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文明战记》 一、坠入地面 “昂......”随着一声高昴的吼叫声,光线渐渐亮起。 远处森林树木断裂,一只巨大的暴龙冲了出来。它睁着双眼,盯着鸿蒙之中的虚空。 一个声音响彻天地。 “亮度调节为100,90,80,70……” “重力调节为6g,7g,8g,8.5g,8.6g……9.8g。” 虚空中,砂石下坠,几分钟后,坠落的速度变慢,轻飘飘落在地面上。一团团白色雾气往上飘去,周围变得清晰起来。 一个巨大的人影,呈站着的姿势,肩膀直接穿过万米云层。 远处,也有几个同样巨大的人影,其中一个缓缓转身,一步便跨过几座高山...... 天空慢慢变蓝,远处升起高山,峡谷,海洋,原野…… 鸿荒,也称太古。之后不知过了多少年,便到了大荒时期。 动物有八千多种,植物品种大约是五千个品种。 这时距今一亿多年的恐龙时代。与这些巨大猛兽共存的,还有被称为巨人族的种族。 暴龙身高十多米,晃动着巨大的脑袋,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从树林中冲出,却似乎是在慌不择路的逃命。 一块直径五、六米,重十吨以上的巨石从暴龙后方飞过来,砸中它的脑袋,随后,森林中出现一个巨大的人影,十米高的大树只到他的胸前。 这是一个巨人,目测有20多米高,他推开树木,整个身体腾空跃起,扑到了暴龙身上,巨手勒住它的颈部。 暴龙四肢支撑不住重量,一下倒在地上,尾巴不停拍打着地上的砂石,尘土飞扬。 巨人用拳头不断击打暴龙的头部,直到它晕死过去。 森林里又走出来三个巨人,他们穿着兽皮做成的衣服,一个手里拿着巨石,一个拖着一棵大树,应该是一起的狩猎者。 巨人哇哇叫了几声,只听得一个巨人说:“夸父今天又是自己一个人打死了一只暴龙。” 另一个说:“今天不用再干活了,食物够了。” 那个叫夸父的巨人拖着暴龙尾巴,和那三个巨人一起走进森林,走路震天的响,一路烟尘四起。 森林尽头是一座高山,山脚下是一个巨大的山洞,二十几个巨人住在巨大的山洞里,可以从体态中分辨出男女。几个巨人把暴龙从脖子处扭断,撕扯皮肉,将血淋淋的肉放进嘴里,咀嚼着。 远处,积雪的山峰上有一群猛犸象在走着。 一望无际的海中,有各种各样的鱼类游弋,一头上百米长的蓝鲸从海中浮起,喷出几十米高的水柱。 巨兽以恐龙为主,还有剑齿虎,巨蜈蚣,巨蟒,巨鳄等等。巨人族有两种,一种是独眼巨人,一种是双眼的。以十几二十人为一个群落,可以使用石头或者巨大的木头作为工具,主要以狩猎巨兽为食。 时间快速流逝。 日出日落,寒暑更替,生物的轨迹像线条一样快速流动,二十人的巨人村落繁殖变成了几百人,巨兽数量锐减。 夸父族的轨迹就是狩猎、吃饭,并且在族人死亡时祭奠,并吃掉死去的亲人。 四百年过去,巨人族数量已经增加到两千多人。几个洞穴挨在一起,过着群居生活,并且最强壮的巨人成为这些聚居者的首领,在狩猎时对其他巨人进行分工,在遭受攻击时对女巨人和刚生下的宝宝会集中力量保护。 夸父族是巨人族的一支,已经成为一个千人村落,扩展到整座山脉。 在夸父族洞穴门口,阳光照射着,似乎是很安静的下午。 一个巨人正坐在一块巨石上面,手托着下巴。他的身边放着一堆七、八到十米长的石条,像是用什么工具磨过一样。 他跳下巨石,将两条十米长的石条以间隔五米的距离插在地里,又将七、八米长的石条平放在两条石条上面。 这样放了四、五个之后,他抓了抓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自言自语说:“祖父曾经说过天上有眼睛在看着我们,如果真的有,请告诉我这个世界的尽头是什么?我们一直都是这样,狩猎,吃,睡,繁殖,一直这样。森林的后面是高山,高山的后面是大海,没人知道大海后面又是什么,我要是跟着天上的太阳一直走,可以走到世界的尽头,知道世界的真相吗?” 他又从兽皮衣服里掏出一枚蛋,喃喃说:“神啊,如果你正在看着,请帮我保守这个秘密。” 那枚蛋长度约一米,上面写着数字:10。 夸父在石柱的附近挖了个坑,把蛋放在坑里,填上了土。 接着,他便向着太阳的方向跑去,身体竟然慢慢变得更加巨大,约有上百米高。 他不停奔跑,爬过高山,又跳进海里游泳,就朝着太阳那个方向。 太阳依然那么远,并没有因为他跑得快就离得近些。 日落之后,他就在原地休息,等着太阳升起,便又拼命奔跑。 不断的跑了一个月,不吃不喝,夸父终于筋疲力尽,倒在地上,无法动弹,只是抬着头,一双眼睛盯着头上的太阳。 两三只暴龙在不远处盯着,只等着这个巨人死去,便是一顿美味的大餐。 夸父终于闭上眼睛。暴龙发出胜利的吼叫,冲了过去。 又过了漫长的岁月,夸父族已经成为地球的霸主,他们狩猎地上的巨兽,发出怪叫声。 这时,天空中的云变红了。一个巨大的圆盘从天空中出现,大得似乎可以覆盖住整片大地。 巨人们停下脚步,纷纷抬起头望着天空中的庞然大物。 圆盘悬停在空中,遮住光线,地面上顿时变得黑蒙蒙,只能看见圆盘下方发出一闪一闪的光。 数千个小圆盘飞了出来,说是小,直径也有几百米长。它们速度极快,闪着亮光,飞向地球各处。 小圆盘停在各种生物头上,发出光束,将生物吸进圆盘里面。 巨人村落里的小孩、女人也被这些不明飞行物吸走。村落里乱作一团。巨人们哇哇大叫,拿起石块,木头扔向天空。 有些飞得低的圆盘被巨石砸到,晃动了几下。 接着,圆盘射出强光,被射中的巨人顷刻之间便化为灰烬。村落燃起火焰,黑烟滚滚。 巨人们抱起小孩,疯狂逃窜。 接下来的日子里,巨大的圆盘一直悬停在高空,后来的巨人传下来的记忆里,便把这个圆圆的庞然大物称为“天”。 他们对巨人小孩说,天是圆的,离我们很近,地是方的,漂在无边的海中。 每天都有无数的圆盘将各种生物吸走。巨人们目光恐惧,四散逃走,钻进山洞里,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又过了几代人,巨人们渐渐习惯了巨大圆盘的存在,只要不尝试对抗它,它并不会对整个群体造成大威肋,只是偶尔会有一些倒霉的人会被小圆盘吸走。 族中的长者把这种情况叫做献祭,只要默认以几个族人的生命献祭给天上的神,就能让整个村落生存下去,而如果得罪了神,神就会在天上降下神火,将一切烧尽。 除了献祭,一些长者会在小圆盘出现时带着众人跪在地上,口中念念有词。 他们说,祖先曾和神有过战争,但是打败了。 又过了不久,一颗陨石飞向地球。 第二章 记忆残片 巨大的圆盘,母舰中央控制室。 十几个穿着黑色盔甲的外星人坐在控制台,操纵着虚空升起的面板。面板上是各种颜色和奇怪的符号。 两个穿着长袍的人坐在后面的指挥台上。 他们的面容和人类相似,身高两米多,身后拖着像蛇一样的尾巴。 还有一个外星人站在这两个人的左侧,看着正前方显示的陨石运行轨迹。 “奥米加舰长、两位长老,陨石正以五个点的加速度运行,预计会在30分钟后到达。”前面操纵员的声音传来。 “等离子大炮充能,并准备发射。”两位长老说。 “是。” 站在左侧的外星人转过头,说:“两位长老,说句实话,我并不认为实验已经取得成功。” 他似乎并不在乎陨石到来的危险,挑起了另外的话题。 “哦?你有什么看法呢,奥米加舰长?”坐着的两个人微皱眉头。 “实验体并不完美,其中的灵长类实验对象,长老会认可的基因继承者,他们和我们太像了。”奥米加舰长说。 “我们从天狼星逃了出来,跨过遥远的星系,只有这个蓝色的星球存在生命,而这些生命,可以将我们文明的火种延续下去,灵长类动物和我们的基因匹配度最高,是最合适的基因继承者。这是长老会的决定,也是舰上全体公投的结果。”一个长老说。 “你们忘了我们的星球是怎样灭亡的吗?战争和热核武器摧毁了天空和大地,天狼星人残暴、自私又好战,最终自相残杀毁灭了整个星球,而正因为实验体和我们太像了,所以他们的基因中也将携带着残暴、自私、好战的特性,还会有更合适的办法......” “什么办法?” “继续实验,去除实验体中的劣质基因。在此之前,可以将全舰幸存者意识上传,先下载到机械体上,并带着我们的文明在这片土地上生存、建设。” “机械体?人们不会喜欢藏在机械身体里生活,你的想法被否决了。”长老面无表情。 前方传来机械声音: “等离子炮充能20%......” “等离子炮充能30%......” 奥米加舰长突然掏出武器,射中了那两个长老,大声说道:“紧急情况,我重新接管舰上的控制权。” 操纵台的人看着突发的状况,脸上带着惊慌,纷纷停下手里的工作。 “等离子炮充能60%......” “等离子炮充能70%......” 机械声音传来。 “现在发射!”舰长大声叫道。 “可......是!” 母舰发射出一道等离子激光,将陨石射穿,因为并没有充能100%,陨石碎成无数碎片,仍然速度不减朝着地球飞来。 “启动紧急规避!” 地球上的生物看着庞大的“天”缓缓转动远离,接着,便看到无数火球从天空出现,拉着长长的白色的尾巴,重重的撞落在地面。 大地震动,地面千疮百孔。 火山爆发、海啸、暴雨...... 生物灭绝率九成。 巨大的太空舰内,摆放着上万个培养皿,里面浸泡着各种生物,无数机器手臂在往这些生物身上注射着什么。 在母舰中央控制室的电脑上,显出了一行字:“该星球目前已不适用作为实验场所,预计需要等待一万地球年。” 奥米加走进一个舱门,前面不远是一个透明罩,一个女人正在透明罩前的操作台上操控着。 她转过身来,点头问好:“奥米加舰长。” “它们怎么样了?”奥米加快步走过去,透过罩子居高临下看着下方一个巨大的空间。 “它们像个婴儿一样。”女人答。 “娲,这个137号实验品很重要,我们的观测可能要持续一段时间。”奥米加说。 “是。”被叫做娲的女人答道。 罩子罩着的场所像一个花园一样,面积有1.2平方公里,在传送门前,写着“137号伊甸园”。 花园里,有一对光着身子的男女在树下休息,模拟阳光照着园中的土地,一些小动物在草丛中蹦蹦跳跳。 地壳变迁,生物进化。 地球经历着火山爆发、海水涨落、地壳移动、沧海桑田。 生物的体型缩小,有一些灭绝,又有一些诞生。 “温度适宜......环境适宜......空气浓度适宜,可以投放实验体......” 随着机械声音,从母舰飞出无数小圆盘,将各种各样的怪兽和人种投放在地球上。 西昆仑山脉,一个圆盘缓缓升起,载着一个人身蛇尾的女人离开了1038号伊甸园。 伊甸园里那些穿着树叶的人像刚断奶的婴儿一般依依不舍的叫着:“母亲......” 女娲声音传来,混杂着女性和机械声音:“我的意识已经上传下载了无数年月,太久了,我有点累了,我要回去了。” 各种族繁衍生息,村落形成。 **** 西昆仑山下,名为寿华泽的平原上,堆积着一座像山那么高的尸山。 动物、人族的尸体堆积成山。 那些基因实验的失败品,被运载飞船扔下,经年累月,如同一个恐怖的垃圾堆。 浸泡在某种液体中的尸体长年不腐,形态各异,有长着三只眼睛的人、六只脚的动物,眼球凸起,伸出长长的舌头...... 一个混身湿漉漉的人从尸堆中爬出来。 他身高一米八左右,穿着粗麻布衣服,一头银发,面色苍白,左手握着一张弓,背上是一个箭鞘,箭鞘里放着三根银箭。 “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自言自语道。 他突然蜷缩在尸体旁边,一动不动。 空中两艘无人探索机扫视一圈,发出机械声音: “没有发现137号实验体。” 无人探索机飞走后,那人站起身,一步一步向前走着,他手臂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他走了几公里,眼前是一个村落,恍然间他觉得这里很是熟悉,似乎曾在这里生活过。 金属围墙围着整个村子,大门口站着两个浑身像黑炭的人,身穿盔甲,手中拿着长矛。 “我为什么会走到这里来,这里是我的‘家’吗?”那人自言自语。 他走近那两名卫兵,口中喃喃:“我饿了......” 两名卫兵一见到他,便怒气冲冲的握起长矛,抵在他的胸前,说:“你这个无启族的异种,怎么还敢回来!赶紧走!” “无启族?”那人晃了晃脑袋,却什么也想不起来。 “走!”一个卫兵走前一步,朝他的肩膀用力一推。 那人后退一步,眼神恍惚。 他慢慢转过身,朝着无边旷野走去。 我好像没有“家”了,没有父母、亲人...... 天空中有几只鴸鸟飞着,发着一声凄厉的尖叫。这是一种食腐性的鹰,在尸山附近盘旋。 身后百米左右,有十几条鬣狗不紧不慢的跟着...... 三 获救 一队约二十人的士兵在旷野中走着,他们身穿兽皮衣,手持兽骨制成的长矛,为首三个人骑着马,走在队伍前面。 “父亲,还有多远啊?”骑在马上的青年转过头,问旁边一位老者。 “按估算,还有十天左右的行程吧。”老者答。 “哦。”青年答道。 他从马腹下取出一个青铜制成的笼子,看着里面一只小动物,脸上露出微笑。 “这可是我在炎帝部落花了十张兽皮换来的,菱角肯定会喜欢。” 他把手指伸进笼子逗了一下,那只小动物呲着牙叫了一声,浑身冒出火焰,烫得他哎呀一声,慌忙把手指伸出来。 这是一只火鼠,用它的皮制成布匹,不管上面多脏,用火一烧,就会干净如初。 “陆木,你不要太宠着你妹妹啦。”老者转过头,说。 他虽然这样说着,但心里对他这个女儿,也是一样宠爱。自从妻子生病去世后,因为他和儿子需要外出狩猎或者接受部落的任务,女儿要单独一个人在村里生活,很久才能见他们一面。 所以这次接受首领的任务,在炎帝部落返回,他也默许了儿子陆木携带和任务无关的东西。 老者大声说道:“大家打起精神,首领用他和家眷的生命安全换来了谷种,这是关乎全族的重要的东西,我们要万分小心,就算舍了性命,也要把谷种带回部落!” “是!”士兵们叫道。 “陆先,按这样的天气,也许我们能早一点到达。”另一个骑马的大汉说道。 “嗯,一路全靠长琴大人保护。”老者说。 这位叫长琴的大汉身材槐梧,腰间一把青铜大剑。 “队伍停止前进!”长琴发现了什么,大声喝道。 前方不远处,一个青年正在荒原上漫无目的的走着,他手里拿着一张弓,而在他的身后,是两条鬣狗的尸体。 众人狐疑的看着眼前的陌生人。 这荒原之上,竟然有人在走,而且是单独一个人。 这是什么人啊?竟然不会被野兽吃掉? 那陌生青年身体不支,单腿跪在地上,似乎是又累又饿。 老者皱了一下眉头:“我们......绕路?” “父亲,我去看一下。”陆木瞥了一眼二十人的队伍。 老者还没来得及阻止,陆木已经策马前行,一眨眼来到青年面前,看是眼前这个身上、脸上沾满血渍的人,问道:“你是谁?” “水......食物......”青年抬起头,眼神迷茫。 “你是什么人?怎么会在这里?” “......无启族......” 陆木转过头,大声叫道:“父亲,长琴大人,他是无启族人。” “无启族人?是迷路的无启族人么?”陆先自语道。 无启族就在后方十几公里远处,说是无启族人,倒有可能。 只是那是个神秘的种族,根本不与外族交流。 他缓缓策马前行,看到青年的面貌后,不禁说出声:“无启族人,据说状如黑炭,怎么他的皮肤如此白皙?” 陆木已经下了马,解下马肚上的牛皮囊,递给青年。这个装水的皮囊里还剩下一半的水。 青年接过皮囊,“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 “陆木......” 陆木知道他父亲要说什么,便先说道:“首领一直说,对所有人要同等对待,如果我们不救他,他会死的。” 陆先叹了口气,因为有重要东西在身,他必须小心。 “你叫什么名字?”陆先问道。 “......我,我不记得了。”青年晃了晃脑袋,想要记起什么,却什么也记不起来。 他看了一下眼前救他的人。这个人面色和善,头上长着两只牛角。 “你住在什么地方?”陆木问。 “我......没有家,我不知道要去哪里?”陌生青年答道。 陆木犹豫了一下,说:“父亲,他好像记不起他是谁了。要不,我们带他回部落吧。” 陆先看了一下长琴,没有回答。 长琴缓缓说:“我们不能随便带一个陌生人回部落。” “如果我们放任不管,他会饿死在大荒的。”陆木说。 “他不是九黎族人,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 “长琴大人自己,也不是九黎族人啊。”陆木脱口而出。 长琴皱了一下眉头,不再言语。 陆木将这名快要晕倒的青年扶上马,队伍向前走去。 荒原远处是一片森林,路面是砂土和岩石,远远传来几声野兽的嗥叫。 他们走到夜幕降临,在森林边缘停下。 陆木用他笼子里的火鼠引燃了一堆枯木,这比钻木取火容易多了。 他们取出兽肉,在火上烤着。陆木将一块兽腿递给了陌生人。 青年咽了一下口水,接过兽腿,狼吞虎咽。 除了长琴这个佩剑者,其他人的头上都长着角,他们身体强壮,浑身充满力气,堪比一头猛兽。 夜晚,众人围着火堆旁,背靠树干呼呼大睡。 两名哨兵在附近巡逻,警惕的看着树林阴暗处,并时不时的给火堆添上树枝。 大部分猛兽都惧怕火,这是常识,所以他们要确保火堆不会熄灭。 “阿夏!阿夏!”陌生的青年从恶梦中惊醒,浑身冷汗。 陆木跳了起来,看到这名陌生人表情痛苦,似乎在回想什么,又似乎不愿想起。 他的口中喃喃:“执行者......阿夏被他们抓走了......” 有惊无险的渡过一晚,隔天一早,陆木追问他想起什么,他却什么都想不起来。 “我们给他取个名字吧,老是叫喂也不好,”陆木说,“父亲,长琴大人,你们有什么建议?” 陆先看了一下陌生青年,说:“无启族都姓阿,现在天刚破晓,嗯,叫阿晓,如何?” “好,这名字容易叫,”陆木笑了起来,转过头,“阿晓,听到了吗,你以后就叫阿晓吧。” “阿晓?我的名字吗?那我以后就叫阿晓吧。”青年点点头。 夜空中繁星闪烁。 那个巨大的圆盘,悬停在西昆仑山脉正上方,似乎亘古未变的停在那里,一动不动。 只是这个“天”看起来比上万年前小得多,应该是离地球远了一些吧。 四 无肠族 路程已经过一半,陆木他们猎杀小兽充饥,用牛皮器具从小河里装上水,眼看着目的地渐近,众人紧张的心情缓和了一些。 “阿晓,到部落里你可要勤快一些,你身体这么瘦弱,我可要帮你好好训练一下,”陆木说,“我、还有我父亲,都参加过狩猎大兽的队伍,以前,抱着几百斤的矿石,扛着几百斤的木头,这种事我也干过,这可得有个强壮的身体才行。” “父亲?什么是父亲?”阿晓疑惑的问道。 陆木一怔:“你不知道什么是父亲?” 他怀疑这个人是个傻子,后来一想,这可能和失去记忆有关,就耐心解释:“父亲就是把你生下来的人啊。” “父亲,是怎么生的?”傻子阿晓刨根问底。 “那个......当然,是母亲负责生,父亲只是那个,那个......”陆木比手划脚,觉得这个问题很难形象的解释出来。 他的脸色有点红,傻子都知道生孩子是怎么生的,但是这个过程却又不可描述。 “反正,到了部落,你要勤快点就是啦。”他转移了话题。 “嗯。”阿晓点点头。 他隐约记得人是从一个容器里面诞生的,就像夏,就是从他肋骨取出的细胞培养出来的。 难道还有另外的人类诞生途径? 一行人沿着山路到达山顶,前面是两座山夹着的一个山沟。山顶的风很大,透着初春的凉意。 快要惊蛰了,谷种要尽快送到部落里去。 “大家休息一下吧。”陆先看着士兵们喘着粗气,便说道。 下马喝了点水,陆木又打量了一下阿晓,他很好奇他身上带着的弓箭。便说:“阿晓,你把弓箭拿给我看看。” 阿晓摘下背后的弓和箭鞘,递给陆木。 陆木端详着:“奇怪,我都从没看到过这么奇怪的弓,我知道的弓是用兽骨制作,箭是树枝绑上削尖的燧石,就算是铜制的箭矢,也仅在炎帝部落的贵族中才见到过一次。” 在弓箭发明之前,部落是用弹弓作为一种狩猎工具,不过,弹弓的射程太近,威力又弱,只能对付小鸟或者一些小兽。 燧石箭已经可以捕猎稍大的野兽了。 他试试拉了一下弓弦,竟然拉不动。 陆木诧异的“咦”了一声,站起身来,用尽全身力气,却只是将弓稍稍拉弯了一点。 试了几次,陆木停下动作,看着阿晓。 这个瘦弱的异乡人阿晓,他能拉得动这张弓? “你拉一下。”陆木将弓箭递过去。 阿晓也拉了一下弓弦,也没有把弓拉动。 “这不是你的武器吗?”陆木更加奇怪。 “可能是......我也不知道啊?”阿晓答道。 是丧失力量了么? “出发了!”长琴叫道。 爬下山坡,在一条山涧附近,有几十间破败的茅草房。 众人小心翼翼的走过,就听到几声微弱的叫声。 “救命,救命啊......” 士兵握着骨矛,走上前去,长琴他们几个在后面观察着四周的动静。 “发现受伤者!没有发现危险!”前面的士兵叫道。 长琴和阿晓他们下了马,走上铺着碎石,长满杂草的小路,来到茅草房前。 一个脸黄肌瘦的男人躺在茅草房前,口中发出微弱的呼救声。 附近传来难闻的腥臭味。 长琴微皱眉头:“这是无肠族人。” 男人的胸腹破了个洞,流出血水,地上的血渍已经变得暗红,似乎快凝结了。 “发生什么了?”长琴弯腰蹲下,问道。 男人断断续续说:“一伙盗贼......他们洗劫了我们......” “救......救......” 长琴站起身,面无表情的拔出剑来,轻轻划过。 男人身体不再动弹,已经断气了。 “这......”陆木刚要说话,他父亲说道:“救不活了,让他这样痛苦,还不如让他早点解脱。” 这是一个破败腐朽的村落,满是污秽,地上爬满蝇虫。在房前、草堆里有一具具尸体。 一伙盗贼洗劫了他们仅有的粮食,将全村的人杀死。 阿晓突然摇晃了一下头,他好像脑子里听到什么声音,又像受到什么召唤,不自觉的朝前走去。 众人看着他突然单独一人走进村落中心,有点疑惑。 陆先转过头:“陆木,你带两个士兵跟去看看。” 阿晓像受了什么指引,推开一间青石砌成的房子。 房子无人居住多年,门上爬满蛛网。 青石床上躺着一具腐朽多年的女尸,风干裂开的皮肤下面,是一团电线和金属骨头。 在她的心脏部位,一块能量电池发着一闪一闪的蓝光。 阿晓把能量晶石从女尸的心脏中取出,一股蓝光从晶石透过他的手中传进手臂,传到身体四肢。 透过皮肤,可以看到蓝光沿着手臂的脉络游走。 阿晓微闭着眼,他的脑袋“嗡嗡”作响。 一阵“沙沙”的声音过后,脑袋里出现了一个智能机械声音。 “你已启动生存助手,我将为你提供生存指南,你可以叫我42......” “42?”阿晓睁开眼睛,喃喃念道。 “我在。42是我的名字,”机械声音调整,成为一个少女温柔甜美的音调,“女娲为了她的造物能更好的在这片大陆生存下去,植入了生存助手芯片,并为我取名为42,我的任务是帮助你探索这片大陆,并生存下去。” 陆木走进门来,看到阿晓在自言自语说话。 “这是什么地方?” 少女声音在脑中响起:“这是无肠族的村落。无肠族,他们没有消化系统,只能不断的吃,不断的排。一生都在吃东西,没有办法进行其他活动,无法发展科技,目前状态,已灭亡。” “我是谁?” “你的名字,阿晓。无启族人,技能是弓箭术,目前装备无启族的银陨弓和三根银陨箭,目前综合力量值为1,正常情况下无法拉动银陨弓,建议提升力量。” “阿晓,你在干吗?”陆木说道,“该走了!” “嗯,好。”阿晓答道。 阿晓和陆木他们走出门去,跨过满是污秽物和腥臭的尸体,来到队伍前。 “我们启程出发了!”长琴叫道。 几只鴸鸟从空中俯冲下来,在地面上啄食着。 五 遇劫 阿晓的脑袋中出现了一个声音,自述叫42,是生存助手。这个声音只有他自己能听得到,似乎是直接和脑神经连接的。他不需要说出声来,只需要默念“42”,那个少女声音就会响起。 42会在需要提醒的时候发出声音,平常必须念一下它的名称,才会回应。 它会说一些有点用处的话。比如:最近几天不会下雨,温度较低,有风,你要注意保暖。之类。 一行21人的队伍在山谷中走着,三匹马,陆先的马腹下驮着两袋谷种,那是粗麻布织成的袋子,装上谷种约一百斤重。 还好没雨,不然要用兽皮覆盖,保证不会淋湿。如果谷种受潮发芽,就会前功尽弃。 陆木感叹着无肠种族的灭亡。他们能够生存至今,已经是个奇迹了。没有肠子的人,想要通过吃东西把营养供给身体,进行生产和劳动,根本就很困难。他们只能勉强维持生存,更别提如何发展部落,繁衍生息。 山谷两侧是两座山,一条山涧流着,在无肠族村落附近形成一个深潭。 崎岖的小路铺满碎石,通往山谷尽头。这是一个地势险要之地。长琴观察四周,停下马。 他用一根枯木绑在马尾,让空马在山路上奔行,卷起阵阵尘烟。 众人正在疑惑,只见山坡两侧突然滚下无数石头,一块直径一米的石头砸中那匹奔跑的空马,将马砸翻在地,四肢抽动着。 接着,一群人从山坡上冲了下来,手持长矛、刀斧,约四十人。 他们穿着兽皮衣,身体高瘦,面目凶悍。这应该就是诛灭无肠族的盗贼团伙。 盗贼头领看到从山坡扔下的滚石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微微怔了一下,随即举起手中的大刀,大叫一声。 盗贼们手持兵器,冲了过来。 “准备战斗!”长琴抽出青铜大剑,大叫一声。 陆木带着士兵们握紧骨矛,迎了上去。 长先骑着马站在队伍后面。他要保护谷种。 阿晓怔怔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事情,站在原地不动。 士兵们和盗贼混战在一起。 一名士兵大叫着将骨矛扎进面前盗贼的胸口。 骨矛穿胸而过,却好像没有受力点。 “难道,兽皮衣下的胸口不是血肉?”那名士兵大惊。 扎破兽皮衣后,整枝矛穿胸而过,却像是扎在空气中,没有扎进皮肉的感觉。 盗贼的身体穿过矛尖,冲到矛柄处,大刀一挥,砍进士兵的右肩脖颈处,鲜血喷出。 “黎右!”陆木大叫那名士兵的名字。 黎右已死在盗贼刀下。 盗贼将长矛从身体里拔出,一点事儿没有。 “贯胸族人!”长琴大叫。 这是一伙贯胸族盗贼。在阿晓的脑子里,42的声音响起:贯胸族,胸有大洞而不死,贵族会脱下衣服,让侍从用竹竿穿胸而过,抬着走路。 长琴大剑劈砍,已经砍掉面前一个盗贼的头,再反手一挥,杀死另一个盗贼。 不一会,在他的身边,已经倒了三个敌人。 陆木用大刀劈砍,杀死了一个。 士兵们一听是贯胸族人,改扎刺为劈,专攻盗贼头部和四肢。只要不扎他们的胸口,身体其他地方,也有要害部位。 这是九黎族精选出来的战士,身体强壮,训练有素,在战斗进行了半小时后,盗贼已经死伤过半,九黎士兵方面,除了黎右死亡,三个士兵受了轻伤,没有其他伤亡。 盗贼头领知道这次劫掠没有胜算,一眼看到常先马腹两侧的麻袋,心想把财物抢到,赶紧撤退,便趁乱攻到队伍后方,想把常先杀死,骑马离开。 面前站着一个青年。 他挥着石斧砍去。却看见人影一闪,砍了个空。 他怔了一下,连连挥着斧头,横劈,竖砍。 一把弓挡住攻击,发出“锵锵”的撞击声。 人影一晃,人又到了身后。 头领大惊,急忙转身,又是一轮劈砍。 那青年身形敏捷,连连躲闪,却不攻击。 陆木回头看到,大声叫道:“阿晓,你怎么不攻击他!赶紧战斗啊!” “我,我好像忘记怎么战斗了!”阿晓叫道。 他的抵挡、躲避好像是无意识的行为,却不知道怎么主动去进攻。 陆木急在心里,却被两名盗贼缠住,无法脱身。 盗贼头目也急,被一个瘦弱的青年缠住,每一次攻击都落了空,而且,他还只是抵挡,没有进攻。 目前的战局,时间拖得越久,对他们越是不利。 这时,传来一声婴儿的啼哭声。 声音响彻山谷,让人毛骨悚然。 好像乌云挡住阳光般,一道巨大的黑影从空中掠过。 又一声响亮的啼哭。巨大的黑影从空中降下。 阿晓低头,蹲在地上。 一只巨爪从他的身后掠过,爪尖将面前的盗贼头领身体划为了两截。 抬头一看,一头巨大的雕飞在空中,双翅展开约有八米,在它的头上,长着一只独角。 “蛊雕,有两个品种,一种外形像雕,头上长角,声音像婴儿啼哭,另一种外形像豹,有尖喙。这是一头鸟形蛊雕。”42的科普声音。 蛊雕在那深潭中生活,平时以鱼为食,可能这嘈杂的打斗声吵到它的睡眠,也可能是平时鱼吃腻了,想飞过来尝尝人肉的味道。 它从水下飞出,掠过山谷,从空中俯冲下来,一抓,锋利的爪子把盗贼头目的身体撕成两半。 它的双翅展开约8米,体重约400斤。在空中一个盘旋,冲向了常先骑着的马。 马匹受惊,四蹄扬起,发出一阵嘶鸣。 它的尖喙,一下咬断了马头,利爪往常先身上抓去。 它扑腾着翅膀,扬起一阵大风,碎石被吹动,在路面游走。 众人被大风吹得几乎站立不稳。 这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发生的事。 常先想要抵挡,却根本无法抵挡那只巨大的爪子。 “谷种......”他本可以跳下马,逃开。可是马腹有谷种,他要保护谷种,不能逃。 “父亲!”陆木心急如焚,大声叫着。 巨大的爪子将常先抓住,悬在半空,另一只爪子将两袋谷种连同马背上一块皮肉抓起。 翅膀扇动,巨大的身体升在空中。 常先挣扎着身体。 无论如何,要保下谷种! 他的四肢被巨大的爪子束缚住,根本挣脱不出。 想要从另一只爪子下把谷种抢出,却是无能为力。 眼看着蛊雕升空而起,一眨眼间,已离开地面二十米。 它要回到深潭中,再好好享用它的食物。 六 到达于夷部落 “攸——”破空之声。 一枚银箭射中了空中蛊雕的头,从左眼插入,破腔而出,往高空飞去。 20米的距离,巨大的风力,灵活的头部。这支箭准确无误的射中蛊雕的头。 阿晓半跪在地,手持银弓,身体发抖。 “你使用了原本不属于你的力量,身体将会虚脱两小时,并在三天之内,力量值会减少为原来的50%。”42的声音传来。 蛊雕在空中摇晃身形,松开了爪子。 它巨大的身体斜斜的滑落在山谷的另一边,摔落在山峰之上。 “彭”的一声,常先摔落在地,谷袋摔破,谷子散落一地。 “父亲!”陆木大叫。 陆先全身骨头碎裂,只剩下最后一口气支撑。 盗贼们见头目死去,队伍只剩下十几人,慌忙逃走。 九黎士兵没有追赶,纷纷走到陆先旁边。 陆木蹲下身,扶起他父亲的头。 从高空摔落,巨大的撞击力让陆先的嘴角吐出鲜血。 他凭着最后一口气支撑着,说:“谷种......要一颗不漏的捡起来,就算剩下最后一个人,也要......带回......” 他在空中看到陌生青年阿晓半蹲着,手中射出一道银光,正是这青年的攻击,才让蛊雕放开了爪子。 这是怎样的力量和准确度...... “......阿晓,让我们的家族不会蒙受耻辱......你要感谢......” 陆先断了气。 陆木悲愤交集。 虽说作为九黎士兵,在执行任务中,早有将生命置之度外的觉悟,可是失去亲人,内心仍然痛苦万分。 “菱角,她会怎样的伤心啊~”陆木强忍悲痛。 队伍里只剩下一匹马,那马腹上,绑着一个铜制笼子,一只火鼠在笼中不安的躁动着,身体冒出火焰,就像一个火球。 在九黎部落,长琴已见惯了每天出现的死亡者,他的表情略带悲伤,却更是漠然。 每天出去的狩猎队,到了黄昏,回来的也许就剩下一半的人。更别说在争夺食物的战争之中,死去的人更多。 这个陌生人,名叫阿晓的青年,挽救了这支任务队伍的荣誉,如果没有他,谷种将会失去。 作为九黎大酋长的挚友,长琴早已把自己当成部落的一员。 “我们把谷种收好!”长琴命令道。 士兵们将撒落的稻谷一颗颗捡起,将袋子绑好。 接着,他们安葬了陆先和黎右。 “......愿祖先的荣耀指引你们,身体归于尘土,灵魂归于归墟......” 阿晓脸色苍白,浑身无力。陆木把他扶到马上。 马腹一侧绑着两袋谷种,另一侧绑着青铜笼子。 这个奇怪的陌生人,阿晓,他到底有着怎样的力量?他好像不会战斗,却能躲开盗贼的攻击。他拉不开弓,却能一箭射死一头蛊雕?陆木带着疑惑,看着马背上的人。 不管如何,他拯救了谷种,他让我们不致成为失败者,背负骂名!父亲,请安息吧,我会将家族的荣耀继承下去,我会好好照顾妹妹...... 两个小时的虚脱让阿晓很是难受,危急关头激活了不属于他自己的力量,可是,自己这副身体的力量却又那么微弱。 我要怎样,才能变得强大,强大到足以和执行者对抗,强大到把阿夏救出来...... 四天的路程,长琴和士兵们更加谨慎,一路警惕的防卫着谷种。 还好这回程之路,不再发生大的意外,总算在第五天的黎明时分,来到他们所在的于夷部落门口。 哨兵将谷种到达的消息汇报。而部落内的民众,在得知这一消息时,都携老带幼的来到门口处。 民众脸上带着欢欣的神情,欢迎这支凯旋的队伍。 “听说大酋长和大巫也要来......” “是啊是啊,我们分发的肉食已经不够吃了,这个谷种,这是大酋长和炎帝部落协议,才从炎帝部落带来的!” 也有人窃窃私语:“这些东西,真的能从地里面长出可以吃的东西吗?” “听说炎帝部落的人已经种植了几年,真的可以填饱肚子呢!” “大酋长带着整个九黎,不战而降,归顺了炎帝部落,就为了这些东西,这真的值得吗?” 还有几个身材壮硕的妇女在议论着: “他们怎么带回来一个异族人,怎么看起来那么瘦弱?” ...... 阿晓已经恢复正常,好奇的看着眼前的情况。 于夷部落依着险要之地建成,用木栅作为围墙围起来,门口有哨兵站岗,在部落高处建筑物上,有一面兽皮制成的旗帜,绣着青雀图腾。 于夷部落有两千多人,是陆木住的地方。人们狩猎野兽,圈养牲畜,开采铜矿,采桑纺织,用粗麻或兽皮制成衣服。 一队士兵从远处走来,他们身穿青铜盔甲,手持青铜长矛,步伐整齐,簇拥着三个人快步走来。 民众低声说道:“大酋长。” “大酋长。” ...... 被称为大酋长的人有两米多高,头上长着两只角,穿着兽皮衣,肌肉发达。他扫视四周,气场好像要把人压迫得喘不过气。 他身边两人,身穿长袍。黑色长袍的人比较年轻,长袍里面还穿着盔甲,白色长袍者年纪较大,长须飘飘。 “两个大巫也来......” 长琴带队伍迎了上去。 大酋长抓住长琴的手,哈哈大笑:“我的挚友,有你的帮助,才能顺利把谷种带来啊!” “说来惭愧......”长琴把路上发生的事小声说了一遍。 “哦?”大酋长看了一眼阿晓,走了过来。 “你叫阿晓?我是九黎的首领蚩尤。” “是。”阿晓点点头。眼前这个人浑身充满力量,似乎能轻而易举撕碎一头猛虎。 “多亏你了。让陆木安排一下,你可以在九黎住下来。”蚩尤拍了拍阿晓的肩膀。 陆木走上前来。 “你的父亲陆先在战斗中牺牲,祖先的荣耀将会伴随他。陆木,你就顶替你父亲的职位,当一名百夫长吧。” 陆木犹豫了一下,他觉得自己的力量还达不到能当一名百夫长,也不想让人觉得他的百夫长职位是用他父亲的命换来的。 “你当秉承你父亲的勇气,肩负更大的责任!”蚩尤盯着他说。 “是!” 蚩尤转过头,对黑袍男子说:“飞廉,你就随我前去吧。” 黑袍男子面色冷峻,点了点头。 飞廉是部落里最年轻的大巫,能在这样的年纪升为大巫,部落里的人都觉得他是天才。当然,天才总是很骄傲的,有些人觉得飞廉总是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 但当他展露出技能时,士兵们由衷的认为他确实配得起大巫的名号。 蚩尤吩咐军士把谷种带到一个巨石高台上,让各部落派人前来领取。 又转向白袍大巫:“屏翳,要辛苦你了,派人到各个部落,指导他们种植稻谷。” 白袍大巫微微弯腰作礼:“谨遵大酋长之命。” 七 九角 在一间宽阔的木屋内,蚩尤抱着一个尚在襁褓的婴儿。那是一个男婴,正“哇哇”的哭着。 “值得吗?”他的妻子姬玉问道。 “值得!”蚩尤点点头。 过了一会,他又说道:“只是这一路颠簸,要辛苦你了。” 九黎,这个被称为蛮族的部落,以凶狠和残暴闻名。蚩尤能成为这蛮族的首领,靠的是强悍和勇气,以及比其他人更强大的力量。 他带着于夷九个氏族的勇士,收编了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等八个部落,合称九黎。 这群长着牛角的人原本生活在南方蛮夷之地,因为受到洪灾,举族北迁,来到这姜水附近。 他们原以为这是一片荒地,可是有一群人拿着武器前来,说这片土地是属于他们的。 当然,九黎勇士不费吹灰之力就赶跑了他们。 这个小部落隶属于炎帝部落,他们把事情上报给了部落联盟首领炎帝。 于是大军前来。 “我以先祖遗留的开山大斧发誓,首领肯定会带我们跟他们干一场大的。”九黎勇士们摩拳擦掌。 在他们觉得一场大仗不可避免时,蚩尤竟然选择归顺炎帝部落,条件是他们可以在这土地上安家,并且得到谷种。代价就是九黎各个部落的首领以及家眷前往炎帝部落腹地,作为质押;在发生战争时,九黎族将作为炎帝部落的军队出战。 大部分人都想不到,按蚩尤强悍的个性,会为了这两袋小小的稻谷,将首领们的生命安全交到炎帝部落手上。 可是事实就摆在这里,首领们和家眷已经收拾好物品和食物,将在谷种到达的第二天出发,前往炎帝部落。 “我们狩猎取得的食物不够了。”蚩尤是这样跟其他首领说的。 当然,有一些部族首领并不服气,他们觉得有力量可以抢夺食物,用来补充部族的生存所需,不需要低下身段去供炎帝差遣。 看到蚩尤凶恨的眼神,他们不敢作声。 这个蛮族,他们以血脉作为部族的连接,以姓氏划分,构成部族的脉络。他们遵从勇气和力量。 勇者将获得荣誉,有力量者将得到尊重。 阿晓提着火鼠笼子,跟在陆木后面。大酋长离开后,他们走进村子。 从村落远处街道上,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急匆匆走了过来。 她一头乌黑的秀发,头上两个小小的角,灵动的双眼,圆圆的脸蛋透着少女的清秀可人。 “哥,你们回来啦!”少女的声音透着急切和如释重负的欣喜。 “菱角,这是我从炎帝部落给你带回来的礼物。”陆木从阿晓手中拿过笼子,说道。 他努力掩藏悲伤,装出平淡的语气。 “好可爱。”少女接过笼子,看着笼子里的小动物。 “......父亲呢?”她抬起头,四下张望。 “他......” “他怎么了?”语气变得急促起来。 “父亲,他,死了。”陆木眼神暗淡,小声说道。 装着火鼠的笼子掉落在地,那小动物吱的叫了一声,冒出火焰。 菱角身体微微发抖,眼神木然。 良久,泪水从眼角流出。 “菱角......”陆木不知道怎么安慰妹妹。 “哇~”菱角扑到哥哥怀里,放声大哭。 他们往巷子里一间木屋走去,那是他们的家。 阿晓提起地上的笼子,跟在后面。 在木屋内,菱角坐在墙角的小凳上,啜泣着。 “阿晓,你就暂时先住在这里吧。”陆木说。 这间房子不大,用粗麻席子隔成了两间卧室。陆木指着其中一间卧室,对阿晓说:“我大部分时间会在军营里,你就睡我的床。” 虽然和妹妹同住一屋,有些不方便,可是暂时也没有别的办法安置这个异乡人。 两个四、五岁的小孩从门口探出头,问道:“姐姐,菱角姐姐怎么啦?” 他们是部落的孤儿。父母或者得病、或者在狩猎中被大兽吃掉,失去双亲的小孩会被安置在部族同姓氏的亲人家中。菱角家也领养了两个小孩,他们住在隔壁阿婆家,菱角在照顾他们的起居。 她去部落里拿来肉食,给这两个孤儿做饭、洗澡,还要到山上采桑纺织。 虽然母亲早亡,但有父兄的庇护,菱角每天忙碌的工作,内心却感到安心。她会哼着采桑曲,开开心心的忙碌着。 现在,父亲不在了,只有哥哥一个人可以依靠。万一哥哥......她只能祈求祖先保佑,保佑一家人平平安安。 阿晓在一旁看着,从菱角的眼泪中感觉到一种悲伤。 这就是失去亲人的情绪吗?和我失去阿夏时那种感觉一样吧...... 第二天,部族的人在先祖留下的开山大斧前祭祀,然后,一名老女巫用陶罐端着水,用菝草沾着水洒在出行的首领们身上,口中叫道:“愿祖先的神灵保佑你们,平安归来......” 蚩尤他们将迷谷枝放入腰间,跨上马,在送行民众注视的目光下,往炎帝部落而去。 **** 陆木家。 隔壁老阿婆从门口说:“族里要分肉了,菱角啊,你还不去啊。” 两个小孩说:“菱角姐姐,我饿了。” 陆木和阿晓在这里陪了菱角一天,他们看着这个女孩抹干眼泪,开始工作。 她要照顾这两名孤儿。 “阿晓,你陪她一起去吧。”陆木怕妹妹情绪不稳定。 “好。” 在村子中心的空地上,壮汉们把一头头野兽剥皮,切下一块块肉来,分配给各家各户。 九黎大酋长蚩尤规定,狩猎得来的食物,由每家按人口分享。在物资缺乏的原始时代,这是一种原始公有制。 菱角分到了五份肉,用咸草系着,阿晓帮忙提在手里。 “你叫什么?”菱角问道。 “阿晓,我叫阿晓,这名字还是你父亲起的呢。”阿晓说完,觉得自己好像说错话了。 果然,菱角微微一怔,眼泪水又在眼眶打转。 她看了一下阿晓,说:“你身上臭死了,衣服也那么脏。你去河塘里洗个澡吧,我把我哥哥的衣服给你,你这身衣服等一下拿给我,我帮你洗干净。” 阿晓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沾满血渍,身上全是尸山中那些不知名药水混合着尸体的味道。 “嗯,是很臭。”阿晓说。 八 新家 阿晓在池塘里美美洗了个澡,这几天来的疲惫好像一扫而空。水很清澈,只是,远处池塘的另一边,一群妇女正用洗衣棒洗着衣服,却转着头看着他的露出水面白皙的身体,一边还在议论着什么。 “听说那是个异族人,长得那么高,皮肤那么白,就是有点瘦了......” “听说那是无启族人,她们说无启族人没有男人那个东西。”三姑六婆们的消息传播得很快。 “有吧,怎么会没有?你有见过啊?”另一个妇女说。 她们咯咯的笑着。 菱角在旁边偷偷瞄了一眼,害羞的背过身去。 她大声叫道:“阿晓,你好了没有?” 等阿晓换好衣服,她就把他那身脏衣服在池塘里漂洗着,用洗衣棒捶打。 “谢谢你啊,菱角。”阿晓穿着陆木的衣服,说道。 “你住在菱角家吗?” “你是不是无启族人?” 妇女们七嘴八舌。 “阿晓,不要跟她们说话。”菱角生气的说。 陆木不总是在家,阿晓跟着菱角一起去采桑,到村子中心取肉,那些妇女议论着:“菱角家住了个男人。” “菱角啊,小心嫁不出去......” 晚上,阿晓看着粗麻席对面的卧室内,菱角睡得很不踏实,她穿着厚厚的衣服睡觉,好像睡得很不舒服的样子。 早上探头探脑,不敢换衣服。 “42。”阿晓默念。 “我在。” “告诉我如何建造房子。” “你首先要砍伐树木,这可以提升力量,当然,还要找一些坚韧的滕条,要先打好地基,将大的木头做为支撑......” 42说了很多,阿晓也记不得了,就知道在第二天拿着大斧,到树林里砍伐,气喘吁吁的将大树拖了回来。 “阿晓,你要干吗?”菱角奇怪的问道。 “你家旁边有一块空地,我打算在这空地上建一幢房子。”阿晓回答。 “你会建房子啊?”菱角有些惊奇。 “我试试。” 阿晓将树的枝丫砍掉,保留树干,再将一些树皮削掉...... 陆木从军营回来,叫道:“呀,阿晓你在干什么?” “我要建房子。” “我还打算试试你的弓箭术,教你一些格斗技巧呢。那等你忙完了。”陆木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时间。 他们这些士兵,没有出战的时候,会加入到狩猎队去,跟着猎人去狩猎野兽。 很多士兵,原本就是猎人出身。 阿晓忙了十几天,空地上摆放着一堆建材。大的小的木头,取头去尾,削得圆滑。 “你的力量值提升为2,相当于一个孱弱的九黎族人。”42说。 陆木又来了,带了一个青壮男子。 他说:“我帮你找来了白黎族一个木匠,叫黎吉,很有名的。” 有了黎吉的帮忙,房子搭建速度快了很多。 42不厌其烦的说了很多搭建房子的细节,阿晓也观察着附近房子的构造,但远不如一个经验老道的木匠高效快捷。 他用石锛将木头麿平,用榫卯将各根木头连接,一两天就把整间房子的构造建成。 “我的石锛坏了。”木匠说。 在石锛边缘,有一片锋利的铜片。铜片磨损弯曲,已经不能用了。 “我哥有一个朋友,名叫军里,是一个铸造师,我去叫他过来,他在铸造武器,肯定会有青铜。”菱角说。 她快步往山脚下走去。 那里有一个铸造所,烟囱里冒出滚滚浓烟。 军里师傅会将采集来的青铜矿石打碎,加入锡,让溶点降低,然后用火烧为铜汁,浇到石头挖成的模具上,铸出铜斧、大刀等兵器。 军里师傅拿着铜片过来,木匠黎吉很快就把石锛修好了。 能让军里放下工作赶来,说明他和陆木的关系很不一般。 军里师傅是一个粗壮的中年汉子,因为熔炉温度太高,他穿着短袖,胸前套着兽皮,手臂肌肉强壮,胡子则扎成辫子。 他今天心情很好,话匣子停不下来。阿晓和木匠耐心的听着他说话,花了一点时间。 他说:“我在铜矿石里发现了另一种矿,我把它取名叫铁,虽然冶炼难了一点,不过铸造而成的武器更薄、更锋利。” “我小时候老是做梦,出现了很多奇怪的东西,有时候我会醮着章鱼墨汁把它画在羊皮上。我想,如果用圆圆的木头做成四个轮子,把它放在铁做的大盒子下面,人坐在大盒子里面,让轮子滚动起来,不知道可不可以代替马......” 不可否认,军里师傅是一名发明家,只要有适合的器材和图纸,他真的可以造出这样一种交通工具出来。 有木匠的帮忙,房子只用了几天就建好了。阿晓把银弓挂在墙上,里面放置了木头做成的桌椅,还放了一张床。 菱角送给他一个陶制的大水缸和切成两半的瓢瓜做成的舀水工具。 方便喝水、洗脸、洗手。 当然,也可以在里面洗澡,只要不嫌麻烦。 陆木不知从哪里弄了几只山鸡,去了毛,让菱角在烧红的灶炉里烤得喷香。 在阿晓的新房子里,请了黎吉、军里,当然还有两个小孩。 七个人围坐在小桌旁,啃着烤鸡。 “阿晓,你以后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吧。”陆木说。 “家......” 菱角微笑着说:“那我以后也把阿晓哥哥当成我的哥哥了。” 他们谈笑着,阿晓忽然觉得心里很温暖。 “这,就是所谓家的感觉么?” 一家人欢聚一堂,有说有笑,开开心心的吃着饭。 陆木吩咐木匠给阿晓做了木制弓和十几根鐩石箭,他的银弓现在没法用,只能先用上这种简易工具。 “阿晓,明天我们到后山,我们练习箭术,我再教给你一些格斗术。”陆木说。 “好。” 菱角嚷嚷:“我也要去。” 他们第二天一早就前往后山。在射箭环节,阿晓用木箭射中目标的次数要比陆木多,这让他有些惊诧。 他不服气的说:“射箭本来就不是我的技能,我比较擅长近身攻击。” 他教给阿晓肘击、踢腿,跳跃、躲避,拿出大刀横扫、劈砍。 阿晓在旁边一招一式的学着。 陆木说:“大酋长就厉害了,他能一拳打死一头猛虎,他还有一门角击术,是用头上的角攻击敌人,而且,在狂怒状态下,他的力量能增强一倍,还能破掉岐舌族人的幻觉攻击......” 陆木滔滔不绝的说着,眼神崇拜,内心忠诚。 42在阿晓脑袋里说道:“格斗术,在天狼星的历史中也曾存在,是人类在与野兽搏斗时取得的技巧,在文明的发展中,随着热武器的出现,格斗术就渐渐消失,被枪械、激光武器所取代,而野兽,则被关在笼子里保护起来,禁止人们捕杀。” “格斗术,就是用身体坚硬的部位抵挡敌人的进攻,或者躲避,然后打中敌人身上软弱的部位,比如咽喉、眼睛、心脏,身体的工具主要使用拳或者脚。根据公式,速度越快,力量越大......” 春分已过,田里的秧苗长出来,绿油油一片。 部族的农人在田间劳作,期盼着收成。 九 狩猎 “肉怎么那么少?”在分肉现场,菱角疑惑的问道。 “食物已经不够了,你就将就点吧。”分肉的壮汉说。 “我们部落可不养闲人。”后面一个女人说话有点阴阳怪气。 这是阿晓来到九黎部落一个月后出现的状况。当他和菱角来到村子中心分肉时,一些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这一个月,除了盖好房子,他就在后山练习弓箭术和格斗技巧。 42说,他的力量值已经升到3了。 不过部落里一些人不乐意了,这个异族人在这里不务正业,还要分走他们的食物,虽然明里不说,暗地里就开始七嘴八舌。 菱角涨红了脸,大声说道:“他可是帮我们把谷种送回来的人,你们不要这样说人家!” 阿晓有点不是滋味,他跑到猎户门口,说道:“我想参加你们的狩猎队。” 猎户正在擦拭铜叉子,他看了看阿晓,这个瘦弱的男人,也想狩猎大兽么? 他哈哈笑了一声:“你去参加乌思他们的狩猎队吧。” 被委婉的拒绝后,阿晓打听后,在一个巷子里找到了乌思。 乌思和他队里几个猎户身材比其他九黎的猎户矮小,又黑又瘦。 听说阿晓要加入,乌思打量了一下这个异族人的身板,说:“还是算了吧,加上你,我们也是垫底的。” 他们是猎户们的取笑对象,已经不觉得狩猎小兽是一件羞耻的事,也不想再做什么改变。 能让人觉得对部落有一点贡献,在分肉时能安心一点,他们已经心满意足了。 “我有弓箭,明天就和你们一起去!”阿晓说。 “我要去狩猎了。”回去后,阿晓跟菱角说道。他不想分肉时让菱角觉得难堪。 “你?真的啊?”菱角惊讶的问道。 在阿晓确认后,菱角连夜跑到那柄祖先留下的大斧前,祈祷祖先保佑,让阿晓哥哥平平安安。 第二天一大早,当乌思挽着麻绳和他最为贵重的铜制长矛走出门时,就看到阿晓等在家门口。 他摇了摇头,无可奈何的带上阿晓,几个猎户带着狩猎工具,浩浩荡荡前往野外。 小树林里,一些山鸡在树杈上跳来跳去。草丛中,偶而有几只灰兔从树洞口刺溜一下跑进树林深处。 用竹箭瞄准移动的目标需要一些技巧。就算是兔子,如果一晃神,它就跑得没影了,根本来不及瞄准。 用完了十几根竹箭,阿晓总算射中一只山鸡。 好容易把竹箭找了回来,重新寻找猎物,那些山鸡受惊,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 箭是一种消耗品,如果带得不够,用完之后,还要去把它找回来。 “已经晌午了,我们要吃饭了。”猎户们带着备用食品。 当然,他们并没有帮阿晓准备一份。 “那你们吃吧。”阿晓说。 他自己一个人躲在草丛里,屏住呼吸。四周一下安静下来,好像只听到鸟叫虫鸣之声。 逃走了的山鸡又聚集在一起,啄食草籽。 凝神屏气。 一箭射出。 一只山鸡悄然倒地。 又一箭。 一只兔子被穿胸而过。 42说我有射箭技能,我要找到这种感觉。阿晓想。 一天,打了四十多只山鸡和野兔,阿晓一人就打中了三十只。 乌思和队里的猎户们感到不可思议,咦?这个新进猎户还挺靠谱。 “你明天还来吧?”乌思问道。 四十多只小兽可以抵得上一头大兽,乌思有点意外和欢喜。 “嗯,你明天能不能给我一把好一点的弓,韧性强一点的。”阿晓看了一眼手上快要断掉的弓,说。 过了几天,阿晓每天捕猎山鸡和野兔的数量都有所提高,42说,目前力量值已经达到4,相当于一个九黎族普通人了,还好,他已经不是相当于一个孱弱的九黎族人。 这时,乌思哭丧着脸说:“好是好,可是这附近的山鸡和野兔都快被我们猎杀光了。” 阿晓看了一下小树林,确实没有什么小野兽了。 “要不,我们去树林深处捕猎野猪吧。” “让我想一想。”乌思说。 乌思狩猎队一向是猎户们的嘲笑对象,乌思脸皮已经练得很厚了,他也想狩猎大兽啊,但是就靠他们这几个老弱,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家里面老小可怎么办? 树林深处,多有猛兽,那些狩猎大兽的猎户队也要做好万全的准备才能去。 更别说在森林中的某些地方,还存在禁忌之所,有着传说中的妖兽,连最强的狩猎队都不敢靠近。 “那,我们就再走远一点,说好啦,就远那么一点点。”乌思说。 狩猎队一行往树林深处走去,参天大木笼罩下,整个树林变得有点阴暗。 远离族群居住半径,是一般猎户不愿意做的,就算做足准备,也要选好目标,快进快出。 “汪汪......”几声狗叫声传来。 除了乌思他们,并没有其他猎户啊。 地面上出现一条条起伏不平的小坡,半裂开的地面土质松软。 狗叫声越来越近,突然停止。 在面前不远的地下,冒出一头野兽的头。 它长着一对獠牙,看起来像一头野猪。 它晃动脑袋,从土里伸出两条前爪。这是像鸡爪子一般长长的利爪,想来,就是这些利爪,让它可以从地里挖土,使整个身体可以在地下爬行。 此刻,它整个身体从地里钻出,张开嘴,发出“汪汪~”的吠叫。 乌思他们异口同声叫道:“狸力!” 这是这头大兽的名字。外表像野猪,长着两个獠牙,叫起来像狗叫,长着像鸡爪一样的锋利爪子。 狸力的獠牙能够将人的身体扎穿,锋利的爪子可以轻易的划断皮肉,乌思和几个猎户爬到了树上。 阿晓取弓搭箭,朝狸力射去。 竹箭的箭头只能算是轻轻沾在大兽身上,根本造成不了伤害。而且,攻击明显激怒了它。 狸力发出几声吠叫,奔跑过来,它挥动爪子将挡在面前的大树使劲刨动。 大树被划出一道又一道深深的痕迹。 这棵大树正是乌思的藏身之处,他感到大树摇摇晃晃,不禁叫出声来:“救命啊!” 狸力利爪挥动,树屑乱飞,大树“喀喇”一声倒了下来。 乌思从树枝中翻滚出来,野兽昂着头,挺着獠牙冲了过去。 一个人影飞跃,阿晓将乌思拉开,狸力的獠牙刚好从两人身边擦过。 尘土飞扬,野兽踩断树枝,一个转身,又冲过来。 阿晓瞄准了它的眼睛,射出两箭。 箭尖射进眼中,没入半截。 但这头猛兽冲势不减,对准两人狂冲过来。 阿晓一把推开乌思,一手护住胸前。 獠牙直接刺穿右手臂,扎了一个血窟隆,把他的整个身体顶在头上,不停晃动。 “快把长矛扔过来!”阿晓叫道。 乌思愣了一会,才把手里的铜矛扔去。 阿晓用左手接住长矛,使劲往狸力的嘴巴里面捅着。 猛兽带着阿晓四散奔走,突然停了下来。它低下头,开始用爪子刨着地面。 它一低头,双脚便能接触地面。双脚着地时,阿晓便把左手长矛使劲捅出,脚上用劲,把右手连同身体从獠牙中拔了出来。 狸力将头钻进地下,使劲刨动,嘴里的长矛撞到地面,断为两截,它的口中带着矛头,连着一段木制矛柄,整个身体没入土中。 阿晓退后几步,靠着树干,喘着粗气,感到筋疲力尽。 松动的地面往前延续着。 猎人们知道这是狸力在地下挖着土。 地面上的土地裂开,一直延续了十米左右,终于停住不动。 地面上形成了一条十米左右的小土坡。 乌思和几个猎户在那个地方挖动泥土,便看到土里面一头奄奄一息的狸力。 他们用粗麻绳将狸力的四肢绑住,乌思从狸力口中拔出他那根贵重的青铜矛头。 阿晓靠着树干,他的右手臂有一个血窟隆,胸口也被獠牙扎破。 当猎人们恍过神来,前来查看阿晓的伤口时,那些伤口已经止了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42说,你的力量提升,已经达到5点。 恭喜你,你使用自身的力量,制服了一头猛兽。 阿晓的嘴角露出微微的笑容,自言自语说道:“这下,菱角又要抱怨我的衣服难洗了。” 十 力量和工具 当乌思他们抬着狸力这头大兽回来的时候,身上随着落日闪着金黄色的光。乌思觉得那是荣耀之光。 他们迎着众人不可思议的目光,走进部落中心,将大兽给了管理人员。 “哇,乌思狩猎队竟然捕猎到一头大兽!” “那是一头狸力,据说藏身在地下,老练的猎人都很难捕捉到呢?” “这么多年,我都看错乌思了!我还以为他只会捕捉野兔和山鸡......” 不能否认,乌思的脸上是骄傲的。是的,乌思狩猎队不再是垫底的了,乌思狩猎队也能捕捉猛兽。 在这位名叫阿晓的无启族人的帮助下,乌思团队取得了划时代的胜利。 “阿晓,你等一下。”乌思跑回家中,拿来了一张铜质弓和十枝铜箭, 他将这套装备递给阿晓:“兄弟,多亏你救了我一命,这把弓和这些箭是我父亲留下来的,我现在把它交给你。他当年是猎杀猛兽的好手,是整个狩猎队的骄傲,就在他打造这把弓箭不久,就在狩猎中被一头老虎吃了,连骨头也没有剩下,唉,留下我和母亲两个人艰难度日。” 乌思现在也有老婆孩子,难怪他会那么胆小。他是怕有个万一,他会像他父亲一样,抛下老婆孩子,让他们艰难度日。 弓是古铜色,有些氧化,边角出现白点。箭头也是铜制的,箭尾用的是雕翎,精工制作的十根箭,让人都舍不得将它射出去。 这是他父亲的荣耀,现在,乌思重拾了荣耀,可以在猎户中挺直了腰。 所以,他把父亲的遗物送给了阿晓。 “......那谢啦。”阿晓收下了馈赠。 回到家中,菱角看到阿晓脱下的衣服破了大洞,慌忙过来察看,却看到他身上一点伤口也没有,只是手臂上,还有淡淡血渍。 “阿晓哥哥,没事就好。我都担心了一整天。”她说。 夜晚。躺在床上,阿晓睁大双眼,盯着头顶的房梁,轻声念道:“42。” “我在。” “我知道我现在很弱小,到底我要怎么提升力量,要拥有怎样的力量,才能和执行者对抗啊?” “你的身体构造是碳基结构,执行者的身体结构是硅基结构;你体内的晶体能量强度为5%,执行者体内的晶体能量强度为60%以上,你无法和执行者对抗。” 使用5%强度的晶体能量,就能射死一头蛊雕,60%以上强度的晶体能量,又是怎样毁天灭地的存在? “你说,我现在的力量,可以狩猎大兽吗?”阿晓问道。 他知道自己现在很弱,就算强行使用这5%的晶体能量,都能造成身体虚脱,就算现在把血肉力量提升到了5,仍然无法承受晶体能量带来的反噬。而血肉力量,除了锻炼肌肉强度,学习格斗,还包括提升精神力,也就是意志。 锻炼意志。有坚强的意志,才能走出绝望,也才能承受使用晶体能量带来的身体上的痛苦。 42说:“狩猎跟身体力量有关系,但并不是完全依靠力量。人类的身体并不比野兽强壮,却能够狩猎野兽。人能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其原因在于人可以使用工具。” “狩猎大兽,不一定非要硬碰硬,你完全可以挖陷阱,也可以使用捕兽夹。” 42绕了个大圈子,感觉就像是在嘲笑阿晓。 好吧,阿晓除了觉得力量很弱,现在也觉得智商很低。 “你有捕兽夹的制作方法吗?” 42详细的解说了捕兽夹的形状、大小、制作工艺。 阿晓一字一句的背诵着,虽然不是很了解其中的意思。 一大早,他就敲开菱角家的门。 菱角睡眼惺松,头发凌乱的开了门。 一股少女气息扑面而来。空气中似乎带点香甜。 “有什么事啊,阿晓哥哥。” “你能带我到军里师傅那里去吗?” “可以啊。” 菱角把阿晓带到铸造所。 军里细心的听着阿晓述说的捕兽夹制作方法,一边用细树枝在沙地上画着。 “哦,哦,我知道了。嗯,这真是一个奇妙的主意。”军里师傅说。 不能否认,他的智商很高。 到下午的时候,军里师傅把捕兽夹做了出来。 将烧红的铜汁浇到模具,冷却之后,放到水中。 “嗞......”淬了火。 军里用钳子捡起,装上弹簧。 一个青铜捕兽夹,泛着金黄色的光,显现在众人面前。 捕兽夹上下两边布满铜制利齿,就像猛兽张开的巨口。将一块腕口粗的木头放在利齿之上,两边巨齿合拢。 “嘭”的一声,木头断为两截。 菱角吓坏了,等她意识到这捕兽夹的威力后,恳求道:“军里师傅,你再做几个喽。” 第二天,手持乌思家传的铜弓,带着青铜捕兽夹,阿晓他们这个狩猎队收获满满。 先用铜箭攻击,那头野猪冲过来的时候,被铺在地上的捕兽夹夹住后腿,“嗷嗷”直叫。 乌思就带着其他人用木棒把它打晕,用绳子绑住四肢,欢天喜地的抬了回来。 在分肉的时候,没人敢说阿晓的闲话了。 菱角头抬得很高,提着肉,翘着嘴,心里在想: 按阿晓哥哥对部落的贡献,给这点肉,还给少了呢! **** “野猪?”陆木疑惑的问道。 他身穿皮甲,在他右侧,一队士兵正在农田附近巡逻。 “是啊,它看起来就像一头野猪,可是......又不像野猪!”那名农人在一旁吱吱唔唔的说着。 稻田已经第三次受到不明动物的袭击了。 那头动物在稻田里踩踏,把刚抽穗的秧苗踩坏了一大片。 那是大酋长视若珍宝的秧苗。陆木记得他在离开部落之前,拍着自己的肩膀说:“陆木百夫长,你要好好保护这稻田,好好保护我们于夷部落。如果平安没事,在新谷长成的时候,你就给我送一点过来尝尝。” “是!”陆木响亮的回答。 等到稻谷成熟,部落没有其他事情,他就会包好一大袋新谷,跨上骏马,前往炎帝部落,把新谷交到蚩尤手上。见见他心里无比崇拜的首领。 这想想就让他兴奋,可是现在,一头动物正在毁坏稻田。 他带着士兵,日夜巡逻,终于一名农人发现了踪迹,述说这头动物是一头野猪。 “那为什么又不像野猪呢?”陆木问。 “因为它的身体是赤红色的,红得像火一样。”农人说。 第十一章 山膏 陆木彻夜未眠。他躺在军营的简易木床上,一阵烦恼。 农田范围很大,让所有士兵守着也不现实,可是,这只可恶的野猪,这样神出鬼没的践踏农田,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啊? 他披上护甲,腰间挎一把大刀,提着一根长矛,往农田方向走去。 月色清朗,陆木沿田堤巡逻。在月色下,一片葱绿的稻苗长势喜人,焕发无限生机。 食物短缺,分发的食物已经不够部落里的民众吃饱了。一些人私下里嘟哝了几句,却又无可奈何。 他们只能寄希望于大酋长从炎帝部落带回来的谷种长出粮食。 二、三十米远处,昏暗的光线下,有一团红色物体从一块石头后面闪了出来。 它跳进稻田,在里面打着滚,似乎在吃着那些秧苗。 “野猪!”陆木大叫一声,拿着长矛跑起来。 他一边跑一边捡起堤上一块石头,使劲朝那头动物扔过去。 石头溅起水花,那头动物发出一声“昂”的叫声。 “哪个孙子,敢打你家爷爷!” 陆木听到说话声,奇怪的放慢脚步,环顾四周。 没人在说话啊? 那头红色的野猪抬起头,并没有逃走,反而抬起两个前肢,盯着已经离它四、五米的攻击者。 “是你这个小子吗?”野猪说。 陆木怔了一下,一时忘记攻击,立在原地。 一头会说话的野猪? “你是什么东西?是你在践踏农田吧!”陆木有点生气的问道。 “你爷爷我想干吗就干吗,没人管得着,”野猪说,“倒是你这小子,长得歪瓜裂枣一样,人模狗样,竟然敢扔石头打我。” 陆木一时火起,这猪怎么不讲道理,还骂人? “你这野猪怎么......骂人?” 骂人这两个字还没说出口,那头野猪已经像连珠炮一样又骂出一大串话。 “你才是猪,你全家都是猪,你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本大爷怎么像野猪!像你这种人,小心生孩子没**。不对,你这小子,长相没长相,瘦不拉几的,估计连老婆都娶不上,哪里会有孩子,估计你这个家族,到你这一代就绝种了......” “哇,你脸上什么表情,看起来就像是死了父还是死了母,还是全家死光了......” 陆木那个火一直冒出来,终于忍受不住。手里那把铜矛一下就投了过去。 野猪发出“吱”了一声惨叫。 那把铜矛把它左前肢划伤了。 “不知死活的小子,想留你一条活路,你还攻击本大爷!”野猪竖起獠牙,前肢在地上划动,朝陆木冲了过去。 陆木已经狂怒,低下头,使用了角击术中的“野蛮冲撞”技能,和野猪对撞。 狂怒状态下的陆木,力量达到平常的两倍,“澎”的一声响。一撞之下,四百斤重的野猪飞出几米远,在空中四肢扭动,摔在地上。 野猪皮糙肉厚,竟然又爬了起来,晃晃脑袋,应该是有点轻微脑震荡。 这个小子,力气这么大!它心里有点惊。 “这次我就先饶了你,下次被我碰见,一定要你好看!”野猪说完,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 “气死我了!”陆木看着野猪的背影,狠狠骂道。 不逃的话,他肯定会掏出刀来,把这头野猪杀了。 第二天,陆木回到家时,菱角看到他垂头丧气的样子,问道:“哥,发生什么事了?” “唔,别提了。”陆木说。 “到底怎么啦?”菱角关切的问道。 “......我被一头猪骂!” “你,你被谁骂啦?”菱角觉得奇怪。 “被一头野猪,”陆木说,“一头红色的野猪。” “啊?真的被一头野猪骂啊!”菱角大惊之后,捂着嘴“咯咯”的笑了起来。 她不知道陆木昨晚回到军营时,连夜把那些士兵叫醒,吩咐他们,以后碰到一头红色的野猪,不要说话,只管往死里打! 阿晓从后山练习射箭回来,人影从门口晃过,菱角便叫住了他:“阿晓哥哥。” “唔。”阿晓走进菱角家,看到陆木坐在那里,烦恼的样子。 “阿晓哥哥,你知道怎么抓野猪吗?”菱角知道最近阿晓成功的狩猎了很多大兽。 “野猪啊,最近我都是用捕兽夹,还有挖陷阱。”阿晓说。 菱角说:“那你把捕兽夹借给我哥吧,他要去捉野猪。” 制作了模具后,军里师傅又做了十几个捕兽夹,就放在阿晓房子里。 “可以啊,”阿晓说,“而且我看部落里有人还养了狗,一些狩猎队也有猎狗,捉野猪的话还可以找他们借。” “嗯。”陆木打算在农田附近布置陷阱,放上捕兽夹。 “哥,你看,你的烦恼解决了,”菱角说,“我准备了一些野果,你跟阿晓哥哥陪我去祭拜吧。” 她的房子里放着刚采摘的野果,用竹篮盛着。 “对了,”陆木像想起什么,“下个月就要举行各部落的摔角大赛,最近应该有很多其他部落的人过来先祖之地祭拜吧。” “什么摔角大赛?”阿晓问道。 菱角说:“这是我们九黎每年最隆重的日子,九个部落选出强壮的人,在我们于夷举行摔角,胜利的人会得到‘勇者’称号。” 陆木说:“我今年会再参加的。” 他去年没能进入决赛,有点耿耿于怀。 每个部落要选出强壮的人参加摔角大赛,所以各个部落现在就陆续在开始选拔比赛。为此,一些青壮年或者他们的家眷会提着肉或者果子到祖先之地,求祖先保佑顺利晋级。 当菱角带着阿晓他们前往祖先之地时,在路上就碰到了很多从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这些部落来的人。 九个部落离得并不远,村子是挨在一起的。 祖先之地是在一座山上,一条瀑布从山顶直冲而下,在山脚汇聚成一个个小水潭。 巨石嶙峋,一条石阶通往山上。 在半山腰有一些大的洞窟,部落的巫就住在这里。 在通往山上的路上,阿晓看到几个人赤着上身,坐在瀑布之中的巨石上,任凭瀑布在身上冲刷,不禁有些奇怪。 阿晓问道:“陆木,这些人为什么坐在这里,一动不动?” “他们是部落里的巫,这是在锻炼意志力。”陆木说,“他们会任凭山上落下的冷水击打,而且要一整天一动不动,不管饥饿,还是水流击打的疼痛,都要忍受住。不然就不能成为巫了。” 如果说在瀑布中,被水流冲刷一小时,还没什么,被凉水从空倒下,击打一整天,先不说击打的疼痛,就是在冰凉的水里泡上一整天,不冻得瑟瑟发抖才怪。 有时候,这些巫会将炭火烧得通红,然后赤着脚站在上面。有时候他们会脱掉上衣,赤着脚穿过荆棘林。 走了一个小时,菱角叫道:“祖先之地到啦。” 第十二章 巫 在山顶一块巨石之中,斜插着一根十米长的巨斧,巨斧的斧刃插入巨石,没入一半,似乎是远古之时,一个巨人拿着它劈开这块巨石。 斧头连同斧柄都是黑色的,像用玄铁之类的金属制作而成,斧柄镶嵌着一个黑色的圆球,隐约透着一股诡异的光芒。 这就是先祖之地的开山大斧。 开山巨斧处在一个水池中央,水往四周漫延,穿过石头,奔涌而下,形成瀑布。 很多九黎族人在水池边的石头上放置肉和果子,在那里祭拜。 从族里流传的传说中,九黎是来自于上古的夸父族,经过上万年的进化,身体缩小,而这根巨斧,就是他们先祖所使用,蕴含祖先之力,可以庇护全族民众。 菱角摆好果子,回头看了一眼,说:“哥哥,阿晓哥哥,你们也过来祭拜吧。” 陆木跪在地上。阿晓犹豫了一下,也跪了下去。 他知道菱角让他祭拜九黎的祖先,是从心里把他当成了家人,当成了九黎族中的一员。 只听菱角小声念着:“求祖先保佑我哥、阿晓哥哥平平安安,我们一家人都过得好好的。” 阿晓有点感动,他好像从没被人这样照顾过,像这样有关心自己的人,有了个家。 磕了几个头后,阿晓和陆木站起,四处观看,留着菱角还跪着,口中念念有词。 在池子附近,有几个人盘腿坐在石头上,在他们的手中,握着一枚黑色的圆球。 阿晓奇怪的问道:“陆木,他们是什么人啊?” “他们也是巫,”陆木说,“刚才那些在瀑布下冲刷身体的是初学者,这些是进阶者。” 阿晓看到这些巫托起手中的圆球,圆球中似乎闪耀着奇怪的光,随着他们的手放低,那颗圆球竟然悬浮在半空。 陆木说:“巫的力量来源于祖先之地这柄开山大斧,据说这是上古陨铁制成的,所以我们九黎主金,素有金德之称。” 阿晓暗自吃惊。这巫的力量,并非是来自“神”的晶体科技,而是另一种古老的力量,如果能掌握这种力量,也许再配合晶体力量,打败执行者也不无可能。 正想着,远处传来一阵悠扬的琴声。 声音如同从远古洪荒而来,如同天地初开,金石碰撞,又带着荒凉和悲壮。 “长琴大人。”陆木脱口而出。 这音律,便是长琴所弹奏的了。 长琴是君子国人,精通音律。弹奏的便是他所作的《高山》。想不到这个看起来如此粗犷的汉子竟然能用宫商角徵羽这五音弹奏出如此动人的音乐。 陆木一指山顶不远处一处山洞,说:“那是大巫屏翳居住的地方,没想到长琴大人也在这里。正好,我要跟他说一下野猪侵扰农田的事。阿晓,你和我一起去吧。” “嗯。”阿晓也想看看大巫有着怎样的力量,如果有可能,他也想修炼那种力量。 转过一条山路,就看到一个洞窟,在洞窟前面有一处平地,有四个巫正在那里修习。 “巫”字为两个人,上通天,下达地,他们一般两个人为一组,有的擅长祭祀,有的能够预言,有的能祈雨,有的能医术。 像祈雨这种能与大自然沟通的能力,在部落里,只有大巫屏翳才能使用。 而门口这四个巫,他们在采摘草药,应该就是巫医了。 医巫看到陆木和阿晓,示意他们不要大声说话,便走进洞中通报。 过了一会,便把阿晓他们领了进去。 洞窟内放着石桌、石椅,屏翳和长琴分坐两侧。 桌上放着清水,陶罐里装着一种像韭菜的青草。 长琴面前放着一把古琴,正在弹奏着。 屏翳在旁静静听着。 在长琴空闲时,便会来这里,和屏翳论“道”谈“理”。 一曲终了,阿晓和陆木才敢走近。 “长琴大人......”陆木把遇见红色野猪的事汇报。 屏翳在旁听了,缓缓说道:“这是一只山膏,传言善于骂人。” 长琴思索了一下,眉头微皱:“山膏生活于苦山一带,那是岐舌族人住的地方,相隔遥远,怎么会出现在九黎?” 陆木说:“我打算叫士兵和农人做好陷阱,如果它还敢来,就把它抓住烤了吃!” 长琴想了一下,说:“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陆木,你最近要带领士兵,再加强警戒。” “是。”陆木应道。摔角赛将近,也要加强巡逻和警戒。 阿晓见过了屏翳和长琴,他诚恳说道:“两位大人,我想留在这里,和巫一起修行。” 屏翳看了一眼这个异族人。长琴在跟蚩尤说他杀死蛊雕,护送谷种的事时,他也在旁边听着。 眼前这个年青人似乎隐藏着某种力量,只是巫的修炼方式只适用于本族人。异族人,就像长琴这般强大,也无法修习巫的力量。 况且,这个异族人来到这里,是否可以信任,也是个问题。 “巫是从本族人中有天赋者选拔而来,要经过艰苦的修行,而在修行的过程中,也有一些人无法突破,不能成为巫。而巫的力量来源,只有本族人才能汲取,外族人是没办法得到先祖之力的。”屏翳说道。 阿晓说:“大人,我不是想成为巫,我只是想通过巫的修行,提升自己的意志力。” 他想要通过巫的修行方法,提升身体对疼痛的忍受力,磨炼自己的意志。 屏翳沉思不言。 长琴微微笑道:“这位小兄弟虽说是无启族人,但是他对九黎的贡献确是不小。如果可能,还请斟酌一下。” 既然长琴都开口了,屏翳便做了个人情,答应阿晓。 他说:“修习方法比较艰苦,你可要想清楚了。” “没问题,那我今天开始就留在这里了。”阿晓转过头,对陆木说,“陆木,那我今天开始就在这山顶上住了,麻烦你和菱角说一声。” “好啊,”陆木笑道,“那我也要加紧训练,准备参加今年的摔角赛!” 九黎的士兵、猎人或者普通的强壮男人,都想通过摔角赛,获得“勇者”称号。 勇者称号,是九黎人的至高荣誉,是每个九黎青年的目标。陆木去年没能进入决赛,对此他耿耿于怀。 设置好抓山膏的陷阱后,他准备加紧训练,争取在摔角赛中达到他的目标。 开山大斧前。菱角祭拜完后,提起篮子,刚一转身,便撞到一个壮汉身上。 这个人又高又胖,估计有三百斤,看起来像一堵墙。一撞之下,菱角“哎呀”一声,篮子里的水果散落一地。 壮汉看到撞到自己的是个小女孩,身材标致,长相秀美,眼睛盯着菱角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粗声粗气的说:“小姑娘,你撞到我,打算怎么办?” “那,对不起了。”菱角有点慌张。 “我是方夷族的喇谟,我看你长得还可以,屁股大,宜生养。不如跟我回方夷,嫁给我好了。”壮汉粗声粗气的说。 他后面三个方夷族汉子“哈哈”笑了起来。 菱角被取笑,脸胀得通红。气乎乎的说:“你这个坏人,要是我哥在的话,肯定要你好看!” “你哥?”壮汉哈哈大笑,“就算你有十个哥哥,也不是我的对手。” “喂,你想干吗!”陆木从山路上走来,远远看见,大声叫道。 第十三章 修炼 陆木远远看见妹妹被欺负,气冲冲跑了过来,一见那个壮汉,皱了皱眉头,说:“喇谟!” 壮汉一见陆木,嘴角扯了一下,轻蔑的说:“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你这个手下败将啊。” 去年的摔角赛中,陆木败给了这个叫喇谟的人。看到是他,陆木眼里冒出怒火:“喇谟,你想干吗?” “原来这个小姑娘是你妹妹,早知道,我去年就手下留情了,”喇谟扯了扯嘴角,皮笑肉不笑,“怎么样,我看上你妹妹了,你把她嫁给我,我保证让她天天有肉吃。还有,今年的摔角赛我就让着你点,不让你输得太难看。” “你这混蛋,”陆木说,“如果不是在先祖之地不许动武,我现在就把你揍飞!” “呵呵,吹牛也不脸红,”壮汉嘿嘿笑着说,“要不这样吧,今年如果我又打败你,你妹妹就嫁给我,怎么样?” “哼哼,你不要嚣张,我今年肯定会打败你的!” “呀呀,那就说定了。等着看喽。”壮汉喇谟说完,转过身去。 他对同来的几个人叫道:“兄弟们,走啦。” 陆木叫道:“等一下,把水果捡起来!” 那些人没有理睬,走到不远处一个人旁边,停住脚步,叫道:“头领。” 那个人一脸阴鹜,陆木认出他是方夷首领黎啸的弟弟黎顺。 各个族的首领跟随大酋长蚩尤前往炎帝部落后,各个部落民众重新选了一个执事,暂时代理部落的事务。黎顺自认为自己实力和力量并不比哥哥黎啸差,却没有被选上。 他今天带着喇谟等人前来求见大巫屏翳,却被告知屏翳正在会见客人,没有见他,心里正暗自忿恨。 他恨恨盯着陆木看了一眼,把滚到他脚下的一个野果用力踩得稀烂。 “我们走。”黎顺说。 喇谟等人便拥着他下山。 “可恶!”陆木恨恨的说。 “算了,哥。”菱角捡起水果。 “我今年肯定要打败他!”陆木握紧拳头。 在洞窟里,屏翳让一个名字叫巫重的人带着阿晓修行。 巫重带着阿晓走到瀑布前面,掏出两根“韭菜”,递给阿晓:“先填抱肚子吧,不然,等一下水一冻,肚子又饿,晕倒了可不要怪我。” 阿晓接过那两根青草,有点想笑。 这两根青草就能填饱肚子啊? 他半信半疑将草放进嘴里咀嚼,味道辛辣,带着微微涩味。吞下去后,顿时觉得肚子一下就饱了。 巫重有点得意:“这可是祝余草,开着青色花朵,部落里只有这个山顶上才有,吃上两根就能一整天不饿。” 巫重介绍道,九黎部落里二十多个巫,每天都只是吃两根祝余草,不吃肉。当然,祝余草的数量也不够全族民众分食,而且,吃惯了肉的民众也不喜欢天天吃草。 所以,这点祝余草也不能解决部落里的粮食危机。 阿晓脱掉上衣,走进瀑布之中。 水“哗哗”打在身上,沁凉入骨。 “我们巫是要这样坐在这里十二个时辰以上,你啊,如果受不了,就赶紧起来。”巫重说完,就走开了。 阿晓在瀑布中的石头上坐了几个小时,身体好像麻木了,水流的击打变得越来越疼。 水滴石穿。不断滴下的水,时间久了,连石头都能穿透。何况是从高处冲下的水流。 阿晓的脉络似乎渐渐流动着一股蓝色能量,游走身体四肢。 42的声音传来:“警告,你正试图打开禁制。使用不属于你的力量,身体将会虚脱两小时,这情况之下,你会掉落山崖!” 阿晓深深呼了口气。蓝色能量渐渐消失。 他现在无法控制这5%强度的晶体能量,像42所说,他现在的血肉力量为8,相当于一个强壮的九黎族人,而晶体能量所带来的痛苦,依然是身体难以承受的。 而且晶体能量无法控制,在危急关头自发使用的晶体能量,每次都是全部用出,没法控制力量的强弱。 就好比220伏电流,每次放电就会放出220伏,不会发出50伏或者100伏。 阿晓坚持了十二个小时。 浑身冰凉。瑟瑟发抖。 坚持了五天。阿晓渐渐感觉自己忘记水流击打身体的疼痛和水的冰凉,意识变得空灵,似乎和周围的高山、大地、水流融为一体,耳中传来的水流声仿佛变成一首乐曲。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两只山雀在瀑布上方盘旋,又飞到另一头的树枝上。巫重有些讶异的看着瀑布中的人。 这个人从昨天坐在瀑布里,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起身。他的身体四周似乎有水汽蒸腾,在身后幻化成一道小小的彩虹。 “你没事吧?阿晓。”巫重问道。 “没事,就是肚子有点饿了。”阿晓睁开眼睛。 将人和天地融在一体,似乎疼痛感也消失了。如果意志足够强大,使用晶体能量带来的反噬,是否能够减轻。 巫重将手里两根祝余草递给了阿晓。 阿晓走出瀑布,接过祝余草。 附近传来一声“啪”的声音。 接着是一个人的叫骂:“废物!” 阿晓问道:“怎么了?” 巫重看了一下,说:“这是巫令在教导进阶者,巫时分在他的手里,也是倒霉。” 那个叫巫时的青年垂头丧气走了过来。他的脸上有一个鲜红的手掌印。 就因为昨天他在巫令面前说,他要以大巫飞廉为目标,要成为飞廉那样强大的大巫,便被巫令找了理由,不许他吃饭,今早说他力量控制得不好,甩了一巴掌。 他年纪不大,走过来时眼泪都要流下了。 阿晓听到他肚子“咕咕”叫着,便把手里的祝余草给了他。 “不要不要。”巫时推辞再三,才拿了一根。 “我是玄夷人,我的父母都是农人,他们说农人的贡献太小,每天都分很少的肉,”熟悉之后,巫时说,“我有巫的天赋,所以就过来了,我说想要成为大巫飞廉那样的人,不知怎么,就被巫令打了。” 巫时是年轻的巫里最有潜力的人,修习没多久就从初学者成了进阶者,由巫令教导。 巫重说:“你以后不要在巫令面前提飞廉这个名字。”他知道巫令和飞廉是同期的巫,也是竞争对手。可是飞廉成了大巫,他却不是,于是对飞廉怀恨在心,忿忿不平。 巫时说:“我已经能让玄铁球悬浮起来,而且比他们都久,巫令却说我力量用错了!” “相信你自己,不要太再乎别人的眼光。”阿晓说。 巫时看了看阿晓,说:“谢谢你。” 第十四章 玄铁能量 阿晓和巫时渐渐熟悉。巫时是咒语型的巫,不同于巫重的医巫技能。咒语型的巫能够使用先祖之力,念出咒语,让先祖之力渗透到冲锋陷阵的蛮族勇士身体里,增加防御,也能使用先祖之力,让蛮族勇士从幻术中清醒过来。 当然,如果蛮族勇士进入狂怒状态,依靠自己的精神力,也一样能挣脱幻术的束缚。 巫时握着一颗乒乓球大小的黑色铁球,在他的精神力下,铁球缓缓升起,悬停在空中。 这真是奇怪的能力! 阿晓恳求巫时将黑球给他看看。 巫时笑了笑,把黑球递过去,说:“玄铁球的力量来源于开山大斧,蕴含先祖之力,你不是本族人,根本不能使用。” 他话还没说完,就“咦”的叫出声。 黑球中一股黑色能量隐隐流动,从阿晓手中流入手臂。 阿晓也吓了一跳。 42的声音响起:“五大元素之中,金的能量,和晶体能量虽然不同,但晶体能量本质上是来源于这五大元素之中,所以,你的身体也能吸收这块铁中的能量,如果能够融合,也许......” “也许什么?”阿晓急切问道。 “这已超出生存指南的范围,我不能解答。”42太狡猾了。 虽然42没有说,但阿晓已觉得一股能量充斥四肢百赅。 玄铁球中的能量注入阿晓的身体,而不远处的开山大斧上镶嵌的大铁球,也隐隐流出黑色能量,充进这枚小球里面。 “你的力量值升为9......” “你的力量值升为10。你正尝试突破限制......” 阿晓身体突然闪出一道蓝光,一股强大的气波把巫时和巫重冲撞得后退几步。 “呀”的一声,阿晓打出一拳。 “嘭”的一声,正打中面前一块山岩。 这块一米多高的岩石出现裂缝,“哗啦”一声碎成无数。 巫重和巫时瞠目结舌。 这是他们觉得只有大酋长蚩尤才拥有的力量。 “你的力量值为10,你的虚脱时间为1小时,一天之内只能使用本身力量的50%。”42的声音响起。 阿晓身体发软,跪倒在地。 “喂,阿晓......”巫重察看了一下,皱起眉头,说,“这是身体受到强大力量的反噬,内脏受了损伤,这种疼痛,常人都是难以忍受的。” 一小时后,阿晓站了起来。 巫时喃喃说道:“也许,也许我能帮你。既然你能够接受先祖之力,可能对于本族人有效的咒语,也会对你有效。” 他的咒语能够让先祖之力充斥蛮族勇士的身体,形成防御。这是从内到外的防御,相当于某种力场将内脏护住,减少力量的冲击。 “谢谢,”阿晓捂着胸口,说,“那也要等到明天,我现在太难受了。” 玄铁能量让他的力量值上升了两个点,所以使用晶体能量时虚脱时间减少了一半。 如果血肉力量再加强,也许就能使用晶体能量,而不造成虚脱了。 这个小黑铁球所蕴含的能量,他们所说的先祖之力,所能发挥的功能也许不止于此吧。 另一边屏翳所在的山洞里,方夷族头目黎顺又过来拜见。 只是他看着屏翳时眼神却似乎一点都不尊重。 “九黎听从蚩尤的话换了这些种在地里的东西,却要用九个首领的生命安全作交换,很多部落的人都不服气。我哥黎啸在炎帝部落都不知是死是活,现在方夷、还要别的部落是以所有人选出来的人作首领,如果这个选出来的人是个弱者,或者是个懦夫,九黎只能永远居人篱下,被人看笑话。” 屏翳脸色严峻:“那只是执事,暂时代理部落的事务。” “差不多吧。” “你到这里来,到底有什么事?” “我的力量并不比我哥弱,这你也知道,而且我能一呼百应,凭什么以前是我哥当首领,现在,也没有让我当上执事。” “那是部落所有民众选出来的,他们心目中最有威望的人,才能成为他们的领导者。” “你是大巫,只要你说句话,向民众推举,我就能......” “住口!”屏翳骂道,“若不是......算了,你走吧!” “哼!”黎顺说完,转身而去。 阿晓在这里差不多修习了一个月,跟着巫走着铺满炭火的路。当然,脚底烫了几个大泡。 除了力量提升之外,在其他方面,先祖之力并没有庇护他。 这可能跟那些巫口中念着咒语,而他并不懂得咒语有关。 使用晶体能量的持续时间久了一些,大概半小时左右,虚脱一小时后,可以再使用一次,然后身体就承受不住了。 巫时的咒语虽然能让身体不受反噬,脏器没有被力量冲撞得那么疼,但是仍然会觉得浑身酸软。 菱角有时会拿着肉跑上山来,看一下阿晓的状况,聊聊部落里发生的事。 比如,哥哥陆木放了陷阱之后,那头野猪一直没有来。 谷种已经结实了,再过几天,就差不多可以收割了。 邻居一个女孩嫁到风夷部落去了,家里收了两张兽皮和一半的兽肉。 阿晓让菱角把兽肉拿回去自己吃,或者给那两个孤儿吃。说他现在吃草。 天气已经渐渐变暖,芒种已过,快到收成的季节了。 “摔角大赛明天就要开始了,我哥哥已经做好练习了很久,准备打败那个可恶的方夷族人!”菱角说,“阿晓哥哥,你不参加啊。” “我就不参加了吧。不过,我会去看看陆木的比赛的。” 在于夷部落里,现在是人山人海。 摔角赛为期四天,九个部落各选拔出七名选手,而其他民众,老的少的,亲戚朋友,都过来这里观看,一共有四百人左右。 那些强壮的青年坦露胸肌,惹得少女们“咯咯”笑着。 有些未婚壮汉在比赛时,就获得了某位少女的青睐,结束比赛后,只用了几张兽皮,一点肉就把少女娶回家去。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时期,部落实行单偶制。 毕竟,一个男人同时养几个老婆,是养不起的。 摔角场上,裁判敲响铜锣 “咣~”一声响。 “比赛开始。” 第十五章 摔角大赛 摔角比赛有72个人,第一轮会淘汰一半选手,三轮淘汰之后,就会剩下九个,然后从淘汰者中再择一个表现优异的选手,组成双数,继续进入下一轮,依此类推。 到最后剩下一个胜者时,还要问一下场中有没有挑战者。如果有的话,还要进行最后一场决战。 当然,这也是最后一场了。 规则也很简单。在直径六米的圆台上把对手打趴下,站不起来或者认输,再者就是把对手摔出场外也算赢。 选手对战以抽签的形式决定。当然,首轮比赛本部落人并不与同部落人对抗。 选手们赤着上身,穿着裢衩,大秀肌肉。 台下的女人们发出“哇哇”的叫声...... 一个畎夷族的壮汉刚秀完肌肉,下一秒便被一个黄夷族的矮个子用头上的角撞下赛台。 矮个子壮汉浑身圆滚滚的,就像一个皮球。虽然高度不够,力量和速度却是不可估量。 另一个白夷族汉子和赤夷族青年头上两只角互相抵着,最后缠在一起,很久没有分开。观众席发出了“嘘嘘”的声音,喝着倒彩。后来白夷汉子坚持不住,被对手撞了个四脚朝天,还顺带被踩上两脚。 他双手护住头,大叫着:“不要打脸......” ...... 陆木弯弯腰,拉伸手臂,再拉伸大腿,秀出健美的体形,做了一下赛前热身。 手臂上微微的汗珠在阳光照射下反射着耀眼的光。 围观人群中的少女和妇女们两眼发直,啧啧赞叹: “哇~屁股那么圆~” “哥哥加油!”菱角和阿晓站在人群里。 菱角挥着手叫着,一脸骄傲。 对手是一名凤夷族汉子,络缌胡子,脸上布满横肉。于是少女观众们一边倒的倒向陆木这边。 凤夷男先用角攻击陆木,被他双手抓住,甩到另一边。 台下少女们大声叫着:“打倒他,打倒他......” 于是凤夷男脸上有点挂不住,听着台下的呼声,渐渐变成狂怒状态。 狂怒状态下力量上升为原来的两倍。 他的双眼变红,鼻孔冒着粗气。接连打出几拳,踢了几腿。 攻击都被陆木一一避过。 陆木一个肘击撞在他的腰部。把他撞倒出三米开外。 他又爬起,冲了过来。 陆木一低身子,用肩膀顶住他的腰,摔了过去,爬不起来。 “好帅啊~”台下又传来集体的低呼。 络缌胡子翻着白眼,心想: 这该死的原始社会,竟然也是一个看颜值的时代! 附近的赛场也传来欢呼声。 菱角鄙夷的看了一眼,那个叫喇谟的方夷族人正轻松的把对手击倒在地,挥舞手臂,发出猖狂的叫声。 第一天,比赛一直持续到黄昏,淘汰了近三十名选手,还有几名选手,会在第二天上午决出胜负。 一些人忘记饥饿。有的人手拿着一块生肉,也没有回家去煮,闻了闻,就这样咬了一口,使劲咀嚼。 阿晓把两棵祝余草分给了菱角一棵。 菱角咬了一口,像想起什么: “对了,还有两个小孩,我得赶紧回去,不然他们都没吃的了。” 第二天上午,36名选手淘汰。然后,随即进行第二轮淘汰赛,将在今天再淘汰18名选手。 陆木的人气一如昨天,让人觉得是不是赛后会有女孩不要兽皮和肉作为聘礼,直接倒贴。 陆木脱下麻布短衣,扔在赛台边。 露出了他的肱二头肌和股二头肌。 依旧在阳光下闪耀着光。 一个女孩把他脱下的麻布短衣偷偷藏了起来。 似乎还低下头嗅了嗅。 然后引起哄抢,夹杂着一些争吵声。 对手一开始就使用狂怒状态,而陆木依旧没有拿出全力。 他轻松的避让,等到对手力量用得差不多了,一个过肩摔把他摔倒在地。 在比赛中,他似乎还没有和山膏对撞时专心。 胜利后,他看向了另一边的赛场。 喇谟仍然挥舞双臂,在台上狂叫着。一边还往倒在地上的对手身上踢了两脚。 第二天结束,留下来的就只有18名选手了。 喇谟走了过来,眼睛直勾勾盯着菱角,然后朝陆木挑衅的扬了扬拳头。 陆木唾了一口,狠狠的表情像在说:“你别打我妹妹的主意。” “那个人是谁啊?”阿晓问。 菱角说:“他叫什么谟,上次在祖先之地,就是他欺负我!” 竟然!竟然把菱角欺负了!阿晓急忙问道:“他怎么欺负你了!都怪我,要留在山上修炼。” “也没怎么欺负我,就是说,如果我哥哥比赛败给他,他就要把我娶回方夷去。”菱角说, “那个人那么粗鲁,那么丑,一看就恶心!” 于是阿晓也恨恨的看向那个人。 哼,如果他敢动菱角一下,我一箭把他射穿! 第三天,举行了九场比赛,场上只留下了九个胜利者。裁判在场上叫着:“有没有挑战者。” 他要再找一个人,组成双数,这样就进入明天,也就是最后一天的比赛。 陆木和喇谟依旧胜出。 裁判叫了几声,一些失败者鼻青脸肿,看着留下的强者,想了想,放下了要举起的手。 而另一些人,伤筋动骨,估计要休养几天,也没有战斗能力了。 黄夷族那个矮个子“皮球”举起了手。 “好,就是你了!”裁判用黑炭把他的手臂作了标记。 这样,明天上午的十人对抗赛就完成人数了。 “哥,你今天晚上就多吃点肉,明天才有力气。”菱角说,“我和阿晓哥哥就少吃点,要不,你把我们的份都吃了!” 菱角觉得要让哥吃饱,这样,明天才能打败那个叫什么谟的方夷族人。 “嗯嗯,我们今晚不吃,都给陆木吃。”阿晓说。 陆木脸色冷峻,眼光深邃、正义凛然:“明天决赛的时候,长琴大人、大巫屏翳,还有其他部落的执事都要来,我今年肯定要打败喇谟,取得勇者称号。” 一个身穿长袍的中年汉子从他们身边走过,他的眼光如同鹰隼,扫视场地四周。 在他的头套下,一条伤疤从右眼一直划到嘴边。 在他身后,跟着一条狗。 如果仔细看,会发现那根本不是一条狗,而是一匹孤狼。 陆木他们刚要回家,一个士兵急匆匆跑了过来,在陆木耳边说着什么。 “什么?有这回事?”陆木吃惊的问道。 “嗯,长琴大人和两个巫已经赶去了。”士兵说。 “好,那我也赶紧过去!”陆木穿上护甲。 他转过头,说:“菱角,阿晓,你们先回家吃饭吧。我有事要出去一下。” 第十六章 晨雾森林深处的敌人 于夷部落门口。长琴正蹲下身子,观察一具地上的尸体。 陆木赶来的时候,两个巫微微点头示意。 那是一名猎户的尸体,一起参加狩猎的几个猎户紧锁着眉头,一言不发。 死去猎户的家属在旁边哭叫。 “陆木,你过来看一下,这个死亡的人有点奇怪。”长琴说。 陆木走到尸体旁边,看了一会,像发现什么,“咦”的叫了一声。 那名死去的猎户嘴角正挂着笑意。似乎是笑着死去的。 仔细观察,发现在他的头部正中,有一个针眼一般大小的小孔,沾着一小截物体。拔出来,是一根十厘米左右长的刺。 长琴拿着刺,仔细观察着,口中说道:“难道是放皋山上那种妖兽?那是在山膏所住的苦山附近......” 同去的猎户说道:“我们进入树林,春介说好像听到有人叫他,就独自走到另一边去,谁知才过了一会,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晨雾森林......”长琴自言自语,“难道它隐伏在晨雾森林之中......” 他让陆木带上十几个士兵,点燃火把,带着两个巫,前往晨雾森林查探。 在晨雾森林深处,星光照落,参天巨木的树枝随风摇摆,投下斑驳的树影。 野草在林间疯长,只有某些地方露出土地。 这个地方在于夷部落东边,与小树林接壤。在森林东面边缘有一个沼泽,九黎人叫它腥气沼泽。传闻沼泽中有很多怪物,某些怪物会进入森林觅食。 因此,九黎的猎人们一般不会进入到晨雾森林深处。 此时,一头红色野猪正在林间走着,它的左前肢有个伤口,因此走路一瘸一拐。 “真是倒霉,”野猪自言自语说,“我就知道岐舌国人都是不怀好心,叫我去品尝美味的食物。那个不知好歹的小子,看到我这个远方来的客人,本应该自己客客气气的请我美餐一顿,然后在泥地里美美滚个澡才对,竟然拿石头砸我......” 它一边抱怨着,一边寻找林间的草籽,拱了出来,“叭几叭几”吃着。 一条黑影从他身边快速掠过,接着又是一条。 山膏抬起头,在他前面站着一个上百人的队伍。他们分散在林中站着,稍无声息。 “这是什么鬼!”山膏瞪大眼睛,仔细分辨阴影处的人群。 那些人穿着皮甲,皮甲上布满凸起的尖刺,手拿着刀和长矛,似人非人。 一个人从阴影处走出来,星光下可以看到他的脖子上面,长着一个狗的脑袋。 “这只挡路的野猪,是想成为我们今晚的晚餐吗?”那个人说。 另一个人“嘿嘿”一笑,说:“不够分啊,首领。” 山膏摇晃脑袋:“我是山膏,不是野猪。你们是犬戎人?狗头人身这样子,不是犬戎国人又是谁。奇怪啊,犬戎人不是住在西北的赖丘么,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你这野猪懂得还挺多,”首领说,“不错,正是我们,死亡的主宰者,信奉死亡之神的战士!” 正如山膏所说,隐藏在晨雾森林里的这支队伍,正是来自赖丘的犬戎人,首领是名叫朝右浮吊的大汉。 在赖丘,他们会劫掠人类的女人做为奴隶。到了吃饭时间,首领坐在地上,两个人类女人会搬来桌子,放在他的面前,然后跪着进献食物。 当然,如果女人不顺从他的命令,他就会一口把奴隶的脖子咬断。 首领朝右浮吊打量了一下山膏。对于这头会说话的野猪,他不想把它归类于野兽,毕竟,作为半人,他认为,会说人话的生物,总是比野兽要高等一点。 “我一直有个疑问,”山膏说,“你们的祖先,是一个人类女人和一条公狗生出来的还是你们的人类父亲和一条母狗生出来的?” 据说山膏善于骂人,无比嘴贱。 在犬戎的历史记载中,他们的父亲是来自天上,据说是天狼星人,有着强大的力量,主宰世间的死亡,和一名人类女人,也就是他们的母亲,繁衍生成了犬戎这个部落。 当然,由于受到人类的歧视,他们举族搬迁,远离人类居住区域,在赖丘的尖叫丛林里生存。 人类骂他们为狗杂种,而这些骂他们的人被他们咬断了脑袋。 他们仇恨人类。 他们的祖先曾帮助过人类打败敌人,最终的结果却因为外表而遭人歧视。 这头山膏口无遮拦的提出关于他们祖先的问题,一下便触碰到了他们敏感又脆弱的神经。 “士兵,把这头野猪杀了!”首领狂怒的叫道。 两个犬戎士兵走上前,他们仰天叫了一声,身体渐渐弯曲,四肢着地,变成一条身长约两米、穿着皮甲的大狼狗。 这是犬戎士兵的野兽形态。力量、敏捷和速度提升了不止一倍。 山膏有点慌,嘴中叫着:“哎哎,好好说话,你们怎么这样......你们这些狗杂种,不人不狗的东西,你们这些狗娘养的,呀呀,你们这些人模狗样、狗头人身、狗仗人势、狗尾续貂......” 山膏慌不择路,转身逃跑。 两个野兽形态的士兵左右包抄,不多时就把它捉住。 **** 火把的光芒照亮了附近的林间空隙,长琴、陆木带着两个巫--巫重和巫时,还有十多名士兵走进晨雾森林。 森林中传来几声猛兽的嗥叫,林间黑暗处,露着一双双绿荧荧的眼睛。 这枝队伍在查看狩猎者经过的区域。那支猎队只是在森林边缘,就遭到袭击。而这里,离九黎已经不远了。 地面上有野兽的爪印,但都是寻常的狼、豹的脚印。 陆木伸出手去,摸了一下旁边那棵树的树干。 那里有一根被撞断的树枝,斜挂在树干上,从断裂处流下一条沾稠的液体。 “某种动物的唾液?”陆木喃喃说。 “忽拉拉~”一阵声音传来。 一个黑影从林间快速移动,没入黑暗之中。 “大家提高警惕,小心防备!”陆木叫道。 左前方的树枝急剧摇动,一阵风将地上的叶子吹了起来。 士兵们握紧长矛,瞪大双眼,看着阴暗处。 陆木看到妹妹菱角从森林深处跑了出来,她脸色惊慌,一边回头看了一下后面,一边叫道:“哥哥,救命啊。” 定睛一看,妹妹后面有一头巨大的怪物正在追赶她。怪物张着血盆大口,已经离菱角越来越近。 陆木拿起刀,大叫一声,跑了过去,砍向怪物。 怪物张开的口中,一排利齿挡住陆木的大刀,发出“锵锵”的响声。 他疯狂劈砍,刀刃却被怪物的利齿咬住。 长琴用剑格住陆木攻过来的刀,一边格挡,一边叫道:“陆木,赶快清醒过来!” 陆木好像着了魔一般,只是一味攻击。 而不远处,也有几名士兵拿着武器打了起来。 第十七章 林中密谋 长琴避过陆木的攻势,身体一滑,到了陆木身后,用剑的握柄将他敲晕。 “他们是中了幻觉了!”长琴叫道。 巫重急忙跑过来,拿出一片植物叶子,放进陆木口中。 这是蒙木树的树叶,服用了它就能解除致幻状态。 医巫巫重听从长琴的吩咐,带着蒙木过来,蒙木树开黄色花却不结果实,叶子与槐树叶相似,可解致幻。 另一种植物条草,形状与葵菜相似,开红色花朵而结的是黄色果实,果实的样子像婴儿的舌头,也有同样的功效。 这也是长琴把两个巫带来的原因。 那名猎户,应该是在幻觉状态下受到攻击而死,才会面带笑容。 而长琴和两个巫精神力比较强,所以对幻觉免疫。 陆木清醒过来,他们赶紧制服了其他士兵,把蒙木叶塞进他们口中。 林中的树枝上,露出一个巨大的像蜜蜂一样的动物的头。一对复眼看着眼前发生的事情。 它抖动身体,无数尖刺从它的皮肤中飞出,从空中朝着士兵们落下。 一些尖刺先落在前方的地面,扎在地上,如同锋利的箭矢。巫时早已念动咒语,用祖先之力在士兵身上覆盖一层防御。 长琴不是九黎人,挥动剑把飞过来的尖刺纷纷击落。 因为受到防御加强,尖刺只是刺穿士兵们的皮甲,并没有刺进身体里面。 巨大的“蜜蜂”从树枝飞起,双翼快速扇动,瞬时便飞进远处的黑暗之中。 长琴皱着眉头:“这是生活在岐舌国的文文兽,擅长幻觉攻击。” 妖兽文文,外型像巨大化的蜜蜂,浑身长满尖刺,它发出细微的“文文~”声能让人陷入幻觉。 “岐舌国?”陆木自言自语,又像在问长琴,“山膏也生活在岐舌国,这种文文兽也生活在岐舌国,为什么它们会同时出现在九黎?” 森林深处,犬戎的首领朝右浮吊坐在地上,他的面前放着山膏的头。而山膏的四肢和内脏,已经分发到各个头目手中。 “首领,我们应该生点火,烤了吃吧。”一个头目说。 “不许生火,生吃!”首领说。 “嘿嘿,知道我们肚子饿了,没有食物,自己送上门来了。”小头目说。 山膏的头突然睁开了眼睛,说:“你们饿了不是可以吃自己拉出来的屎吗,狗不是......” 首领的大刀把它的头劈成了两半。 这是一头死了都要骂人的野兽,嘴无比的贱。 首领朝右浮吊吃着生肉,一边自言自语:“那个人,不是,那个沼泽中的怪物,他说会给我们带来帮手,难道就是这头野猪?” 有五个人从林中走近,其中一个说:“他们把你的山膏吃了。” 另一个人说:“没事,我还养了三只。” 第三个人说:“我跟你们说,不要在夜间的森林行走,你们就是不听。” 第四个人说:“没事,我们有文文兽。” 在他们身后,悬空飞着两只巨大的“蜜蜂”。 “岐舌族人,这就是那头怪物给我们找的帮手吗?”首领说。 五个岐舌族人中,一个人说:“那个沼泽中的怪物,让我们配合一支军队进攻九黎,说的就是这群狗头人吗?” 另一个人说:“小声点,他们不喜欢别人叫他们狗头,你该称呼他们犬戎族人。” 第一个人说:“我说话就是这么大声,我人就是这么直,你看不惯吗!看不惯我也是这样,这是打娘胎生出来的性格,你别想着要改变我!” “呵呵,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是好心提醒你一下,你要是被他们咬死了也跟我没半点关系,反正这片森林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也不少。” 这是其中两个人的抬杠,而另外那三个人也在争吵。 一个人说:“我已经规划好了撤退路线,战斗一打响,我们就沿着这条路线撤退,我可不想丢了小命。” 另一个人说:“你这个懦夫,还没开始战斗你就想着撤退,你最好不要被那群人听到,小心被他们笑掉大牙。” 第一个人说:“你这个虚伪的人,我在规划撤退路线的时候你也是默许的,现在反而这样子说我。你敢说你心里不是和我一样的想法?” “我承认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是我并没有说出来,这种事情,想在心里就好,说出来会给人笑的。” “你这个伪君子......” “你这个懦夫......” 岐舌族人,他们外表和人一样,只是他们的舌头根长在前面,舌尖长在后面,而且舌尖是分叉的,像蛇一样。争吵的时候,整条舌头会从嘴里喷出来。 据说有两个争吵者因为离得太近,舌头都缠在一起。 他们天生喜欢争吵,说人是非,妒嫉别人比自己好。在往后漫长的历史中,人们把一些喜欢说人是非,乱嚼舌根的妇女叫做“长舌妇”,原因就在于此。 当然,这也可以看出跟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山膏嘴巴为什么会这么贱。 “这算什么强有力的帮手?”犬戎首领朝右浮吊皱了皱眉头。 “我们有四只文文兽,”领头的岐舌族人说,“那个怪物,许诺给我们好处,我们才过来的。当然,我们也看不惯那些蛮族能在那个富饶的地方生活,而且还能耕种稻谷。当初他们可是四处逃荒,如同丧家之......” “那个怪物正在联系所有仇视人类的种族,他想把他们联合起来对抗人族,”犬戎首领说,“我们在人类心目中,受到不平等的对待,如果有反抗人类的机会,我们也将争一席之地。” “人类凭什么能成为这片大荒的主人?!” 因为九黎的大酋长不在部落里,他们打算组织一场进攻,让犬戎族在众多的种族间崛起。 长琴他们没有深入到森林深处,因为那样太危险了。知道攻击者是致幻兽文文,长琴让巫重做好准备,多找些蒙木叶子。 他让陆木在明天的摔角决赛上多派兵巡逻,确保众人安全。 陆木深夜回到家中,敲开了阿晓家的门。 他说:“我明天不能参加摔角赛了,阿晓,你替我参加吧。” “你为什么参加不了?”阿晓问。 “我有军务,”陆木说,“你是部落的一员,你的力量也不在我之下,摔角赛后,我推荐你当部落的士兵。嗯,至少当一名伍长,或者十夫长......” 陆木软磨硬泡,阿晓答应了他。 弓箭手属于远程攻击类型,并不适用于摔角赛这种近身对抗。而且,在摔角赛上还有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打败喇谟,防止菱角被嫁到方夷部落去,遭人欺负。 第十八章 摔角赛继续进行 方夷族黎顺阴鹜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一丝笑容,这看起来让人觉得更加可怖。 他拍了拍喇谟的肩膀:“今年的勇者肯定是属于我们喇谟的,你将会是我最得力的将领。” “是,黎顺大哥。哦,不不不,黎顺首领。”喇谟有点受宠若惊。他哈哈笑了起来,肥壮的身躯抖动着。 去年的那个勇者,打败他的那个玄夷族人,在今年一次狩猎中被野兽咬断了左腿,没有参加比赛,所以他觉得今年的勇者称号,已经没有对手了。 黎顺对于首领这个称呼显得比较满意。他说:“只要你忠诚于我,那个于夷的小姑娘,我也会帮你弄到手的。” “喇谟忠于黎顺大哥,不不,黎顺首领。” “嗯,”黎顺说,“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这是摔角决赛前的夜晚,他们在方夷一处偏僻的房子外头,远离居民区。这间房子内似乎聚集了不少人,火把的光线把屋里的人影映射在墙上。 “全都出来吧。”黎顺叫道。 那些人手持火把,走出房子。 这是几个方夷族汉子,而附近也陆陆续续走过来一些人,他们来自其他部落,加在一起约二十多人。 这些人不满大酋长对部落的做法,认为从谷种到来一直到现在已经过去四个月,部落里的人越来越吃不饱,而且整个部落还要受人指使,还不如像以前一样四处征讨、掠夺,不会像现在一样经常的挨饿。 人员秘密聚集,围在一起。 黎顺说:“蚩尤带来的这些东西,根本没有什么用处,我们的部落在他的带领下只会越来越软弱,我们应该找一个强有力的大酋长,带领我们重建往日的辉煌。” 这时,一个人从阴暗处走了出来,他的脸上有一条伤疤,背后跟着一头孤狼。 大家一见到这个人,都各自议论纷纷、窃窃私语。 “石魔......” “我还以为他已经死了......” “他竟然还活着......” “他和蚩尤竞争大酋长之位,被蚩尤打败,没脸住在村里,已经离开部落好几年了......” 黎顺指着石魔说:“石魔首领大家都认识,他看不惯蚩尤的软弱,现在重新回来,带领大家了!蚩尤用首领们的生命安全换取和平,这不是我们九黎战士的风格,我们会在和平中逐渐堕落下去。而石魔首领,将会带领我们九黎重新得到部族的荣耀,带领我们走向辉煌!” 听着黎顺煽情的演讲,石魔微微点了点头,说:“我们会在明天晚上发动袭击,囚禁各族执事,在场各位将会成为新的各族的领导者。先祖之灵必将庇佑我们。” ** 菱角一大早就拉着阿晓前往赛场。赛场前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听说下午的决赛,九个部落的代首领都会到场,大巫也会来,所以民众都想过来围观。 阿晓在裁判那里抽到了一根竹签。和他这签一般长短的人就是他的对手了。 黄夷族矮个子走了过来,他在上一轮被淘汰了,仍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挑战。他挨个对照各个选手的签,到了阿晓身旁,瞥了一眼他手里那根签,按捺不住心里的欣喜。 “难道是这个外族人?祖先眷顾,难道这个瘦弱的异族人成了我的对手?”“皮球”拿着他手里的签,小心的和阿晓手里那根签比了比。 一般长短! 哈哈!真是先祖保佑! 他眼中带笑的看了一眼阿晓,好像在说,不好意思了,等一下别怪我了。 菱角哼了一声,心里在想,先祖保佑阿晓哥哥,可要取得胜利啊! 阿晓暗暗盘算着:晶体能量是不能使用的,因为使用之后会有一小时虚脱,那样就不能应对接下来的比赛。元素之力可以增强血肉力量,可是还不能完全融合。希望这个黄夷族对手不太强吧。 “当~”铜锣敲响。 当阿晓和黄夷族“皮球”走上场时,台下的少女们发出表示意外的“咦”的声音。 “怎么不是帅气的陆木?那个于夷战士小哥哥?” “这个人虽然是异乡人,不过......看起来也挺帅......” “那么瘦弱,看起来挺让人担心的。” 菱角在台下叫着:“阿晓哥哥加油!” 阿晓用草绳将他的银发束了起来,认真的做赛前热身。 替陆木比赛,可不能丢了他的脸,可得使出全力去打。虽然弓箭手不适用近身摔角,不过如果万一情况危急,那就用上晶体能量吧! 黄夷族汉子主动冲了过来,两手搭上阿晓的肩膀,被阿晓双手挡开。 因为身高的原因,他的双手从下往上搭去很难发力,所以改去搂阿晓的腰。 阿晓身形躲闪,没被他搂到。 试探几下,“皮球”低下头,用头上的角身阿晓胸部撞去。 阿晓身形一闪,又躲开。 “皮球”狂攻,阿晓连连躲避。 一个后跃,拉开了距离。 他往后一瞧,脚跟已到了赛场边缘。 菱角快要惊呼出来了,手心里全都是汗。 “阿晓哥哥快输了......” 只要再退一步,就出赛场了。按照规则,就算输了。 “皮球”咬了咬牙。 “总算扳回一局了!”他使出拿手的狂怒状态下的“野蛮冲撞”,身体蜷曲,像个球一样,快速的往阿晓撞去。 力量翻倍,赛场扬起一阵沙尘。 众人只觉得人影一闪,黄夷族“皮球”已经在阿晓旁边滚过,直接滚出了赛场。 阿晓看到他在滚到身旁时,眼光怨恨的看了他一眼。 “呦,怎么那么大意!”台下有人说。 “皮球”觉得自己明明可以刹住的。 慢动作回放,是阿晓在避过的同时,伸出手,快速的推了一下。 观众席避开一条路,“皮球”在赛场外滚了四、五米才停下。 黄夷汉子站起身,灰头土脸。 这个狡诈的异乡人,他竟然不和我对撞? 黄夷汉子气得想骂人,可是裁判并不理会,直接判输。 “一点都没有先前那个小哥哥比得好看......”台下的少女嘀咕着。 五个获胜者选出来后,裁判又要在落选者中选一个挑战者,“皮球”举着他的手,这次他输得一点都不服气。 “我好像掌握一点诀窍了,”阿晓自言自语,“我应该和他抗衡,不然他会觉得我不尊重他。” 再度抽签,很幸运,黄夷男又和阿晓抽到一起。 两个人重新回到赛场上。 阿晓点了点头:“陆木曾经说,没有使用全力是对对手的不尊重,我会用我的血肉力量来和你抗衡的。” 黄夷汉子吃了一次亏,也不轻易使用“野蛮撞击”了,他一拳一脚攻了过来,阿晓也一拳一脚格挡。 “怎么这个异乡人力气有这么大!”黄夷男暗暗吃惊。 正想着,阿晓一拳打在他的脸上,人一下子往后倒飞三米,“彭”的一声摔倒在地。 黄夷男站起身,脸上有点乌青。 “你使出拿手绝招吧,这次我不躲了。”阿晓说。 “你没骗人?” “我说真的,我觉得我能承受住。”阿晓说。 黄夷男进入狂怒状态,又蜷缩身体,变成一个飞快滚动的大皮球,头上两只角在皮球中闪现,变成飞快转动的风扇扇叶。 劲风吹刮,皮球朝着阿晓冲去。 身形一瞬间停住。 阿晓向后退了一步,他的两只手正紧紧抓住黄夷男头上的两只角。 千斤以上的冲击力,就这样被他硬碰硬的接下了。 第十九章 决赛 “对不住了。”阿晓手一发力,将黄夷男整个人举过头顶,抛了出去。 黄夷男再一次被摔出了场外。 这次,他输得心服口服了。 他的力气,确实很大!黄夷男想。 中午的赛场依旧热火朝天,人们穿着麻布短袖衣,选手们则赤着上身。 落选者叫着:“真是倒霉,我差一点点就要打倒他了。” 喇谟走了过来,甩了一下滚圆的胳膊,粗声粗气的说:“小姑娘,你哥哥怎么没来?哈哈,我就知道他是个胆小鬼,知道会被我打趴下,连面都不敢露!你放心,我会用三只兽皮把你娶回方夷去的。” 菱角哼了一声:“我阿晓哥哥一样能把你打倒!” 阿晓看着这个脸上布满犀气的家伙,说:“我会替陆木把你打败的!” 喇谟哈哈大笑:“这么瘦弱的异乡人,没想到吹牛的本事还挺高!好,我等着你,赛场上见分晓。” 裁判选了一个玄夷族的落选者作为挑战者,决战的四个人是阿晓、喇谟、凤夷男和玄夷男。 玄夷男走到一个拄着拐棍的大汉面前,那个大汉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弟弟,好样的!” 他是去年的勇者,现在失了左腿,由他的弟弟参加了比赛。 菱角拿着一块烤兽肉,递给阿晓。她希望阿晓哥哥吃饱,这样才有力气打败喇谟。 “不用。”阿晓拿着祝余草,咀嚼着。 肉那么珍贵,应该留给小孩吃。 下午的比赛只保留了一个赛场,各个部落的首领和大巫屏翳也过来,围坐在赛场前排。 陆木带着士兵在附近巡逻,眼光警惕的看着四周。 当他看见阿晓时,便握着拳头,扬了扬手臂,意思是:加油。 阿晓挥了挥手,意思是:你放心。 第一场,喇谟对战玄夷男。 玄夷男的攻势非常凌厉,几次把喇谟逼到了赛场边缘。 他搂住喇谟的腰,任凭他的手肘在自己背上撞着。 当他第三次被喇谟打倒在地,摇摇晃晃站起来时,眼角已经红肿,嘴巴也沁出血来。 “可以了,弟弟,你已经证明自己了。”去年的勇者,单腿的玄夷族汉子眼角泪光,喃喃说道。 玄夷男使出了狂怒的野蛮冲撞,朝喇谟冲去。 喇谟也使出一样的招式,两人互冲,在赛场中央撞在一起。 巨大的撞击声,似乎夹杂着头骨碎裂声。 玄夷男晕倒在地,眼睛仍然努力睁着,看着他哥哥的方向。 “这就是我们的勇者,”玄夷首领说,“不惧失败,勇往直前......” 喇谟挥舞双臂,心里骂道:“玄夷族,哼!” 第二场,阿晓对战凤夷男。 凤夷男的拿手技能是“绞手翻身铁腿钳”,被他抓到手臂时,便会以整个身体翻转,把对手的手臂扭脱臼,然后双腿夹住敌人脖子,死死压住。 只是,他眼前这个对手身体异常敏捷,就在每次快要抓到时,就抓了个空。 阿晓身体躲避,如同鬼魅一般。 格斗术的要义在于用身体的坚硬部位去击打敌人的要害。当观众觉得他已经绕着赛场躲了好几圈,觉得他落于下风时,阿晓开始反攻,拳脚击打着对方的脸、胸、腹部。 凤夷男半蹲,双手招架。 阿晓已经一记手刀劈向他的脖颈。 一声闷哼,凤夷男倒地。 这个异族人,怎么那么强? 众首领面面相觑。 屏翳隐约看到这个叫阿晓的异族人手臂缠绕着黑色的能量,似乎是先祖之地的玄铁能量。 “他竟然能够掌握元素之力?”屏翳惊诧不已。 休息十五分钟后,已接近黄昏了,今年这场摔角赛也进入了末声。 决赛开始,阿晓对战喇谟。 一个是不为人知的异乡人,在九黎中默默无闻。另一个是去年勇者比赛的第二名,三百斤重、身高两米多的壮汉。 观众们微微摇头。他们觉得这名异乡人肯定会吃尽苦头。 喇谟的手臂,就有阿晓的大腿粗,看起来就像一头大象和一匹马的差别。 菱角看着赛场上的两人,默默的念着:先祖保佑先祖保佑...... 喇谟抡着膀子扫了过去,阿晓双手一格。 双脚在地上滑行了半米。 他又一拳挥来,阿晓低头避开。 随即一拳撞向喇谟的胸口。 “嘭”的一声,打个正着。 喇谟被撞得退了一步,微微诧异。 胸口竟然像被巨石撞到一般。 阿晓暗念道:“普通力量的最大发挥,就只能这样了吗?” 他微微闭上眼睛,感受着微风、阳光、甚至远方瀑布中的水流,渐渐进入修炼时天人合一的境界。 喇谟疯狂攻击。 台下的观众只看见这个异乡人不断的退避、闪躲,已经慢慢被逼到赛场边缘。 屏翳感受到从山顶开山大斧处的玄铁能量,一股夹带黑色的气流慢慢聚集在这个异乡人身上。 五行之中的金元素来自于地球内部,无处不在。这开山大斧上的玄铁球只相当于一个磁铁,将金元素集中起来,以巫的力量去使用。 有天赋的巫也要修炼几年或者十年以上才能熟练掌握、使用这股能量。而此时,玄铁球中的能量却源源不断的流向这个异乡人。 喇谟已经进入狂怒状态,他的手臂和腿青筋暴涨,双眼变得通红。 他想要一举拿下这场比赛。 阿晓已经站在赛场边缘,脚跟凌空,就差一点,就要落下赛台。 喇谟后退几步,低下头,又狠狠冲去,两只角将阿晓顶得飞上了半空。 那名拄着拐棍的人,去年的勇者自言自语说道:“这名异乡人,他是故意被他顶飞的。” 阿晓手抓着攻来的角,借着撞击力飞上半空。他在半空中翻转身体,借着下落之势,右拳聚集黑色元素之力,狠狠朝喇谟的头上击落。 “彭”的一声巨响,喇谟被这一拳打得整个身体压在地上,双脚站着的赛场地面下陷,使他的两条小腿都没入土中。 喇谟摇摇晃晃站起身,却一动不动。 裁判等了半天,仔细一看,看到他双眼发白,明显已经昏过去了。 “得胜者是——异乡人阿晓!”裁判叫道。 “呀呀~”菱角欢呼起来,差点就要跳了起来。 她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 要是阿晓哥哥娶我那还差不多!那个方夷人,那么丑! 第二十章 进攻 裁判面向观众:“还有没有挑战者,还有没有挑战者......” 他不想整个九黎的勇者比赛,最终的勇者称号被一个异族人夺走。 场上的众人眼看着这个异族人击败了喇谟,他们都觉得自己不一定能在喇谟手里过上几招,而这个异乡人,竟然比喇谟还要强。 裁判说:“如果没有挑战者,我们九黎的勇者称号就要属于这个异族人了。你叫......” “阿晓。” 有几个人正犹豫着要不要举手挑战。 “那我宣布,今年的勇者是......” “轰隆隆......”几声巨大又低沉的响声传来。 “怎么回事?”在场的人四目相顾。 一些人从远处跑来。 “于夷通往畎夷的路突然崩塌,出现一个巨大的沼泽......” “通往黄夷、赤夷的路崩塌,出现一个巨大的沼泽......” 长琴紧皱眉头,敌人切断了通往各个部落的进出口,目的在于援兵不能及时赶到。 “目前,只有通往晨雾森林那条路没有被破坏。”陆木综合各方面的情报后,汇报说。 “加紧戒备!”大巫屏翳叫道。 他已经让几个巫采集蒙木树叶,只是数量有限,只能先让几个首领服用,并且发给伍长以上的士兵。平民根本不够发。 如果真的是岐舌族的幻觉攻击,分布在各个角落的巫会念起咒语,尽快使士兵们进入狂怒状态,狂怒状态会提升士兵的精神力,能有效抵抗幻觉攻击。 夜幕降临。 远处的火光被风吹熄。 昏暗中上百头野兽从村口涌入,东奔西突。 它们穿着带刺的皮甲,冲上树梢或石头上,再俯冲下来。有的冲上房顶,虎视眈眈。 远处的士兵已经跟犬戎的先头部队混战在一起了。 四只蜜蜂形态的妖兽“文文”飞在空中,发出“文文......”的声音。 “竟然还有犬戎族!”陆木他们觉得意外。不过他们已经做好了准备。 九黎不惧怕入侵,更何况是区区的犬戎人。 一个犬戎兽状士兵扑向一名士兵,咬断他的脖子,就被另一名九黎士兵用骨矛刺穿肚子。 现场的居民混乱一片。 士兵们保护首领往中心营地撤退。 一些居民受到幻觉攻击,跟旁边的人扭打在一起。 几间民房着起火来,火光熊熊。 某些九黎士兵拿着刀攻向附近的人。 分不清是幻觉的原因还是有敌人隐藏在九黎之中。 到处是兵器碰撞的声音。 文文兽抖落尖刺,扎伤了不少人。 到处是人受伤的叫声。 巫的吟唱声响起。 “先祖之灵,元素之力,金的主宰者,请借吾之力......” 九黎士兵纷纷进入狂怒状态,用头上的角撞击进攻的犬戎族人。 一头大狗被尖角挑起,刺穿腹部。 一头大狗扑向赛场附近一个妇女,被一个独腿壮汉用拐棍扫飞。 阿晓冲到一个猎人旁边,拿起他的弓箭,朝天空射去。 一头文文兽被一箭射落。 “救命——”旁边传来一声呼救。 只见喇谟大手抓着菱角,往树林方向跑去。 陆木正顾着和犬戎族交战,没有听到呼救声。 阿晓转身一看,端起弓瞄准,又怕昏暗中误伤了菱角。 几个九黎士兵挡在阿晓前面,将阿晓和喇谟阻开。 “你们是?”阿晓刚才就发现这几个士兵有点不对劲。 犬戎族和文文兽并没有攻击他们。 空气似乎有点扭曲。 于夷族比赛场地似乎变成一条狭窄的金属通道。 那几名士兵似乎变成一个个全身金属,覆盖着金色光芒的人。 “执行者!你们是执行者......你们把阿夏抓到哪里去了!”阿晓喃喃说道。 他晃了晃脑袋,让自己清醒一点。 抬头,瞄准。 不远处一头文文兽应声掉落。 其他猎人的箭矢也射向空中。 剩余两只文文兽高高飞起,往树林方向撤退。 阿晓从幻觉中醒来,一箭射中了挡在面前一个方夷士兵,夺过他的大刀,砍伤另一名方夷士兵,朝着菱角被抓走的方向追去。 战况激烈,参加比赛的勇者们加入了战斗中,与犬戎族人混战在一起。 当平民们避进民房里后,战场的情况随即逆转。九黎的士兵和壮汉将他们的凶狠和勇猛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们奋力劈砍,拼着身体被咬伤,将硕大的狗头劈落。 犬戎首领朝右浮吊在远处的房顶发出一声嗥叫。 剩下的十几个犬戎族士兵转身撤退。 他们和喇谟、还有几个方夷士兵往树林方向退却。 陆木看到阿晓从他眼前冲过去,抬头一看,喇谟的手上正抓着一个女孩,正混杂在撤退的犬戎队伍中。 “那个混蛋,他竟然勾结犬戎族!” “灭了犬戎!” “灭了犬戎!” 有九黎士兵叫道,其他人一起叫了起来,他们呼声越来越大,整支队伍在这支撤退的队伍后面追赶。 口号整齐划一。 “灭了犬戎!” “灭了犬戎!” 阿晓穿过乱军,紧随着喇谟的方向,发了疯的追赶。 他往地上一滚,避过一头大狗的攻击,却不管不顾的继续往前跑着。 追赶的九黎士兵在他身后百米处,正与犬戎族混战着,只有他深入敌军。 他避过那些大狗,那些大狗也顾不上理他,径直扑向身后的九黎士兵。 菱角!菱角把我当成她的哥哥,她让我有了家,她是我的家人!我决不会允许,不会允许有人伤害我的家人! 明晃晃的火光,昏暗的人脸、扭曲张着大口的兽头、叫嚣声、兵器碰撞声,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安静下来。 安静得似乎只听到自己心跳的“砰砰”声。 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那种拼命想要抓住,却又眼睁睁的失去那种感觉。 家人么? 就算舍弃性命也要守护的人么? 以前我也有家吧? 应该有吧。在我漫长的岁月里...... 只是后来一个个失去了...... 无启族那些人,实验基地里那些人,那些面孔好像有点清晰,又好像有些模糊...... 在树林边缘,喇谟停下了脚步。 追兵隔得很远,追过来的只有阿晓一个人。 而喇谟旁边,几头大狗也停下脚步,看着这个孤军深入的银发无启族人。 “放开她!”阿晓冷冷说道。 菱角被抓着肩膀,惊慌失措。口中说不出话来。 “你这个异族人,管那么多闲事......”喇谟突然看到这个无启族人眼神变得凌厉,似乎闪着一点寒光。 那是一股杀气?喇谟不自禁打了个寒战。 “你们这些犬戎人还愣着干什么,快把他杀了!”喇谟叫道。 一头大狗扑了过来。 阿晓反握燧石箭箭头,将扑过来的大狗脖子扎了个血窟隆。 拔出。 鲜血直冒。 他的双眼一直盯着喇谟,看也不看那头软绵绵倒下的巨犬。 “放开那个女孩!”阿晓说。 第二十一章 阴谋 犬戎首领朝右浮吊看着眼前这个无启族人轻易杀死一名兽化士兵,不禁有点吃惊。 他看见这个人身体里似乎发着蓝色光芒,在他的身体四周形成一个淡淡的蓝色光圈。 “看来你很太乎这个女孩,”喇谟说,“她估计也就值两张兽皮吧。你放心,我会好好对待她的,我会让她给我生几个娃出来......” 犬戎首领的身边跟着八个兽化士兵,他们分散四周,将阿晓处于半包围状态。 这个九黎族人喇谟,他对犬戎还有用,应该协助他杀死这个无启族人。 “进攻!”朝右浮吊冷冷说道。 兽影奔突,蓝光闪现...... 陆木带着士兵进入树林时,看到了九只大狗的尸体,犬戎首领朝右浮吊的脖颈处还有血在汩汩冒出。 喇谟的胸口破了一个大洞,已经停住呼吸。 他的妹妹被阿晓一只手搂着,蜷缩在地上,瑟瑟发抖。 阿晓单腿跪在地上,显得特别虚弱。 “你使用了不属于你的力量,虚脱时间为一小时......”42的声音响起。 残存的犬戎士兵纷纷被九黎族战士剿灭,而存活的两头文文兽,应该随着岐舌族人按他们的撤退路线逃跑了。 地上满是大狗的尸体,还有一些战死的九黎士兵。 一些受伤的九黎人躺在地上,等待救护。 起火的民房,火焰已被扑灭,暗红色的灰烬随风飘起。 部落里的巫医拿着草药,给倒在地上的九黎人包扎伤口。 陆木看了一下这树林中的情景,这九只大狗,还有喇谟的尸体,他不敢相信只是阿晓单凭一个人的力量办到的。 但现场又没有其他人。 那是怎样激烈的战斗啊。 巫重在查看阿晓伤势的时候,觉得有些奇怪。这个异乡人应该被抓伤、咬伤过,却没有伤口,只在皮肤上现出淡淡的血渍。 “巫重和巫时,你们带阿晓、还有我妹妹先回部落吧,”陆木说,“我再搜寻一下树林,看还有没有漏网的敌人。” “好。”两个巫,巫重一个扶起菱角,巫时背起阿晓。 不管怎样,还是先把他带到山上,看一下是否有脏器的损伤。 在祖先之地,瀑布之上的大池中央,一柄巨斧斜插在巨石之上。在大池边上,人影晃动,看得出是黎顺、石魔和几个方夷汉子。 “正如那个沼泽怪物所料,那些愚蠢的犬戎族人成功的把部落里的兵力引进了树林,”石魔说,“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这是我们的调虎离山之计。” 黎顺说:“嗯,这下我们可以安心的把玄铁石取下了。” 石魔取出一个黑色金属盒子,放在地上, 这个盒子上的金属折叠、伸展、变形,成为一个一米多高的金属蛇头。从金属蛇头张开的嘴里伸出三根黑色的软管,延伸变长,朝着开山大斧斧柄上的玄铁球飞去。 玄铁球有篮球那么大,黑色管子顶端现出一个个吸盘,把玄铁球从三个方位吸住。 黑色能量通过管子源源不断的被吸附到金属蛇头里。 “你们要干什么!”巫时叫道。 他和巫重把菱角送回部落后,搀扶着阿晓上了山,看见了眼前发生的一幕。 石魔恨恨说:“任何想阻止我们的人,都格杀勿论!” 当初他败于蚩尤,受到族人的嘲笑,离开方夷族,独自在野外生存,陪伴他的只有那匹孤狼。 现在那个沼泽怪物说可以用部落的玄铁球交换,给他胜于蚩尤的力量,他不能让任何人阻止。 金属蛇头正在充能,十二格充能显示灯浮现一格。 他和黎顺守在蛇头旁边,孤狼虎视眈眈随身站着。 几个方夷汉子冲向阿晓、巫时和巫重。 巫时用先祖之力增强了防御,巫重作为医巫,作战能力更弱,只是他们现在比阿晓强了点。而阿晓的一小时虚脱时间还没有到。 “我们拖住他们,你去敲响洞内的大钟,”巫时对阿晓说,“洞内有一把玄月弓,是以前......” 话没说完,三个持矛大汉已经发起攻击。 阿晓一步一步往洞穴方向走去,每走一步都有冷汗冒出。反噬带来的痛苦让他连说句话都费劲。 巫的攻击力并不强,不能对攻击者造成伤害,不过附加在身上的高强度防御,也让攻击者一时伤不了他们。 阿晓要做的,就是尽快赶到洞内,敲响钟。 “我要再次使用力量,还要点时间。”阿晓想。 石魔看着两个巫和几个方夷人在那里缠着斗,而另外一人正往洞穴而去,不禁有点着急。 他吩咐黎顺看着那个充能器,便往两个巫的方向走去。 石魔一拳打来,巫时整个身体飞出五米外。 就算覆盖防御力的身体,受到他这一拳的力量,仍然让巫时嘴角沁出血来。 不管如何,就算拼了命,我也要守住。巫时想。 第二拳打来,身体又飞出几米。 巫重拾起地上的石头,朝石魔扔过来。 手一挥,石头碎成几片。 “我本不想伤害无关的族人,我的目标只是蚩尤。”石魔说。 他的攻击已经手下留情了。毕竟,以后打败蚩尤,他想当大酋长,还要取得部族人的拥戴。 石魔绕过倒在地上的巫时,往阿晓的方向走去。 巫时的双手抱住石魔的腿。 “阻挡我,就别怪我不客气了!”石魔回身,一拳就要击落。 金属蛇头飞出的管子,尖端沁出溶液,正在熔化斧柄和玄铁球的镶嵌处。 “当~”洞内钟声响起,响彻山顶。 “咻——”夺空之声。 一根箭夹带蓝光射断一根软管。软管软搭搭垂了下来。 “咻”又一条蓝光闪现。第二条软管垂下。 石魔不可思议的望向洞穴处。隐约是一个浑身闪现蓝光的身影。而那里离大斧处,足有三百米距离。 石魔放弃了进攻,转身往金属蛇头跑去。 蛇头充能已经六格。黎顺和几个方夷人听到钟声响起,已经发慌。 当他跑到金属蛇头处,第三条软管已被射断。 石魔按下开关,金属蛇头变形,回复成为一个盒子。 第四根箭朝他后背快速而来。 一个兽影飞起,那是伴随他生活了五年的孤狼,挡在他身前,被带着蓝光的箭射穿身体。 石魔回身,看到倒在地上的狼眼正看着他,眼里是眷顾之情。 他为了证明自己,背弃部落和亲友,独自生活,唯一陪伴的只有这只小狼崽。 石魔摸了一下狼头,便转身拿起盒子,跳下瀑布。 山下的火把和人影越来越近,黎顺带着方夷族几人,逃进黑暗中。 第二十二章 离村 天明,阴天。起风了,远处的雷雨云在慢慢堆积,朝着于夷部落飘来。 停留在于夷部落的九黎人正在清理战场。他们把一只只大狗的尸体搬起,刚好可以用来填通往各个部落的那条破损的路面。 一条条尸体被扔进沼泽,再用砂土填上。 这个十多米宽的深坑冒出地下的泥水,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能在一瞬间造成这样的破坏? 人们有些疑惑。但几千个居民都放下手头的事情,自发搬运砂土,想把这个沼泽填平。 另一条路的沼泽边,也聚集大量的九黎民,干着同样的事。 某些死去的九黎人被安葬,并吟唱着:以先祖之灵,指引灵魂......之类的告词。受伤者已经回家休养,巫医在各家窜门,询问情况。 阿晓躺在床上,两次超负荷的使用力量,让他受到来自42的警告。不过,这都是值得的。 我保护了我的家人。不是吗!阿晓微微笑着,听着站在床前菱角的话语。 同样在他房子里的,是陆木和巫重。巫时受了伤,也在休养。 “阿晓哥哥那时候变得好可怕,不过真的好厉害,他身上冒着蓝色的光,就好像,好像山神一样......” 菱角在跟他哥哥说着。而陆木也觉得这个从路上捡来的无启族人真的很强,而且也多亏了他,妹妹菱角才不会受到伤害。 他说:“稻谷成熟了,看起来要下雨了,农人们要赶着收割稻谷,到时候我就要去炎帝部落见大酋长了。” 是啊,如果大酋长在的话,给十个胆子犬戎也不敢来进攻部落。 “阿晓,我会在走之前把你推荐到军营,至少当个伍长。”陆木打算兑现他的承诺。 在阿晓心里,似乎也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 夜晚,空地上燃起一堆堆篝火,村子里的老少都围坐在篝火旁。 篝火里烤着兽肉,发出阵阵肉香。 一些年轻女子唱起了采桑歌。 年轻男人围着篝火跳着傩舞。他们赤着上身,脸上涂着灰,手里拿着长矛,弯着腿,一步一步用力踩着地面,嘴里发着“喝喝喝”的声音。 这是他们战斗的舞蹈,每次战斗结束获胜之后,便跳起这种舞蹈。 几个小孩围着村中的长者,望着天上的月亮正好奇的提着问题。 “阿伯,我们是从哪里生出来的呢?” “当然是你妈妈生的啊。” “那我妈呢?又是从哪里生出来的?” “那肯定是你妈的妈生的啊。” “那我妈的妈的妈......最早的那个人又是谁生出来的呢?” “唔......是一个叫女娲的神生的啊?” “那女娲又是谁生的呢?” “......” “我妈肚子又圆圆的,看起来就像一只青蛙,女娲是不是也是肚子又大又圆,才能生下这么多人啊?” “月亮那么圆,就像青蛙的肚皮一样,月亮是不是也是一只青蛙呢?” “......唔,可能是吧,要不怎么叫做蟾宫呢?” “我有时候晚上看见山神,迈着两条长长的腿,从山的这头跨到另一头去......” 小孩们说着奇思怪想。 首领们则在总结这次战役的经过和原因。 他们觉得这是石魔挑起的,不满部落,勾结了犬戎,并意图偷取玄铁石。 经过讨论,他们认为那几个攻击本族人的方夷族人,包括惨死在树林的喇谟,是受到文文兽的幻觉蛊惑,无辜惨死。 方夷首领说,那几个人,如果由巫解除幻觉,不致于被杀,一个无启族人杀了他们,已经引起部落一些人的不满。 那些人认为,不能让这个无启族人当部落的勇者,而应该把他赶出部落。 另一些部落首领说,这个无启族人,确实有些来历不明。 当然,九黎并不反对异族人加入阵营,尤其像长琴那样忠诚可靠的伙伴,只是,不明底细的人留在部落,确实有些不妥。 最后,他们推举于夷的执事葛僚把决定告知阿晓。限他三天内离开九黎。 葛僚把首领们的决定说出来时,陆木愤然把他的大刀摔在地上。 菱角则眼含泪水说:“阿晓哥哥救了我,也保护了部落,你们,你们怎么可以这么对待他。” “没事,”阿晓微笑着说,“菱角,谢谢你和陆木让我有了家的感觉,你们就是我的家人,不管什么时候!” 他细细看着他建造起来的房子,摸着光滑的顶柱。 于夷部落,这里也住了快半年了。终有一天还是要走的,本想等到自己变强,变得足以和执行者对抗,再回去救夏。没想到这么快。 晶体力量现在的反噬已经基本可以承受,这多亏了金元素之力增强了血肉力量,对脏器形成了保护。 虽然没有巫时的咒语加持来得有效。 阿晓取下挂在墙上的银陨弓和装着两根箭的箭鞘,背在肩上。 当菱角掉着眼泪说:“阿晓哥哥,不要离开我们。我叫哥哥去跟他们再说说......”时,阿晓摸了摸她的头,说:“我会永远把你当成我的妹妹那样去保护的。” 今天,天变得灰暗,淅淅沥沥下起小雨,农人们正穿着蓑衣,在田地里收割。 就这样走吧。趁他们都不在,免得又要伤感。阿晓跨进雨中。 只是,不知道要去哪里?算啦,就任由自己的步伐,漫无目的的走着吧,走到哪算哪。 阿晓走出村口,穿过树林,雨把身上的衣服淋湿,水珠从银发尖滴落。 林子里的夏虫鸣叫着,不知疲倦的呱噪。 不知走了多久,眼前的树木变得茂密,参天巨木中,偶尔传来野兽的叫声。 阿晓在一棵小树旁停下,这树的茎干是红色的,结着红色的果实。 “这是丹木的果实,吃了可以让人不觉得饥饿。”42说。 阿晓摘下一颗,放进嘴里。 竟然是甜的。 于是把丹木果实全都摘了,吃了好几十颗。 42说,旁边还有外形像葵菜的草,叫薲草,吃了能使人解除烦恼。 “我并不烦恼啊,42。”阿晓说。 这个生存助手,老是自以为是的猜测。 附近的空气中,传来了难闻的气味。 让人觉得窒息,很难受。 “你已经接近了腥气沼泽。”42说。 第二十三章 相柳 森林深处传出阵阵“轰隆隆”的声音,如同机器的轰鸣声。腥气沼泽宽约上千米,沼泽附近有无数死去腐烂的动物尸体,沼泽中的水是青绿色的,上面覆盖着一层黑色油污状漂浮物。 沼泽中散发着辛、涩混杂的令人作呕的味道。雨水将沼泽水填满后,污水漫延流出,在地势低的地方形成一条寸草不生的水沟。水沟两边,树木枯死。 石魔站在沼泽边,用手臂掩着鼻子,仍忍不住一阵咳嗽。他一只手举着金属盒子,大声叫道:“沼泽怪,请给我力量吧!” 阿晓在大树旁,看到上百米远处这个从九黎盗取玄铁石的人在沼泽边叫着,心想:他在干什么!沼泽里是什么怪物? 石魔叫了一会,沼泽中冒出汩汩的水泡,接着,一个巨大的黑色金属蛇头从水泡中浮出。 蛇头有五十米高,当整个蛇头伸出水面时,石魔显得如同蚂蚁一般细小,蛇头继续伸长,四十米粗的蛇身将蛇头托起,伸到一百多米高的空中,俯瞰整个森林。 不远处的沼泽里又冒出一个同样大小的蛇头。 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 九个蛇头同时冒出沼泽时,这头沼泽中的怪物几乎占据了上千米的地方。 最靠近石魔的那个蛇头张开大口,一口将沼泽边的砂土连同地上的动物尸体吞了进去。 这是什么怪物啊!阿晓大骇。 42的声音响起:这是相繇,是一种挖掘机械,以矿石为燃料,几千年前被用来挖掘河道和海中峽谷,但由于污染过大,已不再使用。它是半智能产品,使用它的工程师被叫做相柳。 金属蛇头把砂土吞进去后,随着“轰隆隆”的声音,在它巨大的躯干上冒出滚滚黑烟。 这种从母舰上带下来的大型挖掘机械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排放着污水和废气,让周围的原始部落居民染上疾病,不得不全族搬迁。 在神话中,相繇被形容为九头蛇妖。 在相繇浮出的躯干中,飞出了一个人,估计便是工程师相柳了。 这个人戴着防毒面罩,身穿黑色防护服,一条软管从面罩前方盘旋至腰间。他的双手握着两个黑色操纵杆,各有一条黑色软管通到脚下,他的双脚踩着两个黑色管状物体,载着他腾空飞起。 这是小型飞行器。在神话中,远古的人把他们看到的天神形容为双手操蛇,腰间缠蛇,脚踩两蛇,便是形容这种飞行器和飞行装备。 轰隆声暂时停了下来,相柳飞到石魔面前,拿过了他手中的盒子,说:“我要的玄铁石你并没有拿来。” 石魔说:“是,出现了一些变故,不过,你给我的这个东西,我已经按你说的去做了。” 飞在半空的外星人看了一下盒子,不满的说:“这个也才充能50%,根本没什么用。” 石魔说:“我攻击了自己的族人,就因为你承诺给我力量。不管你是神还是魔,你都该兑现你的承诺!” 相柳想了一下:“那好吧。” 从他的手里射出一道光,射进石魔体内。 石魔痛苦的叫了起来,他的身体变高,皮肤变成了蓝黑色,并且长出一个个肉瘤。 “这是基因增强药剂,”相柳说,“它可以让你身上生成独立的神经元。简单来说,就是让你死了之后还能活着。” “这是什么鬼东西!我能打败蚩尤么!”石魔仰着头,任凭雨水冲刷身体,大声叫着。 “我已经兑现承诺了。”相柳说完,刚要转身离开,好像好现了什么。 他的热成像面罩中,显现树林边还有另一个人站着。 “你是谁?”相柳朝向阿晓的方向,叫道。 “糟糕。”阿晓知道自己被发现了。先不说能不能打得过石魔,就算使用晶体能量,估计也不是这头庞然大物的对手。 只要一个蛇头伸过来,便能把他连同附近的树木撞得粉碎。 “42......”阿晓带着求助的声音。 “相柳,他已经违背了帝俊颁布的规则第387条,”42说,“你按我说的话跟他说,如果有人将私自使用基因药剂的事告诉帝俊,他将会面临处罚。” “那好吧。”阿晓从树后闪出,朝着相柳和石魔方向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相柳已经操纵飞行器飞了过来。 “相柳,你已经违背了帝俊颁布的规则第387条,我可以当做这件事没有发生过,只要......”阿晓按42的话说道。 相柳在空中停了下来,奇怪的问道:“你不是凡人?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还有目前的当权者帝俊?” “我再说一遍......”阿晓重述。 相柳的面罩下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到他的声音传来:“作为这个原始落后星球的流放者,我在这里干着肮脏繁重的活,你觉得我会害怕威胁?” 一道红色光线射来。 42这个生存指南,也不靠谱啊。 阿晓在地上翻了个身,避开。 他取下银陨弓,身上现出蓝光。 相柳停住攻击,疑惑的声音传来:“毁灭者?” 接着,相柳的声音传来:“那边那个蛮族人,把这个人杀了!” 石魔看到面前这个阻止他计划的无启族人,早就恨之入骨,听到相柳一说,便大叫一声,冲了过来。 阿晓转身便跑。 好汉不吃眼前亏。 “不是么?”相柳疑惑的声音传来。他让这个凡人测试一下,如果是毁灭者的话,这个上千米的沼泽会连同庞大的机械瞬间蒸发。 而面前这个人的力量,却好像没有毁灭者那种力量。 石魔的力量和速度比之前提升了很多,眼看越来越近。 他们在大雨中的森林里追逐,几棵挡在石魔面前的树被他一拳便拦腰切断,“喀喇喇”倒下。 千均一发之际,一个声音传来:“跳到我背上。” 树林中闪出一头白鹿,快速奔跑,到了阿晓身边,转头说道。 白鹿声音浑厚,如同从洪荒而来。 阿晓跳上白鹿的后背。白鹿在林间轻纵,如足下生风,一下就把石魔抛在后面。 巨大的金属蛇头从身后撞碎无数巨木,将森林开出一条五十米宽的通路。 尘烟滚滚,无数断碎的树干涌向路的两边。蛇头在森林中开出两百米长的路,便停下了。 “你的生存助手把我叫来,我只能把神识附在这头白鹿身上。”逃到安全距离之后,白鹿说。 “我是白泽,以前我们曾追随某人探索这片大陆,太久远了,也许你换了几具身体吧,你的面孔,我都认不出来了。”白泽的语气,就像看到了老朋友一样。 第二十四章 回忆 史载,白泽,头上长着羊角,下巴有山羊胡子,狮子的身体,背有双翼,能人言,知万物之精。 白泽的神识,附在一头四角白鹿身上,四脚生风,将阿晓背出了森林。 雨将天地遮上一层烟雾,阿晓双手环抱着白鹿的脖颈,整个人趴着,似乎快睡着了。 他太累了,一种孤独感从心里生出来,好像这天地间,只有自己孤零零一个人,没有亲人、朋友。 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做什么。只知道要让自己变强,然后回到某个地方,应该是西昆仑的某个地方,把一个叫夏的女人救出来。 认识了陆木、还有菱角,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家人,现在却必须分开,又要自己单独去走着一条未知的路。 苍茫大地,不知要去往何方。 迷迷糊糊中,听到42在说:“我还以为你早就习惯了孤独,在漫长的岁月里头,你都是自己一个人,我还以为你习惯了呢......” 白鹿把阿晓带到一块凌空凸起的巨石下面避雨,那是山边一条小路旁,两米多高的巨石下有一个可以容纳几个人的空隙。 阿晓全身湿透,感觉到从白鹿身上传来暖暖的体温。 之前吸收的金元素之力在体内游走,不知不觉就将身体的水汽蒸发,在身体周围形成淡淡的白幕。 体内残留的金元素不多了,如果有玄铁球的话,就可以从地面凝聚,吸收进体内。 不过那是巫才有的东西,阿晓并没有开口去要,毕竟那是他们族里的神圣物品,估计也要不到。 白泽似乎想起了久远的事,目光幽远。 “以前我们作为第一批探索者,追随风伏牺在这片大陆上到处乱跑,那段日子还真是简单快乐。” “你那个时候还什么都不懂,每件事都觉得好奇,老是问这个物种怎么长这个样子,那个物种怎么长那个样子。我负责记录每个物种——人族、妖兽的名称和生活习性,青鸟负责记录地理地形。 风伏牺那个家伙是个吃货,老是要我记下这种兽吃了可以长力气,那种兽吃了可以治疗拉肚子.......哈哈,那时候我就知道他暗恋着娲,不然也不会自告奋勇跟她到地面上来了。一提到风女娲这个名字就两眼发直,面现红晕,我都一直取笑他......” “他教导那些原始人类制作鱼网、捕猎野兽,还有计算二十四个节气,制定寒暑交替的历法,对了,还让他们尽可能要娶外族的女人,这样生下来的孩子才比较聪明......” 阿晓的脑子里似乎浮现出这样一副画面: 一个拖着蛇尾的人穿戴着飞行装备,在空中俯瞰地上的原始村落,在他的身后,飞翔着一头白兽和一只青鸟。白兽身上还坐着一个银发小孩,好奇的东张西望。 那个小孩是我么? 那个叫风伏牺的人还手拿陶埙,吹着荒凉又深情的曲子。 基因实验之后过去了上千年,天狼星人的寿命即将完结,奥米加舰长为了不让指挥权被长老会的拥护者夺走,拒绝进入休眠舱。在他老死之前,下令让娲把实验对象摧毁。而娲不忍让她的“孩子”毁灭,背叛了舰长,用逃生舱将整个“伊甸园”搬到了地面。 奥米加舰长死后,长老会的拥护者重新夺得指挥权,便派遣飞船将所有实验体投放。 舰长的拥护者制造了十二个毁灭者,两股势力在飞船上引发战斗,有一群人结合了两者的观点,叫做“修正派”,取得了大多数人的支持,接手了整个母舰的指挥权。 他们的观点是:让文明在这片大陆延续,适时的教导原始人类,但不过多干涉,如果文明发展的轨迹违背了之前的设想,再毁灭他们,重新投放新的物种。 十二个毁灭者进入休眠状态。 几千年后,一个叫帝俊的人取得指挥权,便派遣第一批探索者前往地面,探索收集各种数据,并教导各个原始部落。 这个时期,人类已经从旧石器时期进化为新石器时期。娲的1038号伊甸园繁衍生成了风部落。 母舰上的科技已经可以让载体从纯机械结构人到半生物结构人,并部分使用纯生物结构人体作为意识载体。 寿命即将终结的天狼星人可以将意识上传到载体,以新的身体继续活下去。 在风部落附近的无启族,便是纯生物载体的实验场所。 无启族中的生物身体可以存活时间为120年,在生命即将终结时,可以将意识上传到某种仪器,用身体细胞继续克隆,生成新的身体。 等新的身体生成之后,原有主人的意识下载到新的身体里面,又可以继续活下去。 只是如此循环,年代过于久远,某些记忆会消失。 就像人的大脑,有时候会忘记一些事情。 那些太久远的事情。 阿晓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等醒过来时,自己正躺在地上,白鹿已经不见了。 雨停了,灰色的云里透出一丝光亮,接着,便如同彩锻般从空中铺下,将山峦、大地笼罩在阳光之中。 水珠从野草尖滴下,或挂在枝头,如璀璨的珍珠。 一队人马从远处走近。 为首是持着长矛、腰挎长刀的九黎人,后面跟着两个穿着长袍的人,还有八名士兵。 这正是前往炎帝部落的陆木等人。 陆木远远看见阿晓,急忙纵马前行,翻身下马,急切说道:“阿晓,我到处找你,你怎么一声不响就跑了。” 阿晓站起身,嘴角勉强扯出一点笑容:“陆木,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看到那边有兽蹄印,就找来了,”陆木说,“阿晓,不管他们怎么说,我知道你就是我们九黎的勇士。他们,巫时和巫重,也是这么认为的。” 两个巫走了过来,巫时说:“我们亲眼目睹了整个经过,就是阿晓兄弟你保护了我们的先祖神器,杀死进攻九黎的人。” “那都已经过去了。”阿晓笑了笑。 “阿晓,”陆木说,“我曾经跟你说过,新谷成熟的时候,我要前往炎帝部落,我想问你,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 陆木在心里,早已把阿晓当成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了。 “炎帝部落?”阿晓记得陆木是有说过要去见九黎的大酋长。 “是啊,随我前往吧!” 第二十五章 前往坠机地点 一队上百人的车队由东往西徐徐行进,铜车有八辆,各有两匹马拉着。在铜车前和后面各有几十名持矛士兵在保护着铜车。在铜车一旁还有十几个衣着破旧,身形精瘦的奴隶随车走着。 这个车队从东海而来,沿着姜水这条大河行进,为首的士兵扛着一面旗帜,上面绣着牛头图腾,在铜车上方,也插着小旗子,上面也绣着牛头图腾。这牛头图腾,一看便知是炎帝部落的车队。 骑着马的军官是祝融部下一名百夫长,姓名姜呈,是一名身经百战的军官,他一指前方,大声叫道:“加把劲,翻过这个山头,前面过了交趾国,就到炎帝部落的属地了!” 士兵虽经长途跋涉,身体疲惫,听到军官的话,仍齐声应道:“是!” 他们步履整齐,甲胄分明。 他们持着铜矛,身穿兽皮和青铜制成的甲衣,看装备便是一支精锐部队,护送的想必是极其重要的东西。 姜呈转过头,看了一眼身后跟在铜车一旁两名穿着皮甲,骑在马上的小兵,心感疑惑。 这两名小兵面容清秀,而且竟然有资格骑着俊马,其中一名小兵,坐着的马头正中长着独角,正是祝融的坐骑讙疏,一种能辟火的独角兽。 两名小兵远远跟在后面,一路有说有笑,姜呈却不敢说他们。临走时大将军祝融吩咐,就算舍了这几铜车的东西,也要保护好这两名小兵。 看来,他们不是什么普通人,估计是什么贵族家的公子吧。 年纪较小的小兵大约十六岁左右,此时正从衣服中掏出一串贝壳,从马上递给另一个身材高一点的小兵,口中说道:“玄鸟,这是我从东海的氐人族那里拿的,比车里那些都要精美,呶,这串就送给你了。” “小姐......”高些的小兵正要说话。递贝壳的小兵急忙用手比了个“嘘”的姿势。 他便改口说:“姜公子,这么贵重的东西,玄鸟可承受不起。” “玄鸟你可不要再说什么见外的话啦,”姜公子翻开自己的衣领,说,“呶,看,我这儿还挂着一串呢。” 贝壳晶莹剔透,价值可比金银,是部落里女性最喜欢的饰品。少女们喜欢将贝壳打孔,串成一串或者两小串,挂在脖子上或者垂在两只耳朵下面。 在这个时期,它也是炎帝部落的硬通货,也就是钱。 在炎帝部落各个市场,就是用贝壳来购买粮食、肉和生活用品。 比如陶器、铜器和木器。 贝壳如此精美,以至于在远离海边的部落,贝壳供不应求,后来,部落的领导者以贝壳的形状,用青铜铸造,作为货币流通。 在姜公子脖子上挂着的,也是一串光滑、精巧、色彩斑斓的贝壳,最中心的地方,还串着一颗硕大的珍珠。 玄鸟接过贝壳串,双手扯起丝线,挂在脖子上,脸上露出少女的笑容。 他从小以男人的身份接受训练,基本上都快忘了自己是女子的身份,挂上贝壳后,感觉心中多了一丝少女的旖旎。 “嗯,好看!”姜公子“咯咯”笑了起来。然后便把头盔扶正,看了一眼前面的军官,吐了一下舌头。 玄鸟脸上很难得的露出笑意,这跟平常板着脸的样子大为不同。 “他们老是不让我出部落,就像我姐姐瑶姬一样,整日里做些纺织的事情,我都快烦死了,”姜公子说,“还好这次我父亲出门,祝融将军大发慈悲,让我随着车队到东海氐人族那里取贝壳。” “炎帝大人也是为你好,部落之外,凶兽众多,也有不少心怀叵测的异族人,这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玄鸟说。 “我不是有你这个女武神保护着吗,”姜公子说,“再说了,我师父赤松子可是仙人一般的人,他也教了我一些招术呢,遇到坏人或者凶兽,我们两个都可以把他们打跑呢。” 玄鸟微微摇了摇头。 这个姜小姐,她可真是一个天生的冒险家呢。 姜公子,哦,不,女扮男装的姜小姐拍了拍铜车的车门,叫道:“文丘老头,该醒醒啦!” 铜车的小窗推开一边,露出一张长着鸟嘴的脸。 “我的大小姐,我可没有睡懒觉,我正在研究你拿给我的风伏牺氏留下的羊皮残卷呢。”叫文丘的老人说,“里面又窄又憋气,那几颗夜明珠的光线又昏暗,你都不体谅一下我这把老骨头。” 姜小姐说:“你们羽民族人不是会飞呀,都没见你怎么飞过,你要是嫌里面憋气,就到外头的天上飞啊,在天上飞多自由自在,就像鸟儿一样。” “哎呀,你就别难为我了,”文丘说,“我们羽民族人虽然长着一对翅膀,但也只能飞个四、五十米,像我年纪这么大了,最多也就飞个一二十米就喘不过气啦,走路又走不快。” 他不想花那个力气去扇动翅膀,躲在车子里可以睡睡懒觉,多惬意。 “我从奴隶里面把你放出来,跟在我的身边,你就总是偷懒,”姜小姐故意吓道:“你要是再偷懒,我就叫人把带回奴隶里面去,让你干些粗活,重活......” “哎呦我的大小姐,”老者慌了,连连摆手,“你可别叫人把我弄回去,我要是像他们一样搬上几块石头,老骨头就散架了。” 姜小姐扑嗤一笑,说:“那你就好好的把伏牺氏留下的白泽图给我研究好了,我可是要走遍天下,当一名冒险家的。” “是,是。” 风伏牺氏留下的白泽图,据说画着大陆上所有妖怪、鸟兽的形态、名称以及如何应对的方法。 如果知道了这些方法,以后行走大陆,遇到妖怪、凶兽就不用慌了。 这样就可以纵横大陆,成为一名冒险家啦。 车队越过一个小山坡,在山顶上,远远可以看到姜水如同一条白练,东流入海。 姜小姐放眼四望,突然“咦”的发出声音。 在千米左右西南方的荒原上,停着一辆残破不堪的铜车,一个车轮已经掉落,斜靠在一块石头上。 “玄鸟,文丘,我们去看一下吧。” 第二十六章 林中激战 姜姓小姐从马腹上的袋子里拿出三根绿色叶子状的物品,交给她的侍卫玄鸟和老羽民族人文丘,口中说道:“这是我师父给我的隐身符菉,不过有效时间只有半小时。” 没等他们回应,她就把叶子贴在额头,顷刻间人就消失不见。只听到她的声音:“你们随着我的脚印走,我们到那边那辆坏掉的铜车那里,察看一下发生了什么?” 听“刷刷”声,应该是她已经溜下坐骑讙疏,径自先往西南方向去了。 玄鸟摇摇头,真拿这个大小姐没办法,便对着铜车里的羽民族人说道:“走啦。” 便学着她的办法,将叶子贴在额头。 三个人悄无声息的离开车队,看着百人车队从丘陵的最高处消失于眼帘。 前头的军官顾着赶路,一时也没发现她们已悄悄离开了车队。 西南的荒原上,裸露的砂石下只有一些不知名的野草顽强的生存着。 一辆铜车歪倒在地上,套马的横杆断了一截,拉铜车的马已经不见了,铜车门有刀斧的刮痕和钝器击打的痕迹,附近还有一些未干的水渍。 能使用铜车,需得是个有钱的商户或者贵族,只是这荒原之上,却孤零零的倒在这里。这么值钱的物品,肯定不是被人舍弃的。 姜姓小姐摘下叶子,显出身形,口中说道:“师父也太抠门了,这隐身法,持续时间又少,还只能使用一次。” 她的身边,玄鸟和文丘的身形也显现了出来。 玄鸟一身盔甲,英姿飒爽。文丘则穿着麻布衣,下巴几根稀疏的白胡子,双臂上长着一对白色的翅膀。 “有点不对劲,”玄鸟说,“这铜车的商户,怕不是遇到的强盗吧。” “这铜车的车辙,原是指向交趾国的方向,只是在中途拐了个弯,转到了西南面。”文丘看了看远处,分析道。 “嗯,应该是行进的途中,发生了什么变故。”玄鸟摸了摸铜车尾部的水渍,闻了一下,说。 “我们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姜小姐是个行动派,一点也没有其他两人那种谨慎。 刚要推开车门,就听到玄鸟一声惊叫:“小心!” 她拉着姜小姐往后跃开数米,自已站在姜小姐身前,右手持剑,左手持一面圆盾,盯着铜车前方。 而文丘扑腾着翅膀,飞出了四五米,落在一棵低矮的枯树上。 铜车前方一块巨石后面,闪出了一头野兽。 野兽通体红色,像一只豹子,只是长着五根尾巴,头上正中长着一只角,它嘴里叼着一截断臂,“呼”一声跃上巨石,盯着面前的三人。 怪兽放下口中的断臂,发出叫声,叫声就像金属打击碰撞的“锵锵”声。 文丘打量一番,大声叫道:“豹身五尾,头有独角,这野兽是一只狰!” 姜小姐有点慌,暗忖:坏了,师父给我的符菉都放在独角马腹部的袋子里,没有拿来。嗯,没事没事,一头野兽而已,也没那么可怕,玄鸟一个人都对付得了,再说,我还有师父教的招术‘玄冰术’。 “玄鸟你避开一下,这头野兽,刚好可以用来试试我的玄冰术!”姜小姐叫道。 玄鸟一侧身,姜小姐就用手捏了个诀,从右手食指处发出数道寒光,朝着六七米外的狰射出。 可惜射得不准,“咄咄”几声,玄冰全射在狰旁边的巨石上,巨石现出结晶,在射中的地方形成一个光滑的冰面。 狰一声怒吼,扑了过来。 “咄咄”两声,又有两道寒光射出,却还是没有击中。 姜小姐不禁有些挫败感,毕竟,移动靶子哪里能和静止的靶子相比,更何况第一次面对野兽攻击,还是有一点点慌。 电光火石间,狰已到了两人面前,挥起爪子斜斜抓下。 玄鸟圆盾一挡,圆盾上现出几道抓痕。她右脚后退半步,身体顶住盾牌,才勉强挡住野兽巨大的推力。 玄鸟叫道:“小姐退后!” 看到姜小姐往后退了五六米远,玄鸟也后退两步,撤了盾牌,抡起剑花,朝野兽攻来。 那只狰身体腾挪,堪堪避过攻击,利齿一下咬住剑锋。 玄鸟使劲将剑拔出,盾剑配合,和野兽缠在一起。 两人近身缠斗,姜小姐的玄冰术也没法使用了。 按她射击的水平,99%会射中玄鸟。 突然,随着文丘一声惊呼,姜小姐闻到一阵腥臭之气。 转头一看,一头野兽正从身后隐蔽处跃出,张着血盆大口,朝她扑来。 竟然有两头野兽! 姜小姐慌忙后退几步,避开攻击。 平日里师父赤松子教的身法在关键时刻发挥了作用。 她慌忙捏诀,玄冰术胡乱射出。 猛兽左奔右突,避开攻击,绕着她身边四处乱转。 “咄咄咄......” 寒光时而向天,时而向地,就是射不中野兽。 进退之间,姜小姐踩到地面结冰的冰面上,一个趔趄,“哎呀”一声滑倒在地。 一跌之下,头盔掉了下来,露出一头绿色齐肩的卷发。 不远处的玄鸟见状,心急如焚,却被面前这头野兽缠住,无法脱身。 文丘挥动双翅,只能焦急的胡乱叫着。 眼看野兽步步逼近,朝着坐在地上的女孩挥出前爪。 “咄——”一声。 一枝铜箭穿透野兽挥出的前爪。 野兽疼痛,怪叫一声,身体后跃。 它抬头看了看远处,随即转身一跃,逃得无影无踪。 远处人影渐近,是一支十人左右的队伍。 阿晓正手持一把铜弓,将第二支箭放在弓弦之上。 跟玄鸟缠斗的狰见势不妙,也怪叫一声,身体后撤,跳上巨石,叼上之前那截断臂,跑进附近长满枯草的丛林中。 文丘慌忙从树上飞到绿色卷发女孩身旁,扶起女孩,一边口中说道:“老奴没用,让小姐遇险......” 玄鸟也跑到绿发女孩旁边,焦急问道:“小姐,你没事吧?” “不碍事,”绿发女孩说,“没想到有两头野兽,大意了。” 她也没怪自己学艺不精,第一次单独行动,就差点遇险。 “都怪我,”文丘说,“本来一狰一狞,就是两只野兽一起行动的,狰在前头佯攻,狞在后头偷袭。” 他这白泽图残卷背得不怎么熟,没有武力值,军师也是个半吊子的。 “还好有人救了我们,”文丘说,“这也是小姐受上天眷顾,免此一难。” “对了,是谁救了我呀?”卷发女孩环顾四周。 玄鸟看着队伍上挂着青雀图腾,脱口说道:“九黎人!” 第二十七章 石魔 阿晓背上是一张银陨弓,手持一张普通的铜弓。 有巫时的陪伴,这一路上他可以不断吸收金元素,融合进自己的血肉力量,金元素之力可以让肌肉强化,42说,他的力量值已达到20个点了。 只是这样的力量值,对于银陨弓只能拉半弓,无法拉满弓,所以只能在陆木的士兵那里拿了一张铜弓,作为兵器。 这十二个人跋山涉水,来到炎帝部落边境,正好在荒原上碰到炎帝部落车队三个落单者遇险的一幕。阿晓一箭,救下了绿发女孩。 九黎现在是炎帝部落的附属部落,玄鸟看到图腾上画着青雀,稍稍放了下心。 陆木看到这三人,有点讶异:其中两人穿着制作精良的铠甲,甲上的标识明显是炎帝部落“火”形符号,而另外一个老头,却长着一双翅膀。 穿铠甲的两人,一头卷曲绿发的,明显是个女孩,另一个面容清秀,蛾眉轻扬,若是男人,也是个极俊美的男人。 玄鸟说:“多蒙出手相助,我会禀告,给你们奖赏的。” 陆木听他这有点居高临下的语气,呵呵一笑:“我们可不需要什么奖赏,道声谢就可以了。” “玄鸟,我们是要谢谢人家。”卷发女孩说。她心里有些懊恼。本来还以为按现在的能力,可以到部落之外冒险,谁知道一出师就不利。 “那谢谢啦。”玄鸟说。 眼前这个少年军官身形健硕,面容俊朗,和印象中的九黎蛮族有些不一样。不过,赶跑野兽的,应该是他旁边那个银发持弓的人吧。 “我们看看铜车里有什么吧。”卷发女孩说。 她抬起头时,阿晓突然脸色大变,飞速跑了过去,双手抓住她的两只手,口中叫道:“夏,是你吗?夏......” 卷发女孩一不小心双手被一个陌生男人抓住,心里咚咚乱跳,比刚才和野兽对战时还要慌上十倍。 她脸上现出红晕,柔滑的小手急忙挣脱。 玄鸟拔出剑,大叫道:“你干什么!” 阿晓看着这名少女的脸,精致可爱又带点调皮,跟他印象中那个女孩很像,却不是那个女孩。 他讪讪说道:“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卷发女孩看了看眼前这个高挑银发少年,心想,都青铜时代了,怎么还用石器时代那种老掉牙的搭讪方式。 她略带尴尬的说:“我知道你刚刚把狰吓跑了,不过也不能吓人啊。” 文丘斜眼看了一下:难道九黎人打招呼的方式都是要吓上一吓? “对不起,对不起。”阿晓连声道歉。 “算啦,”卷发女孩看眼前这个人长得帅气,不像什么轻薄之人,刚才也是他射箭赶跑了野兽,说道,“我叫女娃,这是玄鸟,还有羽民人文丘。” “哦哦,我叫......阿晓。”阿晓记得自己在白鹿背上时,迷迷糊糊中好像有人叫过自己另外一个名字,只是一直想不起来。 “我叫陆木,我们正要赶往炎帝部落。”帅气的军官说道。 正说着,铜车内传出微弱的声音:“救命......” 众人慌忙打开铜车的车门。陆木和玄鸟手持兵器,小心翼翼的看向里面。 铜车内有两个中年人,其中一个已经死了,另一个奄奄一息,倒在血泊之中。 还没死的那个嘴唇发白,显然已经两三天水米未进,就靠着一口气在支撑着。 他发出的声音已经微弱无力,带着嘶哑。 铜车分成前后两层,前面是坐人的,后面却放着一个陶缸,已经被打破,缸里还残留三分之一的水。 这未死的中年人,估计连爬到后面喝水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们把他搬出铜车,斜靠着铜车的车轮。 陆木叫人拿来水,喂他喝了两口。 “你住哪里,我们送你回去治疗吧。”陆木说。 “不用了,我知道自己活不成了,”中年人咳嗽两声,咳出血来。 “我是......交趾族人,我是个商人,我和弟弟两个人用光积蓄,雇了几个佣兵,去往东海,买了一个氐人族女孩,回来的途中,那些佣兵砍伤我们,抢走了那个氐人族女子......” “我太贪心......我们不顾那个女子的叫喊,让她远离家乡。对她打骂,让她哭叫,只为得到她的眼泪......” “这个下场,是上天的报应......是我应得的结果,”交趾族人说,“只是,我忘不了她被抢走时的眼神......那种怨恨......无助......” “我把她的眼泪给你们,只求你们......能把她救出来......” 中年人用尽力气才微微抬起右手,他的右手紧握着,颤抖的手掌张开,是几颗晶莹剔透的珍珠。 中年人说完这几句话,便断了气。 女娃拿起几颗珍珠,说:“这些晶莹的珍珠,便是那个氐人族女孩的眼泪么?” 传说氐人族女孩的眼泪会化作珍珠,这些贪心的交趾族商人为了赚钱,千里迢迢到东海,捉来了一个氐人族女孩,却在中途被雇佣的人杀害,那个女孩也被抢走。 氐人,又叫鲛人,是生活在海里的种族之一。他们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鱼,在岸上无法行走,所以铜车里放着的水缸,便是装着那名人面鱼身女孩的容器。 玄鸟说:“交趾族部落在前面不远,我们要回去炎帝部落也要经过那里,如果看到那些劫匪,可以顺便把那名氐人族救出来。” “嗯,”陆木说,“这个人也算在临死之前良心发现,我们不能让那个氐人族女孩再受折磨。” “是啊,应该把她救出来。”阿晓说。 众人形成了一致的意见。 陆木转头看了一下玄鸟:“那你们跟我们一块走吧。” 玄鸟看了一下女娃。 女娃思忖着:车队已经走远,而这群人刚好也要去炎帝部落,跟他们一起走也没什么不妥。而且,她也想把那个氐人族女孩救出,多了几个帮手,对付那几个劫匪会更有胜算。 “那好吧。”女娃说。 她又悄悄对玄鸟说:“到了交趾族,我们要把衣服换掉,免得被车队的军官发现,到时候不许我们出来,就不好玩了。” 她说得没错,已经进入交趾族境内的百夫长姜呈已发现她们不见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派出一半的兵力到处去寻找她们了。 第二十八章 单臂族 前往炎帝部落的九黎军小分队,加上了炎帝部落车队的落单者三人,一共是十五人,朝着交趾国进发。 陆木带着一小袋新谷,要去见他的大酋长蚩尤,在此之前,要到交趾国去,把一个鱼人女孩救出来。 一行人走到天色昏暗,来到交趾国近郊。城门已经关闭,只得在小树林先休息一晚。 玄鸟忠诚的守护在女娃身边,彻夜不睡,持着剑,如同丛林中的老虎。她往火堆中加了几块木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树林黑暗处和那几个九黎人。 可不能再让女娃大人受到一点伤害了。 一个人影从睡着的九黎兵中站起,晃晃悠悠走到树旁,一动不动。 “这是干吗?”玄鸟警惕的走近几步。 伴随着“嘘嘘”的声音,陆木在树旁回过头来,就看见不远处的玄鸟正盯着他。 他转过身,一条小水柱划出一条弧线。 玄鸟顿时羞红了脸,男人怎么会半夜里起来撒尿,而且还是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的状态。 陆木收起了那东西,揉了揉睡眼惺松的眼睛:“你自己不是也有啊,干吗盯着我看?” “你......你......”玄鸟脸色发红,说不出话来。 “哦,对了,”陆木像想起什么,“听你的声音那么清脆,难道你是个女人?” “女人又怎样,你这个......你真是不知羞耻。”玄鸟说。 “嘿嘿,对不住啦,人有三急。我们那里的女人就不这样。”陆木笑着说。 九黎的女人就没那么害羞,她们会死盯着,有些妇女还会取笑道,哟,怎么那么小。 陆木走过去,说:“我就知道你是个女人,不过能单人和野兽搏斗,也算厉害啦。” 看到她和狰搏斗的场面,让陆木对这个炎帝部落的女战士颇有好感。 玄鸟冷哼一声:“你都不一定能接得下我三招。” “哦,”陆木剑眉一挑,“那要找个机会试试!” “要不是怕吵醒她们,我现在就把你打趴下!不知羞耻。”玄鸟对刚才那个画面依然耿耿于怀。 这导致她之后一看到陆木就脸色微微发红,脑子里还不自觉的想起某个长条状的物体。 天亮之后,众人进入了交趾国。 交趾国毗邻炎帝部落,虽然面积不大,却是一个繁荣的商业区。交趾国人生来就是两只腿互相交叉着走路的,就像罗圈腿。所以走路速度不快,重心还不稳,但他们是天生的交易者,他们会到处收集奇珍异宝、生活用品,卖给炎帝部落的人。 虽然先天的不足让他们难以狩猎,但通过买卖,他们也能过上富裕的生活。 一些其他种族的人也在交趾国内得到了谋生的机会。 大街上,便有几个厌火族人正在表演。他们把炭吞进去,就能吐出火。 他们带来的厌火族的狗拉出来的粪便也带着火苗,引燃了地面的两株枯草。 厌火族人到哪里都要准备几个装满水的器具,防止引发火灾。在他们部落里,经常会发生失火的情况,一个不小心,便引燃了房子,居民们便七手八脚的过来扑火。 他们讨厌火,因此这个种族名为厌火族。当然,其他种族的人也讨厌他们,一不小心就被他们连累,而他们则一脸无辜的说,我真不是故意的。 厌火族人表演着吞炭吐火的技能,放在地上的瓦罐里,有人放入了一两个贝壳。他们则点头致谢。 女娃带着阿晓一行人在一间衣服店里停了很久。自古以来,最难受的就是陪女孩子逛街。 她们会在衣服店里驻足,不断的试穿。在这个时间段内,时间会割裂为两个层面。在里面试衣服的女子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而外面等着的男人则会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 她和玄鸟把铠甲卖掉,得到好几串贝壳,买了丝绸衣服,把头发束起,戴上帽子,还余下几朋贝壳。 一串贝壳为五个,两串贝壳为一朋,也就是十个。这是这个时期的计量单位。 换好衣服后,有几个炎帝部落的兵从她们身边慌里慌张的经过,也没认出她们。 老羽民族人用披风把翅膀遮在里面,看起来就像个身材臃肿的人。 只要大小姐高兴就好,其他的都是小事。 接下来,就要查找人鱼女孩的踪迹,这要从贩卖珍珠的商铺查起。 问了好几家,都是正经渠道进的货,他们并没有听说过什么人鱼。 巫时突然感觉到某种奇怪的能量波动。 “那是我们九黎的玄铁球!”巫时说。 九黎的玄铁球是巫修炼的法器,不可能会在这里出现。除了巫时自己带的一颗,怎么会有玄铁球的能量波动? 众人随着巫时往街角走去,看到五个岐舌族人正在地上摆摊,贩卖兽皮。 “上好的兽皮,虎皮、豹皮、野猪皮,应有尽有,只要两朋贝壳,清仓大减价......”岐舌族人吆喝着。 “是这里吗?”陆木问道。 “嗯!”巫时点头。能量波动就是从这里发出来的。 陆木一看,果然在那些兽皮中间,还放着一个黑色小球。 陆木和士兵们拔出武器,指着岐舌族人。 “是你们袭击了我们九黎,还偷走了我们的玄铁球么!”陆木喝道。 岐舌族人抬头一看,这么多人,阵势这么大! “你这人说话就奇怪了,”一个岐舌族人说,“凭什么就说这个小球就是你们的,上面有写你的名字啊?” 另一个人说:“这小球是我们从路上捡的,有人卖给我们的不行啊,你哪只眼睛看见我们偷了你们的东西。” 第三个人说:“就是就是,你们是不是仗着人多想欺负我们,我们可是循规导距的正经生意人,你们可不能血口喷人。” 第四个人大叫:“治安官,这里有人要捣乱!” 附近巡逻的一个长股族军官带着一队士兵走了过来。 “怎么回事?”长股族军官问道。 他的腿很长,所以就算身高两米的陆木也比他矮了一个头。 “这些人来这里捣乱,欺负我们做生意的。”岐舌族人说。 他们情绪激动,叽叽喳喳,分叉的舌头都从嘴里面喷了出来。 根本没有陆木他们说话的份。 “你们没有他们偷东西的证据,”治安官说,“这里和炎帝部落接壤,可不是随便生事的地方!” 陆木他们只好作罢,眼睁睁看着他们收起兽皮和玄铁球。 “我们偷偷跟着他们,等他们到偏僻的地方,再把他们揍一顿,把你们的东西抢回来。”女娃转过头,悄悄对阿晓说。 她看到岐舌人说话口水乱喷的样子就讨厌。 “陆木,我去跟踪他们吧。你带着兵人数太多,容易暴露目标。”阿晓说。 “嗯。”陆木也想让弟兄们找个地方,先歇歇脚。 岐舌族人虽然攻击力不高,但他们擅长幻觉攻击,让人防不胜防。 巫重掏出几片蒙木,递给阿晓。 如果遇到文文兽,这个可以抵挡它的幻觉攻击。 巫时作为辅助,跟阿晓一起,而玄鸟是寸步不离女娃身边的,文丘就跟着陆木先去找地方。 四个人尾随着岐舌族人,拐进巷子里面。 第二十九章 族中交谈 小巷里,五个岐舌族人在互相责怪。 “阿呆,早就叫你把这块烂铁石扔掉,你就是不听,你看,差点出大事了。”一个岐舌族人说。 “那可是我从一个巫身上顺来的,想来是很珍贵的东西,估计能卖个好价钱,”阿呆说,“我怎么知道那些九黎人也跑到这儿来了。你们也别怪我了,要不是我规划好撤退路线,你们早就死了一百遍了。” “还好我机灵,把治安官叫来了。”另一个岐舌族人说。 “阿瓜,你机灵个毛线,”阿呆说,“要不是你让我们加入那个佣兵团,我们还不至于沦落到在市集上卖兽皮。” “是啊是啊。”其他人纷纷指责阿瓜。 这个阿瓜说认识雇佣团里一个长股族人,把他们带到这儿安家,说到闯一番事业出来。 雇佣团队平日里帮人打打架,也到丛林里打打野兽,偶尔也抢抢劫。长股族人引见后,首领姬强说这几个岐舌族人没什么本事,竟让他们负责在市集里卖那些抢来的东西。 饭还吃不饱。 这几个岐舌族人吱吱歪歪的走进一间房子里面。 围墙外头,女娃见他们关上门,看不清里面的情况,提议道:“我们爬树吧。” 于是四个人爬到院外的大槐树上,观察敌情。 围墙内杂草丛生,房子不大,看得出这几个岐舌族人在这儿过得不顺心。 观察了一会,除了他们几个在院子里砍柴生火做饭,没有其他人。 正要破门而入,只见巷口走过来一个长股族人,四下张望了一下,便鬼鬼祟祟走了进去。 岐舌族人阿瓜对长股族人埋怨道:“高平,我可是当你是朋友,才把兄弟们带到这儿来,谁知待遇这么差,饭也吃不饱,你也不帮忙说几句。” 长股族小头目高平受派来这里清算他们今天赚到的贝壳和库存的物资。见阿瓜这么说,就回答道:“我们现在境况也不好,没有打仗,还要养那么多人。不过你们放心,要有钱了,他们抓了一个鱼人。” “什么鱼人?”阿呆问道。 众人凑了过来。 高平故作高深:“你们不知道吧,鱼人的眼泪会变成珍珠,珍珠可以卖很多钱,这可是没本的生意。” 阿晓他们在树上听到这些话,意外发现这几个岐舌族人竟然和雇佣团有联系,暗想道: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捉住他们,就能知道他们把那个氐人族女孩藏在什么地方了。 女娃掏出一个黄米糕,递给阿晓:“吃饱了,等一下才有力气打人。” 一整天她就见阿晓要不就吃棵草,要不就吃几颗红色的果子,觉得他可能是没钱买吃的,连肉都吃不起。 阿晓接过黄米糕,好像还有余温,感觉有点受宠若惊。 这让他想到摔角比赛前菱角让他吃肉的情景。 玄鸟心里有些不平衡,愤愤的看了一下阿晓。 女娃大人干吗对他那么好。不过也是,毕竟昨天他才救了她。 黄米糕带着米香,又有点甘甜,关键还是个美女送的,阿晓一口就咬了一整块,心里乐滋滋。 此时,一颗硕大的蜜蜂头从浓密的树枝中伸出来,突现在众人面前。 “文文兽!”巫时大叫。 女娃和玄鸟没见过文文兽,吓得大叫了一声。 玄鸟身形一闪,把女娃挡在身后。 阿晓一面防备着,一面掏出蒙木叶子。 文文兽的幻觉攻击会一不小心就让人着了道。 女娃捏着口诀,玄冰术胡乱打出。 那只文文兽快速飞到空中,正好被一道寒光射中,顿时一边翅翼连同半个身子冻住,“彭”的一声摔在院子里。 众人不可思议的望着女娃。 女娃也觉得不可思议。本来是没打到的,是那只文文兽飞起,自己撞了上去。 众人从树上跳过围墙,冷不防出现在岐舌族人面前。长股族人拔出刀和玄鸟打在一起,岐舌族人却没有什么作战能力,两三下就被阿晓和巫时打得鼻青脸肿。 都没有女娃出手的份。 几个回合之后,长股族人武器被玄鸟打落,短剑挂在他的脖子。 “把我们的玄铁石交出来。”巫时说。 那个叫阿呆的岐舌族人掏出一块黑铁,递了过去,口中说道:“这是另外几个族人卖给我们的,我们从没有去过九黎,更没有袭击过你们。” “是啊是啊。”其他岐舌族人附和道。 巫时把玄铁石一把抢过。这几个岐舌族人明明就是参加了九黎的袭击,还抵死不承认。 他们装出一副可怜样,让人下不去手把他们杀了。 “告诉我们氐人族女孩被你们藏在哪,就饶你们一条生路。”阿晓说。 “我们不知道啊,”岐舌族人指了指长股族人,说,“他知道。” 长股族人被这几个“朋友”出卖,狠狠盯了他们一眼。 玄鸟用剑柄往他脸上撞了几下,他才一边哼哼一边说:“他们的营寨在交趾国西面近郊,靠近炎帝部落那头,氐人族女孩就关在那里。不过我劝你们还是不要去了,那里有四十多人,你们人那么少,我是好心跟你们说......” 玄鸟看了一下女娃。这边人数确实太少了。 女娃指着那个佣兵,说:“你这个长腿的就不要啰嗦了,只管带路就好!” 机不可失,要是被他们得知消息,逃到别的地方去就不好了。 阿晓想了想:“巫时,你去通知陆木,就说我们找到关押氐人族女孩的地方,就在交趾国西面,让他带兵援助我们。” “好。”巫时想了想,把玄铁石递给阿晓,“这块玄铁石给你吧,也许对你有帮助。” 经过在祖先之地的相处和九黎之战后,他对阿晓无比的信任。 阿晓想了想,接过玄铁石。 “好。”他点了点头。 这块玄铁石可以吸收金元素之力,如果再次突破,也许不用使用晶体能量,就能拉动银陨弓了。 他们把俘虏的手绑了起来,往西南方向走去。 “如果你们中途逃走,我就一箭把你们杀了。”阿晓说。 “不会不会。” 因为救人团队只有三人,阿晓觉得应该先探清地点,然后等待援军到来。 十几个九黎勇士再加上他们,对付四十多人胜算比较大。 女娃的玄冰术虽然厉害,但是战斗经验不足。 而且对方战力不明,也不能轻举妄动。 第三十章 小苏被掳 阿晓看了一眼身边这个卷发女孩。她脸上的表情挂着一副不服输的样子,嘴角微微上翘,带着一点俏皮。 她似乎没经历过险恶,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嗯,这样子其实也挺可爱的。她怎么会藏着一块黄米糕呢?该不会是她的零食吧?她和夏是有点像,难怪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就像在哪里见过...... 旁边这个女侍卫寸步不离,估计是她忠诚的卫士,她力量、敏捷和攻击力都不输给一个男人,如果她的主人发生险情,估计会拼了命保护吧...... 正想着,长股族佣兵把他们带到了目的地——交趾国近郊一个营寨外围。 营寨占地一千平方米左右,由竹栏围着,有两根木头支起一个简陋的门作为出入口。门口有两个人守着。 佣兵团队成员来自各个部落,这估计还算不上正儿八经的佣兵团,只算是一个小型团队。他们手持铜刀、斧子、骨矛等武器,在这个小部落营生。 一些商人会雇佣他们护送财物,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遵守约定完成任务,取得酬劳,除非是遇到了让他们眼红的巨大的财富。 在营寨进门不远的空地上,姬强正咬着牙,恨恨的看着陶缸里的生物。一个高瘦的人脸色阴冷的站在他的旁边。 “黑齿,你说怎么办?”姬强问道。 高瘦者说:“也许我们要换一种方法,强硬的方式不奏效啊。” 他说话的时候,露出牙齿,牙齿是黑色的。 姬强叫他黑齿便是因为他是黑齿族人。 “那是因为我们还不够强硬!”姬强说。 鱼人女孩半躺在水缸中,她的长发散乱,垂在赤着的胸部上。她的上半身圆润白皙,肌肤吹弹可破,光着上身,胸部饱满,她的双手交叉放在胸部之上。 她的下半身,从肚脐以下,是鱼的形状,巨大的鱼尾在水中一动不动。上半身因为被鞭打而留下淤痕,身上的疼痛使她眉头紧皱着,却紧闭着嘴,一言不发。 他们不断打她,她却不曾流下一滴眼泪。 阿晓、女娃和玄鸟在地势较高处观察里面的情况,看到氐人族女孩时,众人相视一眼。 这个世界有很多奇怪的种族,而生活在海底的氐人族也有不同的种族,有的近似于人,有的近似于兽。据说他们在海底建造城市,乘坐海螺一样的船。这船能下到海底,也能飞到天上。 营寨里传出女孩痛苦的叫声。 尖锐而凄厉的叫声响彻原野。 又一声呼叫...... 可以看到一个手臂很长的人拿着鞭子不断打在氐人族女孩身上。 每打一下,便传来一声惨叫,阿晓他们的心便颤动一下。 女娃按捺不住了。这看到的情景让她气得浑身发抖。他们这样欺负一个女孩子,虽然不是同个种族,但同为女孩,每一下鞭打,都像打在自己身上一样难受。 她站起身,恨恨说道:“我们去把他们杀了,把那个女孩救出来!” 玄鸟虽然觉得敌情不明不可妄动,但按小姐的个性,她看到这样的情况肯定会舍了命也要去,作为侍卫,只能跟着她,尽力保护好她。 “好!”阿晓性子一来,也不管什么了。巫时去叫援兵,估计也要一段时间,希望援兵能尽快赶来相助吧。 他取弓搭箭,“刷刷”两箭便射中了门口两个卫兵。 里面的人看到发生变故,一大群人聚集起来,乱哄哄冲了出来。 女娃、阿晓和玄鸟已经到了门口,女娃发出玄冰术。冲在前面的强盗有几个人中招,身上现出冰状结晶,倒在地上不能动弹。 距离很近,人数又多,所以女娃的玄冰术虽然没有准头,但架不住靶子多啊,那些倒霉的就自己撞枪口上了。 她这玄冰术如果能无限使用,那可算不得了的武器,可惜只能使用三次,便气喘吁吁了。 不过这三次使用,已经打倒七、八个人了。 阿晓用箭射倒了四、五个。 玄鸟近身格斗,用盾牌挡住攻过来的长矛,短剑刺穿攻击者身体,又反手一劈,砍中另一个人。 喽罗战力不强,但是人多,二十多人将阿晓三人团团围住。 “住手!”姬强叫道。 他盯着来犯者,冷冷说道:“你们是什么人?” 阿晓他们相视一眼,暗忖:这个人应该就是首领了。 “我们是来取你们狗命的人!”女娃恨恨说道。 她对准说话的人,右手发出一道寒光。 可惜打偏了。 擒贼先擒王。 趁着那首领不自觉的头一偏,阿晓已闪身上前,到了姬强的身后,随手将弓弦套在他的脖子上。 弓弦是兽筋制成,坚韧无比,用力一勒,便把姬强勒得脸上涨红。 首领叫道:“兄弟,你是哪条道上的,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女娃和玄鸟趁机跑到阿晓旁边,和敌人对峙着。 “叫你的人散开。”阿晓说。 “你,你们退后。”姬强叫道。 阿晓三人挟持首领到了陶缸旁,玄鸟挥剑斩断锁着氐人族女孩双手的链子,那女孩虚弱的跌坐在水中。 “怎么办啊?”玄鸟想。这女孩身体滑溜溜的,而且离了水,时间久了会脱水的,总不能连这个大缸一块带吧。 女娃说:“玄鸟你来抓他,阿晓抱她走。” 玄鸟走过来,用剑抵住姬强,眼光示意阿晓。 “这个......” 时间紧急,阿晓也来不及多想,就从缸里抱起氐人族女孩。 女孩紧闭着眼,上半身光滑细腻,下半身鳞片点点闪着光。她的胸部一下子呈现在众人面前。 “叫你的兵脱件上衣!”玄鸟剑锋扎进姬强腰部,入肉见血。 首领示意一个人脱了上衣,女娃便拿着盖到那女孩身上。 他们挟持首领,阿晓抱着鱼人女孩,退出营寨。 不远处有一条小河通往姜水,估计要走半个小时。 盗贼团伙呈半包围之势,跟着他们到了营寨外面。 “我和玄鸟挡住他们,你带她走!”女娃对阿晓说。 “一起走吧!”阿晓说。 “别啰嗦啦,”女娃小声说,“我们会拖到援兵来,战场转移对我们不利。” 如果一起走,援兵赶到会失掉目标,就算找得到路,还要再走半个小时,那样情况会更不利。 而且时间拖得久了,这鱼人也许会脱水的。 “好!”阿晓抱着那鱼人女孩,往小河方向快步走去。 她们看着阿晓身影渐渐消失于眼帘。 突然玄鸟“哎呀”一声。 原来一不防备,姬强手肘撞中玄鸟腰部,挣脱开来。 第三十一章 驭兽师的儿子 鱼人女孩双手抱着阿晓脖颈,微微睁开双眼。 她看着抱着自己的男人在疾速跑着,知道是他救下了自己。感受着一股男子气息,听着呼吸声,还有胸膛跳动的声音,她突然觉得有一种安全感。 肌肤紧贴着,微微的体温传来,让冰凉的身体好像也温暖起来。 “谢谢。”氐人女孩微弱的声音。 “那些人太可恶的了,”阿晓说,“人类中也有不少邪恶的人,为了得到利益而不择手段。” “我叫珊瑚,都是因为我太贪玩了,跑到了浅海,被渔民的大网抓住......”她流下眼泪,瞬间化为颗颗珍珠洒落在地上。 刚才受到鞭打,她抵死不掉泪,现在想到自己受到的折磨,却忍不住流出泪来。 “人类为了生存,捕猎野兽,杀害其他种族,甚至同类相残,可是,他们其中也有好人吧......” 阿晓把鱼人女孩抱到河边,将她放进河里。 “顺着这条河游,东面就是大海了。”阿晓说。 “我知道了。”氐人族女孩珊瑚在河里翻出浪花,露出硕大的鱼尾。 “你叫什么名字?”珊瑚仰起头,问道。 “......嗯,我叫阿晓。” 珊瑚从嘴里吐出一颗透明的珠子,用手托着,递给阿晓。 “这是水族的能量石,它可以辟水,也蕴藏水族的能量,我把它送给你。” “......不......” “也许我们以后会再见面的。”珊瑚让阿晓拿着珠子,便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游向远方。 河水波光粼粼,只见到远处小小的身影在河中浮出,用力挥了挥手,便朝着大海游去。 佣兵营寨门口。 首领姬强怒气冲冲的叫道:“杀了她们!” 刚得手的宝贝被抢走,还被这么少的几个人劫持,他一肚子恼火。 玄鸟站在女娃身前,手拿圆盾和短剑,盯着冲上来的壮汉。 长臂人带着几个人从远处放出一串箭,被玄鸟的圆盾挡住,“当当当”几声,掉在地上。 女娃的玄冰术只能间或发上一两发,将近身的强盗逼退,玄鸟则将近身的两人砍翻在地。 强盗团人数多于她们太多,交战了好一会,玄鸟胳臂酸麻,渐渐力不从心,女娃也有点气喘吁吁。 她们且战且退,形势万分危急。 转身逃跑的话,背部将会成为弓箭手的靶子。 此时,盗贼团突然一阵骚动。 陆木带着兵及时赶到。九黎勇士在巫时的咒语加持下,发动了野蛮冲撞,一下将十几个盗贼撞飞。 长股族人加入了战局,而岐舌族人则躲在最后面。 陆木一刀把挡在玄鸟身前的盗贼砍翻,身形转到玄鸟旁,得意的看了她一眼,说:“我们并肩作战吧。” “谁和你并肩......”玄鸟嗔道。 一看到陆木她就有些脸红,心想:男人怎么就那样厚脸皮。 不过陆木此时就像战神下凡一样,在美女战士面前表现得比平常勇猛万分,一下就砍翻了几个。 玄鸟在身后看着这个男人挥着粗壮的手臂,在敌军中横冲直撞,心里多了几分好感。 这男人还挺可靠的。她想。 随着陆木一众士兵的加入,战局发生了逆转。盗贼团明显抵挡不住身经百战的九黎战士的攻击,他们朝着西北方向撤退。 “阿晓带着鱼人,就在他们撤退的方向,我们追击过去吧。”女娃说。 陆木威风凛凛的下达命令,九黎士兵奋勇杀敌,一路追了上去,盗贼中跑得慢的,便受到攻击,被砍翻在地。 阿晓在河边转身,刚跑了几步,便看到溃逃而来的盗贼团伙。 四十多人的盗贼团此时只剩下十几个人了。 “黑齿,你再不出手我们就完啦!”姬强转过头,对瘦高个大声叫道。 黑齿口中念念有词,他用刀把手臂上划了一道,用手指蘸着血在胸前画着奇怪符号。 这是黑齿族以自身鲜血献祭,使用的召唤术。 陆木一众正在追着,玄鸟突然惊叫一声:“有蛇!” 只见荒原的枯草中游出大大小小的蛇来,大的有两米多长,小的也有一米,越聚越多,至少也有两三百条。 那些蛇见人就咬,沿着士兵的脚缠了上去,然后对准脖子就是一口。 “玄鸟,怎么办啊。”女娃明显慌了,使尽力气朝着蛇群发出玄冰术。 见到这么多滑溜溜的东西,她觉得有些恶心。 玄鸟挥剑把一条扑过来的蛇砍成两截。 “大家不要慌,把这些蛇砍了。”陆木大叫。 有两三个九黎士兵被蛇咬到,虽说受到防御加持,但也伤了皮肤,毒素随皮肤流进血液,顿时倒在地上。 “不要慌!”随着陆木的命令,九黎士兵转向蛇群,奋勇砍杀,而此时,阿晓也加入了战场,发出几箭,射中了蛇的脖颈。 在众人的杀戮下,蛇群慢慢变少了,但他们在和蛇群搏斗的时间内,盗贼团伙已经离他们四百多米远。 姬强打算趁机逃脱,黑齿咬咬牙说:“等等,给他们点苦头吃吃,最好让他们全都成为它的食物!” 在九黎士兵击杀蛇群的这段时间,刚好可以实施他的大型召唤术。 黑齿一族,最为厉害的就是召唤术,召唤的代价就是以自身的鲜血作献祭。 因为要自残,如果不到万不得已,黑齿不想使用这个技能。 如果召唤更厉害的生物,召唤者也控制不了,有可能召唤者也会成为被召唤生物的饵食。 黑齿用自己的鲜血在地上画圈,那是一些奇怪的符号,随着他口中的怪叫,天突然变得昏暗起来。 蛇群的攻击为他赢得了作法时间。 这次受到突袭而大败,让他心一横,豁出去了。 他要召唤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如何面对的生物了。 盗贼团队围在他的旁边,看着他施法。 他口中念念有词。 突然,一阵狂风吹起,扬起一地灰尘。一些细小的砂石都被狂风吹到了半空。 又一阵风刮过,吹起的烟尘让阿晓他们急忙用手臂挡住眼睛。 “天怎么暗了?”一个九黎兵说。 又一阵强风吹来,把剩下几条蛇都吹得离开地面,飞得无影无踪。 众人勉强才能站稳脚步。 一声野兽的吼叫从空中传来,响鸣荒原。 在半空中,出现一头长着翅膀的老虎,从空中俯冲而下。翅膀一扇,便是一阵狂风。 这头老虎体型硕大,是普通老虎的两到三倍,双翅展开,足有十米长。 “这是什么怪兽啊?”女娃都吓呆了。 42的声音传来:“这是穷奇,大荒四凶兽之一。” 第三十二章 营救 黑齿召唤了一头名为穷奇的凶兽。巨大的怪兽形状如老虎,从空中落下,收起翅膀,晃了晃脑袋,发出一声嗥叫。 巨大的威压形成一圈圈声波激荡四周。交战双方停止了动作,劲风扑面而来,有些身体较弱的盗贼站立不稳,蹲下身子,用手扶着地面。 众人惊骇的望着这头凭空出现的妖兽。 妖兽脑袋环顾四周,看了看鲜血画成的图案,又看向那个召唤者,开口说道:“黑齿族人?黑齿族每年冬月都会奉献两名婴儿作为我的点心,嗯,味道鲜美,至少让我回味了两个月。因着这事,我便答应黑齿族祭司可以用法阵召唤我。当然,既然我来了,少不了要给我点好处,如果没有婴儿肉,血淋淋的鼻子也是我喜欢的点心。” 黑齿低头跪拜,说道:“威猛强大的兽中之王啊,我请你前来是因一起争执。如您所见,那边的人对我们步步进逼,要将我们赶尽杀绝。所以望您相助,把我们的敌人吃个干净。” “争执?”穷奇露出锋利的牙齿,“有什么争执,倒是说来听听。我最喜欢判断世间的事,父子、兄弟、夫妻、邻居,总会因为这个事那个事起争执,互相指着对方的鼻子骂对方不讲道理,什么是道,什么是理,我总会跟他们辩个分明。” 这是一头讲道理的妖兽? 岐舌族人阿瓜跪在地上,鼓动三寸之舌,大声说:“伟大的妖兽大人,我们是正经的生意人,那边那些人,”他指向阿晓和追击的九黎士兵,“他们都是小偷,专门偷别人东西,还抢别人的东西,抢了我们宝贵的财物,还把我们打得鼻青脸肿,伤亡惨重,您应该把他们都咬死。” 穷奇问道:“他们是小偷,那你呢?” “我......我肯定是好人啊,遵守法纪,帮助老弱,对了,还施舍饮食,我是个大好人......”阿瓜说。 穷奇巨大的头伸了过去,闻了闻阿瓜,沾着口水的利齿在阿瓜眼前一张一合:“这么说来,你是个好人喽?” 阿瓜连连点头:“是啊是啊。” 穷奇大口一伸,一口就把阿瓜吞了进去,又用舌头舔了舔嘴巴:“我最喜欢吃那些‘好人’,什么帮助老弱、施舍饭食,这些都是最恶心的事情,偷东西、抢别人的东西、杀人啊,放火啊,这些才是这世上值得赞赏的事。” 两眼一瞪,黑齿慌得连连摆手:“不不不,他并不是什么好人,我们这些都是小偷,强盗,根本不是什么好人!” 穷奇还在发表它的高论:“什么是道理?那些指着对方鼻子骂别人不讲道理的人,他怎么不想一下自己讲不讲道理呢?天道循环,弱肉强食,你干吗要救助老弱病残呢?你看那些高官富商,哪个不是又偷又抢又杀人的,不是个个都夸他们是好人啊,难道只有我懂得这个道理?” 黑齿慌忙说道:“我们抢了一个富商的铜车,杀了他兄弟二人,抢走一个氐人族女子,不断鞭打她,让她流泪,而那些人,则是想把这个氐人族女子救出去,所以他们来攻打我们。穷奇大人,您评评理,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穷奇吼了一声:“这样说来,我是应该助你们,把他们全都杀了!” 黑齿长舒了一口气。 穷奇翅膀一扇,狂风骤起。它身子一跃,就落入九黎队伍中,利爪一挥,就将一名九黎士兵切成两段,吞进肚子里。 电光火石之间,九黎众人都来不及做出反应。在强大的妖兽面前,他们显得格处弱小。 吃了两人,穷奇打了个饱嗝,环顾四周,眼睛忽然一亮: “这两个人的肉都太粗了,不好吃,那边那个女子,想来肉细,香甜又可口,可以当作饭后甜点......” 它盯着的,便是绿卷头发的女娃。 玄鸟挡在女娃身前,左臂持圆盾,盯着这头妖兽,却如同大象面前的蚂蚁一般。 陆木侧走几步,持刀站在玄鸟旁边。 阿晓站在女娃旁边,身体闪现着蓝色光芒。 晶体能量,也不一定有用。 穷奇挥动翅膀,一阵狂风刮得九黎众人脚步不稳,最近两外士兵被吹得身体离地而起。 穷奇纵身跃起,同时,一根银箭快速射来,然后又是一根。 阿晓使用晶体能量,拉动银陨弓,将最后的两根银陨箭射出。 银陨箭快如流星,射向穷奇脖子的箭被它一低头,用牙齿咬住,而射向胸前那根箭,被它用前爪扫飞。 5%晶体能量射出的银陨箭,竟然毫无效果。 “快跑!”阿晓拉着女娃往河边跑去,一边回头,铜箭接连射出。 射出的箭使穷奇身形停顿了一会,这点时间,已让他们跑出百多米远。 如果晶体能量都拿它没办法,真是只有全军覆没了。 它的目标是女娃,让她尽快逃离,是阿晓下意识的行为。 穷奇飞在空中,扇动着翅膀。九黎士兵将长矛投出,长矛却在狂风下根本近不了身,纷纷坠落在地。 穷奇朝着阿晓两人的方向用力一挥翅膀。 只见地面上突现一股旋风,逐渐形成一股小型龙卷风,朝着阿晓两人席卷而去。 狂风挟带着砂石将阿晓和女娃裹入其中。 女娃惊叫着,阿晓紧皱眉头,牢牢抓住她的手。 两人的身体卷入龙卷风中,离地而起,飞上十多米高的空中。 穷奇扇动翅膀,并不管地上的九黎士兵,径直朝着两人飞去。 玄鸟和陆木看着这情景,心急如焚,却根本无可奈何。 这妖兽的力量,根本不是凡人所能对抗的。 阿晓和女娃,当真要丧生在它的利齿之下么? “你要吃就吃了我吧!我也是女的!”玄鸟扯下帽子,大声叫道。 穷奇却看都不看一眼,径直往河岸方向飞去。 阿晓和女娃被龙卷风卷起,在半空中往下望去,便是那条深深的大河。 穷奇的巨大身躯已越来越近,隐约可见它张开的大口。估计风小之时,便是它利齿到达之时。 突然一声唳叫,清脆而响亮,在穷奇低吼的威压下,众人忽觉精神一振。 声音婉啭,像是有一股强大的力量透过穷奇低沉的吼声。一股强风吹来,那卷着阿晓两人的龙卷风顿时消失于无形。 随着龙卷风消失,阿晓和女娃落入河里。 穷奇的大口刚好到达阿晓和女娃原先所在的半空。它看着两人坠入河中,便想纵身扑下,将他们抓住。 一道黑影挡住光线,穷奇抬头,只见两张翅膀遮住阳光,一只巨禽从高空俯冲而下。 它浑身羽毛都是绿色的,拖着四条长长的尾翎。 翅膀展开约有十二米长,浑身散发着五彩光芒,散出的光芒将它周身的空气都隐隐扭曲。 “青鸟?”穷奇有点诧异的说道。 第三十三章 斗兽 青鸟唳叫一声,冲向穷奇。 穷奇挥动翅膀,利爪抓去,青鸟灵活的变换身形,避过利爪,巨缘朝穷奇脖颈处刺去。穷奇低头,用尖牙挡住巨缘,张开大口咬去。 青鸟身体四周现出微微的彩色波纹,巨大的身躯突然消失在空气中,又瞬间在穷奇后方出现,利爪抓向它的背部。 穷奇身体斜斜滑翔数米,躲过攻击,随即转身,重新迎了上去。 巨兽与巨禽缠斗着,翅膀发出的强风激荡,如数把利刃切割,将空气摩擦出“滋滋”的声音,气流冲击,将两头巨兽下方十几米远的河面激起阵阵波浪。 远在百米的众人都感觉得到气浪袭来,漫天风沙,刮得人透不过气。 传说青鸟住在西昆仑上的神界,是神传信之鸟,这瞬间消失之术,估计便是一种空间跳跃的技能。 而它身体周围现出的隐隐五彩波纹,让穷奇的每一下攻击都如陷泥潭,每一股强风也被它双翅扇动的强风抵消。 趁着九黎众人聚精会神看那两头巨兽搏斗的情景,首领姬强叫道:“撤退。” 黑齿还觉得也许穷奇会赢,正在犹豫,就看到穷奇背部被青鸟抓到一下,一声狂叫传来。 他只好带着不甘心,跟在姬强的后面。 趁着漫天烟尘,姬强带着盗贼团撤离战场。不可否认,作为首领,这是他最英明的决定。 穷奇稳住身形,觉得面对青鸟这头巨禽,占不了便宜,便大声叫道:“我刚好想起还有些事情要做,这次就先饶了你,下次再和你打一架。” 然后纵身离开战场,往远处飞去,瞬间便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中。 青鸟在河面低空盘旋,随后便一飞而起,消失在远方。 九黎军中,陆木看得目瞪口呆,等穷奇飞走,才赶紧叫巫重拿着草药给受伤的九黎士兵疗伤解毒。 八个士兵,死了一个,而且尸骨无存。来不及悲伤,还要去看阿晓和女娃情况如何。 玄鸟浑身发抖,急火攻心,女娃大人就这样被妖兽的飓风卷走,掉落河中,自己作为侍卫,却只能眼睁睁看着。面对强大的妖兽,是那样的弱小,保护不了小姐,就连替小姐而死都办不到。 众人赶到河边,却只见到水面荡起微波,不见半个人影。 阿晓和女娃估计被荡起的波浪卷起,冲到下游不知多远...... 他们生死未卜,陆木只能带着众人,沿下游寻找。 陆木见玄鸟面色惨白,眼眶中有泪水打转,便安慰道:“你也不要太伤心啦,也许他们吉人有天相,已经逃离险境了。” “但愿老天保佑,小姐没事,”玄鸟眼眶发红,“如果小姐发生什么不测,我也会以死谢罪!” 彼时,阿晓和女娃落入河中,被巨大的冲力撞落河底。在晶体状态下的阿晓浑身冒着蓝光,他往河砂中一踩,便借力跃起,他见浑浊的水中隐约有人影飘落,长发在水中散开,便奋力游去。 女孩已经昏迷,身体如飘落的棉絮。阿晓将她拦腰抱起,浮出水面,却被巨浪袭来,两人被冲向远方。 波涛阵阵涌来,一转眼便到了千米之外。 女孩仍处于昏迷状态,估计也喝了不少河水,阿晓只得抱着她的腰,让她的头浮出水面。河水激荡,阿晓单手划水,力道不足,一时到达不了岸边。 他们随着水流漂着,晶体能量已经开始反噬,晶体能量持续时间是半小时,时间一到,便会虚脱,到时,两个人都会沉入河中,再无回天之力。 突然,一条麻布长条从空中飘落,阿晓抬头一看,便见到一头巨禽从空中掠过,往远方而去。 耳中似乎听到一个声音:“挚,白泽把你的讯息告知了我,我便赶来见你一面,风伏牺把留给你的装备放在风部落的伏牺洞中,想要变强就去寻找吧,赶在他们找到你之前......” 在九黎路边的巨石下,阿晓所做的梦里,他曾坐在青鸟的背上,和风伏牺一起,带着白泽环游大陆,指导人类学习捕猎,唱着风伏牺所作的《驾辩歌》。 那似乎是几辈子之前的记忆了...... 想来,这麻布条便是青鸟扔下的吧。 它怎么不直接将二人救起? 或许,它不想因此而泄露阿晓的行踪吧? 阿晓抓住麻布,绑在箭上,奋力一射,铜箭带着长布条射穿岸边一棵树干,崩紧成一条直线。 阿晓便拉着布条,带着女娃慢慢靠岸,将这个昏迷的女孩放在鹅卵石铺就的河滩上。 身体已经酸麻,剧烈的反噬让他身体微微发抖,虽然有金元素护体,但是还没能突破血肉的承受力。 他勉强支起身子,用手掌在女孩胸前按压,只听得“哇”一声,女孩吐出几口水,他这才放心躺倒在地上。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不顾一切的要把这个女孩救下,是因为她长得有点像夏么? 女娃幽幽醒转,见自己全身湿透,薄如蝉纱的衣服勾勒出玲珑有致的身体,而衣服也被石头划破,露出雪白的肌肤,胸前,是几个泥掌印。 而那个名叫阿晓的男人,正脸色惨白睡在自己身边。 女娃从茫然到慌乱,脸上现出红晕。 这个男人干了什么?是他又把我救了吗? 胸前......是他的手摸的吗? 当阿晓醒过来时,就见到自己躺在一个火堆旁,女娃正把一根枯枝扔进火里,她先前潮湿的衣服已经烤干,脸也烤得通红。毕竟,天气炎热,还在火旁烤着。 女娃见他醒来,第一句话便是:“你不要把今天发生的事说出去,不然,我就把你杀了。” 阿晓苦笑。 她都不感谢一下自己。 女娃双手交叉抱着双肩,望着天空说:“喂,你说,他们那过不知道情况怎么样啦?” “那头妖兽那么厉害,不知道......” 在那头强大的妖兽面前,九黎军真的是凶多吉少。 “有一只青鸟,”阿晓说,“它也许是来帮我们的吧,不知道它能不能斗得过凶兽穷奇?” 在河中,隐约听到它叫了自己另外一个名字:挚。 这个名字,是我的名字么? 第三十四章 突围 陆木和玄鸟带着九黎人找来时,看到阿晓和女娃正坐在河滩稍大的石头上,旁边有火堆的灰烬,尚有点点火苗。 “小姐,你没事就好!”玄鸟似乎正在抽泣,紧紧的抱住女娃。 女娃左手抓住右臂,似是不经意的挡住胸前开裂的衣服,问道:“你们也脱险啦,那头妖兽后来怎么样啦?” “一只大鸟救了我们,它把妖兽打跑了,”玄鸟说,“只是那些盗贼也逃走了。” “嗯,没事就好,”女娃说,“我们要再回到集市上,我要再买两件衣服。” 她现在唯一担心的,是衣服破裂而走光。 **** 炎帝部落。百夫长姜呈垂头丧气的走进一间红木砌成的屋内。 红木门前站着两队身穿红色甲衣的士兵,他们头戴铜盔,手持铜矛,队列整齐。 这是大将军祝融的营帐,姜呈护送四铜车贝壳已经到达,正前来复命。 虽说成功将贝壳护送回来,但是把祝融将军再三交待的两个小兵弄丢了,不知道会受到什么责罚。 那两个小兵就那样凭空消失了,找都找不到。他们自己贪玩走丢了,现在却估计要怪责到我的头上。 也不知是哪家的贵公子呢?唉,谁叫自己这么倒霉。 姜呈惴惴不安的走进营帐,不敢抬头,向那坐在中军账中的红甲将军拱手复命。 却听见声音详和:“姜呈百夫长一路辛苦了,呆会派人去营房领二十头羊,给弟兄们犒劳犒劳。” “末将......末将有负将军所托......”姜呈低着头。 “哈哈......”祝融的笑声传来,“姜呈,你做得很好啊,并没有哪里做得不好。” 抬头一看,只见身穿红甲的将军正面带笑容。在他旁边,站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士兵。仔细一看,这不正是随军前往东海的小兵么! “你......你怎么在这?”姜呈很是意外,焦急中带着气愤。 小兵摘下头盔,露出绿色卷发,笑盈盈的说:“姜呈大人辛苦了。” “你,你什么时候跑来的,怎么站在将军身边!”姜呈声音大了,带着点训斥。 这小兵可把他害苦了,私自离队,不守军纪,害得他在交趾国四处带兵去找。如今一见,却是个女孩。 “不得无礼,”祝融指了指小兵,说,“赶快见过女娃大人。” 原来,这位便是炎帝首领的小女儿女娃!姜呈大惊,赶紧参见。 祝融说:“女娃大人前来跟我说,这一路上蒙受姜呈百夫长的照顾,要禀报首领,给你赏赐呢。” “这个......谢女娃大人!” 这个女娃大人向来淘气,祝融也拿她没办法,好在这一路上安全到达,不然,都不知道怎么跟炎帝交差。 女娃经历凶险,结识了九黎人阿晓等人,安全到达后,隐瞒了遇险的事情,只是一个劲的在祝融面前夸这个百夫长好。 这样,百夫长姜呈也不会把她私自离队的事说出去了,以后,他们不会看得那么严,说不定还能再出去冒冒险。 这次历险,多亏九黎人阿晓两次救了她,想到在河中被他抱着,不该碰的地方也被他碰了,女娃就有点脸红。 长这么大都没跟陌生男子这么近距离接触呢,关键这个陌生男人还长得有点帅,力量也很强。 女娃脑子里总是不经意就闪出那个银发高挑的身影。 他现在在干什么呢?女娃想。 此时,陆木正带着阿晓走进一条地下通道。 阿晓打了个喷嚏,便揉了揉鼻子,喃喃说道:“难道在河里浸泡太久,得了风寒?我得运用金元素之力,将寒气逼出来才行。” 陆木带着一袋新谷,前来觐见大酋长蚩尤。炎帝部落的人带着他们来到这山洞,沿着斜坡往下方走着。 这地方是利用天然形成的山洞,用石块砌成的地下建筑,昏暗的通道内插着两排火把,下方传来嘈杂刺耳的叫声和撞击声。 斜坡通往一处较平坦的地方,这里有十米宽,路的左右两边是一排排木栅门,似乎在栅栏里关着什么人。几个士兵在栅门前巡逻着。 而前方似乎通往一个大型场地,叫声和撞击声便是从哪里传出的。 炎帝部落的人带着陆木和阿晓在一个栅门前停下,说:“你们的首领就在里面。” “这里,怎么像个监牢一样?”阿晓暗想。 在栅门内狭窄的空间内,隐约可见阴影处坐着一个人,他身体强壮,粗壮的手臂正拿着一块兽腿,放入口中,扯下一块肉,大口大口吃着,另一只手端起一个陶盆,喝着里面装着的酒。 他的头上长着两只牛角,在阴影中,看起来如同一头猛兽。 “陆木,你来啦。”阴影中的人说道。 他声若洪钟,一开口周围便嗡嗡作响。 “首领。”陆木百感交集,这段时间九黎发生了那么多事,也不知首领在这里过得怎样? 陆木拿出一个小袋子,说:“我们种下的粮食收成了,这是您交待下来的,我自己收割的新谷。” “哈哈~陆木,干得好!”蚩尤站起身,走到栅栏边,“你们进来吧,到里面来。” “首领,你怎么......”陆木想说首领怎么被关在监牢里面。 “门没有锁,”蚩尤说,“我自己喜欢呆在这里。” 陆木和阿晓打开木栅门,走进这个“牢房”。 靠里的地上铺着一层茅草,估计是蚩尤的“床”,另一边是半只烤熟的野猪和一陶罐酒。 “士兵,再拿两个碗来!”蚩尤大声叫道。 门口的持矛士兵拿来两个陶盆,毕躬毕敬的放在蚩尤面前的地上,说:“蚩尤首领,还有什么吩咐?” “没有了。”蚩尤大手一挥。 蚩尤给陆木和阿晓倒了酒,又撕了两块肉递过,说:“没什么好东西,就权当给你们洗尘了。” 酒味辛辣甘醇,一大口喝下,阿晓只觉得一股热流从食道进入,脸上顿时觉得热辣辣的。 蚩尤拿起袋子,撑开袋口,用力闻了闻:“嗯,香!” 他用手拿出几颗新谷,放在嘴里咬起来,发出一阵雷鸣般的笑声。 “应该继续开荒种植,这样才能确保我们九黎的民众能吃饱饭。”蚩尤说。 “是,首领,已经在继续开荒了。”陆木说。 他把蚩尤离开后九黎发生的事细细说了一遍。 “嗯,”蚩尤转向阿晓,“你是我们九黎的勇士,勇士并不分种族,为九黎而战的人,便是九黎的勇士。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荣誉总会恢复,委屈总会洗刷!” “陆木救了我,我早已将他,还有菱角当作家人。”阿晓说。 陆木说起想要推荐阿晓当个伍长或者十夫长的事情,蚩尤微笑不语。 这时,外面传来“当~”的一声敲击声。 蚩尤便朝阿晓呶了呶嘴:“阿晓,你上。” 第三十五章 机甲 这通道的尽头,是一个巨大的木栅门,齿轮转动,木栅升起,阿晓便走了出去。 这是一个大型斗兽场。 眼前是一个宽阔的圆形场地,直径约五十米,场地半空吊着一个个大盆,盆里是巨大的火鼠,火鼠燃烧着,把整个场地照得通亮。 场地四周是四米高的看台,看台上坐满了人,一个个哇哇叫着。 两个人正把角斗场里一个躺在地上浑身是血的人拖走。 “今晚最后一场比赛即将开始,这边自愿报名参加的人是一个自称九黎族人的银发少年,巨兽是前两天由猎人捕猎而来的,谁会取得这场比赛的胜利呢?请把你们的押注物投放。再重复一遍,比赛即将开始......”解说员大声叫着。 看台上的人纷纷将一些铜器、玉石、黄金扔在标有标记的木筐里面。 阿晓站在宽阔的角斗场内,环顾四周。 地面上间或放着武器,有骨矛、铜刀,还有弓箭。 嘈杂的人声汇聚在一起,挑起了场上的气氛。 “这个人不像九黎人啊?” “看起来有点瘦,我还是押了野兽这方。” “我就押这个人赢,反正赔率高点。” ...... 角斗场内,对面一个木栅缓缓升起。 一只巨大的动物晃悠悠走了出来。这是一头猪头狗身的生物,身高两米,长三米,重约一吨。浑身长着黑毛,黑毛就像一根根巨大的硬刺,它嘴角长着獠牙,眼睛发红。 “这是赤眼巨猪,”42说,“小心它背上的硬刺。” 赤眼巨猪摇着巨大的身躯走到场地中间,它双眼如血,嘴中唌水流出,滴在地上。 它的眼光锁定了眼前的猎物,便发出一声嗷叫,朝阿晓扑了过来。 阿晓在地上翻滚,避过攻击,随后拿起地上一把弓箭。 巨猪冲过阿晓身后五米处,再度转身。 它已经饿了一天,肚中的饥饿让它寻找着猎物。 看台上发出一阵阵喊叫。 “看准了再撞,你这笨猪......” “獠牙,用獠牙......我可是压了很多钱的......” “喂,九黎人,别躲啊......怎么这个九黎人头上不长角的?” 阿晓拉弓,“咄咄咄”发出三箭。 巨猪抖动身体,背上的硬刺把射来的箭尽数挡住。 巨猪的冲撞就像一个刺球,一对獠牙就如刺球中隐伏的暗器,看起来就像全身装甲的战车。 它接连冲撞,阿晓都只能躲开。而将箭射完也不能伤它分毫。 一个身穿长袍的人正在看台远远站着,看着场中的比赛。 “自称九黎人么?他便是和陆木一起来的无启族人吧。”长袍者自言自语道。 “是的,飞廉大人。”旁边的九黎人说道。 而木栅边,陆木也目不转睛的看着,默念道:“阿晓,加油!” 阿晓暗想:这巨兽的弱点,应该就在它的腹下,要攻击它,只能等它露出腹下的空档。我该试着使用金元素之力,毕竟,如果晶体能量不奏效的话,接下来就只能等死了。 这头巨猪的力量比之前捕猎的大兽狸力还要强大数倍,窜到它的腹下,却要面对那两只锋利的獠牙。 阿晓取出地上一把青铜短剑。运用在于夷先祖之地学到的方法,将体内的金元素能量聚集于周身。 只见一道淡淡的黑气在身体四周闪显,在火光的照射下荡着圈圈的波纹。 “这个人,竟能使用金元素?”飞廉有点讶异。 赤眼巨猪再次冲来,阿晓往地上一蹲,正面迎接冲撞。 “嘭”的一声,身体后滑几米,几乎已接近场地边缘。 巨猪身形停住,獠牙便往上拱去。 阿晓用力将猪嘴往上一托,巨猪身体斜斜离地而起,从阿晓头上跃过。 阿晓从巨猪腹下钻出,右手的青铜短剑滴下点点血渍。 赤眼巨猪从脖颈到腹部现出一道深沟,挣扎一番便倒在地上。 阿晓只是被尖刺一般的长毛划出几道伤痕,他丢下短剑,听着看台上一阵寂静后爆发出的欢呼声。 他打开栅门,和脸上跳跃着欢快之色的陆木走回了“牢房”。 蚩尤哈哈大笑,说:“金元素之力,你能使用九黎的金元素之力么?虽然只能使用五成,但也很了不起了。” 他感受到了一股金元素的力量,没想到这个少年也能跟他一样,在没有巫的咒语加持下,能将金元素运用到血肉中。 蚩尤说:“如果能将金元素之力真正掌握,身体将会坚硬如铜铸一般,那样就能做到刀枪不入,再进一步,还可以将金元素之力铸入手握的兵器,那样便能草木成兵。阿晓,你就当九黎的百夫长吧!” “啊?”陆木不可置信。 大酋长一下子就给了阿晓这么大的“官”。现在和他是同等级别了。 “......是!”阿晓答道。 继续修习金元素的使用,就像蚩尤所说,当血肉力量强化到如铜如铁,晶体力量对身体的反噬会完全消失,也不会再出现使用晶体力量后的虚脱症状。 如果能将两股力量揉合在一起,将会变得更强,也许能和穷奇之类的妖兽抗衡也说不定。 “你们去见见九黎其他首领,把余下的新谷带点给他们尝尝吧。”蚩尤对陆木说道。 “是。” 离开地下角斗场,陆木便和阿晓前往九黎首领们居住区。 街上,士兵带着铜制的头盔,牛皮制成的护甲,手持长矛,三三两两正在巡逻。 部落的贵族穿着丝绸制成的衣服,骑着马,身上佩戴着铜、金或者玉石制成的饰品。 平民则穿着麻布衣服,奴隶穿着兽皮和树叶,随意遮挡下身,裸露着上身。 城楼的上方,立着丝帛制成的图腾,是一个牛头符号,城楼是木头和竹子制成,围着整个营地,营地外面还有几个哨塔,由一些拿着弩箭的士兵把守。 街道井然有序,路旁有是一排排木屋,通往一个繁华的集市。集市上有卖铜器的、陶器的、木器的、兽皮的,叫卖声不绝于耳。 刚走进集市,身后便传来一个清脆柔美的叫声:“喂。” 回头一看,正是女娃和玄鸟。 一个云鬓丝衣,粉妆玉琢般的美女,一个英姿飒爽,身穿盔甲的战士。 “你们要去哪啊?也来这里买东西么?”女娃问道。 第三十六章 车队里的冒险者 “女娃。” “玄鸟。” 阿晓和陆木分别说出了两个名字。 这一路并肩作战,阿晓和陆木对她们多了一份亲近感。 “我们不买东西,正要到九黎人的居住区去。”陆木说。 “阿晓,你们九黎有什么好玩的啊?”女娃凑了过来,她的手上拿着一块玉镯,应该是刚从饰品店买的。 “九黎没有这里繁荣,”阿晓说,“不过九黎的人可以到部落分领肉食,这里则需要用贝壳去买。” 这里比九黎的原始公有制高级一点,是奴隶制度。 “你们刚刚是从斗兽场过来的吧?”玄鸟问道。 “是啊,我们去见了我们的大酋长。”陆木道。 “哦,那个什么尤啊?”女娃说完,觉得有些不礼貌。 玄鸟圆了一下:“蚩尤,我经常听下层兵士说起这个名字。” “是啊,首领还让阿晓当上了百夫长。”陆木心里还有些不平衡。 “九黎的百夫长么?”女娃笑了笑,秀目转向阿晓,“你又不像个九黎人,头上都没有长角。” “我现在便是九黎人,”阿晓说,“我在九黎有个家。” “你成亲啦?”女娃语气有些急促。她自己都意识不到怎么突然就激动起来。 “不是。我是说在九黎有了房子,也有了陆木和菱角这两个家人。”阿晓解释道。 “菱角......是个女孩么?” “是啊,是陆木的妹妹,现在也是我的妹妹。” 四个人边走边交谈,在集市中穿梭。 这时,只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一手正挽着一捆丝线,一手抱着一个快一岁的小孩走进集市。 小孩“哇哇”大哭。 她将丝线卖了两朋贝壳,买了一点稻米和一小块肉,然后转向旁边的摊位。 钉在地上的小木头上系着几头母羊,一个汉子正蹲在前面挤奶。 小孩看见羊奶,哭得更大声。估计是饿了。 女人说:“不哭不哭,你要学你父亲一样勇敢。他是不会丢下我们的,一定会让我们回家的。” “店家,这羊奶怎么卖?”女人说。 “一份要10贝壳。”汉子答。 女人掏出仅剩下的三贝壳,犹豫了一下,说:“我只剩这么多钱了,能给我一点吗?” “我们这里都是一整份卖的。”店家挥了挥手,显得有点不耐烦。 女人移步到了隔壁:“店家,我把这点肉退了吧。” “我们这里货物出门,概不退换,要是个个像你一样,我们还怎么做生意!”那店家也是一脸的不耐烦。 阿晓他们正从远处走来,陆木远远见到这女子,快步走上前去,叫道:“夫人。” 她正是蚩尤的妻子姬玉。 陆木介绍了一下,女娃他们微笑的打了招呼。只是九黎首领的妻子也自己从事生产,自食其力,却因为钱不够,买不了小孩吃的羊奶。这让她们有些意外。 “玄鸟。”女娃轻声示意。 玄鸟便知道小姐的意思,于是大声叫道:“店家,你把肉割一块大的出来。” 又转身到另一边:“店家,把羊奶拿过来,拿那罐大罐的。” “不敢劳驾。”姬玉说道。这两个女子,像是炎帝部落的富贵人家的小孩,却怎么和九黎的士兵这么亲密。 “没事,我们都欠着九黎的情呢。”女娃说。 肉用咸草绑着,粮食和羊奶是用陶罐装着,陆木提在了手上。 “夫人,我见到大酋长了,”陆木说,“我们九黎也种植稻谷了,等会也让您尝尝我们自己种的稻米。” 姬玉微微一笑:“那就好,你大哥他做的,便一定是对的。他总一心想着九黎百姓,自己反倒不管了。” 女娃做着鬼脸逗着趴在姬玉肩膀的小孩,小孩“咯咯”笑了起来。 看到阿晓,那小孩竟然使劲钻过来要他抱。 姬玉都觉得奇怪:这孩子,怎么跟他这么有缘。 在九黎首领家眷住的巷子里,陆木给每个首领分发了新谷。首领们并不因为在这里受到的待遇而对大酋长有意见,脸上的表情似乎更加坚定。 他们坚信,在大酋长的带领下,九黎将会繁荣起来。 而此时,炎帝部落的圣火洞中,大将军祝融和掌管春官大火夏官鹑火、秋官西火、冬官北火、中官中火这五个官正站在祭坛旁,看着半空中飘浮的离火球。 几个身穿黑袍的祭司分站于离火球两旁。 祝融为司火的火正,是战士和祭司的双重身份,掌管祭天。 炎帝起于烈山之时,红蛇部祝融一脉便辅佐创建炎帝部落,传至今世,已是第五世祝融。 而以火德王的炎帝部落,圣物离火便在这圣火洞的祭坛之中。 离火飘浮于空气之中,火中无物,似乎是某种强能量引燃空气,凭空便显现一个圆圆的火球,火球中隐约可见一只朱雀的形态。 此时的离火光芒四射,投射出一行行符文。 “青鸟传书......”祝融自言自语。 青鸟为天神信使,在炎帝部落留下神谕之后,顺便在交趾国境救下了阿晓等人。 看着这些符文,祝融脸色变得凝重。青鸟已经几百年没有出现过了,上一次据说是和风伏牺游历天下,教导民众。而这次出现,带来的讯息竟然是神的悬赏令。 “炎帝游历在外,应让三足乌把这信息传达于他。”春官大火说道。 “这是自然,”祝融说,“对这神谕,诸位有何高见?” “神帝竟然让我等凡人前往鬼国,捉拿天神?”秋官西火感到不可思议。 虽然祝融将军能获得神火之力,炎帝有半神之躯,但是神界之事,就算有天神犯法,也应由天神自己解决才对。 凡人之躯,怎能对抗天神之力? 鬼国在北地,需跨越姜水、羊水,途经龙部落、进入巫咸之国,沿途凶险,估计还没进入鬼国,全员便死伤殆尽了。 “我等应等炎帝首领下达命令,再遵命而行吧。”夏官鹑火说。 祝融摇了摇头:“天神之谕,期限分明,炎帝首领不知在哪个村庄,哪座山里,若等到三足乌传来命令,恐怕误了期限。” “首领既然把部落事务托付于我,我与各位商讨的便是派谁前去?” 众人沉默良久,炎帝不在部落,若是祝融自己前往,则部落之中群龙无首,其他人却似乎没有那个力量可以对抗天神。 中官中火缓缓说道:“九黎首领现归顺于炎帝部落,或可派他前往。” 第三十七章 遇险 “蚩尤?”祝融脱口而出。 “正是。” 蚩尤有金德之力,祝融自忖若和他一战,胜负未知。 祝融转过头,看向一个军官打扮的大汉,说道:“蚩尤一直住在斗兽场中,历牧,你怎么看?” 斗兽场是这壮汉军官在幕后经营,被祝融点破,这个叫历牧的军官便说道:“蚩尤确实经常在斗兽场与猛兽搏斗,经常混迹在下层军士中,我听说他在部落里的下层军士中颇有威望,那些士兵经常夸赞蚩尤勇猛......” 相对于炎帝部落的高层军官,这个混迹于下层士兵中的九黎首领似乎更得军心。 祝融像在自言自语:“西方姬水的有熊部落这几年在姬轩辕的带领下不断扩展版图,已快和炎帝部落接壤,迟早会成为我部的威胁,九黎人是否真心归顺,也未可知......” “那好,那就让蚩尤前往,由他调遣三百精锐,前往鬼国。”祝融下达了命令。 鬼国之行,万分危险。如果蚩尤身死,炎帝部落会少了一个潜在的威胁。就算全军覆没,能及时出兵,奉神谕而行,也算对天神表明了态度。 斗兽场内,火光摇曳。 蚩尤打开栅门,挺了挺腰,抡了抡手臂,便走到角斗场上。 “不活动一下筋骨,手臂都酸了。”蚩尤站定在台中央,赤着上身,肌肉凸起,头上长着两只牛角,在火光中如同一个恶魔。 “蚩尤!蚩尤!”一些下层兵士抡着手臂在看台上叫着,他们是炎帝部落的兵,却似乎对他很是崇拜。 赌客们在静悄悄的商量着什么。投注筐中,押蚩尤赢的金玉似乎更多了一点。 飞廉仍旧站在看台远处,静静看着九黎首领。 陆木和阿晓听说蚩尤要上台和巨兽搏斗,兴奋的赶过来观看,他们走到飞廉旁边,陆木叫了一声:“飞廉大人。” “安静。”飞廉面无表情。 随着另一头通道口的木栅打开,一头巨熊缓缓走了出来。它的眼角挂着一道伤疤,嘴巴流着口水,眼神因为饥饿而变得凶狠。 巨熊看到了眼前的猎物,对于它而言,撕碎人族,撕咬生肉,已经是常事了,眼前的蚩尤对于它来说就是一顿美餐。 巨熊一路小跑朝蚩尤冲了过来,蚩尤两米多高的身躯在它巨大的身躯衬托之下显得瘦小。 巨兽狂冲,好像一辆重型甲车。 蚩尤双脚站定,一点也没有要移动的意思。 “这是要正面和巨兽对撞么!”阿晓大惊。 巨熊举起右前掌,全力朝蚩尤身上拍去。 全力一掌,重量约两吨。 蚩尤抬起右手,挡了上去。 “砰”!一声巨响。 冲击气流发出的强风让前台的人们感觉到脸上刺痛,头发乱飞。 蚩尤纹丝不动。双方的手掌因为强烈的撞击而分开。 巨熊又举起前左掌,半个身子站起,左右掌轮翻朝蚩尤拍去。 蚩尤抬起左右臂,挡在头的两边,任凭巨熊拍打,身体却丝毫不动。 地上的灰尘随着强风一圈圈荡起。 看着蚩尤身体四周缠绕着黑色能量之气,阿晓暗暗说道:这便是他所说运用金元素之力,让身体如铜铸一般么? 巨熊拍打了几十下后,明显放慢了速度。 蚩尤一跃而起,右拳打在巨熊脑门。 “砰”的一声,巨熊倒飞几米,后仰倒地。 它翻了个滚,摇摇晃晃站起身,又晃了晃脑袋。 估计这一下重击,头有点发晕。 巨熊又站起,冲了过来,它张开大口,露出利齿,朝蚩尤咬去。 蚩尤转身一避,抓住巨熊左前掌,过肩一摔,再次把巨熊摔倒在地。 台上的观众不禁发出一阵欢呼。 阿晓暗自佩服:这是何等强大的力量! 巨熊刚要爬起,一个人影坐在它脖颈之处,双脚如同巨钳,随它怎么用力,却站不起来,急得“嗷嗷”乱叫。 一双铁拳轮番砸在脑门上,一下,两下...... 巨熊四肢发软,一声长嗷,便再也爬不起来。 蚩尤站直,环视四周,魁梧的身形如天神,如恶煞。 场上鸦雀无声,随后,便暴发出欢呼和啧啧赞叹声。 他却不管这场上的看客,径自转身,打开木栅,走出了角斗场。 阿晓和陆木走过去时,蚩尤看了他们一眼,摇了摇头,说:“这些野兽太不耐打了。” 陆木刚要说话,只见通道尽头走过来一个军官,正是祝融的传令官。 传令官带来的祝融的军令,他宣读了军令的内容,便把盖着火型印章的羊皮卷成一卷,递给蚩尤。 蚩尤微皱眉头,自语道:“鬼国,又称鬼方国,去那里捉拿天神么?” 他又哈哈大笑,笑声如同雷鸣,在地下通道回荡。 “好啊,我很久没有打架了,这身子都有点不习惯了。” “祝融将军有令,可由蚩尤首领于炎帝军中挑选三百精锐,择日出发。”传令官说。 “嗯,有意思。”蚩尤看了看阿晓,又看了看陆木。 “陆木,此去鬼方国九死一生,你可愿和我前往?”蚩尤问道。 “末将愿往!”陆木拱手作礼,说话掷地有声。 蚩尤面露微笑:“陆木,你尚未娶亲,可要想清楚再答。我并不强求。” 陆木脸上现出坚毅之色:“能追随首领,陆木虽死无憾!” 蚩尤哈哈大笑,眼光瞄了一下阿晓。 “我愿随陆木一起,追随首领左右!”阿晓斩钉截铁。 蚩尤点了点头,又大声叫了一个名字:“伯劳,伯劳!” 过了一小会,便有一个小兵从斗兽场中跑来,他身穿一件旧皮甲,手拿一根骨矛。 “首领叫我,有什么吩咐?”小兵问道。 “伯劳,你可肯随我前往鬼国?我先说了,此去可有性命之虞。” “我愿意。”伯劳毫不犹豫的说道。 他只是这斗兽场中一个维持秩序的小兵,自幼父母双亡,却不知为何蚩尤会看上他。 “陆木,你再跟九黎其他首领说一下,看哪个愿往?” “是,首领,”陆木说,“和我一道前来的七名九黎战士、两个巫也会一同前往。” “嗯,稍作准备,我们三天之后出发。” 第三十八章 铜车 西昆仑,这个传说中的帝之下都。浮空岛的正下方,开明兽正伸着巨大身躯上的九个头,分别看向九个传送门。 开明兽身躯是虎形,头上长着的却是人的面孔,面孔如古堡大门上镶钳人面的门环,人面闪着银光,没有表情,瞪大双眼,如同用金属铸成。 传送门通往大陆九个地方,凡人根本看不到,只有天狼星人进入大陆的某处,通过了开明兽的检测,才可以看到虚空中浮现的传送通道。 此时,一个人类女人形体正背靠开明兽,似乎很惬意的伸了伸腰。 她面前五、六米远的半空中出现一个投影画面,画面有四米宽、六米长,画面中是一个坐在座位上的人。 光线很暗,座位附近闪烁着各种颜色的光,当光线转为白光时,画面便亮了一点,隐约就能看见画面中的人脸。 这个人便是神帝帝俊,正端坐于王座之上。也可以说,是帝俊指挥官坐在母舰的指挥椅中,与西昆仑的女性对话。 女性形体并没有看向画面,却看着她前方远处一个充满溶液的金属大池。 大池旁围着六个身穿长袍的巫,他们双手捧着悬空的一个光球,光球中有白光射向池中。 白光穿透池中的溶液,可以看到在溶液中浸泡着一具尸首,尸首已经溃烂,一条蛇一样的尾巴残缺不全,光线从躯干和尾巴的破洞中穿过。 “无论如何,请把他救活。”帝俊的声音传来。 “如你所见,”女性发出声音,嘶哑中带着金属声,“躯体已经烂透了,如果意识死亡,就彻底没救了。他们正在收集他的残存意识,而躯体中的活性细胞,将会在这池中慢慢培植,塑造成型。” “他的意识完整度有多少?”王座上的人说。 “这可不好说,”女性说,“时间太久了,回到龙部落所在的传送门用的时间太久了,也许是90%以上,也许是80%,也许只有60%也说不定......嗯,你不是派出了一个执行者吗?” 她的声音并不显得沉重,隐隐还有一丝欢快的味道。 “执行者杀死了其中一个凶手,而我的儿子,他的尸首也受到波及。”帝俊的声音并没有夹带情绪,似乎这个死去的人,他口中的儿子,也仅是一个普通的天狼星人。 “你该耐心等等。”女性背后的老虎尾巴晃动着立了起来,又轻微卷了卷,“这六个科学家,按原始部落的说法,这六个巫会把你的儿子重塑出来的。” “嗯,”帝俊的语气缓了一缓,又说道,“按天狼星人的法律,杀人就该受到处罚。剩下的凶手,你这个地面管理者,兼着治安官和审判长一职的西王母,打算怎么办呢?” “你的儿子窫窳在风伏牺留下的那个基地,以及由那个基地衍生的居住着人类以及半神的龙部落里,想要依着原始的制度建立以他为尊的奴隶制帝国,并在那里屠杀反抗他的人类。 他寻找了一些支持者,并企图奴役另一些天狼星人以及所有半神和人类,因此,二负和危谋杀了他。这便是事情的经过。“ 作为地面管理者,西王母要了解整件事情并不难。只是,她似乎自始至终都没有插手。 “屠杀人类?”帝俊冷冷说道,“人类并不在天狼星的法律保护范围之内。” “是的,神的法律只适用于神,”西王母语气中带着一丝揶揄,“人类如同虫子,并不属于同一等级。你踩死一群蚂蚁,法律并不会因此而制裁你,当然,蚂蚁蜇了你一下,法律也没办法去制裁蚂蚁,就算你因此而愤怒,一把火把蚂蚁窝烧了,那也只是你个人的私事,和法律没有半点关系。” 法律中并没有条文规定,人不能踩死蚂蚁,蚂蚁也不能咬人。低等种族在高等种族的法律中,便是如此。 “回到主题,作为治安官,你打算怎么办?” “危,已经逃进鬼国----那个黑暗而寒冷的地方,那个放逐者之地。我已经叫青鸟传讯,让炎帝部落的人前往追拿。” “让那些原始人?”帝俊强忍他的不满。若不是执行者为了尽快把重伤将死的窫窳带回,也不至于让危逃掉。 “蚂蚁的力量很小,但如果他们既是蚂蚁,又是老虎呢?他们会完成任务的。”西王母似乎胸有成竹。 她看着这些原始部落的进化,科技的发展,有时会惊诧于他们展现出来的力量。当然,对于天狼星人的这起谋杀案,她似乎并不想尽全力。 “好吧,你有这个权限,我也相信你会依着天狼星人的法律去审判!”帝俊说完,画面随即消失。 他以掐掉画面适当的表达了不满。 而西王母,则用手抚摸了一下她的豹脸和两个尖尖的耳朵,口中说道:“这一大早的,我该做个面膜,不然皮肤都有些松弛了,用木瓜还是......嗯,有一种长得像菟丝子的果实,那叫什么什么,在风伏牺的记载中,说长期使用能让女人既漂亮又惹人喜爱。你知道名称吗,青鸟......喂,青鸟......” 那讨厌的青鸟,关键时刻竟然不知飞哪里去了。 **** 蚩尤在炎帝部落挑选精锐,前往鬼方国的事情不胫而走,女娃带着玄鸟跑到九黎居住地,找到阿晓和陆木。 “阿晓,你们太不够意思了,怎么不向蚩尤推荐我们,把我们也选上!”女娃一开口就责问。 阿晓和陆木苦笑。 他们现在知道这个名叫女娃的少女正是炎帝的小女儿,怎么敢带着她去闯险境。 而一心想要创建冒险团队的女娃,一听到这个消息,便义愤填膺的跑来,责怪阿晓他们没有让她们加入到这个冒险队伍中去。就连玄鸟都劝不住。 “听说,那可是九死一生的任务。”阿晓说,“我觉得,你还是先把你的玄冰术练好再说。” “我最近已经在加紧练习啦,”女娃说,“而且,上次我是没有做好准备,这次我绝对不会把师父留下的各种符菉,法器落下!” “不行!” “你说一下嘛,好阿晓......” “不行!” 阿晓他们再三拒绝后,女娃嘟着嘴,气乎乎的走了。 第三十九章 交趾国集市 因为要前往北地,蚩尤来到炎帝部落的九黎人居住地,辞别他的妻子。 他取下挂在脖子上的兽牙饰品,递给姬玉。 “等他大点,就系他脖子上,可以辟邪,”蚩尤看了看他的儿子,说,“我不在时,这兽牙便当是我在你们身边吧。” 这系在细绳上的是一颗讙牙,这只独眼三尾的猫状异兽曾随着蚩尤游历四方,死后蚩尤将它的牙齿佩戴在身上。 姬玉娥眉微颦:“你这一去,又会是多久?”她听说蚩尤将启程北方,此去凶险重重,不禁心中忐忑。 “最多半年就回来了,”蚩尤凝视着他的妻子,“当年你随我从有熊部落回来,游历四方,这些年辛苦你了。” 姬玉从有熊部落不顾亲人反对,跟着蚩尤私奔出走,其中艰辛可想而知。 蚩尤南征北战,收编各夷族,壮大九黎,确也少有时间照顾妻儿。这次夫妻相见,不免彻夜温存私语。 第二天,他便召集众人,商讨北行的准备事项。 祝融让他挑选三百精锐,而蚩尤却只选了八十人。三百人队伍,要用到的军粮太多,其中五十名基本是粮草兵,他选了八十人,只带随身粮食,北上之后,就地取材而用,解决口粮。 炎帝部落检兵台上,飞廉站在蚩尤的右侧,方夷首领黎啸则站在左侧。 这个方夷首领是个满脸胡子的大汉,他觉得家族之中,有他兄弟二人,就算他身死,方夷这一脉也不会断绝,便愿誓死随大酋长北行。 炎帝部落下层军士伯劳挑了他十个兄弟,加入蚩尤的队伍,祝融派遣百夫长姜呈带着火龙队归入蚩尤调遣。 当然,祝融这些亲兵的加入可能是为了监督蚩尤。 八十人队伍中,有大巫和巫祝共三人,盾兵二十,骑兵二十,弩兵二十,斥候十个,加上蚩尤、阿晓、陆木,还有一个星相师,及杂务兵若干。 炎帝部落最早制定了荧惑星历,他们的星相师可以借助天上星宿辨认方向,也说是说,星相师将是他们队伍的“地图”。 点兵完毕后,蚩尤就将几个首脑叫进营中。 他在沙中画出一条曲线,作为行进路线。他没有从炎帝部落直接往北,横渡姜水,而是在边境处折往西面周饶国,再从周饶国渡河。 “我要去那里见一个老朋友,准备一些东西。”蚩尤说。 年少时游历四方,蚩尤也见过神或者半神。在这个时代,很多部落首领都是由半神担任,那些长着奇怪形体、有着神的基因的首领们,有着比凡人更高的智商和力量,在部落纷争和人类与天灾抗争中脱颖而出,理所应当成了领导者。 领导,便是走在前面,领着民众披荆斩棘,指导部落更好的生存。 而这次发生在神之间的谋杀案,本不属于凡人或半神插手的范围,却让他们前往抓拿凶手。蚩尤虽感意外,却并没有犹豫。既承诺为炎帝部落而战,那总要做到遵守诺言。 “凶手名:危,据说是人身鹰头,线索并不多,渡河之后,我们再去寻找。” 第二天就要出发了,陆木擦拭他的佩刀和长矛,阿晓则准备了几袋箭矢,虽然铜箭硬度比不上银陨箭,却也只能将就着用。 他现在力量达到25,可以不靠晶体力量,只用金元素之力,便可将银陨弓拉满,只是这箭硬度不够,配不起银陨弓。 既然当了九黎的百夫长,那便追随蚩尤吧。 而女娃回到家中,坐在庭院的一块大石上,气乎乎的捏着诀,将玄冰射在院中的树干上,导致几棵树干浮现出六芒冰晶。 屋内一少女放下织机上的工作,走了出来。她眉如翠柳,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这个少女便是女娃的姐姐瑶姬。 瑶姬轻轻摇了摇头,说道:“妹妹,你这是烦恼什么啊?” “死阿晓,死阿晓......”女娃嘴里念着,“他不让我跟他们去!” 瑶姬微微笑道:“你骂的可是男子的名字,莫不是妹妹的意中人?” 女娃脸一红:“才不是呢?他不过救了我一命,他是九黎人,嗯长得不像九黎人的九黎人。” “那你怎么不叫他前来提亲啊,你也到了嫁人的年纪啦,整天在外面乱跑也不好。” “才不是呢!” 想了一下,女娃叫来站在外面的玄鸟,吩咐她送一副甲衣去给那个九黎人阿晓。 “我算还他人情了,死了也跟我没关系!”女娃说。 于是玄鸟前往九黎居住区,依着小姐的吩咐,将一件甲衣交到阿晓手上。 又朝门口探了探头:“陆木,你出来一下。” 陆木挠了挠头,不知这女武神叫他干吗。 玄鸟也不说话,径自往前走着,陆木就在后头跟着,忙加快脚步,与她并行。 落日余晖,将村庄洒下一片金黄。 玄鸟说:“你可要活着回来,我们还没有比试过,你该记得我说过,我还要把你打趴下呢,你可不要死了。” 陆木嘿嘿笑着。这个少女说着狠话,脸上却似乎现出红晕。 作为一个女战士,这种样子的确很少见。 玄鸟突然掏出一个铜制牌子,递给陆木,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是一个护身符。” 陆木手拿着这个牌子,怔怔的看着她远去的背影。 第二天大早,八十人的队伍便在蚩尤的带领下出发。 炎帝部落的民众跑到街上,好奇的看着这支远行的军队。 这可是一个s级任务,就连蚩尤,都不知道能不能完成,更别说保住性命。 姜水、羊水两岸,哺育了众多部落,在羊水流域,几百年前风伏牺从西边的风部落出发,到达这里,在北岸创建了龙部落,后经过部落纷争和迁徙,又形成了羊部落、犬部落、蛾部落、蛇部落。 这第一个站,便是从周饶国的隘口横渡姜水,前往羊水流域。 而周饶国与炎帝部落接壤,是山和丘陵地带,周饶国人大部份住在这里,与炎帝部落民众相依相存,而另一部分人,由于之前的某些分岐,迁往西面,在单臂国中生活。 走入周饶国境,便见到某些丘陵或矮山中,有着密密麻麻的山洞,洞中火光通明,山洞之上的烟囱冒出滚滚浓烟。 第四十章 追踪 蚩尤带领的队伍刚进入周饶国,阿晓便感觉到丘陵或矮山的缝隙里有眼睛在观察着他们,随着阳光的照射,会出现某个亮光反射,微微闪了一闪。 等蚩尤在一座丘陵的山洞前停下时,十几个周饶国人便围了上来。 周饶国人是身长一米到一米二的侏儒,身高为常人的一半,只是他们的手臂比常人更为粗壮,身穿皮甲和铜制头盔,下巴是乱糟糟的胡子,抡着大铁锤,看起来并不是好惹的。 而当他们围上来时,附近的岩壁的小洞中伸出某种金属的器械,对准这枝队伍。 蚩尤下了马,哈哈大笑,大声叫道:“我要找马托老爹,我有件东西放在他这里修理,工钱已经付过了。” “你要找马托老爹?”为首的大鼻子打量了一下蚩尤,“我们并不打算和九黎人为敌,当然,九黎已经加入炎帝部落,而炎帝部落也和我们结盟。主要是这支队伍有点奇怪。对于武装力量强大的队伍,我们总要防备一下。” “我跟马托老爹是老朋友了,你可以把他叫来。” 不多时,一个灰白胡子,身穿铁匠牛皮围裙的老头从山洞中走了出来,一见蚩尤就哈哈大笑。 “你又给我带来什么好生意啊,老朋友?”马托老爹说。 “我那把卷了刃的斧子修好了没有?”蚩尤直奔主题。 “十多年没见,总该请你喝上一杯,那可是交趾国酿造的笤酒。”马托老爹想去拉蚩尤的手,却够不到,手伸过头顶,却只到了蚩尤的腰间。 他自己的腰间别着一些工具,是用来制作某些武器的用具。 这种装扮能让人看出他是一个能工巧匠,而工匠也是周饶国大部份人的职业。 他们不从属于任何部落,但却能制造强大的附魔兵器,只需要足够数量的金子作为费用。 他们不使用贝壳或者其他铜制货币,只认可唯一的货币黄金。 蚩尤转过头,看了一下队伍。 “走吧,不耽误你多长时间,你那把斧子,早就修理好了。” 蚩尤吩咐队伍在外面就地休整,便带着阿晓几个首脑随着马托走进山洞。 山洞特别大,似乎把整个丘陵的地下都掏空了,里面有各种通道,通往各个地下角落。 “十多年可真是一晃就过去了,想当年,你和你那个大朋友来取斧子的时候,差点把我们的穹顶压塌了......” 在一个类似酒馆的地方,马托让人倒了酒,装在几个大碗,放在蚩尤和阿晓他们几个人面前。 “那时候我和夸父刚好要前往北地,那把大斧头,你可是弄得太久了。”蚩尤端起酒,一饮而尽。 阿晓也端起酒碗,看着里面褐色的液体,喝了一口。 这酒是甜的,有麦芽的香味。 这种笤果制成的酒是交趾国的特产,周饶国的工匠喜爱这种酒,他们从交趾国的商人那里买了笤果,用来给玉石染色,有的也用来食用。 马托也喝了一大碗酒,说:“主要是你那把大斧头,你送给那个巨人朋友的兵器,上面那个玄铁石比较难镶嵌。那柄长十米的斧子,可是花了我们一个月的时间。” “哈哈,它现在还插在九黎部落某块岩石之上呢。”蚩尤似乎想起了以前的岁月。 那便是先祖之地的开山大斧么?阿晓想,难怪,看起来像是巨人的武器,那个夸父,竟然和蚩尤是朋友。 “那个巨人,他一屁股坐下来的时候,整个山洞沙石直掉,把大家都吓坏了,”马托说,“他死了没有啊?” “没死,”蚩尤说,“后来我一人去了有熊部落,娶了老婆回来,整族北迁的时候,他带着斧子帮我劈开道路,把斧子留在部落里,就走了。” “那时候你可没有足够的工钱,”马托说,“不过在我们打造巨斧的一个月时间里,你也弄来了足够价值的奇珍异兽。” “你们这些唯利是图的周饶国人,我可不想欠你们人情。” “不过你后来扔在这里那把纯玄铁石斧子,卷了刀刃,可是没付工钱。” “我早有准备了。”蚩尤叫伯劳拿出一堆金玉,放在酒馆的石桌上。 这是在斗兽场赢来的钱,由伯劳在帮他保管。 “给多了,我要附加送你点什么东西?”马托左顾右盼。 他看到了阿晓身上背的银弓。 “这是雕刻铭文的破甲弓么?”他示意阿晓把银弓拿给他。 因为同坐在石桌旁,身高悬殊没那么大,阿晓从背上取下弓来,递了过去。 马托仔细端详:“这是风伏牺时代的产物,也是出自我父辈之手,距今有六、七百年了,我也是在典籍中看到。” 他又看了看阿晓的箭鞘,摇了摇头。 “这只是普通的铜箭,不是破甲箭,发挥不了这弓的威力。” “你这里有银陨箭,不,破甲箭么?”阿晓问道。 “小子,算你运气好,我这仓库里还有一百根,抵得上蚩尤拿的这些金子了。”马托老爹说。 他跳下桌子,和他的学徒取来了蚩尤的玄铁斧和几个尘封的箭鞘,用麻布把上面的灰尘扫去。 “我们周饶国人可是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喝了酒,取了装备,蚩尤便带着队伍继续前行。 阿晓隐约觉得奇怪,脑子里出现某个记忆片断。 他这把弓是六七百年前的产物,而在某个梦里,他又和风伏牺一起游历过大陆,而且,青鸟曾叫过他的一个名字:挚。 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期间,又经历过什么,他究竟是谁呢? 难道我不是无启族人吗? 我能在龙部落找到线索么? 阿晓想。 队伍在入河的隘口停了下来,这是姜水较窄的河面,但也有二十多米宽,对面是一座山,而河的浅滩上,有船只和渔民正在捕鱼。 渔民用大竹子绑成竹筏,底下用羊皮吹得鼓鼓的,绑在竹筏之下。 这样一来,竹筏的承重变增加了很多,可以连人带马站在上面。 河水汹涌奔流,由姜水和羊水两条大河汇入下游,在下方落差较大的河床,卷起黄土,水质变得混浊起来。 而这里的浅滩,渔民们仍沿用伏牺氏教导的鱼网,捕上一网活蹦乱跳的鲔鱼。 也有一些渔民卷着裤腿,用一种“甲”的工具,在河的浅滩处捞着小鱼。 第四十一章 鱼人 二十只羊皮筏子装载着八十个人和近三十匹马,行驶在河面上。 河水奔流,有一些鱼从水下跃起,炫耀似的晃悠着尾巴,从筏板另一边跳过去。 阿晓用箭绑住细丝,朝河中一条大鲔鱼射去,刷一声,箭头从鱼身穿过,细线一下拉紧,慢慢扯回,便扯起一条大鱼在筏板上跳着,引得陆木羡慕不已。 “看我的!"陆木举起铜矛,朝筏下一条大鱼扎去。 “哈哈”他将矛尖上的鱼取下,得意的看着阿晓。 其他筏子上的士兵也学他们,纷纷拿矛往水里扎去。 对岸的浅滩有几十匹马在水中嬉戏,筏子靠近,它们便发出像人呐喊一般的叫声,一哄而散。 这些是生活在水中的水马,像马却长着牛尾巴,前肢有斑马一样的花纹。 一座山峰横亘于前,山上草木稀少,怪石嶙峋。 蚩尤指着前方,大声说道:“这便是求如山了。” 时值炎夏,行走在山间小路,这里竟凉爽如秋。队伍捕捉了一些小兽,便在山坡支起火堆,剥皮烧烤,之前捕的大鱼,也刮了鳞片,烤成鱼干。 补充完体力,越过山丘,眼前便是广阔无垠的平原。 旷野水草丰茂,有无数绵羊在吃草,发着“咩咩”叫声。不远处有一个个用木作支架,羊毡皮作屋顶的圆形房屋,散落于草原各处,这便是羊部落。 羊是原始人类最好的伙伴,肉可食用,毛可保暖,也只有富饶的草原才能繁衍生息形成这个游牧部落。 队伍正行进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拿着羊鞭,带着牧羊犬,赶着十几只羊来到众人跟前,他打量了一下这个长着牛角的九黎首领,又看了看满头银发的弓箭手,突然大声问道:“你们是来救我们的吗?” 他的脸上被太阳晒得红扑扑,却皱着眉头,一脸愁容。 “怎么回事?”蚩尤问道。 “我们要搬家了,小虎一家人全死了。可是我昨天晚上起床撒尿的时候,还看见他在吃我的羊!” 众人都觉得诡异,这小男孩该不是在说胡话吧。 远处传来他母亲的叫喊声:“格日朗,快回来!” 估计是他的父母看到这支军队,有些担心。 “好嘞,他们是来救我们的!”小孩回头叫道。他满怀期待的看了蚩尤一眼,转身跑向圆房子方向。 蚩尤转过头,对飞廉说道:“我以前曾来过这里,这个时候并不是他们迁移的季节啊。” 他一夹马肚子,策马往圆屋而去,队伍跟在他的后面。 小孩的父亲和母亲正在收拾屋内的东西,他们的脸由于长期风吹日晒,黑里透红。 看到这支队伍,小孩的父亲放下手头的事,走出毡房,看到姜呈和火龙兵盔甲上的火型标志,便稍微放下心,喃喃说道:“是炎帝部落啊。” 跟姜呈他们那些锃亮的红盔甲相比,蚩尤和几个九黎兵则是一身旧皮甲,当然,阿晓穿上了女娃送的崭新的甲衣,显得威风凛凛。 “你们为什么要提前搬家,发生什么事了?”蚩尤问。 “部落西北那十几户人家又遭受袭击,首领已经下令搬迁了。”男人一脸愁容。 这时,一支七、八人的骑兵从远处急驰而来,扬起一阵尘土。他们看到蚩尤队伍的炎帝标识,便行了礼。然后大声对那户男人叫道:“赶紧准备好,要开始迁移了。” “好,好。”那个男人仍恋恋不舍。 这个部落每年会在七、八月迁移到东面,明天春天再行迁回。这是因为富饶的水草会重新长出,而这是羊最好的粮食。现在水草还未吃完,提前搬迁,有些不舍。 “烦请通报首领,就说蚩尤来访。”蚩尤对骑兵队长说。 那个粗壮汉子想了一下,便让其中一人带蚩尤他们前往首领营帐,自己则和其他人继续通知民众。 “我原跟这部落首领有些交情,十多年前曾受他饭食。那时羊部落首领唤作格勒,时隔多年,也不知有何变故。”蚩尤对阿晓他们说道。 在其中一个大营帐前,站着持戈兵士。骑兵让蚩尤他们稍等,前往账中通报。 不多时,一个中年汉子急忙从账中走出,见到蚩尤,倒头便拜。 蚩尤把他扶起,便和阿晓他们进入账中。 首领格勒命人端来酒肉,一番叙旧。 原来,自从十几天前传来一声巨响之后,西北部便发生了一些诡异的事,一些民众失踪,不断有羊群死亡,似乎被什么东西咬死。 正说着,前方有人大叫:“兽潮来袭!兽潮来袭!” 走出营帐,只见远处扬起尘烟,成百上千头野兽正往这边奔来,有野牛、马、猎豹、野猪...... 肉食动物和草食动物互相挨着,却只顾着奔逃,好像遇到什么未知的危险,这让捕猎变得不再重要。 一头野猪低头奔逃,不小心撞到一颗树干,身子飞了出去,便被后面无数野兽从身上踩过,踩成肉泥。 一些羊皮毡房被野牛的牛角挑飞,支架“哗啦啦”散了一地,又被野兽踩过。 只见一个人骑着马在兽群之中左奔右突,仔细一看,是一个披着羊皮的女孩。她手持双剑,拼命将兽群赶离挡在它们正前方的毡房。 有些毡房里的人还未离开,如果受到兽群践踏,后果不堪设想。 她挥舞双剑,朝靠近毡房的野兽斩落。 兽群在她身边分开成了两路,又重新汇聚。 她又转身策马前往另一毡房。 只是兽群数量太多,她似乎已经疲惫不堪,挥剑的速度也慢了。 一头野猪及时变了方向,后面一头野牛又直直的朝她撞来。她身下的马扬起前蹄,眼看就要把她摔倒。 那样便会丧生于兽蹄之下。 “咄”一声。阿晓用破甲箭射穿牛头,野牛仆倒在地,它身后的野兽便从它身体两侧汹涌而过。 蚩尤下令,让队伍保护毡房。 姜呈带着火红盔甲的骑兵,策马前行。骑兵们背着一个红色的葫芦,从手臂的铜管中射出十几米长的火焰。 奔跑的野兽赶忙避开火龙,避得慢的,直接被烧成烤肉。 另一边,盾牌兵和长矛兵配合,护住了几个毡房。 身后还有众多毡房,野兽只是避开这条路,分散之后又重新聚集,如果没有大范围的攻击,身后的毡房一样会遭殃。 第四十二章 追击 阿晓和陆木赶到女骑手身边,帮她挡住汹涌的兽群。 阿晓连发十几箭,顷刻间便从面前倒下十几只野兽,野兽躺倒在地,扭动身体四肢,其他野兽则从旁边冲过。 斜刺里一头猎豹扑过来,被陆木用长矛挑起,扔到了一边。 女战士感激的看了他们一眼。她扎着两条麻花辫,小麦色皮肤,体型匀称健美,脸上红扑扑的。只是微皱眉头,似乎还未从伤心中恢复过来。 “我叫琴,谢谢你们帮忙。”女骑兵说。 此时,蚩尤带着飞廉和巫时走到最前面,仔细看去,只见飞廉的口中在念着什么,他双臂一张,有微微的气纹荡漾。 众人只觉得一阵风刮过,然后,在飞廉前面,徐徐的风突然变成劲风,将前方上百米宽的地面吹得尘土四起,所有进入范围的野兽被强风吹得寸步难行。 一些小的野兽,比如兔子之类,直接飞在半空。 整个兽群乱了起来,四处乱转之后,往部落毡房两侧的空地逃去。 疾风挡住了兽群的步伐,保护了毡房,所有人都暗自赞叹。 “这就是大巫的力量么?” 巫时看着他崇拜的大巫飞廉,暗想:这段风盾咒,全长1028个字,要一字不差的说出来,而且要耗费巨大的精神力,这真的只有大巫才能办到的啊! 如果是自己,先不说能不能背得出来,就是精神力这么使用,也会疲惫得近乎濒死。 解决了兽潮入侵,众人正好拾取地上的野兽尸体,打算今晚美餐一顿。 毡房里的民众前来感谢,送了一些羊皮袄。格勒首领询问了女骑兵琴关于西北部落的情况。 琴抿着嘴,沉默良久才说:“他们已经变成妖怪了。” 格勒首领叹了一声。琴是西北部落的骑兵队长,人称草原上的“丹鸟”,逃到这里来时,整个骑兵队只剩下她自己一人。 姜呈问了一下星相师:“我们前往的地方,是否在她所说的方向?” “正是。”星相师说,“正是西北方向。” 草原上的部落零零散散,西北部落离这里也有十几公里,阿晓他们要前往鬼国,必走的路便要通过那里。 姜呈提议让这个名叫琴的骑兵作为向导,琴摇了摇头:“你们不要靠近那里。” “为什么呢?”蚩尤问道。 “它们是杀不死的。”琴似乎经过了一些难以面对的事。 “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东西!”听她一说,倒激起了蚩尤的豪气。 “琴,这是九黎首领,也许他们能阻止这场灾难,你就随他们去吧。”格勒说。 琴打量了一下这支队伍,缓缓点了点头。 毡房里的人已经打起包裹,装上马车,赶着羊群,往东面迁移,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有陆陆续续的车马加入了,汇成浩浩荡荡的迁移大军。 蚩尤带着队伍往西北而走,前方是盾牌兵和长矛兵,骑兵在后方缓缓而行,斥候则骑着马在几百米远的前方侦查敌情。 走了几公里,前面的斥候军发出一阵惊呼。 只见一对长着翅膀的“怪物”从地上飞起,又在天空中到处乱转,随后又直直摔在地上。 阿晓他们上前一看,原来这怪物是一只没了头的大鸟,身体上只剩下脖子,却扑腾着翅膀,到处乱飞。 又见到几匹没了头的马从远处奔来,随便撞到树干,扬起前蹄,四处乱跑。 这个女骑士琴看到这个场景,握剑的双手微微发抖。 这些没了头却活着的生物着实让蚩尤、阿晓他们吃惊不已。 又走了几公里,就看到残破不堪的毡房。一些新死的羊在毡房附近的地上,落日的红光把这个残破的村庄染上血色,荒凉而又诡异。 “我杀了他们,我的父母和弟弟,一次又一次......”琴说。那种场面她一刻都不愿回想。 “那声巨响之后,水被污染了,小河的水里飘着蓝色的油膜,他们喝了河里的水,羊也吃了河边的草......”琴回忆着几天前发生的事,那是一个令人恐怖的场景。 一些野兽,还有原本温顺的牧羊犬发疯的咬着羊和村民,而一些村民开始攻击家里人和邻居。 她的父亲像发了疯似的,拿着刀到处乱砍,母亲把弟弟的喉咙咬断...... 而更可怕的是,那些本该死去的人和动物,却又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就像僵尸。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阿晓在心里问42。 42说:“这是一种基因药剂,已经被禁止的独立神经元药剂,可以让身体的每一部分神经拥有活性,我的数据库里只搜到这些数据。” 夜幕降临,旷野似乎变得阴森。一个小男孩在一只羊的尸首旁咬着,目光无神,嘴角带着肉丝。 越来越多的村民聚集过来,有的断了手,有的断了脚,如同行尸走肉般。 那其中,便有琴的父母和弟弟。 这是她、还有骑兵队无法继续战斗的原因。谁又能做到用刀剑一次次的砍杀自己的亲人。 这片区域的野兽察觉到这种未知的危险,便疯狂奔逃。 “这是失去灵魂的生物,他们已经不是人了。”飞廉说。 士兵们举起武器,砍倒了这些动物和人。 一时间断肢乱飞,鲜血四溅。 一番砍杀之后,它们又拖着残肢站了起来。 一匹野狼从暗处朝琴扑了过来,阿晓发出破甲箭,射穿它的头,它却带着头上的大洞,继续朝女骑士咬去。 “忽!”伯劳的嘴里吐出一个火球,将野狼整个头部轰飞。 “厌火族人么?”琴脱口而出。 在炎帝部落斗兽场的小兵伯劳,竟是个厌火族人。 蚩尤持斧一挥,将面前十几个人齐刷刷砍成两段。 看着这一半身体在地上爬着,让人觉得害怕。 蚩尤转过头,对姜呈说:“用火吧。” 火龙队站成了一排,喷出十几米火柱。 顷刻间,毡房浓烟滚滚,所有的村民被烧成灰烬。 “我一定要找到造成这一切的真相!”琴的眼中反射着火光,她的表情变得坚决。 某些不可知的东西,将她的亲友变成了这个样子。 在火中,他们可以安息了吧。 第四十三章 穷奇 是神之间的战争造成了这一切么?阿晓看着眼前这个悲忿的女骑士琴,心中想道。 那声巨响,造成了基因药剂的泄漏,随着河水漫延到这个下游部落,最终造成了这个后果。 神会为此负责么? “我跟你们走吧,”琴说,“我要到那个发生巨响之地,查明事情的真相。” 蚩尤选了一个空旷的地方,支起火堆,命火龙兵围在四周。对于这些不死生物,只有将其烧为灰烬,才会完全失去战斗力。队伍中的人也要小心不被他们咬到而产生变异。 一整夜都不断有不死野兽接近,把火龙兵的燃料都近乎用完。伯劳在一线战队,吐出一团团火球,击中袭击的野兽,引燃野兽的皮毛,将来袭者烧成黑灰。 他双手抓着金属矛或石头,将这些武器烧得通红,然后投掷,也发挥了很大的威力。 阿晓的弓箭却没有什么效果,即使把野兽打出大洞,它们却仍然不死。只好在一旁看着伯劳炫技。 伯劳是一个拘谨内向的人,为了不让人讨厌,一直小心翼翼的生活,不让人看出他是厌火族人的身份。 在斗兽场,只有蚩尤把他当成了朋友,他便心甘情愿追随着这个九黎首领。 “丹鸟”琴则像在自言自语的说:“那些骑兵,我队伍中那些人,他们最终崩溃了,放下了手中的武器,任凭亲人在身上撕咬,变成了和他们一样的妖怪。” 她看着手下一个个倒下,而那些无辜的人一个接一个的扑过来,拖着残肢断体,似乎永不疲倦的攻击,好几次都想放弃,最终挺了过来。 阿晓对这次战斗中自己的表现感到有些惆怅。虽然没有使用晶体能量,但目前对于金元素的使用应该算是娴熟。但破甲箭的威力对付不死生物却效果不佳。 反观蚩尤,玄铁斧发出的气劲,就能隔空将生物砍碎,那才是真正的金元素之力吧。 蚩尤似乎观察到阿晓的表情,走了过来。 他觉得这个新任的百夫长虽自述是无启族人,却似乎在血液中有着九黎的因缘。他的身体能使用金元素,便是证明。 若不是九黎的血脉,金元素之灵如何能回应他的呼唤? “阿晓,金元素并不只是增长血肉力量,”蚩尤说,“你该试着把这种无形的气附着在武器之上,在你的箭上注入金元素之力。” 他捡起地上一根小树枝,递给阿晓。 “这是脆弱的枯枝,你可以当成箭射出,如果用金元素之力缠绕在这上面,它可以变成锋利的箭矢。” 阿晓接过枯枝,闭上眼感受体内那股黑色能量。 金属?蚩尤所说的,便是将这种元素镀在箭的表层,让木箭变成锋利的金属么? 随着他心念一动,体内气劲散发。一圈又一圈黑色波纹缠绕在枯枝之上。 将枯枝装在弓弦上,拉满一放。 “咄”一声,木箭以极快的速度飞向远处黑暗中。 “嗯,是这样,只是还没有凝固成型。”蚩尤看向远处。这支箭的威力大了很多,但射出之后,表层的金元素镀层便溃散了。 “我再试试。”阿晓捡来好多枯枝,一支接一支的试。因为要专心的控制体内的金元素均匀的分布在枯枝的每个地方,所以这种射箭方式比较耗费体力和精神力。 陆木和琴看着阿晓将箭射向远处的黑暗里。能将一根脆弱的枯枝射那么远,这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 陆木想:阿晓现在的力量,可能在我之上了。 巫时的咒语加持只能增强防御,而阿晓已经在向大酋长看齐了,将金元素之力用作进攻方式。 一根枯枝将远处奔跑而来的野狼穿头而过。 琴暗暗惊奇。九黎首领、还有大巫,吐火者、弓箭手。 这支队伍,真的很强。 队伍在旷野中自我防卫,直至黎明。 星相师观察星辰,指引方向后,队伍便朝着路径出发。 队伍行进了两天,白天行军,晚上则生火防守。 一路上除了碰见正常的野兽之外,还时不时有一两只没了头或只有一截身子的野兽在地面乱跑。 见得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只要用兵器打掉它们的头和利爪,让它们丧失攻击力就行了。 现在他们将要前往龙部落,据说那里保留着伏牺遗迹,这附近的部落便是从龙部落继承着文明和科技。 龙部落东面的烈山女登部落也即蛾部落,便是从龙部落学到稻谷种植技术,初任炎帝便是在烈山居住时,把稻种引进炎帝部落。 “龙部落,为风伏牺所创建,我上北地之时,曾在那里学习武技。”蚩尤说。 龙部落,以龙为图腾,是神址的保护者,传说中的龙战士,拥有超乎常人的技能。没想到蚩尤也曾在那里学习过。 风伏牺遗迹,也许在那里,会找到我记忆中的某个残片吧。阿晓想。 越过一个山峰后,天气变得寒冷起来,羊部落送了羊皮袄派上了用途。 面前的大山谷硝烟迷漫,飞廉召唤强风吹散烟尘后,呈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个面积十公里的巨坑。 巨坑像是什么陨石撞击,而且是新撞的痕迹。 “若没猜错,羊部落听到的巨响,便是这撞击发出的声音。”陆木指着巨坑,回头跟阿晓说道。 琴睁大眼睛,看着前方这个巨大的坑。 平地上凹陷下去的十米深坑,这么大面积的坑,怎么看都不像是人力所为。 那种怪异的生物,跟这巨坑又有什么联系。 众人正在山坡上看着,只见从巨坑边缘的远处,空中有物体朝这边飞过来。正是阿晓从沼泽里看到的相柳所穿的飞行器。几个身穿黄金铠甲的人驾驶着这些飞行器快速飞行,转眼便到了众人前面。 飞行器在队伍面前悬停,其中一个穿黄金铠甲的武士叫道:“停住,你们是什么人?” “我是九黎首领,奉神谕捉拿天神危。”蚩尤仰着头说。 为首那人掀开面甲,竟是一个人类。 “我们是中级龙战士,隶属朱襄首领的飞龙部。既然是奉神谕,那就随我们过来。” 龙战士领队指着大坑,说:“这里便是执行者诛杀二负之地!” 阿晓和陆木大惊。 这大坑,竟然是战斗形成的。 如果是神之间的战斗,也许战况就这么激烈。 第四十四章 脱险 执行者...... 阿晓脑海里闪出某个记忆片断:一个身穿金色盔甲的天狼星人,将他和阿夏从无启族中抓走,战斗留下的深坑,似乎也如同面前这个,好像深了点,但范围没这么大。 那次战斗,似乎摧毁了无启族某个城镇,上千个人化为粉末。 这个大坑幸好出现在荒野。执行者只为了实现目标,并不会管多少人伤亡。 是那个叫二负的神把他引到这荒野中来的吗,还是刚好逃到了这里? 四个龙战士坐着飞行器在前方缓缓飞着,似乎有点嫌他们走得太慢了。 直径十公里的深坑,从边缘走到中心点也要五公里左右,骑兵放慢脚步等待盾牌兵和长矛兵,需要走上二十分钟。 队伍从斜坡下到坑底,走在这个寸草不生的地方。 地面是焦黄色的,随着脚步带起的微风,会扬起一层白色粉末,在半空中飘着。 这些中级龙战士,手持金色长矛。他们的飞行器并没有装载武器系统,所以只使用原始的冷兵器。 似乎为了避免他们的力量过于强大,在赋予飞龙部飞行装备的同时,有人把武器系统拆除了。 不过这身金色盔甲,面甲是深蓝色的透明罩,具有放大功能,便于从远处观察敌情。 “他们是神吗?”琴惊讶的问道。 “我们在祭拜山神时,曾看到脚踩双蛇的神从山中飞起,就像他们一样......”伯劳也说。 “中级龙战士,”蚩尤转过头,对阿晓和陆木说,“如果阿晓的金元素之力可以凝固成形,陆木在咒语加持后使用狂怒状态,或许可以与他们抗衡。” 他们有那么强的力量吗!阿晓和陆木大惊。 要知道金元素凝固成形所呈现出的力量值已经比得上5%晶体能量了,而这种力量才能和中级龙战士抗衡。 走到大坑三分之一处,地面出现了褶皱,像一圈又一圈的波纹朝外围扩展。第一圈褶皱的距离有几百米,地皮凸起一米左右,像一个巨大的圆圈。 大坑正中心有一个小黑点,在完全荒芜的地面上立着,透过烟尘可以远远看到。 四个龙战士似乎等得不耐烦了,加快速度,从空中朝那个黑点飞去,到达目的地后,下了飞行器,持着矛,站在地上等着他们。 八十人队伍跨过一个又一个褶皱,到达了目的地。 “这个就是二负之尸。”龙战士指着之前看到的黑点,说。 这黑点是一尊石像,一尊三米多高的人形石像,单腿跪地,一手空握着,像是拄着某个棍子或长矛之类的支撑物。 如果有支撑物的话,估计是在攻击中化成了粉末。 他的头稍稍仰望,微张着嘴,眼神似乎有绝望之色。 如果是雕像,这雕像也太逼真了,如果这是一具尸体,却为何没在强大的攻击中被轰成粉末。 “我们四人奉命在这里把守,防止他的拥护者把他盗走。”领队的龙战士说。 在神谕中,二负是一个谋杀者,为何他还有拥护者?蚩尤暗暗觉得奇怪。如果拥护二负,那岂不是站在了神的对立面? 而能将自己的身体石化,坚固到连那种强度的攻击都无法摧毁,这又是什么能力? 算了,我们的目标是那个潜逃的神,这具尸体只是告诉我们这里发生了一场战斗罢了。 “他的拥护者,是那个潜逃的神,危么?”蚩尤问道。 “危是他忠诚的属下,但不仅仅是危,某些人类,包括龙部落的人,他们成了追随者,成立了抗神者组织。” “抗神者......” “有异动!小心!”龙战士突然叫道。 一阵轰隆隆的声音,密密麻麻的尖石突然从地面冒出,将两个长矛兵从脚到腰扎透。随着两声惨叫,两个长矛兵的身体挂在了尖石上。 这是范围攻击,一簇又一簇的尖石从地下冒出来,就像从地下长出来的芒草。这些尖石就像潮湿山洞中看到的挂着水珠的钟乳岩,一米多高的三菱锥状,横七竖八的从地下扎出。扎向蚩尤队伍所在的地方。 龙战士坐上飞行器飞上了半空。地面部队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马的脚掌被石刺扎伤,扬起前蹄一阵长嘶。 阿晓他们坐在马上,并没有受到来自地下的石刺伤害,伯劳跳上了陆木的马,阿晓和琴则把附近的步兵拉到马上,在石刺的缝隙中跳跃,逃到空地上,不断躲避身后冒出的石刺。 蚩尤一斧子砸向地面,把马下正冒出的三菱石柱击为碎片。 盾牌兵一屁股坐在盾牌上,任石柱把他们托起,石尖把盾牌摩擦出“吱吱”的声音。 其他步兵只能四处逃窜,跑到这个尖石“丛林”之间的空隙里。 一个中级龙战士在空中将长矛投向地面,长矛插入地下一米多深。接着又有两名龙战士投出长矛,插在同个地方。 接着,他便驾驶飞行器迅速飞近,单手拔出长矛,又飞上半空。 其他两人也跟在他后面,把长矛拔出。 在那个地面长冒出石刺,刚刚“长”出地面,就停止了。 在长矛形成的小洞,有鲜血汩汩冒出。 不多时,在二负之尸周围形成了一个一米多高,布满尖刺的石林,围成一个圆圈,将蚩尤队伍和石像隔开。 地面空无一人,估计敌人是藏在地下。但又是什么人能藏身于地下,还能操纵石头形成这么大的石阵。 阿晓坐在马上,拉开弓,却找不到目标。 飞龙部战士在半空中大声叫道:“土龙部反抗者,赶紧出来,不然我们就不客气了!” 石林前的地面一阵响动,从地下钻出来五个人。他们身穿黑色皮套,手臂长着像镰刀状的锯齿。 他们背靠石阵,而对蚩尤队伍和空中飞着的飞龙部战士。 这支偷袭队伍本有六个人,刚才已被飞龙部的长矛杀死一个。 土龙部偷袭者中有一个人大声说道:“我们不允许你们破坏二负大人的尸体!” “你们是受阴康指使前来的么?”飞龙部战士叫道。 “我们跟阴康大人无关,”偷袭者说,“就算他死了,我们也会誓死保护他的尸首!” “你们知道对抗神是什么后果吗?”飞龙战士喝道。 “哈哈,神只会残杀人类,人在神的眼中,就如虫子一般,我们即使弱小,也会反抗到底!”五个土龙战士说完,便朝着蚩尤部队冲了过来。 第四十五章 炎火部落 五名土龙部偷袭者以为蚩尤部队是为了摧毁二负的尸首而来,对他们发起了攻击。 他们似乎并没有大规模有组织的行动,只是单纯自发的守在二负之尸附近。 因此人数只有六个人,现在已经死了一个。 虽然蚩尤领到的任务是捉拿危,来到这里只是因为这是必经之路,但是攻击者出现,直接杀死了两名长矛兵,还使得步兵队伍出现不同程度的受伤,这便注定只能是你死我活的战斗。 盾兵早从石阵中溜了下来,在命令下保持在队伍的前方。二十个盾牌兵齐刷刷蹲下,形成了坚固的防卫。 五名土龙兵中,有两个中级战士、三个初级战士,他们在奔跑的过程中,地面的泥土渐渐汇集在他们手上,凝固成形,最后成为一根石矛。 而中级战士除了手中现出石矛外,身后石阵中的尖刺齐刷刷断成半米长的“石箭”,像巨弩一般朝蚩尤队伍发射出去。 人还没交锋,石箭便撞击在铜盾上,发出“哐哐”的响声。 巨大的撞击力让使劲护住盾牌的士兵不断向后滑动。 五名土龙战士冲到盾兵跟前,数十根长矛从盾牌后面朝他们扎去,却扎不进他们的身体。 他们身穿的黑色罩服可以在地下承受岩石的摩擦,当然也能承受住矛尖的攻击。 地上突现的两根石刺将一个盾兵的脚跟连同大腿钉在地上。刚才的石阵估计耗费了中级战士很大的精神力,所以这次从地下冒出的石刺只有一根或两根。 石矛在快碰到盾兵身体的时候,一把玄铁斧子发出气劲,把它断为了两截。 蚩尤挥起玄铁斧,把一个初级土龙兵斩杀。斧尖的锐气直接划断了坚韧如铁的罩衣。 四个飞龙战士在半空中看着战况,却没再出手。估计他们也想看看这支奉神谕捉拿神的军队究竟有何实力。 琴持双剑对战一个中级土龙战士,她奋力劈刺,剑锋砍在罩衣上,火星四射,却没办法伤到敌人。 见势不妙,阿晓连发两箭。第一根破甲箭撞在罩衣上,碰出火星,射不进去,第二根破甲箭缠绕着黑气,撕开了防护,箭头插入敌人的身体。 其他三个土龙战士在队伍中砍杀。他们在高防御下,杀死了一个盾兵和一个长矛兵。八个九黎勇士在巫时的咒语防御下,由陆木领头,前往迎战。 一时间缠斗在一起,而地面上冒出的石刺都被九黎兵及时避开。彼此都有高防,谁也伤不了谁。 唯一剩下的中级土龙兵突然扔掉了石矛,大喊:“肉身虽死,精神长存!” 其他两个初级土龙兵也一样扔下武器。 接着,他们从头到脚化为石头。 再战斗下去,他们根本无法获得胜利,只能自我石化,了结了自己的生命。 围着二负的石阵渐渐软化成了泥土,“哗啦啦”掉落在地。 队伍重整,蚩尤自语道:“他们竟誓死护卫二负之尸。” 他和阿晓等人跨过原来石阵的地方,向那尊三米高的石像走过去。 石像的脸上突然出现裂纹,随后“轰隆”一声化为一堆粉末。 或许是石像中二负的残识不想让他的追随者为了守护这具尸首,无辜死在这里吧。 粉末随风飘散,二负之尸消失。 这突然的情况让四个飞龙战士也觉得奇怪。 “那走吧。”飞龙战士说道。 这次偷袭对他们来说好像微不足道的小插曲。 巫重对受伤者进行了治疗,几个长矛兵埋了他们的队友。 然后队伍便继续前行。 阿晓对于第一根破甲箭穿不透土龙兵的罩衣感到有些挫败。如果再遇到高强度防御的敌人,金元素凝固成形的破甲箭估计也会失效。 现在使用晶体能量已经不会反噬了,虽然还会有疲惫感。 42却依旧会提出警告,似乎这晶体能量包含着某种未知的危险。 如果能把晶体能量和金元素之力结合就好了。 蚩尤则喃喃道:“抗神者?对抗神么?......有意思......” 飞龙战士在前面带路,飞飞停停的等着这支“龟速”队伍。步兵只有这种速度,又不是现代化部队。 半天后,山谷的谷口到了。 “这是大行伯之地。”蚩尤说, 山谷一边的七十米山峰被雕刻成一尊人像——一个持矛人类战士。 人像高耸入云,目光深邃。似乎是站在谷口的守护者。 上千年来,这石像就这么立着,经受风吹雨打。 大行伯,千年来唯一的神级龙战士。在风伏牺创建龙部落之前的守护者,而在风伏牺时代,以一己之力,对抗神、鬼国入侵、凶兽伤害,保护整个部落的民众。是天神认可的达到神级龙战士级别的唯一人类。 众人仰望石像,听着蚩尤的介绍,心生敬意。 大酋长估计也能达到神级龙战士级别吧。陆木想。 刚这么想,就听到蚩尤说:“十多年前我在这里,才勉强跻身于高级龙战士级别。” 那神级又是如何,轻松打败穷奇这种凶兽么?阿晓想。 大行伯雕像之后,便是龙部落所在地。千年来,有想要侵扰龙部落的凶兽、鬼族,带着几千军队前来,在看到这尊大石像后,便心生惧意,转身而走。 穿过谷口,眼前的平原上耸立着整齐有序的青石砌成的房子。有巍峨的神殿、高大庄严的祭台。这便是龙部落所在地了。 城镇外头,有一个巨石阵。两根十米高的柱子并排立着,一根六米石柱横亘在上面,像搭积木一样搭成一个石门,而这样巨大的“石门”共有六处,围成一个圆圈。 据说是上古巨人夸父所建。 队伍穿过巨石阵,来到镇上。蚩尤打算在这里歇脚。补充装备粮食,顺便叙叙旧。第二天再行出发。 “丹鸟”琴则想在这里寻找能造成不死生物的真相。这个龙部落是神、半神出没的地方,就像六七百年前的风伏牺、现在的二负、危,就经常在龙部落出没,神殿、祭台,精致的青石建筑,都不是原始人类科技所能建造的。 飘着蓝膜的河水,那种造成生物不死的技术,肯定也出自神之手。 作为向导的飞龙战士将飞行器停放在一个停机坪上。而在那里,还停放着上百架一样的单人飞行器,每个飞行器占地约一平方米。 龙部落,一个原始文明与高科技文明并存的地方。 第四十六章 竞技场 龙部落的建筑,是由一个人类建筑师居龙,依据神的建筑图纸所造,镇里的酒馆或房子,穹顶有五米高,似乎为了便于三、四米高的神出入而建造的。 房梁或巨柱上雕刻的铭文,有一些是不知名的符号,数字或者字母? 因为青鸟在这里传达过信息,这支奉神谕的队伍得以免费入住到驿馆中。 在飞龙战士的引领下,饥肠辘辘的步兵、骑兵饱餐了一顿,马匹吃了稻梗剁碎的饲料。姜呈的火龙兵也往身后的葫芦中补充了燃料。 这个部落的图腾是龙的符号。在几百年前,当神殿还未建起时,原始人类曾看到巨大的飞船从山顶起飞,扭曲的空间残留着一道金色弯曲的残光,久久才消散。 而有时看到的草丛中露出的巨大金属,就像一个龙头吐着长长的舌头。而实际上是打开的舱门及伸往地面的传送带。 这些装载机械发出“隆隆”的声音,原始人类便创造了同音字:龙。 飞船射出的火焰能轻易炸毁一个山头,原始人将之称为龙息。 即吐火龙。龙能飞天,也能入水。他们将这些所见画在壁画中,传于后世。 当然,携带着外星基因的人类在经历五千年历史后,仍对这种强大的力量心生向往,将自己称为龙的传人。 当阿晓他们被带到驿站内休息时,七十多名战士明显露出长途跋涉和战斗后的放松。 蚩尤在喝了两碗酒后,就前往神殿去见一个叫图的长老。 其他战士也就弄了一些酒来,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喝着。 上有所好,下必为之。热气在肠胃里流动时,他们变得豪情壮志起来。 “伯劳,来,你也喝一碗!”陆木朝着隔壁桌子叫道。 “不了。”伯劳走了过来,坐在陆木和阿晓所在的桌子旁。 他的碗里是水,一个装水器具总是随身携带。 为了避免麻烦,他上个厕所都要把水带着,小心翼翼的把能够引燃枯草的火苗浇熄。 他很少开口,担心不小心一个咳嗽,会喷出火来。喝酒这种事,更不要去想了,酒一下肚就化成火了。 “轰隆隆”的声音从远处神殿处传来,有几个人好奇的出门一看,就见到一条弯曲炫丽的线条出现在天幕,扭曲的空间呈现着金色彩带,这是飞船驶离的残影,也是他们口中的“龙”。 一些低级“神”,某些天狼星矿工或放逐者会来龙部落的酒馆放松一下,吃点东西,他们被检查身份,卸去武器,遵守部落规则,在这里和半神或人类共处。 当然,天空中飘着的隐型监视器会监督他们的一举一动,如果闹事,就会受到惩罚。 这个驿站的酒馆中,便有几个身穿罩袍,身高三米,背后拖着尾巴的生物在吃着饭。 “丹鸟”琴背着两柄剑,在几个天狼星人桌子附近转悠。她在二负之地并没有查到有关不死生物的线索,便想看看这些神的交谈中会不会泄露出某些消息。 二负之地,就算有那种不死药,也已经随着那种强度的攻击飘落四面八方,或者蒸发于无形。 那几个天狼星人把脸藏在面罩中,小心翼翼的把尾巴卷着。除去了武器,他们并不见得比原始人类强壮。放逐者和罪犯即使受到原始人类攻击,也不会受到天狼星法律的保护。 没有一个法律条款规定,你在野外被老虎咬了,会对老虎审判和判刑。 琴仔细倾听,却听不懂他们的语言。直到一个穿白色盔甲的人类战士加入了他们的交谈,他们才转用了人类语言。 “店家,再来一份沙虫脑子和一份狡肉。”白色盔甲战士说。 几个天狼星人感激的看了他一眼。这个潜龙部中级龙战士经常会在这里,慷慨大方的请他们吃一些美食。 他们觉得低级种族的人类中,也有一两个这样的“好人”,对于天狼星低级矿工或者放逐者来说,这种善意让他们乐于和他混在一块。 潜龙部的首领是昊英,而这个中级龙战士名叫川流,这是几个天狼星人唯一知道的信息。 但是不管他是什么人,能让他们吃上美食,那便是好人。 “相柳,你每天还要飞那么远到九黎去采集矿物么?”其中一个天狼星人对另一个说道。 “真是见鬼,我们要供应那个水下城市的燃料,我的矿车一刻不停的在采集矿石,它是半自动的,我每十天去检修一次,”相柳发出低沉略带沙哑的声音,“生活就像狗屎,但它还得继续不是吗。” 其他天狼星人发出低沉像野兽一样的笑声。 一个天狼星人低声说:“出了那件事后,听说整个基地都被封了,一些高层已经坐飞船离开了。” “管他呢,”相柳说,“我现在为一个半神服务,隶属于黑蛇部的共工,往大了讲是属于炎帝部落,不过他们就算出什么纷争,又与我何干。” “我们的日子不好过了,”另一个天狼星人说,“研制不死药的六个人听说也去往西昆仑,连那些未完成品现在我们也拿不到了。” “他们为了永恒的生命,结果连命也丢了,真是可笑。” “嘘,别说,这种事不要在这里说。” “我上次拿了一点,在一个九黎人身上试了一下,虽然有变异,但他还没死,所以还没办法看出效果。” 琴“锵”一声拔出双剑,指向那个叫做相柳的天狼星人。 她在旁边听得清楚,这个叫相柳的人身上有某种不死药剂,而联想到羊部落发生的事,百分百就是他造成的。 “你把我父母、弟弟、亲人害死了,我会让你偿命!”琴厉声叫道。 “你这个缈小的人类女人!”几个天狼星人站了起来,琴只到了他们的腰间。 在这个地方,闹事者会受到惩罚,而高杀伤力武器也被收缴,所以天狼星人骂了一句,便伸出巨大的手向琴扫去。 琴低头避开,顺势双剑把那只大手划出几道伤口。 绿色血液从伤口流了出来。 天狼星人哇哇大叫,抄起椅子和桌上的东西砸了过来,一时间“咣当咣当”的声音不绝于耳。 琴退后几米,避过椅子和陶器攻击。 陆木率先站了起来,阿晓随之站起,他们走上前支援队友“丹鸟”琴。 “银发小子,”相柳打量了一下阿晓,像想起什么,“这不是在沼泽碰到的那个吗?” 阿晓已经弯弓搭箭,瞄向他们。 如果是敌人是这些“神”,一开始估计就要使用晶体能量了!阿晓打算全力以赴。 饭馆里的桌子已经被砸烂几张,他们还在对峙,某些醉汉趁着乱已经互相打起来了,而也有某些人趁此机会逃单,跑了。 “他们是害死我们亲人的凶手!”琴转过头,对阿晓说。 第四十七章 市集 饭馆中的骚乱只持续了一小会,就被从门外冲进来的六个中级龙战士控制住了。 当维护秩序的龙战士打开门时,天狼人中的白甲战士便凭空消失了。 他似乎不想卷入这场争斗中,便启动了隐形功能。这是善于侦察和暗杀的潜龙部技能之一。 秩序维护者将醉汉控制住,隔开了阿晓阵营和天狼人阵营。 他们的金色长矛指向两边,随着门外走进来一个人,中级龙战士们挺直身子,踏步而立。 这是一个高级龙战士,是维护秩序者的队长。他穿着粉色盔甲,腰摆镶嵌五彩宝石,身材高挑匀称,脸长得极其俊美,似乎有红唇眼线。 如果是男人,则过于阴柔,若是女人,却有着男子的身材。 “你们是忘记这里的规则了吗,在这里闹事是要受到惩罚的。”高级龙战士开口。他的声音是男女音的混合体,口气温柔,却让那几个天狼星人和醉汉们吓得一动不动。 估计他们以前曾见识过这个人的厉害。 他走了过来,眼光扫了一下两边,似乎在阿晓脸上多停留了一下。 “那么,这争端到底是谁先引起的呢?”高级龙战士说。 “他是杀害我部落的凶手!”琴指着天狼星人说。 “什么部落?” “羊部落,他把那里的村民变成了杀不死的妖怪!” 这个外表俊美的高级龙战士转过头,看了看天狼星人这边,又转过头去,对琴说:“你说的那个人,我敢保证他跟你的部落没关系。我在某个场合有听说过这件事,这是从一个逃跑的神身上掉落下来的某种东西造成的,受到强大攻击后,某种随身携带的容器碎了。我听说的就这么多,所以呢,这件事还真不是他。” 他的声音特别温柔,让琴一下子生不起气,也让人好像不知不觉就会相信他所说的任何话语。 “那么,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温柔的声音响起,“我叫夜凤,唔......夜凰还是......哦,是的,现在是夜凤。相柳现在是龙部落的上相共工的属下,他做一些水利工程。共工呢,他既是这里的上相,也是炎帝黑蛇部的首领,所以,现在你们应该是同一阵营的人。当然,如果有私人恩怨要解决的话,在我看不见的范围内也是可以的......” “介绍完毕,那么,这里的损失是不是每方出一半呢?”俊秀的脸上露出微笑,温柔得让人不忍心拒绝。 于是陆木这方在那些兵身上七凑八凑,天狼星人也从身上掏出一些金子,赔偿了损失。 高级龙战士,实力可与蚩尤相比,在首领不在的情况下,从哪方面讲都不能硬抗。 琴小声嘟囔着:“就算不是他们,但是我父母和弟弟的死也是神造成的,这跟他们也脱不了干系。” “关于你的部落,这可以等你们捉到天神危的时候再问问他吧,我既不是神,也不是人类,只是一个秩序维护者。”夜凤说。 骚乱平息了下来,几个天狼星人狠狠的看了一眼,悻悻的走了。 夜凤却慢慢从阿晓他们的队形中走过,在靠近阿晓的时候,突然从阿晓的耳朵传过轻飘飘的声音。 “主人......” 阿晓恍了一下神。 这是这个高级龙战士发出来的声音么?他怎么这么叫我。 当夜凤走到门口时,转过身来,指了指阿晓:“我想跟你们队伍中的这个人单独谈一下,可以么?” 陆木、琴、伯劳都觉得有点奇怪,这个高级龙战士,秩序维护者队长,名叫夜凤的人怎么会点名跟阿晓谈话。 阿晓更是一头雾水。 他怎么叫我主人?这是叫错了吗? 他扯了扯背上的银陨弓,从队伍中走出来,跟在夜凤身后。 “我跟你去。”陆木叫道。 他担心阿晓出什么事。 “不用了,陆木。”阿晓回头说。 他隐隐觉得这个叫夜凤的人看起来很亲切,似乎在哪里见过。 阿晓跟着这个高级龙战士走到他的居所。 虽然门口有几个中级龙战士把守,夜凤还是开启了某种隔离装备。像某种结界,可以隔绝音像和影像。 这个青石房子装饰着无数美玉,墙上挂着玉石,地上放着玉雕的树。 他在石桌上放着果子,招待阿晓。 然后夜凤在玉树上摘下一块美玉,放进嘴里吃了起来。 “这里有点复杂,请原谅我不能当众和你叙旧,”夜凤说,“我在这里等了你七百多年了,主人。” 他从头到脚盯着阿晓,眼光热切。如果是女人的话,这种眼光能让人融化。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我......我不是你的什么主人!”阿晓并不知道自己有过什么奴仆之类的,而且对方还是一个高级龙战士,这个龙部落的秩序维护者。 那么强大实力的人,怎么会是自己的仆从? “你记不得也是正常的,毕竟经过这么久了,”夜凤说,“若不是青鸟把你的信息告诉我,我也不知道你还活着。” “七百多年前,那时候你还只有八岁,在那个海岛上你只有一个玩伴,那就是我,”夜凤说,“直到你十岁那年,你的父母把你托付给了风伏牺,我们才分开了。” 七百年前,难道我已经活了七百年了吗?阿晓晃了晃头,想要记起什么。 记忆的残片只隐约闪出某个画面: 一只五彩的鸟站在挂满琼瑶的树上,一个银发小孩正摘下环状玉石,喂到它的嘴里。 如果我十岁时跟随风伏牺,为什么现在的样子才只有十八岁? 阿晓一大堆疑团。 夜凤说:“九岁那年你掉落到海里,受了很重的伤,差点活不过来了,我把身上的血给你喝了,才醒了过来。所以你的身体里可是有我的血。” “对于人类来说,凤血虽然不能重生,但是一旦受伤,伤口愈合会特别快。”夜凤继续说着。 这就是我受伤后能快速愈合伤口的原因么?阿晓想,我还以为这是无启族人的能力! “那时候风伏牺在这里创建了龙部落,我听说了之后,便从海岛过来,可当我来的时候,你已经随风伏牺走了,说是去往西昆仑,我觉得你可能不再需要我了,就在龙部落住了下来。人类的寿命不可能存在七百多年,所以青鸟说起时,我开始并不相信,只是,这么多年,我依然思念着......即使每一次重生,都要先把那段记忆铭刻......” “夜凤......”是凤凰么? “我每一百年重生一次,只是有一点难以决定的,就是性别。所以某一次重生,如果是女的,我就叫夜凰,如果是男的,就叫夜凤。” 阿晓看着眼前这个俊美的男子,嚅嚅说道:“那......你会跟我一起走么?” “主人,我会等你做好选择,当你选好了道路,我就会过来追随你!”夜凤说,“我看得出来你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自己是谁,在世间要做什么,你想要什么,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前方有不同的选择,当你选择好了,我就会来找你的!” “我现在......会跟着蚩尤去捉拿天神危。” “那就去吧。”夜凤说,“蚩尤估计在图长老那里已经知道了部分内情,我也就不说了。有一件东西,是风伏牺留下的,我把它交给你吧。” 夜凤在一个壁橱中拿出一件陶器,交到阿晓手上。 那是一个陶埙。 似乎,在很久以前,一个银发小孩曾跟着伏牺,学习吹着一首欢快的歌曲《驾辩》。 第四十八章 训练场 当身穿粉色盔甲的高级龙战士亲自把阿晓送回驿馆时,陆木他们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那个人,跟你说了什么啊?” “没什么。” “那个人,是女人还是男人啊?” “他......现在是男的......” “什么叫现在是男的,我看他好像女人一样的妆扮。” “那......可能是他上辈子的习惯一下子改变不了吧。” 陆木好奇得像于夷村那些喜欢八卦的妇女,而交谈过后,让他越加迷糊。 阿晓观察着风伏牺留下的陶埙。陶埙精致又古朴,在底部竟写着数字:11。 将手指放在陶埙上的小孔处,阿晓依着记忆吹着某种曲调。不知不觉附近的士兵围了过来,每个人都特别安静,小心翼翼的移动铠甲,防止发出声音。 一曲终了,发出了掌声和赞叹声。 黄昏时蚩尤回来了,他整饬了一下队伍,脸色严肃的说:“出了这个部落,就不再受到这里的规则庇护了,所有装备武器粮食都要补充好,我们要小心在暗处的敌人。” 他不被允许接近神殿,只是在神殿下的一间青石房中等到了他的老师图长老。 寒暄过后,图长老说了谋杀案的某些细节,并以伏牺八卦推演,显示了第51卦:震。 震卦,上为雷,下为动,预言中,世界的脉络将出现变动,民众将在恐惧不安中听着滚滚雷声。 以后就交给以后吧,我们做现在的事!蚩尤在队伍前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句。 驿站里并没有多少床位,士兵们在空地上铺着茅草,望着满天星光,互相聊着家乡。 火龙兵掀起面甲,和九黎兵聊着他们那地方的女人。这是男人们共同的话题。 关于圆乎乎的或者白嫩嫩的,或者强壮到可以扭断男人胳膊的女人。 星空中或许有眼睛凝视着地面的一切,但是管他呢,享受当下难得的安宁,咀嚼美食,呼呼大睡,什么也不想就好。 阿晓和陆木、巫时、巫重、伯劳、琴围坐着,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他们对于阿晓多了几分敬意,因为他会吹奏歌曲。 伏牺虽然离开这里很久,但却留下不少的痕迹。 比如青石房壁上刻的八卦图,巨柱上圆规和尺子的图案。传说中原始人类在岩壁上画的伏牺女娲蛇尾相交的图案,是象征着dna分子结构,圆规和尺子则是丈量大地的工具。 半夜时分下起了小雨,把士兵们的甲衣淋湿,盾兵们把盾牌举到头上,其他人则躲在了房檐下。 破晓时分,队伍整顿出发,离开龙部落北门之后,在星相师的指示下,队伍往东而行。 阿晓在离开时,转过头看了一眼那高耸的神殿。 “我应该怎么提升力量,才能回到那个地方,和执行者对抗啊?” 雨丝在晨曦中彷如烟雾,队伍踩过一个个小水坑,走进树林。 鸟叫声从林间传来,偶尔有长着大耳朵的飞鼠从这边树梢飞向另一个树梢。 原地休息时,伯劳跑到没人处方便。对于伯劳来说,在雨中好像整个人自在了一些,至少在树林中解决三急时不用担心引发火灾。 当他提起裤子时,看见不远处有一头白尾牛正盯着他看。觉得受到打扰的伯劳正打算叫几声把这头名叫那父的生物赶走,便听到附近传来敲击木棒的“夺夺”声。 接着,一个巨口从林中蹿出,一口咬住那父的头。 一个巨大的蛇头将白尾牛咬住,两三下就吞进肚子里。 巨蛇长约20米,头部上长着猪鬃毛一般的刚毛。它觉得这头白牛不够填饱肚子,便吐着蛇信朝伯劳游了过来。 伯劳吐出一个火球,却在半空中就被雨水淋湿了,只得大叫着跑向队伍。 这头长蛇飞快的追了过来。 听到叫声的众人握紧武器。几个弩兵跑到队伍侧面,朝着十几米远的长蛇射出单手弩箭。 弩箭如密雨般射向长蛇,却射不穿又滑又厚的蛇皮。 长蛇张大嘴巴,发出“嘶嘶”的叫声,刚毛根根竖起,好像是把它激怒了。 它快速流过树间,巨大的身躯挤扁了底下的花草,眼看离众人只有四、五米了。 几个盾兵立起盾牌,长蛇一甩尾巴,把几个盾兵和弩兵凌空拍飞。 蚩尤提起斧子从远处过来,策马跳过藤蔓和树根,此时伯劳已经到了长蛇的嘴边。 眼见不妙,阿晓连续发出三根缠绕黑气的破甲箭,“咄咄”几声,射进蛇身,长蛇挺直头部,撞折了头上的树枝,疯狂扭动身体,又把一些小树撞倒,尾巴使劲拍向地面,发出“砰砰”的巨响。 破甲箭没有射中要害,只是让长蛇受痛,却不会即时致命。 蚩尤骑在马上,及时赶到,他一跃而起,发出黑气的玄铁斧砍在蛇身,划出一道伤口。 长蛇回转过头,巨大的蛇嘴朝蚩尤咬去,蚩尤挥斧挡住蛇牙,发出“锵”的一声,把蛇头晃了开去。 接着,他不断劈砍,在蛇头上划出一道又一道深深的伤口。 蛇身蜷缩,把蚩尤整个身子缠住,拿着斧头的双臂也被缠进巨大的蛇身之中。 “喝!”蚩尤跃起,头上的角直撞向蛇头之下的三寸之处。 两个血洞中喷出蛇血,接着,长蛇终于软绵绵耷拉下来。 “这可够我们这些人填饱肚子了吧。”陆木说。 伯劳仍惊魂未定。 不远处的树林中有几个扭曲的空间。雨打在上面,幻化出一个个人的形状。 “咻咻咻”几十根弩箭突然射过来,射中两个火龙兵和几个矛兵,旁边一匹马也中了几箭,把马上的骑士摔落在地。 “有敌人,隐伏!”姜呈大叫。 众人伏身在树根或者岩石下,阿晓他们则躲在长蛇身后。 对面空荡荡的,看不到半个人。 这不是会从地下冒出来的土龙兵吧?阿晓想。 空气中有微微扭曲的人影,如果没仔细看,根本发觉不了。 在雨中,会发现雨落在人影处就被撞开了。 “他们是隐形的,小心!”蚩尤叫道,“弩兵,弓箭手,看清敌人!” 又一排箭射来,几乎同一时间,弩兵便朝着那个方向发射弩箭。 阿晓也朝着微微看到的人影处发出一根破甲箭。 不远处传来惨叫声,而这边队伍也有几人中箭。 “盾兵前移!”蚩尤命令道。 这时,树林中响起了马蹄子的声音。 第四十九章 神界回复 蚩尤军遇到的是一小股伏击部队。他们看到雨中的战马飞驰过来,却没有看到马上的骑兵。 骑在马上是一个透明的人形,就像一个人形透明罩,把雨挡住。 马跃过盾兵,长刀现出,一划,便将盾兵的头砍下。 众人朝着马上的空气乱砍,将一个透明人斩落马下。 紧跟其后的十几匹马放慢脚步,在冲过来的时候,马上已经没人了。 长矛兵随意刺着空气。陆木、琴他们瞪大眼睛,盯着空气中微微的波动。 这种天气对于火龙兵是糟糕的天气,喷火葫芦里冒出的火焰发挥不出平常的威力,在雨中冒着烟,把自己都呛到。 而这天气对于伏击者来说,也不是一个好天气,隐形人在雨中奔跑,会出现空间扭曲的波纹。 他们在人群中穿梭,又杀死一个火龙兵和一个矛兵,考验着蚩尤他们的视力。 阿晓拉箭的手随着淡淡的空气波纹移动。移动的速度特别快,并且闪到友军的身后时,就完全看不见人在哪里。 “叮叮当当”的武器撞击声传来。琴敏捷的用剑挡住凭空出现的刀,在刀消失后,微弯着身子,全神戒备。 九黎兵将三个巫围在中心,他们保护着部落的巫,同样,巫给予咒语加持,在他们身体周围笼罩一层力场防御。 只可惜巫的咒语加持只对九黎人有效,姜呈的火龙兵退到一旁,盾兵和矛兵挡在他们前面。 阿晓突然灵光一现,扯了一下伯劳。 他们在长蛇身上扎了几个洞,让几个兵抬起蛇身。 蛇血往空中喷去,随着雨水将附近的人洒了一身红。 附近十几个透明人随着血水显形出来。 两个矛兵将长矛扎进一个透明人的肚子。 琴转过身,双剑劈刺,在她身后的透明人惨叫一声,倒在地上。 士兵一下有了目标,便提振精神,奋勇杀敌, 不多时,十几个透明人全倒在地上,远处一声长哨,接着,有三匹在战场范围外观战的马一扭身子,朝树林深处逃去。 蚩尤这边的队伍个个都成了血人。 伏击者的技能是隐身和迅捷,当优势被破解,只得逃走。 阿晓掀开一个透明人的面罩,是一个人类面孔。 这时,队伍中的受伤者突然发出惨叫。琴也觉得浑身突然一阵发麻。 她刚才在与透明人交锋时,不慎被划伤了手背。现在,手背上的伤口已经变黑,身体出现酸麻感。 “他们的刀上带毒!”琴叫道。 蚩尤说:“他们穿着的是潜龙部盔甲,难道他们是潜龙部昊英的人?” 潜龙部专职是侦察和暗杀,刀刃带毒是他们的常用手段。 伏击者不知道是否跑远,或者还在近旁观察最后的战况。 毒性未知,除了死亡的五个兵,三个重伤者发出惨叫,也接近濒死。 还有十一个被划伤皮肤的轻伤者,如果不及时救治,也将会毒发身亡。 “巫重!”蚩尤叫道。 队伍仍持戒备状态,巫重已经快跑到轻伤者跟前,一个个查看伤势。 没有作战能力的医巫是队伍中必备的,士兵们会在战斗中尽量保护医巫。 “这种毒的毒性未知,我只能尽量让毒液不快速扩散。”巫重说。 巫重随身所带的草药不够,只能在附近的树林里到处寻找。然后给他们挤出毒血,敷上草药。 琴撕下衣摆一块麻布,绑在手臂,防止血液流动过快。 她的整个手掌已经变成紫黑色了。 斥候跑到蚩尤旁边,汇报说:“附近有一个小村庄,估计是某个部落。” “我们出发!”蚩尤下了命令。 他们只能草草用树叶掩埋尸体,扶着伤兵,往斥候所说的小村庄而去。 六十多人的队伍前往某个部落寻求帮助,在这个小村庄,图腾是蛾的符号。显然是属于蛾部落管辖。 蛾部落是以女性为尊的部落,在大陆132个种族中,有二十几个沿用母系社会架构的部落,蛾部落便是其中之一。 这个部落是伏牺之后,龙部落第二任首领女儿女登所创建,初任炎帝曾在这里住过,并引进了粮食种植技术。 到现在已经是第五任首领了。 当蚩尤队伍到达村庄时,女村长正带着村民在祭拜山神。 在长长的青石祭台上,摆放着一只公鸡、一头猪和一块玉。 村民跪在地上,女村长念着什么,念完之后,她便叫村民把公鸡等祭品埋入地下,完成祭祀。 附近的蚩尤军并不能打断这群女人的祭祀活动,等祭祀完成后,女村长才走了过来,她身后跟着两个身材壮硕的持刀女兵。 “你们是炎帝部落的兵吗?炎帝与蛾素有渊源,不知前来有何事?”女首领打量着蚩尤。 “我们受到伏击,有人中毒,还望救助。”蚩尤说。 两个女祭司走了过来,伤兵们已经全身发青,打着寒颤。 两名女祭司看了士兵们的伤势后,便用大陶罐熬了一大锅汤,把剥皮的耳鼠扔进汤里,不多时便熬出一锅香喷喷、热气腾腾的肉汤。 她们用瓢把肉连汤盛在碗里,给伤兵喝。 众人都觉得奇怪,这是中毒,又不是饥饿。 伤兵吃完陶碗中的肉后,竟然面色变得红润,毒血滴出,伤口转红。 首领女封解释道:“耳鼠肉能解百毒,这在风伏牺遗留的白泽图中亦有记载。” 陆木咽了咽口水,看着琴的碗里,说:“你那里还有没有啊?” “这可是伤兵吃的啊,陆木。”阿晓说。 女封首领和蚩尤在祭台前交谈,了解到这是一支前往捉拿天神的军队。 女封说:“过了前面的小咸之山,便是连天神也无法飞的地界,冬天下雪,夏季也会下雪,如果你们真能去往鬼国,我一事拜托......” “既受你恩德,但说无妨。”蚩尤说道。 “我唯一的妹妹女容,误入岐途,竟追随那个反叛的天神前往了鬼国,如果你见到她,还请手下留情,将她生擒回来。” “嗯......”蚩尤想,若是为敌,便是生死之战,如果实力不够,死战都不一定会赢,何谈生擒。 “那我尽量吧。”蚩尤说道。 第五十章 变故 小咸山已接近鬼国边境。这座山脉东西两侧绵延几百公里,有巫咸之国分布其中。 巫咸之国,顾名思义,是以巫为首领的部落,巫以归墟之力召唤风雨,和祭司不同。 祭司沟通天上的神,巫则沟通大自然之力,所以就算西昆仑,也要借助巫咸国的六个巫,结合神的高科技力量,才能再造人体。 踏上小咸山,空气就变得冷起来,如果遇到空中突然出现的冷气流,连撞上的小鸟也会冻成冰块,掉落下来。 巫时、巫重还有阿晓身上的玄铁石颤动,似乎地面有强磁力在吸引着。 就如蛾族女封所说,天上有突然出现的乱流,地上有强大的磁力,天狼星人的装备在这里就失灵了。 “神”要通过这里前往鬼国,也必须靠原始的装备,拿上原始的武器。 士兵们在山坡捕获了几头旄牛,这是几个九黎兵的功劳。 陆木用角撞倒了其中一头,阿晓也用破甲箭射死了一头。伯劳负责生火,琴则用双剑充当厨师的角色----将牛肉切片。 这看起来更像是分工明确的厨师团。 而旄牛的皮毛,则可以保暖。 巫咸国的边境处,持兵器的武士在得知这支队伍奉神谕而行时,便毕恭毕敬的放他们进入。 “谁能想到这是七月的天气呢!”陆木扫掉身上甲衣的雪,望了望天空,如此抱怨道。 阿晓抬头,天上正如棉絮飘飘洒洒,树的枝头开着鲜艳的花,花朵上却洒着一层银霜。 《大荒文明战记》第五十章 变故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五十一章 佣兵团 挚和陆木走进一间狭小的屋子。一个断了一只脚的老头躺在床上,床头放着一根青铜拐棍。 屋内阴暗潮湿,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床边放着好几个陶罐,里面都装满水。 “哈哈,伯劳,你还带着客人来了。”老头哈哈大笑,眼神满是喜悦。 伯劳一脸嫌弃,不回他父亲的话,刚刚先走进屋里,交待这个老头说话客气点,还把屋里的杂物清理了一番。虽然也没什么东西。 “我们奉大酋长之命,来看望您。”陆木说。 “九角人啊,”老头盯了一眼陆木,又说,“这位小兄弟我就不知道了。” “他也是我们九角的百夫长。”陆木介绍。 “哦哦,很好,”老头说,“伯劳这浑小子能有你们这些朋友,挺不错的。我很久以前和尤打过一仗,没想到他还记得我。嗯,你们还带着酒肉?好啊,那就坐下来,我们一起喝酒吃肉,也陪我老人家聊聊天。” 老头子估计长期没人陪伴,一见到人,就变成了话唠。 “想当年啊......” “不要说你以前的事了!”伯劳阻止了他。 “好好,不说,”老头子看了一下他的儿子,“反正我现在还能天天见着伯劳,我就心满意足了。” 老头酒量惊人,食量也惊人。虽说是一起喝酒吃肉,基本上就是在看他吃,听他说话。 “想当年,大陆上谁不知道‘狴犴佣兵团’,我们烧杀抢掠,也为部落解决纷争,说我们好的人呢,就说我们是正义之师,说我们不好的呢,就说我们是妖鬼之队,320个来自各部落的好手,每个人都能以一挑十,我们杀过长蛇,灭过白虎,出过海,到过青丘,哈哈,还和尤率领的九角人打过一场......” 老头酒一下肚,脸色微红,又想起了以前的光辉岁月,也不顾他的儿子瞪着他。 “作为盗贼,都没有好下场,不是都死光了吗?”伯劳忿忿的说。 “是啊,都死光了......”老头的眼光明显暗淡,“我只知道金平那老家伙还活着,那时我们埋藏了抢来的金玉,藏宝图就放在他那里,但凡拿出来一点,我儿子也不用受苦了......” “我可不用你们那些东西!”伯劳说。 “唉......算了,我的福气还算好了,还有个儿子陪着......”老人一阵剧烈的咳嗽,伯劳急忙起身,他却一口痰吐在陶罐中,只看见水中带着火光,冒出一阵青烟。 “你想让我受人讨厌吗!”伯劳叫道。 “厌火族人又不是妖怪,”老头说,“我们只是身体里长了一个能制造火的器官罢了,我见过的奇型怪状的人多了。” “你们是厌火族人啊?”挚问道。 “嗯。”伯劳觉得他的面子都被他老爹给丢光了。 他因为是厌火族人,自己老是觉得自卑。每天要小心翼翼的生活,也不敢结交朋友。 “我们见过单臂族人和三首族人,也见过贯胸族人,厌火族人也跟人族一样,又没有什么。”挚说。 老头说:“厌火族的村庄被自己烧掉了,现在的厌火族人都没有部落,只能生活在别人的部落里,还不敢说自己是厌火族人。” 也是,其他种族虽然长相奇怪,但至少不会威胁到别人的安全。 离开厌火族人伯劳的家后,女卫和玄鸟找到了他们。 “挚,姜融将军说,神的回复中,说你并不是浮空岛上的人。”女卫说。 “为什么?”挚大为震惊,“西姆大人,还有玄女大人,为何会这么说?” “要不,等我师父来了,让他到空岛问问?”女卫说。 挚皱着眉头,一言不发。 夏也不知生死,现在,联系到了空岛,却说他根本不是空岛人,这是怎么回事。 他们为何会抹掉自己的信息,不承认自己的存在?难道是因为自己有一半地面部落的血脉? 即便如此,他们也应该知道夏是生是死,去了哪里啊。以地外文明的设备,他们肯定也会派出地面部队,把夏救走。 我一定要到空岛上去,把事情的真相弄个清楚,问个明白。 **** 在郊外一处人烟稀少的房子内,姬强和他的佣兵团队正在这个临时营地里驻扎。 黑齿在把玩着一把短刀,长臂族人用弓往天上射着小鸟,而几个岐舌族人正在一边叽叽喳喳的抱怨着。 靠着炎火部落治安官历固的施舍,他们在这里找了个破房子,备了一些食物,暂时安定下来。 “奶奶个熊,每年都进贡金玉给他,给找了这么个破房子,还不让我们在这里抢劫!”长臂族人说。 “这个大部落可不比交趾国那种小部落,”黑齿说,“说不定碰到银发小子和九角那样的人,我们都被灭了都不知道。” “你怎么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听黑齿这么说,长臂大为不满。 “呵呵。”黑齿也是大为憋屈。那天召唤了凶兽出来,本来眼见着大功告成,谁成想被一只大鸟搅了局。 “打起精神来,”姬强走出房子,伸了伸腰,“我们有大生意要做了,这次做成,可就发财了。” 众人竖起耳朵,不知道这个盗贼首领打了什么主意。 “你们听说过十几年前横行大陆的‘狴犴佣兵团’吗?”姬强脸上浮现笑意。 “怎么了。”一个人说,“那可是横行大陆无敌手,连大部落都要避让三分的佣兵团,不过听说后来解散了,成员也都死光了。” “‘狴犴佣兵团’抢掠了无数财富,后来也不知丢在了什么地方?”另一个人说。 “你说对了,”姬强说,“‘狴犴佣兵团’的财富被几个高层将领埋了起来,而藏宝图被切成三片,分别在三个首脑手中,而我的叔叔姬发,则是其中一个。” “那另外两个首脑呢?” “我叔叔姬发已经来了,他带来了另外两人的信息,如果找到其他两张藏宝图,你们说,是不是发财了?” “哈哈......首领英明!” “跟着首领干,准没错!” “嗯,还有那个找我们麻烦的银发小子,也要找机会把他干掉!”姬强狠狠的说。 第五十二章 挈钩 破败的村子,草木枯黄,几头病怏怏的山羊拴在几户人家的门口。 一个妇女从小河边舀了一勺水,想了想,长叹了一声,又把水倒掉。 她提着空木桶走回家。刚到门口,就听到屋内传来一个小男孩的声音:“娘,我肚子疼......” 这是炎火部落东南方的一个村庄,只有几十户人家。 这条小河上游的村子,现在除了死了的,其他人都已经逃难去了,他们这几十户人还在观望。 毕竟,背井离乡,放弃了原来辛辛苦苦建成的家,是多么不舍。 这河里的水漂浮着异味,把附近的动物毒死,河两边寸草不生,村民喝了这河中的水,也逐渐得病。只得拿着大缸,盛放雨水。 这些天没有下雨,各家各户水都快用完,却不敢到河里舀水喝。 妇女慌慌张张的跑进门,拉着小孩的手,又慌慌张张的跑到门外,想看他的丈夫去请大夫来了没有。 村里并没有精通医术的人,好多人都莫名其妙的得病,面黄肌瘦,浑身无力,只得慢慢等死。 她只有这个孩子,要是孩子也活不了,那她也不想再活下去了。 她满脸愁容的看向远处,只见一个胡子发白,额头宽阔,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正和几个人朝这边走来,那几人牵着马,马背上放着几个竹筐,竹筐中装着药草。 “首领,你沿路已经走了几十户人家了,要不歇歇吧?”随从说道。 中年男人摇了摇头,将手中的鞭子挥向一株枯黄的草,然后看着鞭柄处一个显示屏。 “这草还带着毒性,这个区域范围的人也要迁走。”他说。 “是......大夫吗?”妇女大声叫道,“我小孩也病了,快来救救我家小孩!” 中年人加快步伐,四五个随从紧跟其后。 “小孩在哪?” “就在床上!”妇女把中年人让进屋子。 “我疼......”小男孩在床上捂着肚子。 中年人搭手把脉,又摸了摸小孩的头和肚子,便取出一颗药丸,让小男孩吞下,又吩咐随从:“把药箱拿过来。” 随从将背上一个大竹筐放在破旧的木桌子上,中年人往竹筐中挑拣了几味草药,说道:“他这是痢疾,三碗水煎成一碗,服三次就好了。” “娘,我肚子不疼了。”小男孩吞了药丸才没多久,便这样说道。 妇女千恩万谢:“大夫,真多亏你了。” “他可不是乡间的大夫,”随从说,“这位大人可是我们炎火部落的首领,姜榆大人!” “原来......是首领啊!”妇女倒头便拜。 姜榆托起妇女,转头对随从说道:“这种瘟病传了四乡八里,我这些天细细调试,有一种叫箴鱼之药可以治得,你飞鸟传信,让姜融去收集吧。” “诺。” 他走出门,看了一下破败的树木远处。从这再往南去,已经迁走了几个村子,他这一路走来,查探土壤的毒性,吩咐手下用界石标记出有毒的区域,让区域内的村民迁移。 只是,毒的源头,那几个沼泽,仍在源源不断的输出毒水。 天近黄昏,姜榆正想返回营地,突然从小树林中飞出一群黑影,“呼啦啦”一片,直往他们所在的地方而来。 “是挈钩!”随从叫道。 挈钩便是蝙蝠,白天倒挂在树上,黄昏便飞到附近的村庄,袭击村民。 虽然村民们拿着树枝扫打,但不慎沾上它身上的病毒,便会得病。 这群蝙蝠在空中,如同密密麻麻的黑色球体。姜榆双眉一皱,便拿起鞭子,叫道:“你们退后。” 只见姜榆一扬鞭子,从鞭尖甩出无数星星点点的火花,火花一碰到空中的蝙蝠,随即爆出一团焰火,“噼噼啪啪”响着。 漫天黑影倾刻间化成一团一团的火焰,烧成了黑色粉末。 这个鞭子名叫神农鞭,除了能鉴别草药的药性,还能释放火元素之力。 众人刚松了口气,便见到前方树林处“呼啦啦”飞起更大一群蝙蝠,铺天盖地,朝着众人袭来。 这其中还有几只巨蝠,形状如老鼠,露出尖牙,“吱吱”叫着。 姜榆全身闪出淡淡的红光,大喝一声,舞动三米长鞭。 从鞭身飞出五条火柱,在空中化为五条火龙,时而凝聚,时而分开,上下翻滚,朝着那团黑幕席卷而去。 那些蝙蝠一碰到火龙,便被烧个干净。 天空中火光四耀,如同烟花或爆竹。 不多时,漫天的黑影尽数被除。 随从见首领施展招术,心里赞叹不已。 农妇见此情况,磕头又拜。 平日里一到黄昏,各家各户都要关紧门窗,牲畜或是来不及进屋,一时半会就被这挈钩吸血,就算不死,过不了多久,也会得病死去。 这炎火首领施展本领,一下子就把树林中的挈钩除去,当真是天神下凡。 这时,一队百人骑兵渐渐走近,为首军官一见姜榆,赶紧下马,单腿跪下:“末将姜呈,前来拜见首领。” 这是姜呈带着火龙兵前来,刚从营地得知首领往这里而来,急急带着兵赶到。 姜榆让他起身,说:“姜呈,你来得正好,我这一个月救治村民,鉴别土壤的毒性,已吩咐在有毒区域内的所有村庄搬迁,你正好来协助维持秩序,尽量帮村民解决饮食问题。” “是。”姜呈说,“已有三四百名难民逃往炎火部落附近,只是......” “只是什么?” “他们身上带着病,若放他们进城,怕会传染到城中的民众。” “嗯,不放他们进城是对的,只是要划好地方,让他们居住,并派出巫医为他们医治,还有,筹备粮食分发,确保不要饿死一人。” 姜榆皱着眉头,转身对他的随从说,“姜农,你即刻飞书给姜融,让他赶紧收集‘箴鱼’,以治瘟病。” “是!”姜农从马腹的笼子放出一只青耕鸟,将一小块写着首领嘱咐的羊皮绑在脚上,便放它飞去。 青耕鸟天生防疫,可穿过疫区而不染病。 “还有一事,”姜呈再禀,“那个制造沼泽的九头蛇相柳,首领打算如何处置?” 第五十三章 九头巨蛇 巨大的九头机械从两座山的峡口爬过,九个巨大的蛇头伸展到山顶,将一大块地皮连同上面的树木挖起。蛇头一仰,便把这一大块土石吞了进去。 伴随着轰隆隆的声音,八条巨大的蜘蛛脚带动着巨蛇的身躯,转眼便跨过了山,将两座山的山腰踩出深深的八个巨洞,巨大的身躯将两边的沙土擦得“哗啦啦”直掉。 九头蛇的腹下,排放着提炼之后的废渣,污水夹杂着泥浆,形成一个泥潭。 相柳坐在这机械里面的控制室,观察着各种数据。这机械是旧时代的设计图纸所制造,也是空岛科技的产物,虽说历经年代久远,已几近淘汰,但是不能否认,它却有着极高的采矿效率。 虽说原始人能铸造铜铁黄金,并部分送达母舰,但精炼而成的能量晶核原材料,却相当大一部分要在这机械里制造。 将体积大的原材料送往母舰精炼,运输成本过高,因此上面也默许了仅剩的两台机械在大陆上开采。 当然,除了这机械,提取能量晶核的地方还有风希位于风部落的精炼厂。 相柳心里咒骂着,他拼命工作,就盼着有朝一日表现好,能重新回到母舰生活。在这个原始的地方,只有化装成平民,偶尔到某个酒馆喝点小酒这点乐子了。 显示器传来信号,声音传来:“相柳,第二批晶核提炼好了没有?” “没有,这里矿石资源薄弱,提取率不到两成。浊龙队长,上一批晶核不是才运过去么?”相柳心里骂了一句:这个鬼工作,实在不是人干的,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在提炼物中弄到一些金子,买点原始的东西尝尝。 “我已经将你这个机械需要的能源体给你了,你怎么不找个矿石资源丰富的地方开采?”那声音说。 “嗯嗯,再等几天。”相柳不想去往那个地方的原因,就是那个地方荒无人烟,根本找不到可以消遣的地方。 最近运气真tm不好。他低声骂道。 那个原始人类仆人背叛了,还被几个九角人和一个自称空岛战士的银发小子弄丢了防身的火枪。 想要弄到他身上那颗蓝色能量晶核的计划也失败了。 “你说的那个拥有蓝晶的人,还在追踪吗?”浊龙队长的声音传来,很明显,他也对这蓝色能量感兴趣。 “没有,我放弃了,”相柳说,“真是见鬼,这个大陆上还有不是神战士却拥有蓝晶的人!” “你继续跟踪他的行踪,我会派人过来,对他的蓝晶进行回收。”显示器中的人说,“到时候功劳会记在你的头上。” “呵呵。”相柳干笑道。 这个上级,到时候得到好处,就想用点虚头八脑的东西把自己打发了。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能将晶核放进心脏并运作,这肯定是母舰的技术,只不过这银发小子并没有被承认,这样的话,把他杀死,剖开心脏取出晶核,就不算谋杀罪了。 因为他不是空岛人,不会受到法律和规则的保护。 多如意的算盘啊,这个浊龙!相柳心里又骂。 关掉通讯器,操作台面板上又显示出上百个热感信号。 有人在往这里靠近。 “这些凡人,原始落后的野蛮人,又到这里打扰我的工作了!”相柳操纵着一个巨大的蛇头,朝着那上百个热感信号飞去。 姜榆带着姜呈以及火龙队前往九头蛇所在的山,看着这巨大身躯的怪物如山一般高,横行肆虐,将一块块大岩石吞进肚里,众人不由心里七上八下。 “首领,还是让我带着火龙兵去吧。”姜呈担心首领遇险,转头说道。 “不,我亲自去,”姜榆握着神农鞭,盯着前方山上那巨大的蛇头,“我倒要看看它是神界之兽还是作恶之妖?” 他策着马向前徐徐走去。 大祭司姜融曾说起有九头巨蛇在炎火部落境内开采矿石,是在为神界服务,便一直放任它的行为。可是它所制造的污水已经使得几百上千人得病,作为首领,不可能再放任不管了。 就算是神界之兽,也要先消灭了,再向神界请罪。 五十米高的蛇头,四十米宽的蛇身,从山峰向着姜榆等人游来,蛇口之中,还装着无数岩石砂土。若是压下,足以将这上百人压成粉末。 “巨蛇来袭,火龙兵掩护!”姜呈大叫。 上百火龙兵排成“八”字形,他们穿着耐火甲,背着一个大葫芦,手上拿着青铜管子,紧盯蛇头,等候命令。 巨蛇的蛇头转瞬即到,在半空中张牙舞爪。 姜榆一扯神农鞭,身上微现红光。 他一声大喝,从鞭上飞出五条火龙,迎向巨蛇的蛇头。 上百火龙兵持青铜管子朝着火龙喷出火油。 五条火龙身躯瞬间变大,互相缠绕,又化为一条巨大的火龙。 龙身直径二十米左右,在空中翻腾升起,迎向巨蛇。 火龙绕成几圈,缠绕在蛇头以下的脖颈处。 虽高有百米,但炽热之气仍使得地上的众人身上一阵滚烫。 火龙加入火油之后,温度高达三千度以上,蛇身被缠紧,散发着难闻的焦臭味道。 只听得“叭哒叭哒”脆响,蛇头耷拉下来,蛇身一阵扭曲,“轰”的一声,砸在前方的山坡上。 蛇头虽是金属,但支撑蛇头的巨大蛇身,经热传导,已经将里面的电子元件、电线什么的烧熔化了,所以失了支撑,蛇头就掉了下来。 相柳一看这意外情况,惊呼道:“这些是什么人,不是平民么?” 本想砸死这上百个原始人,却没想到这九头机械其中的一个蛇头一瞬间就被搞废了。 姜榆仍脸色严峻,这九头蛇有九个头,摧毁一个,还有八个,接下来的战斗会更加激烈。 山谷中传来巨大的声音:“你们是什么人?” 这是巨蛇发出的声音,听着山谷中巨大的声音,炎火部落战士虽心中忐忑,脸上却更为严峻。 首领都冲在前线了,虽死又有何妨。 “我是炎火部落首领姜榆,我命令你离开炎火部落属地,否则必将把你摧毁!”姜榆朝着远方大声叫道。 第五十四章 神是高等文明 炎火部落首领的声音通过蛇身上的装备传到了相柳所在的控制台,相柳听到姜榆的声音,更是吃惊。 “眼前这伙人中竟然有炎火部落的首领,难怪他能使用火龙摧毁了一个蛇头。” 炎火部落能运用火元素之力,其中的离火球朱雀,能产生炽热的高温,瞬间蒸发一个池塘。 这个部落,是在神界的保护框架之内,在炎火部落区域内采矿,也是浊龙和他们的大祭司姜融交涉后受他默许,才能进行的。 就算装作不知道,和他们打一架,也不一定能打得赢。 “你们袭击神界之兽,就不怕神罚吗?”山谷中传来相柳的声音。 “哈哈,”姜榆一扬鞭子,说,“我身为炎火部落领袖,眼见民众受害而畏缩不前,那还能服众么?如若你要挑起战斗,我会奉陪到底,神罚?到时我自会向神界请罪,即使受罚,由我一人承担便可!” 相柳慌忙打开通讯器:“浊龙阁下,我遭遇了炎火的领袖,他们已经打坏了相繇其中一个头,你说该怎么处置?” 浊龙的声音传来:“我们现在可是处于和炎火部落结盟的状态,他们的大祭司姜融可是能和西姆大人对话的。我的建议是,不要和他们发生正面冲突。” 相柳只得按动开关,卸下那只坏掉的巨大蛇头以及软管。 随着九头巨蛇身躯下方喷出火焰,巨大的九头机械相繇缓缓升空而起,朝着远处飞去。 姜榆等人看着轰然掉落在山中的巨蛇一段,震惊不已。 这断掉的巨蛇一个身子,便有四五百米长,横亘山中,其中却并非血肉。 “姜呈。” “末将在。” “吩咐下去,组织民众,开挖山石,将这巨蛇所造成的毒沼泽填平。” “是!” **** 炎火部落,九角居住地的一个羊圈旁,陆木坐在草地上,看着旁边叼着树枝,躺在地上,呆呆望着蓝天的同伴。 “挚,你怎么整天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以前的劲头怎么都不见了。”陆木说。 “嗯。”挚答道,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他们刚刚帮姬玉夫人提了水,干了点家务。 这个银发的九角百夫长自从听说自己不是空岛人后,就变得整天恍恍忽忽的,这让陆木觉得该给他找点事做,让他打起精神来。 于是他打算敞开心扉,深入的和这个同伴聊一下。 “挚,老实说,我并不觉得你那个神界能比九角部落好多少,”陆木说,“我们九角人要是有什么纷争,两个人打上一架,过后就好了,没有什么弯弯绕绕。我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向大酋长看齐,练习武技,增强力量,保护妹妹和族民,这就是我的人生目标,我一想到这儿,浑身就充满干劲。” “你能保护妹妹,我却保护不了......”挚唉声叹气。 “等你找到什么大鸟,不就可以到那上面去吗,”陆木指了指天上,“如果神界不让你在上面住,你就在九角部落住下来嘛。你看,大酋长亲自让你当百夫长,九角那些人肯定不敢再说什么了。” “不是这样的,陆木,我总要弄清楚事情的真相。”银发少年说,“你说的大鸟,就是飞行器,哪有那么容易找到啊。” “女卫那个师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这儿来。”陆木觉得这个希望有点缈茫。 再过个几年,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哎,挚啊,你的那个神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陆木转换了一个轻松的话题。 “浮空岛啊,我只是在上面住了两年。”挚的思绪似乎把他带到遥远的过去。 那时候,还充满稚气的他像个刚进城的农村小孩,看着浮空岛上的一切,好奇的问这问那。 他们把他带到一间教室,而那个课堂上,空岛上的小孩就像看乡巴佬一样的眼光看着他和夏。 讲台上虚空的大面板上,老师正在讲述人类的历史,而每张课桌上浮现一个虚空面板,显示着老师讲课的内容。 “人类文明经历了五次轮回,而最近的一次,是一万年前,核战争毁灭了大部分人类和科技,在地外文明的帮助下,一小部分人坐上飞行器逃离了地球,在母舰中生活,并将科技和文明保存了下来。” “而另一小部分人,藏进几千米深的地下掩体,在黑暗无光的地下避难所生存,艰难生活,一些人产生变异,一些人死去,他们吃光了粮食,又吃着死去人们的尸体,活了下来,等到有些人回到地面,所有科技和文明已经不见了,一切重新开始,人类又恢复成刀耕火种的原始文明......” 银发小孩好奇的玩着桌上的设备,发出“啪”的响声,这让老师怒气冲冲的把他叫到了门外:“你的父亲为了让母舰接受你,可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你从原始部落到这里来,是要来了解人类的科技,接受高等文明的教育,并不是来这里玩的!原始的部落能让你学习到人类的历史、物质运行的原理、人类先哲的思想、还有各个时代人们创造的艺术么?” 直到现在他才有点明白当时父亲为什么要把他们从满头泥巴、穿着兽皮、拿着骨矛扎鱼的生活变成穿着酷炫服装,使用电子产品、接受高等教育的生活状态。 在原始人类的眼中,拥有高等科技的人,便是神一般的存在。 “嗯,”挚转头看着陆木,“在一万年前,在地面上生活的人,就像现在在空岛上的‘神’一样生活着。那个时候,满大街都是‘神’。” “那神界,为什么不把现在地面上的部落,都改变成他们那样呢?”陆木问道。 “嗯......”挚思索着,那是因为原始人类的智商还无法掌握先进的技术么?或者是别的原因? “对了,”挚说,“核辐射中,某些元素的半衰期超过了万年,所以现在的大陆,还存在受污染之地,空岛应该是先清除异变和污染人群,再逐步把原始的地面部落变成先进的现代城市吧。” “啪”。 一颗石子准确命中了陆木的头。 “你们在讨论什么呢?”玄鸟的声音传来。 第五十五章 难民 玄鸟和女卫拿着一些东西,看起来像是棉布,还有几个像鸟嘴一样的面具,站在草丛的围栏外。 玄鸟把踢石子的脚尖在地上轻轻磕了磕,然后随在女卫后面走了过来。 “你们那么闲啊?”女卫说。 “没有啊,我们刚在聊天。”挚说。 女卫看向陆木:“我们的人手不够,所以打算跟你借一个巫医,去做救治难民的事。” “难民?” “是啊,他们有三四百人,现在都被关在城外头,而且大部分都生了病。姜融将军吩咐在姜水中捕鱼的渔民送来一种可以治瘟疫的箴鱼,还收集了雄黄等草药,只不过这里的大夫数量不多,都忙不过来了。”女卫说。 “好啊,我叫巫重去。”陆木说。 “你们有空,也可以一起去帮忙啊。”玄鸟说道。 玄鸟看似不经意的说了一句,而事实上,在她们来之前,就已经把挚和陆木列入志愿者的名单中了。 “你拿的这些鸟头是什么意思?”陆木指着鸟头面具,对着玄鸟说话,声音有点大。 当然,这是因为刚才脑壳被石头敲了一下,现在还有些疼。心里想着:“这女人怎么比我们九角的婆娘还要野蛮。” “这可是我们小姐带的。”玄鸟板着脸,她一跟陆木说话就装出严肃的样子。 “是啊,我们呆会把这个面具套到头上,可以防止传染。”女卫解释道。 他们叫上巫重,前往南边城门。 城门口聚着几百个病人,老的少的,已经来了几天了。几簇干草和几块破烂的木头支撑形成一间间简陋的小屋。 有些人脸上长着脓疮,有些则手臂或身体出现烂肉。 城门口有几十个兵在维持秩序,防止他们进城。 挚一行五人,戴着鸟头面具,和城中的医生一起走进难民中。 守门的士兵有认得女卫的,已经赶紧去通报了。 民众面带愁容,嘴唇发白,处于半饥半饿的状态。他们有的坐在地上,有的躺在简陋的木屋里。 “有人死了!”有人叫道。 城门处的治安官便叫来几个奴隶,把尸体从人群里拖开,在旁边挖地填埋。 他的亲人跪在地上,双手伸着,大声叫道:“神啊,你睁开眼睛看看吧,你怎么忍心看着我们受苦,不来救我们。” 挚看着这情景,皱起眉头:他们口中的神,也就是浮空岛或母舰上生活的高等种族吧,他们会看到地面部落有人受苦而施予援手么? 他又摇了摇头。不会的,就算空岛人从上面通过监视器看到地面部落的战争、死亡,估计只会拿起瓜子放到嘴里,一边对着监视器说,这些原始人类好像又死掉几百个了。 在自己坠入地面之前,驾驶战机在天上俯瞰地面部落时,不也像看着蚁群那样的心态在看着他们? “挚,陆木,快点来帮忙。”女卫的声音传来。 “来啦。” 他和陆木跑了过去,他们为这些人分发水和食物。女卫会俯下身查看病人的情况,吩咐玄鸟到医生那里找来所需的草药。 “这几味药材确实有效。”巫重在旁边点头。 “你还会看病啊?”挚大为敬佩。这个看起来没什么武力值的女孩,此刻竟然正儿八经的为病人诊治。 “我从小跟父亲采药,普通的病情还是看得出来的。”女卫说。 到处都是叫唤声,一大缸的稀粥早就被哄抢而空,就连缸壁的一粒米都被捞走。 维持秩序的士兵拿着长矛叫着:“不要抢,排好队。” “收集的那些箴鱼还没到啊?”玄鸟看着城门处。 如果这又能治疗又能当食物的箴鱼拿给灾民,就能一举两得解决他们的问题。 正说着,两辆车从城门处停住马缰,几个士兵从车后投下一筐筐长条状的鱼。 鱼扔在城墙外的地上,有几条还在蹦跳。 灾民又是群起哄抢。在士兵长矛和叫喊声下停了下来,并形成秩序。 挚和陆木不会医术,只能出点苦力,跟士兵们一起抬着鱼派发。 “别跑!”不远处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一个高瘦汉子手上抓着什么东西,往这边跑了过来。另外一个少年在后面追着。 “抓住他,这个小偷。”少年声音传来。灾民们根本没有人管。 看来这种事他们已经见多了,一些小偷混水摸鱼,偷窃简陋房子里一点值钱的东西,这种事经常发生。 小偷刚接近另一边的女卫和玄鸟。只见玄鸟一伸腿,那个小偷就摔了个狗啃泥。 后面追赶的人却原来是斗兽场中的小厮伯劳。 伯劳刚要抓住他,那高瘦小偷就把手里的东西朝后扔去,趁机溜走。 “伯劳,你在这里干吗?”挚和陆木走了过来,问道。 伯劳捡起地上的东西,是一些金银。他朝着小偷的背影恨恨唾了一口,看得出来,他特别讨厌这种人。 “哦,是你们啊,没......没什么。”伯劳说。 “那你怎么无缘无故跑到灾民这里来。” “嗯,其实,其实是有点事,”伯劳不会说谎,“那个跛脚老家伙让我到这儿来看一位他的老朋友。其实我是不想来的,我都不想理他,他又老在那里念,好像是收到他那个老朋友的什么信,叫我过来找他。” “你父亲那个老朋友在这群灾民之中?”挚问道。 “嗯,我刚刚找到他了,就在那头。”伯劳转身指了指远处,又掂了掂手里的金银,“刚刚有个小偷把他的东西偷了,我才追了过来。” “你父亲的朋友,难道是他说的那个......” “嗯就是他以前盗贼中的一个,叫金平。不过他也生了病,估计也活不了多久了。” 听到伯劳提到金平这个名字,人群中有几个蒙着面的人转过眼角的余光,快速的看了一眼。 “你们在帮忙啊,我先去把东西还给他吧。”伯劳说。 他抓着那些金银,包在一块布里,往着另一头走去。掀开一块兽皮,然后对着屋内一个躺着的老人说道:“大叔,我把东西追回来了。” “那老东西还养了这么好一个儿子,很好。”苍老的声音虽然衰弱,却很有力量。 第五十六章 金平 伯劳把手里的金银递给老头:“那个小偷,跑得还挺快的。” 老头都没有正脸看那些金银,对人们费尽心思想要得到的东西好像不屑一顾。 “你随便放着吧,”老头说,“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没什么用了。” 他胡子花白,头发乱蓬蓬的,但是骨架很大,看起来要比常人高出一个头不止。只不过因为挨饿和生病,瘦得皮包骨头。 “老烈的儿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伯劳。” “伯劳......看起来你很痛恨小偷,嗯......他们有没有叫你‘盗贼的儿子’啊?” “你怎么知道?” “哈哈,”老头看到伯劳脸上的表情,笑得特别开心。 “想当年,我们雇佣团也是大陆数一数二的,好吧,那是很多盗贼聚集的团伙,没想到现在反倒被个小偷偷了东西。” 伯劳如坐针毡。面对这个和他父亲差不多的长辈,他又不能反驳,只能在心里骂道,这老东西,怎么不自己来,要我替他来这儿看这老头。 “如果有一笔巨大的财富给你,你要用来做什么呢?”老头问道。 “巨大的财富,呵,我可从没想过,”伯劳说,“我从小都是捡烂叶子吃的,可不敢奢望什么巨大的财富。” “我说的是如果。” “那肯定是买点好吃的,穿得好看点啊。” “然后呢?” “然后......然后,这个我可没想过。” “既然是巨大的财富,吃和穿肯定用不了多少,剩下那些呢?” “嗯......我想,我会和九角大酋长那样,把它们送给奴隶或者穷苦人。” “嗯,有点意思,”老头说,“你晚上过来吧。” 伯劳走出这间破旧简陋的简易棚,加入了挚他们的志愿医护队,给难民分发箴鱼。 “伯劳,搭一下手。” “伯劳,把这筐鱼抬一下。” “哎,好咧。” 他们忙了一整天,没发觉到人群中有几双眼睛在观察着他们。 伯劳回到家中,把见到这老头的事给他父亲说了,跛脚老烈微微笑着,说了一句:“这老家伙藏了那么多年,也没生个儿子出来,伯劳啊,你所说的,把财富送给穷苦人,那是我们当初创建‘狴犴佣兵团’的初衷呢。” 伯劳并不知道老爹叫他去看望他以前的战友,却根本没有说到什么有用的,只是单纯看了一下。 “他叫我晚上去他那里。” “嗯。”他老爹从床上转了个身,不再说话。 月色渐浓,城外的简陋棚账处突然闪现出几条人影。一个中年汉子听到声响,掀开门帘,刚走出通道,就见到寒光一闪,脖子被划断,悄无声息的倒在地上。 身后几个人影闪了出来。 “是那一间么?”一个声音低声问道。 “探子已经做了标记,走!” 伯劳哼着小调,走到一间发出亮光的棚屋门口,叫了一声:“大叔,金平叔。” “进来吧。”金平的声音响起。 走进屋,金平把装着脂油的小灯拨亮了点,看着伯劳。 “老烈那老家伙真有福气,”金平又叹了口气,从床下拖出一口箱子,拍去上面的灰尘,拿出一块巴掌大的椭圆形物体。 物体光润圆滑,纯黑色,隐隐有波纹流动。 “这是玄武战甲,”老头说,“是在北地找到的,史前文明的东西,我靠着这战甲抵挡伤害,却没抵挡住身体内部出现的病。” “这战甲就给你了,老烈的儿子。”金平说。 “我不要。”伯劳说,“他们已经找到办法治疗这种病啦,你再过几天就好起来了。” “我已经老了,”老头说,“在死之前,我们总要找人继承我们的精神,劫富济贫,现在已经没有人去做这种愚蠢的事了。” “在遭遇暗影兵团之后,我也是靠着这战甲才得以存活下来的呢,不过现在不需要了,也许你以后能用得到吧。” “忽~”一阵风突然吹过。 金平的手已经挡在伯劳脖颈处,他的手上抓着三把飞刀。 “出来吧,躲在暗处,算什么好汉!”老头叫道。 门帘掀开,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走了进来,脸上阴晴不定。 “快刀手姬发。”金平叫道。 “老朋友,近来可好啊。”中年人说道。 “快走!”金平突然抓起箱子中的黑色物体,按在伯劳胸口。 伯劳只听见一阵微弱的机械声音:“正在识别身份......已识别......启动防御。” 黑色物体突然流出一股股黑色液体状的东西,如有活性的触手,沿着他的身体爬行,不多时便将他的身体包裹住,只露出眼睛、鼻孔和嘴巴。 看上去,就像穿着一套黑色战衣。 “金平,你竟然把这套最强防御给了个孩子,”姬发说,“当初你可是靠着这玄武战甲逃出来的,当了一辈子缩头乌龟。” “我听说你投靠了暗影军团,那个把‘狴犴佣兵团’打得稀巴烂的对手。” “生存是第一要义,信念根本不值钱啊。”姬发扯了扯嘴角, “你还是把那块地图残片交出来吧,都快要病死了,留着那东西有什么用呢?” “是啊,最强防御还是防不住从身体内部出现的疾病。”金平说完,突然猛的把伯劳往旁边推去。 只听“轰隆”一声,伯劳只觉得一阵冲击波袭来,身子撞飞简陋的木板,飞到了简陋棚屋的外面。 睁眼看时,整个棚屋已经散架,地面凹陷出几米的大坑。 屋外几个蒙面人看到伯劳,迅速朝他靠近。 “叮叮叮。”这是几把飞刀撞上伯劳的战甲发出的声音。 “把他抓住!”姬强说。 他蒙着面孔,带着十几个佣兵团的精锐,在棚屋外围守着。他的叔叔姬发带着两个神秘人,敲开了那个老头的大门。 剧烈的震动过后,一个黑色身影飞了出来,姬发身后其中一个神秘人发了飞刀,射中这团黑影,见他落地,姬强便下了命令。 两个持刀蒙面人朝着伯劳冲去。 伯劳站了起身,这巨大的冲击下,身体竟然一点都没事。他看到有敌人靠近,便张开嘴。 “呼”一声,一团火焰从他口中喷出。 这是厌火族人的天生技能。 火焰把两个攻击者烧着,他们急忙扔了兵器,在地上翻滚。 “上。”随着姬强令下,十几个人慢慢围了过来。 第五十七章 刺杀 倒在地上的攻击者扑灭头发和衣服上的火苗,顺势拿着刀往伯劳腰腿砍去。 “当当”几声,火星四射,伯劳却分毫未伤。 眼见敌人围了上来,伯劳朝身体四周喷出火,把他们逼退。 姬强和他的队伍合拢,围在伯劳三米开外,呈半包围之势。就等着他火焰吐完,就上去捉他。 战甲虽然有高防御,但并不具备攻击力,这样下去根本坚持不了多久,伯劳就会被抓住。 这时,只听到棚屋外传来一个声音:“藏宝图就在我身上,想要就过来拿啊。” 一个人影纵身跃出,一晃就离开棚区,朝着荒原奔远。 听到藏宝图这三个字,姬强眼睛一亮。这跑远的人肯定就是姬发所说的佣兵首脑,如果被姬发捷足先登,自己还不知道能不能得到宝藏。把人员和时间花在一个不相干的人身上,说不定费尽心思,给他人做嫁衣了。 “大家去追那个人。”姬强一指远处。 伯劳趁机转身逃跑。 金平带着病却跑得飞快,一下就把敌人甩到后头。他估摸着伯劳已经跑远,便在一个土坡上停了下来,手按胸口,大口喘气。 “你这逃跑的功夫还是不减当年啊。”姬发在土坡下站着,拔出两把弯刀。 他身后两个蒙面人虎视眈眈盯着金平。 “咳咳,老了。”金平说。 “我也不想以这种方式见面,”姬发说,“毕竟还活着的只有我们几个了。” “你现在又老又病,还把玄武战甲给了那个小孩,我劝你还是把藏宝图交出来,然后弄上两壶酒,我们好好聊聊。” 一个蒙面者说:“别废话了,贵重的东西肯定在他身上,不然就在他住的地方,等把他杀了再找不迟。” 姬发眉头一皱,不再说话。 金平“哈哈”大笑:“你请来的这两位帮手,说的真不错,废话说多了也没用。想来,他们就是你投靠的暗影军团的人吧。” 姬发持双刀立在原地,不再动作。 意思是:你行你上啊。 “既然知道我们的身份,那就没必要活在世上了。”另一个蒙面人说。 他一扬手,十把飞刀闪出寒光,疾速朝金平射去。 昏暗的月光中,只见土坡上人影晃动,飞刀擦身而过。 蒙面人又射出十把飞刀,他这刀上涂有剧毒,一擦破皮肤,就会身体僵直无法动弹。 在他射出第二波飞刀后,突然手指张开,先前那十把飞刀在金平身后五六米远处突然拐弯,从背后朝金平袭来。 而微光下,那张开的手指处闪出十根微微的细线。 他控制着先行射出的飞刀,趁着敌人不防备时从身后攻击,配合后发的飞刀,屡屡暗杀成功。 而另一个蒙面人此刻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的技能是潜行暗杀,趁着队友扰乱敌人,潜行在地下,近身搏杀。 敌人只顾着避开飞刀,根本没想到地底下会再冒出一个人来。一般将敌人双脚砍断,他就失去战斗力了。 一明一暗,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 金平感觉地面微微波动,大喝一声:“地裂!” 只听到轰隆隆声音,整个土坡塌了下去,地面四分五裂。 以他为中心,直径十米的地面全部开裂,成为七零八落的碎石。 那地下的潜行刺客被碎石挤压,来不及叫出声来,身体便被压扁。 而那二十支飞刀,被无形的气劲和碎石撞飞,连蒙面人手上的暗线都一并扯断。 姬发暗暗冷笑:两个暗影军团的杂兵,真不知道天高地厚。金平巅峰时期使出的地裂,范围可达五十米呢。 蒙面人有点吃惊,回头看到姬发无动于衷的样子,便将身上无数暗器尽数朝金平发出,同时,手持毒匕首飞扑过去。 这暗器,只要有一样擦破皮肤,这老头就完了! “地裂!”“疾雨!”两声大喝。 碎裂的地面再次破碎,大块土石再次受到挤压,成为碎石,迸发在空中之后,无数碎石朝着蒙面人和姬发的方向疾射而来。 暗器全被碎石撞飞,而蒙面人还没近身,就被无数弹丸打中。 “卟卟卟......”随着细微的声响,碎石陷入肉中,把他的身体打得像个筛子。 姬发挥动双刀,一阵光影划出圆圈,把飞来的碎石击落。 无数碎石掉落,扬起漫天烟尘。 四周似乎变得寂静无声。 “我记得你的地裂只能发动三次。”姬发说。 “老了,不过对付杂兵还行。”大口喘气的声音传来。 “唉,永别了,老朋友。”姬发说道。 人影一闪,无数刀影覆盖。 姬发的身形出现在金平身后,收刀回鞘。 金平干瘦的身形直直仆倒在地。 姬强和他的佣兵赶到了附近。 “叔叔,找到藏宝图了吗?”姬强边跑过来边问。 “叫你的人搜一下吧。”姬发说。 姬强看了一眼筛子似的蒙面人,又看了一下石头缝中伸出的半截手臂,转过头:“兄弟们,干活啦。” 半晌,十几个佣兵把金平的尸体搜了几次,又把他住的棚屋翻了个底朝天,除了一点金银,什么都没有发现。 姬发看了一眼他的侄子:“金平并没有儿子,却把玄武战甲给了个孩子。你把他捉到了没有?” “那小子会吐火,而且身穿战甲,被他跑掉了。” “吐火?难道是......你们到城里转转,找到那个孩子,如果我没猜猎,藏宝图就在他身上。” “好。” 姬发似乎在思索:“吐火,厌火族人么?难道那么凑巧?” 伯劳跑进城里,慌慌张张就往人多的地方跑,他没回家就往斗兽场跑去。 我要找帮手去,找尤首领,还有挚和陆木他们......伯劳穿着黑色战衣,浑身冒着热烟,这是皮肤上的汗珠化成的。 跑进斗兽场的地下通道时,就遇见挚和陆木。 挚和陆木眼见一个浑身罩着黑色甲衣的人朝他们跑来,正在疑惑。就听到面罩里传来熟悉的声音:“总算找着你们了。” 随着伯劳一放松,战甲慢慢散去,凝聚成贴在胸口一个巴掌大的椭圆物体。 “纳米战甲?”挚脱口叫道。 这种由无数纳米机器凝聚而成的甲衣,怎么会出现在伯劳身上。 “这玄武战甲是金平叔给我的,他遭遇了危险,我也差点被他们抓了。”伯劳气喘吁吁的说。 第五十八章 生死对局 “走,我们看看去。”听了伯劳的述说后,陆木一扬眉头。 他们跟着伯劳回到棚屋,这里已重新恢复宁静,敌人已经离开,只留下几具尸体和碎裂的木屋、塌陷的地面。 能将地面崩裂成这个样子,是谁有这么强大的力量啊。挚看着战斗后的战场,想道。 伯劳俯身,伤心的看着干瘦老人身上无数刀伤。 “他们是谁,怎么会跑到这里,对付一个生病的老人?”挚有些疑惑。 “......可能跟藏宝图有关,我的父亲曾提及他们有一个藏宝图。”伯劳说。 “那这样的话,接下来他们可能还会对付你的父亲。”挚说。 伯劳抬起头,皱起眉头。 如果敌人是为了藏宝图而来,接下来父亲就会很危险了。 只是,自己从没看过父亲有拿出什么藏宝图出来。 “这几天要小心一点啰。”陆木说,“我们有时间也去你家守着,再找人调查一下城中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 伯劳忐忑不安的回到家中,把金平故去的事跟他的父亲说明,老烈面色凝重,缓缓说道:“他把战甲给了你,这老家伙,也想让你走上那条路么?” “我估摸着那些人也会来找你,所以找了几个帮手。”伯劳说。 “哦,”老烈盯着他的儿子,“你长大了......也好,等我死了,你就把这根拐棍留着,我也没什么可以留给你了......” 他拿起放在床头的青铜拐棍,摸着上面的螺纹,似乎又想起以往纵横大陆的厮杀场面。 “金平没有死在床上,而是死在了战场,也算了了他的心愿了。” 这两天里,挚和陆木找时间到伯劳家里看望他的父亲。老头兴致勃勃,又是喝酒又是吃肉,还让他们以后多照顾一下他儿子。 伯劳摸摸钱袋子:这再吃下去,辛辛苦苦攒下的一点钱就花完了。 第三天,天刚蒙蒙亮,伯劳抬起惺松的眼睛,看向父亲的睡床。 床上没人,老烈没躺在床上,床头的拐棍也不见了。 “父亲,父亲。”伯劳四处寻找,却不见人影。 在一处荒郊,老烈拄着拐棍,看着围在前面的十几人,咳了两声,说:“姬发,老一辈的事,就不要让那些小辈搀和了,你选的这个地方也挺远的,明知道我跛着脚,还让我走这么远,真是一点不厚道。” “没办法,你那个脾气比金平还要火爆,既然不想惹上你的儿子,那只能选个远一点的地方喽。”姬发说。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来?”老烈说。 “你的儿子就是你的弱点啊,老烈,”姬发说,“为了你儿子,你肯定会把图交出来的,所以干我们这一行的,就不应该娶妻生子。” “那别废话了,图就在我身上,有本事就过来抢啊。”老烈环顾四周, 姬强看了一眼他叔,转过头叫道“我们上!” 长臂族人和几个佣兵朝老烈射出无数箭矢,漫天箭雨笼罩老头周身。 “哧哧~”箭头准确射中老烈的身体,却在接触皮肤的一瞬间,冒着白烟,化为灰烬。 他的身上微微现着红光,在身体四周升腾着扭曲的空气波纹。 厌火族人的汗水产生的火焰竟使得身体发出高温。 老烈抖抖身上的兽皮衣,那破旧的兽皮衣经火一烧,竟变得干净如新。 “这火鼠皮做成的衣服,可是花了我不少钱。”老烈说。 姬强转过头,对黑齿说:“你那只什么凶兽,快点召唤出来啦。” 黑齿苦着脸:“它现在不听我的了。” 虽然姬发已经让他们穿上耐火甲,但是这种高温下,如果召唤出蛇或者什么动物,也是靠不了这老头的身。 “上!” 姬强持刀,带着众人一拥而上,想靠着人多的优势,一鼓作气拿下战局。 “锵锵锵”老头单脚站立,手持青铜棍,兵器交接发出声音。 攻击人员分成几波,一波近身攻打,等到热得受不了,再换一波。 车轮战持续了半晌。老烈的青铜棍竟变得通红。 铜铁碰撞,迸发出灼热的火苗。 佣兵们的武器开始呈现融化的状态,刀柄把手烫得起泡,有几人已经把兵器扔掉。 姬发哈哈大笑,朝老烈扔出无数小球,见状,佣兵团的人也纷纷从背后取下球,朝老烈扔去。 小球一近身,便“砰”一声炸裂。 “哗啦啦”球中无数水花四溅,在老烈身周形成白烟。 佣兵取出藏在石后的小球,源源不断朝老烈扔去,然后又有几人冲了上去。 漫天烟雾中,老烈手持铜棍,奋勇交战。 “啊!” “啊!” 两个佣兵被击中,倒地不起。 姬发取出两柄弯刀,冲了过去。 “当当当当......”棍子抡起无数棍影,同漫天刀光交锋。 佣兵团只见到两团快速移动的身影,却根本插不上手。只得在外围不断扔着水弹。 人影分开,姬发将有点卷刃的双刀挥出刀花,大声叫道:“真是酣畅啊,好久没有这样打过了。” 老烈持棍往地上一拄,咳了两声,吐出一口痰,地面一棵草冒出火光,又被水花溅灭。 伯劳远远看见父亲抡着铜棍正在战斗,威风凛凛,如同战士。跟在他身后的挚和陆木也是连声赞叹。 “这就是厌火族战士、狴犴佣兵团首脑,其中任何一个,都不定能打得赢他们。” “他们来帮手了。”一个佣兵叫道。 姬强一看,暗骂道:“银发小子,又是他们!” 本想着有重要的事情先做完,再想办法对付他,没想到每次都被他们搅局。 挚和陆木加入战局,对付外围的佣兵。 挚拿出弓箭,打掉他们手上的水弹,陆木则持着刀冲了过去,和他们混战在一块。 伯劳套上战甲,从口中喷出火来,朝靠近的佣兵烧去。 姬发看到水花渐停,微皱眉头,叫道:“老家伙,看好了。” “残影!”随着叫声,姬发身体突然化为几个,转瞬之间,便穿过老烈。 “咦?”残影收为一人,姬发背贴着老烈的背,手肘被老烈勾住。 老烈身上现出无数刀伤,汩汩冒出血来。 他一手拉着姬发,一手拄棍,脸上微微笑着。 他从棍中抽出一把一尺尖刺,烧得通红的尖刺一下刺进姬发的身体。 “我知道你穿了护甲,不过,遇到高温也会熔化吧。”老烈笑道。 “你......你这棍子......”姬发从来没见过老烈的棍子里还能抽出兵器出来。 这棍子的秘密,他十几年从来没有见过。 没想到老烈还留了一手。 两人摇摇晃晃,几乎同时倒地。 “父亲!”伯劳叫道,飞奔而来。 “叔叔。”姬强也跑了过来。 第五十九章 治安队 伯劳扶起他的父亲。 老烈忍着最后一口气,露出笑容:“我......总算听到你叫我了,这棍子,你要记得......” “父亲!”伯劳悲痛万分。 虽然天天叫他老东西,到了最后时刻,却也抑制不住心里的情感。 而姬强蹲在地上,扶起他叔叔的头,等着他说话。 果然,姬发说道:“我那块藏宝图残片,就放在......” 姬强双眼放光,点了点头。 “你安息吧,叔叔。”姬强将他叔叔的头轻轻放好,站了起来,看着场上的局势。 死了两个佣兵,三个受了轻伤,对方是银发小子两人,还有不会武技的厌火族人。 目标当然只有这个厌火族小子,只要把他抓走,就大功告成了。 伯劳穿着防御力极高的战甲,还处在悲伤之中。 “伯劳,小心!”陆木眼见伯劳距离姬强过近,使出野蛮冲撞,瞬间便来到伯劳身边,他将伯劳挡在身后,盯着姬强。 “上!”姬强叫道。 只要把这两人支开,他就可以想办法抓住伯劳。 挚将箭搭上,环顾四周,慢慢朝陆木靠近。 佣兵们躲在盾兵后面,慢慢围拢。 正对峙着,一个声音突然从树后传来:“全部抓起来!” 只见树林各处冒出一百多名士兵,穿着青铜盔甲,有弩兵、重甲兵,已经把场上对战双方都包围住。 说话的正是炎火部落治安官历固。他带着精锐力量,不知何时埋伏在这里,等着双方两败俱伤,便出来坐收渔翁之利。 历固手持大剑,全身盔甲,从树后走出,大声喝道:“你们在炎火部落斗殴,目无法纪,按照部落规定,要把你们抓起来讯问,如有违抗,格杀勿论!” 历固派人暗中跟踪着姬强的行踪,隐约也知道了藏宝图的秘密,而这样一个机会,对他来说,可是个一举两得的好机会。 把所有人抓起来,严刑之下,又能得到藏宝图,又能趁机除掉银发小子等人。 他所带的精锐,是炎火部落中级蛟战士级别的士兵。大陆上战力评级,一般的士官都是蛇战士以下,老烈或姬发、历固属于蛟战士级别,九角大酋长尤和炎火大祭司姜融属于龙战士,而龙战士之上,还有应龙战士,则可以跻身神战士之列。 面对炎火的治安军,挚他们有点进退两难。打吧,他们理由充分,不打吧,这个军官历固似乎不怀好意。 可能会借着维护治安之名做不利于他们的事。 “突围出去,再想办法和炎火部落解释清楚。”挚说。 “嗯。”陆木和伯劳聚在挚的旁边。 伯劳身穿战甲,手持青铜棍,似乎一下子便从一个小厮变成了一个战士。 姬强带着十几个佣兵,思忖着:藏宝图的事并没有让历固知道,他怎么事先埋伏在这里?如果落入他的手中,估计也没好果子吃。 “上。”历固一声令下。 二十重甲兵带着巨盾,缓缓包围,向前推进。 这些重甲和巨盾可以抵御弓箭和普通兵器,在重甲兵的后面,矛兵和持刀武士将包围圈收拢。 “先突围再说!”姬强叫道。 佣兵们拿着武器,砍向重甲兵。 巨盾上冒着火星,重甲兵穿着上百斤重的盔甲,维持阵形,矛兵则在重甲后面刺出长矛。 挚和陆木他们也四下砍着,打算打出一个缺口。 这里是炎火部落,士兵奉正当理由前来,如果造成他们的伤亡,挚他们也理亏。这样顾忌重重的战斗,又不敢使用杀招,挚的蓝色能量也不敢使用,就变得十分被动。 包围圈逐渐收拢,把挚和姬强他们围在十米直径的圆圈中心点。 这样下去,再过一会,所有人都将束手就擒。 万分危急之时,突然,一阵大风吹来,接着,平地里起了狂风,飞砂走石,掀起一阵灰尘。 灰尘带着黄土、砂石,遮天蔽日,如沙尘暴般呼啸着。 众人转过头,防止沙石刮进眼睛。 狂风一阵接着一阵,将一个重甲兵刮倒,笨重的身体一下子难以翻转过来,他身后的士兵东倒西歪,俯下身子,抵御狂风和砂石。 “走。”姬强带着佣兵朝着那个缺口冲去。 同时,挚也和陆木、伯劳朝着缺口冲去。 在不远的高地上,穿着罩衣的飞廉正隐伏着,眼中盯着战场,口中不断念着咒语。 这狂风,就是他召唤来的。 狂风扑面,对面一米都看不清敌我,只听得兵器撞击发出“锵锵......”的声音。 挚近身格斗,和陆木分开了缺口处一队士兵,让伯劳率先突围,他们冲过几人,冲过包围圈。 “你保护伯劳,我断后。”挚叫道。 烟尘中传来陆木的声音:“好。” 挚撞开两个士兵的身体,朝着某一个方向奔跑。 身后传来士兵的叫声和兵器撞击声,随着不断跑动,喧哗和击打声渐远,只是烟尘之中,前方一片模糊,分不清路。 跑着跑着,挚忽然感觉身体变得轻飘飘的,就像飞在云层之中,一切变得寂静,似乎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如同摇篮曲一般的哼唱声。 是个女性柔和的声音,伴随着若隐若无的馨香。 头脑一片昏沉,“砰”一声倒在地上,失去知觉。 四个隐身人闪出身影,其中一个是个女人,似乎是领队。 “把他装上甲车,我们走。”她指着挚说。 “是,女容大人。”其他三人用奇怪的设备将挚锁住,又用幻彩服往他身上一套。 五个人凭空消失。 姬强带着黑齿等几个亲信奋力逃离战场,其他佣兵,就算被历固的军队抓住,也管不上了。 只要能找到宝藏,就可以雇到更多的佣兵。 几个幸运的岐舌族人召唤了文文兽,在狂风中摇摇晃晃飞离了战场。 陆木和伯劳一路跑着,七拐八拐的进了斗兽场。气喘吁吁的跟尤汇报事情的经过。 尤微皱眉头,扫视一下,问道:“那挚呢?” “他在后面,”陆木转头一看,“怎么还没到啊。” 按挚的力量,可以算得上高级蛟战士级别,而且已经突围,不可能到现在还没有赶到。 这场治安冲突是盗贼团队发起的,伯劳是受害者一方,反击属于正当防卫,这些都可以由大酋长去和炎火部落解释,只是,挚怎么不见了,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 第六十章 成为猎物 “哗啦啦”的流水声伴随着“突突突......”的声音传入耳畔,一股清凉的水气袭来,就像全身笼罩在水雾中,感觉有些清爽,精神也从昏沉的状态中一下苏醒过来。 挚一下睁开双眼,发现双手和双脚被绑得死死的,而绑着的物体是发着红光的电子锁,一用力挣扎,就发出电流,电得身体一阵酥麻。 他扭曲着身子转了个姿势,以减缓压在身下的一边胳膊带来酸麻感。 我被捉了?是谁?我在什么地方? 他躺在地上,奋力抬起的头正处于两条雪白的腿中间。 雪白的脚穿着兽皮靴,好巧不巧放在脸的两侧。 上面是丝绸亵衣,光滑的肚兜,两侧峰峦傲挺,然后是一双迷离的媚眼从上往下盯着。 大腿的主人一点没有把分坐在地的两条腿放好的打算,只是微笑着,露出两个梨涡,温柔的说了声:“醒了啊,货物。” 一股幽香的味道传来,挚一阵脸红,连忙把脸移开,身体从侧睡姿势变成仰睡姿势。 “你是谁,为什么把我绑着,这是在哪?”挚发出连环三问。 “可爱的小货物,唉~真是可惜,”女人说,“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我呢,来自蛾部落,名叫女容,现在是某个捕猎小队的队长,而你呢,就是我的猎物。” “你为什么把我抓住?这是要去哪里?”挚回想了一下,那是在突围的过程中,突然失去知觉。 根本不知道他们使用什么攻击手段,没有发觉到半点苗头,就被抓住。 他扭动头,最大角度观察所处的环境。 这是某个急速行驶的运输机械,自己躺在一个长方形大铁箱似的地方,上方可以看见天空,两边的箱沿不断有水花溅起。 女人褐色短发,面容精致,穿著暴露,为了防止晒黑还在外面套一件深红色斗蓬。她穿着齐膝兽皮裙,腰间的皮套内插一把匕首和一柄火枪,跟相柳之前丢下的火枪类似。 这柄火枪标志着女人了解并能使用某方面的高科技武器,而自己那把银陨弓,则躺在另一侧的舷板上,箭也不见了。 “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女人俏眼盯着挚,又叹了口气,“还真是个俊俏的小伙子,真是浪费了。唉,这样说吧,某人想要你的心脏,所以我们就来了。” 这时,一阵颠簸,挚的身体跳了一下,女人大叫道:“尼克老头,开慢点。” 前方驾驶室转过一个络缌胡子的脸,咧着嘴笑了一笑,说:“水面可不比平地,这辆犀牛两栖装甲车避震效果就这样,将就点吧。” 副驾驶一个壮汉传来声音:“你就开慢点吧,别把女容队长那个圆屁股震坏了。” “土山,你要再说话,小心我把你那东西给割了。”女人叫道。 副驾驶那个叫土山的壮汉特别小声的说了句“风骚的女人”便闭上嘴巴。 “要我的心脏,为什么?谁要我的心脏?”挚大惑。 “过去多久了......热死了。”从银陨弓旁边突然传出声音,接着空气中现出一个干瘦男人,头先出现,然后慢慢露出胸腹,他把双手从隐形衣中脱了出来,很享受的打了个懒腰,又自言自语的说:“十二个小时以上了吧,从坐上犀牛到现在,总算有点凉爽的空气了。” 他又用手碰了碰旁边的空气:“喂,别打瞌睡了,醒了醒了,真想不通你能在这密不透风的衣服里睡着。” 空气中冒出来一个胖子,睡眼惺松,问道:“到哪里了?” 看到这两个人现身,影响了自己和俊俏少年的独处,女容没好气的说:“我们到姜水了,圆弧,去弄点吃的来。” 干瘦男人起身,从旁边袋里拿出鱼干和肉干。 “你把小帅哥的手镣和脚镣打开,给他弄点吃的。”女容说。 “大小姐,我们可都没吃过东西。”胖子叫道。对于女容对待俘虏的方式,他有点忿忿不平。 干瘦男把一袋肉干递给女容,然后取出小刀,“噼啪”两声把连着挚的双脚和双手中间的铁链砍断。 挚坐了起来,双手双脚挂着闪着红光的铁铐,却已经可以活动。 锁链一断,他就地翻滚,迅速拿走银陨弓。 女人叹了口气:“这是在姜水河中啊大哥,危险的动作有可能会导致翻车哦。” 她拿着肉干走了过来,用温柔的声音说:“我们只是完成任务而已,我本人可是对你一点恶意都没有哦。” “你们是什么人?” “呶,你把肉干吃了,我就回答你的问题,你这好奇的小绵羊。”这美艳女人把肉干递到挚的嘴边。 这称呼让旁边的胖子小声嘟喃一句:“一见到长得好看的男人就......” 她贴得很近以至于胸前快要顶到挚的身体,而俯过来的嘴唇也朝着他轻轻呼着热气。 挚扭过头,不去看这个女人,也不接那个肉干。 “我只是想让你填饱一下肚子,”女人略带委屈的腔调,“如果想要杀你,之前的迷烟里我就放了毒了。” “既然没有恶意,为什么要抓我?之前是你用迷烟......” “我不是说了嘛,这是个任务,某个人下达的任务。” “你们......为什么能使用地外文明的科技,你们是?” “我们可是原始部落的居民,不过是受过训练的地面人,空岛少年。” 挚的疑问一个接着一个。 她们能掌握高科技武器,也知道自己来自空岛,某人是谁?为什么要我的心脏?这艘两栖装甲车要去哪里? “呶,把肉干吃了,我就回答你的问题。”女人像对着小孩说话的口气。 挚只好接过那个袋子,不顾其他人妒忌的眼光,撕了一块肉,放进嘴里。 从昨天到现在,十几个小时昏迷,之前又经过战斗,肚子确实饿得“咕咕”直叫。 “这可是美味的地鼠肉,不是变异生物的肉制作成的。”女人像贵客临门时的女厨娘一样。 甜腥的味道夹带着一丝咸味,这是地鼠肉?挚咽了一半,差点吐了出来。 看到挚停止了把肉送进嘴里的动作,女人说:“算了,你问吧,小绵羊。” “小绵羊......”胖子把挚手上装着肉干的袋子一把抢过去,大口大口往嘴里塞着。 而旁边的干瘦男似乎起了鸡皮疙瘩,哆嗦了一下。 “你们为什么要抓我,你们是谁?”挚问道。 第六十一章 犀牛号 挚一边问着,一边打量。驾驶室有两人,后斗这儿是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以及这个妖媚女人,这支队伍一共是五个人。 余光瞥了一下,箱沿下方是一条大河,水流湍急,“突突”声是这运载工具下方的喷气装置发出的。 这几个人实力未知,带着热武器,女人自称队长,但不一定他们就听她的,控制室是独立间,现在就算控制了女人,也不一定能脱身。 挚只好停止动作,苦笑一声,乖乖坐了下来。 女容也蹲下,回答道:“我们隶属阴蛇部浊龙,他是个半神,空岛流放者的后代,这次任务就是他对我们下达的。唉,时间太赶了,不然我们可以在姜水南大陆收集一点美味的食物。至于他为什么抓你嘛,那等你自己去问问他好了。” “渡过姜水河,我们就到北大陆了,北大陆不像南大陆那么富饶,在阴蛇部所在的地方,地鼠肉就算美味啦,穷人会在市场上购买剁下来的地鼠头,敲开它的脑髓给小孩补充营养。”女容对于挚不吃她拿过去的肉干有点耿耿于怀。 “我比较喜欢油炸的金色龟壳虫,表层酥脆,咬下去浆液喷出,那才叫好吃。”胖子插了句。 北大陆?我以前驾驶战机在天上飞时,也曾飞到那上方去。挚想。 “姜水和姬水为南北大陆的分隔线,从炎火部落往北,渡过姜水,就是北大陆的地界了。”女容继续说着。 “突突”声由急促转为缓慢,犀牛号两栖车穿过一群浅滩上游泳戏耍的海马,在姜水北岸放慢了速度。 挚微微用力,尝试用金元素之力挣脱手铐。 一用力,电流就把全身电了一下。 “你别尝试着逃跑,”女容好心告诫道,“你手上脚上的电子锁连着我们几个人,只要离得太远,装置就会炸开。除非你把我们五个杀了,把其中的某个器官收集起来。不过你这么好心,不会残忍到挖出我们的某个器官吧。” 犀牛号上岸后,喷气装置停止,从下方转出四个轮子,成了陆地上行驶的汽车。 驶在一片树林旁边,车子停了下来,叫圆弧的瘦高男人下了车,从背后取出一个一米长的回旋镖,一晃,回旋镖变成两米左右,镖刃闪出淡淡的光泽。 他朝着树旁站着的一头麋鹿扔出,回旋镖像旋转的扇叶,滴溜溜将麋鹿连同两边的树齐刷刷切断,没入林中。过了一小会,又从树林上方出现,旋转着回到瘦高个手里。 镖上沾着血和杂乱的枝叶,胖子啧啧摇头:“你把食物给弄脏了。” 他取出一口大锅,拿着一把小刀,扭着肥胖的身体往麋鹿跑去,快速的挥动刀后,麋鹿只剩下一个骨架,而锅里是切得整齐的一块块肉。 “食物是最重要的。”胖子说。 他把大部分肉装袋,留下一些在锅里煮着,驾驶犀牛号的络缌胡子一边闻着香气一边说:“食物重要,能源也重要——犀牛号也要加燃料了。” 络缌胡子身材矮小,脸上除了眼睛,全都沾着一层灰,厚得一说话就扑扑往下掉。 “尼克老头,求如山脚下有一个煤层。”叫土山的壮汉说。他的眼睛上戴着一个类似望远镜的东西,却像是永远都不摘下来一样。 他们顾着说话,煮着肉,似乎一点都不担心挚逃跑。 当然,因为女容提醒了手铐的威力,挚只能等着,看能不能找到机会。 他走到驾驶员尼克老头旁边,问道:“这辆车是用晶核作为燃料吗?” “呵呵,年轻人,”尼克转过头说,“晶核是很贵重的,这是混合动力车,晶核只用了一点点,比如在过河的时候。其他时间大部分用的是煤。” “煤?”挚回头看着那辆装甲车,果然在车顶装着一个大烟囱,外沿已经漆黑,而车上到处都有细小的粉末颗粒。 女容说:“坐这辆车上,我美丽的容貌总有一天会被毁的。” “还有多久就到目的地?”挚试探性的问道。 “一天多,如果顺利的话,”女容说,“我们在求如山过夜,然后再赶一天路。呦,小绵羊,你那么急着到目的地干吗,就没见过急着去送死的。” 瘦高个插嘴道:“又要抓住你,又要确保你活着,这任务还真麻烦。” “他喜欢干那些一切两断,干脆利落的事,比如这头麋鹿。”胖子一边用铜勺搅着肉汤,一边对挚说。 肉汤“咕噜咕噜”冒着香气,土山要去取陶碗,女容叫住了他,转过头对瘦高个说:“圆弧,你去拿。” 挚一看,原来土山的手都是黑的,像沾着一层黑炭。 胖子盛了几碗肉,女容把手上的碗呼呼吹了一下,递给挚,说:“这可不是地鼠肉啦。” “谢......谢谢。”挚接过碗,对敌人表达谢意,除了抓了自己这事,其他的还真让人恨不起来。 重新上车后,犀牛号启用了落后的矿石能源。土山拿着铲子往驾驶室那个壁炉里扔着剩余一点煤块,烧得通红的火光带动引擎,发出“轰隆隆”的声音。 驾驶员尼克转过头,用最大的声音嚷道:“我这犀牛号,声音大得足以吓跑一般的野兽。”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女容叫道。 “我说......这声音,能吓跑野兽!” “吓跑......什么!” “野兽,我说野兽!” 当犀牛号启用落后的矿石能源时,发出的声音就不是刚行驶在河面时那种突突声,而是震耳欲聋的响声,而车顶的大烟囱也冒出黑烟,浓烟滚滚,让坐在后斗的胖子和瘦子又想躲进密不透风的幻彩服中。 这辆长十米、宽三米的装甲车犀牛号驰骋在山路上,犹如巨大的野兽,原始部落把他们看到的冒着黑烟,发着巨大响声的机械叫做“食铁兽”。 他们要前往求如山脚的煤层,补充不足的燃料。 女容把斗蓬支起,又挂上面纱,防止黑色的炭粉吹到脸上,而挚,则皱着眉头把脸侧到车厢后方,忍受着呛人的黑烟。 第六十二章 寻找挚 九角大酋长尤专门到姜融帐下,解释治安案件的缘由,而历固治安队抓到的几个佣兵也承认了整个打斗事件是他们挑起的,为的是一张藏宝图。 首脑姬强逃脱,而十几年前隐姓埋名的三个“狴犴佣兵团”的首脑也都死了,历固就算想查到藏宝图的线索也无从下手。 伯劳埋藏了他的父亲,他站在坟前,胸前挂着玄武战甲,手拿着青铜棍子。回想着父亲以一人之力对抗十几人的佣兵,毫不退缩,他也想当一个勇士,而不是躲在斗兽场中,捡着菜叶过完一生。 盗贼的儿子,这个称呼不适合我了,我要当一个英雄!我去恳求尤首领,让我加入到九角中去。伯劳想道。 他随着陆木这两天跑遍全城,都没发现挚的身影,他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没有半点线索。 陆木悲伤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女卫他们,女卫皱着眉头,半晌不说话。 后来才缓缓说道:“他可能回到神界了,他本来就是那里的人,不是我们这里的。” 她心里突然觉得空荡荡的,好像某个位置突然空了,她一点都没有发觉自己不知不觉就喜欢上了这个来自空岛的少年。 这没精打采的样子让瑶姬摇着头,安慰她的妹妹说:“你的那个少年,就算他是空岛神界的人,按你所说,他不会不说一句就走的,如果真遇到什么急事,等他办完了,自然就会来找你的。” “也许......也许,”女卫低着头看着右臂上的制冰器,“他只是觉得我长得像他的妹妹,现在他要去找他的妹妹,而我,只是地面部落的一个普通人罢了。” “你可是炎火部落首领的女儿啊,”瑶姬说,“多少部落首领前来求婚,你怎么能把自己当普通人呢。” “那也许他遇到什么不测呢?”女卫又拼命摇头,“不会的,就算遇到凶兽穷奇,都能逢凶化吉,他不会有事的。” “如果你们真的有缘,以后肯定还会见面的,你现在担心也没用啊,”瑶姬说,“到时候人家看到你饿得那么瘦,不好看了,人家不要你了怎么办?” “人家不要我,我就陪姐姐一辈子,姐姐嫁人了我就也跟着去。”女卫说。 “你呀......” 女卫抬起右臂,将瞄准器套在上面的制冰器上,朝院子里划着靶子的杨树干射去。 一块六芒冰晶在靶子正中浮现。 “姐,我就不嫁人了,我要修习技能,以后创建一支冒险队,在大陆上到处冒险。我师父来的话,也许就能让他到空岛上,对他的事情问个清楚了。” 在刑讯室,治安队严刑拷打了几个佣兵,却依旧没能问出什么,历固刚要发火,就听到传令官叫他去姜融将军账下。便扔下鞭子,前往炎火部落中心营账。 只见姜融紧锁眉头,他的旁边站着夏官鹑火和几个侍卫,见到历固进来,姜融招了招手,问道:“历固,最近听说九角部落的人和几个盗贼起来争斗,处理得如何?” “姜融将军,”历固抱拳作礼,“九角那些蛮族到处惹事,城里的治安也因为他们变得不太平,我正在讯问抓到的几人,如果找到九角人的罪证,就把他们都抓起来!” 夏官鹑火说:“我听说九角大酋长在炎火部落的底层士兵中颇有威望,一些奴隶也拥戴他,这样下去,可能也会成为我部落的一个隐患。不过,目前九角和炎火部落处在结盟中,也不能因为几个九角人而和九角部落闹翻啊。” 姜融说:“九角部落虽归顺于我,但是否真心归顺还未可知,内部不定,部落西方又有纷争,首领将部落事务托付于我,我是夜不能寐啊。” 他拉着历固,走到作战沙盘前,指着沙图中两个小土堆:“你看,炎火部落西边接壤的崇吾山附近,三首族和单臂族又起纷争,本来双方均不属于炎火管辖,只是最近,听说三首族依附大能部落,找了大能部落作为帮手,大能部落是势均力敌的对手,就怕他们以崇吾山为依托,逐步向东,蚕食我炎火部落!” 历固虽不明白姜融为何拉着他这个城内治安官看作战沙盘,仍神情激昂的说:“大能部落要是敢侵扰,我们必定把他打个屁滚尿流!” “好!”姜融拍了拍历固的肩膀,“你真是我部族的勇士,是为我部落分忧的将领!这样......我打算让你带兵前往边境,察看大能部落的动静,若真侵扰到我部,便可伺机而动!” “这......”历固想不到姜融叫他来是想让他前往西方边境,“只是这城内治安......” “等边境问题解决,仍然由你担任。” “......是。”历固作礼,答道。 他只好回营交待了一些事宜,然后领兵前往西方边境。 在出发之前,收到了玄鸟带来的口信:“历固大人是部落的英雄,英勇善战,这次出征当秉承部落荣耀,得胜而归!” 玄鸟说这是女卫大人的原话,托她过来说。这让历固受宠若惊。 “那我送的那些礼物,女卫大人收下了?” “嗯,收下了。”玄鸟说完,就丢下欣喜若狂的历固走了。 而在一间装饰气派的府邸中,女卫吁了口气,说:“那个讨厌的历固终于走了。” 瑶姬笑道:“我拜托姜融将军把他调离城中,就是不想让妹妹烦心哦。不过,我也叫玄鸟去跟他说了一些鼓励的话。” 她去拜访了姜融,旁敲侧击的说了一些诸如历固英勇善战,应该担负更重要的职位,之类的话,姜融听出了弦外之音,也听说了历固和九角人有点摩擦的事,考虑到如果历固和九角人闹出大事,不利于城内的大局,又恰好边境出了问题,这才做了决定。 “姐你真是个大好人。”女卫说,“那他送来的这些金玉怎么办呢?” “历固大人屡次送东西过来都推辞不收,现在他要走了,总不能拂了人家的好意,妹妹你就自个拿主意吧。” “嗯,我让玄鸟拿去送给那些穷苦人家吧。” 在九角居住地,陆木坐在羊圈旁的草地上,望着落日,想着:挚,你究竟到哪里去了啊! 第六十三章 煤矿要塞 犀牛号在求如山下停了下来,山坡上有一个煤坑断层,有几十个又黑又瘦的奴隶站在煤堆上,用铁铲子有气无力的挖着。 几个穿着盔甲的士兵拿着鞭子在旁边呼喝。 旁边哨塔上站着两三个士兵,一个军官在哨塔下站着。 “这是奴隶主胡鲁的煤山,那个饕餮自己长得那么胖,却把奴隶们饿得像个骨头。”女容说。 她站在车旁,指挥着其他几人:“那么脏,你们进去吧,我和我们的货物就在这儿等着。” 她瞥了一眼挚,看到他灰头土脸的样子,扑哧笑了一声。 其他人也就不管他们两人,径直走到军官旁边,瘦子圆弧取出一小袋亮晶晶的玉石,扔给军官,说道:“按惯例。” 军官看了看这几个人,点了点头,抬抬手叫道:“放行。”士兵便让出一条道来,让他们走进矿山中。 女容指着矿山说:“这是个三不管地带,却是来往南北大陆的人必经的驿站,长途跋涉的人在这里填充燃料,然后歇脚,胡鲁赶走了野兽,在这里搭了个要塞,对来往的人收费,以供养他的军队和维持奢侈的生活。” “来往的人,那些强者,会心甘情愿的交出费用吗?”挚问道。 女容笑了笑:“这个荒凉的地方也需要一个驿站啊,弄坏了,以后就没个歇脚地方了。胡鲁又不得罪哪一方,干吗要把它弄坏呢。” 只听得“砰”一声巨响,原来是胖子取出他的小刀,切出一块长宽高约两米,几吨重的巨石出来,巨石从山岩掉落,发出巨响。 “土山,该你干活了。”胖子说。 叫土山的壮汉站在巨石前,半蹲着,双臂抱住巨石,青筋暴绽,“喝”一声叫,把巨石抱起,走了出来。 整块煤石取出,比买挖好的煤要便宜,所以他们每次来都是自取。 土山下次过来后,“砰”一声又把煤石扔在车边,然后一拳往巨石打去。“哗啦啦”同声,巨石碎开,变成无数小石块。 土山把夹在石层中的黑色煤块捡起,装上装甲车。 这种巨大的力量让挚震惊不已。先不说这个叫土山的壮汉砸碎巨石的力量,胖子能用刀刃在山岩中挖出一块如此大的正方体巨石,力量和准确度更是匪夷所思。 挚皱起眉头,就算其中一人,单打独斗都不一定能打得赢他们,而且,自己还戴着电子锁,这下,要怎么想办法逃跑啊。 “终于能好好吃顿饱饭了。”络缌胡说。驾驶着这车子十几个小时,让他累得哇哇大叫。 “我也要好好洗个澡,这鬼地方再过去,就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了。”女容伸了伸手臂,某种香味飘进了挚的鼻子。 犀牛号启动,土山将煤块填进烧红的炉子,大烟囱冒起黑烟,驾驶员尼克和土山坐进车里,其他人却远远避开,宁愿步行也不上去坐。 车子开到矿山后的要塞门口,当挚和其他人走到时,尼克和土山已经下了车,在门口等着他们。 门口除了这辆犀牛号,还停着不少马,一头雪白豹子,还有不少奇形怪状的动物,这些动物是住进这驿站的客人的坐骑。 奴隶主胡鲁有专人看管着这些坐骑,若有丢失,他会负责赔偿。 而这个要塞,占地六千多平方米,由几个倒放在地倒塌的巨大建筑改造而成,顶端伸出好几根巨大露着的钢筋。 这是核战之前文明的产物,建筑翻转过来,顶端成为地面,某些锈迹斑斑的窗户钉上木板,而地面延伸出来几十米则用铁皮铺着。 大门是倒立着的,需要抬高腿才能迈进去。里面是宽敞的大厅,地面是原来房子的天花板,四面壁上挂着巨大龟壳一般的东西,散发出金黄色的光芒,将大厅照亮。 大厅内放着几十张桌子,有很多人在桌前吃饭,有各个种族的人,像贯胸族、一首三身人等等。 众人看到这支队伍走进来,转过头看了一下,待见到女容扭着腰肢,晃着雪白的手臂,都眼前一亮,目不转睛的盯着。 这些来自各地的盗贼团、奴隶贩子嘘了一声,而女容则目不斜视,径直走到前台,说:“老规矩,八折住店。” 前台的长臂族人放在手中的盘子,问道:“你们有没有......” “哎,是女容小姐啊。”一个低沉略带沙哑的声音传来。 帘子掀开,一个肥大的光头中年人搂着两个女人走了出来,他一口黄牙,左眼一道伤痕从上划到下,那身肥肉比犀牛号的胖子还要硕大,左右两边的女人加一块还不到他身形的一半。 “女容小姐来了,肯定要打八折,”光头肥男盯着女容,说,“要是你晚上陪我,还可以全免哦。” “肥肉胡鲁,”女容说,“你就别做梦了,陪你,你不怕我把你毒死么。” 胡鲁哈哈笑了起来,“我还没活够呢。” 他搂着两个女人走了过去,又转过头,对前台说:“他们今晚的酒菜算我请哈。” “那给我们三间房,”女容转过头,和她的队员说道,“小绵羊我就亲自看管了。” 然后又转过头,意味深长的看了挚一眼。 犀牛团队围坐在桌旁,喝着略带苦味的荞麦酒,吃着本地特产的地狼肉。 女容脸泛红晕,隔桌一个五大三粗的大汉走过来,想要占她便宜,被土山抓着衣领扔到了门外。 然后女容挽着挚的胳膊,在众人羡慕嫉妒恨的眼光中走进房间。 女容脱下斗蓬,躺在床上,支起手臂,看着不知所措的挚:“空岛少年,你觉得我美吗?” “嗯,你......你怎么知道我来自空岛?” “空岛嘛,不就是管理着地面部落的神界吗,拥有大灾变之前的科技,以及令地面部落敬畏力量的地方吗。” “你那种蓝色能量,不正是毁灭者的力量啊......” “毁灭者的力量?” “你是一点都不知道吗,你被镶嵌在心脏的晶核,也就是浊龙想要得到的东西,是地外神界的杰作,毁灭者能量,用来毁灭整个大陆的东西。” “是吗?之前在母舰上的手术......我和夏......” “唉,阴蛇部的技术,能够做到把晶核从心脏挖出来还不会死亡么?”女容叹了口气,“可怜的小绵羊......” 第六十四章 地狼 “蓝色能量,除了空岛的毁灭者,没有人能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晶核所产生的力量,能摧毁整个大陆的十分之一,而我们这些蛟战士,犀牛小队的五个人,本来就是来充当炮灰的,谁知道这么轻易就抓到了。”女容醉眼迷离,像在自言自语。 她又抬起眼:“小绵羊,你不想在死之前留下个后代么,我会把他养大,传承你的银色发质......” “咳咳,”挚一脸尴尬,“人类繁衍后代,不是要先有爱情么?” 女容咯咯笑了起来:“爱情是什么啊,只不过是人们为了繁衍而生成的东西。” 挚扯了扯嘴角,说:“如果我必死的话,那我的选择应该是想办法逃走才对。我会使用能使用的力量,干掉你们几个,然后逃离。” 女容笑道:“本来,如果你能使用蓝色能量的话,是可以做到的,只是现在你的力量,也只是蛟战士级别,估计连我们五个之中的某一个都打不过呢。” 挚忍受着电子锁的电击,身体微微泛着蓝光,想要把双手和双脚的铐子挣断,而那电子锁上,红光快速闪烁。 “会炸哦。”女容说。 “那就一起死吧。” 挚身体蓝光暴绽,蓝光一闪之后,随即又暗了下来。 女容收回轻轻挥出的手,叹道:“小绵羊,还是好好睡一觉吧,明天还要赶路呢。唉,我也去洗个澡去,身上都脏死了。” 挚“砰”一声倒在地上,鼻子闻到的幽香还未散去,只觉得四肢无力,陷入半梦半醒的状态。 女容放出了无形迷香,然后晃了两晃,走出门去,在露天澡堂外面站住,看到那些粗壮毛发的雄性在里面搓着身子,捂着鼻子,转身前往附近的小潭。 她褪下衣服,跨进清澈的潭水中,这是露天澡堂的上游,由山泉汇集而成的潭水在要塞一公里左右的地方。 女容洗去尘垢和煤渣,在银色月光下展现着诱人的身姿。 水面掀起阵阵渏涟,将水中的月亮揉碎,在寂静的荒原中构成一副美画。 “美女,我哥俩也打算下去洗个澡,要不,先等你上来吧。”随着声音传来,岸边出现两个人,正是要塞中的奴隶贩子。 两个壮汉邪恶的笑着,一个拿起女容的衣服。他们从澡堂发现了猎物,便一路跟踪这个单身女子,等到确认她没有任何武器,构成不了威胁,便闪了出来。 “你们不想死的话就放下衣服,赶紧走,我还可以饶了你们。”女容一手遮在胸前,大声叫道。 “哈哈哈......”两个男人大笑,好不容易逮到这个机会,哪里会老老实实放下衣服回去。 一个男人捡起小石子扔进潭中,另一个男人半跨进水里。 此时,潭边突然冒出一双绿荧荧的眼睛。 接着又是一双。 一声嗥叫从远处传来,女容愣了一下,低声叫道:“地狼?” 一个动物的影子从岸边窜过,那两个男人连忙回身,一个拿起刀,一个拿起短斧。 一头地狼窜出,咬到持斧男人的手臂。 男人痛得哇哇叫着,用脚踢去,把地狼踢出几米,看着手臂上被牙齿咬出的几个血洞,狠狠叫道:“畜生,找死。” 另一头地狼从后面窜到持刀男人的背上,利爪撕扯。 这两头地狼不知饿了多久,在四周游走,找准机会就上前咬, 两个男人背靠着背,刚才的兴致全无,只一心一意对付这两头野兽。 “喝。”一个男人砍伤了一头扑过来的狼,回过头对他的同伙说,“只有两头,我们把它解决了。” 正说着,他的同伙痛苦的叫了起来。 原来地面土层松动,一个狼头从地下钻出,两排利齿咬在他的脚脖子上,血流如注。 “呼啦啦。”一个又一个狼头从地面钻出,估计有上百头地狼围了过来。 两个男人发慌,挥着刀斧乱砍,却在众多地狼的围攻下顾此失彼,惨叫声中,倒在地上。 无数地狼围上前,不断撕扯,不一会,这两人就成了血肉模糊的几块,被分而食之。 女容的衣服沾着血,碎成几片,挂在一簇草上。 这些地狼狠狠惩罚了两个尾随者后,无数绿荧荧的眼睛看向潭中。 咬死这两个男人虽然解气,但是现在自己就成了它们的下一个猎物了,衣服也坏了,离要塞还有一公里,该怎么逃走啊。 女容刚想着,就见到有一头地狼正尝试着游到水里。 坏了,要是这上百头地狼入水袭击,真的就成了它们的盘中餐了。 她急忙往岸边游去,将耳朵上挂着的两颗小珠吊坠捏碎,往岸上扔去,一阵淡红色的烟雾升起,笼罩在烟雾中的群狼纷纷倒地。 刚要上岸,地下又有地狼爬起,烟雾范围之外,无数狼眼闪着绿光,形成包围。 想趁着毒烟突围,这法子行不通。 毒烟消散,狼群又聚集起来,女容只得用腿踢飞一头地狼,身体往后仰起,回到潭中心。 随着“哗啦啦”的水声,有几头地狼下了水,朝着女容游去。 女容拍打着水花,挥着拳头,将近身的几头地狼打死,潭水染了一条红线,飘起几具狼尸。 “哗啦啦......”更多的地狼蹿入水中,无数狼头浮在水面,四肢划动,朝女容围去。 这样下去,总有力气用完的时候,到时,就真的成为地狼口中之食了。 “咄咄咄......”几根木箭射中水中的狼群,在女容近身的水面,浮在水面的狼头插着箭,扭动一番便沉了下去。 一瞬间,水中十几头狼都被箭贯穿头部,而另一支箭射在女容面前的水中,箭尾缠着一根长绳。 “快上来!”声音传来。 女容抬头一看,脱口而出:“小绵羊!” 挚正站在一棵树的高枝上,忍着电击,一根接一根的将箭射出。 抛出的长绳,另一头正绑在粗枝上,而他箭鞘中的百根木箭,已经射完大半。 “他不是昏迷吗,怎么会在这里?”女容疑惑。 她发出的迷烟,本来应该昏睡到明天早上才对。 她不知道挚的血液中有解毒功能,才昏睡了一刻钟就清醒过来了。 第六十五章 追兵 女容一扯绳子,身体跃起,踩在岸边一只狼头上,来到树上,惊慌未定。 挚脸色一红,脱下衣服,别过脸,一手递过去。 女容穿上挚的麻布短袖,疑惑问道:“你怎么会来?” “我本想逃跑的,不过这手铐有点麻烦,现在,如果你不帮我解开的话,估计我们都要死在这了。”挚忍着电击在射箭,无奈的说。 “唉,我只能解开你的双手,双脚那里得圆弧才能解开。”女容双手按上那个电子锁,“叭哒”一声,手铐掉落。 不断有地狼从地底钻出,前方密密麻麻全是绿荧荧的眼睛。 “地下不知还有多少这种动物,我只有最后的毒烟弹了,等一下我扔到前方,你要屏住呼吸,我们全力跑到要塞。”女容说着,从脖子处取出吊坠,奋力朝前方扔去。 随着“啪啪”声,毒烟漫延,挚和女容跳下,绕过狂叫倒地的地狼,向要塞方向奔去。 挚一边取箭向前方阻挡的地狼射去。 要塞前方有延伸上百米的铁皮地面,是为了防止地狼从地下钻出而设置的。而入口处的铁刺栅栏可以防住地面上进攻的群狼。 女容赤着脚跟在挚的后面,也顾不上脚底被碎石磨破。烟雾边缘,无数地狼绕过烟幕,疯狂追赶。 “怎么会有这么多地狼?”女容思忖着。平时不可能会聚集这么多狼到要塞来啊? 终于踏上要塞的铁皮地面,挚和女容一人一边,将两边的铁刺栅关上,一头狼跳到半空,身体扎在栅上的铁刺之上。其他狼不敢再追,只在铁刺栅外疯狂叫着。 要塞门口倒着两个黑衣人,里面传来“砰砰”的兵器撞击声。 “嗖嗖......”几根箭从里面射出,挚和女容就地翻滚,避在柱子后面。 “敌袭!”女容认出那倒着两个黑衣人有着暗影军团的标识,叫道。 暗影军团怎么会攻击这里,他们的目标是什么? 圆弧他们怎么样了? “走,我们进去。”女容说。 大厅内一片狼藉,一些佣兵和奴隶贩者还有商人倒在地上,桌子和椅子碎成几块,乱七八糟堆在一起。 转过大厅,就见到几十个穿着黑色盔甲的人正和圆弧他们搏斗着。 圆弧用回旋镖割断几个黑衣人的脖子,胖子划出一片刀光,防御射过来的弩箭,而土山则扔出一整张石桌。 他们退守在房间门口,防守着从不同方向冲过来的黑衣人。 挚从背后射中两名黑衣人,女容用手刀砍晕两名,他们越过黑衣人队伍,来到圆弧他们跟前。 “队长,我还以为你已经死了。”圆弧说。 “呵,”胖子说,“我还以为你在房间里干什么好事。” 女容脸一红,问道:“暗影军团为什么攻击我们?” “我猜是为了他,”圆弧指了指挚,“有人把信息卖给他们了。” 暗影军团也想要蓝色晶核?谁知道我们抓到银发少年,谁又知道我们住在这儿?女容想着,转身进房,穿上衣服换上装备。 不断有黑衣人冒出来,他们的力量都有初级蛟战士级别,只是遇到圆弧团队这些高级蛟战士,逊色不少,在联手下,杂兵们纷纷被秒。 “他们用地狼在要寨外面围住我们,然后以人数的优势袭击我们。这计划还挺完美。”女容说。 “怎么办啊,队长,这杂兵还没完没了的。”圆弧说。 “土山,你和尼克去开车,我们冲出去!”女容说。 各种发着银光的暗器封锁着她们的出路,女容对挚说:“你负责把灯光灭了。” 又对土山说:“你去找个大桌面挡攻击。” 于是挚发出几箭,射灭屋内的光线,在黑漆漆中,土山双手抬着直径两米的石桌面,众人半弯着腰,向出口冲去。 期间有黑衣人冲到近前,被圆弧和胖子击杀。 到了停车点,众人跨上犀牛号,在月色中往旷野冲去。 犀牛号装甲车撞飞前方的狼群,在石子不平的荒原中跳跃,一群黑衣人跑出门口,跨上马,在后面追赶。 车灯打开,两条光柱照着前方。 不时有狼头从地面钻出,四轮扎过狼头,在崎岖的路面上急驰。 土山不停往炉中加入煤,大烟囱呼呼冒着黑烟。 圆弧取下回旋镖,朝后方扔去,将靠得近的一个黑衣人连人带马切成两断。那回旋镖“滴溜溜”带着血回到他的手上。 犀牛号穿过地狼群,在荒原上奔驰,后面上百黑衣人紧跟不舍。 车子一个急速左拐,把众人差点摔下后厢。女容叫道:“尼克,你怎么开车的!” “有巨石挡着。”尼克嚷道。 右方又出现一个大铁丝网,一长排立在地上,尼克又一个急拐,众人又是站立不稳。 “这些杂兵,跟他们干吧。”胖子气乎乎的说。 “暗影军团没那么容易对付。”女容说。 她取出一颗拳头大的小球,让挚往远处射去。 一枚箭破空而起,“砰”一声,小球在黑衣人上空炸开,恍如五彩的烟花。 烟幕散开,有不少黑衣人连人带马摔倒在地。 在烟幕范围之外,不少人又聚集起来,一路追来。 在破晓时分,尼克一个急刹车,把众人吓了一跳。 原来前方是一个悬崖,巨石和铁网把他们引到了这里。 没有路了,只得面对从四面八方围上来的暗影军团。 追击者放慢脚步,他们穿着黑色盔甲,轻骑兵拿着单手弩,其他人则持弯刀。 一个穿着盔甲,戴着面具的人坐着雪豹孟极,比了个进攻的姿势。 “你们掩护,我把首领给干掉。”胖子说。 他拿着小刀跳下车,反正现在无路可逃,就只有背水一战了。 几十根弩箭朝他射来,他挽起刀花,转动成银光闪闪的圆圈,“叮叮当当”将弩箭挡开。 圆弧朝着戴面具者抛出回旋镖,雪豹纵身一跳,避了开去。 回旋镖在远方转了个弧形,从背后朝戴面具者袭来。 那人像背后长着眼睛,从雪豹身上翻身跃起,一脚将旋转的回旋镖踢飞,又稳稳坐在雪豹身上。 趁他还未坐稳,挚已弯弓搭箭,一箭正中他的心脏。 那面具者怔了一下,把箭从心脏中拔出,扔在地上。 “咄咄”挚又射出两箭,又中心脏,他却连拔都不拔了,只是将刀一挥。 黑盔士兵一拥而上,土山捡起一块大石头,用力扔出,“砰砰”砸中几人,胖子首当其冲,拿着小刀子划出数道银光,冲过来的两个人被切成两断,落在他身后。 胖子向前走去,又有三人持矛扎来,胖子小刀一挥,长矛断成几截。 突然,他觉得一阵疼痛,双脚不由一蹲。 原来,之前断为两截的两个人,上半截身子仍然动着,一手抱住胖子的脚,一手拿刀往他的腿上扎去。 仔细一看,那下半截身子在地上扭着,特别诡异。 第六十六章 运输舰 雪豹一跃,来到胖子跟前,面具者持刀往胖子脖颈划去。 胖子持刀招架,被面具者厚重的刀刃荡开,而脚下两个半截身子的人还不断往他下盘挥着刀。 他跪在地上,两腿鲜血直流,转身挥刀,把两个只乘半截身子的士兵挥刀的手切断。 那两条手臂还在地上跳动着,不断扭动。 趁着这破绽,面具者厚重的刀再度挥来。 土山拿着巨石朝面具者扔过来,而挚的箭同时掀开了他的面甲。 戴面具者只得避开,面甲下是一个烂掉一边的脸。 一边是白骨连着牙齿,连眼珠都没有,只有一个深深的洞。 “不死的怪物!”女容叫道。 这些暗影军团追击者中,竟然有不死怪物。 “难道,他们跟石魔一样!”挚叫道。 “他们注射了独立神经元药剂,变成行尸走肉一般。”圆弧说。 土山跑到胖子身边,把他抱回车旁。而地上被胖子切断的碎肉,仍像活着似的在跳动着。 无数追击者冲了过来,而挚和女容他们以车子为掩护,和他们缠斗着。 战斗进行了一个小时,几乎所有人都受了伤,女容手臂被划了几道,胖子腹部也被扎了一枪,双腿刚刚被扎了几个洞,血流不止,失去行动力。 挚虽然被划伤,却能很快的痊愈,只在皮肤上有淡淡的血渍。 地面上是很多破碎的肢体,却仍在活动着,让人觉得恶心。面具者坐在雪豹上,在旁看着战斗,伺机而动。 要对付这些杀不死的怪物,挚的箭根本没有用处,只得拿起刀,近身肉搏。 只有切断他们的手脚或头,才能使他们失去战斗力。 那些半截身子在地上蠕动着,拖着血浆,让人作呕。 就算女容他们身经百战,仍然胆寒。 女容勉强笑了笑,说:“小绵羊,估计我们要交待在这里了,早知道就把你放了,现在可能来不及了。” 她回头叫道:“圆弧,你把他的脚锁打开。” 瘦高男看了女容一眼,双手按在挚的脚铐上,打开了他的电子锁。 “尼克,车子掉头,冲入敌群!”女容叫道。 车子引擎发动,冒出滚滚黑烟,犀牛号装甲朝着暗影军团追击者冲去。 车子撞翻挡在前面的人马,后厢上的众人招架着从四面八方攻过来的兵器。 远处地狼也朝着这边奔跑过来。数以千计的狼群撕碎荒原中碰到的动物,以挚他们为目标冲了过来。 “真见鬼,偏离了接头地点两公里!”尼克嚷道。 一阵轰隆隆的引擎声从悬崖下方传来,只见一艘椭圆形飞行器从下方缓缓升起,朝着众多不死军团发射出一道道绿光。 击中的不死怪物瞬间化为粉末。 “总算来了,浊龙的运输机。”女容舒了口气。 巨形运输机后盖打开,悬停在犀牛号附近,一块巨大的装载板伸出,斜放在地面。 “开上去!”女容叫道。 装载板上有几个士兵出现,拿着长矛,朝着靠近犀牛号的敌人射出一道道电光。 坐在雪豹上的暗影军团头目见状远远避开,面无表情看着发生的变故。 犀牛号开上巨形运输机后,舱门缓缓关闭,驶向高空,地面上只剩下停止动作,仰望着运输机远离的众多残缺身体和四面八方奔跑着的狼群。 “我们应该把你当作诱饵才对,小绵羊。”女容转过头说。 当然,如果暗影军团的目标是挚,扔下他的话估计比较容易逃出。 “呵呵,那不是一样吗,反正都是死。”挚说。 女容叹了口气,“也许能成功取出来而不致命也说不定呢。” 挚看着犀牛车外放着的货物和一排排装甲士兵,说:“你们既然拥有高科技,为什么还会看重一块小小的晶石?”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女容说,“浊龙并没有告诉我们晶石的秘密,不过,这些高科技武器并不多,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掌握地外文明带来的科技的。” “浊龙?”挚思忖着,既然他拥有大型运输舰,应该也有可以飞上空岛的飞行器才对。唉,我都快要没命了,还想着能让他给一架飞行器到空岛么? 运输舱外是呼呼的风声,挚想着,从坠机来到地面快一年了,妹妹夏也找不到,空岛也回不去,难道就这么完蛋了吗? 好多事情都没弄个明白,空岛为什么会抹除自己的身份,母舰为什么会清除自己的某些记忆?之前在母舰进行的手术是多久之前的事,记忆中在无启族和执行者战斗的场面又是多久前的事?夏还活着吗? 他赶走这些乱糟糟的念头,如有可能,看看浊龙到底是何方神圣吧。 几个小时后,运输舰飞过一座高山,在一个部落缓缓下降,停在巨大的停机坪上。 众多士兵将挚押下运输舱,女容陪着他一起走着。 这是一个原始部落,仍是穿着兽皮的原始人在木屋中生活着,只是在靠山处,有各种废弃的机械,战机、装甲车的残骸,堆了一堆,破损的表面锈迹斑斑。 这些文明的遗迹放在使用原始工具的部落中,显得格格不入。 而山上,是一座巍峨的神殿,神殿上有一条光柱通往天空,士兵们此时便押着挚前往山上的神殿。 青石铺成的台阶,两边布满花草,从半山腰俯瞰,下方是原始部落,而上方,神殿周围则有飞行器从里面飞出,飞向远方的天际。 “我必须在这里止步了,”女容伤心的说,“我们并不被允许进入神殿,浊龙的亲兵会过来接你。唉,真是抱歉啊,小绵羊。” 挚扯了扯嘴角,裂出一丝笑容。 几个身穿碳纤盔甲的士兵从神殿走出,与女容团队和山下的士兵交接,带着挚进入神殿中。 先进入的大厅像一个陈列室,全息投影着整个大陆的三维图和星系图,两边放着史前的书籍,历史、哲学...... 里层,金属感应门随着挚他们走近,缓缓开启,里头是一个通道,闪烁着各式灯光,墙壁是各种投影画面在虚空中闪现。 最里层是一个操作台,像是一个工作室,灯光昏暗,有一个人背对着站在座椅旁,看着墙上投影的三维画面。 士兵把挚带到后,敬了礼,便关上门退了出去。 这个房间内,便只剩下挚和另外一个人了。 “你就是拥有蓝色能量的人?”那人的声音传来。 第六十七章 浊龙 说话者转过身来,昏暗中盯着挚,目光如电。 “你就是......浊龙?” 工作室内的闪烁灯光突然停止,全都变成淡黄色,映照着整个房间,使得这个空间比之前亮了不少。 “不错。”灯光照在这个人脸上,是冷峻的表情,他年纪也不大,却透着干练和狡诈。 “你的力量,并不像是能使用蓝色能量的毁灭者,”浊龙说,“你可以向我攻击,用你的装备。” 他指了指放在一旁墙边的银陨弓。那是士兵收缴后,在挚到来之前放在这里的。而弓的旁边,放着十几根铜箭。 挚疑惑的看了看浊龙。这个人怎么这么说,还那么自信。 “你不是想逃走吗,杀了我或者控制住我,不就可以了?”浊龙说着,将手一抬,一道黑光疾射而出,挚赶紧侧身。一枚纯黑短箭擦脸而过,钉在墙上。 挚在地上一个翻滚,拿着弓,快速搭箭,朝他射出。 “咄——”人影一晃,浊龙似乎仍在原地,箭却钉在他身后的墙上。 “使用你的蓝色能量吧,这样没什么意义。”浊龙说。 挚一声冷哼,浑身蓝光暴绽,“咄咄咄”三枚箭快速射出。 箭如蓝色闪电,仿佛将空气摩擦出火花,发出尖锐的声响。 定眼一看,浊龙左手抓住了两根箭,右手抓住一根,哼哼笑了两声,便将箭扔在地上。 “这可是我使用晶体能量加上金元素之力所发出的破空箭啊,竟然被他轻而易举接住了?”挚大惊。 “咻咻咻......”夹带蓝色能量的十几把箭全部射完,却被浊龙全部避开。 “果然,我想的没错。”浊龙说,“你的力量受到禁制,只能使用泄漏出来的一点点。” “你怎么知道......”挚停止动作。这家伙实力如此强大,看来,想要逃走根本就不可能。 浊龙哈哈大笑:“本来我是想着将你的蓝色晶核回收,不过,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会告诉你一些事情,而你,可以考虑一下加入到我的阵营中。” 他走到全神戒备的挚旁边,说:“既然你来到阴蛇部,这样剑拔弩张的也不是待客之道啊。” 他走出内室,在神殿一处花园的石桌前坐下。 挚不自禁跟在他的后头,随他到了花园。 侍女端来果子和糕点。挚看了一眼。糕点并不是原始部落的技艺能做出来的,在空岛上,才能吃得到这种精美的小点心。 “我是流放者的后代,”浊龙说,“因为承担着为母舰收集能源的职责,得以接触学习到地外文明的科技,我的血统中,有着一半的原始部落血统,就和你一样。” “你知道我?” “我可以在运输晶石的时候到母舰去,有一些高层的人跟我有些来往,于是我拜托某人查了一下你的档案。那是绝密档案,其中一些信息是看不到的,不过,我也知道了关于你的一些事。” “嗯?”挚微皱眉头,浊龙却转了话题。 “你到神殿的路上,有没有看到文明的废墟,那些人类退化之前所使用的武器和交通工具,已经腐朽不堪,而地面上的人类,根本无法再去建造出来。” 浊龙示意挚享用那些糕点和果子,然后说:“走,我带你去参观一下。” 阴蛇部落中,浊龙将挚带到一幢建筑前。 那是一幢用石头砌成的建筑,青铜门前是一个士兵的营房,一队十人士兵在门口巡逻,门开启后,里面是青石铺成的地面,光滑干净,里面是一个大殿,摆放着青石制成的工作台,十几个身穿长袍的人正在摆弄着工作台上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 四面石壁上有通风口,光线从通风口照进来,而将整个大殿照得明亮的,是墙上挂着的几个像大龟壳一样的东西,那些大龟壳像一个个人脸,上面有眼睛、鼻子和嘴巴,发着金黄色的光。 一个穿长袍者反复打量着手上一块不规则的木头,思考着它的用处。 他并不知道这块木头可以用来接在哪个工具上面。 挚一看,这块不规则木头上面涂着清漆,散发硝磺的味道,心里一怔:“这不是一块枪托嘛!” 而另一个小型的管状物,看起来就像一个火花塞。 另一个穿长袍者拿着一条十厘米长的黑色棍子,用火烧,用刀砍,可是那根黑棍依然透亮,火也烧不红它,砍砸也不能使它有一点点痕迹。 “这是原始部落的巫,他们所研究的正是史前文明的废墟中遗留下来的东西。正如你所看到的,他们从出生到成长都在原始部落中,就算有指导者,他们仍然无法理解这些不属于同时代的东西。”浊龙说。 这时,随着齿轮转动的声音,大殿内侧的门缓缓开启。 “女丑来了,她是从天上来的,是神的使者,快点跪下迎接她。”一个长袍巫师对挚说。 其他人都跪下了,就剩挚和浊龙站着。 一个身高两米多,罩着长袍的人缓缓走了出来,肢体缓慢而坚硬。 她径直走到挚和浊龙面前,停住,伸出双手,掀开了头罩。 她长着一副女性面孔,但像戴着面具一般,表情僵硬,或者说根本没有表情。在她的头上,有两条细细的天线。 女丑扫视了一下,发出声音:“我是89号指导者,请问有什么问题需要解答。” 她发出机器声音,既像人,又像机械人。 一个长袍巫师捧着手上的物件说:“女丑大人,请帮我们解答这些物品的用途和制作方法。” 女丑指了指台上的东西,说:“这是火枪,是人类热时代的产物,大约在十四世纪制作完成;这是汽车的一个零件,是十九世纪的产物,而蒸汽时代的汽车,则是十八世纪开始生产;那是曲轴器,是二十六世纪的产物,用于飞船曲率飞行的一个零件。” 她转过头,对着挚和浊龙说道:“科技高于时代太多,是无法指导的,人们没有办法理解。就像你拿着一支铅笔放在虫子中间,虫子不会知道铅笔可以用来做什么。” 挚问:“你是从母舰来的?” 女丑说:“大灾变后,在地外文明的帮助下,部分人类逃往母舰中生活,地面的幸存者在暗无天日的九渊中生存,爬回地面后,只能使用原始的工具。 一部分地面人因为辐射产生了变异,而母舰的科学家为了使物种适应当时的地面环境,也进行了基因实验。因此,当时的地面部落除了人类,还有各种形状的种族132个。 在一千年前,第一批探索者风伏牺到达后,母舰的长老们也对存活的种族投放了指导者,意在教导他们,使他们的文明得以繁衍发展。但是在野蛮部落中,投放的指导者大多被撕成碎片,原始部落人仍然处于茹毛饮血的状态。 我们尝试让他们理解各个时代的科技,可是,一个时代只能理解并使用略高于这个时代的科技,高出时代太多的科技,对于那个时代是毫无意义的。” 第六十八章 信息 女丑依然面无表情,她的身体纤瘦,皮肤是银白色的,似乎上千年来从没变化。 这上千年来见证的人类科技发展,对于她而言似乎太慢了。只有在某个时期出现了一些智商高于其他人的人类时,科技才出现了爆发期,人类文明才发生了变化。 民众们则开始接受并习惯于新出现的东西,比如陶器。制陶技术出现之前,陶器本来是不存在的,智者们将泥土用火烧制后,人工生成了地球上没有的东西。 陶器,可以用来装粮食和水,遇到天灾失收之时,贮存的东西可以挨过饥饿。 在资源缺乏的情况下,人类种族发展出不同的阵营,为了争夺资源,阵营之间发生战争,战争从人类文明开始以来从没有停止过,但是奇怪的是,战争停止之后,人类总会舔平自己的伤口,然后跨进下一个文明。 在战争中失去亲人,流离失所的人类哭泣着,发着绝望的嚎叫,然后擦干眼泪,重新开垦荒地,盖上房子,艰难生活。 幸存的人们将文明的种子又传播了下去。 “到目前为止,大陆上的指导者,就只剩下两个人了。” 女丑说完,便缓缓离开,走进内侧大门。 浊龙重新带着挚回到神殿中。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是谁,你在母舰上得到的信息是什么呢?”挚问道。 浊龙看着挚,说:“第一批探索者风伏牺曾建立了龙部落,并游走大陆各处,教导原始民众使用先进的文明和科技,第二批探索者则致力于对核辐射产生的变异人进行医治,独立神经元药剂就是那时研发出来的,而你的父亲,正在第二批探索者中。” “我父亲?” “是啊,他那时和原始部落的女子生下了你和你的姊妹,便费尽心思想让你们离开原始部落,成为浮空岛居民,甚至到母舰生活,他希望你们拥有高等的身份,接受先进的教育、医疗和高级的文明,谁知道......” “我们确实接受了先进的教育和训练......” “呵呵,”浊龙说,“长老们确实有一些观点,认为应该把地面部落打造成为现代文明城市,就如空岛一样,而风伏牺及之后的团队也正朝这方面努力,不过,如果没有办法解决核辐射和基因实验的变异人和怪兽,地外文明很难在大陆上建立起来。” “所以在之后的观点中,认为在升级原始文明之前,必须先进行清除,杀死评估等级为不可存活的生物,而执行这个计划的人中,你便是其中一个,鸷禽战机小队的队长。” “那是清除计划,清除受污染的生物是我们的任务。”挚说。 “是啊,但是对于他们来讲,你就是毁灭者,毁灭他们的生命的毁灭者!整个部落,老的少的、还有初生的婴儿,全部被神火杀死。” “当然,这只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清除计划,会让存活下来的几个部落进行生存竞争,从中选取一个强大的种族,由这个种族继承文明,将地外文明延续下去,所以,在第二阶段,我希望你能加入到阴蛇部,我们共同在文明竞争中取得胜利,打败其他种族,建立一个统一的帝国,成为地外文明的接纳者。” “你说,我所做的事,我们执行的任务,是毁灭么?” “正是,连同你身上的蓝色晶核,也是为了毁灭而存在的。” “你说错了,我们是为了保护地面部落不受到污染者的袭击,才去执行‘清除’任务,并不是为了毁灭!”挚皱着眉头,盯着浊龙。 “呵呵,”浊龙说,“我只知道在母舰的绝密档案中提到了‘十二毁灭者’,而你是其中的一个。不过有一点我想不明白,人类的血肉之躯是如何能承受蓝色晶核的反噬的,为什么他们会把你选中?因这个疑问,我改变了主意,我期待着你加入阴蛇部的一天。” 挚盯着浊龙:“如果我能到空岛去,我就能问个清楚了,我劝你收回诋毁母舰以及空岛的话。” “空岛是母舰和地面的中转站,我不知道为什么西姆大人会把鸷禽小队队长在执行任务中死亡的谎言报告给母舰,但是,现在来说,空岛已经将你列入亡者名单了。” “不可能!”挚说,“我认为我的妹妹已经被空岛的西姆大人救走,如果我能飞到空岛上去,事情总会弄个清楚的,他们肯定是因为某些原因才没有来寻找我,而我,也不是什么毁灭者!” “我可以给你提供飞行器。”浊龙说。 “真的吗!”挚的双眼放出亮光。 如果有飞行器,就能到空岛,问清楚夏活着没有,还有了解某些事情的真相。 浊龙将挚带到神殿附近一间金属房子前,在这间金属房子中心,有一条巨大的光柱通往天上,很多矿车源源不断将晶石、铜矿运往这里。 浊龙转身对一个长相像个怪物的随从说道:“浮游,你带他去取那架单人战机。” 挚不可置信的看着浊龙,不敢相信如此简单就可以走了。 浊龙为什么会帮助自己,不仅没有取出蓝色晶核,还给自己提供了飞行器? 浮游看了一眼浊龙,又看着挚说:“随我来。” 他们走进这间金属房子,看着工人在一条传送带前分拣着玉石、铜矿和晶石,而在一侧的巨大仓库内,停着一架老旧的战机。 战机使用晶体能量,虽然是老旧的型号,编号也被磨损得看不清楚,但里面的各项机能仍然可以工作。 挚跳进战机,发动引擎,似乎回到自己熟悉的空间。 “替我谢谢浊龙!”挚对浮游说道,便一拉操纵杆,战机转了个弯,冲向跑道。 在一侧的跑道加速,在往上翘起的斜坡冲刺,飞进天空。 在地面,浊龙看着战机消失在眼帘。 浮游在旁边问道:“首领,你就这么放他走了?” 浊龙微微一笑:“他会回来的,蓝色晶核是个烫手的山芋,单纯的取出来对我们没有多大的用处,还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还不如让这晶核的主人为我们服务,这会成为我们横扫一切的战力的。” 第六十九章 飞临空岛 挚怀着激动又忐忑的心情,将座下战机的加速器开到最快,战机尾部喷出长长的白烟,在空中划出两条直线。 坐在驾驶室,看着面前各种仪器,这种久违的感觉让挚似乎有了归属感。 是啊,在高科技和文明的空岛中生活学习,经受母舰的严酷训练而被挑选出来,鸷禽战机小队的队长,这才是我的身份。 我所做的,是受人尊敬的工作,是有价值的工作,不是什么毁灭者,就算摧毁某些部落,那是因为他们受到污染,为了更多人很好的生存,不得不做的事。 灰色战机飞过山峦,甩过高空中飞行的四翼飞鸟,朝着西方浮空岛方向先进。 他们肯定会救下夏的,玄女大人,还有地面管理者西姆大人。我肯定会见到夏,然后再重新回到我的岗位上去。 这一年,认识了很多人,地面部落上救了自己的陆木,还有他的妹妹菱角,嗯,我以后也会把她当成是我的妹妹,还有九角大酋长尤、单臂族人小苏,还有女卫,那个女孩,绿色卷发就跟夏一样,还有俏皮的笑容,对了,她好像说要到大陆上冒险,当一名冒险家。 地面上有很多奇怪的部落,头上长角的九角族、单臂族、使用火的炎火族,还有很多奇怪的野兽,有盅雕、狰狞、穷奇......我的另一半血统,我的母亲所在的是什么部落呢?在那里还有没有我的亲人...... 挚思绪万千,看着战机在云层中穿梭,而远远,云层之上,一座巨大的岛屿正由远而近,渐渐展现在眼前。 挚打开了面板。灰色战机快时入打击距离了,浮空岛的岩壁上数百黑洞洞的炮口正在微微调整,有几根炮口已经转向了这一面。 进入飞行通道,挚打开了信号灯,灰色战机的机翼闪烁出灯光作为驶入信号。 这是以往鸷禽战机回航的信号,机场人员会预先清理跑道,空出停机坪,甚至会在停下战机时喝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或咖啡。 可是,此刻信号灯发出后,却如石沉大海,炮口仍不时调整,对准他的灰色战机,没有等到准入的信号,他只得绕着空岛盘旋。 没有准入信号而接近,会被无情击落,这是空岛的保卫系统作出的规则。 浮空岛内,一身紫色战服的面具女子正站在通讯器前,看着画面中那架绕着空岛飞行的灰色战机。 原鸷禽小队的副队长,现任队长罗格说:“这个信号,是挚的战术返回信号,他没死,玄女大人。” “我知道。”玄女看着画面,沉默良久说,“他回来了,其实我并不希望他回到这里来,这下麻烦了。” 罗格也是疑惑不解,玄女大人为什么在看到原鸷禽战机小队队长的时候会这么忧心衷衷。而之前,又为何在不明生死的情况下向母舰汇报挚已身亡。 浮空岛是母舰和地面的中转站,所有信息都将实时转到母舰,重要信息将要母舰指挥官帝俊亲自把关,而说出谎言,又是因为什么。 玄女打开了面前的通讯器,一个女性背影出现在画面中,她正斜靠在一头巨兽身上,目视前方。 “西姆大人。”玄女说。 “挚飞临空岛了么?”女性声音带着机械声,“这事你自个儿拿主意,我不晓得。” “是,西姆大人。”玄女说。 关掉屏幕,她命令道:“罗格,你切断连接母舰的通讯设备,五分钟,给我五分钟时间,同时,给我准确的飞行途径。” “切断......是!”罗格身为士兵,知道不该问那么多,执行命令便是。 玄女从高空跃出,紫色战甲展开双翼,脚底喷出火焰,整个人如同一道紫色电光,朝着挚驾驶的灰色战机方向飞去。 挚正皱紧眉头,就见到一个人影飞临左上方,抬头一看,欣喜过望,来的人正是空中战队指挥官玄女大人。 玄女与灰色战机并排而行,透过舷窗,可以看见她用手比了个姿势。 这是打开机舱盖、切断所有通讯的姿势。 挚关掉所有通讯器,并按下按钮,驾驶舱上方打开了一个天窗,随即,耳边传来急速的气流吹刮声。 玄女飞到机舱上方,一收双翼,整个人滑进战机内。 “玄女大人。”挚按捺不住喜悦,回头一看,却见到她头盔自动打开后,紧锁眉头,神情严肃。 “你不应该到这里来,你没有死已经是万幸了,不应该自投罗网。”玄女说。 “夏活着吗?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不让我回到空岛?我们执行的‘清除计划’是什么?我是毁灭者吗?”挚抛出一大串问题。 玄女看着挚,眼中一丝怜爱一闪而逝:“你和夏都被植入晶核,具有强大的力量,那是作为毁灭的战斗机器,在你失去控制时,体内的微型器本该将你炸成粉末,你却侥幸逃脱。夏并没有死,她现在母舰,但我希望从今往后,你必须忘掉她。回到部落,好好活下去!” “为什么......” 玄女这话让他百思不解,比之前更加疑惑。 “我的五分钟时间快到了,再说一次,回到地面,隐藏力量,别让母舰发现你还活着!”玄女刚要启动战甲,又说道:“我会在你战机后方发射爆破,你可趁着烟火逃离......” 玄女一跃而起,跳出机舱,战甲双翼展开,脚部喷出推进火焰。 随着她手臂一伸,巨大的热浪和漫天烟火在战机尾部漫延。 “玄女大人!” “玄女大人!” 挚大叫,却在巨大的冲击波下,战机一阵摇晃,只得一拉操纵杆,驾驶战机向下方俯冲。 夏还活着!他们救了夏!可是玄女大人为何不让我到空岛,不让我去母舰见夏?我是“毁灭者”吗?她还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身后,隆隆的火光在后上方的空中燃烧,玄鸟悬停在空中,看着灰色战机下落,打开了通讯器。 “汇报,地面部落有不明物体靠近空岛,已被击落!” “明白。” “为什么她说我体内的晶核能量,失去控制时会炸成粉末,谁在我体内装了微型弹,为什么又不会炸?”挚喃喃自语。 “42,你知道吗?”挚问道。 脑子里那个少女声音答道:“为了防止强大的力量失去控制,介质身上都会有炸毁装置,不会炸的原因,大概率是因为地磁能量也让你体内的微型器失灵了。” “我是谁?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空岛已经回不去了,当真如玄女所说,回到地面,隐藏力量生存下去么? 我该怎么做啊?挚从心里升起一种无力感,迷茫,不知何去何从。 第七十章 崇吾山之战(一) 崇吾山。 一个月前,单臂族奴隶在豕神节中袭击了祭祀场所,杀死驭兽师萨德的儿子,还有好几个三首族士兵,并挟持了首领。 虽然他们在城门口放了三首族的首领,但这种行为使得三首族的贵族们咆哮起来。 特别是萨德,他唯一的儿子昆沙被杀,让他对单臂族恨之如骨。 他怂恿首领对单臂族进行攻击,经过查探,在九角人离开之后,三首族人带着两百士兵和众多野兽,进攻单臂族。 进攻时间是在黎明时分,赤着上身,三个头的人和一群猛兽在山坡中缓缓潜行,昏暗的光线下,这群人兽混杂的军队如同地狱中的恶魔。 首领坐在两人抬的竹制椅上,神情严肃。 必须让单臂族人为他们的无礼付出代价。在萨德的鼓动下,他打算对弱小的单臂族人来一次惨痛的打击。 远远看到单臂族的营地,萨德脸色阴鹜,一想起儿子被杀就愤怒得扭曲起来。 他拿起一根青竹笛子,吹了起来。 随着低沉的“呜呜”声,众多野兽侧起耳朵,发出低啸,开始朝着单臂族营地奔跑。 这是从他的驯兽洞中赶出来的猛兽,有几十头犲狼、三头巨熊、四只老虎,它们在黑暗中悄无声息的接近,呲牙裂嘴,饥饿让它们的眼光中闪着追捕食物的绿光。 野兽低沉的叫声惊醒单臂族哨塔中的哨兵。 哨兵摇响铃铛,大声叫道:“敌袭!” 密密麻麻的兽群让单臂族哨兵慌得手忙脚乱,而紧跟兽群之后的三首族人更预示着邻族的目的。 他们移过从周饶国工匠处制作的巨弩,将箭头朝下。 一向和平的单臂族人忍气吞声,虽然有经过巨弩的操作训练,但看到真的敌人临近,仍然短暂的慌乱着。 四个哨塔分成两列,一共有八把巨弩,单臂族哨兵的一半木制身体笨拙的转动齿轮,拉开箭弦,另一个哨兵两半身体配合着将大箭放在弩上。 “咄咄” “咄咄” 弩箭交叉着射向地面。 一只犲被箭头穿腹而过,钉在地上,发出惨叫。 又一匹狼被箭刺穿身体。 猛兽群后的三首族首领说道:“他们竟然制造了武器?” 笨拙的单臂族人竟然制作了武器,这让以为能轻而易举攻下单臂族的三首族首领暗暗吃惊。 一根巨大的箭从哨塔远远射过来,射中首领前面一个三首族士兵,铜制箭头把他的身体穿出一个大洞。 队形一下乱了,士兵们开始哇哇叫个不停。 一看军心不稳,萨德手中的笛子变了调子,巨熊和老虎在他的指挥下冲向哨塔,猛兽挥着巨掌,拍打着哨塔上的木头,利爪和利齿撕扯着绑着哨塔的绳子。 第七十一章 崇吾山之战(二) 刑天机甲左手持盾,右手持斧,双眼发着蓝光,落地时劲风吹起。 三首族的攻击部队不由停止了攻击,呆呆的看着天神般的机械巨人。 小苏在驾驶舱内,眼见着族人受到屠杀,操纵着刑天挥舞双臂,朝着眼前的猛兽一阵劈砍。 刑天用大斧挑起面前一头猛虎,砸向狼群,又用巨盾撞上一头巨熊,将巨熊撞飞十多米远。 几头狼飞扑过来,撞在机甲的膝盖上,利牙摩擦出火星。 机甲抬腿一踢,将那几头狼踢得飞出十几米,撞在山坡一块巨石上,砸成肉浆。 巨大的机甲在兽群中冲撞着,如入无人之境,将面前的野兽击飞。 野兽军团发着惨叫,纷纷四散逃走。 三首族的士兵惶恐的看着巨大的机甲,他们射出铜箭,落在机甲身上只发出“叮叮”声,却毫无作用。 机甲腾空跃起,落在三首族队伍面前,胡乱挥砍,三首族士兵纷纷被扫飞,跌落在地,发出惨叫声。 萨德见势不妙,召唤一头猛虎,翻身坐在虎背,径直往外跑去。 两个抬着首领的三首族人扔下了座椅,首领刚要起身,就见到一面巨盾平平扫来,连人带椅被扫飞几十米,撞在山崖上,倒在地上,竹椅也碎成无数碎片。 首领抽搐几下,咽了气。 剩余的三首族士兵群龙无首,慌不择路的逃跑。 地上只遗留下一些受伤的野兽和无数死伤的人。 刑天仍然对着空气挥舞着斧头。半晌,才停了下来。 机舱盖打开,小苏穿着一半金属身体,从机甲的胸腹中跳在地上,在初升的阳光下,威风凛凛,如同战神。 “是小苏......” “小苏保护了我们!” “小苏是保护神,她是我们的英雄!” 单臂族的民众欢呼着,这巨大的机甲轻而易举就击败了众多猛兽,击退了三首族的进攻,保护了单臂族。 失去亲人的单臂族人默默的埋葬了亲人,不管怎么说,战斗胜利了。 部落,也自种族创建几百年后,诞生了一位女英雄。 小苏看着满地狼藉,没有喜悦的表情。 和平的种族,却不得不拿起战争的武器,才得以维持和平。 拥有强大的战争武器,才使得自己的村子得以生存下去。 这场战斗,毁掉了三首族的有生力量,首领死后,奴隶们掀起反抗,杀死族中的贵族。 萨德骑着他驯服的老虎,逃出三首族,在崇吾山西面,投奔了驻扎在那里的大能部落军队。 在锈着熊图腾的军营前,萨德跳下猛虎,一个头上表情愤怒,另一个头表情悲伤,第三个头则满脸阴鹜。 在军营前,装饬整齐、甲胄分明的士兵持着铜矛,拦住了萨德。 “我要见你们的长官,我要带着整个部落,归顺大能部落,供大能部落差遣!”萨德叫道。 第七十二章 崇吾山之战(三) 单臂族营地外,巨弩和弩箭从七八米高的木制围墙上朝地面射出。 几十个单臂族士兵拿着重新做成的弩箭,向营地外列队的士兵射击。 前排是半蹲在地的重甲兵,弩箭射在巨盾上面,像雨点打击,一点用处也没有,每两名重甲兵持着两米高青铜盾,抵御弩箭的进攻,长矛兵躲在重甲兵后面,缓缓推进。 只有偶尔发出的巨弩撞在盾上,才使得重甲兵向后滑行了数米。 队伍后方,常后和十几个骑兵站着,指挥着战斗。 萨德站在常后身边,嘴角扯了扯,又抬起头,对马上的军官说道:“要小心他们的铁巨人!” “哈哈,我已经做了打算了。”常后说。 木制围墙在投石车的进攻下,被打出一个又一个大窟窿。 “轰隆”一声,一大半围墙倒塌。 巴特站在尚未倒塌的另一关围墙上,忧心衷衷的看着面前这支强大的军队。 这是大能部落的军队,是单臂族所无法对抗的敌人。只是,萨德怎么能请来这些帮手? 小苏和保护神,怎么还不来?保护神能打败这些强大的敌人吗? “来了,他来了,保护神!”有哨兵叫道。 只见一个钢铁巨人移过村子,跳到空地上,在地上留下近半米深的巨大脚印。 刑天机甲穿过倒塌的围墙,巨大的头部和围墙上的单臂族士兵齐高,投石车掀起的巨石打在机甲身上,“哗啦啦”泥土四溅,机甲身上却只有几个泥印。 大能部落的士兵见到这巨大的钢铁怪物,惊异不已。他们训练有素,仍然保持着队形,等候指挥官常后的命令。 “后撤。”常后下了命令。 重甲兵分出两道,缓缓后移。 刑天机甲一步一步往敌军走去,巨盾支起,巨斧挥起地上的泥土,溅起的土块打在大能部落士兵身上,将几个士兵打得在地上翻滚。 后方的弓箭手射出箭,打在刑天身上,折为两断。 刑天朝着队伍后方的骑兵冲去,常后带着骑兵掉转马头,往远处的荒原跑去。 小苏操纵着刑天机甲,紧追不舍。 那是之前的葵牛部落,现在已经成了荒原,满是焦黄的地面上只有几株小草顽强的从土缝中探出头来。 地面烟尘四起,巨大机甲掀起的尘土让大能部落的士兵恍如置身一个魔幻战场。 十几个骑兵在前方跑着,巨大的机甲在后面追着。 突然,小苏觉得身体一沉,机甲脚下踏空,巨大的身躯陷进地面。 原来,荒原上被挖了个四五米深的深坑,填上泥浆,机甲沉重的身体一踩上去,地面顿时下陷,一下就没到腹部。 常后在前方几十米远处,一见计划得逞,便掉转马头,看着钢铁巨人在泥潭中挣扎。 机甲眼中冒出蓝光,加速动力启动,竟然在泥潭中走着。 一步又一步,缓慢前行。 “力士!”常后叫道。 六个身高三米的肢重族人从队伍中闪出,他们拖着巨大的青铜锁链,绕着刑天机甲跑动,将锁链缠在机甲身上。 肢重族人力气很大,几个人便拖动着几千斤重的锁链,缠住这钢铁巨人后,一人拉着一头,将机甲的手臂缠紧。 机甲用力晃动肩膀,使几个力士在地上滑行,又勉强站稳。双脚勾在土里,双臂奋力将锁链拉直。 泥浆灌入机甲的关节,从机甲肩膀处冒着白烟。 “警告,能源不足!警告,能源不足!” 小苏面前的显示屏显示红色信号。她并不能熟练掌握这台机甲,落入陷阱后显得很慌乱,没有应急措施,导致机甲无法发力,能量消耗特别快,落入泥潭半个小时便失去了行动力。 这边,大能部落使用了调虎离山之计,萨德已经召唤他残存了野兽,冲进单臂族中,疯狂撕咬。 单臂族中,惨叫声四起。 巴特下了围墙,和几个兵拼死抵抗猛兽的进攻,一边组织幸存者往后山撤退。 在山洞前,聚集着残存的二十几人,他们只得关闭山洞,听着外面野兽的嗥叫和来不及赶到的族人痛苦的叫声。 天空中,随着“突突”声,一架灰色战机从云层中出现,正往崇吾山方向飞来。 挚驾驶着战机从空岛返回,在空中,他心绪万千。 夏获救了,这是值得欣慰的事情,只是,为什么玄女大人让自己忘掉夏呢,她在母舰中难道会有什么危险? 玄女大人为什么叫自己隐藏力量,在地面部落生存,还害怕母舰知道自己还活着,难道母舰会对自己采取什么不利的行为? 不,我不应该在地面隐藏,我要到母舰上去,找出真相!也许浊龙有到母舰上去的机械,嗯,是的,他运送晶体到母舰去,肯定有前往母舰的运输机,我去找他帮忙。 如果母舰上真的有对我不利的势力,我能对抗得了么?我太弱小了,我应该先想办法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 “能源不足......能源不足......” 机舱内响起了机械声。 这老式战机绕着空岛飞行,没有进入空岛补充能源,没有足够的能源飞回浊龙的阴蛇部,只能先找个空地降落了。 机身下沉,俯冲向地面,面板显示着前方正是崇吾山,那是小苏她们单臂族的营地。 附近的荒原是之前葵牛部落的领地,正好有空地可以将战机迫降。 一道亮光将挚的眼睛晃了一下,仔细一看,只见一个机甲站在地上,光滑的机身金属反射着阳光。 战机已经降到百米低空,挚惊异的“咦”了一声。 机甲被锁链缠着,六个三米高的壮汉在旁边拉着锁链。 附近,还有几十个士兵虎视眈眈,十几个骑兵手持刀斧,似乎正在等待什么。 “这是小苏的刑天机甲!”挚惊呼道。 到底发生了什么,那边是什么人的军队。 战机再度降低,呼啸着从地面众人的头上掠过。 “不管如何,先把小苏救了再说。”挚在半空掉转机头。 这老式战机并没有配备武器系统,可能是之前被浊龙拆掉了。 挚一侧战机的机身,长长的机翼如同锋利的铁刃,朝着其中一个肢重族力士划去。 那个力士看着巨型怪鸟朝自己飞来,吓得扔掉手中的锁链,连滚带爬跑出很远。 机翼绕过这个肢重族人,又朝着前方另一个肢重族人划去。 挚操作战机,在半空两三个迂回,把那六个力士赶跑。 锁链一松,刑天机甲晃动肩膀,缠在身上的锁链“哗啦啦”滑落。 第七十三章 崇吾山之战(四) “抓住起落架!”挚通过扩音器叫道。 他把战机悬停在机甲上方,尾部喷射的火焰使泥浆翻滚起来。 机甲撤了干戚,抬起双臂,抓住战机。 “战机超负!战机超负!”随着机械声音,机甲被缓缓拔出泥潭。 战机引擎冒出白烟,想是负重太大,动力难以承受。 战机老化的机身发出“咯喇喇”的断裂声。 机甲双脚离开泥潭,被拖到实地后,放开了双手。 挚连忙打开驾驶舱,从十多米高的地方,一跳,借着刑天机甲的肩膀,滑到手臂,再跳到它腿部,稳稳站在地面。 战机的起落架被机甲双手掰断,机身没了控制,迅速回速往前飞去,在几百米远处撞入地面,发出巨大的爆响,浓烟和火光漫延而起。 骑兵的战马受惊,四蹄高高跃起,差点把常后摔落下来。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常后惊骇不已。 空中飞来的钢铁怪鸟,这是神界的东西,以前大能部落也曾发现过这种怪鸟的残骸,却没人能让它活动,只有神界的人才有这种技术,让怪鸟飞在天上,也能吐出火舌。 当然,没有经过基础知识培训和专门训练的人,都不可能成为战机驾驶员,何况是落后的原始部落人。 常后看到从神界飞来的怪鸟把单臂族的钢铁巨人拖出泥潭,还跳下了一个人,便小心翼翼带着兵靠近,三百多个兵渐渐形成包围圈。 刑天机甲双手撑地,从俯着的姿势半跪起来。 小苏打开机舱盖,看到银发少年,欣喜叫道:“挚大哥。” “发生什么事了,小苏?”挚抬头,问道。 “是萨德,萨德找了帮手,攻打单臂族。”小苏看了看远处围拢的军队,忧心衷衷的说。 机甲的能量消耗完了,现在,就算有挚来帮忙,怎么对抗得过这么多兵啊。 挚取出背后的银陨弓,将铜箭搭上弓弦,看着众多兵马。 这种阵势,估计想要逃走都很困难,该怎么办呢? 只听远处一个骑马军官大声叫道:“你是神界使者吗?我们不想与神界为敌!” 常后虽然兵力多,泥潭边只有两个人,但是,如果对方代表神界,地面所有部落,没有一个部落敢与神界抗衡。 听他一说,挚觉得也许可以以神界的身份和他们交涉。便说道:“哪个是指挥官,过来答话。” 常后犹豫了一下,缓缓策马向前。以前,有神使降临大能部落时,连首领都是毕恭毕敬,若这人是神使,确实不能和他起冲突才对。 重甲兵和长矛兵、轻骑兵围在百米开外,全副武装盯着泥潭边的两人。常后策马前来,离挚三米处停住。 “我是大能部落熊部百夫长常后,尊驾是?”军官声若洪钟。 这是大能部落的军队。挚思忖着,如果控制住指挥官,会有效吗?小苏根本没有战斗力,也没有后援。而且,自己使用晶体能量,是否能打得过他也未可知。 “我叫挚,是空岛鸷禽战队的队长,单臂族是我的朋友,不知大能部落为什么攻打单臂族,还请常后百夫长告知。”挚望着马上的军官,说道。 他说完,却心中一酸。现在的他,已不是鸷禽战队队长了,甚至,还被空岛驱逐,连个空岛人都算不上,只能算是......放逐者,还是毁灭者? “在下奉大泽将军之命前来,这本来是三首族与单臂族之间的纷争,与大能部落无关,只是,我部既受三首族之托,便施与援手,不知神界为何插手此事?” “单臂族是和平的种族,天生残缺却自强不息,勉强生存于世,并没有得罪过大能部落,也没侵扰过大能部落,还望贵军停止进攻,不然,神界将会与大能部落为敌!”挚唬了一下。 果然,常后听到神界为敌时,脸色变了变。神界,可以轻易毁灭一个部落,如果因此与神界为敌,这罪责他可担不起。 “这本就是三首族与单臂族之间的战争,与大能部落无关,”常后说,“既然神使说了,我大能部落便就此撤军,只是......” “只是什么?” “我奉命而来,若不依命行事,恐怕大泽将军,还有首领会降罪于我,所以,还请神使与我一起前往面见大泽将军,陈说事由。” 常后身材魁梧,铜盔铁甲,坐在马上,自有一股威压。 挚犹豫了一下,看了一眼小苏,说:“那好,等她安全返回,你将军队撤离,我便和你前去。” “挚大哥......”小苏担心挚的安危,叫了一声。 “机甲充能多少,可以动了吗?”挚问道。 “还没有到1。” 太阳能充能太慢了。挚抬起手,放在刑天机甲身上,只见他身体隐隐泛出蓝光,从手臂流出,流进机甲的身体。 只听小苏欣喜的声音传来:“已经充能到3了。” 机甲站起,腿上晒干的泥土哗哗直掉。 “也许......”小苏刚要说,就见挚轻轻摇了摇头。 他知道小苏想说,有他的晶体能量加入,刑天机甲可以继续战斗,但是这一来,单臂族将要面对的敌人可是整个大能部落。 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和这位百夫长前往大能部落,让他们从单臂族撤军。 “小苏,你回去吧,也许,我们会再见面的。”挚挥了挥手,看向常后。 常后一转马头,对传令官叫道:“传令,军队撤退,返回部落营地!” “是!” “挚大哥,我会去找你的!”小苏说完,连入巨型机甲,刑天机甲转过身,朝着单臂族方向而去。 在塌毁的围墙内,看到巨型机甲出现,啃食尸体的几头豺狼低叫一声,跑得无影无踪。 单臂族村庄被毁,族人横七竖八死在街上,尸体被野兽分食,族中一片血汩。 小苏像想起什么,叫了一声:“父亲!母亲!” 机甲朝山脚小苏的家中狂奔,沿路野兽已经撤走,只有一两只狼停在不远,看到机甲,便急忙逃窜。 小苏在家门口停下,从机舱跳下,跨过烂掉的木门,看到了她父亲和母亲倒在地上的尸体。 族长和他的妻子已经被野兽咬死,小苏跪在尸体旁,大哭着。 单臂族中,只剩下巴特、刘晓刘奇带着十几个人躲在山洞中,才逃过一劫。 当天夜里,天降暴雨,闪电肆虐,山顶流下的水流冲刷着单臂族,而崇吾山另一边的三首族,被爆发的山洪夹带着泥石流灌入洞穴,族内的三首族人全被埋葬在泥石流中。 三首族,只有萨德一人在大能部落,逃脱这场泥石流。 山顶,一个羊身人脸的怪物俯瞰着崇吾山下,它的面前虚空闪出一个发着金光的面板,上面是一个方框,写着崇吾山的种族人数: 葵牛部落:人数1 三首族:人数1 单臂族:人数13 羊身人脸的崇吾山山神关掉虚空面板,口中念道:“这三个种族将无法繁衍,退出文明竞争之列。” 第七十四章 搏兽丘 挚随着常后的军队往西方营地而走。 作为神界使者,常后对他神情恭敬,待遇也不差,专门找了一匹战马给他骑着。 作为大能部落本部熊部的百夫长,常后拥有其他部千夫长的权限。毕竟是首领所在的部落,是近卫军。 得到了驭兽之术,他受到首领的赞赏,现在,虽说中途撤军,但能带着一个神使回去,也是一件大功绩。 神使能帮助部落发展,首领正是在神使的帮助下,创造历法,铸造兵器,制造十种捕猎器械,圈养家畜,种植稻谷,使得大能部落兴旺发展起来,人口也达到五万多人。 若非神使,绝对无法驾驭那种机械怪鸟,驾驭那种飞行于天空的铁鸟,是地面部落难以掌握的技术。 常后小心翼翼的询问神界的情况,他对于钢铁机甲刑天似乎不以为意,却对战机感兴趣。 他说:“神界之人,力量并没有地面部落强,却能使用怪异的武器,能飞在空中,可千里之外取人首级。” 挚说:“神界的人也是和地面部落一样的,只不过那是大灾变前的幸存者,掌握着高等文明的科技罴了,如果没有装备,单纯力量的搏斗,估计是打不过地面人。” “哈哈~”常后大笑,说,“我大能部落有英明的首领,还得到仙人风后作为军师,现在民众富足,终会一统中原!” 他们进入熊部落,只见一排排石头砌成的房子井然有序,民众忙碌,有采桑养蚕,有手持鱼叉到姬水捕渔的渔夫返回。 街上猎户抬着大兽从林中返回,一大片空地上则圈养着马和羊。 士兵持矛巡逻,看到常后,便停住脚步,作礼。 他们用铜和木打造辕车,套在马上,在路上飞驰。 一辆辕车在挚他们面前停住,从辕车上跳下一个十六岁左右的少年,面如冠玉,背上一张大弓,他看了一眼挚,又作礼道:“常后大人回来啦。” “离珠,你又跑哪里玩去啦。”常后说。 “哪有去玩,”少年指了指辕车,“我在姬水岸边射落了赤就鸟,还有翠鸟,等会给您送几只去。” “哈哈,那么小的鸟,飞在林间,你也能射得到么?”常后故意问道。 “那当然,你不记得我能看到百步之外的细针么。”离珠目光炯炯,似乎有神光隐现。 在辕车上吊环处“忽拉拉”飞过一只鹦鹉,停在离珠肩上,叫着:“常后大人,常后大人~” “你养这怪鸟,怎么也学人说话。”常后笑道。 “正是,这鹦鹉就喜欢学人说话。”离珠从衣服中拿出一块小肉片,喂养肩上的鸟。 然后他看向挚,说:“这位不是我们部落的啊。” “这是神使,不得无礼。”常后说。 “哦哦。”离珠看到挚也背着一张大弓,一时不服气的说:“神使也使弓箭么?” 挚看这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少年脸上挂着一副不服输的表情,觉得有些好笑,便说道:“是啊,在地面,当然弓箭比较好用。” 当然,他在母舰上不知休眠了几百年,休眠中的时间不计入年龄。 “我和神使比试一下如何?” 挚嘴角一挑,刚要说话,常后说道:“离珠,我们还有要紧事,我还要带神使面见大泽将军。” “大泽将军不在部落,”离珠说,“他好像去搏兽丘了。” “那我们去搏兽丘。”常后转过头对挚说道,便转过马头,和几个侍卫朝营地门口而去。 “等等我,我也要去。”离珠登上辕车,随在常后的后面。 搏兽丘紧靠一片树林,是一个矮坡,此刻正围着几百个士兵,他们围着一块空地,呐喊声此起彼落。 士兵中有一个将军打扮的人,正坐在马上,津津有味的看着空地之中。 空地中有一个壮汉,正在与一头罴搏斗。罴即是狗熊,比棕熊身形较小,罴部落便是以狗熊作为图腾。 狗熊一声怒吼,双臂搭上空地上壮汉的胳膊,那壮汉赤着上身,臂上青筋暴绽,熊爪抓在他手臂上,却一点没有抓痕。 而双方胶着,进退之间,他一点也不落下风。 只听壮汉一声大喝,横脚一格,把狗熊掼倒在地。 场上士兵大叫道:“方田百夫长,真是勇猛!” 将军微微点头,又转过头,对旁边军师打扮的人说:“方田百夫长可跻身蛟战士之列了。” 他大声叫道:“还有谁要和这罴摔角,赢了便可成为蛟战士!” 几个士兵用长勾把狗熊拦开,围观士兵中又有一人脱了上衣,叫道:“他娘的,我来!” 部落之中,按力量划分,一般十夫长之类的军官都有蛇战士的实力,而到了百夫长,如果还只是蛇战士实力的话,自己脸上也挂不住,所以当上百夫长的军官,都会在这搏兽丘与猛兽搏斗,以求跻身蛟战士行列。 所以罴部的百夫长方田摔倒狗熊后,听到晋升为蛟战士,面露喜色,坐回了围观席中。 这时,一个士兵附在将军耳边,说道:“常后百夫长带着一名神使拜见。” “哦?”将军转过头来,看到两匹马正站在不远,后面还跟着一辆辕车,马上坐着两人,辕车旁还站着一个少年,便招了招手,“常后,过来过来。” 挚一看这将军虽然只穿着简陋的麻衣,浑身的肌肉和威压却比得上九角的大酋长尤,暗自吃惊。 他和常后翻身下马,走上前去。 “大泽将军。”常后作礼。 常后虽是熊部的百夫长,却是大泽将军的亲信,很早便拥有蛟战士的称号,以目前的武力值,该算是中级蛟战士以来的级别。熊本部的军官,都比大能部落其他部的军官力量要强大一些。 挚和离珠也赶忙随他作了礼。 大泽将军微微点头,看了看眼前的银发少年,问道:“神使阻止了单臂族和我部的战斗么?” 他竟然已经知道这件事了?挚暗惊。 “将军,单臂族只是一个弱小的种族,并不能和大能部落对抗,只是,之前单臂族人救过我,我便求个情,希望能放过单臂族。” 大泽将军“哈哈”笑道:“单臂族天生残缺,确实生存艰难,就算有钢铁巨人,也不能和我部抗衡。我部首领,能驾驭比他们更大的巨熊,曾持巨斧为部落辟开两座大山,单臂族的钢铁巨人又能如何!” 挚暗自惊异。 他们的首领也能驾驶跌落在大陆的巨熊机甲。那可是比刑天机甲高上一倍,有二十米高的巨型机甲。 常后说:“是啊,以前熊部落迁徙之时,曾受水灾,前有洪水,后有峭壁,正是首领化身为巨熊,辟开山道,才使部落民众逃到水灾。” 大泽看着挚,说:“神使既是和单臂族有渊源,我部自不与单臂族为敌,只是,大陆之上,部落为了生存,会争夺土地,便少不了争斗,强者便繁衍,弱者便灭亡。这也是至真之理。” 这时,场上士兵又叫了起来,众人一看,另一名上场的士兵被狗熊扑倒,利爪就要向他身上抓去。 只见人群中闪出一名壮汉,一把拉过士兵,一拳打在狗熊身上,一下便将狗熊打得凌空飞起,重重摔落在离他五六米处。 狗熊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却爬不起来。 这人,竟然有这么强的力量!挚又感意外。这种力量,就快比得上大酋长尤了。 大泽将军微微一笑,说:“这个人是已被灭族的葵牛部落的首领石牛,他的力量,已经达到高级蛟战士级别了。” “葵牛部落?”挚脑中突然闪出一副画面。 那时他驾驶战机执行“清除”计划时,在葵牛部落投下高爆分子,驾驶战机追赶一个抱着小孩的壮汉,那壮汉跳下山崖,而他的战机也因为地磁暴而坠机。 难道他...... 他定眼望去,只见场中这名壮汉脸色阴郁,胡子拉碴,脸上有着很大一块火烧后的红斑。救了场中的士兵后,也不说话,就返回围观席中了。 大泽将军说:“石牛的村子遭受神罚,整个村子无一存活,就连他的小孩也都摔死了。我们救了他时,他状如疯颠,现在才恢复了很多。” 那是我和我的队员干的,我们执行命令,毁灭了他的部落,他的小孩也没保住?可是,我们接到的命令,那里是受污染地区啊!为什么......挚皱着眉头,思虑着。 “神界是地面部落所敬畏的,因为他们有着强大的力量,强者毁灭弱者,这是理所当然的,”大泽说,“幸好我部的军师风后,虽是神界仙人,却也为我部定星图,以八索测方向,助我制辕车,造武器,是我部强盛的功臣。” 风后?挚并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不过想来,他应该也是散居者,和女卫口中的师父车讼子一样,属于拥有出入空岛和地面权限的人。 这时,空地上又一阵骚动,靠近树林的十几匹马长嘶不已,奔入场中,有一块块拳头大的石头从树林中扔出,几十米远的距离,却准确命中马头,疼得那些马狂跳。 同时,林中传出几声怪叫,依稀可见到林间闪出几道白影。 “这叫声是......崇吾山的举父?” 第七十五章 铸剑山 两百米远的树林中传来叫声,扔出一块块石头,从围观的地方望去,只能见到一个小小的白影。 常后转过头,说:“离珠,你能看得清楚么?” “能。”离珠答道,他抬头望去,口中说道:“这兽有三只,长得像个猿猴,手臂上有花纹,长着豹子一样的尾巴。正是它们攀在高枝上,拿着树干上的石头扔出。” “那是举父无疑了,”常后说,“举父善于投掷,连虎豹都畏惧它们。” 大泽哈哈一笑,大声叫道:“哪个勇士能用箭将它射下,奖赏兽肉一块。” 附近的弓箭手取出弓箭,盯着树林,却摇了摇头。 太远了,弓箭的有效距离只有一百米,多于一百米就会失了准头。 “我来试试。”离珠取下背上的大弓,往前走了十几步。 “神使也是使弓的吗?”大泽看了挚一眼。 想来,他想趁此机会了解挚的实力。 “那我也试试。”挚取下银陨弓,跟在离珠后面。 没有专用的银陨箭,只能使用普通的铜箭。 距离有点远,而且林中的白影在枝叶间摇动,如果能看得清楚,才有机会射中目标。 离珠已经站定,取箭搭在弦上。挚也站在他的旁边,依着他的样子取箭搭弦。 离珠将弓拉满,“咄”一声,一根羽箭快速射出。 飞出五十米时,只听破空之声传来,挚的另一根羽箭急速在后追赶着第一根箭。 离珠回过头,只见挚的身体微微现着蓝光。他发出的箭速度要比自己快得多,逐渐与自己的箭缩短着距离。 离珠撅了下嘴。就算这位神使箭速快,也不没有我看得清,肯定不会准。 远处枝叶遮挡,白影晃动,普通人的眼睛根本看不清藏在叶间的动物。 离珠的箭和挚发出的箭几乎同时飞进树林,只听远处传来一声号叫。 有物体从树间掉落。其他的白影晃动,逃得无影无踪。 “射中了?”常后大喜。 只是不知射中举父的是离珠还是挚。 空地上离树林较近的几名军士跑进树林,不一会便将举父抬了过来。 举父已经中箭身亡,尸首上有两根箭,都在喉咙附近。 只是一箭沾在皮肤,轻轻一碰就掉了,另一箭则插穿喉咙,给予致命一击。 沾着皮肤之箭箭身有一红点,是离珠专用的标志,看到这箭并没有发挥好,离珠有些垂头丧气。 能准备射中两百米外的目标,他已经是所有士兵中的佼佼者了,谁知神使发出的箭跟他一样准,却比他有力得多。 “神使好身手啊。”常后夸道。 离珠则一脸不相信,小声说:“我的眼睛天生能看到秋毫之末,我不相信你也有我一样的眼睛。” 挚转过头看着离珠,微微一笑:“我并没有看清举父藏在哪里,只不过我是以你射出的箭为目标,沿着你第一根箭的方向射出的箭矢。没有你第一根箭的引导,我根本就射不中。” “哦,原来是这样啊。”离珠恍然大悟。 不过,能辨识出他射出的箭的轨迹,迅速按同一方向射出箭,那也不是常人能办到的事。 挚对离珠也暗自佩服,能够射出那么远的距离,力量已经比普通人强很多。自己若不是使用晶体能量,也不可能一箭致命。 大泽将军哈哈大笑,叫士兵取来兽肉,奖赏给挚。 他盯着挚,说:“神使发出的力量有点怪,平常人都是用尽全身力气,而你却似乎是使劲控制住力量。” “好眼力。”挚脱口而出。 他使用金元素之力控制着晶体能量的外溢,就像一个闸口,每次流出水流便迅速关闭,不让那股力量肆虐,让全身受到反噬。他使用的力量在于尽力关闭那个闸门。而通过这样的训练,现在也不会再遭受反噬了。 “那神使就在我部住下吧,等首领从铸剑山回来,我再与他禀报。”大泽说。 “谢将军。”挚听他一说,知道一时也脱不开身。那就先在大能部落住上两天,再去与小苏告个别,然后到浊龙那里,看能不能想办法到母舰上去。 返回营地时,离珠不时从辕车里探出头来,叫道:“神使,我要拜你为师,学习力量。” 他被挚的射技折服,从心里对他很崇拜,说话的语气也都不一样了。 “你已经很厉害了。”挚说。 离珠能看得清百米外小兽的细毛,这种天生的视力估计是未知的基因携带者吧。 他的眼睛,就像鹰準的眼睛。而大陆上也有一些人,也可能携带着某种异能,有可能是之前辐射的影响,也有可能是经过某种基因实验。 而挚离开搏兽丘后,大泽将军传令,场中军士,重新复习风后阵法与首领创造的北斗阵法。 旗手在空地上摇着小旗,场中军士列阵,甲胄分明,在阵中走动,形成北斗形状。 随着阵列推演,阵形之中的斗勺所在,隐隐传出风雷之声。 大泽喃喃说道:“战争,战争要开始了......” 常后则念道:“首领去往铸剑山,好几天了吧。” **** 铸剑山,是一座冒着浓烟的火山。火山口内,红色的熔岩汩汩冒着,一个又一个泡升起,又“波”一声破碎。 山壁一个洞窟内,熔浆在平地下方不远翻滚,炽热的火光将整个岩壁照得通红。 十几名力大无比的肢重力士拽起粗重的铁链,铁链连着岩浆中一个巨大的吊环,铁链随着齿轮缓缓升起,吊环下的物体在岩浆中慢慢浮现。 剑柄、剑身、剑锋,一柄巨大的剑挂在半空,剑身通红。 穿着耐热服的工匠将巨剑锻造,飞在空中的鸟身人提着水淬火,随着剑身移动,剑锋碰到巨石,竟然如同切豆腐一般,缓缓插入在一块巨石之中。 这是一柄巨大无比的青铜剑。 剑身连同剑柄共长4.8米,宽1.2米。剑身有三分之一插入石中,似乎需得是个巨人才能将它拔出来。也是得十米高的巨人才得将它使用。 青铜剑前,工匠以身祭剑,随着鲜血,剑锋闪出光芒,随后又恢复古铜之色。 大能部落的首领姬轩和风后等人站在剑前,神情肃穆。姬轩年纪三十岁出头,头戴冠冕,颌下微须,望着巨剑,口中说道:“轩辕剑终于铸成了。” 这剑,是他使用巨熊机甲时的武器,是用首阳山青铜,结合地外陨铁,由君子国最为出名的铸剑师设计,由女丑带来的巨大机械和工匠所打造,削铁如泥,能削平一座山头。 此剑既出,当有无数种族于剑下灭亡。但这是神的规则。所有大陆上繁衍而成的种族,只有一个种族能将文明传递下去。或许是人族,或许不是。 风后说道:“种族为了生存,必起纷争,强者自强,弱者淘汰,这是残酷的真理。我们部落,也要为接下来的战争做出准备了。” 姬轩说:“我部一路东巡,兵强马壮,也收复不少小部落,现有士兵一万五千人,若依军师所说,要一统中原,还要做些什么?” 风后说:“你要准备玉石,铸大鼎,祭祀神界,在战争时,求得神界的庇护。若有神的帮助,必然所向披靡。” “谨遵军师之命。” 姬轩的腰间,也有一柄与这大剑一样的轩辕剑。 轩辕剑下,所有种族,或顺之,或灭之。 风后拥有与神沟通的能力。 族中的祭司,也能与神勾通。而神的规则,便是:强者生存,弱者灭亡! 我们都是来自西昆仑啊,所有种族,所有奇兽妖族,都自西昆仑而来,有熊部落,化而为轩辕国,一路东迁,一路巡狩。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但这是规则。 天道的规则。 只有一个种族,能将文明传承下去。 杀人, 或者被杀。 祭奠神和战争同样重要,不,甚至比战争更为重要。 取得神的帮助,就能在与敌作战中势如破竹,使敌望风披靡。 天上的北斗星座,那颗天狼星啊,在小的时候,就曾在浩瀚星宇中看着它。 似乎我的家乡,是从那遥远的宇宙的另一边来的。 我的血脉之中,有着那颗星的因缘所在,那颗星的遥远记忆,恍佛就流敞在血脉之中,在不经意间想起。 那些神降下女丑,教导我们,却仿如,我们也是他们的神吧。 让我们身体里面,潜藏着的遥远的血脉,也一并能延续下去吧? 第七十六章 制箭(一) 挚随着离珠,在常后随行几个士兵的陪同下返回熊部落营地,他们找了一间干净宽敞的房间,让挚暂时住下,说要等到首领回来,汇报首领。这期间不得离开。 换句话说,挚暂时被软禁在这儿了。 从空岛回来,挚心里有着一种失落感。一种被驱逐的感觉。原本以为自己是精英,是优秀的鸷禽战队队长,却一下子失去了归属感,满满全是挫败感。 而且,以前信奉的、相信的东西,也一点点在动摇,看到那个葵牛部落的首领沧桑的脸,想到因为自己所执行的任务,让他的孩子死去,挚就心里发毛。 那次任务,可是毁掉了整个部落,老老少少足有千人吧。 就像浊龙所说,难道,我真的是一个毁灭者? 虽说以神使的身份救了小苏,但是单臂族变成什么样子也不知道,现在在这里,总得想个办法逃跑,到单臂族看一下。 这个大能部落,广罗人才,兵强马壮。他们只是略施小计,就使得刑天机甲陷入困境,若不是自己刚好经过,小苏也被他们擒了。 他们有三米高的力士,还有如千里眼般的离珠,还不知道有多少能人异士。大泽将军有着九角尤首领接近的实力,还一眼就看出我的力量来源。 如果和他们成为对手,那可相当可怕。 “神使,神使,这是我刚射下的山鸡,我叫我娘熬了汤,您趁着热喝吧。” 离珠驾着辕车停在门口,让随从端着个陶罐,给挚送来食物。 自从搏兽丘看到挚的箭术后,离珠就天天往他这里跑,求着要拜师。 挚摇着头说,“射箭我还比不上你,哪敢当你的师父。” “神使,神使,你就收下我这个徒弟吧。”离珠磨着嘴皮。 吃着离珠送来的鲜美山鸡肉,挚也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射箭技术只是母舰中训练的一项,除了射击,还有格斗术。不过更多的是驾驶战机的技术还有使用先进设备的技能。 这些,在原始的部落中,却似乎没有用武之地。 “我们可以探讨一下吧,不要再叫我师父啦。”挚拿起银陨弓,递给离珠,“射箭要射得远,弓的强度很重要,像我这张弓,制作较为精良,如果你喜欢,就送给你了。” “那我看一下就行,”离珠说,“这是神使你使用的武器,我可不敢要。” 他摸着银陨弓上的纹章,又试着拉了一下,竟然拉不动。便弓着脚,比了个姿势,一声喝,竟把银陨弓拉了半弓以上。 “咦?”挚有点意外,能把银陨弓拉到半弓以上,这种力量已经和不使用晶体力量的自己一般了。 “可惜,这弓没有合适的箭,”离珠说,“普通的铜箭太脆弱了,承受不了这种拉力,需得用建木作箭身,雀翎作羽,薄鱼骨作箭头,才好。” “嗯,我本来有几根银箭的,可惜用完了。”挚说。 “神使,我们去找材料做箭吧。”离珠说。 “你会做箭?”挚问。 “不会,不过我家可是有一流的制箭师傅,只要有材料,就能制作好箭,神使,你这弓我还用不了,不过,我这弓也不差呢。”离珠把银陨箭还给挚,拍了拍背上的弓。 那是用柔韧的红木制作成的,上面雕着纹章。 “好啊,走。”听离珠一说,勾起了挚的兴趣。 刚走出门,几个士兵便拦住他们。 “奉常后百夫长的命令,神使不能离开部落。”士兵说。 我就知道。挚想道。肯定没有那么容易出门,不然,他早一溜烟跑了。 “我要和神使去姬水,那也是部落范围之内,常叔那里,我会和他解释的。”离珠说。 “这......”士兵知道离珠和常后的关系,不敢阻挡,正犹豫不决。 “有什么事我会叫我父亲和首领解释的!”离珠抬出他父亲句号出来,唬得士兵低头赔礼。 离珠便把挚拉上辕车,和他的两个随从一起,往姬水方向而去。 “我家是部落的望族,还是首领的宗亲呢。”离珠说。 辕车驶出居住区,沿着山路,穿过树林,到了姬水岸边已过晌午。 雨后的空气清新,秋风凉爽,姬水浅滩处有渔民在撒网捕鱼,这景象让挚心中的郁闷一扫而空。 下了车,离珠拿出一捆细丝,说:“冰丝是很坚韧的,如果运气好,就可以抓到薄鱼。” 挚试拉了一下,这丝细滑,却拉不断,轻若无物,却比钢丝更为坚固。 想来离珠是这部落的贵族,收藏着珍贵的稀有物品。 河水粼粼中,有鱼儿翻花。在渔民的网中,十几条大鱼在跳跃着,而渔民脸上,则满是收获的喜悦。 挚和离珠在岸边,看着河水,十几米远的河面中间,深不见底,也不知道离珠打的什么主意。 离珠说:“薄鱼藏在河底,其骨坚硬无比,鳞也比石头还硬,须得刺到鳃部的缝中,才能捕得到。” 挚轻轻摇了摇头:“箭一没入水中,就不受力,哪能射得进水底,而这薄鱼在水底根本看不见,又如何能射中鳃部?” “神使忘记搏兽丘啦?”离珠转过头,说,“我能看得见河底的薄鱼,神使可以随着我射出的箭,同样射出一箭,不就能射得中么。而且,我还准备了专门的纯铁箭,不比木箭,会浮起来。” 离珠取出纤细的纯铁箭,取了一根,又拿一根给挚,用冰丝缠在箭身。 这纯铁箭虽然小,却有点重量,入水即沉。挚也将冰丝绑在箭身,搭弓上弦。 离珠瞪着双眼,盯着河下。真不知道他的眼睛怎么能透过那么深的水看到河底之物。 “哎,来了。”离珠小声说道。 估计他以前也尝试过用箭射水底之鱼,可惜没有效果,此时有挚在身旁,显得很兴奋。 “一箭不中的话,它就跑了,又要等很久。”离珠说。 挚微微点头。深吸一口气,身体显出淡淡的蓝光。 离珠拉满弦,朝着河面快速射出一箭。 挚也把银陨弓拉满,随着他箭的方向射出纯铁箭。 两根铁箭“攸”一声没入水中,拉着一根细丝。 细丝的另一头,早绑在钉在地上的小铜条上,随着箭身入水,挚脚边的细丝蹦紧。 “哈哈,射中了,神使,你射中了!”离珠兴奋大叫。 他自己所射出的箭力度不够,入水之后,被水力一冲,连河底的鱼都没碰到。 细线快速在水面游走,挚赶忙抓住铜条,用力往上拉着。 这鱼还挺沉,在河底拼命挣扎,带动细丝在河中到外游动。 离珠也跑过来,跟挚一起拉着。 估摸着鱼游累了,便用力往上一拉,一条十几斤重的黑鱼跳出水面,被拉到了岸上。 这可能是世界上最硬的鱼了,在岸上跳跃着,鱼鳞比钢盔还硬,离珠用剑往它身上砍着也不能伤它分毫。 一根箭正好穿过它鳃部的空隙,才能捉得住它。 挚和离珠坐在岸边的地上,相视之后,哈哈大笑。 随从把鱼抱起,装上了辕车。 “神使真厉害。”离珠说。 “不要叫我神使,”挚说,“你叫我挚吧,我现在已经不是空岛上的战士了,不是什么神使了。” “啊?”离珠大为意外,“常后百夫长不是说你是驾着怪鸟出现的吗?” 挚淡淡一笑:“我曾经是空岛上鸷禽战队的队长,也就是你们所说的神使,不过现在不是了,空岛已经不承认我了,我会驾驶战机,却已经不是空岛人的身份了。” “那是为什么呢?”离珠说,“是你犯了什么错么?” 挚嘴角一裂:“我也不知道啊,我都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怎么会遭受驱逐。不过我会找出真相的。” 他想起玄女让他隐藏力量,以地面人的身份活下去。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隐藏力量,为什么不能让母舰发现他还活着? 算啦,不想那么多了。如果要到母舰上去,先要在地面生存,让自己变强。 现在,使用晶体能量发出的箭都能被浊龙避开,如果遇到比浊龙更为厉害的“执行者”,那不是只有束手就擒的份了。 挚转过头,问道:“离珠,你的眼睛,是天生就能看到远处的细微之物么?” 离珠听到挚的问话,眼睛眯了眯,像陷入深思。 “神使......” “还叫我神使?” “挚大哥,”离珠说,“其实我是被朱鸟养大的。在我三岁的时候,有一次出门玩耍,被朱鸟叼走,我的父母带着部族的人都追不上,都以为我会被吃掉。” “朱鸟是长着人脸的大鸟,我那时是个小孩,只是在叼到天空时才害怕得哇哇叫,等到了峭壁上朱鸟的窝时,看着长着人脸的鸟,却不知道害怕。我在朱鸟的巢穴生活了五年,那些大鸟并没有吃了我,而是把我当成小朱鸟,和那些蛋中孵出来的小朱鸟一起玩耍,一起吃着从林间找来的虫子。” “鸟妈妈带着我坐在翅膀上,让我学习飞翔,像呵护自己小孩一样,看到我从小树摔了下去,就从空中把我背起,还惩罚我不许吃那些虫子晚餐。估计,那些鸟兄弟认为我是一个傻瓜吧。不过,大鸟带着我观察山涧的猎物,从高空看着地面的小兽,可能慢慢地,眼力就变好了。” “那种生活让我从心里恨死那些把我叼走的朱鸟,吃着虫子或者生的兽肉,每天在窝里和其他小朱鸟打架,没有翅膀却要练习飞翔,我都觉得生不如死。” “后来,我父亲带着族人找到了朱鸟藏身的窝,熊部的精壮男人和朱鸟搏斗,最后杀死了那个巢穴中十只朱鸟,把鸟妈妈和我那些鸟兄弟,一把火烧了个精光,把我救回了部落。” “那时候我还小,只是恨那些鸟,现在想想,那被杀的朱鸟,却是对我有着哺育之恩的。可是它们,却因为我被部落的人杀了。” 挚听了离珠的故事,叹了一口气,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那个存在于遥远印象中的模糊面孔。 在空岛人的眼里,生活在地面部落的母亲,似乎是耻于被提起的名字。 那个部落,究竟在什么地方呢?我在那里,还有亲人么? 第七十七章 制箭(二) 挚和离珠拿着薄鱼返回营地,这只是制作箭的材料之一。在离珠所在的府邸,离珠的随从拿着刀砍鱼,直到刀刃砍卷了,鱼鳞都没有剥下一片。 离珠请来了制作箭矢的老师傅,见多识广的老师傅才说,要先用大锅煮后,皮肉才会分开。 于是弄来大锅,顺利取出鱼骨后,还得到紧致鲜美的鱼肉,得以大快朵颐。 老师傅用专门的工具将骨头制成24枚箭头,还找来珍藏的24根雀翎,现在,只差最后一件材料,也就是建木了。 老师傅说:“建木生长在轩辕丘,离此遥远,恐怕是一时难以找到了。” 离珠转动着大眼,笑嘻嘻的说:“我有办法。” 他拉着挚,小声说道:“我们还去姬水,如果运气好,就能得到建木,不过,可能要守在那里一两天。” 离珠又有什么鬼主意了。挚一笑:“好啊。” 于是他们准备了足够的干粮,驾着辕车,又前往姬水。 大河是西方雪山所化,经各支流,由西往东,流入东海,也是南北大陆的分隔线。 大河在大能部落范围之内,为姬水,在炎火部落所在,为姜水。而河的北面,是北大陆所在地,称为羊水。 离珠带着挚在靠近岸边的树旁蹲守,等待最后一件制箭材料出现。 “离珠,你所说的建木是长在山上的,那来河边干什么呢?”挚问道。 “我跟你说吧,姬水里每年秋天,都会有一些动物从上游游来,一直游到姜水,我观察了几年,每年都在这个时候,”离珠说,“这种动物名叫长右,是长在水里的猴子,脾气暴躁,如果有小孩在河中游玩,都会被它拖到水里去。长右生长在轩辕丘建木附近,会把建木的树枝当成宝贝,带在身边。” “原来是这样啊,如果它经过这里,我们就把它手里的建木抢过来。是吧?” “是啊。” 离珠忽然叹了一声,转过头说:“挚大哥,我看你好像有心事,我也看出你迟早会离开这里。我想,要不你就在我们部落住下来吧,按你的力量,可以在军队中找到一个职位,这样我也可以常常和你相伴。” 挚笑了笑,这个少年他也打从心里喜欢,他本想趁着和他出外之时离开,却不忍心让他因此担责。 “离珠,其实我在地面部落已经加入了九角阵营了,当时是陆木救了我,我也在九角住了半年之久,后来九角大酋长尤任了我百夫长之职,我现在在地面部落的身份,是九角的百夫长,我不能在大能部落再任军职。” “这样啊,”离珠捉狭的笑着,“希望我们不要成为敌人。” “那可说不定。”挚哈哈笑着。 这时,树林中突然响起“哗啦啦”的声音。 一群飞鸟从林间飞起,慌不择路的四散飞着。 起身一看,只见不远处一棵大树突然由绿变成枯黄,随后腐朽倒地。 一只身长一米的大鸟在鸟群后面,刚扑愣着翅膀飞起,就见身后追来一只小鸟,如急速的流影,从林间一闪而过,就飞到大鸟背上,鸟嘴往大鸟背上一蛰。 大鸟一声叫唤,全身发黑,顿时跌落在地,不再动弹。 这只鸟身长二、三十厘米,是短尾鸟,长着针一样长长的鸟嘴。 它蛰完大鸟,就朝着挚和离珠冲过来。 “这是钦原鸟!”离珠叫道。早把细羽箭一根接一根射去。 这鸟飞行速度极快,而且能在空中变换身形,离珠连射的三根箭被躲过两根,最后一根射中时,鸟已经飞到了跟前。 钦原鸟被箭刺穿,钉在树干上。 若被它蛰中,估计是神仙也难救。 能在快速移动下射中目标,这让挚暗自赞叹。而离珠则得意的说:“我快速射出三箭,你就跟不上了吧。” “确实。”挚说。 目标移动,弓也在移动,方向不断调整,这样确实很难模仿他的轨迹。 如果和离珠成为敌人,估计会在很远的地方就被他射中吧。 “钦原鸟比腹蛇还毒,蛰中鸟兽,则鸟兽死,蛰中树木,则树木枯,”离珠说,“它既然送上门来,我就把它用来做秘密武器了。” 他就随从把树干上的钦原鸟尸首小心翼翼的收好,制箭完成后,把剧毒抹在箭尖,就算箭头擦破敌人的皮肤,也会致命。 这便是他所说的秘密武器。 一天过去,除了意外打到钦原鸟,河面并没有游过什么东西。 他们抓了几条鲔鱼,在岸上烤着吃。 在落日下津津有味的烤着串,简直是人间美味。 夜晚,看着满天星辰,任微寒的风吹拂,也是一种享受。 到黎明时分,离珠摇醒了挚。 “挚大哥,它出现了,远处河里有一个白影一晃一晃,估计就是。” 挚一溜烟爬起,和离珠埋伏在河滩一块石头后面。 那团白影由远而近,在河中抱着一块木头,随着河水一起一伏。 “挚大哥,我射长右,你射那水中的木头。”离珠说。 挚照着之前捕鱼的样子,将细丝线缠在箭上。 白影渐近,可以辨认出这头叫长右的动物长得像猿猴,只是头上长着四个耳朵。 “来了,准备。” 两人搭箭在弦,就在河中动物随着河水从面前的河流经过时,“攸攸”两声,两根箭几乎同时发出,一根射中长右抱着木头的手臂,另一根带细丝的箭则射在了河中的木头上。 长右发出怪叫声,手臂一松,随着挚用力拉动,一块一米长的木头凌空飞起,飞上岸边。 长右从两人跟前一晃而过,就漂到河的下游,手臂上抱着的木头一下失了踪影,便转过身来,忍着手臂上的疼,怪叫着逆流而上。 它使劲抓住河边一根藤条,怒气冲冲的看着建木飞到了岩石后头。 随着“哇哇”叫声,突然刮起狂风,河面汹涌,水流倒刮。 “快跑,挚大哥,这长右有些神通。”离珠叫道。 刚离开巨石,只见一道闪电劈来,把一米多高的岩石劈成两半。 半空中,豆大的雨点打下。长右用手拍着河水,将一大片河水拍向岸边。 漫天水花砸到挚和离珠身上,百米区域内成了一道水幕。 挚和离珠朝树林跑去,挚回头一箭射穿长右抓着的藤蔓,藤蔓一断,长右随着河水漂到下游,远远只传来它愤怒的叫声。 登上辕车,两人看着湿漉漉的建木,那截乌黑的木头,隐隐闪烁如同电流的红光。 相视之后,两人又发出得意的笑声。 他们把材料拿到离珠的府中,在制箭师傅的精心制作下,得到了24根附魔箭。 钻石硬度的箭头,附加具有电流麻痹作用的箭身,再加上能减少风阻力的箭翎。 24根附魔箭,离珠拿出一半,分给了挚。 相当于自己diy制作的箭,每一根都珍贵得让人舍不得射出去。 哨兵把离珠整日跟神使挚混在一起的事汇报给了常后,常后摇摇头,说道:“这个神使,怎么也跟离珠一样不干正事。” 他吩咐部落里的百人精锐打起精神,勤加操练阵法,做好准备。 因为,首领明天就要回来了。 挚一早起来,就见到街上人群蜂拥,站哨的士兵似乎都将盔甲擦得埕亮,站姿也比之前直了不少,脸上的神情也严肃,就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是首领回来了。”士兵说。 大能部落的首领么?他是什么人啊,在部落里有那么高的威望么? 正想着,一辆辕车在门口停下,离珠兴冲冲的跳下车,叫道:“挚大哥,首领回来了,大家都跑到营地门口迎接,你要不要去!” “大能部落的首领么?” “是啊,他是部落众望所归的英雄,”离珠说,“他带领熊部落民众抵御洪水、天灾,四处迁徙,放养马羊,种植小麦,捕捉河鱼,还兼并了其他三个大部落,又有不少小部落投奔而来,才发展成为人口五万的大能部落。他是部落的英雄呢!” 离珠发自内心的崇敬,让挚也忍不住想要看一看他口中所说的首领。 “他和挚大哥一样,也有着神界的血脉呢。”离珠说。 他也有地外文明的基因?挚想道,难道他也接受过高等文明的教育? 营地外,熊部落的民众扶老携少,拿着鲜花、果子,迎接他们的英雄。 这个拥有强大力量的首领能化身巨熊,劈开大山,这让他们觉得身为熊部落之人,有一份自豪感。 一说到“我是熊部落的人”时,别人都不敢欺负。 首领姬轩带着风后,大泽将军持剑站在身旁,豹部落首领蔡犳、虎部落首领白虎、罴部落首领姬坤站在身后。 十个身高三米的肢重力士跟在一辆长长的牛车旁边。 这拉车的独角牛叫青兕,是犀牛的一种,每头都能拉动千斤重物。 八头青兕拉着长车,车上依稀像剑的模样,却盖着长长的帆布。 各部将领依次站定,作礼道:“恭迎首领回营。” 姬轩脸色肃穆,说道:“吩咐下去,明天是祭天之日,选好时辰,全族举行隆重的祭天庆典。” “是。” “是。” “......” 第七十八章 祭祀与战争 秋风猎猎,天阴沉沉的。熊部落的祭台上,四个力大无比的肢重族力士抬着三足青铜鼎放到了祭台中心。 这是由各部矿工从首阳山开采,运回的青铜铸造而成的,大鼎平沿外折,深圆腹,有二立耳,三蹄足。器口下饰二道弦纹,刻有铭文八十二个字。 在青铜鼎旁边摆放着猪、羊、鸡三牲,野果数盘。 姬轩和几个部落首领站在祭台旁,各个高层官员和将领分列两侧。 不远处是部落的民众,有老有少,纷纷跪在地上。 姬轩穿着白色长袍,诵读祭文之后,便由十个白袍祭司围着大鼎团团走着,口中念念有词,大约便是求神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之类。 在遥远的天空中,云层将原来天上那个比月亮大上两倍的“圆盘”遮盖,让人怀疑天上的神界是否看得到这场祭拜。 在原始的部落中,祭拜甚至比战争更为重要,战争死人,但毕竟还有活着的,若是神发怒了,降下天灾洪水,或者天火,则全体灭族,无一生还。 挚远远在部落民众之中,看着熊部落的祭祀。 离珠并没有在近旁,他要跟在族中长老的身后,宗祠由长及幼排成一队。 能排在祭台前的,也是族中望族才有资格。 祭祀完毕之后。姬轩便来到大帐,听着官员报告。 大能部落以云命官职,汇报的正是白云,掌管秋季的秋官。他汇报着秋天里发生的事。 大抵是族中添了多少人丁,家畜多少、存粮多少之类,然后说起了边境一些小摩擦。 在某些小部落边境,总会起些摩擦,要不就是因为饮水问题,要不就是因为狩猎问题。 这次摩擦便是因为狩猎问题起的。 豹部落最接近炎火部落的一个村庄,有几个猎人前往树林猎鹿,在猎人射中鹿的同时,隶属炎火部落的结胸族人也同样射中这头鹿,于是双方起了争执,纷纷说鹿是自己先射死的。 然后两队猎人干了起来,并且都有人受了伤。 在第二天打猎时,结胸族人纠集了大批猎人,不止抢了豹部落的猎物,还打死了其中一个猎人。 这只是几个猎户之间的摩擦,秋官并不觉得事情多大,不过只见首领眼睛一亮,脸上突现怒容。 “炎火部落欺人太甚!”姬轩将手中的杯子扔在地上,“这些结胸族不就是仗着炎火部落撑腰吗,便欺负我大能部落吗!” 这是祭祀后的军情汇报,所有部落首领都在现场,姬轩便问了豹部落首领。 蔡犳拱手说:“这是几户猎户之间的事,我会叫人调停,请大首领放心。” “不,这不止是豹部落的事,也是我整个大能部落的耻辱,”姬轩环视四周,“把炎火部落的过错昭告各个种族,熊虎豹罴各部落调遣精锐部队,组成讨伐军,誓要踏平结胸族!” 他让人把被打死的猎户家人请到熊部落,一个女人带着小孩哭哭啼啼,哭诉着结胸族人的残暴。 于是群情汹涌。 士兵们的怒气顷刻被点燃。 各部族征集了大批战马,民众主动献出粮食,杀猪宰羊,稿劳兵士。 各部落的铸造炉连夜赶工,打造武器和盔甲,一时烟囱上浓烟滚滚,所有人脸上都呈现出紧张又兴奋的表情。 离珠兴冲冲的来到挚的房屋里,把部落里发生的情况告诉他,还说起大泽将军在首领面前提到神使的到来,估计等他忙完了,就会召见。 “这是大的战争。”离珠说。 第七十九章 战火 挚和离珠从行宫返回的路上,挚思考着姬轩所说的故事想要表达什么。 突然,前方传来一个阴沉的声音: “你就是神使?” 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壮汉手挎腰间的大剑,拦在路中。 这壮汉脸上全是火烧的红斑,正是葵牛部落的首领石牛。 挚一看之下,心底发毛,正是自己把他一族全灭了,而他难道是来报仇的? “我......是神使。”挚回答。 “哈哈。”壮汉一声笑,笑声却显得悲凉。 “神使光临,可曾听说过我葵牛部落的事情?”石牛问道。 “唔,葵牛部落遭受神罚,被天降神火灭族。”挚原原本本的说道。 “神使可知是什么原因?” “那是......葵牛部落受到污染,成了变异者,已经失去灵魂了,这些变异者会威胁到其他部落的生存,所以......” “神使错了,”葵牛说,“我部落并没有受到什么污染,只是因为我们的巫提取了地磁能量,造出了可以对抗神界的武器,才受到了神罚!” “真相是这样么!”挚小声念道。 地面部落的文明威胁到空岛文明,所以将这文明毁灭,而自己,正是执行命令的毁灭者么! “我苟且偷生活到现在,却不敢对神界有丝毫不敬,只不过我的父母妻儿,全都死光了,我留下来这条命,既投靠大能部落,必全力为大能部落效命。我只想让神使转达,我石牛以后,也不再有怜悯之心,与大能为敌者,不管是谁,我必会舍了命诛杀!” 石牛并没有拔剑相向,只是说完,就转身走了。 但他的话却让挚觉得比被揍上几下还要难受。 不知不觉,自己的手上竟沾着那么多无辜者的鲜血。难道,我真的是一个毁灭者么? 我连妹妹也保护不了,自以为自己是受人尊敬的,却原来是遭人仇恨的。掌握着高等文明的“神”,便可以随意屠戮低等文明么? “我要离开这里了,离珠,”挚说,“不过,部落里有重兵把守着各个出口,估计也很难跑出去吧。” “挚大哥你要离开吗?”离珠的眼神有些暗淡,“其实,我早知道你会离开的。我有一个办法,你化妆成为我的随从,我带着你从城门出去吧。” “你不怕被怪罪么?” 离珠狡黠一笑:“我会说是神使挟持我的。” 挚笑着摇了摇头,便回到房中,换了离珠随从的衣服,带着银陨弓和箭,坐在辕车,一路飞奔到东面城门。 在出城后,到了千米远处,离珠才依依不舍的看着挚离开。 “希望我们不要在战场中相见吧。”离珠喃喃说道。 挚望着远处连绵的崇吾山脉,想着:单臂族现在如何了呢,该去看看小苏么? 正想着,只见不远处石头顶端露出一个金属巨大头部,走近一看,正是刑天机甲。 一个女孩从打开的机舱跳了下来,迎着挚快步走来。 “挚大哥,你没事吧。”小苏叫道。 “小苏,你怎么在这里?”挚问道。 “我想去把你救出来,可是这里兵太多了,我怕一进去就被抓了。唉,我太没用了。”小苏说。 她这几天都跑到熊部落营地外面,打探着挚的生死。 “单臂族怎么样了?”挚问道。 一听这话,小苏眼泪流了下来:“我的父母,还有族中很多人都被萨德的野兽咬死了,现在族中只剩下十几个人。” 挚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她,良久才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小苏说:“我会继续保护活下来的族人,只是,如果挚大哥什么时候需要我,我就去帮忙,我会和其他的族人一起,追随挚大哥!” 挚看了一下这个单臂族女孩,说:“好,如果需要的话,我会来找你的。这样吧,我先教你一些格斗技巧,你驾驶机甲时,可以使用这些格斗技能,会比之前厉害很多。” “好哇。” 小苏坐上机甲,和挚来到崇吾山下,在单臂族附近练习格斗技能。 他们捕猎小兽充饥,挚在旁边一招一式比划着,小苏操纵机甲随着作出格档、跳跃。 盾斧配合,就像天神一般。 **** 结胸族的树林中,几个猎人兴冲冲的抬着一头野兽前往族里,夸道:“我们从没见过这种兽呢!长得像狐狸,尾巴是白色的,耳朵又那么长,估计能值不少钱呢!” 族中的长老一见,顿时皱起眉头:“这是也狼啊,据说,也狼在哪里出现,哪里就有战争!我们要赶紧把这情况报告给族长,山神佑我结胸族啊,千万不要有什么事才好。” 结胸族,族人胸前长着一块凸起,像鸡的胸脯一样,是炎火部落边境的一个小族。 “呵呵,我们连豹部落都不怕,能有什么事!”一个精壮猎人说道,“再说,炎火部落足有上千人的军队驻扎在离我部落不远,也有百人斥候在我们部落,就算有事,他们也会前来支援。” 猎人刚说完,便看见天空飞来无数黑点,黑点变大,竟是无数根弩箭。 “攸攸......”弩箭落下,将长老和几个猎户射死。 族中不少站在门外的人都被射伤,一时叫声不断,纷纷跑进房间,有的抄起什么东西遮在头上,有的赶忙跑去躲在树的后面。 远处,响起战马嘶鸣,山坳处现出无数兵马,身穿盔甲,手持长矛巨盾,朝着结胸族而来。 熊、虎、豹、罴四部落各集结士兵一千人,组成征讨军,号称正义之师,揭开了战争的帷幕。 战马冲入结胸族的村庄,大刀挥砍,长矛四刺,茅房上冒出浓烟,妇孺往东逃跑,有的躲在屋内被火烧死。 结胸族的青壮年和猎户、士兵组织抵抗,却在重盔之下如同以卵击石。 兵器碰撞着,矛尖刺入胸膛,鲜血四溅。 百名炎火部落的斥候在村庄集结,却在短短十几分钟内全军覆没。 大能部落的军队顷刻间便攻陷了结胸族,熊部落的千夫长趾宣读了檄文,痛陈结胸族的罪状,然后找到那几名杀死豹部落的猎户,斩首祭旗。 军队接管了结胸族,将其放养的两千头马羊归于囊中。 结胸族盛产大量马羊,除了族中圈养的,林间还有几千野生马匹,这些资源便是大能部落所需的军资。 而结胸族中,仅有几个人随着族长吴回逃了出来,往东逃去。 第八十章 追兵 大能部落将结胸族祭台上的牛头图腾换下,升上了熊图腾。村庄中尸横遍地,幸存的族民跪在地上,表示愿意归顺大能部落。 大泽将军在归顺的人中,挑选了一个可靠的壮年,担任新成立的结胸族人。 此后,结胸族便将成为大能的附属部落,为大能部落进献马和羊。 四个千夫长齐聚在大泽将军账下,四十个百夫长分别位于所属战队之前。 在物资匮乏的原始军队中,伍长以上才有盔甲和铜制兵器,普通士兵,除了执行特殊任务或者近卫军,才有相应的装备,而其他人,则穿着兽皮,大部分拿着动物骨头制成的骨矛。 当然,如果在打仗中抢到某件盔甲或铜矛,便归那名士兵所有,所以,有时候几个士兵会争抢着一件装备而大打出手。 大泽将军整饬军队后,便留下部分守兵,下令大部队继续往东北行军,征讨灭蒙族。 结胸族的族长吴回带着几个家眷和亲信,翻过山坡,就见到东面树林中走出二十几个猎人。 这些猎人正是结胸族前往东边狩猎的猎队,因些没在部落,侥幸逃过一劫。 猎人们看到是部落的族长,慌忙放下抬着的野猪,上前问候。一个年纪大点的壮汉是这猎队的队长,他见到吴回灰头土脸,疑惑问道:“族长,你怎么慌慌张张的,那边起了烽火,又是怎么回事?” 吴回叹了口气,把事情经过说了,为首猎人气愤的说道:“大能部落,欺人太甚!” 他转头叫道:“兄弟们,我们回去,舍了命和他们干一场,能杀一个算一个!” 众猎户齐身大呼。 吴回摇了摇头,说:“你们虽身强体壮,却连蛟战士都算不上,他们出动着几千人的军队,回去只能是以卵击石,我打算前往炎火部落驻守的营地,把军情报告给他们的将领,请求他们支援。” “那炎火部落驻扎在我们村的那些战士呢,他们没有抵抗吗?” 吴回又长叹一声,说:“那一百个斥候,都来不及回去报信,就已全军覆没了。” “你们随我前往炎火驻地吧,前方还有一段路程,后面还怕有追兵,就算要打,也要等大军前来,才能夺回我们的村庄。” 他的妻子和两个十岁左右的男孩躲在一旁,眼神慌乱,因这突如其来的祸事而惊恐不安。 正说着,小山坡翻过一队人马,约有十几人,正是追赶吴回的追兵。 为首的军官身穿盔甲,骑着战马,正是罴部百夫长方田。五个弩手,五个长矛兵,还有五个轻骑兵,再加上一个肢重族力士。 一个手下发现了吴回的踪迹,报告给方田。方田刚升为蛟战士,未立军功,如果抓到结胸族的族长,那可是大功一件。 为了不让别人抢了头功,他急忙带着几个亲兵,追了过来。 结胸族人一见到追兵渐近,脸上都现出慌乱的神情。 敌人有骑兵,而他们只是步行,顷刻之间便会被追上。 为首的猎人冷哼一声,叫道:“我和两个兄弟上前迎战,拖住他们,族长便带着其他人撤进树林。” 他招呼着两个精壮猎户,拿着藤盾,持着捕兽刀,迎上前去。 一排弩箭射来,“咄咄......”射在三人藤盾之上。 “让我来!”身高三米的肢重力士一步就跨出两米,从队伍中走出,从山坡上三步跨作两步冲了下来。 肢重族人要比这些猎户高出一米多,看起来就像个巨人,力大无比,借着冲势,一下就把其中一个猎人撞飞,连人带盾飞出十多米远,跌在地上断了气。 另一个年青猎人弯刀劈过去,肢重力士抬手一挡,弯刀打在他手臂上绑着的铁索上,发出“当”的声响。 猎人虎口发麻,弯刀都差点脱手而出。 肢重力士手臂上缠着几圈铁索,肌肉如同铁铸一般,一下挥砸便有千斤之力。 猎人手臂因为酸麻而发抖,却再次握紧弯刀,挥了过来。 力士又抬臂一挡,随后一脚斜踹,踹在猎人肚子上,一下飞出几米,口吐鲜血。 他走前几步,把第二个猎人从山坡踢下,像沙包一样滚到吴回他们面前,也活不成了。 三人之中,只剩下最后一个猎人,正是结胸族狩猎队的队长。他冷哼一声,说:“欺负我们结胸族无人么!” 便从兽皮衣中取出一颗青草搓成的丸子,吞进肚里,然后把藤盾和弯刀扔了,赤手空拳走向肢重族力士。 肢重力士顿时觉得奇怪。 这普通人也想跟体重四百斤、身高三米的肢重族人角力? 他一拳挥去。 “嘭”一声。手臂竟被猎人格开。缠在手臂上的铁索“匡当”作响。 肢重族人大感意外,他这一拳挥去,也有千斤之力,竟被这结胸族人轻易格开。 吴回一看,自言自语道:“他吃了襄木叶子,那是增强力气的东西,难道他是想......” 襄木叶子是结胸族人用来增强力气的植物,功效比襄木果子较小,却也能在瞬间提升自身的力量。 结胸族人,胸骨突起,力量会储存在凸起之处,襄木可以激发这股隐藏的力量。但是如果力量超载,胸前会炸裂开来,所以不到危急时刻,结胸族人不会服用襄木这种辅助植物。 正是发挥出这力量,猎人挡住了肢重族人的攻击。 肢重力士身高体大,双拳挥着,往猎人身上砸落。 猎人双手格挡,又敏捷的躲避着。 双方打斗了几十回合,时间一久,猎人便有些力不从心。 他一低头,从肢重族力士臂下钻过,转身抱住敌人的后腰。 力士晃动肩膀挣扎,却像被铁箍锁住,怎么也挣扎不开。 “喝!”猎人一声大喝。 “砰”一声巨大的爆裂声。 力士前胸出现血洞,几根骨头从血洞穿出。 猎人胸前炸开,凸起的骨头化为利刺,从敌人的后背穿胸而过。 这是同归于尽的打法,两人受此重击,双双倒地。 吴回微微摇了摇头,也取出青草丸子,放进嘴里,吩咐亲信道:“吴伯,你带着他们赶紧跑吧,大能部落的目标的是我,也许不再追赶......” “族长......” 方田在山坡上看到肢重力士和猎人双双身死,大感意外。大声叫道:“轻骑兵出击,不可近身,弩兵掩护,把他们一网打尽!” 五名骑兵纵马下坡,花白胡子的吴伯刚带着女人孩子走出十几步,便被两个骑兵从前头堵住。 两匹马站在树林边缘,轻骑兵拿着矛,虎视耽耽。 第八十一章 施援 方田率领的队伍保持队形,稳步下坡。五个弩兵朝着吴回和几个猎户射出机弩。短尾箭由远而近射在地上,随着弩兵不断走近,结胸族人已进入有效射程。他们只得拿着盾牌抵挡,或者弓着身躲在岩石后面。 堵住老人小孩的骑兵将手中长矛一挺,就要往花白胡子的老人和小孩身上刺去。 突然,“攸攸”两声,两个骑兵战马一声长嘶,马蹄扬起,差点将这两人摔下马来。 战马四处转圈,接着,便重重摔在地上。 两匹马头,都有一根箭贯穿。 附近三个骑兵一时不知发生了什么,纷纷掉转马头。 两个骑兵摔在地上,狼狈的站起来,发现一个银发少年从远处往这里跑来,手中持一张大弓,正往背上取出箭,搭在弦上。 挚一边跑一边嘴里念着:这场战争与我无关,不关我的事啊,我干吗要参和起来...... 他离开单臂族后,一路往东,远远见到烽烟四起,战马嘶鸣,只选择偏僻的山路行走,却还是在这里遭遇到战斗。 他看着猎人和肢重族人对抗,还打算事不关己,等到骑兵要向老人小孩下手时,终于忍不住射出箭。 这是离珠的阵营,是熊部落的人,他还是手下留情,没有射人,只是射中了马匹。 一个持矛骑兵刚从地上站起,还自晕头转向,将头盔扶好后,便见到眼前人影一闪,长矛“咯剌”一声被折断,人影已晃到他的身后,尖锐的矛头抵住后腰。 速度快得惊人。挚挟持着骑兵往前走去,方田比出手势,指示弩兵停止攻击。 吴回愣了一下,却见到一个陌生人跑过来救援。暗自想道:这是谁啊,又不是我结胸族人,也不像炎火族人的战士,怎会平白无故跑过来救我们? 要知道,遇到战争,普通人可是会尽快逃命才对,哪有主动加入到战场中。 他能救得了我们么?看他只是两箭就射死了骑兵的马,一下就控制住一个骑兵,也许,他真的能和大能部落的追兵对抗? 吴回看着银发少年从后面推着骑兵走到他们跟前,因此,弩兵停止射击。 方田并不怎么在意那名骑兵的生死,战场之上,刀枪无眼,哪能顾得了许多,只是他有点诧异,这人只有一个人,却跑到这战场中,还如此轻松就挟持了一个达到高级蛇战士的骑兵。 要知道,他这些亲兵,每个都有着高级蛇战士的实力,就连那个肢重族力士,如果猎人没有采取两败俱伤的打法,最终也会败在他的手下。 这是什么人呢? 他策马缓缓行进,而挚则从骑兵身后探出半个脑袋,打算如果弩兵进攻,就拿这个骑兵当挡箭牌。 方田突然脸色大变,这个人怎么有点眼熟。 “你......你是搏兽丘的那名神使?”方田大叫。 在搏兽丘,银发神使和离珠比赛射技,神使在三百米外射死一只举父,当时他在场边看着,看他站在大泽将军旁边,正是一头银发。 “对不住啦,”挚大声说,“我受离珠的照顾,本来也不想与你们为敌,只是,他们这些人已经是没有抵抗力量的平民,还有妇女和儿童,你们就放过他们吧!” “你当真是神使?”方田又问。 离珠放走挚后,不知编了什么话,在部族内部,并没有人知道神使已经离开。 “你不相信么?”挚大声说,“你在搏兽丘,也看过我的箭法,如果我是神使,你可否愿意放过他们?” “你既说是神使,如何证明?” “嗯,我会射飞你头盔上夹着的羽毛,你可准备好了。”挚说完,将骑兵扔给旁边的猎人,取箭在手,弯弓射去。 铜箭夹带着一股黑气,疾如闪电。 方田还没来得及反应,便只听到风声从耳边掠过,一根羽毛从头盔飘落下来。 这头盔上的雀翎是百夫长的标识,如果那箭低上一点,自己的喉咙估计已经穿了个洞。 方田脸色大变:“你......你为何会帮助结胸族?” 挚轻叹一声,说:“我只是不想平民在战争中受害,唉,你们不要再追击吧,这几个人有老人妇女和小孩......” “神使可知这样,便是与我大能部落为敌么!” “我本来就是九角的战士,九角又隶属于炎火部落,唉,你回去之后,转告离珠,我真的只能和他在战场中相见了!”挚说完,又觉得自己不会在这个战场中久留,他会尽快北上,到浊龙那个阴蛇部去,那样便不会在战场上和离珠相见了。 “好,我会将此事汇报。我们走!”方田大声叫道。 他知道刚才那一箭的厉害,不管这人是不是神使,那一箭都能要了自己的命。 追兵离开,吴回和结胸族人下跪答谢。 “神使救了我们的命,还请神使救我们的部落!”吴回磕头。 若眼前这人是神界的使者,或许能救结胸族也说不定。 挚摇了摇头:“我不是你们的救世主,救不了你们的部落。” 就算他想,单枪匹马也对抗不了大能四千人军队啊。 吴回也觉得这请求过份了,便转口说:“我们要前往炎火部落驻扎的营地,前方树林有大兽出没,后方,又怕神使走后又有追兵,我想请神使和我们结伴而行。” “结伴?”挚想了一下,“好,反正我也是往这方向走,就和你们结伴走吧。” 于是吴回草草埋了几个结胸族人,和挚进入树林。 方田回到驻地,一肚子窝囊气,本想抢个头功,却丢了一个肢重力士和两匹战马。 他找到刚要出发的离珠,把遇到神使的事跟他说了。 离珠看着手上建木和薄鱼骨头制成的附魔箭,微微叹着气,脑子里现出和挚一道在姬水捕鱼,抢了河中长右建木的情景。 那段时光是那么美好。 “挚大哥,我们当真要在战场上见面了么?”离珠喃喃说道。 “离珠,出发了!”常后坐在战马上,身穿战甲,大声叫道。 “好咧。”离珠翻身上马。 除了留在这里的守军之外,大能部落将拨出一千军队,前往东北的灭蒙国,征讨灭蒙。 熊部落几大宗族中,都有年青男子参战,都想着在战场上建立军功,为宗族争光。 第八十二章 收获坐骑 挚和十几个结胸族人走进树林,远离大能军队之后,才生火烤着猎人们刚才狩猎来的山猪。 猎人将山猪切肉,放在火上烤熟,可以供给众人饱餐一顿。 离炎火驻军营地还有几个小时的行程,穿过这片树林,在峡谷口,有一处易守难攻之处,炎火的千人军队就驻扎在那里。 调防之后,是原本炎火城的治安官历固在统领边防事务,营地管着附近三个部落。 哨兵看到远远似乎有烟尘升起,便汇报上去。 历固正吃着肉,听到汇报便皱了皱眉头。从富饶之地来到偏僻的边境,他本来就心里不爽,要是又出什么妖蛾子事,那可真是烦心。 参军见状便呵斥道:“你可看得仔细,可能是哪个部落在烧草积肥吧,如果有战事,斥候早就来报了。” 历固大骂:“我们兵强马壮,和大能还隔着崇吾山脉,谎报军情可要军仗伺候了!” 他越想越烦,起身和参军去附近狩猎山鸡了。 挚一行吃完肉,越过一个山涧,就听到不远处传来打鼓的声音。 “难道......又有追兵?”众人握紧武器,小心翼翼的走着。 “呼啦啦......”声音传来,巨大的黑影从树尖飞过。 声音越来越近,只见山涧边站着两匹马,像马却又长着尖牙利齿,四足长着利爪。 其中一匹毛皮发皱,老态呈现,另一匹像刚成年,围在老马旁边,抵御攻击。 攻击来自天上的大鸟,身体有成年人那么大,双翅展开足有五米,只是身体虽是鸟身,却长着人的脸。 “灭蒙鸟?”吴回惊呼一声。 这种生物便是来自距离结胸族几十公里东北峭壁上的灭蒙鸟。 灭蒙鸟有四只,停在树的高枝上,有两只飞下来,使劲用利爪扑打着像马一样的生物。 那两匹像马一样的生物奋力扬起前蹄,用利爪抵抗。 老马背上已经鲜血淋漓,发出像打鼓一样的声音,却已经年迈体衰,抵抗了一会儿,便气喘吁吁,四肢微微发抖。 壮年马一个飞扑,利爪抓在一只灭蒙鸟上,那只大鸟怪叫一声,使劲挣脱,飞上高枝,随着滴下几滴血,鸟羽“扑啦啦”从空中散下。 两只灭蒙鸟骚扰了一阵,便换了另外两只下来。 地上的兽只能敏捷躲避反抗,鸟却在冲击之后,能飞到空中休息。 壮年马不断发出打鼓似的叫声,眼看着老马体力不支,烦躁的四处跳跃,却没有一点办法。 老马的马头也被抓破,血滴滴答答流在地上,显然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 它转过头看着壮年马,发出几声叫,像是叫它不要管,自己逃命。 这两匹马一样的生物估计是父子或是母子,听到老马叫声,壮马也叫了几声,似乎在说,要拼死守护着。 灭蒙鸟以走兽为食,有时也飞下悬崖,在河中抓取大鱼。 这两只兽,估计便是这四只灭蒙鸟找到的猎物。 挚看到壮马叫声悲切,心中不忍,取箭在手。 “我们还是避开吧,灭蒙鸟的羽毛坚硬如铁,寻常的箭根本没有效果,我们狩猎碰到灭蒙鸟都远远避开,不敢与它们为敌。”一个猎人见挚拿出箭,好心劝道。 “是吗?”听到猎人一说,反倒激起挚的好胜心。 挚先取出普通的铜箭,搭在银陨弓,周身微现蓝光。 “咻咻”两箭射去。 箭射在飞扑下来的两只灭蒙鸟身上,发出金石之声。 羽毛像一层鳞甲,覆盖在鸟身上,铜箭射中,竟射不进去,只是擦着羽毛滑落。 两只灭蒙鸟发觉受到攻击,看向这边。 人脸上哇哇怪叫,就要往挚和几个猎户扑过来。 “看来,我要试试新制的箭了!” 挚取出两根附魔箭,搭在弦上,身体蓝光暴闪。 “嘶嘶”两根箭隐隐浮现红色电光,快如闪电,直接射进两只灭蒙鸟的身体。 “忽拉忽拉......”两只灭蒙鸟不断扑打翅膀,却已无力飞起,直直跌在地面。 那壮马飞身上前,直接将这两只怪鸟的脖子咬断。 树上另两只大鸟见状,怪叫几声,从高枝上跳来跳去,似乎不能接受这出现的意外状况。 它们觉得再呆下去自身也很危险,便一振翅膀,飞向高空。 老马精神一松,“砰”一声倒在地上。 猎人们远远看着,却不敢靠近。 这两匹像马非马的生物能和灭蒙鸟对抗这么久,也是厉害之物,若被这壮马利爪挥到,顷刻便变成两段。 挚小心翼翼靠近,这两根附魔箭如此厉害,肯定要回收回来。 钻石一般的箭头,附加电击效果的建木,一发之后,果然威力非凡。 壮马看到挚靠近,叫了几声。 随着老马低弱的叫声,壮马的声音停了下来,只是用头不断蹭着倒在地上的老马。 挚小心走近灭蒙鸟的尸体,拔出两根附魔箭,插入背后的箭鞘。 看到挚靠近老马,壮马眼神凌厉,叫了几声,老马低沉的叫了一声之后,壮马看着挚的眼神变得有些亲眤。 估计是老马跟它说是眼前这个人救了它们。 这老马受了重伤,又加上年岁太大,终于承受不住,长叫一声后,闭上了双眼。 壮马围着老马不断低叫着。 “它已经死了,可能年纪也大了......”挚说完,便转身想要离开。 壮马却转过头来,马头伸到挚和面前,口中发出“咕咕”声音。 “我要走了。”挚说完,走了几步。 壮马小跑拦在挚的前面。 “你想干什么?”挚有些疑惑。 壮马前肢着地,晃着头,看挚走了几步,又站起来,堵在他前面,前肢再次着地。半跪着。 “它是想让你骑着。”吴回在旁边叫道。 “这样啊。”挚觉得,这生物像有灵性一样。 估计是看有人救它,想要报答,自愿当救命恩人的坐骑吧。 挚小心跨在马背,壮马便欢快的长叫一声,发出咕咕的像打鼓一般的声音。 别的猎人想要靠近,这马却露出利齿,吓得那个猎人连连后退。 “不好意思了,它不肯让别人坐。”挚对吴回说。 不然,这马也可以当老人小孩的坐骑。 到了黄昏时,林间又传来一声低吼。 只见前方草丛伏着一头老虎,五彩斑澜,一声低吼,就要扑出众人。 各个猎人赶紧取出刀斧。挚坐在马上也取下弓来。 那老虎一看见挚坐着的“马”,竟然一个转身,吓得赶紧逃跑。 坐下的生物快速追赶,堵在老虎前头。老虎竟然吓得瘫软在地。 被挚坐着生物利爪撕碎,没几下就死了。 “这是什么厉害的生物啊?”挚大为意外。 吴回想了半天,说:“也许它就是传说中的駮马,駮马长得像马,却有利齿利爪,以虎豹为食。看它吃老虎,肯定就是这种动物。” “哈哈。”挚显得有点得意。 我竟然找了一头能吃老虎的生物作为坐骑。 駮马。嗯,我要给它起个名字,叫什么好呢?大白?还是...... 第八十三章 征讨灭蒙(一) 离珠跟在常后百夫长身后,他们隶属千夫长趾所在的队伍。千人军队整饬甲胄,从结胸族进发,一天后,在东北方向一座高山前停下步伐。 眼前是郁郁葱葱的森林,遮天蔽日的巨木从山脚一直延伸到山顶,山的另一面则是峭壁,峭壁下的大河便是姬水。 若要上山,便只能从山的南面登上,由南面下。山顶之处便是灭蒙族的老巢所在。 据说鸟后是一头巨大怪鸟,是女修的后代。 传说中,女修捡到一颗蛋,吞下去后生下了人头鸟身的怪物,渐渐繁衍生成一个部落,名叫灭蒙。 千夫长趾下了战马,抬头望向陡峭的山峰。 从这里开始,战马已经没有办法登上去了,所有骑兵要下马步行登山,骑兵们平原作战的优势不再存在,只相当于一个步兵。 结胸族之战是突袭战,只是对抗一个小小的部落,炎火部落的大军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就结束了战斗。 那是四个部落同时参战,治下的千人军队并没有多大的军功。大首领看中的是结胸族广袤的马羊,而灭蒙族这山顶的怪物,却不像结胸族那么好对付。 这些巨鸟能飞在空中,重型武器也难以搬到山上,但是作为大能的千夫长,这根硬骨头要是啃不下,那可没脸面见大首领了。 “弓箭手!”趾叫道。 他让所有弓箭手排在队伍之前,又从各营中选派猎人出身的军士,在弓箭手之前探路。 猎人对山势较熟悉,知道怎么选一条不那么陡的路,并避开危险的山沟。 上百个猎人出身的士兵在最前头劈开荆棘和藤蔓,身后的弓箭手和弩手慢慢跟上。 持矛兵士又跟在弓箭手后头,警惕的观察四周的动静。 “呼啦啦......”茂密的树枝中传来翅膀扑打的声音。 黑影从树枝升起,黑压压一片全是大鸟。 鸟身人脸的灭蒙早就在空中发现了入侵者,并将情况报告给巨大巢穴中的鸟女王。 女王身长是其他鸟的三倍,长着女人的面孔,在她的巢穴中放着几只山猪,几头被杀死的豹子老虎。 她哇哇叫了几声,命令大鸟发起进攻后,便用巨大的利爪抓起一只豹子,咬掉头,撕扯着肉。 鲜血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她长着女人的五官,头上戴着花环,咬着鸟手下进献的食物,看起来十分诡异。 灭蒙鸟长着坚硬如铁的黑色羽毛,从高空俯冲而来,足有百只,密密麻麻冲向大能部落的士兵,两只利爪从树的空隙间疯狂抓着。 铜箭和短尾弩箭斜斜朝上方射去,两百远程攻击战士将箭射向天空和林间,如同密密麻麻的雨点,但是树枝繁密,就算是近距离射击,箭也穿不透灭蒙鸟的坚硬羽毛。 只有几根箭侥幸射中眼睛才造成一点伤害。 大能的兵士可就惨了。身穿盔甲或拿着盾牌抵挡的人还好,那些装备不够,只穿着兽皮衣的士兵被抓得肩膀、背上鲜血淋漓,发出痛苦的叫声。 他们挥舞刀剑,朝空中袭来的利爪乱砍,却效果不佳。阵形顿时散乱,抵挡不住灭蒙鸟进攻的士兵纷纷弯着身子,躲进矮木或草丛中,也顾不是被草中的荆棘刺得头破血流。 灭蒙鸟的攻击进行了一个小时,以前方的士兵们躲起来告终。 鸟部留了十几个侦察兵在高枝上,其他的便呼啦啦飞入山林,回到半山腰巨木上布满的巢穴中。 遭遇战首战失利,千夫长趾怒气冲冲。四个大部落虽然以熊部为首,但都各自还打着小算盘,这次啃灭蒙这根硬骨头,其他几部的千夫长都在推脱,都争着要去攻打容易攻陷的村落。 他作为熊部的千夫长,这次出战的熊部营头目,云淡风轻的和其他族的千夫长打赌:呵呵,我去,两天就把它打下来! 其他的各部千夫长分别以金玉、兽皮、美酒作赌注,赌他攻不下。现在情形,两天攻下灭蒙,真是有难度。 他召集各个百夫长前来研讨对策。其中一个百夫长皱着眉头:“我们大能部落,最有优势的就是骑兵,现在在陡峭的山坡上作战,骑兵发挥不出优势。想把敌人诱下山,它们根本就不上当。树枝繁密,弓箭也难以发挥作用......” 趾看了他一眼,又问其他人:“你们有什么对策?” 另一个百夫长说:“我想到一计,只是......” “说来听听。” “用火烧,烧掉它们的巢穴,将它们全部烧死!” 另一个百夫长冷笑道:“山中全是树木,万一火势蔓延,烧到我们自己的军队,怕全军覆没的是我们自己吧。” 趾叫道:“这法子不行!” 百夫长常后微微一笑,说道:“大人,我来之前曾咨询过猎人,灭蒙鸟虽然凶猛,毕竟只是飞禽,对付它们,用的便是捕鸟之物,经常捕鸟的猎人会制作大网,绑在树间,鸟一旦钻进网中,就会挣扎不出,挣扎得久,就会失去体力,成为猎物。” 千夫长眉头一扬,盯着常后哈哈大笑:“嗯,不愧是我熊部的智将,这主意好。” 他又想起什么,摇了摇头:“战场之上,如何去找那么多大网?” 常后躬身作礼,道:“大人,我在出发之前,已向姬水的渔民征集大网,也让工匠赶造,现在带上山的有大网20张,小网50张。” “好,好!”趾赞许的看了看常后。 常后吩咐离珠从随从的辕车和马腹下取来早准备好的捕鸟网。这是用铁丝或铜丝加上坚韧的丝线制成的,足以承载数千斤的重物。 离珠一路紧跟在常后身边,看到灭蒙鸟,让他心绪复杂。 小时候被朱鸟掠走,在巢穴中住了五年,这朱鸟,便是灭蒙鸟的一支,看到这些长着人脸的怪鸟,让他又想起以前的经历。 那些把他养了五年的朱鸟,被他的父亲带着族人杀死,在巢穴中和他一起抢着肉的那些鸟兄弟,无一存活。 现在攻打灭蒙,虽说要建立军功,却又在心里有着一种复杂的感情。 趾吩咐军士连夜将巨网绑在树干,离地约两米多,打算在凌晨时分发起诱捕行动。 第八十四章 征讨灭蒙(二) 天色蒙亮,弓箭手便低伏来到灭蒙鸟巢穴附近,射出一排排箭矢,以激怒敌人。 果然,成群的灭蒙鸟聚集起来,飞上天空,一百多只灭蒙鸟怪叫着,想让入侵者尝尝更大的苦头。 弓箭手疾步后撤,退回网下。 天空中的怪鸟飞扑下来,利爪伸入网洞中,却怎么也挣扎不开,只能在半空中扑腾着翅膀,发出连声怪叫。 千夫长趾抓住一只怪鸟的爪子,一把拉下,用他的链子锤狠狠砸在鸟头上,把这只鸟砸得稀巴烂。 灭蒙鸟虽有坚硬的羽毛,能承受利刃或抵挡锋利的箭头,却难以承受钝器的攻击。 脆弱的脖子和头部受到钝器打击,就会造成巨大的伤害。 至少有四十只灭蒙鸟被大网束缚住,而每两个士兵拿着一张小网,往空中伺机飞下来的灭蒙鸟抛去。 小网四个角绑有重重的铁球,只要套在鸟身上,就会跌落在地,在网中越挣扎越紧,士兵则拿着石头或铁棒往鸟头砸去。 剩下的怪鸟在空中飞着,发出叫声,却再也不敢下来。 士兵们得到打败怪鸟的法子,面露喜色,大声叫着:“剿灭怪鸟,活捉鸟王,剿灭怪鸟,活捉鸟王!” 昨日被怪鸟抓伤的士兵纷纷动手,把卡在大网中的灭蒙鸟抓下来,用绳子捆住翅膀和爪子,并趁机狠狠揍上几下,以解心头之恨。 被揍的怪鸟发出惨叫,引得又有十几只怪鸟飞下来,想要救同伴,却又再度被大网卡住,也有被小网所套。 两个多小时,一共抓了五十多只灭蒙鸟,在半山腰的一些巢穴中,只有幼鸟探着头,张着嘴叫着,似乎在等着它们的父母回巢。 忽然,天上飞着的鸟安静下来,从山顶的大巢穴中飞来几十只大鸟,原来的大鸟分开两道,一头巨大的鸟从后方缓缓飞来,正是灭蒙的女王。 鸟女王身长有四米多,翼展十多米,落在高枝上,俯视着林间的入侵者。 熊部士兵已移动巨网,将战场前移到部分鸟巢下方,幼鸟在枝上叫着,若是不慎跌落,就会落入大网之中。 一个士兵沿着树干爬着,想要用手中的长矛把一个鸟巢捅下来。 随着巨鸟一声怪叫,树干处突然快速长出细枝,将那名士兵拦腰缠住,细枝像活着一样,紧紧勒住士兵的身体,将他倒挂在树干上。 接着,树间的地面上突然长出无数藤蔓,缠住前面士兵的脚,慢慢延伸到全身,绑住了几十个士兵。 趾见状大惊:“这鸟王竟然能使树木生长!” 这突发的状况,便是鸟女王使用木系能力造成的。 看样子鸟女王只是作出警告,并没有真正实施技能,想来是担心被抓住的五十几只灭蒙鸟的安全,不敢使出全力。 双方皆有忌惮,战局便呈僵持状态。 鸟女王脸朝向千夫长趾,口中发出哇哇叫声。 “她在说什么鸟语?”趾望向众人,众人摇摇头,人哪能听得懂鸟的语言。 “大人,她希望我们能去谈判。”离珠走近几步,说道。 趾看着离珠。这少年是大首领的近宗贵族,传闻幼年时曾被大鸟抓过,难道,他能听得懂鸟语? 离珠说:“大人,我们征讨灭蒙和其他部落,只是想让他们依附,不是要他们灭绝。我去和鸟王谈判,如果顺利,也许我们不费兵卒,就能完成作战任务。” 趾沉思了一下。 常后作礼,道:“大人,如果离珠能兵不血刃,让灭蒙归顺我大能部落,既让我们不再损失兵力,又能增加强大的空中战力,这在首领和各部面前,可是大功一件。只是......” 他又转向离珠:“离珠去做如此危险之事,如若失败,可是会失去性命!” 离珠眉头一扬:“二位大人放心,离珠虽知危险,但众人之中,只有我懂得它们的话,不管如何,请让我去试试吧。” 常后和趾相视一眼。离珠能懂灭蒙的语言,确实是谈判的唯一人选,要面对这么多力量足以杀死虎豹的怪鸟,寻常人都要胆寒。这少年年岁不大,却有如此勇气。 趾大声道:“好,若是谈判成功,我会给你记上大功!你需要多少人陪你前去?” “我自己一人前去就好。”离珠说。 离珠觉得,人带得多根本没什么用,看到众多穿着盔甲,拿着武器的士兵,只会让鸟王反感。 离珠朝着鸟王怪叫几声,然后从巨网下走到一旁的空地。 过了一会,一只灭蒙鸟从空中飞下,在头顶时,离珠一手抓住大鸟的腿部,整个人被带着飞上树梢,停在鸟王所在的高枝上。 鸟王看着离珠,哇哇叫了两声,离珠也随着哇哇叫着。 林下的士兵听着一人一鸟在说着鸟语,都是一头雾水。 鸟王问离珠怎么会说灭蒙的语言,离珠说他曾被大鸟养过,听得懂。 然后鸟王质问,为什么要攻打灭蒙? 离珠回答,大能部落大首领是天选之子,他想统一各个种族,共同生存,希望灭蒙加入到大能部落,成为盟军。 鸟王说灭蒙族不想卷入到战争中。 离珠说,战争之中,没有幸免。此刻,灭蒙已经卷入到战争中了。 鸟王说灭蒙全族出动,足以打退来犯的军队。离珠则让她考虑一下巢中的幼鸟,并动之以情,说了很多自己之前的鸟巢中的生活细节。 鸟女王沉默良久,扇动巨大的翅膀,发出了几声叫声。 声彻山峰,众鸟皆静。 随后,鸟女王在新卫军的簇拥下飞向山顶。 一只大鸟将离珠带回树下。 “大人,快放了困住的灭蒙鸟,她同意了!女王同意加入大能部落,成为同盟了!”离珠大叫道。 常后脸上露出喜色,吩咐士兵从网中把捕到有灭蒙鸟放走。 那些鸟听了女王的命令后,静静飞到枝头。 趾拍着离珠的肩膀:“离珠,我会给你记上大功!” 熊部派出代表,和离珠一道登上山顶,在一个大巢穴中,插上代表大能部落的熊图腾旗帜。 至此,大能部落加入强大的空中力量——灭蒙族。 这边,挚和结胸族的族长吴回以及十几个猎人,到达了炎火边境驻军营地。 吴回在城门哨塔前,和守门军官说道:“请通报守卫大人,结胸族族长有军情禀报!” 第八十五章 炎火营地 炎火部落的营地在距离峡谷口一公里处,营寨是木板和石头砌成的,两个哨塔在峡谷口处,每个哨塔分别由四个兵把守。 作为原始部落的军队,食物来源依靠自己狩猎和在营地附近圈养牲畜和种植粮食,以达到自给自足。 这是一片水草丰盛的平原,边境的小村庄就在军营附近。戍边部队会向村民购买一些日常用品,比如自己种植的白菜。 当挚和结胸族人走到哨塔附近时,塔上的哨兵便大声喝止。 结胸族长吴回呈报情况,一个军士从塔上下来,打量了一下后,跑到后方营地通报。 挚不知道驻守在这里的是谁,他觉得,作为九角的百夫长,他还是要见见驻守的长官,把大能部落的一些情况告诉他。 駮看到士兵,露出利齿,发出“鼓鼓......”的声音,让守着哨塔的士兵慌忙退开。 过了一会,通报的士兵走过来,还带着几个军官。 仔细盘问后,军官大惊失色,慌忙带着挚和吴回到中心营帐,想让他们和最高长官当面呈报。 几个猎人在门外等着,挚将坐骑带到附近荒地上,拍了拍它的头让它等着,便和吴回进入中心营帐,却只见到一个参军在那里站着。 “你们先等着。”参军叫道。 吴回和几个军官等到焦急万分时,才见到历固和一个参军从门口抓着几只山鸡进来。 几个军官上前参见,说明情况。 历固将山鸡扔在一旁,召吴回上前。 吴回把大能部落攻陷结胸族的事情汇报上去。 历固脸色大变,叫道:“你说的可属实!” 挚在后面看到将领竟然是炎火城的治安官历固,微微皱起眉头。 历固对九角人态度恶劣,还曾想把自己抓起来。怎么会是他在这里? 历固刚起说话,便瞥见站在后面的挚,觉得眼熟,像想起什么:“你是......九角的银发小子?” 挚开口:“我正是九角的百夫长挚,历固大人。” “哈哈,原来是你,假冒神使的骗子!”历固大笑,“你竟然还骗到这儿来了!” 他又厉声对吴回骂道:“你竟然串通骗子,谎报军情。你可知罪?” “大人,我说的句句属实啊!”吴回叫道。 历固大叫:“士兵,把他们抓起来!” 持刀侍卫上前,就要动手,挚想要反击,想到一旦反击,吴回和十几个结胸族人估计会有危险,想想还是算了。 两人便被士兵抓住,用绳子绑了手脚。 “大人,我说的句句是实,你要赶紧准备,等一下大能部落的军队打过来就来不及了!”吴回还在叫着。 历固叫道:“你还狡辩,你看假扮神使那个人,身上穿的衣服,正是大能部落的丝线制成的,上面细小部位有着熊头标志,不仔细看还看不出了,这人不仅冒充神使,还是大能部落的奸细!来人,严刑拷打,让他说出实情!” 挚身上穿着离珠随从的衣服,那是为了混出大能部落才换的,谁知历固除了狂妄自大,眼睛还挺尖。 第八十六章 失败与逃亡 挚和吴回被吊在房梁,看守的士兵正准备着刑具,就听到外面的哗响。 吴回摇了摇头:“神使,太迟了!” 若是依靠狭小的谷口,重兵防守,也许还能守住,听到外面打斗声音如此近,可想而知,峡口已经失守。 “算了,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只能逃走了。”挚说。 吴回苦笑一声:“我们被绑在这里,动弹不得,如何逃走?现在看来,我们只能死在这里了。” 挚笑了一声:“那可说不定。” 只见他身体冒出蓝光,蓝光中隐隐又有黑气缠绕。这是金元素之力和晶体能量同时使用的效果。 一声大喝。绑着手的绳子已经断成几截。 看守的士兵正惊慌之中,又见房梁上的人突然挣脱绳索,就要跑过来。 房外传来一声打鼓的声音。 原来是駮马在外头听到挚和喝叫声,冲了进来,在牢房门口不停跳跃,又用利爪抓着牢门。 挚将守卫的士兵打晕,解下吴回的绳子,又拿起放在一旁的弓箭,说:“大能以精兵强将对付毫无准备的士兵,这里的战斗炎火败局已定,你看能叫上多少人便叫上多少人吧。趁着混乱,我们后撤。” “嗯。”吴回点点头。被历固一顿打,心里已经不爽,现在大能的军队突破屏障,再待下去也没什么用处。 駮马已经把牢门抓破,挚便和吴回走出牢门,他跨上坐骑,看着不远处两军交战,那些兽皮装束的士兵和身穿盔甲的士兵近身肉搏,血肉横飞,惨叫连连。 一转马头,叫道:“走。” 吴回找到家眷,在营房外牵了一匹马,随在挚身后。 沿途遇到结胸族人,便叫他们一道走。 战场在视线中渐渐远离,身后仍是一片撕杀声。 挚带着吴回往东而去,沿途射几只小兽充饥。 就算碰到一两只老虎、豹子,一看到挚骑着的駮马,便转身逃窜。 一天后,他们在一个小山坡停了下来,沿途有一些狩猎未归的士兵,还有战场中的逃兵陆陆续续聚集,加入到挚他们的队伍中,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挚带着的队伍人数从十多人扩大到一百多人,他们往东行进,寻找着炎火部落另一个据点。 大能部落的两支部队攻陷炎火营地后,集结兵力继续向东进发,在挚他们停下时,已经有骑兵攻占前方南面的部落。 前面有两条路,一条往东南,一条往东北。 往东南方向而去,则和大能部落的军队相遇,而东北方向,会经过一个神秘的种族,因此,他们停下来,商量着。 大能部落骑兵已经迂回,在东南方向可以看到马扬起的尘烟,这支队伍只有百人,断不可前去。而东北方向,是一个中立的部落,那个部落以勇猛著称,据说是天神的后代,大能部落和炎火部落都没有征服他们。 “走。”挚带着他们走上东北那条路。 另一边,历固和两个亲兵站在荒原上,神情木然。 他的眼前是一大片倒下的士兵,断戈残戟插在地上,千人军队全军覆没,只有这几个人突围出来。 他的战力虽已达到高级蛟战士之列,但是大能的军队也有不少高级蛟战士,他一人杀死了几十名敌人,却还是寡不敌众,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士兵在自己眼前倒下。 作为戍边将领,这一仗败得太彻底了。 历固抽出血渍斑斑的剑,长叹一声。 回不去了,没有脸回去了,自己了断吧! 正要动手,只听不远处一个阴沉沉的声音叫道:“历固大人。” 转头一看,一伙人从树林中闪出,还有两头巨大的“蜜蜂”在他们头上飞着。 “姬强?”历固叫道,“你怎么在这里?” 第八十七章 英招部落 神秘部落是森林围绕着的一大片草原。从郁郁葱葱的树影下走出来时,众人的眼前一亮。 阳光照射着野草和草丛中的鲜花,丰饶的水草中有小动物聚集着,听到声音,便支起耳朵,好奇的看着这些不速之客。 这个地方极少有人踏足,在这个百花凋零的季节,却到处是五彩的鲜花,仿佛是踏入了一个童话般的王国。 挚座下的駮马变得安静下来,似乎也不想打扰这个宁静的国度。 “这个部落的首领据说是神界的园丁,他为神界养植花草,不过,我们从来没有看过他的真面目,毕竟没人来过这里,有的只是传说。”吴回说。 “既是这样,我们放慢脚步,小心绕过那些鲜花吧。”挚说。 走了十分钟,宁静便被打破。挚察觉到了什么,带着马往后退去,后面的人群纷纷四散后退。 天空中出现一条线,是一柄投枪,从天而降,插在众人原来所在的地方。 接着又飞来四五枝投枪,圆滑的木柄,尖锐的枪头,足以刺穿凶猛的野兽。 “是这个部落的人?”众人正疑惑着。远处传来了马蹄声,十几个白点由远而近疾奔过来。 白点散开,人影渐近,赤着上身,举着投枪,众人一看,大为惊讶。 这些人竟然是人头马身,粗壮的胳膊,头戴花环,却显得勇猛无比。 人头马身人形成半包围圈,只留了后方。也就是西面森林方向。 “这里是英招部落,禁止通行。请按原路返回。”一个颌下长着胡子的半人马说道。 十几把投枪遥遥对准他们。 能从那么远的地方准确扔出投枪,说明这些半人马臂力惊人。现在离得这么近,如果有人反抗,肯定会被整个刺穿。 “你是首领吗?”挚问道。 “不是。我们的首领名叫英招,是天神的侍从。”半人马答道。 他看到挚坐下是一头駮,也是有点意外。 这人能让一头駮当坐骑,看来也不简单。 “我们只想从这条路通过,不会给你们造成打扰。”挚说。 “不行,”长胡子的马身人说,“不管是哪个部落,都禁止从这里通过,这是各部落达成的规则。即便是战争,我们也是中立的,战火不会在我们这里蔓延。” 英招部落的禁行令,一方面是为神界培植的鲜花会被通行者践踏,另一方面,大陆上的部落也不想因此而得罪神界,所以便形成了规则。 原路返回,这百人便会遇到一路东进的大能军队,肯定会被杀或者成为俘虏。 回去是不能回去了,硬闯?这些马身人有着强大的力量和敏捷的速度,就算自己能逃出去,其他人呢? 挚想了一下,问道:“既然你不是首领,能否把你们的首领请来,我来和他说。” “哼哼,首领?你有什么资格让他过来?”长胡子的马身人冷笑道。 半人马有着强大的战力,对于眼前这些人,如果不听警告,他们手中的投枪将会毫不犹豫的扔过去。 就算是拥有中级蛟战士实力的人也会在投枪和快速的围攻下丧生。 挚笑了笑:“你们的规则,是不许地面部落的人通行,如果是神界的人呢?可以通行吗?” 长胡子半人马怔了一下:“神界,那肯定是......哈哈,你别想骗我,你们这一群人,一看就是地面部落的人,哪里是神界来的。” 挚拍着駮马往前踏出几步:“我,便是从神界来的,我是原鸷禽战队队长,隶属玄女大人管辖。” 这是挚从空岛回来第二次这么说了。每当这样说起,心里便有点发酸。 被空岛不明原因的抛弃,却还要抬出神界的身份来欺骗地面部落的人,这就像历固所说的,冒充神使的骗子吧。 半人马盯着挚,皱起眉头。 这人说的如果是真的,那这事就难办了,如果他说的是假的,那就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你怎么证明你是神界的人?”半人马说。 “我当然会证明,只不过,你如果没有决定权的话,还是先把首领叫来再说吧。” 半人马在原地踏步,长胡子发出一声长啸,说:“首领并不在这里,我依职责,在没有辨别你的身份之前,仍然不会放你们通行。” 挚暗叫麻烦,这样拖下去可不是什么好事。随行的人中有着饥饿者,还有受伤的士兵,万一士兵情绪激动,就会造成争斗,后果不堪设想。 果然,有士兵在后面低声叫道:“受什么鸟气,我们冲过去。” 几个士兵微微抬着手中的兵器,蠢蠢欲动。 “再等等。”挚回头,低声喝道。 刚才半人马投枪的威力,一看便知倘若发出争斗,这些士兵片刻就会成为枪下亡魂。 这时,天空中出现一个身影。 一匹飞在天上的马,准确的说,是飞在天上的半人马,从远处过来。 人头马身,长着翅膀,赤露的胳膊和上身有着一道道黑色的斑纹,如同虎纹。 “首领来了。”半人马叫道,纷纷将手中的投枪举高。 首领和其他半人马的区别,在于他的马身上长着翅膀。而看到其他强壮的半人马对他的尊敬神色,可想而知,他的力量更在族人之上。 双翅收起,飞在半空的半人马四蹄落地。他的皮肤黝黑,马腹绑着几根投枪,而他手上拿着的,是一根黄金投枪。 “发生什么事了?”首领问道。 长胡子马身人斜着侧了几步,以便让首领上前,一边说道:“这些人要通过我们的草原,其中有人自述是神界的人。” 他指了指挚。 长翅膀的半人马看着挚,说道:“我是英招,你说你是神界的人么?” “我叫挚,正是从神界来的。”挚看向英招。他在空岛时,并没有看到过这种形状的人。 也许,神界,还有很多不知道的秘密存在吧。 “你怎么证明你是从神界来的。”英招说。 “嗯......”挚觉得证明的方式,在地面也不容易,如果说有神界中学习到操纵机械、驾驶战机的技术,在这里也找不到机械或战机可以操作。 就算是火枪或者大炮,在原始部落也没有。 英招嘴角扬了扬:“我们打个赌吧,如果你能胜我,我就承认你是神界的人,放你们通行,如果失败,就原路返回。” “打什么赌?” “比赛力量。” 第八十八章 黄金投枪 吴回和其他人被敕令留在原地,英招转动马身,单独带着挚前行。 他马腹两旁收起的翅膀微微颤动,强壮的胳膊微微抬起,显得很威武。 挚骑着駮,跟在后面,银发下是冷峻的眼神。 英招将挚带到一个平原,远离那个开着鲜花的地方。 “半小时,”英招侧转马身,正面对着挚,说,“在这里生死斗半个小时,如果你还没死,我便承认你是神界之人。” “生死斗?”挚眉头一挑。 这就是他的赌局?半个小时的生死斗?要知道,有时候,生死只在一瞬间就决定了,半个小时,不管如何,要挨过半个小时而不死么? 英招不再说话,调转马身,朝远处奔去。 挚也驾着駮马,将双方的距离拉开。 在相隔三百米处,双方停下,远远相望。 一个光点刺破天空,呈抛物线,朝着挚所在的地方刺落。 黄金投枪带着劲风,空气似乎被荡开成一个真空形状的圆柱,圆柱外面,是隐隐扭曲的波纹。 疾速的飞行加上无视空气阻力的魔力,投枪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出现,就像是刚刚离手,便从头顶刺落。 挚用力夹着駮腹,力气大得把坐骑夹痛了,发同“鼓鼓”两声大叫,前蹄扬起,往前冲去。 几乎同时,投枪在原来的地方扎下,两秒后才传来呼啸的风声。 地面开裂,出现以投枪为中点、直径五米的凹陷,碎石四溅,冲击波从背后激荡,把挚连同駮从腾空的姿态凌空再推出几米,駮的后蹄正踏在凹陷的碎石边缘,奋力一踩,跳上平地。 投枪的冲撞轨迹在地面形成前冲的痕迹,刚才若是后退,投枪刺入地面溅起的石头将如高速运动的弹丸,在身上撞出密密麻麻的小洞。 挚取弓搭箭,浑身冒出蓝光。 半小时,他的晶体能量只能使用半小时,这种情况,只能从一开始就全力使用,不敢有丝毫轻敌之心。 “攸攸”夹带蓝光的箭破空而出,目标是英招人身和马身的连接处。 那是一个身体很难活动的地方,头或胸可以灵活避开,马身子移动就会慢一些,所以挚选了这个攻击点。 两根箭一前一后,瞄准的都是同一个地方,赌他马身的跳跃不够敏捷。 就算射中,也不致命。 英招看见两道蓝光射来,暗自一惊:这么快的速度。他的“裂空”被避开后,敌人竟如此迅速就作出反击。 避开是来不及了,他俯下身子,直接用手接下了两根箭。 铜箭的箭柄直接在手掌中摩擦,成了碎片,只剩下铜箭头改变了方向,擦着马身钉在地上。 英招感受着手掌传来的炙热和疼痛感,暗自叫道:“好强的力量。” 挚更是吃惊:全力发出的挟带晶体能量的箭,竟然被他徒手抓住了! 两人相向对冲过来。 挚摧动駮马,再次取箭在手,英招从马腹取出投枪。 马蹄声中,两人距离越来越近,箭一根接一根发出,被英招腾挪身形躲开,投枪射来,也被挚俯身避开,在身后的地面刺出一个个土坑。 双方接触,英招将投枪当作长枪使用,枪尖抖动,闪出点点金光。 挚身体闪向一侧,用弓背挡住。 两人一错而过,背朝对方驰向远处。 挚只觉得手臂发麻。刚才运用金元素之力,力透弓背,挡住两击,却还是感觉到强大的震力。 英招跳进凹陷中,拔出黄金投枪,转过身来。 在他的马腹下,还放着另一根黄金投枪。 两根投枪在手,左右臂膀发力,两根投枪射出。 “黄金.双头龙!” 飞速射出的投枪夹带旋风,如同两股龙卷,中心发着金色光芒,呼啸而至。 “警告,你正尝试突破5%能量限制,请关闭能量闸口......”42急促的声音在挚的脑中响起。 蓝光围绕在他的全身,全神贯注之下,控制晶体力量的闸门不知不觉打开了,汹涌的冲力激荡着体内包裹着金元素保护层的五脏六腑。 闸门一旦打开,就像决堤的洪水一般,将会冲破堤坝,喷涌而出的能量将会把整个身体炸碎。 挚将附魔箭搭在弦中。身体上的蓝光闪耀,光芒四射中,如同整个人包裹在一团蓝光之中。 “攸攸....”四箭,目标是龙卷风中心那两个闪光点。 如钻石般坚硬的箭头和坚韧的建木箭柄承受住蓝色能量的冲击,无视黄金投枪四周的旋风阻力,命中了中心点的投枪。 两股龙卷改变了轨迹,从挚的身体两侧飞过,旋风散去,投枪将地面刺裂,一半没入地下,黄金枪尾仍旧颤动不已。 挚从駮背跌落在地,单腿支地。 刚才溢出的能量超出了5%的限制,已达7%,此刻的身体如同虫子啃啮,疼得冷汗冒出。 还好关上了闸门,溢出的能量重新锁住,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10秒......9秒......” 英招从远处缓缓走近,在挚的左侧,弯下身子,拔出没入地面的黄金投枪,又缓缓走到挚旁边。 駮在挚的旁边伸长脖子,向走过来的英招眦着牙,似乎想要保护它的主人。 英招将投枪放回马腹,朝挚伸出手。 挚把手一搭,忍着痛站了起来。 另一边,吴回和众人心急万分的等着,只看见远处偶尔闪着人影,又或者在天空中闪出金光,却不知战况如何。 “神使自有天神保佑,不会出事的。”吴回喃喃说着,安慰着自己。 要是神使出事,这里的人只能返回,重新回到战场,运气好点,还能成为俘虏。 正想着,就看到长着翅膀的半人马和半趴在駮马上的两个人并排着从远处走近。 英招脸上浮现着笑容,而挚则是一脸痛苦,弓着背,却拼命坐直身子以保持风度。 晶体能量的反噬开始了。 本来已经能控制住5%晶体能量的反噬,现在透支了。五脏六腑在强大力量的冲击下出现疼痛,估计要维持半个小时。 “真没想到,你能阻挡住双头龙的冲击。”英招在拉起挚的时候说。 挚在强烈的疼痛下已经没办法答话了,不过看样子,英招已经认可了他。 他深吸一口气,使出最后的力气爬上駮背,就只能听着英招说话,然后点头以示礼貌了。 “我在神界也看到过使用这种力量的生物,只不过不是血肉之躯,而是闪着光的金属生物,血肉之躯能使用神的力量,这还是第一次,”英招自顾自的说着,并没有问挚伤到哪里或者需要什么医疗。 “传说中,人类能与神战士对抗,并且打败神战士的,就只有千年来保护龙部落的人类战士‘大行伯’了。可惜,人的寿命不长,从大行伯的时代到现在,也已经千年了。” 第八十九章 战情 吴回看着趴在駮马上的神使,眼神关切的问道:“神使,你受伤了吗,需要我做点什么?” 挚微微摇了摇头,努力掩饰自己的窘态。 队伍从花丛的间隙中小心翼翼的前行,沿途有不少半人马远远看着这支从没见过的队伍。 英招部落的半人马小孩和女人好奇的在远处踏步,而结胸族人和溃逃的炎火部落士兵也同样好奇的看着这些生物。 小孩的上半身在小小的马身上,问着他的母亲:“他们怎么长得和我们不一样?” 女性半人马上身披着薄纱,低头回答:“这个大陆有很多不同长相的生物,我们只是其中一种。” 相对于不近人情的英招部落人,吴回对挚殷勤关切,毕竟他救了自己和结胸族两次,这一次,若不是他和那个厉害的英招比赛,这群人也活不了。 吴回内心感动:“神使救了我们,以后我的族人必全力报答!” 挚摇摇头。 本来并不想卷入到部落之间的战争,却还是救下他们,跟着他们一路前行。 也许,救了他们能减轻心中的愧疚感吧,毕竟,葵牛部落灭族,是自己驾驶着战机投下的高爆弹。 半小时后,总算恢复了点精神。 封锁晶体能量的禁制出现裂痕,只能用金元素之力堵住缺口,但下次可能没那么幸运了,一旦缺口崩溃,身体会在强能量冲击下化为粉末。 碳基生命的构造太脆弱了,比不上硅基生命体。只是他们为什么会选择他和妹妹去做那个手术? 英招口中所说的人类战士“大行伯”,又怎么能以血肉之躯战胜神战士呢? 队伍进入森林后,在一处空旷地稍作休息。 吴回从旁边一条小溪中打了水,递给挚。 駮马从附近的树林中咬死一头野猪,把整只野猪拖了过来。 前方不远便是炎火部落第二个据点,在峡谷之后,受到瘟疫而迁移的村民形成了一个几百户的村落。 南面的村庄已经失守,在这森林中偶尔能听到战马的嘶鸣。 炎火的军队已经离得很近了。 边境战乱的消息很快传回了炎火部落,在炎火城中心营帐,首领姜榆带着姜呈等人已经从受瘟疫之地回来。 瘟疫暂时控制住了,消灭了能传播瘟疫的蝙蝠,划定区域让村民迁徙,用石头填埋沼泽,姜融则安置城郊的流民。 除了死去的,得到医治的流民在短暂的食物补给后重新返回村庄。 瘟疫事件刚结束,边境战乱又传来。 炎火部落以火命官,五个火正站在首领姜榆账下,大祭司兼大将军姜融向首领请罪。 “属下失职,没料想到大能部落竟借部落猎户的冲突,发起了战争,在得到消息时,历固带领的戍边军已经失守,千夫长历固也下落不明。为今之计,只能调整兵力,让骑兵和先锋军尽快赶赴第二防线,火龙部队和重甲兵做第二梯队,尽快筑成后防。” 姜榆紧皱眉头:“炎火部落,为第一任首领在烈山女登部落诞生,学习了用火之术,学习种植粮食之术,经了五代变迁,渡河南下,才在这里建立了炎火城,四方依附,数百年的基业,断不可丧送在我辈之手。姜融将军,你调遣精兵强将,务必守住大能部落的进攻!” “诺!” 在营地训练场,女卫拼命练习着她的玄冰术和搏斗技法。 她一身劲装,额头微微沁着汗珠,流到脸颊。 她每天训练得那么勤,以至于躺下就累得睡着了。 挚失踪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女卫有时候在脑子里忿忿的想着:他怎么可以这么不辞而别,难道我在他心里一点点位置都没有吗? 在当时混战过后,他们没有找到挚,就算死了或者受伤,也总有踪迹可寻,像那样完完全全,悄无声息的消失,真是不可想像。 他还活着吗?他去了神界么?如果师父早一点来就好了。 女卫将手臂伸直,玄冰准确命中前面的靶子。然后她便跳上一个悬空板,在空中快速飞行,不断朝着面前的几个靶子射击。 这是她的独立训练场,从新手训练营中隔了出来,她将师父带来的装备在这里练习着。 似乎也不再对其他事情感兴趣。 一个老者从屋内走了出来,看着女卫在空中穿梭,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这个以前没那么勤于训练的徒弟,从回来之后,怎么变了个样子? 女卫看到老者,便悬停在他面前,跳下悬浮板,问候道:“师父。” “进步得很快,”车讼子说,“炎火部落首领的女儿,却是使用水系的攻击手段,这估计会让人觉得奇怪。” “师父所说的,是我的玄冰术吧。” “是啊,你的身体遗传自你母亲听沃,听沃是水底世界之人,可以凝聚水元素之力,玄冰术虽然有转换器将水化为冰,但如果没有能够凝聚水元素的能力,也是无法发出。” “以前你父亲寻找草药,在海边一个岛屿中意外受伤,你的母亲救了他,每天随着他采集草药,日久生情,却被亚特兰城之人说他们一人为水、一人为火,水火不相容,差点坏了婚姻大事,还好你母亲意志坚决,不然也没有你姐妹二人了。” “还有这样的事啊?”女卫第一次听到父亲母亲的过往。 “就算多么缈茫的希望,被所有人认为不合适的,坚持下去,也可能在一起么?”她像在问师父又像自言自语。 “我在白民国附近,研究着地面的元素力量。其实水火相克,却也相生。炽热的火炙烤水面,水汽蒸腾,上升,在空中化为雨落下,火便产生了水。水的分子分解,成为氢原子和氧原子,氢原子燃烧,氧原子助燃,水便变成了火。” 车讼子继续说着他的研究:“神界拥有高等科技,却需要地面的原始矿物维持供给,而地面虽然原始,却有着拥有无限力量的金、木、水、火、土五大元素,若能利用这些元素,也能胜于神界之力。” 正说着,侍卫玄鸟身穿甲胄,走了进来。 她作礼之后,说道:“小姐,我奉命要到前线了,你要好好保重,等我回来。” 第九十章 据点 挚和吴回在哨塔下接受盘问。 守卫这个据点的只有四百人,看到上百个士兵装束的人靠近,塔上的士兵全神戒备,大声盘问。 身后是两座大山夹着的峡口,军营就在峡口后方。 轮值的士兵握紧箭弩,在哨塔上大声说着话。 吴回将身份说明,身后的逃兵们则开始飚起脏话:“你爷爷费尽辛苦才来到这里,赶紧放我们过去,弄点东西填饱肚子。” 一路处于半饥半饿之中,看到自己的营地,他们像回到家一样。 问了番号,所属的军官,守卫士兵知道这些人不是大能的奸细,便呈报给军官。 战况已经传来,后援不知什么时候到,这几百个人都有点发慌。 看到远处的狼烟,知道战火已近,他们将弩箭搬到哨塔的巨弩旁边,盯着敌方的动静。 只是,这几百人,能挡得住大能千人以上的军队么? 挚他们到来后,制作了扎马,放在哨塔前方百米远处,层层叠叠,以防止大能的骑兵快速冲刺。 村庄的村民们把剩余的粮食运来,其实他们也没有多少余粮,从瘟疫之地迁移到这里,虽说划了一块地,但已入秋,稻谷要开春才能播种,现在只能靠着狩猎野兽勉强渡日。 “炎火首领把我们救了,我们一定要尽心报答。”村中的老者说。 挚指挥着一些人将石头搬到峡谷口,封锁通路。驻军一个十夫长看到他们在忙碌,态度恶劣:“九角人啊,那是我们的附膺部落,你们搬着石头堵住路,到时候我们军队怎么过去。” 原来的逃兵气呼呼的说:“你把嘴巴放干净点,要是敢对神使不尊重,小心我把你的舌头割了。” 吴回的结胸族和这些逃兵,不知不觉就从心里把挚当成领导者。 挚原本打算在到达据点后就离开,可是不知是哪个兵得知他是九角的百夫长,集合了一大帮人,站在他的面前说:“愿意听从您的指挥。” 吴回的儿子眨巴着眼睛,被他的母亲牵着,小心翼翼的说:“神使,你还会保护我们吧。” 这让挚突然觉得肩上落了很重的责任,好像弃了他们逃跑天理不容。 便叹了口气,和他们一起构筑防御工事。 他登上哨塔,望着远处蜿蜒的山路。 “攸攸”两根箭分别射中站在他左右的两个哨兵。 悄无声息,看不到射箭者。 哨兵从哨塔边缘倒栽葱跌落到地面,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敌袭!”士兵们大声叫道。 这么远的距离,一箭命中。挚不自觉念出一个名字:“离珠。” 只有离珠看得见这么远的目标,而昔日这个可爱的小伙伴,还是在战场上见面了。 离珠放下手中的弓,叹了口气:“挚大哥,我们还是以这种方式见面了。” 他躲在一块岩石后面,身后,山的拐脚处,无数士兵已经集结,正准备发起冲锋。 征服灭蒙之后,熊部的军队马不停蹄,在罴部攻陷的村落完成补给,联合了千人队伍,赶到炎火部落的下一个据点。 依据天险峡谷而形成的据点易守难攻,两边的峭壁就像一道坚固的城门,却是往东的近道。 “进攻!”千夫长趾一声令下。 骑兵冲在前头,却被横亘在路面的扎马挡住,战马扬起前蹄,原地打转。 哨塔上的巨弩拉动,一根巨大的尖木从上方射下,将马肚子整个刺穿。 无数箭矢飞来,骑兵身穿轻甲,皮制甲衣被箭扎穿,纷纷受伤,便掉转马头,往后撤去。 重甲兵排成一排,稳步推进,一直到了扎马旁边 箭打在盾牌上,叮叮当当,却没有效果。 躲在重甲兵后面的肢重力士抛出沉重的锁链,绑住扎马,将沉重的扎马往路的两边拉走。 重甲兵是高防兵种,普通的箭或兵器都很难造成伤害。巨弩发出的巨大尖木只是将两个重甲兵推倒在地,他们爬起来后,又把缺口堵住。 炎火部落据点的弓箭手将哨塔上的箭射完,随着命令,他们后撤到防御工事后方。 扎马搬开后,重甲兵的推移在一大堆碎石前停住。 面前的石堆有四五米高,负重150斤以上的重甲兵连走路都很耗力气,根本爬不过碎石筑成的路障。 后方的步兵随着号角声,拿着刀斧爬上石堆,被弓箭手如雨点般的箭矢逼退。 第二轮冲锋,一群步兵冲过了石堆,炎火的军队随之上前,双方进行了肉搏战。 兵器碰撞,杀声震天。 几百士兵呈胶着状态,战场上的尸体不断增加。 近身战持续了半天,炎火据点的士兵只有五百多人,在拼杀之后,已经损失一半,兵力悬殊,如果后援没有及时赶到,失守是早晚的事。 “再后撤百米。”挚对着旁边的驻军长官说。 军官疑惑的看着挚,目前的战况让他忧心衷衷。按这样下去,被大能部落攻陷是早晚的事,可是后撤,军心不稳之下,会不会全线溃逃? “按神使说的做。”吴回发出低沉有力的声音。 他已经服用了增强力量的草药,手臂变得粗壮。 挚已经拿出附魔箭,搭在银陨弓上,身上冒出蓝光。 “后撤!”指挥官下达命令。 炎火的士兵且战且退,战场后移到了挚和指挥官面前。 “龙卷!”挚拉满弓,对准两边的峭壁。 附魔箭围绕着一团黑气,箭身闪着蓝光。 附魔箭如破空之刃,离弦之后,黑气旋转加快,夹带着旋风,像一个黑色钻头,在峭壁表面的岩石上旋转钻入。 第二根箭命中了右侧峭壁。 这是挚从英招的黄金投枪中悟到了新招式“龙卷”,用金元素之力在箭的表面形成力场,虽然没有投枪那样大面积的破坏,仍然将峭壁中一整块巨石破坏。 两边巨石崩塌,峭壁塌方,无数碎石落下,随着轰隆隆的声音,将通道堵住。 大能的进攻军队被分成两截,除了崩塌正下方被压住的士兵,后方士兵眼睁睁看着巨石落下,把前方的道路,在原有的碎石堆上又堆上几米高的石头。 第九十一章 后援 炎火据点前,吴回持刀上前,解决掉最后两个冲过来的敌人。在遍地尸体下,战场暂时归于平寂。 碎石虽然把大能军队隔开,但是他们的工兵和力士已经开始在移动石块,虽看不见,却能听到石块掉落的声音。 “忽拉拉......” 黑影从空中掠过,一个站在吴回旁边的士兵被冲下来的黑影抓住肩膀,被带到半空,又血淋淋摔了下来。 “灭蒙鸟!弓箭手准备!”将领急促的发布命令。 箭矢如雨射向天空,十几头灭蒙鸟扇动翅膀,在箭雨中穿行。 寻常的箭对它们造成不了伤害,瞅了个空档,又有两只灭蒙鸟飞下,利爪把两个士兵扑倒在地,撕得手臂和身体鲜血淋漓。 挚看了看箭鞘,只有十根附魔箭了。他只好用附魔箭射下了两头灭蒙鸟,解救了两个士兵。 地面的士兵纷纷找地方躲藏,空中力量的打击很难抵挡。 盾兵将盾牌抬到头上,忍受着鸟爪的扑打。 “到了,援军来了!” 有人欣喜的叫道。 一个黑色甲衣的人站在马上,口中吐出火焰,强大的热浪将扑下来的灭蒙鸟烧得哇哇大叫,强忍疼痛飞上了高空。 另一个人在马背上一跃,头上的角在巫的加持下变得锋利无比,朝着灭蒙鸟较为脆弱的腹部扎去。 随后而来的十几个火龙兵背着葫芦状物体,将手中的管子抬高。 十几道火舌喷向天空。 飞得低的灭蒙鸟受到炙烤,从体内冒出黑烟,摔了下来。 剩余的灭蒙急忙飞到半空,绕着四周飞了几圈,不敢下来,只得飞走了。 “挚,你怎么在这里!”陆木惊喜的声音传来。 他从马上跳下,不住打量着他的兄弟。 “说来就话长了,陆木。”挚一看援军竟然是陆木,嘴角也露出笑容。 “还有很多你认识的人来了。”陆木说。 黑甲战士的甲衣重新凝聚成饰品挂在胸前,他转过头来:“挚大哥,还认识我吗?” “伯劳,你怎么也加入到军队里了?” “陆木,你就只会逞强。”后面的女骑兵策马向前,在挚面前停住,摘下了面甲。 “玄鸟。”挚叫道。 “是我,”玄鸟指了指后面,“我和姜呈百夫长一起过来。” 炎火派出的骑兵三百人先行到达了这里,其他步兵还在半路上。 姜呈带着火龙兵和精锐一百人,玄鸟带着手下的骑兵、陆木带着巫重、巫时、伯劳和九角士兵,一共三百人,在关键时刻赶到了前线。 “兄弟,你怎能不辞而别,哈哈,我就知道你没死!”陆木一边搬着战备物资一边说。 趁着战斗的空档,他们从死去的士兵中搜寻兵器和箭,把一大捆箭放在弓箭手旁边。 粮食是自带的,只能维持两天,据点里的粮食其实也不够了。 “发生了很多事。”挚说。 “陆木,过来搭一下手。”玄鸟的声音传来。 陆木朝挚抱怨道:“女人,如果和她变得亲密,她就老想着指挥你,要你干这个干那个。” 挚抬头看了看玄鸟,发现她一副自己人的样子。 “你们......在交往?” 什么时候陆木和玄鸟搞在一起了。 “这个,怎么说呢,”陆木挠了挠头,“我们经常比斗,谁也不服谁,后来,就变成这样啦。” 他跑了过去,帮玄鸟把一张巨弩搬过来。哨塔塌下来时,这巨弩还没摔坏。 他们两个一起走到挚跟前时,玄鸟气呼呼的说:“我本来是不想跟你说话的,你为什么不说一声就走了?” 挚苦笑道:“我并没想着离开啊,我是被人抓走了。” 他把事情简单说了一遍,玄鸟微叹了口气:“神界不承认你了啊。唉,你都不知道这些天小姐是怎么过的。” “女卫?她怎么了?” “啊,你不知道她很担心吗?” “她......在担心着我?” 玄鸟像看着一块木头一样的眼光看着挚,摇了摇头:“她师父来到部落后,我听她老是说,如果师父早一点来就好了,可以让你驾驶飞行器到空岛上去。我们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挚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个绿色卷发,略带俏皮,热爱冒险的女孩,那个女孩心里,在想着自己么? “如果她知道你在这里,肯定会到这里来的。”玄鸟说。 “这里太危险了。”挚说,“我们要挡住他们,直到援军到达。” 那些步兵和增援会在一天后到达,这三百人将和据点里的士兵一起,阻止大能军队的进攻。 挚本不想卷入战争,但战争开始,没有人能独善其身。 物资堆放好后,队伍作了短暂的休整。姜呈作为骑兵队的最高负责人,作了动员,呼吁士兵们拼死护住据点。 饿着肚子的士兵们吃着肉和干粮,双眼盯着那面石头堆成的战场分隔线。 一旦挖通,战斗便会继续。 吴回端着肉拿到挚和跟前,表情恭敬:“神使,你也吃点吧。” 陆木和玄鸟有点诧异挚在这里的声望竟有这么高,他们不知道结胸族人和炎火的逃兵们已经把挚当成他们的救星。 原始部落中,行军打仗最要紧的便是粮食问题。 千人以上的军队,远征到各处,最要紧的便是抢掠当地的肉和粮食,以填饱肚子,如果粮食吃光,还攻不下某个城池或是据点,就必须饿着肚子打仗。 再攻不下的话,就得撤军了。 军队的士兵在原来的地方,都兼具农民或猎人的身份,除了练兵外,平常还要找猎或者自己种植粮食。 大能部落的军队攻陷了结胸族后,有了大量的马羊作为军备补充,一路东进,到第二个炎火据点后,如果久攻不下,三天之后就只能撤军。 “三天,我们要守在这里三天。”挚说。 死守到后援到达,最多,再坚守三天,战局便趋于缓和。 那时,估计就要离开这里,到浊龙那里去。 挚想要变强,然后到母舰去,找出真相,救出妹妹,没有时间回到炎火城去找女卫。 即使心中对那个女孩也有一点异样的情感。 “哗啦啦......”堵在战场中间的碎石崩塌,裂出一条道来。 “杀啊~” 持矛兵和力士从通道冲了过来。 严阵以待的炎火士兵迎面冲了过去。 两支队伍交缠在一起,展开混战。 杀声震天。 第九十二章 新的任务 玄鸟用圆盾隔开攻来的刀,短剑刺进对方的小腹,随后转身飞踢,又踢倒一个士兵。 伯劳喷出一口火,范围攻击使面前几个士兵后退了几步,头发都烧焦了,衣服也着了火,急忙躺在地上打滚。 巫时咏唱,给十个九角士兵防御加持。 九角士兵在陆木的带领下,身体笼罩着一层透明的保护层,俯下身子,用头上的角朝敌人撞去。 后方的弓箭手对射着,漫天的箭在两个阵营中飞来飞去。 一根箭急速朝陆木射来,挚发出一箭,斜刺里把射过来的箭撞飞。 姜呈和骑兵们四下冲撞,把冲锋的敌军砍倒。 一个肢重族力士伸出大手,把一个骑兵连人带马掀翻在地,吴回上前,一拳将力士打得退了几步。 力士稳住身子,又朝吴回冲了过来。吴回胸膛咯咯作响,手臂粗筋暴绽,竟和力士搭上肩膀角力,两个来回后,吴回一个过肩摔把力士摔倒在地,骑在身上,拳头疯狂砸落。 火龙兵则集中力量,对付从空中袭击的灭蒙鸟。 挚远远看到了对面的离珠,离珠将箭搭在弦上,正瞄准挚,他皱着眉头,又稍稍变了方向。箭影快速闪过,挚旁边的一个士兵被射中。 离珠面无表情,抓着弓退到队伍后面。 战斗僵持不下,以碎石路障为中心的争夺战最终以炎火的守军胜利。 大能军队后撤五十米,商量着对策。 一天后,炎火后方的步兵到达,声势浩大,发起了反扑。 战斗持续了两天。 第三天,双方的士兵都筋疲力尽,饿着肚子坐在石头上。携带的干粮都吃完了,打仗所需的补给根本没有。 有些士兵忍住了想从地上死亡的尸体上切下一块肉的冲动。 玄鸟的嘴唇发白,陆木递过去一个装水的牛皮袋,扛起倒在嘴里,里面只流出最后的几滴水。 “我们饿着肚子,他们也一样饿着肚子。”玄鸟说。 到了黄昏时,对面传来呜呜的鸣叫声,随着号令,大能的军队缓缓后撤。 他们必须返回营地。战争暂时告一段落。 大能的版图扩大了不少,得到了水草丰盛的结胸部落和空中强大战力灭蒙族。炎火部落在第二个据点防守住了。 当然,两大部落从此刻起成为敌对关系,战争将会不定时继续下去。 千夫长趾和百夫长常后在撤退前察看了峭壁上崩塌处,那个深深的洞孔贯穿岩石,以洞孔为中心的石头像被巨大的钻头钻裂,造成了两边石壁的塌方。 正是这塌方阻止了大能军队的进攻,他们讨论着什么武器和什么人能够的这么大的冲击力。 挚带着駮马在树林中找到了一头豹子,他射中豹子的前爪,把它钉在地上,而后駮飞扑上去,咬断了豹子的喉咙。 玄鸟和陆木也找到一些小兽,足可以应付几天的伙食了。 大能部落撤远后,炎火的大部队也分批撤离据点,毕竟待在这个贫瘠的地方,就算没有战争,士兵们也会被饿死。 “挚,你随我们回炎火城吧。”陆木取下火堆上一块肉,咬了一口,说道。 天气已经变得寒冷起来,这里除了留下几百驻军,其他人都要分散到附近别的营地去。 “我要到北大陆去,寻求浊龙的帮助。”挚说。 如果浊龙能找到办法让身体承受晶体能量的冲击,并且把晶体能量提升到60%以上,那他还可以借助送矿的穿梭机到母舰上去,或许还可以和记忆中那个强大的执行者对抗。 九角的祖先之地上得到的金元素之力虽然能运用,但还不能达到尤的那种效果,将全身变得像铜铸一般。 如果达到那种程度,估计能承受20%晶体能量的冲击。 但也对付不了可以使用60%晶体能量的硅基生命体啊。 “你不想去看看我家小姐吗?”玄鸟不满的说。 挚挠了挠头:“等我忙完了,我会过去的。” 他们在聊天的时候,据点附近的村庄跑来一个老人,神情绝望,语气迫切:“谁?谁救救我们?” “怎么回事?”陆木问道。 老人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出了近几天发生在村庄的怪事。 这个村庄是瘟疫之地移民过来的人组成,每户圈养着一两只羊,还要种植一些菜作为生活来源,粮食不足,就有一些壮年组成狩猎队到附近的荒山中捕猎。 可是最近几天,捕猎的人总是有去无回,村里的一些小孩也无故失踪。 有人说在晚上看到了怪物出现,迫不得以,老人只好前来向军队寻求帮助。 “怪物?有没有看清长什么样子?”玄鸟问道。 “村民都很怕,在夜晚有胆大的探出头来,只看到好像长得像老虎,比老虎的个子还要大,长着两根獠牙......” “走,我们抓怪物去!”陆木腾的站了起来,手放在腰间的佩刀上。 “嗯,要多找几个人。”挚看了一眼玄鸟,“玄鸟就不要去了,守着据点。” “你......”玄鸟知道挚是怕她遇到危险,若是陆木这么说,她即刻就要怼回去,可是挚找的守据点这理由又不好回绝。 陆木又找来了伯劳,三个人带上几个士兵,跟着老人前往村庄,打算在那里蹲守,擒获抓人的怪物。 刚走出据点,又有士兵慌慌张张的跑来。 “怎么回事?”陆木问道。 “那些埋在地下的尸体,战死的那些人的坟墓,全都被挖开了,里面的尸体都不见了。”士兵说。 挚他们跟着士兵走到村庄外面的荒地上,果然,地上出现了一个个大坑,死了不久的几百具尸体原来是葬在坑里,现在却不翼而飞。 “谁会要这尸体啊?”挚皱着眉头。 如果是饿极的野兽觅食,不可能挖了这么多坑,现场也没有啃食尸体的痕迹。 “这事,说不定和怪物之事有关联。”伯劳说,“人口失踪在这个村庄,尸体失踪也在这村庄外。” “嗯,等抓到怪物,也许就能知道分晓。” 挚他们几个带着干粮,在老人房子住了下来,等着夜晚到来。 人们既要忍受战争的伤害,还要承受缺粮的痛苦,还要抵御怪兽的袭击。 原始部落的人类,过得很艰难。 第九十三章 夜袭 漆黑的晚上,只有天上的点点寒星笼罩着旷野,寒意中,没有鸣虫的叫声,只听到远处偶尔传来的一声狼嗷。 挚和陆木、伯劳等人蹲在村庄外一颗树下。这个高地视野充足,可以看到整个通往村庄的路。 陆木打了个响亮的喷嚏,伯劳小声说:“要不我生个火?” “算了算了。”陆木阻止了他,看了一眼视线一直盯着路面,半天不眨眼的挚,不知道他怎么有那么好的精神。 挚眼光炯炯:“生火会被敌人发现的。” 六个持武器的士兵蹲在他们后面,心里抱怨。 “快看!”挚低沉的声音。 在旷野的树林中走出两个身材高大的人,在接近村庄时,两人突然俯下身子,变成两头巨狼,他们身上的甲衣完美的覆盖兽形身体,就像专门订做的一样。 “我们需要再找两个人充饥,见鬼,追踪那个人到了这个鬼地方,一点食物也没有。”一头巨狼说。 “还是人类小孩比较美味。”另一头巨狼咂着舌头。 “可惜队长不让我们吃。”走在前头那头狼说。 “走。”挚叫道。 九个人从斜坡上弯着腰朝巨狼跑去,挚取下弓,搭箭上弦。 “嗖”一箭射去,正中一头巨狼的眼睛。 那头巨狼一声狂叫,眼珠子插着铜箭,便朝众人扑了过来。 伯劳伸手拿着一块石头,石块在他手中已经烧得通红,他扔中了扑过来的巨狼的脸,火光四溅。 见到阻止他们的是这么多强壮的士兵,两头巨狼扭头就跑。 借着火光,前面那头狼一个眼窝里只有半截箭,脸上半边皮掉了下来,滴着血,连肉都没有,只见到骨头。 “这是什么怪物?”陆木疑惑不已。 这不是正常的狼,要比狼还要大,还会说话。中箭和被烧红的石块扔中的地方,原本就已经没有皮肉了。 两头狼往树林方向跑去,和追赶的众人拉开了距离。 “伯劳,点亮火把。”挚说。 伯劳吐出一团火,把众人手上的火把点着,几个人便顺着地上的血迹沿路寻找,想找出怪物的所在。 树林深处传来了兵器声,好像什么人在进行着激烈的打斗。 血迹在这里停止了,那两头巨狼化为人形,混进了其中攻打的队伍之中。 远远可以看到原来那头巨狼化作人形后,用手拔掉了眼窝里的箭。 “又是犬戎!”陆木辨认出那两头巨狼的身份。 这群人身穿黑色衣服,带着面罩,看起来就像之前在煤矿营地追赶他和女容的犀牛团队那些人。 “暗影军团?”挚也暗暗叫道。 和这些暗影军团战斗的,却是那些墓地里失踪的尸体。 那些本已死去的士兵拿着武器,迈着笨拙的步伐和暗影军团的士兵打在一起。 暗影军团的队员们除了刚刚那两个犬戎人,还有其他部落的强者,打斗应该是两个犬戎人离开队伍之后发生的。 在那些死尸后面,站着一个身穿罩袍的人,他念着咒语,灵活的指挥死尸战斗。 黑衣人挥着刀剑,刺着那些死尸,死尸挥舞着手臂,就算被砍到手脚或者身体,也不知道疼痛,只是一昧的攻击着。 “巫咸,你跑不了。”黑衣人的领队叫道。 他抛出一个带锯齿的飞轮,旋转着朝穿罩袍的人飞去。 两个死尸战士依次挡在罩袍者前面。 飞轮斩飞两个死尸战士的头髅,划破罩袍,将神秘人的左臂划破。 巫咸蹲下身子,却不敢停下口中的咒语。 随着他一恍神,几十个死尸战士的身体缓了一缓,动作迟滞。 暗影军团的十几个人奋力砍杀,将死尸战士砍得七零八落,战况明显对巫咸不利。 指挥死尸的神秘人又是什么人,到底要帮哪边,或者两边都不帮?伯劳有点蒙圈。 一支队伍中的两个犬戎人刚刚打算袭击村子,估计不是什么好人,另一个神秘人却能指挥死尸,估计村庄外头的尸体就是他挖出来的,这又是什么行为? “帮那个神秘人。”挚说道,一边搭箭射出。 “好!”陆木带着六个九角战士冲出,和暗影军团的人展开混战。 那个神秘人除了能指挥死尸外,威胁程度比暗影军团小,所以先打退暗影军团,如果神秘人有什么不良企图,再对付也不迟。 伯劳将战衣包裹全身,冲了过去。 他们的突然袭击让暗影军团的领队感到意外,便指挥一部分人转身对付出现的袭击者。 伯劳一手抓住攻过来的刀刃,手掌中的热气瞬间便将刀烧红,那个攻击者“哇哇”大叫着松开了刀柄。 两个犬戎人化身巨狼,却在伯劳呼出的一大团火下烧得毛都卷了起来,瞬间逃出几米。 九角战士的角击将几个人撞飞出去。 挚的箭一根接一根射中敌人。 “撤!”领队叫了一声。 暗影军团的人撤离战场,那个穿罩袍者精神一松,面前几十个死尸士兵“扑扑”几声倒下十几个。 “你是什么人?”挚看向那个穿罩袍者。 穿罩袍者抬起头,这是一个白须老头,脸上画着黑色的图案。 他站起身,看着眼前九个士兵装扮的人,仍不敢放松警惕。 “我们是炎火部落的战士,你是谁?”陆木说。 听到是炎火部落的兵时,老者停住口中的神秘咒语。 “哗啦啦......”死尸全都倒了下去。 “炎火部落?我叫巫咸,来自十巫之国。”老者说。 “十巫之国,那是大陆上最强大的巫所在的地方!”伯劳瞪大双眼。没想到眼前这老头竟然是一个巫。 “十巫之国,那是在北大陆,十巫之国的巫怎么会来这里?”陆木问道。 挚也觉得奇怪。暗影军团的人也在北大陆活动,怎么会追击这个巫到这里来? “好吧,是你们救了我,不然我估计会再次落入暗影军团的手中。”老者说。 他站了起来,除了左臂上的轻伤,刚刚估计在逃跑的过程中扭伤了脚,走过来的时候一瘸一瘸的。 “你为什么要挖走尸体?”伯劳问道。 巫咸在他们旁边站住:“为了逃走啊,我只能想到这个办法了,让这些死去的人替我抵挡暗影军团的追兵。” 他低头看了一眼遍地死尸,说道:“我再将你们重新安葬吧,对你们的冒犯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 第九十四章 寻宝 “年轻人,搭把手,把这些尸体埋了。”巫咸说。 他瘸着脚,大声嚷嚷着,挚和陆木他们只好用手中的兵器挖了坑,把尸体就地掩埋。 “你不是巫吗,怎么连脚脱臼都没办法。”陆木问道。 “我研究生命,没有研究骨头。”巫咸没好气的说。 陆木让他坐下,抬起他的脚,用力一转,把他的脚踝复位,巫咸哇的一声叫了出来。 “死小子,手劲这么大,”巫咸叫道,“你们不会打算把我老人家放在这荒野吧。” “您随我们回据点吧。”挚说。 “好好,最好再弄点吃的,”巫咸老实不客气,“我老人家饿了好几天了。” 众人刚要走,巫咸又指着陆木:“好小子,你力气大,你来背我吧。” 陆木苦笑一声,俯下身子,背起这老头。 一行人回到营地,弄了点肉,坐在旁边看这老头狼吞虎咽。 肚子填饱后,天也快亮了。 “好了,我睡个觉,你们可以休息了。”老头打个哈欠,“总算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众人面面相觑,这陌生的老头可是一点都不认生。 “你的脚还肿着,我等会叫巫重过来,拿点草药敷敷。”陆木说。 等巫咸睡醒,陆木也带着巫重过来。 老头伸着懒腰,估计是睡得很舒服。 巫重一脸惶恐,手中拿着药草,口中叫着:“前辈,您醒了啊,我来给你敷点药。” 在陆木跟他提起救了一个北大陆的巫时,巫重和巫时像听到什么重大消息,瞪大了双眼。 “十巫之国来的巫么?”巫重反复确认。 那是只在传说中听到的名字,十巫之国,掌握归墟之力,就连神界也经常请他们去研究巫术。 他们拥有自由进入神界的权限。 就连族里的大巫,见到他们都要毕恭毕敬。 巫咸伸出脚,看到众人围着,才缓缓说道:“我自从被暗影军团控制,替他们研究不死药,一直都在想办法逃出来,等脚好了,可能要到龙部落寻求庇护了。” “不死药?”众人都大惊。 “是啊,还没完全成功,在注入灵魂这个环节最难办了,”巫咸说,“这次也是我跟暗影军团的首领说必须到符禺山寻找一件神器,才能顺利逃出来。” “你要寻找什么神器?” “那件神器以前是我们部落的至宝,后来被‘狴犴盗贼团’偷走了,听说是埋在这一带,只是山脉太大,找了几天都没有头绪,听说那个盗贼团的人都死光了。唉,估计这辈子都找不到了。” “狴犴盗贼团?”挚和陆木眼前一亮,这好像跟伯劳有关系。 他们赶紧把伯劳叫来。 巫咸也说出他们部落被抢走了神器,那是炼制丹药的神鼎,叫做神农鼎。 “你是那个团队的后代么?”巫咸看着伯劳,问道。 伯劳点点头。 “那你知道他们把宝藏放在哪里?” “不知道。”伯劳摇摇头。 他又想起什么:“对了,我父亲和金平伯父死前都交给我一件东西,但是根本就不是什么藏宝图。” 伯劳胸前的玄武甲和手中拿的青铜棍就是“狴犴盗贼团”两个首领交给他的,只是临死前并没有说这跟藏宝图有什么关系。 他拿出那件胸前的饰物,可以变化成纳米装甲的东西,还有青铜棍。 众人仔细看着,却没发现有什么端倪。 “如果这是他们临死前交给你的重要东西,秘密肯定就在这里。”巫咸说。 伯劳把战甲和铜棍翻来覆去的看。 研究了一天,到了晚上,巫咸像发现了什么:“厌火族人,你把战甲用火烧。” “铜棍呢?” “用水浇。” 当伯劳将战甲烧红时,战甲表面浮现一层纹路。 他们找了个大缸,把铜棍扔在水中,果然,缸里传来“嗡嗡”声。 虚空中升起暗黄色的地图残片,将两副残片靠在一起,显示出一座大山和其中的路线,只是还缺了一块残片,只见到图中一个山洞,还画着半个怪兽图案。 “还有一块地图在盗贼团姬强手里。”伯劳说。 “那可麻烦了,就算我们找到那个盗贼团的首领,他也不可能会把地图交给我们,反而会将我们的地图抢去。” “那个盗贼团最近在这一带活动,要不我们找他们去。”伯劳说。 “我们和他打过两场,关系不那么好哇。”陆木说。 巫咸作为一个研究人员,有着一股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一看到寻找神器有了眉目,就不走了,老是叫他们去寻找姬强盗贼团。 战乱之后,很多无家可归的人没有吃的,纷纷加入盗贼团伙,姬强盗贼团一下壮大了很多,成了三百多人的队伍。 他叔叔留给他的一点家当被他当成起家之本,招募身强体壮和有特殊能力的各族强者,在符禺山一带打家劫舍,渐渐成了附近部落谈风色变的团队。 因此,在炎火据点中的众人也听说了这支佣兵团。 不过,为了巫咸那个神器,有必要找敌人合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