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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重生之香江大枭雄林怀乐 > 74章:沉默的红磡新星

74章:沉默的红磡新星

    十个红棍!


    三十个能打能拼的老四九!


    老新的确是不缺红棍,尤其是没有地盘的红棍。


    香江并不大,就算加上周围的小岛,也就一千多平方千米。


    放到内地,也就是一个小市的面积。


    (我的家乡是吉林省最小的市,能有五个香港大。)


    人多地少,是香江的真实写照。


    没有地盘的红棍,都被字头养起来,给他们一些生意过生活,这样的情况,在其他字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至于三十个能打能拼的老四九,在座的十一个大底,捏着鼻子凑凑,还是能搞出来。


    但凭什么!


    屯门真让大家关心的,只有那些红油管道。


    龙虾有没有地盘混,大底们真的不在意,十一人挺好,坐着不挤。


    “龙虾,要不你把屯门让出来。”


    “十个红棍,靠你妈!你怎么不去抢?”


    新界的黎佬,生气地拍了一下桌子,指着狮子大开口的龙虾骂道。


    黎佬是屯门仔,靠一帮卖鱼佬踩进了新界,虽然人不在屯门,影响力却在,芋头彪能搞出清一色,就是靠这个家伙撑着。


    “别吵了,喝茶!”


    林雪见场面又料崩了,赶紧出言干预。


    输了几次,龙虾的嚣张气焰早就烟消云灭,没有底气地坐回椅子上。


    “我昨天去打高尔夫,输了一百多万。”


    “点子真衰!”


    十哥将手里的雪茄摁灭,苦笑地说道。


    吉宝算是十哥的铁杆,虽然这话驴唇不对马嘴,但还是捧场道:“一百多万而已,明天我陪十哥您去打,一定把场子找回来。”


    十哥拍了一下吉宝的胳膊,让他稍安勿躁,之后继续说道:“这个场子是找不回来的。”


    “营建署的署长,烂鬼佬,看钱比命都要紧。”


    “但他出于朋友友情,告诉了我一个消息,屯门马上就要填海了。”


    “至于位置,就在黎佬的老家,青山弯!”。


    这倒是个惊天消息!


    鬼佬们一直嫌弃香江的地方少,这些年一直研究填海造地,只是没有准话。


    十哥跟鬼佬的关系一直很好,毕竟是前政府职员,关系网还在。


    (四眼龙原来是水利署的公务职员,为人很斯文,还受过嘉奖。)


    “好事儿啊!我在青山湾还有几栋唐楼,这下赚翻了。”


    黎佬第一个拍手叫好,他老豆老母不愿意去新界,就留在乡下,他不得已就买下一块地皮,盖了几栋唐楼。


    没想到在阴差阳错之下,会大赚一笔。


    “十个红棍我借给你,三十个能打能拼的老四九我也给你。”


    “但要是拿不回屯门怎么办?”


    十哥将内幕讲清楚,大家自然不会反对。


    众人的目光,全都聚焦在这个好命的家伙身上。


    “就按照社团的规矩来办!”


    “十哥,我龙虾一定替社团拿回屯门!”


    见十哥答应了自己的要求,龙虾赶紧站起身表忠心。


    “好了,三刀六洞,不适合现在了,你打不跑斧头俊,就要离开屯门,字头会派其他人去做。”


    “同样的,你只要打垮了斧头俊,我就在天后宫,给你风风光光的扎职,让整个江湖,都知道你龙虾的威风。”


    “好了,你回去等着,雪哥会安排的。”


    安排完屯门的事儿,十哥就让龙虾离开。


    龙虾乖巧地起身,走到门口,回头望了一眼会议桌,眼神晦暗难明。


    一日坐不到这张会议桌前,一日都是让人看不起的矮骡子。


    十哥见龙虾出去了,喝了一口茶,而后扫视了一圈桌旁的大底们,淡淡说道:“屯门的事儿处理完了。”


    “那就剩下阿彪的仇了。”


    “兴和的那个小鬼头叫什么来着?”。


    “兴和新出道的红人,少爷乐,双林龙的儿子!”林雪在一旁提醒道。


    “嗯!后生仔前途无量啊!”


    “刚出道就挂了我一个大底,这要让他旺起来,还不知道我老新要折多少人。”


    “杀父之仇可以报,同门之仇也一样得报。”


    “一码归一码,公平合理。”


    “谁去办?”十哥问道。


    帮派的运转,尽归林雪掌管,与其说是问在场的众人,不如说问坐在自己身旁的人。


    “安排好了。”


    “不过少爷乐这家伙是金牙豹这个老王八蛋的干孙子,是不是先讲数?”


    “兴和五星,也不是吃素的。”


    “现在没必要腹背受敌。”


    林雪是反对开战的,现在和联胜虽然没有表示撑斧头俊,但一旦开打,一定要钱给钱,要人给人。


    一起招惹两家强势字头,不是明智之举。


    要是他们两家兵合一处,那就难办了。


    “要是死了个平常红棍,那也就算了,但阿彪是我老新的扎职大底。”


    “在天后宫风光过。”


    “这个仇要是算了,我怎么跟底下的兄弟们交代。”


    十哥摇了摇头,否定了林雪讲数的提议。


    林雪叹了一口气,大总管这个工作不好干,于是继续说道:“叫麦考进来。”


    门口守护的保镖,立刻拉开会议室的门,走了出去,很快就带回一个年轻人。


    这是一个瘦弱的年轻男人,脸色阴郁,穿的也很斯文,跟屋子内的众人,有着鲜明的对比。


    “麦考,叫人。”


    林雪打响了一个响指,吸引他的注意力。


    “阿公,雪哥。”


    十哥这个名头,不是一般人能叫的。


    在老新内部,也得是德高望重的前辈,或者从小玩到大的伙伴。


    后进晚辈们,都叫四眼龙为阿公,或者坐馆。


    “这位是红磡的麦考,就是他带人打垮字母帮的,别看他长的斯文,但就算大傻那个傻子,也没在他手里占到便宜。”


    老新在红磡,一直同字母帮有纷争。


    这位麦考,就是带领老新打赢的关键,别看他才加入老新三个月,但战功赫赫,林雪都想给他扎红棍了。


    “我知道你,年轻人,红磡之虎。”


    “不错,算是给我老新打响了招牌。”


    “我看是时候选出新的五虎十杰了,吉宝哥他们生意都上了轨道,实在不好出去打打杀杀了。”


    “大家怎么看?”


    十哥从桌上的雪茄盒中,拿起一根没开封的雪茄,扔给傻站着的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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