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百夜行》 序幕 历史长河,人生百行。大夏贵族李天海结束了大夏王朝长达几百年的统治,他在这片废墟之上建立了新的王朝——唐国。 时唐国第二任皇帝李向道,在位七年,年号德元。期间民不聊生,北方其奴国虎视眈眈,危难之际,李向道因常年荒淫,在游行回朝中途崩殂,李向道生前并未立哪位皇子为太子,七位皇子为争皇位不惜兄弟之情,互相算计,最终,由二皇子李乾夺得皇位,同时他也永远的失去了四位兄弟。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唐国南方的一座小县季阳,季阳县里人热情好客,喜好喝茶听书,县里的百姓,在空闲下来后,常常会在县里最有名的茶楼底月楼花一文钱买上一碗茶水,然后听楼里的说书人陈十三说书,陈十三也是底月楼的伙计,长的白白胖胖,近1.9米的身高却十分面善,季阳人都称他为陈胖子,陈胖子不是季阳本地人,十几年前随底月楼的老板殷良在这里建起了这栋茶楼,与陈胖子的大大咧咧不同,底月楼的掌柜殷老板性情温和,待人友善,能书会画,县里人总是尊敬的称呼他为殷先生。 “说时迟那时快,这申一柳不亏是世上第一武痴,他竟在关键时刻抽出宝刀,挡下了这次偷袭,他立在原地,将宝刀横向那壮硕的身影,说:你的招都被我破了,你已经输了,我本想放你一马,你居然还偷袭我,别逼我杀了你。那身影冷哼一声:世人只知我只有这几招,殊不知我还有一个绝招,我习武十几载,这招从未出现在世人眼下,这招是我为你精心准备的,这招之后,你我二人,必分高下。说罢,那身影身体前倾,枪尖朝上,似一头准备捕食的恶狼,申一柳见状,挥刀如龙,随即立刀对向那头恶狼”,这说的是第一武痴——申一柳的故事。 楼里虽里里外外都是听书人,或坐着或蹲着,但他们碗里的茶水都没了热气,但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刻,所有人都摒住了呼吸,死死的盯着台上的那个说书的胖子,好像就在故事的现场, “轰”的一声,从底月楼的后院传来的巨响将众人拉回现实, “哈哈哈,陈胖子,你家后院炸了”,有人打趣道,陈胖子白了那人一眼 “是我家少爷在练武咧,你家后院才炸了”,继而望向身后院子的方向, “后面呢?武峰和那挑战人的决战呢?到底谁赢了?” “对啊对啊,那挑战的申一柳的人是谁啊,你不是说世人皆知吗?我们怎么不认识” “申一柳一定暴打那人吧” “快讲快讲,再不讲茶水都要凉了”众人催促着,陈胖子回过头嘿嘿两声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说罢便跳下台,往后院小跑去,留下众人在身后谩骂 “你这该死的陈胖子,每次都不说完” “啥?这就没了?快退我们茶水钱” “就是就是,你这胖子真是太可恶了”。此时,在底月楼后院,一身穿黑袍的少年缓缓收拳,慢慢的吐出口中的热气,少年身高近1.8米,生的俊俏,但脸上还略带着稚气,他身前,是大小不一的碎石,数量之多,可谁想得到,刚才这些碎石还是一块大石头,比身高近一米八的少年还大整整一圈。 第一章 黑衣少年名叫殷长歌,两岁时随父亲来到季阳,如今17岁,身高就已近1.8米,他身旁站着一位与他身高相仿的蓝袍中年人,中年人面相与他相似,是殷长歌的父亲,叫殷良,十五年前带着殷长歌和陈十三刚到这小县城,便找人盖了这茶楼,一直经营到现在。 “歌儿,现在你已经能熟练使用崩山拳第一式——碎石了”,崩山拳——碎石,招如其名,只要熟练掌握了这第一式,便可打碎石头, “爹,这是真的吗?那可太好了,崩山拳一共三式九段,听说最后一式能够打倒一座大山,如果我能够练得,那岂不是天下第一高手?”殷长歌满怀期待的望着殷良,殷良笑着道, “呵呵,这崩山拳,也是我的老师传给我的,这崩山拳三式九段,前三段称碎石,中三段称破风,后三段称为崩山,强如他老人家,终其一生也只练到了第8段,看你这碎石的程度,应该是练到了第三段了,想要打碎大山,歌儿你还得多努力才行”,话音刚落,陈胖子像一个球似的吭哧吭哧的碾过来, “二哥,小长歌学会崩山拳了吗?”不等殷良开口,殷长歌就嘿嘿笑道, “陈叔,我已经学会崩山拳第一式了,迟早有一天,我要学完崩山拳三式”, “好好好,我家小长歌真是天才,小长歌这才炼体三段吧,就已经掌握崩山拳第一式了,想当年大哥教我崩山拳时,我到炼体六段都还不太会呢,我家小长歌一定会成为武功高手的,哈哈哈”, “那是,我的目标可是成为天下第一”,殷长歌扬扬头, “长歌,不得骄傲,你得抓紧时间练功,争取在近日突破到炼体四段,还有十三,你也是,这两天把该做的事做好了,把行李收拾好,等长歌到了炼体四段,就得出去磨炼磨炼了”,听到殷良直呼名字了,殷长歌赶忙收敛了下,等殷良提到出去见识时,殷长歌惊喜的抬起头, “爹,我们去哪?”殷良双手负后,望向北方道, “朝都”。武功道行有高下,世人将习武修道之人的实力分为7大境,分别是炼体境,凝气境,初闻境,在道境,踏空境,观道境,弥天境,每个境界都分为九个小段,一段为最小,九段为最大,且这九段以前中后分为三大段,每个大段之间是巨大的鸿沟。 其中,弥天境是个特例,它只有一个段,自古有记载的以来,到达弥天境的屈指可数,在历史上无一不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前朝的开国皇帝——姬衡,便是一名弥天境的高手,那时北边的其奴国还是世界第一大国,而中原地区还是零零散散的小国,正是姬衡一举征服中原地区,建立了长达千年的大夏王朝,也正是姬衡,击杀了其奴国的国王,导致其奴国各个统帅无王带领,最终分裂成7大部落,分别是——耶律特,乌金海,萨日歌,塔哈尔,索汗,盘奴,布怒齐徳。 但现在,以耶律特为首,萨日歌,塔哈尔,盘奴四大部落已结盟。而在李天海建立唐国之后,一些地区已陆续宣布成国,或想怀着重建大夏的忠心,或有着想一统天下的野心......朝都,是唐国的京城,建立在前朝京城——天启城的位置上,而经历了千年风沙的天启城大部分建筑都被毁于李天海和前朝末代被世人誉为武神的戈世川的决战中。 现今的朝都,虽大部分建筑都是几十年前才建好的,不过也仿照了前朝的建筑风格,一些幸存的建筑也被保留至今。 朝都的地理位置极佳,恰好坐落于中原的中心平地处,南有唐国第一大江沅子江的起始点姑南城,沅子江南下几乎横跨唐国,其分支也漫布甚广,商船可以到达唐国南部的大部分地区;北有大片山岭丘壑,这股天然屏障阻碍了北方其奴的入侵,使得其奴在中原地区最羸弱的时刻都没能攻占下来。 在唐国的西南方向,是宁国,那里在重建之后极具西方特色,也有许多来自西方的新鲜物品,导致各国商人都喜欢去那儿交易货物,而唐国的东部,就是尧国,那里住着一群迂腐的老家伙,而陈国就像一个镜像的 “l”,包覆着唐国的东南方向,陈国的国力不容小觑,再往南,就是襄州,襄州是一片热带雨林,很少有人到那儿去,再往东,就是东海,池州就在东海之上,那里贩卖珍珠和来自海里的宝藏,池州与唐国中间隔着尧国和陈国两国,再加上一条辽阔的海峡,所以很少有商人前去池州,再往南,便是兖州,鲜有人去那儿,只是听去过的人说,那里一片荒凉,走百里路都看不见一个村庄。 至于云州,几千年来,没人去过云州,只知道那里与唐国隔着茫茫大海,据说有传说中的妖族在那里生活着...... 第二章 在季阳有一片大森林,森林里的物种非常丰富,其中的野猪更是肉质肥美,而一头野猪大概可以卖1200文钱,可以买很多糖葫芦呢! 野猪也是季阳猎人们最爱的猎物,奈何野猪体型庞大,速度惊人,如果是平常人的话,通常需要3到4个经验丰富的猎人才能稳稳拿下。 可此时,在这片茂密的森林中,一个身影正在追猎一头野猪,是的,殷长歌仅仅一个人,实际上单单依靠他炼体二段的实力,还不够捕猎这头野猪的,但就在昨日,殷长歌已经学会了崩山拳第一式——碎石,只要施展出碎石,即便是这头大野猪也会毙命。 眼看前面的树越来越密集,大野猪的行动越来越不便,它决定拼死一搏,只见它前腿一蹬,后侧的身体在空中转动,后腿稳稳的落地,然后扬起它那巨大的脑袋,长长的獠牙对准了殷长歌,一股热气从鼻中喷出,它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殷长歌,像是要喷出一条火蛇。 殷长歌见野猪停下了逃亡,便赶快躲在大树后面,他可没把握稳稳的躲开野猪的冲撞。 方才殷长歌正在追猎一头雄鹿,恰好遇到了这头野猪,刚遇见它时它立马就撞了上来,可它没料到殷长歌和普通的猎人不一样,殷长歌躲开后就使用了崩山拳碎石,不过这是殷长歌第一次在实战中用出崩山拳碎石,也是他第一次狩猎野猪,没想到野猪的速度这么快,因此没把握好距离,只擦到了一点皮毛,不过这也让大野猪够痛的了,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大野猪见殷长歌躲在树后面,只能在原地气的直蹬腿,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殷长歌只好离开庇护所,冲向大野猪,那猛兽哪见过有人直突它脸这阵仗,前腿微微一抬,后腿用力往后一踹,铁罐子似的飞向殷长歌,殷长歌看准时机,忽然跳了起来,单脚踩到野猪鼻上,借野猪的冲力,竟顺势跳到了半空, “崩山拳——碎石!”,殷长歌的拳头结实的打在了野猪背上,野猪趴在地上,想要撑起来,殷长歌急忙补刀,再施了一招碎石,这野猪嚎叫两声,当场晕死过去。 “呼~,这头猪的命可真硬啊,居然扛了我两拳 “,殷长歌抹了抹额头的汗,以他炼体二段的实力,满状态下只能使出5次碎石, “不过这头野猪竟然比平时遇见的还大一点,还好这里树多,限制了野猪的身法”,殷长歌走近了仔细观察了一番,成年野猪一般就1.5米到2米的样子,这头野猪居然有近4米, “这头好像比上次陈叔叔猎到的还要大”,殷长歌惊讶道, “嘿嘿,得赶紧把它扛回去”,正当殷长歌要伸手的时候,身后的林子里传来一声 “吼”叫,殷长歌立马回头, “糟糕,是狗熊”,是刚才的战斗引起了黑熊的注意,黑熊的听觉是比较灵敏的,眼前这头黑熊也超乎常理的巨大,目测应该有4米高,黑熊见那少年身旁有头大野猪,竟小心翼翼的立在原地, “咦?这头熊居然没有冲我来?,奇怪了”,殷长歌诧异的想, “难道它只是想要这头野猪?”说罢,便试探性的往后挪了一步,谁知那头黑熊见状竟趴下身子往前走了一步, “吼”,它似乎是不满意殷长歌的举动, “这畜生,难不成是想让我乖乖的走到它嘴边吗?”殷长歌如是想着,随即立马扭头就跑,以他炼体二段的速度,再加上这里的树多,黑熊体积又大,勉强能够逃脱,黑熊见殷长歌想逃, “吼”叫两声,便追着殷长歌跑。殷长歌在前面,时不时回头看看黑熊的距离, “嘶~”,殷长歌倒吸一口冷气, “它怎么这么灵活啊”,只见大黑熊庞大的身躯在大树之间绕来绕去,像一条蛇一般紧随其后, “不管了”,殷长歌左脚立定,右半身转向黑熊,右拳顺着身体摆向黑熊, “崩山拳——碎石!!!”,可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候,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大黑熊像是提前预知了殷长歌的动向一般,竟跃向半空,向前冲殷长歌压了下来,这一拳,打空了! !虽然很是惊讶,但殷长歌的思维可不敢慢半分,随即做出应对,只见他又将右脚陷入地面,左半身用力,使出一记上勾拳,这记上勾拳,是今天第四次使出碎石,由于大黑熊属于自由落体,再加上碎石的威力,这一击,真能把这大黑熊打死,但是,这黑熊竟超乎常理的交叉双臂,挡在身前,碎石打在了黑熊的双臂上,这黑熊居然还会格挡! 黑熊被击飞在半空,因黑熊的冲击力殷长歌向后滑了一段距离,随即冲向黑熊使出最后一击,那黑熊因为之前的碎石,双臂受到伤害,暂时无力再格挡, “崩山拳——碎石!”殷长歌的拳头打在黑熊胸口处,只见黑熊被打飞在树干上, “呼~呼~呼~,这狗熊”,殷长歌双手撑着膝盖, “这下总该死了吧”,可这黑熊翻滚两下,便弓起背,冲殷长歌 “吼”叫起来, “不是吧,这都没死”,说罢便又冲向黑熊, “碎石!”这是殷长歌今天使出的第六发碎石,黑熊勉强的避开,殷长歌的拳头只擦到点皮毛, “哼”,不出殷长歌所料, “碎石!”,这一次,拳头还是打在了黑熊的胸口,只见黑熊仰躺着倒在地上折腾着,并未死去,虽然第六发碎石只是迷惑性的一击,但一天使出7发碎石,殷长歌已经到达极限了,而黑熊没死也在殷长歌的意料之中,他的目的只是借此逃跑而已,但他没想到接连几发碎石,连十秒都没争取到,着黑熊就挣扎着爬了起来,继续追击殷长歌。 “不是吧,这狗熊成精了”,眼看黑熊越来越近,殷长歌连忙用尽全身力气转身挥拳,这是第八发碎石! 殷长歌在赌,赌这头生智了的熊不会料到他还会挣扎着使出最后这濒临昏迷的一拳,但是,殷长歌赌输了,这大黑熊条件反射一般避开了,殷长歌这一拳甚至没有擦到它,因为殷长歌频繁的使出碎石,他已经快要昏迷了,在眼黑之前,他听到有人在说, “这狗熊还真的成精了”,随即听到嘣的一声, “崩山拳——破风!”,可惜他还没听到最后两个字,便昏了过去。 第三章 良久,殷长歌才从昏迷中惊醒,只见他猛然坐起, “哎呀!” “哎哟!”,殷长歌揉揉额头,望向面前这位同样揉着额头的青年,青年身高与他相仿,长相平凡,眉间带着一丝慵懒。 “你突然坐起来干嘛,你看!都给我撞紫了”,青年指着额头责怪道, “你是谁啊,对了,那头成精的狗熊呢?我昏迷前听到有人说话,是你吗?”殷长歌赶忙问道,那青年扬扬头, “嘿嘿,当然是我杀的,而且,你还真说对了,那头狗熊还真成精了”,殷长歌吃惊地瞪大双眼,威威张嘴,又不敢开口说话,似乎是难以i相信,他怀疑这都是他死前的胡思乱想, “而且,那头野猪,也成精了”,青年继续说道,听到这里,殷长歌终于结巴的开口, “你,你是说,那头熊,和之前的那头猪,都,都是传说中的妖怪?” “非也非也,这俩畜生也只是刚刚成精,甚至那头狗熊在与你的战斗中,才刚刚成长为妖灵二段” “妖灵?二段?”殷长歌不解, “妖怪也有等级吗?” “是的,不过与我们人类不同,妖怪的境界只有四段,分别是妖灵境,妖魂境,妖魄境,妖魔境,妖神境,虽然每个境界都有九段,不过每升一个段都是极为困难的,而且,据说等妖怪修到妖魔境,便可以幻化成人” “幻化成人?话说你怎么这么清楚?你该不会就是个妖怪吧?”听到妖怪也可以幻化成人,殷长歌瞬间警惕起来, “我?怎么可能,你知道妖魔幻化成人有什么条件吗?”说到这里,那个来路不明的青年眯起眼睛,戏谑的盯着殷长歌,殷长歌靠着树,身体微微前倾,似有所防备道, “不知道...” “那就是”青年故意停顿一下,忽然瞪大眼睛举起双手扮了张鬼脸, “吃人!”殷长歌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了一激灵,见状,不知名青年哈哈大笑,殷长歌挠挠头,嘿嘿一笑, “小时候陈叔叔经常用妖怪吓唬我,没想到传说中的妖怪是真的”,不知名青年笑着解释道, “其实妖怪没那么可怕,大部分妖怪都是近年才出现的,而且实力都不高,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殷长歌,你呢?” “殷长歌”青年眯起了眼,随即开口, “我叫陈平生,长歌你多少岁了,看着挺年轻的”,殷长歌虽然身高近1.8米,但看着还是小孩模样,殷长歌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道:“我几年17了,平生你多大了?你应该比我大不了多少吧?” “嗯,我19”,陈平生回答道,继而微笑着对殷长歌说道:“没想到你才17岁,应该已经达到炼体四段实力了吧?” “嘿嘿,既然你比我大两岁,那我叫你平生哥吧,平生哥,你的境界,应该比我高吧,居然能杀了那头狗熊”,殷长歌听到陈平生的夸赞,开心的笑道,随后又惊讶的突然开口, “等等,平生哥你是说,我达到了炼体四段了吗?”陈平生点点头表示:“我们人类要想提高境界实力,需要在实战中不断突破自我,而想要突破炼体境的三大段是极为困难的,很多人终其一生都只能停留在炼体九段,到了凝气境,突破段数就相较于炼体境容易一些,但是,凝气境后到观道境前,反而修道速度快了许多,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许多高手都无法究其原因。当然,除非修道人泄露出境界气息,不然是难以看出修道人的修道境界的,这境界气息,在战斗中的一招一式,都会泄露出来,而我也是看到了你使出的崩山拳威力猜测的。”殷长歌认真的点点头,这是他第一次听到这么多有关修炼的知识,平日里殷良不会给他讲这些知识,甚至于不想让他修炼,还是陈胖子和季阳武馆的馆主好说歹说,说殷长歌这么好个修炼好材,不能浪费了,这才开口答应的,而陈胖子平日里痛长歌都还来不及,哪舍得给他上课,至于季阳武馆馆主,也不过是凝气6段的实力,这些知识都超出他的认知范围了,殷长歌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对了,平生哥,我之前听到你好像说了句崩山拳,难道你也会崩山拳吗?你学到了第几段啊?”陈平生回答道:“方才我杀那头熊的时候,使出的力是第四段,实际上,我能打出第六段,不过在满状态下也只能使出十几次。” “第六段?那平生哥岂不是把崩山拳第二式——破风,练到了大成?”就在这时,深林里传出一声狼嚎,陈平生抬头望向天空,现在太阳即将落山,月亮渐渐冒出了头,随即密林深处又传来一声狼嚎,他脸色一变,说道:“长歌,我们走!”殷长歌被这声狼嚎吓得一激灵,他从未听到这种狼嚎,就像要穿透他的灵魂一般,于是殷长歌连忙点头, “嗯”,说罢正欲将不远处黑熊的尸体一起带走,见状陈平生大声呵斥他:“别管那头熊了,赶紧跑!”殷长歌连应两声,便抛下手中的熊腿,跟着陈平生一起跑路,两人在林间飞快地穿梭,突然,陈平生开口道:“长歌,要是出现什么意外,你一定要先跑,你不用担心我,我有的是法宝。”殷长歌思索了一会儿,随即微微点头。 季阳的这片森林可不小,寻常人根本不敢在夜晚来狩猎,而距离殷长歌与陈平生开始逃跑已有一段时候了,这时已是夜色落幕,陈平生和殷长歌两道身影一前一后,疾驰在这片森林中,他们前面的树木越来越稀疏,说明快到了出口,这时,他们的左前方出现了几缕火光,随后传来几声惊叫:“是长歌,长歌在这儿”,原来是季阳武馆的众人,殷长歌在早晨就说来这片森林打猎,回来请大家吃野猪肉,没想到这天都黑了,殷长歌还是没有回来,生怕殷长歌出事,这才急忙组建一支小队来这儿寻人,哪知刚踏入这林子,就看见好几头快长到5米的野猪往外跑,众人见此异象,更是心急如焚,谁知没找多久,就有几个猎人连滚带爬的跑过来说这里有头近8米长的巨狼,已经吃了十几个猎人了,众人很是惊慌,决定先将几位猎人送回安全区再折回来找殷长歌,殷长歌见到面前几人,惊喜道:“杨叔,张叔,还有文健哥,笑笑!”四人跑到殷长歌面前:“这林子今天不对劲,我们先出去再说” “嗯”,殷长歌应道,随后六人继续往外跑,没多大会儿,殷长歌在树干之间的夹缝中发现了几抹亮点,殷长歌喜道:“是光,前面就是出口了!”众人加速,只见六道身影飞快的射出季阳林,他们终于逃出了这片密林。 第四章 县级城虽然是唐国设立的最小级城,但也有唐国派的军队驻守在此,特别是像季阳这种离边境很近的县城,更是有凝气境或者更高的高手在此。 洪毅参军已有15年,他是在唐国第三任皇帝李乾即位第一年入伍的,当时是18岁,当他到了20岁时就突破到了凝气境,受到了将军的关注,但是直到他25岁,甚至都还没突破到初闻境,这使他被放弃了,修道资源大大减少,他自知不能再待在军队中央,便自愿申请前往边境县城驻守,于是他来到了季阳县,距今已在此坚守了7个年头,但他时刻都在念望着有朝一日能够回到中央军队。 当他刚踏入季阳时,初见底月楼,就感受到了一股莫名的气息从茶楼传来,因此洪毅向当地人打听了茶楼的来历,据说茶楼是两年前才建造的,掌柜是个祖籍不明的中年人,姓殷,人很好,一同来的的还有他的小孩和一个姓陈的胖子,也不知道他的妻子在哪,而同他一起的陈胖子刚来就出手阔绰,掏出十几张金钞,声称要找砖瓦匠建茶楼,丝毫不怕当地的流氓有非分之想,还听驻守季阳部队的前百户说,姓殷的中年人和那胖子实力非凡,他猜测至少有踏空境的实力,而且那姓殷的中年人,刚来时身上的莫名气息更重,只是渐渐才收敛了许多,且只有修道之人才感受得到,很是奇怪。 于是洪毅曾尝试过拜茶楼里的中年人为师,但每次都被拒绝了,只是留下几句修道经验,他也曾想过拜那个胖子为师,但想着平日里这胖子吊儿郎当样,也不像是高手,也就此打消了念头。 即便如此,靠着那中年人的几句话,他还是每日刻苦修炼。洪毅平日里待人亲近,被季阳县里人亲切的称呼一声洪大哥,天道酬勤,就在前阵子,他终于突破到了初闻境,一举达到初闻三段,甚至半只脚踏入了四段,他有望回到中央军队了! 今天,本来洪毅还在家高高兴兴的陪女儿玩耍,突然听过人有敲门,敲门声很是急迫,开门一看,时几位猎人,他们说季阳林出怪事了,里面的动物都变的异常暴躁,而且体型变大,速度更快了,甚至还有人声称看见过一匹身长8米的巨狼,洪毅一听,惊了,他本就参军多年,还进入过中央军队,自然知道这异象意味着什么, “妖!”,洪毅惊叫一声,随即便提着宝刀冲出门,都还没来得及跟妻子女儿告别,他冲到军营大喊:“所有人,穿好战甲,拿好武器,跟我走!”随后别过头冲着不远处正在喝酒的一名士兵说:“王小富,你去茶楼通知殷先生和陈先生,就说妖族现世!曹严,你去通天台,知道该怎么做吧”,各士兵上一刻还在吃饭喝酒,还在奇怪这几年了,头儿今天咋这么激动,下一刻听到要来了,顿时吓得酒都醒了,龟龟,传说中的妖? ?来了??他们也知道洪毅是不会开玩笑的,于是立马提好武器,穿好战甲,跟着洪毅出门,王小富也急忙出门前往茶楼,曹严应了一声便朝通天台方向跑去,平日里洪毅都给他们讲过妖的事,也知道要出现意味着什么——天下大乱,据说大夏灭亡,就有许多妖怪参与其中,不过都已幻化为人形,还说大夏末代皇妃就是只狐妖。 这次洪毅让他去喊茶楼的殷先生和陈胖子,虽然他们外表看上去并不像什么高手,但平日里洪毅对那二人毕恭毕敬,自然是有他的道理。 王小富好不容易看到了茶楼门口的光亮,但跑过去一瞧,此时殷良和陈十三并不在茶楼,于是他沿着直路往前跑,刚才他过来的时候,并没有看见殷良和陈十三,这儿是一条直路,而这条路恰好也通向季阳林,终于,跑了近几百米,才看见殷良和陈十三正悠哉地往季阳林的方向走,就像是平日里酒足饭饱后的散步,而反观王小富,一脸狼狈,上气不接下气道:“殷,殷先生,陈胖,陈先生”,只见陈胖子拍了拍王小富的背,哈哈笑道:“别急别急,以洪毅的实力,绝对没问题的” “啊?”王小富难以相信地看着陈十三。从大夏开始,中原地区就有很多座通天台,而各国都是围绕通天台建立城区,通天台是一座梯形的建筑,四根长棍从顶部的四个角开始交错在中心,而长棍之上则架着一根圆形管道,长棍和圆形管道内外均刻着古文字,通天台出自谁之手,古文字是什么意思,无人得知,只是从老一辈传下来用法,只要往管内倒入对应的粉末,再点上火,不一会儿便会有一道光射向天空,临近的城区看见了便会前往支援,派当地的信使赶往京城送报。 只见此时曹严满头大汗,跑近通天台旁边的小木屋,从屋内抱出几包红色粉末,顺手拿起一把屋外插着的火把,往通天台顶部边爬嘴里还不停嘀咕着:“希望有用”,曹严也不知道这老古董还能不能用,只是每年朝廷都会向这里运用马车各个颜色的粉末,每个颜色代表不同的信息,黄色表示有敌军出现,蓝色表示当地出现较大自然灾害,红色表示有妖出世,黑色和白色表示当地即将失守,而绿色则表示收到信息,曹严把几包红色粉末倒入圆形管道,用火把点燃,圆形管道和长棍上的古文字竟一个一个地开始发出金色的光芒,不一会儿便有几簇红色的光团射向天空,然后瞬间炸裂,像红色的烟花一般,曹严快高兴的哭了出来。 洪毅率众士兵来到季阳林前,季阳林前是一大片平地,只见不远处有一匹巨狼,它身长约8米,皮毛呈银色,在月光的照耀下宛如一身银色的战甲,乳白色的骨镰从狼脚中间伸出,镰刃发出令人战栗的寒光,那是它的狼爪,它硕大的狼头望向天空,发出一声狼嚎,热气从它尖利的狼牙中挤出,狼嚎声震耳欲聋,似要穿透众人的灵魂。 那匹狼妖的前面,有六道身影连滚带爬地跑到洪毅跟前,正是殷长歌,陈平生等六人,还没等殷长歌开口,洪毅朝他们点点头,便提着刀冲向那匹巨狼,众人吓了一跳,这么大匹狼,洪毅居然还敢直接冲过去,不过此时洪毅心里却很高兴,因为他明白这狼妖只有妖灵境,而他突破到初闻境不久,正好练手,只见他向狼妖用力一跳,竟有10米高,恰好此时,天上有几朵绿色的烟花分别从不同的远方迸发出。 洪毅双手握着刀高举在头上, “孽畜,受死吧!”洪毅握刀的双手青筋暴起,用力一劈, “降雷!”,无数电弧缠绕在刀身上,随后在刀尖聚集成一团雷电球,顺着刀劈的方向,就像是一道真正的闪电! 天雷刀法第二式——降雷! 第五章 降雷虽快如闪电,不过狼妖的反应和动作也很迅速,只见它向左一跳,就巧妙地躲开了洪毅的攻击,张开它的血盆大口想要咬洪毅, “哼”,面对狼妖的尖牙,洪毅似乎早已料到,他竟毫不避让,侧身挥起宝刀就向狼妖的脖子砍去,狼妖避让不及,被一刀砍在了前腿上,带着降雷的宝刀,若被砍中要害,不死也是难以再站起来,狼妖怒目圆睁地盯着洪毅,低吼一声。 众人见洪毅如此轻松地就砍伤了狼妖,不由得欢呼起来, “不愧是洪大哥,区区两招,就击伤了这狼妖”,张震笑道, “杨大哥,你能看出这其中的门道不?”张震身旁的中年人杨五回答:“当交战双方的硬实力差距较大时,就有可能看穿硬实力较低一方的动作”,杨五,在季阳武馆实力排名第二,仅次于馆主杨伯岚,达到了凝气境四段,杨五和杨伯岚并无血缘关系,被称为季阳双杨,也正是他带领张震,张笑,杨文健三人前往季阳林找寻殷长歌,这里的硬实力,是指修道人的境界段位。 “杨叔,那差距得多大才能看穿对手啊”,殷长歌问道,只见杨五尴尬的摸摸鼻子, “这个,我也不知道,只是曾听馆主提过一嘴”,这时,一直沉默的陈平生开口:“至少是一个大段,要想绝对的看穿对方,那起码得差一个境界。”这时,狼妖主动出击,它扑向洪毅,可就在一个眨眼间,洪毅竟提刀在其后,狼妖扑空了, “可惜”,洪毅心中略带失望,这是他到达初闻境三段的第一场实战,在方才的战斗中洪毅知道了这狼妖最多只有狼灵七段的实力,差距实在太大了,宝刀一挥,狼妖的背上霍然出现一条大口。 这场战斗结束得太快了,甚至很多人还没反应过来,脑海里的画面还停留在洪毅提刀冲向狼妖,直到走至众人面前说道:“找人收拾狼妖的尸体”,众人才反应过来,顿时欢呼声此起彼伏。 可就在大家放松警惕时,没人注意到狼妖后背的大口竟开始慢慢愈合,而此时,还在路上的殷良和陈十三脸色一变,相互交流了一下眼神,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下王小富在风中凌乱:“不是不急吗?”一声狼嚎压过了众人的欢呼声,洪毅难以置信的回头,望向季阳林,而陈平生更是当场大叫:“这?不可能!”,洪毅和陈平生相视一眼,似乎看出了对方的想法,只听得见悉悉簌簌的响声从林中传来,随后几十轮圆月赫然出现,那都是狼妖! 这群狼妖的实力,最低的都是妖灵四段,为首的狼妖,体型更是之前与洪毅战斗的狼妖的1.5倍,实力达到了恐怖的妖魄七段,然而,下一刻,众人更是连气都不敢出,只见为首的狼妖走到同伴的尸体边,趴低身子,埋下了头,一个身高不足1.5米的小女孩竟跳了下来,小女孩有着一头银色的长发,长相精致,像一个瓷娃娃一样,身穿素色华服,如此远的距离,众人都听见了她的声音,只见她哼着歌调,蹦着来到狼尸旁,小手抚摸着狼头: “醒来吧!”只见狼身抖动了两下,便站了起来,随后呜咽两声,便跑到了狼群中。 “还魂?!”这两个字同时从洪毅和陈平生口中迸出,只见洪毅面色煞白,双手微微颤抖,随后双拳一握,右手攥起刀柄,冲向那小女孩,满脸通红的大喊:“你们快逃!”这种时候,只能拼死一搏,而他身后的士兵们,似乎是被这声呐喊唤醒,竟也开始跟着冲锋,六人一愣,而杨文健竟是六人中被唤醒的第一个,也跟随部队冲锋:“杀!”其余三人互相点头,紧随杨文健,103人的咆哮声,震耳欲聋! 可唯独殷长歌和陈平生留在了原地,此时的殷长歌,怕,非常怕,他只有17岁,他还没出过季阳,还没成为天下第一,如果他死在了这里,他就再也没法出去唐国,去宁国,去襄州,去兖州,去世界的尽头,去找娘亲! 想到这里,殷长歌想逃,但他没有勇气抬起双腿,突然,他似乎想起了那个夜晚——惨叫声从不远处布满夜色的巷子里不断传来,殷长歌哭着,喊着,他想抓住娘亲的手,但身前的士兵却牢牢地将他抱住,就在他碰到娘亲指尖的那一刹那,娘亲竟缩回了手,用微微发抖的声音笑着说:“长歌啊,我的小长歌,你要快快长大成男子汉,将来一定要保护好所有人”,随后便消失在夜幕中。 殷长歌握紧双拳,咆哮着,怒吼着!他冲向狼群,像一头雄狮! “抱歉”,这是殷长歌第一次听到陈平生对他说出这两个字,随后便晕倒在陈平生怀里。 银发小女孩迷惑地看着这群冲向她地人类,她不理解,但她也不想理解,只见她轻轻举起右手,掌心朝向冲来地人群,忽然,一道庞大的身影出现在她面前,是陈十三! 他用力轰拳,小女孩用双手遮着双眼,她来不及躲避了!但事与愿违,陈十三的拳头,像是打在了棉花上面,软弱无力。 接拳之人是一名身高近1.7米的女子,在近1.9米的陈十三身前尽显苗条,她有着同样的银发,身形窈窕,银色华服在身,一条面巾却遮住了她的脸,她说:“欺负一个小孩算什么本事”,银发小女孩见到女妖,惊喜地抱住她的腰,别过头冲着陈十三做鬼脸,陈十三往后一跃:“哼,又是一个妖孽”,那妖女双手抱在胸前,妩媚道:“本仙可听不得这话哟”,随后目光便死死的停留在陈十三的背后——殷良,旋即缓缓开口道:“没想到这小小的地方,竟出现了两位观道境高手啊”,正在冲锋的众人看到突然出现的女妖、陈十三和殷良,立马停下脚步,而洪毅听到女妖的话,欢喜之情顿时升起,他们有救了。 殷良眉头紧皱道:“我也没想到这里会有妖魔出现”,顿了顿, “还是两只”,只见女妖双手摊开, “你们的人没死,甚至没受伤,反倒是我们有个小家伙差点儿没救回来,要不,我们离开,你们不追,咱们井水不犯河水,怎么样?”面对女妖提出的条件,殷良不加思索的答应下来,见状,陈十三急得大喊:“二哥,你就让这妖女离开了?”,女妖掩嘴笑道:“着小胖怎的这么不识相”,说罢便握住小女孩的手转身离去,而狼群从中开道让二位,小女孩转过头又朝陈十三扮了个鬼脸,之后便随女妖头也不回地离去。 陈十三这暴脾气顿时冲上脑袋,指着她们大喊:“二哥!”殷良却自顾自地说:“妖族现世,天下大乱,预言是真的!”,然后回头对着洪毅说道:“洪百户,马上派人禀告朝廷,然后带县里人离开季阳!”洪毅一愣,待了7年的地方,终于要离开了吗? 但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第六章 殷长歌从昏迷中醒来,似乎浑身都湿透了,手上沾满了黏糊糊的液体,他抬手一看,是血! 他惊恐地想要用双手撑起身体,右手却好像压到了什么东西,顺着右手缓缓望去,是洪毅! 他竟压在了洪毅的背上,他急忙收回了手:“洪,洪叔,我不是故意的”,而洪毅却用尽全身力气抓住了他的手,并用及其微弱地声音说道:“殷长歌,是你,都是你,你就是个懦夫”,殷长歌惊恐地甩开了洪毅的手喊道:“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没有想逃,不是这样的!”殷长歌的喊声在寂静的夜晚响起,突然,一个稚气的声音钻进了他的耳中:“嘻嘻,原来这里还有一个呀”,顺着声音望向天空,皎洁的月光之中有一个小小的轮廓,那银发女孩竟漂浮在半空,只见她紧闭着双眼,下一刻,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印入殷长歌的双眼...... “啊!”殷长歌从梦中惊醒,冷汗打湿了身上的衣物,窗外还是夜色,阵阵蛐蛐声飘向殷长歌,他坐床上,飞快地将房间扫视一圈,确认了是在自己的房间。 事情还得回到陈平生打晕殷长歌的那一刻说起,当时他欲打算将殷长歌送至安全的地方,他虽是初闻境三段的高手,但那边的小女孩虽然没有外泄境界气息,但一个人类能在狼妖群中坐在最大一只狼妖的背上,这怎么看都可疑,甚至那女孩可能是妖魔境的妖怪,要真是那样的话,小女孩一个照面就可以将他秒杀,甚至他只有一成把握能够逃脱,幸运的是,他背着殷长歌还没跑几步,就感受到一股熟悉的气息溢过来,回头一看,一道庞大的身影欲一拳击杀小女孩, “崩山拳第三式——崩山!”那拳法陈平生化成灰都认得, “有救了!”这是陈平生的第一反应,他放下殷长歌,欲跑向那道庞大的身影,可双眼一黑,他也晕过去了。 此时此刻的殷长歌,还处在恶梦的恐惧之下,忽然,楼下传来陈十三的大声逼问:“快说,你是不是妖族派来潜伏在人类里的卧底,是谁派你来的,你想把我家长歌绑到哪里去?”原来,陈十三和殷良到达现场的第一眼,就看到了与冲锋阵格格不入的陈平生背着殷长歌往反方向跑,于是殷良将他打晕,陈十三去阻击那诡异的银发女孩,当殷良给洪毅吩咐好要事之后,陈十三便将他五花大绑,带到底月楼来逼问,张笑指着陈平生说道:“陈叔,这小子肯定不是好人,在季阳林时就跟着长歌,我那时就怀疑这小子想要图谋不轨!” “对对对,而且这小子一出现,妖族也出现了,他肯定是妖族的卧底!”杨文健附和道,此时陈平生有一百个苦说不出,这咋说嘛,嘴都给让陈十三堵了,只得支支吾吾半天,陈十三恶狠狠地盯着他,一把扯下陈平生嘴里的布球,陈平生着急的说道:“二叔,我是你的侄子啊,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护殷长歌!”,陈十三一愣,随后冷笑道:“好小子,还想蒙骗本大爷,我告诉你,本大爷可没有侄子!我可不信你的鬼话”说罢就欲一拳打向陈平生,陈平生吓得闭紧双眼大喊:“别别别,听我说完啊”,殷良一把拦下陈十三, “让他说完”,陈十三只好作罢, “好,听你的二哥,那我就等等看这小子还能耍什么花招”,陈平生急忙说道:“我真是你侄子啊,二叔,不信你摸摸我腰上,那儿有块玉佩,你看看不就得了”,殷良眼神示意,随后张笑在陈平生腰上摸了摸,又在其他地方找了半天,摇摇头:“陈叔,这小子身上没有什么玉佩”,听罢,陈平生双眼一黑, “完了!”陈十三冷哼两声,眼看拳头就要打在陈平生脸上,他似乎想到什么,随即大声说道:“妖族现世,天下大乱。金色的余晖承两国之运,带来生和希望。”听到这则话,殷良和陈十三脸色一变,陈十三望向殷良,后者给他一个眼神,陈十三顿时会意:“笑笑,文健,你们先去回家收拾行李吧”,张笑和杨文健自知后面的对话是他们不该听到的,便主动离开,二人走后,现在只剩殷良,陈十三,陈平生三人,而殷长歌此时正趴在地上偷听,虽然只能听见断断续续的声音,但他听得清,被逼问的是陈平生,是陈平生打晕了他,可他,究竟有什么目的呢? 殷良打破了平静,严肃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陈平生却苦笑道:“我没猜错的话,您应该就是殷良吧?我得叫你一声殷叔”,然后再对着陈十三摇头苦笑道:“我叫陈平生,要不是亲眼看见你使出了崩山拳,我都不敢相信你真的就是我皇叔”,陈十三用手指狠狠地点在陈平生额头:“你小子别在这儿演戏,我哥可从来没给我说他有个臭小子”,陈平生先是一愣,随后哈哈大笑笑:“原来父皇说再也不会联系皇叔你是真的啊,我还以为是气话呢”,陈十三气得牙痒痒,手指稍微用力一点:“你!” “十三,住手,”殷良阻止了陈十三的下一步动作,随后盯着陈平生开口道:“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呢?”陈平生没辙了:“啊?预言都不算证据啊?那可是师父亲口告诉我的,还说知道的人不超过十个。”听到这句话,陈十三破气为笑:“你师父是谁啊?怎么这么傻?这话都快传到池州了!”陈平生一愣, “这怎么可能?”随后似乎想到了什么,旋即大声说道:“我师父还说,陈十三的绝招狗屁不是,再练个二十年都碰不到他的衣角。”此话一出,殷良先是一愣,之后竟会心地露出笑容,倒是陈十三,气得脸上一阵青一阵白,这句话出现时,在场的只有五人......只见陈十三双手把在椅子的两侧,死死地盯着面前的陈平生,一股热气从鼻子里喷射而出,这些话表明,陈平生真是陈十三亲侄子,陈平生感受到了这股热气,又瞥了瞥两边的手臂,惊恐地吞了一口唾沫:“以我师父的人品,绝对不会到处说这句话的,别人肯定不知”,话音刚落,陈平生身下的椅子突然破裂, “哎哟”一声,摔在了地上,他挣脱束缚,逃到殷良身后胆怯地说道:“殷叔,你一定要救我啊...”而陈十三的还是死盯着他,双眼似乎要喷出火舌,怒骂道:“那死游龙在哪?我现在就去杀了他!” 第七章 自从张笑和杨文健离开后,楼下的声音越来越小,以至于殷长歌只能听到渺渺几字,当听到陈平生大叫时,他再也按耐不住了——陈平生虽然有所图谋,但他确确实实在季阳林救了他的命,他立即跑下了楼,却看见了滑稽的一幕...... 只见陈平生扯住殷良的衣角躲在他的后面,而陈十三则举着拳头怒发冲冠地盯着陈平生,那场面就像在玩老鹰捉小鸡,十分滑稽,“看来,应该是没事了”,殷长歌心中暗道,随后开口:“爹,你们这是在做什么?”殷良微笑道:“歌儿,你醒了?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十三的侄子,叫陈平生,这次专门从远方来拜访十三,之后也会跟你们一起出去磨练。”陈平生最先反应过来,挠头道:“对的,其实之前在林子时就想告诉你来着,可惜时间紧迫,没有机会告诉你,以后在途中我会多多教你的,哈哈。”见状,陈十三赶紧扯过陈平生,哈哈笑道:“对啊,这是我侄子,叫陈平生,和你差不多大,你俩要好好相处啊,对了,平生你多少岁来着...”气氛瞬间凝固,见三人没打算将实话说出口,殷长歌便将一大堆问题咽下肚子:“原来,平生哥是陈叔的侄子啊,之前真是谢谢平生哥了,对了,平生哥,为什么之前你不让我跟随洪叔一同作战?”这个问题,殷长歌是无论如何也要问的,“啊这,那是因为我当时大致猜出了你的身份了,考虑到你还小,未来可期,万一伤着了,那我们人类可不就损失了一个高手啊,所以便把你打晕了过去”,陈平生本来想将一切都说出口,但看见殷良对殷长歌说谎,应该是不想给长歌太多压力,便随便找了个借口糊弄一下,而殷长歌早已料到如此,只是这借口,似乎有点牵强,于是众人又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歌儿,你带平生四处走动一下吧,天亮咱们就要离开季阳了。”殷良率先开口,而后殷长歌问道,“离开?爹,我们要出去季阳了吗?”“嗯,是时候该出去磨练磨练了,而且季阳所有人都要离开,现在季阳太危险了,妖族不可能突然出现在季阳,肯定是通过了边境落城的,而一直到我们从通天台发出信号为止,落城都没回信,大概是失守了,且此前也一直没收到落城发出的信号,那么落城失守极有可能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的,若真如此,现在落城非常危险,而季阳离落城仅仅几百里,我们还尚不知落城失守的具体时间,所以现在的时间迫在眉睫。”殷良皱眉分析着,殷长歌惊得说不出话来,自他来到季阳已有15载,心中早已将他认作第二故乡,现在居然要被迫离开了,自然是非常不舍。 此时,季阳武馆,杨文健身为武馆馆主伯岚的长子,已经刚回到家,就见杨五在父亲面前尴尬地摸着鼻子,于是他赶紧跑过去:“爹!你这是干嘛,是我自己请愿加入搜救队的,况且我已经炼体9段了,能自当一面,您就别责怪杨叔了。”原来,先前杨伯岚不在武馆,是杨五决定临时建个搜救小队的,他也拒绝过杨文健和张笑的请求,但奈何不了杨文健和张笑执意要去,就带上了,杨伯岚摇头道:“哎,这,爹还不是关心你么。”这时杨五说道:“馆主,确实是我的不好,我当时真应该狠心拒绝文健和笑笑的。”杨伯岚一听:“啊?张笑也跟着去了?那张震没拦着吗?”杨文健继续说道:“人张叔主动带着笑笑的,还说是为了锻炼他呢”,杨伯岚一听,哈哈笑道:“这张震今晚可苦了。”杨伯岚之所以这么说,那是因为张震和张笑的父亲张碌是亲兄弟,两兄弟关系十分要好,张笑不俗的天赋还是张震看出来的,于是这对亲叔侄一同在季阳武馆练武修道,当然,张碌也千万叮嘱了张震一定要在武馆护好张笑,但这不是他的本意,张碌也主张张笑多多外出锻炼的,主要是张碌的妻子田静,人虽然叫田静,可却是这季阳出了名的母老虎,特别心痛她这宝贝儿子,要是让她知道张震带张笑去过季阳林,不得生吞了张震,即使张震身为凝气3段,也依然怕这嫂嫂得很。见杨伯岚心情好了几分,随便找了个理由就离开了。 殷长歌与陈平生走在季阳的街头,现在虽是半夜,可街上人满为患,县里灯火通明,他们都在连夜收拾行李,准备天亮就离开季阳,至于前往何处,大抵是临近地区的亲戚家。季阳人听洪毅说起了之前发生的事,即使再不舍,也不得不离开这生他们养他们多年的小县城......“平生哥,”殷长开口道,“答应我,下次一定不要让我一个人逃,好吗?”陈平生似乎早已料到他会这样说,随即开口道:“好,要是下次有危险,我可以和你一起面对,但是你必须先答应我,如果危险不可控制,那我会优先保住你的安全,无论我做什么,如何?”殷长歌沉默了,良久才抬头看着陈平生:“不到最后一刻,我决不退缩。”陈平生看见殷长歌坚毅的双眼,思考了许久才答应:“好,那我们一起,不到最后,决不放弃!” 这一刻,两个少年清澈而又坚决地答应了彼此,他们许下的约定,将伴随他们一生!直到多年以后,殷长歌骑在战马上,望着夜色,想起了这个约定,竟在诸多将士的簇拥之下,发出了令他们费解的笑声。 二人答应了彼此,于是他们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一起漫步在这座老城中,一个是熟人,一个是初到......他们决定走到季阳的最北边,也是季阳最高的山——观阳山的山头,想看一看季阳的全貌,恰巧,一个挺拔的背影印入二人眼帘——是洪毅!殷长歌高兴地奔向洪毅:“洪叔!”洪毅应声回头,见来者是殷长歌,这个汉子露出慈祥的笑容,又往后看见了陈平生,想必此人既然和殷长歌走在了一起,那自然是没问题了,便向陈平生致礼说道:“在下洪毅,乃季阳驻扎军首领,阁下是?”见此情形陈平生连忙回礼回答:“在下陈平生,是陈十三侄子,到此拜访叔叔,在下先前多有不妥,还请洪百户多多包涵。”洪毅哈哈笑道:“没事,陈先生初到季阳,是在下待客不周,应是在下该赔礼道歉才对。”“没有的事,话说洪百户您是前辈,而我也只比长歌大两岁,您直接称呼我为平生就好了”,陈平生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洪毅眯眼笑道:“那好,不过要是你不介意,以后也叫我洪叔吧!已经好久没人称呼我为百户了,哈哈。”随后,三人一起开心的笑了起来,殷长歌平息最先下来,突然问道:“对了,平生哥,你到底是什么境界啊?”洪毅也停了下来,他也很好奇,陈平生虽其貌不扬,但气象非凡,这么神秘的一个人,他的修到了什么境界?听到这个问题,陈平生挠挠头微笑道:“前阵子才突破,就只是初闻境一段而已。”殷长歌和洪毅惊呆在原地,只是?而已!!! 第八章 自大夏开始以来,只要愿意,几乎人人都可以修道练武,只是天赋有高低,且修道路上有一定风险,导致大部分人不愿踏上这条道路,即便如此,在这个世上修道的人类多不胜数,毕竟每个人年少时多多少少憧憬过快意江湖,恩仇泯灭的武侠生活。 虽说修道速度在观道前都是越来越快的,但如陈平生这般,年仅19岁就到初闻境的,无疑是人中龙凤,洪毅想到自己都43了,才勉强修到初闻境,心中很是郁闷。 “平生哥,原来你这么厉害!” “平生可真是年轻有为啊”,殷长歌洪毅夸赞道,陈平生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道:“哪里哪里,对了,洪叔之后有什么打算?”三人开始谈起了未来的打算,洪毅思考一番,随即说道:“通天台发出信号已有些时候了,估计西南部军区的支援部队早已出发,而且用不了多久朝廷就会派高手过来坐镇季阳,到那时我也没多少作用了,我本是官都城人,也有好些年没回去了,我想应该会回去看看罢。”官都城,也是唐国西部的边境城,没想到洪毅祖籍竟在那儿,经过这次妖族出现事件,洪毅也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而世界正朝着他陌生的方向发展,他的心里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方才殷长歌听陈平生说起过,妖族现世,朝廷肯定是会派观道境强者过来驻守的,一般修道者的身体强度也只是比普通人强个几倍,但到了观道境,整个人都会有质的飞跃,甚至可以日行万里,陈平生解释说,这是因为一旦成为观道境强者,便可以动法则的力量,甚至可以直接攻击其他修行者的 “道”——只要修到炼体境,就会有 “道”,一般人的 “道”,是白色或蓝色的,妖魔的 “道”,是红色的。一旦 “道”被破坏,不仅仅是修为尽失,更是会魂飞破灭,连转生的机会都没有,当然,后面这句话也是陈平生听师父说的,而且也从未见过 “道”被破坏,一切皆为传说。此时此刻,底月茶楼,陈十三询问殷良:“二哥,都什么时候了,为什么还要瞒着长歌啊?”殷良忙着收拾行李,头也不抬,见殷良回避问题,他急忙继续说:“二哥,妖族现世了,预言正在一条一条的应验,所有的一切,都在指向长歌啊!”殷良停下了手下的动作,沉默片刻,道:“我宁愿不是他......”二人陷入平静,这时殷良又开口道:“等天亮了,你就带着长歌出发吧。”陈十三听后吃惊地看着殷良:“二哥,你是要留在季阳?”随即又想到了什么,又惊道, “可,预言说过,你... “殷良打断他的话,说道:“我是不相信什么预言的,如果预言是真的,那我就改了预言。”殷良说得如此平静,却显得又十分自信,就像无数次在危急关头说:“没事的,让我来,我一定能成”一样,让陈十感到三安心——他殷良说到做到。 与此同时,在落城城主府,一道人影被吊在城主府中,那是驻守在落城的将军——王尚! 就在前天,王尚像往常一样在城墙周围巡视,可没想到眨眼间就被袭击昏迷,他可是观道境三段的强者! 还没看到人就晕了,当他醒来时,就已经被吊在城主府内,而且居然发不出丝毫力气,看着眼前的黑衣中年 “人”,以及他周围的5 “人”,除了那黑衣人,其余人都被黑色长袍遮挡住,黑衣中年人气象非凡,长相邪魅。 他知道,落城失守了,甚至极有可能都没有往外发出信号,王尚陷入了深深的绝望和自责......黑衣人坐在城主椅上,戏谑地看着王尚,自王尚醒来后已是第三天了,那黑衣人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就这样看着他。 这时,一个全身都被黑袍遮住的人走了进来,跪拜在地上道:“妖尊殿下,小人失败了,还请妖尊殿下赐罚。” “妖尊???”那人称呼黑衣人为妖尊,王尚听的一清二楚,而那所谓的妖尊也丝毫不介意他在旁偷听。 黑衣人叹了口气,说道:“罢了,你就留在那儿吧,我会重新派人跟踪找机会,对了,你回去后告诉沧月,让她继续呆在季阳林。” “是,谢妖尊不罚之恩。”那被黑袍裹住全身的人恭敬地磕头感恩,随后便退出府内。 王尚此时却听得心惊肉跳, “季阳林?他们竟到了季阳林?”待王尚心情愈发沉重时,妖尊第一次对王尚开口:“人类,你是本仙第一个战利品,我不会杀你,反之,我还会带你出去,让你亲眼看见你的同类在你面前一个接一个的死去。”面对妖尊的讽刺,王尚艰难地开口道:“区区妖魔,竟敢自称为仙,终有一天,我们人类的高手会诛杀你这妖魔。”说罢,想用尽全身力气挣脱束缚,拼死一搏,但他开口都极为困难,更何况挣脱束缚, “没用的,本仙封住了你的道,你是不可能挣脱的。”随即对身旁的一名黑袍人道:“赤狱,把他关在地牢里,记住,千万别让他死了。”名叫赤狱的黑袍人应声说道:“是!”之后便将王尚拖出了城主府。 突然,妖尊似有察觉,隔着城主府,望向遥远的北方——他感觉有人在那遥远的北方看他。 而恰好此时的唐国朝堂,虽已是深夜,但唐国所有大臣均在此争论!因为不久前传来消息,妖族现世了,而且边境落城此时还无消息,大概率失守了,虽然西南部军区已派军前往,但为了防止妖族从多方向侵入,西南部军区只派了1/3的部队前往,眼下,从中央调兵才是重点。 堂下诸臣议论纷纷,大致分为三派,一派是立马唐国一半军力围剿妖族,尽快解救落城,一派是派人驻守在落城周围,防止妖族扩散,并弄清楚情况再找机会攻打妖族,还有一派,希望各地原封不动,加强防御,有情况立即禀报,到时再做对策,为的是防止早有妖族在各地派出卧底,生怕贸然行动会打草惊蛇,让妖族有机可乘,占据先机。 此时坐在龙椅上的龙袍中年人扶额皱眉,听着堂下诸臣争论,忽然一拍龙椅,说道:“够了,朕决定了,先疏散季阳的平民百姓,其余各地先固地加强防御,然后不要轻举妄动,派出密探到各地刺探妖族情报,然后,你们谁愿意前去季阳助阵?”季阳离落城最近,驻守季阳必是危险之举,随后,一名双鬓已白的老人向前一步跪拜道:“陛下,末将王溪愿带我军前往季阳助阵!”王溪王老将军,是京城王家家主,王家世代名将世家,也统帅着唐国8大军之一——镇山军,而驻守边境的王尚就是王溪之孙,当他听到落城极有可能失守时,虽十分着急,但也不主张贸然行动,此时皇上准备派人前去季阳,自然是主动请愿。 “好,那朕再助你一千精兵,希望王将军不要让朕失望啊。”精兵,指的是乾良军,可别小看着一千乾良军,这可是唐国皇帝李乾身边的亲兵,在李乾还是皇子时就开始亲自培养,到目前为止也才8千人,要想进成为这乾良军,必须在25岁前到达初闻境,然后30岁前到达在道境,这才有资格参加乾良军的选拔。 王溪听到一千精兵,连忙跪谢道:“谢,陛下,末将定不负陛下!”李乾挥手:“免礼,那么,众卿就此退朝吧。”说罢便起身,问道身旁的宦官:“沐儿现在在哪?”宦官回道:“回禀陛下,刚出京城,需要召三皇子殿下回京吗?”李乾思索一番,说道:“罢了,你再派三人在暗中保护沐儿。” “遵旨。”王溪刚出朝堂,一位中年人就涌了上来,是王溪之子王束, “爹,陛下怎么说?”王溪一瞥这个不成器的儿子,说道:“你马上派泉儿先赶往季阳,我率大军随后亲至!”王溪只生有一子王束,但这不成器的独子已年过50了,还是困在了踏空境,幸好三个孙子都很争气,二孙子王尚和三孙子王茫已是观道三段,都被朝廷重用,驻守边城,而大孙子王泉此时则在乾良军中准备突破观道境3段,也是大皇子李絮的亲信兼好友。 第九章 目前唐国共有三位皇子,大皇子李絮虽在修道方面没什么天赋,但其为人谦逊,待人真诚,在朝内辅佐李乾治理唐国有功,目前被派往唐国各地巡视。 毫无疑问,李絮具大帝之资,所以唐国超过一半大臣名将拥护着他。二皇子李颜为人自傲,做事小心谨慎,年仅20,就到了踏空境,是修道天才,目前正在唐国东部边城驻守。 很多人都相信他有朝一日能够冲破云霄,到达弥天,如此修道天才,所以追随二皇子李颜的多是唐国名将。 目前朝中暂时分为这两派,至于三皇子李沐,一直到现在为止,未表现出治国之才,也不是修道天才,甚至现在都15岁了,连炼体境都不是,终日在宫中画画玩耍,可是画的画就连各地大画家看了都摇头,而且就在前些日子,突然嚷着要出去历练,闹得李乾很是头疼,只好答应。 如此一位皇子,自然没有人拥护追随......翌日清晨,西南部军区的支援部队已到达,这支约4万人的大部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抵达了季阳,只见为首一人骑在一匹高大的战马上,威风的玄色战甲上反射出金色的晨光,宛如天神一般,见洪毅在前行礼,缓缓取下面甲,而他的面容与之威风凛凛的战甲相反,长相俊俏,皮肤白皙,犹如一块白玉,但是他脸上那道横跨左眼的伤疤,是唯一的缺陷。 是邓楷,西南部三大将军之一,年仅26就是观道境高手。洪毅连忙上前行礼道:“卑职洪毅,恭迎邓将军。”见来者是洪毅,邓楷赶紧下马扶住洪毅:“洪兄不可,叫我阿楷就好了,若不是当初洪兄指点了我修道参军这条道路,恐怕我这辈子都是个纨绔子弟。”原来,邓楷也是官都城人,曾是官都城有名的纨绔子弟,才13岁就成为了官都城百姓心中的小魔王,又奈何官都邓家家大业大,没人敢教训,直到洪毅从部队里休假回乡,才把这小魔王收拾了一顿,还嘲讽:“你这小废物只敢欺负欺负平常百姓,有种你就来参军,以后欺负想要入侵唐国的外患,不然我这辈子都瞧不起你”,而洪毅所在的洪家,也是官都的大家族,两家世代交好,且双方又各有利益所图,自然是不会因这点小事大动干戈的。 自那以后,邓楷正式踏入修行之路,扬言终有一日要卸下洪毅胳膊,直到年满十五且到达炼体境,才参军,哪知道,短短一年内,邓楷的修道潜力不仅被军队发掘,还懂事了许多。 就在他参军的第9个年头,他成功晋升至观道境,如此天才,家境殷实,自然是一块香饽饽,收到了许多大势力的邀请,甚至乾良军也伸出了橄榄枝,但谁也没想到,未来肯定一片光明的他,一一拒绝,给出的理由是他曾发过誓,要用一生守护唐国的西南地区,为的是向他曾伤害过的人赎罪,向有恩于他的人涌泉相报......对于这位西南地区的三将之一的邓楷,洪毅也是曾听过他的事迹,没想到当初那个小魔王,也会有今天的成就,很是唏嘘。 在短暂的相叙之后,邓楷便吩咐他的两名副将带领部队开始修建临时营地,这小小的季阳肯定是容不下这么多士兵居住的。 而洪毅便向邓楷介绍了季阳如今的情况——大部分人在天微微亮时就离开了,现在只剩季阳武馆,洪毅的所率的百人小队,以及极少一部分人没有,这些人多是猎户,提及到此,洪毅突然说道:“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洪毅说的自然是茶楼,他想,身为将军的邓楷,应该会认识殷良吧。 二人刚到茶楼,就见茶楼只有一位身穿白衣背朝外的客人和一个坐在门口台阶上的少年,想到平时生意火爆的底月楼此时竟如此惨淡,而且听殷长歌说过,他们也要离开季阳时,心情就更是惆怅了,而坐在台阶上的少年自然是殷长歌,见此洪毅便上前询问:“长歌,你怎么回事?”殷长歌头也不抬地道:“我爹要留在季阳。”听到这句话,洪毅有些惊讶,但也很高兴——多一位观道境高手坐镇季阳,那季阳便会更安全一分,洪毅只好安慰道:“殷先生也是为了保护这里,保护大家啊。”殷长歌还是失落道:“我知道,但我还是舍不得离开我爹。”洪毅只是摸摸他的头,就带着邓楷进楼了。 二人进楼,这时,邓楷初见那在柜台擦拭茶具的中年人,一股气息就铺面袭来,他差点跪了下去! 这时,坐着的那白衣人说道:“是吧?我也差点跪了下去。”邓楷顺着声音看去,白衣人面相普通,只是捎带些清冷, “王泉!他怎么回到这里?”邓楷暗自惊讶,随后就坐在了王泉旁边的桌子。 洪毅见邓楷的异样,便知邓楷一定是感受到了那奇怪的气息,也一同坐下。 这时,殷良端了两盏茶送过来:“二位请满用。”于是洪毅和邓楷诚惶诚恐地接过茶道谢,待殷良走后,洪毅问道:“阿楷,你比我见识得多,殷先生究竟何人,他身上那股气息到底是啥?” “殷姓?唐国姓殷的极少,而且传说中的那位,就姓殷。但在陈国,殷姓是大姓,所以有可能是陈国到此的人,但是即便如此,来这小小的季阳干嘛?”邓楷心中泛起涟漪,但还是不确定的摇摇头,随后看向王泉,见此情形洪毅感到奇怪,莫非这白衣人是邓楷熟人? 怎么这么巧?只见王泉饮口茶道:“陛下有两位结拜兄弟,自陛下即位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了。”听到此话后,邓楷和洪毅的心中同时掀起了波澜, “难道!!??”邓楷在部队里听到过二人的传说,特别是陈十三,但即便他十分崇拜,也不曾见过这两位传奇。 而洪毅却不敢想下去了,为什么这小小的季阳,先是殷先生定居在此,再是妖族突然出现,这里究竟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他们? 三人只是默默地喝着茶,突然,陈十三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哦?是洪毅啊,这位是?”洪毅回头见是陈十三,便站起来想向陈十三介绍一番,可邓楷却率先开口,激动道:“在下邓楷,敢问阁下可是陈先生?”见陈十三点头,邓楷都快要哭出来了。 但下一刻,陈十三杀意渐起,从陈平生抱着的一堆被白色帆布包着的器具中,提起一根长棍,棍头稍大的一端朝下,而随陈十三一同外出回归的陈平生也看见了那袭白衣,也是心中惊道, “王泉!王家在这儿?”这时,王泉缓缓起身,说道:“既然殷先生在此,在下便放心了很多,待我爷爷率镇山军到此之前,妖族肯定不敢肆意妄为。”殷良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抬头冲王泉微笑道:“既然是王老先生亲征,那我也放心了许多。”王泉随后行礼道:“眼下处理妖族为重,还请殷先生以大局为重。”殷良还是微笑:“你也放心,我会留在这儿的。”听到了殷良的回话,王泉心中的石头也是落下了,他怕殷良知道是他们王家来这儿之后,会翻脸离开季阳,那样的话,就少了一名高手坐镇,风险自然更高。 同时,陈十三也只好收起杀心,冷哼一声,洪毅邓楷二人自然看出了这尴尬的氛围,只是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矛盾,也不便开口。 而殷长歌也不是傻子,这是他一次见陈十三这么生气,顿时对王泉也没了什么好印象。 第十章 在王泉等三人相继离开后,殷长歌等人也要出发了,殷良摸摸他的头:“歌儿,在路上一定要听十三的话啊,千万不要离十三和平生太远。” “爹,我一定会听话的,这次回来过后,我一定要成为高手,将来保护爹,保护大家。”殷长歌抱紧殷良,殷良笑着说:“好好好,该你保护我了,到时候,我一定会站在观阳山头,拿着你最喜欢吃的糖葫芦,等你回来。”陈平生见此心中想起了两年前他离开时的情形,也差点流泪。 良久之后,三人终于出发了,陈十三扛着一根被白色帆布包裹住的长棍,棍头稍大的一端挂着大部分行李,而陈平生和殷长歌各自背着一个包,只是殷长歌的包边还挂着一把被白色帆布包裹着的尺状器具,约长80厘米,殷良叮嘱过,若非在道境,不可拔刀,那是一把刀,刀名——随歌。 从季阳到朝都一个来回,加上可能会在中间部分城区待一会儿,至少要等一年,可人生短短,又有几个一年呢? 从底月楼出发的三人,决定先去季阳武馆道别,因为那里有殷长歌很多朋友、老师,本来他有很多时间告别他们,但妖族出现事发突然,只好与他们匆匆告个别,不知道武馆还有多少人在季阳......站在季阳武馆门外,里面传来阵阵嬉笑声,殷长歌迟疑片刻,还是走进去,往里面一瞧,季阳武馆内热闹非凡,众人都围着一个少年,是张笑,之间他被田静揪着耳朵,一旁的张震和张碌在旁好生相劝,看见眼前这一幕,殷长歌似乎是想起了张笑第一次来武馆修炼时的情形,那时他瞒着田静,偷偷地跟着叔叔张震来到武馆,结果后面被田静发现了,就被揪着耳朵赶回了家,于是殷长歌不由得笑出了声,众人回头,笑着跟殷长歌打招呼,就好像平日里一样,小小的武馆内,充满了温馨。 殷长歌询问了才知,原来是军队发布了征兵令,在杨伯岚和杨五的带头作用下武馆众人一致决定参军,因为季阳是他们的家乡,而且也都过了征兵的要求——年满十五以及至少炼体1段,凭着一腔热血,张笑自然也想报名参军,但奈何田静不肯,这才有了这一幕。 见殷长歌三人来到,馆主杨伯岚行了一礼说道:“听闻陈先生要一起磨练?”陈十三拍拍身旁殷长歌和陈平生后脑勺,笑着说:“就这俩小鬼,只让他俩去,我和二哥还是很不放心的。”一旁的杨五也摸摸鼻子说道:“哈哈,陈先生所言极是。”而此时张笑见殷长歌的到来,求救道:“长歌,快劝劝我娘,连杨叔都答应文健哥参军了。”杨伯岚听罢,尴尬地咳了两声,而田静手下的力气继续加重:“是不是老娘管不到你了?还敢参军,你这细胳膊细腿的,还想参军,走!”此时张碌劝道:“静儿,你就随笑笑去吧,笑笑总有一天要独自成长的。”田静只是狠狠的盯了他一眼:“张碌,你都敢反对老娘了?等回去了老娘一起收拾!”见张震躲在众人身后, “还有你,张震!”张震只好尴尬道:“嫂子,这次真不是我鼓动的笑笑,是笑笑自愿的,冤枉啊。”见田静如此强势,殷长歌只好也劝道:“田姨,你就让笑笑留下吧。” “是啊,田姐,让笑笑留下吧。” “是啊是啊。”见众人都在劝,田静一拍张笑的脑袋,喊道:“反了!你们!”随后又说, “既然这样,我也要留在这里!” “啊?”众人一同发出惊讶声,在场的人,他们之间大部分妻子小孩都已经出发离开季阳了,因为现在的季阳实在太危险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妖族就会突然袭击,即使有军队,也怕万一殃及了自己的亲人。 而现在田静却决定也留在这里,她只是一名平常妇女,所以众人也是被这一举动惊讶到了。 “娘,你这是?”张笑连忙抓住母亲的手,他张笑虽然平时总是惹出麻烦气她,但现在,属实是吓张笑一跳, “娘,别这样,大不了我不去了。”这时,田静又反手揪住张笑耳朵一甩:“没出息的东西,你娘我都敢留在这里了,你就该更加好好修炼,有朝一日保护好我和你爹!”张笑有些蒙了,这又是闹哪出,随后,张碌笑道:“笑笑,其实你娘早就答应了,只是她心里还是有点放不下罢了,你娘,现在有我来保护。”众人一听,便打趣的一同起哄。 殷长歌在边上看见这温馨地一家,虽很是高兴,但心里有点空落落的。 “对了,长歌,听说你们要出去磨练了,到时候成了高手,一定不要忘了季阳的父老乡亲们啊!”其中一人开了个头,是武馆里的老人罗鹤, “对啊对啊,到时候长歌你帮我看看朝都的美女是不是如他们说的那样多!” “你小子还想癞蛤蟆吃天鹅肉?”互相打趣的二人,是冉一亿和郑扬,他们平时形影不离。 “陈胖子,我们等着你回来给我们说书呢。”是姜怀,武馆也有很多人喜欢到底月楼点上一碗茶蹲着听陈十三说书,即便知道了陈十三实力非凡,但他们还是像往常一样称呼他为陈胖子,而陈十三却指着他说:“你小子,还欠我6文钱呢,快给我!”众人哄堂大笑,姜怀怒道:“你这陈胖子,说好了赊着,等你回来我再给!”。 “长歌到时候你回来了,我们一起去观阳山上摘山楂。” “对的对的,还有我!”是杨文健和张笑, “长歌,陈先生,一路小心。”是杨五,他平日里对殷长歌很好,什么好事都想着他, “长歌,我看好你!”是杨伯岚,是他和陈十三劝殷良同意殷长歌修道的。 “长歌你一定要成为像殷先生一样的高手啊”张碌搂着田静说道,而田静却一甩他的手,温柔道:“长歌,别听你张叔的,要是累了,就回来把,大家永远欢迎你。” “是啊,长歌,这里永远欢迎你!”众人一同说道。 “我呢?我呢?”陈十三指着自己,有人打趣他:“陈胖子你最好别回来了。” “哈哈哈...”武馆所有人在欢声笑语中完成了最后的告别。多年以后,年迈的殷长歌咬下一颗糖葫芦,糖葫芦很好吃,比季阳的糖葫芦好吃几倍,但他还是觉得季阳的糖葫芦最好吃,可是,他再也吃不到了。 在离开季阳的路上,走在最后的殷长歌突然哭出了声,陈十三和陈平生回头, “长歌,怎么了?”之间殷长歌抬起头,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叔,你说,我们很快就会回来的,对吧?”陈十三温柔的点头,微笑的肯定道:“会的!”陈平生也附和着:“这场旅程很快的,用不了多久咱们就会回来的。”随后他望着那遥远的东方,是啊,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他想家了,想那个总是喋喋不休的师傅了,还有那个终日垮着个脸的龙袍中年人...... 第十一章 离开季阳后,殷长歌三人准备前往位于唐国东南部的边城——丘胤城,那里紧挨着陈国,妖族大概率还没有渗透进丘胤,与此同时,他们已经达到了陆台县,陆台在季阳的东部,这里的居民依靠茶叶为生,唐国有句俗话叫做北酒南茶,其中的南茶就是指陆台的茶叶,在市场上,陆台的极品茶叶甚至卖到了十万文一斤的高价,也就是十两黄金才能买一斤茶叶,这种茶叶对于朝中大臣而言也属于是奢侈品了。 此刻,殷长歌望向前面一座座碧绿色的小山,那些都是茶山,陆台人就是依靠这座座茶山为生,殷长歌不禁地发出赞叹:“哇,这么多茶山。”而陈十三却摇摇头:“即使这么多茶山,陆台的茶叶还是供不应求,可见这陆台茶叶的受欢迎程度。”陈平生嘴里叼着不知道从哪来的狗尾巴草,双手枕头道:“这还不算多,在咱们陈国,这种茶山多的是。”陈平生话音刚落,迎面就跑来一个小孩,他的后面追着2个彪形大汉,他们喊着:“你这小杂碎,别逃!”大汉伸手想要抓住小孩,但小孩伶俐地侧身躲过去,可另一个大汉趁此间隙一脚踢在了小孩背后,小孩恰好摔在殷长歌面前,他着急地向殷长歌哀求道:“大哥哥,救救我!”而陈平生却拉了拉殷长歌衣角:“别多管闲事,我们走。”陈平生只是游走江湖两年,就已是老油条了,更何况他本身就是一个不热心的人,可殷长歌不同,他伸手拉起小孩,将他护在了身后,冲那两大汉说道:“你们两个这么大块头,欺负一个小孩算什么本事。”见状,陈平生只好摇摇头叹了口气, “哎。”其中一个大汉扫视了一番三人,随即说道:“看你们背着这么多行李,应该是外来人吧,这小杂碎趁我家少爷不注意,偷了我家少爷的钱,所以我奉劝你少管闲事”,原来是个小偷,这孩子看上去也就七八岁,这么小就出来偷东西了? 殷长歌当然不会听那大汉所说的一面之词,于是回头想要向小孩询问事实,但是,那小孩子不见了,殷长歌傻眼了,就连别在腰间的钱袋也不见了,再一回头,那小孩早已跑至路边地小丛林边,回头瞥见了殷长歌,甚至还嚣张地做了个鬼脸,往丛林里一钻,小小的身影瞬间不见了踪影。 以陈十三的身手,肯定能在小孩偷钱袋时就将他抓住,但这毕竟是殷长歌的磨练,出门前殷良特意嘱咐过,只要不是有生命危险,陈十三都不要出手了。 见小孩溜走不见了踪影,两大汉也是十分生气,要不是眼前这少年,他们早就抓住了那小偷。 于是另一个大汉责怪道:“少爷的钱袋里有10张银钞,都怪你走了那小偷,这下我们可怎么向少爷交代啊。”殷长歌傻眼了,他钱袋里钱虽然不多,只有十几文钱,但钱袋绳子上系着一颗玉石,那可是他母亲的遗物。 突然,一道瘦削的身影从丛林里钻出来,身高约1.7米,面容消瘦,看上去像一只狡黠的狐狸,他的右手提着刚才那小孩的衣襟,左手把玩着两个袋子,之间他把其中一个袋子扔至那俩大汉, “没用的东西。”其中一名大汉结果袋子,连忙谢道:“谢谢唐总管。”说罢,那被称作唐总管的路过殷长歌三人,而另一个大汉接手小孩,三人头也不回地往县里走,见状,殷长歌加速跑到他们面前拦住,对那个瘦子说道:“把我的钱袋还我!”唐厌笑道:“好啊。”随即将钱袋扔出,继续往前走,待殷长歌接过一看,绳子上的玉石不见了,于是他继续拦在他们前面:“我的玉呢?”而唐厌伸出手,之间手心有一颗白色玉石,继而装作一脸疑惑:“这个吗?这不是你给我的报酬?”殷长歌气道:“你!”随即就想伸手去抓,可唐厌一缩手,殷长歌铺了个空,唐厌食指大拇指捏住玉石,戏谑道:“来啊,你来抢啊”,下一刻,手中的玉石就不见了踪迹。 只见陈十三将玉石还给殷长歌,便提着行李头也不回的往县里走:“该走了,再不走天就要黑咯。” “好快!”唐厌内心惊道,即便以他在道境6段的实力,也没看清陈十三的身影,殷长歌狠狠地瞪了唐厌一眼,而唐厌摆出无所谓的表情,随后又瞥旁边跟上去的陈平生一眼, “有意思。”随后两拨人一前一后,各走各的。一路上只有那小孩的挣扎声。 没走多久,殷长歌一行人就看见了城镇,陆台虽然只是一个小县城,但它的发展比季阳好到不知道哪去了,穿过小镇口两边的石狮,进入小镇,映入眼帘的是两边的叫卖的小商贩,以及不远处的糖葫芦,殷长歌拉着陈平生就往糖葫芦跑去,这时,一声尖叫吸引了二人的注意,只见就在前方围着一群人,二人像是一眼,便往人群跑去,穿过重重包围着的人,终于看见了里面的情形,只见一名穿着华丽的青年此时正拉着一名女子的手,青年生得俊俏,而被拉着的女子约莫着只有十七八岁,虽被一层白色纱布包裹着住双眼,但还是看得出女子长相绝美,她一手抱着琵琶,一手被青年拉着,嘴里还喊着:“婆婆,你在哪?”只见青年身旁有一名老人倒在地上,她扶着腰想要起来,但腰痛让她无法做到,她只好拉住青年裤腿,哀求道:“大人你行行好啊,放过我家孙女吧。”那青年嫌弃地抽开腿:“老太婆别碰我,就让本少爷来治治你家孙女的眼睛吧。”说罢便发出痴笑,更加用力地拉扯着少女。 周围人议论纷纷,可没人敢上去阻止,但下一刻,殷长歌便动身前去阻止这一恶行,陈平生摇摇头,跟了上去,那青年发出阵阵痴笑,突然,左手手腕就被人钳住,正是殷长歌,青年回头怒道:“你是谁?给本少爷松手!”说罢就松开拉着少女的右手,挥拳砸去,殷长歌一闪,再伸腿一绊,只见那青年就失去平衡,摔了个狗吃屎,而那少女便顺着声音朝老人摸去。 围观群众拍手叫好,但下一刻,就沉默了,纷纷散开,是殷长歌一行人先前遇见的那三人,那青年抬头看见来者,欣喜地跑过去:“唐厌!快把这人杀了,他竟敢绊本少爷。”那消瘦的身影将殷长歌二人周围扫视一番,随后目光停留在他们后边不远处那个右手扛着长棍,左手拿着几串糖葫芦的胖子,小声说道:“少爷,我们先走,他们不好对付。”那青年却大声道:“你唐厌堂堂在道境高手,还会怕这毛头小子?”说话间青年瞥见了其中一名大汉手中的小孩,又冲过去踢在小孩脸上:“哈哈,你这小偷被抓了吧!”于是大汉松手把小孩抛在地上,青年上去又连踹了几脚,又回头冲唐厌说道:“唐厌,你动手啊,我要把那小子和这小偷一起剁碎了喂狗!”唐厌一惊,又见那胖子不为所动,便立马转身搂着青年想要离开,可那青年大怒道:“唐厌,你也找死是吧?”随即挣脱开来,抽出腰间的佩剑,就要往小孩砍去,见状,陈平生踢起一颗石子就朝青年飞去,他虽不喜欢多管闲事,但也不会见死不救。 第十二章 石子打在青年身上,随后他整个人往后倒下去,殷长歌趁此冲到小孩身前挡住,唐厌接住青年,怒视着陈平生,要是这青年受了伤,他也不好向青年父亲交代。 青年站稳后怒骂道:“哪个不长眼的东西扔的石头?知不知道我爹是谁?”这时,陈平生走上前去, “没人关心你爹是谁,不过,这小孩即便是偷了钱,也不该被砍死,应该交给衙门按法处置”,青年盯着陈平生,冷笑道:“呵!按法处置?在这陆台,我爹就是法!”而唐厌见陈十三缓步走来,立马用力捂住青年的嘴,不让他继续说,然后面带歉意地朝陈十三点头,见陈十三没有理会,还是慢慢地走来,唐厌马上扛着青年转身就跑,毫不拖泥带水,而那青年挣脱不开,四肢乱舞,嘴里在胡乱地乱骂,活像个耍泼了小孩。 见麻烦走了,殷长歌回头想要查见小孩的伤势,但那小孩不知什么时候就又溜了,于是殷长歌连忙查看腰间的钱袋,还好,这次没被偷, “哈哈,那小孩定是听见我要把他押到衙门去,就被吓跑了”陈平生笑道。 陈十三走上前去,伸出糖葫芦,哪知殷长歌不管他,径直跑向少女,而此时陈平生伸手想拿糖葫芦,可陈十三把手一举:“你吃个屁!”陈平生哪知陈十三这么小气,愤恨道:“我可是你亲侄子啊!”与此同时,围观的有几名好心人将老人扶起,牵至少女面前,少女紧握老人双手,着急道:“奶奶,你没事吧。”老人啜泣道:“没事没事,都怪奶奶没本事,差点让你被那流氓掳去。”见殷长歌过来,老人缓缓弓身谢道:“老身于长红,多谢公子出手相救”,又拉着孙女的手说道, “梓若啊,快谢谢这位公子,多亏了这位公子,才将那流氓赶走。”少女顺着奶奶手的方向行礼谢道:“小女张梓若,多谢公子出手搭救,敢问公子如何称呼?”殷长歌回谢:“我叫殷长歌,不用称我为公子的。至于赶跑那流氓,小事一桩,张姑娘你不用如此拘谨”,张梓若抿嘴笑道:“公子姓殷?那可真是个好姓!”殷长歌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对了,张姑娘,你们怎么会但这儿来,我看你...”殷长歌忽然觉得对有缺陷的人提及他的缺陷,即使没有携带恶意,也是件不礼貌的事,于是就此打住,而张梓若似乎明白了他的用意,发出银铃似的笑声,像一只磨人的小妖精, “没事的,小女自幼失明,现在早已看开了,小女听恩人您的声音感觉恩人您年纪不大,那小女就称呼您一声殷少侠吧”,随后又道, “因为失明,小女还在年幼时就被父母抛弃,幸亏奶奶捡到了我,将我带大,之后小女学得了一手好琵琶,本来稍有起色,谁知妖族入侵,落城被占,还好有好心人帮助,这才和奶奶逃了出来,之后决定随奶奶去亲戚家,所以才想在路上靠小女的一点才能,挣点赶路盘缠,对了,少侠是陆台本地人吗?”还没等殷长歌开口,陈平生就蹭了上来, “我们不是本地人,老婆婆你们准备去哪啊?”见陈平生主动问起,老人忙道:“这位公子,老身欲前往丘胤城,投靠老身的老姐妹,不知诸位,前往何处啊?”殷长歌惊喜地想要开口,但陈平生却先开口, “不巧,我们正想去伏明城,不过,倒是会经过碧江和宁关,可以一起走一段路程”,听到陈平生如此说着,张梓若不等于长红开口,就抢着婉拒道:“多谢公子好意,但小女眼睛看不见,奶奶又年迈,行动不便,实在跟不上恩人们的脚步,只会成为你们的累赘。”这时,先前扶起于长红的好心人开口提醒道:“这位姑娘,先前那穿着华丽的青年名为林海,他父亲是当地的县令林山禧,这俩父子是这块地出了名的恶霸,平日里无恶不作,瑕疵必报,若姑娘拒绝了这位少侠的好意,就怕那林海会再找来麻烦,到时候姑娘你和老人家,怕是难逃他手了”,殷长歌顾不得先前陈平生的插嘴口误, “对对对,张姑娘你还是和我们一起走吧。”这时,一直默不出声的陈十三突然开口,对张梓若说道:“没事的,姑娘你不要怕添麻烦,我们也不是坏人,有我在,和我们走一段路肯定要安全许多。”听罢,于长红握紧张梓若的手,后者思考片刻,就答应道:“好,那小女子就叨扰诸位一程了”,听到张梓若答应了下来,陈十三又旋即又问那起好心人, “话说,老先生,这俩父子平日里如此作恶,为什么没人状告朝廷呢?”只见那老人家摇头哀道:“哎,先生你可知我们陆台的茶叶金毫?”金毫,就是先前陈十三提起过的极品茶叶,茶如其名,一斤金毫茶叶要卖10两黄金,于是陈十三点点头,然后那老人继续说道, “这茶叶虽是好茶,但就在20年前,这茶叶我们陆台人几乎家家都可以种,可突然有一天,这茶叶被丘胤的一名富商看中,随后便包下了一片茶山专门种植金毫,随后金毫的价格一路高涨,这富商,不仅把金毫的价格炒到天价,还花大价钱包下陆台大部分茶山,用来种植茶叶,而剩下的包不了的茶山,就花钱请人搞乱,不让其他人种好茶叶,而那富商,早在20年前,就娶了林山禧的女儿当小妾,所以这多半就是那林山禧的女儿的注意!甚至前些年林山禧能当上陆台县的县令,就是那富商的有意为之,为的就是帮他看好这里!不让我们平民百姓反抗!”说着说着,也许是老人气劲上来了,便嫌弃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 张梓若似乎是听到那富商也是丘胤人,被吓着了,竟有些微微发抖,于长红只是更加用力地握紧了张梓若的手,急忙说道:“几位恩人,要不,我们就此别过吧,老身怕那林海找上我们,拖累了你们啊”,但此时陈十三和陈平生两叔侄表面和内心都毫无波澜,反观殷长歌,满脸怒容道:“婆婆,张姑娘,你们放心,我一定会保护你们的。”这时那好心老人又说:“就是就是,先前我见这两位少侠身手非凡,应该也不是平常人家,你们放心便好了。”听到了老人的夸赞,陈平生那是一个高兴,随即就笑道:“老人家您眼光真准啊”,之后就对着张梓若说道, “这位老人家说得对,我们也不是平常人,你就放心了罢。”见陈平生这殷勤劲儿,此时陈十三心里都快笑开花了—— “不愧是我陈十三的侄子”。 第十三章 那好心的老人家听到了陈平生的认可,于是便自豪道:“老夫谭柯生,曾随大帝征战过呢,当然有眼光。”谭柯生所说的大帝,指的是唐国的开国皇帝李天海,现如今唐国的老人,大多是经历过那场旷世大战的。 听到这话,陈平生也只是笑笑,并未当真,能亲随唐国大帝征战的人,即使如今在世,也是受举国尊重的老者,这老人家最多80岁,算起来那时最多也只有19岁,这显然只是老人家在添油加醋,不过也不好戳穿而已。 此时陈十三见远处的天边已然泛黄,便说道:“时候不早了,我们先找个客栈休息吧,明天再赶路”,这时,谭柯生又向众人说道:“好巧,老夫正好熟悉一家客栈,那里的掌柜的是老夫的老友,若不介意,诸位请随老夫一同前去。”犹豫片刻,陈十三看向张梓若, “张姑娘有何建议吗?”于长红见状在她耳边小声说着什么,随后张梓若就点头回道:“恩人你自安排就好,小女相信您,对了,还未询问后面二位恩人如何称呼呢”,陈十三拍拍身边的陈平生, “张姑娘你叫我陈先生就好了,至于我身边这小子,你就叫他陈平生吧,他可不是啥公子”,而陈平生一甩胳膊,向张梓若说道:“张姑娘你就直接称呼我的名字陈平生吧”。 “对对对,张姑娘你也直接叫我名字吧,少侠听着实在是有些别扭”殷长歌拍拍脑袋。 听罢,张梓若掩嘴而笑,殷长歌也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那好,那还请谭老先生带路了。”陈十三向谭柯生委托道。见状,谭柯生说道:“好,那诸位就跟我一起去吧。”说罢就带路领众人前去老友的客栈。 可是,眼见这老人把路越带越偏,而天色也越来越黑,陈平生的表情是愈加阴沉,此时陈十三发觉了陈平生的异常,随即拍拍他的肩膀,像是在说, “别怕,有我在,不会发生什么坏事的。”又走了一刻钟,谭柯生开口道:“各位,前面就是老夫老友的客栈了”,众人顺着谭柯生所指方向,只见一座略显破烂的客栈映入众人眼帘,而门口的椅子上躺着一位身穿素衣的老头,此时他打着鼾,谭柯生上前去摇醒他,那老头正要发怒,看看是谁在打扰他打瞌睡,抬头见是谭柯生,便又漏出喜悦的表情,随后众人只见谭柯生埋头对着他小声地说着什么,之后,老头便将他们扫视了一番,目光先是慢慢地扫过殷长歌,最后定在了张梓若身上,于是站起身走向他们,这老人身高竟将近2米,而他的步伐之稳健,丝毫不像一名老人,他向陈十三问道:“李氏后人?”听到老人的询问,陈十三两眼一咪,握紧挑着行李的长棍,而陈平生只是右脚稍稍往后挪了一步,冷冷地盯着老人,殷长歌先前就感受到了他的扫视,此时说了句李氏后人,而他的母亲,就姓李,自然也是充满了戒备,此刻气氛降低到了极致。 就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候,老人摇摇头率先开口:“看来多半是了,老夫与李家有缘,今晚就不收你们的住宿费了,不过要是有什么麻烦找上门,老夫不会动手,你们自行解决。”说罢便扔出一大串钥匙,头也不回地回到谭柯生身旁,欲与他饮酒作乐,谭柯生见众人看着他们,于是微笑着冲众人点点头。 “怎么办?”陈平生向陈十三询问,而后者抬头看看天空,却笑出了声:“就在这里住一晚罢。”那老人既然会直接了当的说出了李家这个词,自然是不会在背地里陷害他们了,又说出与李家有缘,逢管良缘孽缘,他既然将钥匙扔给他们了,那肯定是不会和他们这些晚辈计较了,而现在天已经黑了,再回头去找客栈,不知道还要找到什么时候,所以陈十三决定就在此暂住一晚,明天一早再启程便是了。 虽然客栈外看着破破烂烂,可这里的房间还是比较整洁,只是桌椅看着已有些年头,但上面没有灰尘,想必这老人应是经常打扫的,殷长歌一行人分完房间,便各自回房休息了。 此时陈平生盘坐在床上,双手放于膝上,双眼紧闭。这是在感受天地间的灵气,在修炼到初闻境后,便可以在心海中看到自己的道,虽然有些模糊,但可以看出他的道——一条蓝色的光道,从陈平生的胸口处延伸出去,看不到尽头,而在光路的周围,隐隐有着丝丝灵气钻进这道蓝光中,这是因为在修炼到初闻境后,便可以通过这道,吸收周围的天地灵气,从而修炼,所谓的凝气境,凝的天地灵气然后铸就这条属于自己的光道,这条光道,观道境以下外人不能看见,这也是为什么到了初闻境后,修炼速度更加快的原因。 “呼!”陈平生吐出一口气, “终于到初闻二段了”,他似乎是有点不满意现在的修行速度,要知道他在一个月前才升到了初闻境,花了两周就悟到如何吸收天地灵气,随后一闲下来就吸收着天地灵气,更何况他还吃过帮助修炼的灵丹,在这个世上,也是存在着能帮助修炼的灵丹妙药的,他在小时候就吃过一颗,所以对于他而言,这速度真不算快。 而那些些灵丹妙药非常珍贵,只有池州人知道配方,虽然药效确实显著,能明显感受到修炼速度加快,但丹药的价格很贵,且有价无市,所以即使是陈平生,长这么大也才吃过一颗。 “算了算了,睡觉!”陈平生裹起被子倒头就睡。半夜,在一座豪华的宅子中,唐厌正半跪在一名中年人身前,那中年人正在桌上记着账,身后竟是一堵用金块累成的小墙! 金块在油灯的照耀下,发出阵阵金辉, “林大人,林公子偷偷派了一对人去了。”那中年人自然是林海的父亲,陆台现任县令林山禧,只见他头也不抬地道:“嗯,那对人实力如何?”唐厌回道, “他们的首领实力只比我强一点。” “那你说说结果如何?”唐厌一愣,然后继续回道:“必死无疑!” “哎,那还真是浪费钱啊。”沉默片刻,林山禧继续说道, “你现在马上去丘胤一趟,给妍儿说说这事儿。” “是。”话音刚落,唐厌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没过一会儿,林山禧就停下了手中的笔,自顾自地说道:“海儿实在是太不听话了,这次过后一定要好好教育他一下,不过好在有妍儿和我那金女婿,应该只是个小麻烦。”唐厌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唐厌回来之后第一件事就向他说及此事,当时他听到后只是让林海近期不要出门,不要再找那伙人麻烦,本来以为这事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一直顺风顺水的林海只是认为唐厌在疑神疑鬼罢了,这才暗地里花钱雇人。 第十四章 “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的好时候。”章超这样想着,他本是一名千户,带领一千多名士兵驻守在丘胤城旁的小城宁关城,但他嫌军饷太低,便多次行职位之便谋财,没想到被当地平民状告朝廷,于是被罢免了官职,之后他凭借自身不错的实力,以及在宁关时收的小弟,在隔壁的碧江县建立起自己的小势力,专门收钱为一些富人办事。 碧江县虽是个县,但却比宁关城的规模大了许多,因为它算是整个东南部的交通枢纽之一,这里的陆路不仅通向周围的城县,还有沅子江的东南支段最大的一段,所以水路也极佳。 就在先前,隔壁县县令的公子飞鸽传书给他,交由他一个任务,事成之后就给他黄金五十两,平日里这林海就经常雇他们办事,不是抢货就是杀人,一来二去双方自然就熟悉了,虽然林海每次都出手阔绰,但这次林海竟许了如此多的雇金,再加上信中说目标实力不俗,便决定亲自前往陆台。 即使骑着快马加鞭,章超一行人来到陆台时已是半夜,在短暂的休整以及了解到目标的实力表现和去向后,便动身前往了那座名叫天行客的客栈。 很快,在林海的奴仆的带领下,章超等人来到天行客外面的芦苇荡里,只见章超排出十几文钱,此时他们浑身被黑色的衣服包裹住,等戴上面罩,就只剩半个脑袋漏在外面,根据林海所说,对方一共5人,三男两女,其中两女的一个瞎子,一个老太婆,那三男的其中两个都与他年龄相仿,且实力比他高不了多少,唯一棘手的就是那剩下的胖子,他说他也没见过这胖子出手,只是听唐厌说那胖子只比他厉害一点儿,虽然林海描述的很不是清楚,但这种情况发生过不少次了,因为很多时候林海的目标都是路过的旅客,可他们也不是傻子,根据他的人所调查的情报,那行人是从季阳来的,现在妖族现世,落城失守,而离落城很近的季阳自然是难以再居住下去,所以这段时间就有特别多的平民离开季阳四处投奔亲戚,而且据他所知,这季阳县特别小,甚至都没什么修炼之人。 虽然短时间内没法调查更多,但50两黄金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甚至为了这次刺杀,他还带上了两名在道境境、5名初闻境手下, “这五十两黄金,我章超势在必得!”话音刚落,章超眼神示意按照之前的方案进行刺杀,之后他们8人身上的气势渐起,他们要一鼓作气,将其余几名目标杀掉,再一起对付那似乎比较棘手的胖子。 忽然,章超似乎看见了前方有金光闪耀,他摇摇头,金光又不见了, “看来是想那黄金想出幻觉了”,张超如是想着,下一刻一声呵欠响起,顿时,8人背后一阵阴凉, “跑!”章超大喊,可当他跳出芦苇荡再回头看时,一股绝望感涌上心头——随他跳出芦苇荡的只有三人,一名在道境,两名初闻境,剩下的人甚至没能喊出声! 突然,章超又发现了不对的地方, “为什么那两名初闻境实力最差,而且还在他们一行人的最后位置,却逃了出来?”这时,一道扛着一根被白色帆布包裹住的棍子的身影走出来,他左手还打着呵欠,棍子的一端全是血! “来,我让你们一个半大境,再加一只手,你俩陪我玩玩”陈十三打着呵欠说道, “长歌,你好好看,好好学”,听到那胖子如是说道,章超回头一看,是林海所说的那两名少年,只见其中一名身上冒出腾腾杀气, “你俩,是我的。”他指着那两个初闻境的黑衣人,他们都是初闻境3段,两人面面相觑,随后一同冲向陈平生挥刀砍去, “不要看身后啊,这习惯可不好”,张超再一回头,只见陈十三就在他的面前, “好快!”另一名在道境刺客的心中浮现出了这最后的词语,之后就连声音都没发出,被长棍打飞出去数十米,他的躯体连带着滚了十几米才掉落在小河里不见踪影, “林海那混蛋!竟敢骗我!”章超幸运地躲过第一击,即使是他在道境8段的实力,此时也毫无还手之力, “现在还是逃命要紧”,但就在他心中的想法还没结束时,地面上的陈十三又不见了,紧接着又是不紧不慢的慵懒声响起:“上点心啊,你可是在道8段的‘高手’”。 与此同时,陈平生见那两刺客挥刀砍来,竟是不急不忙地摆起打拳的架势,他闭上双眼,感受着刀砍来的气流,随即一睁眼, “崩山拳,破风!”只见他左脚往右前方跨出约三步距离,整个左半侧身体连带着左拳向右转身,刚好躲过左侧刺客的攻击! 而右侧的刺客也被崩山拳打飞出去。 “好巧妙的攻击,平生哥居然在击中右边刺客的同时躲过了左边的攻击!”殷长歌在心中暗自惊道,但陈平生的攻击还没结束,下一刻他的左肘往后压去,正好撞在了左边那刺客的后脑勺。 虽然陈平生的第一次进攻都打到了对方,但招式的威力也是要随着使用者的境界实力的上升而提升的,现在陈平生还只有初闻2段,这对于两个初闻境3段的刺客而言只是小伤。 黑暗中突显一双红色的眼睛, “这小子的战斗智商好高,而且年纪轻轻就到了初闻境,此子不除,以后必是大患!”随后那双红色眼睛消失在黑暗中。 那两名刺客被陈平生的攻击打飞在他的两边,一名捂肚,一名擦嘴,都不好受,先前他们分明感觉到了,这外貌平平的白衣少年除非是故意压境,那么应该是只有初闻2段的实力才对。 陈平生冷哼一声,然后向他们招手挑衅,见状,那两刺客再次发动了攻击,只是,这一次他们改变了战略,开始绕着陈平生跑,他们的位置虽然一直都在变化着,但始终在陈平生的两侧, “哼!”只见陈平生冷笑一声,随即伏低姿态,冲向其中一名刺客,那刺客见陈平生终于耐不住性子冲向了他,于是看准时机,挥刀竖劈,而此时另一名刺客也跟上了陈平生的脚本,来到他身后,从左往右横劈, “他躲不开了了!”但下一刻,陈平生却突然往前一扑,双手抓紧前方刺客的腰部,头顶着他的腹部,然后扑倒了那名刺客,后方的刺客见挥刀劈空,惊讶之余又向前挥刀砍向陈平生,突然,陈平生借着身前刺客往后倒失去平衡的机会夺过他的刀负在背后,竟是挡住了来自背后的攻击,之后向左侧翻滚,暂时脱离了对方的攻击。 第十五章 在脱离对方的攻击范围后,陈平生右膝右掌落地,左手持刀指向身后,半跪在地上,随后突然消失在原地不见身影,不等那两名刺客反应过来,陈平生突然出现在他们身前,两人一惊,其中一名刺客用刀格挡,而另一名趁机躲在他的身后,随后只听得见两把刀之间碰撞所发出的清脆响声,随后陈平生右手接过刀柄抽刀再挥,对方想要再挡,但他格挡的速度跟不上陈平生挥刀的速度,被一刀擦破左肩,一阵火辣的疼痛感瞬间传向他的大脑,可陈平生是不会给他喘息的机会的,只见陈平生借对方恍惚的瞬间,连续向前挥刀,每次挥刀,都会给对方造成伤势,当然,另一名刺客也不会就此发愣,他早已绕至陈平生身侧,一拳砸向陈平生的太阳穴,可陈平生却只是收刀往后一侧,那偷袭的刺客只能嗅着刀尖上的血腥味, “这是何等恐怖的身法!”他心中这样默默地想着,然后永远闭上了双眼。 见陈平生在避开的一瞬间反手握刀刺死同伴,剩下的那名刺客再无好战之心,此刻只想着如何逃走,他目光一瞥,瞅见了不远处的殷长歌,于是趁陈平生拔刀的间隙冲向殷长歌,但陈平生又岂能如他愿,拔出刀就紧随其后,殷长歌也不傻,见这刺客冲他来,撒腿就跑,但他只有小小的炼体境,很快便被追了上来,那刺客眼见快要抓住了前面的小绵羊,但突然感到一阵剧痛从背后传来,他埋头砍去,一段白色的刀尖刺穿了他的腹部,而红色的鲜血还冒着热气,顺着刀尖往下滴,他本想劫持殷长歌当作人质,以此逃跑,但此时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砍向殷长歌,见状陈平生大喊道:“长歌!小心!”殷长歌回头见那把刀正向他劈来,向前迈了一大步想要躲开,下一刻,哗啦一声,殷长歌后背的衣服就已然裂开,索性未伤及后背。 二人同时松了一口气,但此时殷长歌已然看到了这名刺客的死相,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的距离看见人死,闻着血腥味,他有些想吐,那是一种生理上的不适,由于陈平生捅穿了他的腹部,所以血还冒着热气,逐渐涌到殷长歌脚边,于是殷长歌只好往后避开。 见状,陈平生拍拍他的背, “既然选择了修道这条路,那这种情况是无法避免的。”殷长歌脸色苍白地回答道:“嗯。” “你想吐就吐出来吧,不丢人。”话音刚落,殷长歌就转过身背对着陈平生吐了出来。 与此同时,陈十三和章超的战斗还在继续,与其说是战斗,不如说是一场单方面的戏耍,陈十三单方面戏耍章超。 在陈十三突然出现的时候,章超就一直想着逃跑,可直到现在,即使他使出浑身解数,都无法逃脱出去,无论是什么招式,什么身法,陈十三都像一只鬼魅一般,突然的出现,突然的消失,章超不禁悲从中来,想着他章超,在这片地区多少还是有名气的,可此时却被对方当蚂蚁玩耍,于是选择放弃抵抗,抛刀在地,跪在地上渴求陈十三能够不要再戏耍他了, “这位前辈,你要杀便杀,我章超不会抵抗的!”话音刚落,那跟长棍就突然从高处插在了他的面前,而陈十三庞大的身躯随后一闪而至, “我问你,你回答。”陈十三如是说道。而章超眼神一亮,随即便趴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生怕遗漏了陈十三问的每一个字,只见陈十三缓缓开口:“是谁派你来的?” “是陆台县县令林山禧的儿子林海,前辈我只是收钱办事,您要怪,就怪那林海。”陈十三摆摆手表示让章超住嘴,于是章超老老实实的停了下来,对于这个回答不出陈十三所料,于是他继续问道:“他家的底细如何?” “前辈,他们林家父子全靠一个叫赵阔的人支撑着,他现在是丘胤赵家的家主,在整个东南部还是有点话语权的。” “哦?丘胤赵家?以前怎么没听说过?” “前辈,您可能不知道,以前我在宁关当千户的时候,这赵家才突然出现在丘胤,根据小人的情报,那赵家的家主赵阔,在此前还只是一个小商人,游走于唐国、陈国、宁国三国之间,但自从有一年他从宁国回来后,整个人都变了,不管做什么买卖,都能赚钱,没过多久就成了丘胤的新晋富豪,特别是包下这里的大片茶山后,几乎垄断了整个东南部,甚至是整个南部的茶叶。”听到了章超的回答后,陈十三思考片刻,说道:“你叫什么名字?”章超赶忙把头埋得更低,恨不得插进土里, “前辈,我叫章超。” “章超是吧?”陈十三摸摸下巴,随后坏笑着说, “那你留在陆台,帮我看着林家父子,有什么异常,你先记住,要是我有空再来陆台,你就一一报给我听。”章超惊讶地抬起头,这不就相当于将他放生在这陆台么,原本他还以为陈十三要让他去提着林家父子二人的头向他谢罪,虽然他家的唐厌有点棘手,但这可比从陈十三手里逃脱要轻松的多, “咋了?这任务难吗?”陈十三见他犹豫着,便打趣的说道, “没有的事,前辈您随便吩咐就是了,小的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要完成。”说罢章超就在地上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小的斗胆,敢问前辈大名?” “呵呵,你不配,快滚吧!”但章超好不生气,继续磕了三个响头,便消失在陈十三面前。 “二叔,你就这样放他走了?”此时陈平生和殷长歌来到陈十三面前,可陈十三只是打了个呵欠,走向客栈, “杀不杀他无所谓,但不杀他更好。”陈平生迷糊了,二叔这是没睡醒犯糊涂了? 于是他追问道:“二叔,你这不是放他回去继续当祸害吗?” “他不敢!”陈十三只是这样说着,头也不回地回到客栈。这时,殷长歌拉住陈平生问道:“平生哥,那人为什么不把他同伴的遗体带走啊?”陈平生犹豫一番,不知道该不该对陈平生说出实话,但最终他决定了,于是幽幽地说道:“像他们这种拿钱杀人的人,眼里哪还有什么同伴,都只不过是互相赚钱的工具罢了。”殷长歌愣在原地,久久不能平静,所以他只能摇摇头无奈地说着, “原来世上还有这种人啊”。 第十六章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殷长歌辗转反侧,愣是睡不着,但今夜也不止他一个人睡不着,同样的,还有林海,此时他还在自己的府中来回踱步,府中只有他的踱步声,他在等章超的好消息,但章超迟迟不回,于是他有些担心,担心章超死在了目标的手里,担心他被章超供出来,担心对方付出了比他更多的雇金,让章超回来刺杀他;所以,他就派出了自家的奴仆前去天行客看看状况。 此时他的心里直发毛,忽然,一个血人出现在门口,林海当即就被吓得大叫,于是那血人赶忙往前走,说道:“少爷少爷,是我啊”,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林海认出了这是之前被他派出去刺探情况的自家奴仆,于是他嚷着, “你别往前走了,就在外面呆着,你说就行了”,见奴仆浑身是血,林海心里咯噔一跳,想着大概率是完了,但还是心存侥幸地让奴仆说出消息, “你为啥满身是血,发生啥事了”,那奴仆恐慌地望着林海,看奴仆如此恐慌,林海也浑身发毛, “少爷,我们好像真惹到不该惹的人了,我刚到天行客,就看到满地的尸体,我想跑,但是有个老头突然出现,我还以为是鬼,但他只是说让我把那些尸体清理了”,听罢,林海就被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哆嗦着说道:“老头?哪个老头?那,那些尸体,可是?” “少爷,那老头大半夜突然出现,着实把我吓个半死,我想跑,可那老头拉着我,劲大得很,虽然我也不知道是谁,但那些尸体,就是先前跟章超一起的一行人” “千真万确?” “少爷,我亲眼所见,我怎么会骗少爷你啊” “那你,有,有没有,看见章超的?” “没有...”随着奴仆的最后一句回答结束,林海瞬间崩溃了,由于天行客在陆台县的边缘郊区,且这客栈已有些年份了,所以现如今还在没在林海自然不知,况且他这纨绔子弟每日不是,事情朝着很坏的方向发生了,他虽然不知道陈十三只是让章超盯着他和林山禧,但是他直到章超的消失,意味着章超极有可能已经成为了他的敌人,一名在道境的敌人,且还是极有刺杀经验的刺客,一想到章超有可能下一刻就不知道从哪冲出来拿他狗命,于是林海便止不住地浑身发抖,突然,他像一条刚被解放的野狗一般冲出门外。 “爹,爹,你醒醒!”林海敲着林山禧的房门,被这阵敲门声吵醒的林山禧睡眼朦胧的拉开门, “怎么了?章超死了?”见林山禧开口就说章超死了,林海虽然很是迷惑为什么他爹会知道,但现在可顾不得这么多,于是慌慌张张地说:“爹,章超没死,我也不知道他去哪了,但我怕”不等林海说完,林山禧一个巴掌打在他的脸上, “你怕个甚么?既然章超都打不过他们,那你还想怎么办?老子早就让你别乱来的,你这是要气死老子?”林海显然被这一巴掌打蒙了,从小到大他父亲都没打过他,于是林海捂着脸的手有些微微颤抖,然后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便夹着哭腔拉着林山禧地衣袖:“对了,爹,还有姐姐,还有姐姐!你快让姐姐带人回来,最好是带那个刘浩”,刘浩是赵阔的护卫,日常出行赵阔都带着刘浩。 见到林海这窝囊样,林山禧又是气得牙痒,高举起右手就想打下去,林海见状急忙护住了脸,但巴掌迟迟没有打下来, “哎,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废物!”只见林山禧甩手,怒声说道, “我早就让唐厌去丘胤找你姐姐了,接下来你就呆在家里,哪都不要去,即使外面出了什么动静,你也不要出去,听到了没?”听到唐厌早就去丘胤找他姐姐了,林海便失心疯地骂道:“对!唐厌,都怪那唐厌没给我说清楚!要不然我也不会”,这时林山禧怒视着他,林海见状马上住了嘴,不再闹腾,生怕再挨一巴掌,随即收起了哭腔,胆怯地问道:“爹,要是,他们找上门来怎么办?”林山禧思考一番,然后缓缓开口道:“你别担心,连章超都拿那伙人没办法,所以那伙人要是想来杀我们,怕是早就登门了,而现在还不清楚章超有没有被你说的那伙人抓住,所以只要让章超闭嘴,让他不要说出是你雇他去刺杀的,那么他们就没有证据来找我们麻烦。” “可要是,章超给他们作证了怎么办?”林山禧白了他一眼, “所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到章超,像章超那样的人,向来是要钱不要命,而你爹我有的是钱!即使他不要钱,我也可以杀了他!但”说到这里时林山禧停顿了一会儿,这个停顿让林海的心再次被揪了起来, “但是什么啊,爹你快说啊”,被林海打断说话的林山禧不耐烦地甩甩手, “你急个啥?”然后又继续说了下去, “但要是章超被抓住了,愿意作证是你花钱请他杀人的话,那事情麻烦了”,林山禧埋头皱着眉头思索着,这种情况是最差的情况,他原本以为章超会一起跟着死去,那样还好,因为他身为陆台县县令,即使他们当面对质,也没证据证明刺客是他们雇的,要知道无故斩杀唐国官员可是死罪,即便当时逃了,那也会被悬赏追杀一声,但要是他们想偷偷杀了他,那就正中他下怀,因为这座豪宅,早就充满了陷阱,这可是赵阔花重金给他设计的陷阱,观道境之下,九死一生,赵阔如此慷慨,为的就是保住他这棵在陆台县的摇钱树,因为陆台这块宝地,太多人眼热了,要是他倒下了,赵阔可没有把握再扶一个县令起来。 所以现在找到章超最重要,于是他抬头望着林海身后的夜色说道, “眼下最重要的还是找到章超,要是天亮前还没找到章超,那我们就离开这儿”,见林山禧都没办法了,于是林海急忙说道:“爹,那还等什么,赶紧派人去找啊!”可还没等林海说完,他的身后就发出无数道脚步声,他惊恐地回头看去,生怕是殷长歌一行人找上麻烦,或者是章超带人向他讨个说法,但下一刻,他就惊呆了——他的身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站着一群黑衣人,这群黑衣人浑身上下只见一双眼睛在外面,与夜色浑然一体,所以林海根本数不出有多少人在那黑夜之中。 他们听到了林山禧说的话后通通开始出发寻找章超, “原来爹最后不是在跟我说话啊”,林海心想,而此时林山禧却满脸堆着笑容说道:“麻烦各位大人了。”对于林山禧这棵摇钱树,赵阔怎么可能只让唐厌一人保护着。 第十七章 每当第一缕晨曦挥洒在那一片片茶山上,为之披上一层薄薄的金纱时,朝露上的反射见证了陆台采茶人一天的开始,妇女们裹着头巾,背着竹篓,嗅着新鲜的泥土气息,从家里出发。 而陆台的街道却与之截然相反,这里的居住民们还在家里享受每天最后的美梦,鲜有人在这个时间点起床,所以这个时候的陆台街道是十分恬静的,但章超可不这么想,此时章超拖着满身是伤的躯体,走在这片安静的街道上,他只觉得这份恬静,吵得让他心里烦躁,他多想扯开喉咙大喊一句谁来救救我,然后安静的街道上就满是嘈杂的人声围绕着他,那样的话,他就觉得十分安心了,可他不敢,他怕他还没喊出救字,就被在暗处寻找猎物的猎人一箭射死。 就在三个时辰以前,有人找到了章超,那人全身上下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其余部位都被黑色衣物包裹住,章超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是林家父子派来追杀的,便摆起了架势准备率先进攻,可没想到黑衣人是来谈判的,并开出了他难以拒绝的条件,但他想到了不久前的那次虎口脱险,他突然觉得有些累了,不想再被搅进这摊浑水,于是他选择拒绝,而下一刻,对方果然动手,出手就是杀招,想要将章超一击毙命,可章超也浪迹江湖有些年份了,自然知道要是拒绝了会有什么下场,在打斗过程中,那黑衣人发觉自己不是章超的对手,便开始穿梭在陆台的大街小巷,牵扯住章超。 章超虽然思考到了对方可能不止一人,但被他们的打斗声吸引的敌人一个接一个,即使实力都不如他,可奈何人数实在太多了,远远超过了他的猜测! 他拼尽全力地逃脱,终于脱离了对方的围剿,遁入黑暗之中不见踪迹。 忽然,他努力地抬起眼皮,前面,就是陆台北部的茶山区域了,他之所以没有选择离碧江更近的西边区域,一是想到林家父子肯定会在他回家的必经之路留下埋伏,二是天行客就坐落在陆台的西边,他可不想再回到那片芦苇荡,所以他选择了往北走,只要躲在这里养好伤势,再绕一圈回到碧江,他就安全了。 也许是他一直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下来,章超双腿一软,就晕摔倒在路上,在他失去意识的前一刻,他看到了一个小孩,从巷子里走了出来。 “什么!让他逃了?”林山禧一摔茶杯,碎瓷片顿时飞向四周,茶水溅起在他面前的黑衣人的裤腿上,虽然只看得见黑衣人紧皱的眉头,但也想得到此时黑衣人的脸色一定很难看,这个黑衣人是赵阔派来暗中保护林山禧的队伍首领,平时他们装作陆台的平民百姓,一旦有要紧的事,林山禧便利会用县令的身份发布一则暗号,暗号在外人看来就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而一到夜深人静,街上没人的时候,他们就会出现在林山禧的豪宅。 虽然他们是赵阔的人,但林山禧毕竟是赵阔要保护的对象,在陆台自然算是他们的上司,不敢顶撞。 “虽然我们跟丢了,但我在第一时间就派人前去看住了陆台的西边,不让章超接近那座客栈”, “看住西边有什么用?那章超不知道绕开西边走?他又不是傻子!只要章超一日不除,我林山禧的性命就一日被拽在对方手里”,林山禧用力推着黑衣人,但黑衣人却纹丝不动,只见黑衣人缓缓说道:“你只要再派人看住陆台的其余三个出口了,接下来再慢慢的在陆台四处搜查,只要找到并除掉他,你就没事了”,林山禧怒道:“你想得到,章超会想不到?他可能早就跑出陆台了!”说罢,林山禧就崩溃地坐在地上,见状,黑衣人冷冷地看着他,幽幽开口, “他必不可能跑出陆台”,林山禧像是抓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期待地抬起头,只见黑衣人继续说道, “他受了重伤,重到现在连个普通人都打不过,要想痊愈,至少得一个月。”听到这个消息,林山禧一蹦就起了身,冲着门外的奴人喊道:“快,快找人看住陆台的出口,让他们一定要看清来往的人,对了,找人多画些章超的画像,一人一张!给我照着画像都看仔细了,一旦发现章超,就给我杀了他!”在他喊话间,那黑衣人就已转身离去, “欸?你去哪?”林山禧冲他喊着, “我带人去扫查了。”这个豪宅,他是一点都不想再多呆了,光是和林山禧在一个房间,他都恶心得快想吐了。 经历了昨晚的大战,陈平生直到辰时才睡醒,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自己的道,只见他的道比起昨天踏进初闻境2段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但他并未失望,修道一事,本就需要一步一个脚印,这时他听到了楼下的嘈杂声,于是他看向窗外,现在外面已是阳光明媚,蝉叫声不绝, “时候不早了么?”,他才意识到他已经睡了很久了,估计大家都已经在楼下等他。 陈平生在洗漱穿戴好之后,便带上行李与众人汇合。虽然大家都不出陈平生所料的,都已经在楼下大厅等他了,但除了他们之外,还有许多客人,天行客虽然是个客栈,不过在一楼的大厅也可以供客人休息,可昨晚他明明听谭柯生提起过,着天行客坐落在陆台的西边,与碧江接壤,但其实这里并不是陆台通往碧江的主要道路,因为要想从这里通往碧江只有乘船过河才行,而到碧江的陆路无论是用时还是花费,都少了许多,所以早已没人从这里渡河通往碧江,即使想从这里过去,也没有船家在此接客了,再加上这里只有一大片芦苇荡,没什么好看的景色和好玩的场所,所以已经很久没人到这儿来消费了。 陈平生正迷惑着,殷长歌看见了陈平生的到来,就主动上前去:“平生哥,陈叔叔说我们可以在这儿多呆一阵子,你快把行李放回去吧” “啊?”陈平生没反应过来,此时一名顾客大声喊着, “掌柜的,你这儿有没有好酒,给我们端上来!”可靠坐在门口椅子上的老人只是摇着扇子,眼也不睁地说道:“没有。” “哎,你这老头,我又不是不给钱,在你这消费你还不乐意了。”那客人不悦的说着,正要继续说下去时,他一旁的人拉下他,在他耳边轻声说着什么,只见他脸色一变,就再也不吭声了。 这幅场景,太像底月楼了!陈十三如是想着,但却和底月楼的场景大不同,或许是感觉到有人在看他,陈十三回过头,只见陈平生正看着他,陈十三一愣,随即笑着招招手,示意陈平生过去,于是陈平生凑了上去, “咱再多呆一会儿,有好戏看”,陈十三对着陈平生的耳朵小声说着,陈平生摇头表示不懂,然后又用眼神向陈十三示意坐在对面的张梓若该怎么办,而陈十三只是乐呵呵地笑着, “张姑娘早就同意了,是吧”,于是张梓若停下擦拭琵琶的动作,微笑道:“我没问题的,陈先生。”然后陈十三又看向于长红,而后者先是一愣,然后便马上开口, “陈先生您自安排就是了”,见状,陈平生只好挠挠脑袋,这啥情况啊,不会就他一个人搞不清状况吧,对了,殷长歌那小子肯定也不晓得! 第十八章 殷长歌自然也不知道,但他直到能在这儿多呆一阵子,自然可以把这里逛个遍,陆台可是殷长歌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除季阳以外来过的城县。 虽然殷长歌很想马上就出发,但他还是考虑到张梓若和于长红二人行动不便,于是就出于关心向她们问道:“于婆婆,张姑娘,你们愿意同我们出去走走吗?”于长红虽然想出去游玩,但毕竟她已经一把年纪了,而且昨天还经历了这么多事儿,实在是没力气随殷长歌三人一同去游玩,可正当她起身回拒时,张梓若却压着她的手,说道:“虽然梓若看不见,但梓若还是想了解一下这里,殷少侠愿意为我讲讲,这陆台的风景吗?”听罢,殷长歌喜出望外道:“当然愿意!那于婆婆你呢?”于长红瞥了眼张梓若,随后急忙说道:“我也愿意,那就麻烦殷公子了。” “哈哈,婆婆您就别叫我公子了”,殷长歌挠挠头,他对公子这个称呼显然是不习惯的,但无奈于长红每次都这样称呼,而于长红一愣,随即呵呵笑道:“实在抱歉,主要是殷公子你太像我们落城的王将军了,每次看到您都像看到了王公子,情不自禁叫叫错了”, “咦?王将军,婆婆您可以给我讲讲吗?” “那当然可以”,这一幕,陈十三看在眼里,听到于长红说出王将军时,心里冷哼一声,那王尚,哪比得上我家长歌了。 “王公子在几年前才来到我们落城,当时我们看到他时,心里着实吓了一大跳呢”,于长红追忆着落城的从前,而殷长歌则在旁听得仔细, “因为王公子他实在是太年轻了,而我们落城又处在唐国边境,所以心里很是担心,一是怕王公子太年轻了,即使实力足以守护落城,但经验不足,容易疏忽大意;二是怕像他这个年龄,又身怀绝技的年轻人,听说他家还是京城的大家族呢,怕他太傲气了,我们那个小地方不能满足他的需求”,这时于长红停顿了一下,转而继续说下去, “结果后来啊,我们发现,王公子真是个好人啊,他这几年来每天如一日,一直到半夜,都会巡视落城一番,只要看见了什么麻烦,无论多小,王公子他都会解决,而且也从来不摆架子,对我们这些老家伙也是热心肠得很”,说罢,于长红又看向殷长歌,呵呵笑着, “殷公子你也和王公子一样热心得很”,这些话陈十三也听在耳里, “王家会有这样的小子?”他心里充满疑惑,王家人虽然有很多了,但真正有实力,且年轻的,能坐镇边城的,也不超过十个,所以陈十三也不知道于长红说的到底是谁。 可正当于长红想要接着说下去时,张梓若压压她的手,发出她那清脆的铃声:“奶奶,我们待会儿在路上说吧,有的是时间呢”,而此时陈平生放回行李回到楼下大厅后,见殷长歌正听于长红说话听得怔怔出神,便自个凑了上去,没有打扰他们,反倒是张梓若似乎是察觉到有人向她靠近,便抱紧琵琶,慌张地挨紧于长红,见此情形,陈平生只是笑笑,然后说道:“张姑娘说得对,咱们便游玩边说吧”,听到陈平生的话,众人同意。 于是陈十三和殷长歌一蹦就起身了,而张梓若在于长红的帮助下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可就在这时,她的琵琶不小心磕碰到隔壁路过的客人身上,于是她连忙朝着琵琶磕碰到的方向道歉:“对不起,对不起,都怪小女粗心大意,碰到了您,请问您有没有受伤?”琵琶只是轻轻碰到了路过的人,所以一点痛感都没有,可当他回过头看见张梓若时,虽然张梓若双眼被白布遮着,但这可并没有遮住她的美,于是那人当即使坏, “哎,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我肩膀都被你磕肿了,你说怎么办?”听到那人如此回答,张梓若接着道歉:“实在是对不起,因为小女眼睛看不见,所以导致撞到了公子你,没想到竟伤得如此严重,那您说怎么办吧?”听到了张梓若诚恳的道歉,那人只是嘿嘿一笑, “怎么办?那要不”,他伸出手, “要不你陪我一天,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听到那人如此猥琐的回答,张梓若一惊,便往后倒退着紧紧靠在于长红身上,而于长红也抽手将她护在怀里,这时,殷长歌出手抓住他的手腕,阻止了他的侵犯, “这位大叔,我见张姑娘只是轻轻碰了一下你而已,还不至于严重到如你所说的程度吧”,殷长歌近1.8米身高此时正杵在他面前,竟有些压迫感,而他的同伴见状,大喊道:“你这小子干嘛?想打架?”听到同伴的声音,那人立马清醒过来,随即甩手指着殷长歌鼻子说道:“我说肿了肿了,你别动手动脚的!”竟是恶人先告起了状来,这人有水平啊,陈十三如是心想,而在一旁的陈平生开口了, “嘿嘿,我这儿有上等的跌打药,这位大叔你先坐坐,我上去给你拿。”说罢便想上楼进房间拿药,见状,那碰瓷殷长歌的人连忙吼住了他, “你给我停下,谁稀罕你的跌打药了?我就问,这小子是不是想动手打我?别想着就靠你那狗屁跌打药糊弄我!” “对对对!” “怎么能打人呢!” “想不到年纪轻轻的,长这么壮却喜欢欺负我们这些老年人!”大厅内一名客人先是带头起哄,而其他客人竟是随他附和着。 “团伙作案惯用手法啊!”陈十三心里乐开了花,而此时陈平生心里则苦笑道, “长歌还是太年轻了啊。”没错,此时客栈的大厅内,除了天行客的掌柜和殷长歌五人,其余人都是林山禧派来牵制住他们的,虽然实力不高,都是炼体境,但足以牵制住他们,不让他们离开天行客,防止他们与章超相遇。 虽然这队碰瓷团伙也听说了这次任务的对象实力强劲,但也丝毫不怕他们出手把他们怎么样,要知道,修道者随便杀人在唐国律法里可是重罪! 更何况以他们专业的碰瓷技术,对方本来就不占理,再加上客栈内全是自己人,对方最多把他们揍一顿,可那样的话就正中他们下怀,因为林山禧准备的巡逻士兵在天行客外的芦苇荡里随时待命着,只要殷长歌他们一动手,士兵就出现拦下,到时候就带打架斗殴的双方至当地最近的衙门调和,这样一来就更不可能有机会找到章超了。 第十九章 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刻,门口的老人忙不迭地说道:“要打出去打,别损坏了我家东西。”听到天行客掌柜的这样一说,看来是不打算帮殷长歌,于是那猥琐大叔便愈加嚣张起来,还是指着殷长歌,挑衅道:“你要有本事,就跟我出去打一架!”殷长歌回头看向陈十三,而陈十三只是微笑着点点头, “好,不过我得先说好,要是我赢了,你就不要再找张姑娘的麻烦了” “要是你输了呢?”那人阴笑着, “要是你输了,就让那姑娘陪我一天,怎么样?”听到对方如此出言不逊,殷长歌咬牙道:“那不可能,这既然是你和我之间的战斗,那自然不能拿别人当赌注!”只见殷长歌又解下脖子上的玉佩,那人见殷长歌手上那半块玉石,差不多只有一截手指那么大,于是不屑地嘲笑道:“玉石?就这么点二大?还不够小爷我去趟红绣楼的呢!”红绣楼是陆台当地最大最豪华的青楼,这句嘲讽引起了其他人的哄堂大笑,而殷长歌虽然不知道红绣楼是什么地方,但听到其他人如此反应,自然是知道不是什么好地方了,但他并未理会对方的出言不逊,只是捏起那半块玉石说道:“我爹说过,这块玉石可以买下半座城池”,此话一出,便又引起了全场的嘲笑,而笑声最大的那人更是直接了当地嘲笑殷长歌:“你怕不是被吓昏了吧,还你爹说,你爹莫不是个傻子” “哼!”那人还没说完,陈十三就冷哼一声,那人竟是当即跪在地上,地上的石砖都被他给跪裂开来,剧烈的疼痛瞬间从双膝传向全身,他想大叫,但无论如何都没法开口,陈十三的威压实在是太强了,他的同伴见状,双腿只是发抖,连上前去扶他的勇气都没有了, “是真的”,陈十三只是这样平静的说着,好像刚才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一般,就在这时,一直坐在角落安静喝茶的年轻人开口了, “前辈还是饶了他吧,这人虽然嘴臭活该,但要是出事了,衙门上的人找上前辈你,就麻烦了,只会耽误前辈的事”,下一刻,跪着的那人顿时感到身上的压力一下就没了,浑身一轻,紧接着便晕死过去, “不关你的事”,陈十三还是如此平静的说着话,但这话刚一出口,就像一匹恶狼扑向他袭来一般,顿时难受得很,感觉连气都出不了,随后,陈十三不再搭理他,而他终于放松了下来,立马俯下身子大口喘着气,心里尽是后怕, “林山禧那老不死的东西真是不中用,这隔空袭来的威压,明显是动用了法则的力量,他分明是观道境强者!”见那年轻人在陈十三的威压后竟很快就恢复了正常,陈平生略微有些惊讶,年轻人抬头见陈平生正看着他,先是一愣,然后对他点头以示打招呼,紧接着起身对着陈十三行李道:“晚辈顾剑愁,多谢前辈指点!”随后在大厅所有人的迷惑中离开了,而剩下的碰瓷团伙人都慌了——那年轻人是林山禧特意指点的带领他们进行这次任务的领队,但现在他莫名其妙的离开,他们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事情发生的一切都很是突然,虽然知道是陈十三惩罚了那个对殷良出言不逊的人,但后面那大哥又是怎么一回事啊,为什么要谢陈十三,此时殷长歌真是摸不着头脑,与此同时,身为当事人的陈十三也很是无语,他只是想用法则的力量挫一下这年轻人的锐气,没想到反倒是让他有了提升境界的机会,同样无语的还有陈平生,他的直觉告诉他,林家人背后的势力不容小觑。 与他们的反应相反的,是方才那年轻人顾剑愁,他本是赵阔派来陆台暗中保护林山禧的人之一,而派来的人一共有20人,他在其中实力排名第二,已经有在道境九段的实力了,但一直没有迹象能表明他能够进入踏空境,特别是在这陆台,虽然人来人往,但并没有什么高手来这儿,这也导致了顾剑愁只能终日从天地间吸收灵气,如此久之,他的道就只能像一潭死水,而要想进入踏空境,必须得让 “死水”变成 “活泉”,而先前陈十三动用了法则的力量来威压顾剑愁,就像用锄头使劲地刨了一下 “死水”的边缘,竟有些松动了!此时天行客的大厅十分安静,只听得见众人的喘息声,因为顾剑愁的离开,没有高手撑腰了,碰瓷团伙的其余人有些不知所措,你看我我看你的,心里都非常不安,只见他们用眼神交流着,其中一人打破了平静,对着他身旁的人突然说道:“啊,老三,我突然想起你嫂子让我出来打点酱油回去的,我给忘了,你慢慢玩啊”,有一人率先打起退堂鼓,其余人便纷纷效仿,什么理由都有,而扬言与殷长歌约架那人,也是硬着头皮用最怂的语气说出最狠的话来, “这次算你小子运气好,我突然想起家里还有点事,就放过你吧”,说罢便想着离开天行客, “别走啊,”陈十三说话了,于是所有人都停了下来,甚至刚才受到陈十三威压的那人,本就昏迷着,才被同伴搀扶起来,陈十三这句话一说出口,他的同伴就被吓得立马松开了搀扶着的手,他就又摔了下去,随着他的身体 “彭”的一声,众人此时都屏住了气, “不是要打架吗?那就打啊,不然你们就这样回去了,怎么向‘家里人’交差啊”,于是约架那人咽了口唾沫,小心地对着殷长歌说道:“那,咱们就切磋切磋吧”,丝毫没有了之前的嚣张。 与此同时,在落城内,妖尊由兀正行走在落城的街头,身边跟着的是赤狱和另外一名妖魔,他游览着干净的街道,这里空无一人,街上只有他们三个的脚步声,突然感叹道:“这人类的住所,真是修得好啊,我等妖族,什么时候才能每个妖都能住上这种房子”,由兀虽然不是一个滥杀无辜的妖,但也很讨厌人类,所以除了一些修行较高的人类,其余修道人都被关在地下的牢房里,而平民则被集中关押在落城的郊区,那里临时修建了一个关押区域。 而正在他感叹之余,又一名妖魔从空中落下,只见他跪拜在由兀面前, “禀告妖尊,瑶风和瑶云已经跟上了目标。” “很好”,由兀点头回道,但见对方还是跪在地上,便问道, “影屠,你还有什么事要说的吗?”而影屠则是埋着头,小心说道:“回妖尊,影屠确实还有事情想要禀告,但不知”,由兀立马会意,说道, “没事,赤狱和弈秋听到了也无妨。”于是,影屠猛地抬起头,面色难看的说出了想要说出的话,赤狱和弈秋听到后皆是发出惊呼,而由兀,脸上也是渐渐凝重起来... 第二十章 回到殷长歌这边,此时在天行客外,聚集着一大批人,他们明确的分为两边对峙着,一边自然是陈十三等四人,另一边则是林山禧派来的一伙人。 在他们中间,殷长歌正摆起打拳的架势,而与他相对峙的,就是先前扬言约架的那猥琐大叔,他本名朱仲文,因为在家中排名老二,所以大家都叫他朱仲文,其实他并不是很想与殷长歌战斗,但撑腰的顾剑愁莫名其妙的走了,再加上受到了陈十三的压力,只好硬着头皮答应,见殷长歌摆好了架势,他只好叹口气,胡乱地跟着殷长歌学着姿势。 下一刻,殷长歌就率先攻了过去,只见殷长歌右拳直直地冲向朱仲文的脸,随即发出 “咚”的沉闷一声,殷长歌只觉得右拳生疼,于是便往后一跃,跳至安全范围,再反观朱仲文,此时他全身的皮肤颜色比之前稍深,嘴角挂着一丝鲜血,被打的地方比起本就深色的皮肤没有多大的差距, “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看到了金刚体”,陈平生自顾自地说着, “怎么可能是金刚体,那群老和尚怎么会将金刚体传给这么个流氓,他们可是把他们那座破庙的名声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陈十三反驳着陈平生,接着说道, “看他这样子,应该只是被人指点过一二,然后练到了点皮毛,可能连皮毛都不算” “哦?二叔你怎么这么懂啊?”陈平生问道,而陈十三只是抽抽嘴角, “老子这辈子都记得那群老王八!”见陈十三如此失礼,竟是直接骂出了口,陈平生心里暗自得意, “看来皇叔受过那群和尚的气啊,这其中有故事,有机会一定要问个清楚。”就在陈平生打着如意算盘的同时,那边的朱仲文则是心里暗道:“这小子实力段位比我低一些,而且我还用了金刚体,没想到这一拳居然对我造成了伤害!”于是,朱仲文闭上双眼,进行了几次深呼吸,突然双眼一睁, “呵!”随即他的皮肤颜色就变得更深了一些,与此同时他本就瘦削的身体也有些微微隆起,是身上的肌肉变得更硬了,而他原本合身的衣物此时也因此变紧了许多,甚至可以看见衣物上有些被挤破了的裂口。 “原来是强化身体强度的招式啊”,见状,殷长歌回忆起陈十三给他说过的招式分类——陈十三把招式大体分为两类,一是进攻类招式,比如刀法,拳法,剑法之类的运用身体部位或武器对目标造成直接伤害的招式;另一类是防御类招式,这类招式极为难练,不仅需要大量时间锤炼自身的肉体强度,还需要练招人拥有足够的意志,不然这辈子最多都只能练到点皮毛,而且极大多数防御类招式一旦使用,那么使招人的速度便会变得极其缓慢。 此时朱仲文使用的金刚体,就是防御类招式,金刚体通过改变呼吸的方式,让用金刚体之人体内的血流速度更快,这才使得用金刚体之人的皮肤颜色变深,从而改变其肌肉强度。 虽然朱仲文只是轻轻碰到了金刚体的门槛,但这也足以阻挡殷长歌的用力一拳。 就在朱仲文完成自身的招式后,殷长歌再次冲向他,右拳先至,还是沉闷的 “咚”的一声,随后殷长歌抬起左腿向朱仲文的左脸扫去,可这次攻击只是被后者的右前臂挡住了,这次殷长歌的攻击竟是没有在朱仲文的身体上留下丝毫伤痕,于是殷长歌收起腿就绕着朱仲文跑, “再坚固的磐石,也有破绽!”这是陈十三对他说过的话,既然现在殷长歌没能打伤朱仲文,那么就说明在对方加强招式后,肉体硬度已经大于殷长歌的攻击力度了,所以殷长歌再找破绽,陈十三还说过,所有防御类招式都有破绽,那个破绽,可能不会很显眼,但它与周围的部位,无论是颜色还是形态,一定有着区别,但此时殷长歌绕了一圈,也没看见朱仲文身上有不同的地方,他全身可以看见的皮肤颜色都一样深,那么他的破绽一定是被衣物遮住了。 无奈之下,殷长歌只好再次挥拳,只是,这次是用的崩山拳!他想借助崩山拳的冲击,打破朱仲文身上本就岌岌可危的衣物,只见殷长歌加快速度,绕至朱仲文的身后,随后右手握拳,朝着后者的背后袭去, “碎石!” “遭了!”在殷长歌使出崩山拳的第一式后,朱仲文就反应了过来,这绝不是一记普通的拳法,他想转身挡下,但此时他的肉身在金刚体的加持下,肌肉变得十分坚硬,而与之对应的动作速度也变得非常缓慢,于是,殷长歌这一拳恰好打在了朱仲文的左侧膀子上,朱仲文被击中的瞬间,闷哼一声,他竟被打退了约半米的距离,而他身上的衣物,因为受到了崩山拳的冲击,终于坚持不住了,纷纷逃离了朱仲文的身躯。 “在那儿!”殷长歌扫视了一番朱仲文赤裸的上身,最终定睛在他的左侧下腹部,那里的皮肤显现出来的颜色,与朱仲文使用金刚体之前的皮肤颜色,相差不大,所以显得与周围皮肤格格不入,而此时朱仲文被殷长歌刚才一击打得生痛,只是捂住左膀,丝毫没有想到破绽的事, “这可是个好机会!”殷长歌见朱仲文此时状态不佳,随即决定乘胜追击,于是又绕到朱仲文正面,再握拳,向他的左下腹袭去, “又是那个招式!”朱仲文心中暗自惊道,可他现在虽然反应过来了,但身体的速度实在太慢了,没时间挡下来了! 围观的众人都屏住了呼吸,就像站在殷长歌对面的人是他们自己一样。 但是,正当在这关键的一刻,一阵脚步声传到在场众人的耳中, “你们在干什么?快给我停下!”听到了阻拦声,殷长歌满是迷惑的停下了攻击,而朱仲文则是解除了金刚体,皮肤变回原本的古铜色,微微膨胀的身体就像一个放了气的气球,渐渐焉了下去, “这下有救了!”朱仲文心里高兴的说道。 第二十一章 “是陆台巡逻的士兵们!”人群中有人惊呼,殷长歌顺着阻拦声看去,只见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十余人来势汹汹,而此时在边上围观着的陈平生眯着眼, “是冲长歌来的”,果然,对方的目的不如陈平生所料,他们径直走向殷长歌,为首的一人身高近两米,即使披上了软甲,也遮不住他那充满力量的肌肉,下一刻,他就从身旁的士兵手里接过手铐, “按我唐国律法,修道者私自斗殴应被拘留”,说罢,就正要给殷长歌戴上手铐, “啥?我们只是切磋切磋而已!”显然,殷长歌还是被蒙在鼓里, “李大人,别听他胡说,那姑娘的琵琶撞到我了,我想要个道歉,结果这小子就不由分说地上来打我”,朱仲文连忙对着那被称为李大人的壮汉胡扯道, “你不信,就让他们作证!”于是那李大人顺着朱仲文所指的 “围观”众人,然后配合的点点头, “嗯,那你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吗?”李大人回头盯住殷长歌的眼睛,而后者一愣, “这不就是撒谎吗?啊!原来他们是一伙的啊!”殷长歌后知后觉,然后试图证明自己的清白,解释道:“不是的,张姑娘已经道了歉了,而且愿意提出赔偿,只是他要求太过分了!” “是的,这位大人,殷少侠只是为了保护小女不受欺负,这才提出与他切磋的”,此时张梓若也在于长红的搀扶下出来帮忙解释,见张梓若出面解释,殷长歌自是松了口气,而这时,那被称作为李大人的壮汉又问道:“所以,姑娘你确实碰到了朱仲文了吗?” “是的,大人,不过后面他提出了很过分的赔偿,小女不愿,他还想强我所难”,张梓若依偎在于长红怀里带着啜泣声回答着,听罢,那李大人埋头摸摸下巴假装思索,随后突然抬起头,问向对面那少年, “你叫什么名字?” “?殷长歌”,殷长歌虽是一身疑问,可还是回答了他,但下一刻,那李大人就再上前一步, “那就对了,殷长歌身为修道者,不分青红皂白,当众偷袭朱仲文,按法拘留!” “啊?”殷长歌和张梓若同时发出疑惑, “这又是啥啊?”而在一旁的陈平生竟是被这无厘头的一幕逗笑了,于是那李大人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 “你又是什么人?” “不是,你们唐国人演技都这么糟糕的吗?”陈平生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原来他们都是一伙的啊!”殷长歌焕然大悟,那李大人听到陈平生如此嘲讽,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吼道:“大胆!你竟敢说本大人执法是演戏!来人,给我拿下!”话音刚落,那李大人就举手一挥,身后的两名士兵就要去抓陈平生,陈平生佯装惊慌失措的样子,而反观此时的陈十三,脸色渐渐阴沉下去,现在唐国基层官兵都腐烂到这个地步了吗? 于是他释放出修道气息,那李大人脸色一变, “你?您!您要考虑清楚了,杀人可是犯法的啊”,见后者不争气的就要往下跪,他摇摇头叹了口气,抓住他的肩膀,不让他跪下去, “我可不想杀你,但你好好看看这个”,说罢,陈十三就像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掏出一块用奶白色玉石雕刻而成的玉佩,待那壮汉看清上面的字后,马上就跪了下去,这一次,陈十三抓都抓不住,只见他一边磕头,嘴里还一边念着:“是小的李斯温的错,与那林山禧狼狈为奸,听他的话妄想牵制住大人您”,此话一出,朱仲文一伙人脸色一惊,能让李斯温如此失态,甚至当众说出实情以及幕后的林山禧,更是直呼林山禧姓名,对方的真实身份,众人想都不敢想,于是纷纷下跪请求原谅,而陈十三只是冷哼一声,收好玉佩,扫视了一番面前跪着的众人:“这事,我定会如实告诉他的”,听到了陈十三的肯定,李斯温冷汗直冒,但他可不想求饶,生怕对方一个不满当场将他击毙了,那还真是有法都救不了他, “滚吧!”陈十三冷静地说出二字,随后李斯温带着人连忙离去,一丝声音都不敢发出,头也不敢回。 “陈叔,你给他看的啥啊?”此时殷长歌凑上来问道,而陈十三却马上一改前面的黑脸,温和地说道, “之前有幸救过一个人,他就给了我这个玉佩,说是遇到啥事儿了就掏出来给对方看,没准还有用”,正说着,陈十三就掏出那块玉佩给殷长歌看,上面赫然写着 “逐夕”二字, “逐夕?这什么意思啊?” “逐夕是一座小城,只比我们季阳大了点儿,我们以后会去的。” “哦,所以给你玉佩的那人很厉害吗?” “也不厉害,就是一个小官而已。”听着这对叔侄的对话,于长红很是惊讶,反观陈平生和张梓若,脸上没有太多的变化;而此时在李斯温那边,待跑出几百米后,朱仲文才小心翼翼地试探性问道:“李大人?”而李斯温却面色凝重地回他5字:“逐夕城城主!” “啊?”这话宛如晴天霹雳,将朱仲文定在原地, “是真的?”只见李斯温也停了下来,然后幽幽说道:“十有八九,但我更希望是真的。”听到李斯温的回答,朱仲文先是一愣,之后突然崩溃地跌在地上,拍着头说道:“完了完了,这下真闯祸了,那王八蛋林山禧,怎么这么蠢!”李斯温只是看着他,并没有安慰他,因为此时,他也心如死灰——要知道在唐国,被称为城的地区,都是和8大边城规模差不多大的地区,而城主的身份象征,就是一块被刻有城名的玉佩,这玉佩随城主的易位而易主,玉佩一旦丢失,就将面临着朝廷的惩罚,惩罚有轻有重,主要看被罚者身上的功过如何,即使对唐国有大功者,都会被停官职三月,克扣官禄三年等惩罚,所以史上很少有城主丢失这玉佩;至于逐夕城, “北朝南夕”这个唐国人家喻户晓的四字词语其中的夕,就指的逐夕城... 第二十二章 回到殷长歌这边,他们一行人也已经到了陆台的县镇上, “好饿啊,咱们找个地儿吃饭吧!”由于陈平生昨晚晋升到初闻二段后一直到现在都没进食,所以现在的他早已饥肠辘辘, “谁叫你起这么晚的?”陈十三把陈平生怼的苦不堪言,但还是嘴硬的说道:“我说,二叔你出门在外为啥不随时带点干粮啊。”对此陈十三白他一眼, “你当我是牛吗?啥都扛着是吧!”陈十三继续怼他,而陈平生只是张张嘴,不敢再说话了,听到这对叔侄的拌嘴,张梓若憋不住笑出了声, “陈少侠,抱歉,我实在是忍不住了”,而陈平生只是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张姑娘的笑声真好听。”听到陈平生的夸奖,张梓若更是笑得花枝招展,引得路人纷纷将目光抛向了她,最后于长红小声地在她耳边提醒,这才收敛了笑声。 突然,正在寻找饭馆的殷长歌一怔,随即冷笑道:“那就在前面那饭店歇一会儿,吃个午饭吧”,于是大家顺着殷长歌所指,只见前面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小楼,来往的客人身着华丽,气质非凡; “长歌你可真是太会选地儿了!”陈平生搓着小手,正要往前走,但陈十三却一把拉住了他, “喂喂喂,二叔你真是太小气了吧,人家长歌都选好地儿了”,陈平生扭头恼火道,可陈十三只是一脸坏笑,递给他一个眼神,示意他看看那座楼门口,于是陈平生便随陈十三的目光一看, “好家伙,是林海!”这时陈平生才明白,原来殷长歌不是要去吃饭,而是要去找林海的麻烦啊。 而正欲踏进门的林海似有感应,竟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眼,吓得他差点瘫坐在地上,他林海自然不是个安分的人,昨晚一夜没睡,到了清晨听到了父亲林山禧和黑衣人的计划,才放下了悬着的心,昏昏的睡了几个时辰,起床后,发现林山禧早已出门办事了,而林海在家无所事事,到了中午,终于耐不住性子,叫来几个狐朋狗友,打算来这陆台最有名的酒楼飘久思来消遣消遣,可现在,这还没踏进门,就看到了殷长歌一行人,于是林海马上掉头就跑, “哎,林兄,你去哪?”林海的一名好友见林海一眼不吭地就跑了,自然是连忙拉住了他,但他哪知道,林海此时想杀了他的心都有了,眼看殷长歌一行人越走越近,他竟是对他的好友急了眼,用力推开了他,准备开跑,见状陈平生幽幽地开口道:“哟,这不是林大少爷吗?这么巧啊!”陈平生的话像一道定身符,立马定住了他,而此时刚被林海推开的那青年站起身来不满道:“你谁啊?敢直呼我林兄其名”,随后目光在陈平生身上扫视了一番,此时陈平生全身上下穿着朴素,看上去丝毫不像什么富家子弟,于是他继续嘲讽道:“原来是乞丐啊”,随后他又望着天, “这天底下,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攀得起林兄的。”但这些话传到陈平生耳朵里,也只被当成是笑话,可在林海听来,这就是在帮陈平生磨刀子,到时候陈平生捅起他来更加的痛,一想到自己的死相,林海当即崩溃的瘫坐在地,失声痛哭起来, “大人您大人有大量,就放过我吧!”这一幕引得路人纷纷围了上来, “咦?这不是林海公子吗?这怎么坐在地上哭啊?”而林海的友人此时却傻眼了,这也太尴尬了吧,于是连忙小声劝道:“林兄,快起来,别哭了!”可林海哪还顾得上自己和友人的面子,继续跪在地上哭喊求饶,这一下,引来了更多人前来围观;陈平生见林海这小子刚见面就哭,属实给他整不会了, “这林海哪还有昨日那副神气样,咋今天一碰就碎啊。”于是陈平生只是愣在原地,直到周围人围成了好大一圈看戏,才被陈十三悄悄拉走。 似乎是门外围着的人太多,议论声太大,惊扰了飘久思的掌柜,此时他正在二楼的贵宾厅接待着两位远来的贵宾,这外面突然这么闹,还怎么接待啊! 于是他气冲冲地奔出门外,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敢在他这儿闹事,可他刚一出门,就惊呆了,这不是林海吗? 他咋会哭成这副模样? “林公子,你这是?”飘久思的掌柜问道,见林海还是只顾着哭,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于是他赶忙吩咐着店里的小二:“快快快!快去通知林老爷!”他的吩咐声传到了二楼的两位贵宾耳里,于是其中一名贵宾从窗口探出了脑袋,只见她的头上戴着一顶用白色薄纱围着的帷帽,绝美的样貌在白色的薄纱中若隐若现,此时她望向了窗外,嘴角渐渐勾起......在酒足饭饱过后,陈平生发出满意的怪叫,而此时殷长歌显然有些闷闷不乐,陈十三见状,知道他是在不满陈十三方才把他拉走,没让他出手教育林海,其实,陈十三当时也想顺带逼问一下林海,想要收集更多关于赵阔的消息的,但当时突然觉得有些不安,便拉着他们离开了,于是陈十三安慰道:“长歌,走!叔带你去买把刀!叔以后教你刀法!”本就是小孩子心性的殷长歌立马从闷闷不乐的状态转变回来, “那我们还等什么呢!走吧!”见殷长歌恢复了往日的活力,陈十三拍桌而起,然后就带着殷长歌等三人离开了饭馆,头也不回地只留给陈平生一句话:“平生,付钱!”而陈平生刚刚还在想他这叔叔会用刀吗? 下一刻就只剩他一人留在饭店了,于是苦言道:“哪有这样坑侄子的叔叔啊!”说是买刀,但这靠茶叶为生的陆台,哪有卖武器的铁匠铺,众人绕了这片街道一圈,就只有一家铁匠铺,还只卖些菜刀,锄头之类的刀具和农具, “这位先生,咱们陆台,又没啥豺狼虎豹,我卖那兵器干嘛?”铁匠铺的铁匠苦笑道,只是他打铁几十年来,少有的几个问他买兵器的顾客,听到铁匠的回答,陈十三偷偷看了眼殷长歌,然后继续问道:“那老板,你知道陆台有什么地方卖兵器吗?”而那铁匠又是摇摇头, “没有了,我家是陆台唯一一家铁匠铺了,先生你要是想买兵器,还是去碧江看看吧,那里往来的人很多,不少人因为没有了盘缠,就卖起了随身家当,兴许有趁手的兵器呢!” “那好吧”,陈十三突然有些后悔昨晚没有捡起那几个刺客身上的刀,今早听天行客掌柜的说昨晚就有人把弃尸和刀都收走了,已经没法再捡刀了,想到这儿,陈十三只好向殷长歌投递出无奈的眼神,而后者反倒是安慰起他来:“没事的,陈叔,我们到时候再买就是了。” “嘿嘿,不愧是长歌,不像某人,一顿饭钱就嚷我一下午。”这不就是在说他陈平生吗? “你!”可陈平生刚要发怒,陈十三就打断了他:“只是对不起张姑娘和于婆婆,陪我们走了这么久。”于是张梓若笑道:“没事的,跟着陈先生走走也挺好的。” “就是就是,倒是陈先生没有嫌老身腿脚利索拖累了先生。” “哈哈,怎么会嫌弃婆婆呢。”陈十三笑着回答,可当众人正要踏出铁匠铺门外时,身后传来了铁匠和他徒弟的对话, “师父,你先前说的是真的吗?” “那当然是真的了,我半夜起来,差点被吓死!” “哇,那么师父你说的那个人一定很厉害吧,能从这么多人的围杀中逃走!” “嘿!我给你小子说,那些人还会飞天遁地呢!我看着都不像人呢!” 第二十三章 铁匠的话勾起了陈十三的好奇心,于是他在殷长歌等人的迷惑下转身回去, “欸?先生,你还有什么其他的事吗?”见陈十三回来,铁匠问道,而陈十三只是嘿嘿一笑:“老板啊,你说你昨晚看见了有人在街上被追杀?”见陈十三突然就对这件事有了好奇心,那铁匠也是对他戒备起来, “干嘛?我可给你说,昨晚太黑了,我只看得见几个人影,其他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也没看到!”陈十三只好尴尬一笑,这被当成坏人了啊,于是他从钱袋里掏出一些碎银,小心的敲在桌子上, “没啥,我就是想问问,被追杀那人是不是”那铁匠立马见钱眼开, “往南边去了。” “好,那多谢老板了!”出去铁匠铺后,陈平生忍不住率先开口问道:“被追杀那人,可是?”陈十三笑着点点头, “这不,放了条小鱼,来了大鱼。” “大鱼?”殷长歌似懂非懂,他只知道他们说的被追杀的人是指昨晚被放走的章超,但不知道为什么章超就被陈十三说成了大鱼,还好陈平生瞬间就明白了陈十三的意思,于是突然惊醒道:“原来如此!”随即就给殷长歌解释着陈十三这样做的理由:“之所以放了章超,一是因为那章超的实力不足以威胁我们的安危,二是章超被放走,一旦林家人知道了,就会猜测,那章超是不是已经归顺于我们了,然后会替我们暗杀他们,既然是这样,那自然得先下手为强,还有一点,就是林山禧知道像这样的花钱买凶,是不会留下交易痕迹的,要是章超没死,我们自然有人证来证明他林山禧是买家,即使有官职在身,我们就算是当场拿下他,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所以,他要想安心,只有让章超闭口,只是...”说到这里,陈平生看了陈十三一眼, “只是我不知道,林山禧直接花钱让章超闭嘴,不比派人追杀他更好吗?派人追杀,这不就暴露了他林山禧有背景靠山了吗?”对于陈平生的看法,陈十三赞许的点点头,然后补充道:“大部分还是对的,不过你怎么这么笨啊?林山禧都知道用钱就行,那我们又怎么不会知道?只是看谁出价更高罢了,所以对于他而言,直接了当的派人追杀,才是最稳妥的方法,至于暴露背景,我想他林山禧,自然是还留有后手的,不过还好,只要抓到一个追杀章超的人,就能从他嘴里撬出他们势力的底细。”听完二人的解惑,殷长歌恍然大悟,看来要学习的事,还挺多的,那林山禧一个小小的县令,能有追杀在道境8段的高手的背景势力,一定是不简单的,还有陈十三当时放走章超,即使为了让林山禧派人追杀他,以此抓到替林山禧卖命的人,顺藤摸瓜地摸清他背景势力的底细。 但陈十三他们没想到,章超是个老杀手,自然也很会逃跑,在脱离追杀后就往北边跑了,陈十三他们去南边连躲在暗处的小鱼都扑不到。 更不会想到,章超曾经还当过千户,对于他而言,部下的性命还是相当重要的,在陈十三和陈平生接连击杀他的下属后,章超早就心如死灰,决定逃回碧江后就解散他的势力,再也不想过这种日子了。 于是此时此刻,在北边的茶山区域内,章超突然从恶梦中惊醒, “这是,哪儿?”章超心里很是慌张,但他身受重伤,现在全身还被纱布包裹住,唯一能动的就只有双眼,丝毫没有办法起身逃跑,于是他只好滚动双眼看看周围,他只能看见这房子的顶梁和一部分墙壁,只见顶梁已十分破损破损,墙上甚至还有几块破洞,他不敢想象这是怎样一间屋子了。 “你醒了?咳咳。”这时,一道虚弱的声音传到他耳中,听着像是一位老人,他想要转过头看看是谁,但却动弹不得,见状,声音的主人继续说道, “你别动,你伤得太重了,不过我已经给你涂上了膏药,只要再换十几次,你就能下床了。”这时,又有一道声音响起, “爷爷,我们回来了。”这次听上去像是一位少女, “呀,爷爷你怎么下床了,我来换药就好了!”话音刚落,一个年轻的面孔就印入章超的双眼,那少女长相平凡,但她的双眼及其清澈,宛如清晨的露珠一般,章超似乎从那露珠里看到了自己——一个被纱布包裹住全身,十分落魄的男人; “啊!你醒了?咦?你怎么哭了?是不是我手重了?对不起对不起。”听到了少女的道歉,章超用尽全身力气,从嘴里挤出两个字, “谢谢。”随后就再次昏迷过去。 “小不点儿,你姐呢?怎么今天是你在采药?”一个青年问道,而被询问的对象是一名小孩,只见他的脸上有着几块淤青, “哼!不管你事儿。”青年尴尬地笑笑,便不再询问,只能眼看那个背着满满一背篼草药的小孩远去。 小孩名叫陆苗,年仅8岁,他还有个姐姐和一个久病在床的爷爷,一家三口很是贫困潦倒,全靠姐姐陆葵在茶山后面的荒山上采草药持家。 青年名叫祝霄,几年前才来到陆台,那时他还是一个少年,因为天资聪慧,早早的就有了一身骄傲的本领,原本他只需要在这里待两年,就可以回去了,那时他也坚信,这小小的陆台只是他人生的一个小小的踏板,但没想到,不久后,他就崩溃了——祝霄受老师的要求,他要在这里暗中保护一名男人的安全,并听他的命令,但那男人几乎每天都要让他杀人,理由很潦草,只是说那人是刺客,要取他性命,而那时还未经历练的祝霄不得不帮他杀人,而他也逐渐迷失在其中,直到有一天,他发现男人派他杀人,只是贪图别人的财物,那一刻,祝霄的胃里如同翻江倒海,他从未绝望到如此地步,于是他差点就在一怒之下杀了那个让他恶心的男人,只是想到了老师,最终还是放过了他。 之后的日子里,祝霄每日都在花钱买醉,以此想要忘记自己所在的这座肮脏的城市,以此试图麻痹自己从而忘记那些被自己亲手杀掉的人,终于有一天,他发现陆台唯一的净土——陆台北边的茶山,那里有一个小村庄,虽然这里的茶山都是那男人的,但这里也居住着很多村民,他们世世代代都在这里采茶,自从林山禧来了之后,他们虽然被林山禧以极低价格雇来替他采茶,即使很多时候每天都只能吃上一顿饱饭,可他们丝毫没受到影响,还是如往一般,每天唱着采茶歌,踏着新鲜的泥土,嗅着清香的茶叶,高兴地采着茶叶,这种对生活的热爱,深深地抨击了祝霄的心。 于是他便迷上了这里,一呆,就是好几年,老师一连来了好几封信都没回,直到亲自来到这里,看到了祝霄痴迷的样子,也只是无奈的苦笑着摇头,便转身离去,再也没有打扰他。 第二十四章 自从得知了陆台还有这么一个小村庄后,祝霄几乎每日都会在这儿走走,这里不仅仅有着村民们对生活的热情,还有那个姑娘,那个老是穿着干净的,洗得泛白的,被缝补过很多次的旧衣服的姑娘,她虽然身上总是有一股廉价草药味,但她的眼睛就像一颗留住了早晨第一缕阳光的露珠一样,带着晨曦的甜味,那股甜味从她的眼睛里散发出去,渐渐的弥漫了她的周围,似乎连带着她身边的人,也被染上了晨曦的甜味,所以后面的一天,看到她的人都好像能够泡在暖阳之中。 可身为她的弟弟的陆苗可不这么认为,他认为他的姐姐陆葵是个十足的笨蛋。 自陆苗记事一来,一直都是他姐姐陆葵照顾着他和爷爷陆玄,原本他们家是幸福的一家5口,陆苗的父亲是陆台实力最强的修道人,母亲是全陆台最漂亮的采茶女,但这一切,都在6年前成为了一场梦...现在,陆苗需要把这一箩筐的草药送回家,别看这满满的一箩筐草药只要10文钱,但只要碾碎了,再敷在身上,就有着神奇的治愈外伤的效果,小到几厘米的伤口,大到骨折,只要勤换药,这草药都能治好,只是时间成本不一。 虽然陆葵每天至少能卖出三箩筐的草药,至少三十文钱,虽然只有一顿能吃饱,但这也已经足够他们家里三人能够活着了,但长期的营养不良,再加上6年前的旧伤导致的不能自愈的顽疾,所以陆玄大部分时间都卧病在床,而且每天都必须得喝药保命,因此陆苗的爷爷陆玄的药钱也是一笔巨大的开销,那种药只有在陆台的药店才能买到,一包药100文钱,熬煮出来的药液只够陆玄喝6天,如此一来,陆家姐弟俩没少挨过肚子。 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陆苗走向了岔路,刚开始时,姐姐陆葵每次都问陆苗这钱是从哪来的,陆苗知道姐姐是个正直的人,绝不会干偷钱这事,也不允许陆苗偷钱,如果让她发现了,肯定少不了挨打,于是陆苗最开始时说是捡来的,但姐姐陆葵却催促着陆苗回到捡钱的地方,说失主丢钱了一定很着急,所以后来陆苗索性说是帮县里人跑腿送东西给的报酬,这才打消了陆葵的疑心,直到有一天,陆葵像往日一样割好了草药就背到县里卖,但她亲眼目睹了弟弟偷钱的一切,生气的她当场抓到了陆苗,还了钱让他道歉,可陆苗死活不肯,气得陆葵当场打了他一耳光,那年陆苗才6岁,自那以后,陆苗在家里再也没搭理过陆葵了,在外虽然经常跑到离家远的陆台南边,但也还是在干着偷鸡摸狗的事儿,只是偷到的钱,再也没往家里拿,也没给陆葵露出马脚,让陆葵以为弟弟走上了正轨。 直到今天,天微微亮的时候,陆苗就出门溜一圈,打算看看有没有喝醉了的酒鬼睡在路边,以此偷走酒鬼的钱袋,可他还没找着醉酒的酒鬼,就看见了昏迷在地上的章超,虽然有点害怕,但陆苗还是鼓起了勇气走向前去,仔细端详面前的章超,见章超虽然全身血迹,衣服破烂不堪,但从衣服摸上去的手感上来说,确实是不俗的布料,可当陆苗正欲下手时,姐姐陆葵出现在他身后,质问他在干嘛,而惊慌失措的陆苗只好连忙站起身,谎称遇到了一个身受重伤的人,想要救他,而心善单纯的陆葵自然是相信了弟弟的谎话,于是有了现在这一幕.... “真是倒霉!”陆苗边往家跑,边想着, “要不是姐姐,我才不会帮那个大叔割草药!”陆苗虽然心里在抱怨着,但他推开家门后,就开心地说道:“姐姐,我割了好多草药回来了!”听到弟弟的声音,陆葵停下了正在给章超换药的动作,眼睛笑咪着道:“好,这样的话,今天的药就算是够了。”见姐姐陆葵接过箩筐就继续给章超换药,于是陆苗就趴在了床沿,歪过头看着正在换药的陆葵, “姐姐,你今天一共才割了4箩筐草药,加上我刚才割的一箩筐,都给这大叔用了两箩筐的草药了,这样值得吗?”陆葵手不停歇地回答他:“值得!只要能救下一条人命,都值得!”于是陆苗有转过头,看着章超的脸,继续问道:“要是...他是个坏人呢?”听到这儿,陆葵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想了几秒,随即又笑着回答道, “只要他还有良心,我们救了他,他醒来后不再当坏人,做坏事,并在以后当个好人,那就值得!”陆苗只是张张嘴,他很想想说, “要是他和杀爹娘的人一样坏呢?”当他想了想,还是没有说出口,良久,陆苗突然想到了什么,之后突然开口, “对了,姐姐,我刚才又看到祝霄了,他问起了你,但我没理他。”陆葵一愣,然后叮嘱着陆苗, “你可千万别给他说我们在救人。” “为什么?” “我怕他是坏人,祝公子会杀了他...”终于在傍晚时分,陆葵才给章超换完药,而殷长歌那边,却是足足在陆台的南边找了一下午, “哎,我就说嘛,二叔你的点子没用的,这不,连条小鱼都没看到,我都怀疑他们是不是让章超给跑了。”陈平生在一旁抱怨着,而陈十三始终黑着他的圆脸, “那老板,肯定是看错了方向,可惜了我的银子啊!!”殷长歌只好苦笑道:“大家都饿了吧,现在先找个地方吃饭吧,明天再来看看。” “那好吧,明天再找一次吧。”陈十三只好同意殷长歌的建议,最后决定先去县里找个饭馆吃饱了饭,再找个小酒馆,小酌几杯,然后再回天行客美美地睡上一觉。 但酒足饭饱之后,其余几人当然不愿意和陈十三一同去喝酒,于是陈十三只好一人前去,而其余四人决定逛逛陆台的夜市,因此陈十三嘱咐殷长歌四人别离酒馆太远。 陆台虽然也是个县城,但这里的夜生活也及其丰富,屋檐上挂满了灯笼,街上人满为患。 而殷长歌也是第一次见识到夜市,对夜市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哈哈,等到了大城市,哥就带你去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夜市!”陈平生显然对陆台的小夜市充满了不屑,但还是被殷长歌好奇的模样逗乐了,而此时的于长红也想起了落城的往昔, “呵呵,陈少侠说得没错,等到了大城市,那里的夜市才丰富呢!” “真的吗?于婆婆。” “当然是真的了,在我们落城的夜市,那灯光,就像白天一样,好不热闹!就连好多老人,都会出门在夜市走走。”于是,去大城市的夜市看看,成为殷长歌的下个愿望。 第二十五章 陆台的夜市虽小,但还是有不少来自其他地方的物品,各种各样的新鲜事物让殷长歌目不暇接,这家介绍这北方其奴的狼牙,那家吆喝着池州的珍珠...在这嘈杂的夜市,殷长歌不免有点晕头转向, “这位公子,我见你本就气宇非凡,我正好有把宝刀,要是你在佩在腰上,啧啧,那真的是绝配!”突然有一商贩主动向殷长歌推起了他的商品,殷长歌一听, “宝刀?”心想这陆台夜市居然还有人卖宝刀,顿时来了兴趣, “你这宝刀怎么卖的?” “这宝刀是我家中的祖传宝刀,我本不想卖的,但奈何家中实在贫困,便只好打算来这夜市碰碰运气,原本是想卖1万文钱的,但我见公子你与我家祖传宝刀有缘,就卖5000文吧!”这时,一旁的陈平生拉拢殷长歌,窃声说道:“别买,骗子,待会儿哥给你买个好的。”于是殷长歌只好对着那卖刀之人摆摆手:“算了,我还是不买了。”说罢就继续朝着夜市的中心走去,见殷长歌打消了买刀的念头,那商贩连忙冲着他的背影喊道:“哎哎,公子你别走啊,我卖1000”,可殷长歌没有回头,他便加大声音, “500文!那我100文卖你!”但他最终还是只能看见殷长歌一行人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 “哎!那该死的小子毁我生意!”商贩咒骂着陈平生,可他嘴里虽是念叨着,而嘴角却愈发上扬, “罢了罢了,看来还真是没缘咯。” “在夜市里,这种声称家贫卖祖传宝贝的小商贩,就喜欢坑你这种一看就知道刚出门游历的公子哥。”陈平生在殷长歌一旁笑话着后者,而殷长歌丝毫不介意陈平生说他的笑话,只是挠挠头,忽然,他瞥见了路边的一个摊位,眼前一亮,就拉着张梓若的手往摊位前去, “张姑娘,我想买个礼物给你。”张梓若瞬间红了脸,驻足原地尴尬道:“殷少侠”,兴许是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误,殷长歌急忙松开了拉着的手,只好解释道:“抱歉,张姑娘,我见那儿有个摊位在卖乐器,想着昨天你的琵琶被摔坏了,就想着给你买一把。”张梓若一愣,继而谢道:“梓若谢谢殷少侠的好意,但梓若本就受少侠你的帮助,也怎好意思再收你的礼物。”见张梓若拒绝了自己的好意,殷长歌也是留在原地,不知所措,这一幕清楚的落在了于长红眼里,她先是不自觉地一笑,等回想过来后,再是露出迷惑的表情,最后才下定决心决定帮殷长歌解围:“梓若,你就收下吧,可不能辜负殷公子的一片好心啊。” “可...”见张梓若还是有些犹豫,陈平生就走到殷长歌身旁,用手从殷长歌背后往前轻轻一推,而殷长歌顺势往前打了个踉跄, “张姑娘你可别客气了,这家伙有钱的很呢!”听到二人替他解围,殷长歌接着说道:“对对对,张姑娘你就接受我的礼物吧。” “那,好吧...”见张梓若好不容易同意,于长红也是很配合地牵着张梓若往摊位走。 卖乐器的摊主是一位老婆婆,见好不容易有人前来她的摊位,她便高兴地站起了身,询问道:“公子,小姐,你们可是要买乐器吗?” “是的,我的琵琶坏了,我想买把琵琶。”张梓若缓缓开口,老婆婆一听,竟是买琵琶的,便更加高兴了:“那正好,我这儿有两把琵琶,都是一等的琵琶,小姐你...”老婆婆顿了一下,看了看张梓若眼上的白布带,然后又继续说道:“要不小姐你摸摸试试?”而张梓若似乎是毫不介意, “好。”说罢便伸出了双手,见状老婆婆赶忙把一把琵琶递到了她的手里。 于此同时,在他们身后的陈平生双眼一眯,便悄然无声地离开了殷长歌三人,并未告知他们。 “说实话,婆婆,你的这两把琵琶虽然确实是一等好货,可惜始终与我不匹配。”在试弹两把琵琶后,张梓若惋惜道,那老婆婆随即从张梓若弹的琵琶曲中回到现实,摇摇头, “小姐真是弹的一手好曲子,实属天籁,奈何确实可惜了,我这两把琵琶确实与小姐的相性不符。”而此时殷长歌也被她们的交谈拉回了现实,虽然殷长歌不懂音乐,但在张梓若弹曲子的那两段短时间里,殷长歌感受到了两股分明的情绪,一股是久别相逢的喜悦,一首是堕入无尽深渊的绝望与愤怒;殷长歌回味着余音,待听到她们说 “可惜”后,继而开口问道:“张姑娘,为什么说可惜?这不是弹的挺好吗?”张梓若掩嘴笑道:“殷少侠你可不知,我们挑琵琶,就像你们修道人挑武器一般,得挑选合适的才行。”殷长歌琢磨着张梓若的话,这时,陈平生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哟,张姑娘居然还会弹‘落日叙晨’,这可是宁国有名的曲子啊,不过后面那首曲子,我就不知道是什么曲子了,不知张姑娘能否告知一二”,殷长歌顺着陈平生的声音回头,见陈平生的手里绑着这个小孩,而张梓若在嘈杂的夜市中勉强辨清了陈平生声音的大致方向,于是回答道:“回陈少侠,那首曲子的名字是‘荒’,是小女家乡的小曲子,少侠你自然是没听过。” “哈哈”,陈平生只是用右手挠着头,而他左手里被绑着的小孩因为嘴里被绳子堵着,所以只能发出支支吾吾的声音。 “是之前偷我钱袋的小孩!”殷长歌突然想起了眼前这脸上带着淤青的小孩, “平生哥,这小子是怎么会被你抓到的?”陈平生扬扬头,自豪道:“刚才你们在试弹琵琶的时候,我就看到了这小子,他居然还想偷路人的钱袋子,就被我抓到了。”听到陈平生的回答,陆苗恶狠狠地一瞥陈平生,可即便再使劲,也无法挣脱身上的绳子。 陆苗虽然有很多次偷窃行为都被发现了,但每次都能逃脱,没被抓住,可他没想到,短短两天时间里,他就像这样被抓了两次,想到这里,陆苗心里便是咒起了家里躺在病床上的那个陌生人, “要不是白天在给那倒霉蛋采药,我就不会在晚上来夜市偷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