着一大碗香气四溢的面条,咽了咽口水,好奇的问道。 莺歌白了她一眼,“就你心大,你知道女君几顿没有吃了吗?我做了点儿面条给她送过去,就算是再想挣钱,也不能饿坏了身体呀。” 说着就要往里走,还没走到门那儿,门就被人踢开了,沈三三灰头土脸满身都是墨水,“我终于成功了,这做折扇可真是个力气活!” 她动了动酸疼的腰,鼻子也嗅了嗅,“好香呀,这一闻就知道是莺歌的手艺。” 顾不得什么礼仪了,端着就来到了凉亭,拿起筷子秃噜了起来,油点子见了绵绵一身。 绵绵疯狂吐槽,“阿母!绵绵不喜欢阿母了,这个是莺歌姨新给我做的衣服,全是油,嘤嘤嘤~” 沈三三吃的根本来不及抬头,嘴里塞的满满的全是面条,口齿不清的说道:“别那么哭,太绿茶了。咱们女人有力量,我给你起名铁锤,就是为了让你刚强一点儿,你要像鲁智深一样哭才可以。” “啊?!” 别说我们小小的绵绵了,就连莺歌、木兰都是震惊脸,女君怎么一和女公子在一起就犯自言自语的毛病啊? 许是怕沈三三病的更严重了,莺歌赶紧示意木兰将绵绵抱走,别看我们木兰只有一个手臂,抱绵绵抱的可稳了,从来没有让她摔着过。 绵绵很喜欢一文一武两位姨姨,莺歌总是给她做各种各样漂亮的衣服,虽然铺子里的工作很繁忙,可这并不影响给她做衣服,几乎每十日就能收到一套非常漂亮的衣服,上面绣着精致的小花;而木兰最喜欢抱着她,带她到处看,也不管她看得懂,看不懂。 现在的逃离,正合绵绵的意,她这身衣服可是刚做好的,若是再被溅上油点子,她一定要用自己那没有牙的牙床子狠狠的肯沈三三两口,臭阿母,坏阿母! 一大碗肉丝面很快就见底了,沈三三满足的靠在莺歌肩膀上,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非常的治愈,她道:“莺歌,你要是能跟我一起回到现在就好了,到时候咱俩一起上大学,最好是一个宿舍的,毕业了一起去爸爸的公司上班。” “好啊,虽然听不懂女君在说什么,可就是觉得非常的幸福。”莺歌回道。 沈三三的心头涌上一股酸涩,绵绵渐渐长大了,她都不敢想象与大家分别的时候该有多痛苦。 “好了,吃饱喝足,该去献宝了。对了,木匠那边伞做的怎么样?” 莺歌一直在盯着,女君交代的事儿,她从来不敢含糊的,今天早上就收到了工坊那边的回应,有个木匠手非常的巧,根据沈三三给的图纸已经将伞的轮毂做好了,剩下的就是用纸糊伞面了,“已经做好了,女君随时可以去看。” 沈三三摆摆手,“我就不去看了,你去将轮毂取回来就可以了。” “喏。”莺歌行了个礼,莲步轻移慢慢的出了门。 沈三三看的非常眼红,羡慕的泪水都从嘴角流出来了,同样都是美女,怎么人家可以优雅成这个样子?太气人了,太气人了,女娲在捏自己的手,肯定没有好好捏。 气冲冲的进门拿了折扇直奔谢易之的院子,说好的要送他谢礼的,拖了这些日子,估计这位贵公子要发飙喽。 “哟,这是谁呀?这不大忙人沈老板吗,怎么有空光临我这块儿小地方啊,蓬荜生辉呀!” 好嘛,听听这阴阳怪气的语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谁家小媳妇儿受了委屈呢,持书和持剑在一旁翻白眼,拼命都用眼神示意沈三三,让他好好的懂一懂自己从小和谢易之一起长大的苦。 “哎呦,我哪敢呀。谢郎君都发话了,我不得赶紧来。”说着立刻将折扇递了过去,“之前说要送给谢郎君一份谢礼,这些天不见不就是为了准备谢礼吗,您打打眼儿。” 谢易之十分傲娇的不肯接,还是持书看不惯他扭捏,伸手接了,转头插他怀里了,“男君,我就没见过比你更难伺候的人。娇柔造作算是被你玩儿明白了,之前人家沈老板不来的时候一天让我们请八遍她,现在她来了,你又这副死样子。人家只是你的合作伙伴,不是你刚娶进门的新妇,没理由听你搁这阴阳怪气。” 沈三三没忍住笑出了声,最近持书总和她在一起,本来就毒舌,又跟着她学了一些新词儿,怼起人来更加有趣儿了。 谢易之气的踹了他一脚,“你要是再敢多一句嘴,我立刻把你送回河东,当场和肥媪成亲!” 持书小嘴一撅,“就知道威胁我,我就知道威胁我,我现在去死,行了吧?” 说着大步就要往外走,持剑赶紧拉住他的胳膊,“别去。” “你少拉我,我现在就去厨房,让吴媪多做点炸鸡,撑死我自己。” 沈三三扯了扯谢易之的衣袖,“持书你还要吗?不要的话可以给我吗,我觉得他还挺有意思的。” “你少做梦了。”谢易之傲娇的拿折扇打了沈三三一下。 沈三三也不生气,从他手里抽走折扇,开始展示折扇的用法,“折扇不是你那么用的,你要像我这样把它展开,天热时可以用来扇风,也可以用它挡东西,就比如那天的染料。天凉的时候可以别在腰间或胸前,装逼。” 谢易之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他好奇的打量着,“真不错,这也是用纸做的吗?” 沈三三点点头,“是啊,用的纸比较特殊,咱们若是推出这个产品,一定会爆火的,而且上面的图和字都是我亲自画的,你喜欢吗?” “你送我折扇,是对我有意思吗?” 第五十章 我对你阿父有意思 沈三三根本不惯着他,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傲娇自恋男了,一把扯过折扇就要当场撅了,“我对你阿父有意思!” 谢易之哪里舍得,立刻抢了过来,不停的在手里把玩着,“那可不行,你可是我的合作伙伴,我阿父他光是入了族谱的子嗣就有十八个,还不算他这些年走南闯北在外边留的情,我劝你还是别打他的主意了,你斗不过那些庶母们的。” 沈三三翻了个白眼,真不知道这个玩意儿是怎么活这么大的,要不是这张雌雄莫变的脸,他肯定是早死了十八次了。 —— 和大家想的一样,产品一经推出非常火爆,大家并没有因为高昂的价格望而却步,反倒是形成了一股潮流。 郎君们以手持折扇作为自己腹有诗书的凭证,尤其喜欢找一些名人、隐士在空白的折扇上写些字或者是画点画,而女娘们不止下雨天要撑油纸伞,太阳足的时候也要撑着油纸伞,伞上画的是各种花鸟鱼虫。 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要么拿着折扇,要么拿撑着纸伞,沈三三满意的踏进自己的天下第一楼,沈四儿立刻迎了上来,“这是哪阵风把女君您给吹来,我说今天喜鹊怎么总是叫,原来是我们财神要来。” 虽然明知道他在拍马屁,沈三三就是开心,“就你会打趣人,一会儿你告诉店里所有人,今天每个人发五两银子,放半天假。” “哇——”天下第一楼里发出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大家都开心极了,不仅有赏银可以拿,竟然还有假期,你这搁谁谁不开心,本来就是上五休二,每月的第一天发月钱,而且生病了也不用自己出钱,还管吃管住,现在老板开心了,竟然还发赏银,如果可以的话要给她干一辈子。 “叫什么叫!都不用工作了吗,吓坏了来采购的客人怎么办,都给我回去工作。” 莺歌有些不满的走到沈三三面前,“女君,你不能这么惯着他们的,不然以后就不好管理了,下午若是放假,他们一个个肯定心就野了,回来也不会塌下心来工作的,按我说就不应该给他们放假,现在生意这么好,哪有关门不营业的道理。” 大家听到莺歌说的话,纷纷低下了头,失落的情绪布满了整张脸。 “行行行,都听我们莺歌大掌柜的,这次就算了,从下次开始吧。”莺歌还想说什么,却被沈三三拉走了,“光顾着赚钱了,都没好好打扮打扮,你看我这衣服都旧了,我这头上也太空了,除了若昭给我买的两根银簪,啥都没有。” 莺歌看了看沈三三头上,确实是自己不够周到,怎么连这么重要的东西都给忘了呢,女君就是再有能力,也不过是一个十八岁岁的小女娘,正是爱美的年纪。 自己最近光顾着打扮女公子,完全忽略了女君,看来以后就不给女公子做衣服了,还是多给女君做一点吧。 绵绵:阿母,我更讨厌你了! 主仆二人先去了最大的首饰铺子,沈三三的天下第一楼在整个乐亭县数一数一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有人都知道她长什么样,伙计的自然也不例外。 “沈娘子来了,您快里边请,我这就去请掌柜来服务您。”伙计将沈三三往店里引,然后就钻进后面去请掌柜了。 很快就出来了一个胖胖的像弥勒佛一样的男人,一见沈三三脸上堆的满是笑容,“沈娘子能来小店,真是蓬荜生辉呀。听说娘子最近推出了折扇和油纸伞,每天限量二十件,我家里那位为了油纸伞天天让贴身丫鬟去排队,这不领了号码,还没排上呢,夜夜闹的我不能安睡。沈老板可要负全责啊!” 沈三三知道对方是跟自己开玩笑,变相的恭维自己,自然不能让话茬落在地上,“掌柜的说的是,确实是三三想的不够周到,是该赔罪的,回去我就让伙计给掌柜娘子送到家里去。” “哎呀,好好好,真是太好了,我今天晚上可算是能睡个好觉了。”掌柜开心的拍着自己的大腿,“娘子是要买首饰吧,快这边请,都是从郡里进来的上等货,据说那些贵人家的娘子带的都是这个,您给掌掌眼。” 沈三三迫不及待的跟着他往里走,说实话,她还挺好奇汉代的首饰都是什么样的? 虽说以前没少在电视剧或者是那些咱娘的视频里看过复原的,到底觉得还是差了点儿意思,还是得看看实物。 掌柜的小心翼翼的打开一个个锦盒,里面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饰品,沈三三一眼就看中了一个样式不算复杂,但胜在手工技术巧妙的华胜,迫不及待的试了试,你还别说确实好看。 “娘子本就容貌秀丽,带上这华胜更是显得雍容华贵,实在是太适合您了。”掌柜的赶忙恭维道,这套饰品过于贵重,整个乐亭县能买得起的寥寥无几,得赶紧推销出去,砸在自己手里就不好了。 沈三三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左右看了看,确实不错,“掌柜的,我刚才看锦盒里是一套的,不能分开卖吗?” “这...要是别人买肯定是不能的,可这华胜像是为娘子专门打造的一样,我实在是不忍让它和自己的主人分别,我就忍痛分开卖给您。” 掌柜的本来就胖,说到忍痛时,脸上的肉都皱在了一起,倒是逗笑了沈三三,“好了,掌柜的,我看还是别忍痛了,这一套我都要了。” 虽说是一套,可只有三件,华胜为主,还有左右两枚嵌着米粒大的红宝的金簪;她又挑了一只步摇给莺歌,一只簪胜给木兰,一串金铃铛给绵绵,还有宋若昭的玉璧,主打一个雨露均沾。 然后两人就去了布店采购了一番,买了好几匹布,马车都要装不下了。 有人欢喜有人忧,而远在风水镇的鸳鸯纸楼就没有这么潇洒了,自打天下第一楼开起来以后,他们的生意那叫一个门可罗雀... 第五十一章 坏心思 万乐高坐在明堂上,处理完了最后一起邻里纠纷,伸了个懒腰,动了动,僵硬到发疼的脖子,“时辰到了,今天就到这儿吧,大家也都回去休息吧。” “大人辛苦了,处理了一天的事务很累人的,您也赶快回去休息吧。”说话的是风水镇的捕头,万乐的辛苦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 自打鸳鸯纸楼开起来以后,亭长来衙门的时间是越来越短,面对大家的报官是越来越敷衍,最后索性都不来了,要不是万乐及时挑起大梁,风水镇还指不定成什么样呢? “老大,亭长真是太过分了,一次也不来,真不知道他这个亭长是怎么当的,完全不把百姓放在眼里,整天就只顾着他那个破纸楼,还不如让娘子当亭长呢。” 捕头敲了他的脑袋一下,“慎言!你这些话要是传到亭长耳朵里少不了一顿打。” 小捕快立刻怂了,又是作揖又是求饶的,“老大,你可千万别告诉亭长,我就是气不过吐槽一下,没有别的意思的。” 捕快摸了摸他的脑袋,“我知道你没有别的意思,我又何尝和你想的不一样呢,就没见过比万娘子做的更好的,就连上一任亭长都不如她,虎父无犬女呀!” 他们说话的声音不小,万乐全部收入耳中,嘴角挂上一抹笑容,她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与其冒险一下子扳倒亭长,倒不如用钝刀子杀人,一步一步的架空他,等到他再发现时,已经来不及了。 看来,已经差不多了,现在整个风水镇有谁还记得谁是真正的亭长,提起为民请命的父母官,大家首先想到的都是万乐万娘子。 脱了官袍,换上直裾,她又变回了那个百般温柔的娘子,轻挪莲步朝着家里走去。 刚进大门口,就被一个飞来的杯子砸中额角,陶瓷杯子碎裂开来,划破了她的侧脸,鲜血直流,“你还知道回来,天天出去抛头露面,亭长那个位置是你该坐的吗,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配不配!” 万乐不紧不慢的从袖中掏出锦帕,慢慢拭去血迹,大步朝着亭长走过来,不复以往的包子模样,上去抡圆了就是一个大耳光,打的他头晕眼花。 “分不清好赖东西,要不是我日日替你做那个位置,你早就被告到县里去了,凭着你和县令娘子的关系,就算是小罪也能变成大罪。现在你还能道貌岸然的坐在这儿,全都是我的功劳,别不知足了!” 亭长捂着脸,有些难以置信的望着她,“你!你敢打我?我要休了你!” 万乐不仅不害怕,反而更进一步,左右开弓扇他的脸,“我当初怎么眼瞎看上了你这么个蠢王八,你以为你是怎么当上亭长的,是因为我!这个亭长这位是我的嫁妆,你休了我自然是要将亭长之位交出来的,要不是因为我当初是个女郎,不能继承亭长之位,就凭你这么个从青楼里爬出来贱种,也能高作明堂,真是天大的笑话!” 李大丫在一旁自然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立刻假意拉住万乐的袖子,“姐姐为什么要这么说夫君呀,他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咱们这个家,你怎么能这样不理解他,不像我,只会心疼夫君。” “好呀!我今天不仅能让你心疼夫君,还能让你和他一起感同身受。”说着,万乐将广袖卷了卷,两只手对着李大丫的脸就是左右开弓,一边打一边看旁边的亭长,直到两个人的脸对称了,这才堪堪停手。 “啊——夫君,救命啊!姐姐,她疯了。”李大丫仿佛受了很大的惊吓,拼了命的往亭长怀里钻,试图获得庇护。 这若换做以前,万乐早就被惩罚了,可现在纸楼的生意一落千丈,架子上的纸都落了厚厚一层灰了,纸的价格是一降再降,始终是没有人来买,本来这些纸就是卖给那些学子的,可他们听说沈三三的纸楼重新开业了,宁愿多跑出几十里路在县里买贵的,也不愿意来他的鸳鸯纸楼买便宜的。 好不容易逮到一个学子问一下,原来他们最不齿的就是这种抄袭行为。 亭长将李大丫猛的推在地上,“烦死了,整天哭哭啼啼的,你是死了阿父了还是死了阿母?再哭给我滚出去!没用的废物,你不是说你已经掌握了全部的造纸秘方吗?怎么天下第一楼做出来的纸你全都不会做,废物,废物!” 万乐懒得看他们两个人狗咬狗,处理了一天的政务实在是有些疲惫的,索性就自己回了房间休息,她得好好筹谋一下,怎么休了亭长,还能合理的拿回亭长之位。 李大丫吓得哭都不敢哭了,抱着亭长的裤脚小声啜泣,内心不知道把沈三三骂了多少遍,白眼狼就是这样的,明明是她做错了,她却总是觉得是你的错,而且永远也喂不饱。 为了保住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荣华富贵,李大丫决定抛弃自己的良知,“我听说天下第一楼是沈三三和一个贵人一起合着开的,你说,一男一女会发生些什么呢?你说县令知道他们之间的苟且吗?” 亭长一听这话就乐了,慢慢将大着肚子的李大丫扶起来,轻轻抚摸着她的脸颊,“我就说你是个聪明的,有你真是我的福气,也不枉费本官如此的疼你,你放心,只要咱们把第一天下第一楼弄倒了,你再把肚子里的孩子平安的生下来,这个亭长娘子的位置就会属于你了。” 李大丫开心的嘴都快咧到耳朵上去了,还是要装作受宠若惊的样子,“夫君,这样不好吧。姐姐毕竟是你的结发妻子,若是突然我取代了她的位置,外面的人会说你的闲话的。” 亭长把玩着她的发丝,一副无所谓的神情,仿佛在说一个无关紧要的东西,“那有什么关系?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她阿父突然就病故了,没准儿这个病会传给她,咱们可得提前做好准备,省的措手不及。” 第五十二章 听说咱俩有一腿 “大家走过路过不要错过,都来瞧都来看,乐亭县第一手秘辛,县令娘子和她的合作伙伴谢郎君的风流韵事!” 大闺女、小媳妇儿、老奶奶最喜欢听的就是风流韵事,很快就围满了人,站在人群中的是一个男子打扮的小女娘,看起来顶多十五六岁的样子,正手舞足蹈的给大家讲解着沈三三的风流韵事,讲的那叫一个绘声绘色,就连坐着马车经过的沈三三都忍不住驻足。 “我去杀了她。”木兰拔出藏在靴子中的匕首,目露凶光,那是要杀人的前兆。 出乎意料的是,这次莺歌竟然没有拦她,反而拍着肩膀嘱咐她,“别在大庭广众之下,做的干净一点儿,别给女君惹上麻烦。” 沈三三一脸震惊的看着两人,她揉了揉眼睛,又揉了揉耳朵,嘴巴惊讶的都能放下一个鸡蛋了,她仿佛从来没有好好了解过身边的两个人,怎么能将要人命说的这么轻而易举呢。 “干、干什么去!” 木兰照实回答,“杀人。” “为什么杀人?” 木兰,“因为她侮辱您。” 沈三三汗颜,赶紧劝,“她编排我确实不对,我也确实非常生气,可若是只是因为她的编排,咱们就去杀人,那咱们和她有什么区别?” “不知道,反正谁对您不利我就杀谁。” 见木兰劝不动,沈三三看向一旁的莺歌。 莺歌立刻朝她摆手,“女君,您别看我,这次我站木兰这边。当众编排您的清白,杀死她确实不过分。” “你们两个笨蛋!杀了她有什么用,她明显就是被抛出来的饵,收人钱财替人办事,你杀一个她,改天就能蹦出来三个编排我的,还不如找出她背后的人,这样才有效果。”沈三三都快被她俩气死了,一遇到和自己有关的事儿就激动,就冲动,完全都不带过脑子的。 “我去查。”木兰动作就快,沈三三都没来得及张嘴,她已经施展轻功走了。 “木兰已经去查了,咱俩也不能闲着呀,你带瓜子儿了吗?” 莺歌摇摇头,“我这就去买,离这儿不远,刚好有一家坚果铺子,女君稍候。” “嗯。”沈三三答应了,也不能在车上干巴巴的等着呀,干脆下去听听故事,她倒要听听有多离谱。 不听不知道,这一听吓一跳啊。 只见那个小女娘唾沫横飞的讲,“你们知道县令娘子生下的那个女公子是谁的孩子吗?” 一个吃黄瓜的大媪凑上前去,不屑的说道:“咔嚓~还能是谁的呀,当然是县令大人的呀~咔嚓~” 沈三三离老远都觉得那个黄瓜很脆,她吧嗒吧嗒嘴,这听故事就是得吃点儿东西,不然有些干巴。 打瞌睡有人递枕头,莺歌举着一袋瓜子回来了,恭恭敬敬的地道沈三三手里,“女君,刚炒出来的,还热乎呢。” 这个傻莺歌,热乎的瓜子不脆,不好磕动。 小女娘摇了摇头,“不对,女公子其实是谢郎君的种,据说县令娘子在寻亲的路上遭遇劫匪,身旁的护卫都被杀了,本以为是必死无疑,没成想谢郎君从天而降,拔剑‘刷刷’就是两下,英雄救美...” 沈三三听的正起劲,一个身材雄伟的妇人挤了进来,拍了拍她的肩膀,问道:“我刚才回家打娃了,这讲到哪儿了,我没错过精彩的吧?” “没有没有,马上就讲到。县令娘子对谢郎君一见钟情,然后天空突然下起了暴雨,两人为了躲避进了一个山洞,谢郎君为了给县令娘子取暖,不顾礼仪廉耻的脱光了衣服和她抱在一起。然后两人天雷勾地火,就做了苟且之事,还怀了孩子。” 雄壮妇人抓了一把沈三三手里的瓜子,十分钦佩的看着她,“这位娘子,你有你这口才不去听说书就可惜了。” “是啊,是啊。”周围人全都跟着附和。 沈三三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成了人物的中心,就连那个唾沫横飞的小女娘都凑到了她身边,“你也是花钱请的吧,我说这一天三钱银子,给你多少?” 虽然早就知有人背后搞自己,亲耳听到又是另一番感受,从古至今一直是这样,女性之所以不能崛起,是因为她们一要崛起的时候,就立刻会被黄谣压的直不起身,连站立都很困难,更别说崛起了。 见沈三三不说话,那个小女娘怕场子冷下来,立刻又高声说了起来,“大家都听见了没有,可别说我编排县令娘子。要是我一个人说,那可能是我撒谎,可是这位娘子也是知情的,而且后续知道的还如此详细,请问这位娘子,你是怎么知道的?” 她能怎么知道? 总不能说自己就是当事人吧。 “因为她就是你们口中的县令娘子呀!”看吧,总有碎嘴子先她一步,谢易之那个不要脸的老早就站在人群里听了,要不是看见沈三三也在,想必是绝对不会露面儿的,真行啊! “什么?她就是县令娘子,那你是谁?”威武雄壮妇人惊的手里的瓜子都掉了。 谢易之取一下腰间的折扇,展开扇了扇,“我就是你们口中那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比花娇,还特别擅长英雄救美的谢郎君呀,现在我们两个当事人都在场,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小女娘吓得浑身哆嗦,偷偷摸摸的弯下身子从人群中遁走了。 周围的人也做鸟兽散,他们本来就是凑个热闹的,没必要为了热闹将自己搭进去,若是真得罪了县令娘子,只要她轻轻吹吹枕边风,那不分分钟县令会让捕头让他抓了,随手就丢进牢里去,到死也不会放出来。 一看人群散了,好不容易寻到的电子榨菜也没了,沈三三将剩下的半袋瓜子随手扔给莺歌,“咱们回去吧,没有热闹可以看喽。” 谢易之厚着脸皮跟了上来,和她同乘一辆马,笑嘻嘻的凑了过来,睁着大大的眼睛好奇的问道:“听说咱俩有一腿呀?” 第五十三章 我跟你阿父有一腿 沈三三白了他一眼,慢慢悠悠的说了句:“我和你阿父有一腿,从明天开始我就是你阿母了,乖儿子,叫声阿母听听。” 说完就上了马车回府了,留下谢易之原地发疯,他先是对着空气打了一套组合拳,然后抓住持书的领子,问了句:“你说她是不是有病?我好心好意关心她,生怕她一时想不开在做什么傻事儿,她上来就骂我。真是个好心当成驴肝肺的蠢蛋!” 持书扯回了自己的衣领,抚平了上面的褶皱,这套衣服可是莺歌姐姐特意给他做的,可是不能弄皱了,不然也太对不起莺歌姐姐了,“我觉得沈娘子可能没病,您这状况就说不好了。毕竟,正常人才不会凑到有夫之妇面前,问:听说咱们俩有一腿呢” “我问了吗?”谢易之完全不敢相信刚才那蠢事儿是自己干的,他仰天大笑了两声,笑声中透露着说不出的尴尬,然后上了马车快速逃离了。 回来时正好和下衙的宋若昭撞了个满怀,谢易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又想去摸宋若昭的胸口,满头雾水的说道:“送胸这胸......” 宋若昭紧张极了,生怕被他看出了端倪,脑子里已经全是龙卷风了,各种理由都想了个遍,总有一个他会信的,刚要开口解释,就听谢易之说道:“宋兄这胸肌练的和我那通房有的一拼,她给我生了孩子喂奶的时候才这么大,可见宋兄为了练着胸肌没少费功夫啊!宋兄,改天你教教我,我也练上一练,到时候回去让我的通房自卑。” “啊?嗯,没问题,夫人喜欢,我特意练的这么大,如果谢兄为了讨自己的通房欢心,我会毫不犹豫的将训练方法和食谱告诉谢兄的。”对不起了夫人,为了不让我女子的身份暴露,只能麻烦你接下这不为人道的癖好了,再次诚恳的道歉。 “沈娘子喜欢呀,那我可得好好练一练。我那通房喜不喜欢不重要,我就是想让想自卑一下,省的让她整天顶着那对儿汹涌澎湃勾搭我。” 宋若昭实在是不想跟他谈论这些男人之间的恶臭话题,只想快点儿结束话题,然后去找沈三三,“谢兄还有事儿吗?如果没有的话,我就先回去了,夫人还等着我用膳呢。”说完他立刻给了旁边的随从一个眼色。 随从走上前来,“男君,女君已经等了很久了,您得快点儿回去,不然饭凉了,女君是要发脾气的。” “谢兄,你看这...” 他的话还没有说,谢易之的胳膊已经搭上了她的肩膀,“那有什么的,宋兄,我找你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事儿,你让你的随从回禀沈娘子,今天晚上就在我那院里用膳了。” “啊...那个...” 好吧,宋若昭没有找到拒绝的理由,现在已经被谢易之拖到了他的院里,桌子上摆着的是特意从最好的酒楼里买的,还有一壶温好的春风醉,看来今天晚上是坦白局呀,就是不知道要坦白些什么? 谢易之连灌她三杯酒,这才缓缓道来,“想必最近的风言风语宋兄已经听说了,我这人虽然浪荡,但也知兄弟妻不可欺的道理,断不会对宋兄的娘子有什么不该有的做法,而且沈娘子是个正直的人,希望宋兄不要被风言风语所干扰,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才是。” 宋若昭一头雾水,酒喝的脑袋更是晕乎乎的,实在是不知道对方在说些什么,脸颊绯红、双眼有些迷离,“谢兄在说什么?什么谢兄和夫人的事,你们两个有什么事儿吗?” “啊?县令大人不知道吗?最近城里都在传,我家男君和沈娘子其中有苟且,而且女公子也是我家男君的种。” 持书平生有三好,一好看热闹,二好传热闹,三好制造热闹,他当然不肯放过这个机会了。 温馨提示:小心自己变成热闹! “我们夫妻之间的事儿,就不劳谢郎君操心了,我们之间足够的信任,绝对不会因为两句风言风语就产生隔阂的,你说对不对,夫君~” 这声“夫君”叫的实在娇媚,任谁听了都腿软骨酥,谢易之也不例外,沈三三对于他来说还真是个宝藏女郎,处处带给他惊喜。 宋若昭摇摇晃晃的起身,一头扎进沈三三的怀里,“我夫人说的对,那些所谓的风言风语,我是一概不听,不看,不问。我只听夫人的话,她说什么我便信什么,她若是不说,那便是没有这种事儿。我就没必要为自己徒增烦恼,去信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夫人,我乖不乖呀?” 喝醉了的宋若昭显得格外可爱,沈三三没忍住揉了揉她的头发,虽然没有绵绵的头发柔软,顶在手心里却是另一种异样的感觉,她不自觉的姨母笑了,低头在宋若昭侧脸上亲了一口,“夫君说的对,夫君最乖了,我们现在回去就寝,好不好?” “好呀~” 沈三三颇为有礼貌的向谢易之行了个礼,“打扰谢郎君了,多谢谢郎君替我照顾夫君,我们夫妇二人就先回去休息了,谢郎君吃好喝好。” “好的。” 看着她们二人黏在一起的背影,谢易之觉得自己的心有些堵的慌,已经好久没有过这种感受了,上一次有这种感受的时候,还是自己最喜欢的蹴鞠被庶子抢了。 他记得当时他是这么做的,也不知从哪儿拿来了一把刀,一下子将那个蹴鞠划的稀巴烂,然后又将那个庶子的脸划的稀巴烂,父亲知道了,对他是好一番惩罚。 不过他并不后悔,自己的东西就应该在自己手里,谁也别想夺过去,如果要是非得要从他手里抢的话,那他宁愿划烂了也不给别人。 “持书啊,你说我心怎么这么堵的慌呢,是不是...” 持书睁大了眼睛,嘴巴半张着,期待着从他嘴里听到什么逆天的发言。 “是不是今天云遮月的事,我就说阴天不能喝酒吧,扫兴,真扫兴!” 第五十四章 查到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沈三三就被突如其来的木兰从睡梦中摇了起来,她正梦见在家里看电视,好看的她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可惜刚看到精彩的地方,就被木兰摇醒了,沈三三怒从心中来,沉着脸坐了起来,“木兰!你最好是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不然我是绝对不会原谅你的,绝对不会!” 她的声音很大,吓得绵绵都哭了。 绵绵:【阿母好吓人呢,阿母是坏人,呜呜~】 “你闭嘴!不许当面曲曲我。”沈三三起床气上来主打一个无差别攻击,从大到小,从老到少,谁也别想逃。 木兰也吓了一跳,她甚至不知道自己错哪儿了,“您让我找的罪魁凶手,我找到了,就在城西鸡鸣巷子里的最深处。” 她要是不说,沈三三都快忘了这件事儿了,“把莺歌叫进来给我梳妆吧,咱们一起去看看。” “女君不生气了吗?”木兰好奇的问,她不明白为什么女君的情绪可以转变的这么快? 沈三三伸出手指在她额头上弹了一下,“我生气很生气,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只要不危及我的生命安全,辰时之前不要打扰我睡觉,可以吗?” 木兰点点头,她是最乖巧乖巧听话的,这个世界上她最听女君的话,女君说什么就是什么,谁也不要试图在女君面前讲她的坏话,也不要在她面前讲女君的坏话。 莺歌手脚非常麻利,很快就给沈三三收拾打扮好了,特意带了那天新买的那套首饰,还别说,沈三三戴着还真是那么回事儿,尤其是那个华胜,格外漂亮。 坐在马车上,沈三三东倒西歪的靠在莺歌怀里打着瞌睡,木兰自责坐在一边,像个受气包一样。 “怎么了,你们这是?雨君怎么这么困呢今天?还有你,也是没精打采的,昨天你俩干嘛去了?”莺歌看着这一个两个的,一点儿都没有朝气蓬勃的样子,她昨天为了盘账宿在了铺子,今天就成这样了。 木兰头低的更低了,声音是出奇的小,“莺歌姐姐,我好像做了错事。我今天早上天刚亮就把女君叫起来了,然后她就成这个样子了。” “女君虽然说平时赖床了一点,可叫起来也不至于这样啊。”莺歌也泛起了嘀咕,她突然尖叫一声,“你说女君是不是又有喜了?” 沈三三被她一嗓子嚎醒了,有气无力的解释着,“昨天夫君喝多了,折腾了一宿,可把我累死了。天刚亮我才睡的,没睡多久就被木兰叫起来了。” 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到了莺歌那儿立刻就变了味儿,她捂着嘴偷笑,看来又要有一位小公子或者女公子要降生了,她终于不用为了谁哄绵绵睡觉,整天和木兰吵架了。 “你笑什么?你听我解释...” 听是不能听一点儿的,莺歌笑的脸都红了,木兰一头雾水的看着她。 沈三三白眼都快翻出天际了,昨天晚上的真实情况是宋若昭喝醉了非得爬树,还要脱光了爬,为了不让大家看到,她特意驱散了院子里所有的人,还把院门插的死死的,然后看着宋若昭爬了一宿的树。 “到了。”车夫将车停好,莺歌扶着沈三三下了车。 入目便是最破败的院子,更像是一个临时搭起来的窝棚,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因为它没有墙,就是用四根木棍支着一个被单,勉强遮风而已,一个身形瘦削的青年男子躺在窝棚里,就算是睡梦中也在咳。 “木兰,我知道你立功心切,可是你也不能随便抓一个人呐,你看他咳的肺都快要咳出来的样子,是能做出这么大事儿的人吗?而且那个小女娘明显是被人买通的,你看他这家徒四壁的模样,要还有钱买通别人传八卦呀?” 沈三三话音刚落,之前造她黄谣的那个小女娘就出现了,手里提着一落药包,嘴巴里还哼唱着小曲儿,心情像是很好的样子。 一见到沈三三,她转头就要跑,忽然想到了什么,又转了回来,护在了青年男子的身前,一脸谨慎的看着她们,“你们要做什么?” 沈三三原本是有火气的,谁造自己的黄谣自己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呢,但是看到这场面立刻偃旗息鼓了,倒是起了逗弄这个小女娘的心思。 “我看你一副未成年的样子,做错了事不用担责任,但是我气不过总是要找你家长理论的,后面这个是你的家长吧?”说着就要往前走。 逼的小女娘后退了两步,青年男子醒了过来,用力的咳了两声,“阿昭,让开。” 班昭不肯让开,“阿兄,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让坏人伤害你的,之前是你一直在保护我,现在你生病了,换我守护你。” “阿昭赶紧让开,现在不是守护不守护的事儿。”班固脸色青紫,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 “不,阿兄,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怎么能让你替我背锅,不能这样!”班昭说着都哭了,委屈的吧嗒吧嗒的掉眼泪。 她身后的班固脸色更加难看了,仿佛在忍耐着什么,“阿昭,你踩着为兄的手了。” 班昭积攒出来的委屈一下子就被清空了,也赶紧擦掉了泪水,“不不不好意思啊,阿兄,我没看见。” 沈三三被兄妹二人逗笑了。 班固聪明绝顶,一下子就能猜到自己妹妹做了些什么,强撑着身子走到沈三三面前,朝她行了个读书人的礼,“这位娘子,小妹顽皮,若是她做了什么对不起您的事,也是我这个做阿兄的没有好好教导她,这才让她走了弯路,任打任罚都由着您来,我替她顶。” “不!”班昭跪在沈三三面前,“沈娘子,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是我财迷心窍,败坏了您的名誉。我阿兄他是无辜的,他已经病成这个样子了,求求您有什么事儿冲着我来,千万不要带累我的阿兄,求求您了,求求您了。” 她在沈三三面前不停的磕着头。 第五十五章 戴罪立功 沈三三不是个轻易能被道德绑架了的人,眼前这个对自己哐哐磕头的人伤害过自己,哪那么容易原谅,又不是圣母。 “按照大汉律,莺歌造谣中伤他人者,应该是什么刑罚?” 莺歌知道沈三三是什么意思,立刻走上前来,“按照大汉律,造谣生事伤他人者,视情节严重可分为徒刑和斩首,你在大庭广众之下,造谣我们女君的清白,算是情节比较严重的,应当判徒刑,流三千里,永世不得回乡。” 班昭一听差点晕了过去,她一人做事一人当,为了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是应该的,可是不能被流放,阿兄身体情况差成这样,她这一流放四舍五入就等于给哥哥判了死刑。 “就这么办,木兰你将她绑去县衙,人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沈三三并不客气,若是班昭够聪明就应该及时证明自己的价值,然后为自己挣一线生机。 班昭足够聪明,她知道现在求饶是没有用的,与其趴在人家脚下苟延残喘着,求得一线生机,倒不如证明自己的价值,然后获得生机。 她上前给沈三三磕了两个头,“娘子不想知道我的背后是谁吗,如果不及时拔除掉幕后凶手,铲除了一个我还有千千万万个我出来造谣,人的两片嘴皮上下一翻,一个人的清白瞬间就没了。就算娘子不为自己想想,也要为女公子考虑一下,她还那么小,众口铄金,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人。” 沈三三莞尔一笑,自己果然没有看错人,这个小女娘果然巧舌如簧,正是她需要的人才,“哦?那照你这么说,我还需要仰仗你篓?” “仰仗谈不上,我能替娘子抓出背后的人,既然他能造谣您,您也不必客气,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知道那个幕后之人一个惊天秘密,足以置他于死地,你儿子想不想试一试?” 班昭期待的看着沈三三,渴望从她脸上看到希望,那自己也就算是赌对了,阿兄的命就算是保住了,若到时再能归入沈三麾下,生活质量一定会直线上升的。 沈三三示意木兰将人扶起了,“好呀!如果你能将幕后凶手置于死地,我不仅不追究你造谣生事,还会给你一笔钱,给你阿兄看病,这一切就看你的本事了。” “多谢娘子,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她眼神里的坚定震惊了沈三三。 “小妹妹,丑话说在最前面,我们女君仁慈,作为她的部曲应事事以她的利益为先,所以,为了防止你跑路,或者是根本做不到,只是唬人的,你的阿兄要暂时入县令府。你放心,我们绝对不会对他做任何不好的事情,前提是你得成功,听明白了吗?” 莺歌时时刻刻在践行自己成为沈三三部曲时的诺言,沈三三只管仁慈,残忍得罪人的事儿由她来做,她会事事以沈三三的利益为先,妄图损害沈三三利益的人,都是她的敌人。 “不可以,阿兄他...” 班昭的话只说了一半就被班固打断了,他强撑着起身,扯出一个不算难看的笑容,“阿妹放心,阿兄一定能等到你回来,娘子看着不像坏人,你不必担心阿兄,好好完成你娘子交托给你的事儿,别让她失望才是。” 班昭的眼睛瞬间朦胧了,她重重的点点了点头,“好,我知道了,阿兄好好保重,等我回来带你治病。” 说完就要走,却被沈三三扯住了袖子,附在她耳边轻轻说了句:“风水镇的万乐娘子是我的人,她和你目的相同,可以信任。” 班昭震惊的看着沈三三,原来她什么都知道,看来自己那点小聪明在她面前不值一提,到底还是她给了自己求生的机会。 送走了班昭,沈三三上了马车,撩开帘子看向班固,“这位郎君,上车来吧,县令府离这里有一段距离呢,以你这身子骨,估计还没到就嘎了。你嘎了不要紧,你妹妹那个疯丫头回来会跟我发癫的,我可不想给自己沾上一个牛皮糖。” 班固尴尬一笑,虽然听不懂沈三三在说什么,但在她的眼神里看出了浓浓的嫌弃,他自嘲一笑,自己这个身子骨确实差,也不怪人家嫌弃。 在木兰的帮助下上了车,只坐在车辙上,并不进到马车里面,虽说大汉民风开放,可和已经成了亲的夫人同乘一车,还是不太妥当,他肚子里的墨水不允许他做这种事。 沈三三觉得他有些好笑,朝着车帘处挪了挪,和他说着闲话,“你们兄妹情深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我都让她去杀人了,你竟然也不阻止,还那么放心的让她去,就不怕她出什么危险吗?” “娘子不是早就准备好了吗,阿妹去了估计也帮不上什么大忙,也就是控制个舆论之类的,真正操盘的人是亭长夫人。”班固答的平淡,正如他长相,一派的云淡风轻,仿佛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之中。 沈三三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坦然的人,不禁对他产生了兴趣,“你怎么知道的?” 班固吸了一口凉风,咳了两声,“这并不难,阿妹和我没有秘密,他是收了谁的钱财、替谁办事我都清楚,娘子和亭长的恩怨多多少少我也有所耳闻,再加上临走的时候,娘子对阿妹说的话,虽然我没有听见,阿妹的表情却不难猜,大概就拼凑成这个样子。本来还是有些疑惑,怕猜错了,看娘子方才的表情,想必我猜对了。” 沈三三笑着摇头,其智近乎妖,本来以为这只是一个形容词,只存在于古书里面,没成想今天具象化了,她不禁鼓起了掌,再次对女娲表达了不满,给自己捏了一张不是倾国倾城的脸也就算了,还没有给自己脑子捏的完整一点儿,真是气人。 “王老汉,调转马头,去医馆。” 班固也不矫情,朝着沈三三拱了拱手,“在下谢过娘子恩赐。” 第五十六章 自食恶果 “都来瞧、都来看、都来听我说呀!咱们镇的亭长狼心狗肺、丧心病狂,哄骗老亭长将女儿嫁给自己,得到亭长之位。然后瞬间变卦,宠妾灭妻害得万娘子流产,再不能生育。 亭长和李大丫狼狈为奸,为了得到造纸秘放火烧了沈记纸铺,害死一十八口,损毁无数间民房,还逼走了沈娘子。 这还不是最过分的,万娘子在家地位低下,老亭长气不过要为女儿讨个公道,却被亭长从楼上推了下来,当场毙命。” 班昭说的起劲,余光扫了一眼角落里的万乐,万乐受意,身体摇摇晃晃的倒了下去,哽咽又难以置信的看着她,“这位女娘你说的可是真的?我的阿父,真的是被夫君和妹妹害死的?” “我可以作证!”从角落里走出来一个干干瘦瘦,穿着短打的郎君,“我本是鸳鸯纸楼的跑堂,无意中撞见亭长杀了老亭长,害怕被他报复就躲了起来。现在,被台上这个小女娘的精神鼓舞了,我不应该再做缩头乌龟了,应该勇敢的站出来指证亭长。” 人群熙熙攘攘起来,其中一个身材臃肿的妇人也跟着站了出来,指着那个郎君说道:“我认得他,他之前确实在鸳鸯纸楼当跑堂,之前给我们家郎君买纸的时候我曾见过他一次。他是一个很好的,裁纸裁坏的边角料都会收集起来,送给那些想练字却又买不起纸的人。” 人群更加熙熙攘攘了,局势在向着好的方面走,现在舆论完全是一边倒,没办法,谁让亭长自己不争气呢,最近百姓的父母官可是万乐,大家只记得谁对自己好,哪还记得谁是真正的亭长啊! “万娘子不要难过,我们这么多人都是你的娘家人,一定会为你和老亭长讨回公道的,咱们现在就去亭长府将那对奸夫淫妇抓出来!” “好!我去。” “我也去。” 百姓们一呼百应,他们打心底里觉得自己做的是正义的事儿,再加上班固的舆论煽动,大家熙熙攘攘的朝着亭长府去。 而亭长府里的李大丫和亭长正在吃着瓜果,等着沈三三因为名声尽毁,被逼无奈投河自尽的消息呢。 李大丫依偎在亭长怀里,“夫君,待此间事了,我们就抓紧成亲吧,若是再不成亲,孩子都要出生了,你忍心看着咱们的长子背上一个庶生子的骂名吗?” 亭长心情很好,抬手点了点她的鼻尖,又亲了亲她的侧脸,“我自然是舍不得,到时候我就以七出之条无所出为由,休了那个整天给咱们脸色看的臭婆娘,将她赶出亭长府,到时候你就是这亭长府的女主人,如何?” 李大丫内心开心极了,可表面上还是要装作无辜的模样,揪着亭长的衣服替万乐求情,“夫君不要这样对姐姐,她无父无母也无兄长,若是再被赶出府,一定会冻饿致死的,我这人从小就善良,不然看到此等事情发生,求求你了夫君,别把姐姐赶出府,哪怕是让她在府里当个丫鬟也好。” 亭长又将她搂的紧了一点,“就知道你善良,连个蚂蚁都舍不得踩死,我这是哪辈子的福气,拥有了你这么个善良的可人儿,真想死在你身上。” 说罢又摸了摸她的肚子,“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吧?到时候你可要好好的补偿我,我已经多久没有吃到过肉了,全都怪你。” 李大丫满脸娇羞,他也想快点儿将孩子生下来,这样才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体和学到的那些手段,永远的勾住亭长的心,省的他被其他的狐狸精勾引了去。 “等生完了孩子,您说什么就是什么。” “好,到时候你可不许哭着求饶。”亭长发出了淫笑,那只摸着李大丫肚子的手更加用力了,仿佛想让孩子快点儿生出来一样。 嘭—— 一声巨响过后,亭长府的门竟然塌了,偌大的院子很快就挤满了人,为首的是班昭,没等亭长他们反应过来直接先发制人,“好你们一对奸夫淫妇,都快生了还不老实,光天化日之下,竟然作此等无耻之事,实在是丢我们风水真的脸。” “是啊,是啊,真不要脸!” 亭长一下子懵了,自己只不过是摸了摸李大丫的肚子,怎么就被扣上了这么高的帽子,还是甩都甩不掉的那种,“你们这群刁民,还不赶紧给本官滚出去!睁大你们的狗眼好好看看,这可是亭长府,信不信本官治你们的罪!” “是我让他们进来的。”万乐从人群里走出来,已经哭的小脸儿苍白了,“原来刚才大家说的都是真的,你真的是如此卑鄙无耻下流之人,为何要杀我阿父,还将他的尸体四分五裂了?” “姐姐,你在胡说什么,是得失心疯了吗?怎么能如此造谣自己夫君呢!”李大丫脑子转的还是挺快的。 万乐上去就是一巴掌,直接将她打懵了,“你个不要脸的贱人,夫君都已经告诉我了,我阿父就是你杀的,我现在就杀了你替我阿父报仇!” 说着就从袖中掏出一把泛着银光的匕首,直直的朝着她刺了过来。 李大丫想要躲在亭长身后,却被他推开了,失望瞬间涌上心头,再加上运气情绪不稳,说话也就不过脑子了,“你阿父是夫君杀害的,不是我,你报仇别找错了人!” 等的就是她这句话,万乐立刻收回了匕首,面向百姓们,“大家可都听清楚了?杀害我阿父的是他,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他杀了我的阿父就应该赔命。” 班昭立刻响应,“赔命!赔命!赔命!” 一呼百应,亭长不知道被何人推到了人群中,大家先是吐唾沫,然后就开始了拳打脚,将他打的连亲妈都不认识了。 “镇上不可一日无主,我提议让万娘子做我们的亭长,大家可有意见?” “没意见!没意见!没意见!” 班昭和万乐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五十七章 部曲 班昭回来复命了,沈三三正抱着绵绵亲亲呢,“哎呦,阿母的小宝贝,木马,木马~阿姆母最爱你了。” 【阿母,绵绵也爱你,绵绵最爱阿母了,阿母可以给绵绵换尿片吗,绵绵尿尿了。】 沈三三一脸惊恐的将沈绵绵给了一旁的莺歌,用手捏着鼻子,“莺歌,铁锤尿了,给你玩儿了,我不喜欢了,玩够了。” 莺歌无奈的摇摇头,自家女君比绵绵还像个小孩子,抱着绵绵下去换尿片了。 【绵绵不喜欢阿母啦!】 班昭与莺歌怀里的绵绵擦肩而过,她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白白粉粉的团子,难以置信,竟然有小孩子可以漂亮成这个样子。 一时间满脑子都是绵绵,竟然忘了正事儿,开口就是,“沈娘子,女公子也太可爱了吧,可以让我带回去玩几天吗?” “那当然了,可是我生的,只有我这么优秀的阿母才能生出那么可爱的女儿,绵绵没什么优点的,她唯一的优点就是有我这个阿母,哦吼吼,我实在是太优秀了。” 木兰在一旁面无表情,班昭凑了过来,小声叽咕:“沈娘子一直这么自恋吗?” “是的。”木兰早就习以为常了,她见过比这更自恋的时候,在她眼里这都不是事儿,除却巫山不是云。 沈三三耳聪目明,咳了两声,“少在旁边曲曲我,事儿办的怎么样了,你可不要忘记你阿兄还作为人质压在我这儿呢。” 班昭立刻收敛了嫌弃的神色,换上一副讨好的面孔,将那天发生的事儿一五一十的讲了一遍,听的沈三三连连点头,“不愧是我选的你,我就知道你这孩子从小就行。既然我交代你的,你都办到了,那我们之间的恩怨就一笔勾销,你去账房领十两银子,就当做是给你的奖金。” “谢谢娘子,谢谢娘子。”班昭跪地磕头,她却没有急着走,“娘子,我可以不要十两银子换一个别的请求吗?” “哦?你先说,然后我才能知道答不答应你,违法乱纪的我不干,违背公序良俗的我接受不了,你还要说吗?” 班昭眼神更加坚定了,“要说的,如果您不嫌弃的话,我想加入您的部曲,一辈子供您驱使。” “为什么?” 沈三三早就想将她收入麾下,本以为会费些力气的,没成想她竟然主动送上门儿来。 可是天下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即使有的话,它的附加价值也要比那顿午餐的价值还要贵,往往都是得不偿失的,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事儿可是不能做。 “因为您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比花娇,人美心善,非常有人格魅力,一下子就吸引了我,让我有了信仰,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木兰听不下去了,拔刀指着她,“说实话,不然一刀砍了你!” 班昭都快吓死了,这柄刀实在是太锋利了,刚才风吹动她的发丝碰到了刀刃上,竟然生生割断了,想必木兰再往前一寸,她的脖子也会是同样的下场。 “其实就是现在是乱世,皇帝又那么昏庸,指不定什么时候匈奴就打进来了,与其在窝棚里苟且偷生,倒不如成为娘子的部曲,以娘子投机耍滑的技巧,我们肯定能很好的活。” “哇偶~”沈三三都为她的诚实鼓掌了呢,要不是木兰在前面拦着,她非得下去给班昭两脚不行,这哪里是认她为主君的态度,分明就是嫌弃,嫌弃的不得了,“我跟你说木兰,就她这样的,别说部曲了,在我眼前出现我都嫌烦,我是绝对不会同意让她加入我的部曲的,绝对不可能!” 班昭欲哭无泪,求救般的看向木兰,木兰立刻将她扶起来,推到门外,“女君已经答应了,你连日奔波辛苦了,回家好好休息两天,和阿兄好好叙叙旧,然后就来女君的身边伺候吧。” “好嘞,谢谢木兰姐姐。” 沈三三激动的向外追去,木兰但是我将她抱了回来,“我没同意,我没同意他加入我的部曲。” —— 班昭开开心心的去找阿兄了,半路还去账房支了十两银子,以后都是娘子的部曲,更加没有必要和她客气了,将银子捧在掌心里,阿兄终于可以治病了。 “阿兄,我回来了,咱们去看大夫吧,我现在有钱啦!” 班固扭头看向班昭,嘴里的肘子皮还没有咽下去,一手一个大肘子正吃的起劲儿呢,“阿妹你回来了,你尝尝厨房做的虎皮肘子,我的老天爷爷太香了。” 班昭有些难以置信的看向阿兄,明明半个月以前还是面黄肌瘦、弱柳扶风的,现在怎么脸颊红润,身材坚硬了呢? 难道是县令府的风水养人,必不会叫阿兄玉殒香消? “看什么呢?快尝尝呀!”说完往班昭手里塞了一个。 班昭犹犹豫豫的接了,阿兄明明是最不重口腹之欲的,怎么突然变化这么大,她试探性的咬了一口,“哦吼!” 虎皮肘子的汁水在口腔里瞬间炸开,肥而不腻,外皮是皱皱的,那里却是糯糯的,一嗦就脱骨,一抿就化了,都不用牙齿去咬,用舌头足矣。 兄妹二人一人一个肘子吃的打嗝,同款捧着肚子靠在椅子上,“阿兄,你的病...” 班固剔了剔牙,“早好了,就是普通的风寒,娘子不知道给我吃了什么药,你还别说味道不错,好的还特别快,七天就好了。” “我记得你之前是最不重口腹之欲的,甚至厨媪做了荤菜,你都要大发雷霆,让她撤下去的,怎么变化如此之大?”班昭现在觉得阿兄可能不是阿兄,可能是妖精变的。 “可能是病的快死了,在地狱里走了一遭,想明白了吧。沈娘子和我说了很多人生道理,我受益颇深,已经决定要加入她的部曲了,明日便去求见她。” 好嘛,两兄妹想到一块儿去了,只不过阿兄慢了阿妹一步,到底还是落于人后了,看来以后没有办法摆兄长的架子了。 第五十八章 文坛就靠你了 沈三三将自己记得不太清楚的四大名著的内容告诉了班昭,希望她能清楚的将四大名著写出来,然后成为书铺的扛把子。 “女君,这是我根据您的复述写好的《西游记》,请您过目。”班昭将自己刚写好的书稿交给了沈三三。 沈三三耐心的翻阅起来,和自己在现代世界的电视剧上看得大差不差,大纲和故事线的走向是没问题的,就是可能有些小的误差,左右在细节上,并不影响整个剧情。 “嗯~就是这个意思,你写的非常不错,我决定开个书铺,让你当掌柜的,以后文坛就靠你了。”沈三三拍着她的肩膀,眼神中充满了肯定,这是对她委以重任了。 “女君,我总感觉你在道德绑架我,还在给我画饼,难道是我的错觉吗?” 沈三三多尖呀,立刻就答应了下来,“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君,不像其他的女君一样对自己的部曲当做奴隶一样的驱使,而我按照每一个人的优点,对他们委以重任,让他们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里发光发热,我实在是太伟大了。” “您说的对,您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女君,我要一辈子跟着您,当做奴隶一样供您驱使,我这就回去把《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给写出来,咱们争取明天就把书铺开张,加油,努力!我们女君是最棒的!” 班昭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整个人都亢奋了起来,眼睛都是红彤彤,感觉回去他就要把心血都给熬干了。 站在一旁久久不说话的班固实在是忍不住了,上前对沈三三拱了拱手,“女君,我阿妹她还小,求您饶了她吧,她的肚子一共就那么点儿大,这种程度的饼吃下去会死人的。” “是啊女君,我也觉得有些过了。”莺歌跟着帮腔。 沈三三不信,转头看向木兰,“木兰,我过了吗?” 木兰摇摇头,“女君不过,女君是最棒的!” 果然,在问自己过不过分这个问题时,还是得问自己的狂热粉儿,问其他人都不好使,只有在自己的狂热粉这儿能得到肯定的答复。 沈三三笑的嚣张,底下的莺歌和班固一脸汗颜,班固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跟错人了。 笑了一会儿就不笑了,并不是因为不想笑了,而是腮帮子笑酸了得休息一会儿才能继续,“既然已经奴役完你妹妹了,那就要开始奴役你了。” 班固都快哭了,“女君,您怎么能出尔反尔呢?您不是说奴役完我妹妹就不会再奴役我了吗?” “嗐!顺手的事儿。”沈三三出尔反尔,要不是一天两天了,他们得提前适应才好,“现在摆在你面前的有两条,第一条是我给你捐官,你去朝廷里拨乱反正,做一个有用之臣,为民生谋福祉,为百姓谋福利;第二条比较辛苦,我会写一封信,让你去边境找一个大将军,然后做他的军事,和他一起抵御匈奴,不再给那些匈奴狗侵略我大汉的机会。” 班固几乎没有犹豫,“女君,我这个人向来惫懒,能躺着绝不坐着,路一定要走最近的那条,所以不用我说,您也能知道,我会选择哪一条路。” “知道了,我这就让莺歌准备钱,在朝廷上给你疏通门路,投皇帝所好,争取让你尽快成为他的宠臣,然后开启新政,让百姓们不在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莺歌得令,刚要准备下去,就被班固拉住了,“两位都误会了,人哪有一帆风顺的,与其在朝廷上弄权,和那些声色犬马之辈虚以委蛇,我更愿意驰骋在大漠之中,看看那大漠孤烟,守护边境百姓脸上的笑容。” 沈三三终于露出真心的笑容,“你小子藏的挺深呐,我差点儿以为自己看错人了。” “既然答应了要做女君的部曲,自然是要和女军勠力同心的,哪有抛下女君苟且偷生的道理,而且说句大逆不道的话,我觉得这个朝廷已经烂透了,从根儿上就烂了,没有在拯救的必要了,也救不回来了。现在朝廷需要的并不是新鲜的朝臣力量,而是新的君主。” 他的话把莺歌吓个半死,赶紧出门左右看看,确认没有人偷听,这才将门关了,“此等大逆不道之言,以后不要在府里说了,你若是想死便自己去死,不要连累女君!” 莺歌向来温婉,即使是在外面唱红脸的时候,也是同样的温柔,是个软刀子,今天却破了例,第一次黑了脸,说话的语调也是格外的刺耳。 “你干嘛那么生气呀,我觉得班固说的没有错,他和我想的一样。”沈三三打心底里觉得班固说的没错,她不明白莺歌为什么那么生气? 莺歌此时正气血翻涌,说话有些不过脑子了,“女君,我和您想的又何尝不一样。可是这些话不是咱们能说的,尤其是这县令府里,这个朝廷终究还是皖西帝的朝廷,县令也是皖西帝的县令。他的一番言论说的倒是痛快了,万一被有心人听了去,伤害的是您和女公子的安危。我们做部曲的,应该将女君的安危置在首位,他逾越了!” 班固恍然大悟,这才意识到自己失了言,立刻朝着莺歌拱了拱手,“你说的对,是我想的飘飘然了,是我没有将女君的安慰是在首位,这种事儿以后不会再发生了。” 说完他又转头向沈三三道了歉。 “你好好歇歇吧,等到书铺开起来,班固这个掌柜之位坐稳以后,你再出发。” 班固知道沈三三是在为他考虑,自然是领情的,“喏。” 莺歌心绪难平,怕再留下影响沈三三的心情,索性就出去了,一路朝着城外走,想着去野外走走,散散心,没成想后面竟然跟了个小尾巴。 到了河边,看着水中的倒影,慢慢的朝着水里走,只听后面林子里响起一声惊呼,然后一个跑的乱七八糟的人也快速的朝她冲了过来。 “莺歌娘子,千万不要想不开呀!” 第五十九章 多此一举 莺歌拖着湿漉漉的人走上来,用力按压他的肚子,许久才醒过来往外吐水。 那人睁眼的第一句话就是:“莺歌娘子...咳咳咳...你可千万不要想不开啊,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比如女君...算了,不比如她...” “我什么时候说想不开了?”莺歌都快无语疯了,前几天女君想吃红烧鲤鱼,这湖里的鲤鱼游的正欢,个个膘肥体壮,寻思着抓点回去,没成想就被这个傻缺一把摁到了河里。 摁到河里也就算了,这个傻缺还不会游泳,抱着她的腿就往河里扎,要不是自己从小生活在河边,水性非常不错,非得被这个傻缺拖死不行。 班固晃了晃脑子里的水,“我还以为你在堂上和女君吵了两句,一时想不开就要寻短见呢,那你为什么往河里扎?” “我什么时候往河里扎了,女君说她想吃红烧鲤鱼,我看这河里的鲤子不错,寻思着抓两条回去,你一个猛子扎过来就把我拉水里去了,差点儿被你害死!” 饶是再好的脾气,刚刚经过生死挑战,也耐不住性子了,没上去给他两巴掌,已经算是脾气好的了。 “抱歉抱歉,是我眼瞎耳聋,在下给你赔礼了。”班固赶紧拱手。 莺歌懒得理他,起来就要走,却被对方扯住了袖子,一把搂进了怀里。 “登徒子!”一巴掌打在班固的脸上,班固整个人都懵了,给她披衣服的动作顿了顿,委屈巴巴的看着她,“你这是做什么,我不过是想给你披个衣服而已,你的衣服被水浸透了,有些漏。” 莺歌低头,早知道就不穿浅色的衣服了,里面的赤色鸳鸯肚兜已经透的不能再透了,赶紧披好班固的衣服,红着脸道歉,“抱歉,我误会你了。” 班固揉了揉被打痛的脸,“算了,咱俩这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你别怪我把你摁到了水里,我也不怪你打了我一巴掌,就当是两清了,如何?” “甚好。” 莺歌笑盈盈的看着他,班固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胸腔里像揣着一只小兔子,七上八下的跳个不停,两人的眼神逐渐拉丝,仿佛掺了些什么莫名其妙的东西。 —— 书铺开业的当日,乐亭县里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沈三三和谢易之站在最前面,等着给书铺揭彩。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和教训,沈三三再也不会昏头昏脑的去找谢易之给书铺起名字了。 “夫人,祝贺你!看来你距离成为乐亭县的首富的日子不远了,以后为夫还要靠你多多提携。”宋若昭朝她拱了拱手,沈三三赚钱她也跟着高兴,毕竟现在衙门里发月钱全靠沈三三,自打沈三三嫁给她以后,衙门的伙食都跟着好了起来,顿顿都能看见肉。 沈三三笑的牙不见眼,朝着她行了个礼,“那就多谢夫君吉言,等我成为乐亭县首富,就把衙门买下来,让你不用再那么辛苦了。” 夫妻二人一唱一和,周围的人都羡慕极了,尤其是周围的小女娘们,择偶标准一下子就提高了,哭着喊着要嫁给宋若昭这样的好郎君,郎君们更是不遑多让,他们纷纷叫嚣着要娶沈三三这样的女娘。 “切!秀什么呀,难道没听过一句话叫做秀恩爱死的快吗?等你们和离的时候,我非得在县令府前摆两桌不行。”谢易之小声逼逼。 “男君,你没事儿吧?人家夫妻恩爱不是很正常吗,你搁这儿酸什么,难不成你看上沈娘子了,你之前不是说不喜欢母老虎吗?”持书仗义执言,看向一旁的持剑,“你说是不是?” 等了好久也没有等到他的回答,转头看向他,“真行啊你们,一个两个的都...什么眼光啊?沈娘子有什么好的,她除了会挣钱,其他的都不行,不像我的莺歌娘子,漂亮,这张脸怎么看怎么漂亮。” 说完他星星眼的看着莺歌,班固突然出现挡在了他的面前,“莺歌娘子身体如何,回去有没有喝一碗风寒灵,若是娘子生病了,在下可是罪大恶极了。” 莺歌纵横欢场这么多年,自然知道他对自己的意思,只是装作不明白,“无妨,我身体好的很,你不用太过惦记的,倒是你,身子骨弱的风一吹就倒,可有生病?” 听到对方关心自己,班固立可红了脸,“我也无妨,男子汉大丈夫,若是真的风一吹就倒了,岂不是太丢人了。” 持书一看他们两个的互动就急了,撒开腿就要冲过去,被谢易之一把薅住了脖颈,说了句贱到极点的话,“你的莺歌娘子,不要你喽!” “啊啊啊啊啊啊!烦死了,男君,你怎么能这么烦人呢,将来谁家女娘敢嫁给你。”持书白眼都快翻上天际了,他家主子什么都好,就是太贱了。 持剑眼里只有沈三三,完全把打闹的主仆二人当做耳旁风,他的使命是确定谢易之活着,现在还可以犯贱,那就证明没问题,可以继续看沈娘子。 大家热闹的差不多了,该祝贺的也祝贺完了,礼物也收了一箩筐,接下来就等着回去拆礼物了,没有女孩子能拒绝拆礼物的快乐的。 “沈娘子,别卖官司了,快让我们看看书铺的名字罢。”一个胖胖的员外说道,他可是沈三三的老客户了。 “是啊,是啊。” “快揭幕罢,我们太好奇了!” 周围起哄的声音越来越大,场子已经吵的很热了。 “好好好,大家安静一下,我这就揭幕,然后大家就可以进去选购自己的爱书了,今天开业大酬宾,通通五折,只要一半的价钱。” 一听半价,大家都兴奋坏了,叫嚣着就要往里冲,沈三三赶紧揭幕。 红布缓缓下落,持书看好戏的看着谢易之,“男君,赶紧跑吧,趁着沈娘子还没看到牌匾上的字,不然就来不及了。” 谢易之拍拍他的肩膀,拔腿就溜了。 不多时,背后传来沈三三歇斯底里的声音,“谢易之,我和你不共戴天!” 第六十章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 沈三三气急了,追着他跑了三条街,没成想这小子长了一双飞毛腿,一下子就跑没影了,气的沈三三拿起石头就扔。 “诶哟~” 完蛋,沈三三就知道生气绝对会惹祸,但她又不是那种没有道德的人,赶紧跑过去给人家道歉,“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打到您了吧,我可以赔偿的。” 抬眼一看,是一队穿着官服的人,为首的是一个戴着高帽子的人,应该就是电视剧里演的太监。 沈三三从来没看见过太监,一时间兴奋的就差狗叫了,抓着人家的衣服左看看,右看看,“你就是传说中的太监吧,你真的没有小弟弟了吗?是单割两个蛋蛋还是全割啊,你可以脱了裤子给我看看吗,我可太好奇了!” 小黄门快要被她气疯了,捏着兰花指就往她脸上戳,“哪来的疯女娘,你们都是死的吗,还不赶紧把她抓起来!” 卫兵冲上来将沈三三按住,“疼疼疼疼,松手,松手,赶紧松手!” 木兰一直在身后默默守护着沈三三,听见她呼痛了,立刻冲上来,一脚踹飞两个卫兵,一拳打落八颗牙齿,像母鸡护崽一样将沈三三护在身后。 “上上上,都给我上呀!连咱家都保护不了,还指望你们保护公主吗?” 卫兵蜂拥而上,木兰拔出了刀,横在胸前,阳光打在刀上,反射在她的眼睛上凶光尽现,接下来就只剩搏杀了。 “住手,都给本公主退下。” 后边的马车里传出来一道清丽的女声,两个丫鬟打扮的女娘将马车的帘子卷了上去,露出一个打扮的极其华丽的女娘,长得并不算是惊艳,格外的高雅,像是雪山上的白莲,出尘绝艳。 “大监,想必这位娘子也不是故意的,你就原谅她吧。”劝完了小黄门又去劝沈三三,“这位娘子,您也是有错在先的,先是砸了大监,又对他出言羞辱,我知道你面前的女娘武功高强,我的卫兵并不是她的对手,我们也无意与你们发生冲突,各退一步吧。” “公主,您为何要受这种委屈?你可是金尊玉贵的公主,去匈奴和亲也是为了家国安宁之大计,如今竟然沦落到对着一个农家妇低三下四的程度,若是被陛下知道了,他定是会心疼的。”大监都快委屈死了,公主可是她看着长大的,哪里受过这种委屈? 公主自嘲的笑了笑,“大监说笑了,如今的父皇眼里除了有贤德妃,哪里还有我们这些儿女,家国安宁大计,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明明是他打不过人家,卖女求荣罢了。” “遣妾一身安社稷,不知何处用将军?”之前沈三三觉得这只不过是书本上冰冷的一句诗而已,以为是诗人随便发的牢骚,此时此刻她才有真真切切的感受,很轻松就共情了公主的无奈和悲哀。 公主看向沈三三,她不顾阻拦走下马车,莲步轻移到沈三三面前,轻轻握住她的手,仿佛握到了属于她的共鸣,“娘子文采斐然,这两句诗真真切切的是我心中所想,这枚玉佩就送给你了,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还想再见你一次。” 沈三三看着掌心的龙凤佩,眼睛慢慢的红了,她的心里酸涩无比,之前只是在书本上看到过和亲公主的悲哀,现在算是真真切切的感受了一遍,这种痛直击灵魂。 “你着急吗?如果不着急的话,我想带你玩儿一天,可以吗?”沈三三接过她手里的玉佩,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人家给了她礼物,她怎么能不还礼? “这...”公主有些踌躇,看向大监,大监无奈的摇了摇头,他说了不算,队伍里的使臣说了才算。 公主有些委屈,更多的是无可奈何,“抱歉,不能承受你的好意了......” “启禀公主殿下,使团的马车坏了几辆,得休整一晚才能离开,还望公主见谅。”一直藏在队伍末尾的使臣,终于走了出来,是个持节的年轻郎君,一脸的浩然正气。 公主感激的看了看他,他微微点了点头,一派的宠辱不惊,是个很好的臣子,可惜跟错了皇帝,最后竟要落的个随公主和亲的下场,永远远离故土家国,医生不能回来。 沈三三不禁想起了牧羊的苏武,应该也是这个年纪吧。 公主笑盈盈的朝着沈三三弯了弯身子,“就拜托这位娘子啦。” “不客气。”沈三三牵起她的手,昂首挺胸的朝着书铺而去,“我带你去看个好东西,你一定会喜欢的。” 正如沈三三所想,公主像是陷入了《红楼梦》的书里,眼睛瞪得大大的,里面的内容实在是太吸引人了,她激动的攥着沈三三的手腕,“这也太好看了,怎么会有人将故事写的这么跌宕起伏,我可以买一本吗?” 沈三三摇了摇头,公主有些失落的慢慢放下书,眼睛里全部都是留恋和不舍,她才只看了三页,“好吧...” “想什么呢,我说的不能买,不是不能送你。你都送我那么珍贵的玉佩了,我送你两本书,怎么了?不对,不是两本,而是四本,四大名著你都拿去看,等你到了匈奴,写封信回来给我,我但凡出了新书都会给你寄过去的,异国他乡绝对不会让你无聊的。” “嗯!”公主激动的都快要哭出来了,在皇宫里没有感受到的温情,在这里竟然感受到了,“这书的材质好奇怪,竟然不是竹子做的,好轻好薄呀。” “这是纸,是我造出来的,用来代替笨重竹简的东西,你若是喜欢,我可以送你一百刀?”沈三三非常豪气,她现在也有这个底气。 “好,谢谢你,我会永远记得你的,也会永远记得今天的。”公主笑起来那股清冷感便没了,多了一丝人情味儿,“明明你是这么有文采的人,为什么偏偏给铺子起个这样的名字呀?” 沈三三看着牌匾上写的大书铺三个字,恨不得将谢易之捶个十遍八遍的,否则难消她心头之恨。 第六十一章 万人空巷看谢郎 沈三三带着公主玩儿遍了整个乐亭县,最后公主决定在县令府住一晚,好,在县令府够大,能够住下所有的卫士,就是要麻烦他们自己在院子里打地铺了。 饭桌上摆满了现在才有的新鲜菜,公主眼巴巴的看着那份烤鸭,咽了咽口水,“三三,为什么这个鸭子这么香呀?” 沈三三特别骄傲,因为他也最爱吃这道菜,前世经常趁着节假日去北京吃正宗的北京烤鸭,这还不算完,经常让人家给抽真空几只带回去吃,回家用微波炉或者是空气炸锅打一下,当然了,有条件的可以用烤箱,虽然没有刚出锅的美味,但也不错。 “这是烤鸭,有特殊的吃法,我给你卷一个?”沈三三知道她们黄家人吃饭事儿格外多,所以还是先问问人家的意见再动手。 “好呀,好呀!”公主可可爱爱的点头,“多帮我卷几片鸭肉,好吗?” 沈三三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她也是一个肉食爱好者,每次烤鸭都卷的跟老北京鸡肉卷一样多肉,吃着才过瘾。 拿起小饼放在掌心,提起筷子夹三片鸭肉,又放上葱丝、黄瓜,再放上一点甜面酱,然后卷成小卷儿,轻轻放进公主的盘子里,“你先吃烤鸭卷,然后在享受鸭皮。” 公主开心极了,刚要夹起来吃,却被小黄门拦了下来,先她一步夹走了,“公主金枝玉叶,怎么能吃外面的野食,就算是要吃外面的野食,也得老奴先试试毒啊,您天真娇憨,防人之心不可无,小心别有用心之本在食物里下毒。” 句句不提沈三三,句句不离沈三三。 说着他就要往嘴里放,却被公主抬手抢了过来,自顾塞进了嘴巴里,塞的满满当当的,像一个小松鼠,“就算是有毒又如何,能被如此美味毒死,总好过被匈奴人虐杀而致死。就算是毒死,我也认了!” 烤鸭的味道在口腔里炸开,公主养了十几年的教养,一瞬间全部化为乌有,她激动的拍着桌子,“好好吃啊,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为什么这个鸭子一点儿都不骚,还有这么香!” 别人的肯定是沈三三快乐的源泉,他脸上都快藏不住笑容了,提起筷子夹了两块鸭皮裹满了白糖,再次放到公主的盘子里,“如果烤鸭卷儿就让你满足了的话,那鸭皮蘸白糖岂不是让你上天?” “我要感受一下上天的感觉。”公主说着夹起鸭皮蘸白糖,轻轻的放进嘴巴里,她感觉食神在自己面前跳舞,一下子香的都快晕过去了,“好吃,好吃,真的好好吃!” “吃什么呢,我说沈娘子,我可是你最忠诚的合作伙伴,咱们还同住在同一屋檐下,为什么每次吃东西你都不叫我,是对我有什么意见吗?” 谢易之轻摇折扇,迈着四方步往这边走过来。 公主的兵士立刻拔剑挡在前面,大喝一声,“大胆狂徒,公主殿下在此用餐,还不速速退下!” 谢易之脸色一沉,后退两步,持剑拔剑向前,不过片刻便将整队兵士打的片甲不留,院子里烟尘四起。 沈三三生怕桌子上的饭沾上了土,叉腰踩在凳子上,恶狠狠的瞪着持剑,“再打架就给我滚出去,扰了老娘吃饭的兴致,你们都得死!” 持剑吓了一哆嗦,没成想自己心中的女神竟有如此狂暴的时刻,分分钟收了剑,如果不是必须得拿着剑,他恨不得将剑直接沉塘,委屈巴巴的小声辩解:“没、没杀人,只是弄晕了。” “吓唬孩子算什么事,有本事冲我来!”谢易之嚣张的说道。 沈三三正愁上午书铺起名的事儿还没解决呢,晚上就给我撞枪口了,好样的,我最佩服的就是这种勇气。 提起凳子就追了过去,谢易之被追的满满场跑,刚才的嚣张跋扈分分钟没了。 “成何体统,成何体统!”小黄门儿翘着兰花指,看着院子里跑的两个人,“公主殿下,您还竟然还吃得下去,他们实在是太...成何体统!” 公主才不理他呢,学着沈三三的样子再次用鸭皮蘸白糖,放进嘴巴的那一刻,灵魂都感觉飘远了,沈三三他们爱打就打他们的,正好不和她抢烤鸭。 一柱香后,谢易之顶着满头包终于落座了,还故意坐在沈三三身边,沈三三打的爽了,也不跟他计较。 小黄门儿此时才看清谢易之的面容,立刻躬身行礼,“谢、谢郎君,怎么是您呐,您怎么屈尊降贵来如此偏远的地方,多怠慢呀!” 谢易之扫了他一眼,理都没有理,看着沈三三卷好的烤鸭卷刚要放进嘴里,就被他截胡了,放扔进自己的嘴巴,放肆的嚼着,“嗯~你还别说,沈娘子包的烤鸭就是香!” “贱人!”沈三三恨的咬牙切齿,恨不得再给他一拳,把他打成熊猫眼,看在香香软软的公主份上,还是不跟他计较了。 沈三三夹了一个韩式炸鸡翅放进公主的盘子里,“公主,你尝尝这个,这可是女娘们的最爱,我保证你吃一个永远都记得它的味道。” 有人卖力推荐,有人心思飘远。 公主水眸微动,直勾勾的盯着谢易之,“谢七郎,许久不见,你...可还记得我?” “记得,你不就是那个公主吗,几公主来着,我忘了。”谢易之头都没抬,提起筷子夹走了她盘子里的鸡翅,“我比较爱吃翅,你不介意吧?” “不、不介意的。”公主看人都看愣了。 沈三三在她面前连着打了好几个响指,偷偷凑了过去,小声问道:“公主之前认识他?” 公主脸颊微红,回过神来,小声说道:“当初他冠绝京都,我有幸在父皇举办的赏花宴上见过他一面,真不愧万人空巷看谢郎。” “你喜欢他?”沈三三只是做了个假设,没成想公主真的答了,“是的,我当初自己选的驸马就是他,可惜谢氏从不娶公主。” 第六十二章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今天 沈三三比吃了只苍蝇还要震惊,嘴巴张的都能塞下一只鸡蛋了,默默的将凳子挪了回去,掰过谢易之的头,扯了扯他的面皮。 “这也不好看呀,为啥万人空巷只看他呀?难道说京都没见过美郎君?”沈三三迫切的想给大家介绍宋若昭,转头看了一眼莺歌,“你去看看夫君什么时候回来?” 莺歌上前行了个礼,小声在沈三三耳边回道:“女君忘了,县令大人早就让人递话回来,衙门有事,今夜就不回来了。” “啊?”沈三三有些失望。 大家吃吃喝喝乐乐,也不知道是谁提议的,竟然上了两坛酒,所以说这古代的酒精浓度不高,可扛不住她不能喝呀,很快大家就醉倒了。 公主被小黄门儿扶进了临时休息的地方,沈三三像个八爪鱼一样一直抓着谢易之不放,时不时的用手扯扯他的脸,“你这长得也不好看呀,为什么她们要万人空想看你呀?难道是因为你长得像人民币?你为什么不说话,是有什么心事儿吗?” 谢易之看着被她捏的死死的嘴巴,无奈的“唔”了两声,哪是自己不想说话呀,自己也没什么心事儿呀,奈何被人捏着嘴,想说也说不了呀。 “抱歉,谢郎君。女君她酒量不好,我这就将她带回去休息。”莺歌满脸歉意的看着谢易之,试图将沈三三从他身上扯下来,可能是力气不够大,也可能是沈三三的吸盘实在是过于有力量了,扯了几下,愣是没扯下来。 谢易之叹了口气,“算了,你在前面带路,我将她带回去吧。” 莺歌本想拒绝,可别无他法了,“那就多谢谢郎君了。” “亏的宋兄今天不在,不然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也亏的你今天抱的是我,若换做是其他人,非得叫你骂一顿才好。”谢易之似乎在对沈三三说话,更像是对自己说话。 沈三三的房间离得并不远,几步路就到了,莺歌将门敞开,“麻烦谢郎君将女君放到床上去,我去打盆热水来帮她擦擦脸。” “去吧。” 谢易之将沈三三抱进门,对着里面的两张床泛起了难,随便将她放在了靠外的那张床上,沈三三挣扎着起来,然后躺在里面的那张床上,“错了,错了,那是夫君的床,我的是这个,香香软软的,嘿嘿。” “你们不是夫妻吗,为什么要分床?”谢易之将她扯了起来,自己仿佛发现了一个秘密,现在迫切的想要知道答案。 沈三三突然伸手捧住他的脸,眼神迷茫的看着他,“这么看起来,你长得好像真的还不错,就是不知道尝起来怎么样?” 说罢将唇贴了上去,灵巧的舌头舔了一下他的嘴唇。 谢易之吓得浑身打起了寒颤,喉咙不停的上下滚动着,他知道这样做不对,可他忍不了了。 右手绕到后面按住沈三三的头,然后疯狂的回应着她...... 哐当—— 铜盆落地,热水溅了莺歌一身,谢易之依依不舍的放开了沈三三,起身看向一旁的莺歌,眼神中透露出杀意,蔑视着她,气场全开压的莺歌喘不过气来,“管住自己的舌头,不该说的话别说,不该做的事儿别做。如果你管不住自己,那我就让人替你管,到时候不能保证你的舌头还在不在你的嘴里,你可明白?” 莺歌吓得闭紧了嘴巴,一句话都不敢说。 谢易之匆匆出了门,胸腔好像放不下心脏了,砰砰砰的跳个不停,他用力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真是疯了,竟然对一个有夫之妇起了绮念,若是被谢家知道,罢了,其实娶了她好像也不错......” 当然他们这些对话,沈三三都是不知道的,她一觉醒来已经日上三干了,公主已经站在城门等了她半天了。 沈三三连发髻都来不及梳,随便取了个发带将头发挽在身后,穿好鞋子提着东西就往外跑,莺歌和木兰也大包小包的提着东西跟在后面。 “公主,公主,等等我,我来给你送礼物啦。” 沈三三气喘吁吁的跑到公主面前,将包好的四大名著塞到她的怀里,“这个是精装版的,全天下独一份,你先看着,等看的无聊了就给我写信,我到时候再给你寄新的书过去,你要记得,即使在异国他乡,乐亭县永远有一个朋友在等着你的信。” 莺歌和木兰也赶了上来,将各种新鲜吃食还有各式各样的纸质品和纸,纷纷往马车里塞,“公主殿下,女君把铺子里能搬的东西都搬过来了,希望您和亲的路途中不会孤寂寞。” 木兰最不擅长应付这种场合,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俺也一样。” 公主感激的热泪盈,伸手抱住沈三三,“三三,我永远不会忘记今天的快乐,也永远不会忘记你。等到了那边,稍稍安顿下来,立刻给你写信,你一定要给我回信。” “好的,没有问题。” 亲眼看着公主上了马车,车轮滚滚向着匈奴的方向驶去,此一去,若是国家再不强盛,便是永无回国之日。 沈三三眼含热泪,挥手告别公主,一直看到马车都没有了影子,她这才肯回去。 “女君,你的嘴怎么了?” 沈三三摸了摸自己的嘴巴,确实有些肿肿的,她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可能是过敏了吧,也可能是喝酒喝的太多了,早晨起来我就发现了,我现在是不是特别像两条香肠?” 莺歌想起昨天的警告,吓得冷汗直冒,赶紧想办法岔开话题,“何为香肠?是可以吃的东西吗?” 沈三三灵机一动,欣慰的拍了拍莺歌的肩膀,“你可真是我的幸运女神,咱们回家做香肠吃吧,可好吃了哟,到时候我给你们炸,给你们烤,还可以炒,早晨煮粥也很好吃。哎呀呀,不能想了,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不好啦,不好啦,县令大人在衙门里晕倒了!” 第六十三章 姨妈巾问世 看着宋若昭躺在软兜上被人抬回来,整张脸煞白煞白的,没有一丝血色,额头上的冷汗都将头发浸湿了,沈三三心疼的一揪一揪的。 莺歌指挥着人将宋若昭抬到床上去,又吩咐人赶紧去请大夫,既然作为沈三三的部曲,自家女君又是闲事不管的性子,自然得她多帮忙管管了,不然家里还得乱了套。 大夫来的很快,沈三三赶紧让大夫进来,却被宋若昭扯着扯住了手腕,她摇了摇头,掀开被子,指了指自己被血浸湿的裤子。 沈三三立刻明白过来,快速上床躺在里面,顺手将床幔扯了下来,掐了自己一把,用快要哭出声的语调说了句:“夫君没事,倒是我有事。我今日来了葵水,实在是太疼了,不知大夫可会妇科,能否先帮我看一看?” 古代的大夫基本上全能,什么都知道一点,想必汉代大夫也不例外。 果不其然,大夫拱了拱手,“县令娘子请放心,老夫纵横医场这么多年,别说妇科病,就连生孩子都是懂一些的。” “那就麻烦大夫了。” 莺歌放人进来,床幔还是大红色的,将帐子里的人遮了个严严实实,沈三三眼神示意宋若昭将手伸出去,宋若昭听话照做,眼睛里充满了感激。 老大夫一边把脉,一边捋着自己花白的胡须,嘴里还念念有词。 大概过了半柱香的时间,终于有了结论,“娘子不用担心,您的妇科病并不严重,就是没有好好照顾身体,身体亏虚的严重,再加上有些脏疾,这才导致您难受的厉害,老夫这就开一副药,照着吃上半月就没事了,然后再给您开一些补身体的药,吃上半年方可。” 宋若昭慢慢抽回了手,沈三三起身,“多谢大夫了。莺歌,带大夫下去开药,不要忘了给大夫诊费和赏钱。” “喏。”莺歌引着大夫出去了。 帐子里实在是捂得慌,沈三三一下也待不住了,赶紧从床上爬了下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外面的空气,“憋死我了,憋死我了,怎么这床幔做的如此闷,如果用香云纱做就好了,又透气又不透光。” 她一边吐槽着,还不忘关心宋若昭,“你放心,你的秘密绝对不会被人知道的,有我守护你。” 宋若昭被她逗笑了,脸色也好了许多。 “不过,你这裤子也不行啊,还有这床单都得换成新的,你有姨妈巾吗?”沈三三问道,也不怪她穿来了这么久也不知道汉代是怎么处理生理期的,主要是之前怀孕也没机会来大姨妈,所以不知道也合理。 “何为姨妈巾?” 沈三三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能手脚并用的比划着,然后就想起来了小说里是怎么形容姨妈巾的,“就是月事带,你们古人不都在来葵水的时候用棉花和布缝成一个类似带子的东西,用来防止经血外漏的。” 宋若昭有些无奈,她知道沈三三生活的时代非常的开明,也非常的物资丰饶,现在就非常的匮乏,很多东西都没有,“夫人,现在还没有棉花,丝绸是非常珍贵的东西,怎么能用来防经血外漏呢?而且我们也没有月事带,一般就是将麻布卷成卷儿塞到下面,如厕的时候再取出来,让经血流到恭桶里,麻布也是要循环使用的。这次结束以后,洗完晾晒干净,下个月再接着用。” “啊?”沈三三终于知道为什么大夫说宋若昭有些许的脏疾了,原来就是说她有妇科病炎症的意思,姨妈巾都循环利用了,不感染才怪呢,“这怎么能行呢?姨妈巾不能循环利用的,怪不得你肚子疼成这样,肯定是有妇科炎症了。” 她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道白光,一个好的想法浮现出来,沈三三激动的抱着宋若昭的脖子,“夫君,夫君,你可真是我的吉祥物,我又有赚钱的新方法了!” 谢易之得知宋若昭病了,即使再不情愿也得来走个过场,正好看到两人相拥的这一场面,气的直接摔了手里的锦盒,一颗百年份的老参掉了出来。 声音还挺大,瞬间就引起了沈三三和宋若昭的注意,两人同时看了过来,“谢兄,你怎么来了?是丫鬟能告诉你的吗,她们也真是够多嘴的,我没事的,就是有太累了,休息一下就好了。” “那就好,宋兄好好的养着身体,别让沈娘子担心。”谢易之非常的淡漠,丝毫不看不出来他是在关心人。 沈三三有些不满,径直朝他走了过去,蹲下身子捡起老参和锦盒,“你呀你,有钱也不能这么浪费呀,这么好的人参说扔在地上就扔在地上。你不要给我呀,这么好的参如果要是炖鸡汤,就算是喝的我鼻子窜血我也乐意。” 谢易之看着她的财迷模样,无奈笑笑,本想伸手摸摸她的脑袋,碍于宋若昭在,又是撤回了手,尴尬的咳了两声,“刚才听你大呼小叫的说又有赚钱的新方法了,作为你的合伙人是不是也应该有权利知道?” “话虽然是这么说,我也确实可以告诉你,但是我怕你不敢听。”沈三三好言相劝,奈何劝不动该死的鬼。 “开玩笑,我堂堂谢家七郎,还没有我不敢听的事儿,就算你是要谋朝篡位,我也不怕听。”谢易之确实有这个资本,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铁打的世家,流水的皇帝,皇帝可能是经常变的,可世家不会。 沈三三朝着他招招手,示意他低下头来,然后凑在他耳边小声说了几句。 谢易之的脸色瞬间红透,转身就走,整个人像是被放在笼屉里蒸熟了一样,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夫人,你干嘛戏耍谢兄!”宋若昭替谢易之打抱不平,她还是挺喜欢谢易之的,虽然有些公子脾气,到底是天真纯良。 沈三三耸了耸肩,“你刚才又不是没有听到,我都好言相劝他半天,奈何他不听劝呀,好奇心害死猫。” 第六十四章 知道了个惊天大秘密 谢易之从没这么尴尬过,低垂着头步履匆匆的往自己院子里走,迎面撞上了刚开完药方的老大夫,也不知道知道浑身哪来的牛劲,将人家大夫撞出去老远。 “哎呦,我这老骨头啊,可疼死啦!”老大夫趴在地上哀嚎着。 谢易之脸上的潮红立刻退去,走到老大夫面前,从袖子里拿出一块金稞子随手扔给了他,“现在,还疼吗?” 老大夫立刻将金课子塞到怀里,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地上爬了起来,还顺便展示了一下太极功夫,最后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郎君治病的手段非常不错,我这把老骨头经您这么一治疗,嘿,您猜怎么着?好了!” 谢易之根本没空听他讲单口相声,迈着步子就要回自己院子,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倒了回来,拉着老大夫的手小声逼逼:“你给县令看病看的怎么样?他是不是得了绝症,马上就要不行了?” “啊?”老大夫看着谢易之眼睛里的期待,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您和县令大人确定是好友吗?” “哈哈...”谢易之尴尬的笑了两声,他也发觉自己表现的太明显了,哪有人盼着自己好友死的,只能尽力找补,“我和宋兄当然是好友了,我这不是怕失去他么,你是不知道,我刚刚给他送百年老参的时候,他那个脸白的像纸一样,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 还好刚刚送参的时候看了宋若昭一眼,不然想编都编不出来。 老大夫更加迷茫了,捋了捋花白的胡须,将刚才看诊的情况如实道来,“老夫并没有为县令大人看诊,只是为县令娘子看了诊,她犯了娘子们每月都会犯的病,难受的很......” 后面的话谢易之并没有听进去,刚刚沈三三那个模样特别像热带雨林里的大野猴,恨不得分分钟向你扔一个香蕉皮,哪里有半分来葵水的模样,倒是宋若昭,和他院子里的通房来葵水时一模一样,都是一样的小脸煞白,难不成...... 不可能,不可能。 宋若昭明明是男人,怎么可能来葵水呢? 谢易之突然想起昨夜送沈三三回房时看见的两张床,再结合两人之间的互动,以及沈三三醉酒后的话,难不成自己的猜想是真的? 他快走几步回到院子里,将持剑叫了出来,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 沈三三在铺子里待了很久,一直到天黑的不能再黑了,沈四都敲了好几遍门了,这才开了门。 “成功了,我终于成功了!”沈三三激动的向沈四展示自己刚刚完成的姨妈巾,虽然样子不太好看,还有前世的姨妈巾精致,也没有前世的姨妈巾能吸,但绝对的卫生,也绝对的不会漏。 沈四一头雾水的看着沈三三手里的东西,想上手捏一捏,却被沈三三制止了,“女士用品,男士勿动。沈四,你将这间屋子改成女客专用,外面记得一定要挂一个牌子,写上男客止步,我明天就要用,可以完成吗?” “当然啦,女君吩咐我还能不照做?”沈四虽然是男子,心思是相当细腻,一楼基本上全靠他来推销,他办事沈三三还是很放心的。 木兰抱着绵绵来接沈三三了,“女君,女公子想您了,您不在她连饭都不吃。” 沈三三看着襁褓之中呼呼大睡的绵绵,伸手捏了捏她的小脸蛋,将她弄醒了,“哪有想人想的睡着了,这心也太不诚了,是不是啊,铁锤妹妹?” 【阿母坏。】 【阿母真讨厌。】 【绵绵最不喜欢的就是阿母。】 沈三三听着她一直响的心声,嘴角不自觉的挂上笑容,她最喜欢逗小孩子了。 绵绵一看沈三三不为所动,甚至将自己抱的更紧了,登时就哭了出来,咧着个大嘴啊个不停。 “还给你,还给你。”沈三三可不喜欢哄孩子,哪怕是自己的女儿也不喜欢哄,她最喜欢的就是逗小孩子玩,玩哭了就还给别人。 木兰看着怀里的绵绵,心中恨不得将沈三三骂个七八遍,好不容易才哄着了的,故事都快讲了一千零一个了,女君一分钟就给逗哭了,天呐,一夜都估计睡不了了。 “你们这是干嘛呢?”隔壁书铺的张贵,尊敬的班昭女士终于关了铺子,舍得回家吃饭了,“干嘛都在这里堵着,你们不饿吗?我都快饿死了,你们可是不知道这一天有多少人,四大名著的销量也实在是太好了,尤其是美猴王那本,就是女君起的名字太奇怪了。” 木兰最近一直忙着带孩子,还没看过呢,她好奇的问道:“不是就叫《西游记》吗,哪里奇怪了?” “《西游记》?是叫这个名字吗?”班昭看向沈三三,“女君,您不是说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总有妖精想抢我师尊》吗?” 沈三三本来只是想玩个梗的,反正这里的人也没看过《西游记》,就算她叫《一头母猪》也没人管的,早知道就不把原名告诉我木兰了,这下被拆穿了,实在是太尴尬了。 “哈哈...这本书有两个名字的,你们不觉得第二个听起来更刺激一点嘛?”硬解释,硬着头皮生解释。 班昭和木兰同款摇头,异口同声的说道:“不觉得。” “哎呀,太晚了,太晚了,绵绵都该睡觉了,夫君还在等着我回家吃饭呢,你们不饿吗?我都快饿死了!”沈三三将做好的姨妈巾拿出来几个放进锦盒里,又拿出一个连同一张纸一起交给了沈四,“去找几个手脚灵活的人,按照图纸所示的方法,做出一批来,我着急用。” “喏。”沈四点了点头,拿着东西就下去了,他向来视工作如生命,估计完不成沈三三交代的任务,别说饭了,连觉都不想睡了。 沈三三一行上了马车,绵绵在颠簸中睡着了,“要不在外面的酒楼吃,估计家里他们都已经吃完饭。” “同意。” “好。” 谁能不喜欢下馆子呢? 第六十五章 贴心棉 为了防止大家不会用,也担心销量不佳,沈三三特意坐镇,把卷纸和卫生巾一起捆绑售卖,可惜民风到底是不如现代开放,大家一听这种私密物件,立刻就转头走开。 沈三三愁的头发都要白了,这种东西又不好大肆宣扬,请人代言,只能瞎猫碰死耗子了。 “这是卖什么的?”一道娇俏的女生响起,沈三三立刻开了门,欢欢喜喜的就要将人人迎进去,“这位娘子里面请,这里面卖的是贴心棉和卷纸。” “卷纸我知道,我家买了好多放在茅厕里,用来替代厕筹,可这贴心棉是什么?”小娘子看了看服侍她的丫鬟,丫鬟们摇了摇头。 沈三三见好不容易来的客户,可是不能让人跑,凑到小娘子的耳边,小声说道:“是特意为来葵水准备的,有了她的存在,就不会弄到裙子上了,也不会弄到床上,每个最多能用两个时辰,保证你不会感染任何妇科病,干净又卫生。” 小娘子一听立刻红了脸,转头就走了,她身后的两个丫鬟甚至朝沈三三吐了个口水,骂了句:“真是伤风败俗!” 沈三三一脸的无辜,自己也没干啥呀,只不过是推行了一个卫生巾而已,怎么就被人骂做伤风败俗了呢?真是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呀! 好在小娘子没有出门,仍然在二楼挑选,拿着牡丹花样的花笺,示意她的丫鬟们去结账。 小丫鬟还是一样的颐指气使,对着沈三三喊道:“哎,那个妇人!” 沈三三有些难以置信的指了指自己,堂堂天下第一楼的老板,竟然被一个丫鬟指着鼻子骂,心里那个气呀,恨不得分分钟爆炸给她看。 “对,没错,就是叫你呢!我们女公子看上了这个牡丹花笺,多少钱?” 算了,顾客是上帝,也是衣食父母。 谁愿意整天和上帝还有父母计较呀? 沈三三爷就不跟她计较了,顺从的走到她们面前,拿起那枚花笺闻了闻,然后递给了那个小娘子,“这是不带香味儿的,十两银子一刀。” “十两!”小丫鬟听完都快骂人了,“你们这是黑店不成?我一个月的月钱都没有十两,你知道十两银子够普通人家花一年的么。” “我知道呀,所以你买吗?我忘了你你一个月的月钱都不到十两,你肯定是买不起的,看你这穿着打扮应该是个丫鬟吧,应该也是不能识文断字的,买了我们的花笺,只不过是浪费它,我建议你还是别买了。我们的花笺每个月只有一百刀,而且每个月推出的花型和香味都不一样,也就是这个月出牡丹花,你要是不买的话,下一次再见到牡丹花就是一年以后了。” 小丫鬟态度实在是算不上客气,把沈三三的脾气一下子就勾了起来,现在世界她就是个小炮仗,一点就燃,到了这里也绝对不会收敛自己的脾气和秉性。 “女公子,你看她这是什么态度啊!咱们可是来花钱的,她对咱们的态度也太差了,难不成整个乐亭只有她一家卖纸吗?”小丫鬟气的鼻翼翕动一开一合的,脸颊红红的。 小娘子倒是挺有主见的,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她安静下来,仔细摸了摸上面的花纹,“不知道可不可以让我闻一下带香味儿的是什么样子?” “当然,对于顾客的要求我们从来不会拒绝,除了还价以外。”沈三三朝着楼下招了招手,一个女跑堂登时就要上来,却被莺歌制止了,她亲自来了,手里端着带香味儿的花笺。 “女君。”她恭恭敬敬的朝沈三三行了个礼,将带香味儿的花笺给了其中一个小丫鬟,“这就是牡丹花香的花笺,请这位娘子品鉴。” 小丫鬟这才意识到自己得罪错了人,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为什么莺歌掌柜叫你女君,难不成你是天下第一楼的老板?” 沈三三点了点头,“怎么,我哪里不像老板了,我虽然不喜穿金戴银,也不至于被你当成女跑堂吧,终究是你眼长在头顶上,用鼻孔看人,不然也不可能认不出我的身份。当然,我和县令成亲的那天,乐亭县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你不会没收到邀请吧?” 明明是最温柔不过的话,却深深的刺痛了小丫鬟的心,本来是她跟着女公子和女君来的,那天女公子竟然吃坏了肚子,便宜了府里的庶女,这才没有机会一睹县令娘子的芳容。 “原来是县令娘子,芳容这厢有礼了,我是江员外家的女娘。”江芳容朝她行了个礼。 沈三三可不记得什么江员外、圆员外,眼神求救般的看向一旁的莺歌。 莺歌立刻会意,同样上前施了一礼,“原来是食为天的女公子,果然是秀外慧中,娘子一定是更像母亲一点儿,就像食为天的桃花点心一样美味异常。” 一听点心,沈三三立刻知道她是谁了,热情洋溢的拉住她的手,嘴巴里不停的冒出夸赞的话,“原来是食为天的女公子,果然如桃花点心一般秀外慧中,你们家的点心做的格外诱人,每日从铺子里回去,我都要打包一份带回去的。” 小娘子被奉承的脸颊羞红,她家的典型是阿母亲手配的方子,原材料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想不好吃也不行,整家店全靠桃花点心撑着。 “都是阿母的功劳,她是大父一手带起来的,大父之前是宫里的御厨。” “哦...原来如此,怪不得能做到如此美味。”沈三三恍然大悟,自己做的现代美食,稀奇是稀奇了一些,到底不如传承了几百年的御厨手艺,那点心做的那叫一个甜而不腻,入口即化,每次带回点心,都能把绵绵缠的哇哇大哭,老有意思了,特别好玩儿。 沈三三的小癖好:每天都要听着绵绵心声辱骂她才能入睡。 绵绵:真的栓q了,我的老母亲。 “呀,女公子你的裙子脏了!” 第六十六章 竟然如此赚钱 小丫鬟的声音不小,不仅吸引了楼上小娘子们的目光,还吸引楼下买纸的郎君的驻足,大家纷纷探着头往这里看,想知道裙子为何而脏? 沈三三顺着小丫鬟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原来是江芳容的月事不知不觉的来了,将她的裙子染红了一片。 江芳容尴尬的都快要哭出来了,小丫鬟们也手足无措,沈三三叹了口气,随手抄起那张带香味儿的花笺挡在了她裙子脏污处,故意对着楼下大声道:“莺歌,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江娘子不过是想试试带香味儿的牡丹花笺,怎么连个墨你都端不好,弄了江娘子裙子上了,这个月的月钱给你扣了!” 莺歌立刻转身看向江芳容,诚恳的说道:“对不起江娘子,看我笨手笨脚的,竟然将您用来画牡丹花的红墨泼到了你的裙子上,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麻烦你跟我们女君求求情,千万不要扣我的月钱,求求您了。” “原来是泼了墨水呀,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儿,来,同窗们,咱们接着挑纸。” 楼下很快就各自忙各自的了,江芳容十分感激的看着沈三三和莺歌,激动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命令丫鬟拿出来一个银稞子递给了莺歌,“多谢掌柜。” 又朝着沈三三盈盈一拜,“娘子的恩情无以为报,从今天开始以后每日都会有一份新的点心送到你县令府上,还望娘子不要拒绝我。” “不会不会,我最爱吃的就是你家点心,每天就可以免费吃到最新鲜的点心,开心都来不及呢,怎么会拒绝你,我可舍不得拒绝你。”沈三三笑的娇憨,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她家的点心确实很好吃,吃一口就能让人流连忘返的感觉。 “娘子喜欢是我们食为天的福气,只不过还有一件事要麻烦娘子......” 她欲言又止,沈三三一下就明白了,径直带着她进了那个放着卷纸和贴心棉的小屋,“你且先在这里等等,莺歌去楼上拿我没穿过的衣服了,咱俩身形差不多,你应该能穿上的。” 江芳容很是感激,手指轻轻的揪着沈三三的衣角,“娘子,不知道这个贴心棉还愿不愿意卖给我,眼下我也没有抹布用来堵葵水,只好试试你家的贴心棉了。” “当然,你是要这种超长的,还是这种短短的,这里还有做成内裤样式的夜用,还有带香味儿的,你想用哪一种?”沈三三卖力的推销着自己的作品,虽然不如前世那样精致,只是她用软纸和油纸合成的作品,但是样式不能少了,起码得给大家挑选的余地。 “我从来没有用过,不如娘子给我推荐一个。”江芳容死死的咬着下唇,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头看着地面。 沈三三拿来一个长一点的,“第一天量比较大,我建议你用这个,这个比较长,把它放在亵裤上,如果怕掉的话可以用软带绑一圈,这样就非常牢靠了,你会用吗?如果不会的话,我可以帮你弄。” “不用,不用。”江芳容赶紧拒绝,“我的丫鬟们已经听明白了,她们会帮我换的,就不劳烦娘子。一个想必是不够用的,不知道我应该买多少个?” 沈三三想到了她是不好意思了,没办法小姑娘面皮都薄,“你每次来多少天?” 江芳容并不太记得,看向了一旁的丫鬟,小丫鬟立刻上前,如实禀告,“女公子每次最少来三天最多五天,前两天量比较大,到后三天基本上没有什么了。” 丫鬟们挺负责的,只是最近江芳容因为未婚夫被征兵了,早就定好的婚期被迫延误,心情不好,这才导致了葵水提前了好几天,一时间竟然没有了防备,出了这么大的丑。 “三天的话,你拿两个内裤形状的贴心棉,夜用的拿三个,日用的拿十个,你的量不多,这些就足够了。尽量别在家里屯着,我们店里每天都会上新的,最长不会超过去三天,这个月用完,下个月再来买就可以了。” 现在的防蛇虫鼠蚁的手段并不好,而且没有塑料袋作为包装纸,很容易碰上脏东西的,与其在家里存着,倒不如来店里买新的。 “好,那就麻烦娘子帮我拿这些,还有带香味的牡丹花笺,我也要一刀,一共多少钱?”江芳容是个标准的大家闺秀,虽然家里是从商的,哥哥们也都喜欢赚钱,可她却继承了大母的性子,比较温婉恬静,最喜欢在家里写写画画。 “带香味的牡丹花笺十五两一刀,贴心棉本来我是想定高价买的,但是一想到女性的生理期贫困,就便宜一些,一共15个给我五两银子就可以了。” 对于乐亭县里的富户来说,他们吃一顿饭就要花上百两,与其和狐朋狗友们胡吃海塞,倒不如将这些钱用来给自己的妻子女儿买东西,贴心棉可是必需品。 沈三三知道自己定的价格比较高,他并不是没有想到那些贫苦的女娘们,每个月会给五十名贫困女性免费发放贴心棉,总之就是挣着有钱人的钱,贴补没有钱的人。 价格在她的心理预期内,江芳容很痛快的让丫鬟们掏钱了,而这时莺歌的衣服也送到了,“沈娘子,你这套衣服多少钱?” “不值什么钱,是新做的,我没穿过,送就当送给你了,记得回家多帮我宣传宣传。”贴心棉硬推是推不出去的,只能靠这些女眷们口口相传,毕竟现在还有生理期羞耻。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江芳容并不跟沈三三客气,她知道如果自己将贴心棉宣传出去,给沈三三带来的利益肯定不止这件衣服,“我回去一定会好好宣传的,这么好的东西就应该大家都用上。” 相比于用来塞的麻布,贴心棉确实很贴心,起码不至于重复使用,万一导致妇科炎症就不好了。 “我相信娘子的能力,如果娘子给我推来客户,那每个月除了不同香味的花笺,都免费送一刀到娘子府上。”许之以利益,人家才会卖力帮你。 第六十七章 深夜来客 沈三三想到贴心棉销量可能很好,没想到竟然这么好,半夜她都睡着了,大门却被扣响了,想来对方是一秒也等不了。 门房睡眼朦胧的开了门,他揉了揉有些酸胀的眼睛,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哪位?找府里的哪位主子?” “这位郎君,我们是悦来酒楼方家的,求见你们家女君,十万火急还望你行个方便。”来叫门的是悦来酒楼的掌柜,也就是方家的大郎君,她特意带着母亲和妹妹一起来的,母亲和妹妹在马车里等。 门房打了个寒战,这天说变就变,还是挺冷的,马上就要团圆节了,该换棉衣了,有些不情不愿去通报,这个点儿大家都睡了,如果要是女君愿意见还好,那他就是有功,若是不愿意见,估计会把他打一顿,还要罚没一个月的月钱。 正踌躇着,方大郎从袖子里掏出一个银稞子塞到了门房手里,“还望郎君行个方便。” 门房笑的牙不见眼,立刻就敞开了门,“外面冷,你们先来我这门房休息一下,我这就去回禀管家让他通报女君。”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自始至终就很有用。 “女君,女君,悦来酒楼方家求见,十万火急!”管家是男丁不敢进内院,只敢站在院门外喊。 以沈三三那个尿性的,估计他就是喊到天亮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出来,好在有睡在外面的莺歌及时听到了,稍微披了一件衣服出来,慢慢开了院门,“女君已经睡了。” 沈三三那起床气大的哟,谁敢将熟睡的她叫醒?莺歌才不愿意去碰钉子呢,“有事明日再找女君也来得及,你非要在她睡着的时候叫醒她吗?到时候发起脾气来,算你的还是算我的!” “这...”管家犹豫了,捏了捏袖筒里的银子,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大不了就是挨一顿臭骂,算了,豁出去,“我也不想的,方家郎君是非常着急,他妹妹和阿母在寒风中等着,如果不开门的话,也不是待客之道,别说女君,于男君的声誉也有所损的。” “等着...”莺歌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但自己也只能是去试试,万一沈三三不愿意醒或者是发了脾气就是不肯起来,她也无可奈何。 “多谢莺歌娘子。”管家朝她拱了拱手。 莺歌小心翼翼的开了门,在尽量不吵醒宋若昭的情况下叫醒沈三三,这是一个艰巨而又有难度的事儿。 她提着灯慢慢走到沈三三床前,轻轻拍了拍沈三三的肩膀,“女君,女君,快醒醒!悦来酒楼的方家人要见您,十万火急。” 沈三三睁了睁眼,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站了起来,吓得莺歌跌坐在地上,她嘴唇不停的哆嗦着,难道之前女君不让叫他起床是因为有内情,现在自己破坏了,导致女君疯了? 我是罪魁祸首。 我该死! 现在莺歌满脑子都是这两句话,她的手脚不停的颤抖着,心里已经想了1万种补救的方法,没有一个能拿出来用,脑子到用时方恨少。 “莺歌,别闲着呀!赶紧帮我梳妆,财神爷来喽!”沈三三异常兴奋,眼睛里都冒着金光,她仿佛看到一堆金子在眼前飘啊飘。 一柱香后,沈三三穿戴齐整来了花厅,“不好意思啊大家,怪我贪睡,睡得实在是早些,害得各位久等了,我在这儿给大家赔礼了。” 方娘子哪里敢受她的礼,立刻伸手扶起她,嘴上说着恭维的话,毕竟是有求于人,态度必须放低呀,否则万一人家不答应帮忙,岂不是得不偿失? “娘子说的这是哪里话,要是这样说可就折煞我等了,本就是我着急请娘子帮忙,这才会半夜上门,倒是我扰了娘子的清净,我在这里向娘子赔礼了。” 沈三三也赶紧扶她,左不过是一些客套话,这样赔下去天都快亮了,于是赶紧切入正题,“不知几位上门所谓何事?” 方娘子看了方大郎一眼,他立刻会意出门了,方小娘子来到母亲身旁,向沈三三见了个礼,“娘子好,不知江姐姐在娘子这儿买的贴心棉,还有没有现货,我急需。” 看着她吞吞吐吐,扭扭捏捏的架势,方娘子有些急了,拉着沈三三的手道:“娘子有所不知,我儿明日便要出门子,是大师特意算好的日子,可能是他最近太累了,这葵水提前了,若是染红了嫁衣,那可是大大的不祥。傍晚的时候,江家女郎来添妆,随口提起了贴心棉,她说用此物可以防止葵水沾到衣物上,最多能保一个时辰之久,可是真的?” 果然不出沈三三所料,这大生意果然上门儿了,江芳容还是挺靠谱的,明日非得非得再给她送一刀牡丹花香的花笺不可,“有的,我制造贴心棉就是为了所有女子即使在来葵水时也不用尴尬,可以放放心心的出行,绝对不会出现污了衣裙之类的事儿。” “太好了,太好了!沈娘子,你简直就是我们家的救星,不知卖多少钱?可否全部卖给我们?” 物以稀为贵,如果要是全都卖给她,那自己拿什么出来宣传呀? 沈三三眼珠微动,装作很为难的样子,“不是我不愿意全部卖给你们,而是我们早就定好了规矩,每人最多只能买十五片,我这也是为了其他人着想,如果全都卖给了你们,那有其他同等情况的女娘可怎么办呀?你们说是不是?” “阿母,我量大,肯定是不够的!”方小娘子攥着方娘子的衣袖撒娇,明天可是她的成亲礼,如果不能度过一个非常幸福的成亲礼,那她一定会抱憾终身的。 “我和我女儿是两个人,我们一人能买十五片,加在一起就是三十片,不知娘子可否卖给我们?” 沈三三点点头,吩咐莺歌去取。 莺歌早就准备好了,自打她们说第一句话时就已经将屯在府里的贴心棉全部都拿了过来,放在了花厅的侧面的屏风后面,现在正数了三十个出来,交给了方娘子。 第六十八章 他是女娘 最近沈三三一直昼伏夜出,谢易之已经好久没有见过她了,有几次晚了路过铺子时,本该在傍晚就歇业的天下第一楼,却是灯火通明的。 “男君...”持剑欲言又止。 “沈娘子人呢?不是说让你把她请过来吗?我们两个一起合伙开铺子,这都过去多久了,团圆节都过了,我这棉衣都穿上了,每个月只收到钱,却见不到她人,这让我不禁怀疑她在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买卖!” 谢易之有些生气,她特意寻了之前当过御厨的人,做了这道特色菜,想着沈三三应该爱吃,没成想已经五次了,都没请到人,不禁有些生气。 “您就是想见沈娘子,干嘛说那些借口呀,怪不自然的。”持书还是一如既往的擅长拆台。 谢易之抓起筷子就扔了过去,正好插在持书的头发里,“你这个月的月钱没了!持剑去套马车,咱们去瞧一瞧,她到底在搞些什么把戏?” “喏!” 持剑马车驾的很平稳,车轮滚滚,很快就到了天下第一楼。 天下第一楼的正门关着,侧门却开着,从侧门能直达二楼,谢易之下了马车,本想进去的,却被一个不长眼的人拦在了门外,那妇人长得膘肥体壮,他又不能硬闯,最主要的是,那壮妇人是新从人牙子那买来,除了沈三三她谁也不认识。 “我是天下第一楼的老板,你拦我做什么?”谢易之已经耐着脾气在跟她讲话了。 “老板是我们沈娘子,不是你。” 任凭谢易之怎么跟她好说歹说,壮妇人就是不肯放他进去,后面的女娘们倒是放进去了不少。 谢易之已经耐不住脾气了,向后退了一步,“持剑将她扔出去!” “喏。” 壮妇人还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已经飞出去老远了,脊背撞在墙上,疼的她倒吸了好几口凉气,身体蜷缩着倒在地上,就是想和沈三三示警也来不及了。 “啊——” 一声尖叫响起,沈三三吓了一跳,立刻循着尖叫的声音走了过去,就看见谢易之抱头躺在地上,被一群女娘们围着打,持剑戳在一旁,几乎要和柱子融为一体了。 “几位贵客怎么了这是?”沈三三想直接救人的,但是想看谢易之再吃一会儿瘪,所以就选了一个温和点儿的拯救方法。 其中一个女娘插着腰,有些生气的说道:“沈娘子,你这生意是怎么做的?这么大的外男闯了进来都不知道,万一被他偷窥了里面的女娘是用贴心棉怎么办?这是被我们抓的及时,如果我们抓的不及时,我都不敢想象后果。” “抱歉,抱歉,实在抱歉。是我没讲清楚,让大家误会了。”沈三三赶紧道歉,什么都别说了,顾客就是上帝。 “什么误会?”另一个女娘问道。 话头一开,也就代表着有了缓和的余地,沈三三也就可以救人了,她蹲下身子将谢易之扶了起来,“诸位娘子们误会了,他并非男人,其实是女娘。” “沈娘子是不是熬夜熬的久了,出现幻觉了,现在竟然开始睁着眼说瞎话了,他若是女娘,那我们是什么?” 对方情绪有些激动,眼看着就要压不住了,自然得将能说会道的人派出来,沈三三随手将班昭抓了出来,“沈某绝对没有欺骗大家,如果大家不信的话,就让班掌柜来给大家解释吧。” 班昭原本在吃瓜,一下子竟然被人抓出来切瓜,她拼命的找沈三三挤眉弄眼,收到的只有沈三三的笑,碰上这么不靠谱的女君实在是没有办法,只能认命的硬着头皮解释了,还好她的故事储备量足够丰富,不然都解释不清啊! “其实是这样的,这位女娘身世十分可怜。”为了让故事的可信度高一点,他甚至从袖子里抽出了锦帕,准备着随时擦眼泪,“这位女娘出生在一个高门大户,他阿母是大户里的夫人,却不得他阿父的喜爱,日子过得非常艰难。他阿父非常不是个东西,宠妾灭妻,对他阿母不管不问,甚至想把全部家产都给那妾室所生的儿。他阿母为了给他争取一点儿产业,从小就将他当做郎君来养,对外也声称自己生了个男娃。他对女性的知识一无所知,又再加上从小生活凄苦,已经长到这么高了才第一次来葵水,这不就来买贴心棉了吗!想必大家,一定不会因为他的外貌,就不接受这样可怜的女子,对吗?” 班昭编的沈三三都快哭了,有几个包子性格的女郎更是直接掉下眼泪,凶女郎半信半疑,“我还是觉得他是郎君,你让他说句话试试。” 以谢易之那种宁折不屈的性格,让他装女人比弄死他还难受。 沈三三看了眼他,大脑飞速运转,“他是个哑巴,不会说话的,如果大家实在是不信的话,我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沈三三没有说话,反而用实际行动告诉了大家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办法,她将手伸到了谢易之的胸膛上,用力的捏了捏,果然够大,想必这家伙也是个练家子,肌肉都快将衣服撑出来了,真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这个东西只有咱们,那些男人可是没有的,这位女娘的比一般人的还要大一些,大家如果不信的话可以来捏一捏。” 谢易之瞪大了眼睛,他痞气十足的将沈三三的手从自己的胸膛上拿了下来,恶狠狠的盯着她,恨不得将她咬碎了整个吞进去。 “我不信,我替大家试上一试。”凶女郎说着就将手放在了谢易之的胸膛上,捏了捏,虽然不如自己的柔软,有些硬邦邦的,但比自己的要大,再加上之前班昭说,这人从小被当成男儿培养,也倒是合情合理,“果然是女娘,刚才实在是抱歉了,这位姐姐。” “我也来试试。” “还有我,还有我。” 沈三三一脸奸笑的看着被人群淹没的谢易之,心里有说不出的畅快。 持剑靠在柱子上捂住了眼。 第六十九章 这也就是你 天快亮了,营业终于结束了。 沈三三和谢易之同乘一辆马车。 车外响起了持剑和持书的切切私语,“男君,怎么了?干嘛非得让我拿一身新的衣服来接他,还有他那一脸被糟蹋的表情是怎么回事儿?” 持剑拼命的往下压快要扬起的嘴角,镇定的摇了摇头,一旁的莺歌可要笑死了。 沈三三一脸愧疚的看着靠在马车角落里瑟瑟发抖的谢易之,讨好的从食盒里拿了一块糕,“忙了一整夜,饿了吧,新出炉的桂花糕,尝尝?” 谢易之将头撇过去不肯看她,身体不自觉的往马车角落里缩了缩,紧紧裹了裹自己的衣服,一副快碎了的模样。 “不至于吧?再说了,你也没吃亏呀,这一晚上什么样的女娘都已经摸过你了,你简直比皇帝还要幸福,有什么不知足的呀?这一夜咱们赚的盆满钵满,我那钱匣子都装不下了。”沈三三使劲安慰他,以他这副死样子,都怕他想不开,从马车上跳下去直接嘎掉。 “哼!”谢易之用力的将头别过去,一句话也不愿意跟沈三三讲。 沈三三又哄了哄他,发现这玩意儿就是一头难哄的驴,也就不哄了,本来就忙碌了一夜困得够呛,谁有心情陪他玩儿啊,伸手将他的头扳过来,将桂花糕强硬的塞到他的嘴里,“吃,赶紧给我吃!” 谢易之本来打算宁死不屈的,甚至已经做好了被桂花糕噎死的打算,就连棺材的样式以及用什么样的木头都想好了,没成想香甜绵软的桂花糕一入口他就后悔了,直接将一整盒抢了过来,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好吃吧,这可是今年的新桂,我亲手摘的,亲自洗净晾晒,亲眼盯着她们做的,全程没有离开过,也就是你有有口福,其他人想吃都吃不到的。” 沈三三说的唾沫横飞,谢易之听的耳朵都竖起来了,像只大狗狗一样毛顺的不行。 赶车的持剑打了个嗝,抹了抹嘴上的食物残渣,心想:这桂花糕的味道真不错,不愧是沈娘子的手艺,点赞! —— 日子一天天的过着,沈三三的钱匣子定制了一个又一个,越来越大,现在索性全部换成了黄金。 这世道不太平,飞钞也好、铜钱也罢,只要皇帝倒了,大汉倾覆,下一个朝代开始,那这些东西全部变成了废铜烂铁,一文不值。 可黄金就不一样了,无论盛世还是乱世,现代还是古代,依然可以作为货币来流通,永远不会贬值。 为了防盗,沈三三特意命人将寝室的床下挖了一个几尺深的大洞,又找巧匠制作了地板,还有机关,破除机关的方法只有亲近的人知道,其他人就算找到,也不可能打开。如果误打误撞开了,最后也只会落得一个坑毁财亡的下场。 “女君,我是来辞行的。” 班固朝着沈三三深深的行了一礼,既然班昭的铺子已经稳定下来,而且日进斗金,他也从一个只知道编排别人的黄毛丫头成长为书铺里顶天立地的女掌柜,作为哥哥已经没什么不放心的了,剩下的路应该放手让她自己去走。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 班昭的路已经铺好,剩下的就是自己了,蹉跎的时间太长了,局势越来越混乱,如果再不去,怕是就帮不上忙了。 沈三三没有挽留,让莺歌备好纸笔,提笔写了一封信,还用火漆封好,交到班固手上,“你将这封信交给邓禹将军,和他讲明你的来意,他会收下你的。” “再谢娘子。”班固又行了个礼,深深的看了眼莺歌,昂首挺胸的离开了。 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莺歌,果然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沈三三捂着嘴偷笑,莺歌闹了个大红脸,“女君总看我做什么,我脸上又没有花儿。” “脸上确实没有...”沈三三可没打算放过她,好不容易逮到的机会,自然得好好损一损她了,“但是你脖子上有,还是一朵被爱情浇灌的红花,真——漂亮!” 莺歌突然想到了什么,立刻伸手摸向脖子,脸更加红了,“女君欺负人。” 说完就跑走了,想必是害羞了。 木兰正好抱着绵绵进来,差点和她撞上,好在反应的快,不然我们可怜的绵绵可就要喜提一个额头大包了,“女君,莺歌姐,怎么了?她脸怎么那么红啊,是不是生病了,需要我将大夫请来吗?” “不需要,你还小,你不懂!等你长大成了亲就知道了。”沈三三笑的一脸阴险,木兰一头雾水。 在她怀里吐泡泡的绵绵,一副吃到了大瓜一样的表情,心声更是不停的往外喷: 【绵绵知道!】 【莺歌姨姨要生小宝宝了,绵绵以后不再是小孩子了。】 【绵绵是大姐姐了。】 【也不知道莺歌姨姨怀的是弟弟还是妹妹?是该准备珠花还是该准备拨浪鼓?】 沈三三将绵绵抱了过来,将她手里的奶酪棒抢了过来,放进嘴巴里一口就吃完了,“你莺歌姨姨的事儿不是你一个小屁孩子能操心的,我看你拿着奶酪棒也不吃,还是阿母替你吃吧。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你这小小年纪就如此浪费,作为你的阿母,我真的很心痛,痛心疾首啊!” 绵绵看着她一副捶胸顿足的模样,有些愣了,水嘟嘟的小嘴撇了撇,小孩还是很好骗的,尤其是摊上沈三三这个阿母,处境艰难呀! 木兰回过味儿来,“女君,我觉得你在道德绑架女公子,珍惜粮食并不能成为你抢她奶酪棒的借口。” “她才几个月,牙都没长齐呢,吃什么奶酪棒呀,多刺激牙床子啊,作为她的阿母,自然是要替她分担的。你没当过母亲,你不懂,我不跟你说!” 沈三三将绵绵塞她怀里就赶紧跑路了。 背后响起绵绵的辱骂心声: 【阿母是坏人!】 【绵绵最不喜欢阿母了!】 【xhhfjkhdfvjjdbjdb】 第七十章 涨薪风波 “让沈娘子出来,我们要涨薪!” 一大群人乌泱泱的把县令府围了起来,沈三三还在睡梦中,这些天夜里营业已经步入正轨,就不用他去亲自坐镇了,有木兰盯着足矣。 好容易睡了个好觉,天还没亮就被这群人给吵醒了,沈三三现在的怨气足以养活十个邪剑仙。 莺歌怕他们将沈三三吵醒,立刻出来制止,“你们有什么要求可以和我说,大清早的来扰女君安睡,就不怕县令大人治你们的罪吗!” 那群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步伐也向后退了两步,突然有一个长得齐整的,穿着丝绸长袍的男子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道:“稍安勿躁,大家稍安勿躁,县令大人明察秋毫,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妇人将我等股肱之臣抓起来呢,整个乐亭县的文脉全靠我们抓着呢!” “是啊,牛兄说的对,大家别怕。” 有负责吹胡子的,还有负责瞪眼的,一看就是有预谋的。 这时班昭也赶了过来,她就今天睡了个懒觉没去铺子里盯着,没成想竟然出了如此大的纰漏,真是愧对女君的信任了。 “你们要造反吗!” 牛郎君根本不怕她,反而居高临下的盯着她,“你算个什么东西,也配和我等叫嚣,区区女娘,挂着掌柜的名头就真以为能和我们平起平坐了,我告诉你,不可能!” “你!”班昭快要被他气死了,恨得直接上去咬他一口,只不过是读过几日书,稍微认得几个字,就以读书人自居,殊不知书院里连他们的名字都没有。 莺歌赶紧拉住蠢蠢欲动的班昭,生怕她和这群无赖打起来再吃了亏,将她护在身后,直面牛郎君,“有什么事儿和我说,欺负小孩子算什么本事!” 牛郎君看莺歌长得花容月貌,心中生了绮念,伸手就要挑莺歌的下巴,却被飞来的石子击穿了掌心。 他鬼嚎了一声。 木兰顶着大大的熊猫眼,提刀赶来,虽然只有一条手臂,可气势直接拉满了,颇有些雄赳赳,气昂昂的感觉,“我看是那个竖子敢欺负我莺歌姐姐,今天他的命必要亡在我的刀下!” 牛郎君咽了口唾沫,稍稍后退了一步,仗着身后人多,又不能跌了面子,只能硬着头皮往上顶,“泼妇,你就是个泼妇!我等读书之人不与泼妇计较,你闪到一边去,我不和你说话。” “废物!”班昭呸了他一口。 “说吧,今天闹这么一出所谓何事,直接说明白,别在这儿吵吵嚷嚷的扰了女君安睡!”莺歌懒得和这群无赖掰扯了。 牛郎君见对方入了套,唇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我们也不为别的,只为些辛苦费。书铺每月盈利大家有目共睹,那叫一个日进斗金,可是分到我们手里的少之又少,我们辛苦抄书一整月才给我们三两银子,为免太过小气了!你们可不要忘了,若是没有我们抄书,你可没有书卖!更不会日进斗金!” 莺歌松了口气,昨日女君就和她说过要涨薪到五两的事了,只不过还没来得及实施而已,没成想他们竟然如此沉不住气,还自诩读书人,真是令人失望啊! “你们想要多少?” 牛郎君见她妥协了,更加趾高气昂了,鼻孔都快飞到天上去了,他傲慢的伸出一只手,“不多,和你们每日挣得比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五两,好,没有问题。”莺歌一口答应下来,“此等小事就不必麻烦女君了,我就能决定。你们都回去吧,从下月开始你们每月的薪资涨到五两了。” 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了,没成想那群无赖却哈哈大笑了起来。 “莺歌姐姐都已经满足你们的要求了,你们还不速速离去,难不成是高兴傻了!”班昭从莺歌后面探出一个小脑袋。 “区区五两就想打发我们,你当是打发叫花子呢!我们要每日五两,少一钱我们都不会再抄一个字,你们书铺就等着倒闭吧!”牛郎君一脸的无赖,匪气十足。 围观群众终于有人出来主持正义了,“一日五两,一月有三十日,我的老天爷呀,这就是一百五十两,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早知道抄书这么赚钱,就送我家狗娃子去学写字了!” “谁说不是呢,我家小孙孙今年才五岁,等到明年他六岁了,我就立刻砸锅卖铁也要让他去上私塾,等学会了字,就可以来抄书赚钱了,抄一年我就能成为富翁的大母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媪道。 “去去去,都给我滚!就凭你们一群泥腿子生的孩子也配,我们可是正经文人出身,即使在书院里也是叫的出名号的,就算是书院的院长来了,对我们这些学生也是另眼相看的!”牛郎君被恭维的有些找不着北了,什么话都敢往外说,吹牛没有了底线。 “不可能,无论书铺挣多少钱,都和你们没有关系,你们只不过是给书铺抄书的人,你若是不想抄了,自然有其他人来抄,一个月要一百五十两,你怎么不上天呢?”莺歌就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再也忍不住,直接破口大骂。 “就是,就是,当初你们穷的都吃馊馒头了,是女君仁慈才让你们来抄书的,现在你们穿的人模狗样,却开始不干人事儿,一群不要脸的白眼狼!” 班昭虽然胆怯,可躲在莺歌身后也骂的痛快,即使身子在发抖,仍然中气十足的破口大骂,亏了什么也不能亏了嘴,哪吃了亏,嘴上也不能吃亏。 木兰将刀刃面向他们那一边,眼神扫视了一圈,那些被骂的面红耳赤的郎君们不敢上前,只能伸着手指对莺歌他们指指点点。 “我就给你们两条路,要么把我们的薪资长到每日五两;要么就把我们全部辞退掉,你们另谋高就。”牛郎君傲气十足的扫了她们一眼,“别说我没有提醒你们,整个乐亭县认字儿的人并不多,书院里的那些学子你们可是请不动的,而其他认字的人都在这儿了。” 第七十一章 全部辞退 莺歌心里泛起了嘀咕,这个牛郎君虽然是个无赖,可他说的没有错,确实所有读书人都在这儿了,如果他们甩手不干了,难不成真要去书院里找人吗? 牛郎君又开始催促了,“莺歌娘子,你想好了没有,可得快点儿了,我们可没有什么耐心!” “我最多给你们涨到六两每个月。”上下一两的浮动在莺歌的权限之内。 “不可能!不要跟我们讨价还价,现在我们要求每天涨到六两,如果你做不了主,就赶紧让沈娘子出来。”人的贪婪就像一个无底洞,它只会越来深,越来越深,根本没有到底的时候。 莺歌急得满脸通红,她就没有遇见过这样的无赖,又不能一下子把他们全部辞退了,这可怎么办才好呀? “一大清早的,谁要找我呀?”沈三三脚下生风的走了过来,面色铁青,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就连木兰拿刀的手都抖了,她可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了。 牛郎君立刻收起他的趾高气昂,恭恭敬敬的朝着沈三三行了一礼,然后说出了自己的诉求:“沈娘子安康,我等是书铺的抄书人,这书铺蒸蒸日上,日进斗金,钱匣子都要放不下了,可是我们的薪资却是少的可怜,作为有功之臣,我们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待遇,我们要求涨薪。” “涨多少?”沈三三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没想到就是为了仨瓜俩枣在这儿在这儿扯皮,得赶紧寻找替代的人了,这个牛郎君实在是烦人的紧,若是他日日大早上的来吵自己安睡,那自己还有何时间睡觉? 牛郎君颤颤巍巍的伸出五个手指,沈三三直接点了头,“还以为多狮子大开口呢,我给你涨到六两,赶紧走!大早晨的带着一群人围在人家府门前,也不嫌晦气。” “娘子误会了,我说的是每日五两,不是每月五两。” 沈三三一听瞪大了眼,略带审视的目光在他们身上扫了个遍,“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你们觉得自己哪儿值每月一百五十两。” 牛郎君被她说的面色通红,梗着脖子解释,“我等可是读书人,士农工商入室者可是最顶层的,且不说我们是如何的才高八斗,就是书院里也是说的上名号的,娘子如此羞辱我们,难道就不怕天下人耻笑吗?” “还好哈哈哈!”沈三三都气笑了,“不用等着天下人耻笑,我现在就耻笑你们,在这儿跟我装什么大尾巴狼呢!书院里也是说的上名号的,你们现在装逼都不打草稿吗?你们可曾进去过书院的门,一群泥腿子出身的人,你知道书院的入学门槛是多少银子吗?还给我整什么阶级,我告诉你们,百无一用是书生,现在可是乱世,银子说话的时代,愿意抄抄,不愿意抄滚!没有人惯着你们,早就看你们不顺眼了,一群无赖学人家读书人穿长衫,真是癞蛤蟆趴脚面,不咬人,膈应人。” “噗嗤——”班昭到底还是年轻,不太能好好控制自己的情绪,总是让它外露出来。 这次都就连莺歌都鼓起了掌,女君不愧是女君,三言两语就将就这群无赖损的无地自容,自己怎么就没有这番本事呢?可是得好好练练,以后就不用辛苦女君亲自出面了。 “你、你!你竟然敢这么对我们,我们可是整个乐亭唯一认字的人,没有了我们,我看谁给你抄书,你就等着书铺倒闭吧!”牛郎君一看沈三三下了他的面子,立刻就开始威胁了,可惜他的狠话放的一点儿用都没有,沈三三根本不吃他这一套。 “你们也都是这么想的吗?”沈三三直接越过他问身后的人。 那群人面面相觑,最后纷纷看向了牛郎君,“我们听老大的。” 沈三三点点头,“我再给你们最后一次反悔的机会,如果你们同意的话,每个月六两银子的抄书钱,如果你们不同意的话,现在就可以去班昭那领薪资了,咱们的合作关系到此结束,以后也绝对不会再录用你们。毫不客气的告诉你们,我会给乐亭县所有的商户发帖,和他们说清楚了,你们今天的所作所为,如果不出所料的话,从我这离开以后,你们将会再也找不到任何工作,自己考虑清楚了。” 牛郎君背后那些人果然开始动摇了,一个瘦瘦巴巴的郎君扯了扯牛郎君的衣服,“老大,我不能没有工作呀,你知道的,我上有80岁老娘,下有五六个还在吃奶的娃娃,若是没了这份工作,我全家都要饿死的。” “是呀,老大。我新说的亲事,下个月就要迎新妇进门了,若是工作黄了的话,那边肯定会和我退亲的。” “还有我,老大,我有肺疾,每月都要吃补药滋养的,若是没了工作,我一定会死的。” 牛郎君被他们吵的头疼,取出袖中的折扇,挨个敲了一下他们的头,“一群听风就是雨的东西,咱们是乐亭县唯一能给她抄书的人,如果没了咱们,她的铺子一定是开不起来的,她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在吓唬咱们,为的就是让咱们自乱阵脚,然后向她求饶。也就是你们傻,如果她真的不需要咱们了,那刚才为什么答应给咱们涨薪到六两?” “是啊,老大说的对。” “我怎么没想到这儿呢,老大就是老大。” “老大,你可真聪明,我们以后就跟着你干,你说东就是东,你说西就是西,我们绝对不质疑你。” 牛郎君被他们夸的有些飘飘然了,当场就拒绝了沈三三,“沈娘子如此小气,想必我们就没有合作的必要了,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给我们涨薪,不然我们就不干了。” 沈三三一听他说不干了,内心也没有多大的起伏,“班昭你现在带他们结钱,仔细盯好了这几个人,以后他们若是作为顾客进店,那自然是欢迎的,若是想来找份工作,登时就给我赶出去了!” “喏。”班昭觉得可出气了。 第七十二章 雕版印刷现世 赶走了那群无赖,班昭觉得心里畅快无比,早就看他们不顺眼了,天天以读书人自居,认的字儿还没她多呢,尤其是那个牛郎君,顾客已经投诉过好几次,他抄的书总是有错字。 所以说偶有错字是正常事儿,可是本本错,次次错,除了证明他的无能,什么都证明不了。 就这种赖子还有脸要求涨薪,简直是不要个大逼脸。 不过很快她就后悔了,一下子抄书的人全都走了,那书铺怎么办?她就是日日抄,夜夜抄,连饭都不吃的话,也不能满足每日的售卖需求。 “女君,对不起,我又给您添麻烦了,这次要不是我,他们不会闹这出的,作为掌柜,我没有好好的解决这次风波,我难辞其咎。” 班昭情绪极其低落,影响的沈三三饭都不香了,她的眉头微蹙起,夹了一个羊肉烧麦,放进嘴巴里嚼着,“莺歌,天越来越冷了,看着好像快下雪了,吩咐后厨多买几只羊,今天晚上我想吃涮锅子。” “女君,后厨已经准备好了,中午就可以吃了。”莺歌还是一如既往的周到,每次都能想在沈三三前头。 沈三三欣慰的点点头,问道:“你们现在一个月的薪资是多少?” 班昭一头雾水,但还是乖乖的回答了,“我是十两,但是我不靠薪资的,您每个月给我的提成有百两之多,最近我已经换了好几个钱匣子,里面的大钱都快流出来了。” “眼下正逢乱世,我还是建议你将钱币换成银子或金子,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如果陛下倒台,王朝更替,那你现在存着的这些大钱就和废铜烂铁没有什么区别,金子和银子永远都会在市面上流通,它们是唯一不会贬值的货币。” 大家纷纷点头,就连木兰都觉得沈三三说的有理,马上她就将钱匣里的大钱换成金子,万一出了什么事儿,携带也方便。 “你不用苦恼没人抄书的事,我最近收到了很多投诉,说他们抄的书总是有错别字和丢字落字,甚至还有抄错行的现象,长此以往对咱们铺子来说是致命的打击。我已经想好了应对方法,用机器代替人力,再也不会出错了。” “哦?我倒是有些好奇了,我们伟大的沈娘子又有什么奇思妙想啊?”谢易之闻着羊肉烧麦的味道姗姗来迟。 他丝毫不知道客气是什么东西,非常自然的在沈三三旁边落座,抢了沈三三的筷子,夹了一个烧麦塞进嘴巴,“嗯~这又是吴媪的手艺吧,色香味俱全,尤其是这羊肉,一点都不膻。你又背着我吃独食,咱们可是合作伙伴,你总这样,谁敢跟你合作!” “你还知道咱俩是合作伙伴呀,我刚才搁门外被大家围攻的时候,你咋不出门呢?缩头乌龟,算什么男人!”沈三三根本不惯着他,既然他一点儿都不客气,不把自己当外人,那沈三三也没必要和他客气,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不给他留任何情面。 谢易之尴尬的挠挠头,他怎么没出门,听见动静就立刻出去了,还没到大门口,就听见沈三三在舌战群儒,将那群无赖怼的无话可说,根本就没有他出场的必要,索性就回去好好洗漱了。 “你少管我,就许你睡懒觉,不许我睡懒觉啊。” 沈三三白了他一眼,心中暗自嘀咕:没用的,臭男人!以后可得好好警告绵绵,让她擦亮了眼睛,万一爱上了谢易之这样没用的人,可要遭老罪了。 “你还没说,又有什么奇思妙想了呢?”谢易之头也不抬的往嘴里塞着烧麦,两个腮帮子都鼓起来了,也不停手。 沈三三怕他又全吃了,也赶紧埋头苦吃,筷子被他抢走了,就用手,自己的两个腮帮子也塞的鼓鼓的,“雕版印刷听过吗?我打算用机器代替人力,正好交给你一个任务,去帮我找几个会在木板上刻字的人。” “娘子不用找了,我们会。”持剑上前一步,毛遂自荐。 “你说你自己就好了,干嘛给我找麻烦啊,我每个月就拿着一份薪水,现在却要干两份活,有你这样的同事我真是服气。沈娘子别找我,我虽然会,但我不想干,我只想躺平。”持书小嘴儿叭叭的,看出来他有多不想干活了。 莺歌对自己的魅力很有自我认知,也明白持书这个家伙对她的想法,登时就给持书夹了一个包子,“你还会在木板上刻字呢,真是太厉害,要是有人也帮我们一起在木板上刻字就好了,既然你不愿意,我们也不勉强你,这个包子是我亲手做的,你尝尝好不好吃?” 持书闻着莺歌身上的香味,脸蛋红扑扑的,心思早就飞到天上去了,如果你仔细瞧,就会发现他身后有一个尾巴翘了起来,像螺旋桨一样不停的摆呀摆。 “莺歌说的是哪里话,你们女君和我们男君是合作伙伴,咱们就是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一家,亲人需要帮忙,哪有拒绝的道理,我这就和持剑一起再找几个人,将木板刻好!”说完他就拉着持剑跑了,看来科目版这个活儿今天就能完成啊,沈三三白担心了。 “女君,今日怎么办?铺子里已经没有多少书可以卖了。”班昭觉得有些头疼,如果自己能未雨绸缪就好了。 “那就放一天假,铺子里的伙计们也辛苦了好久了,天下第一楼也放一天假,你们将大家召集起来,正好这天也冷了,咱们来个团建,晚上就吃烤全羊和涮锅子,怎么样?再让吴媪做些炸鸡之类的,木兰,你去江娘子家订些糕点来,班昭你也别闲着,去组织大家。”沈三三安排的井然有序。 谢易之激动的拍拍自己的胸脯,“我呢我呢,需要我做什么?” 沈三三稍一沉思,实在是想不出来谢易之能做什么,突然灵光一现,“你们百年世家肯定有不少藏酒吧,拿两坛给大家尝尝。” “没问题。” 第七十三章 恶人先告状 “大哥,我看这几天书铺里的人不少反多,不会是他们已经找到了替代咱们抄书的人了吧?”一个瘦长脸儿穿着长衫的郎君问道。 “怎么可能?咱们不发话,整个乐亭谁敢来替她抄书,得罪了咱们,他能有什么好下场!”牛郎君那叫一个相当的自信。 “会不会是那些书院里的学子在帮她抄?” 牛郎君也有些心虚了,可他作为这群抄书人的老大,自然是不能展示出自己的胆怯的,“不可能,那群学子个个家里有钱,怎么会看得上在书铺里抄书这点儿小钱。你去买两本书来,我看看。” 瘦长脸的郎君听话的去书铺里买了本书,恭恭敬敬的交到牛郎君手上,牛郎君仔细翻了起来,“这怎么可能呢?两本的字迹一模一样,甚至连这演出来的墨迹都一样,这根本不可能!除非有天人在帮她抄。” 说话间再也按捺不住情绪了,拔腿就往铺子里冲,“我是来解决事儿的,不想被波及的都给我滚出去!” 铺子里的客人鱼贯而出,大家只是想来买个书,逗个乐子,解个闷儿,没人想惹祸上身的,人家既然给了走的机会,就没必要在这儿留着。 人都走光了,牛郎君左右看了一眼,两个小弟立刻狗腿的关上了铺子门,又留了两个人在外面看着,他径直走到班昭面前,“谁给你们抄的书?” 班昭懒洋洋的靠在柜台上,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正是大中午,虽然已经快要下雪了,铺子里烧着碳,阳光透进窗子照进来,整个屋子暖洋洋的,都有些熏脸,大家都有些昏昏欲睡。 “我跟你说话呢,小贱蹄子!”牛郎君那些所谓的读书人气质全都抛下了,甚至学着街上的泼妇开始破口大骂。 班昭还是不理他,自己又不是他口中的小贱蹄子,干嘛要回答他,谁愿意上赶着找骂呀? 牛郎君又跟他说了几句,还是没有得到回答,当时脾气就上来了,伸手就要去撕扯她。 手还没有碰到班昭的领子,两个身强体壮的妇人从后院走了出来,一左一右的将他架了起来,左边那个骂道:“什么样的腌臜泼皮也敢来这里拉扯我们班掌柜,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牛郎君本来个子就长得不高,现在又被两个人架了起来,只能凌空蹬腿,挣扎着朝外大喊:“你们都是死的吗,没看见我被人绑架了,赶快过来救我!” 那群抄书的人乌泱泱的往铺子里冲,一见自己的人来了,牛郎君立刻又得意了起来,他威胁道:“你们两个泼妇还不赶紧把我放下来,否则一会儿绝对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还有你,小贱蹄子,现在给我磕头认错还来得及,不然我非得把你打成肉泥不可!” “你要把谁打成肉泥?”宋若昭迈着四方步走了进来,他身后跟着乌泱泱的衙役们。 沈三三早就想到了今天这种情况,一直让木兰从天下第一楼观望书铺这边的情况,但凡见到牛郎君他们的身影,立刻去衙门里报官,明明自己衙门里有人,那就得用,管他什么避嫌不避嫌的。 牛郎君一看宋若昭来了就像见到救星一样,奋力蹬着他那两条土豆腿,“县令大人救我!我好心好意来铺子里买书,没有遇到心仪的,他们就想强买强卖于我,我不同意反抗,就被她们绑起来了,救命啊,青天大老爷!” 他也是个聪明人,一下子就给宋若昭带了如此高的帽子,再加上他确实有青天大老爷的威名,就是宋若昭想包庇人也包庇不了。 宋若昭沉着脸,转头看向身后的衙役们,“你们可都看清楚了,也都听清楚了,知道该怎么办吧?” 捕头立刻上来回话,“我等都听清楚了,请大人放心,我等必会秉公执法,不包庇一个坏人,不伤害一个好人。” 宋若昭点点头,他表示很满意,“去做吧。” 一听他们这么说,牛郎君脸上满是得意,梗着脖子威胁班昭,“我都跟你说了,青天大老爷是向着我的,你现在给我三跪九叩磕头还来得及,我会替你好好向大人求情的,不然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班昭气的就要从柜台上爬出去,给他个嘴巴子,还好跑堂的拦得及时,要不然还真被这孙子给激着了。 衙役大步朝着他们走来,从两个粗壮富人手里接过牛郎君拷了起来,又将其他准备找茬的抄书人全部抓了起来。 牛郎君大喊大叫,“抓错了,抓错了。我是受害者,她才是施暴人!” 班昭立刻假哭,装出一副弱柳扶风的模样,从袖子里抽出绣帕假装擦眼泪,“大人,你可要替我做主呀。小女子在铺子里兢兢业业的营业,他们冲进来就把所有人都赶了出去,还说要把小女子打成肉泥,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这是从柜子后面钻出来一个顾客,“是,我作证。他们就是打算欺负班掌柜的。” 这个顾客特别喜欢热闹和八卦,刚才碰到了有人砸店,立刻钻到柜子后面,准备亲眼目睹这场热闹,现在正好出来作证。 “你这下还有什么好说的!”宋若昭怒斥道。 牛郎君一听就傻眼了,他只是想来逼班昭就犯,没成想竟然演变成了这样的结局,当初他只是看铺子里挣的太多,起了贪心,想让铺子多给一些薪资,没成想就被辞退了,原本生活滋润,处处受人尊重,一下子竟然变成了流氓无赖一样的人,大家唯恐避之不及。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闯。匈奴屡屡犯我边境,你们身为读书人,不思报国图存,反而在这儿为了些蝇头小利争的头破血流,甚至想出了威逼利诱的法子,真是让我大汉郎君们蒙羞。今日我就替你们的父母亲人做主,将你们全部发配到边境从军,不破匈奴不许归乡!” 那群人一听要去从军,立刻腿就软了,更有甚者甚至小便失禁。 第七十四章 海上来客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两年的时间匆匆而逝。 沈三三铺子的规模一大再大,已经成了整个乐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存在,各地的客商络绎不绝。 “阿母,起床了,快点起来赚钱啦!”绵绵穿着锈红色的夹袄,张着白嫩嫩的小手拍打着沈三三的脸。 自打绵绵学会走路和说话以后,沈三三就再没睡过一个完整的早晨,这个小家伙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整天无所事事,唯一的乐趣就是把沈三三叫起来,看着她发狂。 绵绵成功的引起了沈三三的注意,她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然后将绵绵从地上捞起来,按在成堆的被子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挠她的痒痒肉。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阿母,饶命啊,莺歌姨姨、木兰姨姨快点来救绵绵!” 这个小家伙是懂得找救兵的,莺歌和木兰恨不得把她当成眼珠子一样疼,一听她呼救立刻赶了过来。 绵绵笑的眼泪都要出来了。 “女君,你别怪女公子,确实是有客商上门,是从南边儿来,应该说是从海边儿来的,看那穿着打扮是大客户。” 莺歌说着,木兰立刻从沈三三怀里将绵绵拉了出来,两人配合那叫一个默契,显然这些年没少干这种事儿,都熟能生巧了。 沈三三一听有大客户,眼睛都亮了,床底下藏着的黄金越来越多,还差几块就要彻底的放满了,还得多加努力呀,“帮我洗漱梳妆,别让大客户等久了。” “喏。” —— 几个人火急火燎的赶到天下第一楼,还没进门就闻到一股浓浓的海腥味儿,莺歌差点吐了,绵绵捏着小鼻子,“嗯~这是什么味道呀?好臭!” 沈三三下了马车,朝着各个方向嗅了嗅,眼睛登时放出了光,来到这个朝代已经三年了,三年她都没有见过一丁点儿的海鲜,别说各种大鱼大虾了,就是虾皮她也没见过。 这里的味道这么浓,想必他们船上一定有好货,真是太棒了,终于可以吃到海里的东西了。 轰炸大鱿鱼、蒜蓉粉丝蒸扇贝、避风塘口味的皮皮虾还有清蒸大龙虾,三文鱼蘸芥末... 真是想想都让人流口水。 “阿母,你哈喇子流出来了,好丢人呐,赶紧擦擦。”绵绵嫌弃的将自己的秀帕扔给沈三三。 沈三三这才意识到自己流哈喇子,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不形象了,赶忙擦了两下,直奔店里,用鼻子寻找味道的来源。 “诸位,这就是我们的老板沈娘子,你们需要什么东西可以和她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她做不到的。”沈四的话虽然有一定的水分在,可也差不多,沈三三在这个世界确实无所不能。 几位客商有些不敢相信的打量着面前的妇人,看着不过20出头的年纪,怎么可能是这天下第一楼的老板,难不成是被抛出来的饵? 虽然疑惑,但该有的礼节还是有的,上去冲着沈三三抱了个拳,“沈娘子好,我们是卖海货的客商,想和你订购一批防水的纸,不知道你能不能做到?” 沈三三仔细打量着他们,心中有了数,然后朝着二楼跑去,拍了拍掌,拔高了音量道:“抱歉了诸位,今日家里来了亲戚,就不营业了,还望诸位见谅。” 底下选购的客人立刻发出不满的声音,“啊~怎么能这样呢?我可是特地从白水县赶过来的,家里人还等着用纸呢,这让我怎么才好?” “是啊,是啊,我也是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的。” 为了不让大家失望,沈三三再次拔高音量说道:“为了不让大家白跑一趟,如果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可以跟店里的管事说,我们负责解决你们的食宿。” “好。”楼下立刻响起了叫好的声音,能白吃白喝白玩儿一天谁不高兴啊? 可有唱衰的声音,“难不成只给外地人福利,而我们这些经常来购买的熟客就没有了吗?实在是太让人寒心了!” “是啊,我在这儿消费了没有100两也有八十两了,要是今天得到这么一个结果,那我下次再也不来了。”她虽然说的是气话,可心里确实有了疙瘩,不太舒服。 沈三三的能力就是能做到让所有人满意,只见她接着说道:“大家稍安勿躁,稍安勿躁,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凡是今日进店的本地客人,无论是熟客也好,第一次进店也罢,通通可以去掌柜那里领取五折优惠券,也就是说,你下次进店买任何东西,都可以享受五折优惠。五折的意思就是比如一两一刀的花笺,用优惠券就可以得到两刀。” “那可太好了,花一两银子可以买到两刀花笺,我要是转手卖给别人还能赚一笔,我要去领优惠券。” 沈四收到沈三三的眼神,立刻领着大家往外走,“来来来,外地的客人跟我走,我给你们安排食宿。” 莺歌也走了出来,“本地的客人来我这边领优惠券啦!”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整个天下第一楼空了。 “木兰你带着绵绵,还有店里所有的伙计去后院。沈四,把店门关了,今日便不营业了。”沈三三有条不紊的安排着。 “喏。” “喏。” 大家各司其职,现在店里除了那波客商就只有沈三三和端茶上来的莺歌了。 “想必沈娘子是看出我们的身份了?”大胡子客商存疑,有心诈沈三三。 没成想沈三三连伪装都懒得伪装,直接坐到他们对面,端起莺歌刚刚倒好的茶水,不紧不慢的喝着,“在军队里待的太久了,已经忘了外面的礼节,还有你们手中的刀,精铁打造,外面的铁匠铺子可是做不出来,最主要的是你们的靴子,上面有你们的徽记,是燕侯的兵,对吧?” 大胡子客商脸色沉了沉,没有说话,另一个高瘦的客商拍桌站了起来,“既然你知道了我们的身份,那你的命我们就收下了,说出你的遗言吧!” 第七十五章 把刀收起来 “把你那把破刀收起来,整天吵吵把火的,到了战场上一点儿用都没有,真丢咱们君侯的脸!”大胡子客商一下就把他的刀怼了回去。 沈三三欣慰的看着大胡子客商,不自觉的朝他竖了个大拇指,“还是你懂事儿,谈合作就说谈合作呗,整刀吓唬人干嘛,不知道刀吗,谁没有啊!木兰,把你的刀拿过来!” 木兰是习武之人,耳朵灵的很,即使在后院儿也能听见沈三三喊她,一把刀直接飞到了桌子上,还顺便把高瘦客商的头发削掉了两缕。 大胡子客商咽了咽口水,“这位女娘真是厉害的很,我们甘拜下风。” 这边哄完沈三三她们,那边直接脱下靴子给了高瘦客商一鞋底子,“让你装逼,让你装逼,让你装逼,装人家强项上了吧,我都跟着你一起丢人!” 高瘦客商都快委屈死了,“我又不是故意的,我看她识破了咱们的身份,万一他把咱们的行踪泄露出去怎么办?君侯大事还未成,可是不能中道崩殂了我这儿。” 沈三三睁大了眼睛,满脸欣喜的问道:“你们君侯要造反呀?” “你怎么知道的?”大胡子客商一脸的震惊,感觉他都要碎了。 “刚才这位小哥说的,这也太刺激了吧,之前造反只在电视剧里看见过,没想到现实生活中也能见到,需要我做什么吗?” 沈三三可激动了,现在这个皇帝昏庸无能,宠信奸佞、陷害忠良,早晚得有人反他,皖西帝就是那兔子尾巴,长不了的。 现在宋若昭还在给皖西帝当县令,一旦有人造反成功了,那他们只有死路一条,必须得早做打算,而且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这下好不容易赶上一个造反的人,如果现在帮了他,等到他成功登基以后,那自己可就是从龙之功,别说保命了,就是封赏什么也是少不了的,没准儿自己能当上皇商,而宋若昭还能官升一级。 “老大,我觉得她这个笑容有点儿不寻常,人家一听说要造反都吓死了,生怕沾上一点儿关系。你看他一听说咱们要造反,那嘴角都快咧到耳后根去了,她不会是个傻子吧?”高瘦客商悄悄凑到大胡子课上耳边说道。 大胡子客商直接给了他一个嘴巴,“你说的再大点儿声儿,人家又不是聋子,都在同一张桌子上,我听见了,她都听不见,真想不明白君侯为什么让你这个蠢货跟着我来!” “因为,我是你小舅子呀!我姐姐可是你明媒正娶的娘子,你不是挺怕她的吗!” 大胡子客商一下就闭麦了,回忆起自己岳娘一点儿都不温婉贤淑的泼辣模样,怎么就生了这么个窝囊废小舅子呢? “咳咳~不知道两位怎么称呼啊?来这儿做什么?我要听真话。”沈三三最后还特别强调了一句。 “在下张龙。”大胡子客商介绍完自己又看向高瘦客商,“他是赵虎。” 沈三三摸着下巴,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们,“这是你们的真名吗?我怎么感觉是编的呢,你们后边站着的那俩不会是王朝和马汉吧?” 赵虎一听就激动了,当时就要扬盐,“你咋知道滴,难不成你是神女?神女赶紧给我算一卦,看看我这辈子能当上大将军不?” 说完他撇了眼张龙,悄悄绕到沈三三这边,“最主要的是你看看我能不能超越我姐夫,取代他的位置,让他给我当副官。” “嗯...能不能我就不知道了,但是你今晚回去会挨一顿是肯定的。”沈三三欲言又止。 赵虎不解的问道:“为啥呀?” 沈三三摊了摊手,“为啥就不用我说了吧?” “因为老子全听见了,你个王八犊子,回去我揍死你!”张龙伸手扯住他的耳朵,赵虎不停的喊疼求饶,后面的王朝、马汉一直在看热闹。 “行了,别打了。你们到底想要什么,吵吵嚷嚷的,一点儿当兵的样子都没有,我还怎么指望你们到造反成功,真令人失望!” 沈三三前世可是见过军队的,那叫一个军纪严明,哪像他们这副坐没坐相,站没站相,你给我一拳,我扇你两巴掌的样子,感觉他们不会造反成功。 大家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突然有一种压迫感,赵虎悄悄的凑到张龙耳边,这次还特意压低了声音道:“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面前是一个小娘子,我竟然感受到了来自君侯的压迫感,是不是我坐船坐的太久,有些魔怔了?” 张龙小声回复,“别说你了,我也有这种感觉,按理说他俩也不认识啊,难道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 “你们在嘀咕什么呀?”绵绵突然爬上桌子凑到他们耳边一起听。 张龙、赵虎吓了一跳,摔了个人仰马翻,两人哆哆嗦嗦的指着小一号的绵绵,嘴唇不停的颤抖,“不不不不...这个才是君侯的亲妹妹,简直就是小时候的君侯,难道君侯失踪的阿母在这里?” 绵绵看着他们摔屁墩的样子哈哈大笑,白白嫩嫩的小手指他们,“阿母,你快看呀,他们是不是你说的傻瓜呀?” “沈绵绵,谁教你这么没礼貌的?看到人家摔倒了不去扶,反而肆意嘲笑,这就是你的家教吗?你年龄小不懂事,人家不会嘲笑你,可是阿母不行,人家会说我没有好好的教导你,才会导致你这么没有同情心!”沈三三头一次对绵绵疾言厉色,而且还叫了她的全名。 绵绵眼睛里包了一包眼泪,委屈巴巴的看着沈三三,轻轻伸出小手扯她的衣袖,“阿母,绵绵知道错了,求求阿母别不要绵绵,明明不应该嘲笑别人的,对不起,阿母。” 沈三三一下就心软了,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顶,“这也太秃了吧,一点儿都不随我。” “阿母!绵绵最不喜欢的就是阿母,绵绵再也不要理阿母了!”说完扭着小屁股,气鼓鼓的走了。 第七十六章 轰炸大鱿鱼 “赶紧起来,这里不允许睡觉啊!”沈三三有些嫌弃的看着张龙、赵虎。 他们两个人立刻站了起来,互相看了一眼,特别尴尬。 “说吧,你们来买什么?”沈三三吹了吹指甲,昨天特意染的红蔻丹,莺歌手艺还挺好,嘎嘎漂亮。 “油纸,我们需要能防水的油纸。”赵虎抢先说道。 “要多少?” 赵虎又要抢话,却被张龙一个眼神儿按下了,“需要一万刀。” 沈三三一听眼睛都亮了,如果不是碍于男女有别,她现在肯定上去抱着张龙亲一口,好久没遇见这么大的客户,脸上之前的傲慢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讨好的笑,“原来是远道而来的贵客呀,还真是有失远迎,你要的油纸没问题,不知道你们怎么支付呀?” “我们没有钱。”赵虎老老实实的回答,阿母从小就教导他,做人要诚实,靠着欺骗娶来的媳妇儿不能长久,说完给了他阿父一鞋底子。 沈三三脸上的笑容立刻收了,吹了吹指甲,丝毫没有任何表情的说了句:“莺歌,送客。” 莺歌会意,“诸位客人,我们天下第一楼从不做亏本的买卖,既然大家不是诚心做生意的,那还请你们各位出去吧,别影响我们营业。” 此时木兰也出来拔自己的刀了。 “不、不是那个意思,我们的意思是,我们没有钱,但是我们有这个。”张龙赶紧从腰包里掏出来硕大的珍珠,因为下一秒木兰的刀就要落在他的脖子上了。 沈三三张大了嘴,现在有很多的珍珠养殖场,有海里的珍珠,也有河里的珍珠,还有各色的珍珠以及异形的巴洛克珍珠,就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个儿的珍珠。 她咽了咽口水,伸手从张龙手里接过珍珠,仔细在太阳光底下观察起来,阳光透过珍珠表面反射出七彩的光,“果然是好珠,这也太漂亮了吧,这样的珠子你们还有多少?” “你不用管我们有多少,你就说可不可以用这些珠子换一万刀油纸?”张龙终于重新掌握了话语权,也开始跟着拿腔拿调起来。 “当然可以,这笔买卖怎么说都是我们赚了,先付一半的定金,一个月后来取油纸。莺歌,拟合约。”沈三三快喜欢死这颗珠子了,他都已经想好了珠子的用途了。 “好,沈娘子爽快,我们自然也爽快。”张龙一拍桌子,痛痛快快的和沈三三签了合约,然后让王朝和马汉抬上了半框同样大小的珍珠,那光芒都快把沈三三的眼刺瞎了。 签完合约他们就要告辞,却被沈三三拦下了,“不知道你们船上有没有带海货来,越新奇越好,我可以跟你们买。” “买什么,那玩意儿又不值钱,送你一筐,就当是咱们合作的见面礼了,以后合作的机会还多着呢。” 张龙大手一挥,苦逼赵虎一个人抬了一大筐的海货上来,“沈娘子,我们在路上赶路的时间不短,这些你挑挑拣拣能吃就吃,坏了的千万别吃,万一吃坏了肚子,我们可就万死难辞其罪了。” “多谢!”沈三三觉得他们仁义的很,特意从一边的书铺里挑了十本书出来,“这是乐亭最流行的话本子,想必你们在军营中也有无聊的时候,可以翻开来看看,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王朝、马汉接了书,四人规规矩矩的朝着沈三三她们行了个军礼,这次合作真的十分愉快。 送走了大客商,沈三三开始对这筐海鲜下手了,这里面放这个的可都是现在世界他最爱吃的海货,光是闻味儿,口水都要流了。 赶紧吩咐人将海货抬了回去,她晚上可要好好的大展身手,让宋若昭和谢易之两个土鳖尝尝,什么叫做人间仙境。 —— 夜幕降临,宋若昭刚从衙门回来,还没进县令府的门,就被一股味道香透了,随从也像小狗狗一样四处嗅着,“男君,想必咱们今晚又要有口福了,女君肯定又琢磨新鲜吃食,您娶了女君可真是幸福。” 宋若昭笑的开怀,她也那么觉得,自打和沈三三成亲以后,那种久违了的家庭幸福感又回来了。 才刚一进门,就看到满院子都是各种各样的小摊位,每个摊位上都散发着新鲜扑鼻的味道。 沈三三热情的朝她招手,“夫君,你终于回来啦,你看我发现了什么好吃的,快来尝尝。” “阿父,阿母做的东西可香啦,绵绵特别喜欢。”说着,绵绵从沈三三的手里抢过一个轰炸大鱿鱼,小跑着给宋若昭送过来。 宋若昭立刻蹲下身子,接住她从小宠到大的宝贝,抱起来也没有着急接轰炸大鱿鱼,反而是对着绵绵的小脸蛋儿左右开弓,亲了又亲。 “绵绵最喜欢阿父了,阿父不和沈四叔叔一样,阿父的下巴不扎人。”绵绵说完扬起开心的笑脸。 沈三三一听吓坏了,立刻上前接过绵绵,单手捂了她的嘴,“木兰,天色不早了,绵绵还小,不能熬夜的,赶紧带她下去睡觉吧。等她睡着了你快点过来,咱们的深夜美食档才刚刚开始。” “喏。”木兰接过绵绵,飞快的朝着后院跑去,不到一柱香的时间就回来了,她实在是太想吃美食了,只能委屈绵绵小小年纪就接受手刀的洗礼了。 “没关系的,大家都会觉得绵绵童言无忌,不会深究的,你不用如此小心翼翼。”宋若昭凑的沈三三身边小声说道。 沈三三白了她一眼,还真是太监不急急死公主,这种事儿是能闹着玩的吗?根本就不能拿出来冒险好吧,用力的将轰炸大鱿鱼怼到她嘴上,“吃你的吧,不该说的话不要说!” 莺歌看大家情绪不太好,立刻出来解围了,“女君,以往谢郎君知道有美食总是第一个来的,怎么今天已经过去这么久了还没有来?而且他院子里的人也都没有过来,不会出什么事儿了吧?” 第七十七章 谢易之离开 “谢易之,出来吃饭了!别说我没有叫你啊,做的可都是你之前没有吃过的东西,老香了。”沈三三没有进他的院子,站在院门口喊。 持剑听到后走了出来,一脸的肃穆,“家主过世了,男君悲痛欲绝。” 沈三三之前就听谢易之讲过,他是家族的嫡幼子,不善读书,不善为官,从小就是被家族所抛弃的存在,甚至不如庶子在父亲面前的地位,只有身为家主的大父对他很好,从小将他养在身边。 家主之于他,是非常重要的存在。 沈三三转头看向莺歌,“你去厨房让吴媪熬点儿清粥来,不要沾任何荤腥,之前做的青瓜酱菜也来一碟。” “喏。” 莺歌是极聪明的,她知道不该听的话不听,不该问的事不问。 沈三三并没有顾及什么男女大防,抬腿进了谢易之的院子,里面真伤心难过的并不是世家贵胄的谢郎君,而是她志同道合的好朋友谢易之,仅此而已。 屋子里并没有掌灯,好在今晚的月亮足够大,能清晰看见屋里的场景。 沈三三向着谢易之所在的方向走去,隐约可以听到低低的啜泣声,许是听到脚步声,谢易之转头看向身后,它的眼睛红彤彤的,还有些肿。 “你怎么来了?” 沈三三从袖子里取了锦帕递了过去,“擦擦吧,男儿有泪不轻弹,你大父知道你如此软弱,他会不放心离开的。” “你不懂,你什么都不懂。从小没有人喜欢我,只有大父对我好,我所学的一切都是大父教的,我还没有完全长大,也还没有做好失去大父的准备,他为什么...” 不等他的话说完,沈三三蹲下身子将他抱在怀里,“哭吧,鬼哭狼嚎一样的大哭,持剑在外面守着,没有人会知道的。你大父去的突然,无论如何你都得回去好好尽最后一次孝,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接下家主之位,这样你大父才能完完全全的放心你,省的他离开了还要提心吊胆的。” 其实这番话并不是逼着谢易之要去争去抢,而是希望他能通过上进消磨掉无聊的时光,也就不会永远的沉浸在悲痛之中了。 谢易之反手抱住沈三三,拼命的哭着喊着,鬼哭狼嚎的声音传了好几条街,他一遍遍的发泄自己心中的痛苦,以及没有见到大父最后一面的惋惜。 哭累了,谢易之枕在沈三三腿上,眼睛空洞洞的望房梁,“你说大父可愿入我的梦来,能否再让我见他最后一面?” “会的,一会儿喝完了粥,你早点睡,他一定会来梦里找你的。”沈三三说完对着门外喊道:“把粥拿进来。” 门“吱呦”一声开了,莺歌端着已经有些凉了的粥走了进来,看到这副场面明显一惊,手中的粥碗险些翻了,不过很快她就调整好了情绪,将粥碗递给沈三三然后出去了,还特意将门关的更严实了一些。 沈三三推了推谢易之的头,“别emo了,赶紧起来把粥喝了,放心吧,知道你们这边守孝的习俗,没有任何荤腥,你就配着这新腌的青瓜酱菜吃,闻着还挺香的。” “你喂我。”谢易之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脑抽了,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说完他就后悔了。 可惜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卖后悔药吃的,就比如他现在正在被沈三三扭着耳朵扯了起来,“看在你大父没了的份儿上,我就不赏你一对熊猫眼了,赶紧滚起来把饭吃了,再给我装逼,装emo,我绝对揍死你!” “哎呀,疼疼疼——” 门外一直站着偷听的持剑以为谢易之出什么意外了呢,登时就要冲进来,却被持书拦住了,“不用进去,你放心吧,沈娘子有数的,咱们男君绝对不会有生命危险的,顶多缺胳膊断腿而已。” 持剑停住了脚步,“你说的对,沈娘子那么聪明温婉的人肯定有分寸的,如果承受不住那就是咱们男君太过弱鸡,实在是丢天下郎君的脸。” 他们两个人说话的声音并不小,屋里听了个一清二楚,很快就传来了谢易之的咆哮声,“都给我滚的远一点儿,老子能听见!” 持剑和持书吓得赶紧跑了。 看着谢易之吃了粥,又将那碟青瓜酱菜一扫而空,沈三三深知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也就没有再留下去的必要了,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就要走,“一会儿就让持剑和持书给你收拾行李,明天一早就出发,想必能赶上你大父的出殡之日。” 谢易之点点头。 沈三三非常欣慰,有一种自家大儿初长成的感觉,在袖子里鼓捣了半天,掏出来一枚珍珠做成的璎珞,“今天从南边儿来的商人手里收了点儿珍珠,我看着个头挺大,还饱满,就收下了。喏,第一次做璎珞,别嫌难看啊。” “好丑啊!我家里婢女做的都比你做的好看,这也太丢人了,谁会挂在腰间呀!”谢易之拿着仔细把玩,眼睛里满是喜悦。 沈三三气的一把夺过璎珞,“我就多余给你做,以后我要是再送给你东西,我就是狗!” “那可不行,给了我的就是我的,你可休想要夺回去。”男女力量终究还是悬殊的,谢易之轻易将璎珞夺回来挂在腰间,“虽然丑了点,可这珍珠足够的大,又很饱满圆润,流光溢彩的,也不算是辱没了本郎君,我就勉勉强强的收下了。” “神经病!” 沈三三骂完就想走,却被谢易之拉住了胳膊,他道:“你说的对,为了大父能安心的走,我决定去争一争的家主之位,只是此一行,恐怕归期不定,三五年内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你会等我吗?” “不会,你走啦,我就是天下第一楼唯一的老板,那满筐的钱就再也不用分给给你。我又不是傻叉叉,凭什么要等你回来分钱呀!” 谢易之笑了,“咱俩一起合开的,即使我不在,钱也要按时寄到我那里。但凡少了一个月,我立刻让持剑杀过来。宋若昭很好,她是个很好的幌子。” 第七十八章 绵绵的预言 这谢易之突然走了,没有人和自己吵嘴,沈三三还竟然生出了些不适应,独自坐在池塘边,脱了鞋袜踩着凉水,已经快要夏天了,脚底板火热热的,踩踩水很舒服。 “女君,不好了,女公子浑身抽搐!”木兰赶来报告。 沈三三都快急死了,就连鞋袜都顾不得穿,赤着脚就往绵绵的屋子里跑,一路上被碎石草屑划破了脚底,也不停歇。 绵绵小小的身体泛着红,身体不停的抽搐着,沈三三顿时吓得六神无主,眼泪一下子就落了下来,“大夫呢,快去请大夫!” 话音刚落,莺歌已经带着大夫走了,她轻轻的将绵绵从沈三三手里接过,交给大夫,然后将沈三三搂在怀里,“女君别怕,大夫已经来了,女公子一定会没事儿的。” 沈三三扑在她怀里小声啜泣,之前没觉得怎么着,也从来没有将绵绵当成自己的女儿看待,就像是养了一个小宠物一样,现在绵绵生病了,她立刻慌了神,三魂少了七魄,感觉整个人都快要崩溃,难道这就是为人母的心境吗? 大夫是乐亭有名的大夫,医术还有一手,给绵绵扎了几针,又开了几副药,“沈娘子放心,女公子昨夜着了凉,就是很普通的小儿惊厥,我已经用金针刺穴,还开了几副治疗惊厥的药,最近不要让她大喜大悲,很快就会康复的。” 沈三三激动的握住大夫的手,直接拔下自己头上的金簪送给他,“多谢大夫,这枚簪子就当做是您的诊金。” 大夫闻言乐开了花,就这一枚足金的簪子够他吃好几个月的,看来这几个月都不用在医馆营业了,“多谢娘子,多谢娘子。” “我跟着您下去抓药,这边请。”莺歌将大夫请了下去,还顺便带走了木兰,想给母女二人独处的机会。 沈三三将绵绵抱在怀里,小心翼翼的用帕子擦擦她额头上的汗珠,“你可是这个世界的女主呀,谁出事儿你都不能出事儿,你要是不能平安长大,我可就再也回不去了,拜托你了,千万不要再生病了。” 绵绵仿佛有感应一样,缓缓睁开眼睛,声音微弱的喊了一声,“阿母~” “我在,阿母在,绵绵别怕,阿母永远在你身旁。”沈三三激动极了,能说话就代表身体没事儿,“你饿不饿呀?阿母最近新想到了一种特别新奇的吃食,想不想吃啊?如果你想吃的话,阿母这就去给你做。” 如果换做以往,贪吃鬼绵绵早就让沈三三去做了,可这次她没有,反而是用小小的手掌握住了沈三三的大拇指,“阿母别走,我有话要跟您说。” 沈三三重新坐了回来,回握住绵绵的手,“你说。” 绵绵深吸了好几口气,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说才能让沈三三相信,“我做了个梦,梦见兵祸要来了。皖西帝新纳了一个妃子,她是来自匈奴的间谍,蛊惑君王不早朝,杀了一批又一批的大臣,搞得国家不稳,边境动荡。匈奴人假扮客商,从东边绕过边界直插中原,第一个到达的就是咱们乐亭,整个乐亭被他杀的寸草不生,就连咱们都不例外。阿母,我知道我年纪小,说的话你们可能不会当真,可,我说的是真的,最多还有一年,兵祸就会降临!” 小小的人儿言辞恳切,声声泣血。 沈三三看向她,目光变得无比坚定,“阿母信,从你还未出生开始,阿母就知道你异于常人,无论是梦也好,是你前世经历过的事儿也罢,早做防备总不会有错的,我这就去告诉你阿父,咱们早做打算,避免乐亭血流成河。” “好。”这种被人信任的感觉真好,上一世绵绵是遭背叛死的,没成想重活一世竟然被如此信任,简直幸福到了极点。 这还是宋若昭第一次在上衙时被叫回来,途中又听木兰说绵绵生病了,整个人风风火火的往回赶,再加上天气热,回到家时前襟已经湿透了。 待看到活蹦乱跳的绵绵,直接摊坐在八仙桌旁,猛的灌了好几杯凉茶,“吓死我了。回家的路上听说绵绵病了,可把我吓坏了,还好没事儿,真是谢天谢地!” 绵绵小跑到宋若昭怀里,揽住她的腰,“阿父,大夫给绵绵扎了针,虽然有些痛痛,可是绵绵已经好了,绵绵不想喝那些苦苦的药,阿父劝劝阿母,好不好?” 宋若昭低下头捏了捏绵绵可可爱的小脸蛋,学着她的语气回答,“不可以哦,阿父的绵绵宝贝。你阿母都是为了你好,绵绵如果不听阿母的话,那阿父也不喜欢绵绵了。” “知道了,绵绵就去找莺歌姨姨吃药。”说完扭着小屁股,不情不愿的走了。 沈三三满脸严肃的坐到宋若昭面前,将先前绵绵和她说的那些话全部说了一遍,在脑子里不停的查漏补缺,生怕有什么错过的东西。 “夫君,兵祸将至,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虽然我手里有钱,可是咱们没兵,怎么敌得过匈奴的虎狼之师?我愿意将手里的钱全捐了,然后咱们带着绵绵走吧,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等到兵祸过了再回来,好不好?” 宋若昭摇了摇头,她还是第一次这样坚定,“夫人,匈奴犯我中原,所到之处片甲不留,寸草不生,即使咱们逃了这一次,还能逃下一次吗?匈奴犯境,必会占领整个中原,哪里还有一方乐土供我们躲藏?” 沈三三身体晃了晃,“那怎么办呀?绵绵还这么小,总不能眼睁睁的看她丧生在匈奴人手里吧!” 宋若昭知道沈三三吓坏了,赶紧握住她的手,将自己的力量传给她,“好在兵祸还有一年才至,为今之际只有加固围墙,挖护城河,关闭城门,不许任何人进出,然后全民皆兵,在准备充足的武器,弹药,粮食,随时随地做好痛击匈奴人的准备,只有将他们打怕了,才不会侵犯咱们的家园。” 第七十九章 开启全民皆兵新时代 “好,夫妇一体,夫君说什么那咱们就做什么,你负责在政治上引领大家,我负责在经济上弥补大家,让咱们开启全民皆兵的新时代。”沈三三目光无比的坚定,她已经开始决定和这个世界共存亡了。 “那咱们第一步要做的就是...” 宋若昭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三三打断了。 “这题我会,加固城墙!” 宋若昭欣慰的看着她,“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不过咱们现在面临一个巨大的麻烦,如果直接告诉百姓们兵祸要来了,恐怕没人相信,还会被有心人利用,说你妖言惑众,若是闹得连上边都知道了,恐怕你官位要不保。官位都还在其次,若是你不再是乐亭的县令,那大家就更不会信任你了。”沈三三说的有理有据,不得不引人深思。 宋若昭也是一筹莫展,民心最难控制,若是民心不和,那做一切都是徒劳。 “蛊惑民心的事就交给我了!”班昭一掀帘子走了进来,“抱歉呀,男君、女君,我可不是故意偷听你们谈话的,只是想为咱们乐亭略尽绵薄之力。” 沈三三知道她的能力,也深知成功不是靠一个人的力量,而是靠团队合作,只有拉好一个团队,才能成功,“那民心之事就交给你。” 班昭得到自己满意的答案,得意的拍了拍胸脯,“交给我,如果办不好,那我就提头来见。” “好。”宋若昭为她鼓掌。 “不过...女君,我能否修书一封给边境的阿兄?”班昭还是很担心班固的,虽然兄妹二人时常有书信往来,可兵祸之事得来的毫无道理,也不能以讹传讹,只有问过沈三三,得到她的首肯,才能传给阿兄。 沈三三点点头,“可。一会儿我也修书一封给边境的邓禹邓将军,提醒他早做防范,连同你的信一起发给边境,你赶紧下去准备吧!” “喏。” 班昭离开以后,沈三三直接对着外面喊道:“剩下的人也都进来吧,我不把你们当成外人,偷听什么的也就没意思了,大家都赶紧进来领自己的工作。” “莺歌你做事稳妥、长袖善舞,将后勤之事交全交托于你,我最是放心,大家的衣食住行以及每个人该做什么事,每天的进度都由你来得督促,你会觉得繁忙吗?” 沈三三看向莺歌,她只是把任务分配下去,如果莺歌不愿意的话也不会勉强,毕竟她现在的工作已经很累了,“不会,你真信任我才会将银钱之事交托于我,我必会做好每日该做之事,对于不该做之事也会查漏补缺,让家大家的后勤有所保障。” “好。从明日起,所有铺子的盈利,除了该抽出来的那部分给谢郎君以外,剩下的全部用于城墙建造、全民皆兵之事,不可有半分藏私。” “喏。”莺歌跪地肃拜。 沈三三接着吩咐,“木兰,我知你武艺高强,虽失一臂,人就无伤大雅甚至强过大多数男子。不知你可愿将你全身的武艺教授给大家,由你担任武艺教头,你切记万万不可藏私,至于我们能否打败匈奴人,就全在你了。任务艰巨,不知你能否做到?” 木兰将刀一横,目光如炬,然后肃拜,“女君之交代,我必完成,如若不然,提头来见!” “好,你自下去选适合武艺之人。” “喏。”木兰再拜。 见迟迟没有给自己分配任务,沈四有些着急了,难不成是女君不够信任自己,还是自己不够优秀,不能担当大任,不管了,就算是毛遂自荐,我也要争这一次。 沈四双膝跪地,“女君,我虽不如班掌柜那般能言善辩,也不如莺歌掌柜那般处事稳妥,甚至不如木兰娘子武艺高强,可我也有一颗报国之心,既然知道兵祸将至,总要为伤我养我的乐亭做出些贡献,哪怕微不足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就愿坐那千里堤上的蝼蚁,使劲蛀空匈奴,然后成功击败他们!” 宋若昭赶紧上前扶起他,随即安抚道:“夫人并非不相信你,只是将更重要的任务分配给你,你先不知道着急,且听夫人慢慢道来。” 沈三三也走了下去,轻轻拍掉他衣服上的土,“就是,你着什么急呀?男子汉大丈夫要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之气概,今天你的行为真是太令我失望了,这个月的奖金给你扣了。” 沈四擦了擦因为激动流下的泪水,“女君说什么就是什么,只要有我能帮得上忙的地儿就好,从今天起别说奖金了,我连月钱都不要了,家马上就没了,要那么多钱还有屁用!” 突然他意识到自己失态了,然后紧接着又改口,“对不起女君,我失态了。” 沈三三拍了拍他的肩膀,“没关系的,咱们都是一家人,一家人之间怎么潇洒,怎么来说什么时态不失态的,就算你当场放屁,我也顶多是捏个鼻子而已。” 宋若昭被他们的对话逗笑了,“夫人还是赶紧吩咐吧,一会儿沈四急死了。” “是啊女君,赶紧吩咐吧,我真的快急死了。”沈四赶紧附和。 “我要将最重要的是交托与你,乐亭县的城墙年久失修,而且非常薄弱,我就交托于你的事儿就是翻修城墙,你务必要将城墙建造了,坚不可摧,这是咱们第一道防线,也是唯一一道防线,是一道生命之墙。” 沈四听的心潮澎湃,当极便跪下表示,必不辱使命,然后就下去了。 “那我呢,夫人给所有人都安排了工作,作为你的夫君也不能什么事儿都不干吧,请尽情的驱使我,我也必不辱使命。” 沈三三被宋若昭逗笑了,“还真有工作要交托给你,需要你以县令的名义发告示,征调民夫挖护城河,以劳动代替税收。当然了,为了不让大家偷工减料,你必须每时每刻亲自盯着,万万不能出现一点点差错,这关乎着无数人的性命。” “好!” 第八十章 各司其职 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着,沈三三作为总指挥也不能只在家里待着呀,她得随机抽查,看看大家做的怎么样,万一偷懒耽误了大事儿可就不好了。 第一站便是天下第一楼的门口,民心是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不知道班昭是如何笼络人心的。 马车被挤的无法前行,整条巷子水泄不通,沈三三无奈下了马车,用帕子包的脸挤进人群里,不知何时天下第一楼门口竟然搭起了台子,而班昭正站在台子上,身上穿着稀奇古怪的衣服,头上戴着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骸骨,嘴里还念念有词的。 沈三三拍了拍旁边一个妇人的肩膀,问道:“这位娘子,我是今天才到这里的,不知道这是在做什么呀,是跳大神吗?” 那位妇人吓了一跳,赶忙捂住了沈三三的嘴,“可不敢乱说的,这哪是什么跳大神呐,这分明是在和天神对话,为了咱们远在边境和匈奴打仗的丈夫、儿子、父亲、公公、小叔子、大伯还有弟弟,咱们必须得景仰天神,信奉天神,这样天神才会保佑他们平安无事。” “是啊,是啊,这位娘子也赶紧和我们一起拜一拜,看你这个样子应该是刚刚成婚不久,丈夫想必也在边境打仗,赶紧拜一拜,求求天神保佑丈夫平安归来!”另一个妇人道。 沈三三原本想凑个热闹的,没成想现在不拜也不行了,只好被压着脑袋一起跪拜天神,她还是挺佩服班昭的,这个小丫头年龄不大,蛊惑人心的本事很有一手,确实是个可造的之才,也足以证明自己当初的眼光。 “我看见了,我看见了!”班昭在台子上像抽风一样,“我看兵祸将至,大家必须听从县令的指挥,认真操练起来,加固城墙,全民皆兵,这样才能抵御匈奴!” “什么?匈奴人要打过来了!”一个身材肥胖的夫人大喊大叫起来,周围人的情绪很快就被带动了起来,乌泱泱的乱成一团。 县令说的话她们可能不信,可天神说的话她们一定信的。 “怎么办?这可怎么办才好?我还没有等到我丈夫回来,我还不想死啊!”一个娇弱的妇人,哭着直接晕了过去,然后被人抬走。 “既然匈奴狗要来了,那就操练起来和他们干,杀我丈夫和儿子,我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 “是啊,咱们现在就去衙门请命,听从天神的指点,立刻操练起来,誓杀匈奴狗!” “对,咱们现在就去!” 周围人的情绪一下子就被调动了起来,乌泱泱的方阵逐渐朝着衙门转移,很快整条街就被清理了出来。 沈三三凑到台子下面,拍了拍台面,“班昭干的不错,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为了增加可信度,天火降临,地龙翻身以及山上滚石,还有从土里挖出来写着兵祸降临的石碑都可以安排上了。” 班昭收到表扬,整个人眉飞色舞的,立刻将头上的骸骨摘了下来,“即使女君不说我也打算那么做的,只靠天神的话,他们顶多信一两日,若是时不时的就出现一些证明的东西,那他们可就永远不会不信了,就算不是为了远在边境打仗的亲人,为了自己的命他们也得信。” “说的好,回去加鸡腿。”沈三三为她鼓掌。 “我不想要鸡腿,我想要韩式炸鸡,就是女君之前调的那个糖醋口的,还有那个甜辣的,哎呀,我想想都要流口水了,实在是太馋人了,咱们今晚就吃,怎么样?”说到底还是个小孩子,这不一提到吃的,哪还有刚才蛊惑人心的祭祀模样。 “没问题,我晚上再给你多弄点儿其他口味儿的,现在你赶紧把这身衣服换掉,然后咱们去衙门,我怕夫君不知道你的谋划,如果说漏了嘴就不好了。” 沈三三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宋若昭是出了名的无神论者,他只相信自身的努力,剩下的什么都不信,如果出现这种跳大神的行为,怕他会直接抓人,而不是通过舆论达到自己的目的。 “好,我这就换去。”班昭许是嫌麻烦,直接当场脱了这身大神衣服,将那套用具全部扔给铺子里的跑堂,然后跟着沈三三一起上了马车,直奔衙门而去。 马夫车技很好,马儿也特别乖巧,一路上都没有颠簸,很快就到了衙门,还是一如既往被挤得水泄不通,她们也是费了好半天力气才挤了进去。 宋若昭正在和一个肥胖妇人对峙,只见那妇人腰里别着两把杀猪刀,双手插在腰上,脸上的肥肉不停的抖动着,“县令大人,这次说什么你也得听我们的,天神已经说过了兵祸马上就要降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难道真的要匈奴兵临城下您才信吗?” “是啊大人,这兵祸不是闹着玩儿的,我并不是乐亭本地人,而是从边境那边过来的,匈奴人连占三座池,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我亲眼看着我的妹妹被她们玩弄致死,还有我那刚出生的孩子被他们丢进了油锅里呀!”一个明明年纪轻轻却头发有些花白的妇人跪地哭泣,声声泣血,说的全部都是真情实感。 “这位娘子快快起来!我有岂是那不听民声的昏官,大家所说所讲都有道理,本官愿意听从大家的意见,早做打算,一切都是为了大家着想,即使后来不没有兵祸也是一份保障。” 宋若昭心里早就在偷笑了,她是故意装出这副被逼迫的模样,如果自己主动去做这件事儿,大家不仅不信,还会心生反感,可若是大家逼着他来做某件事,那一定会比任何人都上心,这就是人性。 百姓们一听开心坏了,纷纷高呼青天大老爷。 沈三三和班昭相互对视一眼,无奈的耸了耸肩,“看来咱们是低估这位青天大老爷了,以为她能当上限定是因为她大公无私,没成想还是有一定的小心机在的。” 第八十一章 硝石 看完了宋若昭,沈三三一行又来看木兰选兵了。 之前校场上高矮胖瘦站着好些人,不分男女,完全按照体型和个子排。 木兰从中间走过,将上半身强壮的人全部分到了弓箭营,将下盘稳的人全部分到了劈杀营,然后就带着大家有条不紊的练了起来。 这些事儿沈三三也不懂,完全涉及到了她的盲区,不过看着挺厉害的,木兰教的开心,大家也练的认真,这就够了。 “木兰姐姐太厉害了,哼哼哈嘿,就这么几下就把稻草人劈倒了,实在是太牛了。”班昭的眼睛里闪烁着星光,没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不向往自己变成大侠的。 “等你的事儿完成了,你也可以来练,就算练不会也没什么的,就当是强身健体了。”沈三三道。 “真的吗?”班昭十分惊喜,沈三三点头以后,她开心的绕着全场跑个不停,“女君,接下来我就不跟着你去了,我要留下来和木兰姐姐一起练武,争取在战场上多杀几个匈奴人。” “行,到时候别忘了回家吃饭。” “嗯。”班昭用力的点点头。 沈三三漫无目的的走着,很快就到了城门处,沈四正在指挥着力夫们抓紧时间修建城墙,他还挺聪明,原先的城墙实在是太过破败不堪,索性就不在修缮,直接在外面建造一层更高更厚的城墙。 “不错呀!比我想象中的要好上十倍,你果然是有天赋的!”沈三三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她觉得优秀的人就该夸,必须得让优秀的人知道自己的优秀。 沈四不好意思挠挠头,“就是突发奇想想到的,感觉原先的老城墙一踹就倒,即使修缮了也没多大用处,还不如重新建造,就是多花钱了些。” “没关系的,钱不是问题,你到时候直接去莺歌那里支取,就说是我说的,城墙是最重要的东西,能不能击败匈奴人,完全看城墙够不够高,够不够厚,别说你在外面盖了一层了,就是再盖两层,盖三层,我也不会说一个不字。” 沈四被她的话感动到了,连忙跪下,“多谢女君信任,这城墙我就盖一层,但是保证坚不可摧!” 他说的信誓旦旦,沈三三也相信他能做到。 宋若昭上前将他扶起来,“你这城墙要加紧建造,外面的护城河还没开始挖呢,我怕时间不匹配了。” “男君放心,我已经征调了足够的力夫,从明天开始就要挖护城河了,就是不知道这水是引东城水还是西湖水?” 宋若昭拧了拧眉,这东城水离得最近,但是在夏季枯水期容易干涸,而这西湖水离得较远,从山上引下来是个大麻烦。 正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莺歌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闪现出来,直接帮他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两个水都不要,取云梦泽的水。” “这个主意真不错,云梦泽水多且枯水期不会干涸,而且离这儿也不远,再加上她的上游貌似是个温泉,水常年都是热腾腾的,这样也就不怕冬季会结冰了。”沈四恍然大悟。 “冬季还是会结冰的,不过并不会结太厚的冰,也就薄薄的一层,根本不能站人,咱们也就不怕匈奴人踩着冰过来了。”莺歌解决完了这个问题就开始叫大家吃午饭了,“大家都把手里的活儿停一停,过来把饭吃了,馒头和大锅菜没有定量,能吃多少吃多少,一定要保证自己吃饱了,力气充足,没有人会嫌你们吃的多。” “好!”干了半天的活,力夫们早就饿了,这时候一窝蜂的挤了过来,虽然乱,但是乱中有序,大家都不你推我嚷的,很自然的排成了三排,乖乖的等着盛饭。 沈三三也赶紧加入了打饭的队伍,她舀着锅里的大锅菜,微微皱起了眉,小声和莺歌说道:“其他地方也是这种饭吗?” 莺歌点点头,“我不曾厚此薄彼,大家都是一样的人,干的都是保家卫国的大事儿,也就享受同样的待遇,吃同样的东西。” “这里面肉太少了,不吃肉哪来的力气?这样吧,从今天开始,每天中午加一顿纯肉,晚上再吃大锅菜,再让铺子里的伙计去乡下收几头猪?算了,还是直接跟屠夫联系,让他切割好了送过去,到时候直接做就可以了。” 沈三三不在乎这点小钱儿,想着大家修建城墙累的跟狗一样,如果不吃一顿大肉,前几天还好过,后面的日子估计要难挨了,而且长期过力的话,也就特别容易生病,生病了就会耽误修建城墙的进程。 “你再去铺子里找一个大夫来,不拘厉不厉害,只要会抓药就可以了,如果有人生病了,立刻让他停下来休息,赶紧让大夫抓药,千万不能隐瞒,尤其是不能拖着。” 沈四听完,立刻站上高台,扯开嗓子对着大家说道:“女君仁厚,看着大家都很辛苦,决定从明天中午开始,每天给大家吃一顿纯肉的菜...” “哇偶——” 底下的赞扬声经久不衰,本来菜里有几片肉已经很不容易了,现在的日子并不好过,很多人家一年也吃不上几次肉,唯一一次吃肉也就是过年包饺子的时候,现在只要出体力,每天都吃上一顿大肉,让谁听了不开心。 “安静,安静一下,我还没有说完。”沈四双手下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他接着道:“女君还说了,会找一个大夫来坐镇,以后大家无论是生病了也好,还是弄伤了手脚,砸坏了身体,都要通通报上来,赶紧找大夫医治,看病的钱全部由我们承担,大家不用担心。” “好——” 这个时代,对于穷人来说,看病是万万不敢想象的,即使看得起病,也抓不起草药,往往都是自己用土方子治,治不好就直接死,哪里敢奢侈到稍微有点儿不适,就可以看大夫的程度。 “那我家婆娘病了,可以在这里看病吗?”一个高瘦的力夫问道。 沈四为难的看了一眼沈三三,沈三三朝他点了点头,他立刻回道:“当然可以,家人和力夫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十二章 硫磺 “女君,咱们为什么要到这山上来,需要些什么直接让沈四派人来取就可以了。”莺歌倒不是不想来,只是看着沈三三还没爬半截山就开始喘的模样,有些心疼。 沈三三算是体验到了什么叫大学生特种兵,尤其是爬古代这种根本就没有经过开发的山,你这一脚踩完了,完全不知道下一脚要踩哪儿,她已经被滑下去三次了。 现在正抱着树桩喘气,实在是说不出来话了,只能对着莺歌摆摆手,“你不懂...他们也不懂,我要的是硫磺,听说云梦泽的上游是温泉,一定是硫磺和水反应产生的热量,而我要做的大宝贝就和这种东西有关,所以我必须亲自去找。” 莺歌有些尴尬,有句话她真是不知当讲不当讲,整个脸皱的像一朵菊花一样,还好本来就长得漂亮,不然肯定会挨沈三嘲讽的。 “女君,莺歌姐,你们怎么也上山来了?”木兰带着一群人来砍竹子,正好碰上了沈三三她们。 沈三三高兴的朝她挥了挥手,然后一个没抱住树又滑了下去,气的对着那个土堆拳打脚踢,把在场的所有人逗笑了。 “我正不知道如何开口呢?女君要去云梦泽捡一个叫做硫磺的东西,你赶紧劝劝她。”莺歌决定这口锅让木兰来背,现在的沈三三怒火已经快到嗓子眼儿了,别人轻易承受不住,她也不例外。 “你们来干嘛了?是工坊里的原材料不够用了吗?我记得新采过呀,后边儿都快堆积成山了。” 木兰摇了摇头,“女君误会了,我们这次来采竹子并不是为了造纸,而是用来制作箭矢的。” 沈三三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瞧我怎么给忘了呢,那你们多砍一些,我要做的那个大宝贝也需要用到竹筒。回去以后,就按照竹节来砍,一面镂空,一面不露,就像是竹杯一样,明白了吗?” 木兰点点头,沈三三的要求并不难,起码比她们的要的要简单的多,然后莺歌开始拼命朝她使眼色。 沈三三没空顾及她们的眼神来往,自顾抓着树又开始重新往上爬,好容易才爬到原来的树桩那儿,赶紧张开手臂抱住树,生怕又滑下去了。 “那个...女君,云梦泽有没有可能是一片湖泊?”木兰已经很委婉的提醒了。 沈三三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我知道呀,山河湖海泽我都能分清的,所谓泽,就是几片湖连在一起,形成的一片大湖。” “您没明白木兰的意思...”莺歌欲言又止的,“她的意思是云梦泽是一片湖泊,而湖泊是没法存在在地势高的地方的,有没有可能在山脚?” “什么!”沈三三发出尖锐爆鸣,“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我已经爬了这么久,你看看我的手,已经秃噜皮了,我像个傻子一样拼命的往上爬,你们还是不是我的好朋友啦?既然这么重要的事儿都不告诉我!” 木兰和莺歌像两个大冤种一样低垂着头颅,小声叽咕着:“也不是我们不告诉你呀,你当初只说来爬山,也没说要去哪儿啊,要不是我问了一句,咱们非得顶峰相见不可。” 沈三三松开树桩,任由自己往下滑,很快就滑到了山底,还真是上山不容易,下山不难呀,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莺歌朝着木兰摆了摆手,“晚上家里做炸鸡,你早点儿回来。女君调了好几个新鲜口味儿,那个蜂蜜芥末的你肯定爱吃,我已经替你尝过了,非常符合你的口味。” “好,我知道了。你赶紧下去哄哄女君吧,她在下面吃草呢,我都怕她气的变异了。” 木兰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沈三三现在气的抓起草就往嘴里塞,像个牛一样不停的咀嚼,然后吐出来,狠狠的踹一脚树桩,上面的马蜂窝应声而落,马蜂全部出动。 “莺歌,救命啊——” 就没见过比绵绵还小朋友的人,莺歌赶紧脱下身上的披风将她的头包了起来,扶着她往云梦泽那边跑,马蜂在后面拼命的追。 两人像是后边儿有鬼追一样,拼命的跑啊,跑跑了好久,跑的呼呼喘气,眼见着马蜂就要追上了,莺歌赶紧拉着沈三三跳进了温泉里,在水里待了好久才出来。 随着哗啦啦的水声,莺歌像个美人鱼一样从水里出来了,她开始四处寻找沈三三,明明刚才还和自己手牵手呢,怎么一眨眼就不见了呢?这个温泉也不深呐! “女君,你在哪儿?”莺歌大声呼喊着,她都快急哭了,生怕沈三三凭空消失了。 喊了许久,突然感觉到背后有人拍了拍自己,赶忙转过头去,就看见一个像水草精一样的人,手里抓着一把奇怪的东西,“女君,你可上来了,吓死我了,我差点以为女公子就要没有阿母了。” 沈三三被她抱的都快勒死了,赶忙用空出来的那只手拍拍她的后背,“你要是再这么勒下去,绵绵可就真的要没有阿母了。别伤心了,别伤心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嘛,再说了,即便是没了我,绵绵也是有阿母的,你一定会像她的亲阿母一样对好好对她的,对不对,绵绵的干母?” 莺歌破涕为笑,“女君,我都快担心死你了,你怎么还有闲心说笑呀,女公子必须有阿母陪伴长大,我和木兰即使对她最好也不是她的阿母,你一定要活着。” “放心吧,大业未成,绵绵也未长大,系统才舍不得让我死,我的任务可是好好养育绵绵成人。”对于死亡,沈三三还是相当自信的。 “您叽里咕噜说的什么呀,怎么光张嘴不说话,一点声音都没有。对了,您手里拿着的是什么呀?怎么摸起来还热乎乎的?”莺歌好奇的问道。 沈三三赶紧展开手掌,耐心的科普起来,“这个东西叫做硫磺,遇水就会发热,是制作大宝贝的重要材料之一,咱们把这些带回去,然后让大家看一看,再把这个地点告诉他们,让他们来多采一些回去,我要制作大宝贝了。” 第八十三章 风浪越大 沈三三这一个月忙的那叫一个脚不沾地,整个人都快成陀螺了,她已经把附近能爬的山都爬了个遍,就是没有找到硝石的踪迹,已经失望透顶了。 “莺歌掌柜,莺歌掌柜,不好了,不好了!”天下第一楼里负责做饭的老媪提着绣红色的裙子,大喊大叫着跑到县令府里来。 沈三三被她吵的头疼,赶忙朝着身边伺候的小丫头招招手,“你去将她提到我房里来,莺歌这些天忙的脚不沾地儿,好不容易睡个懒觉,别把她吵醒了。” “喏。”小丫头怯生生的回答。 身边亲近的人都派出去各司其职了,沈三三身边实在是无人伺候,随意指了一个新买进府的小丫头,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瘦的像个豆芽菜一样,整个人都是怯生生的。 老媪像一只年猪一样被小丫头提了进来,沈三三惊的嘴巴都合不拢了,她实在是不敢相信,面前这个瘦的跟豆芽菜一样的小姑娘,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可以把一个快接近200斤的老媪轻松提了起来,而且还是单手。 “女君,杀人啦,救命啊!”老媪像个待宰的年猪一样拼命挣扎,看向小丫头的目光里全部都是恐惧。 “放下来,赶紧放下来。” 小丫头将人放了下来,懵懵懂懂的问道:“女君不是说要将老媪提进来吗,难道我做的不对?是我用错手了吗?” 沈三三连忙朝她摆手,“非也,非也,现在我要赶紧断案了,等以后有机会了我再给你讲,你且先下去端一盏茶上来。” “喏。”小丫头退下了。 老媪膝行到沈三三面前,直接抱住她的大腿,拼命摇晃着,好在沈三三屁股坐的比较踏实,不然非得被她从椅子上挪下来不可。 “你有事儿就说,整这出做什么?莺歌才刚睡下没多久,有什么事儿非得让她主持公道,我要你们有什么用?”沈三三眉头皱了起来,现在都到了什么时候,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不帮忙也就算了,还要过来添麻烦,饶是谁见了都不乐意。 老媪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她道:“又不关我的事,女君何苦把所有的气都花在我身上?我不过就是来报信的,工坊里的人打起来了,个个打的头破血流,我实在是拦不住,这才来报莺歌掌柜。” 本以为对方只是一个无能妇人,没想到还挺有脾气,沈三三懒得和她吵嘴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罢了,我随你去看看。” 老媪一听立刻就高兴了,本来只是想找莺歌掌柜撑腰的,没成想一下子竟然叫来了老板,她的面子可真大,以后可以在天下第一楼里横着走了,还可以到处吹嘘,想想都令人开心,“哎,女君这边请,我给您引路。” 车夫套了马车,沈三三半倚在马车里假寐,老媪坐在车辙上,头昂的高高的,一路走马观花的看着街头巷尾的风景。 到了天下第一楼,她立刻清了清嗓子,高高的喊了一句:“女君来了!” 这一嗓子把沈三三从梦里吼到了现实,脑袋磕在马车角上,好在有头发作为缓冲,不然非得起个大包不可,气的她无声的锤了几下空气,这才不情不愿的下了马车。 穿过天下第一楼,走到后院儿,也就是工坊里,大家还在打,原本只是1v1,现在直接拉起了混战,男男女女都有,打的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住手!都给老娘住手!没看到女君来了吗?我看谁再敢动手,通通把你们拉出去发卖了。男的拉去边境从军,女的卖到窑子里去。”老媪一声怒吼,倒是省了沈三三拉架。 打架的人很快就散开,中间让出一条路来,老媪颇有眼力见儿的从里面搬出来一个圈椅,“女君,您请坐。” 沈三三知道老媪是在拿自己给她做脸,不过她也确实有一定的能力在,而且现在正是用人之际,也就没有拂了她的好意,身体放松的坐了下来,目光冷漠的扫了一圈,“谁站出来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还有你们为什么要打架?如果今天说不清楚的话,全部让人牙子拉走,卖掉。我不需要这样不忠心的人,更不需要这样火气旺的人,我可不想万一哪天这把火烧到了我自己身上。” 好装逼呀,这种感觉也太爽了吧,沈三三心里仿佛有一个小火人,在不停的跳舞,欢呼雀跃,开心极啦! 不过面上还是要装一装的,没办法,谁叫她是女君呢。 你见过哪个老板平易近人的? 大家面面相觑,谁也不敢说话,生怕惹了沈三三的不快,直接被发卖了。 如今这种光景,大家守财逃命还来不及呢,哪里会有人出来买人,男的逃不过被卖到边境从军,女的怕是只有青楼才会要。 况且,天下第一楼对于员工的待遇实在是好,有好多光棍儿都娶上媳妇儿了,有好多的小姑娘手里攒了不少的银子,光鲜亮丽的衣服还有做工精致的发饰,甚至最早的那一批都有带上大金镯子的。 不得不提的就是沈四,从原本的牙人,一跃成为天下第一楼的主管,享受着比普通员工高出十倍的待遇也就罢了,去年过年的时候,女君为了庆贺他成亲,还特意给他送了一座宅子,可气派了。 推脱了良久,一个瘦的像麻杆一样的小女娘被推了出来,她也是被打的最严重的那个,整个人鼻青脸肿的,估计亲妈来了都认不出。 小女娘虽然瘦瘦小小,可却并不认生,眼睛里亮着光,看什么都是自信的。 她不卑不亢的上前行了个礼,然后将打架的原因一一道来,左不过是之前燕侯麾下的两个将军来采卖的油纸做出来了,说好一个月后来提货的,可这都过去好久了,还是没有任何消息。 这不是最重要的问题,现在后院儿的产量极大,每一个小主管负责一位大主顾,小女娘负责的燕侯油纸总是堆在这里,也卖不出去。其他小主管想着把油纸堆到库房里,把地方腾出来匀给其他大主顾,小女娘不肯,这才打了起来。 第八十四章 鱼越大 “女君,你瞧她多霸道!我们不过是想用这块地方,也没说要把这些油纸扔了,只是说放在库房里而已,她就不分青红皂白的和我们打了起来。这批油纸已经过了双倍的日子都没人来取,想必是不会来了,与其这样何必占着地方呢,让给其他主顾放货不是更好吗?我也是为了咱们天下第一楼着想。” “你放屁!”小女娘气的又要上来撕扯他,好在老媪及时拉住,不然非得打起来不可,“您别拉着我,我今天非得和他来个鱼死网破,我就没见过这么能颠倒黑白的人!” 小女娘愤愤不平,气的胸前波涛起伏。 老媪偷偷掐了她一把,眼神不自觉的往沈三三这边瞟,小声说了句:“这件事明明不是你的错,女君在这里一定会给你一个公道,可你一旦打了人,就算有理也会变成没理,你年纪还太小,容易冲动。” 小女娘这才安静下来,偷偷看了一眼沈三三。 沈三三也知道该自己出场了,她从圈椅上站了起来,活动了下有些僵硬的脖子,漫不经心的在每个人身上扫过,就这眼神落在谁身上谁心虚,“就为了这么点儿鸡毛蒜皮的事儿?你们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还有闲心在我这儿给我扯皮,你们的莺歌掌柜已经忙的三天没有合过眼了,我也山上山下跑了这么多趟,你们是闲疯了,是吗!” 小女娘觉得沈三三会为她主持公道,因为她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任何事;其他和她打架的小主管觉得大家沆瀣一气肯定能颠倒黑白,让道听途说的沈三三不得不听他们的话,让小女娘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 谁成想,沈三三会反套路,主打一个谁都不惯着,也不跟他们扯皮,也不断官司,上来就是一顿精准打击,现在每个人都慌了神,完全猜不出来沈三三下一步会做什么。 “今天打架的人全部停一个月的月钱,都给我去修一个月的城墙,如果再有下次,直接全部发卖了,不论男女!”沈三三非常公平公正的宣布了结果。 可总是有刺头不满,一个脑满肠肥的小主管站了出来,看那架势是要跟沈三三叫嚣呀,“女君怎可如此处事不公,明明是刘主管(小女娘)先动手的,我们都是受害者。女君就算是不惩罚她,也该给我们发些赏钱,让我们去看个大夫,再休息两天,最好是给我们一人一座像沈主管那样的宅子,这样才能弥补我们的损失。” 沈三三挑了挑眉,她昨天晚上下五子棋输给了绵绵,正愁没地儿撒气呢,还真有不怕死的硬着头皮往上撵,谢谢你给的机会喽。 “你是谁?” 脑满肠肥的小主管立刻得意起来,还以为沈三三问他是谁,是为了将名字好好的落在院子的契书上呢,赶紧清了清嗓子,吐字清晰的说道:“我叫费悟,我并没有沈主管那么贪婪,也不敢奢想什么二进的院子,就给我一个邻水的小院儿就挺好的,我喜欢钓鱼。” 沈三三点点头,目光扫视了一圈儿,“你们有和他想的一样的吗?有需要补偿的赶紧站出来,我得挨个统计一下,省的单独办起来麻烦。” 剩下的几个小主管面面相觑,内心想要院子,行动上又不敢太过超前,怕这次并不是什么好果子。 等了大概有半盏茶的时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费悟不满的呸了一口,“一群没用的废物,等到我住进院子里的时候,你们可不要妄想来我家做客,都是没用的东西。” 说完他笑嘻嘻的看向沈三三,“女君,我准备好了,咱们是现在去牙行看院子还是您早就准备好了,我直接拎包入住就可以?” 沈三三像看傻逼一样看着他,朝着身后的打手们招招手,“去将他的卖身契取过来,这样试图骑在主子头上的人,我可不敢留。指不定什么时候会化身一头豺狼,分分钟咬断我的喉管呢。直接将他送去我经常去的牙行发卖掉,记得让牙行卖的远一些,我这个人眼皮子浅,见不得总有脏东西在眼前飘来飘去,实在是会惹的我厌烦。” “不对呀,女君。我不要院子了,求求您不要发卖了我,你们帮我求求情啊,救命!救命!”费悟被一群打手架了出去,哀嚎声响彻整条街道,听的其他小主管们腿都软了。 “大家也不用害怕,我这个人向来公私分明,也恩怨分明。有功必奖,有罪必罚,如果想靠威胁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你们就算是踢到铁板了。我这个人从来不怕威胁,能在这乱世中生存,还开起这么大的铺子,你们真不会以为我是面团捏的吧?” “今天正好大家都在,我也好久没有跟你们训过话了,福利给的实在是太多了,让你们都忘了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一群像畜生一样被我从牙行里买来的东西,让你们过的潇洒了一点,难道就真的把自己当成人了吗?” “还是说,忘恩负义是刻在你们骨子里的?如果你们觉得这天下第一楼不够大,已经容不下你们了,可以拿你们所挣到的钱来跟我赎你们的卖身契,你们放心,我不会狮子大开口的,之前是多少银子买的你们,现在只需要付十倍的银子就可以赎回卖身契。到时候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你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绝不阻拦,有要走的吗?” 底下的人这次连面面相觑都没有,如此乱世,如果不能在天下第一楼栖身,那就再没有能容纳下他们的天地,去到哪都是死路一条。 “不走,女君,我们不走。”先出声的是那个姓刘的小女娘,其他人也立刻跟着附和起来,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好在他们都有。 “既然如此,我想之前我对大家的惩罚实在是太轻了,那,就重新制定惩罚,所有参与今天打架的人,全部降职降薪,你们的钱将会贴补修城墙的人。” 第八十五章 海上来客 “如果十日内再没人来领这批油纸,就全部贱卖出去。” 沈三三并不是很在意这单,说实话,这些油脂的成本实在是有限,她收的那些珍珠虽然是定金的名义,可经她的手卖出去,价格翻了十倍不止,成本早就收回来了,所以这批油纸卖不卖出去都不是很重要。 “别——别买呀!”张龙这个大老粗跑的连呼哧带喘的,差点就保不住这批珍贵的油纸了,“我说你这小娘子怎么这么狠心,咱们不是已经付了定金了吗?你怎么能将我早就定好的东西贱卖出去,你这样属实是伤了我的心。” 沈三三往后退了一步,厨媪将她护在身后,还顺便抄出了藏在腰间的两把杀猪刀,对着张龙大喝一声,“哪来的海妖,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就敢上岸杀人,想动我们女君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好样的,你是好样的,等一下给你涨工资哈。”沈三三感动极了,伸出手拍拍厨媪的肩膀,还真是患难见真情啊!等此次危机过去,她非得好好奖励一下厨媪不可。 被打伤的小女娘也跳到跟前来,“虽然你五大三粗,我打不过你,可你千万不要小瞧我,即便是拼了我这条贱命也要为女君争取逃跑的时间。” “还有我们,没有女君将我们买回来,我们也不会过上如此幸福的生活,要想夺走我们的幸福,伤害我们的女君,我们会拼死抵抗的!” 一群人像葫芦娃一样叠在一起,在沈三三面前筑起了一道人墙,要不是现在时机不合适,沈三三非得痛哭流涕不可。 张龙呆愣愣的瞪着他那双牛眼,三两下就拨开了面前的人墙,毕竟是常年在军中的大老粗,面前这些柔弱的女子还有做惯了轻松活的男人哪里是他的对手。 “沈娘子,这是你们新排的戏吗?挺没意思的,不如你给我的那几本话本子有意思,我本来是想晚上偷偷看的,没成想被我们君侯拿了去,他说不许我在军营里看禁书,全都给我没收了,我哭了好几个晚上呢。后来有一次我打算去偷回来,结果看见他点着灯在被窝里偷看话本子。” 张龙嘟嘟嘟一口气说了好多,沈三三听的云里雾里的,大脑拼命思索着自己和海妖也没有什么牵扯吧,“你胡说八道什么呢?我怎么会和你们妖怪有牵扯,尤其还是这么丑的海妖,我什么时候给你话本子了?你少在这儿攀扯我,人墙护体!” 那群被张龙扒拉倒的人们全部站了起来,再次围成人墙,沈三三被包围在其中,安全感爆棚。 “是我呀,沈娘子,你之前还夸过我身材伟岸,气宇轩昂呢,现在竟然说我丑,这也太令人失望了吧!”张龙一边说着,再次将人群拨开。 “你谁呀?我怎么不记得我夸过你,我这个人向来诚实,绝对不可能昧着良心夸人的,你长得这么丑还不让人说了。”沈三三一脸嫌弃,眼神快速在面前的人身上扫着,头发上满是臭臭的海草,衣服也破烂不堪,脸上不知道抹的是淤泥还是什么,又臭又难看。 “我是张龙,几个月前跟你谈合作的那个。”张龙将头上的海草揪下来扔在地上,又借用一旁的抹布沾了点儿水将脸上的淤泥擦了擦。 沈三三还是警惕的看着他,摇了摇头,“张龙是谁?不认识。” “我说你这小娘子记性也忒差了,我还送了你半筐鸽子蛋大的珍珠呢,对了,还有一堆海货,我可都是免费送给你的,你怎么能不记得我了呢?”张龙有些生气了,怕不是沈娘子想私吞他的油纸哦,才故意弄出来这一出不认识他的假象。 一说海货突然就想起了轰炸大鱿鱼,激动的拍了拍大腿,“张龙!哎呀,原来是你呀!没想到才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你的变化这么大。不仅胖了,矮了,就连这审美都倒退了呢,之前只是一身的海鲜味儿,现在是一身的腐臭味儿,这是你们的新潮流吗?” 张龙翻了个白眼,“沈娘子真有你的,提人名你是一点儿不认识啊,就连说极品珍珠你都不认识,我一提海货你倒是认了个八九不离十,竟然还记得我之前什么样?不对,你说谁一身腐臭味儿呢?我怎么就矮了,我!” 沈三三偷偷吐了吐舌头,“报一思呀,我不是故意的啦。就是太久没见你,实在是有些想念了,不知道你这次有没有带海货来呀?” 看着沈三三亮晶晶的眼睛以及不停搓搓的手,张龙都不好意思说没带了,感觉说完沈三三分分钟就能碎掉,只能委婉点儿表示没带了,“没有,我是来公干的,又不是来贩卖海货,哪能哪次都恰好船上有海货呀。” “哦!那个,你,对,就你。你们跟张龙清点一下油纸的数量,确认无误后给他送到船上,记得把尾款收回来。”沈三三的情绪一下子就冷漠了下来,又变回了那个高冷的模样,完全一副是公事公办的样子,语气冷漠又疏离。 张龙觉得海边的天都没有沈三三的脸变得快,要不是尾款还没有给她结呢,估计分分钟就能把自己给赶出去,“都说女人心海底针,你这变脸也忒快了,这让我怎么和你达成长期合作?以后谁还敢和你做生意!” 沈三三随便找了一个木棍儿剔牙,将脚搭在一旁的凳子上,一副完全不在乎的模样,“随便啦,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和你合作我都赚不到什么钱,少了你这个客户也不会有什么损失,毕竟能做油纸的除了我天下第一楼再没第二家。” 张龙被她唬的一愣一愣的,本想唬人的,没成想反被人给唬了。 “对了,之前你们不是四个人一起来的吗?嗯...我记忆比较深的还有那个高高瘦瘦的,叫什么来着?赵虎,对,就是他,他呢?这次没有来吗?” 第八十六章 出事了 张龙的脸色突然暗淡下来,神情也变得萎靡,“他们都受伤了,现在正在医馆里抢救呢,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下来,尤其是赵虎,他的腿被大鱼给咬了,薅下去了老大一块肉,流血不止...” “在哪个医馆呢?你怎么不早说!”沈三三有些责怪他,拎着他的领子就往外走,好歹也是顾客,总得关心一下死活的。 两人很快就到了医馆,沈三三向大夫问情况,“如何?这几个人还能活下来吗?” 老大夫摇了摇头,沈三三震惊的往后退了两步,什么鬼呀?这合作怎么才刚开始就出事啊,这让她以后还怎么和燕侯合作?万一以后燕侯谋反成功了,觉得她晦气,分分钟嘎了她可怎么办? “大夫,你一定要救救他们呀!无论多少钱都可以,一定要将他们救活,那什么人参,灵芝,鹿茸的都给他们通通用上,就算救不活,吊着一条命也好呀,千万不能让他们死在乐亭!”沈三三握着老大夫的手,心怦怦的一直在跳,生怕这几个人分分钟嘎在医馆里。 “沈娘子,你怎么来了?”王朝和马汉互相搀扶着走了出来,“你这是什么造型啊?” 沈三三赶忙从地上站了起来,仔细打量两人,一个胳膊上包扎了,一个脚上包扎了,看他们两个面色红润,满面春光,也不像是快噶了的样子,尴尬的脚趾不停的抠地下城堡,“没、没啥,就是听你们将军说你什么生病了,作为合作伙伴,我也得来看看你们走个过场呀,这不一进门就腿麻了吗?我正求大夫救我呢。” 老大夫没忍住笑了起来。 沈三三一个眼刀扫了过去,用手做了个抹脖子的样子,“你这老货怎么还骗人呢?有意思吗?以后你们医馆再往天下第一楼买包药的纸,我是绝对不会卖给你们的,让你们以后抓药只能用手捏着走。” 小药童生怕老大夫得罪了沈三三以后没有纸用,赶忙上来打圆场,“沈娘子误会了,师父年纪大了,有些不太能够控制自己的身体了,总是不停摇头晃脑,手也开始哆嗦了,还望娘子千万不要见怪,也不要断了我们的纸,给患者包药全靠这些麻纸了。” “哼!”沈三三别过头,别以为三言两语就能哄骗了她,刚才害自己出了这么大的丑,哪是说翻篇儿就翻篇儿的,天下可没有这么便宜的事儿。 “啊——好疼——” 内室传来哀嚎声,老大夫赶紧跑了进去,沈三三紧随其后也跟了上去,她必须得亲眼看着,省的老大夫又联合他们做一些欺负自己的事儿,再也不能被当成傻子一样欺骗了,太有损她天下第一楼老板的威严了。 刚进内室,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传来,然后就是被鲜血染红的床单还有满地的血,以及赵虎缺了一大块肉的腿。 老大夫还是很专业的,赶紧上前取出金针刺穴,尽管如此只能止住一小部分不流血,缺的那一大块肉仍在不停的流着血,此时老大夫的头上已经冷汗遍布了。 “这是怎么搞的?”沈三三不解的看着身后的张龙,“你们这次怎么会晚了这么多?是出什么事儿了吗?” 张龙终于等到了可以解释的机会,整个人激动的差点跳起来,他手舞足蹈、绘声绘色的给沈三三描绘着,在海上的那些遭遇。 “我们早早的就出船了,如果没有遇到风浪和下雨的话,其实我们可以提前三日到达的。可这次出船遇上了大雾,我们被刮到了无名海域,天上的星星也被遮蔽了,牵星板完全失去了作用,我们在海上飘飘悠悠了许久,走错了好几次,差点飘出了我大汉疆土。” “我们的船碰到了海底的礁石,船底漏了个巨大的窟窿,为了补上,赵虎跳进了海里,王朝和马汉也跟着跳了下去,海底突然出现了一个特别巨大的鱼,有着非常锐利的牙齿,如果不是施救及时,他们可能就丧生了。我们也是好容易看到了太阳,将雾气全部吹散,我们根据太阳东升西落,这才来到了乐亭,大船也不能用了,现在正停在港口修呢。” “你们为什么不用指南针呢?那个东西永远都指着南方,你们就不会迷失方向了。”沈三三有些何不食肉糜了,她仿佛忘记了这里是大汉,而并非是现代,哪有那么高级的东西呀?如果是现在哪还用得着指南针,直接用雷达好就好了。 “指南针是什么东西?”整个药铺除了沈三三皆是一头雾水。 沈三三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想着可能在大汉那个东西还不叫这个名字,脑子里拼命思索着,突然灵光一现,“司南,它现在叫司南!” 大家还是齐刷刷的摇头。 “估计那个东西还没有被发明出来呢,是我何不食肉糜了?”沈三三小声嘀咕。 “你...你们能不能一会儿再聊天儿,先救救我,好吗?我感觉身体越来越凉,如果你们再聊下去,我都要凉透了。”赵虎挣扎着朝他们伸手。 大家齐刷刷的看向老大夫,老大夫无奈的摇摇头,“你们看我干嘛,我要是能救他,我不就早救了吗?他这血止不住,我用了多少药也没能止住,不能止血就救不了命,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流血流死。” “啊——我可怜的小舅子呀,我对不起你姐姐,也对不起岳父、岳母,你的尸首我一定会带回去的!”张龙直接扑到赵虎身上哭。 “是不是只要止血了,他就能活?”沈三三看着老大夫,希望能能从他的这儿得到肯定的答复。 老大夫点点头,“我对自己的医术有信心,只要能给他止血,我保证他绝对不会死。” “好。”沈三三快速出了门,一股脑跑到铁匠铺子里,从他那儿端了一个火盆儿回来,里面还放着一个烧红了的铁棍,“都躲开,我要给他止血了。” 第八十七章 滋滋啦啦烤肉了 随着滋滋啦啦的声音响起,病床上的赵虎疼晕了一次又一次,现在又没有麻沸散可以用,只能忍着。 站在外面等的张龙使劲嗅了嗅空气中弥漫的味道,“这是谁大夏天的吃烤肉呢?还挺香,如果再放上一撮孜然和咸盐就更好了。哎,我都饿了。” 王朝和马汉的肚子也跟着叫了起来。 所有暴露在外流血不止的伤口全部被炮烙滚了一遍,索性是止住血了,就是伤口有些狰狞,老大夫搁一旁吓得抱头了,沈三三的手脚也不停的颤抖,额头上的冷汗大颗大颗的往下流,“还愣着干什么,血已经止住了,赶紧过来救人呐!” “嗷嗷,我来了。”老大夫手忙脚乱的过来救人。 沈三三摘下脸上的面巾,轻松的走出了诊室的门,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对赵虎的家属说:母子平安。 外面的人冲过来问她,沈三三还没来得及答话,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大夫,大夫,先别救里面的人啦,外面这个人不行啦,救命啊——”张龙的声音直破云霄,不止喊来了大夫,还喊来了莺歌。 莺歌早上醒来以后,听院子里的小丫鬟们说了天下第一楼出事儿的消息,立刻就赶了过来,刚要进天下第一楼的门,就听见了张龙的声音,本来只是想凑个热闹的,没成想热闹的中心竟然是沈三三,吓得赶紧跑过来将沈三三扶起来到病床上躺着。 老大夫简单的把了把脉,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可把莺歌给吓坏了,连连发问:“大夫,我们家女君怎么样?你摇头是什么意思啊?难道我们家女君不行了?你倒是说句话呀!” 老大夫都快被她问死了,张开眼睛白了她一眼,“我看病还是你看病,你就不能保持安静吗?你们家女君没什么事儿,就是太紧绷了,再加上没有吃饭,也不是晕倒了,睡着了,一会儿醒了就好了。” 说话间沈三三翻了个身,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嗯~新鲜的羊头,放上皮牙子,再浇上秘制酱汁儿,浇给~” 莺歌快尴尬疯了,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 沈三三这一觉直到睡到大中午,肚子饿的咕咕咕直叫,她伸了伸胳膊,挣扎着睁开眼睛,“好饿呀!吴媪,今天吃什么?我昨晚梦见吃羊头了,虽然我不爱吃羊头,可是浇给真的好爽。” “女君,您没事了?有没有哪很痛啊?”莺歌急忙上前问道。 沈三三这才看清周围的环境,也才反应过来早上的事儿,“哈哈哈,我没事儿,你们都吃饭了吗?如果没吃的话,就跟我一起回县令府里吃吧。我们家的厨子,那可是这个级别的,保证香的你们连舌头都吞掉了,有没有兴趣啊?” “好啊,好啊,正好我们也饿了。”王朝第一个出来响应,他喂赵虎喝粥的速度都加快了。 赵虎伸出一只手按住他的手臂,“兄弟,慢一点儿,这粥都快烫死我了。” “哦哦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王朝索性就不喂了,将粥碗放在一边,“你伤了腿又没有伤了手,自己应该是能吃饭,我要跟沈娘子回家去吃饭了,等我们吃完再回来看你。” “不是,你们出去大鱼大肉,留我一个病号在家喝粥,这不合适吧?”赵虎竭力阻拦,可惜连王朝的一片衣角都没拉住。 张龙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怕什么?有大夫陪你呢,再说了,你这伤口这么大一片,忌口的东西太多了,没法和我们一起享用美食了,下次吧。” 赵虎有些不开心,不过好在他也不是独自一人,还有老大夫和小药童陪他呢,“大夫,您要去哪儿啊?” 他看见一旁鬼鬼祟祟收拾东西的老大夫。 老大夫和小药童被抓包了,脸上露出尴尬的笑容,不好意思的编了个蹩脚的理由,“我们去出诊,就就去城南出诊。” “我看你们是去县令府蹭饭吧。”赵虎一针见血。 小药童将老大夫拉到一边儿大声密谋,“师父,他知道咱们要去县令府蹭饭了,怎么办呀?他万一把这个事儿传扬出去,会显得咱们很不专业的,怕是以后就没人敢找咱们看病了。没人看病也就代表没有肉吃,没有肉吃就代表咱们要死掉了。” 老大夫瞪大了眼睛,花白的胡子也跟着抖动了起来,“不可,不可。没有肉吃,还不如杀了老夫呢。咱们可不能因为他耽误了咱们蹭饭大计,谁不知道县令府的饭是整个乐亭最好吃的,绝对不能错过这次蹭饭的机会。” “不如咱们...”小药童做了一个抹脖的动作。 赵虎吓得差点直接从床上窜下来,好在他被布条绑着呢,“你们不要乱来啊,你们知道我家君侯是谁吗?知道我姐夫是谁吗?知道我是谁吗?如果你们要是乱来的话,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的!救命啊,救命啊!” “你听他哭的像狼嚎一样,难道咱俩密谋被他听到了?不应该呀,咱俩声音这么小,他都能听见。”老大夫摸着胡子不解。 小药童也是一头雾水,“难不成他是传说中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中的顺风耳?能耳听八方,眼观六路的那种。” “嗯,完全有可能。”老大夫伸出大拇指对小药童的话表示肯定。 突然有个路过的路人走了进来,“大夫,你说什么顺风耳呢?我这耳朵就不太好使,如果你有什么药可以让人变成顺风耳的话,我愿意花钱买的。” “没有,没有。去,去,去!”小药童赶紧将人赶走。 路人撇撇嘴,“不想卖就直说呗,让人听见了还不卖了,真是抠门儿,又不是不给你钱,呸,破医馆。” 赵虎一脸无语的躺在病床上,他已经放弃挣扎了,“别在那大声密谋了,别说我了,就连耳朵不好的路人都听了个一清二楚,你们就没有考虑过是你们声音的问题?” 第八十八章 啤酒火锅小烧烤 老大夫和小药童赶到时,大家已经吃上了,亭子里放的是火锅,亭子外面靠近河边做的是烧烤,台阶上还放着沈三三自制的低度数酒,和现在的小啤酒很像。 “大夫来了,看你想吃什么吧?那边是火锅,我这是烧烤,饭没有提前准备,没法请你们吃烤鸭了,这两个比较快,就吃这两个吧。”沈三三非常热情的招呼着他们。 老大夫直奔火锅,小药童偏爱烧烤的滋滋声,蹲在沈三三旁边,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烧烤架,咕噜噜的咽着口水。 沈三三被他逗得笑了起来,赶紧拿起一串儿刚刚烤好的蜜汁全翅,“喏,这个是鸡肉的,上面刷了蜂蜜,你尝尝好不好吃?” 小药童眼睛亮晶晶的,双手接了全翅,也顾不上烫不烫了,一股脑的往嘴里塞,“好吃,斯哈,真香。” “哎呦,你慢点儿吃,这儿还有呢,慢点儿吃,慢点儿吃。”沈三三觉得他跟绵绵一样,都是小孩子心性,按照他这种吃法吃下去,上牙堂子真是跟着他遭老罪了。 其他人也被这边给吸引了,先过来的是张龙,他迫不及待的想从烧烤架上拿东西下来,却被沈三三拍了手背,“还没烤好呢,吃了可是要拉肚子的。” 张龙吹了吹被打痛的手背,委屈巴巴的看着小药童吃的鸡翅,不怀好意的问了句:“怎么样,香吗?” 小药童吃的美滋滋的,笑的眼睛都睁不开了,“香,特别香,我从来不知道鸡肉可以这么好吃,我现在觉得师父平常做的鸡肉都像屎一样难吃。” 老大夫一瞬间有些蚌埠住了,他该怎么解释自己完全不会做饭,为了养活这个小崽子在不停的摸索着如何做饭,就统统的把所有的肉也好、蔬菜也罢全部放进开水里煮,然后再放上一点儿咸盐。 “好了,排好队啊!一人一串不能多领,然后吃完了再找我拿,后厨杀了十只鸡,一头羊,不仅够今天吃的,明天吃的也够,绝对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有了沈三三的保证,大家都非常乖巧懂事的排起队来,张龙排在第一个,双手伸出来毕恭毕敬的等着接烤串,沈三三挑了一个最大的羊肉大串儿放到他手里,“尝尝这个,新疆大串,味道绝对美上天。” “我可不信。”张龙有些不信邪的放进嘴巴里咬了一口,羊肉的汁水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嗯~真香!” 王朝和马汉联合起来将在前面碍事儿的张龙搬到后面去,然后也开始领取自己想吃的东西,每个人都吃到嘴角流油,上牙膛烫的起了好几个大泡。 见所有人都吃的差不多了,沈三三这才开始吃,随手拿了一串,配着台阶上的小酒喝了起来,“这日子过的,美呀,美呀。” —— 一连休整了十来日,赵虎的腿恢复的差不多了,那块肉长起来没有那么容易,但是已经不妨碍他下床走路了,放在港口的破船也修整完毕,耽误的时间太久了,是时候返程了。 “山一程,水一程,期待咱们下次相见。”沈三三端起酒碗给他们践行。 “沈娘子,我都听他们说了,最好吃的莫过于烧烤,火锅,韩式炸鸡还有烤鸭,等到下次再来的时候,我的腿就完全好了,到时候别忘了给我准备啊,这些东西我全部都要吃到的。”大家都在吃香的喝辣的,只有赵虎一个人喝了十天的白粥,他都快馋死了。 沈三三朝他挥挥手,“没问题,等到下次你们再来的时候,我保证以最高的礼节迎接你们。” 说着突然想起来自己刚做好的东西,赶忙小跑了两步,将一个手帕包着的东西交给张龙,“这个给你。” 张龙扭扭捏捏的不肯接,一张大黑脸红的透黑,“沈娘子,我知道我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可是我已经有家室了,而且你也成婚了,还有了一个那么可爱的女儿,咱们俩互相说说不合适吧。” 他觉得自己说的已经够委婉了,沈三三立刻脸沉了下来,上去就给了他一巴掌,“我拜托你有点自知之明,好吗?我想我的长相是你这个黑的像碳一样的人能比的吗?早知道你这么自恋,就不请你去我家吃饭了,给我自己徒增烦恼。” 张龙被打蒙了,其实一点儿都不疼,就是当着这么多人有点尴尬,还有一点儿委屈巴巴,“那你干嘛送我手帕啊?女人揍男人手帕不就是为了定情吗?” 原来是这个意思啊,沈三三倒是没有想这么多,赶忙将手帕扯了下来,露出里面的东西,“手帕不是重点,重点是里面包裹的东西,这是我粗制的司南,你们把它放在船头,勺柄永远指着南方,这样无论海上有没有星星,有没有太阳,你们都可以一直向南走,不会再迷失方向了。” 赵虎一把接过司南,好奇的打量起来,“沈娘子放心,我们一定会好好使用的,有了他就再也不怕迷失方向了,也不会再遇到来时的危险了,多谢沈娘子。” “不谢,赶紧走吧。” 你还别说,虽然沈三三做的司南丑了一点,可确实好使,原本需要十几天的路程,十天就到了,而且一路上根本没有走错过。 这也可把赵虎牛逼坏了,在军营里见了谁都开始吹一把,“我跟你们说,沈娘子做的这个司南实在是太好使了,这个勺柄永远指着南方,在海上航行,无论有没有太阳和星星,都可以平安到达,主要是还能提前到。” 周围的将士们惊的目瞪口呆,“真有这么神奇?” “那是自然,不信我给你们展示一下。”张龙说着就要给大家展示,一转身正好撞上了燕晟,吓得六神无主,慌忙跪下,“不知君侯驾临,有失远迎。” “不要在军营里蛊惑人心,这个叫做司南的东西没收了。”燕晟拿上司南就走,完全不给他反应的机会。 第八十九章 救了个美少年 沈三三伸了伸懒腰,手里拿着谢易之新寄过来的信,左不过是一些故意惹她生气的话,随手团成团扔到一边。 最近大家都比较忙,宋若昭也好久没有回来过了,木兰更是带着大家跋山涉水忙的不可开交,莺歌将后勤的事儿分配给了不同的人去做,每人只负责那么一小块儿,每十日她去做一下盘点,沈四是个靠谱的,城墙进程特别快,而且是用了鸡蛋清和糯米的,坚固无比,就算是用大炮轰,也不一定能轰开,班昭忙着弄各种神迹,也好久没有回来过了。 这样倒显得沈三三是个闲人,她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翻滚着,“好无聊呀,好无聊呀,能不能从天上降下来一个美男跟我一起耍一耍。” “女君,您怎么这么早就醒了?可是饿了?”莺歌端着吴媪新做好的油条豆浆走了进来,“豆浆里加了糖的。” 按理说这完全符合沈三三的口味,可是她现在很无聊,不想吃饭,只想给自己找点事儿干,怎么这么多人上山下山也就没有人发现硝石的存在呢? 就连如此难找的磁石都发现了,难不成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硝石?那他要怎么制作热兵器呀? 夭寿啊! “我不想吃,莺歌,我好无聊呀!不如咱们找点事儿干,去悦来酒家吃他们新做的点心如何?听说他们最近上了一款荷花酥,那个香味儿哦...” 莺歌宠溺的看着她,“女君这么一说,我也想吃了,那咱们就去吃吧。” “耶,太棒了!我就知道你和我想的一样,出发悦来酒家。” 很快,青石板上就发出了哒哒的马蹄声,悦来酒家离县令府特别近,跑堂的一看是沈三她们来了,赶忙报告了掌柜,毕竟是贵客嘛,得由掌柜的亲自接待。 掌柜是个胖胖的中年人,他先是向沈三三她们表达了歉意,“不好意思啊沈娘子,女公子去外大母家了,今日不在乐亭,不能亲自招待您了。就是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可以为您介绍各种新款糕点呢?” 沈三三根本不用讲话,莺歌早已替她说完,这种长袖善舞的事儿自然有适合她的人来说,“瞧掌柜的说的,我们女君哪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呐,今天就是奔着掌柜的来的,听说上了一款荷花酥,女君就立刻拉我来给掌柜的捧场了。” 掌柜的被捧的大笑起来,伸手摸了摸自己圆滚滚的肚子,“既然莺歌娘子都这么说了,我又怎么能不领情呢,今天我们不只有荷花,还有荷蕊酥,都是新款还未并对外发售过,娘子们就做第一个尝鲜的人吧。” “那可实在是太好了,多谢掌柜了。”莺歌从袖中掏出一袋钱,随手拿了一颗差不多的给了掌柜,算作是打赏。 两人刚要上楼,就被一场热闹给吸引了,喜欢看热闹是人的本性嘛,之前包间儿也不去了,选了个靠热闹比较近的地方,坐下来看戏。 “哪里来的叫花子,也敢来我们悦来酒楼偷东西,今天不把你打个半死,我就不是悦来酒楼的跑堂!”一群穿着短打的跑堂按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打,周维维买了看戏的人。 那个乞丐好像是个哑巴,别人无论怎么打他,他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将自己蜷缩成胎儿在母体里的模样,默默承受着来自外部的殴打,那双清透的眼睛透过人群直愣愣的看着沈三三。 沈三三被他看的有些毛了,后背有些发凉,默默的凑到莺歌耳边,小声道:“我怎么感觉那个乞丐在看我,而且眼神里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你说我之前和他是不是认识啊?” 莺歌也打了个寒颤,同样小声的回答着沈三三,“不知道为什么,我也觉得他在看咱们这桌,是不是咱们做的太靠外了,看热闹的意思被他发现了?” “两位娘子在嘀咕什么呢,这可是新出锅的糕点,赶紧尝尝吧,一会儿凉了,可就没有热的时候香了。”掌柜亲自将糕点端了上来,还贴心的替沈三三她们倒了一壶解腻的茶,“这茶也是新采的,两位娘子吃糕点吃腻了可以尝一尝。” “好,谢谢掌柜。”沈三三迫不及待的拿了一块儿糕点,还别说,还挺热乎,有些烫手。 烫的她撕哈嘶哈了半天,索性就直接放到嘴巴里,然后就是在嘴里炒了半天的菜,“呜呼呼...好烫呀...好好吃...” 荷花的清香一下子就在口腔里炸开了,这种味道来自于纯天然无污染的荷花,搁现代是没有的。 莺歌也被她吸引了,不过没有沈三三那么贪吃,也吸取沈三三被烫嘴的经验,特意提起筷子夹的,放进嘴边轻轻咬了一小口,眼睛立刻放出光芒,“嗯~好香呀,怪不得悦来酒家经久不衰,他们果然是有两把刷子的,好吃,好吃。一会儿咱们多打包点儿带回去,给女公子也尝尝。” “才不给她带呢,这些日子她都玩疯了,书不见得多看一眼,整日就是吃吃吃,跑跑跑,都快成一个小疯子了。今天早上咱们出门的时候又不是没有叫她,是她自己赖床的,反正我是不会给她带糕点回去的。”沈三三傲娇的说。 莺歌颇为好笑的看着她,“好好好,女君不给女公子带,我给女公子带。再说了,女公子这么小的年纪就应该好好赖床,每天好好的睡觉,才能长得高高的呀。” “歪理,你们就惯着她吧。”沈三三将剩下的糕点一扫而光,莺歌还没来得及去跟掌柜说再要一份,掌柜的已经拿着打包好的食盒走了过来,“今日绵绵小娘子没有来,想必是在家里赖床呢,这是打包好的,拿回家去刚刚好给绵绵小娘子吃。” 莺歌立刻从袖子里掏出一枚银角子,“掌柜的不愧是掌柜的,想的就是周全,我替女公子多谢您了。” “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主仆二人出了门,刚要上马车,沈三三感觉自己的脚好像被什么东西给抓住了。 第九十章 关于美少年英不英俊 “莺歌,你说白天会有鬼吗?”沈三三脸色变得很苍白,她突然停下了脚步,也松开了抱着莺歌的手,“一会儿无论发生什么事,我让你跑你就赶紧跑,千万不要回头,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你好好疼绵绵。” “女君,您在说什么呀?”莺歌虽然不理解但是尊重,她家女君总是这样疑神疑鬼的,早就已经习惯了,“我尊敬的女君大人,首先大白天是不会有鬼的,其次就算是我死也绝对不会让你独自承受,黄泉路上我们必须为伴,只可能我在前面。” “虽然很感动,但是,我感觉我马上就要嘎了,有鬼手在拉着我的脚腕儿,怎么办呀?”沈三三欲哭无泪,想着要上马车,又被人拉了回去,连续试了好几次,都以失败告终。 莺歌赶紧从马车上跳下来,“不是鬼,是刚才那个偷窃的乞丐。” 沈三三这才放下心来,蹲下身子看那个抓着自己的乞丐,“你下次能不能别突然抓住别人的脚,知不知道?这样对于心脏不好的人来说特别的不公平,很容易就分分钟嘎在你手里的。赶紧把你的手拿开,我赶着回家给我女儿送糕点呢。” 你还别说,这个乞丐还真听话,手却是松开了,人也不行了,也不知道是昏过去了还是死了,反正沈三三踢了两脚他也没反应。 “莺歌,你说我刚才用的脚劲儿大吗?他不会被我踢死了吧?”无论是前世也好,还是现在也好,沈三三可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哪里做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一时间有些无法消化自己杀人的事实。 “他的胸口还在起伏,虽然微弱,但应该不至于死了,咱俩把他抬上车吧,带回府里去看大夫。就先别去医馆了,万一他真的死在医馆,咱俩也脱不了关系,带进府里去,即使死了也能随便挖个坑埋了,不会对咱们造成什么影响的。” 听莺歌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沈三三给她竖了个大大的拇指,“还是你聪明,就按你说的办。” 不过,这个乞丐倒是不用莺歌和沈三三她们两个抬,车夫一个人就能搞定,一只手就能把他拎起来,一边拎着还颠了颠,“这家伙看着个子挺大的,怎么这么轻啊,这是饿了多少日子了?” 马车哒哒哒的继续往府里走,很快就到了,而此时的绵绵正和府里的大夫捉迷藏呢,小小的人儿脸上蒙着红色的丝巾,小手不停的往前摸着,“老伯伯,你可要躲好哦,如果被绵绵抓到的话,那绵绵就不用再喝那些苦苦的药了!” 老大夫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个女公子简直就像个混世魔王一样,为了让她喝点儿药真是煞费苦心,基本上什么手段都使了个遍,他现在正一边痛苦熬药,一边尽量躲着绵绵。 沈三三从车上跳下来,一把扯下绵绵脸上的红丝巾,“你莺歌姨姨给你带了最新的糕点赶紧去吃吧,老大夫我借用一下,就一个我新救回来的小哥哥。” “耶!”绵绵开心的往莺歌怀里钻,张牙舞爪的挥舞着小手往食盒里拿糕点。 “你不要开心的太早了,让你吃糕点并不是代表不让你喝药,如果再被我发现你偷偷把腰倒进花盆里,我就给你加大药量,每天喝两次。” 绵绵耷拉着小脸,怒气冲冲的看着身后照负责照顾她的老媪,“是不是你告诉阿母的?” 老媪百口莫辩。 “你少冤枉人,不是她告诉我。”绵绵又开始看其他的人,“别找了,没有人告诉我,是我自己发现的。至于我为什么发现,我最喜欢的那棵兰花都被你的药给喂的变色了!” 绵绵尴尬的笑了笑,早知道就不往阿母最喜欢的花上浇药了,看来下次还是交院子里的桂花树比较合适,大不了就是汤药味儿的桂花,总不会染色的。 母女二人还在对峙,而我们的老大夫已经效率高的给乞丐诊治完了,“女君,他身上都是皮外伤,没有什么大碍的,就是那里空虚太严重了,看着皮包骨的模样,想必很久没有吃过东西。” 沈三三赶紧摸了摸狂跳的心,“那就好,那就好,我就说我不能杀人吧,就那么轻轻两脚还能把他给踹死了,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就让吴媪多做些吃的,一会儿给他好好补补。” “不可,万万不可。”老大夫赶忙制止,“病人肠胃空虚的太严重,一下子进那么多吃的东西和杀了他没有什么区别,得吃一段时间的粥,好好的将肠胃调理的适应了,这才可以吃别的东西,最近一段时间千万不要让他碰荤腥。我在开两副调理肠胃的药,过不了几日就能康复了。” “行,那就多谢你了。”沈三三对着老大夫行了个礼,就让小药童去抓药了,转头又丰富了一个小厮,“你和他身量差不多,把你的衣服借他一身,然后再给他好好的洗一洗,实在是太臭了。你放心,我绝对不会亏待你的,你这个月的月钱翻倍。” 小厮一听笑的红光满面,他是新进府里的,之前就听说过沈三三特别大方,这才放心的将自己卖进府里,没成想是真的大方,这波卖身不亏,绝对不亏,有空他得赶紧回家告诉我他的好兄弟们,准备准备全部卖身进府。 乞丐实在是太脏了,一直泡到了该吃晚饭的时候,用了好几块皂角才洗干净的,又穿上了小厮的衣服,还吃了不少的粥,整个人看着有些精气神儿了,不至于缠绵病榻。 “听说,女君捡了个乞丐进府,我特意赶回府里来瞧瞧,顺便回家吃个晚饭,莺歌姐姐,今天有烤鸭吃吗?”班昭欢欢喜喜的跑了进来,她一向是莽撞的,完全没有看到前头的人,和乞丐撞了个满怀。 “哎呀...疼死我了...谁这么”瞎字还没有说出口,就被眼前的人给惊艳到了,这些年也见过不少人,还从来没见过如此漂亮的男人。 第九十一章 留下他 “我靠!这是哪来的大美男啊?女君,你背着县令大人偷偷养美男的事儿,他知道吗?如果他不知道的话,我可要去告状了。如果你不想让我去告状的话,那咱们共享呀。”班昭发出不怀好意的笑声。 很快她就笑不出来了,额头被莺歌重重的打了一下,“不许胡乱编排女君,要尊重女君。” 班昭朝她吐了吐舌头,“知道啦,未来嫂子。” 班固临走的时候早就嘱咐过她了,让他一定要乖乖听莺歌的话,不许给莺哥添麻烦,还讲了自己和莺歌的关系。 “胡、胡说什么呢!”莺歌脸蛋红红的,自打那次和班固发生了关系以后,她就决定将自己的全身心交给班固了,奈何现在班固原在边境,平常只有书信往来,了表思念。 沈三三看着她们打成一团,不由的觉得好笑,这样的氛围实在是太令人欢喜了。 目光突然转到乞丐身上,沈三三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上下打量着他,“长得真不错,这么好的容貌怎么去当乞丐了呢,真是可惜了,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留在我身边,成为我的部曲。” 乞丐赶忙点头,脸上露出迫不及待的笑容,他好像是不会说话,只能用手比划着。 “你有什么事儿你就说,你老比划什么呀?谁能看出来你这是干嘛?跟我比了个爱心。”沈三三最烦别人指手画脚了,“我最讨厌别人指着我的鼻子说话了。” 此时木兰凑了过来,小声提醒着,“女君,他没指着你的鼻子说话,嗯,指着你鼻子了,但是没有说话。” “我聋!”沈三三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她们家木兰什么都好,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能文能武,身怀绝技,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脑子,怪令人惋惜的,年纪轻轻就没有了脑子。 乞丐继续比划着,莺歌也有些烦了,倒不是嫌弃他是哑巴,主要是他比划的乱七八糟,哑巴看了都得说话,一会儿指天,一会儿指地,一会儿指太阳照射着大地。 “别指了,你指的那玩意儿你自己能看懂不?你这样我不信,你再把你刚才要说的话重新指一遍。” 乞丐看了会儿沈三三,然后又重新指了一遍,明显就和上一遍的不一样,他有些尴尬的偷偷看了一眼大家的脸色,最后只能发出阿巴阿巴的声音。 “你会写字吗?”班昭发出灵魂质问,“你们一群傻子,非得让他指来指去,让他写出来不就得了吗!” 班昭正得意呢,没成乞丐摇了摇头,大家齐刷刷的看向班昭,以沈三三为首的开始灵魂质问,“哟,原来你不会写字呀,白让我们当了半天的傻子,我们可是一群傻子。” 沈三三的嘴脸尤其欠打,把班昭臊的无地自容,只能随便扯了个理由离开了,“我不跟你们说了,我、我去找吴媪了,听说她做了我最爱吃的蛋挞,我一会儿把蛋挞全吃了!” “吃呗,谁能吃过你呀,蛋挞姐。” 班昭走了以后,大家又逐渐归于平静了,本来她就是一个开心果,是大家情绪的调节剂,现在调节剂走了,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该干啥干啥了。 “女君,这个人应该怎么安排?是让他留在府里还是让他去铺子里?”莺歌又多出了大管家的架势,势必要把府里府外,安排的妥妥贴贴,无论多吹毛求疵的人都对她服服帖帖,愣是让人挑不出一点错儿来。 沈三三左思右想,也没想好该把乞丐安排在哪里,索性就问他了,“你是想去铺子里干活,还是想留在府里干活?我温馨提示一下,无论是府里还是府外,都是需要通过劳动来换取报酬的,我顶多提供住宿和管饭,要想活下去还要靠你每日的月钱,如果想在府里什么都不干,像我一样混吃等死那是万万不能的。给你三个呼吸的时间,我数三个数,你要在我数完之前告诉我答案,如果不说的话就把你哪儿来送回哪儿去,听懂、掌声!” 乞丐倒是没什么动作,莺歌和木兰纷纷鼓起掌来,木兰不解的看着莺歌,“莺歌姐姐,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鼓掌,莫名其妙就被调动了情绪。” “我也是。” 沈三三暗自得意,“那可不得,搁现在我可就是名副其实的微商大佬,就像传销一样,分分钟给你们洗脑,隔两天就去提一辆高铁,老牛掰了。” 过了一会儿,她突然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都怪木兰她们打断,忘了数数了,“我现在开始数数了啊,你要快点告诉我答案,要不然我就把你赶走,一二三!” 数的速度那叫一个快,乞丐惊讶的嘴都合不拢了,他怕被赶出府去,赶紧上前握住了沈三三的右手。 沈三三像是被烫到了,干嘛把手抽了回来,指着乞丐的鼻子骂道:“你干什么?耍流氓,是不是?早就知道你嫉妒我的美貌了,我这盛世美颜哪是你们轻易的玷污的,我可是有丈夫的人,少碰我,不然分分钟弄死你!” 木兰看了看莺歌,又看了看沈三三,继续仗义执言,“女君,我觉得莺歌姐姐长得更漂亮一点。” 莺歌赶紧打了她一把掌,忙打圆场,“胡说八道什么呢?他真是什么事儿都敢往外说,女君确实没有漂亮,怎么了?她不需要漂亮,漂亮是女君最不值一提的优点,女君坐拥整个商业帝国,不说富可敌国吧,就算给前线发军饷都绰绰有余,而且还养活了咱们这么多人,还庇护了千千万万的无家可归的人,夸她漂亮,简直就是像在玷污她。” “啊哈哈!讨厌,人家才没有那么优秀呐~”沈三三心里都要乐开花了,那小兰花指翘的,尤其是那张嘴,分明是樱桃小嘴,都快咧到耳朵跟儿上去了。 莺歌乘胜继续说道:“女君,我觉得他刚才握您的手并不是想要轻薄您的意思,他应该是想告诉您他想留在府里,因为您刚才说话的时候,伸出右手表示府里。” “是这样吗?”沈三三看向乞丐,乞丐连忙点头。 第九十二章 忽悠小朋友 乞丐如愿留在了府里,就在外边做了啥洒扫,沈三三也没有刻意去管他,毕竟防御工事建造还需要很长时间,需要她出钱出力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根本无暇顾及别人怎么样? 不过偶然也会听说乞丐的现状,他长得漂亮,不会说话又不懂人情世故,所以总是被府里的其他人欺负,感觉谁上去都能踢他一脚。 沈三三有些不忍,就把它掉到花房里去养花了,花房并不需要那么多人,除了他就只有一个之前从宫里出来的小黄门。 听说是在宫里犯了错被赶了出来,也不能说是被赶了出来吧,就是被扔在了乱葬岗里,沈三三带着绵绵出门游玩的时候,偶然之间救了他,遵从他的意愿,将他留在府里。 也就没有太在意,毕竟谁无端端的会关注一个小黄门儿呢? 后来过了一段时间,小黄门儿培育出来一盆非常优质的兰花,颜色也和其他兰花一点儿都不一样,办宴会的时候让沈三三大出了一次风头。 沈三三就开始重用他了,将他升为花房管事,而且遵从他不想将手艺外传的意愿,不让任何人去花房工作,除了吃饭基本上他都不会出来。 可能他觉得一个人有些无聊了,这次竟然主动将乞丐被欺负的事儿告诉了沈三三,还说自己已经老了,挨了一刀的人活不了太长的年纪,得为自己的养老做打算了,而且他打算收乞丐为义子,将自己的独门绝技全部传给乞丐。 沈三三觉得两个人都是被抛弃的人,肯定有话说,两个孤僻的人也应该能互相取暖,就没有拒绝。 “阿母阿母,听说花房伯伯培育出来了像狸奴脸一样的蝴蝶兰,绵绵想去看一看,你陪我去,好不好?”绵绵奶声奶气的磨蹭沈三三。 “你没有别的阿母吗?” 沈三三一脸懵登的从床上坐了起来,自打生了这个糟心的孩子,她就再也没有睡过一个完整的午觉了,这不,才刚眯瞪了一会儿,绵绵又醒了,又来缠着她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小孩子有这么大的精神头。 “莺歌姨姨去给大家送解暑的绿豆汤了;木兰姨姨还在带着大家练武,绵绵说要跟她一起学习,她非说不需要绵绵学习,她会保护绵绵的,还说哪怕是自己没命了,绵绵也会是安全的,她又说习武是非常辛苦的事儿,绵绵只需要幸福的做女公子就可以了...” “她骗你的,她就是觉得你笨,教不会你才不让你学的,你要是真的相信了,那你就是蠢蛋,嘿嘿嘿,小蠢蛋!”沈三三打断她,还故意歪曲事实,就是为了让绵绵去麻烦木兰,赶紧离开自己的屋子,自己也好再睡一个回笼觉。 “才不是呢,木兰姨姨又不是阿母!”小绵绵叉着自己像水桶一样的腰,小鼻子气的一开一合的,那小模样要多可爱有多可爱。 沈三三差点儿就被她的可爱外表给迷惑了,赶紧摇了摇自己的脑袋,让自己从可爱的幻想中醒过来,“就算是这样,那你作为县令府的女公子,你阿父是忧国忧民的县令,你作为她的女儿是不是应该为她解忧呀?” “那要如何解忧呢?” 沈三三嘴角挂起一丝诡异的笑容,果然小孩子就是好骗,才轻松两句就上当了,马上自己就能成功的把她赶走了,立刻乘胜追击,“外面的天越来越热了,你莺歌姨姨是不是煮了绿豆汤给工人们喝,你知道为什么吗?” 绵绵立刻高高举起了自己的小胖手,“绵绵知道,绵绵知道,莺歌姨姨跟绵绵说过的,现在天气越来越热,工人们很容易得热病,这个病太严重了会致死的,绿豆汤是解暑的,所以她就会给工人们煮绿豆汤喝。” “哎呀,太棒了!不愧是阿母亲生的宝贝女儿,怎么这么厉害呢?”沈三三抱着绵绵亲了又亲,绵绵开心的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沈三三怕她蹭自己衣服上,赶紧放了下来,还特意拉开了两人的距离,“那你觉得你阿父和衙役叔叔们辛不辛苦?还有他们每天也要在大街上跑来跑去抓贼累不累?会不会得热病呢?作为你阿父最听话懂事,也最宝贝的女儿,那你应该做什么呢?” 绵绵动了动可爱的小脑子,“阿母说的对,是绵绵想的少了,阿父和衙役叔叔们每天为民请命,很辛苦的,我这就去庖厨找吴媪,让她陪我一起去衙门里送绿豆汤。” “哎呦,不愧是我女儿,连为民请命这种成语都会了,实在是太棒了,等你见了阿父一定要再说给她一遍,让她也好好夸夸你。” 绵绵到底还是年龄小,沈三三两句彩虹屁就把她吹跑了。 终于赶跑了小麻烦精,沈三三躺回自己超柔软舒服的大床,抱着枕头左翻翻,右翻翻,左滚滚,右滚滚,突然将枕头一扔,“他妈的,睡不着了。” 突然想起刚才便宜女儿说的话,自己活了这么些年,还没见过小猫模样的兰花呢,非得去看看不可。 沈三三可是行动派,心里怎么想,手上就要怎么做,脚步自然也要跟上,要去花房必定要路过庖厨,怕被小丫头发现,她特意蹑手蹑脚,悄悄摸摸的进了花房。 一进花房,芬芳扑鼻的花香味儿瞬间袭来,这小黄门果然有一手,虽然培育的这些新花还没有开,可光从颜色、外形以及香味儿就能看出来绝非凡品,到时候等开放了自己又可以办一个赏花宴,好好的推销一下自己新交给班昭去写的小说,以及最新款香味儿的花笺,还有带时令花香的安心棉,一想到又能坐在金山上打滚儿,真是要多开心就有多开心,整个人激动的差点跳了起来。 突然听到脚步声,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躲了起来,这明明是自己的府里,想必是躲绵绵躲习惯了,一下子竟然形成应激反应了,真是遭瘟呐! 第九十三章 职场性骚扰 “来,师傅教你怎么浇花。”小黄门说着将浇花的工具往乞丐手里塞,另一只手也顺势摸上他的臀部,“真软,真俏,比女娘的摸着还要舒服。” 乞丐挣扎着从他怀里离开,手势乱七八糟的比划着,嘴里更是阿巴阿巴的说个不停,可惜没有人知道他在说些什么,看那表情应该是在拒绝。 小黄门又从另一边绕到他身边,这次比之前更嚣张,直接摸上了他的裆,还狠狠的捏了一下,“哟,你这个驴东西可是比宫里的那些侍卫还要强,不用在我的身上可惜了。” 他说完砸吧砸吧嘴,继续用下流的语言攻击着乞丐,乞丐虽说年龄小一些,可也是身强体壮的,不敢反抗,只敢拒绝,用手轻轻挡着他的进攻,嘴里还在不停的阿巴阿巴。 小黄门儿有些生气了,抬手就是一巴掌,声音大到惊飞了落在花房上面的鸟,五颜六色的小鸟扑棱楞翅膀,快速飞走了,只留下几坨白色的鸟粪,仿佛是在控诉些什么。 乞丐觉得屈辱至极,抬头用凶狠的眼神看着小黄门,却又挨了小黄门一巴掌。 “狗崽子,谁让你用这种眼神看我的,别忘了要不是我,谁能救你于水深火热。要不是我把你要到花房里来,你还在被他们欺负着吃泔水呢,哪里会天天有吃不完的米饭和大白馒头,昨天晚上那个鸡腿儿没让你长记性吗?我是你能惹得起的吗? 你如果要是不乖乖的从了我,我立刻就去女君面前告你的状。她有多信任我,你是清楚的,我不过三言两语便能哄得她欢心,到时候我随便编排两句,你就又得回到街上要饭去。” 乞丐狠狠攥成拳的手松了松,他仿佛是在妥协着什么,看向小黄门的眼神也不再凶狠,雾蒙蒙的带了些恳求,想来是不想离开的。 小黄门儿开心极了,觉得自己已经成功拿捏住了乞丐,眉头微挑、喜笑颜开,半蹲着身子扶起乞丐,嘴里继续说着下流的荤话,手直直的往他裤裆里扎。 沈三三觉得自己没有藏下去的必要了,她本以为自己欲下很严,教育有方,没成想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就能发生这种逼良为娼的大戏。 不知道逼良为娼能不能用在男人身上? 原本只是以为两个不为世俗所理解的男同,没想到竟是单方面的同意,这种被迫要做的事儿绝对不能答应,即使沈三三再觉得他重要,也不可以,人品必须是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能力。 如果没有人品,能力再重要也不会被人看到。 “住手!谁准你在我的花房里做这些肮脏事儿?”沈三三从花架子后面站了起来,为了震慑住小黄门,还特意学着宫斗剧里凶狠的样子砸了一个花盆。 花盆在小黄门儿的脚边碎裂开来,四件的碎瓷片划破了他的小腿儿,也扎了乞丐的脚面。 小黄门大惊失色,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原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笑嘻嘻的和沈三三插科打混,他道:“女君真是好狠的心,只顾着自己和县令大人恩爱非常,竟然不能忍受我和爱人比翼双飞,我知道我们的感情不为世俗所接受,原以为女君是开明的人,没想到竟然也是如此的世俗,还真是叫人大失所望。” 沈三三舔了舔后槽牙,第一次见有人比自己还能说,明明是逼良为娼被自己抓包,反倒被他倒打一耙,不禁轻笑了一声,“呵!如果我刚刚要是没有在场的话,肯定会被你这番说辞所劝退的,可是我刚刚在场,你们没来的时候我就在了,我亲眼目睹了所有事儿,包括你是如何逼迫和欺负他的。你不过看他是一个不会说话又不会写字的小哑巴,即使被你欺负了,也不敢告到我的面前来。我这人眼睛里最揉不得沙子,想来这县令府太小是容不下你这尊大佛的,收拾行李,走吧!” 膝盖低垂的头突然昂了起来,眼睛亮晶晶的望着沈三三,可能完全没有想到还会有人站出来替他主持公道吧,还真是个可怜的孩子。 “你算个什么东西,不过是一个女人罢了,我是被县令聘请来的,称你一声女君还真把自己当成府里的主人了,只会躺在男人胯下求庇护的下三滥!”小黄毛要多猖狂就有多猖狂,甚至从腰间摸出来一把用来裁花枝的小刀,“原本你要是走了,这件事儿就这么过去了,我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尊敬你,没成想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闯,那你就别怪我留不得你了!” 说着他拿着小刀直直的刺了过来,沈三三虽然没有见过如此阵仗,可他绝对不是那规格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娇小姐。 左右看了一下,立刻拿起台子上所有自己能拿起来的东西砸向小黄门,嘴上也没有吃亏,“我告诉你,就别说县令府了,就算是整个乐亭的经济命脉也是捏在我手里的,什么叫只会躺在男人胯下求庇护,我再告诉你,宋若昭所有的经济来源都源自于我,就这个该死的狗屁朝廷哪还有经费支出,衙门的月前全都是从我手里出的,你依靠错了人!” 小黄门儿以为他只是在虚张声势,故意吓唬自己的,并没有把她说的话放在心里,反而继续往前走,花盆砸破了头也不停歇。 沈三三左躲右躲,逮着机会就用花盆砸他,束手就擒在她这儿根本就不存在,本想跑出花房,大声呼喊,立刻就会有人过来,没成想被花房的门槛绊倒了,摔了个狗吃屎。 小黄门儿逮着机会用力刺了过来,乞丐无声上前握住刀柄,鲜血顺着小刀哗哗的往下流,想来一定是割到了动脉。 沈三三看准时机,向旁边一个侧翻滚,然后拿起最大的花盆砸在小黄门头上,她用了十足十的力气,这次必要砸死他。 一个不够就再来一个,直到小黄门儿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为止。 第九十四章 名字叫阿巴 得知府里出事了,所有有头有脸的管事全都来了,乌泱泱的挤在院子里,木兰是第一个到的。 她拉着沈三三左转一圈,右转一圈,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遍,确认除了被台阶绊倒摔破膝盖以外,没有其他伤,这才放心下来,也没多说,提刀就冲了出去,等到她回来时满身满脸全都是血。 而此时沈三三早就已经包扎好了,一脸震惊的看着她,“你这是去杀人放火了?” 木兰抬手抹了抹脸上的血,“没有,我把他剁了。这个畜生敢对你下手,我绝对不会放过他的,我要把他的尸块全部扔到乱葬岗去,亲眼看着野狗啃食干净。” 沈三三吃了一惊,为了保护乞丐的清名,她特意歪曲了事实,进行了一些小小的艺术加工,说自己去花房看新培育出来的花时,小黄门儿见自己的漂亮起了歹心,好在乞丐忠心护主,这才没有让自己受到伤害,还当着所有人的面夸了一下乞丐,说以后他就是自己的随身护卫了。 乞丐眼睛里全是泪花,感动的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主要是他也说不了什么,双手伤了也不能乱比划了,嘴巴更是只能发出阿巴阿巴的声音,一时间觉得被老大夫包扎上药的手都不疼了。 木兰感激的看了一眼乞丐,“对不起女君,最近我实在是太忙了,要不然我就不操练他们了,回来保护你,好不好?这样的事儿我不想再发生第二次了,这次是侥幸,那下次没有人在你身边可怎么办?” “是啊女君,女公子看到以后都吓哭了,这好不容易才哄睡着的。如果您真的出事了,我都不敢想象女公子会遭受多么大的打击。”莺歌心疼的看着沈三三掉眼泪,“我真是自作自受,非得场能送什么绿豆汤,那些人的死活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我今天留在您的身边,那小黄门也就不会起歹心...” 剩下的话全部说不出口,并不是她不想说,也不是因为有多么的难以启齿,而是她现在已经哽咽到了快要崩溃的地步。 沈三三赶紧拍拍她的肩膀,“哎呀,你们真是杞人忧天了,我这不是没事儿吗!再说了,我是谁呀,我可是天上地下独一份的沈三三。我也没吃亏呀,不仅没有让他伤害到我,还反杀了他,难道你们不应该夸我很厉害吗?” 她虽然没有得到夸奖,但得到了风尘仆仆赶回来的宋若昭一个大大的拥抱,快要把她勒的断气了,“夫人,你没事儿就好,是我没有注意狼子野心之徒,竟然将他带进了府里,还对他委以重任,我对不起你,你打我几巴掌出出气吧。” 沈三三不停的拍打着她的后背,并没有存了任何打情骂俏的意思,完全是被累的快要喘不过来气了,“夫君...你快松手,快松手,我快要被你勒死了!” 没成想自己躲过了小黄门儿的生死搏击,却没躲过自家夫君的爱心攻击,难不成年纪轻轻就要魂归故里了吗?还是被自家夫君爱的抱抱抱死的,这到了阎王殿里可怎么说呀?如果照实说的话,人家会说自己秀恩爱,活该死的。 “嘶~”乞丐发出一声痛呼,接着就是老大夫斥责的声音,“我说你这个小娃娃能不能别老乱动,反应那么激烈干什么,你这老动来动去,我怎么给你上药,难道你这双手不想要了吗?” 宋若昭这才意识到屋里还有人,赶忙松开了沈三三,还特意用袍子擦掉了眼角的泪,转头看向救人的乞丐,对上他那双不怀好意的眼睛,不禁身体打了个寒战,差点就失态了。 好在在官场浸淫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见过,很快就恢复了过来,长袖一甩道:“想必这位壮士就是救我夫人与水火的恩人吧?” 乞丐还是恶狠狠的盯着她,一言不发。 沈三三也跟着看了过来,乞丐的目光立刻变得柔和起来,眼睛清澈的像刚毕业的大学生,唇角微微勾起,手也不不再乱动了。 “夫君,你也真是的,人家是哑巴,你怎么还问人家是不是救我的人,这整个屋里就我俩受伤了,如果不是他救的我,就只能是花房里那个被剁碎当花肥的人了。”沈三三故作娇嗔的说道。 无人在意的角落里,乞丐的眼神变得非常低落,尤其是看到沈三三和宋若昭亲密互动的时候,眸子深的像一汪潭水一样,清澈但看不出见底。 “怪我,怪我,实在是太过关心于你,竟然忘了这么重要的细节,我该打。”宋若昭轻轻打了自己嘴巴两下,“那这位壮士怎么称呼?” 他这个话是问沈三三的,主要是问了乞丐,乞丐比活的他也看不懂,嘴巴只能阿巴阿巴,难不成叫阿巴? “他叫阿巴,不信你问问。” 宋若昭半信半疑的看着沈三三,“真的假的,怎么会有人叫这么奇怪的名字,不会是你瞎起的吧?” 沈三三无奈的耸耸肩,“不信的话,你问问他叫什么就知道了。” 宋若昭还真的问了,他道:“这位功德无量的壮士叫什么名字啊?” 乞丐无奈的撇撇嘴,如果自己能说话,肯定会好好的骂一骂这对夫妻,你猜别人为什么叫自己哑巴,只能叹了口气,“阿巴,阿巴。” 剩下的全靠宋若昭自行理解了,希望他能明白自己的意思,起码不像沈三三一样乱按一个名字。 宋若昭激动的拍了拍大腿,“夫人还真是冰雪聪明,没成想还真有人叫阿巴,为夫为夫人的智慧感到无比骄傲。” 木兰有些无语的望向莺歌,仿佛在说:他们没事儿吧,我现在有点儿怀疑咱俩是不是跟错人了,他俩确定脑子没有任何问题,我怎么感觉是两个傻子呢? 莺歌也回了她一个无语的眼神,你自己就是个傻子,还好意思说别人是傻子,全家只有我一个聪明人,这个家没我肯定得散。 第九十五章 送折扇 最近阿巴一直被沈三三带在身边,去哪儿都带着他。 “阿巴,你想不想吃那个?”沈三三指着一串红嘟嘟的糖葫芦问道。 阿巴摇了摇头,他还真不喜欢吃太酸的东西,却看见沈三三阴沉的脸色,立刻像小鸡啄米一样点起了头,眼神也变得亮晶晶的。 “我就知道你想吃,那你就去买两串儿吧,咱俩一人一串儿。我已经是大人了,也不爱吃这些有些酸的东西,但为了你嘛,舍命陪君子了。” 还好阿巴不会说话,不然一开口就得是吐槽她,估计他早在心里把沈三三给骂熟了。 主仆二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天下第一楼,阿巴对这里面的一切都好奇,激动的直接伸手摸上了纸张,虽然不会说话,可他眼睛中的渴望是谁都能看的出来的。 “哟,小阿巴又来了,这次想玩点什么,要不然送你几张纸?”说话的是沈三三新提拔的小管事,虽然年纪是最小的,做事儿却是最老练的,为人处事也是最圆滑的,性格也是最老气横秋的。 “好呀,被我逮到了吧,你们竟然私底下进行交易,我说最近钱怎么越来越少了呢,原来是这样!”沈三三故作生气的叉着腰,一副特意来找麻烦的架势,人在无聊的时候总会给自己找点儿事儿干,要不就给别人找点事儿干。 小管是立刻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儿了,又是作揖又是告饶的,还演了起来,“女君有所不知,小的实在是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八岁会跑的娃,妻子还缠绵病榻,弟弟妹妹还在上学,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出此下策的,而且这是小的第一次做这种事,还请女君千万不要报官,小的保证再也不会了。” 他直接把沈三三逗的哈哈大笑,“还是你有意思,不像我们小阿巴,整天就知道面无表情的跟在我屁股后面,无论怎么暗示他,他都不明白我想表达什么,看来得把他留在天下第一楼,你和你好好学学才行。” 阿巴一听要被留下,立刻就急了,用力的扯住沈三三的袖子,对着沈三三拼命的摇头,手脚并用的乱七八糟的比划着。 “有什么事儿你就不能说嘛,听不懂。” 小管事上来打圆场,“我想阿巴兄弟的意思是他一定会好好保护女君的,绝对不会让女君受到一点儿伤害。如此忠心正直之人,女君还是留在身边比较好的,这天下第一楼里并不缺跑堂的,可是女君的身边缺护卫。若是女君觉得他实在是不够精神伶俐,那就把他送到小的府里去,小的每日下了工以后会好好调教他的。” “那就太好了,我不求他像你一样,只希望他千万别成为第二个木兰就好了。那我就再给你发一份工钱,就当做是你帮我训练人的奖励。怎么样,我之前送你的宅子住着可还舒服?” 沈三三突然想起来,这个小管事帮自己谈成了一个大单,一下子完成了一个月的业绩,沈三三一开心不仅把他提了管事,还在他生日那一天特意赏了他一座宅子。 小管事激动的都快跪下了,“女君送的宅子自然是极好的,我那老父老母天天和外面的人吹嘘自己儿子有多强,主家对我有多好,要不是那座宅子,我根本娶不上现在的娘子,我家娘子已经有喜了。” “呀,那可真是大好事。等到孩子出生的时候别忘了给我发喜帖,我一定去喝喜酒,到时候把吴媪借给你撑场面,等孩子出生以后,长命锁我给你买个金的。”沈三三是发自真心说这些话的,小管事的孩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天下第一楼下一任的小管事,将来会是绵绵的左膀右臂,现在出去施恩,也好让他以后更听绵绵的话。 小管事立刻作揖,“那小子就代替孩子谢过女君了,等到内人生产那日,我必第一个通知女君。” “好,你先去忙吧,我去二楼随便逛逛。”沈三三上了二楼,阿巴也紧随其后,两人前后脚停在画扇面的柜台。 阿巴看着一开一和的扇子感到十分的好奇,只是拿着细细的把玩,眼睛一寸一寸的扫过每一寸龙骨,贪婪又渴望。 “这个东西叫做折扇,你们男子佩戴的居多,你拿给我,我教你怎么用。”阿巴听话的将折扇递给沈三三。 沈三三对着他展示了折扇的几种用法,“看到了吗,这可是文人雅士最爱的东西,我看你也长得文绉绉的,应该很配折扇,这个送你了。” 阿巴有些难以置信的接过沈三三递给他的折扇,手乱七八糟的比画着,嘴里也是阿巴阿巴个不停,应该是在表达感谢的。 沈三三突然将折扇又抢了回来,“你稍微等一下啊,光秃秃的折扇有什么意思,我来给你添上几笔,这样才能尽显你的风流气质。” 说话间,拿起旁边的笔吸满了墨汁以后,在折扇上龙飞凤舞的画了起来,一柱香的时间就结束了战场,然后拿起折扇仔细吹了吹,又放在阳光底下晾了晾,“去看看吧,应该已经干了,看看你喜不喜欢?如果不喜欢的话,可以早点告诉我,我再帮你画一幅别的。” 阿巴开心的拿起折扇,上面画着青山绿水,说不出的恢弘大气,右下角有一行小字,山不见我,我自见山。 “阿巴,阿巴...” 他激动的还想说什么,却被沈三三抬手捏住了嘴巴,“行了,你还是别说话了,我知道你很喜欢这个扇子就足够了,你也别怪我嫌弃你啊,主要是你阿巴的我也听不懂,还有你比划的都是什么玩意儿,我好不容易认得谢谢两个字的比划,你第二次说谢谢的时候又改了,你这来一个懂手语的都能被你气死。” 阿巴低下了头,眼神突然看向楼下,变得警惕起来,耳朵动了动,有不好的东西正在向这里靠近,在这里打起来可不是明智的选择。 第九十六章 原来你会说话 阿巴拉着沈三三的手狂奔,出门就将她塞进了马车里,沈三三还没来得及反应,马车已经到了县令府外了。 闻着空气中弥漫的烤鸭香气,沈三三恍然大悟,一副我懂的表情,拍了拍阿巴的肩膀,“我说你小子怎么这么着急回来呢?原来是饿了呀!正好我也饿了,吴媪做的烤鸭真是越来越香了,快来和我一起吃吧。” 说着,直接拉着他的袖子去了庖厨,吴媪正在片着烤鸭,她身后站着一个头,用头巾将头发包起来的妇人,和她离得很近,看那样子应该是在学着什么,估计是在学怎么片烤鸭吧。 “吴媪,我都饿了,烤鸭还没好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再帮我做一道芥末虾球,桥头排骨,还有水果捞,主食就吃饭团好了,好久没有吃过你做的饭团了。” 一直没有等到吴媪答话,沈三三不禁凑近一些,关切的问道:“吴媪,你怎么了,是我要求太多了吗?如果你觉得麻烦的话,那我就只吃烤鸭也可以的。” 吴媪一脸的惊恐,颇有深意的看了眼沈三三,嘴巴还是闭的紧紧,倒是站在她身后的妇人答话了,“女君说的是哪里话,我婶子她怎么会觉得麻烦呢,她本来就是做这份工作的,能做出来女君喜欢的饭菜,她开心还来不及呢,您请稍坐,我这就和婶子一起做您喜欢的菜。” “行,这庖厨里实在是太热了,我去外面的八角凉亭里等你,等到时候做好了直接端上来就可以。对了吴媪,你记得要多切一点姜,我吃烤鸭最喜欢卷着姜吃了,千万别忘啊!”沈三三特意提醒道。 “哎,知道了。”吴媪像是被什么人掐了一下一样,说话的声音特别尖锐,还伴随着一些痛苦。 沈三三出了庖厨的门,阿巴凑了过来,“嘘!你先别阿巴,也别比划,我知道疱厨里出事了,吴媪很可能被人挟持了,她明明知道我是不吃姜的,甚至连饺子馅儿里吃到姜都会大发雷霆,这次竟然没有拒绝,估计是想通过吃姜的事儿传递某个信号,你有把握制服那个妇人吗?” 阿巴点了点头。 沈三三还是有些不放心,“既然她敢来府里生事,想必定然是穷凶极恶之徒,你一个人去我有些不放心,这样,你拿着我的玉佩去找管家,让他找几个身强体壮的人跟你一起去,一定要将吴媪平安救下来。” 阿巴再次点头,拿着玉佩走了。 沈三三怕绵绵出事,立刻调转了方向去了绵绵的院子。 绵绵的院子是整个县里府里最深处的院子,也是防卫指数最高的,安全指数顶尖的,她这个院子除了几个脸熟的人,其他人无论是以什么目的、什么方法,都是万万不能进来的。 墙上全部都是碎瓷片,只要你敢翻墙,保证你被扎的面目全非,即使你侥幸进了院子,那墙边的陷阱也够你再吃一壶的,都是木兰亲手做的,除了她没人知道怎么越过这些陷阱,就连院子里的狗洞都重新塞了起来。 沈三三步履匆匆,突然背后响起脚步声,此时她距离绵绵的院子没有多远了,为了不让自己的女儿受到伤害,她登时便转变了方向,向着八角凉亭走去。 八角凉亭一直是人来人往的聚集,尤其是夏天天气热的时候,那些小四和丫鬟们最喜欢在这里边待着,听着背后脚步只有一个人,想必只要到了八角凉亭自己就安全了。 理想很丰满,可现实确实特别的骨感,背后的人仿佛觉察出了她的意图,也跟着加快了脚步,匕首折射出太阳光刺的沈三三睁不开眼睛。 “小——心——” 只听一句不太流利的话响起,然后就是阿巴踩着轻功飞过来的身影。 噗呲—— 利器入肉的声音响起,温热的血液溅到沈三三的脸上,阿巴缓缓倒在她的怀里,手里死死的攥着那枚插进他胸口的匕首,看着沈三三慌张的模样,伸出手抹了抹沈三三的眼泪,“我、没、事,你好、可以...”说完就晕了过去。 一直在背后跟踪的男人气的一把扯下脸上的面纱,原来是被发卖的费悟,“沈三三,你还真是养了一群好狗呀,这么多人为你前仆后继的救你,哪怕是丧了命。我真不知道你有什么好的,你看看我,看看我脸上的伤,这全都是拜你所赐!” 沈三三冷笑一声,此时八角凉亭处的人全部冲了过来,将费悟狠狠的压在地上,“拜我所赐,如果我早知道你会如此狼子野心,那就不会是单纯的划伤你的脸了,我会直接用匕首捅进你的胸口,让你再也没有说话的资格。你说是拜我所赐,我是怎么赐给你的?我记得,是你寻衅滋事在先,我才将你发卖了出去,对于并不忠心户主的人,只有发卖一条路。” “就是你,就是你做的不好。为什么要将我夫君发卖掉,你让我和孩子怎么办?他的主家对他并不好,你还让人牙子把他卖的远远的,是要逼死我们一家人吗!”那个挟持吴媪的妇人也被提了过来,她面目狰狞,满嘴喷粪。 沈三三根本就不想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也不想理会他们的无理要求,自己不过的不好,只知道怨天尤人,而从来不在自身上找原因,如果放在现代还能理解,可这是古代。 “我给你们一次机会,你们两个人我只杀其中一个,告诉我是谁帮你们进来的?我数三个数,先答话的那个人可以活下来。”沈三三最擅长的就是玩弄人心,与其直接解决,倒不如看着他们互相折磨,永生永世活在伤害亲人的痛苦之中,午夜梦回都是亲人血淋淋的脸。 多有意思啊! “呸!你个贱女人,我和夫君情比金坚,我们两个还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孩子,这次我们特意将孩子托付给父母照顾,早就存了必死的心,你以为区区活命就能离间我们吗?你做梦!”妇人疯狂挣扎着。 第九十七章 夫妻本是同林鸟 面对她的责骂,沈三三一点儿也不恼,反而睡着有兴趣的看着她,等到她骂的累了,才说出那句诛心的话,“你是这样想的,那你的夫君也是这样想的吗?” 妇人非常自信的说道:“那是自然,我们少年夫妻,从小便是青梅竹马,恩爱非常,要不是我夫君被你无情发卖,我又怎会到自卖其身和他一起被卖,我们两个从小便发下宏愿,生当同寝,死亦同穴。” 沈三三点点头,揪住费悟的头发,迫使他仰视着自己,“你也是这么想的吗?我说过的,你们两个人中,有一个人可以活下来,就是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活下来?” 费悟基本上没有犹豫,“我,她一个无知妇人懂什么,我可是有大才的人,之前对您口出狂言是我的不对,可是我已经改了,而且今后我一定会加倍加倍的努力报答您,拜托了,一定要让我活下来。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要伤害您的,都是这个无知妇人怂恿我的,我拒绝了好几次,她拿孩子的性命威胁我,我这也是无奈之举呀!” 说的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他将自己摘的一清二楚,将所有的罪都怪在了妇人头上。 妇人满脸震惊,她张大了嘴巴看着费悟,这一刻她觉得什么年少情深都是狗屁,明明自己为了他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到头来却被他卖的一清二楚,甚至就连这种事儿都要栽在自己的头上,“哈哈,哈哈哈!” 费悟根本不敢看妇人,恨不得将头藏进裤裆里去,面对妇人的自嘲大笑,他更是抓住机会和沈三三告状,“你看她,我早就说过她是罪魁祸首吧,她就是个疯子,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她干的,我是被逼的,如果我不干,她就打算要捅死我,我死了没关系,可是我家里还有孩子呢,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您也有孩子,应该能理解我吧?” 沈三三想到了绵绵,即便她再爱绵绵,也绝对不会拿绵绵当做借口,做出这种杀人越货的坏事,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并非通过杀人越货来让孩子过上幸福生活,而是要从细微小事做起,让孩子从小活在一个幸福的氛围中,费悟算是玩具曲解了这句话的意思。 “杀了我吧,杀了我吧。即使你放了我,我也不想活下去了,遭逢如此背叛,我可还怎么活下去?我以为的爱,我以为的年少情深,最终却到了这种地步,白白的惹人嘲笑,我活不下去了,杀了我吧!”妇人已经崩溃了,她拼命挣扎着,嘴里不停的叫嚷着,已经存了死志的。 费悟也在一旁跟着附和,“对对对,快杀了她,快杀了她!你们为什么还不动手,她都已经求死了,赶紧杀了她呀!你刚才可是说过的,我们其中只需要死一个就可以,现在她想死,赶紧满足她呀。然后赶紧放了我,我还要家去喂孩子呢。” 他激动极了,一双贼眉鼠眼提溜乱转,嘴角挂上无比清晰的庆幸,看向妇人的眼神竟没有一丝的留恋,反而是期待,期待着这个妇人赶紧死去,省的碍了自己的事,他好像忘记了,当初三媒六聘八台大轿是怎么将自己爱人抬回来的? 那些山盟海誓,夫妻齐心,他好像也忘了。 沈三三还是第一次见如此厚颜无耻之徒,对着他就是当胸一脚,几个小厮压他压的结实,竟然没让他向后倒去。 “为了一个随时随地都能舍弃你的男人,你就要死要活的,你可曾想过家中老母,可曾想过上在襁褓中的孩儿,我再给你一次考虑的机会,如果你还是决定要死,那我就赶紧放了他,然后成全你。” 相比于费悟的无情操作,沈三三更愿意放了视死如归的妇人,起码她心中有真情,心中有真爱,或许只是被可笑的男人给一时蒙蔽了而已,总有拨云见日的那一天,虽然背叛过自己,不能收归己用,可也不忍心让尚在襁褓中的奶孩子没有了母亲。 妇人明显动摇了,她的拳头松了,又紧紧了又松,眼泪大颗大颗的往地上砸,“我要活着。” 费悟疯狂挣扎起来,“你这个该死的妇人!你凭什么要活着,我可是你的丈夫,是你的天,你就眼睁睁看着自己天塌了而不管吗?要活下来也只能是我活下来,你只是一个无能的女人,我要你有什么用!如果你要是敢活下来,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到时候我夜夜入你梦里,搅得你不得你不得安宁!” 妇人反而安静了下来,或许是死心了吧,她非常冷静的看着费悟,平淡的说出那句伤人的话,“有句古话说的特别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到头各自飞。我之前以为咱俩从来不会面临此等情况,但是今日我见证过你的所作所为以后,深深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古话不愧是古话,说的确实有一定的道理。你放心的走吧,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孩子和阿母的,我不会把你丑恶的嘴脸告诉他们,我只会和他们说,你是因为认真工作,勤勤恳恳做人,不小心跌到沟里去死了,我还会让孩子把你当成榜样,以后仍然认认真真的工作,勤勤恳恳的做人。夫君,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叫你了,我对你的爱不增不减。” 说完,从她的袖筒里退下来一枚匕首,妇人挣扎着用了十足时的力气,匕首直愣愣的扎在费悟的面门上,费悟甚至连话都来不及说,当场毙命。 “沈娘子,你刚才的承诺可一定要算数啊,我们两个人中只要死一个人,另一个人就能活下来。现在他死了,我是不是可以活下来了?”妇人非常冷静的问道。 沈三三点点头,示意小厮们松开她,“你现在可以走了,没有人会阻拦你的,但是为了我的安全着想,你要带着家人远走他乡。” “我知道的。” 第九十八章 雷厉风行 沈三三下令将所有人叫了回来,自己面对刺杀一次、两次,肯定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这频率也太勤了些,自己倒还好,绵绵怎么办? 必须得查清楚,查干净,所有有不好案底的人通通赶走,一个祸害也不能留。 莺歌和县令府管家通力合作,只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将所有人查了个一清二楚,甚至就连他邻居的二叔家的小妹妹的表嫂的小侄女叫什么名字都知道了。 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府里还真是什么样的肮脏臭虫都有,有偷盗的,有偷偷贩卖府里地形图的,有偷偷贩卖府里人性格的,还有背地里就是处里人舌根的。 五个人齐刷刷的跪在院子,脸上挂着泪水,府里的待遇特别的好,即使是在府里做下人,回到村里以后也是受到别人敬仰的,他们怎么可能愿意回去? “女君,求求你了,不要赶我们走,我们已经卖进了府里就是府里的人了,府里就是我们的家,你要把我们赶到哪里去呀!”他们哭的声泪俱下。 若是以前沈三三肯定心软了,可刚经历过恶怒弑主的事儿,为了绵绵的安全着想,她绝对不能心软。 莺歌知道沈三三不好直接出面,还是按照以往的惯例,红脸自己来唱,她立刻站到人群正前方,高声道:“你们求女君也没有用,当初背叛女君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今天的下场,今日的一切都是你们自作自受。女君仁慈,不对你们进行打杀,也不对你们进行重新发卖,只是把你们赶出府里而已。卖身契会还给你们,还会给你们一人一两银子,以后整个乐亭的所有生意都不会聘用你们,这就是背叛的下场,自己远走他乡谋生去吧!” “还有其他人,这次没有查出来你做了什么恶,不代表下次还是不能查出来你在做的恶,我告诉你们,所有背主的人都该死!等到自己想作恶时,想想今天其他人的下场,如果承受得了就继续作恶,如果承受不了,就赶紧收手。” “此次惩罚是算轻的,没有酿成恶果,再加上是第一次罚人,也就只有赶出去而已,如果你们要是再有人犯错,那就会是打80大板,然后再赶出去。” “等到第三次有人犯错时,便不用再禀明女君,直接会人绞杀了你们,到时候你们的尸体都会被剁成碎片用来堆花肥,我保证你们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其他人颤颤巍巍的交头接耳,个个都是脸色大变,仿佛惩罚的是自己,想来是真的害怕了。 赶走了那些人,沈三三觉得身心俱疲,肚子更是饿的咕咕乱叫,绵绵也跑了过来,抱着她的大腿,“阿母,阿母,为何今日还不用膳,绵绵都饿了~” 小丫头撅着嘴巴,一下子迷住了在场的所有人,这么可爱的人类幼崽,大家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那就用膳吧,不过阿母要告诉你,今日做晚膳的不是吴媪,她生病了,为了让她尽快康复,阿母给她放了好几天的假,刘媪做的饭也不错,咱们今天吃刘媪做的饭,好不好?”沈三三还是第一次这么温柔。 “好!” 还是在八角凉亭里用餐,她们没有让人伺候着吃饭的习惯,丫鬟小厮们将所有的饭端上来以后就可以去庖厨吃自己的饭了,他们的饭是用给沈三三他们做饭的边角料做的,也就是沈三三他们吃什么,丫鬟小厮们也吃什么,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摆没摆盘。 沈三三夹起一只大大的烧鹅腿放进绵绵的盘子里,“不知道我们绵绵的小嘴嘴能不能吃下这么大的鹅腿呀?” 绵绵伸出小手拿住大鹅腿,学着沈三的样子站了站一旁的梅子酱,然后放进嘴巴里大快朵颐,“绵绵可以吃进去,绵绵很厉害的。” 她逗笑了一桌子的人,莺歌趁机给她加了一些蔬菜,“女公子,为了您能快快乐乐的长大,不再生其他的病,所以吃完这个鹅腿就不能再吃其他的肉肉了,吃太多容易上火的,然后再把这蔬菜吃了就可以。” 木兰将一旁糯米做成的小甜糕夹了一块儿给绵绵,“糯米不好克化,女公子只吃这一块就可以了,想来你的小肚肚也放不下其他东西了。” “瞧你们说的,这菜肉主食都被你们夹完了,我只能给女公子送一瓶牛乳了,多喝点牛乳可以长得高高的,像我哥哥那么高。”班昭不服输的说道。 一旁的沈四和宋若昭有些无奈,“大人您看,好人都让她们给做了,咱们好像能单纯的来蹭饭的一样,哎,如果可以的话,下辈子我也想当个女人。” 宋若昭只是笑,这样其乐融融的氛围是以前没有的,他们的餐桌真是越来越庞大了,心腹也是越来越多了,这样的感觉可真好。 吃完了饭以后,沈三三特意让刘媪煮的皮蛋瘦肉粥,阿巴受了伤,经过老大夫的诊治,虽然没有大碍了,到底还是受伤了的,作为主家,也作为获益者,无论如何她都得来看看。 沈三三过来的时候,阿巴正用力伸手够桌子上的水,不仅牵动了背上的伤,疼的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别动,我来帮你拿。”沈三三快走两步,帮阿巴拿了水,还将他扶了起来,眼睛突然定在了他的身上,不自觉的说了句:“你还别说,你还真是脱衣有肉,穿衣显瘦,我还以为你就是一个干巴巴的小弱鸡呢,没想到这胸肌,这腹肌,这人鱼线,斯哈斯哈~” 阿巴觉得有被冒犯到,赶紧拿过一旁的衣服穿了起来。 “这是我特意让厨房给你熬的肉粥,你赶紧吃点吧,多吃一些,这样才能快点好起来,我还等着你保护呢。” 阿巴接了肉粥,手不小心碰到了沈三三的手,脸立刻就红了,另一只手乱七八糟的比划着。 “我知道你不是汉人,也知道你并不是因为不会说话才不说话的,更知道你不会说汉话。” 第九十九章 伤害她的人都该死 阿巴死死的咬着下唇,嘴巴一开一合的想要解释,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良久才磕磕巴巴的开口,“我、我会以、最快的速度、收拾行李离开的。” 他刚想要从床上下来,就被沈三三一把摁了回去,“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哪有人会恩将仇报到将恩人赶出去的地步,我希望你不是坏人,也希望你不要辜负我的信任。不会说汉话没关系,我会日日来教你的,以后你就是汉人。” 阿巴猛的抬起头,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外面流浪的这些日子,只要是有人发现他不是汉人,立刻就会遭到殴打和嫌弃,这还是第一次被人接受,这种感觉可真好。 看着他红彤彤的眼圈,沈三三赶紧安慰,“你可不要哭啊,我最不擅长哄男孩子了,你要是哭了我立刻就走,不不不,我还是现在就走吧,省的一会儿你哭了,我我不好意思走。” 说完这话,沈三三一溜烟儿就走了,后边跟有鬼撵一样。 夜色四合,万籁俱寂。 那些犯了错的人一个个背着包袱往乐亭县外面走,虽然是夏天,可林子高大,总也晒不进来阳光,小风一吹,总给人一些阴嗖嗖的感觉。 “沈三三她好狠的心,说把咱们赶出来,就把咱们赶出来,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要不是县令大人娶了她,她怎么可能这么耀武扬威呢!” “谁说不是呢,苟兄家里不是有个妹妹嘛,为何不像县令大人自荐枕席呀,你那妹妹长得可是比沈三三要漂亮的多,到时候肯定能得县令大人青睐,如果你的妹妹肚子争气的话,很快就能生下一位公子,没准儿都能抬成平妻呢。” “行了,都闭嘴吧,黑漆漆的都看不见脚下的路,你们还有心情在这儿插科打混,就不怕猛然从林子里蹦出来一头野兽把你吃了吗?”说话的正是费悟的妻子,她手里抱着一个奶孩子。 刚才说话的那两个人,并没有太把她当回事儿,反而向另一边走去,继续唧唧歪歪,“装什么,她丈夫都被沈三三给逼死了,她肯定比咱们还恨沈三三,现在在这儿装什么大尾巴狼呢?” “别这么说,我听说她丈夫是她亲手杀的,沈三三说他们其中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她对她丈夫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然后就用刀子杀了她丈夫。” “我说呢...” 那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头和身体就已经分离了,鲜血洒了旁边那个人一脸,“啊——” 一声尖叫过后,旁边那个人的头和身体也分离了。 被赶出去的其他人纷纷往这边靠过来,高大的树顶上,有个穿着一身夜行衣的人,像个蝙蝠一样自由穿梭在密林里,然后疯狂收割的人头,无论他们怎么恳求告饶都没有用,杀到最后一个人的时候,那人只留下一句:“伤害她的人,都得死!” —— 鸡叫三声,沈三三醒了。 这还是第一次自由醒这么早,她伸了伸懒腰,小丫鬟立刻打开床幔,又开了窗,馥郁芬芳的荷香味袭来,“好香呀!这是哪里来的荷花味道?” 沈三三不记得府里养了荷花呀。 小丫鬟捂着嘴偷笑,“女君,男君说您最近总是受到危险,睡的不是那么踏实,他听说荷花有安眠的功效,特意从郊外的水渠里引了很多荷花回来,就种在小花园里。” “是吗?夫君真是有心了,其实我早就不害怕了,最近总是睡不好,是因为晚上吃的太多了,刘媪这手艺可太棒了,而且悟性特别高,每次我只需要简单的跟她说一下怎么做,她立刻能做的特别好,真是深得我心,我都有点儿希望吴媪在家里歇的时间长一点儿了...” “女君这话也太伤人了,我这儿休息都没怎么休息,就火急火燎的赶了回来,没成想女君竟然改了口味,可怜我兢兢业业工作了十余载,最后竟落得个这样的下场,亏得我特意起了个大早,做了水晶虾饺,看来女君是不喜欢吃喽。”吴媪假作伤心的模样,特意端着水晶虾饺在沈三三面前晃了晃。 那清香味儿直钻沈三三的鼻腔,小丫鬟在一旁催促着,“女君,可还要去看荷花?” 沈三三摆摆手,“不去了,不去了。这虾饺实在是太香了,那小模样可迷死我了。荷花什么时候看都可以,可是虾饺每天的味道都不一样,我今天要是不把它吃到嘴里,会抱憾终生的。” 说着,立刻穿衣洗漱然后追了出去,刚要伸手捏一个虾饺吃,却被吴媪用筷子敲了手,“女君不是希望我多请几天假嘛,我这虾饺可是给女公子做的,女君还是不要动这些虾饺了。” 沈三三脸皮可是很厚,立刻抱住吴媪的腰,“哎呀!我刚才说的都是假话,一点都没有从心,就是给刘媪一些面子而已。我吃了你做的饭这么些年了,当然早就吃惯了。我和刘媪那都是假玩,只有和你才是真感情。” 吴媪被她哄得心花怒放,直接将筷子塞到了她的手里,“别用手抓,手上多脏呀,用筷子,不然被女公子看到会教坏她的。” “女君呀女君,难道吴媪会伤心我就不会伤心了吗?为了让女君吃的开心呐,我还特意做了广式早茶,虎皮凤爪、奶黄流沙包、枣馒头、还有粉蒸排骨等等等等,着着实实的熬了一个大夜,这才做了满满的一笼屉,没想到竟然听到女君如此言语,我还是给女公子端过去吧。” 沈三三飞速夹了一个虾饺放进嘴巴里,然后圈住刘媪的腰,“哎呦,我的两个媪啊,你们就是我的精神支柱,如果你们走了,我的肚子可要怎么活呀?你可不能走啊,我是爱你们的,我公平的爱着你们每一个人,包括你们做的所有美食,不要生我的气了吧,一会儿饭都凉了,就不好吃了。” 第一百章 弟弟 沈三三吃饱喝足以后,将没有动过的那些东西全部打包塞进食盒里,直奔东侧院。 “阿巴,你看我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了。”沈三三举着十盒在他面前晃了晃,“这可是吴媪和刘媪精心研制的广东早茶,我都已经替你尝过了,非常非常的美味,你之前肯定没有吃过。” “我想吃。” 沈三三立刻将食盒放在桌子上,又将桌子拉到他的床边,还好是普通的条桌,如果要是八仙桌的话,她肯定扛不动。 阿巴挣扎着要起来,不小心牵动了后背的伤,好容易结痂的伤口又被撕裂,立刻染红了后背的衣服,沈三三赶紧上前查看,“我怎么感觉你这伤比之前更严重了呢,你最近做什么大动作了吗?” “没、没有,只是去了趟茅房。”阿巴赶紧解释。 沈三三心中了然,想必是对方有便秘,上厕所的时候用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不小心把后背的伤都给崩开了,看来以后他的饮食要特别安排了,最好是吃一些粗粮,和一些纤维感比较重的蔬菜,通便茶也得赶紧喝上,便秘不难受,拉不出来要人命啊。 “你躺着别动,想吃什么告诉我,我来喂你。”沈三三说着,提起筷子夹了一块儿粉蒸肉,小心翼翼的塞进他的嘴巴里,阿巴看沈三三的眼神非常灼热,像一只小狼崽子一样直勾勾的盯着。 “好吃吗?” 阿巴点点头,“好吃,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肉,还是你们聪明,没想到肉还有这么多种做法,我们那边只有生吃和熟吃,要么就是用水煮一煮。” 沈三三有些心疼的揉了揉他的头发,“没关系的,那些不好的事情早就过去了,现在有我呢,有我在虽然不能保证你功名利禄,但能保证你有花不完的钱,还有吃不完的美食,尤其是美食。我夫君看我最近睡得不好,特意移植了一些荷花到花园里,我已经告诉吴媪和刘媪了,让她们做点藕粉桂花糖糕,到时候你也尝尝,可好吃了。” 其实沈三三并没有吃过,但是眉姐姐喜欢的东西总不会差。 那成想阿巴脸色大变,东西没吃几口就说饱了,“我已经吃饱了,我不能吃荷花。” 沈三三并没有当回事儿,觉得他可能是有某些不为人知的宗教信仰,也就不强求他了,他不喜欢有人喜欢呀,估计吃藕粉桂花糖糕的时候得和绵绵大战一场。 “你有名字吗?我没有任何冒犯的意思,就是想知道你原本的名字,你应该不叫阿巴吧?”沈三三问道。 “你可以帮我取一个名字吗?就跟你姓。”阿巴突然道。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名字一般被人看做重中之重,都是要在族谱上过数的,他如今这样不肯说自己的名字,想必是真的对自己之前的遭遇嗤之以鼻了,既然不愿意想起,那沈三三也绝对不会勉强,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秘密,只要这些秘密不伤害别人足矣。 “那你就叫沈五怎么样?沈五,神武,我希望你将来成为一个神武不凡的大将军,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将来娶个媳妇儿生一堆大胖小子,一辈子幸幸福福,快快乐乐的。”来自沈三三真诚的祝愿,他希望自己身边的每个人都能过得幸福,过得快乐,坏人除外。 “沈三三...沈五...”沈五不停的重复着这个心得的名字,他突然发现,“咱们两个的名字如此相像,就像家人一样。” “是啊,我就是那么打算的。我是沈三三,你是沈五,你就是我的弟弟,我们是一家人,以后你叫我姐姐就可以了。看你这年龄,应该比我小的吧?” “姐姐。”沈五甜甜的笑着,如果不是他汉话说的不好,再加上后背还受了伤,他肯定立刻飞奔出房间,然后路上随机抓几个人告诉他们,自己有名字了,自己也有亲人了,再也不是孤零零的流浪乞丐了。 “不会说汉话也不要怕,我会说呀,而且我说的特别好,你可是不知道我当初普通话考试裸考一乙差一点就一甲了好吧不,老牛了,我那些舍友们都快羡慕死我了。有我教你,保证你不出一个月就能说的滚瓜乱熟,再也不用闭口不言了。”沈三三拍着自己的胸脯保证。 “嗯嗯。”沈五可是非常信任她的。 沈三三确实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他确实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教会了沈五所有的汉话,其实跟她也没有太大关系,主要是沈五聪明,说一遍就能记住。 不仅如此,沈三三还经常带他去天下第一楼,教他如何在折扇上画扇面,如何写字,除了不让他接触到核心的防御工事以外,那些招猫斗狗的东西都交给他了。 这不,听上山采木头的伙计们说,山上有一丛富裕芬芳的野百合,沈三三一听立刻来了精神,就连饭都顾不得吃了,一人拿了一个羊肉包子,赶着马车就来到了山脚。 沈三三一手拿着锄头,一手啃着包子,“小五,咱们今天的任务就是要把野百合挖回去种到花园,你姐夫经常跟我说她的荷花最香,我偏不信这个邪,我非要挖的比她的荷花香的野百合不可。到时候咱俩一起好好的嘲笑他,好不好?” 沈五快速将包子塞进嘴里嚼完,重重的点了点头,“只要是姐姐想做的,我都会陪姐姐去做,上刀山下火海义不容辞。咱们一定会挖到最香的野百合,然后种到荷花池旁边,这下推开窗子就闻不到荷花香,只能闻到百合香,县令大人就没话说了。” 不知道为什么,沈五并不亲近宋若昭,甚至很少跟她同桌吃饭,也从来不肯叫她姐夫,就是有一种莫名的敌意,也不知道是来自于哪里。 “啊——救命啊,救命!” 一个看不清是什么的粉球从山上快速滚了下来,沈三三吓了一跳,赶紧向一旁躲去,生怕被粉球碰瓷儿。 第一百零一章 情窦初开 别听“哎呦”一声,粉球撞到树停了下来,这才发现她是个人。 沈三三用力往那边看去,好在眼力不错,一眼就认出了那人正是班昭,立刻吩咐沈五救人,“沈五,那是你班昭妹妹,赶紧救人!” “喏。”沈五非常听话,三步并作两步,很快就冲到了山下,拎着粉球的领子将她拎上了山。 班昭可能是撞蒙了,乖巧的被沈五拎上山,坐在地上抱着沈三三的裤脚就开始哭,“女君,您还是给我安排点儿别的活儿吧,我不想跟着木兰姐姐了,我这小身板哪受得了她这么练呀,罚个木头我都能把自己摔到山下。要不是你们救我,我可能早就没命了。” 她的工作早就完成了,沈三三就派她去辅助木兰,砍竹子制作剑矢,想必这个工作真的不适合她这个小姑娘。 沈三三蹲下身子,慢慢将她扶起来,“不想干就不干了,我也觉得这个工作可能不太适合你,不然你去找你莺歌姐姐,和他一起保障工人们的后勤怎么?” 班昭激动的跳了跳,“好,那也太好了,我最喜欢的就是和莺歌姐姐在一起了。” 沈三三笑了笑,然后抬手弹了一下她的脑袋,班昭赶紧捂起来自己的额头,“女君,你这是干嘛呀,疼死我了。” “不能这么没有礼貌,人家沈五救了你,你还没有道谢呢,没有礼貌的小朋友,可是不会被烤鸭欢迎的。” 班昭这才仔细打量着沈三三身边的男人,一时间如痴如醉起来,她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么漂亮的男人,本来以为她大哥已经是世间少有的美男子了,没成想竟然还有比大哥更帅的男人。 花痴立刻犯了,上前拉住沈五的手,一脸青眼的望着他,“帅哥你贵姓?家中几口人?可否婚配?喜不喜欢我这样的?” 沈五嫌弃布满了整张脸,用了好大的力气才将自己的手收了回来,干咳了两声,“我是沈五,是姐姐的弟弟,没有婚配,不喜欢你。” 沈三三给了他后脑勺一下,“怎么能这么干脆利落的拒绝人呢,万一后期爱上了,可是要追妻火葬场的,面对女孩子应该温柔一点,拒绝的友好一点。” “没事儿女君,我又不是一般的女孩子。我的脸皮可是比咱们城墙的拐角处还要厚,无论是发生什么事儿我都不会尴尬的。”班昭是一个心态非常好的小姑娘,正是因为她这个优点,沈三三当初才会选择她,“女君,你这是哪来的弟弟呀?” 既然都是家人,沈三三也并不打算和她隐瞒,“你要不再仔细看看他,看看有没有一点熟悉的感觉。” 班昭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还是摇了摇头,“不认识,我一般遇到这么帅的不可能不认识,绝对是之前没有见过,不然我肯定记得的。整个乐亭所有的美男,我都记在脑子里,我还专门整理了一个乐亭美男谱子,里面收录了所有的美男。县令大人排在第五位,谢郎君排在第一位,现在他走了,估计也不会回来了,沈五可以排在第一位啦,等我回去就把榜一给换了。” “有这好东西你不早说,一会儿影一本给我啊,我晚上可以偷偷藏在被窝里看,然后嘶哈嘶哈。”谁不喜欢美男呀? 绵绵就是太小,等到大了的话也会喜欢美男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没问题女君,等一会儿回去,我偷偷给你画一本,你可一定要藏好了,如果要是被县令大人知道了,你可不能把我供出来。如果你要是把我供出来的话,那我就说你是冤枉我的,那根本就不是我给你的,然后我再坐在县令府门口撒泼,道德绑架周围的路人帮我说话。” 好嘛,后路都想好了,不愧是小女孩儿啊,脑子转的就是一个快,满城的风雨都得向着她倾斜。 “放心吧,我怎么会出卖姐妹呢?”我只会带着宋若昭一起看,当然啦,后面的话是不能说的,“你真没认出来他?” 班昭摇摇头。 沈三三走到沈五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弟弟,你告诉我班昭妹妹,你是谁?” “你还记得乞丐吗?”沈五还是那么沉默寡言,多一句话他都不想说。 “乞丐,大街上多的是...”她突然停顿了,随后非常震惊的说道:“你是之前那个乞丐!” 沈五点了点头,“我非常感谢姐姐对我的知遇之恩,让我从一个孤苦无依的乞丐变成了有家人的人。”他说话时目光非常温柔的看着沈三三。 班昭激动的抱着沈三三转圈儿,“女君你这是什么女娲行为呀,将一个奇形怪状的乞丐改造成了一个大帅哥,你这也太牛了吧,感谢你为我改造了一个丈夫,等我们生了孩子以后,让孩子找你叫干母。” 沈三三被她逗笑了,“行,没问题,你可要生个男娃,正好绵绵想找个入赘的呢,我就看上你家孩子了,明年能生出来不?” “没问题,你且看我如何攻略孩子他爹,我会使出十八般武艺,就连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等这些不入流的就不用了,那些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的,正好用在追孩子他爹上。”班昭说完朝着沈五抛了个媚眼。 沈五当做是没有看到一样,自顾自的低着头寻找野百合,完全将班昭的行为当场过眼云烟,no,甚至都不过眼。 沈三三拍了拍班昭的肩膀,试图安慰她,小姑娘脸皮子薄,万一因为这件事儿一蹶不振可就不好了,“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呀!” “放心吧女君,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我拿不下的人!”她一鼓作气,小跑到沈五身旁,夹着嗓子问道:“你在找什么呀,奴家可以帮忙的。奴家最近经常上山,对这一片非常的熟悉,只有你想不到的东西,没有奴家找不到的。” “那你为什么还能从山上摔到山下?” 好嘛,一秒三十刀,刀刀出暴击呀! 第一百零二章 绳子断了还有你 即使被暴击,班昭仍然不放弃,像一只小蜜蜂一样跟在沈五身后,不停的嗡嗡嗡,最后终于把沈五烦的不行,这才告诉他自己在找什么,“听工人们说山上有一丛野百合,我想挖点回去种到姐姐的花园里。野百合的香味儿一定比荷花香要好闻。” “那怎么可能呢,荷香可是这个世界上最好闻的,清幽淡雅,而百合的香味浓烈了一些,两个没有可比处的。就像两个人,一个是端方君子,另一个是热情奔放的异族男子一样,换你会怎么选?现在和匈奴闹得这么凶,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谁会喜欢一个和自己有国仇家恨的人呐!”班昭也是有感而发。 沈五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想辩解些什么,最终还是闭上了嘴,继续低头寻找那丛野百合。 沈三三在后面跟着这对小年轻,觉得她们无论是从长相还是从背影来看,都是无比的般配,没准儿今年年底就能成就一对好姻缘呢。 府里已经好久没有过喜事了,也该长个亲冲冲喜了,希望她们能在兵祸之前成完亲,不然等到兵祸来了,可能就要像话本中被拆散的鸳鸯一样,天各一方了,这也是沈三三最不愿意看到的场面。 “你还真是个笨蛋,百合喜阴怎么会长在向阳坡呢?跟我来吧,我知道哪里有野百合,女君,走快一点。”班昭热情的在前面带路,看着几人的差距拉的远了,沈三三赶紧小跑着跟上,虽然不愿意打扰小年轻,可离得太远了也不是件事儿。 从山的这一边绕到那一边,在一处背阴坡,还真的发现了满满一丛的野百合,什么颜色的都有,竟然还有重瓣的,香味儿隔了好远就能闻到。 “小五,我要那个重瓣的白色百合,你挖个三四株,然后咱们带回去,记得别伤到根部,要不然带回去活不了。不要带花的那种,要小的,向下挖它的种球。” 沈五点了点头,回应道:“知道了,姐姐,我是绝对不会挖错的。” 他刚往下走了一步,脚踩到的地方迅速往下塌陷,又换了别的地方试试,还是一样的结果。当时就有些着急了,这里的土质怎么这么疏松,根本就没法站住人,这让他怎么给姐姐挖百合。 班昭拽住他的领子,将他往后扯了一大步,沈五恶狠狠的瞪着她,“你做什么!” “干嘛好心当成驴肝肺,这里的土质非常疏松,站不住你的,但是我体质轻盈,踩在上面没有问题。你往旁边站站,我下去挖种球。”说着,班昭从袖子里取出一些绳子,一头拴在自己腰上,另一头拴在沈五腰上,“我的身家性命就全权交托给你了,这个绳子你别看它又小又五颜六色,结实的很,除了刀劈斧凿火烧以外,轻易不能把它弄开。” 这可是她向木兰求了好久才求到的方法,木兰编的那个都是非常丑的,她又进行了美颜方面的改良,就形成了现在这副模样,看起来和一个腰带没有两样。 绳子慢慢往下顺,班昭很快就站在了野百合那边,按照沈三三刚才教的方法,不停的往下挖,然后将挖到的种球,包在手帕里,塞进袖子里,“沈五哥哥,可以拉我上去了。” 沈五收到后,向外站了站,没想到站的地方竟然也是土质疏松的,一下子从上面滚了下来。 班昭并没有躲,反而张开手臂准备拦住沈五,毕竟自己第一次摔倒时木兰姐姐就是这样拦住自己的,可是她似乎忽略掉了自己和木兰的臂力差距。 木兰可以拉开一个十旦的大弓,而她用一旦的儿童弓都费力。 果然不出所料,沈五抱着她一起滚了下去,双双撞在阻拦的大树上,好在沈五及时护住了她的头,不然非得撞成白痴不可,“谢、谢谢沈五哥哥,多谢你的救命之恩,如果不是你的话,我可能就没命了。” 沈五动了动有些受伤的手腕,“我的本意并不是要救你,我只是怕姐姐伤心而已,毕竟姐姐把你当成亲妹妹一样。” 班昭低头偷笑,她就知道话本子里写的一点儿错都没有,男人都是口是心非的,明明都把命交给你了,嘴上还要强硬的说着根本就不喜欢你之类的话。 “你们怎么样呀?都没事儿吧?”沈三三现在都快后悔死了,早知道刚才就拦着他们,不让他们挖什么野百合了,还好弟弟妹妹们都没事,不然为了挖破野百合,失去弟弟妹妹可就非常不值当了。 沈五立刻朝着沈三三挥手,“姐姐,我没事。” 班昭也学着她的样子挥手,本想站起来给沈三三转个圈儿来表达自己没事的,没成想刚站起来就跌了回去,脚腕像是断掉了一样的疼,“女君,我有点事,好疼啊我的脚,好像是崴了,动不了了。” 沈三三赶紧小跑两步下来,脱了他的鞋袜捏了捏脚踝,“不好意思啊,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但是我忘了我不是电视剧里的男主角,我不会正骨。” 说完就又尴尬的给她穿了回去,动作非常流利。 “小五,小昭可能走不了了,作为哥哥,你是不是应该顶天立地起来,赶紧把她抱起来,咱们下山了,我感觉我都闻到刨厨里烧鹅的香味儿了。”说实话,香味儿倒是没有闻到,肚子倒是咕噜咕噜叫了起来,真的饿的前心贴后背了,爬山果然减肥,没走两步就饿了。 班昭向沈三三投去一个感谢的眼神,然后张开手臂等着沈五来抱她。 沈五看了她一眼,解下自己腰间的绳子,栓在她的腰上,然后像扛住一样的扛在肩膀上,“希望你这条绳子的质量很好,如果要是断了的话,那你可是会摔下去。” 还真是个大直男,不抱也就算了,还带吓唬的。 不过,我们班昭可不是普通的小姑娘,顺势就抱住了她的脖子,“没关系的,绳子断了还有你。” 第一百零三章 恶的滋生 回到府里的时候,宋若昭刚好下衙回来,沈三三拿着手帕包裹的野百合种球,乳燕投林般的扑到她的怀里。 “夫君,夫君,你看我上山挖到了什么?”沈三三将手帕包裹的野百合种球递给宋若昭看。 宋若昭摔了,顺势接住她,揽住她的腰,“是野百合,夫人可真厉害。野百合生长在土疏松的地方,你没有受伤吧?” 她拉着沈三三转了个圈,确认健康无误,这才放下心来。 还被扛在肩上的班昭有些无语的看着她们,忍不住吐槽:“男君,女君她没事的,有事的是我。为了给女君挖种球,我这脚腕都扭了。” 宋若昭这才注意到被扛在肩上的班昭,“你们女君没事就好,你说你一个小丫头家家的,也不知道沉稳一点,事事小心谨慎一点,要像你们女君一样稳重就不会受伤了。还不赶紧去找大夫看看,小姑娘留疤可不好看啊。” “我真服了,我真服了。天天在府里吃一嘴的狗粮,我这饭都没吃呢,就感觉饱了。”班昭都快要发狂了,这对死秀恩爱的,诅咒他们死的快。 班昭可不想留下吃狗粮了,她拍了拍沈五的肩膀,“沈五哥哥,咱们赶紧走,你没有闻到空气中都弥漫着恋爱的酸臭味吗?实在是太难闻了,恶心死我了,一会儿我还想吃烧鹅呢,我可不想吃狗粮吃饱了。快走,快走!” 沈五扛着她往前走,回过头来眼神阴狠的看了眼宋若昭,那眼神仿佛在看一个死人。 “父君,你饿不饿?”沈三三问道。 宋若昭张开鼻子嗅了嗅空气中弥漫着的烧鹅味道,将自己的真实感受说了出来,“我刚才还不饿呢,现在一闻到这烧鹅味儿啊,肚子就开始咕咕打鼓,不知道咱们什么时候可以开饭呀?” “现在就可以,咱们去八角凉亭吃吧。”沈三三拉着她的袖子往前走。 到了八角凉亭,其他人已经坐好等着她们回来一起吃饭了,木兰还在山上,需要的箭矢工作量太大,最近总是夜以继日的干,也就不回来吃了。 莺歌得照顾工人们吃晚饭,然后才能回来自己吃晚饭。 沈四也是,他现在主打一个和工人们同吃同住,一来是为了施恩上下,二来是怕其中混进奸细,如果在城墙上做了手脚,到时候一攻就破,那可就不好了。 饭桌上坐着的总共也没几个人,受了脚伤的班昭,可可爱爱的绵绵,还有沈三三夫妇。 刘媪将烧鹅切好端上来,吴媪也不甘示弱,立刻将自己亲手采的梅子做的梅子酱分给每人一份,然后七七八八的上了其他的小菜。 菜都上齐了,“不要拘束,就当成是自己家,赶紧动筷子吧。”宋若昭说完就给沈三三夹了个鹅腿,夹着鹅腿的筷子伸向沈三三碗里时,另一个筷子和她相遇了。 她抬头一看,正好对上沈五那双挑衅的眼睛,“我已经给你姐姐夹过了,她一个人也吃不了两个鹅腿,你来了这么久还没吃过烧鹅呢吧?那个鹅腿你就自己吃吧,记得要蘸梅子酱,很好吃的。” 她本是好意,单纯的想让沈五尝尝烧鹅而已,没有任何宣誓主权或者其他的意思。 到了沈五耳朵里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县令大人,这是什么意思?是觉得我身份地位不配跟你们一起吃饭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以后我可以在庖厨里吃的。” “我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 “好了,县令大人不要说了。我明白了。我确实身份低微,之前是街上认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一般的乞丐,可是姐姐已经认我当她的弟弟了,为什么县令大人还是不能接受我呢?难道就因为我身份不如您高贵,就要被这样羞辱吗?难道我连给姐姐夹菜的资格都没有吗?看来是我自己高估自己了,虽然穿着光鲜亮丽的衣服,也仍然摆脱不了我是乞丐的事实,对不起大家,给大家添麻烦了。” 他说这句话时都快哭了,第一个有反应的自然是他的迷妹班昭,“男君,您这是做什么呀?我之前还以为您是爱民如子的青天大老爷呢,怎么这么在乎身份和地位的高低贵贱呀?那要是照您这么说,我之前是住在贫民窟的窝棚里,岂不是也不配和您同桌用餐?” “夫君,你最近是工作太累了吗?我也觉得你这样做的不太对,人生而没有贵贱之分的,只看能力的大小。小五虽然出生不是那么显赫,但是他是一个能力很足的年轻人,我非常的看好他,也是真心实意把他当成弟弟和娘家人的,我希望夫君能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他面子,也给我娘家人面子。” “是啊,阿父。小舅舅每次都要带着绵绵玩,小舅舅是世界上最好的小舅舅,你为什么不喜欢小舅舅呀?” 就连绵绵都出来帮腔了,宋若昭百口莫辩,她真的不是那个意思,怎么能被如此曲解呢?还真是令人难过啊! 本想据理力争的,可以想到现在是在家里,没必要和自己的家人搞这一套,自己吃点亏就吃点亏也没什么的,索性就低了头,“小五,是姐夫做的不对,姐夫不应该那么说你的,现在姐夫把鹅腿夹过来自己吃,这样你心里会好受一点吗?” 沈五低着头沉默不语。 沈三三拍了拍他的后脑勺,“你这个家伙还是男子汉大丈夫呢,怎么这么斤斤计较呀,你姐夫他为人正直,根本就不可能是你口中的那种人,你差不多得了啊,如果要是再小心眼儿下去,我们可不理你了。” “是啊小舅舅,绵绵虽然很喜欢你,可是绵绵各位阿父和阿母,还有其他的叔叔姨姨们,只要大家都在一起,快快乐乐的,绵绵就都喜欢你们。”绵绵一边啃着沈三三刚给她的鹅腿,一边小嘴叭叭的说个不停。 “姐姐,我知道了,我以后再也不会小心眼儿了。” 第一百零四章 差点丧命 宋若昭从浴房洗完澡出来,总是感觉后面有什么人在暗中跟着她,好在这是在自己的府里,可能是最近工作压力太大,出现幻觉了。 她摇摇头继续往前走,突然小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而此时又在池塘边,鹅卵石格外的湿滑,本来就有些不稳,踩在鹅卵石上直接滚了起来。 好在后背磕在假山上,阻挡了她下落的速度,要不然非得摔在池塘里,这大黑天的没准儿直接摔晕溺死了。 “嘶~这里的鹅卵石也太湿滑了,好在有假山阻挡了一下,要不然我肯定摔进池塘里淹死了,得敢好好吩咐他们收拾一下这些鹅卵石,万一绵绵不小心踩到摔进池塘可就不好了。”她自言自语的说着,然后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回了卧房。 见他回来了,沈三三也不再数那些黄巾了,主动迎了上去,“夫君,我最近收款的这批黄金质量非常不错,给你打一个发簪呀,不,我给你打一个超夸张的金步摇,怎么样?” 宋若昭无奈又宠溺的看着她,“我明白你的意思,也非常感谢你的好意,但是既然决定了做这乐亭县的县令,对于罗裙和钗环就不能再碰了,即便是再喜欢也不行。你刚才说的金步摇应该会很漂亮,既然我不能带,那就麻烦夫人带给我看了。一定要打一个超夸张的,满足我的好奇心。” “没问题,到时候我打一个巨夸张的,一走路就能发出雷鸣般的声音,然后夜深人静的时候在你面前转圈,让你360度无死角的感受金步摇魅力。”说着沈三三就开始转起圈来,转的速度有些快,一不小心差点摔了,好在及时扯住了宋若昭的衣服。 “嘶~”沈三三正好一把抓上她后背的伤口,疼的他呲牙咧嘴的。 “怎么了,这是?这里受伤了吗?”沈三三说着就要给宋若昭宽衣解带查看伤口。 宋若昭点点头,“你明天一定要记得和管庭院的人说一声,让他们把河边的鹅卵石清一清,我刚才回来的时候没有看清路,不小心踩到了鹅卵石,差点从边上滚到河里,若不是后背撞到了假山,现在你估计看不到活的我了。” “咱们碰上这种事儿还好,绵绵还是个小孩子,如果她不小心踩到了鹅卵石,后果我都不敢想象。”宋若昭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恐惧,绵绵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甚至绵绵出生以后第一个抱绵绵的人就是她,这辈子她也不可能有其他孩子了,自然是将绵绵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 宋若昭是一个非常称职的阿父,她甚至要比沈三三这个甩手掌柜阿母还要对绵绵尽职尽责,如果不是衙门里的工作太过烦忙,她定是要日日将绵绵带在身边。 “行,我知道了。明天我就让他们把鹅卵石全部清走。”沈三三说着打开妆奁,从最深处拿到金创药,“这里没有别人,你赶紧把衣服脱了,我给你上药。” “嗯。”宋若昭不疑有他直接脱了上衣,整个府里最得他信任的就是沈三三,两个人互相知道对方的秘密,也互相保守着对方的秘密。 宋若昭的后背有一片巨大的淤青,她的肌肤如脂如雪,也就显得更加可怖,沈三三心疼的快要掉眼泪了,“你刚才说的那么轻松,我还以为只磕了一小块儿呢,怎么这么严重啊?需不需要我叫大夫来?” “我没事儿。”宋若昭赶紧拉住六神无主的沈三三,“我知道夫人是为我好,可是以我现在的身份,一旦脱了衣服不就被知道我是女人了吗?我长得比较白,这伤也就是看着严重一点,其实没什么的,过几天就能消了。” “你最好是不要骗我。”沈三三偷偷抹了眼泪给她上药,每上一次就吹一次,生怕她疼哭了。 上完药以后,沈三三将床上的房间收拾好藏起来,然后就把灯给熄了,明天还有事呢,得赶紧早睡了。 随着卧房的灯熄灭了,那个趴在房梁上的黑影也收了架势,将藏在袖筒里袖箭收了起来。 其实他刚刚打算杀了宋若昭的,手腕上是他特制的袖箭,虽然说是袖箭,其实发射出来的东西比牛毛还要小,是特制的银针,而且他每次都选择射人的天灵盖,这样真会藏在头发里面,就算是有技术再精湛的法医也没法看出他死亡的真相。 而且袖箭上还用了他特意调制的毒,是一种非常缓慢的剧毒,会让人不知不觉中死于非命,而并非当场死亡,只会让人看起来像得了病的样子,即使大夫医术再精湛,也找不到原因。 只要死后没有人挖棺验尸,就无法知道病人是因中毒而死的,而并非是生病而亡的。 “原来是个女人,还以为你要跟我抢姐姐呢,看见你是个女人,没有办法跟我抢姐姐份上,留你一条狗命。” 沈五将房顶上的瓦片重新恢复原位,驱动着轻功来到池塘边,将那些摆放有规律的鹅卵石打乱,可是不能被人发现,一切都是他的布置。 别人发现倒是没什么,如果有人多嘴,敢告诉姐姐,那是保证他的头第二天会悬挂在房梁上,而身体还躺在床上睡着。 “小五,是你吗?”莺歌刚从外面回来,手里提着一个灯笼,看的不太真切。 沈五停住脚步,仔细思考着自己有没有留下什么破绽,然后看了一眼自己的穿着打扮,除了穿着黑色的夜行衣以外,一切都很正常。 他不是不能杀莺歌,而是不敢杀莺歌,那可是姐姐的左膀右臂,为姐姐减轻了不少的麻烦,如果她要是死了,那姐姐肯定忙的脚不沾地,更没有时间和他一起上山下水了。 “莺歌姐姐,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呀?姐姐还特意让我去接你,她生怕你出危险。如果你下次还是这么晚回来的话,你就让车夫和我说一声,我去接你。”沈五一副为他人着想的模样,成功的迷惑了莺歌。 “行,我知道了。如果下次还是这么晚,我就提前让人告诉你一声。” 第一百零五章 荒山大火 沈三三一夜好眠,连个噩梦都没做,倒是苦了宋若昭,一夜至少给她盖了六次被子,所以说现在还是夏天,可是肚脐眼儿也得盖上呀,不然着凉了又得折腾她。 第二天一大早,沈三三神清气爽,比宋若昭还要起得早,这也是她第一次比宋若昭起的早。 她起床拍醒一旁的宋若昭,“夫君,夫君,赶紧醒醒,你睡过头了,一会儿大家该敲鼓,我告诉你状了。” 宋若昭整个人昏头昏脑的,本来昨天后背就受了伤,又被沈三三折腾的一夜没咋睡,现在整个人简直就是晕头转向,还有点儿因为严重睡眠不足导致的恶心。 他挣扎着起床,叹了口气,反正自己已经等了这么久的清汤大老爷了,就不能请一天假吗?就算是皇帝,每个月也有不用上朝的时候。 “夫人,我今天不想去了,用你们现在的话来说,我今天想翘班,实在是太难过了。”宋若昭满脸的疲惫,差点就要呕出来了。 沈三三咱赶紧拉他,“那可不行,那可不行。你可是整个乐亭的清汤大老爷,没有你的存在,他们的冤都没有出伸了。你赶紧起来吧,趁着现在还没有人敲鼓告状,不然一会儿他们肯定敲鼓告你状。” 咚咚咚—— 县衙那边的鼓声已经响到了这里,沈三正纳闷儿呢,难道自己改了属性,金手指也变成乌鸦指嘴了? 她正疑惑呢,莺歌急匆匆的跑了进来,“男君、女君,不好了。西北那片荒山起了山火,烧死烧伤了无数的人,现在他们正在衙门敲鼓求救呢。” “什么!”宋若昭一听出了大事,立刻激动起来,她向来爱民如子,没想到就偷了这么一次的懒儿,竟然酿成了如此大祸,赶忙起身洗漱去了。 他现在必须去县衙主持大局,不然就要闹翻天了。 沈三三早已洗漱完毕,坐在床边问莺歌具体情况,“山火是怎么燃起来的?我不相信无缘无故就能着火,最干旱、炎热的六月早已过去,现在就起了火,原因实在是令人唏嘘。为什么昨晚起的火,今晨才收到汇报,而且酿成了这么大的后果,山火起的时候没有一人发觉吗?” 他一针见血,直击要害。 莺歌也觉得奇怪,早就知道沈三三会有此一问,特意在汇报之前将所有的细微之处全部汇总,现在也好汇报,“我已经细细问过了,山火是人为的,那座荒山平苏根本没有人去,除了山脚下基本上没有人居住。可是我们在山火灭了以后搜山的时候,却发现了一巨男尸体,从他随身携带的包裹里发现了许多快打火石,还有未被烧毁的火折子。应该是放火的时候突然改变风向,被大火烧死的。 昨夜风向突然改变,原本应该是向上吹的风变成了向下吹,这才让大火在一瞬之间吞没了山脚的几户人家,他们的房子都是茅草做的,又是在夜里,等到大家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出不去了,唯一活下来的几个人是出去上厕所了。” 沈三三叹了口,心中无比的心疼,放火的人已经死了,这件事查无所查,只能尽全力救助受伤未死的人以及被这场大火波及到人,给他们提供衣食住行,尽量弥补他们的损失,还要派人安抚他们的心理。 “你去准备吃食和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用品,衣服也要准备,别吝啬,将府里的药材全部带去,还有城里的大夫,东南西北各留一个,剩下的全部带走。” 沈三三将事情安排的井井有条,莺歌收到命令下去准备了。 宋若昭换好衣服刚要走,却被沈三三拉住了,她从未这么严肃的和她说过话,“夫君,大火是人为的,没有人会去一座荒山上随意放火,边境暴乱不排除是匈奴人安插进来的奸细,今日去县衙,一定要慎之又慎,千万不要和人起冲突,身边不要离人,不要靠那群人太近,而且今日肯定没有那么容易过去,他们既然能派人上山放火,肯定有后手,万事小心!你不是独自一人,当你决定以身犯险的时候,一定要想想家里的我,还有年幼的绵绵,记清楚了吗?” “记清楚了。”宋若昭当然知道沈三三是什么意思,如果是她孤家寡人,那死也就死了,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她背后有一个庞大的家庭,有妻子,有女儿,有志同道合的朋友,更有亲如家人的婢仆。 而且,兵祸将至,乐亭县是匈奴若想直插长按必经之路,他们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拿下乐亭,如果宋若昭死了,那乐亭将如一座空城,任匈奴予取予夺。 他绝对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送走了宋若昭,沈三三来找沈五了,“沈五,昨天晚上荒山发生了大火,烧死烧伤了太多太多的人,我现在要出发去往荒山,给他们带去食物,衣服,还有大夫,必须要稳住人心,这样若昭那边才不至于过分艰难。” 沈五自打知道了宋若昭是女人以后,也就不再针对她了,立刻问道:“姐姐需要小五做什么?你尽管吩咐,就算是赴汤蹈火,付出性命,小五也绝对不会说一个不字。” “好小五,姐姐就知道你是一个有心的孩子。带你去其实不需要你做什么,但是对你有要求,天灾面前,百姓的情绪都是非常激动的,他们非常容易做出一些极端的事,我此行即使为了他们也是为了若昭,你要决决对对的保护我的安全,绵绵还那么小,我和若昭都不能出一点意外。” 沈三三将一切都安排好了,她的任务是守护绵绵长大,不仅绵绵不能受到任何伤害,她也不能。 “我知道了,姐姐请放心。一会儿我会召集护卫兄弟们,让他们寸步不离的守着绵绵,省的你和...姐夫都不在府里,被有心人钻了空子就不好了。” 沈三三点点头,“你比我想的周到。” 第一百零六章 赖王八 沈三三一行来到山脚,这里早已烧成了一片残骸,只能看出房子的选址,以及一堆的灰烬,木头都烧的碳化了。 一具具焦尸盖着白布摆在一旁,他们的周围跪满了不同年龄段的人,脸上挂着同样的伤心。 木兰一见沈三三来了,立刻迎了过来,“女君怎么亲自来了?赶紧回去,这里特别危险,在巨大的灾难面前,最可怕的不是这场灾难带来的损失,而是早已发生变化却不自知的人心。为了安全着想,女君还是赶紧回去吧。” 沈三三上前拉住木兰的手,小声和她说道:“木兰你放心,一切我都安排好了。你想到的问题,我也想到了,我今天特意安排了小五贴身保护我。就算不是为了自己,为了绵绵和若昭,我也会好好保护自己的。昨晚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县衙那边若昭肯定特别艰难,既然在那边我帮不上她什么忙,那就把这些遭受灾难的人安顿好,尽量不引起暴动。” “话虽如此,可这里有我和莺歌姐姐足以,又何至于你亲自来...”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沈三三立刻堵住了话头,“我是宋若昭的妻子,如果我不来民心不安,只有我亲力亲为,他们才不会有怨言。你天真懵懂,不懂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也不懂人心的险恶,在一旁好好看着,看着我是怎么做的,下次就你们来。” 木兰点点头退到了一边。 沈三三吩咐随行的人将东西全部卸下来,还在一旁特意支起了大锅,里面是大米和绿豆掺和着煮的粥,浓稠程度足以放进筷子而不倒。 本来应该只用大米,可现在正处夏天,酷暑难耐,如果再有人因为中暑而晕倒了,被有心人造谣成大米里面下了毒,那沈三三估计只能像大如一样百口莫辩了。 沈三三找了个地势比较高的地方,扯开了嗓子说道:“昨日天火突然降临,本意只是想惩罚在荒山修炼的恶妖,没成想天雷劈断了树木,引发了这场大火,害得大家流离失所,失去亲人。我也无父无母,也是经历过天灾人祸的,特别懂你们的心情。 今天一大早,我特意将县令府里所有的物资全部拿到了这里,在剩下来的几天里,我将和你们同吃同住同行,会帮助你们重新建造家园,也会和你们一起安葬因为天火而失去的亲人。 我的夫君宋若昭,也就是你们的县令。他现在正在县衙里,有一群不明事理的人,假借你们的名义,威胁他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我严重怀疑是匈奴人接机插入的奸细,我可不相信你们会这么不明事理,让人去县衙闹事的。 昨夜发生了如此大的灾难,县令比你们还要伤心,她向来爱民如子,这一点你们是清楚的,希望大家不要心存怨怼,为了身边活着的人,坚强起来,好好的重建自己的家园。” 那些原本眼神已经呆滞木讷的人,听过沈三三的一番话以后,重新燃起了希望。 一个领头人,应该是他们中的村长,起身给大家打起了鸡血,“大家,都听见县令娘子说的是什么了吗?大家都打起精神来,把家园重建起来才是王道,我们的房子毁了,如果不赶紧建起来,刮风下雨,我们连个庇护之所都没有,看看你们身边的老人,孩子,妻子,儿女,为了他们,打起精神头儿来。” 沈三三感激的看了他一眼,他朝着沈三三行了个礼,谁对自己是真心,谁对自己是假意,自然是能一眼就看出来的。 他知道沈三三是来帮他的,愿意呼应她,而且他是村长,他本来就有责任和义务让村民过上更好的生活。 “大家放心,在房子没有建造好之前,我会让手下的人在这里搭起一排排的帐蓬,暂时为大家遮风挡雨,我就住在最边上的那个帐篷,无论发生任何事儿,大家都可以去找我。” “大家都经历了昨天那场灾难,我特意带了大夫来,无论大家身体有没有大碍,都要去看一下大夫,你们放心,绝对不会收你们一分一毫的钱,所有看大夫的钱都由县令府里出。” “当然了,我也希望大家能乱中有序,先让重伤者看病,其次是老人和孩子,然后是女人,无病无灾的男人在最后。” “如果大家看过以后,自己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15岁以上,60岁以下者无论男女,通通要出来做工,擅长什么边做什么,力气大的帮助一起重建家园,力气小的就做好后勤保障,要么带孩子,要么做饭。” 面对沈三三的安排,大家没有一个不服,甚至没有人拿男女性别出来说事儿,用人标准完全不看男女力量悬殊,而看有没有一把的力气,力气大的人就干力气活,力气小的人就做一些后勤保障的事儿。 有个刺儿头站了出来,非常没有礼貌的质问沈三三,“那我们以后怎么活下去?我们和你们一起做工建房子没有任何问题,你得给我们开月钱,不然那我们都是伤者,动也动不了,连饭都需要你这样的小娘子嘴对嘴的喂...”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狠狠的挨了妻子一巴掌,“你个丧心病狂不要脸的臭王八,昨天我和女儿在家里因为大火苦苦挣扎而逃不出来的时候,你在哪儿?你在妓女的被窝里,好容易县令娘子来帮忙,的确说出如此丧心病狂的话,还真是令人寒心!” 妇人说完擦了擦脸边的泪珠,将女儿的尸体用白布盖起来,颤抖的手指指着他,“等家园重建好了,我就要和你合离,反正我唯一的牵挂女儿已经死了,与其和你这样的赖王八蹉跎一生,倒不如一拍两散。” 沈三三赶紧下来安慰她,用怕是给她擦掉脸上的黑灰,“大家放心,我早就对你们到未来生活做了安排,主要是参与做工的人,每月都能拿到一两银子,这些钱足够保证你们活一段时间了。如果你们只靠着这点银子过活,不工作也不种田,那接下来就恕我无能为力了。” 第一百零七章 贪婪的是人心 赖王八一听有钱拿,立刻换上另一副表情,脸上对着讨好的笑,说出口的话就是有点儿阴阳怪气的,“我还当是给多少?就连你铺子里的掌柜你每月都要给几十两,到了我们这儿却给一两,是不是太小气了?你这也太不把大家当人了。” 木兰在一旁气的差点直接拔刀了,沈三三赶紧按住她蠢蠢欲动的手,表情冷漠的看向在场的所有人,“你们也是这样想的吗?”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没有说话。 好在贪婪的人还在少数,不然可就真不好整了。 沈三三了然的点点头,“既然大家不是这么想的,只有你一个人这样想。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将刚才的话收回去,我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如果你不肯将刚才的话收回去,那我自有我自己的手段和方法。” 赖王八不以为然,反以为耻,立刻又鼓动起大家的情绪,“你们一个个怂包,县令是咱们的父母官,而她是县令的妻子,就和咱们的父母没有什么区别。咱们和父母要点儿钱,怎么了?她经营着那么大的纸楼,我有一次从门口过的时候,看到从纸楼里运出来的都不是白银,而是黄金,咱们人又不多,不到百十口。就是一人给咱们一两黄金,她还剩余好多呢。你们说的抠不抠?” 周围的人都是平民百姓,一听黄金整个眼都绿了,他们哪里见过黄金,顶多了挣了大半辈子的钱给妻子买个金丁香,也就几克,现在有人给他们争取一人一两黄金,谁听了不心动? 不过大部分还是理智的,很快就有三个男人站了出来,“是啊,赖老二说的没错,你都那么有钱了,分给我们点儿,怎么了?” “真是越有钱的人越抠,你只是失去金子而已,而我们失去了自己的家园。” “就像赖二哥说的一样,县令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你是县令的妻子,也就是我们的阿母。现在儿子的家被烧毁了,找阿母要点儿钱,怎么了?” 主要是连莺歌这样情绪稳定的人都听不下去了,上前骂道:“无耻之徒,整天不思进取,靠乞讨为生的无耻之徒!” 没成想那人不仅不收敛,反而摸上了莺歌的手,摆出一副无赖的架势,“哟,这就是乐亭第一美人的莺歌娘子吧,这小手又香又滑又白,软的都摸不出来骨头,我这才还刚摸了摸小手,感觉自己骨头都要酥了。” 说完他闻了闻自己手上残留的香味,接着道:“正好我家婆娘死在了这场大火中,莺歌娘子就嫁给我吧,我看也不用举办什么仪式了,彩礼之类的我就也不给了。毕竟你是个仆人出身,是贱籍。” “王老八,你可真会挑,最漂亮的让你选了,我只能选个缺胳膊断腿的了。”另一个麻子脸的男人说着就要对木兰下手,他的手刚抬起,就被木兰折断了,“啊——疼死我啦!” 周围的人吓了一跳,纷纷后退了一步,木兰直接拔刀对着他们,“不就是想要一两黄金吗?过来,让我砍断一条胳膊或砍断一条腿,我给你们一两黄金。” 大家即使再想要黄金,也不想缺胳膊断腿,纷纷咽了咽口水,再次往后退,生怕自己被剑光波及了。 “大家不要害怕,我们家木兰不是什么人都砍的。她只砍那些无耻之徒而已,除了刚才站出来找事儿的那四个人,其他人的银子全部长到二两。刚才站出来的那四个人,不仅不给银子,房子我们也不给盖,也休想从我们这儿做工获得吃的东西,大家互相监督,如果有人发现他从我们这儿偷食物,我奖励一两。” 挣钱这么容易,大家立刻激动的欢呼起来,平时在镇上做工也不过是一月一钱银子,人家能给到一两银子已经很不错了,偏偏有人贪婪,妄图想要一两黄金,就算沈三三给了他,按照他们现在连个房子都没有的情况,被抢走不过是早晚的事,除非吞到肚子里去。 就是看他的肠子能不能承受得了金的重量了,如果承受不了,那吞金而亡只会是他的最终归宿。 “凭什么?凭什么不给我们钱,凭什么不让我们吃饭,凭什么不给我们重建家园?”赖王八头一个不乐意,他的妻子拼命的拉他的衣服,想让他别丢人了,自己跟着他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没成想赖王八直接将自己妻子摔了个屁墩,“你个贱人,不是都说要和我合离了吗?还拉扯我做什么,一天天贱的不行!” 他的行为成功激怒了妇人,逮住他就是一顿薅,两人打的不可开交,沈三三赶紧示意沈五将两个人拉开。 “别怕,别怕。”沈三三安抚着妇人,“如果你不想再跟他过下去了,我们这儿可以帮你写合离书,也会在原有的基础上给你重建房子,还会给你立个女户,从今以后你们就再无瓜葛了。” 妇人激动的跪下来,“多谢县令娘子成全,我早就不想跟他过下去了,如果不是我们的女儿太过可爱,我不想让女儿被其他人嘲笑没有阿父,这才勉强跟他过下去的。可是现在...” 她转头看向盖着白布的小小身体,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现在女儿没有了,我也没必要委曲求全的跟这等烂人在一起了,甚至连这个破村子我都不想待了,求娘子帮我与他合离,我自愿卖身给娘子,做娘子的部曲,从今往后供娘子驱使,无怨无悔、不离不弃。” 沈三三看着她的表情凝重起来,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妇人擦了擦腮边的泪,“他们都叫我赖氏,其实我是有名字的,已经很久没有人叫过我的名字了,我的名字很好听,叫婉娘。” 谁沈三三点点头,看了一眼木兰,木兰立刻会议写了合理书和立户书来,压着赖王八签了字,从今天开始婉娘就自由了。 第一百零八章 发现硝石 婉娘既然已经归了自己的部曲,自然不能和其他人一样黑灰扑扑的了,好在这次带的衣服比较多,匀出来一件她的还是足够的。 本来莺歌想把自己的衣服给婉娘的,那和两个人的身材差距有点大,莺歌属于弱柳扶风妖之纤细的那种,而婉娘常年干农活儿,身材早已走样,更偏向是男人般的健壮。 木兰对比了下两人的健硕程度,将自己的衣服给了婉娘,婉娘换好衣服像是变了一个人,这些年因为丈夫的搓磨也顾不得打扮,这偶尔一打扮起来还真是漂亮的呢。 赖王八眼睛都亮了,那个像个狗一样的过来拉扯,“不愧是我当初花了大价钱买过来的娘子,这小脸蛋儿漂亮的。你刚才对我的出言不逊,我就饶了你了,赶紧跟我回去,给我暖被窝吧。” 大家都在盯着婉娘的反应,婉娘绝对不会让大家失望的,她一口浓痰啐到赖王八嘴里,“我呸你个不要脸的,还你花大价钱买的老娘,你当初花言巧语骗的老娘爱你爱的不行,将自己攒了多年的积蓄全都给了你,那是你娶的老娘吗?那是老娘自己娶的自己。离我远一点,不然下一次老娘直接打死你!” 赖王八的脸红一阵白一阵儿的,周围的男人们全部都在笑话他,他本来就是村子里不争干的懒汉,有一个能干的娘子和一个乖巧的女儿,这才让人高看一眼。 现在女儿死了,娘子也和他合离了,谁还会高看一个懒汉? 婉娘刚骂完他就来找沈三三表忠心了,她朝着沈三三招了手,用仅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女君,我悄悄告诉您,其实这山上有神迹。我家房子刚被大火烧了以后,我曾上山去寻找可以用来建房子的木材,偶然间发现大地竟然结冰了,现在虽然不是六月,可也是酷暑天气,大地怎么可能结冰呢?所以,我怀疑山上有神仙。” 沈三三听完她说的话,眼睛立马亮了,自己在乎的倒不是什么神不神仙的,而是她说的,燃烧过后大地竟然能结冰,这不正是自己要寻找的硝石吗? 还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呀。 沈三三给大家安排好了,各司其职,然后让婉娘带路,沈五负责保护,随后就上山了。 荒山已经烧的光秃秃的了,基本上是看不到任何绿意了,山路并不算难走,没有了荆棘藤蔓山草的阻碍,倒是一路畅通。 爬了大概有半个多时辰,婉娘终于停了下来,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人跟着,然后将那一片霜展示给沈三三看。 “女君快看,就是这里。”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往下看,确实看到一片霜,沈三三乐了,“婉娘,这并不是什么神迹,而是硝石燃烧过后的样子,你现在往下挖,找到这样类似的石头拿给我,我要用它做一种神奇的东西。” “好,我这就下去叫人一起挖。”婉娘是个有脑子的,她现在又没有工具,靠一双手,怎么可能挖到他想要的东西呢?还不如下去又拿工具,又发动群众,人多力量大,大家一起挖,能早日挖到沈三三想要的东西。 沈三三和沈五也跟着一起下山了,既然目的已经达到了,也就没有必要在山上停留了,这荒山上有一股灰烬的味道,实在是算不上有多好闻。 他们刚走,藏在后面的人立刻露头了,目光贪婪的看着那一片白霜,随手拿起一个棍子就挖了起来,“哼!不给我黄金,还把我的家庭搅的四分五裂,我绝对不会让你如愿的!” 沈五耳朵动了动,脸色突然一白,捂着肚子看向沈三三,“诶呦,姐姐,我肚子好疼啊,我想上厕所,你可以在我这里稍微等我一会儿嘛?” 人有三急吗,这些沈三三都是能理解的,还好她随手带了些纸来,全部我给了沈五,“我就带了这些,剩下的都在营地那边,你先凑合着用。” 沈五愣了一下,立刻从沈三三手里接过纸,说了感谢的话,“谢谢姐姐,我一会儿就好,你稍等我一下。不许转头,不能偷看我。” 沈三三笑了,自己又不是变态,偷看别人上厕所干嘛,就算是偷看也是偷看他洗澡或者换衣服呀,看别人拉屎是什么癖好? 沈五快步往前跑着,藏在袖子里的长刺露了出来,快速绕到赖王八的背后,捂着他的嘴往后拖,直到拖到悬崖边,长刺脱手,贯穿他的咽喉,甚至没有给赖王八说遗言的机会。 眼神快速的往悬崖下面瞟,一眼望不到底,而且是90度垂直,根本不可能有人找得到尸体,他这才放心的将人抛尸。 做完这些,将沈三三给他的纸拿出来擦了擦手上的血迹,为了防止纸乱飞,他还特意找了一个土块包在纸里扔到了悬崖底下。 做完这些他又施展着轻功往回跑,终是满头大汗的出现在沈三三面前。 沈三三看着他满脑袋的汗,表情有些疑惑,沈五都快吓死了,以为他看出了什么端倪呢,喉结不停的上下滚动着。 没成想沈三三说了句:“看来你最近不太通畅呀,等一会儿回去,我就让大夫给你开几服药,可不能讳疾忌医,我那时候不喝水,大便干燥的去医院让人家勾出来的,你是不知道,那个医生巨帅,老丢人了。” “我、我没有。”沈五赶紧解释自己的身体没事儿,很健康,很好。 奈何沈三三不信,回来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找了老大夫的徒弟,“大夫,我这个兄弟大便有些不通畅,拉完了以后满头大汗,你能不能根据这个情况给他开几副药呀?” “没问题,我给他加重大黄的剂量,保证他从今晚开始特别通畅,再也不用为了上个厕所就会汗流浃背了。”大夫拍着胸脯保证。 沈五满头的黑线,早知道自己就擦了汗再回去了,现在药都开了又不能不喝,看来今天晚上又是一个不眠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