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字:
关灯 护眼
笔趣阁 > 重生之香江大枭雄林怀乐 > 39章:招聘

39章:招聘

    (核酸加抗原,今天一章,五月份开足马力!)


    自打有了开杂志社的念头,林怀乐花了上千块,在纸马的东方报业刊登了招聘信息。


    一个杂志社的灵魂是什么?


    是主编!


    是内容!


    但最终的成稿,都是由主编拍板的。


    就像花花公子与赫夫纳,艺术片与伯格曼。


    主编是一本杂志社的灵魂,他需要有超乎常人的审美,才能引领读者的审美。


    这种高层次人才,是字头中所没有的。


    不过,香江的大学不少,总会有怀才不遇的高人。


    “把塘楼中伤的不重的,全都叫到这里来,让他们把楼内的卫生处理好。”


    “你让广告公司快一点,最好今天下午就把招牌挂上。”


    “再到电话公司买一条电线,没有电话用,干什么都麻烦!”


    林怀乐欣赏了一会儿窗外的风景,便扭过头,吩咐长毛做事儿。


    长毛也不知道林怀乐要干什么,但从小到大,都是他指挥,自己做事儿,便立刻走下楼,去街上的电话亭打电话。


    楼外响起汽车的喇叭声,林怀乐往下一看,发现是订的二手办公家具到了。


    林怀乐也走下楼,指挥着工人将家具都堆放在后面的仓库当中。


    这一折腾,就到了傍晚。


    手下的马仔小弟多,是有好处。


    林怀乐从仓库出来,结清运费,就看见司徒浩南这帮烂仔们,正在打扫楼内的卫生。


    “大佬!”


    “乐哥!”


    “乐哥!”


    “....”


    林怀乐点点头,从口袋中掏出大半盒的万宝路,散给众人。


    万宝路在这帮烂仔中,可是好烟,二十块一盒。


    出栏混的童党,各个家庭条件都不好,想抽烟,都需要凑钱买散白,哪里能天天抽进口的红万。


    但林怀乐不一样,托他老豆的福,他出生就是天公子,太子哥,别说是红万,就算再贵一番的黑万,他也抽得起。


    “谢谢大佬!”


    “....”


    司徒浩南等人接过烟,感激地说道。


    “过两天就要开工了,到时候你们就有油水搵了。”


    “之前给你们的钱,好好攒起来,买个屋村,也好接家人享享福!”


    林怀乐嘱咐了几句,让这些人别乱花,攒起来,别便宜了粉仔骨妹。


    “乐哥,刚才有个人拿着报纸过来,说是要找您。”


    “阿山陪他在三楼等着!”


    司徒浩南想起长毛的吩咐,于是赶紧说了出来。


    才登报两天,就有人上门应聘,真是好兆头。


    “抓进干,一会咱们去吃石斑!”林怀乐说完,就扭头上楼。


    司徒浩南他们一听晚上有大餐,干劲十足,又热火朝天的清扫起来。


    林怀乐走上三楼,发现阿山正陪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聊着天。


    “乐哥,这位是林先生,是您的本家。”


    林国光带着黑框眼镜,高高瘦瘦的,扭头看向楼梯处,发现一个十八九的年轻人正看向自己。


    这个年轻人,身穿格子衬衫,一条半旧的牛仔裤,一脸平静,但双眸含笑。


    “您好,林生,鄙人林怀乐。”


    身为主人家的林怀乐,把满是灰尘的手,在牛仔裤上蹭了蹭,弄干净之后,才伸出来,跟林国光握手。


    林国光没有想到,够胆创建香江第一本咸湿杂志的人,居然是个年轻人。


    “您好,林生,在下林国生。”


    “《天天日报》的记者,我看到林生在《东方报业》上的招聘,所以慕名而来。”


    “只是没想到...”


    林国生说道这里,欲言又止。


    林怀乐从来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也知道自己的确年轻,不以为然地说道:“只是没有想到,我的年纪怎么小。”


    “甘罗拜相的时候才十二。”


    “我今年已经十九了,也应该成就一番事业了。”


    “我刚租下这栋楼,三年,我希望一年之后,杂志社的盈利,可以将这栋楼买下来!”


    林怀乐伸出手,邀请林国生到窗台旁闲聊。


    三年挣出一栋楼。


    要是其他人听到,一定会笑掉大牙。


    但在林国生的眼中,却不是什么难事儿。


    要知道,北美的《花花公子》早就证明这条路是可行的。


    现在的香江,看似同欧美相差不大,但骨子中,南辕北辙,学自由,也只学了三四分,说到底,还是儒家思想的保守主义。


    或许,只有新一代的年轻人走进社会中,才会改变。


    既然外面的招牌已经挂起来,说明新闻署的执照已经拿到手了。


    不声不响,趁着新闻界众人没有反应过来,吃下了最肥美的蛋糕,真是让人拍手叫好。


    “林生,你是怎想到做咸湿杂志的?”


    林国生没有把林怀乐当成晚辈,也没有把他当成是老板,而是如同朋友般聊天。


    “食色性也!”


    “马栏骨场满大街都是,只要有钱,不管是北妹,还是洋妞,都能骑上去。”


    “但即便是如此,文化界还是没有正面宣传引导。”


    “当然,这只不过是场面上的空话,实际上,我是看中了这笔钱。”


    “我家里有本书,就是写《花花公子》的创始人,如何挣到第一笔金的。”


    “他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


    林怀乐的话,半真半假,他的确是知道《花花公子》的发家史,但他同样也知道,《花花公子》后期的经营不善。


    即便是赫夫纳成立花花公子服饰,也没有换回集团的颓势,最后卖身给切尔西集团。


    光靠买咸湿杂志,的确不是长久之计。


    即便死前世香江第一本咸湿杂志《龙虎豹》,不也是在一众的模仿者中,败下阵来。


    等等!


    林国生!


    一开始,林怀乐就感觉这个名字耳熟,在一想起《龙虎豹》,就立马想起来,这家伙不就是第一位在香江创立咸湿杂志的男人嘛!


    香江可真小!


    但这也不是无迹可寻。


    林怀乐在招聘广告上,明确写到了《花花公子》,聪明人一定都想到了是做什么生意的。


    有些人,天生就是为了某一行而生。


    就比如林国生,他就是为了成为咸湿之王而生的!


    想到这里,林怀乐脸上露出了笑容,感叹世道的神奇。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内容有问题?点击>>>邮件反馈
热门推荐
厉少的闪婚小萌妻 绝世战王 人在盗墓签到打卡 影帝的懒散人生 我的靠山好几座 重生后公主殿下是朵黑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