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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重生之香江大枭雄林怀乐 > 第22章

第22章

    其实元宝混了这些年,多少也攒了一笔养老钱。


    他身为金牙豹的头马,每个月固定可以领个几万块,再加上他名下的其他生意,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这么多年下来,存个一两百万还是有的。


    但这点钱,对于打地盘来说,杯水车薪。


    如果不赶紧给这些马仔找点营生,迟早队伍得散。


    而且在队伍散之前,他就得先破产。


    “干爹,要不我也插支旗到荃湾?”


    “省得咱们打进去的时候,没有落脚的地点!”


    元宝想了半天,才想出了一个说的过去的理由。


    这点小把戏,在金牙豹眼中,拙劣的要命,自己这位头马的想法,他是一清二楚。


    但一味的强压,也不是个办法。


    “去吧,把阿龙之前的生意,收拢收拢。”


    “阿乐,你也跟着去,挑两间酒吧,当做私产!”


    既然想做事儿,金牙豹也没有拦着,荃湾的好处已经分完了,并没有给林怀乐留下什么产业。


    这样做,无可厚非,报仇只是捎带脚,抢地盘才是真。


    但好做不好听啊!


    金牙豹从一开始,就打算,分出几家生意不错的酒吧,交给阿乐去打理,也算有个营生。


    这样,里子面子都有了,江湖上也不会有风言风语。


    见大佬同意,元宝立刻起身,拍了拍林怀乐的肩膀,说道:“走,阿叔领你去打江山!”。


    林怀乐见金牙豹都发话了,也就起身,招呼正在跟前台打屁的长毛,一起出发。


    出去办事嗮马,自然需要召集小弟。


    长毛带着林怀乐前往慈云山童党的临时住所,推门进去,林怀乐感觉自己的鼻子,像是让人打了三拳一般。


    这股香港脚,浓烈,窒息的刺鼻味,就如同一条晒干的带鱼,又腥又咸,让人直反胃。


    “我靠,你们是昨天晚上是去吃海鲜大餐了嘛?”


    长毛也被呛的够呛,赶紧将门打开,让屋子里的空气流通起来。


    林怀乐拄着墙壁,干呕了几下,才慢慢熟悉了屋内令人恐惧的气味。


    “大佬,长毛哥!”


    “大佬!”


    “长毛哥!”


    “....”


    屋子内的童党们,各个带伤,挣扎着从钢架床上坐起来,恭敬地打着招呼。


    林怀乐擦了擦嘴边的口水,走了进去,见到伤重的,就会停下脚步,掀开纱布,仔细观察一下,询问两句。


    这是场面活,但也是上位者必须要做的。


    兄弟们虽然拿了钱,但终究是为你去拼命,场面上必须有所表示。


    这一套简单的关心流程走完,屋子内的小弟们,看林怀乐的眼神,都带着感激。


    “这里是专门安置伤兵的地。”


    “只是没有想到,环境怎么糟糕!”


    长毛这种常年住在村屋的家伙,都嫌弃起环境的糟糕,可见环境是多么恶劣。


    “把人都移到我的楼里,直接找房东谈,整栋都租下来。”


    林怀乐拉过一张椅子,拍了拍上面的灰,小心地坐下去,生怕牵扯到后背的伤口。


    长毛点点头,表示自己回去就办。


    扫视屋内一圈,看着这帮光着上身的童党们,心里大致有数。


    因为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屋头的伙食不好,各个骨瘦如柴。


    不过倒是有几个长的高高大大的,天生的打仔模样。


    “不错,有没有练过拳的?”


    马上就要开始血战,手底下什么情况,林怀乐还没有搞清楚,光是靠钱笼住人,并不是长久之法。


    童党中站出三人,走到林怀乐的面前,略显羞涩地说道:“老大,我们三个从小练拳!”。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林怀乐看了一眼他们三位结实的肌肉,满意地点点头,开口问向左边长头发:“你叫什么名字?”。


    长头发见顶头大佬问自己的名字,立刻回答道:“老大,我叫司徒浩南!”。


    司徒浩南,大名鼎鼎的名字。


    林怀乐现在都忘不了那句经典台词,铜锣湾只能有一个浩南,那就是我司徒浩南!


    战无不胜!


    因为名字加成,林怀乐越看他越顺眼,于是继续问道:“练几年拳了?”


    “家里还有谁?”。


    虽然林怀乐也只是十七八,但在这帮童党眼中,已经与他们拉开档次了。


    各大字头虽然都在招兵买马,但并不代表是人就收。


    慈云山,边界中的边界,再开半个小,就到澳门了。


    那会有人不开窍,去怎么远的地方,招收马仔小弟。


    “学了三年的泰拳,家里就剩下老母和一个妹妹。”司徒浩南如实地汇报着自己的情况。


    “蛮不错的,你们两个呐?”


    “我叫郑天,从小跟老豆学的咏春,十几年了。”


    “我叫刘振,学了两年拳击,打过比赛。”


    邵氏功夫片,真正影响了两代香江人。


    再加上战乱原因,不少的武术门派,来到香江开设武馆,授业教徒。


    学过拳脚,就比没学过强。


    昨天晚上的拉片,他们三个也没有留手,打的最凶,可以重点培养。


    在暴力团队中,搞一视同仁,那领导者的脑袋,一定是被屁崩了。


    无数的历史悲剧应证能了,大锅饭,吃不得。


    能者上,弱者下,赏罚分明,才是王道。


    林怀乐现在这个小团伙中,长毛跟他时间最长,最忠心耿耿,是值得托付的忠心马仔。


    而眼前这三位,则是在长毛之下。


    他们只是拜入自己门下,并不是和兴和的人。


    元宝如果彻底拿下荃湾,麒麟才有可能再开山门,成为和兴和的一员。


    “昨天晚上,我就看到你们打的最凶。”


    “混江湖就是这样,最凶、最恶的人才能出头。”


    “你们先跟长毛手下办事儿,你们做成什么样,我都能看见。”


    “打回荃湾,你们各个都会是大哥,是红棍!”


    林怀乐满意地点点头,出言鼓舞道。


    三人的立刻看向长毛,激动地喊道:“大哥!”。


    这是定身份,不管这帮人日后混到什么地步,他们的拜门大佬,都是长毛。


    优秀的,会成为长毛的头马。


    剩下的,也会继承一些长毛的生意,自力更生。


    当然,长毛手底下如果有生意的话。


    “好了,你们都认清我林怀乐的脸了。”


    “以后出去混,可以报我的名号。”


    “我给你们撑头!”


    “走,能动的,跟我出去打地盘!”


    林怀乐豪气冲天的喊了一句,非常有气势地第一个走出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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